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06 妙法蓮華經玄義-隋-智顗 (master)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五上


天台智者大師說


明最實位者,即圓教位也。此為十意:一、簡
名義。二、明位數。三、明斷伏。四、明功用。五、明
麁妙。六、明位興。七、明位廢。八、開麁顯妙。九、
引經。十、妙位始終。


一、簡名義者,若圓別不
同自有十意,下辨體中說。今約通、別、圓,三
句料簡:一、名通義圓。二、名別義圓。三、名義俱
圓。


名通義圓者,下文云:「我等今日,真阿羅漢。
普於其中,應受供養。」又云:「我等今日,真是
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此名與通、藏同
[005-0732c]
而義異。何者?彼但殺四住之賊,無明尚在,
此不生義偏,故天女曰:「結習未盡,華則著
身。」今殺通、別兩惑,得如來滅度,故殺賊義
圓。又彼是分段不生,界外猶生。《寶性論》云:「二
乘於無漏界,生三種意陰。」今則分段、變易二
俱不生,不生義圓。彼是界內應供,非界外應
供。《淨名》曰:「其供汝者,不名福田。」則應供義
偏。今則普於其中應受供養,則應供義圓。
彼但小乘,從他聞四諦聲,則聲偏、聞偏。今能
令一切法界,聞一實四諦、佛道之聲,使一切
聞,則聲聞義圓。故知依義不依語,從圓判
位也。


名別義圓者,如五十二位,名與別同。
而初、中、後位,圓融妙實,隨自意語,非是教道
方便,依義不依語,應從圓判位也。


名義俱
圓者,文云:「開示悟入,皆是佛之知見。」佛一切
種智知、佛眼見,此之知見,無有缺減。又,入
如來室,坐如來座,以如來莊嚴,此則名義
俱圓,判於圓位也。


二明位數者,又為三:一、
明數。二、引證多少。三、料簡。


數者,人解不同。
有言:頓悟即佛,無復位次之殊。引《思益》云:
「如此學者,不從一地至一地。」又有師言:頓
悟初心即究竟圓極,而有四十二位者,是
化鈍根方便,立淺深之名耳。引《楞伽》云:
「初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滅真如,有何次
位?」又有師言:初頓悟至十住,即是十地;而
說有十行、十迴向、十地者,此是重說耳。今
謂諸解,悉是偏取。然平等法界,尚不論悟
與不悟,孰辨淺深?既得論悟與不悟,何妨
論於淺深?究竟大乘,無過《華嚴》、《大集》、《大品》、
[005-0733a]
《法華》、《涅槃》,雖明法界平等、無說無示,而菩薩
行位終自炳然。又有人言:平等法界,定無次
位。今例難此語:真諦有分別耶?真諦無分
別耶?見真之者,判七賢、七聖、二十七賢聖等。
今實相平等,雖無次位,見實相者,判次
位何咎?《大論》云:「譬如入海,有始入者,到中
者,至彼岸者。」若見真判位,如江河深淺,
若實相判位,如入海深淺。故《普賢觀》云:「大
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論
諸次位,非徒臆說。隨順契經,以四悉檀明
位無妨,還約七種以明階位,謂十信、十住、
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


今於十信之前,
更明五品之位云云。若人宿殖深厚,或值善
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謂一法一切法,
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如前
所說,起圓信解,信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
微塵有大千經卷。欲開此心而修圓行。圓
行者,一行一切行。略言為十:謂識一念,平
等具足,不可思議。傷己昏沈,慈及一切。又
知此心,常寂常照。用寂照心,破一切法,即
空、即假、即中。又識一心諸心,若通、若塞。能於
此心,具足道品,向菩提路。又解此心,正、助
之法。又識己心,及凡、聖心。又安心不動、不
墮、不退、不散。雖識一心,無量功德,不生
染著,十心成就。舉要言之,其心念念悉與
諸波羅蜜相應,是名圓教初隨喜品位。


行者
圓信始生,善須將養。若涉事紛動,令道芽破
敗。唯得內修理觀,外則受持、讀誦大乘經
典,聞有助觀之力。內外相藉,圓信轉明,十
[005-0733b]
心堅固。《金剛般若》云:「一日三時,以恒河沙身
布施,不如受持一句功德。」初品觀智如目,
次品讀誦如日。日有光故,目見種種色。《論》
云:「於實名了因,於餘名生因。福不趣菩
提,二能趣菩提。」聞有巨益,意在於此,是名
第二品位。


行者內觀轉強,外資又著,圓解在
懷,弘誓熏動,更加說法,如實演布。《安樂行》
云:「但以大乘法答。設以方便隨宜,終令悟
大。」《淨名》云:「說法淨,則智慧淨。」《毘曇》云:「說法
解脫,聽法解脫。」說法開導,是前人得道全因
緣,化功歸己十心則三倍轉明,是名第三
品位。


上來前熟觀心,未遑涉事。今正觀稍
明,即傍兼利物。能以少施,與虛空法界等。
使一切法趣檀,檀為法界。《大品》云:「菩薩少
施,超過聲聞、辟支佛上,當學般若。」即此意
也。餘五亦如是。事相雖少,運懷甚大。此則
理觀為正,事行為傍,故言兼行布施。事福
資理,則十心彌盛,是名第四品位。


行人圓觀
稍熟,理事欲融,涉事不妨理,在理不隔
事,故具行六度。若布施時,無二邊取著,十
法界依、正,一捨一切捨,財、身及命,無畏等施。
若持戒時,性重、譏嫌等無差別;五部重輕,無
所觸犯。若行忍時,生、法寂滅,荷負安耐。若
行精進,身心俱淨,無間無退。若行禪時,
遊入諸禪,靜散無妨。若修慧時,權實二智,
究了通達;乃至世智,治生產業,皆與實相
不相違背。具足解釋佛之知見,而於正觀,
如火益薪。此是第五品位。


如此五品圓信
功德,東西八方不可為喻。雖是初心,而勝
[005-0733c]
聲聞無學功德,具如經說。若欲比決取解,
類如三藏家別、總四念處位。義推如通教乾
慧地位,亦如伏忍位。義推亦得是別教十信
云云


私謂:五品位是圓家方便,初欲令易
解準小望大,如三藏之五停心。初品圓信
法界,上信諸佛,下信眾生,皆起隨喜,是圓
家慈停心,遍對治法界上嫉妬。第二品讀誦
大乘文字,文字是法身氣命,讀誦明利是圓
家數息停心,遍治法界上覺觀。說法品能自
淨心,亦淨他心,是圓家因緣停心,遍治法
界上自、他癡。癡去故,諸行去乃至老死去,兼
行六度品,是圓家不淨停心。六蔽初名貪欲,
若捨貪欲,欲因、欲果皆捨。捨故無復報身,
非淨非不淨也。正行六度品,是圓家念佛停
心。正行六度時,即事而理,理不妨道,事妨
於道。即事而理,無障可論。大意如此云云


一明十信位者,初以圓聞,能起圓信,修於
圓行,善巧增益,令此圓行五倍深明,因此圓
行得入圓位。以善修平等法界,即入信心。
善修慈愍,即入念心。善修寂照,即入進心。
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
善修道品,即入不退心。善修正助,即入迴
向心。善修凡聖位,即入護法心。善修不動,
即入戒心。善修無著,即入願心。是名入十
信位。《纓珞》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百法為
一切法之根本也。」是名圓教鐵輪十信位,即
是六根清淨,圓教似解,煗、頂、忍、世第一法。《普
賢觀》明無生忍前有十境界,即此位也。



此信心,能破界內見、思盡,又破界外塵沙
[005-0734a]
無知,能伏無明住地之惑。《仁王般若》云:「十善
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亦此位也。
此位,經經出之不同。《華嚴》法慧菩薩答正
念天子,明菩薩觀十種梵行空,學十種智
力,入初住。十種梵行空即一實諦,亦無作之
滅諦。學十種智力,即觀無作之道諦,即十
信位也。若《大品》云:「譬如入海,先見平相。」亦
是是乘從三界中出也。《仁王般若》、《普賢觀》
如前引。下文入如來室、座、衣等,即是修四安
樂行行處、近處。《涅槃》云:「復有一行,是如來
行,所謂大乘。」《大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即觀
涅槃行道。若觀涅槃行道,生相似解,即
是一行如來行也。」云云


