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07 法華玄義釋籤-唐-湛然 (master)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六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引大集者,但是約蓮華為法門耳,亦
未足以顯妙;今文判之,亦且依其因果義
邊用為解釋。


四正解中二:先重敘法喻意,
[016-0927c]
次正解。初文三:初更敘經論意,次「然經文」下
釋疑,三「夫喻」下明體不同。初文又二:初敘
經論意,次「當知」下明法喻意。次釋疑中文不
立疑,直釋而已,即是釋伏疑也。有伏疑云:
兩處優曇並可以喻此權實,經「一切」之言遍
攝眾機,又「時一現耳」足表最後,何不以為
喻,而用蓮華耶?然經文兩處明優曇華
者,「如優曇鉢華時一現耳」,又「譬如優曇華
一切皆愛樂」,今但云「時一現耳」。且從一文
結語,古今釋云:此似蓮華,故以為喻。是故
正應須用蓮華,蓮華中有全分喻故。三
明用喻意中二:初敘涅槃通論八喻,次明
經論分喻非極。言「涅槃八喻」者,凡諸經論
取喻不同,有分有遍,如《大經》云,喻有八
種,謂順喻、逆喻、現喻、非喻、先喻、後喻、先後喻、
遍喻。分喻者具如經說,故第五云「面貌端正
如盛滿月,白象鮮潔猶如雪山」,滿月不可
即同於面,雪山不可即是白象,不可以喻
喻真解脫,為眾生故故作是喻。今亦如是
不可以喻喻於妙法,為眾生故以喻蓮
華。


次「夫華」下正釋中二:初更通敘用喻意,
次「又餘華」下正釋。初又二:初示前文,次出
今喻意。初文具如第一卷文意。次文中二:初
總,次「多分」下別。總如分喻,別如全喻。初總
中二:釋、結。釋又二:先略,次「又以」下廣。初文
言「九法佛法」者,秖是權實,權實不出十法
界法,故略以對之。次廣中猶總,故但對本迹
六文,具如序中文意,又二:先對六喻,次以
十如結成。初文二:標、釋。釋中本迹各二:釋、
[016-0928a]
結。釋中各皆先譬,次合。或有引文等,前序
文中具引六文竟,故今不委悉。次結成中
亦二:先舉前生後,次釋。釋又二:先釋、次結。
初文二:先迹,次本。初又二:先結成十如,次
例餘境餘妙。次本文,可見。次「始終」下結,迹
門以施為始、開為終,本門以垂為始、拂為
終,各以始開終合,合竟名為圓滿具足。次
「是為」下總結可見。次多分喻,即全分也。今不
云「全」但云「多分」者,雖以此華喻於本迹
各十意足,然因果自他久近適時,乃至實相
妙體,取體妙宗,體家之用,體宗用三料簡之
相,何由可以此華能喻?理足事闕,故云多
分。於中又二:先敘意,次廣釋。初文略述兩
文遍喻之相,如師子法門遍喻如來果人大
用,次波利樹法門遍喻行者從因至果。今
蓮華獨能喻前兩義,約本門則是果人無方
大用節節不休當當不已,約迹門譬於行
者從因至果味味調熟位位入圓。於中二:
先引二譬,次「今亦」下結意顯同。同意如向,
可以意得。言「譬如師子吼法門」者,《大論》二
十三,先列師子種類身相吼聲,然後合云「如
來師子亦復如是。從六波羅蜜、四聖諦清淨
種中生,寂滅大山谷中住,一切種智頭,集
諸善頰,無漏正見脩廣目,光澤定慧等行步,
高廣眉,四無所畏牙白利,四正勤堅滿頤,三
十七品齒齊密,修不淨觀吐赤舌,修念慧
耳高上,十八不共毛光澤,三解脫門身肉堅,
三種示現修平脊,明行足腹不現,忍辱腰纖
細,遠離尾長,四如意足安立,四無量知嚬呻,
[016-0928b]
無礙解脫口,威伏諸外道邪見之屬,覺諸眾
生四諦睡」等。「大經波利質多羅樹」者,二十七
經遍喻中,始自葉黃終至開敷,遍喻佛弟
子,初始出家乃至得果。經云:「三十三天有
波利質多樹,其根入地深五由旬,枝葉四布
五十由旬,葉熟則黃。諸天見已心生歡喜,是
葉不久必當墮落。其葉既落復生歡喜,是
枝不久必當變色。枝既變色復生歡喜,是
色不久必當生皰。見已復喜,是皰不久必
當生嘴。見已復喜,是嘴不久必當開敷。開
敷之時,香氣周遍五十由旬,光明遠照八十
由旬,諸天爾時夏三月在下受樂。我諸弟子,
亦復如是。其葉黃者喻念欲捨家,葉落
喻剃髮,色變喻白四羯磨,生皰喻發菩
提心,嘴喻十住菩薩見性,開敷喻得阿耨
菩提,香氣喻十方無量眾生受持禁戒,光
喻如來名號周遍。夏三月者喻三三昧,諸
天受樂喻諸佛在大涅槃常樂我淨。」


