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171 慨古錄-明-圓澄 (master)



No. 1285-A


湛然禪師慨古錄序


王者欲以一切齊宇宙。而必先定之法。法者非獨以
警悖驁而懾奸回正。所以約天下聰明才智之途。束
英雄豪傑之氣。使才略不能以旁驚而奔溢。始得以
一意於經世之用。故釋之有律。猶國之有位也。律弛
而教廢。不特所謂觀十二因緣。脩三十七助道品。會
一十八不共法。得四無所畏十神通力。種種具足者。
不可見於末世。即欲求草衣木食。盖頭一把茅。向枯
樹鐵壁。坐斷虗空者。亦何可多見乎。吾鄉有湛然禪
師者。東南之光明幢也。師根器特利。一切當機。如倚
天長劍。鋒接立剖。而門風峻冷。戒律精嚴。常慨末世
佛法陵夷。因為慨古錄一卷。屬余一言。余夙承吾師
針芥之契。每竊窺其鉗錘。後學往往大機大用。施霹
靂手。具權實體。電掃一切邊見滯義。而是錄之惓惓。
乃在於灑掃應對左規右矩之節。豈初終之殊勝哉。
大較今日佛門之所患。在見解浮於眉睫之上。而機
鋒逞於齒牙之間。其繫籍於子墨客卿者。則祧瞿曇
而禰休遁。輟梵唄而耽風騷。又其下者。洒削賣漿。無
[001-0366b]
不躬之。擊鮮烹肥。種秫釀酒。甘膬充滿香積厨中。間
一扣扉而入。則酒氣拂拂。遶繩床間。經年不一省青
猊座。其他一瓢一笠。荷錫雲遊。禮洛伽。瞻峨眉。得青
源。參少林。一生之事巳畢。竟不知五蘊六塵四禪八
解為何語矣。此湛師慨古錄之所由作也。湛師振起
叢林之意。大旨在定官制擇住持。考試度制遊行。似
不專在於律。然律與戒。相為表裏。則欲群空門萬有
不齊之眾。使之眺首抑心。而奉空王之三尺者。舍律
其何由焉。是錄真佛法之金湯。而迷途之寶筏矣。昔
山谷老人之答普覺也。謂妙德法界不容一塵。普賢
行門不剩一法。如轉輪藏。轉者誰轉。止者誰止。一念
正真。權慧具足。若能如是觀者。即絕眾生生死流轉。
即具普賢一切行門。不如是觀。雖八萬四千寶目。遍
入五千四十八卷。字字照了。[┬/ㄇ@土/凡]觀水磨。竟是何物。常
生不動道場。即此以為佛事。普覺欣然曰。我今有六
十衲子坐夏。而山谷老人為轉此法輪。省老翁無量
葛藤。今湛師方與十方善知識。展華嚴妙義。試以慨
古之意。剗盡一切虗浮之見。而能以入微一念。領會
於佛諦之先。則經中十萬偈。與四十八品。皆一言可
蔽。而不慧不自附於恒河沙之供養可矣。


