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079 維摩義記-隋-慧遠 (master)




維摩義記卷第二


沙門慧遠撰


弟子品者。此品之中命聲聞弟子問疾。良以
聲聞學在佛後故名為弟。從佛化生故復稱
子。從其所告以題章目名弟子品。


次隨文釋。於中略以三門分別。一對上生起
以釋來意。二對後科分。三依文正解。來意如
何。兩義釋之。一約序義釋其來意。二就正宗
以解來意。言約序者曲復有二。一就佛以釋。
前品維摩現病起發。維摩現病原為起說須佛
影響故。從此已下如來告問起彼所。說所告
[002-0445a]
人先告聲聞故此品來。二就維摩顯德以釋。
前品之初直嘆顯德。前品之末寄說顯德。二
得名為寄化顯德。從此已下寄對顯德。先對
聲聞顯其德高故此品來。約序如是。言就正
宗釋來意者。前品之中因凡問疾明教凡法
從凡至聖。從此已下因聖問疾明教聖法。教
聖之中先教聲聞故此品來。來意如是。次科
其文。於中有二。一約序科判。從此至後獨寢
一床以疾臥來文別有三。一維摩詰念問為
由。二如來因念告命問疾。三維摩念文殊師
利與眾來下空室待問。二就正宗科判其文。
從此訖盡香積品來文別有二。一維摩詰念待
聖問。二佛知下如來告問顯其所說。科別如
是。次釋其文。先解初段維摩所念。言爾時者。
生念時也。長者維摩起念人也。自念疾等正
興念心。然此句中念待聖問。非念為病。良以
維摩悲物情深。待化如渴。故興此念。維摩現
病專情為物。心雖為物得佛影響化事方成。
故念自己寢疾于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病
為慈境。故念自己寢疾于床。愍苦唯佛故念
世尊。佛有深慈於苦多憐故念大悲。舉佛大
慈欲使如來愍己病苦并憐所化為己必問。
有大慈者見應憐故復怪嘖。寧不垂愍寧謂
安也。我今病苦安能忍此而不垂愍。上心憐
不名之為垂。愍謂悲愍。下佛知心遣人往
問。佛知其意興告所由。下正告之。先告不堪。
後告所堪。便足佛以何義通告不堪。解有三
義。一為彰如來心等不偏。所以通告。與涅槃
中普告大眾令問相似。第二為欲廣寄眾言
[002-0445b]
顯維摩德故須通告。告命不堪彰其德高。告
命堪者顯其德妙。第三為欲廣寄眾言以顯
維摩所說之法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不
堪彰昔所說。後告所堪明今所說。等是通告。
以何義故。先告不堪後告堪者。解有兩義。一
者欲次第等告令問成上三義。以是義故先
告不堪。若先告堪後則無宜告不堪者。第二
為欲約對不堪顯後能問。所問人高所說必
深。令人渴仰。以是義故先告不堪。告不堪中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如來熟知聲聞不堪。何
勞通告。解二有三。第一為顯佛心平等。與
涅槃中先告比丘令問相似。第二為欲廣對
眾人顯維摩德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聲
聞。對之以顯維摩德高超出二乘。後告菩薩。
對之以顯維摩德高過諸菩薩。第三為欲廣
寄眾言。以顯維摩所說之法故須通告。故下
文中先告聲聞明其所說教聲聞法。後告菩
薩明其所說教菩薩法。等是通告。以何義故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解有三義。一聲聞近佛。
隨近先告。菩薩不爾。為是後告。第二為欲聲
聞菩薩等告令問成前三義。以是義故先告
聲聞。若使如來先告菩薩。後則無宜更告聲
聞。以彼劣故。第三義者約法次第。前品之中
明教凡法從凡至聖。故此品中次告聲聞。對
之以顯教聲聞法從小至大。故至後品方告
菩薩。對之以顯教菩薩法化法應爾。就此品
中所告聲聞凡有五百。前十別列。餘悉總舉。
就前十中對初九人明法身因。對後一人明
法身果。就前九中對初八人明修行法。對後
[002-0445c]
一人明出家法。就前八中對前七人明修善
法。對後一人彰滅惡法。就前七中對前六人
明修道行。對後一人明起通行。修道行體。起
通行用。就前六中初舍利弗明不住行。次對
目連明入證行。對後四人明助道行。此即地
經同相三道。就初人中先告後辭。即告舍利
汝行問疾是告言也。舍利名字已如上辨。是
王舍城波羅門子。其父本是南天竺人。外祖
先是王舍城中大論義師。王與封邑。舍利父
至與其論義。外祖受闕。王奪其封與舍利父。
外祖因即嫁女與之生舍利弗。其舍利母先
與其兄摩呵𤘽絺羅共為言論恒不及兄。至
懷舍利論常得勝。𤘽絺因是入出更學後生舍
利。年始七歲。十六國中論義第一。後佛出世
從佛出家。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故餘論中讚
嘆舍利唯餘佛世尊。一切眾類智慧及多聞
欲比舍利。於十六分中不能及其一。今先告
之。何故先告。以其慧勝弟子中標為是先告。
問曰前說聲聞德劣故佛先告。舍利既是弟
子中勝。何故先告。釋言舍利慧行雖上餘行
劣他故後先告。以聲聞人各有第一殊勝事
故。我不堪等是辭言也。於中初辭次釋後結。
我不堪任至彼問疾是初辭也。所以下釋。故
我下結。釋中所以自徵起後。我有何所以云
言不堪。下正辨釋。昔曾彼呵為是不堪。於中
先舉被呵由緣。時維摩下出被呵辭。時我世
尊聞是語下由己卑闕彰己不及。初中憶昔
舉被呵時。曾於林中出被呵處。宴坐樹下彰
被呵事。宴猶默也。默坐樹下名為宴坐。宴晏
[002-0446a]
相監。晏是安義宴是默義全別。今彰宴矣。下
出呵辭。所以須呵為使舍利捨小舉大并利
餘人。於中初言維摩來謂總以標舉。言告稱
謂不別顯之。先呵後教。唯舍利弗不必是坐
為宴坐者是呵言也。唯是敬辭。舍利出家。維
摩在俗。俗須敬道。是以言唯。下悉同然。勝坐
未彰未可全非故云不必。下出教辭。於中先
舉次教後嘆。夫宴坐者是總舉也。夫是語端。
此舉菩薩勝坐之法。下別教示。於中六句。相
從為四。初句為一教離凡行捨相證寂。次二
為一教離小行即寂起用在淨恒染。次一為
一重教離凡捨證寂。後二為一重教離行在
染恒淨。就初句中不於三界現身意者欲色
無色是其三界。凡夫在於欲色兩界受色形
果名為現身。在無色界受心法果說為現意。
菩薩了知三界虛妄但是心作。證實除捨無
處可在。為是不於三界地中而現身意。是為
結之。次兩句中初句依定即寂起用。後句依
慧。在淨恒染。就初句中不起滅定現威儀者
滅定是其九次第中滅盡定也。滅盡心想名
為滅定。義如別章。此應具論。威儀是其四威
儀也。行住坐臥是四威儀。聲聞滅定捨四威
儀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聞威儀事識心起。
入滅定時事識心滅。故捨威儀。菩薩威儀起
處有三。初則依於事識心起。次則依於妄識
心起。終則依於真識心起。如實三昧法門之
力自然而現。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能雨寶物。
三種心中前二無常。滅定能滅。後一常心。滅
定不滅。其所滅者在滅定時不起威儀。其不
[002-0446b]
滅者雖在滅定常現威儀。今據後義以教舍
利。是故說言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不捨道法
現凡事者聖慧是道。煩惱業等是凡夫事。聲
聞在道捨凡夫事。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
聞之人未得法空。見煩惱等有而可畏。斷已
入聖。故得聖已不能現前。菩薩窮空知有如
幻。在而不畏。故常行攝化眾生。所以不捨。故
下文中說行非道為通佛道。又復菩薩證入
緣起三昧法門。法門力故自然普現共凡夫
事。如涅槃說。大般涅槃能建大義。即其事也。
聲聞之人未得此法所以不能。次一句中心
不住內亦不在外為宴坐者六根是內六塵名
外。凡夫心識依於六根增上緣生名為住內。
依於六塵緣緣而起說為在外。菩薩不爾。知
根與塵妄想心起如夢中根夢中塵。心外無
法。以知無故離不起。不復依之集起心識。
故不住內亦不在外。故下文言不念內外行
於平等。又復妄心是無常法六識並起。始起
之心必有依託。所託中強者名根弱者稱塵。
真心常住無所依託。以無依故不可宣說強
根弱塵。今教舍利捨妄取真故。不住內亦不
在外方為宴坐。後兩句中初句明其現起見
惑而行聖道。後句明其現起修惑而證涅槃。
就初句中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為宴
坐者五見之心名為諸見。身邊邪見戒取見
取是其五也。菩薩隨化常現超之名為不動。
以不離故。故下文言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
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雖現
起之內心恒止。故常修行三十七品。不斷煩
[002-0446c]
惱入涅槃者隨化現起貪嗔癡等名為不斷。
內心恒寂名入涅槃。是為結之。此等諸行難
言方成故名為宴。聖所安處說之為坐。上來
別教。若能如是所印可嘆勝令學。上舉呵辭。
時我世尊聞是默止不能加報申己卑𨷂彰己
不及。此語順於外國語法。順此應言世尊我
時聞是默止不能加報。前辭次釋。故我不任
結己不堪。次告目連令往問疾。目連性字𤘽
律陀。父先無子從𤘽律陀樹神求得。因與立
稱名律陀。是王舍城輔相之子。先與舍利同
事那若。心專求道而無所得。設謂無道。那若
垂終病中微嘆。二人請問。師何所嘆。那若答
曰吾念世人恩愛所縛。其南天竺金地國王
身喪火殯。夫人戀憶投火而死。吾為之嘆。二
人私記。那若死後有諸商人金地國來。二人
訪問如那若語。二人便言師定得道。但我非
人遂共要契。若有所得必相告語。為要之後
佛始出世。頞鞞比丘入城乞食。舍利見其進
止異常知有勝師。待乞迴還舍利便問。汝師
是誰。頞鞞答言是大沙門。重問汝大沙門何
所宣說。頞鞞答言諸法因緣生大沙門所說。
諸法因緣滅大沙門所說。舍利問之豁然悟
解。即於言下道證初果迴至本處。目連遙見
即知有得尋便問之。舍利還以所聞具答。目
連聞之亦悟初果。二人因即投佛出家。徒眾
二從往至佛所並得羅漢。目連於佛弟子之
中神通第一。今命問疾。於中先告後辭不堪。
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初總了知。釋
中所以自徵起後。下正辨釋。於中有四。一舉
[002-0447a]
己昔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彰被呵辭。三說
是法時八百居出發菩提下教呵利益。四我
無此辨自申卑𨷂彰彼難及。初中憶昔舉被
呵時。入毘耶離於里巷中出被呵處。為居士
說陳被呵事。說何等法。文中不辨。當應為彼
白衣居士說戒說施生天法等。故下被呵。自
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益目連及諸
居士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舉。唯下是
別。別中不當如仁者說是呵辭也。教不應法
故曰不當。又不應機亦是不當。夫說法下教
其正說。於中有二。一約所說法體以教。二夫
說法者無說無示下約就能說之儀以教。前
中廣顯法寶之相令人證入。於中初總。法無
不別。法相如是豈可說下以理及責。就初
總中夫說法者總舉說事。當如法說總以教
勸。當如法寶體性而說。法無生下隨法別教。
於中廣顯法寶體相令依宣說。法寶體相如
涅槃經念法中說。妙寂離相圓具眾義。諸佛
菩薩所遊行處常恒不變。此即經中佛性真
法如來藏矣。藏是一切諸法實性。是實性中
無諸法相。故此文中破相顯之。宣說無生亦
無諸法。言雖說空約實而辨。故下文中皆就
法體說無眾生無壽命等。然法虛融義無不
在。今此且約五陰及與十八界門而演說之。
餘類可知。先就五陰明法離相法無我所。離
我所下就十八界明法離相。眾生起計多在
此處故就論之。前五陰中句別有十。辨義唯
二。前之四句明人無我。後之六句明法無我。
二無我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人無我中四
[002-0447b]
句何別。初句明其真法體中無有眾生。第二
無我第三無壽第四無人。此即是彼勝鬘經
中如來藏者非我眾生非命非人四種義也。
我眾生等四種何異而須別遣。通釋一物其
猶眼目。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宣說
陰體以為神主名之為我。和合之中計有定
實說為眾生。相續之中計有神性任持不斷
名為壽命。作用之中立有主宰說之為人。番
對彼故說無我人眾生壽命。故彼轉女身經
說云觀內無我外無眾生。內外和合無其壽
命畢竟清淨。所以無人。觀內無我陰體非神。
外無生者五陰集用望其陰體名之為外。於
中無實名無眾生。內外和合無壽命者陰共
假生相續名命。無別命體畢竟清淨。名無人
者宰用名人。以無我體人用亦無畢竟淨。文
中初言法無眾生正明理無。謂於真實法寶
體中無有眾生。所無有三。一無橫計神我眾
生。二於假名眾生之中無其定性。三無假名
眾生之相。此等皆是情相之有故悉無之。餘
用類爾。離生垢者彼情顯理。取我之心名眾
生垢。真法之中無此我心名離生垢。以無垢
心故無眾生。第二句中法無我者正明理無。
亦真法中無三種我準前可知。離我垢者破
情顯理義同前解。此兩句中破情顯理。後二
句中破相顯理宜須記知。第三句中法無壽
命正明理無。亦真法中無三種壽。準前可知。
離生死者破相顯理。若真法中有其生死。故
可就之說有壽命。既無生死就何說壽。第四
句中法無人者正明理無。亦真法中無三種
[002-0447c]
人。準前可知。前後際斷破相顯理。有為之法
前後相起。前為前際後為後際。若真法中有
此二際。則可就之以說於人。真中無此。就何
說人。於情為有於理本無。番情顯理故說為
斷。非有所除。就後六句明法空中初二離相
次二離名。次有一句結前離相。末後一句結
上離名。初兩句中前之一句正明離相。相後
之一句破去心緣成前離相。就初句中法常
寂然正明理無。真法不動故曰寂然。滅諸法
者破相顯寂。五陰是相於真本無名滅諸相。
有相不寂無故寂矣。就後句中法離於相正
明理無。於真法中無五陰相名法離相。無所
緣者破相顯理。若真此中有相可緣不名離
相。於真法中無相可緣故法離相。以無所緣
能緣亦無。次兩句中前之一句破名破說。後
之一句破去心覺成前離說。就初句中法無
名字正明理無。謂真法中無彼妄想所立名
字。言語斷者破去言說顯成無名。名是言本。
以無名故言語不生名言語斷。舉語言斷成
名無矣。就後句中法無言說離覺觀故破情
顯理。覺觀言因。以真法中無覺觀故言語不
生故無言說。麁思名覺納思稱觀。此皆精
道。真法出情故無覺觀。次下一句結前離相。
法無形相正辨理無。謂真法中無陰形相。以
