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54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明-智旭 (master)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二
明 古吳沙門智旭 述


△三辨體狀二。初標科略指。二依科廣釋。今初。


「次出體狀。所言體狀者就中復有三種差別。一舉離
相以明淨心。二舉不一不異以論法性。三舉二種如
來藏以辨真如。雖復三種差別。總唯辨此淨心體狀
也。」


【復有三別等是標科。總唯辨此句是略指也。或問。
何意三種差別以辨淨心體狀。答曰。淨心體狀不
可名言。諸相即是非相故明離相。若計有相可離
則非不異。若計相即是心又非不一。今言不一不
異即是離於一異相也。然雖離一異相。不得再計
非一非異之相。須知淨心不一不異。而一亦淨心
[002-0600a]
異亦淨心。約一即是如實空義。約異即是如實不
空義也。以此三義求之而淨心體狀庶可會矣。】

二依科廣釋三。初舉離相以明淨心。二舉不一不
異以論法性。三舉二種如來藏以辨真如。初中二。
初正明淨心離相。二巧示順入方便。今初。


「第一明離相者。此心即是第一義諦真如心也。自性
圓融體備大用。但是自覺聖智所知。非情量之能測
也。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以名名。不可以相
相。何以故。心體離名相故。體既離名即不可設名以
說其體。心既絕相即不可約相以辨其心。是以今欲
論其體狀實亦難哉。唯可說其所離之相。反相滅相
而自契焉。所謂此心從本巳來離一切相平等寂滅。
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亦有相非亦
無相。非古來今。非上中下。非彼非此。非靜非亂。非染
非淨。非常非斷。非明非暗。非一非異等一切四句法。
總說乃至非一切可說可念等法。亦非不可說不可
念法。何以故。以不可說不可念對可說可念生。非自
體法故。即非淨心。是故但知所有可說可念不可說
不可念等法悉非淨心。但是淨心所現虗相。然此虗
相各無自實。有即非有。非有之相亦無可取。何以故。
有本不有故。若有本不有。何有非有相耶。是故當知
淨心之體不可以緣慮所知。不可以言說所及。何以
故。以淨心之外無一法故。若心外無法。更有誰能緣
能說此心耶。是以應知所有能緣能說者。但是虗妄
[002-0600b]
不實故有。考實無也。能緣既不實故。所緣何得是實
耶。能緣所緣皆悉不實故。淨心既是實法。是故不以
緣慮所知也。譬如眼不自見。以此眼外更有他眼能
見此眼。即有自他兩眼。心不如是。但是一如。如外無
法。又復淨心不自分別。何有能分別取此心耶。而諸
凡惑分別淨心者。即如癡人大張巳眼還覓巳眼。復
謂種種相貌是巳家眼。竟不知自家眼處也。是故應
知有能緣所緣者但是巳家淨心。為無始妄想所熏
故不能自知巳性。即妄生分別。於巳心外建立淨心
之相。還以妄想取之以為淨心。考實言之。所取之相
正是識相。實非淨心也。」


【自性圓融則不可以諸相取。體備大用又不可以
寂滅求。所離之相謂四句百非。反相謂即流以尋
源。滅相謂停波以得水也。眼不自見。猶有他眼能
見我眼。心不自知。更無他心能知我心。以凡屬方
隅形相皆是妄想所取。即更擬一無方隅無形相
者以為淨心之相。亦是妄想。所取不過俱屬識情
分別之相。決非淨心故也。餘文易知。】
△二巧示順
入方便。


「問曰。淨心之體既不可分別。如諸眾生等云何隨順
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妄念分別體是淨心。但以
分別不息說為背理。作此知巳。當觀一切諸法一切
緣念有即非有。故名隨順。久久修習若離分別。名為
得入。即是離相體證真如也。此明第一離相以辨體
[002-0600c]
狀竟。」


【知一切妄念分別體是淨心。譬如知彼是水也。伹
以分別不息說為背理。譬如波浪不息說為背水
之止性也。作此知巳。是從名字起觀行。當觀一切
諸法等。是從觀行入相似。久久修習若離分別等。
是繇相似入分真。圓頓止觀之要盡在是矣。】
△二
舉不一不異以論法性。


「次明不一不異以辨體狀者。上來雖明淨心離一切
分別心及境界之相。然此諸相復不異淨心。何以故。
此心體雖復平等而即本具染淨二用。復以無始無
明妄想熏習力故。心體染用依熏顯現。此等虗相無
體唯是淨心。故言不異。又復不一。何以故。以淨心之
體雖具染淨二用。無二性差別之相。一味平等。伹依
熏力所現虗相差別不同。然此虗相有生有滅。淨心
之體常無生滅常恒不變。故言不一。此明第二不一
不異以辨體狀竟。」


【先明不異。則不於相外別覓淨心。如全水成波則
全波即水也。次明不一。則不計差別之相以為淨
心。如波雖生滅不可謂水有生滅也。】
△三舉二種
如來藏以辨真如二。初明空義。二明不空義。雖云
二種如來藏。秪是一體具二義耳。以其隨緣即不
變故。十界染淨諸法性自非有名為空如來藏。以
其不變能隨緣故。具足染淨性相一異難思名不
空如來藏。體實非空非不空。故能雙炤空與不空。
[002-0601a]
初中二。初正明空。二問答遣疑。今初。


「次明第三二種如來藏以辨體狀者。初明空如來藏。
何故名為空耶。以此心性雖復緣起建立生死涅槃
違順等法。而復心體平等。妙絕染淨之相。非直心體
自性平等所起染淨等法。亦復性自非有。如以巾望
兔。兔體是無。但加以幻力故似兔現。所現之兔有即
非有。心亦如是。但以染淨二業幻力所熏故。似染似
淨二法現也。若以心望彼二法。法即非有。是故經言。
流轉即生死。不轉是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
又復經言。五陰如幻乃至大般涅槃如幻。若有法過
涅槃者。我亦說彼如幻。又復經言。一切無涅槃。無有
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
悉俱離。此等經文皆據心體平等以泯染淨二用。心
性既寂。是故心體空淨。以是因緣名此心體為空如
來藏。非謂空無心體也。」


