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j0691 楞嚴經秘錄-明-一松 (master)


大佛頂首楞嚴秘錄卷第六
天台 一松大師 說
語溪門人 靈述 記


五自爾時世尊去。明耳根圓通之文也。大分為三。初
正陳。即爾時等。二結答。即佛問等。三出名。即世尊等。
初又四。初爾時去遇佛受教。二初於去依教修觀。三
忽然去觀成入證。四世尊去由證起用。


初遇佛受
教中。菩薩名觀世音者。此與法華不同。彼在佛滅度
後弘通妙經。取十界音以為觀境。化他邊說。此在了
達聞性最初方便。取聞根性以為觀境。自行邊說。故
下有初於聞中入流亡所等云。其觀既成。即以此觀
以立其名。是為觀世音也。又觀世音輔弼彌陀。攝持
此界眾生往生淨土。所以長在娑婆世界。以其有無
緣大慈與一切眾生樂。有無緣大悲拔一切眾生苦。
又其所修耳根圓通與此界眾生相應。所以觀世音
與娑婆世界有緣也。於時下所師之佛也。我於下所
受之法也。古佛號觀世音者。亦觀聞性以為因行。其
觀既成。亦即此而立名也。然而古佛也作此觀。今人
也作此觀。則知此法古今不二。因果同源。所以如來
既以此而彰果德。菩薩亦此以而顯因行。人雖有二。
同名觀世音也。彼佛教我等者。此中之聞思修亦與
他經不同。他經聞即聞法。思即聞法領解。修即依解
起行。今言聞等則不然也。聞者即此聞根以為觀境。
了達聞根之性當體是圓滿而非缺陷。是通達而非
[006-0134a]
壅塞。是常住而非遷變。了無生滅可得者也。思者解
得聞性是圓滿而非缺陷等了無生滅之相。修者既
解聞性是圓滿而非缺陷等了無生滅之相。即此不
生不滅理境。還起不生不滅觀智。如是雖有能觀之
智。全境以為智也。雖有所觀之境。乃全智以為境也。
境智一如。能所不二。無非圓通常住如來藏心妙真
如性。而三摩地自得成就。故云彼佛等也。又即於彼
佛教我之時。便可以立觀也。既有法音以為所聞流
入耳根。必有聞性以為能聞還聞法音。達得這種聞
性元不生滅。發為妙觀而觀炤之。無非清淨本然周
徧法界。從此久久行持。自得深深證入。如是則與彼
佛教我等更覺親切。


二依教修觀分三。初標舉。初於等也。二釋成。所入等
也。三結顯。生滅等也。


初中。初於等者。謂初心聞其
教。即依教而修。其外也揀非動靜之塵相。其內也揀
非分別之識心。唯是聞根之中。故云聞中。這種聞根
本來圓滿而非缺陷等者全體不生滅相。所以下有
十方俱擊皷十處一齊聞等云。向為緣逐聲塵。翻圓
滿為缺陷。乃至翻常住為遷變。全是生滅之相。所謂
順而出之以成生死欲流。今以不生不滅之妙觀。還
觀不生不滅之妙境。即其缺陷等三全體圓滿等三。
所謂逆而入之以證涅槃性流。故云入流。既是法性。
諸相咸離。故云亡所。合而言之。故云初於等也。只此
標舉中。入流亡所四字。自首卷巳來攝無不盡。所以
[006-0134b]
如來如是問。菩薩如是說也。何以見得攝無不盡。流
之一字既是法性。前來為阿難顯真心中常住真心。
顯真見中寂常真見。此是一真一切真。攝無不盡也。
又五陰乃至十八界。全體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此是
一有一切有。攝無不盡也。又始於地大終乎識大。當
體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此是一中一切中。攝無不盡
也。又為滿慈說空如來藏非則十界俱非。說不空如
來藏即則十界咸即。說空不空如來藏雙非而十界
俱雙非。雙即而十界皆雙即。此是全空全假全中不
思議三諦。亦攝無不盡也。又請行巳來。第一決定。依
不生不滅圓湛性成。第二決定中。彼六知根一時清
淨。又攝無不盡也。此就流字攝無不盡如此。又入之
一字。不思議之妙行也。如奢摩之真空三摩之妙假
禪那之圓中。及滿慈之歇即菩提。真非外得。及請行
巳來第一義中旋湛之旋。第二義中入一之人。而攝
無不盡也。此就入之一字攝無不盡又如此。又亡所
二字乃是破妄。如奢摩中。破妄心也。七處無所依之
所。三處無能依之體。破妄見也。既破緣塵分別。又破
第二月見精。及離是非大小舒縮和合不和等相。三
摩中。五陰三科咸離虗妄生滅等相。禪那中。地等七
大皆非因緣自然等相。及滿慈妄之所起。四大相陵。
妄本無因。狂心若歇等相。及請行巳來第一決定中
決擇五陰生死根本。第二決定中審觀六根煩惱根
本。皆攝無不盡也。此就亡所二字攝無不盡又如此。
[006-0134c]
就當文釋成而言。一入聞性之流。聲塵之所亡矣。一
入觀智之流。聞性之所亡矣。一入能空觀智之流。觀
智之所亡矣。一入重空之流。能空觀智之所亡矣。所
以入流亡所四字。若後若前。若遠若近。若妄若真。若
理若行。攝無不盡。若非如來之所證即菩薩之所修。
又非菩薩之所修即如來之所證。安得是最初方便
圓通妙門之若是也。


二釋成中。亦可分四。初所入
等。入聞性流亡聲塵所也。二如是等。入觀智流亡聞
性所也。三盡聞等。入諦理流亡觀智所也。四空覺者。
入重空流亡諦理所也。然四文中。各有二字為喫緊
者。餘皆助顯而巳。初中之既寂。二中之漸增。三中之
不住。四中之極圓。是也。


初云所入者。有謂。即上亡
所之所入流之入。此亦不然。所者乃虗字。所入者。蓋
指所顯法性之流。既寂之寂。應與下文寂滅二字照
應。云既寂者。意謂前來聞性逐乎妄塵。今既圓炤。自
得圓顯。不復如前生滅。當下巳是真寂。故云既寂。則
知既寂二字。圓通巳到手矣。下去不過釋其既寂及
其亡所所以而巳。云動靜等者。向之根塵相對互相
交結。今既巳入法性之流。前之聲塵動靜二相自不
生起。故云動靜等也。小乘中。動而有聲方謂之聞。靜
而無聲便謂不聞。大乘中。聲動固聞。聲靜亦聞。以其
性常耳。是為入聞性流亡聲塵所也。次云如是者。即
指所入之聞性也。此時工夫益進乎先。能觀之智漸
明所觀之境益顯。故云如是漸增。到此不唯止所聞
[006-0135a]
之聲塵。能聞之聞性亦不可得。故云聞所聞盡。是為
入觀智流亡聞性所也。三云盡聞等者。謂上聞性雖
亡。能空之智仍在。今雖聞性巳盡。猶不住於盡聞性
中。從是而進。并能觀之覺亦亡。唯一所顯諦理。故云
覺所覺空。是為入諦理流亡觀智所也。四云空覺等
者。上之觀智之所既亡。所顯諦理無少缺陷。故云空
覺極圓。然止於此亦未殊玅。乃更進之。并其諦理亦
重遣之。故云空所空滅。是為入重空流亡諦理所也。
如是則流無不入。所無不亡。所以釋成止釋成入流
亡所四字而巳。若以此四合五卷解結之文。初二文。
即彼之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第三文。即彼之空性
圓明成法解脫也。第四文。即彼之解脫法巳俱空不
生也。若夫下之寂滅二句。即彼之是名菩薩等也。三
結顯中。寂滅二字。一往而論。內無五住煩惱謂之寂。
外無二種生死謂之滅。今言生滅等者。謂自入聞性
亡聲塵巳來。重重遣去。傳傳增進。乃生滅之巳滅矣。
而不生不滅之寂滅現乎前耳。然應前之四文次第
升進。論其生滅。自入聞性為生亡聲塵為滅。乃至入
重空為生。亡諦理為滅。更而言之。如聲塵雖亡聞性
尚在。猶生滅也未得寂滅。如聞性雖亡觀智尚在。猶
生滅也未得寂滅。如觀智雖亡諦理尚在。猶生滅也
未得寂滅。到此中來。重重遣盡。方是寂滅非生滅也。
故云生滅等耳。現前二字。須看穩當。非謂向之所無
今纔得有謂之現前。乃本性具。向迷不現。今既悟明
[006-0135b]
得顯露耳。


