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12 地持義記卷第四-- (master)




No. 2803 [cf. No. 1581]
地持義記卷第四



發下對釋之。應先解釋道品之義。然後釋
文。義如別章。文中有二。一別明大。二種種下
明於諸乘皆悉具知。初言依四。所攝道分約
前明後。前四無礙是大乘慧。依彼前攝三十
七品。即是大乘三十七品。如實了知而不證
者。正顯其相。於彼身等窮照其實不取有相
名如實知。不著無相名不取證。以知不證不
同小乘故得為大。下明菩薩諸乘悉知。種種
亦知總以標舉。三乘不同名種種乘。三乘巧
行名為方便。菩薩於此亦如實知下別釋之。
聲聞方便大乘方便釋種種乘。聲聞緣覺同
名聲聞。聲聞方便如實知者。別明知小。如聲
聞地指同小說。云何大乘如實知下別明知
大。先問後釋。釋中先明身念處觀。後類餘念
[004-0948a]
及餘道品。菩薩住身是其止也。言身觀者是
其觀也。不於身身而起妄想亦非非性廣前
止也。身相非一故云身身。於彼身中不取有
故名不起妄。不取無故亦非非性。於彼身下
廣前觀也。於中有二。一觀真諦。二觀世諦。言
於彼身離言自性如實知者。真諦觀也。是名
下結。是名第一義身身觀者。窮身實性名第
一義身身觀也。若觀世下是世諦觀。觀世總
舉。隨無量知釋顯其相。世相眾多名無量處。
隨之巧觀名方便知。觀身非一名身身觀。如
身念下以前身念類餘念處及餘道品。行門
雖異觀義同也。非身等下第五諦觀。於中有
二。初止後觀。於四諦中止離妄想名之為止。
觀察真俗說以為觀。所辨四諦還就向前身
受心法四念處中辨其四諦。故今約之以明
觀諦。非身等法妄觀苦者。舉身等取受心法
等。前道品中已離身相。知復就何而觀身苦。
是故菩薩不於身等妄想觀苦。苦既不有。對
何觀集。故離集妄。苦集既無。知何所滅故離
滅妄。以滅無故亦無道因。故離道妄。此是止
也。下明其觀。先觀真諦。後觀世諦。離言自
性苦集等法如實知者。是真諦觀。離言自性
是苦等實。是故名為苦集等法。菩薩於此皆
如實知下牒結之。依此第一修道分者。是牒
前也。名為修諦是其結也。諦是真諦。修心觀
諦名為修諦。若隨世下是世諦觀。世相差殊
名無量處。菩薩隨世觀此無量。觀心善巧說
為方便。名緣諦修結別其相。世諦緣集故曰
緣諦。觀此起修名緣諦修。自下第六次明止
[004-0948b]
觀。初略次廣後總結之。就初略中先明其止。
於此法者。於前道品四諦法也。如是不起牒
前道品。諦觀之中離妄想也。名止結也。下次
明觀。及彼如實知第一義牒上道品。諦觀之
中真諦觀也。及無量處方便知法牒前道品。
諦觀之中世諦觀也。是名下結。次廣分別。先
廣明止。文別有四。初止有四總以標舉。二
別顯之。初一是解。後三行修。第一義者舉理
以明能觀解也。後三修中。初一事定。後二理
靜。俗數智者。所謂世俗八禪等智。言前行
者。先修事定後得理靜。故曰前行。就後二中。
一切虛偽妄想不行破相趣寂。離外相故虛
偽不行。離內取故妄想不行。於無言法不起
妄下契實離相。於無言法不起妄想明離妄
想。其心寂靜一切諸法悉同一味明離妄相。
三如是下牒以總結。如是牒前。止起結之。具
上四行定成現前。故曰止起。四乃至下辨其
分齊。謂前四行菩薩始起窮滿至佛故云乃
至。如來知見次廣明觀。句別有五。初有四行
總以標舉。二謂此四下約止明觀。謂前四止
所起智慧即是四觀。三離一切下對緣辨觀。
離有無慧真諦觀也。隨無量處世諦觀也。四
於此四下牒總結。於此四行是牒前也。觀起
結也。具前四行觀成現前。故曰觀起。五乃至
下辨其分齊。始起菩薩究竟至佛。前略次廣。
是名止觀。第三總結。


自下第七次明巧便。初問起發。次釋後結。云
何問也。釋中十二總以舉數。內六外六別開
二門。內六自利。外六利他。下廣釋之。釋內六
[004-0948c]
中。云何起內牒問起發。次辨其相。六中前
三是其根本。後三對之以顯方便。就前三中。
悲心顧念念眾生心。此是利他。云何自成。菩
薩化即是自熟。是故利他亦名自利。一切諸
行如實知者厭有為心。求菩提者求佛智心。
就後三中。依念眾生捨生死者。對上初句明
方便也。依念眾生應在生死教化眾生。何故
捨之。方便故爾。自我不出生死大苦。化攝莫
由。是故菩薩依念眾生速捨生死。依如實知
以無染心輪生死者。對上第二明方便也。既
知生死應當捨之。何故輪轉在生死中。方便
故爾。二乘之人雖知生死苦無常等。不知生
死虛偽無法。速求捨離。菩薩知之虛妄無實。
故是不染常能處之。依求佛智熾然精進。對
上第三明方便也。為求菩提菩提由因故修
彼因熾然不息。是名起內總以結之。釋外六
中。云何外成牒問起發。次列其名。六中前
二隨化眾生起行善巧。後之四門攝人善巧。
以少善根起無量果攝果善巧。以少方便起
無量善修因善巧。就後四中。壞法除害化命
生信中住令入化令生解。已入令熟化之起
行。已熟令脫化令得果。下廣釋之。就初門
中。先問後釋。釋中初先明其少善。教下眾生
施心下也。下品眾生無勝上心故曰心下。以
少財物施物下也。施下福田施田下也。具此
三下故曰少善。乃至揣[麩-夫+少]顯前財下。施於畜
生顯前田下。迴向已下解釋能起無量果也。
用斯少善迴求菩提。一切果德一一德中皆
有生義名得大果。第二門中。初問起發。次釋
[004-0949a]
後結。云何問也。釋中有二。一轉邪入正令生
多善。二又說下轉小入大令生多善。前中有
三。一化住正戒。二有眾生求生天下化修正
定。三有眾生誦外道典下化生正慧。前起戒
中。初教八戒在家所學。後授中道出家所習。
前八戒中。見有眾生標其所化。修邪法齋而
求解脫須化所由。外道自餓名邪法齋。為說
八齋斷苦方便不究竟法。正明攝化。為說八
齋教令住正。此八在家行出家法。能與賢聖
解脫作因名賢聖齋。八戒齋義廣如別章。此
應具論斷苦方便不究竟法化令捨邪。外道
自餓邪心所起。能與未來若報為因名其方
便。非出離道名不究竟。教令捨離故名為斷。
授少已下結明化益。所授八齋日夜持之名
少方便。能到涅槃名得大果。次教出家令修
正道。邪見眾生標其所化。苦身求度須化所
由。為說中道令離二邊正明攝化。為說中道
令其住正。出家所修不同俗樂外道苦行故
名中道。為說中道令離二邊化使捨邪。謂離
欲樂苦行二邊。究竟解脫結明化益。所授能
得究竟果也。前明授戒。次教正定。或有眾生
求生天者。標其所化。邪見方便投巖等苦須
化所由。為說正釋正明攝化。現法樂下明其
化益。次教正慧。或有眾生標其所化。誦外
求淨須化所由。以佛法下正明攝化。略無化
益。自下第二化小入大句別有十。初八世間。
後二出世。世中初六是攝善行。次有一句是
拔苦行。後一是其悔過之行。攝善行中。初三
一分後三一分。就前三中。初攝法行。又說
[004-0949b]
深經顯示空法辨其化相。彼聞已下明其化
益。彼聞厭離離惡法也。專信已下生善法也。
次供養行。心想供養亦教他修。後隨喜行於
他供養心生隨喜。就後三中。初攝法行常修
六念。次供養行。後隨喜行。與前相似。前六攝
善。次一拔苦。相顯可知。悔過行中。過現前犯
所懺罪也。真實隨順求淨戒者。懺悔心也。懺
心多種。或畏苦果。或怖惡名。或求樂報。或求
淨戒。今明菩薩真心順法求淨戒意而為懺
也。向十方佛懺悔所對。至誠懺下正明懺悔。
亦教他者明悔所兼。如是悔下明懺之益。下
明出世。先起神通攝勝功德。後起無量攝取
眾生。前神通中。作多變化攝德所依。一切
十方佛法僧處及眾生處攝德處所。無量神
通他心自在正明攝德。無量神通供三寶也。
他心自在化眾生也。攝取功德總以結之。餘
句皆明自作教他。今此何故不明教他。若有
通者自能如是不待我教。若無通者設教不
堪故不教他。下無量中自作教他。是名下結。
釋後四中。初問後釋。釋中有三。一略開六門。
二廣辨釋。三總結之。前中初舉次列六名。言
隨順者。巧隨物心授心善法。言立要者。他有
