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79 五教章集成記-宋-希迪 (master)



No. 999-A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成記序


周易繫辭云。尺蠖之屈。以求信伸音也。龍虵之蟄。以存
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故我毗盧遮那如來。按海
印發輝。融金山特說。其名大方廣佛華嚴經焉。


唐國師賢首尊者。得門而入。作一乘教義分齊。以示
未悟。記釋雖眾。莫造其源。是以法真大師嘆云。嗟乎
宣政之來。
佛祖奧義。經論大途。陸沉迨盡。耻
賢首之業。沒世而無聞。欲述自悟。大願未終。奄然歸
寂。唯存焚析薪。自答同教䇿。心經連珠記。盛行於世。
遂使
華嚴宗義學。得以為矜式。希迪無似。濫製斯文。皆准
大師乘教切當之說。以為主意。前諸記銷文指事。亦
間用之。而
教章之旨豁如也。庶得說聽之家不至多岐而亡羊
矣。 孟子曰。孔子之謂集大成也。集大成也者。金聲
而玉振之也。故詺其記。云集成爾。


時大宋嘉定戊寅歲仲春一日希迪謹敘
[001-0397b] No. 999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成記卷第一
武林住惠因沙門希迪


略釋此章分三。初詮旨標題。華嚴者。所依經也。備乎
本疏。而言一乘者。賢首曰。一者無他義。乘者運載義。
圭山曰。統収不異。謂之一。運載含容。謂之乘。故名一
乘。即一佛乘。謂教理行果。總名為乘。皆有運載義故。
又不一名一。謂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一切非一切。一
亦非一。一切諸法互相涉入。事事無㝵。相入相即。無
不鎔融。同一法界。皆如幻故。故大經云。一即是多。多
即一等。總一切法。都是一乘。教義者。可堂曰。方餘疏
鈔。但是所況。并分齊義。並如下釋。然此一題。能所兩
重。初者章是能釋。上皆所釋。二者華嚴能詮。次六字
所詮。從詮就旨。以立章題。全取他名。有財釋也。其崔
志遠傳中。一曰華嚴五教章。一曰華嚴一乘分教記。
作者一時略舉耳。


二國師嘉號。京大薦福寺。京者大也。總指其處。即有
唐西京。古之長安。今之永興。大薦福寺者。別指述處。
揀非安國荷恩等處。梵云毗呵羅。正云尾賀羅。此云
[001-0397c]
行處。出家道人。所行止處。今云寺者。自摩騰初來漢
國。同諸賓客。權止鴻矑。後建伽籃。標名白馬。因得寺
名。沙門等者。正舉能述人。沙門梵語。具云室囉末拏。
此云勤息。故經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然有勝
義世俗示道行道之異。如十輪經。次之二字。即教主
名也。字之與號。俱稱賢首。生有唐。為金輪皇帝之師。
如傳廣述。言述者。禮記云。無憂者。其唯文王乎。以王
季為父。武王為子。父位之。子述之。又云。仲尼祖述堯
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今賢首不敢有作。
亦祖述而巳。


今將下三正釋本文二。初約所依。以定宗如來者。圭
山曰。一乘主即十身。海即者。即本經所依定也。下文
曰。一乘教起。要依佛海印三昧中出。不同三乘等依
佛後得智出。故標海印。清凉曰。海印是喻。從喻受名。
謂香海澄渟。湛然不動。四天下中。色身形像。皆於中
現。而有印文。如印印物。亦猶澄波萬頃。晴天無雲。列
宿星月。炳然齊現。無來無去。非有非無。不一不異。如
來智海。識浪不生。澄渟清淨。至明至靜。無心頓現。一
切眾生。心念根欲。心念根欲並在智中。如海含像。故
下經云。如海普現眾生身。以此說名為大海。菩提普
印諸心行。是故正覺名無量。非唯智現總。亦依此智
頓現萬形。普應諸類。賢首品云。或現童男童女形。天
龍及以阿修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見。
眾生形量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
[001-0398a]
現。海印三昧威神力。廣如賢首品疏說。問賢首品有
十種三昧。何獨依海印。答初一無不攝。故地論云。一
切所說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也。又出現品。是
佛菩提。賢首品謂普賢等。故探玄曰。海印有二。一約
果位。如前差別無盡教法。皆如來海印定中。同時炳
然。圓明顯現。二約因位。要普賢等諸大菩薩。方得此
定等。釋曰。雖因果不同。德用相似。如賢首品疏。會虗
空喻云。彼就果行。此就因德。然普賢行德。似同佛果。
是故皆以虗空為量。上下文中。皆同此說。思之。然儀
式不同。曾無出入。言三昧者。探玄云。等持。離沈浮故。
定慧均故。名等也。心不散故。住一境故。名持也。納法
在心。名為正受。