二、明十住位者,以從
相似十信,能入十住真中智也。初發心住發
時,三種心發:一、緣因善心發。二、了因慧心發。
三、正因理心發。即是前境、智、行妙三種開發
也。住者,住三德涅槃也。緣因心發,即是住
不可思議解脫首楞嚴定;慧心發,即是住摩
訶般若畢竟之空;正因心發,即是住實相法
身中道第一義。舉要言之,即是住三德一
切佛法也。又住清淨圓滿菩提心,無緣慈悲,
無作誓願,普覆法界。又住一念中,成就一
切萬行諸波羅蜜。又住一切種智,圓斷法界
見、思、無明。又住得佛眼,圓見十法界三諦
之法。又住圓入一切法門,所謂二十五三昧,
冥益眾生。又成就菩薩圓滿業,能顯一切神
通,謂三輪不思議化彌滿法界,顯益眾生。
又能成就開權顯實,入一乘道。又能嚴淨
一切佛土,能起三業,供養一切十方佛,得
[005-0734b]
圓滿陀羅尼,受持一切佛法,如雲持雨。又
住能從一地,具足一切諸地功德,心心寂滅,
自然流入薩婆若海。《華嚴》云:「初住菩薩所有
功德,三世諸佛歎不能盡。若具足說,凡人
聞,迷亂心發狂。」私謂:初住成就十德,應是
十信中十法,轉似為真,一住具十。細意尋
之,對當相應。何者?十信百法為一切法本,
豈不得作此釋耶?初住既爾,三觀現前,無
功用心斷法界無量品無明,不可稱計。一
往大分,略為十品智斷,即是十住故。《仁王》
云:「入理般若名為住。」即是十番進發無漏,
同見中道佛性第一義理。以不住法,從淺
至深,住佛三德及一切佛法,故名十住位。
此位,諸經出處不同。《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了達諸法真實之性,所有聞法,不由
他悟。是菩薩成就十種智力,究竟離虛妄,
無染如虛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當
知即是發真無漏,斷無明初品也。《淨名》云:
「一念知一切法,是為坐道場,成就一切智
故。」亦是入不二法門,得無生忍也。《大品》明
「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法輪、度眾生。」當
知,此菩薩為如佛,亦是阿字門,所謂一切
法初不生也。即是今經為令眾生開佛知
見,亦是龍女於剎那頃發菩提心,成等正
覺。即是《涅槃》明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
心,前心難。此諸大乘,悉明圓初發心住位也。
乃至第十住云云


三、明十行位者,即是從十
住後,實相真明,不可思議。更十番智斷,破十
品無明,一行一切行,念念進趣,流入平等法
[005-0734c]
界海。諸波羅蜜任運生長,自行、化他,功德與
虛空等,故名十行位也。


十迴向位者,即是
十行之後無功用道,不可思議真明念念開
發一切法界,願行事理自然和融,迴入平等
法界海。更證十番智斷,破十品無明,故名
迴向也。


十地位者,即是無漏真明入無功用
道,猶如大地能生一切佛法,荷負法界眾
生,普入三世佛地。又證十番智斷,破十品
無明,故名十地位也。


等覺地者,觀達無始
無明源底,邊際智滿,畢竟清淨。斷最後窮源
微細無明,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是
名有所斷者,名有上士也。


七、明妙覺地者,
究竟解脫無上佛智故,言無所斷者,名無上
士。此即三德,不縱不橫,究竟後心,大涅槃也。
一切大:理大、誓願大、莊嚴大、智斷大、遍知大、道
大、用大、權實大、利益大、無住大。即是前十觀
成乘,圓極竟在於佛,過茶無字可說云云
故盧舍那佛名為淨滿,一切皆滿也。


二次引
眾經,明位數多少者,《大涅槃》云:「月愛三昧,
從初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漸漸增長。又從十
六日至三十日,光色漸漸損減。」光色增長,譬
十五智德,摩訶般若。光色漸減,譬十五斷德,
無累解脫。三十心為三智斷,十地為十智斷,
等覺、妙覺各為一智斷,合十五智斷,月體
譬法身。《大經》云:「月性常圓,實無增減。」因須
彌山,故有虧盈。不增而增,白月漸著;不減
而減,黑月稍無。法身亦爾,實無智斷,因無
明故,約如論智,如實不智;約如論斷,如實
不斷。雖無智而智,般若漸漸明;雖無斷而
[005-0735a]
斷,解脫漸漸離。舉月為喻,知是圓教智斷
位也。《大經》云:「從初安置諸子祕密之藏,三
德涅槃,然後我當於此祕藏而般涅槃。」此
即最後智斷也。


問:
何得知月喻譬位耶?


答:


《仁王》明十四忍:三十心為三般若,十地為
十般若,等覺為一般若,十四般若在菩薩心
中,皆名為忍。轉至佛心,名之為智。此與
十五日明智位同。《勝天王》明十四般若位,
正用十四日月為譬。故作此釋也。


《大品》明
四十二字門,語等、字等,南岳師云:「此是諸佛
密語,何必不表四十二位?」諸學人執《釋論》,
云無此解,多疑不用。但《論》本文千卷,什師
作九倍略之,何必無此解耶?今謂:此解深
應冥會。何者?《經》云:「初阿後茶,中有四十。初
阿字門,具四十一字;後茶亦爾。」《華嚴》云:「從
初一地具足一切諸地功德。」此義即同。《經》
云:「若聞阿字門,則解一切義,所謂諸法初
不生故。」此豈非圓教初住,初得無生法忍?過
茶無字可說,豈非妙覺無上、無過?〈廣乘品〉
明一切法皆是摩訶衍竟,即說四十二字
門,豈非圓教菩薩從初發心,得諸法實相、
具一切佛法,故名阿字;至妙覺地,窮一切
法底,故名茶字。此義,其數與圓位,甚自分
明。又,四十二字後,即說菩薩十地,此是顯
別教方便之次位也。又,次十地之後,說三
乘共十地,此顯通教方便位也。經文次比,三
義宛然。今取四十二字,以證圓位也。


此經
〈分別功德品〉明初心五品弟子之位,文甚分
明。〈法師功德品〉明六根清淨相。〈方便品〉云:
[005-0735b]
「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令眾
生開佛知見。」四句,南岳師解云:「開佛知見是
十住位;示佛知見是十行位;悟佛知見是十
迴向位;入佛知見是十地等覺位。皆言佛知
者,得一切種智也。皆言佛見者,悉得佛
眼也。」又《經》云:「是為諸佛一大事因緣」者,同
入一乘諸法實相也。又云:「唯佛與佛,乃能
究盡諸法實相」者,即是妙覺位也。又〈譬喻
品〉,諸子門外索車,長者各賜等一大車。是時
諸子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嬉戲快樂,自在
無礙,直至道場。言四方者,即譬開、示、悟、入
四十位也。直至道場,即是究盡實相,妙覺
位也。〈序品〉中,天雨四華,表此四十因位也。
如上所引,眾經為證。及引今文,明四十二
位炳然,皆是無次位之次位,達於實相,增
道損生,論次位耳。


三、料簡者。


問:
無明覆佛
性中道,止作四十二品斷耶?答:
無明雖無
所有,不有而有,不無階品。一往大分為四
十二品。然其品數無量無邊。《大論》云:「無明品
類,其數甚多,是故處處說破無明三昧。」又云:
「法愛難盡,處處重說般若也。」此諸圓位,不
可思議。若專對法門,尋者失意,多別解、別
執,則乖圓融之道。如此等位,莫以凡情局
取,不以凡心能宣。《華嚴》云:「諸地不可說,何
況以示人!」且置是事。若大乘懺悔,發初隨
喜圓信之心,獲一旋陀羅尼,已不可向人
說;雖種種分別,亦不可解。況後諸位,二乘
尚不聞其名,豈凡人能說?此語有意,大師
自說己證也。又且置是事:聲聞學四念處,
[005-0735c]
發得煗法,亦不可向外凡說盡。設種種解,
亦不能知。又置是事。如人坐禪,初發五支,
不可為未證者說。設方便說,彼亦不解。又
置是事。斲輪人不能以其術授其子,況諸
深法而可說耶?


末代學者,多執經論,方便斷
伏、諍鬪云云。如水性冷,不飲安知?此乃諸佛
赴緣不思議語,隨機增減,位數不同。爾未
證得,空諍何為?普願法界眾生,歸僧息諍
論,入大和合海。


又以四句料簡圓位,或開
初合後,或開後合初,或初後俱開,或初後
俱合。如《大經》明三十三天不死甘露,將、臣共
服。此譬諸位,開前為三十心,合十地為
一,等覺為一,譬三十二臣,喻於因位;妙覺
為主,譬於果位。君之與臣,同服甘露;因之
與果,俱證常樂。若不以圓位釋之,此文難
會。是為開初合後,以明圓位也。


若十四般
若,合三十心為三般若,開十地為十般
若,就等覺為十四般若,皆是因位;轉入薩
婆若,即是果位。是為合前開後,以明圓位。
若四十二字門,即是初後俱開,以明圓位。若
天雨四華,表開、示、悟、入;遊於四方者,此即
前後俱合。諸經開合不同,皆是悉檀方便,而
圓位宛然矣。


三、明圓位斷伏者,五品已圓
解一實四諦,其心念念與法界諸波羅蜜相
應,遍體無邪曲偏等倒,圓伏枝、客、根本惑,
故名伏忍。諸教初心,無此氣分。《大經》云:「學
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㲉中鳴,勝諸
鳥。例如:小乘伏煗,佛法則有,外道則無。今此
伏忍,圓教則有,三教則無。


十信之位,伏道轉
[005-0736a]
強。發得似解,破界內見、思,界內、界外無知塵
沙。如經文云「得三陀羅尼」,但名似道,未是
真道。旋陀羅尼是旋假入真。百千旋陀羅尼
是旋真入俗。法音方便正是伏道,未得入
中。如《纓珞》從假入空觀,雖斷見、思,但離虛
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當知,六
根雖淨,圓教煗、頂四善根,柔順忍,伏道位耳。


若入初住,得真法音陀羅尼,正破無明,始
名斷道。見佛性常住第一義理,名圓教無
生忍。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皆破無明,同是
無生忍位。妙覺,斷道已周,究竟成就,名為寂
滅忍。


