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132 八識規矩補註證義-明-明昱 (master)



No. 890-A


八識規矩補註證義序


覺皇應跡。盡物解以施仁。慧日輪暉。逐情幽而通朗。
對執斷者言有。誨封常者談空。開萬彚使凝至真。離
二邊足顯中道。所以三乘普演。二諦等該。理事融通。
語默成化。逮虹光寢息。人天眼目失明。聲教相傳。凡
聖身心有待。時移世易。性相犁然。文殊彌勒異其宗。
龍樹天親輔其治。勿謂分河飲水。宜思吼石成泥。雖
則雲月本同。不免溪山各別。由是天親宗相。撮瑜伽
百卷為嗢陀藍。護法愍迷。造成唯識論解三十頌。發
䆳理之希微。闡慈尊之奧典。十師精貫。百卷洞該。類
聚羣分。各遵其本。玄奘大師。糅茲十釋。譯成十卷。遂
使文同義異。若一師之製焉。雖則精約。記憶猶艱。造
八識頌以統其緒。分四章以括其猷。舊有註釋。筆授
多舛。魯山泰法師補緝成編。刻行於世。不慧。久研斯
典。實非造極。但知此註。多引唯識論文。而所引者。亦
有未盡義處。復盡取之。釋義倫次。亦取論文證之。故
云八識規矩補註證義。
萬曆巳酉端陽日西蜀輔
慈沙門明昱造於秣陵木末亭左
[001-0396a] No. 890
八識規矩補註證義
唐三藏法師 玄奘 造頌
明魯山法師 普泰 補註
明西蜀沙門 明昱 證義


謂此八識。行相心所。緣性量境。界地諸法。各有定
數。故曰規矩。八識者。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
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前六從
依得名。第七相應立號。第八功能受稱。從依得名
者。依是根義。謂前六識。依根立名。具五義故。一者
依義。依眼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又
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由有眼根。眼識定生。
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有色。眼識定
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二者發義。眼所發識。故名
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變。識有變故。迦
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等色。見黃等故。三者屬義。
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子。隨逐於根。而得生
故。非色種子。識種亦隨。四者助義。助眼之識。故名
眼識。於彼眼根。作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
[001-0396b]
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五者如義。如眼之識。
故名眼識。俱有情數之所攝故。非彼色法。定是無
情。根五義勝。說依根等。眼識既然。餘識亦爾○相
應立號者。第七由與四惑相應。號曰末那。具足。應
云訖利瑟叱耶末那。此翻染污意。謂與我癡。及見
慢愛。四惑常俱。故名染污。恒審思量。名之為意。復
能了別。亦名為識。問。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曰。此持
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謂此第七。是持業釋。以識體上親持恒審思量
業故。如藏識者。第八識體。親持三種含藏義故。亦名體持業用持業釋。故此識體。即是意故。彼

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謂彼第六。名依主釋。意根為主。意識所依。
如眼為主。眼識所依。俱名能所依彰依主釋。故彼識體。異於意故。然諸聖教。恐此

濫彼。故於第七。唯立意名。又標意名。為簡心識。積
集了別。劣餘識故積集名心。了別名識。意唯思量。無彼二義。故但名意。或欲
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名意○功能受稱
者。謂第八具三藏功能。名阿賴耶。真諦就名。翻無
沒識。取不失之名。奘師就義。翻為藏識。取含藏之
義。持種義邊。名為能藏。受熏義邊。名為所藏。七執
為我。名為執藏。由三義故。得藏識名○規矩者。規
乃正圓之器。矩乃正方之器。字統云。丈夫識量。必
合規矩。所以規從夫。矩從矢。矢言正也。謂此四十
八句頌。楷定八識。各具境量性界等之所不同。而
督純無雜。故此名焉。八識為所依。規矩為能依。所
依是主義。能依是容義。故云八識之規矩。能所依
彰依主釋也。補註證義。現於序末。茲不重釋。
[001-0396c]


○前五識頌



「 性境現量通三性」



【頌前五識。於三境中。唯緣性境。三量唯現量。而三
性俱通也。境則有三。謂性境。獨影境。帶質境。頌言
性境。性是實義。即實根塵。地水火風。色香味觸。能
所八法。皆是有體。實相分故。謂此性境。有實種生。
有實體用。現在實法。於二變中。因緣變故。不同獨
影。并帶質境。從分別變。於五位唯識中。即所緣唯
識也。量亦有三。謂現量。比量。非量。頌言現量。現有
三義。一謂現在。簡非過未。二謂顯現。簡非種子。三
謂現有。簡無體法。量謂量度。是楷定義。謂心於境。
度量楷定法之自相。不錯謬故。今言現量。不度量
也。圓覺經云。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
憎愛。可證現量。不分別義。以前五識。於緣境時。離
映障等。顯了分明。得境自性。故唯現量。若現屬境。
量屬心。依士釋也。雖心由境生。而境劣心勝。由心
勝故。方顯境名。由量勝故。乃知現義。故云勝劣依
彰依士釋。如父生子。子名勝故。彰顯父名。是為依
士。或俱屬心。持業釋也。謂於心量上。親持顯現業
用。故云體持業用持業釋。或現屬根。量屬心。依主
釋也。謂前五識。依根得名。所依之根。為緣發識。故
有主義。能依心量。生滅改轉。名為客義。故云能所
依彰依主釋也。所言現量。以何為體。曰。無分別智。
為現量體。何無分別。曰。正解心王心所緣境。離名
[001-0397a]
種類。名無分別。故以此智。為現量體。因明正理門
論。說有四種現量。一前五種識。二同時意識。三諸
心心所自證分體。四一切定心。以此四種。皆實證
境。而無分別。名為現量。故前五識。於三量中。唯是
現量。頌言三性。謂善性。不善性。無記性。此前五識。
善惡無記三性俱通。何則。以五識性。非恒一故。遇
善境時。識性即善。不善境時。識亦不善。於無記時。
識即無記。故前五識。三性俱通。】


「 眼耳身三二地居」



【頌前五識所居界地。眼耳身三。三界九地。唯在二
界二地中居。謂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離生喜樂
地。以有飲食。睡眠。淫欲。故名欲界。天趣。人趣。畜生。
餓鬼。地獄。同處。故名雜居。色界諸天。雖有未滅心
心所法。有漏禪定。意在滅心。唯存色質。故名色界。
得到初禪。雖未入定。巳離欲界雜生諸苦。喜得上
界靜地之樂。故名離生喜樂。上之三禪。何無眼等。
曰。以上三禪。既無尋伺。識不起故。謂於初禪。未入
定時。名有尋伺。故有眼等三識。巳入定時。無尋唯
伺。闕一不生。二禪以上。無尋無伺。雙闕不起。問。五
識不與尋伺相應。何無尋伺。三識不起。曰。尋伺雖
不與五相應。而與第六意識相應。第六又與前五
為緣。名分別依。意分別時。必有尋伺。若無尋伺。意
無分別。若無分別。前五不起。以闕一緣。識不起故。
此句頌中。影略鼻舌二識界地。唯在欲界。五趣雜
[001-0397b]
居地。上界地中。何無鼻舌。答。鼻舌二識。以香味觸
三塵為境。即段食體。段食既為禪天所厭。香味觸
塵。上界俱無。識亦不起。】