弟子祁承㸁漱手書
[001-0366c] No. 1285
慨古錄
無名叟 著


丁未季夏之望。無名叟喟然而嘆。二三子問云。和尚
何嘆。曰。去古日遠。叢林之規掃地盡矣。佛日將沉。僧
寶殆滅。吾懼三武之禍。且起於今日也。能無嘆乎。二
三子曰。敢問其略。無名叟曰。坐吾語汝。昔我
釋迦如來。曠劫難行苦行。成就未曾有法。用付摩訶
迦葉。囑令護持。代代相承。作人天之眼目。維眾生之
慧命。所謂如來一大事因緣。出世本懷。惟此而巳。故
如來付法之際。懸讖未來法難。令受法者。立誓堅持。
無令斷絕。師子尊者。知宿業之不可苟免。復憂道法
之不可無寄。故預尋法嗣。囑往他國。然後罹難。達磨
大師受般若之囑航海而來。致使六度受毒。乃謂二
祖曰。吾始來此。多遇毒藥。甞自出試之。石為之裂。今
得子授受。能事畢矣。不復救也。遂付衣法曰。內傳法
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後代澆薄。疑憲競
生。云吾西天之人。言汝此方之子。憑何得法。以何為
證。汝今受此衣法。却後難生。伹出此衣。并吾法偈。用
以表明。授受既終。乃奄然而化。後二祖囑付三祖曰。
汝受吾教。宜處深山。未可行化。當有國難將作。吾有
宿累。今要酬之。汝宜深晦待時行化。觀諸祖用心。可
[001-0367a]
謂至殷至重。無忘佛囑者矣。厥後風穴灋堂痛哭。大
陽遙囑浮山。莫不皆深體祖佛授受之意。非苟然而
巳也。所以自唐歷宋。龍象接踵而起。今之諸方。絕口
不提此事。間有稱善知識者。究其授受之源。全無的
據。如來慧命。將絕於斯。可不悲夫。問曰。善知識者。既
受佛祖付托之重。當以無量方便。無量忍辱。提接四
方。使學者親附。是以前輩師資之間。親於父子。今也
動輙譏呵。自行不端。學者疑憚。古人之心當不爾也。
曰。誠如子言。師僧寔過。然而逆順二儀。皆原古範。要
且順適當時。逆為今日。何也。彼時大士。善根純熟。容
易成辨。其猶良馬見影而行。今時頑鈍。苟不痛劄。安
肎即行。故霜雪不嚴。無從顯松栢之操。砥石非堅。何
由利刀劒之鋒。是以大士求偈於羅剎。不患其食血。
輪王聽法於提婆。豈厭惡人。但求自利。不問其人。至
如二祖立雪齊腰。初祖猶呵其輕慢。臨濟叩黃檗三
度。賜六十痛棒。慈明參汾陽。唯聞詬罵。慈明接南公。
一味譏呵。復有用酒肉為探竿。以斬猫為佛事。當時
及第高門。初未甞以為疑憚。不之學也。子試思之。於
言學道。為復欲彰師僧之德耶。為復欲度自己生死
耶。若唯欲彰師德而學者。利寔歸他。學之奚為。若欲
自度生死而學者。利實在我。何責師僧。況乎曠劫以
來。流浪六道。亡而不返。而中間細推。聖賢超越。我之
沉迷。日夜精勤。無補萬一。而何暇責於他人耶。且世
間傭作資利之徒。呵罵在前。鞭杖在後。皆不之顧。唯
[001-0367b]
圖獲利以資其身。豈汝欲脫生死。就無量樂。視為他
人之事。而辭勞苦耶。且人之欲其子之識字。延師唯
恐其師之不嚴也。即鞭杖日施而不敢怨。況汝欲求
無上妙道。而唯欲師僧之親愛汝耶。曰。古之用逆者。
間為一二利根而設。非謂槩施之叢林也。若純以逆
用。何能容千百眾乎。故知慈愛者攝眾之要樞。不可
廢也。曰。子徒知上古千百眾同居。而不知千百眾之
心。一皆以求道之心為心也。且如世有奇寶。知者不
遠千里而觀之。否則咫尺之間。不獲覩也。是豈寶之
能親踈人耶。亦由其人之重不重耳。夫學者之欲出
生死。莫先於道。道之所依。莫如知識。而知識者。間世
而後有之。幸而出現於世。學者將不遠千里而往依
之。惟恐其不我容也。豈敢責知識之不相親愛耶。昔
者浮山遠。天衣懷。與眾同參葉縣省。共七十餘人。省
一見即呵之曰。汝輩踏州縣僧。來此何為。我那有間
飯養你閒漢耶。叱之去。眾不為動。遂取水潑之。眾又
不散。復以灰撒之眾皆怒。捨去。惟懷遠二人。端坐如
故。省曰。彼皆去矣。爾胡不去。遠曰。久慕和尚道德。不
遠千里而來。豈因一杓水。一把灰。遽即去耶。省曰。爾
二人既真為佛法。此間缺典座。能為之否。遠曰。弟子
願為。懷得參堂。一日省他出。眾不堪枯淡。乞煑佳粥。
遠因為六和粥。粥熟省還。共赴堂竟召問知事。今日
有施主設齋耶。答曰無。堂中納襯耶。曰無。如此則此
粥從何所得。曰。問典座。於是遠自首云。某甲見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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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淡。實自為之。省曰。爾如此好心。待他日為住持時。
為之不晚。何得私盜常住物。做人情耶。令知事估遠
衣鉢。值幾何。悉歸之常住。逐遠出眾。遠懇求再三。皆
不之允。轉求諸山尊者并檀越。乞求挂搭。省大怒曰。
我道爾不是好人。汝欲以勢位壓我耶。速去。遠曰。如
此則挂搭不敢望。但上堂時容某一聽法。足矣。省始
頷之。遠寓山下他寺廊房。省一日見之。問曰。爾住此
幾時耶。曰。巳半年矣。曰。還常住房錢否。曰無。曰。此常
住房。爾何敢盜住。速須還他去。不爾。我當告官。遠即
化與之。而別住城中。每見省。則轉加敬容。於是省歸
山。告眾云。葉縣有古佛。汝等宜知之。眾云。古佛是誰。
省曰。如遠公。真古佛也。一眾始驚。盛排香華。入城迎
歸。省特為上堂。面付佛法。自古今以來。法堂付法。唯
遠一人而巳。且遠職當典座。用常住物。供常住僧。於
理無虧。估賠巳甚。何更逐之。住他寺房。於省何有。不
還房錢。則告官相逐。省為太過矣。而遠公終不為移。
予觀其心。真如須彌山王。八風吹不能動。美播萬世。
皆省公成就之也。若今時人。見如此事。公議紛然。則
何處有芳馨。如遠公者矣。吁。去古日遠。吾安得無嘆。
二三子曰。是誠然矣。然叟之所嘆止是耶。曰未也。吾
欲悉數之。恐子之煩於聽也。姑為子言其大者。昔漢
明帝時。佛法東來。人未之信。五岳道士。競生障礙。置
壇於郊。用火燒驗。然後邪正始分。人心歸向。男女剃
髮為僧尼者。將及萬人。創白馬寺以居之。自後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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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共隆此道。凡名山巨剎。莫不皆由降勅建造。其
住持者。皆名僧碩德。素為一眾所推。或天子詔迎。或
大臣論薦。非有勅旨。不得住持。故有私造寺院。并私
自住持之禁。其間領眾之多。每至千百而上。未甞以
為疑也。今之叢林眾滿百餘。輙稱紅蓮白蓮之流。一
例禁之。致使吾教之衰。莫可振救。夫紅蓮白蓮之教。
本皆俗人。於沙門何預。其所有書籍。多暗昧之言。不
可與人知者。釋氏之典。則皆前代聖王。選人翻譯。勅
賜入藏。沙門講演。必登堂升座。四眾同聞。與彼夜聚
曉散私相傳習者。逈然不同。而皆同類禁絕。豈不悲
夫。三聖人之設教。其旨趣本同。鹿則欲使人改惡遷
善。去邪歸正。脩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細則欲使人正
心誠意。破有出空。以至超生脫死。證果成道。皆一貫
也。後世有不肖者出。豈三聖人之教有不善耶。良由
種性不同。不能一齊其化耳。故曰堯之子不肖。舜之
子亦不肖。以舜堯之聖而不能化其子。又何尤乎三
聖人之徒。多不肖耶。且夫三代巳降。其間篡位竊國
之士。曾有不讀聖人之書者乎。然不聞以是故。廢儒
書而罪尼父也。又其人例皆王臣。何甞以是故禁爾
人為官耶。今沙門之中。固亦有不肖者矣。然未至若
是其甚也。而沙門之流。於此之輩。曾無一人所預。何
嚴甞若此之切耶。然沙門其類繁多。種性不能一齊。
非佛之教不善。而國家設教未盡善耳。何也。且先代
之度僧。必由考試。中式者與之給牒披剃。今時度僧。
[001-0368b]
立例上銀。既稱貧僧。安能納牒。而
太祖祐於例外。致使無名之流。得以潛之。然則此之
流類。滿於天下。幸有叢林師德講論。宗教傍談。因果
罪福。地獄天堂。攝伏其心。使賢愚好惡。有所分辨。故
賢者衣冠濟濟。禮貌堂堂。不肖者一皆反此。今也槩
禁講演。非惟賢愚不可辨。仍恐世間不成安立矣。何
也。彼無名之徒。常道有所不聞。更不以佛法訓導之。
不知置此輩於何處耶。夫如此之流。既不知儒禮。又
不諳佛法。無鄉山可戀。無妻子可牽。倘有不軌之徒。
一呼而應。其依附如鷹犬。其狂悖如狼虎。不知此時。
將何法以收之。故吾謂非佛法之不善。而制法之不
盡善耳。且先代聖王。見一高僧。敦請出世。座下容五
百一千二千。乃至三千同住。日夕講論。尚不能盡佛
之深妙。復不能盡挕頑類。今也。欲禁其不談。豈今之
輩。皆聖賢之資。不須學耶。為復任其狂悖而不必學
耶。由是而推。執政者盡禁講經論道。而資彼無名者
流。狂悖懶惰。以為是者。其猶返戈倒授而養成其惡
也。豈若因敝制法。防其未然。則吾釋氏受賜多矣。曰。
如所論。則理或可當。未審何所設制得合其宜。而使
法久住於世也。曰。我恐不得其人。如房融褚遂良許
由之輩。如得其人。制之何難哉。據其所制。不過四種。
一曰定官制。二曰擇住持。三曰考試度。四曰制遊行。
官制者。如先代武臣。受茅土之賜。各蓄家臣。由是武
強文弱。天下分崩。而我國朝以文制武。柔制於剛。不
[001-0368c]
受其咎。豈不為制之得宜也。


