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八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迦葉品之一



此是善始發問。今欲令終是故更請。前隨義
題品。今從人立名。故云迦葉。迦葉如前說。開
善用此答安樂性問。地師為慈光善巧住持
分。河西興皇同為佛性門。今明。第五涅槃用
此經初後通論佛性。此品與前有何同異。異
略為五。一義用異。前品明中道佛性義。為菩
提種子。今品明佛性勝用。能攝極惡闡提偏
邪外道。二因果異。前品明因性在因不在果。
果性在果不在因。此品明一切惡陰皆是佛
性。此即因性。從惡五陰生善五陰。此亦果性。
又云。佛性有三世有非三世。聖人果性通三
世不通三世。由來解果性。通三世是應身佛
性。不通三世是法身佛性。此不然。只說果性
通於因果。何須分應法兩身。若善五陰佛性
通因果。因中佛性即三世攝。果佛性即非三
世。三開合異。前品生死河合四果離三乘。
此品涅槃河離四果合三乘。四通別異。前品
通明五種佛性。天人六道皆有佛性。此品專
明正因佛性。闡提由正因故還生善根。前品
別據萬善了因佛性。今品通據善惡皆是佛
性。故云。善根人有闡提人無。闡提人有善根
人無。五者前品對告一人。今品再對迦葉。諸
異乃多。起品初明用異。從初意立章故言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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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用。就文為二。初明攝惡。後明攝邪。就攝惡
中二。先明佛性用。二歎經。初明用又二。先明
斷善。後明生善。以虛妄力故斷善。以佛性力
故生善。舊解云。作惡生善兩人更遞然不相
關。又一師云。只是一人。前顛倒故起惡。後遇
知識故生善。今明不然。或是一人或是多人。
如河中七種即是多人。若一人始沒乃至成
佛即是一人。舊云。生善有接識義。眾生從界
外無明識窟中。始起一品無明而來未起四
住。有佛接去即得成佛。此義大妨。設有此經
亦是一時改惡為緣。若無此經全不堪依。若
言必須起五住竟方能改惡作善。亦無一經
定作此說。設有此經亦以一時為緣而已。若
爾任惡極而任運被接。何須修道。與八萬劫
得道何異。若言從識窟中來者。即是從無明
中來。云何言始起一品無明。若未起惑應在
別處。若從窟中來始起一品而被接者。自後
起品乃至四住何不被接。若無明窟中既被
接。四住窟中何不接之。故是難信。若爾併不
須修。上數破此義。若佛性力任得菩提不須
修者。正破於此。舊言。善星無發迹處是實惡
人。是義不然。雖未見經義推是權。何者。佛兩
弟兩子各行善惡。阿難為善調達作惡悉皆
是權。今羅云為善善星作惡。例知是權。斷善
文為三。一明斷善人。二明斷善相。三明斷善
見。斷善人者即善星是。斷善相者不定根性
是。聞不定教執成定解。斷善見者。分別推求
諸法道理。初就人中二。先問。次答。問為二。
先緣起。次正問。緣起中二。先明佛有能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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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次明善星有可化之緣。就佛又二。初內有
慈悲。二外有方便。初文者憐即大慈憫即大
悲。次不調能調下。有七句即外方便。善星比
丘下。第二明有可化之機又二。初明是子即
羅云庶兄此緣則重。次出家之後是有信戒。
受持十二部經是慧。壞欲界結獲得四禪是
定。具足三德豈非因深。次云何如來下正問。
先作兩難。後作兩結。初難何故記是惡人。後
難何故不先為說法。初又二。初難何故記是
闡提即惡因。次難何故地獄劫住是惡果。如
來何故下。是第二難與佛緣重何不先為說
法。如來世尊下結兩難。云何得名有大慈憫
下結初難。佛有慈悲云何名為廝下劫住。既
為廝下當知佛無慈悲。次有大方便下結後