【以平等心會差別法。但有平等之體。元無差別之
實。名之為空。猶大佛頂經所謂一非一切非。十界
俱非非。但空也。】
△二問答遣疑五。初遣眾生現有
疑。二遣何因迷妄疑。三遣無明有體疑。四遣能熏
為體疑。五遣因果一異疑。今初。


「問曰。諸佛體證淨心。可以心體平等故。佛亦用而常
寂。說為非有。眾生既未證理。現有六道之殊。云何無
耶。答曰。真智真炤尚用即常寂。說之為空。況迷闇妄
見何得不有。有疑衍有字即非有。」
[002-0601b]


△二遣何因迷妄疑。


「問曰。既言非有。何得有此迷妄。答曰。既得非有而妄
見有。何為不得無迷而橫起迷。空華之喻於此宜陳。」


【無迷而橫起迷。所謂迷本無因者也。既無華而妄
見有華。亦可例知無勞而妄瞪成勞矣。】
△三遣無
明有體疑。


「問曰。諸餘染法可言非有。無明既是染因。云何無耶。
答曰。子果二種無明本無自體。唯以淨心為體。但因
熏習因緣故有迷用。以心往攝用即非有。唯是一心。
如似粟麥本無自體。唯以微塵為體。但以種子因緣。
故有粟麥之用。以塵往收用即非有。唯是微塵。無明
亦爾。有即非有。」


△四遣能熏為體疑。


「問曰。既言熏習因緣故有迷用。應以能熏之法即作
無明之體。何為而以淨心為體。答曰。能熏雖能熏他
令起。而即念念自滅。何得即作所起體耶。如似麥子
但能生果。體自爛壞歸於微塵。豈得春時麥子即自
秋時來果也。若得爾者。劫初麥子今仍應在。過去無
明亦復如是。但能熏起後念無明。不得自體不滅即
作後念無明也。若得爾者。無明即是常法。非念念滅。
既非常故。即如燈𦦨前後相因而起。體唯淨心也。是
故以心收。彼有即非有。彼有非有故。名此淨心為空
如來藏也。」


【能熏指過去子果二種無明。無明指現在子果二
[002-0601c]
種無明也。餘文可知。】
△五遣因果一異疑。


「問曰。果時無明與妄想為一為異。子時無明與業識
為一為異。答曰。不一不異。何以故。以淨心不覺故動。
無不覺即不動。又復若無無明即無業識。又復動與
不覺和合俱起不可分別。故子時無明與業識不異
也。又不覺自是迷闇之義。過去果時無明所熏起故。
即以彼果時無明為因也。動者自是變異之義。由妄
想所熏起故。即以彼妄想為因也。是故子時無明與
業識不一。此是子時無明與業識不一不異也。果時
無明與妄想不一不異者。無明自是不了知義。從子
時無明生故。即以彼子時無明為因。妄想自是浪生
分別之義。從業識起故。即以彼業識為因。是故無明
妄想不一。復以意識不了境虗故即妄生分別。若了
知虗即不生妄執分別。又復若無無明即無妄想。若
無妄想亦無無明。又復二法和合俱起不可分別是
故不異。此是果時無明與妄想不一不異也。以是義
故。二種無明是體。業識妄想是用。二種無明自互為
因果。業識與妄想亦互為因果。若子果無明互為因
者。即是因緣也。妄想與業識互為因者。亦是因緣也。
若子時無明起業識者。即是增上緣也。果時無明起
妄想者。亦是增上緣也。上來明空如來藏竟。」


【答中先明不一不異義。次明體用因果及因緣.增
上緣義。以此諸義惟依一心虗妄建立。有即非有。
故得結成空如來藏也。子時無明與業識先明不
[002-0602a]
異。次明不一。果時無明與妄想先明不一。次明不
異。繇根本無明得有業識之用。繇枝末無明得有
妄想之用。故以二種無明為體也。繇子時無明得
生果時無明。復繇果時無明熏成子時無明。故二
種自互為因果。名親因緣。繇業識得起妄想。復繇
妄想熏成業識。故二種亦互為因果。亦名親因緣。
若子時無明起業識。果時無明起妄想。但是異法
相成。秪名增上緣也。】
△二明不空義。猶大佛頂經
所謂一即一切即。十界但即。非偏假也。文為二。初
總立諸科。二隨科各釋。今初。


「次明不空如來藏者。就中有二種差別。一明具染淨
二法以明不空。二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第一明染
淨二法中。初明淨法。次明染法。初明淨法中復有二
種分別。一明具足無漏性功德法。二明具足出障淨
法。」


△二隨科各釋即為二。初明具染淨法。二明藏體
一異。初中二。初明淨法。二明染法。初又二。初明具
足無漏性功德法。二明具足出障淨法。今初。


「第一具無漏性功德者。即此淨心雖平等一味體無
差別。而復具有過恒沙數無漏性功德法。所謂自性
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真實識知義故。常樂我淨義故。
如是等無量無邊性淨之法唯是一心具有。如起信
論廣明也。淨心具有此性淨法。故名不空。」


【起信論云。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
[002-0602b]
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若心有動非真識知。非常
非樂。非我非淨。心性無動即真實識知等義。此性
淨法不約德用言也。】
△二明具足出障淨法二。初
明果性惟心所具。二明能熏亦惟心所具。今初。


「第二具出障淨德者。即此淨心體具性淨功德。故能
攝持淨業熏習之力。由熏力故德用顯現。此義云何。
以因地加行般若智業熏於三種智性令起用顯現。
即是如來果德三種大智慧也。復以因地五波羅蜜
等一切種行熏於相好之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來
相好報也。然此果德之法雖有相別。而體是一心。心
體具此德故。名為不空。不就其心體義明不空也。何
以故。以心體平等非空不空故。」


