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59 十住毘婆沙論-後秦-聖者龍樹 (master)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七


聖者龍樹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分別法施品第十三



菩薩於財施應如是修學又應修學法施
如說。


「 眾施法施最
 智者應修行」



一切布施中第一最上最妙。所謂法施。是施
智者所應行。問曰。何故但言智者應行法
施。答曰。不智者若行法施即說異論。說
異論故自失利亦失他利。問曰。何謂異
論。答曰。佛欲滅度時告阿難。從今日後
依修多羅莫依人。阿難云何名依修多羅
[007-0053b]
不依人。有比丘來作是言。我現從佛聞現
從佛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是比丘語莫
受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經律撿其所說。若
不入修多羅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諸法相
義。應報是比丘言。是法或非佛所說。或長
老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羅不入毘
尼。又復違逆諸法相義。是則非法非善非
佛所教。如是知已即應除却。復有比丘來
作是言。彼住處有大眾。有明經上座善說
戒律。我現從彼聞。現從彼受。是法是善是
佛所教。是比丘語莫受莫捨。審諦聽已應
以經律撿其所說。若不入修多羅不入
毘尼。又復違逆諸法相義。應報是比丘言。
長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說。
或長老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羅不
入毘尼。又復違逆諸法相義。是則非法非
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應除却。復有比
丘來作是言。彼住處多諸比丘。持修多
羅持毘尼持摩多羅迦。我現從彼聞現從
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是比丘語莫受
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經律撿其所說。若不
入修多羅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諸法相
義。應報是比丘言。長老彼比丘僧法相善
相。或作非法非善說。或長老謬受。何以故。
是法不入修多羅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諸
法相義。是則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
已即應除却。復有比丘來作是言。彼住處
中有長老比丘。多知多識人所尊重。我現從
彼聞現從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是比
[007-0053c]
丘語莫受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經律撿其
所說。若不入修多羅不入毘尼。又復違逆
諸法相義。應報是比丘言。長老彼諸比丘
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說。或長老謬受。何
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羅不入毘尼。又復違
逆諸法相義。是則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
是知已即應除却。是四名異論。是故言智
者不依異論而行清白法施。問曰。云何知
諸施中法施第一。答曰。經說有二施財法
施。二施之中法施為上。復次。


「 決定王經中
 讚說法功德
 及說法儀式
 應常修習行」



若菩薩欲以法施眾生者。應如決定王大
乘經中稱讚法師功德及說法儀式隨順修
學。謂說法者應行四法。何等為四。一者廣
博多學能持一切言辭章句。二者決定善知
世間出世間諸法生滅相。三者得禪定慧。
於諸經法隨順無諍。四者不增不損如所
說行。說法者處師子座復有四法。何等為
四。一者欲昇高座。先應恭敬禮拜大眾
然後昇座。二者眾有女人應觀不淨。三者
威儀視瞻有大人相。敷演法音顏色和悅人
皆信受。不說外道經書心無怯畏。四者於
惡言問難當行忍辱。處師子座復有四法。
何等為四。一者於諸眾生生饒益想。二者
於諸眾生不生我想。三者於諸文字不
生法想。四者願諸眾生從我聞法者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不退轉。處師子座復
有四法。何等為四。一者善能安住陀羅尼
[007-0054a]
門。深信樂法。二者善得般舟三昧。勤行精進
持戒清淨。三者不樂一切生處。不貪利養。
不求果報。四者於三解脫心無有疑。又能
善起諸深三昧具足威儀。憶念堅固有念
安慧。不調戲不輕躁。不無羞不癡亂。言
無錯謬守護諸根不貪美味。善攝手足
所念不忘。樂行頭陀分別世間出世間法。
心無疑悔言辭章句不可窮盡。為諸聽者
求安隱利不求他過。有如是法應處師
子座。復有四法。一不自輕身。二不輕聽
者。三不輕所說。四不為利養。佛告阿難。
說法者應說何法。阿難。所可說法不可示
不可說無相無為。世尊。法若爾者云何可說。
阿難。是法甚深。如來以四相方便而為演
說。一以音聲。二以名字。三以語言。四以義
理。又以四因緣而為說法。一者為度應度
眾生。二者但說色受想行識名字。三者以種
種文辭章句利益眾生。四者雖說名字而
亦不得。譬如鉢油清淨無垢。於中觀者自
見面相。阿難。汝若見若聞智慧男子若持戒
女人若聖弟子能作是說我於鉢油見實
人不。世尊我不聞不見智慧男子持戒女人
若聖弟子能作是言我於鉢油見真實人。
何以故。智者先知鉢油非有何況有人。但
以假名說言鉢油而見人相。阿難。如來亦
復如是。但以名字假有所說。阿難。如來以
四因緣而為說法。眾生聞者心得安樂。種
涅槃因。如來說法音聲遍滿十方世界。眾生
聞者心得歡喜。離諸惡趣生兜術天。如來
[007-0054b]
聲中無男無女。男不取女相女不取男相。
如來音者不惱眾生不壞諸法。但為示現
音聲之性。說法者應習行是事。應隨所行
而為法施。施者受者所得果報。後當廣說。


