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o0120 起信論疏記會閱-清-續法 (master)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十
唐 西京太原沙門 法藏 述疏
  終南草堂沙門 宗密 錄註
宋 秀州長水沙門 子璿 修記
清 錢塘慈雲沙門 續法 會編
  順天府府丞 戴京曾 閱定


【△次廣釋。初止。二觀。三俱。
初止。初修方便。
二顯勝能。三辨魔事。四簡真偽。五示益勸。
初修
方便。初明勝人能入。次顯障者不能。
初明勝
人能入。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止成得定除
障不退。
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初約外緣。二
安內心。
初約外緣。】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


【【疏】住靜者。若具言之。有五緣。一者。閒居靜處。謂住
山林。及諸閒靜等處。若住聚落。必有喧動。二者持
戒清淨。謂離業障。若不淨者。必須懺悔。三者。衣食
具足。四者。得善知識。五者。息諸緣務。今略舉初。故
云靜處也。


【記】閒居等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閒。無憒閙故。名之
為靜。意令心寂。當須離喧。若欲離喧。宜去聚落。居
阿練若。繁塵不對。止則易成。此有三處。可修禪定。
[010-0713b]
一。深山絕人處。二。須阿蘭若處。離於聚落。極近三
里。即放牧聲絕。無諸憒閙。三者。遠白衣舍。清淨伽
藍之中。皆名閑靜處。故當第一。戒淨者。欲盛妙饌。
必資淨器。戒若不淨。定則不生。若知先所曾破戒
者。當宜依法懺悔。令戒如故。以戒不淨者。即有業
障。令修止不成。便感邪魔病事等以為侵撓也。衣
食等者。一。衣具足。以根有三故。上者。如雪山大士。
隨得一衣蔽形而巳。中者。如迦葉糞掃三衣。不畜
餘長。下者。如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許三衣
之外。百一資身。二食具足者。此有四類。上者。隨得
充飢而巳。中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下者。阿蘭若
處。受檀越送食。下下者。僧常食。及受請。除此。異求
多積。長貪妨道。今須衣食者。若闕一種。心有所慮。
得定無由。
善知識者。有三。一者。辦力資緣。二者。同
行勸發。三者。教授法門。如鼎三足。闕一不可。息諸
緣務者。有四。一。生活。二。人事。三。工巧伎術。四。學問
讀誦。隨有一事。即有所妨。令不得定。


【疏】端坐者。調身也。先。安坐靜處。每令安穩。久久無
妨。次當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先以左脚
置右髀上。牽來近身。令脚指與髀齊。
次解緩衣帶。
使周正。不令坐時脫落。次以左手置右手上。壘手
相對。頓置脚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次當正身。先
挺動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亦勿
令手足差異。正身端直。令脊骨相當。勿曲勿聳。次
[010-0713c]
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徧不邪。不低不昂。平面
正住。次以舌約上齶。次閉眼不令全合。
廣如天台
山顗禪師二卷止觀中說也。今略總說。故言端坐
也。


【記】正脚等者。押一脚為半跏。於中以右押左為降
魔坐。以左押右為吉祥坐。若兩脚相押為全跏。此
坐能令儀相端好。廣如智論說。故偈云。見𦘕跏趺
坐。魔王尚驚怖。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緩衣帶
者。恐坐久氣滿不安故。不令脫落者。儀相不妙。或
恐風寒故。約上齶者。禦風閉氣。免神散心馳故。然
欲閉口。先且吐胸中穢氣。吐時開口放氣而出。想
身百脉不通處。教悉開通。出氣令盡。然始閉口。鼻
中內清氣。然閉口時。但得脣齒纔相拄耳。眼不全
合者。全開則掉。全合則昏。故但令斷外光而巳。

卷止觀者。即彼初學坐禪止觀。本只一卷。開應成
二也。彼有十門以修止觀。第一具緣。略如疏明。第
二呵欲。謂色聲香等五欲。所言呵者。了知此五。惱
惑眾生。因之受苦。不得解脫。深生厭離不復追攀。
乃名呵也。第三棄葢。葢謂貪欲。睡眠。恚。掉悔。疑也
所言棄者。覺知此五。葢覆眾生心性。不得解脫。如
日月為烟雲等翳。不得照明。今皆遠離。即名棄也。
第四調和者。謂調飲食不饑不飽。調睡不節不恣。
調身不寬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心不浮不沉。令
此五事。和暢得所故也。第五方便行者。謂欲。進。念。
[010-0714a]
慧。一心。以能志樂修諸禪定。出離世間。晝夜精勤。
進諸善法。念世無常。可輕可賤。禪定智慧。可貴可
重。於漏無漏。揀擇苦樂虗實之相。一心決定修行
止觀。以此名為方便行也。第六正修止觀。於中有
坐時修。歷緣對境修。並如彼文。第七善根發。即同
下文現報十益等。第八覺知魔事。如下文說。第九
治病者。先須知病所起。起有四種。一。從四大起。二。
從五藏起。三鬼神所作。四。業因所感。既知病巳。即
以止觀治前二。以呪力治第三。修福懺悔治於第
四。第十證果。即入住不退。並如彼說。略知大況。若
要備見。可尋彼文。


【疏】正意者。調心也。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
詐現寂靜威儀。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無由。離
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觀心。與理相應。自度
度他。至無上道。名正意也。


【記】調心者。心即是意。調伏心意。令趣向真正故。末
世下。出不正相。然戒定慧學。及諸雜行。多有是患。
菩薩戒疏云。佛法內人。多約四位起行。謂三學及
雜行。初約戒學者。有二類。一。矯異者。謂雖不破戒
性非質直。依邪思計。現異威儀。眩耀世間以求名
利。本無片心以求出離。然普抑餘人無異威儀者。
悉為無德。此是沙門賊。亦是威儀賊也。如迦葉寶
積等經說。二。淺識者。謂性非深智。恃巳戒行。將為
出離。陵他乘急戒緩之眾。聞諸法空。便生恐怖。此
[010-0714b]
是佛法怨賊也。出佛藏經。二。約定學。亦二類。一。約
貪狂者。謂性樂名利。久在山中。心少澄靜。現得定
相。眩耀世人。招大名聞。普抑餘人無此相者。悉以
為非。此是阿蘭若賊也。出華手經。二。約邪慢者。謂
性非多聞。依山習定。鬼神加力。心定有見。既不善
覺知即恃此起慢。當大名聞。陵滅餘人。悉以為非。
毀傷佛法。此是魔黨大賊也。出起信論。及華手經。
三。約慧學者。亦有二類。一。約淺者。謂性少聽誦。學
無次第。為名利衝心。急預講說。巳見臆斷。非毀古
今。唯求利名。元無出意。恃自無行。亦輕侮戒定。此
是賣佛法賊。當招大苦。出華嚴魔業。及楞嚴等經。
二。約深者。謂性雖明辯。於二乘三藏。文義少通。然
猶未得佛意。既當傳法。唯讚名利以勸後學。非毀
古今。顯自獨絕。恃此為德。起慢陵人。但誦持法藥。
而不自滅病。巳負深愆。況更法中起病。甚不可救
奇哉。水中出火。以何滅之。此是害佛法之賊也。出
佛藏十輪等經。四。約雜行者。亦二類。一。約福行者。
謂性非質直。苟為姦計。共崇奇福。眩耀世人。招引
重䞋。意在以少呼多。用此活命。既遂其所求。即恃
此起慢。陵蔑餘人無利養者。悉以為非利養。既爾。
名聞亦然。此亦販佛法賊。出迦葉經。二。約餘行者。
謂性非慧悟。隨學一法。即便封著。眩此所學以招
名利。撥餘修者。皆非究竟。此亦愚人蠧害佛法賊
也。行人苟沾一患。宜深戒除去之。
離此下。明今意。
[010-0714c]
皆可解。


△二安內心。初約坐時修止。二約餘時修止。


初約坐時修止。先離境。次除心。
先離境。】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
不依見聞覺知。」


【【疏】息。謂數息觀境。形。謂骨鎖等。色。謂青黃赤白四
相。地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緣之境。見聞覺知。是識
一切處。通前為十一切處。亦可見聞等。是舉散心
時所取六塵。於此等諸塵。推求了達。知唯自心。不
復託緣。故言不依。


【記】皆事定者。兼前數息等。不唯此五也。十一切處
者。即青等四。空等五。及識為十。言一切處者。觀一
一法。皆徧一切處故。由此亦名十徧處觀。亦可等
者。謂不依心散亂時。眼所見色。乃至意所知法等
六塵。聞。謂耳鼻。覺。謂舌身。知即是意。攝六略盡。今
舉能取所也。於此下。釋意。以推此等。唯識所現。無
別有體。既知心外無塵。豈合將心外託。若不然者。
豈名修止耶。巳上諸定所緣。皆是權小教中之所
施設。蹔令制心。漸發無漏。今此實教。故並不依。即
直賜寶乘。不與羊鹿也。


△次除心。】


「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
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
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
[010-0715a]
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疏】一切下。除前諸境。更有餘心。皆亦遣也。亦遣除
想者。所遣既無。能遣不立。泯然寂靜。方名止也。

一下。問。何故能所心想。並不存耶。故此答云。以法
本無想。欲順於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也。念念下。轉
釋成法性無想所以。良以想無自性。窮之則空。故
無生滅自體可得。此乃即生無生。即滅無滅故也。
如陽炎水。本自乾耳。亦不得下。若心外有實境。心
緣此境時。抑令不緣。不可得故。後以心除心者。今
既心外無塵。即所取無相。所取無相故。能取自然
不生。何勞後心方更除耶。心若下。初習多馳。故攝
令住正。是正念下。何者正念。故云外境唯心。是為
正念。即復下。妄境既無。唯心亦寂。


