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T@SHENG)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十三


能作因體即增上緣。俱一切法為自性故。
然義有異。謂多勝義是增上緣義。不障礙義
是能作因義。問若多勝義是增上緣義。則所
緣緣亦應名增上。彼體亦攝一切法故。如
品類足論辯。此二緣俱以一切法為自性
故。答若依相續則此二緣寬狹相似。若依
剎那則增上緣體義多勝。謂緣一切法非我
行相現在前時。一切法中非所緣者。謂此
自性相應俱有。非增上者唯此自性。由此
相應俱有諸法。是此增上非所緣故。問若
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者。則能作因體應不
攝一切法。謂一有情若有一趣蘊界處起。
即此有情更無第二蘊界處生。若依一眼一
眼識生。於中更無第二識起。如於一處。若
有一樹無第二樹。若有一舍無第二舍。如
是諸法互相障礙。云何此因攝一切法。答
雖有此事而理無違。謂一有情若有一趣
蘊界處起義。語諸餘蘊界處曰。我於汝等
不為障礙隨汝等生。設我與汝為障礙
者。汝等於彼則不得生。若依一眼眼識
現前。此識義語餘眼識言。我於汝等不
為障礙隨汝等生。設我與汝為障礙者。
[021-0105a]
汝等於彼不得現前。樹及舍喻准此應說。
又即於彼為障礙者。彼若生時亦不為礙。
是故一法將欲生時。餘一切法皆不為礙。
設有一法障礙彼者。彼法爾時應不得起
故。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而能作因攝一切
法。問因緣和合故諸法生。因緣和合故諸法
滅。因緣無有不和合時。諸法云何不恒生
滅。尊者世友作如是言。一生和合故諸法
生。一滅和合故諸法滅。生滅和合無二無
多。諸法云何恒生恒滅。復作是言。因緣和
合諸法生已。次後相續無量剎那。連注覆
壓不能復起。如人墮崖復為上土續續覆
壓。彼人爾時尚不能動況得起耶。大德說
曰。和合因緣既唯暫有。云何諸法恒生滅
耶。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法生滅各唯一
時。應有作用生已復生。滅已復滅便為無
用。是故諸法生滅非恒。問因緣和合生諸
法時。因緣功能為多為一。若言唯一云何
依多。若言有多云何和合。答可說為一
可說為多。辦一事故依多體故。復次因緣
功能相隨順故。可說為一生多法故可說
為多。復次因緣功能同令諸法起作用故
可說為一。起色受等作用別故可說為多。
若彼功能無多種者。所起作用色非色等應
無差別。是故諸法因緣功能。不可定言是
多是一。問如有因緣故諸法得生。亦有
因緣故諸法滅耶。譬喻尊者作如是說。生
待因緣滅則不爾。如人射時發箭須力墮
則不然。如陶家輪轉時須力止則不爾。阿
[021-0105b]
毘達磨諸論師言。諸法生滅俱待因緣以滅
與生皆是用故。問前所說喻當云何通。答
不必須通非三藏故。然凡聖法異不可例
同。又箭與輪亦由因墮止。箭墮因者謂排
楯的等。設無餘因則彎弓等亦是其因。若
不先射今何由墮。輪止因者謂手杖等。設
無餘因則能轉者亦是其因。若先不轉今何
由止。問若排手等障礙箭輪令其墮止。如
何與彼為能作因。答排手等物障彼行轉。
非礙墮止為能作因於理何失。問若法生
滅俱待因緣。生滅因緣一切時有。何不生時
亦滅滅時亦生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生
滅兩時和合各異。是故生時無滅滅時無生。
不可一因有二果故。復作是說。生時因緣
隨順彼法。滅時因緣違害彼法。雖彼因緣
前後體一。而益損用時分不同。猶如苾
芻解安居已。携持衣鉢遊歷諸寺。有賊
見之先申禮敬恭順隨逐。後至曠野奪其
衣鉢陵辱而去。生滅因緣亦復如是。大德
說曰。生滅兩事既互相違如何俱有。尊者妙
音作如是說。諸法生時未有作用當何所
滅。諸法滅時已有作用復何所生。