歸命相品第十四



上已解說財施法施。今更分別。


「 白衣在家者
 應多行財施
 餘諸善行法
 今當復解說」



是二施中。在家之人當行財施。出家之人當
行法施。何以故。在家法施不及出家。以
聽受法者於在家人信心淺薄故。又在家
之人多有財物。出家之人於諸經法讀誦通
達為人解說在眾無畏。非在家人之所
能及。又使聽者起恭敬心不及出家。又若
欲說法降伏人心不及出家。如說。


「 先自修行法
 然後教餘人
 乃可作是言
 汝隨我所行」



是事出家者所宜。非在家者所行。又說。


「 身自行不善
 安能令彼善
 自不得寂滅
 何能令人寂
 是故身自善
 能令彼行善
 自身得寂滅
 能令人得寂」



善法寂滅。是出家者之所應行。又出家之人
於聽法者恭敬心勝。又出家之人若行財
施則妨餘善。又妨行遠離阿練若處空閑
林澤。出家之人若樂財施悉妨修行。如是
等事。若行財施必至聚落與白衣從事多
有言說。若不從事無由得財。若出入聚
落見聞聲色。諸根難攝發起三毒。又於持
[007-0054c]
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心薄。又與白衣從
事。利養垢染發起愛恚慳嫉煩惱。惟心思
惟力。而自抑制心志。弱者或不自制。或乃
致死。或得死等諸惱苦患貪著五欲捨戒
還俗故名為死。或能反戒多起重罪。是名
死等諸惱苦患。以是因緣故。於出家者稱
歎法施。於在家者稱歎財施。如是廣說在
家菩薩所行財施。餘諸善行今當說之。發
心菩薩先應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從
三歸所得功德。皆應迴向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復次。


「 歸依佛法僧
 菩薩所應知」



菩薩應當如實善解歸依佛歸依法歸依
僧。問曰。云何名為歸依佛。答曰。


「 不捨菩提心
 不壞所受法
 不捨大悲心
 不貪樂餘乘
 如是則名為
 如實歸依佛」



菩提心者。發心求佛不休不息不捨是心。
不壞所受法者。謂菩薩各受所樂善法
戒行。是行應行是不應作。若應諸波羅蜜。
若應四功德處。如是等種種善法。為利益
眾生故。受持修行不令毀缺。大悲心者欲
度苦惱眾生為求佛道乃至夢中亦不離
大悲。不貪餘乘者。深信樂佛道故。不貪
聲聞辟支佛乘。有是法故。當知如實歸
依佛。問曰。云何名為歸依法。答曰。


「 親近說法者
 一心聽受法
 念持而演說
 名為歸依法」



說法者於佛深法解說敷演。開示善惡斷
[007-0055a]
諸疑惑。常數親近往至其所。供養恭敬一心
聽受。以憶念力執持不忘。思惟籌量隨順
義趣。然後為人如知演說。以是法施功德。
迴向佛道。是名歸依法。問曰。云何名為歸
依僧。答曰。


「 若諸聲聞人
 未入法位者
 令發無上心
 使得佛十力
 先以財施攝
 後乃以法施
 深信四果僧
 不分別貴眾
 求聲聞功德
 而不證解脫
 是名歸依僧
 又應念三事」