此結前離相之義故說無相。如虛空故類以
顯之。真法離相似世大虛故言如空。自下一
句結前離名。法無戲論正明理無。理外名言
斯成戲論。真中離此名無戲論。以此結前離
名之義故說無戲。畢竟空故釋以顯無。永絕
[002-0448a]
言論名畢竟空。上來就陰明法離相。自下第
二就十八界明法離相。六根六塵及以六識
是十八界。文中句別有其十九。初之一句明
人無我。後十八句明法無我。就初句中法無
我所正明理無。明真法中無我及所義如上
解。離我所故釋以顯無。法空中句雖十八相
從為三。初有六句明六根空。法無動下五句
之文明六識空。法離好下七句之文明六塵
空。初六句中前三破相。後三即實。就前三中
初句約識以明根空。第二得塵以彰根空。第
三約自而顯根空。就初句中法無分別正明
理無。於真法中無有六根生識了塵名無分
別。離諸識故釋以顯無。於事分齊六根生識。
真中無此名離諸識。以離諸識故無分別。第
二句中法無有比正明理無。根塵相對名之為
比。真中無此名法無比。相待者無釋以顯無。
以無根塵相形待故說為無比。第三句中法
不屬因正明理無。於事分齊根從因起與因
作果名為屬因。真中無此名不屬因。不在緣
故釋以顯無。親生名因疎助稱緣。有緣可在
則可對之說其屬因。無緣可在知復對何說
為屬因。亦可緣者因之別稱。言不在緣當知
猶是不在因矣。不能重言彰不在緣。生不離
緣因之為在。真不假緣故曰不在。不在緣故
不屬因耳。後三句中約如法性實際三藏以顯
即實。此三何異。於真法中空名為如。有名法
性。非有非無說實際。真云何空。離相離性。云
何不空。具諸佛法。云何復名非有非無。有無
同體。此如法性實際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
[002-0448b]
論。所顯真法共此三門同體義分。故得以法
即如法性實際等也。就初句中法同法性當
相正辨。如來藏中一切佛法名為法性。所辨
真法與彼一體。一而不異故說為同。法性云
何而說同乎。法性清淨常恒不變。所辨亦爾
故說同矣。入諸法故釋以顯同。入猶順也。順
諸法性故名為同。此一體法云何名順云何
名入。體性雖一義門恒別。義別體同故得云
入。下皆同爾。第二句中法隨於如當相正辨。
不異如義。法界雖別空理不異故說為如。所
辨之法順彼如理故名為隨。此與如一何得
言隨。義如前解。門別義同故得說隨。前同此
隨言左右耳。無所隨故釋成隨義。以於有法
無有隨故。隨順如也。第三句中法住實際當
相正辨。際謂際畔處之別稱。窮實之處名為
實際。所辨真法即於實際名之為住。前隨此
住言左右耳。諸邊不動釋成住義。不為有無
二邊傾動故住實際。其次五句明識空中前
二破相後三即實。前兩句中初約塵以明識
空。後句正就識體明空。就初句中法無動搖
正明理無。六識之心往來取塵名為動搖。真
法常住不同於彼名不動搖。不依六塵釋以
顯無。不同六識六塵生故無動搖。就後句中
法無去來正明理無。六識之心三世流轉名
為去來。去是過去來是未來。真法不爾故無
去來。常不住故釋以顯成。現在名住。若使真
法曾住現在故可對之說去說來。法無現住。
知復望何說去說來。此二遣相。下三即實。即
三脫門。三脫之門義如後解。法順空者順空
門也。隨無相者隨無相門。應無作者應無作
[002-0448c]
門。前順次隨後說其應。綺亦言耳。亦以真
法與此三門義異體同故得說順說隨說應。
就後七句明塵空中初有四句。正就塵體以
說其空。次有一句。約根辨空。次有一句。復說
塵體以明其空。末後一句約識論空。就初四
中法離好醜明離塵相。於事分齊塵有美惡
名為好惡為名醜。真法無此故說為離。法無
增損明離塵法用。順益名增違總稱損。真
法離此名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明離
塵體。六塵之體有起有盡說為生滅。屬人曰
歸。真法無此故無生滅。亦無所歸。此一分竟。
法過眼耳鼻舌身心約對六根以明塵空。於
事分齊六塵是其六根所行不名為過。真中
無塵根等不及故名為過。此兩分竟。法無高
下還就塵體以辨其空。於事分齊塵有勝劣。
上地塵勝名之為高。下地塵劣說以為下。真
法離此故無高下。常住不動釋無高下。此三
分竟。法離觀行約識辨空。於事分齊塵為識
緣不離觀行。於真法中無塵可緣。是故名離
一切觀行。上來別教。法相如是豈可說者以
理反責。牒前所辨名法如是。名相但絕心行
亦無豈可宣說。上來得就所說以教。下次約
就能說以教。於中先教離四種心。然後說下
結勸宣說。何者四心。一教除見心。二當了下
教離癡心。三以大悲不教捨小心。四念報
恩下教遠凡心。初句之中教令遠離我人之
報名除見心。於中初先法說以教。夫說法者
無說無示明無說人。將言對法名之為說。以
言對人目之為示。於理實無名無說示。夫聽
法者無得明無聽人。以聽對言目之為聞。將
[002-0449a]
聽對法說以為得。於理亦無名無聞得。次以
喻顯。譬如幻士喻無說人。為幻士說喻無聽
人。當建下勸。第二句中教知根法然後起說
名離癡心。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勸知根也。以
前目連說不應機故勸了根。善於知見所罣
礙勸知法也。以前目連言不當理故勸知法。
第三句中教修廣心。教生大意名捨小心。以
大悲者教修廣心。廣念眾生名為大悲。讚于
大乘教生大心。以心大故稱讚大乘。第四句
中教離魔業外道邪學名遠凡心。念報佛恩
教離魔業。依佛法而得利益及欲加損名背
佛恩。菩薩番彼念欲護法名報佛恩。不斷三
寶教離外道。外道習邪乘違正法名斷三寶。
菩薩番彼自求正法轉教他人能令三寶相續
不絕。是故名為不斷三寶。上來別教。然後說
法總以結勸。上來第二明教呵辭。第三教益。
第四目連自中卑闕。文顯可知。前辭後釋。
是故不任總結不堪。前對舍利明不住法。次
對目連明其證法。下對四人明助行法。於中
初對迦葉須菩明乞食行攝功德法。後對富
樓及迦旃延明入法行攝智慧法。就前二中
初對迦葉明乞食法。後對須菩明取食法。就
後二中初對富樓明起行法。後對迦旃明生
解法。所辨如是。先告迦葉令法問疾。迦葉
是姓。字摩訶波羅耶檀那。此翻名為大施先
矣。摩訶是大。檀那是施。波羅耶者名之為先。
是王舍城波羅門種家極臣富。婦名婆山。其
人昔於遊葉佛時作薄像師。時有一女。時一
金玔。倩此像師修營佛像。由斯福善恒相逢
[002-0449b]
遇。今值佛世還為夫婦。身並金色。在俗無欲。
同皆出家齊得羅漢。其中委曲事如經說。迦
葉即於佛弟子中頭陀第一常行乞食。今命
問疾。於中先告汝行問疾。迦葉眾多將大以
標。下辭不堪。於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
釋中所以自徵起後。下對辨釋。文別有三。一
舉昔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時我世尊聞說是下自彰卑闕顯彼難敵。初
中憶昔舉被呵時。於貧里乞出被呵事。迦葉
立意立憐其貧者無有福善現受貧總。今
受其施欲令當富。故貧里乞。由斯不等故後
被呵。自下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為使迦
葉棄小學大是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舉
下別顯之。別中先呵。住平等法應次行下是
教辭也。呵中初言有慈悲心而不不能普是
正呵也。捨富從貧出不普不普事。又復前句
有慈不普違於菩薩等慈故呵。捨富從貧違
頭陀中次乞故呵。教中有三。一正教。乞食二
名乞心。二以空聚下就乞食時教妨過儀。三
者若能不捨八邪已下就乞食後教生道法。
前中四句準事不次。次而論之。行乞為始次
乞第二取為第三受為第四。但今文中為欲
次乞教令利他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之為
受同教自利。故迴後說。又得次乞教捨二乘
居使之過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受二事同
教捨凡生死之過。故迴後說。初次乞中住平
等法教修等心。番前有慈而不能普。應次行
乞教修等行。番前捨富從貧里乞。後三句中
斯教自為言有隱顯。初句為離生死之緣須
[002-0449c]
行乞食。第二為斷生死之因須取揣食。第三
為捨生死之果須受彼食。就初句中為不食
故應行乞者食是身緣。得淨法身方能捨遠。
彼淨法身要修捨世資生之業。乞食資身行
道方得故為不食。須行乞也。第二句中為壞
和合應取食者因能聚果名為和合。內證真
道方以永離。其道必由捨世資生。從他取食
資身起行方能證會。是故為壞和合之相應
取揣食。自從他求。爾時名取。為不受故應受
食者不受生死有為之果名為不受。不受唯
佛。佛果二由捨世榮生。從他受取資身起道
方能剋證。故為不受。須受彼食他與領得方
名為受。自下第二教防過儀。以空聚想入聚
落者就入聚時教離人想。觀聚無人故名為
空。入聚多起男女等結故教修空。所見色下
就行乞時教離法想。於乞食時多於六塵而
生諸結。故教防離。然此文中於六塵境治法
各異。於色塵境教觀根空而為對治。於聲塵
境教觀境虛而為對治。於香塵境教類麁事
而為對治。於味塵境教離取心而為對治。於
觸塵教離能取及所取事而為對治。於法塵
境教觀境空而為對治。立從皆得為約此六。
教人多治顯隱異論。初言見色與盲等者盲
人無根於色不著。行者應爾。觀眼體空同盲
無根於色不取。故下文言若知眼性於色不
貪不恚不癡。餘亦應然。言所聞聲與嚮等者
嚮虛無無可貪取。觀聲似彼虛假無實無可
貪取。餘亦應爾。言所嗅香與風等者風事浮
麁人多不著。觀香似彼莫生貪著。餘皆應然。
[002-0450a]
言所食味不分別者標杓無心雖在諸味不生
分別。行者應爾。當如標杓除去心想莫生分
別。餘悉應爾。言受諸觸如香證者智證法時
不見己心以為能取。不見前境以為所取。行
者應爾。知身體空無其能覺。亦觀境空無其
所覺。故如智證餘亦應然。知法如幻無自他
性教觀性空。幻無定性諸法像此。幻法無體
名無自性。此幻法中亦無妄計我人等實名
無他性。本自不然今亦不滅教觀相空。如彼
幻化因緣法相畢竟空寂何但無性。相亦不
有。以無相故無法可生。故本不然。無法可盡
故今不滅。又知如幻明法非無。無自性等顯
法非有。無自他性明非性有。本自不然今亦
不滅明非相有。義如前解。又復知法如幻相
者明知世諦。無自性等明解真諦。無自他性
性空真諦。本自不然今亦不滅相空真諦。亦
如上釋。觀法既然餘塵類爾。上來第二於乞
食時教防過儀。自下第三就乞得後食用之
時教生道法。句別有十。前之三句正教起道。
中間五句彰益勸為。末後兩句嘆勝勸學。就
前三中初二教起利他之行。後一教修自利
之行。復前二中不捨八邪入八解脫約因以
教。聲聞獨善故捨八邪入八解脫。菩薩兼利
隨物現同故不捨八邪入八解耳。言八邪者
番八正說八邪。邪見邪思邪語邪業乃至邪
定。言八解者一義名彼八正之道為八解脫。
彼八與邪正相番故。亦可名彼內有色相外
觀色等為八解脫。修彼能治貪食過故。故下
文言佛說八解仁者受行。豈雜欲食而聞法
[002-0450b]
乎。故教人中言以邪相入正法者約果以教。
邪相世間正法涅槃。聲聞獨度捨邪入正。菩
薩兼益隨物現同。不捨世間而證涅槃。故不
捨邪入正法矣。上教利他下教自利。言以一
食施一切者下施眾生。施有二種。一施令食。
二以食施之。共將奉佛及眾賢聖為是須施。
供養諸佛及眾賢者上用奉聖。作決定意勿
得隨冥。為此施竟然後自食。上來三句正教
起行。次下五句彰益勸為。初有兩句。就上初
句不捨八邪入八解脫以明彼益。如是食者
牒前起後。下就論益。非有煩惱非離煩惱約
慧辨益。非入定意非起定意約定彰益。以前
不捨八邪義故非離煩惱非入定意。於八邪
中有邪見故非離煩惱。有邪定故非入定意。
以前入於八解義故非有煩惱非起定意。以
八解中有正見故非有煩惱。有正定故非起
定意。次有一句。就前第二邪相入正以明證
益。非住世間是前文中入正法也。非住涅槃
是前文中以邪相也。下有兩句。就上第三食
施一切供諸佛等以明修益。其有施者牒前
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下就論益。言無大
福無小福者就因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
凡夫小福亦無偏施。賢聖大福。言不為益不
為損者約果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持戒
之益施破戒之損。上來彰益。下嘆顯勝令人
習學。於中兩句。初言是為正入佛道不依聲
聞。前三句中結嘆初二不捨八邪入八解脫
以邪入正。行無偏著上順佛德名正入道。不
同聲聞捨邪取正。所以不依。為不空食人之
[002-0450c]
施者結嘆第三施以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
生福廣大故不空食人之施也。自下第三自
彰卑闕顯彼難敵。於中四句。一彰己昔日聞
法欣慶得未曾有。二即於下明已聞說準此
類餘乘於一切菩薩深敬。三復作念下彰己
昔日教嘆維摩斯有在家俗人之名。辨才智
慧乃能如是自在無礙。四其誰下明已因是
慕大厭小。其誰不發三菩提心是慕大也。從
是不復勸人聲聞辟支佛行是厭小也。前辭
次釋。是故不任總結不堪。次告須菩提令往
得疾。外國正名為須浮帝。傳者音殊名須菩
提。其須浮帝此名善吉亦曰空生。初生之日
家物悉空故名空生。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解
空第一。又傳無諍三昧亦勝。今命問疾。先告
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自徵起
後下對釋之。於中有四。一舉己昔日被呵由
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時我世尊聞此
芒然不識已下自申己闕彰彼難敵。四說是
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昔舉被呵時。入舍乞食陳被呵事。自下第二
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為益須菩并淨二百天
子法眼故須教呵。於此之中維摩初先取鉢
盛飯。後正呵詰。何不直呵乃先取鉢盛滿飯
乎。此有三義。一取其鉢為盡言論。若不取鉢
彼得切難喜畏捨去。故須取鉢。雖取其鉢下
須菩提猶欲捨去。說令不取。二若不盛飯望
直設難相涉慳過。為拂此迹故先盛飯。三欲
寄食以興言端故先取鉢盛滿飲矣。下正呵
之謂我總舉唯下是別。呵意如何。釋者不同。
[002-0451a]
若如生公肇公所釋。要須菩提證空平等上
齊佛下等凡乃可取食。若依什公釋顯難意。
要須菩提證空起用上等諸佛下同凡夫乃可
取食。又人復言徵須菩提令入法界緣起淨
門。上同諸佛亦入法界緣起染門。下同凡夫
乃可取食。若當準彼樂瓔珞經難意全別。今
