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120-A序言
佛言乘戒俱急。即祖言解行相應。禪與戒。佛祖未甞
畫為二法也。去聖時遙。法門好諍。習禪者呵木叉為
粃糠。而恣意莾蕩。縛律者視參究如水火。而執相終
身。大同法中。割裂殆盡。惟天山老人。遵 先佛遺勑。
示禪以培佛命。弘律以選人根。雙眼圓明。昭于日月
矣。我石樹岳兄。博洽多聞。識法懷懼。匿影萬峯。較讐
碧巖集。已經刊布。又慨律學荒蕪。漸成淺陋。先取沙
彌要略毗尼日用。蒐刮義類。參合箋釋。自琅函海藏。
逮世間經史。內外典籍。無不搜羅。又每事逐句下。穿
貫禪燈。引據公案。不惟初學童蒙開卷瞭然。知禪律
同條。即老於參學者。欲得深細行持。亦必向此中潛
討。初祖言。皮肉骨髓。一以貫之矣。昔雲棲蓮翁。以彌
陀經。演為疏鈔。或謂經本顯明。反成深晦。不知佛法
本無淺深。粗言細語。皆第一義。正眼迷麻。雖栗棘金
圈。亦是門頭戶口。智照洞明。即市語街談。皆成金章
玉句。何要略日用。不可神而明之也哉。願讀是集者。
廓去樊籬。勿以大小精觕起見。庶乘戒俱急。行解相
應。為末法大光明幢矣。乎是為序。
靈隱晦山法弟戒顯題并書
[001-0334b]
No.1120-B自序
余時在黃山慈光寺。展閱龍藏。至沙彌諸經。函函如
日月麗天。不覺合掌讚歎曰。此經乃佛佛祖祖之關
鍵也。如法華十六王子。請佛轉法輪。同時為沙彌。言
教尚存。五燈趙州仰山。亦同時為沙彌。公案現在。未
聞古人纔出母胎。便續燈傳也。既而較閱世本。惟雲
棲沙彌要略盛行。疑者謂。佛經反不及要略。或謂佛
經文句。古奧難誦。賴我雲棲蓮翁。乃西方聖人再來。
降跡武林。玩遊庠序。而作沙門。言音與此方相契。學
者便於讀誦。故觀其解十戒斷法如春秋。解威儀章
法如禮記。然讀春秋者。不精研四傳。無以知春秋之
源流。讀禮記者。不窮究諸史。不能達禮記之根本。況
讀沙彌諸經。不深入經藏。曷為得宗旨哉。今要略。兼
通內外經史。宜乎盛行於世。但其間有不可解者。沙
彌諸經。元無偈呪。要略以別經偈呪。編入威儀篇中。
此眾人不敢為。而獨為之。乃見其識鑑力量。大有過
人處。當時要略初行吳門。報國茂律師一見心服。乃
曰。此末法中之光明幢也。惜乎偈呪未備。續刻毗尼
[001-0334c]
日用補之。至今諸方說戒。皆宗尚此二本。余自蒙
聖恩老和尚付授之後。兼命戒壇軌範。亦以此二本。
為諸學者講論。嘗曰。天地之象。奇偶而已。吾人之身。
頂天立地。亦奇偶而已。如頂首為一身之尊。不可偶
也。偶則不可曰尊。故奇之。手足為一身之用。不可奇
也。奇則不能成事。故偶之。要略之於日用。全體是波
羅提木叉。故當寶之。如我身之頂首手足。不可暫離
也。曷不裒成一集。以便學者頂戴乎。雖然。余何人耶。
敢創斯論。葢承雲棲報國志願未完。重為編次。以極
其備。非別有所加也。然恐學者不知雲棲斷章句法
故。即於句下。引證經史。并彚箋之。俾其即知經史源
委。不至[朦-卄+並-前-刖-一][朦-卄+並-前-刖-一]。又恐學者觸途滯句。不知格外之機。復
拈五燈諸家語錄。消其文字習氣。使其覿露胸襟不
須借借。由是合而參之。同而不混。參而合之。類而不
齊。譬如目前萬法。莫不於此大○相中。合則萬法全
歸。參則萬法全放。參之合之。神而明之。不妨於此經
中。略拈一字。可以驗盡諸方。是凡是聖。是正是邪。是
如來禪。是祖師禪。阿誰能越此一字之關。余故曰。此
經乃佛佛祖祖之關鍵也。合參者。豈非展如來藏之
樞機。開祖師關之匙鑰。得其法者。不費纖芥之勞。無
須鎖子。豁然自開。不得其法。雖有舉鼎拔山之力。亦
難啟固閉。今則并匙鑰之法具在。以待夫過關者當
下驗取。
康熙辛亥春王
[001-0335a]
靈岳石樹道人書于吳門舟次
凡例
* 此合參。惟沙彌菩薩上上根器者。乃可參閱。非為小根小莖者說也。故參禪者。未得入頭。不得先看語錄。未受戒者。不得先閱律藏。所以起七參禪時。一切經書置之高閣。誦戒說戒時。嚴查未受戒者。必先遣出。可見初入禪律之門。古法尚在。凡今愛樂合參。須發心受戒。然後批閱。亦未為晚。如違得罪先聖。自取殃禍。
* 合參大旨所貴。即禪即戒。即戒即禪。禪戒並行。不相違背。故參禪到觸背不得。處正見持犯不得處。持犯不得處。正見觸背不得處。觸背持犯。四路交加。如何回避。凡閱此者。須高著眼。
* 經律事原直截。理固幽深。不啻該大藏之文。亦乃貫別傳之旨。故所註皆是聖賢經史。引證無非祖師機緣。自笑從先鹵鈍。閉戶無聞。且圖起後英靈開卷有益。恍然見千古於目前。悟一時於言下。乃不顧歲時老邁。筆力衰微。專為流通。草草成勒。但恐句章差舛。點畫淆訛。寧不開罪先聖。抑將遺誤後昆。仰質高明。誨人不倦。鑑我苦心。不妨指示。是即再世師恩。感佩無既。
[001-0335b]
* 木公裒述十戒論。字字𢯱閱律藏乃成。復引經律注論下。讀者謂不應以經律注論下。殊不知論注經律也。讀之者。寧不悚然警惕。從此徵善去惡耶。因次第附於十戒篇後。
* 本律云。不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善戒經云。若為議論。破於邪見。若二分經。一分外書。不犯。由此觀之。當辨其書之邪正可否。非漫言不習。此為初地學者。無暇習之。若為議論。破於邪見。則用治世正典。而為開導。即同如來所說正法。法華云。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豈妄言哉。今合參不但慣用六經之言。至於詩文謠諺。無不採摭。無非左羽佛法。俾諸後學爽然自識。若夫荒唐非僻邪語。痛禁絕之。
* 經書部帙雖同。事理前後各異。不復別標題目。以此◎別之。勿使紊亂脉絡。涇渭自辨矣。
* 凡注上無經書題。及虗一字者。即余管見大意。為開發初機。非敢污尊宿耳目也。
* 飜譯名義五不飜中。秘密不飜。古德云。陀羅尼藏皆不可解。余曰。諸佛祖師所說秘密之法。無不可飜者。亦無不可解者。呪之為用。絕諸滲漏。直下使人自解自悟耳。嘗觀有目不識丁者。篤信持呪。不憚寒暑。精進忘疲。一旦豁然。顯密文字洞徹無礙。豈非不解中自解也。是故下經諸呪。遵佛祖遺訓。不飜不解。惟在人自悟。
[001-0335c]
* 本部經偈字句。可以手紀。而其意義無窮。假使如鶖子之智慧。文殊之辨才。讚歎亦不能盡。況余管窺之見。所能揄揚其萬一者耶。倘得博聞廣見之士。於引證不到處。不妨拈出簡示。即當附之卷尾。以供有志於合參者。重為補入。法施功德。寧有量哉。No.1120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
菩薩戒弟子雲棲寺沙門 袾宏 輯集
雲居山真如寺晦山沙門 戒顯 訂閱
寓黃山慈光寺石樹沙門 濟岳 彚箋
標明題目
【【箋】總論大文分三○初標明題目○次疏別十戒
○後一詮次威儀○初標明題目分三○一敘剃
度緣起○二解五德十數○三辨沙彌名義。】
「未曾有經。佛敕阿難為羅睺羅剃頭。及五十諸公王
子悉令出家。」
【【箋】梵語阿浮達磨。華言未曾有。亦云希有。詳載十二
部經。梵語阿難。此云慶喜。多聞第一。羅睺羅。秦言覆
障。謂障日月也。阿修羅蝕日時。名羅睺羅。其因往昔
[001-0336a]
曾塞鼠穴六日。故感處胎六年。佛所障故。因以為名。
聲聞法中密行第一。
羅云生緣記。菩薩出家之日。諸
相師言。若今夜不出家。明日七寶自至。為轉輪王。王
四天下。即於其夜更增伎樂。以悅其心。於是菩薩欲
心內發。羅睺羅即時處胎。耶輸陀羅其夜有身。於是
淨居諸天相與悲歎。菩薩為欲所纏。眾生可愍。誰當
度者。即時變諸妓女。皆如死人。甚可怖畏。令菩薩心
生厭離。即勸出家。車匿牽馬。四天王接足踰城而出。
到菩提樹下思惟。苦行六年。初夜成佛。時羅睺羅乃
生。生已。還佛乳母。乃言。悉達出家。六年。汝今何從有
身。若六年懷姙。世所未聞。諸釋聞之。相共議言。此甚
不詳。毀辱釋門。必是私竊。擬以法殺之。耶輸曰。願見
大王。爾乃就死。王於是隔幔傳語。詰其所由。耶輸如
實陳是太子之胤。自太子出家。我常愁毒。寢臥冷地。
故此兒之貌。與太子無異。王乃泣曰。實我孫也。爾時
佛欲證明。化作梵志。來入王宮。乃兒問汝何名。答曰。
名羅睺羅。梵志贊言。善哉善哉。汝以業因緣故。名稱
其實。羅云出家緣記。爾時佛告目犍連言。汝今往彼
迦毗羅城。省覲我父閱頭檀王。并我姨母波闍波提。
三敘父斛飯王等。因復慰喻羅睺羅母耶輸陀羅。令
割恩愛。放羅睺羅出家。修習聖道。目連受命。次第陳
白。時耶輸陀羅聞佛遣使取羅睺羅。憂悲苦惱。約敕
監官。關閉閣道。悉令監牢。時大目連既到宮門。不能
得入。即以神力。飛上高樓。耶輸見目連來。即起禮拜。
[001-0336b]
敕座請目連坐。問訊世尊。少病少惱。教化眾生無疲
勞耶。今遣上人。來何所為。目連曰。太子羅睺羅。年已
九歲。應令出家。修學聖道。一切恩愛。不久變滅。業報
至時。苦樂異處。子母雖親。各不相代。若使學道。當還
度母。乃至目連種種勸喻。耶輸悲怨。堅執不化。目連
辭退。告王。王命波闍波提。再三勸喻。猶固不從。於時
世尊。即遣化人空中告言。耶輸陀羅。汝頗憶念往古
時誓願事否。我當爾時。行菩薩道。以五百金錢。從汝
買得五莖蓮花。上定光佛。時汝求我世世所生共為
夫妻。我不欲受。即語汝言。我為菩薩累劫行願。一切
布施。不逆人意。汝能爾者。聽為我妻。汝立誓言。世世
所生。國城妻子。及以我身隨君施與。誓無悔心。今何
愛惜羅云。不令出家。學聖道也。耶輸聞已。霍然明了
宿業因緣。如昨所見。愛子之情。自然消歇。乃請目連
懺悔辭謝。捉羅云手付囑目連。於時母子離別。涕泣
悲咽。羅云長跪。白母莫愁。定省世尊。不久當還。與母
相見。時淨飯王即召國中豪族而告之曰。金輪王子。
今當往舍提婆國。從佛出家。卿等當各遣一子。同為
伴侶。時諸大臣。奉敕送五十王子。隨從羅云。往到佛
所。禮佛出家。】
「敕舍利弗為其和尚。敕大目犍連作阿闍黎。時舍利
弗受敕。乃為羅睺羅。說三歸十戒。度為沙彌。」
【【箋】梵語舍利。此云鶖子。舍利母名。弗子。連母為名也。
舍利弗母舅拘絺羅。與姊舍利論議不如。拘絺羅思
[001-0336c]
惟念言。非姊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
生長大當如之何。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誓不剪
爪。讀十八種經。故稱舍利智慧第一。大目犍連。此云
大采菽氏。神通第一。至今說戒闍黎作法。為尊佛敕
故。
徵。佛能為一切眾生說法。獨不與羅睺羅說戒者
何也。訓。佛敕舍利弗為羅睺羅說戒有三義。一。為易
子而教故。二。為斷羅睺羅愛戀情故。三。為舍利弗與
羅睺羅機緣相契故。是時舍利弗。承佛威光說此戒
法。世尊雖不動舌。深為說之矣。】
「諸德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
故。」
【【箋】謂發勇猛心。解脫凡俗。習佛菩提。懷佩道妙。】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
【【箋】謂剃除鬚髮。毀壞相好。去世俗衣。應著法服。具佛
威儀。與道相應。】
「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箋】謂斷割情愛。不相繫戀。無有適心。歸趨異姓。和合
同居。無有莫心。】
「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
【【箋】謂能委棄身命。無所顧惜。惟務一心。求證佛道。】
「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
【【箋】謂長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切
有情。】
「是名五德。」
[001-0337a]
【【箋】蓋出家人。具此五淨德。為世福田也。
緇門警訓。此
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惟小眾。終身行之。不
惟初受。】
「僧祇律。應為沙彌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因飲食
而存。」
【【箋】楞嚴。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
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言。一切眾生皆因食
住。[橘-矛+隹]李釋曰。段食者。謂形段。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
腹變壞。資益諸根故。觸食者。謂觸對。取六識中相應。
觸對前境。而生喜樂故。思食者。謂意思。取第六識相
應。思於可意境生希望故。識食者。識即第八執持之
根。由前三食。勢分所資。令此識增勝。能執持諸根六
種故。】
「二者。二諦。」
【【箋】翻譯名義。一真諦。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
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兦。指萬象為真如。
會三乘歸實際也。二俗諦。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引善示天
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
「三者。三受。」
【【箋】雜阿含經。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
境。一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二樂受。
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三不苦不樂受。
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
[001-0337b]
「四者。四諦。」
【【箋】法界次第。諦以審實為義。從聞生解。必須藉教。詮
理不虗。故云審實。一。苦諦。苦以煩惱為義。一切有為
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惱。二。集諦。集
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能定招聚生死
之苦。故名為集。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
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道
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
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
諸禪定。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五者。五陰。」
【【箋】大乘廣蘊論。陰。即蓋覆。亦名五蘊。蘊即積聚。一。色
陰。色即質礙。謂眼耳鼻舌身諸根。二。受陰。受即領納。
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三。想陰。想即思想。謂
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四。行陰。行即遷流造作。
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五。識陰。識即不
別。謂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之識。於諸塵境上照了
分別。此五者。皆和合集聚。覆蓋本性。故名為陰。】
「六者。六入。」
【【箋】法界次第。入。趣入也。謂六根為六識所依。能六塵。
故名六。】
「七者。七覺分。」
【【箋】法界次第。覺。即覺了。謂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
也。分。即支分。謂此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
[001-0337c]
故名七覺分。亦名七覺支。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
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兼屬定慧故。摩訶止觀。修此
七覺。即得入道是也。一。擇法覺分。謂用智慧。觀察諸
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不謬取虗偽之法。二。精進
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
於真正法中。常能專心於一。無有間歇。三。喜覺分。於
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
生。住真法喜。四。除覺分。謂斷除見諸煩惱之時。善能
覺了。除去虗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五。捨覺分。謂捨
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虗偽不實。永不追憶。六。
定覺分。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
想。七。念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思定慧
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觀察
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
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
攝其散心。令不浮動。】
「八者。八聖道。」
【【箋】法界次第。即八正道。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
名為正。復能通止涅槃。故名為道。一。正見。謂修無漏
道。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也。二。正思
惟。謂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也。三。
正語。謂以無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虗妄不實
之語也。四。正業。謂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淨
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也。五。正命。謂離五種邪命
[001-0338a]
利養。常以乞食。六。正精進。謂勤修戒定慧之道。一念
專精。無有間歇也。七。正念。謂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
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也。八。正定。謂攝諸散亂。
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也。】
「九者。九眾生居。」
【【箋】阿毗曇論。謂欲界中四惡趣苦逼迫故。色界中五
淨居天。疾樂涅槃故。四禪中無雲福生廣果二天。其
亦不定。或求無色。或求淨居。或求無想。故眾生皆不
樂住也。惟於欲界取天人善趣為一。又色界初禪。二
禪。三禪。竝四禪中無想天。乃及無色界四天。皆眾生
愛樂住者。其為九眾生居。】
「十者。十一切入。」
【【箋】一名十徧處定。
智度論。八背捨。為初門。八聖處。為
中行。徧一切處。為成就。謂三種觀。具足。禪體。始得成
就此定。謂之徧一切處。從所觀境徧滿得名也。一。青
徧一切處定。二黃。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風。九
空。十識徧一切處定。前四。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
勝處中所見青色。使徧一切處皆青。餘三定亦爾。後
六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地色。使一
切處。無不週徧。餘五定亦爾。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
