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110 法界圖記叢髓錄-- (master)




No. 1887B [cf. No. 1887A]
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上之一



一乘法界圖。合詩一印。五十四角。二百一十
字。


夫大聖善教無方。應機隨病非一。迷之者守
跡。不知失體。勤而歸宗未日。故依理據教。略
[001-0716b]
制盤詩。冀以執名之徒。還歸無名真源。讀詩
之法。宜從中法為始。盤迴屈曲。乃至佛為終。
隨印道讀。


   死涅槃常共和是故界實寶殿窮坐


   生意如出繁理益行法意如捉巧實


   覺不人境中事利者嚴歸資糧善際


   正思大能昧冥得還莊家得以緣中


   便議賢人三然器本寶隨分陀無道


   時雨普海印無隨際盡無尼羅得床


   心寶佛十別分生叵息妄想必不舊


   發益生滿虛空眾法佛為名動不來


   初成別隔亂雜不性餘境妙不守自


   十方一切塵中仍圓非真微無名性


   含即念一念亦即融知性極相無隨


   中是劫即一如相無所甚深絕寂緣


   塵無遠量無是互二智證切一來成


   微量劫九世十世相諸法不動本一


   一一即多切一即一一中多切一中


一乘法界圖二百一十字。大記云。以此一
乘法界圖等分配儼師五重海印。謂一乘法界
配忘像海印記破初幅云此配釋。圖之一字配現像海印。
謂圖者像也。經云。即如其像現神通力。藏師
釋云。如其所念。如上一百二十四問及下至
第六會來所說法門。答此問者皆於如來法
界身中無不圓明。頓現其像云云。下經云。清
淨法身中。無像而不現故也已上。此文通於
內證外化。今約內證配也。合詩一印配佛外
餉海印。謂詩表普賢機。印表佛外向心。佛外
向心印冥合普賢大機內向心頭故也。五十
[001-0716c]
四角配普賢入定觀海印。謂普賢內證有二
義。一若約佛普賢門。則普賢入定非但窮證。
外向心印亦乃通證初二海印。以普賢向內
則十佛。十佛向外則普賢故。二若約就機作
區門。則於佛外向唯證一分以未滿故。今約
後義。於此淨藏定中五教乃至無量乘根性
生熟及法界諸法頭角頓現故也。二百一十
字配普賢出定在心中及現語言海印。謂於
此海印分示五周因果等法施設文字語言故
也。神琳之意。則一乘法界圖者。法界之法是
所證。今日我心是能證。即此能所不可得。處
是一能修之人行位名乘。如是不動之軌則
分齊成故。云法界也。法界法之本位是吾五
尺身。欲示此義畫作全法界一身之像故云
圖也。謂圖印中盤者是三乘也。謂背一乘平
道教中無住本體。盤蟄一念不生不二之處。
乃至著於一相一跡之中報佛果故。迴者是
小乘也。謂不知有法空真如。但自迴著人空
理故。屈者是人天也。謂不知有出世行德。屈
執五戒八戒人天業故。曲者是三途也。謂不
知有人天行業。曲執邪見墮三途故。如是畫
盡三乘三途之相故。云畫作全法界一身之
像也。


法融大德記云。一乘法界圖有二重簡取。一
簡教分唯取證分。謂一乘之法通於證教而
言界者簡教分也。以證分者一乘法之究竟
際故。二唯簡三乘通取一乘證教二分。謂以
一乘簡三乘故。此一乘之一及此下離始終
之一朱印。與儼師本末相生門中一字印並
[001-0717a]
一義也。大經之首按一字印者。欲明一部始
終所說文文句句唯現一也。又五卷疏對邪
現正之處按一字印者。於諸法中若生二解
則是邪。知法是一即是正也。謂若菩薩起一
嗔心。則六十門普行成百萬障也。良以嗔心
起於自他別執之中故。云若生二解即是邪
也。若菩薩起同體大悲。則百萬障門成六十
普行也。謂見三世間法是自身心。為起同體
大悲故。云知法是一即是正也。又入法界品
抄按一字印者。若見諸法為二為三。即犯八
根本罪。不得入於一乘法界。若於諸法不生
二解。即得入於一乘法界故也。此中亦爾。從
始至終非是詮二詮三。只要現一故耳。所言
一者。無能所中且強分之。有能觀一有所觀
一。謂若了自身心總攝諸法。無側無遺絕能
所。則為能觀一。即此身心住處為所觀一也。
問於此一中。云何得入。答修止觀也。問云何
止觀。答若依一乘修止觀者。以六相印印十
普法不動各位融而為一。了了分明者觀也。
如印印物不舉不轉。如是觀智稱契於法。離
能絕所一無分別而不動者止也。乘者於上
一處能決定信名為乘也。不如是信不名乘
也。若三乘則聞真如之法不能頓信。漸次信
故。有十信。不能頓解。漸次解故。有十解。乃
至不能頓證。漸次證故。有十證。如是漸次至
佛果。故名為乘也。乘如實道來成正覺者。是
其義也。若一乘則於上一處。若起圓信即是
圓證故名乘也。一運即一切運者即此義也。
法者是我身心也。界者即此身心統包絕待
[001-0717b]
前後際斷。即是法之究竟邊際義也。圖者像
也。如為不知象人畫作象像而示之。如是行
者不知自之身心是法界佛。故畫作法界佛
像而指示也。


入法界品抄云。今入法界隨所相應成法
分齊先離其過。初發心菩薩趣向大乘有
八根本罪。燒盡一切善根墮於惡趣。離安
隱處失人天樂。亦失大乘境界之樂也。一
生五濁世有餘善根。近善知識。歸趣深法。
發無上心。聞甚深法。讀誦受持。向小智人
讀誦解說。他人聞已驚疑怖畏。於菩提心
而生退沒。樂聲聞乘。是第一重罪。唯須知
根了心次第為說從淺至深。又語人言。汝
何能發大乘心。不如早向聲聞緣覺入於
涅槃。是第二重罪。又語人言。汝何用學戒
威儀當速發大乘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典。
身口意業當得清淨亦不受惡報。是第三
重罪。又語人言。汝不應讀誦聲聞經典。當
覆聲聞經典。聲聞法中不能斷結使惑。當
聽受清淨大乘甚深經典。此能滅惡生菩
提。善有信受者二人俱得。第四重罪。又為
求利故說大乘法。見說大乘得利憎毀輕
嫉。是第五重罪。又為求利故我解深法。不
言從他聞得違負諸佛菩薩。是第六重罪。
又作旃陀羅行。取他善比丘物及三寶物。
賞上官人及與大王。依王官力輕善比丘
嗔嫌憎嫉。是第七重罪。又作惡行。自恃王
官勝力。及恃財施。輕善比丘。戲辱鬪亂。非
法說法。捨正經律。違法立制。於善行比丘
[001-0717c]
及坐禪讀誦經典無惱生惱。已惱增長。是
第八重罪。若已犯者當依虛空藏菩薩懺
罪滅之。初發心菩薩若欲弘通大法利益
自他者。先離前過。後依第九地法師。法門
即應法界。


真秀大德記云。一者無他之義。三乘云性一
也。一乘云緣一也。緣一者。隨約是中道及如
也。此是迴向品百句如謂日如月如等也。雖
即是如。而有日名日相。月名月相。不無名相。
然約普賢證者。無此名相。但為引三乘依名
相耳。此約普賢教分辨也。問隨約是中道已
是甚深。更約何義為普賢證耶。答隨約是中
道及如者。依三乘教用日名日相等故。云與
教相應也。此證分者言語道斷故絕名也。心
行處滅故離相也。問若爾此處與淨名默何
別。答淨名默者以名相倒。離此名相方為默
也。九會佛默名相中默故玄別也。謂不捨名
相即此名相中默。非如虛空都無物也。此約
普賢證分辨耳。問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亦極
甚深。更約何義為十佛境界耶。答前雖是默
名相中默若果分則初初不見名相處也。問
若爾此處無法無物耶。答如前位中所論之
法初初無也。問然則此中實無法耶。答具有
也。問有何物耶。答此是古德所云反情見處
也。乘是運載義。問上一字中既有三義。乘亦
爾耶。答爾也。從異果之因至異因之果者三
乘乘義。今約因即果義名運載也。此是普賢
教分也。背因果名相。約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之義。則是普賢證分運載義也。性海果分則
[001-0718a]
不可說。故唯云不思議乘。此約不動名為乘
也。法有三義。一自體名法。約三乘云。牛自體
外有馬。馬自體有牛也。約一乘云。此法側無
彼法。彼法側無此法故云自體也。二對意名
法。約三乘云。第六意識所對名為法塵。約
一乘。則無盡意識所對名為法也。三軌則義
可知。界亦三義。一性別義。約三乘云。善惡無
記三性各別故也。約一乘則於三性中隨舉
全盡各互無側故。云性別。二因義。約三乘云。
唯生眼識名為眼識。名言種子。約一乘則通
生六識為眼識。名言種子也。二持義。約三乘
云。異果之因持異因之果。約一乘則全果之
因持全因之果故云持也。圖則依海印像表
一乘三乘教及根欲。謂朱印之前後差別者。
三乘教也。朱印之圓者一乘教也。印之前後
差別中字則三乘根欲也。印之圓滿中字。則
一乘根器也。


法融德記云。合詩一印者。一道朱畫合諸黑
字方成圓印故云合詩。問書黑字後畫朱畫
耶。畫朱畫後書黑字耶。答二俱是也。先書後
畫者。以理從事之義。先畫後書者。以事從理
之義也。儼師雖作七十三印。但欲現其一印
之義。而相和尚深得師意故。唯作此一根本
印也。


真秀德記云。詩者圖文有七言三十句故云
詩耳。非約韵言也。一印者。欲現一大緣起故
也。


大記云。五十四角者。下文云。何故印文唯有
一道。答表如來一音故云云。將性起品十種
[001-0718b]
音歷。對五乘機。即成五十。此能應佛具將四
攝四無量故。云四角也。


真秀記云。五十四角者。表人知識。謂五十五
知識也。以合初後二文殊故唯五十四。合舉
初後通取中間為一圓智。普賢知識是所證
理。法界諸法不出理智故也。二百一十字者。
法知識也。謂離世間品普惠雲興二百句問。
普賢瓶瀉二千句答。每一句問。皆以十句答。
故云一十也。


大記云。二百一十字者。五周因果。除初因果
於後四周簡果取因。於四周因各有五十位。
故成二百。其四周中所有果位合四為一。欲
現此果同是十佛果故。言一十也。問何故除
初因果耶。答但是所信非所成行故。問何故
果位合為一耶。答因位既有差別。平等詮
相別故。果應亦爾。然欲現同是十佛果故總
為一耳。又云。此海印中所現三世間十門十
法也。謂下文十錢喻及十普法為二十。二十
各論十玄。合為二百。并本十玄故云二百一
十也。又此印為總。七十三印為別。就別印中。
將七十印歷三際印。一際各七十故合為二
百一十也。故合二百一十印成一海印三昧
總相印也。七言三十句者。前之法喻各十。
并本十玄合為三十。此三十句不出經題七
字故。以七言造詩也。是故法界之法雖云無
盡。不出二百一十字。總此即成三十句。又
總此不出七字。又總此不出理智。又總此
不出一最清淨法界。是故題云一乘法界圖
也。
[001-0718c]


清涼疏總釋題名中云。第六卷攝相盡者。
謂從後漸卷乃至不出九會。九會不離初
會。初會不離總題。總題不出理智。非理不
智。故理外無智。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則
理智不二。亦攝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
體。體性自離。故體即非體。本來清淨。強名
之清淨法界。是以極從無盡乃至一字無
字。皆攝花嚴性海。無有遺餘。


大聖善教隨病非一。法融記云。大聖者。於
諸教中今此教主最尊勝故也。問下四教中
能化所化皆不及耶。答爾也。問三乘能化三
身但是一乘十身之大用。何云不及耶。答既
云但是十身之用故不及也。問十佛即自受
用佛即樹下佛也。何云不及耶。答若約此義
可云及焉。然欲辨教品云不及耳。


清涼疏教起因緣中云。今說此經佛為真
為應為一為多。若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
婆界人天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
花藏大菩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
多處別現。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
故說此經佛並非前說。即是法界無盡身
雲真應相融一多無礙云云。先明十身後彰
無礙。言十身者。自有二義。一約融三世
間為十身者。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
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
來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虛空身。二就佛
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
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
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云云。言無礙
[001-0719a]
者。略有十義。一用周無礙云云。十圓通無
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
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
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
法界身雲。


法融記云。善教者。約三乘。則此生他世順益
者善也。此生他世違損者惡也。於此二中無
可記別者無記也。約一乘。則只是善也。何者。
謂儼師云。圓通之致處無不善觸緣斯順不
擇物而施已上。故知一乘唯一善耳。問若爾
無記與惡只一善耶。答爾也。問爾則舉惡時
亦如是耶。答爾也。然云善者約隨舉無側義
云耳。無方者。若三乘則隨說一二乃至無量
非是無方。何者。三乘之教隨別機說故非無
方。一乘之教隨說諦緣度等徹於海印究竟
之際自在而說故云無方也。應機隨病非一
者。猶如小醫各別與藥。若大醫王普集天下
種種諸物作一團藥。無問病之若于差別。平
等普與。病無不治。一乘之佛亦復如是。普應
諸教機根之病。唯以一種海印定法稱根而
說。聲聞人中與全海印四諦之法。獨覺人中
與全海印緣生之法。菩薩人中與全海印六
度之法。乃至熟頓人中亦全全與之耳。


大記云。不四教人皆病機也。圓機則不爾也。
又圓教之機有大病也。起一嗔心即有百千
障礙門故。


真秀記云。大聖者。對下三乘小聖云大聖也。
善教者。文持教也。此文持教從海印定全體
而起故。於一喚水言中火木等法皆具來也。
[001-0719b]
於一言中諸法具來。故云教具足。此水言中
有水濕義。水濕義中具火熱等法界諸義。故
云義具足。如是諸義於水言具。是故合云一
大緣起教也。問欲用火時用喚水言中所至
之火耶。答此但水緣故。若用火時用火言中
來至之火也。問若爾水來中火與火來中火
別耶。答至故同也。問若爾何須更起火來辭
耶。答既須火處須起火辭。問若火來中火方
得用者。水來中火非實火耶。答是實火也。然
而是成。水之火故。與火中之火為門別也。