所求要令修善。言異相者。他無欲菩薩為化。
先與同意勸令修善。彼若不從現乖異相令
修善法。故云異相。言逼迫者。菩薩為王或為
尊主。於己所攝逼令修善。故云逼迫。言報恩
者。菩薩先曾施恩於他。彼來求報。菩薩不
受。勸令修善。故曰報恩。言清淨者。八相成道
道法化物故曰清淨。下廣釋之。解隨順中。初
[004-0949c]
牒前門。次釋後結。釋中有三。一就化法隨
使令信。二以義益下就其行法隨令起行。三
攝眾生令行義下就其理法隨令入證。前中
有三。一明菩薩為說法故方便將順。先軟身
口。次以財施。後捨恚恨。二除恚恨下明由將
順物皆愛樂。三然後下正為說法。如應是總。
下別顯之。言易入者易可信入。言易解者易
可解知。此應物根。言時說者應物心欲。此
前應人。下明應法。言次第者如教不亂。諦不
倒者如義不乖。下就行法明隨順中。初略後
廣。從初乃至第一利益是其略也。以義饒益
而為說法略中之始。義謂義利。行能利人故
名為義。為以行義饒益眾生故為說法。忍諸
問答略中之次。依前為說眾生不解能忍問
答。調伏眾生第一利益略中之終。調令離過
益令成善。哀愍成下是其廣也。廣中有四。一
愍物心成。二若以神力下神通現化令物生
信。初現自力。後請他作。三若有略下說法將
順令其生解。於中略論為之開廣。廣論為略。
有不解者恣聽問難。四彼受誦下正說行法
令其起行。彼受誦已廣為說義是其總也。下
別顯之。初以五度起行之緣隨順教授。後明
教滅。自下第三理法隨順令其入證。於中有
三。一略明隨順。二彼經中下廣明隨順。三
不取捨下總以結之。略中初攝令生行義正
明隨順。真諦是義。化生證入故名為行。彼諸
生下明其化益。如來所說教出情外名為深
妙。言與理合名空相應。化令悟入名知旨趣。
第二廣中文復有三。一明經旨趣。二眾生不
[004-0950a]
解而生誹謗。三菩薩隨順令得正知。前中六
句。初三法說。後三喻況。法中彼說離自性者。
遠離妄情所取性也。及離事者。遠離法相因
緣事也。不起滅者。性事俱離故無起滅。下以
喻顯。言如空者喻前離事明理清淨。言如幻
者喻前離性明法無定。言如夢者喻不起滅。
如夢所見生即無生。滅即無滅。諸法如是故
曰如夢。上來第一明經旨趣。不知義下是第
二段明上深經眾生不解而生誹謗。故須隨
順。菩薩為下是第三段正明隨順令得正知。
先略後廣。略中初總次別後結。為彼眾生方
便隨順略中總舉。於彼深下略中辨相。如是
隨順略中總結。彼為說下是其廣也。依上六
句次第廣釋。就解第一離自性中。先彰緣有。
次辨性無。後總結之。彼經不說都無所有。明
其法相因緣有也。此門之中不空法相故說不
無。但言自性空無有者。明離妄情所取性也。
是名下結。解離事中先牒前有。次就說無。後
總結之。離言有事依言事轉故說有性。牒前
法相因緣有也。為破辨無故今牒之。言離彰
有意為辨無言意兩兼。是故言離於言分齊。
法相不無故曰有事幻化分齊。隨言所說有事
應言。是故名為依言事轉故說有性。就法相
中結明有事。事法之體名為自性。不同妄情
所立性也。非第一義有彼性者。就有說無。世
諦事體真中本無。是故亦非第一義中有彼
自性。是故下結。下解第三不起滅中。言說自
性本來無者。牒前離性及離事也。性事皆空
故曰都無。下言云何有生滅者。責情顯理。性
[004-0950b]
事既無知復就何說生說滅。是故下結。下解
喻文。解空喻中。文別有三。一辨喻相二牒喻
以合。三總結之。辨喻相中。文復有二。一依
真起喻妄。二又如除色及色業下除妄顯真
喻。前中兩句。初言如空有種種色及色業者。
是第一句明色依空喻妄依真。有種種色是
色體也。喻妄想心。及色業者是色用也。喻虛
偽事。色之動作名為色業。悉容受下是第二
句明空持色喻真持妄。悉容受者。容彼色體
及色業也。為作依者。為色體業作依處也。謂
虛空下顯前容受作依處相略對色業以辨容
受作依處也。自下除妄顯真喻中。又如除色
及色業已喻方便淨無色性分。名淨空者喻彼
性淨。論空自體體性非色。是故名為無色性
分。名淨虛空。上來解喻。次牒以合。先合依真
起妄之喻。如虛空處色業轉者。牒上如空有
種種色及色業也。色業隨空故名為轉。離言
說下舉法以合。離言說事合上如空。種種施
設言說妄想合種種色。妄想之心依於種種
因緣施設言語而生。是故名為種種施設言
說妄想。亦可妄想起種種言。是故名為種種
施設言說妄想。言虛偽者合前色業。妄想不
真故曰虛偽。言隨轉者。妄依真起故曰隨轉。
法同前喻稱曰如是。又如虛空容受色業。牒
上喻中悉容受彼。離言說下舉法以合。離言
說法容受妄想亦如是者。合上虛空容色體
也。容受色業略而不合。若具應言離言說法
容受虛偽亦復如是。若菩薩下合上除妄顯
真之喻。喻有兩句。今別合之。菩薩以慧除言
[004-0950c]
所起。邪惑妄想諸虛偽者。合上除色及色業
已。此明菩薩觀解方便破相趣寂。智慧如風
除言所起。邪惑妄想合前除色。諸虛偽合除
色業。然此文中言少不足。若准前文。應先牒
喻後以法合。若准下文。應先舉法後將喻帖。
但今此中望直舉法合前便罷更無餘文。以
第一下合前喻中無色性分名淨虛空。此明
菩薩體證清淨自性無染。於中有三。一合前
喻。二以喻帖。三釋法同喻。以第一智離言說
事一切言說自性非性。是第一句正合前喻。
證真之慧是第一智。證實捨相名離言事。悟
法本如非先有性後時方離名一切言自性非
性。如空淨下。是第二句舉喻以帖。亦非展轉
有餘性者。是第三句釋法同喻。若據對治除
染得淨名為展轉有餘自性。據證返望本來
常淨。非除前染後以為淨。如彼虛空體性清
淨。故非展轉有餘性也。上來合竟。是故諸法
譬如虛空。第三總結。次解幻喻。於中有三。一
辨喻相。二合三結。前喻相中。譬如幻者總牒
前喻。不如事有亦非一切都無幻事。釋顯喻
相。幻化之有有非定有。非定有故說無為有。
無為有故不同其餘事實之有。幻化之無無非
定無。非定無故說有為無。有為無故不同兔
角一向無法。下次合之。如是一切總合前幻。
不如言說愚癡計有合前喻中不如事有。亦
非一切都無所有合前亦非都無幻事。自下結
之。先結所入。後結所說。言第一義離言自性
如是方便入非有無。結所入也。名前非有非
無之理為第一義離言自性。此第一義是所
[004-0951a]
入法。藉彼幻喻方便入中故曰方便。入非有
無。是故已下結所說也。以是菩薩知法似幻
故說如幻。第三夢喻何故不釋。釋前兩喻明
離性事。性事既無。生滅安在。是故不須釋
夢顯之。前略次廣。自下第三總以結之。於中
先明菩薩自知。後結隨順為他顯示。前自知
中如是菩薩於法不取不取有也。言不捨者
不捨於有取定無也。不增不減顯前不取不
取有故。無淨可增無染可減。亦無壞者顯前
不捨。於此正解名如實知。此明自知。為人顯
者正結隨順為他顯也。上來第二廣明菩薩
三種隨順。是名已下第三總結。解立要中文
別有四。一問。二釋。三總結之。四眾生不從一
切不與。初問可知。釋中初隨眾生所求為其
立要。後明眾生隨要修善一切皆與。前中有
五。一明眾生來求眾具要令修善。二明眾生
犯罪求救要令修善。三明眾生橫遭急難來
求免脫要令修善。四明眾生求欲親合怨憎
別離要令修善。五明眾生有病求治要令修
善。就初段中。先略後廣。略中初言求十資
生舉其所求。下明立要。汝能供父廣如上說
乃至受戒。是所要事。如上善知世間之中明
眾生濁不識父母乃至不能修治齋戒。今此
立要悉令作之。故言如上乃至受戒。若能施
汝不能不與。正是要辭。所謂下廣。先廣十種
資生眾具。田宅一。市肆二。官爵三。國土四。
錢財六畜五。工巧六。醫方七。結婚八。若食不
食九。好食求食惡食求捨名食不食。所同事
十。下明立要。汝能供養乃至受戒。是所要事。
[004-0951b]
施食同事要之所許。前十種中。略舉後二。初
八不論。復次有生犯罪已下第二立要。復次
有生王賊已下第三立要。若有眾生欲恩愛
下第四立要。復有眾生疾病已下第五立要。
上來五門隨求立要。菩薩如是立要已下明