太祖制僧錄司官八員。曰。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
覺義。左右紀錄。乃至僧綱僧會。非洞明道學。德行可
推者。莫堪此職。奈何至柔之教。受制於儒者之門。其
猶萌芽之木。處於磐石之下。雖有參天之能。豈能伸
其志哉。致使真正高賢。蔑視如介。棄而勿顧。不肖之
徒。或上銀請納。或囑托人情。曾何知節義廉耻。乞尾
哀憐。教顰模範。又何甞諳宗律教乘。如有首領。欲望
其治於下者。吾不知其可也。書云。已不正而欲治人
者。未之有也。且宰相之任。必須俻諳民情。乃可稱職。
朝廷為作養人品。故翰林不受考察。不典政務。況我
塵外之人。區區受制於人。致使有道之者。遁世不見矣。
如欲重隆此道。必須將僧錄司。制為客司。不受左右
司所轄。考選有道德者主之。僧綱僧會。以才德入試
中選者領其事。必須調屬不受府縣所制。是之謂端
其本。然後清其源。治之為不難矣。住持者。此為道德
之任。非苟然者也。所以前代住持。必推一方有道德
者。有司推舉。朝廷勅住。或為世主知名。持詔演道。由
是千百共居。人不之疑。今也不然。才德一無所有。道
學有所未聞。世緣頗足。便名住持。致使叢林衰落。禮
義絕聞。更兼官府。不辨清白。動輙行禁。使真道者退
身不就。而不肖者百計鑽謀。佛法愈衰。叢林愈薄。復
有屑屑之徒不知大體所開。纔出家來。苟圖聲譽。以
為己任。急急於名利之場。或私創山居。或神廟家祠。
[001-0369a]
男女共住。或典賃民房。漫不可稽。欲望古時千百同
居。其可得乎。所以欲使法道之興。必先乎住持。苟得
其人。何愁佛法之不揚。小人之不革。世獘之不驅。顛
亂之不正也。盡禁一切無名住持。并私創庵院。及神
祠男女共處之流。其敝可以槩之也。考試度者。右之
沙門。一以試經。中式者。方與給牒披剃。故得免其濫
為。今
太祖將禪教瑜伽開為二門。禪門受戒為度。應門納
牒為度。自嘉靖間。迄今五十年。不開戒壇。而禪家者
流。無可憑據。散漫四方。致使玉石同焚。金鍮莫辨。如
欲盡稽其敝者。凡出家者。必須十夏為限。如鈍根不
能考試。但有德行可稽者。雖不識字。亦須本師與諸
山住持保結。上銀二等。上等三兩。下等一兩。僧綱司
起送。律司。披剃給牒。但不許收徒。其利振者。經律論
定為三學。亦以十夏為則。次第起送入試。能誦律者
復取本師。與諸山耆舊稽行結狀。與之給牒剃度。凡
三年。朝廷差僧錄司官。巡案各省。題場考試。并考察
各寺住持賢否。如三場中式者。起送赴京。僧錄司官
題請復試。中式者就職管事。其賢否升降。一如有司。
如此則賢愚可辨。混濫可稽。人才可得。佛法可安。野
無曠民。國有常課。比今之禁僧者。不知以為何如也。
禁遊行者。古人以生死不明。遠涉江湖。參求知識。故
有行脚之稱。今則不然。一以焚香為由。間踏州縣。訪
探名山。似名行脚。去古實遠。然則習以成風。不能禁
[001-0369b]
絕。凡欲遠遊於千里外者。必於本司。批給執照。然後
許其遠出。不爾。則如私行論。如千里內者。但照牒而
巳。如叢林見行脚者至。必討執照。并度牒登簿。以便
稽查。如無執照度牒者。不許容留。若人情苟納者。查
出。則私行私納。一并究罪。如欲共住。將牒呈納庫司
乃可。如欲起身。則查無過咎。付還度牒。如此則負罪
迯匿者。莫之能混。如此則比今之所謂。禁遊食僧道。
并來歷不明者。何啻萬一矣。所以世態之久。不能無
敝。因敝制法。聖人常規。養習成風。古今大病。若非至
人深慨末世。細掬其源。何能成其純化。吾觀儒門。自
三王以降。叛欵極多。皆由前代聖賢。斬革斬余。以至
於今。所以歷代朝制。各有不同增減不常者。莫不皆
因時所制也。即如求士一節。自訪賢良而後孝廉。自
孝廉而詩賦。目詩賦而文章。而今又禁生員。不許擅
入府縣。以及舉人有考察之制。假如今之生員不以
考而取。則其敝害蔓延。君子小人。莫可能敕。然文章
寔學。非可濫為。然亦有夤緣之弊。況我出家之徒。朝
方出家。暮可為僧。安能一齊其化。是故予謂欲齊其
化。必須考試。依此四條。不攝自齊。不令而行。不言而
喻。其在是矣。


