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2 大般涅槃經義記-隋-慧遠 (master)




涅槃義記卷第七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上來難破聞不聞義。自下第二辯實異相明
不可聞。然今且就涅槃一法明不可聞。餘類
[007-0786a]
可知。於中有二。一明涅槃不同色聲故不可
聞。二明涅槃非三世攝故不可聞。前中兩句。
一舉麁顯細明色與聲可得見聞。凡是色法
或是可見不可見者。色有三種。一可見有對
謂眼所行。二不可見有對謂耳鼻舌身所對
之色。三不可見無對謂法塵中無作之色。此
三種中初一可見餘不可見是以言惑。又色
塵中現在可見過未叵見亦得言惑。聲亦如
是。惑是可聞不可聞者現在可聞過未叵聞。
二辨細異麁明大涅槃不同色聲。云何而言
可得見聞。


後中亦二。一就三世音聲推求。
明其不得聞於涅槃。過去已滅不可聞者過
聲已滅不可尋之聞於涅槃。未來求至亦不
聞者未來音聲以未至故不可尋之聞於涅槃。
現在聽時不名聞者當現聽時耳但聞聲未得
尋聲取彼涅槃。是故聽時亦不得名聞於涅
槃。聞已聲滅更不聞者聽竟聲滅更無取尋。
故亦不得聞於涅槃。二就涅槃法體推求明
三世故不可聞涅槃。亦非過去現未。正明涅
槃體非三世。若非三下明叵說聞。云何言下
結非聖說。


上來第一德王為難。下佛嘆之。
善哉總歎。汝今下別。別中有二。一歎其所解。
二嘆其所同。解中汝知一切諸法如幻炎等
嘆其解空。畫水迹等嘆解無常。如泡沫等嘆
解無我。無苦樂等嘆其解苦。無樂苦相無苦
苦實。故經說言五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
矣。問曰。德王上來難佛聞不聞義。如來何故
歎知幻等。以前德王知法虛幻無常生滅三
世推求都無聞義。故為此歎。次嘆所同明如
[007-0786b]
十地之所知見。德王自位在於何處如十地
乎。下說德王久已成就菩提功德化無量生
令住菩提。初地已上皆名成就菩提功德。然
今德王或可是佛示居學地或在學窮。所解
同餘十住菩薩故言如也。如經歎佛如三世
佛所說不變。此亦似彼。如來是中何故不答。
有言客至無客不答。聖化容豫豈有此妨。但
佛巧化為留此答兼益新來諸菩薩等故此不
答。


自下第二瑠璃為問如來酬答。於中有
六。一瑠璃將來先現光相。二辨光所從。三琉
璃身至設供奉佛。四問答拂遣來去之相。五
問答辨法。六琉璃聞法歡喜領解。文別可知。
聖化有由故先現相。相有所從故次辨之。現
相須應故次身來。來相覆真故次拂遣。來為
顯法故次辨法。得法稱心故須領解。


先辨
光相。時大眾中明現光處。忽然之頃明現光
時。有大光明正明現光。非青色下顯其光相。
琉璃菩薩從於平等實證身中放阿含光令人
覩見。是故大眾非青見青乃至非見而得見
也。大眾過光身心快樂明光利益。先法後喻。
問曰。何故無邊放光令此眾怖。瑠璃放光令
此眾樂。蓋隨化宜不同故爾。云何不同。無邊
將來為表聖滅。欲使此眾覺世不安故令眾
怖。今此琉璃所放光者為欲顯法令眾證入。
勝益將至故使眾樂。


自下第二辨光所從。文
別有二。一明此光從其平等實證中發。二就
其化相明從東方瑠璃邊來。前中初先寄默
彰寂。爾時世尊問文殊下以言顯實。前寄默
中初文殊問佛默不答。光來之處寂滅離言
[007-0786c]
故默顯之。佛證窮深故先默顯。文殊從佛悟
解寂義。故次第二迦葉轉問文殊不答。迦葉
復從文殊悟解。故次第三無邊轉問迦葉不
答。無邊復從迦葉悟解。故次第四淨住王問
無邊不答。眾聖同證。是故乃至五百相問皆
默不答。以言顯中如來先問。文殊下以七句
廣辨。前之六句就實顯實明無因緣。後之一
句約相顯實明有因緣。因滅無明得菩提燈
故有此光。


上來顯實。下就化辨。於中如來
初先教說莫入第一。應以世諦而解說之。文
殊下辨。於中有三。一此彰彼事。二彼彰此事。
三結答如來。此彰彼中文別有四。一彰彼國
土人民之事。二彰彼化主。三隨所住下彰彼
所說共此不殊。四琉璃光問滿月光下彰彼
所問與此不異。


彼彰此中文別有五。一滿
月光佛彰此世界人民之事。二彰此化主。三
大悲純下彰此所說共彼不殊。四彼有菩薩
名光明下彰此所問與彼不異。五佛今答下
彼勸瑠璃令來至此。問曰。何故不此勸向彼。
解有五義。一彼土眾生於此佛所有宿因緣
故勸來此。此眾於彼未必有緣故不勸往。二
此土眾生宜見彼來請法獲益故勸來此。彼
眾於此未必有宜故不勸往。三欲令彼諸菩
薩來導引此眾往生淨土化益弘多故勸來
此。此眾若往無如是利故不勸往。四欲令彼
新行菩薩來此惡界增長悲願故勸來此。此
眾若往無如是利故不勸往。五德王於彼若
有化益佛亦勸往。非起此說故不論之。



琉璃下是第三段文殊舉彼琉璃將來結答如
[007-0787a]
來。此第二竟。第三大段琉璃來至供佛可知。


自下第四問答拂遣來去之相。佛先試問。為
到者來不到者來。瑠璃下答。初先就身以明
無來。次就法辨。後就心顯明諸過盡故無有
來。初中世尊到亦不來不到亦不來者解有
二義。一就應身無常以釋。應身達此名之為
到。在路滅者名為不到。論其到者此處新生
不從彼來故不名來。其不到者在路即滅不
來至此故亦不來。二就真身常義以釋。向來
應身到與不到於真常寂由來不動故並不來。
我觀此義都無有來總以結之。到與不到二俱
無來故曰都無。次就法辨。諸行若常亦不來
者同向後解。若是無常亦無來者如向前釋。
此名五陰以為諸行。下就心顯。句別有八。前
三遠離凡夫之過故無去來。初離我見。次離
憍慢。後離取行。或見二取名為取行。後五遠
離二乘之過。初二後一迷大之過。中間二句
執小之過。


自下第五問答辨法。於中有二。
一欲問求聽如來聽許。二琉璃正問如來為
辨。前中初先琉璃欲問請佛求聽。且置斯事
息止前言不來去之義。且說叵盡故言且置。
欲有所問自宣已心。唯垂哀等請佛聽許。下
佛聽之。隨意問者正聽其問。今正是時催令
速問。我當已下許說於後。所以下釋。所以我
言今正是時以佛難值法難聞故。諸佛難值
如優曇華佛難值也。法亦如是難可聞等法
難聞也。於中先明小法難聞。難聞如佛是以
言亦。十二部中方等復難明大難聞。是故已
下結勸專聽。


琉璃正問如來答中文別有二。
[007-0787b]
一琉璃自為問聞不聞如來為解。二琉璃為
他問生不生如來為釋。此云何知。下文自辨。
故下琉璃領解之中云我蒙佛解聞不聞。故
聞不聞偏是自為。亦令八萬四千菩薩知生
不生。明生不生偏是為他。問曰。何故聞與不
聞偏是自為。生與不生偏是為他。以聞不聞
就真分別其義淵深故偏自為。彼生不生辨
其世諦因緣法相其義麁近故偏為他。理實
所問無不為他。為分自利利他行異故為此
別。問曰。等為差別兩行。以何義故不先為他。
解有三義。一起行次第。要先自行方能利他
故先自為。二聞不聞琉璃菩薩本國先問。今
乘彼請是以先問。三聞不聞是初德體乘。上
所辨是故先問。問曰。若言起行次第要先自
為。何故如來下誡琉璃先為他人後為自身。
釋言。生心起行各異。若論生心要先為他。一
切所行悲為本故。若論起行要先自行後方
益他。下就起心。此就起行。故別不同。


就初
段中琉璃先請。既蒙聽許兼被誡勅經家序
列。如來前言隨意所問是蒙聽也。是故應當
專心能受是誡勅也。即白云何聞所不聞正
是請辭佛答有四。一讚其善問明已能答。二
勅聽許說。三教示聽義。四隨問正解。初中善
哉是歎辭也。汝今欲等明已能答。於中六句。
前四明已有其說能。次一有心。後一有法。就
前四中汝欲盡海舉其所求。正值已下明已
能說。汝有疑鏃舉其所患。我為醫等明已能
治。汝於佛等舉其所迷。我有慧等明已能示。
汝欲渡等舉其所出。我能為等明已能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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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中。汝於我等舉彼親愛。我於汝等顯已
慈憐。明有法中。汝貪法寶舉其所須。值我有
等。明已能施。


第二勅中先勅次許後教善
聽嚴勵其心。


第三教中先別後結。別中有
其二十一句。相從為三。初有八句教離凡心。
次七教捨二乘之心。後六教修菩薩之心。


教離凡中初聞法敬信教離疑謗。二至心聽
受教離寬怠。三恭敬尊重教離輕末。四於正
法下教離憎惡。五莫念貪下教離垢心。六莫
觀下教離嫌心。七既聞法下教離慢心。八莫
為已下教離妄想異求之心。


次七教離二
乘心中。初四教離二乘狹心。亦莫生念我聽
法已先自度身然後度人苦中狹也。前教離
凡兼勸捨小故云亦莫。先自解身然後解人
集中狹也。先自安身然後安人道中狹也。先
自涅槃後令他人滅中狹也。後三教離二乘
小心。於佛法僧應生等想教捨別心。於生死
中生大苦想教捨著心。變易生死實是大苦。
莫謂為樂於中樂著。於大涅槃應生常等教
離倒心。


下六教修菩薩心中。初先為他教
修廣心。亦名教修念眾生心。當為大乘莫為
二乘教修大心。亦名教修求佛智心。後之四
句教修深心。亦名教修離有為心。於中初二
教離見心。於一切法當無所住不住無也。亦
莫專執一切法相不執有也。於法莫貪教離
愛心。常生知法見法之心教離癡心。若能如
是名聞不聞總結彰益。


自下第四隨問正
解。初先解釋聞不聞義。後以生列類以顯之。
前中四句。有何差別。准下釋之法有二種。一
[007-0788a]
是生死可聞之法。二是涅槃離聞之法。人亦
有二。一凡二聖。將凡將聖對彼涅槃為前兩
句。聖於涅槃不聞之法堪能聽受名不聞聞。
凡於涅槃不聞之法不能聽受名不聞不聞。
將凡將聖。對彼生死為後兩句。聖於生死可
聞之法不復飡受名聞不聞。凡於生死可聞
之法飡受不息故曰聞聞。四中初句正答前
問。舉凡顯聖故有第二。舉染顯淨故有第
三及與第四。


就後類中先生後到各有四
句。下文自釋。


自下第二瑠璃自前問生不
生令佛解釋。使彼新來菩薩解知。其到不
到。下答德王初問之中佛自廣釋今此不論。
文中有四。一問二答三難四通。世尊云何不
生生者是初問也。向前四句理應齊問。就始
言耳。


第二答中先就內論。後就外辯。眾生
是內非情為外。內中先釋。後總結之。釋中初
言安住世諦初出胎時名不生生解上初句。
在世諦者方乃受生故說住世。又世諦中受
身不壞亦名住世。初出胎時正解生義。初則
簡後。出胎異前。是名下結。本未生時名為不
生。出時名生。前後合說名不生生。云何不生
不生問第二句。是大涅槃無生相者涅槃體
寂是一不生。而復不為生相所生是二不生。
是名下結。是中不欲明涅槃法。約涅槃法明
生死身不生不生。要得涅槃方乃得為不生
不生。故就論之。云何生不生問第三句。世諦
死時釋顯其相。此名現報以為世諦。世諦是
生死名不生。是名下結。云何生生問第四句。
下釋有四。一就人總指。一切凡夫名為生生。
[007-0788b]
良以聖人生不相續故指凡夫。二何以下釋。
先問次解。生生不斷就分段無常解生生義。
一切有漏念念生者就念無常解生生義。是
名下結。三從四住菩薩已下舉聖顯凡。四住
菩薩名生不生故凡名生生。炎地菩薩名為
四住。地相入之中三地已還名為世間。四地
已上名為出世。四住菩薩捨彼世間證入出
世無生行慧名生不生。四何以下釋彼四住
生不生義。先問次解。以彼於生除斷自在。故
本生者今更不生。是名下結。是名內法。後就
外法中先問起發。云何外法未生生者問上
初句。不生不生問第二句。生不生者問第三
句。言生生者問第四句。後釋其相。解初問中
如種未生解未生義。得四大等解其生義。是
名下結。解第二中先問次解。譬如敗種解前
未生。及未遇緣解後未生。如是等輩舉此類
餘。名未下結。解第三中先問次解。如牙生已
解初生義。不增長者解後未生。是名下結。
釋第四句中先問次解。如牙增長正解生生。
若生不生則無增長舉生不生顯前生生。義
與上相似。如是一切舉此類餘。是名下結。
問曰。何故就內外事明此四義。為彰諸法
義無偏定無偏定故一切可空。


瑠璃白下第
三設難。難有六句。初二難上一切有漏念念
有生。前有何隱而須難乎。解言前說有漏法
體念念有生。法外生相前猶未辨。故此難之
令佛解釋。後四難上不生生等四句之義。前
何不盡而復重難。前就內外麁事以釋。未將
生相對法而辯。故此重難令佛辯之。


前中
[007-0788c]
初言有漏之法若有生者就前有漏牒舉生
相。此乃舉彼法外生相非法體生欲就設難
所以舉之。為常無常進退審定。下就設難。五
句分別。一定法體。色心及與非色非心是有
漏法。二約前法辯四相義。四相有二。一法體
四相。色心等法念念之間各有四相。初生次
住終異後滅。二法外四相。色等法邊同時別
有生等四相。總相論四。細分有八。謂四大相
及四隨相。亦名小相。彼大生邊有一小生。乃
至滅邊有一小滅。以前四種相法寬多故名
為大。後之四種相用狹少名為小。此八相從
說以為四。此之四相就能為名。所言生者能
生他故名之為生。非是住前始起之生。乃至
滅相能滅他故名之為滅。非是異後盡壞之
滅。剋論體性此八皆有。初生次住終異後滅。
四相如是。今此偏就法外四相以論生義。三
就生相明常無常當知此生亦常無常。如下
文說。於事分齊色等法邊恒有此生故名為
常。於法分齊此之生相運運起盡一謝往者
更不重現故曰無常。四顯難意。瑠璃今者次
使如來就生解釋常無常有無之義。令彼
新來菩薩解知故反難之。五隨文解釋。先難
常義。生若是常舉前所定。有漏之法則無有
生約法難破。有漏無常。無常法邊云何得有
常住之生。有漏邊有明知無常。下難無常。生
若無常牒前所定。一起謝往更不重來故曰
無常。則有漏是常約法難破。生若無常一起
謝往更不重來。有漏法邊便無有生。無生
遷改為是應常。然有漏法性是無常恒有生
[007-0789a]
相隨而遷改。明知生相非是無常。


後四難
中。第一難上生生之義。第二難上生不生義。
第三難上不生生義。第四難上不生不生義。
此將生相對法為難。以何義故不依前次。良
以初二自他相對。後二幼時有無相對。隨此
便故不依前次。


就前二中初句偏就能生
設難。後句約對所生設難。初難云何。若彼
生相還能自生可名生生。生不自生云何得
名為生生乎。難意如是。然彼生相但能生於
色心等法不能自生故今反舉。若生自生生
無自性以理難破。若有自性可以生起故可
白生。生無自性云何自生。問曰。前說色等
法邊別有非色非心生相。今云何言生無自
性。解云此相判為能生。能生之外更無所生
法之自性故日無也。第二云何。若彼生相能
得生他非生之法。如來可說為生不生。不能
生他非生之法。云何得名為生不生。難意如
是。然彼生相但能生於自家共起可生之法。
不能生他無為無漏不可生法。故今反舉。若
能生他以何因緣不生無漏以理難破。若能
生他以何因緣不生無為無漏之法。不能生故
非生不生。


就後二中初句約就未生之時難
破有生。後句約就未生之時難破無生。初句
云何。若未生時已有其生。如來可就說不生
生。未生之時不得有生。如來云何說不生生。
難意如是。然色等法起時名生。未起之時
不得名生。故今反舉。未生有生云何於今乃
名為生以理難破。未生之時已先有生。云何
於今現起之時方名為生。後句云何。若未生
[007-0789b]
時全無生性。如來可說不生不生。未生之時
已有生性。云何佛說不生不生。難意如是。然
有為法先未生時雖無生事已有生性。故今
反舉。未生無生何故不說虛空為生以理難
破。若有為法本無生性後得生者。虛空本來
亦無生性何故不生。虛空不生。可先無生有
為可生明本有生。本有生故非不生不生。


自下第四如來釋通。善哉嘆問。下正辯釋。文
別有四。一牒前六難明不可說遣人定執。二
有因緣下明前可說令人求解。三從云何不
生生下釋前第一不可說義。四云何有因亦
可說下釋前第二可說之義。


就初段中言不
生生不可說者牒前瑠璃第五所難明不可說。
道言生生不可說者牒前琉璃第三所難明不
可說。言生不生不可說者牒前琉璃第四所
難明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者牒上琉璃
第六所難明不可說。生不可說者明前瑠璃
第一所難常有之生不可定說。言不生不
可說者明前瑠璃第二所難生相滅後有漏法
邊一向無生不可定說。此等皆悉不可定說
名不可說非全不說。問曰。何故明此六句皆
不可說。為顯諸法義無偏定。不偏定故六義
並具。是義云何。以不生生不可定故有生生
義。是義云何。下以後生破初不生。明有為法
未生之時有可生性。不可定說以為不生。非
不生故將彼生相生如是等可生法時。即得
名為生於可生。是故得有生生之義。以彼生
生不可定故有生不生義。是義云何。下約初
生破却後生。明有為法為他生相之所生故
[007-0789c]
名之為生。體性非生體非生故將彼生相生
此法時即得名為生於不生。是故得有生不
生義。以生不生不可說故有生生義及不生
不生義。是義云何。下以初生破後不生。明有
為法與他生相之所生故體非不生。非不生
故將彼生相生此法時即名生生。是故得有
生生之義。下文復以後句不生破却初生。明
初生相能生色等非生法故名之為生。體性
非生。能生所生性皆非生即得名為不生不
生。是故得有不生不生義。以不生不生不可
說故有不生生義。是義云何。下說涅槃不生
之法亦有生故。不生之法得有生義。涅槃既
然餘法類爾。是故得有不生生義。復以生義
不偏定故有不生義。不生不定故有生義。問
曰。何故立此六義。為明諸法義不偏定。以不
定故一切可空。