△二明能熏亦惟心所具。


「問曰。能熏淨業為從心起。為心外別有淨法以為能
熏耶。答曰。能熏之法悉是一心所作。此義云何。謂所
聞教法悉是諸佛菩薩心作。諸佛心菩薩心眾生心
是一故。教法即不在心外也。復以此教熏心解性。性
依教熏以起解用。故解復是心作也。以解熏心行性。
性依解熏以起行用。故行復是心作也。以行熏心果
性。性依行熏起於果德。故果復是一心作也。以此言
之。一心為教乃至一心為果。更無異法也。以是義故。
心體在凡之時本具解行果德之性。但未為諸佛真
如用法所熏。故解等未顯用也。若本無解等之性者。
設復熏之。德用終不顯現也。如是真金本有器朴之
[002-0602c]
性。乃至具有成器精妙之性。伹未得推鍛而加。故器
朴等用不現。後加以鉗椎。朴器成器次第現也。若金
本無朴器成器之性者。設使加以功力。朴用成用終
難顯現。如似壓沙求油。鑽氷覓火。鍛氷為器。鑄水為
瓶。永不可成者。以本無性故也。是故論言。若眾生無
佛性者。設使修道亦不成佛。以是義故。淨心之體本
具因行果德性也。依此性故起因果之德。是故此德
唯以一心為體。一心具此淨德。故以此心為不空如
來藏也。」


【能熏所熏。若果若因。無不以一心為體。心具此德
故名不空。】
△二明染法二。初立科。二各釋。今初。


「次明具足染法者。就中復有二種差別。一明具足染
性。二明具足染事。」


△二各釋二。初明具染性。二明具染事。初又二。初
正明。二釋疑。今初。


「初明具足染性者。此心雖復平等離相。而復具足一
切染法之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是故經云。心性是
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即是能生生死。又復經言。即
是法身。流轉五道說名眾生。即是能作生死也。」


【從此有彼名之為生。舉體成彼名之為作。如水生
波舉體作波也。】
△二釋疑七。初釋性不可轉疑。二
釋兩性相違疑。三釋兩業起滅疑。四釋性不相除
疑。五釋互論相違疑。六釋本末同滅疑。七釋相違
不熏疑。今初。
[002-0603a]


「問曰。若心體本具染性者。即不可轉凡成聖。答曰。心
體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轉凡成聖。既並具染淨二
性。何為不得轉凡成聖耶。」


△二釋兩性相違疑。


「問曰。凡聖之用既不得並起。染淨之性何得雙有耶。
答曰。一一眾生心體。一一諸佛心體。本具二性而無
差別之相。一味平等。古今不壞。伹以染業熏染性故。
即生死之相顯矣。淨業熏淨性故。即涅槃之用現矣。
然此一一眾生心體依熏作生死時。而不妨體有淨
性之能。一一諸佛心體依熏作涅槃時。而不妨體有
染性之用。以是義故。一一眾生一一諸佛悉具染淨
二性。法界法爾未曾不有。但依熏力起用先後不俱。
是以染熏息故稱曰轉凡。淨業起故說為成聖。然其
心體二性實無成壞。是故就性說故染淨並具。依熏
論故凡聖不俱。是以經言。清淨法中不見一法增。即
是本具性淨。非始有也。煩惱法中不見一法滅。即是
本具性染。不可滅也。然依對治因緣。清淨般若轉勝
現前。即是淨業熏。故成聖也。煩惱妄想盡在於此。即
是染業息。故轉凡也。」


△三釋兩業起滅疑。


「問曰。染業無始本有。何由可滅。淨業本無。何由得起。
答曰。得諸佛真如用義熏心故。淨業得起。淨能除染
故。染業即滅。」


△四釋性不相除疑。
[002-0603b]


「問曰。染淨二業皆依心性而起還能熏心。既並依性
起。何得相除。答曰。染業雖依心性而起。而常違心。淨
業亦依心性而起。常順心也。違有滅離之義。故為淨
除。順有相資之能。故能除染。法界法爾。有此相除之
用。何足生疑。」


△五釋互論相違疑。


「問曰。心體淨性能起淨業還能熏心淨性。心體染性
能起染業還能熏心染性。故乃可染業與淨性不相
生相熏說為相違。染業與染性相生相熏應云相順。
若相順者即不可滅。若染業雖與染性相順。由與淨
性相違故得滅者。亦應淨業雖與淨性相順。由與染
性相違故亦可得除。若二俱有違義故雙有滅離之
義而得存淨除染。亦應二俱有順義故並有相資之
能復得存染廢淨。答曰。我立不如是。何為作此難。我
言淨業順心故心體淨性即為順本。染業違心故心
體染性即是違本。若偏論心體即違順平等。但順本
起淨即順淨心不二之體。故有相資之能。違本起染
便違真如平等之理。故有滅離之義也。」


△六釋本末同滅疑。


「問曰。違本起違末便違不二之體。即應並有滅離之
義也。何故上言法界法爾具足二性不可破壞耶。答
曰。違本雖起違末。但是理用。故與順一味。即不可除。
違末雖依違本。伹是事用。故即有別義。是故可滅。以
此義故。二性不壞之義成也。問曰。我仍不解染用違
[002-0603c]
心之義。願為說之。答曰。無明染法實從心體染性而
起。但以體闇故。不知自巳及諸境界從心而起。亦不
知淨心具足染淨二性而無異相一味平等。以不知
如此道理故。名之為違。智慧淨法實從心體而起。以
明利故。能知巳及諸法皆從心作。復知心體具足染
淨二性而無異相一味平等。以如此稱理而知。故名
之為順。如似窮子實從父生。父實追念。但以癡故不
知巳從父生。復不知父意。雖在父舍不認其父。名之
為違。復為父誘說經歷多年。乃知巳從父生。復知父
意。乃認家業。受父教勅。名之為順。眾生亦爾。以無明
故。不知巳身及以諸法悉從心生。復遇諸佛方便教
化故。隨順淨心能證真如也。」