曰。古云鬚髮落地。高超五百大劫。所以帝釋尚生渴
仰。乃云能勾我生釋迦牟尼佛。正像法中。剃除鬚髮。
受具足戒。為大比丘。只如摩登伽女。宿為優人。戲着
袈裟。猶能證果。如師所度議。考試得度。十無一二。豈
[001-0369c]
能如今之廣耶。苟不能如此。則斷一切人之善根。是
豈佛祖之心耶。曰。吾聞珠玉之為寶者。以世間所稀
有故也。既稱僧寶。豈人人所易為乎。乃如金章紫綬
之榮。人皆知其為貴。非君子苦志於寒窻。而安可得
之哉。苟常人慕其榮。而可濫為之。則君子於常人何
分焉。而貴賤何別焉。而又誰肻苦志於寒窻耶。又如
秀才。一登黌門。則終身優免。出於常類。苟不考試得
之。而誰不效尤。苟可效尤。則朝廷作養人才。何所施
焉。吾謂聖賢之資不易得。使其漸種善根可也。然亦
不必定須剃髮。如儒門者流。豈能盡戴烏紗然後讀
書耶。必自童稚而後成就於無心矣。吾謂聖賢之位。
不可妄竊。故須考擇也。且前輩沙門。王侯仰重。過於
至尊。設使如今之流。有何所長。而處王侯之上。古云。
佛法付囑國王大臣者。豈盡不欲使惡人負慢而付
囑耶。盡欲使揀辨賢愚。作佛法永久之計矣。司府既
失揀辨。其濫為之謬。遍於天下。莫之能救矣。何也。古
之考試為僧。尚不能免其一二漏網。今之槩無憑據。
則漫不可究。故或為打劫事露而為僧者。或牢獄脫
逃而為僧者。或悖逆父母而為僧者。或妻子閗氣而
為僧者。或負債無還。而為僧者。或衣食所窘而為僧
者。或要為僧而天戴髮者。或夫為僧而妻戴髮者。謂
之雙脩。或夫妻皆削髮。而共住庵廟。稱為住持者。或
男女路遇而同住者。以至姦盜詐偽。技藝百工。皆有
僧在焉。如此之輩。既不經於學問。則禮義廉耻。皆不
[001-0370a]
之顧。惟於人前。裝假善知識。說大妄語。或言我巳成
佛。或言我知過去未來。反指學問之師。謂是口頭三
昧。杜撰謂是真實脩行。哄誘男女。致生他事。官府不
究其端。一槩禁輩。子謂不可斷人善根。吾謂不可絕
佛慧命。謂孰長矣。假如中試得度。則知僧之難得。非
惟各為其道。又且競慕其榮。利根者日夜讀習。鈍根
者生勝渴仰。其種善根者。不亦多多矣。若不以學問
為重。則賢愚不分。將佛法視之蔑如也。可謂愚者得
其計。而智者空資嘆息矣。書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
其器。又云才難而聖賢甞云。人皆可以為堯舜。途之
人可以為禹。又云。才難之歎者。豈非聖賢必欲得器
也。設使珠玉。如瓦礫之易得者。烏足云其為貴為寶
也。子宜思之。曰。聖賢擇器。不可濫為。理果有在。所以
經云。毋以穢器貯於甘露。此之謂也。前云住持之任
必出王侯召住。此恐未盡然也。何也。即如六祖以下。
馬祖百丈大溈南岳之輩。皆自住山。然後為帝王所
知。不聞有詔住之說。若云必須考擇。受帖住持。則人
競於名譽。而實學皆喪矣。曰。子不知時世之相異矣。
且如上古。傅說之親於版築。太公之釣於渭水。諸葛
之臥南陽。子陵之隱富春。莫不皆蘊玉而待諸售者。
以有別寶者。不惜萬乘之尊。躬造而聘之。今也不然。
帝王不出禁門。賢者苟不就試取仕。則聖賢之路。幾
不絕乎。且前代之時。道德隆盛。帝王仰重。常遣近侍。
遍訪山林。得一尊宿。必迎歸供養。故有內道場之說。
[001-0370b]
今也僧尼不許入於禁門。豈古時之可比也。夫住持
之任。非尋常之務。實為佛祖代化之位也。既云代佛
祖之位。豈泛泛之徒。可以僭之耶。且沙門輩遍滿天
下。苟不以道德之師。力主其事。將何以補其化也。故
必須悟大知見。其大機用。然後握金剛王寶劍。提佛
祖正令。淘汰人天。使宗風不墜。是佛祖之所付囑者
矣。是國王大臣護法之心也。今也末法澆漓。真風墜
地。上下之名分混濫。叢林之禮義絕聞。有一兩擔米
之檀那。住一三眾之小廟。彼此朦朧。虗消歲月。謂之
住持。故予不能不興吊古之歎也。吾又謂住持者。乃
聖賢之師也。夫師之位。非易易言者也。孟子云。患在
好為人師者也。彼大賢也。猶云患為人師。況天人之
師。而可濫據乎。故天台大師亦云。吾不匡徒領眾。則
位在六根清淨。由領眾故。祇在五品矣。故吾謂師之
位。不易易言者矣。且父母之養子。竭盡劬勞。受禮祇
得四拜。待師之禮。必以九拜。可謂倍之倍矣。不知師
之功德。何所超於父母。而禮過於彼耶。盖謂父母祇
養色身。利祇一世。身滅則識投他處。而彼此不憶故。
師友成我法身。利實曠劫。所以古之住持。有小參。夜
參。茶話。普說。入室。上堂。日無有空。提𢹂學者。恩宜過
彼。故曰生我者父母。成我者師友。昔汾陽大師一夜
不說小參。見一胡僧。持錫而至。勸請云。會有六人成
器。胡為不說夜參。言訖而去。次日上堂云。胡僧金錫
