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67 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後唐-景霄 (master)



四分律鈔簡正記卷第三釋鈔惣序畢別序第一門
吳越國長講律臨壇賜紫清凉大師景霄纂


第二依文別收。即分兩序也。大科恐繁不引云云。夫
兩序者。准諸聖教。或具不具。且如多論。佛涅槃後。造
發智論。二序全無。又阿毗曇心論。但有發起。無證信。
又雜心論。唯有證信。無發起。今四分律二序具全。鈔
既宗四分。二序亦具。然則安布與律不同。若約總別
以說。即同謂律文五字偈為總序。從爾時世尊在俱
蘇摩國下為別序。今鈔亦然。前明總序。後明十門各
別也。若就證信發教起說。鈔與律則異。律雖先明總
序。總序却名證。謂部主分宗之時。先歸敬三寶。證之
令信。後明別序。別序却名發起。今鈔不然。先明總序。
名為發起。後十門別序。名為證信。所以有此不同者。
謂部主將弘律本意。令久遠流行。必先證之而令信
也。然後方甲發起。今師製鈔。先辨發起之由。恐行事
有妨。後作十門。證信為有由致云云。從此依文敘。諸
小科不具列云云


初言夫至像者。法喻總歎也。問古今製作雖弘聖教。
恐有魔事。皆先歸依三寶。請求加護。欲令其教久永
流行。如唯識云。稽首唯識性滿分清淨者。又俱舍云。
敬禮如是如理師等。又百法疏云。粵惟至理杳冥。又
[003-0031b]
慈恩疏云。蓋聞至覺權真等。皆是歸敬之詞。今鈔何
不歸依。而直歎戒德。答多解。初云夫歸敬有二。一冥。
二顯。今鈔欲著述時。巳冥心歸敬了。不更顯歸敬也。
次搜玄云。鈔宗四分律。律本之中云。稽首禮諸佛等。
既安歸敬是以鈔文承律文。更不重述。或有釋云。但
隨著述人懷。有無總得巳上並非能繁云云。今依順正說云。夫
歸依者。三業為體。如跪禮是身業歸依。佛有天眼能
見。發言讚歎是口業。佛有天耳遙聞。意中歸依。佛有
他心遙知。今既入文歎戒。乃是口業。歸命法身。法身
自食三寶。廣引下□事證。對講明之此解雅當。次銷文。夫
者兩解。一云發端之語。如云竊聞恭聞等例云云。二
云蘊深旨曰夫。謂此戒德難思。是深旨也。今欲仰歎。
故稱曰夫世。單言戒者。簡於定慧。乃是遮詮。合言戒
德難思。即是持體德。復是表詮。今此戒字。儒釋兩解。
初儒解者。周易云。以此齋戒。韓康伯注云。洗心曰齋。
防患曰戒。齋者齊也。齊整身心。令不放恣。如國家欲
差官寮祭祀天神地祇。先七日致齋。三日不行鞭杖。
清潔身心。以祭神祇。用希福祐。今釋教不過中食為
齋。取一分清身之義。故曰洗心曰齋也。戒謂警也。警
察五常。恭之在心。恐患身故。恒須防擬故。口防患云
戒。此謂儒道立身之本也。次依內教解者。諸釋蓋多。
莫先禁義。之中但取善禁惡令不起過。名為善戒。又
於善戒中。有定散差別。今此乃是有漏散善。非定善
無漏也。故下文云。依因此戒德有定慧等。德者亦兩
[003-0031c]
解。初依老子音義云。德者得也。謂有所得。又字統云。
內德於巳。外德於人。常無所失。此則內有德。可以聞
巳。外有德可以五人。如顏回有德故。居四科之首等
云云。次內依教者。德謂功德。且戒因名。德是果稱。一
有漏德。人天果。是故戒經云。明人能護戒等。二無漏
德。即菩提涅槃。故戒經云。戒淨有智慧等云云。斯之
二德之果。皆藉戒因而生。故是戒家之德。約釋分別
戒之德依主。難思者。難者不易之談。思謂思量測度。謂
此戒之勝得。非口所宣。非心測度。超不思議之境。故
曰難思。故下文云。下為六道福田。上作三田種乃至
功德不可思議。豈准言論能盡。今顯斯相略分四稱。
故俱舍頌云。離犯戒及遮。名戒各有二。非犯戒因壞。
依治滅諍等。故曰謂身口。四諸不善色。是名性罪。故
言犯戒。言遮罪者。非時食等。離犯及遮。俱說名戒也。
為有二者。此遮性二為有表無表也上且云釋名。次明四
德。一非犯戒壞。即離犯難思。二不為犯戒因壞。因即
貪等煩惱。即離煩惱難思。三依治者。四念住等對持
前犯彼因故。即對治難思。四滅淨者。回向菩提非勝
生故。即涅槃難思也。又頌中言淨者。謂具上四德戒
名清淨。與此相違名不淨也。頌中等字者。有師說。故
知戒淨。由具五因。一根本淨。離惡根本。二眷屬淨。離
方便。三非尋害離惡也。四念揀受念三寶也。五迴向
寂滅求涅槃也上且依俱舍明之或依扶主記中別引六種恐繁此不敘也。冠超眾像者
冠者慧地。超者。過越也。眾者諸也。像者物像也上略別敘
[003-0032a]
次廣解者。周禮云。未在首曰冠平聲。在首曰冠者去聲
記云。男子二十四冠之。父母為立名而召體。朋友為
作字以彰德。又莊因云。冠圓以像天。天能覆於萬物。
冠持髮以為首飾。自後不改其制也。又儀服記云。冠
者蟬冠。古來皆戴之。謂蟬虫飲吸於露而體清。今戴
此冠。表男子有清恒之得。後制[噗-口+言]頭用褁冠上。唐朝
高祖賜巾子用替其冠。迄今不改。更有武士冠學冠
等。又易云。冠雖賤而不可以處下。屨雖貴不可以居
上。此既最尊高。超過諸服之上。故曰冠超眾像上喻竟
次下法合。別腕之戒。最為高貴。猶若於冠。為萬善之
因基。一切定慧。從茲立故。所以超也。古云。嚴色身之
儀服。冠最居首。飾法身之功德。戒最為先。二種相當
故將譬収科云云


言為至唱者。舉迅事別歎也。鈔文都有四段。一軌導
五業方運載三寶功德定慧。四住持息唱。初言五乘
之軌導者。此唯歎所詮行也。為由作也。五者數也。智
論云。一人。二天。三聲聞。四緣覺。五菩薩也。乘者。涅槃
遠疏云。運載義。運障令盡。運理令顯。運行令滿。運心
令圓。之者。助語之詞也。軌謂軌則。導謂引導。左傳云。
引物令通曰導。以表此戒能作五乘軌則導引。故曰
云云。上來略消。今更廣辨。如一類有情。受戒之後。
嚴潔護持。從始至終。不令毀犯。為求當來生於人中。
後必依願。即此戒能為人乘之軌導。又有一類眾生。
亦持此戒。願生諸天。亦隨其意。即能為天乘之軌導。
[003-0032b]
復有一類眾生。堅持此戒不犯。觀四諦理伏斷煩惱。
證四沙門果。即此戒能為聲聞之軌導。復有一類人。
堅持不犯。觀十二緣。證辟支迦果。此戒即為緣覺乘
之軌導。復有人。堅持此戒無犯。修六波羅蜜。誓求涅
槃之果。此戒即能為菩薩乘之軌導。上之五種果報。
皆以別解脫戒為因。方能運載行人。到於前所。故曰
為五乘導也巳上舉僧尼所受別脫戒。以論。伹為持人心邊。有五差別。巳外五八十二亦二
背能為五乘之因。例此列妄。若依諸家記中。使持五八乃至三聚淨。別夕配句。五乘果上。却成絞局。不為雅當
。寔三寶之舟航者。運戴三寶得也。寔由寔也。三寶。

如下明。舟航者。字[紵-丁+死]云。單船曰舟。雙船曰航。又解渡
水曰航。不渡水曰舟。舟是體航是用。今鈔文體雙彰
也。又周易云。刳木曰舟。割木曰檝。內空曰刳。外削曰
刮。置舟檝有濟凡之用。此是喻況。今法合者。謂今僧
尼剃髮染衣。受持禁戒。入僧之位。即住持僧寶。又能
書寫十二分教。即住持法寶。又能建立形像塔廟。即
是住持佛寶。豈非住持三寶之舟航。又地持云。三十
二相無差別因。皆由持戒所感。即是佛寶。既成佛巳
演四諦教。即是法寶。度五比丘。即是僧寶。此則戒為
化相三寶之舟航。又智論云。先持淨戒後。證五分法
身。是佛寶。又得擇滅無為。是法寶。復得無學功德。是
僧寶。此則戒為理體三寶之舟航。巳上三種三寶雖
殊。皆用戒能運載。故曰寔云云。古今相承。以義門料
簡略四別。一釋名。二差別。三辨體。四所以先後。初釋
名中復先辨三種別名。次釋寶之通局。初中梵語佛
[003-0032c]
陀。即此翻為覺。謂覺察覺悟也。又自覺覺佗覺行圓
滿等云云。今但云佛存其略。梵以生善也。二梵語達
摩耶。此翻為法。法有二義。一軌生物解。如言無常則
令人生無常之解故。二住持自性。謂能持色二十等
當體故。三梵語僧伽耶。此翻為眾。約體四人同六和
義。次辨寶之通號者。寶性論云。真寶世希有。明淨及
勢力。能能莊嚴世間。㝡勝不變等。所言希有者。世寶
貧窮。且無三寶。福薄不遇。故經云。諸佛興出世。懸遠
值遇難。二明淨義。世寶體無瑕垢。三寶絕離諸漏。三
威勢義。世寶除貧去毒。三寶六通難思。四莊嚴義。世
寶能莊嚴色身。三寶能莊嚴法身。五最勝義。世寶諸
物中勝。三寶得無過上。六不變義。世寶練磨不練變。
三寶八法不傾謂利譽稱樂四順也。衰毀譏苦四違也巳上六義雖殊。
莫不同訓珍美。約釋分別即帶數。第二差別者。准諸
經論。總有六種。小乘三種。大乘三種者。一理體三寶。
戒疏云。五分法身為佛寶。滅理無為是法寶。聲聞學
無學功德為僧寶。二化相三寶者。釋迦道王三千界
為佛寶。演四諦教為法寶。度五比丘為僧寶。三住持
者。形像塔廟為佛寶舊云泥合龍塑像也紙素竹帛有漏卷軸
為法寶舊云黃卷赤軸。受持禁戒剃髮染衣為僧寶。次大乘
三種者。一同一體三寶。並於真如建立。真如身上有
覺義為佛寶。真如身上有軌持義為法寶。真如上有
和合義為僧寶。故涅槃云。若能覺三寶常住同真性
此則佛。是佛㝡上之誓願。二真實三寶者唯佛二空
[003-0033a]
真如無漏法為真寶故。謂取法身并自受用報身為
佛寶下取他化。無漏本質教為法寶。十地苦薩為僧寶戒疏
中。無真實三寶。今依諸經論敘錄之。二別相三寶者。三身如來為佛寶。

大乘教理行果為法寶。地前地上為僧寶。三辨體者。
例上分二。別明小乘者。理三寶並為五分法身為體。
二化相者。佛寶有兩宗。初薩婆多。唯取佛身中無漏
法為體。即心所法也。通大地有十受想思觸欲念慧
作意勝解。三摩地大善十地信不放逸輕安捨慙愧
無貪無嗔不害勤。及同時心王生住異滅無表。巳上
諸法。具五蘊性。次經部宗。無漏法如前。并取佛色身。
通漏無漏也。法寶以本後二智為體。或可以聲名句
文。僧寶用五蘊為體。三住持三僧寶。並以真如為體。
故唐三藏云。三寶之體不離真如。二真實三寶。類前
差別中可解。莫非俱是無漏法也。三列相者。佛寶中
法身以無垢真如為體。自受用報身。以無漏寔智為
體。他化二身。以化五蘊為體。二法寶以教理行果為
體。三僧寶以出家真行人五蘊為體巳上大乘出體竟四所
巳先後者。且明所以不多不少。正立三寶者何。答有
三義故。一則三世諸佛常法須三。二對部三寶以立
而翻彼故。是以經言。歸依佛更不歸依大自在天故
云云。三約喻立三。如世間人有四大病。欲治此病。先
求醫人。次須良藥。後須看病之人。要具此三。方得除
愈。今一切有情煩惱之病。亦復如是。故智論云。佛如
醫王。法如良藥。僧如看病之人。要具此三。即有情煩
[003-0033b]
惱病也。多則無用。少則不足。今五三種。正處其中並所
巳竟。次先後者。若論一一體。亦無先後。隨所總得。今總

義分三種先後。初約勝劣者。佛是能覺之人。為方有
所覺之法。隨覺修學名為僧。故律受戒法文云。如來
成道號佛。佛演四諦名法。後度五比丘名僧。化儀次
第不可乖矣。二約師資明者。法㝡居先。故涅槃云。諸
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即法先也。次
佛後僧先者。三約信巳明者。僧㝡居先。如舍利弗。見
阿鞞比丘。容心寂靜。乃生善心。次為說法。後當見佛。
故戒疏云。所以僧初佛後者。道假人弘。世途法爾故。
迦竺初達。現僧儀相。述五乘為善因。明三途為惡果。
現法儀也。斯法遠大。非凡小之所開。故表𦘕像於凉
臺。推其所說。現佛儀也上來有四云云。惣當明三寶章也


依教建修定慧之功莫等者。此明行勝也。依謂依憑。
教謂律教亦云約三藏也。建建立。修謂進修。定則經之所詮。
慧論之詮旨。功謂功能。莫由無等者。覺等意顯出家
僧尼。依憑律教。建立修行。則功高定慧。故云莫等。問
何故不等。答據勝劣以說。定能證心。慧能斷惑。㝡為
殊勝。故俱舍云。若離擇法定無。為能滅諸惑勝方便。
准此即戒不如慧。今言莫等。且約始入佛法。依法修
行。三學之中。戒居其首。斷惑證理由戒慧。如縛而生。
故戒經云。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又尸羅清淨三
昧現前。又成實云。戒如捉賊。定慧如殺賊。戒且不如
今元由須戒捉。此中捋弘律教。故偏歡尸羅。欲使行
[003-0033c]
人。遵崇此教。上言依教。即舉律能詮。下言定慧舉二
所詮。盖是影略之意不同諸家溫亂慧云


住持佛群籍於茲息唱者。此明教勝也。眾法住持於
群籍也。謂住持由行此行教詮行。既住持中。強詮文
自然殊勝。前則舉教顯教下所詮。今則舉行顯詮行
之教。二處互舉。能所自分也。教鈔文。住謂久住也。持
謂任持。久住任持世尊教法。故曰住持佛法也。群籍
息唱者。群者眾也。籍謂典籍。經論既多。故云群籍。息
者休也。唱者說也。律久住持。一明佛法。於像季之中。
伽藍置設訓導俗四僧羯磨治罸擯駈輕重七非。萬
二千年。真規不墜。此皆假律所施行。餘二於此之時
且須休說。故云於茲息唱双科云云


