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082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宋-智圓 (master)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六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明食用。荊溪云。以一食施一切等者義雖
通因。此約果人能用食者以訶迦葉。無此能
故引勝積以為誠例。若論其意雖在果用果
必由因。驗知。迦葉初行亦偏。因果俱失。是故
招訶。依不思議至雙游二諦者由得中。故故
能雙照。世及出世世即穢土人間之食以為
施也。出世即指界外諸塵。如香積之例。即中
道也。二疊釋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釋食體
三。初約理。二約事。問前示食體事前理後者
荊溪云。前釋體中分之為二。初事二理。今謂
即前疏文約事理邪正釋也。對今經文先理
後事立妨。三總釋事理。二釋食用。菩薩無
上食因者荊溪云。圓門之人發心。觀食若受
若施。法界平等方乃堪為一切因食。故云無
上。此即正當以圓訶小而訶迦葉。故凡施受
因獲大益則彼此俱損益者謂往貧則彼此俱
益。往富則彼此俱損。彼心既輕。此又廢業。故
俱損也。不為損之復損者荊溪云。易損卦云。
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今引意者不取無
損。但暫借於又損之言。損於煩惱已得有餘。
復損生死入於無餘。菩薩不然故不為例。四
結勸。不了義等者荊溪云。準此意者若以一
代五時相望唯有法華得名為了。故許聲聞
得是漸也。若當部論諸大乘人皆有了分。但
有兼帶。三揖敬。荊溪云。經云斯有家名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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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也。云在家士也。經云我從是來等者恥小
也。故知。彼時雖慕而不能取。此時雖恥而不
能捨。故但冥資而無顯益。直用彈訶亦得顯
名。望彈斥意故云密耳。四結成不堪。四命須
菩提二。初分科敘意。二須下隨文釋義二。初
命問疾。見空得道者荊溪云。即是空解脫門
以依於空門得解脫故。二辭不堪二。初分科。
二隨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莫敢
闚其門者闚去隨反小視也。文中作視者誤。
荊溪云。莫敢闚其門也者然十德五百四大
八千豈皆不曾造其舍耶。欲顯善吉恃空之
謂傷甚說耳。其存有者等者此述善吉乃謂
一切小乘之人及諸菩薩。悉皆以為。存有之
人則謂一切無近其門。我既解空。徑造何懼。
三明不堪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取鉢
盛飯。荊溪云。若表理者者表義眾多。且出一
轍為訶之式。以妙有飯點但空鉢。示令知空
即不空也。若爾其時已是求於不空得不空
耶。答此即求也。此即得也。何者心相體信入
出無難因聞大教即當其機亦名冥求。亦名
冥得。然其冥益表尚存空。是故於舍心仍住
小。二正述彈訶二。初分科懸示二。初分科定
教。二所以下懸敘義肯。愜同魔外者愜伏
也。荊溪云。然善吉迦葉皆因乞食不稱上田。
約所訶邊二人各異各有所歸。但迦葉從貧
其心猶下。善吉自恃空解勝他。況復以身直
造其舍。狀當于忤不護人心。須以隨宜悲敬
兩屈文此二人其事雖別於理大同。何者若
堪為敬田乃可取食。此同迦葉道滅心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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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真田而生謬解。其心既僻入聚。必非於食
等者。同於迦葉無正食法。挫同悲田。亦是訶
其唯有苦集。菩薩常於五道現身。聞同悲田
情猶未愜。如與外道天魔同流而欲自謂無
上乞士。乞士須是眾生福田一事不閑。福田
何在。本不了悲敬平等理性。聞茲抑挫置鉢
忙然。復同迦葉被斥自鄙。二取二捨有失義
同。彼此咸招四諦之屈。故與迦葉大旨略同。
餘非乞食隨事不定。二初問下隨文釋義二。
初約敬田問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問知聖
法不二。初總示分章。荊溪云。以法能成人者
若曉於法何須問人。下更問人良由昧法。二
依章釋義二。初約事。荊溪云。事中復云。於法
等者於食亦等者事中食者貧家富家及所得
食。事中法者於家於食悲智之心。食法互形
失一俱喪。故知。於食起平等者於食必懷不
二之心。驗知。善吉二事咸闕。如何得成淨土
之行。於食既爾。諸法亦然。復次下復約二門。
約食對法而訶其偏。故於法食示成不等。故
知。善吉於乞屬非。菩薩不爾者示大而訶空
有。空有並是一法界故。故皆可破及不可破。
不可破者立一切法。俱可破者破一切法。遍
破遍立安得以之同善吉耶。善吉偏以空破
一切。破即非遍唯立於空。立亦不遍有能有
所有待對。故乞食既壞自他不成。今大乘人
雖以空有而為言端破立皆遍一切諸法。若
能至於食無諍者向破善吉空不成空。今破
無諍翻為有諍。貧富碩異。諍豈過斯。以其不
能如菩薩故。若能至真乞士者反其善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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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淨名之所說故。二約理。荊溪云。約行立觀
仍名為事。今此唯論乞食法界。文為二。初引
文正示。大品至非趣對三諦可解。二又諸下
遍歷諸科。向約味明理。於五陰但是色陰。於
十二入但在味入。於十八界亦在味界。故得
遍歷三科。至于種智一心遍收咸即三諦。心
外無境。誰論貧富。剎那三相者生住滅也。異
同於滅故秖云三。荊溪云。今借三相喻於同
時三諦。三諦方名於法理等。二又於下約為
敬田。能如是知是知聖法者知秖是照。聖法
即三諦也。以一心三觀照一心三諦。故知聖
法。則有假名觀行相似分真等知。皆是敬田
也。既不下既迷自性。此可悲愍。即是悲田。此
去多是觀心者一家章疏立觀心解凡有二
意。一為未修觀者無封文滯事之愆知依解
起行之意。二為已修觀者隨聞一句攝事成
理不忘本習。今雖消文多約觀諦。封滯詎生。
且順本習。豈待更作觀心釋耶。應知。初學尋
讀既粗知其旨。必欲修習須依止觀十境十
乘方有所到。若固執諸文即可修證既昏大
旨便壞一家。請自揣心何須騰口。一家所談
明踰日月。其有目者仰首皆見。吾何所云。二
問是聖人不二。初敘意分章。若是聖人至而
取者荊溪云。前以人驗法。今以法格人。人法
互無即俱。故知。前既無法。已知無人故重驗
之。還須約法。恐是生念至敬田取食者前迦
葉章中以小四諦難之。令於大乘成失今於
此中約大四諦難之。使於計小有愆。故以四
諦總別難之。故知善吉以小四諦而為所證。
[006-0783a]
淨名以大四諦而訶辭。大小永乖。豈能醻答。
二初文下隨文釋義三。初別歷四諦撿問二。
