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m0036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東晉-慧遠 (CBETA)





中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
法師鳩摩羅什。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途。什
法師一一開答。分為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中卷有七事。
下卷有五事


次問答法身感應 次問答法身盡本 次問
答造色法 次問答羅漢受決 次問答觀佛
三昧 次問答四相 次問答如法性真際。


問法身感應并答




遠問曰。天形開莫善於諸根。致用莫妙於神
通。故曰菩薩無神通。猶鳥之無翼。不能高
翔遠遊。無由廣化眾生淨佛國土。推此而言。
尋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開以五根。五
根在用。廣以神通。神通既廣。隨感而應。法身
菩薩。無四大五根。四大五根則神通之妙。
無所因假。若法身獨運。不疾而速至於會。應
群麁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於神通。故經
稱如來有諸通慧。通慧則是一切智海。此乃
[002-0130a]
萬流之宗會。法身祥雲之所出。運化之功。功
由於茲。不其然乎。不其然乎。若神通乘眾器
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乘。斯由吹萬不同。統
以一氣。自本而觀。異其安在哉。則十住之所
見。絕於九住者。直是節目之高下。管窺之階
差耳。


什答曰。法身義以明法相義者。無有無等戲
論。寂滅相故。得是法者。其身名為法身。如法
相不可戲論。所得身亦不可戲論若有若無
也。先言無四大五根。謂三界凡夫麁法身。如
法相寂滅清淨者。身亦微細。微細故。說言無
如欲界天身。若不令人見則不見也。色界諸
天。於欲界天亦爾。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禪定。
有大神通。而餘人不見。以微細故。又如禪定
無數色。雖常隨人。而不可見。雖有而微。微
故不現。菩薩四大五根。復微於此。凡夫二乘。
所不能見。唯同地以上諸菩薩。及可度者。乃
能見耳。又如變化法中。說欲界變化色。依
止欲界四大。色界變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
薩法身如是。似如變化。然別自有微細四大
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繫心。及聲聞心。所能
見也。若得菩薩清淨無障礙眼。乃能見之。如
不可思議解脫經說。十方大法身菩薩。佛前
會坐聽法。爾時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佛左
右坐。而不能見。以先世不種見大法身菩薩
會坐因緣故。如人夢中見天上之園觀。及至
覺時。設近不見。又如人入水火三昧。若不
聞者。雖共一處。都無所見。或人言法身菩薩
神通。不須因假四大五根乃有施用。世間神
[002-0130b]
通。要因四大五根耳。如地上火因木而出。天
上電火從水而出。及變化火亦不因木有。當
知不得以四大五根。定為神通之本。如佛變
化種種之身。於十方國。施作佛事。從佛心出。
菩薩法身亦如是。任其力勢。隨可度眾生。而
為現身。如是之身。不可分別戲論。如鏡中像。
唯表知面相好醜而已。更不須戲論有無之
實也。若神通乘眾器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
乘者。聖人所可引導群生器用。無非神通。皆
是初通中說神通之事。或有功行所成。或有
果報所得。若以果報得者。不須功業。隨意應
物。非果報得者。假於定力。乃有所用。若九住
十住所見。麁細不同者。是則為異。十住所見
之身雖妙。亦非決定。何故。唯諸佛所見者。乃
是法身決定。若十住所見是實者。九住所見
應是虛妄。但此事不然。故有所見精麁淺深
為異也。乃至須陀洹。但見實相身。十住大
菩薩。亦同所見。如蚊子得大海之底。乃至羅
睺阿修羅王。亦得其底。雖得之是同。而深淺
有異。則因佛法身相精麁。了聲聞人。及初
習行菩薩。因丈六身。而得實相。或有菩薩。功
德純厚。信力彌固。所見之身。過於丈六。隨愛
色而得實相。如密迹經說。得無生忍阿惟越
致菩薩。所見佛身。無量無邊。世間端正第一
無比。而不取相。不生貪著。因此身已。得甚深
三昧陀羅尼等。如是轉勝。如聲聞法中。所有
不同須陀洹。欲得斯陀含道。捨本所得大道。
雖非顛倒。以斯陀含道微妙大利故。如人為
大利故。捨於小利。菩薩從一地至一地亦如
[002-0130c]
是。雖得無生法忍。實事為定。而得一地捨一
地。以本地鈍不明了。不微妙故。此二俱趣佛
道。不名為異同也。不出於實相故。實相則
是無復別異。大小菩薩分別佛身者。所見為
異。


