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07 法華玄義釋籤-唐-湛然 (master)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五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別釋,中二:先結數示妙,次正釋妙。初
文中三麁一妙者,且以但麁對獨妙說,餘
之三味麁妙相帶,故略未論,下文具列。於中
二:先結數,次「若破」下示妙。初文中云「本迹」
等者,本迹各十具列在文。若觀心十,並皆附
在諸文之末,或存或沒不別開章。既其觀心
[005-0846c]
寄在諸文之下,今但約迹本兩門各具十
妙,義各攝於心佛眾生。今初迹門十妙者,為
二:先列、次釋。釋中為五者,第一中云廣解
五章,一一廣起五心者,故今釋名迹十妙
中望前七番以成五心,唯少開合,及觀心
等並散在諸文故也。故今標章起念引證
起信生起起定,況諸妙下處處皆然,并觀心
起進開合起慧,五心足也。故更列五番,意
在於此。


初標章者,非獨直標十名而已,兼
標章內一一諸科,如境具標六,智列二十
等,觀文可知。釋者事,須略述諸科文相大
體,攬下觀今,粗亦可見,乃至一一妙中皆先
列竟、末後說意,如境妙云「境是所師」,智云
「導行」等,尋之可知。標感應中,水譬感,月譬
應,不升不降感應道交。神通中,報得在天,
脩得如仙,作意在藏,體法在通,無記在別,
圓初地初住。遠近者,大通名遠,爾後名近。


二引證中:先指處,次正引證。境中言「智慧
門」者,慧家之門即理為門意也。三法中且指
乘體以為真性。感中我即是應思眾生,眾生
即感也。佛眼六道等,思之可見。神通中六
瑞且舉入定。


三生起中二:初正生起,次「前五」
下結成。自行化他各有始終,故知心佛眾
生皆有此意也。次正釋中,十文不同。初釋
境者,先列章,次列數,次數意,次生起,後廣
解。生起中,初正生起,次「始從」下結示,「始從
無明」即十二因初也。「實際」即一諦也。初正生
起中,云「初十如是此經所說」者,此是今經實
相之境,又是一部三妙之文。次因緣境,雖
[005-0847a]
舉三世生滅因緣,已下三種以三世為本。
次四諦者,示其因果令脩道滅,非佛出世
焉知此名?苦集是俗,道滅是真,餘文可見。


次正釋因緣中,自為四章。初列四章。次釋。
釋中先雙舉界內界外各二種以定根性,次
釋。釋中三:先重立界內利鈍二根,次引論,
三釋。釋中二:先簡,次釋。簡中言「自在天」者,
一切外道皆悉尊於三仙二天,如《止觀》第十
記。「世性」者,計二十五諦,如《止觀》第十記。「微
塵」者,計於眾塵和合而成,以外人不知業力
緣,故也。「此正」下正釋,釋中為二:先正釋,次
料簡。初正釋中四:初略立,次引證,三過患,
四釋名。初文者,以知無明造,故不同外計。
次引證中三:先引,次釋,三結。初文中「非自在」
者,諸邪計中且舉初計。次「無明」下釋。「當知」下
結。三「人天」下明過患,又二:先出過,次引《纓
珞》文證。言「經又稱」等者,生已復生,生生不
已,故云「十二牽連」等也。「此十二」下釋名,新
新秪是念念續起。次料簡中云「纓珞中無明
緣行生十二,則一百二十支」者,準彼經第
四釋十二因緣云,從無明緣行便生十二
支,乃至有緣生老死便生十二,既以未來
二支合說,則始從無明來至老死有十一
番,此十一番但十箇中間,一一皆生一十二
支,故十中間有百二十。若依今文乃成一
百三十二支,以開生死為二番故。雖開合
不同,大意不別,今雖開生死,結數依經,
是故但云「一百二十」。「初是癡」等者,既十二支
無明為本,一一復具一十二支,當知支支皆
[005-0847b]
具無明乃至老死。「緣起緣生」者,先問也。從「此
同是」去答。《婆沙.雜楗度》中問云,緣起緣生
有何差別?彼文答云:或有說者,無有差別。
何者?如《伽羅那經》說云,夫緣起法,一切皆是
有為法故。云何緣生?一切緣生亦是有為法
故。今文略云「同是有為法故」。「亦有差別」去,彼
論云「然亦有差別」。故有說者云因是緣起、果
是緣生,如因果義,事所事、相所相、成所成、續
所續、生所生、取所取亦如是,事如因、所事如
果,乃至取亦如是論中初但云因果,次開對二因二果。復有說者,
過去是緣起,現在是緣生不云未來。復有說者,現
在是緣起,未來是緣生不云過去。今文略無此二
解。復有說者,無明是緣起,正是今文第二解。
復有說者,無明是緣起,老死是緣生,十支是
緣起緣生今文無此解。又尊者富那奢說應作四
具如今文。四句中初句以未來果支為緣起等
者,謂因能起果、非果生因。以過去為緣
生等者,因能生果、非果起因,故阿羅漢果
不復起因。第三句者謂除前二句相已,取
過現果及餘凡夫現在五支等,此是論文諸
師異解,不須和會。次引《法身經》說與論文
同,因是緣起即無明也,從因所生即是行也。
和合謂結業成就,從和合生謂識等是,愛
取至老死亦復如是。言「中道」者,離斷常耳。
論文又云「復次起所起」等,如前。次推三世中
云「三世皆有十二」者,推因知果等如今所
說,三世俱名因果而支數多少不同者,具
如《俱舍》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如
《止觀》第三記。現在既望過未成十二,當知
[005-0847c]
過未亦自相望各有過未,故各十二;今且從
現故但十二。次釋「十二時中識心眷屬」者,
謂三陰也。論文「又問:云何具上三受?答:三受
悉能為愛作緣。何者?愛有五種:一者求樂
受愛未生樂受欲令生故愛,二者不欲離
樂愛已生樂受不欲離故生愛,三者不生苦
愛苦受未生欲令不生故生愛,四者欲速
離苦愛已生苦受欲令速滅故生愛,五者
愚愛未生不苦不樂欲令未生不生已生欲
令不失故生愛,為是義故三受緣愛。問:
愛取何別?答:愛增廣名取。復有說者,下者名
愛,上者名取。復有說者,若愛能生煩惱,是
名受緣愛,若愛能生業,是名為取。」次釋「一
剎那」者,《俱舍》亦云「連縛等四,剎那是其一也」。
具如《止觀》第七記。