無方應機者。如上善教稱法界。無別取捨之
方所故云無方。此謂無盡圓滿總相教也。應
普賢機也。隨病非一者。下四教也。


旨歸章云。夫以主教圓通盡虛空於塵剎。
帝珠方廣攬法界於毫端。無礙鎔融。盧舍
那之妙境有涯斯泯。普賢眼之玄鑒浩汗
微言。實叵尋其旨趣。宏深法海尤穿測於
宗源。今略舉大綱。開茲十義。撮其機要稱
曰旨歸。庶探玄之士粗識其致焉。說經處
第一。夫圓滿教起必周側於塵方既為盡。
法界之談詎可分其處別。今從狹至寬。略
開十處。初此閻浮。二周百億。三盡十方。四
遍塵道。五通異界。六談別塵。七歸花藏。八
重攝剎。九猶帝網。十餘佛同云云。演經時
第二。夫以常恒之說前後際而無涯。況念
劫圓融豈可辨其時分。今略舉修短分齊
折為十重。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
四攝同類。五收異劫。六念攝劫。七復重收。
八異界時。九彼相入。十本收末云云。說
[001-0719c]
經佛第三。問說此經佛盧舍那身既在如
前無盡時處。其佛為是一身為是多身云云
今現此義略辨十重。一用周無礙。二相遍
無礙。三寂用無礙。四依起無礙。五真應無
礙。六分圓無礙。七因果無礙。八依正無礙。
九潛入無礙。十圓通無礙。說經眾第四。夫
眾海繁廣。豈塵算能知。今統略大綱亦現
十位。一果德眾。二常隨眾。三嚴會眾。四供
養眾。五奇特眾。六影響。七表法眾。八證
法眾。九所益眾。十現法眾。說經儀第五。夫
以無限大悲周眾生界施化。萬品儀式難
量。今就通別各開十例。通而論之。或以音
聲。或現妙色。或以奇香。或以上味。或以妙
觸。或以法境。或內六根。或四威儀。或弟子
人物。或一切所作。皆堪攝物。次別現言聲
亦有十例。一如來語業圓音自說。二如來
毛孔出聲說法。三如來光明舒音演法。四
令菩薩口業說法。五令菩薩毛孔出聲說
法。六令菩薩光明亦出聲說法。七令剎海
出聲說法。八令一切眾生說法。九以三世
音聲說法。十以一切法皆出聲說法。示經
教第六。圓教微言必窮法界既盡。如來無
盡辯力各遍虛空。毛端剎海復各盡窮未
來際。頓說常說時處無邊。若斯之教豈可
限其部秩。今約准經文析為十類。一異說
經。二同說經。三普眼經。四上本經。五中本
經。六下本經。七略本經。八主伴經。九眷屬
經。十圓滿經。現經義第七。夫以義海宏深
真源眇漫。略開二類各辨十門。先明所摽
[001-0720a]
之法浩汗無涯。撮為十對用以統收。一教
義一對。二理事一對。三境智一對。四行位
一對。五因果一對。六依正一對。七體用一
對。八人法一對。九逆順一對。十應感一對。
次明所現理趣者。巧辯自在勢變。多端。亦
舉十例以現無礙。一性相無礙。二廣狹無
礙。三一多無礙。四相入無礙。五相是無礙。
六隱現無礙。七微細無礙。八帝網無礙。九
十世無礙。十主伴無礙。釋經意第八。夫以
法相圓融寔有所因。因緣無量略辨十種。
一為明諸法無定相故。二唯心現故。三如
幻事故。四如夢現故。五勝通力故。六深定
用故。七解脫力故。八因無限故。九緣起相
田故。十法性融通故。明經益第九。夫以信
向趣入此普賢法圓通頓益廣大無邊。略
攝經文現其十種。見聞益。二發心益。三起
行益。四攝位益。五速證益。六滅障益。七輕
利益。八造修益。九頓得益。十稱性益。現經
圓第十。夫以法界圓通緣無不契。謂上九
門所現之法總合為一大緣起法。隨有一
處即有一切無礙圓融無盡自在。若隨義
分開亦有十門。一處圓。二時圓。三佛圓。四
眾圓。五儀圓。六教圓。七義圓。八意圓。九
益圓。十普圓。以同一無礙大緣起故。自在
難量不思議故。是謂花嚴無盡法海窮盡
法界越虛空界。唯普賢智方窮其底。


迷之者歸宗未日。法記云。迷之者者。下四
教人也。以不知一乘無住本法故也。守跡不
知失體者。比如獵人空守兔跡。不知兔身之
[001-0720b]
遠也。如是三乘之人三無數劫如說修行所得
之果只是迹耳。守為究竟。不知失其一乘實
體故也。勤而歸宗未日者。無量億那由他劫
行六波羅密。修習種種菩提分法故云勤也。
然而還於一乘之家無日故云歸宗未日也。


依理據教無名真源。法記云。依理據教者。
理則忘像海印。謂佛心中證三世間。而佛證
心一無分別也。教則現像海印。謂佛所證三
世間法不動。各位性在中道了了現現也。是
故依忘像理道二朱畫。據現像教列多黑字。
作圓印也。略制盤詩者。黑字盤於朱畫。朱畫
盤於黑字故云盤也。黑盤於朱則事遍於理。
朱盤於黑則理遍於事也。大記云。冀以執名
之徒還歸無名真源者。有以外化有名相際
並為執名。直約內證為無名真源。然執名之
徒但下四教無名真源者。若約實則內證外
化一無分別之處。故下文云。若約理云。證教
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也。且約所證。佛證
則名為證分。菩薩證則名為教分耳。問守迹
之人歸真源時。捨前所守教迹而後歸耶。所
守之迹即所歸之源耶。答如後問。若爾解緣
起實體一乘之人亦解四諦緣生等耶。答見
其不動諦緣之名即是無盡圓通之法也。問
若爾守迹之人亦解無盡圓通之法耶。答約
我則非他約其則不開也。


中法為始隨印道讀。法記云。中法為始盤
迴屈曲乃至佛為終者。盤迴則直見印圓。屈
曲則約諸角曲也。問若約印道即離始終。何
故約字法始佛終耶。答若直約理則雖無始
[001-0720c]
終。如其不示始終則不得入法方便故也。隨
印道者。若唯約字則三乘別教。若唯約印則
一乘別教。以印隨字以字隨印則一乘同教。
若具此三則一乘圓教也。以印隨字者。一乘
垂於三乘。以字隨印者。三乘參於一乘。上參
下垂並同教。


教分記云。同教者云云。初約法相交參以
明一乘。謂如三乘中。亦有說因陀羅微細
等而主伴不具。或亦說花藏世界而不說
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等。謂如十
眼中亦具五眼。十通中亦有六通。而義理
全別。此即一乘垂於三乘。三乘參於一乘。
是即兩宗交接連綴引攝成根欲性令入別
教一乘故也。


大記云。就圖印文有多義釋。有云。以儼師五
重海印配釋者。初四重則不分文句故皆通
配也。約第五重亦具五重。以此第五重所具
五重分配諸句。則初證分四句初二重海印
也。次真性下緣起分十四句則第三重海印
也。次能人下利他行四句則第四重海印也。
次是故行者下修行方便四句則第五重海印
也。後四句是修行所得之益也。初四句中初
一句影不現海印。次一句影現海印。次一句
釋前法性無二相也。後一句釋前諸法本來
寂也。問題中約法則法界圖。約喻則海印圖。
與此中法性何別耶。答緣起分中分界種海
各別配者。以隨行者之心故爾。若證分則本
不分示界種海故。但是一味法界之處。是故
法界海印法性同一量也。是故初會中分界
[001-0721a]
種海。第二會中不言三別。而但總云佛剎不
可思議也。依於此印。若是上根直入證分。若
是中根真性下教分之中而能得入。若是下
根於後行者下修行方便之中方始得入也。
表訓真定等十餘德從和尚所學此印時。問
云。不動吾身即是法身自體之義云何得見。
於是和尚即以四句偈子而答之云。諸緣根
本我。一切法源心。語言大要宗。真實善知識。
仍云。汝等當善用心耳。表訓德作五觀釋。一
實相觀。二無住觀。三性起觀。四緣起觀。五
因緣觀也。初觀者法源心與大要宗也。後四
觀者根本我也。因說頌曰。我是諸緣所成法
諸緣以我得成緣。是因緣觀。以緣成我我無
體。以我成緣緣無性。是緣起觀諸法有無元
來一。有無諸法本無二。是性起觀。有時非有
還同無。無時非無還同有。是無住觀。諸法本
來不移動。能觀之心亦不起。是實相觀作此
五觀以呈和尚。和尚曰。是也。以此五觀准三
十句。則證分四句實相觀。次十四句無住觀。
次四句性起觀緣起觀。後諸句緣起觀因緣
觀也。真定德作三門釋。一理事具德門。二事
融現理門。三修行增長門。於此三門表訓德。
加不動建立門為四門也。以此准三十句者。
證分四句不動建立門。次十四句理事具德
及事融現理門。後諸句修行增長門也。謂十
四句中初四句理事具德門。此中初一句無
住體故理。次一句無住相故事。後二句無住
用也。具德者。真性理中具六道因果小乘因
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二十二
[001-0721b]
位中具真性體故也。後十句則事融現理門
也。謂一塵鎔融含十方之道理現前故也。修
行增長門者。若分配諸句。雖屬利他四句。然
此中意始從證分或徵或釋。令知自身即是
法性耳。又以四滿義科。則證分四句行實滿
義。真性甚深下證滿義。初發心時下法滿義。
是故行者下人滿義此辭。亦是訓德之義。上
元元年在皇福寺說也。行滿者。但行滿則是
證分故。證滿者。為是證分滿足之法方得一
中一切一即一切等無礙自在故。法滿者。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者以法滿足方得成故。人
滿者。不動凡身即滿足佛故。如此印中以此
四義科。文亦於一部大經之中以此四義科
也。謂行滿者一部始終只是十佛內證也。證
滿者一部始終一多大小無障礙義也。法滿
者一部始終唯初發心即滿足法成正覺義
也。人滿者一部始終即此凡身是自體佛義
也。印則分配諸句。經則亦通配始終自在科
也。


十句章云。十隔越科文成義自在者。欲成
初會義。若餘諸會處法文句等在於此初
自在能成。如初會義餘亦爾。准之。其相云
何。若問初會名何耶。答是忉利天會。若問
說何法。答是十住法如是言說不違能成
義。何以故。初會論時為諸會本故。能攝
諸會。如初會餘會亦爾。隨約是本能攝前
後也。


法性圓融非餘境。法記云。何者是法。借
因分詮。若強指者。汝身心是。何是性。即圓融
[001-0721c]
是也。云何圓融。無二相故。一故無二。二而無
二耶。非是一故無二。即其二相直云無二何
是諸法。法性是也。何故不動圓融故。何故本
來寂。無二相故。本來寂處可得名耶。不可名
目。以無名故。何故無名。以無相故。何故無
相。絕一切故。若爾此中修證亦絕耶。絕也。實
無修證耶。實無也然而聖亦修證。要須修證。
如何修證。若可誨者是教分故。唯大文夫善
用心處非餘境也。此證分中一切諸法具耶
闕耶。具也。若爾亦具遍計非法耶。何得具耶。
爾則闕耶。何得闕耶。謂無有一物非普法故。
何得具耶。不動遍計非法即滿足法。何得闕
耶。故儼師云。一乘中何法缺。非法缺。何法
不缺。非法不缺也。


真記云。法性者。微塵法性。須彌山法性。一尺
法性。五尺法性。若約今日五尺法性論者。微
塵法性須彌山法性等。不動自位稱成五尺。
不增小位不減大位而能成也。圓融者。微塵
法滿五尺。須彌山法契五尺故也。無二相者。
微塵雖滿。須彌雖契。只唯五尺故也。諸法者。
指前法也。不動者。指前性也。性者無住法性
也。故此和尚云。約今日五尺身之不動為無
住也。本來寂者。指前無二相也。只是五尺法
性側無餘物故。云本來寂也。無名無相絕一
切者。如上初初不見名相處也。證智所知非
餘境者。唯佛與佛乃可能知故也。


古記云。表訓德問相和尚言。云何無住。和
尚曰。即我凡夫五尺身稱於三際而不動
者是無住也。問若約三際分之則多種五
[001-0722a]
尺耶。和尚云。以是緣之五尺故。須一即一
須多即多也。問若稱三際而不動者即有
住耶。和尚曰。若不見五尺住處。將來有住
無住我當說也。又月瑜寺會神琳德云。昔
相元師問真定師云。無住故無住耶。有住
而無住耶。答二並不是。問若爾云何無住
耶。答唯是令住故云無住耳。問無住令住
耶。有住令住耶。答亦並不是已上。此則問
雖堪問不堪答。答雖堪答不堪問處也。若
假言者非如有為法剎那不住故云無住。
非如無為法三際不住故云無住也。又林
德說法之時。大雲法師君白言。緣起分說
法如是。證分說法云何。林德默然有頃云。
答之已了也。雲法師君未會。林德云。君之
起此問時。所坐之床及一切法界諸法同
時發問者是耳。但君問而餘一切法不起
問者非也。法師君白六。法界咽喉無盡舌
端同時發問者緣起分之問乎。林德云。三
世間法同時發問者證分之問。稱於默然
不動者證分之說。三世間法各住自位本
來不動者證分之聞也。


真性其深至隨緣成。法記云。上證分中指其
身心直示法性由無名相機難得入故。以法
性轉名真性令其習也。比如盲人欲學織錦。
匠者教云。當集具來。而彼盲人執草繩來。如
是證分絕一切故。唯證所知。然以八識妄心
而欲證入故。於此人不能直指證分之處。乃
下一步假作真性之名以示之也。甚深者。入
真性之門。謂花藏世界之甚深與彌勒樓閣
[001-0722b]
之甚深也。花藏世界甚深者。以一一塵中見
法界故。是故約一微塵求其內外並不可得。
彌勒樓閣甚深者。謂彌勒彈指開樓閣門。善
財入已頓見三世自身及法與諸善友故也。
極微妙者中道也。非謂離二邊故以為中道。
即約諸邊云中道也。不守自性等者。由自無
性。以他為性。由他無性。以自為性。故云不守
自性隨緣成也。


真記云。問真性與上法性何別。答有云別也。
謂法性則通真妄取圓融。又通情非情也。此
則唯是真而又唯是有情門。以下釋真性段
約眾生十二支故也。然而今約實云。真性即
是法性也。所謂真性之體甚深微妙者。但以
不存自性攬諸緣成故也。若約三乘論者。自
性清淨心隨無明之風緣成差別萬法也。若
自一乘義。則以緣前無法故。非先有真性而
隨緣成。且吾今日或為水用或為石用。緣中
法界諸法無遺頓起故也。如是法中而有水
名水相。石名石相等。故不無名相。而此名相
即無名相。是故且約眾生一無明支。歷十番
觀。則不動無明名相即甚深法無所取捨。故
云微妙。是故不動名相即成無側名相。若約
普賢證。則不動無側名相即正離名絕相。若
約十佛證。則初初不見名相等也。如無明支
既爾。乃至老死支皆亦如是。是故經云。一切
諸如來無有說佛法。隨其所應化而為演說
法。無有說者證分說則教分。


道身章云。若定自古則緣起有性不得自
在。所謂緣起者無性。無性者無住。無住者
[001-0722c]
不偏於一。不偏於一者無所不當。問如是
等理豈不自古。答三乘中先置一法此法
隨緣。一乘不爾。緣即是法。緣外無隨緣之
法。既云自古。即知是今緣起故爾。若定住
古又定住今非緣起。故可云緣起法以無
性為真性矣。


大記云。訓德意則真者無住本法也。性者本
分種也。本分種者。若指文處初會果地玉海
也。以此五海為本識體。約此本識。後諸會中
或云種性。或云行業。或云願善決定等也。謂
若上根人直依證分得自身心正即法性。然
此證處絕名相。故中下之人未能信得。故說
五海是汝本識之源。由是前機得自身心即
是法性。是故依此真性方始建立本識義。故
於諸教中或說具分賴耶。或說一分生滅賴
耶等。唯普賢機得自本識是五海之源。故云
十佛普賢大人境。問真性既如是甚深微妙。
於何義中分二十二位耶。答以不守自性故。
隨我所須地獄乃至佛果等緣成二十二位
也。如是二十二位以普字印。印則皆普賢自
體故。第三重海印正是普賢大人之境也。