「 徧行別境善十一
 中二大八貪瞋癡」



【頌前五識相應心所。唯識論云。恒依心起。與心相
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
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
心所名。雖諸心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別。
謂徧行有五。別境亦五。善有十一。煩惱有六。隨煩
惱有二十。不定有四。合五十一。何名徧行。曰。徧謂
普周。行即心所。故說徧行。一切心中。俱可得故。何
名別境。曰。緣別別境。而得生故。何名善位。曰。唯善
心中。可得生故。何名煩惱。曰。性是根本煩惱攝故。
何隨煩惱。曰。煩惱等流。分位攝故。何名不定。曰。於
善染等。皆不定故。此前五識。於六位中。唯闕不定。
五十一中。唯三十四。餘十七所。互相違故。徧行五
中。一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此
之一法。有二功能。心未起時。警心令起。心既起巳。
引令趣境。故名作意。何唯引心。曰。雖則亦能引起
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二觸。令心心所。觸境為
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言思等者。五蘊論云。行蘊
有七十三法。皆以觸為所依。故言思等。思於行蘊。
為主勝故。舉此攝餘。三受。謂能領納順違俱非境
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四想。謂能
[001-0397c]
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要安立境分
齊相故。方能隨起種種名言。五思。謂能令心造作
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以能取境。正因等相。駈
役自心。令造善等。巳上五所。名徧行者。徧四一切。
心得行故。謂一切性即善等三性。一切地即凡聖諸地。一切
即長短時。一切俱即八種識。此皆徧故。立徧行名。別境五
中。一欲者。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又所樂
境。復有三義。有義所樂。謂可欣境。於可厭事。不起
欲故。有義所樂。謂所求境。於可欣厭。求合離故。於
中庸境。一向無欲。有義所樂。謂所欲觀。若不欲觀。
即全無欲。據此三義。欲非徧行。二勝解。於決定境。
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故猶豫境。勝解全無。亦
非偏行。三念者。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
依為業。謂數憶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
於曾未受體類境中。全不起念。設曾所受。不能明
記。念亦不生。故非徧行。四定者。於所觀境。令心專
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令心
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若不專注。便無定
起。故非徧行。五慧者。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
業。於非觀境。愚昧心中。無簡擇故。非徧行攝。善十
一者。三十頌云。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
放逸。行捨及不害。一信者。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
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
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
[001-0398a]
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
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
斯對法不信之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問。忍謂勝
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成此信。自性
是何。答。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性澄清。能淨心等。
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二慚者。
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
業。自即自身。法謂教法。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敢
作諸惡也。三愧者。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
無愧。止息惡行為業。世人譏訶。名世間力。言輕拒
者。輕有惡者而不親。拒惡法業而不作。無貪等者。
等於瞋癡。此三名根。生善勝故。三不善根。近對治
故。四無貪者。於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
為業。有謂三有是果。有具是因。三界因果。俱不著
故。五無瞋者。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
為業。苦即苦果。苦具是因。於苦因果。俱不瞋故。六
無癡者。於諸事理。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七勤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捍為性。對治懈
怠。滿善為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捍表精純。簡淨
無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八輕安者。遠離麤重。調
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惛沈。轉依為業。謂此伏除
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轉安適故。又曰離重名輕。調
暢名安。有所堪可。有所任受。令所依身心去麤重。
得安隱故。九不放逸。精進三根。於所修斷。防修為
[001-0398b]
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
四法。於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
異相故。十行捨者。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
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此名行捨。於五蘊
中。捨行蘊故。故名靜住。令心等義。由捨。令心離沈
掉時。初心平等。次心正直。後無功用。此之一法。亦
即四法。蓋能令靜。即是四法。所令靜。即心平等等
義。十一不害。於諸有情。不為損惱無瞋為性。能對
治害。悲愍有情為業。謂即無瞋。於有情所。不為損
惱。假名不害。無瞋。翻對斷物命瞋。不害。正違損惱
物害。無瞋與樂。不害拔苦。是謂此二。麤相差別。理
實無瞋。實有自體。不害。依彼一分假立。為顯慈悲
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根隨染惑二十六
種。於前五識。止具十三。謂根本惑六中前三。以慢
疑見。唯分別起。非現量故。隨惑二十中之後十。前
十小隨。強思分別。非任運故。隨惑二十。分小中大。
由自類俱起。徧染二性。徧諸染心。於此三義。皆具
名大。具一名中。俱無名小。言二性者。謂不善性。及
有覆性。掉舉等八。於上三義皆具名大。無慚無愧。
自類俱起。具一名中。忿等十法。各別起故。闕自類
俱起。唯是不善。闕徧染二性。既闕有覆。不徧一切
染心。三義俱無。故名小隨。唯與第六意識相應。此
不釋義。中隨二中。一無慚者。不顧自法。輕拒賢善
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二無愧者。不顧世
[001-0398c]
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大隨
八中。一掉舉者。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
奢摩他為業。二惛沉者。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
障輕安毗鉢舍那為業。三不信者。於實德能。不忍
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惰依為業。謂不信者。多
懈怠故。四懈怠者。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
能障精進。增染為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五放逸
者。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
損善所依為業。謂由懈怠。及貪瞋癡。不能防修染
淨品法。總名放逸。非別有體。六失念者。於諸所緣。
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蓋失念
者。心散亂故。有義失念。念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
念故。有義失念。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癡
令念失。故名失念。有義失念。俱一分攝。由前二文
影略說故。論復說此徧染心故。而無別體。七散亂
者。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
為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八不正知。於所觀境。謬
解為性。能障正知。悔犯為業。謂不正知。多悔犯故。
有義說為慧一分攝。有義說為癡一分攝。有義說
為俱一分攝。故不正知。非別有體。放逸。失念。及不
正知。三是假有。餘五是實○貪瞋癡者。即根本煩
惱六中之三也。一貪者。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
無貪。生苦為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二瞋者。於
苦苦具。增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
[001-0399a]
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
三癡者。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障無礙。一切雜染
所依為業。謂由無明。起疑邪見。貪等煩惱。隨煩惱
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問。五識何無慢等。答。唯
識論云。由稱量等。起慢等故。俗詮曰。稱量等於猶
豫推求。慢等疑見。謂慢由稱量起。疑由猶豫起。見
由推求起。故慢等三。俱分別起。非五識俱。何無忿
等。曰。唯識論云。小十麤猛。五識中無。何無不定。曰。
唯識論云。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又說尋
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
境故。】