初分科。辨示因果次第者以世出世皆從因
至果故。二若須下隨文釋義四。初集。荊溪云。
若凡夫下心是心王常與毒俱。此下亦應須
以四句分別。今但三句斷而與俱。無此理故
若義立者即諸常見斷惑外道全與見俱於理
亦得。今第二句正是所訶。次第三句即是能
訶。菩薩等者此中所明即是中道佛性即真
性也。次通達下即實慧也。見一切法即方便
也。二若二乘觀有作苦諦等者小乘可知。菩
薩觀無作苦諦者無作之語兼於通教。荊溪
云。此中亦應具作四句。以遍對實有壞不壞。
今文闕別但有藏通圓三也。初以藏通對於
圓真論壞不壞。故通文中不語不壞。以濫圓
故。故不立之。不云別者但別教人先壞後隨。
濫三藏故雖具四句但成二句。謂壞而隨不
壞而隨以界內外各有壞與不壞故也。若為
成於四句義者壞身不隨苦行外道。不壞不
隨常見外道。又通教中文亦云不壞而隨。非
今經意。三道秖觀至八解脫者此體集已以
為無作之道。雖眾生之名在果而菩提之名
通因。又是相帶而來。正在下句證。今道義眾
生苦也。八邪集也。雙遊等者荊溪云。理性相
即故曰雙遊。豈可俱存事中明暗名雙遊耶。
今以此文從果用故得云雙遊。任運體暗即
明明能垂暗。暗亦恒明。如是方可名曰雙遊。
豈可障智無明猶存不破。而得名為明暗相
即。今乃通於因果之位事理相即。義不相妨
[006-0783b]
故修觀者理亦相即。豈可一向推功聖人。故
知。行者恒住事中觀理明暗暗盡明成亦無
所滅。故應於事明暗照理明暗。而於觀行亦
曰雙遊。是則事暗非暗。理明非明。雖即事理
位殊。亦曰事理不相妨礙。由因雙遊成果雙
遊故也。行於非道理亦如之故得證向雙遊
故也。則三千世間皆名非道。所示癡愛不離
空中。明暗理同方名佛道。是則事理因果皆
不二也。問何以明脫而為道諦。答三明具
有正助二道。無漏正也。過未助也。道諦不
出正助之行。又可三明正也八解助也。又八
解者若於事禪達實相理。而能化用實理正
也。化用助也。於如是等方名道諦。四滅經云
亦不解不縛者荊溪云。解字有人作古買反。
何往不得但反上解脫不合言之。何者若正
運功上可作古買反。下作恥活反。功成之日
上應作戶賈反。下應作徒活反。縛無兩音義
實通二。以縛音時亦秖名縛。聲聞教至即是
滅諦者今意滅諦而從解五逆。為名者五逆
即是極苦之因。因必招果。苦即滅故故小乘
中為十三難障。戒不發定慧不成。定慧不成
無得果義。今大乘教體達心性即是解脫。何
障之有。若爾何故梵網七逆成遮。答小遮障
戒而復障果。大雖障戒不遮進道。故阿闍世
得無根信。殃掘摩羅獲無生忍。若爾大何須
戒。答若也自知宿世有乘遮猶得法。此世新
入薄助來生乘種即微遮牽惡道。實假乘戒
人天值佛。又大乘障不同於小一生永棄。以
大乘中許懺逆故。此土行事盛用。斯宗依大
[006-0783c]
懺愆還投小撿。況本大學懺重何妨。梵網明
遮未懺者耳。具如下文波離中說。豈有哲士
避戒從乘尚戀深遮焉求至道。如調達等者
此須從權迹示邊說。在逆恒順。順不妨違。
斤小不閑非道為道。準理應說。體逆入滅體
逆滅已方稱實行。不爾俱非者善吉不見無
作。既非分真聖人。復非無上敬田。故云俱非。
荊溪云。此更舉果而斤於果。引權調達。意
亦如之。權迹即是果地之用故也。二總約四
諦疊釋二。初敘意。二不見下隨釋四。初約諦。
初雙非釋中先約法釋。二約人釋。荊溪云。初
約法中且消經文以無作諦遮二邊。故若言
不見等者又恐善吉內心遮云若破有作。豈
全無耶。故即示云無作四諦豈亦無耶。故以
上文所說醻之唯大無小。何須置惑。次又解
下約人釋者但以不同凡夫二乘。大乘自有
無作諦也。雖有二釋其約法者其理稍強。法
通屬人雙釋無咎。次約去取者但以三教而
斥於一。問去取文中去一取三。為用三教訶
善吉耶。答小衍相對。剋如下文外人過。論主
云。若破一切法者出論主過却謂論主破一
切法。汝是俱破四種四諦。此是外道。以己量
人當知。此是大可畏處。論主反質者反以此
見而還外道。汝計是見破諸因果。今雖云破
雖表不盡即破即立。如我所破破小立大。乃
至遍立一切因果。大小並立。故云宛然。反質
者質問也。亦成也。三約四不可說者荊溪云。
問若訶小乘秖合用大。而云四不可說為不
見諦。善吉正得有作滅理亦云不見。何名為
[006-0784a]
訶。非不見諦。亦指大經有因緣說。善吉已稟
生滅之教亦能說之。何名為訶。答前文先作
雙非釋。竟已屬無作。更去取釋復用大小相
對門訶。即明善吉非但不見無作四諦。意顯
衍中三俱不見。今引大經四不可說及四可
說。明四四諦俱是聖法一心中具見。此具理
而能具說。若破若立俱說但泯。但須菩提無
斯證用。則二俱失。何名聖田。二約果。荊溪云。
但二乘下更破小果。今彈意者以向去取四
諦之文其文既通更立圓極。以為能非。若如
斯者方名得果。降斯已外如破化城已下。其
文具歷四教尚以圓教等覺為非得果。善吉
何人自謂得耶。言已破化城者雖宿草庵入
出無難。義已冥當破於化城。別教至證果者
問準圓別教皆應以等覺之位為非得果。何
以秖云十地未滿。答由等覺位有無不定及
以等覺為等覺佛。此約不立等覺位者。於別
教中十地義當菩薩位極。若望於圓地仍屬
住。故云未滿。下文等者雖初住中已成佛道
亦非得於究竟佛果。三約凡非離凡夫等者
荊溪云。展轉比望亦以佛果方名非凡也。引
五凡夫論者亦證皆凡唯佛方聖。五凡謂信
住行向地也。四約聖尚不見至聖人也者尚
無所證法。安有能證人。三結破。荊溪云。而離
至取著者四種四諦秖是權實。四種因果理
性唯是平等法界。故云不取著也。即中道至
定慧莊嚴者三昧是定。三智是慧。諦秖是境
即法身也耶。定慧莊嚴法身。故知。此中具三
德也。法愛不生者若生法愛即在相似。不進
[006-0784b]
上位名為頂墮。大論三十云。問曰。云何為頂
墮。答曰不能上菩薩位。亦不墮二乘地。愛著
諸功德取相分別是菩薩頂墮。二約悲田問
二。初懸談義旨二。初總示。二此文下別解二。
初斥古。舊解無當者二家釋義俱不當理。故
總斥云無當也。折令同六師者令反出緣起
也。二今明下顯今。二隨文正釋二。初問愜同
邪人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約不見佛不聞
法。問不聞衍教三種四諦者荊溪云。此文斥
意雖多在通圓舉不聞邊須云三也。故知。尚
不聞通別。何況圓耶。止宿至糞器者此在鹿
苑也。方等聞大猶住小果。故經立譬乃云猶
處。須知。在指在鹿苑時。正緣正道並指衍門。
類同外道者小乘不見中理。類同外道不見
真理非謂小乘便是邪外。二約同六師問三。
初總明義旨。所以至受學者荊溪云。前不見
等已是極問。既不見佛是邪見人雖復總問
猶恐善吉因循推託不受。泛言我親見佛。安
云不見。故更的指不見佛者必見六師。故知。
六師既不見佛不聞佛法。善吉亦然。與彼何
別。何以知去以事驗之。即以善吉解空之時
望於六師元學之日。六師在前善吉先見。言
後習者習學也。師範者法言曰。師者人之軌
範也。二別示類同二。初正解六師。諸法皆不
生滅者謂。諸法如虛空也。肇法師云。其人起
邪見謂。一切法斷滅性空。無君臣父子忠孝
之道。拘賖梨母也者是彼所生。故稱拘賖梨
子。下稱子者皆爾。任運時熟得道者謂。道不
須求逕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縷等者如轉
[006-0784c]
縷丸於高山。縷盡自止。何假求耶。又言下其
人得通見未來事。但齊八萬劫冥無所知。便
謂苦盡。欽婆羅麁衣也者肇法師云。是弊衣
名。或云。織毛為衣。今以至樂也者謂今身併
受苦。後身常受樂。出家外道通名者肇師云。
如佛法出家通名沙門。不可改等者謂。苦樂
罪福自有定因。要當必受。非行道所能斷也。
廣明六師宗計如涅槃經。二今大下類同小
乘二。初約喻示意。二言相下正明類同二。初