問法身佛盡本習并答




遠問曰。大智論曰。阿羅漢辟支佛盡漏。譬燒
草木。烟炭有餘。力劣故也。佛如劫燒之火。一
切都盡無殘無氣。論又云。菩薩違法忍得清
淨身時。煩惱已盡。乃至成佛。乃盡餘氣。如此
則再治而後畢劫不重燒。云何為除耶。若如
法華經說。羅漢究竟。與菩薩同。其中可以
為階差。煩惱不在殘氣。又三獸度河。三士射
的。今同大除。此皆都聞經。非大類立言之本
意。故以為疑。又問真法身佛。盡本習殘氣時。
為以幾心。為三十四心耶。為九無礙九解脫
耶。為一無礙一解脫耶。若以三十四心。煩惱
先已盡。今唯盡殘氣。不應復同聲聞經說。
答以九無礙九解脫。煩惱有九品。雙道所斷
故。無有此用。可煩惱殘氣。非三界漏結之所
攝。餘垢輕微。尚無一品。況有九乎。若以一無
礙一解脫。計三界九地中。皆應有殘氣。不
得遍治上地。若從不用以上。先以世俗道斷。
今雖上地而有疑。何者。無漏法與世俗道。俱
斷九品結。功同而治異。故有斯義。推本習殘
氣。尚非無漏火所及。況世俗道乎。夫功玄則
治深。數窮則照微。理固宜然。想法身經。當有
成說殘氣中。或有差品之異。是所願聞。


什答曰。聲聞人謂佛與阿羅漢辟支佛俱共
[002-0131a]
得。若斷諸煩惱。無復有異。是故世間大劫
盡大為喻。又以菩薩至坐道場。乃斷煩惱。是
故分別習。有餘無餘為異耳。如摩訶衍經說。
得無生忍菩薩。斷諸煩惱。具六神通。而諸論
師所明不同。或言若菩薩斷煩惱。得漏盡通
者。則同漏盡阿羅漢。漏盡阿羅漢。永不復生。
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以菩薩未斷習氣。而證
於涅槃。無大悲心故。不能復生。菩薩無此二
故。明生生不絕。或有人言。菩薩得無生法忍
時。三界繫煩惱。及習氣俱盡。而法身菩薩。別
有結使未滅。雖然亦不妨習行佛道。如賊繫
縛在獄。雖為未死。無所能作。是菩薩結使。並
地地中斷。至坐道場。實欲成佛。爾乃滅盡。此
義如上灯喻中說。如是義者。則無所妨礙。以
其不滅故。而今菩薩具足十地。言法身菩薩
斷煩惱者。此說亦實。為斷三界凡夫煩惱故。
法身菩薩。不斷煩惱者。此說亦實。有菩薩
細微煩惱故。如燃灯時有闇有明者。得有所
見。有闇者。燃第二燈時。其明增益。當知先有
微闇故。若光無闇。燃第二燈時。不應有異。又
三十四心。九無礙道。九解脫道。皆非佛說。何
以故。四阿含毘尼。及摩訶衍中。無此說故。但
阿毘曇者。作如是分別。若佛有此說者。當求
本末而來難。以之為遇。不受所論。又三十四
心九無礙九解脫道。以人通議故。是以於大
智論中。說為分別。佛與二乘為異耳。諸摩訶
衍經說。佛以一念慧。斷一切煩惱習。所有
應知應見。無不通達此一念慧。於無量劫來。
修習明利。最為第一。不復須假餘心力也。若
[002-0131b]
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所有智慧。不能如是者。
乃用九無礙道九解脫。以其鈍故。如人刀鈍
手力劣弱。多斫乃斷。若大力利刀一斫則斷。
如是佛坐道場。末後之慧。最第一利。無能勝
者。一時斷諸煩惱。永盡無餘。以人不議故。名
為殘氣耳。而有為議法。皆羸劣故。眾緣和合。
乃有所作。最後金剛之慧。則不然也。以有
大力故。唯用相應共生心心數法處。不須餘
心力。如是說者。於理為便。如凡夫結使習氣
不能大悲事。而令身口業相小有異相。起彼
不淨之心。菩薩結使亦如是。勢力衰薄。雖不
能起罪業。但稽留菩薩。不令疾至佛道。是故
說法身菩薩成佛時。斷煩惱習。昔聞有菩薩
阿毘曇。地地中分別諸菩薩結使及其功德。
如大品十地說。捨若干法。得若干法。先來之
日。不謂此世無須菩薩阿毘曇事。而來問精
究。苦求殘氣之差品。今未有此經。不可以意
分別。是故不得委由相答也。


