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u0038 法句經疏-- (master)




No. 2902 [cf. No. 2901]
法句經疏



夫至理無言。稱謂斯斷。玄宗幽寂心行莫緣。
稱謂斯斷故。則有言傷其旨。心行莫緣故。則
作意失其真。所以掩室摩竭用啟息言無際。
杜口毘耶以通得意之路。斯皆理為神御故。
聖以之默。豈曰無辯。辯所不能言也。



就法彰目。或人事並陳。或法喻雙說。今此
經者人皆為名。佛是能說之人。法是可談之
理也 天竺梵音號曰佛陀。此出譯言名為覺
者。無明如來獨秀重幽。孤明臣夜照達有無。
解窮真俗。覺行圓滿。導悟群生。故稱為佛。暢
四辨於舌端。敷八音於聽表。談法性則名義
俱空。論善友則功窮後際。眾乃慶所過而懷
之。如來愁之而感傷。遂使振及遐方。異出雲
集再揚深法。極樂無動普光悟忍。於無生寶
明蒙記於十號。宣自金口聞之彼意。故名為
說也。法者有其四種。謂理教行果。今言法句。
則通收四門。法是所詮之旨。謂行理果。法句
是能詮之教。謂金剛之說。今為對詮明旨。所
以故須局三為法。軌生物解。因以名焉。法分
[001-1436a]
自彰。顯在平教。文勢相屬。詮理義周。故名
為句。經者此土之言。梵云修多羅。良以此土
之人貴重五經義少相以故番譯家以經字代
修多羅。修多羅有五義。出自廣文。一者出生。
出生諸義故。二者勇眾。義味無盡故。三者顯
示。顯示諸義故。四者繩墨。分辯邪正故。五者
結鬘。貫窮諸法故。經有二義。一法。二常。常
者人雖古今教儀恒定。法者五經顯治道之
得失。明人倫之是非也。多羅五義略舉六條。
一謂湧泉。二稱繩墨。湧泉注而無竭。此義可
以自常。繩墨則辨定正邪。茲義又當其法也。
卷謂卷舒。文無二軸。稱之一也。故云佛說法
句經一卷也。自下釋文大判有三。初明序分。
佛告寶明已下。次辨正宗。爾時文殊已下。明
流通分。大聖說經之依有由致故先明序。序
義既興。宜陳奧旨。次辨正宗。正法既宣。非
唯獨益當時。遠被將來。使道光無絕。所以第
三明流通分也。序義雖眾無過有二。一者發
起序。謂。起化由藉大聖得說。託處假時動地
放光。有緣斯集。類藉此等。起發正經啟化之
由。故名發起序。二者證信序。阿難稟宣佛化。
將來未聞欲以聖言澤流萬代故。言如是之
法我從佛聞。證已所傳深為可信。從此立名
故云證信序。文中初明證信序。於是眾中已
下明發起序。初證信者。佛教阿難。一切經初
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某處。為某
甲等若干人說。經文雖六句則唯三。一為息
諍。二示信相。第三證說。初我聞者。謂阿難
對眾陳己飡受。聽說非他故稱為聞。猶是我
[001-1436b]
聞也。此則第一息諍法。若出我聞之外。則便
有執。有執則起諍。今言我從佛聞。則明已無
執。彼亦無諍也。又愛有二種。一者我愛。二者
法愛。外道出家能斷我愛。不斷法愛。故情有
所執。然佛弟子二愛並除。法愛既盡執競都
息。始稱我聞存於此也。我有三種。一者見我。
二者慢我。三者名字我。阿難既是是無學聖
人。見息惑盡。雖無二我。隨世流布故有名字
我也。如是者示信相也。明有信之人能入佛
法。信言此經如是。不信者言此經不如是也。
故肇師言。如是者信順之辭也。夫信則所言
之理順。理順則師資之道成。違之者正言而
致返還。原之路絕雖無豐約非信不傳。故於
經首創建如是也。一時者。自下時方人三事。
證實非虛。方是說經之處。人謂菩薩等眾。一
時者說經時也。於此時中佛說如是經也。又
法五啟運之日。大眾嘉集之晨。故言一時。婆
伽婆者。標于化主世尊總號也。破煩惱習。種
智現前。覺一切法。號曰婆伽婆也。在日月宮
中者。說經處也。下列眾有二。初明純眾。二明
雜眾及他方眾也。前中初舉數列名。第二總
結。菩薩摩訶薩者通號也。若依梵本。應言摩
訶菩提薩埵質搪。摩訶言大。菩提言道。薩埵
名眾生。質搪言心。謂大道心眾生也。下明雜
眾中有二。初明人天眾。亦云出家在家眾。二
明八部眾也。前中初明出家眾。二明俗眾。言
比丘比丘尼者出家眾也。釋有四義。一破煩
惱。二持淨戒。三能怖魔。四淨乞食。離四口食
也。下明俗眾。優婆塞等謂清信男女也。復有
[001-1436c]
大天者梵釋諸天也。下明八部眾。龍有三種。
一在地龍。二在虛空。三在海水。之下夜叉。漢
言輕捷神。有三種。一在地。二在空。三在下
天。守宮城門。故智度論言。帝釋有九百九
十九門。門別有十六青衣夜叉守之。地夜叉
但以財施故不能飛空。天夜叉。以車馬施故
能飛行。佛轉法輪時。地夜叉唱。空夜叉聞。
空夜叉唱。天空夜叉聞。如是乃至梵天也。神
者受善惡雜報。以人天而非人天。其形勝人
而劣天。身輕微難見也。


自下第二以明發起序。就中有二。初寶明陳
昔蒙記請而立名因緣。第二如來正道也。而
中有三。初承力清而彰己積習所依。言承佛
威神者。聖德尊高輒難啟問。自非降神下被。
無由直請也。燃燈佛者。標其授記之尊。出家
學道。正明又植善本也。世尊即授下第二明
記所立名。爾時寶明下第三問名字所由。但
寶明今問多為審定其理證成已解。又為請
首因弘至道。望與時眾共聞深法。故言云何
授我號為寶明乎。下答中。初文外略。明燃燈
世尊立名遠意。第二就文分別。即明釋迦正
答。言遠意者。但寶明歷待先佛。功行不虧。
