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七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師子吼品之五



起卷是第二明定慧相資。亦是相即亦應言
捨。但是略耳。又捨無別法。定慧均平即名為
捨。文中先問後答。問意云。慧能斷惑何須用
定。舉偏別之難。以祈圓融之說。初師子吼引
[027-0191b]
佛經為難。果知不破外人。亦非破問者。只是
破佛為緣之經。佛經不出四教。觀此義意。正
用圓破別。別既被破餘例可知。次佛答中初
文為兩。初總破。次別破。初總中總唱。是義不
然。何所不該。若邪執若小教。若共教若漸次。
皆墮不然之中。但是治內之流滯。非破外之
閑邪。次別破為二。先以法料簡。後示圓融無
方定慧。於初文中為七。一約無異。二約無有。
三約無所。四約無缺。五約無動。六約無能。七
約無作。初約無異破者文為二。一論體同。次
舉譬。譬體同也。何者惑者咸謂煩惱與智慧
其猶水火怨賊。須修智慧故破煩惱。自別教
已還莫不如此。故師子吼挾此設難。祈於異
聞。佛以圓破別。何者智慧何者煩惱。蓋是法
界之解惑。解惑同體無二無別。若惑時舉體
是惑。惑外無智。若解時舉體是解。解外無惑。
經言煩惱即菩提。菩提即煩惱。又經言。出法
性外更無有法。出外有法即非法界。若然有
煩惱時則無智慧。何所論破。若有智慧無復
煩惱。復何所破。而言智慧能破煩惱。故舉明
時無闇闇時無明。喻此圓法。斯理斯文彪炳
灼然。不應餘解。從誰有智慧下。第二約無有
以破文為二。先責人法。次結無破。初文者。
自三藏已上別教已還。不能法界圓融虛己
忘物。二乘猶存我衣我鉢。菩薩則嚴土化人。
彼我雙存智斷俱證。此則有誰不得無誰。佛
以圓法責之。只此智慧是煩惱。誰以煩惱斷
於煩惱。只此煩惱是智慧。誰以智慧斷於智
慧。尚無煩惱斷於煩惱。何得智慧斷於智慧。
[027-0191c]
是故結云。如其無者則無所破。從善男子若
言智慧下。第三約無所以破文為二。先雙明
不到到。次雙結無破。何者智慧是法界。縱令
出法界外有煩惱。用法界內智慧破外煩惱。
為不到彼所能破。為到彼所能破。若不到彼
所能破。凡人不到亦應能破。若到彼所即能
破者。為初念能破後念能破。若初念不能後
亦不能。是故結云。到與不到若能破者是義
不然。法界之外更無復法。是故無所。從復次
毘婆下。第四約無缺以破文為二。先約法正
破。次舉譬。初法意者。智慧是法界。圓滿具足
無有缺減。智慧即是戒定等而無有異。那忽
法界外而猶有伴。共破法界外之煩惱。既無
伴破獨亦不能。故舉盲譬。若獨若伴俱不見
色。若獨若伴是缺減義。從善男子。如地堅性
下。第五約無動以破。文為二。先舉類破次結
破。如四大性不可動轉。更無一物改動四大
令失本性。煩惱亦爾。與智同性。智性自斷。煩
惱之性亦自是斷。云何以斷能斷於斷。次結
文云。毘婆舍那決定不能破諸煩惱。從善男
子如鹽性鹹下。第六約無能以破文為四。前
奪次縱。三更奪。四復縱。初舉鹽蜜轉他同己
即奪。智慧不能如鹽蜜。不滅之法。智慧不能
彊令其滅此奪。智慧無斷惑之功。次若言下
引鹽能鹹者。縱於智慧能滅他者。智慧自念
念滅。豈令他滅。如溺人自沈何得浮他。三善
男子有二種下更奪。正以性滅奪之。智是性
滅不能令煩惱滅。四若言智慧能滅下。復重
縱之。舉火燼斧伐求其滅處不可得也。前一
[027-0192a]
縱奪。明無常苦空及緣修等智慧。自是無常
何能斷惑。歷然可見。後一縱奪。責不見能斷
所斷方所。此破法界外別有於惑。為智所斷
何以不見處所。如火燼如斧痕。既無燼痕則
無惑可破。既其無惑智慧破誰。用圓破別文
義明矣。從善男子一切下。第七約無作以破。
亦呼此為總結於前。此中明一切諸法性自
