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098 梵網經菩薩戒略疏-明-弘贊 (master)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卷八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廣州寶象林沙門 弘贊 述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違本念而妄為。恃權勢而橫作。制限非法。破滅三
寶。罪若彌天。焉名好心而受佛禁戒者乎。】


「若佛子。皆巳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四部
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
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形像。佛塔。經律。
立統官制眾使安籍記僧。菩薩比丘地立。白衣高座。
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薩正應受一切人供養。
而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
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


【皆巳信心受佛戒者。此總標能制所制。皆巳信心
受佛正戒也。能制即明作制法。所制謂為官走使。
二俱得罪。四部弟子者。按諸經律。即四輩弟子。比
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據義疏。則居士。居士婦。
童男。童女。僧尼既巳出家。復令還俗。在家二眾。不
許出家。故云不聽。問。王官可作制法。豈四部亦能
制四部耶。答。或父母。兄弟。子女。互相制限障礙。故
不聽也。如付法藏經云。闍夜多尊者。詣城乞食。見
[008-0761c]
一烏。便微笑。弟子問之。尊者曰。過去劫中。我欲出
家。父母不聽。強為聘妻。得一子六歲。我復欲去。父
母教兒抱住我脚。啼哭言。父若捨我。依誰養活。先
當殺兒。然後可去。由此兒故。不得出家。從是九十
一劫。流轉六道。未曾得見。今以道眼觀見彼烏。乃
是前子。愍其愚癡。久在生死。是以微笑。若障人出
家。罪報惡道。後生人中。眚盲無目。是故智者。見人
出家。方便成就。勿作留難。又老女人經云。時有貧
窮老女人。聞佛說法。心開意解。阿難白佛。此女人
何以智慧乃爾佛言。是我前世發意學道時母也。
又問。是母何貧乃爾。佛言。拘留孫佛時。我欲作沙
門。是母慈愛。不聽我去。我愁一日不食。由是五百
世貧。今者壽盡。當生彌陀佛國。如經所說。子障父
母。父母障子。感報若是。況其夫妻兄弟朋友。互相
障礙。罪當如何。不聽出家。是滅僧寶也。不聽造立
形像佛塔。是滅佛寶也。不聽書寫經律。是滅法寶
也。立統官制眾。安籍記僧者。安設簿籍。記錄僧名。
同世編戶。統官攝僧也。白衣高座。比丘地立。非兵
奴之事主如何。菩薩乃人天師範。說法律令生妙
慧。受供養使種福田。如子之事父。猶臣之敬君。而
甘自媟。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如何。縱王臣強逼。
而僧可殺。不可辱。即一死而存正教。何苟生以壞
法門哉。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者。謂王臣曾巳好心
受佛正戒。正當興隆三寶。護法為心。始不忘靈山
[008-0762a]
涅槃會上。諄諄付囑之旨。而反作破滅三寶之罪。
非忤逆如何。問。既云是逆。云何但犯輕垢。答。以王
臣在家。未堪制重。而其得罪。感報實重也。仁王經
云。佛告波斯匿王。後五濁世。國王王子大臣。自恃
高貴破滅吾法。橫作法制。不依佛教。制我弟子。不
聽出家。造佛塔寺。立統官制。安籍記錄僧事。比丘
地立。白衣高座。又云。未來世中。四部弟子。諸小國
王太子。乃是住持護三寶者。轉更破滅三寶。如師
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也。各壞吾法。得大
罪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以漸為惡。其壽日減。無
復孝子。六親不和。天神不祐。疾疫惡鬼。日來侵害。
死入地獄餓鬼畜生。如經所說。宛同今制。其好心
受佛戒者。時當自慎也。


○第四十八破法戒。


僧有過犯。自有如來法律治罰。而反令王官陵辱
內眾。破壞正教。深玷法門。非大士護法心慈悲心。】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
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弟子。作繫縛事。
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
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