今奉釋迦將隣道記燃燈佛。為遣立所得心
假名字以導。如如故復為之彰號。先聖遠意
既存斯旨。今佛釋迦述而不作。還就其所立
廣明性空。語破其心事同慈氏。蒙記一生當
得阿耨菩提。淨名廣問為用何生得授記乎。
乃至言如者不二不異。云何獨授。仁者當得
菩提也。就文分別者。於中有二。初明為說勅
[001-1437a]
聽思定諦。謂審諦聽。若不審則有謬聞之過。
聞之不思。便有退。解之真思而不念則文義
俱喪。良以思而念之則文義並存。聽無不審。
則聞而不謬。故勅諦聽。善思成念之也。下第
二明其說意。於中有三。初明聖心等被普洽
時機。二說斯決定。下明所說法。言大乘者。如
起信論說。大義有三。謂體相用也。三世諸佛
之所遊履運苞眾聖。圓成極果。名曰大乘也。
三明眾心忻賀。專心頂受。奉教而聽也。上序
分又記。下第二次明正宗。但眾生招品萬殊。
藉悟多端。大悲俯應。說有兩會不同。文中有
三。初從此文終至世尊傷嘆已來。正為此土
及餘方機緣已熟者。初會說法。第二於是東
方已下。次為寶至世界普光大眾。第二會說。
第三佛說經已普光得忍下。明二出時眾聞
法獲益也。前初會中文有四節。初正酬寶明
所請。第二菩薩欲得阿耨菩提已下。因言顯
理。廣明十八界空。第三一切眾生欲得菩提
已下。勸近善友。第四於是已下寶明大眾聞
法慶喜也。良以眾生無始已來尋名執義。起
或為業。輪迴生死。爾來不息。自非專修正
觀。冥心至理善友良緣義無得返。所以勸觀
名義性空并近善友也。初文有二。初正說名
字空義。第二作是觀下明觀之利益。初文復
二。初正勸觀。第二善男子若名字已下。次勸
捨著。前文有三。初勸。次觀。第三結也。初云
且觀者。將以如通聖凡窮上。所以前觀佛名。
後方類釋也。下正觀中初明名不定有二。明
非無但名無自體託法而生。若有而為實者。
[001-1437b]
直說食名聞便已足。何待進而方飽。故云說
食與人應得充飽也。下第二明非無者。上辯
名依義立。不可為有此。明義復依名。不可
為無也。文中初明佛智窮原。言不空者。若名
字定無空記何為故。言若字無者。不授我記
及汝名也。二若名字定無便無授者。不應得
佛。然昔蒙受記。今登正覺。寶明名字目義非
虛。何得定無。故云如無授者我不應得佛也。
第三總結云。當知字句其以久如者。論實夫
如也。不二不異。異便定意二即定無。良由非
定有故。隨目何義不異。一切非定無故墮恒
召法未曾同彼。末曾同故無定所屬。不異一
切故備題諸法也。下勸捨著也。但寶明雖復
久存學道。良未洞達音聲法門。於善惡言下
猶難取捨。蒙佛授記。情生踴躍。今明毀譽等
法。其唯是聲。聲類緣生究竟空寂。豈容善惡
於其間來。文中有二。初舉所觀境。第二若遇
已下對境修觀。正明捨著。前中初牒。次勸。後
復釋。勸中八風之內略舉二條。則是違順兩
緣。違中有二。初毀呰誹謗經辱。以加良善譏
呵一種。小過則重為譏責也。下明順意輕微
之德。越分稱揚名曰讚譽。此皆不實。如空谷
響。眾生不了。妄謂為有。理觀既無。何瞋何喜。
下對境修中有二。初明遇境興觀拆之歸空。
故言此音聲者。為大為小乃至都無所得也。
故智論言。風名憂檀那。觸臍而上出。是風七
處觸。頂及齗齒唇舌咽及以胸。是中語言生。
凡夫不知此。或著起瞋癡也。若無所得下。第
二正勸捨著聲既自空。毀譽不實。云何妄生
[001-1437c]
瞋喜之心也。下第二觀益中有三。初法。次喻。
後合。前中初牒上事。修觀立衣招勝果。故言
作是觀已乃至當得菩提。阿之言無。耨多羅
言上。三稱正。藐之言真。三又云正。菩提稱
道。即是無上菩提正真之道也。何以故下第
二釋。良由萬法性空。虛通曰道。觀聲亦爾。
何為不證也下明喻合兩文。纔相飛空睡乃
騰虛菩提久現則功不唐捐。故言菩薩觀空
衣得證也。自下第二次觀界空也。內六根外
六塵中間六識合為十八。文中有三。初明厭
背生死衣。須高栖空理。勸之修觀令斷諸或。
第二譬如陽炎已下。明理隱難彰。借喻為況。
第三諸有智者已下。結觀修行。明觀所成益。
前中有三。初舉果勸行其因。第二或有眾生
已下。明觀修意。第三眼不自見已下。正明
修觀廣辯空義。前中復三。初舉果勸修。正明
菩提體狀。第二寶明請問。第三佛言下答也。
問曰。三事本空非今始空。體即菩提。無勞
別證。何故乃言欲得菩提。當觀三處也。釋
言。菩提體性實無隱顯。但以無明所覆有而
不覺。安須修觀始方剋證譬如虛空證性雖
淨然為烟雲塵霧之所隱蔽。不可以空體性
淨。即文彰不除而自現也。文言於三處中等
者。此三事無體。更相依持。離有離無。不生
不滅。名為不實。不實性空稱為解脫也。勸修
意中教如實觀者。眼等虛妄誑或。犯夫無其
性也。以無生為體故。今勸觀捨虛會實。色心
妄法更不現前。貪嗔等或自此衰喪。故智論
言。內外十二入皆是魔網。虛誑不實。於此中
[001-1438a]
生六種識。亦是魔網。虛誑不實。何者是實唯
有不二之法。謂無眼無色乃至無意無法等。
是名為實也。下正觀中但明眼色與心。餘者
例令文別有三。初約無性辨空空。就因緣以
釋。第三善男子應作是念已下。據不住明空
旨。言空者。空無有無一切分別悉不相應也。
前中初略述計情。第二申理正破。但執見不
同。汎說有三。初一是毘曇八計。謂淨色為眼。
非實天眼所見。是不障礙有對色。識住眼中
以瞻諸塵。名自分眼見色。第二成實人計。識
在眼門。分別青黃。即以識為見。第三大乘學
者。隨文取義立。根塵和合方能見色。良由未
