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2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唐-尊者眾賢 (T@SHENG)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一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三


已辯見修二道生異。當依此道分位差別。建
立眾聖補特伽羅。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
眾聖有差別者。頌曰。


「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脩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論曰。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
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者。
由先信敬力修集加行故。諸利根名隨法行
者。由先樂觀察修集加行故。諸有情類種
姓差別。法爾先來如是安住。於諸事業有
不樂觀。或有樂觀能不能轉。即二聖者。由於
修惑具斷有殊立為三向。謂彼二聖。若於先
來未以世道斷修斷惑名為具縛。或先已斷。
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至此位中名初果向。趣
初果故。言初果者。謂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
果中必初得故。若先已斷欲界六品或七八
品。至此位中名第二果向。趣第二果故。第
二果者。謂一來果。遍得果中此第二故。若先
已離欲界九品。或先已斷初定一品。乃至具
離無所有處。至此位中名第三果向。趣第三
果故。第三果者。謂不還果。數准前釋。如是隨
信隨法行者。由先具縛斷惑有殊。數別各成
[031-0925c]
七十三種。謂於欲界具縛為初。至斷九品以
為第十。如是乃至無所有處。地地各九為七
十三。諸後具縛即前離九。故後七地無別具
縛。次依修道道類智時。建立眾聖有差別者。
頌曰。


「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論曰。即前隨信隨法行者。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名為住果。不復名向。隨前三向今住三果。
謂前預流向今住預流果。前一來向今住一
來果。前不還向今住不還果。阿羅漢果。必無
初得。異生無容。離有頂故。見道無容。斷修惑
故。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隨信法行。
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諸
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解。由信增上力
勝解顯故。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
由慧增上力正見顯故。何緣先時斷修所斷
欲一至五。或七八品。初定一品。廣說乃至。無
所有處。第九品惑。至第十六道類智心。但
名預流一來不還果。非一來不還阿羅漢向。
頌曰。


「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論曰。依得聖道建立八聖。故初得果位未得
勝果道。以得果心於勝果道所對治惑非對
治故。非非彼治現在前時得彼治道。其理
決定。又非得果時即有勝果道所斷煩惱離
繫得生。道類忍不能斷彼繫得故。若道力
能斷彼繫得。此道引彼離繫得生。可說此道
[031-0926a]
能證彼滅。以得前果時未得勝果道故。住果
者。乃至未起勝果道時。雖先已斷修所斷惑
欲一品等。但名住果不名後向。後於何時得
先所斷修惑離繫無漏得耶。於勝果道現前
時得為諸先斷。後修斷惑入離生位得前果
已。此生定起勝果道耶。理必應然。以本論說
聖生第四靜慮以上無漏樂根定成就故。彼
障已斷必欣彼故。障已斷道易現前故。如是
已依先具倍離及全離欲入見諦者。十六心
位立眾聖別。當約修惑辯漸次生。能對治道
分位差別。頌曰。


