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2 大般涅槃經義記-隋-慧遠 (master)




涅槃義記第三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自下第三辨解脫相。迦葉先請。唯願重說。對
前辨體說以為重。下佛先嘆。後為辨釋以義
相從。於中有其九十四句。隨別細分有一百
九句。第二十二無逼切中別有七句。第二十
三無動義中別有四句。第二十五希有義中
有其二句。第二十六虛寂義中亦有兩句。第
三十甚深義中亦有二句。第五十一平等義
[003-0672a]
中亦有兩句。第六十七無迮狹中有其三句。
餘各為一。是故別分有一百九句。一一句中
齊應有五。一列名。二解釋。三結。四即如來。五
難解者重復分別。然今文中多少不定。或有
初無後。或有後無初。或有中間而無初後。就
解釋中或但法說。或兼喻況。喻有反順。其順
喻者解脫亦爾。其反喻者解脫不爾。法喻相
對。前却不定。或有初法次喻後合。或有先喻
次法後喻。或有先法後喻。便罷。文相不定。今
初句中先列其名。名離繫縛。次釋其相。兩喻
兩合略無結文。次即如來為簡向前二乘解
脫故即如來。如下文中亦即涅槃虛空佛性
決定菩提一切佛法。以彼類餘。餘皆同爾。不
能煩廣。故前諸句唯即如來。如春已下重復
顯之。先喻後合。餘類可知。名斷一切有為之
法出生一切無漏善法者。是第八十九明離
諸見。先列其名。斷有為法明離邪見。出無漏
法明具正見。次釋其相。先解斷漏。斷塞諸道
總明斷漏。斷諸外道所有邪見名斷諸道。下
別顯之。若我有見無我空見非我無我非有
無見。此說似真。以其定計不稱法理。故須斷
之。唯斷取著。不斷我見。釋前出生無漏善法。
所謂佛性彰所不斷。此言不足。若具應言名
解佛性。性即真脫總以結之。下即如來名不
空空。是第九十明異外道所得解脫。先列其
名。外道解脫虛誑無實名為空空。真不同彼
名不空空。次釋其相。先解空空。言空空者無
所有。釋其空義。即是外道尼乾解脫。就人指
斥。而是尼乾實無解脫。就人解空。真不如是
[003-0672b]
明有異空。結即可知。名果不空。第九十一明
非有無。先列其名。名中不足。若具應言名不
空空。為簡前門。單云不空。次釋其相。釋中初
先約喻顯法。彼瓶遇緣則有破下。簡法異喻。
前中有三。一立喻顯法。水酒酪瓶舉其喻體。
下辨喻相。於中初就水酒等瓶明空不空。雖
無水等是空義也。猶故得名為水等瓶不空
義也。以有瓶體名為不空。非謂有其殘水酒
等名為不空。與上文中明雖滅盡燈爐猶存
其義相似。如是瓶下明空不空。不可偏定。若
言空下破他空義。若言定空則不得有瓶體色
香味觸等事。破其定空。若言不空復無水等。
破定不空。二約喻顯法。解脫亦爾。合前瓶體。
下合喻相。不可說色及與非色。合前雖無水
酒等時猶故得名水酒等瓶。不可說空及以
不空。合前不可說空不空。若言空下合前若
空則不得有色香味觸若言不空而無水等。
以是下結。三重法喻相對廣辨。於中初先就
法明空。空者謂無二十五有明無苦。果及諸
煩惱明無惑因。無一切苦及一切相復明無
果。以無二十五有果故則遠眾苦。亦離無常
無我等相。故說以為無一切苦及一切相。言
無一切有為行者明無業因。善惡二業名有
為行。初一無字貫通諸句。如瓶無酪舉喻以
帖。下次就法以明不空。謂實善色常樂我淨
諸根相好名為善色。如瓶已下舉喻以帖。是
故解脫猶如彼瓶結法同喻。上來約喻以辨解
脫。人謂解脫全同彼喻。故下辨異。彼瓶遇緣
則有破壞明喻異法。解脫不爾。辨法異喻。結
[003-0672c]
即可知。名曰離愛第九十二明離愛疑。名中
略故但云離愛。初先列名。次釋其相。先立反
喻。下明不同。得大菩提更無所求所以離愛。
於果決了所以無疑。下結即佛。重顯可知。斷
諸有貪第九十三明其遠離生死因果。先列
其名。斷有明離生死之果。斷貪明離生死之
因。次釋其相。句別有六。前二略顯。斷一切相
顯前斷有。謂斷無常苦等諸相。斷一切縛顯
前斷貪。下四廣顯。斷一切煩惱明斷惑因。一
切生死明斷惑果。一切因緣明斷業因。一切
果報明斷業果。初一斷字貫通諸句。略無結
辭。下即如來并即涅槃一切生下第九十四
明離怖畏得受安樂。就此門中。初釋。次結。後
即佛等。有難解者下重分別。初中先法文少
不足。若具應言一切眾生怖畏生死故受三歸
以三歸故得受安樂。次以喻顯。鹿畏獵師喻
生怖畏生死煩惱。既得免下喻受三歸。得受
安樂喻其所少。下合可知。樂即解脫總以結
之。下以解脫即如來等。佛法無量。然今且以
七門相即。無盡是其法性虛空決定是惠。良
以此等同體義分。故得相即。此門既然。上亦
應爾。略不具論。有難解者下重顯之。有何難
解。向前宣說受三歸依似若是別。復言解脫
即如來等似若是一。一異相反故須釋之。又
復前言以三歸故則得安樂濫同受樂。故下顯
異。有二問答。前一問答釋顯三歸一異之
義。後一問答明樂非受。就初問下。若涅槃佛
性決定如來是一義者。云何說三執一疑三。
向前宣說七法相即。今且舉四。此問不足。若
[003-0673a]
具應言歸依既別彼涅槃等云何即一。准答應
有。且舉一邊。一邊可知。佛答有三。一就三論
一。二從有法名一已下就一辨三。三如來或
時說一為三三為一下。雙就一三嘆以顯深。
前中初明一切眾生以怖畏故求三歸依。故有
三別。以三歸故證知佛性決定涅槃。所證同
體故得為一。第二段中初先以理彰三是別。
是故我下引說證別。前中初先汎明諸法名義
一異。當法施名唯有二門。一名義俱一。二名
義俱異。法有體用總別同異。就體就總就同
施名。名義俱一。就用隨別逐異施名。名義俱
異。隱顯互論具有四句。一名義俱一。二名義
俱異。備如向辨。三名一義異。就體就總就同
施名。攝義從詮說為名一。隨用隨別隨異施
名。攝詮從旨說為義異。四義一名異。翻前可
知。今於四中且列兩門。有法名一義異是第
三門。有法名義俱異是第二門。次辨其相。解
初門中。先牒。次釋。佛等皆常。依常施名。攝
旨從詮故曰名一。佛等義別。攝詮從旨名為
義異。是名下結。解後門中。先牒。次釋。佛法
僧等義門各異。依之施名。名亦不同。故四俱
異。佛名為覺。是其翻名。即是解義。法名不覺。
非是翻名亦非解義。斯乃對佛簡異之辭。僧
名和合。翻名解義。涅槃名脫。是其解義。非是
翻名。空名非善。簡異之辭。非翻非釋。法性虛
空不同行善。故名非善。無礙簡他亦是辨相。
是為下結。下約前義彰其三歸。是別非一。就
下引說證別之中先舉昔說。是故三歸不得為
一結成別義。前中初告波闍波提供養眾僧即
[003-0673b]
供三歸。波闍波提是佛姨母。生七日母便命
終。波闍乳養。佛後出家。波闍戀憶。手自織成
金縷之㲲。待佛還宮擬用奉佛。佛後還國。波
闍波提遂用奉獻。佛時告曰。恩愛心施無大
功德。當供養僧。若供眾僧。即供三歸。故今舉
之。波闍次問。後佛為解。以三義別。是故不
一。前辨一義。次辨異義。自下第三雙就一異
結嘆顯深。如來或時說一為三。牒上後段佛
性等一。就之宣說三歸差別。說三為一牒上
初段就三歸依宣說佛性涅槃等一。如是之
義是佛境等嘆以顯深。上來明前解脫之中
三歸依等一異之義。下次明前所得安樂是
寂非受。迦葉先問如佛所說畢竟安樂名涅
槃者是義云何。直請其相。請顯寂樂。夫涅槃
下難破受樂。下佛答之。句別有四。一對初請
彰其涅槃唯是寂樂。二斷一切下對向後難
明其涅槃非是受樂。三若言下難破受樂成
前第二。四是故下結前寂樂以為涅槃解脫
之義。初中先喻。喻有四句。一自出生死喻。有
人喻佛。佛昔因中起業煩惱名為食已。受苦
心悶。求出三界斷除結業名出欲吐。正能斷
除名得吐也。二現化隨物喻。自出生死俯應
隨物名復迴還。三假問顯德喻。同行菩薩名
為同伴。請問如來生死盡未名得差不。而復
還來怪佛在苦。四假答顯德喻。諸苦已盡名
答已差。證寂永安名得安樂。下次合之。如來
亦爾畢竟遠離二十五有合上初句。永得已
下合第四句身得安樂。第二段中斷一切受
名無受者五受斯斷。如是無受名常樂者嘆
[003-0673c]
以顯勝。問曰。下說滅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
行識亦復如是。云何說言佛無受樂。釋言。受
中有其二種。一受境界違順等事。二證法相
應攝受正法故名為受。今言無者無其初受。
下言得者得其後受。兩言不違。後二可知。從
上唯願重垂廣來。


第三大段明解脫相。自下
第四拂去詮況。何故須拂。上來借喻擬況解
脫。人謂解脫全問諸喻。故下拂之。於中有二。
一明上來所立諸喻非喻為喻。二云何如來
作二說下明喻非喻不得定說。前中有三。一
明上喻非喻為喻。二真解脫者一切人天無
能匹下明其非喻為喻所以。三如無比下類
顯非喻為喻之相。就初段中。先明非喻。如來
有時以因緣下彰其為喻。明非喻中有四問
答。初迦葉問不生不滅是解脫耶。佛答言是。
第二迦葉執喻同法。若不生滅為解脫者。世
間虛空亦無生滅應是解脫。佛答不然。三迦
葉問何故不然。如來反問迦蘭等聲同烏鵲
不。第四迦葉以理正答。如來讚嘆。迦葉答中
不也總答。下別顯之。句別有四。初烏鵲聲比
命命等不可為比明下劣上。二迦葉言迦蘭
迦下明上遇下。於中迦葉先明過下。次責如
來。無異葶下顯佛不應。三佛與空下約喻顯
法。四迦蘭迦聲可喻佛下辨喻顯法。迦蘭喻
佛。不喻烏鵲。彰其聲妙。以聲妙故用況解脫。
不比虛空。佛嘆可知。上來一段廣明非喻。如
來有時以因緣下明其為喻。所謂有時化他
因緣引空喻曉。所況佛德故即如來。此初段
竟。自下第二解釋非喻為喻所以。真解脫者
[003-0674a]
一切無過解前非喻。為化生下釋前為喻。為
化顯前有因緣矣。自下第三類顯非喻為喻
之相。先舉其類。言非喻者如無比物不可引
喻。略舉非喻。有因緣故可得引喻。略舉為喻。
如經中下即事指斥。下約顯法。不可以喻喻
真解脫明其非喻。為化生下明其為喻。以諸
譬下明上諸喻悉皆是其非喻為喻。上來第
一明前諸喻非喻為喻。自下第二明喻非喻
不得定說。迦葉先問若當是喻一向言喻若
當非喻一向言非云何如來作二種說。下佛
答之。明法不定。故不定說。文別有四。初害佛
喻。明佛法身非喻為喻不得定說。二害母喻。
明佛報身非喻為喻不得定說。三以是因緣
我說種種譬喻已下結前第二。乘言便故。四
或有因緣亦可喻下結前第一。初中有四。一
如來立喻。二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四如來
讚嘆。就立喻中。舉佛法身不可得殺類明非
喻。欲害得罪類顯為喻。初言有人喻佛應身。
內具四辨名執刀劍。怒意說真名以瞋心。欲
以眾喻況佛法身。說相逼真名害如來。法身
平等不隨相變故言如來和無瞋色。下次反
問。是人當得壞如來身是其一問。成逆罪不
復是二問。迦葉答中初辨喻相。後約顯法。喻
中初先對上初問明佛叵殺顯成非喻。直以
惡心對向後問明由惡心。故成無間顯成為
喻。前中初言不也總答。佛不可殺故言不也。
何以故下釋成叵殺。如來身界不可壞者對
問辨釋。身性名界。人身分齊亦名身界。法身
離相故不可壞。者何已下轉釋不壞所以徵
[003-0674b]
問。佛所以身偏不可壞。以無身者明身離相
故不可壞。唯法性下明身體寂故不可壞。是
人已下結成不壞。答後問中。直以惡心成無
間者化意違真名為惡心。成其譬喻言說之
事名成無間。無間之義後別具論。下約顯法。
以是因緣引諸譬喻知實法者偏約後句明為
喻也。以是惡心亦得成就無間因緣。佛引諸
喻得令大眾知佛真法。亦應約初明其非喻。
略不明也。佛讚可知。第二段中文亦有四。一
如來立喻。二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四如來
讚嘆。初中惡人喻佛應身。說相侵真故名惡
人。欲以諸喻顯示報身。喻相逼真名之為害。
真為化本故名為母。化在三有名住野田。在
諸相中名在𧂐下。報佛以其大悲願力資化
不絕名母送食。應身如來內緣真德名為見
己。便起說意名生惡心。備具四辨名前磨刀。
報身如來明鑒化意名母知己。從化隨相名入
𧂐中。應以利辨隨其喻相。廣說真德名遶𧂐
斫。暢聖化心名斫己喜。念己說已名生殺想。
真體離相名從𧂐出。安住實際名至家中。反
問可知。迦葉答中先辨喻相。後約顯法。喻中
初言不可定說若說有母身應壞身若不壞云
何言有。明其無罪顯成非喻。若說無下明其
有罪彰其為喻。以是緣下約喻顯法。偏約後
句明其有喻。初略不論。佛讚可知。自下第三
結前第二。以是因緣我說種種喻真解脫結
成有喻。遶𧂐遍斫名說種種。雖以無量阿僧
祇下結成無喻。下結第一。或有因緣亦可為
喻結成有喻。或有因緣不可喻者結成無喻。
[003-0674c]
從上何等名涅槃來合為第二開解脫德。自
下第三結嘆顯勝。於中有三。初二嘆後解脫
之德。是故解脫成就如是無量德者就法結
嘆。具前百德故曰無量。趣涅槃者涅槃如來
亦有如是無量功德就人結嘆。如來是其求
涅槃人名趣涅槃者。證大涅槃成如來身是
故名為涅槃如來。前辨解脫皆即如來是故。
如來亦有如是無量功德。末後一句結前第
一解脫之處。以有如是解脫德故名大涅槃。
自下第四迦葉領解。我今始知如來至處為
無有盡重領向前解脫之處。向前廣辨解脫
處中迦葉領解如是涅槃是如來處常不變
易。故今重領。我今始知如來至處為無有盡。
對昔不知名今為始。無盡猶前常住義也。處
若無盡當知壽命亦無盡者領解脫德。法無
盡故成人無盡。此即領上解脫德中如來無
有生老病死。名命無盡。自下第五結嘆勸學。
善哉能護是嘆辭也。嘆前領解。若有欲下勸
學辭也。


長壽至此明其行體。自下第二辨行所依。於
中初先正明所依。下說邪正離所不依。前中
辨明四依菩薩為所依人。此即答上云何得廣
大為眾作依止實非阿羅漢而與羅漢等。彼
問如何云何得彼廣大為眾作依止人。雖未
同於諸佛羅漢。化功同彼佛羅漢者我欲依
止。故今答之明有四人能為眾生作依止處
如佛無異堪可依止。文中初先正明四人為
所依處。如佛所說。依四法下對法會通。此亦
即明行所依法。前中有二。一明四人德行相
[003-0675a]
貌。二我今不依是四人下勸人依止教人供養。
初中有四。一總舉四人總嘆其德。二別列四人
總嘆其德。三別牒四人別顯其德。四總結四
人總嘆其德。就初段中先舉四人。以此四人
依經成德。又此經中之所宣說。故言是大涅
槃經中有四種人。下嘆其德。護法立法憶念
正法是通法行。即是自利。身能匡護不令他
人輕謗毀呰名護正法。如上廣說。口能竪成
名建正法。心思不忘名憶念法。能多已下是
益人行。即是利他。能多利益出世法化。憐愍
世等世間法化。憐愍世間是利他心。為世依
下是利他行。人為物依。法能安樂。人天可化。
故偏論之。亦可憐愍慈念三塗。為世依等近
益人天。第二段中先列四人。何等徵問。有人
出等辨列其名。四依之義廣如別章。今且釋
名。有人出世具煩惱性名第一者。所謂種性
解行地人。仁王經中說種性上方為法師自前
未能。故知非是種性已前。下文宣說供佛五
恒方堪為依故非善趣。文中說之。具煩惱性
非第八人明非地上。如來滅後現化益物名
為出世。五住惑中無偏盡處名具煩惱。問曰。
地持宣說種性具足二淨。今以何故言具煩
惱。解言。地持望於二乘故說二淨。此對地上
名具煩惱。須陀斯陀名第二者。須陀此方名
為逆流。逆生死流。亦名抵債。抵三塗債。又亦
名為修集無漏。位分何處。須陀有三。一者守
果。初地滿心。二者攝因。初地始心已去皆是。
三者進向。上盡二地皆名須陀。合說前二為
須陀洹。故地論中宣說初地以為見道。斯陀
[003-0675b]
含者此名頻來。於欲界地更來更生。亦名住