物隨要修善離惡得隨所欲。是名下結。下明
眾生不隨所要。如上五事一切不與。與生要
已彼不隨要。如上所許亦不施者。就上初門
明其不與。謂上所許十種資生皆不與也。為
度彼故非不欲與明不與意。諸難已下就餘
四門明其不與。言諸難者是前第二。恐怖第
三。病苦第五。愛念和合不愛別離是前第四。
此後兩門前後不次。下明不與。次解異相。先
釋後結。釋中有三。一明眾生無前五求菩薩
為化先與親厚勸令修善。二若彼生下明物不
從示其異相。異相有三。一現瞋恚。為度彼下
明其化意。二所作乖異。為度彼下還明化意。
三加不益事。欲度彼下還明化意。此之三句
合為第二正現異相。三菩薩方便現此異下
總明化意。次解逼迫。先問次釋。後總結之。釋
中初明逼迫之相。彼諸生下彰其化益。是名
下結。次解報恩。先彰其恩。次明求報。後明方
便。勸修善法相顯可知。解清淨中。初問起
發。次釋後結。釋中可現有其五種。一生兜率
令物求見。二生上族捨離出家息物高慢。三
苦行六年斷物邪信。四示成佛道生物正求。
五轉法輪為益有三。一待請而說生物敬重。
二佛眼觀察顯已悲深息物邪謗。三轉正法輪
斷物邪受。是名已下總以結嘆。從上隨順訖
[004-0951c]
來至此廣釋六門。自下結嘆。先結後嘆。結有
總別。是名六種是總結也。下別結之。言略說
者。前就壞法除暴害等略開六門名略說也。
言廣說者。上來廣解名廣說也。無餘無上嘆
以顯勝。是名巧便總結十二巧方便也。


自下第八明陀羅尼。陀羅尼者是外國語。比
幡名持。持法不妄故名為持。先問後釋。云
何問也。釋中有五。一數。二名。三廣辨釋。四
就位分別。五明得因。有四數也。細分無量。一
門說四名中應先廣釋其義。義如別章。然後
釋文。此四猶是聞思修證。法謂聞慧。能持教
法。義謂思慧。能持諸義。言呪術者修慧用
也。以得禪定修慧自在能用呪術。呪術不妄
故名呪術陀羅尼也。忍謂證智。證心安法故
名為忍。下廣釋之。云何法者牒問初門。下釋
其相。菩薩得是無量慧力辨出持體。於未曾
下對法辨持。於中有二。一明其法。二明能持。
法中三句。一明所持。昔所未聞未曾修習。從
師聽受謂之為聞。讀誦受持名為修習。曾聞
曾習持之則易。初聞始受持之則難。今言未
聞未曾修習以顯菩薩持之勝也。二次第下
明所持法次第不亂。次第莊嚴言辭次也。言
辭巧勝故曰莊嚴。次第所應顯理次也。亂持
則易。次第難記。今言次第亦顯菩薩持之勝
也。三無量下明所持廣。少法易憶。多法難
持。今言無量亦顯菩薩持之勝也。經無量下
明其能持。經無量劫憶不忘者。時近易記。長
久善忘。今此說言經無量劫顯持勝也。云何
義者。問第二門。釋中類前應先明體。然後對
[004-0952a]
義以辯能持。今此望直對義辯持。於中有二。
一明其義。二辯能持。義中兩句。初於此法
無量義趣。所持義廣。二未曾下明所持義。未
讀未修尋文取義名為讀誦。思量分別稱曰
修習。舉此亦為彰能持勝。經無量下辯明能
持。云何呪術問第三門。菩薩得是無量三昧
明其所依。以呪術下正明呪術。忍中初問次
釋後結。云何得忍是初問也。釋中有四。一修
忍方便。二於如來下正明修忍。三又知下明
修所成。四是菩薩下據修以結。前方便中差
別有四。一精懃不墮。二獨靜不亂。三少食不
雜。四思禪不睡。精懃修習因起知慧是初門
也。苦嬾墮者尚不能成世間之事。何況出道。
故須精懃。懃學忍行稱曰修習。此之懃修與
忍作。因故名為因。因生忍行名起智慧。慧
是忍體。是慧住法便名為忍。獨一已下是第
二門。獨一靜處離外紛動。燕默已下身口寂
靜。燕默口寂。不行身靜。知是已下是第三門。
言知量者食不過限。言不雜者食無非法。常
一坐者食不頻數。思惟禪下是第四門。言思
禪者息除亂想。少睡多覺離於惛沈。上來第
一修忍方便。自下第二正明修忍。於中初先
觀察呪術。後類諸法。觀呪術中。於如來說得
忍呪術略明修忍。如來所說呪術章句皆是
理詮。菩薩尋之窮悟實性故得忍也。所謂下
廣。謂伊致等廣明呪術。此外國語。今此不
幡。不知何言。尚應是其顯實之語。故今觀之
能成忍行。於此已下廣明忍行。於中有三。一
觀方便。第二正知。三總結之。於此呪術思量
[004-0952b]
觀察。是觀方便。如是呪下是其正知。如是呪
術如是正思牒前起後。下顯正知。句第有四。
一觀呪術能詮教空。二觀呪術所詮義空。三
牒結第一。四釋結第二。言如此義尚不自聞
是第一句能詮空也。謂前所說呪術之義體
性空故無自可聞。何有所得是第二句所詮
義空。既無呪術自相可聞。何有所詮法義可
得。如呪術下是第三句牒結初門。如呪章句
不可得者牒前。此義不自聞也。是則無義結
以顯之。蓋乃是其空無之義故曰無義。亦可
無彼呪術之義故曰無義。如是諸義所謂無
下。是第四句釋結第二。如是諸義所謂無義
重釋向前何有所得。謂彼呪術所說諸義不
可得者。是空義故云諸義所謂無義。是故亦
無餘義可求結以顯無。是向諸義謂無義故
亦無所詮餘義可求。對彼能詮故名所詮以
為餘矣。上來辯竟。如是善解呪術句者第三
結也。上來正觀。呪術章句下以呪術類知諸
法。善呪義者牒前所觀。以如是下類知諸法。
然此乃是解行地忍於一切法未得現見故曰
比知。解發自中故不從他。從於如來所說
至此。大段第二正明修忍。又知已下是第三
段明修所成。於中有三。一明所成。二結嘆顯
勝。三辯位分。前所成中先知呪術。後知餘法。
知呪術中言又知者。前明解行方便觀知。今
此更明出世證知故曰又知。知一切言自性
叵得知能詮空。知一切法自性叵得知所詮
空。下知餘法。以此無言自性義者。牒前所知
呪術空也。則知一切諸法義者。因解呪術通
[004-0952c]
知一切諸法空也。是名已下結嘆顯勝得上
歡喜辯其位分。歡喜地忍過前解行故曰最
上。是菩薩下是第四段結上所修解行地忍。
良以解行正修忍處故偏結之。於中有三。一
牒宜結。二辯行能。三就位指斥。菩薩得此
名得忍者。是牒結也。得此不久當得淨心辯
行能也。增上解行就位指斥。從上精懃訖來
至此第二廣釋。是名得忍第三總結。上來廣
釋四陀羅尼。自下第四明其成處。言彼法義
度初僧祇淨心所得定不動者。明前二種成
就處也。如法義下舉彼法義類顯呪術忍陀
羅尼。如前說者如上所明修在解行成在歡
喜。自下第五明其得因。如是一切具四功德。
總以標舉。下別顯之。不習愛者。陀羅尼德。
禪定出生。愛欲障定故須離之。不嫉勝者。修
陀羅尼持法授他。若嫉彼勝不肯修習。持法
授與故須除嫉。一切所求等無悔者。陀羅尼
門持法施他。若不等施已施有悔不能修習。
故說等施不悔為因。言樂法者。修陀羅尼為
持佛法令住不滅。若不樂法不肯修習住持
佛法。故說樂法以之為因。此四種中前二所
離。後二所攝。初攝功德。後攝智慧。


自下第九次明其願。先問後釋。釋中初五是
世間願。後十出世。通則義齊。就前五中。先舉
次列。發心願者是自行願。後四利他。言生願
者求利他身。境界願者求利他智。五無量智
知五境界名境界願。平等願者求利他行。謂
四攝行等願成就故云平等。言大願者。求利
他心。心廣無邊故名為大。下釋其相。初願可
[004-0953a]
知。第二願中願未來世善趣生者。善趣眾生
堪能受化故願生中。第三願中觀諸法者。願
觀五種無量法也。言無量等善根境者。釋顯
其相。五種無量差別非一名無量等。此無量
等是其利他善根境界故云善境。第四願中
於未來世一切攝事名平等者。四攝齊求故
云平等。所言大願即平等者。興意曠周用前
四攝廣利無邊即名大也。就後十中又十總
舉。下別顯之。此與地經十六願同。於中開合
少有差異。就彼第二護法願中開分為二。始
以為一。終以為二。知世淨土合以為一。餘皆
相似。


自下第十明三三昧義廣如別章。此應異論
文別有三。一辯其相。二制立三數。三明此三
攝行周盡。就初段中。先彰空門。次辯無願。後
顯無相。蓋乃依於本末次第觀空離妄成德
之本故先明之。由證空故見生死寂無可貪
取故起無願。依空離相便與涅槃無相相應