【記】論分二。初。遣妄想。中三。一。正遣。餘心皆遣者。此
有二義。一。除見聞覺知外。更有心想。隨何等念。悉
皆除遣。二。除前數息骨鎖十遍處境觀想之外。更
有九想八背等一切事定觀想。悉皆不依。以今心
心向理故。揀去事想。故云皆除。所遣等者。依幻說
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
如是。故亦須除。是則幻心滅故。幻滅亦滅也。以一
切等。二。釋成。順法性者。雖言一切法。意在真性。以
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廣如真如門說。斯則
離心緣相也。轉釋等者。科指此文。良以下。釋此文
意。前言法性本無想者。實由想體自空。本自不生。
[010-0715b]
今則無滅。此葢本空。非推之使空也。此乃下。會釋
文旨。非謂待無念時。方始不生不滅。以念念生處。
即是無生。念念滅時。即是不滅。如經云。初生即有
滅。不為愚者說。又經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陽𦦨
喻明可見。亦不等者。三重揀。若心等者。先反縱。意
云。外境若實有體。抑心不緣。終不可得。以不可不
緣之故。後得以心除心。此即縱其可除也。然剩者
之一字。復詳此文。似剩不故者之三字。但只可言。
抑令不緣可得。後以心除心也。義方彰顯。今既下。
次。正明。既知無境。心自不生。豈得放心外緣。後更
除遣。豈非自徒勞耶。如人令子為非。又復譴責。斯
何理耶。心若等者。二。住正念。二初。正顯。初習等者。
此與前為異。前則不放心外緣。此乃任運馳散。外
境等者。本無境界。妄起攀緣。是名不正。今則觀境
無境。知心無心。唯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當爾
之時。分別不生。故名正念。即復等者。二離相。唯心
寂者。此唯心之相。亦不可得。前則離能所分別唯
一實相。名為正念。今則正念亦無自相。以凡所有
相。皆虗妄故。斯則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自性
了然故。不同於木石也。


△二約餘時修止。】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
隨順觀察。」


【【疏】非直坐時常修此止。餘威儀中一切時處。常思
[010-0715c]
方便。順於法性不動道理。


【記】餘威儀中者。即同天台歷緣對境修也。謂歷行
住坐臥作語等六緣。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且
如欲行。便自思惟。我今何故行。有利則行。無利則
不行。然於行時。了知行心。及行中一切事。皆不可
得。不可得故。妄念自息。名為修止。即觀上不可得
行心。行等事法。一一空寂。因緣故有。名為修觀。住等例
此。又於見色時修止觀者。見一切色。如鏡像水月。
悉不可得。不生分別想念。名為修止。色等因緣故
有。畢竟空寂。名為修觀。聲等例此。順法性理者。若
止若觀。俱順法性。以法性常寂常照故。然天台修
止。自分三止。觀亦復然。以約三諦境修故也。今此
文中。約真如生滅二門而修止觀。皆順一心。即是
雙運。雙運即是息二邊分別。中道第一義諦止觀
也。方便隨順者。以真如法性。舉心即錯。動念即乖。
故凡有思念觀察。皆為隨順方便也。


△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
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疏】久習下。一。止成。以心下。二。明止力附心。猛利得
定。深伏下。三明伏惑入位。即信滿入住。


【記】止成者。止前方便成也。未是即觀之止。附心者。
以久習故。隨心成止。以隨心故。即成三昧。即真如
三昧也。真如三昧。方是即觀之止。為奢摩他。梵語
[010-0716a]
三昧。此云正定故。
伏惑等者。伏四住見修煩惱。未
能斷故。故云伏惑。然此亦有伏無明義。論言深伏。
意含此也。此當信位。若更增進。速入初住。故云信
滿入住。入住即不退。


△次顯障者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
所不能入。」


【【疏】一。於理猶豫。二。闡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
我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種障。隨有一種。即不能
入。


【記】理猶豫者。於上甚深義理。是非不定。如圓覺經
二十五輪云。一念疑悔。則不能入。
闡提者。阿闡提。
此云無信。此則一向以為不是故。不同疑惑。
外道
者。為宗習邪法故。誹謗正道。此乃非唯不信。更加
此過。故異前也。
五逆者。弑父。弑母。弑阿羅漢。破和
合僧。出佛身血。四重者。殺。盜。婬。妄。問。前疏文云。有
業障者。但令懺悔今何除之答。此中所除。約不懺
者。懺則能入。不同小乘有定業故。涅槃經云。未入
我法。業則決定。若入我法。則不決定。
恃我者。一。恃
我故不修。二。修之存我相。二皆不入。故圓覺云。彼
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放逸者。或
貪放逸故不修。或修之不勤。亦不得入。學如不及。
猶恐失之。況此類乎。
是六下。非謂具此六障。方不
得入。但於六中。或有一障。便能障道。不得三昧。
[010-0716b]


△二顯勝能。初能生一行三昧。二能生無量三
昧。
初能生一行三昧。】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


謂一切諸佛法身。
與眾生身。平等無二。


即名一行三昧。」


【【疏】復下。一。標立。
謂下。二。釋相。
即名句。三。顯名。


【記】佛法身與眾生身無二者。有三意。一者。意取眾
生法身故。二者。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故。三者
眾生相空。即法身故。於此三中。初後為正。故淨名
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平等即無二。無二即
一相也。
一行三昧者。即真如三昧也。謂住真如境。
故名真如三昧。以真如無異相故。但行造此法。故
名一行三昧。此乃由境一故。使智行亦一也。前則
從境得名。此則通於法行。
科云能生者。其實即是
義說為能生也。


△二能生無量三昧。】


「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


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
昧。」


【【疏】以此真如三昧。能生無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
也。
若人下。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
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
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是名上。
皆一行三昧。入一行下。明無量三昧。


【記】當知下。初。躡前生起。若人等。二。正明本義。
以此
真如等者。由真如是一切法根本故。修此三昧。亦
[010-0716c]
與一切三昧為根本也。
修行漸能生者。此三昧既
是根本。若入此者。則能生長一切三昧。以末從本
生。故諸三昧。自此成也。
文殊下。引證。法界一相者。
所緣之境也。繫緣法界者。能緣之心也。停心諦理。
與境冥合故。諸佛法界者。諸佛所證法門。河沙無
量。隔別不同。然亦一一不異法性。入此三昧者。皆
悉得知。無有差別也。
是名下。消釋彼文。上義證前
文。下義證今文。如理會通。


△三辨魔事。


梵語魔羅。此云殺者。謂能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
慧之命。而言事者。葢佛以功德智慧。度眾生令入
涅槃為事。魔不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
生死為事。以魔樂生死故。三界羣品。盡屬於魔。今
修行之人。志欲出離三界。又發弘誓。廣度眾生。魔
懼減少眷屬。故來撓之。令其退墮。行人要須辨識
而降伏之。然有四種之異。一。煩惱魔。二。蘊魔。三。死
魔。四。鬼神魔。前三在內。以內修伏之。鬼魔在外。呼
名相降之。故今甄辨。


△於中二。初略二廣。
初略。初魔事。二對治。


初魔事。】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


【【疏】魔。天魔也。此云障礙。
鬼。堆愓鬼也。神。精魅也。如
是鬼神。嬈亂佛法。
令入邪道。故名外道。
如是三種。
[010-0717a]
能變作三種五塵。壞人善心。三種者。一。示可畏之
身。怖之以失志。二。現可愛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現
非違非順平等五塵。動亂人心。


【記】障礙者。障入道人。礙令退墮故。
堆惕精魅。並如
下說。如是三種者。魔。鬼。神也。外道同人。故不說之。


能變三種下。一者。違情五塵。或大或小。恐怖萬端。
故令失志。文云現形恐怖。是也。二者。順情五塵。對
男現女。對女現男。令其生染。文云端正男女。是也。
三者。平等五塵。揀去前二。即是此境。文云等相。是
也。以魔鬼神之三種。各能現違順平等之事也。


△二對治。】


「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疏】一切境界。尚唯自心。何況坐中此等諸境。是故
觀察唯心。魔境隨滅。不能嬈亂。以此唯心。非彼所
知故。
此是通遣之法。


【記】先。略釋論旨以明通遣也。何況等者。如上所現。
但是坐中一切境內之少分故。若能觀心。無境不
滅。故前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又云。心
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等。
以此下。唯心
之義。方便教者。尚不能知。豈彼魔外。能解此理。大
論云。蠅能緣一切物。唯不能緣熱鐵。若緣熱鐵。蠅
則成火。魔能緣一切境界。唯不能緣實相。若緣實
相。魔亦成實相也。
通遣者。凡所見聞。但用此法而
治。如天甘露。是病皆除。故圓覺云。除彼所聞。一切
[010-0717b]
境界。皆不可取。此皆通遣法也。


【疏】別門遣者。
治諸魔者。當誦大乘般若。及治魔呪。
默念誦之。
治諸鬼者。堆愓鬼者。或如蟲蝎。緣人頭
面。鑽刺熠熠。或復擊攊人兩腋下。乍抱持於人。或
言說音聲喧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
者。則應閉目一心。陰而罵之。作如是言。我今識汝
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
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律。若在
家者。應誦菩薩戒本。或誦三歸五戒等。鬼便却行。
匍匐而出也。
治諸精魅神者。謂十二時狩。能變作
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作可
畏身相等。眾多非一惱亂行者。其欲惱人。各當十
二時中本時來也。若其多於寅時來者。必是虎兇
等。乃至若多於丑時來者。必是牛類等。行者恒用
此時。則知某獸精魅。說其名字訶責。即當謝滅。

等皆如禪經中。及天台止觀中廣說。


【記】次。廣引經書以出別治也。先。別出對治中。初。治
魔。當誦大乘者。如諸藥草。各有功能。般若者。金剛
摩訶之類。呪者。諸陀羅尼。其數非一。
默念者。恐彼
聞之而解。使呪等無力。如授藥令服。不可與知。

諸下。二。治鬼。堆惕者。禪病經云。羅旬逾長者子。初
出家時。迦葉佛所。教數息觀。靜處見一鬼。面如琵
琶。四眼兩舌。舉面放光。以手擊攊人兩腋下。及餘
身分。口言堆愓堆愓。如旋火輪。似掣電光。或滅或
[010-0717c]
生。或作鼠形。或作馬聲。或作鬼吟。或復竊語。種種
惱亂。令行人發狂。佛言。此鬼是拘那含牟尼佛時。
有一比丘。垂向初果。犯邪命故。為眾擯出。瞋恚命
終。自誓為鬼。惱亂四眾。堆愓者。以口云也。
臘吉支
者。禪經云。此起尸鬼也。而言偷者。或是此鬼。愛偷
死屍故。或是連下梵語。且兩存之。非謂因偷夏臘
也。故經云。諸臘吉支。手捉鐵棒等。
戒律。即聲聞戒。
諸部律文。歸戒。可知。
治諸精魅下。三。治神。少男女
者。即順情境。謂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等。可畏身
者。或為虎狼師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之像。來怖
行人。如嵬禪師所見。或無頭。師見之曰。善哉。汝無
頭痛之患。或無腹五藏等。皆以言戲之。又見年少
女人。師曰。貧道身如枯木。心若死灰。無以革囊見
試。此鬼即時飛空而返。仍有偈云。大海可竭。須彌
可傾。彼上人者。秉志堅貞。
兕者。有說似牛。青色。一
角。重千餘斤。牙爪銛利。能伏千虎。
乃至者。若多於
卯時來者。必是兔麈鹿等。辰時來。即龍鼉魚等。巳
時即蛇蚓鰍等。午時即馬驢駝等。未時即羊鴈鷹
等。申時即猴玃猨等。酉時即雞烏雉等。戍時即狗
狼豺等。亥時即猪㺄豕等。子時即鼠燕蝠等。丑時
即牛鼈蟹等。
此等下。二。總指經書。以證其出處也。


