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39 摩訶止觀義例纂要-宋-從義 (X)


No. 921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一并序


摩訶止觀者。法華之妙行也。止觀義例者。妙行之輪
輗也。傳止觀之道而不明義例者。則妙行傾覆也。昔
天台智者稟之於靈嶽。悟之於道場。說之於玉泉。付
之於章安。自章安至荊谿。師資道契。德音莫違。後以
清涼僻見。逆路論興。背我天台。朋他賢首。抑根本之
純妙以為漸圓。揚枝末之兼麤名為頓頓。紊瀆化源。
尤誤羣學。故法華之妙行或幾乎隱矣。噫。道之未喪
存乎哲匠。是以荊谿尊者嘅茲詭亂。乃作輔行傳弘
決及義例等文。息蕩僻見。昭顯妙行。於是迷津識濟。
佛乘載脂。故摩訶止觀由荊谿而大振於世也。人到
于今咸受其賜。然輔行則披其細目。義例乃結其大
科。意令學者推此條例。討論輔行。研修止觀。會通妙
乘。運眾寶之大車遊於四方。直至道場耳。故知傳止
觀之道而不明義例者。則妙行傾覆也。余以元豐三
年歲次庚申遷居安固寶積教院。明年休夏將啟止
觀。而門人請曰。夫金剛錍者。點示有情之性徧。不隔
於艸木瓦石。明無情之有性也。而寓言記巳解之十
不二門者。收攝法華之十妙。顯一部之經旨。令妙理
以昭明也。而圓通記巳釋之。止觀義例者。總括止觀
之文。粹明所傳之心印。皎在於目前也。而未聞有記。
[001-0001b]
況數百年以來斯文存而不講。今雖欲學止觀。仍患
關節靡通。敢希指授。用袪暗滯。余聞此請。遂無以辭。
於是乃詳究文勢出科一貼。尋以講閱事煩。未遑申
剖。逮七年甲子歲莫春月上巳日始暇纂集止觀輔
行綱要之文。隨科對顯。至中秋下弦乃得畢功。既而
題曰纂要。又復均成六卷。因為訓於門人之請。乃廣
建立一家之道。吾宗後學不可以輕視也。
永嘉沙門釋 從義 撰


釋止觀義例。文為二。初總題。又為二。初所述題目。具
存應云摩訶止觀。今文雖則但舉止觀。亦兼摩訶。故
輔行云。止觀二字無非摩訶。即是一心三止三觀之
止觀也。故知總攬一部以為首題。故始自大意。終于
旨歸。無非摩訶之止觀也。是則題名為總。十章為別
矣。言義例者。義謂止觀之所以也。例謂比例。類例。條
例也。是故欲明摩訶止觀佛乘所以。須知七例。如下
所列七義是也。然此七義皆有其例。非循胸臆輙自
構立。是則若迷七例之文。將何以明止觀之行。將何
以袪邪僻之計。


次能撰人名。天台即所棲之處。沙門乃出家之號。湛
然是述者之名。天台沙門釋義如常。按梁肅撰荊谿
[石*白-日+田/廾]云。公諱湛然。姓戚氏。世居晉陵之荊谿。人尊其教。
因以為號。既居天台。故今乃云天台沙門。輔行云毗
陵沙門者。此從本郡為名也。述者著述也。亦循也。作
者謂之聖。述者謂之明。今荊谿但述先聖之道而不
[001-0001c]
自作焉。亦猶仲尼述而不作也。


次別文為二。初列七例之名。第者次也。一者數之始
也。第二至第七。皆是次第增前之數耳。


所傳部別者。天台傳南嶽三種止觀。一漸次。二不定。
三圓頓。今此摩訶止觀一部。於三種中別在圓頓也。
又輔行云。一一部中非無傍正。如次第禪門正明次
第。傍亦具二。文雖未終亦有其意。非漏非無漏。即頓
文也。修發不同一十六句。即不定也一有漏。即十善四禪等。二無漏。
即九想八念等。三亦有漏亦無漏。即六妙門十六特勝等。四非有漏非無漏。即法華三昧等。修發十六者。一約
止門明四修。二約觀門明四修。一事。二理。三事理。四非事理。一一修中各有四種發禪不定。是故合有一十六
種發禪不定云云。六妙門中正明不定。傍亦具二。圓頓即頓。

相生即漸六妙門中開為十門。第二謂之相生。第九謂之圓觀。今圓頓文亦兼
餘二。傍雖兼二。今從正明圓頓而說。是故謂之所傳
部別耳。既云天台傳於南嶽三種止觀。故知人為能
傳。法為所傳。所傳通三。今則別在圓頓止觀耳。又輔
行釋別序中云。師資所承。三部不同。頓對餘二。故名
為別。故知三中別在圓頓。名為所傳部別也。所依正
教者。無教之行。冥如夜遊。是故妙行必依正教。正教
則簡邪教故也。故輔行題下註云。行何所弘。非眾教
不立所依。既乃名為正教。當知能依則是妙行也。依
正消釋者。下文牒名乃云文義當知。文義即是所依
正教之文義也。消者盡也。釋者散也解也。春秋左傳
序云。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氷釋。怡然理順。然
後為得也。大章總別者。止觀正說。開為十章。始自大
[001-0002a]
意。終至旨歸。而輔行云。於十章中大意為總。餘八是
別。總別亦是廣略之義。故止觀云。大意略。八章廣。旨
歸非廣非略。故輔行第四云現行印本。前分別中名為廣
略。亦云總別。總別二文互相映顯。故前文云。生起五
略。顯於十廣。故今下文解釋大章總別例中伹云廣
略。即此意也。心境釋疑者。心乃對色而立。境乃望觀
得名。以心而為所觀之境。故云心境也。又心名則局。
境名則通。以陰入界色心等法通名所觀之境故也。
料簡問答袪滯達觀。故云釋疑也。解行相資者。下文
牒名乃云行解相資。語雖翻轉。意亦無他。但是文體
前後互舉耳。故止觀云。前六重依修多羅以開妙解。
今依妙解以立正行。膏明相賴。目足更資。輔行云。膏
堪續明以譬觀行。明能然膏以譬觀解。目能導足以
譬止解。足能達目以譬止行。雙舉兩譬。同喻二法。相
之與更。賴之與資。綺文互異。意必相通。賴者藉也。資
者益也。故知若無六章妙解。行不能成。喻疑顯正者。
曉訓名喻。迷惑曰疑。昭示為顯。離邪為正。註云。有題
云破迷者請改者。謂有艸剏之本。第七例題目云。破
迷者請改之。云喻疑顯正也。故知此文乃是重修潤
色之本也。


次釋七例之義。文為七。

初釋所傳部別例



文為二。初
牒名。次總指下釋義。文為三。初總明所傳唯在圓頓。
部謂部帙。言圓頓者從本為名。若從第三改治題目
應云摩訶。又復第三改治題目雖云摩訶。至於標列
[001-0002b]
三止觀名。亦乃但云圓頓而巳。今從此意故云圓頓。
言佛乘者。即是經云。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
眾寶莊校等也。言正行者。即此佛乘。大白牛車名為
正行。簡異邪行壞驢之車也。言大體者。猶大綱也。傍
雖兼二。正在圓頓。清涼何得斥為漸圓。輒於三外別
立頓頓邪。


次大意下釋疑。正示圓頓之相。大綱體格雖是圓頓。
而僻解者尚多昏迷。故須釋疑以示其相。於中為二。
初釋疑又為二。初正釋疑。謂有疑云。若乃總指一部
以為圓頓佛乘。何故大意文初有數處以三止觀結
邪。故茲釋云。此伹汎爾傍兼借名結義耳。非謂今文誤作
為字即為三種行相也。是故當知正意但在圓頓而巳。

大意有五。一發大心。二修大行。三感大果。四裂大網。
五歸大處。初發心中文自有三。初方言。次簡非。後顯
是。簡非中云。又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
或不具說。乃至云如是等種種互相成顯。還以三止
觀結之。可以意知。又以一止觀結之云。發菩提心即
是觀。邪僻心息即是止。下文既云故用三一收束結
撮。故今乃引一止觀結之之文也。於顯是中文復有
三。初約四諦中云上來所說既多。今以三種止觀結
之。次約四弘中以一止觀結之云。若解此心。任運達
於止觀。無發無礙即是觀。其性寂滅即是止。後約六
即中亦有以一止觀結文如下所辨。次修大行中明四種
三昧。第四三昧中有四。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
[001-0002c]
惡。四約諸無記。於四科文後乃用三種止觀結云。復
次但約最後善通相善惡展轉相望。唯圓為善。圓居最後。故云最後善也明隨自
意。此是次第意。若善惡俱明隨自意。即是頓意。若約
襵牒之善襵牒善者。非前兩收。不出前兩。起空屬空。起有屬有明隨自意。此則
不定意。大意有五。今云文初者。即指第一發大心。第
二修大行文也。言數處者。即三處也。如向所引。仲尼
云。加我數年學易則可以無大過矣。數年即三年也。
故知數處即三處也。輔行云。感應文多。須以三結。文
義若狹。但以一結。如下四弘六即。或但以三結。具如
下文顯是四諦及四三昧應云第四三昧文末也。或時三一並
略。如下三略。或時三一俱用。即如今文。一則是通。三
則是別。通謂通三。別謂各一。不見此意多生異端。問。
何故須以止觀結之。答。此之三法通冠一切。今此五
略其文徧通。故處處文以三一結。又復此部通名止
觀。凡諸文義莫非止觀。不可見此結止觀名。咸謂並
是修行之法。如六即中理及名字皆止觀結應更加於觀行.
相似。如下辨之。及今文中但結感應。豈更別判三外之一。是

知理教行果發心感應無非止觀故也。又復此部雖
通名止觀。從釋名去文相區分。不復更用三文結之
雖云不用三止觀結。亦有用於一止觀結。如第三卷偏圓五科用一止觀以結權實。又復妙境文末亦云歷一
切法無非漸頓不定。輔行云。前大意中於一圓頓結示三種止觀之相。今妙境中收三止觀同一圓頓云云