達深旨。各隨已執計法有性並云能見也。言
正破者。但根塵等法並依藏識。一心因緣幻起
意無自體。雖復為能見也。今言眼不自見者。
正是破辭。若謂眼有見性則未曾不見。開即
覩外青黃赤白可能見。自體既不自見。覺有
見塵立見。故論言。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何能見餘物。又若不見自體。應
自體非眼。然不見自體。而是眼者此則見非
是眼。云何名眼能見。若爾應有離見之眼離眼
之見也。彼云。眼是不可見有對色。故不自見
者。若爾眼體既不為他所見。云何能見他。如
百論言。四大非現見。云何生現見。又眼不自
見而能見他者。亦應半見半非見。半見可名
眼。半不見應非眼。次破識見類。前可知故言
眼不自見。既不自見。故知無性空也。色不自
名者。色體無心不自言。色對眼彰自。假吊色
名。故知無性也。心無形質者。心若有體應有
[001-1438b]
所在。若言在內不應緣境方生。定居其外則
身內無心。應同木石。內外推求莫知其所豈
有形質也。故起信論言。心無形求十方求之
終不可得。下第三總結。眼色無性則無所不
在。故得眼住於內。色常處外。心無形質。的
無所在也。下約因緣釋中有三。初明眼色相
依二俱無體。二明眼色既空無所染著。三明
菩薩可知因緣。寂滅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
相。亦可明法性自爾。本來空寂眾生不達。計
之為實。妄取色塵貪求無足也。前中初明眼
藉緣生所以為空。二明空眼所見色亦無實也。
初明眼不自見等者。但眼為見也。要藉五緣。
一賴根不壞以為所依。二有色塵現前在於可
見。第三中間無擁衣假其空。第四塵無闇蔽
以明來照。第五意識不亂念欲取塵。一一諸
緣迭相依持。離有離無。不生不滅。何者眼不
自見。亦藉餘緣。不可為有緣。不獨生置依眼
矚。豈得為無。非有故不生。非無故不滅。既
離有離無。生滅俱泯。何得不空。故言眼不自
見屬諸因緣等也。然既眼藉餘緣。見無自性。
執眼能見理。恐為難緣。不自生賴眼方矚遍
談色等。良為未說諸緣。無性名不自生。無
性則空。空無共者而言和合見塵義將安在。
眼識既然。餘識亦爾。皆藉因託緣。方始覺聞。
熾燃建立。未曾暫起也。下明色空中。初明對
眼為色。二釋空。眼所見體無實也。下明無染
中。初明三事俱空故無所著。二例釋餘五也。
言識空滅諸行者。識為初心。相等從生。識性
既空。所以諸行不起。亦可捨此取彼。稱之
[001-1438c]
為行。昔由妄計有實緣令不住。今既悟達本
無則分別永亡。故言滅於諸行也。下明因緣
寂滅中有三。初明眼藉諸緣見無自性。雖恒
了境未曾有生色名。從眼名無自體名。終日
名不可為實。不可為實故則用時恒寂。恒見
恒名故則寂時常用也。故言知眼屬緣乃至
名終日名猶為無名也。下第二明眼色既空
心亦叵得。眾生不達著之無厭。故言以斯空
眼常看空色等也。下類釋可知也。下約不
住明空道理。而言一切諸法無住為性。非內
非外。不在中間。然以凡不之流分別未除執。
眼為內情定住其內。色為外塵定在於外。故
今遍破眼不局內色亦非外。此雖破而不執。
言而無當也。又中初牒。次釋。後結釋中有二。
初明眼色無住故空也。第二明心是無為相
違不有眼住於內等者。眼若有性則定住於
內。色有自體則局在其外。然眼從緣起覩色
便生。不定在內。則眼無自性。色亦無定。對眼
為因。故知色無自體也。下第二明眼之與色
若有自體者。則不藉緣生。故言眼是有作色
亦有作也。心是無為不在有者。若謂心無所
在定為無者。不應緣有而生。然既對境則生。
不可為無。而不自起。何得為有。非有故言無。
不欲是其無。非無故言有。不欲是其有。言無
不滯。有論者不累無。是以心不有。不可謂之
無。心不無不可謂之有。不有故心相都寂不
無故理無不契也。是故下第三總結眼色但空
也。又如一人隨人見別不礙。於心色非定有。
心不定無好醜狀貌。餘人不改色。復不無心
[001-1439a]
非是有色之與心空無有無。一切分別迷不
相應。所以虛通無礙也。自下大文第二舉喻
彰法。又中有三。初明炎隨陽於以水無實。
第二如凡夫已下舉夢所見究竟是空。第三若
色已下廣引眾喻以通觀門。前中初喻。次合
喻。中初明炎隨心變顯現以水。愚者不知自
心現故走而向之。聖濟其濁水。從心生似而
不實。逼之則無安可得乎。一切眾生亦復如
是。無始已來妄習名言重。自心識了隨重變
顯現似塵。而復不知似而無實。熾然貪求造
業流轉。故言如炎似水。乃至轉近轉滅也。下
第二明智者呵責息其妄念也。下明合喻。色
法似有狀如災水。愚者謂實妄生追求。色從
心現。體性自空。唐勞疲極。竟無所獲。故言
色亦如是。凡謂有實乃至轉推轉減也。下合
上智者呵責。諸佛菩薩了知色性體空證之
相應。如炎邊經者。見彼凡夫貪求妄色愍而
呵之。明陰從緣生都無實法。但唯是似誑或
愚夫。何故自為貪染流轉生死。故言證實相
者知此陰中本來無色乃至若有智者妄渴心
息也。下明受等同色幻起無實。故言亦如是
也。下明夢譬。依智度論說。夢有五種。若身
中不調。若熱氣多則夢見火見黃見赤。若冷
氣多則多見水見白。若風氣多則多見飛見
黑。又所聞見事多。若思惟念故則夢見。或天
與夢。欲令知未來事故。是五種夢皆無事而
妄見也。眾生亦爾。身見力因緣故妄計我所
得。真如智覺已知無實也。文中初喻。後合喻。
文有二。初明夢心妄見。謂之為實也。種種
[001-1439b]