故起無相。就空門中。先問次釋。離言自性正
解空義。觀無言說自性心住解空三昧。是名
下結。就無願中。先問次釋。於無言說自性事
者。牒上空門以為所依。邪見妄想所起惱苦
常見過者。正明無願。於未來世不願心住解
釋三昧過。現已竟來報畏受。故偏對之明不
願住。是名下結。就無相中。先問次釋。於無
言說自性事者。牒上空門以為所依。離一切
妄虛偽相滅正解無相。觀寂心住解釋三昧。
是名下結。以何等下制立三數。先問次釋。後
總結之。以何立三是初問也。下釋其相。先分
[004-0953b]
其法。然後約法以定三昧。就前法中有二舉
數。有及無有列其名字。世諦名有。真諦名無。
下辯其相。有為無為名為有。生死有為涅槃
無為。此二法相同名為有。無我我所名無有
者。無我之理說為無也。下約此法以定三別。
於有為有不願不隨立無願者。於彼生死有
為法中不願隨故立無願也。始心不求名為
不願。不隨受生故曰不隨。言於涅槃願樂攝
受立無相者。謂於涅槃無為有中願樂心住
故立無相。於此非願非不願者。明空三昧不
同前二。不同向前無相三昧願樂涅槃名為
非願。不同向前無願三昧不願生死名非不
願。下言於有不有見者。正明建立空三昧也。
於彼有為無為有中知其無我不起有見。以
是見下牒以結之。菩薩修此如是建立如實
知者。總以結之。上來第二制立三數。若有餘
下明此三昧攝行周盡。


下第十一明優陀那。是外國語。此蕃名印。法
相楷定故名為印。義如別章。此應具論文別
有二。一明其法。二云何觀下明其觀。解此二
相為明前法。舉觀顯之為起後觀。故先舉法。
法中有四。一總標舉。二明說所為。為令眾生
清淨故說。說前三種令離生死。說後一門令
入涅槃。故曰清淨。三列其名。四中前三是生
死法。後一涅槃。有為遷流目之為行。行性非
恒故曰無常。行體遷逼故名為苦。法無自實
稱曰無我。無常與苦居在有為。是故言行。無
我該通有為無為故不言行稱云法耳。涅槃
恬泊說為寂滅。四釋名義。釋有三種。諸佛菩
[004-0953c]
薩具足此法傳授生者。就教釋印。傳說不改
故名印也。諸牟尼尊展轉傳者。就證解印。傳
證不易故名印矣。此二就人。增上勇出乃至
出有。當法解印。非想是其三有中極名第一
有。三有之法隨情流變不得名印。論法實相
楷定不易不同情變故得稱印。以是印故出第
一有。舉出諸有顯異情變成其印義。問曰。涅
槃可言出有。前三既是三界之法。云何言出。
蓋乃是其生死之實雖復住在陰入界中。而
實不同故名出耳。上來明法。下明觀義。依上
四門次第觀察。觀無常中。先問後釋。無常之
義汎釋有三。一分段無常。二念無常。三自性
不成。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今此但明自性無
常。於中初總。觀過去下別以顯之。總中初言
觀一切行言說自性常不可得。正明觀察自
性無常。有為諸行因緣虛集。言說所論皆無
自性。既無自性。知復說何以之為常。故觀一
切有為行時。言說自性常不可得。以此觀察
無常性故名觀無常。若復已下舉非顯是。若
復不知真無言事有生有滅反舉非也。良以
不知真實無常無彼言說自性常事故有生
滅。有生有滅即是有常。問曰。生滅云何是
常。釋言。據相生滅無常。就實以論有生有滅
猶名為常。以有生故生性是常。以有滅故滅
性是常。若彼觀下順顯是也。以無言性為無
常故。觀無言性名行無常。此無常者猶是無
生無滅義也。上來總觀。下別顯之。別中有三。
一就性無常觀察分段。以彼分段顯性無常。
二從諸行相續轉下。就性無常觀察前後四
[004-0954a]
相生滅。以前後相顯性無常。三此四相略說
二下。就性無常觀察同時同體四相。以同體
相顯性無常。前中初別。後總結之。就三世中
皆初觀其無常自性。次就彼義觀無常相。後
總結之。觀過去行無生無滅。是觀過去無常
性也。彼亦無因亦無性者。是觀過去無常相
也。舉無常相顯無常性。良以過云無常性故。
因可從緣謝滅過去。故今現在無彼過因。果
可隨緣謝滅過去。故今現在無彼過去果之
自性。是故下結。是過去法無生滅故。現無彼
因亦復無彼果之自性。觀現在行無生無滅。
是觀現在無常之性。彼因不得而與果者。是
觀現在無常之相。舉無常相顯無常性。良以
現法無常性故。因可從緣謝滅過去。是以現
在求因不得。果可隨緣起在於今名為與果。
果從因得名之為與。是故下結。是現在法無
生滅故。現有果性而無其因。觀未來行無生
無滅。是觀未來無常之性。彼因可得不與果
者。是觀未來無常之相。舉無常相顯無常性。
良以當法無常性故。因可從緣起在於今名
因可得。果報從緣現今未起名不與果。未與
果故今無果性。不與果義番上可知。是故下
結。是未來法無生滅故。現在時中有因可觀
而無果性。上來別觀。如是見下總以結之。自
下第二就性無常觀察前後四相生滅。以前
後相顯性無常。於中初明四相之法。後辯觀
行。前明法中。先略後廣。從初乃至於剎那後
有四相來是其略也。餘是廣也。略中初言諸
行轉時一一剎那有三有為有為相者。明前
[004-0954b]
三相色心等法是其諸行。後起接前名為相
續。從前向後稱曰轉時。無常之理法別有之
名一一行。言剎那者明法時分。剎那胡語。此
名心念。心道駿速。借此念頓顯法時分。有
為諸行一剎那頃具有四相。初生次住終異
後滅。然此四種有通有別。通則皆是有為之
相。若論小乘。法外四相。生能生法。乃至第四
滅能滅法。此等四種能有所為名曰有為。若
論法體。生住滅等當相集起。是故名為。色等
法中同有此為故名有為。有為體狀謂之為
相。若別論之。前之三相未壞法體。彰有相顯
偏名有為。第四滅相壞滅法體。彰有不顯不
名有為。良以四相有此通別兩種義故。前三
相中。將別有為名通有為。故曰有為。有為
相也。前一有為是別有為。後一有為是通有
為。於剎那後有四有為是其滅相。汎釋後義
有其二種。一者過後。如物滅竟名之為後。二
者末後。今此所論一念之末故名為後。非是
過後。四有為者所謂有於第四滅相。良以滅
相彰有不顯。單存通稱。是故直名有為相矣。
上來略竟。下廣顯之。解生相中。彼前諸行
自性壞者。舉前顯後。謂前念中行性壞也。今
為辨生。何故乃說前念壞乎。夫言生者。先無
始起謂之為生。若不彰彼前念性壞何緣得
顯。此生始起故明前壞。次未行相自性起者。
正顯生相。現在生相隣於前滅故名為次。然
此生相由來未起稱曰未曾。即此有行體起
名生。不同毘曇法外之生。起已未壞名為住
者。即此行體未壞名住。亦非法外別更有住。
[004-0954c]
顧念前滅彼起異者。顧謂顧戀。念謂追念。顧
念是心寄之顯法。現起之法將同過無追隨
住滅義言顧念。顧前滅故漸同前滅故令現
法故變成異。異名為老是故生剎那後彼行
性壞名為滅者。是前三相即行自性非法外
故。今剎那後還即彼行自性盡壞名之為滅。
非是法外別有滅體。何故偏言生剎那後。就
始為論。若具應言生住異等剎那後也。上來
明法。下次辨觀。先別後結。若觀起行即彼
生者。觀生即法。非法外也。言住老相無餘性
者。觀住老相。亦即法體法外無別。住老自體
名無餘性。是故剎那後如是行相自性滅者。
觀滅即法。是前三相即法體故。今剎那後還
即此行自性盡壞說為滅也。菩薩以觀四相
即法顯法無常。故觀四相皆即法體。上來別
觀。如是生等如實觀者是總結也。自下第三
就性無常觀察同時同體四相。以同體相顯
性無常。還初明法。後辨觀行。法中初略後廣
顯之。就前略中。此四有為略說有二。牒以舉
數牒上前後異時四相。就之以辨同體四相。
同體相中要攝為二。前三為一。滅相為一。故
有二也。此二遍通前四相中。有性無性列其
名字。有為諸法猶如幻化。幻法相有名為有
性。幻體虛無名為無性。無猶滅也。非是別體。
異相有無。下廣顯之。但前有中備含三相。相
別未分故須廣論。滅無單一不須重廣。如來
以起立一相者。如來就前有性之中義分三
相。故今舉之。虛法相現義說為起。非是住前
初生之起。如來就此立一生相。以自性故立
