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o0100 大乘起信論義疏-隋-慧遠 (master)



大乘起信論義疏下之上


淨影寺沙門慧遠撰


第二番中亦有四門。一定障相。二釋障名。三
明斷處。四對障辨脫。言定相者。云何得知。五
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如涅
槃說。斷除一切貪瞋癡等得心解脫。一切所
知無障礙。故得慧解脫。貪瞋癡者即是五住
性結煩惱。一切所知得無礙者。當知即是除
事無知。又如地經以佛無礙為慧解脫。當知
即是除事無知。遠離癡染為心解脫。當知即
是五住性結為煩惱障。又雜心云。如來斷除
二種無知。一者斷染污。二者斷不染污。染
污無知即是五住性結煩惱。不染污無知即
是事中無明之心。准驗斯等當知。以彼五住
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次釋其
名。五住性結能起分段變易生死。勞亂行人
故名煩惱障。事中闇惑能障如來種知明解。
是故說此為智障也。次辨斷處。處別有三。一
者世出世間相對分別。二者功用無功用相
對分別。三者因果相對分別。就初對中義別
有二。一者隱顯互論。地前斷除五住性結。以
彼捨相趣順如故。初地以上斷除智障。以彼
地上契合法界了達諸法無障礙故。故地經
云。於初地中一切世間文訟呪術不可窮盡。
二者優劣相形。地前菩薩唯除煩惱。初地以
上智行寬廣二障雙除。第二對中義別有二。
一者隱顯互論。七地以前唯除煩惱。八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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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滅除智障。如八地中淨佛國土。斷除一切
色中無知。九地之中了初心行。滅除一切心
行無知。第十地中於諸法中得勝自在。斷一
切法中無知。此等皆是除事無知。二者優劣
相形。七地以還唯除煩惱。八地以上二障雙
除。第三對中義別有二。一者隱顯互論。金剛
以還斷煩惱障。如來地中種智現起。了達一
切差別諸法。斷除智障。以事無知難除斷故
至佛乃盡。二者優劣相形。金剛以還唯斷煩
惱。如來果德二障雙斷。次辨對障明脫。除煩
惱障得心解脫。滅除智障得慧解脫。言心脫
者其有二種。一佛菩薩行世間心。二佛菩薩
第一義心。斷四住故世諦心脫。除無明故真
諦心脫。言慧脫者諸照世間一切種知得解
脫也。第三番中亦有四門。一定其障相。二釋
障名。三明斷處。四對障辨脫。言定相者云何
得知。五住性結及事無知為煩惱障。分別之
智以為智障。如勝鬘云。五住及起同名煩惱。
明知五住及事無智是煩惱障。言分別智為
智障者如寶性論說。有四種障不得如來淨我
樂常。一者緣相謂無明地。以是障故不得如
來究竟真淨。二者因相謂無漏業。以是障故
不得真我。三者生相謂意生身。以是障故不
得真樂。四者壞相謂變易生死。以是障故不
得真常。彼既宣說無漏業障不得真我。是故
定知。分別緣智是其智障。又如地經六地中
說智障淨因事。謂不分別空三昧。以不分別
為智障淨。明知即用分別之智以為智障。又
楞伽經云。妄想爾炎慧彼滅得我涅槃。滅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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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慧方名涅槃。明知。所滅妄慧是障。又龍樹
說。如彼覺觀。望下為善。望第二禪即是罪過。
乃至非想望下為善。望出世道即是罪過。緣
智如是。望世為善。望其實性亦是罪過。既
言罪過何為非障。次釋其名。五住性結及事
無知體。是闇惑勞亂之法故名煩惱。緣智礙
真故名智障。問曰。此智能顯真。故經中說為
了因也。何故今說為智障乎。多義如真故復
名障。如藥治病若藥不去藥復成患。此亦如
是。云何妨真。如維摩說。寂滅是菩提。滅諸相
故此智是相。所以是障。不觀是菩提。離諸緣
故此智是緣。所以為障。不行是菩提。無憶念
故此智憶念。所以為障。斷是菩提。斷諸是
故此智是見。所以是障。離是菩提。離妄想故
此知妄想。所以是障。障是菩提。障諸願故此
智是願。所以是障。菩提真明此智性闇。所以
是障。如世樂受。性是行苦。如是等過不可具
陳。皆違真德故說為障。次辨斷處。斷處有
二。一者地前地上相對分別。二者直就地上
世出世間相對分別。就初對中義別有二。一
隱顯互論。解行已前增相修故斷煩惱障。初
地以上捨相修故斷除智障。云何增相能除
煩惱。煩惱正以闇惑為患。從初已來修習明
解緣智轉增闇惑漸捨。至解行時明解增上
惑障窮盡。說之為斷。云何捨相。能斷智障。智
障正以分別為過。初地以上窮證自實緣修
漸捨。分別過滅名斷智障。二優劣相形。地前
菩薩唯斷煩惱。初地以上對治深廣二障雙
除。若論事識解滅者地前亦得。但不論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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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上世出世間相對分別。初二三地名為
世間。四地以上名為出世。於中亦有二門分
別。一者隱顯互論。三地以還世間之行斷煩
惱障。四地以上出世真慧斷除智障。云何世
間除煩惱障。如地論說初地斷除凡夫我相
障。凡夫我障即是見一處住地。第二地中斷
除能犯惑煩惱。犯惑煩惱即是欲愛色愛有
愛三種住地。第三地中斷除闇相聞思修等
諸法妄障。闇相即是無明住地。是故明地世
間但斷煩惱障也。云何出世能斷智障。智障
有三。一是智障。所謂空有之心。二是體障。所
謂建立神智之體。相狀如何。謂彼緣智正觀
諸法非有非無。捨前分別有無礙。雖捨分
別有無之礙而猶見已以為能觀。如為所觀。
見已能觀。心與如異。如為所觀。如與心別。
由見已心與如別故未能泯捨神知之礙。說
為體障。三是治想。通而論之向前二種俱是
治想。但此一門治中究竟偏與治名。然此治
相亦是緣智。對治破前神智之礙。實心合如。
雖復合如論其體猶是七識生滅之法。障於
真證無生滅慧故名為障。障別如此。治斷云
何。始從四地乃至七地斷除智障。入第八地
斷除體障。八地以上至如來地斷除治想。云
何斷智障。四五六地觀空破有。捨離分別取
有之智。故地經中廣明。四地觀察諸法。不
生不滅。捨離分別解法慢障。第五地中觀察
三世。佛法平等。捨離分別身淨慢心。第六地
中觀法平等。捨離分別染淨慢心。此等皆是
觀空破取有之心。第七地中觀諸法如。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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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取空之心。離如此等名斷智障。云何八
地斷除體障。前七地中雖觀法如猶見己心。