應同彼。彼經如何。其須菩提夜夢。如來以金
色手而摩其頂。曉問如來。佛時答曰汝於今
日當得聞於未曾聞法。其須菩提聞是語已
入城中乞食。城中一女身佩瓔珞伎樂自娛。
因以呼之為樂瓔珞。其須菩提過至其家。是
女遂取須菩提鉢。盛滿飯已執鉢未還。問須
菩提。汝何故乞。為有我想命想人想而乞耶。
須菩提答。我無我想命想人想。是女復問。若
無此想為何乞食。須菩提答。諸佛世尊亦行
乞食。何獨見責。是女對曰。佛目無我想。須乞
但為物。云何為乎。彼中具辨為二十事故行
乞食。汝同彼耶。須菩提言。我未同佛。是女復
徵。自無我想便非自為。未同如來復非為他。
為何乞食。其須菩提默然無對。維摩今此責
相似彼。凡難聲聞乞食所為必用此法。離道
更無。故今維摩還用此理徵須菩提。其乞食
者無過自為無過為他。自為凡夫。其為他者
謂佛菩薩。若同此二乃可取食。其須菩提自
忖無此兩種所為。取食莫由。故下置鉢而欲
捨去。難意如是。文中有二。一約佛設難。若同
諸佛乃可取食。二若須菩提不見佛下約凡
設難。若同凡夫乃可取食。前中合十一句文。
初之一句徵令同佛證空平等乃可取食。後
[002-0451b]
十徵令問佛成就解脫之德乃可取食。就初
句中於食等者諸法亦等將食類法觀食體空
名為食等。以此類餘名法亦等。言諸法等食
亦等者以法類食觀諸法如名為法等。以此
類食名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者結聽取
食。就後十句徵令同佛解脫德中前九是別
後一總結。就前別中初之七句約行以徵。後
之兩句約人以徵。復前七中初五斷德。後二
行德。復前五中初之三句是煩惱斷。次一業
斷。後一苦斷。煩惱斷中初二見惑。後一修惑。
見惑之中初鈍後利。鈍中不斷婬怒癡者是
佛不住無為行也。婬者是貪。怒者是嗔。癡是
無明。隨化常起故曰不斷。此即是不行違通
道。亦即是下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
為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又二即是地
經之中發起勝行。涅槃經中佛非無偏常行
遍事。問曰此行為是佛作為是他見。釋言據
情。佛無心作。他見我為。就能是佛所作。佛作
有二。一是三昧法門力現。如涅槃說大般涅
槃能建大義納妃生子種種示現。亦如華嚴
善財所求一切法門悉能示現如是等事。二
修力故現。佛以過去大悲願力亦以發起殊
勝行力。雖無心想自然能現。是二相須。云何
相須。法雖能起起必假修。如似火珠雖能出
火見日方生。亦如水珠雖能出水見月方出。
此亦如是。故涅槃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
法無故異法滅壞。修雖能起起必依法。如聲
依谷方能發響。如形依鏡方能生像。此亦如
是。修力所現即是報應。法力所現即是法應。
[002-0451c]
一門既然。餘門率爾。亦不與俱是佛不住有
為行也。證實返望由來不有。無法可在名不
與俱。非是有法捨而不俱。後利中不壞身者
還是不著無為行也。現行身見而不捨離名
不壞身。而隨一相還是不著有為行也。理如
一相行證名隨。此約見惑以辨解脫。下約修
惑。不滅癡愛還是不住無為行也。無明住地
名之為癡。欲愛色愛有愛住地說以為愛。隨
化現行故曰不滅。起明脫者還是不著有為
行也。明是慧明翻對前癡。脫道心脫翻對前
愛。由斷故起於慧明。明即慧脫。由離愛結
故起心脫。此約煩惱明解脫德。下次得業。以
五逆相還是不住無為行也。殺父殺母殺阿
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是其五逆。此背恩
及違福田故說為逆。殺父殺母背恩故逆。後
三違於福田故逆。廣如別章。此應具論。隨化
現起名五逆相。如調達等諸業皆起以此五
逆。重故偏說。重尚為之輕不待言。而得脫者
還是不住有為行也。永絕業羇名得解脫。此
句約業明解脫德。不縛不解約對苦報明解
脫德。同前說。亦不為生死苦報所纓名為不
縛。隨化現受稱曰不解。上來約斷明解脫德。
下約智從。智有因果。不見四諦非不見諦約
因以論。示有見疑不觀諦理名非見諦。內實
覺了名非不見。斯乃地上通名見諦。非得果
者約果以說。此言略少。準前應言非得果非
不得果。且舉一邊。名佛為果。不捨一切菩
薩所行故非得果。實證菩提故非不得。今略
不辨。上來七句約行以徵。自下約人。言非凡
[002-0452a]
夫非離凡者內備聖德故非凡夫。現行凡事
化眾生故非離凡法。言非聖人非不聖者現
為凡愚化眾生故名非聖人。內具聖德故非
不聖。上來別徵。雖成一切而離諸法總以結
之。隨別難盡故須總結。此等皆是佛菩薩德。
徵令同之。乃可取食總結應受。具前德者乞
必為他故可取食。自下第二約凡設難。明同
凡夫自為而乞乃可取食。於中初明同諸外
道乃可取食。住八難下同餘凡夫乃可取食。
為與眾魔共一手下明同眾魔乃可取食。前
中有二。人同外道違佛法僧無行方便乃可
取食。二若須菩提入邪見下明同外道無解脫
行乃可取食。前中先令違背三寶。後結可取。
若須菩提不見佛者明同外道違離佛寶。不
聞法者違離法寶。彼外道下違離僧寶。同諸
凡夫外道為師故離僧寶。於中初明外道為
師。次明須菩提從之出家。後明須菩隨之墮
落。前中初言外道六師總以標舉。彼外道中
有六種人各別立見說為六師。次列其名。富
蘭那迦葉是第一人。迦葉是姓。富蘭是字。此
乃是其空見外道。末伽利拘賖梨子是第二
人。末伽是字。拘賖母名。將母以別名拘賖
梨子。此常見外道。刪闍夜毘羅胝子是第三
人。刪闍是字。毘羅母名。將母以別名毘羅胝
子。此一因見外道。亦得名為苦行外道。宣
說眾生受苦受樂皆由往因不藉現緣。往業
未盡不得解脫。多受苦行酬其往業。往業既
盡便得解脫。何耆多翅舍欽婆羅者是第四
人。何耆多翅舍是其字也。欽婆羅者是其𣯊
[002-0452b]
[飢-几+立/木]。被此為衣就之以標名欽婆羅。此自然見
外道。說一切法自然而有不從因緣。此涅槃
中納衣之即師。迦羅鳩馱迦旃延者是第五
人。迦羅是字。迦旃延是姓。此是自在天因外
道。說自在天為眾生因。眾生由之受苦受樂。
尼乾陀若提子者是第六人。尼乾是字。若提
母名。將母以別名提子。此不須修外道。說
諸眾生於未來世過八萬劫自然解脫。譬如
轉縷紈於高頂縷盡自止。上來別列。下明此
六與之為師。此初句竟。次明須菩因其出家。
後明須菩由之墮落。外道邪見造作邪業墮
墜三惡名彼師墮。須菩學之亦墮三惡名汝
隨墮。可乃取食結聽令受。世間違背三寶之
人為身求食。汝若同之為身求食乃可取食。
上來明其違背三寶無行方便。若須菩提入
諸邪下明同外道無解脫行。入諸邪見明無
道因。不到彼岸明無滅果。亦應結言乃可取
食。文中略無。上來第一明同外道乃可取食。
自下第二明同餘凡乃可取食。於中五句。前
三同凡無自利行。後二同凡無利他行。就前
三中住於八難不得無難無道方。八難如上。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明無道體。同惱有彰。
離淨無治。汝得無諍一切亦得明無道果。此
返言耳。若正應言一切眾生不得無諍汝亦
不得乃可取食。然此返言與下文中若彌勒
得菩提一切眾生皆亦應得其言相似。以何
義故為此返徵。彼須菩提乞食似凡。汝乞似
凡得無諍定。一切眾生乞食似汝亦應得之。
凡乞似汝不得此定。汝乞似凡亦同不得。乃
[002-0452c]
可取食。何者是其無諍三昧利根羅漢凡所
施為。常豫觀察欲界眾生未起煩惱起意將
護不與其競名無諍定。故雜心云云緣欲未
生恒依不動智慧。下二同凡無利他中其施
汝者不名福田無善益他。世間罪人供之無
福。供汝似彼。不生功德名非福田。供養汝者
墮三惡道有惡損他。世有增上造罪眾生。有
人樂惡愛其所作而供養之墮三惡道。供汝
似彼墮三惡道。及可取食。上來第二明同餘
凡乃可取食。自下第三明同眾魔乃可取食。
於中初先徵令同魔後結聽取。前中有八。初
四同魔有損他行。後四同魔有損己行。就前
四中為與眾魔共一手者明同魔業。魔專壞
亂作業同彼名共一手。中間兩句明同魔人。
作諸勞侶與魔為伴。魔能勞亂名之為勞。與
彼為伴名作勞侶。汝與眾魔及諸塵勞等無
異者自身作魔。魔是魔王。諸塵勞者是其魔
民。義如前。坌染眾生故說為塵。身皆同之名
等無異。於一切生而有怨心此之一句明同
魔心。於一切生欲壞其善名有怨心。上來損
他。自下四句明同諸魔有損己行。謗佛毀法
不入眾數。此之三句違背三寶明無道因。終
不得滅明無滅果。上令同邪。如是行乞乃可
取食總結聽受。具前過者須為身乞。汝若同
之乃可取食。上出呵辭。自下第三申己卑闕
顯己不及。於中初先彰己被難茫然不解捨
鉢欲去。後彰維摩安慰令住。就安慰中取鉢
勿懼總勸捨怖。下別安慰。別中有二。一舉化
人類須菩提明無能畏。二所以下將其化法
類己難辭明無所畏。前中維摩先舉化人問
[002-0453a]
須菩提。次須菩提以理正答。下維摩詰取其
所答類菩提。後勸捨畏。就初問中隨須菩提
意解以問。於意云何問其意解。於汝意中所
解云何。如來作化以是事語寧不者舉事正
問。何故偏言如來化人。如來辨勝難辭可畏。
為是偏舉。佛辨難當。以其化人無心想故無
真實故。用前難辭而難語之畢竟不畏。故今
反問。寧有懼不我言不也須菩正答。化人不
畏故曰不也。下取所答類須菩提。言一切法
如化者汎舉諸法類同化人。言一切法皆如
幻化明須菩提亦同化矣。汝今不應有所懼
者結勸捨畏。知身如化無能畏者故不能懼。
自下第二明己難辭。問如幻化明無畏所以
者何徵前起後。所以向前勸汝取鉢勿懼者
何。下對釋之。句別有五。初一切言說不離是
相明言如化。不離向前幻化相矣。道言一切
言說不離即顯向前難辭亦然。二至於智者
不者文下明於難辭。不應生畏此名菩薩以
為智者。良以智者知言如幻故於文字不著
不懼。舉彼智者於文字中不著不懼。今須菩
提同彼智者於前難辭不著不畏。三何以下釋
前智者不著所以。先徵後解。文字性離為是
不著。文字體空名為性離。四無有文字即真
脫下會前文字性離之義即真解脫。名前性
離為無字文。真解脫處絕離言辭。故無文字
即真解脫。五解脫相者即諸法也。以真解脫
即一切法皆離文字。皆離文故悉不可畏。此
第三竟。自下第四明維摩詰教呵利益。二百
天子法眼淨者入見諦道名法眼淨。由聞前
[002-0453b]
說證入初地見法顯了名法眼淨。非小乘中
得法眼淨。前辭次釋。故我不任總結不堪。次
告富樓令往問疾。其富樓那是其字也。此翻
名滿。彌多羅尼是其母名。此翻名慈。將母以
別名彌多羅尼子。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說法
第一。如法華說。故令今之今往問疾。先告
後辭。辭中還初總辭不堪。次釋後結。釋中所
以自徵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四。一舉本昔
被呵由緣。二出被呵辭。三時維摩入三昧下
彰其巧化。四我念聲聞不觀人下申己卑闕
以小自責。就初段中憶念我昔舉被呵時。於
大林中出被可處。為諸新學比丘說者彰被
呵事。說何等法。總知說小不知小中說何等
法。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益富樓
并令比丘捨小求大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
謂總舉。下別顯之。別中有四。第一呵其違欲
說法。二汝不能知眾生根下呵違根說。三欲
行大道莫示小下重就第一呵違欲說。四此
比丘久發大下重就第二呵違根說。初中四
句。兩句教兩呵。初言先當入定觀心然後說
者教觀欲說。二無以穢下呵違欲說。約喻呵
之。無謂勿也。以猶用也。小乘之法如似穢食。
比丘大欲事同寶器。勿用小乘穢弊法食投
於大乘樂欲寶器。三當知下教知欲說。觀始
知終故復教之。比丘念大汝須知之。四無以
下呵違欲說。約喻呵之。比丘大欲以似瑠
璃。小乘小欲事同水精。勿將餘人水精小欲
同此比丘瑠璃大欲。此初段竟。第二呵其違
根說中汝不能知眾生根原呵不知根。勿得
[002-0453c]
發下遮其授小。無得發起以小乘法法說以
遮。彼自無創勿傷之也喻說以遮。彼諸比丘
大根完具名為無創。教小侵損目之為傷。遮
抑不聽故言勿傷。第三重呵違欲說中約喻
以呵。於中三句。欲行大道莫示小徑是一呵
也。比丘求大名欲大道。小法卷狹如似小
徑。求大教小理所不應故云莫示。無以大海
內於牛跡是二呵也。比丘廣欲如似大海。小
結狹淺事同牛跡。安心住法目之為內。此亦
不應故言無以大海內於牛跡。無以日光等
彼螢火是三呵也。比丘大欲如似日光。聲聞
小欲事若螢火。將大同小理所不合。是故呵
言無以日光等彼螢火。第四重呵違根說中
言此比丘久發大心中忘此意舉彼大根。如
何以小而教導之呵其授小。我觀小乘智慧
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
呵不知根維摩自導。我觀小乘下出所觀。智
慧微淺猶如盲人智體劣也。不能分別一切
眾生根之利鈍智用狹也。以智微故不能分
別一切眾生。智慧淺故不能分別根之利鈍。
此出呵辭。自下第三彰其巧化。於中六句。初
維摩詰默入三昧。二由入三昧令此比丘自
識宿命。曾於過佛種善發心。此乃維摩宿
命通力故令識之。菩薩宿命凡有六種。如
地持說。一自知宿命。二知他宿命。三令他
人知己宿命。四令他人自知宿命。五令他
人知他宿命。六能令彼所知眾生展轉相知。
今令比丘自識宿命是第四門令他自知。三
即時下由識宿命還得本心謂還得本大乘心
矣。四於是下明諸比丘由得本心荷恩致
[002-0454a]
敬。首是頭首。稽首禮足顯敬愍至。五維摩
詰因其得心更為說法。六由為說法彼於菩
提不復退轉。此諸比丘住在善趣。由聞命
說進入種姓。故永退。自下第四彼富樓那
自申己闕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說法。前
辭次釋。是故下結。次告迦旃令往問疾。迦
旃是姓。字名扇繩。其父早喪。母戀不嫁如
繩連扇風吹不去。因與立字名曰扇繩。從
佛出家。佛弟子中論義第一。今命問疾。先告
後辭。我不堪任是總辭也。所以下釋。故我下
結。釋中所以徵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三。
一舉己昔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
辭。三說是法時彼比丘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昔舉被呵時。佛為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後
敷演義等出被呵事。說淺覆深不當物機。所
以被呵。我即於後敷演其義總以標舉。謂無
常等隨別列之。法門開合備如上辨。今據一
門且列斯五。前四生死後一涅槃。自下第三
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益迦旃并令比丘解
