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2 大般涅槃經義記-隋-慧遠 (master)



涅槃義記卷第六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下明捨果。文別有三。一問答略辨。二問答廣
釋。三住是地於一切法無滯礙下釋顯地名。
略中迦葉初先領前問後起發。修慈悲喜得
一子地是領前也。修捨得何是問後也。下佛
先讚。後為辯釋。修捨得住空平等地總以標
舉。如須菩提就人類顯。菩薩所得勝過須菩
以麁況細且言如耳。亦可須菩實是菩薩。證
空淵深。故就指斥。下別顯之。於中初法次
喻後合。法中住空不見父等是眾生空。不見
陰等是其法空。眾生壽命復明生空。與前何
別。前離生性法空前得。此離生相法空後得。
依法所成假生亦無。喻文可知。合中諸法亦
復如是無有父母乃至壽命就法以合明其空
義。菩薩見下就人以合明得空地。


廣中先
問。但問空理不問能見。下佛答之。文別有四。
一明空義。二約空辯觀。三從菩薩得如是下
就向後段結明觀益。四我今於是眾中說下
就上初段結明說益。


初中空義開合非一。
今據一門且論十一。前十相空。後一真空。就
彼妄情所取法中以明空義名為相空。就真
識中以辯空義名曰真空。亦得說言前十境
空後一智空。真智空矣。於妄分齊情外有
法。破之顯寂。故前十種就境明空。據實以求
心外無法。一切諸法皆即真心。真心體寂。故
後一種就智說空。故地論言一切法如說自
[006-0757b]
體空名智自空。就前十中初八以無破有為
空。第九以有遣無為空。第十以其非有非無
雙破有無名之為空。與地經中十平等同。就
前八中初七明其眾生及法無性故空。後一
明其眾生及法無相故空。因緣假中而無定
性名無性空。畢竟空中無因緣相名無相空。
就前七中初六明其眾生無性即是生空。後
一明其諸法無性即是法空。復前六中初五
就其現在觀空。後一就其過去觀空。現中初
三就內外事以觀空理。後二就其有為無為
法相觀空就前三中眾生為內。非情為外。就
內法中觀無神主眾生壽命名為內空。未空
法體。觀彼外法非我我所故名外空。又復觀
彼舍宅叢林車乘等事虛假無實亦名外空。
未空法體。內外合觀名內外空。何故須合。解
有兩義。一隨人分別。人有三種。一著內情多
須教觀內。二著外情多須教觀外。三內外俱
著須教合觀。二就觀行始終分別。凡夫本來
謂內有我故先觀內。內未不得謂外有之故
復觀外。向者觀內不及其外。觀外之時復不
及內。於此二中猶疑有我故須合觀。問曰。諸
法總知即易。別知則難。故二乘人但能總相
知於苦等不能別知。菩薩方能差別異知。云
何今此先別後總。釋言。諸法有其二種。一者
同相。二者別相。空無我等諸法齊觀總通名
為同相。色受想等事相各異名為別相。於此
二中若欲尋同以知其別。總易別難。故先觀
總。後觀其別。若欲尋別以知其同。別易總難。
故先別觀。後為總觀。今依後門。先別後總。此
[006-0757c]
前三種就事明空。有為無為就法明空。苦無
常等生滅法數是其有為。虛空數滅非數減
等是其無為。有為法中無我我所名有為空。
非空法體。無為法中無我我所名無為空。是
中亦未空其法體。問曰。向前內外等中離合
為三。今此有為無為法中何故不然。釋言。准
置理亦無傷。但今為明內外二法同是有故。
合觀則易。是故第三內外總觀有為無為。有
無位別。合觀則難。故無總矣。此前五種就現
觀空。無始空者更無別法。但就過去觀前五
空名無始空。何不就當說無終空。准置應
得。故地持中三世俱觀。但今為明過去之法
起患根本。無始已來所執著處故須觀之。過
現既空。類後可知。不就後說無終空矣。又三
世法次第相生。過為現本。現為當本。現法易
觀故先觀之。現由過生。故就其本說無始空。
本壞末隨。故不就後說無終空。又問者爾六
通之中亦應如是但知過現。何用天眼知未
來乎。釋言不類。六通知事。三世事別故須別
知。此觀空理。理同可推故不別論。上來六種
明其生空。次辯法空。言性空者觀法虛假無
有自性名為性空。上來七門是無性空。無所
有者見因緣相亦無所有名無所有空。此無
相空。是以下言如人無子名之為空。非是就
子明無性空。亦如貧人無物名空。非是就物
明無性空。上來八空以無破有。第一義空以
有破無。名前八空為第一義。一切諸法空而
常有。故非定無。非定無故無第一義自性可
得。是故名為第二義空。上來九空別破有無。
[006-0758a]
第十空空有無雙遣。又前九空遣有無性。第
十遣其有無別相。前有及無二俱是空故曰
空空。是義云何。因緣之法有無同體。以同體
故無法為有有法為無。無為有故有即非有。
有為無故無即非無。非有非無故曰空空。此
前十門破遣情相以明空理。第十一空就實
辯空。真心離相故名為空。又真識中曠備法
界恒沙佛法。是諸佛法同一體性互相集成。
未有一門別守自性。故說為空。法界皆空。空
寧不大。是以就實說為大空。但就實中經說
不同。地經之中就隱論之。故彼宣說阿梨耶
識以為大空。此就顯時。故說波若以為大空。
即彼真識顯為波若。非是妄治緣照波若。波
若體寂故曰大空。


上來明空。下約辨觀。先
觀內空。於中初問次辯後結。辯中義三。文別
有四。言義三者。一觀內中無彼妄計眾生壽
命常樂我淨。二於此空中無其外物。三於此
空中無佛法僧及與佛性。以此相空未及實
故。始從內空乃至無始例有此三。但於空中
所無異耳。


文別四者。一觀內中無有父母
眾生壽命乃至無彼妄情所討常樂我淨。二
於此空中無佛法僧。三於此空中無外財物。
問曰。內中無外財物應是互無。今以何義說
為理空。釋言。內中無外財物實是互無。但今
於彼內空之中無外財物。故是理空。下外空
中無內物等類皆同爾。應當知之。四於此空
中無其佛性。是內法中雖有佛性窮實明有。
而是佛性非內非外隨相說無。今此正明內
中無人未辯餘義故無佛性。是中唯應說性
[006-0758b]
非內非外乘論。所以下釋。先問後斷。以性常
住故非內非外。良以內空隨法治空。佛性是
常。與彼全別所以不在。


次觀外空。外亦如
是舉後類前。三義同前故云如是。無有內法
彰其異義。向前宣說內空之中無外財物。今
此宣說外空之中無內陰法。有斯異耳。



觀內外。內外如是舉後類前。三義同一故曰
如是。唯有已下解釋如來法僧佛性不在三
空。於中先舉。何以下釋。是故下結。是名內外
總以結之。


有為空中先牒次釋。後總結之。
釋中有為悉皆是空是總釋也。所謂下別。別
中二義備如上辯。一有為法中無彼橫計眾
生壽命常樂我淨。二於此空中無內外事。三
於此空中無佛法僧及與佛性。文中先明無
內外事。常樂已下明無妄計常樂我淨眾生
壽命。如來已下明此空中無佛法僧及與佛
性。第一義者猶是佛性。相不及實是故皆空。
是中已下別釋此空無佛性義。文顯可知。


無為空中先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無為悉
皆是空總以標舉。所謂下別。別中三義備如
上辯。一無為空中無有橫計眾生壽命常樂
我淨。是中未空無為法體。二於此空中無內
外事及有為法。三於此空中無佛法僧及與
佛性義。唯此三文有六句。一明此空中無苦
無常不淨無我有為之法。所謂已下少一無
字。若具應言謂無無常苦無我等。二明此空
中無陰界入內外之事。三明此空中無眾生
壽命此正所空。四重就初句明無有為有漏
之法。王重就第二明無一切內外之事。六明
[006-0758c]
此空中無佛法僧及與佛性。佛等四法非是
有為亦非無為略以標舉。性善下釋性是善
故非無為者。就無為中虛空非數滅體是無
記。佛等是善。故不在中。之無為中世俗等智
斷結數滅體雖是善以麁淺故。佛等不同。如
此之義今略不論。常非有為。理在易知。是中
正應明非無為。有為是其無為家對。乘以論
之。


無始空中先問起發。次辯。後結。辯中生
死無始悉空總以標舉。所謂下別。別中三義
備如上辯。初明無彼妄情所計常樂我淨眾
生壽命。二明此空中無佛法僧及與佛性。三
明此空中無彼內外有為無為一切諸法。文
中但明無無為法。餘略不論。


就性空中初
問起發。次辯。後結。辯中菩薩觀一切法本性
皆空總以標舉。謂陰下別。謂陰界入無常苦
等舉有為法。常樂我淨舉無為法。常樂我淨
有其二種。一是方便常樂我淨從緣修生本
無自性。二者自體常樂我淨性出自古。今就
初門宣說性空。後門即是大空所攝。今此不
論。如是等法不見本性總就明空。從緣始集
本無自性是以不見。此等即說法體無性。不
同前六法中無人。雖說性空未空因緣假名
之相。故不同後無所有空。問曰。向前六空之
中並簡如來法僧佛性。此性空中何故不然。
釋言。今此通就報果常樂我淨以明性空。常
樂我淨是佛法僧所以不簡。又佛常樂我淨
報果通亦名性。以是義故相不簡佛性。下餘
空中不簡例然。


無所有中先問。次辯。後總
結之。辯中先明假名人相本無所有。愚癡人
[006-0759a]
下明其因緣假名法相本無所有。前中先喻。
如人無子言舍空者子相亦無。不但無性。畢
竟觀空無有親愛約之顯法。此無人相不同
前六空無人性。後中先喻愚癡之人言諸方
空明其所異。愚人雖說諸方是空。於事分齊
方實不空。貧窮之人言一切空彰其所同。貧
窮之人言無物者物相亦無。非直無性。如是
所計或空不空重辯前喻。貧人所計實無所
有故言或空。愚人所計事實不空名或不空。
下約顯法。菩薩觀空如貧無物一切皆空。不
同愚人不空言空。


第一義中先問。次辯。後
總結之。辯中初先明第一義。後就說空。前中
初先就眼說空。後類諸法。後中先問。何等名
為第一義空。有業有報故非定無。非定無故
第一義空。以其因緣假有破無。不將性有而
破彼無。故復說言不見作者。如是下結。



空空中先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四句。一寄
對顯深。乃是聲聞緣覺迷處。二正辯其相。是
有是無是名空空就詮辯理。是有牒前第一
義空。第一義空以有破無故言是有。言是無
者牒前八空。前八空中以無破有故曰是無。
就此有無以說空義故曰空空。是是非是是
名空空破詮顯理。前句雖復就詮辯理非留
彼詮故復破之。是向有是。是向無是。兩俱非
是方名空空。非留有無說為空空。是義云何。
已如上辯。因緣諸法有無同體。以同體故說
無為有說有為無。無為有故有即非有。有為
無故無即非無。非有非無故曰空空。三十
住下就人顯深。十住菩薩尚通少分猶如微
[006-0759b]
塵。何況餘人。四如是空空亦不同下寄對顯
異。聲聞所得論說不同。毘曇法中說聲聞人
先觀五陰非我我所直名為空。後觀前智亦
復非是我及我所故曰空空。成實法中先觀
生法空無自性直名為空。後觀前智亦空無
性故曰空空。今此所論離有無相故曰不同。
上來十空與地經中十法平等其義相似。彼
中初一總相明空。餘九是別。別中初七以
無破有同此初八。彼中第八以有破無同此
第九。彼中後一以非有無雙破有無同此空
空就大空中先問。次辯。


諸佛菩薩滅觀
波若。離一切相離一切性故名為空。言離相
者如淨醍醐。體雖是有而無青黃赤白等相。
亦如一切眾生心識。體雖是有而無大小長
短等相。此亦如是。無何等相。謂非有相。亦非
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亦無
自相。亦無他相。亦無非自他相。亦無自他俱
相。如是一切妄心分別悉不相應。言離性者
此波若中曠備法界恒沙佛法。是諸佛法同
一體性。以同體故無有一法別守自性。故名
為空。此空深廣是以言大。又龍樹云。十八空
觀名小智慧門。滅觀波若名大智慧門。大慧
體寂故名大空。此義猶是地經之中自體本
空智自空矣。是名下結。上來第二廣明空觀。


自下第三結明觀益。為此觀時得住空地。


四我今下結明說益。謂說空時十恒河沙
諸菩薩等得住空地。


前略次廣。


自下第三
釋顯地名。文有三句。前二離障清淨如空故
名空地。後一攝德寬廣如空故曰空地。就前
[006-0759c]
三中初離癡見。後離貪瞋。先喻後合。第三句
中先喻後合。文皆可知。


自下次明七善法
果。以修七善化他智故成就出世一切智德
是其果也。於中初明具八知見。得何利下得
四無礙。前八知見所知寬廣名一切智。後四
無礙所知自在名無礙智。隨相分別。由前知
時知足自知知眾及與知尊卑故具八知見。
由前知法及知義故得四無礙。通則俱得。八
知見中先總後別。於一切法亦見亦知是其
總也。於中略以二門分別。一辯知見同異之
義。二明知見取法差別。言同異者知之與見
通釋是一。分別有異。異有五種。一約明智
以別其異。如下文說智慧了法名之為知。天
眼照境說以為見。二約一境始終分別。初解
名知。窮證顯了方名為見。三約一境是非分
別。如下文說知行邪法得解脫者無有是處
名之為知。知行邪法必墮地獄所知決了故
說為見。餘亦如是。四約別境麁細分別。如
下文說不善因果浮麁易了觀矚分明說之為
見。善法因果微細難識觀照難明說之為知。
如善不善世出世間小乘大乘若因若果皆亦
如是。五約別境深淺分別。世諦麁淺知之顯
了說名為見。真諦幽深見之難明故說為知。
故下文中知常無常苦樂等相名之為見。了知
佛性如來法身說名為知。又復二諦差別易
了觀照分明說之為見。一實深玄照見難明說
名為知。知見同異。辨之略爾。次明知見取法
差別。別有三種。一知而不見。如下文說知諸
眾生習行邪法。不見其人得解脫果。如是一
[006-0760a]
切。二亦見亦知。如下文說見生造惡墮於惡
道。知生修善生於天人及得解脫。如是一切。
三亦見亦知不見不知。如下文說隨俗言說
有男女等可見可知。若隨聖人祕藏之言。無
有男女舍宅等事不可見知。如是一切。何故
不說見而不知。知易見難。但見皆知。故不說
之。知見取法有此差別。今此總中據要即舉。
是故直言亦見亦知。


若行下別。別中初先
開列章門。第二總結。第三廣辨。第四總結。前
開門中准結應有八門。然今文中少一若說
故但有七。就八門中初一知非。後七知是。前
知非中若行緣者。知邪法緣是不得出離解
脫故曰行緣。後知是中。初二知其因果道理。
後五知其修行之法。就前二中若性若相此
之一門知其二諦法相道理了知佛性名之為
性。知其苦樂常無常等法相差別目之為相。
若因若緣此之一門知因果事。知惡因緣墮
於惡道善業因緣生於善趣及得解脫故曰因
緣。就後五中。初一知其修心次第。次一知其
所依之人。次二知其所修行業。後一知其所
依之法。就初修心次第之中。心是眾生信樂
之心。根是眾生大小乘根。依此所生世俗善
法名為禪定。依此所生出世聖道說以為乘。
此四知人修心次第始終相成故合為一。其
次一門所依人中若知識者知佛菩薩為善知
識。其次兩門所修行中初若持戒知其戒行。
下說其有身戒心慧。今略舉戒。言若施者知
其施行。末後所少若說一門知行依法。上來
別竟如是等法一切知見總以結之。


下次廣
[006-0760b]
辯。與前不次。先廣初門。若行若緣住是地中
知而不見總以標舉。下辯其相。先廣明知。後
顯不見。文相可解。


下次超廣第三因緣。復
次菩薩亦見亦知總以標舉。下別顯之。行邪
墮惡麁顯易了。觀矚分明故說為見。修善得
脫微隱難識觀照難明。故不名見說以為知。


下次却廣第二門中若性若相。復次菩薩亦
見亦知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常無常等是其
世諦。法相麁顯易可辨了。知之分明故名為
見。無常苦等是生死法。常樂我等是佛方便
涅槃之法。如來法身眾生佛性深細難測。知
之難明。故不名見但說為知。於中先明知佛
法身。後明知性。


次廣第四心根禪乘。復次
菩薩亦見亦知總以標舉。下別顯之。於此門
中智知名知。眼見名見。初知眾生心根禪乘
正廣前門。後見眾生生死出沒對以論之。前
中初問次辯後結。辯中知生信心成者解前
若心。求於大乘斷前若根。依根趣法故說為
求。乘根別。所趣各異。今舉求大。小略不論。
是人順等解於向前若禪若乘。順流是禪。逆
流正住及與到岸是前乘也。修世八禪是凡
夫法。隨順生死故名順流。修習聖道出離生
死故名逆流乃至到岸。下辯可知。見中初問
次辯後結。辯中初言菩薩修梵明見所依。以
淨天眼舉其能見。下明所見。初見眾生造惡
下墜。次見眾生修善上昇。後見眾生轉輪出
沒。從三塗出還入三塗名闇入闇。從三塗出
上生人天名闇入明。捨人天身墜落三塗名
明入闇。善趣相入名明入明。


自下超廣第
[006-0760c]
六若戒。前直舉戒。今此具明身戒心慧。復次
菩薩亦知亦見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初知眾
生修身戒等正廣前門後。見不修行身戒心
等對以論之。就前知中先辯後結。辯中有二。
一見修吾身戒心慧清淨行故轉重令輕。身
戒心慧廣如下辯。二云何下見修懺悔滅罪
行故轉重令輕。先問後辯。懺悔發露是滅罪
行。後更不作慚愧成就是防過行。供養三寶
是歸善行。常自呵責是悔過行。以是業緣轉
重令輕。見中初問次辯後結。辯中有二。一見
不修身戒心慧清淨行故轉輕令重。二是人
少思不能懺下見其不修懺悔發露滅罪行故
轉輕令重。