次約法就時辨其興替。上既歎所詮戒得。顯能詮文
優強。未翻此文弘演。是以約斯教法。而就於時用辨
其興隆。兼明替癈。生制作之遠意故。就中分二。開科
云云。言自至典者。此文二意。一為戒有勝德故佛偏
弘。二又須知。教典即是佛之親說也。自大師在世者。
自由從也。大者簡小也。三界中尊。德無過上。故論中
具四義。一者因大。誓度群生。二果大。證大菩提。三所
證理大。真如廓周沙界。四能證智。大圓鏡等四智。三
界二果受。名之曰師。在者住也。世者間也。俗云世世
代。子繼父為一代。三十年為世。內教云。世為謂世間。
殺那無常非久固義名世。住其中故名間。世間有二。
一以極微為體。可遷流被壞故云世。住中故間也。二
[003-0034a]
有情世間。以五蘊為體。亦可遷流名世。住其中故名
間也釋名字竟。今更略明行相者。且器世間。成住壞空。輪
環不盡。成了即住。住了又壞。壞訖復空。如是經二十
劫。共成八十劫也。有多種如別處明。今此所論是增
減劫。謂此世間被三灾所壞。火灾欲界并初禪。水壞
二禪。風壞三禪。若四禪不為灾壞。餘二灾如別所明。
今且說火壞欲界初禪者。委何時壞耶。且如今是住
劫二十中。當第九減劫。人壽百歲時。牟尼出現。入滅
巳後。百年減一年。如是減至十歲。有一小三灾起。即
刀兵疾役飢饉。損害眾生。從十歲後却入增劫。百年
一增一年。劫章云。子年倍父增阿舍經亦。如是增至八萬
四千歲。即當第九減劫。又減到八萬歲時慈氏出世。
又減又增。至第十五減劫時。九十五佛。相次而出。如
是至第二十劫。唯增不減。此增八萬四千歲時。住劫
巳滿。於此之中。須以三句料簡。初一劫唯減不增。後
一劫唯不增。後一劫唯增不減。中間十八劫。一增一
减。今時世界將壞。壞法有二。初一十九劫壞有情。次
一劫壞非情。於有情中。先壞下三趣。後壞人天。就下
三中。先壞地獄。故論云。壞從獄不生。謂此世界將壞
之時。阿鼻等獄。更無新生有情。便當壞劫始也。若受
罪業滿之者。轉趣二禪。若受業未圓并新受業者。且
移向他方世界地獄內也准此先壞阿鼻地獄。次壞上七熱地獄。又壞八寒諸有情
。次壞修羅餓鬼畜生等。皆生人中。次又壞人天。於

人四洲。先壞南洲。欲壞之時。有百億飛行夜叉。巡空
[003-0034b]
唱云。此劫將時。有百億人聞此聲。心生猒怖。初有一
人。無師法爾坐得禪定。從定起出巳唱言。定喜樂甚
靜。餘皆効之。坐得初禪定。從此命終皆初禪也。東西
洲亦爾。北洲先生欲天此壞人趣。後壞六欲天。其中天子。
皆生初禪壞欲界有情竟。次壞初禪。初禪有一有情。無師爾
坐得二禪定。從定起巳唱言。定生喜樂。甚樂甚靜。餘
皆効之。從定出巳唱言。定生喜樂樂靜。餘皆効之。從
定出巳命終。皆生二禪也。巳上且據大災。從欲界壞。
至色界初禪以說。若論水壞二禪。風壞三禪。一切有
情。皆生四禪。四禪不為三災所壞故。佛說四禪。名不
動地。喻密室燈廣如論述巳上從地獄有情壞。至初禪有
情。如是凡經一十九劫。名壞有情世間也。次一劫壞
器者。謂雖壞有情無人空有。有止住處所。如同空宅
一般。今欲壞此之時。日加四倍之位。河池之內乾枯。
草木樵壞。次有二三日出。諸江河等。悉皆枯竭。大海
水。三分減一。又四五日出。海眾頓竭。㝡後六七日現。
一切山石皆融。大海須彌一時火起。如燃蘇木無有
遺餘婆沙論師有兩解。一云於此世界成時。有七日
輪。持雙山下。且放一出。照燈世間。令至劫壞時。更放
餘六出。二云唯此一日倍常七日之極。江海乾竭。眾
山洞燃。洲諸三輪。悉皆焚爇。所以論云。壞從獄不生。
至器都盡。問一等是壞。何故有情用十九劫。非情但
要一劫。答論云有情是別業難轉故多。非情是共業
易轉故少巳上火災二十劫壞六種世間也。次經二十劫。上下猶如
[003-0034c]
此空二十劫。次辨二十劫。初一劫成器世間。次十九劫
成有情世間。初一劫成器世間者。故俱舍云。成劫從
風起。謂從二禪下有微風起。經下初禪。舊時梵王住
處。遂立梵王宮殿并梵輔眾天等此成初禪三天竟也。又微風
至欲界。置空居四天住處。次有猛風。盤旋至欲界下。
本着風輪處。結成風輪。為世界底。其輪四面量合六
千界。上下百六十億由旬。形盤緣仰。周旁布持水不
散。其輪堅硬。縱使諾健那神。執金剛杵擊之。亦無損
也。風輪既成第二禪。有光音天。布金藏雲其雲密如藏色金。故
云金藏也。既布雲遍三千界。乃降其雨。滴瀝如車軸。住風

輪上。而成水輪。厚十一億二萬由旬。又於此水輪數
內。取三億二萬由旬。如享乳一盤凝為金輪。餘八億
由旬是水輪。既金輪巳。光音天又布雨。向金輪上。以
為海水。有情業减感。巧風皷擊。成妙高山。以四密處
成故云東白銀。西牛頗胝。南瑠璃。北黃金也。出水八万由旬。入水亦爾也。於山頂
置三十三天宮殿。又於半腹四層級間。置四天王
居處。又於妙高山外。置七重金山。一持雙山双留瀧通故云
二若持軸山山有諸峰形如車軸。三擔木山山有穴樹形如檐木四善見
山松秀異見者生喜。五馬耳山山形如馬耳。六象鼻山有神形如人。頭如象。
其山似彼神鼻故。七魚觜山山形如魚觜。又此七山之內。各有香

海。又於七金山外。置大䥫圍山遶之。䥫圍山有醎海。
於醎海中。置四大洲。人趣居處。有情業感土石而成。
一南剡部因樹立名。二西瞿陀尼此翻牛貨彼處以牛為貨三東弗婆
此翻婆勝身。身形勝南洲故也。四北鬱單越此翻處。或云勝生。巳上成人
[003-0035a]
趣四洲竟。又於大海邊。置修羅餓鬼傍生居處。又於
南洲地下。安置炎魔王宮。并二八地獄住處。如是一
劫成器世間。雖有處門。未有情。喻似今時造宅雖成。
無人居住。如此經一增一減劫也上明器世間巳竟。次一十
九劫成有情世間者。論云。爾時二禪有一天子。順後
業故。生向初禪。作大梵王。雖為梵王而無眷屬。但獨
住故。經云。一增一減遂生念曰。無有一人與我同分。
梵王纔作念。上界之中。有諸天子順後報業來生初
禪。為其眷屬。即梵輔梵眾。王曰我始生念。汝便生來。
是我之子。彼亦云。我因梵王念故得來此。是我之父。
又漸生六欲四洲漸漸多故。或人中造業之者。生修
羅鬼於趣畜生。後有一有情。造無間業墮地獄。當知。


爾時成劫巳滿。故論云。成從風起。至地獄初生巳上都二
十劫成二種世間竟也。成後又住。後又壞竟復空。如似轆轤。終

無窮盡。今則正當住劫來。明第九減中。牟尼出興世
間。為化有情。故曰大師在世也有於此八相成道全不當文意知之。偏
弘斯典者。偏謂偏頗不平也。弘為揚也。斯此。典謂教
典。謂佛在日偏頗弘楊此律教典。具五義故。所以偏
弘。一金口親說。二同界盡集。三准半月。四須法界。五
准具戒得聞。經論反之。故偏弘矣收科云云


二約時辨典贊中開科云云。言爰替者。此及反意道。
上明佛在之日。偏自弘持。既受請涅槃。金河息唱。未
知後更須誰人弘宣教文。疏之末代。故有四依菩薩。
繼跡猶典。故有此段也。爰者。爾雅云于也。今借訓及。
[003-0035b]
及者於四依盖取相接之義也。四者數也。依者依止。
謂有三種四依。能與世人作於憑止住故。言三種者。
一人。二行。三法。初人四依者。准涅槃經云。善男子有
四種人能護正法。建立正法。能多利益憐愍世間。為
世間依止安樂。何等為四。有人出家。具煩惱性。奉持
禁戒。威儀具足。能為他人。分別宣說八大人覺。為初
准此是外凡位也。八大人覺即二十故。寂靜正念正定精進曾媿正思是也。斯須二果
為第二依。阿那含果為第三依。阿羅漢果為第四依。
問四依菩薩。為約大乘。約小乘。若是小乘不能弘持。
若是大乘。何故上來將小乘四果等配屬。答夫降世
弘揚。摧邪顯正。必是大權菩薩。傳演流通。若實聲聞
不能攝化。文雖舉四果。且等相為言。如迦葉阿難當
成佛位。故經云。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若將大乘
行位配之。即地前三十心為初依。登地至七地為第
二依。八九二地為第三依。十地巳去為第四依巳上辨人
四依竟。不同諸家所釋雜亂。又不同搜玄取五師中前四師。為人四依也。二行四依行者。

夫四依出世。須行四依正行故。次辨行四依。故律云。
三乘行者。通所資用。一者糞掃衣以蔽形故。二長乞食故
以無飢故。三樹下坐以形覆故。四腐藥以治患故。此亦且約制論。然
各有開通。不類提婆所立也。三法四依者。准歸敬儀
云始終初賢終乎極聖。人資無漏。法體性空。據此依
永理無邪倒。故立法依。顯成揩定。一依法不依人謂法
性涅槃之法不依聲聞之法。二依義不依語謂依覺了之義不依倚飾〔名二之々〕語也

三依智不依識者謂識智性滅智當住也。四依了義經不依不
[003-0035c]
了義經謂無上大乘之典是了義。二乘教文。名不了義也。巳上三種四依雖
別。皆是一人所行。必具此三。方堪弘教。今二十四員
菩薩。一一是之相續傳燈明明不絕。故曰爰及四依。
遺風無替者。遺餘也。風教也。無者對有彰名。替者癈。
問所以將風訓教者。答如世風有美靡草之能也。故
儒書云。風者是陰陽之器相擊相而成。又云因虎嘯
而有。東風謂之谷風春風也。谷者養也。谷養万物故。南風謂之凱風
夏風也。凱者長也。長養万物成〔五〕故。西風謂之凉風秋風也。凉者薄也。衰薄万物故也
北風謂之風冬風卷者終也万物成熟曰終。所以此四方風各異者。
東即喧氣初生。南即皷萬物而成。西則金颫熟物。北
即陰氣凉別。萬物凋枯。四時既殊。是以春生夏長秋
凋冬落。世間風由爾。教亦如斯。能令行人五五五分
法身。初生次長。述華結果。不夫於時皆從教而生。故
謂佛在日其風廣扇。涅槃之後。四依菩薩副續典。縱
分五部等殊。亦名未名為訛替。以有四依為住持。與
佛在時。更無差別。故云遺風無替也收科云云


二像末住持訛替中分三初通明時移教替。二所以
下別明此土傳持有失。言逮于至事者。此段文通西
土像末之時。教法訛替。偏說此方故。移在三失之前
與顯正有異也。逮由及也。于由於也。像似也。季者末。謂通明
佛法總有三時。一正法時。有一千年。正者聖也。具有
教理行果四法。即真如之體。凡聖所依。從茲流出十
二分教。皆有所詮之行。依教修行。必獲果證。與佛在
日不別。故云正法也。二像法時。亦有一千年。伹有上
[003-0036a]
三。少有果證。似像擇正。故云像法也。三末法有一萬
年。去聖時遙。眾生無智。有教典不肯修行。望於正像。
將為漸未。但有上二。全無行果故云末法。又於第二
像法一千年中。前五百猶有果證。後五百年伹有上
三。今鈔制作。去佛滅後。巳一千五百七十四年。即像
中之末。故云像季也古來多約末法以釋者非也。時轉澆訛者。
時謂時代。轉謂移轉。像不如正時。像末不如像初。故
云時轉者。澆者薄也。訛者謬濫也。如世有物不方不
圓。又無稜角曰訛。今人弘法。不如正及像初。故云訛
也。爭鋒脣舌之間者。爭者競也。鋒者刃也。說文云刀
端。謂世有三端。辨士舌端。文士筆端。武士刀端。上之
三端。甚利如鋒。刀筆二鋒。但損生身。若論舌鋒。生法
二身俱損。謂出言害物。故如鋒也。劉子云。口含鋒刃。
動則傷人。今此爭鋒。是舌鋒也。又所之事淺近。故云
脣舌之間也。皷論不形之事者。皷謂皷動。論謂量。皷
動論量皆非典據。形者成也。凡是論量。皆是胸臆所
談。不成典據上且一解。又解。形者身形。謂毗尼軌事。是比
丘身之所行。名為形事。今非法自立條制。無其典章
不是比丘身所行事。故曰不形之事。故下文凡厥化
止出應。於彼正教都無詮述。事起非法言成訛濫等
此搜玄解亦通。更有別解非正。此于文約一五百年後。西土不依教
相。但自憑虗。大小二乘牙相非斥之例云云


二別明此云傳持有失。開科云云。言所以至而巳者。
所以兩字𧿟上詞。謂上明西土像季。闕四依菩薩典
[003-0036b]
隆繼嗣。方當訛替之時。若約此方聞之久矣。故標所
以字也。震者國名。嶺者山號。梵云震旦。或云真丹栴丹
指那指難。皆梵音輕重。此總翻為漢地。若依婆沙論。
立二音。一云指那。此云聞物國謂此國多出異物。為諸國之所聞也。或作天字
者。或云武國恐非也。即讚歎之詞。二云指難。此云邊鄙國。即毀

呰之詞也。又西域記云。摩訶指那。此云大漢國。今言
震者。是略梵也。古記皆云震。是東震以西國。望此為
震宮。旦謂朝旦。以日初出照於東隅其如丹。亦云其
丹等。此非故也。盖為震聲。與此方震宮音同。既翻未
名不合。就梵音釋義也。嶺者葱嶺。以嶺多葱故。所以
嶺國雙標者。為簡濫也。葱嶺巳東六精胡國。佛曾行
有法流通。今此所傳。皆嶺西土境。佛法從彼而來。過
此嶺故。簡非六精胡國法也。傳教者。傳謂流傳。教謂
教法。後漢第二明帝即位永平五年。感夢金人緣起四十
卷中也。此來勞敘說知也。七秊發使。十秊即騰蘭入洛陽。十一年