難。佛既不先為其說法。云何名為有大方便。
若有方便應為說法。佛答中不答緣起但答
兩難兩結。先答後。後答前。前答後中凡七譬。
前六譬明緣有淺深故說有次第。後一譬明
佛心平等等說無偏。前六譬中例有三。一舉
譬問。二述事奉答。三合譬作解。何以有此三
之次第。解云。如佛初為提謂文鱗瞽龍說人
天五戒。次赴鹿苑為二乘人轉四諦法。後明
方等教諸菩薩。自是一塗約小為初。若初成
佛道以舍那教。初照山王。次照平地。此復一
塗約大為初。今此文意包括始終。以山王為
初。文鱗為中。雙林為後。然第三子雖復極惡
以體同故。是故須教。下田雖瘠以家業故是
故不廢。下器雖破防急用故。下病雖必死以
親屬故。下馬雖老以代倦故。下人雖卑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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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故。前六譬中雖差別答義兼無差。意猶未
顯。第七譬中文轉分明。舉師子王不重象輕
兔俱盡壯勢。譬佛不厚善薄惡等運大悲。若
巨細而觀象不足兔有餘。若量力而觀象須
疾兔須徐。獸王不爾等一無殊。就緣而觀菩
薩教深細聲聞教淺近。闡提教世間佛不二。
三大悲平等我於一時住王城下。二追答記
彼之問。問有二句。初答闡提。次答記意。初答
闡提自謂有信慧定。盡非其問不許有之。明
無信又三。一不信佛是無所畏人。我於一時
在迦尸下。二明不信佛是無妄語人。我於一
時與善星下。三明不信佛是無嫉妬人。初文
者。汝言出家表其有信。今以三事顯其無信。
第二佛行時足離地四寸。千輻印文常現迹
中人皆欲見。其常滅之既不能滅。取死蚯蚓
置佛迹中。令無量人起踐害想云云。第三文者。
夫人鬼報別而宛然相見。詶往問答豈實惡
人所能為也。驗知是權云云。善星雖復讀誦下。
二明其無慧。但得文字不解其義是則非慧。
親近惡友下。第三明無定又二。初明雖得後
失故言無定。次退禪下總結起邪所以記之。
善男子汝若不信下。第二答其前問記意又
二。先明記意。次明不可治。初文者。以其必入
故我記之。顯必入相故往見之。見佛起惡即
入地獄必入明矣。往善星所者。或謂舉往事。
或難思力不動而往云云。善男子善星雖入佛
法下。二答不可治人。由彼放逸故不可治憫
之而已。有法譬合。合中二番各二。皆先正合。
次以譬帖合。我後昔來下二答其兩結。初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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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結無慈悲心又二。先正答次。料簡。初正答
中有法譬合。二更問答料簡。於中二。先問。次
答。答中二。先正答。次善男子下引昔顯實。於
中引目連記事非全不著。但見前兩不見
後接。但見頭白不見體駿云云。如來不爾。是
故無二。善星比丘常為無量下。答後方便之
結。明我令其恒在左右不令遠去。恐其為惡
云何是無方便。第五解力即是欲力。知眾生
欲解也。世尊一闡提輩下。第二斷善之相
文為三。初正明斷善。二明根性不定故斷
善。三明說教不定故斷善。初有五番問答。初
番先問。次佛答。中以斷善根故所以無善。
依數人解。闡提起惡邪無閡斷此善根。如無
漏無閡道斷煩惱。若爾當知畢竟不復生善。
云何能得還生善根。是義不然。闡提身中有
重惡障善不並興。名此被障善不得生。後惡
稍滅善復得生。故言還生善根。問闡提為有
善可斷無善可斷。答具有兩義。其曾作善後
遇惡友斷滅此善。故言有善可斷。無善可斷
者。向時作惡全未有善。而惡業將滅善業應
生。而復起障善不得起。名無善可斷。文云。眾
生悉有信等五根闡提永斷者。相承釋云。理
內眾生有信等五根。理外顛倒虛妄故無信
等五根。此義不然。只此理外亦有信等。闡提
既是理外。起惡斷此五根。但作惡眾生既有
佛性應生五根。而即事未有義說應有。故云。
一切眾生悉有。文云。殺闡提無罪殺蚊螘有
罪者。闡提有重惡在身殺之無罪。蚊螘無重