類同六師二。初明外道似小乘。破因不破果
者無造者是破因也。一切自然是果也。如莊
周所計者以此土為類也。莊子蒙人。名周。梁
惠王同學。著書十餘萬言。而皆寓言。今宋州
此故蒙城。是其處。現有漆園鄉於彼著述。故
或云蒙莊。甞為漆園吏。刪闍夜至未詳者彼
計任運時熟得道。或是邪因緣或是無因緣
未敢定判故云未詳。迦旃延即前第五人也。
餘二者即第四欽婆羅第六尼犍陀也。謂應
受苦報。及云皆由業定並屬有門。二聲聞下
明小乘似外道。過去至定數者拘留孫人壽
六萬時出世。俱那含四萬。迦葉二萬。釋迦百
歲時出。釋迦初說五人證果。八萬獲忍。至於
彌勒三會說法人皆定數。如彌勒成佛經說。
餘時不得者謂除六四二百八萬壽外餘時不
出。由無得道機故。問諸大乘中皆同此說。至
如法華授弟子記皆定劫國壽命所化弟子
等。何獨小乘。答大乘所談佛佛道齊隨機現
應。雖或同小說豈有定執耶。如法華經明。數
數唱生滅。十方有分身。常有靈鷲山。餘國更
[006-0785a]
作佛。又如涅槃說。西方無勝國莊嚴如安養。
釋迦出彼土。楞嚴三昧說。七百僧祇壽乃釋
迦。異名光明。談佛壽虛空地山海不可為譬
喻。大論明釋迦更有清淨國。猶如阿彌陀。今
經梵王見猶如自在天。凡此諸經論豈同小
乘說穢土百年壽定是釋迦文。一佛既叵量。
諸佛咸如是。當思其宗旨。無令大小混。犯重
毘尼作擯者四分云。若比丘及尼犯波羅夷。
已都無覆藏心。令如法懺悔。毘尼母論云。白
四悔法已名清淨持戒。但此一身不得超生
離死。然障入地獄。四分云。若重犯者滅擯。及
諸遮道之罪者謂犯僧殘已下也。二類同三
種二。初明外道似小乘。若得禪定者荊溪云。
四禪四空也。停河等者大論三十五諸外道
等來白波斯匿王言。大王是月增減誰之所
作。大海醎味摩羅延山誰之所作。豈非我等
波羅門耶。大王不聞阿竭多仙十二年中恒
河之水停在耳中耶。瞿曇仙人作大神變。十
二年中變作釋身。并令釋身作羝羊身作千
女根在釋身上。耆兔仙人一日之中飲大海
水令大地乾耶。婆藪仙人為自在天。作三目
耶。羅羅仙人變迦毘羅城為鹵土耶。三光者
日月星也。四韋陀如前說。醫方者文心雕龍
云。方者隅也。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
故藥石稱方。十六大國者名出長阿含。一央
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拘薩羅。五跋祇。六
末羅。七支提。八跋沙。九尼樓。十槃闍羅。十
一阿濕婆。十二婆蹉。十三蘇羅。十四乾陀羅。
十五劍浮沙。十六阿槃提。二三藏下明小乘
[006-0785b]
似外道。三所以下顯訶折意。心行理外者兩
教捨生死求涅槃。別教捨二邊求中道。不能
頓知本性悉名心行理外。自此下涅槃迦葉
童子自敘之辭也。別人尚邪。藏通豈正。以俱
非圓融無作故通別尚爾。三藏如何殊。折同
六師良有以也。三結令取食。雖分至不見佛
性者荊溪云。生死義同失道理等。二問愜有
邪法三。初敘意分科。荊溪云。何以猶具見思
等者亦以體異名同為訶。善吉具有界外鄙
惡。鄙惡是賊何名殺賊。必是生。故非不生。是
賊必是生。安堪應供。無此三德羅漢不成。二
一約下隨文釋義三。初約殺賊訶二。初敘意
分科。二若順下隨文釋義二。初訶有見入於
八難二。初釋有見惑。言邪見者是何等見者
荊溪云。徵起釋出。若界內邪此則易知。外邪
難識。即指善吉。故欲釋之先須徵起次釋。若
作合中即無見攝。意明此邪仍預二諦三諦
之內。二則指俗為有。三則指真為無。雖為二
諦三諦邪所攝。並不見中即屬界外之邪見
也。若界內悉為二三俗之所攝。故知。內外邪
見永殊。今以界內既不見中具有無明變易
生死。界內能破賊義仍存言含中者於七重
中藏通即是無中。二諦別圓接。通名為含中。
別是顯中。顯中或時復指於圓。涅槃疏中亦
以七重名為單複真俗二諦。今於此意明二
諦之中有於中道。中道共真而為真諦名為
含中。若顯中者亦是別及圓入別之二諦也。
故準今意含亦得名為顯。言真諦合俗者即
二乘之真合在俗中。俗亦名有。故云有見。
[006-0785c]
若離為三二乘真諦亦得名無。故云則無攝
也。準上合俗既名有見離三屬無即是無見。
文略見字耳。以不見中並名為見。見故名邪。
以五種中別圓入通者正斥於真。豈論接真。
故五種中唯圓非見。餘猶名見。故大經下證
二屬邪。何者下釋同外道屬邪。二釋入八難
二。初就界內明大小兩殊。荊溪云。住於八難
去明淨名訶。意本以理難。而訶善吉言中立
事抑。同悲田故釋斥辭皆兼事理。聲聞等者
明聲聞人難之分齊既破思惑明難定無。今
以難訶明具理難。是則身任界外八難。何能
入於大乘見道。若菩薩則不定者即界內聖
為界外障境。達界外難方名無難。故於此境
有障不障。言不障者菩薩通四。前二成障。未
能善巧觀於內障成外無障。後兩善觀方乃
非障。又前二事理一切俱障。別教教道猶不免
障。圓人前後一切非障。正約此文以斥善吉。
又復前二能知內障。不能知外故二乘人義
當前二。是故被訶。忙然不識故使小學住內
外難不得免難。彈斥之意意在於此。此即行
於非道者內外八難俱名非道。二善吉下望
界外分事理二異二。初明善吉具二。顯圓人
俱無。言具二者文誤應云具一。謂善吉雖無
事難而具理難也。唯圓菩薩等者荊溪云。問
若以事難而為理境者菩薩住於惡道等處及
以根壞。云何令無始名無難。答此有二義。一
者入位。二約觀行。若入位人何妨有之。但斥
小乘無此事耳。若觀行者亦容不障。何者初
心菩薩乘急戒緩在三惡道天及北洲。乘種
[006-0786a]
不失。乘戒俱急縱在佛前宿願所牽。或在佛
後稟教無癈。根缺世智何損觀門。況體難之
言言兼事理。事難如前。理難秖是一念小心。
小心即中。何難可得。況復大願無處不至。何
得隔於難處難時難根難智。住之體之化之
用之。是故大乘理須體事。故知。因果並異小
乘。二事八下約事理各明。結被訶所以二。初
約事理各明。事難指前。今明下明理難。荊溪
云。釋出內外而分事理。是即善吉不識界外
理難。而能障於中道。有師去破古者今但破
小。既大小三乘共有三空。是故不得三空為
釋。又三空位在見道前。猶能發心。故亦不
用。今明見等三道是已死。故於義便故故引
正位。即見道也。見道尚爾。何況修道。又從
實說入三道者猶可得發。入無餘者準小乘。
教無有發理。餘國之言亦從實教。菩薩下明
二乘心尚是惡道中之極重。豈不名為三惡
道耶。如大論等者二乘之人為菩薩怨。怨家
豈過惡道之因證惡道也。暹云。大論三十云。
譬如空靜有樹名奢摩黎。枝觚廣大眾鳥集
宿。一鴿後至住一枝上。枝觚即時為之而折。
澤神問言。雕鷲皆能住持。何至小鳥便不自
勝。樹神答云。此鳥從我怨家樹來。食彼尼俱
類樹子來。棲我上或當放糞。子墮地者惡樹
復生為害必大。是故懷憂。寧捨一枝所全大
者。菩薩亦爾。於諸魔外諸使惡業無如是畏。
二乘於菩薩邊亦如彼鳥。壞敗大乘心永滅
佛乘心。論中以大斤小。故對二乘心正當界
外惡道難也。四諦中滅等者荊溪云。此取法
[006-0786b]
華譬喻品意。彼品東西馳走視父而已。彼疏
釋云。東西者苦集也。南北者滅道也也。故
以此對滅用證滅諦。若入無餘八六四二如
定壽也。縱現有餘定入無餘。故亦得名定。故
俱舍云。北洲定千年。西東半半減。西東亦定。
今取極長自謂永滅。長豈過斯。佛前佛後等
者俗後真前俱不見性。何者真諦之後應須
見中而便照俗。義同在後又約諦論亦可名
為俗前真後。外道不見真理等者見慧即是
一切智外道。故神通韋陀多皆先修一切智
也。故小乘謂真於大猶俗。俗故名世。真俗二
諦俱不見中。但成世智所以屬難。瘖癋者瘖
亦瘂也。不能言也。有作喑。字林喑唶也。唶子
夜反。瘂有作啞。字林乙白反笑聲也。易云笑
言啞啞是也非今字體。二善吉下結被訶所
以二。訶有思離清淨法。心與此合者無漏智
