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259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清-戒顯 (X)



No. 1120-A


序言


佛言乘戒俱急。即祖言解行相應。禪與戒。佛祖未甞
畫為二法也。去聖時遙。法門好諍。習禪者呵木叉為
粃糠。而恣意莾蕩。縛律者視參究如水火。而執相終
身。大同法中。割裂殆盡。惟天山老人。遵 先佛遺勑。
示禪以培佛命。弘律以選人根。雙眼圓明。昭于日月
矣。我石樹岳兄。博洽多聞。識法懷懼。匿影萬峯。較讐
碧巖集。巳經刊布。又慨律學荒蕪。漸成淺陋。先取沙
彌要略毗尼日用。蒐刮義類。參合箋釋。自琅函海藏。
逮世間經史。內外典籍。無不搜羅。又每事逐句下。穿
貫禪燈。引據公案。不惟初學童蒙開卷瞭然。知禪律
同條。即老於參學者。欲得深細行持。亦必向此中潛
討。初祖言。皮肉骨髓。一以貫之矣。昔雲棲蓮翁。以彌
陀經。演為疏鈔。或謂經本顯明。反成深晦。不知佛法
本無淺深。粗言細語。皆第一義。正眼迷麻。雖栗棘金
圈。亦是門頭戶口。智照洞明。即市語街談。皆成金章
玉句。何要略日用。不可神而明之也哉。願讀是集者。
廓去樊籬。勿以大小精觕起見。庶乘戒俱急。行解相
應。為末法大光明幢矣。乎是為序。


靈隱晦山法弟戒顯題并書
[001-0334b]

No. 1120-B


自序


余時在黃山慈光寺。展閱龍藏。至沙彌諸經。函函如
日月麗天。不覺合掌讚歎曰。此經乃佛佛祖祖之關
鍵也。如法華十六王子。請佛轉法輪。同時為沙彌。言
教尚存。五燈趙州仰山。亦同時為沙彌。公案現在。未
聞古人纔出母胎。便續燈傳也。既而較閱世本。惟雲
棲沙彌要略盛行。疑者謂。佛經反不及要略。或謂佛
經文句。古奧難誦。賴我雲棲蓮翁。乃西方聖人再來。
降跡武林。玩遊庠序。而作沙門。言音與此方相契。學
者便於讀誦。故觀其解十戒斷法如春秋。解威儀章
法如禮記。然讀春秋者。不精研四傳。無以知春秋之
源流。讀禮記者。不窮究諸史。不能達禮記之根本。況
讀沙彌諸經。不深入經藏。曷為得宗旨哉。今要略。兼
通內外經史。宜乎盛行於世。但其間有不可解者。沙
彌諸經。元無偈呪。要略以別經偈呪。編入威儀篇中。
此眾人不敢為。而獨為之。乃見其識鑑力量。大有過
人處。當時要略初行吳門。報國茂律師一見心服。乃
曰。此末法中之光明幢也。惜乎偈呪未備。續刻毗尼
[001-0334c]
日用補之。至今諸方說戒。皆宗尚此二本。余自蒙
聖恩老和尚付授之後。兼命戒壇軌範。亦以此二本。
為諸學者講論。嘗曰。天地之象。奇偶而巳。吾人之身。
頂天立地。亦奇偶而巳。如頂首為一身之尊。不可偶
也。偶則不可曰尊。故奇之。手足為一身之用。不可奇
也。奇則不能成事。故偶之。要略之於日用。全體是波
羅提木叉。故當寶之。如我身之頂首手足。不可暫離
也。曷不裒成一集。以便學者頂戴乎。雖然。余何人耶。
敢創斯論。葢承雲棲報國志願未完。重為編次。以極
其備。非別有所加也。然恐學者不知雲棲斷章句法
故。即於句下。引證經史。并彚箋之。俾其即知經史源
委。不至[朦-卄+並-前-刖-一][朦-卄+並-前-刖-一]。又恐學者觸途滯句。不知格外之機。復
拈五燈諸家語錄。消其文字習氣。使其覿露胸襟不
須借借。由是合而參之。同而不混。參而合之。類而不
齊。譬如目前萬法。莫不於此大○相中。合則萬法全
歸。參則萬法全放。參之合之。神而明之。不妨於此經
中。略拈一字。可以驗盡諸方。是凡是聖。是正是邪。是
如來禪。是祖師禪。阿誰能越此一字之關。余故曰。此
經乃佛佛祖祖之關鍵也。合參者。豈非展如來藏之
樞機。開祖師關之匙鑰。得其法者。不費纖芥之勞。無
須鎖子。豁然自開。不得其法。雖有舉鼎拔山之力。亦
難啟固閉。今則并匙鑰之法具在。以待夫過關者當
下驗取。


康熙辛亥春王
[001-0335a]
靈岳石樹道人書于吳門舟次


凡例




* 此合參。惟沙彌菩薩上上根器者。乃可參閱。非為小根小莖者說也。故參禪者。未得入頭。不得先看語錄。未受戒者。不得先閱律藏。所以起七參禪時。一切經書置之高閣。誦戒說戒時。嚴查未受戒者。必先遣出。可見初入禪律之門。古法尚在。凡今愛樂合參。須發心受戒。然後批閱。亦未為晚。如違得罪先聖。自取殃禍。
* 合參大旨所貴。即禪即戒。即戒即禪。禪戒並行。不相違背。故參禪到觸背不得。處正見持犯不得處。持犯不得處。正見觸背不得處。觸背持犯。四路交加。如何回避。凡閱此者。須高著眼。
* 經律事原直截。理固幽深。不啻該大藏之文。亦乃貫別傳之旨。故所註皆是聖賢經史。引證無非祖師機緣。自笑從先鹵鈍。閉戶無聞。且圖起後英靈開卷有益。恍然見千古於目前。悟一時於言下。乃不顧歲時老邁。筆力衰微。專為流通。草草成勒。但恐句章差舛。點畫淆訛。寧不開罪先聖。抑將遺誤後昆。仰質高明。誨人不倦。鑑我苦心。不妨指示。是即再世師恩。感佩無既。
[001-0335b]
* 木公裒述十戒論。字字𢯱閱律藏乃成。復引經律注論下。讀者謂不應以經律注論下。殊不知論注經律也。讀之者。寧不悚然警惕。從此徵善去惡耶。因次第附於十戒篇後。
* 本律云。不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善戒經云。若為議論。破於邪見。若二分經。一分外書。不犯。由此觀之。當辨其書之邪正可否。非漫言不習。此為初地學者。無暇習之。若為議論。破於邪見。則用治世正典。而為開導。即同如來所說正法。法華云。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豈妄言哉。今合參不伹慣用六經之言。至於詩文謠諺。無不採摭。無非左羽佛法。俾諸後學爽然自識。若夫荒唐非僻邪語。痛禁絕之。
* 經書部帙雖同。事理前後各異。不復別標題目。以此◎別之。勿使紊亂脉絡。涇渭自辨矣。
* 凡注上無經書題。及虗一字者。即余管見大意。為開發初機。非敢污尊宿耳目也。
* 飜譯名義五不飜中。秘密不飜。古德云。陀羅尼藏皆不可解。余曰。諸佛祖師所說秘密之法。無不可飜者。亦無不可解者。呪之為用。絕諸滲漏。直下使人自解自悟耳。嘗觀有目不識丁者。篤信持呪。不憚寒暑。精進忘疲。一旦豁然。顯密文字洞徹無礙。豈非不解中自解也。是故下經諸呪。遵佛祖遺訓。不飜不解。惟在人自悟。
[001-0335c]
* 本部經偈字句。可以手紀。而其意義無窮。假使如鶖子之智慧。文殊之辨才。讚歎亦不能盡。況余管窺之見。所能揄揚其萬一者耶。倘得博聞廣見之士。於引證不到處。不妨拈出簡示。即當附之卷尾。以供有志於合參者。重為補入。法施功德。寧有量哉。No. 1120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
菩薩戒弟子雲棲寺沙門 袾宏 輯集
雲居山真如寺晦山沙門 戒顯 訂閱
寓黃山慈光寺石樹沙門 濟岳 彚箋


【【箋】總論大文分三○初標明題目○次疏別十戒
○後一詮次威儀○初標明題目分三○一敘剃
度緣起○二解五德十數○三辨沙彌名義。】


「未曾有經。佛敕阿難為羅睺羅剃頭。及五十諸公王
子悉令出家。」


【【箋】梵語阿浮達磨。華言未曾有。亦云希有。詳載十二
部經。梵語阿難。此云慶喜。多聞第一。羅睺羅。秦言覆
障。謂障日月也。阿修羅蝕日時。名羅睺羅。其因往昔
[001-0336a]
曾塞鼠穴六日。故感處胎六年。佛所障故。因以為名。
聲聞法中密行第一。
羅云生緣記。菩薩出家之日。諸
相師言。若今夜不出家。明日七寶自至。為轉輪王。王
四天下。即於其夜更增伎樂。以悅其心。於是菩薩欲
心內發。羅睺羅即時處胎。耶輸陀羅其夜有身。於是
淨居諸天相與悲歎。菩薩為欲所纏。眾生可愍。誰當
度者。即時變諸妓女。皆如死人。甚可怖畏。令菩薩心
生厭離。即勸出家。車匿牽馬。四天王接足踰城而出。
到菩提樹下思惟。苦行六年。初夜成佛。時羅睺羅乃
生。生巳。還佛乳母。乃言。悉達出家。六年。汝今何從有
身。若六年懷姙。世所未聞。諸釋聞之。相共議言。此甚
不詳。毀辱釋門。必是私竊。擬以法殺之。耶輸曰。願見
大王。爾乃就死。王於是隔幔傳語。詰其所由。耶輸如
實陳是太子之胤。自太子出家。我常愁毒。寢臥冷地。
故此兒之貌。與太子無異。王乃泣曰。實我孫也。爾時
佛欲證明。化作梵志。來入王宮。乃兒問汝何名。答曰。
名羅睺羅。梵志贊言。善哉善哉。汝以業因緣故。名稱
其實。羅云出家緣記。爾時佛告目犍連言。汝今往彼
迦毗羅城。省覲我父閱頭檀王。并我姨母波闍波提。
三敘父斛飯王等。因復慰喻羅睺羅母耶輸陀羅。令
割恩愛。放羅睺羅出家。修習聖道。目連受命。次第陳
白。時耶輸陀羅聞佛遣使取羅睺羅。憂悲苦惱。約敕
監官。關閉閣道。悉令監牢。時大目連既到宮門。不能
得入。即以神力。飛上高樓。耶輸見目連來。即起禮拜。
[001-0336b]
敕座請目連坐。問訊世尊。少病少惱。教化眾生無疲
勞耶。今遣上人。來何所為。目連曰。太子羅睺羅。年巳
九歲。應令出家。修學聖道。一切恩愛。不久變滅。業報
至時。苦樂異處。子母雖親。各不相代。若使學道。當還
度母。乃至目連種種勸喻。耶輸悲怨。堅執不化。目連
辭退。告王。王命波闍波提。再三勸喻。猶固不從。於時
世尊。即遣化人空中告言。耶輸陀羅。汝頗憶念往古
時誓願事否。我當爾時。行菩薩道。以五百金錢。從汝
買得五莖蓮花。上定光佛。時汝求我世世所生共為
夫妻。我不欲受。即語汝言。我為菩薩累劫行願。一切
布施。不逆人意。汝能爾者。聽為我妻。汝立誓言。世世
所生。國城妻子。及以我身隨君施與。誓無悔心。今何
愛惜羅云。不令出家。學聖道也。耶輸聞巳。霍然明了
宿業因緣。如昨所見。愛子之情。自然消歇。乃請目連
懺悔辭謝。捉羅云手付囑目連。於時母子離別。涕泣
悲咽。羅云長跪。白母莫愁。定省世尊。不久當還。與母
相見。時淨飯王即召國中豪族而告之曰。金輪王子。
今當往舍提婆國。從佛出家。卿等當各遣一子。同為
伴侶。時諸大臣。奉敕送五十王子。隨從羅云。往到佛
所。禮佛出家。】


「敕舍利弗為其和尚。敕大目犍連作阿闍黎。時舍利
弗受敕。乃為羅睺羅。說三歸十戒。度為沙彌。」


【【箋】梵語舍利。此云鶖子。舍利母名。弗子。連母為名也。
舍利弗母舅拘絺羅。與姊舍利論議不如。拘絺羅思
[001-0336c]
惟念言。非姊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
生長大當如之何。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誓不剪
爪。讀十八種經。故稱舍利智慧第一。大目犍連。此云
大釆菽氏。神通第一。至今說戒闍黎作法。為尊佛敕
故。
徵。佛能為一切眾生說法。獨不與羅睺羅說戒者
何也。訓。佛敕舍利弗為羅睺羅說戒有三義。一。為易
子而教故。二。為斷羅睺羅愛戀情故。三。為舍利弗與
羅睺羅機緣相契故。是時舍利弗。承佛威光說此戒
法。世尊雖不動舌。深為說之矣。】


「諸德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
故。」


【【箋】謂發勇猛心。解脫凡俗。習佛菩提。懷佩道妙。】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


【【箋】謂剃除鬚髮。毀壞相好。去世俗衣。應著法服。具佛
威儀。與道相應。】


「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箋】謂斷割情愛。不相繫戀。無有適心。歸趨異姓。和合
同居。無有莫心。】


「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


【【箋】謂能委棄身命。無所顧惜。惟務一心。求證佛道。】


「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


【【箋】謂長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切
有情。】


「是名五德。」
[001-0337a]


【【箋】蓋出家人。具此五淨德。為世福田也。
緇門警訓。此
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惟小眾。終身行之。不
惟初受。】


「僧祇律。應為沙彌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因飲食
而存。」


【【箋】楞嚴。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
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言。一切眾生皆因食
住。[橘-矛+隹]李釋曰。段食者。謂形段。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
腹變壞。資益諸根故。觸食者。謂觸對。取六識中相應。
觸對前境。而生喜樂故。思食者。謂意思。取第六識相
應。思於可意境生希望故。識食者。識即第八執持之
根。由前三食。勢分所資。令此識增勝。能執持諸根六
種故。】


「二者。二諦。」


【【箋】翻譯名義。一真諦。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
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兦。指萬象為真如。
會三乘歸實際也。二俗諦。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引善示天
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


「三者。三受。」


【【箋】雜阿含經。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
境。一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二樂受。
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三不苦不樂受。
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
[001-0337b]


「四者。四諦。」


【【箋】法界次第。諦以審實為義。從聞生解。必須藉教。詮
理不虗。故云審實。一。苦諦。苦以煩惱為義。一切有為
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惱。二。集諦。集
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能定招聚生死
之苦。故名為集。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
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道
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
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
諸禪定。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五者。五陰。」


【【箋】大乘廣蘊論。陰。即蓋覆。亦名五蘊。蘊即積聚。一。色
陰。色即質礙。謂眼耳鼻舌身諸根。二。受陰。受即領納。
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三。想陰。想即思想。謂
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四。行陰。行即遷流造作。
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五。識陰。識即不
別。謂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之識。於諸塵境上照了
分別。此五者。皆和合集聚。覆蓋本性。故名為陰。】


「六者。六入。」


【【箋】法界次第。入。趣入也。謂六根為六識所依。能六塵。
故名六。】


「七者。七覺分。」


【【箋】法界次第。覺。即覺了。謂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
也。分。即支分。謂此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
[001-0337c]
故名七覺分。亦名七覺支。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
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兼屬定慧故。摩訶止觀。修此
七覺。即得入道是也。一。擇法覺分。謂用智慧。觀察諸
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不謬取虗偽之法。二。精進
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
於真正法中。常能專心於一。無有間歇。三。喜覺分。於
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
生。住真法喜。四。除覺分。謂斷除見諸煩惱之時。善能
覺了。除去虗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五。捨覺分。謂捨
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虗偽不實。永不追憶。六。
定覺分。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
想。七。念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思定慧
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觀察
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
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
攝其散心。令不浮動。】


「八者。八聖道。」


【【箋】法界次第。即八正道。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
名為正。復能通止涅槃。故名為道。一。正見。謂修無漏
道。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也。二。正思
惟。謂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也。三。
正語。謂以無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虗妄不實
之語也。四。正業。謂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淨
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也。五。正命。謂離五種邪命
[001-0338a]
利養。常以乞食。六。正精進。謂勤修戒定慧之道。一念
專精。無有間歇也。七。正念。謂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
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也。八。正定。謂攝諸散亂。
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也。】


「九者。九眾生居。」


【【箋】阿毗曇論。謂欲界中四惡趣苦逼迫故。色界中五
淨居天。疾樂涅槃故。四禪中無雲福生廣果二天。其
亦不定。或求無色。或求淨居。或求無想。故眾生皆不
樂住也。惟於欲界取天人善趣為一。又色界初禪。二
禪。三禪。竝四禪中無想天。乃及無色界四天。皆眾生
愛樂住者。其為九眾生居。】


「十者。十一切入。」


【【箋】一名十徧處定。
智度論。八背捨。為初門。八聖處。為
中行。徧一切處。為成就。謂三種觀。具足。禪體。始得成
就此定。謂之徧一切處。從所觀境徧滿得名也。一。青
徧一切處定。二黃。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風。九
空。十識徧一切處定。前四。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
勝處中所見青色。使徧一切處皆青。餘三定亦爾。後
六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地色。使一
切處。無不週徧。餘五定亦爾。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
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虗
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無有處背捨。七。非有想非
無想處背捨。八。滅受想背捨。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
外觀色多。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三。內無色相。外觀
[001-0338b]
色少。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
赤勝處。八。白勝處也。出法界次第。】


「是名十數。」


【【箋】此之十數。出沙彌本律。餘部所列。與此小異。】


「梵語沙彌。」


【【箋】梵語者。自漢至隋。皆指西域為胡國。唐彥琮法師
曰。葱嶺巳西。竝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梵語。即
梵音也。刧初廓然。光音天神降為人祖。宣流梵音。有
四十七言。沙彌之名。本云室利摩拏路迦天。授十戒
巳。名室羅末尼羅。沙彌二字。古略也。流傳既久。未易
改正諸律。惟根本直云求寂。餘部皆言沙彌。今從眾。
復仍舊稱。又沙彌名有三。一驅烏。謂年少不能作務。
使之驅烏。二應法。謂雖剃髮不為出家。受十戒巳。乃
為出家。能行沙彌之法。十四歲至十九。皆名應法。三
形同。謂師與剃髮巳。名形同。形同即名字。謂沙彌不
受十戒者。皆名形同。】


「此云息慈。」


【【箋】此云者。翻譯。以東土之音而釋西天之語也。此下
明息慈義。】


「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也。」


【【箋】南山別行篇。謂息世染之情。以慈濟羣生。上文由
此來也。初入佛法。多存俗情。故須息麁惡之性。復慈
悲之心也。
釋氏要覽。息慈。安息慈悲之地也。
徵。一切
諸佛皆以慈濟為本。今言息慈。不以慈而濟乎。
訓。言
[001-0338c]
息則無一不息。言慈則無一不慈。當知。息處即慈。慈
處即息。上無諸佛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是名息慈。】


「亦云勤䇿。」


【【箋】謂離四性六遮之罪。勤自策勵故。又謂勤修眾善。
䇿進心行故。䇿者。鞭䇿也。勉力䇿進工夫之謂。如野
牛之有鞭。如良馬之有䇿。如學者之有師。永嘉云。日
夜精勤。恐緣錯過。工夫至此。自然到家。】


「亦云求寂。」


【【箋】寄歸傳。寂即涅槃也。言人出煩惱家。求趣涅槃故。
然而求則不寂。寂安用求。謂初學道者。必須求之。求
之不巳。而寂自至。所寂既至。而求亦忘。求寂都忘。是
名真寂。
蕅益錄。今但約所翻三義釋之。初息慈者。息
見思惡。修生緣慈。藏教沙彌。息見思惡。修法緣慈。通
教沙彌。次第息三惑。修三慈。別教沙彌。一心圓息三
惑。圓修三慈。圓教沙彌。
次勤䇿者。精勤䇿勵出分段
生死。藏通沙彌。精勤䇿勵出變易生死。別圓沙彌。