又云。故但結文成三止觀。何得即以修行釋之。又云。
況復結文非修行相。不須更以圓漸為妨。言汎爾者。
汎者浮也。爾者語辭也。浮汎通漫未為指的故也。借
[001-0003a]
者假借暫用也。非謂即為三種行相者。且對兼二通
言之耳。其實但非餘二行相。以圓頓行相正是此部
故也。又復結文亦非便是圓頓行相。何則。以圓頓行
相須具二十五方便及十境十乘正修故也。豈但結
文便以為足乎。故云非謂即為三種行相也。


以大意下。次明所以。準上可知。言文略者。即五略也。
今正指前二略。即發心修行也。言意廣者。意該九廣
也。故輔行云。撮下九廣以為五略。示九章旨故云大
意。又九章皆大略述彼意故云大意。故此五略皆以
大為名。故止觀云。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故
輔行云。感應文多須以三結。文義若狹但以一結。撮
者手取也。


次應知下。正示圓頓之相。文為二。初總示。是故當知。
文雖兼二借名結義。部中正意獨在圓頓。


故序中下。次引證。文為三。初引序文為二。初正引文。
言序中云者。誤也。此文元出正說止觀料簡中耳。故
止觀正說料簡中問云。略指大意。同異云何。答。通則
名異意同。別則略指三門。大意在一頓。又此料簡既
是章安將正說大意對序中辨差。略釋三種止觀之
門而為料簡。是故亦可謂之序中云也。委引輔行具
如下文。以略冠廣下。次明廣略無異。大意是略。餘八
是廣。大意五略既在一頓。以略冠廣豈可殊塗。冠者
首飾也。謂以大意冠十章首。故止觀云。初釋大意。囊
括始終。冠戴初後。又云。生起五略。顯於十廣。是故大
[001-0003b]
意五略與下十廣。皆是正明圓頓也。


次引示處文者。此示處文。正是章安序中文也。故云
次第禪門合三十卷。今之十軸是大莊嚴寺法慎私
記。不定文者。如六妙門。以不定意歷十二禪等十二禪者。
謂四禪。四空。四無量乃至六度等。此是陳尚書令毛喜請智者出此

文也。圓頓文者。如今所引。輔行云。次示三文部別處
所。所傳之法不出此三。凡欲修行為依何部。是故應
示部別處所。圓頓文者。即是今文。章安自說所記也。
玉泉寺在荊州。泉色如玉因以名焉。


三引下文為二。初總示下文皆為顯實。初序中文既
在圓頓。自從下去正說諸文。莫不皆以三教次第思
議相待。顯於絕待圓頓一實。是則序及正說皆正明
圓頓也。次別舉大車文義證成止觀。明陰境十乘文
畢乃引法華大車以譬十法。故云大車文中也。以思
議相待等而為僕從者。止觀云。對治助道廣攝諸法
攝法如下引之。名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文句云。譬方便波羅
蜜能屈曲隨人給侍。使令眾魔外道二乘小行皆隨
方便智用。故淨名云。皆吾侍也。實相妙理以為車體
者。止觀云。觀念念心無非法性實相。是名等一大車。
徹三諦源。名之為高。收十法界。名之為廣。無漏妙觀
以為白牛者。止觀云。四念處慧破除八倒之黑。名駕
以白牛。文句云。譬無漏般若能導諦緣度一切萬行
到薩婆若。白是色本。即與本淨無漏相應。自餘諸法
皆莊嚴具者。止觀云。無量道品名眾寶莊校。文句云。
[001-0003c]
譬萬行修飾也。周帀欄楯等。今不具引。故文句中章
安私謂云。諸法實相正是車體。一切眾寶莊校。皆莊
嚴具耳。又文句先分科云。敘車體中。先敘高廣。次明
白牛。後明儐從。文句記云。準對三德。應車體中分正
及緣。對牛為了。此則義當修二性一。一復具三。高廣
不二。又輔行云。理性車體。具度資成。白牛觀照。又云。
其車高廣不思議境也車體。幰蓋慈悲。寶繩交絡即發
心也。安置丹枕。枕有內外。若車內枕。休息眾行。即安
心也。若車外枕。或動或靜。動靜只是通塞義也具度。破
塞存通。即塞而通。其疾如風。即破無明是破徧義也。
始自白牛終至平正。道品義也白牛。又多僕從。即正助
僕從。遊於四方。即次位也。安忍離著在次位之初。安
忍只是忍於五品違順二境。令入六根離愛。只是離
六根中相似法愛。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階。恐行者
生濫。故於次位中別出五品六根清淨勸勵行者。令
離障離愛。故知前七正明車體及以具度亦兼白牛。後三
只是乘之所涉。若無所涉。運義不成。是故十法通名
大乘也。


三故知下。結示部別。如上舉例。故知此部於三種止
觀中別在圓頓佛乘妙行。此外更無頓頓之他趣也。
趣謂旨趣。更無別立頓頓旨趣故也。


○第二所依正教例



文為二。初牒名。次釋義。文為二。初明所依正教通乎
一代。散者。分也布也徧也。該者。備也兼也。代者。年也
[001-0004a]
更也。雖義立三十年為一代。今但取代更之。說即釋
迦五十年中說法自為一代。異於過未諸佛故也。謂
今止觀一部徧散分布廣引諸文。備該釋迦五十年
中一代五時之教法也。故輔行題下註云。行何所弘。
非眾教不立。


次明文意唯在法華.涅槃。文為二。初總明。雖則散引
該乎一代。然而文體綱格正意唯歸二經。一依法華。
本迹二門開顯實相。故釋籤云。本迹二門皆歸實相
本地長壽且置未論。二依涅槃。重扶戒律助顯常住。以此法華.
涅槃二經判味同時咸皆開顯。無非醍醐一味故也。
故法華云大王之饍。涅槃云醍醐之味。法華開三教
之權顯一乘之實。名大王饍。涅槃點劣淺之三修是
勝常樂我。名醍醐味。王饍醍醐味無差別。顯實勝修
時無側影。所以二經時味元同。大綱雖爾。細辨不然。
文句記云。判味同時而部有異。約理名別咸歸常住。
約機彼稱捃拾。約法彼存三權。論意彼帶律儀。語證
彼兼小果。受益彼無廣記。說時長短永殊。談常過未
不同。論譬大陣殘黨。現瑞表彰各別。破執難易不同。
領解近遠迹乖。述成被根不等。用治生死不同。付囑
有下有此。得茲十六餘略可知。失斯同異講授殊難。
豈唯二經餘亦不易。具如大部補注之中註解此之
十六同異。學者知之。


次所以下。別示。文為二。初明始末皆依法華而為正
行。文為五。初舉名體偏圓。依法華名體。文為二。初明
[001-0004b]
依法喻之名。上文謂之一依法華本迹顯實。其義如
何。故茲乃示其所以也。故止觀十章中第二釋止觀
名分為四科。一相待。二絕待。三會異。四通三德。故云
釋名論待論絕也。此即止觀之行用於法華別題之
中。待絕二妙之法也。輔行云。判今法華唯具二妙。所
謂待絕。所言待者。唯有待麤成妙。更無待妙成麤。若
以迹望本亦可互形。若以部望部一向唯妙。今約法
華迹理復置互形。所以玄文待絕俱稱為妙。故以部
教相望復有橫豎。望前四時名為豎待。圓望三教名
為橫待。此文既依法華經意。而釋名等大槩準彼。相
待是麤。義當待麤論妙。絕待是妙。義當開麤論妙。此
二亦名廢麤開麤。故法華中唯論二妙。更無非待非
絕之名。彼為判教。故待之與絕同稱為妙。今此相待
則判為麤。唯明絕觀。無部可待。則無豎待。無教可望。
名無橫待。故唯一絕以為能詮。雖立相待以顯絕待。
尚無於絕何待之有。為詮三德故假名絕。借相待名
判為思議。故唯絕待方稱為妙。所以思議境後佛界
雖妙。居九界末通名為麤。故並判云非今所用。次與
不次意亦如是。故次第意但云衍門。用通用別但云
似通似別。雖云不用。正約思議明不思議。開於所待
以成能絕。即是今文妙觀意也。釋名下去諸意皆然。
所以釋名論待論絕。體相唯論次與不次。攝法六義。
偏圓五門。亦復如是。雖無部會可以對論。還借教味
以顯圓妙。境境十觀只應唯妙。尚寄橫豎顯非橫豎。
[001-0004c]
故知一部之文。共成圓乘開權妙觀。豈指一句別謂
高深。若其然者何殊體踏云云。言乃至偏圓文中者。
略於體相攝法也。偏圓一科自分為五。一大小。二半
滿。三偏圓。四漸頓。五權實。於權實中乃云。權是權謀
暫用還廢。實是實錄究竟旨歸。立權略為三意。一為
實施權。二開權顯實。三廢權顯實。如法華中蓮華三
譬。諸佛即一大事出世。元為圓頓一實止觀而施三
權止觀。權非本意意亦不在權外。只開三權止觀而
顯圓頓一實止觀。為實施權。實今巳立。開權顯實。權
即是貫。無權可論。是故廢權顯實。權廢實存。暫用釋
名。其義為允。故云具引蓮華三喻釋名也。輔行云。暫
用法華釋名之文來此以釋權實之名。問。蓮華三喻
喻於施開。廢等三法為是同體為是異體。若云異體。
何故不以麤華為喻。而言非同體方便無以施開邪。
若云同體。何故乃云為蓮故華。華掩於實。及開麤顯
妙邪。答。若乃不曉如來權巧及以機情。則於諸文任
運壅滯。將何以顯一家大旨。今約如來權巧明之。則
是蓮華喻於妙法。故施開等無非同體。復約眾生機
情辨之。則於如來為實施權。是華掩於實。華開蓮現。
是開麤顯妙。是則異體乃約眾生機情強覆。若於如
來方便本一。何曾異實。所以為蓮故華。是即實之權。
華開蓮現。是即權之實。故昔施今開。於佛無非體內。
由是乃云同體方便施開等也。但昔機情覆悕慕近
果判為體外。故說施權名為異體。然機熟須開。開彼
[001-0005a]
能覆祐彼近謂名之為開。開何所開。即彼能覆。所以
謂之開麤顯妙。麤既開顯名之為妙。故說開顯亦名
同體。施權乃是異體之義。約機雖爾於佛不然。所以
施開唯一同體。輪王解髻喻意可識。故佛輪王見諸
大士。應破大惑獲大智勳。乃於真寶法界之頂開解
同體善巧權髻。賜與實相明珠記莂。若得斯旨諸文
可知。他不見之。妄生建立。誠堪悲矣。


