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19 翻譯名義集-宋-法雲 (T@HARA)



翻譯名義集四


姑蘇景德寺普潤大師法雲編



* 總明三藏第三十九
* 十二分教第四十
* 律分五部第四十一
* 論開八聚第四十二
* 示三學法第四十三
* 辨六度法第四十四
* 釋十二支第四十五
* 明四諦法第四十六
* 止觀三義第四十七
* 眾善行法第四十八


總明三藏篇第三十九



一經藏。二律藏。三論藏。經藏則刊定因果。窮
究性相。律藏則垂範四儀。嚴制三業。論藏則
研真顯正。覈偽摧邪。同出一音。異隨四悉。用
顯圓明之理。式開解脫之門。致立三藏之教
也。


修多羅。或修單蘭。或修妬路。西域記名素
[004-1110b]
怛覽。舊曰修多羅。訛也。或言無翻。含五義
故。摭華云。義味無盡。故喻涌泉。能生妙善。
故號出生。揩定邪正。故譬繩墨。能示正理。故
名顯示。貫穿諸法。故曰結鬘。含此五義故
不可翻出雜心論或言有翻。妙玄明有五譯。一翻
經。二翻論。三翻法本。四翻線。五翻善語教。
天台定云。今且據一名。以為正翻。亦不使二
家有怨。何者。從古及今。譯梵為漢。皆題為
經。若餘翻是正。何不改作線契。若傳譯僉然
則經正明矣。以此方周孔之教名為五經。故
以經字。翻修多羅。然其眾典。雖單題經。諸論
所指。皆曰契經。所謂契理契機。名契經也。摭
華云。契理則合於二諦。契機則符彼三根。經
者。訓常訓法。妙玄云。天魔外道不能改壞。名
為教常。真正不雜。無能踰過。名為行常。湛
然不動。決無異趣。名為理常。又訓法者。法
可軌。行可軌。理可軌。佛地論云。經者貫攝為
義。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眾生。慈恩云。為
常為法。是攝是貫。常則道軌百王。法乃德
模萬[卄/棄]攝乃集斯妙義。貫乃御彼庸生。庶令
同出苦津。終歸覺岸。


毘奈耶。或毘尼。什師云。毘尼秦言善治。謂
自治婬怒癡。亦能治眾生惡也。圓覺鈔云。此
云調伏。謂調練三業。制伏過非。調練通於止
作。制伏唯明止惡。就所詮之行。彰名調伏
之藏。四教義云。此翻滅。謂佛說作無作戒。能
滅身口之惡。是故云滅。圓覺略鈔云。滅有三
義。一滅業非論第一云。滅惡故名曰毘尼二滅煩惱律云。世尊。謂調伏貪嗔
癡令盡故制增上戒學三得滅果戒經云。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南山云。毘

[004-1110c]
尼翻滅。從功能為名。非正譯也。正翻為律。律
者法也。從教為名。斷割重輕開遮持犯。非法
不定。俗有九流。法流居一。故世律法。皆約刑
科。道與俗違。刑名乃異。至於處斷必依常法。
谷響云。以此方法律之名。翻彼土奈耶之
語。律者詮也。詮量輕重犯不犯等。風俗通曰。
皐陶謨虞造律。律訓詮。訓法。尚書大傳曰。丕
天之大律。注云奉天之大法。法亦律也。此方
律名。起於舜世。漢蕭何以為九章。漸分輕重
委悉也。西域記云。毘奈耶藏。舊訛云毘那
耶。


阿毘曇。或云阿毘達磨。此云無比法。謂無
漏法慧為最勝故。四教義曰。無比法。聖人智
慧。分別法義也。新云。阿毘達摩。此云對法。
對有二種。一者對向。謂向涅槃。以乘無漏聖
道之因。感趣涅槃圓極之果。二者對觀。對觀
四諦。謂以淨慧之心。觀察四諦之法。故名對
也。法有二種。一者勝義法。謂擇滅涅槃云云
二法相法。即通四聖諦云云問若據此義。合
云對法藏。今隱對法之名。但云慧論者如何。
答此乃隨方之聲也。梵語奢薩怛羅。此云
論。梵語摩怛理迦。此云本母。本母能生妙
慧。妙慧因論而生。故展轉翻為論也。瑜伽論
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論。奘師傳云。
舊曰優波提舍。訛也。正云鄔波弟鑠。後分
經云摩達磨。


俱舍。或云比吒。或云摘迦。此翻為藏。即
包含攝持之義。非藏無以積錢財。非藏無以
蘊文義。故攝論云。何名為藏。答由能攝故。謂
[004-1111a]
攝一切所應知義。無令分散。故名為藏。四教
義云。今言三名各含一切文理。故名藏也。阿
含即定藏。毘尼即戒藏。阿毘曇即慧藏。今問。
經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且三藏之名。既通
大小二教。何故法華判局小乘。答曰三藏屬
小。凡有二義。一者小乘三藏。皆佛所說。如出
耀經云。佛在波羅奈僊人鹿野苑中。告
五比丘。此苦原本。本所未聞。本所未見。廣說
此法。為契經藏。佛在羅閱城時。迦蘭陀子
名須陳那。出家學道。最初犯律。故說戒藏。佛
在毘舍離。見跋耆子本末因緣。告諸比丘。
諸無五畏恚恨之心者。便不墮惡趣。亦復不
生入地獄中。廣說如阿毘曇。是知小乘俱是
佛說。斯異大乘論藏。自屬菩薩之所造也。二
者小乘三藏。部帙各別。大乘經律。二藏混
同。是故法華判其三藏。屬小乘也。又大論。處
處以摩訶衍。斥三藏法非大菩薩。先德妄破
天台立教。此由失究經論所以。問法華既云
三藏學者。大論安云佛在世時無三藏名。答
佛滅度後。阿難結集修多羅藏。優波離結
集毘奈耶藏。迦葉結集阿毘曇藏。是則
法華梵本恐無此名。多是譯師加三藏名。顯
小乘教。如今經自餘諸品皆是結集者所置
也。問今列三藏。依何詮次。答四教義云。說時
非行時。教起之次。阿含為先修行之初。木
叉為首。故出耀經。說教次第。先經次律。而後
論也。四教儀以論居中者。以經是所解。論是
能釋。故先經而次論。然觀諸文前後非一。亦
各隨人。不可確執。苟以義局。徒自矛盾。或
[004-1111b]
標四藏者。大論四名雜藏。或言五藏者。西域
記云。四名雜集藏。五名禁呪藏。以上座部唯
結三藏。若大眾部。別為五藏。又經音義列八
藏。一胎化藏。二中陰藏。三摩訶衍方等藏。四
戒律藏。五十住菩薩藏。六雜藏。七金剛藏。八
佛藏。


十二分教篇第四十別明經藏附出眾題



竊以。理超四句。教攝群機。散華貫華之殊。應
頌孤頌之別。或有請以敷演。或無問而自陳。
本事本生。談理談喻。牢籠妄識。統會真源。病
有萬殊藥無一準。故教部類開十二分。發軫
曰。長行。重頌並授記。孤起。無問而自說。因
緣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論義共成
十二名。廣出大論三十三。


修多羅。此云契經。有通有別。通則修多羅。
聖教之都名。別則妙玄云。直說法相者。是別
修多羅。如說四諦等也。所言別者。雜集論云。
謂長行綴葺略說所應說義。


祗夜。此云重頌。妙玄云。重頌上直說修多
羅也。亦曰應頌。頌長行也。


和伽那。此云授記。達磨欝多羅云。聖言說
與名授。果為心期名記。妙玄云。說九道劫
數。當得作佛。首楞嚴經明四種記。一未發
心記。或有流轉六道。往於人間。好樂佛法過
百千萬億劫。當發心過百千萬億阿僧祇劫。
行菩薩道。供佛化人。皆若干劫。當得菩提淨名
疏云。雖未發心而與記也。如佛祇洹林邊。為鴒雀授記。又云約四教位者。雖是具縛凡夫。及二乘方便。若有四教
大乘機。雖未發心而記二適發心與記。是人久種善根。好

樂大法。有慈悲心。住不退地。故發心與記
[004-1111c]
淨名疏云。現前即內凡適發心與記三密為記。有菩薩未得記而
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
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眾數如何。佛
斷此疑。即與授記。舉眾皆知。此菩薩獨不
淨名疏問。何故密記。答有菩薩心行未熟。若聞授記。心則放逸。不得現前受記。又云密記即三教外凡位
四無生現前記。於大眾中。現前得無生。顯露
與記淨名疏云。無生取三教見真位


伽陀。此云孤起。妙玄云。不重頌者名孤
起。亦曰諷頌。西域記云。舊曰偈。梵本略也。
或曰偈他。梵音訛也。今從正音宜云伽陀。唐
言頌。


優陀那。此云無問自說。妙玄云。如佛在舍
婆提。毘舍佉堂上。陰地經行。自說優陀那。
所謂無我無我所。是事善哉。


尼陀那。此云因緣。妙玄云。修多羅中。有人
問故。為說是事。毘尼中。有人犯是事故。結是
戒。一切佛語緣起事。皆名因緣。


阿波陀那。此云譬喻。止觀云。月隱重山舉
扇喻之。風息太虛動樹訓之。


伊帝目多伽。此云本事。妙玄云。此說他事。
如佛將淨飯五百人。歸國。說三因緣之偈也。


闍陀伽。此云本生。此說菩薩行因。本曾為
事也。顯揚論云。本事者。謂如來說聖弟子前
世等事。本生謂如來說菩薩本所修行相應
等事。


毘佛略。此云方廣。妙玄云。此從所表為名。
方廣之理。正理為方。包富名廣。


阿浮達摩。此云未曾有。妙玄云。佛現種種
神力。眾生怪未曾有。
[004-1112a]


優波提舍。此云逐分別所說。義翻論義。
妙玄云。答其問者。釋其所以。西域記云。鄔波
弟爍。舊訛云優波提舍。今問如法華云。我此
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何故小
教。唯九部耶。答此以大教。而形小宗。則奪小
乘。義唯九部。故妙玄云。小乘灰斷。無如意珠
身。故無方廣。小乘根鈍。說必假緣。非天鼓任
鳴。少無問自說。雖有授記。記作佛少。別論雖
無。通說亦有。故妙玄云。小有託前六道因
果。阿含亦授彌勒佛記。亦有自唱善哉。無問
自說。聲聞經以法空為大空。斯乃小乘。亦通
十二。復次若以小教。而顯大乘。則彰大乘義
亦唯九。以無因緣譬喻論義三部。故妙玄云。
有人云。大乘根利不假此三。斯亦別論。通語
大乘何得無此三經。然此十二分經。舊名十
二部者。妙玄云。部別各有類從也。新譯恐濫
部帙。改名為分。二教論云。窮理盡性之格言。
出世入真之軌轍。論其文則部分十二。語其
旨則四種悉檀。理妙域中。固非名號所及。
化檀繫表又非情智所尋。至於遣累亡筌。陶
神盡照。近超生死。遠證涅槃。播闡五乘。接群
機之深淺。該明六道。辨善惡之升沈。敻休正
期出世而法無不周。邇比王化而事無不盡。
能博能要不質不文。自非天下之至慮。孰能
與於斯教哉。


