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T@HARA)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二之餘



問第一義空何得有業有報。答此寄有以明
無。寄無以明有。不有不無即第一義。空空者
為三。謂歎釋結。歎者。此是凡小所迷沒處。是
有是無。正釋也。一云。是有是無是二章門。後
言是是。還牒上兩是。又言非是者兩是皆空。
二云。上明有無兩境皆空。下明權實二智皆
空。是是即權智。非是即實智。今更作三句責。
為空境名空空。為空來空智名空空。為空來
空能空之法名空空耶。若直空境空智此猶
是偏。未得名圓。若將空來空空乃是圓。正中
道之空。大品云。一切諸法悉皆是空。是空亦
空。有兩師不同。一云。一切法空者空猶未妙。
今更將空來空此空。二云。不爾。前一切法已
是妙空。今空亦空只能空之法亦空。河西同
後解。故云。或謂萬法雖空而智體不空。遣破
惑情故曰空空。是有亦空。是無亦空。下句即
云。前計既空智不獨有。真悟之心理無並照。
雖無並照遣義可知。有漏空無漏空人多重。
無漏空將有漏空輕。有漏空無漏空。二空體
一豈應輕重。萬法既寂智體又空。蓋謂妙空
非二乘所及。有人言。大空即般若空者。色大
故般若大。釋論解大空有事理。事者。東方空
乃至十方空。理者。即涅槃第一義空。大品指
[018-0142c]
涅槃。涅槃般若更互相顯。今約三諦釋十一
空。內空者真諦空。外空者俗諦空。內外空者
即二俱空。有為空者生死俗空。無為空者
涅槃真空。無始空者三諦相即不見元祖名
無始空。性空者三諦體性。本來自空故名
性空。第一義空者。真即是中中即是真。名
第一義空。空空者。一空一切空。大空者。三
諦俱空。後歎文。亦約三諦為歎。三諦相即
諸凡小聖所迷沒處。是有是無者。雙照二
諦故言兩是。一一諦悉備真中故言空空。是
是非是者。單照一諦即具空假。空故是是。假
故非是。即備中道故言空空。若雙若隻若
三若一。皆不可思議具足無缺。故非凡小
所議。善男子菩薩下。第三結歎。我今於下。第
三明利益。又二。一明悟空。二住是地已下。說
功能即是前離後得之意。善男子菩薩住是
地中去。第二廣辨知見。知見廣遠良由空寂。
亦是即寂而照。文為四。一明知見。二無所得。
三會通。四結歎。即寂而照故明知見。即照而
寂故無所得。得無所得其性不二。是故會通。
此法奇特是故稱歎。初文為二。一知十三法。
二得八種知見。三得四無閡智。初文云。行即
是心。緣即是境。性即是內相即是外。親者為
因。疏者為緣。復次知而不見下。第二明八知
見。一知非處。二知是處。三知共行。四知因
果。五知轉障。六知佛性。七知二諦。八知二智。
知外道邪法。是知非處。知善惡報是知處。知
常無常四德等是知共行。求大乘是知因。到
彼岸是知果。身戒心慧是知轉障。佛性為三。
[018-0143a]
一據凡夫。二據十住。三就諸佛。不知不見是
知真。亦知亦見是知俗。惠施等是知權。不見
所施等是知實。迦葉白佛下。第三明四無閡
智。又二。前問。次答。答為三。一章門。二釋。三
料簡。初如文。次釋為五。一就世諦釋。二就出
世釋。三就無著釋。四就譬釋。五就往因釋。初
世諦釋者。法者。知法及法名字。義者。知法下
義及名下義。詞者。音聲清雅分別了亮。樂說
者。能宛轉變換無窮無盡。隨字論者。定其文
字善識字體。正音論者。正其音詞分明切齒。
闡陀者。法句論亦言合聲。如合聲唄。河西云。
即是此間詠歌聲也。又言。唯是外法未必全
爾。乃是偈聲通於內外。復次下。次就出世釋
者。知三乘義悉皆歸一。三就無著釋為二。初