次今蓮
華喻中為二:先喻,次結。初文二:先喻迹十,
次喻本十。初迹十中,文自為十。初喻境廣
餘九稍略,前境有六,兼無諦境為七,今亦
具喻。初喻十如,前釋法中,先總次別,今亦
如是,還須以總而冠於別。初釋中二:釋、
結。初中,在外相,在內性,質為體,欲生力,
眾具作,開華因,布鬚緣,蓮實果,房成報,初
後不異為究竟等。蓮華始終,秖是相乃至
報。次「譬如」下別釋中自為十文,一一皆先譬,
次合,次引證等。初釋譬相中,眾生無始諸
法具足,猶如石蓮。「黑則」下列石蓮相,「劫初」下
[016-0928c]
釋上六句中不生不滅,理相自然,故云「無種」。
流轉至今不增不減,為不滅。「一切」下合譬,
文略。「客塵不染」合初句,「生死重沓」下合次
句,「乘其句勢」便合不方不圓,方故住,圓故
動。今合意者,不住如不方,不動如不圓,是
則不住生死、不動生死,不住故不滅、不動
故不生。次釋性中,初如文。次言「智願不失」,
後言「煩惱」,即是與前智願不失,二義似
如相違,共成如是性耳。智願是宿種,煩惱
是理具,稱在惑中而惑體全是。「又諸」下復
顯修得,以有當成之性,故般若可生。次釋
體中四德為四微,不為生死所動而理性
不壞,釋《大經》意如《止觀》第一記。次釋力中
具合四句,「如師子」下重譬甚大勇猛。次引
經者,動無邊生死如生長之氣,破無始
有輪如有鑽皮之用,有即二十五有因果
如輪轉也。「閻浮」下證能發心。釋如是作中,
「烏皮」如無明,「眾德」如內具,「發心」如欲生,「不
惑」如決定,「慈悲」去明發心之相,「成就」如頓
足,始從根莖,終至頓足,始從發心,終至
極果。次引《華首》以證始終。次釋如是因中
合譬一一對喻,合之文足。次引經者但證前
真因如華處空耳。次譬十二因緣中,亦應
通釋,故云「通如上說」。今略通從別,指上八
字即是無明。從「譬四諦」去但文相通總,細
尋可見。次譬下九妙,文雖通總,大意具足。
初言智妙中但云「三智」者,秖用三智攝二
十智,意亦略盡,況更立一心對前以為次
第。次譬位中觀行位舉於欲定乃至四禪
[016-0929a]
者,寄此伏惑之位以釋,非即五品必修世
禪。「隨日開迥」者,白蓮青蓮並因日開。有人云:
白蓮因日,青蓮因月,故諸天中用華開合
以表晝夜,以龍眠龍起以表春秋。「如游絲
薄霧」者,夫蓮華池,見下風邊他人池中,荷
草等上,如似游絲。復似薄霧者,即是此藕
移入他人池。古俗相傳皆有此說,乃至本
中諸妙意亦可知,自非大師妙證,何能以
此遍喻本迹?


△前已釋別名竟。此之別名法喻合題,然
古人釋諸經題,或但從人,如郁伽長者;或
但從法,如大般若;或從人法,如仁王般若;
但作此說何能顯於名下深致?秖如今家
解「妙法」兩字,二百餘紙,豈但人法、法譬而已。
如此消釋尚恐不能盡經幽旨。又復餘經
當機被物無多關涉,若釋此經不可率
爾,是故今師殷勤再三,豈節外生文,皆事不
獲己。於中二:初略對別名重辨,次正釋。
初中言「胡音」者,自古著述諍競未生,但從
西來以胡為稱,應云「梵音」,元梵天種,還作
梵語及以梵書。梵天初下,具如疏及《止觀》第
七記。此土書法本無從始,但是大權隨其方
土為其制立,是故倉頡初觀鳥跡,故《感通
傳》云:「倉頡造書臺,亦名高四臺,有人姓高,
兄弟四人造得此臺,名高四臺,倉頡於彼
造書。有云是迦葉佛說法堂,故知迦葉佛密
化此土。」次正釋中先列彼音輕重不同,有翻
無翻此方不定。言「楚夏」者,京華為夏,淮南
為楚,音詞不同,所詮不異;彼土亦爾,雖同
[016-0929b]
梵音,諸國輕重不無少異。


