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59 法華統略-胡-吉藏 (master)



法華統略卷中
胡吉藏 撰


譬喻品第三


領解義一科。


就身子領解中。有一門二門三門四門八門十門。一
門者。謂迷教故憂。今悟解故喜也。


二門者。一領解
昔教。從初聞佛所說巳下。次領解今教。所以有二領
解者。還領解佛上說也。上有四門。初明一乘真實門。
[002-0473c]
次三乘方便門。三得失門。四勸進門。初領解者。昔三
乘方便門。次領解今一乘真實門。既領二門。即是領
解得失門。既領解得失門。即捨失從得。信受佛語。謂
領勸進門也。但佛前明一乘真實。後辨三乘方便。是
從體起用。今先領解三乘方便。後領解一乘真實。謂
因用入體。師資之道。義顯於斯。師則為化於物。故從
體起用。資受化故。從用入體也。又佛就今昔次第。正
辨今教。故先明一乘。次明昔教。故次辨三乘。身子就
迷悟次第。先於昔教起迷。故前領解昔教。後於今驚
疑。故後領解今教也。


次領解三門者。佛上自說有二。初長行。二偈。長行四
門。敘今昔教意。身子長行。還作今昔而領。偈有三乘
教意。今還領三乘教意。佛偈中。初明昔小乘教意。次
辨昔大乘教意。後明一乘教。如說九部及涅槃。即小
乘教意。有佛子心淨者。出昔大乘教意。聲聞若菩薩
巳下。明今一乘教。身子偈文。還領解三乘。初敘見諸
菩薩。聞說大乘。而生疑悔。領解大乘教意。從我本著
邪見巳下。領解小乘教意。初聞佛所說。領一乘教意。
佛欲明三乘次第。先小次大後一。今作迷悟憂喜次
第。聞大乘法。見諸勝人受記作佛。故心生疑悔為憂。
聞今開權顯實故喜。故先敘領解大乘。失大由執於
小乘故。次領小乘。領小謂領昔教。次領今一乘。故師
資各示一義也。


次領解四門者。一領解同邪教。即我本著邪見。為諸
[002-0474a]
梵志師。二領小乘。三領解昔大。四領解今一。所以有
四門者。佛一期出世。亦有四門。一示同外道受學二
定。及苦行六年。二初說小乘。三說大乘。四說一乘。身
子還領一化始終。故有四門。但領佛昔同外道。今以
身子同外道為異。而大宗終是方便同邪。


次明八門者。邪中亦二。一初邪弟子。二邪師。我本著
邪見。是邪弟子。為諸梵志師。謂邪師。小中有二。初聞
頞鞞。得於初果。二聽長爪論義。證於羅漢。大乘中有
二。初聞說大乘。見諸菩薩受記成佛。現在不預勝流。
未來喪於果德。是以生悔。二者理中生疑。為失不失
一乘中有二。初疑一乘教主為魔人。二疑一乘教法
為魔法。


次十門者。八義如前。於大乘中。有理事兩悔出處二
疑。故合成十也。此十並顯在文。恐尋之難見。故撰為
玄意耳。問身子何故示此十耶。答曰。就迹而言。自昔
爰今。於十事中。皆有疑悔。是故致憂。聞今一乘悟解。
故心大歡喜。二者助佛揚化。即以十門。說法華經也。
於中有三。初內心歡喜。二外形致敬。三發言自述領
解。內心歡喜者。謂解今昔兩教。生權實二智。故生歡
喜。又領解小乘大乘一乘三教。故心生歡喜。又領解
四門教。乃至十門。故心生歡喜也。餘如本疏。問曰。身
子初明悔。次辨疑。此有何異。答曰。初悔是自責愚癡。
次疑佛心不等。又初悔明毀小揚大。以取小失大。是
故悔也。次疑令捨小歸大。以法性理同。則乘不應二。
[002-0474b]
初位據迹。後約本。身子是化人故也。問曰。云何除此
疑悔。答曰。下明二事。皆是自迷。非佛不等。以我癡故。
不待大。癡故取小。非佛不與大。非佛獨與小。又法性
理同。乘無有二。但我自不待說大。忩忩取小。於我自
成三乘異也。又初不待大。顯大是真實。即法性理同。
次取小。即明三乘是方便故。方便有異耳。問曰。云何
名待說所因。答曰。常不輕品云。以菩提果為所因。因
為求菩提果。故說於六度。今亦爾也。


終日竟夜巳下。第三結歡喜中有二。初重明昔憂。次
釋今喜。今喜中有二。初明歡喜從真是佛子巳下。次
明自慶也。身意泰然者。本謂是小果。則現在不預勝
流。未來喪於果德。故生疑悔。今知小果即是大因。故
現在預勝流。未來不失果。故身意泰然。又悟小果是
大因。故是佛子也。得佛法分者。涅槃經云。汝今值我
正法寶城。云何取是虗偽之物。故知取二乘道果。不
得佛法分也。


次釋偈。文頌長行三章。皆廣頌之。初中有二。前頌歡
喜。次頌嘆佛。頌釋中義含多意。一者就今昔領解。分
之為二。初領解昔教。二者領解今教。以佛方便品中
長行與偈。皆敘今昔教意。身子還領解今昔。從初文
至疑悔皆巳除。領解昔教意。初聞佛所說。領解今教
意。二者三教辨之。一者領解昔大乘教。二者領解昔
小乘教。三者領解今一乘教。從初竟令眾至道場。是
第一文。我本著邪見。是第二文。初聞佛所說。是第三
[002-0474c]
文。所以領解三乘者。釋迦及一切佛。辨出世乘。唯有
於三。謂小乘大乘一乘。故今悉領解之。則悟佛教意
盡。此三章中各有三。初中三者。一明兩悔。二我常於
日夜巳下。第二敘兩疑。今聞佛音聲巳下。第三領權
實。則疑悔除也。次文三者。我本著邪見。明昔執也。而
今乃自覺巳下。第二執破也。佛於大眾中。第三敘執
破所由也。後章三者。初聞佛所說。述驚疑也。佛以種
種緣。第二領解疑除也。世尊說實道巳下。第三結魔
佛有無。自悔責也。問曰。何故前明大乘悔疑。答曰。昔
於小乘法中。未知小劣大勝。故不生疑悔。既聞大乘。
則知小大勝劣。是故生疑悔也。問曰。今昔俱大。何故
聞昔大則迷。聽今大便悟。答曰。昔雖顯大實。未聞小
權。是故生疑。今顯大實。復開小權。是以得悟。問曰。偈
兩悔兩疑。與長行何異。答曰。長行略。但明一悔一疑。
偈廣。即具二也。又長行約事明悔。就理辨疑。今廣。即
理事俱有疑悔。問曰。兩悔何異。答曰。初據理生悔。次
約事生悔。又初約獨處生悔。次約在眾生悔。斯則理
事出處。攝生悔義周。問曰。悔失幾事。答曰。始終論之。
凡失八果。不能於未來。失化他果。次兩偈是自德果。
自他一雙也。自德中前失略。次失廣。略廣一雙也。略
則失小乘佛德。廣則明失大乘佛德。則大小一雙也。
自上巳來。失盛德內充。從我獨經行時。失嘉聲外滿。
謂名德一雙也。


問曰。下明兩疑何異。答曰。初據理生疑見諸菩薩
[002-0475a]
巳下。就事生疑。又初獨處生疑。次在眾生疑。還是
理事出處一雙也。攝疑事盡矣。問曰。就理生疑。疑
何物耶。就事生疑。復疑何事。答曰。據理生疑。為失
八果。為當不失。約事生疑。為失八因。為當不失。今聞
佛音聲巳下。此明悟開權顯實。故兩悔除二疑斷。
二乘無漏之因。不至道場之果。則喪果失因。故兩疑
兩悔。二乘無漏之因。至道場之果。故不失因果。疑悔
便除。我著邪見。敘昔執邪執小。問曰。何故敘此二執。
答曰。前是自敘。今述同他。自敘者。四十餘年獨有兩
疑。餘中下根人。無此事也。今述同他者。中下根人。始
終自謂究竟。今敘自執。則同之也。問曰。何故自敘復
同他耶。答曰。一欲分三根不同。上根有於疑悔。復有
自執。中下根人。但自謂究竟。不能推求。故無疑悔也。
二者自敘疑悔。令物同我。我取小失大。故生悔者。餘
亦應然。我推理同。不應有三乘教異。亦令物爾也。次
述同他執者。我初執小乘。既是愚癡。顯封小執小者。
亦是癡也。問曰。但應敘執小乘。何故述著邪見。答曰。
一意明執小之緣由。故前述著邪。二者欲明外道二
乘俱為顛倒。昔著外故乖內道。執小乘故違大教。意
欲令凡聖俱棄。故述邪小二執釋。而今乃自覺非是
實滅度。小滅。滅三界分段。故非真滅。大滅。滅無明變
易。乃為真滅。此得此分兩滅之異。若如舊說。辨佛無
常及䨱相常者。便不得分二滅不同。無由得釋身子
領解。
[002-0475b]


釋初聞佛所說。問曰。上巳敘領悟竟。今何故方述驚
疑。答曰。欲敘身子於釋迦一代。皆悉癡迷。一於小乘
中起執。二於大乘中疑悔。三於一乘中驚疑。欲示三
乘次第。故追敘初驚疑也。又欲辨於三乘中。有二種
失。一於佛大小乘迷。二魔佛顛倒。前巳敘內教迷悟。
今次明魔佛得失。故追敘前事也。又於三乘作四種
方便。敘疑悔作生方便。今封執小乘者。生疑悔也。二
滅方便。令小乘人滅小執也。三勸信方便。即前二事
生於疑悔。勸進求大。四遮謗方便。即此章是也。遮謗
者。勿謗一乘教主為魔人。一乘教法為魔法。又敘悟
法華破三病。一於大乘中疑悔斷。二於小乘中執破。
三於一乘中謗息。其心安如海者。上半明外能巧說
內安如海。非魔所有。故知是佛也。


釋從生及出家。乃至亦以方便說。身子云。我見佛從
生乃至法華之前。七十餘年巳來。皆是佛非魔。今說
一乘之佛。亦非魔矣。大眾不須驚疑。又因法開人。為
成法者。一乘既是真實。三乘為方便。則無生滅身為
真佛。丈六為方便。若不明生滅身為方便者。方便是
垢衣長者。乘七寶大車。能乘所乘。不相稱也。我墮疑
網故者。佛有實道。而我言無。魔無實道。而我言有。是
故悔責則例餘人。問曰。安住實智中。頌長行何文耶。
答曰。安住實智中。頌長行身意泰然領解文也。我定
當作佛。頌長行真是佛子自慶文也。


釋述成章。問曰。何故云於大眾中說。答曰。昔說身子
[002-0475c]
本學小乘。是䨱相。今欲開身子本學大乘。是顯露說。
故云於大眾說。二欲釋大眾疑。疑云昔毀二乘。人聞
大。遂領悟成佛。則知小乘無過。今欲為大眾。釋此疑
也。三欲令大眾早習大乘。得如身子領解成佛也。問
曰。何故述身子本覺。大乘。答曰。前身子自敘明悟解
之果。今佛敘悟解之因。由本習大乘。今得大解。二欲
勸大眾。習於大乘。如身子得於大解。餘如本疏。問曰。
何故述身子中忘斯意。答曰。一欲因言釋疑。身子既
聞久學大乘。何由昔取小果。是故釋云。中忘斯意。故
取小也。二欲令大眾牢固大心。使不退轉。故述取小。
問曰。何故云為諸聲聞。說於法華。名教菩薩法。答曰。
教菩薩凡有二事。一令發菩提心。二令修菩薩行。本
願即菩提心也。所行道謂菩薩行行也。問曰。說法華
云何教此二事。答曰。唯有一乘。無有餘乘。故唯得發
大心。不得發小心。即是教發菩提心也。又凡夫如火
宅。二乘類惡道。並非所求之處。故不得起凡夫二乘
之心。過三界火宅。度五百由旬。乃是安穩之道。故使
發菩提心。教修菩薩行者。法師品云。若菩薩未聞是
經。未善行菩薩道。所以然者。未聞此經。未識道之權
實。又執有三乘。則迴遑進退。故未善行也。今聞道之
權實。則精識於道。有一無二。則唯進不退。乃名善行。
故為說法華。名教菩薩法。雖言屬聲聞。意在大乘。


釋授記章為二。第一從初入偈。正明授記。從其兩足
聖尊竟後。敘授記之意。兩文中各有二。初明二者。一
[002-0476a]
長行。二偈頌。後二者。一令自慶。二大眾歡喜也。


釋身子請章。自陳巳悟。無復疑悔者。一欲生信智人
巳解。則理必應爾。故生信也。道理必然。我今巳解。則
知不達。出自愚迷。非理不爾。故遮謗也。


釋五眾之生滅。若今若昔。亦論此身。昔說此身生滅
為小乘。今悟此身本不生滅。為一乘。昔謂此身生即
六道。滅之即三乘。今悟此身本亦不生。故非六道凡
夫。今不滅。異三乘賢聖也。世人相與云。吾是凡夫身。
別有三乘賢聖。作此說者。四阿含教意也。依一乘教
明者。此身非六道眾生。亦非三乘賢聖。既不兩世是。
寧當有二非。下云佛道叵思議。正在於此。頌曰。身外
求明悟。終自是昏朦。欲知一乘處。還歸七尺中。


釋佛正說中。亦四章經。如疏中說。又四章來意者。第
一章經。佛自開權顯實。第二章經。聖第子開權顯實。
第三章藥草喻品。釋成師資之說。第四章若領悟二
說。堪與授記。又四章經者。初破凡夫病。次破二乘。三
破菩薩。三病既除。行與佛應。故得佛記。就初章中有
二。初明正說。二勸弘經。初中又二。前長行。次偈頌。長
行中又二。開譬合譬。開譬中有二。初騰前許後。二正
開譬。騰前者。長行與偈。並為四門。一一乘真實。二三
乘方便。三得失。四勸信奉持。偈四與此大同。合總提
四門之意。用以示之。雖有四門。唯有兩意。所謂但顯
一理。唯教一人。許後者。逆抽後六譬大意。但顯一理。
唯教一人。
[002-0476b]


譬喻得解者。若未能於法說四門領二意。令識譬喻
六門。解顯一理教一人。釋立譬喻意。一依文為中下
根人未悟。故立譬喻。二為破凡夫保著三界樂。故立
譬喻。三為增上慢人未究竟。自謂究竟。故立譬喻。四
為菩薩令識佛說三乘教意。及知佛有不可思議功
德。故立譬喻也。


釋六譬自古爰今。釋此譬文。少多不定。少則四譬。多
則有為十。今謂六譬為定。不可增減。第一總譬。嘆佛
無極苦有極樂。第二見火譬。見眾生有極苦無極樂。
第三譬。初成道時。即欲為說一乘。頓拔極苦。頓與極
樂。但聖雖能授。物不堪受。第四譬。既不可頓拔極苦
頓與極樂。故但拔重苦。與其小樂。第五譬。既拔重苦。
與小樂竟。次拔輕苦。與其大樂。至第六譬。子便同父。
無極苦有極樂。但昔明與小。今便賜大。大小相違。如
似虗妄。宜融會之。故有第六不虗妄譬。


次約車譬作之。初嘆父有極樂無極苦。無極苦則父
有大車。次見子有極苦無極樂。則子無大車。第三即
欲授子大車。但未堪乘。是以不堪授。第四既未堪授
大。權與小車。第五令息羊鹿。便駕以白牛。但許賜相
違。宜須融釋。故有第六不虗譬。


次就開示悟入。釋此六章。初嘆父無極苦有極樂。謂
開佛知見。第二見眾生失佛知見。故無極樂有極苦。
第三頓欲為示眾生令得悟入。但物未堪。是故息化。
第四既不得。為示佛知見。令得悟入。且示二乘知見。
[002-0476c]
令得悟入。第五既示小竟。方得示大。第六融會如前
所明。又依下合喻。就二果三德釋之。下文舉大涅槃
果。以合大車。次舉菩提眾德之果。以合大車。初嘆佛
無極苦。則累無不寂。謂佛有大涅槃果也。


次嘆文有極樂。明德無不圓。謂菩提果也。故初譬嘆
佛有二果。第二子有極苦。無涅槃樂。無極樂。無菩提
果。第三譬欲授二果。以眾生未堪。第四譬權授小涅
槃果小菩提果。第五譬滅輕苦與大樂。令捨小樂。得
大樂。賜菩提果。第六融會不異前明。若就三德合之。
初嘆累無不寂。即解脫德。德無不圓。合法身般若。故
初明佛具三德。次見子無三。次未堪授三。次權與三
德未竝。次方堪示以伊字。第六如前。


次就中道作之。累無不寂。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
為無。非有非無。即中道也。次見子。失中道佛性。故六
道紛然。次即欲便六道迴宗。歸一中道。但眾生未堪。
次未堪授中。且示偏觀。次以偏調心。後授中觀。許偏
賜中。似如相害。故融會之。以眾義推之。定唯六譬。不
得增減。問依舊得作此釋文以不。答不得釋於一句。
況六章耶。以舊宗未明此經具於三德及二果中道。
則德未圓。累亦未盡。何由賜子。故不得釋經一句也。
非但不得通經。翻為毀謗。所以然者。父累無不寂。二
死巳傾。德無不圓。則四德圓備。而謂猶是無常。則五
住未傾。三德未備。豈非謗耶。玄章巳明。今略不具述。


釋初總譬中有六。一化主譬。二化處譬。三教門。四所
[002-0477a]
化。五化意。六根性。亦不得增減。此不異舊。就總譬中。
舊釋不開。今分為二。一者嘆人。第二美德。國邑聚落。
舉處取人。謂嘆人。禮書云。四井為邑。鄭曰。四方里也。
國語云。三十家為邑。尚書大傳云。八家為隣。二隣為
明。三明為里。五里為鄉。十鄉為都。十都為師。十師為
洲。聚者。字林云。聚積土也。韋召云。小鄉云曰聚。落者。
說文云。草曰零。木曰落。廣雅云。籬也。居也。邑落之名
耳。合譬如本疏說。


其年衰邁巳下。第二美德。於中有二。初嘆自德。二美
化他。各分為兩。自德中二者。其年衰邁。依下合意。即
累無不盡。惑因既斷。苦報將傾。即衰邁也。惑因既斷。
無復因累。苦報將傾。則無復果累。故下文云。於諸怖
畏衰惱憂患無明闇弊。永盡無餘。即其事也。衰減也。
邁行也。往也。財富無量。第二嘆德無不圓。即是下文
無量知見力無畏等也。