求寂者。求偏真涅槃。藏通沙彌。求大般涅槃。別圓沙
彌。
又盧舍那。翻淨滿。惡無不息故淨。慈無不行故滿。
是沙彌戒。即盧舍那真因也。又涅槃以不放逸為食。
勤䇿即不放逸義。是沙彌戒。即大涅槃法食也。又寂。
即本覺之理。求。即始覺之智。始本合一。名究竟覺。是
沙彌戒。即究竟覺之通衢也。又惡本性空。慈本性具。
心性本無懈廢。本性空寂。理即沙彌。達理受戒。名字
沙彌。圓伏五住。觀行沙彌。六根清淨。相似沙彌。惑破
[001-0339a]
理顯。分證沙彌。盧舍那名淨滿。大般涅槃永離放逸。
始覺本覺冥合不二。究竟沙彌。如大通佛時十六王
子。即是沙彌真實標榜。
法華合論。日月燈明佛。未出
家時。有八王子。隨父出家。因妙光菩薩教化。皆得成
佛。而其成佛有速有遲。以示八識轉成四智。若以知
見力觀。六七識則因中成佛之速者也。若五八識。則
必果中所轉成佛之遲者也。然義未盡故。今言大通
智勝佛未出家時有十六王子。因父成道。隨往供養。
尋復出家。諸母泣送。其祖及諸眷屬。共詣親近。見其
成道。蓋增所示八種識名相為十六種。以隨順親近
之。而用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諸妙功德。長養成就。故
十六王子之成佛。不言先後也。日月燈明佛之八王
子成佛。但是妙光文殊然燈彌勒者。但見報身轉依
之義。未見器界轉依之意。故今以十六王子當成佛
道。隨方得名。以示器界。亦轉依隨方成佛也。
阿育王
經。阿恕伽王。見一七歲沙彌。將至屏處。而為作禮。語
沙彌言。莫向人道我禮汝。時沙彌前有一澡瓶。沙彌
即入其中。從澡瓶復還來出。而語王言。慎莫向人道
沙彌入澡瓶中。復還來出。王即語沙彌言。我當現向
人說。不復得隱。是以諸經云。沙彌雖小。亦不可輕。王
子雖小。亦不可輕。龍子雖小。亦不可輕。沙彌雖小能
度人。王子雖小能殺人。龍子雖小。能興雲致雨。雷電
霹靂。感其所小。而不可輕也。
五燈。趙州為沙彌時。參
南泉。泉臥次。見師來參便問。汝近離甚處來。師曰瑞
[001-0339b]
像。泉曰。還見瑞像麼。師曰不見瑞像。秖見臥如來。泉
便起身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沙彌。
泉曰。那個是你主。師近前曰。仲冬嚴寒。伏惟和尚起
居萬福。泉器之。許其入室。
◎仰山慧寂智參溈山。溈
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曰主在甚麼
處。師從西過東立。溈異之。師問。如何是真佛住處。溈
曰。以思無思之妙。反思靈𦦨之無窮。思盡還源。性相
常住。事理不二。真佛如如。師於言下頓悟。自此執持
前後。盤桓十五載○澧州高沙彌。初參藥山。山問甚
處來。師曰南嶽來。山云。何處去。師曰江陵受戒去。山
云受戒圖甚麼。師云圖免生死。山云有一人不受戒。
亦無生死可免。汝還知否。師云恁麼則佛戒何用。山
云。這沙彌猶挂唇齒在。師禮拜而退。道吾來侍立。山
云。適來有個跛腳沙彌。却有些子氣息。吾云未可全
信。更須勘過始得。至晚山上堂召云。早來沙彌在什
麼處。師出眾立。山問。吾聞長安甚閙。汝還知否。師云。
我國晏然。山曰。汝從看經得。從請益得。師云。不從看
經得。不從請益得。山曰。大有人不看經。不請益。為甚
不得。師曰。不道他不得。秖是他不肯承當。山顧道吾
雲巖曰不信道。
◎石室善道作沙彌時。長髭遣令受
戒謂之曰。汝回日。須到石頭和尚處禮拜。師受戒後。
乃參石頭。一日隨頭遊山次。頭曰。汝與我斫却面前
樹子。免礙我。師曰。何不將刀來。頭乃抽刀倒與。師曰。
何不過那頭來。頭曰。你用那頭作甚麼。師即大悟。便
[001-0339c]
歸長髭。髭問。汝到石頭否。師曰。到即到。秖是不通號。
髭曰。從誰受戒。師曰。不依他。髭曰。在彼即恁麼來。我
這裏作麼生。師曰。不違背。髭曰。大忉忉生。師曰。舌頭
未曾點著在。髭喝曰。出去。師便出。髭曰。爭得不遇於
人。】


「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箋】律有三品。一毗尼。華言善治。又言調伏。二尸羅。華
言止得。止惡行善也。又名戒。戒以防止為義。三波羅
提木叉。華言解脫。遠離惑業繫縛。而得自在也○三
聚淨戒。一攝律儀戒。無惡不斷。起正道行。是斷德因。
修成法身。二攝善法戒。無善不積。起助道行。是智德
因。修成報身。三攝眾生戒。無生不度起不住道。是恩
德因。修成化身。然律儀一句。體用全彰。曰體曰用。云
何一句。若體是一。用即成二。用若成二。體亦二體。二
二非二。體用俱非。非之亦非。一亦不立。當斯時也。仁
風和暢。慈月清涼。性相未形。罪福無位。恰恰無持。恰
恰無犯。恰拾是律儀真實處。雖然一毛頭上。大須著
眼。否則不為律儀所縛。則為善惡流轉。譬如這邊是
火坑地獄。那邊是青蓮華池。若起一念漸染。則與無
脫法中相應。】


戒律門



【【箋】沙彌經。有戒律威儀之文。故雲棲亦分上下二
門。正顯戒律非威儀。無以見戒律之體。威儀非戒
律。無以成威儀之用。門雖有二。究竟歸一。要而言
[001-0340a]
之。戒律以制心為本。威儀以嚴身為重也。】


「佛制出家者。」


【【箋】文載十誦。佛制出家者。猶聖王之制度。謂在家
塵勞汩汩。如奔馬無韁。縱有出塵進道之想。安可
得乎。故制出家之法。俾專精入道故。華嚴賢首品
偈。家是貪愛繫縛所。欲使眾生悉免離。故示出家
得解脫。於諸欲樂無所受。
功德經。若能放人出家
受戒。功德無邊。譬如四天下滿眾羅漢。百千供養。
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
五分律。
若度人時應先問。汝為何等出家。若言為飲食故。
不應度。若言為求善法。厭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者。
此應度。
根本雜事。凡欲與他為出家者。先當與辦
所須六物。三衣敷具鉢及水羅。
優婆塞戒經。寧受
惡戒。一日中斷無量惡命根。終不畜養弊惡弟子。
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
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
法。壞和合僧。令多眾生。罪業無間。是故劇於惡律
儀罪。
馬鳴大士偈。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若不
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燈錄。崔趙公問徑山。弟子出
家得否。師曰。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
公於是有省。
宗鏡。不了一體三寶常住。不聽出家
者。若不解此。戒不具足。若約觀心者。一剎那起名。
名一眾生。即起即滅。名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
毒。即當刧盡三災。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端。以不
[001-0340b]
思議止觀。觀此三毒。一念貪心無有起處。即是一
唾刧火而滅。了念成智。即一吹世界而成。乃至一
切不思議希有之事。伹達一念無明心。成諸佛智。
無有不洞曉之者。若不解此。非唯不聽出家。一切
萬善皆不成就。以不知佛法根本故。】


「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


【【箋】五夏者。謂數始於一。終於十。而五居其中。如春
之於夏也。夏乃生長萬物之時也。言持戒操履至
五夏。戒力堅固。不為境風搖奪。亦猶樹木培植五
夏。根幹茂[鬱-山+止]。不為秋霜所殺也。戒者。萬行之首。如
拮居之有地。禦船之有水。居無地無以立。船無水
無以行。所以戒乃成佛作祖之實地。超生脫死之
法船也。教者。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謂之教。禪
者。教外別傳。謂之禪。天山老人曰。教乃禪之階梯。
禪乃教之骨髓。然則禪之與教是一是二。分亦不
得。不分亦不得。昔淨因一喝分五教。五教可分。而
五宗獨不可分耶。古德問。祖意教意。是同是別。答
曰。雞寒上樹。鴨寒下水。繇此觀之。五宗之旨可以
分。可以不分。畢竟分底是。不分底是。惟具眼者辯
之。
燈錄。雲門到江州。陳尚書請齋。纔見便問。儒書
中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
行脚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
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曰。黃卷赤軸。師曰。個是文
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曰。口欲言而辭喪。心欲緣
[001-0340c]
而慮忘。師曰。口欲言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
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
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
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
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
拋却。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柰何。尚書又爭得。
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是故沙彌剃落。先受十戒。」


【【箋】寄歸傳。西域出家。具有聖制。初受五戒。名鄔波
索迦。此創入佛法之基。七眾所攝也。師次為辦縵
條。僧脚崎。下裙。濾羅鉢等。授十戒。名室羅末尼羅。
方成應法。為五眾攝。堪消施利。不則妄負求寂之
名。既不合消常住信施。負債何疑。當依教而為濟
度。
清信士度人經。欲出家者。著本俗服。辭拜君親。
偈曰。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脫。棄俗入無為。真實
報恩者。】


「次則登壇受具。」


【【箋】受具者。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
戒。三師七證。事事見前無不具足。故曰受具。】


「今名為沙彌。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
而不學。」


【【箋】名為者。如法華名字比丘也。言既為沙彌。當成
應法之器。若徒有其名。而無實行。非狂即愚矣。愚
者資性頑鈍。不能學戒。與法轉疎。甘為下劣。狂者
[001-0341a]
雖有小智。忽而不學。愚迷猶甚。或勉之學律。則曰。
此不過為初學者說。禪宗何必有此。殊不知禪與
律何物哉。六祖悟後。復受戒於智光。今之狂禪。豈
有過於六祖者耶。余甞曰。禪師家有一個禪字在
胸中。便礙塞殺人。若無個禪字在胸中。亦礙塞殺
人。秖此律儀。可以辨驗狂愚。未有不礙塞者也。】


「便擬躐等。」


【【箋】躐。無好步也。學者當循序漸修。不可躐等而進。


百句譬喻經。有富者子。愚癡。載沉香精且貴。買者
希。一日見市中貨炭最駛。即燒香作炭。希得應速。
眾見之共笑曰。賣雖遲。獲直不少。今燒成炭。復何
所得。】


「罔意高遠。亦可慨矣。」


【【箋】空腹高心。法華所謂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
者是。罔意者。謂聽其言之狂放。雖聖賢猶有所不
及。察其行之卑污。如羣小不為。而敢為之。此其所
以感慨長嘆也。】


「因取十戒。略解數語。」


【【箋】即雲棲於本經中。略其要而解也。】


「使蒙學知所向方。」


【【箋】易。童蒙吉。謂先天之氣未鑿。不知有善有惡。而
以先入之言為是。故須仗明師開其蒙昧。發其道
機也。向方。即禪戒之要路也。此不獨為蒙學者說。
其老於叢林者。亦不可不知向方也 向方。即向
[001-0341b]
上一路。千聖不傳。其在學者自悟也。
楞嚴。觀方知
彼去。去亦不知方。正好參取。】


「好心出家者。」


【【箋】好心者。無諂無曲。即正心誠意出家者也。若為
急難。為安閑。為衣食財利。不為生死而求出家者。
皆非好心。故不與出家。】


「切意遵行。慎勿違犯。」


【【箋】切。真切也。遵。謂遵佛戒。而行慎密。不敢違越也。】


「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


【【箋】進比丘菩薩大戒。必從彌十戒根本始。未有越
根本。而竟登大戒也。譬如古木蔭森。枝葉茂[鬱-山+止]。必
因根而有本。因本而有枝。因枝而有華葉。又如登
山自卑至高。自邇至遠。進戒階級。亦復如是。】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箋】木叉戒源。如花之有實也。花為因實為果。因果
同時。事理一貫。故沙彌律為發蕋初時。比丘戒為
開花中時。菩薩戒為結菓後時。戒基既立。定慧由
之而生。此三學。自性本有。不因修而得。非惟諸佛
菩薩具足。一切凡夫亦未曾欠少。當知自性無善
惡。無持亦無犯。是自性戒。自性無靜亂。無取亦無
捨。是自性定。自性本無知。而無所不知。但諸佛菩
薩知有。所得受用。一切凡夫不知有。故不得受用。
知有不知有。似乎少異。戒定慧未常少異也。】


「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矣。」
[001-0341c]


【【箋】法界次第。八聖道。亦名八正道。謂正見。正思惟。
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 此八聖道。
乃千聖共由之大道也。言之似易。行之實難。學者
毋視其難而却步。亦毋視其易而忽諸。譬夫登萬
仞之山。自一步始。步步不間。到頂可期。故曰庶幾。
若徒言不行。是猶說美饌而無從知味。羨輕裘而
終不及身。如斯操履。寧不自負。所以䇿發初地。奮
志直前。則二地三地。乃至十地。彈指可證。】


「若樂廣覽。自當閱律藏全書。」


【【箋】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齋。食訖。令
羅睺羅洗鉢。因失手破為五片。是日諸比丘白佛。
佛言。我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毗尼藏為五
部也。後優波毱多。果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
來一大律藏為五部。一。曇無德部。華言。法密。隱覆
之義也。又云法藏。即四分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
有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宣
說。故隱覆法藏。是為曇無德部。二薩菩多部。華言
一切有。即十誦律也。此部計三世實有之法。大集
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復讀
誦外典。善能論議。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為薩菩
多部。三。迦葉遺部。華言重空觀。即解脫律也。大集
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無有
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是為迦葉遺部。
四。彌沙塞部。華言不著有無觀。即五分律也。大集
[001-0342a]
經。我涅槃後。我諸弟了。受持如來十二部經。不作
地水火風相。虗空識相。是為彌沙塞部。五。婆蹉富
羅部。華言犢子。因上古有仙。染犢生子。自後種姓。
皆名犢子。其部中。計我非即五蘊。亦不離五蘊。而
有實我。律本不來此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
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皆說有我。不說空相。是為
婆蹉富羅部。】


一曰不殺生



【【箋】華嚴經。菩薩住離垢地。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
畜刀杖。不懷怨恨。有慙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
生有命者。常生利益慈悲之心。是菩薩尚不惡心
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
害。
。楞嚴。阿難。又諸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墮其
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
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
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下品為地行
羅剎。
大涅槃。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
殺生。即墮惡道。
◎五陰之相。即是起作。起作之想。
喻若石沙。可穿可壞。佛性者。喻若不可沮壞。以是
義故。壞五陰者。名為殺生。
梵網。一切有命者。不得
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
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
夷罪。
賢愚經。戲笑殺他命。悲號入地獄。臭穢與洋
銅。灌注連相續。奔刀赴火焰。劈裂碎楚毒。億載苦
[001-0342b]
萬端。傷心不可錄。
習報經。殺生入四趣。受苦三塗
畢。得生人道中。短命多憂疾。疫病嬰難苦。壽短長
沉沒。若有智黠人。殺心寧放逸。
八師經。殺者心不
仁。強弱相傷殘。殺生當過去。結積累結怨。受辜短
命死。驚怛遭暴惡。我用畏是故。慈心伏魔宮。
維摩。
人生長壽。得不殺報。
筆飡。佛言。一切眾生。實本清
淨。因彼妄見。妄習遂生。因彼妄習。生死相續。生從
順習。死從變流。純想即飛生天上。情想均等。不飛
不墜。復生人中。想明思聰。情幽斯鈍。情想流入橫
生。重為毛羣。輕為羽類。今為異類。未必不前生曾
受人身。今受人身。未必不前生曾為異類。是以諸
佛菩薩常切教人。使知生死路頭。昔密婆私詫阿
羅漢。往世曾作獼猴。驕梵波提。往世曾受牛身。

鏡。一不殺者。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
解者。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若作意防護。如
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惟得
肉眼。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天。極長者
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惟得天眼。若加修定戒。
無常苦空。無我等慧者。報在變易。壽七百阿僧祇
唯得慧眼。若加修常無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
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壽。比佛猶是諸根不具。
壽命損減。若圓教人。持事不殺戒。又持理不殺戒。
不壞身因。常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
入。無所傷毀。若子若果。不生不滅。成就智慧。居寂
[001-0342c]
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自在。修
短自在。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足。命不損減。
圓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殺惟慈。亦作事殺。亦作理
殺。如預仙大王。殺五百婆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
其十劫之壽。又作法門殺者。析蕩塵累。淨諸煩惱。
如樹神折樹。不受怨鳥。如劫火燒木。[厂@火]炭雙亡。故
楞伽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懷陰和合。
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鴦崛云。
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
經。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妙法身。湛然
應一切。隨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
用缺具根。而化度之。若佛子。無慈孝故肆意殺他
物命。充我肥甘。乃不知而殺而食之物。愛命同於
我之愛命也。梵網云。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痛
為勸戒。云何不信。若此生不戒殺而肆殺業。如預
置利刀。亦殺自巳未來法身。非但故身及父母也。
君不見。刀頭血滴滴。從法身中流出。口裏肉塊塊。
向報體上割來。且道喫的是。不喫的是。】


「解曰。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


【【箋】此梵網七逆之罪。不通懺悔也。諸佛。即十方諸
佛。聖人。即菩薩羅漢等。師僧。乃法身父母。及生身
父母。皆當終身奉事。孝順無違。且不得逆於聲色。
豈忍加害。故不通懺悔。】


「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001-0343a]


【【箋】蜎飛。空類化生。蠕動。濕類化生。昆蟲。諸蟲總名。
言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故不可傷殺也。有曰昆蟲。
𧊈也。江南有吐蚊之鳥。塞北有蚊母之草。南中有
產蚊之木。一名白鳥。
爾雅。顛。蚊母鳥也。】


「或自殺或教他殺。或見殺隨喜。廣如律中。文繁不
錄。」


【【箋】自殺者。身心所造殺業也。教他者。自不行殺。使
他行殺。即心口殺業也。讚嘆者。謂彼不行殺。由我
贊嘆成殺業也。隨喜者。謂見他行殺。即從順以悅
其意。即意地殺業也。
戒疏。殺心為因。助成為緣。造
作為業。然其所殺。有親有疎。治罪有輕有重。故犯
上。則同七逆。千佛不通懺悔。犯下。微細等。或通懺
悔。亦由世律。為主為從也。廣如律者。謂殺業微細。
而戒相千條。所以雲棲尚未全錄。總之殺機起於
一念。尋常善自護持。
發隱。但有生氣。且不忍殺。如
結草護戒。折柳諫君。況有命者乎。
諸經集要。有富
長者惟一子。娶方七日。墮樹而死。長者問佛。佛言
昔有一兒挾弓射[少/隹]。傍有三人。曰。汝若中[少/隹]。乃世
間健兒。兒即射中[少/隹]墮樹。三人歡喜而去。此兒乃
射[少/隹]之人。今日父母妻。乃前世喜助射[少/隹]之人也。
今世會集涕泣。以見殺助喜之報。】


