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o0120 起信論疏記會閱-清-續法 (master)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九
唐 西京太原沙門 法藏 述疏
  終南草堂沙門 宗密 錄註
宋 秀州長水沙門 子璿 修記
清 錢塘慈雲沙門 續法 會編
  順天府府丞 戴京曾 閱定


【△二發心之相。初牒章以問。二標徵列釋。三問
答除疑。
初牒章以問。】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


發何等心。」


【【記】復次句。牒章也。
發何句。問起也。前之所說。但是
能發之因緣。未知所發之心。作何行相。故此徵問
也。


△二標徵列釋。】


「略說三種。


云何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
深心。樂習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
生苦故。」


【【疏】三種。標也。
云何。徵也。
一下。釋也。
直心者。謂向理
之心。無別岐路故。即二行之本。
深心者。備具萬德。
歸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大悲心者。廣拔物苦。令得
菩提。即利他行本。
妙行雖廣。三行統收。故標云略
說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
[009-0692c]
故。亦即是彼三迴向故。謂初向實際。次向菩提。後
向眾生。皆應相配釋之。


【記】向理等者。真如妙理。體離有無一異凡聖染淨
等一切邊邪之相。若欲造詣。必須正念。正念即正
慧。正慧即是直心也。斯則理無別故。向心必直。故
占察經說。真如能成行人質直心故。如蛇行性曲。
入筒則直。三昧調心。亦復如是。此中正念。即真如
三昧也。
二行本者。此直心通與二行為本也。下之
二心。別為行本所以。此通與二行為本者。謂念真
如。具無漏功德。一切眾生。同有此性。皆當作佛。以
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
行所依本。又以念真如。非前際生。非後際滅故。能令二
行究竟。無有疲厭行不斷本。又知此性。離言說分別。畢
竟平等故。能令二行離相。成無漏因行相應本。故此一
心。通為二本也。
樂集等者。樂。謂希欲。專注決定之
謂也。由是知之不如好之。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也。


備萬德者。六度萬行。一切皆修。所修之行。一一翻
對妄染。以顯性上河沙功德。如以智慧。翻破無明。
顯成性上大智慧光明義等。是知修行。葢為顯德。
故約所成以解修行。據此。則不唯名深心。亦得名
廣大心。以萬行齊修故廣也。皆徹心源故深也。今標之
以豎。故曰深心。釋之以橫。故云一切。意以二文相
顯也。疏中亦兼此二義。若有深而不廣徹理之一行。或
復廣而不深多行於世善。皆非大乘之行。今此兼明。以
[009-0693a]
成菩薩之大行矣。自利行本者。深心願樂故。若不
願樂。安能行之。是故為本。
欲拔等者。欲。謂希望。與
樂字義同。可以互言。
廣拔物苦者。廣大心也。三界
普度。無怨親故。令得菩提者。第一心也。逈出人天
及二乘故。若不爾者。寧曰大悲。然拔物苦。正是大
悲。令得菩提。是大慈也。以菩提是樂果。慈能與樂
故。今論但舉大悲拔苦。必有大慈與樂。故疏兼而
釋之也。若無此心。焉能度脫。故云行本。
妙行下。顯
略攝廣。文雖三種。義包一切。理事兼行。自他俱利。
攝無不盡也。
以此下。正配諸行。三聚戒者。直心。即
攝律儀戒。正念真如。離諸過故。深心。即攝善法戒。
悲心。即攝眾生戒。
三德者。直心。成斷德。即法身。深
心。成智德。即般若。悲心。成恩德。即解脫。
三身。即如
次配法報化。
是彼者。即指信成就發心之人。迴自
巳心。趣向三處。故名迴向。
實際者。真如。即是真實
際故。菩提者。以一切善行。皆以大智為其首故。眾
生可知。據此。則三中。初一為離相行。後二是隨相
行。離相是總。隨相是別。說雖前後。行即同時。以前
一具後二故。雖觀空而萬行迢然。後二同前一故。
雖涉有而一真寂爾。苟或互闕。即二乘斷空。凡夫
有漏。初後相濟。方為大乘中道妙行也。由是諸行
雖多。此三攝盡。更有三法。三寶。三菩提。三涅槃等。
一切三法。類此配之。故淨名說此以為淨土之行。
經云。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
[009-0693b]
生其國。深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具足功德
眾生來生其國。四無量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
時。成就慈悲喜捨眾生來生其國等。


△三問答除疑。初問。二答。
初問。】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
假求學諸善之行。」


【【記】上說下。引前所說以為義宗。即前云。所言覺義
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
界一相等。又真如門。及真如體相中具說。
何故下。
對以成難。意云。眾生真如。即同佛體。但念真如。便
可得道。何用別更修諸行耶。斯乃但可只用直心。
不合更說後二。


△二答。初正答所問。二重顯方便。
初正答所
。初喻。二合。
初喻。】


「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若人
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


【【記】摩尼體相。本來明淨。今為垢染。體性雖淨而相
不淨。故須治之。


△二合。先正合。次委釋。後順真。
先正合。】


「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垢染。
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


【【記】真如心法。合摩尼寶珠。而云眾生者。是在纏染
穢真如。揀非諸佛出纏純淨真如也。空淨合明淨。
明。即智照。淨。即空寂也。而曰體性者。是本性明淨。
[009-0693c]
揀非離垢明淨也。煩惱。合鑛穢。若人。指信成就發
心者。合若念寶人。熏修。合磨治。謂內起厭求熏習
因力。如彼以身手雕治。外假師教聞修緣力。如彼
以沙石盪磨。故云種種方便。亦無淨者。不能得離
垢淨也。合寶染塵。約體。雖本來空寂。約相。則現有
塵勞。若不起行對治。無以得同諸佛。將知佛與眾
生。但體同而相不同也。眾生相。則六染熾然。諸佛
相。則眾善普會。霄壤之遠。何可雷同。故前明三覺
五覺。覺則性同。三五位別。性同。不須修。位別。應斷
證。又天台圓教。具明六即。即故。真如平等。六故。行
位元殊。豈同暗證。但理而巳。故宜進修。蠲去塵惑。
若其但念。未免沈空。止觀相須。方為佛法。目足之
喻。宜可思焉。


△次委釋。】


「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


【【疏】釋須修眾行所以。


【記】難云。真如寶性唯一。修治何必眾行。故此釋云。
眾生從無始來。背覺合塵。於色聲等一切法上。起
貪瞋等無量煩惱諸垢染法。今既覺知過患。修行
對治。所治之垢既多。能治之善寧一。其猶病多。藥
非一種。故修一切行也。金剛亦云。以無我無人。修
一切善法。則得阿耨菩提等。


△後順真。】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009-0694a]


【【疏】以諸善行。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


【記】難云。無量善行。原為對治無量垢惱。何能與一
真如體性相順耶。故此釋云。諸不善行。既違真理。
一切善行。自然順真。復由種種對治善行。除去污
穢。方能令一真如寶珠。得明淨故。外違等者。如行
布施。外違慳貪。內順無慳。乃至般若。外違無明。內
順明體等也。


△二重顯方便。


【記】前答問云。不以方便熏修。終無得淨。故今重明
所修方便也。前但發心。未行其事。今此所說。正是
所行。則前為能起之心。此為所起之行。故前疏標。
皆言行本。應知前文但顯發心相。此明修行相也。


△文二。初標徵。二別釋。
初標徵。】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


【【疏】有四。標數也。云何。徵起也。


【記】方便者。汎論有四種。一。進趣方便。二。權巧方便。
三修行方便。四。集成方便。此文正當一三。兼於二
四也。


△二別釋。


【疏】四門各有三。一。標名。二釋相。三。明意。如文可知。


今合四門文分為三。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後
一。利他行。


【記】文分為三者。如次是前三心所起之行。對文思
之。此又是疏家科出論中隱奧意也。
[009-0694b]


△初一不住道。


【疏】不住道者。具兩意。
一者。不。猶無也。道。即因也。無
住之因行故。故本疏云無住行。二者道。即真如性。
此性本無住故。二意合顯。方契論旨。葢以性本無
住。故以無住之行而隨順之也。】


「一者。行根本方便。


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
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
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


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疏】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


【記】一者下。先。標名目。行之方便。即根本故。以此與
後二利行而為其根本耳。
謂觀下。次。示義相。性無
生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故。
不住生死者。若住
生死。則輪轉不休。既言離於妄見。當知不住。即是
依真如不變義。修止行也。
疏云智者。若見諸法有
生滅。即成凡夫妄識。是住生死。當知反此。宜稱為
智。
因緣等者。若染因緣和合。即惡業苦果不失。若
淨因緣和合。即善因樂果不失。斯則染惡等唯三
途。淨善等通人天二乘及佛道也。
起大悲者。既見
因緣和合。善惡果報。故可翻迷成悟。轉凡為聖。乃
起大悲。咸欲濟度。
修福等者。具修施戒忍進禪定
以攝眾生。謂布施攝貧窮。持戒攝毀禁等。以此五
行。是福德門故。斯則為化眾生而修福德。因利他
而自利也。故淨名云。眾生之類。是菩薩淨土等。

住者。若住涅槃。則一向寂靜。既言化生修福。當知
[009-0694c]
不住。即是依真如隨緣義。修觀行也。
以隨下。後。明
所以。法性本來非有。故今不住生死。本來非無。故
今不住涅槃。又以性不變故。不住生死。隨緣故。不
住涅槃。乃至凡聖斷常一異等諸二邊法。不可盡
言。離此二邊。方名隨性。今以即觀之止。隨順無生
法性。為不住生死大智行本。以即止之觀。隨順緣
起法性。為不住涅槃大悲行本。又以即悲之智。為
自利行本。以即智之悲。為利他行本。
又此一文。初
名自性無生止。次名因緣不失止。後名法性無住
止。亦可初名不住生死觀。次名不住涅槃觀。後名
隨順法性觀。若總之。初可名離於妄見大智止觀。
或名真如止觀。次可名攝化眾生大悲止觀。或名
生滅止觀。後可名隨順無住平等止觀。或名一心
止觀。若與楞嚴會之。初即空如來藏心止觀。次即
不空如來藏心止觀。後即空不空如來藏心止觀。
又與圓覺經會之。初即奢摩。次即三摩。後即禪那。
又與台宗一心三觀義同。謂觀法無生。即空觀。觀
真諦也。觀因緣和合。即假觀。觀俗諦也。隨順法性。
即中觀。觀第一義諦。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不縱橫
並別。諦觀皆然。故此名為行根本也。


△次二自利行。初斷德。二智德。
初斷德。】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
長。


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疏】能止者。謂勤斷二惡。止持門也。
[009-0695a]