△二廣。初魔事。二對治。
初魔事。初現形說
。五食差顏變。
初現形說法。】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說陀羅
[010-0718a]
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
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


【【記】或下。現形也。如掬多令魔現佛形。八部翌從。不
覺禮拜等。
若說下。說法也。陀羅尼。此云遮持。謂持
善遮惡故。然有多字。一字。無字。魔所說者。應唯前
二也。以不知唯心。故不能說無字。
空無相無願即
三解脫門。亦名三平等門。
無怨下。顯無相願空義。
可知。此魔但能說而不能證。天台云。魔能說別異
空假中。不能證也。


△二得通起辨。】


「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


辨才無礙。」


【【記】或下。先。得通也。魔得有漏五通。故令行人。亦得
此通。此中過去是宿命。未來是天眼。現在是他心。
前現形。即神境。唯不顯天耳。舍在其中也。
辨才。次。
起辨也。


△三起惑造業。】


「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
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
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


或捨本勝行。更修
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


【【記】能下。先。起惑。以正定令人滅惑。魔定令人起惑。
由行人善根微少。故修三昧。引此邪相也。
或捨下。
次。是造業也。
[010-0718b]


△四據定得禪。】


「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
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
於定中。


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
愛著。」


【【記】初。據定。
得自然下。二。得禪。自然飲食身心適悅
者。禪悅食故。或於禪中。得人間上妙飲食。


△五食差顏變。】


「或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


顏色變異。」


【【疏】五對。皆如文可見。


【記】初是食差。顏句。是顏變。
五對等者。先。寄別總指
也。總上魔境。共有五對十事故。


【疏】問。如現佛菩薩像。說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
發。云何揀別。定其邪正。
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
是魔所作。謂是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實是
善根所發之境。謂為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
終無進趣。是故邪正。實難取別。
今且依古德相傳。
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
觀察。
如經有言。欲知真金。三法試之。謂燒。打。磨。行
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別之。亦須三試。初則當與
共事。共事不知。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觀察。

借此意以驗邪正。第一以定研磨者。謂定中境相
發時。邪正難知者。當深入定心。於被境中。不取不
捨。但平等住定。若是善根之所發者。定力逾深。善
[010-0718c]
根彌發。若是魔所為者。不久自壞。第二依本修治
者。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則依本修不淨觀。若如
是修。境界增明者。則非偽也。若以本修治。漸漸滅
者。當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觀察者。觀所發相。推驗
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
當自現。
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即自當焦
壞。
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猶打。智慧
觀察。類之以燒。
以此三驗。邪正可得知也。


【記】問下。次。約通料揀也。先。問。宿世等者。如前所說
三賢巳上。乃至於佛。能與二乘凡夫。作差別緣故。
今定中所現。聞見既同。寧知邪正。
答下二。答二。初。
歎難解。墮邪網者。以邪為正。故楞嚴云。若作聖解。
即受羣邪。退善根者。以正為邪故。由是取之捨之。
二俱有過。是故難也。如蹈火受焚。見寶不取。二皆
有失。失故無進趣之日也。
今且下。二。正揀辨四。初
標依古法。一者。深入禪定。二者。勿移舊志。三者。察
其本末。
如經下。二。引經為據。三試等者。若燒之益
粹打之彌堅。磨而不磷可謂真矣。共事者。若蹔會
聚。當共與之從事。從事則體其情性也。情則易變。
性則不改。故可知之。如或未辨。久則見之仁者。則
久而彌芳。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也。而又未辨。當
用善巧觀察。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自然
可見其邪正矣。
今借下。三。依法正揀。經中三喻。以
驗行人真實虗偽。故文云行人亦爾也。故以共事
[010-0719a]
等三法試之。今文將以騐於定境。不同經意。故云
借此。但借其喻。非取法也。不淨觀者。隨看當初所
修何觀。或數息。或不淨等。今於此禪。發其境界。即
却依本時修習。便驗其邪正也。
如燒下。四。合顯經
喻三。先。喻也。但舉一喻。餘則例知。故不言也。
此中
下。二。合。定譬等者。據義順合。可知。
以此下。三。結。三
驗等者。既以定石磨之。行槌打之。慧火燒之。邪正
鈆金。足可彰矣。


△二對治。】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


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疏】行者下。依自隨分所有覺慧。觀諸魔事。察而治
之。若不觀察。則墮邪道。三種驗中。此當第三智慧
觀察。
當勤下。邪不干正。自然退故。若取著者。則背
正入邪。若不取著。則因邪顯正。是故邪正。在著不
著也。不取著故。無障不離如智度論云。除諸法實
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境相。即是魔
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此之謂也。斯則總
顯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門。唯修理定。更無
別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無別法。所以合
說。但依本止門故。


【記】以是義者。指前五對。
依自等者。隨巳所有慧力。
觀彼境界。不妄領受。當觀諸法實相。無邪不破。以
知境界唯心。本自不生。終不信任。妄有取著。墮於
[010-0719b]
邪網。
若不等者。以隨彼境界而生取著想。其心則
亂。以心亂故。失於正受。正受者。不受諸受也。今既
受彼。即名為失。以失正故。師墮於邪。無所疑矣。

不干正者。以邪法虗妄。正法真實。真實若立。虗妄
自壞。以修行者。深住真如三昧故。自然退也。
若取
等者。魔所現境。意在令人取著。念心纔起。墮彼無
疑。若深入唯心。是邪則滅。是正則存耳。
是故等者。
不著。則迴邪作正。著之。則變正為邪。
不取下。然天
台治魔。不離三種。一。止治。謂凡見一切外境好惡
等事。悉知虗誑。不愛不怖。亦不取捨。亦不分別。息
心寂然。彼自當滅。二。觀治。謂若見如上所說種種
魔境。用止不去。即反觀能見之心。不見處所。彼何
能惱。如是觀時。尋當謝滅。若遲遲不去。但當正念。
勿生恐怖。不惜身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佛界如。
一如無二如。魔界無所捨。佛界無所取。即佛法自
現。魔境自滅。今此論中。前是觀治。此是止治。止觀
二治。皆在不取也。
智度等者。以生心取境。境便成
魔。境惑其心。即為魔事。且如色等諸法。取之則成
塵賊。不取則成妙境。今觀一切。唯是實相。實相之
外。更無諸法。是故見有法者。皆是魔也。况於定中
所見境界。可不是魔耶。
偈云等者。如經中說。有一
比丘。魔欲惑之。經七千歲。竟不得便。何以故。以是
比丘。不起心故。其猶密室。風不得便。風得入者。由
孔隙故。魔得便者。由起念故。
斯則下。示此節當勤等
[010-0719c]
論文。以對三試之中。當以定研磨。及依本修治之
二也。
以此下。釋所以。或曰。準論正念之言。但當其
定。云何得有依本修治耶。故此釋之。故前云。不依
氣息形色地水火風等。此則揀去餘事觀想也。又
云。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
自相可得。又云。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
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等。故知深入此定。即
是依本修治。更無別法以為本修也。
問。據前所說。
但是魔境。及至結文。何故乃言離業障耶。答。此有
二義。一則行人內有業障故。外感魔境。若離業障。
則無魔事。今就本言。故云業障也。二則若墮魔網。
則成業障。以魔樂生死。起愛見。貪著世間名利恭
敬。由是造業。故成業障。今離魔事。即是離業障也。


△四簡真偽。初舉內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對理
事二定以明真偽。
初舉內外二定以別邪正
初邪。二正。
初邪。】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
間名利恭敬故。」


【【疏】皆不離者。我見我愛我慢之使。常相應也。貪著
者。內著邪定。外貪名利。又但一切禪定。不能減損
煩惱者。皆不可據也。


【記】我見等者。迷此三惑。即名為癡。即我癡等。是未
那中俱生四惑。以是俱生。故云常相應。皆是無明
住地所攝。故名為使。
不減煩惱等者。修定本為除
[010-0720a]
斷煩惱。既不能斷。何用定為。如服藥病增。則知非
藥。安可更服。
據。依仗憑託之義。不可據者。不可憑
仗而行也。


△二正。】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
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疏】真如三昧者。謂在定時而不味著也。不住見。以
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無懈慢者。出定亦無恃
定之慢也。煩惱薄者。貪瞋癡漸薄。即正定之相也。


【記】不唯著者。不同外道有見愛故。此通指。
下二句。
別出。忘心境者。絕能所故。即不味著相也。
出定等
者。本不以懈慢故入定。所以出定時。亦得如此。不
同外道有我慢故。
貪瞋等者。意本斷惑。故得漸薄。
不同外道貪名利等。如服藥病除。是為良藥。既知
是良藥。不可不服也。


△二對理事二定以明真偽。初真。二偽。
初真。】


「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


【【疏】修大來菩薩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種性。
不退位中。除此更無能入之路。種性者。約位。在十
住以去。不退位中辨。


【記】論文反明。疏意順釋。要依等者。以真如是如來
之性。故修此三昧。方成如來之種。如人生於王家。
必繼王業。此亦如是。
除此等者。楞嚴云。十方如來。
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
[010-0720b]
門。
十住巳去者。謂六種種性之初。即習種性也。

退位者。不退有四。一信。二位。三證。四行。今即位也。


△二偽。】


「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
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道見故。」


【【疏】諸禪。謂四禪四空定等。世間諸定。及不淨安般
等。伹取境相定。皆名世間定也。
依於下。以味著定
境故。不離於我。故云與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
故。
若離下。以其共故。若得善友護助之力。得入佛
法。若離善友。則入邪道。