次料簡問答中,論「又問
何故不立病為支?答具如今文欲界眾生尚有如
薄拘羅者,況色無色界,故不以病為支。準
例,老亦不是一切常有,故不立支。問:憂悲
是支不?答:以終顯始者,始謂老死,終謂憂
悲,以見憂悲,必有老死,憂悲既苦,老死必
苦。又云憂悲等法散壞有支,猶如霜雹,是
故非支。」論「又問三有為相何故生相獨為一
支?老死二法共為一支?尊者波奢說佛知法
相無能過者。復有說者,生能使法成立,老
死使法不立。復有說者,法起時生勢用勝,法
滅時老死勢用勝。」論「又問:無明有因不等具如今文
若有,云何不立十三十四支?若無,無明不
是無因,老死不是無果耶?答:應作是說,無
明有因,老死是果,但不在有支中。何者
[005-0848a]
餘如今文。復有說者,無明有因謂老死等。」如文。
彼料簡文又約增數釋十二緣,當知有一
種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復有二種緣起法,
謂因果。復有三種緣起法,謂煩惱業苦。復
有四種緣起法,謂無明行生老死,以現八
支攝在過未故也。又有五種緣起法,謂愛
取有生老死,以過現七支攝在現未故也。
復有六種緣起法,謂三世各二,謂因果也。
復有七種乃至十一,文中不列,指在他經。
《大經》十四增數,文同《婆沙》。


次文又料簡。問:
此十二支,幾欲界、色界、無色界?答:有說唯有
欲界胎生具有十二,有說欲界十二、色界十
一、無色界十。色界應云識緣六入,無色應
云識緣觸。評者曰:應作是說,三界皆十二。
又問:如色界無色界,無名色云何具十二?
答:初生色界眾生諸根未猛利,名名色,無
色界雖無色而有名,故云雖無色根而有
意根。彼應作是說,識緣名,名緣意入,意入
緣觸,以是義故一切十二。又《婆沙》中毘婆
闍婆提說無色有色,若育多提婆說無色
無色,何者是耶?答:佛經中說名色緣識亦應
有色。又餘經說壽煗識三常相隨逐,無色既
有壽識,云何無煗?又餘比丘說除四陰,說
識有去來生死者,不應爾,如從欲界生無
色界,經二四六八萬劫斷色,後生欲界還
生色者,入無餘界應更與行相續,欲令
無此過,故說無色有色。言無色者此依
何經?答:經云解脫寂靜過色入無色者,故知
無色。又云色離欲無色離一切入涅槃,
[005-0848b]
故知無色。此二云何通?何者為勝?答:說無者
勝。若爾,說有者云何通?答:未了義故。問:引
經云何通?答:欲有名色,無色無也。欲有三
法隨逐,無色無也。色續論者有四句分別,無
色續色、色續無色,餘二句可見,故知無咎。
論又譬樹者過去二支為根,現在五支為質,
現在三支為華,未來二支為果;有華有果謂
凡夫,無華有果謂學人,無華無果謂無學。


無生中六:先立意,次立根,三正釋,四引證,
五舉譬,六結名。總而言之,秖是四句破假
相性二空,故得幻化即空之名。前五文可見。
結中先譬、次合。譬中云「如藤蛇」者,亦可喻圓
門本有,今通喻無生。辨異可知。


