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59 金剛經宗通-明-曾鳳儀 (CBETA)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宗通卷二



一斷求佛行施住相疑



此疑從前文不住相布施而來。
功德施菩薩論曰。
若菩薩施時法亦不住。云何以相好故行於施耶。
百福相等功德法聚。名為世尊。若不住法。云何得
成諸佛體相。為遣此疑。故經云。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
即見如來。」


【傅大士頌曰。如來舉身相。為順世間情。恐人生斷
見。權且立虗名。假言三十二。八十也虗聲。有身非
覺體。無相乃真形。


通曰。法身如來者。來而未嘗來也。故曰如來。凡夫
[002-0007b]
見其來。執之為有相。恒住於有以為修因。二乘見
其不來。執之為無相。恒住於無以為修因。菩薩已
知報化非有。離凡夫見。已知法身非無。離二乘見。
但趣向佛乘。猶存法愛。今聞六度修行之時。自六
塵以至菩提涅槃。一切諸法不應住著。將何所持
循而證法身耶。佛以法身若即相者。則即相可以
見如來。法身若離相者。則離相可以見如來。即之
不可。離之不可。故不應住於法而證法身也。不即
則見其未嘗來。不離則見其未嘗不來。故曰即見
如來。三諦圓融。因果一契。方與無上菩提相應也。


刊定記曰。佛問須菩提。於汝意中。還可用三十二
相之身。見法身如來。為不可耶。空生見佛舉相以
問。即知不得相求。故答云。不也。不可以三十二相
得見如來。恐末代眾生不達此理。取相為真。故復
自徵其意云。以何義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見法身
如來耶。以如來所說三十二相之身。即非法身之
相故。以三十二相者。由多劫修行成就。墮在有為
之數。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不
定。焉可將此而為法身。若法身佛體者。非前際生。
非後際滅。無有變遷。不可破壞。異此有為。故說三
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
彌勒菩薩偈曰。分別有為
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三相即
四相。以住異同時。故合為一耳。此須菩提所見。已
知法身無相。猶未明法身不離乎相也。故佛印可
[002-0007c]
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一切有為之相。皆從妄
念而生。妄念本空。無有自性。念尚無性。況所現相
而實有耶。不但三十二相如幻不實。凡世出世間
一切聖凡等相皆非實也。相既非實。非相即實。將
無離此虗妄之相。別求無相之佛耶。故又遮之曰。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所謂法身無相。非離諸
相外。別有法身也。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但亡
分別。相自不生。相既不生。唯一真實。此真實者。即
寓於虗妄之中。即真即妄。即妄即真。人但見其相。
我見其非相。如相馬者。得之牝牡驪黃之外。即見
真如自性法身如來也。
寶積如來解曰。如來真身
本無生滅。湛然常住。託陰受形。同凡演化。入神母
胎。擐此凡相各別。故云如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頌曰。凡相滅時性不滅。真如覺體離塵埃。了悟斷
常根果別。此名佛眼見如來。不但三十二相。相即
非相。是名如來。凡世出世間一切諸相。相皆無相。
無非真如無為法體。一真平等無二無別。總法界
性為一法身。如是見者。由證乃知。故不以虗妄之
相見如來。而以微妙之相見如來也。法身既不可
以相見。亦不可以離相見。則求佛者。固不可以執
相求。亦不可以離相求。果本無住。因亦無住。若能
遠離眾生希望。不住於有。乃至法身亦無所得。不
住於無。恒如是行不住於相。即於佛身速得成滿。
又何疑於因果不相符耶。
天童舉經云。若見諸相
[002-0008a]
非相。即見如來。法眼云。若見諸相非相。即不見如
來。拈云。世尊說如來禪。法眼說祖師禪。會得甚奇
特。不會也相許。萬松自讚其像云。凡所有相。皆是
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眉毛眼上。不費半星氣
力。向釋迦法眼分疆列界處方便講和。一統天下。
豈非好事。天童如來禪祖師禪。更不敢妄生分別。
會得奇特且置。既不會。為甚也相許。不見道打破
大唐國。覓箇不會底不得。以上諸尊宿。發明諸相
非相一種消息。不妨各出手眼。非覿面如來。固不
能操縱如此。】


