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346 楞伽經義疏-明-智旭 (master)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上
天竺三藏求那䟦陀羅 譯經
支那沙門蕅益釋智旭 疏義


一切佛語心品之四



【○第二十九如來自性門。魏云。法身品第七文分
為四。初請。二許。三問。四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三藐三佛陀。
[004-0572c]
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魏云。
如來應正徧知。惟願演說自身所證內覺知法。以何等
法。名為法身。我及一切諸菩薩等。善知如來法身之相
自身及他。俱入無疑。○唐云。願為我說如來應正等覺
自覺性。令我及諸菩薩而得善巧。自悟悟他。」


【△二許。】


「佛告大慧。恣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


【△三問。】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
耶。魏云。為作法耶。非作法耶為事耶。二俱云果為因
耶。為相耶。為所相耶。魏云。為能見耶。為所見耶為說
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魏云。為是智耶。智所
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魏云。如來法身。為異
耶。為不異耶。」


【疏曰。梵語多陀阿伽陀。此翻如來。梵語阿羅訶。此
翻應供。梵語三藐三佛陀。此翻等正覺。亦翻正徧
知。乃十號之三也。亦表三德。三德不縱橫並別。不
可思議。乃名法身。今問法身。與此作不作等辭句。
為異為不異。意欲如來顯出法身離四句故。
○四
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三。初總非諸句。二別辨
其義。三結答其問。
△今初。】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
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魏云。如來應正徧知法身之
相。如是辭句等。非作法。非不作法。非因。非果。何以故。以
[004-0573a]
二邊有過故。○唐云。如來應正等覺非作。非非作。非果。
非因。非相。非所相。非說。非所說。非覺。非所覺。何以故。俱
有過故。」


【○二別辨其義五。初約事因辨。二約無我等義辨。
三約陰界入辨。四約解脫辨。五約智及爾𦦨辨。

今初。】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
是如來。唐云。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若是無常。一切作
法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魏云。不許此法。○
唐云。皆不忍可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

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唐云。若非作法。則無
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石女子。非作因
成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唐云。若非因非果則非有

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
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
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疏曰。先明是作非作之過。後明非因非果之理也。
能作為因。所作為果。果體名事。事名為有。有則無
常。非作名無。無同兔角及石女子。如來法身。豈如
是哉。全性起修。故非無作。全修在性。故非所作。大
乘因者諸法實相。故因即非因。大乘果者諸法實
相。故果即非果。非因非果。故非有。而因而果。故非
無。不相違。故非亦有亦無。離戲論。故非非有非無。
超過四句。名之為出。以四句說之而不犯過。名為
[004-0573b]
不墮。此乃如來法身句義。有智慧者所當知也。

二約無我等義辨。】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
云。以諸法中無有我性。故說無我一切法有自性。
云。非是無有諸法自性無他性。如牛馬。魏云。一切諸
法。自身為有。他身為無。如似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

性。非馬。牛性唐云。譬如牛無馬性。馬無牛性其實非
有非無。彼非無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
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唐云。無有自相。而
非有即有。非諸凡愚之所能知。○魏云。愚癡凡夫。不知
諸法無我體相以妄想故。唐云。何故不知。以分別故

如是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自性。魏云。無
體相當如是知。」


【疏曰。如來常言一切法無我者。正以如來藏性不
變隨緣。舉體成一切法。故一切法隨緣不變。當體
即如來藏。不可喚作實我實法。故說無我。非是無
有如來藏性以為諸法之自性也。但只有此如來
藏性。更無他性。譬如牛只有牛性。更無馬性。馬只
有馬性。更無牛性。約牛則馬性非有。牛性非無。約
馬。則牛性非有。馬性非無。而彼非無自性也。一切
諸法。當知亦爾。非無如來藏之自相。非有我法之
自相。但一切愚夫。由妄想分別。故不知無我如來
藏耳。如是常言一切法空。當知如來藏不空也。常
言一切法無生。當知如來藏無不生也。常言一切
[004-0573c]
法無自性。當知如來藏非無自性也。
△三約陰界
入辨。】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魏云。如來法身。亦復如
是。於五陰中。非一非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魏更
云。以五陰是所作法故。○唐更云。五蘊諸法是所作故

若異者。方便則空。二譯皆無此句若二者。應有異。如
牛角。唐云。若異者。如牛二角。有異不異相似故不異。
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異
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唐云。長
短不同。色相各別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疏曰。此以人法對辨。而明非異非不異。超出四句。
不墮四句也。如來者。假名人也。五陰者。色心法也。
若謂如來與五陰定一。則五陰有為生滅。如來亦
應有為生滅。固不可也。若謂如來與五陰定異。則
如來必無五陰色心。相好智慧皆不可得。僧祗方
便豈不唐捐。亦不可也。且如來五陰果若二者。則
應如牛二角。然牛二角。亦且有異不異。不可言其
定異。況如來與五陰乎。意顯五陰展轉相辨。巳自
有異不異。況如來與五陰。可令一向異。一向不異
乎。言一切法亦如是者。且如五陰。同名陰。故不異。
色非受等。受非想等。故有異。十八界。同名界。故不
異。根非塵等。塵非識等。故有異。十二入。同名入。故
不異。眼非耳等。色非聲等。故有異也。
△四約解脫
辨。】
[004-0574a]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
魏云。如是依解脫故。說名如來法身之相若如來異
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魏云。則同色相。
則是無常。○唐云。色相相應。即是無常若不異者。修

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魏云。則無能
證所證差別。而修行者則見能證及於所證。○唐云。修
行者見應無差別。然有差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疏曰。如來為能證。解脫為所證。能所無性。故非異。
能所宛然。故非不異。言修行見有差別。凡有二義。
一即能證所證不二而二義。二即就所證中。有偏
圓分滿之不同。如十地證十真如。及金剛般若。所
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也。
△五約智
及爾𦦨辨。】


「如是智及爾𦦨。魏云。知於可知境界。○唐云。智與所
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

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
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
非不俱。」


【疏曰。若凡若聖諸心心所見分。皆名為智。若凡若
聖諸心心所相分。皆名爾𦦨。此則收一切法無不
盡也。同以自證為體。故非異。施設二分差別。故非
不異。既本非異不異。則亦本非常與無常。作與所
作。乃至本非俱與不俱。是一切法。本皆離四句也。】


「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唐云。以是義
[004-0574b]
故。超一切量離一切量。則無言說。魏云。但有其名。○
唐云。唯有言說無言說。則無生。魏云。若但有名。彼法
不生。○唐云。唯有言說故。則無有生無生。則無滅。無

滅。則寂滅。魏云。以不滅故。彼法則如虗空平等。○唐
云。無有滅故。則如虗空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

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
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魏云。虗空非因非
果。若法非因非果者。彼法則為不可觀察。不可觀察者。
彼法過諸一切戲論。若過一切諸戲論者。名如來法身

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唐云。如來即是正等覺體。」


【疏曰。一切諸法既離四句。則皆超一切量。但有名
言。即非名言。無生無滅。猶如虗空。非果非因。心行
處滅。言語道斷。故曰。一切諸法。無非佛法。牆壁瓦
礫。皆是如來清淨法身也。豈可以作非作等詞句
辨之耶。二別辨其義竟。
△三結答其問。】


「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
者。離一切根量魏云。以過一切諸根境界故。○唐云。
永離一切諸根境界。」


【疏曰。重言佛陀者。意明正徧知覺之覺體也。眾生
迷此覺體。舉體幻成諸根境界。所謂不變隨於染
緣也。如來悟此諸根境界。隨緣不變。當體即是覺
體。不可局以諸根境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
為一。根為能照。亦為所照。境為所照。亦為能照。所
謂不變隨於淨緣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004-0574c]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悉離諸根量。無事
亦無因。魏云。離諸法及根。非果亦非因巳離覺所覺。
亦離相所相。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亦無有見者。
云何而分別。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非在陰。
亦非有餘雜。魏云。非陰非離陰。亦不在餘處。○唐云。
非蘊非不蘊。亦不離餘物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

唐云。非有一法體。如彼分別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
亦爾。唐云。亦復非是無。諸法性如是以有故有無。以
無故有有。唐云。待有故成無。待無故成有若無不應
受。若有不應想。魏云。是故不說無。亦不得說有。○唐
云。無既不可取。有亦不應說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

唐云。不了我無我。但著於語言沈溺於二邊。自壞
壞世間。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唐云。若能見此法。
則離一切過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疏曰。初一偈。頌前總非諸句。次二偈。超頌約陰等
辨。次二偈。追頌約無我辨。次一偈。訶迷者之失。後
一偈。讚悟者之得也。非陰者。非與陰一也。非在陰
者。非與陰異也。亦非有餘雜者。當體法界。法界無
外。故非有餘。法界無餘。故非有雜也。餘對二譯可
解。第二十九如來自性門竟。
○第三十不生不滅
門二。初正明不生不滅義。二約外道以辨差別。初
中三。初因問略答。二重問許宣。三正為廣答。
△今
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
[004-0575a]
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
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唐云。不
生不滅。此則無法。云何說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

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魏問云。而佛如來
常說諸法不生不滅。以離建立有無法故。○唐問云。如
世尊說。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當知此則墮有無見。」


【疏曰。尋常修多羅中。每言諸法如幻如夢。本無生
滅。則不生不滅。乃諸法無性義耳。而又云是如來
異名。故疑而問之也。今之略答。據二譯乃是問辭。
而旨各有異。魏以如來常說不生不滅。本離建立
有無法故。不應指為如來異名。唐以若說不生不
滅為無性。仍墮無見。若說不生不滅為如來異名。
仍墮有見。宋則答以不生不滅。本超有無。故雖顯
無性而非無。雖是如來異名而非非有。
△二重問
許宣。】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
得。魏云。此不得言一切法一切法不生故。唐云。若法
不生。則不可取。無有少法。誰是如來若名字中有法

者。惟願為說魏云。若依餘法有此名者。世尊應為我
。」


【疏曰。一切法既不生矣。安有一切法可取。既無法
可取。何得是如來異名。若是如來異名。名下必應
有義。畢竟指何法義。名為不生不滅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
[004-0575b]
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二重問許宣竟。
○三正為廣答三。初直明所說離
過。二廣顯如來異名。三詳辨言義差別。
△今初。】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
法。亦非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魏云。如來法身。
非是無物。亦非一切法不生不滅。亦不得言依因緣有。
亦非。虗妄說不生不滅。○唐云。我說如來。非是無法。亦
非攝取不生不滅。亦不待緣。亦非無義大慧。我說意

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
住菩薩。非其境界。魏云。我常說言不生不滅者。名意
生身如來法身。非諸外道聲聞辟支佛境界故。住七地
菩薩。亦非境界。○唐云。我說無生。即是意生法身別異
之名。一切外道聲聞獨覺七地菩薩。不了其義大慧。

彼不生即如來異名。」


【疏曰。如來非無性。破其以無性為不生不滅也。亦
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破其攝受法不可得也。亦
不待緣。破其名字中別有法也。亦非無義。破其轉
計有名無義也。此中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句。意
稍難解。今當釋之。葢一切法。生本不生。滅本不滅。
所謂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不可得。即
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妙真如性。即是如來法身
異名。非謂果有一切諸法。而更以不生不滅攝取
之也。夫無性故言不生不滅者。因緣即空意也。意
生身名不生不滅者。即假意也。法身名不生不滅
[004-0575c]
者。即中意也。意生身雖有三相。乃相似三觀所成。
未證中故。束之為假。法身雖具三德。乃分證圓融
之體。體不二故。束之為中。一切外道。未知即空。安
知假中。聲聞緣覺及通教七地菩薩。雖知於空。未
見不空。故亦非其境界也。言七住者。約最鈍根。須
至八地。方能受接故也。
○二廣顯如來異名三。初
舉譬。二示法。三帖合。
△今初。】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一一
各有多名。魏云。譬如釋提桓因。帝釋。王。不蘭陀羅。手。
抓。身體。地。浮彌。虗空。無礙。如是等種種名號。名異義一。
○唐云。譬如帝釋。地及虗空。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
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二皆作體亦非無自性
云。亦非無體。」


【疏曰。如天帝釋。有千名字。又如手亦名抓。身亦名
體。地亦名為浮彌。虗空亦名無礙。世間一物有多
名者。不可勝舉。其名雖多。其體非多。亦非無體。當
知如來法身。亦如是也。
△二示法。】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


【疏曰。娑呵。亦云索訶。亦云娑婆。此翻堪忍。乃釋迦
如來所統三千大千世界之總名也。在世界種第
十三佛剎微塵數重。有十三佛剎微塵數世界所
共圍繞。具如華嚴經中所明。其中眾生。忍諸煩惱。
忍作諸業。忍受眾苦。故名堪忍。又佛菩薩以大忍
力度脫眾生。故名堪忍也。阿僧祗。此翻無數。】
[004-0576a]