【違本即染性。違末即染事也。染性是理用。即與淨
性體融一味故不可除。染事是事用。招感生死故
須滅除。窮子喻無明染性。父喻本覺真心。諸佛先
證我之真心即是同體之父。方便教化令順淨心。
則無明轉為智慧。即染性而成淨性。但除染事不
除染性明矣。】
△七釋相違不熏疑。


「問曰。既說無明染法與心相違。云何得熏心耶。答曰。
無明染法無別有體。故不離淨心。以不離淨心故。雖
復相違而得相熏。如木出火炎炎。違木體而上騰。以
無別體。不離木故。還燒於木。後復不得聞斯譬喻。便
起燈爐之執也。此明心體具足染性名為不空也。」


【木喻淨心。炎喻無明。染法燒木喻還熏淨心。借喻
[002-0604a]
本欲明理。執喻便成戲論。故誡令不得起執。謂燈
爐出火何故不燒燈爐。】
△二明具染事。


「次明心體具足染事者。即彼染性為染業熏故。成無
明住地及一切染法種子。依此種子現種種果報。此
無明及與業果即是染事也。然此無明住地及以種
子果報等。雖有相。別顯現。說之為事。而悉一心為體。
悉不在心外。以是義故。復以此心為不空也。譬如明
鏡所現色像。無別有體。唯是一鏡。而復不妨萬像區
分不同。不同之狀皆在鏡中顯現。故名不空鏡也。是
以起信論言。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
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
即真實性故。以此驗之。具足世間染法亦是不空如
來藏也。上來明具足染淨二法以明不空義竟。」


△二明藏體一異為三。初立科。二詳釋。三總結。今
初。


「次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義。就中復有六種差別。一
明圓融無礙法界法門。二明因果法身名別之義。三
明真體在障出障之理。四明事用相攝之相。五明治
惑受報不同之義。六明共不共相識。」


【圓融無礙謂一不礙異異不礙一。非一非異而異
而一。乃如來藏真實法性也。約一而異。故因果二
種法身名別。約異而一。故真體在障出障理同。然
事理互相融攝尚為易解。以事攝事尤為難知。故
須以巧便示之。既知法界無礙。須明治惑受報不
[002-0604b]
同之致。乃不執性廢修。既知凡聖同而復異。須知
共相不共相識。夫然後纖疑畢盡而常同常異。法
界法門罄無餘蘊矣。】
△二詳釋即為六。初明圓融
無礙法界法門六明共不共相識。初中三。初直
明法界體一。二具明染淨性事。三正明無礙圓融。
今初。


「第一明圓融無礙法界法門者。問曰。不空如來藏者
為一一眾生各有一如來藏。為一切眾生一切諸佛
唯共一如來藏耶。答曰。一切眾生一切諸佛唯共一
如來藏也。」


【空與不空其體無二。今欲辨法界非一非異即異
即一圓融無礙之理。故約不空藏為問也。佛及眾
生尚祇一如來藏。豈令空與不空反有二耶。惟一
藏體。一切生佛各得其全。是故佛圓融生亦圓融。
佛無礙生亦無礙。淨性與染性圓融無礙。淨事與
染事亦圓融無礙。淨性與淨事染性與染事圓融
無礙。淨性與染事染性與淨事亦圓融無礙。以要
言之。一一佛一一生。一一淨性一一淨事。一一染
性一一染事。無非如來藏之全體大用。非分如來
藏以為染淨性事。亦不因一一染淨性事遂成多
多如來藏也。帝網之珠僅可為片喻而巳。】
△二具
明染淨性事二。初標章。二釋示。今初。


「問曰。所言藏體具包染淨者。為俱時具。為始終具耶。
答曰。所言如來藏具染淨者。有其二種。一者性染性
[002-0604c]
淨。二者事染事淨。如上巳明也。若據性染性淨。即無
始以來俱時具有。若據事染事淨。即有二種差別。一
者一一時中但有染淨二事。二者始終方具淨染二
事。」


△二釋示二。初釋性染性淨俱時具有。二釋事染
事淨有二差別。今初。


「此義云何。謂如來藏體具足一切眾生之性。各各差
別不同即是無差別之差別也。然此一一眾生性中。
從本巳來復具無量無邊之性。所謂六道四生。苦樂
好醜。壽命形量。愚癡智慧等一切世間染法。及三乘
因果等一切出世淨法。如是等無量差別法性。一一
眾生性中悉具不少也。以是義故。如來之藏從本巳
來俱時具有染淨二性。以具染性故能現一切眾生
等染事。故以此藏為在障本住法身。亦名佛性。復具
淨性。故能現一切諸佛等淨德。故以此藏為出障法
身。亦名性淨法身。亦名性淨涅槃也。」


【如來藏具足一切眾生之性。而一一眾生皆以如
來藏之全體為性。非是藏性之少分故。故仍具足
一切十界染淨法性也。具染仍名本住法身。亦名
佛性者。欲令眾生標心於極果故。若就法性之義
論之。亦得名無明性生死性等。】
△二釋事染事淨
有二差別又二。初明一時俱具。二明始終方具。今
初。


「然諸一一眾生無始巳來。雖復各各具足染淨二性。
[002-0605a]
但以造業不同故。熏種子性成種子用亦即有別。種
子用別故。一時之中受報不同。所謂有成佛者。有成
二乘果者。有入三塗者。有生天人中者。復於一一趣
中無量差別不同。以此論之。如來藏心之內俱時得
具染淨二事。如一時中。一切時中亦復如是也。」