「經載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煖以綿絮。養以膩物。
恐其饑凍而死也。」


【【箋】涅槃。釋迦昔為白虱。提婆達多為黑蚤。同處比
[001-0343b]
丘褲中。比丘愍之。謂曰。吾入定時。勿嚙我血肉。出
定時隨意食之。時比丘入定。白虱受教。黑虱不聽。
復嚙之。比丘嗔發。將火焚褲。黑蚤跳去。白虱受殃。
佛曰。我不獨一生受提婆達多之害矣。
四分律。有
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爾。應以器盛綿。拾著
中。若虱走出。應作竹筒盛之。隨其寒暑。加以膩物。
而將養之。
正鋒。虱之嚙人。固不可忍。當於春暖之
時。送之草樹間。令彼謀活。然冬月寒凍。送之草間。
即死。故佛置竹筒以安之。諸方講至此。不過虗說
余謹遵佛制。作虱筒式。要使學者佩之。序曰。虱者。
本名俗呼半風。以美稱之。字曰丹鴻。有夫有婦。子
孫繁叢。春暖常遊相鬚。而經御覧。歲寒曾赴客劒。
以報恩功。未能學查道。藏垢而不棄衣外。亦將訪
江泌。褁綿以置壁中。儒者尚然。釋門安可不置斯
筒。銘曰。古人捫虱。而談天下。我獨無捫。談且不暇。
嗟爾微形。生長變化。唼人血肉。不捨晝夜。血肉所
生。父母遺愛。若專爾供。孝行不逮。爾家安甜。彼常
不寐。人瘦爾肥。情理何在。以慈毀身。失殺犯戒。彼
此無傷。別營世界。垢膩可飡。絮綿可佩。蠢蠢天地。
逍遙無礙。
鄭棨傳記。無畏三藏。飲酒食肉。言行麤
易。律師不說。常令宿於戶外。律師中夜。捫虱投床
下。無畏即呼曰。撲殺佛子。律師異之。
。酉陽雜爼。取
病者虱子。病人前可以卜病。虱行向病者則生。背
則死。
國老閑談。查道。性淳古。少寓狼山寺。躬辦薪
[001-0343c]
水。以給僧眾。衲衣不洗濯蝨。後仕至龍圖閣侍制。
魏生禁殺錄。薛暠。性慈戒殺。即微蝨亦不害之。一
夕夢被上虱甚多。漸變寸許。虱謂暠曰。受君之貺。
非一日。今君有難。正吾儕救命之秋。遂列行。被上
有絲血痕。橫廣尺餘。乃死虱也。暠惜久之。不知其
故。蓋是夜。有刺客來害暠。其人有利劒。見血立死
是夜其人劒下見血。以為死。報其主歡甚。明日瞰
之無恙。訪得虱事。始知其夢。
淮南子。湯沐具而蟣
虱相弔。大廈成而燕[少/隹]相賀。憂樂別也。韓昭俟搔
庠而兦一虱。求之甚急。左右因取其蚤虱殺之。昭
侯以察左右不誠也。】


「乃至濾水。覆燈。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


【【箋】濾水者。謂水中有微細蟲。食水即飡其肉。故作
囊。濾過方用。即梵網十八種物之一也。覆燈。恐飛
蟲投火。故作籠覆於燈外。
律。波離瑟吒護生草。一
切眾生除煩惱。凡燃燈時。驀拈一莖草。默念七遍。
一切飛蟲不投燈上。
筆飡。雲棲與雪嶠談次。雲曰。
昨夜鼠咬牀頭唧唧聲。分明講演華嚴八十一卷
經。嶠曰。忽遇猫來時如何。雲曰。走却法師。留下經
案。
孟子。有率獸而食人句。畜猫狸。猶率猫而捕鼠
也。】


「微類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復加
傷害可乎。」


【【箋】微類佛性。如焦螟巢於蚊睫。自道土曠人稀。相
[001-0344a]
逢者少。乃不知蛤蜊觀音。薄荷祖師。一時落節。誰
管淳于為螘。莊周為蝶。咦虗空釘楔。
徵。律云。假使
百千劫。所作業不忘。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昔
世尊成道。商怨終舒於鐵杙。陀夷證聖。羊瞋卒洩
於兇銘。
水懺云。業報至時。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
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惟有懺悔力。乃能得
除滅。是以火頭索報於隱峰。翻微濟拔。野雉求償
於法喜。為神所喝。兩者同歟否歟。
訓。譬加巨石梗
塞陂池。有大力者。推墮此石。令彼陂池。與昔無異。
懺力滅罪。亦復如是。若業力大。懺力微。如令嬰兒
推轉巨石。終不得動。若以殷重心懺除罪業。懺力
過於業力。業自消滅。無有遺餘。故云。了即業障本
來空。未了應須償宿債。
徵。佛與尊者豈云不了。而
見酬償耶。
訓。所云了者。隨犯隨懺。罪性既空。冤對
何有。若現生未得懺滅。怨結終存。故雖成道證聖。
終不得免。但重報輕受。所謂將頭臨白刃。一似斬
春風。斯則異於凡夫耳。
徵。律言誤殺無害心者。不
犯。據朝野僉。載梁武帝。素敬信榼頭師。時遣使召
之。帝方與人下棊。欲殺一段。聲曰殺却。使遂斬師。
帝棊罷。喚師。使言尚者陛下令臣殺却也。帝問。師
臨終有何言。使曰。師云。貧道前劫為沙彌時。以鍬
剗地。誤斷一曲[乏-之+虫*善]。今帝是也。此報固宜。由是觀之。
則誤殺仍以誤償。何云不犯乎。
訓。沙門掘土墾田。
私營口腹。謂之邪命自活。律所不許。若實緣供眾。
[001-0344b]
念佛持呪。口不暫停。憂傷物命。慈弗內缺。雖加害
於物。而物無怨心。則誤殺無犯。苟漠然無矜憫之
心。或小有觸忤。而忿戾滋起。酬償實所不免。葢讎
嫉之來。不緣事感。凶咎所集。匪由形求。惟在心耳。
乃至行步掃除。且不視地。夏月燃燈。尠加籠[ㄇ@人/卓]。動
搖竹樹。失憶傾巢。畜養雞猫。恣心[口*豕]噬。牽拽木石。
念無防護。瀉湯地上。瀰滿蟻穴。斫燒腐柴。倦於揀
視。浣濯衣被。忘拾蟣蝨。水中有蟲。濾囊弗具。如此
類者。世人據跡而論。咸云誤傷。而報同故殺。復何
疑哉。】


「故經云即沙彌經施恩濟乏。使其得安。」


【【箋】釋迦佛。投厓飼虎。割肉餵鷹。】


「若見殺者。當起慈心。噫。可不戒歟。」


【【箋】菩薩見殺一切眾生。即贖其命。謂之施恩。見貧
乏者。以財賑濟。謂之濟乏。或不能施。識當起慈心。
默念呪護。令脫苦惱。往生善道。使其得安。
維摩注。
施有三種。一。財施。二。心施。三。法施。以財施人。名布
施。慈心與樂。名心施。說法利人。名法施。見殺起慈。
惻隱之心也。謂力雖不能救。當起慈心憐念也。

曾有經。天帝。問野干曰。施食法食。有何功德。答曰。
布施飲食。濟一日之命。施珍寶財物。濟一世之乏
增益繫縛。說法教化。名為法食。能令眾生。出世間
道。
施食獲五福報經。一。施命。謂七日不得食則死。
以食施之。即謂施命。其施命者。得世長壽。財富無
[001-0344c]
量報。二。施色。謂人不食。顏色憔悴。以食施之。即為
施色。其施色者。得世世端正。人見歡喜報。三。施力。
謂人不食。身羸力弱。以食施之。即為施力。其施力
者。得世世多力。終無耗減報。四。施安。謂人不得食。
心愁身危。不自安穩。以食施之。即謂施安。其施安
者。世世安穩。不遇災患報。五。施辯。謂人不得食。困
不能言。以食施之。即為施辯。其施辯者。辯慧通達。
聞者喜悅報。
釋論。持戒為皮。禪定為血。智慧為骨。
微妙善心為髓。為他說戒。能遮罪修福。無相最上。
非持非犯。尸波羅蜜者。是施巳皮也。說諸禪定。神
通變化。不起滅定。是施巳骨也。檀忍等應。是施巳
肉也。說甚深法相。諸佛行處。不一不二。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微妙中道者。是施巳髓也。
大丈夫論。財
施。人道中有。法施大悲中有。財施除眾生身苦。法
施除眾生心苦。
淮南子。令人放燒。或操火益之。或
接火益之。兩者。皆未有功。而怨德相去遠矣。若見
漁獵網捕生靈。力不能救。當起慈心默念。寶勝如
來名號。生靈即得解脫。】


「論。睠彼往哲風規。聳峻邁越。凡俗難以計量。如駕
山之患不除。委身弗惜。」


【【箋】高僧傳。彭城駕山多虎患。釋曇稱告村人曰。虎
若食我。災必當消。即夜坐草中祝曰。我以身充汝
饑渴。令汝從今息怨害意。常來得無上法食。村人
苦諫不息。泣拜而去。至四更聞虎噉稱。村人逐至
[001-0345a]
南山。噉身都盡。惟有頭存。因葬而起塔。後虎遂息。】


「安周之倉未發。割肉是甘。」


【【箋】高僧傳。涼土饑。道進從王安周乞賑。國蓄稍竭。
進即自割身。以飼餓者。舉國聞之。號呌奔赴。王乃
舉之還宮。發庫廩以濟貧民。明晨師乃絕。闍維七
日始盡。唯舌後[厂@火]。】


「良由憫惻情深。惟覺羣生可貴。乃若沙彌之名。既
以息慈為義。息則禁戒堅持。內嚴巳行。慈則悲心
普潤。外衛他生。豈謂矜全之情熾。嚴行之心微矣。
安存之慮深。衛生之恩薄矣。觀夫失珠忍苦。患切
刲鸚。」


【【箋】雜譬喻經。外國有沙門。行乞到買珠家。其家為
設食。時有大珠。價值億數。主人持置沙門邊。時有
鸚鵡便出吞之。主不見珠。問沙門。門言。我不取。復
問有他人耶。曰無。主嗔曰。既無他人。珠今何在。便
撾沙門。血流於地。鸚鵡飲血。與杖相遇。鸚鵡即死。
主復舉手。門止之曰。鸚鵡吞之。主乃破鸚得珠。謂
沙門曰。何不早說。門曰。我持佛戒。不得殺生。我若
說之。恐殺鸚鵡。卿撾我死。我終不說。鸚鵡既死。我
今說之。主人聞巳。剋責悔謝。】


「伏地待終。念傷斷草。」


【【箋】大莊嚴論。有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劫掠。剝脫
衣裳。懼比丘往告聚落。盡欲殺之。內一賊云。比丘
之法。不得傷草。以草繫之。彼畏傷故。終不能往。即
[001-0345b]
以草縛捨之而去。諸比丘為日所炙。蚊蝱唼嬈。不
敢動轉。恐傷草命。唯當護戒。時有國王𤝗獵。見而
解縛。贊歎歸命。】


「以及罷汲而全折翅之鴨。」


【【箋】高僧傳。齊僧羣安。於羅江縣之霍山。山在海中。
有石盂徑數丈。清泉洌然。菴與盂隔小㵎。獨木為
橋。由之汲水。後一鴨折翅在橋。羣欲舉錫撥之。恐
傷鴨命。還不汲水。絕飲而終。】


「絕粒而却近肉之餐。」


【【箋】續高僧。傳太清末。侯景作亂。荒餒屢年。釋慧布
常三日絕粒。有遺之飡者。疑近肉味。竟不食。】


「皆內嚴巳行。外衛他生者也。誠見毀戒戕生。匪但
他傷。而自隕之憂更艱。護生守戒。雖曰利物。而濟
我之功彌弘。所愛者。堅固法身。捐四大等於與聚
沫。所惜者。無量慧命。視一報同乎電光。其輕生者。
身亦非彼所愛。命亦非彼所借。但恐未知輪轉何
趣。不能再生人道。則夙願皆虗。無繇修證。故與闇
劣者矜持。貪著了無有異。毀佛戒欲見佛身。一忍
渴而終。寧不見佛不令毀戒。時生者。欣然而得。誚
死者為愚。以為得見佛巳。百千億功德。無不成就。
何慮毀戒。及既見佛。佛呵之曰。癡人。彼巳見我。汝
不見我出諸經要集。葢一行具足。一切行具足。一願圓
滿。一切願圓滿。故忍渴而死者。戒行獲全。隨巳見
佛。彼牢船既損。萬寶皆沉法苑持戒篇。越度大海。號曰牢船。」
[001-0345c]


「德瓶一傾。諸利盡喪。」


【【箋】智度論。有人患貧供養諸天。天愍其志。賜與一
瓶。告曰。此名德海。凡有所需。皆自瓶出。其人乍富。
人皆怪問。遂出其瓶。見種種物從瓶涌出。其人憍
逸登瓶舞蹈。其瓶即破。諸物皆失。


故飲蟲而活者。身雖對佛。去佛轉遙。此中從違趣
避。當知所擇哉。】


二曰不盜



【【箋】華嚴。性不偷盜。菩薩與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
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施想。終不於此而
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楞嚴。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
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
中妖魅。下邪人。
◎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
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維摩。大富。得不盜報。
觀佛三
昧經。盜常住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之罪。
方等
經。華聚菩薩云。忤逆重罪。我亦能救。惟盜僧物者。
不能救。
寶梁經。寧自啖身肉。不得盜三寶物。
地藏
經。若偷竊常住財物米穀。飲食衣服。乃至一切。不
與而取者。當墮無間地獄。
十輪經。盜三寶物者。其
罪甚重。千佛出世。不通懺悔。若將非理用度。私給
俗家。其罪尤重。
道世法師云。若將常住財物。與白
衣受用者。龍天嗔責。罪及主事僧。鐵山瓊云。凡常
住一茶。一米。一分。一𨤲。皆是施主為求福德。故行
[001-0346a]
布施。宜供三寶。何得私用。
正報頌。劫盜供他用。泥
犂獨自陳。玃鳥金剛嘴。啄腦擘其心。灌口以銅汁。
碎身鐵棒砧。怕懼周慞走。還投刀劒林。
習報頌。劫
盜所獲報。地獄被銷融。罪畢生人道。饑貧以自終。
共財被他制。何殊下賤終。寄言懷操者。常須自固
窮。
毛賴債。唐德宗朝時。淮西壽州安豐縣。毛罕男。
婦周氏。生一子。猪頭驢脚。象耳魚腮。父母欲淹死。
乃作人言。我先世不信因果。曾於廬州開元寺。借
常住錢五百貫。麻布二疋。負欠不還。故遭此罰。望
父母收養待長。送寺還報。遂撫育。至七歲。送入寺
中掃地。以償宿債。時時自鞭巳身。呌言還債。故名
毛賴債。
唐御製頌。堪嗟毛債異人流。負欠僧錢業
報酬。兩片魚腮連象耳。一雙驢脚戴猪頭。前生造
惡心無愧。今日招殃苦未休。為報後賢君子道。僧
錢不可擅貪求。
慈受深頌。常住分文不可偷。日增
萬倍恐難酬。猪頭驢脚明明現。佛地今生掃未休。


空中和尚頌。借路經過掌庫權。但存公道絕私緣。
狼飡鼠竊片時事。驢脚猪頭萬古傳。
千巖長頌。知
事須當好用心。眾僧金穀莫相侵。古人有語真堪
信。粒米元來重七觔。
洞山价頌。常住須憑戒力扶。
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三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
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
也無私取。免至來生作馬驢。
國清百錄。智者同學
照。私用常住一撮鹽。後入定。現鹽數斛在前。急買
[001-0346b]
鹽陪償。其相乃絕。
高峰遺事。仰山偉。私折常住一
莖笋。後入定。見笋現前。陪還懺悔。其相乃絕。東山
空答余才茂借脚夫書。向辱枉顧。荷愛之厚。別後
又承惠書。益自感媿。某本巖穴閒人。與世漠然。才
茂似知之。今雖作長老。居方丈。只是前日空上座。
常住有無。一付主事。出入支籍。竝不經眼。不畜衣
鉢。不用常住。不赴外請。不求外援。住緣而住。初不
作明日計。才茂既以道舊見稱。故當相忘於道。今
書中就覓數脚夫。不知此脚。出於常住耶。空上座
邪。若出於空。空亦何有。若出常住。是私用常住。一
涉私。則為盜。豈有善知識。而盜用常住乎。公既入
帝鄉。求好事。不宜於寺院營此等事。公閩人。所見
所知。皆閩之長老。一住著院。則常住盡盜為巳有。
或用結好貴人。或用資給俗家。或用接陪巳知。殊
不念其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戴角披毛。
償所負者。多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懼哉。比年以
來。寺舍殘廢。僧徒寥落。皆此等咎。願公勿置我於
此等輩中。公果見信。則他寺所許者。皆謝而莫取。
則公之前程未可量也。逆耳之言。不知以謂如何。
時寒途中保愛。然竊盜罪報。律藏。不勝廣載。今錄
數則。可為學者置之座右。時時警惕。不使盜因起
於毛頭心地也。當知盜者。不啻不與而取。及劫奪
等而巳。若尋常起一貪想。即是盜因。即是禍事。如
比丘於花池側迎香風而坐是也。何況盜名。盜位。
[001-0346c]
盜法等。
宗鏡。二不盜者。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
不盜。法門者。如佛言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
無與者。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若持戒作業。求可
意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息如糞果。害如毒食。
有智之人。所不應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而自傷
毀洄洑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一義天之所
捨離。是盜。非不盜也。又二乘以四諦智。觀身受心
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槃心起。即取他物。即非
時取證。即不待所說。因焦種不生。見苦斷集修道
造盡。非求法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諸
佛不度。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饑
餓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耶。又不見佛。不
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耶。此猶名盜。
非不盜也。若別人從淺至深。捨一取一。來巳更復
來。去巳復更去。悉是辱於去來相。亦是不與而取。
取巳而捨。亦是貧窮。捨巳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
苦。不與第一義天相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
盜也。圓人觀法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
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
障諸取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
故不捨。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意珠。
隨意出寶。即修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富。大富故
無取。即第一義天。故不遠離。是名究竟持不盜戒。
圓人亦有盜法門者。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如海
[001-0347a]
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負。擔四重擔。眾生悉度。煩
惱悉斷。法門悉知。佛道悉成。】


「解曰。金銀重物。」


【【箋】重物。謂金寶等物。乃至五錢以上。即制罪也。】


「以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


【【箋】戒疏。葢針草判盜。五錢判重。離處成盜業。未離
處。猶盜法也。故一念盜心為因。所盜之物為緣。種
種盜法成就盜事為業。若一針一草即制罪。天台
不應五錢犯重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四錢
巳下。犯中罪。許懺悔。若盜而未得。犯方便罪。
五燈。
古德呵城隍神過。神伺隙隨之。將有不利。德因渴
故。取田中蘿蔔食之。置二錢於根。神不知。遂現形。
言犯盜呵之。德曰。汝不見疄中錢耶。神拜服而去。


徵。沙門犯可悔罪。如法懺悔。將止滅犯戒罪。抑並
滅性罪耶。
訓。沙彌犯戒。若不懺悔。並得惡作罪。墮
地獄中。比四天壽。人間為九百千年。若如法懺悔。
破戒罪滅。而性罪恐猶未滅。如盜取非財。須加利
償。若不償者。後生轉重。如斷他命。終須償報。當為
彼禮懺持呪。代彼[托-七+友]苦。彼苦既拔。則怨讎可釋矣。


徵。沙彌犯重罪。如法懺悔。可得受具否。
訓。沙彌十
戒。前四若犯。為破根本。滅擯不通懺悔。不得受具。
第九戒若犯。名破齋。竝餘五戒若犯。向二師前發
露。隨師教令。以殷重心。如法懺悔。可得受具。
徵。佛
本大慈。沙彌犯重不通懺悔。不得受具。豈不塞人
[001-0347b]
改過。自新之路乎。
訓。若結壇禮佛勤懇苦到。求見
好相。得菩薩戒。不得受比丘戒。諸律皆無開法。惟
觀虗空藏菩薩經。比丘犯根本戒。若能如法結壇。
禮三十五佛。及虗空藏菩薩。菩薩以牟尼寶印。印
其背上。有除罪二字。罪即得滅。仍得重受具戒。沙
彌准此而行。當亦得滅罪受具。但恐因緣艱阻。未
能如法。結壇牟尼印不來。除罪字不現。後悔難追。
不若慎之於無念也。】


