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e0102 春秋毛氏傳-清-毛奇齡 (WYG)


[011-1a]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毛氏𫝊卷十一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十有七年
春齊人執鄭詹詹公羊/作瞻
 鄭詹鄭大夫名僖七年𫝊曰鄭有叔詹是其人也前
 鄭突初復國時適宋亂初平齊兩㑹于鄄使宋鄭連
 盟以服伯主此齊桓用心而自春徂秋盟未寒而鄭
[011-1b]
 忽侵宋此所以復來齊宋衛三國之伐也今伐猶未
 伏而鄭使忽至則執之此實校之經而厯可按者若
 𫝊云為鄭不朝則桓新立當朝突新復國又當朝今
 皆非其時矣至公穀云惡佞則何以知詹為佞人此
 則更無理者予故曰以𫝊解經必不如以經解經即
 此是也
夏齊人殱于遂
 前十三年齊人滅遂而分師以守其地𫝊所稱戍之
[011-2a]
 是也至是遂之因氏頜音/遏氏工婁氏須遂氏皆遂公/族名
 饗齊戍醉而盡殺之殱者盡也夫滅人之國必俘其
 子弟遷其人民殄其宗祀夫然後疆理其地乃以既
 滅之遂距此四年猶使其族姓公然處此與戍者雜
 處雖齊桓恃强以為無恐然亦見遂人蓄怨遲久不
 忘故特記曰殱于遂一似此時尚有遂者雖曰遂未
 滅可也
秋鄭詹自齊逃來
[011-2b]
 來者來魯也齊又伐我以是也
冬多麋
 麋多則害稼故以災書京房易𫝊曰廢正作淫為火
 不明言火政/不修也則國多麋
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杜氏曰不書日者官失之説見前
夏公追戎于濟西
[011-3a]
 戎者徐戎也不言來而祗言追者言追而來自見猶
 十年公敗齊師于長勺不言來伐祗言敗而伐自見
 同
秋有&KR0558
 &KR0558短狐也居水中以氣射人輒生痏毛詩所謂為鬼
 為蜮者南越水毒產此物嶺北即無矣魯中國地豈
 宜有此故公羊曰以異書若左氏云為災則&KR0558雖害
 人似未可稱為災者先仲氏曰此&KR0558字當是蠈字之
[011-3b]
 誤蠈食禾節害五稼傷民之生故曰災其曰秋有者
 以周之秋為夏之夏毛詩螟蟘蟊蠈皆旱災之物正
 在此時故特記秋字與後廿九年秋有蜚同若&KR0558
 隨時所見有即為異如昭廿五年有/鸜鵒來巢類何必秋有也其
 説近之餘見秋有蜚𫝊
冬十月
十者九年
春王正月
[011-4a]
夏四月
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
 公子結魯大夫也媵者送女之稱鄄衛地是時陳侯
 娶衛女而魯媵之故遣公子結送媵至衛適齊宋為
 㑹將謀伐魯正在衛地結遂無公命而遽與盟然後
 送女此雖專事然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外事不測/不預為辭
 説/出境有可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故春秋
 無譏焉此與文八年公子遂盟雍不返命而即與雒
[011-4b]
 戎盟于暴例同雖彼解戎患而此反來陳之伐且齊
 宋仍背盟無益國事見/後然成敗不計也女稱婦陳侯
 稱人者禮在塗稱婦入國稱夫人未入陳國則此例
 稱婦彼以列國例稱人正書例也
 古有媵禮凡諸侯娶妻本國既有姪娣媵從而數或
 不具則列國各送庶女備姪娣之數亦名曰媵媵者