阿含。正云阿笈多。此云教。妙樂云。此云無
比法。即言教也。唯識論云。謂諸如來所說之
教。長阿含序云。阿含者。秦言法歸。所謂萬法
之淵府。總持之林苑也。法華論解其智慧門
[004-1112b]
為說阿含義甚深。涉法師云。阿含此云傳。所
說義。是則大小二教。通號阿含。而小乘中別
開四部。謂增一阿含明人天因果。二長阿含
破邪見。三中阿含明諸深義。四雜阿含明諸
禪法。以四阿含為轉法輪設教之首。別得其
名。嵩輔教編。由昧通別猶豫不決。其詞則枝。


首楞嚴。大論秦言健相。分別知諸三昧行
相多少深淺。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也。菩薩
得是三昧。諸煩惱魔及魔人無能壞故。譬如
轉輪聖王。主兵寶將。所住至處。無能壞伏。故
名健相三昧也。大經云。首楞者。一切事竟。嚴
名堅固。一切畢竟而得堅固。名首楞嚴。是故
首楞嚴定名為佛性。慈恩翻為金剛藏。此諸
菩薩證此定故。以是為名。


楞伽。正言䮚力登迦。佛住南海濱。入楞伽
國摩羅耶山。而說此經。梵語楞伽。此云不可
往。唯神通人方能到也。阿跋多羅此云入。謂
入此山中。而說此寶。或翻無上。謂此經法是
無上寶。


薩達磨芬陀利。此云妙法蓮華。天台云。妙
名不可思議。法謂十界十如權實之法。蓮華
者喻權實之法也。慈恩云。藻宏綱之極唱。旌
一部之都名。法含軌持。綰群祥以稱妙。華兼
秀發總眾美而彰蓮。


般舟。此云佛立。亦名十方現在佛悉在前立
定經。經云。持佛威神。於三昧中立者。有三
事。持佛威神力。持佛三昧力。持本功德力。用
是三事。故得見佛。


摩訶袒持。止觀翻大祕要。遮惡持善祕要。
[004-1112c]
祇是實相。輔行云。顯非偏小。故名為大。一
切法即一法。故名祕。一法攝一切法。故名要。


盂蘭盆。盂蘭西域之語轉。此翻倒懸。盆是
此方貯食之器。三藏云。盆羅百味。式貢三尊。
仰大眾之恩光。救倒懸之窘急。義當救倒懸
如孟子云。當今之時。萬乘之國行仁政。民之悅之如解倒懸應法師云。盂蘭
言訛。正云烏藍婆拏。此云救倒懸。


修跋挐此言金婆頗婆此言光欝多摩此言明。
天台言。法性之法。可尊可貴。名法性為金。此
法性寂而常照。名為光。此法性大悲能多利
益。名為明。此三字題。玄義別釋。乃立五科。
文雖明著。人自固迷。或言從法而立號。或曰
單譬以為題。或文義以兩存。欲利鈍而䨥濟。
宮商各奏。丹素競舒。既惑異端。孰能一貫。余
因臨講。遂輒議之。觀此題之旨也。依文正意。
唯在於法。就名旁通。乃該於喻。所謂佛入禪
那。妙契原寂。遂唱真號。以赴利機。欲令安住
於其中。故從當體而立稱。是以依文。唯在於
法。雖義推譬喻無有一文。而名通世象似與
喻同無妨鈍根。而作譬解。是故就名旁通於
喻。雖利鈍兼攝法喻咸通。佛元意故文之旨
故。七種立題。當單法也。問搜玄錄據玄義云。
若利根人。即法作譬。既云作譬。豈是單法。此
之一難。詎可通乎。答曰根鈍者。以金光明為
物象之號。根利者以金光明是法性之名。此
則即用顯體。金寶是真如。乃知全性成相。真
如為金寶。故云即法作譬。既解即法作譬。則
了全事是理。所以利人不假譬喻。故妙玄曰。
利根即名解理。不假譬喻。但作法華而解。茲
[004-1113a]
意幽深。逐語奚曉。問邇來匠者。解此經題。分
文義之二途。定法喻之兩向。人既僉允。獨何
不從。答文是能顯。義是所詮。能詮之文必召
所詮之義。所詮之義必應能詮之文。今若抗
分。則成水火。余不用者。由過在斯。問先達立
隨機之義。以伸此題。待人問云法耶喻耶。乃
應之曰。為問利根。為問鈍根。若問利根。即是
單法。若問鈍根。即是單譬。此義通方。何藉
重釋。答隨機雖爾。其如佛唱此名。為依法立。
為作喻陳。是則祇圖答問縱橫。不顧釋名淆
混。問四明記文。據經定題。言從法立。及乎釋
義。云被二根。淨覺謂。自語相違。前後矛楯。
未知此斥。義實然乎。答曰此不可也。何哉言
從法立者。依文之正意也。云被二根者就名
之旁通也。祇由題旨含蘊。遂致釋義通方。
其有瑕者。但不合云順古作譬。不知其喻。出
自題名。由是輒伸管見。粗述大綱。欲以塵
霧之微。少益山海之廣。遂附此集。流布四
方。冀觀覽者。塞世情焉。


樓炭。此翻成敗。


律分五部篇第四十一



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食訖。令
羅云洗滌失手㩧鉢。以為五片。是日有多
比丘。皆白佛言。鉢破五片。佛言表我滅後。
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毘尼藏。為五部也。
故迦葉阿難末田和。修毱多五師體權
通道。故不分教。毱多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
分如來一大律藏。為五部焉。


曇無德。亦名曇摩毱多。此云法密。隱覆即
[004-1113b]
密義。又翻法藏。大集云。我涅槃後。我諸弟
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宣說。
以倒說故。隱覆法藏。人名曇摩毱多。法名四
分。天音折埵理。


薩婆多。此云一切有。此部計三世有實三性
悉得受戒。大集云。而復讀誦書寫外典。受有
三世。及以內外。破壞外道。善能論義。說一切
性。悉得受戒。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故名為
薩婆多。法名七誦。


迦葉遺。此云重空觀。大集云。說無有我及
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是故名為迦葉
遺。法名解脫。此有戒本。相同五分。


彌沙塞。此云不著有無觀。大集云。不作地相。
水火風相虛空識相。名彌沙塞。法名五分。


婆蹉翻犢富羅。翻子。上古有僊。染犢生子。
自後種姓。皆名犢子。此部計我。非是即蘊。亦
不離蘊。而有實我。律本不來。大集云。皆說有
我。不說空相。猶如小兒。是故名為婆蹉富羅。


摩訶僧祗。此云大眾。大集云。廣博遍覽五
部經書。是故名為摩訶僧祇。此有律本。首疏
云。總別六部。僧祇是總。前五是別。此僧祇部
眾。行解虛通。不生偏執。遍順五見。以通行
故。故知是總。遺教三昧下卷經云。佛在世時。
眾僧唯著死人雜衣。因羅旬喻。分衛空還。佛
知其宿行。使眾僧分律為五部。服色亦五種。
令其日隨一部中行。遂制儀則。各舉所長。名
其服色。曇無屈多迦部通達理味。開導利益。
表發殊勝。應著赤色衣。非南方之赤。薩婆多
部博通敏達。導以法化。應著皂衣。非北方之
[004-1113c]
黑。迦葉遺部。精勤勇猛。快攝眾生。應著木
蘭色衣。彌沙塞部。思入玄微。究暢幽密。應著
青色衣。非東方之青。摩訶僧祗部。勤學眾
經。宣講真義。以處本居中。應著黃色衣。非中
方之色。自爾之後。便得大食。斯以五色之衣。
用彰五部之相。


論開八聚篇第四十二別明論藏附出眾題



揵度。正音婆犍圖。此云法聚。如八犍度。以
分一部為八聚故。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
段。一業犍度。明三業。二使犍度。明百八煩
惱。三智明十智。四定。明八定。五根。明根性。
六大。明四大。七見。破六十二見。八雜。謂小
乘法。大論問。八犍度誰造。六分阿毘曇。從何
處出。答佛在無失。滅後百年。阿輸柯王。會
諸論師。因生別部。有利根者。盡讀三藏。欲解
佛經。作八犍度。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全解。
作略毘曇。其初造者。即迦旃延。


瑜伽師地。此云相應。謂一切乘境行果等。
所有諸法皆曰相應。師謂三乘行者。由聞思
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一十七地。


毘婆沙。此云廣解。正云鼻婆沙。此云種種
說。又云分分說。總有三義。廣說勝說異說。


昆勒。此云篋藏。大論云。昆勒有三百一
十萬言。佛在世時。大迦旃延之所造。佛滅度
後。人壽轉減。憶識力少。不能廣誦。諸得道
人。撰為三十八萬四千言。論未到此。


毘婆闍婆提。此云分別論。


育多婆提。此云相應論。


摩得勒伽。此云智毋。以生智故。菩薩入此
[004-1114a]
三昧作論申經。儒家以析理精微名論。釋氏
申通辨論宗旨。收束所說。立為十支。一略陳
名數支。即百法論。二粗釋體義支。即五蘊
論。此二天親所造。三總包。眾義支。即顯揚
論。四總攝大乘義支。即攝大乘論。皆無著造。
五分別名數支。即雜集論。六離僻處中支。即
辨中邊論。七摧破邪山支。即二十唯識論。八
高建法幢支。即三十唯識論。九莊嚴體義支。
即大莊嚴論。十攝散歸觀支。即瑜伽論。以茲
十義。疎條諸論。各有流類。斷可見矣。是以宗
極絕於稱謂。賢聖以之沖默。玄旨非言不傳。
釋迦以之致教。約身口防之以律禁。明善惡
導之以契經。演幽微。辨之以法相。此即明戒
定慧之三學也。


示三學法篇第四十三



安法師云。世尊立教法有三焉。一者戒律。二
者禪定。三者智慧。斯之三者。至道之由戶。泥
洹之關要。戒乃斷三惡之干將也。禪乃絕分
散之利器也。慧乃濟藥病之妙醫也。今謂防
非止惡曰戒。息慮靜緣曰定。破惑證真曰慧。
什法師云。持戒能折伏煩惱令其勢微。禪定
能遮煩惱。如石山斷流。智慧能滅煩惱。畢竟
無餘。故遺教云。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
苦智慧。南山云。但身口所發事在戒防。三毒
勃興。要由心使。今先以戒捉。次以定縛。後以
慧殺。理次然乎。通言學者。所以疏神達思。怡
情治性。聖人之上務。學猶飾也。器不飾則無
以為美觀。人不學則無以有懿德。若夫為學
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則道業踰高。益之則學
[004-1114b]
功踰遠。故形將俗人而永隔。心與世情而懸
反。所服唯是三衣。所食未曾再飯。從師則千
里命駕。慕法則六時精懇。濯慮於八解之池。
怡神於七華之苑。至如道安。道昱慧遠慧持
赤髭法主。青眼律師。弘經辯論。講易談詩。開
神悅耳。析滯去疑。揚名後代。擅步當時。或與
秦王而共輦。乍將晉帝而同幃。遂使桓玄再
拜而弗睱。郗超千㪷而無詞。爾乃行因已
正。方享餘慶。四梵爭邀。六天俱騁。封畿顯
敞。國土華淨。寶樹瓊枝。金蓮玉柄。風含梵
響。泉流雅詠。池皎若銀。地平如鏡。妙香芬
馥。名華交映。近感樂身遠招常命。所以修學
三法之因。得證五分之果。故五分法身。前
三從因而顯德。後二就果以彰能。盡智正習
俱斷名解脫身。無生智了了覺照名曰知見。
若欲正辨三學。應以七科道品點歸三法。以
廣雖三十七品。略但戒定慧三。當知六度乃
總舉。三學是別說。例如四禪八定之類也。以
菩薩急於化他故。六度加施忍進。由聲聞求
於自度。致三學唯戒定慧。故大論以六度是
為眾生法。三學是為涅槃法。又大論以六度
是略說。三十七品是廣說。以解六波羅蜜。好
學之士如理思之。