若約位別判,伏、順二忍但伏不斷,例
如無礙道。妙覺一忍,斷而不伏,例如解脫
道。無生一忍,亦伏、亦斷,亦無礙,亦解脫。若論
通義,妙覺、寂滅忍,亦名無生忍。《大經》云:「涅言
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亦名伏
忍。《仁王》云:「從初發心至金剛頂,皆名伏忍。」
伏是賢義。普賢菩薩居眾伏之頂。伏忍既通,
順忍可解。伏、順既其通上,寂滅、無生亦應
通下。《思益》云:「一切眾生即滅盡定。」《淨名》云:
「一切眾生皆如也。」如即無生忍。又就事為無
生,就理為寂滅。又分證為寂滅,讓果為無
生。


若約因果,亦有通別。通者,一切眾生即
大涅槃,即是約因論果。佛性者,名之為因,
此即約果論因。《大經》云:「是果非因,名大涅
槃;是因非果,名為佛性。」了見佛性,乃是於
佛。故亦得是因云云。等覺望妙覺為因,望
菩薩為果。自下已去,亦因、亦因因,亦果、亦
果果。約分別義者,伏、順二忍未是真因;無
[005-0736b]
生一忍,未是真果。從十住去,名真因;妙覺,
名真果。云何伏、順非真因?例如,小乘方便
之位,不名修道;見諦已去,約真修道。此義
可知。今順忍中,斷除見、思,如水上油,虛妄
易吹。無明是同體之惑,如水內乳,唯登住
已去菩薩鵝王,能唼無明乳、清法性水,從
此已去,乃判真因。


復次別教,判三地或四
地,斷見盡;六地或七地,斷思盡。此不應爾。
何者?無明見、思,同體之惑,何得前後斷耶?
當是別教附傍小乘方便說耳。若見先盡,
則實理無復有障,云何十地見不了了?《地
持》云:「第九、離一切見清淨淨禪。」第九是等覺
地,入離見禪,乃成大菩提果。若見先斷,等
覺復何所離?若思前盡,後地應無果報及
諸禪定。何者?《華嚴》明阿僧祇香雲、華雲,不可
思議充塞法界者,此是菩薩勝妙果報所感
五塵,呼此為欲界思惑。一切菩薩皆入出
無量百千三昧禪定心塵之法,呼此為色、無
色界思惑。若七地思盡,上地應絕六塵,何
故復言:「三賢、十聖住果報」?若住果報,思不
前盡?今明如此見、思,通至上地,至佛方盡。
故云:「唯佛一人居淨土,唯佛一人能盡源。」是
故伏斷,如前分別云云


問:
界內必先斷見,次
思,後無知。界外何意不爾?答:
界內為三途苦
重,先斷見,次思,後及無知。界外苦輕,故先
枝,後本。又,思無知,不障偏真,為見真理,故
先除見。界外塵沙是體上惑,遠能障理,先
却遠障,次除近障云云。復次,三藏中,後身菩
薩及超果二乘,見、思同斷,亦先斷思云云。不
[005-0736c]
超果者,前後斷耳。通教亦有超,不超二義。別
教前後斷,圓教同斷。前後之問,但見一途耳
云云


四、明功用者,若分字解義,功論自進,
用論益物。合字解者,正語化他。五品之位,
理雖未顯,觀慧已圓,具煩惱性,能知如來
祕密之藏,堪為世間作初依止。依止此人,
猶如如來,當知不久,詣於道樹,近三菩
提。一切世間,皆應向禮;一切賢聖,皆樂見
之。若六根似解,圓觀轉明,長別苦海。能以
一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之所至,一切天
龍皆向其處聽法。其人有所說法,能令大
眾歡喜,猶是第一依止。《涅槃》標四依,義通
圓、別。人師多約別判。地前通名初依。登地
至三地,斷見盡,名須陀洹。至五地侵思,
名斯陀含,是第二依。至七地思盡,名阿那
含,是第三依。八地至十地,欲色心三習盡,
名阿羅漢,是第四依。若推圓望別,應約十
住明三依,對住前為四依。若始終判者,五
品、六根為初依;十住為二依;十行十迴向
為三依;十地等覺為四依。


從初住已上,總
論功用;若豎功未深,橫用不廣;豎功若深,
橫用必廣。譬如諸樹,根深則枝闊,華葉亦多。
初住豎破一分無明,獲一分二十五三昧,
顯一分我性。論其實處,不可思議,依於教
門。橫則百佛世界,分身散影,作十法界像,
利祐眾生。如是住住豎入,倍倍轉深,無明漸
漸盡、三昧轉轉增,我性分分顯、橫用稍稍廣。
千佛界、萬佛界、恒沙佛界、不可說不可說佛
界,遍如是界,八相成道,教化眾生,況餘九
[005-0737a]
法界身耶?諸行、諸地,亦復如是。論其滿足,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無明之源。故經言:「如佛心
中無無明,唯佛法王住究竟王三昧。毘盧遮
那法身,橫周法界,豎極菩提,大功圓滿,勝
用具足」云云


五、通諸位論麁妙者,小草止
免四趣,不動、不出。中草雖復動、出,智不窮
源,恩不及物。上草雖能兼濟,滅色為拙。
小樹雖巧,功齊界內,故其位皆麁。大樹實
事,同緣中道,皆破無明,俱有界外功用,故
此位為妙。而別教從方便門,曲逕紆迴,所因
處拙,其位亦麁。圓教直門,是故為妙。又,三藏
菩薩,全不斷惑,望圓教五品,有齊有劣:同
不斷惑,是故言齊;五品圓解常住,彼全不
聞常住,是故為劣。若三藏佛位,斷見、思盡,
望六根清淨位,有齊、有劣:同除四住,此處
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佛尚為劣,二乘
可知。當知,三草蒙籠,生用淺短,故其位皆
麁。若乾慧地、性地,望五品位,有齊、有劣,例
云云。若八人、六地,見、思盡,七地修方便,至
佛斷習盡,望圓教似解,有齊、有劣,例前
可解當知。小樹之位,未有干雲婆娑之能,
是故皆麁。若別教十信望五品位,有齊、有
劣:同未斷惑,是故為齊;十信歷別,五品圓
解,此則為優。別教十住斷通見、思,十行破
塵沙,十迴向伏無明,秖與圓家十信位齊
優劣云云。若登地破無明,秖與圓家初住齊。
何者?若十地十品破無明,圓家十住亦十品
破無明。設開十地為三十品,秖是圓家十
住三十品齊。若與為論,圓家不開十住,合
[005-0737b]
取三十心為三十品,與別家十地三十品
等者,則十地與圓家十迴向齊。若奪而為
論,別家佛地與圓家初行齊;與而為論,別
家佛地與圓家初地齊。故知,別教權說判
佛則高;望實為言,其佛猶下。譬如邊方未
靜,授官則高;定爵論勳,置官則下。別教權
說,雖高而麁;圓教實說,雖低而妙,此譬可
解。以我之因,為汝之果,別位則麁。當知
大樹雖巨圍,要因於地,方漸生長。是知圓
位從初至後,皆是實說。實伏、實斷,俱皆稱
云云。《大論》云:「譬如有樹,名曰好堅。在地
百歲,一出即長百丈,蓋眾樹頂。」此譬圓位
也。


六明位興者,問:
權位皆麁,佛何意說耶?


答:
為諸眾生好樂不同,生善緣不同,知過
改惡不同,當說取悟不同,是故如來種種
諸說,皆有利益。若隨界內好樂,說前兩教
位。若隨界外好樂,說後兩教位。生界內事
善,說三藏位。生界內理善,說通教位。生界
外事善,說別教位。生界外理善,說圓教位。
破界內事惡,說三藏位。破界內理惡,說通
教位。破塵沙事惡,說別教位。破無明理惡,
說圓教位。緣事入真,說三藏位。緣理入真,
說通教位。從事入中,說別教位。緣理見中,
說圓教位。為是義故,諸位得興,階差高下
無量矣。


七明位廢者,理本無位,位為緣興。
緣既迭興,位亦迭謝。非是《法華》始復廢也。須
識諸破立意,不得妄破妄立。何者?元夫如
來立三藏位,權生事善。事善既生,濟用若
足,便須廢也。通、別位亦如是。此是如來破
[005-0737c]
立之意。若《毘曇》、《婆沙》中明菩薩義,龍樹往往
破之,謂其失佛方便,是故須破;申佛方便,
是故須立。此是龍樹破立意。若常途大乘師,
全不整理三藏,此則失佛方便。常途小乘
師,探取經義,釋所弘之論,辨菩薩義。《毘婆
沙》自說菩薩義,而不肯用。取大乘經,解三
藏空、有二門,豈應相會?此有二過:一、埋佛
方便。二、彰論主不解菩薩義。是故須破。縱
令引經釋大乘義,是何等大乘?若作通教
大乘者,三乘同入真諦,至佛亦然。那得八
地觀中道、破無明?作通義不成,是故須
破。若作別教大乘義者,始從初心與二
乘異,那得六地將羅漢齊?作別義不成,是
故須破。又,別是方便,執權謗實,是故須破。
往者,人往義定,今窺見其過,是故須破。申
佛方便,復應須立,即是今時破立之意。而圓
教起自一師,超三權、即一實。境、智、行、位,
不與前同。若文理有會,夷塗共遊,失旨乖
轍,請從良導。先敘此意,次明廢位也。