顯體下。次明用實相之體。此即止觀十章之中第三
體相一章。故云顯體也。彼體相文自分四科。一教相。
二眼智。三境界。四得失。次明用章意。云法華疏用四
一明實。今以四科顯體可以相類。輔行云。前釋名中
既用玄文待絕二妙。故今顯體還用疏中四一顯實。
實不異彼。是故用之。此四一名本出光宅法華文句云。舊云四
一謂果一人一教一因一。今家和舊亦作四一。數同名異。不全同

舊。舊云果一。今云理一。若無理印則同魔說。舊云因
一今云行一。同語則單。行通因果。人教二一與舊不
殊。玄文復以十妙而為十一。今且依四以對四章。是
故經云。為令眾生開佛知見。取所知見而為理一。但
教菩薩即是人一。常為一事即是行一。為眾生說即
是教一。疏釋理一約能知見。又為四釋。謂四智四門
四位觀心。能所相對四章義足。智是眼智。門是教相。
觀心只是稟教證智。次位只是眼智所階以契於理
云云。今云具用光宅四一者。此有二意。一者為對上
文蓮華三喻。故今乃云光宅四一。二者四一之言本
[001-0005b]
出光宅。今且從舊為語。故云光宅四一耳。其實今家
所明四一與舊稍異也。須知人既稟教修行以契於
理。是故理一即是實相。今云四一者通舉能所耳。其
實但取所知見理為理一也。為行正體者。即前文云。
實相妙理以為車體也。此體高廣眾寶莊校則異邪
空。故云正體耳。故與前文正行大體不可一槩也。


況諸境下。次舉正觀果報。依法華大車文為二。初明
諸境十乘正觀。以大車為喻。又為二。初正明陰等諸
境皆明十乘。乘乘皆以大車為喻。廣如止觀。今不煩
錄。略如上文引陰境中十乘大車。自下九境準例可
識。何須具引邪。故生起下。次引證生起。文末者。止觀
明觀陰境十乘自分為二。初法。次喻即大車也。初法為六。
初列十法。次生起。三舉喻。四稱歎。五廣解。六總結。今
此即是第四稱歎。故是第二生起文末。以隔第三舉
譬之文故云末耳。言生起者。止觀云。既自達妙境即
起誓悲他。次作行填願。願行既巧破無不徧。徧破之
中精識通塞令道品進行。又用助開道。道中之位巳
他皆識安忍內外榮辱。莫著中道法愛。故得疾入菩
薩位。第三舉譬者。譬如毗首羯磨。造得勝堂不疎不
云云。總稱歎者。通歎十乘也。輔行云。十法既是法
華所乘。是故還用法華文歎。若約迹說。即指大通智
勝佛時以為積劫。寂滅道場以為妙悟。若約本門。指
我本行菩薩道時以為積劫。本成佛時以為妙悟。本
迹二門只是永悟此之十法。身子等者。寂場欲說物
[001-0005c]
機未宜。恐其墮苦更施方便。四十餘年種種調熟。至
法華會初略開權。動執生疑殷勤三請。五千起去方
無枝葉。點示四一演五佛章。被上根人名為法說。中
根未解猶希譬喻。下根器劣復待因緣。佛意聯緜在
茲十法。故十法文末皆譬大車。今文所憑意在於此。
惑者未見。尚指華嚴。唯知華嚴圓頓之名。而昧彼部
兼帶之說。全失法華絕待之意。貶挫妙教獨顯之能。
驗迹本二文。檢五時之說。圓極不謬何須致疑。是故
結曰正在茲乎。


次是知下。結示行成尅獲大果。言是
知者。由是而知也。常坐等四。行儀雖異。所依實相無
有差別。良以實相乃是所緣安樂之法。四種三昧乃
是能緣安樂之行。故止觀云。四行為緣。觀心籍緣調
直。故名四種三昧妙行。若成則證實相。證實相巳。所
獲依報名為大果。故文句釋安樂行品題云。夫安樂
者即大涅槃。從果立名也。行者即涅槃道。從因得名
也。絓七方便麤因麤果皆非安樂行。獨此妙因妙果
名安樂行也。所獲依報名為大果者。即是第八果報
章也。夏終闕緣雖即不說。準望五略即感大果是也。
輔行云。言果報者在實報土。從報果為名故。實報無
障礙土。必出方便有餘之外。即是初住巳上法身所
居。尚非初住生身得忍菩薩所居。豈是住前生身及
七方便人所居邪。初住巳上法身為正報。實報土為
依報。故云所獲依報也。


三舉起教不出令他開示悟入。大章起教即是五略
[001-0006a]
裂大網耳。輔行云。對揚利物名為起教。令他除疑名
為裂網。起教本為除他疑網是故同也。故止觀裂網
文云。若欲外益眾生逗機設教者。隨人堪任稱彼而
說。乃至成佛化物之時。或為法王。說漸頓法。乃至或
為十法界像對揚發起云云。輔行釋化他不思議境
云。然此為他。與後起教其義不同。彼唯實報八相被
物。發起權實施開廢等云云。既云外益眾生。發起權
實施開廢等。當知只是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
見。若約位說。則以十住.十行.十向.十地次第對於開
示悟入。文句云。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不論
佛果自知自見。若偏語佛果即失眾生。若語眾生則
無佛知見。故不可偏取。前三教行人雖是眾生。未有
佛眼佛智故。不能知見實相。圓教四位亦是眾生。又
分得佛眼佛智。則眾生義成。知見義亦成云云


四舉旨歸不出三法秘藏。大章旨歸即是五略歸大
處也。言旨歸者。文旨所趣也。旨者自向三德也。歸者
引他同入三德也。又自入名歸。令他入名旨。言三軌
者。真性.觀照.資成。此三只是一大乘法耳。經云。十方
諦求更無餘乘。唯一佛乘。一佛乘者即具三軌。三一
圓融不可思議。名之為妙。妙即是法。法即是妙。故云
妙法也。軌名軌範。還是三法可軌範耳。斯乃妙位所
住之法也。故妙經方便品云。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秘
要。又神力品云。如來一切秘要之藏。故知妙法即是
秘要之藏也。釋籤云。具含三千。通攝三德。故名為藏。
[001-0006b]
爾前非器不授斯要。又涅槃經哀歎品云。云何名為
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
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成
伊。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
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
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章安釋
云。若約昔教隱故名秘。覆故名藏。謂無常等覆於常
等。令常等隱。名秘密藏。今經開敝如月處空清淨顯
露。不如昔教。但以正法微妙不可思議。絕名離相。眾
生不解。名為秘密。法界包含攝一切法。用不可盡。名
之為藏。今釋秘密藏文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
合以三德。此之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是
文字。此約言教。三目是天眼。此約修行。三德是佛師。
此即約理。又是佛印印於教行。凡有言說與此相應。
即秘密教。修習相應是秘密行。證得相應是秘密理。
故約三釋稱教行理。初三點中言伊字者。外國有新
舊兩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借此況彼。橫如列火。豎
如點水。各不相續不橫不同。列火不豎。不同點水。應
如此方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舊伊可譬。昔
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巳方是解脫。無
復身智。如豎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
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
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
無別體。故不是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
[001-0006c]
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
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
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云云。次約三目釋者。摩醯首
羅居色界頂。統領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單
言。一三縱橫若並若別。能嚴天顏作世界主。徹照三
千。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爾。縱橫並
別祕藏不成。不縱不橫祕藏乃成。次約三德釋祕密
藏者。果地眾德但言三者。蓋舉略兼諸。法身之身非
色非無色。非色故不可以形相見。非無色故不可以
心想知。雖非色而色充滿十方。雖非非色亦可尋求。
即法身德。般若德者。非知。非字。亦非不知非不字
。解脫德者。非縛。非脫。非縛而縛。非脫而脫云云。我

今安住下。結成祕密藏也。安住三法。此結三德入大
涅槃。結祕密藏如世伊字。是結三點。文略不結天.目。
然佛常安住三法。而言我今者。蓋隨緣宜。故云為眾
生故名入涅槃也。輔行云。三軌妙故故云妙法。華嚴
法界。淨名解脫。不共般若。與夫涅槃三德祕藏。一體
無殊。若識此意。今文可了。十方佛法在一剎那。


五所以下。總結。始謂釋名。末謂旨歸。九廣既爾。五略
準知。行通因果。前七為因。第八為果。果滿教他。他機
我應。自他同歸滅理真性。濟行之教有宗。顯教之行
符理。是故十章皆是法華之妙行也。


次明一部全用涅槃而為扶助。文為三。初明末代須
用扶助。扶者持也。助者佐也。佛說涅槃自有二意。一
[001-0007a]
為未熟者更說四教具談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槃。
故名捃拾教。二為末代鈍根於佛法中起斷滅見。夭
傷慧命。亡失法身。設三種權扶一圓實。故名扶律談
常教。今此即是第二意也。故妙玄云。涅槃為末代凡
夫見思病重。定執一實。誹謗方便。雖服甘露不能即
事而真。傷命早夭。故扶戒定慧顯大涅槃。釋籤云。事
戒事定。前三教慧並為扶車之法。具如止觀對治助
開中說。今時行者。或一向尚理。則謂巳均聖及執實
謗權。或一向尚事。則推功高位及謗實許權。既處末
代不思聖旨。其誰不墮斯之二失。如來滅後名為末
代。不悟圓常名為根鈍。既於佛法起斷滅見。遂捨毗
尼訶棄戒律。復謂如來定入涅槃。夭傷慧命亡失法
身。若無三教之權。寧助一乘之實。故廣明持戒委示
真常。正助相須乘戒俱急。則法身嚴顯慧命昭然。故
正行進趣而不傾覆者。良由助道又多僕從而侍衛
之故也。是則正行及以助道相添資益。方能乘此大
白牛車。遊於四方直至道場。乘名運載斯之謂矣。以
在穢土須說贖命為捃拾故。扶律說常令久住故。兼
權明實助發實故。帶實用權顯權力故。言贖命者。準
四念處乃是贖於藏通之命。別圓自有常住之命。故
非所論。故止觀明對治助開中云。根利無遮。根利有
遮。根鈍無遮。皆不須助。若根鈍遮重。以根鈍故不能
即開三解脫門。以遮重故牽破觀心。為是義故應須
治道對破遮障。則得安隱入解脫門。然助道無量。今
[001-0007b]
約六度以治六蔽。修三昧時。慳貪忽起當用檀捨。破
戒心起當用尸羅云云。所以須用助道。治者如二萬
億佛所繫珠中忘。大乘即不以大化。更六百劫以小
起之。令怖畏生死漸向父舍。故知應借小助大六百劫如
補註中示。又佛初欲大化。諸佛不印。若思方便即稱善哉。