波羅提木叉。戒疏云。此翻解脫。如論所引。
道戒名解脫也。事戒名別脫也。隨分果德寄
以明之。道性虛通。舉法類遣。不隨緣別。但名
解脫。事戒不爾。緣別而生。緣通萬境。行亦隨
遍。據行凌犯。即名得脫。餘非。未行不名解
脫。又律云。木叉者戒也。據能克果。用目本
[004-1114c]
因。因實是戒。非木叉也。故經云。戒是正順解
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明知是果。故五分
說分別名句。木叉者。舉果目教也。記云。道戒
名解脫者。即七支無表思也。由斷惑得名故。
若戒事名解脫者。則僧尼受戒。隨對殺等事
不作別別無因。別別無果。故名別別解脫摭
華曰。此云別解脫。謂三業七支。各各防非。別
別解脫故。


三昧。此云調直定。又云正定。亦云正受。圭
峯疏云。不受諸受。名為正受。遠法師云。夫稱
三昧者。何專思寂想之謂也。思專則志一不
分。想寂則氣虛神朗。氣虛則智恬其照。神朗
則無幽不徹。斯二乃是自然之玄符。用一而
致用也。是故靖恭閑宇。而感物通靈。御心惟
正。動必入微。此假修以凝神積功以積性
。又諸三昧名質甚多。功高易進。念佛為先。

故天台止觀略明四種。一常坐。二常行。三半
行半坐。四非行非坐。一常坐者。出文殊說文
殊問兩般若。名為一行三昧。身開常坐遮行
往臥。或可處眾獨居彌善。居一靜室安一繩
床。九十日為一期。結加正坐。二常行。出般舟
三昧。唯專行旋。九十日為期。三半行半坐。方
等云旋百二十匝劫坐思惟。法華云其人若
行若立讀誦此經。是人若坐思惟此經。四非
行非坐。實通行坐。南岳呼為隨自意。就此為
四。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惡。四約諸無
記。輔行云。所言常坐。乃至非行非坐者。約身
儀為名。若從法為名者。常坐名一行。常行名
佛立。半行半坐名方等法華。非行非坐名隨
[004-1115a]
自意等。然此四種三昧。先達以事理二觀。分
四三昧。義亦殊途。四明法師。因奉先清師。謂
光明玄十種三法。純明理觀。不須附事而觀
法智。破曰荊溪云。如常坐等。或唯觀理。隨自
意。從末從事。既云純明理觀。乃是三種三昧。
專令於識陰。修十乘也。此文則顯四明以上
三三昧為理觀。又指要云隨自意中。修唯識
觀。觀於起心。即約變造事用而說。此文則四
明以第四三昧。修事觀也。問準妙宗云。常坐
一種。縱直觀理。餘三三昧。豈不兼事。據此則
顯四明以餘三三昧修事觀耶。今謂此文。非
是正分占察事理二觀。蓋為孤山定義例三
種觀法。皆是理觀。十六觀法。乃是事觀遂不
以義例三種。收十六觀。四明遂約四種三昧。
無不歷事觀三諦理。乃顯從行。觀中。尚有歷
事之相。此非占察事觀也。問如妙宗云。若常
坐等。直於三道之事。而觀三諦。不兼修善。及
縱惡事。故受理名。據此莫顯四明唯許常坐
為理觀耶。今謂餘三三昧。歷外境事。故受事
非占察事觀常坐三昧。唯觀內心。故受理名非占察理
問第四三昧。橫開四科。一諸經行法。此須

具收占察二觀。何故四明定隨自意。唯修事
觀。答占察事理二觀。前三三昧既修理觀。是
故第四唯修事觀。或云常坐是理。餘三是事。
謂常行歷念佛事。方等歷持呪事。隨自意。歷
三性事。或云上三三昧並諸經行法。通理通
事。唯縱任三性專修事觀。準荊溪云如常坐
等。或唯觀理。則顯上三三昧通修事觀。此乃
由昧二觀之相。遂迷四種之行。或問。止觀正
[004-1115b]
宗法華。何故行相。郤通眾經。答別明行相雖
通眾典。行者造修。開歸法華。故義例云。是知
四種三昧皆依實相。實相是安樂之法。四緣
是安樂之行。證實相已所獲依報名為大果。
起教只是為令眾生開示悟入。指歸秖是歸
於三軌。妙法祕藏所以始末皆依法華。即法
華三昧之妙行也。


末底。秦言慧。


若那。秦言智。智與於慧有異有同。言其異
者。如肇師云。決定審理謂之智。造心分別謂
之慧。分別則從因立名。決定乃從果立號。故
大論以道慧道種慧。是因中總別。一切智。一
切種智。是果上總別。輔行云。言總別者直語
道慧一切智故。故名為總。各加種故。故名為
別。天台云。善入佛法名慧。巧用佛法名智。肇
論鈔云。智則知也。慧則見也。此約義異。若通
途說智秖是慧。俱通權實及以因果。故梵語
般若。此翻智慧。合為一名。不分二別。今就義
異。以明慧學。然宗鏡云。我法俱空唯從識變。
第一心法能變有三。一第八異熟識變。二第
七思量識變。三第六了別識變。以迷人空故
起我見之愚。受妄生死。以迷法空故。違現量
之境。障淨菩提。既唯識變。我法皆虛。因此
二空。契會玄旨。以我空故。煩惱障斷。以法
空故。所知障消。煩惱障斷故。證真解脫。所知
障斷故。獲大菩提。行滿因門心冥果海。境識
俱寂。唯一真空。


辨六度法篇第四十四



如法華云。為求菩薩道者。說應六波羅蜜。是
[004-1115c]
以行施乃盡命傾財。持戒則防遮護性。忍辱
乃猶刀割水。精精進則知救頭然。禪那乃四
儀湛寂。智慧則一念圓明。大願之心普被無作
之道遍施。度生死流。登涅槃岸。故曰六度也。


檀那。法界次第云。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
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
破慳貪。是為檀那。布施有二種。一者財施。
二者法施。財施者。所謂飲食。衣服。田宅。六
畜。奴婢。珍寶。一切己之所有。資身之具。及
妻子。乃至身命屬他。為他財物。故云捨身。猶
屬財施。有所須者悉能施與。皆名財施也。法
施者。若從諸佛及善知識。聞說世間出世間
善法。若從經論中聞。若自以觀行故知。以清
淨心。為人演說。皆名法施。


尸羅。此云清涼。大論云。秦言性善。好行善
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經音義云。此義譯
也。正翻止得。謂。止惡得善也。又古師翻戒。
戒以防止為義。能防惡律儀。無作逸非。止
三業所起之惡。故名防止。大論曰。云何為戒。
若惡止不更作。若心生。若口言若從他受。息
身口惡。是為戒。經音義。梵言三婆羅。此云禁
戒。戒疏云。戒義訓警也。警策三業。遠離緣
非。明其因也。優婆塞戒經云。戒者名制。能制
一切不善法故。又戒是約義。訓義勒義。纂要
云。約二百五十戒。各有四威儀。合為一千。循
三世轉為三千。將三千威儀。分配身口七支。
為二萬一千。復約對治三毒及等分成八萬
四千。


羼提。此曰安忍。法界次第云。秦言忍辱。內
[004-1116a]
心能安忍外所辱境。故名忍辱。忍辱有二種。
一者生忍二者法忍。云何名生忍。生忍有二
種。一於恭敬供養中。能忍不著。則不生憍逸。
二於瞋罵打害中。能忍則不生瞋恨怨惱。是
為生忍。云何名法忍。法忍有二種。一者非心
法。謂寒熱風雨。飢渴老病死等。二者心法。謂
瞋恚憂愁疑婬欲憍慢諸邪見等。菩薩於此
二法。能忍不動是名法忍。


毘梨耶。法界次第云。秦言精進。欲樂勤行
善法。不自放逸。謂之精進。精進有二種。一者
身精進。二者心精進。若身勤修善法。行道禮
誦講說勸助開化。是為身精進。若心勤行善
道。心心相續。是為心精進。復次勤修施戒善
法。是為身精進。勤修忍辱禪定智慧。是為心
精進。止觀引舊云。精進無別體。但督眾行。義
而推之應有別體。例無明通入眾使更別有
無明。今且寄誦經。勤策其心。以擬精進晝夜
不虧。乃得滑利。而非三昧慧。唯識論云。勇捍
為性。疏云勇而無怯。自策發也。捍而無懼。耐
勞倦也。陳氏云。精其心進其志。大集佛言。精
進有二種。一始發精進。二終成精進。菩薩以
始發精進習成一切善法。以終成精進。分別
一切法。不得自性。法句經云。若能心不起。精
進無有涯。


禪那。此云靜慮。智論云。秦言思惟修。言禪
波羅蜜。一切皆攝。法界次第云。禪有二種。一
者世間禪。二者出世間禪。世間禪者。謂根本
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即是凡夫所行禪。
出世間禪復有二種。一出世間禪。二出世間
[004-1116b]
上上禪。出世間禪者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
明。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
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
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乃至三明六通。如
是等禪皆是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者謂
自性等九種大禪。淨名疏云。佛心智鑒圓明。
豈煩思惟。究竟無學豈得言修。又翻棄惡。如
來純淨之智。何惡可棄。故思惟等義皆是因
也。楞伽經明四種禪。愚夫所行禪。謂聲聞
緣覺外道修行者。觀人無我性。自相共相骨
鎖。無常苦不淨相計著為首。如是相不異觀
前後轉進。想不除滅。是名愚夫禪。觀察義
禪。謂人無我自相共相外道自他俱無性。已
觀法無我彼地相義。漸漸增進。是名觀察義
禪。攀緣如禪。謂妄想。二無我妄想。如實處
不生妄想。是名攀緣如禪入楞伽名觀真如禪如來禪。謂
入如來地。行自覺聖智三種樂住成辦眾生。
不思議事。是名如來禪。頌曰。凡夫所行禪。觀
察相義禪。攀緣如實禪。如來清淨禪。