薄。依如小乘。欲界修道九品惑中斷六三在
故云住薄。若依大乘。三界修惑皆能薄之。故
地經言欲色有縛無明縛等皆悉微薄。位分
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果。在第三地。故地經
中宣說三地諸縛微薄。二者攝因。二地已下
漸斷修惑通名斯陀。三者進向。上盡七地。合
此三種通名斯陀。何故此二合為一依。以此
二人功用行同供佛解義過前劣後。所以合
之。阿那含者此名不還。依如小乘。於欲界中
更不受生故名不還。若依大乘。不還起於愛
佛煩惱故名不還。位分何處。分別有三。一者
守果。在第八地。愛佛煩惱此處斷故。二者攝
因。四地已上同名那含。修習順忍向八地故。
三者進向。上盡九地。合說後二為阿那含。以
於此處同捨功用供佛解義過前劣後。所以
為一。阿羅漢者此名無著。斷有因故。亦名無
生。盡苦果故。位分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
果。在第十地。二者攝因。九地已上同名羅
漢。三者進向。上盡金剛。合說後二為阿羅
漢。以此同在究竟地故。理實佛是高美其人。
故同佛稱。此皆菩薩何故乃用聲聞凡夫名
字名之。此雖菩薩位分與彼小乘麁同。欲令
未來所化凡夫二乘人等准小知大。故用名
之。下嘆德中偏嘆利人。與前相似。通法不論。
自下第二別牒別嘆。先辨初依。於中初問。次
辨。後結。非第八下對餘辨異。辨中有四。初
能奉等是自利行。奉戒離惡建法修善。二從
佛已下是自利解。三轉為已下是利他行。為
[003-0675c]
說八覺令其進善。有犯教悔使其離惡。四善
知下是利他解。善達菩薩權化之儀名知方
便祕密之法。名凡總結。凡有內外。此是內凡。
六道分段殘報之中無偏盡處。故名內凡。下
辨異中。非第八人對上辨異。何者第八而言
非乎。准毘婆沙。名須陀洹以為第八。對見道
前七方便故。故彼論中問言云何為八人。所
謂信堅及與法堅。鈍根之人入見諦道名為
信堅。利名法堅。外國相傳言更有八。一初
發心人而未有行。二有相行。憎厭生死樂修
善法。三無相行人。學觀空理破離欣厭。見人
行惡心無忿怒。見人修善亦不欣慶。四方便
行人。雖見法空而常隨有起諸善行。此四在
於善趣位中。五者習種。六者性種。七者解行。
八者聖種。初依地前未同聖種故非第八。第
八人者不名凡夫彰後異前。不名凡夫簡異
初依。名為菩薩當相以論。不名為佛別異於
後。第二依中。初牒。次釋。後總結之。未得已
下對餘辨異。就廣釋中句別有六。前五修善。
後一離惡。就前五中初四自利。後一利他。就
自利中。若得正法是自分始。聞法名得。受持
正法是自分終。念誦名持。從佛聞法是勝進
始。如其聞下是勝進終。此等自利。轉下利他。
離惡可知。是名總結。下辨異中。未得第二第
三住處對後辨異。於四果中須陀未得斯陀
住處。斯陀未得那含住處。名為菩薩已得授
記對前顯異。不同前凡故名菩薩。交能八相
成道度人故為佛記。依如地持。地前菩薩亦
為佛記。但初地上能於十方廣受多記。故偏
[003-0676a]
說之。第三依中。初牒。次辨。後總結之。辨中
有三。一辨其行相。二阿那含者義何謂下釋
其名義。三住返下重嘆其德。就初段中先彰
離過。若說無我有是處下明攝對治。前離過
中先列九過。悉無是處總結彰離。就九過中。
前之八句行德不純。說我一句智解不明。就
前八句中。初之三句惡業不除。中間兩句煩
惱未盡。後之三句果報未淨。業中初言誹謗
法者謗佛教法。答言聽下違佛行法。此二背
正。受外一句彰其學邪。就煩惱中。客塵煩惱
是五住起。後起名客。坌污稱塵。諸舊煩惱
是五住地先成名舊。苦中初言若藏舍利法
身未顯。舍利名身。如來藏性是佛法身。苦覆
名藏。外病所惱四大所侵此之二句報身未
淨。說我一句理解不明。悉無是處總結彰離。
下攝治中。若說無我翻前說我。說著世法翻
受外典。若說大乘翻謗正法言聽畜等。若所
受身八萬戶虫亦無是處翻前舍利。永離婬
欲翻前客塵。乃至夢中不失不淨翻離諸舊。
臨終生畏亦無是處翻為外病之所惱害四大
所侵。就釋名中先問起發。是人不還如上諸
過對問辨釋。下重嘆中。往返周旋是利他德。
趣寂名往。隨有稱返。名菩薩下是自利德。名
為菩薩已得授記明其因成。不久得下彰其
果熟。是名總結。第四依中。初牒。次辨。後總
結之。辨中有三。一嘆其德。約就小乘羅漢嘆
之。斷諸煩惱明我生盡。捨於重擔明不受後
有。苦是重擔。不受名捨。逮得己利是梵行立。
所作已辨是所作辨。二彰其位分。三重嘆德。
[003-0676b]
得自在智是自利德。隨人所樂種種悉現是
利他德。此二自分。如所莊嚴是自利德。謂具
功德智慧莊嚴欲成佛道即能得成是利他
德。所謂八相巧便度物。此二勝進。能成如是
名阿羅漢。牒以總結。自下第四總以結嘆。是
名四人是總結也。下總嘆之。出現於世能多
利等正嘆其德。人天最等寄對顯勝。人天中
最對下彰出。如如來對上明等。問曰。菩薩安
能等佛化下眾生功力齊故。此則答上實非羅
漢與羅漢等。自下第二勸人依止教人供養。
先勸依止以攝智慧。汝應供養如是人下教
人供養以攝功德。前中有二。一教人撿驗。二
我涅槃後當有無量百千眾生誹謗已下勸人
依止。下供養中亦有此二。至時當辨。初教驗
中先教撿驗。二是大涅槃不可消下嘆經殊
勝。令人修習降魔依正。就初驗中有二問答。
前一問答正教撿驗。後一問答出所教人。就
初問中。迦葉白佛我今不依是四種人總明
不依。何以下釋。先問。後解。明有諸魔濫同四
人故不可依。於中有三。一舉佛昔言明魔能
亂正。二魔等尚下以昔類今明四人有濫。三
坐臥下顯其濫相彰己不依。初中如來何因
教彼瞿師降魔。如來昔曾為瞿師羅說四真
諦。彼悟初果。如來去後降魔來惑亂。化作
佛身告言長者。我向與汝說法不盡。於四諦
外更有一種神我諦在。長者推尋都無此理。
遂往請佛。佛即教之。若魔作佛。汝當撿校知
己降伏。第二可知。第三段中坐臥空等明其
形濫。以是緣下彰己不依。或有所說明其口
[003-0676c]
濫。不能稟下彰己不依。不能稟受不受四人
所說之法。亦無敬念而作依者。不依四人以
為師首。下佛答之。先述其言。於我生疑尚不
應受況如是等四依之人。次勸簡擇。是故應
當善分別知。正勸簡擇。有魔亂正故勸分別。
善不善等出其所知。四依是善。魔化不善。依
真可作。依魔叵作。如是作下明知利益。下教
撿驗。先喻後合。喻中有三。一魔來亂正喻。魔
如偷狗。四依之形名為人舍。伺人不覺魔盜
為之說名夜入。二佛教撿驗喻。聲聞人中覺
大乘者名為婢使。覺知是魔即應驅罵令復
本形名疾出去。彼若不去神呪怖之名奪汝
命。三偷狗下魔去不還喻。合中但合後之兩
句。汝等從今亦應如是降伏波旬合上婢使
若覺驅罵。汝今不應作如是像合疾出去。若
故作者五繫繫汝合不出者當斷汝命。呪能
縛其手足及頭名之五繫。此合第二。魔聞已
下合第三句。先合後帖。自下第二出所教人。
迦葉先問。於中初就上人設難。上品之人自
能降魔近於涅槃不假四依。如來不應教其撿
驗。如是四人所可言下就下人設難。下品之
人不能撿驗四依所說未必可信。如來不應勸
依四人。前中如佛為瞿師說。舉佛昔事。若能
如是降伏魔者重復牒之。亦可得近大涅槃
者明能自知。瞿師是其須陀洹人。望大涅槃
定能趣向。以之為近。以理測尋未敢專決。故
云亦可。如來何必說是四人為依處者明不
假依。良以此人自能降伏近涅槃故。如來未
必宣說四人以為依處。不說在佛未敢自決。
[003-0677a]
故名何必。就彼下人設難之中文少不足。若
具應言凡夫之人不能撿驗四人所說未必可
信云何如來勸人依止。下佛答之。先述其言。
如我所說非為不爾。下出所教。但教聲聞緣
覺降魔。不教菩薩。何等聲聞緣覺須教從初
發意乃至無學。問曰。瞿師是初果人。已能降
魔不為魔惑。云何無學猶須佛教。釋言。望彼
小乘之法。苦忍已上見法分明。魔不能惑。不
假佛教。望大乘法。乃至無學猶為魔亂。故須
佛教。故下阿難雖得初果猶為六萬四千億
魔之所惑亂。文中初別。後總結之。別中四對。
第一肉眼佛眼相對。聲聞肉眼故須佛教。菩
薩佛眼不假佛教。二如有人下勇怯相對。聲
聞怯故佛教降魔。菩薩勇健不假佛教。三如
有龍下明其有力無力相對。聲聞無力故須
佛教。菩薩自有降魔之力不假佛也。四聲聞
緣覺於煩惱下明其有畏無畏相對。二乘之
人怖畏煩惱故須佛教。菩薩無畏不假佛教。
就初對中。我為聲聞有肉眼說不為學大。正
辨所教。誰是學大。所謂善趣五階菩薩。彼自
見法魔不能惑。是故不須教其降魔。聲聞之
人雖有已下彰其二人眼別不同。成其須教
不須教義。聲聞之人雖有天眼見諸色像。於
大乘法不能都見故名肉眼。學大乘者雖有
肉眼不見遠色。照見佛乘名為佛眼。何以下
釋。以大乘經名為佛乘。此乘最上。菩薩見
之故名佛眼。第二對中初明聲聞怯故須教。
如彼健人不從他下明菩薩勇故不須教。前
中先喻。喻別有四。一佛教聲聞習學降魔喻。
[003-0677b]
二或時有人素無已下魔來亂正喻。三汝於
是下正教降魔。四如是輩下魔退不還喻。初
中兩句。一聲聞依佛喻。有人喻佛。佛具無
畏稱曰勇健。十力摧邪說為威猛。聲聞畏魔
名為怯者。憑佛免怖名來依附。二佛教降魔
喻。常教怯者。總明教也。下別教之。別中初教
降魔之德。後教降心。前教德中修定持弓。習
慧執箭。起通矟道。四辨長鉤。神呪羂索下教
心中。雖如履刃不應生怖勸捨怖心。對邪危
嶮故如履刃。當視已下教生勇心。先教輕他。
後教自勇第二魔來亂正喻中。有人喻魔。素
無膽勇詐作健相喻亂正心。內情虛怯名無
膽勇。外現無畏名詐健相。執持弓等喻亂
正德。邪定為弓。邪辨如刀。邪智邪通名種種
杖以自嚴也。來至陣下明亂正相。來至身亂。
大喚口亂。口宣大乘名為大喚。後二可知。合
中依上次第合之。先合初段。如來亦爾合如
有人勇健威猛。告諸聲聞不應畏魔合勇健
人常教怯者乃至應自作勇健想。若魔波旬
化作佛下合第二段。問曰。是中教驗四依。何
故乃云化作佛身。蓋乃舉上類下故爾。又亦
舉昔類今故爾。化作佛身尚須不畏。何況四
依。汝當精下合第三段。時魔已下合第四段。
就明菩薩不須教中。文別有三。一人能降魔
故不須教。二阿竭陀下法力滅邪故不須教。
前中初喻。學大下合。得聞下釋。於中初明智
慧深明聞經不怖故須教。何以故下殖福久
遠於魔不畏故不須教。後明法力滅邪之中。
初先立喻。人喻菩薩。藥喻大乘。不畏蛇等明
[003-0677c]
人不畏。亦能消下彰法能滅。合中大乘合阿
竭陀。不畏魔等合上不畏一切蛇等。亦能降
下合上能消一切毒等。第三段中先喻後合。
喻中麁二。細分為四。麁分二者。一聲聞從邪
喻。二有善呪下菩薩摧邪喻。細分四者。一魔
行邪化喻。二是故一切師子已下聲聞從邪
喻。三有善呪下菩薩摧邪喻。四如是等獸見
善呪下所化從正喻。釋初段中。有龍喻魔。忌
他勝己名妬。好壞他善稱弊。欲敗他善名害
人時。身業惑亂名為眼視。口言惑亂說為氣
噓。第二段中初喻從魔。後喻從損。是故一切
乃至皆畏喻從魔化。師子虎等喻於聲聞。為
魔惑亂伏從魔化。故言皆畏。是等惡下喻從
魔損。或聞聲者聞其口言。或見形者見其身
化。或觸身者同其心行。情近名觸。無不喪者
喪其慧命。第三段中有善呪者喻於菩薩。以
呪力者大乘法力。能令龍等皆悉調善任為
乘者明降魔能化。彼諸魔及聲聞人同歸大
乘名為調善。堪為受法傳化弟子名任御乘。
第四段中如是等獸見彼善呪即便調者。魔
及二乘見彼菩薩善說大乘即便歸也。合中
不次。先合第二。却合第一。次合第三。後合
第四。聲聞緣覺亦復如是。合第二中師子虎
等。見魔皆怖合第二中皆生怖畏。聞聲見形
觸身喪命略而不合。而魔已下却合初段。而
魔不怖合初段中有龍妬弊。猶行魔業合初
段中欲害人時眼視氣噓。學大乘下合第三
段。學大如是合第三中有善呪者。見諸聲聞
怖畏事於大不信。明化所為。非正合前。先以
[003-0678a]
方便降伏魔下合第三中能令龍等皆悉調善
任為御乘。於中先以神通方便降伏諸魔。後
為說法。然上喻中龍及諸獸皆悉調善任為
御乘。今此但合龍為御乘。餘略不合。聲聞
緣覺見調魔下合第四段。於中初明見人生
怖。於此大下於法生信。作是言下離於不信。
第四對中。初明二乘怖畏煩惱故須佛教。後
明菩薩不畏煩惱故佛不教。學大乘者有如
是力嘆大異小。上來四對廣辨所教。以是下
結。以前所辨四對因緣。但教二乘。不教菩薩。
上來第一教人驗依。自下第二嘆經殊勝令
人習學降魔依正。是大涅槃甚奇甚特當法
正嘆。若有聞下寄人顯勝。於中兩句。前明信
希。後明信益。上來第一教人撿驗。自下第二
明其四依弘護利益勸人依止。於中有三。一
明四人於正法時弘護利益。二迦葉白佛如
來滅後四十年下明其四人於像法時弘護利
益。三以是因緣我說四人為世依下結明四
人能為物依。前中初明四依弘護。是經流處
即是金剛。下還嘆經勝令人愛樂憑依修學。
初中如來先彰未來多人謗經明須四依。次
迦葉請於佛滅後久近便謗問癈滅時。有何
等下問弘護人。下佛答中先答初問。如有王
下答其後問。前中初言我涅槃後四十年中
廣行流布明法興時。何因緣故此時偏興。佛
滅度後迦葉持法經二十年。阿難持法亦二
十年。此之二人親覩佛化。行法似佛。故令法
興。迦葉向前直問癈時。佛今為欲對興辨癈。
故明興時。然後乃當隱沒地者明法癈時。當
[003-0678b]
處不行故言沒地。如甘蔗下辨明向前興癈
所由。人學故興。不學故癈。先喻後合。喻中有
四。初甘蔗等喻明法體。二隨有處下寄人顯
勝。三或有人下明癈所由。由人棄大學小故
癈。棄大學小名食粟米。習讀世典名及稗子。
取劣為勝故言第一。學小由昔名受報故。四
若是福下明興所由。由人棄小學大故興。耳
初不聞粟稗之名喻不聞小。唯食粳糧喻純
學大。合中依前次第合之。涅槃如是合上初
段。鈍根薄福不樂聞者反合第二。然上喻中
舉彼福人貪樂愛著顯經殊勝。合中舉其鈍
根薄福不樂聽聞顯經深重。言之左右。如彼
薄福增惡已下合第三段。先牒後合。或有眾
生其心甘下合第四段。先合後帖。


自下第二答其後問明弘護人。先喻後合。喻
中有三。一邊地眾生棄大學小喻。二有異王
下四依弘化喻。三其王得下所化眾生得法
修行喻。就初段中。王喻邊地匡化之人。各有
統領故說為王。身居邊地名在深山嶮難之
處。有涅槃經名有甘蔗粳糧石蜜。有而難具。
辨得兼失。是故云雖。以其難得貪借積聚不
敢噉食喻不學大。既在邊地全部叵備名為
難得。如北天竺。唯有六卷。不具全部。為名為
利書寫此經名貪積聚。不能依法自學教他
名不敢食。懼其有盡唯食粟稗喻明學小。以
其殘缺辨義不周。恐問難通名懼有盡。專學
小乘名食粟稗。第二段中有異國王喻四依
人。聞憐笑者憐之棄大笑其學小。車載稻糧
而送與者。音聲語言以之為車。說經授彼名
[003-0678c]
載稻糧而送與之。亦可紙素竹帛為車抄經
授彼名載與之。第三段中其王得者邊地化
主自聞經法。即便分張舉國食者勸他同習。
民既食下所化之人荷恩喜讚。順教奉修名
為食已。慶沾法利所以皆喜。領荷四依弘化
之恩。是故咸言因彼王故得希有食。合中但
合後之兩段。初段在於第二聞之憐笑中合。
更無別合。合第二中四人如是合異國王。為
法大將釋為王義。依化不並故言四中或有
一人見合聞也。下明所見。舉初段中所況
之事為所見耳。見於他方無量菩薩合深山
王。現雖學小宿有大授故名菩薩。雖學大乘
合上雖有甘蔗稻等。自書寫下合前貪惜積
聚之言。自書令他合積聚也。為利養等合貪
惜也。雖書經卷專期信施名為利養。悕求美
讚說為稱譽。唯增博知不為起行名為了法。
合他附己名為依止。用之貿小名博餘經。不
能廣為他人宣說合懼有盡不敢噉食。故持
是經送至彼者合載稻糧而送與之。令發已
下明送所為。發心起願。安住興行。菩薩得下