佛有木願令眾如我。豈惜大乘。事不獲巳。逗機對治
助道開門。且聲聞小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懷寧
不精持戒品。世以不持為大。則大小俱亡。信此土機
緣咸迷大小。具如止觀最初方便持戒清淨中。事理
雙美方堪向道。豈入道者令事虧邪。故五篇七聚菩
薩重輕不可微犯。方稱涅槃顧命之意。何以故。出家
菩薩具足堅持毗尼篇聚。大乘教意一切皆然。故涅
槃中五篇七聚並是出家菩薩律儀。況受食.受藥禁
性重之由。持鉢.持衣杜譏嫌之本。譏嫌性重等護無
偏。迹混聲聞。真菩薩也。但為元期出苦判屬小宗。豈
可背彼受持稱為大道。世云。大乘不須持戒者。斯言
謬矣。涅槃經云。如人七寶不出外用名之為藏。其人
所以藏積此寶。為未來故。所謂糓貴賊來侵國。值遇
惡王為用贖命。財難得時乃當出用。諸佛祕藏亦復
如是。為未來世諸惡比丘畜不淨物。為四眾說如來
畢竟入於涅槃。讀誦外典不教佛經。如是等惡出現
世時。為滅諸惡為說是經。是經若滅佛法則滅。若消
此文應有單複兩義。所言複者諸乘及戒。若言不許
畜八不淨。此是戒門事門。若說如來畢竟涅槃及遮
[001-0007c]
外典。此是乘門理門。以彼經[邱-丘+言]前後諸文並皆扶事
以談常理。若末代中諸惡比丘破戒說於如來無常
及讀誦外典。則並無乘戒。失常住命。賴由此經扶律
說常。則乘戒具足。故號此經為贖常住命之重寶也。
所言單者唯約戒門。彼經扶律。律是贖常住命之重
寶也。是則法華雖巳顯實。而涅槃中復須施權扶其
戒律以護圓常。是故涅槃五支十戒事理具足。乘戒
無虧。正助相須。其若是也。


佛化下。次舉佛化為況。扶律談常慧命斯永。佛化尚
爾今何不然。尚者。庶幾也。


三故扶下。總結同致實相之理。不遷不變名之為常。
故涅槃中扶律談常以用助顯。今經實相而推其功
能在彼涅槃矣。傍助之功既在於彼。是故正用法華
顯實。妙行佛乘原其意趣。蓋顯圓實常住不變。二經
齊致。同一醍醐耳。


○第三依正消釋例



文為三。

初牒名



分科。詳者審也。
究者窮也。文之所以故云文義。體謂體式。亦體格也
勢謂形勢。亦氣勢也。又勢分也。分別異同炳然可見。
名之為相。


次一者下隨科釋義



文為二。

初詳究文義



又為二。


詳究文義


為十。

初明引證通局者



此即序中引證三
種止觀之文也。法華開顯部雖一實。然而文中先敘
昔教以為所開。故所開為權。能開為實。若乃局定引
證圓頓。一實止觀則引實文。故引文云。正直捨方便。
[001-0008a]
但說無上道。此證頓也。通者通塗也。方便者權也。如
引法華證漸不定者。引經云。如是之人應以此法漸
入佛慧。此證漸也。又引經云。若不信此法。於餘深法
中示教利喜。此證不定也。輔行云。既非華嚴教人。又
非諸教入頓。起自鹿苑。中涉二味。故名為漸。不信等
者。若不信頓且用餘深圓教。非餘而是深也。別教是
餘亦復是深。藏通是餘而非深也。若未被會於餘於
深。或信不信故名不定。漸與不定並從昔說。來至法
華無復二名。捨方便者。約廢權邊。故無上道即是立
實也。所引四味文之與部者。部雖非妙。文有權實。引
證通局準向思之。其意可解故云亦然。故引華嚴云。
譬如日出先照高山。此證頓也。次照幽谷。此證漸也。
次照平地。此證不定也。乃至引大經云。從牛出乳等。
此證漸也。又引置毒乳中乳即殺人等。此證不定也。
又引。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此證
頓也。


次明汎引流類者



此亦序中引證之文。又是汎引流
類也即是通塗。汎引漸頓不定教相之名。類同漸頓
不定止觀之義耳。淨名云。始坐佛樹力降魔者。漸也。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者。不定也。說法
不有亦不無者。頓也。法華以異方便者。即應以此法
漸入佛慧也。言借用者。即汎引也。輔行云。皆是借教
以證於觀。義勢相似豈可全同。若攬教成觀復非碩
異。又云。此三止觀名字雖似。八教中三其相永別。彼
[001-0008b]
八教中指華嚴為頓。鹿苑巳去為漸。不定寄在四味
之中。下料簡中但是借名。又云。讀者至此應知頓等
三觀與八教中頓等三異。以彼八教伹在乳等四時
教故。今此三文俱緣頓理。故三止觀對三根性。事雖
差殊同緣頓理。離圓教外無別根性。當知此三並依
圓理。分此三行名三根性。是故漸次不同於別。有人
云是別者。都不見文旨。須知頓人行解俱頓。漸人解
頓行漸。不定解頓行或漸頓。行相雖別何妨三同。雖
曰三同何妨行別。故知此三知圓理同而行相小別。
當知南嶽唯授天台圓頓之理。約行須以漸.不定助。


三明借名申義者



止觀第六從假入空破法徧文末
明開權云。若爾。何用前來種種分別。但凡情暗鈍不
說不知。先誘開之後入正道。故法華云。雖說種種道。
其實為一乘。若得此意。終日分別無所分別。涅槃名
為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法華名為正直捨方便但說
無上道。大品名為一切種智知一切法。淨名稱為入
詹蔔林不嗅餘香。華嚴稱為法界。即是圓教四門意
也。輔行云。若爾下。開權也。先徵起。次正開。三引證。若
爾。只應引法華文以證顯實。何須復引大品.淨名。答。
彼部中實不殊法華。所顯實同故得為證。既引法華
開諸權巳。淨名.大品何權不開。故開彼權還入彼實。
即是法華權意本意也。今謂約教顯實雖則是同。約
部乃成兼帶之異。既引彼為證。故知乃是借於權名
申於實義。以此正是開會引證之文故也。引淨名文。
[001-0008c]
本是天女訶身子文。故知乃是引於方等斥奪之名。
申今開權絕待之義也。引餘三時類此可知者。淨名
既是斥奪之名。當知大品即是融通之語。華嚴乃是
隔小之談。文句記云。華嚴法界隔彼聲聞。斯之謂矣。
約圓教雖實。約兼別仍權。既引彼為證。當知乃是借
彼權名申今實義。是故於彼即是兼但對帶。於今即
成開會廢等。文中不引第二鹿苑。而今言三時兼但
等者。乃是文勢相帶來耳。又前序中引華嚴云。娑伽
羅龍車軸雨海。引淨名云。入詹蔔林不嗅餘香。引大
品云。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當學般若以證圓頓止
觀。且圓頓止觀豈非開權絕待之義邪。


四明借喻轉譬者



止觀第四卷現行印本正修之初云。以
觀觀昏即昏而朗。以止止散即散而寂。如豬揩金山。
眾流入海。薪熾於火。風益求羅耳。輔行云。如豬揩下。
為依解起行。立譬譬向寂照之止觀也。上二譬止。下
二譬觀。謂動散倍增彌益止寂。昏暗彌盛倍益觀明。
豬揩譬止行。大論釋忍度中云。若人加惡。如豬揩金
山。金體益真。今譬安忍三障四魔轉增其寂。又第二
卷體相中引盲人問乳等譬。輔行云。此中四譬譬執
者迷名。經文本譬外計邪常。諸文引用並同經意。此
文借用其意稍異。雖異彼文理亦無失。依義不依語。
是故轉用。何者。貝聲雖虗體是實故。可喻有門。米粖
柔輭可喻空門。雪有非有是故可喻亦空亦有。[鴳-女+隹]飛
在空而不住空。是故可喻非空非有。物類而以者。以
[001-0009a]
字誤也。應作巳字。巳者止也。火譬瞋者。如云瞋恚之
火也。譬智者。如云智慧之火也。用照則暗不生。用燒
則物不生。形謂形相。紅赤性謂自性。熾熱體謂體質。
用謂燒照。火既轉用為譬不定。地水風等轉用亦然。
故淨名疏云。但經論隨緣。或時火譬貪欲。水譬瞋恚。
風亦不定。今一往從多。故如前對之。通則何所不譬
云云。言如前對之者。疏前文云。因中四分者。一往分
別。三毒對三大疾。三處等起。故名等分。生地大病。貪
欲對水。經云。愛河洄澓沒眾生。無明所盲不能出。愛
能潤業。如水潤生。瞋恚對火。瞋心一起燒滅善根。愚
癡對風。以愚癡故則有四倒。經云。四倒暴風能偃山
夷岩。地具三分。如水火風俱集一身。故以對之。又由
四分感成報身。即有生老病死。故下文云。有生死即
有病。此患亦由四分而生。如瑞應云。貪欲致老。瞋恚
致病。愚癡致死。義推應云等分致生云云