光。請法到汾陽。六人成大器。勸請為敷揚。由是慈明
[001-0370c]
谷泉等。六人成道。且一夜不說小參。聖僧勸請。日日
提携。則恩德豈不過於父母。故香嚴悟道。則遙禮溈
山。乃云溈山大慈。恩預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處
更有今日。由是而觀。則知師德非常。法華所云。有能
竊為一人說一句者。是人即如來使。應以如來供養
而供養之。今也不然。諸方各剎。上堂小說槩不之聞。
間有一二商確者。亦不過依經傍教而巳。其次皆世
諦流布。不足聽也。懸說懸談。抽釘㧞楔。舉世不聞。非
謂故不談也。此事非親證親悟。莫之能矣。大抵叢林
多有不識字者主之。其領徒不過三等。上者勸其作
福。次者令其應務。再次者平交而巳。其賢者不耻下
問。向徒弟學經。其不賢者。恐弟子處我之上。見其習
學。怒云。你不老實脩行。學此擬裝大漢耶。又云。學此
口頭三昧奚為。何不老實脩行。敢問老實者何謂也。
若守其志誠。無所教誨。則師義不成。何也。師者摸範
也。且如世間好人。初不識字。其所行之事。與孝悌合。
故曰。入則孝。出則弟。汎愛眾。而親仁。雖曰未學。吾必
謂之學巳。如此僅可自利。何能教於人也。假如有人。
見其行之端方。請之訓子。其人必却曰。我不識字。安
能教汝子耶。是可以稱老實矣。若自無所識。而受弟
子者。實為虗妄。烏得為老實也。如此則一拜猶名濫
受。況九拜乎。故黃蘗云。爾輩噇酒糟漢。我行脚時。見
草窠下有箇漢。見略有氣息。便布袋盛米供養他也。
若是爾輩這等容易。則驢年去未夢見在。良久云。還
[001-0371a]
見大唐國裏有禪師麼。答曰。諸方各剎。領眾匡徒。豈
不是禪師。蘗云。不道無禪。只是無師。其意謂。不道無
禪。要如馬大師一喝。使弟子三日耳聾。這樣大機大
用的師沒有。惜哉今時。非唯沒有禪與師。要如撥草
瞻風之學者亦少矣。何也。間有一二到知識所。曾不
有真實工夫吐露。只要許他一箇是。即歡喜。以為得
印證矣。若用抽釘拔楔手段。削去他的所重。或移換
他知見。便謂屈抝他的。忿然去矣。此猶是第一等有
志氣英豪者。又有一等。宗教曾不之聞。出家又且不
久。便去守山。或復坐關。稱善知識。誑諕人者。且古尊
宿。行脚經年。煩厭叢林。而自亦頗有所得。然後守山
及坐關。養其平生所造之學。豈區區出家。一無聞見。
便擬僭耶。只如觀音菩薩莫大聖賢。尚云從聞思脩。
入三摩地。普賢菩薩。位隣極聖。猶云願我恒隨三世
學。古之人。必依知識千百同居。日夜參究。遞相發明。
互申問答。尚不奈何。未悟且置。只如悟後。猶依知識
一二十年。商確古今。窮盡差別。本師許其出世則出
世。不爾。則終身隱遁。不知今時之輩。既不依於知識。
又不近於叢林。豈有不學而自悟者。縱然自悟。從誰
印證。得法於誰。將何憑據。若云不假師承。不須印證。
則正像法人不如今耶。我誰欺。欺天耶。欺人耶。還自
欺爾。嗚呼。不意汎濫。一至於此。若非國王大臣。整此
頹綱。此世此弊。莫能救矣。所以住持。必須考試才德。
然後可以持衡也。而復有慨者。更為子舉其數端。惠
[001-0371b]
子。所問。昔者洞山介公。七歲時學般若心經。向本師
自拉其面曰。經言無眼耳鼻舌身意。某甲現有眼耳
鼻舌。何得言無。師驚曰。吾非汝師。當別參去。又圓悟
大師。讀法華經。至屎尿臭處問本師曰。屎尿何得上
於經本。師曰。子根性太利。可遍參去。二人皆成偉器。
今之師僧。見弟子有英俊之資。便乃關門就養。不許
其動步。何也。恐近好人。不附於我也。欲望其成器。其
可得哉。昔者古靈禪師行脚回。本師令其揩背。靈撫
背云。好座佛殿。只是無佛。師即張目視之。靈曰。佛雖
不靈。且能放光。本師誦經次。靈作偈曰。世界許大
不肻去。鑽他故紙欲何為。本師曰。見汝發言有異。曾
見什麼人來。靈曰。某甲曾見百丈和尚來。於是本師
普集大眾。請弟子登座。靈即昇座。告曰。靈光獨耀。逈
脫根塵。但雖妄緣。即如如佛。本師即豁然大悟。禮拜
起云。何期老朽。得聞至教。可謂賢師矣。又鳩摩羅什。
幼從鬱頭藍弗。學小乘法。後鬱頭藍弗。復從羅什學
大乘教。是知師無定位。各就其長。非如父子之一定
也。且師不能從弟子學。其失利且置弗論。只如班輩
所關者。亦不肻就學。何也。或云我是他師父輩。或云
我是他師公師大輩。豈可反就彼學耶。夫學者叩其
所長。奚論班輩。不見文殊。乃釋迦九世太祖。猶坐佛
側。行弟子禮。彌勒與八王子同師妙光。實為釋迦八
代班輩。何以補處釋迦。迦葉阿難法門昆仲。阿難猶
稱二祖。清源石頭。同師六祖。石頭復為清源之嗣。如
[001-0371c]
上聖賢。何曾以班輩為隔。以法為師。乃萬古不磨之
式。今人[古*川]不以古人為法也。