合第三段。菩薩得已合王得已。即便廣說合
前分張。令無量眾得受法味合舉國食。食已
皆喜略而不合。皆悉是此一菩薩下合作是
言因彼王故得希有食。先法後帖。法中是此
一菩薩力合國王也。是向四中或一人也。所
未聞經悉令得聞合得希食。喻帖可知。上來
第一廣明四人正法時中弘護利益。自下第
二嘆經殊勝。句別有四。前二嘆勝令人信樂。
後二學益使人修習。就前二中。是經流處即
[003-0679a]
是金剛寄處顯勝。處勝難壞故如金剛。是中
諸人亦如金剛寄人顯勝。義同前釋。就後二
中初明學益。若有生下明不學損。於學益中。
若聽不退成因益也。所願悉得得果益也。汝
等應下結勸受持。不學損中先明不聽。甚可
憐愍失大損也。何以下釋。第二像時弘護益
中文別有二。一明四依於像法時弘護利益。
二有惡比丘聞我已下顯經殊勝令人愛樂憑
依習學。就初段中有二問答。前一問答明興
癈時。迦葉先問如來滅後四十年中是經廣
流過是沒者牒上所辨。久近還出。對滅問興。
下佛答之。若我正法餘八十年前四十年是
經復當雨法雨者。釋迦正法有五百年。五
百年中後八十年中前四十年。此經重興於
閻浮提雨大法雨。良以法通有時故爾。下一
問答對興辨癈。就彼癈時明依弘化。迦葉先
問。問有二句。一舉法滅時。二誰能已下問弘
護人。前舉滅中准下有六。一正法滅時。二正
戒毀時。三非法盛時。四增破戒時。五一切聖
人隱不現時。六畜一切不淨物時。今但有五。
後一略無。六中前四就法辨時。正法滅者經
法滅時。正戒毀者律法毀時。言非法者下文
名為非法盛時。對前法滅。言增長者下文名
為增長破戒。對前毀戒。後之兩句就人辨時。
無如法眾生。下文名為一切聖人隱不現時。
此明無善。畜不淨物明其有惡。就下請問弘
護人中。誰能聽等正問其人。唯願已下請佛
宣說。令菩薩下明說利益。准依地持。此以護
法為增上緣。故得不退菩提之心。下佛答之。
[003-0679b]
先嘆。後辨。人別有十。前九在於善趣已上乃
至法雲。後一是其善趣已前初發心人。以善
趣上於佛滅後交能護法。是以先論。初發心
者久乃方堪。故迴後說。就前九中初五是其
善趣菩薩。後四是其四依之人。就善趣中先
辨初人。句別有二。一護法行。因熙連佛所發
菩提心。熙連是其恒河眷屬。於此河中一沙
一佛。於爾許佛所發菩提心方能護法行。二
護法行惡世不謗。第二人中句別有三。一護
法行因。一恒佛所發菩提心。二護法行。不謗
同前加以愛樂。三明所不能。不能廣說。第三
人中句別亦三。一護法行因。二恒發心。二護
法行。惡世不謗。信樂同前加能受持。三明所
不能。不能廣說。第四人中句亦有三。一護法
行因。三恒發心。二護法行。餘行如上加能廣
說。三明所不能。不能解義。第五人中亦有三
句。一護法行因。四恒發心。二護法行。餘行
同前加能解義。十六分中得其一分。云何十
六。於此經中所有義味攝為十六。如說一慈
為十六分。一斤以為十六兩等。三明所不能。
雖能說法亦不具足。此五同在善趣位中。下
四在於習種已上。就初依中句別有三。一護
法因。五恒佛所發菩提心。二弘法行。惡世不
謗受持廣說。三得義多少。十六分中得其八
分。第二依中亦有三句。前二如上。三得義多
少於前殘餘八分之中更得其半。通前十二。
第三依中句亦有三。前二如上。三得義多少
於前殘餘四分之中更得其半。通前十四。第
四依中初先正辨。善知如來所有法下重復
[003-0679c]
結之。前中亦三。一護法因。八恒發心。二護
法行。於中四對自利利他。一自能不謗讀誦
書寫亦教他書。二自能聽受亦勸他人。三為
憐眾生自供養經亦勸他人。四自敬重讀誦
禮拜亦勸他為。此之四對合為第二。三得義
多少具足十六。理實此人於前殘餘二分之
中更得其半。通前十五。末後一分唯佛所證。
以此學窮於佛所觀證照分明。故云具解盡
其義味。所謂已下出其所解。謂佛常住顯時
之果。眾生有性隱時之因。上來正辨。下復結
之。善知如來所有法藏結前第三。供養已下
結前第一。建立已下結前第二。問曰。四依初
劣後勝。何故得義初多後少。釋云。麁義浮淺
易知故初得多。細義難精故後得少。又復麁
者隨詮相別少為多分。細義就實。階降相微
多為少分。分數雖少。其義實廣。問曰。若言麁
義易知初處得多。細義難精後得少者。何故
經言初地得百二地得千。如是轉多。解言。辨
義汎有兩門。一就攝義。從詮門中辨得多少。
二就捨詮證實門中明得多少。從詮門中分
別有四。一約一詮始終別論。初得多義。後時
得少。從詮之義具顯文中。初得聞持成就之
處依文具解。故初得多。後設重思委審而已。
無多異見故後得少。故此經中初依之人得
八分義。第二依人更得四分。乃至第四但得
兩分。二約一詮以終攝始。初時得少後時得
多故。此經中初依但得八分之義。乃至第四
得十六分。三約多詮始終別論。初得義少聞
教少故。終得義多聞教多故。故第十地能
[003-0680a]
受諸佛雲雨說法。依其所聞亦知多義。四約
多詮以終攝始。初得少義。後時得多。理在易
知。就其捨詮證實門中別分有二。一約就地
位始終別論。初時得少。封教心多見理昧故。
終時得多。以能捨詮見理明故。二以終攝始。
初少後多。理在可知。地經所說是其捨詮證
實之義。故後得多。不同在斯。上來明其善趣
已上菩薩護法。下次明其初心護法。句別有
三。一明現在初發心者當能護法。二是故下
勸人識知為勵初心故勸知之。三何以下釋。
自下第二嘆經殊勝。於中舉彼信謗損益以
顯經勝。文別有四。一明其謗。二明其信。三明
謗損。四彰信益。謗中初明諸惡比丘聞佛涅
槃內心不愁。今日已下發言唱怏。先總唱
快。後出快事。如是下結。第二信中先勸憶持。
下正明信。於中初明具德眾生能自信持。其
餘生下明其信者能化益他。有樂為說正明
化他。其人聞下明他德益。他聞滅罪是其益
也。第三損中文別有四。一明現損。二命終下
明其當損。三若臨終下重明現損。四如是之
人不至善下復明當損。第四益中差別有三。
一明聞經久信有益。二如有人出家已下明
始信有益。三或有生下明微信有益。久信之
益在於地上。始信之益在於地前種性解行。
微信之益善趣已前。久信益中初先明其自
信有益。若我已下化他有益。自信益中初明
信者經力莊身人皆樂見。國王已下經力嚴
口。有所言說悉皆敬信。化他益中先勸傳說。
若我聲聞弟子之中舉所勸人。此實菩薩傳
[003-0680b]
佛教法故名聲聞。如法華說我等今者真是
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如是等也。欲行希
事標其所求名修大乘。為行第一希有之事
當廣說大正勸傳說。譬如已下明說有益。能
令聞者除滅罪障。先喻後合。第二始信有益
之中先喻後合。喻中如人地前人也。出家剃
髮喻始發心歸信大乘。捨離邪謗名出剃髮。
雖服袈裟喻明依教書寫讀誦。未受戒下喻
未有行。未受十戒喻未修習十地之行。尚自
未受沙彌十戒。何況具戒。具戒喻佛。或有長
者來請眾僧寄對顯勝。喻有眾生作請菩薩
而欲供養。未受戒者即與大眾俱共受請。喻
始信者高參出世大菩薩數。雖未已下牒以
結之。合中若有發心始學合如有人出家剃
髮。書寫讀誦合服袈裟。未階十住合未受得
沙彌十戒。已墮十數合有長者來請眾僧未
受戒者即與大眾俱共受請乃至墮數。第三
微信有益之中或有眾生是佛弟子或非弟子
標舉其人。善趣菩薩內有信心名為弟子。常
沒無信名非弟子。若因貪怖聽受是經乃至
一偈聞已不謗明其微信。當知是人已近菩
提彰其有益。上憐種性名近菩提。上來兩段
廣明四人弘護利益。自下第三結明四人為
世間依。以是因緣我說四人為世依者。以是
四人像正二時弘法因緣。我說為依。如是下
釋。以無邪謗故說為依。是故下結。上來第一
勸人依止以攝智慧。自下第二勸人供養以
生功德。於中有二。一直勸供養。二眾僧之中
有四人下教其撿驗。與前相似。然上文中先
[003-0680c]
教撿驗。後勸依止。今此文中先勸供養。後教
撿驗。文之左右。前中有三。一總勸供養。二別
教供養。三從偈後長行已下有難解者問答
會通。初總可知。第二別中迦葉先請。我當云
何識知是人聞所供人。我當云何而為供養
問供養儀。下佛先以長行略教。後偈廣教。略
中若有建立法人應從啟請答其初問。當捨
身等答其後問。廣中如我於是經說總標說
處。下顯說相。初一偈半教敬而畏。後一偈半
教重而愛。前中初半明所供人答上初問。後
之一偈明供養儀答上後問。先法後喻。後偈
半中初半還明所供養人答上初問。後偈還
明供養之儀儀答上後問。先法後喻。第三問
答會通之中有兩問答。前一問答明其四人
合可供養。後一問答彰其四人本戒具在成
前合供。就初問中。如佛所說供養師長正應
如是領前所解。領前偈中若老應供恭敬禮
拜。今有疑下問所不解。問上解中若少應供
恭敬禮拜。於中初言有疑願說舉疑總問。若
有長下列疑別問。別中先作三句審問。然出
家下舉佛今昔二時之言請佛會通。如佛言
曰持戒比丘亦有犯下存昔非今令佛解釋。
於初段中初先老少相對作問。第二持犯。第
三道俗。第二段中先舉昔言。又如佛下舉佛
今語。如是二下雙牒二言請佛會通。就舉昔
中。對上三問還有三句。然出家人不敬在家
對前第三明佛舊儀。然佛法中年少已下對
前第一明佛舊儀。於中先辨。以是下釋。是故
下結。如佛言下對上第二明佛舊儀。此舉昔
言。從此已下舉佛今時所說偈辭。下雙牒之
[003-0681a]
請佛決通。如是二句是牒前也。昔為一句。今
為一句。其義云何正請決通。將非虛妄徵以
起答。昔今若是言說是虛。今言若是昔說
是虛。二處未定及為疑責。故曰將非。噵言將
非明已是虛。第三存昔非今之中。偏就持犯
存昔徵今。老少道俗略而不說。於中兩句。前
一弘經明持戒人不合敬犯。如佛言曰持戒
比丘亦有所犯舉佛舊言。佛昔宣說敬犯得
罪故言亦犯。何故如來作如是說以昔徵今
敬犯得罪。何故今說有知法者一切供養恭敬
禮拜不簡持犯。下一受經明犯戒人唯合治罰
不合供養。世尊亦於經中說言聽治破戒舉
佛舊言。如是所說其義未了以昔徵今。破戒
之人理合治故。今時所說有知法者。一切供
養不簡持犯。其義未了。下佛答中文別有三。
一就所教人而為會通。二如我上說下就所
供人以會其言。三以是因緣我亦不為聲聞
已下總以結會。就初段中。我為菩薩不為聲
聞。即是會通今昔兩言。昔為聲聞說小敬大
犯敬持戒俗人敬道。今為菩薩故說知法一
切皆敬。問曰。何故前教聲聞降魔憑依不教
菩薩。此為菩薩不為聲聞。解云。此等舉之左
右。前者就本說為聲聞。今以習大名為菩薩。
第二段中初明四人實持非犯理合供養。是
故我昔覆相說下明其四人實長非幼。故合
供養是道非俗。初中兼辨更不別論。前中初
言如我上說指前總會。如佛前說像正二時
四依弘化。故合供養。正法滅下別以會之。於
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有四。一明未來邪興
[003-0681b]
正滅為弘護時。二是四人下明其四人和光
護法。三如是四人為護法下彰其四人是持
非犯。四明其人合可供養。四中前三文義俱
有。後之一段義有文無。文雖不說。准下喻合
理必須有。就初段中正法滅者經法滅時。毀
正戒者律法毀時。增長破戒時對前毀戒。非
法盛時對前法滅。此之四句約法辨時。聖人
不現無善人時。受畜一切有惡人時。此之二
句就人辨時。第二段中初明四依出現於世。
見比丘下同事攝物。雖見已下明為護法見
犯不舉。就初段中。依化不並故云四中。一人
出世為師匡化。故須出家。此即對前迦葉所
問明道非俗。故合禮敬。同事攝中。初見所化
比丘非法各各受等明其無行。淨不淨下彰
其無解。淨與不淨一切不知不知理法。是律
非律亦復不識不識教法。是人為下同事攝
取。為攝向前諸惡比丘與之同事。猶如日光
與塵和合名共和光。不同塵下明實常異。不
同塵者明其行異。形聚心乖如光異塵名不
同塵。自所行處及佛行處善能別知明其解
異。順起所修名自行處。行非通道名佛行處。
皆能知也。第三見犯默不舉中初默不舉。何
以下釋。是故下結。上來第二明其四人和光
護法。如是四人為護法故不名破戒。是第三
段明實不犯。第四合供。文略不辨。喻中有四。
一邪興正滅喻。喻上初段。二爾時有一婆羅
門下四依弘化喻。喻前第二。三是時童子雖
為是事猶不失下自行無犯喻。喻前第三。四
其餘居士婆羅門等聞所作下合可供養喻。喻
[003-0681c]
上第四所少一段。初中有五。一化主遷滅喻。
二有旃陀羅下邪興廢正喻。三治未久下正
眾離壞喻。四栴陀羅王知國人下邪徒壅正
喻。五復七日下患機感聖喻。初中如王喻佛
如來。眾生感盡名為遇病。聖化還滅說為崩
亡。善趣菩薩當紹佛化名為儲君。化德未成
說為雅小。未堪遙化名未紹繼。第二句中諸
惡比丘名栴陀羅。口具邪辨名豐財寶。亦可
此等廣積資產名豐財寶。故上說其受畜一
切不淨物等。以其豪富人皆輔從名多眷屬。
貴勢黨援名以強力。待正衰廢名伺虛弱。身
為眾主名篡王位。第三句中邪化不遙正便
離背名治未久。國人已下正明眾壞。正眾有
三謂下中上。下品之流覩惡不忍身歸異所。
故言國人遠投他國。中品之類形聚心乖。故
言在者乃至不欲眼見是王。上品之人見惡
能忍形無異昔名不離土。先辨。後喻。一眾分
三名正離壞。第四句中彼惡比丘聞正違背
名知國人逃叛者眾。使其惡黨為作留礙名
遣栴陀守邏諸道。第五句中別復有四。一患
機感聖喻。二始行不從喻。三不從有損喻。四
從之有益喻。初中感聖各有期限故云七日。
機發招聖名為擊鼓。感聖顯彰名為唱令。仰
感四人為己匠首。是故義言請婆羅門。有能
為我作灌頂師。師能以法灌其心頂名灌頂
師。化善歸彼名半國封而為爵賞。亦可徒眾
後必共匡名以半國為爵賞也。第二始行不
從喻中。諸婆羅門悉無來者明身不從。各作
言下明口不從。第三不從有損喻中損事顯
[003-0682a]
彰名作是言。始行之流守正不從名無一人
為我師者。敗正同邪。故言要令諸婆羅門與
栴陀羅共住止等。共住止宿明其身同。同其
事業明其行同。第四同化有益喻中半國不
虛兩釋同前。大涅槃經所詮常法終必同修。
名呪所致不死之藥當共分食。第二四依弘
化喻中文別有二。一四依從邪喻。二爾時童
子語其王下破邪通正喻。前中五句。一內備
化德喻。二現化隨物喻。三化稱物機喻。四始
行瞋嫌喻。五化善師己喻。亦名徒眾共匡喻。
就初句中諸佛淨行名婆羅門。依從化生名
婆羅門子。依化不並是故言一。法身充美名
在弱冠。持戒無犯名修淨行。大悲垂接名長
髮相。博通聖教名善呪術。第二句中化赴物
機名至王所。化現物情義言百王。隨人所求
皆能俯應名王所勅我悉能為。第三句中化
稱物情名王歡喜。物情愛樂名受童子作灌
頂師。第四句中諸婆羅門聞皆生瞋內心瞋
嫌。責此已下口言呵責。呵正同邪。是故責言
汝婆羅門云何乃作栴陀羅師。第五句中化
善師彼名分半國與是童子。亦可統眾與之
共匡名分半國與童子也。同化日久名共治
國經歷多年。上來從邪。自下第二破邪通正。
於中有四。一通正喻。二爾時童子以餘雜下
是摧邪喻。三爾時童子立本儲君還為王下
是立正喻。四爾時童子經理是下是遣邪喻。
前中八句。初之五句攝正歸己。後之三句以
正化彼。前中初句怨彼疎礙化顯物心名為
語王。亦可口言告示名語。我捨家法來作王
[003-0682b]
師教王呪術彰己益彼明己先來捨正從邪。
化授小法名捨家法。來作王師教王呪術而
今大王猶不見親怨彼疎己。大乘未同習名
不見親。二彼聞怪聞。怪聞所怨故言云何不
親汝耶。三申己所怨。過佛所證常住之法名
為先王不死之藥。彼未同修名不共食。四王
言善下推化四依。聞說喜從故唱善哉。彰己
昔來未體化意名實不知。大乘法化推歸菩
薩名願持去。五是時下攝正歸己。攝法從己
名取還家。上來一段攝正歸己。自下三句以
