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39 摩訶止觀義例纂要-宋-從義 (CBETA)


No.921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一并序



摩訶止觀者。法華之妙行也。止觀義例者。妙行之輪
輗也。傳止觀之道而不明義例者。則妙行傾覆也。昔
天台智者稟之於靈嶽。悟之於道場。說之於玉泉。付
之於章安。自章安至荊谿。師資道契。德音莫違。後以
清涼僻見。逆路論興。背我天台。朋他賢首。抑根本之
純妙以為漸圓。揚枝末之兼麤名為頓頓。紊瀆化源。
尤誤羣學。故法華之妙行或幾乎隱矣。噫。道之未喪
存乎哲匠。是以荊谿尊者嘅茲詭亂。乃作輔行傳弘
決及義例等文。息蕩僻見。昭顯妙行。於是迷津識濟。
佛乘載脂。故摩訶止觀由荊谿而大振於世也。人到
于今咸受其賜。然輔行則披其細目。義例乃結其大
科。意令學者推此條例。討論輔行。研修止觀。會通妙
乘。運眾寶之大車遊於四方。直至道場耳。故知傳止
觀之道而不明義例者。則妙行傾覆也。余以元豐三
年歲次庚申遷居安固寶積教院。明年休夏將啟止
觀。而門人請曰。夫金剛錍者。點示有情之性徧。不隔
於艸木瓦石。明無情之有性也。而寓言記已解之十
不二門者。收攝法華之十妙。顯一部之經旨。令妙理
以昭明也。而圓通記已釋之。止觀義例者。總括止觀
之文。粹明所傳之心印。皎在於目前也。而未聞有記。
[001-0001b]
況數百年以來斯文存而不講。今雖欲學止觀。仍患
關節靡通。敢希指授。用袪暗滯。余聞此請。遂無以辭。
於是乃詳究文勢出科一貼。尋以講閱事煩。未遑申
剖。逮七年甲子歲莫春月上巳日始暇纂集止觀輔
行綱要之文。隨科對顯。至中秋下弦乃得畢功。既而
題曰纂要。又復均成六卷。因為訓於門人之請。乃廣
建立一家之道。吾宗後學不可以輕視也。
永嘉沙門釋 從義 撰


初總題


釋止觀義例。文為二。初總題。又為二。初所述題目。具
存應云摩訶止觀。今文雖則但舉止觀。亦兼摩訶。故
輔行云。止觀二字無非摩訶。即是一心三止三觀之
止觀也。故知總攬一部以為首題。故始自大意。終于
旨歸。無非摩訶之止觀也。是則題名為總。十章為別
矣。言義例者。義謂止觀之所以也。例謂比例。類例。條
例也。是故欲明摩訶止觀佛乘所以。須知七例。如下
所列七義是也。然此七義皆有其例。非循胸臆輙自
構立。是則若迷七例之文。將何以明止觀之行。將何
以袪邪僻之計。


次能撰人名。天台即所棲之處。沙門乃出家之號。湛
然是述者之名。天台沙門釋義如常。按梁肅撰荊谿
[石*白-日+田/廾]云。公諱湛然。姓戚氏。世居晉陵之荊谿。人尊其教。
因以為號。既居天台。故今乃云天台沙門。輔行云毗
陵沙門者。此從本郡為名也。述者著述也。亦循也。作
者謂之聖。述者謂之明。今荊谿但述先聖之道而不
[001-0001c]
自作焉。亦猶仲尼述而不作也。


次別文為二。初列七例之名。第者次也。一者數之始
也。第二至第七。皆是次第增前之數耳。


所傳部別者。天台傳南嶽三種止觀。一漸次。二不定。
三圓頓。今此摩訶止觀一部。於三種中別在圓頓也。
又輔行云。一一部中非無傍正。如次第禪門正明次
第。傍亦具二。文雖未終亦有其意。非漏非無漏。即頓
文也。修發不同一十六句。即不定也一有漏。即十善四禪等。二無漏。
即九想八念等。三亦有漏亦無漏。即六妙門十六特勝等。四非有漏非無漏。即法華三昧等。修發十六者。一約
止門明四修。二約觀門明四修。一事。二理。三事理。四非事理。一一修中各有四種發禪不定。是故合有一十六
種發禪不定云云。六妙門中正明不定。傍亦具二。圓頓即頓。

相生即漸六妙門中開為十門。第二謂之相生。第九謂之圓觀。今圓頓文亦兼
餘二。傍雖兼二。今從正明圓頓而說。是故謂之所傳
部別耳。既云天台傳於南嶽三種止觀。故知人為能
傳。法為所傳。所傳通三。今則別在圓頓止觀耳。又輔
行釋別序中云。師資所承。三部不同。頓對餘二。故名
為別。故知三中別在圓頓。名為所傳部別也。所依正
教者。無教之行。冥如夜遊。是故妙行必依正教。正教
則簡邪教故也。故輔行題下註云。行何所弘。非眾教
不立所依。既乃名為正教。當知能依則是妙行也。依
正消釋者。下文牒名乃云文義當知。文義即是所依
正教之文義也。消者盡也。釋者散也解也。春秋左傳
序云。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氷釋。怡然理順。然
後為得也。大章總別者。止觀正說。開為十章。始自大
[001-0002a]
意。終至旨歸。而輔行云。於十章中大意為總。餘八是
別。總別亦是廣略之義。故止觀云。大意略。八章廣。旨
歸非廣非略。故輔行第四云現行印本。前分別中名為廣
略。亦云總別。總別二文互相映顯。故前文云。生起五
略。顯於十廣。故今下文解釋大章總別例中但云廣
略。即此意也。心境釋疑者。心乃對色而立。境乃望觀
得名。以心而為所觀之境。故云心境也。又心名則局。
境名則通。以陰入界色心等法通名所觀之境故也。
料簡問答袪滯達觀。故云釋疑也。解行相資者。下文
牒名乃云行解相資。語雖翻轉。意亦無他。但是文體
前後互舉耳。故止觀云。前六重依修多羅以開妙解。
今依妙解以立正行。膏明相賴。目足更資。輔行云。膏
堪續明以譬觀行。明能然膏以譬觀解。目能導足以
譬止解。足能達目以譬止行。雙舉兩譬。同喻二法。相
之與更。賴之與資。綺文互異。意必相通。賴者藉也。資
者益也。故知若無六章妙解。行不能成。喻疑顯正者。
曉訓名喻。迷惑曰疑。昭示為顯。離邪為正。註云。有題
云破迷者請改者。謂有艸剏之本。第七例題目云。破
迷者請改之。云喻疑顯正也。故知此文乃是重修潤
色之本也。


次釋七例


次釋七例之義。文為七。

初釋所傳部別例



文為二。初
牒名。次總指下釋義。文為三。初總明所傳唯在圓頓。
部謂部帙。言圓頓者從本為名。若從第三改治題目
應云摩訶。又復第三改治題目雖云摩訶。至於標列
[001-0002b]
三止觀名。亦乃但云圓頓而已。今從此意故云圓頓。
言佛乘者。即是經云。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
眾寶莊校等也。言正行者。即此佛乘。大白牛車名為
正行。簡異邪行壞驢之車也。言大體者。猶大綱也。傍
雖兼二。正在圓頓。清涼何得斥為漸圓。輒於三外別
立頓頓邪。


次大意下釋疑。正示圓頓之相。大綱體格雖是圓頓。
而僻解者尚多昏迷。故須釋疑以示其相。於中為二。
初釋疑又為二。初正釋疑。謂有疑云。若乃總指一部
以為圓頓佛乘。何故大意文初有數處以三止觀結
邪。故茲釋云。此但汎爾傍兼借名結義耳。非謂今文誤作
為字即為三種行相也。是故當知正意但在圓頓而已。

大意有五。一發大心。二修大行。三感大果。四裂大網。
五歸大處。初發心中文自有三。初方言。次簡非。後顯
是。簡非中云。又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
或不具說。乃至云如是等種種互相成顯。還以三止
觀結之。可以意知。又以一止觀結之云。發菩提心即
是觀。邪僻心息即是止。下文既云故用三一收束結
撮。故今乃引一止觀結之之文也。於顯是中文復有
三。初約四諦中云上來所說既多。今以三種止觀結
之。次約四弘中以一止觀結之云。若解此心。任運達
於止觀。無發無礙即是觀。其性寂滅即是止。後約六
即中亦有以一止觀結文如下所辨。次修大行中明四種
三昧。第四三昧中有四。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
[001-0002c]
惡。四約諸無記。於四科文後乃用三種止觀結云。復
次但約最後善通相善惡展轉相望。唯圓為善。圓居最後。故云最後善也明隨自
意。此是次第意。若善惡俱明隨自意。即是頓意。若約
襵牒之善襵牒善者。非前兩收。不出前兩。起空屬空。起有屬有明隨自意。此則
不定意。大意有五。今云文初者。即指第一發大心。第
二修大行文也。言數處者。即三處也。如向所引。仲尼
云。加我數年學易則可以無大過矣。數年即三年也。
故知數處即三處也。輔行云。感應文多。須以三結。文
義若狹。但以一結。如下四弘六即。或但以三結。具如
下文顯是四諦及四三昧應云第四三昧文末也。或時三一並
略。如下三略。或時三一俱用。即如今文。一則是通。三
則是別。通謂通三。別謂各一。不見此意多生異端。問。
何故須以止觀結之。答。此之三法通冠一切。今此五
略其文徧通。故處處文以三一結。又復此部通名止
觀。凡諸文義莫非止觀。不可見此結止觀名。咸謂並
是修行之法。如六即中理及名字皆止觀結應更加於觀行.
相似。如下辨之。及今文中但結感應。豈更別判三外之一。是

知理教行果發心感應無非止觀故也。又復此部雖
通名止觀。從釋名去文相區分。不復更用三文結之
雖云不用三止觀結。亦有用於一止觀結。如第三卷偏圓五科用一止觀以結權實。又復妙境文末亦云歷一
切法無非漸頓不定。輔行云。前大意中於一圓頓結示三種止觀之相。今妙境中收三止觀同一圓頓云云