問答造色法




遠問曰。經稱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又問
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則失其類。如其不
能。則水月鏡像復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
造色。如何又問水月鏡像色陰之所攝不。若
是色陰。直是無根之色。非為非色。何以知其
然。色必有象。象必有色。若像而非色。則是經
表之奇言。如此則阿毘曇覆而無用矣。


什答曰。經言一切所有色。則是四大及四大
所生。此義深遠難明。今略敘其意。地水火風。
名為四大。是四法或內或外。外者何也。則山
[002-0131c]
河風熱等是。內者則骨面溫氣等是。四大如
是。無所不在。而眾生各各稱以為身。於中次
生眼等五根。五根雖非五識所知。亦不得謂
之無也。所以者何。譬如髮爪。雖是身分。無所
分別。以離根故。又如癩病之人。身根壞敗。雖
有皮肉。而無所覺。是故當知。皮肉之內。別有
覺用。又能生身識。以是故。名為身根。假令身
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觸食。唯知冷熱。不知香
味。是故當知。別有鼻舌根等。若然者。四大之
身。必生五根。分別五塵故。五根之色。其為微
細。非五識所知。難了難明。是故佛名四大所
生色。若問五根難明。佛名為四大生色者。五
塵何以復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塵亦復
微細。如水月鏡像等。雖復眼見。無有餘塵若
離餘塵。則非是色。若聲從觸有。謂為可聞。
無有住處。時過則滅。因緣雖存。無聲可聞。
若香離色味觸。則不可得。味觸亦然。是故五
塵。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或言身根遍
於一體。其餘四根少分處生。如瞳子內鍼頭
之處。眼根見色。餘處因此。總名為眼。其餘根
皆亦如是。身根所觸。審有所覺。凡夫之人身
所覺事。以之為實。如人得罹於官。苦以刀杖
治之。終不以餘塵為用也。樂亦如是。眾生多
五欲。於細滑中。婬欲偏重。乃有隨而死者。是
故佛經或以之為初。又如人盡見於色。闇中
雖無所見。以身觸故。便得其事。當知身根常
有實用餘根無有此力。又身根遍生身識。是
故身所覺法。名為四大。若問身根所覺有十
一事。何故但說四法為大也。答其餘七法。皆
[002-0132a]
四大所攝。四大為根本。是其氣分耳。輕重是
覺分。堅是相密。若分散則為輕物。若集之則
為重物。澁亦然。地有二種。一微塵。次密相
近。名為滑物。若微塵疎遠。名為澁物。寒是風
水之分。水常冷相。若與火合則熱。離火還歸
本相。風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為熱風。離火
還為冷風。如熱時搖扇。即得冷風。又身內風
發。便令體冷。若服熱藥。冷風則止。水有二
相。一為流相。二為冷相。經中多說流相。以相
常有不可壞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舊相。
佛通達一切法本末故。說其舊相。如水或與
火相。可使為熱。流是舊相。雖與熱合。猶不捨
流相。是故寒是火所攝。飢渴者。以人腹內
風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則從剋人身。是故飢
雖食難消之物。而無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
分別。四大氣分。乃應無量。如長短此彼麁
細方圓燥濕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覺知。何止
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說四大色。及
四大所生色。或言眼見草木。從種出生。如是
細為麁因。如種中無樹。推樹為從何來。有人
言無因無緣。自然而生。或有人言萬物皆從
大生。有人言從微塵生。有人言從常性生。唯
佛言從四大生。所謂種中地水火風也。此中
雖有餘物。佛但說四大。以四大能利成果故。
堅相能持。水相能爛。火相能成熟。風相能增
長。如是樹得成茂。色等無有此用。是故不
說。又內四大。人初入胎時。地能持之。水能和
合。火能成熟。風能開諸竅。令得增長。爾時小
兒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別。以初得身根故。
[002-0132b]
而分別四大所能。是故說一切色。皆四大為
根本。如經說六種十二觸八十八意行四善