[004-0955a]
第二者。幻化之法各守自性。名之為住。非是
生後經停之住。如來就此建立第二住有為
相。諸行住老立第三者。即前住法性是不堅
衰老之法故名為老。非是住後遷變之老。又
此老法異於世人所立性實故亦名異。非是
住後衰變之異。如來就此建立第三異有為
相。通前滅無即是同時同體四相。起信論中
亦同此說。又維摩中說言。汝今即時亦生亦
老亦滅。當知亦是同體四相。上來辯法。下次
明觀。觀中有三。一正觀四相同時同體不異
諸法。二若可得下破邪顯正。三彼善男子下
結得失。前中初舉次釋後結。菩薩觀有非生
住等一切時別。略以標舉。非生住等一切時
別。明非異時非生住等。別有事起明非異體。
何以故下問答辨釋。何故問也。餘經論中皆
言是別。何故今言無別事起。下廣釋之。諸行
起時更無別生住老壞者。就法生時明四同
時不異法體。念無常中最初生相名行起時。
即此起行體具四相故無別生別住老壞。良
以起時無別四故。四相同時不異法體。諸行
分齊住異壞時亦無別生老壞者。就餘三相
明四同時不異法體。念無常中後之三相名
為諸行住老壞時。即此三中一一皆具同體
四相故無別生別住老壞。以無別故四相同
時不異法體。如實知者不別可得。總以結之。
上來正觀。下次破邪以顯正義。破毘曇中法
外四相。就四相中。生住及異未壞法體一處
破之。滅相壞法有異餘義。後別破之。就前
三中。先破生相。後類餘二。就破生中句別
[004-0955b]
有四。初若可得者牒其所見。二離色等下縱
其所立。縱立有三。一者外人立色等外別有
生相。故今縱之。離色等外應別有生。二者
外人立色等外別有生故。色等行起生相亦
起。故今縱之。色等行起彼亦應起。三者外人
說行生起時相生亦起。便有二生。所謂行生
及與生生。故今縱立應有二生。行及生生色
等法生名為行生。生相始生名為生生。上來
三句縱其所立。三若有行生及生生者或一
或異。徵定所計。若有二生不過體一不過體
異。見出彼情未可專定。是故言或四。若一
已下破其所執。若一謂別彼空無義。就一以
破。若言相生與行體一。行外更無相生之體。
何勞立之。若別已下就別以破。若別有生是
義不然。總舉直非。若異行生非相所為。釋以
顯非。如牛二角。兩體別故不相因起。二生如
是兩體各別。云何行生相生所生。行生相為
此事不然。牒以結非。上來破生。如生已下
類破住老。准上可知。下破壞相亦有四句。初
言若壞有自性者。牒其所見。外人建立色等
法外別有非色非心壞相能壞諸法。故今牒
之。二壞有性者彼應生滅。縱其所立。外人說
彼法外壞相體有生滅。故今縱之。應有生滅。
三若壞生下徵以破之。若壞生時一切行應
即滅者。就生徵破明有壞時無諸法也。以無
法故壞不即法。不即法故不應說言與法同
時能壞諸法。如入滅定。借喻類徵。若壞滅時
彼一切行應即生者。就滅徵破明有法時無
壞相也。以有法時無壞相故亦不應言與法
[004-0955c]
同時能壞諸法。以壞無故釋以顯徵。以彼違
法壞相無故諸行應生四。壞有生滅此義不
然。牒以結非。上來第二破邪顯正。自下第
三結得失。先結其失。彼男子等常有自性不
應厭離離欲解脫。牒以辨過。以有性故貪有
貪性不應可離。解脫有性不應可得。異者應
爾。結過屬人。若說異法別有生住老壞性者。
有過應爾。以此事下結明得也。以立自性無
有離欲解脫事故。菩薩於彼一切諸行自性
無常如實知也。亦可以此法外無別生等事
故。菩薩於彼自性無常如實知也。次明觀苦。
復次菩薩於一切無常轉時觀三苦者。總以
標舉。無常故苦。故今說言無常轉時觀三苦
也。次別三名。言變易者猶是壞苦。三苦之
義解有四種。一約緣分別。緣別內外。內心涉
求名之為內。刀杖等緣說以為外。外有違順。
刀杖等違。己身命財親戚等順。外中違緣能
生內總名之為苦。從斯苦緣生於心苦。從苦
生苦故名苦。苦從彼順緣離壞生苦名為壞
苦。內心涉求名之為行。厭行生苦故名行苦。
第二就體約緣分別。心性是苦。於此苦上加
以事。總苦上加苦故名苦苦。加何等苦。如前
門中對緣三苦通名苦苦。有為之法念念遷
流無常滅壞。遷流不安名為行苦。無常滅壞
名為壞苦。三約三種無常分別。以彼三世分
段麁苦顯法細苦名為苦苦。彼念無常遷流
滅壞名為壞苦。彼性無常同體四相因緣虛
集名之為行。虛集之行體無常性。行性無安
故名行苦。四諸過相顯彼苦無常及與無我
[004-0956a]
互相顯示。於此三中以苦顯苦名為苦苦。謂
以麁苦顯於細苦。無常顯苦名為壞苦。無
我顯苦名為行苦。虛集之行性無安故。如是
下結。次觀無我。菩薩於法有為無為無我我
所如實知者。總以標舉。無常及苦唯在有為。
無我則通。故今說言有為無為。色法心法非
色心法是其有為。虛空數滅及非數滅是其
無為。言無我者人無我也。無我所者法無我
也。若通論之。二無我中皆悉無我及無我所。
人無我中無我人體名為無我。以無我故色
受想等非我所有名無我所。法無我中當法
體空名為無我。亦無餘法為我所對名無我
所。生法無我列其兩名。義如別章。此應具
論。下辨其相。彼生無我牒舉初門。有法非
生即陰無我。離有非生異陰無我。分別有二。
其一義者。色等非我名即陰無。如先既說。常
身之我遍一切處與陰別體。此亦無名之異
陰無。二就陰中迭互相望亦有即離。如說色
陰以之為義我名為即陰。餘為我所名為離
陰。諸陰相望即離齊。然此之即離皆無我也。
法無我者牒第二門。一切言說亦無性者。所
言說法皆無性也。如是下結。次觀涅槃。涅槃
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文中有二。一當相
分別。二未入下隨人辨異。初言一切起因斷
者。生死因盡有餘涅槃。諸餘滅者。生死果喪
無餘涅槃。對因名果以為諸餘。以斷因故果
永不起名畢竟滅。名般涅槃總以結之。下復
重煩惱寂滅顯前因斷。苦息顯前諸餘滅也。
隨人別中就位分三。一約世間菩薩聲聞以
[004-0956b]
明涅槃。二如國王下約見道中菩薩聲聞以
明涅槃。三如病人下約修道去菩薩聲聞以
明涅槃。就初段中。未入淨心地前菩薩未見
諦者世間聲聞。言於涅槃意解想者。未得真
知。憶想分別名為意解。當知已下明得非真。
第二段中。先喻後合。喻別有三。一喻佛菩薩
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世間隨相涅槃。彼
聞愛樂。二其父知子漸長大下。喻佛菩薩為
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出世真實涅槃。彼聞
不解。三父於後時知子大下。喻佛菩薩為見
道前菩薩聲聞宣說出世真實涅槃。彼聞悟
解。就初段中。如王長者臣富無量為諸子故
造作戲具牛鹿車等。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
薩聲聞說世涅槃。今此為明見道之中所得
涅槃。何故乃喻見道已前所說涅槃。出世涅
槃從世間來。是以明之。王喻如來。長者大臣
喻大菩薩心。具法財名富無量。其所攝化名
為諸子。說世涅槃稱物情欲名造戲具。牛鹿
車等所說非真故云戲具。彼諸子下喻彼世
間菩薩聲聞聞說愛樂。第二段中言父知子
漸已長大為說真實鹿馬車等。喻佛菩薩知
所攝化根性漸增為說出世真實涅槃。諸子
謂父嘆已象馬。喻彼世間菩薩聲聞始聞不
解。第三段中父於後時知子轉大將出宅外
示真象馬。喻佛菩薩知所攝化根性轉熟化
入出世示真涅槃。彼見實下喻彼所化聞說
悟解。於中有三。一聞說悟解。二知昔所嘆
是真非妄。三知昔所取是妄非真。下合有二。
一隨事別合。見道已前有相諸行以為富宅。
[004-0956c]
地前菩薩世間聲聞如彼童子。二諸佛下隨
文正合。喻中三分。合初合後中間不合。合初
段中。諸佛菩薩合王長者。明見涅槃合前臣
富。為彼菩薩及諸聲聞嘆說涅槃。合為諸
子造作戲具牛鹿車等。彼既聞已隨說解者。
