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07 法華玄義釋籤-唐-湛然 (master)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五


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此本門十妙,於中自二:先本迹,次十妙。
所以先明本迹者,以本迹名通,故須通辨。
簡通從別,使今本迹昭然可觀,是故於中
先通論本迹,次別論本迹。


通論中二:先列,
亦名生起;次釋。初中言「事理」者,秖是真
俗。「理教」者,真俗是理,說此真俗名之為教。
教行等,可解。次釋中且為二:先釋,次「若約
下」結攝。初文自六,一一文中皆簡通以出
別。又一一文皆三,謂先釋本迹相,次明本
迹相顯理融,三引文證。初理事中云「從無
住本立一切法」者,無明為一切法作本,無
明即法性,無明復以法性為本,當知諸法
亦以法性為本,法性即無明,法性復以無
明為本,法性即無明,法性無住處,無明即
法性,無明無住處,無明法性雖皆無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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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切諸法為本,故云「從無住本立一切
法」。無住之本既通,是故真諦指理也;一切諸
法事也,即指三千為其森羅。言「從本垂
迹」者,此理性之本迹,由此方有外用本迹,
是故始從理事終乎已今。六重本迹,前之
五重通已通今通本通迹,恐濫迹,故於一
一重顯了釋云,本時實相乃至最初實得實
相。又以第六已今一重,判前五重有本有
迹,驗知前五皆屬於本。又六重末相顯理融
中皆云「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者,借肇公言
歎本迹理。肇公雖有本迹之言,本之與迹
皆屬於迹。今言不思議者,約事則本昔迹
今,約理則無復今昔,故知理體皆不思議。
若約今之五重本迹準義說者,約事則有
本中事理、迹中事理,約理則無復本迹事理
之殊,是故皆云「不思議一」。乃至餘四亦復如
是。第六已今,「已」即是迹,即指迹門及諸迹
教;「今」即是本,即指本門,本門已前皆名為
已,涌出已後方名為今,故云已說事理乃
至權實名之為迹。今說事理乃至權實皆名
為本,故知若無迹中事理乃至權實,何能
顯於長遠之本?又已今之言雖異前五,亦
是一往指於壽量,名為今本。若望初本則
應又簡已今不同。法華已前諸經已今仍屬
於迹,今經所明乃是真明久遠之本,即是已
說已今為迹,今說已今為本,方是實說。所
以六門引證之文,前三引迹、後三引本者何?
然前三復通本之與迹,俱有事理乃至教
行、體用等三,通中復別,既云本用本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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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文能顯,況以本門為今,灼然不可引迹,
為是義故,三引迹文、三引本文。又前之
三文,既在於因,本因狹故,但以迹倒本,故
但引迹門。


次結攝中,言「若約已今論本迹
者」去至「不思議」,是却明前來五重本迹,以
攝十妙有本有迹,別約今經本門所明十
麁十妙,方乃名本乃名本妙。又將六重
望於十妙,有全有缺、有多有少,故重明
之。於中為三:初正明相攝,次「最初」下簡示,
三「若無」下總明相顯理融。初文乘便,六雙之
中從後逆識,若識已今,即知餘五,故逆次
釋也。所以六門明攝不同者,以六門中三
因二果,已今復是今經二門,是故隨義所攝
不同。


次簡示中云「最初之本但本而非迹」
等者,最初實成既未垂迹,故唯屬本。中間
相望,互為本迹。又中間所成,垂迹之時名為
亦迹,顯本之時名為亦本。最後已說,即是今
日已說迹門,未顯本時,故唯屬迹,若無已
說,即舉今日迹門,今說之本即舉今日本
門。


○次正明本迹中二:先列,次釋。釋中文中
自為十重,釋此十妙。初略釋中自為十重,
於初文稍廣,餘九文略。初文三:初舉本,次
「若十六」下舉迹比決,三「若留」下拂迹顯本。
迹文中云「娑婆為墨」至「寧當得盡」者,此引
迹門〈化城品〉文,不合引於彌勒等言,彌勒
不知文在本門,或是借於本中之文,來此
況喻,假使迹中三千塵點補處智力亦不能
知,若定用迹文,則應除彌勒等二十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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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理即順,師云「恐別有意」。然雖引彌勒語
勢稍殊,彼本門文但云「我等住阿惟越致地,
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今此文中以出假智
數世界不知,況其塵數?若取知塵,秖應
合用出假智耳。是故應用前文說也。
言「拂迹顯本」者,但指若干塵數已前成佛,
則中間今日任運被拂,久遠之本任運可見。
下去九妙例皆如是。此下本果本國二妙,唯
有二文立妙及拂迹顯本,下之七妙直爾指
本,下更廣釋,故此未論,文並可見。