正化彼。初請大臣而共食者化其弟子。弟子
患輕所以先化。以法攝受名為請臣。自行大
乘勸彼同修名共食之。二弟子勸師以理曉
示名共自王。嘆依有法故言快哉大師有是
不死藥也。三師聞樂受同勸悟解名為知己。
怨不早聞。故言云何獨與諸臣服食甘露而
不見分。上來第一喻明通正。自下第二喻明
摧邪。依先為說責罪之法名雜毒藥。使彼聽
受名為與服。彼惡比丘聞為服己忽便生愧
故言須臾。法行於心名為藥發。心生悔愧
名為悶亂。知己弊下退捨高意名為躄地。悔
愧情深故無覺知猶如死人。自下第三喻明
立正。於中初先立正代邪合彼善趣。立階菩
薩匡紹佛化名立儲君還以為王。復本正化
故云還也。作是言下呵邪勸正。初先呵邪。正
法之座理非破戒。惡人處之故言御座法不應
令栴陀羅昇。破戒惡人而為眾主自古未有。
故言昔來未曾聞見栴陀羅為王。惡人匡眾
義無斯理。故言栴陀治國理民無有是處。下
[003-0682c]
明勸正匡紹佛化菩薩所宜。故言汝今應紹
先王如法治國。自下第四喻明遣邪。爾時童
子經理是已牒前生後。經理癈邪立正事已。
復以解藥與栴陀者。懺罪之法名為解藥。授
之令懺名與栴陀。除罪心喜說為醒悟。彼犯
重罪。雖復懺竟猶須擯遣令遠清眾。名驅出
竟。自下第三喻明四依自行無犯。是行童子
雖為是者。雖為向前同邪之事。從邪通正辨
得兼失。故名雖也。自行無犯名猶不失婆羅
門法。自下第四喻明四依合可供養。始行菩
薩名餘居士。婆羅門等覩其巧化名聞所作。
嗟其獨絕名嘆未有。讚言善下出其所嘆。下
合有四。與前不次。先合第一。護法已下合前
第二。爾時菩薩若見已下超合第四明合供
養。若有人見護法人下却合第三明實無犯。
就初段中我涅槃後。合前國王遇病崩亡儲
君稚小未任紹等。第二段中護法菩薩亦復
如是。合上有一婆羅門子年在弱冠修持淨
行長髮相等。以方便力與破戒僧同其事業。
合往王所乃至共治經歷多年。餘略不合。第
三段中文別有四。一勸供養。二以是緣下結
會上言。三如彼下舉喻以帖。四善哉下約喻
顯法。就初段中爾時菩薩舉所勸人。此乃名
彼能供之人以為菩薩。聲聞人中學大乘者
是能供人。若見有人雖多犯者舉所供人。即
往已下正勸供養。恭敬禮拜明身供養。四事
已下明財供養。財供有三。一自有奉上。二自
無求與。三為是下明為供故得畜八種不淨
之物。於中四句。一明得畜八不淨物。何等為
[003-0683a]
八。如彼善生優婆塞經具列其名。一畜田宅。
二種殖根栽。三貯聚稻粟居監求利。四畜
奴婢人民。五畜養群畜。六畜金銀錢寶。七
畜象牙金銀刻鏤諸寶大床綿褥𣰽𣯫。八畜
一切銅錢釜鑊。畜此八種能污淨戒故名不
淨。二何以下釋。三爾時下明畜無罪。四何以
下釋。上來勸供。自下第二結會上言。以是緣
者以是四依摧邪立正通法因緣。我此經中
說是二偈令諸菩薩供養法者。後二可知。此
第三竟。第四自行無犯之中句別有四。一舉
謗得罪彰其無犯。二護法下明實無犯成謗
得罪。三有比丘下舉犯顯持。四菩薩下明持
異犯。先明無犯。何以下釋。從上如我先說至
此。合為初段。明其四人是持非犯故令供養。
自下第二明其四人是長非幼故令供養。是
彼四人實是久行為化始行。故我經中覆相
說言。若少應供理實長宿。前就所教而為會
通。此就所供而為會通。以是緣下第三結會。
前兩段中就初以結。以是聲聞不知四依權
化因緣。我今不為聲聞說偈。菩薩知故我為
說偈。就會通中有二問答。前一問答明其四
人合可供養。下一問答明四依人本戒具在
成前應供。良以菩薩本受行違通法之戒。今
時所為稱當本戒故得具在。文中迦葉先問
起發。如是菩薩於戒極緩以為一句牒舉前
事。同惡犯戒名為極緩。本戒在不為第二句
正為徵問。下佛先呵。何以下釋。先問。後解。
解中有二。一對向後句明戒具在。二於乘緩
下對向前句明戒不緩。前中初明自行清淨
故戒具在。如堤塘下令他戒淨故戒具在。若
[003-0683b]
有清淨持戒已下結明戒在。自行淨中。本所
受戒如本不失明專護持。設有已下明犯已
悔。令他淨中先喻後合。就前喻中初先反明
不治有損。遮水之阜名為堤塘。喻於眾法眾
法損壞名穿有孔。水喻眾僧。僧行缺減名為
淋漏。何以下釋。若有已下順明持益。四依
為人秉法為治僧行無損名水不出。就下合
中先合治益。菩薩亦爾合向有人。雖與彼戒
同其僧事所有戒律不如堤塘穿穴淋漏合水
不出。下次合初不治之損。言何以故徵前起
後。何故戒律不如堤塘。若無已下舉後顯前
反以釋之。若無清淨持戒之人合初句中無
人治故。僧則損下合初句中提塘有孔水則淋
漏。第三結中。若有清淨持戒之人牒舉四依。
即能已下結明戒在。下對初句明戒不緩。句
別有三。一汎立道理。於乘緩者乃名為緩於
戒緩者不名為緩。不能和光以通大乘名於
乘緩。視法貰閑故名為緩。又違菩薩大乘正
戒故名為緩。破戒通法名於戒緩。為法心急
故不名緩。又順菩薩大乘正戒故不名緩。二
明菩薩於乘不緩。即得名為於戒不緩。為法
毀戒名於大乘心不懈慢。本受戒時要期如
是。稱當大戒故名本戒。名本戒故於戒不緩。
三為護法下辨明其人。以法滅罪成戒不緩。
為護法故以大乘水而自洗浴。故得無罪。所
弘大乘能除罪垢。故名為水。護法滅罪名自
洗浴。是大乘水自洗浴故雖破不緩。上勸供
養。自下第二教其撿驗。前已驗竟。何勞重驗。
釋言。前者魔化為依邪來亂正故教撿驗。今
[003-0683c]
此四依亦同破戒以正濫邪故復須驗。迦葉
先請。如來次教。迦葉下復領解讚嘆。請中初
言眾僧之中有四種人。法說明濫。內熟外生。
外熟內生。內外俱生。內外俱熟。是四種人如
菴羅果喻說明濫。破戒持戒云何可識請佛
教示。下佛教中。因大涅槃則易可知總教驗
法。云何因下別教驗法。先問後辨。汎論驗
法驗說必依三藏廣教能定是非。驗行必須
加以四觀。共住久處智慧觀察是其四也。共
住久處驗其身行。智慧觀察驗其心行。身有
難知易覺之別。其易覺者共住即知。共住
不練加以久處。心中亦有難易之別。其易識
者慧驗即知。若慧不了加以觀察。准教驗心
名為智慧。以理測尋說為觀察。自下文中教
以四觀撿驗其行。於中三喻。初田夫喻。教其
共住久處撿驗。第二林喻。教以智慧。第三藥
喻。教以觀察。初中先喻。喻中初至名為淨田
喻明共住。眾僧如田能生福故。殖福之人如
似田夫。供僧生福如種稻穀。僧中惡行如似
䅎稗。簡惡供善故名芸除。麁瞻似好名肉眼
觀。名為淨田至其成下喻明久處。似穀之䅎
似稻之稗不可別故至成方異。所況如是。微
惡難識加以久處方知其別。下次合之。先合
初段。如是八事能污染僧合前䅎稗。畜八不
淨名為八事。如草穢田名污染僧。若能除却
合上芸除。以肉眼觀即知淨者合肉眼觀名
為淨田。若有持下合其後段至成各異。持戒
破戒不作惡時難下分別反明未熟難可別
異。若惡彰下正合成熟草穀各異。若惡彰露
[003-0684a]
則易可知合草異穀。如䅎以下舉喻以帖。僧
中亦爾合穀異草。僧如淨田故云亦爾。若離
不淨明其離過。八不淨物能有損害名毒蛇
法。是名已下結嘆顯勝。應為已下明合供養。
非肉眼下明唯久處方能識知。智慧驗中先
喻後合。喻中有四。一邪正交參喻。二其果熟
下無智濫傳喻。三凡愚已下愚人不別喻。四
有智下智人能別喻。初中迦羅喻破戒僧。破
戒者饒名樹眾多。鎮頭喻於四依之人。依化
不並是故云一。依化同邪名菓相似不可分
別。第二無智濫傳喻中。依及邪人名隨己解。
起說教人名果熟時。有一女者喻濫傳人。女
有多義。是中唯邪無智為喻。邪正並納名皆
拾取。邪多正少故言鎮頭纔有一分迦羅十
分。邪正濫傳名女不識。在眾宣唱名詣市賣。
第三句中凡愚小兒喻濫受人。小兒無智故
取為喻。不識同前名復不別。棄正取邪名買
迦羅。以受邪法墜墮三惡名噉命終。第四句
中有智人輩喻能別人。知彼愚人受邪有損
名聞是事。推得所從故言何處。持是菓來答
其聞處名示方所。智者知彼邪多正少。故言
是方多有迦羅唯一鎮頭。棄邪不受名笑捨
去。合中但合第一第三及與第四。不合第二。
合初段中。大眾之中入不淨法亦復如是合
迦羅林。此文略少。若具應言受畜八種不淨
法人亦復如是。於是眾中多有受畜。如是八
法合樹眾多。唯一持戒不受不淨合唯一樹
名鎮頭迦。知畜非法。然與同事不相捨離合
果相似。如彼林下舉喻以帖。此初段竟。次合
[003-0684b]
第二三愚人不別。有優婆塞合愚小兒。見是
諸人多有非法併不恭敬反合不別買迦羅菓
噉己命終謂不敬養是四依人。喻中彰其通
取之遇。合中明其併捨之失。皆是不別。舉之
左右。下合第四智人能別。於中四句。一教審
問八不淨物佛聽畜不。二彼若言聽更教審
問。如是之人得共布薩羯磨以不。三彼若言
得復教受經以驗其說。如是問已皆言八事
如來悉聽舉彼邪答。下教撿驗。祇洹比丘或
言金銀佛所聽畜舉昔邪言。或言不聽舉昔
正語。有言聽者牒前邪人。是不聽者牒前正
人。不與共等明正擯邪。不與共住說戒自恣
明法不同。乃至不共一河飲等明事不同。汝
等云何言佛聽畜以昔徵今。四教其呵勸。佛
天中天雖復受之汝等眾僧亦不應畜對上初
答勸自不受。佛為利他故得受之。眾僧自為
故不應畜。若有受下對上後答明有受者不
應共同。先勸不同。若共說下明同有損。先法
後喻。觀察驗中初先立喻。次合。後勸。喻中准
合具應有三。一邪正交參喻。二愚人不別喻。
三智人能別喻。今此文中但有前二。略無第
三。就初段中城市喻眾。有賣藥人喻說法者。
有妙甘藥出於雪山喻說正法出涅槃經。亦
賣雜藥喻說邪法。邪言順情名為味甘。邪說
濫真故曰相似。第二愚人不別喻中諸人欲
買然不識者始時不別。至賣藥下中間不別。
初問次答。是人下與。與其邪法名以雜藥。嘆
非為是故言此是雪山甘藥。時賣下取闇昧
之心不達邪正。故言肉眼不能善別。聞說聽
[003-0684c]
受名買持去。復作言下終時不別取非為是。
故言我得雪山甘藥。合中有二。先合初段。若
聲聞眾合前城市。乃至四依亦名聲聞。四依
出世現為聲聞化眾生故。有假名僧合城市
中賣毒藥人。實無僧德假與僧名。名假名僧。
有真實僧合賣雪山妙藥之人。四依之人實
有僧德名真實僧。和合僧者合味相似。邪正
交參名和合僧。更無別人。若持戒下合前
第二明愚不別。先合後帖。誰是持下是第三
段。合上所少明智能別。誰持誰破就行分別。
誰真誰假就人分別。此舉所知。有天眼者乃
能分別彰其能知。謂有三乘淨天眼者乃能知
耳。勸中三句。一明未來有破戒人不應給施禮
拜供養。二有受畜不淨物者亦不應施禮拜
供養。三重戒勸有破戒者不應以被袈裟因
緣恭敬禮拜。破戒過重故偏舉之。自下第三
領解讚嘆。善哉嘆辭。餘言領解。說真我受法
說領解。如金剛等喻說領解。上來對問正明
人依。自下第二對昔會通。昔法今人二言相
異故須會之。亦即明其行所依法。迦葉先問。
問中先舉昔所說法非四種人對人徵問。前
中如說。當依四法總舉昔言。何等下別。如是
下結。下佛為會。於中應先解四依義。如別章
說。文中有二。第一辨法即人以會。今所論法
即四人故。依今法者亦依四人。昔所辨法異
四人故。依今人者不依昔法。第二簡法異人
以會。人法異故。人為肉眼。法為慧眼。前中兩
番。一從體起用以辨四依。二從復次依義已
下據果尋因以辨四依。就初番中初辨後結。
[003-0685a]
辨中初先明其依法。法是諸佛大涅槃體。故
先辨之。次明依義。義謂法身解脫般若一切
種德。依體有德故次論之。次明依智。智謂諸
佛一切種智。依德起於阿含智用。故次辨之。
第四明其依了義經。經謂諸佛大乘教法。依
智起說故次明之。初依法中文別有四。一正
明依法不依於人。二如上所說四種人下簡
真異偽。明向所說不依人者不依邪人。非謂
不依四依人也。三依法者即法性下明其依
人不依於法。謂依向前即法之人不依向前
即人之法。四若人破戒為利益下簡偽異真。
明向依人依於真實即法之人。非謂依於破
戒之人。就初段中先明依法。句別有四。一出
法體謂大涅槃。二一切下明大涅槃即於法
性。一切佛法猶前涅槃。法性是其無始法性。
顯本法性以成涅槃。故即法性為簡對治。斷
結涅槃故即法性。三明法性即於如來。顯法
成人故得即之。為簡小乘所證法性故即如
來。又為明佛同法可依故即如來。四明佛即
常。如來是佛即法性故。故常不變。為簡如來
無常化身故須說常。若復言下明不依人。聲
聞緣覺言佛無常不見法性。不見性故不應
依止。第二簡真異偽之中初明四人即法可
依。若有人能了知已下。舉劣況勝明四可依。
謂舉善趣五階菩薩以況四人。前中初言如
上所說。四人出世應當依止正明可依。何以
下釋。於中先徵。昔說依法不依於人。今以何
故言人可依。下釋有二。一明其人能解深義
故可依止。二如是四人即如來下能解密教
[003-0685b]
故可依止。前中初言善解如來微密藏者知
前涅槃。能知如來常不變等知前佛常。先順
後反。前有四句。然今且對最初及後以說知
也。下知教中初明四人即名如來。何以下釋。
先徵後解。能解密語明解同佛。及能說者明
說同佛。以此同佛故名如來。舉劣況中先舉
其劣。若有人者善趣位中五階人也。能知如
來深密藏者知前涅槃。及知如來常不變等
知前佛常。先順後反下牒況勝。如是之人尚
可依止何況四人。第三依人不依法中文有三
對。一定上人法。前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
者即是聲聞。二用前法即所依人。謂法性者
即是如來。并用前人即所證法。謂聲聞者即
是有為。小乘之法無常流轉故曰有為。三明
向前所即人法有其可依不可依義。如來常
住是故可依。有為無常故不可依。第四簡偽
異真之中。若人破戒明其無行。為利養故說
佛無常明其無解。如是之人不應依止。此義
決了故名定義。此明向前所依人者依於如
來不依如是破戒之人。就明依義不依語中。
先舉。後釋。初明依義。先辯。後結。辯中有六。
前三即是涅槃三事。義名覺了是其波若。波
若觀照故名覺了。覺了義者名不羸劣是其解
脫。障累斯盡故不羸劣。言不羸劣名滿足者
是其法身。法身圓備名曰滿足。後三是其三
寶功德。滿足義者名如來常是其佛寶。如來
常者即是法常是其法寶。法常即是僧是其
僧寶。是名下結。何等已下明不依語。初問次
辯。辯中有三。一世俗諸論綺飾文辭不可依止
[003-0685c]
二如佛說下。虛妄邪經詐稱佛說不可依止。
亦可如佛於餘經中宣說世俗無量邪經不可
依止。三又唱下謗佛之言不可依止。如是可
結。就明依智不依識中先舉後釋。釋中有四。
初言智者即是如來明依佛智。二若有下明
其不依聲聞之識。三若知如來即法身下依
菩薩智。四若見如來方便身下明其不依凡
夫之識。於中初明不依於識。若復有下明人
及說皆不可依。此句與前第二何別。前彰迷
真。此明惑應。依了經中先舉後辯。辯中明其
小乘不了故不可依。大乘了義所以可依。文
有七對。前六明其了不了義。後之一對明其
可依不可依義。前六對中初二就因明了不
了。前解後行。次一就果。次一就因。後二就
果。果中前一約就菩提。後約涅槃。亦可六中
前二就因。次一就果。次一就教。後二就義。第
七對中初明小乘不了叵依。聲聞乘法則不
應依。正明不依。何以下釋。先徵後解。解中
四句。一明小乘權而不了。先法後喻。二聲聞
乘者如初耕下明不應依。三如是名為不了義
也。結前第一。四是故不應依聲聞乘結前第
二。下次明其大乘可依。句別有四。初大乘法
則應依者正明可依。二何以下明大了義成
前應依。先徵後解。明佛為度諸眾生故以方
便力善說大乘窮深決了是故應依。三是故
應依結前第一。四是名了義結前第二。如是
四下總以結之。第二番中初明依義。義謂果
德。第二依法。法謂法性。第三依智。智謂僧
行。第四依經。經謂教法。四中前二就果說依。
[003-0686a]
後二就因。義是果體是以先明。果依法成。故
次辨法。智是因體是以先明。因由法成故後