三觀成入證中。忽然等者。既云生滅滅巳。乃惑無不
破。又云寂滅現前。德無不顯。則六道之世間及四聖
之出世間。了不可得。而超越之。目其惑破理顯。不執
乎有。則超越於六道矣。不執乎空。則超越於二乘矣。
不執乎中。則超越於菩薩佛矣。所謂非則十界俱非。
故云忽然等也。又不礙十界宛然俱在。以其惑破理
顯。所有之六道六道妙有。所有之二乘二乘妙有。所
有之佛菩薩佛菩薩妙有。所謂即則十界俱即。故云
十方圓明。初殊勝云上合等者。本覺妙明乃諸佛之
所證得。即觀音之所具有。今既寂滅現前。而具有者
亦證得矣。如是諸佛之所證證無所證證觀音之所
證。觀音之所證亦證。無所證證諸佛之所證。因果雖
殊。所證無二。故云上合等也。理體既同。慈力亦爾。諸
佛所有無緣大慈徧緣法界眾生。今之觀音亦能有
之。故云與佛等也。二殊勝眾生中下。亦應有本妙覺
心一句。今不言者。以眾生雖具全體在迷未證得故。
問既是十界。而止云六道者何也。答合而觀之。上合
下合而必有中。中即菩薩。上即佛也。但缺二乘。以二
乘人巳斷見思巳證偏真自謂究竟。不復知有佛之
可仰巳之可悲。故略耳。與諸等者。悲即悲恨。仰即仰
慕。其眾生也流轉生死海中最為苦惱。其諸佛也高
超涅槃山頂甚為安樂。悲恨自巳之生死。仰慕諸佛
之提拔。觀音欲拔其苦。亦同眾生悲恨及夫仰慕。故
[006-0135c]
云與諸等也。有云。悲屬眾生。仰屬觀音。若爾是異非
同耳。則知觀音不唯本覺妙明是證得。慈之與悲皆
證得也。


四由證起用分三。初三十二應。世尊去也。二十四無
畏。世尊等也。三四不思議。世尊等也。初又三。初世尊
下總舉。二世尊下別示。三是名下結歸。


初總舉中。
如幻等者。二聞字即不生不滅之聞性也。熏是熏習。
修是修治。以不生不滅之聞性為熏習。是為聞熏。以
不生不滅之聞性為修治。是為聞修。聞性之具者也。
既是聞性而為熏修。終日熏修而無熏修可得。又不
妨熏修宛然。是為如幻。又聲塵乃至諦理等所。不擬
則巳。擬之則亡。是為金剛。以是之法調直眾生。是為
三昧。聞熏聞修是法。幻與金剛是喻。法喻合明。故云
如幻等也。入諸國土者。觀音既在等覺。分證寂光土
矣。蓋從寂光應三土耳。以其三十二應不出十界。十
界之中。若應菩薩則入實報。若應二乘則入方便。若
應六道則入同居。故云入諸國土。


二別示分二。初
出世身。二世間身。初又四。初佛身。二獨覺。三緣覺。四
聲聞也。


初佛身中。云諸菩薩者。菩薩通乎別圓二
教。故稱曰諸。入字進字現字皆將成未成之時也。下
去皆然。別人證但中為無漏。圓人證圓中為無漏也。
別人但不漏落二邊。故是但中。圓人不漏落次第三
諦。故是圓中。即以無漏為勝解為現圓也。別人為說
次第法。令斷十二品無明。而解脫變易生死。圓人為
[006-0136a]
說圓融法。令斷四十品無明。亦解脫變易生死。蓋別
人以證與圓同為勝解現圓耳。菩薩能現佛身者。現
在雖是菩薩。過去巳是正法明如來。以佛而現乎佛。
自不應難。又初住尚能百界作佛。況等覺之深位現
佛身而又何難。然所應之菩薩。別未入地。圓未登位。
例如凡夫法師尚為等覺菩薩說法破最後生相無
明。今等覺菩薩現佛身為別圓說法。而入地位。更復
何難。如是。是以明顯不必以別圓現藏通佛為釋耳。
以所應者是別圓非藏通故。


二獨覺中。云寂靜妙
明者。即法華云樂獨善寂求自然慧也。為說十二因
緣。令其順觀生起逆觀還滅而斷見思也。雖是緣覺。
既當現身為說與佛世者不異。故應爾爾。若獨宿孤
峰觀緣悟道。自屬出無佛世。不待說法得解。今義不
然。故作十二因緣令觀逆順也。


三緣覺中。斷十二
因緣等者。謂順觀生起逆觀還滅也。說法同前。



聲聞中。得四諦等者。謂觀上下二界兩四諦下三十
二行最後苦下空之一行得證見道者也。修道入滅
者。若得見道之時。還應重慮緣真進修道位證滅諦
也。又可煖頂至上忍似解巳生。解得苦不能迫集不
能招道不能通滅不能證也。雖得似解真理未顯。還
須修三十七品道諦而入證於滅諦也。


二世間身
分三。初天身。二人身。三八部。初又二。初王天。二屬天。
初王天即色欲二天也。


初梵王中。三欲字。有人俱
作互欲之欲看。此不然也。上下二欲是樂欲之欲。欲
[006-0136b]
塵之願是五欲欲耳。五欲是煩惱之本。散動之因。其
欲明悟五欲之欲非小不使有犯。不犯五欲無他。止
欲身根清淨。故云欲心等也。以其厭離欲界苦粗障。
樂欲梵天淨妙離等。為說戒善及禪定也。


二帝釋
中。欲為天主等者。以帝釋為欲界之主。能統六天也。
若就本天而言。四方各有八天。共三十二。其居中間
以為主耳。


三自在天。欲界第六天也。


四大自在
天。即色界頂天。三目八臂身騎白牛手執白拂者也。


二屬天中。四天王者。亦是天屬。有云既是天王。何
云為屬。此亦不然。以其是帝釋之外臣。故云屬天。今
云王者。是本天稱。謂其能護世耳。


二人身分三。初
俗眾。二法眾。三雜眾。


初俗眾。人王中。樂為人王者。
王即往也。能令天下往而歸之。然人王有四。大者金
輪等四。乃至小者謂之粟散。猶如粟之散細甚言其
多耳。長者中。世間推讓者。以其年高德長為世之推
舉所讓耳。居士中。愛談名言者。謂欲談道論德著書
立言也。以欲談道論德化導於現在。以欲著書立言
垂範於未來。此乃有德而無位者。故稱居士。又清心
寡欲以道自居。亦稱居士也。宰官中。愛治國土者。三
台宰輔等也。剖斷邦邑者。郡伯邑長等也。婆羅門中。
愛諸數術者。此是仰觀星象推步盈虗等也。目其觀
星象推盈虗。自能趨吉避凶。故云攝衛自居。


二法
眾。比丘中。持諸戒律者。應兼沙彌菩薩而言。蓋欲成
比丘。止持比丘戒耳。比丘尼中。諸乘戒者。即五百戒
[006-0136c]
也。以其女人婬染難伏故。其戒倍比丘耳。


三雜眾。
女主中。內政立身者。謂其小學等書無不通曉。婦道
閨儀無不具足者耳。言家國者。大夫以降皆稱為家。
王候以上皆稱為國。女主者。天子之后也。夫人者。邦
君之妻也。命婦者。以夫榮而貴者也。大家者。家應作
姑。乃后妃師耳。童男中。不壞男根者。一生不行婬欲
者也。童女中。不求侵暴者。既是處女。不欲適人者也。
因其不欲適人。父兄宗族逼其適人。是為侵暴。彼雖
侵暴唯自不適。不以侵暴為侵暴。故云不求侵暴。


三八部分二。初正明八部。二出人非人。


初中。樂出
天倫者。生天元非為樂。皆由福力所致。福若盡時還
當墮落。猶如仰箭射虗空。力盡終墮落。所謂假饒生
得非非想不若西方歸去來。故樂欲出天倫耳。諸龍
者。多種不同。有護世者。有護日月者。有行雨者。如梁
論所明。更有多種。故云諸也。


二中。為樂人修人者。
說法亦說戒善也。


三結中。是名等者。以其所現雖
三十二不出十界。此之十界。介爾一念法爾具足。隨
緣感應稱機顯發。是為之妙。雖現如是之身並不為
彼所染。是為之淨。然此十界一念能應者。總由念有
性善性惡。若欲現佛界。即性善之所現也。若欲現九
界。即性惡之所現也。雖有善惡。總是性具。以其證得
全體妙用。故稱皆以云云及無作妙力耳。下之十四
無畏。四不思議。皆應以此意為結顯。


二十四無畏。亦分三。初世尊下總明。二一者下別示。
[006-0137a]
三是名下結歸。


初總明中。云無作妙力者。以其全
性起修全修歸性。不假造作稱性施設。有是力用。故
云無作妙力。令諸等者。身。即下文知見旋復觀聽旋
復等也。心。即下文斷滅妄想心無殺害等也。總而言
之。我證圓通入三摩地。所有身心無不徧乎法界。故
能令彼眾生於我身心得獲十四種無畏功德也。有
云。無畏屬眾生。功德屬菩薩。不必分看。總由菩薩具
不思議悲仰自得能令眾生離苦得樂也。故云無畏。
既令離苦得樂必有功德。故云功德。別示分為十四。
次第可見。十四文中。皆應者下有由我二字。令諸眾
生下有觀其音聲一句。今止初後有者是略文也。然
在講者應補足之。