次開章中,列章、
解釋。初言「無翻」者,又二:先列無翻,次開五
義。初文二:先立無翻,次述他解。解未全當,
是故須開以為五門,五門並是《毘曇》、《雜心》中
意。於中又三:標、列、釋。列中先列,次列今家,
義開為三通釋五義。釋中又二:先正釋五
義,次釋訓。初又二:先釋,次結。初文自五,初
釋「法本具三義」者,又二:先散釋,次束為法
門。初文又二,初通釋,次別釋。所言「通」者,經
是一切諸法之本。次「世界」下,別釋又二:先略
對,次廣解。廣解中三:初明佛言還以佛言
為本;次「若後」下明佛經為論之本;三「諸外」
下明斥外道無佛經本,故法本義不成。初
言「若通若別」者,一經通別、諸經通別、諸教通
別。「故經」下引證教本。「經云一一脩多羅無量
脩多羅以為眷屬」者,《華嚴》第二十五〈不思議
品〉云:「隨根性行廣說不可說億那由他脩多
羅,一一脩多羅初中後善,出生一切句身味
身。」又三十六云:「一切諸佛,於一身化不可
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頭,一一頭化不可
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舌,一一舌出不可說
不可說佛剎微塵數音聲,一一音聲出不可
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脩多羅,一一脩多羅
說不可說不可說微塵數法,一一法說不可
說不可說微塵數句身味身法,及句味名為
眷屬。」眷屬秖是隨順彼脩多羅流類法耳。



義本中云「尋一句詮一義」等者,如《大經》
三十一「因佛答迦葉闡提善根不定有斷不
斷,迦葉復問:何故世尊作不定說?佛言:譬
[016-0929c]
如醫方皆為治病。或於一名下說無量名,
如大涅槃亦名無生、無出、無作、歸依、窟宅、解
脫、燈明、彼岸、無畏等;或有一義說無量名,
如天帝釋,名憍尸迦、婆蹉婆、摩佉婆、因陀
羅、千眼天、舍脂夫、金剛寶頂等;或有無量
義說無量名,如佛、如來義異名異;復有一
義說無量名,如五陰亦名顛倒、苦諦、四念處、
四識住道時、眾生、第一義身戒、心慧解脫、十
二緣、三乘、六道、三世等也。」名是能詮,義是名
旨,《大經》從義故義為名本,故後二句並義居
先。初立一名無量名,不立一義一名,及無
量義一名者,為酬迦葉是故不立。若一義
一名即當定義,即是迦葉所難之辭,是故不
立。此中文意為釋經名,從名詮義,是故四
句以名為先,前後雖殊其意不別。《涅槃》云
「名」此中云「句」者,如云「名詮自性,句詮差
別」,今為存於詮差別名,是故云「句」。如云
「妙法蓮華殊於諸典」,即差別也。


次三發者亦
二:先通,次「聞教」下別釋。別中亦先散、次束。束
中在初住前名教行理,至初住時此三開
發,此約修得三德而說,故從發心漸漸
微發,至初住位一時頓發,從初受名故
云「微發」。又云「若約小乘三解脫」者,性念處
慧解脫約理,共念處俱解脫約行,緣念處無
疑,解脫約教,應須委釋出其義意。


含涌泉
中對四辨者,「教」謂教法,即十界教,「辭」謂言
辭,即利他行,「義」謂言旨,即所詮理,餘文可
知。


三和融中二:初斥,次「今和融」下正融通。
初又三:初雙斥二家,次「釋論」下二家引證,三
[016-0930a]
「舊云」下重斥無翻。初如文。次二家引證中初
無翻家云「般若尊重、智慧輕薄」者,譯梵為
漢,漢音浮淺,故安師云「譯經有五失及
三不易」,譯梵為秦,如嚼食與人,令人嘔
噦,據此似如非不可翻但薄淡也。今既已
翻,非全不可。三重斥無翻者,意在共翻為
經,故且廣斥無翻,次方融通二計。於中二:
初立舊無翻家,次「此未必」下斥。又四:初總
舉《大經》,次引今經並折,三「若謂」下縱折,四
「若執」下以失意折。初二如文。第三又二:初
直以滅度名折,次按經題以大滅度名
折。四斥失意如文。次正和融中三:初以
今家如前所釋融通,次「大經」下引證融通,
何不專憑一理而雙是二家?故引《大經》明
雙是意,凡立破之法皆先出彼非,彼二無
大非何須固斥?故雙是二解,以三意助
之,使雙益其美,復順如來善權益物。三「復
次」下助一家用義處中而立,共翻為經。又
為二:初明翻意,次「何者」下釋所以。又三:初
略立,次「若餘」下重略斥二家,三「諸大小」下重
立。