第二段中有因緣故亦可說
者明從因緣六皆可說。是義云何。法外生相
能生色等可生之法是故得有生生之義。即
彼色等體非生相名為不生。法外生相生此
色等非生之法名生不生。於未生時已有生
性是故得有不生生義。於未生時未有生事
故有不生不生之義。於事分齊色等法邊恒
有生相故有生義。於法分齊運運起盡一謝往
者更無來理是故得有無生之義。


第三段中
依前六句次第釋之。云何不生生不可說者
牒問初句。下釋其相。偏以後生破初不生成
不可說。言不生者牒初不生。名為生者是後
生也。不生之時有可生義。云何可得定說不
生。下重顯之。何故問也。以生故者以可生故
[007-0790a]
不可一向定說不生。


云何生生不可說者牒
問第二。下釋其相。以前生相破後法生成不
可說。生生故生明前起後。初一生字牒舉生
相。次言生者明前生相能生諸法。言故生者
彰彼諸法由相生故方始得生。生生故不生
以前破後。有為諸法由彼相生方得生故無定
生性故言不生。不可說者以不生故不可說
生。亦可前後二生俱破。生生故生破前生
也。前一相生。生諸法故說之為生。自體非
生。非生故不生破後生也。後一法生。為他
生故說之為生。自體非生。不可說者前後二
生皆不可說。云何生不生不可說者牒問第
三。生即名生以前破後。良以生者即名生故
非定不生。生不自生以後破前。向前生相但
能生他故名為生。自體非生。體非生故名為
不生。以不生故不可定說以之為生。不可說
者生與不生皆悉不定故不可說。


云何不生
不生不可說者牒問第四。言不生者名為涅
槃。辯前不生涅槃常寂故曰不生。涅槃不生
故不可說。釋後不生不可說也。涅槃從緣有
可生故不可定說為以不生。何以下釋。從修
證得義說為生。非是辦無令有名生。是中不
欲明涅槃生。舉彼涅槃不生之法有可生義。
類顯世間不生之法有生義矣。生不可說牒
問第五。以生無者生相無常。一滅去者更不
重來故曰生無。是故不可定說為生。云何不
生不可說者牒問第六。以有得者隨事恒有。
生相可得是故不可定說不生。


第四段中云
何有緣亦可說者牒問前門。下對釋之。十
[007-0790b]
因緣法為生作因。以是義故亦可得說是總
釋也。十二緣中前十因緣與第十一生支作
因故得說生。亦可名彼持地論中所說十因
以之為十。此能遍與諸法作因故得說生。下
別釋之。先教聽儀莫入空定大眾鈍故。下正
為解。前六難中但解初二及釋第四。餘略不
論。解初二中因論生相剩辨餘三。文中先別。
後總顯之。別中初先汎辨四相常無常義。然
後釋文。就事分齊四相名常。恒與色等諸法
俱故。於法分齊四俱無常。四相相催無停住
故。是義云何。如上所辨四相細分差別有八。
此八同時互相催切。大生力故除其自體令
餘七相及所隨法一時俱生。小生力故令大
生生。大住力故除其自體令餘七相及所隨
法一時俱住。小住力故令大住住。乃至第四
大滅力故除其自體令餘七相及所隨法一時
俱滅。小滅力故令大滅滅。是故諸相及彼法
體皆有初生次住終異後滅之義故是無常。
次釋其文。先解生相有為之法生亦常者法
邊恒有以住無常。生無常者住雖恒有為用
暫爾名住無常。由此遷生故生無常。生之無
常具由四相住用近生是故偏說。住亦常者
法邊恒有以生無常。住無常者生雖恒有用
亦暫爾名生無常。由斯遷住故住無常。住之
無常亦由諸相生用近住故偏說之。下異與
壞義類可知。上來別解。下總釋之。言以性故
生住異壞皆是常者隨事分齊各自守性恒
有為常。念念滅故不說常者於法分齊運運
遷滅故是無常。理實念念亦生住異。據終說
[007-0790c]
滅。是大涅槃能斷滅故名無常者治滅無常。


有漏法下釋上文中第四難也。向前難言
若能生他以何因緣不生無漏。故今釋之。有
漏之法未生之時已有生性故生能生。無為
無漏本無生性是故生相不能得生。文中初
法。後舉三喻類以顯之。問曰。何故不釋餘難
解此難竟即知生相生有漏法非是自生。故
第三難不勞更釋。又此文中說有漏法未生
之時已有生性。第五第六未生之時有生無
生。其難已遣故更不論。


上來第五問答辯
法。自下第六瑠璃領解。先踊在空七多羅樹。
下正領解。我蒙教誨因大涅槃解聞不聞自身
領解。領佛向前教已聽儀名蒙如來慇懃教
誨。領佛向前解聞不聞名因涅槃解聞不聞。
亦令八萬四千菩薩解生不生代眾領解。准
此定知聞與不聞為已故問。生與不生為他
故問。此二是前知密藏中兩種義也。


自下
第三無畏請問生淨土義如來為辯。文別有
四。一瑠璃菩薩結前舉後以為起發。我今已
解是結前也。無畏欲諮唯垂聽許是舉後也。
二如來聽許。三無畏正問。先起後問。問有四
句。初造何業生不動界問其下人所修福因。
二其土菩薩云何而得智慧成等問下品人所
修智因。此往生者即名以為其土菩薩。三人
中下問上品人所修福因。此文略少。若具應
言此造何業生彼得為人中象王有大威德具
修諸行。四利智下問其上人所修智因。此文
亦略。若具應言此造何業生彼國土利智捷
疾聞則能解。上來第三無畏正問。


四如來
[007-0791a]
為辯。於中文有二十一偈。初十二偈答上初
問明下品人所修福因。次有兩偈答上第
二問明下品人所修智因。次有五偈答前第
三明上品人所修福因。末後兩偈答前第四
明上品人所修智因。就初段中前之十偈明
離惡行。謂離十惡。偈別論一。文顯可知。問曰
此十應是上業何故名下。為世修習故不名
上。迴求淨土故得往生。後之兩偈明作善行。
第二段中初偈明為悕利世福書寫是經以為
智因。後偈明為悕利世福讀誦是經以為智
因。為世修習所以非上。迴之求去故得往生。
第三段中初之兩偈明修戒行以為福因。於
中前偈自身無犯。後偈明其能治他過。後之
三偈明修施行以為福因。第四段中初偈明
其供養說者以為智因。後偈明其自身書寫
受持讀誦以為智因。


自下第四遠答德王最
初所問。無畏初先領前舉上請佛酬答。我今
已知造業得生是領前也。光明遍照普為憐
等是舉上也。如來若等是請答也。下佛答之。
先讚德王勅聽許說。有因緣下正為宣說。於
中先舉到不到等類答前問。聞所不聞亦如
是下當問正答。問曰。何不望直正答在先類
乎。釋言如來兼欲使人解知向前到不到義
故先類之。於中初先開列四門。四中前二對
彼涅槃不到之法明凡未到聖人已到。後二
約對生死惡法明聖不到凡夫人到。下廣釋
之。何因緣故未到不到牒問初門。夫不到者
是大涅槃解後不到。凡夫未下釋初未到。
凡夫未到總以標舉。以有貪下別以顯之。以
[007-0791b]
有貪等有惑不到。身業已下惡業不到。以是
下結。何因緣故不到到者牒問第二。言不到
者名大涅槃解初不到。何義到下解釋後到。
永斷貪等無惑故到。永斷身等離業故到。以
是下結。須陀洹下就人辨之。何因緣故名到
不到牒問第三。到者名為二十五有釋初到
義。次別顯之。是名下結。聲聞已下解後不到。
於中先明自行不到。為化度下明諸菩薩下
化眾生示現處中亦名為到。何因緣故名到
到者牒問第四。到者即是二十五有解初到
義。一切凡下解釋後到也。


下正答之。聞
所不聞亦復如是者總舉類前。次列四名。義
如上解。問曰。此四云何答上德王六難。釋言
德王難別三對。一一對中義皆有四。兩立兩
破。一立聞聞。二即約此難破如來聞不聞義。
三立不聞不聞。四即約此難破如來不聞聞
義。佛今隨其所立所破並為存之。故列四門
以答上難。云何下釋。但釋初門。餘三類上
到不到等其義可知。故略不論。於中有三。一
就涅槃解不聞聞。二云何菩薩不聞聞下就
彼三寶佛性等義解不聞聞。三如佛先說修
大涅槃聞不聞中有涅槃下於前義中有難解
者問答重明。初中復三。一正就涅槃解不聞
聞。二德王白下問答重論。三德王白佛云何
布施不得名為波羅蜜下於前第二重顯義中
有難解者問答重釋。


初中先問。次對釋之。
先解不聞名大涅槃出不聞體。何故已下釋
不聞義。先徵後解。非有為者不同生死有為
之法可以言論故不可聞。非音聲者不同能
[007-0791c]
詮音聲性故不可得聞。不可說者不同名字
可宣說故不可得聞。下釋聞義。先徵後解。以
是下結。


自下第二問答重顯。德王先難。佛
說涅槃不可得聞云何復言常樂我淨而可
得聞略徵前言。何以故下廣顯不應。先自徵
責。我以何故呵佛不應。下對顯非。難意有三。
一明涅槃體是無常不應宣說有常可聞。二
明涅槃有名可聞即是無常。三明是常無名
可聞。難意如是。


難辭有七。一明涅槃斷煩
惱得本無今有故是無常。二因莊嚴得故是
無常。三有故無常。四以可見故是無常。五
不平等故所以無常。六因恭敬得是以無常。
七有名故當知無常。七中初六顯初難意。末
後一番顯後二意。


就初難中斷煩惱者名得
涅槃若未斷者名為不得辯涅槃相。以是義
下明此涅槃本無今有。若世間下彰其無常
類以顯之。初先汎舉。譬如瓶下即事以顯。涅
槃若下約之徵法。第二難中。初先汎明一切
世法因莊嚴得悉名無常。次約顯法。涅槃若
爾應是無常。何等已下辨莊嚴相。


第三難
中。初先汎明一切有法悉皆無常。若涅槃下
約之顯法。如佛昔下引佛昔言明涅槃有。以
是義下結成無常。


第四難中。初先汎明可
見之法悉是無常。如佛已下約之顯法。


第五
難中句別有四。一立等喻。譬如虛空等無障
礙故名為常。二約喻徵法。若涅槃等何故眾
生有得不得責其不等。若不等下以其不等結
成無常。三重立等喻。四約喻徵法。若涅槃等
一人得時多人應得一人斷結多人亦斷徵令
[007-0792a]
齊等。若不如是云何名常以其不等徵破常
義。


第六難中。初先汎明因恭敬得悉是無
常。次約顯法。涅槃亦爾不名為常。何以故
下廣明涅槃因恭敬得。以是義下結成無常。
第七難中。初先辯列有名無常。如其無下明
常無名故不可說。云何已下結破可聞。



佛答之。前七難中但答五問。第五第七略而
不答。答初難中答意如何。明諸眾生因斷煩
惱始見涅槃。而彼涅槃本有非今故得為常。
文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有四。一明涅槃本
有非今。二明眾生不見謂無。三明菩薩修道
始見。四明雖始見法非今有。初中有二。一明
涅槃體非本無。文有反順。涅槃體非本無今
有是其順也。若涅槃體本無今有則非無漏
常住之法是其反也。問曰。方便斷結涅槃。本
無今有豈非無漏。釋言。此等實是方便斷結
無漏。但非自體本淨無漏故云非也。二有佛
下明其常有約佛顯之。隨相論之。有佛成道
證會始有。無佛證會涅槃則無。實則涅槃古
今不變故曰常住。此初段竟。後三可知。問曰。
下說涅槃是其了因之果。能了之因既非本
有。所了涅槃何容非始。解有三義。一就一人
始終分別。涅槃既是了因之果。明在顯時。果
雖顯時性是本有。今據果德反談本性故言
本有。二就凡佛二人分別。凡佛雖殊實性無
二。以無二故眾生佛性即是諸佛大涅槃果。
何故如是。彼大涅槃眾生迷覆未得顯了。是
故不得名涅槃果。然所迷法與後顯時淨德
為本故名佛性。故下文言涅槃因者所謂佛
[007-0792b]
性。即此佛性據佛望之由來清淨無障無染。
是故即名大涅槃果。故經說言一切眾生畢
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良以於佛本來
常淨是涅槃故。今說非是本無今有。於凡未
得是涅槃故。下文宣說了因所得。第三約緣
就實分別。緣有染淨。實則常湛。實從染緣說
之為因。因在凡時。實從淨緣說之為果。果在
顯時。廢緣論實。實外無緣。知復約何說因說
果。良以就實非因果故。今說涅槃本有非今
隨緣當顯。故下宣說了因所得。上來法說。次
以喻況。於中還四。先喻初段明大涅槃本有
非今。闇室喻於眾生之身。井及七寶喻涅槃
法。人亦知者寄知顯有。闇故不見喻前第二
惱覆不見。有智人下喻上第三。是人於此終
不念下喻上第四。合中亦四。涅槃亦爾本有
非今合上初段。煩惱闇故眾生不見合前第
二。大智已下合上第三。是故已下合前第四。


次答第二。先牒總非。何以下釋。先徵後解。
解意如何。明諸眾生因於莊嚴往見涅槃。非
大涅槃假於莊嚴故得為常。文中有三。一明
涅槃體絕眾相。二以是義下結成常義。三見
以無量阿僧祇下明諸眾生因嚴乃見。初中
涅槃非生出者涅槃無有始生終出。又非因
生亦非緣出。非實虛者妙出情妄故曰非虛。
虛既不有知復對何以說其實故曰非實。是
以經言。其實見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又涅
槃體不同妄情所取定實故曰非實。不同世
俗虛假之相故曰非虛。非作生者如下文說。
非作因起非生因生。非是有漏有為法者體
[007-0792c]
性常淨故非有漏。體無生滅名非有為。不同
色聲故非見聞。不可退散。故曰非墮。體無終
盡所以非死。萬義同體故非別異。義別千殊
故曰非同。體無動轉故非往還。體無流變非
三世攝是故名為非去來今。義別塵算所以
非一。體如一味所以非多。不同質像故非長
短方圓尖斜。不同所取故言非相。不同能取
故曰非想。不同四陰故曰非名。不同色陰故
名非色。不作生因生於他法故曰非因。不從
他生是以非果。以非神生故言非我。非我所
有名非我所。後二可知譬如盲下答第四
難。明雖始見見於本有故非無常。於中兩喻
二合可知。


汝言因下答第六難。先牒總非。
何以下釋。先徵後解。解意如何。明大涅槃非
五因成。從了因顯所以是常。於中初明非五
因成。先舉五因。次列後釋。下明涅槃非作因
生是了因顯。先舉二因。次列。後釋。下持涅
槃對因辯之。於中先明涅槃之法非作因生
唯了因顯。次出了因所謂三十七道品法六
波羅蜜。下復約對涅槃大小明因不同。布施
持戒乃至波若是涅槃因。不得名為大涅槃
因。六波羅蜜乃得名為大涅槃因。道品亦爾。
三十七品是涅槃因。無量僧祇助菩提法方
得名為大涅槃因。此等差別下文自釋。問曰。
向前第五句難何故不答。如來解前第一難
中明諸眾生闇故不見修故始見。眾生雖有
見與不見涅槃恒有故得名常。彼難即遣所以不釋。又問向前第七句難何故不解。下文
宣說涅槃無名強與立名。此難即遣為是不
[007-0793a]
釋。


自下第三重辯向前布施等行是波羅蜜
非波羅蜜。并復顯其涅槃大小。德王先問。佛
答有二。一教修正解令其自知。二云何施下
隨問為釋。前中有三。一教捨著心。於施等法
不見不聞。二教修生解心。解知二諦。三由前
二自知檀等。初段可知。第二段中解法唯二
一知世諦。二知真諦。文別有三。一略開二門。
知見法界是第一門明知真諦。界名為性。悟
解法性名知法界。解了實相是第二門明知
世諦知法虛幻是其世諦。諸法之實名解實
相。二廣辯釋。先解初門。句別有二。一明所知。
知二無我空無所有是法無我。無有和合覺
知之相是人無我。二明所離。得無漏相無所
作相。不著檀等名無漏相。不見檀等可以作
起名無作相。如幻已下解釋後門。句別有二。
一明所知。知法如幻乃至空虛。先別後結。二
明所離。無貪瞋癡不聞不見。解法虛妄滅諸
法故無貪瞋癡。於彼檀等心無分別名不見
聞。上來釋竟。三雙結之。是名真實結前真諦。
安住實相結後世諦。順觀名安。上來第二教
生解心。自下第三明由前二便能自知是波
羅蜜非波羅蜜。乃至能知涅槃大小。


上來
第一教修正解。自下第二隨問為解。於中但
釋施等差別。涅槃大小在後別論此須記知。
就所釋中廣解檀行。餘指雜華。就解檀中先
廣後結。廣中約就四修辯之。言四修者如地
持說。一決定修正意不動。二專心修不雜餘
想。三者常修恒作不息。四無罪修行時離過。
文中初言見乞乃與非波羅蜜無乞自與是波
[007-0793b]
羅蜜。就專心修以別是非。若時時修非波羅
蜜若修常施是波羅蜜。此就常修以別是非。
若施已悔非波羅蜜施已無悔是波羅蜜。就
決定修以別是非。菩薩於財生四怖心歡喜
施者顯前菩薩不悔所以。以於己財常怖王
賊水火侵。奪於捨不悔。下有二對。就無罪
修以別是非。一望報有罪非波羅蜜。不望無
罪是波羅蜜。二若為恐下雜過有罪非波羅
蜜。離過無罪是波羅蜜。就辯非中為恐怖者
或畏前人捨財與之。或畏世間種種衰惱施
求脆脫問曰。前說生怖行施是波羅蜜。此亦
生怖何故非也。解言前者於財生怖喜施無
悔。是故得名檀波羅蜜。此無捨意為脫衰惱
而行布施是故非也。為名聞者施求稱譽。為
利養者以利求利。家法施者承襲父祖自無
誠意。為天欲者求報心施。為憍慢者為令乞
人於己敬畏。為勝他者為欲勝過其餘施主。
為來報者為得未來人中樂果并期他人交來
報已。如市易下喻以顯過。若人修下結以顯
非。下明是中先法後喻。法中初明離有為心。
為方等下求無為心為利已下念眾生心。喻
中有五。文皆可知。上來廣辯大涅槃中。如是
義下總以結之。餘戒忍等具釋難盡故指雜
華。涅槃大小此應具辯。經文言廣故留在
後。此略不論。上來第一偏就涅槃一法之
中明聞不聞。自下第二更就餘法明不聞聞。
於中有二。一正就佛等明不聞聞。二德王白
下問答重顯前中云何牒問起發。下對辯之。
文別有四。一總標舉。十二部中深邃之義昔
[007-0793c]
所不聞今具聞之。二對昔辯異。昔唯聞名今
得聞義。三約人分異。二乘之人唯聞十二部
經名字不聞其義今得聞之。四就法正辯。法
別有四。第一如來常樂我淨。第二如來不畢
竟滅。第三三寶佛性無差。第四犯重乃至闡
提悉有佛性。於此文中。先明二乘昔所不聞。
後明今聞。