次生
起中三:初標來意,次正生起,三「義乃」下結
意。


次同異中二:先立,次「作此」下釋。釋中又
二:先明開合意,次「迹中」下正明開合。於中
四:先明迹中因開果合,次明感應等不開
不合,三「本開」下明本中因合而果開,四利益
一亦同感應等意。初文迹中離因為四,合
果中壽命涅槃為一三法,合此本門涅槃壽
命。次感應等本迹俱有二處名同,同是果上
之用。三明本中因合如前,但明果開,迹中
無果名,即成離三法以為果等三,本中有
果名,故但云「離二」。於中為三:先釋開意,
今佛法華未入滅故未論涅槃,往佛既於
法華唱滅皆是淨機。次「又往事」下約事已
定正明開出。三「迹中」下重釋迹中不用所
以。最後一妙二處名同,而今昔時異,既本迹
十開合之殊,若不了迹中十門,安能曉此
理等六義及以因等十妙旨歸?


次引證文三:
初引文意,次正引,三結。初文三:初略示引
文處所,次「然先佛」下明本文略意,三「今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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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略而義周。


第五廣解十文,文自為十,
於中又二:初總明本妙意,次正釋。初文又
三:初略明來意,次「但本極」下明本遠難知,
三「雖然」下明不可不知。次正明因妙,又二:
先釋,次料簡。初又三:初立本,次「迹因多種」
下引迹辨異,三「以三義」下拂迹顯本。下去
九妙分文皆然。初文又三:初引文,次釋,三
「一句」下結本因四義。下九皆然。言「藉草然燈」
等者,《大論》第四,釋佛與阿難先世因緣中
云「釋迦先世作瓦師,名曰大光明。爾時有
佛名釋迦文,彼佛弟子名如今佛弟子,與
佛俱至瓦師舍宿,瓦師以草座然燈,石蜜
漿施佛及比丘,發誓願當來五濁之世作
佛,佛及弟子如今佛名宇不異。」「昔為摩納」
者具如《瑞應》。然燈授記得無生忍,故知是
通佛也。「昔為寶海梵志」,具如《悲華》第二云:
「有菩薩名寂意,問佛:其餘諸佛世界清淨,
今佛世尊何故處此五濁而說三乘?佛言:
淨不淨土皆本願故。我於過去恒沙阿僧祇
劫,此佛世界名刪提嵐,劫名善持,輪王名
無諍念,王四天下,有一臣名曰寶海,是梵
志種善知占相。時生一子,三十二相八十種
好,諸天常來供養,因為作字名曰寶藏。後
出家成道亦名寶藏,轉法輪度眾生已。次
遊聚落,為聖王說法已,王請安居,王之七
寶亦自申供養,王有千子亦各三月供養,廣
如經說,乃至滿二百五十年。後寶海來至
佛所,得記作佛,十方微塵世界眾生凡是寶
海光所化者,一時成道。寶海次勸輪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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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次勸太子發心,次令諸天八部發心,乃
至三千世界皆發菩提心。次於畜生地獄道
中,一一眾生前現一佛身,令得離苦。七年
之中,人天八部,無欲心者,皆興供養。」「又是
彌陀之師」者,彼〈授記品〉「彼佛先入三昧,現十
方淨土集諸菩薩,先授寶海記,寶海次授
彌陀記,次授輪王太子記。云:汝觀人天及三
惡道,生大悲心,斷諸苦惱,令住安樂。今
當字汝為觀世音等。」輪王太子乃至一切
諸天世人,莫不皆是梵志勸其發心,故皆
是師。三拂迹中二:先拂,次「若得」下融通。初文
三:初示拂之方法,應求三義,次「今世」下
釋拂迹方法意,三「若執」下斥執迹之失。初文
者,自一代教門無不皆云伽耶始成,大乘
融通無過《華嚴》,經初亦云「於菩提場始成
正覺」,故知大小說成皆近,故知是迹。第二義
者,若是本因不應多種,秖應修一圓因感
一圓果,既有四義深淺不同,當知即是本
實成後隨順物機,機緣不同從本垂迹示
四因相,故知不同定屬於迹。第三義者,但
開壽量點出最初長遠之本,中間今日任運
自廢。「拂」者,撥也除也。初為迹覆,今拂却覆
示真實本,因妙既爾,乃至利益類此可知。
次文可知。三斥失中三:初明執迹迷本,次
準下知上令識迹知本。「準下知上」此之四
字,應在輪譬位妙下,或可書誤,即成兩文
各有法譬。三「嗚呼」下歎責。次料簡中,問可
知。答中二:初總答非初住之難,次「又中間」
下舉果況因。


次本果妙中亦三,如前。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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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引經立本,次釋,次舉迹中四教不同
中云,「或言道樹草座三十四心」等者,《俱舍》、
《婆沙》、《智論》所明三,秖四階成道菩薩。今文出
處非一,道樹天衣具如《大品》,或言寂滅道場
具如《華嚴》,或言道場虛空為座等,亦如《華嚴》、
《普賢觀》。《大論》三十八云「聲聞經說敷草座,
衍經中說或見敷草座樹下,或見敷天綩
綖,六天天衣不同,隨福所感,或見無量由
句寶座。」「若是」下釋上三義。斥失等如文。



