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j0707 楞嚴經講錄-明-乘旹 (master)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講錄卷第三
明 柴紫 釋乘旹 講錄
新安受法弟子 汪益源 校梓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見精。當指勝義根。若指浮塵根。則非於根出之
根。必無下落。且浮根巳攝入妄身中。居中者。謂居
浮根之中。若謂根塵之中。即名識。不名根。此見精。
亦不同前見精。前屬見分。此屬相分。若局溺見性。
必屬見分。即名眼識。不名眼根。所謂愚者難分識
與根。正在此也。若謂前許見精離塵有體。今言見
精離塵無體。似自語相違。殊不知前指見分中尚
未雜色。猶切近於真者。此單指相分淨色根。且前
既喻如第二月。亦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足知雖
云有體。亦是托見精以指真性。非單指見精離塵
有體也。當深究之。勿得草草耳。


冠註 此徵釋六入即如來藏性也。先總徵。後別
釋。入即根也。謂六根各能吸入所對塵相。故以根
為塵所入處。如來藏即實相真心。如者不動之體。
來者周徧之用。藏者此心能具無量功德法財。如
寶藏庫妙真如性者。謂此如來藏。于根根塵塵。法
[003-0039c]
爾映現。如珠映色。本體不變。法法皆如。是生生不
息之理也。下明眼根即如來藏性也。即彼目睛瞪
發勞者。兼目者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者。瞪直視
也。勞因目睛。久瞪而發。故云瞪發勞相。前文譬如
淨目見睛空。瞪以發勞。別見狂華。是以妄見狂華。
為目睛瞪發勞相。茲謂豈獨見狂華是目之勞相。
更兼目睛與勞。又同是菩提真心上。瞪發勞相。所
謂見與見緣。如虗空華也。何見其目。是真心之勞
相。為此見性本無自性。但因浮根。于明暗二種。妄
塵相對。粘湛發見。居于浮根之中。吸取塵象。名為
見性。其性若非此二塵。則不名見性。盖所以名為
見性者。因二種妄塵而立。若離此二塵。名尚不成。
豈有體乎。何見其無體。為是見體非明暗來。非浮
根出。不生于空。若此見體從明來者。暗時無明。此
見即隨明滅。應非見暗。若能見暗。定非從明而來。
若從暗來者。例此可知。若此見精。從浮根生者。獨
有浮根。必無明暗二塵。然此見精離彼塵相。本無
自性。若從空出。往前施能見塵。歸後亦當見根。又
空自能見相。與汝見根。無相關涉。若知見體三處
皆無。即當知汝眼入本無生滅。但虗妄稱相。其性
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耳入即如來藏性也。前久瞪其目。而
妄見空中狂華。乃目之勞相。今急塞其耳。而妄聞
[003-0040a]
頭中作聲。乃耳之勞相。意謂豈唯聲是耳之勞相。
更兼耳根與勞。又同是菩提真心上。瞪發勞相。何
見其耳是心上之勞相。為此聞性。元無自性。伹因
浮根與動靜二種妄塵相對。粘湛發聽。居于浮根
之中。吸取二種塵相。故名聽聞性。其性若非此二
塵。則不名聞性。盖所以名聞性者。因二種塵相而
立。若離彼動靜二塵。名尚不成。豈有體乎。何見其
無體。為此聞性。于妄塵浮根虗空三處皆無。若謂
見聞性從靜時生。則動時無靜。而此聞性即當隨
靜境而滅。既滅則不應聞動。若有聲即聞。定非靜
時所生。若謂此聞性從動時生。則靜時無動。而此
聞性即當隨動而滅。既滅則不應聞靜。若無聲即
覺。定非動時所生。若謂此聞性從浮根生者。獨有
浮根。必無動靜二塵。然此聞體。離彼二塵。本無自
性。若謂此聞性從空而出。是空有能聞之根。自成
有性。即非無知之空。又空若有性。自能聞聲。與汝
耳入。無相關涉。若知此聞性三處俱無。即當知此
耳入本無生滅。但虗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
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鼻入即如來藏性也。畜縮氣也。此以
久畜其鼻。妄聞鼻中冷觸及通塞等。同是鼻中之
勞相。意謂豈獨冷觸等。是鼻中之勞相。更兼鼻根
與勞。又同是菩提真心上勞相。何見其鼻根。是心
[003-0040b]
上之勞相。為此聞性元無自性。伹因浮根與通塞
二種妄塵相對。粘湛發聞。居于浮根之中。吸取二
塵。名齅聞性。其性若非此二塵。則不名聞性。盖所
以名聞性者。依此二塵而立。若離彼二塵。名尚不
成。寧有體乎。何見其無體。夫此聞性。于妄塵浮根
虗空三處都無。何以故。若謂此聞性從通來。則塞
時無通。而此聞性應隨通相同滅。既滅則應不知
塞。能知塞應非從通而來。若謂此聞性因塞而有。
則通時無塞。而此聞性應隨塞相同滅。既滅則不
知通。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能聞香。應非自塞而來。
若謂此聞性從浮根生者。獨有浮根。必無通塞二
塵。然此聞性離彼二塵。本無自體。若謂此聞性從
空而出。則此聞性自當在空。迴齅汝鼻。且空自有
聞性。與汝聞根。了不相關。有是理乎。若知此聞性
三處都無。即當知此鼻入本無生滅。但虗妄稱相。
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通指
有香臭。言塞指無香臭。言非閉塞之塞。以上動靜
二相。例此通塞者。其意自明。】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舌入即如來藏性也。此以舌䑛吻。䑛
之不巳。其人若病。則因䑛而妄有苦味。其人無病。
微有甜觸。由熟䑛而有甜苦之妄塵。更由甜苦。而
顯未䑛時。淡性常在。斯皆舌甜不已。瞪發勞相。意
謂豈唯甜苦淡觸。是舌根之勞。即此舌根與勞。又
[003-0040c]
同是菩提真心上。瞪發勞相。何則知味之性元無
自性。但因浮根與二種妄塵相偶。粘湛發知。居于
浮根之中。吸此二塵。故名知味性。其性若非此二
塵。即不名知味性。盖所以名知味性者。依二種塵
相而立。若離彼甜苦淡二種妄塵。名尚不成。豈有
體乎。何見其無體。為此知味性。于妄塵浮根虗空
三處皆無。何以故。若謂此知性從甜苦味來。遇淡
味時。甜苦巳無。而此知性應隨甜苦同滅。應不知
淡。若能知淡元非因甜苦來。若謂此知性從淡味
出。遇甜苦時淡味巳無。而此知性應隨淡味同亡。
亦復不知甜苦二相。若更知其甜苦。則非因淡生。
若此知性從浮根生者。獨有舌根。必無甜淡及與
苦塵。然斯知味之根。本無自性若此知性從空而
出。則彼虗空自能知味。非必是汝口知。又空自知。
則與汝舌入。有何關涉耶。若了此知味之性三處
咸無。即當知此舌入本無生滅。但虗妄稱相。其性
非因緣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身入即如來藏性也。觸乃身根所對
之塵。而根塵相對。必假合離違順。而根塵二法始
顯然。此獨以二手作身根。徒以二手上冷熱之勢
互相勝負。妄成離合違順。而作觸塵。總顯是虗妄
勞相而巳。故曰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于熱手。若
冷勢多。熱者從冷。此是冷勢勝。熱勢負。若熱功勝。
[003-0041a]
冷者成熱。此是熱勢勝。冷勢負下。略結斷云。如是
以此合覺之觸。顯于離知。涉勢若成。因于勞觸者。
如是以此四字。指定上文覺知二字。指定身根。猶
云合身根之觸塵。正合時塵。亦不能自顯其塵。必
待離時之知覺。方顯合時之塵相。下應補二句云。
離塵之知顯于合觸意始完。盖非合不顯離。非離
不顯合。必因互顯而離合始見。非冷不涉熱。非熱
不涉冷。必以勢交涉。若勝負互成。則違順始見。要
用前二句。建立合離二相。用後二句。建立違順二
相。然合離違順。固是身根。瞪發勞相。而身根與勞。
又同是菩提真心上。瞪發勞相。何見其身根。是心
上之勞相。為此知覺。元無自性。但因浮根與離合
違順妄塵相偶。粘湛發覺。居于浮根之中。吸此塵
相。故名知覺性。其性若非離合違順。則不名知覺
性。盖所以名知覺性者。依此四相而立。若離彼合
離違順。名尚不成。豈有體乎。何見其無體。為此知
覺。于合離違順浮根虗空三處都無。何以故。若此
知覺。因合時來者。離時非合。而此知覺應隨合滅。
云何知離。既能知離。定非因合。而有違順二相。例
此可知若此知覺從浮根出者。獨有浮根。必無合
離違順四種妄塵。則汝身知離此四相。元無自性。
若此知覺必出于空。則空自知覺。與汝身入。何相
關涉耶。若了此知覺三處俱無。即當知此身入本
無生滅。俱虗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
[003-0041b]
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意入即如來藏性也。盖意入無形。但
以末那識為根相。以生滅二法為塵相。是根即執
我第七意境即過去。前五塵且眠𥧌時。第六識不
起。亦不見有意知根。世尊先藉睡窹憶忘等。建立
其意知根。使人易曉也。故曰譬如有人意下勞倦
則眠。正眠時意知根尚未顯然。及至睡熟便窹時。
妄念初起。然起不孤起。必覽過去五塵相依而起。
且與斯所覧之塵。未必條條有序。故得之為憶。失
之為忘。憶忘循環之間。未免顛倒錯亂。則一剎那
間漸覺醒。然則于一念中。見其初憶若生。正憶若
住。將忘若異。忘盡若滅。而吸引過去塵相。同歸斯
生住異滅之中。而剎那剎那四相。前後不相踰越
者。乃意知根之相狀也。意謂眠窹憶忘。固是意入
之瞪發勞相。然意人與勞。又同是菩提真心上之
瞪發勞相。何見其意入是真心之勞相。為此覺知
性。本自無性。但因意知根與生滅二種妄塵相依。
而粘湛集知。居于意根之中。吸引撮取其過去五
塵。名為內塵。雖吸內塵。亦不與前五根同境。盖前
五根緣現前境。謂之順流。若反緣內塵。則謂之逆
流且縱反緣亦不及其內塵故。但以前五根逆流。
不及處。名覺知性。其性若非窹𥧌生滅二種妄塵。
則不名覺知性。盖所以名覺知性者。依二種塵相
[003-0041c]
而立。若離彼窹𥧌生滅二塵。名尚不成。安有其體。
何見其無體。為是覺知性。于窹𥧌生滅意根虗空
三處俱無。何以故。若謂此覺知性從窹時來。𥧌時
非窹。即應隨窹滅。却其昏然而𥧌者。將為誰耶。既
為窹為𥧌者。皆覺知性。則非從窹𥧌中來。若謂此
覺知性。必從生時有。正滅時非生。即應隨生巳滅。
而受滅者誰乎。若謂從滅時有。正生時非滅。即應
隨滅巳無。而知生者又誰乎。若謂此覺知性。從意
知根出。殊不知彼意知根亦自無體。伹因窹𥧌二
相現起。然窹𥧌亦自無相。但隨身形開而名窹。隨
身形合而名𥧌。夫離此窹𥧌二體。則意根尚無。何
況從意根所出之覺知性。則同空華。畢竟無性矣。
若謂此覺知性。從空生者。自是空之知覺。與汝意
入有何關涉耶。是故下結意同前。
○勞倦指意。言
非指身勞也。意知根指如幽室見者。與前五浮根
並列文中不于根出。及若從根出之根。皆指前意
知根也。覺知性亦與前見性聞性等並列。前五皆
言發見等。此獨言集知者。謂前五根約相分現行
位中言。此雖同相分。尚近種子位中有粗細之別
耳。


