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2 大般涅槃經義記-隋-慧遠 (master)




涅槃義記卷第二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上來比丘哀請為由。目下第二如來為說。文
[002-0643a]
別有二。一對前眾悲抑止哀情。二復次比丘
下對前眾請正為宣說。以眾悲哀妨亂受法。
故先抑止。於中初先止其悲相。為說偈下開
解其心。前中如來先勸止悲。後明大眾聞勸
悲止。如來勸中。汝等比丘莫如凡夫諸天等
誡勸悲止。比丘愛盡。是故不應如諸凡夫。良
以比丘正是所為。故偏誡之。此文雖復言對
比丘。意兼大眾。故下大眾聞說止悲。當勤精
進敬修善念。下明比丘聞說止悲。初先法說。
如人下喻。雖裁外相內悲難止。故如殯子止
不啼哭。下開其心。於中兩偈。前偈以理勸捨
悲苦。後偈依善勸生歡喜。前中開意不應愁
苦。正勸止悲。諸佛法爾是故當默。以理開解。
後中初先教修善法。樂不放逸教修戒行。守
心正念教修定行。遠離非法教修慧行。慧能
治過名離非法。亦可初句樂不放逸勸修慧學
慧是波若不放逸根。名不放逸。守心正念勸
修定學。遠離非法勸修戒學。戒離諸過名離
非法。慰意受樂勸令生喜。慰意當前汝等開
意。受樂當前不應愁苦。自下第二對請為說。
於中有三。一舉疑勸問。二亦當為汝先說已下
對上所請。許說違住。三佛出世下正為宣說。
初中如來懼諸比丘不堪諮啟。故舉勸問。於
中初先舉疑令問。後許酬答。前中比丘有疑
當問。是總勸也。若空下別。別中略舉十四種
門以勸其問。若空不空義有多含。若就生死
涅槃相對。生死名空。涅槃不空。故下文言。空
者所謂一切生死。言不空者謂大涅槃。若就
二諦相對以論。義則不定。若說相空以為真
[002-0643b]
諦。真諦名空。世諦不空。若說真實如來藏性
以為真諦。真諦不空。世諦名空。以不實故。故
勝鬘中妄法名為空如來藏。真法名為不空
藏矣。若常無常義亦多含。若以生死涅槃相
對。生死無常。涅槃是常。二諦相對。世諦無常。
真諦是常。若依非依義亦多含。邪正相對。三
寶可依。外道非依。真妄相對。真法可依。妄法
叵依。故勝鬘中說如來藏以為一依。若去不
去義亦多含。邪正相對。正行出離名之為去。
邪行沈沒說為不去。因果相對。因名為去。
果則不去。若歸不歸義亦多含。大小相對。小
乘趣大名為有歸。大無所趣說為不歸。因果
相對。因則有歸。果則無歸。若恒非恒。與前若
常無常何別。通釋是一。於中別分。不生名常。
不滅曰恒。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非恒。涅
槃是恒。二諦相對。真諦名恒。世諦非恒。若斷
若常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終斷。涅槃是
常。真妄相對。妄想可斷。真識是常。若眾生
非眾生義亦多含。內外相對。內是眾生。外非
眾生。假實相對。假是眾生。實非眾生。空有相
對。有是眾生。空非眾生。就人相對。佛非眾
生。離生死故。餘是眾生。若有若無義亦多
含。若就有為無為分別。三有為法名之為
有。三無為法說之為無。若就二諦相對分別。
有為無為同名為有。無我我所說之為無。如
地持說。若就人論。凡有生死而無涅槃。聖有
涅槃而無生死。如下文說。若實不實義亦多
含。染淨相對。生死不實。涅槃名實。權實相
對。一乘是實。三乘不實。真妄相對。妄情不
[002-0643c]
實。佛性是實。二諦相對。世諦不實。真諦為
實。淺深相對。三諦非實。一實為實。若真不
真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不真。涅槃是真。
二諦相對。真諦為真。世諦不真。若滅不滅義
亦多含。四諦相對。滅諦是滅。餘三非滅。真妄
相對。妄法可滅。真法不滅。若密不密。就教論
之。大小不定。或小教名密。大教不密。小乘
覆實名之為密。大教顯實故名不密。或大教
名密。小教不密。大乘深隱故名為密。小乘麁
顯故名不密。若二不二。就乘論之。權分大小
說之為二。實唯一大名為不二。如是種種有
疑今問。總以結勸。我當隨順為汝斷者。許為
酬答。自下第二對上所請許說違住。亦當為
汝先說甘露。是許說也。對前許答故云亦當。
望後取滅名為先說。然後涅槃違其請住。向
前比丘第五請中。云言示我甘露正道。故許
為說。復言久住勿入涅槃。故今違之。自下第
三正為宣說。於中有二。勸捨昔偽令修今真。
二我今當令一切生下。就真為說三事涅槃。正
酬上請。前中有三。一雙奪因果勸修今真。二云
何莊嚴正法城下。別奪昔果勸修今真。三汝
等雖得出家已下。別奪昔因勸修今真。就初
段中。先奪昔偽。我於往下勸修今真。奪昔偽
中。先明昔來所得是難。離八難下牒以奪之。
前中初先法說明難。難有六種。一佛出世難。
二得人身難。三值佛出世難。四生信難。五能
忍難忍明聞法難。忍猶可也。難信之法而能
忍可。故名為難。亦可忍者解之別稱。於難解
法而能解知。故名為難。六具禁戒得羅漢難。
[002-0644a]
具戒是因。羅漢是果。六中初一就佛說難。後
五約就比丘辯難。下喻顯之。如求金沙喻後
五難。求金於沙甚難可得。生死法中求是五
事。至極難得。如優曇華。喻佛出難。上來明
其所得是難。自下第二牒以奪之。離八難者。
牒舉向前六難所離。比丘得向後五難時。即
離八難。故今舉之。言八難者。三塗為三。生盲
聾等以為第四。世智辯聰以為第五。佛前佛
後以為第六。欝單為七。長壽天處以為第八。
八中前三在下三趣。次四在人。後一在天。得
人身故離三塗難。值佛離於佛前佛後。生信
離於世智辯聰邪見之難。聞法離於盲聾等
難。具戒得果離於欝單長壽天難。彼無得故。
得人身下牒其所得。後五難中偏牒初二。初
二亦是大乘所依。不須奪破。故偏牒之。得人
身難牒前第一。汝等遇我牒前第二。不應空
過約就前二。奪後三種。於小乘中雖有信等。
望於大乘。全無所得。故曰空過。上來奪偽。下
勸修真。句別有四。一舉己昔因。二今得下舉
己今果。所成果德超過二乘。故曰無上。得大
涅槃。不捨世間。無礙善巧。故曰方便。三為
汝等下就己昔因明修所為。欲使眾生荷恩受
行。捨身手等猶前苦行。四是故下就己今果
結勸修習。我為汝等求得如是無上果故。不
應放逸棄而不學。別奪果中。初辯今真。汝今
遇下約真奪偽。前中云何莊嚴法城。問以起
發。涅槃正法似世寶城。法從喻稱。名法寶城。
此法寶城云何莊嚴。下對顯之。具種種德總
顯莊嚴。戒定智慧為牆塹等別顯莊嚴。戒能
[002-0644b]
防非故說為牆。定意深靜說之為塹。慧能觀
照名為埤堄。就下約真奪偽之中。汝今遇是
不應取此虛偽物者。正勸捨偽。譬如已下明
取偽失。先喻。後合。汝諸已下結勸捨偽。別奪
因中。先奪昔偽。今當已下勸修今真。前中四
句。一奪出家。二奪染衣。三奪乞食。四奪剃
髮。文顯可知。勸修真中。我今真實教勅汝等。
總以標許。下別教之。於中有三。一明現在三
寶緣具勸令勤修。我今現在佛寶緣具。大眾
和合僧寶緣具。法性不倒法實緣具。是故已
下結勸修習。當勤精進攝心勇猛。勸修善法。
摧諸結使教斷惡法。二十力沒下舉聖滅有
損催令速修。名佛以為十力慧日。佛滅度後
無人教汝斷除闇障。是故當為無明所覆。曼
佛今在當應速修。三譬如下嘆法多益令其必
修。先喻。後合。我法亦爾合地藥草。出生妙等
合為生用。出生妙善甘露法味明能生善。而
為眾生病之良藥明能滅惡。下眾因此所奪
所勸而為啟請。宜須記之。上奪昔偽勸修今
真。自下第二就真為說三事涅槃。文別有三。
一許安眾生令住祕藏。二我亦下自許安住。
三何等下顯其所住祕藏之相。初中當令一
切生者凡夫眾生。及我子者菩薩名子。以諸
菩薩德堪紹繼。故說為子。四部眾者。謂聲聞
眾在家出家各分男女。故有四部。同教令證
大般涅槃。名安祕藏。大般涅槃昔隱不說。故
名祕密。權教所覆。故復名藏。故下文言十一
部中所不說故。名之為藏。又於其中包含諸
德。亦名為藏。第二段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
[002-0644c]
入涅槃者。自許安住。已住同他。是故言亦。實
則久住。對今息化始入名當。息化歸真名入
涅槃。第三段中。何等祕藏牒問起發。下對顯
之。應先解釋三事涅槃然後釋文。義如別章。
文中先喻。喻中初言猶如伊字。總舉喻事。此
乃舉其胡書伊字。下辯喻相。文有四句。前後
不次。若正應言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
成。三點若別。亦不得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
目乃得成伊。準合應爾。但今文中。先舉縱並。
次舉摩醯三目成伊。却明別異。道如摩醯面
上三目。立喻顯喻。合中初言我亦如是。合初
伊字。此言不足。若具應言。我之所得祕密之
藏亦復如是。下別合之。先合不成。解脫之法
亦非涅槃。乃至般若亦非涅槃。合上縱並不
得成伊。三法各別亦非涅槃。合上文中三點
若別亦不成也。此成不成別章具論。今此略
以三義釋之。一就真應相對分別。應化三事
無常生滅。不成涅槃。以不成故今須滅之。真
德三事方成涅槃。以真成故。今入其中。二約
性淨方便分別。方便三事菩提門收。不成涅
槃。性淨三事方成涅槃。此經偏明性淨之果
為涅槃故。三就性淨總別分別。別分不成。總
攝則成。如彼三點別不成伊。總攝則成。我今
安住如是三下。合如摩醯首羅三目乃得成伊。
此乃安住真常三事。亦可安住性淨三事。故
成涅槃。所住雖常。為化眾生。滅應歸之。故言
為生名入涅槃。所謂入於化滅涅槃。故下大
眾聞之悲啼。如世伊字舉喻以帖。隨法麁分。
上來明其三事涅槃。自下顯其四法實義。若
[002-0645a]
作四分科判其文。前二段竟。自下第三比丘
重復哀請為由。聞佛世尊定當涅槃皆悉憂
等。明眾哀泣。稽首下請。稽首身請。白佛口
請。口請有三。一嘆昔以請。二如帝王下比
丘舉己有惑以請。三如有人嘆芭蕉下嘆己。
以請。比丘何因嘆昔為請。由佛向前別奪果
中告諸比丘汝等不應取虛偽物。故今比丘
反嘆昔日所得法真能觀想勝。欲使如來翻。
之顯真。何故第二舉惑以請。由佛向前別奪
因中勸斷結使。十力滅已汝等當為無明所
覆。我法能為病之良藥。故今比丘舉己有惑
請佛住斷。何故第三嘆己有解。由佛向前雙
奪比丘因果之中告諸比丘汝等遇我不應空
過不應放逸。故今自嘆善修無我故非放逸。
以修無我能得涅槃故非空過。作此語者。欲
使如來翻己所解。更明正修。下依此三。如來
別答。宜須記知。初中為四。一因佛今滅。反嘆
昔教。彰己昔日所得法真非是虛偽。二如眾
生跡下彰己昔日能觀想勝非是虛偽。三如
來若離無常想下。難破如來安住之義。明佛
定滅。成初段中無常法真。四如農夫下重嘆
昔日能觀想勝。成前第二能觀想勝。初中快
說無常苦等。反嘆昔教。比丘何因歎佛昔說。
由佛今滅。佛今定滅。明法定是無常苦空。法
既如是。昔言當法。是以言快。何故嘆者。為顯
自己所得無常苦空法真。使佛翻之更顯真
法。第二段中。先喻。次合。後顯勝相。喻中生
跡喻不淨等五度門觀。象跡喻於無常苦空
無我等觀。象跡寬大廣破故勝。合中初言是
[002-0645b]
無常想亦如是者。合前象跡。此文略少。若具
應言是無常苦無我等想亦復如是。文中就
始且言無常。此實是慧。以想名說。何故如是。
諸心心法更相受名。如四念處體實是慧而
名為念。此亦同彼。又復此慧取相名想。於諸
想中最第一者。合前一切跡中為上。下顯勝
相。若有勤修能除欲愛乃至憍慢。明能斷除
修道煩惱得有餘果。欲界欲愛色無色愛三界
貪使。無明憍慢是三界中癡慢二使。瞋在欲
界。得那含時已能斷除。故略不論。修無常想
皆能滅之。亦斷見惑。文中舉終。始則可知。及
無常想明能滅智證無餘果。亦滅苦空無我
等想。且說無常。自下第三難破如來安住之
義。明佛定滅。成前第一無常法真。於三事中。
且就波若難破住義。餘類可知。然今約前無
常之想。進退作難。以無常想與彼波若同是
慧故。難意如何。如來若離此無常想。更有常
法於中安住。安住則不滅。今則不應入於涅
槃。今入涅槃。明佛離此無常想外更無常法
可以安住。若佛不離此無常想。畢竟安住如
是想中。此想便常不可斷滅。云何昔言修無
常想能滅煩惱及無常想。修無常想。還能滅
於無常之想。何處安住而言不離。離與不離
皆無住義。明佛定滅。佛定滅故無常理定無
常法真。第四重顯能觀勝中。初先正嘆。下牒
結之。前中先喻上說象跡廣破故勝。此說秋
耕永盡故勝。下合可知。下牒結中。先牒耕喻。
乘言便故。次牒跡喻。於諸想下總合顯勝。第
二大段舉惑請中。文別為五。初二彰己無明
[002-0645c]
未遣請佛住斷。次二彰己四住未亡請佛住
斷。後一彰己倒想未除請佛住斷。比丘何因
舉斯請斷。由佛向前別奪因中。云言十力既
滅沒已汝等當為無明所覆。故舉無明請佛
教斷。由佛向前勸摧結使。故舉四住請佛住
斷。由佛前言我法能為病之良藥。故舉倒想
請佛住斷。問曰。經說二乘能斷四住煩惱。比
丘應無。今以何故。請斷四住。解言。四住有麁
有細。麁者久無。細者猶在。故今請斷。又問倒
想與前四住無明何別。而別請斷。解言。倒想
是無明起。四住家因。故別請斷。云何得知。如
地持說。如是如實凡愚不知起八妄想。故知
倒想是無明起。即彼宣說八種妄想能生見
慢貪恚癡事。故知倒想是四住因。五中初二
有何差別。前一彰己無明未斷。後一顯己無
明在故。不得如來三事涅槃。次二何別。前一
彰己四住未斷。後一顯己四住在故不得安
樂。故有五別。就初請中。初先立喻。帝王喻
佛。知終恩赦獄囚脫者。喻佛垂滅應教眾生。
除滅無明。如來今下約喻求佛。我等今下彰
己未出徵請佛住。第二請中。初先立喻。如人
鬼持。比丘喻己為無明縛。遇良呪師呪力除
差。喻佛能救。是中少一身得安樂。下約求佛。
如來亦爾合良呪師。為聲聞等求佛同前呪
力除鬼。令得安下合同病人身得安樂。此舉
波若及與解脫。等於法身。如世伊字。約喻別
法。大乘三事如世伊字。小乘三事或縱或並。
或復別異。不似伊字今言如伊。即顯不同小
乘三事第三請中初先立喻。我未已下彰己
[002-0646a]
未同。云何已下徵請佛住。喻中如象為人縛
者。喻佛菩薩本為四住煩惱所縛。人喻惑境。
䩭鎖喻惑。纏心名縛。雖有良師不能制者。喻
上五欲及眾魔等不能繫縛。頓絕䩭鎖自恣
去者。喻佛菩薩斷障出去。次約前喻彰己未
同。我未如是未同香象。未脫五十七煩惱者
自未見文。有人傳言。出佛毘婆沙。佛毘婆沙
有十八卷。彼說見惑有其五十。所謂十使迷
覆五陰。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貪恚癡慢。上界
有三。除瞋有餘。義甚契當。但佛毘婆沙。經錄
中無。不知是非。云何已下徵請佛住。第四請
中。亦先立喻。次約顯己。云何已下徵請佛住。
喻中初言如人病瘧。喻佛菩薩本為使縛。細
使在心未發如瘧。值遇良醫所苦除者。喻佛
菩薩。值遇過佛聞法除障。次約顯己。我亦如
是多諸患等。明己同於向前病人。四住殘結
殃累身心。名多患苦。見為邪命。愛為熱病。雖
遇已下彰己未同所苦除者。雖遇如來病未
瘉者。惡法未離。未得無上安隱常樂。淨德未
成。云何已下徵請佛住。第五請中。初先立喻。
次約顯法。後請佛住。喻中有二。一喻己迷
惑。二時有良醫與藥已下喻佛能治。前中初
言譬如醉人。舉其喻事。醉人喻己。無明住地
及妄根塵能生倒想。喻之如酒。惑心起妄。說
之為醉。下顯醉過。過有三種。一喻起煩惱。二
言語下喻明造業。三臥糞穢下喻明受苦。起
煩惱中。不自覺知不識親疎母女姊妹。喻
己有癡。不知自體如來藏性本寂無為。名不
自知。不知妄心親迷真起。名不識親。不知妄
[002-0646b]
境從妄心生。名不識疎。不識此等。故名為
癡。迷荒婬亂喻起倒想。想謂八妄。如地持說。
喻造業中。言語口業。放逸身業。受苦可知。第
二喻佛能治之中。初治醉體。還自已下除其
醉過。治醉體中。良師喻佛。說法授人名與藥
服。受法修行名為服已。捨離癡惑不取妄境。
名為吐酒。除醉過中。悟解自體本性清淨。名
為自憶。翻前不自覺知言也。識知親疎。名之
與識。翻前不識親疎等也。心懷慚愧深自剋
等。翻前迷荒婬亂等也。言語放逸臥糞穢中
略不翻之。下約顯法。於中還二。一約前喻。
明己迷惑。二約後喻。明佛能治。請佛說法。前
中先合譬如醉人。我亦如是合前人也。往
昔已來情色所醉。合前醉也。情謂五根。色謂
五塵。此根舉塵生惑之緣。故說為酒。依此生
結惑亂己心。名情色醉。下合醉過。不自覺知
不識親等略而不合。貪嗜五欲合前婬亂。非
母母想乃至非生作眾生想。合前迷荒。言語
放逸略而不合。是故輪轉受生死苦。合臥糞
穢。如彼醉人舉喻以帖。自下第二約前良師
能治之喻。請佛說法。如來今當施我法藥。請
同良師。與藥服也。令我還吐煩惱酒者。合服
已吐。而我未下彰己未同醒悟之人。徵請佛
住。就第三段嘆己請中。文別有三。第一比丘
因佛上言汝等遇我不應放逸不應空過。嘆
己善修。欲使如來翻明勝修。二如來述讚。三
比丘聞讚乘言起過。就初段中有五復次。前
三復次嘆己善修。後二明己所修殊勝。復就
前中。初一復次責情顯理。彰己善修。後二復
[002-0646c]
次觀法離我明己善修。前中先喻。次合顯法。
我等已下結己善修。喻中如人嘆芭蕉樹以
為實者。喻凡計我。芭蕉喻身。說我為實。無有
是處責情顯理。合中眾生合上人也。若嘆我
等合嘆芭蕉以為實也。亦無是處合無是處。
我等以下結己善修。亦能修習無常想等。無
我治勝。所以偏說。就後二中。前一復次觀五
陰法無其我用。先喻後合。後一復次觀五陰
法無其我體。先喻次合。我等已下結己善修。
後二嘆己所修勝中。前一能除修惑故勝。於
中引佛昔說顯之。貪瞋癡慢斯皆除斷。且說
除慢。餘類可知。後一能除見惑故勝。先喻。後
合。修無我想合前空也。而有諸見無是處者。
合上鳥跡現無是處。第二如來述讚之中。善
哉嘆辭。汝等善修出其所嘆。於有為過。此實
能治。故佛嘆之。第三乘言起過之中。初先起
過。如人醉下自是非他。前起過者起何等過。
以佛嘆其有為法中善修無我。乘於佛地起
無常等無為四倒。故名起過。比丘白佛我等
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其餘想者。不但於
彼凡夫陰中修無我想。亦更於彼佛果陰中
修無常苦無我等想。然此正得名於佛地起
無常苦無我等想。不得名為無為法中起無
常苦無我等想。何故如是。若知無為終不起
於無常等倒。以何義故不說不淨。不淨事觀。
故不論之。又於如來無漏法中。人多不取以
為不淨。故不說之。理實具有。問曰。比丘於佛
所得一切法中皆起此想。有不起處。釋云。比
丘於佛所得數滅涅槃。其唯起於無我之想。
[002-0647a]
終不計為無常苦等。於佛身智具起倒想。以
己所得仰類佛故。就下自是非他之中。初先
非他。後便自是。前中初先立喻非他。人喻凡
夫及諸菩薩。癡惑亂心說之為醉。心志濁悶
名為瞑眩。山河石等喻凡五陰。日月星辰喻
佛五陰。妄見稱視。取為常樂我淨之法。翻
違前境名悉迴轉。視山河等皆悉迴轉。喻凡
妄計下地五陰為常樂等。視日月等皆悉迴
轉。喻諸菩薩計佛五陰為常樂等。聲聞之人
悉用為倒。故名迴轉。若不修下法說非他。先
舉凡夫及諸菩薩為不修人。下就顯非。如是
之人不名為聖明無正解。多放逸等明有邪
過。放逸是因。生死是果。道不修者是其放逸。
顯己修故不名放逸。不放逸故。佛上不應言
我放逸。上來非他。以是因緣我等善修。自是
言也。以不修習無常等想不名為聖。多諸放
逸流轉因緣。故我所修得名為善。上來比丘
哀請為由。自下第四如來為說四法實義以
酬上請。依上三請。從後向前次第答之。先
對第三自嘆之辭。更為演說勝修之法。二比
丘白佛如佛所說若離四倒則得了知常樂我
下。對前第二請住之辭明己不住。三汝等當
知先所修習無常苦等非真實下。對上第一
嘆昔之請教其甄簡。初中如來先勅諦聽後
為宣說。說中有二。一奪昔偽修。二何等為義
無我者名生死下教其真修。前中復二。一明
比丘具足八倒故修非真。二世間亦有常樂
我下。彰彼八倒依三倒生。前中復二。一對前
比丘自是非他。明諸比丘無為法中具足四
[002-0647b]
倒。二汝等若言我亦修下。對上比丘乘言起
過。明諸比丘有為法中具足四倒。有為四倒
猶未除遣。云何自嘆我等善修無常苦等。前
中有三。一牒以總呵。二何等義下廣顯不達。
三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下總以結呵。
初中汝向所引醉喻。牒前比丘非他之辭。但
知文字不達義者。呵以顯過。所謂但知迴轉
名字。不達名下非迴轉義。第二廣中何等為
義。徵問起發。此問不足。若具應言云何不達
何等名為所未達義。準答應爾。下對顯之。先
對向者所少之問。明其未達。我者已下對前
文中所有之問辯出其義。前中初先明諸比
丘自是迴轉。次明不達。後以喻帖。明迴轉中。
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牒
前比丘非他之言。比丘前說見山河等悉皆
迴轉。今此何故但舉日月。釋云。山河乃至屋
舍喻凡五陰。日月星辰喻佛五陰。於凡五陰
計常樂等名迴轉者。正當道理。不須非毀。為
是不牒。見佛五陰為常樂等名迴轉者。乖違
法理。所以偏牒。推過比丘。眾生亦下約就前
喻明諸比丘自是迴轉。眾生亦爾合前醉人。
此名比丘以為眾生。為諸煩惱無明所覆。合
前醉體。煩惱四住。無明即是無明住地。生顛
倒下合前迴轉。生顛倒心總明迴轉。我計無
我乃至計苦別明迴轉。下明不達。以為惱覆
不達所以。雖生此想不達義者正明不達。雖
生無常無我等想。不達常樂我淨等義。如彼
醉人舉喻以帖。上明未達。下次辯義。常樂我
淨理實遍通一切佛法。然今隱顯。我偏就人。
[002-0647c]
餘三就法。我是佛者。自在名我。自在之用在
於佛人。故說為我。又復我者人之別稱。故就
佛人而說其我。常法身者。法身佛體顯本法
成。性出自古。體無變異。明常義顯。故說為
常。樂涅槃者。涅槃是滅。滅離眾苦寂樂義顯。
故說為樂。淨是法者。謂三寶中法寶之體。能
治垢染。故說為淨。上來第二廣明未達。汝等
巳下總以結呵。我是佛義。善取我者稱當
佛義。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
高流轉生死。比丘上言若有不修苦無常等。
名有我想。亦應說言無常想等。對初我義且
云我想。比丘上言多諸放逸。今名慢高。下明
比丘有為法中具足四倒。文中有三。一呵其
所取。二我今當下舉真顯偽。三苦計樂下正
明比丘有為法中具足四倒。不應自嘆善修
苦等。就初段中。汝等若言我亦倒習無常
苦等。牒其上言。比丘上言我等不但修無我
想。亦更修習其餘諸想。謂無常苦無我想等。
故今牒之。是三種修無有實義。以理呵奪。於
佛常樂我淨法中而修苦等。故無實義。以何
義故不明不淨。義如上釋。第二段中。我今當
說勝三修者。下說常樂我淨四修。但今翻對
前三偽修。故言三耳。道己當說勝三修法。即
顯比丘所修不實。第三段中。文復有三。一汎
舉八倒。二有如是等下明八倒中有為四倒
不知正修。三汝諸比丘於苦法下結彼四倒
屬諸比丘。初中應先解八倒義然後釋文。義
如別章。文中初言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倒
法者。生死實苦。妄計為樂。涅槃實樂。橫計為
[002-0648a]
苦。故是顛倒。餘三類爾。前已宣說無為四倒。
今此何故重復論之。蓋乃舉前類後故爾。比
丘不但無為法中具足四倒。有為法中亦具
四倒。故通舉之。又復懼人聞說常樂我淨是
倒。一向入於苦無常等四顛倒中。為遮此過。
故說八種悉是顛倒。第二段中。有如是等四
倒法者。就前八中偏牒有為四顛倒也。是人
不知正修法者。不知無常苦無我等微細四
修。又亦不知常樂我淨四種真修。第三結倒
屬比丘中。汝諸比丘苦中生樂乃至不淨生
淨想者。解有二義。一就眾生分齊以說。比丘
雖復觀眾生空斷除正使。習氣未盡。故起常
樂我淨等想。二約諸法分齊以論。諸比丘等
未得法空。故於諸法起常樂等四倒之想。以
不知法自性無常。故起常想。不知諸法自性
壞苦虛集行苦。故生樂想。不知法空故起我
想。不知諸法淨相本寂故生淨想。此想未除。
云何自嘆善修無常無我等乎。上來第一明
諸比丘具足八倒。自下第二彰彼八倒從三
倒生。八倒三倒有何差別。而言依三生八倒
乎。是中三倒是迷理倒。迷諸法如。建立生死
涅槃法相。不同小乘所說三倒。八倒是其迷
法相倒。迷前所立生死染法建立常等。迷前
所立涅槃淨法起無常等。於彼三倒所立法
中而起八倒。故說依生。文中初明有為四倒
依三倒生。以三倒下明無為倒依三倒生。前
中有四。一明世間及出世間並皆有其常樂
我淨。二分虛實。世間常等有字無義。出世常
等有字有義。三何以下解釋世間無義所以。
[002-0648b]
於中先問。何故世間偏獨無義。下對釋之。以
有常樂我淨四倒。不知真實常等正義。所以
無之。四所以下解釋世間有倒所以。正明四
倒依三倒生。於中先問所以世間有四顛倒。
下對釋之。以有心想見倒故爾。七識心體
是其心倒。妄取法相名為想倒。於所取相
建立定實名為見倒。亦可妄想謂有諸法名
為想倒。重起心緣緣前所想名為心倒。於
心所緣執定分明名為見倒。廣如別章。此應
具論。下次明其無為四倒依三倒生。句別有
二。一明世人以三倒故樂中見苦。乃至淨中
見其不淨。二以顛倒下明其世間有顛倒故。
但知無常苦等名字。不知常樂我淨正義。上
來第一奪昔偽修。從此已下第二大段教其真
修。於中有三。第一汎明八法實義。二是名下
約義辯修。三若欲下就所修中簡勝勸學。初
中先問。云何為義。下對辯釋。是中正意。為明
常樂我淨四義。約對以辯。通明苦等。常樂我
淨理實齊通。但今隱顯。如來名我。義同前解。
法身名常。亦如上釋。涅槃名樂。滅離苦故。
法寶名淨。能治障故。苦無常等理亦齊通。但
今隱顯。就生死人偏說無我。往來流轉不自
在故。就二乘人宣說無常。終歸滅故。就外道
人宣說其苦。外道所作是苦因故。通就一切
有為之法宣說不淨。能染污故。第二約義以
辯修中。是名不倒約法辯修。如法正解故名
不倒。以不倒故知字義者。知八法名知八法
義而不迷惑。第三簡勝勸學之中。簡取常等
令人修習。若欲遠離四顛倒者。離前無常苦
[002-0648c]
等四倒。向說比丘具足八倒。今此何故但言
離四。無常等四比丘所保。正違出世常樂我
淨。故偏舉之。常等四倒非彼所保。力雖未及。
當必厭斷。故不舉之。應知已下勸知常等四
種正義。上來一段答上比丘第三所請。自下
次答向前第二有惑之請明佛不住。於中比
丘乘佛前言重請起發。下佛答之。請中有四。
初比丘白佛如佛所說離四倒者則知常等。
牒佛前言。二如來今者永無倒下明佛離倒
具知常等。三若已了知常樂已下徵請佛住。
若佛已知常樂我淨。何故不住一劫半劫教
導我等而欲涅槃。四若見顧下要請佛住。於
中先舉住益要請。若住教我常樂淨等我當
至心頂受修習。若入已下舉彼如來去損要
請。若佛不住入於涅槃。我等何能與是毒身
同共止住修治梵行。我亦隨佛入於盡滅涅
槃中去。文意正爾。不勞異解。下佛答之。明己
正法悉付迦葉不須我住。於中先呵。汝等不
應作如是語。我住則修。不住隨滅。我今已下
明不住意。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初明所
有正法悉付迦葉。後明迦葉作依同佛。問曰。
下說一切聲聞及大迦葉悉常無常。應以大
乘付諸菩薩令法久住不付聲聞。今云何言
無上正法悉付迦葉。釋言。付法分別有三。一
約時分別。時有二種。一始終常付。付諸菩薩。
以諸菩薩常能受持流布不絕。所以偏付。聲
聞弟子大迦葉等悉皆無常不能流通。所以
不付。二隨時別付。通付聲聞及諸菩薩。如付
法藏說。聲聞弟子雖復不能常流法化。亦能
[002-0649a]
一時匡化益物。故通付之。今言正法悉付迦
葉。義當後門。以彼迦葉佛滅度後二十年中
弘通正法。所以付之。下言大乘付諸菩薩。義
當前門。二約人分別。義別有三。一凡聖通付。
如下文說。如來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
臣宰相四部眾等。二簡凡付聖。唯付聲聞及
諸菩薩。如付法藏說。三簡小付大。唯付菩薩。
如下文說。今此文中言付迦葉。義當第二。下
付菩薩。義當第三。三約法分別。義別有三。一
大小分別。小付聲聞。大付菩薩。故下文說十
二部經唯方廣部菩薩所持。餘十一部二乘
所持。二就大乘淺深分別。淺付聲聞。深付菩
薩。故龍樹說波若義淺付囑聲聞。法華義深
付諸菩薩。波若多說破相空理未顯實義。故
名為淺。法華宣說聲聞作佛顯其有性。故名
為深。三就深經教義分別。論其教法通付聲
聞。義付菩薩。故下文言。今問阿難欲令受持
大涅槃經。阿難比丘所未聞者。弘廣菩薩當
能流通。良以付法有斯多義。故此所說與後
不同。喻合可知。汝等當知先所修下。第三
大段對上初請教其甄簡。於中初先正教取
捨遣其執心。比丘白下為之會通遣其疑心。
前中有二。一對上比丘嘆昔所修無常想勝。
以理呵奪。二春時喻下對前比丘嘆昔所解
無常苦空無我法真。教其甄簡。初中當知先
所修習無常苦想非真實者。以理正奪。無我
等想亦非真實。略不備舉。後中先喻。後約
教勸。喻中有三。一求真取偽喻。二持出下知
偽非真喻。三是時寶珠猶在水下捨偽取真
[002-0649b]
喻。前段喻中。初喻聞慧。次思。後修。佛初出
世名為春時。比丘非一說為諸人。昔教為池。
諸比丘等依教除障。名在池浴。尋教起聞稱
曰乘船。得法暢心說為遊戲。聞說苦等迷覆
常樂我淨真法。名為失珠。權教所隱名沒深
水。此喻聞慧。下次喻思。思教求義名共入水
求覓是寶。下喻修慧。人別證法名為競捉。所
證苦等悉非真理。名為瓦石。取偽為真故言
自謂得瑠璃珠。得法適心。所以歡喜。第二知
偽非真喻中。得旨捨詮。故言持出。悟解苦等
非是實理。名知非真。第三捨偽取真喻中。還
初喻聞。次思。後修。常樂真理猶為權隱。故言
寶珠猶在水中。由理別故權實教分。故言珠
力水則澄清。水之一事況於二教。濁喻權教。
清喻實教。尋詮悟旨故言見珠。猶在水下。理
未即心。故言如觀虛空月形。此喻聞慧。次喻
思慧。比丘眾中能解常者以為一人。巧觀求
真名方便力。依教審思名安徐入。下喻修慧。
修心證實名即得珠。