又云。故但結文成三止觀。何得即以修行釋之。又云。
況復結文非修行相。不須更以圓漸為妨。言汎爾者。
汎者浮也。爾者語辭也。浮汎通漫未為指的故也。借
[001-0003a]
者假借暫用也。非謂即為三種行相者。且對兼二通
言之耳。其實但非餘二行相。以圓頓行相正是此部
故也。又復結文亦非便是圓頓行相。何則。以圓頓行
相須具二十五方便及十境十乘正修故也。豈但結
文便以為足乎。故云非謂即為三種行相也。


以大意下。次明所以。準上可知。言文略者。即五略也。
今正指前二略。即發心修行也。言意廣者。意該九廣
也。故輔行云。撮下九廣以為五略。示九章旨故云大
意。又九章皆大略述彼意故云大意。故此五略皆以
大為名。故止觀云。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故
輔行云。感應文多須以三結。文義若狹但以一結。撮
者手取也。


次應知下。正示圓頓之相。文為二。初總示。是故當知。
文雖兼二借名結義。部中正意獨在圓頓。


故序中下。次引證。文為三。初引序文為二。初正引文。
言序中云者。誤也。此文元出正說止觀料簡中耳。故
止觀正說料簡中問云。略指大意。同異云何。答。通則
名異意同。別則略指三門。大意在一頓。又此料簡既
是章安將正說大意對序中辨差。略釋三種止觀之
門而為料簡。是故亦可謂之序中云也。委引輔行具
如下文。以略冠廣下。次明廣略無異。大意是略。餘八
是廣。大意五略既在一頓。以略冠廣豈可殊塗。冠者
首飾也。謂以大意冠十章首。故止觀云。初釋大意。囊
括始終。冠戴初後。又云。生起五略。顯於十廣。是故大
[001-0003b]
意五略與下十廣。皆是正明圓頓也。


次引示處文者。此示處文。正是章安序中文也。故云
次第禪門合三十卷。今之十軸是大莊嚴寺法慎私
記。不定文者。如六妙門。以不定意歷十二禪等十二禪者。
謂四禪。四空。四無量乃至六度等。此是陳尚書令毛喜請智者出此

文也。圓頓文者。如今所引。輔行云。次示三文部別處
所。所傳之法不出此三。凡欲修行為依何部。是故應
示部別處所。圓頓文者。即是今文。章安自說所記也。
玉泉寺在荊州。泉色如玉因以名焉。


三引下文為二。初總示下文皆為顯實。初序中文既
在圓頓。自從下去正說諸文。莫不皆以三教次第思
議相待。顯於絕待圓頓一實。是則序及正說皆正明
圓頓也。次別舉大車文義證成止觀。明陰境十乘文
畢乃引法華大車以譬十法。故云大車文中也。以思
議相待等而為僕從者。止觀云。對治助道廣攝諸法
攝法如下引之。名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文句云。譬方便波羅
蜜能屈曲隨人給侍。使令眾魔外道二乘小行皆隨
方便智用。故淨名云。皆吾侍也。實相妙理以為車體
者。止觀云。觀念念心無非法性實相。是名等一大車。
徹三諦源。名之為高。收十法界。名之為廣。無漏妙觀
以為白牛者。止觀云。四念處慧破除八倒之黑。名駕
以白牛。文句云。譬無漏般若能導諦緣度一切萬行
到薩婆若。白是色本。即與本淨無漏相應。自餘諸法
皆莊嚴具者。止觀云。無量道品名眾寶莊校。文句云。
[001-0003c]
譬萬行修飾也。周帀欄楯等。今不具引。故文句中章
安私謂云。諸法實相正是車體。一切眾寶莊校。皆莊
嚴具耳。又文句先分科云。敘車體中。先敘高廣。次明
白牛。後明儐從。文句記云。準對三德。應車體中分正
及緣。對牛為了。此則義當修二性一。一復具三。高廣
不二。又輔行云。理性車體。具度資成。白牛觀照。又云。
其車高廣不思議境也車體。幰蓋慈悲。寶繩交絡即發
心也。安置丹枕。枕有內外。若車內枕。休息眾行。即安
心也。若車外枕。或動或靜。動靜只是通塞義也具度。破
塞存通。即塞而通。其疾如風。即破無明是破徧義也。
始自白牛終至平正。道品義也白牛。又多僕從。即正助
僕從。遊於四方。即次位也。安忍離著在次位之初。安
忍只是忍於五品違順二境。令入六根離愛。只是離
六根中相似法愛。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階。恐行者
生濫。故於次位中別出五品六根清淨勸勵行者。令
離障離愛。故知前七正明車體及以具度亦兼白牛。後三
只是乘之所涉。若無所涉。運義不成。是故十法通名
大乘也。


三故知下。結示部別。如上舉例。故知此部於三種止
觀中別在圓頓佛乘妙行。此外更無頓頓之他趣也。
趣謂旨趣。更無別立頓頓旨趣故也。


第二所依正教例



文為二。初牒名。次釋義。文為二。初明所依正教通乎
一代。散者。分也布也徧也。該者。備也兼也。代者。年也
[001-0004a]
更也。雖義立三十年為一代。今但取代更之。說即釋
迦五十年中說法自為一代。異於過未諸佛故也。謂
今止觀一部徧散分布廣引諸文。備該釋迦五十年
中一代五時之教法也。故輔行題下註云。行何所弘。
非眾教不立。


次明文意唯在法華.涅槃。文為二。初總明。雖則散引
該乎一代。然而文體綱格正意唯歸二經。一依法華。
本迹二門開顯實相。故釋籤云。本迹二門皆歸實相
本地長壽且置未論。二依涅槃。重扶戒律助顯常住。以此法華.
涅槃二經判味同時咸皆開顯。無非醍醐一味故也。
故法華云大王之饍。涅槃云醍醐之味。法華開三教
之權顯一乘之實。名大王饍。涅槃點劣淺之三修是
勝常樂我。名醍醐味。王饍醍醐味無差別。顯實勝修
時無側影。所以二經時味元同。大綱雖爾。細辨不然。
文句記云。判味同時而部有異。約理名別咸歸常住。
約機彼稱捃拾。約法彼存三權。論意彼帶律儀。語證
彼兼小果。受益彼無廣記。說時長短永殊。談常過未
不同。論譬大陣殘黨。現瑞表彰各別。破執難易不同。
領解近遠迹乖。述成被根不等。用治生死不同。付囑
有下有此。得茲十六餘略可知。失斯同異講授殊難。
豈唯二經餘亦不易。具如大部補注之中註解此之
十六同異。學者知之。


次所以下。別示。文為二。初明始末皆依法華而為正
行。文為五。初舉名體偏圓。依法華名體。文為二。初明
[001-0004b]
依法喻之名。上文謂之一依法華本迹顯實。其義如
何。故茲乃示其所以也。故止觀十章中第二釋止觀
名分為四科。一相待。二絕待。三會異。四通三德。故云
釋名論待論絕也。此即止觀之行用於法華別題之
中。待絕二妙之法也。輔行云。判今法華唯具二妙。所
謂待絕。所言待者。唯有待麤成妙。更無待妙成麤。若
以迹望本亦可互形。若以部望部一向唯妙。今約法
華迹理復置互形。所以玄文待絕俱稱為妙。故以部
教相望復有橫豎。望前四時名為豎待。圓望三教名
為橫待。此文既依法華經意。而釋名等大槩準彼。相
待是麤。義當待麤論妙。絕待是妙。義當開麤論妙。此
二亦名廢麤開麤。故法華中唯論二妙。更無非待非
絕之名。彼為判教。故待之與絕同稱為妙。今此相待
則判為麤。唯明絕觀。無部可待。則無豎待。無教可望。
名無橫待。故唯一絕以為能詮。雖立相待以顯絕待。
尚無於絕何待之有。為詮三德故假名絕。借相待名
判為思議。故唯絕待方稱為妙。所以思議境後佛界
雖妙。居九界末通名為麤。故並判云非今所用。次與
不次意亦如是。故次第意但云衍門。用通用別但云
似通似別。雖云不用。正約思議明不思議。開於所待
以成能絕。即是今文妙觀意也。釋名下去諸意皆然。
所以釋名論待論絕。體相唯論次與不次。攝法六義。
偏圓五門。亦復如是。雖無部會可以對論。還借教味
以顯圓妙。境境十觀只應唯妙。尚寄橫豎顯非橫豎。
[001-0004c]
故知一部之文。共成圓乘開權妙觀。豈指一句別謂
高深。若其然者何殊體踏云云。言乃至偏圓文中者。
略於體相攝法也。偏圓一科自分為五。一大小。二半
滿。三偏圓。四漸頓。五權實。於權實中乃云。權是權謀
暫用還廢。實是實錄究竟旨歸。立權略為三意。一為
實施權。二開權顯實。三廢權顯實。如法華中蓮華三
譬。諸佛即一大事出世。元為圓頓一實止觀而施三
權止觀。權非本意意亦不在權外。只開三權止觀而
顯圓頓一實止觀。為實施權。實今已立。開權顯實。權
即是實。無權可論。是故廢權顯實。權廢實存。暫用釋
名。其義為允。故云具引蓮華三喻釋名也。輔行云。暫
用法華釋名之文來此以釋權實之名。問。蓮華三喻
喻於施開。廢等三法為是同體為是異體。若云異體。
何故不以麤華為喻。而言非同體方便無以施開邪。
若云同體。何故乃云為蓮故華。華掩於實。及開麤顯
妙邪。答。若乃不曉如來權巧及以機情。則於諸文任
運壅滯。將何以顯一家大旨。今約如來權巧明之。則
是蓮華喻於妙法。故施開等無非同體。復約眾生機
情辨之。則於如來為實施權。是華掩於實。華開蓮現。
是開麤顯妙。是則異體乃約眾生機情強覆。若於如
來方便本一。何曾異實。所以為蓮故華。是即實之權。
華開蓮現。是即權之實。故昔施今開。於佛無非體內。
由是乃云同體方便施開等也。但昔機情覆悕慕近
果判為體外。故說施權名為異體。然機熟須開。開彼
[001-0005a]
能覆祐彼近謂名之為開。開何所開。即彼能覆。所以
謂之開麤顯妙。麤既開顯名之為妙。故說開顯亦名
同體。施權乃是異體之義。約機雖爾於佛不然。所以
施開唯一同體。輪王解髻喻意可識。故佛輪王見諸
大士。應破大惑獲大智勳。乃於真寶法界之頂開解
同體善巧權髻。賜與實相明珠記莂。若得斯旨諸文
可知。他不見之。妄生建立。誠堪悲矣。