上明六入竟。下明十二處。即如來藏性也。十二。六
根六塵也。處。根塵之所在也。此獨破六根。而不言
根。但言塵所入處。下雖根塵互辨。正破在塵。亦不
言根塵。但言根塵之處所。即如後文雖根塵識三。
[003-0042a]
更互而辨。正破在識亦不言識。但言識之界限。蓋
謂根塵識法。雖名十八。本一圓妙寶覺明性。但由
凡愚用攀緣心。妄生分別。定執根在內。塵在外。識
生根塵之中。故今但破彼方向處所。及與疆界。使
塵無所入之處。根無所緣之處。識無分界之處。推
倒墻塹。打成一片。則根塵識法。無所隔越。自得融
歸一真法性矣。所以不破其法。唯破其法之處與
疆場也。】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下明十二處即如來藏性也。先總徵。後
別釋雖根塵互破。正意在塵。但為勢若交蘆相倚
而立。須更互辯破。故世尊先舉根塵二處審究阿
難曰。汝且觀祗陀林及諸泉池。能觀者是見處。所
觀者是色處。汝作云何解。為是外色。生汝眼中之
見。而始有能見之處耶。抑亦是汝眼中之見。生外
色相。而始有所見之處耶。若謂是汝眼。根生外色
相。而始有所見之處者。色性屬眼。則汝眼根但見
空時。非有色相。而此色性自應同相銷亡。色性既
銷。色相亦無。縱有汝見。亦無顯發。若謂空能顯見。
殊不知空假色。顯色相既無。假何物以顯空質非
空又不能顯色空色俱無。眼根亦無所寄。則一切
都無。盖計眼生色相者。謬矣。若謂是外色生汝眼
見。而始有能見之處者。見性屬色。則汝觀空之時。
但見虗空。非有色相。而此見性即應同色銷亡。見
[003-0042b]
性既亡。縱有空色。若無眼根。更假誰者。而見之乎。
盖計色生眼見者。亦謬矣。下結歸真性曰。是故當
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既無處所。即色與見。本無
生滅。然此二處虗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
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汝更聽此祗陀園中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聲塵即如來藏性也。盖雖破聲處。亦
兼耳處。更互辨破。故審定阿難曰。汝更聽此祗陀
園中食辨眾集而皷鐘之聲。前後相續。汝作云何
解。是聲赴耳邊來。耳往聲處去。若謂此皷鐘之聲。
來於耳邊。如我之身既去室羅筏城乞食。而祗陀
林中。則無有我。以我一人不能並赴兩處。則知彼
一聲必不能徧至眾耳。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
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千二百人一聞其聲。齊來食
處。可見計聲往耳邊者妄矣。若謂汝之耳根。往彼
聲邊去。亦以我之身。例汝耳根。既往擊皷之處。如
我歸住。祗陀林中。鐘聲齊出。應不俱聞。如室羅城
裡。則無有我。何況象馬等種種音響。一齊俱聞。可
見計耳往聲處者妄矣。若耳根聲塵。各無來往。則
應無聞。云何有聲皆聞。可見計無來往者亦妄矣。
下結歸真性曰。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既
無處所。即聽與聲。本無生滅去來。然此二處虗妄
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汝又齅此鑪中旃檀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003-0042c]


【冠註 此明香塵即如來藏性也。夫欲辨香塵。無
有出處。先指異香。以審實阿難曰。汝又齅此鑪中
旃檀。此香若然。一銖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汝意云
何。解此香為從木生。鼻生空生耶。若謂此香生於
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汝之鼻根。非旃檀木。云
何鼻中有此香氣。且稱鼻聞香。當說香自鼻入。方
謂之聞。若謂鼻中出香。而說為聞者。甚不合義。可
見計香生於鼻者謬矣。若謂此香生於空者。能生
空性。既為恒常。則所生香氣亦應常存。何藉罏中
爇此枯木而後有香耶。可見計香生於空者謬矣。
若謂此香必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烟。使鼻得
聞。若此鼻聞香。合應蒙彼。烟氣可說。香生於木。然
其烟騰空。曾未及遠四十里內。云何巳聞。可見計
香從木生者亦謬矣。下結歸真性曰。是故當知。香
鼻與聞。俱無處所。既無定處。即齅與香。本無生滅。
此二處者。但虗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如
來藏妙真如性也。若據法相宗。則鼻乃合中取境。
今云未蒙烟氣。巳得聞香。又為離中之知。即此觀
之。足見佛菩薩說法。曾無定相。特隨時設教。對病
發藥。若執彼濫此。而強此合彼。不惟紊亂教源。亦
且不識時務。凡習內典者。徒眩辭華。而不究實際
可乎。】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味塵即如來藏性也。盖欲辨味塵。無
[003-0043a]
有定在。即就持鉢受食時。以詳審阿難。故曰。汝常
二時於眾中持鉢。汝舌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
汝意作云何解此味為復生於空。生於舌。生於食
耶。若謂此味生於汝舌。汝口秪有一舌。只當所生
一味。其舌既成酥味。亦應如酥無有變移。若更遇
黑石蜜。應不推移。而亦不知為蜜矣。若不變移。而
獨知酥味。則又不名知味。豈有舌根。而不名知味
者哉。若謂舌根能變移。而知多味者。其味亦從舌
生。則舌須多體。云何多味而生於一舌之知乎。可
見計味生於舌者非也。若謂此味獨生於食者。味
亦不成。何則必假能知者。方成味性。若無舌根。食
非有識。云何得知為甘為苦耶。縱爾食能自知其
味。即同他人知味。無干於汝。豈復稱汝舌根。為甞
味之知乎。則計味生於食者。又非也。若謂此味生
於空者。汝噉虗空。當作何等滋味耶。其空必作鹹
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均同鹹。海中魚
既常受鹹。定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於此二
者。必無所知。云何名為知味者。若無能知味。亦不
有下結歸真性曰。是故當知。味舌與甞。俱無處所。
既無處所。即甞與味。本無生滅。但於二處虗妄稱
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黑石蜜舊說即砂糖也。】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盖欲釋斯文。當先將能所二字。與無知有知等。辨
[003-0043b]
得分明。判然無惑。而後方識其意。若就觸一邊說
要以塵為能觸。根為所觸若就知一邊說。要以根
為能知。塵為所知。故名能觸者。定屬無知。名所觸
者定屬有知。然所觸者即是能知。而能觸者即是
所知故云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若缺一者。兩俱不
成。所謂單根不立獨境不生。故各各有巳上。獨有
能觸之塵。固不成觸。各各有以下。單有所觸之根
亦不成觸故曰不應虗空與汝成觸。一觸所生者。
反上兩觸也。猶云吾手與頭。但要成一觸。體即知
也。在。有也。非無也。在能非所。指能知所知。在所非
能。指所觸能觸也。