四歷法明經中二:先歷法,次約教。初又
二:先略明經體,次正明歷法。初文又二:先
明此土三法,次「若他土」下明諸土六塵。初文
又二:初通立三法,次明利鈍互非。初文二:
初略徵起,次「舊用」下釋三法相。次明隨根
利鈍異故各取者,又二:初總標,次別釋三
文。然今古共以法為經者,文從強說,雖別
立三法,然聲色兩種必假法通,若覩若聞,
不以意思無能令教與心相應。次他土中
[016-0930b]
二:先總立,言「亦六亦偏」者,或一土具六,
或一土偏一,或二三四,即如此土具足用
三。復有增強,若單雙具,若爾何妨此土根
性不等。亦有因味及香觸等,即如下文通
釋者是。於中二:先釋六相,次明此土不用
之意。次正釋中二,先假問徵起,次「答」下正
釋。釋中二:先通辨六塵皆具諸法,次別釋,
即正歷諸法。於中二:先寄歷十八界,次「是
則」下總結。初文二:初廣約六塵,次略例根
識。初六塵中,初色極廣,次聲漸略,餘四全
略。初廣色中二:初約色立相,次結成三諦。
初又二:初舉一黑色,次青黃下以餘色例。
初黑色中二:初一「黑」字,歷於有翻無翻及和
通等;次正以「黑」字為法界遍說諸法,即
是結成三諦也。初文二:先總引《大品》色具
諸法,次正借色能詮諸義。於中又三:初詮
無翻,次有翻,三和通。初文五義,即為五
文。初法本中,先且積「黑」字為諸法之本,即
是教本。中云「左迴」等者,此以所表為善惡
等,左謂偏僻以表於惡,右謂便易以表為
善,在上為勝以表無漏,在下為劣以表有
漏。亦如梵書,以十一點加於本音,成十二
字,各有所表,故知迴轉皆由於墨。次正詮
法本,即教行義三。次「黑墨」下成三微發,從
淺至深,故云「微發」。從「有黑色」下涌泉。「次
又」下約詮裁邪。次「又約」下詮結鬘,結鬘中
二義,今亦具之。次「又色」下詮經是由義及訓
等。次「有色」下詮不可翻,文略,準前可知。
次「又可翻」下共翻為經,今亦詮之,於詮經
[016-0930c]
中具結成三諦,以一切法不出三諦,故非
字亦字,即雙照空假。次於一黑色既名為
經,經詮諸法,故於經字廣歷十妙,方是今
文妙法之經。於中先約迹文自為十即十妙
也。於中二:先釋,次「如此解」下結功能。前九
可見。十利益中云「勤學此字」等者,通論五
乘皆因勤學,別論今經專能利益佛乘學
者。「祿」即是益。次結功能中云「手不執卷」等
者,卷軸是色,今以色法遍一切法,乃見一
期佛法常在一塵,豈假執於黃卷經耶?是
則一念具讀一期色教,色具眾典未藉口
言,如來一音出一切音,此中遍詮何殊梵
響?一塵即足何須別思?如此勸學豈與夫
一經一論至皓首耶?次例餘色可知。結
成三諦中四:先結三諦,次「不可」下歷事雙
非,三「能於」下勸誡,四「若於」下結示。初如文。
次歷事中色中諸法既在一色,故不可說。亦
可寄事分別解釋,色是可說,色中諸法則不
可見。色為法界無可簡擇,復須簡九以
從佛界,即空故無所攝,即假故遍攝,「棄」等
重釋於攝,遍攝故不棄,無所攝故遍棄;同
一法界故俱是,法界離念故俱非。三勸誡中
二:先勸,次「若於」下誡。四結示中二:先結,次
示今經意。今經秖是開顯十妙,色具十妙
及一切法,故是今經意也。


聲中二:先詮諸
法,次略示三諦相,餘文指同。次「香」下餘四
塵例。次引證中云但舉資生等,餘攝有翻等
及十妙等,並如前。次餘根識中二:先引例,
次引證。根識皆為所觀故也。初云「外入」等
[016-0931a]
者,如相傳云:有三藏至此,嗅《春秋》書云
有血腥氣,嗅《周易》云有玄氣。故知鼻根具
知諸法,故經中鼻根最為委悉。餘身根等,例
此可知。六塵皆具一切諸法,更互相攝猶
如帝網。


