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八十九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諸佛唯一法身。云何說三身差別。


答。約
用分三。其體常一。識論云。如是法身。有三相
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
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
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
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
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修集無量福慧資糧。
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
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
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
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
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三
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
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
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是以轉滅三心得三身。一根本心。即第八識。
轉得法身。二依本心。即第七識。轉得報身。三
起事心。即前六識。轉得化身。又一斷德。斷一
切煩惱。即法身。二智德。總四智。為報身。三恩
德恩憐悲育一切有情。為化身。則八解六通。
一心而起。三身四智。八識所成。終無一理一
行而從外來。皆從自識施為一心而轉。乃
至一身無量身。如華嚴所明無量身雲。重重
無盡。皆從性起無礙圓融。


又古德問。夫法
身者。法是軌持義。軌謂軌則。令物生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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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能令三根本智而生解故。持謂任持。不
捨自性。謂持法身凝然之體。不捨無為之自
體故。且如根本智。正證如時。不作如解。能所
冥合一體。如日光與虛空合。不分彼此。是無
分別。如何得明軌解。若有軌解義。即有分別。
若有分別。即與後得智何別。


答。凡論分別。有
其三種。一隨念分別。剎那後念續於前念。二
計度分別。即。周遍計度。三自性分別。任運緣
境不帶名言。今本智證如。但無隨念計度二
分別。名無分別。然不妨有自性分別。如人飲
水。雖無言說。然冷煖自知。故知亦有軌義。


問。變化身與他受用身。為是真實心。是化現
心。


答。此二身是化。然化不離真。識論云。此
二身。雖無真實心及心所。而有化現心心所
法。無上覺者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
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瞋等。久已斷故。云
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如來實心。等覺
菩薩尚不知故。由此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
心。又說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又說變化
有依他心。依他實心相分現故。乃至自性法
身。唯有真實常樂我淨。離諸雜染。眾善所依。
無為功德。無色心等差別相用。自受用身。具無
量種妙色心等。真實功德。若他受用及變化
身。唯具無邊似色心等。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是以如來妙體。清淨法身。不去不來。如影如
像。猶四王天之日月。顯清淨水中。不出不入。
似憍尸迦之宮殿。現瑠璃地內。非有非無。涅
槃無名論云。法身無像。應物以形。般若無
知。對緣而照。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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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對而不干其。慮動若行雲。止猶谷。神豈有
心於彼。此情繫于動靜者。乎既無心於動。靜
亦無像於去來。去來不以像故。無器而不形。
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然則心生於有
心。像出於有像。像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燋。
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勤。紜紜自彼。於我何
為。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
益不可盈。損不可虧。寧復痾癘中達壽極雙
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是以諸佛不出
世。亦不入涅槃。本悟真心成道。真心無形。豈
有出沒耶。但隨有心機熟眾生。感見報化之
身。所有見聞。皆是眾生心中之影像。故云心
生於有心。像出於有像。則諸佛無心無身。豈
有勞慮疲患者乎。復禮法師述三身義云。法
身猶虛空之性。雲蒸即翳。霧歛即明。其性本常
矣。報身若乘空之日。赫矣高昇。朗然大照。其
體恒在矣。化身如鑒水之影。沚清即現。流濁
乃昏。顯晦不恒往來無定。夫化佛者。豈他歟。
報身圓應之用。報身者何哉。悲智所成之體
也。悲以廣濟為理。智以善權為業。所以因時
降跡。隨物現身。身跡者用也。悲智者體也。體
是其本。用是其末。依體興用。攝末歸本。欲求
其異。理可然乎。報身即化也。化身即法也。化
身即法理微矣。還寄影喻而述焉。夫水中之
日影也。不從外來。不從內出。不此不彼。不異
不一。不無其狀。不有其質。倏然而存。忽焉而
失。像著而動。性靈而謐。執實者為妄。知妄者
了實。日何謂也。日若從外來者。水外寧在乎。
若從內出者。水內先有乎。若言在此者。於彼
[089-0901b]
不見乎。若言在彼者。於此不覩乎。若言是
異者。一見有二乎。若言是一者。二見豈一乎。
若言是無者。於見可亡乎。若言是有者。求體
曾得乎。謂其生。生無所從。謂其滅。滅無所
往。不生矣。不滅矣。性相寂然。心言路斷。斯可
謂見水影之實性也。見影之性者。可見化身
實性。見化之性者。即證法身之體也。淨名
云。佛身即法身也。又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般
若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又離一切諸
相。即名諸佛。是以舉足下足。道場觸處而無
盡。開眼閉眼。諸佛現前而不滅。如上所說。一
體三身。理事相成。體用交徹。不出不在。隱顯同
時。皆是一心本宗正義。是以一身多身。皆是
法界。所悟一法。即無礙法界。即事之理。全
在多中。所現。乃是即理之事。全居一內。又成
壞一際。緣起同時。如始造眾寶像時。十年像
成。百年像壞。初得一寶之時。十年像成。百
年像壞。總在得寶緣起之時。以百年不去。現
在不住。眾寶緣中無成壞體。以明智慈萬行
諸波羅蜜三十七道品眾善法中。以成如來
身。然一一緣中。無我無作者。無成壞體。方
名正覺。