冠註 此明觸塵即如來藏性也。凡觸必以根境
能所。有知無知。合離違順。相感而後成。此獨以一
身明觸。正顯萬法一體本無能所。合離特情。塵隔
越而妄見有也。故世尊審定阿難曰。我尋常戒勅
弟子。一日三度摩頭。汝既依法行持。而常於晨朝。
以手摩頭。當此摩時。則所知者。應名能觸。汝將誰
為能觸。其能觸者。為在手乎。為在頭乎。若謂能觸
者在手。是以手為無知之塵。然手與頭。惟汝一身。
既以手作無知。則頭亦應無知矣。然則獨有能觸
之塵。尚無所觸之根。云何成觸耶。若謂能觸者在
頭。亦是以頭為無知之塵然頭與手。惟汝一身。既
將頭作無知。則手亦應無用矣。亦獨有能觸之塵。
必無所觸之根。斯總是獨境不生。云何成觸耶。或
[003-0043c]
轉計曰。以手觸頭。則手可為能觸。頭可為所觸。豈
非手無知。而頭有知乎。以頭觸手。則頭可為能觸。
手亦可為所觸。豈非頭無知。而手有知乎。奚所不
成耶。故斥之曰。若汝頭手各各有知。又各各無知。
既有一知。即成一身。有一無知。即為一塵。則汝阿
難應有二身。應成兩觸。或反救前失曰。雖各各有
其頭。與手惟成一觸。故復斥之曰。若頭與手。一觸
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惟有一知。是
單有所觸之根必。無能觸之塵。或轉救其失曰。還
是二體。故更斥之曰。若二體者。縱有二知。誰為能
觸之塵。今在何處。盖即此二知但。在能知之根處
非在所知之塵處。但在所觸之根處。非在能觸之
塵處。總是單根不立。云何成觸。不應將虗空作能
觸之塵。與汝身根。而成其觸空。又非身家之塵也。
可見到底無觸塵之處。塵既無。則根亦不有是故
下結歸真性同前。】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法塵即如來藏性也。法塵即前五塵。
卸落影像。分為意根所緣之塵相。其根塵必待因
依而起。故審究阿難曰。汝尋常於意根中所緣之
塵。不是善。定是惡。若不記別善惡。定是無記性。夫
善惡淨染法也。無記昏住法也。乃生成之軌。則除
此三性。無法塵可得矣。如此法塵。為復即汝意根
所生。為當離意根外別有方向處所耶。若謂此法
[003-0044a]
塵即意根者。此法則非屬塵。既不屬塵。必非意根
所緣。云何名為心緣之處耶。若謂此法塵離於意
根。別有方向所在者。其法塵自性。果有知覺乎。果
無知覺乎。若果有知。則當名心。不當名塵。豈獨不
名塵而巳哉。若離心別有方所。斯塵反異於汝。又
屬有知。則非法塵。似非法之意根。亦非汝之法塵。
乃同他人之心量。與汝何干。若必執言。雖別有方
所。縱非是塵。必非他入心量。即是汝即是汝之心
者。云何汝心不與汝合。而為一反。更與汝離。而為
二乎。有是理哉。可見計法塵離意根而有知者妄
矣。若謂此法塵乃離心而無知者。世間無知之物。
盡屬前五塵。而前五塵各對前五根矣。此塵既離
五塵及虗空外。當在何處。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
應人間。更有空外。而為法塵所止之處乎。法塵既
無處所。則意根亦非所緣。根既無所緣之處。復從
何物而立根之名乎。是故下結歸真性準前。
○心
皆指意根。二者不一也。說有兩心者不可從也。


此下明十八界即如來藏性。十八者。謂六根。六塵。
六識。合成十八數也。界者。界限也。意謂根塵識者。
唯一真性。但由妄生分別。故立界限。而以能緣者。
名根之界。以所緣者。名塵之界。以根塵之中。能了
別者。名識之界。下正破在識。而言及十八界者。以
為識界若成。根塵互顯。識界不成。根塵互寂。所以
不破其識。但破其界。盖彊界無分。則識與根塵。不
[003-0044b]
待合而渾一真性矣。】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六識即如來藏性也。先總徵。後別釋。
欲破識界。先就其素所解者。詰辯阿難曰。如汝尋
常所明眼根。與色為緣。而識生其中。此識為復因
眼所生耶。以眼為識之界耶。因色所生耶。以色為
識之界耶。若謂此識因眼所生者。是單根能生其
識。然識以了別為性。既無色空。單有眼根。縱生汝
識。欲將何用。可見計眼能生識者妄矣。若謂以見
根為識之界限。汝見又非青黃等色。本不可見。既
無色相可以表示。縱有汝識。從何物而立識之界
耶。可見計識界從眼立者妄矣。若謂此識因色
塵所生者。是獨境能生其識。然識以了別為性。若
此識了空無色時。是能生之色既滅。所生汝識亦
應同滅。既隨色滅。云何識知是空性而非色性耶。
既識空非色性。則色滅而識未甞滅。可見計色能
生識者妄矣。若謂以色為識之界限者。必識與色。
永不相離可也。若色變時。汝識亦了其色相遷變。
則是色遷而識不遷。識縱獨在。無復對待汝識之
界。從何法而分立乎。或反救前失曰。若色變時。識
亦從色變去。自可與色立界。故破之曰。若從變則
識之界相自無。誰從色而立界耶。若雙計曰。色與
識俱不變則識之界。可從色立。殊不知。雖俱不變。
則二體恒在。此識既從色生。則同無知。應不識知
[003-0044c]
虗空所在。若不知空處。亦不知色處。而識之界。又
從何立。可見計識界從色立者妄矣。若謂單根獨
境不能生識。必兼眼色二種。方能共生者。為是眼
色合著生耶。離開生耶。若謂眼色合為一處。其間
巳無空隙。縱有所生之識。即當離於中位而識之
界相自無。若謂眼色離在兩處。則縱有所生之識。
亦當分在兩邊。半與眼合。半與色合。而識之體性
雜亂。云何成識之界耶。兩合則雜亂。中離則無位。
若識界本無。則眼與色。亦無處所。故總結云。是故
當知。汝謂眼色為緣。生眼識者。三處都無界限。然
則眼色及與了色之識。三處既無界限。則知虗妄
稱相。其性本非因緣非自然。乃如來藏妙真如性
也。】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耳識即如來藏性也。但就其素所明
者。詰辨阿難曰。又汝尋常所明耳根。與聲塵為緣。
而識生其中。此識為因。耳根所生耶。以耳根為識
之界限耶。因聲塵所生耶。以聲塵為識之界限耶。
若謂此識因耳所生者。是單以根為能生。殊不知
動靜二塵既不現前。即勝義根不得成知。然則必
無所知之塵。而能知之根亦無。況更謂根能生識。
而識之形貌。從何有耶。根識俱無。則計聞根生識。
以聞根為界者皆妄矣。若必執言。勝義根無形。故
不可為識之界。浮根有形。豈不可乎。故牒上文云。
[003-0045a]
若取耳中聞性。既無二塵。即此聞性亦無所成。云
何更取浮根。為識之界限。豈知浮根雖為耳形。襍
於身根之色相。根既屬身。境即觸塵。定非聲塵。依
斯立界。名為身識界矣。則耳識之界。復從誰立耶。
是計浮根為識界者非也。若謂此識生於聲塵者。
是獨因聲有。則與聞根無干。豈知無聞根。則聲相
亦亡。能生之聲既無。則計識從聲所生者非也。若
謂識以聲為界者。縱許識從聲生。更許因聞根而
有聲相。則根聞聲時。應併識而俱聞。若不聞識。則
識與聲。尚未分界。猶一聲塵而巳。何識之有。若謂
聞聲時。果聞其識。則識亦同聲。反成外境。識既在
外。巳被耳聞。而能知聞識者。又是誰耶。豈一體而
有兩知乎。若謂更無有知。而知聞識者。則汝之身。
終如草木。何以故。止有一知。巳成外境故。盖若知
聞識。當有二知不知。聞識一知也。無有是理乎。然
則計識界從聲立者妄矣。既單根不生。獨境不出。
不應聲塵與聞根兩相夾襍而成中界。盖既為夾
雜。則中位無矣。必有中位。方分內外。今無中界。則
內外二相復從何界而成乎。下結歸云。是故當知。
汝謂耳聲為緣生耳識者。三處都無界限。即此可
知根塵識三皆幻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
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鼻識即如來藏性也。意謂根塵為緣。
[003-0045b]
而識生其中。則阿難明之久矣。故詰之曰。此鼻識
為復因鼻根所生耶。以鼻為識之界耶。因香塵所
生耶。以香塵為識之界耶。若謂此識因鼻根生者。
則汝以何為鼻根。為取肉形浮根。如雙瓜之相為
鼻耶。取齅知勝義根。動搖之性為鼻耶。若取肉形。
則肉質乃屬身根。非鼻根也。能生之根尚無。所生
之識何有。則計浮根生識者非也。若謂浮根為識
之界限。即能知者。即身非鼻。則所知者。即觸非香。
根既名身。必非鼻根。塵既名觸。即是身塵。鼻尚無
名。云何以鼻為識之界耶。計浮根為識之界者非
也。若取齅知之性為鼻根者。又汝以何為知。若以
肉形為知。則肉之所知元係觸塵所知。屬觸非香。
則能知屬身非鼻。若以鼻中之空為知者。則空自
知。肉應無覺。然則空應是汝之知。汝身非汝之知。
今日阿難應無所在。然則齅知尚無。從何物而生
識耶。或轉計曰。勿論肉知及與空知。現能知香。豈
非知乎。斯是以香為知。而知自屬香。於汝何干。或
反救前失曰。非以香為知。但香因知顯。若非齅知。
則香何所有。斯又是香因知生若香臭二氣必生
汝鼻。則香臭自不生於伊蘭及旃檀木。二物不來。
汝自齅鼻香耶。臭耶。若鼻是臭。自不能聞臭。若鼻
是香。自不能聞香。豈有鼻根而不知香臭乎。若鼻
能知香臭。而二氣又。