【記】二下。先。標名也。勤斷二惡者。巳起之惡。斷令不
續。未起之惡。斷令不起。止持者。以約惡法而論。故
止名持。作名為犯。
謂下。正示義也。慚愧者。即善十
一之二數。慚謂尊貴增上。宗重賢善羞恥過罪息
諸惡行。愧謂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息諸
惡業。
悔過者。梵語懺摩。此云悔過。謂陳露先罪。改
往修來。
於中能止一切惡法六字。通巳起未起。餘
皆局於巳起也。是惡皆止。故云一切。此說巳起之
惡。既令不增。未生之者。自然不起矣。
以隨下。出所
以也。性本離過。起過則違。今既止之。故當順理。過
盡性顯。名為法身。法身即是斷德。故今以此名
科。


△二智德。】


「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


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
隨喜。勸請諸佛。


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
能志求無上之道。


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
善根不退。


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疏】發起者。勤修二善。作持門也。
勤供養等。約緣修
行也。
以愛下。辨修利益也。愛敬四句。一。愛而非敬。
如母於子等。二。敬而非愛。如僕於主等。三。亦敬亦
愛。如修行人於三寶等。四。非敬非愛。如冤家等。


【記】三下。先。標名。勤修二善者。巳起之善。修令增長。
未起之善。修令發生。故云發起增長。是標二義也。


作持者。謂約善法以論。作故名持。止故名犯也。

[009-0695b]
下。正示義。供養者。然有三種。謂財。法。觀行。
禮拜者。
勒摩三藏說有七種。一。我慢禮。二。唱和禮。此二非
儀。三。恭敬禮。敬從心發。運於身口。五輪著地。四。無
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觀身與佛。同
一緣起。如幻如影。普運身心。徧禮一切。六。內觀禮。
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緣他佛。七。實相禮。若內若
外。若凡若佛。同一實相。見佛可禮。亦是邪見。觀身
實相。觀佛亦然。始名平等禮敬。故文殊偈云。不生
不滅故。敬禮無所觀。
準離垢慧所問禮佛法經。總
有八重。一供養。二讚歎。三禮佛。四懺悔。五勸請。六
隨喜。七迴向。八發願。八中正意禮佛。餘七皆是禮
佛緣由。謂供讚。是禮佛流類。懺勸隨喜。是禮佛之
意。七是都迴禮等功德。向於三處。八是敘陳意所
希望。然此八重。各能除障。供養除慳貪障。感大財
富。讚歎除惡口。得無礙辨才。禮佛除我慢。得尊貴
身。懺悔除三業。煩惱。報也加見也障。得依正具足。勸請
除謗法。得多聞智慧。隨喜除嫉妬。得大眷屬。迴向
除狹劣。成廣大善。發願除退屈。總持諸行。今此文
中。具有五法。前有懺悔。後有發願。然闕迴向。影在
文中也。
緣修者。約三寶勝緣。修入住正行。
利益有
二。先。敬則道增。愛敬四句。可知。若準儒教說。母唯
愛。君唯敬。父兼愛敬。故孝經云。資於事父以事母
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
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然此且約多分而說。今以
[009-0695c]
事父之心。奉於三寶。故兼愛敬。
淳厚者。鄭重厚也
心而無雜亂淳也。亦有四句。一。淳而不厚。謂蹔時誠
懇。二。厚而不淳。謂長久渾雜。三。俱。謂沒齒無乖。四。
不俱。謂輙無虔想。今取第三也。
信增等者。從十信
位。遷入正定也。
又因下。次。護則業消。上則內因修
行力。此則外緣加護力。亦可前名生智益。此名滅
障益。
消業等者。前禮讚等。各能除障。巳如前配。復
能成善。如下第四分中所說。
以隨下。明其意。性本
離其癡障。今以修智斷障。豈非順性。此行成就。即
顯報身。報身即智德。故此為科。


△後一利他行。】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


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
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


以隨順法性無
斷絕故。法性廣大。徧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
究竟寂滅故。」


【【疏】盡未來。長時心也。度一切廣大心也。令究竟。第
一心也。
以隨下。一。正顯順法性。法性下。二。明起大
願意。亦即常心也。


【記】四下。標名。
所下。釋相。發。謂䇿勵運意。願。謂希求
樂欲。然有四種。要約其心。故名誓願。今即四中之
一也。餘之三願。巳在前文。謂能止方便。及消障離
癡。即無邊煩惱誓願斷。發起善根增長方便。即無
量法門誓願學。行此二法。皆為菩提。即佛道無上
誓願成也。
長時心者。度盡為期。不限劫數。故盡來
[009-0696a]
際。
廣大心者。無有揀擇。四生九類。悉皆度故。
第一
心者。超過人天二乘之境。令得無上寂滅樂故。

隨等者。明意。謂次第釋前三心所以也。
初二句。釋
長時心。謂法性常住。無始無終。故今度生。盡於未
來。無有疲厭而隨順也。
疏文可解。
法性下三句。釋
廣大心。謂性徧滿。平等無二。故今化度。無有揀擇。
平等濟拔而隨順也。
不念下二句。釋第一心。謂性
本無彼此分別。常寂靜故。故今化令咸至寂滅究
竟涅槃。是順性也。
然後之二段文。但初標法性。後
結故字。而不逐段一一標結隨順等言者。譯人之
巧略也。
亦常心者。意明此有究竟寂滅之言。故名
常也。


△三發心利益。


【記】顯發心益者。由前發心。行諸妙行。故得入初住。
見於法身。起用利益也。


△於中四。初顯勝德。二明微過。三通權教。四歎實
行。
初顯勝德。】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


以見法身故。隨
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


【【疏】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
見。
八種利益者。初發心住中。能作此事。


【記】比觀見者。以於人空。得自在故。若約法空。但相
似見。未是證故。名為少分。
亦可下。若依人空。此即
[009-0696b]
巳證。但未得法空。故云少分。是依人空見也。前是
正意。此約兼明。
發心住中作此事者。隨其悲願之
力。能作八相成道。利樂眾生。同今釋迦化儀也。此
如華嚴所說。
又是文中。有自利利他之異。詳之可
見。
若前後相望說者。由護法故發深心。行自利行。
得見法身。由大悲故發大悲心。行利他行。八相利
生。由佛菩薩教故發直心。行無住行。見法身而現
八種。隨願利益也。


△二明微過。】


「然是菩薩。未名法身。


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
未能決斷。隨其所生。


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


以有大
願自在力故。」


【【疏】未名法身者。異地上也。以未證真。但依信力。見
於少分。
以其過去下。釋異所以。
亦非業繫者。異凡
夫也。菩薩於報。修短自在。不由惑業。
大願自在者。
以留惑益生。悲願之力故。


【記】未證等者。但比觀相應。未離分別故。
釋所以者。
此明先世所造世間業因。通於善惡。斯往業不亡
也。
微苦有二意。一者。變易行苦。二者。隨業有分段
苦。以得自在。不同凡夫。故云微也。
修短等者。變易
之身。願智所資。無定齊限。能變麤身為細質。易短
命為長年。故云自在。
留惑等者。以有大願。故留煩
惱不斷。潤生受報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隨意長短。
不為惑染。非同凡夫。為煩惱所使。不能斷也。
斯則
[009-0696c]
未名法身。故異地上。以其下。是所以。亦非業繫。故
異凡夫。以有下。是所以。既上異聖人。下殊凡品。故
當賢位。


△三通權教。】


「如修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


非其實退。但為初
學菩薩。未入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疏】如修多羅下。一。舉教也。
非其實下。二。釋通也。文
皆可見。
如纓絡本業經中言。七住巳前。名為退分。
若不值善知識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
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各入第六住。其間
值惡知識因緣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廣說。
今釋此意是權語。非實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
慢故也。


【記】七住前退者。第七方名不退住故然彼經中。但說淨目等。各
至第六住。遇惡知識故退。而不詳彼所值因緣行相。待檢續入論云未入正位。通

二意。一。未入初住。二。未至七住。正因不退之位。故
云正位。前意為正。


△四歎實行。】


「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


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
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巳來。自涅槃故。」


【【疏】又是下。一。於下不戀也。
若聞下。二。於上不怯也。


以信下。釋不怯所以也。
此即顯彼經文。是權非實。


【記】於下不戀者。謂於二乘凡夫果報。不生著故。

[009-0697a]
聞等者。如法華云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成。


於上不怯者。於菩提涅槃。有勤勇心。修諸苦行。不
生畏故。釋所以者。亦釋前不戀所以。以知自性涅
槃。終非外得。遲速由巳。何定劫時。故雖聞是經劫
勤苦乃得涅槃之言。而無怯懼。斯則於上不怯。故
於下不戀。是故疏中。但釋不怯所以也。又由信知
一切自他自性涅槃。縱在輪迴。亦常入滅。由是為
諸眾生。志求佛道。廣修福德。雖不樂於有。亦不墮
於空。故聞生死苦界生多難化之言。並無怯弱。斯
則於下不戀。故於上不怯。故能兼釋前之不戀所
以也。由此兩文之內。皆有不怯之言。但前之不怯。
悲也。不畏眾生難化故。後之不怯。智也。不懼佛道
難成故。
此即下。據此以𠩋彼。此明其實。非權說故。
初發心住。尚無退墮。況入六住。豈有退耶。


△二解行發心。初總標歎勝。二顯其勝相。

總標歎勝。】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疏】前位信滿入解。今此行滿入向。更深發心故也。


【記】今此下。謂依住。行位滿。發深解行。入十向位。非
同前信。故云轉勝。


△二顯其勝相。初時勝。二行勝。
初時勝。】


「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巳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
故。」


【【疏】一劫滿者。隣初地故。
[009-0697b]


【記】隣初地者。從初住至初地。為一僧祇。今十迴向。
與初地相近。是隣真故也。


△二行勝。先總。次別。
先總。】


「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


【【疏】深解。解也。離相。行也。下六度中。皆明此二。


【記】解徹真如。故云深解。分明顯了。更無暗昧。故云
現前。又超前故云深。異後故云解也。
離相行者。真
如無相。順真如故。所修行行。一一無相。如金剛不
住色布施。不住聲香等布施。諸行皆然。故云所修
離相。
此二。指解行言。


△次別。】


「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知法
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以知法性
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
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黎耶波羅蜜。以知法
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
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疏】以知法性下。顯上深解現前也。隨順修檀者。顯
上所修離相也。下五一一準此。謂離三輪等相。以
十行巳去菩薩。得法空故。能順法界。修六度等行。
即發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離障之行
以順如也。