般若。法界次第云。秦言智慧。照了一切諸
法皆不可得。而能通達一切無閡。名為智慧。
大論云。般若定實相。甚深極重。智慧輕薄。
是故不能稱。此生善故不翻。此六度法祖引
經論。以辨其相。共立五義。一對治。善戒經
云。謂慳惡瞋怠亂癡。是所破之蔽。二相生。
善戒經云。謂捨家持戒。遇辱須忍。忍已精進。
精進已調五根。根調故知法界。又解深密經
云。能為後後引發故。謂諸佛菩薩。若於身財。
無所顧悋。便能受持清淨禁戒。為護戒故。便
[004-1116c]
修忍辱。修忍辱已。能發精進。發精進已。能
辦靜慮。辦靜慮已。便能獲得出世間慧。是
故我說波羅蜜多如是次第。三果報。善戒經
云。富具色力壽安辯。又餘經云。施報富。戒報
善道。忍報端正。進報神通。禪報生天。智破煩
惱。無著論云。有二種果。謂未來現在。未來
果者。檀得大福。尸羅得自身具足。謂釋梵等。
羼提得大伴助大眷屬。毘梨耶得果報等不
斷絕。禪得生身不損壞。般若得諸根猛利及
多諸悅樂。於天人大眾中。得自在等。現在果
者。得一切信敬供養及現法涅槃等。四互攝
者。彌勒頌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是中
一二三。名為修行住。此檀攝六度也。又菩提
資糧論云。既為菩薩母。亦為諸佛母。般若波
羅蜜。是覺初資糧覺是菩提。六度是菩提資糧。般若為初耳施戒忍進
定。及此五之餘。方便願智力。皆由智度。故波
羅蜜所攝。此乃般若攝於六度。初後既爾。中
四例知。五譬喻。華嚴云。菩薩摩訶薩。以般若
波羅蜜為母。方便善巧為父。檀波羅蜜為乳
母。尸羅波羅蜜為養母。忍波羅蜜為莊嚴具。
勤波羅蜜為養育者。禪波羅蜜為浣濯人。善
知識為教授師。一切菩提分為伴侶。一切善
法為眷屬。一切菩薩為兄弟。菩提心為家。如
理修行為家法。諸地為家處。諸忍為家族。大
願為家教。滿足諸行。為順家法。勸發大乘。為
紹家業。法水灌頂。一生所繫菩薩為王太子。
成就菩提。為能淨家族。六分開者。六度通大
小。十度唯在大。一往亦通藏通兩教。以權立
三智故。言十度者。於禪中有願智力。故開願
[004-1117a]
度。有神通智開出力度。根本定守禪度名。般
若中有道種智。開出方便度。有一切種智。開
出智度。一切智守本般若名。


波羅蜜。大論又云。阿羅密。秦言遠離。波羅
蜜。秦言度彼岸。此二音相近。義相會故以阿
羅蜜。釋波羅密。天台禪門云。一者諸經論
中。多翻到彼岸。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煩
惱為中流。菩薩以無相智慧。乘禪定舟航。從
生死此岸。到涅槃彼岸。故知約理定以明波
羅蜜。二者大論別翻事究竟。即是菩薩大悲。
為眾生。遍修一切事行滿足故。三瑞應經翻
度無極。通論事理悉有幽遠之義。合而言之。
故云度無極。此約事理行滿。說波羅蜜。


波羅伽。大論秦言度彼岸。華嚴云。以波羅
蜜船。於生死流中。不依此岸。不著彼岸。不住
中流。而度眾生。無有休息。


釋十二支篇第四十五



惑業互資。因緣交助。三世猶若環旋。六道喻
如輪轉。凡夫沈迷色心氷執。聖人超悟生死
霜融。剪荊棘林。五因頓息。斷牽連。七果
咸亡。故此十二支法。為中乘之達觀也。


尼陀那。此云因緣。什曰。力強為因。力弱為
緣。肇曰。前緣相生因也。現相助成緣也。生
曰。因謂先無其事而從彼生也。緣謂素有其
分而從彼起也。故因親而緣疎。緣覺根利。通
觀三世。有因有緣。是名因緣。初觀過去無明
緣行。言無明者。不了法界。邪見妄執。常在闇
冥。故曰無明。因煩惱惑。起於三業。造作諸
法。故名為行。由茲惑業。感現五果。識緣名
[004-1117b]
色。六入觸受。所謂從行。生心。投入母腹。流
愛為種。納想在胎。分別諸法。此名曰識。識但
有名。凝滑屬色。四七漸堅。故號名色。六根開
張。名為六入。從出母胎。至三四歲。對緣取
塵。未別苦樂。名之為觸。從五六歲。至十二
三受。覺苦樂中庸三境。既能了別。故名為受。
復從果報。起愛取有三支惑業。成現在因。從
十四五。至十八九貪種種境。如渴求飲。故名
為愛。十九已後。年既長大。貪欲轉盛。不藉身
命。能有所取。故名為取。愛取體同。勝劣有
異。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牽生三有。故名為
有。由此因故。感於未來二種果報。謂生老死。
後陰始起。故名為生。住世衰變。故名為老。最
後敗壞。故名為死。是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
名因。互相由藉而有曰緣。因緣相續則往還
無際。若了無明。生死自息。是為緣覺出世之
要術也。


明四諦法篇第四十六



法界次第云。通言諦者。諦以審實為義。此四
諦法。正為聲聞人。從聞生解。故必須藉教。詮
理不虛。故云審實也。若由因感果。則應先因
而後果。今悉先果而後因者。教門引物為便。
前二諦是世間之法。令知苦以斷集。故先果
而次因。後二諦是出世間之法。使為滅以修
道。亦先果而次因。佛滅八百年。如意論主王
禮為師。立先因後果義。云集苦是有漏因果。
道滅是無漏因果。外道破云。汝師出世。說苦
集滅道。何以弟子說集苦道滅。有違師之過。
如意救曰。佛在世日。對不信因果人。說先果
[004-1117c]
後因。我今順因果說亦不相違。此時外道朋
黨熾盛。眾中無證義人。王賜外道金七十兩。
封外道論。為金七十論。如意墮負。嚼舌而終。
至九百年。世親披外道論。果見如意墮負。遂
造論軌論式等。上王救如意論主。王加珍敬。
賜世親金七十兩。封為勝金七十論。王縛草
鞭屍表外道邪宗。屍為出血。故出家者。宜應
曉了四諦教門因果二法前後之義。慎勿惑
焉。


豆佉。或伊禰。晉云。苦法界次第云。苦以逼
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
逼惱。故名為苦。苦有三種。一苦苦。二壞苦。
三行苦。今明三苦。有別有通。別者三苦即別
對三受。苦受從苦緣生。情覺是苦。即苦苦也。
樂受樂壞時生苦。即是壞苦。不苦不樂受。常
為無常遷動。即是行苦。若通論三苦。則三受。
通有三苦。所以然者。三受之心。即是苦。通從
苦緣生。故通是苦苦。三受之心。通為壞相所
壞。故通是壞苦。三受之心通是起役運動不
停之相。故通是行苦。行以遷流為義。故楞嚴
云。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
古德頌行苦密遷云。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
覺。若安眼睛上。違害極不安。愚人如手掌。不
覺行苦遷。智者如眼睛。違極生厭患。智論云。
無量眾生有三種身苦。老病死。三種心苦。貪
瞋癡。三種後世苦。地獄餓鬼畜生。法句經云。
昔四比丘論世苦事。一云婬欲惱人。一云飢
渴逼體。一云瞋恚擾亂。一云驚怖恐懼。各執
已是競謂他非。佛知遂問。比丘具答。佛言汝
[004-1118a]
等所論。不究苦義。為諸苦之本眾患之
原。當求寂滅。此最為樂。


三牟提耶。或彌禰。晉云集。法界次第云。集
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
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


尼樓陀。或娑陀。晉言滅。法界次第云。滅以
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
為滅。


末伽。或槃那。晉云道。法界次第云。道以能
通為義。道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
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
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皆是助道。
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此四華梵出
賢愚經。毘曇云。佛為四王。作聖語說四諦。二
解二不解。又作毘陀語。一解一不解。又作梨
車語說。四王俱解。故知四諦名非一概。此四
諦法。若以藥病區揀。苦集是世間因果。此屬
於病。道滅是出世間因果。此當乎藥。若以真
俗甄別則有三義。一者四諦俱真。如涅槃云。
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
大苦海。二者四諦俱俗。止觀云。滅尚非真。三
諦焉是。三者一真。三俗。勝鬘云。此四聖諦。
三是無常。一是常。又云。是故苦諦集諦道諦
非第一義諦。非常非依。一苦滅諦。離有相者
是常。又涅槃經。明於四諦凡有四種。一生滅
四諦。二無生四諦。三無量四諦。四無作四諦。
勝鬘經中。亦明四種。一有作四諦。二有量四
諦。三無作四諦。四無量四諦。但此二經詮次
少異。荊溪問曰。何故立此四種四諦之殊。答
[004-1118b]
諦本無四。諦只是理。理尚無一。云何有四。
故知依如來藏同體權實。大悲願力。隨順物
機。不獲已而用之。機宜不同致法差降。從一
實理。開於權理權實二理。能詮教殊。故有四
種差別教起。三藏詮生滅。通教詮無生別教
詮無量。圓教詮無作。是故天台明四種四諦
之法也。


止觀三義篇第四十七



實相體寂。因元靜乃稱止。本覺靈照。由常明
故曰觀。妄風俄動。假妙奢摩他而止之。心珠
久昏。須毘婆舍那而觀矣。摩訶止觀釋名章
中。初共通三德。二各開三義。今依彼論分列
梵語 初標共通。


奢摩他。此云止。涅槃經云。奢摩他名為能
滅。能滅一切。煩惱結故。又名能調。能調諸根
惡不善法故。又曰寂靜。能令三業成寂靜故。
又曰遠離。能令眾生離五欲故。又曰能清。能
清貪欲瞋恚愚癡三濁法故。以是義故。故名
定相。


毘婆舍那。此云觀。涅槃云。毘婆舍那名為
正見。亦名了見。名為能見。名曰遍見。名次第
見。名別相見。是名為慧。


憂畢叉。此云止觀平等。涅槃云。憂畢叉者。
名曰平等。亦名不諍。又名不觀。亦名不行。是
名為捨。止觀云。若用兩字共通三德者。止即
是斷。斷通解脫。觀即是智。智通般若。止觀等
者。名為捨相。捨相即是通於法身。起信論云。
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
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
[004-1118c]
鉢舍那觀義故。永嘉集云。以奢摩他故。雖寂
而常照。以毘婆舍那故。雖照而常寂。以優畢
叉故非照而非寂。照而常寂故。說俗而即真。
寂而常照故說真。而即俗。非寂而非照故。杜
口於毘耶。長者子六過出家經佛告僧伽摩羅
比丘。汝當行二法。止觀是也。僧伽摩羅白
佛言。甚解世尊。佛言我取要而說。云何言甚
解耶。僧伽摩羅言。止者諸結永盡。觀者觀一
切法。佛言善哉 二明各開初列三止。


妙奢摩他。即體真止。


三摩。即方便隨緣止。


禪那。即息二邊分別止。名出楞嚴。資中云。
準圓覺經。奢摩他以寂靜為相。三摩提以幻
化為相。禪那俱離靜幻二相。然此二經天台
出時。經皆未到。而止觀中預立其義。故止觀
二字。各開三義。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三
息二邊分別止。又云。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
映望三觀隨義立名。其相云何。體無明顛倒
即是實相之真。名體真止。如此實相遍一切
處。隨緣歷境安心不動。名隨緣方便止。生死
涅槃。靜散休息名息二邊止。孤山釋曰。今阿
難雖專請於止。以即一而三故此止即觀亦
即平等。三一互融是以稱妙。妙故方曰楞嚴
大定。今於一止復有三名奢摩他即體真止。
止於真諦翻奢摩他為止者。定之異名。寂靜義也。謂於染淨等境。心不妄緣故三摩提
亦曰三摩鉢底。此云等持。即方便隨緣止。止
於俗諦三摩提。智論云。一切禪定攝心。皆名三摩提。秦言正心行處。是心從無始來。常曲不端。得是
正心行處。心則端直。譬如蛇行常曲。入竹筒則直。翻等持者。謂離沈掉曰等。令心住一境性曰持禪那