下重顯中德王先難。如來次答。
德王白佛誠如聖下德王領解。就初難中難
辭有二。一難破向前罪人有性。二犯四重禁
名不定下難破向前佛有常樂我淨之義。顯
成如來不畢竟滅。就難性中句別有三。一約
墮地獄難破有性。若犯重等有佛性者性是
善法應遮地獄。此等云何復墮地獄。以墮地
獄明知無性。二約無常等難破有性。若使
此等有佛性者性是常樂我淨之法。云何此
等無常無樂無我不淨。以無常等明知無性。
三約斷善難破有性。於中三句。一約相徵性。
若使此等有佛性者性是善法。一闡提人斷
善根人所有佛性云何不斷。二從相徵性。佛
性若斷云何復言常樂我淨。三約性徵相。若
性不斷即是有善云何得名一闡提耶。此之
三句下文別答。宜審記知。此初難竟。


第二
難中論其難辭。將下類上明佛不定。難意有
三。一明佛不定破前佛有常樂我淨。二明佛
不定欲使如來述已所問。顯成如來不畢竟
滅。故下文中德王領解。如是如是誠如聖教
一切諸法悉皆不定以不定故如來亦不畢竟
涅槃。三明佛不定彰闡提等當無所得成現
無性。故下文言若無常等云何說言一闡提
[007-0794a]
等當得涅槃。


文中有二。一以下類上明佛
不定。二云何不定下就佛不定。難破常等。前
中有四。一明凡不定。先明不定若。決定下
難破定。義二明須陀至辟支佛一切不定。先
明不定。若須陀下難破定義。三若犯四重不
決定下牒前凡夫二乘不定類佛不定。四若
佛不定涅槃體性亦不定下以佛不定類佛所
得一切諸法明皆不定。


上來一段明佛不定。
自下第二就前不定難破常等。云何不定。徵
前起後。下對辯之。句前有五。一重明前闡提
不定。若一闡提除謗法心則成佛道故知不
定。前所辯中闡提最下故偏舉之。餘類可知。
二以闡提不定類佛不定。如來亦應入涅槃
已還出不入。三以佛不定類涅槃不定。若佛
如是入已還出涅槃之性則為不定。四以涅
槃不定難破常等涅槃不定。當知無有常樂
我淨。五云何下結以顯過。涅槃若無常樂
我淨云何佛說一闡提等當得涅槃。佛答有
三。一嘆其能問。二勅聽許說。三正答之。嘆
中初言善哉總嘆。為欲下別。別中有三。一嘆
問所為。二汝已親下嘆問所因。三我不見下
歎問殊勝。問所為中為益眾生憐念世間明
其為益。凡夫二乘為欲利益令得樂也。憐愍
慈念使出苦也。為欲增長偏益菩薩故問總
結。問所因中因福因智。汝已親近是因福也。
久已通等是因智也。福中初先明其自利。汝
已親近無量諸佛自利始也。於佛種善自利
次也。成就菩提自利終也。准法華論。初地
已上名得菩提。德王今已住第十地故說久
[007-0794b]
成。降伏已下明其利他。降魔邪耶令得菩提
化令入正。智中久通諸佛祕藏明具證智。已
問過佛明具教智。嘆問勝中言我不見若天
人等能問是義舉劣顯勝。此初段竟。勅聽可
知。


下正答中對問唯二。文別有三。一述成
向前第二難中闡提不定。二如汝言下正答
初難。三犯四重下答其後難。問曰。闡提不定
之義依問未至何故先述。解言先明闡提不
定能得菩提。顯後所釋一闡提人佛性不斷。
義便故爾。


就初段中一闡提者亦不決定略
述前問。若定不得反顯不定。不定故得順顯
不定。


第二段中釋難不盡。前難有三。一舉
墮地獄難破有性。二舉無常等難破有性。三
約斷善難破有性。今答第三。初二不答。初難
與下第九德中難辭相似。釋不異彼故此不
答。其第二難如後師子品中解釋故此不答。答
第三中先舉難辭。難辭之中備有三句。就後
以舉。下正辯釋。難中三句備如上辯。一約相
徵性。若犯重等有佛性辯。一闡提人斷善根
時所有佛性云何不斷。二從相徵性。佛性若
斷云何復言常樂我淨。三約性徵相。佛性不
斷何故名為一闡提耶。此文之中先答初句。
答意如何。明其佛性不入一切方便善中為
是不斷。於中約對三種二善明性不同。第一
約對內外二善明性不同。先舉次列。如下文
說意善名內身口名外此二可斷。下明佛性不
同此二所以不斷。第二約對漏無漏善明性
不同。先舉次列。三有善法名為有漏。三乘聖
道名為無漏此二可斷。問曰。無漏云何可斷。
[007-0794c]
應生不生故名為斷。非斷已生。下明佛性不
同此二是故不斷。第三約對常無常善明性
不同。先舉次列。妄善無常真善是常此二可
斷。問曰。常善如何可斷。義同無漏不生名斷。
非斷已生。下明佛性不同此二是以不斷。


下次答其第二句難。答意如何。明性不斷故
得名為常樂我淨。於中初言若是斷者則應
還得反釋不斷。若不還得則不名斷順釋不
斷。約得顯之。凡是一切可斷之法當時雖斷
後必還得。佛性無有還得之義明知不斷。以
不斷故如來說為常樂我淨。下次答其第三
句難。答意如何。明其佛性雖不可斷其餘善
根是可斷故名一闡提。文中說言若斷已得
名闡提者。餘方便善可斷已得未得之間名
一闡提。非已得竟名一闡提。


自下第三答
上後段不定之難論其答辭。述前所問明佛
不定。語其答意備有三義。一明如來體不定
故雖現世間而常不同以不同故常樂我淨。
二明如來體不定故雖得涅槃不捨世間常隨
諸有。常隨有故不畢竟滅。三明如來不決定
故在有恒常。以其常故一闡提等當必得之。
以當得故現有佛性。


文中先廣。以是因緣
佛不定下總以結之。廣中隨人要唯有三。一
明凡夫不定。二明二乘不定。三明佛不定。文
別有四。一明凡不定終得涅槃。二明諸佛涅
槃法定彰彼凡夫當有所得。三明聲聞緣覺
不定終得菩提。四明佛不定用而常寂彰彼
二乘當有所得。


就初段中先法後喻。法中
初明凡人不定。後論凡法。人中但明犯重謗
[007-0795a]
法五逆不定。闡提不定前已辯竟故此不論。
法中初就四塵法門以說不定。色與色相俱
不定者。礙是色性。青黃赤等形現可覩名為
色相。香味觸中亦有性相。性皆是礙與色體
同故略不舉。相別各異故偏舉之。生至無明
就十二緣以明不定。十二緣中觀法多途。
依彼七十七智觀門。先觀生相能起老死。如
是逆推乃至最後。觀察無明能起諸行。今依
此門以舉因緣故言生相至無明相。陰者是
其五陰法門。入者是其十二入門。界者是其
十八界門。二十五有及與四生各是一門。前
七別舉。法相眾多不可備列故復通舉。乃至
一切此等皆悉從緣集起緣離散壞故皆不
定。下以喻況。喻別有三。皆先立喻後合顯法。
上來第一明凡不定。自下第二明佛所得涅
槃法定。亦定略舉。下重顯之。云何為定問其
定義。常樂我淨對問辯之。在何處耶問其定
體。所謂涅槃就法指斥。第三二乘不定可知。


第四明佛不定之中文別有二。一明如來化
滅不定滅而常存。二當知如來亦不定下辯
明如來化現不定用而常寂。前中有四。一明
如來隨化現滅。二一切所有聲聞已下明二
乘人不知佛化取為定滅。三當知下明實不
滅。四以是義下結成不定。初中先明如來現
滅。令諸已下彰滅所為。所為有四。一欲令諸
人戀慕如來生大憂苦。二欲使諸眾設大供
養。三欲令諸人闍維佛身。以何義故千端㲲
中唯留二端。即事以求。在外一端為遮灰土。
儭身一端為淨舍利。若論所表。為顯如來外
[007-0795b]
離塵染內德常淨。亦得表佛真應恒在。四為
使眾生分散舍利廣興供養。餘三可知。


第二
段中當知如來亦復不定總以標舉。下別顯
之。別中初先開列章門。後廣辯釋。前開門中
若合地獄畜生餓鬼。有十九門。分之則有二
十一門。就初門中。先明非天。次明非非。下
雙結之。明非天中如來非天總以標舉。何以
下釋。上來數說佛天中天。今以何故言佛非
天。下對釋之。先舉四天。次列四名。世間天者
智度論中名假合天。淨天義天智度論中通
名淨天。次辯其相。下將如來對之顯非。然眾
生下明非非天。是故下結。餘門可知。


下廣
解中解之不盡而復不次。於前門中非有非
無非名非說及非如來四門不釋故言不盡。
十九門中第十二門非漏無漏迴之在後故
云不次。問曰。何故不釋此四非有非無非
名非說。此三種門解釋非常非非常中其義
具顯為是不釋。其非如來與非眾生非非眾
生其義大同故亦不論。非漏無漏以何義故
迴之在後。以其義廣故在後釋。


就解非常
非無常中有七復次釋彼非常。有八復次解非
非常。文皆可知。


就解非漏非無漏中先解
非漏開合不定。總之唯一。或分為二。一是見
漏。二謂修漏。或說為三。如經中說欲有無明
是其三也。或分為七。如下師子吼品中說。成
實論中具列其名。一是見漏。謂見諦惑。二是
修漏。謂修道惑。三是根漏。謂眼等根能生諸
漏。故名根漏。四名惡漏。所謂一切惡象惡馬
惡知識等。生煩惱者悉名為惡。惡能生漏故
[007-0795c]
名惡漏。五親近漏。謂衣食等生貪因緣近而
生漏名親近漏。六名受漏。如下文說受三
惡覺能生諸漏故名受漏。不名受數以為受
漏。三惡覺者如地經說。欲覺瞋覺及以惱覺
是其三也。七名念漏。邪念起漏故名念漏。七
中前二是其漏體。後五是其生漏因緣。根惡
親近是生漏緣。受念二種是生漏因。細分有
十。見中分二。謂見與疑。修中分三。欲有無明。
通餘根等故合有十。若依下說受想觸欲具
有十四。廣則無量。


今此所論別分有十。合
之為七。對此七門明佛無之。


先對修道三
漏為說。如來無漏標牒前門。斷三故無略釋
其相。下廣辯之。先列三漏。若攝見惑通入三
中。是則欲界一切煩惱除却無明悉名欲漏。
色無色界一切煩惱除去無明斯名有漏。三
界無明名無明漏。若分見惑在修惑外。是則
欲界一切煩惱除無明見疑名為欲漏。色無
色界一切煩惱除無明見疑名為有漏。三界
無明除迷諦者名無明漏。今依後門。下明佛
無。


自下第二明無見漏。先辯漏相。後明佛
無。就明漏中初疑後見。疑中初言凡不見漏
生疑所由。由於無明不見故疑。云何已下明
由不見故生疑心。先問後辯。辯中初總次別
後結。如是疑見覆生心者疑心推求故曰疑
見。下明起見。疑後心決即名見也。生六總
舉。下別顯之。有我有見。無我空見。良以疑心
疑有疑無故從疑後生此二見。我見我者從
前微我生重我見。如地持中從我妄想生身
見事。我見無我從前我見生於空見。推有不
[007-0796a]
得故還計無。與前因斷起常相似。前執法體。
我作我受執有我用見神有能作業受報。是
名下結。上來明漏。下明佛無。如來永斷正明
佛無。菩薩永下舉劣顯勝。


自下第三明無
根漏。於中有三。一辨漏過。二明菩薩修道斷
漏。三況如來明佛無漏。就初過中有七復次。
初二明離第一義樂。後五復次明具諸苦。於
前二中初一明離涅槃之因。先法次喻後合
可知。後一明離涅槃之果。先喻後合。就後五
中初二造業。皆先立喻。後合可知。次一令
人受三塗苦。先法後喻。次一起惑。馳騁五塵
生煩惱故。先法後喻。後一令人沈沒三有受
人天苦。單法無喻。


第二菩薩修道斷中文
別有三。一明護根。二有念慧故不見我下明
其離塵。三菩薩爾時五根淨下總結彰益。初
中有四。一善護根。二怖畏下明護根所為。為
畏煩惱為得諸善。三若能下明護有宜。若能
護根則能攝心。若能攝心則能護根。於中初
法次喻後合。四若得聞下修治護根。先修念
慧為護根法。聞經得智是修慧也。則得專念
是修念也。下明護根。初法次喻下合可知。


次明離塵。於中有二。一修正治。二如屋下用
之離過。前修治中。初觀真諦。生土石下觀察
世諦。觀真諦中先觀生空。見一切下觀察法
空。觀生空中句別有四。一不見我。二不見我
所。三不見眾生。四不見所用。前二一對破離
我性。於五陰中不取色陰以為我體名不見
我。無我體狀名不見相。不取餘陰為我所有
名不見所。無所體狀名不見相。將色對餘分
[007-0796b]
別既然。餘陰相望分別亦爾。後二一對破遣
因緣假名我相。於內不見眾生之相。於外不
見我所受用。上來觀察無我我所通名我空。
見一切法同法性相明見法空。法性本寂。今
見色等同彼法性本來常寂。名見一切同法
性相。此觀真諦。生於土石瓦礫之相明觀世
諦。知彼世諦虛誑不真。故生土石瓦礫等相。


上來修治。下用離過。分別有二。一對前治
中眾生空觀明眾生中對治離過。二知五欲
下對前治中法空之觀明諸法中對治離過。
前中文有四句兩對。初依前治中不見我相
不見我所斷除見惑。先喻後合如屋喻也。見
眾生等合以顯法。二依前治中不見我相不
見我所斷除愛慧。於中初明菩薩不貪。一切
凡下舉凡顯聖。凡見眾生故起煩惱明凡異
聖。菩薩念慧於生不貪辯聖異凡。此前一對。
三依前治中不見眾生及所受用斷除見惑。
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不著眾生相者以
別分總。無生可著作種種者唯見五陰差別
法也。喻中畫師以眾雜彩作眾像者喻諸菩
薩觀察五陰成眾生也。若男女等喻彼六道
眾生差別。凡無智等喻凡所有。畫師子等喻
聖知無。合中菩薩亦如是者合前畫師。於
法異相觀於一相合以眾彩畫作眾像若男女
等。謂於五陰異法之相觀察成於一眾生相。
凡夫無智生男女相略而不合。終不生於眾
生之相合前畫師知無男女。先合後釋。四依
前治中不見眾生及所受用斷除愛患。由觀
五陰無人相故雖復覩見端正女人不生貪
[007-0796c]
著。何以下釋。此後一對。


上來第一依生空
觀對治離過。自下第二依法空觀對治離過。
於中有三。一觀五欲無常苦過。二復次下觀
察五欲能令眾生輪轉之過。三以是生死行
苦已下念慧捨離。初中觀欲無有歡樂法說
明苦。不得暫停法說無常。如犬囓等喻說明
苦。如水泡等喻說無常。觀欲如是多諸過惡
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初觀眾生為五欲故人
天之中受苦無窮。無量劫來或在已下於三
塗中受苦無極。菩薩如是深觀下結。


第三
段中初先法說。次喻。後合。以是行苦不失念
慧是法說也。以是五欲生死因行多受苦故
堅守念慧。喻中三句。一五欲充滿喻。大眾喻
於五欲境界。寬多名大。滿二十里明其所在。
於彼二十五有之中除下地獄及四空處。是
故但言滿二十里。亦有經言二十五里通相
具論。二王勅下佛教菩薩堅守念慧喻王喻
如來。臣喻菩薩。教守念慧名勅一臣持一油
鉢。令度五欲名經中過。教其堅守名莫傾覆。
舉過遮防故言若棄當斷汝命。失一念慧慧
命不續名棄一渧斷汝命也。說涅槃經名遣
一人。顯過示人。名為拔刀。於所背處說過令
厭名為在後隨而怖之。三臣受下菩薩奉行
喻。於中三句。一奉教堅持喻。二經歷下對境
自防喻。三是人以是怖因緣下念慧成就喻。
合中但合菩薩奉行喻。於中三句次第合之。
菩薩如是於生死中不失念慧合臣受教盡心
堅持。雖見已下合第二句。若見下已合第三
句。念慧成故雖見淨色不生色相。乃至不作
[007-0797a]
和合之相。


前明護根。次明離塵。


自下第
三總結彰益。先明所成成護根戒。後明所離
離於根漏。於中初先舉凡顯聖。菩薩永下辨
聖異凡。


下明佛無。


自下第四明離惡漏。
於中先明菩薩離漏。後明佛無。菩薩離中初
總。次別。後總結之。復有離漏是初總也。復更
有一離漏之行名有離漏。非舉漏體。欲為下
別。別中欲為甘露佛果明離所為。云何離下
正明離相。先問後辯。辯中有四。第一觀人修
經離漏。二所謂惡者謂惡象下觀惡得失失
者離之。三自觀身如病已下護身離漏。四觀
惡象及惡知識等無二下觀惡輕重重者離之
初中復四。一觀自修經。二如良師。下明修有
益。三汝信我下觀供持人。四我念過下引昔
類。今明供有益初中若能修大涅槃是名為
離正勸修經。何以下釋。以此經勝故偏勸修。
舉小顯大彰其勝也。


第二益中曲有三段。一明修經有離惡益。二
如善呪下明修經者有脫苦益。三若有人能
書寫已下明修經者為佛憶念攝受之益。初
中先喻。良師喻佛。說大涅槃勸人修學名教
弟子。眾生依行便能離過故言受者心不造
惡。下合可知。


第二益中初先正辯。後總結嘆。辯中先喻。下
合顯法。涅槃如是合善呪術。若一經耳七劫
不墮合前一聞七年不為毒藥中等。此句明
其始聞之益。若有書等必得菩提合前誦者
乃至命盡無有眾惡此句明其久學之益結
嘆可知。
[007-0797b]