以為能觀。如為所觀。以是見故心與如異。不
能廣大任運不動入第八地。破此等礙。觀察
如外由來無心。心外無如。如外無心無心異
如。心外無如無如異心。無心異如不見能知。
無如異心不見所知。能所既亡泯同一相。便
捨分別功用之意。捨功用故行與如等。廣大
不動名入八地。此德成時名斷體障。云何八
地至如來地斷除治想。向前八地雖除體障
治想猶存。故八地云。此第八地雖無障相非
無治想。然此治想八地以上漸次除至佛乃
盡。彼云何斷者。分別息故真相現前。覺法唯
真本末無妄。以此見真。無妄力故能令妄
治。前不生後。後不起前。於是滅盡也。二者優
劣相形。初二三地對治微劣唯斷煩惱。四地
以上對治深廣二障雙除。若通言之始從初地
乃至佛地當知。念念二障並斷。緣智漸明斷
煩惱障。真法漸顯滅智障。治斷如是。次對
障辨脫。就此門中除斷煩惱二脫俱生。息除
智障二脫俱顯。相狀如何。前修對治斷煩惱
時能治之道必依真起。所依之真恒隨妄轉。
故以妄修動發真心。令彼真中二脫德生。真
德雖生與第七識緣智和合。為彼隱覆真德
不顯。息除彼智真德方顯。其猶臈印印與泥
合。令彼泥上文像隨生。泥文雖生臈印䨱之
不得顯現。動去臈印其文方顯。彼亦如是。二
障之義難以測窮。且隨大綱略樹旨況。今此
論中辨二障者是第二番也。五住相望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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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起同為煩惱障。無明及起齊為智障。故地
持無明以妄同為智障。就無明中隨義更論。
所起恒沙復為煩惱。無明住地獨為智障。故
此論中。但無明地以為智障。染心恒沙以為
煩惱障也。問曰。於彼事識之中取性無明是
何地收。妄識之中所有愛見是何地收。斷言。
不定略有二義。一隱顯互論。彼事識中取性
無明。以本後末攝為四住。彼妄識中所有愛
見。以末從本收為無明。二隨義通論。妄識
之中所有見皆四住收。事識中所有無明亦
無明攝。次隨文釋。此中有二。一者別障。二者
此義云何以下釋其義相。言染心義者。業識
以下乃至讀識以為染心。能障真如根本智
者。是恒沙惑亂勞義強。能障真如寂滅智也。
無明義者是根本無明地也。障世間自然業
智者。無明是其迷闇義。故障佛種智真明解
也。自然業者是不思議作業也。所障法者謂
證教二道法報兩果也。自下第二釋其相。釋
二障故即分為二。初為煩惱後為智障。此義
云何者設問發起。以依染心者是業識也。末
中第一故名之為依。言能見能現妄取境界
者轉現智識。略無續識。亦可。此是六識體故。
所以不論。違平等性者。以染心者是分別心。
真心寂靜故正相返。所以違者下顯違由。以
一切法常靜無起相。此舉理略無惑相。然此
自解無明不覺妄者。是釋者障與法違故者。
無明闇惑。種智真明。故相返也。下釋其由。不
能得知一切世間種種境界故者。是舉所障。
諸界根原故。故說二障也。自下第五明捨滅
[002-0191c]
義。此中有二。一者直明捨滅。二者問以下
難解重顯。就初中有三。一者舉惑體。二者又
麁中之麁以下據人以辨。三者此二種以下
明捨滅之相。復次生滅相有二種者。總標其
數。與心相應者。末後二識及與六識也。與心
不相應者。根本四住也。自下就人以辨。麁中
之麁凡夫境者。是六識也。麁中細者。智續兩
識也。細中麁者。是染心也。恒沙末故名之
為麁。菩薩境界者。種性以上乃至金剛心也。
細中之細佛境界者。是根本無明識。自下第
三明捨滅相。此中有二。一者明起由。二者若
因滅以下明滅由也。此二種生滅依無明薰
習而有者。以眾惑本故以末論本也。依因者
不覺義者即是無明也。緣者六塵境界也。具
此因緣得立生滅。次辨滅相。若因滅則緣滅
者。境界無自由心而成。故上中言三界虛偽
但一心作。能成心滅所成亦滅也。因滅故不
相應心滅者。明亡本故末竭。是業轉現識也。
緣滅故相應心滅者。境界亡故隨境心亡。此
之明其不相應心妄故境界亦妄。境界妄故
相應心亦妄也。次辨重顯。此中初問後答。問
意者。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者。相應不相應皆
是滅者眾生則無心。云何續有。若相續者云
何說滅者。妄心恒續者云何眾生滅妄成真
乎。就妄心進退徵難。答中有三。初明法說。中
明開喻。後辨合喻。言滅者唯心相滅者。是妄
識也。非心體滅者是真識也。妄識全亡不妨
真有。真識常有故眾生非斷。妄識終滅故眾
生成真。言風者喻無明也。水喻真識也。動喻
[002-0192a]
妄識也。若水滅者則風斷絕無依止者。是作
設喻。非無水也。而顯依義故為此說。何以
得知。設喻非正。下則解釋以水不滅風相相
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是故明知。
是設喻也。無明亦爾以下合喻。無明合上如
風。依心體者合上依水。言而動者合上有動
相也。若心體滅者合上假設喻也。以體不滅
心得相續。去合上水不滅故風相相續也。唯
癡滅故心相隨滅者。合上唯風滅故動風隨
滅也。非心智滅者。合上非是水滅也。自下第
三明其真妄熏習之義。此中有三。一者標熏
法體。二者熏習義者以下略釋熏義。三者云
何熏習起染以下廣顯熏相。復次有四種熏
者是總表數也。染淨法起不斷絕者熏習功
能。言淨法者即第八識也。言染因者即無明
識也。言妄心者第七識中。始從業識乃至相
續通名業識。言妄境者謂妄想心所起一切
虛偽境界。此四種者熏法體也。此四猶是地
持論中如是。如實凡愚不知起八妄而生三
事。真如熏習猶彼如是如實。無明熏習者猶
彼凡愚不知也。妄心熏習者猶彼八妄想也。
妄境熏者猶是彼處生三事中初虛偽事。問
曰。何故事識及事根塵不說熏習。答。此條中
未明熏習所起末故。故不論也。自下第二略
釋熏義。此中有三。一者題名。二者開喻。三者
此亦如是以下合喻也。熏習義者是顯名也。
言世間衣服者喻染淨法體也。實無香者喻
行用也。若人以香熏故則有香氣者。喻行者
隨緣熏習故染淨之用。次下合喻。此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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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中無染。妄熏令有。妄中無淨。真熏使有。故
彼妄中得有方便對治行起。釋意如此。自下
第三云何熏習起以下廣辨熏相。此中有二。
一者辨熏習起染。二者云何熏習起淨法以
下明其熏習起淨。就初中有二。一者就前四
明其熏習相生次第。二者此妄境熏習以下
別明熏習所起不同。云何起染法不斷者是
題名也。以依第一真如法故使有第二無明
染因。以有無明故即有第三妄心。以有妄心
故則有第四妄境界也。以有境界緣故即熏
習妄心。令其染著造業受苦也。念者愛也。著
者見也。次第二從此妄境界以下明其熏習
所起不同。從末尋本次第辨之。能熏法體四
故所熏應四。而文滅無真如熏習所起之義。
此妄境熏習有二種者是題名也。此境熏習
起事識也。念者愛也。取者見也。即是十使
也。言起心熏習者是第二也。言業識者第七
識也。熏習起妄識果。謂受二乘菩薩變易細
苦。即正果也。言增長分別事識者。是六識緣
