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4d0082 欒城集-宋-蘇轍 (master)


[044-1a]
欒城集卷第四十四
 御史中丞論時事劄子五首
  論所言不行劄子
臣七月二十四日今月初八日兩次面奏熈河路范
育种誼等違背大信貪功生事以速邊患乞移降佗
路更選帥臣俾之鎮守方奏對間䝉太皇太后再
三宣諭以臣言爲是然至今多日但見种朴一人移
涇原路句當公事至於育誼並未見移動臣竊㐲思
念人臣言事不患聖意不回患在聖意巳回而大
固執事輒中止何者聖意不回惟當再三開陳期必/扵
[044-1b]
悟若聖意已回而大臣不可事不得行則是君權已
移上下倒置雖欲納忠何益於事此臣所以晝夜憂
懼欲言而復止者也昔齊桓公游於郭問郭公之所
以亡其父老對曰以善善而惡惡桓公曰善善而惡
惡此賢君也而何故亡父老曰善善而不能用惡惡
而不能去此其所以亡也今陛下以臣言為是而不
用以大臣為非而必聴臣竊惑之且陛下雖處幃幄
之中實攬人主之事今依違退託專聴大臣事有未
安誰受其弊故以為居其位而不任其事任其事
而不斷其是非者古今未嘗有也以非才誤䝉擢
[044-2a]
用盡忠獻言上牾大臣下牾邊吏其所以再三論列
不為身計者誠以為外可以利民而内可以報國故
也今所言不從空結怨怒無補於國雖狂愚何苦
而為此哉恐忠自此結舌不敢復以至言間於
陛下矣去年之冬陛下知回河之失深詔大臣罷東
流之役天語惻怛中外具聞而大臣奉行不得其半
雖罷回河之名仍存减水之實鋸牙馬頭率皆如故
意幸漲水之至河或可回然今日觀之終復何益是
以衆議皆謂陛下聖明察物照見千里之外而號令
不行未見成效是時奉使契丹還奏其事此章具
[044-2b]
在可覆視也今熙河邊事大略類此若使聖意又為
大臣所沮則君權愈奪勢愈張養之不巳後新益
甚及其事極難忍而後制之則傷君臣之恩失朝廷
之體不若今制其漸使事無所失而臣亦獲安之為
善也不勝區區為國逺慮觸冒忌諱皆竢斧鉞取
進止
  論渠陽蠻事劄子
臣竊見朝廷近差唐義問處置渠陽寨夷人事議者
以為義間文吏無佗才能不習邊事去年受命廢渠
陽軍為夷人所圍窮困危蹙計無所出時知沆州胡
[044-3a]
田在圍中為設詭計詐欺諸夷言義問當為奏復軍
額及乞為酋長改官夷人信之聚㕔事前監令發奏
義問假此僅得脱歸尋遣急遞追還前奏言既不驗
諸夷具知其詐後來每作/每過義問指揮沿邊不得申
報今朝廷復以邊事專委義問深慮無益有損是時
以未知義問為人既見朝廷再加選用疑亦可使
今訪聞邊奏沓至義問所遣東南第七將王安入界
陣亡其所陷沒將校非一方知衆議果信不妄兼
訪聞得見今作過楊晟臺等手下兵丁雖止六/五千人
然種族蟠踞溪洞衆極不少晟臺桀㸃屢經背叛慣
[044-3b]
得姦便加以山溪重復道路嶮絶漢兵雖有精甲利
械勢無所施若措置得所本無能為或經畫乖方實
亦未易撲减義問前來舉動已為夷虜所輕今復經
敗衂實難倚仗葢古今命將必因巳試之效内為兵
民所信外為蠻夷所畏威名巳著故功效可期今警
急屢聞死傷巳甚謂宜别加選任以遏冦攘竊見
知潭州謝麟屢經蠻事頗有勤績溪洞之間伏其智
勇衆議皆謂欲制群蠻未見有如麟者伏乞指揮宻
院撿會麟前後履歴功狀如衆言不虚乞賜委用庶
幾蠻冦可速平定臣區區憂國輒採公議以補萬一
[044-4a]
取進止
   貼黄湖北渠陽與湖南蒔竹本羈縻徽城州
   也訪聞昔雖置為州縣然與沅州等處事體
   不同葢沅州等處昔皆用兵誅鋤首領或徙
   置内地蕩平巢穴故所置州縣久逺得安今
   渠陽蒔竹雖名州縣而夷人住坐一皆如故
   城池之外即非吾土道路所由並係夷界平
   時軍食吏廩空竭兩路今欲舉而棄之實中
   國之利也然其兵民屯聚商賈出入金錢鹽
   幣貿易不絶夷人由此致富一朝廢罷此利