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虗
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無有處背捨。七。非有想非
無想處背捨。八。滅受想背捨。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
外觀色多。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三。內無色相。外觀
[001-0338b]
色少。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
赤勝處。八。白勝處也。出法界次第。】
「是名十數。」
【【箋】此之十數。出沙彌本律。餘部所列。與此小異。】
「梵語沙彌。」
【【箋】梵語者。自漢至隋。皆指西域為胡國。唐彥琮法師
曰。葱嶺已西。竝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梵語。即
梵音也。刧初廓然。光音天神降為人祖。宣流梵音。有
四十七言。沙彌之名。本云室利摩拏路迦天。授十戒
已。名室羅末尼羅。沙彌二字。古略也。流傳既久。未易
改正諸律。惟根本直云求寂。餘部皆言沙彌。今從眾。
復仍舊稱。又沙彌名有三。一驅烏。謂年少不能作務。
使之驅烏。二應法。謂雖剃髮不為出家。受十戒已。乃
為出家。能行沙彌之法。十四歲至十九。皆名應法。三
形同。謂師與剃髮已。名形同。形同即名字。謂沙彌不
受十戒者。皆名形同。】
「此云息慈。」
【【箋】此云者。翻譯。以東土之音而釋西天之語也。此下
明息慈義。】
「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也。」
【【箋】南山別行篇。謂息世染之情。以慈濟羣生。上文由
此來也。初入佛法。多存俗情。故須息麁惡之性。復慈
悲之心也。
釋氏要覽。息慈。安息慈悲之地也。
徵。一切
諸佛皆以慈濟為本。今言息慈。不以慈而濟乎。
訓。言
[001-0338c]
息則無一不息。言慈則無一不慈。當知。息處即慈。慈
處即息。上無諸佛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是名息慈。】
「亦云勤䇿。」
【【箋】謂離四性六遮之罪。勤自策勵故。又謂勤修眾善。
䇿進心行故。䇿者。鞭䇿也。勉力䇿進工夫之謂。如野
牛之有鞭。如良馬之有䇿。如學者之有師。永嘉云。日
夜精勤。恐緣錯過。工夫至此。自然到家。】
「亦云求寂。」
【【箋】寄歸傳。寂即涅槃也。言人出煩惱家。求趣涅槃故。
然而求則不寂。寂安用求。謂初學道者。必須求之。求
之不已。而寂自至。所寂既至。而求亦忘。求寂都忘。是
名真寂。
蕅益錄。今但約所翻三義釋之。初息慈者。息
見思惡。修生緣慈。藏教沙彌。息見思惡。修法緣慈。通
教沙彌。次第息三惑。修三慈。別教沙彌。一心圓息三
惑。圓修三慈。圓教沙彌。
次勤䇿者。精勤䇿勵出分段
生死。藏通沙彌。精勤䇿勵出變易生死。別圓沙彌。
三
求寂者。求偏真涅槃。藏通沙彌。求大般涅槃。別圓沙
彌。
又盧舍那。翻淨滿。惡無不息故淨。慈無不行故滿。
是沙彌戒。即盧舍那真因也。又涅槃以不放逸為食。
勤䇿即不放逸義。是沙彌戒。即大涅槃法食也。又寂。
即本覺之理。求。即始覺之智。始本合一。名究竟覺。是
沙彌戒。即究竟覺之通衢也。又惡本性空。慈本性具。
心性本無懈廢。本性空寂。理即沙彌。達理受戒。名字
沙彌。圓伏五住。觀行沙彌。六根清淨。相似沙彌。惑破
[001-0339a]
理顯。分證沙彌。盧舍那名淨滿。大般涅槃永離放逸。
始覺本覺冥合不二。究竟沙彌。如大通佛時十六王
子。即是沙彌真實標榜。
法華合論。日月燈明佛。未出
家時。有八王子。隨父出家。因妙光菩薩教化。皆得成
佛。而其成佛有速有遲。以示八識轉成四智。若以知
見力觀。六七識則因中成佛之速者也。若五八識。則
必果中所轉成佛之遲者也。然義未盡故。今言大通
智勝佛未出家時有十六王子。因父成道。隨往供養。
尋復出家。諸母泣送。其祖及諸眷屬。共詣親近。見其
成道。蓋增所示八種識名相為十六種。以隨順親近
之。而用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諸妙功德。長養成就。故
十六王子之成佛。不言先後也。日月燈明佛之八王
子成佛。但是妙光文殊然燈彌勒者。但見報身轉依
之義。未見器界轉依之意。故今以十六王子當成佛
道。隨方得名。以示器界。亦轉依隨方成佛也。
阿育王
經。阿恕伽王。見一七歲沙彌。將至屏處。而為作禮。語
沙彌言。莫向人道我禮汝。時沙彌前有一澡瓶。沙彌
即入其中。從澡瓶復還來出。而語王言。慎莫向人道
沙彌入澡瓶中。復還來出。王即語沙彌言。我當現向
人說。不復得隱。是以諸經云。沙彌雖小。亦不可輕。王
子雖小。亦不可輕。龍子雖小。亦不可輕。沙彌雖小能
度人。王子雖小能殺人。龍子雖小。能興雲致雨。雷電
霹靂。感其所小。而不可輕也。
五燈。趙州為沙彌時。參
南泉。泉臥次。見師來參便問。汝近離甚處來。師曰瑞
[001-0339b]
像。泉曰。還見瑞像麼。師曰不見瑞像。秖見臥如來。泉
便起身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沙彌。
泉曰。那個是你主。師近前曰。仲冬嚴寒。伏惟和尚起
居萬福。泉器之。許其入室。
◎仰山慧寂智參溈山。溈
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曰主在甚麼
處。師從西過東立。溈異之。師問。如何是真佛住處。溈
曰。以思無思之妙。反思靈𦦨之無窮。思盡還源。性相
常住。事理不二。真佛如如。師於言下頓悟。自此執持
前後。盤桓十五載○澧州高沙彌。初參藥山。山問甚
處來。師曰南嶽來。山云。何處去。師曰江陵受戒去。山
云受戒圖甚麼。師云圖免生死。山云有一人不受戒。
亦無生死可免。汝還知否。師云恁麼則佛戒何用。山
云。這沙彌猶挂唇齒在。師禮拜而退。道吾來侍立。山
云。適來有個跛腳沙彌。却有些子氣息。吾云未可全
信。更須勘過始得。至晚山上堂召云。早來沙彌在什
麼處。師出眾立。山問。吾聞長安甚閙。汝還知否。師云。
我國晏然。山曰。汝從看經得。從請益得。師云。不從看
經得。不從請益得。山曰。大有人不看經。不請益。為甚
不得。師曰。不道他不得。秖是他不肯承當。山顧道吾
雲巖曰不信道。
◎石室善道作沙彌時。長髭遣令受
戒謂之曰。汝回日。須到石頭和尚處禮拜。師受戒後。
乃參石頭。一日隨頭遊山次。頭曰。汝與我斫却面前
樹子。免礙我。師曰。何不將刀來。頭乃抽刀倒與。師曰。
何不過那頭來。頭曰。你用那頭作甚麼。師即大悟。便
[001-0339c]
歸長髭。髭問。汝到石頭否。師曰。到即到。秖是不通號。
髭曰。從誰受戒。師曰。不依他。髭曰。在彼即恁麼來。我
這裏作麼生。師曰。不違背。髭曰。大忉忉生。師曰。舌頭
未曾點著在。髭喝曰。出去。師便出。髭曰。爭得不遇於
人。】
「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箋】律有三品。一毗尼。華言善治。又言調伏。二尸羅。華
言止得。止惡行善也。又名戒。戒以防止為義。三波羅
提木叉。華言解脫。遠離惑業繫縛。而得自在也○三
聚淨戒。一攝律儀戒。無惡不斷。起正道行。是斷德因。
修成法身。二攝善法戒。無善不積。起助道行。是智德
因。修成報身。三攝眾生戒。無生不度起不住道。是恩
德因。修成化身。然律儀一句。體用全彰。曰體曰用。云
何一句。若體是一。用即成二。用若成二。體亦二體。二
二非二。體用俱非。非之亦非。一亦不立。當斯時也。仁
風和暢。慈月清涼。性相未形。罪福無位。恰恰無持。恰
恰無犯。恰拾是律儀真實處。雖然一毛頭上。大須著
眼。否則不為律儀所縛。則為善惡流轉。譬如這邊是
火坑地獄。那邊是青蓮華池。若起一念漸染。則與無
脫法中相應。】
戒律門
【【箋】沙彌經。有戒律威儀之文。故雲棲亦分上下二
門。正顯戒律非威儀。無以見戒律之體。威儀非戒
律。無以成威儀之用。門雖有二。究竟歸一。要而言
[001-0340a]
之。戒律以制心為本。威儀以嚴身為重也。】
「佛制出家者。」
【【箋】文載十誦。佛制出家者。猶聖王之制度。謂在家
塵勞汩汩。如奔馬無韁。縱有出塵進道之想。安可
得乎。故制出家之法。俾專精入道故。華嚴賢首品
偈。家是貪愛繫縛所。欲使眾生悉免離。故示出家
得解脫。於諸欲樂無所受。
功德經。若能放人出家
受戒。功德無邊。譬如四天下滿眾羅漢。百千供養。
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
五分律。
若度人時應先問。汝為何等出家。若言為飲食故。
不應度。若言為求善法。厭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者。
此應度。
根本雜事。凡欲與他為出家者。先當與辦
所須六物。三衣敷具鉢及水羅。
優婆塞戒經。寧受
惡戒。一日中斷無量惡命根。終不畜養弊惡弟子。
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
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
法。壞和合僧。令多眾生。罪業無間。是故劇於惡律
儀罪。
馬鳴大士偈。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若不
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燈錄。崔趙公問徑山。弟子出
家得否。師曰。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
公於是有省。
宗鏡。不了一體三寶常住。不聽出家
者。若不解此。戒不具足。若約觀心者。一剎那起名。
名一眾生。即起即滅。名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
毒。即當刧盡三災。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端。以不
[001-0340b]
思議止觀。觀此三毒。一念貪心無有起處。即是一
唾刧火而滅。了念成智。即一吹世界而成。乃至一
切不思議希有之事。但達一念無明心。成諸佛智。
無有不洞曉之者。若不解此。非唯不聽出家。一切
萬善皆不成就。以不知佛法根本故。】
「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
【【箋】五夏者。謂數始於一。終於十。而五居其中。如春
之於夏也。夏乃生長萬物之時也。言持戒操履至
五夏。戒力堅固。不為境風搖奪。亦猶樹木培植五
夏。根幹茂[鬱-山+止]。不為秋霜所殺也。戒者。萬行之首。如
拮居之有地。禦船之有水。居無地無以立。船無水
無以行。所以戒乃成佛作祖之實地。超生脫死之
法船也。教者。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謂之教。禪
者。教外別傳。謂之禪。天山老人曰。教乃禪之階梯。
禪乃教之骨髓。然則禪之與教是一是二。分亦不
得。不分亦不得。昔淨因一喝分五教。五教可分。而
五宗獨不可分耶。古德問。祖意教意。是同是別。答
曰。雞寒上樹。鴨寒下水。繇此觀之。五宗之旨可以
分。可以不分。畢竟分底是。不分底是。惟具眼者辯
之。
燈錄。雲門到江州。陳尚書請齋。纔見便問。儒書
中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
行脚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
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曰。黃卷赤軸。師曰。個是文
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曰。口欲言而辭喪。心欲緣
[001-0340c]
而慮忘。師曰。口欲言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
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
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
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
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
拋却。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柰何。尚書又爭得。
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是故沙彌剃落。先受十戒。」
【【箋】寄歸傳。西域出家。具有聖制。初受五戒。名鄔波
索迦。此創入佛法之基。七眾所攝也。師次為辦縵
條。僧脚崎。下裙。濾羅鉢等。授十戒。名室羅末尼羅。
方成應法。為五眾攝。堪消施利。不則妄負求寂之
名。既不合消常住信施。負債何疑。當依教而為濟
度。
清信士度人經。欲出家者。著本俗服。辭拜君親。
偈曰。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脫。棄俗入無為。真實
報恩者。】
「次則登壇受具。」
【【箋】受具者。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
戒。三師七證。事事見前無不具足。故曰受具。】
「今名為沙彌。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
而不學。」
【【箋】名為者。如法華名字比丘也。言既為沙彌。當成
應法之器。若徒有其名。而無實行。非狂即愚矣。愚
者資性頑鈍。不能學戒。與法轉疎。甘為下劣。狂者
[001-0341a]
雖有小智。忽而不學。愚迷猶甚。或勉之學律。則曰。
此不過為初學者說。禪宗何必有此。殊不知禪與
律何物哉。六祖悟後。復受戒於智光。今之狂禪。豈
有過於六祖者耶。余甞曰。禪師家有一個禪字在
胸中。便礙塞殺人。若無個禪字在胸中。亦礙塞殺
人。秖此律儀。可以辨驗狂愚。未有不礙塞者也。】
「便擬躐等。」
【【箋】躐。無好步也。學者當循序漸修。不可躐等而進。
百句譬喻經。有富者子。愚癡。載沉香精且貴。買者
希。一日見市中貨炭最駛。即燒香作炭。希得應速。
眾見之共笑曰。賣雖遲。獲直不少。今燒成炭。復何
所得。】
「罔意高遠。亦可慨矣。」
【【箋】空腹高心。法華所謂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
者是。罔意者。謂聽其言之狂放。雖聖賢猶有所不
及。察其行之卑污。如羣小不為。而敢為之。此其所
以感慨長嘆也。】
「因取十戒。略解數語。」
【【箋】即雲棲於本經中。略其要而解也。】
「使蒙學知所向方。」
【【箋】易。童蒙吉。謂先天之氣未鑿。不知有善有惡。而
以先入之言為是。故須仗明師開其蒙昧。發其道
機也。向方。即禪戒之要路也。此不獨為蒙學者說。
其老於叢林者。亦不可不知向方也 向方。即向
[001-0341b]
上一路。千聖不傳。其在學者自悟也。
楞嚴。觀方知
彼去。去亦不知方。正好參取。】
「好心出家者。」
【【箋】好心者。無諂無曲。即正心誠意出家者也。若為
急難。為安閑。為衣食財利。不為生死而求出家者。
皆非好心。故不與出家。】
「切意遵行。慎勿違犯。」
【【箋】切。真切也。遵。謂遵佛戒。而行慎密。不敢違越也。】
「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
【【箋】進比丘菩薩大戒。必從彌十戒根本始。未有越
根本。而竟登大戒也。譬如古木蔭森。枝葉茂[鬱-山+止]。必
因根而有本。因本而有枝。因枝而有華葉。又如登
山自卑至高。自邇至遠。進戒階級。亦復如是。】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箋】木叉戒源。如花之有實也。花為因實為果。因果
同時。事理一貫。故沙彌律為發蕋初時。比丘戒為
開花中時。菩薩戒為結菓後時。戒基既立。定慧由
之而生。此三學。自性本有。不因修而得。非惟諸佛
菩薩具足。一切凡夫亦未曾欠少。當知自性無善
惡。無持亦無犯。是自性戒。自性無靜亂。無取亦無
捨。是自性定。自性本無知。而無所不知。但諸佛菩
薩知有。所得受用。一切凡夫不知有。故不得受用。
知有不知有。似乎少異。戒定慧未常少異也。】
「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矣。」
[001-0341c]
【【箋】法界次第。八聖道。亦名八正道。謂正見。正思惟。
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 此八聖道。
乃千聖共由之大道也。言之似易。行之實難。學者
毋視其難而却步。亦毋視其易而忽諸。譬夫登萬
仞之山。自一步始。步步不間。到頂可期。故曰庶幾。
若徒言不行。是猶說美饌而無從知味。羨輕裘而
終不及身。如斯操履。寧不自負。所以䇿發初地。奮
志直前。則二地三地。乃至十地。彈指可證。】
「若樂廣覽。自當閱律藏全書。」
【【箋】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齋。食訖。令
羅睺羅洗鉢。因失手破為五片。是日諸比丘白佛。
佛言。我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毗尼藏為五
部也。後優波毱多。果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
來一大律藏為五部。一。曇無德部。華言。法密。隱覆
之義也。又云法藏。即四分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
有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宣
說。故隱覆法藏。是為曇無德部。二薩菩多部。華言
一切有。即十誦律也。此部計三世實有之法。大集
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復讀
誦外典。善能論議。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為薩菩
多部。三。迦葉遺部。華言重空觀。即解脫律也。大集
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無有
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是為迦葉遺部。
四。彌沙塞部。華言不著有無觀。即五分律也。大集
[001-0342a]
經。我涅槃後。我諸弟了。受持如來十二部經。不作
地水火風相。虗空識相。是為彌沙塞部。五。婆蹉富
羅部。華言犢子。因上古有仙。染犢生子。自後種姓。
皆名犢子。其部中。計我非即五蘊。亦不離五蘊。而
有實我。律本不來此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
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皆說有我。不說空相。是為
婆蹉富羅部。】
一曰不殺生
【【箋】華嚴經。菩薩住離垢地。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
畜刀杖。不懷怨恨。有慙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
生有命者。常生利益慈悲之心。是菩薩尚不惡心
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
害。
。楞嚴。阿難。又諸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墮其
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
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
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下品為地行
羅剎。
大涅槃。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
殺生。即墮惡道。
◎五陰之相。即是起作。起作之想。
喻若石沙。可穿可壞。佛性者。喻若不可沮壞。以是
義故。壞五陰者。名為殺生。
梵網。一切有命者。不得