若佛
赴機,興廢破立者,如《無量義經》云:「無量法者,
從一法生,所謂二道、三法、四果。」二道者,即頓、
漸也。三法者,即三乘也。四果者,四位也。此無
量法,從一法生。何者?二道既是頓、漸,頓即
大道,日照高山,且置未論。今明漸道之初,
即三藏教。教云:求佛當三阿僧祇劫修六度
行,百劫種相,乃可得佛。欲令生事善,故
作是說。欲求佛者,改惡從善,善立教廢。即
便破曰:豈有菩薩不斷結惑,而得菩提?毒
器不任貯食,此教即廢,行、位皆廢。本望果
[005-0738a]
行因,無果可望,佛智、佛位俱廢。


若約二乘
辨廢者,本令事行調心,從拙度見真,見
真已,教意即足,是故析教廢。為此諸義,故言
廢藏、立通。元稟通教,不學三藏者,不於
此人論廢。立通之意,為生理善,體法斷惑,
從巧度入真,教意即足。智者見空,復應見
不空,那得恒住於空?通教則廢,菩薩行、智悉
廢,佛智位亦廢云云。二乘但教廢,餘者云云。此
通教,通通、通別。共般若意,如上說。不共般若
意,則有不廢云云。故知成論、地論師,秖見共
般若意,不見不共意。中論師得不共意,失
共意。通教既具兩意,於通菩薩及方便聲聞,
即是廢義;住果聲聞,未是廢義;不共菩薩則
不廢義云云


若別起時,生界外事善。若破無
知塵沙,事善既成,教意即足,復須破。此隨他
意語,是故別教教廢,地前行位悉廢,地上位
及佛位皆廢高歸下,是故廢別立圓。


圓八
番位皆是實位,故不須廢。《大經》云:「一切江河,
悉有迴曲。一切叢林,必有樹木。」諸教隨情,故
有迴曲。三草二木是佛方便,故非真實,宜須
廢位。金沙大河直入西海;金銀之樹悉是寶
林。非曲,是直,是故不廢。昔從頓出漸,漸不
合頓。引漸入頓,處處須廢。今已會頓,頓何
須廢?文云:「始見我身」云云。是故一教不廢。又
云:「但說無上道」,此道不廢。「昔於一佛乘,分
別說三」,三乘不合,欲令三合一,處處須廢。
今會三歸一,同乘一乘,是故一行不廢。



四果隔別,謂羅漢、辟支佛、菩薩習果、方便
佛果。又四佛為四果。欲合此果,處處須
[005-0738b]
廢。今草庵已破,化城又滅,同至寶所,是故
一果不廢。若從是義,三廢、一不廢。然三
教有廢、有不廢。何者?從得道夜至泥洹夜,
所說四《阿含經》,結為聲聞藏,初教何曾廢?
成前人事善,逗後人事善,故有廢、有不廢。
通教成前逗後,亦如是。別教成前逗,後亦
如是。


圓教有立、有不立。初照高山,已自是
立,於三藏者不立。文云:「始見我身,入如來
慧。」即是前立。學小者,今入佛慧,即是後立。
中間可知。諸行智有廢、有不廢。諸果位有
廢、有不廢。


若歷諸味,乳味有兩教:一教行
位,亦廢、亦不廢:一教行位,不廢。酪教行位,有
廢、有不廢。生蘇四教:三教行位,有廢、有不
廢;一教行位,不廢。熟蘇三教:兩教行位,有廢、
有不廢;一教行位,不廢。《法華》三教行位皆廢,
一教行位不廢。但說無上道,同乘一寶乘,
俱直至道場,故三義皆不廢。《無量義》云:「二道、
三法、四果」不合,至《法華》皆合,故不論廢。成
道已來,四十餘年,未顯真實,《法華》始顯真
實。相傳云:佛年七十二歲。說《法華經》云云


又教廢、行位不廢。行位廢、教不廢。俱廢、俱不
廢。云何教廢、行位不廢?住果聲聞,猶在草
庵,行位不廢,而教廢也。云何行位廢、教不
廢?利根密益,不待廢教,早休行位者是
也。云何俱廢?三藏菩薩是也。云何俱不廢?
逗後緣者是也。通教、別教例此可解云云


若就施權,三教行位立、一不立;若就廢權,
三教行位廢,而一不廢;若就利根,一立、三不
立;若就鈍根,三立、一不立;若就轉鈍為利,
[005-0738c]
一立、三不立;利鈍合論,亦立、亦不立,亦廢、亦
不廢;若就平等法界,非立、非不立,非廢、非
不廢。


又廢教、更聞教,自有廢教不更聞
教,自有不廢教更聞教,自有不廢教不
更聞教。云何廢教更聞教者?如廢六度事
善,更聞亡三理善。云何廢教不更聞教?如
住果二乘,廢教已,入滅。云何不廢教更聞
教?如逗次第學者,方等中並聞小大名者。
云何不廢不更聞?未廢教而密入者。


又廢
智、更修智,不廢智、更修智,廢智、不修智,
不廢智、不修智。云何廢智、更修智?三藏菩
薩廢己智,更修無生智。云何不廢智、更修
智?住果聲聞,不廢己智,薳復遊觀,學無生
智,實不用巧智斷結也。又次第習者是也。
云何不廢智、不修智?亦是住果聲聞,生滅
度想,不肯修大也。如四弟子領解云:「我昔
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願,於菩薩法,都無
願樂之心」者是也。及更逗後緣者是也。云
何廢智、不修智?廢三藏智菩薩,退為諸
惡者是也。亦是廢智已,密入頓中,不修方
便智是也。


又廢位、更入位,廢位、不入位,
不廢、不更入,不廢而入。云何廢位更入位?
三藏菩薩,廢不斷惑位,入斷惑位。云何廢
位不更入位?謂廢位密悟頓者,不入次
第位也。云何不廢位不更入位?謂住果二
乘是也。云何不廢位而更入位?謂逗後緣
者,亦是未廢密悟而入上位也。通教、別教,
智位料簡。亦應如此云云


問:
廢更修,可有
益,廢不更修,有何益?答:
自有廢修得益。
[005-0739a]
自有訶廢,聞雖不修,而有恥小鄙劣,折
其取證之心,亦是有益。又,齊其斷結,謂言
無益,迴心入大,即是得益云云


八開麁位、
顯妙位者,若破三顯一,相待之意,可得如
前。即三是一,絕待之意,義則不爾。何者?昔
權蘊實,如華含蓮;開權顯實,如華開蓮現。
離此華已無別更蓮;離此麁已無別更妙。
何須破麁往妙?但開權位即顯妙位也。


開生死麁心者,明凡夫有反復,易發菩提
心。生死即涅槃,無二無別,即麁是妙也。若
始從凡夫,發析、體、別、圓四心者,亦是四位
初心。皆是因緣所生心,即此因緣,即空、即假、
即中,與圓初心無二無別。諸初心是乳顯
妙,即是置毒乳中,即能殺人。殺有奢促,若
按位而妙,即成假名妙。若進入方便,成相
似妙。若進入理,即成分真妙云云


若開六度
權位行者,檀即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開
檀得見佛性,乃至般若亦復如是。亦名置
毒乳中,即能殺人。按位即假名妙。若進方
便,成相似妙。若進入理,成分真妙云云。方
便聲聞未入位者,開權顯實亦如是。


三藏
斷結位,若未開權,永無反復,如焦種無芽。
今開析空,即假、即中,如置毒酪中,亦能殺
人。按麁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判妙
也。


次、開通教二乘、菩薩,亦如是。出假菩薩
位者,決了此假,假即是中,如置毒生蘇,而
能殺人。按麁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
判妙。


若開別教十信位者,同前。若開十住
者,同二乘云云。若開十行位者,同通教出
[005-0739b]
假菩薩。若開十迴向、伏無明位,即此而中,是
名置毒熟蘇,即能殺人。按麁即妙,是相似
位。若進入,隨位判妙。


若登地之位不決了
者,秖是拙度之位。今決此權,令得顯實,即
是置毒醍醐而殺於人。


按麁即妙,是十住
位。若進入,隨位判妙。若決諸權,或按位妙,
或進入妙,無麁可待,同成一妙,其義已顯。
今更譬說,譬如小國大臣,來朝大國,失本
位次,雖預行伍,限外空官。若大國小臣,心
膂憑寄,爵乃未高,他所敬貴。諸教諸位,決
麁入妙,雖得入流,欲比圓教八妙,猶是
從鈍中來。圓教發心,雖未入位,能知如來
祕密之藏,即喚作佛。初心尚然,何況後位乎!
云云


九、引《涅槃》五譬,成四教位。若不將四
教釋譬,譬不可解。若非五譬判四教位,
取信為難。若信經文,則位義易曉。解諸位
意,彼譬冷然。彼此相須,可謂兼美者也。彼文
云:「凡夫,如乳。須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蘇。
阿那含,如熟蘇。阿羅漢、支佛、佛,如醍醐。」此
譬三藏五位。何者?凡夫全生,未能除惑,菩
薩亦爾,但得如乳。須陀洹破見,革凡成聖,
如乳變為酪。斯陀含侵六品思,故如生蘇。
阿那含欲界思盡,故如熟蘇。阿羅漢、支佛、佛,
皆斷三界見思盡,故同稱醍醐。故《釋論》云:
「聲聞經中,稱阿羅漢地為佛地。故共為一
味也。」