下次却廣第五門中若善知識
彼善知識有其三品。一下品知識。知而不見
謂從種性乃至九地諸菩薩等知一切生皆有
佛性。雖復知之而為煩惱覆蔽己心不能得
見。二中品知識。所謂十住諸菩薩等知諸眾
生皆有佛性見不明了。如夜所見喻以顯之。
三上品知識。謂佛如來見一切生皆有佛性
見之了了。


下次超廣第八若說。復有見知
不見不知總以標舉。下別顯之。隨世語言。有
其男女瓶瓫車乘舍宅等事可以知見。名見
名知。依於聖人破相密語無男女等可見可
知。名不知見。


下次廣辯第七若施。有知不
見總以標舉。下辯其相。依教世諦有施可解
故名為知。知所捨財名知所施。知供三寶名
知供處。知受施人名受知者。知施為因後受
果報名知因果。知如是等名為知施。於第一
義無施可見故名不見。翻前可見。上來廣辯
[006-0761a]
下總結之。知有八種牒上所知。上亦有見且
舉其知。即是如來五眼所知結會餘德。前隨
世語見男女等是其肉眼。前以天眼見造善
惡受苦樂等是其天眼。前隨聖言不見男女
舍宅車乘及所施等是其慧眼。前見行緣及
常無常苦樂等相辨知眾生心根禪乘。如是
一切是其法眼。前知如來法身佛性是其佛
眼。


自下第二明無礙智。於中有二。一明菩薩具
八知見得四無礙。二迦葉白如佛光說梵行
品下就四無礙明得不得。前中迦葉初問起
發。能如是知得何等利。下佛答之文別有四
一明所得。得四無礙。二列四名。三廣辯相。四
聲聞緣覺若得是四無是處下就人辯足。菩
薩知見得四無礙是初段也法義辭樂第二列
名。義如別章。此應具論。


第三廣中五義分
別。依如地經。說四無礙有十一種。二總就二
諦觀入論四。二就自相。三就同相。四就行相。
五就說相。六就智相。七無我慢相。八大乘小
乘相。九菩薩地相。十如來地相。十一作住持
相。廣釋如彼。地持論中別有一門通前十二。
彼地持中說知教法名法無礙。知諸法相名
義無礙。此名二諦。為諸法相知法名字為辭
無礙。隨音異說名樂說無礙。今此且以五義
辯之。於中初番不與地持十地說同。後四麁
同地經所說。其五是何。一約教義以別四種。
知一切教及法名字名法無礙。知二諦義名
義無礙。知諸世論名辭無礙。隨字論者廣辯
字相。正音論者辯定語音。闡陀論者巧妙言
[006-0761b]
辭。如似此方詩頌之流。世辯論者廣辯世事。
依前三種起說自在隨人心欲名樂說無礙。
凡所演說無障礙者言辭流滑無有忽滯。不
可動轉言辭楷正。無所畏省所說決定。不畏
他人有已得失名無畏省難可催伏。是名下
結。


二約大乘小乘辯四。依如地經。了知一
乘名法無礙。知三乘別名義無礙。今此經中
知三乘別名法無礙。了知一乘名義無礙。有
斯左右。於一法中作種種名說不可盡名辭
無礙。依前名義種種異說多劫不盡稱人心
欲名樂說無礙。


第三約就無我慢相以辯四
種。初先正辯。依如地經。於第二義心無取著
名法無礙。了知世諦心無取著名義無礙。今
此經中於世諦法而不取著名法無礙。於第
一義心無取著名義無礙。有此左右。於法名
字知而不著名辭無礙。於說不著名樂說無
礙。何以下辯。若取著者不名菩薩返以釋之。
道言取著不名菩薩即顯菩薩法不取著。



葉白下問答重顯。迦葉先難。若不取著則不
知法以不取著難破有知。若知法者則是取
著以有所知難破不著。若知不著則無所知
雙牒以徵。雖言有知以不著故還無所知。云
何如來說知不著結非上言。下佛答之。初先
正明菩薩無著。以是緣下引說證成。前中初
言夫取著者不名無礙以為一門舉失顯得。無
所取著乃名無礙復為一門辯得異失。是故
以下廣上初門明著有失。於中初言有取著
者心無無礙。人非菩薩但名凡夫。何故取著
名凡下辨。句別有四。一明凡夫取著於色乃
[006-0761c]
至著識。二著故生貪。三貪故繫縛故不得免
生老病死及諸煩惱。是故下結。是故取著名
為凡夫結成向前人非菩薩。是取著者有前
過故名為凡夫。以是義下結成向前心無無
礙。以取著者貪縛義故無四無礙。


菩薩已
於無量劫下廣上後門明不取得。句別有六。
一明菩薩無量劫來知法知義。二知法義故
於色不著乃至於識。三不著故不生貪心。四
不貪故不為色等之所繫縛。五不縛故脫生
老死一切煩惱。六以是下結。上來正明菩薩
無著。以是緣下引說證成。於中初法次喻後
合。以是下結。


第四約就修多羅說相辯四
無礙。知字不忘名法無礙。於中初法。次舉六
喻。下合顯法。知彼字義名義無礙。雖知名字
而不知義舉劣顯勝。得義無礙則知於義辯
勝過劣。云何知下正辯其相。於中先問。謂地
下辨。先解向前法中六喻。後約顯法。自以言
辭宣說前義名辭無礙。於中初明以種種辭
演說一義亦無有義名辭無礙。猶如已下即
事以顯。此等世法假有實無故曰無義。何故
已下釋無所以。初先徵問。失義已下舉有顯
無。真實之義佛菩薩境。辭是凡境。所以無義
以是義故得辭無礙總以結之。說前辭義不
可窮盡名為樂說。


第五約就二諦觀入以別
四種。與地經中初總同矣。於此門中了知世
諦名法無礙。知第二義名義無礙。習毘伽羅
生智之論名辭無礙。修餘世論名樂說無礙。
所謂習前隨字論等。以此門中攝法寬多久
字乃窮。是故皆言無量劫修。


上來廣辯。自
[006-0762a]
下第四就人辯定。亦得名為簡大異小。於中
初明聲聞緣覺無四無礙。迦葉白下問答會
通。前中初先總明二乘無四無礙。何以故下
別明二乘無四無礙。聲聞緣覺不能畢竟知
辭義下復總明其聲聞緣覺無四無礙。就初
總中聲聞緣覺得四無礙無有是處正明不
得。九部經下拂權顯實明其不得。先舉昔權。
後拂顯實。


就下別中先問起發。昔時言得。
今以何義道其不得。下對釋之。於中先明緣
覺不得。後辯聲聞。就緣覺中初總明其無四
無礙。何故默下別明不得。是故緣覺一切無
下總以結之。就初總中菩薩度生修四無礙
舉大顯小。緣覺修寂。若化眾生但現神通默
無所說。云何當有辯小異大。別中先明無辭
無樂。何故默然徵前起後。下對釋之。於中先
明緣覺之人不能說法令人得燸。乃至不能
令人發於三菩提心。何以下釋。以無經故。是
故下結。不能說故無辭無樂。次明無法。句別
有四。一明其人。雖知於法無法無礙。二何以
下釋無所以。緣覺知字無字無礙。為是無之。
三何以下辨。前無字無礙所以。不知常住二
字故無。四是故下結。下明無義。雖知於義無
義無礙正明其無。真知義下舉大顯小成其
無義。以是下結。上來別解。是故緣覺無四無
礙總以結之。


下次別明聲聞無四。先問後
解。於中先明聲聞之人無三善巧。次別。後結。
上來別明二乘無竟。


下復總顯。聲聞緣覺
不能畢竟知辭知義略以摽舉。辭為樂本。義
為法原。故偏舉之。下別解釋。於中七句。前三
[006-0762b]
解釋無義所以。無自在智。知於境界無無礙
智。無有十力四無所畏無一切智。不能度於
十二緣河無清淨智。後四解釋無辭所以。一
不知根。二未能下不能知於應根之法。三不
知欲。四不能善下不能知於應欲之法。是故
下結。


上來廣辯二乘無竟。


下次會通。今言
異昔故須會之。迦葉先問。若聲聞等一切無
者牒佛今語。云何已下以今徵昔。雖舉舍利
及大目連為取拘絺。如其無下重復結徵。下
佛為會。文別有三。一對勝彰劣。明二乘人四
無礙智劣於菩薩故今說無。二我為凡下對
劣顯勝。勝過凡夫故昔言有。三聲聞人或得
一下以理辯釋。前中初先舉其喻事。如是已
下明實不等。下約顯法。第二句中初明為凡
說拘絺羅無礙第一汝問如是總以結會。第
三句中或得一者四無礙中趣得一種。二亦
如是。成前為凡說其第一。具四無礙成前不
及菩薩之義。


上來正辯四無礙竟。


下就無
礙明得不得。初說無得今人捨著。如來先為
純陀說下宣說有得使人證入。明無得中迦
葉初先難破有得成其無得。次佛述成廣明
無得。迦葉下復顯已問意。就初難中如佛先
說梵行品中菩薩知見得四無礙牒佛上言。
菩薩知見則無所得亦無有心言無所得辯正
道理。菩薩得正知見之時不取有相故無所
得。不取無相故亦無心。言無所得是菩薩下
以實無得破佛有得。於中先牒向前無得。若
使已下徵破有得。云何已下結非佛語。下佛
先嘆。後述其言廣明無得。有十復次。前九復
[006-0762c]
次以言遣相明其無得。後一復次以言遣言
明其無得。就前九中初一正就四無礙智以
明無得。後八傍就餘義說之。餘義是其無礙
眷屬。所以通辯。初復次中無所得者名四無
礙當相正辯。菩薩無礙證實方成。證實離相
故名無得。何以故下破遣有得成前無得。何
故徵問。下對顯之。得名為礙。礙名四倒。反舉
有得。情取名得。得妨實慧故名為礙。礙是常
樂我淨四倒故復指之。菩薩無倒故得無礙
破得顯無。是故下結。後八番中初就解惑相
對分別。第二生死涅槃相對。第三大乘小乘
相對。第四方等十一部相對。第五空定有心
相對。第六常樂我淨之法與彼無常苦無我
等八法相對。第七一門情理相對。第八大小
菩提相對。下還就此宣說有得。宜審記知。


就初對中句別有二。一當相正辯。無所得者
名為智慧。菩薩得慧故無所得。二破遣有得
成前無得。先舉有得。次明菩薩斷故無得。是
故下結。餘對例爾。文皆可知。上來九番以言
遣相明其無得。


第十番中汝問無得我說無
得以言遣言明無所得。咽咳舌齒和合出聲。
為問為說實則不有故無所得。若說有得是
魔眷屬非我弟子舉過勸捨。


自下迦葉顯已
問意。於中先明如來宣說無得之益。令多眾
生斷有相心。以是事下明已問意。


自下第
二次明有得。於中初先略明有得。如文殊等
詎有幾下廣明有得。前中迦葉先舉上偈請
問如來。以此偈中備含得義故舉請佛。下佛
答之。先明此偈普為一切。彰一切人悉有所
[006-0763a]
得。時文殊下彰彼文殊先已解知不須更說。
前中約對四人辯之。一明為化凡夫眾生而
說是偈。彰彼凡夫有所得義。凡夫之人現有
生死染污之法名為本有。現無出世涅槃淨
法說為今無。現無出世涅槃淨法故名本無。
現有生死染污之法說為今有。凡夫本有生
死之法三世常有無是處故當必除捨。本無淨
法三世常無無是處故當必得之。故非無得。
二亦為下明為聲聞辟支佛說。即顯二乘有
所得義。義同前解。二乘現有無常苦等名為
本有。現無諸佛常樂淨等說為今無。現無諸
佛常樂淨等名為本無。現有無常苦無我等
說為今有。二乘本有無常苦等三世常有無
是處故當必除捨。本時所無常樂淨等三世
常無無是處故當必得之。故非無得。三明此
偈為文殊說。言對文殊即是通為諸菩薩說。
即顯菩薩有所得義。義如前釋。四明此偈為
純陀說彰佛有得。純陀向前疑佛不得常住
之法。故對其人明佛有得。義如上解。以此會
通不但說佛。是以說言不但正為純陀一人。


下明文殊先已解知不勞更說。文殊將問我
知為說即得解者。道前三乘同性中說彼得
解也。以此驗求。明知文殊前有問意。但默不
彰。為此語者彰前偈義文殊解意不勞更釋。
欲使迦葉更為餘人啟請起發上來略辯。



廣論。迦葉先請。如文殊等詎有幾人簡勝
異劣。唯願更說為下啟請。下佛初先勅聽
許說。後為辯釋。文別有二。一正解前偈明佛
有得。二如來普為諸眾生下就佛化他明他
[006-0763b]
有得。前中八番。今先對上十無得法辯其同
異。然後釋文。言同異者。此八番中五番同上。
第一番中涅槃波若同前十中第二智慧第三
涅槃。第三番中常樂我淨同前第七。第六番
中畢竟空定同前第六。第七一乘同前第四。
第八方等同前第五。餘皆不同。何故不同。法
門無量趣舉皆得。


今初番中約就波若及大
涅槃宣說有得。文別有三。一釋偈中本有今
無。本有煩惱今無涅槃。即說本昔有煩惱時
以之為今。無涅槃者望方便淨無體故無。望
性淨果未顯故無。二解偈中本無今有。本無
波若今有煩惱。三若沙門下解釋三世無有
是處。本有煩惱三世恒有無是處故佛今斷
盡。此明有斷。即顯本昔所無涅槃及與波若
三世恒無無是處故今已證會。此明有得。


第二約就如來法身宣說有得。句亦有三。一解
偈中本有今無本。時但有父母生身無佛法
身。此乃如來法報兩身通名法身。望佛報身
無體故無。望佛法身未顯故無。二釋偈中本
無今有。三若沙門下釋三世有無是處義。本
時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是處故佛今
斷除。此明有斷。即顯本昔所無法身三世常
無無是處故佛今得之。此明有得。第三約就
常樂我淨宣說有得。三句同前。第四約就六
度明得。第五約就三十七品無邊之身以明
有得。第六約就空定說得。第七約就一乘辯
得。第八約就方等經典宣說有得。文皆三句。
類上可知。


自下次明化他有得。文別有二。
一略明有得。二迦葉言第一義諦亦名道下
[006-0763c]
廣明有得。又前略中就第一義明其有得。廣
中就通菩提涅槃以明有得。略中有三。一明
如來隨化眾生種種異說。二一切世諦若於
如來即第一下明佛化意。為使眾生得第一
義故說世諦。三是故汝先不應難下明諸眾
生因化有得非無現得。前中五句。一明如來
隨化眾生種種異說。二何以下釋。三明如來
所說不虛。四何以下釋。五明眾生因妄得益。
佛亦說之。初中如來普為眾生雖知諸法說
不知者。隨順世諦說知諸法。於第二義無法
可知故云不知。雖見諸法說不見者類同前
釋。此義如上八知見中具廣分別。有相之法
說無相者。世諦有相於第一義宣說無相。無
相之法說有相者翻前可知。實有無常說有
當者。生死無常宣說其中有常法性。常說無
常翻前可知。又如佛說三十三天常樂我淨。
此亦是其無常說常。如來實常隨化示滅。此
亦是其常說無常。樂我淨等類皆同爾。三乘
說一一說三者隨化三乘。就實論一真實一
乘隨化分三。略相說廣廣說略者如上文說。
十二因緣總名有為名廣說略。一有為中開
分十二名略說廣。如是一切。


此前就經。下
就律辯。四重之法說偷蘭者如僧祇律。盜人
四錢三角已上名波羅夷。四分律等說為偷
蘭。是事云何。彼說十九摩沙迦成一吉利沙。
一吉利沙分為四分。盜得一分即名犯重。是
故說為四錢三角。摩沙應是古大銅錢。偷蘭
遮法說四重者翻前即是。犯說非犯非犯說
犯者。如八不淨儉畜非犯豐則成犯。如是一
[006-0764a]
切。輕罪說重重說輕者。如四分中於他財物
燒埋壞色犯波羅夷。十誦律中犯越毘尼突
吉羅罪。又四分中著白色衣犯波逸提。不點
而畜犯突吉羅。僧祇律中著白色衣犯突吉
羅。不點而畜犯波逸提。又四分中說有女人
父母夫主不聽強度。其和上尼犯波逸提。僧
祇律中說犯僧殘。諸如是等名重說輕輕說
重也。何以下釋。明見根異故說不同。餘句可
解。


自下第二明佛化意。為使眾生得第一義說
前世諦。於中四句。一明向前所說世諦若於
如來即第一義。二何以下釋。如來為顯第一
義諦宣說世諦故即第一。三亦今下明為第
一說世諦意。為使眾生得第一義故為第一
宣說世諦。先順後反。四如來有時演說世下
辯明如來化意難測。如來說世眾生謂佛說
第一者。如佛昔說苦集滅道。小乘眾生取為
真諦。有說第一眾生謂佛說世諦者。如說佛
性為陰界入十二緣等。眾生便謂同已所解
取為世諦。下結難解。此唯佛境非二乘知。為
此語者欲使眾生於向異說不應定執取為世
諦。佛意皆為顯第一義。


自下第三明諸眾
生因化有得。於中有二。一呵前顯後。如來說
法為令眾生得第一故不應難言菩薩無得。
二菩薩常下舉彼菩薩得第一義成前不應。


自下第二廣明有得。向前宣說得第一義。未
說得道菩提涅槃。故下辯之。迦葉先難。有得
乖上所以難之。於中先牒向前所得第一義
諦。共道菩提涅槃相即。即顯此三皆有得義。
[006-0764b]
下就設難難破有得。前中初言第一義諦牒
上所得。第一義諦下即道。道者外國名曰末
伽。如四諦中所說道諦。菩提胡語。此亦名道。
此二何別。通則是一。別則末伽是其因道。菩
提果道。外國名多。因果二道別立名字。此方
名少。顯法含通。故因與果通名為道。涅槃是
滅。此三通於性淨方便。今此所論即於性淨。
云何第一亦名為道。解有三義。一體義虛通
即名為道。二約人分別。凡時實義據聖望之。
體無壅障即名為道。三約修分別。凡時實義
從緣顯了說之為道。亦名菩提及與涅槃義
皆同爾。下就設難。難辭有二。一明此三常故
無得。二夫道者非色已下明此三法無相無
得。前中四句。一明此三得則無常。二何以下
明此三法常故無得。先徵後解。解中初法。後
以喻顯。三如世物下成向初句明得無常。先
喻後合。四法若常下成向後句明常無得。先
法後喻。第二無相無得難中先明道法無相
無得。後類菩提及與涅槃。