法心勝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舉。下別
顯之。別中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是呵辭
也。彼迦旃延相法未已見法生滅。是故名為
生滅心行。用此心行說己所知不稱法實。故
呵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法之實相備如
後辨。下復教之。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
者約就無常法門以教。無常義中有二種門。
一世諦門二第一義門。世諦門中有三無常。
一分段無常。六道果報三世分異。二念無
常。有為之法念念還流。一剎那須初生次
[002-0454b]
住終異後滅。此前兩門明法生滅破去常相。
三者自性不成實無常明法虛集破遣常性。
是義云何。即前二種以理推求。四相同體相
夫似立。無有一法別守自性名性不成。性既
不成知復說何以之為常。故名曰性不成無
常。於此門中有生有滅。即名為常以守性故。
無生無滅乃名為常以無性故。故地持云不
知無言自性無常有生有滅。若知無言自性
之事一切無常。何者是其同體四相有為之
法義同幻化。相有體無。相有名生虛無稱滅。
相有名生生非滅前虛無稱滅。滅非生後故
生與滅同時無別。又此宣說無法為生。生非
滅外還即說彼相有為滅。滅非生外故生與
滅同體無別。即此生滅幻炎像立名之為住。
又復幻法各守自相亦名為住。故地持云以
自性故名之為住。此住亦非生滅之外。即此
虛法異於真諦性實之法故名為異。又異妄
情所立情實亦名為異。此異亦非生住滅外。
良以同時義分四故說之以為同時四相。故
下文言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又以
同體義分四故說之以為同體四相。以同體
故就餘三相義說為生。離餘三外無別生性。
生無性故生性不成。以此生性不成實故生
則無生故生無常。還就餘三義說為住。離餘
三外無別住性。住無性故住性不成。以此住
性不成實故住則無住故住無常。餘亦如是。
此三廣釋如優檀那章。此應具論。世諦如是。
第一義者前無常法窮其體實畢竟空寂由來
不有。此空是其無常之實名無常義。與經中
[002-0454c]
說觀苦無生為苦諦義其言相似。無常之義
具辨如是。聲聞但能世諦分中解知分段及
念無常餘悉不知。是須教。就可教中若據世
諦。宣說自性不成無常以為畢竟不生不滅。
無常中極故云畢竟。生無生性滅無滅性名
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究竟無常義矣。亦無
住異。且言生滅。若就真諦。離相窮極名為畢
竟。理寂無為名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無常
之實性故名無常義。亦無住異。且說生滅。汎
論如是。準下流類。此應偏教真諦之義。五陰
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者就苦以教。苦義亦
二。一世諦門二真諦門。世諦門中苦別有三。
所謂苦苦壞苦行苦。此三廣釋如四諦章。今
略辨之有三種門。一約緣分別。緣別內外。內
心涉求名之為內。刀杖等緣目之為外。外有
違順。刀杖等緣名之為違。己身命財親戚之
類說以為順。外中違緣能生內惱。名之為
總。從彼苦緣生於苦心。從苦生苦。故名苦
苦。外中順緣在能生樂。壞則生苦。故名壞
苦。內心涉求名之為行。文行疲惱厭之生
苦。名為行苦。第二約緣就體分別。心性是苦。
於此苦上加以事惱。苦上加苦故名苦苦。加
何等苦。加前三苦悉名苦苦。有為之法念念
滅壞名為壞苦。前後遷流目之為行。遷流不
安名為行苦。第三約就三種無常以別三苦。
約就向前分段無常以說苦苦。有為之法體
性是苦。於上加以分段麁苦。苦上加苦故云
苦苦。又以三世分段麁苦顯有為法本性是
苦。用苦顯苦亦名苦苦。約念無常宣說壞苦。
[002-0455a]
有為無常念念滅壞故名壞苦。約就自性不
成無常宣說行苦。同體四相因緣虛集目之
為行。虛集之行體無自性。自性無安故名行
苦。世諦如是。言真諦者窮苦體性畢竟寂滅
無相為無。於中淺深更有多義。如彼四諦章
中具辨。今且總舉。此之真諦是苦實性亦名
苦義。如是世諦分中前二三苦聲聞能解。今
不須教。第三門中前之二苦聲聞亦解。今不
須教。虛集行苦及苦真諦二乘不知。理須具
教。但今偏教苦之真諦。五陰之果從因納得
名五受陰。於陰窮解名為洞達。達陰實性本
來常寂無陰可生名空無起。此空是其苦家
體實名為苦義。如湯炎水無水為實。此與經
中觀苦無生名知苦諦其言一也。諸法究竟
無所有是空義者就空以教。法空名空。空義
不同。汎有五階。一陰非我所名之為空。如毘
曇說。雖名為空體是有法陰為體故。二假名
法中無有定性名之為空。如成實說。三妄想
法虛寂無相說之為空。如陽炎水水即無水。
不但無性。近而求之相亦不有。四妄想法虛
無說空。如夢所見心外無法。五真如法體寂
名空。體雖真有離相離性故說空矣。五中前
二聲聞能解。今不須教。後三不知。為是須教。
所教之空離相中極故云究竟無所有矣。如
是究竟無所有者是真空義。陰上無人陰中
無性不名真空。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者
教無我義。此說人空以為無我。分別有五。一
陰非神主名為無我。如毘曇說。二於和合假
名人中無有人性名為無我。三於妄想畢竟
[002-0455b]
空中無有和合假名人相名為無我。四於妄
想畢竟空中無有我人眾生之相名為無我。
五於平等真如體中無有真法集用人相名為
無我。五中前二聲聞能解餘三不知。為是須
教。言我無我而不二者。依如毘曇。凡夫橫計
我眾生等名之為我。五陰法類非神非主名
為無我。此我無我相對為二。若於平等第一
義中非直無我亦無五陰。無我之法是二齊
無故云不二。如此不二方是究竟無我之義。
若依成實。凡夫橫計我人之性名之為我。假
名眾生無有定性名為無我。此我無我相對
亦二。若於平等第一義中非直無彼定性之
我。亦無對情遣性無我。是二䨥絕名為無二。
如此無二方是究竟無我義矣。故下文云我
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見我實性者不復起
二。是為入不二法門。與此義同。法本不生今
亦不滅是寂滅者教涅槃義。涅槃有三。一事
盡無處數滅無為名為涅槃。如是涅槃本無
今有。二約緣顯實破相證寂名為涅槃。法性
常寂而妄相煩惱所覆。修八聖道以為了因。
滅除闇惑證本法性。一證永寂故曰涅槃。此
前二種經說為果。三就實論實。真體常寂名
曰涅槃。此一涅槃非因非果。就實論。實實外
無緣。知復約何以之為因。實外無緣。知復約
何以之為果。是故涅槃無因無果。故涅槃云
涅槃之體非生非出非虛非實非一非異非因
非果。於此分中無惑可生無染可滅。三中初
一聲聞亦解。後之兩門二乘不知。為是須教。
於後二中偏舉後門而以教示。是說以言法
[002-0455c]
本不然今亦無滅是寂滅義。上來第二教呵
辭竟。說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脫是第三
段教呵利益。前辭次釋。故我下結。次告阿那
律令往問疾。前明行德此論行用。用謂六通。
且彰天眼。此阿那律經中亦名阿尼樓馱。又
亦名為阿泥樓豆。本是一名。傳之音異。此云
無滅。八萬劫前曾供辟支。所得善根于今不
滅。故云無滅。是佛堂弟。如來父叔合有四人。
各有二子。佛父最大名曰淨飯。有其二子。長
名悉達多此云成利。如來身是。小名難陀。其
第二叔名曰斛飯。亦有二子。長名提婆達多
亦曰調達。小名阿難。其第三叔名曰白飯。亦
有二子。長名阿那律。小名摩呵男。其第四叔
名曰甘露飯。亦有二子。長名跋提。小名提沙。
佛有一阿姑名甘露味。唯有一子。名尸陀羅。
前諸釋子竝皆出家。其阿那律天眼第一。得
眼因緣如經中說。彼阿那律於一時中佛邊
聽法。坐下眼睡如來呵責。咄咄故為寐。壅
螺蚌蝎類。其阿那律被呵慚愧。多日不眠遂
便失眼。造詣耆婆求欲治之。耆婆問其患眼
內緣。那律具答。耆婆對曰睡是眼食。久時不
眠眼便餓死。永更叵治。那律聞之遂修天眼。
半頭見物徹見三千大千世界。今命問疾。先
告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
所以徵前起後下對之辨。於中有六。一舉昔
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我時
默下自申己闕。四彼諸梵下諸梵讚嘆問真
天眼。五維摩為說。六諸梵聞之發心。願求禮
敬辭去。初中三句。一阿那律彰己昔日一處
[002-0456a]
經行。遊行誦經名曰經行。二明諸梵來問天
眼。良以諸梵報得神通悉具天眼。聞阿那律
天眼最勝心生慕仰故來請問。嚴淨梵王與
萬梵俱標列請人。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首
作體啟請方便。問我幾何天眼所見正問天
眼。此乃順於外國人語。順此應言那律天眼
所見幾何。問其天眼所見分齊近遠幾許。故
曰幾何。三我即答下那律具答。吾見釋迦三
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小乘所見。局在一
界。故以釋迦標而別之。如龍樹說。聲聞人中
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一千國土。大者能見二
千國土。緣覺人中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二千
國土。大者能見三千國土。今阿那律是大聲
聞。應見二千。強修力故能見三千。又以願智
自在力故能見三千。所見分明故如觀掌菴摩
勒果。上來具列被呵由緣。次出呵辭。何故須
呵。為今諸梵求佛真眼所以呵之。文中維摩
來謂總舉。下別顯之。唯阿那律天眼作相為
無作相進退兩定。下就設難。假使作相則與
外道等就相彰過。若無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
見就無設難。無相即是真諦無為故應不見。
此第二竟。我時默然是第三句自申己闕彰
己不及。第四句中初明諸梵聞其所說嘆未
曾有。次為作禮後問孰有真天眼。孰謂誰也。
第五句中維摩言有總以答之。言佛世尊得
真天眼就人略辨。常在三昧悉見佛國不以
二相辨相廣答。寂而常用。故在三昧悉見佛
國。聲聞法中眼耳二通定外作用。大不同小
故在三昧悉見佛國。用而常寂故見諸國不
[002-0456b]
以二相。如日照物不生分別。第六句中初明
諸梵聞說佛眼發心願求。次禮維摩後。去
不現下結可知耳。次告優波令往問疾。上明
修善。此對優波明其對治滅惡之法。優波離
者是天竺語。此云上首。持律中上。本在家時
是諸釋子剃髮之人。後諸釋子出家之時優
波送去。諸釋子等欲至佛所脫所著衣冠瓔
珞。并所乘像與優波離。釋去子後優波思
念。諸釋子等果報如此尚捨出家。我住何為。
若彼有得我亦應然。以所得物安著樹上像
繫樹下作如是言。諸有取者吾即施之。後往
佛所。諸釋子見問其來意。優波具答。釋子大
喜即使請佛。此人先來為我驅使。若後出家
我喜輕慢。願佛先度我當敬事。佛先度之。諸
釋子等同為設禮。是時大地為之振動。空聲
讚言。諸釋子等憍慢山崩。出家之後持律第
一。今命問疾。先告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
釋中所以徵前起後下正辨釋。文別有五。一
舉昔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我下彰二比丘稱讚維
摩。四我答言下明己述嘆。五時二比丘疑
悔除下明二比丘聞法獲益。第一段中初明
比丘犯律為恥不敢問佛請優波離。以優波
離持律第一故偏請問。後優波離為其解說。
言如法者如戒律法。明犯不犯輕之與重名
為說解。自下第二明呵辭。何故須然。為教犯
罪二比丘等。破相滅罪故教以呵。文中維
摩來謂總舉。下別顯之。有呵有教。無重增此
二比丘罪是呵辭也。云何重增比丘造罪。原
[002-0456c]
由著有取相故生。令復為其說有罪相增其
情取故曰重增。當直下教。當直除滅勿擾其
心是總教也。云何曲滅而復云直。說有罪相
方教纖治名為曲滅。說罪體空破離罪相名
直除滅。義如後辨。勿擾其心以理遮抑。擾謂
擾亂。云何擾心而言勿擾。說罪怖之增其
怯懼名擾其心。說罪無罪令心正住除疑歡
喜名為不擾。下別教之。所以者何。何徵前起
後。所以教汝直滅者何。彼罪性學等明罪體
空成應直滅。初先正教。其知此下結嘆令學。
前中有三。一就罪正破。二如佛說下約心以
破。此亦名為約因以破。心為罪因。三一切法
生滅已下約法以破。此亦名為約緣以破。一
切諸法是罪緣故。初中罪性不在內外不在中
者明罪體空所以不在。內謂六根。外謂六塵。
又內自身。外謂一切眾生等緣。罪從因緣假
合而生。本無自性。以無性故內外中間一切
不在。不在內外既法無罪。不在中間離法亦
無。就第二段約心破中文別有四。一明眾生
垢淨依心。第二心亦不在內下約心破罪。三
如優波離以心相下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向
後段。四唯優波離妄想垢下重明垢淨皆依
於心成向初段。初中為欲約心破罪故引佛
說明垢與淨皆依於心。良以心是眾生本體。
是故心垢即眾生垢。心淨生淨。第二約破罪
之中先明心空次約明罪後類諸法。宗為明
罪舉餘類顯。心亦不在內外中間明心空也。
內謂六根。外謂六塵。內外和合而生心識。別
求無性。以無性故不在內外。中間亦無。故涅
[002-0457a]
槃云眼色明欲四事和合而生眼識。是眼識
性決定不在眼中色中明中欲中。餘亦如是。
不在內外類同前罪。是故亦言如其心然罪
垢亦然。將心類罪明罪同心。如心既然不在
內外不在中間。罪垢亦然不在內外及不在
中。諸法亦然類顯諸法。法同心罪不在內外
及不在中故曰亦然。諸法既然罪是一切諸
法之例何獨不爾。不出於如顯亦然相。前說
心性不在內外及不在中。即是如義。諸法同
心不在內外及不在中。亦即是如。如外無法
故云不出。自下第三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
前第二。於中為明一切眾生心無垢寄優波
離悟解以顯。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
有垢不維摩反問。就人指法是以言如。彼優
波離具二解脫。一心解脫。斷除愛結。二慧解
脫。斷絕無明。今舉心脫故言心相得解脫耳。
又就心中有性有相。真諦心性。世諦假有是
其心相。心性常寂無脫無縛。世諦心相有縛
有脫面相異性故說心相。得解脫時以其心
相觀空離染名得解脫。此解脫時寧有垢染