釋。次論義他云。是遣執釋。今依難意為無著
釋。迦葉下論義。先問。次答。初迦葉難意云知
即是著。佛答。以無著故知。四就譬釋中。初舉
六譬釋法無閡解。還指六譬釋義無閡解。言
地持者。持眾生非眾生。勝鬘云。大地持四重
擔。謂山海草木眾生。彼廣此略。山取壓地地
取安山互相持故。眼能持光。有二解。優樓迦
計。眼光與意合時能見借此為譬。二云。非借
外義。眼有清淨四大之色。因外光能見。善男
子菩薩下。五就往因釋。善男子聲聞緣覺下。
第三料簡。又二。初料簡。後論義。初為三。一
明二乘無無閡。二別釋。三總結。初如文。次別
釋中。先釋緣覺。次聲聞。迦葉下二論義。先
問。次答。答為三。一正答。二開昔權。三顯今
實如文。迦葉白下。第二明無所得知見。又三。
[018-0143b]
一明無所得。二引偈證。三無得而得。初又三。
一問。二答。三領解。問又三。初領指前文。前
文。已遠故言梵行。次菩薩知見下正難。三云
何如來下結難。佛答又二。初歎其問。次正答。
又二。先正答。次結正簡邪。初正答中凡十復
次。得無得相對。得者非謂得中之得。乃是無
得之得。此無非是析滅之無。是體達無。十對
者。所謂得無得。倒無倒。智慧無明。涅槃諸
有。大乘小乘。方等三藏。真空生死。常無常。
真空五見。菩提二乘。次善男子汝之所問下
結如文。大品明諸有二者。是有所得。諸無二
者。名無所得云云。迦葉白佛下。三領解又二。
有領解有得益。次引偈證者。如來上云。於此
正在雙樹。云何更指雙樹。解言。直是語法未
必別處指此雙樹。二云。見聞不同寧有定所。
假使異處指此何妨。此偈是第二出釋得無
得。文為二。一舉偈請問。二釋偈為答。答為
三。一別釋。二總釋。三結釋。別又三。一略標。
二重問。三正釋。釋中二。先誡許。次正答。答
中凡有八番。前六番正釋。後二明不果得說。
一一並前釋上半。後釋下半。又須望下總釋
之意。舊釋此偈。本有煩惱即是昔本。今無涅
槃即是昔今。不得云是今日之今。何者今有
涅槃故。若天魔梵說言如來有煩惱者。無有
是處。此乃今日佛果不為三世所攝。如此釋
文一往得去不遣他難。只為昔日有無。無常
後乃是常。還是本無今有。焉能遣疑。興皇云。
本無今有皆是隨緣。本有煩惱非有說有。今
無涅槃非無說無。若天魔梵能解此者。說言
[018-0143c]
如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遣難釋文二塗俱
了。今謂乃是總答中意。若別釋文猶自未去。
此之偈意為化眾生。眾生唯作善惡之見。謂
昔有惡今則有善。二乘作真俗不一之見。菩
薩作三諦各別之見。文殊作三諦相即之解。
亦是四門四悉等解。豈可只作如上諸人一
種解耶。私謂如來自作八重解釋。佛意乃將
此八為式。當知其義遍一切法。若如諸師各
一種見。佛何不唯一種釋耶。欲許諸師一一
皆是。若欲非之假使諸釋寧得佛意。略如章
安四悉故悉是。離悉故俱非。故知四出則四
是。各計亦四非。四非故一切俱非。四是故八
番皆是。故更總釋以總冠別方稱佛旨。四悉
四門具如前釋。如來普為下第二總釋。總成
前意故知言有不有。言無不無。皆為利益。悉
皆無定。隨國土人其相不同。是故輕重犯不
犯異。善男子一切世諦下。第三總結釋。皆以
生死為世。涅槃為第一義。有時說世謂第一
義。或說諸法空寂即是生死。謂說第一義。或
說妙有常住即是第一義。人謂是生死。如來
說空欲明不空。說有欲明不有。眾緣皆作有
無之見。善男子是故汝上不應難言下。第三
明無得而得。又三。先標。次問。三答。初標如
文。次問中二。先問。次難。初問者。若有得應
是無常。自有法譬合。夫道者非色下。次難。若
常則應無得。三佛答為二。先答初問。次答後
