KR6k0079 天台菩薩戒疏-唐-明曠 (master)





天台菩薩戒疏下


天台沙門明曠刪補


三十六對境無誓戒。前之十願勸令通發。今
對境起行。要制身心舉能作難事。而顯持令
識毀禁之陋。故別別於境對治楚毒之言遂
得此事。知非持心相續人情多怠無誓結犯。
別具三緣。一對治起過信施等境。二不興別
誓。三雖發速忘便犯。就文為三。初標名結前
生後。次作是下列出別誓。三而菩薩下違制
結犯。初結前。持佛禁戒者生後。次文自有一
十三文。初對色境立猛火刀山誓制於身業。
次五對信心供養境誓制身口業。次一對信
心禮敬珍寶境鐵鎚破身誓重制於身業。次
五對五塵制言於意業。後一總身口咸願成
佛道如文。次五對四事者。衣服為一。飲食湯
藥為二。房舍為三。臥具為四。一對施臥具臥
熱鐵地誓。四對施湯藥百鉾刺身誓。五對施
房舍投熱鐵鑊誓。次一如文。次五對五塵中
對見色心刀鉾挑目誓。二對聞聲心千錐攙耳
誓。三對嗅香心千刃割鼻誓。四對嘗味心千
刀斷舌誓。五對觸細滑心利斧斬身誓。故覺
意三昧內約六根對於六塵外約六作。謂行
[003-0596c]
住坐臥語默作作於此等心達即法界。六度具
足。法界無著即布施。不傷空有即持戒。忍於
二邊不辱中道即忍辱。不雜有無名精。念念
趣中名進即精進。法界體寂即禪定。寂常照
即智慧。六度互融即三十六。一念具足名曰
持心。即是今文不破戒義。次願一切皆成佛
道。即四弘之一一須三資即攝於四。何者不
斷煩惱焉能度他。經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
無有是處不學法門暗於藥病不願成佛度生
不盡。餘三互具准此作之。此是大士本懷對
治之最。故列居後冠前。


三十七故入難處戒。
身為道本藉以進修。既有難緣故入妨道招
世譏謗是以制犯。此有五行。一二時頭陀。二
遊方緣。三坐禪。四安居。五布薩。一一別具四
緣成犯。一是難處。二知有難。三為修行。四故
入便犯。就文為四。初明遊止所應。二若行下
列出難處。三一切下制不應入。四若見違制
結犯。初文又二。初略舉三行時節道具。不列
說戒遊方。次而菩薩下別釋五行夏居攝坐
禪也。初言二時頭陀者。二時不寒不熱頭陀
遊方無有妨損。冬寒夏熱但可坐禪。頭陀西
音此云抖藪。抖藪十二種過令成三德。四分
律中具列十二。衣二表成解脫德遮成惡故。
食四表成般若德資慧命故。住處六表成法
身德。是所依故。衣二者一但三衣二糞掃衣。
食四者常乞食不作餘食法一坐食一摶食。
處六者一蘭若此云寂靜。二塚間。三樹下坐。
四露地坐。五隨坐。六常坐並緣佛性之性。三
觀圓修等破三惑。空觀破見思即般若德成
[003-0597a]
報身。假觀破塵沙即解脫德成應身。中觀破
無明即法身德成法身。雖三而一即一而三。
十二頭陀理無異轍。言結夏安居者要期此
住也。多制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必無他緣安
居亦善。應云。菩薩大士一心念女言大姉。我假名
菩薩某甲今依僧伽藍乃至某甲宅前三月夏
安居。四月十六日已後應云後三月夏安居。
房舍破壞修治故三說若在俗宅除此句也。對首人報言。依
誰持律者。答言某甲。和上此見濫用法界安居者。
既乖真教。人法俱非。以法界為所安何須用
結。今文令安乃成徒設壞亂聖法。非魔何謂。
火燧者出火物也。古因燧人出火故名出火
之物為火燧也。故論云攢燧改火。次別釋中
言十八種物者。三衣為一。經律各為一。佛菩
薩像各為一。餘名可見。經律者得法華意開
權顯實妙理無殊。今從能開即大乘經律。言
布薩者此云淨住。不限多少故下至一人。不
同聲聞眾法𢩁四。若對首心念亦同此文。聞
鍾入堂等說偈並同聲聞無乞歡喜。維那浴
籌時改羅漢為菩薩浴籌竟打一下云云。敬白諸佛子等合
掌志心聽。此南閻浮提大唐國某州某縣某
寺僧伽藍所。我本師釋迦牟尼佛遺法弟子
出家在家菩薩二眾等。自惟生死長劫乃由
不遇無上慈尊。今生若不發出離之心恐還
流浪。故於是日同崇三寶渴仰大乘共宣傳
菩薩戒藏。以此功德資益天龍八部。唯願威
光自在皇帝聖化無窮。大子諸王福延萬葉。
師僧父母常保安樂見聞隨喜宿障雲消。惡
道三途災殃自殄。迴此功德誓出娑婆。上品
[003-0597b]
上生阿彌陀佛國打一下。諸佛子等諦聽。此菩
薩戒藏三世諸佛同說三世菩薩同學。眾中
有未發菩提心未受諸佛大乘戒者出三說打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眾中未發菩提心未受諸佛
大乘戒者已出。汝等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
間。能捨邪歸正發菩提心斷惡修善持菩薩
戒行菩薩行不答能打一下。諸佛子等諦聽。眾中誰
小小者收護三說打一下。諸佛子等諦聽。外有清淨
大菩薩摩訶薩入三說一下。諸佛子等諦聽眾中小
者已收護。外有清淨大菩薩摩訶薩已入。內
外寂靜無諸難事堪可行籌。廣為布薩。我假
名菩薩比丘某甲為眾行籌作布薩事。眾當
一心念作布薩。唯願上中下座各次第如法
受籌三說行籌竟打一下。諸佛子等諦聽。次行在家菩薩
三說打一下。諸佛子等諦聽。此一住處一布薩。出
家菩薩若干人在家菩薩若干人。各於佛法
中清淨出家和合布薩。上順佛教中報四恩
下為含識各念阿彌陀佛一切普誦次請上座說戒同聲聞法
。敬白大眾眾請比丘某甲為眾誦戒。某甲比