可斷除不。我言不也優波正答。得解脫時垢
深不有故曰不也。是義云何。若見垢染可除
可斷不得解脫。不見垢染可除可離達本無
垢。方得解脫故答不也。維摩詰言一切眾生
心相無垢亦如是將聖類凡。凡類未解無垢
理同故曰如是。自下第四重明垢淨皆依於
心成上初段。於中三句。一妄想心垢無妄想
心淨見等三倒之心是其妄想。若依地持八
種妄想名為妄想。有則迷真所以是垢。無即
[002-0457b]
真顯所以是淨。二顛倒是垢無倒是淨八倒
名倒。有則迷於生死涅槃故名為垢。無則解
達所以是淨。三取我是垢不取是淨取我亦
是八倒所收。以此患本故復別舉。上來第二
約心以破。自下第三約法以破。於中初明一
切諸法生滅無性類罪無性。諸法皆下明法
心起心外無相類罪無相。前中初法如幻等
喻。如幻喻明自性無常。言如電者喻念無常。
諸法下合。後中諸法皆妄見者法說明空。如
夢等喻。喻別有四。一以妄想下合。上來別教。
其知此下結嘆合學。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
名奉律行順律法。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名
善解心解律法。調伏名律觀空破罪。是真調
伏故名善解。此第二竟。自下第三明二比丘聞
法稱讚。二比丘言上智哉者嘆勝過劣。解出
優波故曰上智。哉是助辭。是優波離所不及
等明下劣上。是優波離所不及者明智不及。
持律之上而不能說明說不及。優波離時持
律最勝故名為上。而不能說罪性空寂除滅
我罪名不能說。我答言下是第四段明己述
嘆。捨自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其樂說
之辨嘆其說勝。智慧明達為若此也嘆其智
勝。時二比丘疑悔除下是第五段彰二比丘
聞說獲益。益中有三。一除疑悔。二發大心。三
興廣顯。顯一切眾生得維摩辨。前辭次釋。
故我下結。
維摩義記卷第二
[002-0457c]


維摩義記卷第二



次告羅睺令往問疾。對前八人明行修法。此
對羅睺明其發心出家之法。羅睺佛子此名
覆障亦云不放。在母胎中六年不出。故名覆
障及不放矣。何故處胎六年不出。以宿緣故。
緣如經說。本曾為王。沙門求見六日不看。故
得此報。又於往昔曾塞鼠穴。故受此報。佛將
出家。父王恐畏國祠斷絕留連不聽。菩薩于
時手指妃腹而語之言。却後六年爾當生男。
即如其言。佛出家後六年方生。初生因緣備
如經說。佛成道已還宮之時羅睺始年五六
歲計。如來將至變千比丘悉如己形。羅睺直
爾往至佛所。佛手摩頂將還精舍。勅舍利弗
目連度之。出家之後喜多暴口形名他人。佛
於一時以法誡約。於斯永斷打罵不瞋。佛嘆
其人忍辱持戒。密行第一。今命問疾。先告後
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徵前起後。
下正辨之。文別有三。一舉昔日被呵由緣。二
時維摩來謂我下明教呵辭。三於是維摩語
諸已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毘耶
離等彰被呵事。先問後答諸長者子何故為
問。現覩羅雲所捨至重。未見所得是以怪問。
言毘耶離諸長者子標舉問人。來至我等明
請方便。問我言等彰請問辭。唯羅睺羅敬告
其人。汝佛之子所承至高。捨輪王位所捨極
重。彼羅睺羅若不出家作鐵輪王王閻浮提。
故今舉之出家為道彰其所作。俗中安身謂
[002-0458a]
之為家。解素從緇名出家為道。其出家者有
何等利問其所得。羅睺下答。我即如諸為說
出家功德利者謂。依出家功德經說經言。有
人殺三千界所有眾生。或挑三千眾生之目。
其罪無量。其出家者福多於彼。羅睺當應為
說此利。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教
羅睺及長者子離相正出故須教呵。時維摩
詰來謂我言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別中先呵。
夫出家下如法正教。呵中不應說出家利當
言正呵。所以下釋。先徵後解。無利無德是為
出家舉是顯非。有為法者可說有利有功德
等明非異是。樂名為利善稱功德。羅睺以其
捨俗為出家故對在俗家業等苦說樂為利。
對彼俗中邪業之非說善為德。維摩以其離
相為出。故說無利無功德者是為出家有利
有德悉名在家。有為所攝故言有為可說有
利有功德耳。上呵下教。教中先別。若能以下
總以結嘆。別中有二。則約前所問以教。二
出家者無彼此下汎舉一切出家法教。前中
初言夫出家者總以標舉。為無為法彰其所
求。無為涅槃是所求也。無為法中無利無德
明其所出。下汎教中言出家者總以標舉下
正教之。於中先約自行以教。降眾魔下約就
外化利他以教。自中初言無彼無此離六十
二見教其所出。無彼無此亦無中間教離相
也。在俗為此出家為彼。出家方便捨此向彼
說為中間。此皆無之。亦可生死名之為此。斷
結涅槃以之為彼。聖道為中。此皆無之。離六
十二見教去情也。六十二見後當具論。此教
[002-0458b]
所出處涅槃等教其所入。處於涅槃總明所
入。謂處法性無為涅槃。猶前為無為法耳。智
者所受聖所行處別明所入。向前涅槃是其
地前。智者所受復是地上。聖所行處故應處
之。地前菩薩依教生解。故名智者。依教信順
稱之為受。地上會正目之為聖。聖心遊法說
以為行。法性涅槃為行所依。故稱行處。上教
自行下教利他。於中初先教令降魔。摧諸已
下教伏外道。前中降魔降魔人也。度五道等
壞魔法也。法中有三。一明所出教度五道。地
獄畜生餓鬼人天是其五道除因離果。稱之
為度。二明所修教淨五眼五力等。五眼是解
義如別章。此應具論。根力是行信進念定智
慧是五。始修名根終成曰力。三明所離教遠
魔業。不惱於彼不壞他善。離眾雜惡自不起
過。伏外道中摧諸外道伏邪人也。超越假等
破邪法也。於中亦三。一明所出。二內壞下還
明所修。三離眾下還彰所離。前中明出煩惱
業苦。超越假名明出苦也。生死之報虛假名
有稱曰假名。證實除捨故言超越。假名之義
廣如別章。今略辨之。經說有四。一生死假名
涅槃非假。即如此說。生死浮虛假名而有。故
曰假名。涅槃真實所以非假。二涅槃假名生
死非假。如涅槃說。涅槃無名假為立名。故曰
假名。生死之法實是名有所以非假。三生死
涅槃二俱假名。如地持說。生死涅槃體是因
緣假有之法。故說為假。標假之稱說為假名
又假名字。生死涅槃法相建立名曰假名。四
生死涅槃二俱非假。廢名求法體法如如理
[002-0458c]
真實所以非假。真法離名故非假名。以故地
持中說一切法離於言說離假名名矣。今就
初門故說生死以為假名。得大涅槃求離稱
越。次出煩惱。於中四句初出淤泥教斷愛也。
愛能染污事等如泥。除斷名出。二無繫著明
無愛故不著五塵。三無我所教除見也。不著
我人及與我所若名無我所。四無所受明無
見故不愛邪法。下教出業。諸外道等邪法教
人名為優亂。除斷稱無。一義如是。復有異
釋。此所出中分之為四。初超假名出生死果。
二出淤泥下除煩惱因。因有見愛。初出淤泥
明除愛也。無繫著等明斷見也。言無繫著明
斷我見。無我所者離我所見。此前一對。三無
所受出生死果。五道悉離故無所受四無優
亂明斷業因。此復一對。前明所出次明所修。
內喜護彼修利他行。於他所為心無嫉忌名
內壞喜。身口將順名護彼意。隨禪定者修自
利行。少欲知足守護根等能生禪定。故說為
隨。下明所離。諸惡悉斷名離眾過。上來別教。
若能如是是真出家結嘆顯勝令人學矣。上
來第二明教呵辭。自下第三明教利益。句別
有四。一維摩詰勸長者長子宜共出家。先勸
後釋。二長者子父母為辭。三維摩詰教令心
出。發菩提心即名出家即名具足息相求實
名為發心。以發心故有惡斯捨離沙彌惡名
即出家。亦斷一切大比丘過名即具足。菩提
心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四長者子如教發
心。前辭次釋。故我下結。次告阿難。令往問
疾。對前九人明其因行。下對阿難彰佛果德。
[002-0459a]
阿難陀者是佛堂弟此名歡喜。喜義有三。廣
如前釋。佛弟子中多聞第一。故今告之。先告
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釋中所
以徵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五。一舉昔日被
呵由緣。二止止下明教呵辭。三時我世尊實
懷慚下自彰己闕。四即聞下明空發聲諧和
二家。五世尊維摩智慧辨下結嘆維摩。明己
不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世尊已下舉被呵
事。事有三句。一明佛有疾己為乞乳。二維摩
問。三阿難答。文皆可知。自下第二維摩教呵。
何故須然。為使阿難及諸世人知佛常樂無
為無惱息去邪謗愛樂趣求故須教呵。於中
有四。一呵令止止。二默往下驅之令去。三行
矣下摧令速去。四可密下教令密去。就初段
中先呵後教。止止阿難莫作是語是呵辭也。
如來下教。如來身者金剛之體明佛體堅。體
堅難壞事同金剛。諸惡己斷眾善普會彰佛
德備。諸惡己斷斷德圓也。眾善普會行德具
也。此明所有。當有何疾當有何惱彰其所無。
當有何疾內無疾苦。當有何惱外無衰損損。
此初段竟。自下第二驅之令去。於中有三。一
遣默往。第二呵誡不聽謗佛。三正教亦。默
往阿難是初遣也。口止疾言是以須默。身遠
乞所為是須往。勿謗已下第二呵也。勿謗如
來遮其所言。佛實無病言疾枉佛。故名為謗。
謗佛自損。為是須遮。莫使異等止其所傳。傳
謗損他。故復須止。人有邪正邪聞毀謗。是以
誡之。莫使異人聞此麁言說疾謗故名之為
麁。正聞嚙𠸍亦須誡約。故言勿令大威德天
[002-0459b]
他方菩薩得聞斯語。轉輪聖下是第三段以
理教示。轉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疾舉劣
況勝。豈況如來無量福等辨勝過劣。此第二
竟。自下第三催令速去。於中有二。一催身速
去。二遮其口言。行矣阿難是初段也。速捨此
去名曰行矣。勿使我下是其後段遮其口言。
勿使我等受斯恥也舉過總遮。佛為也師舉
世共尊。說病他誡彼此同羞。故言勿使我等
受恥。外道梵下辨過別遮。外道梵志舉誡謗
人。佛法之外別立道理名為外道。結意求淨
說為梵志。若聞此語明謗所由。聞此阿難說
病之語。當作是念何名為師明輕謗心。自疾
不救而能救疾明輕謗言。此第三竟。自下第
四勅令密去。於中有三。一誡其身可密速去。
不密他見不速他知。以是義故須速。二遮其
言勿使人聞。三曉其心以理正教。教中初先
明其所是。非思欲下彰其所非。如此身下結
是異非。就所是中諸如來身即法身者汎舉
類顯。明佛應身即是真實功德法身又是真
實法性之身。如涅槃經金剛身品及此下文見
阿閦品具廣宣說。就所非中非思欲身離分
段因。佛為世尊過於三界離分段果。佛身無
漏諸漏已盡離變易因無漏不盡。謂無明地
佛悉盡之。佛身無為不隨諸數離變易果。不
墮有為生滅之數。又二不墮眾生之數。所非
如是。如此身者當有何疾結是異非。如此法
身乃至無為不墮數身。諸患永無當有何疾。上
來第二明教辭。自下第三阿難對佛自申己
闕。時我世尊實懷慚等文之顛倒。若正應言
[002-0459c]
世尊我時實懷慚恥得無謬聽時者道本被呵
之時。我者阿難自彰己也。言世尊者以實告
佛。實懷慚等自宣己心實懷慚恥。愧己所言
愧前說病。須乳言也。得無近等疑己所聞。如
維摩語佛實無病有病須乳得非自我近佛
謬聽。自下第四空中發聲諧和二家。即聞空
聲總以標舉。時誰所出。或可是佛或是維摩
或餘大力神天所發。下別顯之。如居士言印
維摩語。明佛真身無病是實。但為佛下述阿
難言。明佛應病須乳不虛。但為佛出五濁惡
現行斯法度脫眾生對前阿難謬聽之言明聞
非謬。此語顛倒。若正應言但佛出於五濁惡
世現行斯法為度眾生。言五濁者如經中說。一
曰命濁。命報短促。謂今世人極壽百歲如是
等也。二眾生濁無其人行。三煩惱濁貪瞋癡
等諸結增上。四者見濁邪見熾盛。五曰劫濁。
所謂飢饉疫病刀兵。此五盛時名為惡世。佛
於是時出現於世。現行斯法度眾生者現行有
病乞求之法度眾生也。事如經說。當佛在時
毘耶離城有婆羅門。邪見不信。家有乳牛。惡
[角*之]踰人無敢近者。佛為度此婆羅門故示言
有病須乳為治。阿難為佛持鉢往乞造其門
下。婆羅門見怒而問曰。汝何所須。阿難對曰。
佛病須乳故故來乞求。彼聞作念。可令自取
使牛踰殺。即語阿難。若須搆取。阿難言善。即
往牛所。牛自開脚任其搆捋。牛語阿難願留
一乳以乞我兒餘悉奉佛。犢子即言。盡奉如
來我食水草。彼婆羅門在傍具見即自悔責。
我不及牛不識福田生此惡心。遂於佛所深
[002-0460a]
敬歸信。故言現行度脫眾生行矣。阿難取乳
勿慚對前阿難實懷慚恥勸其莫慚。勸其行
乞故言行矣。勸其受乳故曰取乳。為化行乞。
是聖所宜故勸勿慚。此第四竟。世尊維摩智
慧辨才為若此也是第五段結嘆維摩。前辭
次釋是故下結。上來別告十人問疾。如是五
百大弟子下總舉餘人。當時如來一一別告。
備列難盡。故結集家總以通舉。


菩薩品者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彼辭不堪。今
告菩薩即就所告以題章目名菩薩品。來意
略有三義。一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彼辭不堪。
須告菩薩故此品來。第二為顯維摩德高故
此品來。是義云何。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彰彼
維摩德過二乘。此品告命菩薩問疾顯彼維
摩勝諸菩薩。第三為彰維摩所說故此品來。
是義云何。前方便品因凡問疾明廣維摩教
凡夫法。上弟子品因告聲聞廣明維摩教聲
聞法。今此品中因告菩薩復明維摩教菩薩
法。名顯所說。就下明教菩薩法中義有通局。
局則此品明教菩薩。通則盡後香積佛品悉
是此會教菩薩法。就其通中先將此品約對
後文辨其同異。次通科分後別解釋。同異如
何。異有五種。其一義者今此品中約對不堪。
彰彼維摩人德尊高。問疾品下約對所堪顯
其德妙。第二義者今此品中廣明維摩辨才
難敵彰其智勝。問疾品下廣明維摩神變自
在顯其通勝。第三義者今此品中廣寄他言
以顯維摩解脫之德。問疾品下維摩自顯解
脫之德。第四義者於此品中因告不堪廣顯
[002-0460b]
維摩昔所說法。問疾品下因告所堪往彼問
疾明今所說。第五義者於此品下明教菩薩
所行法體。問疾品下明教菩薩修成之相。異
相如是所言同者有其三種。一教人同。此品
與下教同菩薩。二明法同。同以菩薩所行之
法而為教示。三辨行同。於此品中辨行有二。
謂證與教。初對彌勒明其證行。謂教天子捨
相證實。後對餘人明其教行。問疾品下亦辨
此二。入不二門明其證行。餘明教行。同異如
是。次通科分。就下明教菩薩法中麁分為二。
細分有四。麁分二者從此訖盡入不二門。明教
菩薩法身因果。香積品下明教菩薩淨土因
果。細分四者初對彌勒明法身果。菩提真性
