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v0055 如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侯旭東 (master)




〔錄文二〕



如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一卷


新西方胡國中來,出皇涅槃中。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屍那城娑羅雙樹間說涅槃訖
竟,垂入金棺,欲焚其身,偏坐金棺楯上,雙目出淚,放光
動地。無量大菩薩眾、天龍八部等悉皆生疑。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今欲普為大眾仰請決
疑,不審聽不?」佛言:「任汝所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恒說涅槃常樂,永無
生死。何由今坐金棺楯上,涕淚交流,令眾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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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須菩提,吾今欲說,汝已請問。吾亦不為涅
槃生苦而懷泣耶。汝等諦聽!善思念之,吾今為汝等
說。我去世後當來末劫之時,比丘、比丘尼、優婆
塞、優婆夷等所寫經造像悉不如法,是故愍之。」


須菩提言:「世尊,何者是法,何者非法?」


佛言:「若未來世四眾、善男子等所寫經造像,望
顏逐意,濫取匠手,雖寫經造像極多,獲福甚少;若有精
誠,所造雖少,獲福甚多。」


須菩提言:「世尊,何故造多福少,造少福多?」


佛言:「善男子,寫經造像法:嚴治淨室,香湯灑地,
懸繒幡蓋。經像之師,別作淨衣,大小便利,澡浴入室,
燒香禮拜,然後捉筆捉鑿之具,寫典刊容。造幡華亦爾
清淨。是法,酒肉五辛永不得近,妻室之宮,亦莫近
之。歲三、月六,不得有闕,長齋最上。如是,經像之師
真是大士,合消供養。經像主莫論道雇,經像之匠莫
云客作,造訖佈施,二人獲福,不可度量。欲說其福,窮
劫不盡。受吾約制,是佛真子。如是精誠,造少福多。」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比丘、居士之中作經像師合
取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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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不得取價直!賣父母取財者逆過三千,真是
天魔,急離吾佛法,非我眷屬。比丘尼、優婆夷亦如
是。其若還直,得罪無量。何以故?由吾出家,得免王
使故。善男子,安經案處、安像處,方圓百由旬,諸天擎
華香,四廂供養,肉眼不見。若寫經造像,精誠敬心,
經至一偈,像如拇指,其福最大。佛不妄語。善男子等
若欲寫經造像,先誦持此典,然後營造,得福無量。善男
子,當來末劫五濁惡世,四眾、善男子、善女人等所寫經
造像直欲解願,所有匠手覓財。不取上勝賢善之人,直
取不識法相者以為匠。飲酒、食肉、五辛之徒,不依
聖教,雖寫經如微塵數,造像如微塵數,其福甚少,蓋不
足言。劫燒之時,不入海龍王藏。勞如功少,不敬
之坐,死入地獄。主匠二人無益,諸天不祐,不如不
造。直心禮拜,得福無量。如向所列,造多福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經像、邑義所有財物、牛驢合
生息不?」


佛言:「不合。其若取者,時還得福;稽留得罪,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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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愆,不如不造。」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邑人有物若多若少,或豐或
儉,一人欲得造經作像,一人不欲得作經像,待物貴
造作,是理合不?」


佛言:「不合,遮止。其若遮止,世世惠目。止得進
造,莫問多少,造成得福。若規世利,死入地獄。人身不
恒,劫變不定。脫有水火、盜賊,虛失福物,結果不就,幾
許誤哉!第一速造,慎莫出息。」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有國主、宰相、貴勢之徒抑
於細民,所造經像,不還施直,得福德不?」


佛言:「若免其王使,即是細民價值;其若不免王
使,必還佈施,當經像師心,得福無量。若欲具說,窮劫
不盡。」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經像師不論價直,經像主不
還佈施,得福德不?」


佛言:「善能具問。道徒喜生現孤人情者,何名修福
人也!」


佛言:「善男子,吾直以方便使二人獲福,不使
論其價直,遂即不酬佈施,敗人善心,善何獲乎!量其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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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依法施之。吾先於經中說:『一點一畫,價直娑
婆』,何得賤寶虛施?」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末世惡人雖有福物,自多潤
用,所有財者無多。經像師營福以訖,佈施不稱匠心,
又無券書可記,福就不還,有善果不?」