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



此疑從前無住行施.非相見佛兩段經文而來。無
住行施。因深也。無相見佛。果深也。如我親承。方能
領悟。末世鈍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將無空說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
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傅大士頌曰。因深果亦深。理密奧難尋。當來末法
世。唯恐法將沈。空生情未達。聞義恐難任。如能信
此法。定是覺人心。】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
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
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
福德。」
[002-0008b]


【傅大士頌曰。信根生一念。諸佛盡能知。生因於此
日。證果未來時。三大經多劫。六度久安施。熏成無
漏種。方號不思議。】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
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
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
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傅大士頌曰。人空法亦空。二相本來同。徧計虗分
別。依他礙不通。圓成沈識海。流轉若飄蓬。欲識無
生處。心外斷行蹤。】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傅大士頌曰。有因名無號。無相有馳名。有無無別
體。無有有無形。有無無自性。妄起有無情。有無如
谷響。無著有無聲。】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傅大士頌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人法知無
我。悟理詎勞筌。中流仍被溺。誰論在二邊。有無如
取一。即被汙心田。


通曰。此段經文。括盡一經旨趣。故傅大士頌之極
詳。此經以無相為體。無住為宗。體無相不可以意
想窺。用無住不可以執情度。古德云。如太末蟲處
處能泊。唯不能泊於火𦦨之上。眾生心處處能緣。
獨不能緣於般若之上。此其所以為甚深也。云何
[002-0008c]
無相。謂無人我相。無法我相。云何無住。謂不住於
相。不住於法。不住於非法。無相何以為果。無住何
以為因。法身無為。不墮諸數。本來無相。只為心有
所住。便於無相之體不得圓滿。所以攝有相歸無
相者。在觀照智也。如象脇經說。若出生死。證涅槃
界。愛非愛果。法非法因。一切皆捨。雖正因正果。尚
在所捨。此甚深般若。最為難信之法也。
刊定記云。
初善現聞此因果俱深章句。不勝慶幸。始者但知
無相。而不知即相無相之深果。始者但知常住。而
不知住而無住之深因。以佛世時。尚有難信此深
法者。不知現在當來。能有眾生聞是章句生真實
信心。以為實有是事否耶。佛為遣此疑。故訶勸之
曰。莫作是說。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聞法生信。豈謂
無人。如佛滅後。後五百歲。凡五箇五百。初五百中
解脫牢固。二五百中禪定牢固。三五百中多聞牢
固。四五百中塔寺牢固。後五百中鬪諍牢固。此則
教力漸衰。正法將滅之時。有持戒修福者。戒定具
足。能發慧覺。以此為實。正解因果甚深義趣。而無
顛倒之惑者矣。
彌勒菩薩頌曰。說因果深義。於後
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若無戒定慧三
德。孰能以此為實而生信耶。當知是人於多佛所
久事善友。習聞正法。則緣勝也。種諸善根。三毒久
伏。六度增長。則因勝也。因緣俱勝。方生實信。是知
實信誠不易得。無論聞是章句。實信一切諸佛本
[002-0009a]
來清淨。一切眾生盡成佛道。乃至一念淨信此經。
是諸佛因。是諸佛果。如是信經之人。得福無量。猶
如十方虗空。不可思量。
彌勒菩薩偈曰。修戒於過
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如來於
彼咸悉知見。凡夫知以比智。見以肉眼。故有不知
不見。如來於見處即知。非比智知。知處即見。非同
肉眼見。故無所不知。無所不見也。
彌勒菩薩偈云。
佛非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求供養恭敬。彼人不能
說。
得福有二。謂生得.取得。生者。正修福業。能生善
因。即信解持說者也。取者。即今熏成種子。後感將
來果報也。此諸供養恭敬。非比智知。非肉眼見。故
曰彼人不能說。
以何義故。信經之人得如是無量
福德耶。是諸眾生。如是持說。如是熏修。無復我人
眾生壽者之相。已得人無我慧。無復執於有為之
法相。亦無執於無為之非法相。得法無我慧。人法
俱空。量等太虗。故其福德不可量也。
四相固云相
矣。法與非法屬於分別。何以亦謂之相耶。為其所
分別者。不離我我所相。起法非法想。非於無我土
木等生分別也。
彌勒菩薩偈曰。彼壽者及法。遠離
於取相。亦說知彼相。依八八義別。
人我四相。法我
四相。共成八義。略有淺深。般若能知八義遠離於
相。即謂具慧。如執自五蘊種種差別為我。計諸蘊
既謝。復取諸趣為人。計諸蘊流轉相續不斷為眾
生。計一生命根常住為壽者。此凡夫所著有為麤
[002-0009b]
相也。
彌勒菩薩偈曰。差別相續體。不斷至命住。復
趣於異道。是我相四種。此之謂也。
若除四相。即於
相除之可也。何為復不住於法.非法耶。若心取於
色相者。貪戀五塵之境。以是為因。即著諸蘊幻質
四相。若心取有為之法。離境求心。以是為因。即著
正悟了覺四相。比例而觀。若心取無為之法。諸法
皆空。以是為因。即著於捨藏法執四相。其可謂之
無相法身乎。
彌勒菩薩偈曰。一切空無物。實有不
可說。依言詞而說。是法相四種。蓋指此也。
一切空
者。即人空.法空見也。人法俱空。都無分別。即實有
不可說也。雖不可說。不是頑空。但依世諦言詞而
說。即是中道諦也。於此有著有住。不離徧計依他
二執。而圓成實性沈於識海。不能證於無相之果。
是故修無上菩提正因者。不應取法。不住於生死
法也。不應取非法。不住於涅槃法也。二邊不住。即
歸中道。究竟中道亦不應住著也。
彌勒菩薩偈曰。
彼人生信心。恭敬生實相。聞聲不正取。正說如是
取。
此何義耶。謂於般若一念生淨信者。不如言取
義。隨順第一義智。以無住為義故。
如來常說汝等
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如欲濟川。先應取筏。至
彼岸已。即應捨去。欲度煩惱大流。應修一切善法。
既登涅槃岸已。法亦應捨。善法尚不應取。以實相
無相故。何況不善非法。離於實相外者耶。以上有
無諸法。皆非法也。故不應取。
彌勒菩薩偈曰。彼不
[002-0009c]
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