空者。誰令生滅。無造作者那得智慧破於煩
惱。若修習定下。第二示圓融無方定慧。皆是
法界。非但慧能斷惑定亦斷惑。文為四。一明
定慧相具亦具一切法。二明定慧相即即寂
能斷即斷能寂。三明定慧名相。四明自在適
時。開此四科即四悉意。定慧具足三菩提即
第一義。即寂能斷即對治。定慧名相即是世
界。適時利益即是為人。就初定慧相具文為
三。一即定具慧謂正智見也。二定具世間生
滅無常等法。引證是也。三具三菩提是也。定
為法界包含既爾。慧捨亦然。次菩薩具足二
法下。明定慧相即若言相資此義則疏。又為
二。初即定而慧。次即慧而定。初文中凡舉八
譬。即定而慧妙能斷惑。次復調攝五根去。明
即慧而定在危而安處損能益云云。初譬如刈
菅草者。字音姦。詩云白華菅兮。又云無棄菅
蒯。爾雅云白華野菅。郭璞云茅類也。甘鍋者。
融金之器土釜也。字當作𩰭。並音戈。而言甘
者謂口歛也。次文又二。先正明。次善男子下
明功能。並如文。定相下第三明名相者。無名
而名。緣一實相而言三相。約三相立三名。名
相皆是法界具一切法。定無定相故名空。慧
[027-0192b]
達清淨法故無願求。捨無能所故有無相。若
有菩薩下。第四自在適時巧用。文為二。先唱
時非時。後更問答。答中明三法時非時。即是
自行四悉。受樂等生慢宜修定者。此巧用為
人。精進等起悔心宜修慧者。此巧修對治。二
法平等宜修捨者。此巧修第一義。起煩惱宜
讀誦六念者。此巧修世界。經云。修習三相以
是因緣成無相涅槃。既言因緣即是巧修悉
檀。以為因緣成大涅槃。又宜修於定即是有
門。宜修於慧即是空門。宜修於捨即非空非
有門。宜修十二部六念等即亦空亦有門。從
四門因緣成大涅槃。復應巧作化他四悉。不
能煩文修者須具云云。善男子若有菩薩修習
下。第三修道力用文為二。初明感樂得涅槃。
後明離苦轉障。初文又二。初明得涅槃。次論
義。論義有兩番問答。初問躡修三法能得涅
槃故問其相。文為二。初牒無十相名大涅槃。
但因答竟。此旨已領未解其餘。更以十法為
問。開善取此諸結火滅名為滅度。以翻涅槃。
莊嚴取離諸覺觀名為涅槃。以彈開善云。子
縛盡名滅度。果縛盡名涅槃。云何取子縛之
文。翻涅槃之果。開善救云。具存外國子果縛
盡俱名解脫。有餘無餘二滅俱名滅度。而出
經者巧互其詞。以子縛盡存此音為滅度。果
縛盡存彼音為解脫。然此中十答。皆答涅槃
之圓德。兩師各執一句而起於爭。此是因於
解義而起煩惱。又同觸象云云。師子吼下。師子
吼重問。已聞十義未知修者。為修幾法得涅
槃耶。次佛言下佛答。答意者。向之十法但是
[027-0192c]
涅槃果。果之異耳。若欲修行復具十法。於中
三。標釋結。師子吼言如佛先告下。第二明離
苦轉障又二。先明所轉之業障。次明能轉之
治道。初有二番問答。初番明業不定故障可
轉。次明業不定故道可修。初問答為二。先問
善業。次問惡業。初問善業為五。一明無窮。二
明必定。三重無窮。四重必定。五舉況結問。初
又三。一語端。二領旨。三結問。初告純陀者
此欲設問之由。漸如佛下領旨。施畜生百倍
闡提千倍者。畜生前因惡今報卑。闡提取前
因善。今報勝故有百千之殊。上文殺畜生得
下罪。殺闡提無罪。此復云何。答畜無斷善謗
法之愆。闡提有此之失。純陀大士下結問。次
世尊經中復說下。問必定又二。先領次正問
純陀心重而因勝。此業決定何得成佛。三世
尊經中說下重明無窮。四世尊經中說下重
明必定。五又阿尼樓馱下舉況結問。次世尊
若善果下。第二舉四人惡業無窮云何能得
菩提。佛言下答又為二。一讚問。二答。答又
二。初緣起。次正答。初歎業力深是答問緣起。
然佛十力亦無優降特是。宜爾。又業輕重定
不定等難知。餘人不解故稱為大。有諸眾生
下。正答又四。一開權。二顯實。三釋權。四釋
實。初開權者。為不信人唱言決定。一切作業
下。第二顯實。業法不同有輕有重有定有不