「 地地失德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德謂功德。即能治
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上四靜慮
及四無色。應知亦然。生死無非九地攝故。如
所治障。一一地中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
解脫。九品亦然。失德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
品有下中上。此三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德
各分九品。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
上下上中上上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
能斷上上品障。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
斷下下品障。上上品等諸能治德初未有故
此德有時上上品等失已無故。應知此中智
雖勝惑。未增盛故道名下品。相續中惑雖極
難斷。細隨行故障名下品。依如是理應立譬
喻。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後時漸除細垢。
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大明方滅細闇。失
德相對理亦應然。由此可言白勝黑劣。以剎
那頃能治道生拔無始來諸惑根故。已辯失
[031-0926b]
德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學
修道位中。總亦名為信解見至。隨位復有多
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脩所斷失。全未斷
時名為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往返生。
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為顯受生最多。非
諸預流皆定七返。故契經說。極七返生。是
彼最多。七返生義。經說。與此義無差別。諸無
漏道總名為流。由此為因趣涅槃故。預言為
顯最初至得彼預流故。說名預流。此預流名
為目何義。若初得道名為預流。則預流名應
目第八。若初得果名為預流。則倍離欲全離
欲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初得
果。然倍離欲全離欲者。至道類智不名預流。
約修惑斷立彼果故。預流必依遍得果者。初
所得果以立名故。一來不還非定初得。唯有
此果必初得故。何緣此名不目第八。未具得
向果無漏道故。未具得見修無漏道故。未遍
至得現觀流故。八忍八智名現觀流。道類智
時皆具至得。是故第八不名預流。由此預流
唯是初果。彼從此後欲人天中各受七生。應
言十四。何故說彼極受七生。此責不然。七數
等故。如七葉樹及七處善聖道力故不過七
有。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業力持不證圓寂。
唯依佛出世有別解律儀故。彼第七有。若不
遇佛法便在家得阿羅漢果。既得果已必不
住家。苾芻威儀法爾成就。雖不會遇前佛所
說。而於餘命生極厭心。不經久時便入圓寂
[031-0926c]
若於人趣得預流果。人中滿七。天准應知。
非聖亦有極七返生。相續成熟得涅槃義。然
非決定。是故不說。已辯修惑都未斷者名預流果極七返生。今次應辯斷位眾聖。且應建
立一來向果。頌曰。


「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緣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惑三四品故。謂或於
先異生位斷。或今預流進修位斷。二由成根。
得能治彼無漏根故。謂已成就彼能治道三
品四品無漏諸根。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
生故。謂斷三品更受三生。若斷四品更受二
生。此三二生由異生位。造作及增長。感三
二生業。非諸聖者。於聖位中。更能新作。牽後
有業。以背生死向涅槃故。由此契經說諸聖
者唯受故業更不造新。若三緣中隨闕一種
闕二全闕不名家家。何故成根。頌中不說預
流果後說進斷惑成能治彼無漏諸根。義准
已成。故不具說。若爾應不說三二生言說。斷
三四品義已成故。謂已進斷三四品惑。決定
餘有三生二生。故說家家相不圓滿。則應於
頌更說等聲。方可具收家家三相。或應不說
三二生言。然頌中言三二生者。以有增進。
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應知總有二
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生三二家而證
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二人家家。謂於人
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洲處。或二或三。
若有七生。生不滿七。非家家位。中間涅槃。何
[031-0927a]
類所攝。攝屬七生。七中極聲。顯極多故。由此
已顯生未滿前得般涅槃。亦是彼攝。根最鈍
者。具經七生。非諸利根生定滿七。寧無斷
五亦名家家。以斷五時必斷第六。非一品惑
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即預流者。
進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
來果向。若斷第六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
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
生故。即由此義證家家中。若天家家。受三生
者。人間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人一天二。
如應例釋人中家家。若謂不然。彼一來果有
何異彼二生家家。彼貪瞋癡唯餘下品。故
即一來果名薄貪瞋癡。已辯一來向果差別。
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曰。


「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緣具轉名
一間。一由斷惑。斷欲界中修斷七品或八品
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間解脫無漏根故。
三由受生。更受欲有天或人中餘一生故。若
三緣中隨闕一種闕二全闕不名一間。成無
漏根。頌中不說及應復說。一生所因。准家
家中如應當釋。所言間者。是隙異名。謂彼位
中由有一隙容一生故未得涅槃。或此間名
目間隔義。謂於彼位有餘一生為間隔故不
證圓寂。有一間者。說名一間。如何有餘一品
修惑能為障礙令受欲界生。名為一間。未得
不還果。若斷此品便為超越欲界所繫諸業
煩惱異熟等流二果地故。彼極為礙容更受
[031-0927b]
生。斷六品時未越彼地。故無斷五中間受生。
現身不能證一來果。即斷修惑七八品者。應
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品惑入見
諦者。後得果時即名家家。及一間不。此未名
曰家家一間。未得治彼無漏根故。初得果位
果道現前。爾時未修勝果道故。要至後位起
勝果道。方得名曰家家一間。治彼無漏根爾
時方得故。即先成就一來果者。斷欲界惑九
品盡時。捨一來名得不還果。必不還受欲界
生故。此或名為五下結斷。此據集斷密作
是說。必無五結俱時斷理。或二或三先已斷
故。依不還位。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
今次應辯彼差別相。頌曰。