國土妙中分文如前,迹不同中又二:初約
他經,次約今經迹門。初文中四土不同中
云「或言西方有土名無勝」者,《涅槃》云:「西方
過三十六恒沙,有土名無勝。」又云:「十方世
界各有釋迦淨土。」《首楞嚴》中復云:「釋尊有淨
土名一燈明,是釋迦本土。」此亦迹中之說。
言「常寂光土」者,又二:先標,次釋。如本門中
地湧菩薩下方空中住,從地出已,亦詣虛
空七寶妙塔,彼此虛空俱表寂光。「寂光理通
如鏡如器」等者,譬如諸天共寶器食,如《止
觀》第三記。「三變土田或見同居淨」乃至「方便
有餘」者,三變之淨若據土相似同居淨,據
移天人置於他土純諸寶樹寶獅子座,唯
有諸佛及諸菩薩,則似方便有餘,故著「或」
言,準文又應亦似實報無障礙土。


四明感
應中文句大同,文後更加麁妙廣狹料簡耳。
初四教迹不同中云「三藏佛一日三時照機」
者,及下通教皆云「照九法界」,當教皆有三
乘故也。三藏中「又如大論等云佛入城乞
食」者,為女人父母所遮不得出故、為病者
[015-0922b]
故、為欲令人見相好故、為本無施心待
乞方施者故,如是有十因緣,並三藏物觀
機益物之相。次分別中云「復次本感迹感麁
妙相對四句」者,本文遠指最初,實得之時所
被機緣亦有四教,則三教為麁,圓教為妙。
迹中被機亦不出四,麁妙亦爾。故今不從
麁妙以判本迹,但從最初名之為本,當
知本時麁妙俱妙,迹中麁妙俱麁,廣狹可知。
應中四句麁妙如文。又被多世界為廣,被
少世界為狹,最初垂應及中間等亦有廣
狹,今亦不從廣狹以判,故知久成廣狹俱
妙,中間今日廣狹俱麁。


次神通中文句大同。
「又四句料簡如上」者,木通麁妙、迹通麁妙以
為四句,本迹廣狹四句亦爾。亦不以麁妙
廣狹而判本迹,但取最初以之為本。


六說
法妙中明迹不同中二:初略例《涅槃》三味出
牛,次「何者」下釋。釋中二:先釋,次問答料簡。
初釋中二:初舉譬,次「佛亦如是」下正合。初
文又二:先總別舉譬,次「若牛」下略以三教
結。初又二:初總,次「若噉凡草」下別。初文
言「良犢不高原下下濕」等者,此引《大經》第二
破舊醫中云:「若是乳牛不食酒糟酒真麥分,糟俗󱆄別[麩-夫+弋]
其犢調善不馳空不驟有放牧之處,不在高原涅槃
不下濕生死,飲以清水非欲濁也不令馳走不見
散也,不與特牛同共一群佛不共法,飲食調適不飢
空、不飽俗,如是乳者名為甘露祕密藏也。」「忍草」者,義含

多種,故別出四味,如文。次合中二:先總,次
「善趣」下別。別中二:先人天四教,次五味。又
二:初約部從教,次略對四教四佛正合五
[015-0922c]
味並從牛出。初云「兩機擊出第四第五味」
者,此華嚴中別圓兩教,此即約部從教立
名,餘例可知。次文者又約當分所說不同。
「復次」下復以四句分別已今。故知初明已
今本迹猶是一往,已迹今本如前分別。「已本
今迹」者,已本者最初也,今迹者迹門是,今迹
佛所說。「俱迹」者,本成已後迹門已前為已迹,
今此本門亦是迹佛所說故也。「今已俱本」者,
最初為已本,本門為今本。「權實乃至事理四
句云云」者,各以已今本迹相望為四句也。
如已實今權,已權今實,俱權俱實,乃至事理
亦復如是。但以最初為已為本,例前可
知。


七眷屬妙中但出本相,從文殊觀音至
惑者未了,略出迹中不同之相,隨諸部中列
聖之相,亦可以為四相不同。今初,如文。次
釋,釋中又二:初正釋,次釋疑。初言「法性虛
空之寂光」者,即以下方及塔在此方虛空
表寂光也。此諸菩薩住下方虛空,湧出
已後亦住虛空,此土得聞開權顯實得無
生忍者,亦住虛空之寂光也。雖俱虛空以
表寂光,能住之人不無久近,涌出菩薩得
忍已久,是故迹中始近入者不識久者。次迹
中文云「文殊觀音或為師為弟子」者,文殊
昔為妙光菩薩教化燈明八王子,是八王子
相次授記,其最後者名曰然燈,然燈既是釋
迦之師,妙光乃成釋迦九代祖師。《觀音經》中
釋迦過去於正法明如來所學習道法,正法
明如來即觀音本身,故知文殊、觀音並曾為
師。調達即是阿私陀仙,具如今經。如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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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却為弟子。「問本迹相望千界塵少增道數
多」者,三千世界地涌菩薩是本時眷屬,秖云
三千地皆震裂無量菩薩同時涌出,若望今
時迹中眷屬,如〈分別功德品〉增道損生,初
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眾生得無生
法忍,復千倍得聞持,一界塵得辯才,大千
塵得不退,中千小千乃至一四天下及八界
塵初始發心,比於涌出,涌出甚少。四句分別
亦例前文,但以久近而判本迹,終不以法
身深淺、化緣廣狹等判也。