【記】無慳貪者。慳。謂吝惜巳物。輙不與人。貪。謂希欲
他財。以將入巳。知法性之中。本無此事。故疏云解
[009-0697c]
也。檀波羅蜜者。具云檀那。此云布施。波羅蜜。此云
到彼岸。彼岸。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之理。今離
相行施。與理相應。即是到彼岸義。餘皆倣之。然則
輟巳惠人。名之為施。但順無慳。以此亦順無貪之
義。何則。巳物尚與他人。他物固應不取。以深況淺
也。
謂離下。明所離相。三輪。即施者。受者。所施之物。
達此三相。體不可得。故名離也。苟能離相。則因成
無漏。果證菩提。有運轉義。故名為輪。復能摧輾一
切惑障。有摧輾義。號為輪也。
以十下。釋離相之由。
得法空者。但約深入此觀。未是證得。然此由是約
教道說。若其實說。十信位中。便能深入。如下信心。
修真如三昧。豈非法空也。
所依解行者。解。即十住。
行。即十行。斯則十向為能依。住行為所依。又住行
為能發。十向為所發。謂依此解行。發迴向心故。

垢下。釋順真之由。謂慳等是障。常乖背其性。性本
無慳等。常不與障合。故行布施等行。外違慳貪等
障。內順無慳等性也。
五欲者。色聲香味觸等五境。
此五能令眾生起欲心故。故前云。以有妄境界染
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
切身心等苦。又無常經云。常求於欲境。不行於善
事。於境生欲。故名為過。過即是染。知法性中。本無
此染也。
尸者。具云尸羅。此云戒。戒。謂防非止惡。即
離五欲過也。
瞋惱者。因他惱觸。生瞋恚故。亦可因
惱生瞋。瞋故熱惱。熱惱即苦。知性本無此苦也。

[009-0698a]
提。此云忍辱。忍彼辱境。即離瞋惱。
懈怠等者。為執
身心。遂成懈怠。今既性淨。不見身心。為誰懈怠。故
云離也。
毗黎耶。此云精進。精。謂精純。一心無雜。進。
謂進趣。勇猛不退。即離懈怠。
常定。約顯體說。無亂。
約離過說。
禪者。具云禪那。此云靜慮。即慧之定。定
即無亂。
離無明等者。本覺明中。本無不覺故。般若。
此云智慧。智即是明。明即離無明也。即定之慧故。
此與第五。是自性定慧。本是一法。但約體用義分
異爾。
然準華嚴經說。十地菩薩。如次行十波羅蜜
行者。以彼是證真之後。如實修行。此中六度。是隨
順修行。淺深有異也。又此雖順性。是慚修。彼稱法
界。一行一切行。是圓修。亦偏圓之不同也。應詳之。


△三證發心。初明發心體。二明發心相。三明成
滿德。
初明發心體。初標地依。二明行體。三明
勝用。
初標地依。


【記】地依者。以文云。證何境界。所謂真如。此則真如。
是十地所依境也。然地者。就喻彰名。以喻真智能
生聖法。今約真如。是智所依。故名地依也。】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



謂真如。」


【【記】證句。牒章。
從下。辨相。先。徵問。
所謂句。次。答釋。謂
此十地菩薩。雖斷障有分數多少。行行有差別淺深。
隨其位次。一一皆證。其所證者。同一真如。但有滿
分之殊。而無差別之體。故此通標真如。為所證境
[009-0698b]
界也。華嚴十地品中。亦同此說。故彼出體偈云。如
來大仙道。微妙難可知。非念離諸念。求見不可得。


△二明行體。


【疏】行體。根本也。


【記】根本者。即根本智證真諦理。是真見道也。】


「以依轉識。說為境界。


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
名為法身。」


【【疏】境界。即是現識。必依轉相起故。
而此等者。然本
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得說以為境界。今但
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現猶存。假就此識。說
正證中。定有真如為所證境也。以後得智。反緣正
證。亦有現似境。故說轉識現也。而實真證。能所平
等。


【記】以依等者。先問曰。真如離心緣相。又若證者。離
於能所。何以言真如為境界耶。故此釋之。
必依轉
相起者。即此轉識。約現境處。便名現識。竟無別體。
但據次第。義說相依。斯則依能見心。有所見境。故
前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
本智證者。智與理
冥。心與神會。一相一味。平等平等。實無能所之異。
故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
二取相故。
今但下。對此重解依轉識說為境界之
意。此有二義。一。約菩薩未離業識。猶有見相。入觀
雖與無分別智相應。不分能所。出觀則與此識相
應。約此識上。說前證時以為境界。二。約後得智中。
[009-0698c]
相見道內。重慮緣真。變起影像。彷正證時。說真為
境。此但似境。非謂實有。然亦不離是轉識現。故疏
雙標後得智中。業識未盡也。
然至釋相。但約業識
未盡義說。故云轉現猶存等也。此是初一義。以後
得下。出第二義。或問曰。如上所說業識未盡。巳聞
命矣。後得智中。如何分別。故此釋之。意明根本實
證之時。但是一心真見道。無分別能所之相。若後
得智中。以能見心。反緣所證。以有此能緣心故。便
有真如影像當情。為所緣境界。像雖不實。還似真
如。秪據此義。說後得智中。依於轉識名境界也。如
人飲水。正飲之時。不能說其冷煖。飲水之後。方能
說之。說時雖不得水體。其如所說之水。還似所飲
之水也。
而實等者。真如是所證。智是能證。能所無
二。方名法身。以法身本具理智。理智本無二故。斯
則住唯識理。離二取相也。


△三明勝用。


【疏】勝用。後得也。


【記】後得者。權智達俗。出假化物也。


△文中四。初攝法上首德。二隨根延促德。三實行
不殊德。四應機殊行德。
初攝法上首德。】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
轉法輪。


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


【【疏】此下有二。一。供養等。正明請法。二。唯為等。顯其
請意。
[009-0699a]


【記】一念至無餘世界者。若準華嚴說。初地菩薩。能
至百佛世界。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說不
可說阿僧祇世界。此葢隨其分位。勝劣不同。今此
文中。意在通論十地。故以無餘之言而通貫之也。


請法者。於彼彼世界。彼彼眾中。勵巳率先。為眾導
首。請佛說法。
請意者。新譯論云。唯為眾生而作利
益。非求聽受美妙言辭。夫請說法。誠在所顯修證
義意。令其眾會。如聞攝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轉遐
益眾生。豈在徒聽言辭而巳耶。即如圓覺十二菩
薩。各伸請問。皆言願為此會。及為末世等。


△二隨根延促德。】


「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


或說我於無
量阿僧祗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


能示如是
無數方便。不可思議。」


【【疏】或下。一。促也。於中先。舉用。以下。後。顯意。
或說下。
二。延也。亦先。舉用。
以下。後。顯意。
能示下。三。結也。


【記】促者。謂有一類眾生。根性怯弱。聞說佛道長遠。
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却生退屈。不肯修進。是故菩
薩。為此眾生。示現超越地位。不經劫數。證於佛果。
令彼思齊發心進趣。如釋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覺。
是茲倒矣。又如善財一生。龍女一念等。
延者。為有
一類眾生。亦欲進趣。將謂佛果。容易而成。懈怠因
循。不能勤勇。若復示其超果。轉令懈慢。終不成就。
是故菩薩。為彼說言。我於無量劫中修行。方成佛
[009-0699b]
道。以茲警䇿。不令懈怠。使其勤進。故法華云。智積
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積功
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即其類也。然促中云示。
延中但云說者。促在一生。可令現見。延歷多劫。但
可說令知也。
結者。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說。
心不可測。故云無數等。法華云。佛知眾生。有種種
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
便說法。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是諸眾
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三實行不殊德。】


「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
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


【【疏】此下有四。一。種性因等。二。發心。行等。三。所證。證
等。四。三祇。時等。


【記】種性根等者。等。謂齊同。同是一乘種性。非三五
等乘性故。根。謂信等五根。有上中下。今同是上根。
非中下故。此約夙昔所論。故疏云因等也。
行等者。
同發菩提心。行二利行故。若克就地上。則同得無
分別智行。如次同行十波羅蜜行。然此發心之言。
通於前位所說。
證等者。同證二空理故。若克就地
上。則同證徧行真如。乃至十地。同證業自在所依
真如等。
無有超過法者。此明菩薩。因行證既等同。
更無別有超越殊勝之法。可為行證也。亦可此是
位等。即三賢十聖。皆須歷故。無有超過。
以一切下。
[009-0699c]
是時劫等。易解。總上言之。意云。若此一類。是菩薩
種性根器。則發心修行。斷證位次。始終劫數。竟無
差別也。又此一段。亦似通明上諸等之所以。以彼
皆經三大阿僧祇劫所修來故。因行果證。無有不
等同也。
所言阿僧祇者。若準本業經。初以忉利天
衣。仍用彼天時分。三年一拂。盡四十里石為小劫。
次以梵天衣。拂盡八十里石為中劫。後以淨居天
衣。拂盡八百里石為大劫。雜阿含中。與此有異。又
劫章頌云。風災為一數。乃至不可知。此極長遠時。
名一僧祇劫。謂以此風災為數。數至不可數。更若
數時。心則狂亂。齊此數不得處。名一阿僧祇劫。若
以此等。計三僧祇。方成佛道。則百千萬人中。無有
一人。發心修進。縱有懼於三途苦者。但修人天戒
善。或有畏於三界生死。亦但修二乘之行。焉敢希
冀佛果。修菩薩行。葢為作此長久而解。有是大失
彼為一類懈慢眾生。故說長久。一也。今所會通。則特異於彼。何者。且梵
語劫波。此云時分。大劫小劫。長時短時。下至剎那。
皆名時分。阿僧祇。此云無數。無數之言。亦不定久
近。如人經年不相見。便云無數時。竟日不見。亦云
無數時。修行時分。意亦同此。若此所解。方有修行
佛道之人此為一類怯弱眾生故說短近。二也。若處中而論。三祇是
定。延促則不定。謂始從具縛凡位。發心初信心位修進
住行等也。法爾經無數時。方得親證真如。名為見道初地
是第一無數時。從見道巳去。漸斷執障。法爾又經
[009-0700a]
無數時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應。至第八地。是第
二無數時。從此任運進趣。消遣餘累。法爾又經無
數時。方得成佛。是第三無數時。斯則三無數時。是
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此明三祇延促。隨人悲智願耳。無定局也。況時
無定體。唯心所現心樂長則時長。心樂短則時短。亦無定限也。又心本無際。時寧
有分。此約理說。三也。故法華說。日月燈明佛。說法華。經六十

小劫。時會聽者。謂如食頃。又論釋經劫數之言。或
云年歲。或日月等。又攝論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
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今此三祇。宜依後
說。


△四應機殊行德。】


「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
亦有差別。」


【【記】眾生世界者。或唯有情。或分情器。
不同者。以世
界眾生。各有無量差別。謂生有善惡。豎窮於九界也。
界有染淨。橫徧於十方也。
見有邪正。聞有疑信。過
去所成名根。現在所欣名欲。未來種子名性。又根
機有利鈍。樂欲有大小。種性有高下。示行。五乘教
行也。謂為彼彼界生。根欲性異。故示所行業用。亦
復千差。乃至現身說法。亦各隨彼彼見聞而成萬
別也。例如觀音妙音品說。