處。名之為人。是中分別義者。如小兒初入胎
時。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種。四大虛空及識。雖
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覺。不為利益。故不說也。
六入既成。於外麁受樂。名為觸生受。而復
意識。常多發用。眼識所見色。分別好醜中
間。乃至意所知法。分別好醜中間。是名十八
意行。又終能住於四善之處。所謂樂分別諸
法。是智慧處。樂實不虛。是誠諦處。樂捨則
捨惡。是捨處。樂離憒鬧。是寂滅處。或言次第
而生。如大劫盡時無所復有。唯有虛空。爾時
虛空中。有諸方風來。互相對持。後有天雨。風
持此水。水上有風。擾動而生水沫。水沫積厚
于乃成地。從生草木等。以觀一切水色。初
始皆從風出。以能持故。是以說所有盡皆以
四大為根本。今色味等。亦為四大因緣。四
大亦為色等之因緣。但以初得名故。如穀子
中。大有色有味等。牙時色味等。亦有四大。但
分別先後因果。得其名耳。如內四大。初入胎
時。繫在赤白不淨之中。雖有色香味。以無
眼等故。不覺不知。唯有身根。覺知四大有用。
佛因此心故。說四大為生色之本。是故十二
因緣中。第三因緣時。雖有四大所生色。以
微細未能遮識。識增發故。說識因緣名色。
歌羅羅時四大成就。反名為色。歌羅羅時中
識成就。反名為名。所謂成就者。了了相現也。
是故說內四大。為生色之本。佛言所有色四
大。四大生有。是總相說耳。或有三大二大一
[002-0132c]
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無有
火大。二大者如熱水熱風熱合名等。一大者
如風。風中無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
或四或一。如飲食有味香觸。如淨潔玉器承
天雨。但有色味觸。無有香氣。地氣合故乃可
有香。如火從珠日出者。無香無味。但有色
觸。燒為觸。照為色。如鏡像水月。唯有一色。
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者。經無此說。亦無造
名。但傳譯失旨耳。佛唯說所有色。若四大四
大所生。因四大復生四大。如種中四大。復生
芽中四大。芽中四大所生色。復生四大所生
色。亦互相生如前說。又外道說。四大是常。無
時不有。若佛說所有色。皆是四大。則外道
增其邪見。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
四大故。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
三種。善不善無記。以善身口業色。能生天
人報四大。不善身口業色。能生三惡處報四
大。無記色自然因共生因。阿毘曇中亦如是
說。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還生
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說。從四大生者。皆
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毘曇。分別四大。一陰
一入界所攝。但四大。則無別陰界入。以四
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陰。十一入。十一界所攝。
若但四大所生色。則無別陰也。十入十界所
攝。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雖沒自生。生彼
無咎。所以者何。生生之大。以有空名。如前說
水月鏡像。阿毘曇人。有法相者。謂是陰界入
故攝。如經說三種色。有色可見有對。有色不
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又如不見不聞
[002-0133a]
不嚊不味不觸。尚名為色。何況眼鏡像。如非
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見色。而佛法
為度眾生故。說水月鏡像影響炎化喻等。默
人終不貪著。謂之為有。是故以為空喻。如幻
化色。雖是不實事。而能誑惑人目。世間色像
亦復如是。是以過五百年後。而諸學人多著
於法。墮於顛倒。佛以幻化為喻。令斷愛法。得
於解脫。是故或時說有。或時說無。凡夫人無
有慧眼。深著好醜麁細等。起種種罪業。如是
何得言無耶。佛說一切色。皆虛妄顛倒不可
得。觸捨離性。畢竟空寂相。諸阿羅漢以慧眼。
諸菩薩以法眼。本末了達。觀知色相。何得言
定有色相耶。諸佛所說好醜此彼。皆隨眾生
心力所解。而有利益之法。無定相。不可戲論。
然求其定相。來難之旨。似同戲論也。