丘梵音戒師昇高座誦戒人具儀禮三拜已互跪云。我假名菩薩
比丘某甲詞同聲聞行香說偈。誦戒畢各說自慶偈云。諸
佛出世第一快聞法奉行歡喜快。大眾和合
寂滅快。眾生離苦安樂快。戒師禮謝云。我假
名菩薩比丘某甲稽首和南敬謝大眾。眾差誦
戒多不如法惱亂大眾。願眾知慈施以歡喜。
言各各披九條等去聲呼。制令出家菩薩設不曾
受聲聞律儀。若受菩薩戒亦異辨三衣。加法
受持非制重著。三衣條品受法同聲聞。但云
菩薩一心念我假名菩薩比丘某甲為異云云
[003-0597c]
言一一如法者總結五行故云一一如法。謂
住處無細虫無梵命等難也。次列出難處中
總有十二。初惡國界者二國交戰也。二國王
者不信三寶也。三土地高下者出入危險也。
四草木深邃者為虫獸所依也。五師子六虎
七狼八水九火十風十一劫賊十二毒蛇。三
制不應入中言一切者略列如上廣不可盡。
凡能損害並名為難故云一切。言乃至者不
言遊方布薩坐禪。初舉頭陀越取夏坐故云
乃至。結犯如文。


三十八眾坐乖法戒。入道清眾時異邪徒不
以俗年為尊卑。但用戒法為前後。崇釋文之
義軌摧世流之慢幢。以受戒為真生。故先受
為長。別具三緣。一身在眾中。二知受時節。三
坐不依次便犯。就文為四。初標名總列。次莫
如下舉外人為誡。三我佛法中下重示所制
之法。四而菩薩下違制結犯。初言次第等者
若先小後大一切俱開。若先大後小在大則
大在小則小。又此方大小無分亦宜順於時
處。比丘等者此等不同。若其出家則內二眾
自分先後。故云王子出家與庶人同類。若其
在家於外二眾而為次第。王家男女在家亦
然。不分即真而俗。非謂男女依戒雜坐。餘三
如文。