△二明發心相。】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


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徧行利益眾
[009-0700b]
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疏】一者下。根本無分別智。二者下。後得智。三者下。
二智所依阿梨耶識也。理實亦有轉現。但今略舉
根本細相。此非發心之境。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
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是故合為
發心相。


【記】又是下。標徵。一者下。列釋。二智所依等者。以此
二種智。本從彼識之所顯生。故說為依。非謂現今
能與二智為體。問。二智是淨。梨耶是染。云何淨智。
依染識生耶。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淨智。
若本無染。淨亦不生。故前云。以有不覺妄想心故。
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
相可說。廣如隨染本覺二相中明。又梨耶是染淨
和合。淨智依生。故無疑也。又若隨相所明。謂梨耶
本有二智種子。從無始來。以本識為依止處。故云
所依也。
理實等者。既言梨耶。合通三細。今但言業
識者。意在舉細攝麤。舉本攝末也。亦可現相八地
盡。轉相九地盡。業相十地盡。業相最通。故標通者。
斯則於諸菩薩。無所屈矣。
此非下。或問曰。二智是
淨。從來未得。今始開發。可名發心相。生滅業識。無
始來有。何故至此名發心相耶。故此釋之。意明此
菩薩。亦能證真。亦能達俗。亦有生滅。以證真故。揀
異地前。以有生滅。不同佛位。其猶鍊金。光色漸顯。
麤鑛巳落。細鑛猶存。欲顯此時。應云。幾分是金。幾
[009-0700c]
分是鑛。斯則不同麤鑛。亦異純金。故且通說金巳
顯發。此亦如是。


△三明成滿德。初正顯勝德。二問答除疑。

正顯勝德。先總。次別。
先總。】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


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
大身。」


【【疏】又下。有二。一。功德滿。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
現報利益。受佛位故。
二。色究竟。果位彰也。故地論
云。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也。
何故他受
用報身在此天者。
一義云。以寄十王。顯其十地。然
第十地菩薩。寄當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
彼天。餘義。如別說。


【記】有二者。望下別中。亦可因位。即自利行滿。亦即
自受用報也。果位。即利他德圓。亦即他受用報也。


因位窮者。將出菩薩因位。以成究竟果也。
現報等
者。即以此身。成正覺故。即自受用身功德圓滿也。


果位彰者。將入妙覺果位。以施究竟益也。
後報等
者。依前報體。方起此故。即他受用身功德。亦圓滿
也。
然其因窮果顯。但義說二相。時無前後。現後二
報。亦復同時。譬如夜盡即曉。豈分前後。
摩醯首羅。
此云大自在。
智處者。一切智人所起智處。故經中
說。摩醯首羅。於一念中。能知三千界中雨滴之數。


論云色究竟處示高大身者。色界之頂。是色邊際。
故名色究竟處。色究竟天。身量一萬六千由旬。自
[009-0701a]
在天王。身量三萬二千踰繕那。十地菩薩。示為自
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也。色身之大。莫過
此天故。
何故下。牒難。
一義下。釋通。十王等者。準仁
王經說。十信菩薩。鐵輪王王一閻浮提。十住菩薩。
銅輪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薩。銀輪王王三天下。十
向菩薩。金輪王王四天下。初地菩薩。閻浮王王百
佛土。二地菩薩。忉利王王千佛土。三地菩薩。夜摩
王王萬佛土。四地菩薩。兜率王王億佛土。五地菩
薩。化樂王王百億佛土。六地菩薩。他化王王千億
佛土。七地菩薩。初禪王王萬億佛土。八地菩薩。二
禪王王百萬億佛土。九地菩薩。三禪王王百萬億
阿僧祇佛土。十地菩薩。四禪王王不可說不可說
佛土。如來。法界王王無量佛土。說一切法門。彼經
除信佛。有十三法師。兼信十四。及佛十五。今疏不
論地前及果位。故但十王。
然第十下。正明十地寄
報。當此天王。利他因行滿也。此是一意。
即於下。兼
顯最後身菩薩。示於彼天成佛之相。即轉第十地
菩薩身以為佛身。成菩提果。揀餘地王。菩提尚遠。
若準真實成佛。但當前云功德成滿。即無方所。亦
不可見。今為應於十地菩薩。故示在彼天。說成正
覺。此又一意也。第一義中。具是二意。
餘義者。指第
二義。謂此菩薩。將成佛時。於第四禪色究竟頂自
在天上。有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
菩薩坐於大寶蓮華。其座縱廣百萬三千大千世
[009-0701b]
界。於蓮華外。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小蓮華
座以為眷屬。各有菩薩而坐其上。是大菩薩放十
種光。謂於足下。出百萬阿僧祇光明。照十方世界
一切地獄。乃至第十頂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世
界所有諸佛。光繞十匝。住於空中。成光明雲網臺。
高廣嚴淨。於光明中。悉雨寶香寶珠瓔珞諸莊嚴
具。供養諸佛。光明入諸佛足下。爾時諸佛。一時同
放白毫相光。照大菩薩。其光即入大菩薩頂。又放
阿僧祇眷屬光。照眷屬華座諸小菩薩。其光各入
諸菩薩頂巳。應時得佛無量三昧。應時得佛無量
智慧。即得佛位。墮在佛數。上義。指他受用。此義。指
實報也。
如別說者。心地觀云。自受用身。三僧祇劫。
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巳。十地滿心。運身直
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妙國土。坐無數量大寶
蓮華。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繞。以無垢繒。繫
於頂上。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
諸煩惱障。證得阿耨菩提。如是妙果。是真報身。唯
識論云。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
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此皆實
報成佛義也。復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執
化八相為真佛。不信別有聖人。又不知即心是
。又信彼第四禪中。是聖人生處。今且同與
二乘。在彼天處攝示。令知樹下八相非真。故在此
天。二。緣三災不及。故當此天。三。緣欲界色質麤重。
[009-0701c]
是有。無色界都無色質。是無。今此天中。表離有無。
契於中道。故在此天。四。為摩醯首羅天王。面有三
目。不縱不橫。表證涅槃三德亦爾。故在此天。五為
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慧少。此天定慧平
等。故在此天。以禪者言。翻云靜慮。靜揀於下。慮揀
於上。楞伽偈云。欲界及無色。佛不於彼成。色界中
上天。離欲中得道。問。疏中何以不出此第二義耶。
答。唯識論等。為引二乘。令知樹下佛相非真。且指
彼為實報。權也。今起信等。既云示高大身。即他受
用。如下文云。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豈唯色究竟處。
成佛說法而巳。又前文云。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
量報身。又云。菩薩從初發意。乃至究竟地。所見報
身。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皆實也。此既是
權非實。故不出耳。餘詳華嚴玄談。


△次別。


【記】前但直顯德滿位彰。今則具明二智滿相。及顯
無明頓盡等。即是明前心相中。二心真。方便也圓滿。一
業識除滅也。】


「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


自然而有
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疏】相應者。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也。

智者。無明盡故。顯照諸法也。
亦可一念等。皆無間
道。名種智。是解脫道。即顯上真心於此成也。上皆
自利行滿。
自然下。利他德顯。顯上方便心。不待功
[009-0702a]
用也。
又亦可初智淨相。後不思議業相。皆是本覺
隨染所成也。


【記】始覺等者。此始覺慧。與本覺心源。最初契合之
時。名為一念。此約究竟相應發始之一念。不是暫
時相應。謂之一念。又此一念。前則屬因。後則屬果。
其猶曙色。在朝夕之端矣。無明等者。無明未盡。既
有所不知。無明若盡。則無所不照。即大智慧光明。
遍照法界也。
一切諸法。種類若干。無不知之。故云
一切種智。大般若云。煩惱不生。名一切種智。若具
言之。得三種智。謂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準天
台說。因修一心三觀。果得一心三智。謂修即空觀。
得一切智。修即假觀。得道種智。修即中觀。得一切
種智。今此論中。依真如門。修奢摩他。即是空觀。果
得一切智。依生滅門。修毗鉢舍那。即是假觀。果得
道種智。依一心法。雙運此二。不相捨離。為禪那。即
是中觀。果成一切種智。今論舉中所成以攝空假。
故但云一切種智。
亦可等者。謂此始覺慧至心源
時。約斷惑邊。名無間道。約證理邊。名解脫道。
即顯
等者。謂前發心三種相中真心。彼有業之所累。猶
為菩薩。至此業識永盡無餘。唯真獨存。更無所累。
故名佛也。
上皆下。同上二報利益。但前標此釋異
耳。非別有所說也。
顯上方便者。即前發心相中後
得智。至此圓滿也。問。前後皆言自然。則因果何別
耶。答。前是有心自然。以帶業識故。此是無心自然。
[009-0702b]
唯真獨存故。疏云不待功用。兼揀上之自然也。

亦下。類攝前文。前約法說。此約人說。理無別也。

是下。釋類攝所以。以前文是本覺隨染之文。今顯
果位。亦即本覺隨染二文既同。故應相攝。其實亦
同四鏡中之後二也。雖約性淨隨染為門之異。而
法體一無別焉。


△二問答除疑。初除一切種智疑。二除自然業
用疑。
初除一切種智疑。先問。次答。
先問。】


「問曰。虗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
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
齊。難知難解。


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
種智。」


【【疏】問下。有二。一。且陳疑。謂有虗空處。皆有世界。有
世界處。皆有眾生。有眾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
分齊。難知也。
若無明下。二。正設難。難云。非直外境
無邊。分齊難知。亦復內盡心想。云何得了也。


【記】陳疑。可解。
設難中。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
甚多無量。縱有心在。早自難知。豈況永斷心想。却
能了別。而名一切種智耶。


△次答。初直立正理。二舉非顯失。三舉是彰得。


初直立正理。】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


離於想念。」


【【疏】意云。只由內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也。
境雖無
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何不能了。
真心之境。離於
[009-0702c]
妄念。故盡想念。方始能知也。


【記】意云下。先。總敘答意。即反於所問。義在次下之
文也。
境雖下。次。別釋論文。
文中立二正理。一。元是
真心。故論云一切境等也。謂諸法唯心。無外境界。
今證心源。是合了知。誠無疑慮。二。本來無念。故論
云離於想念也。謂既本是心。元來離念。唯是真實。
今以離妄方了。此更無疑。故下論文。但反此二意
為失。合此二意為得也。
今疏中。先。釋其前意。真心
下。次。釋其後意。並可知之。然此論中。且是立理。未
顯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圓備。故預結之云了知也。