「若常住物。」


【【箋】常住物者。即三寶物也。不可混亂用。如香花燈
等。佛物也。經卷。及莊嚴幢幡等。法物也。律中不得
移為他用。犯者重罪。】


「若信施物。」


【【箋】信施物者。謂其信心。發願而施也。若不原施者
之心。移為別用。即成盜業。慈雲懺主云。昔雷峰塔
化主。將常住磚錢買瓦。五百年西湖作魚。何況私
竊。】


「若僧眾物。」


【【箋】寶訓。懶菴曰。律中云。僧物有四種。一者。常住常
住。二者。十方常住。三者。現前常住。四者。十方現前
常住。且常住之物。不可絲毫有犯。其罪非輕。先聖
後聖。非不丁寧。往往聞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
行。山僧或出或處。未甞不以此切切介意。猶恐有
所未至。因述偈以自警云。十方僧物重如山。萬劫
[001-0347c]
千生豈易還。金口共譚曾未信。他年爭免鐵城關。


◎人身難得好思量。頭角生時歲月長。堪笑貪他
一粒米。等閑失却半年糧。】


「若官物。民物。一切物。」


【【箋】官物者。官家物也。民物者。民間物也。一切物者。
總上文而言也。】


「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


【【箋】奪取。恃力強暴而取也。竊取。伺人不見偷取也。
以上奪竊詐取皆判盜法。若物入手。即成盜業。】


「乃至偷稅冐渡等。皆為偷盜。」


【【箋】賦稅。國家大典。不可僥倖苟免。宜隨例充納。若
官府優免則得渡者。有官渡。私渡。或須錢買。不與
而渡者。曰冐渡。或無錢乞施渡。則得。】


「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


【【箋】雜藏經。目連至恒河邊。一鬼白目連言。我常住
有七枚熱凡。入我口腹。五臟焦爛。出還復入。何因
緣故。受如此罪。目連曰。汝前世作沙彌時。行果蓏
到師所。偏心多與七枚。故受此罪。此是花報。果在
地獄。
◎有一比丘。與外道同行。止果樹下。外道語
比丘言。上樹取果。比丘不聽。又語何不上樹取果。
又不聽。外道乃上樹取果擲地與之。比丘曰。我戒
法中。不得不授而食。外道下樹取果授比丘。外道
言。於一果上有如此法。況出世法乎。遂生信佛法。】


「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
[001-0348a]


【【箋】雜藏經。復有一鬼。白目連言。我一生來。有二熱
鐵輪。在兩腋下。舉身焦爛。何罪所至。目連答言。汝
前世時。與眾作餅。盜取二番。挾兩腋下。以是因緣。
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一沙彌。盜石蜜少分。」


【【箋】石蜜。一名糖精。廣志。甘蔗其餳。按唐書。番胡國
出石蜜。中國貴之。
漢武內傳。西王母謂帝曰。太上
之藥。有中華紫蜜。雲山朱蜜。天竺國石蜜。
本草經。
崔蜜食之不饑。明目。延年。
仙經。蜜為口芝。然律中
過午不食。開石蜜者。以其煎湯無形。為藥石故。

藏經。復有一鬼問目連言。我一生來。常吞熱鐵丸。
何罪所致。目連答言。汝為人時。作沙彌子。取清淨
水。作石蜜漿。石蜜堅大。汝起盜心。打取少許。大眾
未飲。汝盜一口。以是因緣。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
在地獄。】


「俱墮地獄。故經云即本經也。寧就斷手。不取非財。噫。可
不戒歟。」


【【箋】非財者。非義之財也。世律取非義之財。受非常
之禍。藏經食無與之物。感無間之殃。寧就斷手。不
取者。畏地獄之痛。甚於斷手。說之寒心。故激切勸
戒之也。】


「論。如來遠歷三祇。堅修萬行。備極艱苦。直至菩提。
今諸釋子不織而衣。不耕而食。莫言我德能致。豈
緣巳行所招。凡身所披一縷一絲。口所甞一粒一
[001-0348b]
滴。皆本如來布施。持戒。禪定。精進。積累而得。悉因
如來國城妻子。頭目髓腦。博換而來。苟漫不思惟。
則華麗甘甜。儘堪肆志。儻聊相酬奪。等吞銅服棘。
莫能少安。縱糜骨焚身。酬恩靡稱。任刳心刲腹。抱
愧難宣。惟當晝不使停。夜毋容息。軀無不竭之力。
中無外馳之心。極意勤劬。少圖報塞。何更不與而
得。妄獵非財。挾詐而求。恣羅彼物。施原供眾。回作
巳私。募說他因。那為此用。如斯舛錯。難可指陳。將
何恃而不恐乎。觀粟粒偶甞。感多生之呞食。」


【【箋】度論。以習氣故。後得人身。產出牛蹄。飼食。佛愍
度出家。得羅漢果。
無量壽經。憍梵波提。過去世作
比丘。於他粟田邊。摘一莖栗觀其生熟。數粒墮地。
五百世作牛償之。】


「荷香暫齅。見誚讓於池神。」


【【箋】雜阿含經。有比丘患眼。至鉢曇摩華池側。迎香
風而坐。池神謂比丘為盜香賊。比丘言。不壞不奪。
云何名賊。神曰。不求而取。何言非賊。時有士夫。取
彼藕根重負而去。比丘曰。何故不遮。而謂我是賊
耶。神曰。袈裟黑衣。墨污不現。彼兇惡人。何足與語。
蠅脚污素。墨點珂貝雖小悉現。唯明者有小過。如
毛髮許。他人見之大如泰山。故當從彼常求其淨。
比丘聞巳。專精靜坐。斷諸煩惱。得羅漢果。】


「幅紙未酬。俄成疋絹。」


【【箋】湖海記聞。有一禪師將遷化。伽藍神告曰。師負
[001-0348c]
欠常住絹一疋。索還了去。師曰。我自不用絹。云何
負欠。神曰。某時用紙一幅。今計息。應償絹一疋。師
曰。今盜用常住者不少。都不聞取償。何獨見索。神
言。彼輪迴六道中人。自來酬償。不煩往索。大師巳
出三界。今若不取。無從追覓。師以衣鉢付寺主而
終。】


「僧堂小誤。頓荷火枷。」


【【箋】寶鑑。雲葢山守顒。因以齋僧錢造僧堂。沒後。新
住持智公夜坐。忽聞火焦之氣。見顒項帶火枷。具
說前事。苦切乞賣僧堂。設齋供眾。方可脫苦。智如
言設齋。其夜見顒來謝。】


「長七果以偏師。鐵丸焦腹沙彌盜七果。上詳注。餽白衣以僧
物。肉樹悲號。」


【【箋】賢愚經。福增比丘。常為年少比丘之所激切。目
連觀見。以神通令其恐怖。因使隨行。見一肉樹。多
有諸蟲圍唼其身。無有空處。呌喚啼哭。如地獄聲。
弟子問師。是何樹。目連言。是瀨利吒營事比丘。以
自在故。費用僧物。華果飲食。送與白衣。以是因緣。
受此華報。後墮地獄。唼樹諸蟲。即爾時得物之人。】


「言念及斯。能無破膽。世所欽企。莫不薑傳寶壽。」


【【箋】寶壽沼。為五祖戒司庫。祖偶疾。須生薑。行者就
庫取。寶吒之。祖知之。令將錢回買。始與。後洞山虗
席。郡守書託五祖舉所知。祖曰。賣生薑漢去得。遂
出世洞山。】
[001-0349a]


「燈譽楊岐。」


【【箋】楊岐方會。為庫頭。常置二盞燈。若營巳事。則滅
常住燈。用䞋施買油。別燃燈照之。
漢書。有官滅燈
看家書。】


「當毋徒口詠遺風。宜誓令行齊芳軌。斯其最勝矣。
或往誤知悔。六步思酬。」


【【箋】五百問經。一比丘。用佛法僧物。而此比丘極聰
明。說法。能使人得四道果。惟罪深重。便欲償之。即
詣沙佉國乞。大得錢物。還欲償之。道路山中為七
步蛇所螫。比丘知七步當死。六步裏便遣弟子還
本國言。汝償巳還。我住此待汝。弟子償物訖還報
之。即起七步便死。墮阿鼻地獄。初入溫暖。未至大
熱。謂是溫室。便舉大聲。經唄呪願。獄中聞經唄者。
數千人得度。獄卒大嗔。便舉鐵棒打之。即命終生
三十三天。以此驗之。佛法僧物。不可不償。雖復受
罪。故得出矣。】


「抑其次焉者哉。不則。爪土之升。上難期地塵之沉
深可卜。」


【【箋】涅槃經。為善清升。譬同爪土。為惡沉滯。喻等地
塵。
阿含經。世尊以爪甲擎土。告諸弟子。我甲上土
多。大地土多。諸比丘言。世尊甲土甚少。大地土甚
多。乃至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至
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得人道者。
如甲上土。墮非人者。如大地土。】
[001-0349b]


「重輕相準。福弗勝愆。子母交傳。酬曷能盡。鐵牀銅
柱。嗟楚毒之綿綿。馬腹牛胎。痛酸辛以冉冉。」


【【箋】莊椿錄。盜常住一文錢。一日一夜長三分一𨤲。
第二日夜。利上又長利。來世作牛馬償之。牛日還
八文。馬日還七文。


與其計無所出。空思挽。拽於重淵。孰若時猶可為。
早具綢繆於未雨。】


三曰不婬



【【箋】華嚴。性不邪婬。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
他妻妾。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
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於非道。
◎被諸女色。染醉
其心。猶如嬰兒。無見自性。亦如素衣。易受染色。為
欲所溺。不能得出。如糞中蟲。樂著糞處。如穢弊猪。
不淨嚴身。
楞嚴。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
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邪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
下品魔女。
◎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
成飯。經百千劫。秖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
成故。
梵網。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
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
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四十
二章經。出家沙門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
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
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
為道。
正法經偈。如火益乾薪。增長火熾燃。如是愛
[001-0349c]
樂者。愛火轉增長。薪火雖熾燃。人皆能舍離。愛火
燒世間。纏綿不可捨。
禪秘要經。長老目連得道。本
婦將從。盛服莊嚴。欲壞目連。目連爾時為說偈言。
汝身骨連立。皮肉相纏褁。不淨內充滿。無一是好
物。韛囊盛屎尿。九孔常流出。如鬼無所宜。何足以
自貴。汝身如行廁。薄皮以自覆。智者所棄遠。如人
捨廁去。若人知汝身。如我所惡厭。一切皆遠離。如
人避屎坑。汝身自莊嚴。華香與瓔珞。凡夫所貪愛。
智者所不惑。汝身不淨聚。集諸穢惡物。如莊嚴廁
舍。愚人以為好。汝脇肋著脊。如椽依梁棟。五臟在
腹內。不淨如屎篋。汝身如糞舍。愚人所貪寶。飾以
珠瓔珞。外好如畵瓶。若人欲染空。始終不可著。汝
欲去燒我。如蛾自投火。一切諸欲毒。我今巳燒盡。
五欲以遠離。魔網巳壞裂。我心如虗空。一切無所
著。正使天欲來。不能染我心。
大乘妙林經。如大猛
火。如四毒蛇。不可親近。
◎釋迦為太子時。五欲厭
離。而求出家。而說偈言。世間不淨眾惑邪。無過婦
人之體性。衣服瓔珞莊嚴故。愚癡是邊生欲貪。有
人能作如是觀。如幻如夢非真實。速捨無明莫放
逸。必得解脫功德身。
八歲沙彌開解國王經。阿育
王初奉佛時。人民疾疫。請僧呪願。聖眾遣妙顏沙
彌。年始八歲。巳得神通。飛入王宮。夫人彩女見之。
無不愛敬。夫人舉手欲抱妙顏。顏却之。夫人曰。卿
年幼。猶如吾子。近之何妨。顏曰。事從微起。猶一粟
[001-0350a]
之火。能燒萬里之野。一滴之水。能陷堅固之石。以
少致多。以小成大。是以智者遠嫌避疑。以防未然。
時沙彌聲徹王殿。王聞之。來見曰。卿尚幼。如我子。
抱之何嫌。顏曰。古聖制儀。豫其未萌。亦戒終始。女
子七歲不戲父几。男八歲不踞母床。果下無捫首。
瓜田無摸足。遠嫌避疑。杜漸銷萌也。今雖等於母
子。當為將來不能者施。時王與夫人及宮中五百
人臣。同得道跡。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身。佛
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我不用。天神愈敬。因問
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儀則經。若彼故行
婬。如蛇如毒藥。損壞於自身。得大地獄苦。
律。人有
患婬不止。欲自斷陰。佛曰。若斷陰。不如斷心。心如
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心邪不正。縱斷何益。佛
說偈曰。欲生於流意。意亦思想生。生心各寂靜。非
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佛言。欲愛之人
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大智度論。如
毛繩縛人。斷膚絕骨。
高僧傳。釋嵬。戒行嚴潔。忽一
女子寄宿。自稱天女。嵬一心無擾。曰。吾心若死[厂@火]。
無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逝。願曰。海水可生須
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心堅貞。
燈錄。長盧孚。遊方至
一旅邸。有娼女所逼。不惑。女告母。母曰。此真佛子
也。故叢林有平生孚鐵脚。道價暄宇宙句。
◎達磨
達。聰辯頴慧。憾師不授祖位。憤然而去。臨津見女
子濯浣。默念此脛如是白晢耶。祖忽現前曰。是心
[001-0350b]
可入祖牒耶。達悚然密自切責。
宗鏡。三不婬者。男
女身會。名事婬。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婬。若關禁
七支。如猿著鎖。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樂
求於未來潔淨五欲。如市易法。如銅錢博金錢。此
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若斷欲界麤弊之欲。染著
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冰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
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若憎
生死。愛涅槃。棄之直去。涉路不迴。諸有色聲。不能
染屈。如八風不動須彌。若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
羅琴聲。迦葉起舞。不能自持。毗嵐風至。破如腐草。
是染欲。非不染欲也。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
槃如怨鳥。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
頂墮。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
怨。巳所修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圓人
觀一心三諦。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即中何所
邊。即空即假何所中。即空故。無我人。十六知見。依
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無願等愛。即中故。無佛。
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愛。三諦清淨。名畢竟淨。唯
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汙戒者。圓人又有染愛
法門。如和須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即
得見佛三昧。執手者。得到佛三昧。嗚者。得極愛三
昧抱者。得冥如三昧。亦如魔界行不汙。菩薩變為
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又先以
欲鉤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
[001-0350c]
以楔出楔。將聲止聲。】


「解曰。在家五戒。」


【【箋】天台金光明疏。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
下配五嶽。中成五藏。犯之者。陵天觸地。自伐其身
也。】


「惟制邪婬。」


【【箋】在家二眾。食色為性。未能全斷。故惟制邪婬。如
關睢之詩。樂而不淫。所以正人倫之綱紀也。禮記。
諸侯不下漁色。君子遠色。以為民紀。今士大夫妻
妾琴瑟之外。而又漁色。皆為邪婬。
毛詩正義。人有
皮。鼠亦有皮。鼠。恥也。人無禮儀。何異於鼠乎。漢武
內傳。婬為破家之斧。
太乙經。彼世人不修無上至
道。但能薄欲。不行邪道。不殺不淫。孝悌慈和。惜福
減食。薄於味染。命終之後。生於持鬘四天。
感應注。
楊誠齋善謔。常謂好色者曰。閻羅未曾相喚。子乃
自求押到。何也。】


「出家十戒。全斷婬欲。但干犯世間一切男女。悉名
破戒。」


【【箋】華嚴為在家者說。故曰自妻知足。楞嚴為出家
者說。故曰全斷。出世法中無正婬。亦無邪婬。謂婬
非梵行。鄙惡不堪。為輪迴生死之根本。故痛戒之。
言今受此戒時。盡其形壽永不再犯。如以智慧之
劒。一斬一切斷也。一切者。醜行非止一端。乃至畜
生鬼神等。皆名犯戒。若人男人女。若天龍鬼神。變
[001-0351a]
化為人。若畜生。或婬彼。或為彼所婬。和合者。犯重
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若欲婬未和合。即止
犯中罪。許懺悔。若起婬心痛自呵責。或持呪。作不
淨等觀。或晝夜禮佛。令形困神疲。則邪念自息。以
欲心與女人身相觸。與女人屏處坐。與女人屏處
語。及媒嫁和合欲事。竝犯中罪。】


「楞嚴經載六交報文也寶蓮香比丘尼。私行婬欲。自言
婬欲。非殺。非偷。無有罪報。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
獄。」


【【箋】寶蓮香邪解。婬非偷殺。殊不知私婬非偷乎。婬
事辦。而慧命斬。非殺乎。猛火。即欲火也。生陷。即生
身陷地獄也。因婬欲故。火燒其身。因邪見故。生陷
地獄。】


「世人因欲。殺身亡家。」


【【箋】此言踰禮越禁。荒婬無度者。生不免殺身亡家
之禍。死難逃拘神陷獄之苦。
果報地獄經。復有一
鬼。白目連言。我常以物蒙籠其頭。畏人來殺。心生
怖懼。何罪所致。目連答曰。以前世時。婬犯外色常
畏人見。或畏夫主捉。縛打殺。心常恐怖。故獲斯罪。
此是華報。果在地獄。
舊雜譬喻經。有一國王。五穀
熟成人民安寧。無有疾病。晝夜伎樂。人無憂惱。王
問羣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王使
臣隣國買之。時天人化作一人。於市賣之。狀如猪。
持鐵鎖繫賣之。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臣曰。賣
[001-0351b]
不。答曰賣。曰幾錢。曰千萬。曰此何等。曰。食針一升。
臣既買之。使合國覓針。擾亂百姓。臣白王曰。雖得
禍母。擾亂百姓。男女失業。殺之可否。王曰。善。將殺
之。剌不入。斫不傷。割不死。積薪燒之。身赤如火。便
走出。過里燒里。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入國燒國。由
厭樂。買禍所致苦也。此喻女色欲火所燒。男女貪
毒。至死不知苦也。】


「出俗為僧。豈得更犯。生死根本欲為第一。」


【【箋】經云。生死為因。貪欲為本。故云第一。有云。萬惡
淫為首。百行孝為先。故婬即不孝。孝即不婬也。夫
出世為僧。當不為生死流轉。豈可復為生死不淨
之行。但沙彌執身不婬。惟除麤跡。而其意地欲根。
最難除[托-七+友]。極易漸染。若此中微塵許不盡。便是生
死禍胎。當知婬泆。非刀劒。能斬智慧命。愛欲是毒
火。自焚功德林。直饒道得不怕念起。秖怕覺遲。究
竟念起。用覺巳遲八刻。不若尋常以病死二字對
治。庶幾可耳。娑羅清語。人常想病時。則塵心漸減。
人常想死時。則道念自生。
◎風流得意之事。一過
輒生悲涼。清真寂寞之境。愈久轉有趣味。此雖俗
語。其意可思。】


「故經云。婬泆而生。不如貞潔而死。噫。可不戒歟。」


【【箋】婬泆。污穢行也。貞潔。清淨行也。以其污穢而生。
其如清淨而死。譬如世間貞夫節婦。玉潔冰清。即
現世肉身菩薩。千載之下。雖死猶生。彼婬泆男女。
[001-0351c]
名節俱損。德行全虧。無言他報地獄之苦。即現世
四肢枯竭。而五臟先壞。以致求生不得。求死不得。
即生陷地獄之苦也。若夫律身嚴潔之士。其住世
也。四大堅固。不畏寒暑所逼。兼無病苦煩惱。及其
遷化。則脫灑自如。推門落臼。闍維舍利。入塔。光明。
乃見持戒之驗也。
賢愚經。一比丘少欲知足。一長
者終身供養。日日送飯。又一長者。將一子來求出
家。比丘觀是子。能持淨戒。度為沙彌。其前長者舉
家赴會親。唯留一女守舍。忘却送食。比丘念日巳
過午。尚未送食。乃遣沙彌取食。唯見少女應門。作
諸媚態。沙彌自念。此女將無毀我淨行。乃堅攝威
儀。女即五體投地。曰。此舍珍寶充滿。卿可為主。我
願充婢給使。沙彌心念。寧捨身命。不毀淨戒。遂以
刀刎死。其女欲心尋息。悲惱悶絕。其父適還。女方
甦醒。具述所以。時國王聞之贊嘆。地積眾香。闍維
供養。】