光明即身中不調。熱氣故。然又風氣偏多所中
見事多。或思惟故則夢見。飲食行至他方乃
至殺數千人等。故言譬如凡夫等也。及其下
二明夢覺塵無驗知所見從夢心而現也。又
夢見自身遠行他所心緣善惡違順等者。但
於睡時身心上見更無別有。然以心隨或染
不覺妄念非實謂實。此義云何。如人夢中或
見惡獸怨家種種逼迫驚怖之事。或復失聲叫
而雨淚。傍人了知惡事所逼。遂觸而喚之。睡
人便覺泣止聲亡。若如夢所見定有別身。遠
行他處者。豈得此間纔喚聲振遠聞彼。身非
此忽爾而覺也。又夢見二心定為異者。其人
覺已應無重緣夢所矚塵。又不覺而覺。方名
為覺二心。若別覺何所覺。又覺者覺不覺。而
復不覺之外別有覺者亦可。或不自染染於心。
心不隨染應染。染若心不隨染染自染者。則夢
者常夢應無覺。我以此當知。睡夢兩身雖非
定一。然不是異。非定一故遂有安危不同。不
是異故。所以觸而便覺。今時亦然。良由生死
不離涅槃。無明迷故謂為外有。諸佛菩薩愍
而語之便悟。身心本來寂滅。若如凡所見定
為異者。則眾生永沈生死。竟無證聖之期。縱
令慈氏振喚能仁復暉累聖重光亦無奈之
何。又論言雖復懃精進修行菩提道。若先非
佛性不應得成佛。故知生死涅槃雖不是一竟
無兩體。不是一故生死殊寂體。無二故均平
一味也。又夢所見塵餘人不覩。將知並從夢
心而現。今時亦然。各自緣諸塵境界互不相
見。故知唯心。故論言一切分別則分別自心
[001-1439c]
故言及其覺也。身光尋滅及至尋無色相也。
下第二合喻。初明眾生無始積習無明。望之
如崖。覆蓋自心。事同於彼三界宅中無明。
夢裏妄見諸塵。謂之為實。此正合上譬。如
凡夫夜夢見身等也。故言色亦如是乃至謂
呼為實也。二明無明睡。覺了知三界唯是一
心。生死涅槃本性空寂。即合上及其覺也。身
光尋滅等也。故言得道覺者。乃知虛妄等
也。


自下廣陳八喻以通觀門。文中初結上色空
類。收萬法故言若色如是等也。下正釋喻雖
有八義判為兩。初之四喻約依他性。顯現以
塵。後之四喻就分別性。究竟是無。故攝論言。
幻等顯依他說無顯分別也。如谷嚮者。聲依
空谷嚮應耳聞。屬諸因緣竟無自體。諸法亦
然。因緣幻起究之無實。何得不空也。如芭堅
者。其樹無實。但有皮葉。望之似有。柝之則
空。諸法亦爾。誑人耳目理觀皆無。故道如芭
蕉無堅也。如水中月者。以月為因。用水為
緣。因緣具足遂令影現。但水無月。其影不生。
不從內出。唯月無水。亦無影現。不從外來。彼
此無力。各不能現。豈有自體。和合共生。故
論言。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義影。若有體應
有來出之處。愚人不了。執之為實。智者往觀
竟不可得。諸法亦然。但以無始無明起或為
業。熏習藏識。即以無明或業為因。藏識為
緣。因緣見故報相斯現。推而究之竟無來出
之處。豈得為實也。如空中花者。病眼因緣
妄見空花。花無自體。但由病眼而現。離眼之
[001-1440a]
外豈有一毫可得。萬法亦然。並由心現。此外
則無。故論言。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
法滅也。下約分別性說。文中初釋。次結。如石
女兒者。石女無兒。則善惡靡分。妄計興念。豈
不謬乎。如電久住者。萬法無實。念念不亭。如
電尋滅何得久住。若住生終不滅。住滅終不
生。良以滅故不住生。生故不住滅。滅故不住
生則生是空生。生故不住滅滅則是空滅。生
滅尚空。焉得有住也。論言。諸行生滅不住。無
自性故空。識等既然。色亦如是。始從嬰兒終
至老年。十時改變。一念不亭。非空如幻也。龜
老兔角類可知也。下第三觀益中有二。初明修
之成益。第二一切眾生已下。明不修致損。前
中復二。初牒結。上來修學觀人勸勵。智者當
如法性而觀。離生離滅。離有離無。亦有亦無。
非有非無等。如世生盲未曾覩色。雖對青黃
無可分別。行者觀色知其性空不應分別。故
言諸有智應除諸見等也。下第二正明觀益。
尋遇善友久觀不已。自然悟無分別理。心與
理冥。境與神會。不久當得阿耨菩提。故言若
不分別當知不久得無上菩提也。下明不修
損中有二。初明一切眾生心性無染具足恒
沙諸論功德。可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乃
至自性清淨義。然為無始無明客塵煩惱隱
於自心。不得顯用。妄執根塵。計之為實。而
增愛深。故言一切眾生為諸煩惱弊於惠目
乃至如起貪著也。二明因之造業隨還三界
也。


自下大文第三勸近善友。於中有三。初正勸
[001-1440b]
寶明請問善智識相。第二佛言下答。第三善
知識有如下總結也。答中有二。初明善知識。
洞達深義。解窮法性。方可利人堪為善友。二
明依解起行隨緣益物。正彰善友功能。亦可
自明善友自利德。後明利他德也。前中復二。
初舉智論境。直談法性理深。第二了達已下
舉境論智。正明善友功力。前中初總。次別
總者法性理玄。唯佛乃窮。諸餘不聖未測其
原。名為深法也。自下別明。即是三空門也。智
論言。觀諸法空名為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
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是時無
相轉名無作。以是三門觀世間即是涅槃何