是其果也。先嚴已下盡不二門明法身因。香
積品初明淨土果。香積品末明淨土因。修十
修八。是其也。通科如是。次別解釋。於此品
中所告眾多。告前四人隨別具列。如是諸菩
薩各各向下總舉餘者。就前別中先告彌勒
明法身果。彌勒是姓此翻名慈。字阿逸多此
云無勝。是彼波羅捺輔相之子。彌勒初生具
諸相好。波羅捺王名梵摩達。聞其生已福相
過人。恐為國患規欲危害。遂從其父索以瞻
之。父知王心即答王言。外家將去。迴至家中。
尋即遣人送南天竺波婆離國。外家養之。彌
勒外舅姓波婆離有髮紺色手摩膝相。聰慧
博達為世師首。以己所知用教。彌勒七歲從
之受學。一日所習多餘。歷年未久知盡。其舅
為顯彌勒之德自家欲設無遮大會寄以顯之
己家物少。遣二弟子往彌勒家取索財物。其二
[002-0460c]
弟子中路聞佛始出於世。迴道觀之。二人是時
為虎所食。乘向佛善同生天上。使遂不達。彼
波婆離久待不得率家所有施設其會。會滿七
日。最後有一婆羅門來。財食俱盡竟無所得。
便大瞋忿語波婆離。要以神呪破碎汝頭令
為七分。波婆離聞極愁惱。前二弟子往生天
者遙見師愁空中問之。師何故然。時波婆離
具說所為以答二天。即問之言。天為是誰。而
來見問。天具答之而告之曰。佛已出世何不
往見。徒憂何益。彼波婆離先讀讖書知佛出。
聞其所告即遣彌勒將十六人往驗是非教其
觀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以不并教屏
處。心念為問。我師是誰年今幾許身有幾相。
彌勒受教往彼驗之。見佛相好明了具足。心
念為問如問具答。彌勒于時與十六人從佛
出家。彼十六人即成羅漢。彌勒一人不取漏
盡願求佛道。如來爾時即為授記。說其次身
上生率。畢天壽已下生閻浮成得佛道。成道
之相如經具說。佛今告之。先告後辭。辭中初
先明己不堪。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
徵前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三。一舉昔被呵
由緣。二時維摩下彰彼維摩教呵之辭。三世
尊維摩說是法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舉被
呵時。為兜率王及其眷屬說不退地彰被呵
事。由佛記說彌勒捨身當生兜率。故兜率天
王與諸眷屬數來請法。彼於一時來問地行。
彌勒為說。淨心已上名不退地。亦可名彼種
姓已上為不退地。是位趣地之行名為地行。
亦可問其成地之行名為地行。彼天隨相問
[002-0461a]
修成義。彌勒為說。說相覆實為是被呵。自下
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為使諸天捨修入
證故須教呵。來謂總舉下別顯之。別文之中
初呵後教。從初乃至亦無退者是呵辭也。呵
令相捨。彌勒當令此諸天子捨分別下是教
辭也。教令證實就前呵中寄就彌勒。難破授
記得菩提義。類明一切悉無所得。於中有二。
一難破彌勒授一生記得菩提義。二是故彌
勒無以此法誘天子下總以結呵。前中初先
舉其所得。為用何下破以顯無。舉所得中言
彌勒者告命其人。世尊授等舉其所得。授仁
記者行因剋果。定得不失如心記物堅念不
失。故名為記。聖記示人目之為授。言一生者
人中得記。捨此身已上生兜率。後生人間然
後成佛。中間隔彼兜率一報。故名一生。問曰。
若使上生兜率後生人間方始作佛即是二生
何故言一。釋言。此生聖說不定。依龍樹論說
此彌勒以為三生。現身為受竟癡去不論。後
生人間即是佛身。故亦不數。為是言一。問曰。
若使一生天上後生人間而得成佛名一生
者。有須陀洹一生天上人間而涅槃者。十四
生中幾生所攝。釋言。此十四生中名為二生。
若爾彌勒亦應同彼。何得言一。釋言。應齊而
說異者以其所望不同故爾。彼須陀洹望於
身盡。餘涅槃故受兩身。即是二生如彌勒等
望於佛身。後生人間即是佛身對彼身故偏
名兜率一報為一。言得阿耨三菩提者汎解
有二。一真二應。實行相應名之為真。八相現
成說以為應。此應與真得處不定。若論其成
[002-0461b]
得處有三。一入種姓地名得菩提。如涅槃說。
須陀洹人八萬劫到。乃至辟支十千劫到。到
六菩提。當知。此等名至種姓為到菩提。二入
初地名得菩提。如法華論說。彼釋法華分別
功德品所言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所謂得
於初地證智。三至後際名得菩提。義在可知。
或分為五。如大品說。一發心菩提在於無量生
死海中發菩提心。位在善趣。二伏心菩提深
伏煩惱。位分在於種姓已上伏忍位中。三明
菩提修習明慧。位分在於初地已上。四出到
菩提出離有無到無生忍。位分在於七地已
上。五無上菩提究竟窮極位在佛果。隨別細
分可亦眾多。若論應成種性已上一切堪能。
若依華嚴賢首位中亦能八相不成正覺。今此
所論是應成也。八相成佛名得菩提下對破
之。文別有四。一就事相有生法中難破有得。
二若以無生得授記下就其遣事無生法中難
破有得。三為從如生得授記下約就真法緣
起生滅難破有得。四一切生皆如已下約就
真性平等義中難破有得。此四分中言有隱
顯。初段之中偏破得記。第二分中難破得記
及得菩提。第三段中偏破難得記。第四分中
難破得記及得菩提。初中有二。第一約就三
世之生難破得記。二如佛說下舉彼同時同
體四相明生無性成無得記。前中初言為用
何生得授記乎總以徵責。言過去耶未來耶
等隨世別定。進退不定是以言耶。若過去下
隨世別難。若過去生而得記者過去已滅。依
何得記。若未來生而得記者未來未至。依何
[002-0461c]
得記。若現在生而得記者現生不住。云何得
記。暫現即滅時無逕停。故曰不住。生既不住
何誰待記而得受乎。舉下次舉彼同體四相
明生無性成無得記。如佛所說比丘汝今即
時生等舉佛昔言。言四相有三。一前後四相。
有為之法一剎那頃初生次住終異後滅。二
是同時別體四相。有為法邊別有非色非心
生相能生諸法。乃至別有滅相滅法。三是
同時同體四相。如起信論及此經說。是義
云何。有為諸法相有體無猶如幻化陽炎水
等。於此法中相有名生。虛無稱滅。相有名生
生非滅前。虛無稱滅滅非生後。即此生滅幻
法像立。說之為住。又此幻法各守自相。亦名
為住。故地持言。以性自故名之為住。此住
非是生滅之外。彼生與滅義門各異。名之為
異。又異真諦性實之法亦名為異。又異情實
亦名為異。此異亦非生滅等外。以四相同時
同體故。佛宣說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
滅以同體故。就餘三相義說為生餘三之外
無別生性。生無性故。生即無生遣誰得記。乃
至就餘三相說滅滅無別性。滅無性故。滅即
無滅說誰得記。是故畢竟無受記者。自下第
二次就無生難破得記得菩提義。何故須然。
恐彼彌勒生處被徵於無虛立有得義。故就
難之。若以無生得授記者逆取所立。道言無
生即正位者立其道理。所謂即是真帝正位
非行正位。與住中說是法住於法位相似。於
正位中亦無得記無得菩提約理破得。云何
彌勒授一生記就理法呵。自下第三約就真
[002-0462a]
法緣起生滅難破得記。真法體同名之為如。
如隨妄情集起生滅。隨妄起染。名之為生淨
隱稱滅。又隨對治淨起名生。染息云滅。緣起
之生非生為生。生則無生。緣起之滅非滅為
滅。滅則無滅。如人夜闇見繩為蛇。蛇起名生。
生則無生。至明蛇滅。滅則無滅。生滅既無依
何說得。文中初先進退兩定。為從如生是一
定也。為從如滅是二定也。依如生滅而受佛
記。故說為從。進退不定故竝稱耶。下就難之。
若以如生得受記者舉前所定。如無有生以理
難破。若以如滅得受記者牒後所定。如無有
滅以理難破。如非生滅。非生為生生則無生。
非滅為滅滅則無滅。故曰無矣。生滅既無依
何得記。自下第四約就真性平等義中難破
偏得。真性一如凡聖平等。凡於如中既無所
得彌勒如中何獨有得。文中三番。初之一番
難破得記。後之兩番難破得果。難得記中先
明凡聖一切皆如。次破偏得。所以下釋。前
一切眾生如者凡人如也。如性緣起集成眾
生。攝相歸本故眾生如。法亦如者通明凡聖
二法如也。如性緣起集成諸法。攝之從本故
性亦如。眾聖乃至彌勒如者聖人如也。如性
緣起集成眾聖。攝之從本故聖皆如。如水作
波波即是水。如金作器器還是金。此等亦爾。
次就設難。言若彌勒得受記者舉其所取。一
切眾生亦應受記將凡類徵。下釋難意。所以
徵問。我有何以言彌勒得眾生亦得。下對釋
之。如者不二不異義故如無彼此故曰不二如
無勝劣故言不異如不異故。彌勒如中有得受
[002-0462b]
記。眾生如中亦應得記。眾生如中無生得記
彌勒如中有何所得。下破得果。於中先破得
菩提義。後破彌勒得涅槃義。前中彌勒得菩
提者舉其所立。一切眾生皆亦應得將凡類
徵。下釋難意。所以徵問。我有何以言彌勒得
應生亦得。下對釋之。一切眾生即菩提相與
彌勒同。故彌勒得眾生亦得。菩提體相如下
文說。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不觀是菩提離
諸緣故。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如是一切此
菩提性緣起集成集成生死眾生。攝緣從實故
一切生即是菩提。彌勒實性即是菩提彌勒有
得。眾生實性即是菩提亦應有得。眾生實性
即是菩提於菩提中無眾生相。無眾生得。彌
勒實性即是菩提此菩提中何處得有。彌勒
能得下破彌勒得涅槃義。言若彌勒得滅度者
舉其所取。一切眾生亦當滅度將凡類徵。滅
度外國名為涅槃。下釋難意。所以徵問。我有
何以彌勒得滅眾生亦得。下對釋之。佛知眾
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與彌勒同。故
彌勒得眾生亦得。涅槃體相如上文說。本自
不然。今亦不滅。是涅槃義。又復如彼地經中
說。自性常寂不滅不生。是涅槃義。又復如彼
涅槃中說。大般涅槃本自有之非適今也。非
實非虛非生非作非一非異非去來今非因非
果。此亦即是勝鬘經中一苦滅諦。經自釋言。
非壞法故名為苦滅。言苦滅者無始無作無
起無盡離盡常住自性清淨離一切惱。是其苦
滅。此涅槃性緣起集成生死眾生。泯相即實。
故一切生即涅槃相。此是體相非標相矣。於
[002-0462c]
此法性涅槃之中從來無有眾生之相可以息
滅。是故說言不復更滅。無生可滅。是滅之極
故云畢竟。此理常定。唯佛乃覺。故說佛知。此
涅槃性眾生彌勒其理一也。滅既不殊彌勒
有得。眾生同之亦應有得。然此法性涅槃之
中畢竟無生得於涅槃。彌勒同之。何得可在
偏說有得。問曰。涅槃是佛果德至果始有。云
何宣說一切眾生即涅槃乎。解義有三。一就
緣說緣斷生死。已別得涅槃。是故經中宣說
涅槃以為互無。二約緣論實。轉生死體以為
涅槃。故說涅槃為了因果。三就實論實。生死
之體即是涅槃不待遷轉。譬如闇夜見繩為
蛇。明眼觀之蛇即是繩豈待遷轉。故經說言。
大般涅槃本自有之。又論亦言。自性常寂非
先有染後時離矣。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又約
人論人有凡聖。凡聖一體。據凡望聖聖為惑
隱。與後顯時淨德為本說為佛性及涅槃性。不
名為佛不名涅槃。據佛望彼眾生之體從來
常淨。無惑隱覆不須更滅。是故本來即是涅
槃。今此所論據佛望之。故說佛知即涅槃矣。
上來第一廣破有得。自下第二總以結呵。是
故彌勒無以此法誘天子者約前正呵。是前
彌勒無所得故無以隨相修得之法誘諸天
子。實無發者亦無退者辨理重呵。於理無人
故無發者。亦無退者上來呵竟。下次教之。彌
勒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總以教
勸。所以下釋。初先徵問。菩提見好有何所以。
須捨下對釋之。是中應先釋菩提義然後釋
文。義如別章。文中初言菩提不可身得心得
[002-0463a]
略開二門。寂滅下廣無比下結。前開門中云
何不可身得心得菩提真性妙寂離相。五情不
及故叵身得。意緣不至故叵心得。又復有身
則非菩提。無身方是。故叵身得。有心則非無
心方是。故叵心得。問曰。經說佛得菩提云何
叵得。釋言。世俗文字之數言佛得之。理實得
時亦無得者。何故而然。菩提之外無有我人
說誰能得。我人既無亦無人外菩提可證。故
無所得。不見我人異菩提時方名究竟窮到
菩提。故復名得。我人既然身心亦爾。菩提之
外無別身心故無能得。身心既無亦無身心
二種之外別有菩提可修可證。故無所得。不
見身心異菩提時方名究竟真到菩提。故亦
名得。良以立身立心不得故須捨於得菩提
見。次廣釋之。於中先明不可心得。不會已下
廣顯不可身得之義。前明不可心得之中有
十四句。初十三句體寂離相即是自德。末後
一句智用明了即是利他。前十三中初十明
離能緣心相。後三明離所緣法相。前十句中
初七離相。後三即實。前離相中初句為總。次
二顯成二復為本。後四釋成。就初總中寂滅
是菩提列其名字。滅諸相故釋顯寂義。滅有
二種。一者性滅於實本無。二對治滅見實始
離。由見實故達妄本無。後更不生故滅諸相。
下諸句中離相齊爾。次下兩句不觀不行顯
前總寂。於中初句明無觀解。後無行修。前無
解中不觀列名妄相緣觀於真本無故曰不
觀。又證除捨。亦名不觀。離緣釋也。觀解緣理
名之為緣。於真本無稱之為離。又證除捨。亦
[002-0463b]
名為離明無行。中不行列名緣修諸度。名之
為行。於真本無故曰不行。又證除捨。亦名不
行。無憶釋之。諸行皆由憶念而起以無憶念
所以不行。次下四句釋顯向前不觀不行。於
中前二釋成不觀。後之兩句顯成不行。釋不
觀中初離見解後除妄相明不見本前離見
中斷是列名捨見釋也。觀解推求。名之為見。
於真本無名之為捨。又證除離。亦名為捨。
後離妄中離是列名離妄釋也。妄識體虛名
為妄相。於真本無名之為離。又證除捨。亦
名為離。釋不行中初句離願無行方便。後句
離貪無行所趣。前離願中障是列名障願釋
也。求行之心名為願。證實不起名之為障。後
離貪中不入列名無貪釋也。以無貪著故無
所入。一釋如是復有異義。前諸句中寂滅是
總餘句是別。別中初二明離淨相。不觀離解
不行離行。後四離染。於中前二明其離見。後
二離愛。前離見中斷是菩薩斷諸見者離事
識中五見心也。離是菩提離妄相者離妄識
也。後離愛中障是菩提障諸願者離貪所起
思求心也。不入菩提無貪著者離願根本貪
愛心也。上來離相下明即實。順是列名順如
釋也。空理是如如與菩提同體義分。同體不
亦故曰為順。住是列名住性釋也。有是法
性法性菩提同體義分。同體相應故名為住。
至是列名至實釋也。非有無性是其實際。實
際菩提同體義分。同體無障稱之為至。上來
明離能緣心相。下三明離所緣法相。於中初
句明其離相。第二即實第三體常。初中不二
[002-0463c]
列其名字。若有所緣對心說二。所緣既無不
可將之對心說二。故曰不二。離意法故釋顯
其相。意是意根法是法塵。是二俱離故無二
矣。第二句中等是列名等空釋也。空與菩提
同體義分。同體相稱故名為等。第三句中無
為列名。體常不變故曰無為。無生住滅釋顯