「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唐云。諸凡
愚人。雖聞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

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
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
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此云大力
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城名。佛生彼城。
因名迦毗羅仙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

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
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
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
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


【疏曰。此略舉三十三名。以例其餘也。魏有四十六
名。唐有五十名。並可例思。不煩廣解。】


「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
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唐云。於此及餘
諸世界中。有能知我如水中月。不入不出彼諸愚夫

不能知我。墮二邊故。唐云。但諸凡愚。心沒二邊。不能
解了。」


【疏曰。不增不減者。一切名字性。即一名字性。故不
增。一名字性即一切名字性。故不減也。法身住畢
竟空。譬如滿月。隨諸眾生心水清淨。則現其影。此
所現影。不離如來法身。故不出。不離眾生心水。故
不入。不出不入。即是非有非無。彼諸愚夫。或計心
外有佛。或計佛無體相。故不能知法身不生不滅
[004-0576b]
義也。】


「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
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
性想魏云。而不善解名字句義。取差別相。不能自知。執
著名字故。虛妄分別不生不滅。名為無法。○唐云。而不
善解名字句義。執著言教。昧於實。真謂無生無滅。是無
體性。」


【疏曰。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者。釋成雖聞雖說也。而
不善解者。等釋成不知是如來異名也。不分別名
者。不能了別名所詮義也。不解自通者。不知法身
人人本具。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二示法竟。
△三
帖合。】


「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
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魏云。以不能決
定名號真實。隨順名字音聲取法亦復如是。○唐云。以
信言教。昧於真實。於一切法。如言取義。」


【疏曰。若知本有法身。與佛平等。則言言見諦。字字
歸宗。乃為會歸終極。所謂決定名號之真實義也。
由其不知一切名號。唯以詮顯法身為所歸極。故
聞不生不滅。便作無性計著。如聞不蘭陀羅。便謂
非帝釋耳。二廣顯如來異名竟。
○三詳辨言義差
別五。初破癡計。二顯善說。三勸依義。四誡隨說計
著。五勸親近多聞。
△今初。】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
[004-0576c]
者何。謂義無身故。魏云。以義無體相故言說之外。更
無餘義。惟止言說。唐云。是人不了言音自性。謂言即
義。無別義體大慧。彼惡燒智。魏云。彼愚癡人。○唐云。
彼人愚癡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

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
受生。亦無身二俱云。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疏云。言說音聲。乍生乍滅。耳識可得而聞。意識可
得而緣。故癡人計以為有。法身實義。非有非無。不
生不滅。不墮分別妄識境界。故癡人計以為無。不
知無生則無所不生。無體則無所不體也。
○二顯
善說又二。初明說即不說。二明無說而說。
△今初。】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
墮文字。唐云。唯除不墮於文字者。○魏云。如來說法。
依自聲說。不見諸字是有無故。不著名字大慧。若有

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魏云。若人執著
名字說者。彼人不名善說法者。○唐云。若人說法墮文
字者。是虗誑說法離文字故。唐云。諸法自性離文字
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

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


【疏曰。契會法身。則語言道斷。心行處滅。如人飲水。
冷煖自知。故不墮文字。又文字亦即法身體舉所
成。法身外之文字非有。即法身之文字非無。所以
終日說而無說。名為不墮文字之妙說也。世人不
達實義。強構篇章。種種杜撰。莊飾文詞。皆是虗誑
[004-0577a]
妄說。不知諸法離文字故。不知諸佛菩薩所說所
答。依自證法及本住法。非有一字可增減故。是故
三世如來。一切菩薩。皆是述而不作者也。今之競
為險句以圖出格者。可謂不知而作之者矣。哀哉。


△二明無說而說。】


「非不饒益義說。唐云。非不隨義而分別說言說者。眾
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魏云。法
輪斷滅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

誰說。為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
便。廣說經法。唐云。應不著文字。隨宜而說以眾生希
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
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唐云。我
及諸佛。皆隨眾生煩惱解欲種種不同。而為開演。令知
諸法自心所見。無外境界。捨二分別。轉心意識。非為成
立聖自證處。」


【疏曰。法離文字。本無可說。而眾生妄想分別。各各
希望樂欲不同。見愛煩惱受病亦別。若不以四悉
檀隨宜為說。何由令其捨二分別。轉識成智耶。若
巳得自覺聖智處者。何勞更為說法。又自覺聖智
處。本自成立。何須以言說成立也。此無說之說。方
為上順佛意。下隨羣機。臨濟所謂我宗無語句。亦
無一法與人。此之謂也。不同今人杜撰穿鑿。強構
詞章。以炫新異也。二顯善說竟。
△三勸依義。】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
[004-0577b]
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


【疏曰。於一切法等三句。依魏唐二譯。皆屬上文。為
令眾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所現。心外無有。離於
能所二妄分別。故說諸法。今既在此。則二十二字。
應作一句讀之。謂諸菩薩既知一切法皆無所有。
唯是自心所現。離二妄想。則能依義不依文也。】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
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
一切相。亦不知章句唐云。依文字者。墮於惡見。執著
自宗而起言說。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詞章句。既自損
壞。亦壞於他。不能令人心得悟解。」


【疏曰。此先明依文之失也。諸佛菩薩以義定名。故
萬無一失。末世鈍根以名定義。則萬無一得。故云
自壞第一義亦不知法相地位及章句也。】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
云。若能善知一切法相。文辭句義。悉皆通達彼則能

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大慧。攝
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唐云。若能令
他安住大乘。則得一切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
攝受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

唐云。若得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則能攝
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

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
處。唐云。則得勝妙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
[004-0577c]
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
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唐云。菩薩生勝妙處。欲
令眾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隨其所宜。演
真實法如是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

息。是名如實唐云。真實法者。無異無別。不來不去。一
切戲論。悉皆息滅。」


【疏曰。此正明依義之得也。一切法者。權實法也。一
切地者。權實位也。一切相者。化儀化法。五時通別。
乃至轉接同會借兼但對帶純。種種諸相狀也。通
達章句者。以義定名也。具足性義者。因語顯義也。
自娛樂者。自覺也。建立眾生者。覺他也。大乘是諸
佛聖人之所護念。故唐譯云得所攝受。一切諸佛
聖人皆從大乘而出。故今經云攝受諸佛等也。殊
勝入處。即自覺聖智境界。十自在力。即是處非處
等十智力也。餘皆可知。三勸依義竟。
△四誡隨說
計著。】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唐云。不應
如言執著於義真實者。離文字故。魏云。以一切法無
文字故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

義。唐云。小兒觀指。不觀於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
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
云。愚癡凡夫。亦復如是。隨言說指而生執著。乃至盡命。
終不能捨文字之指。取第一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

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唐云。有人不解
[004-0578a]
成熟方便而食生者。則復狂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

魏云。要須次第乃至炊熟。方得成食大慧。如是不生
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方便修。莫隨
言說。如視指端。魏更有云。執著名字言得義者。如彼
癡人不知舂炊。噉文字穀。不得義食是故大慧。於真

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
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


【疏曰。言說如指。義如所指之物。若但觀指。決不得
物。若執言說。終不得義。此為依文解義者言也。不
生不滅法身。名為性德。全性起修。以修顯性。方證
涅槃。譬如生穀須舂且炊。方可資身養命。癡人聞
說法身不生不滅。執性廢修。如食生穀。狂亂成病。
此為虗妄承當者言也。然此虗妄承當。亦是執著。
宗門現成語句。亦猶之乎視指端耳。是故若教若
宗一切言說。與妄想合。皆能招感生死苦也。
△五
勸親近多聞。】


「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
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唐云惡見
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魏云。是名
多聞有義方便。○唐云。是則名曰於義多聞是故欲

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
應當遠離。」


【疏曰。善於義者。則知文字非有非無。必善言說。若
但善言說。則是口耳糟粕。何甞得義。所以內外邪
[004-0578b]
正不能辨。偏圓權實不能分。縱令學富五車。不可
依也。初正明不生不滅義竟。
○二約外道以辨差
別二。初難問。二答釋。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
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
生不滅。魏云。外道亦說諸因不生不滅。○唐云。外道
亦說作者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

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魏云。外道
亦說依諸因緣。生諸眾生。○唐云。外道亦說作者因緣。
生於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

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唐云。俱是因緣。但名別耳外物
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外道說言
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
說一切性二云諸法不生不滅。不可得。
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
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魏云。
外道分別諸大。如來亦爾。分別諸大。○唐云。世尊分別。
雖稍變異。一切無非外道巳說是故我言無有奇特。

唯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魏云。若不
同者。如來應說有所異相。若有異相。當知不同外道所
說。○唐云。若有不同。願佛為演。有何所以。佛說為勝

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唐云。
若無別異。外道即佛。以其亦說不生滅故而世尊說。

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
[004-0578c]
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疏曰。此正執文難義。欲令世尊以義定文也。若但
依文解義。則外道說作者諸因不生不滅。世尊亦
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外道說作者因緣生諸世
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因緣生諸世間。外道說外
物因緣。世尊亦假說泥瓶種芽等外物因緣。外道
說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法性不生不滅。
外道說四大自性不壞。世尊亦有時分別四大自
性。是則全無差別。外道亦可名佛矣。不幾一世界
中有多佛乎。言九物者。一時。二方。三虗空。四微塵。
五四大種。六大梵。七勝妙。八自在。九眾生主也。

二答釋二。初長文。二偈頌。
△今初。】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
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魏云。諸外
道說。有實有體性不生不變相。○唐云。外道所說。有實
性相不生不變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

無品。離生滅。唐云。我所說法。非有非無。離生離滅
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
無自性相攝受。唐云。云何非無。如幻夢色。種種見故。
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現不現故。攝不攝故。

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唐云。見不見故。取不取
故。是故我說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但覺自心現量。妄

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唐云。若覺唯是自心所
見。性於自性。分別不生。世間所作。悉皆永息愚癡凡

[004-0579a]
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唐云。分別者是凡愚事。非賢
聖耳不實妄想。如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唐云。妄心分
別不實境界。如乾闥婆城。幻所作人大慧。如乾闥婆

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
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唐云。譬如小兒。
見乾闥婆城。及以幻人商賈出入。迷心分別。言有實事

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
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
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唐云。凡愚所見生與不
生。有為無為。悉亦如是。如幻人生。如幻人滅。幻人其實
不生不滅。諸法亦爾。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

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唐云。凡夫虗妄起生滅見。非
諸聖人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

唐云。言虗妄者。不如法性。起顛倒見妄想者。計著一
切性自性。不見寂靜。唐云。顛倒見者。執法有性。不見
寂滅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唐云。不能遠離虗妄
分別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故。

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
云。若無有相。則無分別。不生不滅。則是涅槃大慧。涅

槃者。如真實義見。唐云。見如實處離先妄想心心數
法。唐云。捨離分別心心所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
說是涅槃。」


【疏曰。外道所說不生不滅。妄計心外有法。故執之
則有。覈之則無。世尊所說不生不滅。了知唯心所
[004-0579b]
現。生即無生。故非有。滅亦無滅。故非無。譬如幻夢。
有種種現。故非無。無實外色。故非有。又現則非無。
不現非有。攝則非無。不攝非有。譬如乾城化人。生
非實生。滅非實滅。生滅有為。既皆不實。則不生不
滅名為無法。又豈別有實哉。言妄想亦不異若異
者。不達法性而起顛倒妄想。妄想無性。如依水起
波。故不異。性水不動。妄想波動。故若異也。只此妄
想顛倒。於性空寂靜體中。執有性自性故。所以終
不見寂靜耳。言無相見勝者。無生滅相見。無不生
滅相見。無二邊相見。無中道相見。所以一切分別。
妄想不起。妄想不起。則一切法本來不生不滅。名
為涅槃。了此本來常寂滅相者。名為自覺聖智。豈
同外道所計九物不生滅耶。
○二偈頌二。初正頌
前義。二重申問答。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滅除彼生論。建立
不生義。魏云。為遮生諸法。建立無生法。○唐云。為除
有生執。成立無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

法不生。無性無所有。魏云。亦不得言無。○唐云。亦非
是無法犍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魏云。諸法無因有。
○唐云。雖有而無因不生無自性。何因空當說。魏云。
諸法空無相。云何為我說。○唐云。空無生無性。云何為
我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二云。離諸和合緣。智
慧不能見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魏云。以空本不
生。是故說無體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魏云。見物
[004-0579c]
不可得。○唐云。雖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

見。魏云。非外道所見。和合不可得夢幻及垂髮。野馬
犍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唐云。無因而妄現
世事皆如是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