以故。涅槃空無相無作。世間亦如是。彼問
曰。如經說涅槃一門。今何以說三。答曰。法雖
是一而義有三。存為應度者有三故說三門。
有愛多者見多者愛見等者。見多者為說空
解脫門。觀一切法從因緣生無有自性。無自
性故空。空故諸見滅。愛多者為說無作解脫
門。見一切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己心厭離
愛則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解脫門。聞
是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
也。故言空無相無作也。理體常寂故無生滅。
下明善友功力。初釋。後結。釋中初總。次別。
了達諸法究竟平等者。萬法雖眾無性理同
名為平等。別中初言無業者。業從緣生。竟無
自體。安得為有也。何者且如殺業。竟假眾緣。
一內心欲殺。及貪嗔煩惱以之為因。二有刀 
空明及所殺境以為外緣。因緣具故作業方
成。來無所從。滅無所至。殺業既爾。盜等亦
[001-1440c]
然。但心無或。縱有空明業亦不成。雖有刀杖
等具。若離於心及所起煩惱業亦不成。因緣
無性各不自生。有無共法。內外推求。竟無所
從。雖為起者所起如幻。何得有實。故論言。業
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是故則無有能起於
業者也。無報者報不自生。竟從或業而生。煩
惱與業自體尚空。所生果報豈得為有。故論
言。諸煩惱及業是說身因緣。煩惱諸業空。何
況於諸身也。無因無果者。凡論因果之法無
有決定。離有離無。不生不滅。非先非後亦
非一時。何者夫言因義對果為名。果若未生
因何所寄。要待果生方受其名。故知無性何
得為有。又因無定性隨緣改。而果若不生未
剋。誰因當容有實也。又因若有實而生果者。
為有故生。為無故生果。若先有不須更生。以
先有故。若其先無何由可生。先無性故。假令
半有半無。而復相違亦無生義。但因生果。不
出此三。三中既無因義。要在因既由果得名。
果復從因受稱。若因在先可使從生名。果要
由果生方得為因。則知先無體。何故從生而
云為果。此雖因果熾然而恒寂滅也。性謂體
性。起用為相。性相俱空稱曰如如。如收萬法。
統無不盡。名往實際也。物從緣故不有。緣起
故不無。雖不是於有無而不捨。於有無無為。
而無所不為無相。亦無所不相。故言於畢竟
空中熾然建立也。下第二結。若能如上觀察
證之相應。方是眾生真善知識。故言名善知
識也。下明善友功能。隨機利物。於中約喻彰
德。文有十二一。則一一文中皆有三句。初牒。次
[001-1441a]
喻。三明善友功能。前生蒙益也。初云父母
者。第二喻也。此中借淺況深。故以父母為譬。
若校量功力亦未方其大恩。世間父母養子。
但成八尺危脆之身。容勉水火等難。又怖之
報恩浩天罔極。況出世善友養育。終成三佛
菩提金剛之體。遠離生死長劫等苦。無心求
報也。何者一切眾生身心萬法皆由藏識而
生。識不自生。復由惑業重習。此二相依幻
生果報。報從緣起無有自體。從本已來不生
不滅。即是性淨菩提。故起信論言。明五陰法
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上經又言。
於三處中無有實法。即為解脫。解脫者即菩
提也。始從凡夫上至諸佛。皆以之為體。無始
已來無明不了。妄執我法轉生死。爾來無始
諸佛菩薩證之究竟了知。眾生與己同體。愍
而不已。發大慈悲。遂語眾生。汝之身心本來
無生。究竟寂滅。與我無別。何故自生迷惑
沈溺三有。然以眾生謂有念動生滅。我所差
別目屬無。明心之解了功力。猶是本覺用。諸
佛菩薩所有言教。從最清淨法界慈悲心流。
亦是本覺用。此二體同而復用融。以體同用
融。故聞便信受。隨分思量。久思不已。遂悟
自心緣境故生。生由於境則起。不屬心未曾
是生。境不自生。復從心起。雖非是生亦不是
滅。既無生無滅。本來空寂。豈非涅槃。但作比
觀。無明漸薄所觀理顯。緣生觀智。觀智轉明。
復顯於理。理為所觀所乘。智是能觀能乘。境
智相乘三祇圓滿。所觀理顯名為法身。即性
淨菩提。能觀智滿成應化二身。即方便淨菩
[001-1441b]
提。如此大事功由善友成辨。故言養育汝等
菩提身故。是汝眼目者。昔未逢善友。無明
所盲造惡。履危顛墜三途。今蒙善友嘉誨。依
之修習方踐如來所行之迹。如人有目遊之
正道。故言示導汝等菩提路故。是汝脚足者。
隨逐惡人則常沒生死。善友護持則請昇出
離。事同脚足遠有所涉。故言荷負汝等離生
死故。是汝梯橙者。又處生死如在深坑。善友
策勵則階之有期。故言扶恃汝等至彼岸故。
是汝飲食者。為惡自纏則損害法身。善友示
教令修解行資成本性。譬同飲食。故言能使
汝等增長法身故。是汝寶衣者。無始已來不
善熏習。染污淨心漂輸五道。今依善友修習
破染興淨功德。法身不改隨流事同寶衣覆蓋
諸塵不染。故言覆蓋汝等功德身故。是汝橋
梁者。聖者慈悲利物無厭。故能長處生死濟
度群品。譬如橋梁載之無倦。故言運載汝等
度有海故。有謂。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此之
三有生死沈溺眾生。深而且廣。故譬之如海