由果。凡夫業繫苦者分段麁苦也。無明熏中
起妄識者其近果。起事識者是其遠果。真如
熏習亦有二種。一者起無明。二者起妄心。以
彼真如無分別故能起無明。覺知性故能起
妄心。此後一門釋中無也。推章門中具有此
義。自下第二明熏起淨。此中有二。一者明
其真妄相熏起淨。二者真如熏習義以下明
其唯真熏習起淨。就初中有二。一者真妄總
明。二者妄心熏習以下別明妄熏起淨。又遠
法師解。云何起淨法不斷者此文早著。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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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法故以下樂求涅槃。以還攝上真如熏
習也。然後應著云何起淨法。以此妄心以下
第二起淨文也。此中有二。一者明妄熏真。二
者明真熏妄。就初中有二。一者能熏。二者
妄心熏以下明其所熏。此二種釋文隨念無
傷。云何熏習起淨者是題名也。所謂以下正
辨。以有真如故無明令熏起。厭生死樂涅槃
也。此之真熏妄也。次辨妄熏真也。以有妄心
厭離生死求涅槃。故熏習真心。自信己性。唯
是真如智外無法。但妄心顛倒所見以知外
境無所有。故種種方便修習離念起真之行。
雖有所修不取不念。久修力故無明則滅。無
明滅故妄心不生。妄心不生故妄境隨□。境
界妄故心相俱盡。名得涅槃。得涅槃故自然
成就不思議業用充法界也。因緣俱滅者因
是心也。緣是境也。言涅槃者性淨法佛也。不
思議業者是方便報佛也。釋意如此。自下明
其別妄熏起淨。妄心熏者六七識也。言分別
事識者。謂凡夫二乘厭生死苦取向涅槃。此
六識中方便修行熏發真也。言意熏習者。謂
諸菩薩見虛妄法。無所貪取。知真如法寂靜
安隱。發心勇猛趣大涅槃。此七識中方便修
行熏發真也。彼說七識以之為意。非六識中
意識也。自下第二明唯真熏妄。此中有二。一
者明其所顯所熏妄義。二者復次真如自體相
者以下明其所表理體平等。問曰。所顯所表
有何著別。答。言所顯者此真理中。隨修習
緣有可顯義。轉理成行。以緣照解斷惑。所顯
故名所顯。所言表者。真如理體平等一味絕
[002-0193a]
言離相。然理不自顯。寄法以表故名所表。法
不自成。以理熏故真法方成。故此理中有二
義。故此中辨也。就初中有二。一者就始中明
真熏妄。二者復次染法以下就修明其真妄
盡不盡義。就初中有二。一者明能熏法。二者
此體用熏習以下明所熏人。就初中有三。一
者總標舉類。二者列章門。三者自體熏者以
下釋二章門。真如熏習有二種者是題名也。
云何以下列章門。謂體用也。自體相熏習者
以下第三列釋。此中有二。一者釋體章門。二
者用熏習者以下釋用章門。就初中有二。一
者正出其體。二者問答重釋。言無漏法者。法
身本體法佛之性。言不思議作業性者。是報
佛性也。有此二性熏習力。故令起妄解斷惑。
已後轉理成行。地前名為性種習種。地上名
為證教二道。佛果名為法報二佛。虛法為言。
名為性淨方便涅槃。自下第二重顯。此中有
二。一問二答。問意者。若便真能熏妄起善
行者一切眾生皆有真如。何不等勳齊便發
心起修善行能入涅槃。而諸眾生有信無信
優劣。前後無量差別。就第二答中有二。一
者明真妄根原。正答上問。二者又諸佛法有
因緣以下明緣修對治。此之遠答也。就初中
有三。一者明真。二者而有以下明妄根本。三
者唯如來下結難知也。言真如本一者。諸眾
生中真如理一本來無二。故成佛時以理成
故。但是一佛無有二也。何故名諸佛。此是處
緣故爾。非理中諸也。此真如根原也。自下
第二明妄根原。然若爾者何故眾生差別者。
[002-0193b]
有無量無明本來成就。此之根本也。過恒沙
等上煩惱者枝條末也。我見愛者是四住所
起也。此眾惑者皆依無明。如此無明熏習真
如。真如隨緣差別不同。如虛空本一而隨有
處大小不同。若破有處即虛空無大小相。此
亦如此。隨染緣故利鈍差別。若離染緣則平
等一味。無上下優劣。問曰。若初真一何故起
染原薄不同。答。無始無明等同品無有麁
細。智識以後染著不同。心慮異故。續識以後
起成深淺。故果報優劣上下不等利鈍差別。
然此義者非凡所能知。自下第三結難知。唯
如來能知故也。故大經言。十住菩薩見終不
見始。佛乃窮了見始見終。自下第二隨對治。
此中有三。一者法說。二者如木中下開譬。三
者眾生亦爾下合喻。言有因有緣者。因者內
心。緣謂外緣。譬意者木雖有火不能自燒。眾
生雖有真如之性不能獨熏自成涅槃。合中
可解。言示教利喜者。四諦三轉法輪也。示猶
示轉。教猶勸轉。利喜是其猶證轉也。示轉者
示苦示集。示滅示道名示轉也。言勸轉者苦
應知集應斷。道應修滅應證。言證轉者苦我
已知。集我已斷。道我已修。滅我已證也。示
可當相示苦令知。教集應斷。道利應修。滅
喜應證也。以此四諦入道之詮故。以四諦向
涅槃道也。自下第二釋用章門。此中有三。一
者總表舉數。二者云何以下列二章門。三者
釋二章門。用熏習者是顯名也。即眾生外緣
之力者。謂佛菩薩證如起用。攝化眾生令修
善法。自下列章門。差別緣者此應身化也。平
[002-0193c]
等緣者真身攝也。自下第三釋章門。釋二章
門故即有二。就初中有三。一者正釋差別。二
者此緣有二以下就時以辨。謂時遠近也。三
者是近遠二緣分別。以下就益以辨。增長行
者修行時益。受道緣者得果時益。平等緣者
以下釋第二章門。諸佛菩薩久發大願誓度
一切。以此善根熏習力故。自然常隨一切眾
生隨應見聞而為示現。謂示如來平等法身
也。以同體智力者此觀照彼苦也。令諸眾生
依三昧力平等見佛。此真身攝也。能熏如是。
次明所熏人。此中有二。一者題名舉數。謂此
體用勳習分別有二種也。二者列名即釋。言
未相應者是凡二乘地前菩薩也。此中初明
體未相應。後明未得自然以下用未相應。言
意意識者是七六識也。是妄識心中信順修
行。而未能捨離分別之念與實相應也。未得
自在業修行者。未得無功用自在行也。問曰。
地前菩薩五生自在。何故未得自在業耶。答。
隱細從麁。是故此論。已相應者謂初地以上
出世法身菩薩令捨妄心。除滅無明契證真
如。與佛如來法身相應無有分別。唯依法身
自然修行趣佛智海也。復次染法自下第二
明盡不盡。此中有二。一者立正道理。二者
此義云何以下釋所以。復次染法者是舉法
也。無始以來熏習不斷。至渴佛後方盡滅也。
淨法始終常有無有盡滅。此義以下釋其所
以。真如常熏故妄心妄境則滅。轉理成行。法
身顯現也。起用熏者是應用也。上來明真妄
相熏。此中明真妄盡不盡。不料簡也。復次真
[002-0194a]
如自體相者自下第二明其所表。此中有二。
一者明所表法。二者復次顯末以下明其修
捨趣入方法。就初中有二。一者明所表體。二
者復次真如用以下明其所說。所謂行法也。
就初中有三。一者三義略表。二者問曰以下
釋簡前後。三者復以何義以下釋前立義。初
中有三。一者總表。二者所謂以下別釋。三
者具足如是以下結也。就初中有二。一者題
名。謂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也。真如即體名之
為相。二者正釋。此中有三。一者明理無偏。
二者非前際生以下明理體常。三者從本來
下明理法具。言一切凡夫二乘菩薩諸佛者
是舉人也。無有增減者是理體也。若論行義
凡聖殊異因果差別。而理體者等同一味。凡
夫二乘中理無有減。菩薩佛中理亦無增也。