「論。夫畵瓶貯穢。本無可欣。」


【【箋】比丘分衛經。佛言。若覩女人。當內觀身。念皆惡
露。無可愛者。外如畵瓶。中滿不淨。】


「而老象溺泥。尠能自[托-七+友]。」


【【箋】大莊嚴經。此處難越。不能自出。猶如老象溺彼
深泥。】


「向刀䑛蜜。無辭截舌之傷。」


【【箋】四十二章經。佛言。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
[001-0352a]
刃之蜜。甜不足一飡之美。然有截舌之患。】


「把炬當風。罔慮焚身之慘。」


【【箋】雜寶藏經。婬欲之事。樂少苦多。猶如逆風而爇
熾炬。愚見不放。必見燒害之苦。】


「至於身巳在道。寧容魔網高張見前禪秘要經使福果由
此而消。善法因滋而盡。類世空劫火。無有遺餘。」


【【箋】大莊嚴經。滅諸善法。無有遺餘。猶如劫火。焚燒
一切。】


「等斧創多羅。永殲萌蘖。」


【【箋】文殊儀規經。女色壞人。如截多羅樹頭。芽永不
生。智種亦然。女刀截故。善牙不發。】


「豈不痛哉。是以乾草畏火。遠避宜急。」


【【箋】四十二章經。人為道故。當捨情欲。如彼乾草。火
來須避。道人見故必當遠之。】


「浮囊渡海。塵許堪珍。」


【【箋】永明錄。覺禪師直保護浮囊。方渡業海。如大涅
槃經。海中羅剎等喻。故知微細須持。方全戒體。若
乞微塵許。終壞浮囊。豈能全半。】


「道琳以沒齒為期。誓母親面。」


【【箋】唐高僧傳。道琳。以女人生染之本。一生不親面。
不為說。法。不從受食。不令入房。】


「妙顏。方童稚之日。却止抱持詳見上文。外杜譏嫌。內嚴
防簡。持身之要。莫善於茲。然心之難制。勢同奔馬。
故有不見可欲歘然而起。不可鞚馭者。要在道心
[001-0352b]
猛利。妄念自然不生幾見喬松所覆茂蕃餘草。若
白刃見逼。莫回山向之心。」


【【箋】阿難變現經。阿難。與兩比丘到阿育國。化作阿
育王。往告山向比丘曰。我今欲與議事。從我者生。
不從者死。山曰。夫王欲議何事。王曰我有責女欲
配汝。山曰我奉佛戒豈貪王女。恥辱佛道寧就死
也。王使人將山向赴市斬之。山乃禮佛就死。阿難
復還本形。謂山向曰。汝道成矣。我故試耳。】


「天女相挑。難奪僧嵬之志。」


【【箋】高僧傳。晉慧嵬。戒行澄潔。有天女來意欲局就。
嵬曰。我心若死[厂@火]。何勞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
上嘆曰海水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其志堅貞。】


「皦然瑩徹。此潔秋霜。應思難陀時方剃髮。而忉利
天宮殿隨成。纔欲罷道。而泥犁獄沸鑊巳具。」


【【箋】雜寶藏經。佛為難陀剃髮。難陀便欲還家。佛問
汝念婦耶。答言。實爾。佛將難陀至忉利天。見一宮
殿。無有天子。問諸天女。女曰。難陀以出家功德。當
為天子。復將至地獄。見一沸鑊。無有罪人。問諸獄
卒。卒曰。難陀罷道。炊此以待。難陀恐怖。佛為說法。
一七日中。成阿羅漢。


以此自惕。毛豎骨寒。當令塵情。應時頓盡。】


四曰不妄語



【【箋】華嚴。性不妄語。菩薩常作實語真語時語。乃至
夢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語。無心欲作。何況故犯。

[001-0352c]
嚴。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
巳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
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若不斷大妄語者。如刻人
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直心道場。於四
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是稱得上人法。譬
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
維摩經註。所言誠諦。
不妄語也。妄語者。虗誑不實也。忍昧。猶知之天。稱
凡作聖。使初學彷徨失守。迷亂不前。正謂欺凡罔
聖。迴惑人心。上干諸佛。下誤眾生。
梵網。菩薩常生
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
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智論
偈。實語第一戒。實語升天悌實語小如大。妄語入
地獄。
正報頌。妄語誑人巧。地獄受罪拙𦦨鋸解其
形。熱鐵耕其舌。灌之以洋銅。磨之以剛鐵。悲痛碎
骨髓。呻吟常嗚咽。
習報頌。妄語入三塗。三塗罪巳
決。餘業生人道。被謗常憂結。還為他所誑。恨心如
火熱。智者勿尤人。驗果因須滅。
業報差別經偈。麤
言觸煩惱。好發他陰私。剛強難調伏。生𦦨口餓鬼。


宗鏡。四不妄語者。法門有未得謂得。凡夫癡人於
下苦中。橫生樂想。竪我慢幢。打自大鼓。執有與無
諍。執無與有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真實。
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
他。謬計涅槃。此非妄語。誰是妄語耶。二乘競執瓦
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未盡。寧得滅度。生安
[001-0353a]
樂想。所作未辦。寧得安隱。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
得謂得。豈非妄語耶。佛為別教人四門說實相。執
於一有。隔礙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不融有無。夫
實相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
云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耶。圓人如實無觀。
如實而說。如實觀者。非內觀。乃至非離內外。而亦
不以無觀。得是智慧。如實說者。一切實。乃至觀實
非不實等。如是皆名諸法實經云。諸佛皆實語。即
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圓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
說車。誘戲童子。無樂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
虗妄說。得利益者。佛亦妄說。又言我是貪欲尸利
等。我是天是人。實非天人將虗以出虗。令得不虗
耳。】


「解曰。妄語有四。一者。妄言。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虗妄不實等。」


【【箋】言乃心聲也。心正則言正。心邪則言邪。疏直出
為言。由巳意發而為言。宣述為語。由述見聞。而為
語也。故如來之語。無非利益眾生。故有真語。實語。
正語。眾生之語。無非損害眾生。故有妄語。綺語。兩
舌。惡口之語。妄語有小大。治罪有輕重。
燈錄。法昌
遇云。靈山會上。還曾見。有無行業底佛麼。還有妄
語底祖師麼。大似牛尿比旃檀。有甚交涉。】


「二者。綺語謂粧飾浮言靡語。」


【【箋】綺語者。華美無實。文過飾非之語也。維摩經。言
[001-0353b]
必饒益。不綺語報。言雖實非時。而說。亦綺語也。百
丈曰。說不應時。亦名綺語。論語。辭達而巳矣。辭取
達意。不以富麗為工乃見孔子亦戒綺語。】


「艶曲情詞。導欲增悲蕩人心志等。」


【【箋】古樂府之作。聲韻正雅。無如漢魏。後之效體。漸
人艶麗。至唐玄宗酷愛法曲。選妓三百人教於梨
園。今謳曲者。稱梨園本此。纂要。齊歌曰謳。吳歌曰
歈。楚歌曰艶。淫歌曰哇。情詞聲韻。宛轉以盡意之
所思。詞與曲。不無移商換徵。隨時小異。大約漢唐
尚樂府。宋元尚歌曲。此皆騷人詞客所為。非學者
之可涉躐也。謂情艶詞曲。乃宣迷入愛之結使。導
欲增悲之渠魁也。筆飡。李伯時。善畵馬。秀鐵面呵
曰。汝士大夫以畵名。矧又畵馬。期一人誇妙。妙入
馬腹中。亦足懼。伯遂罷筆。師勸畵觀音贖過。黃魯
直工艶辭。師亦詆呵之。黃笑曰。又當置吾馬腹中
耶。師曰。艶語動天下人淫心。不止馬腹。正恐生泥
犁耳。黃悚然悔謝。遂勵精進。】


「三者。惡口。謂麤惡罵詈人等。」


【【箋】麤惡罵詈者。其聲甚於梟鳥。故善人所不忍聞。
而豈忍出之口。當知緘默自全。讒毒之聲自巳。

摩。常以軟言。不惡口故。珠林。嗔是失諸善法之根
本。墮諸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惡
口腑臟福慧之刀斧。
◎凡夫毒熾。恚火常然。逢緣
起障。觸境生瞋。所以發言一怒。衝口燒心。損害前
[001-0353c]
人。痛於刀割。乖菩薩之善心。違如來之慈訓。】


「四者。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離間恩義挑唆
鬬爭等。」


【【箋】維摩注。眷屬不離。善和爭訟。不兩舌報。兩舌者。
傳宣彼此。無實語故。中間鬬遘兩家。師資恩喪。朋
友義絕。乃至敗國亡家之害也。】


「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


【【箋】譽者。揚善之樞也。毀者。宣惡之機也。楊子淵蹇
篇。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鄉原。賊
意近鄉訕。意林。王孫子云。搖唇鼓舌擅生是非。好
面譽人者。亦好背毀之也。】


「證入人罪。發宣人短。」


【【箋】聞人之過。如聞父名。但可聞之於耳。不可出之
於口。】


「皆妄語之類也。」


【【箋】律攝。佛家之弟子。言常說實。不應為盟。自雪表
他不信故。設被誣謗。亦不應作誓。修行道地經。其
口言柔軟。而心懷毒害。視人甚歡喜。相隨如可親
口言而柔軟。其心內含毒。如樹花色鮮。其實苦若
毒。】


「若凡夫自言證聖。」


【【箋】自言證聖者。如楞嚴譬如平人妄號帝王。自取
誅滅。阿離野番聖。亦云出苦。言證聖。豈易稱哉。昔
商太宰問孔子曰。夫子聖者與曰。丘博聞強記。非
[001-0354a]
聖也。曰。三皇聖者與曰。三皇善用智勇。聖非丘所
知。曰。五帝聖者與。曰。五帝善用仁義聖非丘所知。
太宰駭然曰。然則孰為聖乎。孔子有間。動容對曰。
西方有聖者焉。不言而自信。不治而不亂。不化而
自行。蕩蕩乎。人無能名焉。】


「如言巳得須陀洹果。」


【【箋】此翻預流。此位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見真諦
故。名為見道。又名聖位。預入聖道法流。金剛云入
流。或翻逆流。逆生死流。不受三途業債故。】


「斯陀含果。」


【【箋】此翻一來。此位斷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
盡。後三品猶在。故更一來。】


「阿那含果。」


【【箋】此翻不來。謂此位斷欲界後三品惑盡。更不來
欲界受生故。】


「阿羅漢果。」


【【箋】此翻無學。謂此位斷色界。無色界。思惑盡。四智
巳圓。巳出三界。巳證涅槃。無法可學故。】


「名大妄語。其罪極重。」


【【箋】未證四果。妄言巳證。未得四禪。妄言巳得。未悟
道。妄言悟道。及妄言天來。龍來鬼神來等。虗而不
實。誑惑世人。名大妄語。若工夫稍得力。不知法相。
謂正果等。名增上慢。本無欺誑之心。故不失戒。然
須請問明師先達。正出決擇是非。殷勤悔過。捨其
[001-0354b]
所有得心。精求真要。方免沉墜。若本欲妄語或說
不了了未領。或中止不說。並犯方便中可悔罪。】


「餘妄語。為救他急難。方便權巧慈悲利濟者。不犯。」


【【箋】昔有獵者逐兔。兔走避佛座下。少頃獵至佛所
問。見兔否。佛曰。不見。獵乃去。後弟子問兔見在佛
座下。云何見言不見。佛曰。為救兔故。世尊之言。曲
中有直。故其言雖不直。而有濟物之功。論語其父
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
其中矣其子證父攘羊。其言雖直。直而無禮。故得
不孝之罪。】


「古人謂行巳之要。自不妄語始。況學出世之道乎。」


【【箋】劉忠定公。問司馬溫公曰。盡心行巳之要。終身
行之者。可得聞乎。溫曰。其誠乎。又問行之以何為
始。溫曰。行巳之要。自不妄語始。二公者。宋之鴻儒。
詳載金湯佛法。彼紅塵之士。以道學為巳任。尚論
言行。出世之學豈得言行乖違耶。常聞先德有一
生無不可行之言。亦無不可言之行。一日三復思
之。寧不愧汗。自今以先德誠言為式。亦如嬰兒學
慈母之言。以自警云。箴。言者載道。器行者德之本。
失言道即喪。失行德亦損。履言而踐行。君子當思
忖。母為鬼神呵。母為天地蠢。一句亘古今。一事成
劒刃。言行未發時。慎之切須謹。寶訓靈源曰。舉措
不可不審。言行不可不稽。寡言者未必愚。利口者
未必智。鄙樸者未必悖。承順者未必忠。】
[001-0354c]


「經載賢愚報恩二經也。沙彌。輕笑一老比丘讀經。聲如狗
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羅漢。因教沙彌急懺。僅免地
獄。猶墮狗身。惡言一句。為害至此。」


【【箋】報恩經。猶惡言一句。五百世墮狗身。最後身為
商人狗。因盜肉笞棄。悲號無從。舍利弗神通往濟。
命終生婆羅門家。七歲度為沙彌。名均提。復聞法
要。獲證無學。念報師恩。永為給侍 輕笑一言。而
墮狗身者。果不昧因也。如當時沙彌。贊嘆老比丘
讀經如佛聲者。而此沙彌必定成佛。】


「故經云法句言語經。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
其惡言噫。可不戒歟。」


【【箋】說苑談叢。口者。關也。舌者。機也。出言不當。駟馬
難追。
◎口者。關也。舌者。兵也。出言不當。反自傷也。
法苑高僧傳。兵者。不祥之器。不獲巳用之。言者。不
竝之物。不獲巳而陳之。】


「論。摶黍雖堪適口。不因茲以棄連城之珍。帝位縱
可悅心。詎緣是以博斷喉之痛。乃虗詞以營利養。
利養幾何。而泥洹之望巳絕。是無異持摶黍與千
金之璧以示嬰兒。嬰兒取黍而捐璧也呂氏春秋異寶篇詳
。飾說以獵名聞。名聞或倖致。而三途之釁巳開。

是無異左手據天下之圖而右手自刎其喉也若
扇提蘿。先世與五人互相稱說以妄語故。歷諸惡
趣還充婢使而鞭撻交加。」


【【箋】未曾有因緣經。佛言過去無數劫裴扇闍國。女
[001-0355a]
人名提韋。供養五比丘甚慇。而五比丘。欲求覓錢
財。更相易代。遊諸聚落。語人云。彼四比丘。證無漏
業。諸人聞巳。種種供養。後五比丘墮地獄。八千億
劫。受餓鬼形。八千劫受六畜形。八千世畜生罪畢。
雖獲人身。無男女根。八千世中。常以筋力報償。提
韋者。末利夫人是。五比丘者。今扇提羅等。四人擔
輿。一人宮中修治廁溷。夫人曰。汝五人自今永解
隨意東西。五人涕淚。不欲離去。佛言。扇提羅等。償
債未畢。因緣繫縛。不能得去。償因緣畢。自當得脫。】


「機梨奢。曩劫令弟子廣言名喻。亦以妄語故。受諸
苦毒。更墮盲聾。而蟲蛇唼食。」


【【箋】大方等日藏經。時眾中有盲聾。名頗羅。機梨奢
舉聲大哭曰。願救濟我。我今身中受大苦惱。日夜
常為種種諸蟲小蛇蝦蟇之所唼食。居熱水中。無
暫時樂。佛言。汝過去世時。曾為比丘。毀破禁戒。外
現善相。廣貪眷屬弟子眾多。彼諸弟子言我和尚
得阿羅漢。以是因多得供養。巳獨受用。見持戒人。
反。惡加說。彼人懊惱。如是念言。世世生中願我所
在。食汝身肉。惡業因緣。死墮龍中。得此盲報。住熱
水中。又於過去無量劫中。在融赤銅地獄。常為諸
蟲之所食噉。】


「當其誑惑愚俗。虗消檀施。豈不自意其禍烈若此
哉。律云。寧噉燒石。吞飲洋銅。不以虗妄食人信施。
出五分聞者莫不心駴。服膺明訓乎。是故不欺遮道
[001-0355b]
之虎。委身護戒理固應爾。」


【【箋】昔一比丘。四戒皆毀。二十戒神。皆巳離去。惟妄
語戒。堅持無犯。此五戒神。獨不得去。化虎當道。以
毀其戒。比丘語虎。我有期約。汝若啗我。令我負約。
我戒便毀。汝放我去。尋當即還。姿汝啗食。我無虗
妄。必不欺汝。虎放令去。到即辭歸。來至虎所。解衣
端坐。委身飼虎。虎忽不見。見五戒神。嘆言善哉。具
陳本意。誓不相離。比丘悔責。堅持五戒。二十戒神。
還來守護。比丘精進修道。遂得果位。】


「至於澡槃之喻羅云見呵。」


【【箋】譬喻經。羅云未得道時。言少誠信。佛敕羅云。往
賢提精舍住。守口攝意。勤修經戒。後佛往視。令羅
云。取水洗足巳。佛語羅云。此水本潔今受塵垢。不
可復用。食飲澡漱。汝不念精進。攝心守口。三毒垢
穢。充滿胸懷。亦如此水。不可復用。又潔槃雖空。不
可盛用食飲。汝雖為沙門。口無誠信。曾受惡名。亦
如澡槃。不中盛食。又此器賤價汝戀不惜汝不攝
身口麤言惡說。多所中傷。眾所不受。身死神去。輪
轉之途。受苦無量。諸佛賢聖。所不愛惜亦如此槃。
汝所不惜。佛告羅云。昔國王使象出兵象唯藏鼻。
護不用鬬。所以者何。象鼻軟脆。中箭即死。唯當護
口。如象護鼻。羅云感激自勵。得羅漢果。】


「大寧之謾。靈源被吒。」


【【箋】寶訓靈源。侍晦堂於章江寺。一日入城晚歸。晦
[001-0355c]
堂問。今日何往。曰。適往大寧來。時死心在傍。厲聲
訶曰。參禪欲脫生死。發言先要誠實。清兄何得妄
語。靈源面熱不敢對。自爾不入城郭。不發妄言。】


「皆慙愧惶懼。感勵精勤。蓋東隅雖逝。桑榆可收。不
遠而復反。則終吉也。今諸沙彌。爰稱應法。豈乏師
誨友規。慎勿褎如充耳。」


【【箋】詩經注。褎。多笑貌。充耳。塞耳也。耳聾之人恒多
笑。


却非分之施。遠溢美之譽。將避溺山頭。猶虞其迫
逃火井中。還怖其邇。豈不人人咸成法器歟。】


五曰不飲酒



【【箋】梵網。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
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薩遮尼
乾子經偈。飲酒多放逸。現世常愚癡。忘失一切事。
常被智者呵。來世常闇鈍。多失諸功德。是故黠慧
人。離諸飲酒失。
◎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寧捨
百千身。不毀犯法教。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假
使毀犯戒。壽命滿百年。不如護禁戒。即時身磨滅。
決能定使差。我猶故不飲。況今不定知。為差為不
差作是決定心。心生大歡喜。即獲見真諦。所患即
消除。
宗鏡。五不飲酒。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酒。夫
酒為不善。諸惡根本。飲酒招狂外道等。是即世間
醉也。大經云。從昔巳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死。
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二乘無明酒未吐。如半瘧人。
[001-0356a]
大經引醉歸之。世間無常樂。而言我淨。如來實我
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月轉。此二乘醉也。
菩薩無明未盡。不了。了見。夜覩畫像。譬如醉人。[朦-卄+並-前-刖-一]
朧見道。迦葉云。自此巳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
是菩薩醉。圓人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
密之藏。雖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
是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醉。
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崛云。持真空瓶。盛實相酒。
變化五道。宣揚哮吼。波斯匿醉轉更多恩末利后
飲。佛言持戒。入於酒肆。自立其志。亦立他志。夫得
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者。操刀傷手。是知能以
塵勞煩惱為佛事者。斯乃見一切法。皆實相矣。於
一心實相中。不見有世間過患障礙之法。則何所
捨。亦不見有出世殊勝尊妙之法。則何所取。但為
未入實相門中。見有凡聖。種種差別。而生忻厭者
遂乃徇彼機宜。隨其所作。善巧方便。而化導之。皆
令入此一際平等。無諍無失。自證法門。究竟常樂。
如是開示不負前機。若解肘後之方似探囊中之
寶。實為第一之說。括盡初終。開大施之門。復誰前
後。得自巳法身之髓。到一心智海之源。初阿巳攝
無邊。過茶無字可說。】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酒。」