也。是汝財寶者。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具有無
量本覺恒沙功德。但以無明隱覆不得顯用
於心。譬如窮子。亦同貧女寶藏。今蒙善友開
導顯示見真實身內明珠。似如長者出庫藏
奇珍委付其子。故言救攝汝等離貧苦故。是
汝日月者。無明翳理事同於暗。依憑善友。順
理觀察。解生惑喪。如日除昏。故言照曜汝等
離黑暗故。是汝身命者。寶命重生初我俱。然
此心相續恒無間斷。聖人亦爾。護念眾生未
曾暫捨。現則安然自在。隨心所適終報出世
[001-1441c]
常身命財。故言護惜汝等無有時故。是汝鎧
仗者。鎧仗防身則外息強怨。依友自固則魔
不能為。故言降伏汝等諸魔得無畏故。魔謂
四魔。一者煩惱魔。二謂陰魔。三曰天魔。四
是外道也。是汝絙繩者。三界繫閉猶如牢獄。
善友慈悲拔苦施安。如被囚執仗人維維。故
言挽拔汝等離地獄故。是汝妙藥者。法能遣
惑事同良藥。稟之修行擬無不碎。如人服飲
藥。行至處有病斯遣。故言療治汝等煩惱病
故也。是汝利刀者。稽流生死寔由於愛。覃羅
行者事同其網。善友教導竟能破裂。似如利
刀有物斯斷。故言割斷汝等諸愛網故也。是
汝時雨者。卉木將枯雨潤便生。善友利人
則道牙茲茂事同甘雨滂沱萌牙普洽。故言
潤清汝等菩提牙故也。是汝明燈者。智體清
潔能造蓋纏。類以明燈暗無不破。正由善友
功力此事方成。故能破汝等五蓋暗故。五蓋
者。一貪欲。二瞋恚。三睡眠。四悼悔。五疑
也。是汝善標者。將度深河望樓。隣淺漸蒙得
達。無復沈溺之憂。親近善友。順教修行。生
死大海度竟有期。故言教示汝等趣正道故。
是汝薪火者。依友習智焚蕩惑薪。功成大果
利益無崖。故言成熟汝等涅槃食故也。是汝
弓箭者。損害善根。其唯煩惱劫人功德。譬
之如賊。懃修正觀殄之。在近箭傷惡人。其類
是同。故言射殺汝等煩惱賊故也。是汝勇將
者。強敵侵凌則憑之。猛將生死大軍。竟依
善友方破。故言能破汝等生死軍故也。是如
來者。昔由無明在心違背己體。理外分別事
[001-1442a]
同其志。今蒙善友修習返本還無。故曰如來。
煩惱是客。虛無體性。正智若生不除自遣。故
言能破汝等煩惱至涅槃故也。第四勸近。如
文可知也。


自下大文第四寶明大眾聞法慶喜。於中有
三。初明聞法歡喜。第二自念下若善友恩深
身心推動。第三爾時已下次明世尊悲念。前
中有二。初明寶明大眾聞上所說。善友功能
及聞深法。慶已所得悲喜交懷。故言聞說妙
法乃至悲啼懊惱不能自裁也。自下第二以
今方古推功於昔。如上所明。善友恩德利益
眾生。其實若此。當知從本已來恒蒙善友慈
悲。拔苦與樂。曉示深法。令修解行。令得此
身并聞正法。並是善友功能。非我自力。故言
自念我身乃至如是遇者善知識力非我力能
也。第二正荷恩深。浩天罔極。無始違背無惡
不造。未曾一報。順教修行。傷已迷深。所以
重復悲號。文中初法。次喻。故言從本已來未
曾報恩乃至死而復蘇也。寶明既自傷已迷悲
號。若是今時學者亦復須然。無始已來恒蒙
三保慈悲。示教利善方獲道器之身。聞法造
修。創始發心。先須知恩報德。順教修行稱可
聖心。則為修法供養也。自下第三世尊悲念。
振動大千亦為後念召集之端也。自下第二
會說法。但眾生識無感悟有時。理不虛。應導
師弗失。上來說法一周傷嘆。寶明異域同聞
有緣方集也。文中有三。初明普光大眾都事
興念故來聽法。并事善友。第二於是普光知
大眾意。已下正明對機說授教事。善知識法。
[001-1442b]
前文有四。初明因事興請為聽法之由。第二
寶相佛言已下述其所請勅令速往。三明普
光大眾蒙遂所期咸來詣佛。第四世尊慰問
也。前中復四。初明釋迦慈念動地所及。二明
普光覩瑞陳疑請問。第三彼佛正答現瑞所
由。第四蒙決所疑情生渴仰。遂請欲來聞此
事友。故言與此大眾乃至并聞正法也。第三
詣佛中有六子句。初明普光既至。為物居空
意示遠來求法。勸彼初學之心。二彰善友功
能普周無外也。第三寶明覩事興請。第四如
來正答。第五眾情忻踴嚴儀待佛。下明普光
雨花遶佛方立也。下世尊慰問中復五。初正
慰問。第二普光酬答。第三文珠問其來意。第
四普光答。第五文殊申眾渴仰催令速問也。
初云汝之世尊氣力安不者。但諸佛積行圓
滿。正習俱亡。萬德皆備。何速之。又如來隨
順世俗歲寒之儀。故問之也。自下大文第二
對機說授中有三。初普光申請。第二如來善
其所問勅聽深說。第三正說。前中初普光
嘆法深妙。善友難儀。自陳德節。非己所解。
第二如佛前下牒答興請。正問親近善知識
法。並如文也。下正說中有二。初說善知識。
第二爾時世尊已下次為說法。前中復二。初
說善友功力令其慕德修恭。第二若有智者
已下。正明事友儀式。初中有三。初總嘆。第
二別釋。第三結也。前中總明善友功能。洞
閑深法。了達貪欲嗔恚及眾塵勞。並從緣生。
無有實法。如幻如夢。畢竟是空。故無行經
言。貪嗔癡如幻。幻不異三毒。凡夫強分別
[001-1442c]
我貪我嗔恚。善友慈悲愍念眾生。無始已來
為之疲勞。今教觀察悟達本無。資成觀智長
養眾德。故言能令汝等乃至不起一心得大
功德也。自下別中有六。皆初喻。後合。初之
兩喻正明善友悲。凡弘深救物為念。即顯利
他之德。第二一文明善餌法藥芸除惱病。彰自
利德也。第三喻明悲智德滿善能利物。所度
眾生依之獲益也。前中有二。初一喻正明願
心寬遠濟物圓極。文中初喻。次合。故言以大
願船運載汝等到涅槃岸也。自下第二次喻。