下約前喻教勸比丘。句別有四。一約初喻呵
其取偽。二約第三教其取真。三約第二勸知
昔偽。四重約第三勸取今真。初中汝等不應
修習無常等想以為實者。約喻以呵。如彼人
下舉喻類責。汝等應當善學方便處處常修
常樂淨等。約第三喻教修趣實。生生恒習故
云處處。復應當知先所修習四法相貌悉是顛
倒。約第二喻勸知昔偽。下重約第三勸修今
真。欲得如是修諸想者舉其所求。如智出珠
約喻以勸。所謂我等辯出所修。下為會通。今
[002-0649c]
言異昔故須會通。於中且就我與無我一對
會通。餘類可知。比丘先問昔說無我修學有
益能斷煩惱得入涅槃。今復說我以為真實。
是義云何。下佛答之。先嘆。後會。會中先喻。
次合顯法。如大醫下牒以結勸。喻中有二。一
昔說無我喻。二其後不久王復病下今說真
我喻。前中復二。一外道說我喻。二時有明醫
從遠方下聖說無我喻。外道說中。如王闇鈍
明所化愚。如舍利等在俗之時各有匡領。故
說為王。內無解慧名為闇鈍。所知淺狹故曰
少智。有一醫下明能化癡。於中有四。一能化
人癡。二所化不別。三重明其能化人癡。四重
彰其所化不別。就初段中。富蘭那等六師之
徒邪法訓世名為醫師。心不覺法名之為頑。
口無正言說以為囂。自下第二所化不別。加
以敬養名賜俸祿。自下第三重復廣前能化
人癡。療治眾病純以乳者不知廣治。說我為
乳。亦復不知病起已下不知正治。於中初言
不知病等。明不識病。雖知乳藥復不善解。明
不別藥。風冷熱病悉教服乳。明不解治。風病
喻瞋。以躁急故。冷病喻癡。以頑騃故。熱病
喻貪。以燒心故。煩惱非一名一切病。齊教計
我名悉服乳。自下第四重復明其所化不別。
不別是醫知乳好醜及善惡者。好醜據體。善
惡論用。第二聖說無我喻中文別有三。一如
來出現喻。二是時舊醫不知諮下反迹同邪
喻。三是時客醫即為王下破邪通正喻。初中
明醫喻佛如來。能宣治法故說為醫。曉八術
者喻佛如來明識根藥。何者八術。一知病體。
[002-0650a]
二知病因。三知病相。四知病處。或在五臟或
在支節。五知病時。平旦發者是如此病。如是
等也。六者知藥。識其藥體。七者知治。知如此
藥治如是病。八者知禁。知如是病服如是藥
忌如是食。如是等也。善療知方八中差別。從
真現應名遠方來。第二反迹同邪喻中文別
有五。一外道不識。反生貢高喻。外道不知請
佛為師名不知諮。不知從佛聽聞正法名不
知受。謂己勝佛名反貢高。謂佛劣己名生輕
慢。二如來迂德示受邪化喻。先思。後請。思中
明醫即便依附請為師者請人為師。諮受方
者謂受其法。下正請中。語舊醫言我今請仁
以為師範。請其人也。唯願宣等受其法也。三
外道要請喻。外道要佛為己弟子順教奉行。
名給走使。要佛一化常為弟子。是故說言四
十八年。如來在世四十九載。除後宣說涅槃
之年。是故但云四十八耳。四如來權從喻。明
醫受教我當如是。權從所要。隨我所能明不
專從。既言隨我。明非一向從彼要也。五徒眾
共匡喻。即將客醫共入見者徒眾共知。如佛
昔日從於阿藍迦藍等學。彼後共佛同知僧
事。此之謂也。亦可此中邪正兩師共察眾機。
名共見王。上來五句合為第二反迹同邪。第
三破邪通正喻中先遣邪人。客醫作念欲教王
下破其邪法。前中復二。一為說正法。二爾時
王下擯遣邪人。前中初言即為王說種種醫
法及餘伎藝。正為說法。醫方是其治惡之法。
伎藝是其集善之法。又復醫方是自行法。伎
藝是其化他之法。大王當知應善分別。勸知
[002-0650b]
得失。今昔相濫故須分別。此法如是可以治
國可以療病。嘆勝令受。所說伎藝可以治國。
治國化他。所說醫方可以療病。療病自行。下
遣邪人。爾時國王聞是語已方知舊等。知舊
劣新。所以擯遣。然後已下知新勝舊。故加倍
敬。破邪法中文亦有二。一破邪法。二爾時客
醫以種種下授其正法。與前左右。初中有四。
一請施法化。二王即答下彼聞敬從。三彼客
醫下正施法化。四時王答下彼聞奉行。就初
段中。先思。後請。客醫作念欲教王者今正是
時。內心思也。機熟在今故云是時。即語王下
發言正請。物機順聖名實愛念。請施法化名
求一願。第二段中。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餘
身分一切與者。機顯聖心。義說為答。受小之
機攝道方便名為右臂。一世所行名餘身分。
皆從聖化名隨意求。自無顧執名一切與。第
三段中別有四句。一直勸斷我。二所以下明
斷無損。三若欲下立制斷我。四斷乳已終更
無下明斷有益。就初句中。王雖許我一切身
分牒前所許。然我不敢多有求者明化不頓。
大機未熟未可頓攝。名不多求。今所求下正
勸斷我。道今所求明不同後。諸比丘等在俗
之時各有匡領。如王統國。佛昔化之自斷我
心兼。勸餘眾。故言願王宣令國內不得更服
舊醫乳藥。第二句中。所以徵問。下對釋之是
藥毒害多傷損故不得服者。著我之心招苦
障道。名多傷損。第三句中服斬首者。斷其出
世法身之首。第四句中斷已更無橫死之者
不墮生死。常受樂者受涅槃樂。故求是願結
[002-0650c]
明化意。上來四句合為第三正施法化。第四
彼聞奉行喻中。王答汝求不足言者。明堪斷
我。此亦是其根性中語。對後化人。名初受小。
為不足言。尋為宣令一切國等順教斷我。為
藥斬首舉過勸斷。上來四段合為第一正破
邪義。下授正法。以種種味和合藥者。謂無常
苦無我等味合之為治。以療眾病無不差者。
用治眾惑無不滅也。第二今說真我喻中文
別有五。一患機感聖喻。二醫占王下聖說真
我喻。三汝今狂下初聞不受喻。四是時客醫
復語王下聖為會通喻。五王聞語已讚言已
下領解修行喻。初中不久王復病者。喻諸比
丘因學無我遂於佛地起無我倒。我心息已即
便計佛以為無我。故云不久。患機感聖名為
命醫。有病感治。義言我今病重欲死當云何
治。執見情深故云病重。斷絕常命名困欲死。
請問治方名云何治。第二段中醫占王病應
用乳者審病擬藥。無我之病非我不治。故云
應用。尋白王下正為說我。於中有三。一喻授
真我。二我於先下毀昔讚今令人樂受。我先
斷乳是妄語者。是毀昔也。自名向前斷乳之
言以為妄語。亦可名前所斷乳藥以為妄語。
是彼舊醫妄語藥故。彼說濫真所以毀之。今
若服者最能除病。是讚今也。三王今患下彰
病顯治令人信受。第三初聞不受喻中。初言
狂耶為熱病乎。呵責其人。而言已下呵責其
言。初先直呵。而言服乳能除此病。汝先言下
舉昔徵今。先醫讚下舉舊責新。如汝言下讚
舊毀新。第四聖為會通喻中初呵不應。如虫
[002-0651a]
食下廣顯不應。先喻。次合。王言云何不解已
下問答重顯。然此文中以喻況喻用之顯法。
虫喻舊醫。遠況外道。推求治方名為食木。遠
況外道推求五陰。有成字者近況舊醫說乳
為藥。名當好乳名為成字。遠喻外道說我為
治偶當真我。此虫不知是字非字。喻彼舊醫
不能自知是藥非藥。遠況外道不能自知是
理非理。智人見之終不唱言是虫解字亦不驚
怪。喻世智者口不宣唱舊醫解藥心亦不怪。
遠喻智者口不宣唱外道解我心亦不怪。下
次合之。然此文中以喻合喻。舉彼舊醫妄說
乳藥合虫食木。初言舊醫亦爾不別諸病悉與
乳藥。合虫食木。如彼虫下舉喻以帖。是先舊
下合虫不解。是先舊醫合是虫也。不解乳藥
好之與善。合不知字。不解乳藥醜之與惡。合
不知非字。好醜善惡備如上辯。智人見等略
而不合。自下問答重顯向前不解之相。初先
總問云何不解。客醫答下對問略辯。下復廣
顯先解甘露。初問次辯。若是牸牛喻諸菩薩。
不食酒糟滑草麥[麩-夫+少]喻離煩惱。酒糟喻癡。滑
草喻貪。麥[麩-夫+少]喻瞋。斷名不食。解心柔順名犢
調善。遊觀境界名放牧處。離有離無名不高
原亦不下濕。飡受正教名飲清流。起行詳審
名不馳走。遠惡知識故言不與特牛同群。教
授以時名飲餧調。適止觀調停名行住得所。
依此證我堪為真治。是故說言如是乳者能除
諸病。是則下結。下解毒藥。文顯可知。上來會
通。第五領解修行喻中。初先自行。後勸他修。
自中王聞讚言始知領解辭也。即服病除修
[002-0651b]
得益也。就勸他中句別有四。一勸他修行。二
國人下始聞不受。先呵其人。初瞋。後呵。受他
邪語名鬼所持。自生邪想名狂顛耶。下呵其
言。先呵。後瞋。文顯可知。三王聞下推佛免
過。先勸莫瞋。而下推佛。非下免過。四彼聞奉
行。上來立喻。下次合之。先合昔說無我之喻。
為調生下合後今說真我之喻。就前昔說無
我喻中文有兩段。一外道說我喻。二聖說無我
喻。備如上辯。今但合後聖說無我。就所合中。
喻文有三。一如來出世喻。二反迹同邪喻。三
破邪通正喻。亦如上辯。今此但合初後兩段。
中間不合。比丘當知如來應等亦復如是為
醫出世。合上第一復有明醫曉八術也。降伏
已下超合第三破邪通正。於中喻文有其兩
段。一遣邪人。二破邪法。如前廣辯。今具合
之。降伏一切外道邪醫唱如是言我為醫王。
合遣邪人。欲伏外道故唱是言無我已下。合
破邪法。於中初言無我人等。正合斷乳。比丘
當知諸外道下。懸取後喻呵其所立。是中未
合食木之喻。是故如來唱言無我。結說所以。
以彼外道所說之我如虫食木偶成字故我言
無我。為調生下合後聖說真我之喻。喻文有
五。一患機感聖喻。二聖說真我喻。三初聞不
受喻。四聖為會通喻。五領解修行喻。備如上
辯。然今但合第二第四。餘三不合。為調生故
為知時故如是無我有因緣故亦說有我。合
第二段王應乳服。為諸比丘除無我倒。名為
調生知諸比丘應受大時。名為知時。有此因
緣故說其我。如彼醫下合第四段會通之文。
[002-0651c]
然上文中初立如虫食木之喻。次合舊醫。時
王問下問答廣顯。今但合後重顯之文。餘略
不合。如彼良醫善知於乳是藥非藥。牒舉前
喻。向前明醫廣辯其乳有是甘露妙藥之義。
名知是藥。亦辯是毒名知非藥。下約顯法。非
如凡夫所計我等。合知非藥。於中先舉外道
說我差別種種。如來說我不如是下對之辯
非。何者我下合知是藥。先問。次辯。涅槃之
體不同生死誑相虛假。名之為實。出離情妄
說之為真。體無遷轉是故云常。為眾德本說
之為主。諸行所託故復名依。體無生滅名不
變易。是名下結。自下第三牒以結勸。如彼醫
等牒舉前喻。如來亦等牒舉上法。汝等已下
結勸修習。第三辯習成德分中四句分別。一
解辯修成德之義。上明果德。果由因成。從此
已下廣辯行修成前果德。故云辯修成德分
矣。二就人分別。人有二種。一是所寄。二是所
為。所寄是佛。所為眾生。所為眾生身有常性。
非行不顯。顯性之行必由學成。學依法起。故
須寄佛廣辯其因為所學法。雖說佛因。為使
眾生學之起行。三對人分別。人有二種。一是
影響。二是所為。迦葉德王師子吼等。是其影
響。憍陳如等無常學人。是其所為。所為之人
智解微劣。分外常因不能諮啟。故先對彼影
響論之。由前廣辯所為之人便能悟入。故後
重復對之以顯。四分文解釋。就此分中大段
有二。從此盡後迦葉品來。廣對影響辯修成
德。陳如品初。對其所為無常學人憍陳如等
辯修成德。與前開宗顯德相似。就初段中麁
[002-0652a]
分有二。初請。後答。偈來是請。偈後是答。細
分有五。一如來勸問。二爾時會中有菩薩下
迦葉請問。三佛讚下如來讚問。四迦葉白佛
我無智下迦葉謙問。五諦聽下如來答問。就
初段中。先告比丘。後告大眾。比丘所為。故先
告之。亦可乘上哀嘆章中。對其言便。是以先
告。彼辭不堪高推菩薩。故後告眾。前中有三。
一直告令問。二重勸令問。三舉益勸問。良以
聖意丁寧故爾。就初告中。佛先勸問。我已修
下比丘自誇拒勸不問。汝等莫下佛呵令問。
初中佛告汝於戒律有疑問者。正勸令問。得
常因中戒學為首。又復戒律比丘所習故勸
令問。我當解說許為酬答。令汝心喜彰己善
答。比丘拒中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者。
人解不定。有人釋言。此是佛語。如來道已知
法空寂。欲令比丘就之諮問。依六卷經。此比
丘語。故彼經中比丘白佛我已修法本性空
寂了了通達。比丘道已我於諸法先已通達
何須更問。五陰是其一切諸法。比丘觀法但
從緣生無有本性。名性空寂。解過始學名了
了達。下佛呵中莫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
者。如來彰己更有大乘不空之德。明須問也。
故經說言。諸佛如來不以得此一無分別法
說名為佛。第二告中初佛勸問。汝於戒律有
疑可問。下諸比丘謙己不堪。於中有三。一明
己無智不堪發問。二譬如老下明己無力不
能受持。三從我今無智已下結己不堪。初中
我等無智能問。正明不堪。所以下釋。如來境
界不可思者。明慧難測。智慧分齊名為境界。
[002-0652b]
佛智深廣超出餘人。餘心不及故名不思。餘
言不逮稱曰不議。所有諸定不可思者。明定
難測。所演教誨不可思者。明戒難測。亦可初
句總明不思。後二是別。別中初證。後一是教。
是故已下結己不堪。第二明己無力持中。先
喻。後合。喻中有五。一喻自己無能持德。二有
一人下喻明如來不應付己。三是時老下喻明
自已不應輒受。四而是老下明受者失。五財
主行下明付者失。初中如人年百二十。比丘
喻己有重煩惱。取老為喻。不取其數。身嬰長
病喻有變易。因果未除心好寂止。名寢床席。
不堪隨有行化眾生。名不能起。悲願薄少名
力虛劣。取滅不遙名命無幾。第二段中一人
喻佛。具法稱富。隨感遷化。故言緣事欲至他
方。大乘正法喻百斤金。取重為況。不取其數。
用付比丘名付老人。作其言下顯委付相。或
十年還二十年還。彰還不定。根熟早來不熟
晚至。是以言或。令法住持稱佛本化。義言還
我。第三段中是時老人即便受者。比丘喻己
非分輒受。第四段中諸比丘等無有受法傳
化弟子可以付囑。名無繼嗣。無常遷逼說為
病篤。滅身歸無稱曰命終。所付之法無人稟
行。名皆散失。第五段中此方有感如來復化。
名為行還。本法全滅名債索無所。如是癡下
呵以顯過。是故行下結以明失。下次合之。前
五句中但合第一第三第四。我等聲聞亦復
如是合第一句。雖聞已下合第三句。不能受下
合第四句。如彼老下舉喻以帖。上來第二明
己無力不能受持。我今無智當何所問。是第
[002-0652c]
三段結己不堪。前兩段中就初以結。第三告
中。初佛勸問。次諸比丘高推菩薩。後佛述讚。
初中佛告汝今若問能益一切。舉益勸問。是
故已下結勸所以。就明比丘推菩薩中。初推
菩薩。我等智慧如蚊虻下謙己不堪。時聲聞
下謙已默住。初中先喻。次合。後結。喻中有
五。與前相似。一喻菩薩有能持德。二亦有人
下喻佛應付。三有壯人下喻菩薩應受。四其
人遇病命家屬下明受者得。五智者下喻付
者得。初中如人年二十五。喻諸菩薩法身充
盛。取少為喻。不取其數。智解不邪故曰端正。
具眾善法名多財寶。父母妻子眷屬宗親。如
維摩說智度為母方便父等。第二段中類前
稱亦。有人喻佛。委法菩薩名寄寶物。語其
人下顯委付相。義同上釋。第三段中壯人護
物如已有者。如己自心所證法也。第四段中
菩薩於此感化已周。名為遇病。告傳法人名
命家屬。語其所付是諸佛法。名他所有。勸令
堅持復聖本化。義言來索悉皆還之。第五段
中智者善量喻佛善付。聖復本化名為行還。
先所委法住持如本。義言索物皆得無失。下
次合之。文中但合第二第四。合第二中。世尊
亦爾合前富人。若以佛法付迦葉等。舉失顯
得。反合應付。先明其失。何以下釋。如彼老下
舉喻類顯。是故應下彰得異失。正合應付。以
諸菩薩善能問下合第四句。先舉其法與前
少異。向前喻中明由付後財無損失。今此合
中明諸菩薩能善問答法得久住。言左右耳。
如彼壯下舉喻以帖。上來合竟。以是義故菩
[002-0653a]
薩能問結推菩薩。上來仰推菩薩能問。次謙。
後默。文顯可知。第三如來述讚之中。先嘆自
謙。後述推他。前中善哉正是嘆辭。得無漏心
阿羅漢心出其所嘆。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
著吾我名羅漢心。我亦曾下述上推他。我亦
曾念以此二緣應付菩薩令法住者。念諸菩
薩能問能答二種因緣。故應付之。亦可曾念
付囑聲聞疾滅因緣。付諸菩薩久住因緣應
付菩薩。上告比丘。以彼自謙高推菩薩。故下
告眾。於中亦三。就初告中先舉五果。下勸問
因。果中偏舉壽命辯才。餘略不舉。勸問因中。
若戒離惡。若歸集善。勸之問也。聖意慇懃故
至二三。自下第二迦葉請問。於中麁二。一請
由序。第二正請。細分有七。一標列請人。二彰
問所由。明由佛力。三請佛求聽。四如來聽許。
五蒙聽許問。六欲問承力。第七正問。初言眾
中彰其所在。有菩薩下辯列其人。本是多羅
出其生處。姓大迦葉彰其氏族。婆羅門種明
其種姓。年在幼稚辯其老少。第二段中明因
佛力所以發問。舉此為彰所問契當。第三段
中從座起等身業方便。而白口請。第四段中
先聽其問。後許為說。第五可知。第六段中。初
先彰己智微故承。如來已下明其所對可畏
故承。於中初先明佛可畏。是眾會下菩薩可
畏。今當已下明己承力。佛可畏中句別有四。
一嘆佛德巍巍高勝。二嘆佛眾精純無雜。三嘆
佛身。猶如金剛明身堅也。色如琉璃明身淨
也。四嘆佛眾智慧深廣。就明菩薩可畏之中。
初明菩薩皆成廣德。是大眾前豈敢發問明其
[002-0653b]
可畏。下承力中。初承佛力。後承眾力。第七問
中佛前說偈經家序列。何故偈請。偈言巧約。
少字之中能攝多義。故以偈請。下列請辭。三
門分別。一定問多少。昔來相傳云此偈中三
十六問。準法驗答。此中具有四十二問。人復
所以言三十六。說共聖行乃至歲星合為一
問。眾生大依兩足妙藥。今欲問陰而我無智。
不以為問。是故但云三十六矣。彼共聖行乃
至歲星四種譬喻。下皆別答。何得為一。若以
此等共一云何便為一問。初偈之中云何得
壽金剛不壞。亦應為一。彼得分二。此別何疑。
眾生大依兩足妙藥今欲問陰。此等下文皆
有別答。何為非問多少如此二彰問差別。問
別有六。一者疑問。亦名請問。如言云何得長
壽等。二者求問。如言願佛開微蜜等。三者難
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者責問。如言如其
斷疑云何不定說等。五者讚問。如言眾生大
依止等。迦葉欲難。將奪先與而為讚嘆。是故
雖讚而得為問。六者謙問。如下文言。今欲問
蔭我無智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說。故名謙問。
問別如此。三分文辯釋。偈判有二。初問學法。
云何得近無上道下問其學行。此云何知。如
下大眾問品之末。將答學行。迦葉請云唯願
說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判知前法後是學
行。學法學行有何差別。而須別問汎論有四。
一理事分別。法通理事。行唯在事。二內外分
別。法通內外。行德唯內。三三性分別。法通三
性。觀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此說善行。
不論餘義。四自他分別。法通自他。他人之行
[002-0653c]
得為己法。巳家之行得為他法。行則不爾。彼
此各別。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彼前學法。外國
名為正法實義分。彼後學行。外國名為準法
修成分。又前學法外國名為法性虛空分。彼
後學行外國名為智慧大海分。此乃依下經文
名之。故下文中迦葉自言我無智力能問如
來智慧大海法性虛空。名雖有異其義不殊。
就學法中。初先對上純陀章中五事報果。問
菩提因。云何復示現究竟涅槃下。對前哀嘆
章中涅槃之果以問其因。菩提從於生因所
生。涅槃由其了因所得。故別為問。前中有二。
一教賢聖趣菩提行。謂教聲聞趣大菩提。二
從云何未發心下明教凡夫趣菩提行。前中
復三。一問隨緣造修之行。二從云何諸調御
下問其捨相入證之行。三從云何共聖行下
問其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行。前
問隨緣造修行中。初對五果問其行體。云何
得廣大為眾作依下問行所依。初言云何得
長壽者。對前長壽問其得因。不問其果。下答
慈悲不殺故得。問曰。前說施食故得。今以何
故重問其因。釋言。壽命有二種因。一者養因。
所謂施食。如世養母。二者生因。所謂慈悲不
殺等行。如世生母。前說施食其因未圓。故復
問之。餘皆同爾。噵言云何得金剛身。問其色
因。亦不問果。此一云何通問兩事。下答護法
因緣故得。復以何因得堅固力。對上力果問
其得因。下文之中與身同答。云何於經究竟
到岸。問安樂因。此經宗顯常樂之果。常樂之
果是經旨趣。名經彼岸。到經彼岸方得安樂。
[002-0654a]
此經彼岸云何得到。下佛答之。受持此經名
字功德。便得到之。到之究極說為究竟。願開
微密廣為生說。問辯才因。準六卷經。此問稍
隱。六卷經言。菩薩為眾生說法有幾種。下佛
答之。能說之德有其四種。自正。正他。能隨問
答。善解因緣。所說之法有其三種。法身解脫
摩訶波若。將彼驗此。此問略少。若具應言願
佛開微密菩薩依此法廣為眾生說。故下文
中佛開三事令菩薩說。由為他說故得辯才。
上問行體。下問所依。於中兩偈。初之一偈正
問所依。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人雖實非
諸佛羅漢。而能化益與佛羅漢化功等者。我
等依之。下答四依。是其人也。後之一偈問所
不依。云何知魔為眾留難。問其邪人。邪人濫
聖故問捨之。佛說魔說云何別知。問其邪
法。邪法濫正故問捨之。下佛具辯。