八涅槃妙者,明
迹不同中,先明迹意,雖復不同本無長短;
次「或取」下正明不同。初文意中云「始諸弟子
終於蝮蠆」等者,《大經》列眾八十億百千比丘
成就大乘等一空行,六十億比丘尼皆大
阿羅漢,一恒菩薩,二恒優婆塞,三恒優婆夷,
四恒離車,五恒大臣,六恒國王,七恒夫人,
八恒天女,九恒龍王,十恒鬼神,二十恒金翅,
乃至閻浮提中一切蜂王。又東方去此無量
無邊恒河沙數微塵世界,彼土有佛號虛
空等如來,告第一大弟子,宜往西方娑婆
世界,彼土有佛號釋迦文,不久涅槃;汝可
持此世界香飯以獻彼佛,彼佛食已入於
涅槃并可禮敬請決所疑。爾時無邊身菩
薩,即受佛教,從座而起稽首遶無量匝,大
菩薩眾俱共發來至娑婆世界。又阿闍世王
及其夫人乃至視毒能殺人者,「蛣𧎉蝮蠆及
十六惡律儀」者,蛣𧎉亦曰𧎉蜋。《爾雅》云:「黑
甲蟲,食糞土也。」蝮者毒也,《爾雅》云:「蝗子未
有翅者。」又云「廣三寸,身大如臂。」《史記》云:「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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螫手則斷。」蠆者毒蟲也,《左傳》云:「蜂蠆者十年
尚有毒,尾末卷如婦人髮。」「蝮」字孚目反,不同福音。有
人云:無邊身菩薩身量無邊,云何復云從彼
來此?應反質云:既云來此,云何無邊?言無
邊者,身實有邊而名無邊,如阿彌陀壽實
有量而名無量,若壽無量如何得有觀音補
處?「倚臥背痛」者,如《止觀》第八記。及北首臥
等,亦三藏佛相,具如《止觀》第一記。次正明
不同中二:初約兩經釋相,次結會兩經意
同。初文又二:先明不同以申此經,次「經曰」
下引與《大經》明同。初文又二:先藏通,次別
圓。初文二:初略標二異,次「生身」下更釋二
別。釋三藏中云「食檀耳」者,《長阿含》第三云:
「佛至波波城闍頭園,有長者名周那,請
佛及比丘僧,別為佛煮旃檀耳羹,以世奇
故獨奉於佛。阿難白:長者設供無福,佛最
後於其舍食入般涅槃。佛言:莫作是說。
長者今者獲大福利壽命色力善名,生多財
寶,死生天上。」次別圓中二:先別、次圓。別中二:
先引地人,次正釋。釋中云「色解脫乃至識
解脫」至「無餘」者,既云滅色乃至滅識,即是
界外析色之義,故以因盡名為有餘,果亡
名為無餘。理而言之,變易因果不應分二,
當知為成別教義也。次經曰「今日座中」等
者,出《像法決疑經》,與《大經》文同,又二:先列,
次「此明」下結。次「大經」下會同,中四:初略標同,
次「大經」下正會,三「二經」下結同從根利鈍,四
「又數數」下會明常文同。初如文。次文中言
「迦葉初問長壽」者,第三經初設三十六問,初
[015-0923c]
問云何得長壽金剛不壞身?下文答中如〈長
壽品〉作寄金譬,但寄少年不寄老人。長
者行還索金無所,既云「行還」,故知法身常
住不滅。下〈金剛身品〉廣明護法持不殺戒
得金剛身。又經下文處處明於未來常住。第
三可見。第四會常中云「二萬燈明等於法
華明常」等者,二萬燈明具如〈序品〉中說,《法
華經》廣明一乘,一乘即是常住也。


九明壽命
妙中,初立,次引經中先引本文,次釋,即
引中間以擬於本,明迹不同中二:先藏通,
次別圓。初文二:先略釋,次「此兩」下判無法
身之本。別圓中亦二:先略釋,次「此等」下況
結。