難。初文先汎明道有二種。常道雖得而非無
常。道與菩提悉皆名常下。第二正答。今云。道
定圓常本來有之。為惑所覆斷惑復本。義言
[018-0144a]
其得得而是常。次善男子道者雖無色像下。
答後難為三。法譬合。初法說。次如眾生心下
譬說。然實是常。能修者得不修不得。善男子
見有二種下。第三會通又為二。一會通二論
義。初會通者。會前所說知見等法。皆有似真。
似是相貌了了即真。真又為二。一菩薩了了。
二如來了了。此下盡卷是會通兩章如文。


梵行品之三



起卷。是第二論義有問答。問為二。一問同世
間。二問異世不知。答為二。先正答。次結。初
答為三。初明異世間。二明同世間。三非世非
出世。異故即世間不知。不知十二部經。或同
者世間橫計微塵等生。計世界有邊為終。無
邊為無終。皆墮斷常。舊云。無始無終有兩解。
一云。無始無明。全無始終。二云。無始無明。
有始有終。無有一始。在此無始之初者。故知
有始而復終。於佛果此之兩解。同於此中橫
計斷常。十一空中明無始空。為破此始亦破
此終。於如是事下。第三明非世出世。若菩薩
知謗言不知。即是謗人。言無菩提。即是謗法。
次結如文。爾時迦葉下。第四說偈結歎。他云。
初半行歎大慈。次一行半歎大悲。後兩偈結
歎。今謂初半行如前。次半行歎大悲。次世醫
者一行半歎大喜。喜之所離故言不發。喜之
所得故言甘露。眾生既服下半行是歎大捨。
次一行結歎如文。說是偈下是第三明戒為
梵行。開善云。前明深梵行。此明淺梵行。是義
不然。以戒為本故能化他。就文為三。一持戒。
二護法。三六念。以持戒故能護法。以護法故
[018-0144b]
能修念。次第相成法爾故也。持戒為二。初略
明持戒。次廣明得失。初文有問答。問為二。初
領旨。後正難。難中為兩。先難同世。若世間不
知見覺。菩薩亦應不知見覺。次難異世。佛答
有二。先開兩章。次釋兩章。汝言有何異下。釋
兩章門。先明不異即釋同章。有同有異不一
向同如文。菩薩聞是下第二釋異章門。又二。
先明聞經故得三法。次明三法相資。初文具
明三法。皆戒為本。以修慧下。第二明三法相
資。文略故但言二。初明慧資戒。二明戒資慧。
迦葉復言下。第二廣辨得失。有問有答。答又
二。先舉不淨持戒不能相資。次明淨戒正答
問。初文又二。初明不淨。次無相資。有四不
淨。一為有如難陀云云。二性不定。或時能持或
不能持。三非畢竟不能從始至終永永長持。
四不為眾生無廣大意。自局在己不兼利他。
菩薩摩訶薩下。第二明於淨戒正答其問亦
二。先明淨戒。次明相資。初淨中。四淨對前四
不淨戒。非戒即對前無始終。戒非戒非是五
戒律儀等。乃以無戒無持為戒。此是畢竟淨
戒。於戒淨中下。第二明相資之力。又二。初三
法相資。次五法佐助。相資中次第傳傳釋前
句。於中二。初因戒故釋不悔。又有法譬合。譬
有三譬。次以淨戒故下。次釋歡喜。又二。先明
三相。次明悅樂。初文為三。初明持喜。二明毀
憂。三雙明二義。前二各有法譬合。於第三雙
明持犯中二。先譬。次合。初中牛譬經教。女譬
稟者。酪缾譬破戒。漿缾譬持戒。至城欲賣譬
俱求當果以因貿果云云。脚跌譬命終。二缾俱
[018-0144c]
破譬身壞。憂喜譬持毀。漿缾者已𤛓得酥止
餘漿汁。所直不多不得亦閑。譬持戒人已修
得道只餘殘命。命存亦善不存亦閑。若也酪
缾全未𤛓酥失酪酥亡。譬破戒人未得修道。
此命若終其道亦失。是故憂畏。次持戒下合
如文。次心歡喜故則便思惟下。釋悅樂又二
初正釋。後論義。論義中。先問後答。答中有四
重解釋。後展轉深入成大涅槃。皆由於戒。然
五受根中則樂淺喜深。禪定之中則喜淺樂
深。各有所據今同禪支。次明五法佐助中。言
得五涅槃者。即脫五陰。涅槃非五。脫五陰縛