造寺。十四覺誠佛法。其時釋教大行。出家之甚眾。故
云傳教也。九代聞之者。九者數也。代謂帝代。若約此
方帝代。從開闢之後三皇五帝。直至閏秦前漢。自此
以巳前。佛法未行。此土並皆不論。但從後漢明帝巳
後。至今九代也。一後漢劉代都洛十四主。凡一百十五年二魏曹代都洛
陽五主。共四十五年三西晉司馬代都洛陽四主。共五十二年。被前趙滅。有五子渡江南於靈地。
瑯瑘王。秉制立為東晉土主都建業。共得一百三十年也。四宋劉代都業八主。共五十九年。五

蕭代都業七主。共二百十三年也。六梁蕭代亦都業四主。共得五十四年。七陳陳亦
都建業四主。共三十三年。八隋揚代三主効文帝者長安。次揚帝都准南。後恭帝亦都長安。共得三
[003-0036c]
十八年。九巨唐秊代經今一十九。業從武得。初至景福初年。凡一百七十餘年也。然於

九代之中。亦有不定。南取陳元數。北取周為數。即後
周宇文覺等。四大受元魏位魏即枯䟦代後從性為元也。陳梁位。
今此九代。必須數陳。謂周與陳同時。南北有別。然周
起陳二年。既陳起在先。即合數之不取周也有周為釋者。盖
未究其內思之。夫九疋繞不過五法。一五行相生。如漢火魏

土晉金宋水齊木梁火巳上相生。陳後歸隋。隋是大德王
主呼。土不生。大隋後周禪是木。木生火。周受元魏位。魏
是水。水能生木故。唐受隋禪位。唐是土德王去呼。火生
土故。二傳國王[采-木+同-一/口+蟲]音從。此秦始皇。取藍田譬方四寸小
缺一角。蛟螭為細。上有盤龍隱鳳求相李斯。小菉兩
面。各有八字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又上面盤
處。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秦傳漢。漢傳魏晉宋齊。
至梁。為侯景作亂竊之。於栖霞寺。為僧永收得。永巳
後付弟子。並曰智。智遂獻陳。陳傳于唐也。三相禪去呼
位與也。讓也。如唐受隋禪位等。四居中土。如洛陽九
洲之中五童謠。如晉時云。五馬浮渡江小者化成龍。
又唐時云。密密作唐唐得皆是也。又於此五中。亦未
必總具。或四三二。皆降茲巳外。更有旁統不收。如曹
魏時。有南吳西蜀。西晉有前趙後蜀前梁。東晉時。有
後趙前秦後秦後凉等。諸國同時不永甲子。並名覇
主。廣如別說。此不繁云也。拔萃出類者。拔萃者。是拔
謂逈拔。萃病醉反者。聚集也。穴草藂生曰萃。中有一莖。
逈出於上。故云拔萃。出類者人也。出者超也。類者流
[003-0037a]
類。人藂曰類。眾人之中。一人智德。過於眾者。故云出
類。此中人草對論也。智述而巳者。情智法述也。此段
明漢地。九代之中。古人不依律文。但准典俗行持。住
於情智法術。皆是臆見憑虗。如有過犯之徒罸外及
米鋤于收刈苦使周年。並是師心。行斯法術故云智述而巳
。更有釋云。術者神術。謂大智閑閑。小智艱艱。大智

若道。小智若術。如古來有吞針噉䥫上釰樹登刀梯。
皆是一期約化。若將此藝軌事。化人即[非/合-口+百-日]此淮南記解也


言欲至評之者。都有六句。上五是別。下一句是通。解
釋之時。將欲之一字。遍向五句之首。又將者之一字。
通遍着五句之下。又將可得詳而評之。一句各向五
句下結之云云。初言欲明楊顯行儀者。可得詳而評
之。欲者希須也。明者顯也彰也。楊者弘也。行謂眾自
共三世行也。儀者儀軌也。意道若欲顯彰楊其三行
軌橫儀範者。須是明律閑相者。即可得詳而評支抦反
之。顯上來拔萃智術之人。不在中論說可得者是明律也。詳者審
評。々者論也。下四句皆爾。反顯智術。不可得。二欲匡攝像教者。匡者正也。

攝持。像是法。教謂詮。意道像法將末之時。須人匡正
攝持。若是精明律相者。即可得詳而評之。若智術之
流。即不可得在此中之數也。三欲埀尋範訓未學。垂
者。從上覆下之貌也。故經靉靆二十去呼也埀布等。尋由
常也。毗尼常典千佛傳。範者法也。毗尼之法。是其諸
佛所常法故。訓者誨也。從言作川。即言如大川有國
濟義。後進之徒。名為未學。意道今欲將其教法。下訓
[003-0037b]
末流者。須明閑教相。即可得詳而評之。若如上來智
術之徒。在評論之限。四欲紐既絕之玄綱者。紐續也
既巳也。絕者斷也。玄者妙也。綱網也。毗尼是玄妙之
綱。今巳斷絕。像末之隆。誰更續之。若明解者。可得詳
而評之。若上智述之流。不在此言限也。五欲樹巳顛
之大表者。樹立也。顛者墜也。倒也。大表是喻也。如世
津浦山川嶮徑。樹立表剎者。欲令陸行人見表知有
橋道等。水行見表知有是浦濟駐泊處所等。今詔此
律。以為大表。意顯能示五業之正路。修行之者。望表
不迷。今像末時。其表巳倒。未審誰人。再樹立之。若明
解即可評之。拔萃之流。不在詳審之限。巳上五句。一
一皆是及顯憑虗之類不可云云


言豈非至矣。豈可也。非不也。憑虗者。不依教也。易以
形聲者。形者身也聲者教。不論量足別。是以形不辨
七非之相是。易以聲軌事難為為露潔者矣者。軌則。
事者事相。難為非易也。露潔者。在天日霧露。在地日
泉源。謂露從天降。可不清潔。爾軌範毗尼事相。以六
十法簡人於羯磨。緣本則骨初三後五。二四中間。頭
尾一言不許增略。如是軌事。如彼露珠之清。實不易
也。故戰國䇿云。如世人盡鬼魅者。易為巧合上鈔文憑虗易
寫犬馬難為工合上鈔文[跳-兆+生]軌事難文


次明晉宋巳後七代之犯執有失開科云云。言然至濫者。
此文約東晉。後秦雖律。本來古德聽習不精致。愚教
有失。並未論章疏也。然則二字。躡上生下之詞。然是
[003-0037c]
也。前修者一釋云。南山巳前依律進修諸古德也。此
解恐稍通漫也。今但取北齊末製疏一類古德。名前
修也。挓於律藏者。此類古人確執。律文不許加減指
事。披文而用。用之者。謂指前事披讀律文。如作看病
人。賞勞羯磨。不問前三衣六物。具報皆牒。六物之詞
在文。信於實錄者。古師道此羯磨法。是文金口親言。
固非濫說。傳到此土。是正翻。但依文誦之。信為實錄。
不可增略也。而寄緣者。今行非也。寄托也。緣即所為
之緣。二三中間是也。良多也。依文謹誦曰繁。被事不
成為濫上且舉此釋詣例所可知也


第二段言加以至多者。謂僧迦也者由也。由前托執。
自是一重之非。今複有添臆說。故云加以也。學者習
學非由不也。精為精通。博者廣博。故輕重儀云。博通
諸部。精練是非。於當部不能精。於他宗不能博。即古
人矣。並開二緣能也。臆謂音臆。古德不精不博。凡論
說二事。斷割是非。並是師心。不開典據。雖則未製疏
抄。依律用錯引不少欲。故云尤多尤甚也。如律云。三衣
須受持。若疑應捨巳。更受有而不受吉羅。應合加法
詞句之文。但翻譯家欠少。古德不體此意。便云不離
身宿。即名受持。何勞詞句。並不用也。又一夏唯許三
度受日。不得重受。又云自然界體定方等例。皆成臆
云云。言類至集者。明取文下類非也。此文大意。前
來古人不解引用他部。唯執四分。一文此雖解用外
宗。又乃引文。下類亦成非也。取謂採取。類者流類。寡
[003-0038a]
少也薄也。討謂尋。論謂量也。即採取事法之文。緩急
重輕。與我四分。並非流類也。舉事釋者。如古人見四
分無持衣文。遂引僧祇文來補之。以僧祇是通夜護
衣。與四分明相。流類寬急不等。故羯磨疏云。有人用
僧祇受衣。此迷教也。彼律通夜。此護明相。緩急不等。
何得妄行。今用十誦持衣。可為相類上也疏文。生常異計
斯集者。謂受戒後。於佛法中。名真生也。常者上下安
力訓恒也。如俗云。六尺為尋曰常。即習俗生常。不思
㳂革故。異計者。文外之意曰計。計與文差為異。斯者
此也。集者聚也。其人一生巳來。雖未著述鈔疏。行及
至被事之時。常習異計之談。不解取同計之說。故云
斯集。


集第二辨所詮輕重有失。言致全至別者。致令兩字。
躡上之詞。由上來不曉能詮之文。是以於所詮決判
有失。故云致令也。辨別也。折如挊也。重罪釁輕罪曰
戾。輕翻成重。重翻為輕。故云倍分也。釁戾是罪。輕重
是事。名有倍分。初約罪者。如盜僧物合犯夷夷重。古
師云得蘭此判重為輕之失也如盜無主物。佛物但得蘭。及盜
畜物合結吉。古來並判重此判輕為重失也。次約事者。如亡
五眾物中。古人見律不許看五大色衣。乃判其緋等
入重。黃白入輕。如下二衣篇白色佛制。不著扁判布
絹入輕。例於黃清赤等。亦應分也古判入重即約輕入重之失也。又
古人見律判氍氀。長五肘黃三肘。相同三衣者入輕。
遂判被亦入輕攝。以同三衣量故。今云被是重物。不
[003-0038b]
可例之。必在重攝。以不合畜故古判入輕即時重入輕之失也。如是罪
之與事輕重一倍而分故曰輕重倍分眾網維持者。謂受說
安恣等。並是僧維持法網也。同異區別者。但由古得
於教不明所以。於眾網維持之中。將異作同作。異一
倍區分差別也。今舉事解。如蘭若處有僧坊。僧坊藍
墻既周。但可准聚落依院相集僧。古人亦依五里集
此即灯同作異之失也。又古人結受戒小界外一邊留相。遂引
僧祇捨衣小界彼亦立相。今云此迷教矣。僧祇不為
留難。但眾多難集。佛令往界外作小界捨之。元無界
場之法。為詺小界。猶如四分。界塲法中。亦呼為小界
立相耶。許留一面相者。則網呵今人即並無外相古人
准祇文立相者。此將異作周之失也。巳上准搜玄所教釋。甚為雅當思之

若繼宗記躡前段及釋也。如第一段托執律文非中
舉舉賞勞一事。東寺解稱緣而牒是同。西寺依文謹
誦不取加減是異。第二段臆非中舉持衣事。東寺僧
當部無持衣文見。即解取他十誦來補受持三衣得
成是同。西寺不解引文。直爾手持而巳落非名異。第
三段取文不類中。東寺解取十誦同計持衣與四分
相類持衣得成是同。西寺比丘不解取文。輙引僧祇
異計流類不等落非中名異。但稱教為同。不稱教邊。
即是區別名異。如云君子千里同風。小人隣墻有異。
即思義也巳上記之。雖有此解。其理不然。今應曰難。此段
鈔意。唯辨所詮決斷行事有乖。若還將前之三段文
及釋之。猶是能詮有巳說了。何假重明。可謂能所。不
[003-0038c]
分昏迷。後學決不取也。玄記難云。前三既能詮之文。
與適來所詮決斷有失。舉事解釋。似有相濫。如何分
之。若前則用文。被事有失。故約能詮。後則行事違文。
故約所說。以未有教而無行。未有行而無教。教行雖
則相修。能所條然自別也若明得此意能所同分益為闡述致發妄釋也


第二廣學云非彰是宀。言自至歟者。自從也。非不也。
意道自非此人。若不是此爭能洞曉。統他宗反由通也。
總也。教是能詮。意即所旨也。癈典者總說。如諸律中。
將魚肉為正意接小機。況此魚肉。復是化權。非實四
生之肉此明典意也。涅槃楞伽經文。皆令癈除。意遮未來
惡比丘。殺害有情之命。故不許食。如下文云。夫食肉
者。斷大慈種。水陸空行有命者怨此癈亦有意也。次別有者。
只於律文中。自有典癈。如四分許謌聲念戒貴在生
善。以南洲音聲為佛事此典意也。五分不許歌詠。但直音
念之。恐比緣着聲塵起躭染故此癈亦九意。又四分開淨
地。為救命難。是典十誦。為恐譏嫌故。癈如是典之。與
癈各有意旨分明。若非統教意癈典之人。爭能曉會
巳上准披前所解甚為正義。若准繼宗云。此段既是結文。不可別
說事。意還須向前三段文中。以釋但稱教即名典。不
稱教處即癈。例前可知云云。今恐不然。此文本說三
藏教中。於一事上典之與癈。有何意旨。若廣見之者。
可以洞明。寡學之人。焉能尋究。據上所釋。却將古人
行持落非之處。以辨癈典者。殊乖文旨也。考諸說之
虗實者。考謂窮考也。研覈之意。教文不少名為諸。其
[003-0039a]
中不了處為虗。謂翻譯家傳來失聖意故。若文義周
備審的無疑名實。實即文中具引依用。虗即不可准
行。自非廣學之人。爭能𦒱其虗實搜玄所教今依此也。繼宗亦
據上來以辨虗。謂古人憑虗也。實者托執律文。并取
文不類。落在非中。若望教文。是且正翻實錄。故名實
此全元意不取。孰能闢重疑者。孰字有二。若單作但訓誰。
若不安火訓成也。今鈔單作也。准有四句。第一闢重
疑。闢者開也。重者於一事上。二意不決故號重疑。玄
云。能詮教上重重生疑。所詮輕上重重疑。且能詮也
者。如四分闢道行集僧之多論文中即有。有彼云。比
丘遊行時。隨所住處。縱廣有拘盧舍界。而不辨拘廬
舍。云大小諸部中。各有其文。了論云。一皷聲聞。十誦
云。六一日步各有其量。何故或大或小不同。此非於
一事上。致此二疑。今若闢之。乃云大小難雖殊。約用
有別。了論。蘭若集僧事用極遠不過一皷聲間。更遠
難集。十誦。約事輕少。不勞遠集。促六百步。即據教相
應。今師云。多論解十誦文。必取六百步。為物盧舍量
也。更舉賞勞羯磨說亦通盧。繁不敘上約能詮釋辨巳竟。次對
所詮辨者。如巳五眾有多代力筆為重攝。為在輕收。
於一事上有此輕重。疑情不決也。今若闢者今師云。
若本為利貯畜。即在重收。若斷在輕即成也。若本畜
抄鴈聖教記錄等。合在輕取。若斷入重。又成非也巳上
正解巳竟也。若繼宗記一解云。謂能詮教文不了是一重