十釋利益妙者,亦初略立利益,上句立、
下句釋。次「若迹」下明迹不同者,今此略列,具
足應如前文七益十益者是。言「乃至增道」
等者,約經雖是本門,既是今世迹中指本
名為本門,故知今日正當迹中利益,乃至本
成已後俱名中間,中間顯本得利益者尚
成迹益,況復今日?「以迹」下重舉本益之相,
本文既狹亦擬迹而知本,故「本本」下明相顯
融即,眾迹雖多用本為本,故云「本本」。本事
已往,若不借迹何能識本?如撥影指天
即此義也。


六三世料簡者,初略立,次問答
料簡。初文三:初引經示相,次「若過去」下釋,
三「三世」下結。結中二:先法,次譬。次問答中,
初如文。第二問者,若言諸佛皆有分身,多
寶亦在諸佛之數,應有分身,何故云全身
不散?即是重難。若全身者,何故復云處處
聽經?答中先引《大論》解八念中初念佛中
[015-0924a]
云「既云化身,即是分身」。「師云」去引南嶽釋,
依按經文,文云臨滅度時,告四眾言,欲
供養我全身者,應起一大塔,出證經時全
身在於塔中,以誓願力,處處聽經。準南嶽
釋多寶滅後全身不分,不分者不同碎身
舍利耳。未妨諸佛亦有分身。從「如入」去,
兼明《法華》是圓是常。「口唱」下明具四德以
證常。「真淨大法」者,真是常德,淨是淨德,既
有常淨,豈無我樂?故云「二德可知」。多寶全
身尚遍十方,故知諸佛亦有分身。「鈍者讀文
猶尚不覺」者,不覺此經具足四德,謬判《法
華》不明常住,以是而言古今咸鈍。次問答
中問諸佛顯本。問如文。答中「最初妙覺指初
住為本」者,最初得故,若初住位被加作妙覺
佛,亦指初住以為實本,準《淨名疏》應作
四句,謂本下迹高,本迹俱下,初住唯得此之
兩句。夫論迹者約有本說,本為法身、迹為
八相,初住之前無法身本,故不得論本高
迹下,仍有過上,又不得論本迹俱高。若本
迹俱高及本高迹下,妙覺唯得此之二句,妙
覺極位更無過上,故無本下迹高及本迹俱
下。二住已上等覺已還皆具四句,二住迹現
為初住,初住是迹即本高迹下,二住現為三
住,三住是迹即本下迹高,二住現為二住,以
望初住即本迹俱高,望於三住即本迹俱
下。今文正當本下迹高,若云初住之前竪無
所指,以體為本、以用為迹,此本迹俱下句
也。若準此意,一切諸佛皆悉顯本。又發願
故於初住中說壽長遠,初住實壽亦復無
[015-0924b]
量,故言發願說壽者,但得法身必得長壽,
有緣機熟說遂昔願云云。從「又解最初之佛」
者,即妙覺身中自將體用以為本迹,此是
本迹俱高句,唯闕本高迹下一句。問中云
「五佛章云何」者,如〈方便品〉廣開顯中約五
佛章皆云亦以無量乃至皆為一佛乘故,
若爾一切諸佛無不開顯。答意者,佛亦不
應一切開權,經言一切約出穢土開顯
者說耳。「又問若爾還以妙破妙至例亦應妙」
者,前文既以本妙破於迹妙,迹妙成麁。從
「亦應」去,並難迹妙被破既其成麁,所破十
麁亦應成妙。從「所破」去又以四住重例難
云,麁是所破既得成妙,四住煩惱亦是所破
亦應成妙。次答文中重引四住之難以況
初難,若約頓義,四住即妙,應如所問。「況四
住智」去況出初難,四住麁惑尚乃成妙,況
復生滅無生滅智而非妙耶?次問意者,本成
已後中間垂迹偏圓權實同稱權者,以是迹
故,故皆是權。權即是偏亦可悉皆稱為偏
耶?次答別義者不例,法既以定在本在迹
定偏定圓,教則不爾,在本則權實俱本,本
故是實,在迹則權實俱迹,迹故名權,偏圓
乃至體用亦爾。法則已定,不可在本體用名
體,在迹體用俱用,若教所說在本則體用
俱實,在迹則體用俱權,當知體用等亦得
是法,事理理教教行,準此可知。故下文云本
中事理先得為妙,迹中事理始得為麁,餘教
行等例之可見。四句者,別帶地前麁而證
道是妙,圓如文。帶妙麁者兼通於中故也。
[015-0924c]
又釋者帶麁妙者從通中來故。亦帶亦不帶者,帶地前而不帶通藏。非帶非不帶者,
非帶藏通非不帶別,二教接通亦爾,非
帶三藏非不帶通。次五味中第三句者,方
等前三帶、後一不帶,般若準知。第四句者,非
帶藏通非不帶別。「問二麁既不同」者,問藏
通。答中言「事有淺深等」者,通即而藏不即。
「問帶方便實」等者,問別圓教也。俱顯中道
而別帶圓不帶。次問「帶二一」等者,亦問別
圓地前以為帶二。次「通論」下雖不酬問而
廣分別者,一一句並是答而略於問耳。「問本
地」等者,卷初六重本迹,今十妙屬六中何重
也?答中云「乃是」等者,卷初已分,此乃重
問。何者?初云本地五重為本,中間今日為
迹,既本地五雙屬本,不知五雙如何對本?
故更問之。今答文復含,但云「共論十妙」,若
爾事理理教教行秖是因,權實體用秖是果
家之用,果必有體故也。用即感應神通說
法,說法所被即成眷屬利益,壽命涅槃還是
果上法耳。故不別敘,但云「共論」。