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
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
夷罪。
賢愚經。戲笑殺他命。悲號入地獄。臭穢與洋
銅。灌注連相續。奔刀赴火焰。劈裂碎楚毒。億載苦
[001-0342b]
萬端。傷心不可錄。
習報經。殺生入四趣。受苦三塗
畢。得生人道中。短命多憂疾。疫病嬰難苦。壽短長
沉沒。若有智黠人。殺心寧放逸。
八師經。殺者心不
仁。強弱相傷殘。殺生當過去。結積累結怨。受辜短
命死。驚怛遭暴惡。我用畏是故。慈心伏魔宮。
維摩。
人生長壽。得不殺報。
筆飡。佛言。一切眾生。實本清
淨。因彼妄見。妄習遂生。因彼妄習。生死相續。生從
順習。死從變流。純想即飛生天上。情想均等。不飛
不墜。復生人中。想明思聰。情幽斯鈍。情想流入橫
生。重為毛羣。輕為羽類。今為異類。未必不前生曾
受人身。今受人身。未必不前生曾為異類。是以諸
佛菩薩常切教人。使知生死路頭。昔密婆私詫阿
羅漢。往世曾作獼猴。驕梵波提。往世曾受牛身。
宗
鏡。一不殺者。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
解者。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若作意防護。如
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惟得
肉眼。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天。極長者
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惟得天眼。若加修定戒。
無常苦空。無我等慧者。報在變易。壽七百阿僧祇
唯得慧眼。若加修常無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
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壽。比佛猶是諸根不具。
壽命損減。若圓教人。持事不殺戒。又持理不殺戒。
不壞身因。常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
入。無所傷毀。若子若果。不生不滅。成就智慧。居寂
[001-0342c]
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自在。修
短自在。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足。命不損減。
圓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殺惟慈。亦作事殺。亦作理
殺。如預仙大王。殺五百婆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
其十劫之壽。又作法門殺者。析蕩塵累。淨諸煩惱。
如樹神折樹。不受怨鳥。如劫火燒木。[厂@火]炭雙亡。故
楞伽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懷陰和合。
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鴦崛云。
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
經。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妙法身。湛然
應一切。隨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
用缺具根。而化度之。若佛子。無慈孝故肆意殺他
物命。充我肥甘。乃不知而殺而食之物。愛命同於
我之愛命也。梵網云。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痛
為勸戒。云何不信。若此生不戒殺而肆殺業。如預
置利刀。亦殺自己未來法身。非但故身及父母也。
君不見。刀頭血滴滴。從法身中流出。口裏肉塊塊。
向報體上割來。且道喫的是。不喫的是。】
「解曰。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
【【箋】此梵網七逆之罪。不通懺悔也。諸佛。即十方諸
佛。聖人。即菩薩羅漢等。師僧。乃法身父母。及生身
父母。皆當終身奉事。孝順無違。且不得逆於聲色。
豈忍加害。故不通懺悔。】
「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001-0343a]
【【箋】蜎飛。空類化生。蠕動。濕類化生。昆蟲。諸蟲總名。
言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故不可傷殺也。有曰昆蟲。
𧊈也。江南有吐蚊之鳥。塞北有蚊母之草。南中有
產蚊之木。一名白鳥。
爾雅。顛。蚊母鳥也。】
「或自殺或教他殺。或見殺隨喜。廣如律中。文繁不
錄。」
【【箋】自殺者。身心所造殺業也。教他者。自不行殺。使
他行殺。即心口殺業也。讚嘆者。謂彼不行殺。由我
贊嘆成殺業也。隨喜者。謂見他行殺。即從順以悅
其意。即意地殺業也。
戒疏。殺心為因。助成為緣。造
作為業。然其所殺。有親有疎。治罪有輕有重。故犯
上。則同七逆。千佛不通懺悔。犯下。微細等。或通懺
悔。亦由世律。為主為從也。廣如律者。謂殺業微細。
而戒相千條。所以雲棲尚未全錄。總之殺機起於
一念。尋常善自護持。
發隱。但有生氣。且不忍殺。如
結草護戒。折柳諫君。況有命者乎。
諸經集要。有富
長者惟一子。娶方七日。墮樹而死。長者問佛。佛言
昔有一兒挾弓射[少/隹]。傍有三人。曰。汝若中[少/隹]。乃世
間健兒。兒即射中[少/隹]墮樹。三人歡喜而去。此兒乃
射[少/隹]之人。今日父母妻。乃前世喜助射[少/隹]之人也。
今世會集涕泣。以見殺助喜之報。】
「經載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煖以綿絮。養以膩物。
恐其饑凍而死也。」
【【箋】涅槃。釋迦昔為白虱。提婆達多為黑蚤。同處比
[001-0343b]
丘褲中。比丘愍之。謂曰。吾入定時。勿嚙我血肉。出
定時隨意食之。時比丘入定。白虱受教。黑虱不聽。
復嚙之。比丘嗔發。將火焚褲。黑蚤跳去。白虱受殃。
佛曰。我不獨一生受提婆達多之害矣。
四分律。有
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爾。應以器盛綿。拾著
中。若虱走出。應作竹筒盛之。隨其寒暑。加以膩物。
而將養之。
正鋒。虱之嚙人。固不可忍。當於春暖之
時。送之草樹間。令彼謀活。然冬月寒凍。送之草間。
即死。故佛置竹筒以安之。諸方講至此。不過虗說
余謹遵佛制。作虱筒式。要使學者佩之。序曰。虱者。
本名俗呼半風。以美稱之。字曰丹鴻。有夫有婦。子
孫繁叢。春暖常遊相鬚。而經御覧。歲寒曾赴客劒。
以報恩功。未能學查道。藏垢而不棄衣外。亦將訪
江泌。褁綿以置壁中。儒者尚然。釋門安可不置斯
筒。銘曰。古人捫虱。而談天下。我獨無捫。談且不暇。
嗟爾微形。生長變化。唼人血肉。不捨晝夜。血肉所
生。父母遺愛。若專爾供。孝行不逮。爾家安甜。彼常
不寐。人瘦爾肥。情理何在。以慈毀身。失殺犯戒。彼
此無傷。別營世界。垢膩可飡。絮綿可佩。蠢蠢天地。
逍遙無礙。
鄭棨傳記。無畏三藏。飲酒食肉。言行麤
易。律師不說。常令宿於戶外。律師中夜。捫虱投床
下。無畏即呼曰。撲殺佛子。律師異之。
。酉陽雜爼。取
病者虱子。病人前可以卜病。虱行向病者則生。背
則死。
國老閑談。查道。性淳古。少寓狼山寺。躬辦薪
[001-0343c]
水。以給僧眾。衲衣不洗濯蝨。後仕至龍圖閣侍制。
魏生禁殺錄。薛暠。性慈戒殺。即微蝨亦不害之。一
夕夢被上虱甚多。漸變寸許。虱謂暠曰。受君之貺。
非一日。今君有難。正吾儕救命之秋。遂列行。被上
有絲血痕。橫廣尺餘。乃死虱也。暠惜久之。不知其
故。蓋是夜。有刺客來害暠。其人有利劒。見血立死
是夜其人劒下見血。以為死。報其主歡甚。明日瞰
之無恙。訪得虱事。始知其夢。
淮南子。湯沐具而蟣
虱相弔。大廈成而燕[少/隹]相賀。憂樂別也。韓昭俟搔
庠而兦一虱。求之甚急。左右因取其蚤虱殺之。昭
侯以察左右不誠也。】
「乃至濾水。覆燈。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
【【箋】濾水者。謂水中有微細蟲。食水即飡其肉。故作
囊。濾過方用。即梵網十八種物之一也。覆燈。恐飛
蟲投火。故作籠覆於燈外。
律。波離瑟吒護生草。一
切眾生除煩惱。凡燃燈時。驀拈一莖草。默念七遍。
一切飛蟲不投燈上。
筆飡。雲棲與雪嶠談次。雲曰。
昨夜鼠咬牀頭唧唧聲。分明講演華嚴八十一卷
經。嶠曰。忽遇猫來時如何。雲曰。走却法師。留下經
案。
孟子。有率獸而食人句。畜猫狸。猶率猫而捕鼠
也。】
「微類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復加
傷害可乎。」
【【箋】微類佛性。如焦螟巢於蚊睫。自道土曠人稀。相
[001-0344a]
逢者少。乃不知蛤蜊觀音。薄荷祖師。一時落節。誰
管淳于為螘。莊周為蝶。咦虗空釘楔。
徵。律云。假使
百千劫。所作業不忘。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昔
世尊成道。商怨終舒於鐵杙。陀夷證聖。羊瞋卒洩
於兇銘。
水懺云。業報至時。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
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惟有懺悔力。乃能得
除滅。是以火頭索報於隱峰。翻微濟拔。野雉求償
於法喜。為神所喝。兩者同歟否歟。
訓。譬加巨石梗
塞陂池。有大力者。推墮此石。令彼陂池。與昔無異。
懺力滅罪。亦復如是。若業力大。懺力微。如令嬰兒
推轉巨石。終不得動。若以殷重心懺除罪業。懺力
過於業力。業自消滅。無有遺餘。故云。了即業障本
來空。未了應須償宿債。
徵。佛與尊者豈云不了。而
見酬償耶。
訓。所云了者。隨犯隨懺。罪性既空。冤對
何有。若現生未得懺滅。怨結終存。故雖成道證聖。
終不得免。但重報輕受。所謂將頭臨白刃。一似斬
春風。斯則異於凡夫耳。
徵。律言誤殺無害心者。不
犯。據朝野僉。載梁武帝。素敬信榼頭師。時遣使召
之。帝方與人下棊。欲殺一段。聲曰殺却。使遂斬師。
帝棊罷。喚師。使言尚者陛下令臣殺却也。帝問。師
臨終有何言。使曰。師云。貧道前劫為沙彌時。以鍬
剗地。誤斷一曲[乏-之+虫*善]。今帝是也。此報固宜。由是觀之。
則誤殺仍以誤償。何云不犯乎。
訓。沙門掘土墾田。
私營口腹。謂之邪命自活。律所不許。若實緣供眾。
[001-0344b]
念佛持呪。口不暫停。憂傷物命。慈弗內缺。雖加害
於物。而物無怨心。則誤殺無犯。苟漠然無矜憫之
心。或小有觸忤。而忿戾滋起。酬償實所不免。葢讎
嫉之來。不緣事感。凶咎所集。匪由形求。惟在心耳。
乃至行步掃除。且不視地。夏月燃燈。尠加籠[ㄇ@人/卓]。動
搖竹樹。失憶傾巢。畜養雞猫。恣心[口*豕]噬。牽拽木石。
念無防護。瀉湯地上。瀰滿蟻穴。斫燒腐柴。倦於揀
視。浣濯衣被。忘拾蟣蝨。水中有蟲。濾囊弗具。如此
類者。世人據跡而論。咸云誤傷。而報同故殺。復何
疑哉。】
「故經云即沙彌經施恩濟乏。使其得安。」
【【箋】釋迦佛。投厓飼虎。割肉餵鷹。】
「若見殺者。當起慈心。噫。可不戒歟。」
【【箋】菩薩見殺一切眾生。即贖其命。謂之施恩。見貧
乏者。以財賑濟。謂之濟乏。或不能施。識當起慈心。
默念呪護。令脫苦惱。往生善道。使其得安。
維摩注。
施有三種。一。財施。二。心施。三。法施。以財施人。名布
施。慈心與樂。名心施。說法利人。名法施。見殺起慈。
惻隱之心也。謂力雖不能救。當起慈心憐念也。
未
曾有經。天帝。問野干曰。施食法食。有何功德。答曰。
布施飲食。濟一日之命。施珍寶財物。濟一世之乏
增益繫縛。說法教化。名為法食。能令眾生。出世間
道。
施食獲五福報經。一。施命。謂七日不得食則死。
以食施之。即謂施命。其施命者。得世長壽。財富無
[001-0344c]
量報。二。施色。謂人不食。顏色憔悴。以食施之。即為
施色。其施色者。得世世端正。人見歡喜報。三。施力。
謂人不食。身羸力弱。以食施之。即為施力。其施力
者。得世世多力。終無耗減報。四。施安。謂人不得食。
心愁身危。不自安穩。以食施之。即謂施安。其施安
者。世世安穩。不遇災患報。五。施辯。謂人不得食。困
不能言。以食施之。即為施辯。其施辯者。辯慧通達。
聞者喜悅報。
釋論。持戒為皮。禪定為血。智慧為骨。
微妙善心為髓。為他說戒。能遮罪修福。無相最上。
非持非犯。尸波羅蜜者。是施己皮也。說諸禪定。神
通變化。不起滅定。是施己骨也。檀忍等應。是施己
肉也。說甚深法相。諸佛行處。不一不二。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微妙中道者。是施己髓也。
大丈夫論。財
施。人道中有。法施大悲中有。財施除眾生身苦。法
施除眾生心苦。
淮南子。令人放燒。或操火益之。或
接火益之。兩者。皆未有功。而怨德相去遠矣。若見
漁獵網捕生靈。力不能救。當起慈心默念。寶勝如
來名號。生靈即得解脫。】
「論。睠彼往哲風規。聳峻邁越。凡俗難以計量。如駕
山之患不除。委身弗惜。」
【【箋】高僧傳。彭城駕山多虎患。釋曇稱告村人曰。虎
若食我。災必當消。即夜坐草中祝曰。我以身充汝
饑渴。令汝從今息怨害意。常來得無上法食。村人
苦諫不息。泣拜而去。至四更聞虎噉稱。村人逐至
[001-0345a]
南山。噉身都盡。惟有頭存。因葬而起塔。後虎遂息。】
「安周之倉未發。割肉是甘。」
【【箋】高僧傳。涼土饑。道進從王安周乞賑。國蓄稍竭。
進即自割身。以飼餓者。舉國聞之。號呌奔赴。王乃
舉之還宮。發庫廩以濟貧民。明晨師乃絕。闍維七
日始盡。唯舌後[厂@火]。】
「良由憫惻情深。惟覺羣生可貴。乃若沙彌之名。既
以息慈為義。息則禁戒堅持。內嚴己行。慈則悲心
普潤。外衛他生。豈謂矜全之情熾。嚴行之心微矣。
安存之慮深。衛生之恩薄矣。觀夫失珠忍苦。患切
刲鸚。」
【【箋】雜譬喻經。外國有沙門。行乞到買珠家。其家為
設食。時有大珠。價值億數。主人持置沙門邊。時有
鸚鵡便出吞之。主不見珠。問沙門。門言。我不取。復
問有他人耶。曰無。主嗔曰。既無他人。珠今何在。便
撾沙門。血流於地。鸚鵡飲血。與杖相遇。鸚鵡即死。
主復舉手。門止之曰。鸚鵡吞之。主乃破鸚得珠。謂
沙門曰。何不早說。門曰。我持佛戒。不得殺生。我若
說之。恐殺鸚鵡。卿撾我死。我終不說。鸚鵡既死。我
今說之。主人聞已。剋責悔謝。】
「伏地待終。念傷斷草。」
【【箋】大莊嚴論。有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劫掠。剝脫
衣裳。懼比丘往告聚落。盡欲殺之。內一賊云。比丘
之法。不得傷草。以草繫之。彼畏傷故。終不能往。即
[001-0345b]
以草縛捨之而去。諸比丘為日所炙。蚊蝱唼嬈。不
敢動轉。恐傷草命。唯當護戒。時有國王𤝗獵。見而
解縛。贊歎歸命。】
「以及罷汲而全折翅之鴨。」
【【箋】高僧傳。齊僧羣安。於羅江縣之霍山。山在海中。
有石盂徑數丈。清泉洌然。菴與盂隔小㵎。獨木為
橋。由之汲水。後一鴨折翅在橋。羣欲舉錫撥之。恐
傷鴨命。還不汲水。絕飲而終。】
「絕粒而却近肉之餐。」
【【箋】續高僧。傳太清末。侯景作亂。荒餒屢年。釋慧布
常三日絕粒。有遺之飡者。疑近肉味。竟不食。】
「皆內嚴己行。外衛他生者也。誠見毀戒戕生。匪但
他傷。而自隕之憂更艱。護生守戒。雖曰利物。而濟
我之功彌弘。所愛者。堅固法身。捐四大等於與聚
沫。所惜者。無量慧命。視一報同乎電光。其輕生者。
身亦非彼所愛。命亦非彼所借。但恐未知輪轉何
趣。不能再生人道。則夙願皆虗。無繇修證。故與闇
劣者矜持。貪著了無有異。毀佛戒欲見佛身。一忍
渴而終。寧不見佛不令毀戒。時生者。欣然而得。誚
死者為愚。以為得見佛已。百千億功德。無不成就。
何慮毀戒。及既見佛。佛呵之曰。癡人。彼已見我。汝
不見我出諸經要集。葢一行具足。一切行具足。一願圓
滿。一切願圓滿。故忍渴而死者。戒行獲全。隨已見
佛。彼牢船既損。萬寶皆沉法苑持戒篇。越度大海。號曰牢船。」
[001-0345c]
「德瓶一傾。諸利盡喪。」
【【箋】智度論。有人患貧供養諸天。天愍其志。賜與一
瓶。告曰。此名德海。凡有所需。皆自瓶出。其人乍富。
人皆怪問。遂出其瓶。見種種物從瓶涌出。其人憍
逸登瓶舞蹈。其瓶即破。諸物皆失。
故飲蟲而活者。身雖對佛。去佛轉遙。此中從違趣
避。當知所擇哉。】
二曰不盜
【【箋】華嚴。性不偷盜。菩薩與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
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施想。終不於此而
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楞嚴。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
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
中妖魅。下邪人。
◎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
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維摩。大富。得不盜報。
觀佛三
昧經。盜常住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之罪。
方等
經。華聚菩薩云。忤逆重罪。我亦能救。惟盜僧物者。
不能救。
寶梁經。寧自啖身肉。不得盜三寶物。
地藏
經。若偷竊常住財物米穀。飲食衣服。乃至一切。不
與而取者。當墮無間地獄。
十輪經。盜三寶物者。其
罪甚重。千佛出世。不通懺悔。若將非理用度。私給
俗家。其罪尤重。
道世法師云。若將常住財物。與白
衣受用者。龍天嗔責。罪及主事僧。鐵山瓊云。凡常
住一茶。一米。一分。一𨤲。皆是施主為求福德。故行
[001-0346a]
布施。宜供三寶。何得私用。
正報頌。劫盜供他用。泥
犂獨自陳。玃鳥金剛嘴。啄腦擘其心。灌口以銅汁。
碎身鐵棒砧。怕懼周慞走。還投刀劒林。
習報頌。劫
盜所獲報。地獄被銷融。罪畢生人道。饑貧以自終。
共財被他制。何殊下賤終。寄言懷操者。常須自固
窮。
毛賴債。唐德宗朝時。淮西壽州安豐縣。毛罕男。
婦周氏。生一子。猪頭驢脚。象耳魚腮。父母欲淹死。
乃作人言。我先世不信因果。曾於廬州開元寺。借
常住錢五百貫。麻布二疋。負欠不還。故遭此罰。望
父母收養待長。送寺還報。遂撫育。至七歲。送入寺
中掃地。以償宿債。時時自鞭己身。呌言還債。故名
毛賴債。
唐御製頌。堪嗟毛債異人流。負欠僧錢業
報酬。兩片魚腮連象耳。一雙驢脚戴猪頭。前生造
惡心無愧。今日招殃苦未休。為報後賢君子道。僧
錢不可擅貪求。
慈受深頌。常住分文不可偷。日增
萬倍恐難酬。猪頭驢脚明明現。佛地今生掃未休。
空中和尚頌。借路經過掌庫權。但存公道絕私緣。
狼飡鼠竊片時事。驢脚猪頭萬古傳。
千巖長頌。知
事須當好用心。眾僧金穀莫相侵。古人有語真堪
信。粒米元來重七觔。
洞山价頌。常住須憑戒力扶。
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三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
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
也無私取。免至來生作馬驢。
國清百錄。智者同學
照。私用常住一撮鹽。後入定。現鹽數斛在前。急買
[001-0346b]
鹽陪償。其相乃絕。
高峰遺事。仰山偉。私折常住一
莖笋。後入定。見笋現前。陪還懺悔。其相乃絕。東山
空答余才茂借脚夫書。向辱枉顧。荷愛之厚。別後
又承惠書。益自感媿。某本巖穴閒人。與世漠然。才
茂似知之。今雖作長老。居方丈。只是前日空上座。
常住有無。一付主事。出入支籍。竝不經眼。不畜衣
鉢。不用常住。不赴外請。不求外援。住緣而住。初不
作明日計。才茂既以道舊見稱。故當相忘於道。今
書中就覓數脚夫。不知此脚。出於常住耶。空上座
邪。若出於空。空亦何有。若出常住。是私用常住。一
涉私。則為盜。豈有善知識。而盜用常住乎。公既入
帝鄉。求好事。不宜於寺院營此等事。公閩人。所見
所知。皆閩之長老。一住著院。則常住盡盜為己有。
或用結好貴人。或用資給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