第三益中亦初正辯。後總結嘆。辯中有五。一
明書寫乃至思義真佛弟子。二為佛所見。三
為佛所念。四為佛隨逐與其同住。五受其施。
先明受施。後以夢驗。結嘆可知。


上來第二明修有益。自下第三勸供持人。汝
信我語總勸生信。供人獲益相在難知故勸
生信。欲見我下明供所為。所為有九。初三對
佛明供所為。次四對法。次一對障。言八魔者
煩惱陰死及與天魔是其四種。無常無樂無
我無常無為四倒。復以為四。八中前四大
小通論。後之四種唯大非小。以其小乘未說
無常苦無我等為顛倒故。下一對彼人天之
樂明供所為。見有受下正勸供養。先勸後釋。


第四辯明供養益中。先舉往事用以類今。以
是因緣涅槃不思結嘆經勝。以是義下明持
離漏。


上來四段合為第一勸人持經以離惡
漏。自下第二觀惡得失失者偏離。先出惡體。
如是等下辯其得失。有三復次。初二約對煩
惱分別。前因後緣。後一約對業行分別。云何
離下出其治行。先問次辯。是故下結。為生喜
下明離所為。


自下第三護身離漏。文別有
四。一明護身。觀身多過而猶護之。二何以下
釋。釋中七句。三常當下明須常護。四何以下
釋。釋中初法。先反後順。次立八喻。下合可知。


自下第四觀漏輕重。於中有四。一觀惡友
與惡象等。二何以下釋。俱壞身者彼惡象等
壞現在身。惡知識者壞未來身。三觀惡友過
惡象等。是故菩薩於惡象等心不怖懼。於惡
知識生怖畏心。四何以下釋。於中先作六句
[007-0797c]
校量。是故已下隨重偏離。先總。次別。下總
結之。凡夫不離是故生漏舉凡顯聖。菩薩離
等辨聖異凡。菩薩尚下以因況果明佛無漏。


自下第五明佛如來無親近漏。文別有三。一
明漏體。二菩薩斷。三明佛無。明漏體中先問
次辯後結可知。菩薩斷中先辯後結。辯中初
明見過捨離。若須衣下所須皆受。先別後總。
別中別就衣食房舍醫藥四事明受所為。於
中初法次喻後合。受四供養為菩提下是其
總也。先受。後釋。是故下結。舉凡顯聖明菩薩
斷。佛無可知。


自下第六明無受漏。文別有三。一明漏體。二
菩薩斷。三明佛無。明漏體中初先法說。一切
凡夫雖護身心猶生三覺正明漏體。何者三
覺。一是欲覺。思求一切可意之事。二是瞋覺
亦名慧覺。念他違己思欲瞋彼。三者惱覺亦
名害覺。念欲加害。廣有八覺。此三過重故偏
論之。以是緣下明其漏過。次喻後合下釋可
知。菩薩斷中先別後結。廣中有三。一觀過
生厭。二菩薩或時有因緣下裁而不受。三何
以故下釋不受意。厭中初總次別後結。菩薩
眼淨見三覺過有種種惡是初總也。常與下
別。別中十句初七遠離第一義樂後三具苦。
就前七中常與眾生作三乘怨明違行過。次
有五句明違解過。於中初句迷於理法令無
量生不見佛性。其次兩句迷於生死涅槃之
法生顛倒心。謂佛世尊無常樂等是迷涅槃。
一切眾生有常樂等是迷生死。下有兩句迷
於行法。無三言有迷其權法。一乘言無迷其
[007-0798a]
實法。此五違解。下一違聖。為佛菩薩之所呵
責。就後三中是三惡覺害我及他起業之過。
諸惡常隨生煩惱過。即為三縛連綴眾生招
苦之過。菩薩常作如是下結。


上來生厭。下
次不受於中初法。三中就始是故且言生欲
不受。次立五喻。下合可知。


自下第三明不
受意。先同後釋。於中有二。一為他不受。二
我常自稱為出家下自為不受。為他有四。一
壞世福田。二欺誑施主。三為世同呵。四損他
施果。眾生知我是良田等是初句也。我自不
下第二句也。於中初明受三惡覺欺誑施主。
我於往下舉本類今明欺有損。流轉生死墮
三惡道。我若惡心受人施下是第三句為世
同呵。若我惡覺受人施下是第四句損他施
果。或令施主果減無報正明損他。惡覺在心
身非淨田故令施主果報減少。為惡外彰生
彼邪見故令施主空無果報。惡心受施則與
施主而為怨讎結以顯過。失彼施報故言怨
讎。施主於我起子想等舉彼責己明誑不應。
何以故下釋以顯過。


就自為中文亦有四。
一念自己是出家人不應為惡。二人身難得
如優曇下明其善時難逢易失不應起惡。三
從我名沙門已下顯前第一明己高人不應為
惡。四世有六處難可值下顯前第二明逢善
時不應為惡。


初中有三。一念自己是出家
人不應起惡起惡則非。二明出家身口相應
不應則非。三念己出家原為起善取惡則非。
於中初法。次舉六喻。下合可知。


第二段中人身難得如來難值法難見聞。此
[007-0798b]
等明其善時難逢。人命不停過山水下好時
易失四喻顯之。第三段中始從沙門乃至比
丘念己是此五種高人不應起惡。


第四段中
六處難值我今已得總以標舉。次別後結。下
總結之於中初明菩薩能斷一切凡下舉凡顯
聖。佛無可知。


自下第七明無念漏。文別有
三。一明漏體。二明菩薩斷。三明佛無。明漏體
中。凡夫若遇身心苦惱起種種惡總明凡夫
邪念起漏。若得身下別明起漏。以作惡下明
惡有損。何以下釋。無念慧故。是名下結。



薩斷中初法次喻後合下結。法中初思昔來
造惡流轉生死遠三乘路。次生怖畏。下明修
斷。捨惡所厭。向善所欣。


喻中有六。始從四
蛇乃至大河。初以四蛇喻於四大。於中有二。
一喻如來說大怖人。王喻如來佛說四大集
成己身。以總收別故說為盛。四大性反又能
害人故說為蛇。佛說四大易動難調必須將
護名令人養。一大不調名一生瞋。佛說隨大
生患各異名我准法。患起殺人眾情共覩名
戮都市。二喻菩薩聞過厭捨。人喻菩薩。聞佛
向前示過之言名聞切令畏厭名怖。修離稱
走。


次以旃陀喻於五陰。於中亦二。一喻如
來說陰怖人。王還喻佛。如來復說五陰怖人
名遣旃陀。陰有何義似於旃陀。其旃陀羅殺
人為事。五陰前後共相摧滅其義像彼故以
為喻。五陰生滅傷切如刀。聖說示人顯露名
拔。對其所欣說此為後。二喻菩薩聞過厭捨。
人喻菩薩。反觀生死名為迴。顧知五陰過名
見五人。專情厭背名疾捨去。次以詐親喻其
[007-0798c]
愛心。五陰相續生滅難覺名惡方便藏所持
刀。五陰生愛名遣一人。生愛難覺故復稱密。
實危害相順人情名詐親善。愛能留連寄言
顯之故曰語言汝可還來。其人不信喻明菩
薩知過不從。


次以空聚喻於六入。歸心六
入名投一聚。六根是其神識依處故名聚落。
望觀六入以免其過名欲自隱。正意觀察名
入聚中。自觀六根求我不得名看諸舍。都不
見人觀他六根亦空無人名執瓦器悉空無
物。既不見人求物不得雙牒前二。停止不進
名即坐地。次以大賊喻於六塵。諸佛如來懸
言教授名聞空聲。呵其中住故言咄哉。牒
前呵誡故言此聚空無居民。舉彼六塵怖之
令進故言是夜六大賊來。六塵害善故名為
賊。闇心中現名為夜來。取著六塵傷失慧命
故言設遇命將不全。當云何勉令求出意。下
喻菩薩聞過生厭。


下以大河喻諸煩惱。煩
惱漂沒故說為河。修中始覺故言路值。教起
不貰名為漂急。無道能越名無船筏。厭過情
深故言怖畏。修習諸行以為對治名取種種
草木為筏。重觀得失名更思惟。觀住多失故
言設住當為蛇等之所危害。慮進有苦故言
若渡筏不可依。為斷煩惱乃至喪身名沒水
死。捨退從進故言寧死終不為彼蛇賊所害。
舉初取後且言蛇賊。修治擬障名推草筏置
之水中。人依行進名身倚上。求心手抱。厭觀
脚蹋。正斷截流漸進名去。到大涅槃名達彼
岸。受樂安隱。離苦無患。心意泰然顯前安隱。
恐怖消除彰前無患。


下次合之。先合初喻。
[007-0799a]
菩薩合前惶怖之人。得聞涅槃合聞切令觀
身如篋合下四蛇。地水火風如四毒蛇舉以
略合。


下廣合之。有九復次。初三如蛇。次一
過蛇。次四如蛇。後一過蛇。初三如中初一復
次能害如蛇。言見毒等辯喻顯法。見毒喻火。
熱增赤現故說為見。觸毒喻蛇。地增身重故
名為觸。噓毒喻風。風吹曰噓。亦有經本說為
氣毒其義相似。齧毒喻水。水漬名齧。四大亦
可彰法同喻。二性別如蛇。三常害如蛇。次一
過者四蛇殺人不至三惡。四大殺人必至三
惡。以身病時多作罪故。次四如中初一明其
牽人作惡。為四大身多作罪故。第二明其獨
能為害。第三明其性相乖反。第四明其難可
親近。後一過者四蛇可以呪藥療治。四大不
爾。如自喜下合人捨走。於中先舉諸佛菩薩
同皆捨離明其可厭。菩薩思下修治捨離。


次合第二。先合旃陀。後合捨去。前中初言五
旃陀羅即是五陰舉喻略合。云何下廣。廣中
有其十六復次。初七觀陰如旃陀羅。菩薩觀
陰過旃陀下有九復次。觀察五陰過旃陀羅。
有智人下合去可知。次合第三詐親之喻。先
合詐親。後合不信。前中初言詐親名愛舉喻
略合。下七復次廣以合之。七中前五明如詐
親。後二明過。前中初一不覺害人。第二明其常
伺人便。第三覆心令無見聞。見不見者凡夫
二乘見生死過。以愛覆心還復不見。聞不聞
者聞大菩提功德福利。以愛覆心還復不聞。
第四明其無善詐現。第五明其相虛無實。後
二過中初一明其始終難離。後一明其遠近
[007-0799b]
難知。


一切眾生以愛結下合上不信。於中
初先反明凡夫信愛故住。後明菩薩不信故
去。前中初言眾生以愛遠大涅槃近生死等
正顯其過。是故我下引說顯過。言三垢者當
應是其三毒垢也。以彼愛結遠大涅槃近生
死故。世尊說之為三垢中貪欲垢也。於現在
事以無明下彰彼凡夫不離所以。怨詐不害
有智人下辯明菩薩不信故去。


次合空聚。
於中先合空聚之喻。後明菩薩修治捨離。前
中初言聚即六人舉喻略合。下廣合中有六
復次。前五如聚。後一過聚。就前五中初空無
人。觀內六入空無所有猶如空聚合投一聚。
如彼怖下合入聚中闚看諸舍不見人等。先
牒前喻。下合顯法。菩薩如是合上怖人。諦觀
六入空無所有合看諸舍都不見人。不見眾
生。一物之實合捉瓦器悉空無物。是故下結。
二明凡所迷。三菩薩方覺。四煩惱住處。於中
三句。一明煩惱處中安樂。二明煩惱處之不
怖。三明煩惱同依。五明空無物生人有想。
後一過者世間聚落或時有人或時無人。六
入不爾一向無人。智者知下辯明菩薩修治
捨離。何故是中已言六賊。捨遠空聚元由畏
賊故此舉之。


次合六賊。先合六賊。後合捨
去。前中初言賊即六塵舉喻略合。下廣合中。
有十四復次。初五復次明塵如賊。次一過賊。
能劫三世一切善故。次六復如。後二復過。能
劫三界一切善故。合去可知。


下合河喻。先
合彼河。後合求渡。前中初言河即煩惱舉喻
略合。下廣合之。於中有其十二復次。初五如
[007-0799c]
河。次三過河。於中初一明壞身心及諸善法。
二能漂溺三界人天。三唯菩薩六行能渡。世
河不爾。次二如河。後二過河。於中初明闡提
沒中餘不能救。後明二乘七覺不竭。河不如
是。是以言過。如畏人下合上求度文別有三。
一合畏故取草為筏。先牒前喻。後合可知。二
依乘此下超合向前推筏水中身倚而去。三
修涅槃者作是思下却合更思我設住此當為
蛇等之所危害。寧沒水死終不為彼蛇賊所
害。以忍受故不生漏者結明菩薩能斷念漏。
菩薩尚下舉因況果明佛無漏。


上來廣明如
來非漏。云何如來非無漏下明非無漏。先問
後辯。


上來廣明一切不定。以是緣下總以
結之。先結如來。後結凡夫。二乘不定略而不
結。


前問次答。德王白下德王領解。誠如聖
教一切不定領佛前言。以不定故當知如來
亦不畢竟入於涅槃領佛前意。以斯驗求。前
說不定宗顯如來不畢竟滅以成上義。


前就
涅槃明不聞聞。次就如來佛性等法明不聞
聞。


自下第三於前文中有未解者問答重顯。
顯前何義。前就涅槃不聞聞中明布施等是
涅槃因六波羅蜜大涅槃因。德王前者牒問
如來。如來於彼但為解釋布施等行是波羅
蜜非波羅蜜。未為解釋涅槃大小。故今此中
問答顯之。德王先問。如佛先說修大涅槃不
聞聞中有涅槃大涅槃領佛前言。云何涅槃
云何大涅槃請佛解釋。


下佛先嘆。後正答之。答中初先分小異大。大
名不可思議已下釋大異小。前中有四。一立
[007-0800a]
喻以分。二約喻顯法。三釋前法。四解前喻。
初列十喻是第一段。涅槃亦爾有涅槃大涅
槃是第二段。


云何已下是第三段。於中初
先明小異大。常樂我淨乃名大下彰大異小。
前中初問云何涅槃。下對釋之。釋中初明欲
界涅槃是小非大。若凡夫下明凡二乘斷結
涅槃是小非大。


前中初列五種涅槃。五中
前四說欲界樂以為涅槃。後一宣說欲界善
法以為涅槃。觀骨去貪云何欲善。此欲界中
思慧觀行伏結非斷故名欲界。次明此五是
小非大。何以下釋。明此五種翻對疾過故
名涅槃。非畢竟盡所以非大。以飢渴故顯初
非大。病顯第二。怖顯第三。略不舉貧。貪顯第
五。


下次明其凡夫二乘斷結涅槃是小非大。
先舉後釋。舉中先就欲界辨之。若凡聲聞標
人別法。或因世俗或因聖道約治顯滅。六行
斷結名世俗道。十六行斷名為聖道。分相論
之。凡用世俗。聲聞偏用聖道斷結。以實具論。
凡夫如上。聲聞通用。於中分別曲有三義。一
見修分別。斷見諦惑但用聖道。斷修道惑二
道並用。二就修中約地分別。斷欲界結至無
取有二道並治。非想一地唯局聖道。等智斷
結攀上斷下。非想一地無上可攀所以不斷。
三就欲界至無所有約人分別。利人偏用聖
道斷結。鈍人不定。或用聖道或世俗道。今且
分相。凡用世俗聖用聖道斷欲界結亦名涅
槃。約障辯滅。能斷初禪至非想等。舉上二界
結盡涅槃。凡夫斷結至無所有。聲聞斷結通
盡非想。此皆非大。


上來舉竟。下次釋之。言
[007-0800b]
何以故徵前起後。此等能斷三界煩惱何故
非大。下對釋之。還生煩惱釋前凡夫斷結非
大。不能永盡所以非大。有習氣下釋前聲聞
斷結非大。四義釋之。一殘結未盡所以非大。
二迷同執別所以非大。三迷別執同所以非
大。四所得非是常樂我淨所以非大。就初段
中有習氣故略以標舉。云何下廣。先問次釋。
聲聞緣覺有煩惱氣對問總釋。所謂下別。謂
我身等有為法中煩惱餘習。諸佛如來入於涅
槃等無為法中煩惱餘習。諸佛如來入於涅
槃謂佛實滅。此迷如來涅槃之性。無樂無我
唯有常淨四義不具此迷涅槃。二乘何故計
佛涅槃無我無樂唯在常淨。彼不見實。又謂
如來無常遷逼不得自在故說無我。謂佛心
滅無所覺知故說無樂。言佛永滅故說為常。
滅去惑累所以言淨。問曰。上說聲聞於佛具
起四倒。今以何故但言起二。釋言聲聞實於
佛身具起四倒。佛身有故於佛涅槃唯起二
倒。涅槃無為是常淨故。問曰。下說二乘涅槃
但有樂淨而無我常。今此文中何故異彼。解
云。二乘說佛涅槃同已所得有寂滅樂。謂佛
滅後同已灰盡無覺知樂故言無樂。大乘說
彼小乘涅槃終須遷轉。又所滅心當必還生。
故曰無常。小乘謂已所得涅槃究竟永寂。將
已所得類佛涅槃故說為常。問曰。此倒二乘
正起。云何名為煩惱習氣。解云。前明凡夫
邪曲具起八倒。學小凡夫亦於如來起此倒
心。二乘猶起故說為習。又對二乘所斷煩惱
有此殘結故說為習。是名下結。此初段竟。
[007-0800c]


佛法眾僧有差別相是第二段迷同執別。如
來畢竟入涅槃下是第三段迷別執同。不知
如來別異二乘謂同二乘畢竟涅槃。聲聞緣
覺諸佛涅槃等無差別。以是義下結明非大。
何以故下是第四段明其所得。體非常樂我
淨法故所以非大。先徵後辯。問曰。下說二乘
涅槃有樂有淨。今以何故說之皆無。此通宣
說身智等故。又設分有少故名無。


上來一
段明小異大常樂我淨乃名大者彰大異小。


自下第四廣釋前喻。釋之不盡。前十喻中但
釋海河山城眾生及人六門。地王天道四門
不釋。王之大小辯城具顯不勞更釋。就所釋
中皆初立喻後約顯法。


辯河喻中。聲聞緣
覺乃至十住不見佛性名為涅槃非大涅槃者
涅槃大小進退不定乃有三階。一簡聖異凡。
凡夫所得一向是小。三乘賢聖所得皆大。問
曰。二乘所得涅槃云何名大。分大為小故小
即大。故經說言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所行既
爾所得亦然二簡大異小。凡夫二乘所得名
小。佛菩薩得通名為大。故上文言菩薩住於
大般涅槃種種示觀。三簡果異因。凡夫二乘
菩薩所得斯名為小。以未見 斷惑不窮不
得常樂我淨等故。諸佛所得獨名為大。以見
佛性斷惑究竟具足常樂我淨法故。此義如
下。第七德中具廣分別。今此所論義當後門。