法流永不斷。唐云。無生義若存。法眼恒不滅熾然無
因論。恐怖諸外道。唐云。我說無因論。外道咸驚怖。」


【疏曰。佛說無生。為破執有生耳。非建立不生宗也。
而愚夫不知。妄以不生作無性解。豈知所謂一切
法不生者。非直無性而巳。無性亦無所有。不得偏
言是無。譬如乾城幻夢。雖現似有。實無他因也。次
更徵云。我何因而說諸法不生空無性耶。以其因
緣和合。虗妄有生。若離諸和合緣。則智慧觀察決
不能見。是則空本不生。故說無體性耳。須知正和
合而現時。當體非有。不同外道分析和合之後。方
云不可得也。試觀夢幻及垂髮等無因妄現。則凡
世間諸事。莫不皆然。所以折伏外道邪因緣論。申
暢正法生即無生之義。此無生義。是正法流。是正
法眼。故外道聞必驚怖。如獅子吼。百獸腦裂也。

二重申問答四。初問。二答。三再問。四再答。
△今初。】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彼唐作復以何故
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疏曰。此承上文夢幻垂髮等無因相現而疑問也。
故曰。此事云何。何所因而有夢幻等事。復以何故
而見夢幻等生。此一一和合。畢竟於何處和合。而
[004-0580a]
佛乃作無因論耶。
△二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
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疏曰。此明佛破外道邪因說無因論。乃由觀察三
界諸有為法。自心所現。故非無因。心外無法。故非
有因。心生。則當處法生。其生也無來處。心滅。則隨
處法滅。其滅也無去處。故令彼生滅論者所見和
合之相。從是得永滅也。
△三再問。】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唐云。
為無故不生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唐云。為待於
眾緣名不應無義。唐云。為有名無義唯為分別說
云。願為我宣說。」


【疏曰。此以三意難無生之名也。一者無性故不生
耶。則如龜毛兔角。故不可也。二者顧待諸緣而不
生耶。則如焦芽敗種。亦不可也。三者名為無生。實
無義耶。則成虗誑戲論。尤不可也。得此三難。而如
來無生妙旨。乃可申暢矣。
△四再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性無生。唐云。非無法不生
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唐云。亦非以待緣。非有物
而名名亦非無義。」


【疏曰。此先總拂其所問之非也。】


「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疏曰。此顯中道法身。乃名無生。故外道著有。三乘
證空。皆非其境界也。】
[004-0580b]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唐云。無有能作者唯有微
心住。魏云。說建立唯心。○唐云。唯心所建立想所想
俱離。唐云。能所分別離其身隨變。魏云。轉身依正
相。○唐云。如是轉所依我說是無生。無外性無性。
云。外非實無實。○唐云。外物有非有亦無心攝受。
云。其心無所取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

性。空等應分別。唐云。空無性等句。其義皆如是非空
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疏曰。此正明唯心。乃無生實義也。既云唯心。則遠
離心外因緣。亦離作者之事。亦無能所分別。亦能
證得轉依亦不攝取心外有性無性諸見。故名無
生。亦名無性。亦名為空。無生故空。此空非斷空。真
空即是中道第一義諦。無生故無性。此無性非斷
無。無性即是一切法之實性。乃申明非無性無生
之旨也。】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唐云。因緣共集會。是故有
生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唐云。分散於因緣。生
滅則無有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

外道妄想。魏云。離因緣無法。離和合無得。外道妄分
別。而見有一異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

變。是悉不可得。唐云。有無不生法。俱非亦復然。唯除
眾緣會。於中見起滅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鉤鏁。離彼

因緣鏁。生義不可得。唐云。隨俗假言說。因緣遞鉤鎻。
若離因緣鎻。生義不可得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

[004-0580c]
但說緣鉤鏁。凡愚不能了唐云。我說唯鉤鎻。生無故
不生。離諸外道過。非凡愚所了。」


【疏曰。此明迷於中道佛性。舉體妄成十二因緣。若
知十二因緣生即無生。則見中道佛性也。由此唯
心十二因緣虗妄和合。故於無生滅中見有生滅。
若知因緣性空。不妄集會。則生滅當體寂滅。譬如
目瞖既盡。空華自亡。是故除此唯心因緣之外。更
無有異性可得。若妄計有一性及異性者。皆是外
道邪分別耳。是故亦非有性生一切法。亦非無性
生一切法。亦非非有非無性生一切法。但是唯心
十二因緣轉變。見有生滅。除此數之轉變。則生滅
悉皆不可得矣。然此十二數之轉變。不過隨俗假
說。以其唯心起惑。唯心造業。唯心感苦。不了苦即
唯心。復起諸惑。故說展轉互為鉤鏁。離彼唯心惑
業苦鏁。安有生義可得。既是唯心鉤鏁。心外無法。
故生即無性。緣起不起。離諸外道斷常有無等過。
而三界凡夫。二乘愚昧。皆悉不能了也。】


「若離緣鉤鏁。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鉤鏁義。」


【疏曰。此破外道所計邪因。即是無因也。若離唯心
緣起鉤鏁。別計有微塵自在等為生性者。是則異
因生於異果。一切諸法。不從正因緣生。反為無因
論。而壞鉤鏁義矣。】


「如燈顯眾像。鉤鏁現若然。是則離鉤鏁。別更有諸性。」


【疏曰。此破外道轉計也。外道計云。一切諸法。雖各
[004-0581a]
有性。亦待鉤鏁方顯。譬如闇室中物。須燈乃照。此
仍不壞鉤鏁義也。佛故牒云。此則離於因緣鉤鏁。
別更有諸法性。譬如燈外別有物矣。下乃破之。】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鉤鏁。慧無所分別
魏云。生法本無體。自性如虗空。離鉤鏁求法。愚人無所
知。○唐云。無生則無性。體性如虗空。離鉤鏁求法。愚夫
所分別。」


【疏曰。此正顯因緣鉤鏁之外。別無有法。以破妄計
也。現見世間諸法。不藉因緣。則不能生。既本無性
而無有生。則其自性猶如虗空。云何可說先有諸
法性耶。是故離因緣鉤鏁而求法者。乃愚昧無知
而妄分別。非智慧者所分別也。此上皆申明亦非
顧諸緣。非有性而名之旨也。】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
若使諸世間。觀察鉤鏁者。一切離鉤鏁。從是得三昧
唐云。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鈎鎖。若能如是解。此人心得
。」


【疏曰。此下乃申明名亦非無義之旨也。十二緣生。
本自無生。此無生之理。乃性德法身也。觀察鉤鏁。
知其生即無生。安住忍可而入三昧。名為無生法
忍。此乃以修顯性。證得意生及分滿法身。方是名
下之實義也。】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鉤鏁。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


【疏曰。癡。即發業無明。能引支也。愛。即潤生無明。能
[004-0581b]
生支也。諸業。即行及取有支也。等者。等取識名色
六入觸受所引五支。并生老死所生二支也。以執
受故。名之為內。俗諦中之實法也。鑽燧因緣而生
於火。火無自性。泥團輪等因緣而生於器。器無自
性。種子水土等緣而生於芽。芽無自性。以不執受。
名之為外。俗諦中之假說也。三界依正。唯此內外
假實因緣所生。生即無生。以四性推簡不可得故。
如此觀察。則鈎鎻性離。能證無生忍也。】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鈎鎻義。是則不成就
唐云。若云有他法。而從因緣生。離於鈎鎻義。此則非教
。」


【疏曰。若所引所生。果自有性。何藉能引能生。若器
芽等。果自有性。何藉泥團種子。又設有勝性自在
等。能生內外諸法。亦何藉內外因緣。是故離鈎鎻
義。則教理不成就也。】


「若生無自性。彼誰為鈎鏁。唐云。生法若非有。彼誰為
因緣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疏曰。外道不計實有。便計斷無。前巳破其計有他
性。今更破其計無自性也。惑業苦三展轉相生。故
名十二因緣鈎鏁。豈無唯心之自性哉。】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魏云。離鎖更無法。是故說無體。唐云。但緣無有法。故說
無自性。」


【疏曰。此更破凡愚妄計四大為能生也。凡愚妄想
[004-0581c]
分別。謂堅是地性。濕是水性。煖是火性。動是風性。
不知苟離十二因緣鉤鏁。豈復有地水火風可得。
故說四大無自體性。皆唯心耳。何能生諸法哉。】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唐云。其論無差別以病差
別故。為說種種治。唐云。方藥種種殊我為彼眾生。破
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唐云。演說諸法
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

唐云。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


【疏曰。此釋疑也。疑曰。若以所證法身名無生者。二
乘七住非其境界。何故平日又說三乘諸教耶。釋
曰。譬如醫論。唯以除病復元為要。而病有差別。則
方藥暫殊。如來亦爾。唯為一大事因緣。出世說法。
而根有優劣。故權說三乘。若至煩惱破時。究竟唯
一大乘八正道耳。圓八正道。收一切佛法皆盡。即
無生法身之體相也。第三十不生不滅門竟。
○第
三十一辨無常門。魏云。無常品第八文分為二。初
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
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
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疏曰。前以不生不滅與外道辨異。今更以無常與
外道辨異也。無常之名似同。無常之義有異。云何
為邪。云何為正。若邪若正。凡有幾種。皆不可不辨
也。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示外計。二
[004-0582a]
示佛法。初又三。初標。二釋。三結斥。
△今初。】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
七。彼有說言。作巳而捨。唐云。始起即捨是名無常。
更云。生巳不生。無常性故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

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唐云。色之轉變
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唐云。一切諸法相續不斷能
令變異。自然歸滅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

毀壞一切性轉。唐云。猶如乳酪前後變異。雖不可見。
然在法中壞一切法有說性無常。唐云。物無常有說

性無性無常。唐云。有說物無物無常有說一切法不
生無常入一切法唐云。有說不生無常。徧住一切諸
法之中。」


【疏曰。據佛法中。無常名為不相應行。是假非實。以
有為法。生巳必滅。故名無常。言其無物能常住耳。
非別有一物。名之為無常也。外道七種無常。情計
雖別。總認無常。以為有法。故云非我法也。
○二釋
為七。而不次第。初釋第六性無性無常。二釋第七
不生無常。三釋第五性無常。四釋第一作巳而捨
無常。五釋第二形處壞無常。六釋第三即色是無
常。七釋第四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
△今初。】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
性不可得不生唐云物無物無常者。謂能造所造。其
相滅壞大種自性。本來無起。」


【疏曰。外道妄計四大為能造。種種諸物為所造。能
[004-0582b]
造所造。皆有壞滅。而先天無形之四大自性。則本
來不生。以不生故。名之為常。以壞滅故。名為無常。
不知心外無四大自性。不知心外無能造所造也。


△二釋第七不生無常。】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唐云。謂
常與無常有無等法。如是一切皆無有起分析乃至

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唐云。乃至分析至於微
塵。亦無所見。以不起故。說名無生是名不生無常相。

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疏曰。外道計不生無常入一切法。故佛破云。非可
謂常與無常有無等法。皆有不生無常徧入其中
也。若以一切諸法。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
義。非生。遂計此名為不生無常相者。則分析時。方
有無常相。生正墮生無常義。何名不生無常耶。夫
常與無常有無等法。並是自心現量。非生非不生。
非常非無常。又何容妄計有不生無常耶。
△三釋
第五性無常。】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唐云。有物
無常者。謂於非常非無常處。自生分別所以者何。謂

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
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唐云。其義云何。彼立
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若無無常壞一切法。法終不
滅成於無有如杖瓦石。破壞諸物。唐云。如杖槌瓦石。
能壞於物而自不壞。此亦如是現見各各不異。是性

[004-0582c]
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唐云。大
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無有能作所作差別。云此是無
常。此是所作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唐云。無差別
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無因性。唐云。不見有因。能令
諸法成於無故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唐云。諸法壞滅。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非因
不相似事生。唐云。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生者。一切
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
有異。唐云。若能生者。一切異法應並相生。彼法此法。
能生所生。應無有別。現見有別。云何異因生於異果

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唐云。若無常性是有法者。應
同所作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

自無常應無常。唐但云。自是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
性不無常。應是常。唐云。自無常故。所無常法。皆應是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唐云。若無常性住
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唐云。
與過去色同時巳壞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

與壞相俱。唐云。現在俱壞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
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
不壞。唐云。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色者即是大
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不壞滅一切

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
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唐云。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
[004-0583a]
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