名五涅槃。善男子若我弟子下。第二明護法。
護法即是護戒。護戒既牢即是持戒。持戒不
牢由無護法心。又二。先訶毀法。次勸護法。初
訶毀又三。一正訶破戒。二訶求有作業。三訶
是處非處。然極猥人無過破戒。一無所用。文
云。寧當不受不持不用毀戒而受讀之。問上
文為僕趨令讀誦。今文寧可不受不持兩言
相反者何耶。答此各有意。前明汲引百方令
入。今誡人師令無瑕犯。初訶毀中不出三業。
初是訶身。次是訶心。三是訶口。初文者。若人
受持戒。所有弟子。亦學是師自既不正號令
不嚴。次當正身心下。第二訶求有。若求三有
名為輕躁。不求果報名為沈審。望有修因是
則名為。為有造業。三莫非時說下。第三訶離
是處非處。審能弘宣須離此等諸非法處。莫
不請者。然與不請之友相乖。釋云。事須適時。
今正須請莫滅法說。不持戒說不護法說。是
滅法說。熾然世法說者。即是求有。造業而說。
[018-0145a]
他解。多以世典詩書添足。令他不信名熾世
法。今不爾。於所說中增長苦集是熾世法。善
男子若欲受持下。第二勸讚護法。他云。先列
十智。次勸淨心。今初言自他欲受持者。信故
名受。不忘為持。即是自行。口所說者謂化他
也。涅槃宗體。行教用果。前說佛性為宗。後說
見性為果。兩塗並使三業清淨。復次善男子
下。第三明六念。大品中。明十念八念。小乘亦
有六念。即是晨朝唱者。一念何年月日。二念
戒臘年月。三念施食法。四念三衣長應說淨。
五念不別眾食。六念有病應治。皆各有意。今
此六念。為梵行者。居於林野有懷恐怖。令修
六念。前三念他。後三念自。戒施是自因。生天
是自果。戒是止善。施是行善。天有近果遠果
云云。就文為二。先唱數列章。云何下。解釋六
念。即為六章。念佛章為二。先念佛果。後念佛
因。念因是念往因。念果是念現果。由何因得
今果。念果為四。謂兩章兩釋。初立十號眾德
兩章門。次釋十號眾德兩章。釋十號是釋名
下義。釋眾德是釋體下義。先列十號章門。成
論與阿含。皆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為一號。至
世尊十數方滿。今經與釋論。開無上士與調
御為兩。至佛則十名已足。總結上德十號。具
足為世所尊就別釋中不稱世尊。但言婆伽
婆。此是佛之總名。將代世尊。常不變易下。二
列眾德章門。三以知法下。釋眾德章。前文皆
略直釋最後大法師一事。還以前七善為釋。
知我能持戒能說大乘。復知中道名大法師。
知小乘遍道皆非法師。云何名如來下。第四
[018-0145b]
釋十號。梵云多陀阿伽度。舊但以乘如實道
來成正覺一義。以釋如來。釋論。四義釋如來。
謂如來如去如解如說。依三世佛學十二部
經。修十一空而得成佛。故名如來。去離生死
永免諸惡。即是如去。如如而解。如如而說。亦
是說我所解。解我所說。此中三復次。前後二
復次。是如說義。中一是如來義。如去在善逝
中。如解在世間解中。云何為應。梵云阿羅訶
有三義。謂殺賊不生應供。此中但云應不言
供。有五復次。為兩。前四以殺賊為釋。後一以
應供為解。前殺賊兼不生。以破陰魔。故即是
不生。云何正遍知下。是第三號。又二。初正釋。
次云何不遍下。反釋。初文者。梵云三藐三佛
陀。有五復次。前四是佛能知四法皆悉遍故。
言因苦行定得苦果者外道苦行。後一斥小。云
何明行足。是第四號。梵云毘侈遮羅那。有四
復次。前一就脚足釋。後三就滿足釋。皆先舉
世譬。次用佛合。明者名呪。般若是大明呪。因
呪得解。即解脫也。吉者菩提。果名涅槃。因於
菩提得涅槃故。三明者。菩薩明是因。佛明是
果。無明明三解。一云。無明是惑明是解。用明
解斷無明故。云無明明。二云畢竟空境。不當