與無明合也。全智是惑義言合耳。所不能斷
者荊溪云。折挫之言據未發心前耳。故聞等
者大論第十九云。如聲聞聞緊陀羅王屯論
摩彈琴歌聲。以諸法實相讚佛。是時須彌山
及諸樹木皆動。大迦葉等諸大弟子皆於座
上不能自安。天鬘菩薩問大迦葉。汝最耆年
行頭陀第一。今何故不能制心自安。大迦葉
答曰。我於人天諸欲心不傾動。是菩薩無量
功德報聲又復以智慧變化作聲所不能忍。
若八方風起不能令須彌山動。劫盡時毘藍
風至吹須彌令如腐草。離於自性等者自性
清淨心即中道理也。凡夫具惑等者凡夫具
足三惑心有反復。儻遇淨緣即了自性。故胎
[006-0786c]
經云。唯在心垢滅。取證如反掌。二乘下法華
已前自執已證以為臻極。故折云永離。若至
法華其實不離。二約應供訶三。初折同世禪
二。初約凡夫往業釋二。初正釋荊溪云。四無
量無諍等定者有漏慈悲不與世諍亦名無
諍。何足為奇。二料簡二。初約外道現得釋。二
折非良田。有見思砂鹵者此寄世田釋出世
福田。所言非者但有砂鹵非良田耳。故二乘
人猶有塵沙無明砂鹵。鹵醎土也。三折同三
惡二。初約入位就界外釋。荊溪云。以小乘人
無願牽故無化物心。故施得福先在人天。此
明施者自無願故菩薩不然。已如前釋。二約
初心就界內釋。凡夫執小定墮三惡。非界外
也荊溪云。據薄聞小乘者自無小益唯能謗
大。次引勝意以證墮惡。大論第七過去師子
音王佛滅後有二比丘。一名喜根。一名勝意。
喜根弟子聰明樂聞深義。其師但說諸法實
相。語弟子言。婬欲癡相即是實相。無所罣礙。
以是方便無瞋。無悔得無生忍。勝意持戒頭
陀四禪。弟子根鈍多求分別。勝意語諸比丘。
當知。喜根誑惑諸人入邪見中。其言婬欲是
無礙法。是時喜根作是念言。是人大瞋惡業
所覆當墮大罪。我今當為說甚深法作後世
因。即集眾僧一時說偈云。婬欲即是道。恚癡
亦復然。等三萬天子得無生忍。八千聲聞皆
得解脫。勝意即時身陷地獄。受千萬億歲苦。
喜根即今東方寶嚴土光踰日月佛也。勝意
即是釋迦。廣如論中。輔行及諸文亦備引。三
約不生訶六。初折同眾魔二。初總示。二為與
[006-0787a]
下別釋。自行等者荊溪云。同樂生死如同一
手。界內天魔本意但令眾生樂有。有即生
內內外何別。生因同故如一手作。又解下
堅也者勞役堅勞古字假借不分二別。故文
選牢固字多作勞字。故使今文次作堅義。俱
染至難轉者執固即堅義也。魔與善吉執固
既同。可為伴侶。二折同塵勞。汝亦具有故言
等也者荊溪云。八萬等言通於大小。故俱舍
云。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乃至如報恩經。
列多八萬。此等皆是界內八萬。如對四分一
分各有二萬一千。四分秖是界內惑耳。如大
乘中三昧波羅密等之所治者皆界外惑。故
知。善吉具有界外名同類同。故大士訶之云
無異也。三折同世怨。閹人者男去勢也。月令
仲冬命閹尹審門閭慎房室。荊溪云。應云閹
賊。又取他閹自滅滅他不可治也。又害等者
害即怨也。前釋害相此釋所害。又前唯正因。
故云種子。此據三因故云身命及眷屬也。四折
謗佛法。荊溪云。謗有二種者雖對二種秖生
死一。言亦兼二謗。若有生死必無常住。為成
損相須對常住。五折非真僧。荊溪云。不入
眾數者亦可云事理二和方名為眾。眾必和
合。即是事與法界眾生和。理與真如法界和。
善吉並無。故不入數。六折非真滅。荊溪云。不
入數故終不能得大般涅槃。大般涅槃即大
滅度。縱有入數尚未得滅。況不入數焉能得
滅。此縱斥耳。終無入數而不滅度。三世人下
斥疑引證。多疑此解者疑今作訶殺賊等三
義解文謂。無所據。而不知今師深憑法華見
[006-0787b]
茲斥意。以法華善吉領解既云我今真阿羅
漢豈非追省往昔小果。既不真實致被彈訶。
故須以羅漢三義以釋今訶。故去至法華方
顯。故四下引證。四大聲聞善吉居其一也。三
置鉢而去二。初總示。初自伏非敬田也。又我
下不伏為悲田也。進退思惟者結上二文。進
思非敬退思非悲。悲敬俱非。從何取食。不如
棄鉢出舍而去。二時我下別釋。荊溪云。茫然
者總相不知。不知佛法權實開遮。若使知者
即應答云世尊知我實機未發。是故遮實而
先施權。大士何得輒以實斥。至後機成方可
遮權而用於實。如來尚自觀機逗物。大士何
以損我機宜。密意雖然善吉可中能作此答。
乃涅槃會上聲聞豈更招於大士之折。大士
正為方等不知作入醍醐遠方便耳。以不知故
點然無答。四淨名安慰二。初敘意分科。二隨
文釋義三。初慰問。荊溪云。即是法身等者即
是法身如來所作化事。作此釋者但是從理
亦應。更須從事以釋。假使如來化為一人。還
自以此而詰難之所化之人。豈有懼色。詰者
責也問也。二善吉答。三重慰解釋二。初分科。
二隨釋三。初正安慰。荊溪云。一切法者陰界
入等一切法也。此法尚爾。何獨悲敬。二解釋。
三重辨。五聞者悟道。前用通教解釋等者以
此云得法眼淨是得通教益故前須約通釋。
或是聞安慰幻化之說即悟得法眼淨也。問
得法眼淨何必在通。答一代教文俱以得初果
益者為法眼淨。通教共地故有小益。既是聞
訶益非藏教。四結成不堪。五命富樓那二。初
[006-0787c]
分科敘意。二富那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
二。初翻名。二但法下釋疑。法華中旃延是中
根滿願是下根。而今命滿願在迦旃延之前。
故須簡示。或是隨近者當時左佛左右。故先
命之無論次第。何者下釋機便意也。莊嚴文
辭等者旃延但能問難文辭不如故不先命。
仲尼曰。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
言之無文行之不遠。晉為伯鄭入陳非文辭
不為功。大品等者荊溪云。雖於法華而得下
根已堪受命轉般若教。故於今教非後非前。
故知。大權引機何定。具有料簡者覈其大旨。
則身子智慧善吉解空滿願說法俱順般若。
故偏受命。所謂加於可加也。廣如論文。二辭
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辭不堪。二述不
堪之由。是三乘初心者荊溪云。此諸比丘在
彼三藏三乘眾中。始欲學小。現雖暫居三藏
之眾宿根非小。而滿慈子見在小眾便為說
小不逗宿種無四悉功。又或可在於通三乘
眾中。滿願見與二乘同止便即為說折法。小
宗尚失小機寧生別善。故為大士之所彈。訶
言機在於大者即宿習也。尋經可知者尋下
訶辭知今說小。三正述不堪之事二。初分科。
二隨釋七。初訶說法失機三。初分科示義二。
初分科。二示義二。初示義二。初正示。念何事
者荊溪云。何言表諸。即七方便亦是借於法
華之意。何得偏以小法教之。二但四下述意。
討本者第一義為本。三悉如枝。依枝尋本理
居其先。依本尋枝理居其後。荊溪云。亦應更
問所以。世界在於為人對治之後。何以不同
[006-0788a]
五章中意。利在第一鈍居第四耶。答為人對
治逗善惡因。世界即是善惡之果。觀果知因
驗因識果。並是隨便何所疑耶。若是利人乃
至亦可全不用三。準此鈍中復應有此因果
前後。二滿願下結顯。二時維下隨文正釋四。
初訶不觀本心二。初釋法二。初正釋。若不入
定等者荊溪云。此豈不誡後來說者。縱不先
有知根三昧亦須觀人然後說法。等是不知
依安樂行以大乘答。即是其人妄說小乘第
一義也者既有大機。應為說大乘第一義法
反為說小差機致訶。荊溪云。若準下文得不
退轉。應以第一義悉而居於初。若爾於諸比
丘乃成不用下之三悉。何得以四而訶滿願。
答逗諸比丘現世根緣秖應用一通往具四。
故別列三。況復因茲通明被物理。須具足列
四。不疑以諸比丘曾修此四。具如疏文所列
者是聞淨名說。即是世界破見思惡生俗諦
善。此並在於相似位中。若將不退而為相似
為第一義。節級向前而為三悉。即行不退之