顯體下。次明用實相之體。此即止觀十章之中第三
體相一章。故云顯體也。彼體相文自分四科。一教相。
二眼智。三境界。四得失。次明用章意。云法華疏用四
一明實。今以四科顯體可以相類。輔行云。前釋名中
既用玄文待絕二妙。故今顯體還用疏中四一顯實。
實不異彼。是故用之。此四一名本出光宅法華文句云。舊云四
一謂果一人一教一因一。今家和舊亦作四一。數同名異。不全同

舊。舊云果一。今云理一。若無理印則同魔說。舊云因
一今云行一。同語則單。行通因果。人教二一與舊不
殊。玄文復以十妙而為十一。今且依四以對四章。是
故經云。為令眾生開佛知見。取所知見而為理一。但
教菩薩即是人一。常為一事即是行一。為眾生說即
是教一。疏釋理一約能知見。又為四釋。謂四智四門
四位觀心。能所相對四章義足。智是眼智。門是教相。
觀心只是稟教證智。次位只是眼智所階以契於理
云云。今云具用光宅四一者。此有二意。一者為對上
文蓮華三喻。故今乃云光宅四一。二者四一之言本
[001-0005b]
出光宅。今且從舊為語。故云光宅四一耳。其實今家
所明四一與舊稍異也。須知人既稟教修行以契於
理。是故理一即是實相。今云四一者通舉能所耳。其
實但取所知見理為理一也。為行正體者。即前文云。
實相妙理以為車體也。此體高廣眾寶莊校則異邪
空。故云正體耳。故與前文正行大體不可一槩也。


況諸境下。次舉正觀果報。依法華大車文為二。初明
諸境十乘正觀。以大車為喻。又為二。初正明陰等諸
境皆明十乘。乘乘皆以大車為喻。廣如止觀。今不煩
錄。略如上文引陰境中十乘大車。自下九境準例可
識。何須具引邪。故生起下。次引證生起。文末者。止觀
明觀陰境十乘自分為二。初法。次喻即大車也。初法為六。
初列十法。次生起。三舉喻。四稱歎。五廣解。六總結。今
此即是第四稱歎。故是第二生起文末。以隔第三舉
譬之文故云末耳。言生起者。止觀云。既自達妙境即
起誓悲他。次作行填願。願行既巧破無不徧。徧破之
中精識通塞令道品進行。又用助開道。道中之位己
他皆識安忍內外榮辱。莫著中道法愛。故得疾入菩
薩位。第三舉譬者。譬如毗首羯磨。造得勝堂不疎不
云云。總稱歎者。通歎十乘也。輔行云。十法既是法
華所乘。是故還用法華文歎。若約迹說。即指大通智
勝佛時以為積劫。寂滅道場以為妙悟。若約本門。指
我本行菩薩道時以為積劫。本成佛時以為妙悟。本
迹二門只是永悟此之十法。身子等者。寂場欲說物
[001-0005c]
機未宜。恐其墮苦更施方便。四十餘年種種調熟。至
法華會初略開權。動執生疑殷勤三請。五千起去方
無枝葉。點示四一演五佛章。被上根人名為法說。中
根未解猶希譬喻。下根器劣復待因緣。佛意聯緜在
茲十法。故十法文末皆譬大車。今文所憑意在於此。
惑者未見。尚指華嚴。唯知華嚴圓頓之名。而昧彼部
兼帶之說。全失法華絕待之意。貶挫妙教獨顯之能。
驗迹本二文。檢五時之說。圓極不謬何須致疑。是故
結曰正在茲乎。


次是知下。結示行成尅獲大果。言是
知者。由是而知也。常坐等四。行儀雖異。所依實相無
有差別。良以實相乃是所緣安樂之法。四種三昧乃
是能緣安樂之行。故止觀云。四行為緣。觀心籍緣調
直。故名四種三昧妙行。若成則證實相。證實相已。所
獲依報名為大果。故文句釋安樂行品題云。夫安樂
者即大涅槃。從果立名也。行者即涅槃道。從因得名
也。絓七方便麤因麤果皆非安樂行。獨此妙因妙果
名安樂行也。所獲依報名為大果者。即是第八果報
章也。夏終闕緣雖即不說。準望五略即感大果是也。
輔行云。言果報者在實報土。從報果為名故。實報無
障礙土。必出方便有餘之外。即是初住已上法身所
居。尚非初住生身得忍菩薩所居。豈是住前生身及
七方便人所居邪。初住已上法身為正報。實報土為
依報。故云所獲依報也。


三舉起教不出令他開示悟入。大章起教即是五略
[001-0006a]
裂大網耳。輔行云。對揚利物名為起教。令他除疑名
為裂網。起教本為除他疑網是故同也。故止觀裂網
文云。若欲外益眾生逗機設教者。隨人堪任稱彼而
說。乃至成佛化物之時。或為法王。說漸頓法。乃至或
為十法界像對揚發起云云。輔行釋化他不思議境
云。然此為他。與後起教其義不同。彼唯實報八相被
物。發起權實施開廢等云云。既云外益眾生。發起權
實施開廢等。當知只是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
見。若約位說。則以十住.十行.十向.十地次第對於開
示悟入。文句云。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不論
佛果自知自見。若偏語佛果即失眾生。若語眾生則
無佛知見。故不可偏取。前三教行人雖是眾生。未有
佛眼佛智故。不能知見實相。圓教四位亦是眾生。又
分得佛眼佛智。則眾生義成。知見義亦成云云


四舉旨歸不出三法秘藏。大章旨歸即是五略歸大
處也。言旨歸者。文旨所趣也。旨者自向三德也。歸者
引他同入三德也。又自入名歸。令他入名旨。言三軌
者。真性.觀照.資成。此三只是一大乘法耳。經云。十方
諦求更無餘乘。唯一佛乘。一佛乘者即具三軌。三一
圓融不可思議。名之為妙。妙即是法。法即是妙。故云
妙法也。軌名軌範。還是三法可軌範耳。斯乃妙位所
住之法也。故妙經方便品云。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秘
要。又神力品云。如來一切秘要之藏。故知妙法即是
秘要之藏也。釋籤云。具含三千。通攝三德。故名為藏。
[001-0006b]
爾前非器不授斯要。又涅槃經哀歎品云。云何名為
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
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成
伊。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
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
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章安釋
云。若約昔教隱故名秘。覆故名藏。謂無常等覆於常
等。令常等隱。名秘密藏。今經開敝如月處空清淨顯
露。不如昔教。但以正法微妙不可思議。絕名離相。眾
生不解。名為秘密。法界包含攝一切法。用不可盡。名
之為藏。今釋秘密藏文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
合以三德。此之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是
文字。此約言教。三目是天眼。此約修行。三德是佛師。
此即約理。又是佛印印於教行。凡有言說與此相應。
即秘密教。修習相應是秘密行。證得相應是秘密理。
故約三釋稱教行理。初三點中言伊字者。外國有新
舊兩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借此況彼。橫如列火。豎
如點水。各不相續不橫不同。列火不豎。不同點水。應
如此方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舊伊可譬。昔
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
復身智。如豎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
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
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
無別體。故不是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
[001-0006c]
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
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
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云云。次約三目釋者。摩醯首
羅居色界頂。統領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單
言。一三縱橫若並若別。能嚴天顏作世界主。徹照三
千。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爾。縱橫並
別祕藏不成。不縱不橫祕藏乃成。次約三德釋祕密
藏者。果地眾德但言三者。蓋舉略兼諸。法身之身非
色非無色。非色故不可以形相見。非無色故不可以
心想知。雖非色而色充滿十方。雖非非色亦可尋求。
即法身德。般若德者。非知。非字。亦非不知非不字
。解脫德者。非縛。非脫。非縛而縛。非脫而脫云云。我

今安住下。結成祕密藏也。安住三法。此結三德入大
涅槃。結祕密藏如世伊字。是結三點。文略不結天.目。
然佛常安住三法。而言我今者。蓋隨緣宜。故云為眾
生故名入涅槃也。輔行云。三軌妙故故云妙法。華嚴
法界。淨名解脫。不共般若。與夫涅槃三德祕藏。一體
無殊。若識此意。今文可了。十方佛法在一剎那。


五所以下。總結。始謂釋名。末謂旨歸。九廣既爾。五略
準知。行通因果。前七為因。第八為果。果滿教他。他機
我應。自他同歸滅理真性。濟行之教有宗。顯教之行
符理。是故十章皆是法華之妙行也。


次明一部全用涅槃而為扶助。文為三。初明末代須
用扶助。扶者持也。助者佐也。佛說涅槃自有二意。一
[001-0007a]
為未熟者更說四教具談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槃。
故名捃拾教。二為末代鈍根於佛法中起斷滅見。夭
傷慧命。亡失法身。設三種權扶一圓實。故名扶律談
常教。今此即是第二意也。故妙玄云。涅槃為末代凡
夫見思病重。定執一實。誹謗方便。雖服甘露不能即
事而真。傷命早夭。故扶戒定慧顯大涅槃。釋籤云。事
戒事定。前三教慧並為扶車之法。具如止觀對治助
開中說。今時行者。或一向尚理。則謂己均聖及執實
謗權。或一向尚事。則推功高位及謗實許權。既處末
代不思聖旨。其誰不墮斯之二失。如來滅後名為末
代。不悟圓常名為根鈍。既於佛法起斷滅見。遂捨毗
尼訶棄戒律。復謂如來定入涅槃。夭傷慧命亡失法
身。若無三教之權。寧助一乘之實。故廣明持戒委示
真常。正助相須乘戒俱急。則法身嚴顯慧命昭然。故
正行進趣而不傾覆者。良由助道又多僕從而侍衛
之故也。是則正行及以助道相添資益。方能乘此大
白牛車。遊於四方直至道場。乘名運載斯之謂矣。以
在穢土須說贖命為捃拾故。扶律說常令久住故。兼
權明實助發實故。帶實用權顯權力故。言贖命者。準
四念處乃是贖於藏通之命。別圓自有常住之命。故
非所論。故止觀明對治助開中云。根利無遮。根利有
遮。根鈍無遮。皆不須助。若根鈍遮重。以根鈍故不能
即開三解脫門。以遮重故牽破觀心。為是義故應須
治道對破遮障。則得安隱入解脫門。然助道無量。今
[001-0007b]
約六度以治六蔽。修三昧時。慳貪忽起當用檀捨。破
戒心起當用尸羅云云。所以須用助道。治者如二萬
億佛所繫珠中忘。大乘即不以大化。更六百劫以小
起之。令怖畏生死漸向父舍。故知應借小助大六百劫如
補註中示。又佛初欲大化。諸佛不印。若思方便即稱善哉。