古之為宗師者。高提祖印。活弄懸拈。用佛祖向上機
關。作眾生㝡後開示。學者參叩不及處勸其日夜提
持。不記年月。然後悟入。今之宗師依本談禪。惟講評
唱。大似戲場優人。雖本欲加半字不得。學者不審皂
白。聽了一遍。巳謂通宗。宗果如是易者。古人三二十
年參學。竟為何事。豈今人之根。利於古人耶。由是而
推。今之談宗者。寔魔所持耳。


古來十八家判教門人。各擅己宗。皆有悟入。所以諍
論。有不巳者。今之講師。無經不講。求其悟入。恐或未
然。


古時叢林。間有尊宿自遠方來。必排香迎請。擊鼓升
堂。懇求法要。近來諸方。為住持者恐彼師勝我。學者
不敢自專。如此風規。絕世不聞矣。嗚呼。


古之出家者。必曰五夏以前。習學律儀。五夏以後。方
乃聽教參訪。自優婆塞而後沙彌。彌而後比丘。比丘
而後菩薩。非徒有名而巳。階級次第。皆由學問以分
其後先。今也纔出家來。便以剃頭受菩薩戒。謂之直
受。門風大體。全然未諳。不二三年。稱善知識。遞相聾
瞽。大可悲夫。


古之首座者。乃秉拂之位。盖堂頭不能日日上堂。首
座代說。故謂秉拂。然必以發明見地。曾受許可。為眾
所推。然後點茶白眾。表明師承。方乃就位。商確古今。
[001-0372a]
發揮蘊奧。勘驗學者。亞次堂頭。今之首座。不通一經。
不識一字。師承無據。但有幾家供養。辨得幾擔米。設
得幾堂供。便請為之。所言發揮蘊奧。勘驗學者。斥為
閒事。一味不言。是其談柄。宛其所以。非不言也。世諦
雜話。未甞無之。如此以稱人天師者。可為一笑矣。


古之出家者。本以生死為急。晝夜參究。孜孜矻矻。曾
無別念。若不了悟。則一二十年。曾無自歇。所以外道
亦云。無暇剪爪。今之出家者。纔入空門。便學自在。現
成受用。所謂生死。視為閑話。有等好事者。營謀世務。
興建寺宇。以為能事。比彼學自在者。似乎勝矣。如能
因果不差。福報非無。生死到來。恐難抵敵。昔者楊岐
大師。輔翼慈明。親總十年院事。暨乎住楊岐時。殿宇
頹敗。執事者請代脩營。却曰爾輩生死未明。脚跟未
穩。那有閑工夫。幹此餘事。以偈却之曰。楊岐乍住屋
壁踈滿床盡撒雪珍珠。縮却頸。暗嗟噓。番憶古人樹
下居。一時叢林。以為佳話。不知實為良範矣。


古之帝王。創制梵剎。選有道者住持。轉揚國化。今則
不然。皇上造寺。費經百萬。選童子住持。謂之替脩。
替脩者何謂也。經云。將謂如來惠我三昧。無勞我脩。
而今始知身心本不相代。且如來不能惠人三昧。而
童子豈能替。
皇上脩乎如此。則薦舉者妄立異端。空耗國本。有辜
聖心。大可哀哉。何也。夫住持之任。位侔佛祖。非三二
十年精操苦行。博煉宗乘者不能也。若愚童子住持。
[001-0372b]
非唯宗教不揚。抑亦規矩不振。所費巨金。當復何圖。
自天人以降。乃至昆虫。皆有無子之苦。多見沙門。勸
人出家。曾不願其無子。乃云輪迴之本。在乎貪愛。捨
愛出家。當得解脫。故經云恩愛相結。愛不能離。父父
子子。常在纏縛。觀其所言。極為有理。且不知自已半
世未滿。恐絕其後。繼十餘代。十歲之童作三代祖。較
彼勸人。自相顛亂。其無知者。置之。為法師者。亦復如
此。可為一咲。且孟子云。患在好為人師。童子稱師。寧
不愧乎。由是而推此輩。皆孟子罪人也。


戒經云。君王不拜。父母不禮。鬼神不敬。如此則沙門
之徒。履出塵行。貴超人天。何以今之流輩。毋論富貴
貧賤。或妓女丐婦。或大士白衣。但有衣食可資。拜為
父母。棄背至親。不願廉耻。作忤逆罪。在明教中。逆之
大逆。在佛教中。割愛出家。當為何事。


右之所謂齋僧者。我佛在時。有分衛之設。早往乞食。
午歸聽法。盖緣後世不堪。故開齋僧之門。令學者安
心在道。施主漸種檀度之因。其緣盖為行道者之所
設也。今之沙門。不諳大體。以為齋僧者。皆為燒香行
路之所立也。若將此米。講經行道。恐差因果。是不知
所謂因果者矣。


大凡出家者。所修二事。曰慧曰福。慧者聽教參禪。以
及博學經書是也。福者執勞負勤。營運供眾是也。所
以六祖肉身菩薩。尚乃八月磑坊。丹霞天然悟道。猶
以三年槽厰。乃至溈山興座。雪峰飯頭。故百丈有一
[001-0372c]
日不作。一日不食之戒。時輩纔出家來。便學大漢。手
不沾水。坐消信施。即且置。我恐行行之師。皆爾上輩。
受其血汗之供。能無慚乎。


昔者世尊入滅。摩耶夫人。自忉利天下。如來從金棺
中湧身七多羅樹。為母說法。弟子問曰。世尊巳斷情
愛。如何滅度之後。天人哀懇。曾不一[厂@既-旡-日+口*頁]。佛母來時。即
湧棺說法耶。答曰。我為末世不孝眾生故也。所以六
祖遺金奉母。五祖山門養母。睦州織履供親。敬脫擔
母聽學。皆不敢背於親者矣。故孝行鈔云。大孝釋迦
尊。歷劫報親恩。然則沙門流。棄親出家者。盖為生死
事大。出於萬不得巳。如儒者遠家就學。非不孝親也。
圖成名以報效其親。沙門之所以辭親者。亦望成道
以度其親也。故釋迦成道。父母及眷屬。七萬生天。諺
所云一子受皇恩。全家食天祿。不意時輩。自圖安逸。
假名出家。生死之念全無。求道之心何有。不假十年。
子孫數輩。終其身而不一省其父母者。豈吾教之謬
也。實在人耳。