定。安得一向決定。或有人下釋權。只緣邪者
不信為其定說。或重業下釋實又二。先出愚
智二人。從一切眾生下。二雙。出二轉。智轉重
為輕定為不定。愚轉輕為重不定為定。若如
[027-0193a]
是下。第二番問答。明業不定可得修道。問意
有兩。一以惡業不定。何用梵行求於涅槃。二
以善業不定故。亦何用梵行求於涅槃。佛答
此問。其文甚廣。所破疑惑處多故不可不委。
若不曉此一切行不成。是故此文。文相稍長。
文為四。一正明業不定故修道。二明業定有
多過。三雙明業定不定。四結不定故修道。初
又二。先明不定。次善惡相奪。初又二。先若定
者不勞修道。二以不定可得修道。若能遠離
下。明善惡相奪。以惡不定故可得為善。善不
定故可得為惡。若一切業定得果下。二明定
則多過又二。初明定則無修道。次明定故則
有多過。就初又二。前略次廣。略中二。初明若
定則不須修道。次明若不修道則無解脫。若
一切業下。二明廣說亦二。先廣明定則不須
修。次若人遠離下。廣明若不修則無解脫期。
善男子一切業定下。是第二明業定多有過
又二。初明業定過。次明人時定過。前文又二。
初正明有過則應一作善惡業。永受善惡永
無息期。次業果若爾下。結無修道。人作人受
下。第二明人時定過又二。初正明過。次結不
須修道。前又二。初明人定之過。業若定者。人
天六道貴賤好醜。永應常爾。不可改動。小時
作業下。二明時定之過。小時作業還小時受。
壯老亦爾。次業若無失下。結無修道。善男子
業有二種下。第三廣明業有定不定又二。初
唱定不定兩章。次解釋。然業有四句。一報定
時不定。二時定報不定。三俱定。四俱不定。今
合為兩章。報定時不定時報俱定。同入定章
[027-0193b]
門。時定報不定時報俱不定。同入不定章門。
所以然者。正意皆據報定為正。定業有二下。
第二釋章門又二。初釋定章門甚多。次釋不
定章門極少。止十二字。初釋定門更為兩章。
一報定時定。二報定時不定。緣合則受下即
釋。先釋報定時不定。時不定者。於現生後三
時應受。而不受者此永不受。必時不定。報定
者。善惡報具唯待緣合。緣合即受無有毫差。
若定心作下。第二釋俱定又三。一釋報定。二
釋時定。三雙結。初文又三。一明定業。二還復
不定三釋疑證轉。此初正明定。復有四事莊
嚴。一信心。二歡喜。三發願。四供養。此據善
業四事飾之。惡亦例爾。一信惡。二歡喜。三發
願。四供養惡黨。以此嚴於惡智者。善根下。第
二明此業復遇緣迴轉。還復不定又三。一智
人轉重為輕。二愚人轉輕為重。三結是不定。
菩薩無地獄業下。第三釋疑證轉。恐物情疑
見諸聖人而生地獄。豈非業定。故今釋之。實
無彼業但是願力而生其中。為度眾生故。結
云。非現生後受是果報。所言證轉者。前文雖
言愚智轉業未見其證。今明聖人入惡化物。
若業不轉則在彼無益。既其有益當知可轉。
其中又二。初略次廣。我念往昔與提婆下。第
二釋時定又二。先釋現報。次雙結生後。現報
又二。前明為調達所弊是現事。次為迦羅富
所弊。小般若云歌利。賢愚經云迦利。釋論云
迦梨。同是一人。梵音不同。忍辱名戒者。次第
六度相攝。皆不言忍是戒。今云忍名為戒者。
何也。此是戒忍更互相成。忍若內明戒亦外
[027-0193c]
淨。於忍只是忍於殺盜婬妄。戒只防此。是故
忍有成戒之力。故言忍名為戒。今明忍為法
界具一切法。不能具說。且舉一端。故言忍名
為戒。說文云。劓者割鼻刖者斷足。善業生報
後報下。第二雙結兩報。菩薩得菩提下。第三
雙結報時兩定又二。初雙結。次偏結時。初文
者。闡提犯五逆。惡業雖不可現報。復不得受
後報。應生報此時報定。文云。得菩提時一切
諸業悉得現報者。此時菩薩斷一切惑無生
後報。唯一生在即得佛果故云得現報。又解。
若以一生之言。同於分段則不名現報。以增
一品智斷名為一生。故雖一生仍名現報。一