【疏曰。外道計有一物。名曰無常。譬如杖槌瓦石。自
恒不壞。而能壞一切物。若非有此無常。何故諸法
有巳終滅。故佛破云。若果有一無常。能壞一切法
者。必須分明指出。此是能壞之無常。此是所壞之
事。今現見各各不異。不可指出。既其不異。則能作
所作。皆應是常矣。何甞因彼無常而令諸法壞耶。
葢若約喻。則以杖石為能壞。諸物為所壞。能所並
可指陳。若約法。則以無常為能壞。杖石亦屬所壞。
能所不可指出故也。次更告云。諸法滅壞。實亦有
因。所謂心生法生。心滅法滅。但非凡愚所知耳。若
妄計無常為因。能令諸法滅壞為果。則是異因能
生異果。若異因能生異果者。則一切不相似事。悉
皆無常。能作所作。應無別異。而現見世間豆不生
瓜。瓜不生豆。人不生鳥。鳥不生人。云何無常異因。
能生諸法滅壞之異果耶。又若計無常性是有法
者。便同所作。若墮所作。便非究竟常住之性。應亦
無常。何名無常自性不壞耶。又彼計能無常者自
常。故令諸法無常。今能無常者自既無常。不將令
所無常法反成常耶。葢彼既不能滅壞諸法。則諸
法無能有壞者矣。又若謂有無常性徧入一切法
者。應同諸法墮於三世。彼過去色巳滅。則過去無
常亦滅。未來色不生。則未來無常亦不生。現在色
剎那變壞。則現在無常亦剎那變壞。又何名無常
[004-0583b]
自性不壞耶。夫外道所計四大自性不壞者。以色
即是四大積聚差別。而能造所造。非異非不異。故
妄計云自性不壞耳。然試諦觀三有之中。一切能
造四大及所造色。無不皆是生滅之相。離此能造
所造之外。豈更別有無常之性。如四大之不生。令
物生滅而自不滅耶。
△四釋第一作巳而捨無常。】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唐云。
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別故自相

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唐云。非自相造。以無異故
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唐云。非復共造。以乖離故
當知是無常唐云。當知非是始造無常。」


【疏曰。據唐譯標名中云。始造即捨。是名無常。生巳
不生。無常性故。意謂有無常性。能生諸物。但一生
巳。不復更生。故名無常。今以三意研之。汝所謂始
造者。為互造耶。或自造耶。或共造耶。若云互造。則
地造水等。水造火等之謂也。其性各別。何能互造。
若云自造。則地還造地。水還造水等是也。既無差
別。便無能所。何能自造。若云更相共造。則地水共
造於地。或地水共造於水等是也。犯前二過。一者
各別。二者無差。各別亦不可作方便。無差亦不可
作方便。既無方便。何能共造。是則既無造者。何有
始造即捨之無常耶。
△五釋第二形處壞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
云。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其所造壞。但形狀壞大慧。

[004-0583c]
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
長短不可得。唐云。其義云何。謂分析色乃至微塵。但
滅形狀長短等見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

數論。唐云。不滅能造所造色體。此見墮在數論之中。」


【疏曰。正教之中。雖順凡情權說青黃赤白名實色。
長短方圓名假色。其實皆是唯識相分。識外總無
假實色也。彼既能造所造是實。是故不壞。名之為
常。長短方圓形處是假。是故變壞名為無常。何異
數論所計冥諦是常。二十三法轉變是無常耶。

六釋第三即色是無常。】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
唐云。謂此即是形狀無常。非大種性若四大無常者。
非俗數言說。唐云。若大種性亦無常者。則無世事
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唐云。無世事者。當知則墮
盧迦耶見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唐云。以
見一切法自相生。唯有言說故。」


【疏曰。色即是無常。以因心成體。隨心生滅故。此佛
法中因緣正義也。而彼外道。乃謂但是形處無常。
非四大無常。若四大無常者。則非俗數言說。若無
俗數言說性者。則墮斷見世論。以見一切性但有
言說。不見自相生故。殊不知但有言說。無自相生。
乃是佛法正義。而彼反以為世論。豈不哀哉。
△七
釋第四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唐云。謂色體變。非
[004-0584a]
諸大種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

處所壞。唐云。譬如以金作莊嚴具。嚴具有變。而金無改
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唐云。此亦如是。」


【疏曰。前標章中。巳有乳酪轉變之釋。今更加以金
莊嚴具之釋。若不執心外有法。正可譬顯隨緣不
變妙理。而彼妄計有無常性。於中令彼轉變。不知
四大巳自無性。何況更有無常性耶。二釋竟。
△三
結斥。】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唐云。虗妄分別見無
常性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

造色應斷魏云。火不燒諸大。自體不燒。以彼諸大自
體差別故。大慧。諸外道說。若火能燒諸大者。則諸大斷
滅。是故不燒。○唐云。彼作是說。火不能〔生〕諸火自相。但
各分散。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疏曰。外道不達心外無法。故起種種無常妄想。而
終不知無常正義也。彼作是說。火燒諸大時。火為
能燒。是能無常。諸大是所燒。是所無常。而火之自
相不燒。則無常性常。諸大之自相亦不燒。則諸大
亦性常。設使各各自相相壞者。則能造所造應斷。
而今現見能造所造不斷。豈非諸大與無常性。並
皆常耶。葢殊不知四大皆唯心現。由心不斷。所以
妄見能造所造不斷耳。心外豈有能造所造哉。心
外豈有能無常所無常哉。初示外計竟。
△二示佛
法。】
[004-0584b]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魏云。我說大及諸塵。非常
非無常。○唐云。我說諸法非常無常所以者何。謂外

性不決定故。魏云。我不說外境界有故。○唐云。不取
外法故唯說三有微心。魏云。我說三界。但是自心。○
唐云。三界唯心故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

差別。四大及造色故。魏云。不說種種相是有。是故說
言不生不滅。唯是四大因緣和合。非大及塵是實有法。
○唐云。不說諸相故。大種性處種種差別。不生不滅故。
非能造所造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唐云。能取所取
二種體性。一切皆從分別起故知二種妄想。唐云。如
實而知二取性故離外性無性二覺種見。自心現量。
云。了達唯是自心現故。離外有無二種見故妄想者。思

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唐云。離有無
見。則不分別能所造故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

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
唐云。大慧。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唯是自心。
非常非無常。不能了達。墮於外道二邊惡見一切外道

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唐云。一切外道。不能
解了此三種法。依自分別而起言說。著無常性謂世間

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唐云。
此三種法所有語言分別境界。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疏曰。四大諸法。皆唯心現。本無生滅。亦無能所。非
有非無。非常無常。世法既爾。出世法亦然。出世間
上上法亦然。一一皆唯心現。非常無常。外道不覺。
[004-0584c]
故起種種無常妄想耳。若了悟自心現量。則世間
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法。本來平等。唯是一心。於
一心中。約迷悟淺深。假分別說有三種法。所謂無
差而差。差而無差。豈凡愚所能覺哉。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遠離於始造。及與
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唐云。始造即便捨。
形狀有轉變。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別諸性無有壞。

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唐云。諸法無
壞滅。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彼諸外道

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唐云。彼諸
外道眾。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疏曰。初二偈。重頌外道七種無常。後一偈。總破無
常義不成也。】


「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
唐云。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二種從心現。無有我我
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

魏云。三界上下法。我說皆是心。離於諸心法。更無有
可得。○唐云。梵天等諸佛。我說唯是心。若離於心者。一
切不可得。」


【疏曰。此二偈。重頌佛法非常無常意也。後一偈。若
據今文。先二句。敘外計。後二句。正破執。謂外道妄
計梵天能生一切。猶如樹根。三界皆從梵天所生。
如彼枝條之普周徧。佛眼觀之。毫無實義。但是彼
[004-0585a]
心虗妄分別而巳。第三十一辨無常門竟。】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上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下



【○第三十二滅正受門。魏云。入道品第九。唐云。現
證品第四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
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菩薩
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魏云。入滅盡定次第相。
唐云。入滅次第相續相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

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
聞緣覺外道愚癡魏云。若得善知入滅盡定次第之
相巧方便者。不墮聲聞辟支佛三昧三摩跋提滅盡定樂。
不墮聲聞辟支佛外道迷惑之法。○唐云。善知此巳。於
滅盡三昧樂。心無所惑。不墮二乘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疏曰。滅盡定。亦名滅受想定。若於九次第定之中。
則是最後定也。能令恒行染污心心所滅。唯有第
八識。及第七識一分不染汙心心所在。令身安和。
故亦名定。不受一切世間諸受。故名正受。三乘聖
人。巳斷下四地思惑。巳伏無所有處思惑。依於有
[004-0585b]
頂非非想處。遊觀無漏。由暫止息作意為先。乃能
入此。然滅盡之名則同。而大小乘方便永異。小乘
入巳。止息勞慮。大乘入巳。能現威儀。則其次第相
續之相。亦必不同。所以特問之也。
△二許宣。】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
言。世尊。唯願為說。」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對凡外明
三乘滅定差別。二對二乘明菩薩滅定方便。初又
二。初正明差別。二明說差別意。
△今初。】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
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
受。非聲聞緣覺。唐云。七地菩薩。念念恒入。離一切法
自性相故。非諸二乘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

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
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
七地無善念正受唐云。二乘有作。墮能所取。不得諸
法無差別相。了善不善自相共相。入於滅定。是故不能
念念恒入。」


【疏曰。此約三乘共十地。以辨滅定之差別也。六離
欲地三乘。初能入滅盡定。以其巳斷下界惑故。七
地菩薩能觀法空。故能念念恒入。七地二乘。但得
生空。不得法空。猶墮有作。有能所取。覺一切法有
善不善。厭離有漏。遊觀無漏。乃入滅定。不達諸法
無差別相。所以第七識中我執雖滅。法執猶存。未
[004-0585c]
能念念恒入也。此約菩薩根利。進同別圓。二乘根
鈍。退同藏教言之。】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云。分別想滅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

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唐云。
始從初地乃至六地。觀察三界。一切唯是心意意識自
分別起。離我我所。不見外法種種諸相。○魏云。不墮外
法種種諸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

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唐云。凡愚不知。由無始來過
惡熏習。於自心內。變作能取所取之相而生執著大慧。

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
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唐云。八地菩薩所得三
昧。同諸聲聞緣覺涅槃。以諸佛力所加持故。於三昧門
不入涅槃。」


【疏曰。此明三乘之人。修至八地。則三界妄想相滅。
葢由始從初地乃至六地通觀三界唯心。離我我
所。不見不墮外種種相。所以聲聞則正使斷盡。止
於七地。逮入涅槃。亦同八地。緣覺則兼侵習氣。階
於八地。菩薩則所得三昧。同於三乘。但由佛力加
持。不同二乘入滅也。若夫愚夫。則於自心之中。變
作能攝所攝二種妄相。無知執著。乃無始過惡虗
偽習氣所熏。彼等自不覺耳。三乘之人。始從初地。
即能覺知觀察。故至八地。妄想相滅也。】


「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為眾生事故。佛
[004-0586a]
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
唐更有云。令其究竟不入涅槃聲聞緣覺。三昧門得
樂所牽故。作涅槃想唐云。著三昧樂。是故於中生涅
槃想。」


【疏曰。此釋成菩薩受加之意也。華嚴明八地受加。
正是別圓接通之旨。以十地中。初之三地。寄同世
間。四地寄初果。五地寄聲聞。六地寄緣覺。七地寄
菩薩。名為三乘。八地以上。正顯一乘。一乘即別圓
二教。不與二乘共也。初正明差別竟。
△二明說差
別意。】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
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魏云。遠離我我所取相之
法。觀察我空法空。觀察同相異相善四無礙。決定力

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魏云。善解四無礙巧
方便義。自在次第入於諸地菩提分法不令菩薩摩

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
第。唐云。我恐諸菩薩不善了知自相共相。不知諸地相
續次第。墮於外道諸惡見中。故如是說大慧。彼實無

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
種種行。唐云。諸地次第。三界往來。一切皆是自心所見
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
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唐云。而諸凡愚不能了知。以
不知故。我及諸佛為如是說。」


【疏曰。分部者。分別演說。明其分位及部類也若不
[004-0586b]
於唯心法門之中。假立三乘諸地次第。何由令彼
返邪歸正。然雖說地次第。及說三界往來諸行。究
竟不出一心。豈於心外有生滅哉。初對凡外明三
乘滅定差別竟。
○二對二乘明菩薩滅定方便二。
初約修顯次第。二約性顯平等。初中二。初明二乘
之失。二明菩薩之得。
△今初。】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
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
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唐云。聲聞緣覺
至於菩薩第八地中。為三昧樂之所昏醉。未能善了唯
心所見。自共相習經覆其心。著二無我。生涅槃覺。非寂
滅慧。」


【疏曰。二乘斷見思盡。泯智灰身。亦至菩薩第八地
中。由彼但見於空。不見不空。但破界內法執。未破
界外法執。故猶為習氣所障。著二無我。遂於化城
生安隱想。生巳度想。不知諸法本來常寂滅也。

二明菩薩之得三。初正明。二立喻。三法合。
△今初。】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
分別十無盡句。唐云。即便憶念本願大悲。具足修行
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巳涅槃妄想不生故。離