昔者摩訶波若波提。乃佛之姨母也。欲求出家。佛不
之許。姨即轉凂阿難。阿難為請。佛云。女人出家。減我
正法千年。阿難曰。蠢動含靈皆有佛性。豈女人獨無
耶。如其有之。云何不令出家。外道聞之。以為佛心不
普。如是啟請再四。佛告阿難。若彼女人。能將我八敬
法者。乃可出家。否則不可。八敬法者。百歲比丘尼。見
二十歲新戒比丘。應承迎禮拜。二十歲新戒比丘。見
[001-0373a]
百歲比丘尼。不應承迎禮拜。百歲比丘尼。見二十歲
新戒比丘。應脩供養。二十歲新戒比丘。見百歲比丘
尼。不應脩供。乃至說過等亦如是。阿難領旨。教誡波
若波提。波若波提願脩敬法。佛云。猶減正法五百年。
今也沙門。多有傍女人住者。或有拜女人為師者。或
女人為上輩。公然受沙門禮。而漫不知為非者。所謂
減正法者。不其然乎。


夫佛之為教。以慈悲為主。以和合為眾。故四海同居。
彼此一休。雖住千百眾。猶一人而巳。今則不然。或師
範誡訓過嚴。或道反議論不合。便欲殺身以報之也。
或造揭帖。或揑匿名。徧遞縉紳檀越。誘彼不生敬信。
破滅三寶。使彼此皆受地獄之報。寔可傷矣。何也。不
間律制說四眾過戒。謗三寶戒。皆十波羅夷羅所收。
梵語波羅夷。此云棄。犯者永棄佛法邊外。故謂之棄
也。唯破和合僧。則七逆罪收。彼果有過而告諸外人
者。律所謂有根波羅夷。彼果無過而告諸外人者。律
所謂無根波羅夷。故知有根無根。皆犯謗罪。所以朔
望布薩不許沙彌盜聽者。蓋佛祖恐沙彌無知。向外
人說。故深防之也。今則不然。諸方學者。自負英靈。幾
登法位者。多墮此謬。自損福祉。受三塗報。皆由不讀
戒律故也。


佛法自漢明初乘凡出家者。帝王待之上賓。宥於物
外。後來出家者眾。不能槩其賢愚。故開試度之例。以
利鈍不能盡攝。而我
[001-0373b]
太祖於試度之外立例。納度上銀五兩。則終身免其
差役。超然閒散。官府待以賓禮。今則不然。凡納度之
後。有田當差。有人當丁。迎官接府祈晴請雨。集儀拜
牌。過於亭長。夫欲遠累出家。而不知反增其累也。且
俗人當里長子姓百十。皆止一戶。更無二役。僧家則
不然。毋論一人二人。以及千百。皆要人人上納。似又
不如俗人之安省也。又俗人納農民者。則以優免。終
則就仕成家。而不知僧者何所圖而上銀納光頭役
使耶。若遲緩不納。則星牌火急催迸。過於他役。則執
事者當細推之。


古人所謂方丈者。即住持之位也。後之住持者。不能
說法。故別請法師。代主其席。今乃謬擇有世緣者。濫
立方丈。而法師稱為法雲房。吾不知其所出也。古時
並無抱本飯單之說。後時有等老宿。飽飫叢林。聽法
無厭。座上之師。是其下輩。盖為堂中無位。故在外隨
喜。若准古規。猶為不可。豈以新進晚學。敢效其尤。所
謂盜法之滅。非此之謂乎。


古之坐禪者。擔粮褁米。不遠千里。親近知識。盖欲參
問故也。時輩自進堂來。曾不請問。只是亂闖。遣昏敵
散。資為口實。老寔念佛。以為談柄。乃至十期二十期
曾未發明以期多故。便稱首座。聾瞽後人。舉世皆然。
莫之能敕其可哀歟。不可哀歟。


公府之治人者。在於刑政。沙門之齊眾者。在乎禮樂。
故凡有不如法者。必罰之跪香。或至罸齋。甚者出院。
[001-0373c]
古之出院者。為眾所棄名同死罪。律制被棄比丘。不
與同宿。犯波逸提。被棄者愧。不敢立於人前。今時沙
門。視叢林為戲場。眇規矩為閑事。乍入乍出。不受約
束。其猶世人𢬵一死罪。而刑政無所復施矣。嗚呼。


古之施主。請僧齋醮者。必選名德預俻香儀。叩請者
三。而沙門必以三辭乃就。盖謂德不堪應供故。道不
能度生故。今時沙門。或認門徒。或求薦帖。或用禮謀
求。何處有三辭之說乎。


古時叢林。凡有國士入寺。必上堂說法。以慰其遠來
之意。如此風規。絕不聞矣。


古時檀越人家有喪事。師僧往吊。必登座說法以資
亡者。其次則遠棺念佛。並無跪拜之禮。今之沙門。不
體古規。毋論男女老少。一往拜禮。吾不知於禮。是耶。
夫沙門之體。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戒經有不拜
父母之說。父母劬勞。尚云不拜。彼少年男女。有何恩
德。一槩禮拜。可為一笑。


古之沙門。帝皇之所重。如忠國師。天子扶輿自若之
䫫。有效其尤。多生傲慢。故有大士垂慈。行下劣行。或
含垢忍耻。或敝衣惡食。或跪階就乞。欲使傲慢之徒。
各知分耳。今時有等為法師者。不體古意。妄意效顰。
嚴整法服。跪街乞錢。學者持樂吹打。人不以為耻。彼
以為得志。吾謂不然。夫法王之位。人天所尊。循街跪
乞。有辱大體。譬如朝士雖貧。豈有循乞之理。古所謂
裨販如來。非此之謂乎。
[001-0374a]


世稱焰口。即相應之法。所言相應者。乃三密嚴持之
謂也。口密誦呪。手密結印。心密觀想。是以古師授受。
必擇行解相應。堪紹灌頂者。方為傳授。如緣起文中
所說。今所言行解相應者誰。只如觀想者必須坐禪
集靜。靜功若就。則於一念靜心流出。所謂變大地作
黃金。攪長河為酥酪。非偶然也。近來新學晚輩曾不
坐禪。又不習觀。伹學腔科。濫登此位。非唯生不可利。
仍恐損已福祉耳。不可不知。