辯經。又復前果由因而成。故須明智。前法必
藉教詮方顯故須論經。文中初二一處合論。
先明依義。次明依法。第三明其不依於人。第
四彰其不依於語。義中准前具亦應六。今但
舉四。法身解脫波若如來。略無法僧。初言復
次義名質直是其法身。身無邪曲故曰質直。
直名光明。是其波若。慧無闇障故名光明。明
名不劣即是解脫。名曰如來是其佛寶。下重
顯之。明名智慧辨波若體。直名常住彰法身
義。常以身住不隨時變故曰質直。次明依法。
如來常者名為依法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常
與無邊當相論法。不變名常。義多體廣故曰
無邊。不可思下對情辯法。初明非有而亦可
見。彰法非無。前非有中不可思議明離心
相。不可執縛明離色相。體實不無所以可見。
若有說言不可見者所不應依明不依人。是
故下結。若以妙語宣說無常所不應依明不
依語。妙尚叵依何況麁鄙。是故下結。第三依
中先明依智。初舉次辯。眾僧是常無為不變
是其證智。不畜不淨是其教智。是故已下結
明應依。下亦明其不依於識。不依識者總以
標舉。次辯其相。若有說言識作識受無和合
僧舉其邪識。執實謗假所以是邪。何以下釋。
和名無有無所有者則無有常。何處有僧。是
故已下結成不依。依了義中先明依了。後明
不了。就依了中初明義了。名知足等行法中
了。亦於如來隨宜所說不生執著。言佛亦是
[003-0686b]
無常苦等義法中了。是名下結。若有能下明
依了義。依前二了名為能住。如來等中所依
殊勝。名為已得住第一義。是故下結。下次明
其不依不了。先舉後釋。釋中初先就義法
中明不了經不可依止。若有人言如來憐下
約就行法明不了經不可依止。前中初先廣
辯不了。後結不依。明不了中文別有四。一舉
昔日不了義經。如經說者如昔小乘經中所
說。一切燒者。昔說三毒燒諸眾生故名為燒。
如下文說。亦可昔說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故
名為燒。宣說諸法斯皆彼燒故云一切。無常
苦等類亦同爾。是名下結。以說一切言無簡
別故名不了。二何以下釋不了義。言何以故
徵前起後。一切燒等何故不了。不能解了如
是義故對以釋之。依止生心不能解向燒等
諸義局在有為故名不了。三令諸下明不了
損。令墮阿鼻正明其損。令他依之乃至謗佛
無常苦等成謗方等故墮阿鼻。所以下釋。於
中先問所以今墮。以取著者對問釋之。聞說
一切無常燒等決定堅執言佛亦然。故曰取
著。四一切燒者謂如來下辯不了相。先辯後
結。文相可知。不應依者結成不依。下約行法
明不了經。不可依中初先反舉了義可依以
顯不了。若有說言時非時下翻對前了正明
不了。前中四句。一就人語明了義經。二結下
依。三若有戒下汎就教法明了義經。四結可
依。初中若言如來憐愍善知時宜說輕為重
說重為輕略明了義。時別有四。如下具辯。於
此時中若有檀越。豐非護法不為淨施。受畜
[003-0686c]
一切不淨之物佛說為重。翻此名輕。下廣顯
之。於中有四。一觀弟子有諸檀越。重物即遮。
無則聽畜。二雖無檀越。豐時即遮。儉時聽畜。
三雖儉時不為護法。如來則遮。為護聽畜。四
雖護法不依淨施。如來則遮。淨施聽畜。於此
四中如來所遮名為說重。如來所聽名為說
輕。如是四法所應依止結明可依。就下約教
明了義中若有戒等不違四者不違前四。亦應
依止結明可依。就下正明不了義中句亦有
四。一就人語以明不了。有時非時翻上第二。
儉名有時。不儉非時。有護不護翻前第三。餘
之兩句略而不翻。噵言如來悉聽受畜不淨
之物。故名不了。二如是言下結明不依。三若
有戒下就其教法以明不了。四如是下結明
非依。名彼三藏以為三分。上來辯法即人以
會。自下簡法異人以會。於中初先明人異法。
二法者已下辯法異人。前中初言我為肉眼
不為慧眼正明異法。以肉眼者不識法故為
說人依。是故下結。是肉眼者不識法故。我今
為之說人四依。就後辯法異人之中。辯法體
狀彰彼肉眼不能照見。唯為慧眼。前兩番中
就初以別。後略不舉。聲聞人中學大乘者名
為肉眼。一切菩薩名為慧眼。


下明邪正。答上問中云何知魔為眾留難。佛
說魔說云何別知。何故辯此。釋有三義。一為
明四人摧邪通正能為物依。二為明眾生須
依所以。故經說言應依四人有四魔故。三欲
令人識邪不從離所不依。文中有三。一因迦
葉請略舉四魔。二因迦葉請廣辨四魔。三因
[003-0687a]
迦葉領解如來述讚。初中如上四人應依問前
起後。下佛答之。如我所說應當依止正答前
問。何以下釋。以有四魔惑亂眾生。是故必須
依仗四依。何等已下辯出四魔。先問後辯。餘
處多說煩惱陰死及與天魔而為四種。是中
唯就天魔說四。四相云何。一義分別。魔及弟
子相對為二。所說經律復以為二。合為四種。
四中前二是其魔人。後二魔法。舉人答上。云
何知魔為眾留難。舉法答上。佛說魔說云何
別知。又更分別。四種皆悉就人以說。說經魔
一。說律魔二。受經魔三。受律魔四。第二廣中
迦葉先問。如佛所說有四種魔牒佛前言。下
就作問。於中准答。問少不足。應有三問。一問
諸魔以何等形壞亂正法。二問魔說及佛所
說云何可別。三問隨魔隨佛教者云何可知。
三中初一問其魔師。次一問法。後問弟子。又
復初一問其形濫。中問說濫。後問受濫。然今
文中但有後二。略無初句。准答必須下佛答
之。先對向前所少一問。魔壞法時作是言下
對向文中所有兩問。就初段中我般涅槃七
百歲後明壞法時。是魔波旬舉壞法人。漸壞
我法。正明壞法。譬如已下明壞法相。先喻後
合。二中初總次別後結。就後段中初廣後結。
廣中十對。一就佛下生以辯邪正。二就如來現
行七步以明正邪。三就天神敬奉之事以辯邪
正。四就如來娉妻之事以辯邪正。五就制戒
以辯邪正。六就如來種種技能以辯邪正。七
大小相對以辯邪正。八就佛身以明邪正。九
就戒行持犯之事以辯邪正。第十約就內外
[003-0687b]
道法以明邪正。十中前四成道前事。次一是
其成道後事。次一通明一化之事。後四還明
成道後事。十中皆先明說邪正對向初問。後
辯受人對向後問。就初對中先辯魔說。文
別有三。一說如來因愛受生。二明生已不為
世敬。三說如來唯修布施苦行成佛不修餘
德。次明佛說但翻初句。明佛應生非因愛欲。
第二對中說佛初生現行七步叵信為邪。說
佛現行可信為正。第三對中說佛初生入天
祠中天神不敬以之為邪。敬事為正。第四對
中說佛在家貪心娉妻實受欲樂以之為邪。
說佛應作以之為正。第五對中說佛聽畜不
淨之物以之為邪。言佛制斷名之為正。第六
對中說佛不具種種技能以之為邪。於中有
六。一說如來為供天神故入天寺。所以入下
舉正顯邪。若言不下非邪顯正。若言如來為
調天人故入天寺為不爾者。比言乖理名無
是處。二說如來不能入於外道諸論知其威儀
文章伎藝。三說如來不能和合僕使鬪諍。四
說如來不為男女王臣所敬。五說如來不知
和合一切諸藥。於中初先明其不知。次明不
知故名如來。後明若知則墮邪見。六說如來
唯能處中不能具足種種巧便隨順世間。下
說如來具種種德名之為正。亦有六句。一明
如來為菩薩時為調眾生示入天寺翻前第
一。二明如來外學法中出家修道知其威儀
文章伎藝翻前第二。三明如來能和鬪諍翻
上第三。四明如來為世欽敬翻前第四。五亦
能示下明佛隨世亦能示現和合諸藥而非邪
[003-0687c]
見翻上第五。六為度下明佛為度諸眾生故
種種方便隨順世法不唯處中翻前第六。第
七對中執小非大名之為邪。知大外小說以
為正。邪中有二。一執小非大。二是人復言如
是經律我當受下學小捨大。初中復二。一執
小律非於大律。二如來先說九部法下偏執小
經非於大經。律中五句。一舉佛昔制。如來昔
於小乘律中宣說五篇輕重之罪及偷蘭遮。
其性皆重故今舉之。同招大苦故言皆重。二
我等律下舉小屬己。三我久忍下彰己信受
嫌他不信。四我當下執小捨大。小乘戒法名
為己律。大乘戒法名為汝律。故今說言我當
云何自捨己律就汝律耶。五汝所有下推大
為邪。故言汝律是魔所說。經中有三。一明魔
人執小非大。二未來之世當有已下佛呵顯
過。三我又說下明己說大成彼邪謬。初中有
六。一舉九部證無方等。二舉如來無量小經
證無方等。三如其有下推方等經為調達說。
四如是等下推為魔說。先推後釋。五如是言
下推他經有道己經無。六我經律下妄引佛說
證是為非。此初段竟。未來之世當有如是諸
惡比丘。是第二段佛呵顯過。第三段中別有
三句。一佛自彰己過九部經說有方等。二若
有人下明正者之得。三若有說下明謗者之
失。先明其謗。後結得罪。上來第一執小非大。
自下第二學小捨大。如是經律我當受持。正
明學小。何以下釋。知足少欲因中之道。斷除
煩惱因中之滅。智慧是其果中之道。涅槃是
其果中之滅。此前四種通名善法。小乘經律
[003-0688a]
與此為本名善法因。以善因故我今受持。如
是說者非我弟子呵以顯過。次辯其正。若
有說言如來為度說方等經真我弟子正顯其
正。若有不受方等經下呵邪顯正。如是經律
是佛所說結明前正。若不如是是魔所說結
明上邪。下明受人。第八對中說佛不為無量
德成名之為邪。於中初明如來不為無量德
成。唯得空法。宣說以下明說無我不順世間。
是故假言無量德成。如是下結。說佛具為無
量德成名之為正。先辯後結。下明受人。第九
對中約就持犯以明邪正。文別有四。一就無
犯以辯邪正。二復有說言無波羅夷下就有犯
義以辯邪正。三迦葉白佛如上所說一切眾生
有佛性下問答重顯無犯中義。四犯突吉忉
利天上八百萬下重顯向前有犯中義。就初段
中先辯邪正。後顯受人。辯邪正中無犯說犯
名之為邪。無犯復復說為無犯以之為正。此
二文中言有左右。前明邪中偏說小乘知足
之人以為無犯。說此無犯以為有犯故名為
邪。後明正中偏說大乘正見之人以為無犯。
說此無犯以為無犯故名為正。理實齊通。就
初邪中先明無犯。若說是人得罪已下對之
辯邪。前中有四。一略明無犯。二何以下釋。三
廣明無犯。四何以下釋。就初略中或有比丘
實不毀犯波羅夷罪正明無犯。如下文說有
諸比丘少欲知足住空閑處。人謂是聖禮拜
讚嘆比丘不受名實不犯。眾人已下明邪見
人謂此比丘實犯重罪。如是已下如來以理
彰其無犯。第二釋中初先徵問。我以何故道
[003-0688b]
其無犯。下對釋之。於中舉犯以顯無犯。我常
說言四波羅夷若犯一者猶如折石正舉犯
過。若有自說得過人下辯其犯相。何以故下
釋顯犯相。如是人下結成犯過。謂退出世聖
人之法。第三廣明無犯之中文別有五。一明
比丘少欲知足住空閑處。二明王與大臣謂
之是聖。三比丘聞下比丘不受。四王與大臣
轉謂是聖。五結成無犯。初段可知。第二段中
初念其人現得羅漢。後嘆其人當得菩提。第
三段中文別復三。一彰己現在未得道果勸王
莫說。二唯願下明不知足過請王莫說。於中
初先請王勿說。不知足者乃至已下明不知
足相。我今已下明不知足過。三知足行下舉
知足得彰己樂受。於中初明知足之得為佛
稱讚。是故已下明己樂受。又知足下明知足
相。第四段中王初自嘆師得羅漢。次告國人
咸使同知。是故已下國人聞之率共稱讚。第
五段中初嘆其人自行清淨。以是緣下能生
他福。如是已下結成無犯。上來第三廣明無
犯。何以下釋。文顯可知。上明無犯。下對辯
邪。若說如是無犯之人為得罪者是魔所說。
就明正中先辯後結。辯中有四。一說身有性。
二是雖下彰其無犯。三有比丘即出家下思
得菩提。四如是之人雖未得下還明無犯。初
中三句。一明比丘說佛祕藏言一切生皆有
佛性以有性故斷煩惱結即得菩提。二若王
下假問顯法。先問後答。問中比丘汝作佛不
是其一問。有佛性不是第二問。答中我今定
有佛性先答後問。成以不成未能審之答其初
[003-0688c]
問。三王言下王聞領解比丘印可。此初段竟。
第二段中明說有性稱當道理不犯重罪。第
三可解。第四段中別有三句。一明其人雖未
證果得福無量。以菩提心廣大意故。二假使
下彰其無犯假舉邪言類以破之。若彼得罪。
一切比丘皆同其人。自念得果齊應犯罪一
切不犯。彼亦如之。三何以下雙釋前二。於中
先問。何故其人得福無罪。我於住下舉己類
顯。舉己住修今得菩提。類顯彼人當必得果
成念無罪。往昔常離不淨物等明修緣因。亦
自知等知有正因。是故我今得成菩提成自
利果。有大慈悲成利他果。彼人同我當得菩
提。故自念己當得菩提。稱當道理得福無罪。
上來廣辨。如是下結。受人可知。上來第一約
就無犯以辯邪正。自下第二約就有犯以辯邪
正。有犯說無名之為邪。有犯說犯以之為正。
就前邪中初辯後結。辯中有五。一說無罪報。
二若言佛說欲行婬下明婬非過。三或犯四下
明其諸罪不障解脫。四如來說突吉羅下明
罪有報是佛怖人而無真實。五波羅夷至突
吉下明五篇戒非佛所制。下辯正中還翻此
五宜審記之。就初段中初說無罪。若有比丘
犯如是下明無罪報。初先設難。若犯此等墮
地獄者諸外道等無戒可犯齊應生天。何以
下釋。是故下結。第二段中句別有四。一舉如
來聽諸比丘罷道行婬證非性罪。二復應下
明婬舊法非我過咎。三如來在下明婬不障
生天解脫成前第一。四古今有下結前第二。
第三段中明一切罪不障解脫。文顯可知。第
[003-0689a]
四段中舉佛昔說突吉羅罪如忉利天八百萬
歲墮於地獄。但是怖人明無實報。且說突吉。
餘者類爾。第五段中明五篇諸罪律師妄作
假稱佛制。如是言下結邪異正。正中有三。一
明有罪報翻前第一。二我於經中亦說有下
明一切罪皆是佛制翻上第五。三若不持戒
云何見下明罪障脫翻前第三。餘之二段略而
不翻。初中有五。一明諸罪受報無限勸人防
護。二有律師下明其宣說無罪報人不應親
近。三如佛說下舉佛昔言成前叵親。先舉昔
言。若過一者謂說戒時誦過一戒。名妄語者
於此時中有罪覆藏名默妄語。不見後者謂
此妄語不招當苦名不見後。以不見故諸罪
皆覆名無惡不造。是故已下結成叵親。是於
如是默妄語罪不見後世。便於諸惡無不造
故。向前宣說都無罪報不應親近。此第三竟。
四我法下舉輕況重成前有罪。我佛法中清
淨如是是舉輕也。乃至默妄突吉羅罪亦悉
不聽。故云我法清淨如是。況復已下以輕況
重成重有罪。五是故下結勸防護。初先勸護。
如是等法若不守下呵人不護。上來第一合
有五句明其罪報。第二可知。第三段中若不
持戒云何見性正明諸罪能障解脫。一切眾生
下明其離罪方得解脫。九部經下釋疑顯法。
疑相云何。昔教之中不言有性。云何說言持
戒見性。故今釋云。九部經中無方等故不說
有性。經雖不說理實有之故持得見。下明受
人辯正隱邪。自下第三重顯向前無犯中義。
有二問答。前一問答重顯初段正中之義。後
[003-0689b]
一問答重顯初段邪中之義。向前正中有何不
了而須重顯。前說有性當得菩提。不犯重罪
宣說有性。不犯須釋故今重論。又復向前宣
說不犯未明其犯。故今重辯。向前邪中有何
不了更須重顯。前說比丘少欲住空他讚不
犯未明犯義。故須辯之。前問答中先明不犯。
若有不能作如是說下明其有犯。不犯有三。
一說有不犯。二譬如有人說大海下說無不犯。
三有外道下宣說非有非無不犯。初中先問。
問因何生。因於向前九部經中不說性生。上
說一切眾生有性。九部經中未曾說性。如其
說有乖違聖教。云何不犯波羅夷罪。下佛答
之。經雖不說。所言當理。是故不犯。第二說無
不犯文中先喻。次合。何以下釋。釋中初明二
乘之人不知佛性。以是義故說無不犯。如是
境下彰性唯是如來所知。釋顯二乘不知所
以。若人不下明二乘人不聞祕藏故不知性。
何等已下辯出祕藏。謂方等經。第三段中先
明佛性非有非無。若有說下明其無犯。前中
初言有諸外道或說斷常舉邪顯正。如來不
下辯正異邪。不犯可知。上明不犯。下次論犯。
於中有三。一就性明犯。二我已成下就菩提
說犯。三以是義下因人不解妄取成犯。嘆法