問羅漢受決并答




來答稱法華經說。羅漢受記為佛。譬如法身
菩薩淨行受生故。記菩薩作佛居此。為法身
之明證。


遠問曰。經說羅漢受決為佛。又云。臨滅度時。
佛立其前。講以要法。若此之流。乃出自聖
典。安得不信。但未了處多。欲令居決其所
滯耳。所疑者眾。略序其三。一謂聲聞無大慈
悲。二謂無漚和般若。三謂臨泥洹時。得空空
三昧時。愛著之情都斷。本習之餘不起。類同
得忍菩薩。其心泊然。譬如泥洹後時。必如此
愛習殘氣。復何由而生耶。斯問以備於前章。
又大慈大悲積劫之所習純誠。著於在昔。真
心徹於神骨。求之羅漢。五緣已斷。焦種不生。
[002-0133b]
根敗之餘。無復五樂。慈悲之性。於何而起耶。
又漚和般若。是菩薩之兩翼。故能凌虛遠近。
不墜不落。聲聞本無此翼。臨泥洹時。縱有大
心。譬若無翅之鳥。失據墮空。正使佛立其前。
羽翮復何由頓生。若可頓生。則諸菩薩。無復
積劫之功。此三最是可疑。雖云有信。悟必由
理。理尚未通。其如信何。


什答曰。一切阿羅漢。雖得有餘涅槃。心意清
淨。身口所作。不能無失念。不知之人。起不淨
想。其實無復別有垢法。如人鎖脚。久久乃離。
脚雖不便。更無別法。阿羅漢亦如是。從無始
生死來。為結所縛。得阿羅漢道。雖破結縛。以
久習因緣故。若心不在道。處於憒鬧。因妄念。
令身口業而有失相。是人入無餘涅槃時。以
空空三昧。捨無漏道。從是以後。永無復有身
口業失。時聞促故。不應難言更當起也。又謂
以空空三昧。能斷餘習者。是事不然。何以
故。用此三昧。捨無漏者。則非無漏定。若然
者。何得謂煩惱習氣都盡耶。又阿羅漢還生
者。唯法華經說。無量千萬經。皆言阿羅漢。於
後邊身滅度。而法華經。是諸佛秘藏。不可以
此義。難於餘經。若專執法華經。以為決定者。
聲聞三藏。及餘摩訶衍經。寢而不用。又有經
言。菩薩畏阿羅漢辟支佛道。過於地獄。何以
故。墮於地獄。還可作佛。若爾者。唯有法華一
經可信。餘經皆為虛妄。是故不應執著一經。
不信一切經法。當應思惟因緣。所以取涅槃。
所以應作佛。然五不可思議中。諸佛法是第
一不可思議。佛法者。謂阿羅漢涅槃當作
[002-0133c]
佛。唯佛知之。又聲聞人。以愛為集諦。阿羅
漢愛盡故。則無復生理。摩訶衍人言。有二種
愛。一者三界愛。二者出三界愛。所謂涅槃佛
法中愛。阿羅漢雖斷三界愛。不斷涅槃佛中
愛。如舍利弗心悔言。我若知佛有如是功德
智慧者。我寧一劫於阿鼻地獄。一脅著地。不
應退阿耨三菩提。又毘摩羅詰經。摩訶迦葉。
與目連悔責。一切聲聞。皆應號泣。此是愛習
之氣。又首楞嚴三昧中說。如盲人夢中得眼。