上來第一問其隨緣造修之行。下問捨相入
證之行。於中先問入證行體。云何菩薩能見
已下問證所依。與前相似。問證體中差別有
三。一尋相趣實。二辯邪歸正。三捨相入證。云
何調御心喜說諦。尋相趣實。諸調是佛無作
四諦。說稱佛心。名心喜說。此義云何。下佛
廣辯。何者是其不喜說諦而言喜說。有作四
諦隨情局說。非盡道理。不暢聖意。名不喜說。
辯諦何為。諦是法相。藏是法實。為證其實故
須辯相。正善具成演說四倒。辯邪歸正。呼佛
以為正善具成。請說四倒。亦可正善具成就
者。舉問所為。我等欲得正善具成願說四倒。
令我捨離成彼正善。云何作善大仙今說。是
[002-0654b]
其第三捨相入證。云何作善正是問辭。問意
云何。釋有三義。一據修為問。凡夫二乘皆作
善業不得菩提。菩薩云何修作善業能得菩
提。此乃問行以求其理。下佛答之。捨離有無
趣入中道。如是修善便得菩提。二對果為問。
若使當來有果可得。可須修善。若無所得。云
何作善。下佛答之。眾生有性當必得果。如子
在胎定生不久。但當修善。三望理為問。我今
不知所趣入處云何作善。與下文中不知三
寶處云何作無我其言相似。下佛答之。有如
來藏可以趣入。宜作善業。唯願仙說請佛酬
答。如來長壽故名大仙。上來問其入證行體。
下問所依。所依有二。一明見性必由依經二
明解經必由解字。云何菩薩見難見性。問初
義也。性既難見。菩薩何因能得見之。下答依
經所以能見。云何解滿及以半字。問後義也。
字之半滿備有多義。下佛為辯。故令得解。云
何諸調至此。第二問其捨相入證之行。自下
第三問其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
行。於中明佛身口意行。云何共聖至迦隣提。
問佛意業。名佛為聖。佛所成行名為聖行。諸
佛如來得大涅槃不捨世間。不捨世間而入
涅槃。無常共常。常共無常。乃至苦樂我無我
等類亦同爾。故名為共。此相云何。下以喻顯。
如娑羅鳥及迦隣提遊止共俱不相捨離。日
月及星此三喻佛身口二業。下皆別答。偈初
至此。大段第一問其教聖趣菩提行。下問教
凡趣菩提行。於中有二。一明法力得菩提義。
二從云何觀三寶下明其修力得菩提義。前
[002-0654c]
中有三。一明法力資人發心。二於大眾得無
畏下明其法力資人成行。三生死下明其法
力資人得果。初問云何未發心人令使發心
得為菩薩。下答此經入於眾生心毛孔中。令
滅重罪故使發心。第二法力資成行中。云何
於眾而得無畏如金無過。明法資成滅罪之
行。一闡提等謗法罪人名為大眾。云何於中
獨得無畏。如世間金無能說其瑕穢之過。下
答依經懺滅諸罪。令諸罪業至無至處。故得
無畏如金無過。云何處濁不污已下明法資
成滅煩惱行。云何處濁不污如華。就人為問。
濁有五種。今此且論煩惱見濁。云何令向發
心菩薩處此濁中不污如華。下答由經故得
不污。云何處煩惱煩惱不染如醫療病不為
病污。就法為問。經法云何有染不染。不能令
人滅除煩惱污經勢力。故名為染。如世醫師
治病不差污其醫道。