自下明常。非前際生者明其本來無有生相。
非後際滅者明終無滅。行德名為生。而不滅
名不滅。異簡此故名非生不滅。湛然常也。畢
竟常恒者。常中最故名畢竟常也。自下明理。
然此理者非為孤立。從本以來理自滿足一
切功德也。下其別釋。有六句。所謂自體有大
智慧光明義故。此之一句此真理中。具足一
切三昧智慧神通解脫陀羅尼等功德之性。
如妄心中具足一切八萬四千諸煩惱性。雖
不後現行而實有之。說彼理中智慧之性。以
為智慧光明義也。故嚴經云。一切眾生心微
塵中。有如來智無師智無礙無相智廣大智
等。問曰。若如是者何故大經菩薩品言。若
言眾生身中具足十力四無畏等者。非我弟
[002-0194b]
子。是大邪見。下文復言眾生有性。以當見故
兩經相違。云何會通。答。此等經文皆說行德。
若如行德。十力無畏今時有者是大邪見。然
非無理。又復果性以當得名為當見。故此經
言。如貧女寶。如闇中寶本自有之。非適今也。
此說理。此等經文非一。是故無違。言遍照
法界義故。此之二句是心與法同一體性。互
相緣集。然義分心法。心為能照。法為所照。此
之自體照何為名照。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諸
虛妄法。是真心中具一切法。以同體故將心
攝法。無出一法。將法攝心。則具法界微塵等
心。心隨彼法為種種德。心法界由來清淨無
闇無障名照一切法界之義也。真實識知義
故者。此之三句蓋之真實覺知之心。有人釋
言。真識非識。唯是空理。與識作體。義名為
識。此言謬限。不應受持。斯乃真實覺知之心。
名之為識。何得說言一向是空。乃可。真識
體有不空之義。不說空義以之為識。故唯識
論言。對彼外道凡夫之人著我我所。故色等
一切法空非離言境。一切皆空離言境者。謂
佛如來所行之處。唯有真識更無餘識。以斯
准驗明知。不以空為真識也。經本之中為真
相了別也。無有偽名為真實。神知之靈名為
識知也。言自性清淨心義故者。此之第四句
本來無障。名自性淨心也。良以理尊在於無
垢。名為清淨也。常樂我常義此第五句理德。
雖眾對生死要無出此四也。言清涼不變自
在義故者。此第六句體無染故。名為清淨。生
滅所不遷故。名不變自在也。自下總結。此中
[002-0194c]
有二。一者結德。二者結名。具足如是過恒
沙等不思議佛法者。此前結德。不能別嘆故
總舉也。不離等四句者上明。猶淨我樂常也。
乃至以下結名。包含蘊積名之為藏。眾法積
聚名為法身。若別言隱時名藏。顯為法身。自
下第二重顯。初問後答。問意者上明真如絕
相斷言。何故此中具種種德上下相違。答中
有二。一者正答。二者此義以下釋所以。雖
有諸德而無別相者。今此中就與上無違。雖
有而無有相。故不妨無。雖無而無無相。故不
妨有。恒有恒無言等同一味者。此眾德皆同
一味也。何為者唯一真如。自下釋所以。中有
三。一者正釋。二傳釋。三者結。何故一味者。
題上句此義云何以下無分別故也。無彼此
故無分別。故名一味。故無分別者題上句。
自下傳釋。離分別相故也。遠離六七識分別
之相。故名離也。自下結也。是無二者明其空
有無二體也。復以何義自下第三別釋。此中
有二。一者略別本由。二者此義云何下別釋
上義。復以何義得說差別者是顯名也。以依
業識生滅相示者。若無待對無。而對妄識辨
故得說差別也。自下別釋。此中有二。一者上
別釋中六句廣釋。二者乃至以下上總結。此
中別釋。就初中上二句別釋。下四句者通釋。
以一切法者上明恒沙等法也。本來唯心實
無念者唯真無妄也。而有妄心者是無明也。
以有此故便起末條。不覺起念者是業識也。
見諸境界者是轉識也。故說無明者結本名
也。此眾惑者依理而起。還迷真理而心性無
[002-0195a]
起也。言無起者不為知返無知故名無起。惑
心分別為生。以分別攬真。真猶無分別故言
無起也。神知猶存故言即是大智慧光明義
也。此釋初句。若心起見者則分別心也。則
有不見之相者是分別有相故。有徧有見則
有不見之相。故知。有知為相。名妄心也。心性
離見者即知而無知相。不緣而照。即是遍照
法界義也。神知靈故即無不照。而不緣故靈
豁無滯。於無礙故名遍照法界也。自下通釋。
若心有動者是三相所熏也。此中四句皆返
釋也。非真識知者返釋上中真實識知義也。
無有自性者返釋上中自性清淨心也。非常
等者返釋上中常樂我淨也。熱惱衰變不自
在者。返釋上中清淨不變自在義也。三相所
不遷故。故具四句。乃至以下釋上結德。此中
有二。初釋結德。此中有二。初明返釋謂具有
過恒沙等妄染之義也。後明順釋。謂對此義
故心性無動。則為過恒沙等淨功德相示現
也。自下釋結名。此中有二。初明顯非。謂若心
有起亦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也。後明
顯是。謂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無有
二也。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
藏也。復次真如用者自下第二明其所說。言
所說者所謂行德。德不自顯。依詮得顯。由修
行故方得成也。此中有二。一者明其行德。二
者此用有以下明其見聞得益不同。就初中
有四。一者明因時化物之行。二者此以何義
以下明以因戒德。三者又亦以下明真諦觀。
四者但隨以下明俗諦觀。復次真如用者題
[002-0195b]
名也。所謂以下正明也。發大慈悲者。謂四等
也。修諸波羅蜜者。謂六度也。攝化眾生者。謂
四攝也。立大誓願者。謂四弘誓也。此四句
者明化物行體也。下明時節。盡度眾生。不限
劫數。盡未來際也。言以取眾生如己身者。辨
其平等之心。此中有平等行也。非為空行。而
不取眾生者此遣著也。若著眾生相者即不
得度眾生也。此之空行也。自下第二此以何
義以下明德。此中有二。一者緣照。二者明真
照。此以何義者設問發起也。謂如實知者是
緣智也。契真之智名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
己身真如平等者。體無異故也。此之明智體。
次辨智用。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
本法身也。次明真照。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者。
是報身也。種種之用者是應身。此行用也。即
與真如遍一切處者以行即理。自下第三明
真諦觀。此中有二。一者正釋。又無有用相
可得者。與體別用不可得故也。二者釋。何故
不可得者。謂諸佛者唯是法身智身。第一義
諦者此之真觀也。如華嚴中十身相作是也。
就真而望無有別用。觀生死也。次辨第四明
俗諦觀。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也。此
用有二種。自下第二明得益不同。此中有二。
一者明能見之人。二者又凡夫可見以下明
所見之身。此用有二者。此略舉也。分別事
識者。謂六識也。言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
者。諸可見色依轉識起。此起根源。不知自心
現故為從外來。二者言業識者。謂第七識也。
初發意者是地前菩薩也。所住依果者。即蓮
[002-0195c]
華藏世界也。常能住持不毀不失者。是報淨