辯城喻中八萬乃至一萬處者。此就三昧法
門辨處。就解人中結名大夫。


上來第一分
小異大。自下第二釋大異小。三義釋之。一嘆
深顯大。二對因顯大。三備德顯大。初中大名
[007-0801a]
不可思議總嘆顯深。下別顯之。眾生不信對
下顯深。佛菩薩見寄上顯深。前言菩薩所得
非大。今以何義言菩薩見。以諸菩薩未能窮
證前說非大。隨分契會故此云見。


對因顯
中先問後釋。多因緣得故名為大。於中初法
次喻後合。


備德顯中云何復名重問起發。
下對釋之。明具常樂我淨義故名之為大。先
明我義。初法後喻。法中有四。一舉大我釋大
涅槃。二舉自在釋成大我。三廣顯自在成彼
大我。四就大我結大涅槃。有大我故名大涅
槃是初段也。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
第二段也。宣說有我懼同情取故說無我。雖
無神主而有自在故名為我。云何名為大自
在下第三段也。先徵後辯。有八舉數。進任由
己故名自在。下辯其相。一多少自在。二大小
自在。三輕舉自在。四自在自在。亦得名為所
作自在。於中有三。一示無量形各令有心。佛
心充遍故令有之。二作一事令人異辯。三住
一土十方齊現。五根用自在。一一根中具一
切用。六知法自在一切諸法自然現心而無
分別。七起說自在於教於義說之無盡。雖有
所說心無分別。八遍滿自在。身充法界。此第
三竟。如是大我名涅槃下是第四段。就我結
成涅槃大義。下以喻顯。大涅槃中具八自在
名多珍異。德義曠周名曰無邊。皆先立喻後
合可知。


次以大樂顯涅槃大。先總標舉。下
別顯之。初舉四數大涅槃中無有受樂。但有
此下四種樂故名之為樂。下辯其相。先問後
釋。一斷受樂。二寂靜樂。三覺知樂。四不壞樂。
[007-0801b]
亦名常樂。斷受樂者地持論中說滅盡定以
為斷受。此說涅槃。文中有三。一正明斷受以
之為樂。二樂有二下對彼凡夫樂受辯異。三
有三受下對彼凡夫捨受辯異。前中斷樂列
其名字。此言即顯斷受義也。諸受皆斷樂受
最勝。對勝以彰偏言斷樂。不斷樂下釋彼斷
受以為樂義。先反後順。以不斷樂名為苦故。
斷去樂受得名為樂。反中初言不斷樂者則
名為苦。如上文說名為壞苦名為行苦。若
有苦者不名大樂不得名為涅槃大樂。順中
斷樂則無有苦翻向初句。無苦無樂名為大
樂翻向後句。無彼樂受則無行壞二種苦故
名無苦樂。涅槃之性無苦樂下明斷受樂是
涅槃。以是義下將義顯體成涅槃大。


次對
凡夫樂受辯異。說樂濫彼故須辯異。先舉。次
列。下辯其異。凡樂無常是故無樂簡凡異聖。
諸佛常樂故名大樂彰聖異凡。


下對凡夫捨
受辯異。前說斷樂相同捨受故須辯異。先舉
三受。次列三名。下就辯異。不苦不樂是亦為
苦捨異涅槃。是亦名為行苦壞苦。涅槃雖同
不苦不樂然名大樂涅槃異捨。以大樂下將
義顯體成涅槃大。


寂靜樂中先列其名。此
猶是前寂滅樂也。息苦名寂。涅槃性寂彰彼
寂樂是涅槃樂。何以下釋。以大寂下將義顯
體成涅槃大。


覺知樂中先列其名。非一切
下釋知為樂。先反後順。以大樂下將義顯體
成涅槃大。


不壞樂中先列其名。生死法中
破壞名苦。是故涅槃不壞名樂。身若壞下釋
彼不壞以為樂義。先反後順。以大樂下將義
[007-0801c]
顯體成涅槃大。


世間名下釋難顯常成涅
槃大。釋何等難。德王上言涅槃有名即是無
常。佛今釋之。涅槃之名無而強立故得為常。
常故名大。經文之中雖不言常其義正當。文
中有二。一明涅槃無名強立。二譬如有法不
可稱下約前所顯彰涅槃大。前中初先汎明
一切世俗名字置立不同。先舉二門。後辯可
知。下約顯法。涅槃如是無因強立同向後門。
於中初法次喻後合。下明大中。先喻後合。


下以淨義顯涅槃大。淨故名大總以標舉。下
別顯之。先問舉數。何等四下問以辯相。初一
果淨。第二因淨。此二斷德。第三身淨。第四心
淨。此二行德。如地持中亦說四淨。一者身淨。
二者心淨。三境界淨。四者智淨。彼身與心與
此相似。境淨智淨與此不同。法門差別不可
一等。


初果淨中二十五有名為不淨。能斷
名淨正解淨義。淨即涅槃攝德歸體。亦名有
下拂疑顯德。疑有二種。一無。二有。聞前永斷
二十五有謂言全無。故今拂遣如是涅槃亦得
名有。聞其說有謂同世有。故復拂遣涅槃非
有隨俗說有。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此論斷德
故言非有。若據身心二淨以論實有非無。



二門中業淨列名。次辯其相。凡業不淨舉穢
顯淨。佛業清淨彰淨異穢。以大淨下將義顯
體成涅槃大。


第三門中身淨列名。次辯其
相。身若無常舉穢顯淨。如來常下彰淨異穢。
以大淨下將義顯體成涅槃大。


第四門中心
淨列名。次辯其相。有漏不淨舉穢顯淨。佛無
漏下彰淨異穢。以大淨下將義顯體成涅槃
[007-0802a]
大。


是名初德總以結之。


第二德中初問。
次辯。後總結之。辯中宣說五通為體。義如別
章。此應具論。文中初先開列章門。昔所不
得而今得者是身通中轉變神通。凡夫二乘
所不能得菩薩得之。餘皆如是。不見而見
是天眼通。不聞而聞是天耳通。不到而到是
身通中飛行神通。十方遠處餘人不到菩薩
能到。此與初門同是身通。何不一處在此別
列。為彰身中作用別故。不知今知是其他心
宿命二通。下辯其相。解初門中文別有三。一
問答總顯。二別對二乘彰昔不得而今得義。
三別對凡夫。初中先問。所謂神通對問略辯。


第二段中先舉二數。內外列名。隨事作用
名之為外。依理發通說之為內。下辯其相。明
其外者與外道共。不說以為昔所未得。內中
有於大小之別。大與小異是故名為昔所未
得。辯外可知。內中初先牒以舉數。次列二名。
下顯不同。菩薩所得不與聲聞辟支佛共略
顯不同。下廣顯之。先問次辯。二乘神通一心
一作不得眾多明小異大。菩薩不下彰大異
小。先辯後釋。以得涅槃之勢力故。是則下結。


自下第三別對凡夫明昔不得。又復云何重
問起發。身心自在對問略辯。何以下釋。於中
初先明凡異聖。凡夫身心不得自在總明異
聖。或心隨身或身隨心別顯異聖。云何下釋。
菩薩不下辯聖異凡。是則下結。


復次菩薩
所現身下超釋第四不到而到。何故不次。此
與初門同是身通。故因向前辯明菩薩身心
自在不相隨逐。乘即就之明能到也。於此文
[007-0802b]
中有七復次。一明菩薩所現身相多如微塵
遍至十方。二能變身細如微塵遍至十方。三
能化大身入一塵中。四能以一聲遍聞十方。
五能身心大小自在不相隨逐。六能身心作
業自在不相隨逐。七能以一身令人異見。初
中先辯。後總結之。


第二段中何故復名昔所
未到重問起發。下對釋之。聲聞辟支所不能
到舉小顯大。菩薩能到明大異小。是故下結。
一切聲聞辟支佛等重顯前小。聲聞辟支不
能變身如細微塵至恒沙界是一不及。身若
動時心亦隨動是二不及。菩薩不下重顯前
大。菩薩不爾心雖不動翻向後句。身無不至
翻向初句。是名下結。第三段中初明菩薩能
化大身入一塵中。菩薩化身如三千界是其
一能。以此大身入一塵身是其二能。其身爾
時亦不隨小是其三能。次舉小顯大聲聞緣
覺雖復化身如三千界同向初能。不能以此
入微塵身翻前第二。於此事中尚不能下翻
前第三。是名下結。第四段中初明菩薩能以
一音令三千界眾生悉聞。次明菩薩心不自
念。後明菩薩口不自說。於中初先正明不說。
若言已下舉過彰離。先舉其過。後彰離也。以
是下結。第五段中明能身心大小自在不相
隨逐。一切凡夫身心相隨舉凡顯聖。菩薩不
下彰聖異凡。先辯。次釋。以是下結。


第六段
中辯明菩薩作業自在不相隨逐。先辯後結。
辯中三對。菩薩無量阿僧祇劫遠酒不飲而
心亦動是第一對。遠酒不飲明身寂靜。心無
不為故稱亦動。心無悲苦身亦流淚是第二
[007-0802c]
對。心常住於第一義中不見眾生故無悲苦。
隨化憂酸故身流淚。實無恐怖身亦戰慄是
第三對。心常安寂故無恐怖。為物驚恐故
身戰慄。


第七可知。


下次解釋不聞而聞。
初先正辯。德王言下問答重顯。前中云何牒
問發起。下釋有四。一取相修。先取聲相而為
方便。是義云何。菩薩先得四根本禪極令純
熟。然後取彼種種聲相。或小作大想或遠作
近相還入定中。定後復作。如是多返。後入定
中發生智慧。以一無礙斷障通壅。然後隨意
欲聞即聞。二以修集下明取相成。能聞無量
三千界聲。三復轉下明破相修。四得異耳下
明離相成。得異耳根異聲聞等總明所成。何
以下釋。釋中有三。一上下不同。二乘依於初
禪四大所成耳根。唯聞初禪已下音聲。上則
不聞。餘地類然。菩薩隨依何地發通上下普
聞。二寬狹不同。二乘唯聞一三千界所有音
聲不能無量。菩薩悉能。以是下結。三緣心不
同。二乘取相。菩薩初無聞聲之相。乃至不作
定相果相。以是下結。


自下第二問答重顯。
前有何難而復顯乎。前說菩薩雖聞音聲不
作聞相乃至不作定相果相。此義難解故須
更明。有兩問答。初難向前無定無果如來
為解。德王下復乘言重難如來為解。


就初
難中若佛所說不作定果是義不然牒以直
非。何以下釋。釋中先徵。下對辯非。於中先就
善果設難。後就惡果。善中初言如來先說若
聞是經必得菩提牒佛上言。佛前如來性品
之中言聞是經定得菩提故今牒之。今云何
[007-0803a]
下徵破此言。若得菩提牒舉前義。即是定下
徵此所說。就惡難中聞惡聲故則生惡心生
惡心故則至三塗直立道理。若至已下徵破
不定。


下佛先嘆。後為辯釋。先答善果。答其
所問後酬惡果。善中初先釋通此語明無
定果。汝言若人聞我說下解通上言明其聞
經得菩提義。前中初明諸佛如來不作定說。
夫涅槃者非聲果下明其法體定不定義。



中初先反舉說非明佛不說。先舉佛說。下顯
其非。非佛是魔明其人非。生死之相遠涅槃
相明其行非。何以故下正明不說。先徵後辯。
辯中初明佛說不定。譬如刀下破他定說。先
舉刀喻。次就破定。以是義下約之顯法。



明法體定不定中。先明不定。亦可定下明其
定義。明不定中初辯後結。辯中四句。一正明
涅槃體非聲果。性出自古不依言教。方便修
生故非聲果。二若使涅槃是聲果下破邪顯
正。若是聲果本無今有。方便修生故非常法。
三譬如下顯向後句。先喻後合。喻中初言譬
如世間從因生法舉其喻事。有因有果無因
無果因無常故果亦無常顯其喻相。所以下
釋。先問後解。因果相作故是無常。因亦作果
明因無常。如三月穀望後名因望前名果。以
是果故因非定因所以無常。果亦作因明果
無常。如八月穀望前名果望後是因。以是因
故果非定果所以無常。以是下結。以是因果
迭相作故諸法不定。法不定故一切無常。若
使涅槃從因生下合之顯法。此第三竟。四而
是涅槃不從因下顯前第一明非聲果。不從
[007-0803b]
因生故非聲果。上來廣辯。以是義下結成不
定。


上明不定。下次明定。涅槃亦定亦可言
果略以標舉。定如下釋。了因所顯故名為果。
云何下釋。先問後解。三義釋之。常樂我淨就
德辯定。無生老等離過論定。一闡提等約人
明定。


上來解釋此德之中無定無果。



下釋上聞涅槃經得菩提義。先牒難詞噵其
不解。次勅許說。下正為釋。謂聞是經不作字
相不作句相。乃至不取一切法相方得菩提。
非取相得。


上來就善釋通其難。下次就惡。
先牒直非。何以下釋。於中三句。初非惡聲乃
是惡心對問略釋。二者何下重為顯之。雖聞
惡聲心不生惡是故當知非因惡聲釋前非以
惡聲而至。而諸眾生因煩惱下釋前是果乃
是惡心。三若聲定下破其定義。若聲有定諸
有聞者悉應生惡以聲徵心。或生不生當知
無定以心破聲。以無定下約心顯聲。


自下
第二德王重難。聲若不定云何菩薩不聞而
聞。佛答可知。


次釋天眼。先問後解。解中初
言菩薩修經先取明等。修通方便。修之方法
與天耳同。以修習故得異眼。下明修所成。准
前天耳亦應有其兩修兩成。今略不辯。得異
眼根異聲聞等略明不同。云何異下廣顯不
同。先問後辯。辯中有二。一明小異大。二彰大
異小。小異大中略有三種。一依地不同。始從
欲界乃至四禪隨用何地四大成眼。但見自
地及下地色不見上地。問曰天眼依於四禪
根本定生。欲界無定不起天眼。今云何言若
依欲界四大眼根不見初禪。釋言此義論者
[007-0803c]
不同。若依毘曇。身在欲界修天眼者。依於上
禪發得上地清淨四大所造眼根。與欲界眼
同在一處。用之遠見。一向不用欲果之眼而見
遠色。如在欲界。乃至三禪修上天眼類之同
爾。若依成實。身在欲界修天眼者以依上禪
修天眼故令欲界眼清淨遠見。不說上禪別
生眼根與下地眼一處遠見。如人服藥令眼
明淨。彼亦同爾。如在欲界乃至三禪修上天
眼類亦同然。此經所說多同毘曇。欲界地中
實無依禪所生天眼非無欲界有報天眼。六
欲諸天亦有修道得羅漢故今通說之。故言
欲界四大眼根不見初禪。二自他不同。聲聞
緣覺但見外色不見自眼。三寬狹不同。聲聞
緣覺極遠唯見一三千界不能寬多。


大異小
中有八復次。一明菩薩報得眼根不修從習
常能見己微妙色身悉是骨相不同二乘。



雖見他下明能遠見心無取著。先辯後結。辯
中雖見恒河沙世界能遠見也。不作色等無
取著也。無取有四。一於色中不取有相。二作
因緣相知非有無。三不作見下於見及眼不
取有相。四唯見緣下於眼見中知非有無。為
明眼見非定有無。約色顯示。唯見緣者見色
是其眼見家緣。若無此色眼則不見故名為
緣。非因緣者見色空寂。無法可為眼見家緣。
下廣顯之。云何因緣牒問初門。色是眼緣當
義正解。色是眼家生見緣也。若色非下難破
非緣以成緣義。以是義下結色為緣。非因緣
者牒向後門。菩薩雖見不生色想故曰非緣。
以是義下結異二乘。此第二竟。


三以是義
[007-0804a]
故一時遍下明能頓見不同二乘。頓見十方
一切佛故。


四以是義故能見塵下所見微細
不同二乘。


五以是異故雖見自下能見自眼
不同二乘。


六見色無常不同二乘。


七見眾
生三十六物不淨充滿不同二乘。


八見色知
相不同二乘。於中乘明觸衣知根。此一復次
義有兩兼。從前猶明不見能見。從後即顯不
知能知。文別有四。一明眼見色知根大小。
二明觸衣知根善惡。三以是義下結成知義。
以是義故昔所不知而今知者結前觸衣知根
為知。以一見故昔所不知而今知者結前見
色知根為知。簡觸衣知根故言一見。四以
此知下結成見義。良以見色知根義故昔所
不見而今見也。


下次解釋不知能知。於此
門中義分有二。一知他心。二知宿命。文別有
三。一知他心性。二知宿命。三知他心相。



中先問。下釋有二。一破情顯理知有常無。二
云何知下破空顯實知無常有。前中初言雖
知貪等是知有也。辯有兼無是以言雖。心法
無量且舉煩惱。初不作下是知無也。於中有
二。一離有相。不取心王名不作心。不取想等
名不作數。不見有人能起彼心名不作眾生。
亦不見心攀緣境界名不作物。二修空相。修
第一義畢竟空相正明修空。何以下釋。以常
修集性相空故名畢竟空。於因緣中無有定
實名為空性。因緣亦無故曰空相。以修下結。


就後破空顯實門中云何為知。知無有我
無有我所是知無也。知諸眾生皆有性下是
知有也。知生有性正明知有。以佛性下約果
[007-0804b]
顯有。如此皆下就人辯異。以是下結。准驗斯
文以空為窮判知不了。


次論宿命。先問次
辯。菩薩修經念過去等修通方便。於一念
下明其所成異於二乘。得殊異智異聲聞等
總明其異。云何下別。別有多門。然今且明緣
心不同。聲聞緣覺念過去世而作種性至怨
憎相明小異大。彼知性空未能空於因緣之
相。緣相不泯人相還立故有種性怨憎等相。
菩薩不下明大異小。法相既無人相安寄。故
無種性至怨憎相。於中初先明離有相後修空
相。是名下結。


下次明知他心之相。先問次
辯。菩薩修經得他心智異聲聞等總顯其異。
下別顯之。別中初約凡心辯異。二乘別知。菩
薩能頓。於中初問次辯後結。下約聖心。初舉
次辯。菩薩一念知須陀洹十六心別。二乘不
能。依成實論。亦約須陀十六聖心明知差別。
與此少異。彼中乃就遲速辯異。菩薩之人欲
知初心即能知之。餘心亦爾。緣覺之人欲知
第三至第七心方乃知之。何故偏言欲知第
三。第三心者是苦比忍。其他心通依上禪起。
欲知他人無漏心時還緣觀上無漏之心同地
易知。於彼觀上無漏心中苦比為首故偏言
之。以何義故至第七心方乃知乎。第七心者
是集此忍。緣覺欲知苦比忍心擬意觀察。彼
心已謝起苦比智。緣覺尋觀追而不及。即於
上界集上伺之。彼須陀洹已捨上苦。緣欲界
集起集法忍及集法智。從比智後復緣上集
起集比忍及集比智。彼緣覺人由前集上伺
求之力集比忍生即便覺知。是故偏言至第
[007-0804c]
七心方能知矣。聲聞之人欲知第三次第急
尋。至第十六道比智心方始得知。有此不同
是為第二是總結也。