若能令人滅除煩惱不
污經力。故名不染。如世醫師治病皆差不污
醫道。故今問之。云何是經處惱不染如醫不
污。下答此經能滅眾生一切煩惱如醫差病。
故得不染。第三法力得果之中。初問云何作
船師者。問化他德。下答如來得涅槃船。故能
濟渡為大船師。云何捨生死如蛇脫皮。問自
利德。下答如來滅而常存。故得如蛇脫皮不
死。分別有二。一據修入辨捨妄契實。如蛇不
死。二就息化歸真以釋滅應歸真。如蛇不死。
上來第一明其法力得菩提義。自下第二明其
修力得菩提義。於中亦三。一明觀解。二云何
菩薩得不壞下依解起行。三示多頭下明依
[002-0655a]
行得果。初中約就三寶佛性以明觀解。初言
云何觀三寶者。約就三寶問其觀解。所觀三
寶隨緣不定。如天意樹隨天意轉。此觀云何。
下佛答之。化隨物變而實常存。三乘無性云
何說等。約就佛性明其觀解。於中初先當法
正難。難意如何。三乘之人若無別性。云何而
得別說三乘。別說三乘。明知三乘各別有性。
如樂未生云何名樂。約喻類徵。如樂未生不
可名樂。樂受生已方得名樂。三乘亦爾要有
三性。故得說三。下佛答之。明三乘人同一佛
性更無別性。無別性故無別三乘。故下文言
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得二涅槃。一切世間唯
一佛乘。是故無別二乘涅槃。以無別故二乘
之人終必同得一大涅槃。次明起行。云何菩
薩得不壞眾。問其自行。自行成就同諸菩薩
不可乖異。名不壞眾。故下文言菩薩勤加精
進護法所得眷屬不可破壞。云何為盲作眼
目導。問利他行。亦可此二同問利他。得不壞
眾是攝人行。由勤護法人皆樂從故不可壞。
為盲作導是開化行。下明得果。初言云何示
多頭者。隨類異說。云何說者增如目初。隨機
漸說。此文顛倒而復不足。若正應言云何說
者增如初月。若具應言云何說者增長眾生
如世父母教於初生十六月兒。准答應爾。小
兒初生十六月時言語不正。父母為教先同
其言後教正語。佛亦如是。先隨眾生說小乘
法。後為說大。故今問之。偈初至此。對上五果
問菩提因。自下對上涅槃之果以問其因。於
中七問。初言云何復示涅槃。標問其果。為欲
[002-0655b]
簡上菩提之因。故須問之。問意如何。如來今
者究竟入於盡滅涅槃。云何復得示現世間。
下答如來終不畢竟入於涅槃。故常示現在
於世間。此常示現即是諸佛善有涅槃。下對
此果以問其因。於中六問。前三問其證道行
因。即是自利。後三問其教道行因。即是利他。
問證行中。云何勇進示人天道。正問證體。此
文不足。若具應言云何勇者示於人天及諸魔
梵沙門等道。此乃名佛為勇進者。佛大勇猛
最精進故。願示人等出世正道令得涅槃。下
佛示之。觀察三寶常住同真。我性佛性無二
無別。是其正道。下次問其得證利益。云何知
性而受法樂。問其證法得樂之益。云何菩薩
離一切病。問其證法除障之益。下問教行。於
中迦葉問教權實。知之求果。云何說密。問教
權實。此言略少。若具應言云何說密及不祕
密。權教隱實名為祕密。實教顯了名不祕密。
云何畢竟及不畢竟。問其教旨。深名畢竟。淺
不畢竟。如其斷疑云何不定。總就前二徵責
說意。餘人有疑。可不定說。佛已斷疑。今以何
故作不定說。下答化人不同故爾。偈初至此
明其學法。下明學行。於中有三。一明隨緣造
修之行。二一切法中有樂性下明其捨相入證
之行。三眾生大依下明其證實成果之行。亦
名證實起用之行。三中初二明諸賢聖所修
之行。後一明佛化凡夫行。問曰。向前學法之
中菩提涅槃兩因別因。此學行中何故不爾。
釋言。辯法理須離廣。理須委具。故前別問。依
法成行。成行不異。所以合說。互從皆得。初造
[002-0655c]
修中。五行世間。十德出世。初言云何近無上
道。問世間行。出世真德是無上道。地前所行
親成彼德。故名為近。此相云何。我今請下問
出世行。我請如來自宣己心。為菩薩故彰請
所為。願說甚深微妙諸佛正明所請。地上真
德契實名深。離相稱妙。十德非一名為諸行。
願佛說之。因修入證。下次問之。一切法中悉
有樂性。舉其所證。五陰是法。凡聖五陰同有
佛性。故言一切悉有樂性。亦有常性我淨性
等。今旦明樂。人多好故。唯願仙下請佛宣說。
請為何義。為欲證入。然此文中單問所證。不
問能證。至下將答。師子具問。彼言云何為佛
性等。問其所證。佛住何法見性了等。問其能
證。准彼類此理亦應齊。直以偈迮略不具問。
因證成果。證寂起用。下次問之。眾生大依問
佛身業。兩足妙藥問佛口業。今欲問陰我無
智等問佛意業。亦可初句辯明如來人為物
依。為令闡提於佛生信。第二彰佛法為妙藥。
為令闡提於佛教法捨謗生信。第三彰佛智
德淵深所知獨絕。為令闡提於佛義法仰推
成信。初言眾生大依止者。是其讚問。讚嘆如
來能為物依。迦葉欲難將奪先與。故先讚嘆。
是故雖讚而名為問。迦葉是中何不即難。釋
言不得。下舉善星難佛無慈無大方便非物
依止。難辭極廣。若此為難。言則繁多。不成
偈義。故讚便罷。兩足妙藥亦是讚問。讚佛所
說能為妙藥。迦葉欲難將奪先與。故先讚嘆。
是故雖嘆而名為問。迦葉此中何不即難。此
亦不得。下舉二十一對諍論。難佛所說非是
[002-0656a]
妙藥。若此為難。難辭繁廣。不成偈頌。故嘆便
罷。今欲問陰我無智等。是其謙問。謙己不知
而起後說。故得為問。令欲問陰自宣己心。下
說五陰有其二種。一佛性五陰。二法相五陰。
就佛性中有善不善。佛果五陰。法相陰中有
因有果。故名諸陰。我無智下彰此諸陰唯佛
所知餘人不測。故下如來答此問時。名為如
來隨自意語。於中初明自己不知。次明精進
菩薩不知。迦葉自身住第十地。當應名彼十
地滿心以為精進諸菩薩也。以彼學窮趣佛無
間。故曰精進。如是深下明唯佛知。如是等深
牒前諸陰。獨佛能知故曰佛境。噵此語者。為
彰法深唯佛獨知。令人仰推捨謗成信。自下
第三如來讚問。善哉總嘆。下別嘆之。別中有
三。一嘆所問上同如來。二嘆所問中等菩薩。
三嘆所問下益眾生。就初嘆中。初明迦葉智
未同佛。後彰迦葉問等如來。所以可嘆。第二
嘆中我坐道場亦曾問等。舉華嚴中菩薩問
也。然其所問句義功德等無異者。彰彼同此。
彼中所問佛因佛果共此不殊。第三可知。