下佛答中如是
如是印前第一名道菩提及與涅槃。道有二
下釋名後難明其有得。文還有二。一對前難
明常而有得。二道之性相實不生下對上後
難明無相有得。前中三番。一就道等各分二
種常與無常。二就人以辯。言外道道名無
常者。八禪等智是其凡夫外道所修名外道
道。是無常也。內道常者。三乘聖道同名為常。
以不退故。內中更分小乘無常大乘是常。今
略不論。菩提之中小名無常。大名為常。小乘
菩提性是生滅故說無常。外道法中令無菩
[006-0764c]
提故不就論。就涅槃中外脫無常內脫常者。
外道凡夫六行斷結所得無為名外解脫。退
轉不定故曰無常。三乘聖人所得涅槃名內解
脫。不退故常。內中細分。小乘無常。故下文言
聲聞涅槃但有樂淨而無我常。大乘是常今
略不辯。三牒取前常就明有得。偏牒大乘道
等三事。不開小乘。於中先牒。一切生下及
明眾生惑障不得。而眾生下順明眾生修道
能得。先辯後結。


就明無相有得之中先明
道等無相而有。如其無下就有明得。前中初
法次喻後合。合中具三。法說文中但明其道。
餘略不論。道之性相實不生滅不可捉持明
道無相。雖無色下明其有用。道實有體。體相
難彰舉用顯之故言有用。喻中先明眾生心
識無相而有。以類道等真法是有。此文良驗
宜審記知。


以是義下舉說證成。於中初明
心如城主。次明須護。先反後順。以不護下明
護有益。先反後順。下雙結之。得名真實結明
前益。護者得彼人天涅槃名為真實不護不
得名不真實結明前損。上來喻顯。道下合之。
明此三法亦有亦常是以可見。


自下第二就
有明得。文別有四。一略明有得。二見有二下
廣明有得。三以是因緣我於往昔告舍利下
引說證得。四迦葉言下釋經顯得。略中初言
如其無者云何能斷一切煩惱難破無義成有
可得。以其有故了了知見正明有得。


廣中
初先汎舉二見。先舉。次列。後辯其相。如人眼
根清淨已下約此二見明其有得。先立見喻。
次約顯法。下明菩薩雖見不取。文皆可知。
[006-0765a]


就引證中文有四句。一明世間不知見覺諸佛
菩薩能知見覺。二明世間所知見覺諸佛菩
薩亦知見覺。三約前二明凡異聖。四約前義
辯聖異凡。前中初言以是緣者。以佛菩薩見
道菩提涅槃因緣。昔告舍利一切世間不知
見覺諸佛菩薩悉知見覺。此三何別。通釋是
一。於中分別義有多含今此且以兩門分別。
一就行分別。二約位別。言就行者聞慧為知。
思求稱覺。修證名見。又聞及思通名為知。修
觀明白說之為見。證會名覺。又聞思修通名
為知。證照名見。於前二後重觀名覺。言約位
者地前名知。初地名見。二地已上重觀名覺。
亦得地前名之為知。十地名見。佛地名覺。第
二可知。第三段中約對前二明凡異聖。世間
眾生不知見覺亦不自知不知見覺。對上初
段明癡異聖。世間眾生所知見覺便自說言
我知見覺。對向後段明慢異聖。第四段中辯
聖異凡。如來一切悉知見覺亦不自言。順明
如來異於凡夫。於中先明有慧異凡。亦不自
言我知見覺無慢異凡。次類菩薩。何以故下
反明如來異於凡夫。後類菩薩。


自下第四
釋經顯得。釋前所斥證中之義。人即就此別
更建立知見覺義以為梵行。諸是辯行佛皆
標舉。若知見覺別是梵行。佛何故不舉斯應
別舉。復有梵行謂知見覺乃重解向前所斤
昔經中義。何得別立斷經意勢。於此文中有
兩問答。前一問答解前經中世間不知不見
覺法。并辯世人知見覺法以顯菩薩能知見
覺。後一問答解前經中世間不知菩薩能知
[006-0765b]
異世間義。前中迦葉先問起發。如來次辯。迦
葉下復荷恩讚嘆。如來辯中文別有四。一辯
出世間不知見法。初就佛性明世不知。先順
後反。次就十二部經等法明世不知。先順。後
反。是名下結。二辯出世間知見覺法。先問。次
辯。後總結之。三明菩薩能知見覺。四舉謗者
得罪成前是實。菩薩如是知見覺已若言不
知為虛妄等。對向後段能知見人明謗得罪。
若男女下對向初段所知見法明謗得罪。此
過深重。懼人為之。故佛廣辯今人捨遠。自
下迦葉聞前所說荷恩讚嘆。經家先舉。下列
嘆辭。辭有四偈。前二對上謗者得罪嘆佛能
救。後二對上如來辯說知見覺法令菩薩知
嘆佛能益。前兩偈中初之半偈嘆佛有慈。後
一偈半嘆佛有悲。善拔眾毒故稱大醫明未
治者如來能治。後之一偈明已治者佛令不
起。於中前半舉劣顯勝。後之半偈辯勝過劣。
後兩偈中初之一偈約喻顯法。後之一偈當
法正嘆。


自下第二解前經中世間不知菩薩
能知異世間義。迦葉先問。如佛所說一切世
間不知見覺菩薩能者牒佛昔言。下就此言
進退兩徵。初問菩薩若是世間不應說言世
間不知菩薩能知。後問菩薩若非世間有何
等異。


佛答有二。一明菩薩是世非世。二汝
言已下辯明與世同異之義。前中菩薩亦世
非世略以標舉。下辯其相。善趣菩薩未知見
覺名為世間。種性已上能知見覺說為非世。


後中汝言有何異者牒前問辭。次許宣說。下
廣辯之。先就同前世間菩薩以明不異。初聞
[006-0765c]
是經信敬發心是則名為世間菩薩舉不異
人。一切世間不知見覺如是菩薩亦同不知
顯不異相。信敬發心非不異世。今此偏就未
知見覺說為同矣。菩薩聞是涅槃經下就上
所辯非世菩薩以明其異。聞是經已知有世
間不知見覺應是菩薩所知見覺聞慧異世。
知已即思我當云何方便修習得知見覺思慧
異世。


覆復念下修慧異世。於中初明自分
之行異於世間。六念已下勝進之心異於世
間。


前中初明自利行異。若我弟子受持讀
誦大涅槃經有破戒下外化行異。自中有三。
一明菩薩始修三學修在地前。二以修慧故
所受持戒牢固已下約就三學明其行修次第
成義。成在地上。三菩薩淨戒五法佐下辯
明菩薩能成所以。


初中先戒次定後慧。戒
中四句。一因前思惟便得正知。知由淨戒。二
因知正修故於未來戒常清淨。三明修利。以
戒淨故常無憍慢邪見疑網。終不言佛畢竟
涅槃。四是名下結。


定中三句。一結前生後。
戒即淨已次修淨定。二明修益。益有二種。一
得正念不忘之益。次修定故正念不忘總以
標舉。所謂下別。一切有性是其理法。十二部
經是其教法。諸佛世尊常樂我淨是其果法。
安住方等悉見佛性是其行法。於此四法憶
而不忘。二得淨慧證空之益。以修定故得十
一空。此二合為第二修益。三是名下結。



中亦三。一結前生後。戒定已。備次修淨慧。二
明修益。以修慧故破四身見趣入出世。且約
色說。初不計著身中有我即是不計色中我
[006-0766a]
也。我中有身即是不計我中色也。是身是我
即是不計色為我也。非身非我即是不計色
為我所。就色既然。乃至就識類亦同爾。今此
文中總就五陰故但說四。若就五陰歷別論
之便有二十。分別起處便有六十五種計我。
相狀如何。於五陰中先就色說。色陰望餘有
其十三。有人宣說色體是我即以為一。有人
宣說色體非我但是我所。此我所中即有四
種。有人宣說受陰為我。色陰與彼受我為所。
乃至有人說識為我。色陰與彼識我為所故
有四種。通前為五。有人宣說色者是其我之
窟宅。我居其中。於此門中即有四種。有人宣
說受陰為我來住色中。乃至有人說識為我
來住色中。故有四種。通前為九。有人宣說我
者是其色之窟宅。色住其中。於此門中亦有
四種。有人宣說受陰是我色來入中。乃至有
人說識是我色來住中故有四種。通前十三。
最初我見。後之十二是我所見。色望餘陰辯
之既然。餘陰相望辯之類爾。五陰之中各有
十三。是故通說有六十五。此等諸見修慧悉
斷。三是名下結。此地前行唯得說三。不得分
十。未見性故。


自下第二次明行修次第成
義。初先略辯。迦葉言下問答廣顯。略中十階。
始從持戒乃至見性。准下少一得大涅槃。通
彼合有十一階矣。此十一中前十是因。後一
是果。就前十中初四是其戒學差別。次二是
定。後四是慧。然今文中先明持戒。次即就戒
結異世間。後明不悔乃至見性。下復就之結
異世間。前明戒中初先法說。以修慧故戒牢
[006-0766b]
不動。次喻。後合。爾時下結。是名已下結異世
間。下明不悔乃至見性及後結異。文顯可知。


廣中先問。下佛為辯。於中初先舉失顯得。
即是明世異於出世。先辯後結。辯中初明世
戒不淨翻前第一。先總標舉。何以下釋。四義
釋之。為於有者凡夫持戒為三有果。所以不
淨。性不定者易可退敗。不畢竟者體非精上。
此三劣也。不能廣益彰其狹也。次是下結。餘
無悔等文顯可知。


菩薩淨下辯勝過劣。即
是出世異世間義。先辯後結。辯中初明菩薩
戒淨翻前第一清淨戒者。戒非戒故翻前世
間戒不清淨。不取戒相名戒非戒。非為有者
翻前為有。定者翻前性不定也。言畢竟者翻
不畢竟。為眾生者翻前不為。是名下結。



明不悔。於中初法。次舉三喻。下合顯法。



明歡喜。於中有三。第一正明持戒歡喜。初法
次喻後合可知。


第二反舉破戒不善對以顯
前。亦先法說。次喻。後合。三如牧牛下雙就二
人明憂明喜。初先立喻。譬如二女喻持犯人。
牛喻如來。從佛受法名牧牛女。一持酪瓶一
持漿瓶喻彼二人所受戒法。瓶喻自身。酪之
與漿正喻戒法。破戒之人於所受中未有出
生。如彼酪中未有出生故說為酪。持戒之人
於所受中已多出生故說如漿。俱共至城齊心
趣果。而欲賣者行因貿果。於路脚䟝二瓶破
者喻彼二人身壞命終。因盡脚跌。果喪瓶被。
一喜一愁喻彼二人欣慼不同。持戒之人於
所受戒已多出生。所失微少所以歡喜。破戒
之人於所受戒未有出生。所失利大所以愁
[006-0766c]
惱。下合顯法。持戒破戒亦復如是合前二女。
持戒心喜合持漿女。瓶破歡喜破戒不喜略
不舉合。次明悅樂。於中初明因喜生樂。迦葉
言下對喜辯異。先問後辯。辯中四番。一約因
別。二約果別。觀於生死知已不受所以生喜。
觀大涅槃知已定得所以生樂。三就體別。下
喜上樂。四約法。別有漏世共離之生喜。無漏
不共得之生樂。餘者可知。是名淨戒非世間
戒就初以結。


自下第三辯明菩薩能持所以。
先辯後結。辯中具有六種五法。前四修始。次
一修次。後一修成。就前四中初一五種是助
戒法。先舉後列。離五蓋故是助定法。如別章
釋。後二五種是助慧法。所見清淨離五見故
明其離見。見淨攝治。離見除障。身見邊見邪
見戒取及與見取是五見也。心無疑網離五
疑故明其離疑。無疑攝治。離五除障。先舉後
列。修次攝成文顯可知。是名已下結異世間。


上來第一自行異世。下明利他。先辯後結。
辯中四番。前之三番舉過勸捨。後之一番舉
得勸修。就前三中第一不得破戒傳經。第二
不得調戲輕動。第三不得非法說經。初中有
四。一破戒傳經生人譏呵。二緣是下由譏呵
故隨於地獄。三受持下如來呵責。四如是人
下如來誡約。寧不受讀不得破戒而傳是經。
第二番中句別有五。一如來誡約。有說經者
不得調動。二身為下辯調動相。三若我下明
調動持經生他譏毀。四令他隨獄。五如來結
呵。則是眾生大惡知識。第三番中句別有四。
一如來誡約。有傳經者一切不得非法宣說。
[006-0767a]
莫非時者觀前眾生憂惱病患貪著諸欲無心
求時不得為說。莫非國者小乘國中不得宣
說。莫不請等直言可知。莫滅法者不得彼此
共相非毀。言莫熾燃世法說者不得教人習
學此經求世名利。二明非時乃至熾燃生世
譏呵。三令他隨獄。四如來結呵。就下舉得勸
修之中句別有四。一教說者當淨其身。於中
先舉十種所為。後勸淨身。其十種中前九為
成阿含教行。後一為證。就前九中初一為受。
後八為說。八中前五為說大乘。後三說小。
大中初言說涅槃者說佛果法說佛性者宣說
理法。說祕藏者是前二詮。說大乘者宣說行
法。說方等者是大乘詮。下說小中說聲聞者
是聲聞人有為之行。說辟支者說緣覺人有
為之行。說解脫者說前二乘無為涅槃。見佛
性者自欲求證。欲為此事當先淨身。二以淨
身無人譏呵。三無人呵故敬信發心。如來結
歎。則是眾生善知識等。是名已下結異世間。


自下第二就勝進心明異世間。先問次辯。後
總結異。辯中初先總舉六念。守境名念。佛等
六種生念境界故名念處。次列六名。義如別
章。此應具論。六中前三是所學法。次二所行。
後一所求。下廣釋之。先明念佛。初問。次辯。
後總結之。辯中有二。一念佛果。二何故如來
乃至婆伽有是名下念因成果。前中先明所
念佛德。若男若女能如是下明能念益。就所
念中初列十種名稱功德。常不變下舉德顯
名。云何名如來下依名辯德。初中如來乃至
世尊是佛通名。一切諸名皆有通別。佛亦如
[006-0767b]
是。釋迦彌勒無量壽等是其別名。如來等十
是其通名。化相須分故立別名。實德齊同故
立通稱。通德無量。依德施名名亦無邊。今據
一門且論十種。十中前五自德之名。後五是
其化他德號。自中初二以為一對。前一道圓。
後一滅極。言如來者多義如下。依龍樹釋。乘
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如來。言應供者多義
如下。要而論之。證滅相應故名為應。復應供
養供名為應。後三一對。前二因圓。後一果極。
就前二中初一解圓。後一行圓。正通知者多
義如下。當相論之。理無偏邪故名為正。於理
窮照說為遍知。明行足者多義如下。明是證
行。行是教行。證心清淨離闇稱明。曠集諸善
說之為行。此二圓滿名明行足。言善逝者多
義如下。當相論之。善者名好。逝之言去。如來
好去故云善逝。如來德滿更何處去。如言好
去雖無去處非不能去。如劫盡火雖無所燒
非不能燒。此亦如是。


下利他中初四是別。
世尊是總。別中初一明化他智。善解世間名
世間解。次二明其化他之能。調御丈夫能調
物心。佛自丈夫能調丈夫。是故名為調御丈
夫。天人師者能授以法。能以善法匠益天人
名天人師。如來實是六道之師。人天益多故
偏說之。佛者明其化他行德。此翻名覺。自覺
覺他覺行窮滿故稱為佛。言世尊者。佛備眾
德為世欽重故號世尊。


自下第二舉德顯名。初明自德。大師子吼明
利他德。大沙門下復明自德。於中初明福德
殊勝。無師已下智慧深妙。句別有十。初句總
[006-0767c]
嘆無師自悟。中八別顯。言疾智者知法峻利。
一念能知。一切諸法。言大智者知法深廣。此
二為門。利顯前疾。餘顯前大。所知淵深故名
深智。出障清淨名解脫智。高出餘人名不共
智。知法寬多名廣普智。位分高極名畢竟智。
智成總結。人中象下復明利他。人中象等明
佛人尊。調人師下明能益物。能調物心名調
人師。以法惠人名大施主。以法匠世名大法
師。此句是總。下別顯之。別中九句。前八能
知。後一能說。前八猶上七善法矣。以知法者
是上知法。以知義者是前知義。以知時者是
前知時。以知足者是前知足。以知我者是前
自知。知大眾者是前知眾知性知根知尊卑。


自下第三依名辨德。解如來中先問後釋。
釋中三番。一約教辯釋。如過去佛所說不變
略以標舉。云何下釋。二約證辯釋。六波羅蜜
是能證行。十一空者是所證理。三約權實二
德辯釋。隨宜開三是佛權德。壽命無量是佛
實德。


解應供中先問後解。解中有五。前三
就其自德說應。後二就其化他說應。就前三
中初一通舉一切世法明佛應斷。次一就前
一切法中簡取四魔麁重之過明佛應斷。後
一就前四魔之中簡取煩惱增上重惡明佛應
斷。就後二中初一明佛應化眾生。後一明生
應供如來正遍知中先問後釋。釋中有五。前
之四番明大異小。後之一番舉小顯大。就前
四中初二明其捨邪歸正。前句明捨四倒煩
惱後句明捨苦行邪業。正名苦行釋其正也。
苦行正見外道所修是故名正。又此苦行正
[006-0768a]
是苦因故名為正。遍知苦行定有苦果明佛
離也。次一復次捨凡入聖。正名世中舉其正
義。斷常世邊非斷非常是世間中。中故稱正。
下明遍知。知修中道得大菩提故曰遍知。下
一復次捨小歸大。正名可數舉其小也。可數
可量正是小乘故名為正。言遍知者不可數
等明佛捨小住大乘也。下一舉小顯大可知。