若於此中。體悉論旨。下文逐段。自然無惑。仍更隨
釋。彌為彰顯。


△二舉非顯失。】


「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


以妄起想念。不稱法
性。故不能了。」


【【疏】以眾生下。一。妄見有限之境。
以妄起下。二。釋成
不見所由。
即明為妄見故。有所不見。


【記】此論文中。亦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失。
一。
迷本真心。故論云以眾生等也。諸法本來唯心。以
眾生迷本唯心。妄見有境。以妄見有齊限故。遂令
境有分齊。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對前第一本來
唯心以顯其失。
疏云見有限者。境即無限。但能見
之心有限。故論云心有分齊。不言境有分齊也。
二。
妄起想念。故論云以妄起等也。謂一真心。本來無
[009-0703a]
妄。常住法性。以眾生妄起想念。違於無妄。不稱真
性。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對前第二離於妄念以
顯其失。
疏云釋成等者。據論二段。總是對前釋成
失義。詳之可知。
即明等者。性本離念。妄起想念。即
是乖真。以乖真故。不能了知。不了知言。貫通前段。
義則顯矣。


△三舉是彰得。】


「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遍。


心真實故。即是諸法
之性。


自體顯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
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


是故得名一切
種智。」


【【疏】無不徧者。無妄見故。無所不見。
心真實者。佛心
離妄。體一心源。無始覺之異故。
即諸法性者。然此
本覺。在生滅門中。為妄法之體故。
顯照一切法者。
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體之
上。以體照其相。有何難了而不知也。故云自體顯
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報化之用。則在於眾生心
中。今辨眾生妄法。則在於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
二。故得然也。華嚴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
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之謂也。
有大智用等者。
以同體智力。起勝方便。攝化有情也。


【記】論分二。初。反前彰得。即雙反前非。合初正理也。
中又二。先。總顯。謂總反前非。以彰其得也。
離見相
句。具含二意。離見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離
[009-0703b]
念之得。離相故。反前妄見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
得。
既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無所不徧。以上問云。
若無明斷。無有心想即一心想念。云何能了。故此答曰。
諸佛離於見相。故無不徧知也。
疏云。無妄見者。釋
前離見也。離見即能離相。故但舉一義也。
論心真
實下。次。別結。初一句。結離見也。既離妄見。即是一
心。心即真實也。
疏文可見。
次諸法一句。結離相也。
既離妄相。唯是於性。性無不徧也。
既無二非之失。
即成合理之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舉
是彰得也。
然此下。釋法性義。以本依如來藏。有生
滅故。生滅是法。如來藏是性。今從生滅門。入真如
門。故離見相。即顯法性。性即本覺。立義分中。指為自
體也。
論自體下。二。約義結名二。先。顯義相二。初。體
能照法性相。即實智照理一切智義相也。
一切下。
貼釋其文義。一切妄法。即虗空世界眾生心行等。
並是本覺。出法之性也。佛心之相。出法之相也。以
體照其相。相依性有。照相即照性也。
故上下。引因
以證果。即用大中文。前則因心現果法。今則果心
現因法。因果雖殊。心體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
全處極聖之自心。毗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

以下。釋所以。生佛體同。無二相故。猶如父子。共有
一鏡。若照子時。子在父鏡中。亦在自鏡中。若照父
時。父在子鏡中。亦在自鏡中。鏡是一體。攝屬二人。
各成自鏡。互照互現。無別有體。以喻真心。生佛各
[009-0703c]
具。雖云各有。而理不可分。故云無二。是斯意也。

嚴下。引證。心。是總相。生佛是別相。何者。悟心名佛
成淨緣起。迷心名生。成染緣起。緣起雖有染淨。心
體不殊。如心既具淨染二緣。則佛亦爾從心造也。
故云如心佛亦爾。是知佛報化用。在於眾生心矣。
如佛既從心造。則生亦然從心造也。故云如佛眾
生然。是知眾生妄法。在於諸佛心矣。心佛生三無
差別者。謂眾生心即佛心。佛心即眾生心。又眾生
是佛心中眾生。佛是眾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
心。體無差別。故清涼疏云。三法各有二義。心二義
者。一染。二淨。佛二義者。一。應機隨染。二。平等違染。
眾生二者。一。隨流背佛。二。機熟感佛。各以初義成
順流無差。各以後義為反流無差。並全體相收。成
一緣起。故云三無別也。
論有大智下。二。用能隨生
開示。即權智鑒機。道種智義相也。
眾生中。攝虗空
世界。得解。是心行。種種法義。不出五種教乘。
是故
下。次。正結名。以上問云。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故
此答曰。總上二智。得名一切種也。
疏云以同體者。
意云。匪但心體照法而巳。復能起大神用。利樂眾
生。斯則依智淨相。起不思議業相。依法出離鏡。作
緣熏習鏡義也。


△二除自然業用疑。先問。次答。
先問。】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


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
[009-0704a]


云何世間。多不能見。」


【【疏】又問下。亦二。一。且陳疑。
云何下。二。正設難。


【記】陳疑中。若諸佛至眾生者。是牒前文也。
一切至
得利者。是按定也。餘皆可解。神變。通他心。意業也。
如來三輪不思議化。徧於時處。故一切眾生。無不
沾益。
設難中。多不見者。非全不見。故云多也。又聞
說者必見身。見身者未必聞法。今約局所標。故但
言不見。尚不能見。何況得聞及神變耶。


△次答。】


「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徧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說
自然。但依眾生心現。


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
色像不現。


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疏】答下。有法喻合。先法也。以法身普照。徧眾生心
中。但有厭求機感。即顯麤細之用。非由功用也。上
文中巳顯此義。
眾生心下。次。喻。
如是下。後。合。眾生。
心有垢者。明無感佛之機。非謂煩惱現行。以善星
等。煩惱心中。得見佛故。
法身不現者。法身能現報
化之用。今據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也。
如攝論中。
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顯現甚深。彼中言由世
尊不現。如月於破器中。
釋曰。諸佛於世間不顯現。
而世間諸佛身常住。云何不現。譬如破器中。水不
得住。水不住故。於彼破器。實有月。不得顯現。如是
諸眾生。無奢摩他軟滑相續。但有過失相續。於彼
實有諸佛。亦不顯現。水譬奢摩他軟滑性故。
此中
[009-0704b]
依定得見佛者。是過去修習念佛三昧。乃於此世
得見佛身。非謂今世。要依定心。方得見佛。以散心
中。亦見佛故。
彼攝論中。約過去定習為因。非約現
在。此論中約根熟為因。非約無惑。有此左右。


【記】法中。諸佛下。據前所問。即問報化。今約法身體
徧故。報化是即體之用。亦遍一切。據本而言。但云
法身也。
徧眾生心者。論云。一切處故。一切之言。意
說情器。亦如華嚴云。法性徧在一切處橫說。一切眾
生及國土別顯情器。三世悉在無有餘竪說。亦無形相而
可得泯迹。據此。則不唯遍於眾生心。今且約所問之
處。故但言遍眾生心也。
但有等者。此則功過在機。
佛無私應。故華嚴云。菩薩清涼月。游於畢竟空。眾
生心水淨。菩提影現中。
上文等者。即用大中七重
問答。廣明斯義。
喻中。猶如鏡下。應更說云。諸佛之
身。猶如色像。論舉一隅。故不具耳。合中明無等者。
垢有多種。一。障善垢。二。起惑垢。三。造業垢。四。受報垢。
障。善垢中。復有多種。所謂不見佛塵障垢。不聞法障
礙垢。不遇善知識執障垢等。今但是障見佛之垢。即
是無機。非謂煩惱等也。
善星下。引例。此人生於佛世。
是佛弟子。常見佛身。然有煩惱現行。以起惡故。生
墮地獄。如涅槃說。
法身下。疏文三。初。約本論以通
能現。然據義合云報化不現。而言法身不現者。以
約本說故。如言鏡不現者。謂像不現也。此同圓覺
云。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心即
[009-0704c]
法身。皆是據本說也。又應化亦名法身。本業經云。
法身有二種。一。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謂第一諦
法流水中。從實性生智。故實智為法身法。名曰自
體。集藏名身。一切眾生善根。感此實智法身。故能
現應無量法身。所謂十種身等。
如攝論下。二。引他
論以明不現三。初。引本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
深。二。安立數。三。現等覺。四。離欲。五。蘊。六。成就。七。顯
現。八。示現等覺涅槃。九。住。十。自體。十一。斷煩惱。十
二。不思議甚深。今言顯現甚深。即第七也。合移彼
字。安顯現字上。文即順矣。餘如次釋。
釋曰下。二。引
釋文。此亦論中釋文。今疏隨便引為解之。初。標也。
而世間下。次。徵譬。如下。後。釋中。先。舉喻。如是下。次。
合法。奢摩他。此云止也。軟滑者。是柔和善順。非麤
惡過失故。而云無者。具云。不得禪定靜心意。不得
禁戒淨身口。不得佛慧照本覺。過失者。謂有破戒
垢故。散亂垢故。無明垢故。水譬奢摩等者。具云戒
如器。定如水。慧如月。戒能生定。如器住水。定能發
慧。如水現月。今有貪欲破戒垢故。無奢摩他。無佛
智身顯現。如眾生破戒器中。定水不停。佛月不現
也。
華嚴經中。亦同此說。
此中下。三。會文意。初。牒前
文。是過去下。正顯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難唯好
多聞何曾有定。不妨給侍如來。後遭石室之訶。亦
緣無定。不能斷結。又諸菩薩。例皆定少慧多。得見
佛者無限。如彌勒求名而值燈明。火頭貪欲而遇
[009-0705a]
空王。皆斯類也。
彼攝論下。三。對辨其兩文之意。定
習因者。念佛三昧因也。根熟因者。厭求感佛因也。
此義如因緣分中巳說。是知不修念佛三昧為垢。
非約心散為垢。若能念佛。必定見佛也。不起厭求
感佛為垢。非約惑惱為垢。若厭求根熟。法身必現
也。欲令佛身顯現。宜在眾生自心求矣。
左右者。二
論意旨雖別。而見佛不見佛。一也。故引彼以證此。


△四修行信心分。初結前生後。二就人標意。三
約法廣辨。四防退方便。
初結前生後。】


「巳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


【【疏】來意者。以上來明其大乘。今為正明心信。故有
此來分也。


【記】巳說。結前。次說。生後。
修。謂學習。行。謂進趣。所行
五種。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樂意。境有四種。亦如
下辨。
來意等者。此約論題所配。大。結前正義中三
大。乘。結前分別發趣中乘義。皆所乘境也。心信者。
即能信之心。或起大乘心上之正信。故云心信。能
乘心也。
若準立義分中所立。此與分別發趣道相。
並當乘義。


△二就人標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


【【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滿足。為說發趣道相。
令入正定。是前勝人也。二者。修信未滿。是前劣人。
即此文所為。
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滿。信
[009-0705b]
成滿巳。還依發趣入正定也。