第四迦葉謙問之中。初謙己問。譬如王下己彰
慕持。前中初法。次喻。後合。不能諮問智慧大
海。猶前學行。法性虛空猶前學法。如來向前
嘆其善問。迦葉何故謙己不能。各有所以。迦
葉所問契當法相。故佛讚嘆。迦葉忖己承力
方堪。自力不能。所以謙問。下慕持中先喻次
合。何以下釋。文顯可知。第五如來答問之中。
依上所問次第答之。盡此品來答上初問。於
中初明長壽之因。二菩薩如是修習此業得
[002-0656b]
壽長下明因得果。前中初先正辯因體。二迦
葉白佛是義深隱我未解下拂去迹礙。初中
有四。一就所寄許說如來長壽之業。二菩薩
以是業因緣下就其所為。明諸菩薩以業得
壽勸聽勸說。三我以修下重就所寄。明己先
修今已得果。四如王子下重就所為。明現修
因當必得報。初中如來先勅其聽。後許說因。
第二段中。初明菩薩由業得壽。是故已下結
勸聽受。若業能下重舉前業。約果取業。故言
能為菩提因者。應當誠下勸為人說。牒前聽
受令依說也。第三段中。我以修習如是業故。
彰己先修。下明所得。今得菩提是自利果。為
人廣說外化行果。又得菩提是其果體。說是
果用。第四段中初明現因。以如是等業因緣
下明當得果。前中先喻。喻中兩句。初至憐愍
喻利他心。王喻菩薩。子喻眾生。起業煩惱名
為犯罪。沈沒三有說為繫獄。菩薩慈念名為
憐愍。二躬自下喻利他行。身隨諸有濟拔眾
生。名自迴駕至其繫所。下次合之。初至大捨
合上初句。明利他心。菩薩應護一切眾生同
子想者合上王子。生大慈等合上憐愍。授不
殺下合第二句。明利他行。於中初明善法利
益。安慰已下樂事饒益。前中初先化益菩薩。
亦當安下化益凡夫。脫未脫下化益二乘。化
菩薩中授不殺戒教令離惡。理實通受一切禁
戒。但不殺戒是長壽因。故偏說之。教修善法
勸令行善。化凡夫中。亦當安正一切眾生五
戒十善化益人天。五戒人法。十善天法。下利
三塗惡趣眾生教修善法。名為拔濟。化二乘
[002-0656c]
中。初先教化令出生死。脫未脫者脫生死因。
度未度者度生死果。未涅槃下令得涅槃。上
來善益。安慰一切苦惱生等樂事饒益。上明
現因。下明得報。於中先明得出世果。以是業
緣得壽命長。正明得果。於慧自在出其命體。
聖慧能持諸德不壞。故說為命。是以經中舍
利目連須菩提等皆名慧命。佛慧無礙故名
自在。壽終生天得世間果。自下第二拂去迹
疑。於中有二。一拂去昔日不慈之迹。二如佛
所言則不等視同子想下。拂去今日不等之
迹。前中有四。第一迦葉以理請問。第二如來
以理正答。第三迦葉執迹為難。第四如來拂
迹釋通。文別可知。初中迦葉先牒上言彰己
未解。次呵如來。不應說言菩薩修等。所以下
釋。人有善惡。何由可等。惡有六階。一者闡
提。二謗方等。三作五逆。四犯重禁。五作十
惡。六犯一切威儀之罪。今應具列。略舉中三。
云何當下結明難等。第二如來以理正答明
己實等。第三迦葉執迹難中。先舉昔事。事如
經說。是金剛下牒以徵佛。第四如來拂迹釋
中。初就化犯釋去前難。後就實犯彰己慈益。
前中先呵。次辯化事。為欲驅下彰己化意。就
實犯中。初就現犯明己慈益。未可見法汝欲
見下。就其當犯明己慈益。前中初意。次口。後
身。意中先舉四種惡人。略無五逆及威儀罪。
我於是下明己慈益。口中。如王有犯誅戮而
不放捨。明凡異佛。如來世尊不如是下彰佛
異凡。異有二種。一世間人王見犯罪者以苦
報治。佛則不爾。為遮其苦。二世間人王治罪
[002-0657a]
之時。人雖未悔亦不放捨。佛則不爾。有悔皆
恕。初言世尊下如是也。總明不同。下別顯之。
別中先舉七羯磨法。次明化意。後總結歎。初
中第一驅遣羯磨。猶是律中擯羯磨也。阿濕
波等在聚落中行惡污家。如來立法驅擯令
去。名驅遣羯磨。呵責羯磨者。如律中說。智慧
盧醯那好喜鬪諍。口出刀釰。共相罵辱。令僧
塵垢。如來立法呵責令止。名呵責羯磨。置羯
磨者。猶是律中依止羯磨。僧芻比丘愚痴無
智。數懺數犯。不能自制。如來立法令依有德。
故曰依止。安置在於有德人邊。名置羯磨。舉
罪羯磨者。義當律中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善
法比丘譏罵檀越。檀越反報恚恨捨去。如來
立法令懺檀越。遮抑不聽。不至其家。名遮不
至白衣家羯磨。舉罪示之。令懺檀越。故復名
為舉罪羯磨。不可見羯磨者。猶是律中不見
罪舉。闡陀比丘犯罪不識。如來立法。舉出眾
外。有利皆奪。待見方解。名不見罪舉。滅羯磨
者。猶是律中不懺罪舉。還是闡陀作罪識知而
不懺滅。如來立法舉出眾外。待懺方解。名不
懺罪舉。伏令滅罪。故此名為滅罪羯磨。不捨
惡見。猶是律中不捨惡見舉。阿利吒比丘說
欲不障道。如來立法舉出眾外。待捨方解。名
為不捨惡見舉也。如來所以與謗法下明己化
意。此即不同世間人王。即是施下總以結歎。
制惡防苦名施無畏。身業益中若放一光若
二若五。正明身益。五色光中或放一二光乃
至五種。具有已下總以結歎。上來就其現犯
明益。下就當犯。未可見法汝欲見等。總標許
[002-0657b]
說。末代化儀迦葉未知。名未可見。下正為說。
初國王喻教治眾生。毒樹一喻勸治徒眾。白
髮一喻治自眷屬。前中初法。次喻。後合。法
中先教治罰惡人。當知已下明治有益。喻中
四句。一喻所治。未來惡人身為眾主。故說為
王。多犯禁戒名專暴惡。造惡不已人皆厭賤。
名遇重病。有隣王下喻能治人。持法之人說
為隣王。知惡曰聞。集善比丘名興兵來。欲往
治罰名規殄滅。三時病王下所治降伏。四如
是隣下能治得福。合中持法亦如是等合第
二句。得福無量合第四句。第二段中但喻無
合。長者喻於持法比丘。眾喻田宅。生毒喻於
造惡之人。斫喻治罰。第三段中先喻。次合。後
舉得失勸人奉行。喻中壯人喻持法者。首生
白髮喻眷屬中造惡之人。愧而剪拔喻教驅
遣。合文可知。就下勸中先失後得。上來第一
拂去昔日不慈之迹。下拂現在不等之迹。迦
葉先問。如佛所言則不等視如羅睺羅。執言
徵行。執前如來治罰之言。徵無等行。若有一
人以刀害下執行徵言。若治毀禁是言則失。
結以顯過。等言失也。下佛釋通。先喻。次合。
後結彰等。喻中有三。一立喻相。二反問迦葉。
三迦葉正答。初中王等喻佛如來。未來學人
名為諸子。從佛化生以言產有。道機不邪名
為端正。識達因果稱曰黠慧。若二三四多少
不定。惡人有六。如上所列。於此六中。闡提無
信不可攝化。今癈不論。威儀過輕。今此不
說。就餘四中。造作十惡及犯四重。說以為二。
加以五逆通前說三。復加謗法通餘說四。以
[002-0657c]
何義故不說其一。欲於其中有留有驅。故不
說一。玄委當來傳法之人令其攝化。名付嚴
師。而作言下顯委付相。於中初先付令教善
勸教學人。名君為我教詔諸子。令成三學。名
威儀等悉令成就。下付治惡。我今四子就君
受學牒前所付。於中有犯四重五逆及謗正
法。此三罪人依法擯徙。名為三子病杖而死。
於弟子中有犯十惡輕罪之人亦須治罪。名
餘一子必當苦治。罰惡清眾當佛本意。是故
說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反問可知。迦葉答
中。初先依理總答不也。何以下釋。合中有四。
一合前喻。二就所委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
四如來約之顯己無罪。初中如來合前王等。
視壞法者等如一子合產諸子。如來以法付
諸王等合付嚴師。向前喻中舉人彰付。今此
合中就法論之。左右言耳。應當勸下合君為
我教詔諸子。令得增上戒定慧下合威儀等
悉令成就。若有不學乃至應治合上三子病
杖而死。唯有一子必當苦治。後之三段文顯
可知。上來合竟。自下第三結以彰等。先就所
寄如來結等。是名已下就其所為菩薩結等。
上來明因。自下第二明因得果。於中初明果
體常住。即是自德。應當修習佛法眾僧而作
常下。就常辯歸明利他德。前中初明果體常
住。二迦葉白佛世出世法有何別下。寄對辯
異彰其不同。前中有三。初言菩薩修習此業
得壽命長善知宿世。略明得果。二迦葉白下
問答廣辯。三迦葉當知佛是常下結勸修學。
初段可知。第二廣中有三問答。第一迦葉執
[002-0658a]
因徵果難佛無常。如來答之。明己是常。第二
迦葉聞常不解請佛宣說。如來為辯。第三迦
葉執真難應。如來為釋。初中迦葉先牒佛言
呵不應說。何以故下以理徵責成前不應。於
中有二。一舉因徵果難佛無常。二從如來將
無已下。准果驗因疑無慈行。就初難中。先喻。
後合。喻中有二。一言行相違喻。名佛以為知
法之人。佛說常果酬遂常因。名說種種孝真
之法。因為父母。果為子故。攝義就已名至家
中。以無常果乖違常因。名以瓦石打擲父母。
二而是下嘆因責果喻。先嘆其因。如是父母
舉佛昔因。得果所依名良福田。能生常果名
多利益。此因叵得名難遭遇。應以常果而酬
遂之。名應供養。下責今果。無常之果乖違常
因。名反惱害。下次合之。先合初句。是知法人
言行相違牒次前喻。如來所言亦如是者舉
法以合。菩薩修下合第二句。菩薩修等應得
長壽合前嘆因。今者已下合後責果。第二舉
果驗因之中。將無於生有怨憎想。明無慈心。
世尊昔日作何惡下明無善行。下佛答之。汝
今何緣。呵其難辭翻上後難。如來長壽於諸
壽下。明佛體常對上初難。諸壽中勝是佛報
常。所得常法諸常中最。是佛法常。第二段中
迦葉先請。下佛為解。有四復次。前二復次明
常所以。後二復次顯常殊勝。就前二中。初一
明其諸命同入所以名常。先喻。後合。人中天
上地及虛空悉入如來壽命海者。解有二義。
一就自行趣果以論。佛在因中具有無量人
天善業齊應得果。今皆共感如來之命。是以
[002-0658b]
云入。二約他以辯。一切人天所有壽命皆在
如來壽命限中。故說為入。第二明其出生多
命故得為常。於中先喻。阿耨達池從主立稱。
此方正翻名無熱惱。傍名清涼。無熱惱龍居
其中故。出四河者。經說不定。或云出八。或復
言出二十大河。各有所以。言出四者。此池在
於香山之頂。於山四面有四獸頭。東方金象。
口出恒河。南方銀牛。口中流出辛頭大河。西
瑠璃馬。口中流出悉陀大河。北頗梨師子。口
中流出愽叉大河。言二十者。如阿含說。四河
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隨方赴
海。言出八者。佛出山東。東方五河人皆具見
備取為喻。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
取為喻。通前說八。餘方小河無大名聲。人多
不知。故不舉之。所以言八。今但云四。下次合
之。如來亦爾出一切命。解有兩義。一就自己
化用以論。化起多命名出一切。二就如來化
他以說。教他令得是故云出。後二復次明常
勝中。前明法常。後顯報常。並先立喻後合可
知。第三段中迦葉先難。若佛是常何不住世
一劫半劫。下佛答之。先呵。後釋。釋中有二。
初舉劣顯勝明佛實常。先舉其劣。如是五通
尚得已下牒劣顯勝。以是下結。二如來此身
是變化下彰滅是應。先明是應。為度已下顯
己化意。上來三番合為第二問答廣辯。


下勸修學。初先勸知。次勸修行。後勸宣說。文
中可知。上來第一明佛體常。自下第二寄對辯
異顯其不同。於中初明不同凡夫。涅槃義者
即是諸佛之法性下不同二乘。汝今不應思量
[002-0658c]
如來何處住下不同菩薩。前中迦葉先問起
發。後佛答之。問中有二。一問佛差別。二如
佛言下難使無別。於中先舉邪正。二常若
言已下就之設難。先難如來同其世常。何以
故下釋彼世常同於佛常。佛答有三。一明邪
異正。二是故如來出世已下辯正異邪。三以
是義下結勸修學。就初段中。先喻。次合。有難
解者下重顯之。喻中七句。一過佛說經喻。二
長者終下外道竊法喻。三賊得牛下無師自
搆喻。四各相謂下學佛求常喻。五我等無下
求常不得喻。六以醍醐下妄加己情喻。七以
水多下加情損失喻。初中長者喻於如來。牛
喻行法。行門差別名色種種。同顯一詮名共
一群。委修行者隨緣習學。名付牧人隨逐水
草。為得涅槃不期餘報。名為醍醐不求乳酪。
菩薩如彼牧牛之者。依法思量說之為搆。得
義充神名之為食。第二段中過佛遷化名為
命終。諸外道等盜佛正法安置己典。名為群
賊之所抄掠。第三段中彼無善巧解釋之師
名無婦女。出情圖度名自搆將。憶想作解用
以充神名得已食。第四段中彼大長者畜養
此牛但為醍醐。遠尋聖意。我等已下學佛求
常。夫醍醐下嘆其所求。第五段中外道自忖
身無道機。名為無器。此乃就其根性中語。依
法修善名為得乳。無有道機錄彼善行名無
安處。外道唯有世俗善機。收錄彼善。故言相
謂唯有皮囊可以盛之。不能觀察破相求實。
是故說之不知攢搖。正觀名攢。傍推曰搖。世
善叵生名漿難得。道果絕分名況生蘇。第六
[002-0659a]
段中以醍醐故加以水者。為得常果於生死
中妄想建立。宣說梵天自在天等以為常樂。
第七段中以水多故一切失者。由加妄情失
於世善。名為失乳。失於賢聖所修道行。名為
失酪。不得涅槃名失醍醐。此等應得不得名
失。下次合之。前七句中但合五句第一第四
略而不合。合第二中。初先正合。何以下釋。如
彼賊下舉喻以帖。次合第三。凡夫雖得戒定
智慧合賊得牛。無有方便不知解說合無婦
女。次合第五。以是義故不能獲得常戒定等。
合漿難得況復生蘇。如彼賊下舉喻以帖。次
合第六。群賊加水牒舉前喻。凡夫亦下舉法
以合。次合第七。實亦不得解脫涅槃。合乳酪
等一切俱失。如彼賊下舉喻以帖。上來合竟。
自下第三重顯向前加水之相。凡夫所修人
天善行如所加乳。妄說常等名為加水。文中
先明所加之乳。舉法喻帖。如是凡夫實不知
下明其加水。文顯可知。上來第一明邪異正。
自下第二辯正異邪。初先法說。次喻。後合。是
故如來出世之後乃為演說常等法說。是破
外道妄說常樂我淨法故。


佛為正說常樂淨
等。喻中六句。一如來出現喻。輪王喻佛。化現
世間名出於世。二福德力下外道退散喻。三
牛無損下正法無損喻四王以諸牛付一牧下
付人修學喻。佛以正法付諸菩薩。名付牧人
多巧便者。五是人下修學得常喻。菩薩巧修
證會常法名得醍醐。六醍醐下得常廣益喻。
以己所得化他同證令出生死。名無患苦。合
中聖王出現世時合上初句。諸凡夫下合第二
[002-0659b]
句。先合。後帖。如來善說世出世法合第三句
牛無損命。為眾生下合第四句付一牧人。為
眾生故令諸菩薩隨而演說。菩薩既得合第
五句是人方便即得醍醐。正應說言既得常
果。法從喻稱。故云醍醐。復令已下合第六句。
然上喻中云無患苦。今此合中言得常樂。言
左右耳。上來第二辯正異邪。自下第三結勸
修學。先結。後勸。結中初言以是義者。以佛不
同世間之義。如來常等結明常義。唯在如來
不在餘人。此常法稱要是已下。結明常名唯
在如來不在餘法。下次勸之。初先勸知。後勸
修學。勸學有三。一勸修學常住二字。常是法
常。住是報常。依法住故。二明修者隨佛所行
至佛至處。修同如來名隨我行。得果同佛名
至我處。又修報常名隨我行。證會法常名至
我處。三明修者佛為涅槃。言修二字為滅相
者。修佛常住為大涅槃寂滅之相。以此二法
離相離性。故稱為滅。當知如來則於其人為
涅槃者。大般涅槃獨顯其心。故云為般。準下
解釋涅槃之義。道理正爾。不得異釋。上來第
一不同凡夫。自下第二不同二乘。於中有三。
一明涅槃唯是佛法。第二迦葉執小難大。第
三如來辯大異小。就初段中。涅槃義者牒佛
向前為般涅槃。即是諸佛之法性者。約人辯
法。明異二乘。第二段中。先請。後難。請中初
言佛法性者其義云何。諮請佛義。我今欲下
求請佛說。難中四句。一有性無身難。夫法性
者牒佛向前涅槃法性。即是捨身准小類大。
謂同小乘捨身捨智方為涅槃。言捨身者名
[002-0659c]
無所有。釋大同小。同於小乘滅無所有。若無
所有身云何存。執無難有。二身若存下有身
無性難。身若存者縱聽有身。云何而言身有
法性。難破有性。由身存故不得滅身以為涅
槃。故無法性。三身有性下雙牒並徵。噵言身
者牒後有身。有法性者牒前有性。云何存者
就以並徵。若言有身法性之義云何得存。若
有法性。法性是無。身云何存。四我今下彰己
不知。請佛釋通。佛答有四。一明法性非無。二
明二乘不知。三明佛身非無。四明二乘不知。
文別可見。就初段中。汝不應說滅是法性呵
其難辭。夫性無滅正顯非無。第二段中就喻
以明。二乘不知仰類佛德。如無想天成就色
陰而無色想。舉其喻事。第四禪中廣果天處。
有諸外道修無想定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
間想滅。經五百劫命欲盡時。心想還生。便謗
涅槃。終入地獄。佛今舉之。彼想滅時但有色
陰。而無色陰所依之想。亦無依色攀緣之想。
名無色想。不應問下彰其難知。彼無想天雖
無麁想。非無細想所有心識。二乘不知。故不
應問。喻明如來生死雖滅真德常存。所有真
德非二乘知故不應問。云何住者問其色陰。
云何受樂問其受陰。云何行者問其行陰。云
何想者問其想陰。云何見聞問其識陰。此皆
不應。如來境下顯前不應問之所以。無想天
報唯佛境界非二乘知。故不應問。所況佛德
類亦同爾。第三段中不應說言如來身滅。明
身非無。又明佛身非是無常遷滅之法。是故
不應說身是滅。第四段中就法以明二乘不
[002-0660a]
知。如是滅法牒前涅槃。是佛境界明唯佛知。
非諸已下明非二乘之所知也。自下第三不
同菩薩。於中三句。一勸迦葉不應思量。何處
住者思佛色陰。何處行者思佛行陰。何處見
者思佛識陰。何處樂者思佛受陰。略不云想。
此皆不應。以佛平等法門之身。妙出情外。無
一處在而無不在。故不應思。二如是義下明
其不知。成前不應思量之義。不知同小。是故
云亦。三諸佛下舉佛不思。成前不知。諸佛法
身是法性身。種種方便是佛報身。報德差別
故云種種。方便修生故名方便。亦可法身是
佛真身。種種方便是佛應身。皆不可思。故彼
不知。上來第一明佛體常即是自德。自下第
二就常說歸明攝他德。於中有三。一就常辯
歸。二迦葉聞說領解修行。三如來述讚。初中
應修佛法及僧而作常想。總勸修學。亦應說
言作無異想及無變想。但今文中乘上所辯但
勸修常。餘略不論。是三法下別教修學。先開
三門。次廣辯釋。若言如來異法僧下破邪顯
正。前開門中言是三法無異想者。明非別體。
一佛體上隨義分三。故無別異。無無常者體
非生滅。不同變易。無變異者體無終盡。不同
分段。准釋應爾。約此三門教除邪想。下廣辯
之。先廣無異。次廣第二無無常義。後廣無變。
此三段中文有隱顯。廣無異中單反無順。無
無常中反順雙舉。解無變中唯順無反。互從
皆得。辯無異中於三修異請淨三歸則無依處。
明無初始歸趣之心。清淨三歸。非是其人所
趣向處。名無歸處。禁戒不具明無中間正修
[002-0660b]
之行。趣真行闕。所以不具。諸行皆闕。離惡在
初。故但云戒。終不能得聲聞緣覺菩提果者。
明無究竟所成之果。三乘之果並皆不成。故
云不得聲聞等果。不得菩提義則可爾。云何
不得聲聞緣覺。解言。若人一向不聞一體三
歸作別異想。容得聲聞緣覺之果。若曾聞說
一體三歸誹謗不受。作別異想。此即是其謗
方等人罪過五逆。人天之報尚不可階。況能
證得二乘道果。若能於下解釋第二無無常
義。先順。後反。順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若
能於是不思修常想者。則有歸處。明有初始
歸向之心。常住三歸是其所向。故有歸處。准
前應言禁戒具足能得聲聞緣覺等果。略不
具論。喻中如樹喻上初段如來體常。則有樹
影喻此後段三歸義常。依佛常體開此三歸
攝人之用。故如因樹則有樹影。合中如來亦
爾。總合。有常法故合前樹也。則有歸處合有
樹影。非是無常總結為常。下反釋之。若言如
來是無常者。舉彼異見。則非世人所歸依處。
辯過以非。無常滅去誰為物歸。自下第三釋
無變異。迦葉初先舉闇無影。欲令如來同之
變異。下佛答之。明影常有顯佛無變。於中先
明如來恒有無眼不具。先喻。後合。如彼闇下
明諸眾生不見時節。先喻。後合。佛滅度後合
彼闇時。說言無常合不見影。上來廣辯。自
下第三破邪顯正。且就初門破邪顯正。餘二
可知。若言如來異法僧者。舉其異見。則不
能成三歸依處以理示過。如汝已下約喻顯
過。三歸各別不即常性。故是無常。
[002-0660c]


上來第一教示真歸。自下迦葉領解修行。於
中有三。一以真歸。上開父母。乃至七世無始
皆開。但隨世俗且言七世。又七世來愛習未
捨。可以攝化。故說開之。七世父母隨生何道。
迦葉皆往而為開化。如佛昇天為母說法。二
我今下中益己身。三既自下下利眾生。有信
眾生直為廣說。無信眾生懼伏令學。