聲聞人者成聲聞乘。未入法位者。於聲聞
道未得必定。能令此人發佛道心而得十
力。若入法位者終不可令發無上心。設或
發心亦不成就。如般若波羅蜜中尊者須菩
提所說。已入正法位。不能發無上心。何
以故。是人於生死已作障隔。不復往來
生死。發無上心先以財施。攝者。以衣服
飲食臥具醫藥所須之物攝。出家者以衣服
飲食臥具醫藥雜香塗香攝。在家者以攝因
緣生親愛心。所言信受然後法施。令發無
上道心果。僧者四向四果。眾者於佛法中。
受出家者相。具持諸戒未有果向不分
別。如是僧以離恩愛奴故名為貴僧。信樂
空無相無願。而不分別戲論。依止是僧名
為歸依僧。求聲聞功德而不證解脫者。
知是僧持戒具足禪定具足智慧具足解
脫具足解脫知見具足三明六通心得自
在有大威德。捨世間樂出魔境界。利譽
[007-0055b]
稱樂不以為喜。衰毀譏苦不以為憂。常
行六捨得八解脫隨佛所教。有行道者
有解脫者行一道者。破二種煩惱。善知三
界。善通四諦善除五蓋。安住六和敬法。具
足七不退法八大人覺。捨離九結得聲聞十
種力。成就如是諸功德者。名為佛弟子
眾求如是功德。不求其解脫。何以故。深
心信樂佛無礙解故。是名歸依僧。復次若
聞章句文字法。即得念實相法。名為歸命
法。若見聲聞僧即念發菩提心諸菩薩眾
是名歸依僧。見佛形像即念真佛是故
歸依佛。問曰。云何名為念真佛。答曰。如無
盡意菩薩經中說念佛三昧義。念真佛者。
不以色。不以相。不以生。不以性。不以
家。不以過去未來現在。不以五陰十二入
十八界。不以見聞覺知。不以心意識。不
以戲論行。不以生滅住。不以取捨。不以
憶念分別。不以法相。不以自相。不以一
相。不以異相。不以心緣數。不以內外。不
以取相覺觀。不以入出。不以形色相貌。
不以所行威儀。不以持戒禪定智慧解脫
解脫知見。不以十力四無所畏諸佛法。如
實念佛者。無量不可思議。無行無知無我
我所。無憶無念。不分別五陰十二入十八
界。無形無礙無發無住無非住。不住色
不住受想行識。不住眼色不住眼識。不
住耳聲不住耳識。不住鼻香不住鼻識。
不住舌味不住舌識。不住身觸。不住身
識。不住意法不住意識。不住一切諸緣。
[007-0055c]
不起一切諸相。不生一切動念憶想分別
等。不生見聞覺知。隨行一切正解脫相。心
不相續滅諸分別。破諸愛恚壞諸因相。
除斷先際後際中際。究暢明了無有彼此。
無動故無喜。不受味故無樂。本相寂滅故
無熱。心無所營故解脫。相無色故無身。不
受故無受。無想故無結。無行故無為。無知
故無識。無取故無行。不捨故非不行。無處
故無住。空故無來。不生故無去。一切憶念心
心數法及餘諸法。不貪不著不取不受不然不
滅。先來不生無有生相。攝在法性過眼色
虛空道。如是相名為真念佛。又念法者。佛
法是善說。得今世報無有定時。可得觀
察善。將至道智者。內知初中後善言善義
善淳善無雜具足清淨。能斷貪欲能斷瞋
恚能斷愚癡。能除慢心能除諸見能除疑
悔。能除憍貴能除諸渴。破所歸趣斷相續
道。盡愛離欲寂滅涅槃。如是相名為念法。
以空無相無願。不生不滅畢竟寂滅無比無
示。如念佛義中說。又念法有三種。從佛法
是善說。至具足清淨名為道。能斷貪欲至
寂滅涅槃。名為涅槃。空等至無比無示名
為法體。又念僧者如先說僧功德。念是三
寶得決定心。以如是念求於佛道而行
布施。是名歸依佛。為守護法而行布施。
是名歸依法。以是布施起迴向心。成佛
道時攝菩薩聲聞僧。是名歸依僧。