惡故殺之有罪。文云。施畜生得百倍報。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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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提得千倍報者。闡提過去五戒感人。施之
福重。畜生先世惡業感此畜身。施之福輕。世
尊一闡提者下。第二番問答。問中定宗答可
見。世尊一切眾生下。第三番問答。問中明闡
提不斷未來云何斷善。佛答斷有二種。一現
滅。二障未來。若現起惡善法不生。故是現滅。
既現作惡復遮未來。善不得起。故斷未來。亦
具斷三世。過去作惡而復不悔即無復善。未
來復有還生善義。但自微弱不能救之。世尊
一闡提輩下。第四番問答。明不斷佛性。佛性
是善此善不斷名不斷性。又佛性是常實不
可斷。所言如世間眾生我性佛性者。三解。一
云。借外道我以之為譬。都無邪我故三世不
攝。真我是常三世不攝。二云不爾。只是世間
眾生我性即是佛性。是佛性故三世不攝。三
云。即是真我。語勢牽令佛性是常。後文云。佛
性未來。前云。非三世攝。兩語相違。今須會通。
前云。三世所不攝者。就佛性體。後言。未來約
眾生修。一切眾生未來當得清淨之身。故言
未來。迦葉言佛性下。第五番問答。初問佛性。
次問闡提。初問者。佛性既其三世不攝。云何
言未來。如來若言下。次問闡提。若言闡提全
無善法。何以得有憐愛等心。若有此心即是
有善。佛言下答先答。初問又二。先答問。次論
義。初答中二。先歎問。次正答。性非三世約未
來得故言未來。故下舉例說因為果說果為
因。佛性亦爾。云未來者因中說果。言食及觸
者。食可見。觸名不同。或以識為觸。或根為觸
今具二義。故論云。觸不定故。故無別法。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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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在緣名觸。此觸在識。若言眼識眼觸。此觸
在想。今言見色名觸。此謂識心以之為觸。色
是前塵能生識觸。故謂色為觸。亦因中說果。
世尊下第二論義。先問。次答。問因前生果性
既非三世。云何言眾生有。佛答性非內外猶
如虛空。而諸眾生定有此性。文云。悉皆有之。
如汝所言下答。次問初牒問非之。何以故下
正答。有法譬合。法說。雖有孝慈等善文云皆
是邪業。雖有見聞皆是無記。既無正善皆名
邪惡。取業求業者。對翻於善。善中先生善欲。
次生善思。今以取業對善欲。求業對善思。雖
皆言善猶是無記。次舉譬云。如訶梨勒味唯
是苦。色香非苦。然前難闡提豈得無善。其有
憐愛即名為善。故佛答云。悉是邪惡。莊嚴云。
無出世善有憐愛善。光宅云。設有憐愛並無
記性。不名善性。如棋書等是工巧無記。開善
云。斷善作惡。設有憐愛並屬惡邪。何得有善。
觀師同。開善云。重惡居身。如種苦瓠根葉悉
苦。合如文。善男子如來具足下。第二明根性
不定。或惡或善。又二。初正明不定。後更問答
論義。初又二。初明不定。次斷善根。初明不定
又三。一知不定根二出不定相。三結不定。初
如文。次文者。數習則利轉下為中上。不習則
鈍轉上為中下。三結如文云云。以無定故下。二
明不定故。故斷善根又三。初明不定斷善。次
明若定則不爾。三是故下證不定。迦葉白佛
下第二論義云云。問可見。佛答為二。初就善星
答。後就餘人答。非但知善星根性。亦知餘人
根性。初又三。初明其居王位即能破滅。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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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下。二明出家不出家俱能斷善。出家增
其敬長。讀誦修定等善具如上說。若我不聽
下。三結知根力。次佛觀眾生下。約餘人為答