建立下。演玄言以開釋二。初分門。


初明下。二隨釋有十。初建立一乘三。初標章。言初明
建立一乘者。孔目曰。一乘法義。佛及普賢。果則同。約
不可說與可寄。言則異。


故地下二引證。探玄曰。有說能詮之教為因分。所詮
之義為果分。此說甚踈。鎮國曰。全乖文旨。又曰。直望
論意。即指義大為果分。故不可說。說大為因分。是則
可說。更以義取。略有二種。一唯就十地以明。以證智
為果分。方便寄法等。並為因分等。二約究竟佛果。對
普賢因說。義通一部。釋曰。初唯約十地。二約究竟等。
對詳可見。


問薪引探玄後段如何。答以別為總。問奈
何祖自云。此義通一部經中大意。答清凉曰。豈不向
[001-0398b]
言宜同果海。有能所同。因果非一。即曰宜同。則因果
非異。非一非異。為真地智。思之。


二緣下二教大。內章曰。教大有三。清凉曰。一因成就
大。謂慈悲願力。為起行本。故名為因。二因漸成就大。
謂聞思慧等。為出世智因。起之不頓。故名為漸。三教
說修成就大。謂即修慧。真修契實。如於正證。可寄言
詮。故名教說。教說二字。正揀義大。非如果分不可說
故。前二不似正證。體非玄妙。不假言揀。但為出世智
因。故並稱因。當分獲得。三皆成就。此三地位。為在何
所。此有二意。一約初地。則前二容在地前。地加行故。
後一唯居地上。二約通說。地地之中。加行修等。慈悲
願力。即是因成。聞思慧等。即為因漸。正證後得。皆教
說修。


緣起等者。太一曰。所言因者。謂方便緣修。體窮
位滿。即普賢是也。


此二下二示雙融地疏曰。亦是敘賢首文三約雙融。此上六
中。各說即無說。無說即說。無二俱融。准思可見。又果
海離緣。故不可說。所證就緣。是則可說。二所證非修。
故不可說。能證修起。是則可說。三正證離相。故不可
說。後得帶相。是則可說。四後得無分別。故不可說。加
行有意言。是則可說。五加行觀無分別。故不可說。寄
法表地。是則可說。此上不可說。皆各不異於可說。以
真理普徧故。可說不異不可說。以緣修無性故。是故
下文。雖說一分。義亦不少。故論云。如實滿足攝取故。
評曰。三約下科名同此。上下義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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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普下二就普因彰不共二。初分門。就普賢者。太一
曰。雖始起於妙德。圓滿在稱周。故隱文殊。獨言普賢
也。可堂曰。分相者。方便無體。莫不皆空。究究正乘。坐
斷法界。該攝則三乘無巳。普法所成。舊曰。圓融無是
普法。色即是空。空中無色。三即是一。一內無三。故曰
三乘竟必有盡。若爾。則餘乘皆盡。唯有一乘。云何是
中更容他物。是故二門共詮別旨。


分相下二隨釋二。初分相門四。初權實分宗。分相門
者。分別三一教相差別也。下文曰。良由此法。出情難
信。是故聖者將彼三乘。對比決之別教一乘。別於三
乘者。太一曰。別教者別於三乘。清凉曰。後一直顯本
法一向不共。又曰。唯後一是不共一乘。智論指此。以
為不共。大品等經。共二乘說故。又曰。別即不共。不共
頓實故。又曰。不共二乘。然一與三。於五教中。有乎二
說。一前諸教為三乘。後一為一乘。略如前引。廣如孔
目問答探玄雜章。二者以始小為三乘。後三為一乘。
備如華嚴圓覺疏等。所以爾者。終頓二教。進退殊故。
若約皆為三人。則中三為三。若約泯二異前。則後三
皆一。故太一曰。若後破執成正義。則是終教。則一切
眾生皆有佛性。大乘涅槃四句佛性者。非小乘及迴
心人。則是頓教終教佛性。及大槃涅般。從是巳後。亦
說後三為一。前二為三。今章正用前說。勒成文體。思
之可見。


如法下二以經印定。如法華等者。即太一謂。法華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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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三界外別索大牛之車也。


然此下三雲張聖言三。初標示。問章家望至相尚華
瞻如何。答十義差別。始末均融。理數應然。庸詎責讓。
況為義豐文約。勒成斯章者也。又如起信。根本不過
一卷。而末論成帙。豈亦得失為論。問小鈔云。然大乘
與一乘異者。法相宗學人。多不信之。故華嚴藏和尚。
製五教義分齊文中。料揀大乘一乘十義差別。都引
二十餘部經論證之。故知學識寡淺者。難免謗法如
何。答文章以意為主。以意逆志。方得之矣。何者。且此
釋大經。通揀前四。彼疏圓覺。獨貶權三。輙以圭山一
時引成癈替。賢首千載衡量。其可得乎。不然。如光宅
四乘。豈以吾祖。引證彼昔日之實。便與今日之實無
殊。思之。