 送也但周制既亡而儀禮禮記皆戰國後書儀禮雖/早出漢
 世屋壁然秦漢以前上至周初並無一人舉其名引/其文者書秦誓詩國風易孔子象𫝊皆春秋時書尚
[011-5a]
 人人能稱之引之豈有周公之禮𫝊八百/年並無一名一字偶見諸書則概可知耳且闕略未
 備全不可據今苐就三𫝊較之然亦有異同但當合
 觀全經以定其是否如左𫝊成九年𫝊有云凡諸侯
 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則宣公嫡母哀姜生母敬
 嬴襄公嫡母齊姜生母定姒皆異姓也又僖二十年
 西宮災何休謂西宮者小寢内室楚女所居也成九
 年伯姬歸宋齊來致媵襄二十三年晉嫁女于呉齊
 使析歸父致媵皆是異姓若必同姓為之則秦楚嫁
[011-5b]
 女别無可媵故唐陸淳亦曰莒姓已邾姓曹同姓最
 少將孰媵乎若公羊云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
 以姪娣從諸侯一娶九女本國一夫人二姪娣二國/各一媵二姪娣合九女
 諸侯不再娶則成九年伯姬歸宋時衛晉既來媵矣
 齊又來媵是娶一國而三國來媵合十二女矣雖左
 氏譏曰非禮然以異姓譏即前不媵/異姓語不以多女譏也
 若諸侯不再娶予前已極辨之見桓/八年今知更娶不一
 不特嫡亡可再娶即嫡在亦可再娶衛莊公娶莊姜
[011-6a]
 姜而無子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莊姜賢婦未嘗
 以為非禮也故三𫝊異同皆見禮意而吾一以全經
 斷之叔姬歸于紀則本國有媵也媵陳人之婦則同
 姓有媵也齊人來媵則異姓亦有媵也紀季姜歸京
 師則天子可再娶也王姬歸于齊則諸侯亦可再娶
 也若晉平之娶繼姜則嫡亡可再娶也衛莊公之娶
 厲媯則苟嫡無子雖不亡亦可再娶也此周禮也
夫人姜氏如莒
[011-6b]
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
 此齊桓也桓自興伯以來長勺乘丘屢為我敗因為
 柯之盟而鄭詹逃齊不合來魯遂借此合宋以謀伐
 魯前公子結媵女時遽為參盟是也但結無公命不
 足取重而陳則反以稽媵在途為憾故盟未逾時而
 三國之師同集邊邑是結雖無功然以為招冦則未
 也公羊褒結固非是若胡氏必欲使有司論刑恐不必然
二十年
[011-7a]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夏齊大災左𫝊天火曰/災人火曰火
秋九月
冬齊人伐戎戎穀梁/作我
二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鄭伯突卒
 此鄭伯是突則前四年與齊侯遇垂者明是子儀以
[011-7b]
 突至十四年始復國也胡氏于此已無詞乃又曰凡
 書鄭伯俱是突突雖簒國始終書爵忽雖世儲不得
 稱子以為不能保國之戒則薑仍樹生矣然且其説
 有難訓者人君不幸而遭簒弑凶暴有幾十九皆庸
 主耳但以不能保國之故而公然褒簒絀弱以垂戒
 後世恐夫子之春秋必不若是凡此皆自可不置喙
 者以重闗名敎故嘵嘵不恤觀者審之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011-8a]
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
二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肆大眚