行窮善巧悲心普洽也。然行之乞願二事相
須闕一不可。若有願無行。其願云虛。有行無
願。其行則孤。願行相扶。方是大人之謂。故前
明願。次須辨行也。文中初喻。次合。但路遊
峻嶮要依智者方越。鎧仗防敵。車馬遠進。人
物俱安。眾禍不累。故言恃託一人善於伎藝
乃至得達無難。藝者六藝。謂書數射御禮樂
也。下合喻。生死絕難事同嶮路。行者將過
亦依智人方便。所行六度究竟圓滿。契本法
身德用自在。慈悲外拔防護眾生。識欲知報
利益無到。利故得遠逾生死諸難不及。故言
善識如是法身壯大乃至離於三途生死難
也。下第二明自利德。如人衣寶服天甘露衣
無夭命之憂。善友亦爾。恒修智寶以自防心。
服餌真如一味之藥。煩惱雲消逾增惠命。故
言善友亦能服於法藥消煩惱病惠命無窮
也。自下三喻明依之報安。初明獸中王也。其
唯師子依行空曠。則諸惡獸眾不能傷害。依
友處深亦復如是。若有依者遊塵勞中亦無
[001-1443a]
所畏。下第二明須彌寶山高而且廣。八風漂
鼓未傾其志。善友亦然。證理究竟固而難動。
依之修習世等人法。豈能傾動也。故言善友
亦爾乃至不能吹動也。下第三明金翅鳥王。
其力雄猛。龍威雖大尚非所擬。依之涉難。何
慮危害。善友亦然。諸魔外道雖復熾盛。朗
智一擬邪徒自息。故言乃至不畏諸魔外道
之難也。第四總結。如文也。


自下第二事友儀式。於中有二。初明斷或修
證功。由善友開導。隨逐詣捨身命。相續累
劫未報善友須臾之恩。況復身外所有財屬
五家。又是罪本妻子是若復是深因。豈得戀
惜自墜長幽。故言何況揣財乃至而得悋惜
也。二明大人善巧利物多端不可覩相。妄見
是非自增。或累障修聖道。但自知眼翳不能
分別。勿得生疑徒自妨道。文中初勸。次釋。
後結。故言若善知識諸有所作乃至應斷疑
心也。


自下第二說法中曲有節四。初普光牒問深
法請其正受之儀。二明所說理深。大根方悟。
小心迫迮。非其所受。如來正答顯法殊勝。第
三普光重請。第四如來偈誦酬答。於中二十
四偈。分之為三。初十八偈正說其法。第二一
偈勸近善友。第三五偈明起說所由嘆教功
能。前文有二。初九行偈說理法。第二九偈說
行法也。前中復二。初明萬法平等性恒不動。
即說名所自法。第三偈說名字性空。即是能
自名也。前中初總。次別。總中上半勅聽明
說當其理簡異隨宜之教。故言我今如實說
[001-1443b]
也。下明法性無動本來寂滅。動名為執。謂住
生住滅。定有定無故。能緣生令動分別之心
故名動。然萬法緣生離生離滅。有無皆空。措
情無地。故言不動也。故花首經言。眾緣所
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
義。未曾有一法。不從眾緣生。是故一切法。無
不是空者。自下別中有三。初明法空。二明眾
生空。第三雙結也。前中初多偈明貪嗔等或。
從緣性空即是法性之身。一切諸佛證之成
德。初偈上三句明成德。第四句釋已心由法
性自爾。迷即是凡。悟即成聖。若理亦不然。則
聖無此力。當知法性本來不動也。下明五蓋
五欲義。同前釋也。次一偈明淫欲邪見。九結
十使皆無體。實即是解脫涅槃也。次一偈明
染淨性空無有兩體。達染無生即便為淨德。
譬如高原之地不生蓮花。卑濕淤泥乃生此
花。故言常處於三毒長養於白法。次一偈明
是非屬情法性無二。如有兩人互相是非。此
則以彼為非。自取其是。彼復自是。以非於此。
此若定是非則非於是。彼若定非是則是於
非。是非則無非。可非非是。又無是可是。無是
可是雖是而無是。無非可非雖非而無非。雖
不是於是非亦不離於是非。可謂法性無住而
無所。是故則無所不是。無所不是則是而無
是。彼此難定乎一切是非。何為不寂也。文中
上半牒法無是無非。下明是非性滅本無所
動。自下第三偈明眾生空。上三句明空。第四
句釋。但名色與識更相依起顯現。以生未曾
有實。離有離無。不生不滅。自體恒寂。即是涅
[001-1443c]
槃也。亦可眾故非生。生故不滅。但言眾生即
離生離滅。故言一切眾生實無有生滅。何者
但陰陰相依。自體非有眾故非生依。即恒持
非無故不滅。何得不生。況無生無滅。則生是
空生。滅是空滅。生滅既空。豈非寂滅也。故言
生滅即涅槃本來無所動也。下第三一偈雙
結。上半牒結。下明萬法緣生性相皆空也。下
第二明名字空。上半正明名離有無。下明寂
滅空也。第三名字空。上半正明名離有無。下
明寂滅。此義云何。且如堂象多人聚外有一
人。久不相識。具錄眾名付之令認。雖復執名
求法竟不相應。故智名非定有。而復稱之以
名不差非。復定無。然有非定有。不可為有。無
不定無。不可為無。有無不實。從本皆如。故云
俱同一寂滅也。亦可名之與義互相依持。各
離有無。故言俱寂滅也。下第二說行法中有
二。初明依理起行。第二偈結勸修行。前中明
施亦行。文即為六。初一偈明施行。上半明三
事空。下明福無定實。良以能施心所施物。及
以前因三事具之方生施因。更相依持究之無
實福從而生。烏可得也。故云施福如野馬。次
一偈明戒藉緣生。又無持者。因緣生法滅諸
戲論。若言我能持戒。是所持能所定執斯為
倒矣。文中三句明戒性空。下句明持者為倒。
今明稱性興行違則成倒。非謂默爾專為非
法。餘行亦然。今明忍行。上半牒其情。此唯八
為實。對之行忍。下明知嗔等炎忍無所忍。正
明依理起行。何者嗔惱之生無定所。從賴心
依境始方得起。若唯心無境嗔不自生。但境
[001-1444a]
無心亦無得起。既心境無能。又無共法。內外