初眾苦無畏中。由我等者。意謂何以有此無畏。皆由
我菩薩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而有之耳。故云由我。所
以下去皆應有也。不自觀音者。不以耳根逐乎聲塵
也。以觀觀者。唯以觀智觀乎聞性也。以不自觀音聞
根不緣乎境矣。又以觀觀者聞性得返乎真矣。則知
一切眾生所有一切苦惱。皆因以根緣乎塵。塵復交
乎根。根塵交結了無休息。以故致有煩惱惡業果報
三障之苦惱也。菩薩不自觀音。且又以觀觀者。不唯
遠乎苦惱。亦且得乎圓通。故云由我等也。菩薩之自
行成就也如此。是以能令法界之中凡有苦惱眾生
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自得根
不緣塵。塵不入根。根塵二相兩不相偶。妄所得亡。真
[006-0137b]
性得顯。所有三障苦惱自當得解脫也。故云令彼等
也。觀其音聲。若詳言之。雖在眾生。必當備知觀道。若
略言之。唯其云觀其名號音聲。義在其中也。以以則
知。觀其音聲在眾生邊說。若夫法華在菩薩邊說
耳。


二火災無畏中。知見等者。應知此中單論見根。知之
一字乃帶言耳。然人之見聞覺知。交乎內外四大。其
見屬心。心既屬火。則眼之見。亦屬乎火以此之眼見
一切色。其始也而為分別。其既也而為貪愛。分別貪
愛皆是煩惱。即有煩惱火。有了煩惱火定造惡業。便
有惡業火。既有煩惱惡業定受果報。遂有果報火。所
以煩惱火通二乘行人。惡業火通六道凡夫。果報火
通至乎初禪。此就逐妄說也。若今菩薩知見旋復。不
唯不逐乎妄。亦且得顯乎真。真性顯現之處。煩惱火
即是般若。惡業火即是解脫。果報火即是法身。當體
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有何真妄之可得耶。故云知見
旋復。此菩薩之自行也如此。以故能令法界之中凡
有三障火之眾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得破妄心
顯真性不復為三障火之所燒也。設若有時入者。菩
薩慈力而為攝護之。其火自不能為燒耳。故云令諸
等也。應知其火而言大者。世間之火止燒色身報命。
若煩惱等火能燒法身及夫慧命。故言大也。下之大
水則亦然耳。


三火灾無畏中。觀聽等者。觀聽即觀聞性。不逐乎聲
[006-0137c]
塵也。旋復。旋其聞性復歸乎真性也。如是所有煩惱
惡業果報三障之水。當體即是般若解脫法身三德。
無非如來藏性。總是妙真如性。故云觀聽旋復。此菩
薩之自行成就也。如此以其聞性既復。能令法界中
凡有三障水之眾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觀聽旋
復不復為三障水所溺也。設若有時溺者。菩薩慈力
而攝護之。其水自不能為溺耳。故云令諸等也。


四鬼國無畏中。斷滅等者。妄想乃是殺之機。妄心乃
是殺之心。若殺機殺心不起。而殺因殺緣不遠。則知
眾生常為冤債讐對。良由殺機殺心兩未能斷。今之
菩薩。自昔巳來。所有殺機而斷滅之。及夫殺心亦斷
滅之。永不為冤債之仇對矣。無非一法界明淨之理
體也。故云斷滅等也。此菩薩之自行成就也。如此既
明淨理體徧乎法界。所有眾生皆我理體。是以能令
法界之中有殺機殺心之眾生觀其名字之音聲者。
自得斷滅妄想。心無殺害。所有冤債盡為解脫。自不
入乎鬼國也。設有入時。菩薩慈力而攝護之。其鬼自
不能害耳。故云令諸等也。


五刀兵無畏中。聞熏等者。應知一切眾生常遇刀杖
毒加。皆因妄根逐乎妄塵。隨處交結自不能捨。是以
感種種刀杖之果報。今言熏聞等者。上聞字是妄聞。
下聞字是真聞。熏者以妙智熏習妄聞。成者以妄聞
成就真聞。故云熏聞成聞。從來全妄運用六根各各
隔礙。今真聞之既復。六根亦為銷落。故云六根銷復。
[006-0138a]
聲塵雖有去來全體空寂。今六根之銷落亦如聲塵
全體空寂。故云同於聲聽。所謂入一無妄彼六知根
一時清淨也。此菩薩之自行之成就也如此。是以能
令法界之中有刀杖被害之眾生觀其名號之音聲
者。亦能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而彼之刀杖悉段段壞。
故云能令等也。設若有不壞時兵戈畢竟來加。菩薩
慈力而為攝護縱割其身。猶如割水而無害也。亦如
吹光而不動也。既如割水吹光。雖加猶不加耳。故云
使其等也。


六鬼暗無畏中。聞熏等者。要知一切眾生各具元明
自性。盡法界無不圓炤。盡法界無不圓顯。翻作蒙蔽
而不彰則為幽矣。以故法界眾生皆是幽暗。今云菩
薩則不爾也。於不生不滅之聞性。起不生不滅之觀
智。還熏不生不滅之自性。久久行持。深深證入。本來
精一元明從此而顯。元明一顯還發妙智。妙智之力
徧乎法界。令法界中所有幽暗悉皆破壞而不復全
矣。故云聞熏等也。此菩薩之自行成就也如以。諸暗
性者。即藥叉等也。菩薩妙智徧炤法界。而藥叉等自
不能全。是以能令法界眾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
能聞熏精明明徧法界。而藥叉等幽暗者自不能近。
設有近時。菩薩慈力而加護之。莫說為害。則目亦不
能視。故云能令等也。


七枷鎻無畏中。音性等者。從來所聽之音為妄所轉。
今得音性圓銷妄塵亡矣。即前之亡所也。由來能聽
[006-0138b]
之聽亦為妄轉。今觀聽返入者真性顯矣。即前之入
流也。如是根塵雙亡。能所不二。無非清淨本然。總是
周徧法界。故云音性等也。此菩薩之自行成就也如
此。既根塵也同一法界。是以能令法界眾生觀其名
號之音聲者。亦能音性圓銷觀聽返入。而一切禁繫
枷鎻所不能著。故云能令等也。


八劫賊無畏中。滅音等者。要知一切所有聞性同乎
法界無不周聽。奈由無始巳來為彼音聲妄塵所
染。所有聞性則亦妄矣。今之菩薩。以觀智力。滅其妄
塵。圓其聞性。聞性既圓巳徧法界。妄塵既滅亦徧法
界。若根若塵無非法界。則其所證慈力亦應徧乎法
界。故云滅音等也。此菩薩之自行成就也如此。如此
慈力既徧法界。法界眾生皆我慈力所攝。是以能令
法界眾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滅妄音而圓聞性。
根之與塵無非法界。縱往險阻之路。賊亦不能害也。
故云能令等也。


九貪欲無畏中。熏聞等者。要知眾生所有聞性真體
圓離乎聲塵也。良由內之聞根為媒。引乎外之聲塵
妄賊。劫奪真性家寶。家寶從此而失。唯此菩薩微妙
觀智。熏習不生不滅之聞根。而聞根離乎聲塵。則聲
塵妄賊不能劫奪真性家寶。故云熏聞等也。此菩薩
之自行成就也如此。還能令法界眾生觀其名號之
音聲者。亦能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而圓離乎一切貪
欲也。故云能令等也。
[006-0138c]


十忿恨無畏中。純音等者。要知一切眾生忿恨不捨。
皆因根塵交結兩不相捨。若能根塵相亡。忿恨自得
遠離。又知所有聲塵本來元清淨者。皆由妄根奔逸
則亦翻為虗妄。今之菩薩。既能了達純是性音非妄
塵也。既外無妄塵。內亦無妄根。根境當下圓融無非
清淨本然。自無根之能對。那有塵之所對。故云純音
等也。此菩薩之自行成就也如此。還能令法界眾生
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能根境圓融無能對所對。所
有忿恨悉遠離也。


十一明暗無畏中。銷塵等者。一切眾生本有性覺元
明。皆由涉乎妄塵。元明隱而不現。今之菩薩。三智圓
觀三諦圓顯。所有前塵銷落。元明遂得返復。如是若
身若心唯一清淨法界。了無彼此可得。猶如瑠璃之
照明無不明徹。猶如琉璃之通達無一留礙。故云銷
塵等也。此菩薩之自行成就也如此。還能令法界眾
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得銷塵旋明猶如瑠璃無
異。所有取相之昏及夫無知之鈍。更有無明之障性
等諸阿顛迦悉永遠離。故云能令等也。阿顛迦此云
無善性。又云不樂。以無善性不樂涅槃為修行故。