問:
此經以三藏菩薩為上草。彼經云
何以菩薩為乳味?答:
經取化他邊強,喻之
上草。此中自證力弱,同凡夫為乳味云云


三十二云:「凡夫如雜血乳;須陀洹、斯陀含如
[005-0739c]
淨乳;阿那含如酪;阿羅漢如生蘇;支佛、菩
薩如熟蘇;佛如醍醐。」此譬通教五位也。凡
夫不斷惑,乳猶雜血。二果侵思未多,同初
果如乳。三果欲思已盡,故如酪。四果見思
俱盡,如生蘇。支佛智利侵習,小勝聲聞,故
共菩薩如熟蘇。十地名佛地,即是醍醐。



以菩薩同凡味,故知是三藏。今以菩薩同
支佛,故知是通。若不作通釋譬義,何由可
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五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五下


天台智者大師說


第九卷:「凡夫佛性,如牛新生,血乳未別。聲
聞佛性,如清淨乳。支佛如酪。菩薩如生、熟
蘇。佛如醍醐。」此譬別教五位。


乳譬無明,血譬四住。凡夫具此,故言雜血。
十住已斷四住之血,與二乘齊,故言聲聞
如乳。十住後心,理明智利,類支佛侵習,故
言如酪。十行破塵沙,如生蘇。十迴向,破界
外塵沙,如熟蘇。故言菩薩如生、熟蘇。登地
破無明,顯佛性,得一身無量身,百佛世界
八相作佛,故言佛如醍醐。


二十五云:「雪山
有草,名為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牛喻
凡夫,草喻八正。能修八正,即見佛性,名
得醍醐。此譬圓教,行大直道,觀一切眾
生,即涅槃相,不復可滅。圓信、圓行不由歷
[005-0740a]
別,於一生中,即入初住,得見佛性。如牛
食忍草,不歷四味,卓出醍醐,故知圓教意
也。忍草譬境妙,牛譬智妙,食者譬行妙,出
醍醐譬位妙,此圓意也。牛食餘草,血乳轉
變,歷四味已,方成醍醐。餘方便教,境、智、行、
位,皆麁意也。


前四譬,即有四處明醍醐。四
教明佛智各異,俱既稱佛,同指佛智
以為醍醐。藏、通二佛不明中道,但取果
頭佛二諦智為醍醐。別教登地破無明,即
能作佛,以中道理智為醍醐。圓教初住得
中道智,亦稱為醍醐。《纓珞》云:「頓悟世尊」,即
此初住智為醍醐也。前兩醍醐是權非實,
故有教而無人。別教醍醐名權理實,圓教醍
醐名理俱實。以是義故,前三位、五味皆麁,
圓教一味皆妙。


第二十七卷云:「譬如有人,置
毒乳中,則能殺人。乃至醍醐,亦能殺人。」此
譬兩用:一、通約漸、頓,明不定教,處處皆得
見佛性也。二、約行不定。行人心行,譬之如
乳。實相智譬之以毒,毒有殞命之能,此智
有破無明之力。久遠劫來,說實相毒,置於
凡夫心乳,毒慧開發,不可為定,或於初味
發,或於後味發,不得次第往判,故言置毒
乳中,乃至醍醐,遍五味中,悉有殺義。


若眾
生始於凡地,得聞《華嚴》,即便見理,入佛慧
者,此是血乳殺人。若先得十住,今《華嚴》得
悟,即是酪中殺人。十行悟者,是生蘇殺人。
十迴向悟者,是熟蘇殺人。諸地更悟,是醍醐
中殺人。若過去,先是圓教中假名、相似之位,
今聞《華嚴》得悟者,亦是乳中殺人,亦是酪、
[005-0740b]
生熟等蘇中殺人。若先是諸住、諸行等位,今
更聞《華嚴》,得增道損生,即是於醍醐中殺
云云


若歷三藏教中,凡夫及方便位,及菩
薩位,聞三藏教,於中即能密見中道,即是
乳中殺人。若四果位,密見中道,即是酪中殺
人。顯露教中,無此事也。


若通教中,凡夫及
三乘方便位,若聞通教密見佛性,即是乳
中殺人。若入位者,祕密而去,即是酪中殺
人。若菩薩道種智中去,即是生蘇殺人。九
地中去,即是熟蘇殺人。十地中去,即是醍醐
中殺人。通教聲聞,但有祕密中殺人,無顯
露不定殺也。


若歷別教中,十信聞教去,即
是乳中殺人。三十心中去,即是酪殺人,生
蘇熟蘇等殺人。登地去,即是醍醐殺人也。


若圓教中,發始聞經即破無明、見佛性,是
乳中殺人。六根清淨去,是酪生熟蘇等殺
人。若初住去,是醍醐殺人。


若有行人,歷諸
教四譬五味過已,方得入圓教醍醐中殺人
者,此是破三顯一,相形待為妙。若置毒乳
中,味味悉殺人者,此是開權顯實,於一切
法中即見中道。故文云:「汝等所行,是菩薩
道。」不須更改途易轍而求真實,即麁見
妙,故以置毒為喻。


諸經悉有祕密置毒之
妙,而未有顯露歷味入妙,亦無顯露決麁
即妙。至此《法華》方有二意。同乘寶乘,皆開
佛知見,顯露事彰,是故獨稱為妙,其意在
此。次第入妙、開麁即妙,各有兩意:按位開
入、有增進開入。若言決了聲聞法,是諸經
之王,聞已諦思惟,得近無上道,即是按位顯
[005-0740c]
妙。增道損生,即是升進入妙。故《法華》獨稱
妙也。


十、明妙位始終者,真如法中無詮次,
無一地、二地,法性平等,常自寂然,豈應分
別初後始終?良由平等大慧,觀於法界無
有若干,能破若干無明,顯出無若干智慧。
約此智慧,無始而始,即是初阿;無終而終,即
是後茶;無中而論中,即是四十心。雖復差
別,則無差別,故名不思議位也。如下文云:
「聲聞、緣覺如竹林,新發、不退菩薩等,皆不能
知,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聲聞、緣覺所
不能知,此簡三藏、通教兩種二乘也。三藏
菩薩,緣真不及聲聞,聲聞尚不知,此菩薩
那得知?通教菩薩入真之智,與二乘不殊,
二乘不知,彼菩薩亦不知。


今標二乘不知,
兩處菩薩亦不能測。發心不知,即指別教
十信;不退不能知,即指別教三十心。十住,
位不退。十行,行不退。十迴向,念不退。此三不
退皆不能知。三藏中不退,尚不及二乘;通
教中不退,止等二乘,二乘不知,豈重舉菩
薩?今標發心不退者,則擬別教中人也。



力者,是假名位。堅固者,是鐵輪位。如此等位,
聞經即解,故得為妙,似位之始也。初開佛
知見,乘是寶乘,遊於東方,即是真位之始
也。三方是中位,直至道場,過茶無字可說,
即是終位也。


如此諸位,乘何等乘?乘有三
種:謂教、行、證。若言是乘,從三界出,到薩婆
若中住。住有二義:一、取證故住,即通教意
也。二、所乘極故住,即別、圓意也。初心憑教所
詮,信教立行,得出三界。無明未破,未有
[005-0741a]
所證,故不見真。但乘教乘,來至此耳。我
圓教中,其誰是耶?謂五品弟子,能善發大心,
長別三界苦輪海,即其人也。教乘既息,證乘
未及,以似解慧,進修眾行,則以行為乘,
從方便三界中出,到初住薩婆若中住。我
圓教中,其誰是耶?謂十信心六根淨者,即其
人也。初住乃至等覺,更增道損生者,此以證
為乘,從因緣三界乃至無後三界中出,到
妙覺中,過茶無字可說,故言到薩婆若中
住。前來諸乘,猶有上法,不得稱住。茶無上
法,是故言住。住無住處,即妙位之終。


復次,
別教十住破見思,是行三百由旬,十行破
塵沙為四百,十迴向伏無明為五百。十地
斷無明,此分見中道,即為寶所也。


圓教六
根清淨時,是行四百。破無明入初住,是行
五百。二乘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得記
作佛者,即是決了諸麁位,過五百由旬,來
入初住。即是妙位之始,得於證乘,遊於東
方也。若至本門中增道損生,更乘證乘,遊
於南方,是進入十行位也。西方是進入十
迴向。北方是進入十地也。又如文云:「說是
如來壽命長遠時,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
河沙人得無生法忍」,即是十住。「復千倍菩
薩,得聞持陀羅尼」,即十行。「復有一世界微
塵數菩薩,得樂說辯才」,即十迴向。「復有一
世界微塵數,得旋陀羅尼」,即初地。「三千大千
微塵,得不退」,即二地。「二千國土微塵,能轉
清淨法輪」,即三地。「小千國土微塵,八生當
得菩提」,即四地。七生當得,即五地。六生當
[005-0741b]
得,即六地。五生當得,即七地。「四生當得」,即
八地。「三生當得」,即九地「二生當得」,即十地。「一
生當得」,即等覺。過此一生,即是過茶無字,
即是妙覺地,妙位之終也。


將前列位中,引
《法華經》文,入此中共作一科者,即不煩
也。


○第五、三法妙者,斯乃妙位所住之法也。言
三法者,即三軌也。軌名軌範,還是三法可
軌範耳。此即七意:一、總明三軌。二、歷別明
三軌。三、判麁妙。四、開麁顯妙。五、明始終。六、
類三法。七、悉檀料簡。