第三德中初問。次辯。
後總結之。辯中宣說慈無量心以為德體。四
無量心皆是此德且就初舉。又復諸行有分
相門有攝相門。若據分別四行各別。若據攝
相舉一為首餘皆入中。今就攝相故舉一慈
統收餘三。文中初言捨慈得慈得慈不從緣
略以標舉。謂捨一切攀緣之慈得彼平等無
緣大慈。此無緣慈證實以成。據實反望由來
無緣知從何生。故說得時不從因緣。下別顯
之。別中有四。初番約法捨相得實。後三約人
捨偽會真。就初番中先問後辯。辯中約境捨
世諦慈得真諦慈。若約心識捨妄識慈得真識
慈。若據行修捨緣觀慈得無緣慈。後三何別。
初捨凡夫善法之慈得菩薩慈。第二捨彼凡
夫之人不善之慈得如來慈。彼闡提等何處
有慈而言捨乎。解云。此等同類同行亦相親
愛名為慈矣。問曰菩薩云何已得如來之慈。
於佛深慈隨分剋證故名為得。問曰。所得如
來之慈與前句中菩薩之慈有何差別。解言
順化巧益之義是菩薩慈。行非通道名如來
慈。故維摩中菩薩行非名通佛道。第三捨彼
凡夫二乘取相之慈得無緣慈。先問後辯。凡
夫取著眾生之相。二乘取著諸法之相。故須
捨之。彼黃門等云何名慈。黃門無根二根女
人婬情相愛名之為慈。屠膾獵師養猪鷄等
愛好所殺亦名為慈。明所得中初辯後釋。是
名下結。


第四德中初問起發。次釋。後結。有
[007-0805a]
難解者問答重顯。釋中宣說十事為體。先初
舉數。次列其名。根深難拔明能立始。不放逸
心能為佛本故名為根。與實相俱增長不壞
名深難拔。二於自身生定想者彰能趣終。自
念己身定得菩提名生定想。下八具行。前五
攝福。後三攝智。福中初二修淨土行。不觀福
田及非福田修施淨土。心有分別得土不淨
故不觀田及與非田。平等心施能淨佛土。修
淨土者修戒淨土。以修戒故得土嚴淨。後三
是其起法身行。滅除有餘斷除業緣離穢身
行。除斷殘苦名滅有餘。斷離殘集名除業緣。
業是正因。煩惱為緣。下文釋中此之二門通
名有餘。有餘有三。一煩惱餘猶此緣也。二是
餘業猶此業也。三是餘苦猶此有餘。修淨身
者攝淨身行。精修十善故能淨身。後攝智中
了知。諸緣明攝對治。下二離障。離諸怨敵。除
障道過。斷業煩惱及破八魔名離怨敵。斷除
二過離生死過。亡因絕果名除二邊。


下廣
釋之。解初門中初問次辯。根名不放正出根
體。謹攝之心是不放逸。次解根義。先問後辯。
謂菩提根對果正論。諸佛善本皆不放逸重
復顯之。不放逸故餘善增下解深難拔。拔則
不增。增故不拔。於中初舉餘善轉增正明難
拔。以能增下嘆以顯勝。此二為門。如諸迹下
顯向後門最勝之義。十二復次。皆初立喻後
合可知。以是義下顯向初門令善增長。於中
初先乘前顯後。以前門中不放逸法令餘善
增故深難拔。云何下釋。先問次辯。以增長下
結成難拔。以是義下總結初行。


第二行中
[007-0805b]
初問次辯。辯中於身生決定等明起定心。不
作狹等離不定心。先開三門。不狹一門。不小
第二。不變第三。下重顯之。不作聲聞辟支佛
心釋前不小。不作魔心及自樂心樂生死心
釋前不變。常為眾生求慈悲心釋前不狹。是
名下結。初先略結。我於來下牒以重結。



三門中初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有二。一舉
劣顯勝。先辯福田。若有念下明偏執過。偏執
此等為福田故。福田至少名為狹劣。


二辯
勝過劣。於中初明菩薩觀生無非福田。常觀
諸佛所說已下觀一切施齊得淨報。前中初言
觀一切生無非福田總翻前過。何以下釋。先
問後解。以善修集。異念處故對問略釋。平
等法性是眾生體。菩薩獨觀餘人不見名異
念處。菩薩修此故觀一切無非福田。下重顯
之。修異念故見諸眾生本性皆淨故無持戒
毀禁之別觀一切施得淨報中。說施雖四後
得淨故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先明四施。初問
次列。下廣釋之。解初問中初門次辯。施者具
有戒聞智慧有世諦行。知施及果有世諦解。
受者破戒入第一義壞世諦行。專著邪見證
第一義壞世諦解。是名下結。餘門類爾。下次
明其俱得淨報。於此四中持戒正見得世淨
報。破戒邪見得出世間離相淨報。持戒正見
得世淨報相顯易知不勞解釋。破戒邪見得
淨福報義隱難識今偏釋之。文中初言若如
是者云何復言得淨果報徵前起後。若如向
來施及受者破戒邪見是為極惡。云何說言
俱得淨報。下釋有四。初言無施無報故淨對
[007-0805c]
問略釋。壞世諦相證第一義故名為淨。二若
不見下翻犯為持成得淨報見第一義。無施
報者行無罪過解不遠理。是故此人不名破
戒專著邪見。三若依聲聞言不見下釋通向
前持犯二言。以何義故不見施等前說以為
破戒邪見。今復說為不名破戒專著邪見。故
今釋之。依聲聞法不見施等名為破戒名為
邪見。若依是經名持正見。四有異念下釋大
異小。何故依此大涅槃經偏得名為持戒正
見。依小不爾故今須釋。有異念處菩薩修集
是故不見持戒破戒施及報等名持名正。



是義下總結此行。


第四行中初問次辯。辯
中菩薩自離十惡願益眾生故能淨土。是名
下結。


次解第五及第六門。前分二門。今此
通合名為有餘。於中初問次辯後結。辯中初
舉。次列三名。煩惱餘報是生死緣。餘業是因。
此二猶前所斷業緣。餘有是其生死之果。此
猶是前所滅有餘。


下廣釋之。煩惱餘報就
凡夫說。餘業就彼小乘人中學人宣說。餘有
就彼小乘人中無學人說。蓋隱顯耳。煩惱餘
中先問次辯。煩惱無量。今且就其貪瞋癡慢
四使說之。以此四使緣事而起受惡果故。一
一之中皆初習起。次墮三塗。後生人中受其
餘報。皆有在家出家之別。下明菩薩對治修
斷。


餘業之中。先問次辯。凡夫所作名凡夫
業。聲聞所受名聲聞業。下就聲聞差別論之。
須陀洹人七有業者總相論之。依智度論。須
陀洹人天上人中七返往來受十四生。今就
往來總言七有。斯陀二有細別論之。彼於欲
[007-0806a]
界天上人中一往一來便般涅槃故說二有。
阿那含人受色有者。那含亦受無色有業。就
下論之。下明菩薩對治修斷。


明餘有中。初
問次辯。言阿羅漢得阿羅漢果辟支佛得辟
支果者標別其人。餘有在於無學果處所以
舉之。無業無結而轉二果正辯其相。分段結
業無學已盡故無結業。而彼結業二家殘果
無學猶有。更須轉滅名轉二果。是名下結。如
是三下總牒結斷。


修淨身中先問後釋。釋
中有三。一明修習三十二相。於一一相百福
修之。言百福者。五品心中修行十善即為五
十。始修五十終成五十合為百福。用此成滿
三十二相名修淨身。此明共因。下師子中說
不共因。左右言耳。二明修習八十種好。先問
後辯。今此但明修之所為不辯修法。諸經例
無。文中初先明世眾生事八十神。次明菩薩
為之修好。何以下釋。以是下結。三總明其修
身所為。有四復次。明為菩提故修相好。皆初
立喻後合可知。以是下結。


了知緣中先問
次解。解中先就色法明知。不見相者不見青
黃赤白等相。不見緣者不見生色之因緣也。
又亦不見四大以為造色因緣。不見體者不
見質礙以為色體。不見出者不見色法初生
出也。不見法。滅者不見色法終盡滅也。不
見一者不取總相。不見異者不取別相。不見
見者不見有人能見色也。不見相者不見能
見之相貌也。不見受者不見有人領受色也。
何以下釋。知法但是因緣虛集。如色一切亦
如是者以色類餘一切法也。是名下結。



[007-0806b]
怨敵中初牒次解。解中先明離煩惱怨。次離
業怨。後離魔怨。離煩惱中先明是怨。後明非
怨。前就自行煩惱是怨。後就化他煩惱非怨。
此怨非怨義通上下。大位分之。初至四住行
修求出煩惱為怨。五地已上起化。隨物煩惱
非怨。今隨位別。離業怨中先問後辯。辯中先
出業怨之體。謂謗方等。下明菩薩畏而捨離。
離魔怨中先舉八魔。下明菩薩修治捨離。八
魔如前惡漏中說。


離二邊中先問次辯。二
十五有是其果邊。及愛因邊。菩薩常離。是名
下結。是名第四總結此德。


有難解者下重
顯之。德王先問。問意如何。如來向說修淨佛
土自居穢國事與言乖故今問之。如來何故
但修九事不修淨土。下佛答之。先明自己
往修十事有淨土因。若使已下明已現明淨
土之果。前中先明已修十事。一切已下舉他
類己。


明有果中句別有六。一明此非穢。若
使世界不淨充滿佛於中出無有是處正明非
穢。汝莫謂等誡捨穢想。二汝當知下明已他
方更有淨土。言我不出閻浮提界明更有也。
三如有人下顯向初句明此非穢。先喻後合。
喻中假舉愚人為說。日月喻淨。有人宣說此
有日月他方無者無有義理。若有宣說他方
有淨此方無者亦無義理。將此日月況他有
淨。乍讀迷人。准義可知。四西方下顯前第
二明已他方更有淨土。五為化眾生故於此
下明閻浮提之穢為化眾生諸佛共俱。六慈
氏已下明閻浮提之淨諸佛同處。


第五德中
初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五事。報果為體。先
[007-0806c]
舉五數。次列五名。前四福德。後一智慧。福中
初二。自報具足。後之二種為他敬養。以是下
結。德王言下問答料簡。問相可知。下佛先嘆
後正答之。各有異義。當為汝說總標許說。下
以六番廣辯可知。


第六德中初問次辯。辯中
金剛三昧為體義如別章。此應具論。文中初
言菩薩修得金剛三昧總以標舉。下別顯之。
別中二十四復次文辯廣其相。前二十一正
辯其相。後三釋名。前正辯中相從為四。初三
復次明能破義。次七復次明最勝義。次四復
次明能照義。後七復次明無分別義。


能破
義中初一破法。第二破人。第三破障。就破法
中安住是中悉。破諸法。總以標舉。下別顯之。
別中見法無常動相以無常義破壞諸法。恐怖
因等以苦破法。恐怖因緣是苦因也。病苦劫
盜是苦果也。念念滅壞無有真實無我破法。
一切魔境無可見相以空破法。次破人相。於
中約就六度破之。先順後反。明破障中初先
立喻。譬如金剛擬無不碎明能破障。金剛無
損障。不能壞。下合可知。


次七復次明最勝
中。初一復次體精故勝。如寶立喻。下合可知。
第二復次行主故勝。初先法說。何以故者徵
前起後。何故最勝。下對釋之。修是三昧一切
來屬。次喻後合。下五復次明其其破障攝善
力勝。初二破障。前破四住。後破無明。破四住
中先立其喻。如人喻於四住煩惱。違害眾善
名國怨讎。眾善違背名人厭患。此定能斷名
有人殺。眾行歸仰名無不讚。下合可知。破無
明中亦先立喻。如人喻於無明住地。無明力
[007-0807a]
大故云盛壯。故勝鬘云無明住地其力最大。
餘行不治名無當者。更有人者喻金剛定。能
破無明名能伏之。眾行歸依名世稱美。下合
顯法。金剛如是合更有人。力能摧伏合力能
伏。以是義下合世稱美。次一攝善。如人在海
立喻顯法。下合可知。次一復次明破障力勝。
前明能治。此明廣治。先喻後合。下一復次明
攝善力勝。前者明其以終攝始。此句明其以
上攝下。先喻後合。此七復次明最勝義。



四復次能照義中。初一復次見法無礙。先法。
次喻。後明不著。第二復次見法生滅。如坐四
衢立喻顯法。人喻此定。安住正法名坐四衢。
見生來去喻見一切諸法生滅。下合可知。第
三復次能見遠法。先喻後合。第四復次能見
遠國。先喻後合。文皆可知。


後七復次無分
別中。前三復次於自行中心無分別。後四復
次化他行中心無分別。前自行中初一復次
明自滅障。如由乾陀立喻顯法。下合可知。下
二復次明於向前滅障行中心無分別。前復
次中金剛為喻。後復次中池水火等六事為
喻。合之可知。後四復次於化他行無分別中
初二身業。次一口業。後一通於身口二業。於
此三業心無分別。前身業中初一復次變身
為佛滿恒沙界心無分別。後一復次一念能
至恒河沙界心無分別。次一口中一念說法
能斷十方恒沙世界眾生煩惱心無分別。下
一通明身口業中先明身口二種化相。以一
音說是其口業。示現一色是其身業。安住一
處復明身業。演說一法復明口業。下明菩薩
[007-0807b]
心無分別。雖見生等不取人相。雖見色等不
取法相。於中初辯。何以下釋。辯中初言雖見
色等不取苦相。見煩惱等不取集相。見八聖
等不取道相。見涅槃等不取滅相。釋中初問
何故皆無。下對釋之。法本無相正解前無。以
三昧下明見所由。


上來辯相。下釋名義。何
故名為金剛三昧問以起發。如金剛下三義
釋之。一不定義。如世金剛若置日中色則不
定。此定如是於大眾中現種種身。二最勝義。
如世金剛體精勝故無能平價。此定如是無
能平量。三勢力義。如世金剛除貧去毒有大
勢力。此定如是若有得者離煩惱苦諸魔邪
毒。


是名總結上來六德是其自分。下四勝
進。於勝進中初明修習對治功德。先問次辯。
辯中初先總明四法為涅槃因。先思後知。知
中初順次反後釋。即知四法為涅槃因是其
順也。若言懃等是其反也。所以下釋。


次列
四名。先問後列。


下廣釋之。釋中五番隨文
以求。前三總釋。後二別解。約行論之。初之
一番明離過義。第二一番明攝善義。第三一
番重明離過。後之兩番復明攝善。


就初番
中先喻後合。喻中如人有病至醫喻近善友。
醫為說藥喻聞正法。至心善受喻繫念思。隨
教合等喻如說行。下合下知。


第二番中先喻
後合。喻中如王乃至諮臣其法云何喻近善
友。王喻行人。欲依正法修治行心名如法治。
欲令已行出障安隱是故名為令民安樂。問
友行義名諮智臣其法云何。諸臣即下喻聞
正法。宣說過佛行法授與名以先王舊法為
[007-0807c]
說。王既聞下喻繫念思。如法治下喻如說行。
下合可知。


第三番中重明離過。與初何別。
前據菩薩明離輕惡。此就凡夫彰離重過。亦
先立喻。初喻近友。如人遇病近友所以。有善
知識喻其善友。略無近相。而語已下喻聞正
法。其人至下喻繫念思。即往彼下喻如說行。
下合文中先合近友。聞法之喻略而不合。至
心信等合明思惟。菩薩思量為益眾生捨過
求出。是故宣說四無量心為繫念思。少者已
下合明修行。文皆可知。


自下二番重明攝
善。與前何別。前第二番總明攝善。下別顯
之。於中初番上下通論。後之一番簡勝去劣。


就初番中先明近友。文別有二。一正明近友。
二若有親下明近友益。前中有六。一知識心。
有聰明者常教不倦。二知識人。亦名為體。謂
佛菩薩聲聞辟支。三知識義。何故名為問以
起發。下辯可知。四知識儀。如法而說如說而
行是其儀也。先舉後辯。辯中三番。初番約就
離惡分別。後二約就教善分別。先果後因。五
知識法。為生求樂見過不說是其法也。於中
初舉。何等下辯。不求自樂常為眾生就心論
法。見過不說就口明法。以是下結。六知識益。
空月喻說。下合可知。


上來明友。下明近益。
若近知識未有戒等起行之益。未有令有已
有令廣復得了達十二部等生解之益。


次明
聽法。於中有三。一大小通舉。謂能聽受十二
部經名為聽法。二簡小取大。聽方等經名為
聽法。三於大乘中簡劣取勝。聽涅槃經名為
聽法。於中初言真聽法者聽大涅槃總以標
[007-0808a]
舉。大涅槃中聞佛性下別顯所聞。所聞有其
六句三對。一聞佛性隱時之因。二聞如來畢
竟不滅顯時之果。此二一對。三聞八道能證
之行。四聞十一空所證之理。此二一對。五聞
發心得大菩提。六聞發心得大涅槃。此二一
對。


次明思惟。文別有二。第一約就十二因
緣對治之法明繫念思。二約三三昧對治之
行明繫念思。前中先喻。病聞醫教及藥名字
不能愈病喻簡前聞。以服得差喻須後思。次
合後結。後中初問復以何義名繫念思。次辯
後結。辯中初言謂三三昧略以標舉。次列後
辯。


下明修行。云何徵問。下對辯之。辯中初
明依法修行。法者即是常樂我下明所行法。
前中初言修行即檀乃至波若明修正行。知
陰入等明修正解。後明法中初言。法者即常
樂等明法體相。解大涅槃甚深義下約解顯
法。