一權下二正釋十。一權實差別三。初引喻明權實三。
初正顯相。權實者。此約究竟方便以明。方便者。權施
也。於五教中。後一究竟。前四方便。問終頓名實。何以
為權。答三四二教。雖則泯二異前。而對三顯一。曲巧
順機。亦名為權教。問大經疏敘光宅云。若依昔未顯
說。一切具有如來知見。根敗之種。今並說成。則今昔
有異。配此如何。答但了彼文。自知霄壤。圭山曰。法華
之前。亦有一實。謂對一類利根。頓說如來藏性真常
之理。又諸般若及淨名之類。皆密約實理。彈呵二乘。
但以機聞各殊。不兼權教。故迦葉自責云。譬如根敗
之士。其於五欲。不能復利。如是聲聞。諸結斷者。於佛
[001-0399b]
法中。無所復益。自知不成佛也又云。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
此大乘。巳如敗種。此顯煩惱巳斷不能生也。今法華
三根聲聞。皆與授記。一切聲聞。不在此會。令轉演說。
一切眾生。皆是吾子。開權會權。唯是一實。法華云妙。
妙在於此。然所歸之實。即昔實也。但以昔未會今會
之。而為妙矣。乃至但光宅不顯出昔日自有一乘實
教。法華唯會昔權。不會昔實。昔實不滯方便故而乃唯說法華為實。則抑
諸大乘了義之經。斯為缺事。四乘之義。教理善成。釋
曰。圭山既不會實。豈獨清凉會之。祇由光宅。並以昔
經屬權屬會故。清凉特列數科而破之。今却謂清凉
此科通會昔實。何昧之甚耶。若云光宅不分昔實。一
渾會之。故成其違。清凉分出昔實。然後却約實體不
足。並皆屬會。故成其順者。是則於昔權實。雖分與不
分為異。而一等是會。正猶五十步笑百步。雖遠近不
同。一等是走。奚必清凉是。而光宅非。若光宅云。我正
約實體不足。總撥為權。故皆會耳。則清凉之破。徒騁
繁文。以燕代燕。何克之有。豈清凉若是之黨已行人
耶。問何故鈔云。一乘三乘。昔權今實。實體不足。皆屬
法華等耶。答法華但會昔日權教。歸今一乘。不會昔
實。昔實本是一乘故。無同此體。不假會之。如轉識成
智之時。不轉識體。識體本淨。是無垢識故。妙哉此義。
誰人得知。取要而言。但可將今家始教為權。後三為
實。配彼一乘三乘。昔權今實。故鎮國曰。法華云。決了
聲聞法。餘諸聲聞眾。亦當復如是。又曰。引法華有二
[001-0399c]
文。以證定性二乘皆成佛義。一即法師品。藥王汝當
知。如是諸人等。不聞法華經。去佛智甚遠。若聞是深
經。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聞巳諦思惟。當知此人
等。近於佛智慧。釋曰。既言決了聲聞法。明昔淨名等
經聲聞。如根敗之士。其於五欲。不能復利。及如燋糓
芽。佛名經說。如燋糓芽。雖逢春陽。無希秋實。及深密
等。說於定性不得成佛。三乘聖人心皆猶豫。今皆作
佛。故云決了第一。經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巳除。千
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故云決了。復恐人云。千二百
外。定性聲聞。即不作佛。故引次文。即五百弟子授記
品初。千二百人。悉皆求記。如來先授陳如作佛。次授
五百。末後偈云。其五百比丘。次第當作佛。同號曰普
明。轉次而授記。我滅度之後。某甲當作佛。其所化世
間。亦如我今日。國土之嚴淨。及諸神通力。菩薩聲聞
眾。正法及像法。壽命劫多少。皆如上所說。迦葉汝巳
知。五百自在者。餘諸聲聞眾。亦當復如是。其不在此
會。汝當為宣說。釋曰。據此。非唯列千二百。則靈山之
會。萬二千人。五千拂席增上慢者。應是聲聞。不廁靈
山法華勝會者。令此會中聲聞菩薩。轉為授記。餘如
玄中。又亦可以始終二教。収彼四乘。但揀昔實法華不會鎮國
曰。然法華漸教之終。將收敗種。加令其去。激勵在會。
使其信受。此經頓教之始。為顯深勝。留使不聞。令諸
後學。修見聞種。又曰。然法華下。會釋二經。此依化儀。
漸頓二教。通釋經意。法華是漸者。化儀漸故。先說三
[001-0400a]
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故云漸也。非
法門為漸。言將收敗種者。義如前引。謂二乘結斷。如
根敗士。無利五欲。如燋糓子。不能生芽。即昔教意。今
至法華。三根聲聞。皆得記別。不在此會。亦為宣陳。則
燋糓生芽。盲龍規聽。死屍再起。寒灰薰熱。而言將収
者。尚未廣說。先且行之。使在會者。自欣多幸。故云篤
勵。是以經云。此眾無枝葉。唯有諸貞實。門中云繁柯
既亡。則貞榦存焉。廣說之後。方復収之。故不在會。亦
令為說。言此經頓教之始者。初成頓說。故未有滯權。
不須引行。直彰不共。顯法難思。在會不聞。由無因種。
若修因種。于何不聞。故云令修見聞種。評曰。縱不信
彼圭山。則此清凉亦可信矣。勿得妄執。然則可堂縱
奪。且有過乎。曰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
順之也。問但會權三為即巳否。答通會權實三乘。迺
是吾宗大義。非光宅法師所得也。如下文說。問此中
羊鹿為愚法耶。通大耶。答此有三說。一云愚法。一云
通大。一云俱。今從第二。太一云。聲聞等為窮子。是其
所引。故知小乘外別有三乘。又准天台藏教。斷而未
動。無量義經。斷而動故非愚法。四衢者。覺鈔云四諦。
大白下。真元曰。法華大車。以況佛智。


