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95 華嚴經關脈義記-唐-法藏 (master)




No. 1879
花嚴經關脈義記



夫以三乘漸次究之者可測其津涯。一乘圓
融尋之者莫知其源底。良以稱性之說窮法
界而遍十方。無盡之談周剎海而該九世。重
重互現本末異而參差。轉轉相由主伴分而
交映。卷則一言無外。聲聞掩視聽於中延。展
則塵算難知。文殊仰進推於後位。豈凡情之
測非淺識之能思。但起聽習數年彌增愛樂。
依傍師訓有少見聞故。私記為篇名為關脈
義記也。今略斷簡此經。上下文意乃有多勢
不同。且以四勢明之。餘者准思取解。言四勢
者。一展轉無盡勢。二卷攝相無勢。三卷展無
礙勢。四問答取之文勢。第一展轉無盡者。復
有二門。一展一為多。二類結成本。第一展一
為多者。創展取清淨法界。為理智兩門。即開
[001-0656b]
菩提涅槃之異。又理開體用。即題中大方廣
三字是也。又智分因果。即題中佛花嚴三字
是也。即總以名而貫穿得成詮表。即題中經
之一字是也。然統前括後而有七字差別。合
為一部經題目也。又展此題目以為第一會。
於中五海等是理。十智等是智。依正兩報為
果。莊嚴童子為因。今即理智因果並彰。所以
展成一會。總為所信之果會也。又展此一會
為後七會。於前因中。別開信解行願證及會
信解等不同。以為六會。總為能信之因會也。
以一一會信解皆有所信果故。是故通前總
有七个會也。以能信等法皆託境而生非自
起故。又能此信等法滿已必證入法界故。有
第八為所證入會也。以信等法皆證入法界
方究竟故。言別開信等及會解等不同者。即
從前第二會終盡第六會。通明信等五位。即
總是因行造修。第七第八別明行證。即理智
冥契。此就解行證趣不同。即總分為八个會
也。又於證中。自分為五十五會。即第八會
中。初從文殊終至末後普賢是也。以證依人
顯法界德故。即通前後總有六十三會也。以
解行證等同時無前後故。又展一一知識會。
即無盡重重會。如仙人執手令善財見不可
說不可說微塵等會也。又下文云。於普門國
見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諸善知識。此等即
為無盡重重會也。當如文知之。既一知識所
如是重重。餘亦准之。又展不可說不可說會。
遍諸異類同類微塵毛道菩薩主伴重重等世
界。總通本末會故。即為無極重重會也。准經
[001-0656c]
結通文思之。


第二類結成本者。即展前無
盡重重之會。通十方徹三際盡同類異類等
世界微塵等一一重重具十會一一說十顯無盡
故。即總略結此等會目為下本。有十萬偈也。
又展此下本。盡同類異類等世界盡十方各
盡同類異類等世界遍法界盡同類異類世界
微塵等剎一一重重具十說十表無盡及主伴重
重故。總略結此說目為中本。有四十九萬八
千八百偈也。又展此中本。盡一切同類異類
一切世界等盡一切十方盡一切同類異類世
界等一切世界等一切重重具十及一切主伴重
重據本門中一切重重具十本門及主伴重重說
故。復總略結此說為上本。有十三千大千世
界微塵數偈也。又展此上本。盡一切重重具十
十方盡一切重重具十三世盡一切重具十同類異
類世界盡一切重重具十微塵毛道盡一切重重
具十本門中一切重重具十本門內及主伴一切重
具十內等重重具十一切轉轉說故。即總略結此
一切一切重重具十說為無盡重重具十說為廣本
也。故下文云。以大海等墨須彌山聚筆。書寫
此經一一品乃至一一句中義味。猶不能盡。
廣如經說。一品既爾。餘品及主伴既爾。一切
品及主伴亦然。一切品及主伴既爾。餘一切
重重具十品及主伴亦然。既一切重重具十品及主
伴既爾。一一文句味重重具十及主伴亦然。一
一文句味及主伴既爾。即所依之處重重具十
主伴重重亦然。此即不可知其分齊。非言說
筆墨之所能顯也。此則遍無盡重重具十十方法
界微塵毛端等一一具十重重及主伴無盡一切
[001-0657a]
重重之極說也。若據此說。有無盡重重具十及主
伴眷屬一切重重具十本也。准經結文知之。故
經云。若欲具足演說一句法。於阿僧祇劫不
可盡等。准因陀羅喻思之。總結為普眼重重
具十會也。如是等展轉盡無極之重重具十說也。
餘本門中重重具十本門。及本門中重重具十
盡未來過去既在。並同體異體相即相入及
相攝等同時重重具十准以知之。故經云。不可
說劫猶可盡說。不可說不可盡。及果海不可
說者。是此義也。是即十佛圓融之會也。然此
展轉盡無窮之極說者。皆從最清淨法界所
流。即是無差別之差別也。故論云。無不從法
身流等。唯以思之。上來且據一勢。就可結集
及可顯說。如是更有餘多勢及餘多本。現說
常說不可顯其分齊及可知者。准以類知。如
性起品說思之。