解明行中先問後釋。釋中有四。初一據果尋
因以釋。明者是其菩提善果。行足是因。乘戒
慧足得菩提果名明行足。戒者是福。福有無
量。離惡為首故偏舉戒。慧者是智。福智具足。
故得菩提。第二偏就果德以釋。明呪行吉足
者名果是名世義舉世語義。下約顯法。呪名
解脫吉名菩提果名涅槃名明行足。三就從
因趣果以釋。明光行業足者名果是名世義
舉世語義。下約顯法。所言光者名不放逸是
起行心。業名六度是所起行。此二是因得菩
提果。四就行修入證以解。前解明義。正是證
體。三明舉數。次列三名。菩薩明者因中證智。
言佛明者果中證智。無明明者是所證理。理
非智慧故曰無明。能生智明從其所生故復
稱明。故論說言說智智處俱名波若。如世五
欲生欲名欲。下辯可知。後釋行足從修入證。
行者為生修諸善業是證方便。足者見性是
入證矣。以是下結。


解善逝中先問後釋。釋
有三義。第一偏就果德以釋。善者名高逝名
不高是世間義舉世語義。下約顯法。高名菩
提位分高出。不高佛心。佛心無慢。是故下結。
二就發心趣果解釋。善名知識逝者名為善
[006-0768b]
知識果是世間義舉世語義。次約顯法。善知
識者即初發心明起願因。果名涅槃明其得
果。下重顯之。不捨初心得涅槃者得大涅槃
不捨菩薩所行故也。是故下結。三就證性得
果以釋。善好逝有是世間義舉世語義。次約
顯法。好名見性是其證行。有名涅槃明得果
也。下重顯前涅槃有義。今此借彼世俗有名
而顯涅槃。恐畏世人取同世有。故須拂遣以
顯非有。於中初法。涅槃非有諸佛因世說言
有者。涅槃離相涅槃離性故言非有。非令無
法。言離相者無有自相亦無他相。言離性者
萬德同體互相集成。未有一德別守自性。雖
復非有。諸佛借彼世俗有名而演說之。次以
喻顯。如世間之實無有子。因他有子說言有
子。亦如世人實無有道。因他出世聖人有道。
宣說世俗凡夫有道。下合顯法。涅槃亦爾實
無有相因世間有說之為有。諸佛成下約法
顯人。


世間解中先問後釋。釋中六番。初一
約就五陰世間明佛有解。第二約就五欲世
間明佛有解。第三約就國土世間明佛有解。
第四約就眾生世間明佛有解。第五約就八
法世間明佛有解。世名蓮華解名不污是名
世義舉世語義。次約顯法。蓮華如來言不污
者如來不為世法所污。利哀毀譽稱譏苦樂
是世八法。是故下結。第六通約一切世間明
佛有解。此為明佛通論菩薩。又世間解名佛
菩薩略以標舉。解世間故名世間解。何以下
釋。初法次喻。因食得命名食為命因從果稱。
諸佛菩薩解世間故名世解者果從因稱。有
[006-0768c]
此左右。下合可知。


無上士中先問後釋。釋
中五番。此五是彼地持所說七無上中五無
上也。初一無斷是斷無上。第二無諍是正無
上。彼有四正。謂正威儀正戒正見及與正命。
此中無諍是彼正見。第三門中語不可壞是
智無上。寄言顯之。第四上座是身無上。第五
門中無新無故是住無上。彼道無上神力無
上此中略無。


解調御中先問後釋。釋中初
言既自丈夫以為一門。復調丈夫復為一門。
實非丈夫非不丈夫因調丈夫故名丈夫顯上
初門。一切男下顯向後門。於中先明所化丈
夫。後明如來能調之義。前中初言若男若女
若具四法則名丈夫總以標舉。何等下列。具
足下結。若有男子無此四下舉非顯是。就明
如來能調之中初先法說。次喻。後合。御者調
馬無有定下明佛過世。


天人師中先問後
辯。辯中初先明佛是師。天者已下解佛以為
天人師義。前中初明因法教人故名為師。昔
未得下果法教人故名為師。因中初先教人
修善。次教離惡。後總結之。善中初先汎舉二
師。善教惡教列其名字。諸佛已下明佛菩薩
為世善師。初先正教。何等已下辯出善體。教
離惡中先教眾生遠離身惡正教遠離。何以
下釋。釋中有二。一明身惡可離故教。先順後
反。二若眾生下明離有益是故教離。先反後
順。下教果中昔未得等九句別教。是故下結。
解佛以為天人師中初六復次廣解天義。次
四復次廣釋人義。人天多義且舉斯耳。下解
如來為天人師。初先標舉。何以下釋。是故下
[006-0769a]
結。


就解佛中先問後釋。佛者名覺翻名總
釋。自覺覺他別以顯之。譬如已下顯自覺相。
先喻後合。覺有兩義備如上辯。今此偏就覺
察釋之。是故下結。


次釋婆伽。先舉後解。七
義釋之。前舉世尊此解婆伽。皆是佛號。趣舉
皆得。前明所念。若男若女下辯明能念之利
益也。


上來念果。自下第二念因成果。何故
如來至婆伽婆而有大名徵前起後。下對釋
之。於中有四。一與佛因行。二是故下明行得
果。三又復下舉佛因心。四是故下明心得果。
初中先明敬上之行。常為生下攝下之行。先
修六度。後起無量。第二得果文顯可知。第二
心中初修信等常為法利不為食利。次持經
法為安眾生不自為己。何以下釋。先開三門。
修出世心是第一門厭有為心。出家心者是
第二門求善之心。無為心者是第三門趣理
之心。下廣顯之初十五心。廣前出世。無量心
下有其六心廣前無為。調心已下三十一心
廣前出家。於中初有二十四心是自利心。無
聲聞下七心利他。


廣念眾生。故無聲聞緣
覺之心。知諸眾生根欲性等名善知心。知於
法界名界知心。知眾生界名生界心。知諸世
界名住界心攝化自在名自在界心。第四得
果文顯可知。


是名念佛總以結之。


就念法
中初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初先思法最勝。
因是已下彰法功能。唯此已下辯法體相。與
上諸佛法身相似。求相叵得而有大用。



中初問次辯後結。辯中初言諸佛聖僧如法
而住總顯其相。諸佛方始僧行究竟故亦名
[006-0769b]
僧。下別顯之。受正直法起行之始。隨順修行
起行之次。不可覩等明修成相。先明德體。一
切生下辯其德相。一切眾生良祐福田利他
德勝。雖為已下自德殊勝。


戒中初問次辯
後結。辯中初先明戒體相。若住是戒得須陀
下明持所為。前中初言不破不漏不壞不雜
辯其戒相。不犯四重名為不破。不作四重前
後方便故曰不漏。不犯餘戒名為不壞。離餘
方便故稱不雜。雖無形等辯其戒體。雖無
形色而可護持不同眼根所對之色。雖無觸
對善修可具不同耳等所對之色。依如毘曇。
是法塵中無作之色此經下文數處但說五根
五塵十種之色。不說有其無作之色。良以受
戒但是色法而無色事故不說之。此義至下
諍論之中更別論之。此前明受。無過咎者明
其持戒。諸佛菩薩之所歎下明其戒能。先法
後喻。


持所為中初不求小。何以下釋。若我
住戒得菩提下明其求大。何以下釋。


施中
初問。次辯其相。後指雜葉。辯中有四。一略辯
施能。能為阿耨三菩提因。二佛菩薩親近修
下起意修習。三若不施下廣辯施能。四佛菩
薩修集已下起意修集。第三能中有其四種。
一能嚴四眾。以財攝故四眾敬從故曰能嚴。
二能伏煩惱。三為十方眾生稱讚。四能得果。
謂得常樂我淨四義辯力無礙。


就念天中初
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初明不求生天。何以
下釋。後求義天。何以下釋。是名菩薩非世間
下總結異世。


品初至此廣論梵行。下歎經勝令人修學。於
[006-0769c]
中初先歎經殊勝令人修學。無上佛法住當
久下辯經興廢令人護持。前中有二。一當法
正歎。二以何義故復名菩薩不思議下寄人
顯勝。前中如來初以此經對餘小經比校顯
勝。迦葉後領。前中初言若我弟子受十二部
及以受持大涅槃經無差不然正比顯勝。何
以下釋。以是下結。自下迦葉領解述歎。涅槃
不思領歎前經。佛法眾僧不思議者述歎所
說。菩薩不思述歎修人。菩提涅槃不思議者
歎人所得。


就下寄人顯勝之中迦葉先問。如來次辨。迦
葉後領。辯中初明世間菩薩依經起行不可
思議。菩提不可以喻比下明出世間菩薩依
經成德不思。世間菩薩有三種心是故不思。
一求菩提心。二又菩薩見生死過非是聲聞
緣覺及下念眾生心。三無量眾生發菩提心
見生死過即便退下厭有為心。出世菩薩亦
有此三。至時當辯求菩提中初辯後結。辯中
有四。一讀此經故雖無人教自能發心。二既
發心下明依此經能起精進。三正使下明依
此經發心不退。於中初先過重自要不捨念
心。何以下釋。釋中先舉無益之苦用以自誡。
若我為於菩提已下明有益苦理必須忍。四
我為菩提正使碎身如微塵下明依此經精進
不退。於中初先過重自要不捨精進。何以下
釋。釋中初明精進能為菩提之因故不應退。
如是菩薩未見以下舉始況終。上來廣辯。是
故已下結成不思。


念生心中初先法說。次
喻後合。法中有二。一見生死過二乘不及而
[006-0770a]
能為生受苦不厭故名不思。二為眾生地獄
受苦如三禪樂甘處不厭故名不思。喻合可
知。


厭有心中有六復次。一於生死勇猛不
退故不可思。二若有人言我能浮下能度生
死。三有人藕根。懸須彌下稱量生死。四已於
無量阿僧祇下正見生死。五從如人入水已
下處苦不害。六人有三下受生不惑。具斯六
事故不可思。


初中無量眾生發心見生死過
即便退沒舉劣顯勝。菩薩不下辯勝過劣。雖
未階下牒以歎勝。名歡喜地為初不動。


第三
段中文別有四。一如來立喻反問迦葉。有人
說言我能渡海可思議不。迦葉答佛明其不
定。若阿修羅渡則可思。人渡不思。或思不思
略以答之。何以下釋。此明修羅能渡可思喻
佛如來能渡可思。第二如來就人重問迦葉
答佛明其不定。聖渡可思凡渡不思。此明聖
人能渡可思喻明地上菩薩能渡是可思議。


第三如來就凡重問。彼答不思。第四如來約
後所答辯明地前始行菩薩能度生死不可思
議。於中先明凡不能渡。後顯菩薩能渡不思。


第三段中如來初先立喻反問。有人藕絲
懸須彌山可思議不。迦葉正答明不可思。下
佛約之明此菩薩一念能量一切生死不可思
議第四段中辯明菩薩常觀生死無常苦等。
而於其中為諸眾生分別佛性常樂我淨。雖
說常等而於生死不起倒見是故不思。



五段中辯明菩薩行業清淨在生死中不為其
害是故不思。先喻後合。


第六段中辯明菩
薩於受生時正知入胎不同世人是故不思。
[006-0770b]
於中初先舉凡顯聖。先舉。次列。後辯其相。下
明菩薩不同彼凡為是不思。


下明出世菩薩
不思。亦有三種。一證菩提行。二益眾生行。三
離有為行。初中菩提不可喻比所證深也。菩
提真性離相無為故不可比。如維摩說寂滅
是菩提滅諸相故。不觀是菩提離諸緣故。不
行是菩提無憶念故。無比是菩提不可喻故。
如是等也。心亦不可以喻比者證心寂滅無
相無緣故不可比。而可說者菩提及心雖不
可比而得宣說。心證菩提故不可思。良以是
心本從緣染。後息妄染。內照實性所以可說。
行證之時法從心現。不從外來。故無師諮而
能自得阿耨菩提。


得是法下是其第二益眾
生行不可思也。


有身離下是其第三離有為
行不可思也。於中初先隨相說離。不見一下
就實明離。前中初先標列三業。身離非口是
其身業。口離非身是其口業。非身非口而亦
遠離是其意業。三業相異故皆言非。下辯可
知。就實離中初就身說。菩薩不見一法是身
不取身相。不見是業不取殺盜邪婬業相。及
離主者不取離行及離者相。而有離者離前
相故諸業永無畢竟不起故云離矣。是故不
思總以結歎。次就口說。類身可知。下就意說。
從身離身從口離口簡前異後。從慧遠離非
身非口簡後異前。下正辯釋。先明無離。而自
說下後明有離。是故不思總以結歎。前中初
先明慧無離。次菩薩終不生已下明無離想。
慧無離中初先正辯。慧不能破火不燒下類
顯餘法。前中初言實有此慧然不能令菩薩
[006-0770c]
遠離略以標舉。得此慧時見法平等。以平等
故不見智慧以為能離。亦無煩惱以為所離。
故不能令菩薩離矣。何以下釋。初先徵問。問
意可知。無一下釋。無有一法能壞能作明無
能離。智慧空故無法能壞。我人空故無人修
慧故無能作。有為法性異生異滅明無所離。
此名三毒為有為法。此有為法念念生滅則
無自性故便無所離。是故下結。


類餘法中
先明無能。以有為下明其無所。前中初言慧
不能破牒前類後。火不燒下明後同前。於中
初先類顯色法。生不能下類顯非色非心之
法。此乃類顯法外四相。義如下釋。貪不能下
類顯心法。此等皆空故不能矣。就無所中以
有為法生滅無性故無所燒乃至無癡。上來
就慧廣明無離。下明無想。以法無故菩薩不
念我慧破惱。


前明無離。而自說下就前無
離以明有離。得此解時一切煩惱終不起故
以有此德是故不思。


自下迦葉領解述歎。我
今始知菩薩不思領歎前人。佛法眾僧大涅
槃經不可思議歎其所學。及受持者歎持經
人。菩提涅槃不可思者歎所持法。亦可歎其
所得法矣。


上來歎勝。自下第二辯經興廢
令人護持。文別有五。一明涅槃經興廢所由
令人護持。二我親從佛聞是義下明涅槃經
常在不滅令人敬舉。三若佛初出來有弟子
解深義下汎明餘經興廢所由令人護持。四
我法滅時聲聞弟子或說有神或說神空下汎
明餘經常在不滅令人敬學。五爾時大眾聞
是語已啼即止下明諸大眾聞法不滅發心修
[006-0771a]
學。初中迦葉先請起發。無上佛法幾時而住
請問興時。幾時而滅請問廢時。下佛為辯。先
明興時。若大涅槃有是五行聖梵天等修行
故興。有能受等傳教故興。先自讀誦。後令他
敬。爾時下結。下明其廢。我諸弟子犯戒造惡
無行故廢。萬能敬等輕教故廢。先自不敬。
後令他輕。當知下結。


自下第二辯明此經
常存不滅令人敬學。於中初就迦葉佛時辯
明此經常在不滅。若有眾生我見無我下就
餘佛時辯明此經常存不滅。何故先就迦葉
佛時說不滅乎。迦葉佛法住世七日即便滅
盡似無此經。故先就之明有不滅。迦葉先問。
問由何生。因前而起。如來上言大涅槃經有
行不滅。迦葉佛時眾生有行。何故彼法七日
便滅。故為斯問。問有四句。一舉昔所聞。我親
從佛受如是義。迦葉佛法七日滅盡。二審定
如來。迦葉如來有是經不。三就有設難。若其
有者云何言滅。四就無設難。若其無者云何
說言大涅槃經諸佛祕藏。


下佛答之。先對
初句明已昔說。迦葉佛法七日滅者小乘法
滅大乘不滅。汝向所問迦葉如來有是經不
下對前第二明迦葉佛實有不無。迦葉佛時
所有眾生貪欲薄下對上第三明迦葉佛雖有
此經眾生純善不假為說是故言滅。四迦葉
佛法實不滅下對前第四明雖言滅常存不
變。故得名為諸佛祕藏。而中有二。一正明法
體有滅不滅。二若我弟子受時已下勸人受
持令使此經於人不滅。就明法體滅不滅中。
如我上說唯有文殊乃解是義今當重說至心
[006-0771b]
聽者。牒舉向前有得中義。今欲就之明滅不
滅。是故重牒勅聽許說。下廣辯之。就前之中
三世恒有無有是處明其有滅。就上文中三
世恒無無有是處明其不滅。文有九句。此九
猶前有得之中八種義矣。但就向前方等經
中開為兩句故有九耳。第一就前取著之心
中道實義明滅不滅。取著之心此名世諦。中
道實義此名第一。先舉次列後辯可知。餘句
皆爾。第二就前常樂我淨無常苦等明滅不
滅。第三就前大小乘法明滅不滅。二乘所持
是小乘法。菩薩所持是大乘法。第四就前苦
行之心六波羅蜜明滅不滅。苦行之心此名
為外。六波羅蜜此名為內。第五就前煩惱涅
槃明滅不滅。煩惱有為。涅槃無為。第六就前
父母和身金剛法身明滅不滅。父母和合名
為可得。金剛法身名不可得。第七就前雜食
之身無邊之身明滅不滅。雜食之身世俗同
有名為共法。無邊之身世俗所無名不共法。
第八第九就前方等十一部經明滅不滅。於
中初番就處分別。人中有滅。天中無滅。後之
一番當相分別。十一有滅。方等無滅。雖舉九
番意取第九以答前問。


上來第二正就法體
明滅不滅。若我弟子受持已下勸人受持讀
誦解說令使此經於人不滅。


下次對前第二
句問明迦葉佛有經不無。先舉問辭。下為辯
釋。釋有五段。一正答前問明涅槃經諸佛祕
藏一切皆有。二何以下因前言故乘解藏義。
三是人所以藏積已下因前解藏乘明諸佛藏
[006-0771c]
積所以。四若是經典滅不現下就藏顯滅。五
大涅槃常不變下就其初句結呵問辭。初段
可知。