三不思議
生滅中五:亦先立意,次「為利」下通立兩根,
三正釋,四「諸論」下行相,五結名。前二可見。
三正釋中二:先引經,次釋經意。四行相中
三:初敘性計,略述兩計,餘兩可知。言「無沒」
等者,無始時有未曾斷絕,故云「無沒」。非善
惡性,故云「無記」。含藏種子出生一切。次「若
定」下略斥性過,又二:初略斥,次況出過相。
初言「若定執性實」者,計黎耶為真是自性,
計為無明是他性,定計自他能生諸法,法
則有始,有始故同於冥初,則不出二十
五諦。當知此計不出三藏所破,豈得成於
別教因緣耶?次「尚不」下況出,可見。三「今明」下
立正行相,又二:先自破計,次「若有」下為他
四說。初文四句推無明,如四句求夢,具如
《止觀》第五文,彼意在圓,今文在別。次為他
中三:法、譬、合。合中二:先總,次「出界」下別明
[005-0848c]
相狀,又二:初出界內,次界外。此界內外義
通四種,故云「界內如前」,即前二種。前二指
前竟,次出界外,中二:先略標,次引論釋相,
又二:先引論文,次「緣者」下釋彼論文以成
今意。論列四障,今具釋對。於中二:先正釋,
次過患。初正釋中二:先略釋,次「還如」下與界
內辨同異。初中言「三種意生身」,如《止觀》第
三記。次辨同異中二:初明相同,次「此十二」
下明義異。次「彼論」下明過者,由此十二故
障於四德,由無四德故不得入於無障礙
土。五「是為」下結名,可知。


明圓十二緣中
為四:先立根,次「即事」下立意,三引證,四結
名。初二如文。引證中三:先引,次「無明」下釋,
三「故言無明」下結。初者,「大經十二因緣名為
佛性」,佛性即三因也。「即是中道」者,二十五
云:「善男子!生死本際凡有二種:一者無明,二
者有愛,是二中間即有生老病死之苦,是名
中道。如是中道能破生死,故名中道。」以是
義故中道之法名為佛性。
章安釋云:中間唯
有識等,云何言老死?


答:
下文云「現在世識
名未來生,現在六入等名未來老死。」


又作
三德三觀以對三道,又如《寶篋經》中釋十
二支,一一並明三觀之義,彼〈去來品〉「文殊白
佛,去來是何義?佛言:來者向義,去者背義,
不來不去是聖行處。癡是去義,不癡是來義,
非癡非不癡是聖行處,乃至老死亦如是。又
約我無我常無常等,皆作此說」,當知向是
生死,背是涅槃,不向不背即是中道。又下文
〈中道品〉云:「佛說中道無二法故,二乘乃至
[005-0849a]
凡夫亦能生信。佛告文殊,明無明無二,故
成無三智」,此謂中道具足真實觀於三諦,乃
至老死亦復如是。又云:「若無明有者是一
邊,無者是一邊,離邊此二中間無有色相
可見,無相無待是謂中道,乃至老死亦復
如是。」


問:
中道是何義?


答:
《末陀摩經》中自注云:
「末者莫義,陀摩者中義,莫著中道名末陀
摩。」釋之可見。


次判中先重敘,次判。判中二:
先判、後結。判中先四教、次五味。初四教者,又
二:先列,次判。先列即是展轉迭出巧拙,最
後方妙。初中三藏,次「若無明」下通教,次「若無
明」下別教,次「若言」下圓教,一一皆先釋,次引
經論證成,可見。初三藏中者,「從三生二」謂
煩惱生業,「從二生七」謂業生苦,「從七生三」
謂苦生煩惱,三世合說故也。「毘伽羅論」如
下第六記。次判,可見。五味,如文,結文,可見。


次開中為二:初總敘三麁,次正開又二:初
開前兩因緣,次開第三緣。初又為四:初略
開,次引〈信解〉譬,三「如來」下釋,四結。初如文,
次引〈信解〉中具如品中釋。云「成窮子物」者,
本是長者之物,謂如來藏子性不殊,故云子
物。當知如來本有即子本有,故一切諸法皆
摩訶衍。又《大經》二十五云:「善男子!觀十二因
緣智慧是阿耨多羅三菩提種子,以是義故
十二因緣名為佛性。」又云:「一切眾生雖與
十二因緣共行不知,以不知故無有始
終,十住菩薩但見其終不見其始,諸佛世
尊見始見終,以是義故佛了了見。眾生
不見,是故輪轉。」次「如來」下釋意。次從「今
[005-0849b]
決了」至「即是開兩種因緣論妙」者,結也。前
之兩教雖有佛菩薩,大判並屬二乘之法,
故今決了即是開彼藏通兩種十二緣也。次
開第三中二:先略引《大經》明開,次結。初文
二:先引經,次「昔慧眼」下釋經意。又二:先
釋,次「故云」下重引經文,以證所釋。言「慧
眼見故而不了了」者,此是別教十住慧眼之
位,全未見性名為不了。又若約實道即
是相似見性,亦得名為見不了了。今皆開
之令見不空。「此即」下結,此即是開別教,
故云第三。