疑。次所詮行事不了。須是一重疑。有此二疑。故曰重
[003-0039b]
疑。又解。或可是上托執律文。寬學臆說取文。文類有
此三疑。故曰重疑。更有多釋。皆非意並不也。第二遺
累者。遣除也。通總也。累罪也。謂古來於能詮詮生疑。
又於所詮行事上重生疑。唯律於一事上皆結不文。
無知此罪遍通法界境上。名為通累。若非統教意癈
典。考諸說虗實之人。即不能遣此通累解者。通而際
之。不解通而結也。三括部執者。括者搜也。撿也。部謂
諸部。執謂計。若搜撿與與四分同者。如十誦文持之
父流類相應。若不同者。即如僧祇通夜護衣之例。若
明解之搜撿即委。若別異同。非是此人。無由辨別也。
四詮行相者歟。詮謂能之文。行即所詮之行。若欲向
能詮教典曉明。兼辨所詮行事大意者。亦須是前二
種之人。若非此人。必不可也。者歟兩字。送句人詞


第三製造章疏非開秘云云。言常恨至本者。愥在壞長時
不巳。故云常恨也。前代者。即元魏巳後。至隋朝巳來
章疏。諸師者。覆律師雲輝影等古德不少也。雖巳住
制作文卷在世流行。名所留遺記。遺者餘也。諸師是
能遺人。章疏是所遺之者表云章疏。通乎為記。亦名代新疏題云。開四分律宗。
我等有人不凍忌趣疑情也。止論文疏等者。此明所根之事也。止

者只也。論量謂量也。文者倚飾詞業。疏者誇多卷軸
也。立者癈立。五受立十受等。又如安居八十一百二
十種皆是也。問答者。廣典賓主問答多重。如古疏中。
問二不定戒。誰有誰無。答云。有僧尼無新章亦爾。如此閑
[003-0039c]
繁問答。便有數重。不濟機宜。徒盈卷抽。要抄者。皆云
所述並是要妙的當之抄。此蓋是古德。各自誇陳之
意也。更有釋云。古來章疏。多將句法。勒為偈頌。撮要
省略後學難明。故立抄也恐未及前解也。至於等者。至於兩
字。指此及彼也。顯明也。行用也。即當今時要也。事謂
三行之行事。方曰法也。軌者則。來者後來。朦學此文
道。若將此顯行律宗三行之事。以追後來學根機者。
下句斥云。百無一本。舉多況少也。若據疏抄從首疏
也。前但有一十四本。今云百本中無一本者。且約大
蓋之言。文家屬對。如云西土有千部論師。此方有百
本疏主之例云云


第二別明失之相中開科也。言時至義集者。有二解。一
云約九代中。有修撰羯磨者。在義加門中故此釋踈也。今
依第二釋。但是鈔主同時制作諸師也。與章疏並皆
相見。即簡前代古人。但都疏文不見。能遺一人故。所
以標有兩字也。銳利也。聰也。懷者情懷也。文在義
集者。正行文隱也。如相部疏。集僧行事之文隱。在房
戒義門之下。又如受欲結界事亦隱。在說戒義門之
中。忽有事難。為尋討太穩故也。言或復多列游辭等
者。行文繁失也。或顯不定之談。列者行列。游者浮游
字今從水。即浮游之辭。准周易中。不善之所述曰游。
辭字凡在。聲說所稱。即云言詞。若淺簡即云文詞。總
合從言而作司也。今鈔從受新者。曹娥碑文。有用此
辤字。按會稽內典云。古有孝女。名曹娥上虞人也。父
[003-0040a]
為巫稅能[耳*玄]歌。漢元嘉二年五月五日。溺江而卒。不
獲其屍。娥其時年十二。乃向江邊號泣七日七夜而
聲不絕。遂投江而死。經三日後。娥乃抱父屍。而俱出
岸旁。眾人悲感。收葬時。縣宰度尚。為立碑於江上。𡻰
邑聞之來看此碑。值夜乃以手摸之。便知文章華麗。
明日命筆書八字於碑上。讚之云。黃絹約婦外孫󴡧
此是謎其語不胰也。後有一人。性揚名修。修是魏王。曹操主
薄共題。俱至江南。共看碑上八字。曹操不練其語。乃
曰揚脩卿會不修云會也。操又告云。卿是具說待我
思之行經三十里便悟却修曰。卿先修云。所言黃絹
者。色絲傍絲即絕字。幻婦者少女也。女邊作少妙字。外
孫者是女之子也。從女作子即好字。[共-八+企-止+韭]臼者是受辛
之處。即辤字意。讚碑文是絕辤妙好也。操聞之大災
告云。卿說實如係意。所以文中用茲辤字。若爾古來
文疏。莫應是絕好妙辤不。答既游辤。即反顯非其絕妙
故。逗機未足者。羯磨疏云。依本綴疏。廣列游舜。至於
行事。未見其婦。撫事壞人實勞相。如斯之類。何足逗
機章。言或至事者。文略失也。單題者。謂依律直爾單
書一百三十四番羯磨也。成相莫宣者。謂不辨集僧
緣成之相。并七非緣兆成敗[們@并-廾+止]骨等相。莫者不也。宣
者語也。如此相狀。並皆不說相部疏同此非。若依此古文行
用之時。即不能辨得受。說當今現行之事也故曰依文用也。
不辨前事


言並至悉者。結上三失也。隱繁略三。日並言詞章句
[003-0040b]
碎[王*員]碎雜亂。未可於中枝尋撿括也。問雖然碎亂。亦
可細意搜求。何得行他為失。鈔正釋云。所以下是也。
若非積年習學久置功勞者。元因得知。非精通博練
者。難領會學意。即如自首窮一經業積年巳老。方究
體也云云。又此結文但據結前三段。如上所釋。有人
將此通結前文。所留遺記者。全乖意也。前巳自結云。
百無一本等。不可重結。思之收科云云


言余至優劣者。重審前非也。此文大意。欲依今製作
再觀覽古來章疏。若堪濟世行持。亦不更典者。述只
為逗機不可。是以更製鈔文。故科為重審前非也。余
者我也。我約字說人下安未自謙意也。耳飡芳音曰
聽。心取妙義為採。此二𨵗時曰暇也。迴視曰顧。斜瞻
曰眄音麵去呼之今多有緬昔非之也。古來章疏不少。故曰群篇也。
通者總也。非由不也。屬者當也。意指也。今師云。所不
當佛意二。又不當我意。且佛本觀機演教除病。為先
如愚根樂三。故談蘊處界義等。我意欲令出處。處者
自行速成法秉施行。無其滯結。古來章疏即非要。當
闕在隨機。違佛在本懷。又乖我意。故曰通非屬意也。
下句正明所以云俱懷優劣。俱皆也。盡也。優強也。劣
弱也。如前代止論文疏等是優。百無一本是劣。又近
代銳壞行事似優。文在義集為劣。或多列游辤似優。
逗機未足為劣。或單題羯磨是優。成相莫宣為劣以
此因故。生制述之心也繼宗記云。優長也。短古人章疏中。有長處堪行事。有短不
堪行事。今師意云。若一本之中。始終俱長即可依用。亦不更造此鈔召為。於中有短有長。始終不等。前發百無
[003-0040c]
一一本謂無一本。始終諸長故曰壞優劣。是以生以生起制作之意故也。言斐然作命直

筆具錄者。先案本宗也。斐然者。分別文章之㒵也。儒
書云。夫子在魯。魯人不敬。遂過衛。衛人惡首污。之。乃削
跡又過宋。宋惡之代樹後遊陳至彼又絕根。如是跉
跰七十餘國在陳。既被絕根。却思歸魯。無由得去。遂假
托事端也。故言云歸歟歸歟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
章。不知所以裁之矣。別言歸歟者。謂歸去也。吾我也。
黨者鄉黨也。小子者。呼諸弟子也。意道魯國有小子
作文草。不當集取大道。我今擬移彼裁剌之。此則夫
子分別弟子文章㒵也。今師之意。前來再審古人章
抄。無要當行持云所以顧眄群篇。不當其意。自然癈
我製作之心。此則今師。分別古人文章也躬云心憤憤口悱悱
故若爾不合作此文。字寵盖不完理也。作命者。作者作口起也。命者意

也。謂因分別古來文章。即起章故。又釋作命者。謂無
人命作斐然便即作命也。如相疏斐令為諸主新章。
是正挍書為主也。又如賈侍郎。請圓暉座主。製俱舍
略疏等。此莫非皆中裏全人起請不。今鈔不然。俱是
斐然作命也。直筆具舒者。一解云於當律之中。除却
四繁之外。唯存的當。云文具足舒張安布二十九篇
之內也。又釋不事亂文。名為直筆。謂文言醫理不顯
事宗故。此不論故。云直筆也。


次補闕中立記科兩對初涅槃部眾經對也。言苞至說者。即律經也。
謂依四分。行事未圓。須引外部文補也。苞者苞羅。與
四分有殊。故云異部誠由實也。正翻實錄的當之文。
[003-0041a]
雖是外宗。然其行事流類。且與四分後急輕重相似
者。即引用也。如下引十誦僧祇五分等是。括眾經隨
說者。括撿也。眾諸也。大小乘經不一。隨此大小乘經
中。凡有說戒律處。與四分相應。亦乃則用如下引華
嚴涅槃楞伽善生阿含遺教並等是也。及西土賢聖
所遺者。及者連帶之詞也有作相違意釋者非也。西土者。五天
之通號也。賢聖者。儒書云。應五百年間氣曰賢。應一
千正氣曰聖。聖即君。賢即臣。今內教者。賢謂賢和。聖
者正也。大小二乘。各有賢聖。且小乘。俱舍。去賢加行
七位俗修名賢。見道巳去。四向四果八人真修為聖
也。若大乘。地前菩薩。為三賢。登地至十地。為十聖也。
所遺者。謂上諸大小乘賢聖所著述論文是也。不引
婆沙成實智度唯識等云云。此方先德文記者。此方
方即九洲之統也。先德者。從漢至唐緇素不同也。文
紀即不是古人章疏。但不正解經律者。總芳為紀
錄也。如下所引普照安二大師出家布薩儀道整正
禪師凡聖行集。梁武帝出要律儀等云云。巳上四段。
都引一百七十本。教文皆補闕攝也。問如五百問論
并真諦疏。是何補中收。答是第三論補中攝。若爾五
百問法。并及真諦疏。並此方造。何得在論補西土賢
聖所遺中收。答能造之人是西土故。如卑摩羅叉三
藏是西域人。巳證初果。到於此土。答慧觀法師五百
條問。集為兩卷。又真諦三藏是優禪國人。巳證三果。
到此造疏羅。明了論雖著述之教。在於此方。今伹約
[003-0041b]
能遺之人是西國故。所以在第三西土賢聖遺中收
也。上之四句。於五補中巳收四補。於三補中收二補。
於二補中但明文補。其義補別序。方明此中。本出鈔
體。須有正文可憑。必三藏等俱無。今師以義決故。此
未出也。思之。次結上文那補意。言搜至意者。此文大
意。謂上所說用教多少不同。第一段云。斐然作命直
筆具舒。意顯二十九篇之內。具立四那。下之四句。明
諸篇中。引用補闕。如是先那後補。鈔體巳圓。今須結
上二文。共成一意也。搜駮。搜即謂搜求。駮者班駮也
古記云。㬵者除也。不取引用乃除之。若爾應合用此制。今鈔文用此。駮字者說
云六駮獸也。形如馬。頭有一角食虎狗。身有六般色。
故從上立名。今師意顯搜求撿括三藏不一例。次比
取文。若義勢相當。即班駮而取眾向下到文自見
。同異者。諸解蓋多。今先由正釋。謂於諸部文中。搜

於班駮所取事法。與四分流類明當者為同也。即如
下篇之內四分伹言三衣應持且無加法詞句。今十
誦持衣文來與四分相當。同護明相故。此例甚多。不
能遍舉。如此總名搜駮。同入二十九篇中行用也。次
搜駮異者。有二類也。一者雖與四分殊異。然且見解。
須長不可抑之。亦須引用。即如下篇之內。四分判澡
[米*兄]不論大小。大一向入重。若准十誦。便分斗量。若過
量減量。即在重收。若應重者。堪[仁-二+付]道故。宜從輕攝。今師
取此。全准他文。雖異本宗。然且見解長故。又如四分
判被單入重。若准五分。凡在單毀衣者。總入輕收。今
[003-0041c]
師云。被單雖是從被可准他部單毀入輕。此豈不而
四分有殊。然且是長見故。亦依例用。其例類多。不能
遍舉。此是搜駮異。亦入二十九中也。二者與四分全
異。又非長見。不可准行。但是他宗自所執計。今師云。
雖與我本宗有異。然亦要廣旨襟博學濟貧。不可委
遂引安諸部篇內。以被外宗所貴。上之所引。或異或
同。欲取之時。不便麤心。書安鈔內。一一老覈研覈故
云云。長見必錄者。謂於同中見解長處必錄。安二十
九篇之中。如下十誦持衣文。若非長即不敘錄。即如
僧祇通衣之說也。又異中長見亦必錄。安二十九篇
之中。如十誦應量淨地[身*瓦]入輕。五分被單亦在輕攝
等例。若一向全異。又非長見者。雖不入二十九篇之
內。亦錄安第三十篇中。向下對文一一分別也。問未
審。如此搜駮同異錄安三十篇中。如是安排意為何
事鈔。自釋曰以輔博知。以者用也。輔謂輔弼。博者廣
也。謂用輔弼後來行事之者。依於本宗。兼明他部。廣
博委知。無於疑滯故巳上結補問文竟也。濫述必剪用成通意
者。結繁也。濫訛濫也。如律東方有山稱山等。四繁之
說。恐濫後來。是以鈔不錄之。故云必剪。總成四分一
宗行事通問意。故曰用成必剪此段鈔文古今諸記並隢了。皆是虗談。今
綱群論俱依此釋。即文生疑滯也。思之。巳上雖中正義足可依永今因

便敘諸家所解不無雜亂然要通知所貴取捨有憑
足非條別。一宗繼記有兩釋。初云搜駮同者。謂是四
分本宗也。異者謂多外部也。謂先向本宗之內。搜研
[003-0042a]
研覈。今時要用事法。見解長處必抄錄。安三十篇為
行事。本宗若闕少之時。即任引他部流類。相似文說。
而成補闕。以輔助此鈔廣博而知也。濫述必剪用成
通意者。此雙上同異也。同即那繁。累即補闕。今引用
云。時本宗中濫述必剪。若宗不足引用他部時。但取
流類相應之者。若不相應即不取。亦是濫必剪。而成
通同行事矣巳上記文。今詳此釋有二失。一則不合將濫
述必剪兩句雙結。刪補鈔意。唯結刪繁耳。若論補闕
鈔。從搜駮同異。至直以輔博知巳自結竟。此蓋不體
鈔文賓主。結合文勢也。二者不合於補闕。結文中。將
搜駮同。約四分本宗說。若約本宗。除却四繁留其要
當事法。為行事體骨。前文巳釋了。即斐然作命直筆
具舒是也。不可於補闕中。更結刪繁。豈非混亂巳上敘破
第一釋非也。第二釋分此段為三節。初從搜駮同異。至以