次總結,亦不出三諦,文舉塵識,略
不列根。又三:初結三諦,次「自在」下歎,三「若
欲」下結用義勢。初文初句假,次空,「通達」下
中,識中例知。「何者」下如前,是則俱具三諦
等。


次約教中,文不次第五時義足,圓是法
華,藏是鹿苑。


次觀心,經中具約前來四段
明經,又二:初標、次釋。釋中先無翻中三:初
來意,次正約十五義,三結。初華嚴一塵有
大千經卷,如《止觀》第三記。次例有翻者,先
釋,次結。初文又五:初如文。次文云慧行觀
理,理體漸深,故慧行為經;行行屬事,事門不
同,惑相非一,治法亦多,以多對治,共顯
深理,故行行為緯。三類和通有無者,若
定無翻應同前五,若定有翻應同後五,一
切教中雖不見名心為此二五各十五名,
當知不定有翻無翻,今但名心則遍於三
十,而不使二家有怨。


次歷法中三:先略舉
大小兩乘,明大有多含;次「觀一心」下總具
法;三「如此」下正歷有翻無翻等。乃至十妙,
文略。初文中言「隘路不受二人並行」者,《大經》
第五百解脫中云無窄隘等,如《止觀》第六記。
已前釋通別名竟。


次第二釋體中二:先總
明來意,次開章正釋。初文又二:先正明來
意,次「體者」下正明說體意。初文二:初對上
名以明來意,次對下宗用以明來意。初言
[016-0931b]
「總說」者,名含下三,三是總中之別,體又三
中之別,未涉諸義,故頓點三軌之中體
屬真性。次「真性」下對宗用,可知。次明說體
意中四:初約部歎,次「非但」下約行解歎,
三「文云」下引兩文證不可說,四「又云」下正
明被機名為因緣。所言「眾義之都會」者,本
迹二門皆歸實相,一代義旨咸契於體,餘如
文。


正解中自為七門,初正顯體,又開四
意。初如文。次文中云「此亦通濫」者,大小乘
中俱有真諦,以濫小故,是故不可。但以真
諦為今經體,借使大乘亦不免濫,故云「大
乘亦復多種」。以衍門中六種真諦,今經唯在
一切法中以為真諦是今經體也。


私破古
人此體通因果及引經論,初中云「為變為
不變」等者,夫因為能通、果為所通,若因變
為果,則無能所,故變則不可。若不變者,因
至果邊,因與果並,故無斯理,故不變不可。
次從「若別有法」去縱難,若因自住因不變
為果,別立一法通因至果者,當知此因非
果家之因,果亦非是因家之果,因果自住則
非佛果之經體也。云何乃言體通因果耶?
「法華」至「果德也」者,初句述古人上引文立
體,此乃下破古立體。經文上句雖云「佛自
住大乘」,下句既云「如其所得法,以此度眾
生」,故知乘本證得之理,以御眾生。御謂控
御,制勒眾生,此之制勒非住果德實相之
體,是故不得偏用自住之言以為果體。「普
賢」至「今皆不用」者,此責古人引彼因果,以
證經體,彼文正可用證經宗。經文但云因
[016-0931c]
之與果不離實相,是故可證因果為宗。若
證經體,應云實相不離因果,此則宗家之
體。故知古人所引,但成證於體家之宗,是
故不取。又有人云:因之與果,各立本末,薩
婆若是果智,餘者謂果上萬德;今明乘體,
何須因果之上各立本末?本末為體與體
永殊,廣狹與一體異體等亦復非體。古人
之意,以一體乘為今經體,以異體乘為餘
經體;今家意以實相為體,彼人既云般若
相應,為與何等般若相應?故不可也。又人
云:無所得相應行等並是具度,不應為體。又
人云:六度等者有理度事度,名為世出世雜,
去果既遠,故名遠乘;道品一向是出世法,
去果近故,名為近乘。是故近遠俱是乘體亦
不可依。乃至廣破又四句者,初句云度之
與品,俱與無所得心相應,俱是出世;俱有
得者,有所得心相應,俱是世間。第三句如
向釋也。第四句者,意言道品有約位故,則
有有漏及以無漏,是故名為世出世雜。大乘
六度,一向無雜,所以四句互有遠近及俱遠
近。