云。只法身佛有此現報。二云。是迹身佛有此
現報。即指應身。若業定得現世報下。第二偏
結時。定正為時定。故只得現報不得生後。又
修三十二相業不得現報者。以此業難成必
為佛因故都無現報。若業不得三種下十二
字。即釋不定章門。對前可知故不廣說。若言
諸業定得下。第四結成不定故有修道又二。
初結定則為失。次一切眾生下。結不定為得。
有二種人下。第二明能轉障治道又三。初轉
障人。次轉障行。三明轉相。初人又二。先法說。
次舉十二譬。初後二譬有合。中十無合。中十
譬中第九譬云。無副軸者二說。一云。乘車遠
行須儲軸為副擬備折傷。如天子御車有副
牛代倦。二解云。此字誤應是輻軸。若欲乘車
須此輻軸。師子吼言下。第二明轉障之行。有
問有答。初問中二。先領旨。次正問。問意。何
等輕業重受。何等重業輕受。佛答又三。先出
[027-0194a]
愚智二人輕重不定。次舉六復次。次以十四
善男子譬說及多雜喻。初文又二。初出人。次
法說廣明其相。云身戒心慧者。合束為言只
是戒慧二事。若然修此戒慧能令重業為輕。
無此二事令輕為重。離而為語。故云修身修
戒修心修慧。身是七支。戒防意地。修心靜攝。
修慧者是般若。七種淨戒者。即七支戒。不修
心謂不修三種相。即是入住出三相。又不能
觀生住滅三相無生無住無滅。不修慧者謂
不修梵行。梵行中具三法以慧為正。次六復
次者。第一可見。第二文中身數者。五陰五根
四大等數。下戒者即雞狗牛雉等戒。又言為
天五欲而持戒者。即是下戒。邊戒者。河西云。
外道五戒非佛法內。內方名中故名曰邊。或
言窮惡欲邊。持樂戒者即是窮於樂邊。持苦
戒者即窮於苦邊。餘四如文。十四善男子中。
第二云。火天者。火是天口。若供養之無燒魚
肉煙氣至天。天得此氣故是天口。又外道事
火以火為師。又用此火供養於師。以尊師故
呼火為天口。最後雜喻中。云兜羅茸者楊華。
身者八尺。相者五包也。因者飯食等也。果者
過去五戒感身為果。聚者色陰聚也。身一者
總彼假實合成一身。身二者四大和合所得。
此身自身。他者彼身。又此身者業力所得。他
身者即遺體。身滅者念念不住。身等者有人
觀身與虛空等。又言六道各有身故言等。身
修即所修之法。修者能修之人還是人法。後
戒慧例應可解。師子吼言是人下。第三明業
轉之相二番問答。初問云何轉輕為重。後問
[027-0194b]
云何轉重為輕。答如文。


師子吼品之六



起卷第四勸修文為二。一舉法勸。二舉人勸。
初舉法中先問次答。問為三。一問佛性力故
應同得涅槃。那有六道差別。二問既有佛性
應自得菩提何用修道。三問既有佛性即能
吸得菩提。初問先領旨。次作問如文。世尊下
第二問又四。一領經。二作譬。三合。四結難如
文。若一闡提下。第三問又為三。法譬合如文。
次佛答為二。初正答。次總結。初為四。一答同
得涅槃難。二答吸取菩提難。三答不須修道
難。四重答吸取難。答初有譬合結。譬中先總
大意。河邊七人咸備手足。手足雖同而有度
與不度。次別列七人。初七人者。前二是外凡。
次一是內凡。後四是聖人。外凡窮惡闡提。次
將立而退故為二人。內凡有五方便。同為一
者雖復優劣俱未發真。聖人為四者。聲聞不
侵習。支佛侵習。菩薩侵習復化眾生。佛習氣
盡。若不作此解無以取異。上說眾生皆有佛
性。眾生何故不同得涅槃。欲令分明更作一
河七人不同。此經前後凡說六河。謂生死涅
槃河。煩惱佛性河。善法惡法河。兩兩相對。生
死論得出不得出。涅槃論得入不得入。煩惱
論能斷不能斷。佛性論能見不能見。惡法論
能離不能離。善法論至極不至極。此中正明
恒河譬生死。迦葉品以大涅槃為河。河中七
人離合不同。此文明七人。後品明七眾生。此
中合四果為一。第四離三乘為三人。後品離
四果為四人。合支佛菩薩佛為第七人。至下
[027-0194c]
當更分別。言洗浴者。譬出家受戒自身清淨。