土也。故華嚴云。法界不可壞蓮華藏世界海。
自又凡夫下第二明所見身。此中有二。一者
明凡所見。二者復次以下明菩薩所見。言非
受樂相者。小乘教中明佛無常。但以修行故
增智慧耳。故具苦無常。故非受樂也。自下第
二明菩薩所見。此中有二。一者正明。二者問
答料簡。言淨心者初地也。自下第二問答料
簡。初問後答。就答中有三。一者正答。二者所
謂釋答。三者此非心識以下總結殊勝。言此
法身是色體故者。有人釋言。法身無色。應中
但有。此義不然。此文顯矣。勝鬘中如來色
無盡智慧亦復然。鴦崛魔羅經言。瞿曇法身
妙色常湛然。又復義推下五戒十善中有人
天也。何故萬善滿足感無色報乎。無國土也。
既上中言所住依果種種莊嚴也。自復次顯
示下第二明修捨方法。此中有三。一者法說。
二者如人以下開譬。三者眾生亦爾下合譬。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入真如門者是略題也。
從淺入深。從無常門入無我義。中從無我門
入真如不空門。其實唯真。而以相覆故不知
不覺。除破此相。即知真如也。令可解大意如
是。
大乘起信論義疏下之上
[002-0196a]


大乘起信論義疏下之下


淨影寺沙門慧遠撰


自下第二明對治邪執。於中兩門分別。一者
明種種邪執不同。顯示正義。二者隨文解釋。
就初中有三。一者就事識中對治邪執。顯示
正義。二者據妄識中對治邪執。顯示正義。三
者約真識中對治邪執。以顯正義。就事識中
邪執有八。一者執之定一。有人宣說。六識之
心隨根。雖別體性是一。往來彼此。如一獼
猴六扃現。俱非有六猴。心識如此。六根中現
非有六心。對此邪執說心非一。識無別體。緣
知為義。六識之心。所依根異。所緣亦異。云何
定一。若定是一常了一塵不應轉變。又復心
法無往來義。隨有知處。即彼處生。不得說言
一而往來。又彼所引獼猴為喻證心一者是
義不然。凡夫愚人謂猴定一六扃中現。然實
獼猴念念生滅。此扃現者不至彼扃。心識如
是。依眼生者不至餘根。如是一切。二者執定
異別。有人宣說。六識之心體性定異。對此
邪執說心不別。於事分齊相續一盧。非全別
體。一獼猴遊於六扃。非有六猴。若言六識各
別有體別體之法不相忓頩。眼識還應從眼
識生。乃至意識還從意生。不得相起。現見五
識從意識生。意識從於五識而生。眼非別體。
又若六識各別有體別體之法不相妨礙。不
相妨故六識之心常應並有。恒應並用。不常
並。故明無別體也。三者執定常。有人聞說三
[002-0196b]
世之中業果不斷。謂心定常生死往來常是
一識用。雖興廢心體不變。對此邪執說識無
常。人中心異。天中亦異。六道之心各各別異。
云何是常。又如經說。苦相應心異。樂相應心
異。不苦不樂相應心異。如是一切各異。云
何是常。但諸凡夫不知心相。妄謂是常。猶如
小兒見旋火輪謂不斷絕。若心常者善應常
善。惡應恒惡。無有變異。以變異故定知無常。
四者執定斷。有人聞說心識無常。便謂定斷。
對治此執說心不斷。現世造業。後必得果。云
何定斷。譬如乳酪轉變雖異置毒乳中。酪則
害人。心亦如是。此身造惡。必未受苦果報。明
非是斷。五者執定有。如毘曇說。十八界等各
住已性。是有不空。謂言空者但空陰上橫計
我人。不空法體。法不空故心識定有。對此
邪執說識是空。空相云何。識者正以別知為
義。如一念識即具四相。初生次住終異後滅。
於四中何者是知。為初相知為中為後。若初
相知者餘應不知。餘若不知則不名識。若餘
相知初應不知。初若不知初不名識。若言四
相各別是知便是四念各別。知法何關。一念
具足四相。答言。四相別非是知。和合之中
方知者非知共合。云何有知。如百盲聚。豈
有所見。又復四相都無合理。云何無合者。生
相現時餘相未有。餘誰共合。乃至第四滅相
現時餘相已謝。復與誰合。進退推求都無合
義。云何說言和合有知。知義既無。焉有定識。
是故經說。色乃至受想行識一切皆空也。六
者執定無。有人聞說五陰空寂。便謂世諦因
[002-0196c]
緣亦無。對治此執說識非無。若無心識云何
而得見聞覺知。現見六識各有作用。明知。不
無。又若無識則無善惡。若無善惡亦無苦樂。
則入邪見斷善根中不宜受之。經言空者就
真為論。於世諦中不無心識。七者執心識獨
立。無數如來實說。對治此執說有同時心心
數法。故涅槃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佛
說定無心數。又涅槃說十大地中心數之定。
明非無數。又龍樹云。譬如池水珠在則清象
入便濁。水喻心王。珠象喻數。於彼喻中可說
言。水珠象一心法如是。寧無別數。八者執
心外定有數。如毘曇說。對治此執明非定別。
故涅槃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佛說定
有心數。若使心外定有別數。無預心事無心
之時何不別起。又若心外定有別數。識從意
生。諸數亦應別有所依。若別有依是義不然。
云何不然。於彼宗中說三性心相應各異。如
欲界地善心起時二十二數相應共生。不善
起時二十一數相應共生。無記起時有十二
數相應共生。從無記心起善惡時十二同數
可有所依。自餘別數意何所依。若無依生是
則心法無次第緣。經說不許。若無別依依意
生者與識同依。明非心外。道理云何。即彼心
體同時具有。受想行等諸義差別。不同成實
前後建立。就一心體隨義別分不同毘曇異
體建立。兩義兼通故非諍論。次就妄識。對治
邪執。邪執有六。一者執定無。有人聞說但
有六識無第七情便言一向無第七識。對治
此執說有七識。如楞伽中說八識義。勝鬘亦
[002-0197a]
云。七法不住。若無妄識說何為八說何為七。
經中所言無七情者。事相之中無。第七情非
無妄識。二執定有。有人聞說有第七識。便謂
七識別有體性。對治此執明妄無體。當知。如
來就心法中分取虛妄別之義為第七識。何
得於中別立體性。如似世人見繩為蛇。繩是
實事。喻彼真識。蛇是妄有。喻彼妄識。蛇依
繩。故蛇無別體。妄依真立。云何有體。迷夢等
喻類亦同然。又經中說。若無真識七法不住。
若自有體云何不住。又若識自有體性便是
實有云何名妄。三者執事識以為妄識。有人
聞說真識名心妄識名意事名意識。便言。小
乘七心界中之意根界者是第七識。對治此
執宣說妄識不同事識。七心界中意根界者。
即是六識生後義邊說為意根。更無別法。妄
識與彼分齊條異。云何言一異相。如何如今
論說妄識有六。始從無明乃至相續廣如上
辨。事識有四。從執取相。乃至第四業繫苦
相亦如上辨。分齊各異。何得說言意根界者
是第七識。又楞伽云。第七妄識唯佛如來住
地菩薩所能覺知。餘皆不覺。云何說言意根
界者是第七識。問曰。妄識若非意根何故楞
伽及此論中說為意乎。釋言。彼乃借名顯示。
非即意根。如楞伽中。說第七識。以之為心。今
此論中宣說真識以之為心。豈可名同便是
一物。心名雖同真妄兩別。意名雖一何妨差
別。四者執麁為細。有人宣說。眼見色時不
知色空。即是七識迷惑之心。餘亦如此。若解
色空即是七識明解之心。餘亦如此。對治此
[002-0197b]
執須顯其異。言見色等不知空者。是六識中
取性無明非第七識。此之取性猶是向前事
識之中執取相也。問曰。若是六識中無明心
者。與七識中無明何別。此如上辨。以於心外
事相法中執性迷空。故非妄識。又於心外事
相法中解知無性。是事識中分別之解非七
識智。五者執不滅。有人宣說。七識之心未
見理時生滅無常。見理即常究竟不滅。對治
此執說妄終滅。七識妄心體唯癡闇。相唯分