五明傍引辨異



中云。若證漸初及偏小等。則名義兼
借者。以此二論但是漸初偏小三藏空有二門故也。
如止觀第六破思假位中引成論明十六心。正是初
果位。異部明十六心是修道位。輔行云。成論之外並
屬異部。諸阿毗曇並明見道在十五心。如信法二行
文初者。止觀第五安心文中明凡師教他安心中明
他機有二種。一信行。二法行。引薩婆多明此二人位
在見道。因聞入者是為信行。因思入者是為法行。曇
無德云。位在方便。自見法少。憑聞力多。後時要須聞
[001-0009b]
法得悟。名為信行。憑聞力少。自見法多。後時要須思
惟得悟。名為法行。若見道中無相心利一發即真。那
得判於信法之別。然數據行成。論據根性。各有所以
不得相非。今師遠討源由。久劫聽學。久劫坐禪。得為
信法種子。世世熏習則成根性。各於聞思而得開悟。
輔行云。汎引二論以出同異。非用論意。彼在小宗各
依一門。未為通方徧被之道。如毗曇云。鈍名信行。利
名法行云云。數人即是薩婆多師。是則止觀信法文
初伹引數人及成論耳。而輔行中方引毗曇故也。五
陰王數同時異時者。止觀第四現行印本。下去第數準此思之觀陰
入界文初云。數人說五陰同時。識是心王。四陰是數。
約有門明義。故王數相扶而起。論人說識先了別。次
受領納。想取相皃。行起違從。色由行感。約空門明義
故次第相生。輔行云。兼示二論不同之相云云。此亦
但舉數人成論耳。但為辨異非借名義者。即兼示二
論不同之相。及汎引二論以出同異。非用論意也。


六明開總出別



中言本文者。四悉本文出乎大論。五
味本文出乎大經。三假本文通於大小。故止觀第五
破見假中引瓔珞經及釋論.成論等明三假之義。二
空本文出乎大品及大論等。言義含者。總含於別也。
言開合者。即總別也。言義徧者。總既含別。故派總明
別則開合義徧也。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所出本文。其義
總含意趣該攝。故止觀中派總明別種種說之義徧
一切。如四悉檀。或約一法或約諸法。或約有無或約
[001-0009c]
事理。或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世界。或約
一人或約多人。信法安心種種不同云云。或約相生
明五味或漸或頓及不定等云云。或約心明三假。或
約色明三假及依正大小等云云。或約理觀明性相
本自二空。或約事觀明性相推檢二空。於二空中復
論生法二空及十八空等云云。一一皆有開合之義。
言諸門者即四門也。言諸教者即四教也。教教四門。
四四十六。門門之中四悉五味三假二空一一皆有
開合之義。是故謂之莫不咸然。此乃但可總知綱格。
不煩一一具舉。止觀下去準此思之可知。


七明引用宗要



中言如法華等者。迹門開權顯實。本
本開迹顯本。此即法華一部宗主要義也。般若融通
濤汰加被空生。身子說共不共般若等。即是般若宗
主要義也。方等淨名會中彈斥聲聞菩薩。及以經云。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
語。斯則神力不共法等。即是方等淨名宗主要義也。
故今止觀隨便或引一句兩句。當知乃是得彼諸經
一部文心。是以破古立念皆不失於經部之旨也。言
文心者。如妙玄序王去聲中章安釋云。蓋序王者。敘經
玄意。玄意述於文心。文心莫過迹本。仰觀斯旨眾義
泠然。釋籤云。一部始終不出二門迹本。是故二門以文
心立號。如止觀發心初云。積聚精要名之為心。今之
法聚以本迹為要。如釋妙字本迹各十。本迹二體其
理不殊云云。故知經心不過本迹云云。法華文心既
[001-0010a]
爾。方等般若凖知。既得經文之心。故不失部中之旨
也。


八明引用儒道者



即儒流.道流也漢書九流如補注中。道流之
言攝於此方老莊并西方外道也。若破若立等者。明
出世故須破。順世俗故且立。又暫借其言故云立。不
用其意故云破。如此則引用不違於釋氏之本宗也。
故止觀第六明世間法藥中引周孔五常。又云我遣
三聖化彼真丹。禮義前開大小乘經然後可信。又止
觀觀三攝法之中第六攝一切教中云。若觀心僻越
順無明流。則有一切諸惡教起。所謂僧佉.衛世九十
五種邪見教生。亦有諸善教起。五行六甲陰陽八卦
五經子史。世智無道名教皆從心起。輔行釋巳然後
乃云。今為略知世法同異。不煩廣出。意在總知悉從
心起。又如止觀安心文中輔行釋云。說法之相。隨有
相應即便引用。或儒或小。又釋止觀云。以一其意。引
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
下正。老子之意但以陰陽之道以為天地得一。合君
臣之道以為候王得一。今廢彼理。但借彼名以詮今
理。苦集得一謂滅諦。因緣得一謂無明。滅則行滅等。
六蔽得一謂至彼岸。凡引俗典例皆如此。不以名似
將為義同者。豈可以彼天得一以清等名似今苦集
得一等言。便將以為其義是同乎。深不可矣。又止觀
云。今時多有誇談莊老。以道可道非常道均齊佛法
不可說示。檢校道理邪正懸絕。愚者所信智者所嗤。
[001-0010b]
又如止觀第十明諸見過失中云。周弘政釋三玄云。
易判八卦陰陽吉凶。此約有明玄。老子虗融。此約無
明玄。莊子自然。約有無明玄。自外枝派源祖出此。今
且約此明得失。禮制仁義衛身安國。若不行用滅族
亡家。伹現世立德。不言招後世報云云。粗徂古切。麤毗
也。存謂略辨異同。略謂不在委細。


九明借名略義



中云借名者。借名示相也。略義者。不
委釋義也。止觀第三明攝法中有六。謂理惑智行位
教。又止觀第六明從空入假破法徧中有三。一知病。
二識藥。三授藥。識藥中略為三。一世間法藥。二出世
間法藥。三出世間上上法藥。世間法藥即五戒十善。
出世法藥始自一道增數至十。乃至無量等。出世間
上上法藥亦約增數從一至十。乃至恒沙等。此則但
是借名示相而巳。若更委悉開釋如上。法門義理紙
數千萬尚不可盡。是故謂之太成繁廣。略指上下準
例可知者。如初攝一切理中云。理是諦。法如上。開合
偏圓不同指上體相四科中第三境界中諸境離合。又攝一切智中云。諸
智離合如前所說亦指境界中諸離離合。又攝一切行中明慧
行.行行。乃至四弘十八不共及四無畏等。輔行云。十
八不共法至下助道中說。三三昧三解脫至第七卷
說。六度如隨自意及助道中說。故云略指上下準例
可知也。


十明準例用義



中云。如教證二道本在別教者。如妙
玄明一諦境中。引地持明地相明義。說相似法約行教道
[001-0010c]
地實明義說真實法約行證道。又教門方便即教道明義
約說教道。說所證法即證道明義約說證道。釋籤云。地相謂地
前迴向位中。道觀雙流地相現前。登地巳去明真實
法。稱為地實。初地即是初住故也。又教門等者。依教
道義以四悉檀說登地法名為教道。故知初地巳上
仍存教道。若說十地巳證之法即證道也。凡釋別義
多用此意。具如止觀第三記。輔行云。前之兩教教證
俱權。圓教教證俱皆是實。此並易明。但別教中教權
證實。意稍難曉人多迷之。使此別教其義壅隔。是故
今家借用地論教證二道以消別門云云。今則通用
等者。即準例用義也。故止觀第二舊本在第三明體相四
科中第四明得失中云。若圓望別。別教教道兩得兩得
即是自行化他。俱是思議。何以故。教門方便云云。若證道者

即不思議也。若圓教教證俱不思議。何故爾。至理無
說。為緣四說但有假名。假名之名名即無生。是故教
證俱不可思議也。輔行解釋如向略引。又輔行釋第
五偏圓中明四教各有觀教行證中云。前之二教四
法俱權。別教則三權證實。圓教則四法俱實。又云。教
證之名亦可通圓。未入初住名為教道。若破無明方
云證道。若判權實與別不同。借於地義以釋圓義。故
四念處云。別教唯斷。教道說故。圓具二意。教道云斷。
證道不斷。是故當知教證二道雖則本在別教。今則
通塗用之。正通於圓。傍通前二。又復皆有約證約說。
證是行證。說是說教。行證必有行教。說教豈無說證。
[001-0011a]
綺文互彰。是故謂之約證約說耳。


準望三觀立三止者。即準例用義也。止觀體相四科
中初明教相中明三止云。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
三息二邊分別止。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
隨義立名。釋論云。菩薩依隨經教為作名字。名為法
施。立名無咎。若能尋經得名。即懸合此義也。言三觀
者。即瓔珞經次第三觀也。故體真止。望從假入空觀
而立。方便隨緣止。望從空入假觀而立。息二邊分別
止。望中道第一義觀而立。所言等者。如第四三昧中
歷精進善引舊云。精進無別體。但督眾行義。而推之
應有別體。例無明通入眾使更別有無明。今且寄誦
經勤䇿其心以擬精進。此即準例無明通別而用精
進通別之義也。


次詳究文相



文為二。初標科。次一者下。解釋。文為十。


初明隨相開合



言隨相者。如文所列隨事隨理等是
也。言開合者。開則廣說。合則略示。一家立義文相皆
然者。即三觀等皆如是也。初約三觀明事理等者。事
謂小乘隨事而觀。理謂大乘隨理而觀。亦可謂之真
如唯識事理二觀。法謂觀法。名謂觀名。行謂觀行。證
謂親證。自謂自行。他謂化他。隨此開合故云通用。三
觀既爾。四教四悉等例之可知。然須結撮勿使浮濫。
等者謂雖開拓寬廣無窮。皆悉通用。然而必須收束
結撮。莫令三觀及四教等文相汎濫而無所歸。若不
如此。是則徵召三觀等文無所憑託。建立妙行不能
[001-0011b]
施設矣。若得今意者。即隨相開合之意也。本文淺深
者。即三觀四教等本文有小大偏圓淺深也。則者法
也。即淺深是法則也。縱即容切去聲者。南北曰縱。東西
曰廣。涯五佳切者水際也。又魚羈切。水畔也。卷居轉切。合
也收束也。


示一心則卷權歸實者。開權顯實則融萬
法不出於剎那也。從被物則開實出權者。為實施權
則分一道而成於無量也。此如文句釋方便品。寄言
歎中。前實後權乃是從實而舒權。絕言歎中前權後
實乃是卷權歸實耳。行謂十乘觀行。儀謂四種三昧。
智謂一心三智。導者引也。若無智導引則不能前進。
故駕以白牛。良由於此也。蕩謂遣蕩也。若作盪字即
滌盪也。相著之言必兼三惑。纖者細也微也。毫者毛
也[氂-未+牛]也。遺者失也。不遺即不失也。諸教因果者。圓教
則有真似兩因分滿二果。前之三教思之可知。歷謂
經歷次第也。然者語助也。言始終者。在因名始至果
為終。因果理同。故始終無二也。