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
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
隨智慧生。唐云。然非不起佛法正因隨智慧行得如
來自覺地。」
[004-0586c]


【疏曰。此明菩薩由憶大悲本願。故不於空取證。能
見不空中道。起佛法正因。得如來極果也。
△二立
喻。】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巳思惟。為正為邪。
唐云。覺巳思惟。向之所見。為是真實。為是虗妄非正非
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
無想。心意意識夢現唐云。覆自念言。非實非妄。如是
但是見聞覺知曾所更事。分別習氣。離有無念。意識夢
中之所現耳。○魏云。不離有無意識熏習。於夢中見。」


【疏曰。迷於心性。妄見二種生死。喻之以夢。夢中河
海。以喻三界生死。夢中彼岸。以喻二乘涅槃。未度
而覺。以喻菩薩不證涅槃。能見心性也。此彼兩岸。
既皆是夢。故非實虗。非非邪非正。以既覺則非實。
在夢則非虗。了之則非邪。執之則非正故。夢。是獨
頭意識境界。生死涅槃。是妄想分別境界也。
△三
法合。】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
云。見分別心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

等。唐云。始從初地而至七地。乃至增進入於第八。得無
分別。見一切法皆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

巳。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唐云。離能所取。見心心
所廣大力用。勤修佛法。未證令證大慧。此是菩薩涅

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唐云。離心意
意識妄分別想。獲無生忍。此是菩薩所得涅槃。非滅壞
[004-0587a]
。」


【疏曰。初地轉進至第七地。合夢渡水喻也。八地見
妄想生。合覺喻也。見一切法如幻等。合非實非虗
喻也。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合覺後事也。二乘
取空。故成滅壞。菩薩觀空而見不空。故方便不壞。
轉識成智。得於中道無生法忍。初約修顯次第竟。


△二約性顯平等。】


「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唐云。第一義中。無有次第。亦無相續。遠離一切境界分
別。此則名為寂滅之法。」


【疏曰。本元真如寂滅一心。名為第一義諦。生佛平
等。迷悟無差。譬如演若本頭。元無得失。由分別故。
狂怖妄走。由忽悟故。名為狂歇。由有狂走狂歇。方
論次第相續。而本頭上。何有次第相續之可論哉。
然於境界分別未離。須藉次第相續之說。方便令
離。否則長夜在夢。何時能覺。故知全修在性。全性
起修。乃合此經之宗致耳。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無所有。此住
及佛地。唐云。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去來及現在。
三世諸佛說。唐云。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心量地
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唐云。七
地是有心。八地無影像。此二地名住。餘則我所得。」


【疏曰。初一偈。總明聲聞緣覺菩薩佛地。總是唯心。
心外別無所有。此三世佛之正說也。次一偈。於唯
[004-0587b]
心分別地相。謂第七地前。從假入空。猶存空之心
量。故與二乘是同。至第八地。從空入假。能見不空。
不存空之影像。故顯菩薩獨勝。此第七第八二地。
一住於空。一住不空。猶未最勝。唯有佛地。正證中
道。乃我所自得也。而此諸地。並是唯心。】


「自覺智及淨。唐云。自證及清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
勝處。清淨妙莊嚴。唐云。摩醯最勝處。色究竟莊嚴
曜如盛火。光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周輪化三有
云。譬如大火聚。光燄熾然發。化現於三有。悅意而清涼。」


【疏曰。此明證佛地者。能於色究竟天。示現世間最
高大身。化度三有。光明熾盛而不壞目。令人悅意
清涼。不同魔及龍火等光也。】


「化現在三有。唐云。或有現變化或有先時化。於彼演
說乘。唐云。於彼說諸乘皆是如來地。」


【疏曰。此明或只今現在化。或過去先時化。所說諸
乘皆是為實施權。若開權顯實。則皆是如來地也。】


「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
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疏曰。此明於佛地中。權施諸地。其性本融。故一地
即一切地。一切地即一地。本於無次第中。假說次
第。所以次第即無次第也。第三十二滅正受門竟。


○第三十三常無常門。魏云。問如來常無常品第
十。○唐云。如來常無常品第五文分為二。初問。二

答。
△今初。】
[004-0587c]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
常為無常。」


【疏曰。前雖屢明非常無常。皆約法性辨之。未辨修
德。今因上文云佛地名最勝。故問佛地三德為常
為無常也。常則不應佛所獨得。無常則不應最勝。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四。初正明非常非
無常。二約喻顯非常。三約智顯常。四結顯非常非
無常。初又三。初雙遮。二雙破。三雙結。
△今初。】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
過。」


【○二雙破又二。初破常。二破無常。
△今初。】


「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
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唐云。若如來常者。有
能作過。一切外道。說能作常。」


【疏曰。外道計自在微塵神我等為能作者。真實常
住。唯識破云。若能作者。即便非常。有動轉故。今但
明如來常。非同自在神我等常。以自在神我等。皆
是外道妄計。無實義而有過故。
△二破無常。】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
應斷。而如來不斷。唐云。若無常者。有所作過。同於諸
蘊。為相所相。畢竟斷滅而成無有。然佛如來實非斷滅

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缾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
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唐云。一切所作。如瓶衣等。皆
是無常。是則如來有無常過。所修福智。悉空無益以所

[004-0588a]
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唐云。又
諸作法。應是如來。無異因故。」


【疏曰。若如來是所作。應同五陰。終歸壞滅。而如來
不滅。故非無常。又若所作。應如瓶衣。所修福智。悉
空無益。而福智不空。故非無常。又若所作。則一切
所作。皆應名佛。而實不名佛。故佛非無常也。二雙
破竟。
△三雙結。】


「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初正明非常非無常竟。
△二約喻顯非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
眾具無義過。唐云。如來非常。若是常者。應如虗空。不
待因成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

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唐云。何以故。離常無常
若一若異俱不俱等諸過失故是故如來非常。」


【疏曰。虗空無修德。如來雖是諸法如義。而因修德
所顯。故與虗空不同。又虗空巳離常無常等四句
過失。況如來而可以常無常等四句說耶。】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
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唐云。如來非
常。若是常者。則是不生。同於兔馬魚蛇等角。」


【疏曰。世所謂常。不過謂如虗空。謂本不生。乃至謂
如自在神我微塵四大時方勝性而巳。如來豈同
此戲論常哉。二約喻顯非常竟。
△三約智顯常。】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
[004-0588b]
得智常。故如來常。唐云。以別義故。亦得言常。何以故。
謂以現智證常法故。證智是常。如來亦常大慧。若如

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唐云。諸佛如來所證法
性法住法位。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易聲聞緣覺

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唐云。在於一切二乘外
道所得法中非是空無亦非愚夫之所覺知。唐云。然
非凡愚之所能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

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唐云。夫如來者。以清
淨慧內證法性而得其名。非以心意意識蘊界處法妄
習得名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

從不實虗妄想生。」


【疏曰。無間所得智。謂無間三昧中所發無漏證智
也。二空所顯真如。徧一切法。故無間住。而非空無。
但外道凡夫及二乘愚昧。故日用不知耳。如來所
得智者。果上圓滿四智也。般若者。因中妙觀察智
平等性智也。三有依正。從妄分別而生。所以無常。
如來依正。皆是大圓鏡智所現。所以稱性常住也。


△四結顯非常非無常。】


「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
法無二生相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
唐云。若有於二。有常無常。如來無二。證一切法無生相
故。是故非常亦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

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
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唐云。乃至少有言說
[004-0588c]
分別生。即有常無常過。是故應除二分別覺。勿令少在。」


【疏曰。若達唯心。則色心不二。能所不二。性修不二。
乃至說默亦不二矣。何有常無常哉。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眾具無義者。生常
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魏云。離於常無常。
非常非無常。若見如是佛。彼不墮惡道。若說常無常。諸
功德虗妄。無智者分別。遮說常無常。○唐云。遠離常無
常。而現常無常。恒如是觀物。不生於惡見。若常無常者。
所集皆無益。為除分別覺。不說常無常從其所立宗。

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唐云。乃至有
所立。一切皆錯亂。若見唯自心。是則無違諍。○魏云。所
有立法者。皆有諸過失。若能見唯心。彼不墮諸過。」


【疏曰。准魏唐二譯。皆先以一偈。正顯宗旨。後二偈。
皆前二句明失。後二句明得也。第三十三常無常
門竟。
○第三十四陰界入生滅門。魏云。佛性品第
十一。唐云。剎那品第六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

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說
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
不覺苦盡。不識涅槃唐云。不求盡苦。不證涅槃。」


【疏曰。阿含諸經。但說陰界入剎那生滅。無我我所。
不說如來藏舉體隨緣。故問誰生誰滅也。又生滅
若總無體。云何依之長溺苦流。不證涅槃彼岸耶。
[004-0589a]


△二許宣。】


「佛言。善哉諦聽。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三。初總指藏性
隨緣。二別示迷悟得失。三廣勸勝進修學。
△今初。】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
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


【疏曰。善不善者。徧指十界染淨法也。藏性非善。亦
非不善。隨迷染緣。則為不善之因。隨悟淨緣。則為
善因。由善不善。徧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非丑裝
丑。非生裝生。非旦裝旦。非外裝外也。然正裝丑時。
元非是丑。乃至正裝外時。元非是外。所以離我我
所。以要言之。不變隨緣。故變現諸趣。隨緣不變。故
離我我所。所以前文名為無我如來之藏也。豈同
外道所計神我及冥諦哉。
○二別示迷悟得失二。
初示迷者之失。二示悟者之得。初又二。初約凡外
示。二約二乘示。
△今初。】


「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唐云。以不覺故。三緣
和合而有果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唐云。外道不知。
執為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

住地。與七識俱。唐云。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
生於七識無明住地如海浪身。長生不斷。離無常過。

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唐云。譬如大海而有
波浪。其體相續。恒住不斷本性清淨。離無常過。離於我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

[004-0589b]
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
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唐云。
其餘七識。意意識等念念生滅。妄想為因。境相為緣。和
合而生。不了色等自心所現。計著名相。起苦樂受。名相
纏縛。既從貪生。復生於貪。」


【疏曰。如來藏心。所謂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也。不覺
彼故。三緣和合而有果生。所謂妄為明覺。覺非所
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計著作者。所
謂外道執之為神我也。惡習所熏名為識藏。所謂
生滅與不生滅和合。名為阿賴耶識也。生於七識
無明住地者。由第八識中。具有我法二執種子所
生現行。與第六第七二識相應。若六七二識相應
之俱生法執。名為根本無明住地煩惱。若六七二
識相應之俱生我執。名為欲愛住地色愛性地無
色愛住地煩惱。若第六識相應之分別我法二執。
名為見一切住地煩惱。又第六識界內分別法執。
名為見惑。若界外分別法執。亦名無明也。自性無
垢者。雖未轉依。性是無覆無記也。不覺苦樂者。起
苦樂受。而不知其因緣。故終不至解脫也。餘可知。


△二約二乘示。】


「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唐云。若因及所緣諸取根
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唐云。不相續生
自慧分別苦樂受者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善真諦

解脫。唐云。或得滅定。或得四禪。或復善入諸諦解脫
[004-0589c]
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藏。唐云。便妄
生於得解脫想。而實未轉如來藏中藏識之名七識流

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唐云。若無藏
識。七識則滅。何以故。因彼及所緣而得生故非聲聞緣

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唐云。
然非一切外道二乘諸修行者所知境界。以彼唯了人
無我性。於蘊界處。取於自相及共相故。」


【疏曰。此明外道二乘。修得四禪巳上。出離憂苦喜
樂諸受。或入滅定。或見真諦。遂妄生解脫想。不知
未捨藏識之名。未斷第七識中俱生法執。縱令二
乘覺人無我。猶未覺法無我。猶取蘊等自共相故。
所以不能通達如來藏性之境界也。初示迷者之
失竟。
△二示悟者之得。】


「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地次第相續轉
進。唐云。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諸法無我。隨地次第而
漸轉滅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菩薩住不動地。得

十三昧道門樂。唐云。不為外道惡見所動。住不動地。
得於十種三昧樂門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

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唐云。為三昧力。諸佛所
持觀察不思議佛法及本願力。不住實際及三昧樂

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
唐云。獲自證智。不與二乘諸外道共得十賢聖種性
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唐云。得十聖種性道。及意
生智身。離於諸行。」

[004-0590a]


【疏曰。由諸眾生迷如來藏。舉體而為生滅八識。著
相計名。妄想分別。對治彼故。說有正智及與真如。
建立三性染淨差別。顯彼所執若我若法。皆不可
得。若見如來藏心。從迷得悟。則地地轉進。種種對
治施設法門自轉滅矣。由進八地得見中道。不為
二邊所動。故亦名不動地。從此登聖種性十地智
身。不唯離有為行。亦且離三昧行矣。前文所謂十
地則為初。初地則為八。此之謂也。二別示迷悟得
失竟。
△三廣勸勝進修學。】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來藏及
識藏名。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唐云。若無如來
藏名藏識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