「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歿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說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
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槃。
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涅槃
故。說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於生已。
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生般等。此
上流故名為上流。言中般者。謂有一類補特
伽羅。已於生結得非擇滅。起結不爾。彼於
欲界遇逼惱緣之所逼惱。便能自勉修斷餘
結殊勝加行。加行未滿遇捨命緣。遂致命終。
由起結力受色中有。厭多苦故。乘前起道進
斷餘結。成阿羅漢得般涅槃。言生般者。謂
有一類補特伽羅。由先具造順起生業及增
[031-0927c]
長故。欲界歿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進道
故。生已不久成阿羅漢。盡其壽量方般涅槃。
約有餘依說為生般。非纔生已便般無餘。彼
捨壽中無自在故。言有行般無行般者。謂有
一類補特伽羅。生已多時方成無學。於中有
一勇猛精進。有一稟性慢緩懈怠。如次名為
有行無行。謂若一類先欲界中依不息加行
三摩地力。斷五下分結成不還果。後生色界
經於多時。還能進修前種類道成阿羅漢。名
有行般。無行般者。與此相違。或色界生經
多時已。依止苦行解脫餘結名有行般。以
彼修習依功用道般涅槃故。與此相違名無
行般。豈不中般生般現般所依止行。亦有
此故。應立有行無行般名。無如是失。此義雖
等而彼各有差別位故。謂中般等雖亦定依
苦行樂行解脫餘結。而彼各有分位不同。對
此名為不共差別。此無如是分位別故。約道
不同顯其差別。如何以此例彼令同。故於此
中所辯無失。由此有說。二差別者。由緣有
為無為聖道。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應知亦
無。餘同此失。然有經說無行在先。亦有經
中先說有行。時既無異隨說無違。有行可尊
故我先說。言上流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
上流有增。非初生處即證圓寂。謂欲界歿往
色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上方般
涅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有差別
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無雜修故。
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處故。
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竟方般涅
[031-0928a]
槃。雜修能感淨居果故。即此復有三種差別。
全超半超遍歿異故。言全超者。謂色界中從
一處歿往色究竟。由彼先在欲界身中。已具
雜修四種靜慮。遇緣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
慮愛味為緣。命終上生梵眾天處。由於先世
慣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
色究竟。以於色界十六處所最初處歿最後
處生頓越中間。是全超義。言半超者。謂色
界中。從初天等漸次而歿。下至中間能越一
處。方能往趣色究竟天。超而非全。是半超
義。言遍歿者。謂於色界愛味多故。一切處
生。由彼遍於四靜慮地十六處所。一一皆
有下等愛味為感生緣。從梵眾天一一處所
一生歿已。至色究竟方般涅槃。故名遍歿。
由此義准。初靜慮中大梵所居非是別處。即
是第二梵輔天攝。若異此者。大梵所居僻
見處故。一導師故。必無聖者。於中受生。遍歿
半超應無差別。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
修靜慮因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
無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
修靜慮。由於諸定愛味為緣。此歿遍生色界
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三無
色次第生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上流中。
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別故。
二上流者。於下地中得般涅槃。亦不違理。
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依極處說。無
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生容求
勝進非等劣故。唯欲界歿往色界生。有中
有中般涅槃者。非色界歿生色界者。以色界
[031-0928b]
中無災害故。若本有位有餘障緣不得涅槃。
中有亦爾。中有薄劣非本有故。又彼若有應
屬上流。中般上流應無差別。謂定無有差別
因緣。可作是言。唯欲界歿受色中有便般
涅槃。得中般名。非色界歿。何緣有學未離
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欲界中有依身微
劣。於多事業無堪能故。住本有位於欲界法
尚難越度。況中有中能越欲界。至得應果。
多事業者。謂越三界。及永斷除二種煩惱。
并得二三沙門果證。住中有位無如是能。又
此有前未曾數習。九品差別煩惱治故。又不
還果等。非中有身得。斷增上惑所證得故。
離三界染極為難故。無欲中有能般涅槃。色
界中有與此皆異。故有於中得涅槃者。又此
地中有得般涅槃。唯起此地中所有聖道。
初靜慮地中有位中般涅槃者。唯起自地根
本靜慮聖道現前。非未至中間。難令現前故。
在中有位依身微劣。要易起者。方能現前。
此五名為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有四。謂
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無色。此中
差別唯有四種。謂生般等有差別故。此并
前五成六不還。復有不行色無色界即住於
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槃。并前六為七。或
應總立九種不還。謂現涅槃分為二種。一於
先位善辯聖旨。二臨終時方能善辯。於上流
內亦分二種。一行色界。二行無色。并前四
為八。足轉生成九。言轉生者。謂於前生已得
預流。或一來果。於今生內方得不還。前現
般言。唯目現世。初得入聖至涅槃者。或
[031-0928c]
不還者。由根差別。隨其所應分成九種。或行
色界。五不還中。復有異門。分成九種。頌曰。