若彼下二遮異解。古有難云。方便品偈。敘昔說小是
方便。不敘大是方便。當知佛子大乘非方便。那忽有
索。文句第五答曰。汝不聞。壽量品中。我小出家。得三
菩提。乃至中間。若小若大。若已若他。皆我方便。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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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然。寧得不索。亦不下。古又難曰。二是方便可言索。
文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以此推之。但二索一
不索。彼又答曰。被會絕待之唯一。一外更無法。昔待
二之唯一。一外更有法。一名同而體異。闇執瓦爍魚
目。謂夜光月形。愚蚩而智愍。


是故下三示經本。文句曰。索有三意。一大機有感果
之義。機中論索。二情中密求。為得為不得。三發言索。
即是慇懃三請也。昔教之中。巳有二求。但未發言。至
於今日。具此三索。問昔出宅索三。是機情索者。文云。
如先所許。此乃求三。何闕求一。答出外不見。必有異
途。將昔許三。以求異意耳。亦得是索一也。


此中下二合法顯索果。文句曰。若依大品云。是乘從
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若未出時。巳乘是乘。爭出火
宅。何故復言。車在門外。若先在外。乘何而出。然乘通
因果。三十七品斷見思惑。皆是因乘。盡無生智。皆名
果乘。要因因乘。斷除惑盡。方得果乘盡無生智。故言
車在門外。但果正因傍。就果為言。車在門外。若內因
斷結。運義名乘。外果不運。何得名乘。然果無斷惑之
運。要以盡無生智。入無餘涅槃。方是好運也。


問二下三作問以伸釋四。初二乘有果不索問。文句
曰。若乘因到果。何意方更索車。


答依下二三車無得應索答二。初立理作答二。一引
經正答。大乘者即是一乘。若望下二約宗料揀。是故
下經曰。各各與之。不宜差別。文句曰。不移本習。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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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如身子於智慧。開佛知見。目連於禪定。開佛知
見等。


為欲下二通伸迴意三。初正示。文句曰。今文具有請
與歡喜。法說中千二百人。身子為首。慇懃三請。菩薩
眾中。彌勒為首。佛口所生子。大數有八萬。合掌以敬
心。欲聞具足道。譬說之初。身子為中根人請。又總為
四眾請。傍為下根請。文云。善哉世尊。願為四眾。說其
因緣。法許云。汝巳慇懃三請。豈得不說。譬說許云。當
以譬喻更明此義。因緣許云。我及汝等。宿世因緣。吾
今當說。法說竟。身子歡喜。譬說竟。迦葉等歡喜。宿世
說竟。樓那歡喜。又合譬文云。令諸子等。日夜劫數。常
得遊戲。與諸菩薩。乘是寶乘。直至道場。故云。為欲等
也。若不下二揩定。古有難云。若菩薩索。菩薩應領解。
領解既無。故知不索。文句答曰。汝不聞。法說竟天龍
四眾皆領解。其非菩薩。謂是何耶。


以至下三結示。經
云。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自
謂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賜諸子。