第四觀心中三:先法,次「譬如」下
譬,三「一念」下結位。初文二:先立,次引證。證
中二:先證,次「空慧」下釋經意。次譬中二:先
譬,次「既不為」下合具足四德。結中四:初結
成觀境,次「觀此」下結成能觀之觀,三「其心」下
結成秘藏,四「恒作」下結成六即位。


第三釋四諦境,自為四別。初文自為二,
先出他解中又二:先述,次略斥。初文者,有
勝鬘師釋彼經中聖諦之義,名為無邊,彼
經但與二乘對辨,故唯得立作無作名。古
人既無四教判釋,但以大小相對明諦。然
勝鬘師於大乘中,唯以佛果而為究竟,即
對二乘名為有作。經文自以有量轉釋有
作,二乘既是有量有作,當知大乘秖是無
作無量。次即判釋,約行、約法分作無作。作
謂造作,故是行也。量謂數量,故屬法也。小
行未窮不名無作,法未究竟不名無量。
「經言」者亦《勝鬘經》也。依經重釋作無作等,彼
經云:「有二種聖諦義,謂有作、無作。有作者
[005-0849c]
有量四聖諦也。何以故?非因他知,能知一
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今文
除上「非」字,改下「能」字為「非」字者,意顯小乘
從教得故。經云「非因他知」者,意顯所證
非從他得,自知己法亦可分名能知一
切。今初先釋有作。言「因他知」者,二乘既未
堪聞法界理,但從佛聞四諦聲教,依此
教行知是有作行也。次釋有量者,上來但
聞小乘之法,攝法不遍故云非一切知,當
知行法兩種相顯共成小乘人也。次釋無
作無量者,對小明大,故言無作無量。經云:
「無作聖諦者,無量四聖諦也。何以故?自知
一切受苦,一切受集,修一切道,證一切滅,
如是四聖諦義,唯有正覺事究竟也,非二
乘事究竟。」古人不了見經「唯有正覺」之言,便
推極果,此是別教教道之說,非初發心畢竟
不別。於中先釋無作。佛所知滿不復更作,
故名無作。「自力知」去重釋也。有二義故名
無作:一者自力知異從他聞,二者一切知
異有量法。從「知者」去釋能知者,以屬於行,
即是無作,所知一切即屬於法,是無量也。此
即大乘行法相成成大乘人也。次云「如此
釋者雖唱四名」者,略結斥也。謂作無作、量
無量「但成二義」者,大小二義也。此且略斥,後
猶廣破。


次正釋四種四諦中,標、列、釋。釋中
二:先正釋,次破古。先正釋中三:先所依
正教,次明立法差別意,三正釋。初文云
「其義出涅槃聖行品」者,第十一第十二經廣
明聖諦,今多依彼。然〈聖行〉中明四諦義兼
[005-0850a]
含大小,若解生滅及以無量,其文則顯。無
生無作文稍隱略,具如《止觀》第一記。然彼
經文三藏四諦文中以略明四種四諦竟,
後文廣釋耳。具如《止觀》第一記。次文者。


問:


何故立四種四諦之殊?


答:
諦本無四,諦秖
是理,理尚無一云何有四?故知依如來
藏同體權實,依大悲力無緣誓願,物機所扣
不獲而用,機宜不同致法差降,從一實理
開於權理,權實二理能詮教殊,故有四
種差別教起。涅槃實後暫用助圓,故須具
用偏圓事理,故今引之以顯誠證。三偏一
圓界內界外各一事理,故成四種。


正釋中文
自為四,初明生滅四諦者又為五:初立名
所從,次「然苦集」下明立四所以,三「雜心」下
釋相,四「次第」下明安立次第,五「聖者」下釋
名。近代章疏皆釋名居初,次出體辨相;此
一家立義不以釋名等為要,但在立意所
以、得經宗要、明觀行所歸。若釋餘經當機
說法,一處一會一門一行隨稟隨入,並益並
當,故若諦若緣若度若品當文咸會;若依《法
華》,凡銷一義皆混一代,窮其始末、施開廢
等、教觀之相,是則說者真得《法華》之正教,行
者真得此經之正理,教行相循佛旨斯在,
故一一義下皆先分別,次明開顯,次約觀心,
如此釋經方名弘教。