輔博知巳來。結補闕也。二濫述必剪一句。結刪繁二
用。成通意一句。都結刪補。今祥此科文一科結補闕
即可爾。第三都結刪補者。殊無理也。鈔意將濫述必
剪用成通意。唯結刪繁不合輙分出刪繁一句結文
重結補之意。又於釋義之內。違於鈔文。廣在彼中。慮
繁不述巳上略敘破第二解。近又一家釋云。他部律文。同中長
見必錄在前二十九篇之中。補四分行事。異中長見。
亦錄在三十篇中。雖非四分本宗。且是他部行事巳上
記文。今恐不然。若言異中長見錄安第三十篇中。即前

二十九篇中。豈無異中長。若言無者。如應法淨瓶及
[003-0042b]
臥單置判入輕。此全准他部處量。既與四分輕重不
同。因何得入二十九篇。以被四分律師行事。此釋未
可依也云云。若准主記將二十六篇由途相攝為同。
別類統收三篇為異。又將同異。合為諸雜一篇巳上記文


今破云。鈔文本為明所取事法。據體內以言。若向三
十篇中如此判。全約外面以說。即眇同河漢矣云云
次辨鈔用中分二。初正用。次四兼用。初正用中玄記科為
對初繁文指略對二義連徵問對也。言或至問者。一繁顯事用者。或者

不定之詞也。繁文者多也。廣也。如受戒法中。三處引
遮難相。第一節文依律先釋相白答彼此無疑。二教
授師出眾同時。依於儀式。或又列一遍。三引入眾戒
師對眾。又依文列一遍。此皆是繁文。又如盜戒。別眾
食戒等。各有多紙釋此。亦是繁文。如此文為顯今時
事用。如受戒大事。為世良田。若帶難及遮。即空無所
獲。故須廣引。方委無由。又盜戒非今損財。難巳防遏。
亦須一一委細而論。餘可解。巳上雖繁。為顯行事之
大用。即不同古人多列游辤逗機未足之繁也。二或
略指以類相從。類者例也。相從者。如雲從龍等。各有
其類。如集僧篇。但明兩界僧來處分齊。不辨此二界
元由。指在下文結界中說。此是將前指後。乃至結界
篇中。伹明結界之事。不知欲結時。如何集劫。指云約
處有四種不同。定量分六相差別。如集僧中。此乃相
將後指前也。如離衣戒。伹明十五種。自然護衣並不
說作法界分齊。指云若論作法。下卷明然。之乃將前
[003-0042c]
指後也。乃至二衣篇中。但明作法成。衣界又不說。然
自如隨相中。即將後指前也。又只向當篇之內。亦有
如羯磨篇。辨七非義。但束百八十四法為八位。每一
法上皆有七非。初就伹心念法上辨七非。至下七法。
但解三單。非其三雙。八位一合。例前可委。不在重述
也。又如僧法羯磨。文中伹約說戒單白。及受戒白四。
具解四文。餘則例爾其例他多恐繁不述。三或文斷而以義連
者。古今多釋。初搜玄云。三藏教中。令無事法名文斷。
今師義決為義連。二衣順正記但據當部。律中雖有
事法。其文不續為文斷。今約義攢聚一處為義連。且
如律本受戒法處。三段之文。皆但論難事。並不說諸
遮。此則問遮文斷。及至教授。乃戒師正法時。但問諸
遮。不可明難事。此則問難文斷。今師准上律本三重
之義。律云。先問難事。疏云先問。即將十三難。向十六
遮。前教授師屏處問時。及戒師對眾問時。皆須先問
十三難。後問十六遮。故下文云。今就義准着向遮之
前等此是上卷文斷義連也。中卷者。如懺捨墮法。在律文三十
戒條中。懺僧殘法在人犍度中。是文斷。今師約六聚
次第文義以連。乃作懺六聚一篇也。下卷者。如三衣
在律文衣法中。漉水帒在大僧戒本九十中。坐具亦
在九十中。是斷。今師約制教次第。作二衣篇。先明制
衣三衣六物等。是義連也。三准顯正但取八。今法付
以釋也。如足數篇下。有別眾法文。足數者。須足人四
僧數。別眾乃不足僧數。足文斷。然因足數方論別眾
[003-0043a]
即是義連。不可別立一篇。但帶附此篇之末。名附法
也。餘七例之云云。上敘三家所釋。義意各殊。然今諸
講人。互取不定。或但取後解。或約依搜玄。今意通三。
取釋所歸。莫不俱成一義。若壞取捨。即偏執隅。細而
詳之各有理也。四或徵詞而假來問者。謂凡欲釋通
義理。准論有六。問二答三徵四釋五難六通。故下問
有答徵下釋。難下有通。徵因問起。為顯行事周圓。不
同古來止論問答。如受欲篇後問云。與欲巳事訖不
來化別否問不犯。以情和倒僧。而不將欲緣。為羯磨
事。文云。若事休應往。不往如法治。不云法不成就。次
徵云。若爾受日出界事休法謝者。答受日文中牒事
故。前緣癈法。謝受欲法。不牒事故。緣謝法成也此是鈔文
此微詞前問詞問而起也。但謹依此。說不得更解釋知。又如持犯篇中。歷位分

別。問止時不可學九句。後問云。如殺盜等人非人想。
有主無主想。律結無罪。亦有判化者多何。答或緣罪
境人非人故。便結心犯。或緣非罪境。主無主故。然彼
迷心。不結正罪。莫非緣罪故。有無不同。又不同前此
前叟此事法俱識故是可學。有不識皆制罪也上是鈔文
因徵云。若爾後緣法中。亦有相轉。如不處處分想及
疑。亦是不犯重。何為制罪巳上各鈔文也。此如徵同前問詞
而起者。顯義理幽玄。皆是闕疑情。免生滯結故巳上正明
四用竟。第二結前。四言如是至出如是始終交映者。如

者法之詞。是者是即可之義。始者初也。終末也。交者
互也。映照也。或將終映。或將始映終。隱顯互出者。前
[003-0043b]
隱後顯。或後隱前顯。與始終交映亦同。盖文家囑對
耳。繁文顯事用中。始終交映者。如受戒法中。解遮相
處。釋非畜難中云。此上二難。若依本形。是人皆識。恐
變形而來。故須問云。脫有高達俗士。來此受戒。問云
汝非畜生否者。忽聞此言。一可恠。應方便轉問。如下
所陳。此即將終映始。亦是前隱而後顯也。至下正問
中。方出方便。問詞云。汝非諸龍畜等。能變為人來受
戒否。要由前釋方解後問。此即將始映終。亦是後隱
釋詞而前顯也結初用竟。次略指相從中。始終交映者。如
集僧篇中。但明來處遠近。不論界起之由。遂指下云。
如結界中說。此即將始映終。亦是前隱後顯也。至結
界法中。伹明界之來意。結之元本。若集僧遠近。却指
在集僧中。此即將終映始也。又是後隱而前顯也諸如
此例第二用竟。次文斷義連中。始終交映者。且約八今法附

以結。如受戒篇中。伹明受戒事。不辨隨中六念及捨
戒法。即將始映終。前隱後顯也。至法附中。但明隨六
念。不明受體。但明捨戒之義。不明初受之法。即將終
映始。後隱前顯餘皆例結第三用竟。次徵詞假來問中。始終交
映等者。問詞中但申問意。不顯徵詞。即將映終前隱
後顯。至徵中但顯徵詞。不言因問而起。即將終映始。
後隱前顯也結第四五問文巳竟也


言并至雜法者。謂此約前四正用之外。更加此四句
故曰兼并。舉例如三藏亦有麤詮正詮。又僧俗所為。
皆有正麤等云云。現行羯磨者。謂下諸篇中。要秉
[003-0043c]
羯磨處。即寫羯磨文。安其鈔內。如結界篇。寫結羯磨
安文內。僧網篇寫七九羯磨安文中。受戒篇寫受戒
羯磨。說戒篇寫說戒羯磨。安居篇寫受日羯磨。自恣
篇寫自恣羯磨安文內也中下二卷准下。巳上皆是今時當
用之者。即書向文中。便可依行。若諸諫二房結集等。
不當今現行者必不錄。問羯磨本是律宗合明之事。
何名兼并。答謂文中巳有第五羯磨篇。且述一百八
十四番成敗如非之相。諸篇不合更明。今重向諸篇
書出羯磨平文。不辨緣成之相。為接初機。現可行用。
所以却成兼并用也。諸務是非者。有解多引諸部別
行篇者恐不理當。玄記約諸雜要行篇。十問安設。皆為僧
尼要行。故知更作一篇兼并而用也此解為正。或有約諸
篇對辨古合今處。名諸務也。今釋為是。古解即非
廣述亦自是一途之意。導俗正儀者。即道俗化方篇。道者

引俗純事為六塵所得。於理全乖。今與受五八戒。及
教其入寺軌儀。去是非之心。不見僧過等。是佛正教。
名曰正儀。此雖非五眾所行。然假僧尼。為能化之人。
一一明閑。方能化引所化之境。故下文云。幸細覧而
得傳告等。是并用也。出家雜法者。即沙彌篇發心離
煩惱火宅。名為出家。廣引度人經等。明出家儀。或名
為雜法。若欲度人出家。須以七門。明出家本意。次置
道場。諸師剃髮受十戒六念五德十數之儀。此亦須
眾一一明閑。乃可化度。故須兼濟也巳上尺四并用竟次結。
言並至焉者。通收上四。曰並也。皆俱也。盡也。攬者束
[003-0044a]
也。總束前四用。為此四分鈔宗分一見。問攬并本意
為何鈔。答云用濟新學之費功焉。謂忽有事生可准
行用。免更向文討尋徒費功也。


從此第三釋繁略之過分四云云。初言然同至獲巳
者。此文大意。恐後有人斥非云。題中那繁鈔。又不許
古來疏多游辭及自著述。又更繁多。豈不相違。恐有
斯言故。預分疎道理也。然其我擊其大節者。然者縱
奪之詞。同者和同。擊者揚也。節解也。大謂簡小為義。
即知音唱和之詞。如巳㚶彈絃。漢女擊節。又如百樂
彈琴。唯鍾子期。善知音韻。後子期身亡。牙遂罷於琴。
謂無知音唱和也。鈔主意云。與我情和同之者。即唱
和云。此鈔三十篇。文堪行用。甚被時機。終無汎濫閑
詞。始終並皆如法也。盖此是擊大節繼宗記中。舉相副瞀當詞者。盖
忰非來例良不可也異說則斥其文繁者。情見不同名為異說。

非斥嫌此鈔文太成繁廣。如遮難小事三處出文。盜
戒離衣等。各是數帒。此非知音。故相非斥。猶如陽春
白雪之歌。和者甚稀。若也㚶下理之詞。和者數萬。良
猶曲高而和寡。上非斥者。亦復如然。蓋不委其由。而
非節擊也。文繁誰所樂之下。示不欲繁意也。鈔意實
不樂繁。蓋為要今行事周足。故云事不獲巳。獲者得
也。巳者止也。說謂未了不得止住。不類古來繁也。言
何至諱者。二字是徵。意道有何事不獲巳須繁耶。若
略下四句釋也。前二句釋事不獲巳。不得略所以。後
之二句。釋不樂繁所以。略者。約略也。減省也。梗概即
[003-0044b]
粗魯之言。意道若約略減少粗魯而書。即被今時人。
行事未足。如受戒大事盜戒難明等。故必廣也。必橫
下。明不樂繁之意也。橫去聲傍求也。評者論量評者通平去二
音也。意道如受戒法。橫論五受之文。四受非今所要。今

既錄此繁詞。即乖於撮略之義。便成所諱也。


次開省約三文。言今至三卷者。標今異昔也。𠷰者謀
也。又思也。度音鐸比度。有鈔中作圖書從□音壽。解云。筆
𦘕曰圖。疋量曰度。此非釋也。但依上解𠷰謀比度也。
取中著去呼即中當也。於同文同同義之中不多少也。
廣處雖廣亦不絕。廣略雖略各亦不令略。或作中去呼
字解亦通繼宗記中。不許此釋。彼云。鈔文以顯事用。或指略以類相從。此既有繁有略。何得言
不廣不略。今之繁々即中略。如受戒遮難。并一日得衣等。巳意謂不然。却成別序〔第問〕門竟。兼省

約者。謂心營曰務。鈔玄以心營運所取事法。故省少
要約凡明事。或教中。多處有文。今但取一本的當之
文。於中又更削除困餘文字。釋急備卒者。一[米*殳]新本
學急知。謂作入法流。未明得廣律事相。且依此鈔學。
知足得准永行用。二備舊人之卒要。謂先日雖曾學
知多時。或可癈忘。忽有事起。不可更廣撿律之文。伹
將此鈔展開。便可行事也。勒成三卷者。勒者束也。為
上二緣。束為三軸。此但明所為之意未說分三卷。所
以意問古來卷多少也繼宗記云。三卷束成上中下。報新學急知成中卷。備硯潓
卒要成上下[企-止+衣]共二行者。此釋非之甚也


言若思至後者。此段文有科為對事謙詞。若第十內
中。即對教謙陳。今云別序中。謙詞即可爾。若將此鈔
[003-0044c]
主自謙者。恐無理也。此伹恐新學未瞻前謀指事。恐
廣陳於後此顯正科。若者如也。思去呼者神思也。贍者賙贍
也。時事者。即今時所行因緣不急之事也。如毗尼殄
四諍事。又十三章內。判重事。又非之事。如是等事。律
本廣明。今師意。恐初學之人。情思未能周贍故云若惡不贍
云也。固有闕於行詮者。固者實也。闕者欠少也。實有闕

於能詮文。并所詮行。即顯下篇文中不錄。若汝即是
隨時所行。事鈔不明之。莫逗機不足否。答略標括趣。
以廣捨後。意道若有茲欠少處。鈔且略標。待後別制
戒本羯磨兩疏及輕重儀廣述也。如羯磨篇中。辨法
分齊。後便合明其七非。遂指云義鈔。意如學人令文
顯而易見故。不事義章。一一分對進否此略猶略標起也。必
欲通明須看義鈔此是廣於後也。又如二衣篇中。判輕重物
科中。但約現畜多者。且作七內。餘者指云。且如判詮
重中。亦須類知而解也。即指在輕重儀說。又如隨相
中。略標二百五十戒。辨成持犯之相。若緣起及諸義
等。即指在戒疏中明之。但是下文中。指如戒疏義鈔
等總之。此云意也。巳上正解竟。或依繼宗。更有一釋。
謂約新學之剏。今法事中。且先學鈔中三行急要之
事。待精磪會解巳後。更須廣說諸文。故云廣[拶-夕+兄]於後
今恐不然。此文。本向制作文書上次詳後據所釋。全約習學之人身上明。以殊卒文勢也