一、總明三軌者:一、真
性軌。二、觀照軌。三、資成軌。名雖有三,秖是
一大乘法也。經曰:「十方諦求,更無餘乘,唯一
佛乘」。一佛乘即具三法,亦名第一義諦,亦
名第一義空,亦名如來藏。此三不定三,三
而論一。一不定一,一而論三,不可思議,不
並不別,伊字、天目。故《大經》云:「佛性者,亦一、非
一、非一非非一。亦一者,一切眾生悉一乘
故。」此語第一義諦。「非一者,如是數法故。」此
語如來藏。「非一非非一,數、非數法,不決定
故。」此語第一義空。而皆稱亦者,鄭重也。秖
是一法,亦名三耳。故不可單取,不可複取,
不縱不橫,而三而一。


前明諸諦,若開、若合,若
麁、若妙等,已是真性軌相也。前明諸智,若開、
若合,若麁、若妙,是觀照軌相也。前明諸行,若
開、若合,若麁、若妙,已是資成軌相也。前明諸
位,秖是修此三法所證之果耳。若然,何以
重說?重說有三義:一者、前境、智、行,是因中所
乘之三軌。今明乘是大乘,已至道場,證果
[005-0741c]
所住之三軌也。二者、前作境、智等名別說,今
作法名合說。三者、前直爾散說,不論本末。
今遠論其本,即是性德三軌,亦名如來之
藏;極論其末,即是修德三軌,亦名祕密藏。
本末含藏一切諸法。從性德之三法,起名
字之三法;因名字之三法,修觀行之三法;
因觀行之三法,發相似之三法;乃至分證之
三法,究竟之三法。自成三法化他三法,為是
義故,宜應重說也。


私謂一句即三句,三句
即一句,名圓佛乘。記中既從如來藏一句
出諸方便,此乃別判,例應通開。非一者,數法
故。指此為如來藏,開出三藏中三乘事相
方便。非一非非一,不決定故。指此一句,為
第一義空,開出通教三人即事而真。亦一
者,一切眾生悉一乘故。指此一句,為第一
義諦,開出別教獨菩薩乘。此諸方便,悉從圓
出。故經言:「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即此義也。


二、歷別明三法者,先須識如來開、合方便,
然後乃解總攬三法為一大乘也。佛從何
法開諸權乘?如《大經》明佛性非一,如是數
法,說三乘故。當知,諸乘數法,為如來藏所
攝。佛於此藏,開出聲聞、緣覺,及諸菩薩通、
別等乘。何者?諸乘既是方便,如來藏又是事,
從事出方便,故言諸權為如來藏攝耳。又
依經故,《大經》云:「聲聞僧者,名有為僧。」又云:
「六波羅蜜福德莊嚴。」又云:「聲聞之人,定力多
故,不見佛性。」當知,定力即是福德,福德秖
是有為。《勝鬘》稱為有漏。例如:界內見、思未
破,為有起作,故名有為;取理不當,故名
[005-0742a]
有漏;非智慧法,故名福德。今以下望上,亦
應如是。二乘未破變易,猶是有為;無明未
脫,故言有漏;非中道智,故名福德。以是故
知,方便諸乘悉為資成所攝,皆從大乘一
句偏出,非究竟法,故云「於一佛乘,分別說
三。」即此意也。亦是於一佛乘,分別說五;亦
是分別說七;亦是分別說九。若依此釋,如
來藏句,開出種種方便、諸權乘法也。


次、歷
四教各論三法者,三藏中,以無為智慧,名
觀照軌。正為乘體,助道成乘具,名資成軌。
正、助之乘,斷惑入真,真是真性軌。教來詮
此,故以教為乘也。緣覺亦爾,菩薩以無常
觀為觀照;功德肥為資成;坐道場斷結、見
真為真性。此教詮真,乘是教乘,從三界中
出,到薩婆若中住,言教已盡,故無教乘。真
不能運,故證非乘,故有索車之意云云


二、
通教,以真性軌為乘體。何以故?即色是空,
事中有理,此理即真,故為乘體。以即空慧
為觀照,眾行為資成。此教詮真,乘是教乘,
從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菩薩出三界已,
用行為乘,淨佛國土,教化眾生,乃至道場,
乃可名住。亦是有教無人。無誰住者,亦是
教謝證寂,無復運義,亦有索車之意云云


三、
明別教三法者,以緣修觀照為乘體,諸行
是資成,以此二法為緣修智慧。慧能破惑
顯理,理不能破惑,理若破惑,一切眾生悉
具理性,何故不破?若得此慧,則能破惑,故
用智為乘體。故《大經》云:「無為無漏,名菩薩
僧。即是一地、二地,乃至十地智慧,名智慧莊
[005-0742b]
嚴。」以此智慧運通十地,故為乘體。然《攝大
乘》明三種乘:理乘、隨乘、得乘。理者,即是道前
真如。隨者,即是觀真如,慧隨順於境。得者,
一切行願熏習,熏無分別智,契無分別境,
與真如相應。此三意,一往乃同於三軌,而
前後未融。何者?九識是道後真如,真如無事,
智行根本種子皆在梨耶識中熏習成就,
得無分別智光,成真實性。是則理乘本有,
隨得今有,道後真如方能化物。此豈非縱
義?若三乘悉為黎耶所攝,又是橫義,又濫
冥初生覺。既縱既橫,與真伊相乖。元夫如
來初出,便欲說實;為不堪者,先以無常遣
倒,次用空淨蕩著,次用歷別起心,然後
方明常樂我淨。龍樹作論,申佛此意,以不
可得空洗蕩封著,習應一切法空,是名與
般若相應。此空豈不空於無明?無明若空,
種子安在?淨諸法已,點空說法,結四句相。
此語虛玄,亦無住著。如病除已,乃可進食,
食亦消化。那得發頭據阿黎耶出一切法?
本之見慢,全自未降,封此新文,若長氷添
水。故知,彼論非逗末代重著眾生,乃是界
外一途法門耳。又,阿黎耶若具一切法者,
那得不具道後真如?若言具者,那言真如
非第八識?恐此猶是方便,從如來藏中開
出耳。若執方便,巨妨真實。若是實者,執之
又成語見,多含兒蘇,恐將夭命云云。若能善
解破立之意,於諸經論,淨無滯著也。


四、明
圓教三法者,以真性軌為乘體。不偽名真,
不改名性,即正因常住,諸佛所師,謂此法
[005-0742c]
也。一切眾生亦悉一乘,眾生即涅槃相,不
可復滅;涅槃即生死,無滅不生。故《大品》云:
「是乘不動、不出。」即此乘也。


觀照者,秖點真
性,寂而常照,便是觀照,即是第一義空。資成
者,秖點真性法界,含藏諸行,無量眾具,即
如來藏。三法不一異,如點如意珠中論光、
論寶,光、寶不與珠一,不與珠異,不縱不
橫。三法亦如是,亦一、亦非一,亦非一非非
一,不可思議之三法也。若迷此三法,即成
三障:一者、界內、界外塵沙,障如來藏。二者、通
別見思,障第一義空。三者、根本無明,障第一
義理。若即塵沙障達無量法門者,即資成
軌得顯。若即見思障達第一義空者,觀照
軌得顯。若即無明障達第一義諦者,真性
軌得顯。真性軌得顯,名為法身。觀照得顯,
名為般若。資成得顯,名為解脫。此兩即是
定慧莊嚴,莊嚴法身。法身是乘體,定慧是眾
具。下文云:「其車高廣,眾寶莊校。」是名圓教行
人所乘之乘,到薩婆若,過茶無字可說。無
字可說,亦應無乘可運。若自行運畢,乘義
則休。若權化未畢,運他不休。故文云:「佛自
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
眾生。」即其義也。譬如御者,運車達到,猶名
為車。果乘亦爾,猶名為運。


復次,何必一向
以運義釋乘?若取真性,不動、不出,則非運
非不運。若取觀照、資成,能動、能出,則名為
運。秖動出即不動出;即不動出是動出。即
用而論體,動出是不動出;即體而論用,即
不動出是動出。體用不二而二耳。例如:轉、不
[005-0743a]
轉,皆阿鞞跋致;動、不動,皆是毘尼。以是義
故,發趣、不發趣,皆名為乘也云云


三、明麁妙
者,三藏於有為福德,論三法為乘。四念處
是聞慧,乘於教乘,到四善根。四善根乘於行
乘,到見諦。見諦乘於證乘,到無學。既是權
法,出三界外,以真為證。證則不運、不見實
乘。嗚呼自責,欲問世尊,為失、為不失?即此
意也。半字漸引,非究竟義,是故三法皆麁也。
通教即空慧,三法為乘巧,餘意大同。乾慧地
乘於教乘,性地乘於行乘,八人見地乘於
證乘。此亦偏說,是故為麁。別教以資成資
於觀照,觀照開於真性,三法為乘。十信乘
教、十住乘行、十地乘證,到妙覺薩婆若中
住。緣,修成即謝,唯真修在。若爾,資成在前,
觀照居次,真性在後。此三豎別,縱非大乘,
此三並異,橫非大乘,是方便法,是故為麁
也。


圓教點實相為第一義空,名空為縱。第
一義空即是實相,實相不縱,此空豈縱?點
實相為如來藏,名之為橫。如來藏即實相,
實相不橫,此藏豈橫?故不可以縱思、不可
以橫思,故名不可思議法,即是妙也。秖點
空、藏為實相,空縱、藏橫,實相那不縱橫?秖
點空為如來藏,空既不橫,藏那得橫?點如
來藏為空,藏既不縱,空那得縱?點實相為
空、藏,實相非縱非橫,空、藏亦非縱非橫,宛
轉相即,不可思議,故名為妙。秖點如來藏
為廣,點第一義空為高,故言其車高廣。如
來藏即實相,故其車非廣。第一義空即實相,
故其車非高。秖實相是空,那得非高?秖實相
[005-0743b]
是如來藏,那得非廣?又點實相為如來藏,
故言眾寶莊校,又多僕從而侍衛之。點實
相為第一義空,故言有大白牛,肥壯多力,
行步平正,其疾如風,智慧無染,名為白。能
破惑,故名多力。中道慧,名平正。入無功用,
故其疾如風。不思議三法,共成大車,豈有
縱橫並別之異?