佛言:「譬如有人無耳無鼻,眼復𥆔瞎,何假明鏡
睹其面像?必有地獄重受,何待問也。」


佛言:「善男子,吾今囑累專為末世眾生食經像時返
逆者。眾營多虛少實,道心華薄,福財覓利,多求名
聞。我今造福,勝於餘人割截福物所造齋會,羅門斷
戶,無意食人。吾見此末世,垂淚說此遺言。善男
子,當來末世劫欲盡時,割截福物人不用聞此言;比丘、
居士客作經像師,不用聞此言。吾慮眾生[阿-可+盾]苦者多,出
溺者少;在六畜者多,在人道者少;飢貧者多,富樂者
少;殘患者多,具相者少;短命者多,長壽者少;愚癡者
多,黠利者少;造惡者多,作善者少;在地獄居者多,生天
者少。何以故?實由眾生前業,不敬三尊,雜行不善,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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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差別也。汝須菩提,汝向所問寫經造像,本無券書,
又不布施,善哉有理。後代惡人,虛假無實,敗善根
人所寫經造像,雖不置券,仰好作施名。不得論物多少,
以防有虛。凡夫根淺,未得實根。善男子,我本在定
光佛末法之中作遊行經生,至天羅城邑,寫經不論價直。
其時經主許施金錢一萬寫《般若波羅蜜》。我寫經已訖,
其經主名那梨,違本自心,施我半錢。吾心歡喜,祝
願受之。那梨在後,本契不具,落在地獄五千劫,寫《般
若》因緣,得出惡趣。善男子,雖不作券,但置施名,異於
俗法,得福無量。善男子,所寫經造像,不□…□合□□
相□□就,不遠地獄,□…□善男子,經生之法,不得
顛倒、乙字、重點,五百萬世中墮迷惑道中,不
聞正法。□…□若像師造像不具相者,五百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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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諸根不具。第一盡心為上,妙果先昇。」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斯經,云何奉持?」


佛語須菩提:「此經名《如來在金棺涕泣囑累》,亦名
《清淨莊嚴敬福經》,如是受持。今涅槃時至,不得久居,
略說遺言。大眾流通,莫生懈怠。」


說此經說已,金棺忽開,火起焚影。菩薩、大眾
悲號咽絕。於即如來聲止滅去,大地傾動,眾生失蔭。
大眾奉行。


佛說敬福經一卷



〔錄文完〕




〔附〕



《敬福經》雜考
侯旭東



一、《敬福經》的產生與發展



儘管現在仍能見到隋唐時期該經的刻石與抄卷,多種經錄
中也有著錄,要理清《敬福經》產生、發展的脈絡、斷定具體的年
代坐標仍有困難。據現有資料,約在南北朝末出現了《佛在金棺
上囑累經》(以下簡稱《囑累經》),後又經過修潤補充,形成了《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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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經》。《敬福經》定型的下限應在唐顯慶四年(659)道世的《諸
經要集》纂訖前。


無論《囑累經》還是《敬福經》均不見於《出三藏記集》,故應
出於該書編成之後,即為六世紀以降的產物。《囑累經》見於隋
開皇九年(589)的《章仇禹生造經像碑》,此經自然不會是當年纔
出現的。視其撰於南北朝末,比較妥當。


《章仇禹生造經像碑》上刻的《囑累經》應是當時當地流行的
該經的全文。理由有這樣兩條:首先,經主鐫經蓋非任意取捨,
均有用意。章仇禹生等人選刻這樣一部關於如何如法造經像的
佛經,顯然是不滿於人間寫經造像猥濫非法,欲以此警示世人。
既然意在使興福者依法造經像,經主自己至少不應割截經文,敗
壞佛法。其次,由該碑碑面佈局看,所刻似亦應為全文。該碑的
詳情見《山左金石志》卷十及《魯迅輯校石刻手稿》第二函第五冊
1083頁的說明。兩說明間有衝突處,但仍可肯定,該碑一面為
佛像,其下或有邑子題名;另一面為經文,十七行,其中一行經
名,十六行經文,行四十八字,經名及經尾行尚有造經像人題名;
碑一側有字,似屬題名,但不多;另一側不詳。刻經面有拓片傳
世。以上可證《囑累經》祇占碑的一面,且此面經名、經尾行下尚
有造經像者題名。依造像一般程序,雕像刻經在先,鐫寫題名居
後。刻經面題名應是後刻的,且是碑側面尚有空處,不會因碑面
空間不足而棄部分經文不刻,除非刻經者原本就打算刻部分經
文。但像這樣首尾俱備而唯割棄中間若幹部分的做法也不多
見。故推斷碑上所刻應是隋初當地流行的《囑累經》全文。