五意不同,初文可見。
次意者,苦集秖是世間一法,道滅秖是出世
一法。三釋相中二:釋、結。釋中總有三文,初
「雜心」者,世出世法因果性殊,而因必趣果,因
果類異故使四殊。次「大經」者,陰入是重檐,凡
[005-0850b]
夫不捨,二乘不荷,菩薩捨已能荷,故云「捨
檐能檐」。「逼」近,「迫」驅也。在近不離常為驅逐,
三界恒為此苦繫縛,見愛二種和合聚集故
招當果,道品雖多,戒等攝盡,故略舉三以
明法相;四諦之下八相雖異,除苦集觀不
過苦等,故略舉之。果以因為本,苦以集為
本,道諦能除故得名也。苦本若去,其苦自亡,
故但須除本。「子」謂二十五有因,「果」謂二十
五有果,因若滅已,其果必喪。自有因亡、果身
仍在;今從遠說故云子果,故知但脩出世
因以除世因,故引《遺教》以證二因。又此諦
名有通有別,別在身心,通約一切,如四含
中歷一切法無非諦觀。又《婆沙》中舍利子
為摩訶拘絺羅說多聞法,「聖弟子如實知
食,知食集、知食滅、知食滅道。云何知食?
謂摶等四食。云何知食集?謂若當來與愛
喜貪俱。云何知食滅?謂如實知當來有愛
喜貪俱,彼彼樂著無餘斷捨吐盡離欲滅息
沒是名食滅。云何知食滅道?謂八支道。乃
至約八苦等,悉皆如是。」此是約十二頭陀
中初乞食釋,餘文一一乃至十二緣無非四
諦。又如《思益.四諦品》中云:「四諦者,謂世間、
世間集、世間滅、世間滅道。世間者,五陰也。世
間集者,貪著五陰也。世間滅者,五陰盡也。
以無二法求五陰,名世間滅道。」又《婆沙》中
云:「四諦體性何者是耶?答:阿毘曇者作如是
說,五取陰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數緣滅是
滅諦,學無學法是道諦。譬喻者作如是說,
色是苦諦,煩惱業是集諦,煩惱業滅是滅諦,
[005-0850c]
定慧是道諦。阿毘曇中正量部異師為譬喻
者毘婆闍婆提說,八苦是苦是苦諦,餘有漏
法是苦非苦諦;生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
有漏法是集非集諦;生後有愛盡是滅是滅
諦,餘一切滅是滅非滅諦;學人八支道是道
是道諦,餘一切法是道非道諦。若爾諸阿羅
漢但成就苦滅,不成集道。何者?後有愛已
斷故,羅漢非學人故,學人八道非羅漢得
四四諦。」次第義者又二意:前約教,次約行,
準此二義俱先麁、後細。《婆沙》廣說世法麁、出
世法細,故前明世間,就世出世法各論因
果。果前因後者,果麁因細故也。五「聖諦」者下
釋名。聖者正也,人既是出世聖人,故法亦是
出世聖法,從對他邪而立名也。諦有三解,
注「云云」者,不先列名,次直釋云「自性不虛」,
四皆實故。次義具如《遺教》云「由見諦故得
不顛倒法」,既云聖正故見者無倒。第三義
言「能轉示他」者,由前二義為因,故自行滿,
則能轉於四諦法輪。又前二義中以由此四
性是真實故,能令見者得不顛倒覺,覺者
諦智也。故知四法皆須審知。又轉法輪時
於一一諦皆生四行,謂眼、智、明、覺。今文語
略,故但云「覺」。故《婆沙》云:「諦是何義?答:審義是
諦義,實義、不顛倒義、不異義是諦義。」今文合
初兩義,審實不異故但三義,第二與論名同,
第三名者如云「苦我已知不復更知,如汝
所得與我不異」,餘例可知。


次無生者又為
四:初得名,次「苦」下釋相,三「又無生」下結名,
四「聖諦」下指廣。初文者,從界內理以立名。
[005-0851a]
次釋中二:先釋,次引證。初文準《思益》等經,
如《思益》云:「無生四諦者,知苦無生,名苦聖
諦;知集無和合,名集聖諦;於畢竟滅中
無生,名滅聖諦;於一切法平等不二,名道
聖諦。」今云「苦無逼迫」者,對破三藏苦逼迫
相;餘文依經,但語略耳。次引證中言「習應
苦空」等者,《大論》三十七云:「習者隨般若波羅
蜜脩習,不息不休是名相應,譬如弟子隨
順師教,是名相應。」又如《大品》舍利子問菩
薩摩訶薩云何脩習與般若相應?論釋曰:「舍利子知般若波羅蜜難可受持,恐行者
誤,故作是問。」《大品》「佛告舍利子,菩薩摩訶
薩習應色空、受想行識空,是名與般若相
應,乃至種智亦如是。」今釋四諦引彼中間
四諦一科,即通教義也。三結名中亦三:先略
結,次引證,三正結。由因生故而果得生,是
故生名從因而得,故今釋無生兼從因滅,
因本不生,況復果耶?故云「集道即空,空故不
生集道」。次引證者,四諦即本不生,故舉解
苦無苦,三例可知。三「是故」下結。四指廣者,
前生滅中已釋聖諦名及以次第,故今略指。
不指次第者,雖俱無生而不無次第,但
是文略;無量無作準此可知。