【記】勝人。即前發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行。入正定
者。
劣人。即前見佛色相。或是二乘。發人天等心。却
退失者。
以四信等者。意不令唯信佛僧等色相。起
人天二乘等劣行也。
還依等者。信既成滿。應如前
文發直等三心。修無住等四行。入於十住。乃至獲
利。更發解證等心也。斯則前雖揀退。今即教修也。


△三約法廣辨。初興二問。二還兩答。
初興二
問。】


「何等信心。


云何修行。」


【【記】信是眾行之本。故先信次行。


△二還兩答。先答信心。次答修行。
先答信心
。初標徵。二列釋。
初標徵。】


「略說信心有四種。


云何為四。」


【【疏】有四。標數。即四不壞信也。
云何。徵起。


【記】四不壞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壞。不壞。即常住
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壞故。使能信之心。亦不可壞。
能所相稱。俱名不壞。故經云妙信常住。是也。


△二列釋。】


「一者。信根本。


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無量
功德。


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


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


四者。信
僧能正信行。自利利他。


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
實行故。」
[009-0705c]


【【疏】根本者。真如之法。諸佛所師。眾行之源故。
樂念
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樂念觀察。
三寶中各二。一。
標所信之勝德。二。起勝因以願求。


【記】佛所師者。約人顯根本也。謂佛因地。本於真如。
起於信解。又依真如軌則修行。又乃證極真如。方
得成佛。故華嚴云。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
出生諸佛故。約此義邊。故云真如。是佛師也。故經
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既是
佛師。故名根本。眾行下。約法顯根本。謂一切行門。
皆從真起。圓覺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
圓覺。乃至流出諸波羅蜜。教授菩薩等。所以前
標直心。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
何有契真之行。不從真起。此乃為信等諸行之根
本也。問。何故不約僧顯根本耶。答。約佛顯時。巳攝
僧故。因地信解。軌則修行。即是僧寶。今文雖唯二。
義必兼三。故約能為三寶。名為根本也。又是所信
法中之根本故。以終教所宗。唯此真法萬緣所起。
起自真如。會緣入實。入於真如。菩薩發心。先緣真
如。起信發解。修行契證。咸歸真如。故於所信法中
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則名邪。故寶性論云。
不信真如。有五種失。謂自輕。輕他。執人。執法。起惡
見。是知反此。則為五得。由是發心。先令信此。
非直
等者。不但起信。亦乃樂觀。樂觀。即行也。然此行是
即信之行。行所成信。方為實信故。問。云何是信真
[009-0706a]
如之相耶。答。唯信一寂滅心。不信一切諸法是信
真如之相也。以真如心性中。本無諸法。若見諸法
為有。是信一切法。不信真如理。今則不信諸法。是
信真如理也。亦可樂念觀察。方名為信。如世間人。
觀彼所作。彼順所勸。方名為信。若不爾者。焉為信
耶。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矣。故以樂
念。釋成其信。
信佛等者。是信報身。謂身語意業法
門辨才。色相具足。依報莊嚴。故云無量功德。如前
論云。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
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常念等者。以信佛有功
德故。願成此身。具一切智。以願求故。而念恭敬供
養。起於善根。修佛因也。
信法等者。此是行法。此法
能除慳貪毀禁等障。是有大利益也。
常念等者。略
則施等六度。次則十度。廣則八萬四千波羅蜜行。
以信有益故。復勤而行之。信僧等者。僧通凡聖。此
是登地巳上聖僧。故云能正修行。聖通大小。此是
上乘大菩薩僧。故云自利利他。
常樂下。揀非二乘。
故云菩薩眾。揀非地前。故云如實行。
然常途四信。
謂信三寶及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
是終實教中信也。不唯真如與戒不同。亦乃三寶
淺深有異。
問。前說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見僧求法。
與此何別。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見三寶。皆不稱
實。由是遇緣。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
三寶。悉皆如實。由是增進。使信成滿也。斯則信真
[009-0706b]
如為佛本。信佛為所成。信法為所依。信僧為所學。
又此四種。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
僧。即教也。僧能轉教。就彼求學故。
疏中各二等者。
三段中。信佛等下。初。標德也。常念樂下。二。起求也。
又例前一中。亦二。信根本句。是初標所信之勝境。
所謂下。即次起觀念以樂證。


△次答修行。初舉數標意。二徵起列名。三依門
牒釋。
初舉數標意。】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疏】有信無行。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故修
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記】有五。舉數。
成信。標意也。
有信等者。信若無行。非
實信也。以信是順義。順而行之。乃為真信。將知此
行是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則決定不退
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二徵起列名。】


「云何為五。


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
五者止觀門。」


【【疏】止觀合修。定慧雙運。二門不二。故唯五也。


【記】云何。徵也。
一下。列也。
疏云止觀等者。以諸經論。
皆說六度。此中唯五者。以後二修時。不得相離故。
初修為止觀。修成為定慧。但時異而體不異也。問。
何故止觀合修耶。答。若不雙修。皆成邪故。涅槃經
說。定多慧少。不見佛性。慧多定少。見性不了。定慧
[009-0706c]
等學。明見佛性。又諸處說。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
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過。下文自釋。


△三依門牒釋。初施。五止觀。
初施。】


「云何修行施門。


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
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


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
巳堪任。施與無畏。


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巳能解。方
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
提故。」


【【疏】一。若見一切下。資財施也。
二。若見厄難下。無畏
施也。
三。若有下。法施也。


【記】云何句。徵也。
若見下。釋也。
來求索者。即受施人
也。不同善德局七種人。故云一切。則不擇冤親老
幼。病徤高下。貧窮遠近等。
所有下。是所施物也。隨
力之言。似有兩意。一。隨貧富之力。二。隨捨施之力。
若隨其力。必不強為。免生惱也。
以自下。即行施意
也。自捨慳貪者。隨性行檀。是自利行。令彼歡喜者。
濟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薩。雖舉一行。二利巳
兼。此則以布施攝貧窮也。
資財施者。資身之物故。
亦名外財。身外物故。亦名資生財。資於生命故。準
正法念經。說十二種垢施。一。於眾生不平等施。二。
為男女欲因緣故施。三。有所怖畏。施與王者而求
救故。四。以癡心施。如外道齋會等。五。不知業果。但
學他施。六。乞者苦求方與。七。知他有物。施之令信。
後得侵損。八。施物囑之。令破和合。共為一友。後與
[009-0707a]
衰惱。九。與男女物。令使成親。或令男與女。或令女
與男。或即反之。十。賤買諸物。於齋會日。貴價賣之。少
分饒之。十一。為名稱故施。十二。妻子饑貧與物。離
此十二。即名淨施。除此復有十二種具足施。不能
繁述。優婆塞戒經。菩薩行施。應離五法。一。施時不
選有德無德。二。施時不說善惡。三。施時不擇種姓。
四。施時不輕求者。五。施時不惡口。復有三事。施巳
不得勝妙果報。一。先多發心。後則少與。二。選擇怯
物。持施與人。三。既行施巳。心生悔恨。離茲三事。其
果勝妙。
厄難危逼者。受施人也。
隨巳堪任者。所施
力也。盡力所及。不惜不悋。
施與無畏者。正行施也。
亦是行施意。或縲紲之難。或水火之災。或狼虎之
殃。或冤家之怖。如是一切眾生。凡有所畏之事。皆
護令安樂。得無所畏。
來求法者。即受施人。三乘五
乘。或請或問。皆名求法也。
隨巳下。所施法。不能不
解者。輙不與言。於能解處。即與說之。方免誤人。亦
免尤難。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又云。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
方便說者。要以
種種言辨巧。便引勸。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
誹謗。故法華云。有問難不瞋。隨順為解說。
不應下。
明行施意。不貪名利等。反明其非以誡止也。故前
論云。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
間名利恭敬故。
惟念下。順明其是以勸行也。自既
如此。令他亦然。準智論云。佛說施中。法施第一。何
[009-0707b]
以故。財施有量。法施無量。財施欲界報。法施出三
界報。財施不能斷漏。法施清升彼岸。財施但感人
天果。法施通感三乘果。財施愚智俱能。法施智者
方能。財施惟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財施愚
畜能受。法施唯局聰人。財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和
心神。財施能增貪病。法施能除三毒。由是比校。法
施第一。願諸學者。審而行之。
迴向菩提者。願令自
他。同圓佛果種智。此為法施之宗本。亦為前二施
之旨歸。若不迴向。同於有為有漏法矣。


△二戒。】


「云何修行戒門。


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
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謟曲。瞋恚邪見。


若出
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閙。常處寂靜修習
少欲知足頭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
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


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
過罪故。」


【【疏】一。不殺下。攝律儀戒也。
二。若出家下。攝善法戒
也。先。行善戒相。
從乃至小罪下。次。明護戒心。三。當
護下。攝眾生戒也。


【記】論所謂下。如次是其十善。則離身三口四意三
之惡也。不殺者。普該蠢物。不唯於人。不盜者。一針
一草。不但五錢巳上。不婬者。觸身即犯。不論道與
非道。兩舌者。鬪搆兩頭之說。惡口者。無稽難聽之
聲。妄言者。虛誑不實之語。綺語者。粉飾巧偽之談。
[009-0707c]
此等並無。故皆言不。貪。謂惡欲。嫉。謂妬忌。欺。謂陵
犯。詐。謂虛偽。謟。謂罔冐曲。謂違理。其嫉欺恚。是瞋
之分。謟曲。是貪之分。邪見者。亦名惡見。即身邊等
五見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此等並無。故云遠離。


然菩薩以慈悲愍物。故殺戒為先。小乘以厭離生
死。故婬戒為首。旨趣有異。故教儀不同。若據十善。
本是人天因緣。今菩薩所修。趣果則異。準華嚴經
說。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謂凡夫。聲聞。緣
覺。菩薩。及佛。淨名云。持戒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
時。行十善道滿願眾生。來生其國。十善是菩薩淨
土。菩薩成佛時。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誠諦。常
以輭語。眷屬不離。善和諍訟。言必饒益。不嫉不恚
正見眾生。來生其國。故知十善不異。修心不同也。
然行十惡。準俱舍說。各招三種果。一。異熟。二。等流。
三。增上。異熟可知。略辨餘二。殺生中。一等流果者。
壽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澤鮮少。偷盜中。一。財物
匱乏。二。多遭雷雹。邪婬中。一。妻不貞良。二。多諸塵
埃。妄語中。一。多遭誹謗。二。多諸臭穢。兩舌中。一。親
友乖穆。二。所居險曲。惡口中。一。常聞惡聲。二。田多
荊棘。稼穡匪宜。綺語中。一。言無威肅。二。時候變改。
貪中。一。令貪熾盛。二。令果少遂。瞋中。一。令瞋熾盛。
二。令果麁疎。邪見中。一。令癡熾盛。二。令果空無。此
皆初是等流。二是增上也。
攝律儀者。此殺等十。是
惡律儀。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攝取不捨。即名為戒。
[009-0708a]