不思令人仰推捨犯成持。初中不能作如是
說名為犯者。不說身中實有佛性。惑障不見
乃云定無名犯重罪。第二段中若言我已成
就菩提說因有果。何以故下釋成有義。以是
緣下結成有義。此顯犯相。當知是下結明有
犯。宣說因中已有方便菩提之果。所以成犯。
[003-0689c]
何以故下釋成犯義。有性未修不得菩提舉
是顯非。第三段中以是義故佛法甚深不可
思者以人不解妄取成犯。故法甚深不可思
議。下次顯上邪中之義。迦葉先請。有王問者
假以言之。以上文中王歎比丘比丘不受為
不犯戒。故今此中還言王問。上說比丘少欲
住空王嘆不受不名犯戒。云何許犯墮過人
法。下佛為辯。於中初先正對前問明諸比丘
為利詐善犯過人法。復有比丘為建立下簡
真異偽明其不犯。犯中初明為利詐善欲令
他人知己乞士。如是比丘多愚癡下為利詐
善欲令他人知己是聖。下結為犯。明不犯中
初為通教法現聖無犯。復言我今亦有性下
為通證法說己身中有性不犯。作是下結。初
中五句。一為建正法住空寂處欲令他人謂
己是聖。二令他敬信。三因他敬信悉來附己。
四因來附己令起行以通正法。五光揚下因
他附己化令生解以通正法。謂令眾生解佛
所說輕重之義。第二段中句別有三。一為教
他故說己身中有性得果。我今身中亦有佛
性明現有因。有經名下明當得果。我成佛道
得菩提果。盡煩惱結得涅槃果。二廣為下說
他有性。三我與汝下明己及他以有性故當
具佛因成就佛果。我之與汝俱當安住如來
道地明具佛因。所謂住於十地之道。成下得
果。於中初明成菩提果。無量下得涅槃果。作
是說下總結無犯。自下第四重顯向前有犯
中義。於中初言犯突吉羅忉利天上八百萬
歲墮地獄中況偷蘭遮。翻上邪中說突吉羅
[003-0690a]
八百萬歲墮在地獄如來怖人。故今明其實
墮不虛。舉輕況重。故言何況故犯偷蘭。此中
重罪通名偷蘭。不唯方便。此大乘下翻上邪
中五篇諸罪非是佛制。明一切罪皆是佛制。
先制盜戒。次制殺戒飲酒妄語。後制邪婬。以
制婬中問答重顯。故迴在後。就制盜中句別
有三。一總舉偷蘭勸人莫親。二何等下三番
別顯。三如是比丘名無根下總呵顯過。制殺
等中文相可知。下制婬戒。即是翻上行婬非
過明是過矣。初先正制。迦葉白下問答重顯。
先問後答。答中初先正答前問明夢不犯。下
乘教之。句別有五。一教於婬欲當生穢想。二
教於女人莫生愛想。三夢行婬己教生悔意。
四教比丘生厭食想。食是婬因故教厭之。五
若生婬心教疾捨離。如是下結。下明受人。


第十對中先辯邪正。後論受人。外法名邪。內
法稱正。邪中有四。一說外道苦行邪法以
為正道。二說如來聽度惡人及無根等。三說
如來聽畜種種不淨之物。於中初先辯其所
聽。除是已下就所不聽明邪異正。四言如來
說草木等皆有壽命如是四種名魔所說。下
辯正中但翻三句。第二一句略而不翻。我亦
不聽常翹一脚乃至害生方道呪術翻前第
一。軻具已下翻上第三及翻第四。於中初先
呵邪顯正。我唯聽下辯正異邪。我唯聽食五
種味等正翻第三。我說四大無壽命者正翻
第四。若有下結。上來十對廣辯邪正魔說佛
說差別。已下總以結之。迦葉白下是第三段
因迦葉領如來述讚。長壽至此合為第一明
[003-0690b]
其隨緣造修之行。自下第二明其捨相入證
之行。證中初先正明證行。眾生薄福不見已
下明證所依。與上相似。正明證中差別有三。
初四諦一章辯相趣實。四倒一章辯邪歸正。
二十五有有我不下捨相入證。初明四諦即是
答上云何諸調心喜說諦。今此辯明無作四
諦。暢佛化意名心喜說。辯諦何為。諦是法相。
如來藏性是其諦實。欲令眾生尋相趣實故
須說諦。四諦之義如別章釋。於中如來初廣
辯諦。後迦葉領解初中先別。後總結之。別中
苦集滅道為四。就明苦中文別有二。一辯相
異實。二若人下明實異相。就初段中。前言苦
者不名聖諦正明異實。今此宣說諸佛法身
如來藏性以為苦實。苦相非實故苦非諦。何
以下釋。初先徵問。我以何故言苦非諦。若
言已下非邪顯正。若當苦事是苦聖諦。牛等
有苦應有聖諦。問曰。此等豈無聖諦。釋言。此
等體實即是。於其情分所覺不真故得言非。
如下文說有苦有諦有實。苦尚非諦焉得為
實。就下辯實異相之中。約就愚智顯法是非。
義要有二。一約愚辯非。二約智明是。文有三
對。一明愚智迷悟得失。二彰其損益。三雙結
非是。就初對中先迷後悟。迷中有二。一正明
其迷。二明迷有失。迷中若人不知如來甚深
境界迷如來藏佛性境界。不知如來微密法
身謂是食身非是法身迷佛法身。不知如來道
德威力迷佛報身。亦可前句迷於佛心。後迷
佛德。問曰。如來法身道德非是苦法。云何迷
此名迷苦諦。釋言。此等雖非苦相而是苦實。
[003-0690c]
故迷此等名迷苦諦。是義云何。苦之實性是
如來藏。如來藏者乃是一切凡佛之體。據佛
以望本來常淨。藏外無一生死可得。故如來
藏即是佛身即是佛德。就凡以論。彼如來藏
為妄所覆。所覆之藏與後顯時法身為本。說
為佛因。說為佛性。如此佛性與彼實諦及佛
法身無二無別。故下文言有苦有諦有實乃
至有道有諦有實。是實諦者即是如來。佛性
虛空以無別故。今說佛身及佛諸德以為苦
實。迷此苦實名迷苦諦。餘諦亦爾。下明迷失。
是名為苦總明迷失。迷真生苦故名為苦。何
以下釋。以不知故法見非法非法見法明有
苦因。不知猶是迷之別稱。迷佛法身謂是食
身非是法身。是故名為法見非法。生死虛無
是其非法。妄取為有故言見法。當知是下明
有苦果。必墮惡道是三塗果。輪轉生死是人
天果。此前一對總報因果。增長諸結復明苦
因。多受苦惱復明苦果。此後一對別報因果。
亦可前對是分段果後是變易。悟中初先正
明其悟。後明悟得。悟中若知如來常住無有
變易是其眼見。或聞常住二字音聲是其聞
見。常是法常。住是報常。就明得中初先正辯。
我於本下引己為證。前中初言若一經耳即
生天上離三塗苦。後解脫下離人天苦。後解
脫時乃能證知如來常住從始趣終。既證已
下據終尋始。引己證中。我於本際以不知故
輪轉生死反舉迷失。始於今下翻之顯得。文
少不足。若具應言始於今日乃得真智以真
智故出離生死。上明迷悟。下明損益。若如是
[003-0691a]
知真是修苦多所利益明前悟益。見苦實性
名真修苦。若不知下彰前迷損。第三結中先
結悟是。後結迷非。次明集諦。先舉。下釋。釋
中還約愚智顯之。文有三對。一明愚智迷悟
得失。二明損益。三結是非。就初對中先迷後
悟。迷中初言於真法中不生真智明迷集諦。
如來藏性是其真法。無心悟解名不生智。受
不淨下明迷有失。於中初至不知法性明有集
因。受不淨物所謂奴婢明其無行。能以非法
言是法下彰其無解。能以非法言是法等不
解行法。以是因緣不知法性不識理法。以不
知下明有集果。先明受苦。不得已下彰其失
樂。不得生天失世間樂。及正解脫失出世樂。
悟中初言若有深知明知集諦。知集實性故
曰深知。不壞已下明悟有得。不壞正法明無
集因。以是因下明無集果。得生天上無三塗
果。及正解脫無人天果。第二對中但明迷損。
略無悟益。若有不知苦集諦處而言正法無
有常等牒舉前迷名如來藏為苦集處。以是
緣下正明其損。第三結中先結悟是。後結迷
非。次明滅諦。於中有四。一舉滅法。二就人辯
修。三結前法。四結前修。初段可知。第二修中
迷悟並明。文有兩對。一明愚智迷悟得失。二
明損益。就初對中先迷後悟。迷中若有修習
空法正明其迷。名不善下彰其迷失。是為不
善總明迷失。取空違實故名不善。何以下釋。
滅一切法違佛真德。說滅唯是結盡無為。謗
無真德故滅一切。壞如來藏違佛真性。說滅
唯空而無真實。以是義故壞如來藏。作是修
[003-0691b]
下牒以結過。次明其悟。於中初先教其趣入
令其悟解。若發已下明悟有得。前中初言修
苦滅者逆於外道辯正異邪。知滅體性是如
來藏。不同外道一向取空。故名為逆。若言修
下破邪顯正。初舉外道邪修類破。若有說下
以理正教。藏體不空是以言有。有相如何。如
經中說。一苦滅諦是如來藏。如來藏者是真
識心。是真心中具有一切恒沙佛法。所謂智
慧三昧神通解脫等法。如妄心中具有恒沙
諸煩惱法。是心與法同一體性。不離不異。如
來藏中具有是義。故名為有。藏體雖有而為
惑隱不可得見。斷煩惱已定必得之。故知是
有。如人迷解正方可見。故得名有。下明悟得。
所謂若發知藏之心下極一念。藉此因緣生
死妄法不能為障。佛性真法證知無礙。名於
諸法悉得自在。第二對中先損後益。損中若
修如來密藏無我空寂牒舉前迷。取彼空理
為如來藏名修密藏無我空也。於無量世在生
死中流轉受苦正明有損。取空謗實故在生
死名受諸苦。益中若有不作如是牒舉前悟。
反空求實名不如是。有惱疾除正明有益。何
以下釋。以知藏故達妄本無故疾滅惱。上來
第二廣辨其修。是名滅諦是第三段結明前
法。若能已下是第四段結明前修。若能如是
是我弟子結明悟是。若有不下結上迷非。


道中亦四。一明道法。二就人辨修。三結前法。
四結前修。初中道者總以標舉。謂佛法僧及
正解脫指其道體。於中別分如來法僧是其
道緣。及正解脫正是道體。此乃是其有為解
[003-0691c]
脫。第二修中迷悟並論。先迷後悟。迷中初先
正明其迷。以此因下明迷有失。前中初言有
諸眾生顛倒心言無佛法等明其所謗。生死
流下彰其所立。宣說一切唯是生死猶如幻
化。修集是見結明其迷。迷失可知。悟中若能
發心見等。正明其悟。乘此以下明悟有得。於
中先辨。何以故下引己為證彰悟有益。於中
初先徵前起後。何故見常使於果報隨意而
得。我於往昔以四倒等舉損顯益。今已滅下
正明有益。是名道諦是第二段結明前法。若
有人下是第四段結明前修。先結迷非。後結
悟是。唯應結道。據後攝前是故乘言真見修
習四聖諦法。是名總結。領解可知。自下第二
辯邪歸正。此即答上正善具成宣說四倒。欲
令眾生捨邪歸正。是以論之。文中初辯。後迦
葉領。辯中初言謂四倒者總以標舉。實有八
倒。何以言四。為四對故。下廣辯之。初先明其
苦樂二倒。先明樂倒。次明苦倒。後總結之。是
中樂倒少異餘處。餘處直說生死之苦以之
為樂名為樂倒。此中宣說迷佛真樂妄取為
苦名大罪。苦取此罪苦以為樂因望得受樂。
名為苦中生於樂倒。文中有其六句三對。一
明眾生妄計佛樂以之為苦。二說彼倒心以為
罪苦。此二一對三釋佛為苦成上初句。四說
前罪苦以之為樂。此二一對。五難破佛樂成
佛為苦成上初句。六結前計苦為樂是倒。此
二一對。就初句中非苦為苦名曰顛倒總以
標舉。下釋其相。非苦如來解其所迷。生倒想
者謂佛無常彰其所立無常故苦。第二句中
[003-0692a]
若說如來是無常者牒前倒想名大罪苦結以
為苦。此是罪過與苦作因。故名罪苦。第三句
中若言如來捨此苦身入於涅槃舉滅證苦。
是名下結。第四句中我若說言如來常者即
是我見有無量罪。畏樂為苦。是故應下取苦
為樂。取彼顛倒罪苦為樂。言是故者是說佛
常有無量罪故應說佛無常。說佛無常謂當
道理。是以復言如是說者我即受樂。第五句
中如來無常即為苦者自立苦義。此乃名前
如來捨身入於涅槃以為無常無常故苦。亦
可無常是其有為生滅行苦故言是苦。若是
苦有云何生樂難破佛樂成佛為苦。第六句
中苦中生樂名為倒者。謂於顛倒罪苦之中
妄取為樂故名顛倒。次明苦倒。樂生苦想名
為顛倒總以標舉。次廣釋之。於中三句。一迷
樂計苦。樂即如來辯其所迷。道言苦者如來
無常明其所立。若說已下牒以結之。二破樂
成苦。如來常住是名為樂反以縱立。若我說
常云何復得入於涅槃舉應難破。三難破非苦
成佛非樂。若言非苦舉他所立。云何捨身而
取滅度舉應難破。上來廣釋。以於樂中生苦
下結。是名初倒總結前二。謂四對中初對到
也。第二對中無常常想常無常想是名顛倒
總以標舉。次釋其相。於中但明無常計常常
計無常。上來數辯。今略不論。言無常者名不
修空明無常所以。不修空故壽命短促正明
無常。由不證空隨有流變故命短促此明所
迷。若有說下明其所立。是名下結。名第二倒
總以結之。第三對中無我我想我無我想是
[003-0692b]
名顛倒總以標舉。下釋其相。先明我倒。世間
之人亦說有我正舉我倒。佛性亦爾。舉正顯
邪。世人雖下明邪異正。是則下結。下次明其
無我之倒。佛法有我即是佛性舉其所迷。世
間說下明其所立。世說無我正明起倒。是名
下結。若言已下引說證無。准驗斯言破相之
空定非佛性。名為下結。是名第三總以結之。
第四對中淨不淨想不淨淨想是顛倒法總以
標舉。下廣辯之。於中先明淨計不淨。淨者即
是如來常等辯其所迷。若有說下彰其所立。
下明淨倒。不淨淨想名顛倒者總以標舉。若
有說下廣以辯之。若說身中無一不淨正明
起倒。以無不淨定當入下舉終顯始成其淨
義。涅槃之果名清淨處。如來說下破穢顯淨。
是名下結。名第四倒總以結之。領解可知。示
同始行故言自前悉名邪見。自下第三捨相
入證。答上問中云何作善大仙今說。彼問如
何。釋有三義。一據修作問。凡夫二乘皆作善
業不得菩提。菩薩云何修作善業能得菩提。
下佛教之。捨離有無趣入中道。如是作善便
得菩提。二對果為問。若使當來有果可得可
須修善。若無可得云何作善。下佛答中。明
諸眾生現有佛性當必得果。如子在胎定生
不久但須修善。三對理為問。我今不知所
趣入處云何作善。下佛答之。有如來藏可以
趣入宣修善業。文中有二。一明眾生有如來
性可以趣入。二方等經如甘露下教人趣入。
前即所證。後即能證。前中復二。一正明有性。
二迦葉白佛實無我下問答重顯。前中初明
[003-0692c]
凡夫眾生有性不見。嬰孩喻下明二乘人有
性不見。前中先問二十五有有我不也。問由
何生。如來向言世雖說我無有佛性。迦葉知
有所以為問。下佛答之。佛性之義如別章釋。
文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三句。初言我者即
如來藏指斥我體。望直說我懼同情取。以是
義故對藏以說。如來藏者佛性異名論其體
也。是真識心於此心中該含法界恒沙佛法。
故名為藏。又為無量煩惱所藏亦名為藏。如
來法身蘊此藏中名如來藏。又此藏中出生
如來。是故亦名為如來藏。二一切下明眾生
有。一切眾生有如來藏能為佛因名有佛性。
如睡心中有覺悟性。亦如礦石有金銀性如
是一切。此性是其眾生自實故名為我。以是
我故一切有性即名有我。何不望直說生有
我。乃先說性方言是我。此如前釋。望直說我
懼同情取。故說有性就之辯我。我義不同。凡
有四種。一自實名我。所謂一切諸法體實。二
自在名我。謂八自在。如下文說。三是假名集
用之我。如下所說六法中我。五陰諸法集成
我人。四是外道所立神我。今所論我是其初
門。三如是我下明諸眾生不見所由。由煩惱
覆故不能見。道言本來為惱所覆即顯不同
八自在我。道言常為煩惱所覆即顯不同世
諦假名無常之我。道言一切眾生不見即顯
不同外道神我。喻中有三。一凡夫有性惑障
不見喻。二有異人下佛始為說彼聞不見喻。
三即於其家掘出已下終為開示彼聞悟解
喻。初中貧女喻諸凡夫。無德稱貧。能生真解
[003-0693a]
故名為女。五陰為舍。即陰有性故言舍內多
有金藏。自己心識名為家人。心有麁細利鈍
之珠說為大小。不覺自身有如來性名無知
者。亦可二十五有眾生名為家人。人有勝劣
名為大小。不同解性名無知者。第二段中文
有三對。一佛勸修行彼要見性喻。二如來許
示彼聞不信喻。三佛害己能彼聞求見喻。就
初對中有異人等喻佛勸修。佛超群俗名為
異人。善解造修顯性之法名知方便。以法告
示名語女人。勸之斷障令善益彼名雇除草。
下要見性。女即答言我不能也。反要見性機
顯聖心義稱為答。若無所證不肯修斷名我
不能。若能示下順要見性。未來解心假現修
生名為我子。若佛顯性今我當求解心證見
故云若示我子金藏。為性懃修名為速作。第
二對中我知方便能示汝子。如來許示。女人