第二段中初先徵問。何故名藏。下對
釋之。諸佛雖有十一部經不說性等正解藏
義。十一部經所不說下重牒前法將喻類顯。


第三段中先喻後合。喻中是人所以藏積徵
前起後為未來事對問總釋。何等未來重問
起後。下廣釋之。迦葉佛時名今釋迦出世之
時以為未來。為後出用故藏積之。於中五句。
前四明其為未來世須出所以。一謂穀貴。未
來比丘畜八不淨。淨財難得故名穀貴。二賊
來侵國。有惡比丘宣說邪法壞亂四眾名賊
侵國。三值遇惡王為欲贖命。諸惡比丘說佛
無常究竟滅盡如似殺佛。名值惡三。佛說此
經言已常在如似贖命。四道路澁難財難得
時。有諸比丘讀誦世典不敬佛經。佛經難聞
名財難得。末後一句乃當出用結明應出。合
中諸佛祕藏如是合前財物。為未來世合為
未來。諸惡比丘畜不淨物合前穀貴。為四眾
說合賊侵國。如來畢竟入於涅槃合為贖命。
讀誦世典不敬佛經合財難得。如是等惡現
於世時如來為滅則為演說合乃出用。


第四
段中就藏顯滅。祕藏不現名為滅矣。


第五
段中約就初段明大涅槃常在不變。反呵問
辭。云何難言有是經不。


下次對上第三句
難明迦葉佛雖有此經以不說故得言其滅。
於中有二。第一正明迦葉佛時無四所為有
經不說是故言滅。二今世下舉今顯昔。前
[006-0772a]
中初言迦葉佛時眾生貪薄翻前第一明穀不
貴。以貪薄故不畜人種不淨之物。智慧滋多
乃至如象翻前第四明財易得。以有信慧持
法不忘故非難得。智慧滋多明有解也。調柔
易化有大威德明有信也。總持不忘如大象王
明有念也。念持多法故如象王多有勝持。世
界清淨翻前第二彰彼佛時無賊侵國無惡
比丘宣說邪法壞亂四眾所以清淨。一切悉知
如來終不畢竟涅槃翻前第三明無惡王不須
贖命。雖有是典不須演說翻前出用。


第二
舉今顯昔之中。今世眾生多諸煩惱翻前第
一多煩惱故畜人不淨。愚癡已下翻前第二。
愚癡喜忘翻前總持不忘之言。愚癡覆心所
以喜忘。無有智慧翻前慧多。多諸疑網信根
不立翻前調柔易化之言。世界不淨翻前第
三。一切咸謂如來無常翻前第四。是故演說
翻前雖有不須演說。


下次對上第四句難明
迦葉佛不說名滅。法實不滅故得名為諸佛
祕藏。先辯後釋。


上來偏就迦葉如來明涅槃經常有不滅。自
下汎就餘佛如來明涅槃經常存不滅。於中
有二。一明眾生異見生時諸佛乃說是涅槃
經。二寧說故嘴盡大海下就不說時明實不
滅。有六復次。皆先舉其假設之言。後顯不滅。


自下第三汎明餘經興廢所由令人護持。
文有六對。一有解義不解義對。無解則滅。有
解則住。二者有無檀越相對。無則法滅。有則
法住。第三貪利不貪利對。貪利說經佛法則
[006-0772b]
滅。無貪則住。四起諍訟不諍訟對。諍則法滅。
不諍則住。五畜不畜對。畜不淨物自稱得聖
佛法則滅。不畜不淨不自稱聖佛法則住。六
種種異說不異說對。各執所見異說則滅。不
執己見不作異說佛法則住。


我法滅時有聲聞下大段第四汎明餘經常在
不滅令人敬學。於中有六。一明法滅相。二爾
時凡夫各共說下大眾聞滅咸皆傷歎。三而
我正法實不滅下因眾傷歎明法不滅。此前
一重。四當於爾時閻浮內下重顯滅相。五爾
時拘尸無量眾下明眾傷歎。六迦葉告下因
眾傷歎重明不滅。此復一重。初中有二。第一
通論始終滅相。由諸弟子或說有神或說神
空或說中陰或復言無如是種種故令法滅。
二從爾時拘睒彌下偏就最終以顯滅相。於
中先舉邪正二師。次列邪正二種徒眾。下明
邪正二師所說。後明邪正二眾所作。事如經
說。餘皆可知。


第五大眾聞法不滅發心修學。文亦可解。


品初至此明其梵行。


自下第二寄就世王懺悔逆罪以顯菩薩治病
之行。問曰。若此顯病行者何故文中不舉不
結。辨法有二。一當相直論。二寄事表法。當相
論者須舉須結。寄事表者舉事便罷。今此文
中寄事表法故無舉結。文中雖不言是病行。
治病之相快成顯著。若此非者應有指斥。不
應直爾。又問若此顯病行者。何故與前章門
不次。良以世王此處來故。又復此例上下非
一。如前八種知見之中先開八門。後釋不次。
[006-0772c]
又復如下第二德中先列五門。後解不次。此
亦似彼。未足可怪。文中有四。一明世王造作
逆罪以為起病。二因害父下明王有信愧彰
病可治。三爾時其母字韋提下明王病重餘
醫異藥不能救療。四爾時大醫名耆婆下明
王重病唯佛法藥之所能治。


初中世王舉起
病人。下彰其病。病中有二。一明世王先具三
惡。其性弊惡喜行殺戮是身惡也。具口四過
是口惡也。貪恚愚癡是意惡也。二明世王現
造逆罪。先明逆因。因謂三毒。其心熾盛明其
有瞋。唯見現在不見未來純以惡人而為眷
屬彰其有癡。貪著現樂顯其有貪。父王無事
橫加逆害正造逆罪。


第二段中句別有二。
一明王有愧。因害心熱身諸瓔珞伎樂不御
愧深失樂。遍體生創臭不可近悔增致苦。二
明王有信。信有罪報故自念言我今此身已
受華報獄苦不遠。


第三段中文別有二。一明
王病重餘藥不療。二時有大臣名月稱下彰
王病重餘醫不治。前中初先母為撫瘡。後王
對之明其非治。此亦即明世王有解。瘡從心
生非四大起是識病也。眾生能治無有是處
是知治也。第二段中六臣詳勸世王不從。六
臣即是六師弟子。其六師者。一富蘭那迦葉
空見外道。二末伽離常見外道。三刪闍那一
因見外道。四阿耆多翅舍自然見外道。五伽
羅鳩馱迦旃延自在天因見外道。六尼乾陀
不須修道外道。是故六臣各隨所習用以勸
王。初中有四。第一月稱問王安否。二王答不
[006-0773a]
安并復傷已罪無滅處。三大臣聞已開解王
心示王歸處。四王審未從。初段可知。第二段
中先明不安。又無醫下傷無滅處。第三段中
先對世王不安之言開解王心。於中初先直
勸莫愁。如王言下以理開解。如王所言世無
醫下對王向前無醫之言示王歸處。先牒後
示。示中有五。一列師名。二歎師德。三常為下
明師所說。四示其師處。五勸王歸從。乃至耆
婆勸王歸佛亦有此五。宜須記知。第四段中
王熟知邪不能頓違。是故且言審能我歸。一
中既然。餘皆同爾。第二臣中四分如上。


第三臣中四分同前。第三分中光安王心。後
示歸處。安王心中先以理開。後勸莫愁。以理
開中兩義開解。第一以其王法開解。先王若
是修解脫人殺之有罪。為王治國殺之無過。
二以先王宿業開解。先王宿世自有罪業故
殺無罪。文中有四。一汎明一切無義不同。或
有全無名之為無。或非或少或隱名無。二雖
言少法名為無下就前無中明其少無實非無
法。三願王留下就人分別。明一切生皆有往
業說言無罪少故名無。四若使下明其先王
自有罪業故殺無罪。前中八句。初之兩句以
彼全無共非法無相對分別。次有五句。以彼
全無共少法無相對分別。末後一句以彼全
無共隱覆無相對分別。雖舉多義為取少無。
此初段竟。第二可知。第三段中願王留神一
切眾生皆有餘業正明有罪。以業緣下舉果
證有。舉一切生為將類王。第四段中約對前
義明王有罪殺之無過。餘皆可知。


第四臣
[006-0773b]
中恒河已南施生無福恒河已北害生無罪。
蓋且言耳。不勞異釋。


自下第四明王重病
唯佛能治。於中有五。第一耆婆試察王心問
王安否。二答不安并復傷己罪無滅處。三耆
婆歎王有愧可救并示滅處。四王恥未從眾
人共勸。五王因眾勸詣佛懺悔。


初中大醫
名曰耆婆標舉勸人。耆婆胡語此云長命。初
生之日棄之巷首而得不死故號長命。其人
善醫故稱大醫。往至王所白言安否試察王
心。無愧則安。有愧不安。不安可救故須試問。
為成世王治病之行故醫問之。


第二段中世
王初先彰已不安。今我又無。無上醫下傷無
滅處。前中初先汎舉一切。二不安人。偈後長
行明已未同安眠之人同不安者。初中偈答
總以標舉。下列答辭。有十七行半。初十一行
半明安眠人。後之六偈明不安者。


前十一
行半相從為四。初有四偈明佛安眠。次五偈
半菩薩安眠。次有一偈出初段中安眠之人。
所謂諸佛。末後一偈出第二中安眠之人。所
謂菩薩。初四偈中前二明佛斷煩惱障故得
安眠。於中前偈明斷煩惱。後偈明由斷煩惱
故證大涅槃。若得涅槃是其自德。演說深義
明利他德。名婆羅門總以結歎。自淨淨他故
得稱為真婆羅門。第三一偈離業故安。遠離
三耶身口意淨。第四一偈除苦故安。身心無
煩正明離苦。安住靜等明其得樂。


菩薩安
中初之四偈自行安眠。後一偈半外化安眠。
前四偈中初三離業。後一明離煩惱及苦。前
中初偈明離口惡。心無取著不愛自身。遠離
[006-0773c]
怨讎不憎他人。此二明離惡口之因。常和無
淨正離口過。第二一偈明離意惡。若不造惡
明其離過。心常慚愧信惡有報明其攝治。第
三一偈明離身惡。敬養父母不害生命明其離
殺。不盜他物明其離盜。略無離婬。第四偈中
調伏諸根親近知識明其攝治。破壞四魔明
其離障。破煩惱魔明離煩惱。破陰破死彰其
離苦。破壞天魔明離煩惱及苦因緣。下利他
中初先明其自心離相。吉與不吉是善惡因。
苦樂是果。證實離相故皆不見。次明為生轉
輪生死。若能下結。


第三段中誰得安眠對
初四偈而為徵問。謂佛指出。深觀已下明安
所以。觀空三昧是初段中前之三偈離煩惱
業。身心不動是初段中第四一偈身心無惱
安住靜等。


第四段中誰得安眠對第二段而
為徵問。謂慈悲是就人指斥。菩薩常行益物。
是故就德說為慈悲。常修已下明安所以。慈
悲常不放逸是第二中初之四偈自利之德。
視眾如子是第二中後一偈半化他之德。


就後六偈明不安中初之三偈有惡不安。後
之三偈有苦不安。前中初偈由癡造惡。第二
一偈由貪造惡。第三由近惡友造惡。後三偈
中明有七苦不得安眠。初偈明有病苦不安。
於王有怨死苦不安。餘五明有求不得苦所
以不安。上來汎舉安不安人。


自下正明已之
不安。於中有四。一明已病重。先舉後辨。二一
切良下彰已難治。先辨後釋。三如魚下舉喻
類已顯已不安。六喻顯之。四我曾問下引說
驗已成已不安。上來第一明已不安。今我無
[006-0774a]
下傷無滅處。


自下第三耆婆歎王示王滅
處。於中初先對王不安讚歎於王。迦毘羅下
對王向前無醫之語示王滅處。歎中有二。一
對王向前喻已不安歎王有愧。即約此愧彰
病非重明非叵治。二善哉大王能信已下對
王向前引說驗已歎王有信。即約此信彰病
非重明非叵治。於此二中彰病非重翻上初
段。明非叵治翻上第二。初中有四。一歎王有
愧。二智有二下明懺能滅罪勸王懺悔。三富
有二下明善能破惡勸王修善。四如佛說覆
藏漏下明發露滅罪勸王發露。初中五句。一
乘王前言勸王慚愧。二諸佛世尊常說已下
引佛昔言明慚與愧能救眾生故非叵治。先舉
後列。三從慚者自不作下辯慚愧相。三番辯
之。四無慚愧下舉失顯得。五善哉明王非重
下結歎世王能具慚愧。


第二段中句別有
三。一引佛昔言明智與愚並皆有二。舉此合
王捨愚同智。二雖先下明其智者懺能滅罪。
於中初法次喻後合。三王若下勸王懺悔。


第三段中文別有三。一明善勝惡。先喻後合。
二臣聞下明善破惡。初先法說。次舉三喻。後
合顯法。三雖名小下歎勝令修。先歎後釋。


第四段中文別有四。一引佛昔言明覆者漏
不覆無漏。二發露下偏釋不覆無漏之義。三
若覆下明覆罪增不覆罪滅。四是故下結明
智者不覆藏罪令王周之。初段可知。第二段
中初總明其發露懺悔故得無漏。若作已下
別明發露故得無漏。若悔已下別明懺悔故
得無漏。初先法說。次喻。後合。後二可解。



[006-0774b]
下歎王有信之中耆婆初先歎王有信勸王莫
愁。世王前者引說驗已身口意惡必墮地獄
名信因果。若有已下明有信故王罪非重非
不可治。不同闡提所以非重。有信可救故非
叵治。於中初先舉重顯輕。大王今者非一闡
下明輕異重。前中有四。一明闡提造罪不悔
彰其重病。二如是人下明不可治。於中初法
次喻後合。三云何下對向初段辨出其人。四
諸佛世尊所不能下對第二重顯叵治。先舉
後釋。上來歎竟。


自下第二示王滅處。如王
所言無能治者牒王上語。下正示之。文亦有
五。一列佛名。二無師下讚歎佛德。三今者下
示其佛處。四而為下明佛所說。五王今聽下
勸王歸從。初中言字悉達多者此云成利。


第二歎中初歎自德。大慈悲下歎其利他。自
中初言無師自得是總歎也。下別顯之。相好
嚴身歎佛福德。具力無畏歎佛智惠。歎利他
中大慈大悲歎利他心。隨善生下歎利他行。
行分三業。隨善生等歎佛身業。知時說等歎
佛口業。佛口業中知時而說非時不說語能應
機。實語至一語體清淨。實語淨語明不妄語。
當事名實。稱相曰淨。妙語一種明不惡口。義
語法語明不綺語。語能益人名為義語。語能
稱法故曰法語。一語明其不兩舌也。令生離
惱語能益物。知生根等歎佛意業。知生根性
曉物心器下知法藥。隨宜方便無不通達是
方便智。其智高等是佛實智。位極名高。智能
窮法名深名廣。智能滅障故如金剛破一切
惡。今下示處。


明所說中。為無量僧說種種
[006-0774c]
法總以標舉。次別顯之。王若聞下明佛所說
於王有宜。別中初言若有無者。世諦名有。真
諦曰無。亦得宣說真諦名有有實性故。世諦
名無無真實故。有為生死。無為涅槃。有漏是
集。無漏是道。若煩惱果是其苦諦。若善法果
是其滅諦。若色色陰。非色餘陰。真諦異彼故
言非色及非非色。若我涅槃。無我生死。真諦
異彼故言非我及非非我。乃至非世非非世
等類亦同然。三乘是乘。世間非乘。真諦異彼
故言非乘及非非乘。自身作業還自受果名
自作自受。現世造業他世受果名自作他受。
就現無因亦無果報名無作無受。真諦離相
能除罪障故言王聞無作無受重罪即滅。



下第五勸王歸從。文別有三。一舉十三種人
得益成事類勸於王。二大悲普下明佛慈普
去王疑心。三假使一月常以衣下明佛一
切諸緣中勝生王去心。前中先舉。後總結
勸。舉中初有五復次文明佛能益。次一復次
舉彼目連能益顯佛。次四復次復明佛益。次
一復次舉舍利弗能益顯佛。後二復次復明
佛益。結勸可知。第二段中初先略明如來悲
普正法弘廣。怨親等下十三復次廣顯悲普。
第三段中有五復次比挍度量以顯佛勝令王
必去。


上來第三耆婆歎王示王歸處。


自下
第四因王愧恥不敢見佛眾人共勸。文有三
對。一王對耆婆明佛尊高念已罪重不敢往
見父王來勸。二王聞父勸悔愧情深悶絕躄
地佛光照觸而為接勸。亦名引勸。三王猶戰
恐不敢見佛耆婆重勸。


初中先明世王不去
[006-0775a]
父王後勸。王不去中先歎如來佛眾清高。吾
今已下自恥不往。初中五句。一明如來佛眾
俱調。調柔心也。二佛眾俱淨。清淨身也。三佛
眾俱寂。寂靜口也。此歎有善。四明無貪。貪愛
斷也。五明無惱。瞋癡滅也。此明無惡。後中初
先念己罪重不敢見佛。吾設往下懼往無宜。
卿雖勸下結已不去。


父王勸中初舉法滅催
令速去。後舉獄苦怖令定去。前中初有十一句文明法將滅。大怖已下六句之文明惡將
至。佛日已下明佛滅後王罪無治。後中七句。
初句明王身有重罪定入阿鼻。中間五句辨阿
鼻相。唯願已下一句結勸。辨中初句釋名顯
過。汎解無間有四種義。一趣報無間。人中捨
壽即入阿鼻間無住處。二身形無間。阿鼻大
城八萬由旬一人入中身亦遍滿。一切人入
身亦如是間無空處。三壽命無間。一生其中
壽命一劫間無斷絕。四受苦無間。一生其中
苦苦相續無樂暫間故曰無間。今此且依後
義釋之。二假使下辨其身相。此即是其身形
無間。三寒地獄下舉輕顯重。四四方下辨其
苦相五作一逆下辨因定果。依如毘曇。隨罪
多少各別一劫。今此所說共在一劫。輕重為
異。阿含經中所說同此。


第二對中世王初
先聞勸悶躄。下佛見之慈光照觸而為接勸。
前中世王初聞惶怖仰問是誰。父王次答并
重誡勸。世王後聞悔愧悶躄。世王三義所以
悶躄。一恐佛交滅已罪無治。故下如來見阿
闍世悶絕躄地許為住世。二懼獄苦交至。三
愧父情深是以悶躄。