此云靜慮。即息二邊別分止。止於中道淨覺云。孤
[004-1119a]
山專用天台三止。配今三名者。得經之深也。何則止屬於定。觀屬於慧。阿難本以多聞小慧自咎。正以楞嚴大定為
請。非三止而何況三摩禪那。顯是定名。雖此定即慧而所主從別次明三觀。


謂空假中。荊溪臨終顧命眾曰。一念無相謂
之空無。法不備謂之假。不一不異謂之中。章
安云。天台傳南嶽三種止觀。一漸次。二不定。
三圓頓。皆是大乘。俱圓實相。同名止觀。漸則
初淺後深。如彼梯隥。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剛
寶置之日中。圓頓初後不二。如通者騰空。為
三根性說三法門。雖曰師資相傳。原本皆出
佛經。故次第三觀。如瓔珞上云。從假入空觀。
亦名二諦觀。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因是
二空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此名
次第三觀。又下卷云。時佛頂髮放一切光。復
集十方百億佛土佛菩薩眾。即於眾中。告文
殊普賢法慧功德林金剛憧。金剛藏善財童
子。汝見是眾中。敬首菩薩問三觀法界諸佛
自性清淨道。一切菩薩所修三觀法門不。汝
等各領百萬大眾。皆應修學如是法門。又中
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
亦是中道義。此皆一心三觀之明文也余昔學肆有吳
教授垂訪問曰。經云作是觀(音官)者。名為正觀(音貫)呼此二音義云何辯。余即答曰。觀(去呼)詮其體。一
標能想之心。觀(平呼)顯其用。帶召所對之境故曰。以觀觀昏。即昏而朗然此各開三

義。全異涅槃。共通三德。由昔混同。故今分
別。


眾善行法篇第四十八



四悉被物。眾善隨宜。四門之路有殊。一乘之
果無別。種種正行。皆斷萬劫之愛繩。一一
助道。盡破千生之塵網。今搜梵語。略注宋言。
欲具乎二種莊嚴。須啟於四弘誓願。
[004-1119b]


悉檀。南嶽師。以悉檀例大涅槃華梵兼稱。
悉是華言。檀是梵語。悉之言遍。檀翻為施。佛
以四法。遍施眾生。故名悉檀。妙玄云。世界悉
檀歡喜益。為人悉檀生善益。對治悉檀破惡
益。第一義悉檀入理益。妙樂云。則前二教及
別地前但屬三悉。引入今經第一義悉。


僧那。此云弘誓。肇論云。發僧那於始心。終
大悲以赴難。此名字發心也。仁王云。十善菩
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此相似發心也。
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此分證發心也。
言弘誓者。天台云。廣普之緣謂之弘。自制其
心謂之誓。志求滿足乃稱願。大士曠懷運心
廣普。依無作四諦之境。起四種弘誓之心。初
依瓔珞未度苦諦令度苦諦。六道受分段之
苦。三乘沈變易之苦。當了陰入皆如無苦可
捨。口發言曰眾生無邊誓願度。次依瓔珞未
解集諦令解集諦。四住煩惱潤有漏業。無明
煩惱潤無漏業。當了塵勞本淨無集可除。口
發言曰。煩惱無數誓願斷。三依瓔珞未安道
諦令安道諦。智慧越苦海之迅航。戒定通祕
藏之要道。當了邊邪是中無道可修。口發誓
云法門無盡誓願學。四依瓔珞未得滅諦令
得滅諦。佛陀是無上之世尊。涅槃乃最勝之
妙法。當了生死即是涅槃。口發誓云。佛道無
上誓願成。仰觀大覺積劫度生。都無懈倦者。
為滿本地之願也。


僧涅。一云僧那大誓。僧涅自誓。一云僧那言
鎧。僧涅言著名著大鎧。亦云莊嚴。故大品云
大誓莊嚴。正言𦙽蘇干那訶。此云甲。𦙽捺陀。
[004-1119c]
此云被。或云衣於既謂被甲衣甲也。


毘跋耶斯。此云四念處。念即是觀。處即是境。
智論釋曰。初習善法為不失。故但名念。能轉
相轉心。故名為想。決定智無所疑。故名智。大
經云。更有新醫從遠方來。曉八種術。謂四枯
四榮。言四枯者。人於五陰。起四倒見。於色計
淨。於受計樂。想行計我。心起常見。故令修
四念處破其四倒。初觀身不淨。一切色法名
之為身。己名內身。眷屬及他名外身。若己若
他名內外身。此三種色。大論明五種不淨。一
生處。是身為臭穢。不從蓮華生。亦不從薝蔔。
又不出寶山。二種子不淨。是身種不淨。非餘
妙寶物。不由淨白生。父母邪想有。三自性不
淨。地水火風質。能變為不淨。傾海洗此身。不
能令香潔。四自相不淨。種種不淨物。充滿於
身內。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淨。
審諦觀此身。終必歸死處難御無反復。背恩
如小兒。二觀受是苦。意根受名內受。五根受
名外受。六根受名內外受。於一根有順受。違
受。不違。不順受。於順生樂受。於違生苦受。於
不違不順。生不苦不樂受。樂受是壞苦。苦受
是苦苦。不苦不樂受是行苦。諸受麁細無不
是苦。三觀心無常。心王不住。體性流動。今
日雖存。明亦難保。山水溜斵石光。若不及時。
後悔無益。四觀法無我。法名軌則。有善法惡
法無記法。人皆約法。計我。我能行善。行惡行
無記。此等法中求我決不可得。龜毛兔角。但
有名字。實不可得。故經云。起唯法起。滅唯法
滅。但是陰法起滅。無人無我眾生壽命。是名
[004-1120a]
無我。此說別相念處。總相念處者。緣一境總
為四觀。此中應四句料簡。一境別觀別如上別說
二境別觀總。三境總觀別此二是總相念處之方便四境觀俱
總。是總相念處。若作一身念處觀。或總二陰。
乃至總五陰。是名境總觀別也。受心法念亦
復如是。阿毘曇中。明三種念處。謂性共緣。對
破三種外道。四教義云。一性念處。智論云。性
念處是智慧性。觀身智慧。是身念處。受心法
亦如是。解者不同。有但取慧數。為智慧性。即
是性念處。南岳師解。觀五陰理性。名性念處。
故雜心偈。是身不淨相。真實性常定。諸受及
心法亦復如是說。二共念處。智論云。觀身
為首。因緣生道。若有漏若無漏。受心法念處
亦如是。解者不同。有師解云。共善五陰。諸善
心數法合明念處。若南岳師解。即是九想背
捨勝處諸對治觀門。助正道。開三解脫。故名
為共念處。故經云。亦當念空法。修心觀不淨。
是名諸如來甘露灌頂藥。三緣念處。有師
解。通一切所觀境界。皆名緣念處觀。有言。十
二因緣境。有言慈悲所緣境。若南岳師解。緣
佛教說所詮一切陰入界。四諦事理。名義言
語音詞因果體用。觀達無礙。能生四辯。於一
切法。心無所礙。成無礙解脫。是緣念處觀
明小乘竟若依大乘。以明四榮。如後分云。阿難
如汝所問。佛涅槃後依何住者。阿難依四念
處。嚴心而住。觀身性相同於虛空。名身念處。
觀受不在內外。不住中間。名受念處。觀心但
有名字。名字性離名心念處。觀法不得善法。
不得不善法。名法念處。華手經云。一切諸法
[004-1120b]
皆名念處。何以故。一切諸法。常住自性無能
壞故。斯乃即法是心即心是法。皆同一性。性
豈能壞乎。


毘必柯摩羅阿佚多。此云正勤。斯有四法。
法界次第云。一已生惡法為除斷。一心精勤
四念處觀時。若懈怠心起。五蓋等諸煩惱覆
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時如是等惡若已生為
斷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也。二未生
惡法不令生。一心勤精進四念處觀時。若懈
怠心及五蓋等諸煩惱惡法雖未生。恐後應
生遮信等五種善根。今為不令生故一心勤
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也。三未生善法為
生。一心勤精進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
未生。為令生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信
等善根生也。四已生善法為增長。一心勤精
進若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已生。為令
增長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信等善根。令
不退失增長成就。此四通名正勤者。破邪道。
於正道中勤行故名正勤也。


摩奴是若。此云如意。法界次第明四如意
足。一欲如意足。欲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
意足分。是為欲如意足。二精進如意足。精進
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意分。是為精進足。
三心如意。心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意足。
四思惟如意足。思惟為主通言如意者。四念
處中。實智慧。四正勤中。正精進。精進智慧
增多。定力小弱。得四種定攝心。故智定力等。
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智定若等。能斷結使。
故云斷行成就也。
[004-1120c]


婆羅。此云力。陰持入經云。彼力應以何為
義。答無能得壞。為力義。有所益為力義。有膽
為力義。能得依為力義。增一阿含說六種力。
小兒以啼為力。女人以瞋為力。沙門婆羅門
以忍辱為力。阿羅漢以精進為力云云又因人
五力。佛果十力。因人五力者。一信力。二精進
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五根七覺支。八正道見法界次第
論釋曰。信根得力則能決定受持不疑。精進
力故。雖未見法。一心求道。不惜身命不休不
息。念力故常憶師教。善法來聽入。惡法來不
聽入。如守門人。定力故攝心。一處不動。以助
智慧。智慧力故。能如實觀諸法實相。佛果十
力者。今述頌曰。是處非處。二業力。定根欲性
至處道宿命天眼十漏盡。具釋大論八十八。
論問佛十力者。若總相說。佛唯一力。所謂一
切種智力。若別相說。則千萬億種力。隨法為
名。今何以但說十力。答佛實有無量智力。但
以眾生不能得不能行。故不說。是十力可度
眾生事辦故說十力。論問佛有十力菩薩有
不。答有。何者一發一切智心堅固力。二不捨
眾生大慈力。三具足大悲力。四信一切佛法
精進力。五思行禪定力。六除二邊智慧力。七
成就眾生力。八觀法實相力。九入三解脫門
力。十無礙智力。


尼坻。此云願。志求滿足曰願。智論有二種
願。一者可得願。二者不可得願。不可得願者。
有人欲量虛空盡其邊際。及求時方邊際。如
小兒見水中月鏡中像。如是等願皆不可得。
可得願者。鑽木求火。穿地得水修福得人天
[004-1121a]
中生。及得阿羅漢辟支佛果。乃至得諸佛法
王。如是等皆名可得願。願有下中上。下願
令致今世樂因緣。中願後世樂因緣。上願與
涅槃樂因緣。智論問。佛在世時。眾生尚有飢
餓。天不降雨。眾生困弊。佛不能滿一切眾生
之願。云何菩薩能滿其願。答菩薩住於十地。
入首楞嚴三昧。於三千大千世界。或時現初
發意行六波羅蜜。乃至或現出家成佛利益
如是。何況於佛。而佛身有二種。一者真身。二
者化身。眾生見佛真身。無願不滿。智論問。諸
菩薩行業清淨。自得淨報。何以要須立願然
後得之。譬如田家得穀。豈復待願。答作福無
願。無所樹立。願為導御。能有所成。譬如鎖
金隨師而作。金無定也。又莊嚴佛界事大。獨
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
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淨世界願亦復如
是。故古德曰。有行無願其行必孤。有願無行。
其願必虛。