三十九不勸修福講解利生戒。大乘威力難
可思議。非唯資益冥途。固能救現危難。不為
講解幽顯無聞。失利處深。是故聖制。別具五
緣。一解講大法。二無諸難緣。三遇安危境。四
無慈救心。五不為講解便犯。就文為三。初制
[003-0598a]
勸自他修於福業。次而菩薩下制利生修於
智業。三而新學下違制結犯。初文先列四事。
一建立僧房。二山林園田。三立作佛塔。塔謂
藏聖身骨之處。供者福多同不殿堂形貌安
處。故阿含經明。梵尼尸比丘毘婆尸佛時以
歡喜心執火照塔。後值釋迦身體光明二十
八天身光不及。又十二因緣經云。八人應起
塔謂佛菩薩支佛四果輪王。佛塔八層已下
漸減。乃至初果二層。後分云。輪王無級四果
四級支佛五級佛十三級。亦云支提即無舍
利者也。今從最勝藏佛舍利故云佛塔。四立
安居坐禪處所。一切等者總結示立處也。凡
是一切可行道處。皆應如上立僧房等四以
為道緣。是故制之。次制講利生中又二。初標
名總勸所見有情皆須利樂。故云應為一切
等。經詮定慧二學律即戒學。菩薩律儀既是
通途利生故舉三學令說三身三德。戒學即
法身定學即解脫慧學即般若。若疾病下別
列所講之境。於中為三。初對報障勸講所猶
通。通皆有故亦總舉經律。謂報身疾病王國
干弋寇賊競興。生緣喪死師長亡化。忌晨七
七若自若他皆應講說大乘。令觀報陰即法
身德。則用法身而為對治。次齊會下於利衰
境即對煩惱障勸講。凡是齊會永福之處行
人遠歸親賓相遇。治生經求及遭水火惡風
黑色所吹船舫無有的瘼。或在江河大海值
羅剎鬼。煩悶逼切唯專佛性之戒。開解義理
令觀煩惱即般若德。故云此經律也。即用報
身而為對治。乃至下第三對業障勸講。煩惱
[003-0598b]
既多不可說盡略列三五。續舉業障故云乃
至。一切等者總舉也。三業之因殺盜等別故
云一切。三報者一切之業並有三報。此身造
業即此身報名為現報。此身造業次生受報
名為生報。此世造業二三生後方受其報名
為後報。身在八難名八難業。犯於七逆名七
逆業。或在牢獄為他拘繫手足故云杻械等。
三業毒並多。若單若雙或約一人或約七人。
若疾病者即殺業也。此等不同並是業報無
逃避處。亦局講戒令觀結業即解脫德。故大
乘三藏並詮三身對治從別。故文所列有別
有通。若能順教利樂有情感聖冥加解脫眾
難。設未感聖但害肉身。自他臨終聞薰成種。
當當值佛莫不因茲。故制菩薩常令講說大
乘經律三德之義。而新覺下結犯行解未具
並名新。次如是下第二結勸。指廣中梵怛梵
壇聲相近此云默擯。惡口惱僧故加此罰。彼
品之中廣明斯是故指之。自下大段第五明
斯義。是故中又二。初正釋次結勸。