五戒品第十五



如是在家菩薩。能修善人業。遠離惡人業。
[007-0056a]
如說。


「 修起善人業
 如法集財用
 堪則為重任
 不堪則不受」



善人業者。略說善人業。自住善利亦能利
人。惡人業者。自陷衰惱令人衰惱。如法
集財用者。不殺不盜不誑欺人。以力集財
如法用之供養三寶濟恤老病等。堪受能
行者則為重任。不堪行者則不受。若菩薩
於今世事及後世事。若自利若利他如先
所說必能成立。若知不堪行者此則不受
復次。


「 世法無憂喜
 能捨於自利
 常勤行他利
 深知恩倍報」



世間法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於此法中心
無憂喜。捨自利勤行他利者。菩薩乃至未
曾知識。無因緣者所行善行捨置自利助
成彼善。問曰。捨自利勤行他利此事不然。
如佛說。雖大利人不應自捨己利如說
捨一人以成一家。捨一家成一聚落。捨
一聚落成一國土。捨一國土以成己身。捨
己身以為正法。


「 先自成己利
 然後乃利人
 捨己利利人
 後則生憂悔
 捨自利利人
 自謂為智慧
 此於世間中
 最為第一癡」



答曰。於世間中為他求利猶稱為善以為
堅心。況菩薩所行出過世間。若利他者即
是自利。如說。


「 菩薩於他事
 心意不劣弱
[007-0056b]
 發菩提心者
 他利即自利」



此義初品中已廣說。是故汝語不然。深知恩
倍報者。若人於菩薩所作好事應當厚報。
又深知其恩。此是善人相。復次。


「 貧者施以財
 畏者施無畏
 如是等功德
 乃至於堅牢」



施貧以財者。有人先世不種福德。今無方
便資生儉少。如是之人隨力給恤。施無畏
者。於種種諸怖畏。若怨賊怖畏飢餓怖畏水
火寒熱等。菩薩於此眾怖畏中教喻諸人。
安隱歡悅令無怖畏。如是功德最堅牢。最
在後者於諸憂者為除其憂。於無力者而
行忍辱。離慢大慢等。於諸所尊深加恭敬。
於多聞者常行親近。於智慧者諮問善惡。
自於所行常行正見。於諸眾生不諂不曲
不作假愛。求善無厭多聞無量。諸所施作
堅心成就。常與善人而共從事。於惡人中
生大悲心。於善知識非善知識。皆作堅固
善知識想。等心眾生不悋要法。如所聞者
為人演說。諸所聞法得其趣味。於諸五欲
戲樂事中生無常想。於妻子所生地獄想。
於資生物所生疲苦想。於產業事生憂惱
想。於諸所求破善根想。於居家中生牢獄
想。親族知識生獄卒想。日夜思量得何利
想。於不牢身得牢身想。於不堅財生堅財
想。復次。


「 在家法五戒
 心應堅牢住」



在家菩薩以三自歸行上諸功德應堅住
五戒。五戒是總在家之法。應離殺心慈愍
[007-0056c]
眾生。知自止足不貪他物。乃至一草非與
不取。離於邪婬厭惡房內。防遠外色目
不邪視。常觀惡露生厭離想。了知五欲究
竟皆苦。若念妻欲亦應除捨。常觀不淨心
懷怖畏。結使所逼離欲不著。常知世間為
苦無我應發是願。我於何時心中當得不
生欲想。況復身行遠離妄語。樂行實語不
欺於人。心口相應有念安慧如見聞覺知
而為人說。以法自處乃至失命言不詭異。
酒是放逸眾惡之門。常應遠離不過於口。
不狂亂不迷醉。不輕躁不驚怖。不無羞
不戲調。常能一心籌量好醜。是菩薩或時樂
捨一切而作是念。須食與食須飲與飲。若
以酒施應生是念。今是行檀波羅蜜時隨
所須與。後當方便教使離酒得念智慧
令不放逸。何以故。檀波羅蜜法悉滿人願。
在家菩薩以酒施者是則無罪。以是五戒福
德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護持五戒
如護重寶如自護身命。問曰。是菩薩但
應護持五戒。不護持諸餘善業耶。答曰。