多有田宅巳下。第二嘆化他德。於中有二。初嘆本德。
二嘆迹德。各分為二。本德中二者。一田。二宅。大慈與
樂為田。大悲遮苦為宅。而言多有者。即釋大義也。又
當欲披苦與樂。亦名為多。


及諸僮僕巳下。第二美於迹用。上明田宅。謂拔苦與
樂之心事。現神通化物。拔苦果與樂果如僮。運口說
法。滅苦因與樂因如僕。運五通役七辨。故云諸也。又
依信解品。非止有僮僕。亦有牛羊。故云諸也。此之一
譬。為下合譬及大車。信解中窮子歎父。皆用今譬文
[002-0477b]
句為本。不得參差。宜留意觀之。其家廣大。不異舊釋。


唯有一門第三明教門譬。問曰。三界火宅。云何乃用
佛教為門。答曰。三界本來。常是四絕。故說四絕之教
門。得出三界。以義既相關故用佛教。為三界之門也。
多諸人眾不異舊釋。乃至五百者。欲明迴五趣。故有
乃至之言。


堂閣朽故第五化意譬。於中有二。初明舍之垂崩。次
火起燒宅。前是無常。次是眾苦。又初是六道舊迷。後
明三乘新惑也。問曰。何以得知然。答曰。此中有新舊
兩人。五百人即五道舊人。三十子謂三乘新眾。人既
新舊。迷亦爾也。余昔不觀前後。依舊通文多謬。上其
家廣大。總敘火宅。總喻三界。今別敘堂閣。別譬一身。
前總後別。蓋是聖說常儀。解義恒法。


就一身內。復開為二。初總誘別。如堂閣為總。柱樑為
別。以柱樑之別。成堂閣之總。以七尺之身為總。四支
百體為別。在譬若明。合文自現。總身有二。別亦兩種。
總身二者。一堂。二閣。同受大患之身為堂。而昇沉不
同為閣。雖有同異。皆有十時改易。念念無常。名朽故
也。


墻壁巳下。第二別明一身諸分。依後偈廣頌。凡有十
物。以成一舍。長行略舉其四略。亦是前略廣意也。開
則有四。合成二。所言二者。墻壁為外。柱樑為內。筋宍
為身外。諸骨為身內。所言四者。墻為外。壁為內。如宍
為外筋為內。柱為下樑為上。身下分骨為柱。上分骨
[002-0477c]
為樑。此之內外。皆是大期無常。念念生滅。故喻頹落。
乃至傾斜。書云。外墻為垣。內墻為墻。墻猶城也。宅中
垣謂壁也。


周匝巳下。第二火起。凡有三雙。周匝明無處不苦。俱
時無時不苦也。時處一雙也。忽然者。敘苦因也。火起
者。明苦果也。即因果一雙也。此四為體。焚燒舍宅辨
用也。體用一雙也。


長者諸子。第六根性譬。據昔三根迴流不定。是故安
或。約今昔者。雖有三十。終成一兒。故云或也。


第二見火譬。於中有三。初見火驚怖者。見身火燒樂
盡。但有苦受。智度論云。若無菩薩。六道中。唯有三惡
道。三受中。但有苦受。心火燒善根。成一闡提。喪慧命。
失法身。是故怖也。於所燒門安穩得出。門有二種。初
被燒門。二出燒門。說三界而常四絕。即是出門。於緣
四絕。而常三界。謂被燒門。即四絕不為諸邊所動。名
安穩道。因安穩道而出。名安穩出也。父常行四絕以
自娛。而子何遊五塵而求樂。故云樂著嬉戲也。下云
無求出意者。自不作實相絕四之觀。皆是不求出意
[002-0478a]
也。


釋救子不得譬。具如本疏。衣裓者字誥云。𧜅𧛾戒音。
衣上羅也。相傳。裓音居德反。長安女人用衣前分褁
子。稱為衣裓也。問曰。不知何者為火等。明何義耶。答
曰。上明不信。今辨不解。火者八苦。舍為三界。即是無
常。無常與苦。謂果也。失是前之二因。即毒虫惡鬼也。
眾生迷於二果。不識兩因。問曰。東西馳走戲。明何義
耶。答曰。上明不信不解。今明起惑。即是於火宅內。覓
樂為戲也。視父而巳者。上明無解有惑。初成道時。不
可化耳。今明後時可化。故視父也。


釋三車救子得譬。問曰。三車在門外。可以遊戲。明何
義耶。答曰。戲是樂。以出世樂。代上火宅內世間之樂
也。


釋諸子出宅。文定四章。適其願者。第一敘教稱機也。
即是下文內有智性也。心各勇銳者。第二聞教信受
也。禾芒利為銳。此明即能信為利。互相推排。乃至竟
共馳走者。前明信受。今第三辨修行。文慇懃精進也。
諍出火宅者。第四。前既修因。今出宅求果。即是下文
欲出三界。自求涅槃。


釋父見子免難。初敘子免難。次明父歎喜。明子免難
大意明有宅可出。無車可得也。余昔依舊釋。四衢喻
四。解可約昔教。出三界。證四諦。便得涅槃。此是見車
得車。不應更復索。又舊明四衢及露地。明無五濁。亦
同上過也。望今度教釋者。四達曰衢。則四方皆空。覔
[002-0478b]
車不得。露地者。仰觀亦空。不見有車。以五處皆空。故
不見門外有三車也。而坐者。亦是顯無有車。若門外
有車。則乘之而遊。既五處無車。是故端坐也。都是為
成門外無車。及生後索車之譬。即是顯有宅可出。無
車可得也。解索車譬。此文近接上生。以五處求車無
從。故就父索也。昔以索車為難。今觀甚易。亦美意非
一。作七義釋之。一為成等賜。明道理有一。故賜子一。
將欲明道理有一。必須前辨三無。三無若成。有一便
顯。索車者。顯三無也。門外有三。即乘之而遊。不就父
索。以其索三。故知無三。以其無三。方得賜一。舊謂賜
索相違。今觀為符契。二者欲明索少賜多。稱嘆佛德。
索三即賜。小也。賜一者。謂賜多也。如涅槃云。汝今從
我求正法寶。值我多有能相惠施。三明索偽賜真。如
子索魚目。父賜夜光。亦是稱嘆佛也。四者用子釋父。
前明虗指門外。權說有三。子出門外。遂見有三。父權
便壞。以其索三。則門外無三。則權三義成。五者欲分
利鈍不同。上根領於父意。知門外無車。是故不索。則
身子之流。中根之人。不領父意。但執空言。是故有索
也。六示二種聲聞。一者愚法。不知權有實無。是故有
索。二不愚法。知權有實無。是故不索。七者欲顯子始
終三愚。嘆父三智道理。有極樂之一與之。謂父一智
也。而子愚戀於極苦。不從父化。謂一愚也。二父虗指
門外明有三車。意在有宅可出。無三可與。謂父一智
也。而子謂有宅可出。亦有車可求。謂二愚也。三父智
[002-0478c]
無三可與。有一可賜。父之一智也。子有一而不求。無
三而反索三愚也。讚三智即揄揚大道。敘三愚抑毀
小乘。


釋等賜大車。先與小樂。今與大樂。先拔重苦。今拔其
輕苦。前令其越凡。今使超聖。故有賜車之譬也。就文
有二。初明能賜之人。二辨所賜之車。能賜之人。即能
乘之人。所賜之車。謂所乘之法。能乘之人。猶是上國
邑聚落有大長者。所乘之法。猶是上其年衰邁及財
富無量。嘆長者之德。但前作是人法之名。今立能乘
所乘之稱。是時長者謂能賜之人。各賜下所賜之法。
就所賜中。更分為二。初開二章門。次釋二章門。二章
門者。一等賜章門。二大車門。如舊所釋。


其車高廣巳下。第二釋二章門。初釋大車。次釋等賜。
餘者依舊。釋大車譬。凡有五失。一無文證。二依文所
明。但是果車。作因車合之。問曰。以何文證。如是果耶。
答前總譬中。明長者之德。猶是今能乘之人。所乘之
車。前既為果。今豈因耶。又合三車大車。並舉果地智
慧功德用。以此合之。大車既爾。一車亦然。又下合一
車。用大涅槃果及菩提果。以合一車。乃至偈文。頌合
大車。皆舉眾德。故云無量億千諸力解脫。又總而言
之。斯經正明佛乘。能乘既是至人。所乘必為極德。不
應用因合也。三依舊合之。未窮其理性。所以然者。依
文乃用二果三身及中道法身。而釋者。乃用無常及
覆相等。此亦乖傷事深。四者依舊所合。論佛德未盡。
[002-0479a]
所以然者。車莊嚴具。其事極多。少義合之。嘆德未盡。
五依舊所合。失其次第。然此譬文。前後相生。具有詮
序。亦是乖傷事重。今所明者。離此五失。


就釋大。車文三義二。文三者。一車二牛三賓從也。義二
者。明大車即是自德。餘之二種。謂化他德。前長者譬
中。亦前嘆自德。次嘆化他。就釋車中。又開為二。初釋
大。二釋車。釋大有二。初明累無不盡。二辨德無不圓。
累無不盡者。即是高廣下。偈合云。是乘微妙清淨第
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是乘微妙清淨第一。對二乘
之小。因為廣也。於諸世間。為無有上。對世間之下。以
為廣也。以五住因傾二死果盡。故超凡越聖。故名高
廣。眾寶莊挍者。即果地眾德也。前明累無不盡。今辨
德無不圓。即下文無量知見也。上歎長者德中。亦明
累無不盡。德無不圓。後合文亦爾。故作此釋之。


周匝欄楯者。第二釋車。亦開為二。前明車外莊嚴。喻
佛外德。次辨車內莊嚴。譬佛內德。周迊欄楯。即是下
文十力無畏。十力內照如欄。無畏外用如楯。內照無
不周。外用無不普。義言周迊。問曰。何故初明有力無
畏。答曰。方便品及下合大車。皆明力無所畏故。前說
此二德。方便品云。佛力無所畏。後偈合云。無量德千
諸力解脫。皆是前嘆力無畏。故今前明為欄楯也。舊
用總持合之。一無文。二者總持是一德。今力無畏為
二德。以合欄楯二事也。四面懸鈴者。即是下文有大
神力。上巳明內有十力。外無所畏。今次為物現通。故
[002-0479b]
明神力。四面明其大懸鈴喻神力。放光動地雨華現
土。驚悟眾生。如鈴覺物。故下云。為覺悟群生。振動於
一切。舊用四辨。一無文。二四辨非竝說法神力。則覺
悟一切也。又於其上張設幰蓋者。即下文及智慧力
也。神力則迴邪入正。智慧滅惑生解。故次明智慧力
也。又於其上者。既稱平等大慧。今先釋大義。故云其
上也。張設者。開示悟入也。亦示教利喜也。幰蓋者。平
等大慧也。平等大慧。最為高顯。猶如幰蓋也。又幰蓋
上遮下覆。智慧。上弘大道。下益群生。又幰蓋能有所
遮。能有所覆。智智慧亦爾。能摧於邪。能顯於正。亦以
珍奇雜寶而嚴餝之者。一修妙因。得此妙果。以因嚴
果。故方便品長行與偈。並舉妙因。嘆釋妙果。二用妙
戒。莊嚴妙慧。三用妙定。莊嚴妙慧。雖照而寂。雖寂而
照。是以文云。定慧力莊嚴。四以別智。共嚴平等大慧。
謂佛智如來智。總名大智。是以文云。究竟至於一切
種智。即以別嚴總。問曰。何故明四種莊嚴。答曰。即是
譬文。明雜寶也。寶繩交絡者。幰若無繩遐持。飄皷飛
揚。以繩交絡。安固不動。寶繩者。權實可珍。喻之如寶。
若無二慧。則墮諸邊。以權實枷持。不為有無所動。譬
之繩也。得於實慧。不染於有。用方便慧。能不滯無。故
云絞絡。為欲枷持幰蓋。故明寶繩交絡。為成平等大
慧。故辨權實。即次第也。即是後文具足智慧方便波
羅蜜也。垂諸華瓔者。上明智慧內充。今明為物外用。
七辨巧說譬華。五音美妙如瓔。七辨非一。五音不同。
[002-0479c]
因之為諸。符順群生。悅物來眾。故云垂也。即上品中。
如來能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從幰蓋至華
瓔。廣嘆智慧者。乘雖萬德。以慧為其宗也。


重敷綩綖者。自上巳來。明車外莊嚴。嘆佛四德。內有
十力。外用無畏。內外一雙。神力現通。智慧說法。即衣
裓机案一雙也。今明車內莊嚴也。綩綖者。為所坐之
物。謂如來坐解脫床。綩綖者。此間字書。未見其事。云
是外國槃縮繡。大富家重敷蓐上也。解脫有四義。一
安穩義。二清淨義。三定慧具足。如繡義。四寂照調順。
如柔軟。故喻之綩綖也。解脫有二。初有餘。二無餘。故
云重也。如下云。於諸怖畏及無明永盡。即二解脫也。
又解脫有八。故稱為重也。安置丹枕者。上嘆解脫。今
美三昧。是故前云解脫諸三昧。安枕欲臥。如入三昧。
寂照不動。又具八解脫。住三三昧。乃得安穩坐臥。涅
槃云。誰得安穩眠。謂住大涅槃。及空三昧。即其事也。
問曰。何故敘車外則廣。車內略耶。答曰。車外歎外德。
大乘以外化為正。故廣歎。車內明內德。故略嘆也。


駕以白牛者。自上巳來。嘆於自德。今第二次美化他。
自德即是智慧。化他所謂功德。即是下文大慈悲也。
生公採淨名經意。用六通無垢。為白牛。眾師總望經
宗用。平等大慧能導引眾行。喻同白牛。如斯等釋。並
未尋經始末。故有此異通。今依前後法譬及文義往
推。用慈悲為牛。義推者。車之運動。必由於牛。大乘化
物。要是慈悲。依前總譬中。前嘆智慧自德。後嘆慈悲
[002-0480a]
化他。下合譬中。亦如是說。又合三車。中大車佛自分
明。作如是合。前將四智。合於大車。從愍念安樂巳下。
舉慈悲以合於牛。大車一車。同明果德。義無有異。詳
此一文。驗舊通為失。又涅槃經嘆佛為大悲牛。又智
慧居前。明於自德。慈悲在後。即化他德。如前有於車
後將牛運。即是相生次第。眾事證據。勿守舊迷。上自
德有二。初釋大。二明車。今明化他中亦二。初牛。二賓
從。明牛即化他之本。賓從辨化他之迹。前長者之譬。
及後合文義亦如是。上開慈悲為二本。故有田之與
宅。今欲譬於一牛。故總歎之。就文為二。初總標白牛。
二者嘆釋。既是大慈大悲。故稱為大。無緣無漏。目之
為白。引自化他。故稱為牛。


膚色充潔巳下。第二別嘆釋牛。於中有三。初釋名。二
辨體。三明用。外譬內合。義唯有三。膚充者。明其圓滿。
釋上大也。色潔者。嘆其清淨。釋上白也。形體姝好者。
第二明體。以無相為形體。物愛為姝好。有大䈥力者。
第三嘆用。初嘆拔苦與樂二用。能拔二死之大苦。能
與三德之大樂。異小慈悲。故名有大䈥力。行步平正
者。嘆平等用。普濟於天下。無私於一人。其疾如風下。
嘆速疾用。不待作意。亦不經時。一念即能拔四生之
苦。與六道之樂。故云其疾如風。


又多僕從而侍衛者。第二嘆化他之迹。現通說法。遍
滿十方。故稱為多。屈曲適心。喻之為僕。迹不及本。猶
如後從。現通說法。能顯於正為侍。能防於邪為衛。
[002-0480b]


釋長者。是財富無量。立此一章。正為明父有車方得
賜子。前與三車。則拔重苦與小樂。斷其四住。謂拔苦
因。令離分段。除其苦果。令修三學。謂與樂因。四智究
竟。與小樂果。令斷無明。謂拔輕苦因。離變易生死。免
於苦果。令迴小入大。十信行成。謂與大樂因。證三德
涅槃。謂與大樂果。而四時五時。釋此經者。但得拔重
苦與樂。不得拔苦與大樂。則父無賜大之義。非唯無
賜大乘車。彼明此經之佛五住未傾。四德不備。則父
無大車。以何賜子。又父無大車。則無有開佛知見。無
以賜子。無示悟入。此則破十方三世諸佛究竟之道。
既破於實。亦復無權。無權無實。破出世間。亦破世間
依今所明。權實義成。世出世立。問曰。立半滿義者。云
一切小乘經不究竟。大乘究竟。則法華是究竟教。父
有大車。復用賜子。與今釋何異。答曰。有所得人。齊此
前語住。今明至第五等賜大車。則九道眾生。俱證一
極法身。無復九道之異。本對九道異。是故有一。既其
無有異。寧有一耶。如是五句。言忘慮絕。故不同半滿
所釋也。


釋不虗譬。所以有此譬者。一為勸信。昔許三。今遂不
與。昔不許一。今遂與一。則今昔相違。便不生信。又今
昔相違。則今昔教。並不可信。昔許三。遂不與三。今許
一。何必有一。故須融會令物信也。又此譬來者。欲嘆
佛故也。如問他云。本許少物。今遂與多。此是虗不。作
此言者。不明不虗。乃欲令前人歡喜。嘆施人大恩。故
[002-0480c]
是嘆佛。問曰。世人許少。遂不與之。佛許二乘。亦復不
與。將世人何異。答曰。世人許小。而不與之。不能令前
人得益。佛許二乘。乃不與小果。令得大益。故得出三
界。及作大乘因也。問曰。前明與小果。後與大果。此有
何妨。答曰。若與小果。便不得與大。以其人便謂小果
究竟。故不得更與大乘果。問曰。若爾亦應不得前拔
小苦。後拔大苦。答曰。實有分段變易二苦。故前拔小
苦。後拔大苦。道理無有小果。故此非類。又有不虗譬
來者。為欲抑揚小大。故來如前許魚目。而遂不與不
許夜光。而以賜之。即是欲明小偽大真。復是稱歎佛
也。又不虗來者。欲明有無義。許小而不與。明無小也。
不許大而與大。明有大也。