第四十為師簡擇戒。菩薩利生有緣便應。何
容千里求請反起嗔惡之心弘誓有乖。故制
犯也。別具五緣。一自解戒法。二前人求受。三
彼無七遮。四反起惡心五不即為受便犯。就
文為三。初標名立制列出不應簡擇之人。二
應教下制應簡擇業報衣服。三但解下舉是
顯非違制結犯。初如文。次文又三。初簡示衣
色。青謂空青石青等黃即黃褐赤謂乾陀色黑
謂屋塵黑色等紫土色。此等五色互相參染名
不正色。凡是所著皆令染壞故云一切。次若
[003-0598c]
欲下令簡業障。言七逆者於五逆上加殺和
上及阿闍梨。出佛身血者今末代雖無此事。
若毀塔壞寺焚燒經像亦是其類。破羯磨轉
法輪僧者。佛滅度後雖無別邪羯磨破正羯
磨及破初轉四諦之理。而為遮礙。亦此流類
耳。聖人者四果僧也。三出家下示於正法。大
小律儀並同斯制。若淨名經中時二比丘禮維
摩詰足乃是聞法致敬。法華經中不輕菩薩
禮拜四眾蓋是觀性平等表示法身。忘犯利
物非佛所制。此中乃是菩薩恒式不得妄引他
文言佛制禮俗。三舉是顯非違制結犯如文。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自行若立方可化人。
今乃無所知詐言能解。志希名利不為益他
自墜陷他。是故制犯。別具四緣。一內實無知。
二外求他境。三為貪名利。四授菩薩戒便犯。
就文為三。初標名示其正解。次若不下出無
知相。三而菩薩下違制結犯。初犯。初言七遮
者七逆障戒故名為遮。言犯十戒等者教懺
悔法。十戒即十重也。言三世千佛者謂禮過
未及現在千佛。過去莊嚴劫中始自華光如
來終至毘婆尸佛。未來星宿劫中始自日光
如來終至須彌相佛。現在賢劫之中始自俱
留孫佛終至樓至如來。言種種異相者或聞
空中聲言毘尼藏。或得印臂作滅罪字等。便
得滅罪者遮性俱滅。若依小乘作法懺悔性
罪不滅。如婬盜殺妄等性本是惡名為性
罪。如飲酒等佛制令持違制故犯名為遮罪。
凡是性罪受與不受犯即獲罪持即得福。若
其遮戒不受犯無罪。故受戒之人於性戒上
[003-0599a]
各加一遮遮犯性罪。故遮戒上唯護一遮。持
則德遍虛空犯則遮性雙結。懺乃違制復本。
清淨負財負命果地仍酬。故知小乘性罪不
滅。問遮戒不受持得福不。答隨對一境持得
一福。不同於受起增上心羯磨言下遍法界
發。故經云寧可一時發一切戒由羯磨故。不可一時
犯一切戒無羯磨故。又瓔珞云有犯者名菩薩無犯
者名外道。今從大果觀相改往雙遣故令懺
滅。言若無好相乃至亦不得滅者。明曾受後
退菩提心及造增上十惡犯於十重。此二失
戒之人并中下心而犯十重。不失戒人懺不
見相罪亦不滅名為無益。既非七遮並許重
受。故云而得增受。天宮云撿梵網下卷云亦
不得滅。戒字誤耳。是故菩薩得重重受而無
捨法。言失戒者善戒經云有二因緣失菩薩
戒如上列。除此二緣乃至他世流轉四趣戒
體恒在云云。言對首等者對菩薩僧可滅惡者
請為懺主云。菩薩專志我某甲今請菩薩為
犯輕垢懺悔主。願菩薩為我作懺悔慈愍故
三說。次正懺悔䠒合掌。菩薩專志。我某甲為故不聽
大乘法等犯輕垢罪。今向菩薩發露懺悔。懺
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發露知而不
敢覆藏。願長老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
三說懺悔主云。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答云今此依唐三藏羯磨出之


言一一好解者於前七遮十重四十八輕分別
解釋。故云一一等。若不下次示無知相。暗教
相大乘經律三學並昧故云不解大乘等。暗
於圓理故云不解第一義諦。不解二字通冠
於下。暗於大乘次位故云不解習種性等。言
[003-0599b]
習種性者習以成性即是發趣十住位也。二
長養性者分別藥病長養化導。梵網下卷有
性種性。因前習性以成此性云性種性。並十
行位。三不可壞性及道種性即十迴向位。此
位深極故喻金剛而不可壞。能見中道種性。
四正法性亦名聖種性。即十地中聖道現前
故名為正。此約行布歷別名目。若圓教位具
如華嚴。初發心住八相成道得法身本。名雖
同別義。並圓融四十二位皆破界外障理微
細無明。具如法華玄等解釋云云。言其中多少
等者暗於觀法行相也。若別若圓智斷不同。
傳為多少。十住空觀為入十行假觀為出故
云出入。十禪支者根本四禪。三乘通修偏圓
無隔故須善解婆娑問云。禪支十八實體有
幾。答云但十。餘名同故。初禪五支一覺二觀
三喜四樂五一心。麁心名覺細心分別名觀。
悅心名喜悅身名樂。能令心王專一名一心。
初二是對治喜樂是利益。一心支者為二所
依。二禪四支。一內淨二喜三樂四一心。無前
覺觀之根淨名內淨。是對治支餘三名同准
倒初禪。三禪五支一捨二念三慧四樂五一
心。離喜不悔名捨。愛念三禪名念。解知之心
名慧。此二對治。餘二名同例前可知。四禪四
支。一不苦不樂二捨三念四一心。捨心相應
內心中容。異於三禪名不苦不樂。此一利益。
餘三名同例前可見。今略標寶體故云十支。
謂初禪五支二禪一支三禪三支四禪一支。
觀法既多故云一切行法。此結行相也。一一
等者總結不解教理位行也。三違制結犯。
[003-0599c]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菩薩律儀戒。戒律名祕
藏不妄授人。將恐邪外之徒見文昧旨。暗於
通塞謬生謗說無益自他。是故制犯。別具四
緣。一對邪惡人。二知是。三為利養。四隨說一
戒便犯。就文為三。初標名立制。次是惡人下
明不肯受戒之過。三而菩薩下違制結犯。初
言於未受等者。問既言未受菩薩戒者並不
得說。若俗其類蓋多今時誦說咸無甄簡斯
犯者眾。此義如何。答佛意多含今應從義。地
持既云欲受戒者先為說相。令預觀察能持
不能持。即是通為信心未受者說。又出家二
眾初稟四分律儀。若人若教咸皆勸發上品
之心。為無上菩提求三聚淨戒。三聚淨戒何
法不攝。小乘既無三聚義。咸已發圓菩提心
法乃隨人。五篇通于大小。涅槃菩薩聖行廣
列十戒五支。故知此土僧尼四分律儀並是
菩薩之戒。法華開顯人法咸圓。殊途同歸何
小之有。但無謗說誦說俱開。若爾不須互受。
答互受乃增其條品。心體義無重發。形俱無
作約世現行彼彼業體。道共之戒橫竪一也。
遍法界發為橫。他世他不亡名竪。言千佛大
戒者總舉賢劫之數也。邪見者外道惡人之
外平常不信名為邪。除國王者王設邪見亦
乃開之。恐疑誣說於法損害也。次明不肯受
戒之過。通舉邪外等名惡人。不信不受無慚
無愧如畜生也。雖有心而無識義同無心。故
譬木石。內法無分故名外道。無圓正見名為
邪人。三違制結犯。言七佛者一切諸佛同稟
此戒。從近略舉故言七佛。
[003-0600a]