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唐云。是故一切
諸修行者。離見內境。住現法樂。而不捨於勇猛精進

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雖自性
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唐云。此如來藏藏識。本
性清淨。客塵所染而為不淨。一切二乘及諸外道。臆度
起見。不能現證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

如掌中視阿摩勒果。唐云。如來於此。分明現見。如觀
掌中菴摩勒果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

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
藏名。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唐云。我為勝
鬘夫人。及於深妙淨智菩薩。說如來藏名藏識。與七識
俱起。令諸聲聞見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

[004-0590b]
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
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唐云。為勝鬘夫人
說佛境界。非是外道二乘境界。大慧。此如來藏藏識。是
佛境界。與汝等比淨智菩薩隨順義者所行之處。非是
一切執著文字外道二乘所行之處是故汝及餘菩

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唐云。當勤觀察
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疏曰。如來藏舉體而為識藏。由我執故。名阿賴耶。
由法執故。名為異熟。故其名未淨也。凡夫則有分
段生滅。聖人則有變易生滅。雖得現法樂住。證無
分別法空真如。而異熟未空。猶須不捨方便。況但
聞覺。可作知足想乎。聞覺者。圓聞圓解。勝於二乘
外道之不聞。或雖聞不解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甚深如來藏。而與
七識俱。二種攝受生。智者則遠離。唐云。執著二種生。
了知則遠離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唐云。無始習
所熏。如像現於心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唐云。若
能如實觀。境相悉無有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

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心為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
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想。唐作心。」


【疏曰。前二偈。頌如來藏為迷悟及染淨依。次一偈。
頌誡但聞不修勝進。後一偈。譬顯八識差別相也。
第八受熏持種。能變根身器界。故如工伎兒。第七
妄執我法。熏成染法種子。故如和伎者。五識緣現
[004-0590c]
存境。起惑造業。故為伴侶。第六妄現分別。起諸計
執。故為觀伎眾也。第三十四陰界入生滅門竟。

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識無我門。魏云。五法門品第
十二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
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
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
乃至如來自覺地唐云。善知此巳。漸修諸地。具諸佛
法。至於如來自證之位。」


【疏曰。五法自性識二無我。前文巳明之矣。但未說
其究竟差別之相。故重問之。
△二許宣。】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
教。」


【○三正說二。初正明其相。二明五法攝一切法。初
中二。初略明迷悟通依。二廣顯迷悟差別。
△今初。】


「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
相。妄想。唐云。分別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唐云。觀
察此法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

樂正受住現在前。唐云。得現法樂甚深三昧大慧。不
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
諸聖賢唐云。凡愚不了五法自性諸識無我。於心所現。
見有外物而起分別。非諸聖人。」


【疏曰。五法自性識二無我一切皆是名相。一切皆
是妄想。一切皆是正智。一切皆是如如。故能觀察。
[004-0591a]
則離斷常等見。證於自覺現法樂住。若不覺了。則
妄見心外有物。而為凡愚虗妄分別也。
○二廣顯
迷悟差別二。初疑問。二答釋。
△今初。】


「大慧白佛言。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唐云。云何
不了而起分別。」


【○二答釋五。初明迷名起過。二釋因迷有相。三釋
分別妄想。四釋正智了悟。五釋所悟如如。
△今初。】


「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唐云。凡愚
不知名是假立。心隨流動流散巳。種種相像貌。墮我

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唐云。見種種相。計我我所。染
著於色計著巳。無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巳。貪恚癡

所生業積集。唐云。覆障聖智。起貪瞋癡。造作諸業
集巳。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
井輪。唐云。如蠶作繭。妄想自纏。墮於諸趣生死大海。如
汲水輪。循環不絕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

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
住滅。從自心妄想生。唐云。不知諸法如幻如燄如水
中月。自心所見妄分別起。離能所取及生住滅非自在

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隨名相流。唐云。謂從自
在時節微塵勝性而生。隨名相流。」


【疏曰。諸法無性。但有假名。一切凡愚。皆隨假名。妄
生計著。起惑造業。流轉生死。不知皆是唯心所現。
非從自在時節等生也。
△二釋因迷有相。】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
[004-0591b]
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


【疏曰。心外無相。但隨八識所照相分。名為六塵。假
如以心緣心。則所緣心亦成法塵。故六塵相。攝一
切法無不盡也。
△三釋分別妄想。】


「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
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唐云。分別者。施設眾名。顯
示諸相。謂以象馬車步男女等名而顯其相。此事如是。
決定不異。是名分別。」


【疏曰。妄想為能分別。名相為所分別。由分別故。乃
有名相。由名相故。乃有分別。互為緣起者也。是故
能所皆依他起。中間所執我法。實不可得。乃名為
徧計也。
△四釋正智了悟。】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唐云。謂觀名
相互為其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

聞緣覺之地。」


【疏曰。因名有相。因相有名。名無得相之功。相無當
名之實。故云猶如過客。言其無有實我實法也。了
此我法本空。則妄識不起。無性緣生。故不斷。緣生
無性。故不常。超過外道二乘之地。故名正智也。

五釋所悟如如二。初正明所悟。二明能悟益。
△今
初。】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
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
唐云。以其正智觀察名相。非有非無。遠離損益二邊惡
[004-0591c]
見。名相及識本來不起。我說此法名為如如。」


【疏曰。立名相。則墮有邊。名建立增益過。不立名相。
則墮無邊。名誹謗損減過。而名相之體。本不生起。
本非有無。常如其性。強名為如如也。
△二明能悟
益。】


「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
薩歡喜地。唐云。住如如巳。得無照現境。昇歡喜地
菩薩歡喜地巳。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
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唐云。知一切法猶如幻
自覺法趣相。唐云。證自聖智所行之法離諸妄想

見性異相。唐云。離臆度見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
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巳。種種變化。圓
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滿足十無盡句。
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
薩入如如所得。」


【疏曰。初地創證真如。遠離能取所取二種相故。名
為無照現境。從此有進無退。數數修習得成如來。
自利究竟。利他不息。具如經論廣明。皆由入如如
之所得。可不善修唯心識觀。以階真如實觀乎。初
正明其相竟。
○二明五法攝一切法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
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二譯皆無宗字。」


【疏曰。若論佛意。秪一名字。巳收五法三性八識二
[004-0592a]
無我盡。故但約五法答。即為徧答所問。大慧恐人
依文失旨。所以重問之耳。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
頌。初中二。初正明攝入。二重釋法義。初又三。初總
標攝入。二別示攝入。三結成攝入。
△今初。】


「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


【疏曰。佛法之妙。妙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攝一
切。一切攝一。一切入一。一入一切。故五法為法界。
明五法攝一切法。一切法悉入五法。三自性為法
界等。無不爾也。
○二別示攝入二。初明攝入三法。
二明攝入八識及二無我。
△今初。】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唐云。是妄計性大慧。若
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
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唐云。以依彼分別心心所
法俱時而起。如日與光。是緣起性大慧。正智如如者。

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疏曰。名相本空。則妄想自性入五法也。依彼名相
而起妄想。依彼妄想而持名相。如日與光俱時而
起。則緣起自性入五法也。正智如如不可壞故。則
圓成性入五法也。
△二明攝入八識及二無我。】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
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
我生唐云。於自心所現生執著時。有八種分別起。此差
別相。皆是不實。唯妄計性。若能捨離二種我執。二無我
智即得生長。」

[004-0592b]


【疏曰。虗妄假名。本唯心現。由分別故。則有八種分
別相起。此名此相。皆唯妄想。離二我執。名為正智。
二空所顯。名為如如。則八識二無我入五法也。二
別示攝入竟。
△三結成攝入。】


「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
諸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疏曰。一切佛法。皆入五法。況三自性八識二無我
耶。例亦得云。一切佛法。皆入三性。皆入八識二無
我也。初正明攝入竟。
△二重釋法義。】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
處所形相色像等現。唐云。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
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瓶等。即此非餘。唐云。依
彼諸相。立瓶等名。此如是。此不異是說為名。施設眾

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唐云。心心所法。
是名分別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

無展轉。離不實妄想。唐云。彼名彼相。畢竟無有。但是
妄心展轉分別。如是觀察。乃至覺滅是名如如。真實

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唐云。真實決定究
竟根本自性可得。是如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昔

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唐云。如其實相。開示演
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

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唐云。若能於此隨
順悟解。離斷離常不生分別。入自證處。出於外道二乘
境界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

[004-0592c]
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唐云。普皆攝盡是故大慧。
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唐云。汝應以自智
善巧通達。亦勸他人令其通達。通達此巳。心則決定。不
隨他轉。」


【疏曰。此中重釋。意顯三界所有種種境界。無非是
相。依相所立。無非是名。設名顯相心心所法。無非
妄想。離此相名妄想思覺。則一切法無非如如。證
此如如。即究竟根本智。開示演說此如如。即究竟
後得智。隨順悟入。即分證根本智及後得智也。初
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五法三自性。及與
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悉攝摩訶衍。唐云。普攝於大乘
名相虗妄想。自性二種相。唐云。名相及分別。二種自
性攝正智及如如。是則為成相。」


【疏曰。一往且以名相攝分別性。妄想攝緣起性。正
智如如攝成自性。則亦以八識攝分別及緣起性。
二無我攝成自性也。若細料簡。具如唯識論所明。
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識無我門竟。
○第三十六恒
河沙門。魏云。恒河沙品第十三文分為二。初問。二
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句。過去
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
說而受。為復更有餘義。唯願如來哀愍解說。」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答莫如說受。
[004-0593a]
二答更有餘義。
△今初。】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
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唐云。三世諸佛。非如恒沙。
何以故。如來最勝。超諸世間。無與等者。非喻所及。唯以
少分為其喻耳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

死無窮。唐云。我以凡愚諸外道等。心恒執著常與無常。
惡見增長。生死輪迴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

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
方便求。唐云。令其厭離。發勝希望。言佛易成。易可逢值
若言難遇如優曇華。彼便退怯。不勤精進。是故我說如
恒河沙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如是言。佛難值遇。如

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巳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
悉見。唐云。如來則有巳現當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
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唐云。如是譬喻。非說自法
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
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
見之相。不可為譬唐云。自法者。內證聖智所行境界。
世間無等。過諸譬喻。一切凡夫不能信受。大慧。真實如
來。超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於中而立譬喻。」


【疏曰。約機。則有易見難見之不同。約理。則無多少
數量之可論。為凡外難得見佛。恐其絕望而不求
見。故云如恒河沙。令知欣厭。為受化常得見佛。恐
其習見而不殷切。故云如優曇華。令知渴仰。然化
身無數。既非恒沙優曇可譬。法身平等。亦非恒沙
[004-0593b]
優曇可譬也。
△二答更有餘義。】


「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大慧。譬如恒
沙。一切魚鼈輸收魔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
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如來應
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唐云。
如來聖智。如彼恒河。力通自在。以為其沙一切外道

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
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
猶如恒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


【疏曰。初以無分別愛憎義。譬如恒河沙也。輸收魔
羅。此翻殺子魚。】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
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
不燒。以火因故。魏云。以不離地而得更有四大火身
故。○唐云。火所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恒沙不

壞。」


【疏曰。二以法身性不壞義。譬如恒河沙也。因有地
為所燒。乃有火為能燒。能所無性。皆如來藏妙真
如性。故不壞也。大涅槃云。譬如猛火。不能燒薪。火
出木盡。名為薪滅。木之與地。同是堅相。同能出火。
觀相元妄。有燒不燒。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
心。非地非火。亦地亦火。云何可說能所燒耶。】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
限量。為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唐云。大會。」
[004-0593c]


【疏曰。三以光明無限量義。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來
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唐云。譬如恒
沙。住沙自性。不更改變而作餘物。如來亦爾。於世間中
不生不滅。諸有生因。悉巳斷故。」


【疏曰。四以斷德無變易義。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增減不可得知。唐云。取不知滅。投不
見增如是大慧。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唐云。
以方便智成熟眾生。無減無增非身法故。身法者。有

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唐云。如來法身無有身故。以
有身故。而有滅壞。法身無身。故無滅壞。」


【疏曰。五以智身無增減義。譬如恒河沙也。】


「如壓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
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樂。以大悲
故。唐云。譬如恒沙。雖苦壓治。欲求酥油。終不可得。如來
亦爾。雖為眾生眾苦所壓。乃至蠢動未盡涅槃。欲令捨
離於法界中深心願樂。亦不可得。何以故。具足成就大
悲心故。」