這種看法如果不謬,《囑累經》則應是後來的《敬福經》的雛
形或前身。《囑累經》的內容大體相當於《敬福經》的前半部分加
流通分。《囑累經》殘損處不詳外,兩經相同部分中詞句差異近
10處,還有20餘處用字上的差別。《囑累經》接近經尾處有數
十字不見於《敬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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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囑累經》修潤增補形成《敬福經》的時間祇能推斷出下
限,上限不明。隋開皇九年碑刻《囑累經》後五年,即開皇十四年
(594)修撰的《法經錄》卷四收有《敬福經》一卷,唐代智昇等人認
為此《敬福經》就是後來的《敬福經》,且與《囑累經》相同(詳下),
但隋代《敬福經》經本不可得,內容難知,是否屬於修補過的本子
也就祇好存疑了。


至於下限,應為唐顯慶四年(659)。是年道世編成《諸經要
集》,書中卷二、卷八兩處引用《敬福經》,所引文字有不載於《囑
累經》而見於後來的《敬福經》者。該書乃道世翻檢一切經(當為
西明寺藏經)撮錄而成。他所見的《敬福經》應已是增補過的
本子。《諸經要集》成書之年可視為《敬福經》完成的下限。


《敬福經》產生、發展的線索大致如上。基於這些推斷,將
《囑累經》與《敬福經》分別整理。是耶非耶,請讀者指正。



二、經錄中所見《敬福經》雜考



隋《法經錄》卷四「(小乘)眾經偽妄」首次收錄了《敬福經》,
此後《仁壽錄》卷四、《內典錄》卷十、《靜泰錄》卷四、《武周錄》卷
十五、《開元錄》卷十八、《貞元錄》卷二十八均有著錄。《法經
錄》、《仁壽錄》與《靜泰錄》著錄均作「《敬福經》一卷」,《內典錄》
中除在「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收《敬福經》以外,在道宣所見「人
間經藏往往有之」的諸偽經論中列入《金棺囑累經》。《武周錄》
則做「《金棺敬福經》一卷」,《開元錄》所錄經名做《敬福經》,其下
註云:「具題云如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並以「撰錄者
曰」形式指出《內典錄》中復有《金棺囑累經》一卷,即是《法經錄》
中《敬福經》,「是故不重載」。《貞元錄》襲用了《開元錄》的說法。


《開元錄》指出了智昇所見《敬福經》的全稱,並肯定了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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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棺囑累經》的關係,現存經本亦證明智昇所言有據。至於《如
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是不是《法經錄》中《敬福經》的
全稱,《法經錄》中的《敬福經》與開皇九年刻的《囑累經》有何關
係,猶有可論之處。


先看第二個問題。法經等撰寫經錄時應看過《敬福經》的經
本,但不曾見過《囑累經》。經錄完成後法經給隋文帝上表中論
及經錄編製時稱「僧眾既未獲盡見三國經本校驗異同,今唯且據
諸家目錄,刪簡可否,總標綱紀」,「不能盡獲三國經本及遺文逸
法,造次修撰多有罔昧」,似乎該錄主要依據前人目錄草就的,
這可能有自謙成分。此錄疑惑、偽妄部分固然有據舊錄收入者,
亦有不少是編者親驗經本而得。(大乘)眾經疑惑部分《仁王經》
二卷下註:「今案此經始末,義理文詞似非二賢(指法護與鳩摩羅
什)所譯,故入疑(錄)」,《龍種尊國變化經》一卷下註「與《四事解
脫經》大同」,(大乘)眾經偽妄部分《鉢記經》一卷下註「經記甲申
年洪水月光菩薩出世事,略觀此經,妖妄之甚」,未審讀經文是
不可能有類似的說明的。另外,《法經錄》將真偽難辨之經典詳
加區劃,首先分為大、小乘,乘下又做經、律、論三類,其下又有疑
惑、偽妄之別。不見經本,唯憑舊錄似乎無法做出如此細緻的分
類。考《法經錄》註錄體例,不少經名下註明據前代經錄定為疑
惑或偽妄,應屬因舊錄收入者,無此類說明的應是法經等人據經
本甄別出來的新見「疑偽經」,《敬福經》即屬這一類。