上來一番上下通論。


自下一番簡勝去
劣先明近友。文別有二。一明佛菩薩以為善
友。二以是親友因緣已下明近有益。


前明
友中有八復次。初一復次能調物心。中六復
次巧為善益。後一復次內心平等。初中第一
善知識者謂佛菩薩簡勝去劣。簡去聲聞辟
支佛等。何以下釋。初先徵問。常以三種善調
伏故對問略解。下別顯之。先問。次列。以是下
結。中六復次巧為益中初二復次能化離過。
次二復次能教生善。次一復次復化離過。下
一復次復教生善。初二復次化離過中。前一
化人令離惡因。後一化人令渡若果。離惡因
中佛及菩薩為大醫故名善知識略以標舉。
[007-0808b]
何以下釋。釋中初法次喻後合。以是下結。令
渡苦中如大船師立喻顯法。次合後結。次二
復次教生善中。前一復次教生善因。初法次
喻後合下結。後一復次教得樂果。初先立喻。
上藥喻於諸佛菩薩。見喻覩形。觸者喻於親
近聽法。念喻依行。次合後結。文皆可知。次一
復次化離過中。如香山中阿耨池等舉妄顯
真。世人妄說阿耨達池浴能滅罪故今舉之。
除此已往何等實下辯真異妄。先問。次辯。所
以下釋。以是下結。下一復次教生善中先喻
次合。以是下結。此六復次巧為善益。譬如良
醫善八術下第八復次明佛菩薩內心平等。
先喻次合。以是下結。


上明善友。以是親下明
近有益。


次明聽法。先問後辯。辯中初先正
明聞法得近涅槃。我處處下引說彰益。前中
經文有五復次。初一法說。後四喻況。法中初
言以聽法故則具信根。乃至佛果明聽有益。
是故下結。是中正明由聽得佛。噵須陀等乘
以論之。


下四喻中初長者喻明能誡遠。第
二鏡喻明能示近。第三商喻明能導遠。第四
象喻明能制近。初中先喻。喻中初至亦莫交
遊喻所聞法。長者喻友。子喻行人。遣至他國
喻教向佛。行因貿果名市所須。說諸地中障
治之相名示道路通塞之處。教防諸過名復
誡之。婬女喻於五欲境界。勸之捨離名無親
愛。習近五欲能壞法身絕其慧命失功德財。
故言若親喪身殞命及以財寶。弊惡之人喻
惡知識。教其捨遠名莫交遊。其子敬下喻修
行者聞法利益。次合顯法。菩薩為生敷演法
[007-0808c]
要亦復如是合前長者遣子他國市易所須。
示諸眾生諸道通塞合示道路通塞之處。而
復誡之乃至莫交略而不合。是等聞法合敬
父教。遠離諸惡合身安隱。具足善法合獲寶
貨。以是下結。後三門中皆先立喻次合後結。
文顯可知。


上來廣明聞法有益。自下引說
證成有益。文別有四。一明聽法能離五蓋。二
能離畏。三能離癡。四滅苦惱。就初段中我處
處說聽離五蓋明有所離。修七覺分明有所
起。以修七下明有所成。第二段中以聽法故
須陀離怖正明所離。者何已下即事以顯。先
徵後辯。四功德者如毘婆沙說。近友聞法思
義修行是其四也。十慰諭者如中阿含舍利
教化病經中說。彼有長者字須達多。身有重
病。子時遣使問訊世尊并請舍利希屈一顧。
舍利遂往。須達見來即欲下床。舍利便止別
坐一床慰諭長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諸凡
夫人成就不信。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
中。長者今日已有上信以是信故能滅苦痛
生極樂處。或得斯陀或得阿那長者先得須
陀洹果為是不說。此初慰諭。善戒第二。多聞
第三。惠施第四。善慧第五。正見第六。正志第
七。正解第八。正脫第九。正智第十。一一之中
慰諭之辭皆與初同。十中前五是世間善。後
五出世。就出世中正見正志是無礙道。慧名
正見。正思惟者名為正志。正解正脫是解脫
道。慧名正解。餘心心法說名正脫。學等見者
名為正智。學人重觀四諦之理名學等見。以
是下結。何以下釋。此是第二聽法離怖。自下
[007-0809a]
第三明由聽法能離愚癡。能知世人三種別
故。先舉三人。次列。下辯。後明聽法能具了知。
以是下結。自下第四明由聽法能滅苦惱。先
舉舍利往事顯之以是下結。


次明思惟。先
問後辯。有五復次。初三離過。次一生善。後一
通明離過生善。就前三中初離五欲次離四
倒。後離四相。文皆可識。


下明修行。文有三
番。第一總明離過修善以為修行。初問次辯
後結可知。第二別明觀法離過以為修行。初
問次辯後結可知。


第三別明知法成善以為
修行。先問後辯。有二舉數。實與不實列其
名字。


下釋其相。先解不實。下解其實。先問
後釋。釋中初先開列七門。後廣辯釋。前開門
中涅槃是果。佛性是因。如來法僧即是菩提。
實相世諦。虛空真諦。知此七法名實修行。有
人一向說空為性。准此七門明空非性。



中有二。一通就諸法以彰七別。二諸佛如來
煩惱不起名涅槃下就佛論七明七無別。


初中先解涅槃之義。初問。次釋。後總結之。釋
中初明八義涅槃知大異小。先問次辯後結
可知。後八及六知小異大。於中有四。一舉凡
夫八事涅槃。二列小乘六事涅槃。具應有八。
無常無我略而不舉。三有凡下解凡涅槃。先
舉次釋後結可知。四云何下解小涅槃。先問
後釋。前隱無常釋中有之。若如是下結前異
後。名知涅槃非佛性等。


次解佛性。先問次
釋。前六後七皆就因說。隨相別分我是佛義
在因不論。樂者是其涅槃之義。通則因中亦
有涅槃。樂隨涅槃因中亦有。故下文說菩
[007-0809b]
薩涅槃有樂有淨。別則涅槃唯在佛果。樂隨
涅槃在因不說。故下文言。諸佛如來不生煩
惱故有涅槃。菩薩雖斷非是不生故無涅槃。
無涅槃故不說樂矣。據實通論因中性體亦
有我樂。是名下結。


次解如來。先問次辯。有
十一相。是覺相者如來是人。覺知法也。善等
可知。是名下結。


次解知法。先問次辯。法通染淨是故具有善
不善等。亦十一對。是名下結。


次解知僧。先
問次辯。辯中有九。常樂我淨大乘僧也。弟子
相下小乘僧也。現稟聖教名弟子相。人麁易
覩故言可見。行順名善。真與不實下文自解。
先解善義。何故徵問。一切聲聞當得佛道故
名為善。下釋是真。何故徵問。現悟法性故得
名真。是名下結。次釋實相。先問次辯。依大品
經偏名真諦以為實相。此經下文亦說真諦
以為實相。今此所論是其世諦。是世諦故生
死涅槃染淨諸法一切皆是。是故若常若無
常等斯名實相。有十三對。是名下結。是名實
相非涅槃等結此異餘。是名菩薩修大涅槃
知涅槃等差別之相結前異後。結前六門異
後虛空名差別相。又知前六各各不同亦名差
別。


次釋虛空。初先正解。下舉涅槃類顯虛
空。前中初明菩薩知空。後辯空相。


知中四
句。初言菩薩修大涅槃不見虛空略明菩薩
離相不見。證空之時不見空外別更有心。以
無心故不見心外別更有空。空外無心即無
能見。心外無空便無所見故不見空。二何以
下釋成不見。初先徵問。菩薩修經應當見空。
[007-0809c]
今以何故噵其不見。佛及菩薩雖有五眼所
不見者對問辯釋。五眼名義備如上辯。五眼
中慧實能見空。但見空時不見空外有眼能
見。以無眼故亦無眼外有空可見。故曰不見。
三唯有慧下就前不見略說為見。此慧猶前
五中慧眼。此慧證空無所見時真名見空。故
云唯慧乃能見耳。四慧眼所見。無可見下釋
前不見以為見義。良以有見乖前不見故今
釋之。此云見者無法可見故名為見。


上明
能知。下次辯其虛空體相。麁分有二。細分有
六。麁分二者。初至眾生與虛空性俱無實來
略辯空相。如人說下廣顯空相。細分六者。略
中有三。一法說明空。二空名無下喻說明空。
借世太虛類顯理空。三眾生性下舉淺類深。
以眾生空類顯法空。下廣文中還廣此三故
有六分。


就前略中先釋初段。若是無物名
虛空者牒前慧眼所見無法說以為空。此說
本來自體無法以為虛空。非是有物除以為
空。如是虛空名為實者辯真異偽。不同妄情
破法為空故名為實。以是實故名常無者明
空非始本來常寂。不同對治破有始空故曰
常無。又此空理不同諸佛果德常住故曰常
無。以常無故無樂我淨彰空異有。不同有法
有我樂淨是以言無。又亦不同妄情所取我
樂及淨故說為無。非無理淨。第二喻中空名
無法無法名空牒前法說。譬如世間無物名
空舉喻類顯。世間太虛是其本來自體無物。
與彼法性理空相似故舉類之。虛空之性亦
如是等辯法同喻。第三舉淺類深之中。眾生
[007-0810a]
之性與虛空性俱無實者。生空是其眾生之
性。虛空是前所辯法空。淺深雖殊俱是本來
自體無性故名為空。


上來三段略辯空義。


下重廣之。文亦有三。一廣顯前法。二如世間
下廣顯前喻。三猶如世下廣前第三舉淺類
深。就初段中兩徵兩釋。初何以故徵前法說
以起於後。前法說中說言無物名為虛空。復
言此空名為常無。故今徵問。無物名空何故
言常。下對釋之。如人說言除物作空舉他異
說。而是虛空實不可作破之顯理。以不可作
故名為無。言何以故乘言重徵。菩薩觀解破
相為空。今何以故言空叵作。下對釋之。初先
正解無作之義。若可作下破作成無。前中初
言無所有故正解無作。空是無法云何可作。
以無有故當知無空是虛空性牒以結之。以
彼虛空無所有故當知自體無法之空是虛空
性由是叵作。破有作中若可作者舉他所立。
則名無常徵以顯過。若無常者不名虛空責
以顯非。


上來一段廣前法說。自下第二廣
顯前喻。何故須顯。前舉太虛以類理空。一切
世人多說太虛別有體性。若別有性不得名
空。便乖所說。今須破有以成無義。故須重顯。
文中初言如世人說虛空無色無礙不變。是
故世稱虛空之法為第五大舉他所立。而是
虛空實無有性破之顯無。以光明故故名虛
空實無虛空釋有顯無。光故名空是釋有也。
實無虛空是顯無也。世人於彼日光明中見
無異物便生空相說言有空。而此虛空實無
所有。此說實無為虛空矣。


自下第三廣前
[007-0810b]
略中舉淺類深。前舉生性類空無性。今舉世
諦助以顯之。如彼世諦實無其性為生說有。
虛空如是實無其性。為眾生故說有虛空。


前正辯空。下舉涅槃類以顯之。於中有五。
一正舉涅槃為類前空。二涅槃即下簡有異
空。三涅槃雖下因明涅槃常樂我淨。乘彰涅
槃寂樂非受。四諸佛下因明涅槃寂滅之樂。
乘明佛等樂相差別。五德王白下於前義中
有難解者問答重顯。初中涅槃亦復如是總
舉類空。無相義齊故云如是無有住處。直是
諸佛斷煩惱處故名涅槃辯相續空。


第二句
中涅槃即是常樂我淨簡有異空。何故須簡。
前說虛空無我樂淨。今說涅槃亦如虛空。懼
畏世人取彼涅槃全同虛空無我樂淨故須
簡之。簡之云何。空是無理無我樂淨。涅槃果
德體是有故具足四義。是故說言涅槃即是
常樂我淨。


第三句中涅槃雖樂非是受樂是
寂樂者。前說是樂懼同世受故復辯之。於中
先明雖樂非受。後明唯是寂滅之樂。分相如
是。若據攝相。佛智即是大涅槃中波若所收。
是即涅槃亦有知樂。故上文中宣說涅槃具
足四樂斷受寂滅覺知不壞。今說非受當前斷
受。今說寂滅當前寂樂。覺知是佛故今不論。
不壞是常所以不辯。


自下第四因前宣說涅
槃寂樂。乘明佛等樂相差別。佛有二樂。滅離
諸苦故有寂樂。證法適神故有知樂。實相世
諦義通染淨故有三樂。就生死法宣說實相
則有受樂。就佛果德宣說實相則有寂樂及
覺知樂。佛性體寂唯一寂樂。以未顯故無覺
[007-0810c]
知樂。以當見故得菩提時亦有菩提覺知樂
也。


自下第五於前義中隱者重釋。何故須
然。如來昔說身智盡處以為涅槃。今說諸佛
煩惱盡處是其涅槃。二言相乖故須重釋。又
佛昔說煩惱斷處身為涅槃。今此宣說涅槃
如空體無所有。兩言相異故須辯釋。


德王
先問。問中初別。後總結呵。別中有五。相從為
三。尼連告魔是第一句。菩薩已斷是第二句。
昔告生名是第三句。毘舍告魔是第四句。為
力士說後夜涅槃是第五句。相從三者。前之
兩句執彼身智盡滅之處以為涅槃。難破煩
惱斷處為是。第三一句執惑斷處身之與智
即為涅槃。難破向前涅槃如空無有住處。後
之兩句還執身智滅為涅槃。難破煩惱斷處
為是。


初句難中若煩惱斷是涅槃者是義不
然牒以總非。何以下釋。先自徵責。如來往等
舉佛昔言徵以顯非。如來昔日斷煩惱竟而
言未入明斷非是。


第二句中曲有兩句。若
斷是者諸菩薩等於無量劫已斷煩惱何故不
得稱為涅槃。是第一句准上責下。佛斷得是
菩薩亦斷以何義故不名涅槃。此亦即是准
下徵上。菩薩斷處不名涅槃明佛斷處亦非
涅槃。俱是斷處何緣獨稱諸佛有之菩薩無
耶。是第二句舉同責別。斷處不殊何故佛有
菩薩偏無。此亦即是准下驗上。菩薩有斷而
無涅槃明佛涅槃非是斷處。此之二句下佛
別答宜審記知。


第三問中執惑斷處身之與
智即為涅槃。難破向前涅槃如空無有住處。
若斷非者逆取佛意。恐佛被徵說惑斷處身
[007-0811a]
非涅槃。故舉難之。何故如來昔告生名我今
此身即是涅槃舉說以徵。昔說身是云何上
言涅槃如空無有住處。


第四句中先舉魔
請。次舉佛答。下就設難。於中先難身盡為非。
若斷已下難其煩惱盡處為是。


第五句中若
使爾時是涅槃者重審如來。云何以下徵已
顯非。斷煩惱時已是涅槃。云何方為拘尸力
士說言後夜當般涅槃。


上來別難。如來誠
實云何發是虛妄之言總以結呵。


下佛釋
通。先對未後結呵之言而自免過。如汝言下
依前別問而為廣答。前中若言得廣長舌當
知如來於無量劫已離妄語正自免過彰已非
虛一切佛下舉他類已成已非虛。


後釋難
中答之不盡而復不次。前五難中但答三句。
第三第五略而不答。故云不盡。不盡所以後
當別解。就所答中先答第四次答第一後答
第二故曰不次。


答第四中義意云何。明已
先來斷煩惱處實是涅槃。涅槃常恒無有變
易隨化眾生唱言當般。就此答中先解魔昔
請滅所由。爾時我諸聲聞已下明已昔日許
滅所以。初中汝言波旬請者牒上問辭。下對
辯釋。於中先明魔不知真故請我滅。初法次
喻後合可知。如來不說佛法僧下明已體常成
魔不知。文有三番。一就三寶明常無差。三寶
相別故佛不說。佛等無差常淨義等故說無
差。常無差故佛體是常。魔不知此故請我滅。
二就佛佛性及與涅槃明常無差。此三義異
故佛不說此等無差。以其因果人法別故。常
恒不變彼此齊等故說無差。常無差故佛體
[007-0811b]
常住。魔不知此故請我滅。三就涅槃實相二
法明常無差。此二義別故佛不說此二無差。
義如上辯。常恒不變彼此齊等故說無老。魔
不知此故請我滅釋許滅中初為惡人許魔
當滅。懸見已下明為善人許魔當滅。前中初
先正為惡人鬪諍違佛故佛唱滅。因如是下
約前唱滅乘明愚智取捨得失。是故我於毘
舍離下明已昔日唱滅所由。初段可知。



二段中文別有六。一明如來因惡比丘唱言
當滅聲聞弟子不見不聞謂佛實滅。二 唯菩
薩下明諸菩薩常見常聞不言佛滅。三聲聞
弟子雖復言下明前聲聞所見不實雖言如來
入般涅槃佛實不滅。此三為本。四若我所有
聲聞已下就前第一明妄取失非我弟子是魔
伴黨。五若言如來不入已下就前第二明正
取得真佛弟子非魔伴黨。先順後反。六如長
者下就前第三廣明聲聞所見不實。有五復
次。皆先立喻。後合可知。


第三結中是故我
於毘舍告言當涅槃者。前二段中就初以結。
是我為彼惡比丘故告言涅槃。上來明為惡
人唱滅。


自下明為善人唱滅。於中明為七
種善人故唱當滅。始從迦葉乃至須那順跋
陀羅竟安居已至我所者過夏安居。案此如
來秋中涅槃。阿含經中說佛八月八日涅槃
與此相應。而此經中上下多說二月涅槃。當
是見聞不同故爾。此釋德王第四難竟。



釋初難。答意云何。明已先來斷煩惱處已是
涅槃。為益眾生未息化迹。故昔告魔未入涅
槃。文中初言何緣我昔尼連告魔自問起發。
[007-0811c]
下自解釋。明已欲為七種善人宣說法要故
不許滅。所為無量且舉斯耳。


有名已下答
第二難。難中兩句。菩薩已斷何故不得稱為
涅槃是第一句。俱是斷處何故佛有菩薩無
耶是第二句。今此別答。先答初句。涅言不
下答第二句。就初句中答意如何。明諸菩薩
斷煩惱處得名涅槃。但不見性斷煩惱故不
得名大。就後句中答意云何。明其涅者但是
不義非是斷義。菩薩雖復斷諸煩惱不能不
生不得稱可涅槃不義。是故佛有菩薩無也。
答意如是。


就前句中先明菩薩斷處非大。
後明如來斷處是大。明菩薩中有名涅槃非
大涅槃略以標舉。云何下釋。先問後解。兩義
釋之。一不見佛性而斷煩惱斷不究竟故不名
大。二不見性故所得涅槃但有樂淨而無我
常。四義不備故不名大。下明佛中若見佛性
斷惱名大翻向初句。以見性故名常樂等翻
向後句。


答後句中初先定其涅槃名義是不
非斷。斷煩惱者不名已下依名顯法。前中文
有十一復次。初七後四如來自解第八一番
取他所說證成不義。然此文中涅定名不。初
句中辯餘更不論。槃含多義句句皆異。