不念其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戴角披毛。
償所負者。多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懼哉。比年以
來。寺舍殘廢。僧徒寥落。皆此等咎。願公勿置我於
此等輩中。公果見信。則他寺所許者。皆謝而莫取。
則公之前程未可量也。逆耳之言。不知以謂如何。
時寒途中保愛。然竊盜罪報。律藏。不勝廣載。今錄
數則。可為學者置之座右。時時警惕。不使盜因起
於毛頭心地也。當知盜者。不啻不與而取。及劫奪
等而已。若尋常起一貪想。即是盜因。即是禍事。如
比丘於花池側迎香風而坐是也。何況盜名。盜位。
[001-0346c]
盜法等。
宗鏡。二不盜者。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
不盜。法門者。如佛言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
無與者。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若持戒作業。求可
意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息如糞果。害如毒食。
有智之人。所不應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而自傷
毀洄洑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一義天之所
捨離。是盜。非不盜也。又二乘以四諦智。觀身受心
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槃心起。即取他物。即非
時取證。即不待所說。因焦種不生。見苦斷集修道
造盡。非求法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諸
佛不度。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饑
餓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耶。又不見佛。不
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耶。此猶名盜。
非不盜也。若別人從淺至深。捨一取一。來已更復
來。去已復更去。悉是辱於去來相。亦是不與而取。
取已而捨。亦是貧窮。捨已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
苦。不與第一義天相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
盜也。圓人觀法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
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
障諸取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
故不捨。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意珠。
隨意出寶。即修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富。大富故
無取。即第一義天。故不遠離。是名究竟持不盜戒。
圓人亦有盜法門者。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如海
[001-0347a]
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負。擔四重擔。眾生悉度。煩
惱悉斷。法門悉知。佛道悉成。】
「解曰。金銀重物。」
【【箋】重物。謂金寶等物。乃至五錢以上。即制罪也。】
「以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
【【箋】戒疏。葢針草判盜。五錢判重。離處成盜業。未離
處。猶盜法也。故一念盜心為因。所盜之物為緣。種
種盜法成就盜事為業。若一針一草即制罪。天台
不應五錢犯重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四錢
已下。犯中罪。許懺悔。若盜而未得。犯方便罪。
五燈。
古德呵城隍神過。神伺隙隨之。將有不利。德因渴
故。取田中蘿蔔食之。置二錢於根。神不知。遂現形。
言犯盜呵之。德曰。汝不見疄中錢耶。神拜服而去。
徵。沙門犯可悔罪。如法懺悔。將止滅犯戒罪。抑並
滅性罪耶。
訓。沙彌犯戒。若不懺悔。並得惡作罪。墮
地獄中。比四天壽。人間為九百千年。若如法懺悔。
破戒罪滅。而性罪恐猶未滅。如盜取非財。須加利
償。若不償者。後生轉重。如斷他命。終須償報。當為
彼禮懺持呪。代彼[托-七+友]苦。彼苦既拔。則怨讎可釋矣。
徵。沙彌犯重罪。如法懺悔。可得受具否。
訓。沙彌十
戒。前四若犯。為破根本。滅擯不通懺悔。不得受具。
第九戒若犯。名破齋。竝餘五戒若犯。向二師前發
露。隨師教令。以殷重心。如法懺悔。可得受具。
徵。佛
本大慈。沙彌犯重不通懺悔。不得受具。豈不塞人
[001-0347b]
改過。自新之路乎。
訓。若結壇禮佛勤懇苦到。求見
好相。得菩薩戒。不得受比丘戒。諸律皆無開法。惟
觀虗空藏菩薩經。比丘犯根本戒。若能如法結壇。
禮三十五佛。及虗空藏菩薩。菩薩以牟尼寶印。印
其背上。有除罪二字。罪即得滅。仍得重受具戒。沙
彌准此而行。當亦得滅罪受具。但恐因緣艱阻。未
能如法。結壇牟尼印不來。除罪字不現。後悔難追。
不若慎之於無念也。】
「若常住物。」
【【箋】常住物者。即三寶物也。不可混亂用。如香花燈
等。佛物也。經卷。及莊嚴幢幡等。法物也。律中不得
移為他用。犯者重罪。】
「若信施物。」
【【箋】信施物者。謂其信心。發願而施也。若不原施者
之心。移為別用。即成盜業。慈雲懺主云。昔雷峰塔
化主。將常住磚錢買瓦。五百年西湖作魚。何況私
竊。】
「若僧眾物。」
【【箋】寶訓。懶菴曰。律中云。僧物有四種。一者。常住常
住。二者。十方常住。三者。現前常住。四者。十方現前
常住。且常住之物。不可絲毫有犯。其罪非輕。先聖
後聖。非不丁寧。往往聞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
行。山僧或出或處。未甞不以此切切介意。猶恐有
所未至。因述偈以自警云。十方僧物重如山。萬劫
[001-0347c]
千生豈易還。金口共譚曾未信。他年爭免鐵城關。
◎人身難得好思量。頭角生時歲月長。堪笑貪他
一粒米。等閑失却半年糧。】
「若官物。民物。一切物。」
【【箋】官物者。官家物也。民物者。民間物也。一切物者。
總上文而言也。】
「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
【【箋】奪取。恃力強暴而取也。竊取。伺人不見偷取也。
以上奪竊詐取皆判盜法。若物入手。即成盜業。】
「乃至偷稅冐渡等。皆為偷盜。」
【【箋】賦稅。國家大典。不可僥倖苟免。宜隨例充納。若
官府優免則得渡者。有官渡。私渡。或須錢買。不與
而渡者。曰冐渡。或無錢乞施渡。則得。】
「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
【【箋】雜藏經。目連至恒河邊。一鬼白目連言。我常住
有七枚熱凡。入我口腹。五臟焦爛。出還復入。何因
緣故。受如此罪。目連曰。汝前世作沙彌時。行果蓏
到師所。偏心多與七枚。故受此罪。此是花報。果在
地獄。
◎有一比丘。與外道同行。止果樹下。外道語
比丘言。上樹取果。比丘不聽。又語何不上樹取果。
又不聽。外道乃上樹取果擲地與之。比丘曰。我戒
法中。不得不授而食。外道下樹取果授比丘。外道
言。於一果上有如此法。況出世法乎。遂生信佛法。】
「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
[001-0348a]
【【箋】雜藏經。復有一鬼。白目連言。我一生來。有二熱
鐵輪。在兩腋下。舉身焦爛。何罪所至。目連答言。汝
前世時。與眾作餅。盜取二番。挾兩腋下。以是因緣。
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一沙彌。盜石蜜少分。」
【【箋】石蜜。一名糖精。廣志。甘蔗其餳。按唐書。番胡國
出石蜜。中國貴之。
漢武內傳。西王母謂帝曰。太上
之藥。有中華紫蜜。雲山朱蜜。天竺國石蜜。
本草經。
崔蜜食之不饑。明目。延年。
仙經。蜜為口芝。然律中
過午不食。開石蜜者。以其煎湯無形。為藥石故。
雜
藏經。復有一鬼問目連言。我一生來。常吞熱鐵丸。
何罪所致。目連答言。汝為人時。作沙彌子。取清淨
水。作石蜜漿。石蜜堅大。汝起盜心。打取少許。大眾
未飲。汝盜一口。以是因緣。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
在地獄。】
「俱墮地獄。故經云即本經也。寧就斷手。不取非財。噫。可
不戒歟。」
【【箋】非財者。非義之財也。世律取非義之財。受非常
之禍。藏經食無與之物。感無間之殃。寧就斷手。不
取者。畏地獄之痛。甚於斷手。說之寒心。故激切勸
戒之也。】
「論。如來遠歷三祇。堅修萬行。備極艱苦。直至菩提。
今諸釋子不織而衣。不耕而食。莫言我德能致。豈
緣己行所招。凡身所披一縷一絲。口所甞一粒一
[001-0348b]
滴。皆本如來布施。持戒。禪定。精進。積累而得。悉因
如來國城妻子。頭目髓腦。博換而來。苟漫不思惟。
則華麗甘甜。儘堪肆志。儻聊相酬奪。等吞銅服棘。
莫能少安。縱糜骨焚身。酬恩靡稱。任刳心刲腹。抱
愧難宣。惟當晝不使停。夜毋容息。軀無不竭之力。
中無外馳之心。極意勤劬。少圖報塞。何更不與而
得。妄獵非財。挾詐而求。恣羅彼物。施原供眾。回作
己私。募說他因。那為此用。如斯舛錯。難可指陳。將
何恃而不恐乎。觀粟粒偶甞。感多生之呞食。」
【【箋】度論。以習氣故。後得人身。產出牛蹄。飼食。佛愍
度出家。得羅漢果。
無量壽經。憍梵波提。過去世作
比丘。於他粟田邊。摘一莖栗觀其生熟。數粒墮地。
五百世作牛償之。】
「荷香暫齅。見誚讓於池神。」
【【箋】雜阿含經。有比丘患眼。至鉢曇摩華池側。迎香
風而坐。池神謂比丘為盜香賊。比丘言。不壞不奪。
云何名賊。神曰。不求而取。何言非賊。時有士夫。取
彼藕根重負而去。比丘曰。何故不遮。而謂我是賊
耶。神曰。袈裟黑衣。墨污不現。彼兇惡人。何足與語。
蠅脚污素。墨點珂貝雖小悉現。唯明者有小過。如
毛髮許。他人見之大如泰山。故當從彼常求其淨。
比丘聞已。專精靜坐。斷諸煩惱。得羅漢果。】
「幅紙未酬。俄成疋絹。」
【【箋】湖海記聞。有一禪師將遷化。伽藍神告曰。師負
[001-0348c]
欠常住絹一疋。索還了去。師曰。我自不用絹。云何
負欠。神曰。某時用紙一幅。今計息。應償絹一疋。師
曰。今盜用常住者不少。都不聞取償。何獨見索。神
言。彼輪迴六道中人。自來酬償。不煩往索。大師已
出三界。今若不取。無從追覓。師以衣鉢付寺主而
終。】
「僧堂小誤。頓荷火枷。」
【【箋】寶鑑。雲葢山守顒。因以齋僧錢造僧堂。沒後。新
住持智公夜坐。忽聞火焦之氣。見顒項帶火枷。具
說前事。苦切乞賣僧堂。設齋供眾。方可脫苦。智如
言設齋。其夜見顒來謝。】
「長七果以偏師。鐵丸焦腹沙彌盜七果。上詳注。餽白衣以僧
物。肉樹悲號。」
【【箋】賢愚經。福增比丘。常為年少比丘之所激切。目
連觀見。以神通令其恐怖。因使隨行。見一肉樹。多
有諸蟲圍唼其身。無有空處。呌喚啼哭。如地獄聲。
弟子問師。是何樹。目連言。是瀨利吒營事比丘。以
自在故。費用僧物。華果飲食。送與白衣。以是因緣。
受此華報。後墮地獄。唼樹諸蟲。即爾時得物之人。】
「言念及斯。能無破膽。世所欽企。莫不薑傳寶壽。」
【【箋】寶壽沼。為五祖戒司庫。祖偶疾。須生薑。行者就
庫取。寶吒之。祖知之。令將錢回買。始與。後洞山虗
席。郡守書託五祖舉所知。祖曰。賣生薑漢去得。遂
出世洞山。】
[001-0349a]
「燈譽楊岐。」
【【箋】楊岐方會。為庫頭。常置二盞燈。若營己事。則滅
常住燈。用䞋施買油。別燃燈照之。
漢書。有官滅燈
看家書。】
「當毋徒口詠遺風。宜誓令行齊芳軌。斯其最勝矣。
或往誤知悔。六步思酬。」
【【箋】五百問經。一比丘。用佛法僧物。而此比丘極聰
明。說法。能使人得四道果。惟罪深重。便欲償之。即
詣沙佉國乞。大得錢物。還欲償之。道路山中為七
步蛇所螫。比丘知七步當死。六步裏便遣弟子還
本國言。汝償已還。我住此待汝。弟子償物訖還報
之。即起七步便死。墮阿鼻地獄。初入溫暖。未至大
熱。謂是溫室。便舉大聲。經唄呪願。獄中聞經唄者。
數千人得度。獄卒大嗔。便舉鐵棒打之。即命終生
三十三天。以此驗之。佛法僧物。不可不償。雖復受
罪。故得出矣。】
「抑其次焉者哉。不則。爪土之升。上難期地塵之沉
深可卜。」
【【箋】涅槃經。為善清升。譬同爪土。為惡沉滯。喻等地
塵。
阿含經。世尊以爪甲擎土。告諸弟子。我甲上土
多。大地土多。諸比丘言。世尊甲土甚少。大地土甚
多。乃至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至
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得人道者。
如甲上土。墮非人者。如大地土。】
[001-0349b]
「重輕相準。福弗勝愆。子母交傳。酬曷能盡。鐵牀銅
柱。嗟楚毒之綿綿。馬腹牛胎。痛酸辛以冉冉。」
【【箋】莊椿錄。盜常住一文錢。一日一夜長三分一𨤲。
第二日夜。利上又長利。來世作牛馬償之。牛日還
八文。馬日還七文。
與其計無所出。空思挽。拽於重淵。孰若時猶可為。
早具綢繆於未雨。】
三曰不婬
【【箋】華嚴。性不邪婬。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
他妻妾。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
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於非道。
◎被諸女色。染醉
其心。猶如嬰兒。無見自性。亦如素衣。易受染色。為
欲所溺。不能得出。如糞中蟲。樂著糞處。如穢弊猪。
不淨嚴身。
楞嚴。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
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邪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
下品魔女。
◎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
成飯。經百千劫。秖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
成故。
梵網。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
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
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四十
二章經。出家沙門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
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
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
為道。
正法經偈。如火益乾薪。增長火熾燃。如是愛
[001-0349c]
樂者。愛火轉增長。薪火雖熾燃。人皆能舍離。愛火
燒世間。纏綿不可捨。
禪秘要經。長老目連得道。本
婦將從。盛服莊嚴。欲壞目連。目連爾時為說偈言。
汝身骨連立。皮肉相纏褁。不淨內充滿。無一是好
物。韛囊盛屎尿。九孔常流出。如鬼無所宜。何足以
自貴。汝身如行廁。薄皮以自覆。智者所棄遠。如人
捨廁去。若人知汝身。如我所惡厭。一切皆遠離。如
人避屎坑。汝身自莊嚴。華香與瓔珞。凡夫所貪愛。
智者所不惑。汝身不淨聚。集諸穢惡物。如莊嚴廁
舍。愚人以為好。汝脇肋著脊。如椽依梁棟。五臟在
腹內。不淨如屎篋。汝身如糞舍。愚人所貪寶。飾以
珠瓔珞。外好如畵瓶。若人欲染空。始終不可著。汝
欲去燒我。如蛾自投火。一切諸欲毒。我今已燒盡。
五欲以遠離。魔網已壞裂。我心如虗空。一切無所
著。正使天欲來。不能染我心。
大乘妙林經。如大猛
火。如四毒蛇。不可親近。
◎釋迦為太子時。五欲厭
離。而求出家。而說偈言。世間不淨眾惑邪。無過婦
人之體性。衣服瓔珞莊嚴故。愚癡是邊生欲貪。有
人能作如是觀。如幻如夢非真實。速捨無明莫放
逸。必得解脫功德身。
八歲沙彌開解國王經。阿育
王初奉佛時。人民疾疫。請僧呪願。聖眾遣妙顏沙
彌。年始八歲。已得神通。飛入王宮。夫人彩女見之。
無不愛敬。夫人舉手欲抱妙顏。顏却之。夫人曰。卿
年幼。猶如吾子。近之何妨。顏曰。事從微起。猶一粟
[001-0350a]
之火。能燒萬里之野。一滴之水。能陷堅固之石。以
少致多。以小成大。是以智者遠嫌避疑。以防未然。
時沙彌聲徹王殿。王聞之。來見曰。卿尚幼。如我子。
抱之何嫌。顏曰。古聖制儀。豫其未萌。亦戒終始。女
子七歲不戲父几。男八歲不踞母床。果下無捫首。
瓜田無摸足。遠嫌避疑。杜漸銷萌也。今雖等於母
子。當為將來不能者施。時王與夫人及宮中五百
人臣。同得道跡。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身。佛
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我不用。天神愈敬。因問
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儀則經。若彼故行
婬。如蛇如毒藥。損壞於自身。得大地獄苦。
律。人有
患婬不止。欲自斷陰。佛曰。若斷陰。不如斷心。心如
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心邪不正。縱斷何益。佛
說偈曰。欲生於流意。意亦思想生。生心各寂靜。非
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佛言。欲愛之人
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大智度論。如
毛繩縛人。斷膚絕骨。
高僧傳。釋嵬。戒行嚴潔。忽一
女子寄宿。自稱天女。嵬一心無擾。曰。吾心若死[厂@火]。
無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逝。願曰。海水可生須
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心堅貞。
燈錄。長盧孚。遊方至
一旅邸。有娼女所逼。不惑。女告母。母曰。此真佛子
也。故叢林有平生孚鐵脚。道價暄宇宙句。
◎達磨
達。聰辯頴慧。憾師不授祖位。憤然而去。臨津見女
子濯浣。默念此脛如是白晢耶。祖忽現前曰。是心
[001-0350b]
可入祖牒耶。達悚然密自切責。
宗鏡。三不婬者。男
女身會。名事婬。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婬。若關禁
七支。如猿著鎖。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樂
求於未來潔淨五欲。如市易法。如銅錢博金錢。此
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若斷欲界麤弊之欲。染著
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冰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
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若憎
生死。愛涅槃。棄之直去。涉路不迴。諸有色聲。不能
染屈。如八風不動須彌。若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
羅琴聲。迦葉起舞。不能自持。毗嵐風至。破如腐草。
是染欲。非不染欲也。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
槃如怨鳥。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