[044-4b]
   都失此其所以盡死爭占而不巳者也自來
   廢罷堡寨全䕶兵民捍禦追襲其事非易况
   今夷人阻截道路兵未得進若不得良將處
   置實恐為患不淺又其種族遍據諸洞跨涉
   湖南北廣西三路凡有措置當使二路同之
   只如渠陽蒔竹唇齒相依若渠陽先廢群夷
   併力以攻蒔竹勢難獨存今朝廷獨使湖北
   處置疑其事有未盡今若别遣官經制宜令
   通管一路邊事所貴諸處利害不至抵牾
 乞令兩制共議納后禮劄子
[044-5a]
伏見今月五日詔書節文以皇帝尚虛中壼令太
常禮官參考古今與故著爲成式臣謹案通禮納皇
后最爲嘉禮之重自天聖以來逮今六十餘年在朝
臣僚及太常官吏無復親經其事者兹禮至大冝加
重慎竊見近歲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寳冊冠
服儀衞等事皆令翰林學士兩省給舎與禮官同議
今來皇帝昏禮所以承宗廟奉兩宮予四海其事甚
重伏乞仍令翰林學士以下共加詳議葢慎始所以
敬終而正家所以齊天下不可忽也取進止
  再言渠陽邊事劄子
[044-5b]
前月二十四日面進劄子以唐義問處置渠陽蠻
事前後乖方致東南第亡將王安入界陣亡恐邊患
滋長乙速選差諳知用兵之人徃代其任尋又聞義
問兵敗之後奏乞棄埍城寨與夷人講和其為諳弱
謬妄取笑夷虜如此然其事已著伏計朝廷必不復
用然外人竊見召還彭孫妄意朝廷欲付湖北邊事
兼孫亦以此自任群議洶洶皆所不曉謹案孫刧竊
之餘賊性不改前後委任欺罔貪盜靡所不為今若
付以兵柄深恐塗炭湖北非州郡所能禁止葢蠻人
背叛不過侵撓邊城若使彭孫作過腹心郡縣並遭
[044-6a]
其毒前者誤用義問止旅敗事今者若用彭孫凶嶮
多端事有不可知者以臣愚見雖知朝廷必不肯輕
用此人然衆所共憂不敢黙巳若待既用而後獻言
實恐於事有損伏乞聖慈檢會臣前奏早賜施行取
進止
   貼黄臣竊以邊臣處事乖方軍民性命所系
   差之頃刻所害不小今義問謬妄有迹敗衂
   巳見而朝廷重難易置久而不決邊民何辜
   坐受塗炭若非聖慈憫惻早與指揮臣恐湖
   北之憂未可涯也
[044-6b]
  論衙前及諸役人不便劄子
近奏乞修完弊政以塞異同之議其一謂諸州衙
前臣請先諭今昔差顧衙前利害之實葢定差鄉户
人有家業欺詐逃亡之弊比之顧募浮浪其勢必少
此則差衙前之利也然而每差鄉户必有避免糾决
比至差定州縣曹吏乞取不貲及被差使先入重難
若使顧募慣熟之人費用一分則鄉差生疎之人非
二三分不了由此破蕩家産嘉祐以前衙前之苦民
極畏之此則差衙前之害也若顧募情願自非慣熟
必不肯投州縣吏人知其熟事乞取自少及至勾當
[044-7a]
動知空使費亦有常雖經重難自無破産之患此則
顧衙前之利也然浮浪之人家産單薄侵盗之弊必
甚於鄉差熙寧以來多患於此此則顧衙前之弊也
然則差衙前之弊害在私家而顧衙前之弊害在官
府若差法必行則私家之害無法可救若顧法必用
則官府之弊有法可止何者嘉祐以前長名衙前除
差三大户外許免其餘色役今若許顧募衙前依昔
日長名免役之法則上等人户誰不願投諸州衙前
例得實户則所謂官府之害坐而自除竊謂雖三
代聖人其法不能無弊是以易貢為助易助為徹要
[044-7b]
以因時施宜無害於民而巳今差法行於祖宗顧法
行於先帝取其便於民者而用之此三代變法之比
也謹具條例如後
 元祐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勅諸路衙前規䋲令逐
   州當職官員體究利害委是難以招募處郎
   以舊支顧食錢參酌量添入合銷重難分數
   勾集衙衆參定優重之實申轉運司審察施
   行訖保明申户部㸃檢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勅應投名衙前並依舊與免