證智者。本不住於隨順相應法中。而未證者。必於
隨順相應法中而證智。如筏可憑也。亦可捨也。然
則文字般若。何為亦應捨耶。為除信經者微細執
故。前以信心清淨。得福無量。非不正因正果。若細
執不除。終為聖道之障。故能於經而離經。於法而
離法。但除其病。而不除其體。斯善乎甚深般若之
旨矣。
僧問同安。依經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
同魔說。此理如何。安云。孤峰迥秀。不挂煙蘿。片月
橫空。白雲自異。丹霞頌云。雲自高飛水自流。海天
空闊漾虗舟。夜深不向蘆灣宿。迥出中間與兩頭。
只此迥出中間與兩頭一語。括盡般若甚深義。傅
大士頌謂中流仍被溺。正謂般若亦應捨也。深哉。】


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



此疑從第一疑中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而來。向
云佛身無相。若證無相時。法與非法皆捨。即不合
有得有說。何故世尊以一念相應正智現覺。於諸
法有所說耶。有說即墮有為。安在其無為耶。為遣
此疑。故經曰。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
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
法。」
[002-0010a]


【傅大士頌曰。菩提離言說。從來無得人。須依二空
理。當證法王身。有心俱是妄。無執乃名真。若悟非
非法。逍遙出六塵。】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傅大士頌曰。人法俱名執。了即二無為。菩薩能齊
證。聲聞離一非。所知煩惱盡。空中無所依。常能作
此觀。得聖定無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
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
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
非佛.法。」