薩婆迦摩。翻樂欲好樂希須也。淨名疏云。
根是過去。欲是現在。性是未來。若過去善根
牢固成就今生對緣則起。此是因根成欲。若
過去善根未牢。今生遇緣起欲。數習成性。故
云性以不改為義。荊溪釋云。習欲成性。性在
未來。由性成欲。性在過去。智論云。隨所欲說
法。所謂善欲隨心為說。如船順流。惡欲以苦
切語教。如以榍出榍。是故智中佛悉遍知。
無能壞無能勝。事鈔云。凡作法事。必須身心
俱集方成和合。設若有緣不開心集。則機教
莫同。將何拔濟。故聽傳心口。應僧前事方能
[004-1121b]
彼此俱辦。緣此故開與欲。說云。大德一心
念。某甲比丘。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便止其受
欲者。應至僧中羯磨者言不來者說欲。即具
修威儀說云。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我受彼欲
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


浮曇末。此云至誠。十六觀經云。發三種心。即
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
者迴向發願心。疏釋至誠心云。即實行眾生。
至之言專。誠之言實禮記曰。志之所至。至者到也。易注曰。存其誠實。故曰
至誠。贊天地之化。書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釋深心云。佛果

高深。發心求往。故云深心。亦從深理生。亦從
厚樂善根生。妙宗云。今初至誠。疏以專實釋
之。非念真如豈名專實。解於深心。疏雖三義。
而不相捨。求高深果。須契深理。善契深理。須
厚樂善根。此乃立行依理求果也。不出彼論
樂集一切諸善行也。經迴向發願心。義當彼
論大悲拔苦。起信云。信成就發心者。略說有
三種。一直心。正念真如故。二深心。樂集一切
諸善行故。三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懺摩。此翻悔過。義淨師云。懺摩西音忍義。
西國人誤觸身云懺摩。意是請恕。願勿瞋責。
此方誤傳久矣。難可改張。應法師云。懺訛略
也。書無懺字。正言叉摩。此云忍。謂容恕我罪
也。天台光明釋懺悔品。不辨華梵。但直釋云。
懺者首也。悔者伏也。如世人得罪於王。伏款
順從不敢違逆。不逆為伏。順從為首。行人亦
爾。伏三寶足下。正順道理。不敢作非。故名懺
悔。又懺名白法。悔名黑法。黑法須悔而勿作。
白法須企而尚之。取捨合論。故言懺悔。又懺
[004-1121c]
名修來。悔名改往。往日所作不善法鄙而惡
之。故名為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已去
誓願勤修故名為懺。棄往求來。故名懺悔。又
懺名披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斷
相續心。厭悔捨離。能作所作合棄。故言懺悔。
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則愧人。
人見其顯。天見其冥。冥細顯麁。麁細皆惡。故
言懺悔。淨名疏云。今明罪滅。有三。一作法
懺。二觀相懺。三觀無生懺。作法懺滅違無作
罪。依毘尼門。觀相懺滅性罪。此依定門。觀無
生懺。滅妄想罪。此依慧門。復次違無作罪障
戒。性罪障定。妄想罪障慧。作法懺者。如律所
明。作法成就。能滅違無作罪。而性罪不滅。大
論云。如比丘斬草害命。二罪同篇。作法懺二
無作滅害命不滅。雖違無作滅。性罪未滅。觀
相懺者。如諸方等經所明行法。見罪滅相。菩
薩戒云。若見光華種種好相。罪便得滅。若不
見相。雖懺無益。若見好相。無作及性。二罪俱
滅。觀無生懺者。此觀成時。能除根本妄惑之
罪。如拔樹根枝葉自滅。普賢觀云。一切業障
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
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地底迦。此云有愧。涅槃經云。諸佛世尊常說
是言。有二白法。能救眾生。一慚。二愧。慚者
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
者發露向人。雜阿含經云。世間若無有慚愧
二法者。違越清淨道。向生老病死。百法疏云。
慚者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
息惡行為業。愧者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
[004-1122a]
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阿毘達磨論云。慚
者謂於諸過惡。自羞為體。愧者於惡羞他為
體。涅槃經云。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
作已懺悔。愚者亦二。一作罪。二覆藏。


波婆提伽。或云梵摩。此云清淨。葛洪字苑。
梵潔也。取其義耳。大論云。雖為一切眾生。是
心不清淨。不知己身無吾我。不知取者無人
無主。不知所施物實性。不可說一。不可說異。
於是三事心著。是為不清淨。寶性論云。一自
性清淨。謂性淨解脫。二離垢清淨。謂障盡解
脫。大論云。畢竟空即是畢竟清淨。以人畏空
故言清淨。


羯磨。南山引明了論疏。翻為業也。所作是
業。亦翻所作。百論云。事也。若以義求翻為
辦事。謂施造遂法必有成濟之功焉。天台禪
門翻為作法。一切羯磨須具四法。一法。二事。
三人。四界。第一法者。羯磨三種。一心念法。
發心念境口自傳情。非謂不言而辦前事。二
對首法。謂各共面對同秉法也。三眾法。四人
已上。秉於羯磨。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云白
四。律云。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
法作羯磨。如是漸漸令戒毀壞以滅正法。隨
順文句勿令增減。僧祇云。非羯磨地不得行
僧事。


布薩。大論秦言善宿。南山此云淨住。淨身
口意。如戒而住。六卷泥洹。翻云長養。長養二
義。一清淨戒住。二增長功德。雜含云。布薩婆
陀。若正本音優補陀婆。優言斷。補陀婆言增
長。國語不同。律云。布薩法一處名布薩犍度。
[004-1122b]
即說戒也。應法師云。此名訛略應言鉢囉常
提舍耶寐。此云我對說。謂相向說罪也。舊云
淨住。乃義翻也。事鈔云。若眾大聲小。不聞說
戒。令作轉輪高座。立上說之。此則見而不聞
也。又如多人說戒。何由併得見作法者面。此
則聞而不見也。善見曰。云何得知正法久住。
若說戒法不壞是。摩得伽云。布薩者捨諸惡
不善法。及諸煩惱有受證得白法。究竟梵行
事故名也。又云。半月。半月自觀身從前半月
至今半月。中間不犯戒耶。若有犯者。於同意
所懺悔。毘尼母云。若犯七眾。不淨人前應止
不說戒。即律文云犯者不得聞戒。不得向犯
者說等。四分若說戒日。無能誦者。當如布薩
法。行籌告白。差一人說法誦經。餘諸教誡誦。
遺教亦得。若全不解者。律云。下至一偈。諸惡
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阿舍具解
是作已。不得不說。若不解者。云謹慎莫放逸
便散。並是佛之囑累。僧祇云。欲得五事利益。
當受持此律。何等為五。一建立佛法。二令正
法久住。三不欲有疑悔請問他人。四僧尼犯
罪者為依怙。五欲遊化諸方而無有礙。四分
持律人。得五功德。一戒品牢固。二善勝諸怨。
三於眾中決斷無畏。四有疑悔者能開解。五
善持毘尼。令正法久住明了論解云本音毘那耶。略言毘尼摩耶經
云。樂好衣服。縱逸嬉戲。奴為比丘。婢為比丘
尼。不樂不淨觀。毀謗毘尼。袈裟變白。不受染
色。貪用三寶物等。是法滅相。


安居。南山云。形心攝靜曰安。要期住此曰居。
靜處思微道之正軌。理須假日追功。策進心
[004-1122c]
行。隨緣託處。志唯尚益。不許馳散亂道妨業。
故律通制三時。意存據道。文偏約夏月。情在
三過。一無事游行。妨修出業。二損傷物命。違
慈寔深。三所為既非。故招世謗。以斯之過
教興在茲。然諸義不無指歸護命故夏中方
尺之地。悉並有蟲。故正法念經云。夏中除大
小便。餘則加趺而坐。事鈔問。何為但結三
月者。一生死待形必假資養。故結前三月。開
後一月。為成供身衣服故。二若四月盡結則
四月十六日得成。若有差脫。便不得結。教法
太急用難常準。故如來順物。始從十六日。至
後十六日。開其一月。續結令成。今但就夏亦
有三時。初四月十六日。是前安居。十七日已
去。至五月十五日。名中安居。五月十六日。名
後安居。故律中有三種安居。謂前中後也。在
處須無五過。一太遠聚落。求須難得。二太近
城市。妨修道業。三多蚊螘難。或噆匝音齧人
踐傷彼命。四無可依人。其人具五德。謂求聞
令聞。已聞令清淨。能為訣疑。能令通達。除邪
見得正見。五無施主施飲食湯藥。無此五過
乃可安居。鈔云。凡受日緣務要是三寶請喚
生善滅惡者。聽往若請喚為利三寶非法破
戒有難雖受不成。五百問云。受七日行。不滿
七日。還本界後更行。不須更受。滿七日已。乃
復重受。鈔云。縱令前事唯止一日皆須七日
法。律云。不及即日還聽受七日去。夏末一日
在亦作七日法。對首受法應具儀對比丘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受七日法出界
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三說若事是半月
[004-1123a]
一月者。方應羯磨上之四卷具羯磨法若受日者多同緣
受者二人三人應一時羯磨。西域記云。覩貨
邏國。舊訛曰吐火羅國。東阨葱嶺。西接波剌
斯。南大雪山。北據鐵門。氣序既溫。疾疫眾
多。冬末春初。霖雨相繼。而諸徒僧以十二月
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日解安居。斯乃據其
多雨。亦是設教隨時也。又云。印度僧徒。依佛
聖教。坐雨安居。或前三月。或後三月。前三月
當此從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後三月
當此從六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前代譯
經律者。或云坐夏。或云坐臘。斯皆邊裔殊俗。
不達中國正音。或方言未融。而傳譯有謬。又
曰。印度僧徒依佛聖教。皆以室羅伐拏月。前
半一日。入雨安居。當此五月十六日。以頞濕
縛庾闍月後半十五日。解雨安居。當此八月
十五日。印度月名。依星而建。古今不易。諸
部無差。良以方言未融。傳譯有謬。分時計月。
致斯乖異故。以四月十六日入安居。七月十
五日解安居也。


鉢剌婆剌拏。音義指歸云。譯為隨意。寄歸
傳云。凡夏罷歲終之時。此日應名隨意。即是
隨他於三事之中。任意舉發說罪除愆之義。
舊云自恣者。是義翻。然則自恣之言。涉乎善
惡。今局善也。故事鈔曰。九旬修道。精練身
心。人多迷己。不自見過。理宜仰憑清眾垂慈
誨示縱宣己罪。恣僧舉過。內彰無私隱。外顯
有瑕疵。身口託於他人。故云自恣。摩得勒伽
論云。何故令自恣。使諸比丘不孤獨。故各各
憶罪發露悔過故。以苦言調伏得清淨故。自
[004-1123b]
意喜悅無罪故也。所以制在夏末者。若論夏
初創集將同期款九旬立要。齊修出離。若逆
相舉發。恐成怨諍。遞相沿及。廢道亂業。故制
在夏末者。以三月策修同住進業時竟云別
各隨方詣。必有惡業自不獨宣。障道深過。義
無覆隱。故須請誨。良在茲焉。故律聽安居竟
自恣。此是自言恣他舉罪。非為自恣為惡。前
明時節。謂有閏月者。依閏安居。七月十五日。
自恣不依閏者。依摩得伽中。數滿九十日自
恣。若閏七月者。取前月自恣。非前夏安居者。
過潤已數滿九十日自恣。若修道安樂。延日
自恣。得至八月十五日。然律中但明十四日
十五日自恣。及至給施衣中次第增中。十六
日自恣。增三中三日自恣。四分中云。安居竟
自恣。則七月十六日為定。律又云。僧十四日
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謂相依問罪。故制異
日。及論作法。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
若有難者。如五百問中。一月自恣。事鈔問。
十五日自恣已。得出界不。答不得破夏離衣。
由夜分未盡故。問此界安居。餘處自恣得不。
答僧祇不得結罪。又安居篇云。四月十六日
結者至七月十五日夜分盡訖。名夏竟。至明
相出。又四分云。若後安居人。從前安居者自
恣住。待日足。事鈔問。自恣竟。得說戒不。答
依明了論先說戒後自恣。四分云。自恣即是
說戒。問自恣得在未受具戒人前作不。答律
中令至不見不聞處。作羯磨自恣。若不肯避
去。僧自至不見聞處作之。問安居竟須離本
處不。答。安居竟。不去犯罪。毘尼母云。比丘
[004-1123c]
安居已。應移餘處。若有緣不得去不犯。若無
緣者。出界一宿還來不犯。大集經云。我滅度
後。無戒比丘。滿閻浮提。預出家者。宜警察
之。摭華鈔云。諸經律中以七月十六日是比
丘五分法身生來之歲。則七月十五日。是臘
除也。比丘出俗。不以俗年為計。乃數夏臘耳。
增輝云。臘接也。謂新故之交接。