【記】四禪。即色界。亦靜亦慮。故謂之禪。
四空。即無色
界。有靜無慮。故唯云定。
不淨。即觀身五種。謂種子。
住處。自體。自相。究竟不淨。廣如下說。
安般者。梵語
安那般那。此云出息入息。上二。即五停心觀之二
也。等者。更等後三。及四無量。六妙門。十六特勝。通
明禪等。一切事定也。
取境相者。以非理定。但緣彼
息等諸相。不稱真如。不出三界。故名世間定也。然
天台明諸禪定。總為三種。一。世間禪。二。出世間禪。
三。出世間上上禪。世間復二種。一。世間味禪。即四
禪。四無量。四空定也。二。世間淨禪。即六妙門。十六
特勝。通明禪也。二。出世間禪有四。一觀禪。謂九想。
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二。鍊禪。謂九次第定。三。
熏禪。謂師子奪迅三昧。四。修禪。即超越三昧也。三。
出世間上上禪。有九。謂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
[010-0720c]
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惱禪。此世他世禪。清淨
禪。行相廣如次第禪門。略如法界次第。須者撿之。


味著等者。不同真如三昧。不住見相。及得相故。

得等者。三乘人及凡夫外道。皆修此定。然凡夫多
味著。外道帶異計。所修雖同。修心有異。故得果各
別也。
若離等者。前說知識緣中。須教授善知識。要
知邪正。辨真偽。以差之毫𨤲。失之千里故。如此善
友。豈合辜恩。故法句經中。重重顯讚。然修行禪定。
不易其人。欲具諳其門。須遍覧諸教。唯天台三種
止觀。明諸禪修證行相廣在彼文。今略依初學禪
觀。明邪正發相。邪定發相者。或身手紛動。或時身
重。如物鎮壓。或身輕欲飛。或逶迤睡熟。或煎寒壯
熱。見諸異境。或其心闇蔽。或起諸惡覺。或念外散
善。或歡喜躁作。或憂愁悲思。或惡覺觸身。身毛驚
豎。或時大樂昏醉。如是種種邪法。與禪俱發。名為
邪偽。此之邪定。若人愛著。即與九十五種鬼神邪
法相應。多好失心顛狂。或諸鬼神等。知人念著其
法。即加勢力。令發諸深邪定智慧辨才神通。感動
世人。見者謂得道果。皆悉信服。而內心顛倒。專行
鬼法。若不值佛。及善知識所護。是人命終。還墮鬼
神道中。若更生來多行惡法。即墮地獄。行者修止
觀時。若證如是等禪。有此諸邪偽相。即當却之。若
知虗誑。不愛不著。當即謝滅。若起念著。即墮群邪。
正禪發相者。若於坐中發諸禪時。無有如上所說
[010-0721a]
諸邪法等隨正禪發。即覺與定相應。空明清淨。內
心喜悅。澹然快樂。無有覆葢。善心開發。信敬增長。
智鑒分明。身心柔輭。微妙虗寂。厭患世間。無為無
欲。出入自在。是為正禪發相。此二種相。如人與惡
人共事。常相觸惱。若與善人共事。久久愈見其妙。
斯亦如是。行者宜深察之。故須善友教授。


△五示益勸。初總標。二別解。
初總標。】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


【【疏】後世利益。世量無邊。現世利益。略陳十種。


【記】後世等者。妄盡習除。證真起化。德充法界。應用
無窮。
現益亦多。且舉十種。故云略也。


△二別解。初善友攝護益。二離內外障益。三行
成堅固益。
初善友攝護益。


【記】當十中第一也。】


「云何為十。


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疏】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諸佛菩薩。法應護念。令得
勇猛勝進不退也。


【記】云何。徵。
一下。釋。以修等者。略同金剛所說。持經
之者。為如來知見護念等。如王世子。修德進業。堪
紹國位。特為君之所寶也。為佛所念。理合如此。故
云法應。


△二離內外障益。


【記】當十中二之五也。


△文分為二。初離外惡緣。二離內惑業。
初離外
[010-0721b]
惡緣。】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為九十五種
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疏】一。離天魔現形。二。離外道邪惑。


【記】現形者。身被其惱害也。以知諸法實相故。不為
恐怖。邪惑者。心墮於迷網也。當念唯心無境故。不
為惑亂二皆如上所治。
九十五者。華嚴中說有九
十六。謂六師各有十六種所學法。一法自學。餘之
十五。各教十五弟子。師徒合論。故成此數。今減一。
如餘處說。


△二離內惑業。】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


五者。
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疏】一。除業也。不起新業。舊業輕也。
二。滅惑也。


【記】甚深者。即般若妙慧。深達實相故。今既入此深
定。故不誹謗也。
罪障薄者。巳達罪性福性。非內外
中間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三昧漸深。罪業漸減故
云微薄也。
疑者。謂於理猶豫。覺觀。謂語之加行。今
達諸法唯心。無外境界。內離尋伺。於理決定。何所
疑耶故皆滅之。


△三行成堅固益。


【記】當十中後五也。】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


七者。遠離憂悔。於生
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
[010-0721c]
所惱。


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
損煩惱不樂世間。


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
聲之所驚動。」


【【疏】一。於理增信。二。處染不怯。三。不為緣壞。四。無世
滋味。五得深禪定。


【記】增信者。信欲成根。必務增長。漸入不退故。
不怯
者。知法如幻。故無所怯。繩蛇非毒。杌鬼無心。何所
怯耶。故下文云。若修止者。能捨二乘怯弱之見。既
不怯弱。則非同二乘。不壞者。了他如巳。故得柔和。
柔和故不憍慢。不憍慢故人則不惱。不惱故不壞。
不壞。行也。
無世滋味者。世人不學此法。則愛見深
固。貪著世間。今既知三界虗偽。誑人六根。焉可貧
而樂之。不樂則離愛。離愛即減煩惱也。故下云。若
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
得禪定者。真如三昧
成也。論云外緣者。即通舉六塵。音聲。即別指耳所
對也。故楞嚴云。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又
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能令眾生。觀其音聲。即得
解脫。斯則同諸法無行經。入音聲慧法門。何所動
耶。今於六塵中。唯舉聲塵者。阿含說此以為禪剌
也。


△二觀。初明修觀意。二辨觀行相。三結觀分齊。


初明修觀意。】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沉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
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010-0722a]


【【疏】不樂眾善。失自利也。下初觀治之。第四觀成之。
遠離大悲。失利他也。下第二觀治之。第三觀成之。


【記】心沉沒者。以真如無相。向即心絕。分別不起。故
云沉沒。此如二乘取空為證也。由沉寂故。遂成二
失。
或起下。正顯二失也。初觀。即法相觀。於中復有
苦。無常。無我。不淨之異。以見不淨故不可愛。苦故
不可忍。無我故不自在。無常故不可保。由是深厭
世間而求出離。樂修眾善以備將來。夙興夜𥧌。無
敢怠惰。
第四。即精進觀。勝心既發。念念精勤。敏則
有功。故能成辦。
第二。即大悲觀。謂見諸眾生。漂沉
苦海。無有福慧。不知苦本。躭樂生死。不求出離。故
起大悲哀愍之意。如法華云。見六道眾生。貧究無
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不求大勢佛。及與
斷苦法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第三。即大願觀。
悲心既發。以願要期。不擇怨親勝劣。皆令脫苦。逮
得涅槃。眾生界盡。我願方盡。故能成矣。


△二辨觀行相。初法相觀。二大悲觀。三大願觀。
四精進觀。
初法相觀。


【疏】明四非常觀也。


【記】非常者。謂非𠩋彼常情所執之四境故。


△文四。一無常觀。二苦觀。三無我觀。四不淨觀。


一無常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
變壞。」
[010-0722b]


【【疏】修句。總標四觀。當觀下。所觀也。無得下。能觀無
常也。


【記】一切有為者。除六無為外。餘之四位。並是有為。


無久停者。諸法既生。生巳即滅。如露如電。不可久
留。故戒經云。壯色不停。猶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
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無常經云。假使妙高山。
劫盡皆散壞。大海深無底。亦復有枯竭。大地及日
月。時至皆歸盡。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


△二苦觀。】


「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記】一切心行者。如經中說。一念有九十剎那。一剎
那中。九百生滅。既速生速滅。誠為苦也。故前云。動
則有苦。果不離因。然苦者。逼迫為義。五苦八苦。種
種不同。略而論之。不離三種。謂苦苦。壞苦。行苦。三
苦之內。行苦最通。不唯五趣皆有。抑亦三乘悉具。
今就通義。故標一也。


△三無我觀。】


「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
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歘爾而起。」


【【疏】過去則無體難追。現在則剎那不住。未來則本
無積聚。但緣集歘有。不從十方來。


【記】恍惚如夢者。念過去法。恍恍惚惚。似有而無。如
存若亡。徒有言說。實不可得。故云如夢。何啻過去。
現在亦然。故淨名云。是身如夢。虗妄見也。
難追者。
[010-0722c]
非謂有體而求之不易。故曰難追。以全體自空。但
有言說。故云無體也。
如電光者。應念諸法。前屬過
去。後屬未來。於二中間。無體可住。終不可取。故云
如電。故淨名云。是身如電。念念不住也。
剎那者。時
之邊際也。不住者。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
又經云。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
如雲等者。
雲起晴空。何曾有本。法生真界。寧見所從。以生時
無有來處。故滅時亦無去處。淨名云。是身如雲。須
臾變滅也。
緣集等者。兼能集之緣。亦無來處。並同
於雲。
此文亦是空觀。今科云無我者。以要對破常
等四倒故。三世既空。則無有法。法尚不可得。豈更
存乎我耶。若法有實我。則不如雲夢矣。故曰無我。


△四不淨觀。】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


【【疏】上來四觀。除於常等四倒。配釋可知。


【記】不淨等者。淨名云。是身不淨。穢惡充滿。然有五
種。一。種子不淨。父精母血之所成故。二。住處不淨。
生熟二藏中間住故。三。自體不淨。三十六物共和
合故。三十六物者。外相三四醜謂髮毛爪齒。眵淚涕唾。垢汗便利
身器二六成謂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中含十二穢謂脾腎心
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熟二藏。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諸穢惡

故。五。究竟不淨。身壞命終。真不堪故。形骸若斯。復
何可樂。
疏云上來等者。總為結釋也。除四倒者。常
樂我淨。是凡夫所執四種顛倒。故今以無常等四
[010-0723a]
觀。一一對治。如以四藥。治於四病也。


△二大悲觀。】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熏習
故。令心生滅。巳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
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
是。甚為可愍。」