【傅大士頌曰。寶滿三千界。齎持作福田。唯成有漏
業。終不離人天。持經取四句。與聖作良緣。欲入無
為海。須乘般若船。


通曰。如來無住妙法。大不可思議。論實際理地。一
無所得。以普利羣生之故。不妨現起種種形相言
音。凡有見聞。靡不獲益。其實於諸法性。離諸分別。
不由作意。得即無得。說即無說。是為中道第一義
諦也。空生但明法身邊事。故以如來無得無說。一
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世尊却指出法身
向上事。不妨一切諸佛從此生。無上菩提法從此
[002-0010b]
出。但所謂佛與法者。即非佛與法。皆無所得故。如
是妙法。有能信受者。福德真不可量也。
刊定記曰。
佛問須菩提。於汝意中所謂如何。謂我得菩提為
不得耶。謂我說法為不說耶。須菩提一向解空。豈
不知佛有三種。一者法身佛。二者報佛。三者化佛。
今世尊即是化身。此乃元非證覺。亦不說法度生。
故無有定法名得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此
何以故。以如來所說無上菩提之法。非耳能聽。不
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說故。欲言其有。則無狀無
名。一切法無實體相故。本未嘗有也。故曰非法。欲
言其無。則聖以之靈。真如無我相實有故。又未嘗
無也。故曰非非法。以為法則又非法。以為非法則
又非非法。說者既不二說。聽者亦不二取。故謂如
來無得無說也。
彌勒菩薩偈曰。應化非真佛。亦非
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不二取者。不取
法.非法也。豈惟如來為然。一切賢聖依真如法清
淨得名。皆是此無為之法。無為本無所作為。故不
見其有。不見其無。無為即無可分別。故不得而取。
不得而說。彼之自性。遠離言語相。非可說事故。但
賢人分證此理。分得清淨。聖位全證此理。具足清
淨。皆修證此菩提之法。而果位不無差別耳。如象
馬兔同渡一河。能渡有差。所渡無別故。世尊以一
切無為法不可立宗。恐人聞說是法無為。不可取
說。便欲一向毀廢。諸佛如來無從出生。無上菩提
[002-0010c]
無從了證。所謂佛法者。將不墮於空乎。於是較量
持經功德以問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以金銀瑠
璃珊瑚瑪瑙赤真珠玻瓈七寶。充滿三千大千世
界。由小千而中千。由中千而大千。凡萬億日月。萬
億四天下。以如是寶持用布施。寶如是其珍也。布
施如是其廣也。所得福報寧為多否。須菩提言甚
多。以何義故說多耶。是珍寶廣施之福德。但是事
福。不能持荷菩提。非般若福德種性。若依般若修
行。令自性不墮諸有。是名福德性。肩荷如來。性周
沙界。其福德亦如是積聚。是為理福。不可言福與
不福。福既不有。無以言多。世俗有者。有相有為。可
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佛即印可之曰。如汝所說。若復有人。於此般若章
句。信受持誦。自利也。為他人說。利他也。無論全部
貫徹始終。乃至隨說四句偈等。不離般若自性以
為功德。其福勝彼以寶施者無量無邊。不可以心
所測也。
彌勒菩薩偈曰。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
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二即受持及說也。
四句
偈說者不一。或云無我相四句。或云凡所有相四
句。或云若以色見我。及一切有為法四句。或以一
句二句三句至四句。如六祖以摩訶般若波羅蜜
經為四句。以上諸說不一。但以佛言隨說四句印
之。皆是四句。皆可持說。可無諍論矣。
以何義故持
說此經勝於財施者耶。以無上菩提從此經出。本
[002-0011a]
真之理不生不滅。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
持說此法。妙慧自彰。菩提法身現矣。是名了因。以
諸佛如來從此經生。報化之身本來無有。持說此
法。餘者受報。無邊色相以嚴其身。十方國土周行
無礙。是名生因。
彌勒菩薩偈曰。於實為了因。亦為
餘生因。
持經功德。能成就一切諸佛菩提法如此。
豈世間有漏之福。能與之並較哉。若復泥著持經
功德。開顯是佛法身。見有性者。於法未悟。反增其
障。故復告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言佛.法者。約
世諦故有。即非佛.法者。約第一義即無。謂俗諦相
中。有迷悟染淨凡聖之異。故說佛.法從經而出。真
諦之理。離於迷悟染淨凡聖之相。畢竟無佛.法可
得也。
彌勒菩薩偈曰。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

佛與法。出世之福無與比者。以第一義觀之。一切
無有。所謂福成第一體也。均之為不可取不可說
之法。歸之於無為者。似墮偏空。不如即佛法非佛
法。不失為中道諦也。住而無住。無住而住。其為至
妙至妙者乎。
昔雪峰問德山。從上宗乘。學人還有
分也無。山打一棒。曰。道甚麼。曰。不會。至明日請益。
山曰。我宗無語句。實無一法與人。峰因此有省。巖
頭聞之曰。德山老人。一條脊梁骨。硬如鐵。拗不折。
然雖如此。於唱教門中。猶較些子。法眼云。證佛地
者。名持此經。經中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且道喚什麼作此經。
[002-0011b]
莫是黃卷赤軸底是麼。且莫錯認定盤星。又僧問
首山。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如何是此經。山曰。低
聲低聲。僧云。如何受持。山曰。不染汙。投子頌曰。水
出崑崙山起雲。釣人樵父昧來因。只知洪浪巖巒
闊。不肯拋絲棄斧聲。若能拋絲棄斧。直窮向上一
路。水自我出。雲自我起。又何著於語言文字而自
染汙哉。】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