崇業師觀釋中。釋明難品心性是一之文
云。藏師約寄位釋故立遮救重難。儼師直
約一乘種種心濕過海義釋。故云心以無
分別為一性。云何能成種種事耶。此問意
者。前光明覺品中佛之智光稱周法界現
只一佛智也。所以其中列六道因果及小
乘因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
者。以一乘中普賢為教分之軌。十佛為證
[001-0723a]
分之軌故也。是故欲示教分之軌故列之
耳。欲得佛智。若除一物必不得全法界之
智。是故要以六道因果小乘因果等為普
賢阿含位。融鍊其心得成一佛智。故以佛
智為普賢證也。因此問云。佛智是一。云何
能生六道乃至佛等種種身心果報等耶。
故經答云。諸法不自在求實不可得。是故
一切法二俱不相知。眼耳鼻舌身心意諸
情根。因此轉眾苦。而實無所轉。法性無所
轉示現故。於彼無示現示現無所有。釋曰
諸法者通於一性及種種果也。謂一無自故
以種種為一。種種無自故以一為種種也。
是故善惡趣中種種身心皆不相知自位不
動。故云不自在也。是故儼師云。無分別不
住故。能成眾事也已上。不自在者不住義。
不住義者不動義。疏云。作無主故者。若其
身心有主宰而造諸業者。受種種果。若身
心無主而造業者。如虛空動作故不受種
種果也。然而從虛空之因生虛空之果故。
因果之義亦不礙也。疏云。文云不相知者。
非謂情知。今言知者。力性作也。者力則塵
數緣力是中門也。性則無住法性是即門
也。作者不思議作是中即門之果也。一切
諸法要具中即方有所作也。非是有自性
法去來之義。故云中門者虛空建立門。即
門者虛空動作門也。故儼師云。緣者無側
義。無側者力性作也。昔林德云。明難一
心海者過於濕。起信一心海者留於濕也。
若立在濕留海中答者。義有所礙。若立在
[001-0723b]
濕過海中答者。義無所礙也。質應大德在
大白山智悟師藪結夏之次。得大經中法
性無所轉文。及孔目中性種性本有習種
性修生者非佛法所樂。乃至云法性外有修
生起者緣起可增失等文。呈於林德云。此
是濕過海之證耶。林德曰。是也。解云。緣起
可增失者。若謂所證之理從古而有。能證
之智今適始起者。則以智證理之際望其
未證之時。有增勝義。故云緣起可增之失
也。智是緣起也。此中約眼耳等為法性也。
問何故上云由眼耳等故眾苦轉也。而次
復云是法性故無所轉耶。答不知一切法
是普賢身故。此眼耳等對善惡境起諸業
果轉眾苦也。今知一切是普賢身。故眼耳
等物正即法性無所轉也。若眼耳等非法
性者。緣起可增失也。問何知是普賢身耶。
答經中普賢云。得此究竟三世平等清淨
法身。復得清淨無上色身。則何有一物非
普賢耶。問此普賢身如何見耶。答經云。普
賢身相如虛空。依真而住。非國土。如是見
也。又何者吾身虛空是也。何者虛空。吾身
是也。以無側故。又六道即是虛空。虛空即
是六道也。頌曰。虛空法界為身心。行住坐
臥念相續。所見諸物亦身心。念念相續無
絕已。空三印文云。心性者三種世間為濕
過海心。依海起波。二波波皆三世間。故是
濕過海心。依海起波則海因波果。依波起
海則波因海果。同時互為因果也。此是大
緣起□俗諦大法。
[001-0723c]


一中一切多即一。法記云。問何故不守自
性隨緣成之次明此句耶。答凡緣起法二無別
自性。互相以他而為自性。方能隨緣無側而
起。故不守自性之次明一中一切等義也。問
若緣起法隨起無側者。唯是緣前無法之義
耶。答就緣論之。緣前無法。就性論之。緣前
有法。何者。就緣論時。現於今日緣中之五尺
是緣起本法無側而立。故緣以前無一法也。
就性論時。本有性起法體也。


真記云。一中一切等二句重現緣起體之隨
緣成義令明了也。初一句因果道理門。謂得
一而定得十。得十定得一。得因而即得果。得
果即得因也。十緣是因。所成之一是果。此因
果者即一時中二位不動。故云因果道理門。
次一句德用自在門。謂此即彼彼即此。無礙
無側。故云德用自在門及位動門也。問前是
中門故有力無力門。此是即門故有體無體門
何云用耶。答此則因緣當體即因即果之義
名為用耳。非力用之用。問一中一切者。十緣
是因。所成之一是果。然則合能所成為十一
耶。答於一緣中約望他之義為能成因。絕待
之義為所成果。然此二義無二故非十一也。


大記云。一中一切下欲現大緣起中因果道
理及德用自在之義。故有此二句也。崇業師
云。三乘亦有此義也。謂若初教賴耶識中三
性種子與本識體同無記性故也。解云。本識
體中薰成之義是體門。又德用自在義也。三
性種子隨能薰別者是力門。因果道理義也。
若熟教中如來藏體是德用自在之義。若生
[001-0724a]
若滅者以是用故因果道理之義也。若一乘
中隨法辨因故。十普法中隨舉一法具體具
用。體則德用自在。用則因果道理也。


道身章云。問西風波非東風波。東風波非
西風波。但約二波之水體不二義得言即
門。則約二波不得即門。若爾但約此事彼
事理體無二得言即門。何得二事不除論
相即門耶。答若放二風水無二波。既無二
波。以何即何乎。既以此即彼。故可知不除
二波論相即耳。非約理體論相即矣。此中
此波之水與彼波之水□體是一。故波雖
無盡體言即一者三乘義耳。若非此波即
無彼波。若非彼波即無此波。是中門。此波
非自性故在於彼波。彼波非自性故在於
此波。是即門者一乘也。


古記云。入即之中諸家立名非一。謂或云
中門即門。或云相入相即。或云相在相是。
或云相資相攝。或云互相依持力無力義。
互相形奪體無體義。又古人云。中門如灯
光相入。故但諸灯用相入耳。即門如波水
相收。故波體水體無一相即耳。


一微塵中亦如是。法記云。微塵者。初教云。
極微塵。熟教云。空隣塵。一乘云。總相塵。此
總相塵者。須小即小。須大即大。故塵中頓現
十方也。問下教有方分之塵者與一乘塵何
別。答一乘塵須方分即有方分。須無方分即
無方分。隨須自在故別也。問無方分之塵非
更碎耶。答亦須碎盡。何者。若其情謂所計之
無方分則要須用六相分析也。
[001-0724b]


真記云。一微塵中含十方者。攝十方界成一
塵故云含十方耶。攬十方界成一塵已新新
更含十方耶。答二義俱得。問成一塵時攝十
方盡更無有餘。何得新新含耶。答是須處須
故。成一塵時。須十方盡須新新含時。亦不礙
後後起也。


大記云。一微塵者。佛剎塵數劫中勤修所鍊
故。方能含受十方世界無礙自在。此是事法
最細之初位。真定德云。事融現理門者。約塵
含十方之道理云耳。非謂一塵泯融同理也。


道身章云。相和尚曰。一微塵中含十方世
界者。同是無住故爾。元師問云。微塵無住
小。十方世界無住大耶。答一量也。問若爾
何言塵小十方世界大耶。答微塵與十方
世界各無自性唯無住耳。所言塵小世界
大者。是須處須耳。非是小故云小大故云
大。所謂不知塵小世界大機中令知塵小
世界大故。且說塵小世界大耳。非是一向
塵小自性世界大自性矣。亦得云塵大世
界小。道理齊一無住實相也。


古記云。有彌碎彌小之塵。有彌碎彌大之
塵。有彌碎如本之塵也。俱舍頌曰。極微微
金水。兔羊牛隙塵。蟣虱麥指節。後後增七
已上。隙塵者。遊於窓隙日光之塵人眼
所見也。折此至七分之一分者天眼所見
也。此上二塵窓隙塵也。析此天眼所見至
七分之一分者鐵塵。初果所見。析此至七
之一銅塵。第二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銀
塵。第三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金塵。第四
[001-0724c]
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水塵。大獨覺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微塵。三十四念斷結得菩
提之佛所見。解云。此上並是遍計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極微塵。初教菩薩所見。析
此至七之一似塵。自受用佛所見。解云。此
上依他分所攝。析此至七之一法塵。終教
佛所見。析此至七之一空塵。頓教佛所見。
解云。終教以後圓成分所攝。此中色心二
法皆是真如所成也。此終教法塵者意識
所緣也。初教亦說意識所緣。然終教中立
一意識。故約第一義一心眼所見為法塵
也。析此至七之一總相塵。普賢眼所見。此
普眼所見之塵則三乘五眼終不能得見
也。故此經中欲示不共別教之義。約微塵
虛空為初位也。問此一乘之塵與三乘理
何別。答約三乘云則是理也。約普眼所見
則是最細事法也。此上所說初雖引俱舍。
實非彼論義。此是林德授融秀之義。約觀
心體聖教而說也。


又記云。七微者。窓遊塵。羊毛塵。兔毛塵。
牛毛塵。金塵。水塵。極微塵也。解云。窓遊
塵者。遊於窓隙日光也。羊毛塵者。析窓遊
塵為七分故。唯止羊毛末也。兔毛塵者。析
羊毛塵為七故。不止羊毛唯止兔毛末也。
牛毛塵者。析兔毛塵為七故。唯止牛腹下
毛末也。析此為七者透金而出金不礙也。
析此為七者透過於水水不能潤也。析此
為七者是極微也。此一一塵皆生子故名七
母塵也。此極微塵於初教中三無數劫分而
[001-0725a]
析之。約此初教之塵。於終教中不可計劫
分而析之。至一乘中二佛世界塵數劫中
分而析之。至最細際方為一乘極微塵也。


無量遠劫隔別成法。記云。無量遠劫即一
念者。竪析一髮為十分乃至百分千分。以其
一分置玉板上。舉利刃斷。約其利刃至板之
時為一念也。


真記云。十世者。一云第十世也。謂總相念故。
一云十世也。謂總別合舉故。問總相一世取
現在一念者。別相之世唯是八耶。答約現
在一念。望現在之過未。則前後相對而立別
相之中。故別相之世是九非八。不望前後統
包絕待。則為總相第十世也。


大記云。九世即入成十世耶。為約十世更論
即入耶。答二義並得。故康藏云。然此九世迭
相即入故成一總句。總別合成十世也。此十
世具足別異同時現現成緣起故得相入也。
解云。初釋九世即入成十世也。後釋約十世
令相即入也。


旨歸圓通鈔云。三乘中立法孤單故時隔
於法。法既流轉故時流轉也。一乘中立法
圓滿故時隔於法。法不流轉故時不流轉
也。故纓絡經云。佛告梵摩達王說。汝前臥
狗是汝過去身。捋我是汝未來佛云云。又
羅國僧智通乃相和尚十聖弟子之一也。
居大白山彌理嵓穴修花嚴觀。忽一日見
大猪過穴門。及通依常禮木刻尊像盡具
誠懇。像語通曰。過穴之猪是汝過去之身。
我即是汝當果之佛也。通聞此語即悟三世
[001-0725b]
一際之旨。後詣相和尚敘之。和尚知其成
器。遂以法界圖印授之也已上。則與梵摩
達王事。雖時有正像之異處亦中邊之殊。
然其因緣亦相類也云云。三乘中過去唯
狗位。現在唯人位。未來唯佛位。故從過去
狗至現在人。從現在人至未來佛。故云三
乘中立法孤單故以時隔法。法是無常。時
亦無常。一乘中過去狗中具人佛。現在人
中具狗佛。未來佛中具狗人。故不從過去
狗遷到現在人。不從現在人轉至未來佛
也。故云一乘中立法交徹故以時隔法。法
是常住故時亦常住也。問法雖是一。互望
而成九世耶。如九世別法亦別耶。答如後
義。謂且約吾身。於一年中約月。則一年十
二月故吾身亦十二也。一月三十日故身
亦三十也。一日十二時故身亦十二也。一
時八刻故身亦八也。如是一年三百六十
日一日百刻故身亦三萬六千也。故如九
世別法亦別也。問約五位論九世者。昨昨
日是過去過去故唯一也。昨日者約當體
則過去現在。望今日則現在過去。故具二
也。今日者望昨日則過去未來。約當體則
現在現在。望明日則未來過去。故具三也。
明日者望今日則現在未來。約當體則未
來現在。故具二也。明明日是未來未來故
唯一也。是故唯是五位互望論故成九世。
則法唯是一。互望論故亦成九世法也。何
故云如九世別法亦別耶。答康藏云。以時
與法不相離故故知爾也。三乘中色心等
[001-0725c]
是法。約此法上前後遷流之義立為時。故
時即假也。是故不論此義。一乘中以時與
法不相離故。時亦是實也。是故如時之別
法亦別也。


道身章云。如一夜中夢。已過父及未生子
各三有九。覺時見之。但在一念心中。非此
心中片分為父。片分為我。片分為子。總在
一心。隨舉即攝。九人無所相知。而非絕無
九人之別。又非一念之外立三為有。立六
為無。有無同處一念而非有無之別已上
是故但其無我報心。全為父全為我全為子
故。如九世別法亦別也。問現在一念簡餘
八世之別義與於九世中無偏當之總義何
別。答儼尊者以喻示相和尚云。如人夢見
父及祖父登上蓋屋。子與孫子在下輸瓦。
自處中間傳次而授也。祖父是過去。過去
故唯一位。父是過去現在。現在過去故具
二位。中間身則是過去未來現在現在未
來過去故具三位。子是現在未來未來現
在故具二位。孫子是未來故唯一位也。其
在中間傳瓦之人約當體則簡餘八世。故
現在現在也。通夢五人則於九世中無偏
當也。故此人上具有二義。是故以總別時
隔法也。


道身章云。儼師遷神十个日前。學徒進所
問訊。師問大眾曰。經中一微塵中含十方
世界與無量劫即一念等言。汝等作何物
看。眾人白云。緣起法無自性小不住小大
不住大短不住短長不住長故爾耶。師曰。
[001-0726a]
然之然矣。而猶生白云何謂師曰。莫須多
噵。只言一故。


初發心時常共和。法記云。問何故九世十
世相即之次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義耶。
答證分之法不可得故。或有行人於此無分
故。為此人以證分之法性轉示之云。一無自
性以一切為性。一塵無自性以十方為性。無
量劫無自性以一念為性。一念無自性以無
量劫為性。如是名為甚深真性也。行人意謂。
已知真性如何得證。故復誨云。要當以此真
性為心而發。於是行人如是而發。故發心即
滿果也。是故住涅槃時常遊生死。遊生死時
常住涅槃。故云生死涅槃常共和也。


所詮章佛種性文云。第三約一乘有二說。
一攝前諸教所明種性。並皆具足主伴成
宗。以同教故。攝方便故。二據別教種性。甚
深因果無二。通依及正。盡三世間。該收一
切。理事解行諸法門本來滿足已成熟訖
故。大經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虛
空等。此之謂也。


真記云。初發心時便正覺者。約同教云。三賢
十地中十解初發心住成滿。佛復治地住等
成滿。佛此無明昧之殊然寄現也。若自別教。
即吾身心名正覺耳。無寄十解位也。生死涅
槃常共和者。若寄位云。寂滅涅槃之體從緣
成生死。成生死時即性淨涅槃之體故也。約
一乘。則生死涅槃非本自有在。吾須緣。何者。
須生死緣中即具涅槃。須涅槃緣中即具生
死故也。問何者生死。何者涅槃。答生死即汝
[001-0726b]
身。涅槃即汝身。


探玄釋經中初發心菩薩即是佛之文云。
或云因中說果。或云解同佛境。或云約理
平等。若約三乘教亦得。如上說。今尋上下
文。約一乘圓教始終相攝圓融無礙。得始
即得終。窮終方原始。一由陀羅尼門緣起
相攝故。二由普賢菩提心遍該六位故。即
因是果也。三由法性無始終故。發心入始
即正是終故。是故上文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具足惠身不由他悟也。