頂墮。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
怨。己所修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圓人
觀一心三諦。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即中何所
邊。即空即假何所中。即空故。無我人。十六知見。依
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無願等愛。即中故。無佛。
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愛。三諦清淨。名畢竟淨。唯
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汙戒者。圓人又有染愛
法門。如和須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即
得見佛三昧。執手者。得到佛三昧。嗚者。得極愛三
昧抱者。得冥如三昧。亦如魔界行不汙。菩薩變為
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又先以
欲鉤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
[001-0350c]
以楔出楔。將聲止聲。】
「解曰。在家五戒。」
【【箋】天台金光明疏。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
下配五嶽。中成五藏。犯之者。陵天觸地。自伐其身
也。】
「惟制邪婬。」
【【箋】在家二眾。食色為性。未能全斷。故惟制邪婬。如
關睢之詩。樂而不淫。所以正人倫之綱紀也。禮記。
諸侯不下漁色。君子遠色。以為民紀。今士大夫妻
妾琴瑟之外。而又漁色。皆為邪婬。
毛詩正義。人有
皮。鼠亦有皮。鼠。恥也。人無禮儀。何異於鼠乎。漢武
內傳。婬為破家之斧。
太乙經。彼世人不修無上至
道。但能薄欲。不行邪道。不殺不淫。孝悌慈和。惜福
減食。薄於味染。命終之後。生於持鬘四天。
感應注。
楊誠齋善謔。常謂好色者曰。閻羅未曾相喚。子乃
自求押到。何也。】
「出家十戒。全斷婬欲。但干犯世間一切男女。悉名
破戒。」
【【箋】華嚴為在家者說。故曰自妻知足。楞嚴為出家
者說。故曰全斷。出世法中無正婬。亦無邪婬。謂婬
非梵行。鄙惡不堪。為輪迴生死之根本。故痛戒之。
言今受此戒時。盡其形壽永不再犯。如以智慧之
劒。一斬一切斷也。一切者。醜行非止一端。乃至畜
生鬼神等。皆名犯戒。若人男人女。若天龍鬼神。變
[001-0351a]
化為人。若畜生。或婬彼。或為彼所婬。和合者。犯重
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若欲婬未和合。即止
犯中罪。許懺悔。若起婬心痛自呵責。或持呪。作不
淨等觀。或晝夜禮佛。令形困神疲。則邪念自息。以
欲心與女人身相觸。與女人屏處坐。與女人屏處
語。及媒嫁和合欲事。竝犯中罪。】
「楞嚴經載六交報文也寶蓮香比丘尼。私行婬欲。自言
婬欲。非殺。非偷。無有罪報。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
獄。」
【【箋】寶蓮香邪解。婬非偷殺。殊不知私婬非偷乎。婬
事辦。而慧命斬。非殺乎。猛火。即欲火也。生陷。即生
身陷地獄也。因婬欲故。火燒其身。因邪見故。生陷
地獄。】
「世人因欲。殺身亡家。」
【【箋】此言踰禮越禁。荒婬無度者。生不免殺身亡家
之禍。死難逃拘神陷獄之苦。
果報地獄經。復有一
鬼。白目連言。我常以物蒙籠其頭。畏人來殺。心生
怖懼。何罪所致。目連答曰。以前世時。婬犯外色常
畏人見。或畏夫主捉。縛打殺。心常恐怖。故獲斯罪。
此是華報。果在地獄。
舊雜譬喻經。有一國王。五穀
熟成人民安寧。無有疾病。晝夜伎樂。人無憂惱。王
問羣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王使
臣隣國買之。時天人化作一人。於市賣之。狀如猪。
持鐵鎖繫賣之。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臣曰。賣
[001-0351b]
不。答曰賣。曰幾錢。曰千萬。曰此何等。曰。食針一升。
臣既買之。使合國覓針。擾亂百姓。臣白王曰。雖得
禍母。擾亂百姓。男女失業。殺之可否。王曰。善。將殺
之。刺不入。斫不傷。割不死。積薪燒之。身赤如火。便
走出。過里燒里。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入國燒國。由
厭樂。買禍所致苦也。此喻女色欲火所燒。男女貪
毒。至死不知苦也。】
「出俗為僧。豈得更犯。生死根本欲為第一。」
【【箋】經云。生死為因。貪欲為本。故云第一。有云。萬惡
淫為首。百行孝為先。故婬即不孝。孝即不婬也。夫
出世為僧。當不為生死流轉。豈可復為生死不淨
之行。但沙彌執身不婬。惟除麤跡。而其意地欲根。
最難除[托-七+友]。極易漸染。若此中微塵許不盡。便是生
死禍胎。當知婬泆。非刀劒。能斬智慧命。愛欲是毒
火。自焚功德林。直饒道得不怕念起。秖怕覺遲。究
竟念起。用覺已遲八刻。不若尋常以病死二字對
治。庶幾可耳。娑羅清語。人常想病時。則塵心漸減。
人常想死時。則道念自生。
◎風流得意之事。一過
輒生悲涼。清真寂寞之境。愈久轉有趣味。此雖俗
語。其意可思。】
「故經云。婬泆而生。不如貞潔而死。噫。可不戒歟。」
【【箋】婬泆。污穢行也。貞潔。清淨行也。以其污穢而生。
其如清淨而死。譬如世間貞夫節婦。玉潔冰清。即
現世肉身菩薩。千載之下。雖死猶生。彼婬泆男女。
[001-0351c]
名節俱損。德行全虧。無言他報地獄之苦。即現世
四肢枯竭。而五臟先壞。以致求生不得。求死不得。
即生陷地獄之苦也。若夫律身嚴潔之士。其住世
也。四大堅固。不畏寒暑所逼。兼無病苦煩惱。及其
遷化。則脫灑自如。推門落臼。闍維舍利。入塔。光明。
乃見持戒之驗也。
賢愚經。一比丘少欲知足。一長
者終身供養。日日送飯。又一長者。將一子來求出
家。比丘觀是子。能持淨戒。度為沙彌。其前長者舉
家赴會親。唯留一女守舍。忘却送食。比丘念日已
過午。尚未送食。乃遣沙彌取食。唯見少女應門。作
諸媚態。沙彌自念。此女將無毀我淨行。乃堅攝威
儀。女即五體投地。曰。此舍珍寶充滿。卿可為主。我
願充婢給使。沙彌心念。寧捨身命。不毀淨戒。遂以
刀刎死。其女欲心尋息。悲惱悶絕。其父適還。女方
甦醒。具述所以。時國王聞之贊嘆。地積眾香。闍維
供養。】
「論。夫畵瓶貯穢。本無可欣。」
【【箋】比丘分衛經。佛言。若覩女人。當內觀身。念皆惡
露。無可愛者。外如畵瓶。中滿不淨。】
「而老象溺泥。尠能自[托-七+友]。」
【【箋】大莊嚴經。此處難越。不能自出。猶如老象溺彼
深泥。】
「向刀䑛蜜。無辭截舌之傷。」
【【箋】四十二章經。佛言。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
[001-0352a]
刃之蜜。甜不足一飡之美。然有截舌之患。】
「把炬當風。罔慮焚身之慘。」
【【箋】雜寶藏經。婬欲之事。樂少苦多。猶如逆風而爇
熾炬。愚見不放。必見燒害之苦。】
「至於身已在道。寧容魔網高張見前禪秘要經使福果由
此而消。善法因滋而盡。類世空劫火。無有遺餘。」
【【箋】大莊嚴經。滅諸善法。無有遺餘。猶如劫火。焚燒
一切。】
「等斧創多羅。永殲萌蘖。」
【【箋】文殊儀規經。女色壞人。如截多羅樹頭。芽永不
生。智種亦然。女刀截故。善牙不發。】
「豈不痛哉。是以乾草畏火。遠避宜急。」
【【箋】四十二章經。人為道故。當捨情欲。如彼乾草。火
來須避。道人見故必當遠之。】
「浮囊渡海。塵許堪珍。」
【【箋】永明錄。覺禪師直保護浮囊。方渡業海。如大涅
槃經。海中羅剎等喻。故知微細須持。方全戒體。若
乞微塵許。終壞浮囊。豈能全半。】
「道琳以沒齒為期。誓母親面。」
【【箋】唐高僧傳。道琳。以女人生染之本。一生不親面。
不為說。法。不從受食。不令入房。】
「妙顏。方童稚之日。却止抱持詳見上文。外杜譏嫌。內嚴
防簡。持身之要。莫善於茲。然心之難制。勢同奔馬。
故有不見可欲歘然而起。不可鞚馭者。要在道心
[001-0352b]
猛利。妄念自然不生幾見喬松所覆茂蕃餘草。若
白刃見逼。莫回山向之心。」
【【箋】阿難變現經。阿難。與兩比丘到阿育國。化作阿
育王。往告山向比丘曰。我今欲與議事。從我者生。
不從者死。山曰。夫王欲議何事。王曰我有責女欲
配汝。山曰我奉佛戒豈貪王女。恥辱佛道寧就死
也。王使人將山向赴市斬之。山乃禮佛就死。阿難
復還本形。謂山向曰。汝道成矣。我故試耳。】
「天女相挑。難奪僧嵬之志。」
【【箋】高僧傳。晉慧嵬。戒行澄潔。有天女來意欲局就。
嵬曰。我心若死[厂@火]。何勞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
上嘆曰海水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其志堅貞。】
「皦然瑩徹。此潔秋霜。應思難陀時方剃髮。而忉利
天宮殿隨成。纔欲罷道。而泥犁獄沸鑊已具。」
【【箋】雜寶藏經。佛為難陀剃髮。難陀便欲還家。佛問
汝念婦耶。答言。實爾。佛將難陀至忉利天。見一宮
殿。無有天子。問諸天女。女曰。難陀以出家功德。當
為天子。復將至地獄。見一沸鑊。無有罪人。問諸獄
卒。卒曰。難陀罷道。炊此以待。難陀恐怖。佛為說法。
一七日中。成阿羅漢。
以此自惕。毛豎骨寒。當令塵情。應時頓盡。】
四曰不妄語
【【箋】華嚴。性不妄語。菩薩常作實語真語時語。乃至
夢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語。無心欲作。何況故犯。
楞
[001-0352c]
嚴。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
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
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若不斷大妄語者。如刻人
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直心道場。於四
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是稱得上人法。譬
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
維摩經註。所言誠諦。
不妄語也。妄語者。虗誑不實也。忍昧。猶知之天。稱
凡作聖。使初學彷徨失守。迷亂不前。正謂欺凡罔
聖。迴惑人心。上干諸佛。下誤眾生。
梵網。菩薩常生
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
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智論
偈。實語第一戒。實語升天悌實語小如大。妄語入
地獄。
正報頌。妄語誑人巧。地獄受罪拙𦦨鋸解其
形。熱鐵耕其舌。灌之以洋銅。磨之以剛鐵。悲痛碎
骨髓。呻吟常嗚咽。
習報頌。妄語入三塗。三塗罪已
決。餘業生人道。被謗常憂結。還為他所誑。恨心如
火熱。智者勿尤人。驗果因須滅。
業報差別經偈。麤
言觸煩惱。好發他陰私。剛強難調伏。生𦦨口餓鬼。
宗鏡。四不妄語者。法門有未得謂得。凡夫癡人於
下苦中。橫生樂想。竪我慢幢。打自大鼓。執有與無
諍。執無與有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真實。
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
他。謬計涅槃。此非妄語。誰是妄語耶。二乘競執瓦
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未盡。寧得滅度。生安
[001-0353a]
樂想。所作未辦。寧得安隱。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
得謂得。豈非妄語耶。佛為別教人四門說實相。執
於一有。隔礙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不融有無。夫
實相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
云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耶。圓人如實無觀。
如實而說。如實觀者。非內觀。乃至非離內外。而亦
不以無觀。得是智慧。如實說者。一切實。乃至觀實
非不實等。如是皆名諸法實經云。諸佛皆實語。即
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圓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
說車。誘戲童子。無樂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
虗妄說。得利益者。佛亦妄說。又言我是貪欲尸利
等。我是天是人。實非天人將虗以出虗。令得不虗
耳。】
「解曰。妄語有四。一者。妄言。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虗妄不實等。」
【【箋】言乃心聲也。心正則言正。心邪則言邪。疏直出
為言。由己意發而為言。宣述為語。由述見聞。而為
語也。故如來之語。無非利益眾生。故有真語。實語。
正語。眾生之語。無非損害眾生。故有妄語。綺語。兩
舌。惡口之語。妄語有小大。治罪有輕重。
燈錄。法昌
遇云。靈山會上。還曾見。有無行業底佛麼。還有妄
語底祖師麼。大似牛尿比旃檀。有甚交涉。】
「二者。綺語謂粧飾浮言靡語。」
【【箋】綺語者。華美無實。文過飾非之語也。維摩經。言
[001-0353b]
必饒益。不綺語報。言雖實非時。而說。亦綺語也。百
丈曰。說不應時。亦名綺語。論語。辭達而已矣。辭取
達意。不以富麗為工乃見孔子亦戒綺語。】
「艶曲情詞。導欲增悲蕩人心志等。」
【【箋】古樂府之作。聲韻正雅。無如漢魏。後之效體。漸
人艶麗。至唐玄宗酷愛法曲。選妓三百人教於梨
園。今謳曲者。稱梨園本此。纂要。齊歌曰謳。吳歌曰
歈。楚歌曰艶。淫歌曰哇。情詞聲韻。宛轉以盡意之
所思。詞與曲。不無移商換徵。隨時小異。大約漢唐
尚樂府。宋元尚歌曲。此皆騷人詞客所為。非學者
之可涉躐也。謂情艶詞曲。乃宣迷入愛之結使。導
欲增悲之渠魁也。筆飡。李伯時。善畵馬。秀鐵面呵
曰。汝士大夫以畵名。矧又畵馬。期一人誇妙。妙入
馬腹中。亦足懼。伯遂罷筆。師勸畵觀音贖過。黃魯
直工艶辭。師亦詆呵之。黃笑曰。又當置吾馬腹中
耶。師曰。艶語動天下人淫心。不止馬腹。正恐生泥
犁耳。黃悚然悔謝。遂勵精進。】
「三者。惡口。謂麤惡罵詈人等。」
【【箋】麤惡罵詈者。其聲甚於梟鳥。故善人所不忍聞。
而豈忍出之口。當知緘默自全。讒毒之聲自已。
維
摩。常以軟言。不惡口故。珠林。嗔是失諸善法之根
本。墮諸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惡
口腑臟福慧之刀斧。
◎凡夫毒熾。恚火常然。逢緣
起障。觸境生瞋。所以發言一怒。衝口燒心。損害前
[001-0353c]
人。痛於刀割。乖菩薩之善心。違如來之慈訓。】
「四者。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離間恩義挑唆
鬬爭等。」
【【箋】維摩注。眷屬不離。善和爭訟。不兩舌報。兩舌者。
傳宣彼此。無實語故。中間鬬遘兩家。師資恩喪。朋
友義絕。乃至敗國亡家之害也。】
「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
【【箋】譽者。揚善之樞也。毀者。宣惡之機也。楊子淵蹇
篇。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鄉原。賊
意近鄉訕。意林。王孫子云。搖唇鼓舌擅生是非。好
面譽人者。亦好背毀之也。】
「證入人罪。發宣人短。」
【【箋】聞人之過。如聞父名。但可聞之於耳。不可出之
於口。】
「皆妄語之類也。」
【【箋】律攝。佛家之弟子。言常說實。不應為盟。自雪表
他不信故。設被誣謗。亦不應作誓。修行道地經。其
口言柔軟。而心懷毒害。視人甚歡喜。相隨如可親
口言而柔軟。其心內含毒。如樹花色鮮。其實苦若
毒。】
「若凡夫自言證聖。」
【【箋】自言證聖者。如楞嚴譬如平人妄號帝王。自取
誅滅。阿離野番聖。亦云出苦。言證聖。豈易稱哉。昔
商太宰問孔子曰。夫子聖者與曰。丘博聞強記。非
[001-0354a]
聖也。曰。三皇聖者與曰。三皇善用智勇。聖非丘所
知。曰。五帝聖者與。曰。五帝善用仁義聖非丘所知。
太宰駭然曰。然則孰為聖乎。孔子有間。動容對曰。
西方有聖者焉。不言而自信。不治而不亂。不化而
自行。蕩蕩乎。人無能名焉。】
「如言已得須陀洹果。」
【【箋】此翻預流。此位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見真諦
故。名為見道。又名聖位。預入聖道法流。金剛云入
流。或翻逆流。逆生死流。不受三途業債故。】
「斯陀含果。」
【【箋】此翻一來。此位斷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
盡。後三品猶在。故更一來。】
「阿那含果。」
【【箋】此翻不來。謂此位斷欲界後三品惑盡。更不來
欲界受生故。】
「阿羅漢果。」
【【箋】此翻無學。謂此位斷色界。無色界。思惑盡。四智
已圓。已出三界。已證涅槃。無法可學故。】
「名大妄語。其罪極重。」
【【箋】未證四果。妄言已證。未得四禪。妄言已得。未悟
道。妄言悟道。及妄言天來。龍來鬼神來等。虗而不
實。誑惑世人。名大妄語。若工夫稍得力。不知法相。
謂正果等。名增上慢。本無欺誑之心。故不失戒。然
須請問明師先達。正出決擇是非。殷勤悔過。捨其
[001-0354b]
所有得心。精求真要。方免沉墜。若本欲妄語或說
不了了未領。或中止不說。並犯方便中可悔罪。】
「餘妄語。為救他急難。方便權巧慈悲利濟者。不犯。」
【【箋】昔有獵者逐兔。兔走避佛座下。少頃獵至佛所
問。見兔否。佛曰。不見。獵乃去。後弟子問兔見在佛
座下。云何見言不見。佛曰。為救兔故。世尊之言。曲
中有直。故其言雖不直。而有濟物之功。論語其父
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
其中矣其子證父攘羊。其言雖直。直而無禮。故得
不孝之罪。】
「古人謂行己之要。自不妄語始。況學出世之道乎。」
【【箋】劉忠定公。問司馬溫公曰。盡心行己之要。終身
行之者。可得聞乎。溫曰。其誠乎。又問行之以何為
始。溫曰。行己之要。自不妄語始。二公者。宋之鴻儒。
詳載金湯佛法。彼紅塵之士。以道學為己任。尚論
言行。出世之學豈得言行乖違耶。常聞先德有一
生無不可行之言。亦無不可言之行。一日三復思
之。寧不愧汗。自今以先德誠言為式。亦如嬰兒學
慈母之言。以自警云。箴。言者載道。器行者德之本。
失言道即喪。失行德亦損。履言而踐行。君子當思
忖。母為鬼神呵。母為天地蠢。一句亘古今。一事成
劒刃。言行未發時。慎之切須謹。寶訓靈源曰。舉措
不可不審。言行不可不稽。寡言者未必愚。利口者
未必智。鄙樸者未必悖。承順者未必忠。】
[001-0354c]
「經載賢愚報恩二經也。沙彌。輕笑一老比丘讀經。聲如狗
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羅漢。因教沙彌急懺。僅免地
獄。猶墮狗身。惡言一句。為害至此。」
【【箋】報恩經。猶惡言一句。五百世墮狗身。最後身為
商人狗。因盜肉笞棄。悲號無從。舍利弗神通往濟。
命終生婆羅門家。七歲度為沙彌。名均提。復聞法
要。獲證無學。念報師恩。永為給侍 輕笑一言。而
墮狗身者。果不昧因也。如當時沙彌。贊嘆老比丘
讀經如佛聲者。而此沙彌必定成佛。】
「故經云法句言語經。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
其惡言噫。可不戒歟。」
【【箋】說苑談叢。口者。關也。舌者。機也。出言不當。駟馬
難追。
◎口者。關也。舌者。兵也。出言不當。反自傷也。
法苑高僧傳。兵者。不祥之器。不獲己用之。言者。不
竝之物。不獲己而陳之。】
「論。摶黍雖堪適口。不因茲以棄連城之珍。帝位縱
可悅心。詎緣是以博斷喉之痛。乃虗詞以營利養。
利養幾何。而泥洹之望已絕。是無異持摶黍與千
金之璧以示嬰兒。嬰兒取黍而捐璧也呂氏春秋異寶篇詳