十二求男無畏中。融形等者。從來所有六根無不徧
周法界。皆由逐乎妄塵。聞性真體便失。形質遂為留
礙無復融通。菩薩唯以一心三智微妙觀炤。了達聞
性當體不生不滅。前所失者今巳復矣。聞性真體一
旋復之前留礙者亦融通矣。故云復形等也。從是清
[006-0139a]
淨本然周徧法界。不勞動乎道場便能涉入世間。亦
不壞彼世界。所謂以法界合法界。若彼若此同一法
界。那得有動及有壞耶。故云不動等也。於是不離當
處便能供養微塵諸佛。不離一念便能為諸法王之
子。供養諸佛福德也。為法王子智慧也。福之與慧悉
皆圓滿。法門能事無可加矣。故云能徧等也。此菩薩
之自行成就也如此。還能普令法界之中有求男子
眾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當得菩薩。融其形質。復
其聞性。道場世界互相涉入。供養諸佛而修福。為法
王子而修慧。所以福慧之男自得遂願誕生。故云能
令等也。


十三求女無畏中。六根等者。菩薩耳根既證圓通。餘
根則亦圓也。所謂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故云六
根圓通。既曰六根圓通悉能明炤無礙。故云明照無
二。以其圓通無不包括。故云含十方界。以其明照不
二無不了達。故云立大圓鏡。雖含十界。所謂萬法當
前一塵不立。乃空則俱空之真空如來藏也。又立圓
鏡。所謂森羅萬象法爾齊彰。乃有則俱有之不空如
來藏也。合而言之。故云空如來藏。以真空如來藏能
含十界。於微塵如來所有祕密法門自能承順受領。
又以不空如來藏立大圓鏡。於微塵如來所有祕密
法門自能承順無失。合而言之。故云承順等也。又可
立大圓鏡不思議能觀之觀智也。空如來藏不思議
所觀之理境也。此乃境智一如能所不二之者。以智
[006-0139b]
如境。於微塵如來法門自堪承順受領。以境如智。於
微塵如來法門自復承順無失。言承順者。微塵如來
之所說所證即觀音菩薩之所修所悟。觀音菩薩之
所修所悟即微塵如來之所說所證。若因若果平等
不二。則果人所有祕密法門因人自應領受無失。是
為承順耳。此菩薩之自行如此。既能承順如來而不
違背。則有坤儀之柔德矣。又領受法門而不散失。則
有婦道之能事矣。是以能令法界之中有求女之眾
生觀其名號之音聲者。亦當如菩薩。六根圓通。炤明
無二。含十界。立圓鏡。承順法門。受領無失。所以愛敬
有相之女自得遂願誕生。故云能令等也。


十四稱名無畏中。亦可分三。初此三下敘諸聖之教
化。二由我下明自巳之妙用。三能令下明平等無異
也。諸聖教化云此三等者。若夫出世聖賢。不待言矣。
如其世間聖賢。莫非出世聖賢之教化現耳。其一曰
孔子。以仁義禮智垂範於世者。於佛教即儒童菩薩
也。故無行經云。今之儒童彼之仲尼。其二曰老子。以
清淨玄虗垂範於世者。於佛教即迦葉菩薩也。故無
行經云。今之迦葉彼之老聃。其三曰顏子。以聰睿明
敏垂範於世者。於佛教即淨光菩薩也。故無行經云。
今之淨光彼之顏回。以此則三教同源而異派耳。但
門庭各別施設不同。是以佛宗云。說能詮法化轉物
心謂之教。濡宗云。教者效也上行下效為之教。道宗
云。處無為事行不言教。據震旦對印土而言如此。其
[006-0139c]
餘例知。故云此三等也。自巳妙用云發妙耳門者。以
其聞性元是不生不滅之圓通。常令還證得本有不
可思議之者。故云發玅耳門。然後等者。前來未得耳
根法門。一為分別即著貪愛。既證耳根圓通。所有身
心自不分別。而能周徧法界。自不貪愛。而能含容法
界。乃大小相融。一多無礙。不可心思及夫語議。故云
然後等也。


平等無異中。能令等功德無異。我一等
名號無異。由我等正明無異之所由也。意謂我之所
修所證之圓通。人雖一多。圓通不異。圓通之體唯一
藏性。那有一多之分彼此之別。所以持我名號之功
德。與持彼諸名號之功德。乃平等平等不二不二也。
法華普門品之較量同此意也。


三結歸中。是名等
者。通結十四無畏也。單結第十四亦可總一圓通法
門廣被法界一切眾生。故云福備眾生。


三四不思議分二。初總明。世尊等也。別二示。一者等
也。


初總明中。無作妙德者。猶如一月在天影臨萬
水。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自然感應道交。不可以心思
語議者耳。


二別示分四。次第可見。四中皆先明證
得。後明玅用也。初令得大自在。由我等證得也。故我
等妙用也。證得中。上妙字是能觀之觀智。下妙字是
所觀之聞性。以聞性即生滅元不生滅。即此聞性。發
為不生不滅之觀智以為觀炤。則不生不滅之聞性
當體顯現。如是所觀之聞性也是即生滅是不生滅。
不可心思語議者。能觀之觀智也是即生滅是不生
[006-0140a]
滅。不可心思語議之者。合而言之。故云妙妙聞心。向
來聞性不顯。聞根緣乎聲塵。今日聞性既顯。妄塵之
所自亡。故云心精遺聞。如是一根返源六根解脫。故
云見聞等也。到此法爾六根互用無非圓融法界。故
云成一圓融。無惑不破。無障不除。而功德法財無不
具足。故云清淨寶覺。若以此文合前依教修觀。初獲
下即初於等之標舉也。心精下即所入等之釋成也。
成一下即生滅等之結顯也。妙用中。故我等形教也。
能說等聲教也。下之所明雖止是形。未有現形。而不
說法。故雙標耳。妙容及祕密神呪。皆由全體證得。還
從性具發現。所以云容是玅容呪是祕密神呪也。首
云爍迦羅者。此云堅固。即金剛堅固不壞者也。臂云
母陀羅者。此云印紋。以其臂上有印紋故。目云清淨
寶者。以其五眼一眼中見故。其頭也為六根之總。表
顯法身。其臂也有提拔之功。表顯解脫。其目也有炤
明之德。表顯般若。皆云八萬四千者。即所破八萬四
千煩惱廼至八萬四千生死全體三德發是大用耳。
以其首即法身。是以欲令法界之中一切果報眾生
全體證入無上法身妙德。故現首八萬四千也。以其
臂即解脫。是以欲令法界之中一切惡業眾生全體
證入無上解脫妙德。故現臂亦八萬四千也。以其
目即般若。是以欲令法界之中一切煩惱眾生。全體
證入無上般若妙德。故現目亦八萬四千也。或慈下
總成也。若柔弱之眾生。即現慈容而攝受之。故云或
[006-0140b]
慈。若強暴之眾生。即現威容而折伏之。故云或威。若
散心之眾生。即施定力而抑制之。故云或定。若昏昧
之眾生。即施慧力而照明之。故云或慧。如是之若慈
若威。若定若慧。皆是不思議之妙用救護眾生。故云
救護等也總明。中云無作妙德。此云得大自在。其
致一耳。


二令無畏可知。


三令捨慳貪中。皆令
等者。令一切眾生捨諸受也。若苦受樂受不苦不樂
受悉皆不受。不受不受而亦不受。如是所有慳貪無
不破矣。故云皆令等也。


四令滿所求中。我得等者。
有人疑云。既得佛心。證於究竟。何更供養諸如來耶。
殊不知佛還供佛。自有二意。一者眾生修行順流而
進。菩薩巳證逆流而出。逆流出者更欲廣其行耳。以
故供佛。二者所得究竟。於究竟中但得分證。故不云
直證究竟。而云證於究竟。更當行行進乎極果。以故
供佛。故云我得等也。


二結答中。我從等者。以其返聞聞性是為緣心聞性
既顯。所謂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從此起為妙用。應以
三十二應者。即現三十二應。應以十四無畏者。即現
十四無畏。應以四不思議者。即現四不思議。稱性施
設。隨機顯現。不假造作。無待勉強之者。是為自在。故
云我從等也。因入等者。相即性也。聞性既入性相。不
二。故云入流相。


三出名。世尊等。謂彼佛因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乃
至生滅滅巳寂滅現前。故即授記號為觀世音也。
[006-0140c]


四爾時世尊去。現瑞印可之文也。分二。初爾時下印
前。二即時下印後。


初中。於師下總印二十五聖之
圓通也。何以見得總印諸聖。以其五體放光是為五
矣。既曰同放。彼此交互則成二十五矣。所以是總印
也。則知二十五種圓通。若此土若他土。若因人若果
人。無不修此。無不證此。以故自土之佛放光。灌於彼
土之佛頂及諸菩薩之頂。彼土諸佛放光。還灌此土
佛頂及諸大士之頂。正表種種圓通法門生佛一如
自他不二今古同源師資平等者也。林木下別印觀
音菩薩之圓通也。林木等。表一得耳根圓通徧法界
皆是般若。所謂性聲真空性空真聲。故云林木等也。
交光等。表既得耳根圓通徧法界皆是法身。所謂性
色真空性空真色。故云交光等也。是諸等。明大眾之
得益也。大眾既見能印之瑞相。即得所印之圓通。故
云是諸等也以耳根圓通名金剛三昧故。印後中。即
時等。表從第一義天發起不思議妙行以成功德法
財也。青黃亦白。表四十位也。間錯紛糅。表位位以耳
根妙行而經歷也。十方等。表從四十位進成七常住
果也。以七常住果體徧法界故。此娑等。表生滅滅巳
也。唯見等。表寂滅現前也。梵唄等。表既得耳根圓通
法門必常流通此法。令當來後世天上人間各各修
證性具法耳。