問臨下。三克示三車虗實問。


答實下。四方便二義俱通答。圭山曰。因同而宗異。此
義實為玄也。然文句曰。今佛與世。四十餘年。始顯真
實。而上來具引者。是則用夫彼文。成此之義。妙之至
也。二教義差別。教者因也。義者果也。因果不同。故云
差別。於中三。初正明。下文曰。或教義俱教。以三乘望
一乘故。或教義俱義。以一乘望三乘故。
[001-0401a]


是故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謬。亦同二乘俱不得故
者。演義曰。羊鹿是虗指。出門不上車。牛車若是實。出
門即合上。牛車亦不上。明三皆虗指。約法說者。昔指
三乘。三界門外。二乘出三界。無有真實證。菩薩出界。
豈有真實證。俱無實證。名不上車。明知三乘皆是權
尋教至義即教理二量


三所期差別四。初正明。文句曰。本求羊鹿水牛。期出
分段。今得白牛。盡於變易。過本所望。豈不歡喜。是故
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謬。


良以下四結成。


四德量差別二。初同教二。初示相。謂宅下三中大乘。
而露下一乘。又彼下准知。


此等下二結指。復古記曰。
同者。同前諸教三乘。故名同也。此為同教得名所以。
即能同名同。今不取者。若作此解。則與集玄曰。但於
別教。法體之內。約於一分。似頓實義。立為同教。何異
設使真如章。同教門者。則與三乘義同。則不合引善
財。見三千塵數知識。以三千知識。太一列屬別教。如
自海水。故況義同。言非同教得名所以也。今釋曰。同
猶通也。為通三乘。故名為同。云云。


又彼下二別教二。初示相。又彼等者。亦三中大乘。太
一曰。一相孤門。下文曰。隨機少說。一相一寂。一味理
等。非窮盡說。


此則下一乘。大師曰。理無孤起。必眷屬
圍繞。又曰。以自為主。望他為伴。重重無盡。


是故下引
證。


無量下牒釋。


此義下指經。非華嚴宗。無有斯理。



約下二結指。
[001-0401b]


五寄位差別三。如本下初引示寄乘。然彼經論。約寄
諸乘。顯諸地不同。今此却約寄位。顯諸乘差別。皆以
等者。祖曰。初地明施。復顯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
生天。是欲天乘。三地八定。是色無色天乘。故以初三
為人天乘。四地初斷俱生身見。觀於道品。同須陀洹。
五地四諦理。終寄阿羅漢。六地觀緣。寄於緣覺。七地
一切菩提分法。方便涉有。故寄三乘之中大乘菩薩。
八地巳上。以得自在。故寄一乘法。


若大下二進退折
理。若大等牒計。七地下進析。又不下退析。是故下配
析。


問若下三結問會釋。即第十五卷。二乘等者。指就
勝門。


六付屬差別四。初引經示教。利喜者。國師曰。示義教
行。既得義利具解行。故成喜。


解云下二釋義。大即菩
薩。探玄釋多劫六度曰。此同法華中。若不信此法。當
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小若愚法。即異時三乘。


亦不下三遮謬。


是故下四顯宗。


七根緣受者。差別即根器機緣受行之者。於中二。如
此下初引示。佛陀三藏曰。漸教之機。縱使三阿僧祇
修滿。若更迴心。得入頓教大乘信位。若不迴心。以不
信不聞故。名一闡提。


解云下二略釋。文處可見。


八難信易信差別二。初引示。清凉曰。三乘之信。展轉
難得。況於一乘。明文昭然。權實有據。解云下二略釋。
信滿攝位。如行位中列。


九約教顯理差別二。初引示。唐經曰。若有眾生。心下
[001-0401c]
劣。為彼演說聲聞行。若心明利樂辟支。則為彼說中
乘道。若有慈悲樂饒益。為說菩薩所行事。若有最勝
智慧心。則示如來無上法。探玄曰。以此文證。知有一
乘。及頓教三乘差別。清凉曰。既特云最勝智心。示如
來法權實明矣。故纓絡經中。說十種善。前九依三乘
人。各成三乘。第十名佛乘種性。謂初聞佛法。即發佛
心。唯觀如如。修佛智慧。終不為彼悲願纏心。一向不
起二乘作意。今第九地。正為悲願。纏其心故。此云慈
悲樂饒益。明文若斯云何不信。


解云下二略釋。等者。等初教染淨即空。云以此等者。
經又曰。佛子。此菩薩善能演說聲聞乘法獨覺乘法
菩薩乘法如來地法。疏曰。此法師位。能隨機宜說權
實。即三乘一乘。解脫差別。各含教證。教道以將化生。
令器熟故。證道以將度生。令得解脫。體正度故。