蒲介匿。或梵唄。此云止。若準律文。唄匿如
法。出要律儀云如此。欝鞞國語。翻為止斷也。
又云止息。由是外緣已止已斷。爾時寂靜。任
為法事也。或婆陟訛也。梵音婆蒲賀師。此云
讚歎。梵天之音。善見云聽汝作唄。唄言說之
詞也。法苑云。尋西方之有唄。猶東國之有讚。
讚者從文以結章。唄者短偈以流頌。比其事
義。名異實同。婆沙億耳以三契聲頌所解
法。佛讚善哉。珠林齊僧辯能作梵契等。音義
云。契之一字。猶言一節一科也。弘明集頌經
三契。道安法師。集契梵音。佛道論衡云。陳思
王幼含珪章。十歲能文。每讀經文流連嗟。
玩。以為至道之宗極也。遂製轉讀七聲昇降
曲折之響。世之諷誦。咸憲章焉。嘗游魚山。忽
聞空中梵天之響。清颺哀婉。其聲動心。獨聽
良久。而侍御莫聞。植深感神理。彌悟法應乃
摹其聲節為梵唄撰文。


婆闍尼娑婆啉。此云聲音。法界次第云。音者
詮理之聲謂之音。佛所出聲。凡有詮辯。言辭
清雅。聞者無厭。聽之無足。能為一切。作與樂
拔苦因緣。莫若聞聲之益。即是以慈修口。故
有八音。一極好音。二柔軟音。三和適音。四
[004-1124a]
尊慧音。五不女音。六不誤音。七深遠音。八不
竭音。楞嚴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
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大論云。菩薩音聲有
恒河沙等之數。佛音聲所到無有限數。如密
跡經中所說。目連試佛音聲。極至西方。猶聞
佛音若如對面。問若爾者佛常在國土聚落。
說法教化而閻浮提內人不至佛邊則不得
聞。何以知之。多有從遠方來欲聽說法者故。
答佛音聲有二種。一為口密音聲。二為不密
音聲。密音聲先已說。不密音聲至佛邊乃聞。
是亦有二種弟子。一為出世聖人。二為世間
凡夫。出世聖人如目犍連等。能聞微密音聲。
凡夫人隨其所近乃聞。大論云。是佛菩薩音
聲有三種。一者先世。種善音聲因緣。故咽喉
中得微妙四大。能出種種妙好。遠近音聲。所
謂一里二里三里十里百千里。乃至三千大
千世界。音聲遍滿。二者神通力故。咽喉四大
出聲。遍滿三千大千世界。及十方恒河沙世
界。三者佛音聲常能偏滿十方虛空。問若佛
音聲常能遍滿。今眾生何以不得常聞。答眾
生無量劫以來。所作惡業覆。是故不聞。譬如
雷電霹靂。聾者不聞。雷聲無減。佛亦如是。常
為眾生說法。如龍震大雷聲。眾生罪故。自不
得聞。聲有八轉。一體。二業。三具。四為。五從。
六屬。七於。八呼。七轉常用。呼聲用稀。故但
云七也。西域國法。欲尋讀內外典籍。要解聲
論八轉聲。方知文義分齊。一補沙。此是直指
陳聲。如人斫樹指說其人即今體聲。二補盧
衫。是所作業聲。如所作斫樹。故云業也。三
[004-1124b]
補盧崽拏。是能作具聲。如由斧斫故云具也。
四補盧沙耶。是所為聲。如為人斫。故云為也。
五補盧沙䫂。都我是從聲。如因人造舍等故
云從也。從即所因故。六補盧殺娑。是所屬聲。
如奴屬主故云屬也。七補盧鎩音戒是所於
聲。如客依主。故云於也。於即依義。八稧補盧
沙。是呼召之聲。故云呼也。又諸呪中若二字
合為一聲名為二合。如云娑他及怛多等。或
以三字連聲合為一字。急呼之。名為三合。如
㪍魯奄及拘盧奢等。漢書曰。聲者宮啇角徵
羽也。鉤隱圖云。聲屬陽。律屬陰。楊子云。聲
生於日。律生於辰也。


鉢底婆。此云辯才辯說也。展轉無滯故辯別
也。分明訣了故。輔行明。辯有四種。謂義法詞
樂說也。義謂顯了諸法之義。法謂稱說法之
名字。詞謂能說名之語言。雖有此三必須樂
說。說前三也。大品云。從諸佛所。聽受法教至
薩婆若。初不斷絕。未曾離三昧時。當得捷疾
辯。利辯。不盡辯。不可斷辯。隨應辯。義辯。一
切世間最上辯。智論釋曰。於一切法無礙故
得捷疾辯。有人雖能捷疾。鈍根故不能深入。
以能深入故是利辯。說諸法實相無邊無盡。
故名樂說無盡。般若中無諸戲論。故無能問
難斷絕者。名不可斷辯。斷法愛故。隨眾生所
應。而為說法名隨應辯。說趣涅槃利益之事
故名義辯。說一切世間第一之事。所謂大乘。
是名世間最上辯。梁僧傳云。唱導所貴事有
四焉。一聲也。非聲則無以警眾。二辯也。非
辯則無以適時。三才也。非才則言無可釆。四
[004-1124c]
博也非博則語無依據。事鈔曰。古云博學為
濟貧。會正記云。故往之言也。僧傳云。學不厭
博博則通矣。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
亦可以弗畔矣。夫鄭曰弗畔不違道也苟生而貧於學者
懦夫也。死而富於道者君子也。是知博學濟
識見之貧。思益云。於墮邪道眾生。生大悲
心。令入正道。不求恩報故名導師。


槃那寐。名出聲論。或名槃談。訛云和南。皆
翻我禮。或云那謨悉羯羅。此云禮拜。今謂。
禮之與拜。名有通局長短。經曰。禮者履也。進
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禮記云。禮也者猶
體也。體不備君子謂之不成人。故孔子云。非
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是則
凡所施為。皆須合禮。此顯禮名通也。白虎
通云。人之相拜者何。所以表情見意屈節卑
禮尊事者也。拜之言服也。故周禮明九拜。此
顯拜名局也。若依釋氏如南山云。四儀若無
法潤。乃名枯槁眾生。故天台明四種三昧之
法。是知四儀法則名禮。身業恭敬名拜。此亦
禮通拜局。今此翻譯。禮即是拜。故大論云。禮
有三種。一者口禮。二者屈膝頭不至地。三者
頭至地。是為上禮。一口禮者。如合掌問訊也。
觀音義疏云。此方以拱手為恭。外國以合掌
為敬。手本二邊。今合為一表不散誕專至一
心。僧祇律云。禮拜不得如瘂羊。當相問訊。爾
雅云。訊言也。地持論云。當安慰舒顏先語平
視和色正念在前問訊。善見論云。比丘到佛
所。問訊云。少病少惱。安樂行不。二屈膝者。
即互跪也。音義指歸云。不合云胡跪。蓋梵世
[004-1125a]
遺種居五竺間。葱嶺之北。諸戎羌胡。今經律
多翻互跪。以三處翹聳故名互跪。即右膝著
地也。涅槃疏明三義。一右膝有力跪能安久。
二右膝有力起止便易。三右膝躁動。著地令
安。若兩膝著地則名長跪。毘奈耶云。尼女
體弱。互跪要倒。佛聽長跪。三頭至地者即五
體投地。故大論云。人之一身。頭最為上。足最
為下。以頭禮足。恭敬之至。輔行云。準地持阿
含。皆以雙膝雙肘及頂至地。名五體投地。亦
名五輪。五處圓故。又勒那三藏。明七種禮。一
我慢禮。謂依位次。無恭敬心。二唱和禮高聲
喧雜。詞句混亂。三恭敬禮。五輪著地捧足殷
勤。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空觀五起
用禮。雖無能所。普運身心。如影普遍禮不可
假觀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向外
中觀七實相禮。若內若外。同一實相三諦一境西
域記云。致敬之式。其儀九等。一發言慰問。二
俯首示敬。三舉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
六長跪。七手膝踞地。八五輪俱屈。九五體投
地。凡斯九等。極唯一拜跪而讚德。謂之盡敬。
舍利弗問經。佛言。作供養應須偏袒以便作
事。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紋相。不拜王論。有
五戒信士。見神不禮。王曰。何為不禮。曰恐損
神故。王曰但禮。信士乃禮。其神形儀粉碎。又
迦昵色迦王。受佛五戒。曾神祠中禮。神像自
倒。後守神者。作佛形像。在神冠中。王禮不
倒。怪而問之。曰冠中有佛像。王大喜。知佛最
勝而恕之。又感通錄云。唐蜀川釋寶瓊出家
齋素讀誦大品。本邑連比什邡。並是米族。初
[004-1125b]
不奉佛。沙門不入其鄉。故老女婦不識者眾。
瓊思拔濟。待其會眾。便往赴之。不禮而坐。道
黨咸曰。不禮天尊非沙門也。瓊曰。邪正道殊。
所奉各異。天尚禮我。我何得禮老君乎。眾
議紛紜。瓊曰。吾若下禮。必貽辱也。即禮一
拜。道像連座。動搖不安。又禮一拜。反倒狼籍
在地。遂合眾禮瓊。一時回信。梵網經云。出家
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
不敬。鬼神不禮。西域記云。昔有德光論師。天
軍接見慈氏。謂非出家之形長揖不禮問何
緣不輕比丘。普禮四眾。荊溪釋曰。菩薩化緣。
法無一準。唯利是務。故設斯儀。見眾生理
與果理等。故禮生禮佛。其源不殊。欲令眾生
生慕果願。果願者何。我等但理。彼尚故禮。況
證果理而不尊高。又云。汝等皆行菩薩道當
得作佛。豈非擊我令修圓因。此約現在順從
者也。問。內懷不輕之解。外敬不輕之境。安
棄飛禽之真性。而忽走獸之本源乎。答人識
義方。可以擊發。異類無知。徒勞勸信。不禮之
旨其在茲歟。不輕禮俗。謹聞命矣。何故方丈。
僧拜維摩。故彼經曰。維摩居士即入三昧。令
此比丘。自識宿命。發菩提心。於是諸比丘稽
首。禮維摩詰足。天台問曰。出家何以禮俗。答
入道恩深。碎身莫報。此諸比丘。方行大道。豈
存小儀。又涅槃云。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應
供養恭敬禮拜。入大乘論云。被法服菩薩方
便隨順。得禮白衣。敬之如佛。是則法非一概。
可否在人。有益須禮。當亡身以奉法。有損宜
止。應逆命以利君何哉。赫連㪍㪍。據有夏州。
[004-1125c]
兇暴無厭以殺為樂。繪像服身。抑僧令拜。遂
為上天雷震而死。斯乃暴虐之主。誠非聖明
之君。不遵付囑之言。故違委寄之道。寧知千
聖立法。萬古同風。安以朝覲之禮。而責山林
之士。恐後進以未知。遂濡毫而錄示。