次明結示處所者



處即所也。一往分之。例餘陰入在
破徧文末。及豎破法徧有六處示妙。即結示處所也。
妙境中明說教大體等。即立本文意也。究而詳之。結
示處所。亦名立本文意也。


例餘陰入在破徧文末者。
止觀第七卷初現行印本破法徧文末云。前來所說但觀
識陰作如此說。餘四陰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
是。是名觀陰界入破法徧竟。輔行問云。應在第七卷
末明十乘竟。例餘陰入皆修十乘。何故於此即例餘
[001-0011c]
邪。答。以義便故。從初至此單約識心。從此巳去乃至
離愛。具約五陰方成法相。故通塞中既檢校諦緣。諦
緣必須具足五陰道品念處。不可獨明一識陰故。正
助只是助於道品。下三只是明於觀陰次位耳。故須
於此例餘陰入。將餘陰入共為觀境。又輔行第八云。
欲融諸法示觀境徧。是故下文例餘界入。


豎破法徧有六處示妙者。止觀云。次明破法徧為三。
一無生門。從始至終盡其源底。豎破法徧。二歷諸法
門。當門從始至終盡其源底。橫破法徧。三橫豎不二。
從始至終盡其源底。非橫非豎破法徧。豎前論高。橫
則論廣。橫豎不二則非橫非豎。輔行云。隨文見者奈
何迷深。故一家釋義前總次別。後還結撮歸於元意。
故示讀者。預於文前遙點六處結撮要意。一破見位
止觀云。體假入空結成止觀義者。諸見輪息一受不退永寂然名為止。達見無性性空相空名為觀。乃至
云是為無生門通於止觀。亦是止觀成無生門。從假入空破見惑徧竟。輔行云。體假下。次以止觀結之。見息入
空名止。達見二空名觀。通結前來一切諸見悉達即空。此是第一節示妙旨也。二破思位後

止觀云。若就圓教破思假位者。初破見假正是初信。從第二信至第七信是破思假。八信至十信斷習盡。華嚴
云。初發心時正習一時俱盡。無有餘界外正習未盡。此乃界內正習盡耳。華嚴云。初發心巳過於牟尼。即此意
也。云何過正習俱盡。八相作佛此則齊矣。三觀圓修此則過勝也。輔行云。此是第二番示文圓旨也。三

四門料簡中止觀云。上無生門破假。若得其意者乃是圓教之門。非方便門也。所以稱為破
法徧。輔行云。上無生下。總結用門本意。此言依無生門者。即前大經圓無生門豎破見思。即豎而非橫豎皆攝
一切。若只豎破未涉餘惑。若得元意本在圓融。故於此中具列諸門破見思位。先簡後會。故圓四門皆達見思
即是法界並具三諦。恐人迷旨。故於此中即示門意。若得意者。終日次第意非次第。故云非方便門。此即第三
示文旨歸也。四出假利益位止觀云。二明入假利益者。菩薩本不貴空而修空。本為眾
[001-0012a]
生而修空。不貴空故不住。為益眾生故須出。故有從真起應法眼稱機。輔行云。欲明出假真實利益。必在別圓
初地初住。此是第四示文妙旨。故知明益正示文意。故此法眼必非地前。以不思議假而為法眼耳。五

結破法徧文後止觀云。前觀法重沓既多。恐人迷故。約二觀後結破法徧也。輔行云。前觀
法下示結徧意。結徧應在中道文後。如何於此預明破徧。但後文明徧理數而然。只恐見前空假二觀觀法重
杳。迷於文旨。言文旨者。向之重沓不出一心。故於此中且先略示。見思尚乃即是法性。豈有塵沙在見思外。豈
有無明在二觀後。三惑既即三觀必融。此是第五示文旨也。六修中觀文初止觀云。生
不生即不生生。亦即不生不生。自即不自。亦非自非不自。不生生即生不生。亦是不生不生。他即非他。亦非他
非不他。不生不生即生不生。亦是不生生。亦是不雙非。亦是不雙照。輔行云。生不生更牒前從假入空。即不生
生等。是述文意。自即不自等者。重述前文次第行意。意本在於不次第也。依文次第空是自行。即此自行即是
化他。即非自他。不生生更牒前出假。不生不生引後八中假中二文。比入空說可以意得。故以三文展轉相即
使空成妙空。乃至假中成妙假中。此即第六示文旨也


頻此六文。殷勤指的顯露彰灼。讀者尚昏儻沈密隱
映。如何取解。此仍不論標章指意等。直指文內有此
六重耳。


妙境中明說教大體者。不思議境中有三。若性德境
乃真如觀。理即本自二空也。若修德境乃唯識歷事。
即推檢八空也事理二觀知之者寡。此且總示。淺識聞之不須驚心。具如下文廣明淵旨
是故自他共離。性相俱不可得。若化他境有因緣故。
亦可得作自他共離逗物而說。故止觀云。當知第一
義中一法不可得。況三千法。世諦中一心尚具無量
法。況三千邪。雖四句冥寂。慈悲憐愍。於無名相中假
名相說。佛旨盡淨不在因緣共離。即世諦是第一義
也。若得此意俱不可說俱可說。若隨便宜。應言無明
法法性生一切法。如眠法法心則有一切夢事。心與
[001-0012b]
緣合則三種世間三千相性皆從心起。輔行云。若隨
下。教門大體逗物雖用適時之變。佛出世意。教門大
體皆是因緣和合乃生諸法。故今復依大體而說。故
云無明法法性。無明是暗法來法。於法性如丹。是藥
法來法。於銅等因緣和合有成金用。是則無明為緣。
法性為因。明暗和合能生諸法云云。故知說教大體
即化他不思議境四性生法中第三共生耳。以單真
不立。獨妄難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故也。


發心中則約圓斥偏者。止觀云。若但拔苦因不拔苦
果。此誓雜毒故須觀空。若偏觀空則不見眾生可度。
是名著空者。諸佛所不化。若偏見眾生可度。即墮愛
見大悲。非解脫道。今則非毒非偽故名為真。非空邊
非有邊故名為正。故云真正發菩提心也。輔行云。重
釋誓相兼斥偏小。初斥三藏。次若偏下。斥於通教鈍
根菩薩。次若偏見下。斥別教教道亦兼通教。出假菩
薩未得真應。猶同見愛二觀。猶為無明所縛。名非解
脫。今則下。正明中道。故雙非毒偽。


安心中義開三種者。於其圓頓一心止觀。復更義開
三種止觀故也。故止觀云。若就三番止觀則三百八
十四。又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合五百一十二。輔行
云。若就下。更歷三種止觀以結前數。言若就者。別立
之辭。文雖唯頓。若更別約次第三觀。則一一各有百
二十八。故著若就之言。次第三合。故立一心。依前重
舉。故云又耳。人見三番之後更云一心。便謂頓等三
[001-0012c]
止觀外更立一心。謂此一心不關前頓。今安心者。依
前妙境及前妙願故。前文云。須行填願則願行相稱。
故向安心若總若別並是圓頓。填圓頓願。更開對於
次第三觀。一一觀中皆具前來一百二十八。對本一
心乃成四番一百二十八。合五百一十二。人不見之
妄生穿鑿。


道品中不出念處者。四種道品中即相生道品也。故
止觀云。道品有四。一當分。二相攝。三約位。四相生。第
四相生正是調適。如修念處能生正勤。正勤發如意
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正生七力七覺。七覺入
八正。是為道品善巧調適。又云。深觀念處是坐道場。
勤觀念處名四正勤云云。大論云。四念處中。四種精
進名四正勤。四種定心名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為
五根。五根增長名為五力。分別四念處道用名為七
覺。四念處安隱道中行名為正道。故知初心行道。用
三十七品調養止觀四種三昧。入菩薩位。輔行云。大
論下引證。道品並在念處。是故道品初心並修。


通塞中元治能執者。止觀云。若不執觀空智慧。則能
破不如所破。但破塞存通。若同外道愛著觀空智慧。
宜以四句徧破能破如所破。令眾塞得通。輔行云。雖
不愛著能破之觀。而猶愛著所破之惑。故云若不愛
著觀空智慧則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徧破惑。
故前破徧。但用能破破於所破。猶未悟者。必於能所
心生塞著。於能生著。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是故須破。
[001-0013a]
故云愛著觀空智慧。是故須以四句三假破能著心。
使無立處。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云能破如所破也。
次位中勸修五悔者。止觀云。圓教次位於菩薩境中
應廣分別。但彼證今修。故須略辨。若四種三昧修習
方便。通如上說。唯法華別約六時五悔重作方便。今
就五悔明其位相。先知逆順十心而繫緣實相是第
一懺。常懺悔無不懺時。但心理微密觀用輕疎。黑惡
覆障卒難開曉。重運身口助發意業。使疾相應。更加
五悔耳。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勸請者名為
祈求。聲聞自度。直懺巳罪淨名疏云。二乘為涅槃。但急斷結。不懺宿罪。身子罪
故不見淨土。菩薩達煩惱性。不怱怱斷結急取涅槃。但以懺悔為先。淨諸功德。故螺髻見淨。即此意也

菩薩愍眾行道。故須勸請。隨喜者名為慶。彼佛既三
轉法輪利益眾生。我助彼喜。迴向者迴眾善向菩提。
發願者誓也。若無誓願如牛無御。若能勤行五悔方
便助開觀門。一心三諦豁爾開明。正信堅固無能移
動。名隨喜心。即初品弟子位也云云。安忍無著但在
進功者。輔行云。安忍只是忍於五品違順二境令入
六根違即是惡。順即是善。故止觀云。那得薄證片禪即以為喜。纔見少惡便以為憂。輔行云。文舉片禪少
惡為違順之端。故知違順未堪不應領眾。故名譽等外障是輭賊。當用外三術。一莫受莫著。二縮德露玭。三一
舉萬里。煩惱等內障是強賊。當用內三術。謂即空假中也。離愛只是離六根中相