出家等者。前律儀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唯
局出家者。
為折伏下。處靜之意。若處人寰。難斷煩
惱。故須脫俗離塵。燕居林藪。遺教經云。於閑靜處。
思滅苦本。念所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經中。廣有此
說。且釋迦如來。捨王宮。詣雪山。因行六年。果圓萬
德。垂斯範者。葢為此也。
少欲等者。見得思義。故云
知足。財無苟得。故云少欲。頭陀。此云抖擻。謂抖擻
三界煩惱業報故。然有十二種。謂衣三。食三。依處
六。處說六者。一。住空閑處。謂離眾憒閙。居阿練若。
身遠離故。心離欲葢。益諸善故。二。端坐不臥。謂若
行若立。心動難攝。然亦不久。應受常坐。若欲睡時。
脇不著席。三。樹下坐。謂順佛法故。如佛成道。轉法
輪。入涅槃。皆在樹下。此能治房舍貪。易入道故。四。
塚間坐。謂塚間常有悲哭聲。死屍狼藉。無常不淨。
觀道易成。五。露地坐。謂樹如半屋。愛著猶生。又雨
濕鳥喧。污穢不淨。若露地處。光明遍照。令心明利。
空觀易成。六。隨有草坐。謂隨心所得而坐其上。離
所愛著。不惱他故。食中三者。一。常乞食。謂依法乞。
當制六根。不著六塵。亦不分別男女等相。得與不
得。若好若惡。不生憎愛。若請食者。或得不得。貪恨
易生。若同僧食。處分使人。心則散亂。不入道故。二。
節量食。謂念身中八萬戶蟲。蟲得此食。皆悉安隱。
我今以食。攝此諸蟲。後得道時。以法攝彼。又雖一
食。恣貪極噉。腹脹氣塞。妨廢行道。隨所得食。三分
[009-0708b]
食二。身則輕安。名節量食。三。一坐食。謂若重食者。
失半日功。不為養身。斷數數食。即四分律不作餘
食法。頭陀經中云。中後不飲漿。衣中三者。一。唯畜
三衣。謂白衣好畜種種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巳。今
佛弟子。應捨二邊。但三衣也。又離多求。及守護故。
二。糞掃衣。謂拾糞掃物。納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
離貪遠賊。無奪命難故。三毳衣。謂或三衣。或長衣。
一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餘衣故。然此十二。葢是
知足之行。涅槃。智論。瑜伽。俱明其義。故知惡貪多
欲。出家者是所不宜。應深誡之。
乃至等者。以小況
大。意云。小罪尚須生畏。大過豈得安然。超越之言。
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巳作即畏。畏墮苦故。
慚天愧
人。故云慚愧。又慚謂崇重賢善。愧謂輕拒暴惡。

悔者。改於往過。別修善業。悔前所作。憶恨在心。

得輕戒者。如菩薩戒說。於十重戒中。犯微塵許罪。
便不得發菩提心。失比丘位。國王位。乃至佛位。仍
二劫三劫墮三途中。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何況具
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
雖微。慚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墜無間。故涅槃中。有
浮囊之譬。則知佛所制戒。豈得輕而犯之。
攝善法
者。依此戒約。則一切善法。自然攝取。
護戒心者。謂
夕惕若厲。造次弗離。護之若珠。纖毫無犯也。
攝眾
生戒者。此當涅槃所說。息世譏謙戒也。謂行非律
儀。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譏謗。即生他罪。他罪所
[009-0708c]
生。本由於巳。故須護之。護之即不謗。不謗即自然
發心。發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攝取義也。


△三忍。】


「云何修行忍門。


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


亦當
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疏】應忍句。一。他不饒益忍也。
亦當下。二。安受苦忍。
利等八者。財榮潤巳曰利。損耗侵陵曰衰。越過以
謗曰毀。越德而歎曰譽。依實德讚曰稱。依實過論
曰譏。逼迫身形曰苦。心神道悅曰樂。


【記】云何。徵起。
所謂。釋義。
他不饒益者。亦名耐怨害
忍。謂被冤家惱害。是他不饒益。忍耐彼苦。無懷報
心。
然所不報。有其二意。一為解冤結故。如律中長
生王偈云。以怨報怨。怨終不止。唯有無怨。怨自息
耳。智度論中亦同此說。二。為證佛果故。以有智慧。
知彼此境。空無所有。能忍是事。彼疑有瞋。現同伴
侶。與其偕和。因之得證無上菩提。此如瑜伽論說。


又行人若遭他苦時。應作三思五想。以忍彼事。三
思者。一。責業牽殃思。謂菩薩若遇他害。應作是思。
此我先業。應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愛
巳。成自苦縛。是故須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
性皆行苦。彼無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寧增彼
苦。是故須忍。三。引劣況勝思。二乘自利。尚不苦他。
我既利他。應忍斯苦也。五想者。一親善想。二。唯法
想。三。無常想。四。有苦想。五。攝受想。廣如彼說。
又金
[009-0709a]
剛忍辱仙人。亦同此意。
論語中說。以直報怨。以德
報怨。今耐怨忍。同以直報怨。若準上怨與上樂義。
即以德報怨。仁人與菩薩。優劣可知。故此亦名為
生忍。是忍外障者也。
安受苦忍者。亦名自能安受
忍。於違順境。安然忍受。不動念故。
財榮潤巳者。不
論多少。但取一切潤巳之事。盡名為利。損耗侵陵
者。此亦不論多少。但取一切損巳之事。皆名為衰。
越過謗者。如有小過。毀之言大。越德歎者。如有片
善。譽令其廣。依實讚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實
過者。如有一過。亦言一過。逼迫形者。打擲寒熱飢
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盡名為苦。心適悅
者。清凉飽煖視聽香味等。凡是一切暢快之事。悉
名為樂。
有說得財名利。失財名衰。談惡為毀。談善
為譽。對面談善為稱。對面談惡為譏。苦樂。即二受
也。與此所說。各是一意。
於利譽稱樂。忍之不喜。於
衰毀譏苦。忍之不瞋。是故論中通言忍也。然境界
雖多。總攝不過違順之二。又於二中。各有四義収
盡。二四合說。以成八風。謂之風者。能擊眾生心海。
起貪瞋煩惱浪故。今令忍之。則八風不能動也。然
於中違則易忍。順則難忍。不唯難忍。抑亦難防。如
賊與子。盜於家財。防之難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說
為強輭二賊。不能安忍。無生聖智。何以現前。且如
令尹子文。三仕三黜。無喜無慍。況行菩薩之行。焉
得於違順境而不忍乎。故此亦名為法忍。是忍內
[009-0709b]
障者也。
更有諦察法忍。但於忍境。體法無生。唯心
所現。三輪空寂。唯一真實。即是觀察無生忍也。故
清凉云。耐怨害忍。是諸有情成熟轉因。能忍他人
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
苦而不退轉。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熱飢渴種
種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諦察法忍者。是前二
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今行忍時。隨順
真如法性為本。即是此忍義也。


△四進。先正顯修行進門。次別明除障方便。


先正顯修行進門。】


「云何修行進門。


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


立志堅強。
遠離怯弱。


當念過去久遠巳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
無有利益。


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


【【疏】於諸下。一。勤勇精進。
立志下。二。難壞精進。
當念
下。三。無足精進。念巳長淪。虛受大苦。以自勸勵。修
善無厭。
是故下。總結勸修。


【記】云何。先。徵起也。
所下。次。正顯中。初。別明也。諸善
事者。前三施等後二禪等一切方便等善法。心不懈者。身
由於心。故但言心。懈。謂懈怠。不能敏行。退。謂退墮。
中道而廢。
勤勇精進者。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
故不退。斯則於有義事。勇往而前進也。如子路問
孔子曰。君子尚勇乎。子曰。義以為尚。君子有勇而
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又云。見義不為。
無勇也。又勇之相者。如淨名云。譬如勝怨。乃可名
[009-0709c]
勇。此即唯識論中攝善精進也。
難壞者。志堅不怯。
決定取辦。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
可卷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為苦故。佛果。必為
樂故。眾生與巳無異。足可度故。由是千化不變其
慮。萬境順通其道。乃至喪身致命。決不捨菩提心。
故寶藏論云。決歸者。不顧其疲。決戰者。不顧其死。
決學者。不顧其身。決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難壞相
也。即唯識論被甲精進義。故論云堅強不弱。
無足
者。修諸二利善行。意中總無厭足。表異二乘。得少
為足。則欲而不貪也。
以念等者。正釋論義。可知。此
即唯識論中利樂精進也。
又同唯識三練磨文。彼
云。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於所
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
便退屈。引他巳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省巳意
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圓滿
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麤善。況巳妙因。練
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
修諸勝行。初練是三進義。次練同初進。三練成二
進。無性頌云。汝巳惡道經多劫。無利勤苦尚能超。
少行苦行二練義得菩提初練義。大利三練義不應生退
屈。論云是故等者。二。結勸。從來為不修。身心常苦
惱。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惱。由是尅巳造修。於行
無墮也。則善人行善。唯日不足。故遺教經云。汝等
[009-0710a]
比丘。若勤精進。則事無難。是故汝等。常勤精進。譬
如小水常流。則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譬
如鑽火。未熱而息。雖欲得火。火難可得。是故精進。
總結勸者。修諸功德。結攝善勤勇。自利利他。結利
樂無足。速離眾苦。結被甲難壞。故論云應勤修也。


△次別明除障方便。初障。二治。
初障。】


「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
障故。


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
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


【【疏】復次下。此下有二。一。以從下。內有業障。即因也。
二。為邪下。外感報障。即緣也。


【記】論若人者。此指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業障者。亦
有煩惱障。今但舉麤也。
邪魔等者。邪。謂六師外道。
魔。謂一切天魔。諸鬼。謂堆惕魑魅等。如下所說。

務者。世間一切公私之事。其數甚多。故曰種種。

是。指上因一業也緣三魔事病也。等者。該餘障礙。
報障者。
由內有業障故。前說善根熏習。便見佛身。今明惡
業因緣。乃見魔鬼。將知外境。皆由內心。非有無因
而妄緣果。如形端則影直。源濁則流昏矣。


△二治。】


「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


誠心懺悔。
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
故。」


【【疏】此下有二。一。應當下。總明除障方便。如人負債。
[009-0710b]
依附於王。則債主無如之何。如是行人。禮拜諸佛。
諸佛所護。能脫諸障。
二。誠心下。別對滅除四障。一。
懺悔。除惡業障。二。勸請。除謗法障。三。隨喜。除嫉妬
他勝障。四。迴向。除樂三有障。常不廢者。總結能治。
得免障者。總結所治。善根增者。結益。由此四障。能
令行人。不發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盡。善根長
也。
又初一治業障。以止持故。後三長善根。以作持
故。