第四十三故毀禁法戒。菩薩律儀乘戒兩具。
二死舟檝彼岸津梁。今反自犯加復毀之。或
云惡說空無持無犯。或云諸佛方便怖入。不
信冥扶戒神潛衛。此良田稊稗。戒海死屍。謗
方等收。愆逾七逆。隨所犯外別制斯戒。別具
四緣。一信心受戒。二有所對境。三故起毀心。
四隨毀一戒便犯。就文為二。初標名呵責。次
若毀下違制結犯。初又三。明不消世利。次五
千下明鬼神呵責。三一切世人下明舉世嫌
罵。初文二失。一失現信施。二盜王水土。為過
去國土所捨地水與持戒者。無戒輸稅不得
盜名。今戒稅俱盜行盜飲。故諸鬼神呼為大
賊。次鬼神呵責者戒全利物神護鬼敬。今既
毀犯神去鬼欺。故有五千遮前而罵賊。惡其
行來掃後而滅蹤殄其所止。三舉世嫌罵。次
違制結犯並如文。


第四十四不敬經律戒。解不孤然依教而得。
法身父母諸佛所師經卷所在之三寶具矣。
身有微解責彼私恭解從教生。於教輕忽自
他失敬。功福沈淪故制罪也。別罪也別具四
緣。一有佛經律。二不寫傳持。三不生尊重。四
安處卑微便犯。就文為四。初標名勸持。次剝
皮下示書寫法。三常以下勸盛持供養。四若
不違制結犯。初如文。剝皮等者先舉難行而
誡心。如大論云。樂法梵志於十二年遍閻浮
提求知聖法而不能得。時世無佛法佛法亦
盡。有婆羅門言我有佛偈。若實樂者當以與
汝。答言實樂。婆羅門言若實樂者。當以皮為
紙以骨為筆以髓為水以血為墨。即如其言
[003-0600b]
書得佛偈。偈云如法應修行非法不應行。今
世及後世行法者安穩。木皮下次舉易行以
勸寫。三勸盛持中言七寶者或七中之一或
具於七為經函等。無價香華者唯貴為珍乃
言無價。故法華云。此香六銖價直娑婆世界
等。四結犯如文。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菩薩弘願誓度無邊
隨所見聞勸發道意。故經云不說菩提名為
殺者。道牙損滅莫不因茲故制犯也。別具三
緣。一對所化境。二不起慈悲。三捨不勸導便
犯。就文為三。初標能化之心。遍拔眾苦故云
大悲。次入下對境立誓。三是菩薩下違制結
犯。初如文。次文又三。初示見人令受歸戒。次
若見下示見雜類令發道心。三而菩薩下示
令總勸凡是有情咸發道意。初言三歸者佛
法僧寶為世良田。若不歸之無由得脫。故法
句經。如佛在世時天帝釋知命將終應受驢
報歸依於佛。禮拜之頃其命便終。託彼驢陰
母驢鞚斷。踏破坏器被陶師打胎落。即還入
天帝身。未逾食頃天帝便活。殯命之而起歸
依尚脫斯報況復長時。故先勸示令授三歸
次授十戒。三歸是十戒之體故也。餘三如文。