明與無明。而能生明及以無明故。言無明明。
又一解。前分菩薩佛者作異解。後舉無明明
作不異解。佛與菩薩俱是無明明。無明即明
云云。云何善逝第五號。梵名阿耨多羅。亦言修
伽陀。亦言修伽度。有三復次。最後復次有法
譬合。初中云善名高者辨於高勝。逝名不高
者。雖出生死而不捨。就佛心為言。善知識者
[018-0145c]
即是道品。云何世間解第六號。梵云路伽憊。
世間有三。謂五陰眾生國土。此中六復次。即
六世間。一五陰。二五欲。三國土。四眾生。五
詺佛。為世間六照世。名世間。云何無上士第
七號。梵云富樓沙。有五復次。開斷惑不斷惑
義。文云。體大涅槃。無新無故者。過去諸佛已
成名故。眾生是當成名新。無新無故即無已
當。此任理之體達也。若為緣云有新故已當
也。云何調御下。第八號。梵云曇藐波羅提。先
明丈夫。次明調御。丈夫又二。先明能調開二
章門。能調即如來。所調即眾生。後釋兩章。如
來實非下。釋能調實非丈夫方便示為能調
丈夫。一切男女下。釋所調。丈夫具足四法乃
名丈夫。若無四法行同畜生。大論亦云。人頭
鹿鹿頭人云云。如御馬者。以此四種法釋能調。
利鈍不同。如快馬見鞭鈍馬痛手。利人說生。
鈍說老死。如大論野干云云。云何天人師第九
號。梵云舍多提婆魔㝹舍喃。有十二復次。初
兩復次釋師。次五復次釋天。並用勝義釋天。
次四復次釋人。言驕慢者。非惡驕慢。欲立丈
夫弘護三寶。復能破慢。次一復次總釋天人
師如文。云何名佛釋第十號。前釋名後歎德。
梵云佛陀耶。亦云佛陀四耶。此翻覺者。亦言
教寤。前緣覺者。亦同此義故覺應是正。如支
佛翻為獨覺。不言獨教。地人云自覺覺他。復
言他覺此太煩矣。婆伽婆下釋第十一。或謂
是世尊彼此之異。何者前列章云世尊釋章
釋婆伽婆。故知是也。此恐不爾。世尊梵云路
伽那他。此稱世尊。龍樹釋婆伽婆為四。一能
[018-0146a]
破煩惱。二有功德。三巧分別。四好名聲。今具
四義。初一復次釋破煩惱。次一復次釋有功
德。三一復次釋巧分別。四一復次釋好名聲。
初是釋破煩惱可見。次又能成就下。釋有功
德成就善法正是功德。三又能善解下。釋巧
分別。四有大名聞下。釋有聲名。餘三復次屬
釋功德。當知婆伽婆有無量功德。功德據內。
世尊者為世所尊。此即據外。今將婆伽婆代
世尊。非即名世尊。文有二義。前七釋四義。後
一復次勸修。善男子何故下。是二念佛因。欲
明得果謂久修因文為二。前徵起次正釋。釋
中二。先明六度四等為因。後明五十四心為
因。於中云無為心者。非謂常住。謂無所為作。
無心無無心雙捨此二。非但無心亦無無心無
無記心。光宅云。常住佛果有二無記。一知解
無記。二果報無記。即違今經。修因之時尚無
無記。云何佛果猶有無記。無報心者不求果
報。不住心者無住著。無常心者無所定執。無
多少心者不厚此薄彼。界知心者分別諸法
各有界分。生界知心者即生滅界。住界知心
者知常住不滅界。自在界心者於常無常皆
悉不生通達自在。生界者知俗。住界是知真。
自在是知中。云何念法下。第二念。舊云。二先
念別體法。唯此正法下。念一體法。今不爾。文
云。最上最妙能令眾生得現在果。若準藏通。
能得現果而非上妙。別是上妙。而非現果。動
經無量阿僧祇劫。唯圓上妙。能得現果。當知
是圓一體之法。云何念僧下。即第三念。舊亦
為二。先明別體事和僧。不可覩見下。次明一
[018-0146b]
體理和僧。今明不爾。文云。受正直法。三教非
直。唯有圓僧是正直法。云何念戒。是第四念。
雖無形色而可護持者。或謂以為無作之戒。
自有三釋。一云。僧祇部謂無無作色故自無無
作。無作亦無色。但有其心。故言而可護持。二
薩婆多。謂無作是色。即數人所用故自有無
作。而復有色色非質閡而有。無教假色故須