五於是如來去。文殊簡選之文也。分三。初於是去如
來告勅。二文殊去文殊受命。三於是下大眾獲益。初
[006-0141a]
又二。初告證無優劣。於是等也。二勅簡有所以。我今
等也。


初中。告文殊為簡選者。以文殊了了見佛性
具有權實智。必能達諸圓通法門誰合當機阿難及
夫後世眾生。以故如來勅文殊也。彼等等者。意謂諸
聖所修。似有優劣實無優劣。似有差別實無差別。何
以故。雖有從析色而入者。有從體色而入者。有從次
第而入者。有從圓融而入者。則其所入同一藏性。以
其圓融而入者圓中藏性。次第而入者但中藏性。體
色而入者含中藏性。析色而入者離斷常中藏性。譬
如多人同登一堂。一堂之上元無中邊。但登者不無
左右前後異耳。故云彼等等也。


二中。阿難開悟下
應句。當猶對也。意謂二十五行之中。誰堪對現在當
機之根器者易得成就。及堪對當來後世眾生之機
宜者易得成就。故云我今等也。則知諸聖圓通元無
優劣及乎差別。但欲逗當機與眾生。所以須簡選耳
二文殊受命分二。初文殊下經家敘相。二覺妄下文
殊正簡。


初敘相中。承佛神力者。在諸聖既各呈修
證。在如來又謂無優劣。乃文殊簡去二十四法。唯取
耳根圓通。設非如來威德神力。恐諸聖不能無慚德。
文殊難免有慢心。以故承佛神力而說偈也。


二正
簡又三。初敘意。覺海去也。二簡選。色想去也。三總結。
頂禮去也。初又二。初覺海等敘修習圓通。二歸元等
敘簡選圓通。初又三。初直明本體。即覺海等。二從真
起妄。即元明等。三妄體元無。即空生等。


初直明本
[006-0141b]
體。覺海上應提起云。在性覺本體何有圓通可修。但
因一念不覺從真起妄。必須修習而返復之。故云覺
云云。海之一字喻也。有人直以法解非也。下文云
如海一漚發。豈非喻乎。意謂大海之為性也不唯極
其澄湛。而又極其圓滿。今覺性之為體也亦如大海
之極其澄湛。又如大海之極其圓滿。故云覺海性澄
圓。上句之澄圓即寂而照。下句之圓澄即照而寂。總
是澄湛處即圓滿。圓滿處即澄湛處也。然而真性覺
體。由來寂而能炤。炤而能寂。相融相亡。不可心思語
議之者。是為覺元妙也。如是本體有何圓通而可修
也。真明本體如此。


二從真起妄中。覺明自性之體
本來自明。是為元明。若生一個能照之明。便有一箇
所照之昏。然其能照因虗妄而有。則其所照亦虗妄
而有。以其虗妄兩不□立。所照之妄昏一立。能炤之
妄明即亡。故云元明等也。若對前之性覺必明等文。
元明是真。如前之性覺必明也。炤字即能明之明。如
前之妄為覺明也。生所二字。如前之覺非所明因明
立所也。所立一句。如前之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迷
妄有虗空等者。謂其能所未立巳前。所有之性乃有
元明。所有之空乃是真空。妄能妄所一立之時。即其
元明翻作無明。即其真空翻作頑空。故云迷妄有虗
空。既有能緣之無明及夫所緣之頑空。一能一所互
相交結。乃遷流之世。方位之界。乘此時也遂得立矣。
故云依空立世界。此之二句如前無同異中熾照成
[006-0141c]
異也。既有虗空。又有世界。而無情之國土所謂依報。
及有情之眾生所謂正報。一依一正。當其無明妄想
澄結之時遂得成矣。故云想澄等也。想澄之澄非澄
湛之澄。蓋澄結耳。如前之無同無異之眾生也。


三妄體元無中。空生等者。謂其所有覺性本來玅淨
明體。因其一念不覺。遂有能緣無明所緣虗空。此之
虗空生於大覺性中。若假喻發明。猶之乎大海之中
起一浮漚。一漚雖小全漚即海。虗空雖妄全妄即真。
故云空生等也。虗空既生。而正報眾生及依報國土
皆有漏者乃依虗空而生。故云有漏等也。既云空生
大覺如海一漚。漚若滅時全無滅相可得。以其漚即
海故。若夫虗空不待其滅。本來元無。以其妄即真故。
故云漚滅空本無。能生之虗空尚不可得。所生眾生
國土之三有者那得可有。故云況復諸三有。如是則
知妄體本元無也。


二敘簡選圓通中。云歸元等者。
上來從真起妄妄性元無明巳。若欲返妄歸乎自性。
當體即是元明少無差別。故云歸元性無二。然而歸
元須假方便。此之方便殊非一二。故云方便有多門。
多門者即二十五聖之修也。彼皆聖人。於此自性無
一而不通者。故云聖性無不通。以其無一不通之者。
或諸聖所修是順。於觀音所修則逆。或觀音所修是
順。於諸聖所修則逆。如此若順若逆無一而非方便。
故云順逆皆方便。則知二十五聖所修順逆皆名方
便是巳。若夫現在阿難未來眾生初心之者。依之而
[006-0142a]
修。不無遲速之分。故云初心等也。遲速者。如前得循
圓通與不圓通日劫相倍之謂。則知順為速逆為遲
也。如是欲逗當機及乎末世。於彼逆順遲速不可不
簡選矣。所以先敘其意如此。


二簡選。當知此之簡選。非謂眾生不圓通也。蓋文殊
了了見佛性者。且如來又云。彼等修行實無優劣。豈
有背所見逆所命而謂諸聖非乎。但為現在阿難及
夫末世眾生根有利鈍機有大小不能一一皆逗。所
以須簡選耳。則知所簡。簡機不簡聖。簡情不簡法。所
謂法無大小大小在情。聖無利鈍利鈍在機也。大分
為三。初簡非。色想等也。二簡是。我今等也。三結示。成
就等也。


初四。又初色想去簡觀六塵。二見性去簡觀
五根。三識見去簡觀六識。四若以去簡觀七大。初又
分六。次第可見。自簡觀色以去。乃至簡觀見大等偈。
皆應將耳根圓通常三以為簡選之本。意謂如來藏
性未常不具乎三。然於二十四法。似有缺一及乎缺
二。若夫缺者可修。唯其聖者能之。其初心人自不能
也。所以皆有如何云何之句。


初簡觀色中。先應提
起云。優波尼沙所觀而得證乎圓通者也。此是聖人
所以能之。若其阿難及乎眾生則恐不能。所以者何。
以其色想云云。色想等者。此色全由無明想相結成。
覺了之心不能融徹。故云色想也。既不融徹則是不
通。非屬不通定為不常。此之三法。若不具足。如是能
獲圓通。故云如何等也。下去二十三偈。悉應例此消
[006-0142b]
怗。


二簡觀聲塵。陳如所觀而證圓通者也。但伊名
句味等者。伊字應作彼字看。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味
即是文為二所依。則知名不是句。句不是味。故云一
非含一切。


三簡觀香塵。香嚴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四簡觀味塵。藥王兄弟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簡觀觸塵。䟦陀婆羅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六簡觀
法塵。迦葉所觀而證圓通者也。法稱等者。法塵乃五
塵落謝影子。故云法稱為內塵。然法塵為意根所憑。
則法塵是所憑矣。故云憑塵必有所。既有所憑之法
塵。必有能憑之意根。是為能所。屬所非能。屬能非所。
又於能憑之中有善惡無記等三。或涉乎善不能涉
惡及與無記。乃至涉乎無記不能涉善及惡。則能與
所涉不能徧。故云能所非徧涉。


二簡五根為五。次
第可見。


初簡觀眼根。阿那律陀所觀而證圓通者
也。


二簡觀鼻根。周利槃特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三簡觀舌根。憍梵鉢提所觀而證圓通者也。舌非入
無端者。倒文耳。應云舌入非無端。


四簡觀身根。畢
陵婆蹉所觀而證圓通者。身與等者。同即合也。各即
離也。謂能覺之身與所覺之觸。合則能知。離則不知。
合離之間知不能徧。故云身與等也。身之與觸各有
涯量際畔。何能冥然契合。故云涯量不冥合。