 此赦罪之禮易稱赦過宥罪書稱眚災肆赦是也苐
 赦必有時此時文姜未葬國無大慶兵荒不作民亦
 無大患何以須赦則書其事而義自見焉穀梁謂文
 姜罪大必假赦以貸其罪始可葬此調訕語而賈逵
 遂云文姜有罪借赦以説民使薄其罪則此時之所
[011-8b]
 赦者豈姜為政乎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陳人殺其公子御冦御公穀/作禦
 此陳宣公也公子者宣公之子御冦其名也左𫝊稱
 太子經但稱公子者以未誓王朝故也其見殺不知
 何事人者衆詞也據左𫝊是時陳完奔齊齊桓使為
 卿完字敬仲厲公之子與御冦為黨故出奔完生時
 筮之謂必大于姜懿氏卜妻完亦曰將育于姜五世
[011-9a]
 其昌八世莫與京今果為齊卿至五世而陳無宇大
 于齊八世陳成子得政
夏五月
 例以時領月則夏必四月此五月誤文也説見前
秋七月丙申及齊髙徯盟于防
 齊桓自伐西鄙後又復修好故遣上卿來而與之盟
 之公羊曰髙徯貴大夫也防魯地
冬公如齊納幣
[011-9b]
 此昏禮納幣也昏禮有納采問名納徵告期四禮見/穀
 梁𫝊此/通禮也而諸侯則止行聘納幣二禮即娶女焉成八
 年經宋來聘來納幣九年經伯姬歸宋是也但納幣
 遣卿而公親往為非禮喪婚不並行母喪未再期而
 遽行聘幣更非禮此皆書事而義自見者祗國君十
 五生子見左𫝊别文莊公二十二年始納幣二十四
 年始娶婦計之桓六年子同之生已三十七嵗未有
 國君三十七嵗始娶婦者據胡氏夫人姜氏入𫝊謂
[011-10a]
 莊公不勝其母越禮踰時俟讐人之女薦舎于宗廟
 以成好合似莊之遲娶因文姜必欲娶襄公之女為
 婦而襄女尚少因故使踰時以至今日此皆未讀春
 秋之言也春秋齊襄之弑在莊八年襄女之生當必
 在八年以前則此時已二十矣周禮女子二十而嫁
 指士庶人耳且猶曰自十五以至二十勿過此限不
 必贏二十始嫁若天子諸侯十五而娶女子十四而
 嫁明見諸書縱使襄女待年其在二十一年文姜未
[011-10b]
 卒時正當女年十四之外不惟不娶而納幣行聘未
 嘗一行何也且莊非遲娶也據三十二年公子牙卒
 𫝊則公已娶黨氏女名孟任者立為夫人而生子般
 矣左𫝊公築臺臨黨氏見孟任從之孟任不許/公以夫人言而後許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今齊
 桓興霸毎甘心于魯自長勺乘丘以至西鄙屢戰不
 克而後一為柯盟再為防盟思以結好而莊方畏桓
 亦將以此納歡焉因以黨氏賤且私成昏盟故置孟
 任而再娶哀姜此實兩耦匹嫡之最無禮者故此一
[011-11a]
 書而大小失禮一并見焉其後哀姜淫佚慶父簒弑
 皆釀于此若文姜則于此事並無預也餘見三十二年𫝊
二十有三年
春公至自齊
 納幣歸必告至于廟禮也
祭叔來聘
 祭叔者天子之内臣也不稱使史例如此
夏公如齊觀社
[011-11b]
 齊桓用强霸之術借祭社為名聚民于社以觀戎器
 此與襄二十四年𫝊楚子使薳啓疆如齊齊社蒐軍
 實使客觀之正同然則此係桓耀兵而請公往觀公
 方修好則不得不往然非禮矣時曹劌切諫有云齊
 棄太公之法而觀民于社言太公用兵法不若是耳
公至自齊
荆人來聘
 荆人楚人也楚之通魯自此始
[011-12a]
公及齊侯遇于穀
蕭叔朝公
 蕭附庸國叔其名也不言來朝而但言朝公者以公
 方在穀而就穀朝之為非禮也穀齊地見前
秋丹桓宮楹
 此為將娶哀姜至必朝廟故先飾以誇耀之然非禮
 矣穀梁𫝊天子諸侯黝堊大夫蒼士黈黝黒柱堊白/壁蒼青色黈
 黄/色
[011-12b]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㑹齊侯盟于扈