釋身子答中有二。初明昔不虗。則釋許而不與意。次
釋今不虗。釋與而不許。意此釋今昔權實。一切諸教。
並無虗妄。非止局釋迦。遍通餘佛。昔不虗中有二。初
正釋。二舉況。余講多遍。於此一句。時闇時明。今詳文
正意者。初正釋明文。但令子免難全身。巳是不虗。次
舉方便況者。前明不現通說法。令子得益。尚自不虗。
況復方便著弊垢衣。密遣二使。令子得益。豈是虗耶。
故前文不云方便。後況舉方便。意在此也。又一意汎
論。初文就子明不虗。次舉子況父。就子明不虗者。昔
無三說三。今得四益。是故不虗。一實出三界。二全身
命。即大乘因。三行大乘因。得出變易。四出變易。便證
法身。是故不虗。舉子況父者。夫疑父虗。正是於子。子
[002-0481a]
今得四實益。巳自知父不虗。況復父心令子得四益。
而是虗耶。就今不虗中。亦有其二。初舉昔。次況今。言
都不與車。而不虗者。父知有苦可出脫。無車可與。有
失可出。意令出苦。無車可求。意不與車。故都不與車。
無有虗也。況本有大車。本意欲與。復令子得益。寧是
虗耶。


釋得車歡喜。問曰。今賜一車為與一。為不與一。答交
與一因。賖與一果。現與一因。當與一果。所言交與一
因者。令悟此小果即是大因。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
道。既與現一因。必得一果。故與其當果。問曰。得車歡
喜。定是何時。答曰。乃通因果二時。當現兩得。而意正
是就後得佛時為得。


釋合總譬。還依譬文。開之為二。初正合文。二合嘆文
德。則為一切世間之父者。合上舉處取人也。此中合
二種世間。一國土世間。二眾生世間。故云一切也。國
土世間。即合上舉處取人也。眾生世間者。諸佛為三
聖之尊。六道之父。故言一切世間父也。


於諸怖畏巳下。嘆父德也。於中有二。初嘆自德。二嘆
化他德。各開為二。初中兩者。一歎累無不盡。次嘆德
無不圓。累無不盡。又開為二。初無果累。二無因累。此
二則合上其年衰邁也。又即是其車高廣。而悉成就
無量知見。合上財富無量。謂德無不圓。即大車中。眾
寶莊挍也。力無所畏者。無量知見。總嘆佛德。總合大
車德無不圓。今別嘆佛德。別合於車。力無所畏。即大
[002-0481b]
車中周迊欄楯。有大神力。即大車中。四面懸鈴。及智
慧力。即上張設幰蓋。具足智慧方便。即上寶繩絞絡。


大慈大悲巳下。第二合化他德。於中有二。初化他之
本。次化他之迹。化他之本。即合上田宅。大慈與樂為
田。大悲拔苦為宅。即大車中。大白牛也。而生三界巳
下。第二明化他之迹。前明慈悲二本。今明慈悲兩迹。
慈悲之本。即是白牛。慈悲之迹。即是賓從。從初至三
毒之火。明大悲迹。教化巳下。合大悲迹。此二合前總
譬中及諸僕僮也。兼合餘五譬者。而生三界。合上化
處。為度眾生。謂五百人。及三十子。生老病死。合上化
意。教化之言。合上一門竟。


釋見火譬。譬文有三。今但明能見所見。所見中四苦。
一現世苦。二生報苦。三後報苦。四總結眾苦。此四為
後火起作譬本。今廣明其法。後廣作譬喻。宜須憶之。
合救子不得譬。初總明慈悲者。初明父有極樂無極
苦。次敘子有極苦無極樂。是故即明欲大悲拔苦。大
慈與樂也。


釋合三車譬。上為說三車有四。今具合之。而不次第。
初明為說三乘。即辨試義次合第三勸速出。以明勸
義。試令捨苦。勸令求樂。欲以試勸相對。次第四保與
不虗者。雖勸出宅求乘。恐未必得。故明保與不虗。次
稱嘆乘。合第一示車處。雖復保與不虗。猶恐不取。故
次嘆所與之法。故超頌之。以相成也。自在無繫無苦
巳下。明有樂。又初是自在。後是富貴。
[002-0481c]


次釋諸子出宅求車。上總。今別明三乘人出宅。即三。
初中有二。初別。二總結。別中合上四。即有四。內有智
性。合第一適其願故。從佛聞法信受。合第二心各勇
銳。慇懃精進。合上第三競共馳走。以辨修因。欲速出
三界自求涅槃。合第四出宅。求果合緣覺人。但無內
智性。餘三同上。合菩薩求大車。亦三。聞法信受。合上
勇銳慇。懃精進。合互相排權。求一切智。合上爭出火
宅。此中有二。初明所求之果。從菩薩求此乘故。明能
求之人。所求果中。有一二三六。所言一者。總明一大
車也。言二者。前明智慧。愍念巳下。次辨功德。以極果
莊嚴。為大車體也。所言三者。一車二牛三賓從也。所
言六者。此三各有二。車中二者。一別明四智。如來知
見巳下。總明諸德。別明四智。即上幰蓋等。總明諸德。
謂欄楯乃至丹枕之流。愍念巳下。第二合牛。亦開為
二。愍為大悲。念為大慈。愍念為慈悲。巳下明無量。即
是大義。三車中大車。猶是一車。但昔對小。故名為大。
後大車癈二。故稱為一。故猶是白牛。安樂巳下。此釋
賓從。上明慈悲之本為牛。今慈悲之迹。為賓從也。初
明慈迹。度脫一切。以明悲迹。故開成六事也。


釋見子免難等賜大車二譬。所以雙牒二譬者。見子
免難。脫重苦而得小樂。等賜大車。次拔輕苦而與大
樂。故雙牒合也。問曰。上何故索車方賜。今不索而賜。
答曰。上示子愚乞小。父知與大。又具有七義。如上明
之。今明若子求方與。則父本無與意。今示父本意欲
[002-0482a]
與。不待子求。又上示待請方說。今雙示真友不待請。
如慈母之赴嬰兒。雙合二譬。即二。合子免難譬中有
二。初明見子脫重苦。得涅槃樂巳下。見子得小樂。合
等賜中。開之為四。初明父有大樂。故應等賜。二明皆
是吾子。故應等賜。三辨不應不等。即是上譬中。愛無
偏儻。


皆以如來滅度巳下。第四正明等賜。就等賜中。對上
二章。第一對上脫重苦。故明等拔輕苦。是諸眾生。對
上第二見子得小樂。今明等與大樂。此中則是極地
二果。初是大涅槃果。次大菩提果。以斯二果。等賜諸
子。與涅槃經不異。又初是解脫德。後是般若法身。亦
與涅槃三德不異。而光宅等乃言壽量。終入無餘。還
是小滅。既是小滅。猶是拔子重苦。未拔輕苦。但有與
小。竟無賜大。開善莊嚴明。此經未是顯了常住。並無
大滅。云何得等賜大車。拔子輕苦。又總四時五時。謂
法華非究竟乘。有四大罪也。一者十方三世諸佛。證
得此中道乘。而言此乘非是究竟。破十方三世佛法
也。二者寂滅道場。初成正覺。為此菩薩還說此乘。此
乘既非究竟。則華嚴非究竟。三者佛初成道。即欲以
此乘。而賜諸子。若此乘非究竟。則應發旨。以為不究
竟法。而與諸子。便傷父子恩情。乖諸佛本意。四者靈
山之會。復與諸子不究竟乘。則違世尊法久後。要當
說真實。又眾師多言。三車一車並是因乘。今依文及
義。悉皆是果。三車所以是果者。欲示逼引二教。令欣
[002-0482b]
厭觀成。說火宅是逼門。嘆三果車在門。為引門。令諸
子厭三界苦。欣三界樂。而出火宅也。一大車是果。亦
是逼引欣厭。小乘非究竟為逼。佛果大車是究竟為
引。今厭小而欣大也。又說小車非究竟。令厭變易生
死。嘆佛果車究竟。引出變易。若作因車。皆違此義。又
假令此車是因者。亦非究竟因。佛初成道。華嚴之會。
亦說此因。則華嚴之因。亦非究竟。又是初成道時。即
欲以究竟因。而賜諸子。亦乖父子恩情也。問曰。大品
何故辨因乘。答曰。般若中不作逼引門明義。直作因
果之名。令菩薩修六度因乘。得至薩婆若果也。


譬如長者有一大宅。法華玄。心迷悟義一科。窮深[猛-子+恙-心]
廣無教不統。無理不攝。無視不照。無累不忘。宜遊之
在心。諷之於口。今先敘佛出世大意。長行與偈。大宗
略同。轉勢說法。明義各異。長行一周。作諸佛出世化
物次第。故前嘆法身累無不盡。德無不圓。然後垂應
入於六道。教化眾生。眾生受化。乃至得於大車。還同
於佛。今偈中。作迷悟次第。廣敘生死過患。即是敘迷。
次作諸佛出世。化物次第。即是返迷從悟。故分此偈
為二車。初頌總譬。即是敘迷。次頌四譬。明返迷從悟。
前亦是失一道成六道。即出原義。後收六道歸一道。
謂還原也。一切教門。不出斯二矣。問曰。偈與長行。何
故作此二意。答曰。要具斯二。義乃圓足。復若不作感
應次第者。前何由即有諸佛出世耶。問曰。何故前作
諸佛出世耶。答曰。要須前明諸佛出世。示眾生得失。
[002-0482c]
然後乃有感應義耳。故前四句之中。要前明諸佛自
開法身。然後乃有示悟入也。


就迷悟中。先各開四。次合四成二。次合二成一。所言
四者。一明舍形相。二五百人。三毒虫。四惡鬼。次合四
成二者。一生死果。二生死因。敘三界舍形五道差別。
謂生死果。毒虫惡鬼。謂生死因。果中竪論。昇沉不同。
故有三界。橫論優劣。故有五道。因中起愛為毒虫。起
見為惡鬼。此二攝一切因果。事無不盡矣。次合二成
一。雖因果不同。同是生死顛倒。故前云示一切眾生
生死業報處。次出世間。亦開為四。合四成二。合二成
一。初開四者。一種三乘種子。名三十子。次修三乘行。
得成三乘人。謂昔稟教人也。三聞一乘教。並成菩薩。
四究竟了悟。即名為佛。謂長者是也。總論因果者。前
之三種。並皆是因。長者即是果也。次合二為一。總名
出世間也。今次約此一人。具此八事。即釋三十子始
終迷悟也。有此報身。即三界舍形。既是人類。即五百
數。攝於報身。貪著五欲。更起於愛。名為毒虫。若稟邪
教。起於諸見。即是惡鬼。值諸佛菩薩說三乘教。即三
[002-0483a]
十子。修三乘行成。故成三乘人。聞一乘教。即成菩薩。
究竟了悟。即是長者。是以一人有於迷悟。故成四種。
此八事似如十勝相。苞攝迷悟。事無不收。若如有所
得人。齊此語而住。言有迷即是生死無常。了悟法身
常住。則成斷常二見。故中論云。有所受法者。即墮於
斷常。又云。涅槃滅相續。是則為斷常。若是斷常。還成
牛頭鬼耳。故知有所得生死涅槃。並成生死。然識涅
槃。方識生死。既不識涅槃。亦不識生死。何由得出宅
耶。今明。本對迷故有悟耳。在迷既捨。悟亦不留。如是
亦迷亦悟。非迷非悟。五句自息。佛不能行。佛不能到。
是法不可示。然未曾有何示。云何有不可示。故肇公
云。注忽悅。若存若亡。五目莫覩其容。二聽不聞其嚮。
但無名相中假名相。隨義立之。且舉一經一論。在經
名為妙法。在論稱中實。說妙法名經。明研中觀稱論。
又說中故名妙。研妙名中。佛菩薩言異。顯道意。同也。


次釋偈文。頌五譬意者。第一頌總譬。廣敘生死過患。
第二頌見火譬。作諸佛出世。法身照機。以本垂迹。度
脫群生。頌第三譬。初成道時。即欲說根本法輪。頓欲
拔其極苦。頓欲與其極樂。而物不堪受。是故息化。頌
第四譬。既不堪受根本法輪。且拔其重苦。與其小樂。
為說三乘支末教也。頌第五譬。以三乘法。調柔其心。
次拔輕苦。與其大樂。今累無不盡。德無不圓。謂攝末
歸本法輪也。此五攝一切能化所化迷悟事周。雖頌
五譬。合成二章。初敘眾生事。次頌四譬。明諸佛事。釋
[002-0483b]
迦放光。文殊引古。皆明示此二事。故佛今頌此二也。
示眾生事。即示非道。明諸佛事。謂是道。前令厭生死。
次欣法身。前是大悲門。後是大慈門。前是識門。後是
勸門。前是苦集門。後是滅道門。又長行先總譬。次五
皆是別譬。先總後別。為解義故。今偈頌中亦二。如向
所明。就廣敘生死過患。復開為三。初敘六道舊迷。次
敘三乘新惑。後雙結兩邊。就初有二。初前明生死二
果。後辨愛見兩因。初亦是先敘身過。次敘心過。就初
中又二。前竪論三界昇沉。亦是辨所栖之處。後橫論
五道差別。能住之人。譬如長者。還頌前化主。但長行
舉處取人。嘆佛乘之德。使物欣求。今將人取處。敘生
死過患。令物生厭離。故有逼引二教。令欣厭觀成。是
以偈與長行。各有深旨。就初中有二。前總論三界無
常。堂舍高危下。別明一身過患。初總後別。蓋是聖說
常儀。問曰。長行中何故不爾。答曰。長行中欲示化處。
及分化意不同。是故離說。今欲明同是過患。俱為舍
形。一處辨之。就初總中有二。前明廣大。顯三界難出。
次辨無常。宜可厭離。久故。謂無時不無常。頓弊。明無
處不磨滅。


堂舍高危下。第二別明一身過患。於中有二。初明身
無常。二辨身不淨。無常中有三。謂總別釋總結。同受
大患之身為堂。而受身不同。如所栖各異。故名為舍。
皆是無常。非安穩法。故稱高危。柱根巳下。別明一身
過患。就中有三。初明身內過。二辨身外過。三總明內
[002-0483c]
外過。成於堂舍。略用十物。始從柱根。終竟椽梠。基陛
者。舍之下分。如足骨踝骨也。柱根者。舍之中分。如脚
骨巳上至於腰骨。從腰骨巳上至於項骨。稱之為樑。
髑髏在上。擬之於棟。以筋宍為墻壁。脂血為埿塗。皮
毛為䨱苫。兩𦟯為諸椽。[月*背]兩膂宍即以為梠。椽在下。
梠在上。勒骨在下。梠宍在上。並是念念無常。十時改
異。故有頺毀。乃至差脫也。從基陛至樑棟。明身內之
骨。有四分。從墻壁至覆苫。明身外筋宍。脂血乃至皮
毛。亦有四分。椽之與梠。骨宍雙辨。合明內外也。長行
中先明䈥宍。後辨於骨。此從外以至內也。今先明於
骨。後辨䈥宍。從內至外。又長行以末至本。今從本以
至末。立舍之法。先備柱樑。後方覆蓋。身舍亦爾。骨親
宍疎。骨本宍末也。


周障屈曲下。第三總結無常。古經為周章。周章者。舍
之將傾。不正之義。亦是不安之像。身亦如是。老至則
衰。病來便惱。死至即滅。故是無常。


雜穢充遍者。自上總標別釋總結。並明身外事。今敘
身內。謂三十六物。及垢汗淚涕。故言雜穢充遍。若三
[002-0484a]
觀釋文者。從初至差脫。明無常觀也。周章是不自在。
明無我觀也。雜穢者釋不淨也。不明苦者。下火起中。
別廣說也。又三意者。從初大宅。總明無常。堂舍巳下。
別明無常。周章巳去。總結無常。雜穢充遍下。明不淨
也。


有五百人。第二橫論五道。愚癡眾生。住此身中。身既
無常無我不淨。為緣所成。無有實體。即是辨空。而眾
生居此身內。而起常樂我淨見。此實有不能厭離。即
愚癡人。又總敘五道眾生住三界舍中也。


鵄梟巳下。第二辨三界因。亦是明心過也。果麤故前
明。因細故後說。猶如苦集。身心亦然。就文為二。第一
別明愛見過患。第二總結。就初中復二。初舉毒虫。譬
起愛。次辨餓鬼。喻起諸見。一切惑中。唯此二也。生起
前後。如本疏具說。就起愛中又開三別。初明意地
三毒。二明從三毒起業。三明從三業感三界報。初煩
惱道。次業道。後明苦道。又初是總明三毒。次別明。第
三總結身過。亦有總別。下諸見中。亦先總後別。蓋是
聖說法常體。及解義之方也。又總標者。總攝正使。及
一切纏垢。別釋者。但略出正使之過也。又前是略說。
後是廣說也。就初中有三。初明三毒正使。二辨纏垢
不同。三總結過患。明三毒即成三章。初舉貪鳥。以喻
貪使。次引瞋虫。以譬瞋使。三取癡狩。以譬癡使。將鳥
喻貪。略有二義。一者鳥在舍上。喻色無色愛在三界
之上。對毒虫但在下。如瞋但居欲界。二者鳥在一舍
[002-0484b]
之上。如貪居三毒之首。諸鳥不同者。凡有三義。一示
品數輕重。二辨所貪名字各異。三所貪非一。中論云。
貪欲有種種名。如見一色。初起想念為愛。心遂連矚
為著。纏綿深固為染。狂心發動為婬。方便欲得為巳
物。謂之貪欲。此五即是重輕次第。前三尚輕。通於三
界。後二遂重。但居欲有。即喻諸鳥前輕後重。故最後
明鴿也。所貪各異者。鵄正喻食貪。鵄常飢故也。字林
云。梟不孝鳥。食母乃飛。此亦取食貪。兼內貪起大過
也。鵰者。廣雅云。鵰鷲也。郭璞注云。能噉獐鹿也。此亦
以食貪也。鷲者。璞注鷲猶是鵰。說文鷲黑色多子。師
曠云。鷲黃頭赤目五色。鴿取色貪。總而言之。餘鳥多
取味貪。鴿取色貪。以色味偏重故。次所貪不同。或財
或色。或著利求名。故舉眾鳥也。