又二。初明不定。次辨升沈。初又二。有斷善生
善。初斷善又三。一正斷善。次何以故下出斷
善之行。三以是因緣下結其斷善。次如來復
知下二明生善。有法譬合。法可見。譬中。泉譬
佛性。村譬陰身。熱渴譬苦逼。欲往譬求樂心。
邊智者譬佛菩薩。合譬中二。先合。次結知根
力。爾時世尊取地少土下。二明升沈不同沈
多升寡又三。初舉事問。次領旨奉答。三合又
三。初就果合。次就因合。三結知根力。迦葉白
佛如來具足下。第三明說教不定。佛照根不
同說教則異。眾生不達根教之殊。執成爭論
能斷善根。為二。先問。次答。初問為三。一明
知根。二明執爭。三結問。何故作不定說致令
起爭。初明知根亦應知。過去特是略爾。如是
眾生下次明執爭。因茲廣出爭論之相。開善
云。二十爭論。冶城云二十一爭論云云。三如
其如來下結難云云。次答中佛具答三問。此卷
內答前兩問。後卷初答第三問。答初為二。初
正明說教不定。次廣明不定法。初文為四。一
明理深難解。二出愚智兩人。三明須不定說。
四結知根力即四悉意。初言理深者。非六凡
識所知。唯聖智能解故是理深。此第一義意。
次愚智中又二。先出智。次出愚。初智人聞有
知無聞無知有。聞有無知非有無。一二等亦
如是。次愚人聞有執有以拒無。聞無是無而
非有。聞亦有無以封雙存。聞俱棄而著兩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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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聞尚然。末世轉尤斯由不解。對治悉意。三
如來所有下須說不定。此總據不定。有法譬
合。初法者。為度眾生須說不定。本令得益。不
令其執不定為爭。次譬中如醫用藥元為差
病。終不願其服藥成病。合譬中為國土封疆
不同豈可一類。一類則無益國土者。如多寒
國用毛褥著皮。鞾時節者。饑饉時乞唯得肉
食。為他語者。如九住言不見十住言少見。為
人者。隨人根性。此即為人意也。四結知根力。
即世界意云云。有一經文無結應是遺漏。於一
名下。二廣出不定法又三。初正明不定法。次
引證。三結非二乘所知。初文又二。初名義不
定。後廣略不定。初名義中二。初列章門次解
釋。初列中列三章門如經。若欲對明應有六
句。對一名說無量名。應云對無量名說一名。
對一義說無量名。應云對無量義說一名。對
無量義說無量名。應云對無量名說無量義。
今文略舉一邊。云何一名下釋出。先釋三章
門。後重釋第二門。釋初章舉涅槃一名具含
眾名。大亮云。涅槃八味之都名眾德之總稱。
意在於此。而諸師種種翻涅槃者。亦只因此
而生爭論。次釋一義說無量名。舉帝釋釋者
與前何異。前寄法後寄人下重釋。中復寄五
陰者此寄果法。亦是一義而復多名。種種分
別令易解故。河西翻婆蹉婆為好嚴飾。昔好
衣布施今報得麗服。富闌陀羅翻為調伏諸
根明。天帝外以麗服嚴容。內以善法調意。摩
佉婆翻為無勝。無過超諸天故。因陀羅翻為
光明。光明最勝。千眼者一時知千義斷千事。
[028-0200a]
金剛者身相堅固。三釋無量義說無量名者。
就如來萬德具足釋之。即是無量義。一義一
名即是無量名。八智有三解。一云。常等無常
等八。二云。四諦各有法比為八。數人就欲界
論法。色無色為比。論家就現在論法。過未為
比。三云。優婆塞戒經有八智。七如梵行中七
善法。足一知根。四復有一義下。重釋。第二章
門。前約帝釋止就善義有無量名。名不通惡。
為顯斯意重約五陰。此是有漏。復名顛倒。陰
是苦諦境為念處所觀。觀色不淨受苦想行
無我識無常。復名四念處。但除色陰餘四陰
即是四識住處。陰通內外故名四食。能通名
道因。於實法。有假名時故云時。體即無相名
第一義。三修即身戒心煩惱者。正在行陰。解
脫者即有為解脫。亦名十二因緣者。即以五
陰為因緣體。亦名三乘者。能成三乘之身。餘
皆可解不復釋云云。善男子如來世尊下。第二
明廣略不定為三。初列四章門。次云何下釋
出。三結。釋中云。世諦為第一義者。阿之言無
若之言智。謂其得無生智此即約世諦說第
一義諦。餘可意推。三是故隨人下結又二。先
結不定。次我若當於下。結知根力又二。初明