第三如來述讚之中。初嘆護法。次嘆益人。以
善益人故曰不欺下明得果。


金剛身品者。此品之中具答二問。一答云何
得金剛身。二答何因得堅固力。此二因同。一
處答之。於此二中。就始以標。是故名為金剛
身品。下文之中具辯五身。何故偏名金剛身
品。不可並題。且舉金剛就第一問。偏云金
剛。此品有四。一明得身。二總結嘆。三迦葉領
解。四如來述讚。就初段中。先明其果。而未
能知所因已下辯其得因。向前品中先因後
果。今乘前便。先果後因。就明果中。先略。後
廣。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乃至法身。是其略也。
身體不遷名常住身。不為緣沮名不壞身。不
壞之義如世金剛。是故就喻名金剛身。不假
資成名非雜食身。唯以法成名為法身。下廣
顯之。迦葉先問。如來次答。下迦葉領解。問中
有二。一牒佛所說明己不見。二唯見下舉佛
化迹彰己所見。先明所見無常壞等。壞翻不
壞。塵翻金剛。食翻非食。等者等於血肉之身。
翻前法身。何以下釋。以入涅槃故非常等。此
義上來佛數解釋。迦葉何故仍為此問。為起
說故。又以世人執見難捨。欲令如來重為破
[002-0661a]
遣。故復舉之。答中有四。一就所見以呵。二如
來之身無量億劫堅牢已下。就所不見以教。
三如是功德成如來身非食身下。就前所呵
以破。亦名為釋。四汝今當知如來之身即金
剛下。就前所教以勸。初中莫謂是呵辭也。第
二教中文別有三。一辯德廣教。二如來法身
皆悉成下總以結嘆。三唯有如來乃知已下。
明前迦葉不見所以。初中先約過去以教。如
來非身是身已下就現以教。般涅槃時不般已
下就後以教。初言如來無量億劫堅牢難壞。
舉本顯今。現中初言非身是身開列章門。有
過皆捨名為非身。有德斯備稱為是身。不生
滅下廣以顯之。於中所有遣相之言。成前非
身。辯德之辭顯上是身。唯可如是總相麁判。
不可碎分。非身是身。不可說下牒以結嘆。非
身是身牒前所辯。不可宣說明其出言。除一
法等彰其離相。除一法相明非一相。不可算
數明非異相。就後教中。般涅槃時不般涅槃。
明實不滅。上來廣教。如來法身皆悉成下第
二總結。唯如來下是第三段釋前迦葉不見
所以。良以佛身唯如來知。非諸聲聞緣覺知
故。迦葉不見。迦葉示同二乘不見。故今舉此
釋其不見。上來第二如來教竟。自下第三就
前第一所呵以破。於中三句。前之兩句舉佛
真德破其所見。後之一句舉佛應病釋其所
見。前兩句中。如是功德成如來身非是雜食。
破前迦葉唯見食身。如來真身功德如是云
何復得諸疾苦等。破前迦葉所見無常破壞
之身。言無危等即是顯佛堅固力也。第三句
[002-0661b]
中明佛為生示現病苦。故令迦葉見佛無常
破壞身等。自下第四就上第二所教以勸。先
勸令知如來之身即是金剛。次勸令思。思佛
金剛非是食身。後勸令說。說佛法身。上來第
二如來廣答。自下第三迦葉領解。於中初先
領佛前言彰己解知。次受佛前勸。彰己常思。
後受佛勸。彰己宣說。上來明果。下次辯因。迦
葉初先領前問後。以為起發。唯然法身金剛
不壞。是領前也。而未能下是問後也。佛答有
二。一明護法以為身因。二是故護法優婆塞
等應執刀下明護法人德行相貌。前中有四。
一略明護法以為身因。二我於往昔下略引
已為證。三護持法者不受戒下廣明護法以為
身因。四過去已下廣引已為證。初二可知。第
三段中初明在家俗人護法不受五戒不修威
儀勸其捨小。小乘法中善優婆塞不畜刀杖。
不得護法。為是不受。應持刀等教其習大。迦
葉白下出家護法。初先迦葉反問起發。若有
比丘離於守護是真比丘取中為上。若隨守
護是禿居士取上作下。戒中宣說。持刀杖者
比丘不得為之說法。今有隨者犯戒無行。是
故說之為禿居士。下佛先呵。莫說如是上品
比丘為禿居士。下正為辯。先明中品。次明上
品。後顯下品。明中品中。先彰其得。次辯其
失。後結顯過。得中初明自行之得。有來問下
明利他得。自中初言供身趣足。有節量行。讀
誦經等有修善行。利他可知。下次明失。雖能
如是然故不能作師子吼。不能宣說大乘教
法。不為師子之所圍繞。不能流通大乘行法。
[002-0661c]
不能大乘善法攝人。是故不為師子圍繞。不
能行違攝化惡人。是故不能降伏非法。下結
過中。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眾生。就前失
中。結以顯過。雖能持下就前得中結以顯過。
就上品中。初彰其失。次辯其得。後勸修學。失
中供身亦常足者無節量行。就明得中復能
持戒是自利德。能師子下是利他德。於中有
三。一能宣通大乘教法。二利益安下明能流
行大乘行法。三若有比丘能如是下勸人防
護。前中初總。修多下別。經有十二。以何義故
但言九部。釋言。諸經辯義不定。或時大小合
為十二。小乘法中宣說十一。略無方廣。小乘
未說方廣理故。大乘經法合為方廣。大乘為
顯方廣理故。故地持云。十二部中唯方廣部
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此經亦爾。故
下文言十一部經二乘所持。方廣一部菩薩
所持。或大乘小乘各說九部。如法華說。小乘
法中略無受記無問自說及與方廣。故但有
九。小乘之中未說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
法淺易諮故無自說。未辯廣理故無方廣。大
乘法中略無因緣譬喻論義。故但有九。大乘
眾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緣譬喻論義。方始悟
解。是以略無。或隨義具論大乘小乘皆有十
二。今據一門且說九部。以如是下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初依經唱制。若有比丘畜如是下依
法治罪。於中初先如法治罰。如來先下引說
證成。明合治罰。就第三段勸人護中。初舉未
來留難之事。是說法者設命終下彰益勸為。
以是緣下勸人防護。上來辯得第三結勸文
[002-0662a]
顯可知。就明下品比丘之中。如是破戒名禿
居士者。名前破戒害法師人為禿居士。非持
戒者得是名字。簡上異下。就第四段廣引證
中文別有四。一舉往事。有德國王生阿閦國
作第一弟子者。所謂聲聞四果之中第一人
也。覺德生彼作第二弟子者。是四果中第二
人也。二結勸護法。三會通古今。初先會通。護
正法者得如是下嘆因成果。迦葉白下述嘆
所成。四結勸護法。自下第二明護法人德行
相貌。先明在家德行相貌。後論出家。前中初
言是故護法優婆塞等。乘前以勸。是護法者
有大果故。應持刀杖護持法人。若受已下正
明護法德行相貌。受小五戒不持刀杖護說
法人。不名大乘。不受五戒持杖護法。乃名大
乘。下總結勸。就明出家德行相中。初迦葉問。
為有師耶為無師乎。問持法人師德有無。為
是持戒為是破戒。問持法人師行持犯。下佛
答之。先對後問。明持非犯。謂具正下對其初
問明有師德。前中先呵。莫謂是等為破戒人。
下釋有四。一舉未來留難之事。二迦葉請。當
於爾時云何行化。三如來答。為是我聽持法
比丘隨俗通化。此即明其比丘無犯。四若
諸國下乘明能護俗人無犯。於中初明諸國
王等雖持刀杖是持非犯。次勸莫殺。後結其
人第一持戒。就答初問明有德中。初明其人
三業善正具有師行。眾有三下善攝徒眾。具
有師能。亦名師益。善持律下通經達律。體聖
化儀。具有師德。就初段中先明有行。若有比
丘以利養下舉惡顯善。明有行中先明自行。
[002-0662b]
謂具正見意業善也。能廣宣下口業善也。終
不捉下身業善也。摧伏已下明能利他。是名
已下結前自利。能為生下結上利他。舉惡可
知。明師能中先舉三眾。次列三名。身雖不犯。
與破戒者和雜一處。名犯戒雜僧。自身無犯。
見己弟子有犯教悔。他犯捨置。名愚癡僧。自
淨淨他名清淨僧。次辯優劣。破戒雜僧為利
同犯。故易可壞。淨僧不爾。故不可壞。癡僧未
必為利同犯。又不能異。故癈不論。下廣辯釋。
雖辯前二。意顯第三。明師德中。初明知律。後
明善經。就知律中。先開五門。次釋。後結。前
開門中。善持律者總以標舉。下列五名。為欲
調伏利眾生故。是第一門。所謂菩薩權化方
便行非通道。若輕第二。若重第三。非律不證
是其第四。是律便證是其第五。廣釋可知。結
中善解一字義者解一律字。善持契經亦如
是者。亦同知律。且有五門。一知菩薩權行方
便。第二知淺。第三知深。四是經應證。五非經
不證。上來第一明因得果。自下第二總以結
嘆。佛法不思結嘆前因。如來不思結嘆上果。
迦葉白下。大段第三領解奉行。初先領解。如
是如是誠如聖教。領前廣說佛法不思。如來
亦爾領後結嘆。故知已下彰己奉行。先許自
行。後為他說。自下第四如來述讚。先總嘆善。
次勸正學。後明學益。


名字功德品者。此經名中說大涅槃功德之
法。攝旨從詮。是故說為名字功德。廣辯此義。
故云名字功德品也。此品答上云何於經究
竟到岸。辯經名德。令人奉持窮經旨趣。名到
[002-0662c]
經岸。此乃明其安樂之因。持經名德。近離惡
道。終得究竟常樂之果。名得安樂。文中有二。
一辯經名德勸人受持使到經岸。二迦葉領
解。前中復三。第一總舉經名功德勸令受持。
二聞是經名生四趣下彰益勸持。此即明得世
間安樂。三所得功德我今說下辯德教持。此
即明得出世安樂。就初段中汝應受持經名
章句所有德者。此經名中說大涅槃所有功
德。攝旨從詮。故曰名字。所有功德持之得樂
故應受持。第二段中聞生四趣無是處者。正
舉聞益。聞有三品。一者上品。稱經而聞。不
作聞相不作聲相不作字相不作句相。乃至
不取一切法相。是人畢竟不生四趣。除悲願
力。二者中品。雖未離相善心聽受。暫時不生
非永不入。三者下品。微末善心聽受此經。遠
為未來出離因緣。非即不生。今此所論是其
上品。故生四趣無是處也。何以下釋。良以此
經無量諸佛所修習故。聞之不生三塗修羅
是四惡趣。第三段中所得功德我今說者。總
標許說。謂彼諸佛所得功德今當說矣。次迦
葉請。當何名經問經名字。此經之中具說多
義。當於何義而名此經。云何持者問奉持儀。
下佛答之。此經名為大般涅槃。答其初問。上
語善等答其後問。於中有二。一嘆經殊勝令
人敬持。二汝今聽下辯經名德令人樂持。三
若欲於此大般涅槃而涅槃下正教奉持。依經
學常名為奉持。初中有四。一嘆教善。二嘆義
深。三嘆文善。四嘆義備。嘆教善中隨其經文。
初中後別為上中下。合法稱機能生行心。故
[002-0663a]
名為善。第二句中義味深者名義為味。不同
餘處名字為味。義能津心令人愛樂如世美
味故名為味。與下文中譬如甘蔗數數煎煮
得種種味。其義相似。第三句中其文善者。言
辭才巧不增不減。故曰文善。第四句中。純具
梵行明其行圓。寶藏無缺彰其理圓。亦可純
備彰其因圓。寶藏無缺明其果滿。經有此勝
故勸奉持。自下第三辯經名德令人樂持。先
總勅聽許為宣說。上已許說。迦葉遂請。不得
即說。故今重勅許為宣說。下正說中有八復
次。初一正出經名功德。次四明其經教功德。
後三彰其經義功德。教為此岸。義為彼岸。初
中大者名之為常。依於大名辯其大德。此經
具有六義釋大。已如上辯。今此且以常義顯
之。如八河下依涅槃名辯涅槃德。先喻後合。
此經如是降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破相
趣寂。此經所辯同前八河。故曰如是。降伏煩
惱離煩惱魔。及諸魔性滅餘三魔。然後要於
大般涅槃放捨身命。證實捨相證實除妄。無
妄可在。是故云捨。名大涅槃總以結之。次四
教中初一教圓。先喻後合。次一教極。先喻後
合。後二教勝。於中前一廣破故勝。初先法說。
次喻後合。後一復次永盡故勝。先喻後合。後
三義中初二義體。後一義用。體中前一滅惡
故勝。先喻後合。後一備善。初先立喻。八味具
者。就六味中分甘為三。故有八味。一不苦名
甘。二不酢名甘。三不辛名甘。是名三也。下約
顯法。初總次別。不生名常。不滅曰恒。永絕危
怖故名為安。離煩惱熱名為清涼。不老不死
[002-0663b]
離煩惱果。斷諸惡業名為無垢。離惡業果故
曰快樂。下總結之。下一復次明義用中就菩
薩說。佛則可知。名德如是應善奉持。


自下第三教奉持儀。依經學常名。為奉持。上
來答問。自下迦葉領解勸學。先自領解。如來
法僧不可思者。領向末後三寶常義。涅槃不
思領前嘆勝辯經名德。下勸他學。先明學益。
後彰不學。有其過損。