佛光照中初許為王久
[006-0775b]
住於世。後以光照。前中有二。一佛見世王悶
絕躄地許為住世至無量劫。二問答辯釋。前
中言住無量劫者解有兩義。一就真論。世王
不知如來常住所以悶絕。佛今為顯令知佛
常是故名住至無量劫。二就應辨。應中有二。
一對世王假設為言。若使世王重罪不滅佛
則為住至無量劫。彼罪若滅不須佛住。二對
世王流類以釋。世王流類廣多無盡。如來為
之常在世間。不入涅槃。是故名住至無量劫。
問答辨中迦葉先問如來當為無量眾故何故
獨言為阿闍世。佛答有二。第一偏對世王釋
之。今此眾中無人謂我定入涅槃世王謂入
故偏為之。二對世王流類辨釋。我言為於阿
闍世者蓋乃為於世王流類非獨世王。於中
初先總牒前語彰彼未解。何以下釋。如來密
語不可思下結歎顯深。釋中先徵。何故言密。
下對釋之。於中六番。前四對人。後二就法。就
前四中明其為者汎為一切。阿闍世者偏論阿
闍世王般類。四番何別。初言為者汎為一切
凡夫眾生。言阿闍者舉阿闍世般取一切五逆
眾生。第二番中明其為者為於一切有為眾
生。凡夫二乘通名有為。先舉後釋。阿闍世者
舉阿闍世般取具足煩惱眾生。第三番中明其
為者為於未見佛性眾生。解行已前通名不
見。亦可九地已還菩薩未眼見故通名不見。
先舉後釋。見佛性者不名眾生故不為之。阿
闍世者舉阿闍世般取未發菩提心者。第四番
中明其為者為於阿難迦葉二眾。阿闍世者舉
阿闍世般取世王後宮妃姤及王舍城一切婦
[006-0775c]
女。後之兩番雖復就法約人辨之。前番約就
所化辯釋。後番約就能化辯釋。此兩番中為
與阿闍辨其世字。三義別解。就前番中初先
辨定三字之義。所言為者為於佛性。為令眾
生見於佛性是以言為。言阿闍者此名不生。
世是梵語。此翻名怨。次約人論。人有迷悟。若
就迷者。將不生義與性相屬迷。惑之人不生
性故。若就悟者。牽不生義與怨相屬。悟解之
人不生怨故。文中初先就迷辨釋。不生性故
煩惱怨生彰彼迷人無治有障。煩惱怨生不
見佛性彰彼迷人有障無治。下次就其悟者
辨釋。不生煩惱故則見佛性彰彼悟者無障
有治。以見性故則住涅槃是名不生彰彼悟
者有治無障。由見佛性不生煩惱故住涅槃
名曰不生是故名為為阿闍世總以結之。下
次就其能化人釋。於中先定三字之義。言阿
闍者名曰不生。其不生者是其涅槃。世名世
法。為名不污。為有何義得名不污。若佛在世
自有愛著即名為污。為他處之故名不污。次
將此義就佛辨釋。若佛在世為世八法之所
染污則須捨世疾入涅槃。以佛有世世間八
法不能污故。於無量劫常在世間不入涅槃。
八法如上。是故下結。


下總結歎。密語不思
當相正歎。佛法僧等歎其所說成語不思。


自下第二佛光照觸而為接勸。於中有四。一
佛入三昧放光照王王覺瘡愈。第二問答辨光
所從。第三問答明光來意。四釋光明名義。初
段可知。第二段中有兩問答。一王疑異光審
問耆婆。王以已罪不謂如來有光照已故為此
[006-0776a]
問。耆答言非。二王問誰放。耆答佛光。句別有
四。一明此光是佛所放。於佛平等法門身中
現阿含光名為放矣。佛光常定王今始見是
以言放。二辨光實性。是光無根乃至非白。三
明光相。為度故現。四拂相顯實。是光雖爾實
不可見乃至非白。


第三段中有兩問答。初王
問耆婆彼天中天何因放光。耆答為王。恐王
喜過且言以為。以王先下明為所由。由王上
言世無良醫治我身心。故放此光先治王身。
後及王心。准斯驅求真是病行。王言已下重
復怪問。如來世尊亦見念耶。不望故爾。耆答
正為。於中有二。一明王有病故佛偏為。二佛
於眾生不觀已下明王有善故使佛為。前中
先喻。一人喻佛。七子喻於六住菩薩及種性
前善趣眾生。一子遇病喻種性前善趣眾生起
業煩惱。父母之心非不平等。喻佛平等。然於
病者心則偏多喻佛偏憐罪惡眾生。次合顯
法。如來亦爾合前父母。於諸眾生非不平等
合非不等。然於罪者心即偏重。合於病子心
則偏多。人有七子一子遇病今略不合。下重
顯之。放逸佛念顯前偏顯。不放心捨舉輕顯
重。何等已下顯出不放。先問後辨。如地持說
種性解行即以為二。初地淨心以為第三。二
地以上行跡為四。八地九地決定為五。第十
畢竟以為第六。道不放逸六住菩薩。則知放
逸在六住前。


明有善中初明如來不觀眾生
種性等別而為攝化。後明如來有善便念。道
此語者明王者善。故便佛為。


自下第四釋光
名義。耆婆初辨此是如來月愛光明。下復辨
[006-0776b]
之。先問後答。有六復次。前五解月。後一釋愛。
就前五中初三就其生善以釋。初一開發始
心如月。第二進發行意如月。後一終令成辦
如月。皆先立喻後合可知。後二就其滅惡以
釋。前句取彼月光漸滅喻此三昧漸滅煩惱。
後句取彼月能除熱喻此三昧能除煩惱。亦先
立喻後合顯法。釋愛可知。


第三對中世王初
先彰已不去。耆婆後勸。前中四句。一舉昔所
聞辨明如來不近惡人。於中初法。次舉四喻。
後合可知。二我當下明已不去。三我觀下自
測如來不近惡人四是故下結已不去。


耆婆
勸中初先勸王專意求佛。先舉六喻。下勸同
之。如來尚下舉佛為彼闡提說法去王疑怖。
於中有三。一舉如來為闡提說以呪於王明去
有宜。二王聞怪問我聞闡提不信不聞不觀得
義。何故如來為之說法。言不信者無行方便。
下明無行。言不聞者無其聞慧。不能觀者無
其思慧。不得義理無其修慧。三耆婆廣辨。於
中先喻。次合顯法。後明如來為說所以。喻中
極多合文至少難可具合。又復諸喻或取少分
或多或全未必盡取故難具合。今此且可粗略
而已。文中有五。一闡提斷善喻。二諸家親下
徵善感聖喻。三爾時良醫即自思下佛觀物
機喻。四思惟是已尋與使下乘機赴化喻。五
語瞻病者吾劇據下權時放捨喻。初中有二。
一邪心未明說之如夢。二邪心決了說為夢
已。前中有人喻斷善者起惡邪見名遇重病。
邪心未明說為夜夢。善有二種。一者方便。二
者生得。斷方便善唯生得在是故名為昇一
[006-0776c]
柱殿。心貪五欲名服蘇油。身恒處之故曰塗
身。身居違境名為臥灰。心緣起瞋故曰食灰。
心緣無因無果之理名攀。枯樹心與疑俱猶
預不定名與獼猴行住坐臥。心在惡中名沒
泥水。退失諸善名墮樓殿。高山樹木。無慚愧
法以自莊身名著青黃赤黑色衣。造惡暢心
名喜歌舞。惡覺現心名見烏鷲狐狸之屬。惡
覺害善如烏鷲等殘殺為事。故以為喻。退失
信慧名齒髮落。無戒遮身稱曰裸形。心緣惡
境故說枕狗。沈沒一切諸煩惱中名臥糞穢。
亦可常沒三惡道中無心求出名臥糞穢。與
斷善人共相親附名與亡者行住坐臥。心行
漸同故曰携手。吞滅善法名為食噉。惡道因
成名蛇滿路。遊之趣向三惡道處名從中過。
倒愛纏縛名與被髮女人相抱。外道邪戒用
自遮防名多羅葉以為衣服。依於外道邪法
起修名乘驢車。背善向惡名正南遊。南方是
火向之最惡故取為喻。邪心決了名為夢已。
善法燋損名心愁惱。邪心轉盛名病踰增。


第二微善感聖喻中斷善根人過去善業名家
親屬。發生現善故曰遣使。善生感聖名為命
醫。善行不圓名體缺短。五根不備名根不具。
煩惱覆障名蒙塵土。少於慚愧名著壞衣。依
於過佛餘殘善法而起此善名乘故車。機顯
聖心名為語醫。感聖不貰是以言速。欲令如
來乘於昔法而往教化名疾上車。


第三如來
觀機喻中句別有五。初句喻觀現善微劣故言
見使相貌不吉。劣善不能對治耶病故曰難
治。占日喻觀起行之心。心有善時惡時之別。
[006-0777a]
占星喻觀所成使性。占時喻觀樂欲之心。下
觀福德喻觀生得。信等五根前事雖無。若當
生得善根未斷則可療治。無則叵救故言若
無雖吉何益。


第四隨機起化喻中文別有四。
一喻如來昇兜率時觀物機病。先別後結。難
識叵合。二我若不往非良師下喻佛下生閻
浮提時觀物機病。先別後結。事亦難識。三爾
時即入病人舍下喻出家時觀物機病。出家
先於外道法中修習所行名入病舍。四醫見
是已問瞻病下喻成道後觀機為說。於中先
別。爾時良醫見如是下總結難治。別中初問
次嗅後觸。初問喻明心行不定。親化菩薩如
瞻病者。如來對問彼具答之。次嗅喻明口言
不定。嗅喻惡言。香喻善語。後觸喻明身行不
定。


第五權時放捨喻中。如來告彼親化菩
薩彰已更欲遷化異境名語瞻病吾今劇務。
斯後化度名當更來。隨情所堪授以世法名
隨所須恣意勿遮。捨之取滅名即還家。彼起
微善感聖名曰使到。如來知其未堪受化即
未從就。是以告使我事未訖。兼未合藥。明已
餘方為化未周名事未訖。佛未量機以授其
法名未合藥。喻相難識不可盡合。設有合者
未可專定。下次合之。世尊亦爾合上醫師。一
闡提輩合前第一并合第二。善知根性合上
第三。而為說法合上第四。


下明如來為說
所以。先問後解。解中初明為息餘人譏謗故
說。佛若不說餘人當言佛無慈悲。後明為益
闡提故說。於中初明為令生善。譬如已下令
出三塗。就生善中初明闡提生善不同佛為
[006-0777b]
說法。復有二下舉根不同成生有異。前中先
舉。次列兩名。下明如來為之說法。汎論闡提
具有三種。一者上品現聞經法微能生信。二
者中品現聞經法不信不謗。遠能發生未來
善根。三者下品現聞不信誹謗不受。今舉前
二。第三不信佛不為說故略不舉。下舉根中
先舉。次列。下明其人生善不同。後結如來不
空說法。就明為拔三塗苦中。先喻。次合。是故
已下結佛為說。


自下第五世王受勸詣佛懺
悔。於中有三。一嚴駕詣佛滅罪由序。二爾時
佛告阿闍世下佛為說法除滅王罪。三辭退
還宮。初中有四。一受勸許往而未即發耆婆
催勸。二即命下嚴駕向佛。三於前路下道聞
二言心生惶恐。如來許為作決定心。四王到
雙林如來顧命去王疑心。初中有二。一世王
受勸擇時許往。若使如來審如是者所謂審
為闡提說法。二耆婆催勸。勸有四句。一明佛
法不擇時日。二時王病重不應選時。先舉世
事。後約以勸。三明詣佛得益齊等。四結勸令
往。


第二段中句別有五。一勅臣嚴辦。二臣
答已具。三嚴駕向佛。四拘尸大眾咸皆覩見。
五佛歎善友。先嘆後釋。


第三段中初明世王
道聞二言心生惶恐。佛告已下如來許為作
決定心。前中初明道聞二言。聞流離王遇火
燒死。瞿迦比丘生入阿鼻。是一言也。彼流利
王殺害其父。聞佛記說當彼燒死。遂便乘船
入於後薗海中避之。阿鼻之火即就海中吸
之將去。瞿迦比丘是舍利弗目連弟子。於一
時中謗此二師俱犯重罪故入阿鼻。聞須那
[006-0777c]
剎詣佛滅罪是二言也。吾今已下明王惶怖
求與耆婆同載一象。設我當下求之救免。設
我當墮冀汝捉持。先求後釋。如來許為作定
心中。佛先告眾世王有疑我為作定是義云
何。世王向者道聞二言便生疑念。不知如來
肯見救濟令如須那。為當不救令如流離瞿
迦離等墮阿鼻獄。准下見佛除疑決定。疑意
正爾。佛下領命令其知佛定欲救濟名作定
心。持一切下問答辨釋。彼持一切先為請問。
諸法無定云何言定。下佛先歎。後為辨釋。我
為世王作決定心總明作定。何以故下別顯
作定。先問後解。解中有四。一以王疑不定類
法不定。王疑可破當知諸法悉無定相。二是
故下結。是王疑心可破壞故。我為世王作決
定心。三當知下以王心不定類罪不定。於中
先明王心不定。若彼王心是決定下將心類
罪明罪不定。先反後順。四是故下結。


自下
第四王到雙樹如來顧。命去王疑心。於中有
四。一王到雙樹仰瞻如來相好殊妙。二如來
顧命去王疑處。三迦葉菩薩語持一切明佛
為王已作決定。四世王歡喜設供奉佛禮敬
却住。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曲有四句。第一
如來發言呼命。八種聲者如梵摩喻經說。一
最好聲。其聲清雅。二易了聲。有所言說辨了
易解。三調和聲。大小得中。四柔軟聲。其聲
柔軟令人喜聞。五不誤聲。言無錯謬。六不女
聲。其聲雄朗。七尊慧聲。言無戰怯。如世尊重
有慧之人言無戰怯。佛聲亦爾。八深遠聲。猶
如雷震。懼王喜過不即題名。是故總相呼言
[006-0778a]
大王。二王聞驚疑。於此眾中誰為大王。我罪
無福如來不應稱為大王。三如來重復題名
以呼。四世王聞之除疑歡喜。先明歡喜。真知
如下明其除疑。第三可知第四段中世王初
先彰已歡喜。次設供養。後禮却住。


自下第二
佛為說法除滅王罪。於中如來先勅許說。下
正說之。說中有三。一教事觀生王愧心。二自
我招殃造茲重下破遣罪相去王執心。三譬
如涅槃非有無下明罪實性令王觀入正滅王
罪。就初段中如來先教。後阿闍世領解生性。
如來教中先明觀益。若不繫下明不觀損。益
中有四。一教觀身。二明觀益。三教觀心。四明
觀益。就觀身中凡夫常當觀二十事總以標
舉。次別顯之。二十事中前十四句觀身無其
第一義樂具足諸苦。後六觀已迷或顛倒。前
十四句相從為四。初二觀已無第一義樂。我
此身中空無無漏無無漏果。空無善本無無漏
因。次二觀身具足諸苦。我此生死未得調順
有生死因。不能捨惡名未調順。墮墜深坑無
處不畏有生死果。沈沒三塗名墮深坑。於人
天中受身皆苦。以是義故無處不畏。次二對
前第一義樂教起求心。以何方便得見佛性
求其觀行。云何修定得見佛性求其止行。又
復前句求隨有行。云何修定求入寂行。下八
對前具足諸苦教生厭心。於中前七教觀重
苦。後之一句教觀深苦。就前七中生死常苦
無常我淨教觀生死之通過也。八難已下教
觀生死之別過也。八難難離是障道過。恒為
怨等是輪轉過。於中前二明人天中輪轉之
[006-0778b]
過。恒為怨逐明共有障。五陰是怨。生便有定
故言恒逐。無法遮有彰其無治。後之三句明
三塗中輪轉之過。三惡未脫有三塗果。具惡
邪見未度逆津有三塗因。具惡邪見有煩惱
也。未度逆津有惡業也。邪見五逆三塗定因
是故偏舉。前明重苦。生死無際未得其邊明
深苦也。上來明無第一義樂具足諸苦。下六
明已迷或顛倒。於中前四汎立道理。後二對
理明已迷或。就前四中不作諸業不得果報
明非無因。無有我作他人受報明非異因。不
作樂因終無樂果明非倒因。若有造業果終
不失明非無果。就後二中因無明生亦因而
死由迷前理受生死果。去來現在常行放逸
由迷前理造生死因。凡夫常下總以結之。上
來第一正勸觀身。作是觀下明觀利益。



時次第觀心生下教觀心法。次第觀心生住
滅相教觀心也。次觀止等教觀心法。觀生滅
已知心相下明觀利益。知心至戒終不作惡
明離惡因。無死畏等明離苦果。上明觀益。若
不繫下明不觀損上來佛教。


下明世王領解
生愧。文顯可知。


自下第二破遣罪相去王執心。文別有二。一
就殺父因緣以破。二眾生狂或凡有四下約
心以破。前中有四。第一世王執有定罪定墮
地獄。二如來略破。亦名類破。三世王領解。四
如來廣破。亦名正破。初中六句。自我招殃是
第一句執已得罪。造茲重惡是第二句執罪
定重。父王第三執有定父。無辜第四執父無
過。橫加逆害是第五句執有定殺。是二十
[006-0778c]
事設觀不觀定墮地獄是第六句執定墮獄。
此之六句下佛別破。宜審記知。