「私謂」者,章安判前諸師所解。初「白牛」等者,
無漏般若稱之為「白」,故知白牛非乘體也。
從「中邊分別論」去,章安引五論以出乘體,
皆非具度。先釋,次結。初釋中初引《中邊分
別論》者,即第一乘本以為乘體。次《唯識論》展
轉相由以釋乘義,真如居初即是乘本,本即
體也。次《攝論》中有三不同,第一乘因以本為
因,因謂真如,即乘體也。次《法華論》,云「隱顯」
者,平等法身名之為隱,隱在於纏,涅槃是
[016-0932a]
顯,已成滿故。雖有隱顯,莫非經體。次《十二
門論》,第一乘本即是體也。言「乘主」者,由白
牛故令至所在,故名為「主」,故不以主用
為乘體。


次論體意中四:先徵起,次「釋論」下
引論明體意,三「何故」下釋疑,四「此小大」下
結。次文言「若有無常」至「三法印」者,《大論》第
二十云:「一切法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問:
寂滅中何以但說一不說多?


答:
初印中
說五眾,第二印中說一切皆無我,第三印是
果故名寂滅。若說無常,破外五欲之我所
也。若說無我,破於內我。我我所破,故是寂
滅涅槃。行者觀於無常,便生厭離,既厭苦
已存著能觀,故有第二無我觀也。推求能
觀至不可得,是一切法無所依止,但歸寂
滅,以是義故,說寂滅印也。


問:
摩訶衍中諸
法不生一相無相,此中云何說一切法無我
無常,名為法印,二法云何而不相違?


答:

無常即是觀空因緣,猶如觀色念念無常
即知為空,過去色壞故不可見,故無色相;
未來色不生無作無用不可見故,故無色
相;現在無住故不可見不可分別,故無色
相。無色相故是空無生滅,無生滅及以生滅
其實是一,說有廣略耳。


問:
摩訶衍中說一
實相,聲聞法中亦應說於一實相法。


答:
聲聞
法中三種法印,廣說四種,略說一種。無常即
是苦諦集諦,無我即是道諦,寂滅涅槃即是
滅諦,是故衍中唯說諸法不生不滅一相無
相,無相即是寂滅涅槃。


論云「衍中明法印」
者,是法華前共部所說,小乘法印數復不同,
[016-0932b]
故須料簡。若此經中獨明實相為一法印,
故須料簡。


三正顯體中三:先約法,次譬,三
約諸三法。初文三:初指體,次約三軌簡,三
歷諸妙簡。於中又二:初廣約境,次略指餘
九妙。


問:
前智行妙初皆悉簡言「境是體是法
身,智行是宗是用」,今何故於此諸境一一復
簡耶?


答:
通論開權顯實諸法皆體亦如後
簡,今取權實相對的示體相,是故簡之。



譬中二:譬、結。譬中二:重譬、合。初梁柱等譬中
三:初正譬體,次「屋若」下譬體功能,三「釋論」
下引論。初譬中二:先譬,次合。初文言「非梁」
至「屋內之空」者,空譬於體,屋譬於宗,空為
所取,屋為能取,能取可多,空不可多,所取
是體,體不可多,能取是宗,宗是因果,是故不
一。次譬「日月綱天」等者,重舉譬簡。天以日
月為綱,地以四海為紀,日月周行遍歷於
天,日月可二,天不可二。「公臣輔主」者,公者
舉五等之初,五等皆臣共輔於主,五等可
多,主不可多。言「五等」者,謂公侯伯子男。
公者正也,當為王者正行天道。候者候
也,當為王者伺候非常。伯者長也,當為
王者長理百姓。子者慈也,當為王者子
愛人民。男者任也,當為王者任其職理。
合文甚略,準前可知。