似法愛。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階。恐行者生濫。故於
次位中別出五品六根清淨勸勵行者。令離障離愛。
既云離障離愛。故知只是進功。故安忍違順進功六
根離相似法愛。進功初住。入住巳去今所不論。故諸
[001-0013b]
經論初住巳去多明輔佛化他之相。不復委悉論於
自行。搜者求也索也。宗者本也。源者水原也。宗源即
是處所及立本文意也。識者知也。大綱者網上之大
繩也。大綱即宗源。網目即諸文。整者正也齊也。存者
在也立也。釋籤云。網中之要莫若綱維。維者繫也。白
虎通云。大者為綱。小者為紀。綱者張也。紀者理也。張
理上下整齊一倫。若羅網之有綱紀而萬目齊張也。


三明事理傍正



中云。如四三昧。正為顯理。傍兼治重
者。四種三昧。能緣雖異。所緣無別。是故乃名正為顯
理。故輔行云。四種三昧所歷事別。若能觀觀無非一
心。所顯之理無非三諦。期心悟理名之為正。重障自
除名之為傍。重障不出四重五逆。故常坐三昧觀於
三道。觀業重者無出五逆。又半行半坐三昧中方等
懺云。犯沙彌戒乃至大比丘戒。若不還生無有是處。
即懺業道文也。法華懺云。七眾犯戒。欲一彈指頃除
滅罪者。應當修習此法華經隨自意三昧。諸經行法。
如請觀音及七佛神呪經.虗空藏經等。莫不皆為滅
除重業。如十法界正示理具傍識淺深者。陰境十乘
第一觀心。是不思議境中先明思議十法界邐迆淺
深。即傍識淺深也。次明不思議境。於一念中理具三
千。即正示理具也。如識次位正為簡濫傍為通經者。
止觀中明三藏次位竟。乃云此教初淺尚有次位。豈
有凡夫造心即言上位。此非上慢推與誰乎由是言之。暗證
叨濫。非適今也。輔行云。此教下。斥濫也。此科次位正為簡濫故

[001-0013c]
來。是故須斥。三藏既爾。通別圓三豈不然乎。故云正
為簡濫也。止觀又云。今有十意融通佛法。一明道理
寂絕亡離不可思議。二明教門綱格。頓漸祕密不定
藏通別圓。三明經論矛盾。以四悉意開結融滯。四明
巧破執著。單複具足無言盡淨。五明結正法門。對當
行位權實大小賢聖不濫。六明於一法門。縱橫無礙
綸緒次第。七明開章科段。鈎鎻相承生起可愛。八明
帖釋經文婉轉繡媚。總用如上方法隨語消釋。義順
而文當。九明翻譯華梵。十明一一句偈如聞而修入
心成觀。今言傍為通經者。即十意中第八帖釋經文
也。又十意中第六結正法門權實大小。賢聖不濫。即
正為簡濫也。破古為傍者。則顯立今為正也。文不可
廢者。若不存於古師之謬。將何以顯今家之正。是以
破古文不可廢必須存之。蓋以非顯是也。


四明文偏意圓



中言。如以三止觀結於諸文等者。如
前備引。言文偏者。即漸次不定也。言意圓者。正意為
明圓頓也。故前文云。以大意中文略意廣。故用三一
收束結撮。應知部內意唯在頓也。及五略中所用三
教諸境陰等十境十乘縱橫。偏小等者。亦如前引。故前文
云。下文雖有四教八教。思議不思議。相待絕待。皆為
顯於圓頓一實也。三種止觀皆緣實相等者。漸次不
定既皆緣實相。當知漸等其文雖偏厥意乃圓也。又
止觀第一發心中約四弘顯。是引證三諦之後釋疑。
文云。若爾云何復言遊心法界如虗空。又言無明明
[001-0014a]
者即畢竟空。此舉空為言端。空即不空。亦即非空非
不空云云。輔行云。若爾下。釋疑。疑云若具三諦華嚴
云何但言如空。及大品中云畢竟空。此舉下。釋疑也。
文偏意圓不應偏難。空即具三故云空即不空等。何
伹空爾。假中亦然。具如下文喻疑顯正例中辨之


五明廣略有無



中云。如發心中顯數則廣而文相略
者。五略第一發大心中列於十種。一推種種理。二覩
種種相。三覩種種神通。四聞種種法。五遊種種土。六
覩種種眾。七見修種種行。八見種種法滅。九見種種
過。十見他受種種苦。此乃即是顯數則廣也。於十科
中伹約四教粗釋前四。故云而文相略也。又於十科
中但釋前四。後六略無。指例而巳。故云其淨土徒眾
修行法滅受苦起過等。發心例前可解。不復委記。故
云而文相略也。後十法中文相則廣而顯數略者。即
後第七正修十乘。第二發心中委明依境發菩提心
及以圓斥偏等。故云文相則廣也。不列十科。故云而
顯數略也。修大行中事儀則廣而十法略等者。輔行
云。所言常坐乃至非行非坐者。約身儀為名也。修大
行中既委明此。故云事儀則廣也。然四種三昧若從
法為名。常坐名一行。常行名佛立。半行半坐名方等
法華。非行非坐名隨自意。輔行釋常坐三昧中云。此
去乃至非行非坐。並粗準本經示觀門之語。縱有似
於十觀之相。而文並約略。未可以辨觀法始終。初發
[001-0014b]
大心及下三略亦復如是。故此五章但名大意。此文
謹依兩經粗列文殊問.文殊說兩般若經。語簡意遠不可謬判。若
欲消釋。必善下文十乘觀法方可離謬。若據下文無
四行相。則下文成略。今據觀法十乘未周。則此中成
略。是故五略從觀略邊不從於事。後三大章大意中
有等者。後三即是第八果報。第九起教。第十旨歸也。
大意中有即是第三感大果。第四裂大網。第五歸大
處也。輔行問云。大章起教五略。裂網云何得同。答。對
揚利物名為起教。令他除疑名為裂網。起教本為除
他疑網。是故同也。起教既與裂網是同。果報旨歸豈
可異於感果歸處。故知後三大章大意中則有也。廣
解中無者五略九廣。止觀序云。雖樂說不窮。纔至見境。法
輪停轉。後分弗宣。輔行云。時逼夏終。雖闕餘文。行門
非要。略中巳具。足表期心。即大章第七開為十境。至
第七境餘不復宣。後三大章及餘三境。託緣不終。餘
文雖略準上可知。增上慢境。如禪境云。無所知人得
此謂為無生忍。四禪比丘謂為四果。後之兩境只是
兩教二乘。三教菩薩具在體相攝法偏圓等文及諸
境中可思議內。後三大章亦準五略後之三略。其文
雖闕於義巳足。故託夏末以為闕緣。信行圓乘於茲
罷唱。故云法輪停轉。被行略周餘止不說。故云後分
弗宣。十種境界正觀中有等者。大章第七正修止觀
中先列十境以為所觀。一陰界入。二煩惱。三病患。四
業相。五魔事。六禪定。七諸見。八上慢。九二乘。十菩薩。
[001-0014c]
雖互略無義必通具者。輔行云。常坐觀三道。常行觀
佛相好。方等觀尊容道具。法華觀六牙白象。隨自意
歷善惡無記。並是所歷事別。且所歷之事豈非陰入。
以凡夫無始未曾離陰。故陰入現前餘九待發。故四
三昧義必通具十種境界。又輔行釋常坐三昧云。於
此文中然以義推十乘略足。法界等名即妙境也。為
化眾生即發心也。繫緣一念即安心也。觀於三道即
破徧也。歷一切法即通塞也。而修佛道即道品也。觀
於業苦即助道也。識觀不濫即次位也。次位之中兼
於餘二安忍.離愛下。三三昧意止觀文附事雖略。若以義
說準此可知。又發心中文相雖略義必通具。故須委
明依境發心及以圓斥偏等。又十法中顯數雖略義
必通具。亦須委顯十種之數也。輔行問云。應先起誓
後觀妙境。何故境後方云發心。答。境前非不發心。具
如五略中意。今發重為成觀。故須緣理益他也。


六明文行不同



中云。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者。止觀
云。陰境在初具於二義。一者現前。二者依經。大品云。
聲聞依四念處行道。菩薩初觀色乃至一切種智。因
觀陰果動煩惱因。大分俱觀致有病患。因觀三境則
生諸業。惡業欲滅魔懼出境則生魔事。若過魔事則
有功德故生禪定。禪有觀支邪慧猛利故生諸見。見
心暫息未得謂得故生上慢。見慢既靜小習忽起故
生二乘。若憶本願雖不墮小則生菩薩。輔行云。由觀
陰入生下九境。能所相扶次第出生而成十意。然此
[001-0015a]
生起且附文相。一家著述。凡立章門無不生起。若依
下文十境互發。則無復次第。止觀云。既自達妙境即
起誓悲他。次作行填願。願行既巧破無不徧。徧破之
中精識通塞令道品進行。又用助開道。道中之位巳
他皆識安忍內外榮辱。莫著中道法愛。故得疾入菩
薩位。輔行云。生起次第今文可見。四念處中以初四
法皆共成於上求下化。故彼文云。上求不思議境。觀
於煩惱即是菩提。於此煩惱上求菩提。無別求也。生
死涅槃亦復如是。為欲下化應須發心。即發弘誓。我
以何法上求下化。應須安心莊嚴上求。以此定慧能
度眾生。名為下化。若無上果下化不成。故知果成由
於破徧。若破不徧須識通塞。下去生起與今文同。以
此而觀前之四法用無前後。通塞等三成就前四。次
位等三以判前七。能善用者十如指掌。今文但列十
境十乘生起次第。而不說其無復次第異同之相。故
今乃引輔行之文以顯今文耳。十禪淺深者。止觀禪
境中列十種禪。一根本四禪。二十六特勝。三通明。四
九想。五八背捨。六大不淨。七慈心。八因緣。九念佛。十
神通。又云次明深淺不同者。四禪是根本暗證味禪。
凡聖通共薄修即得。特勝少有觀慧。不味不暗證。橫
對念處。豎對根本。故先味次淨。通明觀慧證相深細。
細次於總。此三同是根本實觀。治惑力弱。九想正是
假想初門。前鋒伏欲故次列之。九想但厭患外境未
治其心。故次背捨。背捨雖破內外貪欲。總而未別。緣
[001-0015b]
中不得自在。故次明大不淨。破依正貪也。雖總別治
貪。未修大福德。故次慈心。雖內治重貪。外修福德。不
入因緣則非世間正見。故次因緣。三世輪轉無主無
我。成世正見。雖世正見。緣底下因人福力微弱。次緣
上果福力廣大。雖前來諸定未有力用轉變自在。故
次神通。輔行云。次明深淺者。即是十門生起次第。初
明根本。何故特勝次根本來。乃至神通次念佛來。前
淺後深故云深淺。亦名十門各有來意。豎破法徧文
雖次第行必隨人者。謂豎破法徧之文。雖則先空次
假後中。若論其行。必須隨人以寄次第顯不次第故
也。故下即云豎破元為顯於不二。然則雖為顯於不
二。何妨約於文相次第。所以又云或隨豎次入何障
於理。即不障於真俗中道三諦之理也。此則雖有橫
豎而非橫豎。雖非橫豎而橫而豎。故雖次第而不次
第。雖不次第而次第宛然也。十禪何必自淺階深者。
重徵上文。十禪淺深未必全爾。亦是行必隨人前後
無在也。而止觀中乃云深淺者。且附文相生起次第
耳。然雖前後無在。不妨生起次第。故下即云。自淺階
深妙觀斯在。斯者此也。在者存也。階者級也。梯也如
梯之等差也。