   本户色役
[044-8a]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勑諸處鄉户衙前役滿未有
   人抵替者並且依見行招募法支顧食支酬
   錢如願招募者聴仍依條與免本户身役不
   願招募者速招人抵替去役滿二字/十月一日勅除
 元祐三年閏十二月十九日勑諸路監司勘會衙
   前有招募未足去處躬親與當職官員同共
   體究利害如委有妨害事節及優重未均或
   合以舊支顧食錢添入重難分數並依五月
   二十八日勑命指揮勾集衙衆參定一面施
   行訖修入衙規仍分明曉諭限半年招募人
[044-8b]
   投名替放鄉差人户了當如限滿尚有不足
   去處即具的實事由申户部看詳施行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勑諸州衙前投名不足去
   處見役年滿鄉差衙前並行替放且依舊條
   差役更不支錢如願投充長名及向去招募
   到人其顧食支酬錢即全行支給却罷差充
   其投募長名之人並與免本户役錢二十貫
   文如所納數少不係出納役錢之人即許計
   會六色合納役錢之人依數免放
  臣看詳元祐三年閏十二月以前所定衙前條貫
[044-9a]
   頗巳完備亦近人情只縁諸州招募未是見
   在鄉差衙前不得替罷議者特以為言即議
   改更却行差法嘗略聞建議大意止謂雇
   人不足良由人户欲要髙價不肯投募以竢
   添錢故令投募者並得顧食支酬等錢而被
   差者一錢不得為此誘脅之術欲使招顧得
   行然不知州縣官吏利在差人向者法不得
   差故勉行顧法今既立差法差人既足雖有
   顧法其勢必不行矣臣以為將錢顧人正如
   出錢買物錢物相當理無不得縱使一人欲
[044-9b]
   要善價餘人安肯坐而待之哉彼誘脅之術
   葢商賈小數不足爲朝廷大法也今者巳行
   此法其事可驗大扺欲顧之心無由復得而
   巳差之勢遂不可回加以賣坊埸錢自此有
   入無出差人旣依嘉祐而支酬不復其故萬
   口怨咨皆言朝廷直取此錢欲作佗用本求
   利民之譽更得剥下之謗此最立法之病也
   而况長名衙前若免户役之費動累百千今
   每歳止免二十千彼亦何頼於此乎况非見
   納役錢人户又須取之佗人收索之間必不
[044-10a]
   便得訴訟之端由此必甚凡此皆非所以便
   民也今欲乞應招募衙前並依上件元祐
   三年閏十二月以前條貫其元祐四年八月
   十八日勑更不施行其招顧未足州郡所差
   鄉户且令依舊招募候招募到從下户先入
   役者替放與折當合入役次仍令諸州軍所
   定衙規比元豐年雇食支酬錢數别無増添
   者監司不得曲加問難葢元豐以前屢經裁
   損縱有些小優潤數亦不多所貴民間易為
   應募仍限指揮到日限半年依前指揮保明
[044-10b]
   申户部
   貼黄户部近乞衙前依舊鄉差比顧役衙支/前
   五分雇食支酬錢謂官自有坊場錢可以
   支顧必不以减半為利民/而間不免差役之害
   不若以顧/錢人仍免户役可得實户之為利也
 元祐四年五月十一日勑諸路收到助役錢只許
   支充應係補助役人費用不得别將支用候
   歲終除支外尚有寛剰錢數令封樁户房置
   簿諸候路逐年申到數目揭貼仍令户部指
   揮諸路提刑司依封樁錢物法條式施行歲
[044-11a]
   終具帳限次年春季申户部繳申尚書省
 元祐四年六月九日初坊場錢並依上件助役錢
   巳得指揮令封樁户房一就置簿揭貼
 臣看詳諸路坊場嘉祐以前並以支酬長名衙前