【【疏】不覺知者。無心厭背。故使苦無限也。甚可愍者。
深發悲心也。


【記】如是當念等者。以悟自身非常既爾。當念眾生
亦復如是。無明迷故。不自知故。起大悲也。三界九
類。故云一切。
從無始下。窮其苦源。葢是無明所作。
故前文云。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則熏習真如。以熏
習故。則有妄心。乃至造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受下。明三世皆苦也。
難捨等者。無明未盡巳前。不
能免故。如法華云。一切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
惱之所燒煑。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
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餓鬼畜生之苦。若
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
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
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
無心厭背等
者。反知厭背。苦則有邊。故前文說。染法得佛後則
有斷。十地經云。有無數身。巳滅今滅。如是生滅。不
能於身而生厭離。轉更增長機關苦事。隨生死流。
不能還反。
深發悲心者。眾生與巳。性無二源。真樂
[010-0723b]
本有而背之不求。妄苦本空而愛之不捨。迷頭認
影。枉此艱辛。行者觀之。必生悲濟。


△三大願觀。】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
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
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疏】作下。因悲立願也。心離分別。願體也。盡未來者。
長時心也。救拔一切。廣大心也。令得涅槃。第一心
也。


【記】因悲立願者。思惟眾生三世之苦。難捨離故。猛
立希欲要結之心。樂具德行。濟度彼苦也。
願體者。
若有分別。則不能普度永度。便成顛倒。不稱法性。
以法性離分別故。然此亦是不顛倒心也。
長時心
者。於中初之徧十方三句。且明內修德本。若自無
德行。焉能化人。先利其器。必善其事也。華嚴疏云。
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
談。又淨名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自若
無縛。必能解彼縛也。後之盡其一句。正是長時。

大心者。文云一切。則九類四生。無不攝盡。故成廣
大。初句即是能度方便。若無方便。焉令發心。故以
漚和善巧。令悉從化也。
第一心者。高出人天二乘
之境。更無過此。故稱第一也。
又今文中。具有四願。
心離分別。即誓斷煩惱。徧修諸善。即誓學法門。救
拔一切。即誓度眾生。令得第一。即誓成佛道。既令
[010-0723c]
彼得。功歸於巳。即是自希證也。


△四精進觀。】


「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巳堪
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唯除坐時。專念於止。」


【【記】以起等者。既發如是希欲之心。應行是事而無
怠惰。斯則以思無益。不如於學。故一切善法。勤而
行之。苟能無處不修。無時不作。勤勇匪懈。心不厭
捨。自然成就自利利他益也。
惟除下。難云。此屬觀
門。何又念止耶。答。葢此精進觀中。無法不欲其精。
無行不欲其進。止乃六度門中一法行耳。但餘處
與施等眾善相應。坐時與禪定相應。故云專念止
也。況觀是即止之觀。念止何妨。又可此二句。屬下
分齊科文。


△三結觀分齊。】


「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疏】應作者。順理也。不應者。違理也。


【記】餘一切者。一謂除此四觀之外。所餘一切諸法
行觀。或順或違。皆應審察。二謂燕坐。則唯專於止。
若從坐起。餘諸威儀中。應當思察利害之事。以便
去取。
難云。坐是止之齊相。餘是觀之齊相。坐中無
有觀耶。答。觀有二。一。事觀。通餘時處一切善行。然
亦即止之觀也。二。理觀。則通坐時奢摩他行。便成
即觀之止也。豈有坐中無觀。去來無止者乎。今順
初心一往言之。故云坐時專止。餘時修觀也。
[010-0724a]


【記】順理者。一切善德諸行法門。外違妄染。內順真
如。故云應作。即作持門也。前云。若人修行一切善
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違理者。一切惡法諸非律
儀。內與法性相違。外能招報諸苦。故不應作。即止
持門也。


△三俱。初總標。二別辨。三總結。
初總標。】


「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


【【疏】上來始習未淳。故動靜別修。今定慧終成。故能
雙運也。


【記】若行等者。此約四儀六緣之中。皆須止觀雙修。
定慧俱運。
動靜別修者。動則修觀。靜則修止也。雖
云初且別修。亦須習其雙運。如前文云。去來進止
一切時中。常應觀察。其心得住。隨入真如三昧。文
雖先止後觀。次第別辨。然至修時。豈得相離。以文
不累書。故成前後耳。今此文中說俱者。亦是重辨
前文。恐人修時。各自習故。故特重為勸誡。皆應止
觀俱行也。以因時俱行。果方雙運。如有足無目。有
目無足。皆不到清涼池。獨輪之車。豈免覆轍。故經
云。因地心與果地覺。無二無別。方曰始終不相離
也。


△二別辨。初約法明俱。二對障明俱。
初約法
明俱。初即止之觀。二即觀之止。
初即止之觀。】


「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
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
[010-0724b]


【【疏】所謂下。約非有義以明止。而復下。約非無義以
明觀。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順不動真際而建立
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無。故能不捨止而修觀也。


【記】自性不生者。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今舉四中之一。故云自
性。此即無我無造無受者也。下即善惡之業亦不
亡。
非有義者。徧計全空。故言非有。依他不泯。故不
言無。若言無者。則墮斷過。以非同兔角。畢竟無故。


即念因緣等者。經云。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又
云。因緣和合。虗妄有生等。
非無義者。依他宛然。故
言非無。徧計全空。故不言有。若言有者。即墮常過。
以非同妄情。有所得故。
此二者。性相有殊。不二者。
體用常俱。
此順等者。有二義。一。順教。即此所引。是
佛聖言。二。順理。謂不動真際。是性不變。建立諸法。
即性隨緣。一法二義。故云即也。前疏云。不變性而。
緣起。染淨恒殊。良以等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
曰眾生。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也。
故能
等者。約境修心以成觀行。境既即亡而存心。亦即
止成觀也。然前段即真如門。後段即生滅門。二門
不二。但是一心。故得止觀雙運也。


△二即觀之止。】


「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疏】此順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良以非無即是
非有。故能不捨觀而修止。此說時有前後。然在行
[010-0724c]
心。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理味在此。宜可
思之。


【記】雖念因緣等者。即前非無以明觀也。
而亦下。即
前非有以明止也。
疏不分配者。以前影後故。
此順
下。先。正釋文旨。故疏序云。不捨緣而即真。凡聖致
一。此乃即隨緣而不變故。
良以等者。經云。一切眾
生皆如也。前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故能下。亦
同前文。約心契境以成止行。心既即亡而存境。亦
即觀成止也。配歸二門。反前可見。
說時下。二。通示
用心。有前後者。文不累書。言不頓發。故觀之與止。
前後而辨。若在行人修心之際。須止觀鎔融。無前
無後。謂即止而修觀。寂而常照也。即觀而修止。照
而常寂也。寂照之體。即是一心。一心名為實性。故
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此中不唯止觀
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謂以無緣智。緣無相境。以無
相境。相無緣智。境智一如。如水與水。唯一實相。更
無別法。方名圓頓止觀。真如三昧。


△二對障明俱。】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陋劣心過。遠離凡夫
不修善根。」


【【疏】初修止治於二過。謂正治凡夫人法二執。貪樂
世間。兼治二乘執五陰法。見苦生怖。以止門無生。
除此等執。
次修觀亦治二過。謂正治二乘陿劣之
[010-0725a]
心。令普觀眾生。起於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
觀無常。䇿修善行。


【記】止治二過者。凡夫不知諸法自性無生。見有人
法而起貪愛。樂住世間。今修正道。令知法本不生。
今則無滅。自然見三界虗妄。如虗空華。不樂住著
也。二乘得之。見法無我。於苦不怖。豈欲速取寂滅
涅槃耶。
以上下。釋所以。可知。
正治二乘者。以二乘
一向沈空。以空為證怖懼生死。但求自利。不起利
他。不成佛法。今修觀道。知一切法。因緣和合。虗妄
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知病識藥。即起諸幻以
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此則自然離於狹劣
之見。而起大悲普能救濟也。若凡夫得之。則能知
無常苦空無我不淨。而修諸善行。以修觀門。不壞
緣法。能除此障。


△三總結。】


「以是義故。是止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


若止觀不
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疏】止觀不離者。如凡夫人。非不樂世間。無以勤修
善行。約二乘人。非不怖生死。無以起於大悲。是二
行不相離也。
止觀不具者。謂止觀相須。如鳥之兩
翼。車之二輪。二輪不具。則無運載之功。一翼若缺。
則無凌虗之勢。


【記】是義。躡前對障離過以說。
如凡夫下。意云。不樂
世間。方能修善。斯則止成於觀。
約二乘下。意云。不
[010-0725b]
怖生死。方能起悲。此乃觀成於止。
二行不相離者。
猶如合繩。乍似相違。究竟相順也。故襍阿含經說。
佛在瞿師國。阿難問上座。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
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修習。上座云。當以二法。所
謂止觀。阿難曰。多修習巳。當何所成。上座曰。修習
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巳。終成於止。止觀俱修。得
諸解脫。阿難復問五百比丘。亦作是說。阿難歡喜
問佛。佛深印可。
止觀相須等者。亦如於繩。合之方
用。故涅槃說。二乘菩薩。修不均故。不見佛性。無明
邪見。自此而生。無上菩提。由之難入。如能具足修
習。不相捨離。則能疾到薩婆若海。故涅槃云。定慧
等學。明見佛性。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
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由是菩薩行門雖多。總
攝不過定慧。故華嚴云。譬如有力正。率土咸戴仰。
定慧亦如是。菩薩所依賴。
天台宗於止觀深意在
此。故彼文云。涅槃真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過
止觀。止乃伏結之初門。觀乃斷惑之正要。止乃養
心識之善資。觀則照神解之妙術等。若人成就定
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無不備也。今之學流。焉
可偏習。
又如天台說。若行者如是修止觀時。即能
了知一切諸法。皆由心生。因緣虗假。不實故空。以
知空故。即不得一切諸法名字相貌。爾時上不見
佛果可求。下不見眾生可度。是名從假入空觀。亦
名二諦觀。亦名慧眼。亦名一切智。若住此觀。即墮
[010-0725c]
聲聞辟支佛地。故法華中。諸聲聞等自歎言。我等
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一
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
如是思惟。不生喜樂。當知若見無為入正位者。終
不能發三菩提心。此即定方多故。不見佛性。若菩
薩為度一切眾生。成就一切佛法故。不應取著無
為。爾時應修從空入假觀。即當諦觀心性雖空。對
緣之時。亦能出生一切諸法。猶如幻化。雖無實體。
亦有見聞覺知等相差別不同。行者如是觀時。雖
知一切諸法畢竟空寂。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如空
中種樹。亦能分別眾生諸根性欲。性欲無量故。則
說法無量。若能成就無量辨才。即能利益五道眾
生。是名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亦名法眼。亦名
道種智。住此觀中。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
菩薩雖復成就如此二觀。猶是方便。非是正觀。故
纓絡云。前二觀為方便。因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
義諦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菩薩欲於一念中具足一切法者。應修中道正觀。
若能諦觀心性。非空非假。而不壞空假之法。若能
如是照了。即於心性。通達中道。圓照二諦。若能於
自心。見中道二諦。即見一切諸法中道二諦。亦不
取中道二諦。以決定性。不可得故。是名中道正觀。
如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
亦是中道義。此偈非唯是分別正觀。亦是兼明前
[010-0726a]
二種方便觀門。當知中道正觀。即是佛眼。即是一
切種智。若住此觀。即是定慧力等。了了見於佛性
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入薩婆若海。
即行如來行。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以如
來莊嚴而自莊嚴。獲得六根清淨。入佛境界。於一
切法。無所染著。即一切諸佛。皆現在前。成就念佛
三昧。安住首楞嚴定。普現色身。能入十方佛土。教
化眾生。嚴淨一切佛剎。供養十方諸佛。受持一切
諸佛法藏。具足一切諸波羅蜜。即入頓悟大菩薩
位。即與普賢文殊。共為等侶。即常住法性身中。為
十方諸佛稱歎授記。能八相成道。於十方國。究竟
一切佛事。具足真應二身。是名初發心住菩薩。然
上所說依經明其三觀行相。似成別異。若在行人。
即須三智一心中得。不縱橫並別。方是圓修也。天
台空觀。即此止門。假觀。即此觀門。中觀。即此俱運
門也。大約如此。