【此總約一切眾生元無二性。故一時具足染淨二
事也。】
△二明始終方具。


「然此一一凡聖。雖於一時之中受報各別。但因緣之
法無定。故一一凡聖無始以來具經諸趣無數迴返。
後遇善友教修出離。學三乘行及得道果。以此論之。
一一眾生始終乃具染淨二事。何以故。以一眾生受
地獄身時無餘趣報。受天報時亦無餘趣報。受一一
趣中一一身時亦無餘身報。又受世間報時不得有
出世果。受出世果時無世間報。以是義故。一眾生不
得俱時具染淨二事。始終方具二事也。一切眾生亦
如是。是故如來之藏有始終方具染淨二事之義也。」


【此別約一一眾生迷本藏性幻起染淨二事。繇情
執故不得言一時俱具也。】
△三正明無礙圓融三。
初法說。二喻說。三引證。初中五。初明無差而差之
理。二明全理成事。三明全事攝理。四明全事攝事。
五結成差即無差。今初。


「問曰。如來之藏具如是等無量法性之時。為有差別
為無差別。答曰。藏體平等。實無差別。即是空如來藏。
然此藏體復有不可思議用。故具足一切法性。有其
[002-0605b]
差別即是不空如來藏。此蓋無差別之差別也。此義
云何。謂非如泥團具眾微塵也。何以故。泥團是假。微
塵是實。故一一微塵各有別質。但以和合成一團泥。
此泥團即具多塵之別。如來之藏即不如是。何以故。
以如來藏是真實法。圓融無二故。」


【答中先明正義。次以喻反顯。約平等名空。約差別
名不空。體實非空不空。雙炤空與不空者也。但會
用歸體則差即無差。而體亦不名無差。以用非體
外故。全體起用則無差而差。而用亦不名差。以體
非用外故。此義云何下。恐人以泥團喻藏性。以眾
塵喻諸法。設爾則諸法反為實有藏性。反是假成。
豈其然哉。言泥團是假微塵是實者。廼隨情說假
實耳。若隨智說。則泥團眾塵並皆無性。一切惟心。
既一切惟心。則微塵之藏性不少。泥團之藏性不
多。一一皆是圓融無礙之真實法性矣。】
△二明全
理成事。


「是故如來之藏全體是一。眾生一毛孔性全體是一。
眾生一切毛孔性如毛孔性。其餘一切所有世間一
一法性亦復如是。如一眾生世間法性。一切眾生所
有世間一一法性。一切諸佛所有出世間一一法性
亦復如是。是如來藏全體也。」


【此明如來藏不變隨緣作一切世出世法時。乃至
一毛孔性皆是舉全體而成之。非是少分藏性。以
藏性真實圓融不可割裂非有分劑故也。】
△三明
[002-0605c]
全事攝理。


「是故舉一眾生一毛孔性即攝一切眾生所有世間
法性。及攝一切諸佛所有出世間法性。如舉一毛孔
性即攝一切法性。舉其餘一切世間一一法性亦復
如是。即攝一切法性。如舉世間一一法性即攝一切
法性。舉一切出世間所有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即攝
一切法性。」


【此明一切法隨緣不變全事即理。無有一毛孔許
而非藏性。全體既是藏性。全體即是一切世出世
法性之全體。以無事外之理故也。】
△四明全事攝
事。


「又復如舉一毛孔事即攝一切世出世事。如舉一毛
孔事即攝一切事。舉其餘世間出世間中一切所有。
隨一一事亦復如是。即攝一切世出世事。何以故。謂
以一切世間出世間事。即以彼世間出世間性為體
故。是故世間出世間性體融相攝故。世間出世間事
亦即圓融相攝無礙也。」


【此明隨一一事既全攬藏性之理。必盡攝藏性所
具世出世間之事。以既無事外之理。尤必無理外
之事故也。以一事遍攝法界之事是名事事無礙
法界。】
△五結成差即無差。


「是故經言。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前云藏體具足一切法性。即是無差別之差別。今
隨舉一毛孔事即具世出世事。則一一毛孔皆是
[002-0606a]
藏性全體大用。當知差別即無差別矣。是故心則
具佛法及眾生法。佛則具心法及眾生法。眾生則
具心法及與佛法。俱是能具。俱是所具。俱是能造。
俱是所造。不可謂心但是能具能造。佛及眾生但
是所具所造也。】
△二喻說亦五。初喻無差而差之
理。二喻全理成事。三喻全事攝理。四喻全事攝事。
五結顯差即無差。今初。


「譬如明鏡。體具一切像性。各各差別不同。即是無差
別之差別也。若此鏡體本無像性差別之義者。設有
眾色來對。像終不現。如彼熾火雖復明淨。不能現像
者。以其本無像性也。既見鏡能現像。定知本具像性。
以是義故。此一明鏡於一時中俱能現於一切淨穢
等像。而復淨像不妨於穢。穢像不妨於淨。無障無礙
淨穢用別。雖然有此像性像相之別。而復圓融不異。
唯是一鏡。」


【明鏡中像性像相元無差別。以喻空如來藏。體具
像性能現像相。以喻不空如來藏也。餘可知。】
△二
喻全理成事。


「何以故。謂以此鏡全體是一毛孔像性故。全體是一
切毛孔像性故。如毛孔像性。其餘一一微細像性。一
一麤大像性。一淨像性。一穢像性等。亦復如是。是鏡
全體也。」


【若非鏡之全體不能現於一毛。故隨現一毛皆即
鏡之全體功能。非少分鏡體也。】
△三喻全事攝理。
[002-0606b]


「是故若舉一毛孔像性。即攝其餘一切像性。如舉一
毛孔像性即攝一切像性。舉其餘一一像性亦復如
是。即攝一切像性也。」


【既一一毛孔皆舉鏡之全體所現。則以鏡之全體
為性。既以鏡之全體為性。則以能現一切群像之
性為性矣。】
△四喻全事攝事。


「又若舉一毛孔像相即攝一切像相。如舉一毛孔像
相即攝一切像相。舉其餘一一像相亦復如是。即攝
一切像相。何以故。以一切像相即以彼像性為體故。
是故一切像性體融相攝。故一切像相亦即相融相
攝也。」