護持。三曇無德部。成論所用無作是非色非
心。如此等說並是爭論。乃是小乘自論有無。
大乘之中都不明此。故上文云有漏之法。凡
有二種謂色非色。非色。法者。心心數法。色法
者。地水火風。何時云有無作色耶。云何念施
下。第五念。謂修善因。言雜華者。觀佛三昧海
經云。我於雜華已為普賢賢首等說。此土無
雜華經唯有華嚴。或謂別有雜華不來此土。
一云觀佛三昧云。雜華者是華嚴。云何念天
下即第六念。或謂當果第一義天。今謂不爾。
通念諸天直是念天不云當果。當果天與前
佛果無異正是通念。此世天境隨義別立故
名為天。善男子下。即大段第二歎經文為二。
初盡此卷歎經生善。後兩卷歎能滅惡。初生
善文為三。一正歎經。二歎弘經人。三歎興衰。
此三次第者。良由五行能顯於道。復有亡身
弘道之人。人弘故興不弘故衰。初正歎經又
二。初如來歎。次迦葉領。初佛歎中云十二部
經所不及者。二解。一云小乘十二部。二云大
十二部。亦不及涅槃大乘方等當機故勝。又
涅槃之中有十二部。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
是故勝也。今明圓經勝於歷別十二。迦葉白
[018-0146c]
佛下。是第二領解。從世尊以何義故下。第二
歎弘經人。文為三。一問二答三領。問如文。次
佛答歎菩薩。有十三不可思議。一能發心。二
受生死苦。三受地獄苦。四旋還赴救。五終不
退轉。六度生死海。七能稱量生死。八能說常
住。九生死不惱。十在胎不亂。十一於法不悋。
十二遠離十惡。十三忘於功用。不思議者。舊
云人所不測。是義不然。如人間事咸所不測。
豈可以此亂於聖賢。今明三諦相即不可以
一二三思。心行處滅。亦不可作三二一說言
語道斷。雖列十三實非是數名不可思議。初
不思議中云。無有人教自能發心者。緣真發
心則墮聲聞。理須人教緣俗發心則墮分別。
須境教之皆不得稱不可思議。若緣中道三
諦相即則非真俗。不從人境故言無人教者。
明了佛性故言自發。不雜名精。入流名進。地
獄是舉生死果。諸結是舉生死因。累劫為此
因果所燒。今了生死即是涅槃。又了諸結即
是菩提。非復二邊故名為一。動寂不壞故名
決定。燒身碎首無非正道。內不捨道外不求
救。此約三諦發心明不思議。與止觀中發心
意同。次第二不可思議。文云。所見生死無量
過患。非諸聲聞緣覺所及。不生厭離者二乘但
知分段少分。而不知於變易過患。菩薩過之
故言不及。即俗真中故言不厭。即中真俗故
言不離。約照三諦智明不思議。此與止觀安
心意同。第三不思議。文云。受地獄苦如三禪
樂者其文甚略。亦應更言受三界苦如涅槃
樂。此約三諦上障。明不思議。此與止觀通塞
[018-0147a]
意同。亦似大慈。第四不可思議。文云。如長者
救子。宅譬中道故言旋還。燒譬於俗故言火
起。出譬於真故言出舍。此約三諦行明不思
議。此與止觀真正悲心意同。第五不可思議。
文云。見諸眾生厭生死過退為二乘。菩薩不
爾知生死常不見其過。知涅槃近不退取小。
此約三諦證。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道品意
同。第六不可思議。文云。聖人神通譬體法智。
修羅長大譬次第智。人無兩種而能得度譬
圓教智。非通非次即圓智度。此約三諦位。明
不可思議。此與止觀次位意同。第七不可思
議。文云。藕絲懸山一念稱量生死者。即是稱
量。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是約三
諦法。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妙境意同。第八