合前諸子歡喜愛樂作真鹿馬象等想也。自
下超合第三喻文。若彼漸學道品具者。合父
後時知子轉大。入淨心地見諦聲聞。合將宅
外示真象馬。彼於涅槃生現知見。合前彼見
乃知其真。如是所嘆非如我等愚癡意解。合
前文中定知其父常所嘆說非是我等先所翫
好。我等所想相似非真。合先所好非真象馬。
生慚愧下合中義安喻中無文生慚愧心愧昔
不解。依後知者依後真也。此是第二明見道
中所得涅槃。自下第三明修道去所得涅槃。
先喻後合。喻中有五。一喻眾生起見諦病。佛
大菩薩為說對治。二喻眾生聞說悟解。三喻
眾生起修道病。佛菩薩為說對治。四喻眾生
始聞不受。五喻佛菩薩方便教化令起修治。
就初段中譬如病人。喻見道前菩薩聲聞有
見諦病。良醫為治說隨病藥。喻佛菩薩為說
見治。今此為明修道所得。何故乃喻說見道
乎。修因見起。是故乘明。第二段中病者常
習緣是病差。喻見道前菩薩聲聞信樂前治
除見諦病。第三段中更起餘病應服餘藥。喻
見道中菩薩聲聞起修道病。醫教捨前更服
餘藥。喻佛菩薩教捨見法起修對治。第四段
中病者信前不肯棄捨。喻見道中菩薩聲聞
受守前治不學後法。第五段中良醫方便令服
[004-0957a]
後藥。喻佛菩薩巧方便化令起修治。自下合
中但合第三第五段文。從初乃至上上勝法
合前第三。如是菩薩住淨心地見諦聲聞諸
煩惱病。合前喻中更起餘病。佛大菩薩為說
已下。合前良醫教捨前藥更服餘藥。於中九
句。初三聞法。次三思法。後三修法。各有三
品故有九句。教是聞法。理是思法。行儀修
法。佛大菩薩為說法者。聞中下品。上法中品。
上上上品。為說深法。思中下品。思能入理故
名為深。中上可知。為說勝法。修中下品。行修
增上故名勝法。中上可知。亦可初三是教化
法。次三教授。後三教誡。教授已下合上第五
良醫方便令服後藥。於中初言教授教誡。正
合方便令服後藥。入淨心下明其所化信受
奉行。信受不疑始生信解。乘如來下明起行
修。如來所說法能運載名為法乘。乘法圓備
故云具足。依法巧修名善調御。起行順理名
遊等道。疾疾已下依行趣果。言無餘者。對彼
因中所得之滅果中所得通名無餘。望後更
無餘涅槃故。


功德品者。從上施品訖來至此大段第二造
緣進修。自下第三因修成德。廣辨此德名功
德品。就此品中。得失通論二十六門。隱失
彰得有二十四。二十四中。初有八門自分功
德。後十六門勝進功德。前八門中。初一總明
自利利他。次有六門偏明利他。後之一門唯
明自利。就初門中。有五奇特未曾有者。總以
標舉。所起異於凡夫二乘名未曾有。次別顯
之。初三利他。後二自利。初言於生無有因緣
[004-0957b]
而愛念者。始心愛念先非親眷名無因緣。愛
之過子是以奇特。為受苦者。依前愛念代受
苦也。惱盛難化方便調者。依前受苦他離煩
惱。下自利中。初一入證。後一起用。如是下
結。次下六門明利他中。初一明其化行善巧。
第二明其化心平等。第三明其化益具足。第
四明其化德圓備。第五明其化願不斷。第六
明其化攝方便。就初門中。有五非奇能成奇
者。總以標舉。所作似凡故曰非奇。能成菩
薩巧方便行名成奇特。下別顯之。五中前四
化行方便。後一正化。就前四中。初句為生受
苦因者。為生捨善示為諸惡受苦因。故得受
樂者。為物造惡自無罪心。故雖為之而當受
彼涅槃之樂。次下三句為物捨樂知生死過
涅槃功德。為淨生故受生死者。明為化生捨
涅槃樂受生死苦。修靜默樂有淨生念不自
受樂為生說者。明捨禪樂處亂說法。修六善
根有淨生念不自受樂不捨一切亦不捨教。
明捨自己殊勝報樂隨物劣受此前方便。第
五門中他事己事如是一切利益生者。正明
化益。四攝他事六度己事悉以攝取。名為一
切利益生也。就第二門化心等中有五心等。
總以標舉。下別顯之。於中初一化願平等。次
有兩句化心平等。先悲後慈。悲中初言修習
悲心拔苦心也。與哀愍俱哀傷心也。後慈心
中。作一子想親厚心也。與愛念俱愛憐心也。
次一明其化智平等。觀一眾生諸行起者。皆
是五陰諸行集起。一眾生法即是一切眾生
法者。觀一類餘彼此無別故言即是。後一明
[004-0957c]
其化行平等。以一切行化一眾生餘亦如是
故言即是。就第三門化益具中。有五益生總
以標舉。下別顯之。初三化人令有所離。後
二化人令有所住。就前三中。說正命者化離
邪命。不隨順者說隨順法。化離邪謗。此二口
業化令離惡。孤獨貧乞為作依怙。明其身業。
救令離苦。就後二中。向善趣者說道饒益。化
之令住人天善道。為三乘人說三乘者。化之
令住三乘出道。就第四門化德備中。言有五
事報生恩者。總以標舉。菩薩成德本由眾生
故名眾生為菩薩恩。菩薩今成一切功德彼
則有分。是故名為報眾生恩。下別顯之。五中
前三是自分德。後二勝進。就自分中。初成自
德。後二利他。勸他成者令彼住善。為作依
怙令其得樂。後勝進中。初供如來明攝功德。
後於佛說誦書持供明攝智慧。就第五門化
他願中。常求五事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前四
求因。後一求果。就前因中。願佛出興求近善
人。為欲依佛成利他德。是故求之。於佛聽者
求聞正法。六波羅蜜是其行法。及菩薩藏是
其教法。次有兩句求如說行。堪一切種成熟
眾生者。凡夫二乘善法化也。堪能無上成熟
者。大乘化也。後一果中。得菩提者菩提自
體。阿惟已下菩提作業。作業有三。初言阿
惟三菩提者。示現攝取大菩提道化眾生也。
是外國語。此名無比正覺道也。聲聞菩提示
成小果化眾生也。和合聲聞示成緣覺化眾
生也。緣覺所得道同聲聞故言和合。就第六
門化方便中。有五方便總以標舉。斯乃攝生
[004-0958a]
前方便故名曰方便。益心不虛名為真實。下
別顯之。但列前二。餘三指上。上習近中明
善知識有五種事開道無礙。一者先欲安樂
眾生。二於安樂不顛倒覺。三若方便隨順說
法有堪能力。四不疲厭。五悲心平等。今慳
煩重指彼說也。上來六門唯明利他。自下一
門單明自利。於中先舉次列後釋。下總結之。
有五方便攝一切者。總以標舉。次列其名。於
中初二種性行德。次一解行。次一初地乃至
七地。後一在於八九十地。言隨護者。種性位
中集善行也。善有二種。一者智解隨法防護。
二者行修隨人防護。故云隨護。言無罪者。種
性位中離過行也。行修離過故云無罪。言思
惟者。解行地中思惟出世無漏道品故曰思
惟。言淨心者。初地已上乃至七地證離垢染
故名淨心。言決定者。八地已上法流水中決
定趣果故云決定。次廣釋之。釋初門中。隨護
有五牒以舉數。下別顯之。前三就智隨法說
護。後二就行隨人說護。就前三中。初黠護者
俱生智也。久習今成根性聰利故名為黠。黠
能護法名為黠護。下釋其相。得俱生智顯前
黠也。能速受法顯前護也。念智兩門現起方
便。念護據始念心護法故云念護。念持於法
釋顯其相。智護終成於法決斷名之為智。以
智護法故云智護。下釋其相。得堅固智觀法
義者自分善成。以黠念下能入勝進。就後二
中。自心護者護己善心。守根釋也。他心護者
善護物心。隨順他心釋顯其相。上來五句合
為初門。無罪方便牒第二門。下釋有五。一於
[004-0958b]
善不倒離於邪過。二者熾燃離懈怠過。三者
無量離狹少過。四者常修離斷絕過。五迴向
菩提離求有過。後三可知。是名下結。


上來八門是其自分。下十六門是其勝進。於
中隨義相從為五。初有三門自利利他離過
對治。次有四門自利利他所修善行。次有兩
門自利利他所依之法。次有三門自利利他
所生智解。末後四門自利利他所成行益。前
中初二自行對治。後一是其利他對治。就自
行中。初門遠離修心之過。後門遠離行業中
過。離修過中。先過後治。就明過中。過分有五
總以標舉。今為明進返明退矣。下別顯之。五
中初一修方便過。不能敬法及說法人。次有
兩句正修時過。放逸懈怠不能修善。習惱惡
行不能離惡。下有兩門修成時過。稱量同己
及餘菩薩。對人起慢。於法顛倒。對法起慢。於
增上法未得謂得。名增上慢。下次明治。勝分