【像相別無自體。即以鏡性而成其相。鏡性本具一
切像相。則此全攬鏡性所成之一毛像相安得不
全攝一切像相哉。】
△五結顯差即無差。


「以是譬故。一切諸佛一切眾生同一淨心如來之藏。
不相妨礙。即應可信。」


【如一一像各攬全鏡之性。各攝群像之相。則一切
諸佛一切眾生各攬全體如來藏性。各具法界差
別之事。復何疑哉。】
△三引證又三。初引襍華。二引
起信。三引契經。今初。


「是故經言。譬如明淨鏡。隨對面像現。各各不相知。業
性亦如是。此義云何。謂明淨鏡者即喻淨心體也。隨
對者即喻淨心體具一切法性故。能受一切熏習。隨
其熏別現報不同也。面者即喻染淨二業也。像現者
[002-0606c]
即喻心體染淨二性依熏力故現染淨二報也。各各
不相知者即喻淨心與業果報各不相知也。業者染
淨二業。合上面也。性者即是真心染淨二性。合上明
鏡具一切像性也。亦如是者總結成此義也。又復長
行問云心性是一者。此據法性體融說為一也。云何
能生種種果報者。謂不解無差別之差別。故言云何
能生種種果報也。」


【此偈出華嚴經。先引偈。次釋。復引長行證成。文並
可知。】
△二引起信。


「此修多羅中喻意偏明心性能生世間果報。今即通
明能生世出世果亦無所妨也。是故論云。三者用大。
能生世間出世間善惡因果故。以此義故。一切凡聖
一心為體。決定不疑也。」


【先牒華嚴喻意。但說能生世間果報。然實藏性具
生世出世果故。再引起信以證成之。】
△三引契經。


「又復經言。一切諸佛法身唯是一法身者。此即證知
一切諸佛同一真心為體。以一切諸佛法身是一故。
一切眾生及與諸佛即同一法身也。何以故。修多羅
為證故。所證云何。謂即此法身流轉五道說名眾生。
反流盡源說名為佛。以是義故。一切眾生一切諸佛。
唯共一清淨心如來之藏平等法身也。此明第一圓
融無礙法界法門竟。」


【既言一切諸佛唯一法身。又言法身流轉說名眾
生。則眾生與佛決非二體明矣。不二而二生佛宛
[002-0607a]
然。二而不二互融互攝。故名圓融無礙法界法門。】


△二明因果法身名別之義二。初正明。二釋疑。初
中二。初標章。二解釋。今初。


「次明第二因果法身名別之義。問曰。既言法身唯一。
何故上言眾生本住法身。及云諸佛法身耶。答曰。此
有二義。二者以事約體說此二名。二者約事辨性以
性約體說此二名。」


【事者十界染淨之事。體者如來藏也。藏體無別。但
以染淨之事皆從藏體而起。故約事以名體即有
因法身果法身之別也。性者十界染淨之性。藏體
既能成染淨事。便可驗知具染淨性。故云約事辨
性。體實非染非淨。但以染淨之性皆即藏體所具。
故約性以名體。亦有因法身果法身之別也。約事
即約事造三千。約性即約理具三千。事理兩重三
千同居一念。故知二種法身義別。總一如來藏心。】


△二解釋二。初釋約事。二釋約性。今初。


「所言以事約體說二法身名者。然法身雖一。但所現
之相凡聖不同。故以事約體。說言諸佛法身眾生法
身之異。然其心體平等實無殊二也。若復以此無二
之體收彼所現之事者。彼事亦即平等凡聖一味也。
譬如一明鏡能現一切色像。若以像約鏡。即云人像
體鏡。馬像體鏡。即有眾鏡之名。若廢像論鏡。其唯一
焉。若復以此無二之鏡體收彼人馬之異像者。人馬
之像亦即同體無二也。淨心如鏡。凡聖如像。類此可
[002-0607b]
知。以是義故常同常別。法界法門以常同故。論云。平
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常別故。經云。而常修淨土。
教化諸眾生。此明約事辨體也。」


【文中先正明。次立喻。三法合。正明中先不二而二。
次二而不二。喻合可知。】
△二釋約性。


「所言約事辨性。以性約體說有凡聖法身之異名者。
所謂以此真心能現淨德故。即知真心本具淨性也。
復以真心能現染事故。即知真心本具染性也。以本
具染性故說名眾生法身。以本具淨性故說名諸佛
法身。以此義故有凡聖法身之異名。若廢二性之能
以論心體者。即非染非淨。非聖非凡。非一非異。非靜
非亂。圓融平等不可名目。伹以無異相故稱之為一。
復是諸法之實故名為心。復為一切法所依止故名
平等法身。依此平等法身有染淨性。故得論凡聖法
身之異。然實無有別體為凡聖二種法身也。是故道
一切凡聖同一法身亦無所妨。何以故。以依平等義
故。道一一凡一一聖各別法身亦無所失。何以故。以
依性別義故。」


【文中以此真心能現等。正約事以辨性也。以本具
染淨性等。乃以性而約體也。若廢二性之能等。融
拂凡聖二性明其無二體也。是故道一切凡聖等。
明其圓融無礙不妨說同說別也。】
△二釋疑三。初
釋習性疑。二釋有性疑。三釋立名疑。今初。


「問曰。如來之藏體具染淨二性者。為是習以成性。為
[002-0607c]
是不改之性耶。答曰。此是理體。用不改之性。非習成
之性也。故云佛性大王非造作法。焉可習成也。佛性
即是淨性。既不可造作。故染性與彼同體。是法界法
爾。亦不可習成。」


【性有二義。一者始終不改義。二者熏習成種義。今
約理體之用名之為性。非約習成也。佛性名為大
王者。以具自在統攝之全能故。】
△二釋有性疑。


「問曰。若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應言佛性之
中有眾生。不應言眾生身中有佛性。答曰。若言如來
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此明法性能生諸生之義。
若言眾生身中有佛性者。此明體為相隱之語。如說
一切色法依空而起悉在空內。復言一切色中悉有
虗空。空喻真性。色喻眾生。類此可知。以是義故。如來
藏性能生生死。眾生身中悉有佛性。義不相妨。」