了別之識。當於甘蔗等五味都無時。汝自甞舌為
[003-0045c]
甜耶。苦耶。若謂舌性是苦。則汝舌根巳成苦味。誰
來甞舌。若舌不能自甞。又孰為知覺。而謂舌成苦
味耶。既無知覺。則舌根尚無。計根能生識者不亦
謬乎。若謂舌性非苦。則味自不生於舌。既無味塵。
則舌根亦無。云何以根立界乎。計識界從舌根立
者妄矣。若謂此識獨因味生。則是不假舌根而味。
塵中自生了別之識。然既因味生識自為味。則不
能甞味。同於舌根。不自甞舌。既不能甞。云何識其
是味非味耶。不特此也。能生之味。既有多種。所生
之識。亦應多體。若謂識體是一。又必因多味而生。
則是眾味共生一識。然則今將五味調和。同為一
味。則此舌識應無分別。何以故。識體元具眾味。鹹
識不知鹹味。以至辛識不知辛味。故分別既無。則
不名識。識既無名。是何物而因味生耶。豈但味塵
不能生。識既無識名。云何復名舌根及與味塵耶。
既無根塵。則識界又從何物而分立耶。不應虗空
生汝識心。而與識分其界限乎。豈唯單根獨境。各
不能生。各不成界。即舌味和合。亦不能生。何則根
境雖二。既合為一。則二性元無。豈有空隙以容識
生其中。而復以根塵立界乎。下結歸云。是故當知。
汝謂舌味為緣生舌識者。三處皆無界限。則知舌
味乃與舌識。皆幻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
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舊說和合者。眾味共成也。
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炮炙異味也。】
[003-0046a]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明身識即如來藏性也。意謂身觸為緣。
生於身識。乃阿難所稔明者。故就其明處。而詰之
曰。此識為復因身根所生耶。以身根為識之界限
耶。因觸塵所生耶。以觸塵為識之界限耶。若謂此
識因身生者。是單有汝身。必無合離二種觸塵。則
雖有能覺觀之身根。無所覺觀之境緣。縱生身識。
所識何物耶。計根能生識者非也。若謂此識因觸
生者。是獨有塵。必無汝身。雖有合離二種觸塵。使
誰知之。豈有無身而能知離合者乎。計觸能生識
者非也。若謂此識以根塵為界限。殊不知根塵自
無界限。何則徒物不知觸。必待身知而後成觸。徒
身不能知。必待有觸而後成知。然則知有身者。是
知即因觸而知。非身自知也。知有觸者。是觸即因
身而觸。非觸自觸也。既知身即觸。則身非有在矣。
既知觸即身。則觸非有在矣。盖身觸二相。元無處
所。識之界限。從何物而立耶。不惟單根獨境不能
生識。不得與識為界。縱根境相合。亦復如是。若觸
合於身。即為身自體性。而更不見有塵。則外境不
成。若身離於觸。即是虗空等相。而更不見有知。則
內根不成。既內外不成中云何立。是無根塵。併識
亦無。中不復立。內外性空。是無識體。根塵併銷。三
皆無體。界自何分。可見計根塵共生識者妄矣。下
結歸云。是故當知。汝謂身觸為緣。生身識者。三無
[003-0046b]
界限。則知身觸及身之識。皆幻妄稱相。其性非因
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夫世尊說法不離真俗二諦。自五陰至十八界完。
所重在破因緣自然。以明世間諸法。咸若空華泡
影。惟顯真諦如來藏。後七大完。所重在破和合。非
和合。以明世間諸法不動毫許。一一皆如。惟顯俗
諦如來藏。乃至後文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復顯即
真即俗。非真非俗以至事事無礙。盖真則總歸一
性。俗則徧周法界。由一性故。攝事歸理。由周徧故。
以理融事。理事圓通。真俗不二。則心外無境。境外
無心。觸境興心。無非妙性矣。豈離根塵而別有如
來藏耶。斯三科七大真俗渾融之大旨乎。


冠註 此明意識即如來藏性也。但就阿難所明
者。詰之曰。此意識者。為復因意根所生耶。以意根
為識之界限耶。因法塵所生耶。以法塵為識之界
耶。若謂此識因意根生者。於汝意根之中。必有所
思之法塵。而後發明能思之意根。無前所思之法
塵。則意根亦無所生矣。既離所緣之法塵。則意根
尚無形貌可得。即使有識。亦將何用。計意根生識
者不亦謬乎。若以意根為識之界限者。又汝所謂
識心者。但能了別。所謂意根者。因以末那為根。故
能思量亦能了別。若謂識心與意根。兼以了別為
自性。而更分能生所生者。果為同乎。果為異乎。若
[003-0046c]
識心同於意根。則識心即意根。何得云意為能生。
識為所生。若識心異於意根。則識乃無知。應無所
識。若無所識。即非同類。何得云意根之所生。若有
所識。既無法塵。所識何物。秪應反識乎。意根而為
識意。有是理乎。同性不成。異性不成。識非意生。固
無疑焉。而謂以意為識之界者。亦非也。若謂此識
因法塵生者。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此外更無一法
可得。現今五塵各有相狀。歷歷分明。以對五根。皆
非意根所攝。若謂汝之意識。決定獨依法塵所生。
於根無干。今汝諦觀法塵之狀。是何形狀。其狀若
似色。即名色塵。不名法塵。以至若似觸。即名觸塵。
不名法塵。若皆不似。則離此色空。乃至生滅諸相。
外無形狀可得。或執言。此中生滅。即是法塵。豈非
形狀乎。殊不知。生則是色空諸法之影相生。滅則
是色空諸法之影相滅。離五塵外。別無生滅可得。
所因之法塵。自無實狀。則因法塵。而所生之識。復
作何狀。識之相狀自無。何得云因法所生以法立
界耶。下結歸云。是故當知。汝謂意法為緣生意識
者。三無界限。則知意法及於意識。本無生滅。伹幻
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也。
○但以相狀下二句。破界限。亦無合辨之文。正
顯意根法塵幻妄極矣。又非前五根塵體實相分
境可例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003-0047a]


【此是阿難執世間幻相。是因緣和合。惟妙覺性。非
因緣。和合。認為兩端。不達性相不二之旨。故世尊
將明七大。先示性相。非和合非不和合。義盖謂和
合則性同生滅。謂不和合。則性相為二。所以和與
不和。而俱非者。由其性猶水也。相猶氷也。如水成
氷還成水而巳矣。