佛告已下
如來略破。一切諸法性相無常無有決定舉
法類破。王云何言定墮阿鼻當言正呵。前六
句中就後以呵。


自下第三世王領解。若一
切法無定相者我之殺罪亦應不定將法類
罪。若殺定者一切諸法則非不定以罪類法。
前句順類。後句反類。


佛言已下如來廣破。
先歎後破。王前領解是以須歎。王前有執是
故須破。歎中善哉是總歎也。諸佛下別。是故
下結。就下破中所破有六。如上所執自我招
殃乃至必定墮阿鼻獄。文別有三。一破前六
中定父定殺。即約此二破入地獄。二眾生作
罪凡有二下破前六中自我招殃造茲重惡。
即約此二破入地獄。三先王自作還自受下
重破向前自我招殃并破無辜。即約此二破
入地獄。地獄所畏是故三處皆悉破之。就初
段中先破定父。凡夫眾生於是色下破其定
殺。若色是父可殺害下破入地獄。就初段中
如王所言父王無辜橫加逆害牒王前語。此
為破父。餘乘舉來。何者是下正破其父。於中
初就陰入界等三科法門徵責其父。若色是
下別就五陰徵破實父。若色是父四陰應非
縱色破心。若四是父色亦應非縱心破色。若
色非色合為父者無有是處雙破色心以為父
義。何以下釋。以色非色性無合故。不可色心
合以為父。就破殺中偏就色破。以色質礙可
殘害故。凡夫於色妄生父想舉其所計。如是
色陰亦不可害對之總破。叵害同心是以言
[006-0779a]
亦。何以下釋。於中先問。何故色陰亦不可害。
下對釋之。釋中四句。一分色為十。五根五塵
是其十也。如毘曇中說有十一。五根五塵及
無作色。成實法中說有十四。五根五塵及與
四大。今以何故偏說十種。釋言。四大於此經
中是觸塵收故不別論。彼無作色於此經中
但是色法而無色相。成身相隱是以不說。


二就十中簡一去九。唯色一種可見可持乃
至可縛。餘九不爾故可不殺。唯色一種一色
塵也。為眼照矚故言可見。可得捉持故言可
持。輕重可稱。長短可量。可得牽挽亦可繫縛。
是以可殺。依如毘曇。色相可見。色形可量。方
圓大小可度量故。色性可持可牽可縛。質等
法故。可稱是觸。若依成實。色唯可見。可稱是
觸。可持可量可牽可縛是假名色。法塵所收。
今此何故說色可見乃至可縛。釋言。此說多
同毘曇。色相可見。色形可量。色性可持可牽
可縛。可稱重觸。不離色辨相從名色。


三雖
可見下就彼一色破去見等。雖可見縛上牒
所辨。上有六句。舉初舉後。是以但言可見縛
矣。麁相論之。色相可見乃至可縛。細分則無。
辨有兼無是以言雖。性不住下翻有顯無。色
性無常一念則有。初生次住終異後滅故曰
不住。以不住故不可得見乃至叵縛。


四色
相下結成無殺。色之體相如是不住乃至叵
縛云何可殺。下約前二破入地獄。句別有
六。一就十色簡一去九。若色是父可殺可害
獲罪報者餘九應非。若九非者則應無罪。
二就一色明有可殺義。先舉三數。次列三名。
[006-0779b]
下就分別。於中先明過現叵殺。初舉後釋。過
色已滅故不可殺。現色暫現念念自滅故不
可殺。下就未來明有殺義遮不起故。三如是
下以前可殺不可殺義成色不定。四以色不
定成殺不定。五以殺不定成報不定。六以報
不定破入地獄。報既不定云何說言定入地
獄。


自下第二破自招殃造茲重惡。即約此二
破入地獄。先破定重。若勅侍臣立斬王下破
自招殃。頻婆娑羅往有惡下破入地獄。破定
重中初汎先舉一切眾生作業有二。次列兩
名。後辨其相。心口作輕。身口心作說之為重。
下約此二辨王所作。心念口說身不作者所
得報輕重辨前輕。下將驗王。大王昔日口不
勅殺但言削足。是則王罪輕於彼輕。何得言
重。下次破其自我招殃。前言招殃。此云得罪。
眼目異辭。初先直破。王若得罪諸佛世尊亦
應得下舉佛類破。就直破中舉重況輕成王
無罪。若勅侍臣立斬王首坐時乃斬猶不得
罪是舉重也。謂不得斬坐王之頭於彼坐王
不勅斬故。況王不勅云何得罪是況輕也。勅
殺之中坐起之別猶不得罪。況王昔日但言
削足不勅令殺。云何得其殺父之罪。是中但
破正殺之罪。不言削足令無有罪。下類破之。
何故須類。王有餘執由我削足令父命盡。我
於正殺不得無罪。佛今類破。若由削足令父
命盡王於正殺而得罪者。諸佛於殺亦有緣
由亦應得罪。佛於此殺雖有緣由而不得罪。
王於正殺雖有緣由云何得其正殺之罪。文
中初言若王得罪諸佛世尊亦應得罪略舉類
[006-0779c]
破。何以下釋。初先徵問。下對釋之。明佛於殺
亦有緣由故應得罪。是中不欲明佛得罪。舉
佛如來於殺有緣而不得罪。成彼世王於殺
有緣不得正罪。文中四句。一明先王由供諸
佛故得為王。先順後返。二若不為下明由作
王故被殺害反以顯之。三若汝殺父當有罪
下以王類佛令佛得罪。四若佛世尊無得罪
下以佛類王成王無罪。諸佛於殺亦有緣由
而不得罪。汝獨云何偏得殺罪。


下次破其
定入地獄。舉彼先王類以破之。先王作罪
悔而不入。王今悔愧云何定入。文中有四。
一明類彼女曾於往昔遊行獵鹿殺害仙
人。二明仙人臨終生怒遂發惡願。三王聞悔
愧。四舉類世王。是王如是尚得輕受不入地
獄況王不爾。而當地獄受果報也。解有兩義。
一就因辨況。先王過去心念加害口言勅殺
其罪則重。世王今日心雖念害口不勅殺其
罪則輕。先王重罪以懺悔故尚得輕受。況王
不爾。不同先王口言勅殺而於地獄定受果
報。二就果辨況。先王作罪還生愧悔。世王作
罪亦生悔心。先王作罪悔得輕受不入地獄。
以彼況王何獨不爾偏於地獄定受果報。



下第三重破向前自我招殃并破無辜。即約
此二破入地獄。先破自招。如王言下破其無
辜。頻婆娑羅於現世下破入地獄。前中如來
舉彼先王自作自受破阿闍世自招之言。故
今說言先王自作還自受之云何令王而得殺
罪。自我招殃前已破竟何勞重破。前以世王
口不勅殺破其招殃。今以先王自作自受破
[006-0780a]
阿闍世自招之言。有斯不同是故重破。破無
辜中如王所言父無辜者牒王上言。下對破
之。云何言無對以總徵。夫有罪下對以廣破。
有罪有報無惡無報汎立道理。汝父無辜云
何有報以理徵破。破入獄中句別有三。一以
頻婆現受善報及以惡果。明王不定。二以王
不定成殺不定。三以殺不定破定入獄。



來就殺因緣以破。自下第二就心以破。於中
有二。一明罪實無去王執心。二如王宮中常
勅屠下就其假有遣王怖心。前中復二。第一
明其惺悟是垢狂亂是淨無情過故。二如幻師
下明狂惑是垢惺悟是淨知無法故。於事分
齊惺悟是垢狂亂是淨。於理分齊狂惑是垢
惺悟是淨。前中有四。一明四狂作惡無罪。二
約以類王。三明昏醉作惡無罪。四約以類王。
就初段中先舉。次列。後明無罪。我弟子中四
狂作惡我終不記是人犯惑正明無罪。是人
所作不至三惡舉果顯因成因無罪。若還得
下舉惺顯狂成狂無罪。後三可知。狂惑是垢
惺悟淨中文別有三。一約愚智明殺非真破
其實有。二殺法下明知殺無罪破其定有。三
有眾生於日出下明因殺無罪破其定有。初
中七番明罪非真。皆先立喻。後合可知。



二段中文別有二。一舉佛類王明知無罪。二
舉喻類王明知無罪。前中如來先自彰已知
殺無罪。言殺法者是殺方法謂呪藥等。言殺
業者正是斷命。言殺果者因殺受報。及解脫
者除殺得脫。佛於此事皆悉了知而無有罪。
何故無罪。無惡心故。王雖知下以佛類王明
[006-0780b]
王無罪。如來廣知猶尚無罪。王唯知殺云何
有罪。前五事中偏知一殺故曰唯知。如佛及
王知殺無罪。一切眾生知殺例然。問曰。若知
悉無罪者云何佛說眾生有罪。釋言。眾生所
有罪者別由惡心不由知殺。若無惡心雖復
知殺而無有罪。佛今斥就知殺義邊所以言
無。惡心教殺非今無罪。故下如來別教滅除。
舉喻類中先舉其喻。如人知酒不飲不醉。亦
如知火不觸不燒。下將類王。王亦如是雖復
知殺若無殺意云何有罪。自下第三因殺無
罪。此明因殺不得正罪。非謂令無削足之罪。
非令無故下文之中別教除滅。文中舉事類
顯因殺不得罪義。於中初明世間眾生因於
日月作種種罪。先順後反。雖因已下彰彼日
月實不得罪。可將類王。殺雖因王王亦不得
正殺之罪。問曰。因殺若無罪者云何佛說眾
生有罪。釋言。因殺不得正罪故佛說無。惡心
教殺非命無罪故佛說有。上來第一明罪體
無。


自下第二就其假有遣王怖心。於中兩番。一
舉羊類父呵王偏懼。二推罪屬愛與王解過
遣王憂怖。憂怖過增妨亂受法故須遣之。前
中初言如王宮中常勅屠羊心初無懼云何於
父獨生懼心呵王偏懼。雖復已下明人與畜
寶命齊等責王偏懼。後中初明世間眾生是
愛僮僕不得自在。為愛使。


下明為愛使故
行殺戮。設有已下推罪屬愛。王不自下明王
無過遣王愛怖。


上來第二破遣罪相去王執
心。


自下第三明罪實性教王觀入正滅王
[006-0780c]
罪。於中有三。一佛為說法。二爾時世王如佛
說下明阿闍世聞法滅罪歡喜發心。三爾時世
尊讚阿闍下如來述讚。初中有二。一明罪體
相。二夫眾生者名出入息下教生觀入。前中
先舉涅槃為譬。後將類殺。問曰。殺淺涅槃義
深云何以深而況淺乎。釋言。是中以易況難。
就涅槃法明非有無。理在易知。就殺辨之相
在難識。故今舉彼易知涅槃以況殺矣。喻中
涅槃非有非無明涅槃體。於迷非有。於解非
無。而亦是有是有圓也。下類殺中初總。次別
後總結之。殺亦如是雖非有無而亦是有是
其總也。非有非無論其業體。而亦是有彰其
業能能有果故。慚愧下別。別中三番。一就有
義明非有無。二就破有入空義中明非有無。
三就破空顯實義中明非有無。就初事中慚
愧之人則是非有能滅除故。無慚愧者則為
非無不能滅故。此論業體。受果報者名之為
有彰其業能能得果故。


第二門中空見非有
能滅除故。有見非無不能滅故。此明業體。有
有見者亦名有等障其業能能得果故。於中
初辨。何以下釋。有有見者得果報故正解有
義。於有見有名有有見。無有見者則無果報
舉無顯有。


第三門中常見之人則為非有能
斷滅故。證見常種名曰常見。證常之時見法
本寂無罪可起所以能滅。無常見者則為非
無不能滅故。取著空義名無常見。不能見實
永除無想令罪息滅。所以非無。此論業體。常
常見者不得無下彰其業能能得報故。於中
初舉。何以下釋。於常法性計為定常名常常
[006-0781a]
見。執取之心悉是煩惱。能助殺業得惡報故
名有惡果。是故下結。空空見者亦有惡報故
前宣說。無常見者則為非無。今據細論。鹿類
可知。是故偏言常常見者有惡果矣。上來別
釋。以是義下總以結之。上來第一明罪體相。
下教觀入滅除王罪。還就向前三番教之。一
就上有門明有殺罪生王愧心。令王作其慚
愧非有。二色無常下就前破有入。空門中教
王觀入令王作其空見非有。三殺無常下就
前破空顯實門中教王觀入令王作其常見非
有。就初番中夫眾生者名出入息立眾生相。
斷出入息故名為殺建立殺相。諸佛隨俗亦
說有殺明有不虛。以有殺故應生慚愧。



二番中句別有五。一教觀無常。色是無常當
相辨理。色之因緣亦無常者將果類因。從無
常因生色云何常以因顯果。乃至識無常者
當相辨理。謂從受陰至識無常識之因緣亦
無常者將果類因。從無常因生滅云何常以
因顯果。二以無常顯於苦義三以苦義顯於
空義四以空義顯於無我。五以無常苦空無
我顯成無殺。


第三番中句別有三。一教世
王捨虛入實。言殺無常得常涅槃者據實返
望由來無陰陰。既不有知復就何宣說無常。
捨離五陰無常之相是以言殺。蓋乃是其無
殺為殺。以離相故證法本寂。是故名為得常
涅槃。殺苦得樂乃至殺於無我得我類亦同
然。所證真實如來藏體。不變稱常。寂滅云樂。
不虛曰實。自實名我。又法自在亦名為我。二
若教下明觀利益。上與佛同。三我亦殺下以
[006-0781b]
同破別。我殺無常苦空無我不入地獄汝云
何入據斯以驅。空淺有深其理不虛上來第
一佛為說法。自下第二明阿闍世聞法滅罪
歡喜發心。於中有五。一阿闍世如教正觀。二
即白佛下歡喜自慶。三我今見佛以是見下
重起願心。四語耆婆下重自喜慶。五以種種
下慶蒙法利供養讚嘆迴向發願。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所慶有五。一慶有所解。二我曾聞
下慶蒙佛恩。三我亦聞下慶有所同。四我見
世間從伊蘭下慶有所生。五我若不遇如來
已下慶有所免。初中先明今日所解知色無
常乃至知識亦知餘義就治言耳。我本若知
則不作罪傷本不解反以言之。第二句中我
昔聞佛常為眾生而作父母舉昔所聞。雖聞
已下彰昔未審。今則已下明今定知。世王正
解蒙佛教生。故今知佛為生父母。第三句中
先舉昔聞。雖聞已下彰昔未審。我今來下明
今始知。常樂我淨世王未證故略不論。第四
句中我見世間從伊蘭子生伊蘭樹不見伊蘭
生栴檀樹舉昔不見。今見伊蘭生栴檀樹明
今始見。伊蘭子者我身是也約喻顯已。第五
句中慶免地獄反以顯之。此第二竟。


第三
重起願心之中文別有三。一自行兼他。由王
發願令無量人發菩提心。二以如是下他利
兼自。由彼發心王罪微薄。三王及下總結皆
發。前中先明王自發願。後令他發。前中我今
見佛功德破壞眾生煩惱惡心略起願意。佛言
已下如來記歎。若我審下重興大願。他發可
知。


第二段中先明他發。後明世王重。罪得
[006-0781c]
薄。第三可知。


就第四段重自慶中先慶所
得。後慶得為諸佛弟子。前中初先列已所得。
謂得出世淨天之身長命常身令諸眾生發菩
提下辨其所得。菩薩化他即是自受是故令生
發菩提心名得天身長命常身。自下第五慶蒙
法利供養讚歎迴向發願。初先供養。次為讚
歎。我今見下明其迴向。我遇惡下明其發願。
歎中有其九行半偈。初七行半歎佛口業。次
有一偈歎佛意業。末後一偈歎佛身業。就口
業中初有三偈歎不妄語。次一偈半歎不惡
口。次有半偈歎不兩舌。後兩偈半歎不綺語。
不妄語中實語一門明其當法。微妙一門明能
顯法。善巧句等七句之文廣顯前妙。末後一
偈廣顯前實。就顯妙中善巧於句以為一門。
言能順教。善巧於義復為一門。語能顯義。甚
深祕藏為眾顯示廣前善義。所有廣言為眾
略語廣前答句。具足是語善能療生總以結
歎。就廣實中若有眾生聞是語者聞前善巧句
義等語。若信不信定知佛說顯其實義。眾生
於法信謗不同。是故有其信與不信。世王自
噵我今定知是佛所說終無虛妄。不惡口中
初明如來自言柔軟。次明為他所以說麁。後
明麁濡同歸第一。是故已下結已歸敬。不兩
舌中明佛常作和合之言名為一味。如海喻
之。不綺語中佛語稱法無有綺異名第一諦。
以言稱法故無無義明其語淨。下明益人。於
中初偈能說廣法令人入實。後之一偈善說
深法令人捨相。意業可知。身中慈悲現化
所因。為眾苦行隨物起化。如著鬼魅喻前慈
[006-0782a]
悲。狂亂多作喻前苦行。就迴向中有其三偈。
初偈自利。用己善根迴向菩提。後二利他。於
中初偈用己善根願求三寶常在益物。後偈
用善願破眾生四魔惡病。


願中三偈。初偈自利願不造惡。後二利他。於
中初半願生發心。次有半偈願生思佛。次有
半偈願生破惱。末後半偈願生見性。


自下
第三如來述讚。於中初就現在讚歎。汝昔已
下就過已歎。從今已下就當述勸。先勸後釋。
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世王還宮。


天行品者
如雜華說。品中第三明其天行。天行正是菩
薩八禪。今不廣說。玄指雜華。依佛名經。雜華
猶是華嚴經矣。


嬰兒品者。五行之中前四已竟。今次解釋嬰
兒行義。名嬰兒品。不起後過是嬰兒義。文中
初問次辨後結。辨中有二。一明佛菩薩自德
嬰兒。二如嬰兒啼哭時下明佛菩薩化嬰兒
故名嬰兒行。前中先明如來嬰兒。後明菩薩。
就如來中四番辨釋。初番通就三業以釋。後
三偏就口業而辨。前中先喻。不能起住明嬰
兒心。不能來去明嬰兒身。不能語言明嬰兒
口。下約顯法。文顯可知。後二可解。是中為明
菩薩五行。何故說佛。舉佛為令菩薩學故。