別。得聖會如。捨其分別見實明照。盡其癡闇。
更有何在。而言不滅。道理如此。須以文證。如
涅槃說。譬如男女燃燈之時。燈爐大小悉滿
中油。油喻煩惱。明喻智慧。油盡之時明亦隨
滅。煩惱盡已智慧隨滅。故知。妄心解惑俱
已。又楞伽云。斷七種識名出佛血。故知。妄
滅。又龍樹云。覺觀之心望於欲界。是善是治。
若望二禪即是罪過。乃至非想非非想定於
下為善。望於出世還是罪過。智慧亦爾。望世
為善。若對實相還名罪過。既說為罪。何為不
滅。又大智論解釋如義。彼云。實相如水性冷。
觀智如火。水隨火熱。若火滅已水冷如本。故
名為如。是實相者隨觀轉變。是觀滅已實相
如本。故名為如。明知。妄解終竟滅盡。若觀不
滅水冷之時火應不滅。有人說言。經中說滅。
但滅智中無明闇障。不滅智體。是義不然。寶
性論中自有戒文。不但滅闇。亦滅智解。故
彼論中說有四障不得如來淨我樂常。一者
緣相。謂無明地障佛真淨。斷離彼故得佛真
淨。二者因相。謂無漏業障佛真我。斷除彼故
[002-0197c]
得佛真我。三者生相。謂意生身障佛真樂斷
除彼故得佛真樂。四者壞相。謂變易死障佛
真常。斷除彼故得佛真常。無明等外別說無
漏。以之為障。別說斷除。云何而言不滅無漏。
又言智體不滅盡者。不滅之體即是真心非
第七識。問曰。若七識滅者誰得菩提。誰證涅
槃。釋曰。心相雖復滅盡心性猶在。心性在者
即是真識。是故就此說得說證也。六者執定
滅。有人聞說妄心終滅。便言定滅無熏習義。
何故如此妄在之時。未得真實則無所勳。證
實之時。達本無妄則無能勳。又真實中淨法
滿足。更無所少何用妄勳。心有此義故無熏
習。對治此執說有妄有妄熏。如論中言。妄熏
有二。一事識熏。所謂凡夫二乘所修善。二者
業識熏。謂諸菩薩所行之道。所熏有二。一者
熏生。二者熏顯。望方便果說為熏在。其猶𣎅
印印泥成文。亦如摸㩘轉金成器。望性淨果
熏之顯。如爐治等融石出金。若言妄時未
得真故今無熏者。得時由彼何為下熏。若言
據真本無妄故令無熏者。就真論真。真則常
寂。實不假熏。據妄論真。真隨妄染後隨妄飾。
寧無熏義。若言真中淨法滿足不假熏者。凡
夫之時雖有淨性未顯成德。是故須熏。其猶
宅中雖有寶藏不掘不出。亦如地中雖復有
水不取不得。故說有熏。問曰。真妄其性各異。
云何妄修而得熏真。良以真妄不相離。故妄
染則染。妄淨則淨。故以妄修熏成真德。次就
真識對治邪執。執有二。一者凡夫著我執。二
者二乘著法執。問曰。凡夫亦著諸法。何故
[002-0198a]
偏名人著我執。釋言。細分亦著諸法。今對二
乘。凡夫著我及著我所通名人執。諸法皆是
我所攝故。就凡執中隨義具論。略有二種。一
者執有。二者執無。執有之中別有四種。一
者執實同神。有人聞說藏識是我。謂同外道
所取神我。對治此執說如來藏非我眾生非
命非人。二者執真中具足真染。有人聞說生
死二法是如來藏。便謂真中有生死。對治此
執說。如來藏自性清淨。從本以來唯有清淨
恒沙佛法。無有染污。若言真中實有生死。而
便證會永離生死無有是處。若言有彼緣起
作用。隨世法門非無此義。三者執有淨相。有
人聞說如來藏中。備有一切諸功德法不增
不減。即謂真中有色心等自相著別。對治
此執說。如來藏雖具諸法依真如。說無彼此
相。無自他相。乃至亦無離自他相。翻對染故
說彼真中具一切法。又彼真中恒沙等法同
體緣集無有差別。不得別取差別之相。四者
執始終相。有人聞說依如來藏有生死。謂如
來藏始起生死。又復說如來之藏起生死故。
雖得涅槃還起生死。起生死故涅槃有終。對
治此執說如來藏無始無終。以無始故依起
生死生死無始。是以論言。若有宣說三界之
外。更有眾生初始起者。是外道說。非正佛法。
以無終故依成涅槃。涅槃無終。執無之中別
有三種。一者執空義以為真識。有人聞說真
識離相是法無我。便謂六識七識空義即是
真識。對治此執說識不空。經言空者。於真
識中無彼妄情所取相。故名為空。非謂真識
[002-0198b]
一向是空。故唯識論言。對彼凡夫外道之人
取我我所。故說色等一切法空。非離言境一
切皆空行者是。其離言境者。謂佛行處唯有
真識。更無餘識及外境界。云何言空。又復如
彼勝鬘經說宣說二識。一者空如來藏。謂諸
煩惱空無自實。二者不空如來藏。謂過恒沙
一切佛法。又取六識七識空理為真識者。是
彼二中空如來藏。何關真識不空藏乎。又他
經中宣說生空法空及與第一義空。此三空
外別更宣說利耶識空。明知。六識七識心空
非是真識。又真識中雖有空義不說空義以
為真識。事識之中雖有空義不以空義以為
真識。妄識之中雖有空義不說空義以為妄
識。真識亦爾。不說空義以為真識。真識是真
實知之性。云何言空。若說心空為真識者。小
乘法中亦說心空。以何義故不名真識。二者
執法身以為空。有人聞說如來法身畢竟寂
滅猶如虛空。是人不知為破著故。即謂法身
一向是空。對治是執說實不空。所言空者對
有故說。何處別有空體可得。又論說。一向境
界但是心有心外無法。若離妄心境界隨滅。
唯有真心無所不遍。即是如來廣大性智究
竟善有非是虛空。三者執真如。以為定空。有
人聞說世間涅槃一切空寂乃至真如亦畢竟
空離一切相。不知此等為破著故。即謂真如
唯是其空。對治此執說如來不空具足無量
性功德。云何言空。次明對治二乘妄執。妄執
有二。一者執有。二乘之人未得法空。見有生
死涅槃之相。以此見故深畏生死。趣求涅槃
[002-0198c]
迷覆真如。對治此執說諸法空一切生死本
性常寂。亦無自滅涅槃可得。二者執定無。二
乘之人分見生空。利根之者少見法空。便取
此空以為究竟。覆障真實。對治此執宣說佛
性實有不空。對治邪執旨玄難測。邪俯聖言
粗術綱緒。次辨隨文。此中有二。一者明治邪
執不同。二者復次究竟離以下明其遣著。前
治邪非有而猶存治相。故次第二遣治相也。
就初中有三。一者總立道理。二者是我見有
二以下舉數列章門。三者人我見者以下釋
章門。對治邪執者是題名也。一切邪執皆依
我見者是正釋也。我見是其眾惑根本。是故
數家之義我見非惑。以有我故得修聖道。若
離於我則無邪執者是返釋也。釋章門中有
二。一者釋人我章門。二者釋法我章門。就
初中有二。一者略舉數。二者云何以下別釋。
此五中前一執無。後三執有。若應具論三種
識中治邪執也。廣如上辨。然今此論就本為
論。但真識耳。真識之中舉要言故說此五耳。
文顯可解。此五中各有二。一者明邪執。二者
明對治解。法我見者以下明第三法我見。此
中有二。一者執有。二者執無。而文中但有執
有。略無執無。此中有二。一者明執。二者明對
治。自復次究竟下第二明遣著。此中有二。一
者遣除治相。二者而有以下撥權顯實。就初
中有三。一者題名。二者當知以下遣情。三者
是故以下遣相。復次究竟離妄執者是題名
也。但離邪執非是究竟。亦遣能治名究竟離
也。何故雙遣下顯其義。當知染法淨法皆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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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待無有可說者。若竅論理皆不得染淨相。
而就相辨。據妄而望亦得淨相。既無妄執所
對治。淨法亦無可立。自下遣相。是故一切法
者。是染淨一切法也。本來無相不可說也。自
而有言說下第二明其廢權。此中有三。一者
明撥權。二者其旨以下明其顯實。三者以念