「 菩薩應堅住
 總相五戒中
 餘身口意業
 悉亦復應行」



在家五戒已說其義。受此五戒應堅牢住。
及餘三種善業亦應修行。復次在家菩薩所
應行法。


「 隨應利眾生
 說法而教化」



是菩薩於諸眾生。隨有所乏皆能施與。若
在國土城郭聚落林間樹下。是中眾生隨所
利益說法教化。所謂不信者為說信法。不恭
[007-0057a]
敬者為說禮節。為少聞者說多聞法。為慳
貪者說布施法。為瞋恚者說和忍法。為懈
怠者說精進法。為亂意者。說正念處。為愚
癡者解說智慧。復次。


「 隨諸所乏者
 皆亦應給足」



諸眾生有所乏少皆應給足。有人雖富猶
有不足。乃至國王亦應有所乏少。是故
先雖說貧窮者施財。今更說隨所乏少而
給足之。復次。


「 諸有惡眾生
 種種加惱事
 諂曲懷憍逸
 惡罵輕欺誑
 背恩無返復
 癡弊難開化
 菩薩心愍傷
 勇猛加精進」



諸惡眾生以種種惡事侵嬈菩薩。菩薩於
此心無懈厭不應作是念。如是惡人誰能
調伏誰能教化誰能勸勉。令度生死究竟
涅槃。誰能與此往來生死。誰能與此和合同
事。諸惡無理誰能忍之。我意止息不復共
事。我悉捨遠不復共事。亦復不能與之和
合。是惡中之惡無有返復。何用此等而共
從事。菩薩知見眾生惡罪難除。應還作
是念。是等惡人非少。精進能得令住如所
樂法。為是等故我當加心勉力勤行億倍
精進後得大力乃能化。此惡中之惡。難悟
眾生如大醫王。以小因緣便能療治眾生
重病。菩薩如是除煩惱病。令住隨意所樂
功德。我於重罪大惡眾生。倍應憐愍起深
大悲。如彼良醫多有慈心療治眾病。其病
重者深生憐愍勤作方便為求良藥。菩薩
[007-0057b]
如是於諸眾生煩惱病者悉應憐愍。於惡
中之惡煩惱重者深生憐愍。勤作方便
加心療治。何以故。


「 菩薩隨所住
 不開化眾生
 令墮三惡道
 深致諸佛責」



菩薩隨所住國土城邑聚落山間樹下。力能
饒益教化眾生。而懈厭嫌恨貪著世樂。不
能開化令墮惡道。是菩薩即為十方現在
諸佛。深所呵責甚可慚恥。云何以小因緣
而捨大事。是故菩薩不欲諸佛所呵責
者。於種種諂曲重惡眾生。心不應沒隨力
饒益。應以諸方便勤心開化。譬如猛將將
兵多所傷損王則深責以諸兵眾。無所知
故王不責之。


知家過患品第十六



菩薩如是學。應知家過惡。何以故。若知過
惡或捨家入道。又化餘人令知家過出
家入道。問曰。家過云何。答曰。如經中說。佛
告郁迦羅。家是破諸善根。家是深棘刺林
難得自出。家是壞清白法。家是諸惡覺觀住
處。家是弊惡不調凡夫住處。家是一切不善
所行住處。家是惡人所聚會處。家是貪欲瞋
恚愚癡住處。家是一切苦惱住處。家是消盡
先世諸善根處。凡夫住此家中不應作而
作不應說而說。不應行而行。在此中住。
輕慢父母及諸師長。不敬諸尊福田沙門婆
羅門家是貪愛憂悲苦惱眾患因緣。家是
惡口罵詈苦切刀杖繫縛考掠割截之所住
處。未種善根不種已種能壞。能令凡夫在
[007-0057c]
此貪欲因緣而墮惡道。瞋恚因緣愚癡因緣
而墮惡道怖畏因緣而墮惡道。家是不持
戒品。捨離定品。不觀慧品。不得解脫品。
不生解脫知見品。於此家中生。父母愛兄
弟妻子眷屬車馬。增長貪求無有厭足。家
是難滿如海吞流。家是無足如火焚薪。家
是無息覺觀相續如空中風。家是後有惡
如美食有毒。家是苦性如怨詐親。家是障
礙能妨聖道。家是鬪亂種種因緣共相違諍。
家是多瞋呵責好醜。家是無常雖久失壞。家
是眾苦求衣食等方便守護。家是多疑處猶
如怨賊。家是無我顛倒貪著假名為有。家是
技人雖以種種文飾莊嚴現為貴人。須臾
不久莊嚴還作貧賤。家是變異會必離散。家
如幻假借和合無有實事。家如夢一切富
貴久則還失。家如朝露須臾滅失。家如蜜
渧其味甚少。家如棘叢受五欲味惡刺傷
人。家是鍼󰀯[口*隹/乃]虫。不善覺觀常唼食人。家污
淨命多行欺誑。家是憂愁心多濁亂。家是眾
共王賊水火惡親所壞。家是多病多諸錯
謬如是長者在家菩薩。應當如是善知家
過。復次。