第七判麁
妙中二,先以本對迹相望判之。次「又迹中」
下約前六門以判。初文者,若不先將迹門
開顯,且判麁妙與本所證更無差別,如何
得知迹中之妙不及本麁,以不約開顯
待絕等判,但約久遠實成以論,故中間今
日若麁若妙皆非先得,是故先得麁亦名妙,
中間今日妙亦成麁。次又約六重判者,前
但開顯久近等展轉束判已竟,應更於開顯
久近等中,細判六門迹麁本妙。於中三:先
[015-0925a]
釋,次況,三「若發」下亦明本迹六門相顯相融
之相及不思議一等。於中二:先約事理一
雙略釋,次五雙例知。又言「已今」者,即是昔
日已得已今為本,今日中間所對已今為迹,
中間節節皆有五味教故,故四味及以迹門
為已,開長遠壽為今,故使已今亦論今昔
麁妙故也。次明權實中三:先本迹相對為
權實,以判迹中權實為權,本地權實俱妙,
以久成故。次「復次」下更約本迹相望論自
行等三,則本自迹他,本迹相對為一自他。三
「復次」下更約本迹各有三義以明理同,約
事則知本中施麁亦妙,迹中開廢猶麁,理
無麁妙。初文中意具如判麁妙文意,於中
又二:先正明,次「迹權本實」下明融通。二理不
可思議,故云「法性非古今」等。次「自」等文則本
中化他,亦名為妙,亦應合有不思議融通,
文無者略,應云法性之理非自非他,自他
雖殊不思議一。第三中亦二:先釋,次融通結
歸。釋中又二:初中言「復次迹中約實施權」
等者,然約實施權意在歸實,而人多以所
施之權謂為究竟,故俱不識。若廢權顯實,
意在所廢之權,初欲廢之,故斥此權非
為究竟,權是事法而人易知,故一代法教,
自法華前佛意恒實,二乘不退始終不知,
及至廢權乃云「汝等去來寶處在近」,而人
咸知寶處非此,此即是於寶渚之初,發足
已涉於脩途,況復曾已行於三百,指我之
果,即彼妙因,故云「易測」。言「華嚴明阿鞞跋
致多明事數」者,引例釋前權易測意也。一
[015-0925b]
切事法無非權施,如來久遠為諸眾生
施設方便,故恒沙佛法施已皆廢,所施之權
屬於事相,是故事相多為不退者說,即能
於事達不退理。又不退位高下不同,若是
地前行不退位,但聞事數知事即理,故開
權顯實得入初地念不退位,能達此權即是
實相,豈可離此別求實相?為對跋致故
云「初地融通如前」。


問:
此中第八權實與前
第七門判何殊?


答:前以本迹判於麁妙及
以六門,今以權實及自行等以釋權實,則
本實迹權、自本他迹。又以開顯等轉釋權
實,若開迹顯本之權實方名本中之權實,是
故重明一理無異,意在於此。


問:
迹門十妙,
一一妙中於一一科皆先判次開,今本門中
何故但有此麁妙門及以權實,皆似判意而
無別立開耶?


答:
此與迹門其意稍異,迹門
判竟義必須開。何者?如判中云若教若味
皆前麁後妙,若不開者,人謂三四之外別
有圓及醍醐,是故開三即圓、四即醍醐。今本
門十則不如此,前廣釋十中一一皆以三
義釋迹,近成不同義當於麁,拂迹指本
義同於妙,據此已是約事判開,一一復言
不思議一,此復約理以開一切,恐人不了
故,復於此別立兩門判前麁妙,此判即開,
況復二文復約理開。


問:
何故迹門無理開
耶?