以下明其返釋。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方便
引道眾生非正顯也。言離念者名妄識念也。
歸於真如者是正顯也。以念以下文可解。自
下第三明趣道相。此中有三。一者總表。二者
略說以下列章門。三者釋章門。分別發趣道
相者是題名也。道者所證之道。發趣者修行
趣入也。一切諸佛所證之道者釋道相也。一
切菩薩修行趣向義者釋發趣也。理行合釋。
略說以下初明舉數。後明列章門。言成就發
心者十信以上也。解行發心者解行以上也。
證發心者初地以上也。信成就發心者自下
第三釋章門釋三章門。故即分為三。就初中
有二。一者設問發趣。二者所謂以下正釋。信
成就發心者是題名也。依何等人者就人以
問。修何等行者就行以辨。得信成就堪能發
心者結問信發心也。自下正答。此中有二。一
者就人以辨。二者復次信成就發者以下就
行以釋。就初中有二。一者明進入。二者若
有眾生以下明退之人。此十信中進退位故。
恒遭善緣遂入種性。若遇惡緣還退失也。有
此二人故分為二。就初中有三。一者表位。二
者有熏習下明其起行。三者如是信心以下
明其進入。所謂不定聚眾生者。十信是其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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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不定聚也。自有熏習下第二明其起行。此
中有二。一者明其信佛心。二者諸佛以下明
其發心。有熏習善根力者是六識熏習也。信
業果報者是報果也。能起十善厭苦求涅槃。
值佛供養修信心。逕一萬劫者信心成就也。
自諸佛菩薩下第二明其發心。諸佛菩薩教
令發心。或因大悲或因護法能自發心。自如
是信心下第二明其進入。如是信心成就得
發心者滿足萬劫也。入正定聚者種性以上
決定不退。故名正定聚。性種習種與二佛中
種子正因。故名住如來種正因相應也。自若
有眾生下第二明還退人。此中退者位行二
退也。若論念退種性亦有。自復次信成就下
第二就行以辨。此中有二。一者明因分行。二
者菩薩發是心故以下明果分行。就初中有
二。一者就心以辨。二者略說方便以下就行
以辨。就初中有三。一者總表舉數。二者列
名即釋。三者問答重明。三種心者即是三菩
提心也。就第三中有二。一問二答。中有二。一
者開喻。二者如是眾生以下明合喻。大摩尼
寶體性明淨者。此喻真如體。而有鑛穢之垢
者。是心為煩惱所染也。方便喻其緣修萬行。
合中可解。自略說方便下第二明行。此中有
二。一者立名。謂行根方便。二者即釋。此有
三。一者明不住生死行。二者觀一切法以下
明不住涅槃行。三者以隨下以行即理。就第
二中有三。一者立名。二者謂慚愧下即釋。三
者隨順下以行即理。後第三第四中亦同此
三。自下第二菩薩發是心以下二明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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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有三。一者明真證行。二者以見法身以
下明應化行。三者如修多羅下引經證成。菩
薩發是心故則得少見法身者是證行體也。
自下明應化。此中有三。一者明依體起用。二
者所謂以下明八相益。三者然是菩薩以下
明未盡有漏之業。未名法身者。法身是其初
地以上也。此業有二釋。一云。不繫業變易。大
悲為緣。此業為因墮惡道中不期劫數。名為
變易。二云。不繫業分段。雖受不限劫數報猶
名分段。有漏業因四住為緣所成之業。故名
分段。以微細故受不限報也。受苦有二釋。一
云。此業微故小痛小惱無大受苦。二云。雖業
而微墮三惡故如處受之微故不肯人者。如
曲引經證。中有二。一者明其權行。二者又
是菩薩下明其實行。如修多羅。或說退者非
其實退者非業所墮。未入正位者是不定聚
也。就實行中有三。一者明其不畏墮二乘地。
二者若聞以下明其不畏苦難行也。三者以
信知下明五行體。解行發心者以下釋第二
章門。此中有二。一者明其總勝。當知。轉勝解
行俱明也。二者以是菩薩下明其別勝。就第
二中有二。一者明其解勝。二者以知法性下
明其行勝。就行勝中以六度辨。此六之中各
分有二。一者明理。二者明以理成行。證發心
者以下明釋證發心。此中有二。一者明所證
法。二者唯真如下明能證行。就初中有五句。
從淨心地至究竟地者就人位辨。證何境界
者設問發起。十地之中所證理通。所謂真如
者表所證法也。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者以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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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緣故所證境異。若廢行緣則無境界之異。
而此證者無有境界者是遣相也。自下明其
能證之行。此中有三。一者從初地以上至七
地以還明能證行。二者又是菩薩發心以下
明八地以上能證之行。三者又是菩薩功德
以下明第十地能證之行。就初中有二雙。一
者真應相對以辨。二者而實菩薩以能化相
對以辨。就初中有二。一者明真身。唯真如智
為法身也。二者明應身。此中有二。一者別
明異化。二者如是以下結明應化無邊。是菩
薩於一得頃示越地成正覺。或說無量久遠
劫中修行成佛。眾生根性不同則有萬差。而
引要言無出此二。謂懈怠怯弱為此二人故為
此說也。自而實菩薩下第二雙。此中有二。一
者明能化。二者以一切菩薩以下明所化。而
實菩薩種性發心所證皆等無超過法者。種
性以上無利鈍差別。而所化不同故種種不
同也。以一切示化菩薩下所見所聞根欲性異
者是所化也。故示所行亦有差別者隨示能
化也。自又是菩薩下第二明八地已上能證之
行。此中二。一者舉數表相。二者云何以下列
名即釋。微細相者無功用故。行相微細名微
細相。此三心中。前一是真後二是妄。自又是
菩薩下第三明第十地能證之行。就此中有
二。一者明因滿果成。二者以問答重明。就初
中有二。一者明其因滿故報身成立。二者謂
以一念下明其惑盡之相。又是菩薩功德成
滿者。明因行滿也。於色究竟處示世間高大
身者。明其報身成。自下明相。一念相應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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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緣智終一念解也。以此解故無明頓盡種
智現前。以此種智現前故自然而有不思議
業用。充法界能現十方利益眾生也。自下第
二明答重明。此中有二。一者初一問答上言
一切種智重明。二者第二問答上言自然不
思議業重明。就初中有二。一問二答。虛空無
邊者大虛也。無有心想斷無明者。妄心差別
皆悉無也。若無差別心相者。云何名種智。即
名一切智。就第二答中有三。一者表理體一。