問。諸佛法身。湛然明淨。如何起六
根之相。


答。一以即相明真。何乖大用。二
以利他勝業。不斷化門。如寶性論云。依自利
利他。成就業義故。說偈云。無漏及遍至。不滅
法與恒。清涼不變異。不退寂靜處。諸佛如來
身。如虛空無相。妙色常湛然。六根甚明淨。
佛眼見眾色。耳聞一切聲。鼻能嗅諸香。舌能
練眾味。身覺三昧觸。意知一切法。除諸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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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佛離虛空相。又偈云。如虛空無相。而
現色等相。法身亦如是。具足六根相。又偈
云。如來鏡像身。而不離本體。猶如一切色。
不離於虛空。如法華經中。明六根清淨。眼見
一切色。耳聞一切聲。鼻嗅一切香。舌了一
切味。身現一切境。意知一切法等。


問。若眾
生可度。則諸佛界增。眾生界減。若不可度。諸
有行願。皆悉唐捐。如何會通。斷其邪見。


答。
經云。一切愚癡凡夫。不如實知一法界故。不
如實見一法界故。起邪見心為眾生界增。眾
生界減。所以只為不如實了一法界心。故見
增減。又經云。眾生定相不可得故。又經云。
眾生界無性故。眾生界無邊故。古德云。以要
言之。眾生界猶如虛空。假使無量勝神通者。
各無量劫行於虛空。求空邊際。終不可盡。非
以不盡不名遊行。非以遊行令得其際。當知
此中佛度生道理亦爾。非以當得令其有終。
非以無終說有無得。是故若難一切眾生。皆
當作佛。是則眾生雖多。必有終盡之疑。無
不通也。起信論明。不思議業相。則諸佛境界。
云何不思議。以非一非異。不有不無。非言思
可定。情解所測故。稱不思議之業相。此不思
議之業相者。謂與眾生作六根境界故。寶性
論云。諸佛如來身。如虛空無相。為勝智者作
六根境界。示現微妙色。出顯妙音聲。令嗅佛
戒香。與佛妙法味。便覺三昧觸。令知深妙
法。常化眾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議業也。
此本覺用與眾生心。本來無二。但不覺隨流。
用即不現。用則於彼心中稱根顯現。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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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意我現差別。故云隨根。自然相應。見無不
益。是隨染本覺之相。所以菩薩能行非道。通
達正道。若入宗鏡門。究竟之道。則染淨由
心。無非無正。若入方便門。分別之道。則菩薩
大悲力故。常行無礙。