【本以好心出家受佛正戒。故為王官所重。後被名
利所迷。自失初志。內雖毀戒。外現威德。是以凡有
言說。王官無不聽用。而令作世間治罰。使內眾弟
子。無辜受罪。或繫縛手足。禁閉身形。故如獄囚之
[008-0762b]
法。或無禮輕賤訶責。故如兵奴之法。種種刑辱內
眾。於心奚忍。雖自不顧身後遺殃。而且現前寧無
羞顏。何以貪名利。而自敗巳德。恃王官。而喪本良
心。依佛法中得利。不念報恩。而反加害。破壞法門。
正所謂惡魔比丘也。師子蟲者。師子乃百獸之王。
故無有禽獸。能食師子者。惟師子身中生蟲。能食
師子肉。非外蟲能食。如來正法。天魔受化。外道歸
心。故無能破壞。惟於佛法中出家。不依佛教。乃能
破壞耳。若出家五眾有過。當以佛法律治罰。或使
懺悔。或作驅𢷤等羯磨。豈宜以王法陵辱。致使王
官損福。善神出境。是則非獨破法。而復令國作難。
經有明文。寧無恐懼。】


「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
破。而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
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
獄。經於百劫。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
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亦無孝順之心。若故
作者。犯輕垢罪。」


【法身由戒而成。利生由戒而度。故應保護。如父母
之慈念一子。念念在懷。猶子之敬事父母。事事無
逆。如是慈念敬事於戒。則無有毀破之者。菩薩寧
受三百萬杖。百劫之劇苦。不忍一聞謗破佛戒之
聲。何以故。雖楚痛萬端。惟是苦我一身。謗戒即破
滅正教。壞佛法身。使無量眾生而失信心。沉淪苦
[008-0762c]
海。不得解脫。其隨謗者。永墮阿鼻。然聞聲猶且乃
爾。況自作破壞佛戒。復教王臣作破壞佛法因緣。
治辱僧眾。自既不知護法。而反作破法之事。是為
忤逆三寶。無孝順心。故得罪也。大集經云。佛言。若
有眾生。為我出家。剃鬚髮著袈裟。設不持戒。彼等
悉巳為涅槃印之所印也。若有以非法。而作惱亂。
罵辱毀訾。以手刀杖打縛斫截。若奪衣鉢。及種種
資生具者。是人則壞三世諸佛真實報身。則挑一
切人天眼目。時大梵天王白佛言。若為佛出家。剃
鬚髮著袈裟。不受戒。受巳毀犯。其國王與作惱亂
罵辱打縛者。得幾許罪。佛言。大梵。我今為汝且略
說之。若有人於萬億佛所。出其身血。於意云何。是
人得罪寧為多不。梵王白言。若人但出一佛身血。
得無間罪。尚多無量。不可算數。墮於阿鼻大地獄
中。何況具出萬億諸佛身血。終無有能廣說彼人
罪業果報。唯除如來。佛言。大梵。若有惱亂罵辱打
縛剃鬚髮著袈裟片。不受戒。受而犯者。得罪多於
彼。何以故。是人猶能為諸人天。示涅槃道。是人巳
於三寶中。心得敬信。勝於一切九十五種外道。其
人必速能入涅槃。勝於一切在家俗人。唯除在家
得忍者。是故人天應當供養。何況具能持戒。三業
相應者。其有王臣見有於佛法中出家者。作大罪
業。但擯出國。不得鞭打。何況鞭打出家具持戒者。
十輪經云。佛言。若有破戒比丘。如敗膿血。退失墮
[008-0763a]
落聖道果證。為諸煩惱結使所壞。猶能開示一切
天龍人非人等。無量功德。珍寶伏藏。是以出家。若
持戒。若破戒。我悉不聽國王大臣宰官。讁罰繫閉
鞭杖。乃至斷命。況復餘輕犯小威儀。破戒比丘。雖
是死人。有戒餘力。猶如牛黃。是牛雖死。人故取之。
亦如麝香。死後有用。能大利益一切眾生。惡行比
丘。雖犯禁戒。其戒勢力。猶利益無量人天。譬如燒
香。香體雖壞。熏他令香。破戒比丘。亦復如是。自墮
惡道。能令眾生增長善根。以是因緣。一切白衣不
應侵毀。輕蔑破戒比丘。皆當尊重守護。心地觀經
云。復有一類福田僧。於佛舍利。及佛形像。并諸法
僧。聖所制戒。深生敬信。自無邪見。令他亦然。能宣
正法。讚歎一乘。深信因果。常發善願。隨其過犯。悔
除業障。當知是人。信三寶力。勝諸外道。百千萬倍。
亦勝四種轉輪聖王。何況餘類一切眾生。如鬱金
華。雖然萎悴。猶勝一切諸雜類華。正見比丘。亦復