「 五識同依淨色根」



【頌前五識。依根發起。及得名之義。言淨色者。簡非
浮塵。又言依根。簡非依境。境但所緣。無發識用。如
根壞時。設若有境。識亦不起。唯根能發。故曰依根。
非浮塵者。以彼虗假。有損壞故。故名為浮。又無見
聞覺知用故。名之為塵。故楞嚴云。眼如蒲桃朵。耳
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皷顙。
是也。依淨色者。亦名勝義。謂於眼等一分淨色。如
淨醍醐。有此性故。眼等識生。無即不生。照境發識。
以成根用。故名勝義。不同浮塵。虗假損壞。此無損
壞。故亦名勝。不同浮塵。無見聞等。此能覺知。故亦
名勝。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嘗味。
身能覺觸是也。觀所緣緣論云。識上色功能。名五
[001-0399b]
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因。論自釋云。以能
發識。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又云。此根功
能。與前境色。從無始際。展轉為因。謂此功能。至成
熟位。生現識上。五內境色。此內境色。復能引起。異
熟識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與識。一異。或非一異。
隨樂應說。故知根塵。雖俱名色。而有有知無知二
義別故。以本無明。原有二種。一者有知。二者無知。
若以有知無明為緣。則能發生八識心王。六位心
所。若以無知無明為緣。則能發生山河大地。器界
等法。若以有知無知二種無明共為緣故。則能發
生內之根身。雖則名色。而亦有知。故淨色根。能知
能見。此前五識。隨根立名。具五義故。一依根之識。
依根處所。得有識故。二根所發識。由根能發。識方
生故。三屬根之識。由識種子。隨逐根故。四助根之
識。由識有無。根損益故。五如根之識。俱有情數之
所攝故。一三四五。皆依主釋。唯第二義。又為一例。
名依土釋。士即子義。根能發識。雖得父名。以唯照
境故劣。識雖名子。識能了境故勝。依勝立名。名依
士釋。】


「 九緣七八好相隣」



【頌前五識。從緣生義。九緣者。一空緣。謂根境間。空
隙之空。二明緣。謂日月燈。三種光明。三根緣。即是
諸識所依之根。四境緣。即是諸識所緣之境。五作
意緣。即徧行五中之一。六分別依。即第六識。七染
[001-0399c]
淨依。即第七識。八根本依。即第八識。九種子緣。即
是諸識各親種子。此中九緣。於四緣中。三緣所攝。
九中種子。即四緣中第一因緣。九中境緣。即四緣
中第三所緣。九中餘七。即四緣中第四增上。此頌
前五。若兼後三。亦有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
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從頭各
增一。諸識從緣。唯眼全具。耳闇亦聞。除明唯八。鼻
舌身三。合中取境。暗亦能知。故除空明。頌言後三。
即六七八識。五三四者。如次為緣。生後三識。故第
六識。唯五緣生。一根。二境。三作意。四根本。五種子。
空明之外。又除分別。即自體故。不言染淨。即根緣
故。又第七識。唯三緣者。一根本依。二作意緣。三種
子緣。不言根境者。頌言依彼轉緣彼。即根本故。又
第八識。四緣生者。一根。二境。三作意。四種子。不言
根本。即自體故。不言染淨。即根緣故。無分別者。不
緣見故。頌言等無間者。即四緣中第二緣也。各識
自體。前滅為緣。引生後識。氣勢相等。故名為等。中
無障隔。故名無間。若加此緣。眼即十緣。乃至第八。
皆具五緣。故云從頭各增其一。】


「 合三離二觀塵世」



【頌前五識。帶相緣境。有離合義。何知離合。曰。識從
緣生。因緣顯識。以從緣義。知有離合。謂九緣中。空
明二緣。是顯根境二相離義。眼耳二識。既具空緣。
是離中知。若無空緣。境逼附根。不唯無知。而且損
[001-0400a]
根。如麤色入眼。即壞其目。大聲附耳。即使人聾。是
以壞根不壞根別。鼻舌身三。不具空緣。是合中知。
若具空緣。根境遠離。香味觸塵。俱不知故。若無空
緣。香臭入鼻。酸鹹上舌寒熱著身。根境交合。識得
知故。是以知處不知處異。頌言觀者。即是見分。言
塵世者。即是相分。名五塵境。】


「 愚者難分識與根」



【頌根與識。易為淆濫。難分別義。頌言愚者。謂聲聞
人。獨斷煩惱。不斷所知。故名為愚。何謂難分。曰。由
根與識。生必同境。五識於境。任運現緣。不起分別。
是現量性。五根於境。亦任運轉。隨因境勢。亦無分
別。故說難分。既實難分。根識何別。曰。五根於境。如
鏡對相。雖有物對。略無作意。樂欲念起。故無分別。
五識於境。如鏡現像。雖似像現。亦有作意。樂欲念
起。而無計度。名言種類。名無分別。是二別義。舊注
云。聲聞不知根之與識。各有種子現行。以為根識
互生。根之種現。但能導識之種現。謂根為生識之
緣。則可。謂生識。則不可。以識自有能生種故。泰師
云。注言根識種現各別。恐初學尚疑。試更言之。蓋
根乃色法。即第八之相分。識乃心法。即第八識之
見分。此色心不同也。根雖屬色。以是第八親相分
故。獨具八之執受二義。執有攝持二義。以是第八
攝為自體。持令不散。受亦有領覺二義。領以為境。
令生覺受。非外六塵無情之物可比。故與第八同
[001-0400b]
無記性。五識心法。三性皆具。此根識之性不同也。
根能照境。識能緣境。此根識之用不同也。大抵根
識俱無分別。故常混淆。非析義精者。不能盡知。故
曰難分。問。識以分別為義。五識何無分別耶。曰。但
無計度。名無分別。豈無隨念分別乎。所言難分者。
乃論主謂愚者之不能分耳。故世尊為愚心者。開
心說蘊。為愚色者。開色說處。為俱愚者。俱開說界。
豈根識之實難分耶。若爾。何謂難分。曰。始自華嚴。
至於楞嚴。演此三科。不知幾百千過。而阿難尚以
心知眼見為言。佛以門能見否詰之。以此觀之。則
根識之難分可知矣。有漏章竟。】