古德問云。非道之行。是
煩惱業。菩薩應斷。云何行之。


答。有。三義。一。
漸捨門。止。惡行善。二捨相門。善惡俱離。三隨
相利益門。染淨俱行。此第三門。更有三意。一
約行。自行修淨。化他隨染。二約人。化凡同
染。化聖同淨。三約法。隨世間法。必須現染。
修菩薩法。必須修淨。


又問。菩薩行非通修何
道。


答。道有三種。一證道。謂二空真如。正體智
證。二助道。緣修萬行。助顯真理。三不住道。即
是悲智。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所以菩薩示行。
現同其事。為欲同惡止惡。同善進善。若其疎
異。教化即難。故須行非而度脫之。皆令悟
入同體真心耳。所以入楞伽經云。出世間上
上波羅蜜者。如實能知。但是自心虛妄分別。
見外境界。爾時實知。唯是自心。見內外法。不
虛妄分別。不取內外自心色相故。菩薩摩訶
薩。如。實能知一切法故。行檀波羅蜜為令一
切眾生。得無怖畏安隱樂故。乃至菩薩。如實
觀察自心分別之相。不見分別。不墮二邊。
依如實修行。轉身不見一法生。不見一法滅。
自身內證聖行修行。是菩薩般若波羅蜜。還
原觀云。智身影現眾緣觀者。謂智體唯一能
鑒眾緣。緣相本空。智體寂照。諸緣相盡。如如
獨存。謂有為之法。無不俱含真性。故知真心
遍一切處。無緣不具。無法不隨。所以華嚴經
[089-0902b]
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
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大智度論云。
如日照天下。不能令高者下。下者高。但顯現
而已。佛亦如是。於諸法無所作故。經云。佛
身。無為。不墮諸數。


問。一心實相。福智同如。
云何分真化虛實之佛身。有供養福田之優
劣。


答。佛非真化。真化從心。心真。則真福無
邊。心假。則假報有限。如惡心出佛身血。執佛
身實有。則血從心生。若敬心欲見佛化身。則
佛從心現。故知隱顯在我。佛身無為。優劣唯
心。福田平等。


如大智度論問云。佛若無分別
者。供養真佛。乃至無餘涅槃。福故不盡。供養
化佛亦爾不。


佛答。供養化佛。真佛。其福無
異。何以故。佛得諸法實相故。供養福無盡。化
佛亦不離實相故。若供養者。心能不異。其福
亦等。


問曰。化佛無十力等諸功德。云何與真
佛等。


答曰。十力等諸功德。皆入諸法實相。若
十力等離諸法實相。則非佛法。墮顛倒邪見。


問曰。若爾。真化中定有諸法實相者。何以言
惡心出佛身血得逆罪。不說化佛。


答曰。經中
但說惡心出佛身血。不辯真化。若供養化佛
得具足福者。惡心毀呰。亦應得逆罪。惡人定
謂化佛是真。而惡心出血。血則為出。便得逆
罪。故知隨心虛實。佛無定形。實相理中。罪福
俱寂。