△四防退方便。初明可退之人。二明防退之法。


初明可退之人。】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
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
難可成就。意欲退者。」


【【疏】復下。先。標行劣。以住下。舉處釋成。以其內心既
劣。外缺勝緣。信行難成。故欲退也。


【記】眾生者。十信初心之上品也。怯弱等者。謂於生
[010-0726b]
死中。創起覺悟。惑業則無始積集。善行則方將修
學。境強心弱。障重力微。在於觀心。寧無恐怯。
娑婆
者。此云堪忍。具足五濁。實不可居。故經云。此濁惡
世。地獄餓鬼畜生充滿。多不善聚。唯佛如來。堪忍
住故。亦可修忍。勝餘方故。不能常值等者。以穢土
之中。雖有佛出。然不久住。即入滅度。動經多劫。空
過無佛。行者或生佛前。或生佛後。皆不得值。以不
值故。不能供養親近。承受聖旨。懼謂等者。其猶孤
子。未及成人。便失恃怙。寧不憂慮。將無所損。行人
亦爾。無佛為勝緣。內心又微弱。況茲穢境。五濁混
然。期心上求。實為難進。擬退聖道。


△二明防退之法。先通舉聖意。次別引經證。


先通舉聖意。】


「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
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


【【疏】當知下。標聖善巧。專意下。釋顯巧相。


【記】勝方便者。即念佛三昧。十六觀門。及佛願力等。
餘門學道。名豎出三界。念佛往生。名橫出三界。如
虫在竹。豎則歷節難通。橫則一時透脫。故云勝方
便也。一心不亂。謂之專意。即信也。憶想無間。謂之
念。是行也。誓求往見。謂之願。願也。三心。是因。佛名
相好。緣也。又專意念佛。因也。得生常見。果也。前云。
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則值諸佛示教利喜。然念佛
有多門。一稱名。二觀像。三觀想。四實相。又華嚴疏
[010-0726c]
出五種。一。稱名緣境念佛門。二。攝境唯心念佛門。
三。心境無礙念佛門。四。心境俱泯念佛門。五重重
無盡念佛門。五教如次配知。隨願得生他土者。如
隨願往生經所說。十方皆有淨土。若欲生者。隨願
往生。既與佛同住。即登不退。豈有還墮於惡道乎。


△次別引經證。


【記】上則泛明念佛。隨願生方而巳。此則的指求生
極樂淨土。故別引經以證。令其一心。稱念彌陀佛
也。】


「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
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
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
正定故。」


【【疏】若人下。引經。常見下。釋文。若觀下。引。住正句。釋
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一。如蓮華未開時。信行未
滿。未名不退。但以處無退緣。故稱不退。二。信位滿
足巳去。華開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正
定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巳去。證徧滿法身。
生無邊佛土。如佛記龍樹菩薩等。住初地。生淨土
等也。此中見佛無退。是初一位。畢竟住定。是後二
位。


【記】修多羅下。分二。先。依生滅門事念佛。謂依意意
識心。念報化佛也。修多羅。即指阿彌陀。無量壽。瑞
相。十六觀。及餘諸淨土經。若人等六句。因。即得句
[010-0727a]
果。專念。信行。願求。願也。回向。回因向果也。
西方極
樂者。如小彌陀經說。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
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樂事極故。毫
無苦相。名為極樂。梵語阿彌陀。此云無量。光明壽
命弟子國土莊嚴境界。悉無量故。其國土清淨嚴
美。佛身功德微妙。人天殊絕。賢聖難思。俱廣彼經。
不能具述。往生者。謂往生極樂土也。都有九品。由
因行有勝劣。故往生有升降。華開有遲速。成道有
前後。上上品者。發三種心。謂志誠心。深心。迴向心。
具足戒行。讀誦大乘。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佛
及菩薩。親來迎接。觀音菩薩。執金剛臺等。至行者
前。其人乘此。隨佛之後。如彈指頃。即生彼國。生巳
見佛。聞法開悟。經須臾頃。徧至十方。於諸佛前。次
第受記。還至本國。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乃至下
下品者。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以惡業故。合墮地獄。
經歷多劫。臨命終時。遇善知識。教令稱佛名號。於
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具足十念。乘華往
生。佛及菩薩。共來迎接。生彼池中蓮華之內。滿十
二大劫。蓮華乃開。觀音勢至而為說法。聞法歡喜。
滅罪除障。發菩提心等。如要備覽。請檢觀經。問。準
隨願往生經說。十方皆有淨土。云何偏指西方。答。
因易緣強。勝餘方故。因易者。十念為因故。緣強者。
彼佛願力故。以彼佛因中。有四十八種廣大誓願。
於中云。若有眾生。欲生我國。十念成就。不得生者。
[010-0727b]
不取正覺。有茲所以。故偏指也。餘具如瑞相經。一
問。云何七日。乃至十念。便得生耶。答佛力不思
議故。猶如蜾蠃。摙土作房。取彼桑虫負之。於其中
教祝七日。化為巳子。況彌陀大聖。豈無有轉物成
巳之功。起死回生之力乎。又行人念力熏心。亦不
思議故。苟能用心念佛七日。晝夜無間。必得革凡
身心。為佛之身心矣。亦如桑虫。隨類我呪。過七晝
夜。變成蜾蠃形矣。又大本云。信樂不疑。乃至一念。
念於彼佛。亦得往生。佛名經云。一聞佛名。滅無量
劫生死之罪。所以然者。一心朗念。積妄頓空。喻如
一盞燈。能滅千年室暗。一星火。能燒百輛車薪。況
乘如來本願功德。若船之遇順風。豈有不滅罪生
淨土乎。一稱尚爾。十念者可知。問。大本云。唯除
五逆。觀經云。五逆得生。二義云何。答。大本云。唯除
五逆誹謗正法。則知五逆而兼謗法者。乃在所除。
如不兼謗者。未必除也。良由謗則不信。不信則不
生。所謂疑則華不開者是。觀經但言五逆。不言謗
法。則知雖具五逆。不謗法者。必定得生。如兼謗者。
亦不生也。良由信則不謗。不謗則華開。所謂信則
決定生者是。常見二句。論主會釋義也。謂住此
娑婆。或值三災八難不吉祥事。或見十惡五逆諸
不善人。或自身多諸惑業。病苦牽纏。修行信心。不
能成就。若生彼樂土一見佛時。信必成就。終無退
轉矣。故慈雲懺主。以彼此較量。則有十種苦樂不
[010-0727c]
同。謂此娑婆。有不值佛。不聞法。惡友纏。羣魔惱。受
輪迴。墮惡趣。塵緣障道。壽命短促。修行退轉。塵劫
難成之苦。彼樂國。有常見佛。常聞法。聖賢會。離魔
事。息輪迴。無惡趣。勝緣助道。壽命無量。得不退轉。
一生行滿之樂。
問。云何一生便不退耶。答。有五因
緣。一如來大悲願力攝持。二。佛光常照。三水鳥樹
林。皆演苦空。四。純諸菩薩以為親友。五。壽命永劫。
故疏釋云。處無退緣名不退耳。彌陀經言。眾生生
者。皆是阿鞞䟦致。勢至章言。去佛不遠。不假方便。
自得心開。如染香人。皆是此意也。問。上云見佛
菩薩。皆為魔事。今何又求見彼佛耶。答。上修真如
三昧。唯心無境。故見佛說法。悉為魔事。以因果殊
感故。此之念佛三昧。托境顯心。故見有佛現。名善
境界。以因果相符故。勢至章云。憶佛念佛。現前當
來。必定見佛。豈可將此佛境作魔境耶。問。設有
魔現。云何辨別。答。若得見佛。了唯心現。切莫取著。
勿向他說。然念佛者。在於如來大光明中。必無魔
事。或宿障深厚。及不善用心。容有魔起。固未可定。
如經論說。辨之有二。一。不與修多羅合者。是為魔
事。二不與本所修合者。是為魔事。問。真如三昧。
不與念佛三昧同耶。答。無同無不同。以念佛三昧。
於自心中。立佛為境。托彼佛境。顯自真心。而真如
三昧。即心為境。不立彼佛。唯一真心。無能所相。故
無同。又念佛三昧。即念自心中本覺法身佛。而真
[010-0728a]
如三昧。觀諸佛與眾生法身。平等無二。故無不同。
所以二種三昧。念佛名勝方便。何者。念佛具三力。
一。本有佛性力。二。新修觀念力。此二。自力也。三。如
來攝取力。此一。他力也。本如舟。念如帆。佛如便風。
三事周圓。速登彼岸。若夫真如三昧。唯憑自力。設
遇逆風。舟便覆矣。問。古謂真佛。本無去來。云何
有佛現令見耶。答。感應道交。不妨不來而來。無見
而見。以法身佛。雖無生滅。從真起應。接引迷根。則
於生心。見佛來迎。猶如水澄。月自現也。問。今有
專心念佛。於定夢中。不能得見。又有一生念佛。及
臨終時。亦不生方。何也。答。專心稱念。定夢不能見
者。由其過去業障重故。現在善力弱故。又佛有二
加。一。無障則顯加。令其親見。二。障重則冥加。暗令
得益。一生念佛不生方者。持念不精誠故。生疑不
篤信故。無有往生願故。不能斷貪愛故。問。復有
臨命終時。遇諸障難。如偏風失語。狂亂失心。水火
雷擊。虫噉鬼害。藥毒陣亡。怨賊王難。若爾。云何正
念得往生耶。答。應當預懺。必蒙佛護。禮拜持誦。即
懺法也。葢禮念佛者。有六種勝益。一諸佛住頂。二
天神冥加。三惡鬼不害。四八難消除。五無有諸橫。
六臨終佛迎。故知日常一心禮念。即為預備不虞
法矣。如人入城幹事。須先覓下安處。抵暮昏黑。則
有投宿之地。先覓下處者。預修淨業也。抵暮昏黑
者。大限到來也。有投宿地者。生蓮花中。不遭障難
[010-0728b]
。若觀下。次。依真如門理念佛。謂依無分別智
心。念法身佛也。初三句。因。畢竟句。果。謂阿彌陀。唯
是法身第一義諦。無有應化世諦境界。彼佛法身。
即行者心。以諸佛心內眾生之智。觀眾生心中法
身之佛。故不用事念而以觀觀也。常勤修者。葢無
時無處。不一心觀佛也。觀經云。諸佛正遍知海。從
心想生。是故常當一心繫念。諦觀彼佛。竟得生者。
心一觀也。佛土全彰。佛一舉也。身心頓入。由此因
緣。生自性之淨土。見本覺之真佛。觀經云。諸佛如
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
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
是心是佛。雖然法性佛土。無一眾生不具。若不觀
念。亦不得生。住正定句。亦論主會釋也。因修念佛
三昧。果得住正定聚。如影響相符。定無差舛故。況
依如來大智願海。豈有不正定耶。故第十一願云。
國中天人。不住定聚者。不取正覺。又四十二願。諸
菩薩眾。聞我名字。皆悉逮得清淨解脫三昧。四十
五願云。皆悉逮得普等三昧。常見不可思議諸佛。
又頌說云。至彼嚴淨國。便速得神通。必於無量尊。
受記成等覺。又觀經下品下生文云。至心令聲不
絕。具足十念。稱彼阿彌陀佛名故。命終之時。如一
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觀音勢至。以大悲音聲。
為其廣說諸法實相。下品下生既爾。餘八品生可
了。故知生西方者。無有不住如來種中。入正定聚。
[010-0728c]
正因相應也。前之事念。於四種念佛中。當稱名觀
像。五種念佛中。當緣境。此之理念。四種中觀想實
相。五種中唯心。至於無礙俱泯無盡。事理俱通也。
如理思之。