【【箋】酒非一種。故曰一切。下文正解一切也。謂酒能
昏神智。明達之士。以酒為禍泉。故痛絕之。今為拔
[001-0356b]
生死邪見。豈得飲此禍泉哉。】


「西域酒有多種。甘蔗蒲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


【【箋】神仙服食經。採南燭草。煑汁為酒碧映五色之
神通。
扶桑記。頓遜國有樹似安居石榴。取其花汁
貯盆內。數日成美酒洞冥記。瑤琨去玉門九萬里。
有碧草。割之釀酒。飲一合三日不醒。飲甘溪水則
醒。
南史。拘樓國有水仙樹腹中有水。謂之仙漿。飲
者七日醉。
古今註。烏孫國有青田核。得水如酒味
醇。飲盡更生。名青田酒。
孚異物志。文華作酒味甚
美人以金買不以為貴。】


「此方止有米造。俱不可飲。」


【【箋】上文西域多種。下及此方米造。總攝一俱字斷
之也。
珠林。第五飲酒戒者。佛告諸比丘。若言我是
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
酒有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以諸五穀雜米作酒
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莖葉果。用種種子果艸雜作
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者。是名為酒。若
甞咽者。亦名為飲。若飲穀酒。咽咽犯。若飲酢酒。若
飲甜酒。若噉麴能醉人者。若噉糟。若飲酒澱。若飲
似酒色。似酒香。似酒味。能令人醉者。竝隨咽咽犯。
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餘飲者。
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餘藥治不差。以酒
為藥者。不犯。顛狂心亂病惱不覺知者。亦不犯。】


「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
[001-0356c]
霑脣。」


【【箋】堤岸傾決。眇視涓滴。故曰。涓滴不除。終為江河。
此言始而略霑一滴。終而巨觴不止。諭遮法之嚴。
故七眾俱制。而獨開重病者。權宜也。謂非酒莫療
之病。急須用酒。即以酒為藥。是藥。非酒也。亦有非
酒而能醉人者。有二種。一。無明酒。謂無明覆心。其
言如醉故。二。般若酒。謂佛法知見。蘊滯不化。有佛
法習氣。亦如醉故。
珠林。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
飲如葶藶子。犯罪巳積。若消病苦。非先所斷。
毗尼
母經。尊者彌沙塞說曰。莎提比丘自小因酒長養
身命。後出家巳。不得酒故。四大不調。諸比丘白佛。
佛言。病者聽甕上嗅之。若差不聽嗅。不差者聽用
酒洗身。若復。不差。聽用酒和[麩-夫+丐]作餅食之。若復不
差。聽酒中自漬。】


「乃至不得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


【【箋】嗅酒。止酒舍。雖不飲。有大患者二。一。令人疑謗。
二。薰習成性。亦防微杜漸之法也。梵網。以酒飲人
者。五百世無手。戒之甚嚴謂自破酒戒。不過罪及
一身。與人飲。為害不止故。】


「儀狄造酒。禹飲痛絕。」


【【箋】人物考。儀狄。禹妃弟。善造酒禹飲而甘之曰。後
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疎儀狄。而絕旨酒。
晉中
興書。元帝性嗜酒。王道深以為誡。左右進觴覆之。


晉書。凡民不得私釀酒沽。其有婚姻及疾者聽之。
[001-0357a]
餘犯者罰金八兩。
枚乘七發。酒為腐腸之藥。自古
聖君賢臣。恐以累民。故禁之。】


「紂作酒池國以滅亡。」


【【箋】人物考。紂名辛。帝乙少子。兄弟三人。長曰。微子
啟。次曰。中衍。皆庶出。次曰。辛。嫡出即紂也。資辯捷
疾。力格猛獸。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以肉為林。
以酒為池。使男女裸逐其間。一鼓而牛飲者。三千
人漢書成帝。張屏風坐。畫紂醉踞姐巳作長夜之
樂。班白諫曰。沈湎於酒。微子所以告去。式號式呼。
大雅所以流連。詩書荒淫之戒。其源皆在於酒。】


「僧而飲酒。可恥猶甚。」


【【箋】僧者。德望威嚴。言行端密。為後學之標幟。法門
之樑棟。若飲酒。則言多不根。過失無量。為態類狂
象之無鉤。似戲猿之在樹。乃不知標幟折。梁棟摧。
而法門自此危矣。】


「昔有優婆塞。因破酒戒。遂併餘戒俱破。」


【【箋】報恩經。昔有五戒優婆塞治田。因渴。誤飲酒至
醉。忽隣家有雞來。即殺食之。隣女往索。又強與婬。
訟之於官。復妄言不取。因此一飲。五戒俱喪。】


「三十六失。一飲備焉。過非小矣。」


【【箋】四分廣律自不孝父母。輕慢師友不敬三寶。惡
名流布。至暑月熱亡寒天凍死矣。】


「貪飲之人。死墮沸屎地獄。生生愚癡。失智慧種。迷
魂狂藥。烈於砒酖。」
[001-0357b]


【【箋】言砒酖之毒。不過毀其所生之身。不能毀其智
慧道種。飲酒之毒。不啻曰腐膓之藥。而智慧道種。
滅盡無餘也。
晉書。孫季舒。常與石崇飲。傲慢過度。
欲奏之。裴楷曰。飲人狂藥。責人正禮。不亦乖乎。】


「故經云本經。寧飲洋銅慎無犯酒噫。可不戒歟。」


【【箋】以上經論。及諸史書。種種言辭譬喻。總之勸免。
離諸酒過也。謂天下毒之猛烈。無甚於砒酖洋銅。
而酒之毒烈。又甚於此。故激切痛戒也 雲居顯
曰。飲酒破戒。世人共知。近有煙酒。相習成風。竟有
師僧。隨流吞服者。最為可恥。手執管筒。口吐煙𦦨。
既喪威儀。亦增惡臭且親見顛仆。觸火燒爛。形體
者。飲酒多失。此為更甚。無論受戒與否。皆不可服
此大非法。所當痛戒。】


「論。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飲如葶藶。是名破戒。
故唐玄鑒。掊繫酒器。敢嬰豪族之瞋。」


【【箋】高僧傳僧鑒。數興造。工匠繁多。或送酒者。輒曰
我所造。必令如法。寧使罷工。無容飲酒。時清化寺。
修營佛殿。州豪孫義。致酒兩鐔。與鑒。鑒即破酒器。
流溢地上。義大怒。明將加惱。夜夢人以刀擬之。既
悟。躬詣懺悔。】


「晉法遇寬。貸狂僧。甘伏荊條之辱。」


【【箋】粱高僧傳。遇在江陵長沙寺。一僧飲酒。廢夕燒
香。遇但罰不遣。師道安。以筒盛荊寄遇。遇向筒致
敬伏地。令維那行杖。垂淚自責。】
[001-0357c]


「葢其表率後昆駐延正法不能不爾佛又言。若消
病苦。非先所斷。是則此戒巳於危疾聽許暫開。曷
為竹園比丘。病差懷慚。深陳過咎。」


【【箋】舍利弗問經。迦蘭陀竹園精舍一比丘疾篤。將
死。優婆離問汝須何藥。曰。須酒。實違毗尼。寧盡身
命。無容犯酒。優波離言。若為病開。如來所許。於是
服酒差病。比丘懷慙。猶謂犯律。往至佛所。慇勤悔
過。佛為說法。得羅漢道。】


「遠和尚。於諸耆宿。逆其誠懇。」


【【箋】高僧傳。晉廬山釋慧遠。困篤。諸耆宿皆稽顙請
飲豉酒。弗許。又請飲米汁。弗許。再請以蜜和水為
飲乃命律師披卷尋文敢飲。卷未半。遷化。】


「白馬芬。謂當垂盡。詎乖素心。」


【【箋】高僧傳。齊釋慧芬。初住穀熟縣。常山寺。及魏滅
佛法。南歸京師。止白馬。病篤。人勸以酒服藥。芬曰。
積年持戒。寧以將死虧節耶。】


「咸乃增加嚴峻。反更踰於訓制。未常不疑其巳甚。
及觀沙伽羅漢。能令惡龍向化。忽喪伏鼃之威。」


【【箋】優婆塞五戒相經。支提國。有惡龍。名菴羅婆提
陀。暴害人禽。破滅秋谷。莎伽陀羅漢。到其處樹下
敷座。龍發嗔恚。身出烟火。雨雹霹[靂-秝+林]。蜈蚣蚰蜒等。
莎伽陀。變作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惡龍所有勢力。
盡現皆不能勝。因受三歸。更不作惡。有一貧女。信
敬莎伽陀。辦酥乳糜。似水色酒。持與莎伽陀。不看
[001-0358a]
飲之。飲巳便去。時酒勢不覺倒地。佛語諸比丘。莎
伽陀今能折伏蝦蟆否。聖人飲酒。尚如是失。何況
凡夫。今後凡我弟子不得飲酒。乃至如草頭一滴
亦不得飲。】


「新寺難公。爰從冥趣。棲遲竟阻遐升之慶。」


【【箋】冥祥記。宋蔣小德。病死復蘇云。至冥司放還。路
由一處有弊陋小屋。於屋前逢新寺。難公云。自出
家來。未嘗飲酒。且就蘭公。蘭公苦勸。逼飲升許。被
王召用。若不坐此當得生天。


遡所由來。悚然戰慄。安可曠懷疎節。自貽不追之
悔乎。】


六曰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



【【箋】頌如來威德無不備。依正莊嚴世所企。一切不
求無乏少。凡所需者隨時至。華鬘珠瓔及塗看。空
中天樂如雲施。如來慈受乃。從權。若作受想貪愛
使。未到雪山愛見除。萬乘妻子多捐棄。夜半明星
獨晤時。奇哉從此忘尊貴 是人皆知如來依正
莊嚴。世無能比。不知如來依。正從曠劫苦行得來。
亦從斷滅貪愛所感。今人苦行不修。貪愛不斷。而
欲彷彿如來依正。譬如貧人服帝王服。其禍速至。】


「解曰。華鬘者。西域人貫華作鬘。以嚴其首。此土則
繒絨金寶。製飾巾冠之類是也。」


【【箋】鬘者。髮髻之上以珠華雜寶而嚴飾。故曰。華鬘
不但西域有之。此土男人嚴飾巾冠。女人嚴飾髻
[001-0358b]
帨。以分人品貴賤也。】


「香塗身者。西域貴人用名香為末。令青衣摩身。」


【【箋】異香。惟西域多種。故貴人以香浴身及摩身。即
此土以香肥皂浴之也。西域侍兒。皆著青衣。因名
焉。如玄真子。命樵青竹裏煎茶是也。】


「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是也。」


【【箋】佩香。或囊或餅也。薰香。以筒以爐也。
二儀錄。臙
脂。起自紂。以紅藍花汁作脂。為桃花籹。燕國所出
也。銀粉。古今注三代鉛為粉。】


「出家之人。豈宜用此。」


【【箋】道人當以智慧火。薰戒定香。莊嚴無相之身。直
見無相之頂。獨露本光。豈宜外飾。以上種種。皆王
臣所為。道人弗用。若以異香。轉供諸佛即成福智。】


「佛制三衣三衣。謂五條。七條二十五條也。俱用麤疎蔴布。獸毛蠶
口害物傷慈非所應也。」


【【箋】此南山聖師之文。謂慈悲之服。安用殺生皮毛
為衣。又曰。縱得巳成。斬壞塗埵。塗堵。堊墻也。謂獸
毛蠶口。不及蔴布安穩也。
楞嚴。若謂比丘。不服東
方絲綿絹帛。及此土靴履裘毳。如是比丘。於世真
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
緣。如人食其地中百榖。足不離地。
馬鳴大士記。馬
鳴。往世為毗舍離王。其國有一類人。馬形無衣。王
運神力。分身為蠶乃得衣故蠶成馬死。馬死成蠶。
同一類也。後王復生中印度其馬人當時感戀。悲
[001-0358c]
鳴不巳。故號馬鳴。佛說服絲帛。尚當還債。不若戒
之。向後無悔。】


「除年及七十。衰頹之甚非綿不煖者。或可為之。餘
俱不可。」


【【箋】人生七十。血氣衰頹。力不勝。麤重布衣。故非綿
不煖則知孟子七十巳前。亦戒衣帛或可為者專
為之病開方便也。】


「夏禹惡衣。」


【【箋】通鑑。伯禹夏后氏。名文命。字高密。祖顓頊。父[魚*糸]。
孕歲有二月堯戊戌五十八載。六月六日。生於[束*束/人]
道之石。紐鄉長於西羗。以土德王。正建寅百有六
歲。崩於會稽一惡衣者。頌禹王之德也。禹王喜布
素。而不尚[糸*魯]纊。其愛民惜福如此。即此之心。宜乎。
天下大治。】


「公孫布被。王臣之貴。宜為不為。」


【【箋】通鑑。商周之際。尚無被名弘為人[懨-猒+火]奇。多聞常
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節儉常曰。公孫
丞相布被。人曰。詐。司馬丞相。亦布被。人曰。儉布被。
可能也。使人曰儉。不曰詐不可能也。
後漢書。王良。
為大司徒。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
司徒吏鮑[懨-猒+火]。過其家。夫人布衣。曳柴從田中歸。吏
嘆服。
感應注。漢文。帝。所幸夫人。衣不曳地。唐文宗。
嘗出袖示羣臣曰。此衣巳三浣。晉文公。衣不重帛。
子夏。衣若懸鶉。晏嬰妾不衣帛。董威結殘繩為衣。
[001-0359a]
號曰。百結。祭彤衣無兼衣皆惜福。如此燈錄南禪
師。常云。我與翠巖悅在福昌時。適病寒服藥出汗。
悅從禪侶徧借被。不可得。有紙衾者。皆可數悅。太
息曰。善公本色作家也。】


「豈得道人反貪華飾。壞色為服。糞草蔽形。固其宜
矣。」


【【箋】壞色。青黑木蘭色。以別緇素。表無常之意警惕
後學也。糞掃者上世。死者之衣。及產子之衣。皆棄
曠野糞壤間。比丘取其所棄。於溪㵎浣濯七次。垢
盡。編而為衲。聊以禦寒。頭陀行也。近世死者及產
者。衣不棄。所以當世之學頭陀者。較上世尤苦。

絲頭疏。余七歲出家。父母愛之。衣以輕煖。余性甘
淡薄。顧麗服不忍著。常念一絲一縷。出自蠶口。自。
尺至丈。生命不可計算。喜麤布為衣。奈余力不勝。
乃以人之所棄破紬編而為衲。看山看水。日久月
深。不覺損弊。欲向曠野糞壤間。拾殘衣不可得也。
戊子春。過廣陵見諸公製衣華麗。其綾羅絲頭。皆
棄之余為乞之。向衲破處。密密縫綴渾成一片。雨
打不濕。風吹不入。坐則為禪行則為戒。住則為幃。
臥則為被。亂則為忍鎧。靜則為歛羽。施則為吹毛。
快哉。一絲頭上有如是之用乎。不但為余滅多生
之貪想。且為諸公惜無窮之福云。】


「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鞋。」


【【箋】惠林。布鞋百補千綴。遇軟地。則赤脚行恐損信
[001-0359b]
施。緉鞋。雙履也。
五燈。慧通禪師入太白山。不齎糧。
饑食草果。渴食㵎泉。依樹而息。經五年有證。晚歲
一裙一被。所著蔴鞋。三十載。布衲重縫。冬夏不易。


◎玄泰上座。秪著布。瑞鹿本先不設臥具。不易繭。
絲。卯齋終日。


況凡輩乎。噫。可不戒歟。】


「論。律攝謂三種心。當捨其一。則喜好玩飾心也。夫
出家者。割截為服。糞掃蔽形。豈復染情華美。溺志
芬芳。將無意其服珮珍異。光儀動眾。衢路所接。咋
舌稱奇。不知秉道之流。惟覺其體污形穢。有識之
士。且視同溷鼠廁蟲矣。若優多羅比丘。度母[托-七+友]危。」


【【箋】優多羅母經。優多羅。尊佛樂法。酒不歷口。過午
不食。香花脂粉。未甞附身。母為餓鬼。優多羅以瓶
盛水。楊枝著中法服覆上。飯比丘僧。舉名呪願。母
免重咎。】


「南天竺男子。聞法證聖。」


【【箋】阿育王經。南天竺有一男子。於佛法中。出家少
欲知足。不樂榮顯。不以酥油摩身。不以湯水洗浴。
不食酥油。不願華飾。常畏生死。詣摩偷羅國禮敬
優波笈多。一聞說法。精進思惟。得羅漢果。】


「較其所得。與華鬘香油孰多。又如此土先德。或冬
夏一衲。」


【【箋】唐玄朗破衲重縫。冬夏不易。】


「或用紙糊衣。」
[001-0359c]


【【箋】唐靜琳。平生衣破。以紙補之。】


「更安有於華鬘或衣滓弗浣。」


【【箋】梁慧開。衣服塵滓。未甞舉意浣濯。】


「或不思澡薙。」


【【箋】元高峰。所住石洞上溜下淖。不澡身。不薙髮。】


「復奚暇於摩身。詎不華譽耀於千[示*異]芳德襲於八
絃乎。至於世尊。遙繩往制慎納珠函。」


【【箋】珠林。佛初踰城。樹神以迦葉佛所遺絹僧伽梨。
轉付佛言。絹僧伽梨非我所用。我聞諸佛出世。不
著蠶衣。及開珠函。見迦葉佛書言。此僧伽梨。經出
大梵天王。緯出堅牢地神。絲是化生。非由繰蠒。佛
乃受之。】


「全付杜漸將來。堅辭賜紫。」


【【箋】宋高僧傳。五代晉釋全付。住清化禪院。錢忠憲
王。遣使賜紫袈裟。付。上章力辭使再往。又辭曰。吾
非飾讓。恐後人效吾而逞欲也。


傷慈之慮。豈獨厪於能仁。逞欲之防。反盡寬於末
季。況茲四大。別在剎那。付彼一坏。旋成朽壤。行胔
走骼。枉用莊嚴。蟻食烏餐。空勞珍重。乃罔念爭雄
超舉。恥弗逮於姱修。徒思角勝沉淪。共相矜於炫
俗。以馬齒鳥跡為非分。咄哉。疎麻。以獸毛蠶口為
當然。爛焉文綺。憶昔之辭親割愛。本圖修出世良
因。似今之鬬靡誇妍。將擬向何途駐足耶。悲夫。】


七曰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001-0360a]


【【箋】佛在世時。大權菩薩。現天人身。常以梵唄謌贊
於佛。或演無常苦空。無我之音。令諸眾生感悟。能
使水鳥樹林。咸宣妙法。非同世間艶麗謌舞也。甞
論耳目之於聲色。極易惛人神智。亦能發人悟機。
故仙人緣之。而神足頓失。樓子因之。而心地豁開。
究其惛智之源。被聲色流轉也。故謂之順流。亦曰
下流。究其發悟之源。不被聲色流轉。故謂之逆流。
亦曰。上流。今之博地凡夫。孰不為聲色流轉。故與
道日遠。是故初機者。當避聲色如刀劒。其與道自
近矣。】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為戲舞。」