有五總以標舉。與上違下番過顯治。離行過
中。初過後治。過中有五似功德過總以標舉。
相似功德理實是過。是故名為似功德過。下
別顯之。五中初一不善利他。後之四門不善
自利。凶惡犯戒非慈益者。見生造罪。以慈愍
心惶彼憂惱不加治罰。令捨不善名非法慈。
以此非慈饒潤於彼。是故名為非慈饒益。就
後四中。現諂威儀無正功德。說外經論得生
智者無正智慧。此二一對。行於有罪施等善
根無正功德。演說建立似功德法明無正智。
此二一對。下次明治。有五實德總以標舉。下
別顯之。番上可知。上來兩門自行對治。自下
[004-0958c]
利他對治之中調生有十。名正調伏總以標
舉。下別顯之。云何問也離諸纏者調離八纏。
即以為八。八纏如上四攝品說。離煩惱者。謂
離十使重煩惱也。通前為九離惡戒者。謂離
外道邪心分別烏鷄戒等。通前為十。自下第
二次明自利利他善行。於中四門。初一明其
行修利益能攝佛記。次一明其行修堅固成
就決定。次一明其行修具足。後一明其行修
不斷。就初門中。菩薩有六為如來記。總以標
舉。下別顯之。六中初二就位分別。初言種性
未發心者。未能發彼解行心也。言已發者。已
能發於解行心也。次二約就時處分別。如來
當時對面與記名為現前。餘時異處玄與記者
名不現前。如法華云。其不在此汝為宣說。此
之謂也。後之二種對果分別。記彼當來經若
干劫而得為佛名為時量。記彼成時劫國名
字稱曰時定。無量不定番前可知。第二門中。
有三決定總以標舉。位分不退稱曰決定。下
別顯之。種性名定列其名字。何以故下徵問
辨釋。何故問也。良以種性隣於退分故須徵
問。堪能下釋。堪能為緣正解決定。決定堪能
與佛為緣故曰決定。有障已下簡定其相。云
言有障簡別於後未出障故決定菩提。簡別於
前前未定故決定發心解行地也。以能定發菩
提之心故名決定。不能已下對後辨異。不能
得彼初地已上不退行德故言不能乃至不退。
不能得彼大菩提果故曰不能乃至菩提。第三
門中。初先正辨。後明此位得佛授記。初地
已上自行成就名為得力。外化行成名利眾
[004-0959a]
生。此二自分。如所欲者所欲自利。如所作者
所作利他。隨意能成故曰不虛。此是勝進。彼
決定如來記者。明此位中為佛記也。向前六
中未明此記故今明之。以此通前得記有七。第
三門中。不作五事不得菩提總以標舉。下別
顯之。初一起願。後四起行。哀愍利他。餘三自
利。言熾燃者諸行頓起。言精進者諸行常起。
此二攝福。明處不厭攝智惠也。第四門中。五
事常修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前四修因。後一
求果。就前四中。不逸自利。作依利他。此之兩
門自他相對。後二攝善離惡相對。下一求果。
相顯可知。自下第三辨明自他行所依法。於
中兩門。初門勝法。後門正法。前言有十菩薩
等法第一勝者總以標舉。此十同是菩薩所
學。是故說為菩薩十法。就所學中有是佛法
有菩薩法。是故說為菩薩等法。簡精去劣稱
曰最勝。下別可知。第二門中文別有五。一總
標舉。二就人辨定。三別其名。四廣分別。五
總結嘆。有四施設是總舉也。言說建立故曰
施設。聖說不邪故曰為正。如是施設是如來
說。就人定也。非餘聞者。舉彼餘人不堪聽聞。
以顯唯是如來能說。彼人天等尚不能聞。焉
能宣說。下次列名。初二是其自利之法。次一
利他。後一總明自他利法。下廣釋之。法牒初
門。十二部經正舉法體。下解施設。修多羅等
次第演說說時次也。次第建立釋時次也。諦
牒第二。釋中增數從一至十通有五十五種
諦也。初一次二相顯可知。就明三中。言相
諦者法相實也。言說諦者教之實也。言作諦
[004-0959b]
者行之實也。第四可知。第五門中。因是集諦。
果是苦諦。智及境界是共道諦。無上滅諦。第
六門中。實是真諦。虛妄俗諦。知者知苦。斷者
斷集。證者證滅。修者修道。第七門中。味是集
諦。患是苦諦。離是滅諦。餘四道諦。法是道
境。解是道體。解有二種。一者出世名為聖諦。
二者世間名非聖諦。第八門中。前五苦諦。行
壞苦苦苦事分別。生之與滅苦理分別。穢垢
是集。清淨是滅。方便是道。第九門中。初四苦
諦。有愛集諦。無愛及與斷方便諦是其道諦。
後二滅諦。第十種中。初五苦諦。愛戀壞苦。污
辱苦苦。業惱集諦。思惟正見是其道諦。果
是滅諦。四種方便名方便者釋第三門。如前
說者。力性品中宣說四攝以為方便。今指彼
也。乘牒第四。聲聞緣覺及與大乘。據要分
三。下廣分七。一一七種通以辨數。下別顯之。
就小乘中。初四諦慧是其乘體。第二依者。慧
依教生亦依禪起。第三緣者慧緣理也。第四
伴者知識為伴。亦可戒等諸行為伴。第五業
者起在意業。六眾具者。十一定具為眾具也。
十一定具廣如成實。彼能生定名為定具。亦
能生慧說為慧具。第七果者所謂涅槃。此七
下結。緣覺乘者相同聲聞。指同彼說。就大乘
中。離言境界一切法如離諸妄想平等慧者。
是其乘體。慧能離言證諸法如。名離言說法
如慧也。慧能離妄證法平等。名離妄想平等
慧也。餘義同前。過去已下第五結嘆。自下第
四辨明自利利他之智。於中三門。初門利他。
後二自利。就初門中文別有五。一總舉。二
[004-0959c]
列名。三解釋。四辨次第。第五總結。五總舉。
利他之智無量境故曰無量。言生一切巧方便
行者。謂起利他巧便行也。次列其名。初眾生
界知其所化。第二世界知生住處。第三法界
知化生法。調伏界者知生根性亦知不調。以
調為主但言調伏。調伏方便知度生法。次廣
釋之。六十一種名生界者。下調伏中有五十
五。加以六道為六十一。如意地身有無量者。
意謂心行。心行無邊。地謂九地。始從欲界乃
至非想。身謂形類。形類無邊。如地獄中凡有
一百三十六所形類各異。畜生之中形類無
量。餓鬼亦爾。人中具有四天下別。胡漢等類
亦有無量。天有二十八天之異。是故說言意
地身別則有無量。解世界中。無量界者正辨
其相。無量名者。以名無量顯界無量。如娑
婆界即事指斥。名娑婆主顯此娑婆立名所
以。娑婆名忍。如悲華釋。此土眾生堪能忍
受貪欲瞋癡諸煩惱過故名為忍。土從人目
稱曰忍界。人是土主。從主立稱名娑婆主。釋
法界中。據要唯有善惡無記。隨義分別則有
無量。解調伏中文別有三。一釋。二結。三對生
界料簡同異。釋中增數從一至十有五十五。
初一可知。第二門中。外凡具縛。內凡已上名
為不具。三四五門相顯可知。第六門中。在家
出家隨形分別。熟未熟等隨行分別。第七門
中三性分別。惡人不善。中人無記。餘五是
善。小智大智就解分別。現未隨緣就行分別。
根熟現調。未熟當調。不定根者隨緣而轉現
未不定故曰隨緣。得緣如是如是迴向顯前
[004-0960a]
隨緣。若得現緣向現調伏。若得後緣向未調
伏。故曰如是如是迴向。第八門中。八眾總
舉。剎利乃至婆羅門者列其八名。婆羅門者
是外國語。此幡名梵。初禪已上乃至非想同
名為梵。今名彼梵為婆羅門。不名人中婆羅
門種為婆羅門。云何為八。如長阿含說。一剎
利眾。二婆羅門眾。三居士眾。四沙門眾。五四
天王眾。方忉利天眾。七者魔眾。八者梵眾。故
言剎利至婆羅門。第九門中。如來聲聞菩薩
調伏藉緣不同。難調易調根性不同。軟語呵
責受化不同。遠調近調熟時不同。第十門中。
前五欲界。初四生陰。後一中陰。後五在於色
無色界。色與無色形相分別。四禪有色。四空
無色。想無想等就心分別。四禪地中除無想
天四空地中下三空處名為有想。第四禪中
無想天處名為無想。第四空處名為非想非
非想也。是五十下釋已總結。下對生界以辨
不同。生界調伏有何差者。問以起發。上辨調
伏就生以說。相濫前生故為斯問。下釋顯異。
生界不分種性處者辨生異調。調伏性處辨
調異生。下言如是彼彼處轉。辨明菩薩隨性
異知根性不同名彼彼處。菩薩隨知故名為
轉。調伏方便如前說者。成熟品中具明二十
七種方便。今指彼也。又彼文中九品分別二
十七種。故今說言彼亦無量種分別也。上來