「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為三。各分三
種。故成九種。何等為三。中生上流有差別故。
云何三種。各分為三。中般涅槃分為三者。
初起至遠近當生處。得般涅槃有差別故。生
般涅槃分為三者。纔生有行無行異故。此皆
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為生般。於上流
中分為三者。全超半超遍歿異故。然諸三種
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故。分為九
種。不相雜亂。如是三種九種不還。由業惑根
有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差別。且總成三。
由先所集順起生後業有異故。如其次第。下
中上品煩惱現行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有
異故。此三一一如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
故。各有三別。故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
別各成三種。非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
有差別故分成三種。故說如是行色不還。
業惑根殊成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
唯說有七善士趣。頌曰。


「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為一。經依此立七善士
趣。何故前二各分為三。第三上流唯立為
一。以上行故名為上流。由此義同但立為
一。前之二種雖亦義同。然為其中別相難
了。欲令易了故各分三。上流有三相別易了。
[031-0929a]
無煩於彼更別建立。又前二別唯有示所。
易顯示故各分為三。第三上流別義多種。卒
難顯示。故總立一。謂初中般唯在將生。根
惑品殊故分三種。第二生般唯在已生。亦
根惑殊故分三種。上流通有將生已生。將生
上流復有二種。謂於靜慮雜不雜修。已生
上流分二亦爾。復於如是二上流中。若無雜
修容生二界。若有雜修唯生一界。生一界者
復分為三。全超半超遍沒異故。於半超內差
別有多。由此上流別相煩廣。若一一辯難可
周悉。故依等義總立上流。中生位中差別義
少。易顯了故分之為六。雖彼一一亦有同義。
而等第三。於上流中雖有異義。而等前二。
為相影顯故唯立七。唯此已斷欲貪瞋等。
非善士法及與無學。大善士果極相近故。經
唯說此名善士趣。非謂預流及一來者都不
可說名善士趣。佛亦說彼名善士故。如契經
言。云何善士。謂若成就有學正見。乃至成就
有學正定往上名趣。謂趣上果及趣上生。故
唯說七。或唯此七皆能行善不行不善。餘
則不然。又唯此七往上界生不復還來。餘
則不爾。故但依此立善士趣。諸在聖位曾經
生者。亦有此等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
色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槃
故。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界
義然天帝釋作如是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
[031-0929b]
我後退落當生彼者。由彼不了對治相故。
即此已經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諸
聖必無練根及退。以曾經生於自相續蘊積
聖道極堅牢故。及得殊勝所依身故。前說上
流雜修靜慮為因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
何等靜慮由何等位知雜修成。復為何緣雜
修靜慮。頌曰。