四悉也。通別不退義準可知。二料簡五。初簡
定能知機。障通無知者荊溪云。亦應云見見
屬知故以通是知故故以不知而為通障。菩
薩亦爾者亦如當教小乘有不得禪及得禪
者。然當通教豈全不知。意明未是任運真化
未知內外一十六門六十四悉也。是故唯取
別圓菩薩。然於別圓不判位者必須判屬下
根位。故以下根者其位定故具如次文問答
料簡。任運即是真出假位即初地初住圓照
者。是此智無為照機故也。二簡心根差別。三
[006-0788b]
簡訶心所以。荊溪云。問若爾淨名何得等者
而下文云。當知比丘心之所念。答意者凡欲
利物先藉知心。一切眾機不出心故。昔有此
志今方成機。四簡別圓優劣。五簡勸入之意。
或為破或為勸者荊溪云。即破小勸圓自無
所入。為他故入故云方便。雖分圓別乃是兼
三。復次下以證理為入定也。應先自證理。然
可為他說法。二釋喻。大心即是法性者荊溪
云。明彼比丘昔之曾發正當法性之菩提也。
寶器等等者以寶為器。寶即是器。故云寶器。
大心貴極。故如寶大心受法。故如器解雖分
字同顯大心。二訶不觀心念。此如身子教二
弟子者以彼小乘觀門差機以例今文為大說
小。涅槃云。我昔住於波羅奈國。時舍利弗教
二弟子。一觀白骨一令數息經歷多年皆不
得定。即生邪見言無涅槃無漏之法。若其有
者我應得之。我於爾時見是比丘生此邪心
訶舍利弗。汝不善教云何為二弟子顛倒說
法。汝二弟子其性各異。一主浣衣一是金師。
金師之子應教數息。浣衣之子應教觀骨。汝
以錯教令生惡邪。我於爾時為是二人如應。
說法皆得阿羅漢。大乘真實等者琉璃堅固
以喻大實。水精不堅以喻小虛。琉璃具云吠
琉璃。此云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奈不遠。
此寶出彼故以名之。其性至堅人力煙焰不
能毀壞。古字但作流離。後人加玉。左大仲吳
都賦曰。致遠流離與珂[王*戍]。音邃注云。流離珂
[王*戍]皆寶名。三訶不觀根源。有障應說大乘對
治者荊溪云。此障應合用大治之。故非小治
[006-0788c]
之所對也。未有念著小乘法瘡者勿傷令成
小乘瘡也。大論云。聞法之人須有宿世種子。
信心為瘡。如臥毒屑。身若無瘡毒不得入。論
元喻大。今借譬小。本無小瘡縱臥小教法毒
不入。何以用小。為身作瘡亦是以小損大法
身。彼本發大法身全具故也。四不觀樂欲二。
初總示。二別釋二。初對前簡示二。初正示所
屬。十力中三力也者一是處非處力。二業智
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
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盡力。三力者
即四五六也。二此中下闕性所以二。初正明
闕性三。初正示。此中但明根欲。等者前云眾
生根源此云欲行大道也。以善下釋闕性所
以也。荊溪云。明根若成即不可改。今諸比丘
心猶可發。是故先以三義斥之。雖餘文中三
世更互得用其名今此定須釋。諸比丘改小
入大。即是對境生欲意也。二故大下引證。荊
溪云。問其心既深何不名根。答得名處別。故
不云耳。根名能生性謂不改。故亦名深心。未
有可生非根也。三若過下釋成。荊溪云。善根
牢固下更以性欲更互得名助釋斯意。習欲
成性。性在未來由性成欲。性在過去是則欲
必現在根定過去。欲又對緣必須現在。二欲
性下結示兼訶。荊溪云。欲性相關者由與欲
對辨故性通過未。二正釋。三譬二。初正釋譬
意。三種欲樂之心者欲顯理欲發智欲修行
也。欲顯法身等者荊溪云。智為能行道為所
踐。故知。所踐即實相也。故知。大道亦小所行
小乘於中取真諦耳。故以能行用顯所行之
[006-0789a]
大道也。欲修等者行大由心。大心導行萬善
歸之。即緣因也。故下結成此為解脫。若言下
以防伏難。恐伏難云見真不殊。即舉譬遮云
無以等也。故以五義而為別之。言五義者一
蟲寶異真中異故。二停不停極未極故。三多
少殊有界內外。四自及他分作無作。五益無
益化之遠近。寶光者以日宮是二寶所成故。
螢火者易通卦驗曰。立秋腐草化為螢。廣雅
曰。景天螢火燐。二此諸下結成三德。準此結
成則知。大道是正因。日光即了因。萬行即緣
因。即大海喻也。經文先行後智者三既互融。
何必次第。三復次下約過結歸。此四心者大
四悉也。中間廢忘等者其元結緣時必非滿
願小乘之所知也。二結過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正結過彈訶。荊溪云。雖報障所障者報
障即是退大已後在三惡道。既云流轉多非
善處。若居人天不名報障。是故應云同法華
中三千塵點過是已後今始得悟。故宿世人
未入正位。既於方等得遇淨名赴往機緣。開
導當解入正位者必至法華。今引法華良有
以也。問往昔等者前云久發。復云中忘。故須
更問失與不失。若其失者為說何益。又失不
失有緣有了了如今文。若緣因者事關生公
善不受報。彼義尚以一毫不亡。何況了因菩
提之心。理合於此廣明失與不失之本意也。
受不受之大旨也。寄海寄火之善喻也。二譬
顯結過。經有法譬合。初文法也。猶如盲人喻
也。不能去合也。不能斷塵沙至名為微者荊
溪云。上上明塵沙約法藥也。知根即是破向
[006-0789b]
塵沙。圓照照上無明塵沙。無明塵沙即是所
破。知根圓照即是能破。須約圓別分此二。故
如盲也者先約法明無。故無兩眼。次約人明
無。無菩薩根等者塵名雖通凡夫此圓菩薩
根塵三諦。又如生盲下至根之利鈍者當知。
二乘全無大乘五眼所見故說如盲。此則五眼
俱奪意也。問前三眼兩教二乘亦能得之。法
眼三教菩薩亦能得之。如何五眼併奪云無。
答隨教依理其相天殊。若云諸佛菩薩之所
見者即是帶理之四眼也。地住分得佛方究
竟。故肉眼一時遍見十方。天眼不以二相而
見。慧眼乃云第一淨。故法眼佛眼由來永殊。
是故文中不更別辨。具如前文已悉辨竟。若
爾五俱屬佛。豈成五別。答不然。諸佛如來法
身菩薩約體分用。五相不同。且如肉眼見於
麁色於麁色處見於中道。從麁色邊名為肉
眼。約見中處即名佛眼。故見色處名之為用。
佛眼正當中道體也。餘之三眼比說如向。若
如初釋與而言之二乘但盲法佛二眼。今從
奪說故五俱盲。況以佛地五眼望之菩薩尚
奪況二乘耶。法華眇目仍從與論。三淨名入
定如諸比丘荊溪云。借宿命智。借者以此助
彼故名也。而今淨名住無垢位。豈須入定然
後知耶。今示入相令比丘知。則令比丘銜恩
致敬。五百佛所者既已中忘。若依法華五百
之初或依今佛。若準大經四恒之後五百佛
所誠為不多。雖無塵點之言及標一佛之號
今既獲益。從於淨名當知。淨名或是本時眷
屬師資將非淨名亦於五百助其令發。凡一
[006-0789c]
句益悉不徒然。故眾聖化儀或獨或共或兼
或正良為宿不同故也。四諸比丘心志開發
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得本心。昔於觀行位
退。今還得之。二明致敬。碎身莫報者荊溪云。
日捨三恒未醻一句。豈更討於小教之制。欲
行大行。豈存形儀。撿大小二律開遮異轍。忘
犯之教不在聲聞。豈聞大法端拱懼違。捨衣
大提猶能泯相禮俗。小吉何足可除。今謂求
其本也。外凡禮於等覺。何足致疑。論迹也忘
犯暫施固非長禮。以獲深益不覺屈身。邇世
庸人或濫請邪解。或苟求財利屈其法服禮
彼白衣。謂彼道亞淨名。謂我希風新學污
辱緇伍違犯律儀。真法滅之相也。自謂思齊
聖蹤。謬以千里。慈恩云。新學無知禮維摩足。
豈慈恩不曉忘犯荷法之意耶。蓋垂儆於末
世薄夫耳。五淨名說法。說法之辭經文不載。
故知。梵本廣博非虛。六諸比丘得不退轉。圓
教等者荊溪云。從似至真即三不退。似中有
二不退。即位行也。銅輪即念不退。往昔至位
耳者以五品具惑其位猶退故使流轉全忘觀