蚖蛇巳下。第二明瞋。舍上有貪鳥。下有瞋虫。如愛居
上界。瞋在欲有。又前明於貪。如鳥在上。後辨於瞋。譬
虫在下。諸虫不同者。亦有三義。一示瞋有輕重。二所
瞋各異。三名字差別。如諸虫形名各異。此中明三品
瞋。初辨重品。蜈蚣巳下。明中品。守宮巳下。敘下品。貪
使之中。從輕至重。瞋從重至輕。牙現故也。又欲明從
上界巳至下界。上界貪輕。下界貪重。故前輕後重。瞋
使之體。初起心重。復稍輕。就相生次第。故前重後輕。
蚖與蚖與蛇異。經云黑蛇最毒。狁[狂-王+厂/黑]巳下。此明癡使。
亦品數不同。所迷各異。名字差別。如諸狩形名不同。
狁者。三蒼云。似狗赤色。食鼠。鼷鼠者。小鼠穴居。是小
[002-0484c]
狩食。人及鳥狩。至盡不覺痛。亦云甘口鼠。諸惡虫輩
巳下。第二。上別明三毒。今總結之。兼明纏垢。交橫馳
走。第三總結過患。違理為交橫易起為疾走。又亂起
為交橫。疾利為馳走。


屎尿臰處巳下。第二明從三毒起三業。前明三毒。即
方便品中煩惱濁。今明起三業譬方便品中煩惱濁。
今明起三業。譬方便品中眾生濁。以三毒起三業。成
惡眾生。故名眾生濁。方便品中。二濁相次。今廣為設
譬。釋成上也。起三業即三。初從癡使。以起三業。次從
貪使以起三業。以因瞋使以起三業。問曰。前明於貪。
次瞋後癡。今何故前癡次貪後明瞋。答曰。有文有義。
所言義者。生死有二本。一者無明。二者有愛。前明從
貪至瞋。示貪為本。今明由癡起貪。用癡為本。如淨名
經云。從癡有愛。即此經云。癡愛故生惱。所言文者。上
列三毒。最後明癡。今示鈎鎻相生。故續癡辨貪。經論
之中。常有此勢。就文有二。上半敘所迷之境。下半辨
能迷之使。癡虫集糞上。具起三業。愚癡眾生。居不淨
三界之中。亦具起三業。
[002-0485a]


狐狼巳下。次明因貪起於三業。前舉三獸喻意業起
貪。狼獸正貪。故舊云貪狼於財色。狐獸貪而帶疑。要
名求利。疑得不得。野干亦貪。而復諂曲。求財色者。常
曲取人心。一貪之中。備於三義。故舉三獸喻之。煩惱
猶輕。故譬以鳥。成業即重。喻之如獸。從貪起口業。如
咀齚。從貪起身業。如踐蹋。貪境深重。如䶩嚙。沒齒為䶩
貪不淨。如死屍。貪必積聚。如狼藉。既貪前境。必起慳
心。故如狗。貪境既多。慳心不一。如群狗。慳惜守護。如
搏撮。自上巳來。於自境起貪。次明於他境起貪。貪心
無厭。如飢羸。康僧會云。眾生起貪。如餓夫夢食常無
厭足。懼不稱意。如慞惶。自欲不足。更求他欲。如處處
求食。巳國不足。更求他國。如頂生王遍四天下。乃至
貪求諸天五欲。色無色染。其義類然。


鬬諍巳下。明瞋起三業。彼此俱有慳貪。互相違反。又
貪著追求。多不稱意。是故生瞋。起意地瞋。如鬪諍。起
身業之瞋。或打或害。如齟掣。起口業之瞋。綺語兩舌。
如啀齜。惡口妄語。如嘷吠。次總舉前後各二。癡中二。
一所迷。二能迷。貪中二。初一處貪。次處處貪。瞋中二。
初是意地。次暢身口也。


其舍恐怖下。第三總結。又初起三毒。次從三毒起三
業。今從三業感三界。初煩惱道。次是業道。今是苦道。
受大苦惱。故可怖畏。妄想因緣變成煩惱。煩惱因緣
變起於業。以業因緣變感苦果。故云變狀如是。


處處下。第二次辨諸見。前為在家眾生起愛設譬。今
[002-0485b]
為出家外道起見設譬。前為天魔設譬。今為外道設
譬。又前喻迷事之惑。後譬迷理之使。又前舊迷。今喻
新惑。前一失今喻失中之失又前喻不知厭不知出。
今喻知厭不知出。問曰。愛見應當相次。何故前明煩
惱業苦三道竟。今方敘見過耶。答曰。此品興譬。還譬
上方便品五濁。上品明煩惱業竟。後方敘見。今還依
此次第也。就文為二。一總明諸見。二別明諸見。前總
後別。為解義故。又欲總攝一切見故。處處皆有。顯諸
見通於三界。則三界諸見。皆是苦因。悉感苦果。不應
起之。


夜叉餓鬼食噉人宍下。第二別明諸見。就文為三。一
明有無二見。二明因有無成於斷常。三辨從斷常生
六十二見。所以作此三者。還譬方便品中事。方便品
云。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樂。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
二。入邪見稠林。用總標鬼神喻之。此下巳去。別明鬼
神。喻前三事。初喻有無二見者。由有無是眾見之根。
鄣中道本故。初敘其過。喻有無二見。即成二別。第一
舉有食之鬼。以喻有見。次舉無食之鬼。以喻無見。又
初舉有樂之鬼。以喻有見。次舉無樂之鬼。以喻無見。
所以然者。有見但破涅槃。不破世間。得少安樂。如有
之鬼。起於無見。非但破於涅槃。亦破世間。一切時苦。
故舉無樂之鬼。以喻無見。就有無二見。各開為二。有
見二者。一明計我。二辨計法。此攝有見事周。無見二
者。一破果。二者破因。此攝無見事盡。就計我計法。復
[002-0485c]
各開二。計我二者。一計涅槃常法為我。二計生死常
為我。此二攝計我事周。法見二者。一者非因計因。二
者非果計果。此二攝計法義盡初計涅槃為我者。涅
槃是常是勝。故前計之。如人宍諸宍中貴勝。故鬼食
之。鬼人宍損害於人。計涅槃常法為我。則破於涅槃。
毒虫之屬下。第二計生死無常法為我。所以知是生
死無常者。無常不及於常。如虫獸劣於人也。既稱孚
乳產生。則知是生死無常。計生死無常為我。破於生
死。如鬼神之食虫獸。正計生死果法為我。不計集諦
法為我。如鬼神噉虫獸所生之子。不食於母。又母生
於子。而護惜之。今食於子。乖傷事深。生死之因。還生
生死之果。計生死之果。以之為我。亦乖傷事深。食之
既飽者。依攝論文。計我有四。一者無明。二者我見。三
者我愛。四者我慢。前辨計生死涅槃為我。此是不了
生死涅槃。故是無明。令起我心圓足。如食之既飽。喻
於我見。惡心轉熾者。從於我見。更起我愛。此是從見
生愛。名為轉熾。鬪諍者。從於我愛。次起我慢。即陰離
陰二種相違。乃至二十身見。及二十五我見。互執不
同。故名鬪諍。各懷之在心。述之於口。因之為聲。違生
死無我。鄣佛性真我。雙迷二義。可怖之深。故名甚可
怖畏。又鄣無我理。令不得小乘初果大乘十住。故名
可怖。又初計涅槃為我。破於涅槃。次計生死為我。破
於生死。佛欲顯計我過失。故云可怖也。


鳩槃荼鬼。第二明起法見。就文亦兩。初非因計因。破
[002-0486a]
出世之因。次非果計果。破出世之果。各開為二。初開
二者一計欲界法。為出世因。故云破出世因。二計色
無色界法。為出世因。破出世因。鳩槃荼者。謂狂鬼也。
如諸外道不識正因。非因計因。故是狂也。土埵者。欲
界之善。高出十惡。猶如土埵小高於地。又土埵非是
坐處。而狂鬼坐之。如人天之善非道。外道狂故。謂之
為道。又土埵是卑下之處。外道計下法為上。蹲踞者。
計無色之法。為出世因。自謂得理。慢而無恭。猶如蹲
踞。又蹲踞非是正坐。謂外道是邪計故。又蹲踞非安
穩坐。顯外道不得安穩正觀居心也。或時離地一尺
二尺。第二計色無色界善法。為出世因。四禪四空。小
出離欲界。非究竟之道。如一尺二尺。又一尺二尺是
下法。如外道計下法為上。雜心云。非第一為第一也。
又顯外道所離蓋微。故云一尺二尺也。計色界四禪
為道。如一尺。則阿羅羅是也。計無色界四空為道。猶
如二尺。𣠵頭藍弗即是其人也。而言或時者。外道多
墮欲界。小得生上地也。往反遊行。上明計色無色為
道。如一尺二尺。今自謂得理。如往反遊行縱逸嬉戲。
欣上厭下。如往反。心攀緣三界。如遊行。淨名經云。何
謂病本。謂有攀緣三界。即顯外道常起病因也。得小
謂自在。如縱逸。得小安樂。如嬉戲也。又昇墮不恒。故
云往反。如修得無想定。生無想定為往。五百劫壽盡。
墮惡道中如反。修得非想定。生非想天為往。八萬劫
盡。墮飛狸中為反。迷理之心。故云縱逸。無所尅獲。故
[002-0486b]
云嬉戲也。


捉狗兩足。此第二非果計果。破出世果。前是戒取。今
明見取。謂非樂淨計樂淨。如狗實不淨捉。以為淨。即
無淨計淨。如狗。如苦於狗。用以為樂。即無樂計樂。就
文亦二。一欲界無樂淨。計為樂淨。二上界無樂淨計為
樂淨。欲界人天二果。如狗雨足。天人之果。實非是淨。
而計以為淨。譬如捉也。撲令失聲者。前不淨謂淨。今
明非樂謂樂。撲狗實苦於狗。實苦於㺃而鬼以為嬉
樂。故是非樂謂樂。以脚加頸者。頸是上分。喻上二界
之果。亦開二句。一者不淨謂淨。如脚加頸。二者無樂
謂樂。如怖狗自樂。又總顯外道。以下法為上。故如無
樂淨計樂淨。又計下為上。違損下法。如苦於狗也。又
鬼撲狗是狂鬼。外道計生死有淨樂。是狂癡也。


復有諸鬼其形長大。第二次起無見。亦開為二。一撥
無果。二撥無因。其形長大者。邪見是諸見。最大之惡。
喻如長大。撥無三界之果為長。撥無五道之果為大。
又撥無世間之果為長。撥無出世之果為大。又邪見
之因。得無間地獄八萬由旬長大苦果。故名長大。裸
形黑瘦者。起邪見斷善盡。如裸形。有極惡如黑瘦。又
上明起邪見因。今明得邪見果。畢竟無有外樂。如裸
形。無有內樂。如黑瘦。又無身樂。如裸形。無心樂。如黑
瘦。常住其中者。起邪見因。常受惡道苦。如常住其中。
所以然者。起餘善得欲界人天。如土埵。或離欲界。或
離色界。如上一尺二尺。起邪見因。畢竟無有出惡道
[002-0486c]
苦義。如常住其中。前明其大苦。今敘其常苦。發大惡
聲叫呼求食者。起邪見因。受大苦惱。欲離苦求樂。如
欲求食。


復有諸鬼其咽如針。第二撥因邪見。撥於麤果。如長
大鬼。撥於細因。如細咽鬼。又撥果義輕。撥因義重。撥
果義輕。如長大鬼。雖復飢餓。若與其食。即便得食。是
苦中之輕。細咽之鬼。設與其食。而不得食。是苦中之
苦。如撥於因。是惡中之惡。又撥無諸法。猶如初鬼。執
撥無為是。不受他見。如細咽鬼不受外食。又撥無義
輕。猶如初鬼。執撥無義重。猶如後鬼。此二攝無見義
周。


復有諸鬼。第二攝有無為斷常見。即是方便品中。依
止此諸見。牛者癡也。頭者我見也。角者斷常也。由癡
故計我。因我故起斷常。此是見體也。或食人宍者。明
斷常之用。起斷常。破涅槃中道。如食人宍。破生死中
道。猶如噉狗。而言或者。起於斷常不俱。所以安或。又
具破生死涅槃中道。故言或。


頭髮蓬亂者。第三喻方便品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
二。斷常為首。喻之如頭。生六十二見。如髮蓬亂。六十
二見。多所乖傷。如殘害凶險。計六十二見。當欲乖傷。
如飢渴所逼。常欲噉於人狗。以得苦果。猶如叫喚。輪
轉生死。不得解脫。譬同馳走。是故上云。於千萬億劫。
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問此喻幾種邪見耶。答初
是我見。次鳩槃荼鬼。是戒取。次捉狗兩足。是見取。次
[002-0487a]
黑鬼。是邪見。牛頭鬼。是邊見也。


夜叉餓鬼巳下。自上巳來。別明愛見過患。今第二總
結。凡有二義。一者法種眾苦。樂求涅槃。如物極則返。
故云飢急。於生死中。一切處遍求脫苦。猶如四向。不
知出處。猶如窻牖。但有求脫之心。而無出苦之行。喻
同窺者。二者飢急者。起於愛見。常欲傷害也。四向者。
一切處欲傷害也。窺牖者。覓所害境。如噉狩者覓狩。
食人者覓人。是故下云甚可怖畏。此總敘愛見過也。


是朽故宅巳下。自上巳來。敘六道舊迷。今第二明三
乘新惑。問長行何故舍形火一處合明。今前後別頌
耶。答長行欲明生死具有無常與苦。一人具二。故辨
舍之垂崩。及火起燒宅。故一處合說。今欲明二人具
二。敘六道舊迷。前明無常。次辨三乘新惑。後說眾苦。
又今欲辨二因二果。二因者。愛見也。二果者。無常苦
也。上巳廣說無常。今廣說苦也。又三番因果。初明三
界五道之果。次明愛見之因。今明以愛見因。更感苦
果。又前明兩果。次辨二因。以過患為次第。猶如苦集。
今前明兩因。後辨二果。以相生明次第。兩因者。一感
苦之緣。次感苦之因。感苦之緣。即佛在世也。感苦之
因。謂妄想分別。即歘然是也。總四者。一四面明無處
不苦。次一時辨無時不苦。雖無處不苦。無時不苦。猶
謂苦輕。故云俱也。猶謂未極重苦。故復言熾也。


棟樑巳下。舊法華師。常以三界苦合之。余雖復誦講
讀講。尋經始終佛自有法譬。不須人合。方便品偈巳
[002-0487b]
略說四苦。癡愛故生惱。即現世苦。墮三惡道。生報苦。
輪迴六趣中。後報苦。眾苦所逼迫。總結苦。此略說四
苦。次此品長行廣明四苦。上略廣但是法說明四苦。
今次譬明四苦也。苦果二者。一總果。次別果。總果有
四。別苦亦四。合喻。上明四苦。即為四別。一者喻上現
世三苦。二者喻上生報三苦。三者喻上後世三苦。四
者喻上總結諸苦。明五盛陰苦。上現世苦中。有三種
苦。一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煑。二五欲財利受
種種苦。三明貪著追求現受眾苦。今備喻之。棟樑椽
柱者。謂生苦也。爆聲者。喻老苦也。振裂者。喻病苦也。
摧折及崩倒者。喻死苦也。揚聲者。喻極憂悲也。大叫
喻極苦惱也。鬼獸不能自出。喻上受燒煑也。


惡獸毒虫巳下。喻上五欲財利也。虫鬼以避火故。入
孔穴以求樂。眾生為內身有老病死苦。求外五欲樂
也。毗舍闍鬼亦住其中者。前明貪瞋眾生求於五欲。
既有貪瞋。即起於慳。毗舍闍鬼。即慳鬼也。又求於五
欲。必望安樂。惡鬼墮之。顯無安樂也。又前是求不得
苦。今明怨憎會苦。薄福德故為火所逼者。雖求外五
欲財利之樂。而恒為內身老病死苦之所燒逼。求五
欲財利時。互相偷劫。如飲血。更相殺害。如食宍。問此
中何故明此諸苦。答長行云。五欲財利。受種種苦。種
種苦者。即如此文所明。謂求不得苦。怨憎會。內苦外
苦。及劫盜相害也。


野干之屬。第三喻上貪著追求現受眾苦。野干之屬。
[002-0487c]
喻貪著追求。並巳前死。喻上現受眾苦。非理貪求。必
現受眾苦。如並巳前死。諸大惡獸。喻上後受地獄
餓鬼畜生之苦。野干雖死。惡獸競來食之。起貪之
人。雖現在受苦。後更入地獄餓鬼畜生三塗苦重。如
大惡獸。臰烟巳下。喻上後報三苦。謂若生天上。及在
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今前明人間苦。
次辨天上苦。華嚴以覺耶現為烟。以瞋為火。涅槃經
以煩惱為火。以苦果為烟。今文宜以烟喻外苦。火喻
內苦。如烟在火外。火在烟內。外苦是物所不喜。猶如
臰烟。外苦深重。如熢㶿。無處不苦。如四面。無出苦路。
如充塞。蜈蚣巳下。為火所燒。爭走出穴者。此諸虫等。
為火所逼。及烟所勳。即喻人間內外二苦。火所燒。謂
內身老病死苦。烟所勳。即外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
憎會苦。以烟所勳。無有樂處。即貧窮苦。不喜烟來。而
烟強至。謂怨憎會苦。苦至與樂別離。即愛別離苦。爭
走出穴。鳩槃荼鬼。隨取而食者。喻從人間。生於天上。
亦受眾苦。虫等為烟火燒逼。爭走出穴。眾生亦爾。為
內身老病死火及外苦所勳。厭離人間。求生天樂。猶
如出穴。而生天上。不免無常。如為鬼所食。又佛寄從
人生天。喻於眾苦。眾生受苦時。苦如穴內弊於烟火。
求樂亦苦。如出穴為鬼所食。又出穴騁散。如愛別離
苦。為鬼所食。如怨憎會苦。又出穴騁散。如生離苦。為
鬼所食。如死別苦。又出穴離散。失其所居。為貧窮困
苦。欲求富貴。不免無常。故富貴亦苦。如為鬼所食。此
[002-0488a]
總喻人間天上皆有三苦。故前文云。若生天上。及在
人間。備受眾苦。佛既總明法說。今亦總設譬喻。復有
諸鬼頭上火燃。喻上第四總結明五盛陰苦。火從外
來。猶可逃避。眾生亦爾。外苦可離。而此五陰舉體是
苦。何猶避之。成實論云。將此苦器何處覓樂。又火從
身出。無身乃免。有身有苦。亡身乃離。故老子云。大患
之本。莫若有身。吾若無身。乃無可患耳。釋迦滅度。義
亦類然。而言頭上火燃者。七尺之身。頭為最勝。勝處
尚苦。況復劣耶。又位極人王。上窮非想。尚皆是苦。況
此巳下。而有樂耶。又前明眾生內苦。辨極下人間苦。
今明窮上非想苦。此文明四種畢竟。一明有身畢竟
是苦。如頭上火燃。二明有身畢竟無樂。如飢渴熱惱。
三明有身畢竟無避苦處。猶如周慞。四明有身畢竟
流轉。喻如悶走。