答:
初依境開已是約理。又迹門有教詮
理,若開於教即表理開;今此本門約身約
事,雖開身事猶須開理,本迹證殊,是故
皆云不思議一。應知始自總釋終至於此,
[015-0925c]
若拂迹指本是約事論開,若以不思議融
通則開事入理,若不曉十門之旨,將何一
理冠諸?一理雖同,十門事別,不思議一,十
妙恒殊,差而不差,斯之謂矣。


九明利益中
二:先正說益,次流通益。初文又二:初雙標,
次雙釋。釋中二,先釋,次「若論實道」下校量。
初又二:先釋,次「即是」下結。初又二:先生身,
次法身。生身又二:先聞迹門,次聞本門。初
聞迹門中又四:先明十妙中益,次明六即
中益,三「如身子」下略示其類,四「即是」下結。初
文者,但得智行位眷屬利益益也。然須料
簡,智從解說故總得之;若破惑之智須甄
於果,位通深淺意亦如之。眷屬可得極至
一生,修未出界義非神通,餘未破無明及
見思等,則隨惑判釋利益同為一實益也。
三法屬果義可通因,則依聲聞咸入初住,
今從極果故不通因。次約本門中三:初
明十妙益,次六即益,三明增道損生。次法
身益中為三:初明益相,次「何以故」下明益
所以,三「故分別」下引證。次「若論」下較量中
四:初略辨同異,次「喻如」下借小為譬,三「前
迹門」下辨多少深淺,四「當揀」下示文判位。
初文云「若論實道兩處不殊權智事用不得
相比」者,本門法身、迹門生身兩處得益,所
證圓理理無深淺,故曰「不殊」。豈以初住無
生忍位,齊於本門法身一生菩薩耶?二三
四如文。次明流通益又二:初正釋,次釋疑。
初正釋中意者辨兩處得益冥顯不同,初言
「迹門冥利益」者,但見與記,不云入位,故名
[015-0926a]
為冥,如〈分別功德品〉即是顯也。又地涌弘
經亦顯益也。或迹門諸菩薩至此復益,及本
門中新得益者,或有未預此諸益數,並有
冥益,故云「兼得迹門」。次釋疑中二:先疑,次
釋。釋中云「待時」者,如華嚴不悟待至三
味乃至涅槃,一一味中亦有待時,如佛邊未
益,待共文殊,入淨名室,乃至涅槃未悟,
待至後佛出世之時。「待伴」者,如在鹿苑
待五比丘,度五人已處處化益,如《華嚴》中
四大菩薩乃至《法華》中身子、彌勒等,及文殊
入海領無數眾來至佛所等,《涅槃》中迦葉、
德王、師子吼等。又如佛留智積以待文殊,
分身不答以待後佛,亦如〈持品〉五百聲聞
及諸菩薩比丘尼等,皆是待伴。又待時者,如
待文殊答問竟時,待彌勒騰疑竟時,待文
殊龍宮出時,待妙音東來時等,並是待時。
故知諸佛法身遍一切處,而假諸菩薩共化
之時,以菩薩為伴。次引證中二文,迹本兩
門後,令弘此法者,即是本迹兩門,發誓弘
此法華經者是也。


次觀心中三:先釋,次引證,
三「此即」下結益。初文又二:初境,次觀。初境又
二:初不可觀,次明可觀。可觀又二:先立,次
「何者」下釋。釋中云「何者?佛如眾生如」至「利益
之相」者,如下疏中云:速願我如得如佛如,
說如之壽,亦復無量。如是觀如,如即是理,
聞名起觀,即是觀行,乃至究竟成無上道,
故具六即。觀又三:先不可觀,次「我如」下可
觀,三「亦願」下弘誓。次料簡中初問者,問云何
同異?答三雙六句者,初兩句約圓理,故名與
[015-0926b]
義更互而立,以不異故耳。次兩句者,今題
稱「妙」,破小乘之大;《大品》題稱「大」,破小乘之
妙,亦應對教等。第三兩句亦對小辨,亦應
對教等,思之可見。次問「大妙一等」,約前六
句中初兩句為問。次「問」至「一往斥之」者,初
是問,「一往」下答,一往亦得俱稱為常,若其
斥之唯有無常不得於常,小乘亦有三無
為常,若望大乘如《寶性論》,二乘猶是無常
等倒,名同是一往,理異是斥之,並云「不得是
妙」者,既一往名妙,斥之則無常,故並云「既
無常亦無妙」。次答中但約一往答,不以斥
之答。從「縱之」下縱前斥之,既有三無為之
常,復言常異者,於縱復奪,是故云「異」。次「又
並」者,大小俱稱常、小乘應會一,此約《法華》
為難。答中亦是先同而後異。次「並」者,大乘
無常麁不會耶?「例」下答意同前,前同後異。
「云何」下釋,釋中但釋同邊,異意如向。


△次釋蓮華,先列章,次解釋。釋初文三:先
明約譬,次明法理,三和會二釋。初意中
云「七譬文多」者,用多語意,方顯權實,不
同蓮華用十二字,顯理周足。次法理中三:
法、譬、合。譬中云「蛛羅引絲倣之結網」,《博物
誌》云:「伏羲造八卦,神農造五穀,貨狄造舟
黃帝臣也,維父造臼杵黃帝臣也,蚩尤造兵火帝時臣,黃帝
造冠冕,容成造曆黃帝臣也,歧伯造醫黃帝臣也,正首
造數黃帝臣也,皐陶造獄舜時臣也,稽仲造車,伯益
造井,蒙恬造筆,蔡倫造紙未見造網人,準例可悉,古人所造皆
法理而立。」三和會中二:先略明融會意,次正會。