四引證文二:初正引
證,次「故知」下結意。


○次廣簡偽中為二:初敘來意,次廣簡。文
自為六:列章,解釋。釋中初約凡中二:初通
列,次解釋。初文二:初列,次結。初文意者且
約凡簡,文中兼對外道小乘簡者何耶?答:
[016-0932c]
對況來耳。外小尚乃不實,況復鈍使凡夫?次
釋中二:先明世間邪惡,次「若周孔」下明世間
清正。初文二:先釋,次結。釋中又三:初略判,
次「或」下行相,三「內則」下明過患。初如文。次
文約行,簡中云「或髑髏盛屎約多人前」等者,
此等皆是鈍使凡夫悉能如是,若利使外道
各加所尊及宗計等,乃至神通及韋陀等,今
此凡夫如《大論》第十云:「狂有二種,一者人皆
知狂,二者惡邪自裸,人不知狂。如南天竺
有法師,高座為王說於五戒,多有外道,在
座聽法。王時難曰:若言施酒及自飲酒得
狂愚者,今時何故狂愚者少,正見者多?諸外
道言:善哉善哉!斯難甚深,是禿高座必不
能答。以王利故,法師以手指諸外道,更
說餘事。外道語王:是難甚深果不能答,恥
所不知,更說餘事。王語外道:高座答訖,
將護汝故不以言說。向者指汝,云是狂
不少,汝等以灰塗身,裸形無恥,以人髑髏
盛屎而食,拔髮臥刺,倒懸熏鼻,冬則入水,
夏則火炙,皆是狂相。又汝言賣肉賣鹽,便
言失法;於天祀中,得牛布施,即時賣之,
即言得法,牛即是肉,是狂惑人。法師護汝
而不說之。」且約行事,與鈍使同。「晡食」
者,字書云「申時食」也。又《楚辭》云「餔其糟糠」,
謂進食也。「譎」權詐也。齊桓公正而不譎,譎
詭變異也。


次世間正法中又三:先雜明,次引
經,三結斥。總而言之,不出人天。言「周孔
經籍」者,周公制禮,孔子刪詩,「經」謂五經七
九等也。「籍」謂墳籍,即三墳也。三墳謂三皇
[016-0933a]
之書。「典」謂五典,即五帝之書。古人書簡,故
籍篇等字皆從竹也。「治法」謂治家治國之
法,在忠在孝也。「禮法」如三禮等,「兵法」如六
韜等,「醫法」如神農等,「天文」者如孔子有三
備卜經,上知天文,中知人事,下知地理。「八
卦」者,東震、西兌、南離、北坎、西北乾、西南坤、東南
巽、東北艮,一卦生七,七八五十六,并八
純卦合六十四卦。各卦系象彖等詞非此
可盡,善占者以此能知一切。「五行」如《止觀》
第六記。「親」謂六親,謂父母兄弟妻子,各有
其親。「社」謂后土,「稷」謂后稷,略如《止觀》第六
第十記。非父母無以生,非師長無以成,
非君主無以榮,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國安
所以家安,家安所以行孝,是故先須安其
國也。「鳥不暇棲」等者,若準儒宗,獺未祭不
施網罟,豺未祭不施畋獵,獺二月祭,豺八
月祭,所以去奢去泰,湯除三面之羅。古施
四面之羅,故祝者曰:「四方無極,入吾網中」,
故云「鳥不暇棲」。湯除三面之羅,而祝者曰:
「犯命者入吾網中」。「牛馬內向」者,若依周孔
之法,牛馬自歸;世間之法尚有斯感,況出
世耶?張陵為大蟒所吞,稽康為鍾會所
譖,而記傳云得仙者謬矣。故知此土必無
仙術,豈有服靈芝吞玉液令飛升耶?故
西土神通非禪不發,故並結云「愛論屬鈍
使」。論謂凡夫所述也。


次約外簡為二:初通
敘不實,次「若此」下別出相狀。初如文。次為
二:初此方,次西方。初又二,先明見相,次「直
是」下結斥。斥中言「不出單四句」者,計天真
[016-0933b]
者仍屬有句,計自然者仍屬無句。所言「縱」
者,與而言之,實不可出。次西方中亦二:先
明見相,次斥。初文言「外道論力受梨昌募」
者,《大論》十八云:「毘耶離梵志等大顧其寶,
令與佛論。取其雇已,即以其夜撰《五百明
難》,與離昌來至佛所,問佛言:為一究竟
道,為眾多究竟道?佛言:唯一究竟道,無眾
多也。梵志言:我法各說有究竟道。佛言:雖
有眾多,皆非究竟。何者?一切皆以邪著,故
非究竟。佛言:鹿頭梵志得道不?答言:一切
道中其為第一。時鹿頭比丘在佛後扇佛,
佛問諸梵志:汝識其不?梵志云:識。慚愧低
頭。佛說偈云:各各謂究竟,而若自愛著,各
自是非彼,是皆非究竟。是人入論中,明
辨義理時,各各相是非,勝負懷憂喜。勝者
墮憍坑,負者墜憂獄,是故有智者,不墮此
二法。論力汝當知,我諸弟子法,無虛亦無
實,汝欲何法求?汝欲壞我論,終無有是
處,一切智難勝,適足自毀壞。」長爪緣,如《止
觀》第五記,具在無見、亦有亦無見、非有非無
見及絕言見中所攝,以彼外道所見巧故
所攝處多。次斥中三:先總斥,次「或時」下歷諸
句斥,三引證。如是襵牒但是複四句耳。
言「或時襵牒有無為有等」者,如《止觀》中直
列名而已,此中略解麁寄複句以示其相。
初句語略,應云有有有無為有,此是有家
之有無也。雖有有無之別,同屬於有,故
襵著有中。無等三句,例此可解。若約具足
四句,則有中具四皆屬於有,襵著有中。
[016-0933c]
無等三句,準此可見。「百千番牒」者,假使一句
復生無量,隨其所生攝屬能生,此之能所
不出於見,故非真實。