   熙寧以後並出賣得錢為雇役衙前顧食支
   酬之費未有以供佗用者也至於人户所出
   役錢本以補助户少役多縣分顧募役人亦
   非國家經費所入之數今自二聖臨御改更
   宿弊大抵皆是捐利以予民而獨於衙前坊
   場及人户助役支用之餘收入封樁以充朝
[044-11b]
   延緩急之用民愚無知但見損下益上非己
   之利必致怨謗况所顧衙前錢數一定無復
   减損而坊場敗折所入凈利有减無增人户
   色役頻煩日益不易若亟收羨數不以及民
   必失民望臣觀此法止是官吏以聚斂為功
   欲因增羨覬幸酬賞而巳非二聖仁民愛物
   之意也今欲乞一皆仍舊只以准僃補助
   役人若欲歲知其數宜令提刑司申上户部
   右曹置籍揭貼勿申都省充封樁錢數以解
   天下之惑且使衙前役人兩得足用
[044-12a]
其二謂諸州縣役人前已具論差顧役人利害以
謂差役之利利在上等下等人户而顧役之利利在
中等既利害相半則兼行差顧為利實多然則祖宗
舊法與先帝近制要為皆有所去取唯當問人情之
所便更不當以新舊彼我為意有所偏係也觀前
後役法皆由僚意有所執或自前曽經議論欲遂
成其説或見今觀望上下有所希合致令所立之法
不得通濟謹具條例如後
 元祐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勑官户等助役錢遂
   州除依條支用外以實數十外量留一分准
[044-12b]
   備其餘錢勘會管下諸縣合役空閑户不及
   二畨處將州手分散從官承符人招募抵替
   鄉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五日勑役錢除令招募役人支
   使外有寛剰錢數許一路通那支用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勑諸州役除吏人衙前外
   其餘應係合差州役人年滿本州於替期前
   行下合干縣分差充本縣先於本等内揭簿
   定差如無空閑及三年户即於次等差又無
   空閑及三年户本縣方具目今未有可充役
[044-13a]
   人户保明申州支錢顧募
 臣看詳三畨之法似踈而易行三年之法似密而
   難用何者人户物力厚薄等第髙下丁口進
   减及充役年限久近率皆不齊而槩言三畨
   此所謂似踈也然而逐等合役人數若干可
   役人户若干揭簿可指自非造薄别無增减
   逐縣先供畨數在州遇州彼有闕當差當顧
   不待下縣州自可見人户晏然不知而胥吏
   無以寒熱此所謂易行也州役有闕每湏下
   縣覈實無空閑三年人户然後得顧此所謂
[044-13b]
   似宻也然而每有一闕縣吏得以起動人户
   雖空閑未及三年非賄不免雖巳及三年得
   賄或止加以三番之法本約六年以來今無
   故輒减其半民情不恱此所謂難行也臣今
   欲乞復行三番舊法仍約定每番止於三年
   及令人户逐等各計畨數差次等之法盖所/不用本等不足即
鄕也/以優狹使寛鄕雖閑得六年以上而法不禁
   狹鄕雖閑止三年以下而民不怨則善矣又
   臣以爲助役錢本出於民除留准備一分外
   當盡用顧役以助民力盖取之於民而還以
[044-14a]
   爲民民情乃悦今此法許以雇州役而不及
   縣役若役錢不足則已若役錢有餘而止顧
   州役非通法也竊見梓州路轉運副使吕
   陶奏朝廷立法既令空閑户不及三畨䖏並
   顧州役則是欲减合差之役令人户空閑湏
   及三番今除巳顧州役外尚有空閑不及一
   畨兩畨三畨䖏即差役年辰愈近民力愈不
   易理合將助役錢爲顧縣役令人户空閑及
   得三畨則法意均一民力寛紓本路年収助
   役四萬四千四十貫有零除當晋一分及顧