怖畏寇賊者譬煩惱。采華者二解。一云。七淨
華即是求因。二云。游諸覺華即是求果。出家
應是出河。而言入河者。欲明生死涅槃非迢
然別。須於生死中而求涅槃。第一人者下。別
列七人。沒即闡提。過去乏善宿因既劣。現在
無信故不習浮。第二人是將立而退身力大
者。過去善深今生不修。名不習浮能斷善根。
第三人即是得住以譬內凡。沒已出者昔日
經沒。第四人即是四果以譬四方。四方者下
文以四方譬四諦。非今用譬。文云。不知出處
故觀方。以昔不知出處故不觀。今知出處故
言觀方。又不知大乘出處故取小果。第五人
即支佛。亦云。觀方過於四果。以利根故不取
四果。但為自證故言而去。同畏生死故言怖。
第六人即菩薩。去不住者不住生死。淺處住
者心安生死。從其心邊故言淺處。第七人即
是佛。善男子生死大河下。第二合譬。先合總
譬。畏煩惱賊合前怖畏。發意欲度合前入河。
出家剃髮合前洗浴。身披法服合前采華。既
出家已下。第二合別譬七人。初合常沒。即一
闡提。此中略合。有六因緣下廣合五部僧者。
二解。一云。五眾向五眾邊更互說過。二云。是
五部律。佛滅度後一百餘年育王設會。上座
他鞞羅立義。摩訶僧祇大眾不同。分為二部。
後上座部更生二部。謂雪山。薩婆多。雪山絕
後。薩婆多更習僧祇生於三部。謂彌沙塞。曇
無德。迦葉遺。就婆多僧祇為五部。如來預見
互相是非。大集經亦預指五部。如宗輪論廣
[027-0195a]
明分部以為二十。非今文要故不引。第二人
下合將立而退。即外凡人亦能斷善而不同
恒沒。第三人者下。此合內凡得住之人。小大
兩位俱在中者。豈非通教三人共位。若作別
義大乘教異不應同位。文云。信如來是一切
智常恒無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云。此是
三乘。初業不愚於法如勝鬘說。此文多有所
關。若信如來常不變易眾生有佛性。則似別
義。以大涅槃心修方便行入方便位。下文須
跋得果即是其義。第四人者合四為一。但斷
正不侵習。第五人是支佛。但侵少許習。第六
人是菩薩。能侵多習復化眾生。第七人是佛
習究竟盡。為此義故。分四人之異。此是通義。
既具兩文未可專是。今作一種推之只是通
義。俱指分段生死為河。以大涅槃心發意求
度。而有七種差別不同。同有佛性義。同成涅
槃義。亦成答問宜作此說。是恒河邊下第三
結譬。酬其應同涅槃之問。手足俱備答其佛
性是同。習浮不習浮得度不得度。答其不同
得涅槃之問。文為二。初明不修不得非如來
咎。法譬如文。次明修者必得。舉三譬譬之又
二。先譬。次合如文。汝言眾生下。第二超答第
三問又二。初牒問褒貶。若能修者必得不疑
是故褒歎。若不肯修自恃有性。欲令吸取者
故貶之為非。次譬如有人下。正答中二。初答
修者必得故舉汲井喻之。井譬五陰身。渴乏
譬厭苦求樂。心井深譬身性理遠雖不見而
必有。汲取譬因修見性。佛性亦爾下合如文。
次胡麻下譬不修則不得。合如文。如汝所說
[027-0195b]
世有病人下。第三追答第二問又二。初訶其
引經謬。解六住不同。一云。是十住中之第六
住。二云。是十地中第六地。此地般若現前有
自差之義。佛訶云。我言遇病自差者。為六住
菩薩說不為凡人。示其僻引。次譬如虛空下。
正答。凡舉三譬。有人云。此舉世間眼所見空
以之為喻。有取真諦空為喻。有云。即是理內
非內非外之空。中論云。虛空非有非無非內
非外。此譬佛性。次文中云財物者。財在他方
雖不現用往取即得。譬佛性雖未能見修之
即會。後文中云造業者。造譬初心。業譬修習。
果譬見性。其中有六句。一非內。二非外。三非
有。四非無。五非本無今有。六非無因出。非此
作此受下。二明修者必得。有五句次第釋之。
一云。非此陰作業此陰受果。若此作此受則
是一陰一即是常。又不由此陰而有後陰此