妙理圓成觀云。今辨此義略分四別。一唯
因門。從無始時盡未來際。恒是菩薩修萬
行故。或純或雜無有休息。何以故。於一一
行無究竟故。眾生界不可盡故。經云。我常
於十方國土中行菩薩行。謂虛空不可盡
眾生不可盡故無成也。如文殊為諸佛師。
摩耶為諸佛母。此並住因門攝化也。二唯
果門。盡前後際恒是佛故。何以故。德相全
真不墮時數無盡極故。三亦因亦果門。謂
有發心及成正覺於一切時念念發心念念
成佛故。罪因非果門。謂無心可發。無佛
可成故。真法界中無二性故。


道身章云。問三世間為佛身心者。佛身大
寬故眾生等在佛身心耶。眾生業果即是
佛耶。答二義共得。舍那品云。佛一毛孔中
無量眾生住。各自受苦樂而不知去來等。
又亦得眾生業果等即正是佛。問眾生業
果即是佛者。從古即佛。何言初發心時方
成佛耶。答從古是佛。而發心時方知是佛
[001-0726c]
耳。如夢走馳。自夢即寂。而悟朝方知走即
臥耳。


大記云。初發心時等者。二十二位之中隨何
一位起善惡心。為初發心即是便正覺也。問
以起善心為發心正覺者可也。何以起惡心
為初發心亦正覺耶。答約無住別教。則二十
二位皆是無住之位故。始起惡心之時乃至
攝於後際佛果故也。問若爾無住別教中亦
有如是發心正覺之義耶。答隨於何位起善
惡心便正覺者。非謂先迷後覺。但本來覺故
云正覺耳。生死涅槃等者。二十二位中三途
五乘等所有分段變易。及圓教中分段變易。
合取為生死邊。其中所有二四涅槃及十涅
槃。合取為涅槃邊。此二互不相知一無分別
故。云常共和也。


問然財生死非所厭。何故至相云六道因果
依厭求脫耶。答望二乘等諸有情故作是說
耳。若約普賢門云。皆實自德更無異事也。問
若爾三途之因十惡等業為所修耶。答約實
則爾。是故滿足王知識事等是實法門也。問
若爾者。何故云如幻法門等耶。答但隨三乘
相如是云耳。又言罪福者。約我人實執位云
耳。若離此執。一切罪福如幻如空。如是法中
有何罪福。故云幻也。


觀師釋滿足王法門云。此教所說一切皆
實。何以言化。答自力攝生一切皆實。逆行
苦事須云權化得。此中意化亦是實。實體
遍故。實亦化故也。


道身云。一乘緣者。隨舉一法總攝餘法無
[001-0727a]
餘。為此一法之緣耳。四緣等諸緣之實皆
消於一乘。問若以此門亦得云。作十惡生
天。修十善墮獄。答至得此意得云。此義末
得。此意非粗。所傳儼師恒噵了。問淺深方
須。答義云云。問一乘殺彼生時。能殺亦死
亦有罪耶。答解行以上自在位中逆順並
修。見聞以下劣凡夫者不能見機。漫殺物
命於物無益亦自墮獄。如彼鼠子效師子
跳墮火坑等云云。問三世間皆是佛者。草
木取用則害佛身得罪耶。答以佛言雖皆
是佛。以眾生云都非是佛。斷有何罪云云
眾生與草木是須處所須雖同我。內眾生
者殺而有罪之所須也。草木者斷取無罪
之所須矣。


理事冥然大人境。法記云。此中理事者。生
死無性以涅槃為性。涅槃無性以生死為性。
則生死涅槃之無性為理。無性之生死涅槃
為事。故古人云。緣起無性無性緣起也。緣起
無性是理。無性緣起是事也。理亦真性之理。
事亦真性之事。故云冥然無分別此是十佛
普賢境也。


真記云。理事冥然等者。總明上意。上來所現
雖有多法。而不出理事故也。十佛普賢境者。
問緣起分唯普賢境。何云十佛耶。答佛外向
心與普賢心冥合不分故。正取普賢而不分。
義中并舉十佛耳。


大記云。理事冥然等者。通結證教二分大意
耶。唯教分耶。答一云通結也。謂下句云十佛
普賢大人境故。一云唯結教分。謂證分結云
[001-0727b]
證智所知非餘境故。問初意中何理何事耶。
答證分理。緣起分事也。則證教無分別也。故
下文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也。又
約證分以佛證心為理。所現三世間注為事。
又緣起分中無住本法為理。二十二位為事。
是故證分理事無分別者十佛大人境。教分
理事無分別者普賢大人境也。此意則證分
唯是十佛之境。教分之中不言十佛也。謂內
向則十佛。外向則普賢故。今通結內外之時
如是言耳。後意則問。既云十佛大人境也。何
云唯結教分耶。答緣起分中亦有十佛。以此
教分亦是十佛外向門故也。此約佛與普賢
相續各別之義。


簡義章云。八尺柱相為事。柱之無生為理
者。三乘之義。若一乘中即此八尺柱相為
理。柱之無生為事。又理平等則事亦平等。
事差別則理亦差別也。若體解大道則自
事以外何處得理。故至相云。冲宗不遺於
玄想。圓道莫簡於始門。蓋在此矣。三乘說
平等一心。一乘說種種心。則亦得言三乘
理平等一乘理差別。問只其名異。所詮則
應無別耶。答須理即理。須事即事。所須緣
別理事有殊。然以一柱隨須立。故全體無
二。問理事平等差別四句云何。答立在同
教應作四句。此別教中不作四句。以法深
言淺故。但一柱言下須理即理。須事即事。
平等差別隨須皆得。是故須而即圓。噵而
即是無側無陰。據而中道。約而滿宗。非前
非後。一乘幽致厥爾。請虛襟而取焉。
[001-0727c]


能人海印得利益。法記云。海印中真自利
利他。謂攝入三世間法是自利。現現三世間
法是利他。然一乘中無利他也。何者。所化眾
生是自內證五海之中眾生故。應機而起能
被之。教從自海印定中所起故也。繁出如意
者。從海印定所起之教為如意也。此有二義。
一稱於佛意故。二稱於眾生之意故。名為如
意。比如輪王所有如意。在王藏內不雨眾寶。
若轉輪王以此如意出置幢上。為貧窮人請
雨。眾寶隨其所須雨種種物。無不如意。然此
物等本不在於如意珠內及輪王身。而虛空
中但以眾生之感及王勢力。此如意珠雨寶
無盡也。如是以佛誓願及眾生感。海印之教
應眾生也。在藏內時喻佛內證。出置幢上雨
寶之時喻佛外化也。不思議者。從不思議內
證而起。應不可說。眾生數起故也。雨寶益生
滿虛空者。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
故眾生無邊。於此無邊眾生。如是之教無所
不被故也。眾生隨器得利益者。此如意教於
三乘五乘無量乘等一切眾生中各各稱根令
得利益故也。問若爾於此花嚴得三乘別果
耶。答無也。謂此大經中具無量乘故。乃於此
經所具無量乘中。大品經等得別果耳。


真記云。海印三昧者。自證離言。何故利他之
初明耶。答表利他緣起無別自體。但依十佛
內證海印所起故也。若不爾者。道有私隱故。
繁出等者。於念念中起如意教盡未來際無
休息故。又但一念全攝法界無側故也。是故
云不思議也。雨寶者。約教云寶也。又是眾生
[001-0728a]
受用種種寶物也。滿虛空者。眾生蒙不思議
教。則知其不動凡心與法性虛空只是一物
本自圓滿故也。隨器得利者。山王普機得總
相教。差別小機得差別教。各自成益故也。大
記云。海印者。通證教二分故明於教分耳。又
此四句是第四重海印故也。問第四重海印
是定內故利他相隱。何故以配利他耶。答第
四重內具同別二教故。若直約一道朱印而
論。即無差別故是別教。若約屈曲而言。是差
別故即同教中逐機之義也。是故逐機屈曲
之朱印故云如意教也。是故前云依理據教
者。約第三重則無住理無住教也。約第四重
則無住理如意教也。約此第四重四句更以
五重海印分配。則初二句如次配初二海印。
次十句第三海印。次一句後二海印也。謂下
文釋此海印云。究竟清淨湛然明白三種世
間於中現現等故。和尚之意此中海印非唯
一向當第四重。是以此中更分配也。初句影
離海印。次句影現海印。故云繁出如意等。次
句第三重。能化之佛雨十普法之寶。益普賢
機也。後句於第四重。如意教之朱印稱機屈
曲。故云眾生隨器也。於第五重。起言說法令
機信解行證。故云得利益也。然以第四重正
義釋者。能人者能化佛也。海印者淨藏定也。
繁出如意者如意教之朱印應機現現也。雨
寶益生滿虛空者。雨十普法於正為中全全
而應。謂一道朱印圓滿現現也。眾生隨器得
利益者。於兼轉引遠為之中分分而應。謂隨
彼機宜各令得益。如大角則大曲。小角則小
[001-0728b]
曲。隨字而屈曲也。


觀釋中釋經猶如明淨鏡隨其面像現內外
無所有業性亦如是之文云。鏡有三種。謂
如來藏鏡。錠光[王*頗][王*梨]鏡。海印鏡也。如來藏
鏡與所現像是一體故不可分也。若取去
像鏡亦隨破。是故吾身即如來藏。不可別
取故。若知業果是如來藏鏡中之像。則六
道因果即不生也。然若得鏡時所現之像
如氷泯也。以熟教之中本末無二。如水與
波無別。然而波是能依。水是所依故。得
水之時波息水現故也。海印鏡中所現像
者。吾五尺身具三世間無別住處。故云無
住。即此無住亦云不動。既不動無側之吾
身故。從何處轉何處耶。此所現像正即鏡
體故。得鏡之時像不泯也。


心輪鈔云。問始成正覺佛心何故名海印
耶。答以一海字印三世間離分別三合為
一。佛明白之心名曰海印。於中無普賢文
殊等九會助化亦無九會處所。故經偈云。
一切諸如來無有說佛法也。欲向機緣說
自所證之法云云。故經偈云。隨其所應化而
為演說法。然說法有五。佛說。菩薩說。剎
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


是故行者得資糧。法記云。行者則凡諸信
向普法之人也。本際則內證海印也。叵息妄
想必不得者。以二我執為妄想也。如上內證
海印之際無我之人乃能得至。若存我則必
不得至故也。如海邊井有海水故不得令渴。
如是意識人法二我由彼末那及黎耶海藏而
[001-0728c]
還起。何者。黎耶本識是我之根。其末那識是
我之莖。六及前五皆是二我出入之門故也。
比如有人欲上須彌。乾八海竟依陸而行得
上須彌。如是行者若欲返本。漸息八識妄想
海已而得至者。三乘義也。一乘之中若履初
海即履諸海踐須彌頂。故不移一步得還本
際也。無緣善巧等者。問何故息妄想次有此
句耶。答欲還本際要息妄想。欲息妄想。要須
無緣故也。問無緣者何。答五識緣於五塵境
時。意識同緣。其末那則向內執我。黎耶本識
緣三類境。是以不能捉如意也。以無緣故得
聖者意名為善捉如意也。歸家者。歸法性家
也。得資糧者。行者加行方便也。


真記云。息妄想者。約寄位云。初智求斷不可
得斷。以中後智求斷亦爾。故論云。非初非中
後。然以不可得斷而為斷故。斷義得成。故論
云。前中後取也。若直約一乘則舉其障體量
等法界舉智亦爾。故至相云。如緣起性如是
斷也。若以別障之智欲斷別智之障者。以不
息妄想故必不得也。持戒亦爾。若別取善以
為能防。取其不善以為所防。如是持者猶名
破戒人也。無緣善巧等者無分別也。如意者
教也。歸家者還真源也。資糧者二千道品等
也。


觀釋云。小乘中戒有受有捨。大乘中戒有
受無捨。一乘中戒無受無捨。謂熟教中教
其背本逐末之人知自本覺如來藏故。有
其所受。得本覺已恒自覺故。無所捨也。一
乘之戒本無受捨離能所防。以第二地佛
[001-0729a]
□□為一乘戒。而一乘中無諸凡小及與
菩薩。唯有滿足之佛故也。於十善中初三
是名號品身業所行。次四是四諦品口業
所行。次三是光明覺品意業所行。如是三
業示現法界一切諸法皆是佛之三業。今
此吾身是佛十善之所感得。是故本無迷
時更無受法。竟三世際恒自不動亦無捨
法。身外無境。境外無身。離能所防。


大記云。問前第四重內得益之機如何見耶。
答普賢有二義。若約八會助化之義不云機
也。於第三重方為機也。若約第四重。則威光
善財皆是淨藏定中得益之機也。但是定內
所得之益於定外說示耳。約是義故云得利
益也。於此第五重內以所流所目之機方為
所化也。問若威光善財正是定內得益之機。
則唯初後二會是定內耶。答若約第四重。則
八會之法皆是定內。然且舉威光善財云耳。
謂法界品抄云。一乘求知識唯是定內。故知
以定內事示之耳。問何故第三重內不以威
光善財等為機耶。答彼第三重則是不共別
教故。但以普賢方為機也。於第四重具同別
教故。以威光善財而為機也。故法界品抄云。
若依三乘科文者有五相等。是以見聞解行
等三生依三乘位現一乘耳。此三生位於第
四重內無淺深。於第五重有淺深也。言行
者者。約第五重則所流所目機也。若第四重
則威光善財也。然約實則□諸體□□嚴之
人皆是此中行者。而威光善財修行□□故
偏舉□此行者等知自身心舍那體。故云還
[001-0729b]
本際也。問於第四重內以何為本際耶。答
威光善財所得花藏世界果及塵數法門等是
也。言妄想者通所流所目等也。謂下教之人
守自教跡執為究竟故。約此迷執總為妄想。
若斷此執要須用六相刃也。且熟教中於三
祇劫覺四相夢計有真如。謂為究竟。守迹而
住故。以六相中異相印印之。則其所斷竟前
二十夢各位不動而歷然差別也。是故若入
一乘要息三乘。謂斷妄想之心若不息。其謂
斷妄想之妄想。則以不息妄想故必不得入
也。然則斷妄想之心斷除不起。是名此中息
妄想也。又云。所謂妄想者。凡自身心之外希
佛求法之心總為妄想也。一云。以別教義釋
此文者。應云不息妄想。若息妄想必不得故
也。然而下句既云隨分得資糧故。約同教釋
者宜也。以此是其因緣觀故。問下文釋行者
云。行者者見聞一乘普法已去。乃至此約別
教一乘說也。何故此云同教耶。答此約所目
別教云耳。非是不共先住別教。所云見聞一
乘普法者。立在第五重海印。約定外見聞云
耳。言善巧捉如意等者。比如盲人由其盲故
迷自寶所。長年貧困遠乞他鄉。有具眼人心
生哀憫。為持一索繫彼寶所。以其一末授盲
人手而指誨云。汝若不失尋索而行。則返汝
寶所。盲人聞已不失尋行得至寶所。其寶所
中亦有靈藥。以藥氣力眼得開明。所有眾寶
自在取用。行者亦爾。智眼盲故迷自內證法
性寶所。無始時來窮乞於他。有大聖者起大
悲願。垂一中一切多中一等陀羅尼索授於
[001-0729c]
行者信心之手。以真性甚深之一末繫彼證
分寶所。而教誡云。汝若不失勤行精進則必
直返汝法性寶宅。行者信受得聖者意捉如
意教。初發心時便開十眼。不動一步直入內
證法性寶所。受用無盡自家珍寶。是故行人
若欲還歸法性家者。要須善捉陀羅尼索持
而勿失為資糧也。