佛有本願令眾如我。豈惜大乘。事不獲已。逗機對治
助道開門。且聲聞小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懷寧
不精持戒品。世以不持為大。則大小俱亡。信此土機
緣咸迷大小。具如止觀最初方便持戒清淨中。事理
雙美方堪向道。豈入道者令事虧邪。故五篇七聚菩
薩重輕不可微犯。方稱涅槃顧命之意。何以故。出家
菩薩具足堅持毗尼篇聚。大乘教意一切皆然。故涅
槃中五篇七聚並是出家菩薩律儀。況受食.受藥禁
性重之由。持鉢.持衣杜譏嫌之本。譏嫌性重等護無
偏。迹混聲聞。真菩薩也。但為元期出苦判屬小宗。豈
可背彼受持稱為大道。世云。大乘不須持戒者。斯言
謬矣。涅槃經云。如人七寶不出外用名之為藏。其人
所以藏積此寶。為未來故。所謂糓貴賊來侵國。值遇
惡王為用贖命。財難得時乃當出用。諸佛祕藏亦復
如是。為未來世諸惡比丘畜不淨物。為四眾說如來
畢竟入於涅槃。讀誦外典不教佛經。如是等惡出現
世時。為滅諸惡為說是經。是經若滅佛法則滅。若消
此文應有單複兩義。所言複者諸乘及戒。若言不許
畜八不淨。此是戒門事門。若說如來畢竟涅槃及遮
[001-0007c]
外典。此是乘門理門。以彼經[邱-丘+言]前後諸文並皆扶事
以談常理。若末代中諸惡比丘破戒說於如來無常
及讀誦外典。則並無乘戒。失常住命。賴由此經扶律
說常。則乘戒具足。故號此經為贖常住命之重寶也。
所言單者唯約戒門。彼經扶律。律是贖常住命之重
寶也。是則法華雖已顯實。而涅槃中復須施權扶其
戒律以護圓常。是故涅槃五支十戒事理具足。乘戒
無虧。正助相須。其若是也。


佛化下。次舉佛化為況。扶律談常慧命斯永。佛化尚
爾今何不然。尚者。庶幾也。


三故扶下。總結同致實相之理。不遷不變名之為常。
故涅槃中扶律談常以用助顯。今經實相而推其功
能在彼涅槃矣。傍助之功既在於彼。是故正用法華
顯實。妙行佛乘原其意趣。蓋顯圓實常住不變。二經
齊致。同一醍醐耳。


第三依正消釋例



文為三。

初牒名



分科。詳者審也。
究者窮也。文之所以故云文義。體謂體式。亦體格也
勢謂形勢。亦氣勢也。又勢分也。分別異同炳然可見。
名之為相。


次一者下隨科釋義



文為二。

初詳究文義



又為二。

初詳究文義



為十。

初明引證通局者



此即序中引證三
種止觀之文也。法華開顯部雖一實。然而文中先敘
昔教以為所開。故所開為權。能開為實。若乃局定引
證圓頓。一實止觀則引實文。故引文云。正直捨方便。
[001-0008a]
但說無上道。此證頓也。通者通塗也。方便者權也。如
引法華證漸不定者。引經云。如是之人應以此法漸
入佛慧。此證漸也。又引經云。若不信此法。於餘深法
中示教利喜。此證不定也。輔行云。既非華嚴教人。又
非諸教入頓。起自鹿苑。中涉二味。故名為漸。不信等
者。若不信頓且用餘深圓教。非餘而是深也。別教是
餘亦復是深。藏通是餘而非深也。若未被會於餘於
深。或信不信故名不定。漸與不定並從昔說。來至法
華無復二名。捨方便者。約廢權邊。故無上道即是立
實也。所引四味文之與部者。部雖非妙。文有權實。引
證通局準向思之。其意可解故云亦然。故引華嚴云。
譬如日出先照高山。此證頓也。次照幽谷。此證漸也。
次照平地。此證不定也。乃至引大經云。從牛出乳等。
此證漸也。又引置毒乳中乳即殺人等。此證不定也。
又引。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此證
頓也。


次明汎引流類者



此亦序中引證之文。又是汎引流
類也即是通塗。汎引漸頓不定教相之名。類同漸頓
不定止觀之義耳。淨名云。始坐佛樹力降魔者。漸也。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者。不定也。說法
不有亦不無者。頓也。法華以異方便者。即應以此法
漸入佛慧也。言借用者。即汎引也。輔行云。皆是借教
以證於觀。義勢相似豈可全同。若攬教成觀復非碩
異。又云。此三止觀名字雖似。八教中三其相永別。彼
[001-0008b]
八教中指華嚴為頓。鹿苑已去為漸。不定寄在四味
之中。下料簡中但是借名。又云。讀者至此應知頓等
三觀與八教中頓等三異。以彼八教但在乳等四時
教故。今此三文俱緣頓理。故三止觀對三根性。事雖
差殊同緣頓理。離圓教外無別根性。當知此三並依
圓理。分此三行名三根性。是故漸次不同於別。有人
云是別者。都不見文旨。須知頓人行解俱頓。漸人解
頓行漸。不定解頓行或漸頓。行相雖別何妨三同。雖
曰三同何妨行別。故知此三知圓理同而行相小別。
當知南嶽唯授天台圓頓之理。約行須以漸.不定助。


三明借名申義者



止觀第六從假入空破法徧文末
明開權云。若爾。何用前來種種分別。但凡情暗鈍不
說不知。先誘開之後入正道。故法華云。雖說種種道。
其實為一乘。若得此意。終日分別無所分別。涅槃名
為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法華名為正直捨方便但說
無上道。大品名為一切種智知一切法。淨名稱為入
詹蔔林不嗅餘香。華嚴稱為法界。即是圓教四門意
也。輔行云。若爾下。開權也。先徵起。次正開。三引證。若
爾。只應引法華文以證顯實。何須復引大品.淨名。答。
彼部中實不殊法華。所顯實同故得為證。既引法華
開諸權已。淨名.大品何權不開。故開彼權還入彼實。
即是法華權意本意也。今謂約教顯實雖則是同。約
部乃成兼帶之異。既引彼為證。故知乃是借於權名
申於實義。以此正是開會引證之文故也。引淨名文。
[001-0008c]
本是天女訶身子文。故知乃是引於方等斥奪之名。
申今開權絕待之義也。引餘三時類此可知者。淨名
既是斥奪之名。當知大品即是融通之語。華嚴乃是
隔小之談。文句記云。華嚴法界隔彼聲聞。斯之謂矣。
約圓教雖實。約兼別仍權。既引彼為證。當知乃是借
彼權名申今實義。是故於彼即是兼但對帶。於今即
成開會廢等。文中不引第二鹿苑。而今言三時兼但
等者。乃是文勢相帶來耳。又前序中引華嚴云。娑伽
羅龍車軸雨海。引淨名云。入詹蔔林不嗅餘香。引大
品云。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當學般若以證圓頓止
觀。且圓頓止觀豈非開權絕待之義邪。


四明借喻轉譬者



止觀第四卷現行印本正修之初云。以
觀觀昏即昏而朗。以止止散即散而寂。如豬揩金山。
眾流入海。薪熾於火。風益求羅耳。輔行云。如豬揩下。
為依解起行。立譬譬向寂照之止觀也。上二譬止。下
二譬觀。謂動散倍增彌益止寂。昏暗彌盛倍益觀明。
豬揩譬止行。大論釋忍度中云。若人加惡。如豬揩金
山。金體益真。今譬安忍三障四魔轉增其寂。又第二
卷體相中引盲人問乳等譬。輔行云。此中四譬譬執
者迷名。經文本譬外計邪常。諸文引用並同經意。此
文借用其意稍異。雖異彼文理亦無失。依義不依語。
是故轉用。何者。貝聲雖虗體是實故。可喻有門。米粖
柔輭可喻空門。雪有非有是故可喻亦空亦有。[鴳-女+隹]飛
在空而不住空。是故可喻非空非有。物類而以者。以
[001-0009a]
字誤也。應作已字。已者止也。火譬瞋者。如云瞋恚之
火也。譬智者。如云智慧之火也。用照則暗不生。用燒
則物不生。形謂形相。紅赤性謂自性。熾熱體謂體質。
用謂燒照。火既轉用為譬不定。地水風等轉用亦然。
故淨名疏云。但經論隨緣。或時火譬貪欲。水譬瞋恚。
風亦不定。今一往從多。故如前對之。通則何所不譬
云云。言如前對之者。疏前文云。因中四分者。一往分
別。三毒對三大疾。三處等起。故名等分。生地大病。貪
欲對水。經云。愛河洄澓沒眾生。無明所盲不能出。愛
能潤業。如水潤生。瞋恚對火。瞋心一起燒滅善根。愚
癡對風。以愚癡故則有四倒。經云。四倒暴風能偃山
夷岩。地具三分。如水火風俱集一身。故以對之。又由
四分感成報身。即有生老病死。故下文云。有生死即
有病。此患亦由四分而生。如瑞應云。貪欲致老。瞋恚
致病。愚癡致死。義推應云等分致生云云