二者以眾生下明凡夫無種智。三者諸佛以
下明佛種智。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想念者。
唯真識無妄想也。而凡夫人起妄心故不稱
法性。心有分齊無種智也。自諸佛如來下第
三明佛種智。此中有二。一者明佛有智體。二
者有大智下明佛有智用。諸佛如來離見想
者離妄見也。雖復智體一有智用方便。隨眾
生差別開種種法。名種智也。就第二問答有
二。一問二答。問中初領上。後正問也。就答中
有三。初法次喻後合。自下結前生後。已說解
釋分。次說修行信心也。自下第三明依理起
行。亦可為下根故說此修行信心分。此中有
四。一者就人以辨。二者何等以下設問發起。
三者略說以下正釋信行。四者復次眾生初
學以下明修是法恒生淨土。是中依未入正
定眾生者就不定位也。第二故設問中有二。
一者問信。二者問行。就第三釋中有二。一者
釋信心。二者釋修行。有五門以下明行。就
信心中有二。初明舉數。二者列名。即釋三寶
與理故有四也。所信之境無出此四故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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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第二行中有三。一者舉數略辨。二者列
章門。三者廣釋。修行有五門能成信者。於六
度中定慧合故。故有五也。就廣釋中釋五章
門。故復即五。釋施門中有二。一者題名。二者
若見以下正釋。就第二中有三。一者明財施。
二者若見厄下明無畏施。三者若有眾生下
明法施。釋戒門中。初題名。次辨正釋。就正釋
中有二。一者明行戒。二者不得輕於下明止
戒。就初中有二。一者明十善行戒。二者若出
家者以下明威儀戒。就第二正戒中有二。一
者明性重戒。二者當護以下明威儀戒。就忍
門中有二。一者明無報心忍。二者亦當忍下
忍世八風。就進門中有二。一者就自明進。二
者復次若人以下就他以勸。就初中有三。一
者明無怠精進二者當念以下據昔以勸。三
者是故以下結勸。就第二就他勸中有三。一
明難障眾生以為勸緣。二者應當以下明勸
修因行。三者迴向菩提以下明勸修迴向。就
止觀中有三。一者略明止觀。二者若修止下
別廣止觀。三者若修觀者對治以下明止觀
相資。就初中有二。一者別釋。二者云何隨
順以下雙釋。奢摩多者變言名定。毘婆舍那
者變言名慧。就第二廣中有三。一者總明其
修觀定。二者復次精勤以下明修定得益。三
者復次若人唯修以下別明修觀。以就初中
有三。一者明修方法。二者或有眾生下顯定
難相。三者應知外道以下辨邪正相。就初中
有二。一者明能修之方。二者復次依是三昧
以下明其所修三昧之相。就初中有二。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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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修人。二者唯除疑以下明不得修人。就
初中有三。一者明前方便。二者是正念者以
下明得定相。三者深伏以下明定伏惑。但釋
初段名耳。前方便者一切境界隨取皆除。境
相既亡隨心亦除。故文言以心除心。地論之
中亦同此說。言真如三昧者謂理定也。小乘
之中但止心流住在一境。名為得定。大乘之
中解其妄理理中住心。名為得定。故經中云。
諸佛菩薩常在住定遊法性也。就復次依是
三昧以下第二明所修相。此中有三。一者明
其定中體。二者當知以下明其諸定中體本。
三者若人修行以下舉益勸修。復次依是三
昧則知法界一相者。定功用也。解理無二故
名一相。下顯其相。謂。諸佛身與眾生身平等
無二也。就或有眾生第二定難中有三。一者
明身業亂。二者或現天像以下明口業亂。三
者或復令人以下明意業亂。就初中有二。一
者正明身亂。二者當念以下明對治解。就第
二口業亂中有四。一者顯能說人。二者若說
陀羅尼下明所說法。三者或令人知以下明
神通亂。四者皆是以下明其當知非真之相。
就第三意業亂中有二。一者明其亂相。二者
以是義故以下明應觀察。自應知外道下第
三明邪正定。此中有三。一者明邪正定相。二
者真如三昧者以下明真正定。三者若諸凡
夫以下勸人修定。所言見者謂五見也。言愛
者謂五鈍也。言我慢者謂八慢也。自復次精
勤下第二明修定益。此中有二。一者總表。二
者云何以下別釋。十止種利益。文顯可解。自
[002-0201b]
復次若人後修於止下第二別明修觀。此中
有二。一者結前生後。二者修習觀者正明修
觀。就第二中有二。一者就五門觀明修觀慧。
二者若餘一切以下就二諦門以辨觀慧。就
第一中有二。一者正明修觀。二者如是當念
以下明發願化廣。此二猶是既自悟解亦令
他解。就初中有四。一者明無常觀。二者是以
以下明其苦觀。三者應以下空無我令觀。四
者應觀世間以下明不淨觀。就無常觀中有
二。一者明分段無常。二者一切心行以下明
變易無常。就令觀中據三世以辨。言如夢者
滅無滅相。言電光者住無住相。言如雲者起
無起相。就第二發願化度中有三。一者如是
當念以下念所化境。二者作此思惟以下正
明發願。三者以起如是以下明化度行。就第
二二諦中有二。一者若餘以下總明。二者所
謂以下別釋。就第二中有二。一者明俗諦觀。
二者雖念因緣以下明真諦觀。自若修觀者對
治下第三明止觀相資。若定過多則是沈沒。
若慧偏多則是浮昇。定慧平等爾乃調柔故。
復次辨定慧相資。此中有三。一者別明止觀
相對。二者以此義故以下明相助成。三者若
止觀下明不具有損。對治之行有正傍義。定
能正治凡夫著有散亂之心。兼餘二乘怯弱
異見。慧能正治二乘無悲。兼除凡夫不修善
癡。自下第四明修止恒生淨土。此中有二。一
者明其佛力攝護令生。二者如修多羅下引
經證成。正釋分竟。次下一分傳持末代分。此
中有二。一者結前上言。二者若有眾生以下
[002-0201c]
明其勸持。就第二中有二。一者約始終勸持。
二者假使有人以下舉勝勸學。就初中有二。
一者嘆論勸持。二者若人聞是以下明約終
果勸持此論。就第二舉勝勸持中有五。一者
格量明勝。二者後次有人以下嘆勝勸持。三
者其有眾生以下舉非返釋。四者以一切如
來以下取人以證。五者是故以下結觀修行。
格量之意。假使有人。三千世界滿中眾生令
行十善。但感天報。不得佛果。正思此法。正得
佛果。更無餘因。故名勝也。就第二嘆勝中有
二。一者說德勝。二者何以故下釋勝所以。就
第三舉非中有三。一者舉不信罪。二者是故
以下勸生仰信。三者以深自害以下釋勸之
意。有大損故應當仰信。就第四取人證中有
二。一者以佛為證。若無此信不得成佛。知
明要法。二者一切菩薩以下因行為證。一切
菩薩皆行此法。故知要行。此中有二。一者總
明。二者當知以下別明三世以辨。過去已依
現在世今依未來當依若爾要者豈容不信。
是故第五結勸修行論宗釋竟。次下迴向發
願此中有三。一行傷表所作事。二者一句正
明迴向。三者一句明所為人。此論所說理行
及教。凡夫二乘絕分。故名諸佛甚深廣大義
此之所顯不能廣辨。故名隨分總持說也。以
行歸本。故名迴此功德如法性。所修不自。故
名普利眾生界也。
大乘起信論義疏下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