道身云。問修與不修別。何得以佛言皆覺
乎。答佛無量劫修意非為古無新得。亦非
有所斷煩惱故欲斷。知煩惱本無所斷名
為斷耳。又法之實者三世間照矚為一大
緣起。舊來如是無量劫修證得法者。豈但
我覺簡除他人及與不石乎。若爾是增減
邊大邪見非正道。又道身云。有文云。一
斷一切斷。有文云實無所斷。彼是則此非。
此是則彼非。云何會通。答以德言之。從始
無障。以惑望之。覆無盡德。若實無所斷者。
何故迷人未得。若有所斷者。所斷者何。文
云。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三時之中不
得斷相。而覺以去三時無障。道理不在斷
不斷中。隨機言斷。又無所斷。欲為機者。尋
教證入。斷與無斷無礙實相如是設耳。相
和尚曰。惑者但用無體智具體用。問無體
何得有用。答體是無住實相。迷用為惑迷
用息耳。無體可斷。問一斷一切斷者。既無
體。約何為一及一切耶。答可約所障法門
故。云一與一切。以障一即一切法門故。


古記云。大海非是毒藥所壞。大空非是利
劍所傷。緣起三毒亘三際。直得無分別耳。
[001-0730a]
非更息滅方為斷也。


以陀羅尼至名為佛。法記云。陀羅尼者。法界
法之無盡義也。問眾多法故云無盡耶。但約
一法亦云無盡耶。答二義皆得。實寶殿者。約
證分則法性處也。約緣起分則花藏世界離
染真性也。問若以陀羅尼莊嚴法性實寶殿
者。證分之處可許。重重中即微細等義耶。答
以彼證分不可說故。不說如是義耳。然法無
遺鈌滿足一切故。因陀羅等究竟之極乃證分
也。問花藏世界離染真性是何。答佛外向門
是也。花藏淨土三乘共學處故。隨三乘機分
界離海。若約自宗。唯一海耳。無三品也。窮坐
者。十世相應應稱法界故也。中道者。以三世
間為自身心。無有一物非身心者故也。舊來
者。上證分中本來寂也。不動者。上證分中諸
法不動也。比如有人在床入睡。夢中迴行三
十餘驛。覺後方知不動在床。此中亦爾。從本
法性經三十句還至法性只一不動故。云舊
來不動也。問此義與熟教中迷於一心流轉
六道悟復一心之義有何異乎。答彼熟教中
泯二十夢方歸一心。此宗之中不動夢念即
法性故。無所棄捨。無別所歸。故逈異也。


真記云。陀羅尼者。總持也。實寶殿者。世界
海也。窮坐實際中道床者。徹到一乘究竟真
源也。舊來不動名為佛者。問何故具縛有情
舊來成佛耶。答如其未起修緣之時不得名
為舊來成佛。何者。今日發心緣中法界諸法
方頓起故。須智緣中煩惱等□為成智之緣
而起。須煩惱緣中亦如是也。是故要待今日
[001-0730b]
發心之緣無側起時方舊來成耳。緣以前無
一法故。不云舊來也。若三乘則有所尊定本
故。唯取始覺即同本覺之義論也。一乘不爾。
無所尊定本本末不定故。隨須皆得一。


大記云。實寶殿者。或云國土海。或云性起果
與三德差別果也。然三德非究竟故。正是性
起果也。窮坐實際中道床者。因位學窮至於
果位故也。舊來不動名為佛者。初起法字終
至佛字。初起終至是一處故也。是以和尚所
云行行本處至至發處蓋此意也。


古記云。一乘之中舊來成佛有二義也。一
不修眾生已成佛義。二已成諸佛本不修
義。若須六相可得此旨。謂佛為總相。眾生
為別相。一切眾生是佛義齊。以為同相。一
切眾生各不相。是以為異相。一切眾生緣
起究竟正即是佛。以為成相。一切眾生各
住自位舊來不動以為壞相也。


大記云。此印大意以其白紙表器世間。謂如
白紙本不染色。點墨即黑點朱即赤。器界亦
爾。不局淨穢。眾生處則染穢。賢聖處則清
淨。故以其黑字表眾生世間。謂如黑字一等
皆黑箇箇不同。眾生亦爾。煩惱無明皆自暗
覆種種差別。故以其朱畫表智正覺世間。謂
如朱畫一道不斷始終連環貫諸字中光色分
明。佛智亦爾。平等廣大遍眾生心。十世相應
圓明照矚故。是故此印具三世間。若約觀釋
即有四義。一若取白紙則黑字朱畫皆去。故
字與朱畫不離於紙。如是若離器界無佛眾
生。故於器中具生及佛也。是故經云。於一微
[001-0730c]
塵中現有三惡道人天阿修羅各各受業報。
於一微塵中各示那由他無數億諸佛於中而
說法。一塵中有塵數剎。二剎有難思佛。一
一佛處眾會中我見恒演菩提行。又云。一微
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佛事。二約黑字亦爾。
故於生中具器及佛也。是故經云。於一毛孔
中普見十方剎。彼剎妙莊嚴諸佛菩薩會。一
一毛孔中億剎不思議種種相莊嚴。未曾有
迫隘。一切剎土及諸佛在我身內無所礙。我
於一切毛孔中現佛境界諦觀察。又云。菩薩
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乃至云。如自心
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
三約朱畫亦爾。故於佛中具器及生也。是故
經云。三世一切劫佛剎及諸法諸根心心法一
切虛妄法。於一佛身中此法皆悉現。普盡十
方諸剎海所有一切眾生海。佛智平等如虛
空悉能現現毛孔中。又云。一切諸佛於一念
中悉能示現無量世界無量無數清淨眾生。
四白紙黑字朱畫皆全相收不可別取。而三
物各異。如是三種世間融通相攝混為一團
而為門各別歷然不動也。故此一印若以器
門觀則是器海印。是故經云。花藏世界所有
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普光現佛如雲集。此是
如來剎自在。以眾生門取則是眾生海印。以
佛門取則是佛海印。是故疏云。眾生心中佛
為佛心內眾生說法。佛心內眾生聽眾生心
中佛說法也。問若爾何但局云能人海印耶。
答約實如是非局於佛。且從妄盡心澄之義。
假名能人海印耳。
[001-0731a]
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上之一



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上之二



文云。將欲釋文。二門分別。一惣釋印意。二
別解印相。問何故依印 答欲表釋迦如來教
網所攝三種世間。從海印三昧繁出現現故。
所謂三種世間。一器世間。二眾生世間。三智
正覺世間。智正覺者。佛菩薩也。三種世間攝
法盡故。不論餘者。廣義者。如花嚴經說。


第二別相門中。三門分別。一說印文相。二明
字相。三釋文下意。一問何故印文唯有一道。
答表如來一音故。所謂一善巧方便。何故多
有盤迴屈曲。以隨眾生機欲不同故。即是
義當三乘教。何故一道無有始終。現示善巧
無方。應稱法界。十世相應圓融滿足故。即是
義當圓教。何故有四面四角。彰四攝四無量
故。此義依三乘現一乘故。印相如是。


二問
何故字中有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
不同故。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差
別不同故。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表因果
兩位法性家內真實德用性在中道故。字相如
是。


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德性在中道。
未知所由。其義云何。答此義其實難解。雖然
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分齊。准義道
理隨分可解。


若約十句。以辨六相。如下說。
今且約印像。以明六相。示一乘三乘主伴相成
現法分齊。所謂六相者。惣相別相同相異相
[001-0731b]
成相壞相。惣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
依止印。滿彼印故。同相者。印故。所謂曲別而
同印故。異相者。增相故。所謂第一第二等曲
別增數故。成相者。略說故。所謂成印故。壞相
者。廣說故。所謂盤迴屈曲。各各自別本來不
作故。一切緣生法無不六相成也。所謂惣相
者。義當圓教。別相者。義當三乘教。如惣相別
相成相壞相等不即不離不一不異常在中道。
一乘三乘亦復如是。主伴相資不即不離不
一不異。雖利益眾生。而唯在中道。主伴相成
現法如是。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汝
所問疑義亦如是。初曲如因。後曲如果。如初
後不同。而唯在當中。雖因果義別。而唯住自
如。依三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
教故無有前後。所以得知。如經說。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說令入智惠地故。論
曰。一切菩薩者。謂住信行地。不可思議。諸
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明者見智得證。說者
於中分別。入者信樂得證。智惠地者謂十地
智。如本分中說。此是根本入。如經。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說令入智惠地故。此
脩多羅中。說依根本入有九種入。一者攝入。
聞惠中攝一切善根故。如經攝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議入。思惠於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如經善分別選擇一切佛法。三者法相入。彼
彼義中。無量種種知故。如經廣知諸法故。四
者教化入。隨所思議。名字具足善說法故。如
經善決定說諸法故。五者證入。於一切法平
等智見道時中。善清淨故。如經無分別智清
[001-0731c]
淨不雜故。菩薩教化眾生。即是自成佛法。是
故利他亦名自利。六者不放逸入。於修道時
中。遠離一切煩惱障故。如經一切魔法不能
染故。七者地地轉入。出世間道品無貪等善
根淨故。如經出世間法善根清淨故。復有善
根能為出世間道品因故。八者菩薩盡入。於
第十地中。入一切如來祕密智故。如經得不
可思議境界故。九者佛盡入。於一切智入智
故。如經乃至得一切智人智境界故。是諸入
為校量智義差別。次第轉勝。非根本入。一切
所說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說解
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
謂惣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惣相者。是
根本入。別相者。餘九入。別依止本滿彼本故。
同相者入故。異相者增相故。成相者略說故。
壞相者廣說故。如世界成壞。餘一切十句中。
隨義類知。論文如是。准是論主立宗道理。故
知雖因果信解行迴地佛自位不動。而無前
後。何以故。諸法各異住自如故。一如多如如
如相不可得故。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
答一切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若如是者。
名為深信佛法。是其義也。問六相者為現何
義。答正現緣起無分別理故。以此六相義故。
當知雖一部經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
地品。所以者何。以是根本攝法盡故。地品中
雖十地不同。而唯在初地。何以故。不起一地
普攝一切諸地功德故。一地中雖多分不同。
而唯在一念。何以故。三世九世即一念故。一
切即一故。如一念多念亦如是。一即一切。一
[001-0732a]
念即多念等。反前即是。以此理故。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隨舉一法盡攝一切。若約會說。會
會中盡攝一切。若約品說。品品盡攝一切。乃
至若約文說。文文句句盡攝一切。何以故。若
無此彼不成故。陀羅尼法法如是故如下說。


何故依印至佛菩薩也。真記云。何故依印。答
欲表釋迦如來教網所攝等者。釋迦教網則
深淺雖殊。有名相際惣取云也。三種世間從
海印三昧繁出現現者。三世間法繁出則離
海印體耶。答三世間法即是海印全體現現
本不離也。問攝三世間為惣相。佛則惣別不
一故。為四世間耶。答智正覺中。有待他之義。
有絕待義。約此二義不一故。亦可得云四種
世間。然約二義不異故。但云三種世間耳。問
器及眾生宜云世間。智正覺者既已出世。何
云世間耶。答始成正覺時中。三世間法圓明
現現。故云世間。謂時為世。中為間故也。問
至相以菩薩合於眾生。何故此中合佛菩薩
為智正覺耶。答約覺同云耳。何故印文至現
一乘故。大記云。何故印文唯有一道者。立在
第四重海印起此問也。謂既隨根欲而成屈
曲。何故云一道耶。如是問也。如來一音者。
法界品云。我知法界一性如來一音一切眾
生無不了故已上。問若一切眾生了一音者。
非是各得解也。若各得解者。非是一音無不
了也云云。若對此難。以惣別二相答也。謂不
壞屈曲而能等遍故。是一音。不動等遍而差
韵故。能成屈曲。此中能成等遍者惣相也。音
韵差者別相也。別即惣故。雖眾生各得解。而
[001-0732b]
了一音也。惣即別故。雖是一音而各解也。


真記云。如來一音者。惣相音也。法界品云。我
知法界一性如來一音云云。此義者一切眾
生種種差別音聲等即是如來一音耳。問此
守護夜神善知識證見一音云我知法界一性
也。何故云一切眾生耶。若見一切眾生者。何
云我知法界一性耶。答見法界一性。故知一
音中有一切種也。以得惣相知不分之別相
故。如家之一言。契柱立梁橫諸緣而呼故也。
若不契立橫諸緣。則家之一言何處起耶。


法記云。盤迴屈曲者。既知法界一性。則無三
乘。故亦無印中角曲耶。答有異相故。有稱性
不動之角曲也。問若爾有三乘耶。答一乘角
曲全盡印圓故。無三乘一邊之角曲也。


真記云。善巧無方者。無偏順之方所也。如前
無方中釋也。應稱法界者。橫盡法界故。十世
相應者。竪貫三際故也。


法記云。圓融滿足者。猶如虛空攝一切物。約
此一柱包攝十種普法無所遺餘故也。是故
普法章云。諸佛善巧會融法界圓通自在不
離見聞已上。以一乘中見聞圓通之法故。見
聞位中即得滿足究竟佛果。故云不離見聞
也。


真記云。義當圓教者。有三乘別教。三乘同教。
有一乘同教一乘別教。有一乘圓教也。若就
樓觀而論者。內莊一乘外嚴三乘門則同教
也。所謂門者通內外故。內雖一乘而門內則
同教一乘也。又此同教約三乘。已上之義即
為別教。一乘亦得以約所目為別教故。問所
[001-0732c]
目三乘義當於外是嚴三乘。何云別教一乘
耶。答此經之內所流所目之三乘具含二義。一
者令彼下機計謂同於我法之義。二者令彼解
其自所得法全是花嚴大虛之義也。約初義
則當於門外故。是三乘為外嚴也。約後義則
當於門內故。是一乘為內莊也。今約後義故。
以所目為同教一乘。乃至亦名別教一乘耳。
直約樓觀之內方自體別教一乘也。初初不
見三乘故。云自體別教也。圓教者通履前四
教也。問是則與彼同教一三和合之義何異
耶。答欲引下機而和合者是同教也。欲為自
家實德而通履者是圓教也。故古人云。同教
如大地。長養三乘草木故。別教如大海。不宿
三乘死尸故。圓教如虛空為二所依故也。


古記云。同教別教分有九種。謂一黃牛車
同。共羊鹿故。大白牛車別。三乘外故。二大
白牛車同。王髻中珠別云云。三法花同。花
嚴別云云。四第二會至隨好品同。普賢行
品以去別云云。五普賢現語言墮在文字故
同。普賢內證離文字絕言說故別。六普
賢內證是因分故同。佛外向是果分故別。
七佛外向向機緣故同。佛內向則雖花嚴
定中為果德眾示國土海法而背離因機故
別。八佛內向有背向故同。海印定中法性
不可說離背向故別。九上來所明說不說
等有勝劣深淺故同。此海印定法性不可
說中說不說無二則無分別故別也。相和
尚云。若約情說。證教兩法常在二邊。若約
理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蓋謂
[001-0733a]
此乎。上來且約理分。若據文義分齊。同別
非一。謂通於一部分之。則差別緣同教。本
實則別教。若據一化始終。則眾多別義一
言通目故同。隨機各別故別也。