答下彼聞不信。我家大小義如前解。性在
我身我尚不知。況佛異人能知我性能示我
子。第三對中是人復言我審能者佛因彰己
能知能示。女人答下彼聞求見。非直求於當
來證見。亦求現在。隨文解見。是故說言我亦
欲見并可示我。上來三對合為第二佛始為
說彼聞不見。自下第三終為開示彼聞悟解。
即於其家掘出金藏喻佛開示。如來今於眾
生身中開示佛性。名於其家掘出金藏。女人
見下喻明眾生因說悟解。尋說解性名為見
己。解性釋心故云生喜。妄中見真故生奇
想。解法敬佛名宗是人。合中初先依文正合。
善方便下隨事重合。前正合中依上三段次
[003-0693b]
第合之。佛性如是合初段中舍內金藏。一切
眾生不能見者合前家人大小不見。如彼寶
藏貧人不知舉喻以帖。寶藏帖性。貧人不知
帖生不見。我今普示眾生佛性為煩惱覆合
第二段。向前喻中文有三對。今總合之。如彼
貧下舉喻以帖。如來今日普示眾生諸覺寶
藏合第三中即於其家掘出金藏。所謂佛性
指其藏體。而眾生下合第三中女見生喜。宗
仰如來合宗是人。就下隨事重合之中事別
有三。一能開人。二所示者。三所開金。善方便
者舉能開人即是如來對法以合。貧女人者
舉所示人即一切生對法以合。金舉所開即
佛性者對法以合。就明聲聞有性之中先喻
後合。喻中有三。一昔說無我喻。二因告女下
無我覆真喻。三遂至下今說真我喻。就初段
中女喻如來。佛能養化故說為女。佛於過去
化諸眾生令起大機名生一子。所化眾生法
身未增名為嬰孩。起惑計我名為得病。佛心
慈憐說為愁惱。訪求化義名筧醫師。化儀現
心名醫師來。說無常苦無我等治名合三藥。
蘇乳石密舉其藥體。勸之修習名與令服。第
二段中句別有三。一化義現心喻。二是時女
下權言覆實喻。三小兒渴下所化眾生執權
捨實喻。就初句中正說無我兼遮說我名為
因。告為化之儀現於聖心名告女人。如來昔
教聲聞弟子修學無我名服藥已。未得受我
名莫與乳。暫停非永以是言且。我患既除無
我治癈名藥消已。方得說我名乃與之。第二
權言覆實喻中佛說無我隱覆真我。故言女
[003-0693c]
人苦味塗乳。誡令捨我名母語兒。我乳毒
塗真為權隱。未可受習名不可觸。第三執權
捨實喻中所化眾生大欲漸起名為兒渴。厭
小心生說之為乏。求佛真我名欲母乳。執昔
權言名聞毒氣。未肯從真名遠捨去。上來三
句合為第二。第三今說真我喻中別有四句。
一為說真我喻。二始聞不受喻。三佛為會通
喻。四領受修行喻。就初句中我患既除無我
治癈名至藥消。佛以大教拂權顯實名母以
水淨洗其乳。以法招引名喚其子。勸學真我
名與汝乳。第二句中大欲轉慇名為飢渴。保
昔權言未肯受大名聞毒氣是故不來。第三
句中化顯物心名母語兒。為汝服藥以毒塗
乳明己昔說無我所由。汝藥消下明今宣說
真我所以。藥消洗意義同前解。今學非過名
飲無苦。第四句中所化聲聞聞佛會通名兒
聞已。修學真我名還飲乳。學之不頓故言漸
漸。合中依上三段之文次第合之。合初段中
如來亦爾合前女人。為度已下合醫既來合
三種藥與之令服。於中三句。前之兩句破離
能取。後之一句破遣所取。就前二中初破我
見。後破餘見。就初句中為度一切教修無我。
量病受法。如是修下明學有宣。永斷我心明
其所離。謂離我見。入涅槃者彰其所得。得小
涅槃。第二句中為除妄見令其離障。謂離邊
邪戒見取等。示現出法令修對治。謂示出世
無漏道法令其習學。前斷我見明其證滅。此
斷餘見令修聖道言之隱顯。理實齊等。第三
句中復示世間計我非真令捨妄我。世人多
[003-0694a]
計五陰為我。今知此我虛妄不真。修無我法
清淨身者令學無我。觀身無我。見身空寂。不
於身中妄立神主名清淨身。亦可初句令成斷
德。故經說言永斷我心入於涅槃。後之兩句
令成行德。行中前句斷除四見修習淨心。後
句除我修清淨身。亦得說言初句令人證無學
果。故經說言永斷我心入於涅槃。後二令人
修起學因。因中前句斷除四見修起正智。後
句除我修習淨身。雖有多義。初門應善。喻如
已下合第二段。喻中三句但合第二。先舉前
喻。後合可知。如彼女下合第三段。喻中四句
但合第一第三第四。第二一句略而不合。如
彼女人洗乳喚子欲令還服舉前喻中初句之
文。我今亦爾說如來藏舉法以合。是故比丘
不應生怖合第三句我乳洗竟飲乳無苦。如彼
小兒聞喚還飲舉前喻中第四句文。比丘亦爾
舉法以合。應自分別如來祕藏不得不有約喻
以勸。上來一段正明眾生有性不見。自下第
二問答重顯。有二問答。第一迦葉執相徵實
難無佛性。如來辯實異相以答。第二迦葉執
實徵相難無殺生。如來辯相異實以答。就初
難中有十二句。前二難上一切眾生悉有我
性。後十難前從本以來常有之義。就前二中
迦葉白佛實無有我反佛前言。何以下釋。先
自徵責。然後顯無。生時無知以相驗實。若有
我下以實責相。以是義下結成無義。第二句
中以有終沒證成無我。後十句中第一以其
差別之義難破性常。若皆有性是常住者牒
佛前義。應無壞者約實徵相。相別名壞。若
[003-0694b]
性是常。常法不異。一切眾生應無種種差別
壞相。若無壞下難破無壞成相差別。今見已
下以相差別難破性常。業緣不同明其因別。
諸趣各異彰其果別。因果既別何處得常。第
二以有勝負難破性常。第三以有殺盜婬等
諸不善業難破性常。第四以其飲酒醉亂難
無性常。第五以其盲不見色聾不聞等難破
性常。第六以避火坑毒等難無性常。第七所
更後便忘失難無性常。第八以有老少等別
難破性常。第九句中就處以徵。第十句中約
殺以責。下佛答之。初力士喻答前二難明
性是有。下雪山喻答後十難顯性是常。就明
有中初喻次合。如來祕藏如是已下結歎經
勝。喻中有三。一凡夫起惑覆障佛性喻。二
即命下二乘習空不見真我喻。三時良醫慰
力士下佛為顯實令彼證見喻。三中初段還
顯向前貧女喻中凡夫不見。第二顯前嬰孩
喻中二乘不見。第三成前兩段之中佛開令
見。就初段中王喻如來。三千世界佛所化
處名為王家。凡夫眾生惑性增強名為力士。
心有佛性故言眉間有金剛珠。諸惡知識名
餘力士。由近惡友彼此煩惱同皆現起。故云
捔力。相領善法名為相撲。心對惑緣名頭抵
觸。心中之性為相隱覆名額上珠尋沒膚中。
隱而不覺名不自知。是珠所在由性隱覆多
受諸苦名處有瘡。第二段中別有四句。一患
機感聖喻。二時有明下佛知機病喻。三醫尋
問下徵情責實喻。四力士驚下彼聞捨我喻。
就初句中患機感聖名為命醫。求佛除障名
[003-0694c]
欲自治。第二句中佛為明醫。深閑治法名知
方藥。知苦由於迷理而生。故言知瘡因珠
入體。佛性雖隱在於現在淺近身中名珠入
皮。現有不滅故曰停住。第三句中如來出
世以理徵凡故言良醫尋問力士。責其心中
所計吾我名額上珠為何所在。然諸眾生所
計之我原從佛性真我處起。真我隱沒。便
於無處妄計有之。佛今無處徵使知無。令於
有處起意趣求。故今徵問為何所在。第四句
中明諸凡夫被聖徵窮。方覺無我。乍見無我
翻違舊意。故云驚答我額上珠乃無去耶。既
覺神空。謂呼佛性真我亦無。故言是珠今何
所在。疑同有為虛妄無實。是故說言將非幻
化。退心聲聞雖復退大。暫時學小心恒不暢
名愁啼哭。如舍利弗每傷是也。第三段中句
別有四。一佛為顯實喻。二不信醫下始聞不
受喻。三執鏡下佛重顯示喻。四力士見下彼
聞悟解喻。就初句中退心聲聞失大愁惱。如
來顯性以安其心名慰力士。有性必得是故
勸言不應愁苦。汝因鬪時寶珠入體明隱所
由。由對惑緣性隱身中名珠入體。今在皮裹
示其所在。住於現在淺近身中不在未來深
遠之身名在皮裹影現於外。證有不虛相現
聖心名影現外。汝曹鬪下明諸眾生不見所
以。曹猶輩也。由惑熾盛故隱不知。第二句
中始聞不受名不信醫。若在皮下顯不信相。
現身名皮。未來世中證性之身深遠如筋。性
在現身名在皮裹。現在身中膿血不淨何緣
不出。性在未來深遠身中名在筋裏。當有現
[003-0695a]
無不應可見。迷理疑教故言云何欺誑於我。
第三句中重為顯示大涅槃經。能有顯了說
之為鏡。佛以此經顯照物心名為照面。心中
之性修顯在經名鏡中現。第四句中彼聞悟
解尋說知性名為見已。怪妄有真故言驚怪。
慶妄有真故生奇想。就下合中依上三段次
第合之。合初段中。眾生如是合前力士。不近
知識合與力士角力相撲。雖有不見合都不
知是珠所在。而為貪等合沒膚中。故墮已下
合處有瘡。貪婬瞋恚愚癡覆下合第二段。前
有四句但合第四。於中先明二乘之人本為
惑覆不見佛性。如彼力下明由不見專覺無
我。如彼力士寶珠在體謂呼失去牒舉前喻。
眾生亦下舉法以合。以不近友不知密藏故
修無我。喻如已下明二乘人修無我故不見
真我。喻如非聖雖說有我不知我性舉凡顯
聖。凡未同聖故云非聖。我弟子下辯聖同凡。
聲聞弟子同前凡夫不知真我故云如是。下
廣之。不知親近善知識故修無我者。謂不親
近大乘知識專修無我。亦復不知無我處者。
不知無我正在有為。尚自不知無我真性況
復能知有我性者舉淺況深明不知我。舉淺
擬深是以言尚。法空以為無我真性。一切諸
法實無我故。二乘之人但知生空不解法空。
名為不知無我真性。無我易解猶尚不知。況
復能知有我真性。善男子下合第三段。向前
喻中句別有四。今合第一第二第四。第三不
合。如來如是說諸眾生皆有佛性合上初句。
喻如良醫示力士珠舉喻以帖。是諸眾生為
[003-0695b]
煩惱覆不識佛性合第二句始聞不信。若盡
已下合第四句因說悟解。先舉其法。後以喻
帖。上來合竟。如來祕藏如是無量不可思者。
是第三段結歎經勝。由經見性所以歎之。大
涅槃經名為祕藏。所辯義廣故言無量。所顯
義深名不可思。亦可此言結歎佛性。性名祕
藏。廣名無量。深名不思。上來一喻答初二問
明生有性。自下一喻答後十句無常之難明
性是常。於中初喻次合後結。喻中有六。一眾
生有性惑障不見喻。二有人聞下舉其見者
證性是有喻。三王既沒下隨緣轉變喻。四是
藥真下體常一味喻。五凡夫薄下舉凡不見
顯性深勝喻。六復有王下舉後證見明性是
常喻。就初句中雪山有藥其味極甜喻生有
性。山喻五陰。藥喻佛性。名曰樂味列名顯法。
食能生樂故名樂味。喻明佛性證成勝樂。其
味極甜辯相顯法。喻明佛性體味精純。在深
叢下喻諸眾生惑障不見。叢喻煩惱。煩惱覆
障故不能見。第二句中有人聞香知地有藥。
舉彼菩薩聞見佛性證性是有。人喻菩薩。依
經聞名名為聞香。知身有性故言知地當有
是藥。實有稱言名為當有。不言當來方始有
矣。過有王下舉佛證見明性是有。過佛為王。
欲於自身求佛性名於雪山。為見佛性世世
修道故言為藥在在處處造作木筒以接是
藥。行勳滿足理從緣顯名藥熟時。陰身中現
名從地出。顯在行心名集木筒。證會本性
名味真正。第三句中王既沒已喻佛滅後。性
從緣變故言是藥或酢醎等。如是一下釋別
[003-0695c]
所由。隨處故爾。亦得名為結別所以。此即答
上後十難中前九難也。明性隨緣故有差別
勝負等異。第四句中是藥真味停留在山猶
如滿月答第十難。明性體常不可斷絕。第五
句中凡人喻於凡夫二乘始行菩薩。顯性行
微名為薄福。想心推求故說钁斲。勤求不見
說言加功困苦不得。第六句中後佛為王。果
成名出。顯性緣具名福因緣。證性體實名得
藥味。合中第二略而不合。餘皆合之。合初句
中。如來祕藏合雪山藥。其味亦爾合名樂味
其味極甜。為煩惱覆合在叢下。無明眾生不
能見者合人不見。一切已下超合第三。一味
喻性合前文中如是一味。以煩惱故出種種
味合隨流處有種種味。謂地獄等顯種種相。
亦即合前或酢醎等。佛性雄下合第四段真
味在山。於中初先正就佛性明不可殺。如我
性下以性即藏成不可殺。前中初言佛性雄
猛難可沮壞是故無有能殺害者正明佛性他
不能殺。若有殺下反明佛性他不能殺。如是
佛性終不可斷結明前正。若可斷者無有是
處結明後反。後段之中初性即藏。後明叵壞。
雖不可下合第五段。凡夫钁斲困苦不得。若
得成下合第六段。上來合竟。以是因緣無
能殺者結答上問成不可斷。前六段中偏就
四段結答上矣。上來迦葉執相徵實難無佛
性。如來辯實異相以答。自下迦葉執實徵相
難無殺生。如來辯相異實以答。難意如何。若
性叵殺應無不善。下佛答之。明相異性故有
殺生。以有殺故有不善業。文中初先正對前
[003-0696a]
問明有殺生。必定當下結嘆法深。前中初言
實有殺生總明有殺。何以下釋。釋中有二。一
明佛性不離陰相殺之有罪。翻前問中無不
善業。二非聖下明其陰相不即佛性是故可
殺。翻前無殺。前中初明性不離陰故壞五陰
名曰殺生。以違性故明知由殺墮墜惡趣。後
明由業有剎利等種種差別。後中初明眾生
我相異於佛性是故可殺。譬如已下明諸眾
生陰法異性是故可殺。前中兩句。一明妄異
真。非聖之人橫計我等舉彼凡我。如是已下
辯妄異真。二出世我下明真異妄。出世我相
名為佛性舉彼真我。如是計我名為最善歎
真異妄。陰異性中約智辯異。五陰可思佛性
叵測是以不同。於中先喻。次約顯法。以是義
下結陰可殺。喻中有人。喻求性人。聞身有性
名知伏藏。用己明心觀陰求性名取利󰑁斲
地直下。正意名直。磐石砂礫直過無難明相
異性。陰中細者名石砂礫。思無不徹名過無
難。唯至已下辯性異相。性如金剛。情不入實
名至金剛。不能穿徹實義出情故言金剛刀
斧不壞。合中佛性亦復如是合前伏藏。一切
論者及天魔等合上有人。一切沙門婆羅門
等名為論者。此等皆是求性之人所以舉之。
所不能壞合至金剛。不能穿徹五陰相等却
合斲地磐石砂礫直過無難。先舉其法。後以
喻帖。性如金剛不可沮壞合夫金剛力斧不
壞。下次結之。以是五陰是起作相可壞義故。
壞五陰者名為殺生。上來正答。下嘆顯深。性
雖常住而陰可殺。陰雖可殺而性恒常。故知
[003-0696b]
佛法不可思議。


上明有性。下教證入。於中有二。一教三歸趣
入之始。二更為汝說入如來藏下教示中道
趣入之終。前中如來先教趣入。迦葉白佛我
知問下迦葉奉行如來述讚。前中有三。一因
迦葉請略教趣入。二爾時迦葉復說偈下迦
葉彰己不識真歸。亦復不知歸之所以。反依
昔別如來重教。三迦葉白佛我亦歸下迦葉
彰己相實通歸。佛教甄簡。就初段中。如來初
先略言起發迦葉啟請。後佛偈答。前中四句。
第一如來彰經深重明如甘露亦似毒藥。二
迦葉請。三如來試問欲知藏不。四迦葉請。就
初句中言如甘露亦如毒者。於信能益故如
甘露。於謗能損故似毒藥。道此何為。三歸真
性由經趣入。故說甘露令人信樂。明是毒藥
使人捨謗。此義未顯。故第二請如來何緣說
方等經譬如甘露復以毒藥。欲求祕藏須知
樂不。故第三問欲知藏不。彼聞欣踊。故第四
請云我欲知。下佛答中有十一偈。初七偈半
對上初請明此經法如甘如毒。後三偈半對
向後請教入祕藏。就前段中初四偈半正就
經法明如甘露亦如毒藥。後之三偈就人以
顯。前中初有兩行半偈以其二喻呪於一法。
後之兩偈以其一喻況於一法。復就前中初
一偈半立喻顯法。喻中初偈甘露為喻。即約
愚智明損明益。後半以其毒藥為喻。亦約愚
智明損明益。下一偈合。於中前半合上甘露。
道言無礙智甘露者。此涅槃經於彼無礙智
慧之人得名甘露。所謂大乘斥出其體。如是
[003-0696c]
大乘名亦毒藥合後半偈。先牒向者後句大
乘。下就明毒翻前甘露。就下一喻況一法中
初偈立喻。如蘇醍醐及以石蜜舉其喻體。此
諸事中取一為喻。非是並取。服消則藥不消
則毒明其損益。後偈合之。方等如是合蘇醍
醐及石蜜等。智為甘露合消為藥。不知成毒
合後不消則為毒藥。就人辯中偏舉智者。愚
略不論。於中初偈名二乘中學大乘人以為
智者。聲聞緣覺舉其智者。大為甘露約人顯
法。如諸味中乳最第一辯法同喻。中間一偈
說菩薩人以為智者。如是勤進標舉智者。以
諸菩薩求佛無間故曰勤進。依大乘等約之
顯法。依於大乘憑教入證。得至已下因證成
果。得至涅槃到涅槃果。成人象王成就佛果。
所成之佛人中最勝。猶如象王畜中力勝。約