五簡
觀意根中。空生所觀而證圓通者也。知根等者。為意
根紛雜亂起。則使元湛明了之體反不能顯。故云知
根等也。


三簡選六識為六。次第可見。


初簡觀眼
[006-0142c]
識。身子所觀而證圓通者也。識見等者。應云二和。今
言三者。謂根塵之二是能生。識性之一是所生。合而
言之。故云識見雜三和。本即能生之根塵也。二皆虗
妄。是為非相。能生之本既是虗妄非相。所生之機那
得真實有體。故云詰本等也。


二簡觀耳識。普賢所
觀而證圓通者也。心聞等者。心聞即耳識也。謂耳識
洞十方。乃依法界理而起普賢行之力。非汝耳識之
力。故云心聞等也。既依法界理起普賢行。初心之人
自不能入。故云初心不能入。


三簡觀鼻識。孫陀羅
難陀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四簡觀舌識。滿慈所觀
而證圓通者也。說法等。謂其助轉諸佛法輪。全是音
聲文字而作弄引。但可開悟巳成就者。故云說法等
也。然所說之名身文句皆是生滅有漏之者。故云名
句非無漏。


五簡觀身識。優波離所觀而證圓通者
也。持犯等者。謂戒律之應持不應犯。但可約束身根
而巳。除身巳外則無可以束矣。故云持犯等也。



簡觀意識。目連所觀而證圓通者也。神通等者。謂神
通本是宿因所致。無關乎意識分別法塵。何以故。以
其意所緣不離法塵之物。所以神通不關分別。故云
神通等也。


四簡觀七大分七。次第可見。地性乃至
念性七性字。乃虗妄差別性。非如來藏真性也。



簡觀地大。持地菩薩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二簡觀
水大。月光童子所觀而證圓通者也。如如非覺觀者。
謂其藏性如如不動。不可以想念覺觀為如如不動
[006-0143a]
也。


三簡觀火大。烏芻瑟摩所觀而證圓通者也。若
以等者。謂其厭乎欲火之有而求出離。不能了達婬
欲當體清淨。故云若以等也。


四簡觀風大。瑠璃光
法王子所觀而證圓通者也。若以等者。動即風大。
靜即藏性。既有動靜則成對待。豈是無上覺體。所謂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故曰若以等也。


五簡觀
空大。虗空藏菩薩所觀而證圓通者也。若以等者。以
其虗空元因一念不覺而有。既是不覺。則與所求菩
提覺體不無差異。故云若以等也。


六簡觀識大。彌
勒所觀而證圓通者也。


七簡觀見大。大勢至所觀
而證圓通者也。因果今殊感者。謂其念性元屬生滅。
圓通本來是不生不滅。以生滅因求不生滅果。所謂
果因名目兩不相應。故云因果今殊惑。


二選是為五。初直取聞根。即我今等。二委明人法。即
離苦等。三剖定功過。即今此等。四誨斥阿難。即阿難
等。五勸修讚歎。即大眾等。


初直取聞根中。我今等
者。意謂自從觀色簡擇過來。皆非當機阿難及夫
未來眾生之所宜者。然當機與眾生皆娑婆之人也。
其所利者唯在耳根。其所稱者必須聲教。如來且出
娑婆。自當逗此機宜。故有我今云云。此方等者。不與
名字文句者同。是為真教。不因思惟了別而有。是為
清淨。若其他方餘根峻利。五塵皆可以為教體。此娑
婆中唯耳根利。為逗耳根應從聲教。故云此方等也。
欲取等者。明從耳根而修圓通。即前初於聞中等也。
[006-0143b]


二委明人法。分二。初離苦等約法歎人。二我今
等約人顯法。初又二。初約聞。即離苦等。二約意。即妙
音等。


初中。離苦等者。離苦即前生滅滅巳也以。
其所無不亡故。得解脫即前寂滅現前也。以其流
無不入故。故云離苦得解脫。如是之事唯吾觀音乃
能。故云良哉觀世音。此即由觀入證也。於恒去。明從
證起用也。於恒句。言其歷時極其久也。入微句。言其
應土極其多也。得大等。言其力用極其廣也。云得大
等者。菩薩極久之時。極多之土。隨類現形分身說法。
或三十二應。或十四無畏。或四不思議。稱性施設不
假造作。猶如一月在天影臨萬水。月不下降。水不上
升。感應道交法爾如然也。


二中。妙音者。音聲本來
性聲真空性空真聲。良由眾生念念分別翻為粗重。
非玅也。唯其菩薩不起分別。而以妙觀了知當體性
聲不可思議之者。故云妙音觀世音。即返聞聞自性
也。梵音者。音聲從來清淨本然周徧法界。良由眾生
心心貪愛翻為染污。非淨也。唯其菩薩不起貪愛。亦
以玅觀了知當體清淨而無染污之者。故云梵音。海
潮音者。海之潮候應時而起無少差謬。菩薩說法應
機而說亦復如是。故云海潮音。救世二句者。菩薩所
度不出十界。救六道而離見思分段之因果。故云救
世悉安寧。救三乘而證三德祕藏之常住。故云出世
獲常住。若就三十二應所說之法。令世間各得成就。
是為救世悉安寧也。令出世各得解脫。是為出世獲
[006-0143c]
常住也。


二約人顯法分三。初我今下顯圓德。二目
非下顯通德。三音聲下顯常德。圓文亦應約五根不
圓以顯耳圓。例通可見。若夫常文。五根不常則在後
耳。


初可見。


次中。口鼻二句。疑是倒文。以其三根
俱合知故。不爾口鼻與眼何相同也。


三中。縱令等
者。如前所明。縱在夢中聞性不昏也。應總結云。非曰
無十方皷聲我聞性不圓滿無隔垣音響我聞性不
通達無聲塵去來我聞性不常住。所謂昭昭乎天地
之間。蕩蕩乎見聞之中者也。如是圓滿具通達常住。
乃至常住具圓滿通達。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一三雖
殊聞性不異。從圓德發為禪那。乃至常德發為三摩。
能觀所觀同一聞性也。所以謂之最初方便祕密玅
門也。


三剖定功過中。初二句功也。意謂簡選過來唯
其聲教而論。乃與娑婆。最為宣演明白。如前清淨在
音聞也。有人謂。聲論得宣明。即大論五明中聲明。此
不然也。彼之聲明釋訓詁之類。若爾仍屬語句分別。
豈得為真教體乎。眾生下過也。眾生不覺迷本聞性
之體。逐乎聲塵。或為貪愛。或為分別。以致流轉生死。
故云眾生等也。一切凡夫如此。若汝阿難。雖不同彼
凡夫。於佛法中自得多聞。然就多聞秪益強記而巳。
故云阿難縱強記。又汝強記本期出離。翻為登伽之
所攝入。亦不免落乎邪矣。故云不免落邪思。如是景
狀豈非猶之乎凡天隨聲塵致沉淪也。故云豈非隨
所倫。設若出離。須得如觀音之旋流。流若得旋。法性
[006-0144a]
流入矣。自得獲生滅滅巳寂滅現前之無妄也。故云
旋流獲無妄。


四誨敕阿難。分二。初約一根。阿難去
也。二約六根。見聞去也。


初中。阿難句。誡聽也。我承
句。言揀諸聖選耳根皆如來威德神力。非我文殊意
也。宣說二句。別贊奢摩等三法。金剛王。奢摩之空則
俱空。如幻。三摩之假則俱假。不思議。禪那之中則俱
中也。佛母句。總讚奢摩三法。所謂十方薄伽梵一路
涅槃門。故云佛母真三昧。汝聞二句。讚耳根圓通為
諸佛之祕密門也。皆以此為最初方便故。欲漏二句。
謂阿難蓄聞成過道力未全也。將聞二句。謂阿難以
聞根持諸佛所說之法。云何不返聞聞自性也。聞非
二句。謂聞根對境而顯也。旋聞二句。旋聞即前之入
流也。聲脫即前之亡所也。能脫欲誰名。即前之觀智
理體重空意也。


二約六根分三。初一根等法也。二
如世等喻也。三六根等合也。法中。一根二句。總明可
知。見聞下。別明也。見聞句。謂六根之幻妄。如目中之
翳也。三界句。謂六塵之虗浮。如空中之華也。聞復下。
六根合看。聞復。即入流也。翳根除。聞性流既復所有
之妄根頓除。塵銷。即亡所也。覺圓淨。即觀智諦理之
重空也。淨極。即生滅滅巳也。光通達。即寂滅現前也。
巳上即依教修觀也。寂照句。即由觀入證也。又靜極
寂也。光通達照也。靜極而有光通達。寂而照也。通達
而由靜極。炤而寂也。如是寂照不二境智一如。所有
之虗空無不含攝矣。故云寂照含虗空。却來等。從證
[006-0144b]
起用也。若為妄轉。於諸世間念念分別心心貪愛。今
得返妄歸真。却觀世間猶之乎夢中之事。所謂夢時
非無。直至於醒了不可得。今既證真。却觀妄境乃亦
然耳。故云却來等也。世間在夢。則登伽婬女亦在夢
矣。彼既在夢。汝巳在寤。汝當急醒其夢。誰得更留汝
之形耶。故云摩登等也。如是不唯耳根乃然。六根皆
爾也。