佛知有智人下。明非淺識所知。次何以故下。
明為人不定。不為五人說五種法者。不用對
治但用為人。只教慳人戒忍禪慧自能行施。
破戒之人令禪慧等自能持戒。是故我先下。
第二引證。廣略說法下。第三結非二乘所知。
善男子如汝所言下。第二答第二執爭之問
又二。先略答。次廣答。初略中言第五解力。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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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欲力。是知眾生欲解之法。文又云是二力
者。由第四力名根力。第五名解力。以成二力。
善男子若言如來下。第二廣答中。明佛赴緣
異說眾生不解致成爭論。凡二十一條。一是
涅槃不涅槃。須解異部。菩薩婆多。據事明畢
竟涅槃。曇無德及僧祇。據理云不畢竟涅槃。
古來評云。婆多非而短。無德是而長。皆失佛
意。文云。若言如來畢竟涅槃不畢竟涅槃。同
是爭論不得我意。云何評之妄判長短。河西
云。畢竟是斷不畢竟是常。言斷常者豈是斷
常。乃是非斷非常能斷能常。言斷不違常言
常不違斷。斷常不相異斷常俱圓滿。觀師云。
佛赴機說何得是非則失佛意。如醫治病授
藥不同。弟子不解妄執失旨。此初爭論又二。
初章門。次解釋。釋中又二。初釋執定涅槃。次
釋執不定涅槃。前文又二。先釋。次結。初文者
佛為五事說涅槃。一為諸仙。二為力士。三為
純陀。四為須跋。五為世王。先為諸仙者。然仙
生香山而言展轉者。從於諸天轉至山上仙
人住處皆得羅漢。有權有實。破其保常故說
無常。拘尸那下第二為力士。有一工巧下第
三為純陀。王舍城下第四為須跋。羅閱祇下
第五為世王。失通墮而不死者以餘勢故。頻
婆娑羅王亦云瓶沙。國曰摩伽陀。亦云摩竭
提。羅閱祇此翻王舍城。後總結可解。菩薩二
種下。第二釋執定不涅槃又二。先釋。次結。初
文者。為假名菩薩言不涅槃。真實菩薩即不
言涅槃及非涅槃。此菩薩能知如來非常。非
無常。豈偏作常無常解。善男子有諸眾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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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爭論明有我無我者。須善異部意。數人
宗薩婆多純明無我。破諸外道謂之邪我。無
假名我一向明無。雖明無我終了無我無常。
而得入道不同外道。論人同曇無德明有假
我。破諸外道即陰離陰。有相續假我因成假
我。復言實法念念遷滅。無復假名相續假我
因成假我。復言實法念念滅故無我。假名相
續不斷故有我。又云。真諦無我世諦有我。此
即一向明有我義。而此二家不得佛意故成
爭論。招提解云。此之二文明我無我者以破
兩病。言有我者破邪見無我不言假我。言無
我者破即離我。常見之人直說無我亦不言
假。真諦難云。若我無我破我無我者。有此理
不理中。若不得有我無我者。亦應不得用我
無我破病。更並生死之中既用我無我破病。
涅槃中亦應用常無常破病。若涅槃唯有常
不得有無常者。生死中唯得是無我不得有
我。若中論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
實相中無我無非我。應將此意例諸爭論。就
文為二。先明有我。次明無我。初又二前明相
續假我以破邪見無我。次又我一時下。明因
成我又二。初正明因成。次明因成所成。初文
者文云。我者即性。舊有二解。一云。是佛性之
性。引前文云。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云云。二還以
假名性為我性。性即是體體即因成。三假之
中唯因成是體續待是用。內謂四陰外謂四
大。十二緣者色心之總名。眾生者假名性也。
此等成身即因成假。若為其作佛性義者。眾
生具為五陰所成。佛性正約眾生。身內五陰
[028-0201a]
實法性也。心界者五陰中心王也。功德業行
下。次明因成所成。業行即因。自在天即果。修