「 變相觀空唯後得
 果中猶自不詮真」



【頌前五轉智。必不能親緣真如義。謂安慧言。前五
因中既成無漏。變相緣如。以見相二分。是徧計性。
自證分。是依他起性。至佛果位。自證分親緣真如。
以無相見徧計性故。唯識論云。有義三界心及心
所。由無始來。虗妄熏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
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為徧
計所執。二所依體。實託緣生。此性非無。名依他起。
為彼執故。論主以此二句頌破之。變。謂變帶。相。謂
巳相。即能緣心。變帶起本質家巳之相狀之相而
緣。名疎所緣緣也。觀。目能緣見分。空。目所緣真如。
彼執前五。因中帶相緣如。故曰觀空。唯後得者。簡
非根本。既非本智。不親緣如。果中。佛果位中也。詮。
[001-0400c]
具也。意謂前五轉智。不唯因中不緣真如。縱在佛
果位中。亦不具親緣真如之義。以後得智。必依色
根變相緣故。若根本智。親挾真如為所緣體。念念
相應。不待變緣。乃名親所緣緣。故八種識。前五依
色根。唯得後得智。後三依心根。方有根本智。亦有
後得智。】


「 圓明初發成無漏
 三類分身息苦輪」



【此頌前五因窮得果。則相應心品即轉成成所作
智。現三類身。止息眾生苦輪也。圓明。即大圓鏡智。
謂佛果位。第八轉成白淨識巳。相應心品。即成大
圓鏡智。歘然現前。故云初發。爾時前五亦能轉智。
故云成無漏也。問。前五轉智。何云第八圓明初發
耶。答。以前五根。是第八親相分。能變第八有漏。所
變五根亦有漏故。根能發識。根既有漏。識亦有漏。
故待第八大圓鏡智現前。則五根五識俱成無漏。
而相應心品亦轉成成所作智矣。三類分身者。觀
佛三昧海經云。佛化身有三類。一大化身。謂如來
為應十地巳前諸菩薩等。演說妙法。令其修進。向
於佛果。故化現千丈大身也。二小化身。謂如來為
應二乘凡夫。說於四諦等法。令其捨妄歸真。而得
開悟。故化丈六小身也。三隨類不定。謂如來誓願
弘深。慈悲普覆。隨諸種類有感即應。或現大身。滿
虗空中。或現小身。丈六八尺等。問。既曰轉識成智。
何言相應心品耶。答。唯識論云。智雖非識。而依識
[001-0401a]
轉。識為主故。說識轉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
位中。智強識劣。為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八識。
而得此四智。前五識竟。】


○第六識頌



「 三性三量通三境」



【頌第六識。能所緣中。性量境也。境唯所緣。量唯能
緣。於三性中。能所俱通。以緣善等境時。則能緣之
心即屬善等性故。頌以通字。貫於上下。故知意識。
三性三量三境俱通。三性者。善則順益義。順於正
理。益於自他。不善。則違損義。違於正理。損於自他。
無記者。於善惡品。不記別故。此以順益違損之義。
解三性也。唯識論云。能於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
善性。易世不能改也。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順益。非於
他世。故不名善果隨業轉。業有盡故。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
名不善惡性。易世不能改也。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為違損。
非於他世。故非不善果隨業轉。業有盡故。於善不善。益損義
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舊云二世者。即此世他世
也。此為現在。他即去來。故云又約三世解三性也。
三量者。一現量。現謂顯現。明證眾境。不帶名言。無
籌度心。親得法體。故名現量。二比量。比謂比類。以
比度故。方知是有。如遠見烟。知彼有火。隔墻見角。
知彼有牛。名為比量。三非量。謂心心所。於緣境時。
錯謬分別。不稱境知。名為非量。問。此唯一識。何通
三量。答。以第六識。有五種別。一定中獨頭意識。緣
[001-0401b]
定中境。境有理事。總屬現量。二散位獨頭意識。緣
構畫境。受所引色。及徧計所起諸法處色。通比非
二量。三夢中獨頭意識。緣夢中境。唯是非量。四明
了意識。與前五識同緣五塵。三量俱通。五亂意識。
亦名散意識。所緣之境。於五根中。狂亂而起。如患
熱病。青見為黃。此皆意識。徧計起故。唯是非量。然
則三量。以何為體。曰。無分別智。及離名言種類。正
解心王心所。為現量體。有分別智。及安立名言正
解心王心所。為比量體。邪謬分別心心所法。為非
量體。言三境者。一性境。即實根塵。及定果色。自有
實種生。乃前五第八所緣。第六緣諸實色。不帶名
言。無籌度心。亦名性境。及根本智緣真如時。亦是
此境。二獨影境。有二。一無質獨影。即第六識緣空
華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其相分。與第六同種
生。無空華等質。二有質獨影。即第六緣五根種現。
託彼為質。變起影相。所變相分。亦與見分同種生
故。三帶質境。有二。一真帶質。以心緣心。中間相分
從兩頭生。連帶生起。名真帶質。二似帶質。以心緣
色。中間相分。唯從見分一頭生起。變帶生起。名似
帶質。境為所緣。識為能緣。各有其體。性境。以實根
塵。及真如境為體。彼能緣者。唯除末那。餘七王所。
及根本智為體。獨影。以第六識見分所變假相分
為體。能緣。即自王所為體。帶質。即變起中間假相
分為體。能緣。唯是六七二識心心所為體。此頌第
[001-0401c]
六通三境者。五俱意識。不作解時。得境自相。是為
性境。緣心心所。名帶質境。緣無體法。是獨影境。此
約有漏位言。若無漏位。八識通緣三境。以能轉智。
緣假實故。頌曰。】


「 性境不隨心
 獨影唯從見
 帶質通情本
 性種等隨應」



【頌中性境。唯從相分實種生起。故不隨心。所言獨
影。自心變現。故唯從見。帶質。兩頭爍起。故通情本。
情是能緣心。本是所緣心。以託所緣為本質故。故
有本名。性種等者。等於界繫。三科。異熟。隨應者。隨
於性種等中。應於三境。性是三性。性境於中。應無
記性。獨影帶質。應善惡性。種是種子。通見相分。性
境於中。隨相分種。獨影帶質。隨見分種。界繫。是三
界。性境於中。唯應欲界實五塵境。及無色界相分
種子。獨影。應欲色。變現境。帶質。應三界能所緣心
共變境。三科。是蘊處界。性境於五蘊中。唯應色蘊。
獨影帶質。應餘四蘊。性境於十二處中。唯應內五
根處。外五塵處。獨影。唯應法塵處。帶質唯應意根
處。性境於十八界中。唯應內外十根塵界。獨影。唯
應法塵界。及意識界。帶質。唯應七心界。異熟。通色
心二法。性境。唯應異熟色。獨影帶質。唯應異熟心。
大約性境唯色。帶質唯心。獨影兼二。以心緣色。變
起影故。問。何故第六通緣三境。曰。前云第六有五
種別。除亂意識。夢中意識。唯緣獨影。餘三。皆緣三
[001-0402a]
境。明了意識。與五同緣實五塵時。率爾心中。名為
性境。若以後念緣五塵上方圓長短。即有質獨影。
亦名似帶質。散位獨頭意識。亦通三境。以初剎那
緣五塵時。亦是性境。若緣自身五根。及緣他人心
心所。是獨影境。亦名似帶質。若緣自身現。行心心
所時。是帶質境。定中意識。亦通三境。於前七地。有
漏定位。引起五識同緣五塵。即是性境。通緣三世
有質無質法故。是獨影境。能緣自身心心所法。是
帶質境。】