「 菩薩應當知
 在家之過惡
 親近於布施
 持戒善好喜
 若見諸乞人
 應生五三想」



在家菩薩應如是知家過患。當行布施持
戒善好。布施名捨貪心。持戒名身口業清
淨。善名善攝諸根。好喜名同心歡樂。五三
想名見乞兒應生五三想。初三者善知識
[007-0058a]
想轉身大富想。裨助菩提想。又有三想。折
伏慳貪想。捨一切想。貪求一切智慧想。又
有三想。隨如來教想。不求果報想。降伏
魔想。又有三想。見來求者生眷屬想。不
捨攝法想。捨邪受想。又有三想。離欲想。
修慈想。無癡想。今當解第五三想。菩薩因
來求者。令三毒折薄捨所施物生離欲想。
於求者與樂因緣故。瞋恨心薄名修慈想。
是布施迴向無上道則癡心薄。是名不癡
想。餘想義應如是知。復次。


「 菩薩因求者
 具六波羅蜜
 以是因緣故
 見求應大喜」



六波羅蜜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以因求者能得具足。以是利故。菩薩遙見
求者心大歡喜作是念。行福田自然而至。
我因此人得具足六波羅蜜。所以者何。若
於所施物心不貪惜。是名檀波羅蜜。為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施與。是名尸羅波羅蜜。
若不瞋乞者是名羼提波羅蜜。當行施時
不慮空匱心不退沒。是名毘梨耶波羅蜜。
若與乞者若自與時心定不悔。是名禪波
羅蜜。以不得一切法而行布施不求果
報。如賢聖無所著。以是布施迴向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般若波羅蜜。復次。


「 所施物果報
 種種皆能知
 慳惜在家者
 亦知種種過」



所施物所獲功德利物。慳惜在家所有過
惡菩薩於此皆悉了知。問曰。若施得何功
德。若惜在家有何過咎。答曰。菩薩以真智
[007-0058b]
慧如是知。施與已是我物。在家者非我物。
物施已則堅牢。在家者不堅牢。物施已後
世樂。在家少時樂。物施已不憂守護。在家
者有守護。苦物施已愛心薄。在家者增長
愛。物施已無我所。在家者是我所。物施已
無所屬。在家者有所屬。物施已無所畏。
在家者多所畏。物施已助菩提道。在家者
助魔道。物施已無有盡。在家則有盡。物施
已從得樂。在家從得苦。施已捨煩惱。在
家增煩惱。施已得大富樂。在家不得大富
樂。施已大人業。在家小人業。施已諸佛所
歎。在家愚癡所讚。復次。


「 於妻子眷屬
 及與善知識
 財施及畜生
 應生幻化想
 一切諸行業
 是則為幻師」



在家菩薩。於妻子等應生幻化想。如幻化
事但誑人目。行業是幻主。妻子等事不久
則滅。如經說。佛告諸比丘。諸行如幻化誑
惑愚人無有實事。當知因業故有業盡則
滅。是故如幻作是念。