[044-14b]
   募州役外尚餘寛剰錢三萬一千一百一十
   貫有零今若更將一萬二千五百五十貫有
   零顧止件不及三番以下縣役尚有寛剰一
   萬八千五百六十貫有零委是不致妨闕又
   如陜州吕大忠奏陜州所統七縣除憂縣外
   大槩户少役多且以平陸一縣言之每揭簿
   定差本等不足湏及次等又不足則迤邐儧
   那遂至下等縣役既無指定空閑年月之文
   役滿遇闕便即再差則上户無有休息若稍
   寛上户則下户反應重役臣自到任以來訪
[044-15a]
   聞役法未便士莫不竊議於其家農莫不竊
   議於其野人人共知而州縣觀望惟務遷就
   庶㡬推行而終有窒礙乞下有司早議成法
   臣詳觀大忠之言雖不陳措置之方大約與
   吕陶之意不異訪聞諸路事體大略亦與二
   人所言不殊歛乞諸路役錢除通那支顧
   不及三畨處州役外仍許通那顧不及一畨
   以上縣役令人户皆及三畨而止其錢少路
   分則隨錢所及而止嘗謂幾内天下根本
   其民與外道均出助役錢止以顧法止於州
[044-15b]
役 役使畿内人户出錢而不得顧役反不及諸
   路之優今若通顧縣役則畿内之民與諸道
   均被其賜此又均一之一端也
   貼黄户部見立法諸州助役錢晋一分准備
   外盡數支顧州役此法比舊雖巳甚寛然臣
   謂不限不及三畨然後許顧即寛鄉愈寛狹
   鄉自狹未若限以不及三畨通顧州縣役之
   為均也
 元祐差役勑人户差役除耆長户長壯丁湏正身
   充役其餘公人如願雇人充代者並許任便
[044-16a]
選 選顧經官陳狀委保替名祗應其顧直錢物
   聴臣私下商量
 臣看詳元豐以前官顧役人皆有定下錢數不至
   過多今既行差役法仍許所差之人不願身
   充亦得顧募葢所以從民之便也然私下顧
   人爲弊不一或官吏苛虐必使顧募其人或
   所顧頑狡百端取其顧直官中所使要以皆
   非税户正身而横使民間分外糜費雖條約
   頗嚴然州縣施行豈得如法其弊終在見今
   州役如承符等皆官自顧人至於縣役必使
[044-16b]
   民間自顧議者之意但欲茍存差役之虚名
   而不顧民間之實病非通法也欲乞應州
   縣諸役所差人如欲顧人並許依元豐以前
   官顧錢數納錢入官官為雇人一如舊法據
   前後臣庶上言乞行比法者非一乞令户部
   檢會足見人情共願非一人私説也
 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勅諸縣空閑户不及
   三畨處將州手分招募抵替鄉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六日勑州手分不以諸縣空閑
   户及與不及三畨處並招募替放鄉差人户
[044-17a]
 元祐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都省批狀據户部狀契
   勘朝㫖州手分係差到人並許支錢招顧抵
   替外有係投名舊人願住即不該支給顧錢
   檢會前後累據京東京西淮南路轉運并京
   東京西河北利州河東路提刑司及環復宻
   濟黃滑唐陳鄧鄭秦瀛定州河陽頴昌府各
   申陳據舊吏人詞訴不請顧錢事理不均勘
   會諸州吏人除江南東西兩浙福建廣南東
   西巳有投名人數足外餘路逐州軍有投名
   不足抽差人數盖鄕村人户素多不閑書筭
[044-17b]
不 不諳公家行遣决第於應役之際惟憚差充
   人吏其承符散從之類只是身自出力可以
   自充是致無投募手分處惟手分最為重役
   本部今相度諸州吏人除自來巳有人投名
   數足處外應有抽差人數見行雇募處並以