冠註 此執權濫實。復興和合因緣之問也。阿難
意謂。世尊前說。精覺妙明非因緣自然和合。不和
合。亦說幻妄稱相。及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是言精
妙覺明之真性。本非和合因緣。及與自然陰界入
處之幻相。定屬因緣和合矣。且如來平常所說。皆
和合因緣義。如云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相皆因四
大和合發明。豈非言陰界入等皆因緣和合而出
現於世耶。若彼自然可擯之曰。非正教也。此因緣
和合。乃昔日所說之正法。云何如來將因緣自然
二。俱排擯耶。斯排擯之義趣歸屬。我竟不知。前蒙
如來開示。我等說因緣和合。乃世間戲論之名相。
非第一義諦之真性。然則世間名相。與第一義諦。
似各屬一邊。殊非中道。未出戲論。終不了義。惟垂
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冠註 此責阿難迷悋而許示教也。言汝先因魔
力所制。故厭離昔日所聞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
上菩提。是以我今為汝開示第一義諦。所以排擯
[003-0047b]
因緣和合者。正令汝等捐棄小乘戲論。而取中道
了義也。汝等何故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
纏繞。今觀汝等。雖稱多聞。徒能厭離。不能放捨。徒
能勤求。不能識取。譬諸世人徒能說藥。其實未識
藥性及將真藥。示現於前。不唯不能分辨真實。
而且反生凝棄。豈不深可憐愍哉。盖汝所問之中
道了義。無戲論法。即大乘實相。非小乘權法也。然
斯實相。亦不離四大等諸變化相。但迷之終為變
幻。悟之始證真實。故非言詮所及非分。別所知。唯
證相應。特因汝等執悋權法吾。當為汝方便開導
指示於汝。然不唯為汝等輩。亦令當來修大乘者
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受聖旨。
○實相即三如來
藏之通號。故前云清淨實相。此云通達實相者。由
其徧通三諦故也。】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如水成氷氷還成水。」


【此當以虗空喻明諸大之性。火輪喻明諸大之相。
復以水氷合明性相一體。猶如虗空。不和諸色者。
是反言以例上文。猶云若說彼大性體。不與諸大
之相雜和。猶如說虗空不與諸色雜和相似。有是
理乎。當知空性與色相。有非和合。非不和合二義。
非和合。即不變義。非不和合。即隨緣義。不但虗空。
能具此二義。自山河大地。以至一色一香。皆具此
二義。有一物不具此二義。則心外有剩法。真性不
周徧矣。若以虗空獨喻非和合一義。則空性翻成
[003-0047c]
隔礙。若不知空性隨處充滿。請觀世尊將明七大之
大旨。首舉虗空為喻。向後每大文中。皆拈此空。互
相例明。亦將空大安置地水火風之後。見識二大
之前。亦假鑿井。以顯堅凝相中。空性充滿。豈非和
合。但見出土。未見空出。豈是和合。地大如是。其餘
不待言矣。且曰汝等若不悟彼六大。元如來藏性。
圓滿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虗空等。觀此
足知世尊。明以虗空喻如諸大之性。且如水成氷
氷還成水。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以至性覺真空。性
空真覺等。皆與般若中。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同旨。
但變其文耳。不特此也。即云如旋火輪者。雖喻幻
相。真亦在焉。喻中唯棒頭一星之火。曾未動搖。亦
無圓輪之相。乃兒童手力迴旋。故妄見輪相。其手
一歇。輪相無矣。法中唯一真性。曾未輪迴亦無諸
趣之相。乃惑業招感。妄見諸趣。惑業一盡。諸趣自
無矣。


冠註 此總明七大之綱領也。先牒定阿難前言。
汝謂世間種種變化之相。定屬四大。和合發明。唯
妙覺性。非因緣和合者。豈知性相不二乎。盖此妙
覺性。未甞離彼諸大性。伹性若太虗空。相若旋火
輪。阿難若謂。彼大性體非和合者。則不能與諸大
之相雜和。猶如人謂。虗空不和諸色。殊不知空性
色相。本非和合。非不和合。若言空色非和合者。當
如兩物並敵。各不相容。現今色中有空。空中有色。
[003-0048a]
豈非和合耶。若言空色是和合者。色相滅時。空性
隨滅。今但色滅。空未甞滅。豈是和合耶。當知大性
亦復如是。若謂非和合者。固非隨緣現相。若謂和
合者。又非不變真性。即當同於諸變化相。自始成
終。從終復始。有始終之處。從生而至於滅。滅而復
繼。以生有相續之跡。以至從生至死。以死續生。及
生而復生。死而復死。如旋火輪。豈有休息之時乎。
彼諸大性。前本無始。後何有終。從來無生。今何有
滅。本無動搖。從何休息。凡有始終。以至生死者。皆
幻妄稱相。故如火輪。然斯性相元非二體。性猶水
也。相猶氷也。真性隨無明緣。幻成萬相。如水凝陰
氣而成氷。幻相隨根本智。融歸一性。如氷乘陽氣
還成水。而水氷本非二物。於凝結時。妄計和合。於
銷融時。妄計非和合。於斯一物。妄生分別者。不達
色即空。空即是色故也。】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冠註 此明地大即如來藏性也。意謂汝等不達
地性非和合非不和合。當以昔日所聞析色明空。
反覆觀之。自可知矣。汝觀地大之性。麤為大地。細
為微塵。若自微塵。漸析漸細。以至鄰虗者。乃由微
塵。析至極微。雖云極微。猶有色邊際相。更析此相。
以作七分。則極微殆盡。故名隣虗。若更析隣虗。即
實空性。而非地性矣。阿難汝云和合者。若此隣虗。
析成空巳。當知虗空。仍能出生色相。始可名為真
[003-0048b]
和合相。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者。汝且觀此一箇隣虗塵。是用幾個空虗和合而
有者。不應以隣虗還合成隣虗。必應以虗空合成
隣虗。方可名和合虗空而成色相。若不能和合空
而成色。則知非和合四大之性。而成四大之相明
矣。或曰空雖不能合成隣虗。隣虗乃能析入虗空。
豈非合色而成空乎。故奪破之曰。又鄰虗析入空
者。但名柝色成空。不名合色成空。必用幾個色相。
合成一個虗空。方可名和合色相。而成虗空。若不
能和合色而成空。則非和合四大之相。而成四大
之性明矣。故申明正義曰。若色合時。元是合色。安
能合色而成空。若空合時。元是合空。安能合空而
成色。若色猶可析入虗空。空云何合成色相。然汝
但知不能合空成色。不能合色成空。非合性而成
相。非合相而成性。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
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徧法界。夫性色者。性相不
二也。若達色相即真性。是即色即空。故為真空。而
非頑空矣。真空即真性。是即空即色。故為真色。而
非妄色矣。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如水成氷。氷
還成水。故雖真性不變。而能隨緣現相。雖隨緣現
相。而真妄渾融。故曰清淨。雖曰清淨。亦不離一法。
即萬法而本具。故曰本然。雖曰本然。亦非局礙。乃
周匝徧滿。無處不有。故曰周徧。亦不即一法。亦不
離一法。故曰法界。由其性體圓融故。相用無限。是
[003-0048c]
以九法界眾生。心有優劣。量有大小。業有淨染。莫
不各循本業。以發現其依正二報。隨分受用。寧有
限量乎。世間無知。不達循業發現者。惑為因緣。及
自然性。皆是眾生意識。分別計度。豈知不變隨緣
體空成事之至理乎。故曰。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陽燧者。崔豹古今註云。以銅為之。如鏡之狀。照物
則影倒。向日則火出。淮南子曰。陽燧。火方諸也。論
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鍊五方石圓如鏡。中
央窪是也。婆羅門。解見前。優樓頻螺。此云木瓜𤸇。
迦葉波。此云大龜氏。瞿曇此云日種。