「 三界輪時易可知」



【以第六識。造種種業輪轉三界。行相顯勝。故曰易
可知也。】


「 相應心所五十一」



【相應有五義。一時。謂王所同時起。二依。謂王所同
一所依根。三緣。即王所同一所緣境。四行。謂王所
三量行相俱同。五事。即王所各有自證分體事。心
所有三義。一恒依心起。要心為依。方得起故。二與
心相應。觸等恒與心相應故。三繫屬於心。觸等看
與何心生時。便屬彼心之觸等故。五十一者。此第
六識。六位心所。俱相應故。其徧行。別境。善位。并根
惑三。隨惑中大共十。解見前五章中。唯根惑慢疑
惡見三。并小隨十。不定位四。共十七法。此方解釋。
云何為慢。恃巳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
業。謂有慢者。於德有德。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
[001-0402b]
無窮。受諸苦故。云何為疑。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
障不疑善品為業。謂猶豫者。善不生故。云何惡見。
於諸諦理。顛倒推求。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
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雖同
染慧為性。以業用別故。開為五種。一薩迦耶見。謂
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二邊執
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為業。三邪
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為業。四見取。謂於諸見。及
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鬬諍所依為業。
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
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上釋根本三竟。
下釋小隨之十。云何為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
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謂懷忿者。多發㬥惡。
身表業故。此即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忿相用
故。云何為恨。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能障
不恨。熱惱為業。謂結恨者。不能含忍。恒熱惱故。此
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恨相用故。云何為覆。
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
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此即貪癡二分
為體。云何為惱。忿恨為先。追觸暴熱。狠戾為性。能
障不惱。蛆螫為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狠戾。
多發囂暴。凶鄙麤言。蛆螫他故。此亦瞋恚一分為
體。離瞋無別惱相用故。云何為嫉。殉自名利。不耐
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謂嫉妬者。聞
[001-0402c]
見他榮。深懷憂慼。不安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離瞋無別嫉相用故。云何為慳。耽著財法。不能惠
捨。袐悋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謂慳悋者。心多
鄙澀。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即貪愛一分為體。離
貪無別慳相用故。云何為誑。為獲利譽。矯現有德。
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謂矯誑者。心懷異
謀。多現不實。邪命事故。此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
別誑相用故。云何為謟。為罔他故。矯設異儀。謟曲
為性。能障不謟教誨為業。謂謟曲者。為罔冐他。曲
順時宜。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巳失。不任師友
正教誨故。此亦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謟相用
故。云何為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
不害。逼惱為業。謂有害者。逼惱他故。此亦瞋恚一
分為體。離瞋無別害相用故。瞋害別相。准善應知。
云何為憍。於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為性。能障不
憍。染依為業。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此亦
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憍相用故。上釋小隨竟。
下釋不定。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
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
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
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
作。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謂
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
[001-0403a]
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尋謂尋求。令心怱
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忽遽於意
言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
依為業。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
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
別。不可得故。何名意言境。曰。意所取境。多依名言。
故名意言境。悔眠尋伺。何假何實。曰。悔眠是實。尋
伺是假。何得為假。曰。並用思慧一分為體。若令心
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何以故。思者。徐
而細故。慧者。急而麤故。若如是者。令安。則用思無
慧。不安。用慧無思。何云並用。曰。通照大師釋。有兼
有正。若正用思。急慧隨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
思隨慧。令心不安。若如是說。不違並用。】


「 善惡臨時別配之」



【頌第六識。與五十一心所。隨時逐境。遇善。則善心
所與之相應。遇不善。則不善心所與之相應。邪正
犁然。不相混濫。故曰別配之。】


「 性界受三恒轉易
 根隨信等總相連」



【頌第六識。於性界受。三種類中。恒常轉變改易。則
諸心所隨之。故曰相連。性。即善等三性。界。即欲等
三界。受。即苦等三受。唯識論云。此六轉識。易脫不
定。故皆容與三受相應。皆領順違非二相故。領順
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領違境相。逼迫身心。說
名苦受。領中容境。於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
[001-0403b]
樂受。或名五受。以苦分憂。樂分喜故。故論復云。三
中苦樂各分二者。逼悅身心。相各異故。由無分別。
有分別故。尤重輕微。有差別故。不苦不樂不分二
者。非逼非悅。相無異故。無分別故。平等轉故。即此
五受。於八種識。有分有全。七八二識。唯是捨受。任
運緣境。無餘四受。前五轉識。唯苦樂捨三受相應。
唯識論云。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識相應。說名身
受。意識相應。說名心受。前五章中。闕三受義。故此
明焉。第六意識。二師說異。一言無苦唯四受俱。一
言有苦。通五受故。論中廣辨。意識必與五受相應。
頌言根者。即根本惑。隨。即隨惑。信。即善位十一數
中一法。等者。等餘十法。及徧。行。別境。不定。諸所。謂
此染淨諸心所法。相連意識。於性界受三。恒常轉
易耳。】


「 動身發語獨為最」



【頌第六識。行相最勝。以具三種思故。一審慮思。謂
籌量時。無造作故。二決定思。意既決定。有所作故。
三動發思。動謂動身。發謂發語。動身之思。名為身
業。發語之思。名為語業。思即是業。故動發思。為身
語業。則前二思。是意業故。】


「 引滿能招業力牽」



【頌上三業。能招引滿二果。能招第八。引異熟果。名
為引業。能招前六。滿異熟果。名為滿業。謂之牽者。
如與善位十一相應。則為善業牽而之人天。與根
[001-0403c]
隨位染所相應。則為惡業牽而之三途。或一生行
惡。臨終善心猛盛。即為強業牽而生善處。或此世
雖行善。先世惡業熟故。即為熟業牽而生惡處。如
影隨形。故曰牽也。以業力勝。能牽引故。名為引業。
圓總果故。名為滿業。如畫師資。作模填彩。俱舍論
云。一業引一果。多業能圓滿。復有四句。一業引一
果。一業引多果。多業引一果。多業引多果。皆以始
起為引。究竟為滿。然其引業能造之思。要是第六
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思。從五識起。然五無
執。不能造業。雖造滿業。亦非自能。但由意引。方能
造故。以五亦具善惡性故。七八二識。皆不能造。無
記性故。若論八識招業成果。唯是第八。無記性故。
前六一分。亦無記故。若非業招。唯是第七。有覆性
故。前六亦一分。善不善性故。有漏章竟。】