二喻中。應先云。前來一根既返源等。若約喻
發明。猶如幻師之幻術也。故曰如世等也。有人謂幻
作男女等即世間傀儡。此則不然。此是大幻師之幻
術。幻出種種男女等神韻靈動者也。則知幻作二字
與下一機抽三字其意相應。又有云。幻人喻藏性。幻
作等喻從真起妄。要以一機出喻從耳根返妄歸真。
若爾則與上法下合皆不相應。今巧幻師喻眾生也。
幻之一字喻識精明也。作諸男女喻六根也。雖見等
喻雖成六和合元是一精明也。息機二句喻一處成
休復也。如是看去。方與合法相應。


三合中。六根等
對喻可見。一處等。休即不隨順流而出。復即返聞自
性而入也。塵垢等。如四卷末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
俱遠離等也。餘塵二句辨位也。謂無明塵相少有未
盡。尚在金剛後心。謂之有學。若得究竟悉盡。方是涅
槃山頂也。故云餘塵尚諸學。至妙覺果體。惑無不盡。
障無不除。理無不顯。智無不成。故云明極即如來。


五勸修讚歎分二。初勸修。大眾去也。二讚歎。此是去
也。


初中。六眾等。正勸阿難等修耳根圓通也。旋即
[006-0144c]
轉也。倒聞機者。凡夫眾生向以顛倒為事。聞根逐乎
聲塵也。今旋聞根。逆聞自性。自性若顯。自得成乎無
上菩提。耳根圓通有是之力。故云旋汝等也。


次中。
此是等。正讚耳根圓通。微塵如來無不由此奢摩等
三耳根圓通為修證也。路與門不同也。路指奢摩等
三法而言。門指耳根最初方便也。過去下。約三世明
微塵如來一路涅槃門之所以也。消文後應遂擇云。
非唯觀世音乃爾。我文殊亦然。不唯我文殊乃爾。未
來學人亦然。不唯未來學人乃爾。現在諸菩薩亦然。
不唯現在諸菩薩乃爾。過去諸如來亦然。如是則知
現在菩薩未來學人皆由此而當成如來矣。所以云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也。


三結示分二。初示選是意。誠如等也。二示簡非意。自
餘等也。


初中。誠如等可見。成就涅槃心者。上云涅
槃門。此云涅槃心。其義同也。涅槃具有法身等三德
之理體。耳根亦具圓通等三法之聞性。雖一在果一
在因。以耳根三法克證乎涅槃三德。以涅槃三德始
資乎耳根三法。如是因之所以為因無別以為因。
即以果之三德為因。果之所以為果無別以為果即
以因之三法為果。所謂以不生滅因地心成不生滅
果地覺也。如是之法。唯觀音菩薩耳根圓通乃能爾
爾。故云觀世音為最。


次中。自餘等者。謂之二十四
方便雖皆得成圓通。全由如來威神之力。即其事相
以捨塵勞。即事相捨塵勞者。如律陀失目。畢陵剌毒。
[006-0145a]
及難陀波離等。故云自餘等也。非是二句。蓋以二十
四聖之非長修學淺深同說。以顯觀世音之耳根乃
是長修學淺深同說也。故難陀優波離等。雖曰成圓
通。但可使初心學不便便後心學。非若觀音之耳根
初後皆可學也。但可對深位說。不便對淺位說。非若
觀音之耳根。淺深皆可說也。故云非是等也。


三總結分二。初請加頂禮等也。二正結方便等也。


初中。頂禮句。一體三寶。以如來藏有三種故。空如來
藏即僧寶也。不空如來藏即法寶也。空不空如來藏
即佛寶也。無漏句。即一體三寶而成圓融三諦也。其
空也一空一切空。不漏落於假中。假中亦然。不可心
思語議之者。故云無漏不思議也。若直就文看。此乃
約法以讚人也。願加二句。謂現前有如來告敕我文
殊之簡選觀音之證明阿難之親聞。若其未來。如來
既滅度。我文殊又不在。觀音更不現。阿難亦不預。只
恐於此生疑。故請加也。


次中。方便等者。意謂如來
敕我簡選二十五法。誰堪當機之阿難未來之眾生。
唯此耳根方便。正對阿難當機末世沉淪眾生。故云
方便等也。只此而得修行。圓通妙門自得成就。涅槃
果海必得證入。能超乎二十四法。故云但以等也。真
實心如是者。一往而言。我之所簡所選。真而無妄。實
而無虗也。若再往之意。謂我承如來威德。以為簡選。
在二十四聖固無慚德。在我文殊亦無慢心。故云真
實心如是也。
[006-0145b]


三於是阿難等。大眾獲益之文也。身心了然等者。既
得耳根圓通而修。法身可生。慧命可長也。猶如等者。
喻一念不覺。流轉三界。為有人等也。喻雖未顯真巳
聞耳根圓通以為修入奢摩等法。如來藏性自得可
顯。為明了等也。皆得本心者。皆得了達本覺妙明也。
遠塵離垢者。亦如四卷末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等也。
此法眼淨圓初信也。性比丘尼等。既因圓頓經力。非
小乘四果。亦圓之七信也。


三自阿難整衣服去。更示安立軌則之文也。初疑請。
阿難等也。二答示。爾時等也。初又二。初阿難下經家
敘儀。二大悲下阿難陳詞。


初經家敘儀中。心迹圓
明者。前來但解理性未得修行。止可謂之心圓。迹尚
未明。今開圓通法門進修有路。不唯謂之心圓。迹亦
明也。悲欣交集者。中有二意。一就自行邊說。欣者欣
自巳若理若行於巳心中無不了了者也。悲者悲自
巳於理於行既皆性具昔何不知今始知邪。二就化
他邊說。欣者欣現在大眾各各得法眼淨乃至發菩
提心。悲者悲後世眾生未獲如斯法利眼何得淨心
何得發耶。如是之一悲一欣兩相交集。謂之悲欣交
集。


二阿難陳詞。分三。初述前所悟。即大悲等。二陳
今所願。即常聞等。三正申所請。即世尊等。


初中。我
今等者。既聞耳根圓通以為最初方便。佛之果位自
可得矣。故云我今等也。依是法門修習涅槃先巳明
了所歸道路。故云是中等也。


次中。自未等者。以煩
[006-0145c]
惱未破生死未斷。故云自未得度。而且伏惑而化眾
生行因。故云先度等也。自覺巳圓者。十身圓具三智
圓滿也。能覺他者。隨類現應法界眾生也。應世下。應
結云。在如來所說如此。我阿難所聞如此。然我今雖
煩惱未破生死未斷。亦當伏惑行因願度末劫眾
生。故云我雖等也。


三中。世尊上應補云。云何願度
末世眾生。無他。秪是此諸眾生云云。邪師說法者。非
是外道謂之邪師。是佛教中壞法者也。所謂獅子身
中虫還食獅子肉耳。如智者大師說觀心論云。邪師
有三。即法師律師禪師也。雖曰法師。然其所行與諸
法相了不相應。雖曰律師。多諸毀犯。亦與戒不相關。
雖曰禪師。不知禪之所以。唯以一棒一喝儱侗而巳。
欲攝等者。佛現世時。說法者如來乃色心俱勝。聞法
者大眾根器峻利若是。末世說法者非是如來。則色
心俱劣。聞者是大眾根器頑鈍。所以須假安立道場。
以攝其心。以遠其魔。自得不生不滅因。克證不生不
滅果。然畢竟如何得安立此之道場。故云欲攝等也
二答示分四。初爾時下讚許。二汝今下誡許。三阿難
下受旨。四佛告下演說。


初讚許中。善哉善哉者。讚
其不唯利益現在之大眾。更欲利益末世之眾生也。
二三可知。


四演說分四。初執持禁戒。自佛告阿難
去。二持誦神呪。自阿難汝聞去。三安立道場。自若有
末世去。四重請說呪。自阿難頂禮去。二三四皆在第
七卷也。初又二。初佛告等總明三學。二阿難等別開
[006-0146a]
四重。


初總明三學中。毗奈耶律藏也。三決定者。具
有二意。一者唯如來親口開決巳定永不改移。謂之
決定。二者眾生受決如來永不毀壞。謂之決定。所謂
等者。戒以止惡防非。此中既聞圓通法門。即應返聞聞
性以為攝心。用不思議之妙觀。觀不思議之聞性。不
唯能觀妙。所觀亦妙。所謂妙妙聞心者也。所有之惡
無不止。所有之過無不防。故云攝心為戒。由是聞性
當體真寂。是為之定。故曰因戒生定。又以聞性法爾
圓炤。是為之慧。故曰因定發慧。雖戒等三。總一攝心
收盡。所以此開三學。下去明四律儀耳。如是自無漏
落五住之因二死之果。故云是則等也。