 自二十二年盟防後納幣觀社遇穀盟扈齊魯交好
 之密乃如此
二十有四年
春王三月刻桓宮桷
 穀梁𫝊天子之桷斵之礱之加密石焉諸侯之桷斵
 之礱之大夫斵之士斵本
[011-13a]
葬曹莊公
夏公如齊逆女
秋公至自齊
 昏禮親逆必告迎告至禮也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公親逆當與姜氏同日入今異日者公羊以為有孟
 任在宮姜不肯入必與公要約許遠孟任而後徐徐
 以至焉故丁丑日入不即朝廟至明日戊寅乃始謁
[011-13b]
 宗廟而行宗覿之禮
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禮小君至大夫宗婦皆執䞇以見此同姓大夫行宗
 覿禮也但其䞇大夫用羔雁宗婦用&KR0037栗腵修而此
 通用幣以誇耀之然非禮矣時御孫魯大/夫諫曰男䞇
 大者玉帛公侯伯子男執玉諸侯/世子附庸孤卿執帛小者禽鳥卿執羔/大夫執
 雁士/執雉女䞇不過榛栗&KR0037修正謂其用幣無禮故也若
 杜氏謂戊寅朝廟則以小君至後必朝廟而後可行
[011-14a]
 宗覿之禮名之為祖故隠八年𫝊鄭忽娶于陳先配
 後祖則陳鍼子非之鄭衆註云先祭祖謂之祖然後
 同牢而食謂之配蓋婦至朝廟必用牲幣以祭告易
 歸妹所云士刲羊无血謂男用特羊即餼告之禮女
 承筐无實謂女用執笲即薦舎之禮也穀梁娶讐人/之子以薦舎
 于前謂薦筐/而置于前也然且至日必朝廟次日行事即為非禮
 今世用朱熹家禮謂成婦三日始可廟見自宋至今
 通行之則不特不讀春秋將并禮記三月廟見之説
[011-14b]
 而盡誤之夫彼言三月廟見者謂舅姑已亡必三月
 而行婦見之禮故又云擇日而祭于禰祭禰非祭祖
 三月非三日舅姑未死不得早行死祭也然則周禮
 在魯誰謂春秋非禮書乎
大水
冬戎侵曹曹羈出奔陳赤歸于曹公穀曹字接下郭/公二字作曹郭公
 此左氏無𫝊者公羊謂曹羈賢大夫諫勿親敵三諫
 不從而去之于是曹失國而别有失地之君郭國名
[011-15a]
 赤者無所于歸而歸于曹曹實無赤也因之名曰赤
 郭公蓋連下郭公作順文也穀梁于曹羈無𫝊而赤
 則同之然而曹莊以後曹未亡也至哀公八年而後
 宋滅曹然則此時之滅何時復國蓋漫無稽矣杜氏
 據經文書法倣鄭忽出奔衛突歸于鄭之文謂羈本
 曹世子敗奔于陳而公子赤為戎所納是為僖公此
 頗近理然史記年表皆云僖公名夷不名赤且他無
 可考若孔疏引賈逵説以為羈是曹君赤是戎之外
[011-15b]
 孫故戎侵曹逐羈而立赤似言赤本曹公子而為戎
 女所出者此雖與杜説不甚逺然亦何據焉
郭公
 此係經有脱誤本當闕者但管子云齊桓公之郭問
 郭父老曰郭何故亡曰以其善善而惡惡也公曰若
 子之言乃賢君也何至于亡曰善善不能用惡惡不
 能去所以亡也則公字乃亡字之誤且齊桓管仲又
 適與莊公時年事相合因從之此與僖十九年書梁
[011-16a]
 亡例同
二十有五年
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陳侯者陳宣公也女叔陳大夫女氏而叔字者卿可
 字可名聘義見前此以前十九年我媵婦于陳而陳
 反來伐未免不安故特聘修好然後我遣季友往答
 之此實為三十二年季友奔陳所本若謂季友與陳
 好故來聘則陳來伐時何不好乎
[011-16b]
夏五月癸丑衛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杜
 周制凡日食天子伐鼓于社諸侯則伐鼓于朝而用