第四十六說法乖式戒。說法利人意在弘益。
尊卑有軌彼此虔誠。今乃趣爾宣揚威儀失
緒。自他輕忽法水難停故制犯也。別具三緣。
一對聽者。二非床座。三隨說結犯。就文為三。
初標能說之心具如法華。大慈悲為室柔和
忍辱為衣諸法空為座。舉一攝三故云大慈
悲。若入下示說儀式。如希孝順父母者示令
[003-0600c]
勸他尊重說教之人。敬順師教者示令勸他
恭順師所說教。西國外道多事火神專注禮
敬念念相續。故舉此事比敬人法。三其說法
下違制結犯。


第四十七立制滅法戒。有力之人受佛付囑。
既能稟戒應護三寶。庶得佛法長存為五乘
之軌導。今乃恃勢立制非法違佛付囑。乖受
本心致令日隱舟沈蒼生眼滅。是故制犯。別
具四緣。一信心受戒。二自恃高威。三立非法
制。四損滅佛法便犯。就文為三。初標有戒之
人。言四部者比丘等四皆有力能滅法者。次
自恃下出非法制。制於如法比丘四拘繫帳
籍。闕於剃髮出家。已出家者不得習學決疑
修福。但為營理俗務故云不聽出家乃至非
法非律。三而菩薩下違制結犯。


第四十八自破內法戒。菩薩理應依於正法
諸有所作動合聖懷。今乃附傍勝人。苟求
名利妄說佛法。應制云聽所損尤甚故得罪
也。別具二緣。一自為名利。二於王等前妄說
佛法戒便犯。就文為三。初明能破人法。次若
受下舉是況非。三若故下違制結犯。初言橫
與等者。於王等前妄說佛戒曲順王心。云
佛聽許枷禁打縛僧尼故云橫與作繫縛事
等。如師子等者如師子蓮華面經云。佛告阿
難。譬如師子命終之後若空若水若陸所有
眾生不食彼師子肉。唯師子身自生諸虫自食
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餘能壞。是我法
中諸惡比丘之所破壞。外道天魔雖破佛法
人多□信是故云非。內眾毀破人多生信。譬
[003-0601a]
如自食。次舉是況非中。言如念一子者如母
念子。以命從之如事父母使無譏謗。父母能
生生身佛戒能生法身。惡謗傷心。痛之何及。
是故舉於三百鉾刺及入地獄百劫受苦。而
比聞毀一言。而況等者。自作教他他因破法。
以他望自自因他緣故云因緣。逆佛教法云
無孝順。結犯如文。次如是下第二結勸如文。
諸佛子下第三總結為三。初標數。汝等下等
第二勸持。過去下第二勸學。