因得果。言自在者。不止但標欲自在天。總語
諸天升舉自在。世者餘四趣也。復於異時下。
第二明無我又二。先佛說。後起執。初為三。一
假問。二假答。三觀無我得益。問為三。一問名
云何名我。二問體誰是我。三問何緣故我。我
時即為下二假答。答為三。初總大意答。次別
答。三結無益。大意為二。先舉章門。次釋出。如
汝所問下二別答三問。大意已足。何須別答。
然總論無我。次答別假名假體假因緣。初答
假名中而言期者。河西云。如人期契應期而
來即是合義。不應期者是不合義。五陰和合即
成假名故是期義。次舉業以答體問。次舉愛
以答緣問。業正能成果故是體義。愛是煩惱
潤生於業復是緣義。譬如二手下三結無又
四。一明假名故有即先譬。次合二手能出聲。
其聲譬體相拍譬愛。比丘一切下。第二明即
離皆無。諸外道下第三簡也。文云。終不離陰
者。外道起於即離之計。此中云。離陰無是處
者。云何解此為兩。一云。元本皆計即陰是我。
無計離陰於草木計我。佛破即陰無我。即更
計離陰有我。今此中存破。故云若離陰有我
無有是處。二云。佛法小乘亦有計即陰我義。
所以破之。亦不得計離陰有我。一切眾生下。
第四結無我。爾時多有下。第三觀無我得益。
當時說此會機得益。後執成爭云云。善男子我
於經中下。第三有中陰無中陰爭論。婆沙云。
育多提色婆說。地受生定有中陰。毘婆闍婆
[028-0201b]
云。定無中陰。薩婆多亦言定有。論家亦云有。
舉業利鈍如𥎞矛離手。惡業強者直入地獄。
善業強者徑生人天。並無中陰。文中前說定
有有三復次。後說定無有四復次。若說有中
陰即有六有。又六有者只是六道。佛為帝釋
別開修羅。修羅只是鬼道則但五而不六。善
男子復說有退下。第四爭論。數人明無漏有
退。如初果見諦一向無退。入思惟中二果用
等智斷惑即有退義。羅漢無漏理應不退。前
兩果退牽羅漢退。舉沙井喻。上下有甎中間
有沙。中沙既頹上去到下。論家云。無漏不退。
但禪定退修得欲界電光之定。此定難捉有
時退失名之為退。無漏無退文中。先明退。次
執無退。初退又三。法譬合。法又三。先通明比
丘退。二別明羅漢。三通舉六人。初通明中二。
先通明。次明退緣有五因緣。次復有二種下。
是別明羅漢又二。初直云羅漢有退。次別舉
瞿坻即是死想羅漢。我復或說下。三通舉六
人。一退。二不退。三慧。四俱。五時。六不時。時
鈍好退不時利不退。次善男子下舉譬。三煩
惱亦爾下是合譬。因緣者即外惡緣。而羅漢
下二正明不退。內無惡因外不能亂所以無
退。善男子我經中下。第五爭論。明佛身有為
無為。薩婆多說有為。僧祇說無為。成論兩說。
絕言故無。為寄言故有為。應身有為真身無
為。文中先明有為。次明無為。善男子我經中
說十二因緣下第六爭論。先明執。次解釋。初
文者。薩婆多執因緣是有為。僧祇說是無為。
言有為者。謂三世因果輪轉無窮寧非有為。
[028-0201c]
言無為者。十二因緣理是無為。雖因果無常
而其理無為。初執文中二。先執有。為次執無
為。次解釋中。先唱章門。次釋。初句云。不從
緣生。謂未來十二支者。然未來但有生死兩
支云何言十二耶。即事未有輪轉必然。雖不
從緣十二義足。豈非無為。用此一句證是無
為。餘三句便來。釋第二句云。從緣生非十二
者。即是羅漢已壞三因復無生死。即是已破
十二緣竟。而此身五陰從十二緣得云云。釋後
兩句可見云云。我經中說一切眾生下。第七爭
論心常無常。薩婆多云。心無相續即是無常。
僧祇云。心有相續即是常義。成論用薩婆提
義。心有相續即是常也。文為二。先執心常。次
執無常。初執常云。四大散壞是身破滅。作善
業者心即上行即生好處。還將此心至於好
處。豈非常義。作惡亦爾。我經中說下。第八爭
論五欲障道不障道。薩婆多云障道。僧祇云
不障。成論有障不障。皆有其義。我經中說遠
離下。第九爭論世第一在欲界通三界。若薩
婆多云。色界四根本禪能發世第一法。曇無
德人云。色欲兩界通發五方便。無有論明無
色界發五方便者。唯犢子部云三界併發。在
凡夫時已作等智斷惑至無色界。而後時更
修無漏斷惑至無色界。仍前所斷即發方便
故云三界併發。文中為三。即各執一界。我經
中說四種施下。第十爭論施通三業不通三
業。成論云。唯在意地。以捨財相應思為正體。
亦以身口暢之。毘曇用薩婆多云。施定三業