次無量四諦者,
又為四:初得名,次「苦有」下釋相,三「大經」下引
證,四「是名」下結名。初從界外事以立名。又
無量之名從竪從橫具如後說。次文可見。
第三引證者,《大經》十二云:「善男子!知聖諦
智凡有二種:一者中智,二者上智。中智者,
聲聞緣覺,上智者,諸佛菩薩。善男子!知諸
[005-0851b]
陰苦,名為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
諸苦,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是名上智。如是
等義我於彼經竟不說之,知諸入為門亦
名為苦,知諸界為分,亦名為性亦名為苦,
知諸色壞相,知受覺相,知想取相,知行作
相,知識分別相已上苦諦。知愛因緣能生五陰
餘如苦諦,知滅煩惱,是名中智,分別煩惱,不可
稱計,滅亦如是不可稱計餘如苦諦。知是道
相能滅煩惱,是名中智,分別道相無量無
邊,所離煩惱亦無量無邊廣如苦諦。」亦可分於中
智為二,聲聞屬藏,緣覺屬通;上智分二菩
薩屬別,諸佛屬圓。今從總說,且言分別,名
為上智,以屬於別。四結,如文。


次無作者又
為四:初得名,次「以迷」下釋相,三「大經」下引
證,四「一實」下結名。初文者,從界外理以立
名,為對前三立當分義,故云界外理,理
實全指界內生死煩惱是也。次釋相中二:
先釋者,以迷理故菩提是煩惱,即理性真智
菩提。何者是耶?界內見思是也。生死涅槃例
此可解。次「即事」下略結。煩惱生死是事,菩提
涅槃是中,無始時來任運而然,非久思、非
暫念,無有宰主,故云「無誰」。性本自然,故無
造作。是故此四,俱名無作。


問:
此即結名,何故
下文復更結名?


答:
此中為成無作相,故便
云「無作」,下文總結唯一諦,故名「無作」。


次引
證中云「大經云世諦」等者,彼又約世諦即
第一義諦廣釋,釋世諦即苦集、第一義諦即
道滅,欲令眾生於苦集中而見道滅,故云
「即」耳。其實無有二法相即,故總結名中四
[005-0851c]
諦秖是一實,一實秖是三德四德,是故雖有
四名,四實無四,一尚無一云何四耶?故亦
不次而論次第。若釋名出體亦具當分、跨
節二義,四教審實理,四教種智覺同、教教主
轉,秖是一音之教,如前可知。


次從「然」下廣
破古師,先依《勝鬘》重立無作四諦。彼勝鬘
師但以一滅為無作者,故知非圓。於中為
四:先重敘勝鬘師意,次敘達磨破,三「答」下
明勝鬘師救,四「今難」下今家判。初文為二:
先指彼所立,次「何者」下釋彼所立。初文者,
觀彼經意合從無作以立意旨,彼師別
指一滅歎釋是常是諦是依。釋中二:先釋
三,次釋一。次引達磨欝多羅難者又二:初
難、次結。初文難者,依彼經文道亦是常,何
故總判三為無常?言「如眾流入海」等者,以
道常故諸法皆常,如眾流入海同一鹹味。
次「那云」下結,彼判道等三皆是無常,道既是
常,故知餘二謬判。三勝鬘師救意者,若以
理為言四諦皆常,何但道諦前苦?「滅諦」下釋
滅是常,從「無始無作」下釋道是常,「說如來
法身」下釋集是常,言如來藏理本是法身是
故名常。說「苦諦隱」下釋苦諦是常,明如來
法身為陰所覆、理體是常。「二乘於四不顛倒
境不見不知」者,明二乘人非但不見亦乃
不知如來藏理,此是有量不知無量。「今
欲顯說」下明向雖說四諦是常,猶未顯現,
若顯說者灼然如前一常三無常。從「有對」
去次約顯說,苦集道三猶是無常,有對治
故,道是無常;障須除故,集是無常;身須
[005-0852a]
顯故,苦是無常,是故且說滅諦為常。四今
師難又為三:先斥;次從「當知」下今師結判,
乃是無量四諦之中,別指滅顯位在初地,名
為無作;三從「涅槃」下引《大經》證結。次判中
然前所列四四諦相,從淺至深是辨優劣,
未是灼然判其優劣。所以判者,今《法華經》
約此四諦,為是何教四諦所攝?故今此經獨
得稱妙,所以須此判麁妙來。若秖判四教
中圓,名之為妙,諸經皆有如是圓義,何不
稱妙?故須復更約部約味,方顯今經教圓
部圓。是故判中又分為二:先約四教判,次
約五味判,若不約教則不知教妙,若不約
味則不知部妙。下去一切判麁妙文悉皆
例此。初約四教判麁妙中教行證等,例下
乘妙,應約位判,四教並以外凡為教,內凡
為行,聖位為證。前之兩教但證真諦,是故
俱麁,別教若準上下諸文,應云證融教行
不融,以從初地證道同故。此之《玄》文凡判
別義,未開顯邊多順教道;今此亦然,教譚
中理是故名融,行證次第故名不融。若作
證同,應如前說,俱融是圓,是故稱妙。次約
五味中言「一破三」者,圓破通等。「二不入」者,
藏通不入中也。「二一雖入一教不融」者,於
圓別二教雖俱入中,別教不融。「熟蘇一破
二」者,圓破通別。「一入一」者,別入中也。「一不入
一」者,通鈍根也。「一雖入一教不融」者,重判別
也。