冠註 此明火大即如來藏性也。言火性本無定
體。但寓物以成體。汝觀城中之人。欲炊㸑時。手執
陽燧。日前求火。而有火出。若謂火性由和合而有
者。即如現前一千二百五十比丘。和合一處。雖為
和合一眾。詰其根本。各有身名族姓。如舍利弗。乃
婆羅門之種姓。優樓頻螺。乃迦葉波之種姓。乃至
阿難。亦瞿曇之種姓。即此分開。各有身名族姓和
合。總名一眾。雖真和合。而各歸其根本。則和合之
名。猶然幻妄。若謂此火性因和合有者。彼手執鏡。
及艾對日求火。而有火生。若詰其根本。則此火性
為從鏡出乎。為從艾與日出乎。若謂火性必從日
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凡所來處。一切林木。應
皆受焚。而今林木如舊。是火非從日來明矣。若謂
[003-0049a]
火從鏡出者。自鏡而出。能然於艾。鏡何不鎔乎。且
屈柄左手。尚未曾熱。豈火性獨寒凉乎。寒則於氷
無異。云何融氷而成水耶。能融泮而鏡無熱相者。
足見非自鏡出也。若謂火生於艾者。則獨艾可生。
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耶。汝又諦觀火之
所出。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生本地。即此三物各
歸本所。而此火性從何所來耶。凡謂和合者。必眾
物雜和一處。方名和合。今日鏡相遠。本非和合。不
應火光無從自有。必從三物巳俻而後有。非不和
合。然汝但知非和合非不和合。猶不知如來藏中
性火真空。性空真火云云。夫性火者。性相不二也。
若了火相即真性。是即火即空。而非頑空矣。真空
即真性。是即空即火。故為真火。而非妄火矣。所謂
火即是空。空即是火。如水成氷。氷還成水。故雖真
性不變。而能隨緣現相。雖隨緣現相。而真妄渾融。
故曰清淨。雖曰清淨。亦非離於一法。乃即萬法而
本具。故曰本然。雖曰本然。亦非局礙。乃周匝徧滿。
無乎不在。故曰周徧。雖曰周徧。亦不即萬法。亦不
離萬法。故曰法界。由其性體圓融故。相用無限。是
以九法界眾生。心有優劣。量有大小。業有淨染。莫
不各循本業。以發起依正二報。隨分受用。寧有限
量乎。即此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徧法界
執鏡。滿世間火生。寧有方所。乃循業發現耳。世間
無知之者。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眾生意識分
[003-0049b]
別計度。豈知不變隨緣成事體空之至理乎。故曰。
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紆屈也。】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冠註 此明水大即如來藏性也。言水性決之則
流。壅之則息。曾無定恒。如室羅城中迦毗羅仙斫
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
用和幻藥。故於望前。白月夜月當正午。皎如晝時。
手執方珠。用承月中之水。此水為復從珠中出耶。
空中自有耶。為從月來耶。若謂此水從月來者。月
乃自天而來。令珠水出。凡所經林木。應皆吐流。若
眾木吐流。何待方珠。而後水出。若林木無流。則水
非從月降明矣。若謂水從珠出者。則此珠中。常應
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而後有水。可見水非珠
出。若謂此水從空生者。有空處即當有水。空性無
邊。水應無際。然則人及與天。皆同滔溺。何得世間。
復有水陸空行之辨。汝更審觀。月乃自天而升。珠
因手執。水盤乃求水者自設。各有所出。水從何所
流至於此。凡言和合者。必待眾物相襍一處。始成
和合。今月珠相遠。元非和合。不應水精無從自有。
必待敷設陰燧等物。而後有水。又非不和合。然汝
但知非和合非不和合。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
空性空真水云云。夫性水者。性相不二也。若達水
相即真性。是即水即空。故為真空。非頑空矣。真空
即真性。是即空即水。故為真水。非幻相矣。所謂水
[003-0049c]
即是空。空即是水。如水成氷。氷還成水。故雖真性
不變。而能隨緣現相。雖隨緣現相。而真妄渾融。故
曰清淨。雖曰清淨。亦非離於一法。乃即萬法而本
具。故曰本然。雖曰本然。亦非局礙。乃周匝徧滿。無
乎不在。故曰周徧。雖曰周徧。亦不即萬法。亦不離
萬法。故曰法界。由其性體圓融故。相用無限。是以
九法界眾生。心有優劣。量有大小。業有淨染。莫不
各循本業。以發起依正二報。隨分受用。寧有限量
乎。即此當知。世人一處執珠。一處水出。徧法界執
珠。滿世間水出。寧有方所。乃循業發現耳。世間無
知之者。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眾生意識分別
計度。豈知不變隨緣成事體空之至理乎。故曰。但
有言說。都無實義。
○迦毗羅。此云青色。斫迦羅。此
云鴛鴦。亦云輪。鉢頭摩云赤蓮花。訶薩多未詳。陟
升也。方珠水精珠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冠註 此明風大即如來藏性也。言風雖以動搖
為性。其實元無定體。亦不常動。亦不常靜。假一事
而觀之。則可知矣。汝常整衣入眾之時。僧伽黎角。
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傍人之面。汝觀此風。為
復出汝袈裟角乎。發於虗空乎。生彼人之面乎。若
謂此風復出汝之袈裟。是衣即風。汝非披衣。反
乃披風。且風體不住。其衣既巳為風。即應飛搖離
於汝體。或曰非衣即風。但衣中有風者。我今於說
[003-0050a]
法會中。垂衣之時。汝看我衣。何處是風。若不能見。
不應衣中更有藏風之地。而令人不見乎。必無是
處。若謂此風生於虗空者。既空能生風。不待整衣。
汝衣不動時。何故無風。拂彼人面。且空以常住為
性。風以起滅為性。若空為能生。風為所生。即當常
則同常。滅則同滅。現今空性常住。風不常生。於風
滅時。不見空滅。體性不恊。云何相生。非特此也。若
有生滅。則是有形之物。不名虗空。既名虗空。則以
無實為體。何得云風從空出。若能出風。則成實物。
可見空決不能生風也。若謂此風是彼被拂之人
本面自生者。則當從彼至此。拂汝阿難之面。然今
此風。自汝整衣。現拂於彼。既風生彼面。何為不順
拂汝面。而倒拂彼面耶。故知風決不生彼面也。汝
今審諦而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虗空寂然。不能
參合於流動之性。似各有定在。其風自何方皷動。
來至於此。汝謂和合者。必物體俱諧。始成和合。今
風性動而起滅無恒。空性寂而常住不滅。元非和
合。不應風性無從自有。現見整衣。空中有風。非不
和合。汝雖聞非和合非不和合。宛然不知如來藏
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云云。夫性風者。性相不二
也。若悟風相即真性。是即風即空。故為真空。而非
頑空矣。真空即真性。是即空即風。故為真風。而非
幻相矣。所謂風即是空。空即是風。如水成氷。氷還
成水。故雖真性不變。而能隨緣現相。雖隨緣現相。
[003-0050b]
而真妄渾融。故曰清淨。雖曰清淨。亦非離於一法。
乃即萬法而本具。故曰本然。雖曰本然。亦非局礙。
乃周匝徧滿。無乎不在。故曰周徧。亦不
即萬法。亦不離萬法。故曰法界。由其體性圓融故。
相用無限。是以九法界眾生。心有優劣。量有大小。
業有淨染。莫不各循本業。以發起依正二報。隨分
受用。寧有限量乎。即此當知。如汝一人微動服衣。
有微風出。拂彼人面。若徧法界被拂。是滿國土風
生。寧有方所。乃循業發現耳。世間無知之者。惑為
因緣及自然性。皆是眾生意識分別計度。豈知不
變隨緣成事體空之至理乎。故曰。伹有言說。都無
實義。
○僧伽黎大衣也。袈裟此云壞色衣。】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舊說。西域貴賤。族分四性。如此方四民。剎帝利。王
族也。婆羅門。淨志。亦云淨行。以守道居正。潔白其
操也。毗舍。商賈也。首陀。農夫也。是為四姓。頗羅墮。
利根也。旃陀羅。魁膾也。此又智愚之族也。名義集
云。旃陀羅。云屠者。屠殺人畜者也。彼土淫殺同賤。
殺者猶目為惡人。國法令其搖鈴執幟。警人異路。
不與良民同行。故亦翻嚴幟也。