「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為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
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故。
誰於靜慮能雜熏修。唯諸聖者通學無學。
學位唯通信解見至。於無學位通時非時。
必先三洲雜修靜慮。退生色界亦能雜修。退
已練根成見至姓。從欲界沒生色界中乘前
復能雜修靜慮。故六種姓皆有上流。於雜修
時作何方便。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
相續現前。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
漏現前。如是旋環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
無漏。次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
漏。名雜修定。加行成滿。從此以後不由功
力。任運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念有漏現
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中間剎
那。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本圓成。
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
能雜修下三靜慮。雜修靜慮五蘊為體。然於
此中諸世俗智。是四法四類八智所雜修。略
有三緣雜修靜慮。一為受生。二為現樂。三
為遮止。起煩惱退。諸不還中。若見至姓為
[031-0929c]
前二緣。若信解性具為三緣。阿羅漢中。不時
解脫但為現樂。時解脫者為後二緣。若雜修
靜慮為生五淨居。何緣淨居處唯有五。頌
曰。


「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
唯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品差
別故。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
漏。次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中品。六心現
前方得成滿。謂二有漏。為四無漏之所雜修。
如是所餘隨其次第有九十二十五念心。如
應現前方得成滿。如是五品雜修為因。如次
能招五淨居果。如是十五有漏無漏心。皆是
先來未曾得今得。有餘師說。初五無漏是從
先來未得今得。餘十皆是曾所得心。前五現
前時已未來修故。有不起定。雜修成滿。有
要數起。方得圓成。有餘師言。由信等五次
第增上感五淨居。諸感淨居由雜修力。亦由
業力相資助故。然唯有漏感彼異熟。非無
漏力棄背有故。經說不還有名身證。依何勝
德而立此名。頌曰。


「 得滅定不還
 轉名為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於
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身
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說彼但名身
證。以無心故。依身生故。以身俱生得勢力
故。彼已滅位猶名得彼。何緣佛說有學福田。
身證不還不預其數。謂世尊告給孤獨言。
長者當知。福田有二。一者有學。二者無學。
[031-0930a]
有學十八。無學唯九。何等名為十八有學。
謂預流向果。一來向果。不還向果。阿羅漢向。
隨信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生有行無
行上流。是名十八。何等名為九種無學。謂退
思護安住堪達不動不退慧俱解脫。是名為
九。理亦應說。而不說者。以佛觀見有學無學。
由斷及根有殊勝故。能生勝果名為福田。然
諸不還所得滅定。是有漏故。不可說言。自性
解脫。故名清淨。彼所依身。猶有煩惱。未永斷
故。不可說言。相續解脫。故名清淨。故不約成
彼立有學福田。無學位中有漏功德。雖非自
性解脫所收。相續解脫故名清淨。由此亦能
生殊勝果。是故約定及根差別。說九應果皆
名福田。已辯不還麁相差別。若細分析數
成多千。此中且依行色界五。約諸地等五門
分別。謂五約地數成二十。四定地中各五種
故。五約種姓數成三十。六種姓中各五種
故。五約生處數成八十。十六處中各五種故。
五約種姓根數成九十。謂退法種姓下中
上根有差別故。數成十五。乃至不動種姓
亦然。五約地種姓數成百二十。謂四地中各
三十故。五約地種姓根數成三百六十。謂
四地中各九十故。五約生處種姓數成四百
八十。謂十六處各三十故。五約生處種姓及
根數成一千四百四十。謂十六處各九十故。
五約離染處種姓根。積數總成一萬二千九
百六十不還差別。謂以離染九品不同。乘前
一千四百四十。
《說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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