但意地善故身口亦善。文為二。先執在意。次
[028-0202a]
通五陰。明四句施主信因果等並是意地後
明色力等是身辨是口命是意。我於一時下。
第十一爭論有三無為無三無為。然諸部中
不見計無三無為者。何有此文。此亦有意。若
成論人云。三無為既同是無為寧有異體。此
即是計無三無為。數人計三無為別有異體。
既言三種豈無異體。此即計有三無為義。我
又一時為跋波下。第十二爭論有造色無造
色。毘曇定有。因四大故有形顯等色。成論則
無。文即為二。初明有者又為二。初明能造之
四大。譬如因鏡下。第二出青黃等是所造色。
輕重澁滑是所造之觸。次明無造。文極略不
廣者。以就事為言多因四大則有造義。故不
廣明無。往昔一時下。第十三爭論有無作色無
無作色。薩婆多定云無作有色。成論曇無德
定云無作非色。僧祇總云無作不可言有色
無色。文中先執有色。非異色因果者。異色是
心。言無作不為心作因又不作心果。故知是
色。河西云。不生餘色。文亦二。先明有。次明
無。我於經中下。第十四爭論明有心數無心
數。薩婆多別有異體心數一時俱起。僧祇說
無心數。佛陀提婆無異體起。亦相次前起為
心。後起為數。成論同之。就文為二。前明無心
數。次明有心數。就明無中二。先舉聖人十二
因緣。次正明凡夫十二因緣。於中又二。先明
後即前。次明前生後。既其相即即是一也。故
無心數。初文可細尋之。從受因緣下。二明前
生後須細尋。釋此中言受。或謂以未來生支
為受非今世支。我於經中作如是說下。二執
[028-0202b]
有心數。亦具約五陰十二緣明其相可見。雖
復相生而不相即。故是別有心數不同。我或
時說下。第十五爭論明五有六有。餘部多說
五道。唯犢子部說有六道。釋論亦言有六。然
修羅一道婆娑二釋。一云天攝。二云鬼攝。言
一有者通是一有為。私謂通是二十五有中
一有。所言通者如下三趣。亦只通為一有。不
同人天各離為多有。即人四天十七。二即因
果善惡。三即三界。四即四生。五即五道。六即
六道。七即七識處。河西云。色無色足五道為
七。八即八福。河西云。色無色足六道為八福。
此不應然。三塗云何是福。九即九眾生。居二
十五有等。河西云。九即八禪及欲界。我往一
時下。第十六爭論五戒八戒具受不具受。薩
婆多具受乃得。成論不具亦得。如優婆塞戒
經云。直受三歸未受一戒。即名無分優婆塞。
如是二分多分滿分。又人師解云。併受五但
持一二名一二分云云。文為二。先明五戒不具。
次明八戒具。但是互出。我於經中下。第十七
明犯重失不失。四卷毘曇有犯重捨即是失。
故毘曇云。調御戒律儀有五時捨。一邪見增。
二法滅盡。三命根斷。四犯重禁。五罷道時。若
雜心毘曇更增損之。但是薉戒除法.滅盡及
犯重禁並言不捨。二根生時不入僧數。又非
尼攝。餘部多言不失。文為二。初執定失。次執
不失。到道即真無漏。示道即相似無漏。受道
即持戒。污道即犯戒。我於經下。第十八明一
乘三乘。諸部之中無此計。何者一三皆是大
乘所說非其境界。所以無此。文云。一乘一道
[028-0202c]
一因等。並云。不解我意者。法華明解一乘一
道。即知三乘同還一理。即是此乘何得言非。
解云。前文亦云。能得常住二子不墮惡道。此
那更云。執常不解佛意。何異執一乘一道不
解佛意耶。又若言三乘同歸一乘得成佛者。
大論何故問云。聲聞人成佛不成佛。論主答
云。此事非論義者所知。若爾豈可得言同歸
一理為定是耶。文中二。初明皆得佛道即是
一乘。後明不得即是三乘。言羅漢二種現在
未來者。現在正斷未來不生。我經中下。第十
九明佛性離眾生即眾生。諸部亦無。並是近
代所計即離。當果與真神即是離眾生有。心
及眾生即眾生有。並不得佛意。文中二。先舉
六事及三文明離。後說眾生即是佛性。以是
因緣下。第二十犯四重人有佛性無佛性。開
善云。二十者此還屬第十九佛性即離之義。
若冶城云二十一。此是第二十何故屬前。前
云即眾生離眾生。此中云作五逆犯重佛性
有無。云何是同故為異。我於處處下。第二十
一有十方佛無十方佛。薩婆多明無。僧祇明
有。成實一世界則無。多世界則有。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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