中又二:先問起,次答。答中三:先正明用法
[015-0926c]
譬,次「利根」下明法譬所以,三「如此」下結。



明舊解中二:先敘諸師,次敘光宅。初文二:
先別敘三師,次通敘諸師。前之三師無破。
次諸師中二:先列,次「此十及六」下略破。列初
中言「此十譬行妙中片意」者,今家行妙具無
緣慈悲及戒定慧,慧中具有生滅無生無量
無作,況復次第不次第及增數等,乃至開顯
一心五行攝一切法。初云「佛性從緣起」者,
不攝無作,但是理性從緣而發。第二文既
亦云「從緣」,通攝福德莊嚴等,但是遠有生
佛果義。第三意者,但知心性不離生死,既
未脩行,但是戒聖行初耳。第四意者,見者得
入初歡喜地八相成佛,此無作慧仍未終
極。第五意者,微有至著之義,故亦在於戒
聖行中。第六意者,明權實不二但是理體,
亦是戒聖行前之理體耳。第七意者,云因必
含果,果既未現,猶在地前無量行中。第八
意者,鈍根菩薩及二乘人猶屬緣因福德所
攝。第九意者,託生處通猶兼方便,脩入華
臺,終未圓極,故是無作聖行未終。文闕一
義,例前可知。聖行尚自未周,況復梵天病
兒等行?故知此十,但是行妙少分而已。「此六
譬秖是今家說法妙中片意」者。初意者,一在
三中權猶覆實小部法耳。第二意者,秖是開
權大部法耳。第三意者,秖是顯露及祕密耳。
第四意者,秖是廢權立實一意。第五意者,但
是所詮。第六意者,秖是權實兼用,然顯露不
定,秖攝四時,於四時中八教不周,故云片
意。次破光宅中又二:先引,次破。破中二:先
[015-0927a]
正破,次「且助」下借彼語助顯正也,即是約
因果而論實相。三引經論,準經本論及《大
集經》。初引論中三:初列十七名,次「餘名」下
引論解釋,三「今解」下今解論意。初列名如
文。次引解中云「餘名不解,今若欲略知法
華論十七名中意」者,第十六既名「妙法蓮華」,
當知諸名並是「法華」之異名耳。又諸名者但
法無喻,唯今妙法法喻雙舉,故知亦可用
於蓮華喻十六名。如妙法者,本迹各三,無
物以喻,故喻蓮華。餘十六名亦含本迹,各
有三義,迹中諸經不譚佛意,故名有量。
今經本迹施開廢三,佛旨無盡,故云無量。況
成道後,處處開廢名無量義。言「最勝」者,勝
秖是妙,亦是歎美本迹之辭。言「方等」者,亦
曰廣平,迹本遍收故名為廣;一實無二,故
名為平。言「教菩薩法」者,迹門被會純成菩
薩,本門增進純為菩薩,故下文云,若聞此
經,是善行菩薩道。言「佛所護念」者,為實施
權而護於實,開權顯實而護於權,廢權顯實
而護於理,為護故念,念持於護,本迹准
說。初成道來念用於實,眾生無機,尋思方
便,念用於權;方便既足,念顯於實,一實既
顯,權廢實存。佛久已成、眾生流轉,故念垂
迹拔此迷徒,物雖受道,迷於近迹,念示
遠本,廢其近迹。「佛祕密藏」者,唯佛與佛,乃
能究盡,非時不授為「祕」,具一切法為「藏」云云
「一切佛藏」者,一切諸佛無不入於三德祕
藏,平等有故,故云「一切」。「一切佛密字」者,權
實相即本迹亦然,人無知者,故名為「密」。以
[015-0927b]
密為名故云「密」字。言「生一切佛」者,開權顯
實即識迹佛之所從生,開迹顯本即識本佛
之所從生。言「佛道場」者,實相即是迹佛本
佛得道之場。言「佛所轉法輪」者,三世諸法
所轉法輪,不出權實本迹二門。言「佛堅固
舍利」者,此經即是法身全身堅固舍利,不
同生身碎身舍利,實本不動,故名「堅固」。言
「大巧方便」者,方便既是蓮華異名,古人何故
判〈方便品〉從昔題名,《淨名》、《報恩》等經皆有
〈方便品〉,豈以名同能混其義?《淨名》等意,密
以同體兼於三教,名為方便。今此》法華》唯
一佛乘體內方便,故名方便。「第一義住」者,所
住即是諸法實相。「攝無量名字」者,餘經權實
尚未相攝,況復本迹?今此二門攝無不盡,
如上所釋,略辨方隅。若委論者,以論二義一一對辨,應以六義一一對之,仍引經
文一一證成,皆以妙法轉度入餘十六名
中方稱文意。


三解論意中二:先正釋,次「何
者」下重釋。得入由行,入住名位,所以如第
三卷境妙中已略解竟。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