【【箋】歌舞者。歌有所不足。則舞以盡之。舞有所不足。
則歌以盡之。歌之舞之。盡善盡美矣。】


「倡伎者。謂琴瑟簫管之類是也。」


【【箋】倡伎。總名也。
白虎通。琴。禁也。所以禁止邪淫。正
人心志也。瑟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欲。正人之德
也。
呂氏春秋。朱襄氏之世。天下多風。陽氣不積。果
實不成。故斌王建五絃之瑟。瞽瞍作十五絃。舜益
八絃。為二十三絃。漢武帝。謌兒作二十五絃。及箜
篌瑟。古有掌樂之官。樂記所自出也。
世說。戴安道。
少有高名。武陵主聞其善琴。使人召之。安就使前
破琴曰。戴安道。不能為王侯伶人。
風俗通。丘仲。作
笛。笛。滌也。所以蕩滌邪穢。納之雅正也。
樂書。剪雲
夢之霜筠。法能吟之異韻。
通義纂。伏羲作簫十六
[001-0360b]
管。或云。女媧氏作。
爾雅。大笛曰管。小笛曰簫釋名
簫。肅也。其辭肅肅而清也。】


「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時。故往觀聽。」


【【箋】供佛宜使人作樂。不宜自作。
徵。梵網十重不得
教他作。今不自作。而使人作不與梵網相違乎。
訓。
梵網不教他作。殺盜也。殺盜為害非小。使人作樂
供佛。有無量功德。不同十重也。伹為初地工夫。無
暇作樂。故使人作耳。】


「古有仙人。因聽女歌音聲微妙。遽失神足。觀聽之
害如是。況自作乎。」


【【箋】毗曇毗婆沙。優陀延王。詣[鬱-山+止]毒波陀山林。禁入
男子。純與女人五欲自娛。其音清妙。燒眾名香。時
諸宮女。裸形起舞。適五百仙人經過。染色聲香。便
失神足。墮彼林中。王問汝等是誰。曰。我是仙。人。王
曰。汝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耶。曰。不得。曰。汝得初禪
耶曰。曾得。今巳失也。王嗔曰。有欲之人。視我宮女。
殊非所以。便拔利劍斷五百仙人手足。所謂纔生
一念欲便失五神通。】


「今世愚人。因法華有琵琶鐃鈸之句。恣學音樂。然
法華乃供養諸佛。非自娛也。」


【【箋】徵。如來說法。無二種語。今法華之與律儀雖經
律不同。然皆佛說。云何法華以音樂為功德律儀
以倡伎為罪障耶。
訓。所以為罪福者。謂供養自娛
之別耳。若律儀中人。以倡伎為功德。即律儀轉為
[001-0360c]
法華。若法華中人。以音樂自娛。即法華轉為律儀。
雖然。須彌納芥子則易。芥子納須彌則難。其有不
以難易為礙者。庶幾可以酬酢及此。】


「應院作人間法事道場。猶可為之。」


【【箋】言猶可者。非急切之詞。當如法禮懺誦經為要
務雜陳音樂。又其次。】


「今為生死。捨俗出家豈宜不修正務。」


【【箋】人人盡道為生死出家。及乎尋常看他。何曾以
生死當事。且道生死在什麼處。輕輕問著。十個到
來。却有五雙打寬限。所以不覺不知。流入二死海
中滔滔皆是。今目前海口子。不知沒溺殺多少英
雄。汝等快做手脚。專致正務。果然手脚穩當。方不
負出家做個真正道人。所謂正務者。修證不無染
污不得。除却目前句子皆非正務。你將問來底不
是正務。我將言答底。不是正務。畢竟如何是正務。
臘月三十日到。不是別人代得底。
四十二章經。佛
問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數日間。佛言。子未聞道。
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飯食間。佛言。子未
聞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間。佛言。
善哉。子知道矣。】


「而求工伎樂。乃至圍棋陸博。骰擲樗蒲等事。」


【【箋】博物志。堯造圍棋。以教丹朱。
方言。自關以東。謂
之奕。
漢書注。陸博。行棋也。
鮑宏博經。二棋分黑白
各半。擲之。
珊瑚鉤詩話。樗蒲。老子入胡作。今謂之
[001-0361a]
呼盧。取純色而勝。
五燈。法遠住浮山歐陽文忠公。
聞遠奇逸。造其室。未有以異也。與客棋。遠坐其傍。
公遽收局。請因棋說法。遠令撾鼓。陞座曰。若論此
事。如兩家著棋相似。何謂也。敵手知音。當機不讓。
若是綴五饒三又通一路始得。有一般底。秪解閉
門作活。不能奪角衝關。硬節與虎口齊張局破後。
徒勞逴斡。所以肥邊易得。瘦腹難求。思行則往往
失粘。心粗則時時頭撞。休誇國手。謾說神仙。贏局
輸籌。即不問。且道黑白未分時。一著落在甚麼處。
良久曰。從來十九路。迷悟幾多人。文忠嘉嘆久之
浮山。因棋說法。意在言外乃見臨時應機便利
若此。後世愚昧。大事未明。深恩未報。終日著棋。廢
時失事。爾乃比支道林之手譚王文郎之坐隱大
謬一生。悲夫。】


「皆亂道心。增長過惡。噫。可不戒歟。」


【【箋】善惡對代。箭鋒相拄。究竟為惡則易。為善則難。
為惡如放無韁之馬。為善如撑逆水之船。此為為
善者䇿發云。】


「論。剎利一國之貴。而膺其爵命者。莫不顯榮如來
三界之尊。而被其法服者。豈偏菲薄。愚昧白衣。不
知釋子。惟唾棄甘醲厭離華屋。所以支形鉢食。棲
宿塚間。正欲刊落驕慢。斷割紛糺。實自隆崇。匪云
賤辱。白衣反心輕之。巳為紕繆。而身為釋子。不知
自重。吹螺擊鈸。降為優伶。為法門之玷。抑何其甚。
[001-0361b]
夫徹公扳松而嘯。見阻於東林。何況於歌。」


【【箋】高僧傳。宋僧徹。常至南山扳松而嘯。於是清風
遠集。眾鳥和鳴。超然有勝氣。退咨東林。律禁管絃。
戒絕歌舞。吟嘯可得為乎。林曰。論及散亂。皆為違
法。由是乃止。】


「無著躑水而渡獲譏於近住。何況於舞。」


【【箋】五百問經。有賢者。優婆塞。請一比丘。欲施一好
衣。比丘同行。中道值水坑。便躑度。賢者自念。我欲
施一好衣。為躑度故。當減其半。而比丘得他心通。
知賢者意。前行復見水坑數四。故躑。賢者[厂@火]念。減
至無衣。但留一食。比丘前行。見水坑不躑。賢者問。
何不躑。曰。我若更躑。恐失食故。賢者驚駭。知是道
人悔過。請歸供養。】


「乃至摴蒲博奕。外書稱為牧豬奴戲。」


【【箋】晉中興書。陶侃。為荊州。見吏博奕戲具。曰。圍棋
堯舜以教愚子。博殷紂所造。諸君並國器。何以此
為。
◎聖人惜寸陰。眾人惜分陰。諸參佐。每以戲廢
事。乃取摴蒲投之於江曰。摴蒲者。牧豬奴戲耳。】


「觀象卜算。論中謂之邪命自活。」


【【箋】智度論。舍利弗云。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不淨
活命。名下口食。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雹霹靂。不
淨活命。名仰口食。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
不淨活命。名方口食。學種種術。卜算吉凶。不淨活
命。名維口食。】
[001-0361c]


「在道之人。苟少犯之。雖彈指頃。皆足以污其清德。
觀奘法師童齡。遇諸掉戲者。訶其徒喪百年。」


【【箋】高僧傳。唐玄裝法師。年十一出家。觀諸沙彌劇
談掉戲。謂曰。夫出家者。為無為法。豈復更為兒戲。
可謂徒喪百年。】


「而樗蒲博奕抑又甚矣。安禪師。定中見談資養者。
惡鬼掃其脚跡。」


【【箋】宋光孝安住清泰寺。定中見二僧倚檻私語。初
有天神擁衛。傾聽久之。散去。俄而惡鬼唾罵。仍掃
脚跡。頃詢其故。乃二僧初論佛法。次敘間闊。末談
資養。自是終身。未甞言及世事。


而觀相占卜。顧可為歟。當知身既抽簪。自合心同
執玉。慎毋以至尊至貴之體。而輕自媟褻也。】


八曰不坐高廣大牀



【【箋】華嚴。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隨緣
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
楞嚴。我以妙明。不
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
小。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虗空。於一
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解曰。佛制繩牀。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則犯。」


【【箋】梵網。有繩牀。木床。繩床以繩結為床。為行脚者
設。木床。為坐。禪者設。
毗婆沙論。佛八指。約高一尺
六寸。中人一肘。坐時脚不掛空。過此量者。曰高。但
[001-0362a]
可容身轉側。過此量者。曰廣。既高且廣。名大 雲
棲為對初地學者。不得放逸身心。增長過惡說也。
若言如來報身之量。巳非八指限量。況法身之量
哉。故以二嚴經。文標顯其前。】


「乃至添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箋】困學紀聞。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國之不服者。
十三人。禹作祭器。墨漆其外。朱畵其內。國之不服
者。三十三人 舜禹。聖君也。用漆為器。不為過分。
而有賢臣諫諍。恐百官庶民。靡費不實。後世伹知
舜禹之聖。而不知賢臣輔之為聖也。今出家者。華
其私室。精其器皿。制度失佛祖之箴。受用等王侯
之供。忠言逆耳直諫者。乃老。脅肩謟笑曲奉者。是
趨。此其所以叢林日弊。初學記。蒿宮茆柱。實興國
之清猷。玉席珠衣。乃危[邱-丘+看-目]之弊化。】


「古人用草為座。」


【【箋】世尊雪山修道。以草為座。後浴於泥連河。天人
岸畔。釆新綠草敷為座 羲皇之時。巢居穴處。皆
以草為座。詩。嫩草承敷坐。長松响梵聲 僧因習
定曾敷草。天為聞經再雨華。葢上古草座風味。可
想見也。】


「宿於樹下。」


【【箋】頭陀頌。古樹撑天外。依俙似劫初。何勞更結瓦。
且喜暫為廬。鹿過苔分翠鳥[啣-止+山]花落裾。翻思黃面
老。能不歎噓噓。】
[001-0362b]


「今有牀榻。亦既勝矣。何更高廣。縱恣幻軀。」


【【箋】物原神農始。作床蓆 神農以前。無床坐之具。
今有床榻。巳勝神農之世。何必高廣。既高廣矣。又
尚雕刻。乃不知此身。匪金石之質。終不久住。徒勞
靡費。何如竹床木榻。稻草蘆花。冬暖夏凉。隨時添
減。為福也。五燈。趙州諗。始住觀音院。律身枯槁。僧
堂無後架。繩床角折。繩繫殘薪。支之。屢有為師新
之者。終不允。住持四十五年。未甞以一書告檀越。】


「脇尊者。一生脇不著席。」


【【箋】西域記。脇尊者。八十出家。少年誚曰。出家之業。
一則習禪。二則誦經。今衰老。何所取進尊者聞之。
誓曰。我若不通三藏。不斷五欲。得六神通。具八解
脫。終不以脇至席。晝則研習教理。夜則靜慮凝神。
三年悉證所誓。時人敬仰。號脇尊者。五燈。璧峰金。
參晉雲海。示以萬法歸一。疑之三年。偶摘蔬次。忽
凝然久之。海問子定耶。對曰。定動不關。海曰。定動
不關。是甚麼金以筐示之。海不肯。金撲筐於地。亦
不肯。爾後工夫益切。脇不至席。一坐七日。聞伐木
聲。大悟。】


「高峰妙禪師。三年六願。不沾牀[柷-口+登]。」


【【箋】師諱原。妙。吳江徐氏子。母夢僧乘舟來。乃孕。
至離襁褓。喜趺坐。遇僧入門。輒欲從之。十五出家。
投禾法住師。十六薙髮。十七習天台教。二十更衣。
入淨慈。立三年死限。脇不沾席。口體俱忘。於天目
[001-0362c]
師子巖西石洞。營小室如舟。榜曰。死關。絕給侍。洞
非梯莫登。撤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示寂偈云。
來不入死關。去不出死關。鐵蛇鑽入海。撞倒須彌
山。】


「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噫可不戒歟。」


【【箋】水懺序。知玄法師。邂逅一僧。患迦摩羅疾。視無
倦。將別僧曰。子後有難。當往西蜀彭執茶隴山。雙
松為誌。玄後居安國寺。懿宗禮之。賜沉香座。忽生
人面瘡。醫皆拱手。因憶僧言。入山尋訪。二松之間。
僧出迓。玄具陳劇苦。僧白。無傷。嵓下有泉。灌之即
愈。及明引之泉。方掬水。瘡作語曰。公曾讀西漢書
否。公即盎。我即錯也。累世求報。公十世為高僧。戒
行精嚴。報不得便。今受賜沉香寶座。名利心起。故
能害之。幸迦諾尊者。以三昧水解之。今不汝為患
矣。掬水痛絕。甦後即愈。雙松古寺。悉隱不見。】


「論。沙門坐次。自當休息萬事。放捨諸緣。身心一如。
動靜無間。葢神通勝業。非定不生。無漏慧根。非靜
不發。惟是水冷波澄。而珠光乃現。」


【【箋】坐禪儀。探珠宜浪靜動水取應難。定水澄清。心
珠自現。】


「鏁緣柱繫。而猿躍斯休。」


【【箋】禪法要解。譬如獼猴。被繫在柱。終日馳走。鏁常
攝還。極乃休息。所緣在柱。念則如鏁。心喻獼猴。行
者觀心。亦復如是。】
[001-0363a]


「龜畏啗而謹藏。水狗終莫得其便。」


【【箋】雜阿含經。一道人在河邊樹下。學道十二年。貪
想不除。身靜意遊。曾無寧息。不能得道。佛化作沙
門。至其所。有龜從河中出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饑
行求食。便欲啗龜。龜縮其頭尾四足。藏於甲中。不
能得啗佛曰吾念世人不如此龜。放恣六情。外魔
得便。形壞神去。生死無端。輪轉五道。苦惱百千。即
說偈言。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馬慙鈍而先發。神駿反遠遜其能。」


【【箋】毗婆沙論。如二人俱至一方。一乘疾馬。一乘鈍
馬。雖乘鈍馬。以前發故。而先至。信解脫者。勤行精
進。先至涅槃。】


「何有馳逐外緣。宴安床座。佛制沙彌。從大僧次第
而與。」


【【箋】四分。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與沙彌房舍。臥具佛
言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疇令廣座迴旋。且未容登臥自如。」


【【箋】四分。時小沙彌等。大小便吐污泥織繩床坐臥
具。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不得令沙彌坐臥織繩
床上。若能愛護不污。聽坐。】


「安可高床偃仰。夫巳殃違十世。突尋悟達之讎見前
儻非命盡七朝。莫改善容之惑。」


【【箋】求離牢獄經。阿育王弟。名善容。遊獵見諸梵志。
裸形苦行。問曰。有何患累而無成辦。梵曰。坐有羣
[001-0363b]
鹿。數共合會。我見心動。不能自制。王弟念此等梵
志。猶有淫欲。釋子沙門。飲食甘美。在好床坐。豈得
無欲王聞弟生邪見恐永迷沒。敕諸妓女。嚴粧至
善容所。共相娛樂。未經時。王躬往語弟。汝何將吾
諸妾恣意自娛耶。名諸大臣詣市殺之。諸臣諫曰。
王秪此弟。願聽七日。王聽內宮作唱妓樂。至七日。
王問七日之中樂否。弟曰不見不聞。何樂之有。王
曰。眾妓自娛。何以面欺。言不樂耶。弟曰。應死之人。
又何情於五欲。王曰。汝今憂念一身斷滅。在欲不
樂。豈況沙門憂念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億百千世。
身身受苦。念此心酸故出家為道。求於無為度世
之要。設不精勤。受歷劫苦時。弟聞王教。乃得醒悟。】


「宜思頭陀十二住止塚間。」


【【箋】頌。第九塚間住 荒塚何蕭索。所聞皆凄其。故
壘添新土。易見無常儀。幽然起九想。愛欲皆遠離
從地而起倒。因屍悟所思。】


「苾蒭四依。宿惟樹下。」


【【箋】隨機羯磨。比丘受四依法。一。糞掃衣二。乞食。三。
樹下坐。四。腐爛藥。】


「脅不著席。難生精進忘疲。」


【【箋】燈錄。十祖脅尊者。中印度人。名難生。九祖伏䭾
密多。與落髮授戒。執侍左右。未甞睡眠。謂其脅不
至席。遂號脅尊者。】


「坐榻塵交。慧熈嚴尅自勵。薄拘羅人旬壁樹弗倚。」
[001-0363c]


【【箋】中阿含經有一異學。是尊者薄拘羅。未出家時。
親朋友。往詣薄拘羅所。請問其義。薄拘羅為說。我
於此正法律中。學道以來。結跏趺坐。八十年。未曾
倚壁倚樹。】


「妙禪師三年床[柷-口+登]不沾。矧茲初發淨心。志趨聖道。
應諦審求寂之義深。維勤䇿之名。縱翹足而歎底
沙之德無能希九劫之功詳載下威儀篇。乃繫念而獲長
老之稱。寧不拘八齡之愧。」


【【箋】增一阿含經爾時世尊。與眾說法。有一老比丘。
向佛舒脚而睡。有修摩那沙彌。年八歲。去佛不遠。
結跏趺坐。繫念在前。佛說偈曰。所謂長老者。如未
剃鬚髮雖復年齒長。不免於惡行。而有年幼者。諸
根無漏缺。此謂名長老分別正法行。】


「佛云。出家以自在為苦。以不自在為樂。」


【【箋】中阿含經。生聞梵志問佛。出家以何為苦。佛言。
出家以自在為苦。謂隨順貪欲。瞋恚愚癡不守禁
戒。因此憂惑。故以自在為苦也。又問以何為樂。佛
曰。出家以不自在為樂。謂學道不隨貪欲嗔癡。隨
戒自制。無鬬諍怨憎憂。若有義利。故以不自在為
樂也。】


「時當三復斯言。勿使剎那空過。爾乃莫不驅駕愚
懷放傾憍惰。致使善根種子。不復開敷。道樹枝條。
彌加枯悴。一旦奄歸長夜頓罷資糧。鞫勘冥司。將
何酬答。然後洶遽惶迫。思作鴛鴦之鳴。嗟其晚矣。」
[001-0364a]


【【箋】白喻經。外國節度之日。一切婦女。持優鉢羅華
以為鬘飾。有一貧人婦。語其夫曰。汝能得此華與
我。是爾妻。否則別去。其夫雖貧。善作鴛鴦鳴。即入
王池。偷優鉢羅華。時守池人問。池中何响。貧人失志
志曰。我是鴛鴦。即被捉。將詣王所。中道復作鴛鴦
鳴。守池人曰。爾先不鳴。今鳴何益。世間愚人。亦復
如是。終身殘害。作眾惡業。不習心行。使令調善。臨
命終時。方欲修善。獄卒將去。付閻羅所。雖欲修善。
亦何能及。】


九曰不非時食



【【箋】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
次日。明相未出。非時而食。名為破戒。犯者急須懺
悔。除病者。若饑取一切穀豆麥煑不破皮。濾汁非
時得飲。若梨棗諸果汁。蔗汁。藕根汁。澄如水色。以
水渧淨。有渴病。若作務。若檀越供養。非時得飲。


蜜石蜜。沙糖漿。以水淨。有熱病。若遠行。若不得食。
若食少。若施水處和水。非時得飲。若器底殘水。被
雨湔。亦名為淨。酥油。生酥。並同。但此方牛乳。羶不
可食。如薏仁等。不得觸食。若和他藥。其味巳變得
服。若不任為食者。和時食。謂飯餅[麩-夫+少]等。不得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
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