其宅如是巳下。第三總結六道舊迷三乘新惑。若因
若果。皆是過也。此中明四苦。現苦。生苦。後苦。總結五
盛陰。前亦四無常。初明骨無常。次明筋宍無常。次雙
明骨宍無常。次總結過患。又今明十苦。現在三苦。生
後亦然。及總結為十。前明無常亦有十。謂骨無常有
四。肉筋等亦四。合明復兩。亦具十也。敘身過既爾。心
過亦爾。為令眾生厭患身心。以求佛道。故佛委曲敘
其過患也。


是時長者在門外立。頌見火譬。所以有此一章者。近
釋方便譬喻二品之意。遠釋三世佛及六道眾生。感
[002-0488b]
應交接大宗。上品直明佛見六道即便起化。長者見
火。仍欲救子。今明所以得救者。由機感相應也。總釋
諸佛出世意者。自上巳來。敘生死過患。今明佛出世
欲救生死苦也。亦可自上敘眾生事。今敘諸佛事。具
如上釋。然頌諸佛事。雖頌四譬。合成二義。頌見火譬。
明真應兩身。頌餘三譬。明三輪之義。辨一切佛事。義
無不周。初明真應二身。即上明法身中。先明照機者。
釋諸佛出世所由。必有機扣法身。然後方得起應耳。


大業六年三月一日


更釋譬始終意。五譬分為二章。頌總譬中。明生死過
患。頌餘四譬。明出生死。二段中。各有三。初章三者。一
明六道舊迷。二敘三乘新惑。三總結過患。又初明無
常。次辨眾苦。三總結過患。後章三者。一法身照機。二
垂應入於生死。三辨說教。又初是他心輪。次是神通
輪。後是說法輪。此極好後人可用之也。門外立者。法
身絕四句之外。出三界之表。故在門外也。聞有人言
者。法身照機也。北土三身解義。法身無照機。南方本
迹明義。約教辨之。此經未明常住法身居三界外。但
有照機。無法身也。一往並不得通此經文。今始得明
有法身。有照機也。聞有人言者。此是譬耳。有人來報
父。父則聞報。如有機扣佛。佛則照機也。因遊戲來入
宅者。佛去世後。生人天中。受五欲生愛。稟邪教起見。
愛見是煩惱。由煩惱故起業由業故受三界身也。又
遊戲有二種。一自境遊戲。即學佛大小乘教。起於愛
[002-0488c]
見。二他境遊戲。即受五欲。及稟邪教起愛見。遊戲為
因。入宅為果。如愛見為因。三界為果。稚小無知者。前
明起愛見之因。以明受三界之報。今於果上。更造苦
因。未來受苦果。故佛出世。拔其苦因也。長者聞巳。前
辨法身。今明應身。此章具應真兩身感應二義也。


告喻巳下。次明三輪之教。即為三別。今頌救子不得。
即是不得說根本法輪。若望前文。更有三輪。聞有人
言。法身照機。謂他心輪。驚入火宅。謂神通輪也。告喻
之言。即說法輪也。六年制文。就說法中。作二種三釋
之。一者明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世說法。而物不
堪受。故息化。二不堪受一。故於一說三。三者以三調
心。然後說一。即根本支末。攝末歸本。三輪義也。二者
初明出世時。即欲拔其極苦。與其極樂。物不堪受。次
拔重苦與小樂。第三明拔輕苦與大樂。此釋易。亦宜
用也。


若望後從驚入以去。屬救子不得。但前是現身。今明
說法。長行具有誡勸二門。救子不得。今但說生死苦
者。頌初總譬。明生死過患。次頌見火譬。明見生死眾
生機。故應入救之。今還說生死過患。怖之令出。此一
類明義。故相接也。此苦難處況復大火者。虫鬼亂行
為苦。況復老病死火。燒身樂受耶。又身苦但破樂受。
心火則燒滅善根。故舉為況也。


釋益我愁惱。初勸門化不得。是一愁。次誡門化不得。
故云益也。又一如本疏。問曰。誡勸是何義耶。答曰。勸
[002-0489a]
門者。令子求佛樂。誡門者。示子生死苦。如今語他云。
汝須求佛道。其亦不信。又者汝即是死去後受大苦。
須努力精懃。而亦有不肯行道也。


次頌說三乘救子得譬。即第二支末法輪也。諸子著
樂。佛前說苦。令其捨苦。終自保樂。不肯捨苦。今說三
乘之樂。以樂捨苦。諸子貪樂。故捨苦求樂。欲顯諸佛
凡有二門。一逼。二引。上說苦令捨苦。是逼門。三乘巳
去。是引門又自上是大悲門。後去是大慈門。又自上
說化他門。以化他。以苦是眾生所有。故名他。今說自
門化他。謂三乘一乘。皆是一佛乘中出故。可以遊戲
者。因門辨乘。為令出苦。就樂果門明乘。正以與樂引
苦也。到於空地者。到空地。顯無車可得。離諸苦難。明
有苦可出。上就父以顯權有。今寄子以顯實無。又上
就父明無。今寄子明無。佛說二乘是無。而二乘則不
信。若二乘人自見無。乃信無有二乘。故長行與偈。二
文皆明子住露地空地。顯道理無二車也。問曰。子自
知無不。答曰。終由父說。乃知無耳。釋坐師子座。自初
至此。凡有四時。並不得坐。初在門外立。居法身地。照
子機時。即是知子病時不得坐。次驚入火宅內。垂應
救子時。亦不得坐。三用一乘。化子不得。亦不得坐。今
三乘化子得。始得坐也。問曰。雖出三界。未免二乘。云
何坐耶。答曰。此是一期事竟。故且坐。又知子大機必
動。堪授之以大。心不憂慮。是故坐也。師子坐者。不畏
三界身心兩火燒煞一子也。釋生育甚難。令發菩提
[002-0489b]
心為生。令修菩薩行為育。菩提心是中道心。而眾生
多起有無見。不得中道正觀。是以云難也。


釋索車。此第三攝末歸本輪。此雖一章之經。實一部
之宗要。講者多暗此譬。今略釋空捲度一切。以通此
索車。使靈然可解。經云我初得道時。空捲度一切。然
三界舍之垂崩。復火起燒宅。而三乘諸子。於火宅內。
纏綿嬉戲。父欲出之。手內唯一金錢。直為一子說者。
則得引一子出。不得三子俱出。今欲引三子俱出。故
父云。我手內有三錢。一金錢與太子。銀錢與中子。銅
錢與小子。若隨我出宅者。必得三錢矣。三子聞之。欣
然並出。既居門外。慈父欲俱與三子金錢。開手示之。
吾手內唯一金錢。實無有三。為欲引兒出宅。故說三
耳。諸子之中。有利根者。即解父言。知一是實說二是
權。故捨於二想。便取一金錢。此即身子利根人。聞一
有三無。捨二悟一。不復索車。中根諸子。雖聞父明有
一無二。執昔空三之言。就父索錢。今欲顯索車是癡
迷。令中根捨三求一。故有索車譬也。又所以立索車
喻者。此總可一切凡夫二乘人。令捨愛見也。明二乘
之人。始終具足愛見。初在三界。愛著五欲。今欲出三
界。保執空言。故名為見。非但昔愛可愍。亦今見可傷。
使一切凡夫二乘。聞佛此言。皆捨愛見。捨愛故不著
凡。捨見故不著聖。則心遊中道。入佛知見。名得大車。
又敘索車意。至此巳三過。明無三。初明父空指門外。
明有三。而門外實無。二者父見子出到於空地而坐。
[002-0489c]
無三可乘。三者子今索三。故知無三。所以三過明無
三者。以四十餘年。保執有三乘。甚失重故也。


次釋五乘權實。昔明五乘。可具三句。一者大乘。但實
非權。二者二乘。但權非實。三者人天乘。亦實亦權。佛
乘但實非權者。雖大小今昔不同。同明道理有佛乘
故。但實非權。二乘但權非實者。三界內無有究竟二
乘。三界外亦無二乘究竟。界內外不攝。所以一向是
權。故前云。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我初得道時。空
權度一切也。又二乘究竟。二諦不攝。第一義門故。無
二乘究竟。世諦中亦無究竟。二諦所無。而說有者。故
知一向權也。故下文云。生滅度想。生安穩想。想者但
執佛空言。起空得想耳。智度論云。二乘根鈍。又復虗
言得道也。問曰。若二乘不得道。應不得道應不斷四
住惑。答曰。不得究竟道耳。非不斷惑故。人天乘亦權
亦實者。若說三十三天常樂我淨。此但權也。若說五
戒十善得人天報。真諦乃至無。世諦故有。所以為實。
又界外乃無。界內則有。所以為是實也。次論菩薩。然
菩薩之人。今昔始終。都無有索。如父手內實有一金
錢。復為子說有金錢。本意復欲與錢。而子聞有金錢。
遂便出宅。出宅則得金錢。何所索耶。又三車喻三果。
二乘至果處。求果不得。故有索。菩薩無有至佛果處
覓佛果。不得就佛索佛果。故知無索也。問曰。今日大
車。既是白牛。昔大車。是何牛。答曰。四車者。弊此一問
也。今明如上釋之。三世佛制出世乘。唯有三則。今昔
[002-0490a]
俱明佛乘。今昔俱是白牛。如今昔俱有慈悲。慈悲即
是白牛。若昔車無白牛。則昔佛無慈悲。昔小乘中有
慈悲。亦是小乘中白牛也。又上金錢喻。初為子說金
錢。出宅亦金錢。中間亦金錢。金錢不異。在牛恒白也。
問曰。菩薩不索車。今聞索及賜。有何益耶。答曰。菩薩
則悟一實三權。唯進無退。故得大益。又悟解權實。得
於二慧。入佛智如來智。名入佛知見也。


長者大富巳下。次頌賜車。問曰。長行中。何故前明大
車。後方釋有車。今前釋有車。後方賜車。答曰。長行中
欲明子愚索三。父惠賜一。以愚智相對。又顯子求偽
珍。父賜真寶。又子求少物。父賜其多。如貧人乞少。而
富者惠多。是故前明大車。後辨有車。今欲以有無相
對。子求索三。欲顯無。今對子無三。欲明有一。故前釋
父有車也。又顯子愚不知三無。今顯父智明有於一。
造作大車者。可具作有無二義。若對三無。決定須明
有一。若望正道。三一俱忘。為眾生故方便。三一故並
稱。造作眾綵雜色。十八不共也。繒者帛總名也。纊者。
綿也。茵者。三蒼云。重薦也蓐也。釋名云。車中所坐物
也。釋白疊。長行明重敷綩綖。綩綖者。繡也。繡有多色。
喻解脫不同。或有餘無餘乃至八種解脫。今明雖多
同是無漏。猶如白疊。釋遊於四方。可具二義。一者顯
子成佛遊佛境界。常樂自娛。如涅槃經。子住祕密藏。
即今文是也。二者示子分得因車。如下直至道場。以
前意為正。
[002-0490b]


告舍利弗。此頌合譬。然明義大同。但轉勢為異。至此
合譬。以四番說法。長行開譬合譬為二。偈文亦爾。望
震旦文章。似如煩重。俱天竺大聖。有無緣之大悲。內
有無㝵之智。外具無方之辨。適無限根性。能於一法。
四義說之。各有深旨。非煩重也。今頌合五譬。一一譬
中。皆明二義。合成五雙。初明。父子一雙。次見火能所
一雙。次說大教及無機一雙。次說小教及受化一雙。
次賜車得車一雙。即是轉勢說法。令人樂聞及適機
之用。初明父子一雙。各開二義。父中二者。初總。次別。
別中初明三聖之尊。次辨六道之父。良以道超凡聖。
故為凡聖所崇。即頌前長者也。子中二者。一敘子。二
明子過也。敘子即攝五百人三十子也。明子過有二。
初明子二因。次明兩果。深著世樂。所謂愛也。即合上
毒虫。無有慧心。所謂癡也。合上惡鬼。三界無安下。次
明二果。三界無安。合舍垂崩。謂無常果也。眾苦充滿。
合火起燒宅。謂眾苦果也。初有半偈。敘無處不苦。故
明充滿。即上四面。次有一偈。明無時不苦。稱為不絕。
即合上一時也。


如來巳離下。頌合見火。初歎能見人德。次行敘須化
之意。即能所一雙也。而今此處多諸患難巳下。頌合
救子不得。初正明救。次無機不受。次是方便巳下。頌
合三乘救子得譬。初明說三教。次敘機信受。汝舍利
弗下。頌合等賜大車。亦初明賜車。後合得車歡喜。合
賜車為二。初合等賜。二合大車。合等賜中又二。初正
[002-0490c]
明合賜。次勸信受。是乘微妙巳下。第二合車。依前譬
文。開為三別。一者合車。二者合牛。三合賓從。合車為
二。初合大。二者合車。初偈上半。對二乘之小。合車大
義。下半對世間之下。合車高義。佛所悅可巳下。前偈
明超凡越聖。即累無不寂。今此一偈。合德無不圓。但
長行譬文。舉所嘆之德。故云眾寶莊挍。今明能嘆之
人。故凡聖敬悅。無量億千巳下。第二合車譬中。車有
二義。一者車外。二者車內。今具合云。無量億千諸力。
合車外也。略合欄楯之初。例後眾德。解脫禪定巳下。
合上車內。解脫合綩綖。禪定合丹枕。智慧巳下。合上
白牛。問曰。上辨慈悲為牛。今云何乃明智慧。答曰。小
乘以功德為慈悲體。大乘以智慧為慈悲體。又示一
一德攝一切德也。及佛餘法。合上賓從。神通說法方
便化物。並是為他。非佛自用。故明餘法。


告舍利弗巳下。第二大段。勸其弘經。就文為二。初令
識法。次辨知人。具斯二德。方可弘道。詳經文大意。自
此上合大車。正論大小二菩薩果權實。故最後結合
車有無。從此文竟我為法王。論大小二涅槃果權實。
以一切果唯有斯二故也。問曰。何故最後偏論涅槃。
答曰。長觀文意。初頌總譬。始自六道生死。今最後辨
大涅槃。故一切攝也。又藥草喻品亦明二果。而後辨
涅槃。又大小乘。正以涅槃為究竟。小乘雖明四諦。論
宗歸一滅。大乘三論人有為相。一滅諦是無為。故最
後論之。於中有三。初約聲聞人。論涅槃權實。次約菩
[002-0491a]
薩。明涅槃權實。大涅槃唯佛能盡。故最後約佛論權
實。前對聲聞。論涅槃權實。大涅槃唯佛能盡。故最後
約佛論權實。前對聲聞論涅槃權實者。以聲聞正迷
涅槃權實也。問曰。既明二乘涅槃非究竟。即應明大
涅槃方是究竟。何故乃言今所應作唯佛智慧。答曰。
方便品以明昔滅非真滅。今滅是真滅。今此中正明
簡大小二滅。小是孤斷之滅。無有身智。大滅即智體
無累。故名為滅。故舉智即簡別也。菩薩中初汎明四
諦。後的明一諦。一諦之中。論於二滅。昔小滅。但滅四
住。故有餘未足。但滅分段。無餘不圓。對昔辨今。還翻
二義。則知具脫五住。則有餘義圓備。滅二死。無餘滿
足。我為法王者。前二章約大小二人。論今昔兩滅。於
義巳圓。今舉法王。但釋前小後大之義。既為法王。即
解大小。然大滅雖是究竟。但昔宜說小。今宜說大。前
令脫重苦。今脫輕苦。漸誘引之。故眾生安穩。與此相
違。則不安穩也。然此經既具明二果權實教。知前分
非是明因。又盛論二果權實。不應名未了義也。


我此法印。第二令其識人合大車。明大小二菩薩果
權實。告身子者。辨大小二涅槃果權實。一往教中。決
定如此。故名為印。二者就道論之。未曾大小。何有權
實。亦道理決定。言忘慮絕為印。今有所得大小。學人
不識此二印。設為說之。未必信受。故誡令勿說。若聞
此經。上略誡明非器莫傳。此略勸是器宜授。就文中
有二。初嘆能受之人。次美所受之法。二中各三。初三
[002-0491b]
者。一明聞經是不退人。次明是見過去佛。及曾聞此
經。即出不退往因。三嘆信經之力。阿鞞䟦致者。就教
中約初印。有一無三。無三故無退。有一故有進。約理
悟非大小。理絕一三。乃是阿鞞䟦致人也。第二文易
解。第三中云。則為見我亦見於汝者。以信理未曾一
三。身子與佛。並諸菩薩。皆是體理之人。信理則見理
人也。


斯法華經巳下。第二美所受之法。亦三。初明法妙深
智方解。次明至道場起凡。凡不能解。次明深理絕聖。
聖不能解。初半行文是也。凡夫淺識者。第二文也。但
言低頭舉手成佛。尚不知此經。辨菩提果。及涅槃果。
況復知忘大少。非因果耶。預是未達斯事。皆稱淺識。