五明傍引辨異



中云。若證漸初及偏小等。則名義兼
借者。以此二論但是漸初偏小三藏空有二門故也。
如止觀第六破思假位中引成論明十六心。正是初
果位。異部明十六心是修道位。輔行云。成論之外並
屬異部。諸阿毗曇並明見道在十五心。如信法二行
文初者。止觀第五安心文中明凡師教他安心中明
他機有二種。一信行。二法行。引薩婆多明此二人位
在見道。因聞入者是為信行。因思入者是為法行。曇
無德云。位在方便。自見法少。憑聞力多。後時要須聞
[001-0009b]
法得悟。名為信行。憑聞力少。自見法多。後時要須思
惟得悟。名為法行。若見道中無相心利一發即真。那
得判於信法之別。然數據行成。論據根性。各有所以
不得相非。今師遠討源由。久劫聽學。久劫坐禪。得為
信法種子。世世熏習則成根性。各於聞思而得開悟。
輔行云。汎引二論以出同異。非用論意。彼在小宗各
依一門。未為通方徧被之道。如毗曇云。鈍名信行。利
名法行云云。數人即是薩婆多師。是則止觀信法文
初但引數人及成論耳。而輔行中方引毗曇故也。五
陰王數同時異時者。止觀第四現行印本。下去第數準此思之觀陰
入界文初云。數人說五陰同時。識是心王。四陰是數。
約有門明義。故王數相扶而起。論人說識先了別。次
受領納。想取相皃。行起違從。色由行感。約空門明義
故次第相生。輔行云。兼示二論不同之相云云。此亦
但舉數人成論耳。但為辨異非借名義者。即兼示二
論不同之相。及汎引二論以出同異。非用論意也。


六明開總出別



中言本文者。四悉本文出乎大論。五
味本文出乎大經。三假本文通於大小。故止觀第五
破見假中引瓔珞經及釋論.成論等明三假之義。二
空本文出乎大品及大論等。言義含者。總含於別也。
言開合者。即總別也。言義徧者。總既含別。故派總明
別則開合義徧也。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所出本文。其義
總含意趣該攝。故止觀中派總明別種種說之義徧
一切。如四悉檀。或約一法或約諸法。或約有無或約
[001-0009c]
事理。或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世界。或約
一人或約多人。信法安心種種不同云云。或約相生
明五味或漸或頓及不定等云云。或約心明三假。或
約色明三假及依正大小等云云。或約理觀明性相
本自二空。或約事觀明性相推檢二空。於二空中復
論生法二空及十八空等云云。一一皆有開合之義。
言諸門者即四門也。言諸教者即四教也。教教四門。
四四十六。門門之中四悉五味三假二空一一皆有
開合之義。是故謂之莫不咸然。此乃但可總知綱格。
不煩一一具舉。止觀下去準此思之可知。


七明引用宗要



中言如法華等者。迹門開權顯實。本
本開迹顯本。此即法華一部宗主要義也。般若融通
濤汰加被空生。身子說共不共般若等。即是般若宗
主要義也。方等淨名會中彈斥聲聞菩薩。及以經云。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
語。斯則神力不共法等。即是方等淨名宗主要義也。
故今止觀隨便或引一句兩句。當知乃是得彼諸經
一部文心。是以破古立念皆不失於經部之旨也。言
文心者。如妙玄序王去聲中章安釋云。蓋序王者。敘經
玄意。玄意述於文心。文心莫過迹本。仰觀斯旨眾義
泠然。釋籤云。一部始終不出二門迹本。是故二門以文
心立號。如止觀發心初云。積聚精要名之為心。今之
法聚以本迹為要。如釋妙字本迹各十。本迹二體其
理不殊云云。故知經心不過本迹云云。法華文心既
[001-0010a]
爾。方等般若凖知。既得經文之心。故不失部中之旨
也。


八明引用儒道者



即儒流.道流也漢書九流如補注中。道流之
言攝於此方老莊并西方外道也。若破若立等者。明
出世故須破。順世俗故且立。又暫借其言故云立。不
用其意故云破。如此則引用不違於釋氏之本宗也。
故止觀第六明世間法藥中引周孔五常。又云我遣
三聖化彼真丹。禮義前開大小乘經然後可信。又止
觀觀三攝法之中第六攝一切教中云。若觀心僻越
順無明流。則有一切諸惡教起。所謂僧佉.衛世九十
五種邪見教生。亦有諸善教起。五行六甲陰陽八卦
五經子史。世智無道名教皆從心起。輔行釋已然後
乃云。今為略知世法同異。不煩廣出。意在總知悉從
心起。又如止觀安心文中輔行釋云。說法之相。隨有
相應即便引用。或儒或小。又釋止觀云。以一其意。引
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
下正。老子之意但以陰陽之道以為天地得一。合君
臣之道以為候王得一。今廢彼理。但借彼名以詮今
理。苦集得一謂滅諦。因緣得一謂無明。滅則行滅等。
六蔽得一謂至彼岸。凡引俗典例皆如此。不以名似
將為義同者。豈可以彼天得一以清等名似今苦集
得一等言。便將以為其義是同乎。深不可矣。又止觀
云。今時多有誇談莊老。以道可道非常道均齊佛法
不可說示。檢校道理邪正懸絕。愚者所信智者所嗤。
[001-0010b]
又如止觀第十明諸見過失中云。周弘政釋三玄云。
易判八卦陰陽吉凶。此約有明玄。老子虗融。此約無
明玄。莊子自然。約有無明玄。自外枝派源祖出此。今
且約此明得失。禮制仁義衛身安國。若不行用滅族
亡家。但現世立德。不言招後世報云云。粗徂古切。麤毗
也。存謂略辨異同。略謂不在委細。


九明借名略義



中云借名者。借名示相也。略義者。不
委釋義也。止觀第三明攝法中有六。謂理惑智行位
教。又止觀第六明從空入假破法徧中有三。一知病。
二識藥。三授藥。識藥中略為三。一世間法藥。二出世
間法藥。三出世間上上法藥。世間法藥即五戒十善。
出世法藥始自一道增數至十。乃至無量等。出世間
上上法藥亦約增數從一至十。乃至恒沙等。此則但
是借名示相而已。若更委悉開釋如上。法門義理紙
數千萬尚不可盡。是故謂之太成繁廣。略指上下準
例可知者。如初攝一切理中云。理是諦。法如上。開合
偏圓不同指上體相四科中第三境界中諸境離合。又攝一切智中云。諸
智離合如前所說亦指境界中諸離離合。又攝一切行中明慧
行.行行。乃至四弘十八不共及四無畏等。輔行云。十
八不共法至下助道中說。三三昧三解脫至第七卷
說。六度如隨自意及助道中說。故云略指上下準例
可知也。


十明準例用義



中云。如教證二道本在別教者。如妙
玄明一諦境中。引地持明地相明義。說相似法約行教道
[001-0010c]
地實明義說真實法約行證道。又教門方便即教道明義
約說教道。說所證法即證道明義約說證道。釋籤云。地相謂地
前迴向位中。道觀雙流地相現前。登地已去明真實
法。稱為地實。初地即是初住故也。又教門等者。依教
道義以四悉檀說登地法名為教道。故知初地已上
仍存教道。若說十地已證之法即證道也。凡釋別義
多用此意。具如止觀第三記。輔行云。前之兩教教證
俱權。圓教教證俱皆是實。此並易明。但別教中教權
證實。意稍難曉人多迷之。使此別教其義壅隔。是故
今家借用地論教證二道以消別門云云。今則通用
等者。即準例用義也。故止觀第二舊本在第三明體相四
科中第四明得失中云。若圓望別。別教教道兩得兩得
即是自行化他。俱是思議。何以故。教門方便云云。若證道者

即不思議也。若圓教教證俱不思議。何故爾。至理無
說。為緣四說但有假名。假名之名名即無生。是故教
證俱不可思議也。輔行解釋如向略引。又輔行釋第
五偏圓中明四教各有觀教行證中云。前之二教四
法俱權。別教則三權證實。圓教則四法俱實。又云。教
證之名亦可通圓。未入初住名為教道。若破無明方
云證道。若判權實與別不同。借於地義以釋圓義。故
四念處云。別教唯斷。教道說故。圓具二意。教道云斷。
證道不斷。是故當知教證二道雖則本在別教。今則
通塗用之。正通於圓。傍通前二。又復皆有約證約說。
證是行證。說是說教。行證必有行教。說教豈無說證。
[001-0011a]
綺文互彰。是故謂之約證約說耳。


準望三觀立三止者。即準例用義也。止觀體相四科
中初明教相中明三止云。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
三息二邊分別止。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
隨義立名。釋論云。菩薩依隨經教為作名字。名為法
施。立名無咎。若能尋經得名。即懸合此義也。言三觀
者。即瓔珞經次第三觀也。故體真止。望從假入空觀
而立。方便隨緣止。望從空入假觀而立。息二邊分別
止。望中道第一義觀而立。所言等者。如第四三昧中
歷精進善引舊云。精進無別體。但督眾行義。而推之
應有別體。例無明通入眾使更別有無明。今且寄誦
經勤䇿其心以擬精進。此即準例無明通別而用精
進通別之義也。


次詳究文相



文為二。初標科。次一者下。解釋。文為十。


初明隨相開合



言隨相者。如文所列隨事隨理等是
也。言開合者。開則廣說。合則略示。一家立義文相皆
然者。即三觀等皆如是也。初約三觀明事理等者。事
謂小乘隨事而觀。理謂大乘隨理而觀。亦可謂之真
如唯識事理二觀。法謂觀法。名謂觀名。行謂觀行。證
謂親證。自謂自行。他謂化他。隨此開合故云通用。三
觀既爾。四教四悉等例之可知。然須結撮勿使浮濫。
等者謂雖開拓寬廣無窮。皆悉通用。然而必須收束
結撮。莫令三觀及四教等文相汎濫而無所歸。若不
如此。是則徵召三觀等文無所憑託。建立妙行不能
[001-0011b]
施設矣。若得今意者。即隨相開合之意也。本文淺深
者。即三觀四教等本文有小大偏圓淺深也。則者法
也。即淺深是法則也。縱即容切去聲者。南北曰縱。東西
曰廣。涯五佳切者水際也。又魚羈切。水畔也。卷居轉切。合
也收束也。


示一心則卷權歸實者。開權顯實則融萬
法不出於剎那也。從被物則開實出權者。為實施權
則分一道而成於無量也。此如文句釋方便品。寄言
歎中。前實後權乃是從實而舒權。絕言歎中前權後
實乃是卷權歸實耳。行謂十乘觀行。儀謂四種三昧。
智謂一心三智。導者引也。若無智導引則不能前進。
故駕以白牛。良由於此也。蕩謂遣蕩也。若作盪字即
滌盪也。相著之言必兼三惑。纖者細也微也。毫者毛
也[氂-未+牛]也。遺者失也。不遺即不失也。諸教因果者。圓教
則有真似兩因分滿二果。前之三教思之可知。歷謂
經歷次第也。然者語助也。言始終者。在因名始至果
為終。因果理同。故始終無二也。