下顯
法中明斷煩惱非是不義。故斷煩惱不名涅
槃。不生煩惱是其不義故名涅槃。斷煩惱者
不名涅槃釋上難中菩薩無也。不生煩惱釋
上難中獨佛有之。問曰何故菩薩斷結不名
不生。諸佛斷處偏名不生。釋有三義。一就惑
分別。菩薩雖復隨分斷結斷之不盡心中更
起故非不生。佛斷窮盡永更不起故曰不生。
[007-0812a]
二約心分別。菩薩雖復斷麁煩惱。七識心在
心性生滅故非不生。佛唯真心。真心常住故
曰不生。三約理分別。菩薩見有煩惱可斷非
本不起故非不生。佛證法如知諸煩惱由來
不起亦無今滅故曰不生。問曰德王前為五
難。上答其三。第三第五何故不釋。答上第二
第四難時餘二可解為是不答。云何可解。如
來答向第四難中言為力士告魔當滅。與第
五中為力士說後夜當滅其言相似何勞更答。
又復答前第二難中明煩惱斷或名涅槃。或
復說之為大涅槃。第三句中難破煩惱斷處
為非。其義已顯何勞更釋。故無別答。


上來
第一通就諸法以彰七別。自下第二就佛論七
明七無別。於中就佛但明五義。法僧二門略
而不辯。佛不起惱名涅槃者就佛以明涅槃
之義。智慧無礙名如來者就佛辯釋如來之
義。非凡夫等名佛性者就佛解釋佛性之義。
身心智慧滿無量土名虛空者就佛解釋虛空
之義。常住不變名實相者就佛解釋實相之
義。以是如來不涅槃者以佛常住不變易故。
實不畢竟永入涅槃是名第七總以結之。


第八德中初問起發。次辯。後結。辯中宣說八
法為體。今先辯列。下廣釋之。八中前七攝行
方便。後一成就。就前七中初二是其離有為
行。次三是其求菩提行。後二是其攝眾生行。
就前二中除五事者斷除五陰離生死果。離五
事者遠離五見滅生死因。又除五事離生死
法。遠離五事除障道法。又除五事離生漏處。
遠離五事正除漏體。次三種中成六修五趣
[007-0812b]
菩提行。謂成六念修習五定。守護一事攝菩
提願。後二種中親近四事化眾生心謂四無
量。信順一實度眾生法謂一乘道。此七方便。
下一成德。斷除五住性結煩惱。真心出障名
心解脫。離事無知世智自在名慧解脫。



廣釋之。


解初門中先問後釋。釋中有五。一
總標舉。二列五名。三總釋陰義。先問次解。六
義釋之。能令眾生生死相續不離重擔。此之
二義就過解釋。依之造因故令眾生生死相
續。依之受報故令眾生不離重擔。分散聚合。
此之二句當義正解。陰是眾義亦是聚義。分
散眾也。聚合聚也。細分無量故曰分散。合說
為五故云聚合。三世所攝。求義不得辯陰性
相。陰相無常故三世攝。陰性虛假窮本無實
故求不得。以是下結。


四別顯陰相約智顯
之。先明色陰。色中初先明其非有。為世說下
彰其非無。明非有中雖見色陰不見其相略
明非有。辯有兼無是以言雖。何以下釋。於十
色中求性不得故不見相。五根五塵是其十
色。此經上下多說十色不論無作。當以無作
色相微隱成身不顯故不說之。上明非有。為
世界故說言為陰明其非無。


次明受陰。受
有百八明受非無。受中離合多少不定。或總
為一。唯一受陰。或分為二。身受心受。依五根
生名為身受。依意根生名為心受。或說為三。
謂苦樂捨。或離為五。所謂苦樂憂喜及捨。於
五識中逼惱名苦。適悅稱樂。意識地中逼惱
名憂。適悅稱喜。六識地中中容受心說之為
捨。或分為六。所謂六識相應之受。或分十八。
[007-0812c]
於六識中各具三受苦樂及捨。或復分為三
十六受。前十八中各有染淨。或分百八。如龍
樹說。前三十六三世分之。廣則無量。今據一
門且論百八。雖見已下明其非有。雖見初無
略明非有。辯有兼無是以言雖。何以下釋。無
實故無。是故下結。


後想行等略舉類前。同
前色受非有非無故曰如是。此第四竟五
明菩薩觀過斷除。深見五陰。生煩惱本方便
斷之。


次離五事。先問後辯。辯中有四。一舉
五數。二列五名。此義如彼十使章辯。初身見
者亦名我見。取身為我。從其所取故名身見。
計身為我。從其所立故稱我見。言邊見者斷
常差中故說為邊。謗無因果乖違法理故名
邪見。言戒取者亦名淨見。取戒等法以為真
道。從其所執故名戒取。取為真淨。從其所立
故名淨見。今從所執說為戒取。然此非直取
戒為道。亦取布施禮拜等善以為真道。取戒
者多但名戒取。故雜心云此應名為戒等取
也。經中略等但云戒取。言見取者取諸見。等
以之為正以為第一故云見取。然此非直取
著諸見。亦取梵天自在天等以為第一。出世
之法取見者多且云見取。故雜心云此亦應
名為見等取。經中略等但云見取。第三明其
五見之過。因是能生六十二見增煩惱過。六
十二見出梵動經。如別章說。因是諸見生死
不絕生苦之過。四是故下明諸菩薩見過斷
除。以是五見增長煩惱生苦果故防之不近。


次解成六。初問。次辯。後總結之。


次辯修
五。先問後釋。釋中五定總以標舉。次列五名。
[007-0813a]
五中前四是其事定。知定初禪。與覺觀俱故
名為知。寂定二禪。覺觀止息故說為寂身心
快樂是第三禪。彼樂最勝故名快樂。無樂四
禪乃至非想。首楞嚴者是其理定。名如下釋。
修是五下明修利益。是故下結。


次明守一。
先問後辯。辯中初言謂菩提心出一事體。菩
提心義如別章辯。菩薩常下明其守護。初法
次喻後合可知。因如是下明護利益。是故下
結。


親四事中先問後辯。謂四舉數。慈等列
名。因是四下明修利益。是故下結。次明信一。
先問後辯。了知眾生皆歸一道一謂大乘正
明信一。諸佛已下知一為三三而是一。是故
下結。


下明二脫。初先正辯。德王言下問答
重顯。前中初言云何心脫問以起發。貪等永
滅是名心脫對問辯釋。貪恚癡等是其五住
性結煩惱。斷絕此故真心得脫。云何慧脫問
以起發。於一切法知無障礙名慧解脫對問
辯釋。事中無知能障世智。以斷彼故能於一
切世諦法中知無障礙。下就其中開出五通
顯於一切無障礙義。因慧解脫不聞而聞是
天耳通。不見而見是天眼通。不到而到是其
身通。他心宿命略而不辯。


自下問答重顯
向前心解脫義。何故須顯。心定有貪則不可
脫。心定無貪則不須脫。性無相有方有脫義
故須重辯。德王先問。如佛所說心脫不然牒
以總非。何以故下廣顯非義。先徵非意。下對
顯之。文別有三。一約真心明本無貪難無解
脫。二貪亦有下約就妄心明本有貪難無解
脫。三心不定下明心及貪人及境界一切不定
[007-0813b]
難無解脫。三毒之中約貪設難。餘類可知。


就初難中有九復次。初一復次總明無貪亦
無解脫。中六復次偏明無貪。後二復次單明
無脫。初復次中先明無貪。後明無脫解。無貪
中心本無繫正明無貪。所以下釋。先徵起發。
現見有貪所以言無。下對釋之。是心本性不
為貪等諸結所縛故言無繫。何者心性。廢真
論妄空為心性。窮其實體真識為性。如昏夢
心報心為性。說空為性亦無繫縛。說真為性
亦無繫縛。如人夢中雖被繫縛於報實無。上
明無縛。若本無繫云何言脫明無解脫。



六復次明無貪中。前五復次就真以求明心
無貪。後一復次明妄異真貪不污心。先論前
五初復次中初先法說明心無貪。次喻後合。
法說可知。喻中初言如人𤚲角本無乳相雖
加功力乳無由出順喻明無。角喻真心。人喻
惑境。惑境動心名為𤚲角。真心無貪名無乳
相。雖對塵境貪結不生名加功力乳無由出。
𤚲乳之者不如是下反喻明無。舉有顯無故說
為反。乳喻妄心。妄境牽心名𤚲乳者。不同真
心本性無貪名不如是。下顯不相。暫對塵境
名加功少。貪結多起名乳多出。亦可後句𤚲
乳之喻舉彼世間有事顯無不須別合。下合
顯法。心亦如是合前角也。本無貪者合本無
乳。今云何有約前加功乳無由出徵破有貪。


第二句中舉佛菩薩類破凡有。若凡心中本
無貪性後方有者。諸佛菩薩本無貪相今悉
應有。佛菩薩無不可使有。凡心本無何緣得
有。


後三句中皆先立喻。後合明無。文顯可
[007-0813c]
知。後一明妄不污真中當知貪心二理各異
故復有之何能污心法說不污。貪妄心真。真
妄兩別故言各異。以各異故設有貪結不能
污彼真識之心。次喻後合。此六復次偏明無
貪。


下二復次單明無脫。於中初句以喻無貪
難破有脫。若心無貪名解脫者諸佛菩薩何
故不拔虛空中刺。空中無刺不可得拔。心中
無貪云何辯脫。偏徵諸佛菩薩不拔。明空無
刺畢竟叵拔。後句約就三世推求明無解脫。
於中初法。過去世心不名脫者過心已滅故無
解脫。未來世心亦無脫者未來未至故亦無脫。
現在世心不與道共明現無脫。惑心現時道
心不現云何得脫。何等世心名解脫者總以
結徵。次以喻顯。喻中與法言有左右。向前法
中明所縛心三世無脫。喻中乃說能破之燈
三世無破。有此左右。下合可知。


自下第二
約就妄心明本有貪難無解脫。有七復次。前
五明其心中有貪。後二明其緣中有貪。就前
五中初一復次覩緣生染證貪是有。第二復
次非緣生染證貪是有。第三復次舉脫證有。
第四復次釋難成有。第五復次舉無顯有。


初復次中貪亦有者總相明有。若貪無下破
無成有。若因女下約緣顯有。見女生貪明貪
實有。以貪墮惡舉果證有。


如見畫下第二
復次非緣生染證貪是有。見畫生貪正明貪
有。畫女非是可貪境界而見生貪。明知心中
先有貪性。以生貪故得種種罪舉罪顯有。若
本無下破無成有。破相可知。


若心無下第
三復次舉脫顯有。若心無貪如來云何說心
[007-0814a]
解脫。說心脫故明貪實有。


若心有下第四復
次釋難成有。若心有貪云何見相然後生貪舉
他難辭。我今現下對難釋通明貪是有。現見
貪心得惡果報明貪非無。瞋癡如是類顯餘
結。


如眾生下第五復次舉無顯有。舉無神
我顯有貪也。如生無我凡夫橫計不墮三惡
是舉無也。云何貪者於無女下是顯有也。是
義云何。眾生身中無神我故凡夫於中雖橫
計我不墮三惡。若使貪結同我實無起貪之
者亦應同前不墮三惡。云何貪者墮三惡道。
貪者墮惡明貪是有不同我無。言意如是。然
計我者論說不同。依如成實亦墮惡道。毘曇
宣說身邊二見是無記故不墮三惡。今說與
彼毘曇義同。地持亦爾。故地持云起身見人
不謗所知不因此見墮於惡道。正與此同。言
無女中生女想者。畫像非女世人見之生女
想也。何故不舉女中生貪墮三惡道偏舉此
乎。為顯墮惡專由心中所有貪性不由境生。


上來廣明心中有貪。下二復次明緣有貪。
前一復次正明緣有。後一復次約人明有。前
中先喻。譬如鑽木而生於火喻明緣有。然是
火性眾緣無下破無成有。下合顯法。貪亦如
是合鑽生火。色中無下合向後句破無成有。
後復次中若緣無貪舉他無義。云何已下破
無成有。破之云何。色等緣中有貪性故凡近
生貪。聖遠不生。道理應然。若眾緣中無貪性
者凡夫近之亦應不生。云何眾生偏獨生貪
佛等不生。眾生近緣偏獨生貪明緣有貪。


自下第三明心及貪人及貪境一切不定難無
[007-0814b]
解脫。以不定故出則還沒云何解脫。於中有
三。一舉心不定難破解脫。心亦不定立不定
義。若心定下難破他定。定則不變云何得有
貪瞋等別。若不定下以心不定難破解脫。心
不定故出則。還沒云何得脫。


二舉貪不定
難破解脫。貪亦不定立不定義。若不定者云
何因之生三惡道以已不定難破佛定。貪既
不定云何世尊說因貪心定生三惡。是中亦
應以貪不定難破解脫。文中略無。


三舉人
舉境二種不定難破解脫。貪者境界二俱不
定立不定義。貪者是人。境是外緣。何以下釋。
俱緣一色生患各異故知不定。是故下結。若
俱不下牒前不定難破解脫。


下佛答之。先
嘆後釋。釋中有二。一辯理總答。二有外道下
隨問別答。總中初言是心不為貪結繫者心
性淨也。亦非不繫心相染也。非解脫者對前
不繫明非除障始得解脫。非不脫者對非不
繫明其從緣有始脫也。言非有者心性本淨
無縛解也。言非無者從緣染淨有縛脫也。言
非現在非來來者體淨平等離三世也。亦應
說言非不過去未來現在。文中略無。何以下
釋。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故不得一向定說。


下別答中大判有四。一破邪歸正。二佛菩薩
終不定說因有果下辯正異邪。三若言因中
先定有下重非前邪。四諸佛菩薩顯中道下
重明前正。初中有三。一前舉第二本有之執
呵以顯過。二復言凡夫心有貪下舉前第三
不定之執呵以顯過。三有凡夫復言因中悉
無果下舉前第一本無之執呵以顯過。何故
[007-0814c]
不次。一切凡夫執有者多先舉以非。執無過
重後舉廣呵。不定之執無此兩義據中而辯
為是不次。


前中有二。一明凡計有。二一切。
凡夫無明盲下呵以顯過。前中有四。一執因
有果。二若眾緣中本無性下舉空顯有。三所
以下顯前第一。四唯有虛空無取已下顯前第
二。


初中外道作如是言因緣和合有果生者
以因生果證本有性。


第二段中若眾緣中本
無生性而能生者舉他無義。下將虛空對之
顯有。虛空無生亦應生果徵空齊有。俱是本
無何故不生。虛空不生非因已下辯有異空。
異相如何。空不生果由其非因。有法是因明
有果性。以眾緣中有果性故合則生果。



三段中所以者何徵前起後。此有見人自徵
立意。下對顯之。句別有四。一以人取證因有
果。二若無性下破無成有。三若是可取可作
已下結成第一。四若無果下結破第二。就初
句中先舉世人所取之事。次以人取明能生
果。後以生果證性本有。文皆可知。第二句中
若無性者舉他無義。一物之中應生一切破之
成有。等是無性。彼泥土等一物之中何故不
生彼牆壁等一切諸物。不生異物但生一物
明知所生非本無性。第三句中若可取者彼
泥土等是可取也。言可作者如彼泥土可作
牆壁彩作畫像縷作衣等。言可出者泥土出
牆彩出像等。當知是中必先有果結成有性。
第四句中若無果者舉他無義。人不取等對
之以破。翻前可知。所以至此合為第三。顯成
向前第一段中執因有果。


自下第四舉空顯
[007-0815a]
有。顯成向前第二段中舉空顯有。於中初言
唯有虛空無取作故能生一切明空異有。無
人取空空不作物名無取作。以有因下彰有
異空即事顯之。尼𤘽陀子唯得住於尼𤘽陀
樹不住餘樹明知彼樹先有子性。此名樹果
以之為子非是種子。餘亦如是。


上來廣舉
凡夫有見。一切凡夫無明所盲作是定說色
有著義心有貪性呵以顯過。


自下第二舉前
德王不定之執呵以顯非。復言凡夫心有貪
性及解脫性遇緣生貪及解脫等舉其所立。
雖作此說是義不然呵以顯非。此言似正而
復非理故言雖說。心之體性隨緣定縛遇緣
永脫非全不定。所以不然。


自下第三對前
德王本無之執呵以顯非。先舉無見。無見有
二。一無果見。二有凡復言心無因下明無因
見。無果見中有凡復言一切因中悉無有果
總明無果。因有二下別釋無果。攬因成果更
無別體故言無果。先舉二因。麁細列名。常與
無常辨其二相。細者所謂隣空微塵。不可分
張不可破壞故名為常。麁謂麁塵。可分可壞
故曰無常。從微細下明因成果彰果無常。於
中先明從微細因轉成麁因如從細塵集成麁
塵。次明麁因集成麁果如從麁塵成埿團等。
後明麁因是無常故成果無常。以細微塵分
於麁塵。麁塵不立名因無常。將此麁因分埿
團等彼復不立名果無常。


下明無因。有凡
復言心貪無因舉他無義。以時節下釋成無
義。隨時節生明本無因。


下佛呵之。偏就向
前無因以呵。向前宣說心貪無因。今且說心
[007-0815b]
明無因過。貪類可知。文中有三。一明宣說無
因有損。二何以下彰彼凡夫說無所以。三以
不觀下結以顯過。前中初先法說彰損。如枷
下喻。喻別有五。初之一喻別舉別合。後之四
喻并舉總合。第二段中初何以故徵問起發。
何故凡夫說心無因。下對釋之。唯觀果報不
觀因故。初先法說。次喻。後合。結過可知。



來第一破邪歸正。自下第二辯正異邪。終不
定說因中有果不同向前有見人也。因中無
果不同向前無見人也。及有無果非有無果
不同向前不定人也。


自下第三重非前邪若
言因中先定有果及無果等牒上邪說。皆魔
伴等非以顯過。魔伴屬魔明有結業。即是愛
人明有煩惱。不斷生死明有苦報。此明無
行。不知心貪彰其無解。


自下第四重顯前
正。於中有三。一對前德王本有之執明其妄
心因緣之法性非本有。二是心不與貪結合
下對前德王本無之執明其真法性非本無。
三一切眾生從緣貪下對前德王不定之執明
非不定。初中有二。一對前外道不知心相明
心緣性非是本有。二終不說心有淨下對前
外道不知貪相明貪緣生非是本有。前中初
言諸佛菩薩顯示中道總以標舉。何以故下
以非有無釋成中道者。何以下釋非有無。
六識心中且就一種眼識釋之。餘類可知。句
別有四。一正明眼識非有非無。因眼色等而
生眼識所以非無。不在眼等所以非有。二結
非有無。非有結前不在眼等。非無結前因眼
等生。三從緣下釋非有無。四是故下結非有
[007-0815c]
無。
涅槃義記卷第七


應永三年八月十日加修復拭老眼補闕字
可哀可哀。


     法印權大僧都賢寶生年六十四


翌年十二月中出御室御經藏本誂隆禪僧
都補闕字了頗以證本也可喜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