次開麁者二:標、釋。釋者,若但判不開妙
是麁外之妙,待對宛然,諸不了者咸謂待麁
為妙,妙反成麁。如前引《中論》云:「若法為待
[005-0852b]
成,是法還成待。」故今開之無復所待,即彼
所待是能待故,能所名絕,待對體亡,故《中論》
云:「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是故須此一
門開前三教之麁及彼四味中麁。下去諸法,
例此可知。


又欲開諸經,先敘諸經不開之
意,方顯今經開義異前。今文先敘諸經意,
次「如是」下正開。初文者,準例亦應通敘華嚴
方等二種四種,文無者略。於中二:先敘諸
經意,次重約教約理等判。今且敘二味四
經一論不同。初《大品》中云「一切法趣」本是圓
教三諦之文,今且離開以證三義。初即空文,
即是下色尚不可得文也。經文不次,故前釋
即空,後列二義以對三句。次引論文釋成
《大品》,然《中論》偈文本是三意,諸文義用以初
證藏。下文既云「已聞大乘十二因緣」,故知
偈文局在三教,故今依文且證三意,下文
自有兩品屬藏。「無量」等者,無量則從圓出
三,此下三經同醍醐味,經意具如諸餘所
說,《法華》可見。


《涅槃》言「追」者,退也。却更分別
前諸味也。「泯」者,合會也。自法華已前諸經
皆泯,此意則順《法華》部也。至《大經》中更分
別者,為被末代,故《大經》中具斯二說。於中
又二:先列二品文意,次解釋。初如文,釋中
但釋追泯,於中又三:先列,次釋,三「如此」下
結意。釋中二:先釋,次料簡。釋中但釋初句,
次餘三句例初句中意,其理既即,故說不可
偏言。「那可偏作生生而說」者,此中意圓不偏
說,故名不可說。若《止觀》破法遍中明圓理無
說,故不可說;今為成教,從說便故,故知一
[005-0852c]
句皆具四句。次料簡中,「問:佛何故作偏解
耶」者,問意者義意既通佛於經中,何故但將
第二句而解初句?答意者,若解第二即是初
句,即解三四同於初句。次「或三種」下重判
權實。前已明諸經若開若合,今欲開顯,故
更重判多種權實,是權咸開皆令使妙。初
可說、不可說兩番可解。次從「或四皆可說為
麁」者,有言教故。「或四皆不可說為妙」者,契無
說理故。「或四可說有麁有妙」者,實語是虛語
故麁,如說而證故妙。「或四不可說有麁有妙」
者,契如實理故妙,起默然見故麁。「或四可
說非麁非妙」者,當教文字體非麁妙故。「或四
不可說非麁非妙」者,當教之理亦不當麁妙,
雖有妙及非麁非妙,猶屬相待有麁有妙。


次從「如是等」下皆開其麁,令入今妙。於中
又二:先開,次借光宅義以顯成妙。言「四皆
不可說是位高」等者,既開權已,皆至究竟不
可說理,即與妙經廣高長同,故用所開次
第對之。準例諸科並應皆對廣高長義,但
此元是光宅立之,於此非急,故餘不論。句
句至極,故是「位高」。皆可說者,一句皆可作
四句說,故是「體廣」。亦可說亦不可說者,隨機
說故,故是「用長」。「觀心可知」者,觀心即空,故見
生無生;觀心即假,故見於無量;觀心即中,
故見於無作。一心三觀於一念心見四四
諦,前是廢權觀,後是開權觀。若論觀諦豈
無觀心?但上來諸說皆約教門若施若廢,今
辨觀心,則向所明居于一念,若境若智同
在一心,故須更明以顯妙行。