問。報化既同實相。云何教中說佛壽量。
有其延促。


答。一心真如性無盡故。即十方諸
佛之壽量。是以山斤海滴。尚可比方。空界地
塵。猶能知數。況如來常樂我淨法身慧命。豈
窮邊際乎。故云法性壽者。非得命根。亦無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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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強指不遷不變。名之為壽。此壽非長量。亦
非短量。無延促。強指法界。同虛空量。此即非
身之身。無壽之壽。不量之量也。故金光明經
偈云。一切諸水。可知幾滴。無有能數釋尊壽
命。諸須彌山。可知斤兩。無有能量釋尊壽命。
一切大地。可知塵數。無有能算釋尊壽命。虛
空分界。尚可盡邊。無有能計釋尊壽命。法華
疏釋如來壽量品云。壽者。受也。若法身。真如
不隔諸法。故名為受。若報身。境知相應。故名
為受。若應身。一期報得百年不斷。故名為受。
法身如來。以如理為命。報身如來。以智慧為
命。應身如來。以同緣理為命。法身如來如理
命者。有佛無佛。性相常然。不論相應與相續。
亦無有量及無量。經云。非如非異。非虛非實。
蓋是詮量法身如理命也。詮量報身如來者。
以如如智。契如如境。境發智為報。智冥境為
受。境既無量無邊。常住不滅。智亦如是。函大
蓋大。經偈云。我智力如是。久修業所得。慧光
照無量。壽命無數劫。此是詮量報。身如來
智慧命也。詮量應身者。應身同緣。緣。長同長。
緣促同促。紜紜自彼。於我無為。經云。數數
現生。數數現滅。或復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
小。此是詮量應佛同緣命也。無生義云。性自
爾者。即是法性空。空即菩提。今生身命。從過
去貪取中生。意。既是法性空。當知今生身命。
亦即是從法性空中出。法性既空。所生身命。
亦還法性空去。故涅槃經云。如八大河。及
諸小河。悉入大海。如是一切人中天上。地及
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又如阿
[089-0903a]
耨達池。出四大河。如來亦爾。出一切命。命既
從如出。還如去。六根亦如是。從如出。還如去。
若信如上所說。如來壽量。佛親校量功德。譬
如有人。於無量億劫行五波羅蜜。不如以般
若正智。發一念信心。比前功德百千萬倍。
故法華經偈云。是人於百千。萬億劫數中。行
此諸功德。如上之所說。有善男女等。聞我說
壽命。乃至一念信。其福過於彼。


問。既立一
心正報之身。須有一心依報之土。身已具三。
土有幾種。


答。隨義區分。相亦多種。華嚴具
十土。或一二三等。開合不定。台教云。佛國有
四。一染淨國。凡聖同居。二有餘國。方便人住。
三果報國。純法身菩薩居。即因陀羅網無障
礙土。四常寂光。即妙覺所居。又經論通辯有
五。古釋云。一法性土。真如為體。或五法中。以
清淨法界為體。真如與法界。總相門中即不
殊。別相門中即有異。真如遍一切。因果兼該
通即廣。清淨法界即狹。唯果位故。二實報土。
力無畏等一切功德。無漏。五陰以為體性。攝
相歸性。以真如為體。因修萬行。果起酬因。真
實果報之所招感。名實報土。於佛自受用身
中。以四智為身。所依十力四無所畏功德。以
之為土。三色相土。攝境從心。自利後得智為
體。最極自在淨識為相。第八無垢。名為淨識。
大圓鏡智後得智中之所變。攝相歸性。亦以
真如為體。若約相別。四塵為體。四他受用土。
攝境從心。利他後得智為體。攝相歸性。以真
如為體。若約相別。四塵為體。五變化土。菩薩
變化土有漏者。同前。攝境從心。本識。為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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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者。同前。自利後得智為體。佛亦同此體。約
性。真如為體。相別。四塵五塵為體。然變土者。
若第八識中從種子變生。四塵五塵現行者。
名因緣變。佛唯無漏。菩薩有漏通淨穢。若
六七識所變者。名分別變。佛唯無漏。報化二
土。或通淨穢。若第七識有漏位中。但內緣第
八識見分。不能變土。若無漏六七後得智中
能變之者。唯通影。不可受用。為不從種生
故。但可現淨穢之相。教化眾生。上諸身土。言
總體。則皆以一心法界如來藏性為體。以法
爾故。約別體。則如上所辯。