行。今遇淨名豁然。還復言不定位者以觀行
位遇善惡緣進退不定故云不定位也。或是
至未可定判者荊溪云。若準斯文既具三教。
不可定判。故前四心通三何咎。雖三不定望
圓五品。須皆外凡。雖在經文無的位相。故使
不可專在一文。七富婁那敬揖。四結成不堪。
六命迦旃延二。初分科敘意。二摩訶下隨文
釋義二。初命問疾。須陀耶沙彌等者十誦云。
七歲沙彌與佛論議。佛問五陰為一異等。智
[006-0790a]
踰二十。佛許受戒。俱舍云。佛問汝家在何處。
答云。三界無家稱可聖心。佛令羯磨與受具
足十仙論議如大經第三十五三十六。荊溪
云。沙彌最初涅槃居後。以此準知中間可見。
信知彼亦經於五時。此是見機得道之論議
也。即於彼天般涅槃者明佛滅後及以天中
論議亦為解脫之業。佛在世日旃延造昆勒
論申三藏有門。以尊者從此門入道故。此論
正傳南天竺國不來此土。二辭不堪二。初分
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
初敘意分科。二憶念下隨文正釋二。初佛略
說法要二。初總舉經。二一佛下別解釋二。初
略說二。初正解二。初列句釋相二。初列句。二
如總下釋相。荊溪云。總相說苦諦。即名略不
多解釋。即義略。但云有身皆苦無可愛樂。即
義略也。名廣義廣準說可知。若爾至第二義。
方稱經文。經自列五不多解釋。準列五名亦
可名為名廣義略。故使旃延廣敷演之。今所
訶用不訶義廣。但訶用小不應機宜。然經俱
云說於法要。即名略也。略名之下言於大小。
旃延不達以小演之。二佛為下結指經意。二
同下釋疑。荊溪云。問者旃延何得以五行名
解佛五義。佛五義意何必爾耶。答意者義行
及禪所依別耳。二釋法要三。初入道最勝故
要。苦下四行等者荊溪云。秖是四念處耳。同
緣於苦。故名為總。大小入道莫若於斯。故云
要也。若爾何故不立不淨念處而却云空。答
不淨故空。若爾何以不云別相念處。既有總
言。今從親入燸法邊說。故且云總。隨用一行
[006-0790b]
者於下忍位遍觀十六行相。於中忍位乃經
二十四周。減行七周減緣。故至上忍留一行
一緣得入見道。約人有二種異。一者利是見
行復有二種。若著我者留無我行。若著我所
留空行。二者鈍是愛行復有二種。慢多留無
常行懈怠多留苦行。故云隨用一行也。具如
釋籤。二即三法印故要。荊溪云。對三法者夫
開合者適物所宜。一切經論文無不爾。今此
開合亦但於類例同者合之為三。若開為五
為五法印。有何不可。如地持中四優檀那。優
檀那者此翻為印。於彼四印又合不淨。或復
合空。是故小乘三不可闕。生死之法與涅槃
異故別印之。生死須存初後二故故生死印
不可一也。無常初印。無我後印。先觀無常便
生厭離。故用初印既厭離已存著能觀。故用
後印推求能觀至不可得。即契涅槃所以涅
槃唯用一印。若大乘法印即唯一也。以生死
涅槃體不異故名實相印。三即三脫門故要。
二旃延廣說二。初略釋。二又廣下廣釋二。初
正釋二。初約法正示二。初正明廣義。荊溪云。
一橫二竪者三界應竪。今云橫者從一世三
界之心。諸見應橫。今云竪者歷於三世四句
分別。又諸見由身次第相生。故亦云竪。又亦
可云諸見為橫。爛漫起故三界為竪淺深別
故。理須細約諸見委論五義。見轉皆以五義
逐之。使成後人入道之相異於數寶唐喪功。
故凡諸入道皆多從竪。具如止觀破見遍中
諸論廣明。為令正法久住世耳。二若常此斥
數人不得入道者過在人師非論主咎。二但
[006-0790c]
旃下約論能通二。初正明昆勒二。初明論旨
從容二。初示論中義旨。昆勒此云篋藏。申兩
亦門也。若說念處等者荊溪云。此明功能門
中皆悉迷悟雙明。義當有無兩門故也。三聖
行者無貪等三。聖人所行名為聖行。二但佛
下顯佛世無諍。入門雖異等者四門雖異證
果無別。各述其門者即毘曇婆沙述有門。成
實述空門。昆勒述兩亦門。如為闡耶說離有
無經。即雙非門。人師失旨執之成諍。故宋求
那跋摩得第二果。至臨滅度述遺囑。付弟子
阿沙羅附還天竺以誡諸師。文帝遂勅譯成
華言。其略云。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執者
有是非。達者無違諍等。二旃延下結能通得
旨。荊溪云。若不善通三藏等者意明有無。但
是述其所入之門。傍學能於四門通贍。故使
傳於南天竺國。二毘曇下略指三門。荊溪云。
四門皆五者莫不皆具苦等四義。寂滅秖是
四義所歸。二料簡二。初徵辨論旨。荊溪云。青
目至鈍根人者青目全破。是故兩少猶為鈍
人。恐此下今判論意四門相望展轉互得為
利鈍也。方用第四為最利人。二問佛下歸過
旃延。荊溪云。出沒多端者或沒大義兼用小
名。即如今教或沒大名而用小義。即如迦旃
延。此非佛意。或先大名後用小義。如通二乘。
亦非佛意。或先小名後用大義。如今淨名所
用者。此是得佛意。或先小名兼用小義。如通
菩薩別教亦然。亦非佛意。或先後俱小如三
藏教。固非佛意。或先後俱大即通教中鈍菩
薩半有佛意。於一音中並有上來眾多意趣。
[006-0791a]
其中雖有非佛意者莫非一代逗機之教。逗
不得宜故云非耳。但旃延用不稱佛意。於機
無益反致議訶。三正述不堪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訶能說心非二。初正約能說心非。
荊溪云。此中意明說由心生。心既生滅安說
無生。說從心生證隨心得說隨心證。信不餘
塗。故以心驗法知法必如心。終無生滅之心。
能說大乘實相。實相名通須以理定。意訶所
說尚非通教實相故耳。疏文解釋凡有五重。
但旃延所說心非不過此五。並是能訶所訶
相對比則總含四門。一切行理等異莫非生
滅。文為五。初約二諦釋。二又四下約五義釋。
三又出下約觀用釋。四又旃下約本門釋。五
又聲下約觀體釋二。初約小明非。二何者下
約衍簡示。荊溪云。通教八地已上等者意明
徒有雙流之名而實無雙流之理。雖不生滅
有教無人以其雙流無實果故。別教初地理
雖是實地亦無人。雖用通訶通非教意。況復
文意亦非專通。故到別教尚云無人。脩羅琴
者不撫而韻。以喻即寂而說。二又非下兼約
不知根緣。荊溪云。非但等者語其機教之功
用也。應知。訶意正用通真。二訶所說法非二。
初略示大意。止通入真者止秖也。二諸法下
廣釋經文二。初正釋二。初總對小乘五法訶
二。初正釋五法。荊溪云。五義皆與藏對辨皆
正斥三藏名同義異。以由境同觀別故也。諸
法究竟等者小亦名空而非空義。小空無旨
真義不成。乃至寂滅同異準說。三藏所明生
法二空者或一或三具如目連章中已辨。衍
[006-0791b]
明實相真空者義通真中。此正用真密兼中
道。故此正與目連章意及為國王長者所說。
并下釋觀眾生品大旨略同。餘非全無不及
三處此中經意亦正明通義。故顯說通。故知。
此之四義稍隱不彰於寂滅中偏顯圓別。是
故文中指大涅槃。二三藏下對辨結示。荊溪
云。此是通塗者秖以此章義含三意故曰通
塗。故前後文多皆含於中道之說。故此中云
亦得即是等者教法通深故也。二若破下別
約旃延本門訶。二料簡二。初問。荊溪云。秖緣
前含。是故問答欲令意顯。故問意云。為顯四
榮應以榮折。雖著義字苦等仍存。故云枯也。
但是四枯顯榮何在。二答二。初明即枯是榮。
荊溪云。答意者破拙入巧巧拙自殊。意顯破
拙即入中也。借結此拙而成枯意。巧自成榮
故先入巧入已見中。雙遊之義枯即榮也。故
引二鳥其義善成。故居士訶即名榮也。苦等
一一皆云義故故可結為非枯非榮。義字不
間真中故也。故立不生不滅我與無我不二
等言。況此通門元通妙理。二鳥雙遊者鳥喻
品云。一者迦隣提。二者鴛鴦遊止共俱不相
捨離。古人多解。委如彼疏。今師以雄喻常。雌
喻無常。生死有性善故無常即常。如二鳥在
下。涅槃有性惡。故常即無常如二鳥飛高。是
則在高在下雌雄共俱雙遊並息。其義皆成。