南無。或那謨。或南摩。此翻歸命。要律儀翻
恭敬。善見論翻歸命覺。或翻信從。法華疏云。
南無大有義。或言度我。可施眾生。若佛答諸
佛度我義不便。五戒經稱驚怖。驚怖正可施
佛也。生死險難實可驚怖。大品云。佛言。若有
一人稱南無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智論問
曰。云何但空稱名字。便得畢苦。其福不盡。答
是人曾聞佛功德能度人老病死苦。若多若
少。供養及稱名字得無量福此說稱佛功德華嚴云。寧
受地獄苦。得聞諸佛名。不受無量樂而不聞
佛名。所以於往昔無數劫受苦流轉生死中。
不聞佛名故。大品云。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時。十方過如恒沙等。世界中眾生。聞我
名者。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智論問曰。
有人生佛世在佛法中。或墮地獄。如提婆達
多。俱迦梨。訶多釋子等。三不善法覆心故。墮
地獄。此中云何言如恒河沙等世界但聞佛
名便得道耶。答有眾生。福德淳熟結使心薄
應當得道。若聞佛名即持得道。又復以佛威
力故聞即得度。譬如熟癰若無治者。得小因
緣。而便自潰。亦如果熟若無人取微風因緣
便自墮落。如新淨白㲲易為受色此說聞佛名福


彌羅。此云慈。淨覺云。慈名愛念。觀音玄義
云。以觀性德善愛樂歡喜起大慈心。欲與其
[004-1126a]
樂。大經明慈有三種。一緣眾生。觀一切眾生。
如父母親想。二緣於法。見一切法皆從緣生。
三者無緣。不住法相及眾生相。智論明三種
慈。一生緣慈者十方五道眾生中。以一慈心
視之。如父如母。如兄弟姊妹子姪知識。常求
好事欲令得利益安樂。如是心遍滿十方眾
生中。如是慈名眾生緣。多在凡夫人行處。或
有學人未漏盡者。二行法緣者。諸漏盡阿羅
漢辟支佛。是諸聖人破吾我相。滅一異相。故
但觀從因緣相續。生諸欲心。慈念眾生時從
和合因緣相續生。但空五眾。即是。眾生念
是五眾。以慈念眾生。不知是法空。而常一心
欲得樂。聖人愍之。令隨意得樂為世俗法
故。故名為法緣。三無緣者。是慈但諸佛有。何
以故。諸佛心不住有為無為性中。不依止過
去世未來現在世。知諸緣不實顛倒虛誑。故
心無所緣。佛以眾生不知諸法實相。往來五
道。心著諸法。分別取捨。以是諸法實相智慧。
令眾生得之。是名無緣。


迦樓那。此云悲。淨覺記云。悲曰愍傷。觀音
玄義云。以觀性德惡毒惻愴憐愍。起大悲心。
欲拔其苦。悲亦三種。名同三慈。觀音玄義云。
若就言說為便。初慈後悲。亦是就菩薩本懷。
欲大慈與樂。既不得樂。次大悲拔苦。故初慈
後悲。若從用次第者。初以大悲拔苦。方以大
慈與樂。又就行者先脫苦後蒙樂。故先悲後
慈。


阿檀。或阿捺摩。此云無我。說文云。我施身
自謂也。華嚴云。凡夫無智執著於我。智論明
二種。一者邪我。二者慢我。言邪我者。如輔行
[004-1126b]
云。未得禪來。縱起宿習所有煩惱。及因現陰。
起於我見。仍屬鈍使。初果所斷。此推理見。及
發得見。皆名邪我。二慢我者。如止觀云。如諸
蠕動實不推理。而舉𧑃張鬐怒目自大。底下
凡劣。何嘗執見。行住坐臥。恒起我心。此是慢
我。大寶積經佛言。迦葉。譬如咽塞病即能斷
命。如是迦葉。一切見中。唯有我見。即時能斷
於智慧命。地持經云。世間受生皆由著我。若
離著我則無世間受生身處。無著論云。取自
體相續為我想。我所取為眾生想。謂我乃至
壽住為命想。展轉趣於餘趣為人想。大論云。
我者於陰界入計我我所若即若離。人者謂
於陰界入中。謂我是行人。眾生者。於陰界入
和合之中。計有我生。壽者於陰界入中。計一
期報。若長若短。輔行云。我以計內。人以計
外。眾生以續前為義。壽者以趣後為能。凡夫
既執我倒。佛為二乘說無我法。故智論號名
字我。如大乘入楞伽云。自心所現。身器世間
皆是藏心之所顯現。剎那相續變壞不停。如
河流。如種子。如燈焰。如迅風。如浮雲。躁動
不安。如猿猴。樂不淨處。如飛蠅。不知厭足。
如猛火。無始虛偽。習氣為因諸有趣中。流轉
不息。如汲井輪。種種色身威儀進止。譬如死
屍呪力故行。亦如木人因機運動。若能於此。
善知其相。是名人無我智。大論云。但於五眾
取相故。計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
所。我所心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貪欲。違逆我
者。而生瞋恚。此結使不從智生。從狂惑生。是
名為癡。三毒為一切煩惱之根本。悉由吾我
[004-1126c]
故作福德為我後當得。亦修助道法。我當得
解脫。初取相故名為想眾。因吾我起結使及
諸善行。是名行眾。是二眾則是法念處。於想
行眾法中。求我不可得。何以故。是諸法皆從
因緣生。悉是作法而不牢固。無實我法。行如
芭蕉葉葉求之中無有堅。想如遠見野馬無
水有水想。但誑惑於眼。我本空寂。二乘既執
四枯故。佛於無我中而示真我。故涅槃經明
八自在。一能示一身多身數如微塵。二以塵
身滿大千界。三以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
類常居一國。五者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如
無法想。七說一偈經無量劫。八身如虛空存
沒隨宜不窮。


阿蘭那。肇翻無諍。又云寂靜。坐禪三昧經
云。無諍者將護眾生。不令起諍也。什注淨名。
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不起諍
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


馱演那。此云靜慮。婆沙論此定定慧平
等。餘定缺少。不名靜慮。靜即定也。慮即慧
也。


末陀摩。本經注云。末者莫義。陀摩者中義。莫
著中道也。


毘怛迦。此云尋。


毘遮羅。此云伺。藏疏云。尋謂尋求。伺謂伺
察。心之麁性名之為尋。心之細性名之為伺。
論云。入三摩地有三種。一有尋有伺。謂初禪
及未至定也。二無尋唯伺。謂中間禪也。大梵
天。即中間定力所感。三無尋無伺。謂二
禪近分。乃至非非想天。尋伺亦名覺觀。智論
[004-1127a]
問。有覺有觀。為一法。為是二法耶。答二法。
麁心初念。是名為覺。細心分別是名為觀。譬
如撞鐘。初聲大時名為覺。後聲細微名為
觀。問曰。如何毘曇說欲界乃至初禪一心中
覺觀相應。今云何言麁心初念名為覺。細心
分別名為觀。答曰。二法雖在一心。二相不俱。
覺時觀不明了。觀時覺不明了。譬如日出眾
星不現。一切心心數法隨時受名。亦復如是。


三跋羅。此翻護。即是。無表思。第六識相應
善思也。又名無表色。有止惡防非功能故云
護。故金剛鈔。明戒體克出體性即無表思一
法也。


三跋致。晉言發趣。或云至奏。奏為也進也。


達嚫。尊婆須密論。作檀嚫。此云財施。解言。
報施之法。名曰達嚫。導引福地亦名達嚫。字
或從手。西域記正云達嚫拏者右也。或云馱
器尼。以用右手受人所施為其生福故。肇云。
夫以方會人。不可以一息期。以財濟物。不可
以一時周。是以會通無隅者。彌綸而不漏。法
澤冥被者。不易而普覆。


周羅。立世毘曇云。閻浮人衣服莊嚴不同。
或有頂留一髻餘髻皆除名周羅髻。應法師
云。此譯為小。謂小髻也。弘明集云。削髮毀
容。事存高素。辭親革愛。意趣聖方。祛嗜欲
於始心。忘形骸於終果。何眷戀於三界。豈留
連於六道哉。薩婆多云。剃髮剪爪是佛所制。
律云。半月一剃。此是恒式。涅槃云。惡比丘
相。頭鬚爪髮悉皆長利。是破戒之相。式觀應
世。廣說萬行之網目。緬想契理。唯唱四句
[004-1127b]
之網要。故十二年略教戒曰。諸惡莫作。眾善
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妙玄釋曰。諸惡即
七支過罪。輕重非違。如是等惡。戒所防止戒分
性遮。亦名主客。又號新舊諸善乃善三業。若散若靜。前後方

便。支林功德。悉是清升。故稱為善。自淨其意
者。破諸邪倒。了知世間出世因果正助法門
能除心垢。淨諸瑕穢。豈過於慧佛法曠海。此
三攝盡。但由觀機樂欲為善不同。應物隨宜。
示行有異。或辨根性。則分信法之殊。或陳
行相。則列別圓之異。且根性信法者。薩婆多
云。因聞入者是為信行。因思入者。是為法行。
曇無德云。位在方便自見法少。憑聞力多。後
時要須聞法得悟。名為信行。憑聞力少。自見
法多。後時要須思惟得悟。名為法行。天台遠
討根源。久劫聽學。久劫坐禪。得為信法種子。
其次行相別圓。若妙玄引涅槃明五行。一聖
行。謂戒定慧。為自行因。二梵行。謂慈悲喜
捨為因中化他。此二是地前修因行也。垂裕
記問。諸文或云聖梵是因。今何以梵行在果。
答聖梵二行並通因果。對於天行。以二為因。
今云在果。何所疑也。三天行。謂初地已上。證
第一義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故名天行。垂
裕記問。天既是證。何名為行。答從天起行。故
名天行。故天行位在於地住。四嬰兒行。謂示
同三乘七方便所修之行也。五病行。謂示同
九道之身。現為三障之相。此二皆是從果起
應之行。淨名疏云。嬰兒行從大慈善根而起。
病行從大悲善根而起。四教義云。同生善邊
名嬰兒行。同煩惱邊。名為病行。然此五行。若
[004-1127c]
會三諦。聖行是真諦。梵行。嬰兒。病行。是俗
諦。天行是中諦。又依法華。釋圓五行。經云。
如來莊嚴。而自莊嚴。即圓聖行。如來室。即圓
梵行。如來座。即圓天行。如來衣有二種。柔和
即圓嬰兒行。忍辱即圓病行。大經云。復有一
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此示行法
之綱要也。
翻譯名義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