其相。上來諸句明其離相菩提體寂。即是自
德。下彰用明了。即是利他。知是列名了
生釋也。佛智明淨眾生心行佛智中現。故說
為了。非有所緣名為了矣。上來廣明不可心
得。下次廣前不可身得。句別有九。前二為門。
後七釋成。前二門中初句離果。後句離因。前
離果中不會列名。無有根塵和合生識。故曰
不會。諸入不會釋顯其相。六根六塵相順名
入。又入是處。六根六塵生識之處故名為入。
合會生識故名為會。於真本無故入不會。又
證除捨。故入不會。後離因中不合列名。煩惱
諸結和合生。名之為合。於真本無故曰不合。
又證除捨。亦名不合。離煩惱習釋顯其相。斷
除正使名離煩惱。殘氣亦盡。故離其習。後七
句中初之三句釋成不會。後之四句釋成不
合。前三句中初句離相。後二離性。前離相中
無處列名。身報永亡形無所在。故曰無處。無
釋也。後無性中前無定名後無定體。無定名
中假名列名。真德無名假以名顯。故曰假名。
名空釋也。假有實無故曰名空。無定體中如
化列名。諸德同時緣起相成。非有為有。有則
非有其猶幻化。故曰如化。無取捨故釋顯其
相。似如化故法非定有所以無取。亦非定無
[002-0464a]
所以無捨。是義云何。以別分總諸德皆空所
以無取。攝別成總諸德斯有。是以無捨。就後
四句成不合中。第一明其寂定除亂。第二明
其淨慧離染。此前兩句明離惑體。三離能取
明無惑因。四離所取明無惑緣。就初句中不
亂列名。常靜釋也。體寂無為故曰不亂。第二
句中善寂列名。不起染過故曰善寂。性淨釋
也。證實及望從來無染故曰性淨。又本法
性從緣始淨亦名性淨。第三句中無取列名。
遠離妄識能緣心斷。故曰無取。離緣釋也。攀
者是手緣者是足。心法取境似手似足。故曰
攀緣。於真本無稱之為離。又證除捨。亦名為
離。第四句中無異列名。第一義中無差別相。
故曰不異。法等釋也。世法參差於理如等。故
曰法等。等取故無異。上來別釋。下䨥結嘆。
無比菩提無可喻者結前不可以身得也。過
世色相不可比況。故身不得。微妙菩提法難
知者結前不可以心得也。菩提性中雖具諸
法不可測知。故叵心得。上來第二明教呵辭。
世尊維摩說是法下明教呵益。前辭次釋。故
我下結。次告光嚴令往問疾。前對彌勒明菩
提果。下明其因。於中分別盡此品。來明其
行體。問疾品下顯修成相。前行體中初對光
嚴明道場行。次對持世明法樂行。後對善德
明法施行。道場行者菩提果德名之為道。場
者是其處之別稱。如治穀處名為穀場。治麥
之處名為麥場。亦如鬪處名為鬪場。諠戲之
處名為戲場。如是一切出生道處名為道場
於中分別有真有應。菩提樹下得道之處名
[002-0464b]
為道場。是其應也。實行出生菩提功德說為
道場。是其真也。真有通局。第十地中有一莊
嚴道場三昧親生佛德說為道場。是其局也。
一切行德出生菩提。斯名道場。是其通也。今
此所論是其真也。法樂行者以善自娛名為
法樂。法施行者以行廣齊名為法施。三中初
二是自利行。後一利他。自中道場是其出世
成熟之行。法樂地前始修之行。道場行中初
告光嚴。光嚴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
我下結。釋中有三。一舉昔日被教由緣。二我
即為禮而問已下顯彼教辭。三說是法時五
百天人發菩提下明教利益。初中憶昔舉被
教時。出毘耶離維摩方入彰被教處。第二辭
中兩請兩答。我即為禮問言居士從何所來
是初問也。答言吾從道場來者是初答也。彼
第十地諸三昧中有一莊嚴道場三昧。維摩
今就此門以答。故言吾從道場來矣。行能生
果名為道場。依行向果故曰從來。我問道場
何所是者光嚴重問。曰下維摩重廣答也。曰
者總舉酬答之辭。下別顯之。於中初先出其
場體。菩薩若應波羅蜜下就人辨從。就人彰
來。前中有五。一就心說場。二布施下就行說
場。三神通下就德說場。四多聞下就道說場。
五刀無畏下就果說場。諸佛果德菩薩分成。
能生圓果。故亦名場。故上說佛從其十力無
畏等生。心中有四。直心列名。情無虛為故
名為直。無釋也。發行列名。於諸行問起意修
學名為發行。能辨釋也。行無中廢故能辨事。
深心列名。信樂慇至故曰深心。增益釋也。以
[002-0464c]
心慇至故增功德。菩提心是列其名字。標果
願求名菩提心。無錯釋也。正向菩提心無異
求故無錯謬。第二行中初修六度。是自利行。
後四無量是利他行。前自利中布施列名。不
望報者離布施過。持戒列名。得願具者明戒
心勝。用己所持迴施眾生名得願具。如涅槃
說。忍辱列名。於諸眾生心無礙者釋顯其相。
以於眾生心無悉礙所以能忍精進列名。不
懈釋也。禪定列名。心調釋也。智慧列名。現
釋也下。四無量利他行中慈是列名。等生釋
也。悲是列名。忍疲釋也。喜是列名。悅樂釋
也。捨是別名。憎愛斷故釋顯其相。第三德中
初明自德。下方便等是利他德。自中神通列
其名字。成就六通釋其相也。六通之義如廣
別章。此應具論。此明德用。解脫列名。成就八
脫故曰解脫。能背捨故釋顯其相。其八解脫
亦名背捨。如龍樹釋。背淨五欲捨離著心故
名背捨。義如下此明德體。下利他中方便列
名。此化他智。化智善巧故曰方便。教化釋也。
四攝列名。此利他行。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是
其四種。以此四行錄物從道。故名為攝。攝生
釋也。第四道中初明自利。降魔已下明其利
他。前自利中句別有八。初一是聞次一是思。
次三是修後三入證。聞思修證一義次第如
地論說。前三教道後一證道。初聞慧中多聞
列名。如聞釋也。第二思中伏心列名。制意思
法故曰伏心。正觀釋也。於所聞法正意觀蜜。
第三修中初約道品以明行修。二約四諦。三
約因緣。此三行門常相隨逐三十七品列其
[002-0465a]
名字。捨有為法彰其行能。能治染過故捨有
為。義如別章。此應具論。諦是列名。苦集滅道
是其諦也。此是道境知此生道場。不誑世間
彰其行益。自知四諦用度眾生。故不誑世。緣
起列名。十二因緣名為因緣。亦稱緣起亦號
緣集。義如上解。此亦道場知此生道。故曰道
場。無明至死皆無盡者釋顯其相。菩薩知此
輪轉無際故曰無盡。義如下釋。第四證中尋
詮入實。詮別有三。一煩惱詮。二眾生詮。三是
法詮。煩惱是場就詮以舉。知如實故約詮顯
實。煩惱本性真如法。是推相窮本故知如實。
眾生是場就詮以舉。知無我故約詮顯實。眾
生本性空寂無我尋相窮本。故知無我。此說
生空為無我也。一切法是就詮以舉。所謂五
陰一切諸法。知諸法空約詮顯實。法性本空
推相窮本。故知法空。如成實中生空名空。法
空之理說為無我。此說生空以為無我。法空
名空言左右耳。上來八句是其自利下明利
他。於中三句。初降眾魔。第二隨有化益餘凡。
三伏外道。就初德中降魔列名。神通伏魔故
說為降。不傾釋也。自德牢固不為魔動。故能
降之。第二德中三界列名。應現三有攝化餘
凡能生菩提。故曰道場。無所趣故釋顯其相。
雖現三界於中不著。故無所趣。第三德中師
子吼是列其名字。能宣正法摧諸外道名師
子吼。無畏釋也。摧邪不怯故無所畏。第五果
中句別有三。初句是其對治功德。力等列名。
力是十力。言無畏者是四無畏。言不共者十
八不共。十八不共廣如別章。此應具論。無諸
[002-0465b]
過者釋顯其相。十力牢固對治諸魔。無畏不
怯對治外道。不共殊勝對治二乘。故無諸過。
第二是其明淨功德。三明列名。命宿天眼及
與漏盡是其三也。無餘礙故釋顯其相。宿命
智明除先際愚。天眼智明除後際愚。漏盡智
明除真諦愚。故得無礙。第三是其廣知功德。
先列其名。菩薩心淨故於一念知一切法。成
一切智釋顯其相。上來第一正出場體。自下
第二就人辨從約人說來。菩薩若應諸波羅
蜜應前自利。教化眾生應上利他。諸有所作
順法起修。舉足下足如法進止。有言。出觀名
舉足。入寂下足。此解不深。今正論之。乃至色
身舉足下足皆從道場住於佛法。方名深矣。
從道場來明其所從。住佛法矣彰其所至。上
來教意。說是法下明教利益。前辭次釋。故我
下結。次告持世。令往問疾先答後辭。辭中初
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徵前起後
下對辨之。於中有四。一彰己昔為魔惑亂。二
所言未下明維摩詰已告令知。三即語魔下
彰彼維摩降魔索女以法化益。四世尊維摩
有如是下結嘆維摩。顯己不及。初中憶昔舉
被惑時。住於淨室舉被惑處。淨室修定。故為
魔惑時魔已下顯被惑相。於中有四。一魔化
為釋至持世所。二持世不識。謂是帝釋以法
教勸。三魔以天女逼施持世。四持世不受。就
初句中魔如前解。言波旬者此名極惡。依於
佛法而得善利。不念加報及欲毀壞。故曰極
惡以為諸女惑亂持世故從天女帝釋樂法
數往觀佛。為令持世見而生信故魔自化狀
[002-0465c]
如帝釋。為以音聲惑亂持世故樂絃歌。為惑
持世故詣其所。詐善令信故與眷屬合掌禮
敬。自下第二持世謂釋以法教勸。於中初明
內心不識謂是帝釋。而語已下口言教勸。初
先接引嘆其來好。故曰善來。憍尸是其帝釋
別稱。雖富已下以法教勸。雖富有應不當自
恣誡勸捨過。觀無常教修對治。以求善本勸
習善因。翻前自恣。於身命財而修堅法教求
常果。翻欲無常。自下第三魔以天女逼施持
世。即語我言總以標舉。下別顯之。言正士者
就德以呼持世出家受行正法。故曰正士。受
萬二千女正勸受女。可備掃灑明受所為。自
下第四持世不受。我言憍尸告語其人。無以
非法之物要我呵施不應。女為惑垢名非法
物。比丘息惡故曰沙門。從佛釋師教化出生。
故名釋子。諸女既是非法之物莫用要我沙
門釋子。此非我宜明受不合。此初段竟。自下
第二明維摩詰告己令知。所言未語時也。言
維摩詰告語人也。來謂我等告語辭也。非帝
釋也彰其所非。是為魔來嬈固汝耳明其所
是。嬈謂嬈亂固語固媚。自下第三明維摩詰
降魔索女以法化益。於中有二。一從魔索女。
二於是波旬告諸女下以女還魔。前從索女
教以正法。後段還女令傳正法。又前索女化
修自利。後段還女教修利他。又復前段化益
天女。後段還女轉化餘天。初中有五。一從魔
索女。是諸女等可以與我如我應受。可以與
我明魔應施。如我應受明己應受。維摩俗人
故應受女二魔聞不與於中初先內以驚懼。
[002-0466a]
次念維摩將無惱我奪女強留名為惱我。後
欲隱形維摩制之。而不能隱下復盡力維摩
制之亦不得去。三空聲勸捨。即聞空聲總以
標舉。此是誰聲。當應亦是維摩所發。波旬以
女與之。將去正勸捨女。四魔畏捨女。恐彼維
摩神力制已永不得去。故言畏故悋而強捨
名俛仰與。五維摩得女。以法化益。問曰直爾
化之足得。何勞從魔索得方化。女性從主。若
不索取制仰從魔難以攝化。故須索取然後
教法。


又若維摩不索屬己便於維摩疎礙不
親難以化益。故須索取然後教法。文中有四。
一總勸發心。魔以汝等與我今汝皆當發菩
提心。二即隨所應而為說下別教發心。三復
言汝等已發意下總教法樂。已發道意牒前
起後。言有法樂可以自娛示其所欣。以法釋
神名為法樂。不應復樂五欲樂也教其厭所。
四天女問下廣教法樂。先問後教。教中先別
後總結之。別中有二。一正教起行。二樂聞深
下明攝行儀。前起行中相從為三。初樂信佛
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明其翻邪歸正之行。二
樂離欲下明其離過對治之行。於中四句。一
樂離五欲。二樂觀五陰如似怨賊共相摧滅。
三觀四大如似毒蛇性相乖反。四觀內六入
如似空聚。眼等六根名為內入空無神主。三
樂隨護下明修隨順趣道之行。於中初明世
間所行。廣菩提下明出世間。世間行中隨護
道意守菩提心。守護之相如涅槃說。樂饒益
下起菩提行。起饒益生起利他行。樂敬養等
修自利行。自利行中樂敬養師明攝法行。樂
[002-0466b]
行施等明造修行。修行六度。出世行中廣菩
提心明修廣願。樂降伏等明修廣行。樂降眾
魔修利他德。下修自利。樂斷煩惱明修斷德。
樂淨土等明修行德。樂淨佛土修淨土行。如
上廣說。就相下起法身行。成就相好修諸功
德修起報身相好之業。如涅槃經及地持說。
樂嚴道場修起法身。亦如上說。上來第一正
教起行。自下第二教攝行儀。於中合有門句
四對。初二一對約法辨儀。於中樂聞深法不
畏就約教法以明學儀。樂三脫門不樂非時
約就理法以顯學儀。空無相願是三脫門廣
如別章。此應具論。雖樂觀此不同聲聞非時
取證而住小果。名為不樂非時。中間兩對約
人辨儀。前二一對約就同學以辨學儀。樂近
同學是初句也。於非同學心無恚礙是後句
也。後二一對約就知識以辨學儀。護惡知識
是初句也。近善知識是後句也。約人如是。下
二一對約就說以辨學儀。樂心喜淨是離過
心。樂修道品是修善心。又心喜淨是信樂心。
樂修無量道品之法是廣願心。上來別竟。是
為菩薩法樂總結。上來第一從魔索女以法
化益。自下第二以女還魔利益餘天。句別有
七。一魔喚諸女欲共還宮。二諸女不從。三魔
喚不得從維摩索。四維摩與。五諸女請問。六
維摩教勸。七天女辭去。就初段中言我與汝
俱還天宮天樂招引。第二諸女不從之中言
以我等與此居士翻前我欲與汝俱還。言有
法樂我等甚樂不樂欲樂翻前天宮。第三魔
從維摩索中魔言居士可捨此女直勸令捨。
[002-0466c]
一切所有施於彼者是為菩薩以法勸捨。恐
彼不捨故為此勸。第四維摩以女還。中我已
捨已汝便將去正明捨女。令一切生法願具
足因事興願。因遂魔願用兼一切。故願一切
求法之願悉得具足。又願一切如法之願皆
悉具足。又因捨女。令於他化廣利餘天名一
切生法願具足。自下第五諸女請問。我等云
何止住魔宮此言兩解。一就違釋。我是菩薩
云何使我止住魔宮捨我還魔。二就順解。順
請維摩。我等何止住魔宮利益眾生。自下第
六維摩教勸。若對前違下文名勸。若對順請
下文名教。於中住文曲有三句。第一總舉無
盡燈門勸其修學。二無盡燈者譬如已下廣
辨其門。三汝等雖下明學有益。初中諸姊告
發其人。彼天先生故喚為姊。言有法門名無
盡燈舉其法體。法從喻稱名無盡燈。汝等當
學勸其修習。第二句中無盡燈者牒前起後。
次辨後結。辨中初明自利兼他。先喻後合。夫
一菩薩合前一燈。開百千生合前喻中然百
千燈。令發阿耨三菩提心合前冥者皆明。於
其道意亦不滅盡合前終明不盡。此喻反合
自利兼他。隨所說法而自增益一切善法他
利兼自。是名下結。下學益中汝等雖住以無
盡燈令發心者為報佛恩他利兼自。令無數
天子天女發菩提心是他利也。為報佛恩是
兼自也。行順佛心名報佛恩。亦大饒益一切眾
生自利兼他。此第六竟。爾時已下是第七段
諸女辭去。上來第三廣明維摩降魔索女以
法化益。世尊維摩如是下大段第四結嘆維
[002-0467a]
摩。顯己不及。言有如是自在神力結嘆向前
降魔之力。智慧辨才結嘆向前化女之德。前
辭次釋。故我不任結己不堪。次告善德令往
問疾。前告二人明自利行。此明利他。先告後
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
徵前起後下對釋之。文別有二。一舉昔日被
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彰教呵辭。前中初言憶
念我昔明被呵時。自於父舍出被呵處。設大
施等彰被呵事。由施局限所以被呵。前於父
舍明處局也。設大施會供養一切乃至乞人