載。飾說以獵名聞。名聞或倖致。而三途之釁已開。
是無異左手據天下之圖而右手自刎其喉也若
扇提蘿。先世與五人互相稱說以妄語故。歷諸惡
趣還充婢使而鞭撻交加。」
【【箋】未曾有因緣經。佛言過去無數劫裴扇闍國。女
[001-0355a]
人名提韋。供養五比丘甚慇。而五比丘。欲求覓錢
財。更相易代。遊諸聚落。語人云。彼四比丘。證無漏
業。諸人聞已。種種供養。後五比丘墮地獄。八千億
劫。受餓鬼形。八千劫受六畜形。八千世畜生罪畢。
雖獲人身。無男女根。八千世中。常以筋力報償。提
韋者。末利夫人是。五比丘者。今扇提羅等。四人擔
輿。一人宮中修治廁溷。夫人曰。汝五人自今永解
隨意東西。五人涕淚。不欲離去。佛言。扇提羅等。償
債未畢。因緣繫縛。不能得去。償因緣畢。自當得脫。】
「機梨奢。曩劫令弟子廣言名喻。亦以妄語故。受諸
苦毒。更墮盲聾。而蟲蛇唼食。」
【【箋】大方等日藏經。時眾中有盲聾。名頗羅。機梨奢
舉聲大哭曰。願救濟我。我今身中受大苦惱。日夜
常為種種諸蟲小蛇蝦蟇之所唼食。居熱水中。無
暫時樂。佛言。汝過去世時。曾為比丘。毀破禁戒。外
現善相。廣貪眷屬弟子眾多。彼諸弟子言我和尚
得阿羅漢。以是因多得供養。己獨受用。見持戒人。
反。惡加說。彼人懊惱。如是念言。世世生中願我所
在。食汝身肉。惡業因緣。死墮龍中。得此盲報。住熱
水中。又於過去無量劫中。在融赤銅地獄。常為諸
蟲之所食噉。】
「當其誑惑愚俗。虗消檀施。豈不自意其禍烈若此
哉。律云。寧噉燒石。吞飲洋銅。不以虗妄食人信施。
出五分聞者莫不心駴。服膺明訓乎。是故不欺遮道
[001-0355b]
之虎。委身護戒理固應爾。」
【【箋】昔一比丘。四戒皆毀。二十戒神。皆已離去。惟妄
語戒。堅持無犯。此五戒神。獨不得去。化虎當道。以
毀其戒。比丘語虎。我有期約。汝若啗我。令我負約。
我戒便毀。汝放我去。尋當即還。姿汝啗食。我無虗
妄。必不欺汝。虎放令去。到即辭歸。來至虎所。解衣
端坐。委身飼虎。虎忽不見。見五戒神。嘆言善哉。具
陳本意。誓不相離。比丘悔責。堅持五戒。二十戒神。
還來守護。比丘精進修道。遂得果位。】
「至於澡槃之喻羅云見呵。」
【【箋】譬喻經。羅云未得道時。言少誠信。佛敕羅云。往
賢提精舍住。守口攝意。勤修經戒。後佛往視。令羅
云。取水洗足已。佛語羅云。此水本潔今受塵垢。不
可復用。食飲澡漱。汝不念精進。攝心守口。三毒垢
穢。充滿胸懷。亦如此水。不可復用。又潔槃雖空。不
可盛用食飲。汝雖為沙門。口無誠信。曾受惡名。亦
如澡槃。不中盛食。又此器賤價汝戀不惜汝不攝
身口麤言惡說。多所中傷。眾所不受。身死神去。輪
轉之途。受苦無量。諸佛賢聖。所不愛惜亦如此槃。
汝所不惜。佛告羅云。昔國王使象出兵象唯藏鼻。
護不用鬬。所以者何。象鼻軟脆。中箭即死。唯當護
口。如象護鼻。羅云感激自勵。得羅漢果。】
「大寧之謾。靈源被吒。」
【【箋】寶訓靈源。侍晦堂於章江寺。一日入城晚歸。晦
[001-0355c]
堂問。今日何往。曰。適往大寧來。時死心在傍。厲聲
訶曰。參禪欲脫生死。發言先要誠實。清兄何得妄
語。靈源面熱不敢對。自爾不入城郭。不發妄言。】
「皆慙愧惶懼。感勵精勤。蓋東隅雖逝。桑榆可收。不
遠而復反。則終吉也。今諸沙彌。爰稱應法。豈乏師
誨友規。慎勿褎如充耳。」
【【箋】詩經注。褎。多笑貌。充耳。塞耳也。耳聾之人恒多
笑。
却非分之施。遠溢美之譽。將避溺山頭。猶虞其迫
逃火井中。還怖其邇。豈不人人咸成法器歟。】
五曰不飲酒
【【箋】梵網。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
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薩遮尼
乾子經偈。飲酒多放逸。現世常愚癡。忘失一切事。
常被智者呵。來世常闇鈍。多失諸功德。是故黠慧
人。離諸飲酒失。
◎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寧捨
百千身。不毀犯法教。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假
使毀犯戒。壽命滿百年。不如護禁戒。即時身磨滅。
決能定使差。我猶故不飲。況今不定知。為差為不
差作是決定心。心生大歡喜。即獲見真諦。所患即
消除。
宗鏡。五不飲酒。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酒。夫
酒為不善。諸惡根本。飲酒招狂外道等。是即世間
醉也。大經云。從昔已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死。
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二乘無明酒未吐。如半瘧人。
[001-0356a]
大經引醉歸之。世間無常樂。而言我淨。如來實我
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月轉。此二乘醉也。
菩薩無明未盡。不了。了見。夜覩畫像。譬如醉人。[朦-卄+並-前-刖-一]
朧見道。迦葉云。自此已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
是菩薩醉。圓人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
密之藏。雖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
是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醉。
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崛云。持真空瓶。盛實相酒。
變化五道。宣揚哮吼。波斯匿醉轉更多恩末利后
飲。佛言持戒。入於酒肆。自立其志。亦立他志。夫得
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者。操刀傷手。是知能以
塵勞煩惱為佛事者。斯乃見一切法。皆實相矣。於
一心實相中。不見有世間過患障礙之法。則何所
捨。亦不見有出世殊勝尊妙之法。則何所取。但為
未入實相門中。見有凡聖。種種差別。而生忻厭者
遂乃徇彼機宜。隨其所作。善巧方便。而化導之。皆
令入此一際平等。無諍無失。自證法門。究竟常樂。
如是開示不負前機。若解肘後之方似探囊中之
寶。實為第一之說。括盡初終。開大施之門。復誰前
後。得自己法身之髓。到一心智海之源。初阿已攝
無邊。過茶無字可說。】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酒。」
【【箋】酒非一種。故曰一切。下文正解一切也。謂酒能
昏神智。明達之士。以酒為禍泉。故痛絕之。今為拔
[001-0356b]
生死邪見。豈得飲此禍泉哉。】
「西域酒有多種。甘蔗蒲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
【【箋】神仙服食經。採南燭草。煑汁為酒碧映五色之
神通。
扶桑記。頓遜國有樹似安居石榴。取其花汁
貯盆內。數日成美酒洞冥記。瑤琨去玉門九萬里。
有碧草。割之釀酒。飲一合三日不醒。飲甘溪水則
醒。
南史。拘樓國有水仙樹腹中有水。謂之仙漿。飲
者七日醉。
古今註。烏孫國有青田核。得水如酒味
醇。飲盡更生。名青田酒。
孚異物志。文華作酒味甚
美人以金買不以為貴。】
「此方止有米造。俱不可飲。」
【【箋】上文西域多種。下及此方米造。總攝一俱字斷
之也。
珠林。第五飲酒戒者。佛告諸比丘。若言我是
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
酒有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以諸五穀雜米作酒
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莖葉果。用種種子果艸雜作
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者。是名為酒。若
甞咽者。亦名為飲。若飲穀酒。咽咽犯。若飲酢酒。若
飲甜酒。若噉麴能醉人者。若噉糟。若飲酒澱。若飲
似酒色。似酒香。似酒味。能令人醉者。竝隨咽咽犯。
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餘飲者。
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餘藥治不差。以酒
為藥者。不犯。顛狂心亂病惱不覺知者。亦不犯。】
「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
[001-0356c]
霑脣。」
【【箋】堤岸傾決。眇視涓滴。故曰。涓滴不除。終為江河。
此言始而略霑一滴。終而巨觴不止。諭遮法之嚴。
故七眾俱制。而獨開重病者。權宜也。謂非酒莫療
之病。急須用酒。即以酒為藥。是藥。非酒也。亦有非
酒而能醉人者。有二種。一。無明酒。謂無明覆心。其
言如醉故。二。般若酒。謂佛法知見。蘊滯不化。有佛
法習氣。亦如醉故。
珠林。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
飲如葶藶子。犯罪已積。若消病苦。非先所斷。
毗尼
母經。尊者彌沙塞說曰。莎提比丘自小因酒長養
身命。後出家已。不得酒故。四大不調。諸比丘白佛。
佛言。病者聽甕上嗅之。若差不聽嗅。不差者聽用
酒洗身。若復。不差。聽用酒和[麩-夫+丐]作餅食之。若復不
差。聽酒中自漬。】
「乃至不得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
【【箋】嗅酒。止酒舍。雖不飲。有大患者二。一。令人疑謗。
二。薰習成性。亦防微杜漸之法也。梵網。以酒飲人
者。五百世無手。戒之甚嚴謂自破酒戒。不過罪及
一身。與人飲。為害不止故。】
「儀狄造酒。禹飲痛絕。」
【【箋】人物考。儀狄。禹妃弟。善造酒禹飲而甘之曰。後
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疎儀狄。而絕旨酒。
晉中
興書。元帝性嗜酒。王道深以為誡。左右進觴覆之。
晉書。凡民不得私釀酒沽。其有婚姻及疾者聽之。
[001-0357a]
餘犯者罰金八兩。
枚乘七發。酒為腐腸之藥。自古
聖君賢臣。恐以累民。故禁之。】
「紂作酒池國以滅亡。」
【【箋】人物考。紂名辛。帝乙少子。兄弟三人。長曰。微子
啟。次曰。中衍。皆庶出。次曰。辛。嫡出即紂也。資辯捷
疾。力格猛獸。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以肉為林。
以酒為池。使男女裸逐其間。一鼓而牛飲者。三千
人漢書成帝。張屏風坐。畫紂醉踞姐已作長夜之
樂。班白諫曰。沈湎於酒。微子所以告去。式號式呼。
大雅所以流連。詩書荒淫之戒。其源皆在於酒。】
「僧而飲酒。可恥猶甚。」
【【箋】僧者。德望威嚴。言行端密。為後學之標幟。法門
之樑棟。若飲酒。則言多不根。過失無量。為態類狂
象之無鉤。似戲猿之在樹。乃不知標幟折。梁棟摧。
而法門自此危矣。】
「昔有優婆塞。因破酒戒。遂併餘戒俱破。」
【【箋】報恩經。昔有五戒優婆塞治田。因渴。誤飲酒至
醉。忽隣家有雞來。即殺食之。隣女往索。又強與婬。
訟之於官。復妄言不取。因此一飲。五戒俱喪。】
「三十六失。一飲備焉。過非小矣。」
【【箋】四分廣律自不孝父母。輕慢師友不敬三寶。惡
名流布。至暑月熱亡寒天凍死矣。】
「貪飲之人。死墮沸屎地獄。生生愚癡。失智慧種。迷
魂狂藥。烈於砒酖。」
[001-0357b]
【【箋】言砒酖之毒。不過毀其所生之身。不能毀其智
慧道種。飲酒之毒。不啻曰腐膓之藥。而智慧道種。
滅盡無餘也。
晉書。孫季舒。常與石崇飲。傲慢過度。
欲奏之。裴楷曰。飲人狂藥。責人正禮。不亦乖乎。】
「故經云本經。寧飲洋銅慎無犯酒噫。可不戒歟。」
【【箋】以上經論。及諸史書。種種言辭譬喻。總之勸免。
離諸酒過也。謂天下毒之猛烈。無甚於砒酖洋銅。
而酒之毒烈。又甚於此。故激切痛戒也 雲居顯
曰。飲酒破戒。世人共知。近有煙酒。相習成風。竟有
師僧。隨流吞服者。最為可恥。手執管筒。口吐煙𦦨。
既喪威儀。亦增惡臭且親見顛仆。觸火燒爛。形體
者。飲酒多失。此為更甚。無論受戒與否。皆不可服
此大非法。所當痛戒。】
「論。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飲如葶藶。是名破戒。
故唐玄鑒。掊繫酒器。敢嬰豪族之瞋。」
【【箋】高僧傳僧鑒。數興造。工匠繁多。或送酒者。輒曰
我所造。必令如法。寧使罷工。無容飲酒。時清化寺。
修營佛殿。州豪孫義。致酒兩鐔。與鑒。鑒即破酒器。
流溢地上。義大怒。明將加惱。夜夢人以刀擬之。既
悟。躬詣懺悔。】
「晉法遇寬。貸狂僧。甘伏荊條之辱。」
【【箋】粱高僧傳。遇在江陵長沙寺。一僧飲酒。廢夕燒
香。遇但罰不遣。師道安。以筒盛荊寄遇。遇向筒致
敬伏地。令維那行杖。垂淚自責。】
[001-0357c]
「葢其表率後昆駐延正法不能不爾佛又言。若消
病苦。非先所斷。是則此戒已於危疾聽許暫開。曷
為竹園比丘。病差懷慚。深陳過咎。」
【【箋】舍利弗問經。迦蘭陀竹園精舍一比丘疾篤。將
死。優婆離問汝須何藥。曰。須酒。實違毗尼。寧盡身
命。無容犯酒。優波離言。若為病開。如來所許。於是
服酒差病。比丘懷慙。猶謂犯律。往至佛所。慇勤悔
過。佛為說法。得羅漢道。】
「遠和尚。於諸耆宿。逆其誠懇。」
【【箋】高僧傳。晉廬山釋慧遠。困篤。諸耆宿皆稽顙請
飲豉酒。弗許。又請飲米汁。弗許。再請以蜜和水為
飲乃命律師披卷尋文敢飲。卷未半。遷化。】
「白馬芬。謂當垂盡。詎乖素心。」
【【箋】高僧傳。齊釋慧芬。初住穀熟縣。常山寺。及魏滅
佛法。南歸京師。止白馬。病篤。人勸以酒服藥。芬曰。
積年持戒。寧以將死虧節耶。】
「咸乃增加嚴峻。反更踰於訓制。未常不疑其己甚。
及觀沙伽羅漢。能令惡龍向化。忽喪伏鼃之威。」
【【箋】優婆塞五戒相經。支提國。有惡龍。名菴羅婆提
陀。暴害人禽。破滅秋谷。莎伽陀羅漢。到其處樹下
敷座。龍發嗔恚。身出烟火。雨雹霹[靂-秝+林]。蜈蚣蚰蜒等。
莎伽陀。變作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惡龍所有勢力。
盡現皆不能勝。因受三歸。更不作惡。有一貧女。信
敬莎伽陀。辦酥乳糜。似水色酒。持與莎伽陀。不看
[001-0358a]
飲之。飲已便去。時酒勢不覺倒地。佛語諸比丘。莎
伽陀今能折伏蝦蟆否。聖人飲酒。尚如是失。何況
凡夫。今後凡我弟子不得飲酒。乃至如草頭一滴
亦不得飲。】
「新寺難公。爰從冥趣。棲遲竟阻遐升之慶。」
【【箋】冥祥記。宋蔣小德。病死復蘇云。至冥司放還。路
由一處有弊陋小屋。於屋前逢新寺。難公云。自出
家來。未嘗飲酒。且就蘭公。蘭公苦勸。逼飲升許。被
王召用。若不坐此當得生天。
遡所由來。悚然戰慄。安可曠懷疎節。自貽不追之
悔乎。】
六曰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
【【箋】頌如來威德無不備。依正莊嚴世所企。一切不
求無乏少。凡所需者隨時至。華鬘珠瓔及塗看。空
中天樂如雲施。如來慈受乃。從權。若作受想貪愛
使。未到雪山愛見除。萬乘妻子多捐棄。夜半明星
獨晤時。奇哉從此忘尊貴 是人皆知如來依正
莊嚴。世無能比。不知如來依。正從曠劫苦行得來。
亦從斷滅貪愛所感。今人苦行不修。貪愛不斷。而
欲彷彿如來依正。譬如貧人服帝王服。其禍速至。】
「解曰。華鬘者。西域人貫華作鬘。以嚴其首。此土則
繒絨金寶。製飾巾冠之類是也。」
【【箋】鬘者。髮髻之上以珠華雜寶而嚴飾。故曰。華鬘
不但西域有之。此土男人嚴飾巾冠。女人嚴飾髻
[001-0358b]
帨。以分人品貴賤也。】
「香塗身者。西域貴人用名香為末。令青衣摩身。」
【【箋】異香。惟西域多種。故貴人以香浴身及摩身。即
此土以香肥皂浴之也。西域侍兒。皆著青衣。因名
焉。如玄真子。命樵青竹裏煎茶是也。】
「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是也。」
【【箋】佩香。或囊或餅也。薰香。以筒以爐也。
二儀錄。臙
脂。起自紂。以紅藍花汁作脂。為桃花籹。燕國所出
也。銀粉。古今注三代鉛為粉。】
「出家之人。豈宜用此。」
【【箋】道人當以智慧火。薰戒定香。莊嚴無相之身。直
見無相之頂。獨露本光。豈宜外飾。以上種種。皆王
臣所為。道人弗用。若以異香。轉供諸佛即成福智。】
「佛制三衣三衣。謂五條。七條二十五條也。俱用麤疎蔴布。獸毛蠶
口害物傷慈非所應也。」
【【箋】此南山聖師之文。謂慈悲之服。安用殺生皮毛
為衣。又曰。縱得已成。斬壞塗埵。塗堵。堊墻也。謂獸
毛蠶口。不及蔴布安穩也。
楞嚴。若謂比丘。不服東
方絲綿絹帛。及此土靴履裘毳。如是比丘。於世真
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
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
馬鳴大士記。馬
鳴。往世為毗舍離王。其國有一類人。馬形無衣。王
運神力。分身為蠶乃得衣故蠶成馬死。馬死成蠶。
同一類也。後王復生中印度其馬人當時感戀。悲
[001-0358c]
鳴不已。故號馬鳴。佛說服絲帛。尚當還債。不若戒
之。向後無悔。】
「除年及七十。衰頹之甚非綿不煖者。或可為之。餘
俱不可。」
【【箋】人生七十。血氣衰頹。力不勝。麤重布衣。故非綿
不煖則知孟子七十已前。亦戒衣帛或可為者專
為之病開方便也。】
「夏禹惡衣。」
【【箋】通鑑。伯禹夏后氏。名文命。字高密。祖顓頊。父[魚*糸]。
孕歲有二月堯戊戌五十八載。六月六日。生於[束*束/人]
道之石。紐鄉長於西羗。以土德王。正建寅百有六
歲。崩於會稽一惡衣者。頌禹王之德也。禹王喜布
素。而不尚[糸*魯]纊。其愛民惜福如此。即此之心。宜乎。
天下大治。】
「公孫布被。王臣之貴。宜為不為。」
【【箋】通鑑。商周之際。尚無被名弘為人[懨-猒+火]奇。多聞常
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節儉常曰。公孫
丞相布被。人曰。詐。司馬丞相。亦布被。人曰。儉布被。
可能也。使人曰儉。不曰詐不可能也。
後漢書。王良。
為大司徒。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
司徒吏鮑[懨-猒+火]。過其家。夫人布衣。曳柴從田中歸。吏
嘆服。
感應注。漢文。帝。所幸夫人。衣不曳地。唐文宗。
嘗出袖示羣臣曰。此衣已三浣。晉文公。衣不重帛。
子夏。衣若懸鶉。晏嬰妾不衣帛。董威結殘繩為衣。
[001-0359a]
號曰。百結。祭彤衣無兼衣皆惜福。如此燈錄南禪
師。常云。我與翠巖悅在福昌時。適病寒服藥出汗。
悅從禪侶徧借被。不可得。有紙衾者。皆可數悅。太
息曰。善公本色作家也。】
「豈得道人反貪華飾。壞色為服。糞草蔽形。固其宜
矣。」
【【箋】壞色。青黑木蘭色。以別緇素。表無常之意警惕
後學也。糞掃者上世。死者之衣。及產子之衣。皆棄
曠野糞壤間。比丘取其所棄。於溪㵎浣濯七次。垢
盡。編而為衲。聊以禦寒。頭陀行也。近世死者及產
者。衣不棄。所以當世之學頭陀者。較上世尤苦。
乞
絲頭疏。余七歲出家。父母愛之。衣以輕煖。余性甘
淡薄。顧麗服不忍著。常念一絲一縷。出自蠶口。自。
尺至丈。生命不可計算。喜麤布為衣。奈余力不勝。
乃以人之所棄破紬編而為衲。看山看水。日久月
深。不覺損弊。欲向曠野糞壤間。拾殘衣不可得也。
戊子春。過廣陵見諸公製衣華麗。其綾羅絲頭。皆
棄之余為乞之。向衲破處。密密縫綴渾成一片。雨
打不濕。風吹不入。坐則為禪行則為戒。住則為幃。
臥則為被。亂則為忍鎧。靜則為斂羽。施則為吹毛。
快哉。一絲頭上有如是之用乎。不但為余滅多生
之貪想。且為諸公惜無窮之福云。】
「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鞋。」
【【箋】惠林。布鞋百補千綴。遇軟地。則赤脚行恐損信
[001-0359b]
施。緉鞋。雙履也。
五燈。慧通禪師入太白山。不齎糧。
饑食草果。渴食㵎泉。依樹而息。經五年有證。晚歲
一裙一被。所著蔴鞋。三十載。布衲重縫。冬夏不易。
◎玄泰上座。秪著布。瑞鹿本先不設臥具。不易繭。
絲。卯齋終日。
況凡輩乎。噫。可不戒歟。】
「論。律攝謂三種心。當捨其一。則喜好玩飾心也。夫
出家者。割截為服。糞掃蔽形。豈復染情華美。溺志
芬芳。將無意其服珮珍異。光儀動眾。衢路所接。咋
舌稱奇。不知秉道之流。惟覺其體污形穢。有識之
士。且視同溷鼠廁蟲矣。若優多羅比丘。度母[托-七+友]危。」
【【箋】優多羅母經。優多羅。尊佛樂法。酒不歷口。過午
不食。香花脂粉。未甞附身。母為餓鬼。優多羅以瓶
盛水。楊枝著中法服覆上。飯比丘僧。舉名呪願。母
免重咎。】
「南天竺男子。聞法證聖。」
【【箋】阿育王經。南天竺有一男子。於佛法中。出家少