如是。勝餘眾生。百千萬倍。雖毀禁戒。不壞正見。以
是因緣。名福田僧。若供養如是福田僧者。所得福
德。無有窮盡。大集經云。爾時一切天龍八部神等。
得增上信巳。白佛言。我等一切。從今以往。護持正
法。若諸國王。見有為佛出家。受持禁戒。或不受戒。
或受而毀犯。如其事緣。治其身罪。鞭打之者。我等
不復護持養育。如是國王。捨離彼國。以捨離故。令
其國土。而有種種疾疫。饑饉。刀兵。俱起。非時風雨。
[008-0763b]
亢旱毒熱。傷害苗稼。令佛出家弟子。悉向他國。使
其國土。空無福田。若有佛弟子。但著袈裟片者。若
有宰官鞭打彼等。其王不遮護者。我等亦當出其
國土。問。誠如經說。天龍尚乃爾護法。豈王臣而不
護持。奈有貧窮避難。竄人法門。不守佛戒。冐犯國
法。諫之而不從。𢷤之而不去。內律治而不得。則將
如之何。答。若果有大罪。玷辱三寶者。寧除一人。而
全三寶。不可全一人。而禍及三寶。如大集經云。寧
捨身命。護一如法比丘。不護諸惡比丘。是王捨身
當生淨土中。若隨惡者。是王無量世中。不復人身。
不治則斷三寶種。奪眾生眼。犯過比丘。應須治者。
或不與語。或不共坐。或擯出一國。乃至四國。有佛
法處。治如是惡比丘。諸善比丘。得安樂受法故。使
佛法久住不滅。涅槃經云。佛言。譬如國王。諸羣臣
等。有犯王法。隨罪誅戮。而不捨置。如來世尊。不如
是也。於毀法者。與作驅遣羯磨。訶責羯磨。為欲示
諸惡行之人。有果報故。有持戒比丘。護持正法。見
壞法者。即能驅遣。訶責徵治。當知是人。得福無量。
不可稱計。勝鬘經云。佛言。菩薩所有恒河沙數。無
量行願。皆應攝入一大願中。所謂護持正法。護持
正法者。是大境界。乃至少護持正法。令魔波旬得
大憂惱。我不見餘一善法。能令惡魔生此憂惱。惟
少護持正法之者。按唐書。顯慶元年五月。敕天下
僧尼。有犯法者。以僧律治之。不得與民同科。斯誠
[008-0763c]
聖王賢臣。不忘靈山之囑。王臣如此尊重三寶。護
持法門。而出家者。反作破法事。實為僧中之大賊。
法門之惡魔。經云。毀犯禁戒。猶能為諸人天。示涅
槃道者。謂其雖為煩惱所逼。毀犯於一時。然戒破
而見不破。恒說正法。時懷慚愧。故云其巳於三寶
中。心得信敬。又能讚歎一乘。深信因果。故瓔珞經
云。捨戒不捨大願。破戒不破正見。斯人終得還復
清淨。優波離問經云。住大乘菩薩。於初日分時。有
毀犯罪。當中日分時。不捨行一切智心。如是菩薩
得戒蘊具足。若中日分時。有毀犯罪。當後日分時。
不捨行一切智心。則菩薩戒蘊。亦復具足。非同今
者無般若慧。自謂有智。常作惡業。不畏後世。撥無
因果。無慚無愧。邪見之徒。可比也。今時復有爭占
田地。及住處等。躬持詞狀。詣於公庭。而甘為屈膝。
勝則猶恨責彼不深。負則自取刑辱。大玷僧倫。了
無羞愧。猶云我受菩薩大戒。誠可恥也。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從揀擇受戒戒。至此破法之九戒。應一一習學。恭
敬奉持。不可暫忘也。


○三總結。】


「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過去諸菩薩巳誦。
未來諸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


【前巳一一勸持。今復總舉三世菩薩誦以勸持。可
謂大悲諄諄慈誨無倦。雖粉身碎骨。亦奚足云報
[008-0764a]
哉。


●三流通分二 初正囑流通 二結頌迴向流通。


○初正囑流通。】


「諸佛子聽。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巳誦。當誦。今
誦。我今亦如是誦。汝等一切大眾。若國王王子百官。
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
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眾生。化化
不絕。得見千佛。為千佛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
生人道天中。」