則為斷。第二句非字冠下。即非此作彼受者。
非此陰作業彼陰受果。河西云。人作天受者。
則有因而無。果有果而無因。有果無因是常
見。有因無果是斷見。亦應有彼作此受。無者
可解。彼作彼受同第一句。第四無作無受都
無因果是則不可。時節和合是第五句。眾生
佛性下合譬。初合造業六句。但合五不合非
無因出。初合第五句。非內非外合第一雙。非
有非無合第二雙。非此非彼下。合第二修者
必得感果之相。前有五句今備合。初非彼非
此即合兩句。非彼是合非彼作彼受。非此即
合非此作此受。非餘處來即合非此作彼受。
非無因緣合上無作無受。亦非一切眾生下。
[027-0195c]
合前時節和合而有。善男子下。第四重答第
三問。前問答有法說譬說。今直答譬。初非其
問次答初非者夫磁石不能吸鐵。次何以故
下。釋不吸意又二。先釋次譬。初文者。石無心
識寧能吸取。如葵藿無心而隨日東西。芭蕉
無耳聞雷出華。皆異法出生能隨能聽。琥珀
吸芥亦復如是。安得以此例佛性耶。今釋異
法出生異法滅壞者。異法有故異法出生。諸
法皆為因緣所起。因緣於諸法名之為異。有
異因緣便有諸法。故言異法有故異法出生。
亦如水土為芽緣。芽與水土何時有心領解
生法。云我與汝生汝可受生。但有此異緣芽
則得生。亦如水因緣故火便盡滅。水火亦無
更相領解我起汝滅。次舉葵藿東西向日。豈
應有心而作此事。故更為譬。作譬凡舉五譬。
次磁石吸下又二。初還以譬合譬。次眾生佛
性下。更以法合所譬之法。即是佛性文為三。
一明因不吸果。二明佛性無有住處。三廣辨
佛性。初文又三初正合磁石之譬。次舉十二
因緣顯無吸之義。無明為因諸行為果。乃至
生因死果。無明豈能吸諸行耶。亦如佛性不
能吸菩提。三有佛下正顯不吸。次善男子若
言佛性下。第二明佛性無住處。有法譬合。法
可見。如十二因緣下譬又二。先正舉譬。次舉
如來帖譬。如來是舉顯佛性是舉隱。次佛性
下合譬如文。譬如四大下。第三廣明佛性為
四。一明非當非現而說當有。第二明非即非
離。第三簡邪正。第四廣出體性初非當非現
約眾生當得故名當有。有譬有合。然四大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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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業能感地大。復有一業能感火大。餘二
亦爾。但聽業緣總能感得。佛性亦爾。時至即
現故以四大為譬。譬云有輕有重者。風火輕
地水重。又言赤白黃黑者此配其色。火赤風
白地黃水黑。若配五行火赤金白地黃水黑
木青。又小乘中明風無色。大乘明風有色。五
行中金在西方主白又主秋。秋氣白秋風蕭
飋故言風白未詳。合如文。譬如有王下。二明
佛性非即非離。有譬有合。初文中言萊茯根
者。爾雅作蘆菔。郭注為蘿茯。蘿茯為正。牽象
示眾盲者。他作一存一亡釋之。頭足等皆非
象亡也。不離頭足等是象存也。佛性非六法
亡也。六法之外無別佛性還用六法存也。如
此釋者不得出於即離兩句。況得絕於四句
離百非耶。此文雙彈即離。非頭足為象此
彈即也。離是無象此彈離也。頭足之中既無
有象不可即也。頭足之外既無別象不可離
也。非即非離非內非外而得言象。眾生佛性
亦復如是。非即六法非離六法。非內非外故
名中道。名為佛性。若取六法為佛性者。乃是
眾盲之佛性。若離六法為佛性者。如指虛空
為佛性。如諸婆羅門所謗為仙豫所害。取不
即不離中道為佛性者。如大王臣智所見佛
性。若得不即不離意。廣歷諸法悉是佛性。四
無量六度等悉如文。於合文中又二。先總合。
次是諸眾生下別合。於中又三。先正合。次更
舉本盲帖合。三結。初正合中六。一一皆三。先
合六法。次舉譬帖。三結。悉如文。有諸外道