「 發起初心歡喜地
 俱生猶自現纏眠」



【頌第六識。下品轉智義。以我法執。各有二種。一者
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我法。從無始來。虗妄熏習。內
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
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
識。起自心相。執實我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
所識。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實我法。此
二俱生。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二空觀。
方能除滅。分別我法。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
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
[001-0404a]
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
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實我法。二緣邪教所說
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實我法。此二我
法。麤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二空真如。即能
除滅。頌言歡喜。即初地故。何名發起。曰。初轉智故。
以第六識。三品轉智。初地下品轉。八地中品轉。等
覺上品轉。以真見道。唯斷分別我法二執。名下品
轉。何名初心。曰。以一地中。有三種心。謂入。住。出。初
入地時。名初心耳。纏。即現行。眠。即種子。以登地時。
俱生種現。未純伏滅。故云猶自現纏眠耳。】


「 遠行地後純無漏
 觀察圓明照大千」



【頌第六識。中品上品轉智義。遠行地。第七地也。後
字即後三地至等覺也。謂登八地。中品轉智。猶未
最極。直至等覺。最上品轉。故曰圓明。問。斷分別惑。
初證二空。居然下品。斷俱生惑。應唯上品。何有中
品。曰。俱生我法。二障別故。登初地時。俱生我執。雖
曰頓伏。俱生法執。於十地中。漸伏漸斷。未純無漏。
而煩惱障。亦間有漏。故前七地。諸菩薩等。於度生
時。亦故意起。我執煩惱。名有功用。得登八地。藏識
既捨。我執永伏。名無功用。法執猶存。唯中品轉。唯
識論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生空觀品。二乘見位。
亦得初起。此後展轉。至無學位。或至菩薩解行地
即下品轉。或至上位。若非有漏即中品轉。或無心時。皆容
現起結顯因中轉義。故名皆容。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
[001-0404b]
即下品轉。此後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即中品轉。生空智
果。或無心時。皆容現起結顯因中轉義。故云皆容。何名上品轉
耶。曰。究竟位中。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名
上品轉。第六識章竟。】


○第七識頌



「 帶質有覆通情本
 隨緣執我量為非」



【頌第七識。於三境中。唯帶質境。於四性中。有覆無
記。於三量中。唯非量耳。言帶質境者。以心緣心故。
中間相分。從兩頭生。連帶生起。通情本者。釋帶質
境。第七見分。是能緣心。恒起執故。故名為情。第八
見分。是所緣境。為本質故。故名為本。中間相分。從
兩頭生。故名為通。能緣之心變起相分。似本質故。
名為帶質。此意相應。四煩惱等。是染法故。障礙聖
道。隱蔽真心。故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何名
何義。名曰煩惱。曰。一者我癡。謂即無明。愚於我相。
迷無我故。二者我見。謂即我執。於非我法。妄執我
故。三者我慢。謂即倨傲。恃所執我。心高舉故。四者
我愛。謂即我貪。於所執我。深耽著故。以具四惑。隨
緣第八見分當情。執之為我。第八見分。為本質故。
本非是我。妄執為我。不稱本質。中間相分。兩頭變
起。本非是我。妄執為我。不稱相分。兩不稱境。故名
非量。】


「 八大徧行別境慧
 貪癡我見慢相隨」



【頌第七識相應心所。唯大隨八。徧行五。別境五中
[001-0404c]
之慧。根本惑中貪癡見慢。共十八所也。問。唯識論
云。有義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後五。合為九故。何與
八大。及慧俱耶。曰。若無昏沈。應不定有無堪任性。
掉舉若無。應無囂動。便如善等。非染污位。若染心
中。無散亂者。應非流蕩非染污心。若無失念。不正
知者。如何能起煩惱現前。若無不信。懈怠。放逸。如
何論說此三心所。染心相應。故染污心。決定皆與
八隨煩惱相應而生。慧與我見為體性故。故亦宜
有。問。根本六中開見成十此何唯四。曰。有我見故。
餘見不生。由見審決。疑無容起。愛著我故。瞋不得
生。故此識俱。煩惱唯四。何緣此識。無餘心所。謂欲。
希望未遂合事。此識任運。緣遂合境。無所希望。故
無有欲。勝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識無始。恒緣定事。
經所印持。故無勝解。念。唯記憶曾所習事。此識恒
緣現所受境。無所記憶。故無有念。定。唯繫心專注
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既不專一。故無有定。善
是淨故。非此識俱。又忿等十。行相麤動。此識審細。
故非彼俱。無慚無媿。唯是不善。此無記故。非彼相
想。惡作。追悔先所造業。此識任運。恒緣現境。非悔
先業。故無惡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眾緣力。有
時暫起。此識無始一類內執。不假外緣。故彼非有。
尋伺。俱依外門而轉。淺深推度。麤細發言。此識唯
依內門而轉。一類執我。故非彼俱。】


「 恒審思量我相隨
 有情日夜鎮昏迷」


[001-0405a]


【頌第七識。自性行相。皆是思量。故恒相隨第八見
分。執之為我。論云。思量為性相者。雙顯此識。自性
行相。意以思量為自性故。即復用彼為行相故。由
斯兼釋所立別名。能審思量。名末那故。未轉依位。
恒審思量所執我相。巳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
故。恒之與審。於八識中。四句分別。一恒而非審。謂
第八識。彼不執我。無間斷故。二審而非恒。謂第六
識。以彼執我。有間斷故。三亦恒亦審。即第七識。此
能執我。無間斷故。四非恒非審。謂前五識。彼不執
我。有間斷故。故護法云。五八無法亦無人。六七二
識甚均平。五八無執。六七有執。是均平義。五八一
恒一非恒。六七一恒一非恒。亦是均平也。有情日
夜鎮昏迷者。鎮。安也。謂第七識。恒執我故。則令有
情。恒處長夜。安於昏迷。而不自覺。】


「 四惑八大相應起
 六轉呼為染淨依」



【牒前染所與識相應。故令有情日夜昏迷。障真義
智。蔽聖慧眼。其由煩惱為害耳。六轉呼為染淨依
者。轉。謂轉易。有轉變故。故前七識。通名轉識。依謂
所依。即是根義。亦是緣義。故第六識。染淨位中。必
以第七為所依根。若前五識。染淨位中。依意轉故。
顯揚論云。末那恒與四惑相應。或翻相應恃舉為
行。成平等行。應知此意。通染不染。故頌中言。染淨
依也。有漏章竟。】