【記】總明除障者。準華嚴行願疏中。禮佛亦是別除
一障。即我慢障也。與今疏文。各是一意。
如人下喻。


如是下。合。行人合負人。罪業合負債禮佛合依王。
佛護脫障。合魔鬼病務。遠離無礙。
誠心者。以諸障
起時。心皆猛惡。故今除遣。必在虔誠。故智論云。身
精進為小。心精進為大。外精進為小。內精進為大。
猶如赫日。可以消堅冰。烈風。可以摧巨木。苟有至
誠。必有動天地。感鬼神。使所作事。決不違於願也。


懺悔者。懺則陳露其先罪。悔則改往以修來也。

惡業者。謂除十惡業也。廣則三障業障。煩惱障。報障四障
加一見障。得依正具足故。
勸請者。於中有請轉法輪。請
佛住世之異。今通而言之。但云勸請。
除謗佛法障
者。得多聞智慧故。
隨喜者。三乘四生。所有片善。皆
隨順稱揚。歡喜讚歎。
除嫉妬障者。得廣大眷屬故。


向菩提者。亦合迴向實際。及與眾生。意含此二。

樂三有障者。成廣大善故。謂迴因向果。成菩提大
[009-0710c]
善。自不樂於欲有。迴自向他。成利生廣善。自不樂
於色有。迴事向理。成實際廣大善。自不樂於無色
有也。
論常不下。通結能所治益也。常不休廢。謂念
念相續。無有間斷也。
能治者。謂行此四行。皆不廢
故。對障稱能也。
得免諸障。謂不論內障外障。皆潛
消也。
所治者。即上之四障。皆脫免故。對行稱所也。


善根增長。謂信心漸進。無有退轉也。
結益下。懺治
業盡。則進根增。勸治謗盡。則慧根增。隨治妬盡。則
念根增。向治有盡。則定根增。四障既滅。四行既成。
四根既長。則禮佛功德。從此圓顯。而修行信心。亦
從此成滿矣。然此障盡善生。行成根長。豈非進修
之利益哉。
又下。上之一釋。通明也。此之一釋。別說
也。謂常不句。總於四行。得免句。別約初一。善根句。
別約後三。故云又也。初一等者。謂先由迷倒。不知
罪福。妄行十惡。今由懺悔。畢故不造新。故云止持
也。後三等者。以勸請隨喜等。是行善故。應作須作。
故云作持也。廣如行願疏鈔。


△五止觀。先略明。次廣釋。
先略明。初徵。二
釋。
初徵。】


「云何修行止觀門。」


【【疏】寄問以標。


【記】止觀門者。此被十信初心之中品也。


△二釋。初止。二觀。三俱。
初止。】


「所言止者。


謂止一切境界相。


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009-0711a]


【【疏】謂下。先由分別。依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
破外塵相。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也。此是方
便。
隨下。奢摩他。此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
正止。即存梵言也。以雙現時。方名止觀。故今但言
隨順。


【記】所句。牒門。
謂下。釋義。
先由二句。此明未修行巳
前。心境俱不止也。
今以下。正明修止。謂以如覺。覺
知諸塵境界。唯識所現。無外境相。塵境既寂。分別
不生。心境俱止也。即破塵相為止境。無分別為止
心。心境兩亡。寂常心現。此同禪宗無念義。謂一切
善惡。都莫思量。言下自絕念想。圓覺云。應當正念。
遠離諸幻。
方便者。謂上是修止之方便。未是正修
相也。故先德云。趣寂之前。萬境俱泯。發慧之後。一
切皆如。
但今下。料揀奢摩止意。先難曰。文中何不
竟云隨順止觀義故。而又標梵音耶。故疏通曰。意
在顯別。故雙標唐梵。謂以正修名奢摩他。前修方
便名為止也。下觀亦準此知。
以雙下。釋出隨順觀
義。雙現者。揀前方便中單有止也。隨順有二義。一。
揀方便內初修止時。未得隨順。二。揀正修中奢摩
觀時。雙現前故。今且約後義。既言隨順。將知未是
正止也。以即觀之止。方名正止。今既一向止息。但
是止之方便。未得名為止行。故論但云隨順奢摩
他也。問。此行既亦是止。云何復言觀耶。答。正修之
時。止觀雙運。止若無觀。不名真止。是故正修。止亦
[009-0711b]
名觀。奢摩他觀名義以此。故圓覺中。名為靜觀。然
雖名觀而今言止者。以就泯相。觀於真如。真如無
相向即心絕。心絕則成止義。亦是即空觀也。下觀
中並例此思之。


△二觀。】


「所言觀者。


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
故。」


【【疏】依生滅門。觀察法相。故言分別。
毗鉢舍那。此云
觀。如瑜伽論。菩薩地云。此中菩薩。即於諸法無所
分別。當知名止。若於諸法勝義理趣。及諸無量安
立理趣。世俗妙慧。當知名觀。
是知依真如門。止諸
境相。無所分別。即成根本無分別智。依生滅門。分
別諸相。觀諸理趣。即成後得智。
然此二門唯一心。
是故雙運。方得名為正止觀也。


【記】所句。牒行門。
謂下。釋義相。
依生下。疏文分二。先。
別釋文義。依生滅者。前依真如門。泯相絕心。照而
常寂故名為止。今約生滅門。觀諸法相。隨流反流。
染淨因果。凡聖色心。差別不同。寂而常照。故名為
觀。分別。即觀之別名也。此則能善分別諸法相。前
則於第一義而不動也。然亦方便相耳。未是正修。


此云觀者。亦就方便。故存華言云觀。約正修。即依
西音毗鉢舍那。以即止之觀。方名正觀。今既一向
分別。但是觀之方便。未成觀行。故今但言隨順毗
鉢舍那。揀異正修現前時也。問。既言毗鉢舍那。云
[009-0711c]
何又言觀義。答。有三意。一。正止中。即止之觀。名為
觀境。故云奢摩他觀。揀方便內。但止境界相。未得
成觀境也。正觀中。即觀之觀。名為觀智。故云毗鉢
舍那觀。揀方便內。但觀因緣相。未得成觀智也。二。
觀中兼止。名真正觀。觀若無止。不名真觀。故正修
雙運時。始與毗鉢舍那觀義相應也。三。方便。則單
止單觀。正修。則具足四句。一。寂而常照。名止觀。即
奢摩他觀義。二。寂之又寂。名止止。即奢摩他止義。
三照而常寂。名觀止。即毗鉢舍那止義。四。照之又
照。名觀觀。即毗鉢舍那觀義。知此觀觀之意。止止
不須說矣。故於一心四句之中。隨舉一句。餘句皆
具。實教止觀。妙在於是。此於圓覺中。名為幻觀。亦
是即假觀也。
如瑜伽下。次。通證止觀三。先。正引論
文。菩薩地者。彼論有十七地。此是菩薩地中文。無
所分別。即根本智因也。勝義。真諦理。安立。俗諦理。
世俗妙慧。即後得智因也。
是知下。次。會入二門會
彼二諦二智。入今二門真如。生滅。以成二行止。觀也。
然此
下。三。結出所以。謂依一心上。開二種門。依此二門。
起於止觀。今止觀雙運。入於二門。會通二門。還歸
一心。是故止時。即觀之止觀時。即止之觀。如此。方
得契心。契心始名真止觀矣。此乃以修止觀。契性
止觀。上且釋成雙運所以也。又二門唯一心。故一
心止觀。方為正修。若單止單觀並名方便。斯則起
後俱修義也。具此二意一。結前。二。生後。故於是處綴之。
[009-0712a]


△三俱。】


「云何隨順。


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


雙現前故。」


【【疏】以此等者。此下有二。一。顯能隨之方便。
雙現句。
二。明所隨之止觀。
隨相而論。止名定。觀名慧。就實
而言。定通止觀。慧亦如是。
如梁攝論云。十波羅蜜。
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謂止定。二。不顛倒為體。
謂觀慧也。


【記】云何句。先。躡前徵起。難云。前止觀中。何不竟言
得入。而言隨順耶。
以下。次釋成俱義。通云。前之單
止單觀。屬方便。非正修。故言隨順。今止時具觀。觀
時具止。寂照雙流。定慧均等。二門俱在一心中得。
方可名得入也。俱義以此。二義者。即前止一切境
界。觀生滅因緣也。
漸漸不相離者。然此止觀初首
方便。行人修時。雖未雙現。漸漸習至久後。須相資
而行。不可孤運。輙相捨離。即是隨順方便相也。

現前者。止觀雙運習純熟時。靜必有明。未有明而
不靜者也。明必有靜。未有靜而不明者也。如是止
觀雙現前時。即正修中得入相也。
上之一心四句。
正於此俱門攝。餘可例知。
疏一顯下。消文。
隨相下。
明義。
由隨相義。故有單修方便。由就實義。故有雙
運現前。
如梁攝下。引證。通有二者。此二通與十度
為體。其猶於水。澄而復清。方能鑒像。以二門於一
心開。焉可定慧而不俱耶。
此俱修門。圓覺中名為
寂觀。寂滅止觀二邊相故。亦是即中觀也。又總上
[009-0712b]
三門。皆有止觀。初止門中。離相止。無生觀。統名真
如止觀門。二觀門中。隨相止。因緣觀。統名生滅止
觀門。三俱門中。法性止。不二止。唯心觀。無住觀。統
名一心止觀門。餘如前行根本方便中說。】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九


音釋




音同。竹筒。



凶上聲。高出也。



音剷。面諛曲從也。



音蕩。磨也。滌也。



音捐。除去也。


阿耨菩提
此翻無上覺道。



音戀。謂煅煉。治金也。


踰繕那
舊曰由旬。四十里也。


忉利
此云三十三。


夜摩
華言時分。


兜率
華言知足。



音情。帛也。



音署。旦也。曉也。


縲紲
音雷悉。索繫也。



音愧。喧閙。



音頌。諍辯。



音薄。雨冰。
[009-0712c]


稼穡
音嫁色。種曰稼。斂曰穡。


荊棘
音京急。凡有刺者。


燕居
私居靜室也。



音叟。大澤。



音異。至也。


抖擻
音斗叟。抖去其塵。擻除其垢也。


阿練若
華言無喧雜。



音歇勒。左右腋下也。



音脹。膨脝。



音魯。袒肩露形也。



音翠。獸毛縟細者。



音鉄。敬懼也。



音涯。偶合也。



音直。拋也。



音芮。蠅虻也。



音尺。罷退也。



音蘊。含怒意。



音却。端謹也。


六師
一。富蘭那。二。末伽黎。三。刪闍夜。四。欽婆羅。
五。迦旃延。六。若提子。



音黑。日曝。火炙也。



音崔。挫折也。
[009-071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