覺則還失。我等聲聞智慧。於佛智慧。更無所
見。此似若無明。如是愛無明等。往來世間。
具菩薩道。乃當作佛。佛設入菩薩道。尚不
得同直修菩薩道者。何況同無生法忍菩薩
也。何以故。是人於眾生中。不生大悲心。直趣
佛道。但求自利。於無量甚深法性中。得少便
證。以是因緣故。教化眾生。淨佛國土。皆為遲
久。不如直趣佛道者疾。成於佛。又阿羅漢慈
悲。雖不及菩薩慈悲。與無漏心合故。非不妙
也。如經中說。比丘慈心和合。修七覺意。設斷
五道因緣者。慈悲猶在。發佛道心時。還得增
長。名為大慈大悲。如法華經中說。於他方現
在佛聞斯事。然後發心。又涅槃法。無有決定
不相應焦羅漢耳。何以故。涅槃常寂滅相。無
戲論諸法。若常寂滅無戲論則無所妨。又諸
佛大菩薩。深入法性。不見法性不三品之
異。但為度眾生故。說有三分耳。漚和般若是
菩薩兩翅者。而法華經義。不以此說也。是般
若波羅蜜經經中。讚嘆般若波羅蜜故。有菩
薩離般若波羅蜜。但以餘功德。求佛道者。作
[002-0134a]
此喻耳。是故佛言。雖有無量功德。無般若漚
和。如鳥無兩翅。不能遠至。如是成阿羅漢。到
於涅槃。大願以滿。不能復遠求佛道。若法
華經說。實有餘道。又諸佛贊助成立。何有難
事哉。佛有不可思議神力教化。能令草木說
法往來。何況於人。如焦穀不能生。此是常理。
若以神力呪術藥草力。諸天福德願力。尚能
移山住流。何況焦種耶。如以無漏火。燒阿羅
漢心。不應復生。但以佛無量神力接佐。何得
不發心作佛也。假使佛語阿難。作眾惡事。以
恭敬深愛佛故。尚亦當作。何況佛記言作佛。
為開其因緣。而不成佛乎。如大醫王。無有不
治之病。如是佛力所加。無有不可度者。又阿
羅漢。於涅槃不滅。而作佛者。即是大方便也。
又菩薩先願欲以佛道入涅槃。無般若方便
故。墮聲聞辟支佛地。如無翅之鳥。今阿羅漢。
欲以聲聞法入涅槃。或於中道。以有漏禪。生
增上慢。如無翅鳥。不得隨願。便當墮落。若能
隨佛所說。與禪定智慧和合行者。得入涅槃。
是名阿羅漢中有二事。以禪定為方便。無漏
慧為智慧。又佛說般若波羅蜜時。未說法華
經。是諸佛欲入涅槃時。最後於清淨眾中。
演說祕藏。若有先聞者。心無疑難。而諸阿羅
漢。謂所願以畢。佛亦說言。阿羅漢末後身滅
度。菩薩聞已。於阿羅漢道則有畏。今略說二
因緣故。佛有此說。一者祕法華義故。多令眾
生樂小乘法。得於解脫。二者欲使菩薩直趣
佛道。不令迂迴。所以者何。阿羅漢雖疾證無
為法。盡一切漏。得到苦邊。後入菩薩道時。不
[002-0134b]
根明利。習大道為難。以所資福德微薄故。若
無此二因緣者。阿羅漢終歸作佛。不應為作
留難也。