「 我非彼所有
 彼非我所有
 彼我皆屬業
 隨業因緣有
 如是正思惟
 不應起惡業」



父母妻子親里知識奴婢僮客等。不能為
我作救作歸作趣。非我非我所。五陰十二
入十八界。尚非我非我所。何況父母妻子
等。我亦不能為彼作救作歸作趣。我亦屬
業隨業所受。彼亦屬業隨業所受。好惡果
報如是三種籌量。一有義趣。二見經說。三
[007-0058c]
見現事。不應為父母妻子等起身口意毫
釐惡業。復次。


「 菩薩於妻所
 應生三三想
 亦復有三三
 又復有三三」



在家菩薩應生三想。所謂三者。妻是無常
想失想壞想。又有三想。是戲笑伴非後世
伴。是共食伴非受業果報伴。是樂時伴非苦
時伴。又有三想。是不淨想臭穢想可厭想。又
有三想。是怨家想惱害想相違想。又有三
想。羅剎想毘舍闍鬼想醜陋想。又有三想。入
地獄想入畜生想入餓鬼想。又有三想。重擔
想減想屬畏想。又有三想。非我想無定屬
想假借想。又有三想。因起身惡業想起口
惡業想起意惡業想。又有三想。欲覺處想
瞋覺處想惱覺處想。又有三想。枷杻相鎖
械相縛繫相。復有三相。遮持戒相。遮
禪定相。遮智慧相。復有三相坑相羅
網相圍合相。復有三相。災害相疾病
相衰惱相。復有三相。罪相黑耳相災
雹相。復有三相。病相老相死相。復有三
相。魔相魔處相畏相。復有三相。憂愁
相懊惱相啼哭相。復有三相。大豺狼
相大摩竭魚相大猫狸相。復有三相。黑
毒蛇相鱣魚相奪勢力相。復有三相。無
救相無歸相無舍相。復有三相。失相
退相疲極相。復有三相賊相獄卒相
地獄卒相。復有三相。留相縛相結相。
復有三相。泥相流相㵱相。復有三
相。械相鎖相𥻿相。復有三相。猛
[007-0059a]
火聚相刀輪相草炬相。復有三相。無利
相刺棘相惡毒相。復有三相。陵上相
覆映相貪著相。復有三相。恨相鞭杖
相刀矟相。復有三相。忿恚相諍訟相
打棒相。復有三相。怨憎會相離愛相鬧
相。取要言之。是以一切臭惡不淨相。一
切衰濁相。是一切不善根相。是故在家菩
薩。於妻子見如是相。應生厭離心出家
修善為善。若不能出家。不應於妻起諸
惡業。復次。


「 若於子偏愛
 即以智力捨
 因子行平等
 普慈諸眾生」



在家菩薩。若自知於子愛心偏多。即以智
力思惟捨離。智力者應如是念。菩薩平等
心。乃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高下心者則
無菩提。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一相無
相得。不從別異相得。我今求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若於子所愛心偏多即有高下不
名平等。即是別相非是一相。若如是者去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為甚遠。是故我不
應於子偏生愛心。爾時於子應生三相。
一於我為賊佛說等慈破令不等。愛心偏
多故。二為賊害因是子故。破諸善根遮
正智命。三我因是子逆道中行不行順道。
即時因子於諸眾生等行慈心應作是念。
子從餘處來我亦從餘處來。子至異處我
去異處。我不知彼去處。彼不知我去處。
彼不知我來處。我不知彼來處。是子非我
所有。何為無故橫生愛縛。如說。
[007-0059b]


「 彼我不相知
 所來所去處
 彼我云何親
 而生我所心」



復次無始生死中。一切眾生曾為我子。我亦
曾為彼子。有為法中無有決定此是我子彼
是他子。何以故。眾生於六道中轉輪互為
父子。如說。


「 無明蔽慧眼
 數數生死中
 往來多所作
 更互為父子
 貪著世間樂
 不知有勝事
 怨數為知識
 知識數為怨」



是故我方便莫生憎愛心。何以故。若有善
知識。常種種求利益。若有怨賊。常種種生
無益相。有此憎愛心則不得通達諸法平
等想。心高下者死後生邪處。正行者生正行
處。是故我不應行邪行。於眾生行平等。
當得平等薩婆若。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