次明結示處所



處即所也。一往分之。例餘陰入在
破徧文末。及豎破法徧有六處示妙。即結示處所也。
妙境中明說教大體等。即立本文意也。究而詳之。結
示處所。亦名立本文意也。


例餘陰入在破徧文末者。
止觀第七卷初現行印本破法徧文末云。前來所說但觀
識陰作如此說。餘四陰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
是。是名觀陰界入破法徧竟。輔行問云。應在第七卷
末明十乘竟。例餘陰入皆修十乘。何故於此即例餘
[001-0011c]
邪。答。以義便故。從初至此單約識心。從此已去乃至
離愛。具約五陰方成法相。故通塞中既檢校諦緣。諦
緣必須具足五陰道品念處。不可獨明一識陰故。正
助只是助於道品。下三只是明於觀陰次位耳。故須
於此例餘陰入。將餘陰入共為觀境。又輔行第八云。
欲融諸法示觀境徧。是故下文例餘界入。


豎破法徧有六處示妙者。止觀云。次明破法徧為三。
一無生門。從始至終盡其源底。豎破法徧。二歷諸法
門。當門從始至終盡其源底。橫破法徧。三橫豎不二。
從始至終盡其源底。非橫非豎破法徧。豎則論高。橫
則論廣。橫豎不二則非橫非豎。輔行云。隨文見者奈
何迷深。故一家釋義前總次別。後還結撮歸於元意。
故示讀者。預於文前遙點六處結撮要意。一破見位
止觀云。體假入空結成止觀義者。諸見輪息一受不退永寂然名為止。達見無性性空相空名為觀。乃至
云是為無生門通於止觀。亦是止觀成無生門。從假入空破見惑徧竟。輔行云。體假下。次以止觀結之。見息入
空名止。達見二空名觀。通結前來一切諸見悉達即空。此是第一節示妙旨也。二破思位後

止觀云。若就圓教破思假位者。初破見假正是初信。從第二信至第七信是破思假。八信至十信斷習盡。華嚴
云。初發心時正習一時俱盡。無有餘界外正習未盡。此乃界內正習盡耳。華嚴云。初發心已過於牟尼。即此意
也。云何過正習俱盡。八相作佛此則齊矣。三觀圓修此則過勝也。輔行云。此是第二番示文圓旨也。三

四門料簡中止觀云。上無生門破假。若得其意者乃是圓教之門。非方便門也。所以稱為破
法徧。輔行云。上無生下。總結用門本意。此言依無生門者。即前大經圓無生門豎破見思。即豎而非橫豎皆攝
一切。若只豎破未涉餘惑。若得元意本在圓融。故於此中具列諸門破見思位。先簡後會。故圓四門皆達見思
即是法界並具三諦。恐人迷旨。故於此中即示門意。若得意者。終日次第意非次第。故云非方便門。此即第三
示文旨歸也。四出假利益位止觀云。二明入假利益者。菩薩本不貴空而修空。本為眾
[001-0012a]
生而修空。不貴空故不住。為益眾生故須出。故有從真起應法眼稱機。輔行云。欲明出假真實利益。必在別圓
初地初住。此是第四示文妙旨。故知明益正示文意。故此法眼必非地前。以不思議假而為法眼耳。五

結破法徧文後止觀云。前觀法重沓既多。恐人迷故。約二觀後結破法徧也。輔行云。前觀
法下示結徧意。結徧應在中道文後。如何於此預明破徧。但後文明徧理數而然。只恐見前空假二觀觀法重
杳。迷於文旨。言文旨者。向之重沓不出一心。故於此中且先略示。見思尚乃即是法性。豈有塵沙在見思外。豈
有無明在二觀後。三惑既即三觀必融。此是第五示文旨也。六修中觀文初止觀云。生
不生即不生生。亦即不生不生。自即不自。亦非自非不自。不生生即生不生。亦是不生不生。他即非他。亦非他
非不他。不生不生即生不生。亦是不生生。亦是不雙非。亦是不雙照。輔行云。生不生更牒前從假入空。即不生
生等。是述文意。自即不自等者。重述前文次第行意。意本在於不次第也。依文次第空是自行。即此自行即是
化他。即非自他。不生生更牒前出假。不生不生引後八中假中二文。比入空說可以意得。故以三文展轉相即
使空成妙空。乃至假中成妙假中。此即第六示文旨也


頻此六文。殷勤指的顯露彰灼。讀者尚昏儻沈密隱
映。如何取解。此仍不論標章指意等。直指文內有此
六重耳。


妙境中明說教大體者。不思議境中有三。若性德境
乃真如觀。理即本自二空也。若修德境乃唯識歷事。
即推檢八空也事理二觀知之者寡。此且總示。淺識聞之不須驚心。具如下文廣明淵旨
是故自他共離。性相俱不可得。若化他境有因緣故。
亦可得作自他共離逗物而說。故止觀云。當知第一
義中一法不可得。況三千法。世諦中一心尚具無量
法。況三千邪。雖四句冥寂。慈悲憐愍。於無名相中假
名相說。佛旨盡淨不在因緣共離。即世諦是第一義
也。若得此意俱不可說俱可說。若隨便宜。應言無明
法法性生一切法。如眠法法心則有一切夢事。心與
[001-0012b]
緣合則三種世間三千相性皆從心起。輔行云。若隨
下。教門大體逗物雖用適時之變。佛出世意。教門大
體皆是因緣和合乃生諸法。故今復依大體而說。故
云無明法法性。無明是暗法來法。於法性如丹。是藥
法來法。於銅等因緣和合有成金用。是則無明為緣。
法性為因。明暗和合能生諸法云云。故知說教大體
即化他不思議境四性生法中第三共生耳。以單真
不立。獨妄難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故也。


發心中則約圓斥偏者。止觀云。若但拔苦因不拔苦
果。此誓雜毒故須觀空。若偏觀空則不見眾生可度。
是名著空者。諸佛所不化。若偏見眾生可度。即墮愛
見大悲。非解脫道。今則非毒非偽故名為真。非空邊
非有邊故名為正。故云真正發菩提心也。輔行云。重
釋誓相兼斥偏小。初斥三藏。次若偏下。斥於通教鈍
根菩薩。次若偏見下。斥別教教道亦兼通教。出假菩
薩未得真應。猶同見愛二觀。猶為無明所縛。名非解
脫。今則下。正明中道。故雙非毒偽。


安心中義開三種者。於其圓頓一心止觀。復更義開
三種止觀故也。故止觀云。若就三番止觀則三百八
十四。又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合五百一十二。輔行
云。若就下。更歷三種止觀以結前數。言若就者。別立
之辭。文雖唯頓。若更別約次第三觀。則一一各有百
二十八。故著若就之言。次第三合。故立一心。依前重
舉。故云又耳。人見三番之後更云一心。便謂頓等三
[001-0012c]
止觀外更立一心。謂此一心不關前頓。今安心者。依
前妙境及前妙願故。前文云。須行填願則願行相稱。
故向安心若總若別並是圓頓。填圓頓願。更開對於
次第三觀。一一觀中皆具前來一百二十八。對本一
心乃成四番一百二十八。合五百一十二。人不見之
妄生穿鑿。


道品中不出念處者。四種道品中即相生道品也。故
止觀云。道品有四。一當分。二相攝。三約位。四相生。第
四相生正是調適。如修念處能生正勤。正勤發如意
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正生七力七覺。七覺入
八正。是為道品善巧調適。又云。深觀念處是坐道場。
勤觀念處名四正勤云云。大論云。四念處中。四種精
進名四正勤。四種定心名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為
五根。五根增長名為五力。分別四念處道用名為七
覺。四念處安隱道中行名為正道。故知初心行道。用
三十七品調養止觀四種三昧。入菩薩位。輔行云。大
論下引證。道品並在念處。是故道品初心並修。


通塞中元治能執者。止觀云。若不執觀空智慧。則能
破不如所破。但破塞存通。若同外道愛著觀空智慧。
宜以四句徧破能破如所破。令眾塞得通。輔行云。雖
不愛著能破之觀。而猶愛著所破之惑。故云若不愛
著觀空智慧則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徧破惑。
故前破徧。但用能破破於所破。猶未悟者。必於能所
心生塞著。於能生著。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是故須破。
[001-0013a]
故云愛著觀空智慧。是故須以四句三假破能著心。
使無立處。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云能破如所破也。
次位中勸修五悔者。止觀云。圓教次位於菩薩境中
應廣分別。但彼證今修。故須略辨。若四種三昧修習
方便。通如上說。唯法華別約六時五悔重作方便。今
就五悔明其位相。先知逆順十心而繫緣實相是第
一懺。常懺悔無不懺時。但心理微密觀用輕疎。黑惡
覆障卒難開曉。重運身口助發意業。使疾相應。更加
五悔耳。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勸請者名為
祈求。聲聞自度。直懺己罪淨名疏云。二乘為涅槃。但急斷結。不懺宿罪。身子罪
故不見淨土。菩薩達煩惱性。不怱怱斷結急取涅槃。但以懺悔為先。淨諸功德。故螺髻見淨。即此意也

菩薩愍眾行道。故須勸請。隨喜者名為慶。彼佛既三
轉法輪利益眾生。我助彼喜。迴向者迴眾善向菩提。
發願者誓也。若無誓願如牛無御。若能勤行五悔方
便助開觀門。一心三諦豁爾開明。正信堅固無能移
動。名隨喜心。即初品弟子位也云云。安忍無著但在
進功者。輔行云。安忍只是忍於五品違順二境令入
六根違即是惡。順即是善。故止觀云。那得薄證片禪即以為喜。纔見少惡便以為憂。輔行云。文舉片禪少
惡為違順之端。故知違順未堪不應領眾。故名譽等外障是輭賊。當用外三術。一莫受莫著。二縮德露玭。三一
舉萬里。煩惱等內障是強賊。當用內三術。謂即空假中也。離愛只是離六根中相