法經等編錄時雖見過《敬福經》的經本,卻未嘗見過當時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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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於今山東地區的《佛在金棺囑累經》。依該錄著錄體例,發現
有異名的疑偽經要加註,如(大乘)眾經偽妄部分《空寂菩薩所問
經》下註「一名法滅盡」,(大乘)眾經疑惑部分《定行三昧經》下註
「一名佛遺定行,一名摩訶目連所問經」,疑惑偽妄經中這樣註
明的共25部。《敬福經》下未註明,說明撰錄者未見到異名的經
本。這倒是與序中所云「未能盡獲三國經本及遺文逸法」相符。
隋代《敬福經》與《囑累經》可能流行於不同地區。


至於《法經錄》所收《敬福經》的全稱,可能尚不是智昇所云
《如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也不太可能是《佛說敬福
經》,或是《佛在金棺敬福經》。《法經錄》中列於《敬福經》前後的
有《佛說咒願經》、《佛說正齋經》、《佛說法社經》等,冠以「佛
說」二字,《敬福經》若做《佛說敬福經》,不應刪去「佛說」二字,自
亂體例。當時該經經題可能是道世《諸經要集》卷八中所引《佛
在金棺敬福經》,《武周錄》中做《金棺敬福經》亦可為旁證。


《法經錄》所收《敬福經》內容,無從判斷。


《囑累經》不僅行於隋代,到唐中葉仍流行世間。道宣、智昇
均見過以此為名的經本,且據道宣的記述,此經收入不少寺院的
經藏中。


道宣對疑偽經錄用力不多,編《內典錄》時祇將以前經錄中
疑偽部分撮錄一處,並添加他所見的若干偽經,未認真核對經
本,造成一經兩見之疏漏。這一問題後由智昇加以解決。他應
見到過標明全稱的《敬福經》經本與經題做《佛在金棺囑累經》的
經本,兩相比照,得出兩者內容相同的結論。智昇的話說得十分
肯定,但也不能排除《囑累經》保持隋代舊貌的可能性,畢竟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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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經本異同的標準不如今天這麼嚴格。此外,智昇雖指出並
糾正了道宣的疏漏,但他自己在處理《敬福經》時仍留下一小漏
洞。依《開元錄》卷十八的體例,祇列各經錄首見的疑偽經,剔除
前錄已載者,若剔除者的經名異乎前錄,智昇多加說明。他在整
理《武周錄》首見疑偽經時剔除了《金棺敬福經》,卻未置一詞。
如前所述,以往經錄除《武周錄》、《內典錄》外均作《敬福經》。智
昇蓋是認定《金棺敬福經》前錄已見,這固然不錯,但對經名的不
同未予標明,自亂體例,應是千慮之一失。



三、《敬福經》的流傳



《敬福經》經名不一,內容或多或寡,隋唐時向被斷入疑偽,
但隋唐數百年間仍流通不綴。宋代經本或已不傳,但該經思想
猶有影響,十二世紀中葉以前經本還東傳日本。


隋代至少今山東一帶流行著《囑累經》,故開皇九年章仇禹
生等人能刊刻此經。隋都長安寺院中亦可見《敬福經》之經本,
因而能採入《法經錄》中。


唐代,該經堪稱流行廣泛。唐都長安及附近、洛陽、西至敦
煌、北達幽州(今北京)均有其蹤影,時間上則由初唐至晚唐。長
安西明寺藏經中應收有《敬福經》,故道世於顯慶年間讀一切經,
編《諸經要集》時能引是經。陝西麟游縣慈善寺石窟中刊刻此
經,時間約在唐高宗晚期至武后時期。《囑累經》唐代也傳行於
長安,否則智昇編錄時不能比較兩種經題的經本。《敬福經》見
藏於洛陽寺院中,《武周錄》可證。《武周錄》卷十五錄該經做
「《金棺敬福經》」,經名異乎前錄,當是依經本抄錄的。據《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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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末所附編錄僧人名單,諸僧所在寺院可查考者多在洛
陽,該錄當纂集於東都,所採經本亦應不出洛陽諸寺所藏。可
證《敬福經》亦為洛陽寺院收藏。敦煌地區此經流傳亦廣。藏經
洞所出S208號文書即是該經殘卷。吐蕃統治時期敦煌龍興寺
藏經目錄(P3807、S2079)中所列第695種佛經即是《敬福經》,
原做《如來在金棺囑類清淨敬福經》一卷。此外,敦煌某寺歷年
配補寺內藏經的記錄(P3010)第三部分(約公元808-818年)
有《佛說敬福經》,應當就是本文所論的《敬福經》。自上述三
例不難看出敦煌一地該經的影響。房山雲居寺刻經中亦有此
經,雕刻時間為開成四年(公元839年),已近唐末,說明此時幽
州一帶尚流通此經。看來道宣稱《金棺囑累經》「人間經藏往往
有之」的局面一直持續到唐末未變。