此疑從上所謂佛法即非佛法而來。天親菩薩論
曰。向說聖人無為法得名。以是義故。彼法不可取
不可說。若須陀洹等聖人取自果。云何說彼法不
可取。既如證如說。云何成不可說。為遣此疑。成彼
法不可取不可說。故經云。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
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
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
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
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
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
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
[002-0011c]
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
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
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即不說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


【傅大士頌前三果曰。捨凡初入聖。煩惱漸輕微。斷
除人我執。創始至無為。緣塵及身見。今者乃知非。
七返人天後。趣寂不知歸。


又頌第四果曰。無生即無滅。無我復無人。永除煩
惱障。長辭後有身。境亡心亦滅。無復起貪瞋。無悲
空有智。翛然獨任真。


通曰。上言無為法不可取不可說。本須菩提語。何
故於自語生疑耶。為佛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正破彼無為之法。彼欲泯諸法而歸於無。佛則現
起諸法而不見其有。即無為法亦不見其有也。故
須菩提疑若無為法亦無性者。則一切賢聖如四
果聲聞等。各各差別。各有所得。云何既已得果。又
非果耶。佛以果未嘗無。但不自作證。即不見有果
可得。故以四果有無作念詰之。彼自知原不作念。
既不作念。又何果相之有。乃信如來所說即佛法.
非佛法.真是無住妙法也。
下文以如來有所得法
試問之。即知實無所得。又以菩薩莊嚴佛土試問
之。即知實非莊嚴。故佛印之曰。應如是生清淨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非是住於無為。便可為賢聖
[002-0012a]
法也。
刊定記曰。於意云何。汝謂須陀洹人作念云
得須陀洹果否。答云不也。若是者。以何義故得名
須陀洹。以從凡夫地。入聖人流類。而心無所得故。
云何無得。於色等六塵境界。皆無取故。若取六塵。
即入凡流。逆聖流。唯不取著。即入聖流。逆凡流也。
故名須陀洹。
四果之中。初為見道。次二修道。後一
無學。初見道者。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
使.分別麤惑。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諦下。各一忍
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為一四諦。類下欲界
觀斷。亦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即十六心也。忍即
無間道。是正斷惑時。智即解脫道。是斷了時。所謂
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乃至道法智
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斷至十五心道類智
忍。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初果。人
天二別。極七返生。何故七生。餘七結故。七結者何。
謂欲界貪瞋癡。色無色界愛掉慢無明。從中復斷
欲界中修所斷惑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俱生細
惑。任運起者。以難斷故。分為九品。所謂上上。乃至
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之。斷至五品。名二果
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
向位中有二種家家。謂天
及人。天家家者。謂於天趣。或於一天。或二三天。諸
家流轉。而般涅槃。人家家者。謂於人趣。或於此州。
或餘州中。諸家流轉。而般涅槃。已損六生。但餘一
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須一來人間受生斷餘惑也。
[002-0012b]
如是次第。復斷二品。一生為間。當般涅槃。是即名
三果向。九品永斷。名第三果。更不還生於欲界。杜
絕紆絆。故無再來。即以見道八品無為。乃修道九
品無為。為此果體。此二三果人斷惑。猶如截木橫
斷而已。
如是復斷初禪地欲。乃至有頂第九品無
間道時。一切說名阿羅漢向。此無間道。亦名金剛
喻定。以能永壞諸惑隨眠。至解脫道。名盡智。與漏
盡得同時生故。如是名住阿羅漢果。總以八十九
品無為。為此果體。不生云者。謂我生已盡。梵行已
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然前三句即是盡智。後句
即是無生智。謂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
間因亡果喪。出世間因成果證。應作自他利益事
故。應為一切人天有貪著者所供養故。
如是四人
皆不作念我能得果。何以故。在證時無所得故。如
云實無有法名須陀洹。至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何
故不生得果念耶。若是念生。有我等取。無異凡夫。
四果人皆離身見。無彼取故。既無取心。證即無證。