   見支雇錢裁减均那不限舊新人並行支給
   如委的數少向去招募不行即從本州當職
   官員參酌案分繁簡相度量添即不得過舊
   日募法顧直之數仍開具立定所支錢數案
   分等第則例保明申提刑司審察詣實指揮
[044-18a]
施 施行若助役錢有闕剰即從本同通一路移
   那應副支使候施行訖依此開折保明申户
   部㸃檢狀後批勘會昨户部申請乞以招募
   投名人分數支給食錢尚慮不均别有弊倖
   今來却乞不限新舊人一㮣並行支給比前
   申請尤更僥倖七月七日退送户部子細看
   詳合如何立法得為允當及可以情願使人
   投募具狀申尚書省者本部勘會諸州軍吏
   人見今有招募數足又有招募不足去處及
   舊人投名不支顧錢投名替鄉差人即支錢
[044-18b]
逐 逐處申陳不一即未審諸路逐州軍的實利
   害因依今欲乞下諸路轉運提刑司契勘委
   自逐司子細體究詳具逐州確實利害因依
   相度合如何惜置施行具詣實保明事狀連
   書申部候到類聚參較别行立法申都省候
   指揮狀後批七月一十七日送户部依折申
 臣看詳四方風俗不同呉蜀等處家習書筭故小
   民願充州縣手分不待招募人爭為之至於
   三路等䖏民間不諳書筭嘉祐以前皆係鄉
   差人户所憚以為重於衙前自熙寧以後並
[044-19a]
   係顧募雖不免取受然非顧不行今朝廷役
   法兼行差顧茍有錢可顧其義當先顧役之
   重者今三路等處實以州手分為重則雇役
   之所當先也然近法雇州手分止於替鄉差
   其非替鄉差者皆不得顧夫所謂非替鄉差
   者皆舊人職名巳髙或本是税户茍欲免差
   者也若使所職輕重一般而有禄無禄頓異
   人情不安必有辭罷者矣縱不辭罷將來老
   疾事故無願投者必不免雇故不若早立一
   法均行顧募之為善也且民間諳習書筭行
[044-19b]
   遣之人除投充手分之外其實亦無佗業不
   為手分亦將何為今但比元豐舊法量支役
   錢理無不至詳觀前件户部所陳詞理巳盡
   朝廷抑而不用實為未便自令諸路相度以
   來略無報應足見於户部所請之外别無可
   擘晝矣臣欲乞指揮三路等處州手分除招
   募巳及九分外餘並比元豐舊支顧錢分案
   分輕重量加裁損立定錢數召募施行餘依
   户部前來所請
   貼黄朝廷向申明投名州手分非替鄉差不
[044-20a]
   支顧錢因令州役承符人等非替鄉差亦不
   得支今州手分既不分新舊一例支錢則承
   符人等亦當如此
右臣竊見元祐以來朝廷改更弊政如青苗市易保
甲等事一皆剗削而天下卒無一人以爲非者至於
改募役爲差役建議之始異論巳多逮今五年終云
未便葢事之當否衆口必公雖古聖人孰敢違衆故
臣願朝廷採此衆志立成定法臣昔於元祐三年任
户部侍郎竊見朝廷始議兼行差顧二法使天下以
六色助役錢雇募州役是時特出朝㫖不問有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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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必行巳而衆皆稱便何者非常之原凡人不曉或
暗昧不矚至理或偏係不肯公言竢其同心事何由
濟故臣今所言欲乞出自聖斷與大臣熱議如有可
采依三年例斷而行之所貴天下之民速䝉利澤不
然使中外雜議動經歲月大法無由得成而民被其
害未有巳也臣不勝區區不知言之煩凟死罪死罪
進取止
欒城集卷第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