二別開四重。此之四種律儀。既不同乎菩薩。又不同
乎比丘。何則。比丘止云束身不行。今言其心不婬乃
至其心不妄。則知不同於比丘也。菩薩殺戒居先。今
以婬戒居首。則知不同於菩薩也。然此四種其意若
何。無他。在持菩薩者自有梵網。在行比丘者自有四
分。但今修此耳根圓通。倘為魔事之所擾害。則其四
種不可闕也。所有禪定三昧。皆悉消歸耳根圓通也。
分四。次第可見。皆有明持犯。令轉教結邪正。初婬戒
明持犯又二。初持則斷生死。若諸等也。二犯則落魔
道。汝修等也。


初持則斷生死中。若諸上應提起云。
一切眾生流轉六道汩沒四生。皆由婬心所致。故曰
若諸云云。其心不婬等者。婬為生死之因。因既不有
果何得生。故云其心等也。下去三種其意例然。



[006-0146b]
犯則落魔道分二。初汝修下明悞墮。二我滅下誡滅
後。


初中。汝修等者。意謂汝之阿難修此三昧。本欲
求出塵勞。故云汝修等也。設使婬心不斷。則塵勞何
能得出。故云婬心等也。若末世眾生欲修三昧。婬心
不除。其智慧何以發生。禪定何以現前。縱使其賴修
習之力。智慧得以現前。因婬不斷必落魔道。故云縱
有等也。下去三種例之同然。必落魔道者。其修三昧
本期上升。無奈婬心作礙。反落魔道。魔最好婬。所以
婬心感此。所謂求升而反墜也。然既落魔道。魔有幾
種。如云上品等也。然婬當墮地獄。云墮魔者。酬其智
定之因也。定慧因畢還當墮地獄耳。各各自謂者。他
人元是修習智定。但因婬心不斷而墮落魔道。是以
自謂成無上道而不知落乎魔道也。


二誡滅後中。
末法者。應約教行理果對正像以釋。以其婬心不斷
故廣行貪婬也。以其修習三昧故為善知識也。既多
貪欲必成乎愛。又為知識必成耶見。如是則令相從
之眾生失於菩提路矣。故云令諸等也。


二轉教分
三。初汝教下教斷也。二是故下出意也。三必使下正
斷也。


教斷中。如來即釋迦也。先佛即古佛也。所謂
先聖後聖其揆一也。以律儀唯佛親說。如禮樂征伐
自天子出。故云是名等也。下去三種亦應例之。



意分三。初法。是故等也。二喻。如蒸等也。三合。汝以等
也。皆可見。


正斷中。必使婬機者。機是發弩之器即
機括也。一發有偃倒之勢。所以雖能束身不行攝心
[006-0146c]
不起。其機猶在。或有再發。所以令其斷性亦無方可
也。故云必使等耳。


三結邪正。即如我等也。可知。


二殺戒三。初明持犯亦二。初阿難下持則斷生死。可
知。二汝修下犯則落神通。又二。初汝修等明悞墮。二
我滅等誡滅後。


初悞墮中。總是人死之後。屈者為
鬼。伸者為神也。


二誡滅後又三。初指定。我滅去。二
釋妨。阿難去。三斥責。奈何去。


初指定中。自言食肉
等者。鬼何能言。或附他人。或化身耳。


二釋妨中。我
令等者。疑云。如來既說不許比丘食肉。云何前曾許
食五淨肉耶。故釋之曰。我令向之所食五淨肉者。但
許有病比丘可食。今食肉比丘果有病耶。所食之者
果五淨耶。故云我令等也。此肉下正出五淨也。



斥責中。縱得等者。亦能知未來之吉凶過去之事緣。
然非真語。故云似耳。


二令轉教亦。三初教斷。汝教
等也。二出意。是故等也。三正斷。必使等也。


初可知。


次又分三。是故下法。譬如下喻。清淨下合。


法喻
可知。合中又二。初清淨等正合。二若諸等釋成。



可知。


次中。不遊三界之句。有云應置比丘之下。亦
不必也。總是不還夙債自不遊三界耳。如人等者。劫
初光音初降之時。不沾地味。自能飛行往還。一食五
穀。便為緣著。不復能飛。故云如人等也。


三正斷中。
必使上應云。若食五糓。足不離地。今服絲綿靴履等。
則於眾生有緣。自當酬還三界矣。除非不服不食。方
能脫此。故云必使等。若身身分者。身即食其頭目骨
[006-0147a]
髓等也。


身分即服其絲綿裘毳等也。


三如我下
結邪。正可知。


三偷戒。初明持犯亦二。初持則斷生死。阿難去也。二
犯則落邪道。汝修去也。


初可知。犯則落邪道又二。
初汝修下明悞墮。二我滅下誡滅後。


初明悞墮中。
落邪道者。以其偷心不除。未免多方掩護。則屬乎邪。
故遭其果耳。


二誡滅後分二。初指定。我滅等。二教
斥。我教等。


初指定中。詃惑等者。有智之人自不為
彼所惑。其無識者自難免矣。或說怖畏事。或罪福事。
而恐動之。故云詃惑等也。


二教斥又三。初我教
下教捨貪。二云何下斥疑悞。三若我下教酧償。



中。循方乞食者。遵依方軌而乞食也。殘生者。只此一
生之後永不來於三界。是為殘生。


次中。假我等者。
佛在世時有多許外道。欲害如來終不得便。遂立願
云。今佛現在欲害不能。誓於末世之時。當著其服還
說其說。復作種種邪行之事以壞其教。今當其時。是
以有種種壞法僧出行是之事。故云云何等也。



中。身然一燈燒一指節等者。此蓋非徒一燈一指而
巳。其人所有依報悉巳捨盡。還得正報亦施捨之。所
以有身然一燈燒一指節等者。又以玅觀運入其中。
內無能供之眾生。外無所供之如來。中間更無所燒
所然身之與指。唯一實相理體。是以其人能一時酬
償夙債。及於法中能決定也。如我等者。引例也。佛為
凡夫世時。見五百比丘皆食精美之味。乃叱之曰。汝
[006-0147b]
等之人當食馬飯者。云何得食此精美耶。以故雖至
成佛。猶感九十日馬麥報也。然在如來尚爾。今日為
比丘者可不慎哉可不慎哉。


二令轉教分三。初教
斷。汝教等也。二出意。是故等也。三正斷。必使等也。


初可知。二出意又三。即法喻合也。法喻可知。


合中。
身肉等者。一與眾生之身同由四大而成。二與眾生
之身同一如來藏性。則知若事若理皆內無所捨外
無能受。故云身肉等也。又以此身念念欲捨。是為與
眾生共。不將等者。如三衣之外得畜百一眾具之說。
佛意元不許可。以其不了義故。故云不將等也。



正斷可知。


三如我下。結邪正。亦可知也。


四妄語戒。初明持犯亦二。初阿難等。承前所持。可知。
二若大等。明今所持。又二。初明狂妄。若大等也。二誡
滅後。我滅等也。初又三。初若大下標示。二所謂下釋
相。三是一下結過。


初可知。次釋相中。求彼禮懺等
者。欲求彼人作禮懺謝於我供養我我。謂前人言。我
今巳得須陀洹果等也。


三可知。


二誡滅後分二。
初我滅下料揀。二云何下斥責。


初中。或作沙門等。
現其形也。姦偷等。同其事也。此即四攝法中同事攝
耳。所謂以同類化同類。以同事攝同事也。洩佛密因
等者。如來敕諸菩薩羅漢現形。一欲救眾生之苦。二
欲成菩薩之行。所以無洩如來祕密之因。此乃菩薩
羅漢巳成就者之事。其初心人未可得預知者。故云
終不自言等及輕言未學也。唯除命終等者。非公灼
[006-0147c]
惑眾。但私示耳。如南嶽之言鐵輪天台之言五品功
德鎧之說偈真觀師之屈指。至若永明定光。皆其事
也。


二斥責可知。


二令轉教分三。初汝教下教斷。
二是故下出意。三若諸下正斷。


初教斷中。後復等
者。謂於婬殺偷後更當斷此。故云後復等也。


二出
意又三。即法喻合也。


法喻可知。合又分三。初我教
下正合。二況復下轉合。初又三。初以法合法。我教等
也。二以喻合喻。譬如等也。


初中。直心者。謂其理體
無委曲及虗假者。謂其行儀無紆迴及虗妄者也。


次可知。


二轉合又二。初況復下法也。二如噬下喻
也。


法可知。


喻云如噬等者。語出左傳。彼云今若
不取後悔無及。所謂悔之無及也。謂其一度被人取
去臍中之麝。即悔亦不及矣。今但借其文。不用其意。
故不言鹿與人耳。意謂欲以妄語而求菩提。如人以
口噬巳之臍。如何能得。故云如噬等也。


三正斷可
知。


三如我下結邪正。亦可知也。


大佛頂首楞嚴秘錄卷第六
[006-014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