不可思議。文云。無常樂我。說常樂我者。隨病
說藥逗會得所。此約三諦教。明不可思議。此
與止觀中對治意同。第九不可思議。文云。不
溺不燒者。雖在生死不為所害。第十不可思
議。文云。在胎不亂者。前是死不能滅。此是胎
不能生。此約三諦報。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
中安忍意同。第十一不可思議。文云。菩提與
心皆不可說。說之無悋。此約三諦說默。明不
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通塞意同。第十二不可
思議。文云。從身離身等云云。此約三諦業。明
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破法遍意同。第十三
不可思議。文云。終不說言我破煩惱。此約三
諦無能無所。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離愛
意同。此經明初心菩薩未入位時不可思議。
意與止觀圓教菩薩十觀相應故用釋此文
[018-0147b]
云。慧不能破火不能燒。他云如是實法元用
實慧。是一心故故不能破。相續之法即是兩
心。前滅後起故能破惑。復伐於慧。若斷惑
已無所攻伐。故於實法而不能斷。然此中歎
菩薩弘經何須假實。但是推求慧不可得故
言慧不能破。倒如求貪癡不可得故。故無貪
癡。又生來生滅滅不能滅。滅來滅生生不能
生。又生若是常生不應滅。滅若是滅滅不應
滅。諸法例爾。此中直歎一切諸法皆無所有。
智慧亦然不存其相。三迦葉下領如文。世尊
無上佛法下。第三歎興衰。又四問答。一釋尊
佛法。二迦葉佛法。三一切佛法。四重結釋迦
佛法。初問答。問如文。答中二。先明修五行則
興多犯戒則滅。次迦葉復白下。明迦葉佛法。
亦有問答。初問又二。先領旨次問。初文者賢
劫經云。迦葉佛法住世二十年。今言七日。答
七日之時與佛在無異。七日之後佛法訛替
不如在時。二十年者。明住久近。迦葉如來下。
第二問又二。先難定有不。次雙難。佛答為二。
先汎明有滅不滅。次正答所問。初汎答中又
二。先許。次正汎答。初中云文殊乃解者。指本
有今無偈。欲明滅是不滅不滅而滅。次汎答
中文相可見。次善男子汝向所問下。第二正
答所問。於中又四。一明先佛有經。二明不須
演說。三今佛對辨。四法實不滅。此初明先佛
有經。次善男子迦葉佛時下。二明不須演說。
今世眾生下。三今佛對辨。寧說蚊嘴下。四明
法實不滅。善男子若佛初出下。第三通明一
切佛法。有六雙對辨初解義不解義。二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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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無檀越。三為利不為利。四起爭不起爭。五
說過不說過。六種種說不種種說。善男子我
法滅時下。第四重結釋迦佛法。又三。一明將
滅起爭。二明拘睒彌國佛法遂滅。三大眾悲
歎。初文如迦葉品明。洛沙者。河西云。從波羅
奢樹出。出時純蟲。外國以染毛。爾時拘睒彌
下。第二明佛法遂滅因。六百起爭相害致滅。
爾時拘尸下。第三大眾悲歎。又三。初大眾悲
歎。次迦葉慰撫。三大眾悲止發心。言聞滅則
悲聞不滅即悲止。達非滅非不滅即發心故。
知非滅非不滅而滅而非滅大作利益。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