彌勒菩薩偈曰。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
佛於往
日曾說於我得是無諍三昧。不惱眾生。能令眾生
不起煩惱故。若人嫌立。則復為坐。乃至不向貧家
乞食。皆為不惱他也。人中第一者。諸大弟子各有
一能。皆稱第一。如迦葉頭陀.阿難多聞之類。善現
無諍最為第一。於諸離欲阿羅漢之中稱為第一。
佛雖讚我。我於此時輒無是念。若我當此之時。作
[002-0012c]
如是念。我得阿羅漢道。行於無諍。不悟即空。何故
如來讚言第一。言第一樂寂靜者。悟即空故。以須
菩提不作是念。實無所行。故佛讚我無諍第一也。
無諍者。謂離煩惱障。及離三昧障。由離煩惱障。得
阿羅漢故。離三昧障。得無諍故。
彌勒菩薩偈曰。依
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須菩提住於此定。障及諍
皆不與俱。故隨俗言無諍行。無諍行也。實無所行。
更何疑於得果是取哉。此世尊令彼自解自悟。默
除所疑也。
昔翠微無學禪師因供養羅漢。僧問。丹
霞燒木佛。和尚為甚麼供養羅漢。師曰。燒也不燒
著。供養亦一任供養。曰。供養羅漢。羅漢還來也無。
師曰。汝每日還喫飯麼。僧無語。師曰。少有靈利底。
又長慶有時云。寧說阿羅漢有三毒。不說如來有
二種語。不道如來無語。只是無二種語。保福云。作
麼生是如來語。慶云。聾人爭得聞。保福云。情知你
向第二頭道。慶云。作麼生是如來語。保福云。喫茶
去。雪竇頌云。頭兮第一第二。臥龍不鑒止水.無處
有月波澄。有處無風浪起。稜禪客.稜禪客。三月禹
門遭點額。即此二則公案。俱具金剛般若眼。照用
現前。却解得如來語。】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



此亦從前第三疑中來。
功德施菩薩論曰。若預流
等不得自果。云何世尊遇然燈佛獲無生忍。彼佛
為此佛說法。若如是。云何彼法不可執不可取。為
[002-0013a]
遣此疑。故經云。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傅大士偈曰。昔時稱善慧。今日號能仁。看緣緣是
妄。識體體非真。法性非因果。如理不從因。謂得然
燈記。寧知是後身。


刊定記曰。於汝意云何。謂我昔於然燈佛所。於授
記言說之中。有法為所得。為無所得。答云。不也。如
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法為所
得。蓋然燈佛所說。但是語言。釋迦所聞。惟聞語言。
語言從緣。緣無自性。言語所說。不取證法故。然所
以得記者。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與
理冥。境與神會。但一真實。更無枝葉。豈有所說所
得耶。是知證法離言說相。故不可說。證法離心緣
相。故不可取也。
彌勒菩薩偈曰。佛於然燈語。不取
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
功德施菩薩論
曰。復有經說。我所有法。皆不可得。若聲聞獨覺及
以如來。或以言語。不能取於證法。非智不取。此說
違經。經說第一義。非智之所行。何況文字。有餘經
中。世尊自釋然燈佛所。得無生智。不取於法。如彼
經言。海慧當知。菩薩有四。所謂初發心菩薩。修行
菩薩。不退轉菩薩。一生補處菩薩。此中初發心菩
薩。見色相如來。修行菩薩。見功德成就如來。不退
轉菩薩。見法身如來。海慧。一生補處菩薩。非色相
[002-0013b]
見。非功德成就見。非法身見。何以故。彼菩薩以淨
慧眼而觀察故。依淨慧住。依淨慧行。淨慧者。無所
行。非戲論。不復是見。何以故。見非見。是二邊。遠離
二邊。是即見佛。若見於佛。即見自身。見身清淨。見
佛清淨。見佛清淨者。見一切法皆悉清淨。是中見
清淨智。亦復清淨。是名見佛。海慧。我如是見然燈
如來。得無生忍。證無得無所得理。即於此時上昇
虗空。高七多羅樹。一切智智明了現前。斷眾見品。
超諸分別。異分別.徧分別。不住一切識之境界。得
六萬三昧。然燈如來即授記我。汝於來世。當得作
佛。號釋迦牟尼。是授記聲。不至於耳。亦非餘智之
所能知。亦非我惛蒙都無所覺。然無所得。亦無佛
想。無授記說。授記想。乃至廣說。言無想者。顯是智
證。而無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語故。當知此中說
智之境界。是故言以淨慧眼而觀察故。
復次。無生
忍者。是心法。非語法故。復次。證於無得無所得者。
以法無性。無能取得。此無得理有可得耶。都無所
得。豈智能取。復次斷眾見品。超諸分別。見品分別。
智法非語。復次不住一切識之境界。不言不依一
切語境。故無所取。是智境界。
云何餘師因謂遮語。
昔師子尊者問於[鴳-女+隹]勒尊者曰。我欲求道。當何用
心。祖曰。汝欲求道。無所用心。曰。既無用心。誰作佛
事。祖曰。汝若有用。即非功德。汝若無作。即是佛事。
經云。我所作功德。而無我所故。師子聞是語已。即
[002-0013c]
入佛慧。祖以法眼付之。偈曰。認得心性時。可說不
思議。了了無可得。得時不說知。
此無得無為。須菩
提亦知。但須菩提是不退轉菩薩。見法身如來。佛
所說一生補處菩薩。非法身見。此其所以異耳。故
佛以淨慧眼示之。所謂佛法即非佛法。彼即默然
自了。殆非尋常所測。】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