十本末開合差別二。初引示二。初本末分異。如是下
二會末歸本。如是等者。即聲聞等三法。毗盧等是佛
第十地。舉後攝初。十皆佛法。會末歸本。故云皆入。此
文下二演釋。檢焚薪。此上下三喻。結大鈔。曰龜鏡者。
神龜有靈。能知吉凶。秦鏡照膽。能鑑邪正。


其別下四指示決判。略如下辨。即所詮等中。計唯權
三。固宜斃矣。


二該下二說攝門二。初標章。一切下二釋相二。初指
本圓彰絕待。一切三乘者。即同時異時等也。本來悉
是彼一乘法者。圭山曰。總為一。謂圓教攝於前四。一
[001-0402a]
一同圓。旨歸云。總渾同一無盡大修多羅海。隨於其
中。一會一品。一文一句。皆具攝一切。及一一文句。遍
入一切。以是普法。無分限故。圓滿教法。理應爾故。如
因陀羅網。無分齊故。盡佛能化。無邊境故。


何以下二結所以現全收二。初徵。


以三下二釋三。初
總示。


初不下二列釋二。初不異二。初立理一。以三即
一故。不異者一乘也。二以一即三故。不異者三乘也
故下文云。此即一之三。與上即三之一等。


問若下二問成二。初示前問二。初問。答有下二答由。
初二義等者。法界品曰。一念悉知三世法。亦了一切
眾生根。譬如善巧大幻師。念念示現無邊事。又遮那
品曰。其佛為說法界體性清淨莊嚴修多羅世界海
微塵等修多羅。而為眷屬。鎮國曰。主經謂。法界體性。
大方廣也。清淨佛也。莊嚴即華嚴也。有多眷屬者。顯
此教圓由。後二義等者。法界品曰。佛智廣大。同虗空。
普徧一切眾生心。悉了世間諸妄想。不起種種異分
別。鎮國曰。一切眾生。無不具有如來智慧。況於二乘
無漏因果。探玄曰。法界廣故。攝於二乘。二乘狹故。不
攝法界。上皆法爾。有約開顯。違此教宗。直須思之。


二以下二明後義。獨反四句。於理甚明。應云一由即
三。故不待隱。二由即三。故不礙顯雖同一處。豈尋夢游天宮三由
即三。故無不隱。四由即三。故無可顯經曰。唯髻中明珠不以與之。鎮
國曰。以權隱實。各在髻中。又曰以權覆實。即昔開三。三即為髻。隱一乘旨二不下二不一

是則下三結指二。初結成。


又此下二指配前第本門。
[001-0402b]
此通分相。故云又也。然則高勝難齊。智明映奪。揀收
自在。不離普門。


二同教二。初牒。分同教者。具如法真別出二章中釋。
分諸乘者。顯法不同也。如經露地所授。并臨門三車
等。融本末者。說一切乘無差別也。如會三歸一等。


初中下二演釋二。初分諸乘三。初標數。


一明下二列
示六。一明一乘三。初標數。


初約下二列釋七。初約法
相交參二。初釋相。謂一乘垂於三乘。於中有舉事揀
劣。應思因陀羅網。如四卷楞伽第一。微細諸記。指淨
名不思義品。須彌入芥子中。四大海水。入一毛孔等。
華藏世界者。記皆指梵網蓮華藏世界。或一等者。三
乘參於一乘。先舉事。十眼如離世間品。十通如十通
品。而義理皆別者。後顯勝要。問上曰據義分量。深淺
寬狹。並皆不同。今舉義門有差別。名字有同。欲引三
乘信樂故也。


此則下雙結可見。


是則下二示意。兩宗
交接者。詩曰。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
怒。成根欲性。亦見聞成種義。令人別教。清凉曰。彼謂
同於我法。後因薰習。方信入圓也。


二約攝方便二。初演義。文初應云。二約攝方便。以明
一乘。下例然。


所以下二引經。即法花。


三約下三約所流辨二。初演義。從一乘流者。即於一
佛乘。分別說三。


故經下二引經。又經下勝鬘云。毗尼
即大乘。學大乘者。即是佛乘也。


四約下四約就勝門三。初縱奪顯義。三中大乘。正揀
[001-0402c]
羊鹿。權通三教。實唯後圓。同是等言。得名一乘。所以
內章曰。大乘中乘小乘分別。大乘即是一乘。何以故。
大乘尊上。即無盡故。中乘小乘。義即不定。如經會三
歸一故。


故經下二引經證成。初方便品。次化城喻。此
文下三約教委釋。以一事實。就初意即別教。次意當
同教。又宜以字。


五約下五教事深細。深細揀麤淺。內章二曰。法華經
云。此土常安隱。當知三界內。有麤細眾生。麤者見劫
壞。細者常安隱。佛所以不同說。然細即一乘。麤即三
乘。何以故。細同無盡故。麤即不定。