如來性品者。此品之中。備論多法。二十五有
有我不下一段經文辯如來性。今從彼文以
題品目。蓋乃攝廣從略名矣。如來之藏能為
佛因名如來性。廣辯斯義名如來性。於此品
中備答多問。四相一章答前問中願開微密
廣為生說。准六卷經。前問略少。若具為問。應
言願佛開於微密菩薩依之為眾生說。故此
文中佛就涅槃微密藏中開三事義。令菩薩
說。以答上問。此明何義。今此為顯無礙辯因。
無礙辯才由為眾生說法故得。故此辯之。就
此品中三門分別。一科判經文。二就人辯定。
三隨文解釋。科判如何。四相一章文別有二。
一明四相能開之德。二復次自正所謂得是
大涅槃下明所開法。次就人定。人有二種。一
是所寄。二是所為。所寄是佛。所為菩薩。所寄
之佛即是能教。所為菩薩即是所教。若就所
寄。初番四相是其如來能開之德。故下文中
就佛釋之。復次自正所謂得是大涅槃下。是
其如來所開之法。如來就於大涅槃中開示
三事名開微密。若就所為。初番四相是其菩
薩能說之德。故此經中創始標宗。云言菩薩
[002-0663c]
開示涅槃有四相義。下復結言菩薩如是分
別開示大般涅槃有四相義。六卷經中亦同
此說。故彼經言。菩薩具足四種相義。能為眾
生說大涅槃。復次自正所謂得是大涅槃下。
是其菩薩所說之法。依佛所開為他說故。此
與向前長壽品中辯義相似。彼就所寄。名為
如來長壽之業。彼就所為。說言菩薩以是業
緣得壽命長。金剛身品所明亦爾。就人如是。
次隨文釋。能開德中文別有四。一總標舉。二
列四名。三廣辯釋。第四總結。初中菩薩開示
涅槃有四相者。就所教人明能開德。所教菩
薩具足四德方能為人說大涅槃。故云菩薩
開示涅槃有四相義。故六卷經云。菩薩具足
四種相義。能為眾生說大涅槃。次列四名。先
問後列。此四通論皆是利他。是說德故。於中
分別。前一自利。自行非邪故云自正。後三利
他。正化眾生令離邪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
化他行體。後二化德能隨問答。明知法藥。於
法自在隨問巧答。名隨問答。善解因緣識達
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緣。名解因緣。第三釋
中先解自正。初問。次釋。後牒總結。釋中有
二。一約教法以明自正。二若言如來法僧已
下。約就常義以明自正。前中假就比丘說之。
若佛如來見佛因緣而有說者。假舉如來驗誡
之言。佛於一時見大火聚熾然因緣。便告比
丘。汝寧抱是熾然火聚。寧說如來十二部經
及祕密藏云波旬說。名見因緣而有所說。譬
如已下對問以明比丘自正。舉彼類顯菩薩
自正。故云譬如十二小教。祕藏大教。自正心
[002-0664a]
堅。故寧抱火不敢說此為波旬說。何故而然。
欲明抱火但壞一身。謗法能壞無量世身。又
復抱火但壞肉身。謗法之罪能壞法身。為是
不說。後自正中句別有五。一知他宣說三寶
無常有大衰損。自侵損己。欺人損他。邪法教
他名為欺人。二寧以刀下自制不為。寧刀斷
舌不說無常。與前抱火其事相似。三若聞他
下聞說不受。四於此下見說生憐。憐彼當受
無量苦故。五如來法僧不可思下以理自遮。
上來釋竟。自觀已下牒以總結。自觀己身猶
如火聚。是牒前也。前二段中就初以牒。此明
菩薩自觀己身猶如比丘寧抱大火。是名結
也。就正他中。初問。次辯。第三總結。辯中有
二。一明如來當時善授。二復告女人汝有緣
下後時善付。前中有四。一明女人養子之儀。
始必與蘇。二約之顯化始須授小。三復明女
人養子之儀。大須與食。四約之顯化終須授
大。初中六句。一明如來當說法時。有一女人。
多含兒酥。來至佛會。顧念其子。不知消不。二
佛知故問汝含兒酥不知消不。佛為此問。具
有三意。一欲令女人安心聽法。二欲彰女人
善授兒蘇。約之明佛善能授法。三欲對之說
消不消類顯自己能量眾生堪與不堪。此是第
二。三女聞請佛。於中初先嘆佛知心。次請如
來教示多少。後請如來說消不消。四如來為
辯。汝兒所食即消增壽。五女聞歡喜。於中初
言心大踊躍。聞消故喜。復作言下慶實故喜。
六結嘆如來。世尊如是為調眾生善能分別
說消不消。此誰結嘆。有人釋言女人嘆佛。復
[002-0664b]
有人言是佛自嘆。當應是其集經者嘆。上來
六句合為第一。自下第二約之顯化。亦說諸
法無我無常。明其昔日唯得說小。亦同女人
始與兒蘇。是故言亦。亦可同前說消不消。故
云亦說。若佛世尊先說常下。彰其昔日不得
說大。良以昔日凡情未遣故不得說。若為說
大。便言此法與外道同。即便捨去。自下第三
復明女人養子之儀。大須與食。文顯可知。我
之所有聲聞已下。是第四段約之顯化明終
說大。於中初言我之所有聲聞弟子如汝嬰
兒不消常住先說苦等。舉昔顯今。若我弟子
功德備下明今異昔。於中四句。一明弟子功
德已備堪修大乘為說六味。如兒長大能消
難消應當與食。所化如是。應授六法。法從喻
稱。故云六味。二云何下列其六名。具應有八。
約世六味但說六種。以淨不淨二義麁顯故
不論也。下還說有。三彼世間下分定優劣。三
是世間。三是出世。先明世間。彼世間中有三
種味。總以標舉。謂無常等列其名字。下明出
世。於中先明成涅槃飯。煩惱為彼智火所焚。
名之為薪。智焚惑薪故復名火。相因得名。以
焚惑薪故成涅槃。法從喻稱說之為飯。謂常
樂下就彼涅槃列出三昧。四令諸下就六味
中簡勝勸學。令諸弟子甘嗜涅槃常樂我味。
上來第一當時善授。自下第二明後善付。於
中有三。一明大乘應付菩薩不付聲聞。二何
以下釋菩薩知常。二乘弟子謂佛滅故。三以
是義下總以結嘆。初中如來先教女人行驅
惡子寶示善子。女人白下印可佛語。姊下如
[002-0664c]
來約之顯化。我涅槃時合前女人欲至他處。
無上佛法不與聲聞合驅惡子。如汝下帖要
當付。下合付善子。如汝下帖。第二釋中先問
起發。驅惡違等。故問何故。下對釋之。句別有
四。一明聲聞謂佛滅度我實不滅。舉理顯非。
二如汝下舉事類顯。三明菩薩說佛不滅。四
如汝下舉喻類顯。第三段中。以是義故無上
祕藏付於菩薩。結上初段。以是菩薩如善子
故祕藏應付。若有眾生謂佛常下。嘆後段中
菩薩知常。若知佛常。佛於其人常存不滅。故
於其家則為有佛。是名下結。能隨問中初牒
前問。次釋。後結。下因其言乘唱肉制。釋中且
就布施一門明隨問答。餘類可知。於中先問。
若有人來假舉問人。問佛以下假舉問辭。施
是捨財。不捨錢財成施至難。故舉問之。下明
隨答。於中初先五句別答。良以此等捨心成
就。故得名施。前人不受。故財不損。舉此即欲
顯此經中不淨物等悉不應受。如是施下總
以結之。施名流布遍至他方。結成大施寄名
顯之。所捨寬多故名大施。又因捨故前人不
受。得顯此經遮制之義。因財通法。故名大施。
財寶不失結成不損。是名下結。下因向前斷
酒肉者施酒肉言。故從此下乘唱斷肉。文別
有九。一因迦葉請正宣肉制。二迦葉白佛云
何如來不聽食下明斷肉意。三迦葉言如來
何故先聽食下會通昔言。四迦葉言如來若
制不食肉下明制分齊。五如來所制各有異
下汎明一切立制之意。六我從今日制弟子
下明食肉過。七我涅槃後無量歲下辯食肉
[002-0665a]
人。八迦葉白諸比丘等因他活下辯開遮儀。
九若我廣下總結肉制。此亦即是持戒門中
能隨問答。初中迦葉先問起發。食肉之人不
應施肉。以理直請。何以下釋。下佛先嘆。次
唱斷肉。後舉餘食況肉不應。何故偏言聲聞
弟子不聽食肉。菩薩先制如楞伽說。是中但
制小乘故也。自下第二明斷肉意。迦葉先問
云何不聽。下佛答之。斷大慈種是以不聽。地
上大慈地前名種。第三會通昔言之中有三問
答。初問食肉斷大慈種云何如來先聽比丘
食三淨肉。不見聞疑是三淨也。佛答隨事
漸斷故爾。言聽食淨為斷不淨。二問如來已
聽比丘食三淨肉。何緣於中十種不淨九種
清淨而復不聽。十種不淨下文自數。人蛇象
馬驢狗師子猪狐獼猴。是其十也。於此十中
不見聞疑他為己殺。是故攝入三種淨中。生
世機嫌故名不淨。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
釋之。前十種外餘眾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
疑及不為已即以為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
通前為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已而食。通
前為九。下佛答之。此亦是我隨事漸制。三問
如來隨事漸制。何故昔日讚肉為美。佛答有
二。一明嘆餘食。二舉衣況食成己不嘆。此第
三竟。第四立制分齊之中迦葉先請。若制食
肉。五種牛味胡麻油等。佛亦應斷。下佛呵之。
不應同彼尼乾所見。第五汎明立制意中。一
切立制各有異意總以標舉。下別顯之。言異
意故聽食三者。意為斷却餘不淨肉。言中聽
食三種淨肉。心與言別。故云異意。言異想故
[002-0665b]
斷十種者。想猶意也。為欲於彼三種淨中以
漸遮斷。是故且言斷十不淨。此異前意。名為
異想。言異想故一切斷者。為欲於彼十種之
外一切悉斷。故今宣唱九淨亦斷。此乃異前
漸斷之想。故復稱異。第六廣明食肉過中先
舉前制。從今不得食一切肉。下廣辯過。初先
法說。次喻。後合。是故已下結明菩薩不食肉
義。於中初明菩薩不食。為度已下拂權顯實。
如是已下舉淨顯穢。第七辯明食肉人中。初
外善內惡。爾時復下內外俱惡。第八廣明開
遮之中迦葉先請。乞食雜肉云何得食。佛教
可解。第九結制。文顯可知。解因緣中。先問。
次釋。第三總結。釋中有四。一問。二答。三難。
四通。就初問中。為彰如來善解隨機漸化因
緣。反責如來經不頓說律不頓制。如有四眾
假舉問人。來問我下假舉問辭。辭中有二。一
責如來經不頓說。二或名犯下呵責如來律
不頓制。經中初先責不頓說。或說深下呵其
漸說。責不頓中。如是義者謂佛常義。如來初
出何不即為波斯匿王說是深義。責不頓說。
佛初出時波斯匿王其母命終。王甚憂惱。佛
為開解。說佛緣覺及弟子眾皆悉無常。故今
對之責不頓說。或時說深或時說淺。呵其漸
說。昔為波斯說佛無常名之為淺。今日說常
以之為深。下就律中。或名為犯或名不犯呵
其漸制。如來初出未廣制戒名為不犯。後廣
制戒名之為犯。云何隨下責不先制。然此文
中直舉三名請佛解釋以為責本。責相未顯。
待佛解竟。至後難中。責相方顯。云何墮者問
[002-0665c]
其所防。所防之罪能隨地獄畜生鬼等。故名
為墮。律及木叉問其能防。能防教法說之為
律。律者是其詮量為義。詮量輕重持犯得失
能防行法。說為木叉。此云解脫。解脫業非
故名解脫。遺教亦云。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
名波羅提木叉也。此相云何。下佛答之。文別
有四。一明戒律不得頓制。若當頓制。有人便
破一切禁戒。二或復有人誹謗已下。明其經
法不得頓說。若當頓說。有人便謗一切諸法。
三如是等人自言聰下。重就經法明頓說過。
由頓說故能謗之人自言聰明不肯改悔。四
輕重之罪皆悉覆下。重就戒律明頓制過。由
頓制故破戒之人堅覆不悔。初中有二。一對
上問中云何墮等釋顯其義。二或有人盡破
戒下。對上問中或名為犯或名不犯。明其戒
律不得頓制制則頓犯。前中有四。一釋木叉
明能防行。二解墮義彰所防罪。三重釋木叉
明所詮行。四解律義彰能詮教。兩處解釋木
叉何別。前約遮過以解木叉。後約性罪以釋
木叉。初中佛言提木叉者牒舉所問。名為知
足轉名顯示。成就威儀無所受畜正辯其相。
亦名淨命轉名顯示。解此義竟。前責即顯。若
使木叉有如是義。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
方制。就解墮中先釋後結。釋中三番。前二就
其受報以解。後一就其造因以釋。就前二中
初一通對四趣以論。依如律中唯第三篇名
之為墮。此則不爾。犯五篇戒墮四惡趣通名
為墮。後一偏對地獄以釋。墮於地獄乃至阿
鼻論其遲速過於暴雨。正解墮義。八大獄中
[002-0666a]
阿鼻最下。故曰乃至。生阿鼻者其業必重。趣
報無間。故過暴雨。聞者已下明說墮意。聞者
持戒不犯威儀。修離過行。不犯性罪名堅持
戒。遮過亦離名不犯威儀。修習知足不受不
淨。修離著行。下就造因以釋墮義。由造因故
長養地獄畜生餓鬼。以是義下總以結之。釋
此墮竟。前責即顯。墮有是義。何不先說。待諸
眾生犯竟方制。第三重解木叉之中。離身口
意不善邪業明離性罪。辯此義竟。前責即顯。
木叉如是。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方制。就
解律中入戒威儀。明順戒法。入猶順也。制斷
重罪名為入戒。遮離輕過名入威儀。深經善
義明順經法。前一入字貫通此句。遮受一切
及不淨緣。顯入深經善義之相。亦遮重等顯
前入戒威儀之相。辯此義竟。前責亦顯。律有
此義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方制。上來第
一釋前問中云何墮等。或有人下對上問中
或名為犯或名不犯。明其不得頓制所以。若
當頓制。有人聞戒廣多難持。破一切戒。為是
不得。云何已下辯其所破。上來第一明其戒
律不得頓制。或復有人誹謗已下。第二大段
彰其經法不得頓說。於中初言或有誹謗甚
深經法。聞說常義謗同外道。及一闡提具足
成就盡一切相無因緣者。聞說大乘甚深空
義。盡謗真諦一切法相。無世因緣成一闡提。
為是不得。如是等人自言我聰。是第三段重
明向前謗經之人堅執難捨。自謂聰明能解
深義。故執不捨。輕重之罪皆悉覆下。是第四
段重明向前破戒之人覆藏不悔。於中初明
[002-0666b]
犯罪覆藏。先法。後喻。如是已下明由不悔令
罪增長。是諸已下牒以結成不得頓制。是諸
比丘所犯不發牒前覆藏。所犯滋蔓牒前增
長。是故下結。上來第二如來答竟。第三難中
文別有二。一對前如來解釋墮義責不先制。
二如多人下對上解律及解木叉責不先制。
前中爾時男子女人假舉問人。自下難辭。如
來久知如是事者。明佛先知向前墮義。何不
先制責咎如來。如來久知犯罪墮於惡道之
事。何不先制使諸眾生犯竟方制。將無欲令
眾生入獄。就後難中。初明世人迷謬無知。先
喻。後合。如來應下徵責如來不為先說。於中
初先以理徵佛。次釋。後結。徵中如來應先為
說。總明應說。勅諸比丘此是犯等。別明應說。
釋中先徵。我以何故徵責如來應先為說。如
來能知及能說故。如來正覺知見正道。是能
知也。唯有如來能說十善。是能說也。能說十
善是止善法。增上功德是作善法。此二行法。
及其義味是其理法。是故下結。是佛能知及
能說故。我清先制。第四通中。對前兩難還有
兩釋。先對初段將無令生入阿鼻獄而自免
過。如王已下對向後難。明為眾生不得先制。
前中約就三業釋之。若言如來能說十善是
則視生如羅睺羅云何難言將無令生入阿鼻
獄牒前問辭。明己口業利益眾生。是故不欲
令生入獄。我見一人墮阿鼻下。明己身業久
住益物是故不欲令生入獄。我於眾生有大
慈下。明己內心慈益眾生是故不欲令生入
獄。釋後難中有三復次。前二起化漸次以釋
[002-0666c]
之。後一拂權顯實以釋。前中初明化人次第。
如輪王下行法次第。化次第中先喻後合。喻
中初言如王國內喻三千界。有納衣者喻佛如
來。補衣之人名衲衣者。衣喻眾生。見生造過
名衣有孔。制戒防禁名後方補。人言略教以
之為衣。一向非是。合中如來合納衣者。見諸
眾生合前見衣。有入阿鼻合衣有孔。即以戒
補合上方補。第二行法次第之中先喻後合。
喻中明王先說十善。次有惡者墮過漸斷。後
諸眾生漸行聖王所說善法。合中初言我亦如
是合前轉王。雖有所說合說十善。不得先下
合後惡者隨事漸斷。樂法生下合後自行聖
王之法。就後拂權顯實之中先喻後合。如來
法僧不可思者。明其三寶實德不思。能說法
者及聞法者不可思者。明其佛僧權德不思。
說者是佛。聞者所謂六群比丘須題那等。皆
是不思解脫菩薩。示為起教。不可執此以為
定責。是名下結。


上來第三廣釋四相。自下第四釋已總結。菩
薩如是開示四相。就人總結。此四菩薩能開
之德。故就結之。是名大乘大涅槃中因緣義
也。就法別結。涅槃經中說是四相。故就結之。
理應具結。解緣在後。故偏結之。餘三略也。上
來明其能開之德。自下第二明所開法。於中
有三。一就涅槃微妙義中開出般若。二若男
子女人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下。就涅槃中開
出法身。三迦葉白佛如佛昔說無所積聚下。
就涅槃中開出解脫。前中初明波若四相。假
使有人作是言下。結彼四相即大涅槃。上來
[002-0667a]
所辯是能開德。是故結之以屬菩薩。自下四
相是所開法。是故結之以屬涅槃。就初段中
自正標舉。謂得涅槃釋顯其相正他標舉。我
為比丘說常不變。釋顯其相隨問標舉。下釋
可知因緣標舉。下釋其相。先舉二乘不解因
緣不解深義正明不解。不聞已下彰彼二乘
不解所由。由其不聞。不聞伊字。不聞今喻。不
聞解脫涅槃波若。成祕密藏。不聞今法。然上
文中宣說法身解脫波若成祕密藏。此說解
脫涅槃波若。成祕密藏。何故不同。大涅槃中
諸德同體皆相集成。互舉皆得。我今已下明
佛善解為之開示。就結四相。即涅槃中初問
起發。次就譬喻反質問者。不也已下問者正
答。自正已下約之顯法。明自正等皆即涅槃
故得為一。明法身中初明如來法身體常。如
佛言曰我已久渡煩惱海下。拂去迹疑成其常
義。前中初先問答辯常。二迦葉領解。三佛述
成。就初段中有三問答。初執昔日事盡之無
難。佛無常。下佛答之。生死因果是無常法。如
來斷盡故名為常。第二迦葉乘言重難。如彼
迸鐵熱與赤色滅已無有。如來亦爾。滅已無
有。說何為常。下佛答之。所斷煩惱更不重生。
故得名常。第三迦葉難破如來不重生義。如
鐵冷已還置火中赤色復生。如來若爾。煩惱
滅已應還生結。不得為常。佛下轉喻釋成不
生顯有常義。如彼燃木滅已有灰更不作木。
如來亦爾。煩惱滅已法身常存更不生結。故
得為常。就初難中。若有男女假舉問人。作是
言下假舉問辭。如來無常是總難也。云何知
[002-0667b]
下廣顯無常。先問後辯辯。中有五。初一復次
舉佛昔說有餘之滅。難佛無常。第二復次舉
佛昔說無餘之滅難佛無常。次二復次重舉
昔日有餘之滅難佛無常。下一復次雙舉有餘
無餘二滅難佛無常。初中先舉如來昔言於
中。初法。次喻。後合。云何已下約之結難難破
無常。第二難中先舉昔說無餘之滅。言離諸
有名涅槃者捨相趣寂。三有果報名為諸有。
又復二十五有之果亦名諸有。離之名為無
餘涅槃。是涅槃中無有諸有。證寂離相。云何
已下執昔徵今。次二之中皆先舉昔有餘之
滅。後約結難。文中可知。第五難中先舉昔偈。
云何已下就之結難。前舉偈中如佛言者如
來昔因陀驃比丘宣說此偈。彼知僧事。為其
慈地比丘尼謗遂入涅槃。有人猶疑不知其
人實犯以不。佛為清之。故說此偈。今舉徵佛。
於中初偈立喻顯法。隨相論之。假人為鐵。究
而窮之。真心為鐵。鐵外之火喻煩惱境。即鐵
之熱喻煩惱性。赤色喻於煩惱之相。所觀之
理喻之於鍖。觀解如槌。觀理破結說之為打。
煩惱不集名為星流。後更不續名散已滅。苦
報永亡六道之中更無生處。以是義故莫知
所在。得正合。得正解脫亦復如是。總以合之。
已渡下別。已渡婬欲諸有淤泥合打星流。散
已尋滅為清陀驃。偏言渡婬。得無動處不知
所至。合後莫知所在言也。云何為常執昔徵
今。下佛答中先呵後釋。呵中若人作如是難。
名為邪難。對於向前假問之人而為呵責。迦
葉汝亦不應已下兼誡迦葉。釋中初先當問
[002-0667c]
正解。明佛永斷無常之法故得為常。諸佛所
師所謂法下。辯明如來證常故常。當問解中
釋難不盡。前五句中但釋初二及解第五。第
三第四同初難故略而不釋。釋初難中句別
有三。一明如來所斷煩惱畢竟永盡。故非無
常。言滅煩惱不名物者。不得名為無常之物。
何以下釋。先問後解。所斷煩惱永畢竟故。不
得名為無常物矣。二是故下結成常義。三是
句下嘆以顯勝。所謂是此滅煩惱句。煩惱滅
故不復驅馳生死往來。故云寂靜。超過凡夫
二乘近學。故無有上。釋第二中亦有三句。與
前不次。初明如來所斷生死畢竟永盡。故非
無常。滅盡諸相無有餘者。謂滅三界生死諸
相所斷窮盡。故曰無餘。前言畢竟。此云無餘。
言左右耳。二是句鮮白難以顯勝。生死報亡
由離惑染。故曰鮮白。前彰寂靜。此云鮮白。亦
左右言。三常住下結成常義。常住不退總明
常也。所斷生死更不重起。故常不退。下別顯
之。是故涅槃名曰常住。明涅槃常。是不退故
涅槃常矣。如來亦爾。明法身常。常同涅槃。故
云亦爾。釋第五中文別有二。一解前喻明非
無常。星流舉偈。謂煩惱者被破煩惱。散已滅
等牒舉偈文。謂諸如來煩惱滅已合散已滅
不在五趣。合向偈中莫知所在。二是故下結
成常義。是佛惑滅不在五趣。故得為常。上來
第一當問正解。明斷無常故得為常。自下明
佛證常故常。諸佛所師所謂法者舉所證法。
如來藏性成德所依故名佛師。是故如來恭
敬供養明能證行。是佛師故如來敬養。佛本
[002-0668a]
因中所修諸行內順真性名為恭敬。熏真成
德說為供養。以法常故諸佛亦常。證實成德。
法性緣起成佛報果。法性常故報佛亦常。第
二對中迦葉先難。就佛所釋三句之中偏難
後句。難辭有三一就熱滅為難。若煩惱火
滅明佛因亡。斯乃名彼即鐵之熱以之為火。
非鐵外火。約喻名法名煩惱火。如來亦滅明
佛果滅。是故如來無常住處。結破佛常。二迸
鐵下就赤滅為難。先舉前喻。如赤色滅喻佛
現起煩惱因滅。赤色喻於煩惱之相。莫知所
至喻佛報滅。下約顯法。如來煩惱亦復如是。
合赤色滅。滅無所至。還合向前莫知所至。三
又如鐵下雙就熱赤二滅設難。又如彼鐵熱
與赤色滅已無有。舉喻類法。如來亦下辯法
同喻。如來亦爾滅已無常合前赤滅。煩惱火
滅便入涅槃即是無常。合前熱滅。下佛答之。
以不重生釋成常義。於中初先簡凡異聖。所
言鐵者名諸凡夫。推喻屬凡。何故須推。世間
之鐵冷熱不恒。佛前取其少分為喻。懼人取
其數冷數熱難佛無常。故今推彼數冷數熱
不恒之鐵以同凡夫。凡夫之人雖滅煩惱。滅
已復生。故名無常。釋凡同喻。如來不下辯聖
異凡。以不重生故得名常。第三對中迦葉初
先難破如來不重生義。如鐵滅已還置火中
赤色復生。辯喻類法。如來若爾應還生結。徵
佛同喻。下佛轉喻釋不重生成前常義。於中
初先呵其難辭明非無常。何以故下明佛是
常。先問後辯。如來是常總立常義。下廣釋
成。於中初明自結永斷故得為常。無量生下
[002-0668b]
能斷他結故得為常。自中初先轉喻顯常。如
鐵已下復喻解難。前中初喻次合後喻。此則
是其說後喻也。彼彼燃木滅已有灰。立喻顯
法。燃木有灰喻有常體。灰不為木喻結不生
故得為常。煩惱滅已便有涅槃。約喻顯法。謂
有真實常樂涅槃。如彼灰矣。為牢其義故。壞
衣下更以多喻顯成常義。下復就彼燒鐵之喻
釋去其難。如鐵冷已可使還熱辯喻異法。良
以彼鐵少分似法。故前為喻。非為全同。故今
彰異。如來不爾。彰法異喻。如來不爾總明其
異。斷煩惱等別明其異。斷煩惱已畢竟清涼。
已生惑亡煩惱熾火更不復生。當結不起。斷
他結中。初明無量眾生如鐵冷而復熱。我以
慧下明己能滅。如火燒木永更不生。上來第
一問答廣明如來身常。善哉已下第二領解
佛言已下第三述成。於中初喻。聖王喻佛。素
在後宮喻在閻浮。或時遊觀在後園者喻佛
息化入大涅槃。王雖不在諸婇女中喻佛不
在眾生化中。亦不得言聖王命終喻佛常存。
次合顯法。如來亦爾。合前聖王素在後宮。雖
不現於閻浮提界。超合不在諸婇女中。入涅
槃者合遊後園。不名無常合不命終。下重顯
之。出無量惱明其所離。入涅槃等彰其所得。
於中初明得涅槃樂。遊諸覺下得菩提樂。上
來明佛法身體常。自下第二拂去迹疑。化跡
濫真。故須拂遣。於中初先拂去形迹。二迦葉
復言如來云何名常住下拂去言迹。拂形迹
中迦葉先問。如佛言曰我已久渡煩惱大海。
牒佛前言名前出於無量煩惱為久渡也。若
[002-0668c]
佛已下執迹為難。若佛已渡何緣復共邪輪
陀羅舉實徵迹。以是因緣當知未渡執迹疑
實。唯願已下請佛釋通。下佛答之。先呵難辭。
能建下釋。釋意如何。明昔納妃生子之事。是
大涅槃所起德用。非實煩惱。釋相如何。汎舉
涅槃所起德用類以釋之。大般涅槃能建大
義總舉類答。義猶用也。建猶起也。大般涅槃
能起大用。用相非一。名建大義。下廣辯之。
於中初先勅聽勸說誡莫生疑。下為說之。文
別有四。一舉菩薩住大涅槃能建大義仰願
如來。二我已久住是涅槃下。正就如來明建
大義。三若有菩薩安住已下結前第一。四以
是緣下就前第二結答上問。初中有二。一明
所菩薩證實起犯。二菩薩所可示現已下以
下況上明佛無欲。前中合有八復次文。初七
別論。後一總結。道言菩薩住涅槃者。於大涅
槃隨分剋證。故名為住。所住涅槃性是緣起
作用之法。是故入中無心現化。三昧法力自
然能現無障礙化。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自然
能雨一切寶物。下舉菩薩類佛可知。第二明
佛能建義中。初明如來住大涅槃種種現化。
於此三千大千界下廣顯化相。以是故下結
用歸體。廣顯化中初明如來閻浮現化。次類
餘方及三千界。下舉二十五有之義指首楞
嚴。何者是其二十五有。如下文說。欲界十四。
謂四惡趣四天下人及六欲天。色界有七。謂
四禪處中間梵王無想淨居。無色有四。謂四
空處。通前合為二十五有。何因舉此指首楞
嚴。明佛二十五有之中斯皆現化。不能具列。
[002-0669a]
故指彼經。第三重結菩薩可知。以是緣下就
前第二結答上問。以是如來住大涅槃起種
種化。示現納妃生子因緣。故汝不應言羅睺
羅實是佛子。何以下釋。久離煩惱常不變故。
上來第一拂去形迹。自下第二拂去言迹。於
中先拂盡滅言迹。迦葉復言我今定知如來
世尊無所祕下。拂去昔日無常言迹。前中有
三。一拂去滅迹明佛善有。二迦葉領解。三如
來述可。前中迦葉先問起發。後佛答之。問中
如來云何名常。呵佛說常。如佛言下難破佛
常。如燈滅已無有方所。舉佛昔言。如來亦爾
滅無所有。推佛同喻。滅已無有說何為常。此
難同上何勞更為。前者難佛。如來對問直解
佛常。昔言未遣故此重問。又復向前難佛
非常。佛答明常。迦葉是中難佛非有。佛答明
有。與前意別。故復問之。下佛答中先明如來
是有非無。言燈滅者是羅漢下。推滅屬小
釋會昔言。前中有二。一明如來常而是有。二
雖不俱下辯明如來有而是常。前中先呵。汝
不應言燈滅無有如來亦爾。下為辯釋。釋中
先喻。次合顯法。下問迦葉。迦葉後答。喻中兩
句。第一依真起惑之喻。男女喻於起惑之人
依真起惑。名燃燈時。如來藏性為妄所依。說
與燈爐。真隨妄轉。隨妄廣狹故云大小。無明
遍覆名滿中油。依無明地生於四住。妄分別
心如油起明。本存末隨。故言油在其明猶存。
二若油盡下是其滅惑顯真之喻。若油盡已
明亦俱盡。是滅惑喻。斷無明地名油盡亡。四
住隨亡名明俱盡。顯真之喻。文中略無。若具
[002-0669b]
應言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喻中雖無。合中具
有。下次合之。起惑之喻今略不合。但合滅惑
顯真之喻。其明滅者喻煩惱滅。合滅惑喻。文
少不足。若具應言其油盡者喻無明滅。但昔
教中唯說燈滅。不說油滅。故略不合。明雖滅
下合顯真喻。明雖滅盡燈爐猶在。舉喻顯法。
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辯法同喻。法
身常存寧同燈滅一向是無。反問反答文顯
可知。雖不俱下明有是常。迦葉初先執喻同
法難佛無常。下佛答之。簡法異喻明佛是常。
先呵難詞。下為辯釋。釋中初明法身體常。一
切法下明佛報常。前中初言如世間器如來
世尊無上法器。約喻顯法。如來法身本為妄
依。容受妄想。故名法器。是故前以燈爐為譬。
而器無常非如來也。辯法異喻。異故是常。明
報常中一切法中涅槃法常。舉本顯末。所謂
性淨涅槃法常。如來體之名為常者。名為報
常。自下第二推滅屬小釋會昔言。彰昔所說
燈滅涅槃是小非大。於中有四。一明羅漢所
得涅槃同於燈滅。第二舉彼阿那含人有障
未盡顯羅漢滅。三因言即釋。阿那含人為不
還義。第四舉彼阿含有還顯前不還。初言燈
滅。即是羅漢所證涅槃。正會昔言以滅貪等
釋成滅義。第二段中阿那含者名曰有貪。以
有貪故不同燈滅。舉有顯滅。阿那含人上二
界中貪痴慢在。貪過重故所以偏說。是故我
下對有彰滅。是阿那含有貪未盡。羅漢斷故。
我昔說之同於燈滅。說小隱大故云覆相。非
大涅槃同於燈滅彰滅分齊。第三段中有三
[002-0669c]
復次。解阿那含為不還義。於中初二就處辯
釋。非數數來。就欲界釋。於欲界中不數數來。
故名不還。又不還來二十五有。通就色界無
色界釋。阿那含人於彼二十五有之中。隨所
生處更不重生。故名不還。下一復次就報以
釋。更不受於臭虫身等。故名不還。第四段中
兩番舉彼那含有還。顯前不還。此名須陀斯
陀含人以為那含。若更受身名為那含。不受
身者名阿那含。顯向後句有去來者名為那
含。無去來者名阿那含。顯前兩句。