如是教乘,不縱不橫,五品所
乘,到於似解。如是行乘,不縱不橫,似解所乘,
到於十住。如是證乘,不縱不橫,十住所乘,
到於妙覺薩婆若中住,故名妙乘。又云:「是
乘微妙,清淨第一。」故瓦官建講,人夢聽者駕
乘闐門而出;彼處建講,人夢黃衣滿路。以
相則之,邪正明矣!


若將此麁妙等乘,約五
味者,乳教一麁一妙。酪教一麁。生蘇三麁一
妙。熟蘇二麁一妙。眾經悉帶縱橫方便,說
不縱、不橫之真實,故言為麁。今經正直捨方
便,故加之以妙云云


四、開麁顯妙者,約《大
經》三句也。經言:「佛性亦一」者,一切眾生悉一
乘故。此是不動、不出之一乘,故具足三法,不
縱、不橫。夫有心者皆備此理,而其家大小都
無知者,是故為麁。今示眾生諸覺寶藏,耘
除草穢,開顯藏金。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
十方諦求,更無餘乘,唯一佛乘,是故為妙。
經言:「佛性亦非一非非一。」數、非數法,不決
定故。若執緣修智慧,定能顯理;慧自非理,
則照用不明,不見佛性,是故為麁。今開定
執之慧,即不決定慧,即慧而理、即理而慧,
不執著數,定三定一,不著非數,非三非一,
如此乃名無著妙慧。能破一切定相及不定
[005-0743c]
相,亦無能破、所破。如輪王能破能安,如日
除闇生物,如醫除膜養珠,即是大乘不縱
不橫之妙慧也。經言:「佛性亦非一」說三乘
故。即是三乘、五乘、七乘等諸方便乘。若住諸
乘,但是事善,及以偏真,通入處近,是故為麁。
今若決了諸乘即是如來藏,藏名佛性。從
人天善乃至別乘,皆不動本法,即是於妙。
當知,三句攝一切法,無非佛性,悉皆是
妙。無麁可待,即絕待妙也。


五、明始終者,不
取五品教乘為始,乃取凡地一念之心,具
十法界、十種相性,為三法之始。何者?十種相
性秖是三軌。如是體即真性軌;如是性,性以
據內,即是觀照軌;如是相者,相以據外,即
是福德,是資成軌。力者是了因,是觀照軌;作
者是萬行精勤,即是資成;因者是習因,屬觀
照。緣者是報因,屬資成;果者是習果,屬觀
照;報者是習報,屬資成。本末等者,空等,即觀
照;假等即資成;中等即真性。直就一界十
如論於三軌。今但明凡心一念,即皆具十
法界,一一界悉有煩惱性相、惡業性相、苦道
性相。若有無明煩惱性相,即是智慧觀照性
相。何者?以迷明故起無明。若解無明,即是
於明。《大經》云:「無明轉,即變為明。」《淨名》云:「無
明即是明。」當知,不離無明而有於明,如
氷是水,如水是氷。


又凡夫心,一念即具十
界,悉有惡業性相,秖惡性相即善性相,由
惡有善,離惡無善,翻於諸惡,即善資成。
如竹中有火性,未即是火事,故有而不燒,
遇緣事成,即能燒物。惡即善性,未即是事。
[005-0744a]
遇緣成事,即能翻惡。如竹有火,火出還燒
竹。惡中有善,善成還破惡。故即惡性相是
善性相也。凡夫一念,皆有十界識、名色等苦
道性相。迷此苦道,生死浩然,此是迷法身
為苦道,不離苦道別有法身。如迷南為
北,無別南也。若悟生死,即是法身,故云:苦
道性相即是法身性相也。


夫有心者,皆有
三道性相,即是三軌性相。故《淨名》云:「煩惱之
儔,為如來種。」此之謂也。若言如是力、如是
作者,菩提心發也,即是真性等萌動。如是因
者,即是觀照萌動。如是緣者,即是資成萌動。
如是果者,由觀照萌動,成習因,感得般若
習果滿也。如是報者,由資成萌動,為緣因,
感得解脫報果滿也。果報滿故,法身亦滿,是
為三德究竟滿,名祕密藏。本末等者,性德
三軌,冥伏不縱、不橫;修德三軌,彰顯不縱、不
橫。冥伏如等、數等、妙等;彰顯如等、數等、妙等,
故言等也。亦是空等、假等、中等云云


六、類通
三法者,前以三軌之法,從始以至終,即是
豎通無礙。今欲橫通諸法,悉使無礙,類通
諸三法。何者?赴緣名異,得意義同,粗通十
條,餘者可領。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般若、三菩
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諸三法無
量,止用十者,舉其大要,明始終耳。三道輪
迴,生死本法,故為初。若欲逆生死流,須解
三識、知三佛性、起三智慧、發三菩提心、行
三大乘、證三身、成三涅槃,是三寶,利益一
切,化緣盡,入於三德,住祕密藏云云


一、類通
三道者:真性軌即苦道;觀照軌即煩惱道;資
[005-0744b]
成軌即業道。苦道即真性者,下文云:「世間相
常住」,豈不即彼生死而是法身耶?煩惱即觀
照,觀照本照惑,無惑則無照,一切法空是
也。文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即煩惱是
觀照也。照如薪生火。文云:「於諸過去佛,若
有聞一句,皆已成佛道。」又云:「深達罪福相,
遍照於十方。」即是聞於體達煩惱之妙句
也。資成即業道者,惡是善資,無惡亦無善。文
云:「惡鬼入其心,罵詈毀辱我,我等念佛故,
皆當忍是事。」惡不來加,不得用念,用念
由於惡加云云。又威音王佛所著法之眾,聞
不輕言,罵詈打拍;由惡業故,還值不輕,不
輕教化,皆得不退。又提婆達多是善知識,豈
非惡即資成?三軌即三道,是為理性,行於
非道,通達佛道。五品,觀行行於非道,通達
佛道。六根清淨,相似行於非道,通達佛道。
十住去,即分真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妙覺,
究竟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云云


二、類通三識
者,菴摩羅識即真性軌;阿黎耶識即觀照軌;
阿陀那識即資成軌。若地人明阿黎耶是真
常淨識攝;大乘人云是無記、無明、隨眠之識,
亦名無沒識,九識乃名淨識互諍云云。今例
近況遠,如一人心復何定?為善則善識,為
惡即惡識,不為善惡,即無記識。此三識,何
容頓同水火?秖背善為惡,背惡為善,背
善惡為無記。秖是一人三心耳。三識亦應
如是,若阿黎耶中,有生死種子,熏習增長,
即成分別識。若阿黎耶中,有智慧種子,聞熏
習增長,即轉依成道後真如,名為淨識。若
[005-0744c]
異此兩識,秖是阿黎耶識。此亦一法論三,
三中論一耳。《攝論》云:「如金、土、染、淨。染譬六
識;金譬淨識;土譬黎耶識。」明文在茲,何勞
苦諍?下文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
豈非阿黎耶識?世間狂惑,分別之識起已遊
行,以求衣食,豈非阿陀那識?聞熏種子稍起
增長,會遇親友,示以衣珠,豈非菴摩羅識?
菴摩羅識,名無分別智光。若黎耶中,有此智
種子,即理性無分別智光。五品,觀行無分別
智光。六根清淨,相似無分別智光。初住去,分
真無分別智光。妙覺,究竟無分別智光。麁妙


三、類通三佛性者,真性軌即是正因性;觀
照軌即是了因性;資成軌即是緣因性。故下
文云:「汝實我子;我實汝父。」即正因性。又云:「我
昔教汝無上道故,一切智願猶在不失。」智即
了因性,願即緣因性。又云:「我不敢輕於汝
等,汝等皆當作佛。」即正因性。「是時四眾,以
讀誦眾經」即了因性。「修諸功德」即緣因性。
又云:「長者諸子,若十、二十,乃至三十。」此即三
種佛性。又云:「種種性相義,我已悉知見。」既
言種種性,即有三種佛性也。若知三軌即
三佛性,是名理佛性。五品,觀行見佛性。六
根,相似見佛性。十住至等覺,分真見佛性。
妙覺,究竟見佛性。是故稱妙云云