問一法既與多法為能作因。多法亦與一
法為能作因。一法與多法為能作因時。
為如一法與多法為因。為如多法與多
法為因耶。多法與一法為能作因時。為
如多法與一法為因。為如一法與一法
為因耶。設爾何失此一法與多法為能作
因時。若如一法與多法為因者。云何不因
[021-0105c]
一故果亦成一。若如多法與多法為因者。
云何不果多故因亦成多。此多法與一法
為能作因時。若如多法與一法為因者。云
何不因多故果亦成多。若如一法與一法
為因者。云何不果一故因亦成一。答應作
是說。一法與多法為能作因時。亦如多法
與一法為因。多法與一法為能作因時。
亦如一法與多法為因。問若爾一應成多
多應成一。答我說一亦成多多亦成一。此
依作用不依實體。我說諸因以作用為果
非以實體為果。又說。諸果以作用為因
非以實體為因。諸法實體恒無轉變非因
果故。然無為法名能作因。但不為障非能
辦果。


復次有為法與有為法為能作因。亦以彼
為增上果。有為法不與無為法為能作因。
亦不以彼為增上果。無為法不與無為法
為能作因。亦不以彼為增上果。無為法與
有為法雖為能作因。而不以彼為增上果。
以無取果與果用故。問何故有為法有因
有果。無為法無因無果耶。答有為法流轉
世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如遠
行者須具資糧能有所至非不行者。復次
有為法有作用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
無因果。如營務者須備作具能有所成
非不營者。復次有為法有生滅故有因有
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復次有為法有和
合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復次
有為法有三相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
[021-0106a]
無因果。復次有為法性羸劣故有因有作
用故有果。如羸劣者依他而住非勇健者。
無為不爾故無因果。復次有為法如王如
王眷屬。如富貴者如富貴者眷屬如因陀
羅如因陀羅眷屬。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
故無因果。問有為法不生者為有為法為
留難故令彼不起。為無為法為留難故彼
不生耶。答以有為法為留難故令彼不
起非無為法。無為與彼為能作因於一切
時不障礙故。如注水瀆水若不流自為餘
因非瀆為障。問無為法與有為法為能作
因及增上緣時。何者為勝為緣彼者為餘
法耶。答等無差別如兩豆聚。若無為法與
有為法為所緣緣有是有非。


復次過去法與過去法為能作因。亦以彼
為增上果。過去法與未來現在法為能作
因。亦以彼為增上果。義言我若不與汝為
近能作因者汝則無因。然有為法無無因
者。未來法與未來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
增上果。未來法與過去現在法為能作因。然
不以彼為增上果。所以者何。果與因俱或
在後故。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者
汝則無果。然有為法無無果者。現在法與
現在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現在
法與未來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者汝則無
因。然有為法無無因者。現在法與過去法
為能作因。然不以彼為增上果。果與因俱
或在後故。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
[021-0106b]
者汝則無果。然有為法無無果者。問何故
後法與前法為能作因。而前法非後法增
上果耶。答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後法於
前法不障礙故得為能作因。果必是因力
所取與。後法於前無取與力故前法非後
果。如有為法以無為法為能作因而非彼
果。彼無取果與果力故。


復次善法與善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
上果。善法與不善無記法為能作因。亦
以彼為增上果。不善法與不善法為能作
因。亦以彼為增上果。不善法與善無記法
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無記法與無
記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無記法
與善不善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如善不善無記法展轉為能作因及增上果。
如是三界繫不繫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
見所斷修所斷不斷法。有色無色法。有見無
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相應不相應
法等。應知亦爾。


復次有善法與善法為近能作因。如由善
業生樂善家。生已復能多修妙行。有善法
與不善法為近能作因。如由善業生富貴
家。生已放逸多造惡行。有不善法與不善
法為近能作因。如由不善業生不律儀家。
生已復造眾多惡行。有不善法與善法為
近能作因。如由不善業身遭病惱或失財
位。心生厭悔修諸妙行。有內法與內法
為近能作因。如一有情供多人眾。有內法
與外法為近能作因。如諸農夫種殖稼穡。
[021-0106c]
有外法與外法為近能作因。如水糞等生
長苗稼。有外法與內法為近能作因。如飲
食等長養有情。有一趣法與五趣法為近
能作因。如有多人食一羊肉身強盛已有
作善業有作惡業。作善業者得生人天
作惡業者墮三惡趣。