次釋分卷所以。言然至位者標也。謂上制作鈔文。救
急備卒。勒成三卷。未委據何理不二否耶。鈔釋云。然
一部之文義張三位張展也。約詮眾行義故。展成上
[003-0045a]
卷位。約詮自行義故。展成中卷位。約詮共行義成故。
展成下卷位也。即顯約義分成三文。非是就師心紙
黑說。言上卷至起者。正列三卷位也。攝者収攝也。眾
者四人巳上僧法。務者事務。謂大欲秉法。先須有能
秉僧。以戒為體。以和為義。依體起用。即須集僧簡眾
與欲。乃至恣之事。如是軌義。皆是上卷文中辨也。中
卷導於戒體者。導仰也承也。出家僧尼。須護本受體。
知持識犯。有過懺除。皆是導於戒體中卷明也。下卷
隨機要行者。謂隨前機宜上中下別上行。唯三衣一
鉢中。則百一資持下類之徒。長衣重物。乃至諸部一
文。皆是隨機之事。具在下卷明也。言並如文具委想。
無紊亂者。結也。諸多眾自共行曰並也。如是三卷中。
悉周備故。學音門者亂曰紊。即蚕口初出之絲。未條理
者。為紊絲也。今此三卷文中所明。三行之義二有緒
條理分明。後學依行想。計必雜亂故曰想無紊亂


次立篇目意。言伹至名首者。此文大意。謂前雖約分
文。然於三行文中事境。由多文雜。更須五篇目收之。
則討尋者易顯故。有此文也。都有四句。上二句辨難。
下二句正約類分篇目。初言但境事寔者。但者偏局
之詞。境者即所對事也。即情非情等。其類甚眾。故曰
寔繁。良難科擬者。良者實也。科合比擬也。意通三行
事境既繁。今欲作篇名分科。比擬極不易故上述意難竟


次取類分判。今取物類相從以標名首者。物者謂諸
事法也。類者流類也。可便相從聚於一處。如世之物
[003-0045b]
類亦爾。故易云。水從濕。火從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
作而萬物覩。必如要攬十篇。亦以物類相從標名首。
彼曰同聲相召。同氣相求。物以群分。亦以類聚。幸立
篇而命旨。應聚類以從篇故。如鈔文以類分篇者。准
正易文。傍憑要攬。如欲作標篇目。謂比丘所宗。莫過
淨戒。戒有多別。不可盡頌。但作一標宗篇標名首。亦
自収攝一切戒也。又如集僧篇如打相鋪疑座席四
處六相。自然作法。總是集僧。今但以集僧篇。以標名
首。乃至自恣亦爾其中下兩卷四篇十四篇類此可委。恐繁不具。問依伹上
文作約行。分成三軸。巳自分明。何要逐卷。更立題目。
不用得否。答不得舉例。如俗中切韻。雖有四聲。然只
平聲。意中自有多平聲字。餘三亦然。猶難披撿。今更
傾別立韻頭。則易為尋撿。今鈔亦爾。雖義分成上中
下三別。然於其內事法尤多。今立篇名。臨機易委。意
在茲矣。


次生起十門意。言至於至詮。此文意。謂上約物類相
從。以標名目。即二三卷文內。更立三十篇以収之。即
許五篇。即合平列於此。然三十篇內。有十條大意。名
曰十門別序。別序述十種大綱。未曾生起。且南山著
述。文同鉤鏁。結引萬端。義若連環。始終不斷。必須於
此生起下文。若也孤然即文勢有絕。勢所以未列篇
名。且作一段生後之文意也。至於統其大綱。此文多
釋。一云至字屬此序。於字偏屬。屬三十篇也今恐不然。此本
為生起十門之由。若將於字屬三十篇。却成生下三十篇意也。次准繼宗記。初解云。

[003-0045c]
至於統其大綱。是結前總序也。謂上總序至極者。明
得著述大綱。次下恐條流未委。即生起十門也若作法上
生下意釋。即合言上也。統其大〔潤〕既之至於恐乖文意殊無理。今依表云。此文全是

生下別序意。不說結前也。至於兩字以彼及此至屬
此於屬彼此屬總序彼屬別序。統由通也。綱謂綱宗。
是喻。三十篇事法如網。十條大意似綱。且夫教典
必有所為。合有三種五種等。如此十條大綱。前來未
說。若便作諸篇。對文行事。未免生疑。故曰恐條流未
委。既恐未委。便須條流。若欲條如何即得。下句云。更
以十門等云云。更者重也。以由用也。十門即下別序
例類。例括者撿。方由始也。鏡由明也。曉會也。遠詮即
三十篇也。謂以十門類例撿括。始明得三十篇文行
事大意。問此有四名為異。答有二說。初云大綱十門。
此二屬別序。條流遠詮二種。屬三十篇。謂三十篇是
三十條。流謂所條流也。遠詮即三十篇中行持事法。
故云。二解云四名雖殊。皆目別序也二釋俱通隨情任得。上來
釋科云云。次列三十篇名目。出當部二十犍度。及諸
部文等。但平列篇。未要約行。分別思之古來多於別序之前列篇
目者。全非文旨。故合於此列云云。上來總序竟。


從此第二十門別序陳綱要分二開科不及具列。今當第一
門分二。初標。二釋。言第至意者。此門來意。謂明三種
五種教興。三種者。一如來在日慈心興教。二涅槃後
對餘言之說。立結集教興。三百年將末。對五師異執。
有分宗教興。若未興起者。諸門無以從生。所以先序
[003-0046a]
教興。引下九門。故在初也。次釋名者。第者居也。如王
侯之第宅曰居。一者數之始也。序者述也。教者能詮。
興者起也。意謂意旨。謂三種之教興起。乃至五種。皆
有所因。近則因事而興。遠則為求泥曰。今此門序述
斯意旨故云第一序教興意。問前總序後生起云。更以十門例
括。今引但云意。何無門字耶。答有二解。一云據理合
云。序教興意門。夫門者通物為義。凡所遊履非門不
通。今之十條。皆履其門。此不言者。蓋存略也。二云或
是影略互舉。前約能詮教故立門名。今約教下所詮。
但標其意。意亦不離門也。


釋中言夫至授者。夫字如常說。至人者至極也。人者
仁也。依字而解二人。同處能忍名人。又能慈育於物
名人。今准內教釋。是六趣中一數也。如來理實。非人
非天。伹約在人中成道。且呼為人也。興世者興起也。
謂從法身不動之地。宿悲願力。為地前菩薩。及二乘
異生。而起化用。王宮現生。故云興也。世者若依俗解。
即代也。孔安國注尚書云。子繼父為一代。約字解三
十云為一世。今准內教釋。俱舍云。世者世間。一器世
間。即山河大地。二有情世間。一切有情是。即剎那無
常。非久固義名世。住其中故名間。又涅槃經。遠疏云。
世者時也。間者中也。所化有情。不出時中。今佛出興
世間。為化有情世間。故云至人云云益物有方者。益
者利益。物即所化之機。方由法也。即三乘教法。又方。
者方便也。如來說法。方便多方便。故經云。尋念過去
[003-0046b]
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等巳上正解。或
云。方者方所。謂佛出世。有於方處。三界之中唯欲界。
六趣中唯人趣。四洲中准南洲。於南洲唯中印土。以
其處有金剛座等今詳此釋與文似違。下之句既云隨機設教。即不合是方處也。未取
依所也。隨機設教理無虗授者。隨者隨逐。機謂根機。設

施謂施設。教謂教法。隨逐所化之機大小根性不同。
施設三乘教法。咸皆獲益。故經云。為求聲聞者。說應
四諦法。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為求菩薩者。
說六波羅蜜。此即隨三乘根性不同。施設三乘教法。
巳上通明如來出世。一期說法。教化有情。理無虗授。
若局就律教明者。謂隨六群十七群等根機。施設八
十誦毗尼法藥。凡欲說法逗機。須離三過。一識機不
識法過。謂雖解觀機。不知所授法藥。如世醫人。善閑
脉候。不識藥性。二識法不識機過。但閑教法。不解觀
機。如識藥人不閑脉候。三機法俱不識過。可知。今佛
說法。離茲三過。知其根性多種不同。如大醫王。善療
眾病。應病與藥。令得服行。其所見聞無不蒙益。此唯
佛方能為之。若小聖之從。容有虗授。如涅槃經說。舍
利弗畜二弟子。一鍛金子令修不淨觀。二浣衣子令
作數息觀。修行經久。都無果證。後時佛為改之。便速
證果。故知佛所說法。深逗根機。即無虗授故云云。次
引證言論至尼者。證上無虗受也。論者。一云是十住
婆沙。龍樹造。羅什譯。二云是毗婆沙論。僧伽難提造。
今恐二論各有其文。故不定標名目也。今且依十住
[003-0046c]
論釋。故云佛於四無量心中。以大慈心曲授秘授秘
方。賜諸內眾。如修多羅。依力等流故說毗尼。依大慈
等流故說阿毗達磨。依無畏等流故說餘二。如別所
明。今且約毗尼。依大慈等流者。論云。謂佛具四無量
心。即慈悲喜捨也。慈謂慈善。悲謂悲慜。喜謂喜悅。捨
謂平等。此四並以慧為體。所以名無量者。瑜伽論云。
此四無量。於諸有情。為所所緣故。境既無邊。心緣彼
起。故名無量。又俱舍云。能引無量禪福。感無量果。問
四為佛獨有。二乘亦有。故顯揚論云。二乘所得。但名
無量。不親能拔苦與樂。唯佛所得名大慈大悲等。即
簡二乘也。所以名大者。俱舍云。一資粮大。福德智慧
所成辨故。二行相大。能於三苦境。作行相故。三緣境
大。三界有情為所緣境。四平等大。普利樂有情。五上
品大。更無餘慈能齊此故。二乘交之。故不名大也。慈
有三種。一緣眾生慈。願與其樂。二法緣慈。諸生見父
母妻子親屬。以見一切法所緣故。三無緣慈。謂於如
來不住法相。及眾生想。非如二乘緣法起縛。名不住
法相。非如外道眾生起結。名不住眾生相。是無緣慈。
今云依大慈門者。三種之中。即當第一緣眾生慈也。
又論中通明三藏。今但略引一節。偏證毗尼。說在慈
心。不論別義言。故律云等者。引四分律增一文也。彼
云時在䟦闍國池水邊。告諸比丘。汝謂我為衣服飲
食醫藥床敷臥具而說法耶。諸比丘言。我等不敢作
如是意。佛言汝以何心而為說法。諸比丘言。世尊慈
[003-0047a]
念眾生故。而為說法。佛言。汝等若實有如是心。我所
覺悟證知之法。四念四勤。神足根力覺道。應勤修覺。
諸記之中皆云。引此文。亦為轉證。前來大慈心中。而
興律藏准此即引律文證上論文也。今更一釋。前引論藏。為證律
教。說在慈門。後引律文。欲明內眾之心。知佛慈而興
此教細觀文旨其理皎然思之


次辨結集教興。言二至戒者。此文來意。謂佛在日。隨
機說法。益物為懷。既受請入般涅槃。未審教文何得
流傳今日。故有此文。若准結集。通含三藏。今鈔所宗
唯局律藏也知之。言二為對外道無法自居者。謂見解
乖真名外。冥心空閑曰道。即西土諸外道五師三計
等。無法者。約外道謗讟之說。即沙門法律如煙。自居
者。約惡比丘。自慶得脫。欲作便作等。廣如玄譚中。今
亦略敘。准四分。下文云。如來入滅七日。迦葉不知。偶
將徒眾欲禮觀佛。行經中路。逢一外道。執持天華而
來。迦遂問彼云汝從何來。答從拘尸那城來入。又問
佛在等云云。又䟦難陀自慶云云。又外道謗法如煙
上是下居之慶下即無法之言。迦葉之倍加不悅。乃將從眾往到
拘尸。冠殮如來。闍維既畢。乃告眾人。說上無法自居
之事。如來舍利自有王臣長者樂福者為之。非干我
事。我曹宜應結集法藏。報佛深恩。莫令外人以致餘
言之謗等。引乃結集之由也或有非解恐繁不敘顯佛法人尊
道高者。鈔雖一句。今分為六。一顯佛尊者。凡結一戒。
諸羅漢等。雖具三明六通。及八解脫。不敢自裁。遞而
[003-0047b]
相問。為是佛制。為非佛制。又為誰制。在何處制等。一
一揩定。方可錄上貝葉。若有一人不許。須再詳論為顯
佛尊也。二顯法尊者。迦葉秉一番單白差往王城。諸聖

眾雖具通明。皆不敢違越。三顯人尊者。迦葉欲擬集
法。阿難雖則多聞。然且未證無學。被遭貶黜為顯人尊。四
顯佛道高者。煩惱所知二障俱盡。積功累德。證大菩
提。若不因結集。無由知委。五顯法道高者。戒定慧三
法。一切賢聖。無不因此而生。依此三法修行。方獲聖
道。不因結集。如何得知。六顯人高者。凡出家人。皆以
禁戒為性。戒德在身位高人天。下為六道福田。上則
三乘因種。不因結集。無由委知。今為息前二謗。顯佛
法人尊道高。而興結集也。故制斯戒者。斯此也。戒律
也。今不言律。即隱能詮但顯所詮。謂八十誦大毗尼。
佛在之時隨事而制。伹波離記憶不忘。未詮具文。今
涅槃後。五百聖人同共次比輕重持犯。聚於一處。僧
尼二部戒本二十揵度。上於貝葉。今指此律之所詮。
故云斯戒。若具足應合云。故制斯戒律不同順正將迦葉罸阿難
七事名制戒律也


次結成上意。言觀至術者。觀者察也。攬也。下律即第
四分五百結集文也。鈔主即能觀人。下律是所觀教。
凡者諸也。並懷異術者。並懷兩字屬五百羅漢之心
不取諸家悞解也。異術兩字。屬彼外道及惡比丘。自慶如
煙之術。當初迦葉。聞斯異術。遂興結集之心。今師觀
覽下久五百聖人情懷。莫非並為對上二謗之詞。而
[003-0047c]
興興教矣。故五百結集文云。我今可共論法毗尼。勿
令外道以致餘言譏嫌。沙門瞿曇法律如烟上是本文。今
鈔引文迴互名言。意在易解也上申正釋竟。搜玄記云。迦
葉結集竟。有富那羅比丘。將五百徒眾到。白迦葉言。
我聞巳結集法藏。當時不預斯會。今欲聞之。迦葉遂
命波離重為念。彼云。諸皆忍可。唯其八事。佛巳曾開。
今不合制。我親記持至今不忘。然富那羅。但見前開。
不聞後制。名為異術。因茲迦葉立制云。若佛先所不
制不應制等。以其異術故立斯制。證須結集巳上記文。今
依京承破云。此文本為證結集教興。若約不忍可八
事為異術者。結集後事也。全成顛倒。證義不成也。