次釋二諦,先
[005-0853a]
標列,次正釋,自四。四中初文者又二:先敘
他失,次辨今得。初文又三:先通明失,次別
顯失相,三「古今」下總結。二諦之名顯於餘教,
故一代所出其名最多,能詮既多所詮難曉,
故弘教者為茲諍生。「碩」大也。次「妙勝」下別明
失,中二:初明聖者往因,次「然執者」下近代凡
執。初文又三:初引經,次「二聖」下況斥,三「問」
下料簡釋妨。初文引《妙勝定經》,如《止觀》第
三記。次文可見。三釋妨中二重問答以辨
諍位,二聖在因何位生諍?故須從近以二
生為問。復重遮言,二生之前又亦不應墮
於惡道。答中二:先通指二生之前,次「又二生」
下別約教簡示。初意者,自始發心至此已
來皆名為前,何必近惡道出即至二生。次文
中言「爾前」者,齊初僧祇初皆名爾前,故容
有墮,以此菩薩至第三僧祇始離五隌方
乃不墮,何必第三阿僧祇末始惡道出?次問
答中先問中引《金光明》者,難後三教無墮
落者,何故十地猶有虎狼等畏?後之三教並
有十地,故以為難。畏故具惑,具惑故墮,何
故云無墮落惡道?故引彼經第四為難。彼
〈金勝陀羅尼品〉十方諸佛同時說十番陀羅
尼以護十地,如護初地云:「若有善男子
得陀羅尼,名依功德力,是過去諸佛所說,
若誦持者永離師子虎狼等怖。」乃至第十地,
亦各有陀羅尼等。彼經十地既為虎狼所
害,那言三教無墮落耶?答意者亦二:先通
答、次別答。初文者,意引《大經》二十云:「菩薩
雖見是身無量過患具足充滿,為欲受持
[005-0853b]
《涅槃經》,故猶好將護不令乏少,觀於惡象
及惡知識等無有二。何以故?壞法身故。菩
薩於惡象等心無恐怖,於惡知識生怖畏
心。何以故?是惡象等唯能壞身不能壞心,
惡知識者二俱壞故。若惡象者唯壞一身,惡
知識者壞無量身無量善心,臭身淨身肉身
法身亦爾。為惡象殺,不至三趣,為惡友殺,
必至三趣。」《大經》文意既是生身菩薩,此父母
身不免狼害,非謂有害必墮惡道。章安
云:諸惡獸等但是惡緣,不能生人惡心;惡知
識者甘譚詐媚巧言令色牽人作惡,以作
惡故破人善心,名之為殺,即墮地獄。煩惱
斷者不為所牽,故不墮獄。


次「然圓教」下約
教酬向十地之難。言「餘教肉身」等者,別教
既無一生之中得入十地,則不得云十地
猶有虎狼等畏,但約觀解十地猶為一品
無明虎狼所害;通教教門十地無惑,故無
觀解虎狼之義,若九地已前亦可通用,若作
廢權通教,十地由為界外無明狼害。又復遮
云「於理則通」等者,遮於通別雖有十地觀解
之義,於事不通,故應復初圓教申難。



「然執者」下約近世凡執又三:初執佛果不
同,次執世諦不同,次執破立不同。初文者,
「佛果出二諦外」等,如《止觀》第三記。次文者,「梁
世執世諦不同」者,初師云「皆有」者,如云瓶即
是名,項細腹麁以銅為體,盛持盥洗以之為
用。次師云「無體」者,名用如前,體無自性。若
言項細腹麁是瓶體者,人應是瓶;若銅為
體,鈴應是瓶。第三師云「無體用」者,有名無
[005-0853c]
體,如前所說。若言盛持盥洗是瓶用者,盆
應是瓶,及不假手。又遍銅無瓶,瓶體尚無,
誰為瓶用?體用雖無,世諦立名,名不可廢,
是故更無第四師計。第三文者,破古來二十
三家明二諦義,如《止觀》第三記,文在梁昭明
集。三總結中,「古」即聖者往因及梁世已前,「今
即」陳世諸德。次「今謂」下今家正判,復為融通,
使古今諸釋咸屬隨情。於中又四:初總明
立意,次「略有」下列三,三「隨情」下解釋,四「若解」
下結。初中根欲,如《止觀》十力中釋。次意,如文。
第三釋中云「隨情」等者,如《止觀》第三記。初
釋隨情又五:初略明所以,次引教示相,三
「如順」下譬執教之失,四「眾師」下重斥,五「若二
十三家」下去取。初如文。次文云「世第一法有
無量種」者,亦約多人,如下智妙中說,一人
無,多人有,既可分為二品,亦可分為無量
品,「際真尚爾」者,舉世第一,況前三位。自世
第一已前皆屬隨情,如世第一隣近於真,
尚有多品,況復忍位乃至停心,故隨情多。
次釋隨情智中為四:初立相,次「如五百」下
引事,三「經云」下復引教證,四「如此」下結。合
前文隨情及後文隨智,相對得為一種二諦,
故有此意來也。若不爾者,經有此文,判屬
何釋?五百身因,如《止觀》第二記。三引證者,
合世人心所見二諦為一世諦,合出世人
所見二諦為第一義諦,共為一番二諦也。
結文,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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