問若一有情害生命時一切有情不障礙。彼
無不與彼為能作因。何不一切俱得殺罪。
答彼能殺者起殺加行。亦令果滿故得殺
罪。餘不爾故不得殺罪。復次彼起惡心亦
斷他命故得殺罪。餘不爾故不得殺罪。餘
業道等准此應知。問諸外財物一切有情共
業所起。何故盜者唯於財主得罪非餘。
答財主於財攝受守護餘則不爾。是故盜者
唯於財主得罪非餘。復次財主於財作己
有想。盜者於彼作財主想。故唯於彼得罪。
非餘。復次若財物於彼是士用果及增果
者於彼得罪。財物於餘一切有情是增上
果非士用果。是故於彼不得盜罪。問士用
果與增上果有何差別。答作功力得者是士
用果。不障礙得者是增上果。復次財物於作
者是士用果。於用者是增上果。如諸果實
於種殖者。是士用果亦增上果。於食用者
唯增上果。如諸財物於營求者。是士用果
亦增上果。於受用者唯增上果。


問此器世界蘇迷盧山洲渚等物一切有情
共業所起。於中若有般涅槃者。何故此物
不減少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物是彼
士用果及近增上果者亦有減少。蘇迷盧等
[021-0107a]
但是彼遠增上果故無減少。復作是說。蘇迷
盧等一切有情共業所起。假使此中一有情
在。由彼業力所任持故亦不減少。況有無
量無邊有情未得滅度。如富貴者雖已命
終。而彼宮殿園林象馬不隨隱沒。是餘有情
業力持故。此亦如是。復作是說。此中雖有
無量有情得般涅槃及生他處。復有無量無
邊有情來生此界。由彼業力故不減少。尊
者覺天作如是說。此是過去業力所持故
無減少。問如轉輪王於四洲渚皆得自在
是何果耶。答自身威勢是異熟果。所統領物
是增上果。彼於過去修習增上自身眾具諸
善業故今得如是二殊勝果。


復次有三種增上。一自增上。二世增上三法
增上。自增上者。如有一類煩惱未斷惡境
現前。而為自護不起惡業勿我由斯墮
諸惡趣。世增上者。如有一類煩惱未斷惡
境現前。護世間故不起惡業勿我由斯
為世譏毀。有作是說。勿由我故世間有情
造諸惡業。法增上者。如有一類煩惱未斷
惡境現前。為護法故不起惡業勿由我故
令諸世間輕毀正法。此三即是近能作因。問
何故此三說名增上。答以於善法不障礙
故。是善親近增上緣故。問能作因力有增減
不。答有。如多人眾挽大木時。中有盡力不
盡力者。其盡力者能作因增。不盡力者能作
因減。如彼挽木竪剎牽船轉石等時應
知亦爾。如內於外若外於內。外內自望亦
復如是。問能作因與增上果何者為多。答
[021-0107b]
能作因多增上果少。以能作因攝一切有為
無為法。增上果唯攝有為法故。由此故說
頗有法於法非能作因耶。答有。謂自性於
自性。頗有法於他性非能作因耶。答有。謂
有為於無為及無為於無為。


問能作因以何為自性。答一切法。已說自
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能作因能作是
何義。答不障礙義是能作義。有所辦義是能
作義。此能作因定通三世及離世法有增上
果。如是已顯六因自性。今當復顯六因
相雜不相雜義。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俱
有因耶。答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俱有因。有
法是俱有因彼非相應因。謂有為不相應
法。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同類因耶。答應
作四句。有法是相應因非同類因。謂未來
相應法。有法是同類因非相應因。謂過去
現在不相應法。有法是相應因亦同類因。謂
過去現在相應法。有法非相應因非同類
因。謂未來不相應法及無為法。問若法是相
應因彼亦是遍行因耶。答應作四句。有法
是相應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
眠及彼相應法諸餘相應法。有法是遍行因
非相應因。謂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
法生住老無常。有法是相應因亦遍行因。謂
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有法非相
應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
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不相應法。問
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異熟因耶。答應作四
句。有法是相應因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相
[021-0107c]
應法。有法是異熟因非相應因。謂不善善
有漏不相應法。有法是相應因亦異熟因。謂
不善善有漏相應法。有法非相應因非異
熟因。謂無記無漏不相應法。問若法是相應
因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法是相應因彼亦
是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彼非相應因。謂
不相應法。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同類因
耶。答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俱有因。有法是
俱有因彼非同類因。謂未來法。問若法是
俱有因彼亦是遍行因耶。答若法是遍行因
彼亦是俱有因。有法是俱有因彼非遍行
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
法諸餘有為法。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異
熟因耶。答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俱有因。有
法是俱有因彼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有為
法。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
法是俱有因彼亦是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
彼非俱有因。謂無為法。問若法是同類因彼
亦是遍行因耶。答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同
類因。有法是同類因彼非遍行因。謂除過
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過
去現在法。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異熟因
耶。答應作四句。有法是同類因非異熟因。
謂過去現在無記無漏法。有法是異熟因非
同類因。謂未來不善善有漏法。有法是同
類因亦異熟因。謂過去現在不善善有漏法。
有法非同類因非異熟因。謂未來無記無
漏法及無為法。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能
[021-0108a]
作因耶。答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能作因。有
法是能作因彼非同類因。謂未來法及無為
法。問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異熟因耶。答
應作四句。有法是遍行因非異熟因。謂過
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有
法是異熟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不善
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不善善有
漏法。有法是遍行因亦異熟因。謂過去現
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有法非
遍行因非異熟因。謂除過去現在無記遍
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無記及無漏
法。問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
法是遍行因彼亦是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
彼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
相應俱有法諸餘一切法。問若法是異熟因
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
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彼非異熟因。謂無
記及無漏法。