欲知足。不樂榮顯。不以酥油摩身。不以湯水洗浴。
不食酥油。不願華飾。常畏生死。詣摩偷羅國禮敬
優波笈多。一聞說法。精進思惟。得羅漢果。】
「較其所得。與華鬘香油孰多。又如此土先德。或冬
夏一衲。」
【【箋】唐玄朗破衲重縫。冬夏不易。】
「或用紙糊衣。」
[001-0359c]
【【箋】唐靜琳。平生衣破。以紙補之。】
「更安有於華鬘或衣滓弗浣。」
【【箋】梁慧開。衣服塵滓。未甞舉意浣濯。】
「或不思澡薙。」
【【箋】元高峰。所住石洞上溜下淖。不澡身。不薙髮。】
「復奚暇於摩身。詎不華譽耀於千[示*異]芳德襲於八
絃乎。至於世尊。遙繩往制慎納珠函。」
【【箋】珠林。佛初踰城。樹神以迦葉佛所遺絹僧伽梨。
轉付佛言。絹僧伽梨非我所用。我聞諸佛出世。不
著蠶衣。及開珠函。見迦葉佛書言。此僧伽梨。經出
大梵天王。緯出堅牢地神。絲是化生。非由繰蠒。佛
乃受之。】
「全付杜漸將來。堅辭賜紫。」
【【箋】宋高僧傳。五代晉釋全付。住清化禪院。錢忠憲
王。遣使賜紫袈裟。付。上章力辭使再往。又辭曰。吾
非飾讓。恐後人效吾而逞欲也。
傷慈之慮。豈獨厪於能仁。逞欲之防。反盡寬於末
季。況茲四大。別在剎那。付彼一坏。旋成朽壤。行胔
走骼。枉用莊嚴。蟻食烏餐。空勞珍重。乃罔念爭雄
超舉。恥弗逮於姱修。徒思角勝沉淪。共相矜於炫
俗。以馬齒鳥跡為非分。咄哉。疎麻。以獸毛蠶口為
當然。爛焉文綺。憶昔之辭親割愛。本圖修出世良
因。似今之鬬靡誇妍。將擬向何途駐足耶。悲夫。】
七曰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箋】佛在世時。大權菩薩。現天人身。常以梵唄謌贊
於佛。或演無常苦空。無我之音。令諸眾生感悟。能
使水鳥樹林。咸宣妙法。非同世間艶麗謌舞也。甞
論耳目之於聲色。極易惛人神智。亦能發人悟機。
故仙人緣之。而神足頓失。樓子因之。而心地豁開。
究其惛智之源。被聲色流轉也。故謂之順流。亦曰
下流。究其發悟之源。不被聲色流轉。故謂之逆流。
亦曰。上流。今之博地凡夫。孰不為聲色流轉。故與
道日遠。是故初機者。當避聲色如刀劒。其與道自
近矣。】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為戲舞。」
【【箋】歌舞者。歌有所不足。則舞以盡之。舞有所不足。
則歌以盡之。歌之舞之。盡善盡美矣。】
「倡伎者。謂琴瑟簫管之類是也。」
【【箋】倡伎。總名也。
白虎通。琴。禁也。所以禁止邪淫。正
人心志也。瑟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欲。正人之德
也。
呂氏春秋。朱襄氏之世。天下多風。陽氣不積。果
實不成。故斌王建五絃之瑟。瞽瞍作十五絃。舜益
八絃。為二十三絃。漢武帝。謌兒作二十五絃。及箜
篌瑟。古有掌樂之官。樂記所自出也。
世說。戴安道。
少有高名。武陵主聞其善琴。使人召之。安就使前
破琴曰。戴安道。不能為王侯伶人。
風俗通。丘仲。作
笛。笛。滌也。所以蕩滌邪穢。納之雅正也。
樂書。剪雲
夢之霜筠。法能吟之異韻。
通義纂。伏羲作簫十六
[001-0360b]
管。或云。女媧氏作。
爾雅。大笛曰管。小笛曰簫釋名
簫。肅也。其辭肅肅而清也。】
「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時。故往觀聽。」
【【箋】供佛宜使人作樂。不宜自作。
徵。梵網十重不得
教他作。今不自作。而使人作不與梵網相違乎。
訓。
梵網不教他作。殺盜也。殺盜為害非小。使人作樂
供佛。有無量功德。不同十重也。但為初地工夫。無
暇作樂。故使人作耳。】
「古有仙人。因聽女歌音聲微妙。遽失神足。觀聽之
害如是。況自作乎。」
【【箋】毗曇毗婆沙。優陀延王。詣[鬱-山+止]毒波陀山林。禁入
男子。純與女人五欲自娛。其音清妙。燒眾名香。時
諸宮女。裸形起舞。適五百仙人經過。染色聲香。便
失神足。墮彼林中。王問汝等是誰。曰。我是仙。人。王
曰。汝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耶。曰。不得。曰。汝得初禪
耶曰。曾得。今已失也。王嗔曰。有欲之人。視我宮女。
殊非所以。便拔利劍斷五百仙人手足。所謂纔生
一念欲便失五神通。】
「今世愚人。因法華有琵琶鐃鈸之句。恣學音樂。然
法華乃供養諸佛。非自娛也。」
【【箋】徵。如來說法。無二種語。今法華之與律儀雖經
律不同。然皆佛說。云何法華以音樂為功德律儀
以倡伎為罪障耶。
訓。所以為罪福者。謂供養自娛
之別耳。若律儀中人。以倡伎為功德。即律儀轉為
[001-0360c]
法華。若法華中人。以音樂自娛。即法華轉為律儀。
雖然。須彌納芥子則易。芥子納須彌則難。其有不
以難易為礙者。庶幾可以酬酢及此。】
「應院作人間法事道場。猶可為之。」
【【箋】言猶可者。非急切之詞。當如法禮懺誦經為要
務雜陳音樂。又其次。】
「今為生死。捨俗出家豈宜不修正務。」
【【箋】人人盡道為生死出家。及乎尋常看他。何曾以
生死當事。且道生死在什麼處。輕輕問著。十個到
來。却有五雙打寬限。所以不覺不知。流入二死海
中滔滔皆是。今目前海口子。不知沒溺殺多少英
雄。汝等快做手脚。專致正務。果然手脚穩當。方不
負出家做個真正道人。所謂正務者。修證不無染
污不得。除却目前句子皆非正務。你將問來底不
是正務。我將言答底。不是正務。畢竟如何是正務。
臘月三十日到。不是別人代得底。
四十二章經。佛
問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數日間。佛言。子未聞道。
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飯食間。佛言。子未
聞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間。佛言。
善哉。子知道矣。】
「而求工伎樂。乃至圍棋陸博。骰擲樗蒲等事。」
【【箋】博物志。堯造圍棋。以教丹朱。
方言。自關以東。謂
之奕。
漢書注。陸博。行棋也。
鮑宏博經。二棋分黑白
各半。擲之。
珊瑚鉤詩話。樗蒲。老子入胡作。今謂之
[001-0361a]
呼盧。取純色而勝。
五燈。法遠住浮山歐陽文忠公。
聞遠奇逸。造其室。未有以異也。與客棋。遠坐其傍。
公遽收局。請因棋說法。遠令撾鼓。陞座曰。若論此
事。如兩家著棋相似。何謂也。敵手知音。當機不讓。
若是綴五饒三又通一路始得。有一般底。秪解閉
門作活。不能奪角衝關。硬節與虎口齊張局破後。
徒勞逴斡。所以肥邊易得。瘦腹難求。思行則往往
失粘。心粗則時時頭撞。休誇國手。謾說神仙。贏局
輸籌。即不問。且道黑白未分時。一著落在甚麼處。
良久曰。從來十九路。迷悟幾多人。文忠嘉嘆久之
浮山。因棋說法。意在言外乃見臨時應機便利
若此。後世愚昧。大事未明。深恩未報。終日著棋。廢
時失事。爾乃比支道林之手譚王文郎之坐隱大
謬一生。悲夫。】
「皆亂道心。增長過惡。噫。可不戒歟。」
【【箋】善惡對代。箭鋒相拄。究竟為惡則易。為善則難。
為惡如放無韁之馬。為善如撑逆水之船。此為為
善者䇿發云。】
「論。剎利一國之貴。而膺其爵命者。莫不顯榮如來
三界之尊。而被其法服者。豈偏菲薄。愚昧白衣。不
知釋子。惟唾棄甘醲厭離華屋。所以支形鉢食。棲
宿塚間。正欲刊落驕慢。斷割紛糺。實自隆崇。匪云
賤辱。白衣反心輕之。已為紕繆。而身為釋子。不知
自重。吹螺擊鈸。降為優伶。為法門之玷。抑何其甚。
[001-0361b]
夫徹公扳松而嘯。見阻於東林。何況於歌。」
【【箋】高僧傳。宋僧徹。常至南山扳松而嘯。於是清風
遠集。眾鳥和鳴。超然有勝氣。退咨東林。律禁管絃。
戒絕歌舞。吟嘯可得為乎。林曰。論及散亂。皆為違
法。由是乃止。】
「無著躑水而渡獲譏於近住。何況於舞。」
【【箋】五百問經。有賢者。優婆塞。請一比丘。欲施一好
衣。比丘同行。中道值水坑。便躑度。賢者自念。我欲
施一好衣。為躑度故。當減其半。而比丘得他心通。
知賢者意。前行復見水坑數四。故躑。賢者[厂@火]念。減
至無衣。但留一食。比丘前行。見水坑不躑。賢者問。
何不躑。曰。我若更躑。恐失食故。賢者驚駭。知是道
人悔過。請歸供養。】
「乃至摴蒲博奕。外書稱為牧豬奴戲。」
【【箋】晉中興書。陶侃。為荊州。見吏博奕戲具。曰。圍棋
堯舜以教愚子。博殷紂所造。諸君並國器。何以此
為。
◎聖人惜寸陰。眾人惜分陰。諸參佐。每以戲廢
事。乃取摴蒲投之於江曰。摴蒲者。牧豬奴戲耳。】
「觀象卜算。論中謂之邪命自活。」
【【箋】智度論。舍利弗云。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不淨
活命。名下口食。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雹霹靂。不
淨活命。名仰口食。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
不淨活命。名方口食。學種種術。卜算吉凶。不淨活
命。名維口食。】
[001-0361c]
「在道之人。苟少犯之。雖彈指頃。皆足以污其清德。
觀奘法師童齡。遇諸掉戲者。訶其徒喪百年。」
【【箋】高僧傳。唐玄裝法師。年十一出家。觀諸沙彌劇
談掉戲。謂曰。夫出家者。為無為法。豈復更為兒戲。
可謂徒喪百年。】
「而樗蒲博奕抑又甚矣。安禪師。定中見談資養者。
惡鬼掃其脚跡。」
【【箋】宋光孝安住清泰寺。定中見二僧倚檻私語。初
有天神擁衛。傾聽久之。散去。俄而惡鬼唾罵。仍掃
脚跡。頃詢其故。乃二僧初論佛法。次敘間闊。末談
資養。自是終身。未甞言及世事。
而觀相占卜。顧可為歟。當知身既抽簪。自合心同
執玉。慎毋以至尊至貴之體。而輕自媟褻也。】
八曰不坐高廣大牀
【【箋】華嚴。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隨緣
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
楞嚴。我以妙明。不
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
小。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虗空。於一
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解曰。佛制繩牀。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則犯。」
【【箋】梵網。有繩牀。木床。繩床以繩結為床。為行脚者
設。木床。為坐。禪者設。
毗婆沙論。佛八指。約高一尺
六寸。中人一肘。坐時脚不掛空。過此量者。曰高。但
[001-0362a]
可容身轉側。過此量者。曰廣。既高且廣。名大 雲
棲為對初地學者。不得放逸身心。增長過惡說也。
若言如來報身之量。已非八指限量。況法身之量
哉。故以二嚴經。文標顯其前。】
「乃至添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箋】困學紀聞。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國之不服者。
十三人。禹作祭器。墨漆其外。朱畵其內。國之不服
者。三十三人 舜禹。聖君也。用漆為器。不為過分。
而有賢臣諫諍。恐百官庶民。靡費不實。後世但知
舜禹之聖。而不知賢臣輔之為聖也。今出家者。華
其私室。精其器皿。制度失佛祖之箴。受用等王侯
之供。忠言逆耳直諫者。乃老。脅肩謟笑曲奉者。是
趨。此其所以叢林日弊。初學記。蒿宮茆柱。實興國
之清猷。玉席珠衣。乃危[邱-丘+看-目]之弊化。】
「古人用草為座。」
【【箋】世尊雪山修道。以草為座。後浴於泥連河。天人
岸畔。采新綠草敷為座 羲皇之時。巢居穴處。皆
以草為座。詩。嫩草承敷坐。長松响梵聲 僧因習
定曾敷草。天為聞經再雨華。葢上古草座風味。可
想見也。】
「宿於樹下。」
【【箋】頭陀頌。古樹撑天外。依俙似劫初。何勞更結瓦。
且喜暫為廬。鹿過苔分翠鳥[啣-止+山]花落裾。翻思黃面
老。能不歎噓噓。】
[001-0362b]
「今有牀榻。亦既勝矣。何更高廣。縱恣幻軀。」
【【箋】物原神農始。作床蓆 神農以前。無床坐之具。
今有床榻。已勝神農之世。何必高廣。既高廣矣。又
尚雕刻。乃不知此身。匪金石之質。終不久住。徒勞
靡費。何如竹床木榻。稻草蘆花。冬暖夏凉。隨時添
減。為福也。五燈。趙州諗。始住觀音院。律身枯槁。僧
堂無後架。繩床角折。繩繫殘薪。支之。屢有為師新
之者。終不允。住持四十五年。未甞以一書告檀越。】
「脇尊者。一生脇不著席。」
【【箋】西域記。脇尊者。八十出家。少年誚曰。出家之業。
一則習禪。二則誦經。今衰老。何所取進尊者聞之。
誓曰。我若不通三藏。不斷五欲。得六神通。具八解
脫。終不以脇至席。晝則研習教理。夜則靜慮凝神。
三年悉證所誓。時人敬仰。號脇尊者。五燈。璧峰金。
參晉雲海。示以萬法歸一。疑之三年。偶摘蔬次。忽
凝然久之。海問子定耶。對曰。定動不關。海曰。定動
不關。是甚麼金以筐示之。海不肯。金撲筐於地。亦
不肯。爾後工夫益切。脇不至席。一坐七日。聞伐木
聲。大悟。】
「高峰妙禪師。三年六願。不沾牀[柷-口+登]。」
【【箋】師諱原。妙。吳江徐氏子。母夢僧乘舟來。乃孕。
至離襁褓。喜趺坐。遇僧入門。輒欲從之。十五出家。
投禾法住師。十六薙髮。十七習天台教。二十更衣。
入淨慈。立三年死限。脇不沾席。口體俱忘。於天目
[001-0362c]
師子巖西石洞。營小室如舟。榜曰。死關。絕給侍。洞
非梯莫登。撤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示寂偈云。
來不入死關。去不出死關。鐵蛇鑽入海。撞倒須彌
山。】
「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噫可不戒歟。」
【【箋】水懺序。知玄法師。邂逅一僧。患迦摩羅疾。視無
倦。將別僧曰。子後有難。當往西蜀彭執茶隴山。雙
松為誌。玄後居安國寺。懿宗禮之。賜沉香座。忽生
人面瘡。醫皆拱手。因憶僧言。入山尋訪。二松之間。
僧出迓。玄具陳劇苦。僧白。無傷。嵓下有泉。灌之即
愈。及明引之泉。方掬水。瘡作語曰。公曾讀西漢書
否。公即盎。我即錯也。累世求報。公十世為高僧。戒
行精嚴。報不得便。今受賜沉香寶座。名利心起。故
能害之。幸迦諾尊者。以三昧水解之。今不汝為患
矣。掬水痛絕。甦後即愈。雙松古寺。悉隱不見。】
「論。沙門坐次。自當休息萬事。放捨諸緣。身心一如。
動靜無間。葢神通勝業。非定不生。無漏慧根。非靜
不發。惟是水冷波澄。而珠光乃現。」
【【箋】坐禪儀。探珠宜浪靜動水取應難。定水澄清。心
珠自現。】
「鏁緣柱繫。而猿躍斯休。」
【【箋】禪法要解。譬如獼猴。被繫在柱。終日馳走。鏁常
攝還。極乃休息。所緣在柱。念則如鏁。心喻獼猴。行
者觀心。亦復如是。】
[001-0363a]
「龜畏啗而謹藏。水狗終莫得其便。」
【【箋】雜阿含經。一道人在河邊樹下。學道十二年。貪
想不除。身靜意遊。曾無寧息。不能得道。佛化作沙
門。至其所。有龜從河中出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饑
行求食。便欲啗龜。龜縮其頭尾四足。藏於甲中。不
能得啗佛曰吾念世人不如此龜。放恣六情。外魔
得便。形壞神去。生死無端。輪轉五道。苦惱百千。即
說偈言。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馬慙鈍而先發。神駿反遠遜其能。」
【【箋】毗婆沙論。如二人俱至一方。一乘疾馬。一乘鈍
馬。雖乘鈍馬。以前發故。而先至。信解脫者。勤行精
進。先至涅槃。】
「何有馳逐外緣。宴安床座。佛制沙彌。從大僧次第
而與。」
【【箋】四分。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與沙彌房舍。臥具佛
言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疇令廣座迴旋。且未容登臥自如。」
【【箋】四分。時小沙彌等。大小便吐污泥織繩床坐臥
具。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不得令沙彌坐臥織繩
床上。若能愛護不污。聽坐。】
「安可高床偃仰。夫已殃違十世。突尋悟達之讎見前。
儻非命盡七朝。莫改善容之惑。」
【【箋】求離牢獄經。阿育王弟。名善容。遊獵見諸梵志。
裸形苦行。問曰。有何患累而無成辦。梵曰。坐有羣
[001-0363b]
鹿。數共合會。我見心動。不能自制。王弟念此等梵
志。猶有淫欲。釋子沙門。飲食甘美。在好床坐。豈得
無欲王聞弟生邪見恐永迷沒。敕諸妓女。嚴粧至
善容所。共相娛樂。未經時。王躬往語弟。汝何將吾
諸妾恣意自娛耶。名諸大臣詣市殺之。諸臣諫曰。
王秪此弟。願聽七日。王聽內宮作唱妓樂。至七日。
王問七日之中樂否。弟曰不見不聞。何樂之有。王
曰。眾妓自娛。何以面欺。言不樂耶。弟曰。應死之人。
又何情於五欲。王曰。汝今憂念一身斷滅。在欲不
樂。豈況沙門憂念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億百千世。
身身受苦。念此心酸故出家為道。求於無為度世
之要。設不精勤。受歷劫苦時。弟聞王教。乃得醒悟。】
「宜思頭陀十二住止塚間。」
【【箋】頌。第九塚間住 荒塚何蕭索。所聞皆凄其。故
壘添新土。易見無常儀。幽然起九想。愛欲皆遠離
從地而起倒。因屍悟所思。】
「苾蒭四依。宿惟樹下。」
【【箋】隨機羯磨。比丘受四依法。一。糞掃衣二。乞食。三。
樹下坐。四。腐爛藥。】
「脅不著席。難生精進忘疲。」
【【箋】燈錄。十祖脅尊者。中印度人。名難生。九祖伏䭾
密多。與落髮授戒。執侍左右。未甞睡眠。謂其脅不
至席。遂號脅尊者。】
「坐榻塵交。慧熈嚴尅自勵。薄拘羅人旬壁樹弗倚。」
[001-0363c]
【【箋】中阿含經有一異學。是尊者薄拘羅。未出家時。
親朋友。往詣薄拘羅所。請問其義。薄拘羅為說。我
於此正法律中。學道以來。結跏趺坐。八十年。未曾
倚壁倚樹。】
「妙禪師三年床[柷-口+登]不沾。矧茲初發淨心。志趨聖道。
應諦審求寂之義深。維勤䇿之名。縱翹足而歎底
沙之德無能希九劫之功詳載下威儀篇。乃繫念而獲長
老之稱。寧不拘八齡之愧。」
【【箋】增一阿含經爾時世尊。與眾說法。有一老比丘。
向佛舒脚而睡。有修摩那沙彌。年八歲。去佛不遠。
結跏趺坐。繫念在前。佛說偈曰。所謂長老者。如未
剃鬚髮雖復年齒長。不免於惡行。而有年幼者。諸
根無漏缺。此謂名長老分別正法行。】
「佛云。出家以自在為苦。以不自在為樂。」
【【箋】中阿含經。生聞梵志問佛。出家以何為苦。佛言。
出家以自在為苦。謂隨順貪欲。瞋恚愚癡不守禁
戒。因此憂惑。故以自在為苦也。又問以何為樂。佛
曰。出家以不自在為樂。謂學道不隨貪欲嗔癡。隨
戒自制。無鬬諍怨憎憂。若有義利。故以不自在為
樂也。】
「時當三復斯言。勿使剎那空過。爾乃莫不驅駕愚
懷放傾憍惰。致使善根種子。不復開敷。道樹枝條。
彌加枯悴。一旦奄歸長夜頓罷資糧。鞫勘冥司。將
何酬答。然後洶遽惶迫。思作鴛鴦之鳴。嗟其晚矣。」
[001-0364a]
【【箋】白喻經。外國節度之日。一切婦女。持優鉢羅華
以為鬘飾。有一貧人婦。語其夫曰。汝能得此華與
我。是爾妻。否則別去。其夫雖貧。善作鴛鴦鳴。即入
王池。偷優鉢羅華。時守池人問。池中何响。貧人失志
志曰。我是鴛鴦。即被捉。將詣王所。中道復作鴛鴦
鳴。守池人曰。爾先不鳴。今鳴何益。世間愚人。亦復
如是。終身殘害。作眾惡業。不習心行。使令調善。臨
命終時。方欲修善。獄卒將去。付閻羅所。雖欲修善。
亦何能及。】
九曰不非時食
【【箋】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
次日。明相未出。非時而食。名為破戒。犯者急須懺
悔。除病者。若饑取一切穀豆麥煑不破皮。濾汁非
時得飲。若梨棗諸果汁。蔗汁。藕根汁。澄如水色。以
水渧淨。有渴病。若作務。若檀越供養。非時得飲。
蜜石蜜。沙糖漿。以水淨。有熱病。若遠行。若不得食。
若食少。若施水處和水。非時得飲。若器底殘水。被
雨湔。亦名為淨。酥油。生酥。並同。但此方牛乳。羶不
可食。如薏仁等。不得觸食。若和他藥。其味已變得
服。若不任為食者。和時食。謂飯餅[麩-夫+少]等。不得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
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
【【箋】出三昧經。午後日。過一髮一瞬。即非時也非時
不食。得五種利益。一。離諸貪欲。二。神氣清爽。三。能
[001-0364b]
却睡魔。四。道業易辦。五。增長福壽。處處經。佛言。中
後不食。有五福。一。少淫。二。少睡。三。得一心。四無有
下風。五。身得安穩。亦不作病。刊定記。一日夜十二
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