問。淨穢二土。為
當同體異見。為當別體異見。為當無體妄見。
為當有體妄見。


答。非同非異。不有不無。但
隨自心因業所現。安法師云。淨穢二土。四句
分別。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
平。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有質不成。搜原即冥。
故楞伽經偈云。不知唯心現。是故分二見。如
實但知心。分別即不生。密嚴經偈云。是心有
二性。如鏡含眾像。亦如水現月瞖者見毛輪。
毛輪瓔珞珠。此皆無所有。但從病瞖眼。若斯
而顯現。瓶衣皆自識。眾生亦復然。虛妄計我
人。不知恒執取。眾生及瓶等。種種諸形相。內
外雖不同。一切從心起。依止賴耶識。一切諸
種子。心如境界現。是故說世間。世間非作者。
業及微塵作。但是阿賴耶。變現似於境。清涼
記云。此上分別淨穢二土四句。是一向遮過。
實則即異即同。即有即無。若互相形奪則一
異而兩亡。有無雙寂。若圓融無礙。則即一即
多。即無即有。有是無有。無是有無。多是即
[089-0903c]
一之多。一是即多之一。有無即事理無礙。一
多兼事事無礙。由此重重故。華嚴藏剎。一
一塵中皆見法界。又依正無二四句渾融。一。
佛身即剎者。佛體即是法性土故。廢他從己。
佛體虛故。土外無佛。法性無二故。二剎即
佛身者。剎體即是法性身故。廢己從他。剎體
虛故。佛外無法。性無二故。由性無二以性融
相。故身剎相即。三俱者。謂有身有土。不壞
相故。若無身土。無可相即故。四泯者。謂佛。
即剎。故非佛。剎即佛。故非剎。以互奪故。


問。身土既總唯一心法界之體。如何是自他
各受用身土之行相。


答。一體雖同。不妨互
遍。同中有異。自入於他。異中有同。他遍於自。


古德問云。自受用身土。一一無邊。諸佛身
土不相障礙。行相如何。


答。如水乳一處。其體
無別。鵝王飲之。但得其乳。不得其水。乍見將
謂水乳是一。若飲已即知有異。又如眾燈光
同處一室。自色不可分。若論光體。元來各別。
自受用身。雖合一處。元來各各有異。皆自受
用法樂。則一一皆具八識故。所以得互遍。非
同一體無異。非一非異可辯佛身。


問。既是
真如。何分身土耶。


答。據義立之。於真如中。
以性成萬德為身。以空之理為土。約義即別。
體不相離。又真理中具四德。常淨二德為土。
我樂二德為身。故云我此土淨。而汝不見。則
真身含萬法為土耳。若心外取土。見相迷真。
成妄想之垢。故稱為穢。若見心性。則名淨耳。
是以一法不動。異見常生。迷有作塵勞。悟
空成佛國。非移妙喜。匪變娑婆。亦非神力
[089-0904a]
所為。法性何曾遷變。猶眩瞖之者。同處。各觀。
蠅髮毛輪。所見差別。如執外境界。皆是妄心。
如經云。例如今目覩山河。皆是無始見病。


問。心外無法。道外無心。云何諸佛。自稱出
世得道。廣說教門。


答。只為眾生不了唯心。
妄生外境。以不實故。所以諸佛出世。若有一
法是實。則諸佛終不出世。所說方便教門。
不為知者說。但為未知者破執除疑。似形言
教。若執喪疑消。則無道可得。無法可說。思益
經云。佛言。我坐道場時。唯得顛倒所起煩惱。
畢竟空性。以無所得故得。以無所知故知。又
思益梵天問文殊師利。得何法故。名為得道。
文殊師利言。若法不自生。不彼生。亦不眾緣
生。從本已來常無有生。得是法故。說名得道。
又問。若法不生。為何所得。答言。若知法不生。
即名為得。是故佛說。若見諸有為法不生相。
即入正位。又問。云何名為正位。答言。我及涅
槃等不作二。是名正位。夫正位者。即自真
心。入此位中。諸見自泯。入佛境界。經云。如
來不應以色見。不應以法見。不應以相見。不
應以好見。不應以法性見。大集經云。爾時
眾中。有一天子。名曰勝意。語不可說菩薩言。
善男子。若一切法不可說者。眾生云何而得
言說。不可說言。善男子。汝寧知響有言說不。
勝意言。善男子。響者。皆從因緣而有。善男子。
是響之因。為定在內。為定在外。天子言。善男
子。如是因者。不定在內。不定在外。天子。一切
眾生強作二想。而有所說。諸法之性。實不可
說。天子言。善男子。若不可說。云何如來宣說
[089-0904b]
八萬四千法聚。令諸聲聞受持讀誦。天子。如
來世尊。實無所說。無所說者。即是如來。天子。
汝知何等為如來耶。將不謂色受想行識是
如來乎。將不說佛是去來現在。有為無為。陰
界諸入。三界所攝。是因是果。是和合耶。或想
非想。亦想非想。非想非非想耶。不也。善男子。
天子。若如是等非如來者。云何可說。若不
可說。如何而言如來世尊。演說八萬四千法
聚。是故八萬四千法聚。實不可說。聲聞受
者。亦不可說。不可說者。即是正義。若無說。即
是真實。楞伽經云。我唯說無始虛偽妄想習
氣。種種諸惡。三有之因。不能覺知自心現量。
而生妄想。攀緣外性。斯則但了自心。外境無
性。以不覺心量故。妄取外緣。若知心即是
道。心即是法。豈於心外有法可說耶。所以
華嚴經頌云。諸佛不說法。佛於何有說。但隨
其自心。為說如是法。廣百論云。諸有行願。隨
順世俗。所見所聞。強假施設。勝義理中。二俱
不許。一切分別戲論絕故。非諸如來有法可
說。亦無有法少有所得。