古叢林之有書記。錄一時聞見善惡事實。及堂頭示
眾法要。如朝廷史臣。名非浪得也。今但寫誦經疏文
而巳。當代賢否之事。善惡之跡。莫得而聞焉。嗚呼。


經云不事餘天。又云鬼神不禮。盖擇所依也。佛恐新
學沙門。不知所擇。擎事於彼。成其眷屬故也。所以乞
食比丘。不許入外道屠膾之家。有其由矣。今之沙門。
毋論神廟天祠乃至人家享堂。苟衣食可足。皆往住
焉。是非不懼來生。為其徒黨眷屬。但云火燒眉毛。且
圖眼下無事耳。


大聖人以無緣慈。運平等化。故座下不減四眾。男女
之所往來也。今時執政者。以為傷風敗俗。故不許入
寺燒香。聽法。似不究其端矣。何則。傷風敗俗之事。多
出於親鄰眷屬間。往來習熟。非朝夕之故。豈於稠人
廣眾之中。而有是事乎。故書云。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其嚴乎。又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凡講經處必以千
百同居。豈千百人中。無一二忠信。而肯容其如是胡
[001-0374b]
為耶。吾一生之內。所聞傷風敗俗之事。僧道十無其
一。俗人十居其九。為復是俗人本分而不必禁耶。為
復不為傷風敗俗耶。抑豈盡燒香聽經而然耶。舍此
責彼。是不究其端矣。


昔者大士捨全身而求半偈。常提賣心肝以酬般若。
藥王然身謝法。輪王身當床座。其求法之誠。一至於
此。子見京中學者聽經。希圖單布。意初不在經也。若
法師有緣者。每人散布二三疋。少則一疋布。多者為
勝。少者蔑如也。苗有緣法師出世。薦帖如符。除聖上
不可致。其餘無處不求。故一人多有五六處討單者。
寔可笑矣。


昔者慧滿禪師。勅住弘濟寺時。證果寺尼。出入宮禁。
僣行無度。滿即集眾擯黜。尼訴於東宮。遣詹事杜正
倫解其擯事。滿執法不從。眾懼禍及。遂強解之。尼後
謝過。滿終不悅。且彼尼者。宮闈所重。非常可比。尚不
容僣越。今也一女大士。略有世緣。沙門之流。百意奉
承。不知其耻也。


昔者智正法師。住終南山聖相寺。二十八年不涉世
緣。凡有著作。弟子智現。執紙筆立侍。隨出隨書。曾不
賜座。一日足跛心悶。不覺仆也。師猶責之曰。昔人翹
足七日。汝今纔立顛仆。心輕故也。今為師徒者。一語
呵及。則終身不近矣。悲哉。


所謂坐禪者。謝絕世務。安置靜居。直如有氣死人一
般。方能學道。所以古之學道者。多以巖居樹宿。木食
[001-0374c]
草衣。前輩坐禪。皆遵素約。近來淳風大變。槩習奢華。
首座辨齋。必先於眾。眾亦競為奢侈。莫可救止。且學
道者。貴於清淡無水安心在定。是以世尊捨萬乘之
榮。而直至雪山飡松食柏。豈其無可辨耶。盖為道必
於無求乃得也。今之坐禪者。自無所出。干求施主。營
謀一年。樂享三月。以三月之享。換其一年之勞。未為
得計矣。


夫僧者。續佛真燈。繼佛慧命。是其正務。古人不得前
人印記。終身不敢歇心。故汾陽大師。歷參七十二員
善知識。㝡後見首山。方乃放參。乃云萬古碧潭空界
月。再三撈摝始應知。然後為其法嗣。接其原派。從上
尊宿。莫不皆然。菲繼真燈。曾無回祀之說。今時沙門。
曾不見為真燈。故回禮為師。或慕虗名。或依勢道。或
圖利養。或謀田宅。或於本師聞氣。棄舊從新。回禮於
他。舊師眇然視為閒人。曾有所謂繼佛慧命。故改易
師法乎。或有一等。守其愚見。以前師無所知者。以為
親師。坐禪聽經者。謂是首座師父法主。師父視之尋
常。究其所以。無他。將佛之慧命真燈。視為兒戲。曾不
知為出世之緊要也。哀哉。吾惓矣。休矣。不復與子言
也。且夫子聖人也。其作春秋。尚云知我罪我。其惟此
書。我何如人。而敢恣口輕言世之得失也。然欲與此
世此時。共扶正法。繫此大節。如有罪我。我何敢辭焉
問曰。前云試度內度。皆
太祖所設。今時極當。如師所議。爾來邊餉所急。朝廷
[001-0375a]
差官督內。人皆不肯奈何。答曰。夫欲取利於人者。先
思所以利人也。歷朝以來及
高皇帝。於各寺院。賜有頞曰。三千五千。少至三五百。
僧無乏食之憂。凡僧內牒巳。終身優免。官府待為上
賓。一切關津。無容阻滯。如俗人謳辱者。輕則笞罸。重
則斬手。所有田產。法不許賣。法不許買。與者受者各
罪。用強侵佔者流。一如欽錄所載。人所以樂為內度
者。盖為有利故也。今也不然。田產為勢豪所佔。而官
府不之究。僧為俗人所辱。而官府不之護。產罄寺廢。
募緣度日。將何內牒。倘有俗置新產。有田當役。有人
當丁。原同百姓。何更要內牒耶。況乎內牒之後。祈晴
請雨。集儀拜牌。迎官接府。反增其累。如點名不到。則
罸同有祿。列二七祖。若為俗人所辱。不若猪狗。曾何
云有祿人員。法不應辱。何所異於俗人。丁役之外。更
要內牒耶。嗚呼   高皇帝之欽錄猶在。高皇帝
之聖旨絕不之行。既無利於僧。而僧不肯內牒者。毋
怪其然也。


慨古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