第二卷攝相無者。復有三門。一攝廣就略。二
以義圓收。三攝末歸本。第一攝廣就略者。即
總卷現說常說以為不切無盡重重具十之極說
也。以於現說常說之中借事顯發。知餘不可
說不可說。非筆墨所能記之。如經云。我之所
演暢。如海微渧也。又卷無盡重重具十圓融無
無極之說。以為廣本。以一一文句。後皆結通
重重具十無盡無盡具十一切說故。又卷廣本以
為上本。以文文句句皆結通盡一切同類異類
重重具十世界等及主伴眷屬一切重重具十無不
盡故。又卷上本為中本。以會會品品之後皆
遍周法界及塵道毛端一切重重具十無盡普結
通故。又卷中本。以皆結通盡前會處重重故。
[001-0657b]
又卷下本為其一會。然隨其一會。皆悉具故。
所言具者。一切說十。表無盡也。又總卷一會。
為人法兩門。即前法後人會也。又卷為心境
圓證。即初從文殊會至普賢會也。又卷為七
字。即經題中能詮所詮理智因果悉具足故。
如前辨。又卷七為三。亦是卷三為二。亦是卷
二為一。亦是卷一非一。亦是以性含萬德無
事不充故。


第二以義圓收者。今取文勢義
言。通明一部總有四字。亦文義具足。何者為
四。一教。謂文雖浩汗。唯一教字所收。即題中
經字是也。二義。義門無量。但一緣起義所攝。
即題中方廣是也。三成。謂解行因果德用等。
雖各成不同。據其成立。唯一成所攝。即題
中佛花嚴等是也。四處。謂一切重重無盡同
類異類重重無盡會處。唯一處所目。即會所
依處也。今以總卷而言。然義唯一性。教唯一
文。成唯一念。處唯一塵。何以故。一即一切
故。一切即一故。經云。知一即多多即一。義味
清淨悉具足等。又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
一等故。統法師云。一言無不略盡。殊說更無
異盈。此之謂也。


第三攝末歸本者。今案前
題目。然則大之一字是一部通名。所撿果海。
方廣二字是果海德能。通明一部緣起作用。
佛之一字能證之智。通明一部能說之人。花
嚴之因通明一部解行圓滿。又攝用歸體唯
理也。攝因歸果唯佛也。又以法成人。人無自
性則真姓也。性無自性則非性也。總以詮此
義為教。教即非教也。何以故。文字性離即解
脫故。果海離言不可說故。是則差別亦無差
[001-0657c]
別也。論云。無不還證此法身。斯之謂也。