汝舍利弗巳下。是第三文也。二乘信者。若但言一豪
之善。並皆成佛。凡夫尚解。況二乘耶。今此中所明。路
非近遠。理絕小大。二乘既是斷常庶人。未得妙觀。云
何能解妙理耶。正當仰信而巳。憍慢懈怠。是學小乘
人。計無我部人。薩衛之流。計我見者。是學少乘有我
部人。如犢子之例。此二部是若聖人聞必生信。若未
證聖。多執小拒大。故聞而不受。故不應為說。以兩人
異者。初是外道及世俗博識。而未悟佛法深理。故名
淺識。第二見少樂忘大樂。此人亦不堪為說。即斷一
切世間佛種者。菩提心正是佛種。此經明有一無二。
故不發餘心。有一故唯發佛心。則此經是菩提心本。
若謗此經。則菩薩種不生。名斷佛種。問曰。第四與初
[002-0491c]
人何異。答曰。初人正據不信。以明起謗。又初直不信
故謗。後舉二世謗也。具足一劫者。涅槃經云。一逆苦
則一倍。五逆則五倍。今既多劫。則亦多倍。次明為十
人說。然大意。上來就法門說法華。今就人門說法華。
智度論云。往生巳前。就法門說波若。往生品明四十
餘菩薩。就人門說波若。今亦爾。上就法門者。明所行
道妙。今就人門。明行道人妙。初人求佛道者。佛道忘
言絕慮。求此妙法。名為道人。令一切人亦作斯求。第
二人。過去久見佛來。方能求妙道。第三人。懃行絕慮
之道。恒起無緣之慈。欲以妙道授與眾生也。次人捨
惡知識。惡知識者。謂有所得凡夫二乘。及有所得大
乘法師律師禪師等。苦到求道者。皆是眾生惡知識
也。大品空中。佛語常啼云。能說空無所得法。是善友
也。次入質直柔軟者。離凡夫二乘有所得空有大小
諸邪曲見。名為質直。心資順忘慮之道為柔軟。持戒
清潔者。防一切生心動念惡。而常求無所得妙經也。
於大眾中清淨心說法者。近不為名利。稱為清淨。若
深論之。有所得說法。皆是不淨。又言滿十方。知無一
字可吐。即其具四智。名為清淨說。又如法師品。內安
三事。外懃說法。名為清淨。不求餘經及外道典籍者。
不起二乘心。故不求餘經。不起凡夫愛見。故不念外
道典籍也。
法華統略卷中
[002-0492a]
法華經統略卷中



信解品



玄義五門。如疏中說。大意信解權實耳。正宗在大小
二涅槃。一往昔信於滅。不信不滅。信滅者。信小乘滅
四住分段生死。是究竟不滅。不信者。不信小乘更有
煩惱生死可滅。今則反之。不信小滅是究竟。信更有
究竟滅。故言信解也。二者昔不信本無煩惱生死可
滅。而信有煩惱生死可滅。今信者。不信煩惱生死有
滅。信煩惱生死本不滅。所以然者。煩惱生死本不生。
今何所滅耶。問曰。云何名直往菩薩迴小入大十信。
答曰。若初信本不生。今無所滅。是直往菩薩。若初執
有生滅。迴生滅心。信本不生滅。是迴小入大。問曰。何
故就本不生。判信不信。答曰。生是六道三乘本故。叡
公智度論序云。夫萬化本於生生。而生生者無生大
生。能生六道三乘法故。大生為本生生。復生大生。則
生生為本中之本。今悟無生。則三乘六道本不生。則
自然歸一。故就無生。明於得失。此是一往對治之言
耳。竟無末生。何有本不生。如是五句。故云不信一切
法。是信般若。一切法謂竪橫辨。百非四句也。問曰。身
子與中根悟解何異。答曰。身子但敘二輪耳。鹿薗之
[002-0492b]
小。謂枝末之權。今一乘實。攝末歸本法。枝末謂無生
滅。生滅是方便根本。即生滅無生滅。是真實中根。近
領三輪。華嚴根本。即本不生滅。次中途枝末。即是生
滅。後攝末歸本。謂無生滅也。二者過去本習無生。即
根本。中途失無生。故起生滅。三至靈山。還悟本無生
也。問曰。迴小入大。至十信中何信。答曰。既是始迴。但
是初信根耳。何以得知。方便品初明除諸菩薩眾信
力堅固者。明菩薩信。一切二乘弟子力不堪。即明未
有信。又云諸佛語無異。當生大信力。又廣說初勸信
佛語不虗。後結勸信奉時。乃至佛滅後羅漢。都未生
信。故知今始生信。入初信根。八萬十千劫。十信方備。
如攝論十信初心。入初僧祗劫數。地持中明種性菩
薩上根者入僧祗。軟根者不在數中。此二論明位有
前後。此二就直往人也。問曰。何以知直往人有行強。
空觀弱。迴小人空行強。有行弱。答曰。小乘人專修空
觀。設起大願大行。心多入空。以數習故。如凡夫人。欲
作空觀。心多入有也。


釋文。初長行。法說略明信不信。不信者。二乘有二種
不信。一不信小乘。二不信大乘。不信小者。不信小從
大有。亦不信說小與悟大信者信小從大有。信說小
令悟大也。二不信大者。不信小人說大。令小學大。亦
不信大人說大。教於小人。唯信小人說大教大人。大
人說大。亦教大人。今與此相違。故名信大也。法說中
有三乘。初小乘。次法華。前大乘三一乘。昔於前二乘
[002-0492c]
中迷。今於一乘悟。一乘悟者。非是悟一乘。並悟前二
乘。悟小從大出。說小令學大。亦悟昔說大。令捨小學
大也。


釋十譬玄心。十譬者。一為父子喻。二中途相失喻。三
子漸還鄉喻。四父子相見喻。五喚子不得喻。六冷水
灑面喻。七誘引還家喻。八付財密化喻。九陶練小心
喻。十委囑家業喻。釋名領上。如疏中說。次合十為六。
謂子有六時。父亦有六時。子有六時者。一住鄉時。二
失鄉時。三還鄉時。四見父時。五怖畏背。父去時。六迴
還就父時。父六者。一住鄉生子時。二覓子不得時。三
止宅待子還鄉時。四見子歡喜時。五喚子不得時。
六得子付家業時。次合六為三。子有三時。一住鄉時。
二失鄉時。三歸鄉時。昔聞說平等正觀。而修習之。謂
住鄉時。二斷常既強。正觀微弱。背中道。起斷常。竟靈
山之前。謂失鄉時。三靈山之會。還得正觀。捨於斷常。
謂歸鄉時。父亦三時。一昔為說平等正觀時。第二中
途覓正觀子不得時。三正為說還鄉中道正觀。名為
得子時也。即是三化。初是一往化。次是隨逐化。次是
畢竟化。次合三為二。子有二時。一失鄉時。二歸鄉時。
從初習正觀。乃至靈山之前。若得若失。皆名為失。以
未住中道之鄉。從靈山聞還鄉之經。始正觀明了。住
中道之鄉。故是歸鄉時。父二時。其間教門無量。且據
始終二事。昔作菩薩覆請化子時。今作佛方便以化
子時。又有二時。初為子中途相失。及漸還鄉。是過去
[002-0493a]
時。自爾巳後。名現在時。次合二為一。子一父一。子一
者。從昔至今。雖復輪迴反覆。並皆是子。非是餘人。即
顯始終皆是一乘人。無二乘人。皆是一因。無有餘因。
即是顯一破二。明說譬意也。父一者。雖復今昔輪迴。
終是一父。即顯始終唯有一果。無有三果。總而言之。
唯有一父一子一因一果。次合因果二。以歸於一。既
是一因一果。令子迴因證果。則唯有一果。故下云。一
相一味。究竟至於常寂涅槃。次泯一以歸不一。本對
於多。是故有一。既其無多。云何有一。即是言忘慮寂。
非一非多。不常不斷。故中論觀法品云。嘆大涅槃。非
一亦非異。不常亦不斷。是名諸佛世尊教化甘露味。
不異者。無九道之異也。不一者。既無九道之異。亦不
見涅槃之一。不一故不常。不異故不斷。得此正觀。名
甘露。心不行此處。皆是服毒藥也。


又一遍敘十譬意。初信諸法本無生。是初為父子喻。
佛令初生彼無生信是父。其人初信無生為子也。中
途相失喻者。無始來習生滅。煩惱強。今始習生。故無
生信弱。遂背無生。而起生滅。名子失父。父覓其無生
善根不得。故父失子。子值善知識。捨生滅。還習無生
觀。名子漸還鄉。一形之內。應悟本無生。名子見父。初
成道時。未堪受無生觀。名喚子不得。習虗妄來久。但
堪受虗妄中虗妄。故為說人天教。名冷水灑面譬。欲
止虗妄中虗妄故。且說虗妄中不妄。謂無生滅生滅
教。故云除糞。除糞者。未說糞無生。且說有糞生。令除
[002-0493b]
之也。欲令生滅人悟無生滅。故令生滅人。說無生滅。
名付財密化。次令無生滅人。說無生滅。化生滅人。陶
練其生滅心。名陶練小心。生滅心遂改。得悟無生。故
委家業也。佛意正爾。作此釋者。於今人有益。不爾者
直是述古活耳。像法決疑經云。諸佛說法。指近以標
遠。立像以表真。當意在無生正觀。故作此喻耳。


問曰。十譬有幾種意耶。答曰。有四義。一者近望長行
略說。今明廣說。略說有二意三意。三意者即三乘。一
小乘。二者昔大乘。三一乘。從初至誘引還家。喻上解
小乘教意。付財陶練。喻上不解昔大乘教意委屬。家
業。喻上領解一乘教意。爾前六喻。通為此三。作緣由
耳。次長行二義者。前二教辨昔不求。後悟解明今自
得。今九譬譬。不求之失。一譬譬悟解自得。二就今十
譬。復作一途次第。如上生起。此欲明過去共結因緣。
中間流浪。今日相值。得悟解也。三者領火宅六譬。次
第如本疏說。四者釋成火宅六喻微隱之義。令二世
眾生解佛六喻意。問曰。此品凡有幾義。答曰略有十四
條大義。一明三身義。覓子不得。為法身。中止為應身。
著垢衣為化身。次有三土。法身居實相土。應身居淨
土。化身住穢土。次有三乘義。即長行法說文。謂小乘
一乘。次有三輪義。謂根本。枝末。攝末歸本。喚于不得
為根本。誘引還家為枝末。委屬家業。攝末歸本。次有
三時義。一住鄉時。二失鄉時。三歸鄉時。初是住鄉時。
中間相失。為失鄉時。子漸還鄉為還鄉時。次三化義。
[002-0493c]
謂一往化。隨逐化。畢竟化。初為父子。謂一往化。中間
相失。至法華之前。為隨逐化。靈山之會。為畢竟化。次
有三品善根義。一下品如向國。二中品如向城。三上
品如至舍。次有三世義。謂初過去世。父子相見。為現
在世。後委家業。受記作佛。為未來世。次有漸頓義。喚
子不得為頓。冷水灑面竟委囑家業為漸。次有世出
世義。冷水灑面為世間教。誘引還家竟後。為出世教。
次有大小乘義。誘引還家。為小乘教。付財竟後。為大
乘教。次有自他義。付財為自教。陶練為他教。次有顯
密義。從冷水灑面。竟陶練小心。為密教。委囑家業。為
顯教。次有得失。初九為失。第十為得。解此一品。具解
十四牒義。方解此一品也。


次釋文。譬如有人年既幼稚者。此是子住鄉時。今先
須識鄉。方須識背向也。婆羅門問佛。本鄉在何處。佛
答曰。絕四句是里。薩婆若樹下止。絕句里者。謂中道
也。薩婆若樹下止者。謂正觀也。故龍樹中觀論。有申
破二事。申者。申初中道。令九道眾生識本鄉。破於斷
常。令發正觀。使歸鄉也。斯論豈不要哉。豈易聞。寄語
一切諸修道人。可常栖神於論矣。問曰。何故獨美斯
論。答曰。馬鳴興正法之末。猶未造論。龍樹出像教之
初。為失鄉之流。故正論於鄉。是故要也。又是眾論本。
宜尋其根。問曰。此論云何示絕句鄉耶。答曰。論末結
束云。從因緣品來。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非有
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亦名如法性涅槃。故是
[002-0494a]
絕句里。示故鄉之義。法華三昧經云。返原示欲鄉失。
令人歸故鄉。故鄉名無為。號字清淨室。清淨室者。百
非四句。皆畢竟淨也。但六道眾生。妄想因緣。失於故
鄉。流浪六道。諸佛過去。為失鄉眾生。說平等大慧。即
是還鄉經。令諸子得住本鄉。但無始來。習斷常久。正
觀微弱。故名年既幼稚也。此領上三十子及生育甚
難之言也。捨父逃逝者。第二明失父時。此領上其人
近出未久之間歘然火起。上明佛出宅故火起。火起
由佛。今釋成之。此非佛捨眾生。但眾生背佛。故名佛
去耳。


又頌偈中。先因遊戲。來入此宅。然中道之法。隨義立
名。亦名父。亦名鄉。得中道法。能生他正觀。故名為父。
涅槃云。中道名佛。中道是眾生本宅。故名為鄉。今起
斷常背中道。故名捨父。即領上惡鬼毒虫。既背中道。
必起愛見。由愛見故起業。遂感生老病死。名為他國。
中道既是本鄉。當知斷常即他國也。此領上三界舍
形。初背理起常猶輕。故生於人天。於人天中。或受五
欲起愛。或因邪教起見。愛見既重。故墮三惡趣。所以
初言或十二十乃至五十。舊來以乃至之言。含取脩
羅。今明非無斯意。但望後偈文。稱周流諸國。當知欲
辨輪迴五趣故。故云乃至也。此領上五百人。加後窮
困者。久劫在於五趣。名年長大。備受三苦。故云加後
窮困。故下云。以三苦故。出生死中。受諸熱惱。此領上
火起燒宅。若就今文。領總譬中。其義略盡。背文即起
[002-0494b]
惡鬼毒虫二因。次他國。即三界五道兩果。此間為六
道舊迷。加後窮困。謂三乘新惑。故領上盡矣。若直就
今文譬次第者。四句次第。初明捨父。次住他國。三辨
得五十餘年。四具受八苦。四方求衣食者。此第三子
漸還鄉譬。地獄苦重。畜生愚癡。不能生善。無還鄉之
義。餘之四趣。可得生善。故言四方。又不知歸父舍以
求樂。而於四方求樂。顯子之愚。喻不知於大乘中道
求樂。而求人天二乘之樂。亦是愚癡。又四方者。去城
逾遠。岐路逾多。顯不知歸一極之由路也。漸漸遊行。
遇向本國者。此具二義。一因修有所得善根。冥資過
去無得善根。故言漸漸遊行向本國。二者稍學習無
所得觀。故言漸漸向中道實相本國也。子還鄉有三
因三緣。一有中道佛性。故還生中道善根。二曾有中
道種子。故還生善根。三法種眾苦。樂求涅槃。物極則
返。三緣者。則是三輪。一知機。二現通。三說法。今於三
因三緣中。但明一因。謂法種諸苦樂求涅槃。故云加
復窮困。馳騁四方。


其父先來巳下。第二明父三義。問曰。何故前明於子。
後辨父耶。答曰。火宅是父所說。故前明於父。後辨於
子。今是子設譬。故前明於子。後辨於父。又火宅中。作
諸佛出世次第譬。前有諸佛出世。然後說教。方有三
乘諸子。今則感應次第。前有諸子之感。然後諸佛出
世應之。又欲明抑揚得失。故有父子二譬。子背中道。
故受生死極苦。父得中道。故有法身極樂。故前是逼
[002-0494c]
門。後是引門也。還明父三義。其父者。對為子時。以明
父也。領上長者也。先來求子不得者。第二對上子失
父。明父求子中道善根不得也。有此文來。為釋疑也。
疑云。既是父子早應出世。拔子之苦。與子之樂。何故
今方出耶。是以釋云。求子大機不得。故不早出世也。
中止一城者。有其三義。一者若明中止一城。時處人
物。則是初成道華嚴會也。二者望子貧父富。父富則
明嘆佛乘。子貧則毀小乘。三者欲明子宿緣應熟。故
佛垂應待之。即是第三對上子還。即辨佛出世也。此
領上國邑聚落有大長者。中子即明出世時。謂化不
失鄉子。即華嚴中諸菩薩也。又是待失鄉子還時也。
一城者。敘出處。即辨在摩竭提界成佛也。其家大富
者。領上總譬中。嘆長者德也。上嘆德有二。初嘆自德。
二嘆化他。今具領之。其家大富。領上財寶無量。謂自
德也。其諸倉庫。領上化他德也。上化他德中有二。初
是二本。二是兩迹。令具領之。倉者領上大慈。庫者領
上大悲之宅。多諸僮僕者。還領上僮僕外迹用也。但
上文既略。今廣嘆之。又開二別。一嘆。二迹。此土之用。
次嘆二迹。他方之用。此土用中。僮僕總喻現通。象馬
以明說法。上以僮喻神通。僕譬說法。今總以僮僕。喻
現通者。欲明具得。借僮僕通喻二事也。


出入息利。第二明二迹他方之用。說法現通。非止益
此土。遠利十方。商估賈客者。上明此往彼化。今辨彼
來此化。又上明佛自現化。此辨加菩薩化。是華嚴中
[002-0495a]
諸事也。然此中開三身三土之義。求子不得。謂法身。
中止一城。竟喚子不得。明應身。誘引還家。謂化身。即
此三身。便有三土。法身謂實相土。應身居淨土。化身
住穢土。問曰。初直云求子不得。何以知是法身。答曰。
若垂應化兩身。則是救子。不名不得。今稱不得。則知
是法身照機。未堪垂應化救之也。問曰。三身領何處
文。答曰。上兩處文。辨真應兩身。一合總譬中。初辨法
身。而生三界。謂應身也。頌見火譬。亦明二身。聞有人
言。是真身。驚入火宅。名為應身。但佛略說故。辨於二
身。四大聲聞。助佛揚化。故廣明三身。又教門不同。或
二身或三身。二身明義者。一體一用。三身明義者。顯
體一用多。問曰。上佛何故明二。今弟子明三耶。答上
明法身照穢土機。應身入穢中。救子燒害。故但明二
身。今明法身照機。聲聞菩薩感見不同。故開應化。所
以辨三身。問曰。中止一城。何以知是淨土。答曰。中止
一城。不癈家業。當知救聲聞大機未熟。而菩薩道緣
巳備。既化菩薩。則是淨土。又長者二子。一者失鄉子。
二不失鄉子。雜覓失鄉子無生善根不得。而不失鄉
子善根巳熟。故於淨土化之。所以明淨土也。又知失
鄉子。應迴生還悟無生。故住淨土待之。故明淨土也。


時貧窮子下。第三明子二義。問曰。何故交絡明於父
子。一類辨耶。答曰。欲明得失互相顯發。故前明子三
失父三得。今敘子二義及父二義。故交絡明之。問曰。
中止一城。是佛初成道華嚴時事。今何故乃敘窮子
[002-0495b]
方經歷生死國邑。答曰。有二義。一顯菩薩心淨久在
淨土。非佛初成道時始有蓮華藏土。亦如下云。常在
靈鷲山。我淨土不毀。二者初在淨土成佛富貴佛。但
追敘窮子昔經生死困苦事故也。問曰。此中明近父
緣由。及正近父。欲明何義。答曰。欲明子既背生滅惑。
向無生滅解。發起復父憶子之苦。欲與子之樂。又欲
明子求人天二乘樂也。困苦謂毀小乘。即遊諸聚落。
是也。二欲明藉此善根得增進近大乘。即至城也。