上來第一拂去滅迹明佛。善有自下第二迦
葉領解。領解如來無祕藏義說滅彰小。論有
顯大。故無祕藏。於中初明如來無藏。何以下
釋。如來昔日說小隱大故有密語。心無悋惜
故無祕藏。如幻已下舉世祕藏彰佛不同。下
佛述讚。善哉讚也。如來無藏是述可也。何以
下釋。有九復次。一明如來言無隱覆故無祕
藏。二心無慳悋故無祕藏。三法無缺少故無
祕藏。四無所貪惜故無祕藏。五慈愛深重故
無祕藏。六惡根永盡故無祕藏。七言無過失
故無祕藏。八量化以宜故無祕藏。九法雨等
潤故無祕藏。初復次中先喻次合。下約愚智
以辯是非。次二之中皆先立喻。後明佛無。第
四門中先立藏喻。後明不同。如來不爾總明
不同。不負世下別明不同。不負世者對前負
債以顯不同。佛本發心不欲許將世法授人。
為是不負。雖負已下對畏債主隱不欲現以
顯不同。佛本發心許教眾生出世之法。彼猶
未得是故名負。心恒欲與故無祕藏。何以下
[002-0670a]
釋。第五門中先喻後合。第六第七二復次中。
皆先立其祕藏之喻。後明佛無。第八量化以
宜之中初明如來量宜授小故無祕藏。如彼
長者子既大下隨機授大故無祕藏。前中有
四。一立喻顯法。二反問迦葉。迦葉正答。三佛
嘆其言。四約之顯法。初中長者喻佛如來。所
教聲聞名為一子。聖意愍念名常憐愛。如來
以其大機未熟。懸委當佛教化開導。名將詣
師欲令受學。慮彼賖晚名懼不速。攝之從己
名尋將還。勤教學小名教半字。未授以大故
言不教毘伽羅論。何以下釋。第二反問迦葉
答中有二問答。初就所教反問迦葉。迦葉正
答。後就能教反問迦葉。迦葉正答。不也總答。
何以下釋。釋中初明長者無祕。先問後解。者
何已下明佛無藏。先問後釋。釋中初明妬悋
是藏。下明佛無。第三嘆中。善哉總嘆。下述其
言。第四約喻顯法之中。初合教半。下合不教
毘伽羅論。先合毘伽。以聲聞下合力未堪。是
故已下合不教誨。下次明其授大無藏。初反
明藏。先喻後合。如來不下順明不藏。初法。次
喻。後合可知。第九法雨等潤之中。初先立喻。
夏月注雨喻佛等說。令農夫等喻明眾生得
益不同。非龍咎等喻佛無過。下合可知。迦葉
復言我今定下拂去昔日無常言迹。迦葉初
先領前問後以為起發。我今定知如來無藏
是領前也。如佛說等是問後也。於中先牒如
來上言直非不然。何以下釋。先舉昔偈。次舉
今常。下問云何。佛答之中先會昔言。我今為
下辯釋今常。前中我為聲聞教半而說是偈。
[002-0670b]
略舉昔言。波斯匿下廣明昔日起說所由。我
為下結。辯今常中初先約人明說今常。若有
人下誡捨無常。下明解脫。文別有五。一明涅
槃為解脫處。二迦葉言何等名涅槃下。就處
開出解脫之德。三是故解脫成無量下結嘆
顯勝。第四迦葉領解。第五如來結勸修學。初
中有二。一舉昔偈請佛解釋。欲於其中辯出
涅槃為解脫處。二所言大者其性廣下。就處
辯釋涅槃之相。前中先問。問中初先舉偈總
問。無所積聚。是八覺中少欲之行。未得不求
於食知足。即知足行。已得節量。如鳥飛空迹
不可得。是其第八不戲論行。鳥喻賢聖。空喻
法性。證實離相難以相求。如鳥飛空迹不可
尋。略舉此三。中間寂靜精進正念禪定智慧
略而不舉。此偈意趣後半為大涅槃解脫之
處。是義云何請佛釋之。誰得已下就人別問。
下佛為釋。於中初明善法積聚賢聖所有。僧
有二下惡法積聚賢聖所無。前中初言夫積
聚者名曰財寶。總明積聚。善法是其賢聖財
寶。積有二下就人別分。先舉次列。小乘善行
生滅有為。大乘善行常故無為。下就人論。惡
法積中文別有三。一辯二僧舉數列名。小乘
無常故名有為。大乘行常故曰無為。二佛就
有為明無積等。先定其人。下就辯德。先明無
積。初先正辯。若有說下非邪顯正。次明知足。
初先正辯。若有貪下舉過顯德。迹難尋者牒
舉偈文。謂近無上菩提道者。二乘所證漸近
佛道。是人雖去無所至者。滅身歸寂故無所
至。三迦葉因前領解無為。於中但明無積難
[002-0670c]
尋。知足不論。無積聚中句別有三。一舉下況
上。有為之僧尚無積聚。況無為僧。第二辯出
無為僧體即是如來。三就如來釋無積義。如
來云何當有積聚。就佛自行明無積聚。不積
世間資生之物。夫積聚下就佛外化以明無
積。先明積過。悋法不說名為藏匿。是故已下
對過辯無。所說無悋。云何名藏。以無藏匿名
無積聚。人謂此言解上無藏。故判屬前。一向
非是。下次就佛辯迹難尋。先舉偈文。釋有四
句。一直辯出難尋法體。所謂涅槃。二無日月
下明難尋相。離一切相故不可尋。三彰涅槃
是如來處。常存不變。欲就此處開解脫德。故
說為處。四明佛趣入。以是涅槃是如來處。故
今至此而般涅槃。上解昔偈辯出涅槃為解
脫處。自下第二就處辯其涅槃之相。文別有
三。一釋向前大涅槃義。二彰此涅槃是解脫
處。三於前文中有難解者問答重顯。就初段
中先解大義。三義釋之。初言大者其性廣博。
以廣釋大。二如人下以常釋大。但喻無合。與
上文中所言大者名之為常。其義相似。三以
勝釋大。勝有二種。初言是人若住正法名人
中勝。住正故勝。如我說下備德故勝。如我所
說八大人覺。舉餘經中所說八覺。為一人下
就人分別。為一人有成在一人。為多人有修
在多人。若一人具八則為勝者就成顯勝。一
人是佛。佛備八德。故名為勝。勝故名大。次釋
涅槃。言涅槃者名無瘡疣。自利以釋。瘡疣是
漏。自無諸漏故名涅槃。譬如人下化他以釋。
先喻後合。喻中有二。一閻浮施化喻。如人喻
[002-0671a]
彼閻浮眾生。起惑切己名毒箭射。流轉生死
名多受苦。逢佛聖師名遇良醫。佛教斷惑名
為拔箭。勸修道法名傅妙藥。令出生死名為
離苦。得大涅槃名受安樂。二餘方現化喻。此
方感盡餘方現化名遊城聚。有惑斯救。故言
隨有瘡疣之處即往療治。下次合之。先合初
喻。如來亦爾為大醫王合前良醫。見閻浮提
苦惱眾生合如有人。被婬怒等合前箭射。受
大苦切合多受苦。為說大乘合傅妙藥。為拔
毒箭令離苦等略而不合。療治此下合其後
喻。復至他方合遊城等。諸有毒處合上隨有
瘡疣之處。作佛為治合往其所為療眾苦。故
名大般總以結之。自下第二彰此涅槃是解
脫處。大般涅槃名解脫處。正辯其相。隨有生
處於中示現明體起用。用即是其解脫德也。
得大涅槃能現此用。故名涅槃為解脫處。以
是真下結用顯體。寂而常用名甚深義。不同
小乘名大涅槃。自下第三有難解者問答重
顯。顯前令他無瘡疣義。有兩問答。初就喻為
問。世醫悉治一切瘡不。佛答不定。後就法為
難。先牒佛語。下就設難。若言治已。云何有未
得涅槃者。若未悉得。云何上言療治此已欲
至他方。佛答不定。先舉二人。次列其名。後就
其人明治不治。除一闡下簡去不治。就其所
治結成涅槃無瘡疣義。從偈至此明解脫處。
自下第二開解脫德。於中有四。一就涅槃開
解脫德。二迦葉言解脫為色為非色下明解脫
體。三唯願哀愍重垂廣下彰解脫相。四迦葉
言不生不滅為解脫下拂遣詮況。初中迦葉先
[002-0671b]
問起發。何等涅槃徵體起用。下佛答之。名為
解脫。第二段中有二問答。迦葉初問所言解
脫為色非色。亦應問言。是心非心。就色以辯。
心則可知。故略不問。下佛答中對小辯大。或
色非色開列二門。次顯其相。二乘解脫唯是
斷結數滅無為。未得諸佛常住真色。又未得
佛化用之色。故名非色。諸佛解脫真身常住。
及隨化緣現種種形。故名為色。隨化所現即
是諸佛共世間身。真身常住即是諸佛法門
之身。是義云何。如海十相同體義分。佛亦如
是。諸根相好皆遍法界同體義分。不如應化
彼此別異。以同體故用眼為門。諸根相好及
佛剎土莫不皆是。一眼中現。餘亦如是。如華
嚴云。三世一切劫。及與諸佛剎。諸根心心法。
及與虛妄法。於一佛身中。一切悉顯現。是故
說辨菩提無量無有邊。是故下結。如來為諸
聲聞已下會通昔言。諸佛解脫雖復是色。昔
為聲聞說為非色。第二迦葉就小徵問。二乘
解脫若非是色云何得住。下佛答之。答意如
何。彰彼二乘所得解脫亦色非色。以是色故
二乘得住。於中先喻。中有二。一明非想亦色
非色。佛說非色。四空有色諸經大同。華嚴宣
說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之香。阿含經中
說舍利弗般涅槃時。色無色天空中淚下如
春細雨。波闍波提般涅槃時。色無色天佛前
側立。此云亦色與彼相似。二如是下就人正
辯。是佛境界非二乘知。下合顯法。解脫亦爾
亦色非色說為非色亦想非想說為非想。合
上初句。問曰聲聞緣覺解脫云何亦色。云何
[002-0671c]
亦想。而復言非。釋言。二乘入涅槃時事識根
塵一切皆滅故說非色。及與非想妄識真識
及其根塵一切皆在。故云亦色及與亦想。是
義云何。二乘之人入涅槃時雖滅事識。妄心
猶在。說為亦想。以心在故妄心所現妄想根
塵亦在不亡。說為亦色。如睡未寤夢心所起
根塵不滅。又二乘人入涅槃時真心不滅。名
為亦想。二乘之實是如來藏。如來之藏是佛
法身。是法身中具佛眼耳鼻舌等性。名為亦
色。故經說言眾生身中有如來眼如來耳等。
以佛法身共眾生性無別體故。故下文中說
四諦實即是如來。聲聞緣覺解脫之中具有
此義。是故說為亦色非色亦想非想。如是義
下合上後句。唯佛境界非二乘知。
涅槃義記卷第二


應永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加修補書失字了。


       法印權大僧正 賢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