「 極喜初心平等性
 無功用行我恒摧」


[001-0405b]


【頌第七識。下品中品轉智義。謂末那識。初地初心。
轉成無漏。相應心品。亦轉無漏平等性智。由第六
入雙空觀故。問。第七轉智。何由第六入雙空觀。曰。
第七唯俱生。無分別惑故。以無分別。於緣境時。唯
任運轉。無力斷惑。故登地時。自不能轉。由第六識。
入生空觀。礙此第七。我執不生。法執猶存。故有頌
云。單執末那居種位。平等性智不現前。由第六入
生法二空觀故。礙此第七我法二執不起。故有頌
云。雙執末那歸種位。平等性智方現前。居者居住。
歸者歸藏。雖礙我執。居住種位。法執猶在。故智不
前。二種歸藏。現行永伏。智得轉也。此即第七無力
斷惑。由第六識斷分別惑。轉二空智。第七仗之。得
下品轉。復有頌云。分別二障極喜無。六七俱生地
地除。第七修道除種現。金剛道後總皆無。修道即
第八地。以八地中。無功用。行。方為真修實斷。故我
恒摧。法執猶間。以有種故。故唯中品轉也。】


「 如來現起他受用
 十地菩薩所被機」



【頌第七識。上品轉智義。以前初地。下品轉智。我法
二執。俱間起故。無功用行。名中品轉。但我恒摧。法
猶間故。皆非最極。直至如來究竟位中。煩惱所知。
種現俱盡。平等性智。方得圓滿。名上品轉。所被之
機。機者。會也。啐啄同時。名為機會。他受用身。謂諸
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
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
[001-0405c]
令彼受用。大乘法樂。他受用身。即能被之佛。十地
菩薩。乃所被之機也。第七識章竟。】


○第八識頌



「 性唯無覆五徧行」



【頌第八識。於四性中。唯是無覆無記性故。以其不
與煩惱俱故。名為無覆。性是平等無違拒故。名為
無記。唯識論云。何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
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謂觸。作意。受。想。與思。
俱是徧行心所攝故。論云。如何此識。非別境等。心
所相應。曰。互相違故。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
業。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
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
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簡擇
得等事轉。此識微劣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
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應。惡作
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 界地隨他業力生」



【頌第八識。隨諸善惡業力。引於三界九地。五趣之
中。受真異熟。為總報主。以與前七。色心等法。為依
止故。以彼能為趣生體故。何偏為體。曰。具四義故。
一謂實有。二恒。三徧。四謂無雜。故能為體。八識之
中。唯第八識。全業招果。自唯無記。招他業故。前六
一分。亦無記故。唯第七識。全非業招。自是有覆。非
他業故。前六一分。善惡業故。無記之法。如彼乾土。
[001-0406a]
不能相握。自成一聚。故須直用。善惡業力。如水膠
等。和彼乾土無記之法。令成器聚。若善惡法。如木
石等。自成器聚。不假他力。故非業招。】


「 二乘不了因迷執
 由此能興論主諍」



【頌言二乘。簡非大乘。謂第八識。行相微隱。淺智難
知。故曰不了。不信有此第八識體。曰迷。唯以第六
受熏持種。曰執。唯識論云。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
眼等識。有別自體。問也。聖教正理。為定量故。答也。
是故論主。廣引三經四頌。四教十理。證有此識。云
何聖教。若阿毗達摩經。解深密經。并楞伽經。此大
乘三。若大眾部。阿笈摩經。上座部。分別論。化地部。
說一切有部。增益經。此小乘四教。云何正理。十證
頌曰。持種異熟心。趣生有受識。生死緣依食。滅定
心染淨。此頌具含十理。一持種心。二異熟心。三趣
生體。四有執受。五壽煖識。六生死時。七緣起依。八
識食體。九滅定心。十染淨心。先引聖教。若大乘阿
毗達摩經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
趣。及涅槃證得。頌第八識。自性微隱。故以作用而
顯示之。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
流轉還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無始時
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依是緣義。即執
持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依止。故名為緣。謂
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行法。為所依止。由此有諸
趣者。由有此識。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有情。流
[001-0406b]
轉生死。雖惑業法。皆是流轉。而趣是果。勝故偏說。
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亦得趣名。諸惑業
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
由有此識。執持一切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
槃。此中伹說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識有故。或說
所證。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雙說。俱是還滅品
類攝故。今此頌中。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
即彼經中。復說頌云。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
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
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巳入見道諸
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
故我世尊。正為開示。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深
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
執為我。梵語阿陀那。此云執持。以能執持諸法種
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結生即投
胎時。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曰

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曰甚細。是一切法真
實種子。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流。
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
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唯第八識。有如
是義。入楞伽經。亦作是說。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
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此頌喻也。藏識海亦然。境
界風所擊。恒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此頌法也。眼等諸
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別有。第八
[001-0406c]
識性。巳上所引大乘四頌。總證第八識。名持種心
義○又大眾部。阿笈摩經。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
眼等識。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
有如是義。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
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此恒徧。為三有因。化地
部中。密說此名。窮生死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
生死際。無間斷時。說一切有部。增一經中。亦密說
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
阿賴耶。謂阿賴耶。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由是彼說。阿賴耶名。定顯此中。第八識故。上引小
乘四教。宛然有此。第八識體。何以堅執。唯前六耶
○巳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
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
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根境作意。
善等類別。易脫起故。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
習。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此識一類。恒無
間斷。如苣蕂等。堅住可熏。當彼契經所說心義。此
證第八名心。以合十證頌中第一持種心義○又
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
不應有故。眼等轉識。有間斷故。異熟不應。斷巳更
續。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酧牽引業。徧而無斷。彼異
熟心。即第八識。以合十證頌中。第二異熟心義。通
上以釋初句持種異熟心竟○又契經說。有情流
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謂要
[001-0407a]
實有。恒。徧。無雜。具此四義。方可立為正實趣生。非
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餘趣生法故。諸異熟色。
及五識中。業所感者。不徧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
故。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徧趣生。起無
雜亂。而不恒有。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不可立正
實趣生。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恒徧無雜。是正實
趣生。此即第八心及心所。以合十證頌中。第三界
趣生義○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
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
在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心。先
業所引。眼等轉識。無如是義。彼執受心。即第八識。
以合十證頌中第四有執受義○又契經說。壽煖
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煖。令
久住識。不應有故。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風聲等。
無恒持用。不可立為持壽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
轉。猶如壽煖。有恒持用。故可立為持壽煖識。即第
八識。以合十證頌中第五壽煖識義。通上以釋次
句趣生有受識竟○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
終。必住散心。非無心定顯此有心故。若無此識。生死時
心。不應有故。謂生死時。身心惛昧。如睡無夢。極悶
絕時。明了轉識。必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
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轉識。
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真異熟識。極微細
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果。一期相續。恒無
[001-0407b]
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心。即第八識。以合十證頌
中第六生死心義○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
識。如是二法。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若無
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
識若無。說誰為識。又諸轉識有間有轉。無力恒時
執持名色。寧說恒與名色為緣。故彼識言。顯第八
識。以合十證頌中第七緣起依義○又契經說。一
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
謂契經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二者觸食。三意思
食。四者識食。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
為食。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義。經作是言。一
切有情。皆依食住。故識食體。即第八識。以合十證
頌中。第八識食體義。巳上釋第三句生死緣依食
竟○又契經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
壽不滅。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
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謂眼等識。行相麤
動。於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
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故此定中。彼
識皆滅。若不許有微細一類恒徧執持壽煖識在。
依何而說識不離身。若全無識。應如瓦礫。非有情
數。豈得說為住滅定者。眼等轉識。於滅定位。非不
離身。故契經言。不離身者。彼識即是此第八識。入
滅定時。不為止息此極寂靜執持識故。無想等位。
類此應知。故彼定心。即第八識。以合十證頌中第
[001-0407c]
九滅定心義○又契經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
清淨故。有情清淨。若無此識。彼染淨心。不應有故。
謂染淨法以心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
熏。持彼種故。彼染淨心。即第八識。以合十證頌中
第十染淨心義。通上釋第四句滅定心染淨竟。證
有此識。理趣無邊。不但十義而巳。詳唯識論第三
第四。宗鏡四十七。文繁不引。】