似法愛。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階。恐行者生濫。故於
次位中別出五品六根清淨勸勵行者。令離障離愛。
既云離障離愛。故知只是進功。故安忍違順進功六
根離相似法愛。進功初住。入住已去今所不論。故諸
[001-0013b]
經論初住已去多明輔佛化他之相。不復委悉論於
自行。搜者求也索也。宗者本也。源者水原也。宗源即
是處所及立本文意也。識者知也。大綱者網上之大
繩也。大綱即宗源。網目即諸文。整者正也齊也。存者
在也立也。釋籤云。網中之要莫若綱維。維者繫也。白
虎通云。大者為綱。小者為紀。綱者張也。紀者理也。張
理上下整齊一倫。若羅網之有綱紀而萬目齊張也。


三明事理傍正



中云。如四三昧。正為顯理。傍兼治重
者。四種三昧。能緣雖異。所緣無別。是故乃名正為顯
理。故輔行云。四種三昧所歷事別。若能觀觀無非一
心。所顯之理無非三諦。期心悟理名之為正。重障自
除名之為傍。重障不出四重五逆。故常坐三昧觀於
三道。觀業重者無出五逆。又半行半坐三昧中方等
懺云。犯沙彌戒乃至大比丘戒。若不還生無有是處。
即懺業道文也。法華懺云。七眾犯戒。欲一彈指頃除
滅罪者。應當修習此法華經隨自意三昧。諸經行法。
如請觀音及七佛神呪經.虗空藏經等。莫不皆為滅
除重業。如十法界正示理具傍識淺深者。陰境十乘
第一觀心。是不思議境中先明思議十法界邐迆淺
深。即傍識淺深也。次明不思議境。於一念中理具三
千。即正示理具也。如識次位正為簡濫傍為通經者。
止觀中明三藏次位竟。乃云此教初淺尚有次位。豈
有凡夫造心即言上位。此非上慢推與誰乎由是言之。暗證
叨濫。非適今也。輔行云。此教下。斥濫也。此科次位正為簡濫故

[001-0013c]
來。是故須斥。三藏既爾。通別圓三豈不然乎。故云正
為簡濫也。止觀又云。今有十意融通佛法。一明道理
寂絕亡離不可思議。二明教門綱格。頓漸祕密不定
藏通別圓。三明經論矛盾。以四悉意開結融滯。四明
巧破執著。單複具足無言盡淨。五明結正法門。對當
行位權實大小賢聖不濫。六明於一法門。縱橫無礙
綸緒次第。七明開章科段。鈎鎻相承生起可愛。八明
帖釋經文婉轉繡媚。總用如上方法隨語消釋。義順
而文當。九明翻譯華梵。十明一一句偈如聞而修入
心成觀。今言傍為通經者。即十意中第八帖釋經文
也。又十意中第六結正法門權實大小。賢聖不濫。即
正為簡濫也。破古為傍者。則顯立今為正也。文不可
廢者。若不存於古師之謬。將何以顯今家之正。是以
破古文不可廢必須存之。蓋以非顯是也。


四明文偏意圓



中言。如以三止觀結於諸文等者。如
前備引。言文偏者。即漸次不定也。言意圓者。正意為
明圓頓也。故前文云。以大意中文略意廣。故用三一
收束結撮。應知部內意唯在頓也。及五略中所用三
教諸境陰等十境十乘縱橫。偏小等者。亦如前引。故前文
云。下文雖有四教八教。思議不思議。相待絕待。皆為
顯於圓頓一實也。三種止觀皆緣實相等者。漸次不
定既皆緣實相。當知漸等其文雖偏厥意乃圓也。又
止觀第一發心中約四弘顯。是引證三諦之後釋疑。
文云。若爾云何復言遊心法界如虗空。又言無明明
[001-0014a]
者即畢竟空。此舉空為言端。空即不空。亦即非空非
不空云云。輔行云。若爾下。釋疑。疑云若具三諦華嚴
云何但言如空。及大品中云畢竟空。此舉下。釋疑也。
文偏意圓不應偏難。空即具三故云空即不空等。何
但空爾。假中亦然。具如下文喻疑顯正例中辨之


五明廣略有無



中云。如發心中顯數則廣而文相略
者。五略第一發大心中列於十種。一推種種理。二覩
種種相。三覩種種神通。四聞種種法。五遊種種土。六
覩種種眾。七見修種種行。八見種種法滅。九見種種
過。十見他受種種苦。此乃即是顯數則廣也。於十科
中但約四教粗釋前四。故云而文相略也。又於十科
中但釋前四。後六略無。指例而已。故云其淨土徒眾
修行法滅受苦起過等。發心例前可解。不復委記。故
云而文相略也。後十法中文相則廣而顯數略者。即
後第七正修十乘。第二發心中委明依境發菩提心
及以圓斥偏等。故云文相則廣也。不列十科。故云而
顯數略也。修大行中事儀則廣而十法略等者。輔行
云。所言常坐乃至非行非坐者。約身儀為名也。修大
行中既委明此。故云事儀則廣也。然四種三昧若從
法為名。常坐名一行。常行名佛立。半行半坐名方等
法華。非行非坐名隨自意。輔行釋常坐三昧中云。此
去乃至非行非坐。並粗準本經示觀門之語。縱有似
於十觀之相。而文並約略。未可以辨觀法始終。初發
[001-0014b]
大心及下三略亦復如是。故此五章但名大意。此文
謹依兩經粗列文殊問.文殊說兩般若經。語簡意遠不可謬判。若
欲消釋。必善下文十乘觀法方可離謬。若據下文無
四行相。則下文成略。今據觀法十乘未周。則此中成
略。是故五略從觀略邊不從於事。後三大章大意中
有等者。後三即是第八果報。第九起教。第十旨歸也。
大意中有即是第三感大果。第四裂大網。第五歸大
處也。輔行問云。大章起教五略。裂網云何得同。答。對
揚利物名為起教。令他除疑名為裂網。起教本為除
他疑網。是故同也。起教既與裂網是同。果報旨歸豈
可異於感果歸處。故知後三大章大意中則有也。廣
解中無者五略九廣。止觀序云。雖樂說不窮。纔至見境。法
輪停轉。後分弗宣。輔行云。時逼夏終。雖闕餘文。行門
非要。略中已具。足表期心。即大章第七開為十境。至
第七境餘不復宣。後三大章及餘三境。託緣不終。餘
文雖略準上可知。增上慢境。如禪境云。無所知人得
此謂為無生忍。四禪比丘謂為四果。後之兩境只是
兩教二乘。三教菩薩具在體相攝法偏圓等文及諸
境中可思議內。後三大章亦準五略後之三略。其文
雖闕於義已足。故託夏末以為闕緣。信行圓乘於茲
罷唱。故云法輪停轉。被行略周餘止不說。故云後分
弗宣。十種境界正觀中有等者。大章第七正修止觀
中先列十境以為所觀。一陰界入。二煩惱。三病患。四
業相。五魔事。六禪定。七諸見。八上慢。九二乘。十菩薩。
[001-0014c]
雖互略無義必通具者。輔行云。常坐觀三道。常行觀
佛相好。方等觀尊容道具。法華觀六牙白象。隨自意
歷善惡無記。並是所歷事別。且所歷之事豈非陰入。
以凡夫無始未曾離陰。故陰入現前餘九待發。故四
三昧義必通具十種境界。又輔行釋常坐三昧云。於
此文中然以義推十乘略足。法界等名即妙境也。為
化眾生即發心也。繫緣一念即安心也。觀於三道即
破徧也。歷一切法即通塞也。而修佛道即道品也。觀
於業苦即助道也。識觀不濫即次位也。次位之中兼
於餘二安忍.離愛下。三三昧意止觀文附事雖略。若以義
說準此可知。又發心中文相雖略義必通具。故須委
明依境發心及以圓斥偏等。又十法中顯數雖略義
必通具。亦須委顯十種之數也。輔行問云。應先起誓
後觀妙境。何故境後方云發心。答。境前非不發心。具
如五略中意。今發重為成觀。故須緣理益他也。


六明文行不同



中云。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者。止觀
云。陰境在初具於二義。一者現前。二者依經。大品云。
聲聞依四念處行道。菩薩初觀色乃至一切種智。因
觀陰果動煩惱因。大分俱觀致有病患。因觀三境則
生諸業。惡業欲滅魔懼出境則生魔事。若過魔事則
有功德故生禪定。禪有觀支邪慧猛利故生諸見。見
心暫息未得謂得故生上慢。見慢既靜小習忽起故
生二乘。若憶本願雖不墮小則生菩薩。輔行云。由觀
陰入生下九境。能所相扶次第出生而成十意。然此
[001-0015a]
生起且附文相。一家著述。凡立章門無不生起。若依
下文十境互發。則無復次第。止觀云。既自達妙境即
起誓悲他。次作行填願。願行既巧破無不徧。徧破之
中精識通塞令道品進行。又用助開道。道中之位己
他皆識安忍內外榮辱。莫著中道法愛。故得疾入菩
薩位。輔行云。生起次第今文可見。四念處中以初四
法皆共成於上求下化。故彼文云。上求不思議境。觀
於煩惱即是菩提。於此煩惱上求菩提。無別求也。生
死涅槃亦復如是。為欲下化應須發心。即發弘誓。我
以何法上求下化。應須安心莊嚴上求。以此定慧能
度眾生。名為下化。若無上果下化不成。故知果成由
於破徧。若破不徧須識通塞。下去生起與今文同。以
此而觀前之四法用無前後。通塞等三成就前四。次
位等三以判前七。能善用者十如指掌。今文但列十
境十乘生起次第。而不說其無復次第異同之相。故
今乃引輔行之文以顯今文耳。十禪淺深者。止觀禪
境中列十種禪。一根本四禪。二十六特勝。三通明。四
九想。五八背捨。六大不淨。七慈心。八因緣。九念佛。十
神通。又云次明深淺不同者。四禪是根本暗證味禪。
凡聖通共薄修即得。特勝少有觀慧。不味不暗證。橫
對念處。豎對根本。故先味次淨。通明觀慧證相深細。
細次於總。此三同是根本實觀。治惑力弱。九想正是
假想初門。前鋒伏欲故次列之。九想但厭患外境未
治其心。故次背捨。背捨雖破內外貪欲。總而未別。緣
[001-0015b]
中不得自在。故次明大不淨。破依正貪也。雖總別治
貪。未修大福德。故次慈心。雖內治重貪。外修福德。不
入因緣則非世間正見。故次因緣。三世輪轉無主無
我。成世正見。雖世正見。緣底下因人福力微弱。次緣
上果福力廣大。雖前來諸定未有力用轉變自在。故
次神通。輔行云。次明深淺者。即是十門生起次第。初
明根本。何故特勝次根本來。乃至神通次念佛來。前
淺後深故云深淺。亦名十門各有來意。豎破法徧文
雖次第行必隨人者。謂豎破法徧之文。雖則先空次
假後中。若論其行。必須隨人以寄次第顯不次第故
也。故下即云豎破元為顯於不二。然則雖為顯於不
二。何妨約於文相次第。所以又云或隨豎次入何障
於理。即不障於真俗中道三諦之理也。此則雖有橫
豎而非橫豎。雖非橫豎而橫而豎。故雖次第而不次
第。雖不次第而次第宛然也。十禪何必自淺階深者。
重徵上文。十禪淺深未必全爾。亦是行必隨人前後
無在也。而止觀中乃云深淺者。且附文相生起次第
耳。然雖前後無在。不妨生起次第。故下即云。自淺階
深妙觀斯在。斯者此也。在者存也。階者級也。梯也如
梯之等差也。