【【箋】出三昧經。午後日。過一髮一瞬。即非時也非時
不食。得五種利益。一。離諸貪欲。二。神氣清爽。三。能
[001-0364b]
却睡魔。四。道業易辦。五。增長福壽。處處經。佛言。中
後不食。有五福。一。少淫。二。少睡。三。得一心。四無有
下風。五。身得安穩。亦不作病。刊定記。一日夜十二
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
巳午人佛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畜生食時。四。夜
分。即亥子丑鬼神食時 宋文帝。飯僧。同眾於地
筵班食遲。眾疑將旴不食。帝曰。始可中矣。生公曰。
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鉢食。眾從之。
帝大悅。
徵。齋供之儀。禮應先佛。而後天。今諸天早
食。則先天。而後佛也。
訓。若以此土曆日子午推之。
先天而後佛。若以西方蓮花觀之。天亦不先。佛亦
不後。何則。謂西方以蓮花開合。而分為晝夜。甞觀
十法界循業發願之境。而與大蓮花之光交映日
時。毫髮不謬也。諸天早食者。謂其因中精進。五戒
十善。得生天上。故報在蓮花將開之時。將見蓮花
之光。以珍饈美饌而為食也。佛午食者。謂其因中
萬德圓滿。諸行具足。依正莊嚴。一切無比。故在蓮
花正開時。華光與日光相照。以禪悅法喜為食也。
畜生午後食者。謂其因中迷失本性。傷殺物命。不
知廉恥。造不善業。故報在蓮花將合之時。將離華
光。以水草為食也。餓鬼夜食者。謂其因中誹謗三
寶。五逆十惡。故報在蓮花合時。不見花光。以銅汁
鐵丸為食也。】


「僧宜學佛。不過午食。」
[001-0364c]


【【箋】僧從佛口生。如子繼述父志也。
續法喜。李彪。字
道固。魏孝文朝。累官御史中尉。領著作。甞入中興
寺。訪釋僧鐘。時日影小晚。鐘不食。固曰。何聲聞耶。
鐘曰。應以聲聞得度者。故現聲聞。】


「餓鬼聞碗鉢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
過午乎。」


【【箋】餓鬼因中侵奪眾食。以自活命。令眾饑惱。在碗
鉢上造業。即於碗鉢上受報。所以食時。不得碗鉢
作聲。以慈悲故。】


「昔有高僧。聞隣房僧午後舉㸑。不覺涕泣。悲佛法
之衰殘也。」


【【箋】高僧以佛法為巳任。故聞午後舉㸑。知法運垂
秋。故涕泣而悲嘆也。】


「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
人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制。
生大慙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
安意食。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
歟。」


【【箋】雲棲。為愍病者老者之苦。乃體仰佛慈故開。此
篇。當時先輩論議不一。謂律中過午。且不容藥石。
況以晚食為藥食也。然藥食。古人仍語。與雲棲何
有。四分別眾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
時。施食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
此是時。茲律文昭著。佛意宛然。則知雲棲不肯誤
[001-0365a]
人。亦不自誤。大約律法遮處。不得不嚴肅。而開時。
不得不方便。後人勿以方便為繇。乃以無病為病。
未老先老。恣意食噉。而違佛制也。】


「論。刼初聖人。以一日不食為齋。世尊制日中一食。
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制日午為法食正時
也。及難陀母。奉粥上佛。佛應許比丘食粥。」


【【箋】事見粥有十利。】


「以白色明相。為食粥正時。」


【【箋】婆沙論。明相有三。初。日照剡部樹身。天作黑色。
二。日照樹葉。天作青色。三日過樹。天作白色。三色
中取白色為正。須舒手見掌文分明。始得食粥。】


「蓋身為如來弟子。志求涅槃。豈得下同惡趣。旦時
天食。聊可同之。」


【【箋】毗羅三昧經。佛為惠法菩薩云。食有四種。早天
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
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以
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


「是以輪傾一瞬。[晷-人+卜]踰一髮。咸制所斷。」


【【箋】瞬。目動也。二瞬。名一彈指。摩訶僧祇律。若日過
午一瞬。則不當食。日[晷-人+卜]過午一髮許。則不當食。】


「夫葷羶酒醴。列在戒條。非時不食。斯名齋法。今之
方袍圓頂。未甞一日持齋。薄暮豪餐。中宵大嚼。羮
粒狼籍。匕箸縱橫。使彼按律自繩。亦難寬貸。佛言。
諸婆羅門不非時食。況我弟子。知法行法。而當爾
[001-0365b]
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


【【箋】舍利弗問經。舍利弗言。有諸檀越造僧伽藍。厚置
資給。供出家人。非時就典。食者索食。與者食者。得
何等罪。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
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
物。非施主意。施主無福。如失物故。但有發心置立
之善。舍利弗言。持受時食。食不盡者。非時復食。或
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否。佛言。時食淨者。是即
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
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戒。劫盜餓鬼之罪窟。非
時索者。非時輒與者。是名退道惡魔。名惡道破器
癩病人。壞善果故。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
亦不邪食。況我弟子。當知法行法。若盜與盜受。一
團一撮。片鹽片酢。皆死墮焦腸地獄。】


「明訓昭然。莫之或省。是誠河心。似此挈坯當瓶。破
多固少。摶霜作器。毀易持難。不思信施難消。亦任
福田彌薄。觀律中載一比丘患病。佛教以種種治
法。猶不及於食噉。」


【【箋】五分律。有比丘。服吐下藥。不及時食。腹中空悶。
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以酥塗身。猶故不差。佛言。
酥和[麩-夫+少]塗身。猶故不差。佛言。以暖湯澡灑。猶故不
差。佛言。以暖湯飲。能延至曉。一切不得過時食。】


「則病且不開。何況無病。又外書載僧智燈。死巳復
活。傳午後服藥。後人增加。非佛本意。」
[001-0365c]


【【箋】酉陽雜爼。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常持金
剛經。遇疾死。弟子啟手足猶熱。未敢殮。經七日。却
活云。初見冥王。合掌下階。訊曰。因公持經功德。更
延壽十年。勉脫生死。又問人間眾生。中晚以藥為
食。食薏苡仁。大違本教。燈曰。律有開遮故。王曰。此
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無飲藥者。】


「則藥且弗聽。何況非藥。乃縱情非法。漫不加意。詢
及持犯云何。惘然若夢。而閻羅老子究心佛律。政
爾精熟。安可搆愆向盡。斂罪待終。是猶抱薪而馳
烈𦦨。負石而躍春冰。希心倖脫。其可得乎。若後岡
齋時小過。枵然竟日。」


【【箋】高僧傳。齊釋僧侯。自蜀還都。於後岡創立石室
為安禪之所。自息慈以來。至於捨念。每日影小蹉。
輒空齋而過。】


「順公疾危誤食。吐粒而終。」


【【箋】高僧傳。梁山陰雲門寺。釋智順。疾甚不食多日。
一食中竟。弟子曇和。以順絕谷日久。密以半合米
雜煑。以進。順咽而還吐。索水洗澡。語和云。汝永出
雲門。不得還住。


斯真能剋躬嚴意。寧復慮冥司相抗難哉。】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箋】涅槃。如恩立法。隨法得名。處聖稱真。居凡號俗。
似金作器。隨器得名。在指曰鐶。飾臂名釧。則一心
不動。執別號而萬法成差。真金匪移。認異名而千
[001-0366a]
器不等。若知法法。全心作器。器盡金成。名相不能
干。是非焉能惑。又如圓器與方器。名字不同。若生
金與熟金。言說有異。推原究體。萬法皆空。但有意
言。名義差別。動即八識。凝為一心。得旨忘緣。觸途
無寄。】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銀也。謂金色生本
自黃。銀可染黃似金也。」


【【箋】翻譯。梵語生像。此云金銀。即褁金之類。
律。生者。
金銀寶。不由人工作所成。像者。金銀寶物。由人工
成其器也。
雲居顯注。雲棲解固是。凡以金銀造成
形像諸器物首飾等。皆名生像。亦不可捉持。】


「寶。七寶之類是也。」


【【箋】翻譯。七寶。諸經所載不同。舊本二種。其間名同
而華梵不一。今依翻譯名義。一例二種。皆以梵語
為名。華言各釋其下。一。蘇代羅。華言金。
大智度論。
金出山石沙赤銅中。而有四義。一。色無變。二。體無
染。三。轉出無礙。四令人富。以是義故。名為寶。二。阿
路巴。華言銀。銀出燒石中。世名白金。亦有四義。與
前金同。故名為寶。三。琉璃。華言青色寶。
觀經疏。吠
琉璃耶。華言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柰城不遠。
山出此寶。故以名之。此寶青色。一切眾寶。皆不能
壞。色體堅瑩。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四。波黎。或云塞
頗胝迦。華言水玉。即蒼玉也。或云水精。體色瑩潤。
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五。牟婆洛揭拉婆。華言青白
[001-0366b]
色寶。即𤥭璖也。其狀如車之渠渠。車之牙輞也。因
以為名。以其體堅色明。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六。摩
羅伽𨽻。華言瑪瑙。其色赤白。如馬之腦。因以名焉。
以其可琢成器。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七。鉢摩羅伽。
華言赤真珠。佛地論。赤蟲所出。
大智度論。此寶出
魚腹蛇腦中。其色明瑩。最為殊勝。故名為寶。】


「皆長貪心。妨廢道業。」


【【箋】皆字。發明生像等。極易惛人神智。譬如古鏡本
來明淨。著一點塵埃不得。若著一點光明。即為障
蔽。夫道也者。亦著一點貪心不得。若著一點。至道
即為乖戾。晦堂曰。一塵飛而翳天。一芥墮而覆地。
秪者一貪。無量法門即時掩閉。從此錯過。豈止一
日兩日。一生兩生。欲求與道相遇。不是容易。
大莊
論。若物能令起惱。則不應畜。縱令寶玩。要必有離。
如蜂作蜜。他得自不得。財寶亦却是。】


「故佛在世時。僧皆乞食。不立煙㸑衣服房屋。悉任
外緣。置金銀於無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


【【箋】佛在世時。分衛乞食者。皆是菩薩聖僧四事供
養者。悉是大權天眾。故不惟置金銀於無用之地。
即此條律。亦未曾有。蓋為後人因事而制。誦至此。
不覺想入佛境界矣。】


「鋤金不顧。世儒尚然。」


【【箋】世說。管幼安。諱寧。與華歆園中鋤菜。見地土有
片金。管揮鋤與瓦石無異。歆捉而擲去。時人以此
[001-0366c]
定管華之優劣。
◎樂羊。甞行路得遺金一餅。還與
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
之食。況拾金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大慚乃捐金於
野。
高士傳。披裘公者。吳人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
遺金。時當五月。見披裘負薪。顧令彼取金。公投鐮
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人之卑耶。五月
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哉。季子大驚。而問其姓。曰。
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語姓名哉。
◎士大夫若愛一
文。不值一文。千古之名言也。】


「釋子稱貧。蓄財奚用。」


【【箋】根本部迦葉尊者偈。所食無過一升飯。眠臥惟
須一小牀。兩張□布足遮身。此外並是愚癡物。

燈。瑞鹿本先禪師。居瑞鹿。一生手不度財物。
◎慧
滿禪師。奉頭陀行。惟畜二鍼。冬則乞[示*甫]。夏則捨之。
心無怖畏。睡無夢行。乞食所至伽藍。則破薪制屣。
住無再宿。後無疾。坐陶冶中自化。
燈錄。汴州法一。
與大慧初剃染時。同舟下汴。慧數顧其笠。一怪之。
伺起取笠視之。一金釵在焉。亟投諸水。慧還復顧
覓。一吒曰。吾期汝乃為金釵動耶。巳擲之水矣。慧
禮曰。兄真我師也。
◎香嚴禪師。芟除艸木。偶拋瓦
礫擊竹作聲。省悟。遽歸沐浴。焚香。遙禮溈山。讚曰。
和尚大慈。恩踰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有今日
之事。乃有頌曰。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動容揚
古路。不墮悄然機。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諸方
[001-0367a]
達道者。咸言上上機。溈山聞得。謂仰山曰。此子徹
也。仰曰。此是心機意識。著述得成。待某甲親自勘
過。仰後見師曰。和尚讚歎師弟發明大事。你試說
看。師舉前頌。仰曰。此是夙習記持而成。若有正悟。
別更說看。師又成頌曰。去年貧。未是貧。今年貧。始
是貧。去年貧。猶有卓錐之地。今年貧錐也無。仰曰。
如來禪。許師弟會。祖師禪。未夢見在。師復有頌曰。
我有一機。瞬目視伊。若人不會。別喚沙彌。仰乃報
偽山曰。且喜閑師弟會祖師禪也。
◎香嚴於擊竹
聲中。悟入成頌。自謂千了百當。不料被他仰山師
兄一桚。換却眼睛。直得貧到錐也無處。更加一桚。
猶道未在。至第三頌。方許他會祖師禪。若當時不
是仰山這兩桚。幾合有頭無尾。何故偽山輕輕放
過。放過且止。且道他父子心行還有異同也無。速
道。】


「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入菴院。或出遠
方。亦未免有金銀之費。」


【【箋】不能乞食句。預見法運衰微。能毋感慨。此下至
不無金銀之費。雲棲未免入水救人。以慈悲故。有
云。律中無暫開之文。以雲棲為杜撰。乃不知佛住
世時。金銀何用。故不捉持。當斯像法住世。非錢不
行。恐塞參學之路。乃體會佛心。因時而著此篇。故
下文隨開隨遮。不使後學積聚以長貪心也。】


「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裝飾衣器等物。
[001-0367b]
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纔登初地。專致學道。恐其恣長貪心。金銀不經
其手。而況積畜。
徵。今叢林執掌錢糓者。漫不為事。
於貪能不累乎。
訓。常住司執錢穀。無非佛物法物
僧物。於巳何有。若此中沾染毫釐。即是鑊湯爐炭。
若此中涇渭分明。即是青蓮華藏。
寶訓。死心曰。求
利者不可與道。求道者不可與利。古人非不能兼
之。葢其勢不可也。使利與道兼行。則商賈屠沽閭
閻負販之徒。皆能求之矣。何必古人棄富貴。忘功
名。[厂@火]心泯志。於空山大澤之中。㵎飲木食而終其
身哉。必為利與道行之。不相違礙。譬如捧漏巵而
灌焦釜。則莫能滴矣。】


「論。十惡以意業為上。三毒以貪心居首。財利於人。
為禍最烈。而沙門殆有甚焉。律言。沙彌四患。而手
捉金銀。乃與飲酒淫欲。邪命自活並列。」


【【箋】四分律。沙門釋子。不得捉持金銀若錢。沙門釋
子。捨離珍寶珠瓔。不著飾好。若應捉金銀若錢。不
離珠瓔珍寶。則應受五欲。若受五欲。非沙門釋子
法。日月有四患。云何為四。阿修羅烟雲塵霧。是日
月大患。若遇此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
神。沙門亦有四患。云何為四。若沙門不捨飲酒。不
捨婬欲。不捨手持金銀。不捨邪命自活。是謂沙門
四大患。能令沙門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
神。】
[001-0367c]


「誠以手捉持。則私畜藏。私畜藏。則生貪著。於是損
失法財。戕殘慧命。惡名流布。世所賤耻。故錢繫衣
領。非人坌土其上。」


【【箋】僧祗律。有比丘。將一沙彌歸看親里。路經曠野。
有非人化作龍。右遶沙彌。以華散上。讚言善哉。大
得善利。捨家出家。不捉金銀。及錢。比丘到親里家。
問訊巳。欲還。時親里婦。語沙彌言。汝今還。可持錢
去。市易所須。沙彌受取。繫著衣領。中道非人見沙
彌持錢。在比丘後行。復化作龍。左遶沙彌以土坌
上。乃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錢行。沙彌便啼。
比丘顧問沙彌。彌泣言。我不意有過。無故得惱。師
問汝有所捉耶。答曰。持是錢來。師言。捨棄。棄巳非
人復如前供養。】


「金沙著灌專頭難以飛空。」


【【箋】僧祗律。目連尊者共專頭沙彌。食後。到閻浮提
阿耨池上坐禪。專頭沙彌。見池邊金沙。心生貪著。
取沙著尊者澡灌中。目連從禪定起。即以神足乘
虗而還。時沙彌為非人所持。不能飛空。目連喚彌
同往。彌曰。我不能得往。連曰。汝有所持耶。彌曰。持
是金沙。連曰。汝應捨棄。捨巳即乘空而去。】


「捉持之害如此驗歟。故知唐智則。匙鉢之外略無
兼物。眾號為狂。則曰。道我狂者。乃是狂耳。」


【【箋】高僧傳。唐智則。瓦鉢本匙外無餘物。居一室。門
不掩閉。眾號為狂。出家離俗。心存衣食。行住遮障。
[001-0368a]
扁戶緘笥。廢時亂業。役役不安。而此非狂。更無狂
者。】


「至哉言乎。世間從未聞有學道沙門而餓死者。不
見有持戒釋子而凍殺者。惟當恒堅厥行。永勵初
心。任運而行。直意而往。自然不至乏絕。苟憂其匱。
則檀施斯阻。虞其竭。則分衛始艱。所以者何。憂匱
之心。去道斯遠。虞竭之慮。與法彌乖。故雖是如來
弟子。則龍天不相擁衛。善神不加護持。以至因緣
中斷。凍餓交迫。無足訝矣。乃不自究。而謂佛法無
靈。多藏得算。五邪求利。」


【【箋】智度論。五種邪命。一。詐現異相。二。自說功能。三。
占相古凶。四。高聲現威。五。說所得利。以動人心。】


「八穢資生。」


【【箋】華嚴隨疏演義鈔。八不淨物。一。置買田宅。二。種
植根栽。三。貯聚穀粟。四。畜養奴婢。五。畜養羣畜。六。
藏積金銀錢寶。七。藏積象牙。刻鏤等物。八。藏積銅
鐵釜鑊。以自煑㸑。】


「槃地之嚴誡頓違。隨藍殞命。」


【【箋】出曜經。佛告諸比丘。汝等勿貪調達供養。調達
自陷。亦陷他人。昔有羣鷲。各各孚乳。鷲告其鶵曰。
汝若學飛。懸在虗空。見地如槃。傎勿上過。有隨藍
風傷害於汝。頭腦肢節。各在異處。時鶵不隨父母
教。飛越過量。為風所吹。喪命異處。】


「芻潦之恒分。忽越酥麥焚身。」
[001-0368b]


【【箋】出曜經。大月支國。俗常以酥煎麥飼猪。時官馬
駒。謂母曰。我等與王致力。不計遠近。皆赴其命。然
餉以草蒭。飲以潦水。母曰。汝等慎勿興此意。羨彼
酥煎麥也。不久自當現驗。時逼節會。新歲垂至。家
家縛猪。投於鑊湯。舉聲嘷喚。馬母吉子。汝等頗憶
酥煎麥否。欲知證驗。可往觀之。諸馬駒等。審然。方
知前𠎝。情分食草。時復遇麥。終不敢食。】


「古德云。不愁戈戟從空下。藕孔單絲絆殺人。斯求
寂所當深念者歟。」


【【箋】華嚴。佛子。譬如三十三天。共阿脩羅鬬戰之時。
諸天得勝。脩羅退衂。阿脩羅王。其身長大七百由
旬。四兵圍繞。無數千萬。以幻術力。將諸軍眾。同時
走入藕絲孔中。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巳善成就
諸幻法智地。幻智即是菩薩。菩薩即是幻智。能於
無差別法中入定。差別法中起。差別法中入定。無
差別法中起。法昌錄。師與眾僧喫藕次。乃云。昔阿
修羅。甞與帝釋交戰。修羅戰敗。退入藕絲孔中。汝
等諸人。各各喫藕。還曾咬著得幾個修羅麼。時有
一僧作嘔勢。師云。大眾喫藕偏。汝作恁麼勢。僧云。
若不恁麼。恐遭人恠笑。師曰。直饒恁麼。也遭人怪
笑。僧曰。和尚又作麼生。師曰。但喫藕。去無作麼生。


藕絲詩。西方美人洗藕蓮庄北。手把金刀如切玉。
玉中誰識藏氷絲。刀刀玉斷絲還續。因之有感偶
而謌。句裏宮商費琢磨。齒頰氷聲忘六月。吚哦滿
[001-0368c]
口含霜雪。載嚼載謌絲轉多。織女雖巧愁秋波。賴
我舌本通泉谷。香漩迂遶蓮華腹。地緯天經神鬼
呵。絲絲燁燁照山河。莫教根蒂驚食盡。留取一絲
兩絲藏脩羅。】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