「 浩浩三藏不可窮
 淵深七浪境為風」



【頌第八識。體性淵微。隨緣生識之義。浩浩者。深廣
義。三藏者。能所執也。持種義邊。名為能藏。受熏義
邊。名為所藏七執為我。名為執藏。如契經說。諸法
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此
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切時。展轉相生。
互為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為因
緣。如炷與焰。展轉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唯依
此二。建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頌言淵深者。
顯不可窮義。以水喻於第八本識。故有淵深不窮
之相。以浪喻於前七轉識。故有生滅不盡之波。以
風喻於境等四緣。故有擊發助生之狀。所以喻中。
多風至。多波生。少風至。少浪起。法中多緣多識生。
少緣少識起。如楞伽云。如海遇風緣等。】


「 受熏持種根身器」



【頌第八識。既能受熏。復能執持種子根身。及緣器
界之義。唯識論云。依何等義。立熏習名。問也。所熏
[001-0408a]
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生長。故名熏習。答也。何等名
為所熏四義。一堅住性。若法始終。一類相續。能持
習氣。乃是所熏。此遮轉識。及聲風等。性不堅住。故
非所熏○二無記性。若法平等無所違逆。能容習
氣。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勢力強盛。無所容納。故非
所熏。由此如來。第八淨識。唯帶舊種。非新受熏○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堅密。能容習氣。乃是所
熏。此遮心所。及無為法。依他堅密。故非所熏○四
與能熏共和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
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所
熏。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
等名為能熏四義。一有生滅。若法非常。能有作用。
生長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無為。前後不變。無生長
用。故非能熏○二有勝用。若有生滅。勢力增盛。能
引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異熟。心心所等。勢力羸劣。
故非能熏○三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
習氣。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
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
○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若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
不離。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
非能熏○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
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
俱滅。熏習義成。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蕂。故
名熏習問。能熏前七。王所俱能。所熏第八。何非心
[001-0408b]
所。答。所熏唯王。心所非義。所若受熏。大過失生。不
應齊責。問。前七能熏第八四分。何熏何分。曰。前五
轉識。唯熏第八相。分種子。第七唯熏見。分種子。唯
第六識。能熏第八相見。分種。問。能熏前七。各有四
分。何分能熏。曰。見相二分。能熏成種。以此二分。有
作用故。問。相分是色。何能熏種。曰。但是見分與相
分力。相即能熏。如梟附塊。能成卵殻。頌言持種根
身器者。持乃執受。有四義故。一攝為自體。同無記
故。二持令不散。令不壞故。三領以為境。親相分故。
四令生覺受。同安危故。種子根身。四義皆具。器界
唯有。領以為境一義。非有情故。無餘三義。】


「 去後來先作主公」



【頌第八識先來後去。成生死義。所以言去來者。非
謂識體有去有來。何則。未生之前。巳有識體。故曰
來先。既死之後。識體尚存。故曰去後。以來之先去
之後而究之。則知識體常存。豈有去來乎。依憑經
論。略辨此識捨出之處。瑜伽論云。善業從下冷。惡
業從上冷。二皆至於心。一處同時捨。雜寶藏經云。
頂聖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膝盖離。地獄脚板
出。然經論異者。經明六趣差別。論明善惡兩途。其
義一也。有漏章竟。】


「 不動地前纔捨藏
 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
 普照十方塵剎中」



【頌第八識。次第捨名。乃至究竟轉智之義。謂第八
[001-0408c]
識。有三種名。三十頌云。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
此即三種名。一名阿賴耶。二名異熟識。三名一切
種。又謂此識。從有漏因。至無漏果。略為三位。一我
愛執藏位。謂從無始。至不動地邊。名阿賴耶識。此
云藏識。具三義故。以能持種故曰能藏。以能受熏。
故曰所藏。第七念念執為我故。故曰執藏。具此三
義。名阿賴耶。得登八地。煩惱永伏。不受彼熏。七不
執我。三藏之名。從此捨故。故云不動地前纔捨藏
也○二善惡業果位。亦從無始。至等覺位。名異熟
識。亦具三義。一變異而熟。因種變異。果方熟故二
異時而熟。因滅果生。定異時故。三異類而熟。因通
善惡。果無記故。具此三義。名異熟識。從斷惑來。名
金剛道。二障惑種。由此斷故。金剛道後。即解脫道。
餘有漏果。及劣無漏。俱棄捨故。唯識論云。有義所
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皆巳
棄捨。與二障種。俱時捨故。有義爾時。猶未捨彼。與
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生死法故。此位應無
所熏識故。住無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脫道。應無用
故。由此應知餘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捨之。第八
淨識非彼依故。故此頌云。金剛道後異熟空也○
三相續執持位。從證佛果。盡未來際。名無垢識。此
識與智。同時發起。相續執持。無漏種故。唯識論云。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
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如大圓鏡現眾
[001-0409a]
色相。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
無漏種。令不失故。故此頌云。大圓無垢同時發。普
照十方塵剎中也。】


八識規矩補註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