推求。覓無起者。嗔尚無實。忍何所忍了境無
實。嗔性自無。此則名為法忍。思惟解忍。故
言知嗔等湯炎忍亦無所忍也。下偈明精進。
初一偈半明說所為。但未得謂得。名增上慢。
佛為此人說涅槃大果。非精進不剋。然眾生
存有所得。斯並虛妄。何精進故也。云若起
精心是妄非精也。下半偈次明智者了知生
死涅槃因緣幻起。從本一如究竟空寂。故大
品云。縱令有法過於此者尚談如幻。何況涅
槃是則心外無法。竟無所得。法外無心。復無
能得所。平等進而無懈行。合理成不可以限
而為量。故言若能心不妄精進無有崖也。下
明定行。上半牒其事。定明有紛動之過。下釋
所由。但存境住心。繫相修定。此乃心境紛然
動而非靜。未若知心無起性恒寂滅。不見心
相方為正定。下兩偈明慧行。但萬法平等非
定一異。一則是常異。住是斷。斷常二執愚
者所為。智者深悟。豈存一異。初偈明多依一
成則千萬不多。千萬若多何得言一一千一萬
乃至一阿僧祇。故言參羅及萬像一法之所
印。又以一足一置同前一。何得言二。又一
同前而言二者。初亦應二。何獨言亦理。既如
此乃至無量數亦同然。故智度論言。初數為
一。但有一一。一故二。如是皆一更無餘數。
若皆是一則無數也。故言云何一法中如生
種種見。後偈明一能成千則一不為一一。若
一應離之成二。以此而言百千萬等。若千此
一則千萬不成。故知此一入千成千。入萬成
[001-1444b]
萬。何得定一。破異故言一。不欲是其一。故言
一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也。愚者尋言妄生
定執。故言淺智之所聞見一以為一也。自下
第三偈結勸修行。然我心學法但招漏報。菩
提妙果。要唯無著。故今結勸修行。依理造
修。上半正勸依理起行。下明行同理寂。但行
託理成。理依行顯。能所相依二俱空寂。故言
知行亦寂滅是即菩提道也。自下大文第二
勸近善友。上來正勸。下明近之獲益。但理妙
行深難為進習。自非杖託勝緣。無以修證自
利益人。聖道方圓。故言善學諸方便度脫於
群生也。下大文第三說所為中。初偈正明教
起所由。本為群生倒或。若能達捨妄情亡言
契理。則究竟無說。上半正明說意。下明眾生
無累不復須說。故言若無我見者究竟無有
說也。下四偈嘆教功能。初偈明契現之說。譬
如金剛自固降伏群邪莫爼也。上半破邪。下
明外不能壞也。第二偈明聞教悟理便能。拔
苦施安。上半正明悟理。下明處溺生逢苦不
倦。何者菩薩思念。我及眾生並是因緣幻起。
本來寂滅。將我平等同歸莫二。無始顛倒違
背此理。自愛增他。造集諸業。流轉生死。于今
不息。自身既爾。一切眾生亦然。由悟此理發
大慈悲。以已之疾愍於彼疾。一切眾生既與
我同體。眾生受苦即是我受。何得自安。無
心濟拔。由有此心久處生死在苦。利人不以
為盡。雖在三途中究竟清涼樂也。下一偈明
纔聞經名。聊解一句便生淨土。何況久蘊心
口如說修行也。第四一偈次明解行。既圓自
[001-1444c]
然感德。大聖應機在所護持也。故言我恒在
其中為護如是人令得無上道也。上廣明深
法澤被有緣。二眾機熟聞皆飲悟。


自下大文第三。次明聞法獲益也。於中有二。
初明普光大眾聞法悟忍。智論言。於無上法
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名無生忍也。第二寶
明蒙記。於中有二。初正明受記十號圓滿。始
從如來終至於佛是其名也。二明因成所感
眾純無雜。但寶明久值諸佛。每聞深法。恒修
正觀。無念為德。故使成佛之時所有眷屬唯
是清淨大菩薩眾。如淨名經言。大乘心是菩
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大乘眾生來生其國也。
三明國界嚴淨過無量壽。但諸佛功高德滿
既無上下。依隨正感理無優劣。但以所度眾
生宜聞不同故爾。所君之土階差若此也。自
下第三流通分也。於中初明勸學。二明付囑。
前中有三。初明文殊請問持經之人并問聞
法因緣。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初嘆理教
甚深難為值過聞之。獲益福不可量。於中初
明理教既深見聞不問聲聞緣覺判非其分。
第二假文有人。已下喻說校量。聞獲勝益。良
由此經。文勢起盡唯明深法。法性功德究竟
無盡。聞之修習福亦無窮也。下第二答聞法
因緣持經功德。於中初明親侍多佛文值善
根方得聞經。隨分修習而未能證。會佛即答
聞因緣。二明七地已還猶為空有相間。有功
用。修八地已上證會無生。不假功用。雙行
無間。方為究竟持經之人。故言至八地菩薩
之手。此明舉終括始。勸學受持。二明大眾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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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初言寧喪身命莫於此經而懈怠者。無始
已來虛歷生死路。而復始未能不受一劫身
心大苦。竟無一豪法利。今得聞經隨分修習
及為無上菩提見佛之因。豈惜身命而不護
持也。
法句經疏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