問此六因幾是色幾非色。答二唯非色。謂
相應遍行因餘通色非色。如色非色有見無
見有對無對有執受無執受。是長養非長養
是大種非大種是造色非造色亦爾。問此六
因幾有漏幾無漏。答二唯有漏謂遍行異熟
因。餘通有漏無漏問此六因幾有為幾無為。
答五唯有為一通有為無為謂能作因。問此
六因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答三通三世謂
相應俱有異熟因。二唯過去現在謂同類遍
行因。一通三世亦離世謂能作因。問此六
因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答一唯不善無記謂
[021-0108b]
遍行因。一唯善不善謂異熟因。餘通三種。
問此六因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
答二唯三界繫謂遍行異熟因。餘通三界繫
及不繫。問此六因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
學。答二唯非學非無學。謂遍行異熟因。餘
通三種。問此六因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不
斷。答一唯見所斷謂遍行因。一唯見所斷修
所斷謂異熟因。餘通三種。問此六因幾染污
幾不染污。答一唯染污謂遍行因。餘通二種。
如染污不染污有罪無罪黑白有覆無覆退
非退亦爾。問此六因幾有異熟幾無異熟。
答一有異熟謂異熟因。餘通二種。問此六
因幾是異熟幾非異熟。答二非異熟謂遍行
異熟因。餘通二種。問此六因幾相應。幾不
相應。答一唯相應謂相應因。餘通二種。如
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緣無所
緣。有行相無行相。有警覺無警覺。有等無
間無等無間亦爾。問此六因幾是四諦攝幾
非四諦攝。答二唯苦集諦攝謂遍行異熟因。
三唯苦集道諦攝謂相應俱有同類因。一通
四諦及非諦攝謂能作因。問此六因幾是五
蘊攝幾非五蘊攝。答二唯四蘊攝除色蘊謂
相應遍行因。三通五蘊攝謂俱有同類異熟
因。一通五蘊及非蘊攝謂能作因。問此六
因幾何處攝。答二唯意法處攝謂相應遍行
因。一唯色聲意法處攝謂異熟因。三通十
二處攝謂俱有同類能作因。問此六因幾何
界攝。答一唯意法意識界攝謂遍行因。一唯
七心法界攝謂相應因。一唯色聲七心法界
[021-0108c]
攝謂異熟因。三通十八界攝謂俱有同類能
作因。


問如是六因誰有何果。答相應俱有因有士
用果。同類遍行因有等流果。異熟因有異熟
果。能作因有增上果。其解脫果是道所證非
因所得。問如是六因何時取果何時與果。
答相應俱有因現在取果現在與果。一剎那
取果一剎那與果。取一剎那果與一剎那
果。同類遍行因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
一剎那取果。多剎那與果。取多剎那果。與
多剎那果。異熟因現在取果過去與果。一剎
那取果多剎那與果。取多剎那果與多剎
那果。能作因有作是說。現在取果過去現
在與果。一剎那取果多剎那與果。取多剎
那果與多剎那果。有餘師說。此能作因過
去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多剎那取果多
剎那與果。若取果時即能與果餘如前說。
若能覺了如是六因即於四果分明照察
如觀掌中餘甘子等。