【此是釋迦如來。付囑在座道俗大眾。令流通此戒。
以此五十八戒。是諸佛之本源心地。菩薩眾生成
佛之根本。故三世諸佛。及今佛皆誦。汝等一切在
會大眾。受菩薩戒者。囑令行五事。一受持莫失。二
闇讀通利。三朗誦令聞。八部獲益。四解悟義理。為
人廣說。五書寫流通。普利一切。大士授諸眾生心
地大戒。彼既得戒巳。彼復書寫此戒卷。轉授一切
眾生心地大戒。此諸眾生。既得戒巳。復書此戒卷。
轉化將來一切眾生。如是三世。化復轉化。展轉相
因。如燈燈續𦦨。無盡無絕。正所謂荷負三世佛法。
誘化一切。然無盡燈是也。如是三世一切眾生。依
戒修行。故皆得見本源千佛。佛為授手。摩頂授記。
從今以往。不墮三惡八難。以至成等正覺也。佛性
常住戒卷者。此是舍那心地佛性常住不變不易
之戒。故一受直至成佛。不同聲聞戒。止在一生也。
[008-0764b]
世世。是離苦。常生。是得樂。以此戒能止身口意之
非。故不墮惡道。出生萬善。故常生人天。原此佛性
心地大戒。因該果海。果徹因源。即凡成聖。而豈止
離三惡生人天耶。須知如來未出世時。天竺之人。
多樂生天。佛且暫就初學凡情未契心源者。起其
忻善報。厭惡道苦。而為說也。今佛初會說法。若直
示之以極果。恐其心生疑惑。致有退失正戒大益。
或由此戒力。不墮惡道。常生有佛世界人天中。見
佛聞法。速階不退也。】


「我今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眾。當一心學
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
廣明。三千學士。時坐聽者。聞佛自誦。心心頂戴。歡喜
受持。」


【略開者。謂七佛法戒。非止五十八。今所說者。是略
示七佛法戒。如一毛頭許。俾就初機易學。則歡喜
奉行。如欲廣知戒中事理。當如大本無相天王品
中詳明也。三千學士者。未階妙覺。猶居學地。故名
學士。時如來勸百萬億大眾。當一心學。而在會三
千諸大菩薩。聞佛自誦。故尊重頂戴受持。此亦舉
先學。以攝百萬億之初機也。】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上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
說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億釋迦。亦
如是說。」


【初明一日月世界。一釋迦如來說舍那所說心地
[008-0764c]
十無盡戒法竟。後明千百億日月世界中。千百億
釋迦如來。悉同說舍那心地十無盡戒法。故云亦
如是也。今單舉十重。不言四十八者。以此十戒。包
攝無量諸戒。況四十八。故云無盡戒法也。】


「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為
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亦如是。」


【前明一佛說舍那所說心地十無盡戒。千百億佛
悉亦同說。今明於十住處。說諸法門。下文總結千
百億釋迦。及一切諸佛。說諸法門。亦如是也。】


「千百億世界。蓮華藏世界。微塵世界。一切佛心藏。地
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
說無量一切法藏竟。千百億世界中。一切眾生受持。
歡喜奉行。」


【世界之多。不可以數說。故舉微塵喻之。一塵喻一
世界。故云微塵世界也。蓮華藏世界。具足無量微
塵世界。如是千百億世界。微塵世界。總不出一蓮
華藏世界。如是世界中。一切諸佛同具心等諸藏。
故同說諸藏。藏者。包含之義也。一心藏者。惟一真
如心體。圓包太虗。具足萬法。無量妙用。故如藏也。
二地藏者。心體本無分別。平等如地。出生無盡諸
善功德。故如藏也。三戒藏者。心體本空。而具足無
盡戒法。容納無量福河。故云藏也。四行願藏者。心
行善事曰行。心所尅期曰願。行海無邊。願門無盡。
故云藏也。五因果佛性常住藏者。心之始修名因。
[008-0765a]
終之所證名果。然因該果海。果徹因源。因果互融。
而證法身。是名為佛。法身性本寂滅。湛然常住。而
不變不遷。圓包法界。量等虗空。故云藏也。心藏。地
藏。戒藏。正顯此非小乘波羅提木叉。乃菩薩本源
心地正法戒也。如是一切佛者。即上千百萬億。蓮
華藏。微塵世界諸佛也。如是無量諸佛。說無量一
切法藏。如此五藏。該盡無餘。而戒藏為五藏之樞
要。握樞要。而萬行備。聖果圓。是故三世一切諸佛
同說。千百億世界一切眾生。各各尊敬受持。歡喜
奉行。】