父每念子。第四重敘父也。初念欲以大乘悲拔子斷
常苦因。離生死苦果也。次念欲以大慈與正觀樂因。
授止觀樂果。失鄉之子有苦無樂。父無苦有樂。欲令
子同於父。故興此二念。又初念念其初事。後念念其
後事。寂滅道場時。失鄉之子未堪受道。所以興悲。靈
山之會。必當得悟。是故起慈。此則悲喜灾集也。又就
初念。自有悲喜。所以爾者。佛有二子。一不失鄉子。昔
說平等大會經。利根之子。即得正觀。是故住鄉。鈍根
之流。失於正觀。為斷常所牽。名為失鄉。華嚴之會。為
不失鄉子。說於大法。所以生喜。愍失鄉之子。是故興
悲。故悲喜交集。問曰。此二子何時得悟。共父同集。作
歡樂耶。答曰。不失鄉子。華嚴之會。即便得悟。失鄉之
子。靈山之集。方乃得解。故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
我身。即入佛慧。餘小乘者。今日亦入佛慧。二子俱入
佛慧。故父便大喜。所以云今我喜無畏。即是父與二
子。同聚作樂也。
[002-0495c]


父子相見譬。子見父者。凡有三義。一如舊說。一形之
內。應悟無生。名子見父。二者欲抑揚大小。前嘆父德。
即是揄揚大道。下明見父起避畏心。謂抑毀小乘。故
明子見父譬。三者前中止一城。此嘆佛初成道時。菩
薩堪受大乘。今明子見父。嘆於佛乘。即敘二乘不堪
受於大道。於中有四。一見父緣由。二見父處。三正見
父。四見父起避畏心。由傭作展轉。故至父舍。由正觀
漸明斷常漸離。一形之內。得悟中道。名見父也。國城
舍父。皆是中道異名。至理有大城名國。防斷常為城。
可栖名舍。虗通為門。能生正觀為父。問曰。但釋父是
舍那佛。今云何以中道理為父。答曰。即舍那是中道。
去中道有三品。即是去父三品。又可取二義為父。一
者內德。即中道正觀。二者外德。謂應身佛也。問曰。何
故具用二德。答曰。但取內德。便成法身失眷屬圍繞
之義。若但取外德。失悟入一乘之理。故須明內外兩
德為父。又今正以長者。喻佛乘。佛乘備內外二德也。
住立門側者。見父處也。大機未熟。如住。後時必熟。如
立。初有人天機。天機不與無生理相應。為門側。但諸
子始終。凡有三機。一久後無生大機熟。二中途二乘
機熟。三初有人天虗妄機熟。故一形之內。聞此三教
也。


遙見其父巳下。第三明見父。問曰。中止一城。巳敘父
德。與今何異。答曰。此譬有五義。一者前譬。還領火宅
中化主譬說。即是為譬立譬。此領火宅中合總譬。即
[002-0496a]
為法立譬。四大聲聞助佛揚化。恐眾生未悟。更舉喻
而顯釋之。二者立譬。領上大車譬。上佛舉譬嘆大車。
今復引譬。譬上喻也。三者為稱嘆佛乘。下見父起避
畏心。抑毀小乘也。四者次明佛初成道時事。窮子爾
時未堪受大道。五者佛上略說。今則廣釋之。上合譬
中有二。初合舉處取人。即是嘆人。故云如來則為一
切世間之父。


於諸佛怖畏巳下。第二嘆人德。今還領此二事遙見
其父者。領上第一也。踞師子床巳下。領第二也。上嘆
父德有二。初嘆自德。二嘆化他。今領之亦二。初別嘆。
二總嘆。就別嘆中。領上二嘆。初領第一嘆自德。第二
領上嘆化他德。上自德中有二。初明累無不寂。次嘆
德無不圓。今還領此二也。踞師子床者。師子無畏。領
上於諸怖畏。乃至無明闇弊永盡無餘。即解脫床也。
亦是大車中。高廣義也。寶机承足者。領上成就無量
知見。上累無不盡。今德無不圓。即領大車中眾寶莊
校也。諸婆羅門等。恭敬圍繞。領上十力義也。此諸勝
人。各有大力喻。佛力亦然。類上僮僕之義。不須疑之。
又內有十力。多有降制。為物所崇。故勝人恭敬。即初
成道時。華嚴之會。影嚮眾也。又踞師子床。寶机承足。
嘆佛富義。今為勝人所崇。美佛貴義。一事之中。多有
所含。故略明三義。問曰。何以得知。復是華嚴中影嚮
眾。答曰。後偈眷屬圍繞。故知爾也。真珠瓔珞者。領上
四無所畏。福慧內嚴。故外不懼物也。臣佐吏民手執
[002-0496b]
白拂者。領上有大神力。神通自在。屈曲縱心如吏民
等。又神通助開至理。猶如臣佐。皆是無漏神通。如執
白拂。又現通之意。為除物垢。故如白拂。又即喻華嚴
教中地前稟教眾也。又前明福慧莊嚴。重明富義。今
辨臣佐。重辨貴義。覆以寶帳者。領上及智慧力。智慧
高出。猶如寶帳。又智慧力。能上弘下利。如寶帳上遮
下䨱。又智慧摧邪顯正。如寶帳有遮䨱。埀諸華旛者。
七辨巧說。喻華八音。美妙如幡。香水灑地者。嘆如來
說法能滅四惡。一掩惡覺觀塵土。二滅煩惱毒。三止
邪師熱氣。四滅邪教惡風。散眾名華者。此嘆說法四
種生用。一未發菩提心令生。二巳生令增長。三巳增
長令成就。四應退者不退。羅列寶物者。領上具足方
便智慧波羅蜜也。出內取與者。自上巳來。舉譬嘆佛
自德。今領上慈悲之本。及慈悲之迹。即化他德。亦前
是領車。今領牛與賓從。兼喻華嚴中加諸菩薩演說
大法。如長者不自運。使諸人出內也。下諸句總結嘆
佛乘不思議也。


窮子見父巳下。第四明見父起避畏心。前是揄揚大
道。此抑毀小乘。即令捨小而欣大也。問曰。父見子歡
喜。明何義。答曰。前子見父毀二乘。明初成道時。不堪
受大。今嘆父明知子後時必堪受大。故前明子不識
父。今明父識子。即遣傍人。此喚子不得譬。問上見父
恐怖巳。疾走而去。今何故遣使喚之。答有二義。一者
見父不識。避父而去。此是一癡。今遣使喚不來。復是
[002-0496c]
一癡。上即是小機不受大。今為說大教。而復不受。欲
顯二乘無智。故有二文也。二者上明不信是父。謂不
堪見菩薩所見身。今明不信我言。即不堪聞菩薩所
聞教。欲顯菩薩聲聞有所得心路各異。故見聞不同。為
此二事。故隱菩薩所見身。起二乘化身。隱菩薩所聞
教。起小乘教也。即遣傍人。謂諸法本無生教。為傍人。
令其捨生滅。悟本無生滅。為將還。將還者。還歸本無
生也。憚不受本無生。故云驚愕等也。轉更惶怖者。謗
則害慧命。墮無間故。轉可怖也。隱窮深之佛慧。授極
淺人天。為冷水。問曰。何故說此譬。答欲顯根性淺劣。
不堪受窮深教。久習虗妄。但堪受極淺人天之教也。
方便不語他人云是我子。顯初成道時不堪受二種
一。一者上來不堪受根本一。今亦不堪聞攝末歸本
一。以不堪受二種一。但事不獲巳。然後說三也。歡喜
者。上以二種一化之。應喜而返悲。今息二種一。而授
人天及二乘。應悲而反喜。皆愚癡之深。可傷之甚也。


將欲誘引巳下。自上皆是淨土教化菩薩竟。今是穢
土化於二乘。但淨土教中有二事。一者以淨土教化
於菩薩。二者從父母念子竟喚子不得。明不得以淨
土教化二乘人。顯菩薩堪聞大乘。二乘不堪聞大。即
顯二教門異也。就不得以淨土教化二乘為二。初明
二乘人不堪見淨土身。即子見父譬是也。即遣傍人。
顯二乘不堪聞淨土教也。今文即有二。初對上不堪
受大教。故起於小教。二對不堪見應身。故起化身。
[002-0497a]


問應前現身。方後說教。何故前明教。後辨身。答接前
大化不得。故今明小化。故前明教也。又接上前明往
貧里。於世間中教行。今即明出世教也。又教正主傍。
如藥正醫傍也。又從緩至切。遣使與之共作。此則為
賒。次明長者身自往化之。此事為切。又前說教。是小
化。今現身。是小化。意謂比於小中。密說大也。


問隱實教而起權教。有四章。領上何文。答具領三車
中四事。初念欲起權教。領上知子宿好譬。從爾時使
者。第二正起權教。領譬上為說三車譬。爾時窮子巳
下。第三子信受。領上出宅譬。第四父生愍怪。領上見
子出宅歡喜譬。


問曰。上何故喜。今明怪耶。答上見脫重苦故喜。今見
不受大故怪。又上明方便誘引故喜。今論理實故怪。
若云除糞者。作此問者。若作好作。我則不能。若除糞
鄙劣。則便能也。若聞煩惱本不生。今無所滅。則不信。
聞生滅則信。故昔於波羅捺。說五眾生滅。中論云。前
為聲聞說生滅十二緣也。今人聞三論。明本無生不
信。聞斷五住等即信。亦其人也。前取價者。今大乘人
先欲求佛。然後斷惑。亦其人也。又斷煩惱求涅槃。是
除糞。如是除散求靜。捨凡取聖。欲捨非道而求佛道。
如是坐禪行道解義人。皆是除糞人也。


問曰。大乘經論。具有斷不斷。今云何偏呵斷。答曰。經
云斷者。了惑本不生。強名斷耳。不言先有惑。然後斷
之。父見除糞故愍恠。三世佛及菩薩。見學大小乘。斷
[002-0497b]
煩惱。亦愍恠。以煩惱本不生。今言其生後欲滅之。則
破實相。若破實相。則一切破。所以愍恠也。又以他日。
第二隱真身而起化身。上明菩薩堪聞實教。自傷二
乘不堪聞。上明菩薩堪見實身。今明二乘不堪見實
身。又說一乘有三門。初就小乘中說一。二大乘中說
一。三一乘中說一。小乘中說一者。是密中說密。大中
說一。是密中顯。一中說一。是顯中顯。又上根於小中
悟一。中根於大中悟一。下根於一中悟一。上隱實教
起權教。明說小乘。今隱實身起化。謂小中密說一也。
就文有五。第一父照子機譬。第二父同子密令子同
父譬。第三子迷密教譬。第四父重密化譬。第五子得
遠益譬。


問此五章領上何文。答例前四教。今身亦四。初領父
知宿好。但堪見化身。第二第四領上為說三車譬。第
三第五領上子信受出宅譬。但無第四見子免難歡
喜譬。問此四與上四教何異。答曰。上明領所說教有
四。今領說教主丈六化身有四。又上領說小教。今領
小教中密說大。如上所明也。問曰。隱實教起權教。隱
實身起化身。猶是一時。云何乃言他日。答曰。喻中言
前明遣二人。共窮子作。後長者來勸懃作合意。前說
二乘教。令修行斷惑。後更勸其懃加精進。此是約義
論前後。故言他日。實非異時。


於窓牖中見者。正為二乘人不堪見真身作喻也。羸
瘦燋焠者。無大乘解為羸瘦。無大乘行為憔焠。又初
[002-0497c]
無智。次無功德也。有凡夫煩惱。故言糞土。塵坌以糞
土重故也。未斷二乘之惑。故汙穢不淨。汙穢輕也。故
見子二無及兩有也。初父同子。令子同父。凡有五密
方便。初附近方便。二誡勸方便。三加價方便。四安意
方便。五稱嘆方便。此五從微至著。漸就小中說大。


即脫御服巳下。第一明附近方便。父來就子。令子具
大乘行解之二無。除凡夫二乘之兩有也。執除糞器
者。以心康無漏慧心。是右手。又人康無漏慧人。是右
手。無漏慧除糞器也。問曰。長者除糞以不。答曰。小乘
教明除糞。今譬意明不除。但執器來。揚作除糞耳。執
器來者。欲令子懃作也。實不除有二義。一明為二乘
示丈六。此是化身佛。實不除惑。二顯諸法本無生無
糞可除。即以此開方便。門而化於子。明實無惑可斷。
但方便言斷耳。末世大小乘人。言佛斷煩惱。皆是謗
佛也。又世間人云。佛斷惑是實。不斷是方便。今反之
不斷是實。斷是方便。滅罪是方便。不滅是真實。故大
品云。若法先有後無。諸佛菩薩則有過罪。中論云。諸
業本不生。故知不滅是真實。滅是方便。


語諸作人巳下。第二明誡勸方便。豪貴之父。令子懃
除糞。意在本性空寂。無糞可除。故是小中密說大也。
以方便故得近其子者。前喚子欲明是父子。而子遂
不來。今父來就子。令知是父子也。故起化身。為令眾
生成佛。故壽量品云。見諸眾生樂於小法。故說年小
出家。為令眾生入於佛道。作如是說。
[002-0498a]


後復告言巳下。第三加價方便。實無異時。而言後復
者。據譬而言。前來誡勸。今更來加價。約義異故。言時
異耳。咄哉男子者。揚作苦言勸作。實是呵責除糞。咄
哉男子者。即欲明既是丈夫何為除糞。即是密語也。
本疏皆顯說小乘。今並作密說釋者。文含二意。顯說
就機論之。密說就佛意以辨也。汝常此作勿復餘去
者。密留子住父處作。即是密令子習大乘也。當加汝
價者。加價及賜諸物。令作人勸喜。更相親附。令父子
義成也。


好自安意巳下。第四安意方便。安意住此作。即留子
之義。故是密語也。我如汝父者。示其是父子非他人
也。此言大顯。恐其驚憚。故下以老少釋之。小乘中說
大乘。半開半覆。乍隱乍顯。


汝常作時巳下。第五稱嘆方便。稱嘆令其勸喜。欲留
之相附。為父子之義。如餘作人。欲明是子有異餘人
也。自今巳後如所生子者。未得顯說是真子。但密示
是子。故云如也。即時長者更與作字名之為兒者。密
改二乘之號。密立大士之名也。


爾時窮子雖欣此遇者。第三子迷密化譬。窮子起惑。
凡有三時。一本性寂滅。橫成六道紛然。二實是長者
之兒。自謂貧窮之子。三說小密令悟大。而遂不能因
小悟大也。


猶是之故於二十年中常令除糞者。第四重示密化
譬。既唯領近小。不悟遠大。當知是與父共事未久耳。
[002-0498b]
故今二十年者。欲久住父處。得成佛子也。常令除糞。
既就小中說大不悟。故還說於小。令藉生滅之教。遠
悟無生。故令除糞也。


過是巳後心相體信者。第五遠益譬。藉生滅教。除麁
煩惱。遠悟一乘也。釋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凡有
三義。一者佛應機。雙說大小。此則為生。機謝應息。雙
癈大小。名之為死。今至般若時。巳癈於小。故稱為病。
二者就說大中。自有二種。未密說大。則有小乘之教。
丈六之身。此則為生。密教於大。則密癈小教。密癈丈
六之身。此則為病。至法華顯教於大。顯癈三乘。顯癈
丈六。故名為死。三者佛初出世。說於小乘。有小教主。
巳去涅槃遠。名之為健。至說大品。巳去涅槃近。稱之
為病。若至涅槃。目之為死。


釋付財四益義。佛不自說般若者。有益二無益。二有
益者。一佛是至人。說於極法。則有顯法益。二化於菩
薩。有利物益。二無益者。一人畏佛尊高。疑問不能自
盡。二不得化於二乘。故佛不自說。不命菩薩說。有五
義。一者令菩薩說。得化於菩薩。二得顯法尊妙。三小
乘人。謂菩薩漏未盡。見理不明。亦有不得以人清淨。
顯法淨義。四有疑問。亦不能自盡。以菩薩亦高尊故。
五不得化於二乘人故。亦不得加菩薩令說。命二乘
人說。復有四益。一人淨顯法淨。二得化菩薩。三有疑
問得自盡。四正得化小乘人也。問般若教宗云何。答
曰。正明一乘為宗。問與法華何異。答曰。有二異。一般
[002-0498c]
若正教菩薩。傍為二乘。所以知者。下云佛勅我等。為
大菩薩。說最上道。智度論云。為彌勒說菩薩行。二般
若顯教菩薩。密教二乘。法華二義。一正教二乘。傍教
菩薩。二顯教菩薩。亦顯教二乘。雖顯密傍正不同。同
明一乘也。


釋付財譬。問曰。付財明何義。答曰。望父付。即是大方
便。調柔其心。欲令引小入大。望子受者。前明不解昔
小教意。今不解昔大乘意。上說小乘。既有五密。今命
弘大道。義亦同然。富貴長者。付貧賤子。家財足之知。
示是巳物。斯一密也。二者發言我心如是。當體此意。
我心如是者。欲與財也。當體此意者。令窮子體達與
財之意。斯二密也。三重釋云。今我與汝便為不異者。
明父子一體。天地與我同根。真如之外。更無異物。此
三密也。四宜加用心者。加意用心。採我此言。謂四密
也。五無令漏失。勿漏失與財之意也。


釋頓漸義。問曰。他明三教。一頓。二漸。三無方不定。與
今何異。答五時四時。四宗五宗。法華中明未有頓教
義。若有頓教。則破彼義也。亦無漸教。漸教者。悟入一乘。
至法華時。即是悟本頓教。故初一乘化不得為頓。後
漸化令入本一乘。名漸化。明法華未了。寧有漸頓耶。
今明法華具足頓漸。即是窮深極大。極大者。含三句。
一頓非漸。謂頓化不得。即華嚴也。二漸非頓。人天二
乘教。三亦頓亦漸。大品等明大乘為頓。未癈小為漸。
窮深者。泯上三門。歸于一道。故一切教並歸法華。從
[002-0499a]
法華出一切教。雖出無所出。雖收無所入。須精見斯
意。