【疏曰。六以大悲無壓捨義。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魏云。終不逆流
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魏云。隨順
涅槃而非逆流。○唐云。莫不隨順涅槃之流是故說

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魏云。隨順流者。非
是去義。○唐云。如來說法。不隨於趣去是壞義故。
[004-0594a]
云。若佛如來有去義者。諸佛如來應無常滅。○唐云。去
是壞義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
云。世間本際。尚不可知。不可知者。我云何依而說去義

大慧。去者斷義。唐云。趣義是斷而愚夫不知。」


【疏曰。七以說法順涅槃義。譬如恒河沙也。若逆涅
槃。則有去壞。如沙離水。是去壞義。既順不逆。安有
去壞。以生死本際即涅槃本際。無可去無可斷故。】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
解脫可知。魏云。云何如來而得解脫。復令眾生得於
解脫。○唐云。云何眾生在生死中而得解脫佛告大

慧。無始虗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
想身轉。唐云。了知外境自心所現。分別轉依解脫不
滅。唐云。名為解脫。非壞滅也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
唐云。是故不得言無邊際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
唐云。無邊際者。但是分別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
無異眾生。智及爾𦦨一切諸法。悉皆寂靜。唐云。離分
別心。無別眾生。以智觀察內外諸法。知與所知悉皆寂
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唐云。一切
諸法。唯是自心分別所見。不了知故。分別心起。了心則
。」


【疏曰。此重釋生死本際不可知之疑也。疑意謂不
可知者。則無邊際。既無邊際。安能越度而得解脫。
佛答意者。由迷妄故。說無邊際。若離妄想分別。則
本無眾生可得。證二轉依。名為解脫。非以滅壞為
[004-0594b]
生死邊際也。但悟唯心。則生死本際。即是涅槃本
際。故恒順涅槃流。而非去壞斷耳。初長文竟。
△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觀察諸導師。猶如
恒河沙。不壞亦不去。亦復不究竟。是則為平等。觀察
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一切過。隨流而性常。是則
佛正覺。」


【疏曰。不壞不去。頌第七義。不究竟。頌第六義。謂終
不先自取滅度也。平等者。歡其了達生死涅槃無
二際也。悉離一切過。總頌初三五義。隨流。重頌第
七義。性常。頌第二第四義也。第三十六恒河沙門
竟。
○第三十七諸法剎那門。魏云。剎那品第十四
文分為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辨剎那義。二
辨六度相。初又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
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剎那唐云。何等諸法。名
有剎那。」


【疏曰。一切諸法。設皆剎那必壞。則出世無為涅槃。
為有剎那。為無剎那。故問之也。
○二答二。初總標
一切法。二別示壞不壞。
△今初。】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佛告大慧。
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
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疏曰。能為此世他世順益。名為善法。通於有漏無
[004-0594c]
漏。能為此世他世違損名不善法。唯是有漏。於善
不善無可記別。名無記法。又分為二。若染污昏昧。
能障聖道。名有覆無記。若清淨無垢。不障聖道。名
無覆無記。此二亦唯有漏也。色心諸法。有生住異
滅四相可得。名有為法。虗空擇滅非擇滅等。無生
住異滅四相可得。名無為法。三界因果。名世間法。
四聖法界若因若果。名出世法。損惱自他。名有罪
法。不損自他。名無罪法。招感生死。名有漏法。不招
生死。名無漏法。有能有所。名有受法。達無能所。名
無受法。此中有為有漏有受諸法。則有剎那。若無
為無漏。及有為無漏。不受諸受。名為正受。則非剎
那性也。
△二別示壞不壞。】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
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唐云。舉要言之。五取
蘊法。以心意意識習氣為因而得增長。凡愚於此而生
分別。謂善不善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

名為賢聖善無漏唐云。聖人現證三昧樂住。是則名
為善無漏法。」


【疏曰。五陰色心。皆由八識熏習增長。是有為法。故
有善不善等分別。皆屬有漏。若聖人所證出世三
昧。是善無漏。非剎那也。】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
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
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唐云。善不
[004-0595a]
善相。展轉差別。相續不斷不壞身生。亦生亦滅。唐云。
無異體生。生巳即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
云。不了於境自心所現。次第滅時。別識生起形相差

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
唐云。意識與彼五識共俱。取於種種差別形相。剎那不
住。我說此等名剎那法。」


【疏曰。第八雖是無覆無記。而能徧受善不善熏。又
為善不善法之根本依。第七雖是有覆無記。而為
善不善法之染污依。第六通於三性。而為善不善
法之分別依。第八第七。無不起時。前五若起。必與
第六同起。助成第六善不善業。故云善不善者謂
八識也。五識或時造善。或造不善。初無一定。故有
展轉變壞差別。從生至生。從劫至劫。初無停止。故
云相續流注不斷。此前五識。若約俗諦不壞相說。
各有內二分體。轉成外二分用。初無有異。此識體
用。譬如水流燈𦦨。無暫時住。故云亦生亦滅。不知
色等五塵。即是識體所現相分。乃以見分而取著
之。故雖無間即滅。滅巳還生。或眼識纔滅。耳識隨
生等。或前念眼識纔滅。後念眼識隨生等。皆所謂
次第滅餘識生也。同時意識。必與五識共俱。乃於
五塵形相差別妄生攝受。而能攝之見分。與所攝
之相分。無非剎那不住之相。是故名剎那也。】


「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
云。如來藏名藏識。所與意等諸習氣俱。是剎那法無漏

[004-0595b]
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唐云。此非
凡愚剎那論者之所能知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

唐云。彼不能知一切諸法。有是剎那。非剎那故以斷見
壞無為法唐云。彼計無為同諸法壞。墮於斷見。」


【疏曰。藏識海常住。何以識藏名剎那耶。以受有漏
習氣熏故。所以舉體成生滅也。若以無漏智熏。令
成出世無漏習氣。證二空所顯真如無為法性。則
當體即是不生不滅。豈凡愚所能覺哉。】


「大慧。七識不流轉。唐云。五識身非流轉不受苦樂。非
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
云。有生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唐云。四種習氣之
所迷覆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唐云。而諸凡愚
分別熏心。不能了知。起剎那見。」


【疏曰。此重釋剎那者名識藏之由也。夫藏識常住。
前七生滅。則應以前七名剎那。藏識名非剎那。何
謂剎那者名識藏耶。以前七現行。從種子生。生巳
即滅。無暫時住。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不流轉。既
非流轉。則苦樂亦念念滅。故不能生覺受。既不受
世間苦樂。故非出世涅槃之因。此顯前七無體性
故。猶如波浪以水為體。別無自體可得故也。如來
藏者。舉體為總報主。故雖但與捨受相應。而由彼
故。方受苦樂。又能受熏持種令不失故。故與因俱。
又藏識所持諸法種子恒轉如瀑流故。故若生若
滅。非斷亦非常也。凡夫。則四住及無明所醉。愚法
[004-0595c]
聲聞。則無明住地所醉。不能了知生滅無性。故有
分段生死剎那。及變易生死剎那。其實皆妄想耳。】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
慧。若得無間唐云。若得證法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
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
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唐云。不解於我祕密之說
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疏曰。此借世間現見不壞之法。以譬出世無漏法
體非剎那也。得無間者。以無間三昧斷惑。親證真
如。無有能證所證之二相也。初辨剎那義竟。
○二
辨六度相二。初問。二答。
△今初。】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
得成正覺。何等為六。唐云。何者為六。云何滿足。」


【疏曰。成正覺巳。證得如金剛等非剎那性。而必由
於六度滿足。六度秪是福慧二嚴。乃約修德言之。
所謂有為無漏法也。為是剎那。為非剎那。若是剎
那。云何因之而成正覺。若非剎那。云何有六。云何
分別滿足與不滿足。問意所關在此。不可不知也。


○二答二。初標。二釋。
△今初。】


「佛告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
間上上。」


【疏曰。世間六度。有為有漏。是剎那法。出世六度。有
為無漏。望世間非剎那。望上上是剎那。以但度分
段。不度變易故也。出世間上上六度。亦可名有為
[004-0596a]
無漏。亦可名無為無漏。全性起修。可稱有為。全修
在性。可稱無為。真非剎那法也。
△二釋。】


「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
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
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唐云。謂
諸凡愚。著我我所。執取二邊。求諸有身。貪色等境。如是
修行檀波羅蜜。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成就神通。生於梵
。」


【疏曰。波羅蜜。此翻度無極。亦翻到彼岸。凡愚妄計
梵世等。未來殊勝果報為彼岸。故修施等六法為
能度能到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
六波羅蜜。樂自巳涅槃樂。唐云。執著涅槃。希求自樂。
如是修習諸波羅蜜。」


【疏曰。二乘妄計偏真為彼岸。故修六度為能到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
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
著。唐云。謂菩薩於自心二法。了知唯是分別所現。不起
妄想。不生執著。不取色相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

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唐云。為欲利樂一切眾生。而常
修行檀波羅蜜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

唐云。於諸境界不起分別。是則修行尸波羅蜜即彼妄
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唐云。即於不起
分別之時。忍知能取所取自性。是則名為羼提波羅蜜

[004-0596b]
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唐云。
隨順實解。不生分別是毗梨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

墮聲聞涅槃攝受。唐云。不生分別。不起外道涅槃之
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

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唐云。以智觀察。心
無分別。不墮二邊。轉淨所依而不壞滅。獲於聖智內證
境界是般若波羅蜜。」


【疏曰。不生妄想。不生執著。不取色相。此超凡夫見
也。為安樂一切眾生。此超二乘見也。起上上方便。
於一布施門中。頓圓六度。於戒忍等。應知亦然。一
度一切度。一切度一度。稱性起修。修全在性。此超
權菩薩見也。所以名為滿足所以非剎那也。諸法
剎那門中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空無常剎那。愚夫
妄想作。唐云。愚分別有為。空無常剎那如河燈種子。
而作剎那想。唐云。分別剎那義。如河燈種子剎那息
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唐云。一
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剎那義物生

則有滅。唐云。生無間即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
妄想之所熏。唐云。諸趣分別起無明為其因。心則從
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唐云。未能了色來。中
間何所住相續次第滅。餘心隨彼生。唐云。無間相續
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以從彼生

故。不如實因生。唐云。若緣彼心起。其因則虗妄云何
[004-0596c]
無所成。而知剎那壞。唐云。因妄體不成。云何剎那滅。」


【疏曰。此頌迷如來藏而有剎那。剎那本無性也。謂
由愚夫妄想分別諸有為法。其體本空。本自無常。
故名剎那。如河之流。如燈之𦦨。如種子之生芽。念
念轉變。遂於其中作剎那想。若知剎那寂靜不生。
則一切法咸皆性離。故我所以說剎那者。正顯生
即無生義耳。夫一切物。初生即滅。無暫時住。愚夫
不知。妄見無間相續。乃諸趣分別所熏。皆有無明
不了為因。更無他因。無明取著色境。假說心生。未
有色時。心何所有。色之與心。念念滅時。念念續生。
倘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耶。若緣彼色而生於
心。則其因虗妄不實。其體不成。既無有成。云何有
壞。故知剎那無性。但是愚妄想也。】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世間不壞事。
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見剎那
唐云。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剎
。」


【疏曰。此頌無漏習氣非剎那也。光音宮殿。火災不
到。故云不壞。然水災風災。皆能壞之。今特借世事
為片喻耳。金剛亦然。如來所證。指法空真如。比丘
所得。指我空真如。真如云何見剎那耶。】


「犍闥婆幻等。色無有剎那。唐云。乾城幻等色。何故非
剎那於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魏云。無四大見色。四
大何所為。唐云。大種無實性。云何說能造。」

[004-0597a]


【疏曰。此總顯諸法無性。剎那即非剎那也。謂如乾
城幻色。既巳生滅即非生滅。則一切四大造色。亦
皆生滅即非生滅矣。何故獨視若真實耶。第三十
七諸法剎那門竟。
○第三十八釋眾疑門。魏云。化
品第十五。唐云。變化品第七文分為三。初請問。二

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唐云。如
來何故授阿羅漢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一切眾

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唐云。何故復說無般涅槃法
眾生。得成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

一字。亦無所答。唐云。又何故說從初得佛至般涅槃。
於其中間不說一字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
云。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化佛化作佛事。
云。又言佛事皆是化作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
云。又言諸識剎那變壞金剛力士常隨待衛。唐云。又
言金剛神常隨侍衛何不施設本際。唐云。又言前際
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現魔魔業。唐云。又現有魔及
以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鉢而出。惡