大記云。四攝四無量者。以此四攝四無量之
二四因果。表下四教因果八位。若以七十三
印之中一字印印之則不動。此八因果之位
即是一乘無側因果也。以此一乘因果加於
前八即成十也。五因是菩薩。五果是佛也。以
其四佛分置四方。以一乘佛安置當中。以五
菩薩分置亦爾。如是因果但我心內本具之
法也。此中四方及六方八方十方等依三乘
分也。謂聲聞明四諦故。依此分四方。緣覺觀
十二支而是二六故。依此分六方。始終教中
通有四攝四無量而二四即八故。依此分八
方。同教中即其同中含有別教十十無盡義故。
依此分十方也。若約無住別教。則本無方也。
是故文云。善巧無方。乃至云。義當圓教也。問
始終二教亦明十方。何故唯云八方耶。答此
約八葉之軌云耳。又始終教中總約四攝因
果等故分八方耳。問若并取頓教中因果則。
頓教中亦分八方耶。答約實則通。然因果是
位。頓教之中位相隱故且除耳。問何是八葉
軌耶。答此是毘盧遮那經及佛地經中八葉
作佛之軌也。依三乘現一乘者。一乘圓印雖
無角面。此印攝盡一切法故。具其四面四角
相。以分三乘四方六方八方十方等。漸現一
乘無方之圓印故也。若唯見角面則一向三
乘。唯見圓印則一向一乘。若依角面見圓印
[001-0733b]
則是同教也。故云依三乘現一乘也。問若爾
前之屈曲若唯見屈曲則一向三乘。若依屈
曲見圓印則亦是依三乘現一乘耶。此角面
則是同教也。前之屈曲但是別執三乘耶。答
屈曲亦是一道朱印之能隨之德故。是以亦
有依三現一之義也。


何故字中至性在中道。法記云。何故字中有
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者。所言
修行方便則一乘修行耶。三乘修行耶。答但
是三乘修行方便耳。問何故一乘無修行方
便耶。答以一乘中無因果故。問若爾何故下
云因果兩位法性家內真實德用性在中道
耶。答只為三乘執因先果後之人現因果同
時義故云耳。若約實云。此宗之中無因果名。
問若爾則全果之因全因之果亦無耶。答爾
也。故至相云。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
然因果之稱寄現於緣虧盈自彼於我無為。故
知一乘無側因果亦不立也問印之五十四角
一一全盡印圓如是。全印之角亦應捨耶。答
若約自宗。無如是事。何更捨也。以證分中無
有因果證分教分一乘三乘同教別教等事。緣
起分中方說因果證教一三同別教等種種事
耳。是故就緣起分云因果兩位性在中道也。
問若實不立因果。豈不是撥無因果之大邪
見耶。答立在過越因果之處言無因果。豈是
撥無耶。故和尚令人難此義云。法性之中有
因果耶。無因果耶。若法性中有因果者。應非
法性。以法性中無因果故。又令答云。無因果
也。問然則根本入中所開九入不滿本耶。答
[001-0733c]
滿也。問若爾何云無因果耶。答非汝所執攝
思議等能滿彼也。但是入入能滿彼本。是故
於彼無因果也。若約入入。隨攝思議等而生
解。則有勝劣因果之位。故是同教。若約攝等。
隨於入入而生解。則有性在中道無勝劣之
因果。亦是同教。若除入入但約攝思議等。即
是三乘別教。若直約根本入。則是一乘別教
也。約此三義以現印義。亦現大經具含多義。


大記云。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等
者。約實則字中屈曲通於三途人天。然而字
者是生解之詮故。且約解教相現但云三乘
根欲耳。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等者。法字
是因。佛字是果。通一乘三乘也。欲現三乘之
前後因果即是法性德用性在中道故。以始
終二字安置當中也。問若爾唯約三乘因果
而論。何云因果通一乘耶。答若約實。道理諸
法各各住自如位本來不動。然三乘之人唯
見前後。一乘不爾隨須自在。是故約前後因
果。現性在中道之義。在於一乘。故云通一乘
也。法性家者有二。謂證分之法性。及無住別
教之法性也。實相總相法身中道等亦通二
義也。施設門中有分示證教之義。有分示一
乘三乘之義。故云因果通一乘三乘。法性通
證分教分。


真記云。法性家者。約今日緣中所起之法。為
證分及緣起分之法性也。或云。證教不分之
中道方為法性家也。


上云因果至無有前後。法記云。上云因果不
同乃至其義云何等者。起此問意。前云。約修
[001-0734a]
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而次又云。因果兩位法
性家內真實德用性在中道。故未知此意如
是問也。問前印相終更無別。問何故此中釋
字相已更復設此問答耶。答其印道則隨字
相而畫故。委釋字相則可解印相故也。


大記云。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等者。
佛於四種菩薩行文現六相意者。若諸菩薩
欲入法體。要以六相融鍊其心。方可得入故
也。論主得佛意故。於十入處明六相方便。以
治三乘攝入等是三賢乃至佛盡入是佛果。
如是次第轉勝之執現其攝等九入稱根本入
無勝劣也。故古辭云。天親菩薩於十入處明
六相日始報佛恩也。和尚得此論主意故。云
依天親論主立義分齊。准其道理。則三乘之
前後因果性在中道所由可解也。約此六相
方便之言。融質德云。六相者唯是教門施設
耳。於法體上無所關也。故言方便也。故和尚
云。入法性家之要門。開陀羅尼藏好鑰匙。康
藏云。以此方便會一乘又云。四句與六相俱
為入法方便已上。故知但是能詮教門之方
便也。思惟德云。六相者但約法體巧相集成
名方便耳。此外更無所入法體也。故和尚云。
一切緣生法無不六相成。又云。六相者正現
緣起無分別理。乃至云。以此理故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康藏云。第四集成方便諸法同體
巧相集成故名方便。智論云。此法善巧集成
故名方便已上。故知但約所詮法體為方便
也。解云。此上二說若偏執。則二俱有過。謂各
滯一隅不當理故。若據道理。各有所憑。二說
[001-0734b]
俱是。何者。如同教中破定執見故。只是教門
入法方便也。若別教中直明法體故。即是圓
融之法善巧集成方便也。一乘三乘主伴相
成者。無住別教是主。別執三乘是眷屬伴。此
中立主伴法體故。云成主伴相也。問若爾何
故下云主伴相資耶。答立主伴法已。令其別
執三乘之伴習因緣緣起等三觀修鍊其心
故。所流三乘之伴至於性起之後際。與無住
別教之主相資。得成圓明主伴故也。


法記云。主伴相成現法分齊者。餘處三乘但
是眷屬。不得為伴。此中意者。印圓則一乘故
是主。五十四角則三乘故是伴也。由諸角故
得成印圓。由印圓故得成諸角。是故一乘三
乘互相成也。其一一角全盡印圓者。是所現
分齊也。大記云。六相者。總別二相表法無盡。
同異二相現法無礙。成壞二相示法無側。一
乘法義不出此三也。若別釋者。總相直標無
住法之自體。別相指無住總之無盡。同相現
無盡之無礙。異相釋無礙之無違。成相示無
違之無側。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問無住法
之自體云何。答法界之法混為一身是。問法
界之法為是動故成一身耶。答只由不動成
一身耳。若約此一堂論。則椽等諸緣各自不
動。方得成一總相堂耳。問別相表無盡等者
何耶。答別相者椽等諸緣各差別故現一總
相堂中非一之德故云別相指總相之無盡也。
椽等緣中須同相。則丈二之椽稱二十步堂。
餘緣亦爾。故云同相現無盡之無礙也。又此
緣中須異相。則丈二之椽雖稱於二十步堂。
[001-0734c]
而不動自丈二位。餘緣亦爾。故云異相明無
礙之無違也。見其丈二椽之成此堂時側無
餘緣。故此一椽即是無側。餘緣亦爾故云成
相示無違之無側也。壞於成處壞故。云壞相
表無側之不動也。問何故唯六不多不小。答
總別一對上根得入。同異一對中根得入。成
壞一對下根得入。良以下根於同異中不能得
總。故不減至四五也。雖是下根歷學成壞必
得入總。故不增至七八也。康藏云。總相者一
含多德故。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
彼總故已上。問一含多德者。總總多德。別別多
德。答一一義俱得。謂攬別成總故。云別別多
德亦得。然其總中所具別德一一皆全盡總。
故云總總多德亦得。問若爾應立無盡總耶。
答雖云多德。非是一外之多。故無此難也。問
既云總相者一含多德。故所含多德與能含一
義門各異。何云非是一外之多耶。答但其多德
合處目為能含一總耳。是故非是一外之多多
外之一也。別依止總滿彼總者。問若以類各分
六相。則總同成為一際。別異壞為一際也。既
與總為一類。故同有同總義。成有成總義。何
故別相與異壞為一類而有滿總之義耶。答若
得總相。不須別相。但於未得機中欲示總相
故開也。開別之時總義已現。是故別中有滿
總義。問及滿耶不及耶。答及滿也。問此是別
相釋義故。應不及滿。本總何云及耶答既分
總之時由開總故。現彼別德。還以別滿總之
時及滿也。問若爾總中有別貌耶答無也。何
者。本於無別貌之總中所開故。雖其別相及
[001-0735a]
滿本總總中無別貌也。問若爾與三乘泯差
別。俗歸平等。真何異耶。答一乘中分別全無
分別。無分別全分別。非泯分別方歸無分別。
是故異也。同相者。欲現總德故。開別相。既開
別已。恐有惑人謂其別相逈別於總故。欲令
其知彼別相全同於總故。於別相之次明同
相也。同有多義。謂上同下同。內同外同。若
約此舍論者。諸緣同於總舍者上同。總舍同
於諸緣者下同。就上同中。諸緣同於舍者內
向同。諸緣相望成舍力義齊同者外向同也。
又有分同滿同二義。謂一尺之瓦出一尺之
力同於二十步堂者分同。一尺瓦出二十步
力同於二十步堂者滿同也。異相者。示其能
成諸緣形類差別各位不動之義也。問若實
異者。應非同耶。答只由異故得有同義。若不
異者。瓦既一尺。椽亦一尺。違本緣位失前齊
同作舍之義。問若爾一尺之瓦出二十步力
同於二十步堂。椽亦如是者。此亦豈非失本
緣位耶。答瓦若動自一尺之位同於椽之丈
二之位。然後出二十步力。椽亦如是者。應失
本位。瓦自不動本一尺位。椽亦不動丈二之
位。而各出二十步力同於堂故。雖並出二十
步力瓦非丈二椽非一尺。各住自位故不違
也。成相者。明不作之作。謂諸緣等各位不動
得成舍也。前同相中。椽等諸緣相望相攝成
舍力義齊同。又約椽等諸緣。望於總則舍帶
於椽總。望於緣則椽帶於舍。故有相望相攝
相帶之義。此成相中。隨約一緣。即正是總絕
待無側。能成緣外無別所成。是故不說相望
[001-0735b]
相攝之義。壞相者。明作之不作。謂椽等諸緣
各住自法本來不動也。問此中不動與前異
相中不動何別。答前異相中位不動故。瓦一
尺位與椽丈二位各雖不動。而有相望之義。
此中體不動故。法法各各不相知也。約成相
堂詰。於諸緣柱成耶。乃至瓦成耶。如是遍詰
無有一物成彼堂。由如是故成相堂究竟也。
即作而不作故。壞相即成。非滅壞之壞也。


古記云。問古德云。因緣堂作則得成。不作
則不得成。緣起堂作則不得成。不作則得
成。此義云何。答同相舍有作之作。成相舍
無作之作故也。同相成相相對說。則同相
者緣起現前義。成相者緣起無性義。成相
壞相相對說。則成相者不作之作故。無性
緣起義。壞相者作之不作故。緣起無性義
也。古辭云。始從柱底石終梁上瓦方立全
舍者遍計堂。荷斧打木隨一一打立全舍
者因緣堂。斧不墮木木不犯斧立全舍者
緣起堂。木芽青時立全舍者性起堂也。就
於性起中。木種下時立全舍者無住堂。種
即真者實相堂也。康藏云。何是舍耶。椽即
是舍。何以故。為椽全獨能作舍故。乃至問。
若椽全獨能作舍者。未有瓦等亦應作舍。
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住已上。問雖無
瓦等。現見是椽。何故云無瓦時不是椽
耶。答遍計之難耳。大經云。智海廣無涯未
測返增謗。可不慎哉母以有生滅心。疑實
相理。我此普法因緣之椽。自是一椽即攝
自類餘椽。若一尺栱。若八尺柱。乃至瓦焉
[001-0735c]
石焉。鍊木之工燔瓦之父等。一切諸法普
皆攝盡作舍究竟。然後方得為是椽故。是
以爾也。古人云今日採柱欲作昨日已成
之舍。若爾昨日已成之舍無柱而成耶。既
云今日採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故知昨
日已成之舍非無柱而成矣巳上。是故舍成
方是柱。又舍成方是椽也。


真記云。所謂六相者。此中大意。盧舍那佛最
尊勝。我等眾生最卑劣。舍那是總相。眾生是
別相。眾生身者無別自體。全以舍那身成。然
今示二各別義也。不他故云不起。不一故云
起也。故康藏云。末依於本有起不起。同相者。
約眾生身無餘物唯是佛身故。眾生身帶有
彼佛。異相者。雖眾生身帶彼佛身。而不動能
帶恒眾生也。約帶義云有同。約眾生義云有
異也。故康藏云。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
望有同有異。成相者。卑眾生身即正尊佛身。
無毫末許與佛身別時。故不令同於彼。同相
觀者令同於彼。成相觀者即正一耳。壞相者。
法界差別之法各自不動。即是眾生身中真
實德用性在中道也。即正一耳。故云有存。各
自不動故云有壞也。故康藏云。彼帶本之末
既為本攝。是故當體有存有壞也。


古記云。昔林德入唐就融順師作難而問。
既已成佛初初不動凡身何。順云。六相之
中有同異也。有何難哉巳上。問何不通云
有六相故。而但特取同異云耶。答若約舍
云別。則椽等諸緣別於總舍而已。非謂見
其形曲長短。又其壞者但見諸緣各住自
[001-0736a]
法本不作耳。唯同異相隨約一緣攝帶諸
緣成滿足舍力義齊同。而柱則八尺。椽則
丈二。瓦則尺餘。如是長短差別之位各自
不動故。但取此義而答也。


六相章云。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
別相。多類自同成於總。各體別異現於同。
一多緣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
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


大記云。總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依
止印。滿彼印故者。根本印者離別之總。滿彼
印者帶別之總也。然雖有二義。而無二總。所
謂總者無別可對。故云離別。然此離別之總
既攬別成。故云帶別耳。依總開別。有分開滿
開。故約滿開之義云滿彼印也。問若爾別外
更無本總。何云依印與滿印耶。答約實而言。
即不應云依印滿印。然欲令解無側至不相
知處故。具分能所如是云耳同相者印故者。
諸屈曲等一一雖別。而同是圓印故也。同有
二義。謂等故同。一故同也。等故同者。六相
列門之同相故。諸緣相望力義齊同也。一故
同者。同相一緣攝盡諸緣即是總也。異相者
增相故者。初曲次曲各異增數故也。增有二
義。謂內向增。外向增也。謂同於總之諸緣不
相是者內向增。互望和通之諸緣不相是者
外向增也。成相者略說故者。謂諸屈曲合成
一印故也。至於諸緣究竟之際只言一緣即
正是總故云略說也。壞相者廣說故者。諸曲
各住本無為作故也。遍徵諸緣令至不增不
減自如之處。故云廣說也。
[001-0736b]