明由局也。是中唯供七種之人不及餘者。所
以是局。期滿七日明時局也。局故被呵。自下
第二明教呵辭。時維摩詰來入會中乃至不
當如汝所設是呵辭也。當為法下是教辭也。
以行竝治名為法施。法施寬廣。所以教之。
教中麁二細分有四。言麁二者一就行修以
明法施。二我時心得清淨已下約就財事以
明法施。細分四者一就行修以明法施。二婆
羅門中二百人下明說利益。三從我時心得
淨下約就財事以明法施。四城中一下明法
施益。初中有三。第一總勸。二我言下別教修
習。第三是為法施會下結嘆顯勝。初中當為
法施之會舉勝勸修。何用財會舉劣勸捨。第
二教中兩請兩答。我言居士何謂法施是初
請也。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一切眾
生是名法施是初答也。菩薩一行無為物一
一所等為一切。故無先後。一時供養一切生
矣。無先無後一時供養明施頓也。供一切生明
供廣也。言何謂也是其後請謂以菩提起慈
[002-0467b]
心等是後答也。此中所辨宗明利他。於中細
分亦有自利利他他別。文中有四。初四無量
明利他心。二以攝慳下修習六度。明自利行。
三教化眾生而起空下依前第一利他之心起
利他行。四以敬事下依前第二自利之行明
修成相。就初段中先應解釋四無量義然後
釋文。義如別章。文中初言謂以菩提起慈心
者慈欲與樂緣於佛樂。欲授眾生故以菩提
起於慈心。以救眾生起悲心者悲欲拔苦。欲
拔眾生生死之苦。故救眾生起非於悲心。以
持正法起喜心者喜能度物。所化眾生攝持
正法雖未得脫去脫不遙故生喜心。以攝智
慧行捨心者捨有多義。此中所論是其放捨。
前人依法攝生智慧不復須憂。故行捨心。問
曰。前三親益眾生可是利他。捨心背化云何
利他。解有四義。第一義者向前三心雖有益
物而未能得。故須修捨捨前所緣自修能究
竟。故須修捨捨前所為更修勝善方能究竟
利益眾生。第三義者為得究竟放捨義故。慈
自與樂悲自拔苦喜自慶物。繫發前三故名
利他。第四義者捨前所益更化餘人。故名利
他。今此所論義當第三。第二明修自利行。中
具修六度。修此六六所為有三。一為求菩提。
二為益眾生。三為離有為證入實際。通則六
度皆為此三。如地經說。菩薩為求一切智地
修行六度。是為菩提。如下文說。以施攝貪戒
攝毀禁忍攝瞋恚。如是等比是為眾生。如大
品說。菩薩為得諸法相實修行度。涅槃經
說。為了佛性修行六度。如是等比是為實
[002-0467c]
際。於中別分初之二種為眾生。中間二種偏
為實際。後之二種偏為菩提。如此說文中說
言。以攝慳貪起檀波羅蜜。以化犯戒起尸波
羅蜜。故知。初二偏為眾生。何故而然。以此行
麁用教眾生彼能起故。以攝慳貪起檀波羅
蜜者以是為義亦是由義亦是用義。自施教
他令捨慳貪。故為攝慳起檀波羅蜜。以化犯
戒起尸羅者自持淨戒。教他同時令捨罪過。
故為化犯起尸波羅蜜。經復說言。以無我法
起羼提波羅蜜。以離身心相起毘利耶波羅
蜜。故知。中二偏為實際。何故而然。以此二行
修時有苦依空防退易入實際。故偏為之。又
此二行依空方成。故偏為之。以無我法起羼
提者此無我法是眾生空。由知無我於物能
忍。故以無我起羼提也。以離身心起毘利耶
者離身心相是其法空由知此空懃苦堪耐。
是故以離身心之相起毘梨耶。經中復言以
菩提相起禪波羅蜜。以一切智起般若波羅
蜜。故知。後二偏為菩提。何故如是。禪定能生
諸佛廣德。波若正是一切智因生果親強。故
偏為之。菩提是佛福德莊嚴禪能出生。故為
菩提起禪波羅蜜。一切智者佛慧莊嚴波若
亦慧親能生彼。是故宣說。以一切智起於波
若。亦可菩提是佛止行依禪息妄證入其中。
故為菩提起於禪定。一切智者是佛觀行依
慧照明滿是彼德。是故為得一切種智起於
波若。自下第三依於向前利他之心起利他
行。句別有五。前之三句依空離過。後之兩句
隨有攝化。前三句中依三脫門而離諸過。教
[002-0468a]
化眾生而起空者雖化眾生不見我人眾生之
相。故起於空。此於空門而離過也。不捨有為
起無相者隨化在有名為不捨。知有常寂名
起無相。此依無相而離過也。示現受生起無
作者隨有現形名示受生。知生無生名起無
作。此依無作而離過也。隨有攝化喜生深過。
故須依此而離諸過。後兩句中護持正法起
方便力明化他智。化智善巧名方便力。以
度眾生起四攝法明化他行。自下第四依前第
二自利之行明修成相。於中初明修世間行。
心淨歡喜起近賢下修出世行。修世行中句
別有五。前二自分後三勝進。自分中敬事一
切起除慢者修攝法行。於有德者尊仰求法
名敬一切。以敬求法遠離慢高名除慢法。於
身命財起三堅者修隨法行。捨離生死無常
三分求於出世常身命財名起三堅。後勝進
中於六念中起思念者起修始也。念佛法僧
戒施及天。是其六念。菩薩於此常起思念。於
六和敬起質直心行修次也。行修不乖故於
六和起貪質直心。身口意同即以為三。同戒
同施及與同見復以為三通前六也。此六和
敬便相愛敬名六和敬。實心相敬而無諂偽
名起直心。正行善法起於淨命行修終也。行
成合法名為正行。不以此行求餘名利故起
淨命。上來五句修地前行。下修出世。心淨歡
喜起近賢聖是初地行於三寶中淨信不疑名
為心淨。又證離染亦名心淨。初證多悅故曰
歡喜。入菩提位生在佛家名近賢聖。次下兩
句是二地行。不憎惡人起調伏心離煩惱恬。
[002-0468b]
瞋過最重故偏說離。以出家法起於深心明
離業垢。於出家戒求欲慇重。故起深心。次下
三句是三地行。以如說行起多聞者聞慧行
也。為行故聞故說以行起多聞矣。以無諍法
起空閑者思慧行也。為息言諍故空閑處寂
靜思惟。如說行者乃得佛法。不可但以口言
而得。趣向佛慧起宴坐者修慧行也。為欲趣
求四地已上無生行慧修世八禪名起宴坐。
又為求佛無障礙智度眾生故修世八禪名起
宴坐。次下一句四地乃至七地之行。為求出
世無漏真德。解眾生縛修習四地。至七地行
名修行地。亦可求佛無障礙智解眾生縛。修
習四地至七地行名修行地。次下一句是八
地行。以具相好求佛正報。及淨佛土求佛依
果。為得此二修起福業。次下一句是九地行。
言知一切眾生心念是九地中入行成就。如
應說法是九地中說成就也。此二智能故起
智業。次下三句是十地行。前二十地自分之
行。後一勝進。趣佛之行前自分中初入證行。
知一切法不取不捨入一相者證法平等無淨
可取。無染可捨故入一相。又證平等不取有
相名為不取。亦不捨有專著於無名為不捨。
以離有無故入一相。修成此德名起慧業。下
起教行。斷一切惱離煩惱障。斷一切礙明離
報障。斷一切不善明離業障。修此三治名起
一切善。如地持說。諸根成就解脫報障。善根
成就解脫業障。智慧成就解脫煩惱。此等通
名一切善業。修成名起。亦可前慧是第十地
智慧莊嚴此一切善是第十地福德莊嚴。下
[002-0468c]
勝進中一切智慧是佛如來智慧莊嚴。一切
善法是佛如來福德莊嚴。為得此二故起一
切助佛道法。前總次別下總結嘆。是為法施
是總結也。若菩薩下是嘆勝也。住是法施行
廣益人名大施主。能消物養生世福善名世
福田。上來第一約就行修以明法施。自下第
二明說利益。說是法時婆羅門中有二百人
皆發阿耨三菩提心。自下第三約就財事以明
法施。問曰。下明財施云何法施。自於財事平
等行施教人為之。等法教人故曰法施。又依
等法捨財布施亦名法施。於中有四。第一善
德局心奉施。二維摩不受。第三善德廣心行
施。四維摩納受。初中我時心得淨者意業淨
也。聞前所說信樂不疑名為心淨。嘆未曾有
口業嘆也。稽首禮等身業禮也。此施方便。下
正行施。即解瓔珞置直百千而以上之不肯
取者是第二段。維摩不受以其偏敬局施維
摩。情無廣兼違於等施。所以不受。我言居士
願必納受隨意所與是第三段。明其善德廣
心行施。由局不受故隨意與。自下第四維摩
納受。初先為受分作二下。用之轉施為欲
則財教人等施故轉施之。於中初先分財為
二。次用施人。一分施此會中下乞施下等上。
一分奉彼難勝如來施上齊下。時維摩詰現神
變下約己教他。現神變已作是言者牒前起
後。若施主者標所勸人。施一最下猶如如來
福田之相無所分別正教行。施等於大悲不求
果報牒前所教。佛是大悲施下齊佛名等大
悲。不為果報偏施如來名不求果。是則名曰
[002-0469a]
具足法施結嘆令學。此第三竟。城中一下是
第四段明法施益。城中下乞舉得益人。見是
神力聞其所說得益所由。見前維摩所施瓔
珞難勝佛上變成寶臺名見神力。聞前施下
等於如來。不求果報名聞所說。皆發阿耨三
菩提心正明得益。一人發心云何言皆。此發
同前。是故言皆。亦可見聞兩時俱發是以言
皆。前辭次釋。故我下結。告前四人阿難別列。
如是諸菩薩各各向下告餘菩薩阿難總舉。
具列難盡故通舉之。文中直言如是諸菩薩。
不知幾許。或容是前列三萬二千菩薩。或
可是後向維摩舍八千菩薩。以彼德高皆言
不堪。


文殊師利問疾品者前告諸人皆辭不堪。此
告文殊令往問疾。因以標品名為文殊問疾
品矣。此品之首三句分別。一釋來意。二對上
辨異。三分文解釋。言來意者意別有三。一以
維摩德高難敵餘悉不堪故告須命文殊往
問。二所辨法妙餘不能請。故須告命文殊往
問。三所化眾生宜聞二人問答獲益。故須告
命文殊問疾。來意如是。言辨異者異別有五。
備如上辨。第一義者前告不堪為顯維摩人
德尊高勝過眾聖。此告所堪彰其德妙。文殊
方堪故德妙矣。第二義者前告不堪彰彼維
摩辨才難敵。顯其智勝。下對堪者廣顯維摩
神變叵測彰其通勝。第三義者前告不堪廣
寄眾言以顯維摩解脫之德。此對堪者維摩
自顯解脫之德。第四義者先告不堪廣顯維
摩昔所說法。此對堪者廣顯維摩今所說法。
[002-0469b]
第五義者前告不堪辨明菩薩所學法體。下
對堪者顯修成相。辨異如是。次第三門科分
解釋。文別有二。一告文殊令住問疾起說由
序。二善來下正對問人廣宣所說。前中初先
如來告命下彰文殊奉命往問。文別有四。一
嘆維摩德高難敵承力往問。二與大眾相隨
共往。三維摩知來空室相待。四文殊至見其
室空獨寢而臥。就初段中先嘆維摩彰己非
敵。雖然已下承力往問嘆中初言彼上人者
難為酬對是總嘆也。深達實相下別。別中有
三。一嘆維摩智解殊勝。二一切菩薩法式知
下行修具足。三降魔下德用自在。就嘆解中
深達實相是其實智亦名證智。依涅槃經或
名世諦以為實相。或名真諦以為實相。依大
品經多名真諦以為實相。今此亦應名第一
義為實相耳。於實窮證故曰深達。善說法要
是方便智亦名教智。能宣法化故云善說。所
說要當故名法要。辨才無滯顯前善說。言能
辨了語能才辨故云辨才。辨才流滑故稱無
滯。智慧無礙顯前深達。於深能入故曰無礙。
行修具中一切菩薩法式悉知自分善也。諸
佛祕藏無不得入勝修具也。大涅槃中法界
門別名佛祕藏。盡觀相應故無不入。諸經嘆
德多依此二。德自在中。降服眾魔是摧邪德。
遊戲通等是住正德。遊戲神通通自在也。遊
涉諸通自在如戲。故言遊戲。其慧方便皆已
得度智慧滿也。慧是實慧其方便者是方便
智。此二窮極到於滿處名皆已度。上來廣嘆
維摩德高。雖然已下承力往問。前彰難酬此
[002-0469c]
明承力容可為問。辨難兼易竝以言雖。然猶
爾雖爾難對我。常承佛聖旨往問下稟上力
名之為承。旨謂意旨。此承如來意力加被而
往問也。自下第二文殊與眾相隨共往。於中
三句。一明諸眾念二大士必說妙法先舉能
念人。於是眾中就處總舉。謂於菴羅佛眾之
中。諸菩薩等隨人別列。言諸菩薩舉菩薩眾。
大弟子者舉聲聞眾。釋梵王等舉凡夫眾。下
彰而念。咸作是念總以標舉。咸謂皆也。今二
士等正出所念人。大智高語必深遠故念此
二大士共談必說妙法。二即時下明前諸眾
樂欲隨從。三於是下文殊與眾相隨共往。於
是文殊舉其眾主。與諸菩薩大弟子等兼列
從人。恭敬圍遶彰其去儀。入毘耶離辨其所
至。自下第三維摩知來空室相待。於中初念
文殊師利與眾俱來。此念其來不念空室。有
人言。此念欲空室。與後為由其言謬也。良以
維摩待化如渴。如來心喜故為此念。次以神
力空其室內除去所有及諸侍者。空室是總
除有及侍顯室空也。為欲寄此起後言端所
以空之。下置一床以疾而臥亦欲寄病而有
所顯。故置一床以疾現臥。自下第四文殊往
至入舍見空。唯見維摩獨寢而臥。上來序竟。
自下正說。然序與正進退不定備如上辨。若
以維摩一世所說悉為正宗是則偏判。方便
品初以為由序。以其疾故國王大臣皆往問
疾。後悉是正宗。若以維摩現今一會所說為
正是則從前方便品。來皆悉判與此會由序。
從此已下方是正宗。此正宗中三門分別。一
[002-0470a]
攝法從人顯德入別。二廢人從法隨義分別。
三依文正解。攝法從人顯德云何。此經宗顯
維摩之德。德謂不思解脫之門。於此門中義
別塵算隨德論之要唯智通。上來廣舉維摩所
說顯其智勝。下彰維摩神變自在明其通勝。
通中隨義分為四對。從初盡於不思議品以
為初對。觀眾生品為第二對。下佛道品為第
三對。不二門盡香積品為第四對。四中皆初
明其所行。後顯所成。第一對中初問疾品明
其所行。不思品中借坐燈王。小室廣容明其
所成。第二對中觀生品初明其所行。時維摩
室有天女下彰維摩室具八未有還明所成。
第三對中佛道品初明其所行。竝現問下廣
顯維摩一切種德還彰所成。第四對中入不
二門明其所行。香積品中取飯香種。小室廣
容復明所成。四對何別。初之三對明修教行
而有所修所成。後之一對明修證行而有所
成。後前三中初對明其治過之行而有所成。
後二明修攝善之行而有所成。攝善行中初
對明修入寂之行而有所成。捨有觀空是入
寂也。後對明明修起用之行而有所成。行於
非道是起用也。攝法從人顯德如是。次第二
門廢人從法隨義分別。所說法義雖復無量
要唯因果。因謂法身淨土之因。果謂法身淨
土之果。從於向前方便品中以其疾故國王
大臣皆往問疾。盡不二門辨明如來法身因
果。香積一品辨明如來淨土因果。明法身中
約化分三。第一於前方便品末因凡問疾明
教凡夫法身因果。當樂佛身是法身果。從於
[002-0470b]
無量功德生等明法身因。第二次於弟子品
中明教聲聞法身因果。對前九人明法身因。
對後一人明法身果。第三菩薩問疾品下盡
不二門明教菩薩法身因果者前對彌勒明法
身果。菩提真性是其果也。光嚴已後明法身
因。因中前品明其行體。此品已後明修成相。
於中略以二門分別。一破相分別。二顯德分
別。破相有三。從此訖盡觀眾生品以為初分。
行修入寂破難凡夫著有之相。二佛道一品
從緣起用破捨二乘著空之相。三不二門品
證入不二破遣菩薩分別二相。破相如是。顯
德門中要攝為二。從初訖盡佛道品來依彼
維摩解脫之相修習教行。不二門品依彼維
摩解脫之性修習證行。前教行中義別三對。
從初盡於不思議品還為初對。觀眾生品為
第二對。佛道一品為第三對。此三對中還初
明其所行後明所成。悉如上判。三對何異。前
二自分後一勝進。修菩薩法名為自分。上求
佛道名為勝進。又復前二修入寂行。後一明
修起用行。行非於道是起用也。約位且分入
寂多在六地以還。以樂空故。起用多在七地
已上。彼修發起殊勝行故。前自分中初對明
修治過之行而有所成。後對明修攝善之行
而有所成。約位且分治過之行多在地前。地
前過重須治斷故。攝善多在初地已上。行合
法界成諸德故。就初對中先明所修後明所
成。修多地前成多地上。此皆明法令人學矣。
廢人論法辨之麁爾。
維摩義記卷第二
[002-047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