七明待絕前後



中云。若約教相必先待後絕者。先約
相待判妙異麤。次約絕待開麤是妙。此二亦名廢麤
開麤。判今法華唯具二妙。法華已前雖有圓實都無
待絕。問。待絕俱絕方名為絕。何故謂之待絕二邪。答。
[001-0015c]
若明絕待故須俱絕。若明經意故須雙明。經意雖雙。
理無異趣。以此俱絕對前稱待。所待未會會方名絕。
是故法華得二妙名。由待知妙妙體是絕。絕亦無寄
妙體無二。若論道理待絕俱時者。待絕既是廢麤開
麤。釋籤乃問開廢何別。答。約法乃開時即廢。約喻必
義須先開。若爾法喻差違何成喻法。答。據理似與喻
有違。據事似先開後廢。如先示方便即是真實。既識
實已永不用權。若約理者開廢俱時。開時已廢故也。
止觀既是法華妙行。所以釋名論待論絕。又輔行釋
偏圓五科權實中云。問。玄文諸義並先開後廢。如向
所引何故先廢後開止觀之中先廢後開。答。玄文約喻。如世蓮
華必先開後落。此從法便故先廢後開。既廢權已實
則可見義之如開。又此廢文與彼稍異。彼約法華廢
前權部權教。復須開前權部權教。今約諸文展轉相
廢。猶似未開故在開前。今具二義故廢在前。又廢同
於待。開同於絕。待前絕後未失常規。故知若順蓮華
三喻。則須先施次開後廢。若唯論妙法。則先待次絕。
故開廢次第及待絕前後義在於此。又釋籤云。若不
論待無以明絕。若明待已即指所待是於能絕。能絕
亦絕方名為絕。


八明破會不同



中云。若依化儀必先破次會等者。此
文可解。故今偏圓借彼釋名。次第則別者。即前所謂
乃至偏圓文中具引蓮華三喻釋名也。止觀輔行如
前備引。玄文判教。凡有釋義破既居先。今文借用三
[001-0016a]
喻釋名。破乃在後。是故謂之次第則別。何者。以由先
施次開後廢。後廢即是破義故也。故此與前待前絕
後不可雷同矣。故文句引光宅釋開方便門示真實
相云。昔鹿苑機雜。盛說三藏。未明一理。爾時以權隱
實。一理為權教所閉。今王城赴大機顯於真實。真實
既顯則廢除昔教。昔教被廢故方便門開。一理既彰
則真實相顯。章安斥云。此解乃是破於方便非開方
便。以此證之。廢權即是破權義也。


九明行解不同



中云。如五略生起者。止觀云。云何發
大心眾生昏倒不自覺知。勸令醒悟上求下化。雖復
發心。望路不動永無達期。勸牢強精進行四種三昧。
雖不求梵天梵天自應。稱揚妙報慰悅其心。種種經
論開人眼目。融通經論解結出籠。若知法界無有始
終。豁然大朗無礙自在。生起五略顯於十廣。良以五
十不出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故也。分別十章者。止觀
云。分別者。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見
者。今十章幾真幾俗幾非真非俗。幾聖說默非說非
默。乃至云幾橫豎非橫豎。如是等自在作問。輔行云。
始從真俗。終至橫豎。略以十門分別十章。引證破古。
問答料簡者。料簡即是分別十章文後料簡一科也。
彼料簡中最初問云。略指大意同異云何云云。引證
破古即是序中引證三種止觀及釋疑之文。故疑者
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云云。破云但引一邊不
見其二云云。又引證破古問答料簡。亦非一向局在
[001-0016b]
序中。應須徧該一部始終。尋之可見不煩委示。多為
生解者。以止觀云。前六重依修多羅以開妙解故也。
若爾。引證破古等且須約於開解之文云云。若十法總
別乃至專在於行者。以止觀云。今依妙解以立正行
故也。十法總別。十境互發。十境發相。至下大章總別
例中具引示之。十禪離合者。離者開也。止觀禪境中
云。此十門十門即是十禪與五門十五門但有開合之異耳。
開五為十者。開數息出特勝.通明。開不淨出背捨.大
不淨.慈心.因緣.守本。念佛門。毗曇名界方便。禪經名
念佛。此亦守本。神通約九禪上。發不專據一法。輔行
云。五門即是五停門也。十五門者。於五停門各開為
三故成十五。止觀云。合十五為十者。數息.不淨各有
三則不合。慈心有三但合為一。即眾生慈也。沒其二
名者。禪是門戶詮次事法。法緣是二乘入理觀。無緣
是大乘入理觀。沒理去二存事唯一。若開者即屬二
乘菩薩兩境。攝因緣亦三門。三世輪轉麤。果報一念
細。細故附理。麤故屬事。沒細存麤但稱三世門也。念
佛亦三。但取念應佛耳。神通但取五通。若但取五門。
有所不收。若取十五。義濫於理。是故簡理開事。雖開
合不同各有其意。


十明舉例從略



中云。如道品攝法假。中空例等者。以
一例字通結道品攝法假中空也。又亦可云例破餘
陰也。今且從於初意消文。止觀調道品中云。諸道諦
三十七品。今不具記前三教道諦也。但明無作道諦三十七
[001-0016c]
品成於一心三觀之義。又於無作三十七道品中。但
釋一界四念處。餘九法界但云亦復如是。輔行云。先
約一界次以九例。此即舉例從略也。止觀攝法中。初
攝一切理。指前諸諦開合。次攝一切智。亦指前文諸
智開合。乃至攝一切教中。但略舉其名數而已。此即
舉例從略也。止觀破法徧文末料簡云。問。入假中有
因緣。入空何意無。答。入空亦有。略故不說耳。何者。謂
為解脫故。為脫他故。為慧命故。為無漏故。為法位故。
夫生死縛著勞我精神。非空不解。自既有縛。能解他
縛無有是處。為脫他故應須入空。賢聖以慧為命。慧
命非空不立。諸神通中無漏通勝。為勝神通故應須
入空。又法位非慧不入。空慧能速入法位。入空因緣
甚多。例後故說五耳。輔行云。自脫同大悲。脫他同本
誓。慧命同利智。無漏同方便。法位同精進同謂同於入假。一
一細會令義相當。假在空後故云例後。欲以前後一
例五緣故亦五耳。故今謂之假中空例中字但是語助而已。此
即舉例從略也。破餘陰餘使餘品以例初品者。止觀
破法徧文末云。前來所說但觀識陰作如此說。餘四
陰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所以不言例初陰
者。以五陰之次色陰在初故也。又為止觀以十二入.
十八界例於五陰故也。餘使餘品者。若通而言之。品
亦無使。故法界次第中以見思二惑名九十八使使以
驅役為義。以能驅役心神流轉三界故也。品者類也眾庶也。今從別說。故分使品

以對見思。是故止觀破見假中但名八十八使。破思
[001-0017a]
假中乃云八十一品。若破見惑例餘使者。如破單四
見中有見八十八使。既乃如上次破。其餘無見.亦有
亦無見.非有非無見等八十八使。亦例前可知。今文
不言以例初使者。以單四見等皆具八十八使故也。
破思惑餘品言以例初品者。止觀明破貪欲云。初品
既爾後八品亦然。又云。破貪欲九品既爾。破瞋癡慢
九品亦然。例自可解不復委記。輔行云。初品下明餘
品亦有三假。例初品說。破貪下餘使亦例。若準此文。
使亦是品。以例初品即是初使也。相續相待以例因
成者。此亦是破思假中之文也。初約因成假破竟。次
破相續相待。文中但云例前可解。又云相續相待亦
如是。則細尋廣意以申餘文等者。總結舉例從略之
意也。謂雖舉例從略。然則必須細尋上文廣意以申
餘之略文。為避煩文是故舉例。不可專廣暗於略文。
故須以廣而申於略。歷一一法須先思之。是故臨文
方乃不昧觀行妙旨。若十法成觀者。輔行云。觀法非
十對根有殊。雖復根殊但是一不思議觀。觀不思議
境乃至離愛不離境故。故此十觀文十義十。根三意
二分遠近故。近期初住遠在極果。又次位下三雖非
觀法。並由觀力相從名觀故名十觀。又備此十令觀
可成。故名成觀亦名成乘。思之可見。但於陰入委識
根由者。觀陰入境明十乘妙觀。始從第四卷中終至
第八卷現行印本。即是委悉識其根由也。識謂別識。根
謂根本。由謂端由。餘九待發方可設觀者。止觀云。陰
[001-0017b]
入一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境發可
為觀。不發何所觀。故九境中但分別境者。謂止觀中
但是委悉分別煩惱病患等九境相狀也。境下十觀
不細委分者。謂止觀中觀下九境十乘妙觀。若望觀
陰十乘妙觀。則下九境十乘妙觀稍是簡略也。但隨
境轉照非關廣說者。即是辨於九境十乘簡略之意
也。所以九境十乘簡略者。意明但是隨下九境發時。
便將上文陰境之中十乘妙觀轉用照了而已。故不
委示之。非關廣說也。舉例從略不其然乎。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