法記云。總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者。總
則一含多德。別則多德非一也。問一者是何。
多德是何。答法界法之隨舉無側之義是一
也。此無側一之無盡之義是多德也。問無側
一之無盡之義如何見耶。答且約此緣成一
堂云。則每一一緣皆滿足堂者是也。謂隨舉
一法無側起而究竟。絕待者是無側一。此一
所含別德亦各統包一一究竟。故每一一緣皆
滿足法者。是無盡之德也。若引例而言者。文
殊知識是智照無二相。若隨所依而散說。則
善財見文殊時。即見三千世界塵數知識。謂
能照智與所照境只是一故。見一文殊時。所
依三千即是知識。故云即見三千世界塵數知
識也。若捨所依而說。則總攬法界諸法成一
文殊故。見一文殊時。非但得見三千世界塵
數知識。亦得頓參法界塵數諸善友也。是故
約一文殊盡法界際三千世界塵數知識一一亦
盡法界際也。問然則一文殊耶。多文殊耶。答
隨所約約是一文殊。隨所約約是一堂也。是
故一文殊亦得。多文殊亦得。一堂亦得。多堂
亦得也。同相者印故者。五十四角同一印圓
故。云曲別而同印也。問分同滿同之義云何。
答不可分異之大虛分為十方。一方虛空同
大虛時。十方虛空同時同者。滿同。唯見一方
同。不見餘方同者。分同也。異相者增相故者。
問數增耶。位增耶。答一云。第一角第二角如
是而數故。隨其數增位亦增也。一云。第一第
二如是而數故云數增。然非角增故。非位增
也。成相者略說故者。比如有人立在堂前。以
[001-0736c]
人一言呼堂內眾。眾皆口許。如是以印一言
呼印之時。五十四角皆即是印故。康藏云。緣
成和合略言標現。問同相中明一一角同於
圓印之義。此中明何義耶。答隨一角曲每即
是印為成相耳。非謂諸角成於印也。壞相者
廣說故者。如執人身詰其人名。無有一物的
受人名。如是廣辨五十四角次第詰之。無有
一角受圓印名故。康藏云。緣散無作廣辨因
緣也。故此印中印之圓滿者。是總相也。圓滿
印之諸角曲者。是別相也。諸角曲之二齊同
印者。是同相也。齊同印而不動各異者。是異
相也。不動異而無所偏當即正印者。是成相
也。即正印而各各自住不為作者。是壞相也。
此六相門正是一乘不共方便。亦是不共法
體也以此六相且配三觀。則別相是遍計也。
同異則因緣觀。成壞則緣起觀。本總則性起
觀也。此則寄位言耳。若約一乘。則因緣緣起
性起三觀無淺深也。總相者義當圓教別相
者義當三乘教者。問圓教者是同教耶。是別
教耶。答是同教也。謂印圓是圓教。五十四角
是三乘。是故圓教及三乘皆同教也。何者。離
印圓無諸角。離諸角無印圓故也。


大記云。林德依此處立五重總別。謂一離別
之總。是五重海印之初海印也。二帶別而離
別之總。亦云緣中現而離緣之總。是第二海
印也。三總即別別即總。是第三海印。四亦總
亦別。是第四海印也。五非總非別。是第五海
印也。謂攬別成總故非總。依總成別故非別。
並形奪故也。於此五重之內。初總次別。又第
[001-0737a]
二總第三別等。如是相望而作總別。又此二
各具總別也。謂除初海印。於第二重。佛證心
是總。所現三世間別。此別不劣於總也。此中
無同異成壞。此之總別只是一體故。是緣起
六相之所入真源也。於第三重。不防用六相
也。此亦法體非方便六相也。約第四重以去
配。因緣緣起性起等三觀含有三義。謂一總
相者無住別教。別相者所流三乘。於所目中。
同異相者因緣觀。成相者緣起觀。壞相者性
起觀。此中約所治之病為別相耳。非能治六
相中別相也。二除無住別教及別執三乘。就
所目中。總別相者性起觀。同異相者因緣觀。
成壞相者緣起觀也。又此三觀一一各具六
相也。此第四重以去是方便六相也。以此五
重釋處處文義理方盡。今此文中具五重也。


古記云。相和尚總章元年十月十一日。在
清禪寺般若院中問於儼師。受持普法軌
則云何。師曰。汝能持否。且舉領毛齊提綱
目正也。問是義云何。師曰。下至世俗之法。
皆是中道實相也。遂說十重總別以示之。
儼師行錄中總別之文即是此也。一順總
違別。謂總相果法以塵數緣成故。順則總。
成總緣別故。違則別也。二違總順別。謂成
總之緣自位不動故。違則總。自位不動而
能成故。順則別也。三如別之總如總之別。
謂別全是總故如別之總。總全是別故如
總之別也。四別不知之總總不知之別。謂
所成總中無別貌故別不知之總。能成緣
中無總貌故總不知之別也。五離別之總
[001-0737b]
離總之別。謂總相果中緣而無不總故離
別之總。無異總之別故離總之別也。六無
住總無住別。謂無住者不自在義。以總相
果法不住於自故云無住總。此無住總塵
數緣中無所偏當故無住別也。七實相總
實相別。謂總相果法離於智之分別了知
故實相總。緣無別相故實相別也。所謂無
相也。八法性總法性別。謂總相果法性自
圓通觸緣斯順故法性總。斯順之法全全
無側起故云法性別也。九海印總海印別。
謂無盡法數圓□頓現無遺故云海印總。
頓現之法各不相知故云海印別也。十證
總證別。謂總相果法唯佛證處故云證總。
於此證中諸法不動故云證別也。林德云。
以此十種總別平法。然後方能得見一塵
一蟻與舍那佛元是一身。依如是等義。方
有同時具足及因陀羅網微細境界等也。
問第四總別與第五何別。答第四重雖不
相知。非無二位之殊。第五重則於一體上
云總云別故別也。問第六無住總別與第
七實相總別何別。答實相云離於智之分
別。則簡於第六無住之智也。至於第八法
性具足理智可知也。


大記云。如總相別相乃至常在中道者。有二
釋。謂一意從總相至中道方云如字。一意於
總相別相下即云如字。解云。初意則總非別
別非總成非壞壞非成等故。云不即不一。然
而總全別別全總故。云不離不異等也。後意
則不即不離則成壞相也。不一不異則同異
[001-0737c]
相也。謂下教人至究竟果處。執真妄同體故。
以壞相印印之。則真妄各住本來不動。故云
不即。以成相印印之。則真妄真。故云不離也。
又當始覺同本覺之位有凡聖一異之病故。
以同相治之。謂即同本覺之日執凡聖一身
故。以異相治之。凡聖各異故云不一。以同相
治之。凡聖一量故云不異也。如是以因緣緣
起等三觀。對治別執三乘即離一異之病故。
其三乘眷屬與一乘主。為不即不離之伴。得
成圓明具德之主伴也。問用六相則病應已
盡。何須更用四句耶。答若得總相則不須四
句。然為許別之人說四句耳。一乘三乘主伴
相成者。問一向一乘主三乘伴耶。或反此而
云耶。答有云。如後雖然。唯是一向一乘是主
三乘是伴也。謂一向根本入名為總。九入名
為別耳。非以根本入之名為別。餘九入名為
總故。但以一乘之名為總為主。三乘之名為
別為伴也。問若爾何故云主伴相成耶。答由
一乘故有三乘。由三乘故有一乘。是故一乘
則總含三乘為主。三乘則要依一乘為伴。故
云相成也。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者。
用六相義唯同教門故。除一乘別教及三乘
別教。然若委說。則一乘別教為主。三乘別教
是眷屬伴。約此現示中道之義可准解也。一
云。前云圓教及三乘皆是同教。今此一乘別
教深於同教。三乘別教淺於同教。准義可解
故也。


法記云。唯住自如者。非是三乘相融體不融
之平等真如也。約體相俱融無分別之處與
[001-0738a]
壞相中本來不作各住自如之義云也。依三
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等者。若約三乘方
便修行。則行布因果高下不同。若依一乘實
意。則因果圓融法性德用但在中道。故云無
有前後也。


簡義章云。圓融行布說有四門。一三乘行
布一乘圓融。如圖文云。依三乘方便教門
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教故無有前後等。
二就此經中。外相同教有二。一上同。以空
畫向空即體同空隨分無礙。二下同。下似
地畫有前後故。上同是圓融義。下同是行
布義。如地品中以一鳥跡通於二故。三外
相同教為行布。自體別教為圓融。如所詮
章云。安立諸教有二善巧等。又科簡云。普
賢位有二等是也。四就自體別教。不壞本
位是行布。無礙圓融是圓融。謂廣狹中分
無分。又相入門無性不壞。又不動自位而
恒去來。又六相中三圓融三行布等也。


一切菩薩陰界入等。法記云。論曰一切菩
薩者謂住信行地者。信者十信。行者三賢。地
者十地也。若約大分門。則信行地者三賢。得
證者十地也。不可思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
道品者。不思議佛法則是佛內證也。謂猶如
池水具含影像。有二義也。謂攝入諸像義。及
現現諸像義。而有一人立在池邊。見此諸像
為他說也。如是佛證三種世間為自身心。如
彼水中攝入諸像。以自內證臨機外向分示
十地。如彼水中現現諸像。金剛藏之定中稱
受佛外向法出定已後為機而說。如彼一人
[001-0738b]
立在池邊見水中像與他說也。謂如約內證。
則唯不思議法。無十地相。然以前機多三乘
故。佛意欲令為說十地。故於外向心頭分示
十地。是義大不可說。剛藏入定稱受其法出
定已後所說十地。是說大可說也。故至相
云。地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謂世間方便行
修。即加行地分齊。果謂出世離相真證。即
正證智分齊也。出世間道品者。問何故出世
間處道有品耶。答若約不思議法。則雖無道
品。然為機緣分示十地故有道品。是故至相
云。今此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乘聲聞人
天並在其中。為五乘所觀。普賢證位佛果攝
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何以故。十地之法攝
眾生中最初門故。地法甚深最難了別故也。
明者見智得證者。以證見之智。得證眾生身
心是不思議佛法也。問何故眾生不知不見
耶。答若約證見之智不動。今日箇箇眾生之
身心即是不思議佛法。即是世間道品。然但
凡夫自不知耳。問何故至相云。前二觀解。
後二行解。見始智終。得始證終耶。答此但
寄修云耳。若假言者。二佛世界塵數劫中。
修緣起實相陀羅尼者是觀解。念念得證者
是行解也。說者於中分別者。有二。一若約佛
心。則雖無十地。由所引機多三乘故。加金剛
藏為說十地。欲令信行地菩薩證入智惠地
故。乃於後得筆中分示十地以為說也。二剛
藏菩薩定中稱受後得言說以為說也。謂佛
以無言為其說故。是無言教之本也。剛藏之
稱受亦是無言。而為待言教之本也。入者信
[001-0738c]
樂得證者。佛言。我已修習證汝身心。汝等應
知更無異事。何故我等未得知耶。但以無信
故不得耳。信則能知。要須信也。是故能信自
己身心是不思議佛法故云信也。不捨此信
而能恒守故云樂也。由如是信樂故親證自
己身心故。云得證也。智惠地者謂十地智者。
至相與遠師同以此句為根本入也。問加所
為二十句者。為是正說時言耶。為是經家所
列耶。答約文則經家。約義則正說也。問若
約義則正說者。為佛口業所攝耶。意業所攝
耶。答口業也。問佛在定中無有口業為作之
說。何云口耶。答以教之所起從口業故也。此
所起之教從何而起耶。本以不說為根故是
意業。若約現相放光摩頂執手觸目等示法
之軌。則是身業所攝也。然佛口業稱大虛故。
所起之教亦稱大虛也。攝入者。信聞不思議
法之心中其法頓現故云攝也。心契稱法故
云入也。聞惠中攝一切善根者。佛陀三藏云。
稱體聞惠攝圓宗理與理相應為可貴也
。稱體者。稱海印體也。比如眾苗皆依大地。

世出世間一切善根無有不依海印而起。不
依海印而住也。此海印之法於信心中了了
頓現。故云聞惠中攝一切善根也。思議入者。
聞惠所聞思而不失也。議者。於思惠中所思
之法。以意言觀了其相狀。入者同上。一切道
品者。不思議法也。智方便者。若聞法時心不
外緣。專依此法相續思惟。是方也。由如是
故。心便於法。是便也。分別選擇者。其心行
於所聞之法。別其逆順。由如是故。取其順
[001-0739a]
法。是選也。捨其逆法者。是擇也。法相入者。
所思之法於心現現了了分明故也。彼彼義
者。以不思議法非一故也。無量種種知者。凡
所觸向對面無非不思議佛法故。所知之法
既無有量。能知之智亦無量也。教化入者前
攝入中聞不思議法。思議入中思察其法相。
法相入中彼不思議法現其心也。菩薩最初
發誓願者。非先自度。欲先度他故。以其心所
現之法教諸眾生故。云教化入也。隨所思議
名字具足善說法者。以其思惠所思之法教
化眾生故。云隨所思議也。稱前聞惠所聞之
法立名教化故。云名字具足也。善決定說者。
若以傳聞之法而教他。則非善決定說也。比
如明見掌中之珠。心中了法亦復如是。而以
如是自所得法為他演說故。云善決定說也。
證入者。以自所得之法化眾生時。自行即滿
故也。一切法者。是不思議法也。平等智者。此
菩薩心得彼法時。其心與法不可得分。比如
以器汲盈池水。還注池中。不可得分此是器
水此是池水。故云平等智也。教化眾生即是
自成佛法者。問何故至證入後方釋教化入
耶。答辨證入時方現利他即是自利之義也。
謂菩薩發誓只欲度他。然先度他時。法爾自
證真如法故。至證入後釋教化入也。不放逸
入者。如緣柱時。心若有轉。即是放也。由其放
故。趣於他境。即是逸也。如是菩薩依不思議
佛法其心不轉。又於他境心亦不趣。故云不
放逸入也。言一切魔法不能染者。魔有四種。
一天二人三陰四煩惱也。煩惱魔者。三毒為
[001-0739b]
根所起煩惱也。謂修行之心對違順境。或嗔
或貪。不能寂靜。是煩惱魔也。陰魔者。五陰
之中。四是心。一是色。修行之時。貪求衣食
等及五塵境界。是色魔貪求之心。是心魔也。
人魔者。修行之時。父母檀越惡友好色等類。
皆人魔也。天魔者。修行之時第六天魔即自
思惟。此人起其勝心修其勝行。必得勝果。非
我眷屬。是故不離此人常欲惱亂。若不能惱
亂。即欲令其死。此等是天魔也。地地轉入者。
七地已前雖能趣向無相而修。然是有功用
位故。猶起加行作意。乘於自心行力而修八
地已上。無相觀智現前究竟故。乘本誓願及
與法力。任運進修故。云地地轉入也。無貪等
善根淨者。不思議法中本無三毒故。無貪等
善無始時有。然約寄位。則七地以前有功用
位執心不捨故。三種善根清淨之義不得現
前。至於八地任運之位三種善根淨義竟現
故。云無貪等善根淨也。復有善根等者。決伏
疑也。於十地中。一一地皆有地前加行善根。
有地上善根故。約地前加行。云復有善根。約
地上善根。則是不思議佛法也。疑云。七地以
前加行善根生於八地以上善根耶。為決此
疑故。云唯八地之加行善根生其八地善根
也。是故云復有善根能為出世間道品因也。
菩薩盡入中如來祕密智者。約不思議佛法。
則雖無十重。而隨寄位且分十種祕密智也。
此祕密智是不思議法故。約得此法云入一
切如來祕密智也。佛盡入中於一切智入智
者。一切智者是佛一切智一切種智也。入智者。
[001-0739c]
菩薩智也。由菩薩智入佛圓智故。菩薩之智
亦成圓智也。問菩薩盡入中云入如來祕密
智。與佛盡入中云入佛一切智。何別。答菩薩
盡入中得不思議佛法。而但是盡果之因位。
佛盡入中得不思議法。是盡因之果位。故別
也。問遠公以佛盡入為在因中。與菩薩盡入
何別。答約建立。則菩薩盡入立第十地。佛盡
入立佛果位。而以佛盡為因中之果者。以信
行地菩薩得不思議佛法故。以為因中果。而
云得佛果德。非謂佛盡為在因也。是諸入為
挍量等者。從是諸入至差別為所挍量者。是
遠公之意。從諸入至轉勝為所挍量者。是藏
師之意也。遠公意則三賢十地次第轉勝之
位。是所寄故是所拂也。九入差別是根本入
中德義差別故。非所拂也。藏師意則三賢十
地是全不思議佛法之位也。攝等九入亦全
不思議佛法也。是故九入差別及三賢十地
之轉勝皆不捨也。是則智義差別之九入次
第轉勝三賢十地皆非所拂。是故挍量而不
捨也。其三乘中行布次第差別轉勝決定者
皆所捨也。問既全不思議法之三賢十地應
無勝劣。何云有轉勝耶。答雖無情計之勝劣。
亦有緣起之勝劣也。問緣起勝劣云何。答猶
如瓶中含大虛空。甕中亦爾。然含大空之
瓶童稚能提含大空之甕童不易提。如是十
信位中攝盡法界。十住等位亦攝法界。雖攝
法界義同。而隨位別故。攝法界之十信是劣。
攝法界之十住等是勝也。故緣起差別非所拂
也。是故約一信位。成佛之義順梵行。將二德
[001-0740a]
立為圓滿佛。餘人等立為隨分佛。於是林德
舉此二義。就問相元元曰。俱非和尚之意。則
以十信一位形十住等為門別故。云隨分佛。
然全攝法界究竟無側故。云圓滿佛也。是以
一乘隨何一位。成佛之時具足分滿二義也
已上。故藏師之意。九入中入者。是根本入之
入也。九入中攝等九者。是根本入中智惠地
也。故皆不捨也。此言說解釋者。有三義。遠
公云。此九入言說中。以六相解釋之義應知
也。藏師二釋如疏。除事事者。謂陰界等者此
義實難可解。故林德問於大乘冏公。冏云。於
陰界入須六相則融之無難。而言除者。言三
科百法不用六相也。然而若除陰界入。何處
用六相耶。故非吾所可知也。餘師云。六相者
引三乘時之所用方便也。然彼所執體性各
別。三科法上用六相。則其法雜亂不得利益。
故云除事也。融順和尚云。要以六相言說說
花嚴經。若以三科百法說。則是三乘。故云除
事也。