就菩薩中初就化他心無分別解嬰兒行。後就
自行離過以釋。文皆可知。


就化嬰兒名嬰
兒中先喻後合。喻中先別。後總結之。別中楊
華喻化凡夫。木牛木馬喻化二乘。木男木少
喻說眾生化小菩薩。喻化凡中句別有四。初
嬰兒啼時喻化所隨。眾生造惡名為啼哭。二
[006-0782b]
父母下喻明化相父母喻佛。楊樹黃葉喻天
果報。勸其止惡故言莫啼。假說天報以為常
樂我淨之法。授之令得名與汝金。三嬰兒見
下喻明化益聞說天樂。為求得故止不為惡
名兒已見生真金想便止不啼。四然此下明
化非真。喻化二乘及小菩薩一處論之。准前
類合應有四句。文中少初嬰兒啼時但有後
三。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喻顯化相。木馬木牛
喻小乘法。木男木女喻眾生相。嬰兒見下喻
明化益。據後且言生男女相實非男女明化
非真。據後偏言實非男女。以是下結。據後偏
言作男女想名嬰兒行。


下合顯法。如來亦
爾合前父母。下明化益。然上喻中楊葉之喻
一處別論。牛馬男女一處而舉。今此合中楊
葉牛馬一處合之。木男木女在後別合。文之
左右。就合楊葉牛馬喻中文別有四。一合明
化凡。二若有眾生厭生死下合明化小。三如
彼嬰兒於非合下就前化凡明佛非虛。四如彼
嬰兒於非牛下就前化小明佛化意。初中依
上喻中四句次第合之。若有眾生欲造眾惡
合上初句嬰兒啼時。如來為下合第二句父母
即以楊樹黃葉語言莫啼我與汝金。眾生聞下
合第三句嬰兒見已即止不啼。實是生死無常
已下合第四句實非金也。


第二段中若有眾
生厭生死時合初所少嬰兒啼時。如來則為
說於二乘合第二句木牛木馬。實無二乘超
合第四明化非真。以二死故知生死下却合
第三明其化益。以二乘故知生無過見涅槃
樂向小之益。以是見下趣大之益。由得小故
[006-0782c]
便知有大。已所不得起意趣求是其益也。則
能自知有斷不斷明知集也。知分段因是已
所斷。變易之因已所未斷。有真不真是知苦
也。實知分段生死之苦名之為真。未能了知
變易之苦故曰非真。有修非修是知道也。知
修小道不修大道。有得不得是知滅也。知已
但得小乘之滅不得大滅。


第三段中如彼嬰
兒於非金中而生金想舉化所隨偏舉其喻。
如來亦爾於不淨中而說為淨舉佛化相偏舉
其法。以得第一則無虛妄明佛不虛。


第四
段中如彼嬰兒於非牛馬生牛馬想若有眾生
於非道中作真道想舉化所隨法喻並舉。如
來亦說非道為道舉佛化相。小非真道說為
道矣。非道之中實無已下明佛化意。小實非
道能生大道。微因緣故佛說為道。下次明其
化小菩薩。如彼嬰兒於非男女生男女想起
化所隨偏舉其喻。如來亦下合第二句明佛
化想。而實無生超合第四實非男女明化小
真。若佛如來說無已下却合第三即止不啼
明化有益。於中有二。一約世諦眾生之相合
止不啼。二若於眾生破眾生下約就真諦合
止不啼。前中如來說無眾生一切眾生即墮
耶見反明有啼。是故如來說有眾生順明不
啼。此言略少。若具應言如來說有眾生相故
則破耶見。約真諦中若於眾生作生想者則
不能破反明有啼。若於眾生破眾生下順明
不啼。是名總結。上來第二別教五行。


若有男女受持已下第三結勸迦葉自下第四
大段迦葉領解。佛言已下第五大段明此經
[006-0783a]
法利益弘廣多人同得。


德王品者當法應名十功德品。今從請人以
題章目。人以德成。德謂福智二種莊嚴。光明
遍照是智莊嚴。內智圓滿光遍法界名光遍
照。高貴德王是福莊嚴。以福殊勝是故名為
高貴德王。具斯德者方堪諮啟。故從題品名
光遍照德王品也。


就此品中四門分別。一對問分別。此品答上
願說甚深微妙諸行。以此十德契實名深離相
稱妙。二辨來意。何故次辨。向前五行世間所
修。此十出世世間行滿便得出世。故次辨之。
云何得知此十出世。下文宣說非是世法。世
間所無故知出世。若論相似功德善根地前
亦有。三列其德名。經中不辨。今此且可准義
名之。一入智功德。聞思修證次等觀入。二起
通功德。善起五通妙用自在。三大無量功德。
成就具足無緣大慈。四十事利益成就功德。
從根難拔終離二邊。五是五事報果功德。從
根完具乃至第五得宿命智。六心自在功德。
謂金剛三昧。第七修習對治功德。謂近善友
聞思修行。第八對治成就功德。謂離五事乃
至慧心二種解脫。第九利習正道功德。謂信
心持戒近友具足多聞。第十正道成就功德。
謂三十七品。十中前六自分功德。後四勝進。
此第三門。四分文辨釋。此品有二。一正辨德。
二若須施等信是語下歎經勸學。前中初先總
就德體歎以顯深。何等十下隨修辨相。體則
果分。前中初言修大涅槃得十功德總舉德
體。下歎顯深。文有九句。前三出情。後六離相。
[006-0783b]
就前三中不與聲聞辟支佛共明過二乘不可
思議超出近學。地前緣知不能測及名不可
思。聞者驚怪勝過凡夫。聞生誹謗故曰驚怪。
下六句中還約前三以顯離相。非內非外異
凡夫法。內謂六根。外謂六塵。內外為別。真德
異彼是以言非。良以此十體同法性義無不
在故不同彼。十二入法內外別矣。非離非易
異二乘法。依大涅槃修之可得故曰非離。依
餘契經修之叵得所以非易。非相非非相異
地前法。捨相方成故言非相。妙用隨緣名非
非相。下三重顯。非是世法顯非內外。謂非世
俗凡夫法也。無有相貌顯前非相。世間所無
顯前非易。上來歎深。下次辨相。何等徵問。下
對顯之。就初德中先辨後結。辨中有四。一緣
標舉。二列五名。三廣辨釋。四離解者問答重
顯。一者有五是總舉也。聞等列名。此五猶
是聞思修證。初一是聞。次有兩門通聞及思。
第四一門通聞思修。第五是證。不聞聞者涅
槃等法離相叵聞。今依此經而得聞知名不
聞聞。聞已益者因聞及思知教知義名聞已
益。能斷疑者依聞及思能除闇或故曰斷疑。
慧心正者因聞思修能離邪曲故曰正直。知
密藏者佛性涅槃菩提答法是其密藏。因經
證會故曰能知。是為總結。


下廣釋之。解初
門中先問次釋。釋中先舉所聞法體。非有無
下就法廣明不聞聞義。前中初言謂深密藏
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先舉佛性。次明三寶。佛
等無別明三體同。三寶常等明三義門。此即
菩提。下障涅槃。諸佛畢竟不涅槃者不入灰
盡滅身涅槃。常不變者住大涅槃不變易也。
[006-0783c]


下就前法明不聞聞。但就涅槃。餘類可知。文
中有三。一明涅槃妙離眾相。凡時不聞。得聖
乃聞。二明一切外道法中所未曾聞今時得
聞。三明一切小乘法中所未曾聞今乃得聞。
初中先明涅槃之法離相難聞。如來涅槃非
有無者佛大涅槃非有生死非無眾德。非有
為者無生住滅。非無為者妙用繁與。非有漏
者結患斯亡。非無漏者現起諸結。言非色者
離無常色。非非色者得金剛身。言非名者言
語道斷。非非名者德響遐布。言非相者斷離
十相。非非相者具足相好。復隨眾生現種種
形名非非相。言非有者妙出三有。非非有者
實德不無。言非物者無有窟宅。非非物者有
妙淨土。非因果者苦集永亡。又復如來實證
平等故無因果。言非待者實證亡對。非非待
者藉緣方語。言非明者緣觀心息。言非闇者
昏障永除。言非出者不捨世間。非非出者得
大涅槃。言非常者隨化流轉。非不常者體恒
不變。言非斷者常行有漏。非不斷者永斷諸
結。言非始者性出自古。言非終者無有終盡。
非過去等體出三世。非陰入界十二因緣體絕
命相。非不陰等隨化現有。下總結之。如是等
法昔所不聞而今得聞。第二番中先明不聞。
所謂一切外道經書總以標舉。次別舉之。四
毘陀等是其別也。外國有其四大論師。一婆
耶婆造四毘陀論。亦名違陀。本是一名。傳之
音異。此翻名智。能生智故。一億力毘陀。明其
事大懺悔之法。二耶受毘陀。明其布施祠祀
之法。三阿他毘陀。又亦名為阿闥婆毘陀。本
[006-0784a]
是一名。傳之音異。明其一切鬪戰 法。四三
摩毘陀。明知異國鬪諍之法。知此生智故名
知論。第二論師名婆尼尼。造毘伽羅論。此名
記論。辨明一切音聲名字章句等法。第三論
師名迦毘羅。是黃顯仙。造僧佉經。此名五
頂。明從冥性生於二十五諦之義。如下文說。
第四論師名優樓佉。是青目仙。造衛世師經。
此名最勝。明六諦義。主諦依諦總諦別諦作
諦無障諦是其六也。此等諸論今具列之。一
切呪等通舉餘法。下總結之。如是等經初未
曾聞。今於此經而得聞知。


第三番中明餘
小乘。十一部中亦無如是涅槃深義。今因此
經而得聞知。是名下結。


聞已益中先牒。次
釋。有十復次。前九明其起因之益。後一彰其
趣果之益。因中前八自利之益。後一利他。自
中初四聞經之益。後四彰其思義之益。聞經
益中初一復次法說明益。後三喻顯。皆先立
喻。後合可知。第三喻中放千光者蓋且言耳。


思義益中前三復次明知理法。後一知行。
就知理中初知真諦。聽經知名舉劣顯勝。若
能書等辨勝過劣。次知世諦。聽受知名舉劣
顯勝。若能書等辨勝過劣。下知一實。聽經未
見舉劣顯勝。書寫讀等辨勝過劣。


知行法
中初就檀行舉劣顯勝辨勝過劣。後顯餘行。
上來自利。下明利他。於中明具四無礙慧利
他行也。但明聞益。略不說思。若聽是經知法
知義具二無礙內備化德。於諸沙門婆羅門
下具辭具樂化他用也。前明起因。不從他聞
知近菩提趣果益也。尋經悟解故不從他而
[006-0784b]
能自知。是名下結。能斷疑中初牒次釋。有七
復次。第一斷除名義中疑。第二斷除佛果上
疑。第三斷除三乘中疑。第四斷除法相中疑。
第五斷除情計中疑。第六斷除佛生上疑。第
七斷除世事中疑。七中初三聞思共斷。後四
單說聞經斷疑。就初門中先舉二疑。次列。後
斷。聞斷疑名。思斷疑義。第二門中先舉五疑。
次列。後斷。聞斷第一彼疑應故。思斷後四彼
疑真故。第三門中先舉三疑。次列。後斷。聞經
斷疑三乘之相。思義斷疑三乘之性。第四門
中不聞是經其心多疑總舉所斷。次別顯之。
句別十六。相從為九。初有四句合為第一。生
死涅槃法相中疑。次有兩句合為第二眾生
中疑。若命非命疑諸眾生命根有無。若生非
生疑彼假人有之與無。若竟不竟為第三門
三乘中疑。大乘畢竟小乘不竟。若他若過為
第四門三世中疑。他世未來。疑於未來有報
無報。疑於過去有因無因。若有若無為第五
門有無中疑。有無合通不可備論。若苦已下
有其四句合為第六四諦中疑。若法非法為
第七門邪正中疑。若善非善是第八門行業
中疑。若空非空為第九門二諦中疑。下明此
疑聞經悉斷。第五門中不聞多疑總舉所斷。
次別顯之。於中有五。一於五陰疑或不知何
者是我。二六根對我疑惑不知何誰能見乃
至能知。三五陰對我疑惑不知何誰受報。四
五陰對我疑惑不知誰至後世。五於生死疑惑
不知為有始終為無始終。下明此疑聽經悉
斷。第六門中先舉一疑。疑闡提等佛性有無。
[006-0784c]
下明聞斷。第七門中先舉疑心。謂疑世間邊
無邊等。下明聞斷。是名下結。


惠心直中先
牒次釋。釋中有三。一乘前顯過。明有疑者所
見不正。二一切凡下就人辨曲。謂凡二乘。三
云何下廣辨曲相翻之顯正。於中有四。一明
凡邪曲。二翻之顯正。三明聲聞緣覺邪曲。四
翻之顯正。凡夫曲中先問後辨。於有漏中見
常樂等於如來所見無常等八倒邪曲。見眾
生等我見邪曲。計非想處以為涅槃見自在
天有八聖道見取邪曲。此皆取劣以為勝故。
又此非道以為道故。亦得名為戒取邪曲。有
見斷見邊見耶曲。第二段中若聞是經聞慧
斷曲。修行聖行修惡斷曲。第三段中先問後
辨。執佛八相成道為實是其曲也。第四段中
聽經悉斷聞慧斷曲。若能書等。思慧斷曲。修
行涅槃修慧斷曲。是名下結。


知密藏中初牒
次釋。釋中有二。一知涅槃佛性菩提三種真
法為知密藏。二復次下明知世法因緣之理
為知密藏。於中初問次辨後結。辨中六句。雖
知無我不失業果明非無果。雖知陰滅善惡
不亡明非無因。此二一對。雖有諸業不得作
者無造業人。雖有至處無有去者無受報人。
此二一對。雖有繫縛無受縛者無被縛人。雖
有涅槃亦無滅者無得脫人。此二一對。以此
所知非定有無妙離斷常故名甚深。


上來廣
釋。


自下第四有難解者問答重顯。於中但
顯。


聞不聞義。以前所說不聞乖聞聞乖不
聞故。須重釋。餘者可解故不重論。就此文中
對人有三。顯義亦三。文別有四。對人三者。一
[006-0785a]
對德王。二對琉璃。三對無畏。顯義三者。第一
正辨聞不聞義。二為化益新來菩薩明生不
生。三為起發此土眾生往生淨國辨明往生
淨土之義。文別四者。一德王為聞如來讚歎。
二琉璃為問如來辨釋。三無畏啟請如來為
說。四偈後長行。因無畏請遠答德王最初所
問。前中德王初先為問。後佛讚歎。問中如我
解佛所說是義不然牒以總非。下廣顯非。先
徵後難。於中有二。一正難破不聞聞義。二凡
是色下彰實異相明不可聞。前中六句。初二
一對約法有無徵定所說明聞不聞不得並立。
次二一對約就能聞所聞之法亦為徵責明聞
不聞不得並立。後二一對就時徵責明聞不
聞不得並立。初中有四。一就法徵定明有與
無不得並立。法若有者便應定有立有非無。
法若無者便應定無立無非有。由佛前說涅
槃之法非有非無故為此徵。二無不應下以
法有無類定生滅明不並立。無不應生立滅
非生。有不應滅存生破滅。三如其下以前生
滅兩義不俱類聞不聞不。


並立。如其聞者
是則為聞以生類聞明唯是聞不得不聞。若
不聞者則為不聞以前滅義類顯不聞唯定不
聞不得為聞。四云何言下結非聖說。聞與不
聞既非並立。云何聖言聞所不聞。


第二對
中初就法正徵。次喻。後合。法中約就能聞所
聞互以為難。若不可聞是為不聞就所設難。
若彼涅槃佛性等法定不可聞。是則一向名
為不聞。不得名為不聞而聞。若已聞者則更
不聞就能設難。若能聞心已得聞竟。則更不
[006-0785b]
得聞於不聞。若從是義。正得一向說之為聞。
不得宣說聞於不聞。何以下釋。初先徵責。何
故聞已則更不得聞於不聞。下對顯之。已得
聞故正得名為聞於可聞。不得名為聞於不
聞。云何言下總以結呵。喻中生到反得三事
共顯一義。亦可去到喻聞涅槃。生與不生喻
顯佛性。得與不得喻顯菩提。就初喻中將去
喻聞。到喻不聞。譬如去者喻能聞人。到則不
去類顯初句。如彼世人已得到者不可言去。
所況如是。諸佛菩薩已得涅槃。不聞法竟不
得言聞。去則不到類顯後句。如彼世人在路
去時不得名到。所況如是。已得聞者則更不
得聞於不聞。第二喻中將生喻聞。不生喻於
不聞之義。生已不生類顯後句。如彼生相生
諸法時不得說言生於不生。所況如是。已得
聞時不得宣說聞於不聞。不生不生類向前
句。如彼虛空不可生故正名不生不得言生。
所況即是。不可聞法正名不聞不得言聞。第
三喻中將得喻聞。不得喻於不聞之義。得已
不得類向後句。如彼十四不相應中有一非
色非心之得能得諸法。今取為喻。即彼諸得
得諸法時不得名為得於不得。所況如是。已
得聞持不得說為聞於不聞。不得不得類顯
前句。如兔角等不可得法正名不得。不可說
之為不得得。所況如是。不可聞法正名不聞。
不得說之為不聞聞。上來立喻。聞已不聞不
聞不聞亦復如是合之顯法。聞已不得舉向後
句以合前喻。不聞不聞舉上初句以合前喻。
第三對中初句就其未聞之時難破有聞。明其
[006-0785c]
唯是不聞不聞非不聞聞。後句就其不聞之
時難破不聞彰先有聞。先有聞 後得聖時
聞於可聞非聞不聞。前中世尊若不聞聞者
審定如來未聞之時已有聞性名不聞聞。下
就設難。難有三階。一就地前凡夫設難。若未
聞時已有聞者。一切眾生未 菩提即應有
之。未得涅槃亦應得之。未見佛性亦應見之。
二就十住菩薩設難。若未聞時已有聞者。云
何說言十住菩薩雖見佛性未得明了。三就
佛設難。若未聞時已有聞者。如來本昔從誰
得聞。若有聞處何故如來於阿含中說言無
師。後中初言若不聞不聞審定如來未聞之
時令無聞性名不聞不聞。下就設難。難意如
何。若佛如來本未聞時一向無聞。後得菩提
及見佛性。一切眾生未聞之時亦無有聞。亦
應同佛得成菩提見於佛性。一切眾生不得
菩提不見佛性。可得宣說本無有聞。佛得菩
提見佛性故明本有聞。本有聞故佛令聞時
聞於先聞。非聞不聞。
涅槃義記卷第六


應永三歲五月二十日加修補書入關字了。


         法印權大僧都賢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