△三釋立名疑。


「問曰。真如出障既名性淨涅槃。真如在障應名性染
生死。何得稱為佛性耶。答曰。在纏之實雖體具染性。
故能建生死之用。而即體具淨性故。畢竟有出障之
能。故稱佛性。若據真體具足染淨二性之義者。莫問
在障出障。俱得稱為性淨涅槃。並合名性染生死。但
名涉事染。化儀有濫。是故在障出障俱匿性染之義
也。又復事染生死唯多熱惱。事淨涅槃偏足清凉。是
以單彰性淨涅槃為欲起彼事淨之泥洹。便隱性染
輪迴。冀得廢斯事染之生死。若孤題性染惑者。便則
[002-0608a]
無羡於真源。故偏導清升。愚子遂乃有欣於實際。是
故在障出障法身俱隱性染之名。有垢無垢真如並
彰性淨之號。此明第二因果法身名別之義竟。」


【若論法性平等名字性空。不惟在障可名性染生
死。縱令出障亦可名性染生死也。但以稱為佛性
可引物情。名為染性徒增惑結。喻如荀卿性惡之
論無益斯民。孟軻性善之稱有裨世道多矣。】
△三
明真體在障出障之理二。初正明。二釋疑。初中三。
初明體性本融。二明約用差別。三明用不違體。今
初。


「次明第三在障出障之義。問曰。既言真如法身平等
無二。何得論在障出障有垢無垢之異耶。答曰。若論
心體平等。實無障與不障。不論垢與不垢。若就染淨
二性。亦復體融一味不相妨礙。」


△二明約用差別。


「伹就染性依熏起故有障垢之名。此義云何。謂以染
業熏於真心。違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染用。以此染
用違隱真如順用之炤性。故即說此違用之暗以為
能障。亦名為垢。此之垢用不離真體故。所以即名真
如心為在障法身。亦名為有垢真如。若以淨業熏於
真心。順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淨用。能除染用之垢。
以此淨用順顯真心體炤之明性故。即說此順用之
炤以為圓覺大智。亦即名大淨波羅蜜。然此淨用不
離真體故。所以即名真心為出障法身。亦名無垢真
[002-0608b]
如。以是義故。若總據一切凡聖以論出障在障之義。
即真如法身於一時中並具在障出障二用。若別據
一一凡聖以論在障出障之義。即真如法身始終方
具在障出障二事也。」


△三明用不違體。


「然此有垢無垢在障出障之別。但約於染淨之用說
也。非是真心之體有此垢與不垢障與不障。」


【用分染淨而體自平等。是故染亦不名垢障。淨亦
不名不垢不障也。初正明竟。】
△二釋疑。


「問曰。違用既論為垢障。違性應說為礙染。答曰。具是
障性垢性。亦得名為性障性垢。此蓋平等之差別。圓
融之能所。然即唯一真心。勿謂相礙不融也。問曰。既
言有平等之差別能所。亦應有自體在障出障耶。答
曰。亦得有此義。謂據染性而說。無一淨性而非染。即
是自體為能障。自體為所障。自體為在障。就淨性而
論。無一染性而非淨。即是自體為能除。自體為所除。
自體為出障。是故染以淨為體。淨以染為體。染是淨。
淨是染。一味平等。無有差別之相。此是法界法門常
同常別之義。不得聞言平等便謂無有差別。不得聞
言差別便謂乖於平等也。此明第三在障出障之義
竟。」


【初一番問答。許其性障性垢之名。而無相礙不融
之義。以惟一真心故。次一番問答。許其自體在障
出障之義。而無平等差別互乖之情。以常同常別
[002-0608c]
故。】
△四明事用相攝之相二。初以理曲明。二以事
巧示。初中二。初正明相攝。二兼破餘疑。初又二。初
相攝。二相即。今初。


「次明第四事用相攝之相。問曰。體性染淨既得如此
圓融。可解少分。但上言事法染淨亦得無礙相攝。其
相云何。答曰。若偏就分別妄執之事。即一向不融。若
據心性緣起依持之用。即可得相攝。所謂一切眾生
悉於一佛身中起業招報。一切諸佛復在一眾生毛
孔中修行成道。此即凡聖多少以相攝。若十方世界
內纖塵而不迮。三世時劫入促念而能容。此即長短
大小相收。是故經云。一一塵中顯現十方一切佛土。
又云。三世一切劫。解之即一念。即其事也。又復經言。
過去是未來。未來是現在。此是三世以相攝。其餘淨
穢好醜高下彼此明暗一異靜亂有無等一切對法
及不對法。悉得相攝者。蓋由相無自實。起必依心。心
體既融。相亦無礙也。」


【第一章中具明性染性淨事染事淨及全理成事
全事攝理全事攝事圓融無礙法界法門。但理事
互攝猶可依通。以事攝事誠難思議。故躡前而起
問也。答中先拂妄情所執。次以緣起依持之用而
融攝之。蓋既全心起相。全相即心。安得不一相即
一切相耶。】
△二相即。


「問曰。我今一念即與三世等耶。所見一塵即共十方
齊乎。答曰。非但一念與三世等。亦可一念即是三世
[002-0609a]
時劫。非但一塵共十方齊。亦可一塵即是十方世界。
何以故。以一切法唯一心故。是以別無自別。別是一
心。心具眾用。一心是別。常同常異。法界法爾。」


【以別是一心故常同。以一心是別故常異。常同故
言相即。常異故言相攝。同異俱不思議相攝相即。
豈復有二體哉。初正明相攝竟。】
△二兼破實疑五。
初破凡聖不同疑。二破聖無別相疑。三破世諦差
別疑。四破世諦攝事疑。五破濫同神我疑。今初。