故今雖結枯名枯即榮也。以二鳥不相捨離
故。無我法中有真我者此示大經迦葉歎佛
文也亦應例云無常中有常苦中有樂空有
不空。悉是二鳥雙遊。即枯是榮意也。二淨名
[006-0791c]
下明部意猶蜜。荊溪云。淨名結真等者正出
答意。具如向述。真即是中雙遊之言必相即。
故不生不滅雖結無常不專無常。以無常義
仍通故。故宜斥於三藏二乘令於此座成生酥
益。三諸比丘心得解脫荊溪云。彼比丘益雖
不因佛而因淨名得通教利。當知。緣在二聖
故也。具如前說。得羅漢者前云真我。復云實
相及以雙遊。今結得羅漢者驗前進明別圓理
者明教功力非正訶相。心脫是俱慧。脫是慧。
四結成不堪。七命阿那律二。初分科敘意。二
剎利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楚夏者如涅
槃玄及記。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
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梵王來問統御大千者家語曰。夫德法
者御民之具猶御馬之有銜勒也。又曰。御四
馬者執六轡。御天下者正六官。今臣下稱天
子為御。蓋取此義。以天子居尊高之位臨御
於下故也。今梵王統領三千猶御四馬故云
統御。報得天眼者荊溪云。亦有生得鬼神等
及發得等云云。二那律答二。初正釋。經云。掌
中菴摩勒果者肇云。果形似檳榔。食之除風
冷。時手執此果。故即以為喻也。大辟支等
者荊溪云。問支佛元知十方佛不。答亦知亦
不知。若準所見百佛世界豈可無佛。理應合
知。秖恐見處不知有佛。又容知者秖知一界
唯一佛化。知亦何妨。故二十部中亦有許知
十方佛者。此亦宜為大教梯漸。二料簡二。初
以梵王對小乘天眼簡。問若爾何異者向聞
抑小同梵。今問若同云何分凡聖異。荊溪云。
[006-0792a]
問異難同也。答下五種四禪者謂根本及觀
練熏修也。荊溪云。答出異意者一往所見遠
近雖同然復報等因亦不一。文有三異。一報
修異。二總別異。三通明異如文。二以梵王對
圓人肉眼簡問意者六根淨人六見大千。何
異梵王。答意法華肉眼尚超小聖。何況梵王
天眼。開闢者荊溪云。肉眼雖見廣由於天。大
品等者明大乘肉眼不假開闢。故欲奪天先
辨肉異。大小既別因果自殊。若法華經力等
者依開顯教。觀本具理入相似位。功由於教
故云經力。當知依教修行行成證理既得似
證。肉眼功倍名為佛眼者尚即佛眼。豈況天
慧。以其下釋大經義。初明二乘慧名肉眼。次
釋圓人肉名佛眼。初中云有齊有劣者同除
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所證既
劣慧但名肉。圓教下次意也。以其等者具惑
達性。故名佛眼。此即大經四依品明初依文
也。五品六根無明俱在並照三德。故云知藏。
住前二即同是初依。三正述被彈之事二。初
分科。二時維下正釋五。初窮難二。初雙窮十
智者世智他心四諦智法比盡無生也。二雙
難經云。假使作相等者荊溪云。羅漢證滅不
應有見故云假使。與外道等者亦是抑辭。有
為功德具有三明。安同外見。而云與等故且
挫其出觀時也。疏云。雖與等者荊溪云。與而
又奪有殊即與也。有為即奪也。證數緣盡
者新云擇滅無為也。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
謂斷智推度令滅故名擇滅。古云數緣。即是
擇也孱同者字宜作僝。士限反。尚書曰。方鳩
[006-0792b]
僝工孔安國云。鳩聚僝現也。入觀等者荊溪
云。若約那律失眼出觀但同世人。壞根者不
見。二那律受屈。三梵王請問二。初分科。二隨
釋三。初歎未曾有。二作禮致敬。三正請問。孰
誰也。四淨名答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答有
真天眼人。荊溪云。經有佛世尊等者有人以
有字為上句。未深不可也。何者所言誰者本
問其人兼及有無。故須還以人為答也。是故
疏中但釋答人。無二邊偽者辨佛眼之功用
也。見色等者應云即中見麁細色。二辨真天
眼相二。初正釋。荊溪云。常在深禪定窟者三
法名異其義必同。亦可義異其體不別。不別
而別理通因果。事用非因。首楞嚴在因涅槃
指果。三種生死加自體耳。二料簡二。初顯圓
教所攝。荊溪云。非偏非圓者亦可云是偏是
圓即別教也。約地前後而分偏圓。二對佛眼
辨相。名佛天眼者欲簡偏。故加佛字。例應四
眼悉宜如佛區以別之。金剛般若者佛歷五
眼以問。善吉悉答云有。具如前引。五梵王及
眷屬發心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明發心。
二致敬而去。四結成不堪。八命優波離二。初
分科敘意。二隨文正釋二。初命問疾二。初化
他須念持。修多羅此云契經。阿毘曇此云無
比法。即論藏也。正內眷屬者秉律齊眾即是
化他。波離持律。豈但自正亦正他也。二自行
須念持。荊溪云。六者且指一日之別行耳。多
日相續皆由念故。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
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敘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二比丘犯戒疑問。經
[006-0792c]
云。誠以為恥者生公云。犯律者必有懼罪之
惑也。原其為懷非唯畏苦困。已交恥所為也。
經云。願解疑悔者荊溪云。疑罪輕重。悔蓋覆
心疑悔罪兼。何由可滅。復本上懺不出無生。
今此波離不達機理專輒為其依小解釋。得
免斯咎者悕蠲重愆。輕尤易除可思見佛。疏
中初約義推。次汎引經說。若其重者者小乘
重罪凡有四種。入如毛頭名婬。舉離本處名
盜。斷其命根名殺。言章了智名忘。律無悔
文者小學悔已障果。仍成重罪未忘。據此以
論重不可悔。故云無悔文也。或重罪方便者
四分云。起心不動身口。但自剋責還復好心。
是名不犯。二動身口未到前境名次方便犯
偷蘭。三者臨至境所身分相交未至犯處已
來名近方便是重偷蘭。二上首為說依律判
斷者若犯根本應須學悔。若犯方便應懺偷
蘭。若本無心則不結罪。或教下謂。問其情實。
若本有心應須懺滅。正罪方便並須集僧。若
犯重者僧祇云。若犯罪已啼哭不欲離袈裟
深樂佛法者令與學悔羯磨。然後奪三十五
事等。若犯蘭者十誦云。初篇生重此是近方
便。謂身口相加未得暢遂者應一切僧中悔。
若初篇生輕二篇生重應界外四比丘中悔。
若僧殘生輕應一比丘前悔。是則集僧有界
內界外二種之別。羯磨分心念對首眾法三
類之殊。今此明悔罪用眾法對首也。故荊溪
云。集僧唯二羯磨通三。滅與不滅如常所辨。
波離為彼犯者如上律相而說。故云為其如
法解說也。三述被訶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
[006-0793a]
二。初正述彈訶七。初正彈訶。無重增罪者荊
溪云。第二篇去僧法可除未妨真修何成擾
心。當是疑重及重方便。依教作法緣具難諧。
若學悔所加懼一世無用。義須心殄乃令事
除。彌助疑情名重增罪。罪從至其想者語略
意玄。善須得旨。然知其罪而隨其治。縱有治
者皆擇其易焉為其難。故須觀時藥病相扣。
不可一向併云無生。故天台大師明懺淨中
小教有者令依事滅。非小所達方投大宗。並
應先斷相續之想心。不應觀理而令續行。況
復須窮逆順十心。觀成法順方滅重瑕。然此
中辭但存大旨。使成淨名訶小之相。欲習行
者不可徒然。應當專於四種三昧不思議境。
九法資成遠近方便解行兼美。是故須依止
觀大部。一切行者之妙津梁。羯磨者此云辨