第三展卷無礙者。先明展後明卷。初展者。開
用異體。則用有殊。緣性差別。法門不同。即
大方廣是也。開因異果。則解行不同。彼證差
別。師弟有異。即佛花嚴是也。即經縷縫綴詮
示有殊。即一切無盡重重具十說也。廣如前辨。
准知之。二卷者。復有五門。一以位統收。二
攝會從人。三以人明法。四境智圓融。五泯同
果海。第一以位統收者。然此經文雖復無盡。
總為三節統收。所謂解行證也。就解之中。自
分為二境。即第一會中舉佛依正兩果勸生
信樂。則案此文名為舉果勸修生信分也。二
解。從第二會修盡第六會。廣明五位次第生
解之相。則案此文名為修因契果生解分也。
二。第七一會復明前五位成行之修。即會前
諸解以成其行。則案此文名為託法進修成
行分也。何以知者。重會普光即其事也。若
不爾者。何不重會以第一第三會。以第二會
是說信解之始。今既會解成行。理須從信為
首。是故重會普光意在此也。亦可顯諸會同
時第二七日頓普宣說無前後殊。何者。以單
說重說皆同第二七日也。三。第八一會復說
五位依人入法證前所舉之果。則案此文名
為依人入證成德分也。何以得知。證前所舉
之果者。初既悕樂前果。以生信解。既會解
成行。即證前果。是故會即前會也。若不爾者。
因舉前果得生信解。既會解成行。豈別證耶。
今據文義相生。所以得知後會即前會也。是
故總為三節。極順經文。如上所明思之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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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攝會從人者。後總括以為一會。唯第一
會也。何者。以第一會是前解等所依之境。至
後解滿即會前差別。成一圓融行德。證入前
法。究竟亡言。是故第八寄人明證入法界。有
斯意也。言寄人明者。即第八會中如來自入
師子奮迅三昧。令諸菩薩皆入法界。是前所
舉之果勸令忻樂。即當前第一會也。以如來
自入奮迅三昧欲令菩薩悉證入故。又始從
文殊終至瞿夷。是前修因契果生解之相。即
當前五个會也。以善財詢問諸人。別求信解。
廣遍知故。後從摩耶至末後文殊。是前託法
進修成行。即當第七會也。以第七會中修行
已終。至後文殊授其瓔珞。以顯正行圓滿令
修福故。摩耶是一切諸佛諸佛之母。以表行
成能生佛故。普賢居後。當緣起法界。以表
行成德證入故。即當第八會也。以見普賢菩
薩即見微塵數善知識等。第三攝人從位者。
謂知識會中。又始從文殊終至瞿夷。總有四
十一人。名為寄位修行相。寄前信等五位。依
人求解。漸次修行也。第二初從摩耶後至德
生童子等。總有十一人。名為會緣入實相。即
會前五位成行契證法界也。第三彌勒一人。
名為攝德成因相。即攝前行德為證入正因。
與前成證不同故開二位也。第四後文殊一
人。名為智照無二相。即行成究竟朗悟在懷。
照前解行唯一實大智。更無無前後明昧等
也。第五普賢一人。名為顯因廣大相。即始覺
同大智現前遍周法界無處至不。普苞容入
也。第四境智圓融者。復就前人中。總束為
[001-0658b]
二。文殊是能證之大智。即前解行等也。二普
賢是所證也也之法界。即前所信所入也。何
者。以文殊當般若位。普賢當法界門也。所
以者。師云。三藏言有經作如是說。又案此經
中意義文勢深有此意。又古尊德既判後文
殊名為智照無二相。故知前諸人總是後文
殊一人。故下文云。善財還經一百一十城復
至文殊者。是此意也。又文云。文殊師利教我
相算等法。又長者云。文殊師利憶念力故等。
又下文云。善男子文殊師利是汝善知識。能
令汝得生如來家。長養善根積功德聚。乃至
滿足大願淨諸法門。皆由文殊師利威神力
等智既圓滿得證法界。所以因滿。普賢居後。
故下文云。我於一一毛孔中現佛境界諦觀
察等。又云。汝且觀我清淨法身等。解云。既
令觀淨法身。故知善財見普賢。即是證法界
也。又束為一。謂境智冥契無有差別。是故後
文殊更無身相。何故如是。以初見文殊即善
財信心之始。後不見即善財智滿之終。中間
諸人皆是善財修行次第。以善財障盡惑除
未始動念。是故反照唯是初心更無異也。後
不見者有思意也。故經云。從文殊師利智慧
所起等。又論云。始覺同本覺。無始覺之異。此
謂之也。第五泯同果海者。謂因行圓滿沒果
海中。離始離終圓滿具德。亡言絕慮唯證相
應也。如是卷展無礙同時隨說為門。竟無前
後。是故卷展有斯無礙難申述也。當如文思
之。故經云。如是真佛子。甚深微妙義。眾生欲
思量。迷亂心發狂。此謂之也。
[001-0658c]