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唐云。又
有餘報。謂旃遮婆羅門女。孫陀利外道女。及空鉢而還
等事。世尊既有如是業障。云何得成一切種智。既巳成
於一切種智。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疏曰。凡有十疑。或即此經所說。或是他經所說。但
[004-0597b]
按唐譯讀之。段落自分明也。魔者。佛坐道場時。魔
軍來擾也。魔業者。佛在王宮時。具受五欲樂十年
也。旃遮摩納。即婆羅門女。木魚繫腹謗佛與之交
通。孫陀利女。即外道殺女埋佛住處。謗佛殺其女
也。空鉢而出。是剎梨那村事。等者。等取金鎗馬麥。
頭痛背痛諸事也。
△二許宣。】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
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
△今初。】


「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
云。我為無餘涅槃界故。密勸令彼修菩薩行此及餘世

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
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唐云。又變化佛。與化
聲聞而授記莂。非法性佛。授聲聞記。是祕密說大慧。因

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
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
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
七識滅。唐云。見人無我。意識捨離。是時初斷法障解
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唐云。藏識習滅法障解脫。方
得永淨。」


【疏曰。此答第一記阿羅漢得成菩提之疑也。未經
法華開顯。但是二酥密記。故云是祕密說。化佛授
彼化聲聞記。令實行聲聞迴心向大。以實行聲聞。
未能見法佛故。若至法華會上。三根機熟。則授記
[004-0597c]
即法佛矣。次辨斷煩惱障。二乘與菩薩同。未斷智
障。與菩薩異。要斷智障。方實成佛。即兼釋第二無
性成佛之疑也。】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無盡本願故唐云。我依本住
法。作是密語。非異前佛。後更有說。先具如是諸文字故。」


【疏曰。此答第三不說一字之疑也。】


「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
慮無察。唐云。如來正智。無有妄念。不待思慮。然後說法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
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疏曰。此答第四常定。第五化佛之疑也。】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
不復輪轉。唐云。意及意識眼識等七習氣為因。是剎那
性。離無漏善。非流轉法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

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唐云。如來藏者。
生死流轉及是涅槃苦樂之因。凡愚不知。妄著於空。」


【疏曰。此答第六剎那之疑也。七識無體。全以如來
藏性為體。舉體隨緣。故說剎那。了達隨緣不變。則
為善無漏品。此如來藏。不惟凡夫不覺。即二乘空
亂意慧。亦所不覺也。二乘以生空慧但見於空。猶
有變易生死真常流注。所謂如急流水。望如恬靜。
流急不見。非是無流。故名為亂意也。】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
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
[004-0598a]
根量悉滅。唐云。二乘外道所不能知得現法樂住無
間法智忍故。唐云。在現法樂。成就智忍非金剛力士
所護。」


【疏曰。此答第七常隨侍衛之疑也。】


「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唐云。非即
是佛。亦非非佛因陶家輪等眾生所作相而說法。
云。譬如陶師。眾事和合而有所作。化佛亦爾。眾相具足
而演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疏曰。此超答第九現魔魔業。及惡業果報之疑也。】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唐云。見六識滅起斷見。
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唐云。自心
分別是其本際。故不可得自妄想慧滅故解脫唐云。
離此分別。即得解脫。」


【疏曰。此追答第八施設本際之疑也。見六識滅。則
悞認無想天以為涅槃。見第七中一分我執伏斷。
則悞認滅盡定。及二乘涅槃以為究竟。而不知其
畢竟還起。非斷滅也。聞有第八藏識。則起常見。而
不知其受熏持種。恒轉如流。望前名果。望後名因。
似常似一。非一非常也。妄想無性。安有本際。達其
無性。則得解脫。故云。前際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疏曰。此結答第十不離諸過之疑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三乘亦非乘。如來
[004-0598b]
不磨滅。唐云。無有佛涅槃一切佛所記。說離諸過惡。
為諸無間智。唐云。成就究竟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
下劣。是故隱覆說。唐云。依此密意說諸佛所起智。即
分別說道。唐云。演說如是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
槃。唐云。唯此更非餘。故彼無涅槃欲色有及見。說是
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唐云。藏意亦在中
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唐云。見意眼識等。無常故
說斷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唐云。迷意識起常。邪
智謂涅槃。」


【疏曰。此偈但頌第一第八兩意。而餘疑可並釋也。
初三偈。頌第一意。後二偈。頌第八意。識宅者。第八
識為前七窟宅也。意所住者。第七識為第六親依
也。前七念念生滅。說為無常。縱令暫滅。仍非涅槃。
以藏識中流注種子未永斷故。轉捨藏識。成圓鏡
智。則證本住法。不說一字。心常在定。非剎那法。不
假侍衛。能作種種化事。永離諸過。乃至誘彼三乘
闡提。畢竟亦當同證入矣。第三十八釋眾疑門竟。


○第三十九斷食肉門。魏云。遮食肉品第十六。○
唐云。斷食肉品第八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

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與蔥。飲食為云何。唐云。為食為不可惟願無
上尊。哀愍為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虎狼所
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為福善。惟願為
[004-0598c]
我說。食不食罪福。大慧菩薩說偈問巳。復白佛言。惟
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
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
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巳。各於住地清淨明了。疾
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巳。亦得速成
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
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
而食肉耶。」


【疏曰。食肉無慈。世間輕賤。非修道者所宜。若斷食
肉。自他安隱。長養慈悲。又為楞伽山。乃夜叉所居。
雖聞正法。未斷食肉。若不斷肉。不入正修行路。故
特申請問。以為真操實踐要門。猶大佛頂經修行
三漸次之義也。
△二許宣。】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
△今初。】


「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
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巳來。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
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
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
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
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
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
不應食肉。令諸呪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
[004-0599a]
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唐云。見其形色。則巳生於
貪滋味心。菩薩慈念眾生。猶如巳身。云何見之而作食
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

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十一
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十二令飲食無節
故。不應食肉。十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
十四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
不應食肉。十五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疏曰。旃陀羅。此翻屠者。譚婆。此翻獵師。餘食尚作
子肉藥想。不許貪嗜。況眾生肉而許食耶。餘可知。】


「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唐云。名師子生
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俸祿。
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疏曰。此更引昔覆轍以為殷鑒也。】


「復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癡
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
若以鈎綱。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
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
食肉。」


【疏曰。雖不自殺。亦不教殺。但令以錢買現成肉。彼
人為錢。方乃賣肉。是仍買者使之殺也。設無人買。
彼將安賣。故買現成肉者。仍是教求想所致耳。】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
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004-0599b]


【疏曰。有時遮五種者。謂見殺。聞殺。疑殺。非自死。非
鳥殘。皆不得食也。或制十種者。謂人。蛇。象。馬。龍。狐。
猪。狗。獅子。獼猴。十不淨肉。不得食也。此皆不得巳
之權漸法門。故於今經一切悉斷。方為實義也。】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唐云。我
之所有諸聖弟子。尚不食於凡夫段食。況食血肉不淨
之食。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尚唯法食。豈況如來。大
慧。如來法身。非雜食身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

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疏曰。得法喜禪悅食者。尚不資於段食。何況食血
肉穢味耶。大悲前行。猶言大悲為首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曾悉為親屬。鄙穢
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氣悉恐怖。一切肉與蔥。及諸
韭䔉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


【疏曰。因制食肉。并制五辛及酒也。五辛者。一蔥。二
韭。三䔉。等取四薤。五興渠也。薤。亦名蕎子。江右等
處多有之。叢席妄言可用。大悞大悞。○興渠。此方所
放者。放恣。逸者。越逸。飲種種酒。能令心志放恣。

越逸禮法也。又觀心釋者。一念放逸。即名飲三毒
酒。】


「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牀。以彼諸細蟲。於中極恐怖。」


【疏曰。西土麻油。先淹令出蟲。然後壓之。故不可食。】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唐云。邪覺從覺生貪欲。是
[004-0599c]
故不應食。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
死不解脫。」


【疏曰。此顯飲食為生死增上勝緣。故不宜貪嗜也。】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


【疏曰。人知殺者之惡。而不知買者之惡也。我若不
買。彼何用殺。雖云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巳殺。實
則因我買肉。有以教之想之求之。豈無因而有哉。】


「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訶責。
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
多生旃陀羅。獵師譚婆種。或生陀夷尼。及諸食肉性。
羅剎猫狸等。徧於是中生。」


【疏曰。此顯食肉之惡報也。陀夷尼。魏作羅剎女。】


「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如經。我悉制斷肉。」


【疏曰。縛象。二譯皆作象腋。亦經名也。大雲經。央掘
經。大涅槃經。及此經中。悉斷食肉。更無權聽之說。】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訶責。食巳無慚愧。生生常癡冥。
先說見聞疑。巳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
唐云。以其惡習故。愚者妄分別。」


【疏曰。初制三種淨肉。即巳斷一切肉。以除見聞疑
外。更無不殺之肉可得故也。而妄想分別。謂果有
淨肉可食。何其愚哉。】


「如彼貪欲過。障礙聖解脫。酒肉蔥韭䔉。悉為聖道障。
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
[004-0600a]


【疏曰。一切眾生。皆依婬欲受生。皆依飲食存活。故
貪欲及酒肉等。皆能障聖道解脫也。若謂淨肉可
食。乃末世愚癡說耳。豈佛教所聽耶。】


「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唐云。淨食尚如藥。猶如子
肉想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說常

厭離。虎狼諸惡獸。恒可同遊止。若食諸血肉。眾生悉
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無慈慧。永背正
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得生梵志種。及諸修
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唐云。若於酒肉等。一
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智慧。」


【疏曰。此結顯食之過患。不食。之功德也。婆羅門。亦
云梵志。佛嘗自云。我真沙門。真婆羅門。故生梵志
種。即是生佛種也。智慧。即般若德。豪貴豐財。即解
脫德。佛種。即法身德。能不食肉。則圓證三德祕藏。
功德為何如哉。上來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宋譯不傳。】



「陀羅尼品。魏云。第十七。唐云。第九


總品第十八偈頌品第十。」


【疏曰。陀羅尼品。是呪護流通。總偈頌品。是重說前
義流通也。按二經中。皆有讚歎極樂。及授記龍樹
之文。今且依唐譯錄出。】


「十方諸剎土。眾生菩薩中。所有法報佛。化身及變化。
皆從無量壽。極樂界中出。
[004-0600b]


大慧汝應知。善逝涅槃後。未來世當有。持於我法者。
南天竺國中。大名德比丘。厥號為龍樹。能破有無宗。
世間中顯我。無上大乘法。得初歡喜地。往生安樂國。」


【疏曰。龍樹為禪宗台宗之祖。佛巳先授往生記矣。
淨土法門。一切佛祖之所歸極。至圓至頓。即凡心
而見佛心。捨此豈別有向上事哉。願有智者。深信
堅願以導萬行。同觀阿彌陀佛滿菩提願。】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下

No. 329-A


閣筆後序


猶憶初發心時。便從事於禪宗。數年之後。涉律涉教。
著述頗多。獨此楞伽。擬於閱藏畢後方註。壬辰結夏
晟溪。無處借藏。乃以六月初三日舉筆。至八月十一
日。閣筆於長水南郊之冷香堂。僅閱七旬。而佛事魔
事。病障外障。殆無虗日。易三地而稿始脫。嗟嗟。梵網。
佛頂。唯識。法華。占察。毗尼諸述。何其順且易。楞伽一
疏何其逆且難也。得無自覺聖智法門。正破末世流
弊。有以激波旬之怒耶。然波旬能俾予席不暇煖。而
[004-0600c]
不能撓予襟期。亦不能阻予筆陣。則予必當化彼波
旬。同成佛道。維摩所謂邪魔外道皆吾侍者。豈不信
哉。予愧為虗名所誤。犯達磨明道而不行道之記。然
猶愈於說道而不明道也。賢達苟能因語入義。如燈
照色。庶不負予損巳利人之苦心耳。今而後。仗三寶
力。更成閱藏知津。法海觀瀾。及圓覺維摩。起信諸疏。
圓滿蓮華因行。則此生無遺憾矣。


蕅益旭識於蕅華

No. 329-B


䟦語


一切佛語。皆明自心。而初祖西來。獨指楞伽四卷可
以印心者。豈非楞伽性相兼明。宗說並唱。尤足為接
人之前導乎。顧是經。文艱義奧。閱者莫究旨歸。譬如
夜行遇奇山怪石。何能措足。故是經傳至于今。不啻
如荊山璞識者寥寥。 靈峰老人。獨深憂之。爰徧會
三譯。參互發明。述成義疏。甲午夏。遣靈晟同堅兄赴
留都募梓。且命印行流通。俾語言燈徧照法界。於是
計刻印。共募百有餘金。而同心諸大緇素。亦皆隨緣
勸助。三閱月刻印俱成。今錄施資芳名詳列卷尾。伏
[004-0601a]
願助者募者及法界眾生。同開自覺聖智。咸證第一
義心。續慧命以長榮。朗真燈而無盡。


靈峰後學靈晟蒼暉氏敬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