「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說。」


【心地相相者。元心地無相。而戒有持犯。即心地之
相。相有總別。十重是總。四十八是別。總有無量。別
亦無窮。重重無盡。猶天帝網。如欲廣開發明心地
事理之相。當如大本七行品中說。然此品。今此方
無也。


○二結頌迴向流通。


此頌雖非佛說。而文義備悉。或西土賢聖所置。或
此方哲人所安。乃讚歎持戒。勸學。度生。發願。迴向
之文。如比丘戒本。初述讚頌。中列戒相。後結頌迴
向。方合三啟之義。今闕初讚頌。以今經非全本。品
兼上下故也誦戒式中。略具讚頌。】


「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


【強是勇銳堅固義。忍即生法忍也。慧是般若慧。由
[008-0765b]
生法忍。而心不動。以般若慧。而斷惑證真。是知此
心地大戒。故非愚小淺慧所可堪受。乃明達智者
方能持也。未成佛道間者。能堅持此戒法。汝定成
佛。今雖未成。而於其中間。世世先獲此五種福德
利益也。安獲者。由戒德力故。安然而然自得。非虗
望強求之也。下五種利。出地持經。】


「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護。二者命終時。正見心歡喜。
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此是諸佛子。」


【一由保重堅持諸佛心地之戒。故得諸佛慈悲愍
念。常為守護。令其安修道業。成就自行。無致退失。
及魔所得便。故般若經云。如來善護念諸菩薩是
也。二由自具正見。了知善惡因果無爽。毀戒即墮
惡道。故終時必心生怖畏。持戒則往生佛剎。故終
時心自生歡喜。比丘戒本云。如人自照鏡。好醜生
欣慼。是也。三謂此戒是三世菩薩敬重愛護。同學
同持。豈不生生世世。在在處處。常為三賢十聖。諸
大菩薩提携。與之為友耶。四謂六度萬行。無量眾
善功德之聚。若能持戒品之一度。其餘諸度萬行
功德等。悉皆成就也。五謂此戒是本源佛性之戒。
性自賢善。身口業淨。任運止惡。任運生善。止惡是
慧。生善是福。今生堅持。則晝夜福德智慧。任運增
長。後世二嚴圓滿。成佛極果。號曰兩足尊。一切佛
子從戒而生。今能持戒。福慧漸滿。即是諸佛真子。
[008-0765c]
當來紹繼佛位也。】


「智者善思量。計我著相者。不能生是法。滅壽取證者。
亦非下種處。欲長菩提苗。光明照世間。應當靜觀察。
諸法真實相。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去。如是一心中。方便勤莊嚴。菩薩所應作。
應當次第學。於學於無學。勿生分別想。是名第一道。
亦名摩訶衍。一切戲論惡。悉從是處滅。諸佛薩婆若。
悉由是處出。」


【決定了知故名為智。即是以般若觀慧。審思籌量。
知外道凡夫。迷本真心。謬計神我。妄執四大為自
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故不能發生是心地戒
法也。滅壽取證者。二乘灰身滅智。取證枯寂涅槃。
故非下菩提種子處也。如欲增長菩提道芽。當來
成等正覺。以智慧日。照曜世間。破諸眾生。煩惱闇
宅。惟在今時。以般若觀慧。靜觀諸法真實相也。一
切諸法。皆從緣生。緣生無性。當體即空。空即真空。
真空無相。故云實相。即本源心體也。真空實相。不
屬有為身心。故非生滅。不墮二邊。故非斷常。不墮
數量。故非一異。本離動靜。故無來去。如是諸法。唯
是一心。菩薩欲得莊嚴本源心地。還從自心起用。
以方便智。照心境界。境界即是實相。故云靜觀察。
所應作者。謂大士應於戒定慧。次第習學。菩薩修
進六度萬行。無戒而不持。無善而不修。無生而不
度。所謂萬事門中。一法不捨。故云學。觀察一念不
[008-0766a]
生。前後際斷。萬法俱息。所謂金色門頭。一塵不立。
故云無學。若起念分別。即是有為心識。非般若智。
則不能趣人第一中道。摩訶衍。此云大乘。暫起分
別。即凡夫有無。二乘偏見。非大乘中道。若趣入大
乘中道。則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之戲論
惡見。從是而滅矣。薩婆若。此云一切智相。在因名
般若。在果名薩婆若。即是諸佛一切種智。諸佛種
智。皆由不起分別。滅諸戲論。直入中道。而出生也。】