問念佛三昧并答




遠問曰。念佛三昧。般舟經念佛章中說。多
引夢為喻。夢是凡夫之境。惑之與解皆自厓
已還理了。而經說念佛三昧見佛。則問云。則
答云。則決其疑網。若佛同夢中之所見。則是
我相之所矚想相。專則成定。定則見佛。所見
之佛。不自外來。我亦不往。直是想專理會
大聞。於夢了疑大我。或或不出。境佛不來。而
云何有解。解其安從乎。若真茲外應。則不得
以夢為喻。神通之會。自非實相。則有往來。往
則是經表之談。非三昧意。後何以為通。又
般若經云。有三事得定。一謂持戒無犯。二
謂大功德。三謂佛威神。為是定中之佛。外
來之佛。若是定中之佛。則是我想之所立。還
出於我了。若是定外之佛。則是夢表之聖人。
然則成會之表。不專在內。不得令聞於夢
明矣。念佛三昧法法為爾不。二三之說。竟何
所從也。


什答。見佛三昧有三種。一者菩薩或得天眼
天耳。或飛到十方佛所。見佛難問。斷諸疑
網。二者雖無神通。常修念阿彌陀等現在諸
佛。心住一處。即得見佛。請問所疑。三者學習
念佛。或以離欲。或未離欲。或見佛像。或見生
身。或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是三種定。皆名
念佛三昧。其實不同。者得神通見十方佛。
餘者最下。統名念佛三昧。復次若人常觀世
[002-0134c]
間厭離相者。於眾生中。行慈為難。是以為
未離欲諸菩薩故。種種稱讚般舟三昧。而是
定力。雖未離。亦能攝心一處能見諸佛。則
是求佛道之根本也。又學般舟三昧者。離言
憶想分別。而非虛妄。所以者何。釋迦文佛所
說眾經。明阿彌陀佛身相具足。是如來之至
言。又般舟經種種設教。當念分別阿彌陀佛。
在於西方。過十萬佛土。彼佛以無量光明。常
照十方世界。若行如經所說。能見佛者。則
有本末。非徒虛妄憶分別而已。以人不信。
不知行禪定法。作是念。未得神通。何能遠見
諸佛也。是故佛以夢為喻耳。如人以夢力故。
雖有遠事。能到能見。行般舟三昧菩薩。亦
復如是。以此定力故。遠見諸佛。不以山林等
為礙也。以人信夢故。以之為喻。又夢是不
然之法。無所施作。尚能如是。何況施其功用。
而不見也。又諸佛身有決定相者。憶想分別。
當是虛妄。而經說諸佛身皆從眾緣生。無有
自性。畢竟空寂。如夢如化。若然者。如說行見
諸佛身。不應獨以虛妄也。若虛妄者。悉應虛
妄。若不虛妄。皆不虛妄。所以者何。普令眾
生。各得其利。種諸善根故。如般舟經中見佛
者。能生善根。成阿羅漠。阿惟越致。是故當
知。如來之身。無非是實。又憶想分別。亦有
時有。若當隨經所說。常應憶想分別者。便能
通達實事。譬如常習灯燭日月之明。念復障
物。便得天眼。通達實事。又下者持戒清淨。信
敬深重。兼彼佛神力。及三昧力。眾緣和合。即
得見佛。如人對見鏡像。又一凡夫。無始以來
[002-0135a]
曾見。皆應離欲得天眼天耳。還復輪轉五道。
而般舟三昧。無始生死以來。二乘之人。尚不
能得。況於凡夫。是故不應以此三昧所見。謂
為虛妄。又諸菩薩得此三昧見佛。則問解釋
疑網。從三昧起。住麁心中。深樂斯定。生貪著
意。是故佛教行者。應作是念。我不到彼。彼佛
不來。而得見佛聞法者。但心憶分別。了三界
之物。皆從憶想分別而有。或是先世憶想果
報。或是今世憶想所成。聞是教已。心厭三界。
倍增信敬。佛善說如是微妙理也。行者即時
得離三界欲。深入於定。成般舟三昧。


問四相并答




遠問曰。經云前四相。各行人法。後四相行
一相。二相更相為故。不受無窮之難。而大智
論云。若生能生生。則生復有生。若復有生則
有生。夫生生者如此。便為無窮。若果無窮。則
因無崖分。若其有窮。則因緣無由而生。據
今有生則不應受無窮之難。若不受無窮之
難。若不受無窮之難。則四相更相為沒。令前
能生法。復生生。則反覆有能生之力。若前生
能反覆。則不應限後生之不能。如此還入於
無窮矣。又問四相與心法為同。若有因為有
前後之差。為一時並用也。若一時並用。則生
滅性相違。滅時不應生。生時不應滅。若有前
後之差。則生中無滅。滅中無生。若生中無滅。
則生墮有見。若滅中無生。則滅墮無見。有無
既分。則斷常兩行矣。若生中有少滅。滅中有
少生。則前生與後生相陵。前滅與後滅相踐。
如此則不應云新新生滅相離無故也。必其
[002-0135b]
無故。則因緣之與不陵踐明矣。若生為住因。
住為滅因。則生中無住。住中無滅。假令如新
衣之喻。則生中已有住。住中已有滅。則是因
中有果。果不異因。因果並陳。厚然無差別。
若然者。進退落於疑地。反覆入於負門也。