諸佛子下第三大段流通為二。初流通一經。
次流通一品。初又四。初勸誦。次正流通。三明
利益。四各三。初勸誦三者。初標名數。三世
下第二舉三世諸佛皆誦。我今下第三舉釋
迦自誦。舉此二文為勸之由。汝等次正流通
三文者。初勸流通之人應受持下次明流通之
相。流通下第三約時對機明流通事。得見下
第三利益中三文者。初明值聖。次世世下明
離苦。三當生下明得樂。我今下第四大眾奉
持三文者。初舉自勸他。次如無相下指廣言
無相者。應是天王名為相從天目品也。此等
諸文連前九戒。是故至此方指廣耳。三三千
下大眾受持。言三千學者。謂三千界所學之
者有本言士天宮云。人誤改之。撿梵網者字
為正。略舉一化故云三千時坐聽者舉此南洲。
亦有戒本無此一段。文不周足。前勸奉後受
持故。爾時下第二流通一品四。初結說心地。
二總結十處。三明所明所說之法。四大眾奉
持。四文各二。初文二者初明此土釋迦說竟。
次舉千百億釋迦為例。從摩醯下第二總結
[003-0601b]
十處。二者初此釋迦所說十處。次千百億下
明千百億所說十處。略舉三種通收十也。言
十處者初坐金剛座說十世界海。二至帝釋
宮說十住。三至焰天說十行。四至兜率說十
向。五至化樂說十定。六至他化說十地。七至
初禪說十金剛。八至二禪說十忍。九至三禪
說十願。十至四禪中說我本源蓮華藏世界
心地法門品。一切下第三明所說之法。二者
初別列五藏。次如如下總結。初言一切佛心
藏者戒法即心。心眾生三無差別名為佛心。
佛心遍攝具如法華實相之心具百界千如故
名心藏。心喻如地能持萬物故云地藏。此
心即戒。戒具定慧含藏三德名為戒藏。依圓
菩提四弘十願於輕重戒。一一修行願願互
融戒戒相攝一切行願無不歸之。故大論云。
能以少施小戒出過聲聞辟支佛上故名無量
行願藏也。因果等者謂因中佛性常住藏也。
果上佛性常住藏也。所言因者因於戒法入
十發趣乃至等覺名之為因。妙覺為果。若因
若果佛性常住行願無減名因果佛性常住藏
也。何者緣理持戒佛性為心。依正一如色香
中道。中道法界不變名常。毘盧遮那遍一切
處豈非藏耶。法性僧性一體無殊並可言藏。
何者覺心名佛離染名法無諍名僧。故淨名
云。佛即是法法即是眾。故涅槃云。言佛性者
猶如虛空。非內非外。若內外者云何得名一
切處有其義。若是不得妄引大論佛法二性
分張有無。誤將涅槃權對迦葉除牆壁瓦礫
以之為難。具如金錍論中委述。次總結中言
[003-0601c]
如如者總結上文。咸歸一理理無差異故曰
如如。如如者結上之法。一切結能說之人即
釋迦及千百億釋迦也。問上列諸藏有五藏
何差別。答前三屬性德三因後二屬修得三
因。理性覺智名佛心藏。即是了因。如木中火
能照用之性。理性正因法身之體遍而不動
猶如大地。如木中火天然熱性。理性戒藏從
斷惑邊即解脫德。對於緣因如木中火熟食
之性。無量等者願即了因。願由智發故。行即
緣因萬行之緣。斷惑自在故。佛性常住常即
是正因。法體遍故。應知以修了性以性發修。
修性不二如木出火。內外無殊。對修未修不
分。而分各分三性。分而不分咸通初後。應約
六位方免濫疑。一切有性具理三因。解三不
昧名字三因。觀三無間入五品位。觀行三因。
獲淨六根入圓十信。相似三因。破界外惑入
圓初住乃至等覺四十一位。分證三因。妙覺
無上究竟三因。理如故通事異故六。初心理
是而無疑。究竟妙覺而無濫。千百億下第四
大眾奉行二者。初明千百億世界機緣受行。
次若廣下指廣。



敘曰。明曠生地洲屬天台。縣隣章安。洲毘括
務。天台五葉繼踵三洲。豈無宿曾見聞。今方
忻遇者自幸。髯之歲問道東南。弱冠之年名
住剡邑。圓具纔畢北面於國清海冠。憑從
師常閏。既逾一紀施途故園。人處荒蕪悲傷
屬因。唯經唯戒答乎地恩。故以書之被當時
也。諸有闕略他疏委尋。同聲見聞推功有本。
[003-0602a]
願大師道眼遙鑒丹心。值佛聞經以為杖託
耳。大曆十二年二月初一日。於台洲黃嚴縣
三章寺記之。略釋十如義。相以據外。性以據
內。主質為體。功能為力。造作為作。習因為
因。助因為緣。習果為果。報果為報。初相為
本。後報為末。初後相在為究竟等。


天光王品者從菩薩名以目品也。問序列十
處多重者何。答初重總敘臺葉共列十處。次
爾時下至亦復如是示第一生八相十處。入
天宮即是昇兜率。十處所說即轉法輪。入胎
住胎出胎並下生攝。出家成道即七相耳。略
無涅槃。次吾今下至清淨略列餘生十處。正
明此世化方。故知番番示成正覺。並歷十處
攝諸有緣。至舍那所受菩薩藏。及為他上說
佛心地。乃至涅槃方名反。頓部在初故略四
味。問此結華嚴處會不等何耶。答經度不盡
廣略有殊。是以今文長彼化樂及初二三四
禪五處。華嚴云。不離本座。此云起說聖化難
測。隨機見述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