三分宗教興。言三至別者。異宗者。謂前明佛在日慈
心興教。涅槃後結集教興。百載之內。五聖任持。百載
之餘。因有乖諍。五部聿盛。宗計各殊。五分十誦等文。
故云異宗也。宗則有其多別者。顯正云。藁本初云。宗
則有其十八。後段為多別。意唯五部也。


言且至准者。且者約略之詞。就五部內四部巳到此
方除婆麤富羅律本未至。又於四內解脫律。但有戒
本。餘三有廣律文。就五部中。僧祇是根本。遍順五見。
不生偏執。又須除之。又於二部之中。五分當世少見
行。若論盛行不越十誦。今將此部對我四。以辨優劣。
意在歸宗也。薩婆多者。舉部主之名字也。戒本繁略
者。謂十誦著三衣內衣戒。各有六條。不得太高太下。
象鼻多羅參差複皺等。其文太便。唯一戒但云不得
[003-0048a]
立大小便。至於塔廟形儀。理須虔敬。彼宗全無塔戒
也。並是太略。此是一劣。指體未圓者。准南記云。指謂
意指。即教體也。以聲名句文為體。前文戒本。既有繁
略。即是教體。未得周圓也巳上申正釋。搜玄記約戒體未
圓。以彼二戒俱以色為體廣如彼述。或有約果體未圓。以
薩婆以多宗。是執計小乘極位。但證阿羅漢故巳上解覽
即知非。不能繁破也。又此三段之劣番於四分。亦有三段。若將

戒本繁略自作段釋者。便成四段。至下將四分翻時。
即全成剩長矣。思之。接俗揩定於時數者。接引也誘
也。俗謂在家二眾塵聾滯事之者。揩者准也。決定也。
如為俗人受五戒須盡形。八戒唯一日夜清足而受。
縱有緣礙雖開齊後。至明晨即謝。此並是揩定時也。
又五八之戒。俱須具受。即揩定數。彼云以佛制定故。
又五戒感人身故。若爾何故經中。有一分二分乃至
滿分優婆塞耶。答曰此約此隨中。或持一分二分等。
不論受時。若有人於彼宗。求受一二等戒。不開則於
接俗走之益是二劣故。御法例通於無準者。御謂秉御。法
即羯磨。將所秉法例同能秉僧也。謂彼意道。如能秉
僧結界。說戒但要四人。今集僧或有百千萬人。唯多
無過。若減四人。即不得也。今法亦爾。本秉單白。今作
白二。本作白四。乃至剩十番。唯多即善。減即不許。又
開黃門為和尚。和尚或在千人數外等此三劣也


二述讚當部之優。言今至約者。翻前三劣。成三優也。
曇無德是部主之名。舉人收法也。人法有序者。此正
[003-0048b]
翻前句御法。例通於無准。且人有序者。四人五人十
人二十人。更加一人二人三人。皆能辨事。並須清淨。
乃至百千人說戒等。犯者不許聽戒。故瞻波中一一
簡擇等。又於受戒時。和尚在十人內。不類彼將破戒
人為師。又在十人之外此皆有序也。又單白白二白四等
皆不許增減。故文云。如白作白。如羯磨法作羯磨。又
下鈔云。羯磨亦漏是非而乖違。號為非法。又心念不
許作對首。對首不得作心。此皆法有序也。軌用多方
者。軌儀用解多般方法。如能秉僧七種。隨事用時。各
有區別。是人軌用多方。所秉法八般。但心念至白四。
所辦事各別。是法軌用多方。此段共翻前文第三劣
為一優也。提誘唯存生善者。提謂携。誘謂接。唯者專也。存
在也。誘接俗人。意在生善。不可限局。如有求受一分
二分。或盡形。或一年半秊。五月三月。或一日半日。皆
隨他心。並聽受也。故經云。半分滿分等。皆約受得故。
如薄俱羅。受持一不煞戒。感五不死果。故知隨其多
少。皆得利益。此段翻前第二劣為二優也。立教意居顯約
者。教謂能詮也。意即意旨也。顯者多也。四分敬塔制
於多戒。謂佛塔聖境。理合導仰。一興供養千返生天。
故有二十六條戒。不同彼宗全無。即太成疎略也。約
者要即少也。如四分著衣小事。但言齊整著內衣。以
齊整之言。通收諸戒。不同彼宗列十二條極成繁也。
此翻前第一劣為三優也故戒疏云。四部之文。無越斯律。
名不虗稱。見重於今也。
[003-0048c]


次別明當部教興者。結上也。謂通明一大律藏三種
教興。下句生後局辨四分一律教興之意。謂前文中。
明佛隨機說法。雜通該三藏。及至引論。但明律藏說
在慈門也。又於結集教興之中。云故制斯戒。亦是偏
明律藏。又於第三分宗教興中。唯明各律部。亦是偏
明律藏。又將四分一律。對十誦辨優劣。意在歸宗。唯
明四分一律。是據當宗以辨。若准古記之中。相承云
永通明。即約三藏教興。下云當宗。即律藏八十誦也
此非解。問若言當宗。唯約四分者。何以向下開制例中。
引五分律文。又下云五部異執。豈不然耶。此豈非通
明五部教興。答不然。若引五分。伹為證於當部隨方
教興。非說五分教興。又引五部異執者。但即成機悟
不同之例。亦非通說五部教興。今鈔意歸宗。唯明四
分一律教文興也。


言夫不孤起者。謂教不獨興。要因緣感。如舍利弗唯
先請制廣教。佛但許之。未肯便制。謂未有起過之人
也。起必因人者。後有須提那檀尼迦六群十七群等。
相次而起漏洹因茲制戒防過也。人既不同同等者。
六群十七群等起過既各不同。立教亦有多別。喻似
病多故藥眾。便有一人犯多戒。謂跋難陀迦留陀夷。
或多人犯一戒。謂助破僧違諫是。或一人犯一戒。即
須提那是。或多人犯多戒。六群十七群等是。因茲遂
有僧尼二部戒本。安恐二十楗度等廣教興焉。言故
攝下。釋成多義也。謂攝受誘進。弘揚濟拔。軌儀用解。
[003-0049a]
其數非一。故曰實多。今未說諸餘。且舉制戒一事釋
者。皆先有能犯過人。次俗呵僧呵白佛。佛問彼。取其
自言的實巳乃呵。汝非沙門。非釋種子。何故最初犯。
乃以十句義。為諸比丘結戒。又須心境相當方犯。若
心不當境。境不稱心亦不犯。因茲便有通別二稱種
闕緣。更有初制重制。又對五眾犯有輕重。所對之機
既多。佛所立戒亦廣也。二明今略不多中。初言貴至
緒者。通標貴得本詮也。謂若據教興所為本意為人。
今但約教本詮。為人之意即得。如律遮性。開制機報。
事法之本。各詮緩急之義。今但要如此本詮大意於
制戒緣。由國主犯人親厚等。並是枝條。頭緒不用。一
一研覈考窮。如得魚忘筌。得兔忘[ㄇ@企-止/弟]。得忘言之喻。故
曰誠難覈其條緒也。言所以至過者。驗教興所為也。
所以兩字。躡上而生。謂上明起過之人既多。對機設
教非少。窮其本詮之意。開之與制。皆是為人。如儉開
八事。為存色身。豐時還制。為葢法身成就。並是為人。
又如斷草。無緣則制止。俗免謗僧之過。僧復免違制
之𠎝。若野火燒寺。則開意據。護於住處。亦是為人也。
顯持犯諒者。云亮者信也。信持一戒。能招生十利。近
得人天之果。遠證三乘。并令人厭犯忻持。意在無過
信知犯一一戒為因。如目連問罪經。因六欲天歲數
於地獄受報。今其厭怖不造惡因。亦意在無無過也
或有解云。諒者相也。即一部文中。顯持犯兩相人。離
犯成持。若此馳知。亦可求其興意此解亦通。言今束至也
[003-0049b]
者。標也。今者指法之談。束者收束束略也。一律藏者。
四分律也。以由用也。例者類例也。謂對機所說能證
之教。文相雖多。下所詮意旨。不過於五也。用茲五例。
往律藏中。徵求教興之意。可得是一見也。


二別釋中。言一以遮性往分者。謂一部律中。僧尼二
部。戒本三十卷文對境。制戒雖多。不離遮性二種。凡
對有情境上制者名性。對非情境上制者名遮。今以
此例。往律藏中。分別遮性。以一性字例收一切遮。明
其興意。釋中。言性惡至起者。且釋性遮二字。性遮惡
者。體性是惡故。十惡業道。不由佛制而有。佛未出時。
輪王化世之日。以將十善化人。不令作此十惡。若作
有違得業道罪。此通化教。佛成道後日。諸比丘起過。
於此十中。重䇿前七名戒。僧尼若犯。更加違制之罪。
此通制教。故戒疏云。如十不善體是違理。無論大聖
制。若作違行感得惡果。故言性惡。是故如來制戒防
約。又智論云。十善十惡。名為舊戒。亦云。主戒五篇七
聚。名為客戒。亦云新戒。今僧尼於此前七若犯。得兩
重罪。一業道道。二違制。設依篇聚懺。除違制之𠎝。猶
有業道之罪。後三意業。小乘不制。以佛慈悲。接外凡
夫。恐舉心動念。皆成犯戒也。遮戒因過便起者。解遮
名也。此戒佛未出世時。及初成道後。未制戒昨。並無
此戒目。俗流外道見草木等。春生夏長。執有命根。沙
門行慈。不合斷命。有此謗僧故。招當來惡果。佛為遮
彼人情。制令不斷草木堀地等。若作有違。但有一重
[003-0049c]
違制之罪。欲云因過云云


言然至急急者。釋性戒例也。文中許得作為文緩。開
中更有一重制限名急。如作前事時。狂亂無心。許作
無罪。是文緩。若一念心。了知是比丘即犯。是義急。怨
逼之緣。許與境合。是文緩。三時須無深心。是義急請戒
例此云。或有記中將違戒通別二緣。於此釋者。恐乖文

勢也。言謂至逸者。釋成緩急義也。隨諸重戒者。指二
百五十中所有性戒。名為重戒也非謂獨稱初篇四戒並有開
文者。謂戒戒之下。皆有通開別開。如顛犯心亂痛惱
所纏。是通開。怨逼及睡眠。無所覺知是別如盜戒開
作無主想。煞戒開作杭木想。忘語開作非聖法想。及
戲笑錯悞等。戒戒各有別開。例此委知。云文雖是開
者縱也。謂律中雖有開文。然於開作事時。心與教不
相應。不免放逸。故云開實結犯。設使成順教無違實
當不易。故云縱成持也。持之寔難下。舉戒條釋云。如
婬則三時無樂者。如初戒怨逼巳身。雖許與境合。應
須三時中。無一念深樂方開也。毀呰慈投者。舉罵戒
也。毀罵也。呰呵也。初罵曰始。罵了曰終。如文中開慈
心毀呰弟子。不犯者。約有慈濟人之心。念改惡從善。
內壞慈育。外現成威嚴。方名不犯也。既是等者。釋成
難持也相也。謂初戒三時不能制染樂心是根本貪。
毀呰始終無慈救心是根本嗔。謂諸有情無始時來。
慣習巳久遇境相應。發言纔呵。必先嗔恨。故下文云。
火內發先自焚身。如此貪嗔。對境之時。何能楚心令
[003-0050a]
無逸也。如毗尼母云。凡夫著水益薪足火全筌不沸
者。無是處也。身如筌。煩惱如火。外境如薪。今若能滅
煩惱火。去外境薪。即心水不沸也。言故至也者結也。
如律云。下至草葉不盜。又云過死不犯。證知護持須
急也。所以偏舉此二戒者。謂此二戒別約三時以明。
但舉斯二收諸性戒俱盡矣。


言遮至失者。辨遮戒例也。此遮開制以性不同性戒
開迷忘制明白。遮戒迷忘本分是開兼開明白。又性
戒制定。遮戒開制不定云云。一往制止者。一往謂巳
前也。謂俗人計草木有根見比丘斫伐。謂有損命之
致此譏呵。一往且制。若壞生者結提也。有益便開者。
謂若有野火燒寺等緣開斷草斫伐護守任處。是昔
制今開也。開後若譏毀。過興無緣。依前又制。即昔開
今制也。後忽更有緣事。又更重開。即昔制今開。如是
重重重制云云。言豈非下。釋成也。豈可也。非不也。存
在也。觀其開制不定者。可不是佛為存教化俗人分。
無謗僧之言。陷墜抂坑之過。抂抗即地獄也。草木實
無命。彼言有命。謗云。損生名抂。因此墮地獄。名曰抂
坑也。故攝論云。由誹謗正法。無底抂坑故。次一段故。
大慈設教意唯撿失者專也。謂佛施設其教意。專撿
校俗人謗僧之罪失故。


言故毗尼至也者。引證也。論第七云。犯罪有三。一緣
須提那等。二制謂用犯也。三重制。初唯制人。後目林
中。與畜生行。非重制云。乃至共畜生皆犯是急。若餘
[003-0050b]
厭戒心生欲捨戒還家後若重來許其七返名緩。又
三處各有緩急。一緣中最初未制戒。前作者不犯。二
制者。最初作人不犯。三重制中。若強力逼迫緣不受
樂不受犯。皆名緩。反上是急也。今尋之等者。尋此緩
急二儀。通望一切戒。皆有緩急也。如盜戒作無相親
友想不犯是緩。若心境相當下至草葉不盜是急。煞
戒作杌木想不犯緩。若明白心了知初識是人有殺
心皆犯是急。忘忌語戒向同意比丘說。或戲笑等不
是緩。若為名利。自稱得聖。皆犯是急也。遮中若有野
火燒寺緣。許斷草掘地等可知云云


二開制例中。言二以至也者。謂前約遮性巳明然佛
立教對機更有開遮兩別。今更以此例往律藏中。徵
求教興之意。問上遮性例中。云隨諸重戒。並有闕文
是開也。開實結犯是制也。又云。遮戒一性制止。是制
有益便開。既前科巳明。今何重述。答前約性緩急。以
辨開制。今據教文。非但佛在世開制。亦通未來。皆有
開制。與前別也。教則通於二世者。謂現在及未來也。
約斯二世開制。即是本詮。謂佛在日。同是一事。又同
時此處則制。或彼處開。此處制名現在世教也。或同
一處今秊制。或明秊開後秊制。此名未來教也。故知
律中開制之教。不唯西國及諸方。不准佛在世時柔
通末代。今以此例往律中。徵求教興意也。