「問曰。此之相攝既理實不虗。故聖人即能以自攝他。
以大為小。促長演短。合多離一。何故凡夫不得如此。
答曰。凡聖理實同爾圓融。但聖人稱理施作所以皆
成。凡夫情執乖理是故不得。」


△二破聖無別相疑。


「問曰。聖人得理便應不見別相。何得以彼小事以包
納大法。答曰。若據第一義諦。真如平等實無差別。不
妨即寂。緣起世諦不壞而有相別。」


【此明聖人既悟第一義諦。不壞世諦。不同凡夫二
諦俱迷。】
△三破世諦差別疑。


「問曰。若約真諦本無眾相。故不論攝與不攝。若據世
諦彼此差別。故不可大小相收。答曰。若二諦一向異
體。可如來難。今既以體作用名為世諦。用全是體。名
為真諦。寧不相攝。」


△四破世諦攝事疑。


「問曰。體用無二。只可二諦相攝。何得世諦還攝世事。
[002-0609b]
答曰。今云體用無二者。非如攬眾塵之別用。成泥團
之一體。但以世諦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諦全體。故
云體用無二。以是義故。若真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
得盡。即世諦中一一事相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皆
盡。如上巳具明此道理竟。不須更致餘詰。」


△五破濫同神我疑。


「問曰。若言世諦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諦全體者。此
則真心遍一切處。與彼外道所計神我遍一切處義
有何異耶。答曰。外道所計心外有法。大小遠近三世
六道歷然是實。伹以神我微妙廣大故。遍一切處猶
如虗空。此即見有實事之相異神我。神我之相異實
事也。設使即事計我。我與事一。但彼執事為實。彼此
不融。佛法之內即不如是。知一切法悉是心作。但以
心性緣起不無相別。雖復相別。其唯一心為體。以體
為用。故言實際。無處不至。非謂心外有其實事。心遍
在中。名為至也。」


【外道神我之計復有二別。一者計異物是我。二者
計即物是我。雖有二計。總不達一切惟心。心外無
物。故與大乘法門不同。初以理曲明竟。】
△二以事
巧示二。初許示。二正示。今初。


「此事用相攝之義難知。我今方便令汝得解。汝用我
語不。外人曰。善哉受教。」


【事事無礙法界。不離眾生日用之間。迷者不覺。高
推聖境。故今更就事以巧示之也。】
△二正示二。初
[002-0609c]
示大小相攝相即。二示時劫相攝相即。今初。


「沙門曰。汝當閉目憶想身上一小毛孔。即能見不。外
人憶想一小毛孔巳。報曰。我巳了了見也。沙門曰。汝
當閉目憶想作一大城。廣數十里。即能見不。外人想
作城巳。報曰。我於心中了了見也。沙門曰。毛孔與城
大小異不。外人曰。異。沙門曰。向者毛孔與城但是心
作不。外人曰。是心作。沙門曰。汝心有小大耶。外人曰。
心無形相。焉可見有大小。沙門曰。汝想作毛孔時。為
減小許心作。為全用一心作耶。外人曰。心無形段。焉
可減小許用之。是故我全用一念想作毛孔也。沙門
曰。汝想作大城時。為只用自家一念作。為更別得他
人心神共作耶。外人曰。唯用自心作城。更無他人心
也。沙門曰。然則一心全體唯作一小毛孔。復全體能
作大城。心既是一無大小故。毛孔與城俱全用一心
為體。當知毛孔與城體融平等也。以是義故。舉小收
大。無大而非小。舉大攝小。無小而非大。無小而非大。
故大入小而大不滅。無大而非小。故小容大而小不
增。是以小無異增。故芥子舊質不改。大無異減。故須
彌大相如故。此即據緣起之義也。若以心體平等之
義。望彼即大小之相。本來非有。不生不滅。唯一真心
也。」


【全舉心體而成一毛孔。全舉心體而成一大城。此
不變隨緣之用也。大亦唯心。大無大相。小亦唯心。
小無小相。大小生時心不生。大小滅時心不滅。心
[002-0610a]
既不生不滅。則唯心之大小全體即心故。亦即不
生不滅。此隨緣不變之體也。既全體起用。全用即
體。寧不全用攝一切用耶。】
△二示時劫相攝相即。


「我今又問汝。汝甞夢不。外人曰。我嘗有夢。沙門曰。汝
曾夢見經歷十年五歲時節以不。外人曰。我實曾見
歷涉多年或經旬月時節。亦有晝夜與覺無異。沙門
曰。汝若覺巳。自知睡經幾時。外人曰。我既覺巳。借問
他人。言我睡始經食頃。沙門曰。奇哉。於一食之頃而
見多年之事。以是義故。據覺論夢。夢裏長時便則不
實。據夢論覺。覺時食頃亦則為虗。若覺夢據情論。即
長短各論。各謂為實。一向不融。若覺夢據理論。即長
短相攝。長時是短。短時是長。而不妨長短相別。若以
一心望彼。則長短俱無。本來平等一心也。正以心體
平等。非長非短。故心性所起長短之相。即無長短之
實。故得相攝。若此長時自有長體。短時自有短體。非
是一心起作者。即不得長短相攝。又雖同一心為體。
若長時則全用一心而作。短時即減少許心作者。亦
不得長短相攝。正以一心全體復作短時。全體復作
長時。故得相攝也。是故聖人依平等義故。即不見三
世時節長短之相。依緣起義故。即知短時長時體融
相攝。又復聖人善知緣起之法。唯虗無實。悉是心作。
是心作故。用心想彼七日以為一劫。但以一切法本
來皆從心作。故一劫之相隨心即成。七日之相隨心
即謝。演短既爾。促長亦然。若凡夫之輩。於此緣起法
[002-0610b]
上妄執為實。是故不知長短相攝。亦不能演短促長
也。此明第四事用相攝之相竟。」


【唯心之長可以作唯心之短。唯心之短可以作唯
心之長。故得相攝。長亦唯心。長無長相。短亦唯心。
短無短相。故得相即也。餘例上可解。】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