釋權實四句義。實非方便。即是一乘。二方便非實。謂
四乘。三亦方便亦真實。即法華前諸大乘。於菩薩即
是真實。小乘人假此得悟入一乘方便。此四是教。同
表一理。即非權實也。釋本末四句。一根本非枝末。謂
一乘法輪。二枝末非根本。四乘之教。三亦根本亦枝
末。即法華前諸大乘經。未癈三乘者。是也。有大乘故。
即是根本。未癈於小。故有枝末也。問今正取何物為
根本。何物為枝末。答曰。本來唯有一理。故一名為本。
又從一起二。一為二。一為二本。四乘名為枝末。問曰。
若以一乘為根本者。則一切大乘。並是根本。一切四
乘。皆是枝末。何得云華嚴為根本。法華為枝末歸本。
答華嚴初具足辨佛乘。故是根本。餘教非初說也。又
或未癈小。故不名根本。預是佛乘。皆是根本。非佛乘
皆是枝末。此就教一重。定作此分本末。若中假相望。
則有四重本末。初重如向。二者不三不一中道為本。
三一為末。三者三一為二。不三一為不二。二與不二
皆末。非二不二為本。次絕四之理為本。四句皆是末。
故中論法品明。實相絕於四句。若說於實不實四句。
皆是至理之門。欲令因此四門。悟入不四之道。亦從。
無言起言。故有四句之言也。


釋窮子始終有十癡義。所以明十癡者。四大聲聞將
說譬。建章逆敘譬意云。我樂說譬喻。以明此義。此義
[002-0499b]
者。上法說中。但明得失二義。如譬喻品初。今當以譬
喻。更明此義。明此義者。雖有六譬。但明唯教一人。唯
顯一道也。今雖十譬。但明得失。失中凡有十癡。初
背父而去。謂一癡也。次還歸住門立。而不入。斯二癡
也。次見父不識。謂為非父。此三癡也。次重背父去。謂
四癡也。次喚不來。謂五癡也。次為說是子。亦不生信。
此六癡也。故文云。雖如是子而以方便不語他人云
是我子。即初成道。設為說法華。亦不生信也。次往人
天他家客作。斯七癡也。次父喚為子不求。而為父除
糞。斯八癡也。次父親付財而不取。斯九癡也。次為說
大法。陶練小心。猶自不求。此十癡也。


釋佛知其心漸巳通泰。明四調柔義。此譬來亦二義。
一者望佛陶練小心。令立大志。二者重顯子癡。如下
偈二種陶練。猶不改小求大。一者用大行陶練。而封
執小行。不求大行。二者以大果陶練。報封小果。不求
大果。今就佛一化始終。四種陶練。令改小心。大機成
就四調柔者。世間教。出世間教。自教。他教也。初二調
柔令離凡夫有見。次兩調柔。令離二乘空見。空有二
見將滅。中道正觀將生。故至法華中。為說中道之經。
即便得悟。即是因中發觀也。又前二調柔。令離三界
毒虫惡鬼。三界火宅。令不起凡夫之愛。離於毒虫。不
起凡失之見。離於惡鬼。惡鬼毒虫若滅。則心火滅。火
滅故不更起三界身。故身火滅。得出分段火宅也。後
二調柔。令離二乘毒虫惡鬼。令不起二乘之愛。故息
[002-0499c]
毒虫。不起二乘之見。名息惡鬼。問曰。二乘云何有愛
見。答曰。涅槃經云。有所得者。名為二乘。有所得即是
有所愛著。故名愛。若以聲聞言。無布施是邪見。又見
菩薩八相成道。名為曲見。故二乘具愛見。則見毒虫
惡鬼。毒虫惡鬼滅。故心火滅。不受變易之身。故身火
滅。得出第二重火宅。是以四調。令出二種火宅也。今
二乘後火將滅。應登中道大車。故佛為說大乘也。


而命其子者。斷常將滅。正觀將生。即是子也。親族者。
同行中道。同行之流。名為親族也。國王者。分身等也。
若多寶分身來集者。取巳成佛。諸菩薩是國王也。大
臣者。十方諸佛所化高行眾也。剎利者。七地無生巳
上也。居士者。初地以上人也。問曰。何故但集此眾。答
曰。今欲召集證明眾。不取稟道人。故但列大者也。此
是我子者。是我正觀子也。我之所生者。昔說中道經。
今生正觀子也。捨吾走者。背中道。起斷常也。昔於本
城推覓者。本城者。即中道本鄉。求正觀子不得也。此
間遇會得之者。至法華斷常始傾。正觀始發。名得之
也。此實我子者。問曰。上巳云我子。今云何故重說。答
[002-0500a]
曰。可細尋經旨。今言實子。實子者。真子也。昔雖是正
觀子。斷常強。正觀弱。非真子故退也。今正觀強斷常
弱。不後退轉。故是實子也。大富貴長者。忽起客作賤
人為兒。恐是權誘。物不信。故言實也。昔二乘畢竟不
作佛。今忽作佛。亦是難信。故發此言也。次付財者。非
長者外與其財。因中道經。發正觀解。故名與財。彼得
正觀。離斷常。故名得財也。先所出內是子所知者。上
悟法華。今悟般若。般若法華。是大乘教之始終。顯二
乘人具解一切大乘教理也。又與上句財令其自行。
今知內外使其化他。既成菩薩。則具自行化他二德
也。昔雖化他。謂是他令我化。他始知是我自化他。非
長者使我化他。又昔謂他物與他。今知是自物與他
也。又上與其財。今令用財。得而不用。亦無深益。還是
自行化他意也。


釋合譬意。但合三。初合住鄉。二合失鄉。三合歸鄉。此
三既要攝十都盡。凡眾經合譬。其意有四。一者全合。
以喻說難明。須次第遍合。二譬多合少。譬說易者不
合。難者合之。三譬少合多。亦是譬難所以。四轉勢合。
喻中一勢明之。合中更復轉勢也。若講師但取譬而
合者。唯得一意也。大富長者得實理。累無不寂。德無
不圓。為大富。皆似佛子者。謙讓門也。又得無生中觀
為真。今但入十信為如來常說為子者。不敢自稱皆
是佛子提引。亦自謙也。又斥餘未悟也。雖復三世迴
轉。未始非子。則唯有佛子。無有二乘六道之非子也。
[002-0500b]


以三苦故巳下。合失鄉也。失中道鄉。起二火宅也。三
苦者。起凡夫愛見心火。感分段身火也。迷惑無知樂
著小法者。起二乘愛見心火。方受變易生死身火也。
又失中道正觀。具起斷常。起凡夫有見。即三苦所燒。
起二乘斷見。名示小法也。又退菩提心。有二種事。一
受三界苦。二者愚癡苦。即樂著小法也。


世尊巳下。合還鄉譬。但合三者。初合小乘。次合大乘。
後合一乘。攝大乘論中。亦明此三也。又釋迦一化。唯
此三人也。又前法說中。唯有三也。又三譬二意。初二
是兩調柔。謂悟一之方便。次合所悟之一也。此亦攝
一切方便正體也。初二為二調柔者。初譬令離凡夫
愛見火宅。次付財調柔。令離二乘見愛火宅也。又對
上失鄉兩事。一者起凡夫愛見受三苦。二者樂著小
法。是愚癡苦。初譬令離凡夫有見。次調令離二乘空
見。合此三譬中。一一有二。初二者。一明小化得。次辨
大化不得。釋成小化得也。蠲除戲論之糞者。凡夫愛
見為戲論也。如中論法品說也。得一日價者。上所離。
今有所得也。此中顯二乘所得不足。言如一年得一
日價。此一癡也。二復以為足。此二癡也。三自以為多。
此三癡也。下復云。不復更進求也。此為四癡也。次明
大化不得。釋成小化。如文易見也。合付財中亦二。初
明說大不求。世尊以方便力隨我等說者。第二明昔
不得顯教其大也。方便隨我者說。我說大乘。但教菩
薩。不教二乘。二乘自學小法。佛昔於大品中。隨我亦
[002-0500c]
作是說。故名方便。合一乘中亦二。初明領解。法王巳
下。次辨自慶。


釋偈文。前舉善吉。今明迦葉者。欲明解同。故互舉也。
頌十譬應十。但偈與長行。轉勢明義。故文不同。轉勢
有二。初略廣。二科簡。略廣有二。長行廣有十譬。偈略
唯八。一初為父子。二中途相失。三子漸還鄉。四父子
相見。五大乘喚子不得。六小乘化子得。七付財密化
示大乘。八顯了教大。作此八事。明不須人天教。故略
冷水灑面。付財陶練。同是大乘密化。舉一則攝二。故
亦略之。則但有八也。二者長行與偈。互有略廣。長行
廣巳顯。偈則略之。長行略未顯。偈則廣之。次科文階
節者。雖有八譬。取意唯有三階。一明住鄉。二辨失鄉。
三敘還鄉。此三攝一切。但上三譬四番。初明子三義。
次父三義。三重明子二。四重明父二。今合四為三。初
明子二。次辨父四。次明子三。子二者。前明住鄉。次失
鄉。童子者。昔修正觀。不離凡夫二乘愛見。如童子也。
幼稚者。習觀微弱也。無識者。釋長行捨父之所以也。
未能精識有所得無所得。如無識也。遠到他土者。第
二失鄉也。有所得無所得。其理懸絕。故名遠也。周流
者。長行中但明遍生六道為周。今辨輪迴久劫如流。
即釋長行久住義也。乃至之言。其父憂念。領父也。長
行略明三義。今廣明四義。一父覓時。二覓失鄉子不
得時。三化不失鄉子時。四憶失鄉子時。四方覓者。子
移五趣。父言四生。其言巧妙也。五趣攝生不盡。四生
[002-0501a]
攝生則盡。欲顯住一子地。遍覓失鄉子不得。方息化
也。求之既疲者。覓失鄉子。善根成就未得。未堪即化
也。頓止一城者。頌上化不失時也。一城化不失鄉子
處也。造立舍宅。示舍那身。明化主也。五欲自娛者。內
受佛樂。外化大機。說盡理之法。稱悅佛心也。


其家大富者。頌化主德也。此中猶是頌火宅。嘆長者
德。但長行略說。今明廣嘆。就文有三。初作大富譬。二
明大貴譬。三總結富貴。初總讚嘆佛德無不圓。次嘆
九道尊極。又初明盛德內充。次辨外為物敬。富貴各
三。一內富。二外富。三他方富。亦得為四。謂內外此土
他方。明富德頌本迹義耳。千萬億巳下。第二明貴。亦
文三義四。初明內眷屬所敬。次十方佛愛念。群臣巳
下。十方菩薩所尊重義。四者謂內外佛菩薩皆敬愛
也。以諸緣故巳下。第三總結富貴。弘道利人。名為諸
緣。授道為往。稟教為來。又遣化他方為往。他方遣化。
或為作證為來。豪富如是。第四憶子之苦。上來化不
失鄉子。今憶失鄉子。夙夜。夙謂早也。


爾時窮子巳下。第三重明子三義。初求衣食時。二近
父時。三至舍時。即三品善根也。初二義屬子還鄉譬。
後一屬子見父譬。但欲作三品善根次。故一處合頌
也。釋借問貧里欲住傭作。既略冷水灑面譬。則借問
貧里。是二乘機。欲扣佛說。除糞譬也。釋何用衣食使
我至此。從向國城舍。皆是求衣食故來。因求衣食。遂
為王所捉。此欲明非求衣食之處。故不應來此耳。求
[002-0501b]
衣食即是求小乘。為大教所局。欲明大教非求小果
之處。


不信我言不信是父。此頌誘引還鄉譬。長行中直明
隱實教起權教。隱實身起化身。今偈欲釋長行。宜分
為二。初明無實身實教二機。第二明權身權教兩化。
不信我言者。不信華嚴實教也。不信是父者。不信舍
那實身也。


更遣餘人巳下。第二起權教權身。初頌起權教。長者
於窓牖。第二起權身。二文亦各三。初文三者。一知機。
二說教。三信受。次文三者。一知機。二現身。三說教。文
易解也。塗足油者。外得使令。即五通也。飯食為飽。薦
席為𤏙。三學即內德也。即內外事圓。長者有智。然長
者不自知家事。復有不失鄉子。亦不令知家業事。而
令失鄉子知家事者。蓋是有智計也。又上就小乘中
五種密。令因小悟大。巳得遠悟。今更就大乘中。復作
五種密語。乃至二種陶練。小志遂移。大機成就。故有
智。


佛亦如是巳下。頌合譬。即轉勢說法。開之為二。初明
頓化不得。第二明漸化得。頓化不得。即是華嚴。初偈
文是也。就漸化中。開為三別。初明小乘化。次明大乘
化。後明一乘化。初是密中密。次是密中顯。後是顯中
顯。又初二教為方便。後一正化得之。


佛勅我等巳下。第二大乘化。於中有二。初明昔密
化。次辨昔不得顯化。各分為二。初章二者。一明自化。
[002-0501c]
二明他化。自化中有二。初合父付財。二合子受付。合
父付為二。初合付財。二合密化。初有半偈。合付財。最
上道者。嘆般若是十方三世諸佛法身父母。修習成
佛者。第二合密化。辨般若教宗也。般若正以成佛為
宗。問曰。何故作此語。答曰。有二義。一密化失鄉子。般
若正以成佛為宗。今令汝說之。即是令汝作佛也。二
化不失鄉子。令修習成佛也。余見南北諸師。互布抑
揚。深用嘆息。南方諸德。用四五時。及北土四五宗者。
皆毀般若。而歎法華。晚弘智度論師。多毀法華。而歎
般若。皆失經旨也。今責四時之流。若般若必非究竟。
則一切皆破。何者。如長者宅內一切珍寶皆付窮子。
即是以般若付聲聞。若般若定非究竟。則長者宅內
物。皆非好物。又長者亦非好長者。又將不好物與子。
又令子以不好物教他。此有四失也。五者付財時物。
猶是委家物耳。付財物既非好物。則委家物。亦非好
物。則般若法華一切皆破也。又二乘非究竟。令說般
若。即以究竟。破不究竟。若般若遂不究竟。則將不究
竟破不究竟也。今所明者。般若法華。更無有異。而有
二法者。為不失鄉直往菩薩說。名為般若。為失鄉迴
小入大菩薩說。名為法華。約為人不同。而理無二。問
曰。出何文。答曰。出此經譬喻如云。為諸聲聞。說大乘
經。名妙法蓮華。即法華正教聲聞也。又云我承佛教。
為大菩薩。智度論云。為彌勒菩薩行。故說般若。又云
般若不囑佛。不囑二乘。但屬菩薩。此明般若教菩薩
[002-0502a]
也。問曰。何故法華為二乘。般若為菩薩。答曰。般若明
二道。般若道方便道。此二是十方佛父母。十方佛從
此而生菩薩將欲作佛。故般若教菩薩也。法華開三
顯一。令捨二歸一。故正教二乘也。又講聽人心麤。但
言前說般若。後說法華。只前說般若。即是說法華。後
說法華。即說般若。以前財後財。猶是一財。般若亦是
大慧。法華亦大慧。有何異耶。問曰。法華開權。般若未
開權。云何是一耶。答曰。法華開權。是般若方便之用
耳。豈離般若耶。但般若時。為二乘大根未熟。故未得
開般若方便之用。但說般若之實。以此異法華耳。為大
菩薩。大菩薩即彌勒十地人。而令極小之人。為十地
說者。欲以聲聞說代佛。意欲令其成佛。所以然者。唯
佛一人。得為十地菩薩說耳。聲聞既為十地人說。當
知代佛。意欲令成佛也。但為菩薩。而不為我說斯真
要者。結教旨歸。正教菩薩作佛。爾時二乘人未堪聞。
即顯般若獨屬菩薩。不通屬二乘也。


釋一切諸佛秘藏。北土人云。般若是不真宗。南方人
云。般若未開權。故未堪實。今文云。但為菩薩演其實
事。又云說斯真要。斯真要破北土不真宗。演其實事。
破南方未顯實也。問曰。下明二乘亦得不生不滅。與
菩薩何異。答曰。二乘壞生得不生。亦壞不生得生故。
以壞生。得不生故。是生滅觀。為除糞人。菩薩知生宛
然即不生不生宛然而生。遊刃不傷皮宍也。


我等若聞淨佛巳下。第二頌他教。即陶練小心。就文
[002-0502b]
亦二。前用大行陶練。而封執小行。不求大行。我等長
夜於佛智慧巳下。第二明大果陶練。而封執小果。不
受大果。


我等雖為巳下。第二章明昔不得顯教於大。就文亦
二。初明為他說大。而自不求大。導師見捨巳下。第二
明佛昔知大機未熟。不勸求大。初是自不求大。次他
不教求大也。


如富長者巳下。頌一乘化得。即頌委屬家業譬。問曰。
初窮子見父大宅財物。疾走而去。次領知財物。後得
財歡喜。此三何異。答曰。初是華嚴事。大機未熟。故背
大趣小。次是大品事。受命而說。後是法華事。故得悟
歡喜。問曰。乃知三時不同。財物何異。答曰。財無異也。
初見財而怖。次領受於財。後得財歡喜。雖有三時。而
財無異。若爾華嚴般若法華三教。亦無有異。但約教化
與不化。及顯密不同。故有三經差別。化不化者。華嚴
但顯教菩薩。不密化二乘。般若顯教菩薩。密化二乘。
法華顯教菩薩。顯教二乘故。又初大機未熟。如怖走。
次遠熟。如領財。三正熟。如得財。但約機不同。教無異
也。問曰。今文頌付財陶練小心。及委家業。有何異耶。
答嘆菩薩早聞大乘。早得領悟。二乘之人。雖早聞大
乘。而不捨小。不取大。故是癡迷。又欲明三大乘無異。
初聞怖走。次聞不知取。三聞方取。蓋毀二乘之鄙劣
也。嘆菩薩初聞。即便取之。又二乘薄福鈍根。具待四
種調柔。方捨小取大。菩薩福德利根。不須四調。即便
[002-0502c]
取大。又四大聲聞。欲化諸未悟。令初聞即信。勿經三
時。又我昔親說大。而不取大。後方取之者。餘聲聞昔
不取大。以同我迷。今聞法華。若不取大。則是迷中迷。
不可化也。


釋得道得果。得者無正觀也。果者實相境也。於無漏
法。釋果也。得清淨眼。釋道也。此偈辨得大乘解。持戒
巳下。明行。以外為正。故前明之。解行為因。梵行是果
涅槃。故前二為因。後一為果。又前二德無不圓。後一
累無不盡。問曰。下明二恩何異。答曰。神通恩。是隱實
身而起化身。說法恩。謂隱實教而起權教也。


法華經統略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