六約下六八義意趣。其略曰。一乘語字。幾意故說。答
有八意說。即八意所說。一乘即一乘也。依攝等指廣。


七約下七十義方便。如孔目第一卷。


依上下三結判。還丹一粒。點鐵成金。至理一言。革凡
成聖。故云。點化之術。理數然也。皆隨本宗定故者。表
是同也。主伴不具故者。示非別也。通意可知。


二明下二明二乘三。初標數。即太一謂。二通三也。



者下二顯相三。初約一乘。一乘等正顯。謂如下指經
要。問云依法華經。三乘一乘。約界分體相方便究竟
不同故。此中下釋。所以可見。


二者下二約三乘問答。
曰大小二乘。於方便中。從教趣果分二故。


三者下三
約小乘。迴心者。即迴心二乘也。


又初下三定宗可知
三明下三明三乘二。初躡前標數。即太一三通二也。
此由躡前。故云三種。


一者下二開門顯法二。初顯法
[001-0403a]
本末門二。初正明本義四。初本末分宗。一乘等者。探
玄曰。或分為三。謂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論既將此經。
為不與二乘共。故名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為通
三乘。同觀得益。故名為共。即是三乘義。准四阿含經。
既不共菩薩亦名不共。即是小乘。此上配法義同。故
引來顯法。本末者。演義第六曰。本是一乘。末是小乘。
三乘。焚薪同此。


以經下二聖言揀定。搜玄曰。如法華經。三界之中三
車。引諸子出宅露地。別有大牛之車。又聲聞等為窮
子。是所引。故知小乘之外。別有三乘。互得相引。


問何下三徵析所引二。初問答。以下二答四。初以義
正答二。初正答。約終教巳去者。斷惑中前義也。法真
曰。始教許出。終不許者。則二乘是。一教有了不了也。
問還可約始教巳去。答不答亦可。所以知者。法真曰
若言斷惑。後義許二類者。愚法則始亦不許。通大則
終亦許出。又曰。若後義雖始教。而愚法亦在所引中。
問始教是一。何於愚法。有許不許之殊耶。答此教具
深密第二第三時教故。思之。


何以下徵釋。以人等者。
下文曰。諸聲聞於煩惱障。尚不能斷。但能折伏。何況
能斷所知障。


故彌下二引教印成二。初行果非真二。初行斷。非真
四無量。如三地經疏四十一卷鈔說。


又經下二果證
不實。此有二意。一者二乘涅槃。是所破病。故非真滅。
又亦可揀。非如來究竟涅槃。勝鬘云。言諸二乘得涅
[001-0403b]
槃者。是佛方便。法華又云。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
所得涅槃。生滅度想等。又云。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
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惠。則知小乘涅槃。非真滅也。又
經下二實證在大二。初稟大方得果二。初反明經未
詳。又大下二順結。經具云。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
羅蜜。欲得緣覺乘。當學般若波羅蜜。


是故下二衍門具三乘二。初結前生後。故普下二引
經示論要問。下曰諸教中說二乘及三乘。各有二義。
言二乘者。一就初心機性及種子說。則迴心巳還。並
是聲聞藏。直進巳去。是菩薩藏。未迴心者。是聲聞藏。
三乘准可知。是故下三結示三車。


其瑜下四指判諸論。大小有差。如所詮中出。問此上
為獨斷惑中前義耶。為亦具後義耶。答雙備二義。將
通配之。三寶章曰。謂彼愚法二乘無漏。亦非可歸。以
非究竟安隱處故。如彼化城。終須捨故。乃至如經中
歸聲聞僧犯菩薩戒等。此約三乘終教說。解曰。即斷
惑中初義。終教不許出也。彼云。亦非可歸。即此約大
乘終教巳去。不名究竟出三界也。今此不能如實修
四無量。即彼云。歸聲聞僧犯菩薩戒者。是也。彼又曰。
如前愚法。亦是可歸。以諸趣寂。皆究竟故。諸不定性。
必迴心故。此約始教說。解曰。此亦初義。始教許出也。
故下章曰。以同上。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障
也。彼又曰。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又亦自有二乘
法故。故說通二。非攝愚法。此通始終漸教說也。解曰。
[001-0403c]
即斷惑中後義也。彼云。亦自有二乘法。即此是故。大
乘必具三也。此云羅漢。實義在大乘中。即彼云。此大
乘中。自有二無漏者。是也。以彼證此。二義宛然。問始
說五性。故有三乘。終頓談真。何屬三攝。答探玄曰。若
約三乘。即從始至終。皆說三乘。通益三機。如力士經
大般若等諸大乘經。於中雖有權實不同。皆具三乘。
下文曰。中間三者。或總為一。謂一三乘教也。以此皆
為三人所得故如上說。是故下四結歸。本義可見。