四、類通三
般若者,真性是實相般若;觀照是觀照般若;
資成是文字般若。具如上釋境、智、行三妙之
相。故下文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又
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即實相般若。
「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相。」「唯佛與佛,乃能究
[005-0745a]
盡。」又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即觀照般
若。又云:「我常知眾生,行道不行道,隨應所
可度,為說種種法。」若干言辭,隨宜方便,即
是文字般若。又云:「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廣大
深遠即實相般若。如來知見稱廣大深遠,
即觀照般若。若言方便、知見皆已具足,即文
字般若。故知三軌亦三般若之異名耳。若三
智在三心、屬三人,是則為麁。三智在一心
中,不縱不橫,是則理妙。五品,觀行三般若。六
根淨,相似三般若。四十心,分真三般若。妙覺,
究竟三般若也。


五、類通三菩提者,真性軌即
實相菩提;觀照軌即實智菩提;資成軌方便
菩提。故下文云:「我先不言汝等皆得阿耨三
菩提。」「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
三界。」即實相菩提。「我成道已來,甚大久遠。」即
實智菩提。「我說少出家,近伽耶城,得三菩
提。」即方便菩提。若就弟子明三菩提者,「若
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即實相菩提。「安住
實智中,我定當作佛。」又云:「佛子行道已,來
世得作佛。」「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即是修成
實智菩提。授八相記,即方便菩提。不一異
者,名之為如。不決了名麁,決了名為妙。
一切眾生,理性菩提。五品,名字菩提。六根,相
似菩提。四十一位,分真菩提。妙覺,究竟菩提
云云


六、類通三大乘者,真性即理乘;觀照即
隨乘;資成即得乘。故下文云:「佛自住大乘,
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住大乘即理乘;定
慧莊嚴即隨乘;所得法即得乘。「佛自住大乘」
是理乘;「於道場知已」是隨乘;「導師方便說」是
[005-0745b]
得乘。又「舍利弗!以本願故,說三乘法。」是得
乘、隨乘。又,「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是理乘。「於一
佛乘」是理乘;「分別說三」是得乘、隨乘。不縱不
橫妙,開麁妙、歷七位云云。五品,名字乘。六根,
相似乘。四十一位,分真乘。妙覺,究竟乘云云


七、
類通三身者,真性軌即法身;觀照即報身;資
成即應身。若《新金光明》云:「依於法身,得有
報身;依於報身,得有應身。」此即如前所明,
依於境妙,得有智妙;依於智妙,得有行
妙。彼文云:「佛真法身,猶如虛空,應物現形,
如水中月。」報身即天月。此文云:「佛自住大
乘」即是實相之身,猶如虛空。「定慧力莊嚴」慧
如天月,定如水月。又云:「唯佛與佛,乃能究
盡諸法實相。」即是法身。「我所得智慧,微妙最
第一。」即是報身。「名稱普聞」即是應身。又,非生、
現生等,是應身也。或示己身,即法身、報身。或
示他身,即報、應。「我以相嚴身,光明照十方,為
說實相印。」實相印即法身;照十方即應身;相
嚴身即報身。又「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即
報身;「微妙淨法身」即法身;「具相三十二」即應
身。三軌名異,義即三身,故《普賢觀》云:「佛三種
身,從方等生。」《法界性論》云:「水銀和真金,能
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若此
三身不縱不橫,妙決了三身入法身妙。歷
七位妙云云


八、類通三涅槃者,地人言:「但有
性淨、方便淨。實相名為性淨涅槃;修因所成
為方便淨涅槃。」今以理性為性淨涅槃,修
因所成為圓淨涅槃,此則義便;薪盡火滅為
方便淨涅槃,此文便。若將修因所成為方便
[005-0745c]
涅槃者,以薪盡火滅為何等涅槃?故知應
有三涅槃,三涅槃即是三軌。文云:「是法不
可示,言辭相寂滅。」又云:「諸法從本來,常自
寂滅相。」是性淨涅槃。又云:「皆以如來滅度
而滅度之」即圓淨涅槃。又云:「我成佛已來,甚
大久遠。」久修業所得,慧光照無量,亦是圓淨
涅槃。數數唱生,處處現滅,於此夜滅度,如
薪盡火滅,豈非方便淨涅槃?《大經》題稱「大般
涅槃」,翻為大滅度。大者,其性廣博,即據性
淨。度者,到於彼岸,智慧滿足,即據圓淨。滅
者,煩惱永盡,斷德成就,即據方便淨。此三涅
槃,即是三軌也。


九、類通一體三寶者,真性即
法寶;觀照即佛寶;資成即僧寶。故法性不動
名不覺;佛智契理,故佛名為覺。事和、理和,故
僧名和合。《思益》云:「知覺名為佛;知離名為
法;知無名為僧。」此是一體三寶。故下文云:
「佛自在大乘」佛是佛寶;大乘是法寶;「如其所
得法,以此度眾生。」即是與理和,復與眾生
和,即是僧寶。「世間相常住」,名法寶;「於道場知
已」,名佛寶;「導師方便說」上與理和,下與眾
生和,名僧寶。一體三寶,非一之一,不三之三,
此之三一,不縱不橫,稱之為妙。歷七位云云


十、類通三德者,《大經》三德,共成大涅槃。此經
三軌,共成大乘。彼明法身德,此云實相。彼
云:「佛性者亦一」一切眾生悉一乘故,亦是
指實相為一乘。彼處明般若德;此經明其
智慧門難解難入。「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
乃至「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皆是般若。彼
經明解脫德;此經明數數示現,現生現滅,
[005-0746a]
隨所調伏眾生之處,自既無累,令他解脫,
乃至收取萬善事中功德悉得證果,豈非
解脫?二經義合,碌碌之徒,隨名異解,譬聞
天帝,不識憍尸。唯知《涅槃》佛性之文,不見
雙樹有一乘之旨。彼文親說佛性亦一,一即
一乘。而人云:「此乃《涅槃》一乘是佛性,《法華》一
乘非佛性。」若言《法華》不明佛性者,《涅槃》不
應遙指云:「八千聲聞於法華中,得受記
莂,如秋收冬藏,見如來性,更無所作。」而人
云:「《涅槃》有遙指之文,此中無佛性之語。」今
據此文:「種種性相義,而我皆已見。」既言種
種,何獨簡於佛性耶?又,「世間相常住。於道
場知已,導師方便說。」豈非佛性之文耶?《論》
云:「佛性水常不輕。」知眾生有佛性。又《涅槃》
三德為祕密藏。安置諸子祕密藏中,我亦不
久當入其中,此即自他俱入祕密。此經云:
「佛自住大乘,以此度眾生。終不以小乘
濟度諸眾生,悉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如
是自他俱入如來滅度。滅度秖是涅槃,涅槃
秖是祕藏。《釋論》云:「《法華》為祕藏,兩經文義宛
宛恒同。」何故諸人,苟欲抗異?若文義舛隔,
作同想無罪,今文義本合,離之何福?但《涅
槃》以佛性為宗,非不明一乘義;今經以
一乘為宗,非不明佛性義。赴機異說,其義
常通也。若三德縱橫即是麁;不縱橫即是妙。
歷七位云云


七、悉檀料簡者。


問:
十種三法及
餘一切皆是三軌者,唯應三軌,何意異說?


答:


眾生機宜不同,應隨機設逗,悉檀方便引接
耳。隨俗故異,稱便宜故異,逐對治故異,
[005-0746b]
令人入道故異。朝三暮四,撫眾狙而皆悅,
苦塗水洗,養嬰兒以適時。善巧赴機,故方
圓任物,譬千車而同轍,豈守一而疑諸?



通用四悉檀,歷十法,論妙,不妙;具說三軌,
共成大乘。大乘之中,備有三法及一切法,
不相混亂,即是世界悉檀。資成資發智慧,
以生善故,是為人悉檀。觀照破惑,諸惡滅
故,是對治悉檀。真性實理,為第一義悉檀。一
段眾生,宜以大乘名說,得四利益也。


備說
三德為大涅槃。雖三點上下而無縱、表裏
而無橫,一不相混,三不相離,即世界悉檀。
善利殃釁不干,故得挺然累表,是故解脫即
為人悉檀。般若如金剛,隨所擬皆碎,即是對
治悉檀。法身即第一義也。一段眾生聞三德
名,即獲四利矣!舉初、舉後、中間例然。


次、明
妙不妙。《論》云:「三悉檀是世諦,心所行處,可破
可壞。第一義悉檀,是心不行處,諸佛聖人心
所得法,不可破壞,即是真諦。」若然者,比四
悉檀為二諦所攝。更有中道,復云何攝?若
不攝中,但是藏、通之意,此悉檀為麁。今言
俗有、真無,是隔異法,便是三悉檀心所行處,
可破可壞。中道第一義,非有、非無,有無不
二則無隔異,無異即真諦。前三悉檀所通,止
至化城,化城非實,故可破可壞,可壞為麁。
今中道無異,又通至寶所,無能過、無能滅,
故不可壞,稱之為妙。若餘經說中道第一
義悉檀,與此經不殊。但餘經帶阿羅漢所
得,為第一義悉檀,故不稱妙。此經正直捨
方便,但有圓實四悉檀,是故為妙。若不決
[005-0746c]
三悉檀入第一義,是復為麁;若決一一悉
檀,皆有第一義者,是則為妙。


五品弟子,假
名四悉檀。六根淨,相似四悉檀。初住至等覺,
分真四悉檀。妙覺,究竟四悉檀,是故稱妙。



五番明妙,從因至果,以辨自行妙,半如意
珠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