冠註 此明空大即如來藏性也。夫既謂之空性。
則自無形貌可表。必對色相。方顯空性。今假一事
示之。餘則可知矣。即如室羅筏城。去河遙處。諸剎
利種。及四姓人等。新立居時。鑿井求水。出土一尺。
[003-0050c]
則於井中。見一尺空。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
丈虗空。是出土少則虗空淺。出土多則虗空深。汝
觀此空。果因土出耶。因鑿出耶。乃無因而自生耶。
若謂此空無因自生者。於未鑿土前。地中何故無
空。在未鑿時。縱自觀之。唯見大地逈未通達之相。
故知此空決非無因自生也。若謂此空既因鑿土
而後有。是空必因土出者。須土出時。應見其空先
從土出。而後入井。然土出可見。空入何狀。若徒見
土先出。而曾無空入井中者。何云空因土出耶。或
曰唯土自有出入。虗空本無出入者。是土未出時。
空元在井。則應空土不分。本是一體。元無異因。既
為一體。應當與土同出。今何但見出土。未見出空。
計空因土出者謬矣。若謂此空因鑿出。而不因土
出者。即應唯鑿成空。何必出土而後成空耶。若謂
此空不因鑿出者。即應唯出其土。不當見空。云何
隨鑿隨見其空耶。足見因鑿不因鑿者。皆妄計也。
汝更審其真實。於真實處。復加詳審觀察。鑿從人
手。隨方運轉。土從地中移出。各有所指。則此虗空
因何所出。凡言和合者。必物用相洽。方得合成。此
鑿有實用。空乃虗名故。但能鑿地。不能鑿空。而不
相為用。本非和合。不應虗空無從自出。必待鑿土。
而後見空。非不和合。下藉空大。以融會諸大曰。汝
若知此虗空非和合非不和合。性圓周徧。融通無
礙。在諸大中。各各充滿。本來常住。絕諸動搖。即當
[003-0051a]
以此會彼。自能了知現前地水火風。會通虗空。均
名五大。其名既均。其體不二。皆得性真圓融。周徧
無礙。悉是如來藏性。本無生滅。絕諸動搖。我□為
汝。以此空大。會同四大。汝心昏暗。動輙迷惑。不悟
四大之性元是如來藏性非和合非不和合。應當
審觀。空大果有出入乎。果無出入乎。若悟虗空。周
徧不動。非出非入。非不出入。即悟四大。圓融常住。
非和合非不和合矣。然汝但聞此五大非和不合。
全不知為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云云。若
例上文。當云性空真覺性覺真空。變其文而倒其
意者。盖前將四大會歸真空妙理巳。斯復以性覺
觀照真空。足見認四大為實有。但以妄見見空。妄
分能所。故為頑空。了四大即真性。唯以性覺觀空。
是即智即理。故為真空。真空即真性。是即理即智。
故為真覺。可見於性覺中。一念晦昧。而轉為業識。
執真空為頑空。於妄想中。一念純真。而轉為性覺。
了頑空為真空。所謂迷不知性。悟不知空。故雖真
性不變。而能隨緣現相。雖隨緣現相。而真妄渾融。
故曰清淨。雖曰清淨。亦非離於一法。即萬法而本
具。故曰本然。雖曰本然。亦非局礙。乃周匝徧滿。無
乎不在。故曰周徧。雖曰周徧。亦不即萬法。亦不離
萬法。故曰法界。由其性體圓融。故相用無限。是以
九法界眾生。心有優劣。量有大小。業有淨染。莫不
各循本業以發現依正二報。隨分受用。寧有限量
[003-0051b]
乎。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虗空亦復如是。圓滿
十方。寧有方所。乃循業發現耳。世間無知之者。惑
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眾生意識分別計度。豈知
不變隨緣成事體空之至理乎。故曰。但有言說。都
無實義。】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冠註 此明見大總攝六根皆如來藏性也。言此
見覺若離前境。宛若無知。必因色空現前。方顯有
知。然所知之前境。離能知之見覺。亦無分析。如汝
今者在祗陀林。見朝明夕昏。乃晝之明暗。見白月
黑月。乃夜之明暗。并空色相。悉因見覺而分析也。
即審究之曰。見覺復與明暗。并太虗空。為同一體
乎。為非一體乎。或同或異乎。非同非異乎。遂徵辯
之曰。若謂此見復與明暗二相及與虗空元一體
者。則明暗二體。更互相亡。暗時無明。明時非暗。見
既與暗一體。則明來時。暗相必亡。見安得而不亡
哉。見既與明一體。則暗來時。明相必滅。見又安得
而不滅哉。若見同暗滅。何得復見於明。若見同明
亡。何得復見於暗。若明暗乖殊而見覺。曾無生滅。
何得成其一體。可見非一體也。若謂見精與明暗
等非一體者。不無分辨。汝離明暗及與虗空。分析
見。元作何形相。現今離於明暗及離虗空。則是見
精。元同龜毛兔角。徒名無體。若謂見精與明暗虗
空三事俱異者。則離於三事。從何物而立見精耶。
[003-0051c]
可見非不一體也。若此見精亦同明亦同暗者。然
明暗相背。同明則與暗背。同暗則與明背。云何或
同可見。元非或同。若此見精亦異明暗。亦異虗空
者。然此見精離於三事。元無自體。云何或異可見。
元非或異。若謂見精非同三事者。現今分空分見。
本無邊畔。云何非同。可見計非同者妄矣。若謂見
精非異三事者。現今見明見暗。性非遷改。則是塵
相有殊。見體唯一。云何非異。可見計非異者妄矣。
辨至於此。言思殆息。更令阿難細審。巳更加微細。
雖微細巳。更加詳密。審至於實諦。再加觀察。要知
明從太陽來。暗隨黑月來。通屬虗空。壅歸大地。是
明暗空塞各有來所。見此四種之見精。畢竟因何
所出耶。凡物能和合者。必得眾性。如一始成和合。
現今見覺有知。空乃頑虗。本非和合。然不應見精
無從自出。必待明暗色空而顯則非不和合。下以
見精。融會六根曰。汝若了此見精。如是則見聞知
覺名六根者。悉皆性圓周徧。融通無礙。於諸大中。
隨處充滿。本來常住。絕諸動搖。更當以此會彼。自
能了知無邊不動空相。并其地水火風動搖之相。
會通見大。均名六大。其名既均。其體不二。皆得性
真。圓滿融通。周徧無礙。悉是如來藏性。本無生滅。
絕諸動搖。我今為汝。以此見大。會同五大。汝性沉
淪滯溺。無高超之智。不能悟汝見聞覺知。六根本
是如來藏性。當觀此見聞覺知云云若謂六根定
[003-0052a]
屬生滅。離此六根。復以何物。證常住真性耶。若謂
六根定同體者。何得現有見色聞聲等六處之差
別乎。若謂六根定異體者。於一身中。豈有六性乎。
若謂六根定非生滅。現今緣塵則有。知離塵則無知。
寧非生滅乎。若謂六根非同非異。現是一性。云何
非同。現是六根。云何非異。若能如是審諦。而觀自
得。離句絕非。言思路斷。而和合非和合。瓦解氷消
矣。然汝雖得釋此妄執。亦不知此六根之性。即是
如來藏中之真性。元為性見。盖見即真性之見。明
即本覺之明。精乃性覺之真精。見乃妙明之真見。
故雖體性不變。而能隨緣映物。雖能隨緣映物。而
真妄渾融。故曰清淨。雖曰清淨。亦非離於一法。乃
即萬法而本具。故曰本然。雖謂本然。亦非局礙。乃
周匝圓滿。無處不然。故曰周徧。雖曰周徧。亦不即
萬法。亦不離萬法。故曰法界。由其性體圓通故。相
用無限。是以九法界眾生。心有優劣。量有大小。業
有淨染。莫不各循本業。以發現依正二報。隨分受
用。寧有限量乎。如一見根中之見性。既能周徧法
界。則耳根中之聽性。鼻根中之齅性。舌根中甞觸
之性。身根中覺觸之性。意根中覺知之性。皆為妙
性。而德用瑩然。虗靈不昧。俱與見性。周徧法界。圓
滿十虗。寧有方所。盖循業發現而巳。世間無知下
準上。
○此自妄見推至於見精。自見精推至於見
性。若指最初見覺為見性。則與離塵無知意相左
[003-0052b]
矣。】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伹有言說都無實義。」


【十法界依正二報。皆自性中之光影。只因一念晦
昧。以妄承妄。遂有業果輪迴。千差萬別。是故世尊
不得巳而說心。說性。說真。說妄。說陰處界入說地
水火風。然名言多種。不出真如。不變隨緣。無明成
事體空。及第八識見相二分而巳。是以今經。前明
三科攝萬相總歸一性。次明七大以一性融通萬
相。令知性相不二。真俗渾融。更於七大中。先將四
大會歸於空大。使人既知虗空非出非入。非不出
入。本無動搖。周徧法界。即知四大。會未離空。必因
空而悟四大本無生滅亦無去來。周徧法界。則是
即幻相而即真色。即頑空而即真空。真空即色。真
色即空。故能即色空而即真覺。如是則萬相塵境
既真。雖有六根。絕諸對待。而於一切法上。不生取
捨則是即六根而即真性。故謂之性見。夫性見乃
本覺之妙明。所以隨緣映物。不被物礙。故曰覺精
明見。根既如是。識則亦然。遂合六識即如來藏性。
乃為性識。亦能了了一切。隨處超然。故曰明知既
謂明知。曾未離乎真覺本明之體。寧不謂之真識
乎。是故徧七大於萬法。而萬法本然攝萬法。於六
根而六根清淨。可見三世諸佛。於無明中證大菩
提。轉大法輪。一切眾生。向真如裡。作諸妄業。受諸
果報。然有聖凡之。隔越者不過迷悟而巳迷之。則
[003-0052c]
無量劫淪諸生死。悟之。則剎那間便證真常。故曰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而巳矣。巳上自五
陰至此。始結完前色心諸緣。乃至妙明真心中。所
現物一段義。