【記】疏中若人等。先。別消文。但往下。次。總釋義。三位
者。料揀往生之人。正是說於巳生彼者。若觀經中。
具明九品。天台所判。上三品人。始從習種。終至解
行菩薩。中三品是十信巳下。以能持戒孝養等而
求生故。下三品是今時悠悠凡夫。以作眾惡重罪。
臨命終時。遇善友勸。方願生故。上上品。見佛聞法。
便證無生。故是道種人。上中品。位當性種。上下品
位當習種。一。得道有遲速。二。所乘有勝劣。得道遲
速者。上上品如前。生巳便證無生。上中者。生經七
日。得不退轉。經一小劫。得無生忍。上下者。經三七
日。能游十方。過三小劫。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乘
勝劣者。初金剛臺。次紫金臺。後金蓮華。今之三位。
但就九品中前六品說。初位。即彼中三品人也。第
二位。即彼上下品人。第三位。即彼上中上上品人
也。以是料揀不退義故。作此判也。無退緣者。以彼
壽命長遠。又無女人。無三塗。無寒暑。無饑渴。無冤
親。無老病。所欲隨心。常與聲聞大菩薩等而為伴
侶。常見佛聞法。水鳥樹林。皆演苦空無常無我。念
佛念法。由是善業則自然增長。塵勞則任運消滅。
直至菩提。更無退轉。故彌陀經云。若有人巳發願。
[010-0729a]
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皆得不退轉
於阿耨菩提。與此穢土修行。霄壤有隔。猶如二人。
共至前所。一則徒步。一則乘載。如是二人。難易可
見。彼此二境。修行等差。亦復如是。然今有人。不審
利害於兩土。察因緣之勝劣。說空行有。數寶受貧。
往往窮理以無西。沉空而謗教。信鄙俚於後代。非
方便於先覺。恃巳為是。何是之有。謂我情忘。何情
之忘。及乎讚喜謗瞋。惑之盛矣。殊不知存我入覺。
覺思遠焉。而罔信安養為息肩脫屣之地者。吾為
其傷之弗能巳也。
佛記等者。楞伽經說。龍樹比丘。
住初歡喜地。能破有無見。往生安樂國。後二位者。
即十信滿足。及三賢位人。以觀真如法身。勤修習
故。願生彼國。即是九品中上三品人也。初一位者。
即未滿十信位以下者。專持佛名。修行迴向。求生
淨土。即是中三品等人也。則事理二念。可謂攝盡
一切利鈍機矣。


△五勸修利益分。


【記】勸修利益者。即流通分也。槩陳法義。廣示修行。
圓頓之根。必依悟入。今總舉前說。勸令受持聞思
修習。得利益故。文中具說三慧益相。仍舉不信毀
謗之過。今但云勸修利益者。何也。謂舉深該淺。故
不言聞思。因勸而修故。自無疑謗。由是但云勸修
益焉。


△文中三。初結前生後。二信謗損益。三結勸修學
[010-0729b]
初結前生後。】


「巳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
佛祕藏。我巳總說。」


【【疏】巳說句結前信心章。次說句生後此一分。如是
下。通牒前三大章。


【記】如是者。指前三分所詮法也。謂一心。二門。二覺。
二不覺。四位。二相。三細。六麤。五意。六染。二礙。四熏
習。三大。二身。二見。三心。四方便。六度。三心相。四信。
五行。二種念佛等。並巳說了。
然此等諸法。盡是大
乘中差別法義。故云摩訶衍也。諸佛祕藏者。即大
涅槃內甚深三德。是諸佛所證。非因位能窮。故名
祕。多所含容而無積聚。故名藏。此之祕藏。具足三
法。謂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一一皆具常樂我淨。故
名為德。雖有三名而無三體。如天面三目。不縱橫
並別。非一二三。而一二三。故名祕藏。然上所說差
別法義。以此三法往收。罄無不盡。或難曰。收盡之
言。何謂也。答曰。如上一心。是總舉祕藏體。具足三
大義故。二門。不離真俗二諦。真中泯相即空是般
若。顯實是法身。生滅是俗諦。正是解脫。二覺中。本
覺是法身。始覺是般若。始本不二是解脫。四位中。
隨一一位。皆有能證智是般若。所證理是法身。離
障處即解脫。二相中。智淨是法身般若。不思議業
是解脫四鏡中。如實空是法身。因熏習是般若。後
二是解脫。又初是法身。二是般若解脫。後二鏡中。
[010-0729c]
三是般若法身。四是解脫九相中。前七屬煩惱是
般若。造業是解脫。受報是法身五意。六染。二礙。攝
入九相。可以意得。四熏習中。染熏中。不離無明妄
心境界。起成惑業。流轉生死。如九相所配。淨熏中。
真如是法身。熏起始覺是般若。離障處即解脫。三。
大中。體是法身。相是般若。用是解脫。二身中。真身
屬般若法身。應身是解脫。對治邪執中。能對是般
若。二見無處即解脫。正理顯處即法身。三心中。直
即法身。深即般若。悲即解脫。六度中。皆具三種。如
云以知。是般若。法性。是法身。本無慳貪。是解脫。三
心相中。真即般若法身。方便業識即解脫。四信中。
信真如即法身。信佛即般若。信法與僧即解脫。五。
行中。前四即解脫。止即法身。觀即般若。或一一行
皆具三種。二種念佛中能觀念是般若。事念報化
是解脫。理念真如是法身。以此三法。統收一切。靡
不皆盡。此三不離前之一心。斯則十方三世一切
佛法。皆此論攝。故云諸佛祕藏我巳說也。


△二信謗損益。初信受福勝。二謗毀罪深。

信受福勝。先總舉三慧利益。次別顯三慧益相。


先總舉三慧利益。】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
入大乘道。


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


【【疏】持論。聞慧。思量。思慧。修習。修慧。


【記】甚深境者。一心二門三大也。一心則法甚深。三
[010-0730a]
大則義甚深。二門則理事甚深。皆是如來所證之
境界故。正信者。以此為實。不信諸法故。既生正信。
故離誹謗。離誹謗故。入大乘道。道即因義。能通佛
果故。持此論者。教是大乘之門。欲入大乘。故須持
教。或讀或誦。總名為持。視聽所知。悉名聞慧。思慧
者。思惟其義。修慧者。如說修行。究竟等者。始因聞
思。終得佛果故。又一得永得。故云究竟。佛果圓通。
名之為道。


△次別顯三慧益相。初聞時益。二思時益。三修
時益。
初聞時益。】


「若人聞是法巳。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
諸佛之所授記。」


【【記】是法者。謂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之法也。故前云。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出世間法。一
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
故不怯為授記。有二意。一者。但能如此不怯。他時
必得如來授記。如寶藏佛說。釋迦後時。必得然燈
佛記。二者。景行若斯。義合得記。如圓覺經。清淨慧
章末云。若人聞此法門。不生驚畏。是則名為淨覺
隨順。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巳曾供養百千萬億恒
河沙諸佛。植眾德本。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
智。義同此也。又如法華經說。如來滅後。若有人聞
妙法華經。乃至一句一偈。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010-0730b]


△二思時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
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記】假使者。實無此人。假以設立故。三千大千者。俱
舍頌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
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壞。配亦可知。十善者。化人令行十善。果
招天上。雖即數多。不離三界。不成無漏。不如下。若
思此如來藏心本覺之法。是成佛因。超出世間。無
漏無為。究竟令得無上佛道。時雖不多。功不可喻。
豈可將世。間善而為並耶。


△三修時益。初時少德多。二校量多相。三徵釋
所以。
初時少德多。】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
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