第四問答取文者亦二。一問答會違。二結勸
修學。第一問答會違者。問前既言摩耶會。前
諸緣為其實。何得會已猶有十人不同耶。答
會已而有十人者。此顯緣起實德。託十以表
無盡也。何者。以不離摩耶。並是摩耶之實德
也。即寄前五位三世界同修至究竟也。故經
云。我是一切諸佛之母。一切諸佛皆從我生
等。亦可表示諸位即異鎔融卷舒無礙。是故
一一位即辨成佛者。意存此也。問摩耶無體。
但會前諸位成身。餘人亦復如然。何悉不具
十耶。答但摩耶中具此十人者。即是前一一
人所皆具足也。何以故。摩耶即會前諸人。總
以為一身故。以一一人即是摩耶。摩耶即是
一一人。故今獨摩耶中具者。有斯意也。問摩
耶即是前諸人。即言此具餘亦具者。亦可諸
人即是後摩耶。何不前具後不具。答摩耶是
總。餘是別。但使總具別即具。何者。別未究
竟。總究竟也。若未究竟。別無可別。何得具
也。是故摩耶中具者。即是餘人中亦具也。問
八會之中。何故昇天四會皆言不起菩提樹
及自會而昇餘等。云何人中三會不言不起
此而昇彼耶。答此有二意。一據解。二約行。
初解中復三。一近二遠三總。初近者。以人中
三處同在人間。據地無有異。法爾相攝此不
待言。所以不言不起此而昇彼也。二遠者。以
人天類別復懸隔不同相攝難知。所以帶前
而明赴後。此即緣起無礙諸會同時也。三總
者。以總攝別。別在總中。昇降不同。皆云不離
覺樹。互相融遍門自有殊。雖去彼中。而恒在
[001-0659a]
此。為表生物解故。云不起此而昇彼也。二就
行者復二。一申義。二釋防。初者。然昇天等
會據解託處為言。解滿即行證無差。所以後
二不論也。又不類天者。有斯意也。二者以信
自無正值位。是故兩處不言也。問上云。善財
至後文殊即云智滿反照。唯是初心更無異
者。何以經明善財歷諸位耶。答經歷諸位者
有二種。一者約教行布言。故有次位。節級不
同。善財歷位據此而論。二者約義。以大緣
起法界同時具足無有次位前後等。則善財
一生案此而說。今以兩義合辨。然歷位不離
初心。一生未移多劫。經所明者具斯意也。故
經云。一念即無量劫。無量劫即一念等。今
若以教攝義而言。是則名為同教一乘。若以
義攝教而言。是則名為別教一乘也。然善財
歷位不離初心。者據斯說也。問何故末後知
識更無指後及結說等耶。答結會文殊因已
究竟。指歸後位即證入融通。見一即一切理
圓。是故更無指結也。故經云。善財於普賢菩
薩相好支節諸毛孔中。見不可說不可說世
界海諸佛充滿。一一如來以不可說不可說
大菩薩眾以為眷屬等。


第二結勸修學者。
上來序經中少意。如管窺天。餘勢多端。莫知
涯際。盡窮來劫。誓畢修行。唯願捨身受身常
生此會。如善財心念。一切世界經終火起。乃
至六天悉燒盡。要當入此劫火中求法。誓鎧
心真實。若有信歸修學速證菩提。隨分見聞
必成堅種。當須發大歡喜。自慶希逢也。故
經云。善財汝應發大歡喜。不久當得大果報。
[001-0659b]
故菩薩於無量劫修。汝今一生皆悉具得。乃
至其有欲得如是法者。應如善財之所修學
等。又云。過去諸佛專求菩提修習此行。於無
量劫諸有為中受無量苦。猶不值遇。乃至云。
得大善利。成滿大願。親近諸佛。為佛真子。
必成佛導等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