什答曰。言有為法四相者。是迦旃延弟子意。
非佛所說。眾經大要有二。所謂有為法。無為
法。有為法有生有滅有住有異。無為無生無
滅無住無異。而佛處處說。但有名字耳。尚不
決定言有生相。何況生生也。此是他人意。非
信所受。何得相答。如他人有過。則非所知。然
佛說一切法。若常若無常多。無常名先無今
有。已有便無。常名則離如是之相。無常是
有為法。常即是無為法。佛為眾生說諸因緣
出世法。名為生。如母子。如芽從種生。此是現
所見事。名之為生。滅名眾緣壞敗。若眾生而
言名為死。若萬物而言為壞。從生至滅。於
其中間異相名住異。若眾生而言。名老死病
癈。若非眾生而言。名委異變故。如是內外之
物。名為生滅住異。直信之士。聞此事已。即生
厭離。得道解脫。佛大意所明。其旨如此。而比
丘深心愛法。戲論有為之相。分別有八。法俱
生理尚失中。則是眾難之府。若一時則無因
緣。若次第生則是無窮。又不應離法有生。所
以者何。生是有為相。若離生有法者。則非有
為法。若生能合法為生者。法何故不能合生
為非生。亦如來難之咎。如是多過。是故佛小
乘經中。說生滅住異。但有名字。無有定相也。
大乘經中說。生是畢竟空如夢幻。但或凡夫
[002-0135c]
心耳。大乘之法。是所信伏故。以之為論。諸法
無生。求生定相不可得故。若因中有法者。則
不應名生。如囊中物。非囊所生。若因中先
無者。法何故不從非因中生。如乳中無酪水。
亦因無。若有生者。為說瓶初時有也。為泥後
非起瓶時有也。此二時俱不然。所以者何。已
生未生故。生時過亦如是。若即瓶成為生。此
亦不無生分。無瓶亦不應以妄生。何以故。三
事相離即無也。若一時即無因緣。無因緣者。
應各自生。如是等無量之過。是故諸佛如來。
知生法無有定相。經誑凡夫之目。如夢中事。
無有本末。以此因緣。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斷
言語道。滅諸心行。同泥洹相。得此妙理。即成
無生法忍。


問如法性真際并答




遠問曰。經說法性。則云有佛無佛性住如故。
說如。則明受決為如來。說真際。則言真際不
受證。三說各異。義可聞乎。又問法性常住。為
無耶為有耶。若無如虛空。則與有絕。不應言
性住。若有而常住。則墮常見。若無而常住。則
墮斷見。若不有不無。則必有異乎。有無者辨
而結之。則覺愈深愈隱。想有無之際。可因
緣而得也。


什答曰。此三義。上無生忍中已明。又大智度
論廣說五事。所謂斷一切語言道。滅一切心
行。名為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假為如法性
真際。此中非有非無。尚不可得。何況有無耶。
以憶想分別者。各有有無之難耳。若隨佛法
寂滅相者。則無戲論。若有無戲論。則離佛法。
[002-0136a]
大智論中。種種因緣。破有破無。不應持所
破之法為難也。若更答者。亦不異先義。若
以異義相答。則非佛意。便與外道相似。今復
略說。諸法相隨時為名。若如實得諸法性相
者。一切義論所不能破。名為如。如其法相非
心力所作也諸菩薩利根者。推求諸法如相。
何故如是寂滅之相。不可取不可捨。即知諸
法如相性自爾故。如地堅性水濕性火熱性
風動性。火炎上為事。水流下為事。風傍行為
事。如是諸法性性自爾。是名法性也。更不
求勝事。爾時心定。盡其邊極。是名真際。是故
其本是一義。名為三如。道法是一。分別上中
下。故名為三乘。初為如。中為法性。後為真
際。真際為上。法性為中。如為下。隨觀力故。
而有差別。又天竺語音相近者以為名。是故
說知諸法如。名為如來。如正遍知一切法故
名為佛。又小乘經中亦說。如法性。如離阿
含中。一比丘問佛世尊。是十二因緣法。為佛
所作。為餘人所作。佛言。比丘。是十二因緣。
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若有佛若無佛。諸
法如法性。法性常住世間。所謂是法有故是
法有。是法生故生。無明因緣識。乃至生因
緣老死因緣諸苦惱。若無明滅故行滅。乃至
老死滅故。諸苦惱滅。但佛為人演說顯示。如
日顯照萬物長短好醜。非日所作也。如是聲
聞經說。世間常有生死法。無時不有。是名有
佛無佛相常住。真際義者。唯大乘法中說。以
法性無量。如大海水。諸聖賢隨其智力所得。
二乘人智力劣故。不能深入法性。便取其證。
[002-0136b]
證知如實之法微妙理極。深厭有為。決定以
此為真。無復勝也。而諸菩薩。有大智力。深入
法性。不隨至為證。雖放深入。亦更無異事。如
飲大海者。多少有異。更無別事。又諸菩薩。其
乘順忍中。未得無生法忍。觀諸法實相。爾時
名為如。若得無生法忍已。深觀如故。是時變
名法性。若坐道場。證於法性。法性變名真際。
若未證真際。雖入法性。故名為菩薩。未有聖
果。乃至道場。諸佛以一切智無量法性故。
爾爾乃出菩薩道。以論佛道也。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