「是故諸佛子。宜發大勇猛。於諸佛淨戒。護持如明珠。
過去諸菩薩。巳於是中學。未來者當學。現在者今學。
此是佛行處。聖主所稱歎。」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詞。欲得諸佛薩婆若。宜應發
起精進勇猛。堅持諸佛心地淨戒。如護明珠也。然
珠體本自潔淨圓明。大士持戒不染故淨。無虧故
圓。癡暗破故明。是為善護持也。此戒是三世菩薩。
所同習學。而證菩提。十方諸佛。所共行履。而趣涅
槃也。佛是聖中之聖。故稱聖主。佛子如是勇猛。護
持淨戒。故為諸佛之所共讚歎也。】


「我巳隨順說。福德無量聚。迴以施眾生。共向一切智。
願聞是法者。悉得成佛道。」


【我者。作頌人自稱。今亦可以為誦戒者稱也。隨者
不乖經文。順者不違戒旨。謂我今說此心地大戒。
即有無量福德積聚。心無悋惜。盡以迴施一切眾
生。悉同趣向如來一切智智。不向人天二乘小果。
[008-0766b]
復願有聞如是戒法者。盡成無上佛道。葢由此戒
一言一字。皆從舍那心地流出。是諸佛之本源。菩
提之根本。故一聞之。則永為佛種。豈不成等正覺。
伹由根有利鈍。修分勤墮。故成有遲速。若得一念
相應。前後際斷。生佛無二。古今冥一。又何遲速之
有哉。】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卷八



音義



五濁
一眾生濁。謂此末世眾生。不孝敬父母師
長。不畏惡業果報。不修善法也。二見濁。謂眾生邪
見熾盛。不修正道也。三煩惱濁。謂眾生愛欲。慳貪。
瞋諍。誑惑。惱亂心神也。四命濁。謂眾生惡業日增。
壽命短促也。五劫濁。謂饑饉。疾疫。刀兵。三災起時。
眾生無不被害也。


二嚴
福慧圓滿。莊嚴盧舍那身也。


六塵
謂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能染污眼耳鼻
舌身意之六根。故名為塵。


福田僧
謂有人供養此僧。得無量福。世世不受
貧窮。得大富樂。如沃壤田。多獲成實。今俗訛稱不
勤齋戒。坐食田地者。為福田僧。大違經旨。


師子
梵語㕽多。此云師子。方頰。大骨。身肉肥滿。
頭大。眼長。光澤明淨。眉高而廣。牙利白淨。口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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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齒密齊利。舌赤白色。雙耳高上。髦髮光潤。上身
廣大。膚肉堅著。修脊細腰。其腹不現。長尾利爪。其
足安立。身有大力。食不過時。


皇臣護法


元魏宣武帝。景明二年。詔僧有犯。悉付昭玄都統
法師。以內律僧制判之。


梁武帝。制僧尼犯過。依佛律行罰。


唐代宗。永泰元年。詔出家沙門。尊居三寶。其令天
下官司。毋得捶辱僧尼。


徽宗宣和。敕吳國公。主敬重空門。品官庶民。有毀
辱僧尼者。照祥符三年指揮。


宋景德三年。敕品官。無故毀辱僧尼。口稱禿字者。
勒停見任。庶民流千里。


元世祖。見僧有過。不加王法。止令閱教懺悔。


生法忍
生忍有二。一謂於恭敬供養順境中。能
忍不著則不生憍逸。二謂於瞋罵打害逆境中。能
忍則不生忿恨怨惱。是為生忍也。法忍亦有二。一
者非心法。謂寒熱風雨饑渴老病死等。二者心法。
謂瞋恚憂愁疑婬欲憍慢諸邪見等。若於此二法
能忍不動。是名法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