事。謂施造遂法必有成濟之功焉。二勸除滅
二。初標示。二直除下正解二。初略釋。罪從心
生等者即諦觀罪性。故大論喜根弟子問勝
意云。大德是婬欲法名何等相。答煩惱相。又
問內耶外耶。答是煩惱不內不外。若在內者
不應待緣。若在外者於我無事。弟子言。若如
此者煩惱非內非外非在十方。求不可得即
不生滅。云何能作煩惱事耶。此亦是觀罪性
之要術也。若觀至罪相者即普賢觀云。我心
自空罪福無主也。二廣釋二。初列懺名。二釋
懺義二。初依門辨障。毘尼翻律或翻為滅。義
如常辨。違無作罪即違制之罪也。從作法而
受。發得形俱無作違則成罪。此依定門者荊
溪云。意明求相專注為定非禪定也。戒慧相
[006-0793b]
藉次第之說。具如法華三昧中辨。根本者生
罪。妄心總而言之煩惱業也。故觀相者即事
一心。雖云戒等其實約慧然除圓定無滅重
方。圓定即慧故如月也。違無作者具如止觀
辨業中明。二正釋三相三。初作法大論等者
斬草殺畜俱犯單提。故云同篇。作法懺者準
律先請一清淨知律比丘堪解罪者共在空靜
處。或對佛像前具儀。三請當為分別罪名種
相三種。又為說破持兩相。令生怖心然後悔。
根本法辭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斬
草害畜命二波逸提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
此即作法懺也。二無作滅者違制罪除免苦
二千歲。性罪既在還墮泥犁。後須償命。以外
人計草木有命見沙門斬伐。謂無慈心如來
息世譏嫌於是制戒。既非有情犯無性罪。作
法紛動者荊溪云。舉難從易令習無生。意明
懺下三篇尚自紛動。況復懺上二篇。安可遂
情。二觀相如諸方等者如方等陀羅尼虛空
藏等也。見罪滅相者聞唱罪滅及見印臂。荊
溪云。釋觀相中依經作法。故非禪定。況云取
相心動。驗知。非定者也。此亦擾心者既不欲
令修前二懺所以列者。為逗物機及以並決知
非無生悉成紛動。何者一七三七多七九旬
一年多年或云長作如斯等例。豈不紛動耶。
意復兼勸前二懺者進慕觀理一體妙除。況
消訶文非前二義。是故觀相緣罪心境。對滅
罪境生重慚愧。不惜身命改革元心。故知。其
人理觀全昧。三無生二。初正明無生。此觀成
時者荊溪云。指初隨喜前始習觀道。前既悠
[006-0793c]
漫。故須剋指觀行也。末代行者自揣其心。幸
非利根何辭觀相。觀相重滅無生可成。勿辜
其心空云理是。相應之語不在於他。善格內
懷安同眾聖。端坐念實相者坐即四儀之一
事。念即三觀之總名。實相乃三諦之異號。蓋
用一心三觀觀一心三諦遍融諸法。眾罪寧
存。坐念既然餘三亦爾。四儀六作無非實相。
諦觀尚一。罪福詎分。達罪空中如日消露。無
勞下結功顯過也。二對事料簡二。初牒事問。
二約人答。二初約鈍人須事。二約利人唯理
三。初正明理懺。荊溪云。此無生門懺於三
道一念除滅消苦道也。畢故忘新袪業煩惱。
必能滅故已不造新。既不造新豈應習故。一
剎那頃名故名新。不懺墮非。尋即名故。設懺
罪滅。畢故忘新。新罪既除何新之有。便不落
謝新故並忘。二故大下引證破執。荊溪云。故
大論下示悔初後。於此初後謂罪定有而生
重憂罪定不滅。以此心起不順無生。應滅憂
心已生無主方名罪性本自無生。罪尚無生
豈計憂悔。捨悔憂想相續永忘了自性心本
無生滅。如是悔者名真無生憂。亦悔之別名
而已。故一切大教皆為眾生示滅罪相。如禮
二十五佛聞文殊等名。更云有罪即名謗佛。
散心尚爾況復無生。又若下重釋罪心。罪體
幾忘。不獨由執。世人作罪常謂罪無。可由此
心令罪自滅。若如是者豈不增於諸見計耶。
今云不執從悔心說。若設悔已信佛云無。尚
執有愆公違佛教。故知。觀罪本為滅心。若反
執心與滅相反。三若下顯理功能。若能等者
[006-0794a]
荊溪云。復滅心宗顯懺功著見理者見無生
理也。事性等者事謂違無作罪性即性罪根
本即根本妄惑罪。此之三罪是前三懺所破。
故荊溪云。事即事懺性即觀相根本即是無
生懺也。罪心是心即罪根本。能達心者根本
永忘。又見理者貪等無生。此則以理破於心
執故此心執通能障於三種懺也。三種懺內
無生為首。無生生執罪尚不滅。況於前二而
生執耶。三為解釋二。初正明三句三。初約心
境解。荊溪云。彼罪性等四句推者本推於共。
具如止觀等諸文所明。二約根境識解。荊溪
云。若十八界等者內根外塵中間識也。此十
八界從緣而生。尚自不實。何以更能保罪心
耶。三約唯心解二。初正示。於三解中此釋最
要。何則前明根境。不出色心。色從心造全
色是心。故但觀心無所不攝。炙病得穴伐樹
除根喻之可觀。荊溪云。觀心者前對外境。此
唯觀心造罪由心不作罪。時尚須觀照。豈況
作罪而不觀之。二故普下引證。荊溪云。引普
賢觀者心謂罪心法即罪境。心境成業全是自
心。是故更令觀於心也。作是等者作是懺悔
明懺悔之體。嚴謂眾法助體。所行所嚴即是
中道實相。無罪謂罪本無破壞是捨離想。心
識謂執心家之分別。行此至心如流水等者
意明不住能滅所滅心相見罪福有無念念無
生。二前兩下結判示意。荊溪云。前兩至小疎
者於無生中自有三釋。初解以心境相對。次
又解下以根塵識三事對辨。而此二解並是
無生非不滅罪。但不與經中佛語相應。佛語
[006-0794b]
唯令觀心故也。故云心垢故眾生垢等。四引
佛語證。破波離疑執者疑罪執小。小乘之中
但有作法。若準優波離作此執者尚違小教。
何況大耶。以毘尼中犯既問心豈非罪從心
起。但彼小乘覆相不說唯心名不了義。其斯
謂矣。若依此判等者據律問心顯波離失。如
毘尼母云。犯必託境關心成業。心有增微境
有優劣故也。或心境俱重人作人想殺。或境
重心輕人作非人想。或境輕心重非人人想。
又成論云。深厚纏殺蟻重慈心殺人。故知。小
律結罪由心。故今云。若垢心作輕之與重悉
皆是罪也。大士下荊溪云。淨名引佛正教無
生除滅以破小執。仍不違小。若心見有眾生
等者眾生秖是執小宰主。故有執者即名不
淨。以不淨故即有罪也。此則能知所知等者
心為能知。即無生心。眾生罪垢即是所也。二
心俱無不在四句。一一推之皆不可得。何者
無生之心既非四句。罪心無生。安屬於四。是
則無下以心況罪。由心有罪心無罪無。諸法
尚然。何罪可得。不出於如下具如目連圓教
三空。故下文中用如幻等譬。五覈問波離二。
初分科。二隨釋三。初大士問。二波離答。三大
士類顯。六入真分判斷除二。初懸敘分科二。
初懸敘三假二。初列三名。二簡體析二。初正
簡。荊溪云。假相者假文具三。皆用幻等。亦入
圓真者既是體法能至圓中以通屬故云亦
也。所以三釋之中前之。二釋雖亦衍門不及
第三唯觀心性。故前兩釋多寄通真。折假者
三假之義既在成論。三藏豈無。但諸阿含名
[006-0794c]
多不顯。所以三假之盛在弘教者。故廣在於
成論。文中言折假者非無其理。何者如云因
無常故緣亦無常。前念後念悉皆生滅。長不
住故短亦不住。既俱無常即破常倒。不假更
用自他等名故四句推唯在衍教。便令成於
生即無生。故用衍門以破藏拙。隨情者假非
即理。故得情名。理即是空順空隨理。二此即
下結顯。二分科示意二。初因下隨文釋義二。
初別譬三假三。初體因成假二。初總釋。荊溪
云。三倒三陰等者心倒受陰想倒想陰見倒
行陰心王識陰。四陰是心皆依於色。今順所
引佛語易故置色存心。更有同異。具如止觀
記引婆沙文。即是無生等者無心者牒上無
生。故此三假並約罪心及以罪境。以此文意
遍通諸文。二唯優下別釋。荊溪云。我見等五
者即身邊等四皆因我生。五及三倒皆因成。
故皆對境。故俱合云受。領納隨觸想取像
為體。行攝多心所。除不相應行及以無為法
皆有所緣。故一一文中並闕。推句至下二假。
方乃具之。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