七明待絕前後



中云。若約教相必先待後絕者。先約
相待判妙異麤。次約絕待開麤是妙。此二亦名廢麤
開麤。判今法華唯具二妙。法華巳前雖有圓實都無
待絕。問。待絕俱絕方名為絕。何故謂之待絕二邪。答。
[001-0015c]
若明絕待故須俱絕。若明經意故須雙明。經意雖雙。
理無異趣。以此俱絕對前稱待。所待未會會方名絕。
是故法華得二妙名。由待知妙妙體是絕。絕亦無寄
妙體無二。若論道理待絕俱時者。待絕既是廢麤開
麤。釋籤乃問開廢何別。答。約法乃開時即廢。約喻必
義須先開。若爾法喻差違何成喻法。答。據理似與喻
有違。據事似先開後廢。如先示方便即是真實。既識
實巳永不用權。若約理者開廢俱時。開時巳廢故也。
止觀既是法華妙行。所以釋名論待論絕。又輔行釋
偏圓五科權實中云。問。玄文諸義並先開後廢。如向
所引何故先廢後開止觀之中先廢後開。答。玄文約喻。如世蓮
華必先開後落。此從法便故先廢後開。既廢權巳實
則可見義之如開。又此廢文與彼稍異。彼約法華廢
前權部權教。復須開前權部權教。今約諸文展轉相
廢。猶似未開故在開前。今具二義故廢在前。又廢同
於待。開同於絕。待前絕後未失常規。故知若順蓮華
三喻。則須先施次開後廢。若唯論妙法。則先待次絕。
故開廢次第及待絕前後義在於此。又釋籤云。若不
論待無以明絕。若明待巳即指所待是於能絕。能絕
亦絕方名為絕。


八明破會不同



中云。若依化儀必先破次會等者。此
文可解。故今偏圓借彼釋名。次第則別者。即前所謂
乃至偏圓文中具引蓮華三喻釋名也。止觀輔行如
前備引。玄文判教。凡有釋義破既居先。今文借用三
[001-0016a]
喻釋名。破乃在後。是故謂之次第則別。何者。以由先
施次開後廢。後廢即是破義故也。故此與前待前絕
後不可雷同矣。故文句引光宅釋開方便門示真實
相云。昔鹿苑機雜。盛說三藏。未明一理。爾時以權隱
實。一理為權教所閉。今王城赴大機顯於真實。真實
既顯則廢除昔教。昔教被廢故方便門開。一理既彰
則真實相顯。章安斥云。此解乃是破於方便非開方
便。以此證之。廢權即是破權義也。


九明行解不同



中云。如五略生起者。止觀云。云何發
大心眾生昏倒不自覺知。勸令醒悟上求下化。雖復
發心。望路不動永無達期。勸牢強精進行四種三昧。
雖不求梵天梵天自應。稱揚妙報慰悅其心。種種經
論開人眼目。融通經論解結出籠。若知法界無有始
終。豁然大朗無礙自在。生起五略顯於十廣。良以五
十不出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故也。分別十章者。止觀
云。分別者。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見
者。今十章幾真幾俗幾非真非俗。幾聖說默非說非
默。乃至云幾橫豎非橫豎。如是等自在作問。輔行云。
始從真俗。終至橫豎。略以十門分別十章。引證破古。
問答料簡者。料簡即是分別十章文後料簡一科也。
彼料簡中最初問云。略指大意同異云何云云。引證
破古即是序中引證三種止觀及釋疑之文。故疑者
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云云。破云但引一邊不
見其二云云。又引證破古問答料簡。亦非一向局在
[001-0016b]
序中。應須徧該一部始終。尋之可見不煩委示。多為
生解者。以止觀云。前六重依修多羅以開妙解故也。
若爾。引證破古等且須約於開解之文云云。若十法總
別乃至專在於行者。以止觀云。今依妙解以立正行
故也。十法總別。十境互發。十境發相。至下大章總別
例中具引示之。十禪離合者。離者開也。止觀禪境中
云。此十門十門即是十禪與五門十五門但有開合之異耳。
開五為十者。開數息出特勝.通明。開不淨出背捨.大
不淨.慈心.因緣.守本。念佛門。毗曇名界方便。禪經名
念佛。此亦守本。神通約九禪上。發不專據一法。輔行
云。五門即是五停門也。十五門者。於五停門各開為
三故成十五。止觀云。合十五為十者。數息.不淨各有
三則不合。慈心有三伹合為一。即眾生慈也。沒其二
名者。禪是門戶詮次事法。法緣是二乘入理觀。無緣
是大乘入理觀。沒理去二存事唯一。若開者即屬二
乘菩薩兩境。攝因緣亦三門。三世輪轉麤。果報一念
細。細故附理。麤故屬事。沒細存麤但稱三世門也。念
佛亦三。但取念應佛耳。神通但取五通。若但取五門。
有所不收。若取十五。義濫於理。是故簡理開事。雖開
合不同各有其意。


十明舉例從略



中云。如道品攝法假。中空例等者。以
一例字通結道品攝法假中空也。又亦可云例破餘
陰也。今且從於初意消文。止觀調道品中云。諸道諦
三十七品。今不具記前三教道諦也。伹明無作道諦三十七
[001-0016c]
品成於一心三觀之義。又於無作三十七道品中。但
釋一界四念處。餘九法界但云亦復如是。輔行云。先
約一界次以九例。此即舉例從略也。止觀攝法中。初
攝一切理。指前諸諦開合。次攝一切智。亦指前文諸
智開合。乃至攝一切教中。但略舉其名數而巳。此即
舉例從略也。止觀破法徧文末料簡云。問。入假中有
因緣。入空何意無。答。入空亦有。略故不說耳。何者。謂
為解脫故。為脫他故。為慧命故。為無漏故。為法位故。
夫生死縛著勞我精神。非空不解。自既有縛。能解他
縛無有是處。為脫他故應須入空。賢聖以慧為命。慧
命非空不立。諸神通中無漏通勝。為勝神通故應須
入空。又法位非慧不入。空慧能速入法位。入空因緣
甚多。例後故說五耳。輔行云。自脫同大悲。脫他同本
誓。慧命同利智。無漏同方便。法位同精進同謂同於入假。一
一細會令義相當。假在空後故云例後。欲以前後一
例五緣故亦五耳。故今謂之假中空例中字但是語助而巳。此
即舉例從略也。破餘陰餘使餘品以例初品者。止觀
破法徧文末云。前來所說但觀識陰作如此說。餘四
陰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所以不言例初陰
者。以五陰之次色陰在初故也。又為止觀以十二入.
十八界例於五陰故也。餘使餘品者。若通而言之。品
亦無使。故法界次第中以見思二惑名九十八使使以
驅役為義。以能驅役心神流轉三界故也。品者類也眾庶也。今從別說。故分使品

以對見思。是故止觀破見假中但名八十八使。破思
[001-0017a]
假中乃云八十一品。若破見惑例餘使者。如破單四
見中有見八十八使。既乃如上次破。其餘無見.亦有
亦無見.非有非無見等八十八使。亦例前可知。今文
不言以例初使者。以單四見等皆具八十八使故也。
破思惑餘品言以例初品者。止觀明破貪欲云。初品
既爾後八品亦然。又云。破貪欲九品既爾。破瞋癡慢
九品亦然。例自可解不復委記。輔行云。初品下明餘
品亦有三假。例初品說。破貪下餘使亦例。若準此文。
使亦是品。以例初品即是初使也。相續相待以例因
成者。此亦是破思假中之文也。初約因成假破竟。次
破相續相待。文中但云例前可解。又云相續相待亦
如是。則細尋廣意以申餘文等者。總結舉例從略之
意也。謂雖舉例從略。然則必須細尋上文廣意以申
餘之略文。為避煩文是故舉例。不可專廣暗於略文。
故須以廣而申於略。歷一一法須先思之。是故臨文
方乃不昧觀行妙旨。若十法成觀者。輔行云。觀法非
十對根有殊。雖復根殊但是一不思議觀。觀不思議
境乃至離愛不離境故。故此十觀文十義十。根三意
二分遠近故。近期初住遠在極果。又次位下三雖非
觀法。並由觀力相從名觀故名十觀。又備此十令觀
可成。故名成觀亦名成乘。思之可見。但於陰入委識
根由者。觀陰入境明十乘妙觀。始從第四卷中終至
第八卷現行印本。即是委悉識其根由也。識謂別識。根
謂根本。由謂端由。餘九待發方可設觀者。止觀云。陰
[001-0017b]
入一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境發可
為觀。不發何所觀。故九境中但分別境者。謂止觀中
但是委悉分別煩惱病患等九境相狀也。境下十觀
不細委分者。謂止觀中觀下九境十乘妙觀。若望觀
陰十乘妙觀。則下九境十乘妙觀稍是簡略也。但隨
境轉照非關廣說者。即是辨於九境十乘簡略之意
也。所以九境十乘簡略者。意明但是隨下九境發時。
便將上文陰境之中十乘妙觀轉用照了而巳。故不
委示之。非關廣說也。舉例從略不其然乎。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