喻名法名人象王。涅槃是其性淨涅槃。唯可
修顯不可修作。故言得至。佛據方便從因修
辯是故言成。依大乘法能成此德故言甘露。
末後一偈說凡夫中解佛性人以為智者。眾
生知性標舉智者。如迦葉等嘆以顯勝。解
同菩薩故如迦葉諸菩薩等。無上甘露不生
不死約之顯法。依此大乘甘露法味證會常
住成就常果。故無生死。已能成就無生死果
故名甘露。就下教入祕藏之中。先應解釋
三歸之義。義如別章。然後釋文。文中有四。初
有半偈總勸分別。次有半偈正教祕藏。次一
偈半彰益勸觀。末後一偈結嘆顯勝。初中汝
當善分別者。三歸有二。一是別相。二是一體。
隨其事相三歸各異名為別相。論其實性三
[003-0697a]
歸體同名為一體。佛今勸人捨別取同。故言
當善分別三歸。就正教中。如是三歸則我性
者牒前所勸一體三歸。此三歸性則是我性。
如上所辯。佛性真我名為我性。此之我性據
佛以論。即是諸佛法身自體。以佛法身共眾
生體無二性故。若性無二。何故眾生名為佛
性佛名法身。釋言。若此據佛以論。性外更無
煩惱可得。是故佛性即是諸佛清淨法身。若
據凡取實為妄隱。與後顯時淨德為本。便名
佛性。二義雖異論體不殊。是故佛歸即是我
性。據法以論。此我即是諸法之體。故法即我。
據僧以論。此義即是僧之體實。故僧即我。故
三歸性即是我性。道此何為。欲使眾生於自
身中求三歸依。依彼三歸趣入自實如來藏
性。彰益勸中麁判有二。初偈明其證實之益。
後半明其出相之益略分有四。一標舉實觀。
審觀名諦。我有佛性。言義不足。若具應言
我有法性及與僧性。以偈要迮不具言之。說
彼我性為佛體性名有佛性。亦可說之為佛
因性故名佛性。二當知下明觀利益。由觀我
性有佛性等故入祕藏。三知我下重舉實觀。
我者猶是向前我性。我所猶是向前佛性及
法僧性。此三皆是我中所有故云我所。四是
人下明觀利益。證實離相無世可在故得出
世。下結歎中前半歎勝。後半結之。第二番中
初先迦葉彰己不知反依昔別。後佛重教。前
中迦葉復說偈言經家序列。下舉所說。有其
十偈。相從為三。初有五偈迦葉彰己不識真
歸亦復不知歸之所以反依昔別。次有兩偈
[003-0697b]
審定有無。下有三偈舉佛前說不知之損請
佛教示。前五偈中初四行半迦葉彰己不識
真歸及歸所以。末後半偈反依昔別。前中初
偈明己不知始心歸趣。次有半偈彰己不知
正修所行。後之三偈明己不知究竟所成。就
初偈中。我都不知歸三寶處明己不知。三俱
不知名都不知。云何當下問歸趣法。佛果是
其無上無畏云何歸趣。次半偈中。不知三處
彰己不知。云何作者問佛修法。所修諸行不
同真我故名無我。亦可所起緣修對治性非
真實故名無我。此無我行云何許作。後三偈
中。初之兩偈別問三歸。後一總問。就前別中
初問歸佛。云何歸佛問歸所以。云何勸我歸
依此佛。准答如是。非問所歸。下皆同爾。而得
安慰問歸所成。果絕危怖名為安慰。云何許
得。次問歸法。云何歸法願為我說問歸所以。
云何勸我歸依此法。云何自在及不自在問
其所成。所證真我名為自在。方便行德不同
真我名不自在。云何許得。亦可諸佛八自在
我名為自在。緣修對治性是流變名不自在。
前句云何得自在者問其所成。後句云何不
自在者問其所行。下問歸僧。云何歸僧問歸
所以。云何勸我歸依此僧。轉得無上問其所
成。佛果窮極名無上利。此無上利云何轉得。
上來別問。下總問之。云何真說未來成道是
順問也。若具為文。應言此事道理云何願佛
為我真實宣說未來實得成佛道不。未來不
成云何歸三反以徵問。未來若無果德可成。
云何勸我歸依三寶。上來彰己不識真歸。自
[003-0697c]
下半偈反歸昔別。我今無預知彼未來成與
不成。當行次第別相三歸。於別相中。佛上法
中僧以為下。故云次第。第二審定有無之中
偈文有二。初之七句就喻審定。末後一句將
喻類法。就前喻中初之半偈就無反徵。令未
懷妊云何已作生子之想。佛亦如是。身中未
有三歸真性。云何已作成佛之想。若必在下
就有述可。若必在胎則名有子。可其有義。子
若處胎定生不久述其生義。三歸如是。若在
身中則名為有。身中若有定成不久。是名子
義總以結定是名為子無有之義。眾生業然
將喻類法。亦得名為辯法同喻。眾生身中三
歸真性能生當果名眾生業。同子有無故名
亦然。第三段中偈文有三。初之一偈牒佛上
言明不知損。其次一偈明己不知請佛斷疑。
末後一偈明佛能知請佛宣說。就初偈中。如
佛所說愚者不知牒佛上言。如來向前四諦
章中宣說愚人不知道諦。於道諦中不知三
寶常住不變謂是滅法。以不知故輪轉生死。
故今牒之明己不知。請佛斷中初有半偈明
己不知。迦葉現今身為俗人名優婆塞。但歸
別相未歸一體無真歸行。故曰假名不知真
義。顯假名相不知一體真三歸義。以不知故
當有所損。唯願斷疑正請宣說。明佛知中。如
來大智明佛能知。唯垂已下請佛宣說。唯垂
分別總請宣說。願說寶藏別請宣說。下佛
教中依上三段從後向前次第答之。初偈勅
告許為宣說。對上迦葉第三段請。其次一偈
明有不無。對前迦葉第二段請。後兩偈半明
[003-0698a]
歸利益。對上迦葉初段之請。初中迦葉汝當
知者勅告之辭。我今為汝許為宣說善開蜜
藏彰己所說。對前請中願說寶藏。令汝斷疑
明說利益。對前請中除斷我疑。第二偈中當
至心聽勅誡之辭。汝於已下明三歸性是有
不無。汝是迦葉及於一切諸菩薩等。內有真
實三歸之性與我釋迦名字不殊。名第七佛
同一名號。於七佛中釋迦最後名第七佛。釋
迦是性。此翻名能。牟尼是字。此翻名滿。眾生
身中法身充滿與牟尼尊德滿不殊。故與第
七同一名號。三歸真性含識同有。何故偏云
汝於菩薩。彼求見故佛對說有。有義實通有
應同於一切諸佛。何故但言同第七佛。以第
七佛名為滿故。自下一段明歸利益對上初
請。云何對乎。前問云何歸佛歸法及以歸僧
問歸所以。今明歸依真性三歸永離邪過故
須歸依。又前問言云何當趣無上無畏。今明
如是歸三寶者則得無畏如是答也。就此文
中先答向前云何歸佛歸法僧等。末後半偈
答上云何當趣無畏。前中初言歸依佛者標
牒所問。下明歸益顯歸所以。真名優婆順正
之益。歸佛行成故得真名優婆塞也。三歸之
中並應論此。就始偏彰。終不更歸其餘天神
離邪之益。若當歸依別相之佛。此身雖不歸
餘天神。以其依行未成就故。後生容使歸餘
天神。若就我性歸真佛者歸真行成。終更不
歸餘天餘神。天謂梵天自在等。天神謂世間
種種鬼神。歸依法者標牒所問。則離殺害明
歸利益顯歸所以。若歸別相三乘之法。此身
[003-0698b]
之中雖離殺害。以其依行未成就故。餘身容
使歸依外道殺害眾生祀祠之法。若就我性
歸真法者歸真行成。永更不歸其餘外道殺
害之法。歸依僧者標牒所問。不求外道明歸
利益顯歸所以。若歸別相三乘之僧。此身雖
不依於外道。以其依行未成就故。餘生之中
容使更歸其餘外道。歸此一體真實僧者歸
真行成。永更不歸其餘外道。如是歸三則得
無畏答上云何當趣無畏。以歸如是一體三
寶斷離邪過。故得成佛永無所畏。第三番中
迦葉初先相實通歸。偈後長行佛教甄簡。前
中四偈。初偈歸昔別相三寶。餘偈歸今一體
三寶。前歸別中我亦歸三正明歸別。歸別同
一是故言亦。下嘆顯勝明歸所以。是名正路
菩薩所依。諸佛境界是佛所託。依之成佛名
佛境界。亦可別相三寶中佛是佛所為。別相
中法是佛所說。別相中僧是佛所化名佛境
界。後三偈中初之一偈舉其所歸一體三寶。
次有一偈舉佛歎勝明歸所以。次有半偈彰
己歸依。後半自嘆明歸所以。初中三寶平等
相者同體義分。不同別相佛勝次法僧以為
劣。故云平等。常有大性辯出前三。此名佛性
為大智性。我性之中常有佛性。故言常有大
智性耳。理實亦有法性僧性。遏迮不論。我性
佛性無二無別顯前平等。亦與法性僧性無
別。略不具論。以三歸性皆即我性故曰平等。
次一偈中初有兩句。明此真歸菩薩所行故
為佛嘆。後之兩句明此真歸是佛所證故為
佛讚。前兩句中先明佛讚。如來向前讚嘆一
[003-0698c]
體以為無上第一之尊。故言是道佛所嘆矣。
正進安處出其所讚。明是菩薩正精進者所
安止處。後兩句中先舉所讚。此之一歸非直
是彼正進安處。亦名諸佛正遍知者之所證
見。下明佛嘆。以正遍者所證見故為佛稱讚。
前對之中先明佛讚。後出所讚。後對之中先
舉所歎。後明佛歎。文之左右。次半偈中我亦
趣善逝所讚無上道明己歸依一體。三寶同
向別相是以言亦。善逝所讚義如前解。後半
偈中是最甘露諸有無有。迦葉自嘆明歸所
以。治病中勝名最甘露。離相中極妙出三有
故言諸有所無有矣。下佛對之教其甄簡。於
中初略菩薩應作。如是思下廣教甄簡。略中
有三。一勸捨昔別。不應如諸聲聞凡夫分別
三寶。二於此下勸學一體。於中先明大無三
別。所以下釋。釋相可知。三為欲化下會通昔
別。為化說三正會昔別。若欲下勸。廣中亦三。
與前不次。一勸學一體。二如來者名無上下
會通昔別。三是故汝今不應受下勸捨昔別。
前中先教自學真歸。若欲尊下教他修學。自
中但教修學佛歸。法僧二歸略而不論。初言
菩薩作是思惟我今此身歸依於佛捨相趣
實。念捨情相求己身中法身之佛名為歸佛。
若即此下證實捨相。捨妄證實名自成佛。自
成佛時自外更無他佛可求。故不恭敬諸餘
世尊。何以下釋。初先徵問何故不敬。諸佛平
等等為作依對問釋之。諸佛體同名為平等。
用此等身與物為依。故諸眾生到所依處。即
與諸佛法身體同更無別異。說不恭敬諸餘
[003-0699a]
世尊。非謂彼此德等不敬。教他學中文別有
二。一教他行。二譬如人下明教他心。教他行
中初教凡夫捨偽歸真。若有分別三歸依下
教於二乘捨別歸一。於生盲下雙牒以結。就
教凡中先教歸佛。句別有二。一教眾生歸佛
法身。二亦令下教他眾生歸己法身。前中若
尊法身舍利應敬塔廟尋相趣入。此法身者
佛法性身。舍利胡語。此翻名身。胡漢並舉。故
言尊重法身舍利。法身無相難以趣求。故教
敬塔以尊法身。良以法身無處不在。故敬塔
廟即得名為敬佛法身。所以下釋。初先徵問
為重法身所以禮敬塔廟者何。為下釋之。以
諸眾生不見法身。為欲度彼故教敬塔尋相
趣入。舉此為欲類於自身。第二句中亦令眾
生於我身中起塔廟想。准前類後。歸己同前
是故言亦。亦以菩薩法身難見。故教眾生敬
己陰身而為趣向。己身即是法身住處故名
塔廟。何不令生於自身中起塔廟想。乃令眾
生於菩薩身起塔想乎。釋言。令生於自身
中起塔想者。即是向前自行門攝。今明菩薩
利他之行。故教眾生於菩薩身起塔廟想。如
是下釋。以諸眾生用我法身為歸依處。故令
於我五陰身中起塔廟想。次教歸法。一切眾
生皆歸非真邪偽之法舉其所教。亦即顯其
須教所以。別相不實故曰非真。理外妄立稱
曰邪偽。亦可名彼外道邪法以為非真邪偽
之法。我當次第為說真法教令歸實。先教別
相。後教一體。故云次第。亦可先教真佛次教
真法故云次第。下教歸僧。又有歸依非真僧
[003-0699b]
者舉其所教。亦即顯其教之所以。歸別相眾
名非真僧。亦可名彼外道邪人為非真僧。我
當為作真歸僧處教令趣實。菩薩教彼於己
身中求真實僧。故言為作真歸僧處。上來教
凡。下教二乘。若有分別三歸依者舉其所化。
小乘眾生唯取別相名分別三。我當為下化
之歸一。一佛性中義別三歸。故言為化一歸
依處無三差別。自下第三雙牒以結。於生盲
眾為作眼目牒前教凡。復為聲聞緣覺作歸
牒教二乘。如是下結。教凡歸真名為無量惡
諸眾生而作佛事。教小歸一名為智者而作
佛事。上來一段明教他行。自下第二明教他
心。於中有二。一對凡夫作真歸心。二作是思
下對二乘人作一歸心。前中先喻。喻別有三。
第一王喻。喻教菩薩於諸眾生作佛歸心自欲
與彼作佛歸覆。二王子喻。喻教菩薩於諸眾
生作法歸心自欲與彼作法歸覆。第三臣喻。
喻教菩薩於諸眾生作僧歸心自欲與彼作僧
歸覆。就初喻中如人是王。喻於菩薩教人破
相名臨陣時。念己勝他故言我於是中第一。
以能教他破捨別相歸心佛故。念他歸己故
言一切悉依時我。謂依菩薩捨妄歸真。又依
菩薩我之真性故言依我。第二喻中亦如王
子。喻於菩薩念己能教其餘眾生捨離妄法
歸依真法。故言思惟我當調伏其餘王子。念
己堪能紹繼佛處說佛真法。名紹大王霸王
之業。念己所解勝過餘人名為自在。念能令
他同來歸己。故言令諸王子見歸。是故已下
勸生大意。自念為物作歸處故不應生於下
[003-0699c]
劣想也。第三喻中如王王子牒前類後王牒
初喻子牒第二大臣亦爾明後同前。念己於
餘小臣中勝故言亦爾。菩薩下合。如王王子
及如大臣故言如是。上來對凡起真歸心。下
對二乘起一歸心。菩薩先思云何三事與我
一體。下佛教示。我示三事即是涅槃故名一
體。然經論中說一不定。若就涅槃開示三歸。
宣說三歸即涅槃體。若就佛性開示三歸。宣
說三歸即是佛性。若就真諦開示三歸。宣說
三歸即真諦體。故下文言若能計三寶常住
同真諦此即是佛最上誓願。若就常義開示
三歸。宣說三歸同一常體。故下文言我不說
佛法眾僧有差別相唯說常恒無有變易無差
別耳。若就不二法門辯三。三即不二。故經說
言佛即是法法即是僧。此之三寶皆無為相
與虛空等一切法亦爾。故曰一體如是一切。
今言三事即是涅槃一門言爾。上來第一教
學一體。自下第二會通昔別。先舉昔別。為欲
下會。前中如來名無上士。法說彰別。勝過法
僧故曰無上。譬如已下喻說顯別。別相三寶
合為人身。頭最為上喻佛最勝。非餘支等喻
明別相法僧不如。下合可知。下次會之。為欲
化度諸世間故示現別相。如世梯橙。佛高次
法僧以為下。是故汝下大段第三勸捨昔別。
於中初先勸捨別相。言是故者別相三歸。為
度世間方便示故。不應受持如凡愚人所知
三歸。汝於大下勸捨別心。定心捨別。故言決
斷應如剛刀。


上來第一佛教趣入。自下第二迦葉奉行如
[003-0700a]
來述讚。於中有四。第一迦葉彰己先解明今
奉行。二如來述勸。三迦葉歎深。四如來述讚。
初中有四。第一迦葉彰己自知為他故問。二
欲令如來下明己問意慶蒙佛答。三我亦安
下明己自行轉為他說。四亦當證下明己自
證轉勸他人。就初段中先明自知。我為已下
明問為他。於菩提中決意求實名大勇者。我
為此人問於無垢清淨行處。證實之智是其
無垢清淨之行。真性三歸是其行處。第二段
中欲令如來為菩薩等明己問意。真性三歸
是奇特事。能詮之教名方等經。為使如來分
別奇特稱揚方等。所以發問。如來悲下慶蒙
佛答。第三段中我亦安住明己自行。同佛稱
亦所說已下明為他說。於中初言所說菩薩
清淨行處牒佛上言。即是宣說大涅槃經指
斥其相。我今亦下明己傳說。為他宣說大涅
槃經故言我今廣為眾生稱揚祕藏。說經同
佛是故言亦。第四段中亦當證知三歸依處
明己自證。同佛稱亦。若有生下轉勸他人。於
中初先勸他生信。其有宣下勸他宣說。是故
聲聞緣覺已下勸他歸依。勸他信中若有眾
生能信涅槃舉能信人。則能了達三歸依處
明信利益。何以下釋。以此祕藏涅槃經中說
有佛性。故信是經了三歸處。勸他說中其有
說者舉其說人。皆言身中盡有佛性明其說
相。如是之人則不遠求明說利益。何以下釋。
以己身有三歸性於未來世當成三寶。故不
遠求三歸依處。勸他依中言是故者。是我身
中有三歸性。未來即當成三寶故。聲聞緣覺
[003-0700b]
及餘凡夫皆應歸依我之真性恭敬禮拜。起
修趣順名敬禮拜。亦可菩薩自說為我。是我
身中有三歸性。是故聲聞緣覺眾生皆應於
我恭敬禮拜。與上文中亦令眾生於我身中
起塔廟想其言相似。上來第一迦葉奉行。自
下第二如來述勸。以是信經及與說經有大
益故。應當正學大乘經典。自下第三迦葉嘆
深。佛性不思嘆其性因。相好不思嘆所成果。
隨相似別實即真性。是故不思。自下第四如
來述讚。善哉正嘆。汝成深智出其善事。
涅槃經義記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