問。若爾。精進則為唐
損。應棄如來甘露聖教。


答。為欲方便除倒見
執。施設二事。俱無有過。


問。既言一切所見能
見。皆無所有。云何無過。


答。雖無真實所見能
見。而諸愚夫顛倒為有。除彼增上慢見。隨順
世間。施設無過。若能隨此聖教修行。隨俗說
為真佛弟子。世俗愚夫。隨自心變顛倒境相。
而起見心。佛非其境。於彼無用。乃至謂佛
世尊。在昔因位。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起無
邊功用願行。由此證得無分別慧。因此慧力。
[089-0904c]
發起無量利樂有情作用。無盡。諸有情類。用
佛願行所得妙慧為增上緣。自心變現。能順
世間最勝生道。及順上緣又本願行。亦非
顛倒。以能了知諸法實義。於一切法無所執
著。能為無上妙果生因。雖復發心。起諸勝行。
求無上果。利樂有情。然似幻師起諸幻事都
無所執。故非顛倒。


又古德問。眾生即佛心眾
生。眾生心佛。自教化佛心眾生。何故說言佛
悲願力。


答。即此真心。是佛悲願。謂同體大
悲及自體無障礙願等。即性起大用也。又
眾生者。即是諸雜。雜心識念念起滅。故號眾
生。經云。佛告比丘。汝等日夜常生無量百
千眾生。若能智照。不起相續之念。即是度
眾生。又了念即空。無有起處。即是度盡無量
百千眾生。不見有一眾生而得滅度者。台教
云。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六根為男。六塵為
女。識為媒嫁。出生無量煩惱為子孫。故經云。
有念即生死。無念即尼洹。


問。若如上說。
成佛度生不離一念。諸佛何以發願。更度他
眾生。


答。雖發願度生。皆令倣此真修。究竟
同此。指歸一念。所以先發誓度盡一切眾生。
方成正覺。則念盡心澄。天真獨朗。即成佛義
也。先佛已如是自度竟。然後轉示他人。即是
真實之慈。離此興悲皆成妄想。如舍利弗問
菴提遮女。何不轉女身。偈答言。自男生我女。
徒生妄想悲。則是不了自是非男。錯認眾生
之相。却乃執生他女。徒興彼我之情。於一真
內而妄立自他。向同體中而強分愛見。如古
師云。有二義門。俱無可度。一契空。如性空寂
[089-0905a]
滅。故無可度。二契不空。同一法性。法性平等。
故無可度。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無生。
於化。不生於化。其化大焉。又大虛空藏菩
薩所問經偈云。猶如於幻師。害多幻化眾。實
無有所害。所度生亦然。幻化及有情。諸佛法
亦爾。若悟同一性。無自性為性。所以先德云。
八地已上菩薩。得無生忍。恒河沙世界外。有
眾生求救。菩薩都不起念。眾生自然見菩薩
到其前。與其說法。四事供養。菩薩得如是智。
由是無心之心量故。我說為心量。亦為無量
之量耳。