藏疏釋加所為中二十句文依二利分。初
十共他自利。後十共自利他云云。前中論
王佛四門解釋。一總釋現本云云。四本末
無礙。初中總論地法緣起有六義。一一切菩
薩是信行地者。舉所被機。謂地前菩薩未
證真如。但依信心而起行故云云。不可思
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者。此是所得
之法。然有二釋。一約因。謂十地法體是出
世間。無流之法。心言路絕。名不思議。通生
佛果故。名為道。下云。大聖道者是彼因故。
[001-0740b]
十位品類差別名品云云。二約果。謂佛所得
之法故名佛法。非下位圖杔名不思議。令
地上菩薩分證此法名出世間道品。地智
所遊曰道。分證未圓名品。三明者。創矚名
見。委照名智。智照非比故名為得。冥神契
合故復名證云云。四說者於中分別者。於此
能所證得法中。以言分釋十位差別明智
行優劣功惠等異故也。五入者信樂得證
者。謂地前信樂遠有入義。地上證得現成
交入。通論入義。必從此至彼故具始終也。
亦信始樂終。得始證終。六智惠地者謂十
地智如本分中說。謂此證理聖智有生成住
持佛果等用名地。始從歡喜終至法雲。本
分中現可知。此上六義融合無礙通教。及
義通證。及比通境。及智通人。及法通因。及
果混通無礙。總為一團名十地法。若展於
後種種差別。皆悉於此總句中出。是故名
此為根本入。二依本開末分成九句。於中
四位。謂願樂位。見位。修位。究竟位。初四
寄前地前願樂位。次一寄初地。次三寄修
位。後一明究竟位。問此中正為說十地法。
何故乃說地前及佛果。答為現十地前有
起下之功後有成上之義。又釋由十地證
智放阿含光。是故地前是此十地阿含分
攝。由此地智依果海成故有佛果。上不思
議佛法及下鳥跡所依空等。並是其事。初
中初一約聞惠修善根名攝一切。二明思
惠之始。簡擇道理。論中智方便者釋善分
別也。道品釋佛法也。三思惠之終。謂因思
[001-0740c]
廣知。彼彼義釋諸法。種種知釋廣知。四
明修惠。無疑立教可信故云決定說。謂修
通二利。今舉利他。菩薩化他即是自成佛
法故。入自利攝。論中隨所思議是思惠所
思。名字具足是聞惠所持。故決定說也。上
來現信樂。自下辨得證。五見位云云。論中
一切法平等智。釋無分別智。謂於初地正
證真如。無能所二相。故云平等。見道時中
善清淨者。釋善淨不雜。謂離二我分別隨
眠。六明修道位中地地別斷一無明。故於
煩惱障亦永伏離。故云世法不雜名不放
逸入。魔法是母法也。七明修位中智行轉
進名地地轉入。謂無流善根永離一切三
不善法。無貪等善根等者。等取無嗔無癡
也。復有善根能為出世間道品因者。是諸
地中加行善根也。八十地學窮名菩薩盡
入。如下大盡分中明。第十地菩薩入如來
十種祕密智。以祕隱深密難可測知故名
不思議。九究竟位明因道既圓佛果斯剋
窮滿果圓名佛盡入。論中入智者。釋得字
也。三會末歸本。言是諸入者。牒上九入。為
挍量等者。現其無別之別。謂寄地前地上
乃至佛地。挍量地智差別次第轉勝之相。
非謂根本入中亦如此等行布次第決定差
別。是故融末歸本現無二矣。前依本起末
明無別之別。今會末歸本明別而無別故
也。四本末無礙者。謂明六相總別無礙故
也釋此六相義作六門。一明教興意。謂破
定執見以現緣起圓融之法。此理現前一
[001-0741a]
切惑障一滅一切滅。一切行位一成一切成
等。二種類者。不自不他等四句。及不有不
無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會
事入理。是此流類。但彼等入理以順一寂。
今此入理圓融彼事使相即相入成普賢法
有斯左右耳。三明所出者。此文出在下經
第四大願中。經家自說。非是論主率意而
作。四明建立者。何故唯六不多不小者。
謂汎諸緣起法要有三門。一末於本有起
不起。二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望有
同有異。三彼帶本之末既為本攝。是故當
體有存有壞。若不具此三不成緣起。三中
各二故但唯六。五問答決擇者有二。初逆。
謂非總非別等各各互相形奪諸相皆盡故
也。二順。謂亦總亦別等各各順相成就等。
思准作之。六釋文有五。一約法舉數。謂
於所說法中有六種相等。二辨定教義。此
言說解釋者。是定教。謂於此中安此六相
之言說。為欲解釋經文。應知此義。又釋。此
中釋六相非是此處經文。但是論主解釋
之意。應知除事謂陰界入等者。此辨定其
義。謂約道理說融通。非是陰等事相中辨
故除簡之。三列名可知。四釋相中別內別
依本者。明依總開別。滿彼本者還能成總。
謂要依本之別方能滿本故也。增相者。是
前九入漸增之相以現異也。緣成和合略
言標現。緣散無作廣辨因緣。如世界成壞
者。舉喻以現。謂如百億四天合成一娑婆。
略言標現為成。若分別廣說。百億差別令
[001-0741b]
一娑婆無所依住故為壞。五餘一切者。勸
於一切處。准類知之。


古記云。藏疏云。論主作四門解釋云云。此
四門名雖是疏主自作。然彼論中本具其
義。故云論主作四門也。問此四門者皆一
乘耶。或三乘耶。答一云。四門皆是一乘。何
者。初門則通教及義。乃至通因及果。混通
無礙云云。如是約十種普法名。第二門則
無別之別。第三門則別而無別。第四門則
總別無礙故。一云。初後二門同前釋也。第
二則依根本入開九入末。同於三乘依一
心本流成六道。第三則會九入末歸根本
入。亦同三乘會六道差別歸平等一心之
義。故此二門並三乘也。一云。初一一乘。次
二三乘。亦同前釋。第四門則雖明六相。六
相教興意云。破定執見以現緣起。既云破
執而後現德故。是修相門之圓融義。故對
初門總釋現本之一乘故云三乘也。一云。論
主於前三門不明六相。至第四門論六相
故。約此論文相現著。則前三三乘。後一一
乘也。然第四門明六相時。將前三門本末
論故。約第四門看。則前之三門皆亦一乘
也。問此第四本末無礙其義云何。答一云。
第八會疏云。本會舒為末會。末會卷為本
會故。今此亦爾。開根本總成九入末會。九
入末成根本總也。一云。一乘中無定本末
故。舉一為主。餘則為伴。是以於十入中隨
舉為本。餘則為末也。一云。本則自恒本。末
亦自恒末而無礙也。謂一向根本入名為
[001-0741c]
總。非以餘九入名為總。一向餘九入名為
別。非以根本入名為別也。問若爾何成本
末無礙耶。答依總開別時。若破根本總而
成九入末。則別礙於總也。會別成總時亦
若爾。則總礙於別也。然而總不動而成別。
別不動而成總故。本則恒本。末則恒末。而
能成無礙也。問六相章云。椽即是舍。故名
總相。舍即是椽故名別相已上。依此文。則
可許本還為末。末還為本耶。答一乘之中
若不成。則已成則離始終故。雖云椽即是
舍。既是舍時離始終故。非是先有別椽後
成舍也。是故不云本還為末末還為本也。
問椽是別緣。既云椽即是舍。故亦有攝入
等別為總之義故。亦可云末還為本之義。
何不然耶。答若攝入等為總之義即是根
本入故。但以總名為總。不以別名為總也。
是以攝入等若為總。則但云根本入也。


古記云。根本入大虛之中有八難也。若得
知此八難。則雖不見其本疏。可謂得知地
論之妙旨。若不知此八難。則雖得一十二
十家疏。不可謂知地論之旨也。謂一此大
虛中雖無總別之相。而有可分總別之義。
此難見也。謂於上五重總別。約初三重見
也。二此大虛中雖無諸教行位。而有可分
諸教行位。亦難見也。於所流三乘九入處
見也。三此大虛中雖無常無常。而有常智
斷障無常智斷障。亦難見也。約復有善根
等文見也。若約品會者。是差別平等二周
因果修生本有之二智也。四此大虛中有
[001-0742a]
常無常智。合成一無流智。亦難見也。謂初
會四十類法體及法界會神眾則有為也。
普賢文殊等同生眾則無為也。此有為無
為合成法身。毘盧遮那自體智也。五此大
虛中有生滅不生滅。合成法體。亦難見也。
是無住別教門中無淺深三觀之生滅。證
分中無生佛法之不生滅也。六此大虛中
不動根本無明即是滿足法體。亦難見也。
於終教根本枝末等無明以普字印。印定
而見也。七此大虛中於佛盡入發心。於攝
入位成佛。亦難見也。約是諸入為挍量。智
義差別等文見也。八此大虛中無地獄位
發心之人。然有地獄中發心成佛。亦難見
也。依此言說解釋應知之文見也。


諸法各異至諸地功德。法記云。諸法各異住
自如故一如多如如如相不可得者。約五十
四角故。云如如而不可分。此是第一角如。此
是第二角如等故。云相不可得。約一角時即
約五十四角故。云如如。約第二角亦如是也。
至此竟答前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德
性在中道。未知所由之義。


大記云。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答一切
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等者。引勝鬘經證
上自謙也。謂前云。此義其實難解。雖然依天
親論主。乃至隨分可解云者。意云。唯佛所知。
非我自分所解。然依教理隨分現此義也。是
故引經中仰推之智而為證也。彼經云。成就
甚深法智為第一人。成就隨順法智為第二
人。仰推如來非我境界為第三人。解云。初則
[001-0742b]
證智。次則三賢。後則十信也。


法記云。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地品。
所以者何。以是根本得法盡故者。如悉曇章。
一切諸字初章為本。如是世出世間一切諸
法十地為本。故云攝法盡也。


古記云。一乘十地如何見耶。答浮石山四
十日會和尚云。一乘十地橫也竪也。相元
智通等以謂已得和尚之意。及其會終各
呈所領。和尚曰。並不得也。一乘十地者。依
寂滅道場始成正覺佛心而見也。後林德釋
云。初會十地者。如生盲人見色而見也。光
明覺品以去十地者。如生聾人聞聲而見
也。謂依初會本起後光明覺品十地。修生
十地。佛果十地本有十地。離世間十地入
法界十地也。問一乘無盡十地如何見耶。
答三乘中依三千界法明也。一乘隨門中
亦依界法明也。自別教中依於種法明也。
三乘十地者。初地依百葉蓮花明也。謂仲
密證遍滿真他受用身之所依也。亦是應
身也。其百葉中全統一葉則淨土之化也。
又一一葉中各有百億釋迦。則穢土之化
也。二地則依千葉蓮花明也。准前可知。乃
至第十地則依無數葉蓮花明也。亦准前
知此。三乘中蓮花者。十地菩薩之所依住
也。一乘蓮花則是十地體也。一乘隨門中
依界法辨者。同於三乘。但以六相成故別
耳。言依種辨者。初會中合有五十六重十
地。謂教分之一重證分之五十五重也。言
教分一重者。世界海中有十不可說佛剎
[001-0742c]
塵數之香水海。最中央海出大蓮花。此蓮
花上有世界種。此一種中有二十重世界。
此二十重即是十地。十地各有自分勝進。
故有二十重也。如此一種既有十地。餘一
一種皆有十地。故有十不可說世界塵數十
地。故云無盡十地也。此則一重耳。若進見
者。即有重重無盡十地。可思。言證分十地
者。約五海十智見也。謂以海入智故有五
十海。則五重十地。以智入海故有五百智。
則五十重十地。是故證分中合有五十五
重十地也。是約一行門也。若進見者。即有
重重無盡十地。可思。問三乘以歡喜離垢
等為十地。一乘中何以名耶。答同教隨門
中與三乘同。若別教中世界名海名智名
等皆十地名也。圓教門中歡喜等名世界
等名皆十地名。謂三乘中唯有名耳。無實
法體。圓教之中以具法體為十地也。又三
乘初教十地者竪位也。謂從十信十住漸
至佛果故也。熟教十地者橫位也。謂於一
如來藏體中之所分立故也。一乘中具橫
竪也。謂橫包虛空法界。竪貫九世十世故
也。十信十住等皆從十地而起也。故藏師
云。十地者前攝地前上攝佛果也。會會本
分皆云有海。是知皆以十地為根本也。和
尚之意應知爾耳。


法記云。不起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等者。
此中正明緣起法。故云一攝一切也。問若約
緣起。滿足無側法者。即其一言已足。何必
重言普攝耶。答實則如是只言一地足矣。
[001-0743a]
但隨順云耳。


古記云。至相釋經中在於一地普攝一切
諸地之文云。就行相次第終至窮實自體
以論要略有四。一以於始故能生。於後終
竟滿足故言攝也。二雖是初始。然能行於
諸地。所行諸法無殊故言攝也。而所成之
行但在自分中。上下優劣但以明昧為異
耳。三但是初始即攝一切諸地功德故名
攝也。四非謂以初後故名攝。但是初始即
正是終故名攝也已上。解云。一云。初二始
終教後二一乘。一乘二中初緣起分後果
分。一云。初中門後即門也。
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上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