復次諸法作用必假因緣因已廣辯。次應說
緣。緣有四種。如施設論及見蘊辯。然施設
論作如是說。有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
亦是所緣緣亦是增上緣。乃至有法是增上
緣彼亦是因緣亦是等無間緣亦是所緣緣。
問一切法中有能作四緣者如心心所法。
有能作三緣者如色心不相應行。有能作
二緣者如無為法。何故彼說有法是因緣
彼亦是等無間緣乃至廣說耶。答彼依容有
故作是說。謂諸法中有心心所具四緣性
[021-0109a]
不說一切皆作四緣。若盡理者應作是說。
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耶。答若法
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因緣。有法是因緣。彼
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
法餘一切有為法。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所
緣緣耶。答若法是因緣彼亦是所緣緣。有
法是所緣緣彼非因緣謂無為法。問若法是
因緣彼亦是增上緣耶。答若法是因緣彼亦
是增上緣。有法是增上緣彼非因緣謂無
為法。問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所緣緣耶。
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所緣緣。有法是
所緣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
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問若法是等無間緣
彼亦是增上緣耶。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
是增上緣。有法是增上緣彼非等無間緣。
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
問若法是所緣緣彼亦是增上緣耶。答如是。
問若於一法具四緣者應但一緣云何立
四。答依作用立不依物體。一物體中有
四用故。謂一剎那心心所法引起次後剎
那同類心心所故立為因緣。即此開避。次後
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等無間緣。
即此能為次後剎那心心所法所取境故。立
為所緣緣。即此不障礙次後剎那心心所法
令得生故。立為增上緣。此中因緣如種子
法。等無間緣如開導法。所緣緣如任杖法。
增上緣如不障法。如是等過去現在非最後
心心所法具四緣性。餘有為法有三緣性。
三無為法有二緣性。皆依義說不依物體。
[021-0109b]
一物體中有多義故如諸法中有能作。六
因者。謂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
法有能作。五因者。謂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
眠及彼相應法。或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
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或過去現在非遍行
不善善有漏心心所法有能作。四因者。謂
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生老住
無常。或過去現在非遍行不善善有漏色心
不相應行。或過去現在無漏心心所法。或
過去現在非遍行無記心心所法。或未來不
善善有漏心心所法有能作。三因者。謂過
去現在非遍行無記色心不相應行。或過去
現在無漏色心不相應行。或未來不善善有
漏色心不相應行。或未來無記無漏心心所
法有能作。二因者。謂未來無記無漏色心
不相應行有能作。一因者。謂無為法如一。
有為有多。因義互不相違。緣亦應爾。問若
爾因緣有何差別。尊者世友作如是言。無
有差別。因即是緣緣即是因。如契經說
二因二緣能生正見。謂他言音及內如理作
意。又如大因緣經說。


佛告阿難。老死支有如是由。有如是因有
如是集。有如是生。有如是緣。謂生支是
也。故知因緣無有差別。復作是說。若有此
則有彼此是彼因亦是彼緣。問由有瓶故得
有瓶覺豈此瓶覺唯瓶為因。答非但有
瓶則有瓶覺以無瓶時亦有瓶覺。雖有瓶
時無瓶覺故然有和合故得有瓶覺。是故
和合是瓶覺因緣。有作是說。和合是因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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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因說名為緣。問若一一別不名為因。眾事
和合亦應非因。答如一一別不名和合。眾
事聚集即名和合。故一一別不名為因眾事
和合得名為因。復有說者。同類是因異類
是緣。如火於火麥於麥等說名同類。問
麥於麥芽有何同類。若同稱麥名同類
者。應田水等大種同故亦名同類。則田水
等應是麥因。復有說者。近者是因遠者是
緣。問若爾因與等無間緣應無差別。又
善心無間起不善。或無記心應是因非緣。
復有說者。不共是因共者是緣。問若爾眼於
眼識應是因非緣以不共故。又麥於芽
灰應是緣非因以是共故。復有說者。能
生者是因隨能生者是緣。問若爾生支於老
死應非緣隨順生支有等於老死應非
因。復有說者。能長養自相續者是因。能長
養他相續者是緣。問若爾緣自相續所起善
心唯長養自相續應是因非緣大德說曰。
轉是因隨轉是緣。近是因遠是緣。如近遠在
此在彼。和合不和合。在此身在餘身。應
知亦爾。問若爾同類隨轉應是緣非因無
明緣行等應是因非緣。故因緣體雖無差
別而義有異。謂因義親。緣義是疎。為表
此義說因有六。說緣有四若不爾者名數
應同。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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