問。大涅槃經云。解脫之法。亦非涅
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
如何是涅槃正義。


答。欲知涅槃正義。即我
真如心性。故經偈云。如無生性佛出興。如無
滅性佛涅槃。言辭譬喻悉皆斷。一切義成無
與等。是以非即三法。非離三法。不縱不橫。
不並不別。豈可言一言三而指斯妙道乎。
清涼記釋云。法身為所證。般若為能證。解
脫為離障。又佛身者。即是法性。有佛身義。作
二所依故。有智慧義。遍照法界光明故。有解
脫義。性離一切障故。此三亦不相離。今三俱
不思議。焉可縱。俱不思議。焉可橫。俱不思
議。焉可並。俱不思議。焉可別。意云。即一而
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雙照三一。焉可作一
三等思。故肇論云。菩提之道。不可圖度。高而
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
地。細入無間。故謂之道。又涅槃無名論云。夫
涅槃之為道也。寂寥虛曠。不可以形名得。
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超群有以幽昇。量
[089-0905b]
太虛而永久。隨之弗得其蹤。迎之罔眺其
首。六趣不能攝其生。力負無以化其體。潢漭
惚恍若存若往。五目莫覩其容。二聽不聞其
響。冥冥窈窈。誰見誰曉。彌綸靡所不在。而獨
曳於有無之表。然則言之者失其真。知之者
反其愚。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軀。乃至
何者。本之有境。則五陰永滅。推之無鄉。而幽
靈不竭。幽靈不竭。則抱一湛然。五陰永滅。
則萬累都捐。萬累都捐故與道通同。抱一湛
然。故神而無功。神而無功。故至功常存。與
道通同故沖而不改。沖而不改。不可為有。
至功常存。不可為無。然則有無絕於內。稱謂
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洎。四空之所昏昧。恬焉
而夷。泊焉而泰。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
乎冥會。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鄉。而欲以有
無題牓。標其方域。而語其神道者。不亦邈哉。
是以心道孤標。神無方所。豈在有無之朕迹。
見聞之影響乎。所以般若波羅蜜經云。文
殊師利。如是應知。彼一切法不起不滅。名為
如來。又梵王問經云。第一義中。佛不出世。亦
不涅槃。從本已來無起滅故。般若燈論偈云。
不應捨生死。不應立涅槃。生死及涅槃。無二
無分別。乃至如般若波羅蜜經云。佛告極勇
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縛無脫。受想行識無
縛無脫。若色至識無縛無脫。是名般若波羅
蜜。又如梵王所問經云。佛言。梵王。我不得生
死。不得涅槃。何以故。言生死者。但是如來假
施設故。而無一人於中流轉。說涅槃者。亦假
施設。而無一人般涅槃者。


問。宗鏡唯心者。
[089-0905c]
何分始末乎。


答。始末是述心之義用約。
行布門中。相雖歷然。體常融即。


起信鈔問
云。據其論旨。初是一心。後亦一心。初後何
別。


答。初之一心。心當能起。後之一心。心當
所歸。雖前後體同。且為始終義異。由是行布
諸門歷然。又云。但以本是一心。離名絕相。任
其迷悟。萬法隨生。生法本空。但唯一體。宗鏡
亦爾。為廣義用。前後不同。然是一心之前後。
前後之一心耳。所以理事平等。何者。非初。無
以立後。初等於後。非後無以成初。後等於
初。又理從事顯。理等於事。事因理成。事
等於理。故云。萬法雖殊。不能自異也。況宗
鏡中一尚不能一。豈況異乎。所以起信論云。
一切諸法。平等平等。鈔釋有二。一謂真性於
一切法中平等。如像中鏡。二即諸法本空故
平等。如鏡中像。
宗鏡錄卷第八十九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