三約小簡中二:初示
小乘名同,同有實相中道;次「然小乘」下釋其
體異,又三:初釋初句,次「真無漏」下釋大集
經意,三「對前」下結非真體。


四對偏簡中二:
初明簡意,次「如摩訶」下正簡者,前對小簡即
三藏小乘,今對偏簡即對通別二教及前四
味中諸偏教,故今文中仍有二乘者,即通教
二乘耳,故云「三人同斷」等。所以不云三藏
菩薩者,義同凡故,雖無邪倒,未斷惑故。
於中又二:初約教,次約五時。初約教中又
三:初空對不空簡,次「見不空」下直就不
空簡,三「釋論云」下約一相攝無量相簡。此
之三文展轉生後。何者?由共位菩薩中有
利根者,能見不空,即指不空為今經體,以
此不空復有教道帶方便說,故云「但中不但
中」,即次不次行相別故。此不但中攝一切法,
中無中相,故云「一相」。此之一相入無量
相,故云「相入」。故有第三文來,意在此也。初
文二:初引《大品》示相,次引《大經》證成。初文
者,即通教位,從始至終,待至法華,方乃
被會,即其人也。初文又二:初正釋,次「共實
相」下還引《大品》斥,次引《大經》言無智慧,亦
斥奪之辭,非無自智慧也。又云「至二乘得
寂」等者,且據但空與寂義等,以其未得即
寂而照,故云「但寂」。次文中云「二乘但一即」,
通教二乘也。「別教菩薩二即」者,兼通別入空
出假兩菩薩也。以附論偈,且與即名,其實
[016-0934a]
未即,唯獨圓教方具三即。今經體者,但是
中即假空,尚簡假空即中,況但空偏假寧
是經體?三引《釋論》「菩薩入於一相」等,例此
可解。所以前之三義皆對二乘簡者,於
共部中皆有二乘,此空不空及一相等,復在
共部中明,故須節節相對簡出。於中又二:
初正對教簡,次「如此」下結成圓意。


次約五
時中二:先正約五時,次「大經」下更獨明一
實。初文不云鹿苑者,以鹿苑中無大可
論。前以對二乘人竟,今文欲相對簡之,
故云「方等三虛一實」等,或是略無;若云鹿
苑,無實唯虛,亦應無爽。次獨明一實中又
三:初獨明一實,次「如是」下約待對說,三「又
開」下約開顯說。初文又二:初正釋,次「一實」下
結示正體。初文又二:初約對所破以說,次
從「異則為二,二故非一實」等,約能對德體
以說。初文者,無二乘之二,亦是無二邊之
二,無三惑二死之虛,無無常等四倒故也。
並須約圓行說,故如是等法魔不能說。次
約能對中,約德體謂四德三諦,德若無諦,
德無所依,諦若無德,諦不能顯,故以修成
之德,顯於理性之諦,即是今經正體。故更
複疎明體無非無前所對諸過故也。文為
六:先明無二,次無虛偽,三無顛倒,四一
乘者即是無異轉釋無倒,五「魔雖」下明即
義者非魔所說,六「若空」下重釋具德之相,
此具德相即無前所對,故四德具足。四德具
足非二乘所知,況魔能說?次結示正體,可
知。次明待對,以由前明有能破所破、能對
[016-0934b]
所對故,故知所破所對不出藏通及別方
便,故今更明之,以不思議三諦非三而三,
以三為破,非空而空故破凡夫,餘三被破,
準此可知。於中又二:先明對破,次「無復」下
顯一實相。又二:先顯一實,次「亦具」下更明
一實攝法。又二:先明攝法,次「何以故」下釋
攝法意。三明開中二:先開,次「即絕」下結。初
開中二:先正開說諸教從淺至深,從聖至
凡次第開之。次「一切諸法」下結束開意,以
諸法中有妙理,故方可論開。若也本無,何
所開顯?點示眾生及三乘人本有覺藏,心佛
眾生三無差別耳。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