【【記】若有眾生。初勸能修者。若人。次番勸。今當第三
番勸。故云復次也。受持者。謂領受法義。任持在心
也。觀修者。謂於真如三昧中。觀察諸佛法性也。

日夜。時猶少也。無量邊。德甚多也。較前思益中。食
頃之際。散心思惟。功不可喻。況一日一夜。定心觀
察歟。所獲功德。誠無邊量也。一日一夜尚爾。反顯
累月經年。乃至盡形觀察。則時長行勝。其功德尤
不可思議也。


△二校量多相。】
[010-0730c]


「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
功德。亦不能盡。」


【【記】此中校勝。文雖不多。義則甚廣。以能歎之人。是
無上大覺。具一切智。有無礙辯。凡所歎說。無不究
竟今則不獨一佛所歎。仍舉十方一切諸佛。是人
勝而復多也。又非於少時間。仍各於無量無數劫
中。是稱歎時最長也。以十方一切。明處橫遍。無量
祇劫。顯時豎久故。又非謂多佛。於長時中。歎其功
德。令得邊際。而又復言亦不能盡。是知此義豐文
約之教。比餘處校勝之文。實為盡矣。


△三徵釋所以。】


「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
無有邊際。」


【【記】何句。徵也。果人無量。劫數無邊。於爾所時。經爾
所佛。歎所不及。實有何所以耶。謂下釋也。性無盡
故。功德如性。亦復無盡。性德無盡故。從性起修。德
亦無盡。今修習斯論者。即是深入法性之所獲也。
法性功德。既橫無邊涯。豎無底際。而全修即性。豈
有邊際者乎。


△二謗毀罪深。】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
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以深自害。
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
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010-0731a]


【【疏】其有下一謗成罪重也。
是故下。二。誡勸止謗也。


以深下。三。釋罪重意也。
以一下四轉釋斷絕三寶
之義也。於中二句。一約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約因
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寶。佛僧可知也。


【記】罪重者。受持既若福多。毀謗合招罪重。準大般
若經說。謗法眾生。入阿鼻獄。經無量劫。遇此境壞。
則寄餘界地獄。如是展轉。徧歷十方。還至本處。罪
猶未盡。今言無量大苦。是此類也。亦如法華經說。
謗經之人。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
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從地獄出。當墮畜生等。誡
勸者。但應勸也。不應。誡也。止謗者。亦是誡勸其起
信。獲罪如斯。謗則宜可止之。故勝鬘說。若自有智
則仔細體會。若不解處。則仰推如來。非我境界。苟
能如此。則何患殃及於後世耶。釋重意者。或問曰。
以何義故。不信毀謗者。獲罪若是。故此釋云。一者。
害自身心。二者。害他善根。三者。斷三寶種。故招罪
報。極為深重。如法華云。斷佛種故。受斯罪報。是也。

釋義者。又難曰。但謗此論。如何乃言斷三寶種。成
自他之害耶。故此釋之。果人得涅槃因人得菩提
者。此但約人互顯影略而言。據理則一得俱得。故
非別證。如心經說。菩提薩埵。依般若得涅槃。三世
諸佛。依般若得菩提。此亦如是。法寶等者。以如來
是佛寶。菩薩是僧寶。若不信此法。則無菩薩修行。
即僧寶斷絕。若無修行。則不證菩提涅槃。是法寶
[010-0731b]
斷絕。若不證果。即無如來。是佛寶斷絕。三寶斷絕。
皆由不信毀謗。是故獲罪。經無量劫受大苦也。將
知大罪。莫大於謗法耳。


△三結勸修學。】


「當知過去菩薩。巳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
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
眾生。應勤修學。」


【【疏】三世菩薩。同行此法。更無異路。故勸修學。


【記】先舉示。過去。即釋迦之流。現在。即馬鳴等類。未
來。即今之行者。楞嚴文殊歎觀音圓通云。過去諸
如來。斯門巳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
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是
故下次結勸。此當第四番也。無異路者。經云。此是
微塵佛。一路涅槃門。又云。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
莊嚴路。
問。彼明圓通法門。此說淨信法門。云何
將彼證此答。圓通者。圓通如來藏心也。淨信者。淨
信如來藏心也。圓通淨信門雖異。如來藏心法無
殊。不妨引證問。信是眾行中初一門。何唯成此而
不具餘諸行一難。縱成淨信。位亦初住。非證二果可
二難。前歎功德。何太深耶三難。答。信既為眾行本。本
成。餘行亦辦。故前云。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
衍法。堪任不退信故釋初難也。又信若成滿。入住不退。
堪受佛果。故前云。信成就發心者。畢竟不退。入如
來種中釋二難也。況信該果海。果徹信源。因果位殊。信
[010-0731c]
心無二。清凉疏云。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初
心。即信心也。華嚴云。若離信根。如是法性理趣。如
是法門所行。如是所住境界。皆悉不能。又賢首品
云。信能必到如來地。信能專向佛功德。信能生長
菩提𡬾。信能示現一切佛。若得信心不退轉。則獲
灌頂而昇位。既涅槃佛智。皆生信心。則信根本之
功德。豈可量耶釋三難也。再四勸勉。其意遠矣。


△三總結迴向。】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迴此功德如法
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疏】諸佛下先結上所說也。於中上句結義。下句。結
文。
迴此下次迴向利益也。於中上句。明德廣下句。
辨遐霑。


【記】諸佛者。謂能證能說之人也。甚深下。即所證所
說之法也。此中深廣。是總指三大。深約豎論。大約
橫說。二皆絕待。故加甚廣之言。謂深中之深。非對
淺之深。故云甚深。大中之大。非對小之大。故云廣
大。或可深廣大三字。別對體相用之三義。深是體
大。謂實相真法。非因位能窮。唯佛究盡。故大論云。
智度大海。唯佛窮底。又法華云。深固幽遠。無人能
到。此則約過去無始。未來無終。不生不滅。故云深
也。廣是用大。謂過河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
息。無有窮盡。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
涯。無有分限。故楞嚴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
[010-0732a]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周遍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
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能
含受十方國土。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故云廣也。
大是相大。相。謂義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義。遍
照法界義等。過於河沙無漏性德。與真如體。不離
不斷不異。不思議。非深非廣。能深能廣。故受大名。
所言甚者。通貫三字。謂甚深甚廣甚大。俱絕待故。
此之三法。遍能含攝一切佛法。亦攝一切眾生法。
含攝雖多。俱不離一心。一心者。是諸佛所證之極
致。是諸佛所說之根本。故前文云。謂欲解釋如來
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今論主以少言
句。隨順此法。略而說之。言雖約略。理無不備。故云
總持說也。前云。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
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如法性者。法性遍滿。圓無
際故。造論功德。如性廣大。亦無有際。法性甚深。無
窮盡故。造論功德。如性甚深。亦無有盡。法性無漏。
離諸染故。造論功德。如性無漏。非垢非染。法性無
為。離有作故。造論功德。如性無作。非有為相。不可
破壞。盡於未來。如是功德。無量無盡。無漏無為。欲
何所利。由是論云。普利一切眾生界。然利眾生。不
出二種。一令離苦。謂離分段變易二生死故。二令
得樂。謂得菩提涅槃二無上樂。以眾生有三乘五
性。四生九類差別不同。故云一切。今迴如性功德。
普霑利之。令彼隨自根性。咸得其益。終至究竟無
[010-0732b]
上覺道耳。】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十



音釋



伽藍
此云眾園。即眾僧居處也。


阿蘭若
此云空寂。閑靜處。遠離處。無諍。



音撰。餚膳飲食也。


頭陀
此云抖擻。苦行者名。


檀越
此云施主。



音加。趺坐也。



皮上聲。又音彼。脚股骨也。同䯗。



音累。疊起也。



㕔上聲。直而不曲貌。



音積。背脊。



音景。項也。



送上聲。高聳也。



音齊。肚臍。



音壑寉。齗也。又齒內上下肉也。



音以。莊謹也。



音鴨。壓也。拘管也。



音主。牚也。支持也。



音塞。不潤澤也。



音絞。詐也。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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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衒。惑亂也。



音父。輕欺也。



音間。奸詐也。



音寸。財施也。



音滅。陵慢也。



音泛。販賣。



音妬。蛀虫。又白魚。



同暫。



音遣。訶責也。



音今。揀別也。



音英。蒼蠅。



音歇。螫人毒虫也。



音亦。火光熌爍貌。



音立。擊也。



音揖。兩腋。


匍匐
音蒲薄。伏地貌。



音祀。野牛。


摩訶
大般若經名。


琵琶
音皮杷。琴類。



音尺。曳也。



音󳮭。叫也。


拘那含牟尼
此云金仙。佛名。



音柄。驅逐也。



音蚌。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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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剎
此云速疾。亦云可畏。



音回。僧名。



音尖。利也。



音主。麋屬。



音陀。水虫也。類魚有足者。



音引。蚯螾也。亦名曲蟺。



音秋。泥鰌。



音脚。老母猴。



音元。似猴。長臂。



音稚。野雞。



音才。狼也。



音于。獸名。



音福。蝙蝠。



音駭。螃蟹。



音菊。



音導。踐也。



音陵。薄石也。


處約
居處貧困也。



音垂。同椎。擲也。



同鉛。


逶迤
音委夷。衰行貌。又衺去也。



音灶。粗暴也。


恍惚
音慌忽。失意也。又昏忘而不能明憶也。



同倏。忽也。
[010-0733b]



音涕。伹也。止也。



音紙。目汁凝也。



音土。口涎。



音方。脂也。



音模莫。肉間膜也。



音皮。在胃下。



忍任二音。水藏也。



音陵。飛騰也。


首楞嚴
此翻究竟堅固。亦云徤相三昧。


蜾蠃
音果羅。細腰蜂也。



音斂。般運。負擔也。



音卓。呪祝也。



音亮。車輛。


阿鞞䟦致
華言不退轉。



音凡。舟上汎風布幔也。



音談。同啖。吞也。食也。餌也。



音潤。軍陣。



音俞。慮也。憂患也。



音底。至也。



音里。鄙俗也。



音洗。履也。



音磬。空也。


蘇迷盧
此云妙高。山王也。


阿鼻
此云無間。地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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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央。禍也。


菩提薩埵
此云覺有情。略言菩薩。


啟明東廟
謂善財於福城東際。娑羅林中大塔
廟處在文殊所。聞佛功德。即是啟智明也。



音前。藏也。



音茂。差誤也。



音占。濡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