第三隨名廣釋。自下第四明其次第。如是次
第說五無量何以故者。徵問起發。蓋乃依於
外國人語。若順此方應言何故如是次第說
五無量。下釋可知。是故說五生一切者。第五
[004-0960b]
總結。次下兩門自利之智。列名指前。相顯可
知。自下第五自利利他所成行益於中四門。
初一是其利他所成。後三是其自利所成。就
利他中。言有五事為生說法得大果者。總以
標舉。此乃令生得五大果。非是自得。次別顯
之。五中前四出世福利。後一世間。就出世中。
初二小乘。言法眼者。斷除見惑得見解也。見
四諦法故云法眼。得漏盡者。斷除修惑得無
學果。後二大乘。言發心者發解行心。言得
第一菩薩忍者。謂得出世真實忍也。忍中最
勝故云第一。是名下結。就自利中。初門明甚
所成高大。第二明其所成寬廣。第三明其所
成具足。就初門中。云何大乘問以起發。下釋
有三。一舉七數。二列名辨相。前六是因。第
七是果。就因六中。初一是法。後五是行。行中
心大及與解大。此二地前。淨心大者在於初
地。眾具大者二地已上。言時大者八地已去。
三分因果。第二門中。初有八法攝摩訶衍。總
以標舉。菩薩藏說就教已定。下別顯之。八中
前三在於世間。後五出世。信以為一。在於種
性解行位中。信菩薩藏顯示實義諸佛菩薩
不思力者。具作八事。今略舉二以明信也。聞
慧為二。思慧思惟以為第三。此聞與思偏在
解行。依聞思慧得淨心者。始入初地見諦
心也。通前為四。得淨方便入修慧行者。初地
窮滿修道心也。通前為五。依下住品二地已
上乃至七地名修慧廣。今此略無。以此通前
合以為六。修慧果成在八地上。以此通前合
以為七。畢竟出離在如來地。通前為八。如是
[004-0960c]
學無上菩提。總以結之。前七所學。後一所得。
第三門中文別有三。一明所成位分具足。二
此十下明此十種備攝周盡。三當知下舉失
顯得令人修學。就初段中。學得菩提略說十
種。總以標舉。次列十名。下廣辨釋。初言種性
未得淨心對後以別。得淨有二。一者觀得在
於解行。二者證得初地已上。種性位中未同
彼得故云未得。發心學修名為入者。解行位
中名為發心。初地已上名為修學。此等同能
趣入法性故通名入。解行觀入。地上證入。下
就入中分淨未淨。未入淨心名未淨者。謂解
行也。入淨心地名為淨者。初地已上乃至十
地同名淨心。證入彼地斯名為淨。下就淨中
分熟未熟。初至九地未入第十畢竟地故名
為未熟。十地名熟。下就熟中分定未定。初入
十地未善安住名為未定。安住已後說名為
定。下就定中分出一生後身之別。彌勒之流
名為一生成佛之身。未得道前名為後身。如
是下結。上來第一廣辨所成。下明此十備攝
周盡。初言此十所學而學。總明此十備攝周
盡。下別顯之。更無所學所學法盡。如學已下
而學行盡。如學而學更無菩薩學人盡也。如
學而學得一切名學行盡也。學行盡故德名
無邊。舉名以顯行德盡也。得一切名總以標
舉。下別顯之。謂菩薩等實德之名。如是十方
無量因緣自想施設。化德名也。學行備故能
於十方隨物現化。自想施設種種異名。當知
已下舉失顯得。相顯可知。


次法方便處相品第一者。上來第一依法起
[004-0961a]
學判為初持。自下明其修義差別判為次持。
故云次法。法為行本名方便處。亦可此是因
分行修簡異果分名方便處。十法之中前十八
品廣釋持義。今此解相故云相品。此次持中
品別有四。此品建首故云第一。文中五相入
菩薩數。總舉以嘆。次列五名。初一是起化心。
第二愛語正授以法。第三勇猛是常化心。後
二能以財法饒益。下廣辨釋。釋中一一五門
分別。此五各五。牒以舉數。性等列名。言自性
者明前五種行體性也。言境界者明前五行
所依之法。果者明前五行所成之德。言次第
者明前五行因起次第。言攝受者以前五行
對上六度共相收攝。下廣釋之。先明自性哀
性。有二牒以舉數。至心具足列其二名。下釋
可知。愛語自性牒第二門。先語安慰如前說
者。前四攝品中一切愛語有其二種。一隨世
間語。所謂慰問呪願讚嘆。二正說法語。謂說
一切德相應法。今指彼也。四攝品中明此造
緣修起之相。故名一切。今此取為愛語行體
故云自性。勇性可知。惠施性中。勝妙施者財
物勝也。無煩惱者離諂慢等煩惱心也。說義
自性相顯可知。次明境界。哀境有五牒以舉
數。次列五名。下廣辨釋。釋初門中。乃至一切
苦受續者。謂人天中苦受相續。舉初地獄越
於鬼畜故言乃至。是名下結。第二門中。雖
不受苦簡別初門。而多作惡所謂十二惡律
儀者。正辨其相。十二律儀如雜心說。所謂屠
羊養猪養雞捕魚捕鳥獵師作賊魁會守獄呪
龍屠犬及與伺獵。是為十二。涅槃經中宣說
[004-0961b]
十六。牛羊猪雞為利故養肥已轉賣。即以為
四。於此四種買已屠殺復以為四。通前為八。
捕魚捕鳥獵師劫賊。通前十二。魁會兩舌獄
卒呪龍通前十六。此等皆是無作之惡相續常
生故曰律儀。是名下結。第三門中雖不受苦
造諸惡行簡別前二。而著五欲歌舞戲等正辨
其相。第四門中雖不受苦造諸惡行樂著五欲
簡異前三。邪見求脫正辨其相。是名下結。第
五門中依法出家辨定其人。不受諸苦乃至
邪趣簡異前四。而具已下正辨其相。而具煩
惱是外凡夫。或不具者內凡已上。謂正方便
真實凡夫者是內凡夫。能與出世為方便故
名正方便以對外凡虛妄凡故名內凡夫以為
真實。及諸學人謂須陀等。是名下結。於此境
下總以結之。愛語境中。有五舉數。次列其名。
言正語者不妄語也。正喜語者不惡口也。正
饒益者不兩舌也。正如法者不綺語也。方便
說者。以前四種與生說法。如前說者。前四攝
品自性語中以其可喜真實如法饒益語與眾
生語。今指彼也。然上直明語之自體故說此
等以為自性。今此為起愛語行心故說此等
以為境界。於此下結。勇境有五牒以舉數。如
前菩提分品說有五。一種種苦能速除滅。二
惡行眾生為之受苦。三伏異論。四隨順說法。
五演說妙法能令眾生受菩薩戒。故今指彼
以顯此也。於此下結。施境有五牒以舉數。下
別顯之。不分別者於田平等。言歡喜者施心
無悔。所言頓者於財無陰。下有兩句施行清
淨。不染污者離諂慢等。言無依者不求名利
[004-0961c]
果報等也。如施品說指前顯此。於此下結。說
境有五牒以舉數。下別顯之。五中前三是法
無礙。第一善知修多羅藏。如來所說修多羅
者正舉教體。深空相應明合真諦。緣起隨順
明快世諦。二知毘尼。三知毘曇。第四門中。於
深法義想分別者是義無礙。第五是辭樂說
無礙。於一切法種種言辭是辭無礙。種種分
別樂說無礙。於此下結。次明果報。哀愍果中
文別有三。初至不厭明習哀愍。菩薩哀愍於
生習慈始心憐愍。言利益者依前慈心欲與
利樂。言親厚者與樂心深。方便不厭常益不
息。二多住下明行成就能益自他。多住無罪
現樂法者是其自益。攝取眾生是其益他。三
如世尊下明由行成能攝報果。身常不被刀
杖害者。以慈他故物不害己。此應廣者。如經
中說修慈福利有十一種。臥安覺安。天護人
愛。不毒不兵。水火不衰。眠無惡夢。死生梵
天。在所得利廣說如是。是名下結。愛語果中
文亦有三。一修愛語。二已此下修己行成能
益自他。三未來下行成得果。是名下結勇猛
果中文亦有三。一修勇猛離怠心喜修善勇
猛受戒不犯離過勇猛。二以堪忍下修已行
成能益自他。三於未來下行成得果。是名下
結。惠施說法。此之二果指前力品。次第可知。
下次明攝菩薩五相六波羅蜜并舉兩門。此
六波羅蜜何相攝者牒前六度問五攝也。哀
攝禪者。哀愍即是慈悲無量。慈悲是禪。故禪
攝也。言愛語相攝尸羅者。離口四過戒分攝
故。攝般若者。愛語說法依慧起故。言勇猛相
[004-0962a]
攝羼提者。由勇猛心能安忍也。攝精進者。由
勇猛心能修善也。攝般若者。由勇猛心入深
義也。惠施攝檀義在可知。說攝禪者依禪說
故。攝般若者依惠說故。是名五相五種分別。
總以結之。
地持義記卷第四


沙門善意抄寫受持流通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