巳午人佛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畜生食時。四。夜
分。即亥子丑鬼神食時 宋文帝。飯僧。同眾於地
筵班食遲。眾疑將旰不食。帝曰。始可中矣。生公曰。
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鉢食。眾從之。
帝大悅。
徵。齋供之儀。禮應先佛。而後天。今諸天早
食。則先天。而後佛也。
訓。若以此土曆日子午推之。
先天而後佛。若以西方蓮花觀之。天亦不先。佛亦
不後。何則。謂西方以蓮花開合。而分為晝夜。甞觀
十法界循業發願之境。而與大蓮花之光交映日
時。毫髮不謬也。諸天早食者。謂其因中精進。五戒
十善。得生天上。故報在蓮花將開之時。將見蓮花
之光。以珍饈美饌而為食也。佛午食者。謂其因中
萬德圓滿。諸行具足。依正莊嚴。一切無比。故在蓮
花正開時。華光與日光相照。以禪悅法喜為食也。
畜生午後食者。謂其因中迷失本性。傷殺物命。不
知廉恥。造不善業。故報在蓮花將合之時。將離華
光。以水草為食也。餓鬼夜食者。謂其因中誹謗三
寶。五逆十惡。故報在蓮花合時。不見花光。以銅汁
鐵丸為食也。】
「僧宜學佛。不過午食。」
[001-0364c]
【【箋】僧從佛口生。如子繼述父志也。
續法喜。李彪。字
道固。魏孝文朝。累官御史中尉。領著作。甞入中興
寺。訪釋僧鐘。時日影小晚。鐘不食。固曰。何聲聞耶。
鐘曰。應以聲聞得度者。故現聲聞。】
「餓鬼聞碗鉢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
過午乎。」
【【箋】餓鬼因中侵奪眾食。以自活命。令眾饑惱。在碗
鉢上造業。即於碗鉢上受報。所以食時。不得碗鉢
作聲。以慈悲故。】
「昔有高僧。聞隣房僧午後舉㸑。不覺涕泣。悲佛法
之衰殘也。」
【【箋】高僧以佛法為己任。故聞午後舉㸑。知法運垂
秋。故涕泣而悲嘆也。】
「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
人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制。
生大慙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
安意食。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
歟。」
【【箋】雲棲。為愍病者老者之苦。乃體仰佛慈故開。此
篇。當時先輩論議不一。謂律中過午。且不容藥石。
況以晚食為藥食也。然藥食。古人仍語。與雲棲何
有。四分別眾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
時。施食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
此是時。茲律文昭著。佛意宛然。則知雲棲不肯誤
[001-0365a]
人。亦不自誤。大約律法遮處。不得不嚴肅。而開時。
不得不方便。後人勿以方便為繇。乃以無病為病。
未老先老。恣意食噉。而違佛制也。】
「論。刼初聖人。以一日不食為齋。世尊制日中一食。
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制日午為法食正時
也。及難陀母。奉粥上佛。佛應許比丘食粥。」
【【箋】事見粥有十利。】
「以白色明相。為食粥正時。」
【【箋】婆沙論。明相有三。初。日照剡部樹身。天作黑色。
二。日照樹葉。天作青色。三日過樹。天作白色。三色
中取白色為正。須舒手見掌文分明。始得食粥。】
「蓋身為如來弟子。志求涅槃。豈得下同惡趣。旦時
天食。聊可同之。」
【【箋】毗羅三昧經。佛為惠法菩薩云。食有四種。早天
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
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以
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
「是以輪傾一瞬。[晷-人+卜]踰一髮。咸制所斷。」
【【箋】瞬。目動也。二瞬。名一彈指。摩訶僧祇律。若日過
午一瞬。則不當食。日[晷-人+卜]過午一髮許。則不當食。】
「夫葷羶酒醴。列在戒條。非時不食。斯名齋法。今之
方袍圓頂。未甞一日持齋。薄暮豪餐。中宵大嚼。羮
粒狼籍。匕箸縱橫。使彼按律自繩。亦難寬貸。佛言。
諸婆羅門不非時食。況我弟子。知法行法。而當爾
[001-0365b]
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
【【箋】舍利弗問經。舍利弗言。有諸檀越造僧伽藍。厚置
資給。供出家人。非時就典。食者索食。與者食者。得
何等罪。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
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
物。非施主意。施主無福。如失物故。但有發心置立
之善。舍利弗言。持受時食。食不盡者。非時復食。或
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否。佛言。時食淨者。是即
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
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戒。劫盜餓鬼之罪窟。非
時索者。非時輒與者。是名退道惡魔。名惡道破器
癩病人。壞善果故。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
亦不邪食。況我弟子。當知法行法。若盜與盜受。一
團一撮。片鹽片酢。皆死墮焦腸地獄。】
「明訓昭然。莫之或省。是誠河心。似此挈坯當瓶。破
多固少。摶霜作器。毀易持難。不思信施難消。亦任
福田彌薄。觀律中載一比丘患病。佛教以種種治
法。猶不及於食噉。」
【【箋】五分律。有比丘。服吐下藥。不及時食。腹中空悶。
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以酥塗身。猶故不差。佛言。
酥和[麩-夫+少]塗身。猶故不差。佛言。以暖湯澡灑。猶故不
差。佛言。以暖湯飲。能延至曉。一切不得過時食。】
「則病且不開。何況無病。又外書載僧智燈。死已復
活。傳午後服藥。後人增加。非佛本意。」
[001-0365c]
【【箋】酉陽雜爼。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常持金
剛經。遇疾死。弟子啟手足猶熱。未敢殮。經七日。却
活云。初見冥王。合掌下階。訊曰。因公持經功德。更
延壽十年。勉脫生死。又問人間眾生。中晚以藥為
食。食薏苡仁。大違本教。燈曰。律有開遮故。王曰。此
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無飲藥者。】
「則藥且弗聽。何況非藥。乃縱情非法。漫不加意。詢
及持犯云何。惘然若夢。而閻羅老子究心佛律。政
爾精熟。安可搆愆向盡。斂罪待終。是猶抱薪而馳
烈𦦨。負石而躍春冰。希心倖脫。其可得乎。若後岡
齋時小過。枵然竟日。」
【【箋】高僧傳。齊釋僧侯。自蜀還都。於後岡創立石室
為安禪之所。自息慈以來。至於捨念。每日影小蹉。
輒空齋而過。】
「順公疾危誤食。吐粒而終。」
【【箋】高僧傳。梁山陰雲門寺。釋智順。疾甚不食多日。
一食中竟。弟子曇和。以順絕谷日久。密以半合米
雜煑。以進。順咽而還吐。索水洗澡。語和云。汝永出
雲門。不得還住。
斯真能剋躬嚴意。寧復慮冥司相抗難哉。】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箋】涅槃。如恩立法。隨法得名。處聖稱真。居凡號俗。
似金作器。隨器得名。在指曰鐶。飾臂名釧。則一心
不動。執別號而萬法成差。真金匪移。認異名而千
[001-0366a]
器不等。若知法法。全心作器。器盡金成。名相不能
干。是非焉能惑。又如圓器與方器。名字不同。若生
金與熟金。言說有異。推原究體。萬法皆空。但有意
言。名義差別。動即八識。凝為一心。得旨忘緣。觸途
無寄。】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銀也。謂金色生本
自黃。銀可染黃似金也。」
【【箋】翻譯。梵語生像。此云金銀。即褁金之類。
律。生者。
金銀寶。不由人工作所成。像者。金銀寶物。由人工
成其器也。
雲居顯注。雲棲解固是。凡以金銀造成
形像諸器物首飾等。皆名生像。亦不可捉持。】
「寶。七寶之類是也。」
【【箋】翻譯。七寶。諸經所載不同。舊本二種。其間名同
而華梵不一。今依翻譯名義。一例二種。皆以梵語
為名。華言各釋其下。一。蘇代羅。華言金。
大智度論。
金出山石沙赤銅中。而有四義。一。色無變。二。體無
染。三。轉出無礙。四令人富。以是義故。名為寶。二。阿
路巴。華言銀。銀出燒石中。世名白金。亦有四義。與
前金同。故名為寶。三。琉璃。華言青色寶。
觀經疏。吠
琉璃耶。華言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柰城不遠。
山出此寶。故以名之。此寶青色。一切眾寶。皆不能
壞。色體堅瑩。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四。波黎。或云塞
頗胝迦。華言水玉。即蒼玉也。或云水精。體色瑩潤。
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五。牟婆洛揭拉婆。華言青白
[001-0366b]
色寶。即𤥭璖也。其狀如車之渠渠。車之牙輞也。因
以為名。以其體堅色明。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六。摩
羅伽𨽻。華言瑪瑙。其色赤白。如馬之腦。因以名焉。
以其可琢成器。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七。鉢摩羅伽。
華言赤真珠。佛地論。赤蟲所出。
大智度論。此寶出
魚腹蛇腦中。其色明瑩。最為殊勝。故名為寶。】
「皆長貪心。妨廢道業。」
【【箋】皆字。發明生像等。極易惛人神智。譬如古鏡本
來明淨。著一點塵埃不得。若著一點光明。即為障
蔽。夫道也者。亦著一點貪心不得。若著一點。至道
即為乖戾。晦堂曰。一塵飛而翳天。一芥墮而覆地。
秪者一貪。無量法門即時掩閉。從此錯過。豈止一
日兩日。一生兩生。欲求與道相遇。不是容易。
大莊
論。若物能令起惱。則不應畜。縱令寶玩。要必有離。
如蜂作蜜。他得自不得。財寶亦却是。】
「故佛在世時。僧皆乞食。不立煙㸑衣服房屋。悉任
外緣。置金銀於無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
【【箋】佛在世時。分衛乞食者。皆是菩薩聖僧四事供
養者。悉是大權天眾。故不惟置金銀於無用之地。
即此條律。亦未曾有。蓋為後人因事而制。誦至此。
不覺想入佛境界矣。】
「鋤金不顧。世儒尚然。」
【【箋】世說。管幼安。諱寧。與華歆園中鋤菜。見地土有
片金。管揮鋤與瓦石無異。歆捉而擲去。時人以此
[001-0366c]
定管華之優劣。
◎樂羊。甞行路得遺金一餅。還與
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
之食。況拾金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大慚乃捐金於
野。
高士傳。披裘公者。吳人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
遺金。時當五月。見披裘負薪。顧令彼取金。公投鐮
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人之卑耶。五月
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哉。季子大驚。而問其姓。曰。
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語姓名哉。
◎士大夫若愛一
文。不值一文。千古之名言也。】
「釋子稱貧。蓄財奚用。」
【【箋】根本部迦葉尊者偈。所食無過一升飯。眠臥惟
須一小牀。兩張□布足遮身。此外並是愚癡物。
五
燈。瑞鹿本先禪師。居瑞鹿。一生手不度財物。
◎慧
滿禪師。奉頭陀行。惟畜二鍼。冬則乞[示*甫]。夏則捨之。
心無怖畏。睡無夢行。乞食所至伽藍。則破薪制屣。
住無再宿。後無疾。坐陶冶中自化。
燈錄。汴州法一。
與大慧初剃染時。同舟下汴。慧數顧其笠。一怪之。
伺起取笠視之。一金釵在焉。亟投諸水。慧還復顧
覓。一吒曰。吾期汝乃為金釵動耶。已擲之水矣。慧
禮曰。兄真我師也。
◎香嚴禪師。芟除艸木。偶拋瓦
礫擊竹作聲。省悟。遽歸沐浴。焚香。遙禮溈山。讚曰。
和尚大慈。恩踰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有今日
之事。乃有頌曰。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動容揚
古路。不墮悄然機。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諸方
[001-0367a]
達道者。咸言上上機。溈山聞得。謂仰山曰。此子徹
也。仰曰。此是心機意識。著述得成。待某甲親自勘
過。仰後見師曰。和尚讚歎師弟發明大事。你試說
看。師舉前頌。仰曰。此是夙習記持而成。若有正悟。
別更說看。師又成頌曰。去年貧。未是貧。今年貧。始
是貧。去年貧。猶有卓錐之地。今年貧錐也無。仰曰。
如來禪。許師弟會。祖師禪。未夢見在。師復有頌曰。
我有一機。瞬目視伊。若人不會。別喚沙彌。仰乃報
偽山曰。且喜閑師弟會祖師禪也。
◎香嚴於擊竹
聲中。悟入成頌。自謂千了百當。不料被他仰山師
兄一桚。換却眼睛。直得貧到錐也無處。更加一桚。
猶道未在。至第三頌。方許他會祖師禪。若當時不
是仰山這兩桚。幾合有頭無尾。何故偽山輕輕放
過。放過且止。且道他父子心行還有異同也無。速
道。】
「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入菴院。或出遠
方。亦未免有金銀之費。」
【【箋】不能乞食句。預見法運衰微。能毋感慨。此下至
不無金銀之費。雲棲未免入水救人。以慈悲故。有
云。律中無暫開之文。以雲棲為杜撰。乃不知佛住
世時。金銀何用。故不捉持。當斯像法住世。非錢不
行。恐塞參學之路。乃體會佛心。因時而著此篇。故
下文隨開隨遮。不使後學積聚以長貪心也。】
「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裝飾衣器等物。
[001-0367b]
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纔登初地。專致學道。恐其恣長貪心。金銀不經
其手。而況積畜。
徵。今叢林執掌錢糓者。漫不為事。
於貪能不累乎。
訓。常住司執錢穀。無非佛物法物
僧物。於己何有。若此中沾染毫釐。即是鑊湯爐炭。
若此中涇渭分明。即是青蓮華藏。
寶訓。死心曰。求
利者不可與道。求道者不可與利。古人非不能兼
之。葢其勢不可也。使利與道兼行。則商賈屠沽閭
閻負販之徒。皆能求之矣。何必古人棄富貴。忘功
名。[厂@火]心泯志。於空山大澤之中。㵎飲木食而終其
身哉。必為利與道行之。不相違礙。譬如捧漏巵而
灌焦釜。則莫能滴矣。】
「論。十惡以意業為上。三毒以貪心居首。財利於人。
為禍最烈。而沙門殆有甚焉。律言。沙彌四患。而手
捉金銀。乃與飲酒淫欲。邪命自活並列。」
【【箋】四分律。沙門釋子。不得捉持金銀若錢。沙門釋
子。捨離珍寶珠瓔。不著飾好。若應捉金銀若錢。不
離珠瓔珍寶。則應受五欲。若受五欲。非沙門釋子
法。日月有四患。云何為四。阿修羅烟雲塵霧。是日
月大患。若遇此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
神。沙門亦有四患。云何為四。若沙門不捨飲酒。不
捨婬欲。不捨手持金銀。不捨邪命自活。是謂沙門
四大患。能令沙門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
神。】
[001-0367c]
「誠以手捉持。則私畜藏。私畜藏。則生貪著。於是損
失法財。戕殘慧命。惡名流布。世所賤耻。故錢繫衣
領。非人坌土其上。」
【【箋】僧祗律。有比丘。將一沙彌歸看親里。路經曠野。
有非人化作龍。右遶沙彌。以華散上。讚言善哉。大
得善利。捨家出家。不捉金銀。及錢。比丘到親里家。
問訊已。欲還。時親里婦。語沙彌言。汝今還。可持錢
去。市易所須。沙彌受取。繫著衣領。中道非人見沙
彌持錢。在比丘後行。復化作龍。左遶沙彌以土坌
上。乃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錢行。沙彌便啼。
比丘顧問沙彌。彌泣言。我不意有過。無故得惱。師
問汝有所捉耶。答曰。持是錢來。師言。捨棄。棄已非
人復如前供養。】
「金沙著灌專頭難以飛空。」
【【箋】僧祗律。目連尊者共專頭沙彌。食後。到閻浮提
阿耨池上坐禪。專頭沙彌。見池邊金沙。心生貪著。
取沙著尊者澡灌中。目連從禪定起。即以神足乘
虗而還。時沙彌為非人所持。不能飛空。目連喚彌
同往。彌曰。我不能得往。連曰。汝有所持耶。彌曰。持
是金沙。連曰。汝應捨棄。捨已即乘空而去。】
「捉持之害如此驗歟。故知唐智則。匙鉢之外略無
兼物。眾號為狂。則曰。道我狂者。乃是狂耳。」
【【箋】高僧傳。唐智則。瓦鉢本匙外無餘物。居一室。門
不掩閉。眾號為狂。出家離俗。心存衣食。行住遮障。
[001-0368a]
扁戶緘笥。廢時亂業。役役不安。而此非狂。更無狂
者。】
「至哉言乎。世間從未聞有學道沙門而餓死者。不
見有持戒釋子而凍殺者。惟當恒堅厥行。永勵初
心。任運而行。直意而往。自然不至乏絕。苟憂其匱。
則檀施斯阻。虞其竭。則分衛始艱。所以者何。憂匱
之心。去道斯遠。虞竭之慮。與法彌乖。故雖是如來
弟子。則龍天不相擁衛。善神不加護持。以至因緣
中斷。凍餓交迫。無足訝矣。乃不自究。而謂佛法無
靈。多藏得算。五邪求利。」
【【箋】智度論。五種邪命。一。詐現異相。二。自說功能。三。
占相古凶。四。高聲現威。五。說所得利。以動人心。】
「八穢資生。」
【【箋】華嚴隨疏演義鈔。八不淨物。一。置買田宅。二。種
植根栽。三。貯聚穀粟。四。畜養奴婢。五。畜養羣畜。六。
藏積金銀錢寶。七。藏積象牙。刻鏤等物。八。藏積銅
鐵釜鑊。以自煑㸑。】
「槃地之嚴誡頓違。隨藍殞命。」
【【箋】出曜經。佛告諸比丘。汝等勿貪調達供養。調達
自陷。亦陷他人。昔有羣鷲。各各孚乳。鷲告其鶵曰。
汝若學飛。懸在虗空。見地如槃。傎勿上過。有隨藍
風傷害於汝。頭腦肢節。各在異處。時鶵不隨父母
教。飛越過量。為風所吹。喪命異處。】
「芻潦之恒分。忽越酥麥焚身。」
[001-0368b]
【【箋】出曜經。大月支國。俗常以酥煎麥飼猪。時官馬
駒。謂母曰。我等與王致力。不計遠近。皆赴其命。然
餉以草蒭。飲以潦水。母曰。汝等慎勿興此意。羨彼
酥煎麥也。不久自當現驗。時逼節會。新歲垂至。家
家縛猪。投於鑊湯。舉聲嘷喚。馬母吉子。汝等頗憶
酥煎麥否。欲知證驗。可往觀之。諸馬駒等。審然。方
知前𠎝。情分食草。時復遇麥。終不敢食。】
「古德云。不愁戈戟從空下。藕孔單絲絆殺人。斯求
寂所當深念者歟。」
【【箋】華嚴。佛子。譬如三十三天。共阿脩羅鬬戰之時。
諸天得勝。脩羅退衂。阿脩羅王。其身長大七百由
旬。四兵圍繞。無數千萬。以幻術力。將諸軍眾。同時
走入藕絲孔中。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已善成就
諸幻法智地。幻智即是菩薩。菩薩即是幻智。能於
無差別法中入定。差別法中起。差別法中入定。無
差別法中起。法昌錄。師與眾僧喫藕次。乃云。昔阿
修羅。甞與帝釋交戰。修羅戰敗。退入藕絲孔中。汝
等諸人。各各喫藕。還曾咬著得幾個修羅麼。時有
一僧作嘔勢。師云。大眾喫藕偏。汝作恁麼勢。僧云。
若不恁麼。恐遭人恠笑。師曰。直饒恁麼。也遭人怪
笑。僧曰。和尚又作麼生。師曰。但喫藕。去無作麼生。
藕絲詩。西方美人洗藕蓮庄北。手把金刀如切玉。
玉中誰識藏氷絲。刀刀玉斷絲還續。因之有感偶
而謌。句裏宮商費琢磨。齒頰氷聲忘六月。吚哦滿
[001-0368c]
口含霜雪。載嚼載謌絲轉多。織女雖巧愁秋波。賴
我舌本通泉谷。香漩迂遶蓮華腹。地緯天經神鬼
呵。絲絲燁燁照山河。莫教根蒂驚食盡。留取一絲
兩絲藏脩羅。】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