宋代,道誠的《釋氏要覽》卷中「三寶.造像」、志磐《佛祖統
紀》卷三三「戒五辛」分別引用過《敬福經》的兩段文字。不過,
引文均見於《諸經要集》卷八及《法苑珠林》卷三三所引,且宋僧
所引經題一為《佛在金棺敬福經》,一作《金棺敬福經》,與道世之
書相同或接近。兩人所引可能抄自舊著。宋代,特別是南宋,刻
本大藏經影響日廣,不少疑偽經漸次失傳,《敬福經》此時或已不
傳,但不可否認,經中的思想趙宋一代猶有影響。


《敬福經》不僅行於中土,亦漂洋過海,傳到日本。日本久安
元年(公元1145年)抄寫的《東寺一切經目錄》卷下收有「《金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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囑累經》一卷」,應即是《敬福經》。至於傳入的確切年代,還不
清楚。



四、《敬福經》的主旨、產生背景與意義



通觀全文,該經的主旨恰如經名所示,是關於如何「清淨莊
嚴敬福」,針對的是「末世眾生食經像時返逆者」。它可謂借佛陀
之口對現世中福業存在的諸種不良現象提出的「指導性意見」。
側重點在於如何寫經造像,與西土傳譯佛經,如《作佛形像經》之
類,以鼓勵寫經造像為主迥然有別。《敬福經》顯然是在寫經造
像於世間風氣已成的背景下產生的。細析之,至少與這樣幾種
背景有關。


首先,是寫經造像中日益漫延的蔑視戒條以及商業性、經營
性傾向。經文對寫經造像具體方法的詳述折射出現實中匠手寫
經造像之輕慢與隨意;經文中所反對、否定的比丘、居士作經像
師收取錢財、以邑義所有財物、經像等借貸生息以及財物增值後
再造像均是商業活動日益滲透進寫經造像活動的表現。


其次,是寫經造像態度不認真,抄寫、雕造粗糙草率。為此
經中危言相嚇,提出寫經顛倒乙字,「五百萬世中墮迷惑道中」,
造像不具相,則「五百萬世中諸根不具」。


這兩種問題在六世紀北方造像活動中均已暴露出來。


復次,是社會上漸流行的佛徒禁斷肉食的風氣。由於梁武
帝與齊文宣帝的倡導,六世紀以後南北開始要求佛徒「斷肉」,
[001-0392a]
經文中提到「酒肉五辛,永不得近」,「飲酒食肉五辛之徒,不依聖
教,雖寫經如微塵數,……其福甚少」,應與此背景有關。


上述三種情況,在六世紀前後出現的其他本土經典如《佛說
決罪福經》、《像法決疑經》、《大方廣華嚴十惡品經》中也有所反
應,表明它們是當時社會上影響較大的現象。


經中借佛陀之口提出的一些要求,如作經像師不得收錢財、
反對借貸生息、鼓勵佈施都是合乎佛教戒律及教義的。有些提
法,如對寫經造像者的具體規範,未必見於佛經,其宗旨也未嘗
悖離佛法。該經的出現,一方面折射出世間福業的積弊,另一方
面也反映了經文編者在符合戒規教義前提下維護佛教正常發展
的良苦用心。這種動機及其產物顯然得到不少僧徒的認可與支
持,故《敬福經》雖早被劃為疑偽類,打入另冊,「不須抄寫」,卻被
信徒鐫刻抄寫,為高僧所援引。


附帶指出,有學者認為《敬福經》與三階教主張相合,恐怕
不確。該經與三階教產生時代基本一致,經中一些提法如「末
世」,也為三階教所使用,但宗旨上,《敬福經》與三階教教義有相
當距離。而且現存三階教教內人士所編的教籍書目《人集錄都
目》(P2412)以及《三寶錄》以下諸經錄所列三階教教籍書目均
無《敬福經》。


《敬福經》一類的本土經典的出現,在中國佛教發展進程中
亦具有一定意義。中國僧人能夠不為已有佛經所囿,針對本土
佛教中出現的新問題,依據佛教的基本教義,替佛立言,體現出
他們積極促進、維護佛教事業的主動精神。這也是中土佛教步
[001-0393a]
入新階段的一個重要標誌,預示中國本土佛教已經走上自主發
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