此亦從前第三疑中不可取而來。
功德施菩薩論
曰。若智亦不能取諸佛法。何故菩薩以智取佛土
功德而興誓願。為遣此疑。故經云。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
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傅大士頌曰。掃除心意地。名為淨土因。無論福與
智。先且離貪瞋。莊嚴絕能所。無我亦無人。斷常俱
不染。穎脫出囂塵。


通曰。須菩提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雖知法不可取。以其無為而不可取也。世尊以所
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而不可取不可說。即寓於佛
法中也。彼惟執著無為之法。不可取中正是取也。
故始而疑四果是取。而信其本不作念。即四果離
四果矣。既而疑授記是取。而信其實無所得。即授
記離授記矣。既而疑莊嚴是取。而信其即非莊嚴。
[002-0014a]
即莊嚴離莊嚴矣。既而疑報身是取。而信其佛說
非身。即報身離報身矣。四果.授記.莊嚴.報身。皆佛
法也。即非佛法。指出法身向上事也。
須菩提執著
法身是有。故欲其住。欲其降伏。而不知無住之為
住也。此無住為一經之綱宗。為發最上乘者說。豈
可容易解乎。
刊定記曰。世尊欲明法性真土。故舉
菩薩興功運行。六度齊修。迴向發心。嚴淨佛土。以
問須菩提。答云不也。
以何義故。不取相莊嚴佛土
耶。不以相莊嚴是真實也。土有二種。一法相土。謂
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莊
嚴亦有二種。一形相。謂金地寶池等。二第一義相。
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惟識真實之性。淨智所流。
唯識所現。顯發過恒沙功德而為莊嚴。此即不能
有所執取。若言實有形質。是可取性。我能成就國
土嚴勝者。斯成妄語。
彌勒菩薩偈曰。智習唯識通。
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即非莊嚴
者。揀法相土。有色等性。非真莊嚴也。是名莊嚴者。
顯法性土。以一切功德成就莊嚴。無形質可取。是
第一莊嚴也。是故下。佛依淨心莊嚴勸也。故曰以
是義故。汝諸菩薩應生清淨之心。若人以形相為
真佛土。便欲以形相莊嚴。而言我作我成就者。即
住於色等境中。既住色已。即是染心。何名淨耶。為
遮此故。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等六塵。
生希望得果心也。不住色等一切諸法。心即無住。
[002-0014b]
無住之心。心即清淨。清淨之心。故應生也。若都無
心。便同空見。故令生此真心。天真之心本不生滅。
但緣住境即不相應。心若不住。般若了然。亦非作
意令其生起。恐人迷此。故為顯而遮之。前不令住
色等。是遮有。後令生心。是遮無。既離有無。即名中
道。如斯體達。是真莊嚴。何有佛土而不清淨哉。故
淨名云。欲淨其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
以智成就而不住著。奚但一莊嚴為然。當隨在生
無所住心也。昔五祖為六祖說金剛經。至應無所
住而生其心。六祖言下大悟。乃言何期自性本自
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
期自性本無搖動。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五祖曰。不
識自心。學法無益。若言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
名丈夫天人師佛。善自護持。遂以衣鉢付之。偈曰。
有情來下種。因地果還生。無情既無種。無性亦無
生。
南嶽懷讓禪師云。一切法皆從心生。心無所生。
法無所住。若達心地。所作無礙。非遇上根。宜慎辭
哉。此六祖所得無住生心一語。遂為南嶽密傳心
印云。】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宗通卷二
[002-001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