下。第三簡邪正為二。初簡邪我非外道所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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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言常遍或言如芥子。並是邪執。次明正我
又二。初明假我。次明真我。初明假我文為二。
初法次譬。譬中有六。初後有合中四無合。開
善假名有用有名無體。莊嚴名用體俱有。此
兩皆不可。若名用體皆有者何謂為假。開善
雖無體既有名用亦復非假。觀師引中論無
我無無我。無我破常無無我破斷。亦破即離。
為破此等故言我與無我。雖說此二皆是假
名。故文中舉六譬。譬於假我。如來常住下。第
二明真我。此之真我對破妄我畢竟清淨。即
無我無無我。眾生亦應得此真我。大慈大悲
下。第四廣出佛性又三。初明佛性有八復次。
次如我上說下還結是當。三我若說色下結
非五陰。前四如文。第五云第四力者。一云。是
十力中第四根力。知物根緣化道之要。二云。
別有名教。一信力。二忍力。三定力。四善權
力。善權力者。化道便故。故言第四力。第六云。
十二因緣即佛性者。於他兩解並皆不便。一
云。十二因緣是觀智。何得有境界性。二云。是
果性此亦不可。今明十二因緣是佛性別有
所出云云。餘二如文。善男子若諸眾生下。第二
總結酬前問又三。初結問不須修道。次若諸
眾生下結勸。三佛性不可思議下結歎為二。
初佛歎。次師子吼歎。師子吼言云何不退下。
第二以見佛性人勸修。有問有答。問如文。佛
答有三。一自試其心。二為物受苦。三用六度
化他。初一是自行。後二是化他。初自試者猶
是淺行。深者不俟言。粟𢇲者人讀為和音非
也。復云黎音。復云𢇲音。尋檢無此字。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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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為破下。二明為物受苦。復次菩薩下。三
明六度化他如文。復次菩薩下。品中大段第
二歎教為三。一歎弘經人即菩薩也。二歎所
弘法。即涅槃教也。三歎說教主即是如來。教
不自弘。弘之在人。教不自宣。宣之由佛。故相
因而歎。亦是稱歎三寶初。文二。前總略歎。次
廣釋。初略歎中二。初通歎菩薩。次別歎補處。
諸大士謙勞勤苦。利益眾生是故歎之。補處
方紹尊位是故別歎。初有九復次。通歎如文。
次受後邊身下。別歎有七復次。第二文中云
三事勝者。欲天之中此天命定。人中欝單越
命定。將梵足之為七。此天處中。文中云。或怖
或悎。舊云。盍音是教音。中寺安法師問王儉。
儉是僧達之子博學有名。古人作教字穴下竪
心。邊安告今人省穴單作耳。善男子下二歎
經為二。先歎。次料簡。初文法譬合。法可見。
次譬中云深難得底者。人解云。竪論唯常樂
我淨。不得有無常苦等。橫論具常無常等。故
言深難得底。此亦不然。經但云深那作單解。
今謂常無常非常非無常。不一不二不可思
議。是故云深耳云云。合如文。師子吼言下二料
簡。有問有答。問從前深難得底不生不滅。不
三種生獨一種耶。佛答初總明不受卵濕二
生。次別明不受化生云云。爾時師子吼下。三偈
歎說經主。四十行偈。初兩行請求說。中三十
七行歎。三一行結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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