 幣于社此伐鼓于社非禮不用幣而用牲又非禮故
 記之若左𫝊謂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
 乎伐鼓用幣則似此不應鼓幣者非也𫝊以為唯夏
 四月為陽月名曰正月詩正月繁霜/言四月也此時隂盡于已
 而未經夏至一隂不生則隠慝未作隂為/隠慝以極盛之
[011-17a]
 陽而為隂所蝕故宜用鼓以伐隂用幣以禳慝今但
 六月耳安得用此不知此雖周六月實夏正月也故
 曰惟正月謂惟是正月故有此也猶昭十七年日食
 𫝊所謂此月之朔當夏四月謂之孟夏是也若杜氏
 云用長厯推之錯置一閏此月是七月誤作六月故
 左氏疑之則左氏此時未必有長厯可推且未有知
 其誤而不為之明正者謬矣至若伐鼓之失祗在于
 社用幣之失又在用牲而穀梁曰鼓禮也用牲非禮
[011-17b]
 也則似伐鼓宜在社者公羊謂鼓于社求隂之道也
 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則不惟鼓必在社而且不謂
 用牲為非禮俱非是
 尚書𦙍征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此九月日食也
 然亦曰瞽人進鼓嗇夫馳取幣則伐鼓用幣不必四
 月矣要或夏禮如是耳
伯姬歸于杞
 不書逆者舉歸以見逆也此與前十一年王姬歸于
[011-18a]
 齊例同穀梁謂以來逆者微故不書則周制諸侯必
 親迎並無遣卿逆女之禮知其尊與卑當在何等雖
 左𫝊有諸侯送女大國遣上卿小國遣大夫之例或
 者逆女所遣亦當如是然亦臆見耳未可執以定賞
 罰也而胡氏又遵之非誤乎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
 周制凡天災有幣無牲此用牲非禮非日月之眚不
 鼓此用鼓又非禮故記之但于門無考耳若公羊謂
[011-18b]
 于社禮也于門非禮也則可鼓牲于社矣穀梁又曰
 既戒鼓而駭衆用牲可以已矣則但可鼓社不可牲
 社俱非是杜氏曰門國門
 鼓所以攻隂故非日食不鼓穀梁謂救日以鼓兵救
 水以鼓衆則謂救日是攻慝故兼陳兵救水則警衆
 使用力隄遏而已是大水用鼓亦别有義但不當在
 社耳若左𫝊謂非日月之眚不鼓其云日月之眚非
 謂日月之食也謂日為月蝕而作之眚杜氏云月侵
[011-19a]
 日為眚則但指日食而月不與焉穀梁亦云天子救
 日置五麾陳五兵五鼓諸侯置三麾陳三兵三鼓大
 夫擊門士擊柝言充其陽也則月食不當充陽矣惟
 周禮太僕職凡軍旅田役贊王鼓救日月亦如之始
 有用鼓救月之事今救日月皆伐鼓當始周禮然要
 是誤耳
 曽子問諸侯從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與其兵此即
 穀梁陳五兵之説也但天子陳五兵以諸侯在朝不
[011-19b]
 止一方故于日食時則使各衣其方色青赤黄白黒
 之衣而各執其方之兵東方用㦸南方用矛西方/用弩北方用楯中夾用鼓
 用五若諸侯三兵宜何三兵此非可以等級為隆殺
 也故三𫝊言禮雖各有異同而左氏為正公穀輔之
 若周禮儀禮則後此者矣且用鼓兼用兵者正謂隂
 能侵陽欲助天子討隂慝也若月食用鼓將誰討乎
冬公子友如陳
 報女叔之聘也公子友者即季友莊公之母弟也諸
[011-20a]
 侯之弟例稱公子杜氏云史䇿之通言是也
 
 
 
 
 
 
 
[011-20b]
 
 
 
 
 
 
 
 春秋毛氏𫝊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