冠註 此明識大總攝六識即如來藏性也。言識
以了別為性。然性本無源。但因六種根塵妄出耳。
今以眼識騐之。餘皆可知。汝今徧觀此會聖眾。用
目循歷周圓。而視其能觀之目根也。所觀之眾境
也。雖根境對初念未生時。但如鏡中現像。無別分
析。一剎那間。生汝眼識。而縱有自性分別。但對性
境不帶名言。猶無籌度。更兼同時意識。則次第標
名指相。謂此是文殊。乃至此是舍利弗。汝當審明。
此識能了知者。為生於見根耶。為生於聖相耶。為
生於虗空耶。為無所因突然而出耶。我今為汝辨
之。若謂識之了別性。生於能見之根中。必無明暗
色空。四種塵相則元無見根。能生之根尚無自性。
從何物以發識乎。單根不能生識明矣。若謂識之
了別性生。於所見之相中。必不從能見之根生。然
既無見根。則不見有明相。亦不見有暗相。既無明
暗即空色亦無。是無見根。則塵相亦無矣。彼能生
之塵相先無。自體所生之識。從何物以發識哉。獨
境不能生識明矣。若謂識性生於空者。則非從見
生。非從相生。然非見則無能辨之根。自不能知明
暗色空。是離根無境矣。非相則既滅所緣之境。而
[003-0053a]
見聞覺知無所安立。是離境無根矣。處此非見非
相之間。空相無表。則同龜毛兔角。或曰空與明暗
色等。元係是有。何得同無。故奪破之曰。雖有空在。
非同有形之物。元同於無能生之空。既同於無。縱
發汝識。欲何分同耶。空不生識明矣。若謂識性曾
無所因突然而出者。何不日中別識明月乎。既日
中無月。必不能發起。了月之識。則識非無因而生
明矣。汝更微細詳審。要知見精託汝浮根而起塵
相推逐前境。而顯如色等。可以狀而名者。乃成有
體。虗空不可以相而論者。乃成無體。有無雖殊。各
有源委。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耶。凡物能和合者。必
性皆循。始成和合。識有分別。性本動搖。見無分別。
性本澄靜。元非和合。一根一識既爾。其餘根識亦
然。不應識緣。無從自出。必假根境而後顯。非不和
合下。以識性融會六種根識曰。若能悟此識性非
和合非不和合。不從根塵識緣而出。亦當知彼諸
了別識及與見聞覺知。六根各各圓滿。湛然常住。
其性皆非從緣所生。以此見識二大。兼彼空大及
與地水火風。均名七大其名既均。其體不二悉歸
真性。圓滿融通。皆是如來藏性。本無生滅。我今為
汝。以此識大。會同六大。汝心麤浮。無有深慧。不能
悟見聞之六根。不能發明了知之六識。本如來藏
性。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云云若言是同
六用差別。云何得同。若言是異。出自一性。云何得
[003-0053b]
異。若言是空。既能了別。何得為空。若言是有本無
形色。何得為有。若言非同。本係一體。何得非同。若
言非異。六處皆殊。何得非異。若言非空。離於根塵。
元無自性。何得非空。若言非有。現能分析塵相。何
得非有。至此則妄想情盡。名言性空。而和合非和
合。如湯消氷矣。然汝雖聞此。元舊不知此六識性
即如來藏中之真性元為性識。若識即真性之識。
知亦妙明之知。明乃本覺之明。識亦真心之識。故
雖體性不變。而能隨緣辨物。雖隨緣辨物。而真妄
渾融。故為妙覺湛然。雖為妙覺湛然。亦非離□自
局。乃周匝徧滿。無處不有。故為周徧。雖曰周徧。而
於萬法非即非離。故曰法界。然則心越眾生之心。
量超眾生之量。即十方虗空亦能含吐。寧有方所。
其性體圓融。故相用無限。徧諸法界。不過循業發
現而巳豈有限量乎。世間下結意準上。
○託睛指
浮塵根。】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冠註 此經家敘當機蒙示開悟之文也。意謂阿
難於首卷終。雖云身心泰然。徒知 身中有真妄
等二性耳。既而佛為開示色心諸緣。及晦昧為空。
後乃破妄見。指出見精。仍託見精。以指真性。談至
見見之時。見非是見。更除見精。直顯真性。然尚未
示真性之全體大用。阿難亦未知其端倪。故復破
陰界入處。歸一真性。更以一真性。圓融七大。斯如
[003-0053c]
來破妄歸真之開示。可謂極廣大而盡精微矣。阿
難承示開悟。翻幻身為法身。轉妄心為真心。而蕩
然無復罣礙。及諸大眾不假他力。各各自知。妙覺
湛然。徧周法界。含吐十虗。盖一向晦昧。廣大真心。
反見空無邊表。今則知心徧十方故。見十方空。如
觀掌中之一葉耳。一向不知山河大地諸所緣法。
皆是妙明真心所現之物。今則了知一切世間諸
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所現。一向徒將此心
惑。為色身之內。今則始知心精不雜。周徧圓滿。含
褁十方。反觀父母所生之生滅幻身。在真心中。猶
彼十方空中。吹一微塵。似有似無。若存若亡。一向
迷真逐妄如棄。清澄大海。認一浮漚體。自為全潮。
今則既悟法身真心。反觀幻身妄心。處真心中。如
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前蒙世尊指示。寶明
妙性。元所圓滿。常住心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
元心地。今則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阿難
一向多聞。未全道力。而今始得妙悟法身。獲妙真
心故禮佛合掌曰。得未曾有。復於如來前說偈讚
佛。】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爍迦羅心無動轉。」


【顛倒想。不出認物為巳。迷巳為物。即分別我法二
執。即前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以為心相。計四大五
陰以為身相及分內分外。執因緣自然。和合。非和
合等。皆是億刧之妄想習氣。今實併銷之矣。舊說
[003-0054a]
婆沙論。明三阿僧祗刧。修六度行。百刧種相好因。
然後獲五分法身。又如唯識云。地前歷一僧祗。初
地至七地滿二僧祗。八地至等覺是三僧祗。然後
獲究竟法身。今云不歷者。彼約漸修。此約頓悟。修
悟。之有不同。根性之有利鈍。教體之有權實。且云
更除微細惑。方登無上覺。而坐道場等。則但能悟
得。未經修斷。明然可知。復何疑焉。如是二字。阿難
自指之言。五濁。謂刧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
也。泥洹此云滅度。即涅槃也。舜若多。此云空。爍迦
羅。此云堅固。動轉。即退轉也。


冠註 此阿難讚佛讚法偈也。舊說妙湛讚真諦
般若德也。總持讚俗諦解脫德也。不動讚中諦法
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湛。即一而三。故曰總
持。非三非一。即三即一。故曰不動。尊者十號之一。
由證此三。號聖中尊。此讚佛具三德而證三諦也。
首楞嚴王讚世尊所示之法。即前云名大佛頂首
楞嚴王是也。亦具三德三諦。自七徵八辨。以至陰
界入處。會歸一真法性。令人悟得見與見緣。并所
想相。如空華泡影。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即法中之
妙湛德也。自地大以至識大。復以一性融通萬相。
令人悟得性相不二。猶若水氷。即法中之總持德
也。更悟七大。性圓周徧。本不動搖。根塵識法。俱徧
法界。含吐十虗。即法中之不動德也。佛身三德。乃
所證之理。世尊即能證之人。法中三德。乃所說之
[003-0054b]
法。世尊即能說之人。盖此佛法如優曇花。世出世
間。真為希有。使我一覩聞。則千萬億劫之顛倒妄
想。如湯消氷。故能捨攀緣心。獲常住心。依陰界入
處。悟如來藏。即地水火風得菩提心。而不勞經歷
三阿僧刧。頓獲平等法身之理。然雖洞見法身。尚
未宛竟。欲得實證。必須真修。故發洪願曰。自今巳
往。願求極果。必如諸佛之尊。願度有情。必盡恒沙
之眾。將此智悲雙運之深心。承奉塵塵剎剎諸佛。
度脫塵塵剎剎眾生。是則名為報佛微沙開示之
大恩。雖有大願。非佛證明。恐違本願。故請佛證明。
且更發猛厲之誓曰。欲度恒沙眾生。先入五濁惡
世。而眾生度盡。方入涅槃。不唯請佛證明。亦乃祈
佛加被。乞施大雄。破其堅固無明。施大力。拔其深
根惑業。施大慈。與其究竟之樂。施大悲。除其二死
之苦。此乃總求審除塵沙之細惑。令我五住究盡。
二死永亡。早登無上覺。徧坐菩提場。更總發一大
誓曰。即空性無體。容可銷亡。我心堅固。終無退轉。
所謂虗空有盡。我願無窮也。】


楞嚴講錄卷三
[003-005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