言故文至也者。引五百結文集。明未來世教也。文當
第四分。故曰下文。彼云。迦葉結集竟。有長老富那羅。
[003-0050c]
共五百比丘。至王舍城迦葉所。白云。我聞大德與諸
羅漢。集法毗尼。我亦欲開。時迦葉遂今波離登座。為
彼重念富那比丘言。若前後諸事。皆悉可唯除事。我
親從佛。憶持不忘。儉開八事。悉皆得食。迦葉告曰。誠
如所說。以糓貴時。人民相食。佛慈愍暫開。後豐熟時。
又却制故。長老唯見前開。不聞後制。富那羅曰。佛是
一切智人。何得制巳更開開巳還制。迦葉云。只緣佛
是一切智人故。制巳更開開巳還制。今文中。是迦葉
答詞。今引其文。證佛在日立教不唯現在比丘。至於
像末巳來。亦同開制。故曰未來教也。此是上下竪說。
名時毗尼教。於此時中。亦有方毗尼教。謂今秊此處
豐制八事。明秊彼若豐還制此若儉還開。名方毗尼
教也。四分雖有文。非巧勝故。引五分證之。


言如五分至也者。明現在此教也。此但引五分。證成
方毗尼教。非謂說五分教興故。著如字也。准五分二
十六卷食犍度文云。雖我所制等者。五分律疏云。雖
我所制手揣食。若至餘方不生善。則不應用也。今云。
手揣食是西土風俗。如然不由佛制不可依也。更有
解。約大揣小揣等分別。亦不用也。今且舉三時分房
以釋。謂佛理平等無有主客。三時分房。本是佛制。若
此土依王法永係名額住持。不依三時分。即不應制。
雖非我所制者。如用匙筋著襪等。本非佛制。今順此
方須行。故云不得不行諸如此例。斯乃約時無別處所。不
同傍去。橫論名方毗尼教。亦名現在世教也。此言現
[003-0051a]
在者。但通約現在論。亦不局佛在日也。謂通萬二千
年中。同一日一時。皆名現在。次會通彼此。


言二教相融互兼彼此者。方毗尼時毗尼為二。非謂
四分五分也。相融者。謂相和融會也。今時中有方方
中有時也。且時中有方者。諸解雖多。不無雜亂。今依
鏡云。如儉開八事。本是竪說。為時毗尼。今將橫論。隨
方開制。如同是今日西土典。即制八事。東土儉便開
八事。東西不同。豈非時中有方。二方中有時反上可
解。隨舉一事。餘皆例之。


言三以至同者。第三例也。上雖知開制之教。被於未
來世。然於所被之機。報有男女差別。對其設教。亦有
多般。前既未明故。次當辨也。釋名者。酬因曰報。男報
優強。女報劣弱。男即志性堅強。女即稟性惋順。所以
強弱不定也。教亦重上君呼。聽者謂佛隨機說教。女報
弱故。能詮之教即重。如捨戒不許重來。夏中有緣。但
開受七日十六牧器須說畜等。僧報強故。清淨捨戒。
開七返重來。夏中有緣。皆開三種受日十六牧器大
須說淨等教意。即開聽也。文中重字。或平聲呼。亦通
僧即約重重開聽。以強故。尼不許重重以弱故上申正解
。顯正集中。約僧報強故制四重。尼弱故制八重。又

上根人果報強中下根人。即報強意恐不然。若約僧
尼制戒。是約制說。與此文不相應。若約上中下根以
解。又是機悟不同科中意也不取。就制深防限分者。玄
云。如摩觸戒尼深防中制與夷罪。以順煩惱重故。既
[003-0051b]
受觸身。恐成大惡。僧但得殘限分中制以大夫綱強
未必成大惡故尼八事。亦深防中制僧。或提吉限分
中制也。或有釋約飲用虫水并打摶戒。為深防限分
者非也。約行山世不同者。玄云。此約所行之行也。山
謂山問蘭若。世則聚落城湟。僧許居蘭若。有六夜離
衣。及不作日限離衣及過量。不乞造方殘等。尼不許
居蘭若。無前諸戒。設作有違。但得蘭吉。猶其報有不
同故巳上正釋竟。若准繼宗記云。上根之人居蘭若。佛為
說塚間樹下頭陀等。下根居聚落。佛說造房舍等巳上
記文。乍觀所爾細觀文勢却落。第二制教輕重門。第七

約行彰異喧靜科中。非此段文意也。


四以機悟為先者。標機悟為本詮也。謂前雖以男女
強弱例往收。然於律中。約所被機。根有利樂鈍。對其
立教。亦有不同。前所未明故次辨也。機者根機。悟者
悟入也。為先者。佛先觀機。後方稱機說法故。教門輕
重致隔者。由前所被之機多別故。能詮之教。亦輕重
多般。如律中問。是事有輕重差殊。且就資身具中。便
有六別。故戒疏云。如上士面王比丘胎衣隨身。及將
入法。誓不服餘衣。如來隨機教門制一也。二者堪耐
寒苦。大聖量機故制三衣。三者雖制畜三手足猶露。
如來量機故。開百一記識受持也。第四心用非利待
時待處須煙須如方能進業故。開畜長隨施而受也。
五者要假重物安身進道故。開被褥不令淨施。六須
眾實方字方遂心安佛開受用一宿得道巳上疏文。於此
[003-0051c]
六中前前重。後後輕。只向資身具上既有六般。豈非
輕重致隔。佛先觀機而制教。或有機聞說重。則厭離
心生。悟入道門。佛為說重重。或有機聞說輕。則生厭
佛則為說輕。由機有殊故。教多別也。五部異執等者。
引證即成上義也。然是也意道佛涅槃後百歲之餘
分成異部。亦是根機悟解不同。如曇無德部師。執結
淨地歌聲念戒。五錢成重護明相三品受日等。彌沙
塞部師。執直聲念戒。薩婆多師。執癈淨地八十小錢
成重等。皆由機悟不同。以此證前四分機悟亦別。非
謂通明五部教興也。


言五至失者。謂前雖四例以辨教興。然於律中有羯
磨法。并所被事。是比丘之葉。前既未說。故此明焉。言
事者。即所被事也。法者能被之法。今以事對法。并於
通局也。法唯楷式者。如單白三句。大德僧聽若僧時
到僧忍聽白如是十四字。羯磨五句。大德僧聽誰諸
長老忍者默然不忍者說等三十一字。如是十四字。
並須楷定。缺剩不成。若乖文意指。即中間所被之事
亦不成也。事通情性者。即二四三中間所被之事。通
情非情。并一合事懺治舉受日等。是情事二房。結諸
界等。是非情事。離衣杖等是合事。隨境制得失者。但
隨前境。應教如法。如沙彌無遮難結界唱相。標限明
二房。無妨難衣重人病等。為如法名。反得上名失也。
或記三性之緣者。就有情事中。更約三性分別。如受
戒懺罪受日等是善性。治舉呵諫等是不善性。顛狂
[003-0052a]
羯磨是無記性也。或隨世譏而起者。起如學家羯磨
目比丘往學家受施。令他竭盡招世譏嫌。乃作羯磨。
遮令不往。此法因世人譏嫌而起也。遮不至白衣家
法然。今明此一例者。下文云。頭尾一言不得增減故。
衣教秉法披事方成。准此以為大綱也。


言且略引等者。結前五例也。且者未盡之詞。束五略
例名諸條。薄知者粗魯之意。方者所也。詣至也。且約
大途。引斯五例。教興之意。亦得薄知。總撮包舉。即為
求菩提也上申正解也。或有記中釋云。且將此五向律藏
中。收教興意。然於五中。皆有輕重。此由未明至等。二
所方作七例辨釋。今且約五例明之故。薄知方諸也。
今意不然。若作此解。似生下第二輕重門。意念拋却
三種五種興意。為求泥曰之門。去而不取言。總撮至
矣者。謂上明三種五種教興。未審興此教文究竟。怖
求何事。故立此門。通明興意。總者通也。撮略也。包者
包羅。舉者起也。覽上三種五種教興。名為總撮莫由
無也。非由不也。極濟也。接引也。凡即凡夫庸者常也。
今包羅舉起教興之意。皆為極濟接誘凡夫庸常之
流。令依教進修。斷惑證理。是本意也。泥曰泥洹涅槃
梵。皆是梵語。此云不去不來不生不滅也。新云波利
泥嚩喃。此云圓寂。圓者周遍義。簡異有為諸法自相。
非如地水火風。各附本體。寂者寂靜。簡異有為法共
相。非如生住異滅。雖遍不寂。對此作四料簡。一圓而
不寂即細四相。二寂而不圓即前五無為。三亦圓亦
[003-0052b]
寂即此涅槃。四非圓非寂即因位色心。今鈔存舊語。
但云泥曰也。釋此不同三門分別。一列數釋名。二出
體。三辨得人。初列數有四。一自性清淨。二有餘依。三
無餘依。四無住處。釋名者。一自性清淨。涅槃自性者。
本體義也。清淨者不染義也。謂此涅槃本性巳來。二
障不染。一切有皆有一雲之性。如雲中月。無諸染污。
故云清淨。有圓常寂靜之用。名為涅槃。攝用歸體。自
性清淨。即涅槃持業釋。二有餘依涅槃有即對無立
名餘依。即二乘無學五蘊身是。謂無始巳來。被煩惱
障於餘殘所依。今二乘無學。能依煩惱。雖無所依之
身。且在於此身上。證得涅槃。故名有餘依。涅槃有即
餘涅槃有。是體體上。有所餘之用。有餘依即涅槃持
業釋。有餘依之涅槃依士釋。問無色界第四果人無
色身。何名有餘依。答雖無色身而有四蘊在。亦得名
有餘。更有三餘八依等。廣如論述。三無餘依涅槃者。
無者對有彰名。謂無學人化火焚身巳後。無此五蘊
餘依。向此餘殘。依滅盡處。顯得此涅槃故。號無餘依。
無餘即依持業釋。無餘之依依士釋四無住處涅槃。
謂菩提證法空理時。不住生死及涅槃故。凡夫無智
樂住涅槃菩提。證法空理時。有大智故。簡異凡夫。不
住生死有悲故。簡異二乘。不住涅槃。由斯二利。悲智
兩槃。無其定止故。名無住處涅槃。無住處即涅槃持
業釋上例數釋名竟。二出體者。初自性清淨涅槃真如為體。
六真如中。即實相真如也。有十義解真如非此求述
[003-0052c]
廣在論說也。二有餘涅槃。用出煩惱障。真如為體。故
論云。謂即真如出煩惱障。問前三果人所證真如。亦
出煩惱障。應名有餘依涅槃否。答出盡故。彼所依身。
不號餘依。問苦依身在餘依未滅。何故證得涅槃。答
苦依身。雖在而煩惱。並無所證真。如得名涅槃。故論
云。雖有微苦未滅。而彰永寂故。號涅槃也。第三無餘
依涅槃。用出生死苦。真如為體。故論云。謂即真如出
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無。眾苦永寂故名涅槃。第
四無住處涅槃。用出所知障真如為體。謂因證法空
真如故。令根本智斷障不住生死。後得智起悲利生
不住涅槃。故論云。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之
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盡未來際。用而常寂出界
三辨得人者。意道凡聖之中。為復盡具為有不具

者。故論云。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
唯我如來。可言具四。言一切有情。皆有初一者。謂一
切三乘五性。見道前。見道後。前三果人。皆但有自性
清淨涅槃。二乘無學容有前三者。容有是不定義。就
此便分二類。一定性。二不定性。定性者。有前三除無
住處。不定性。有二自性。及有餘依也。問定性之人身
智既在。云何證得無餘依耶。答證有餘依也。體無差
別。俱是一生空真如故。若爾此二涅槃。既同一體。云
何簡異。答體雖是一。約顯有殊望出煩惱障。顯即號
有餘。望出生死苦。顯即名無餘。問不定性。證有餘依
時。亦得無餘。依何得不具三。答若定性後時化大焚
[003-0053a]
身。決定顯得故。其不定性。雖證得無餘涅槃。而迴心
入變易不化火故。所以不顯。但具二也。聲聞既爾。緣
覺例之可知。次約大乘者。地前頓悟。菩薩但初一。若
漸悟者。有學迴心。加有餘依。若登地巳上頓悟有三
際。無餘依漸悟者。若有學迴心。有二加有餘依。若無
學迴心。有三加無住處也。唯我如來可言具四者。當
體是自性清淨。得自受用心。是有餘依。捨變易生死。
得無餘依。斷所知障。得無住處。問云何善逝得有餘
依涅槃。此問意道。若佛位得有餘依涅槃。涅槃可如
來得有分段苦依身也。答有兩說。一約變化身解。二
約實報身解。初約化身者。論云。雖無實依。而示現有。
不同二乘有苦依身苦身。若說佛位實分段身。名有
餘依。理實即無。若約示現邊說。何如亦有示。同二乘
苦諦之身。斷煩惱障。證有餘依涅槃故。次約實報身
辨者。論云。或苦依盡說有餘依。非苦依在說有餘依。
謂觸脫道時。捨有漏五蘊變易苦依。得無漏五蘊實
報樂依。故經云。捨無常色。獲得常也。受想行識亦復
如是。即餘樂依。名有餘依涅槃也。更有多義。廣在論
文。若也繁云恐非急要。今鈔意者。上諸興意。雖即三
五不同無。只為行人心壞此果。即是教起之事意也。


次下引證。言故文至故者。是律增三文也。彼云。佛語
諸比丘。增戒學。增心學。增慧學。學此三學。得須陀洹
斯陀含阿羅漢。是故當學。爾時阿難。在波羅奈城鷄
園中。有孔雀冠波羅門。至阿難所問。瞿沙門。何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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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比丘。制增戒學。阿難答曰。為調入貪欲嗔恚愚癡
令盡故。制增戒學。又問云何為學。答為求須陀洹等
四果故。今鈔中。迴改律文詞句也。問斷惑由慧。云何
言戒。答能為遠因故。先須戒為首。定慧方生。故論云。
戒防麤非定除細亂。慧剪性結。慧不孤起。必依於定。
定生有原功由淨戒。從本立稱。言戒能調也。鈔文之
中。有四果字。雖是引證。然屬小乘。次漸修行。必略不
明。却成疎脫。廣如義圖。寄在臨文。別抄解釋云云


言下諸門中至焉者。玄云。諸門者。指下九門也。所述
制意者。即所敘述。制於九門之意也。止隨前事者。謂
隨輕重等九條之事。更不重述。涅槃之果。令後進修
之。人尋下九條。皆知不離。為求泥曰是其意此解々局不取
今依顯正云。指三十篇門。本意在此。應先難曰。此門
明下諸篇興意為盡未。若盡不得名大綱。若總盡。何
故下篇。更別有來意可引鈔。答下諸門中寺云云。諸
門者。三十篇也。謂下篇維明來意。但各敘本篇之意。
不通明一切教興。如標宗但述標宗來意。集僧但述
集僧來。故曰止隨前事。今此一門。通明一切興教。令
後學人。尋此一門之條。知下諸篇教興之本。皆在此
門之內即本也上來第一門竟


四分律鈔簡正記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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