由此下二重示三宗四。一引論重明三。初引論。此摩
訶衍者。指所釋大品等。及餘方等者。方等部。不與聲
聞共說者。即二乘在座如聾如啞。


解云下二釋義二。初釋不共二。初正辨。一乘不思等
牒示。纂靈記曰。大智度論云。不思議經。有十萬偈。攝
大乘論曰。有百千偈。名百千經。釋論云。即華嚴經十
萬偈。為百千也。又涅槃經。名此以為雜華經。然百千
舉數。而標目雜華。即相以彰名。舉數者失其源。即相
者違其主。不思議則推宗有在。直造其庭。佛華嚴則
以人標法。曲詳其致。四名之中。後二為得。以其等結
釋可見。


如四下三引況。小乘四阿含如析薪出。如大
下後釋共。太一曰。大品經三乘終教。可堂曰。始終說
三通葢三機。於中亦有權實不同。此中之實。是終頓
之實。又曰。頓實二教共二乘。


此中下三料揀。探玄曰。此中共大之小非愚法。共小
之大非別教。
[001-0404a]


依此下二即以梁論。要問曰。依攝論一乘三乘小乘。
謂於教門中。成機欲性。顯法本末差別不同故。若言
下三遮止異釋。是故下四結示三宗。問此之分齊何
與諸文不同。答要問約自相顯分齊。故云即小乘三
乘等。此約教用顯分齊。故云顯法本末。說諸乘等。亦
可彼約淺深。此就闊狹。是故分二而來。一乘與本。當
第五圓教也。


二者下二從理成行。門合愚下但小乘者略也。約一
乘辨者。可堂曰。被中自說。凡合二聲聞。大乘之中。雖
有權實。皆菩薩乘者。是約一乘宗中所辨之義。非三
乘等宗義也。如上所說者。指衍門具三等慈悲愛行。
即四等四攝之二。


四者下四明四乘二。謂等者。按三韓本。一乘獨一。三
乘共為第二。小乘為第三人天共為第四。故云總開
餘可知。


五者下五明五乘。內章曰。五乘之義。有其三種。一人
天共一。二聲聞緣覺共為第二。三始終漸教。共為第
三。第四頓教獨一。五一乘獨一。總為五乘。第二者。人
為一。天為一。聲聞為一。緣覺為一。大乘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聲聞一。緣覺一。如來一。會彼五乘。成無分
別。離相一乘。出楞伽經。同異評之。


六者下無量乘。圭山曰。無量乘中。有其二意。一以隨
機設教多門名無量。二以彼宗一切諸法一一皆能
顯義益物。一一無不說攝名為無量。初義應知。上來
[001-0404b]
下三結指。


二融本末二。初牒章。此同下二釋相二。初標分。此同
至一法界者。晉經二十八曰。能說諸乘無差別。清凉
曰。藥草喻品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
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解脫
中。無差別也。有二門者。略也。具足應云。何以故。法界
有二門故。


一泯下二釋相二。初正釋二。初示義二。初明權實。一
泯等者。地疏曰。唯一事實故。二欖等者。地疏曰。就彼
根性。有三乘故。初則下二彰無礙。問此與前存壞等
何異。答配屬是同。為意則別。何者。彼成該攝。此意明
中。故云一三融攝。體無二也。


問若下二問成二。初問答。


義下二答三。初直答。要問。
上曰。似成內外及教義不同。內章曰。惟一實之淵曠。
嗟萬像之繁雜。真俗異而體同。凡聖分而道合者先
人巳通斯趣耳。何者下二徵析。


是故下結成。


由此下
二作句二。初句數。初句無他故。次句貞無。曰若實聲
聞。不見不聞。何以能知後句非一非三。如果海者。龍
樹曰。盧舍那佛。雖攝三世間。而攝不攝故。


此四下二會通。思益云。譬如癡人畏空而走。經恒沙
劫。不能得出。在所至處。不離虗空。又十定品四十一
經云。譬如虗空。於虫所食。芥子孔中。亦不減小。於無
數世界中。亦不增廣。存壞者略也。


餘釋下三結指。


第二下二教義攝益二。初牒分教義。二大如向巳說。
[001-0404c]
初中下二演釋二。先辨教義分齊二。初標分。


一者下
二釋相二。先示相三。初別教。如露等者。向曰。一乘無
盡教義。廣說如華嚴中。即五教中。第五圓教也。


二者
下二三乘。仍教等者。太一云。其始終兩門。並具無分
別教義。空有二門乃至無分別義者。謂證真如。無分
別教義者。謂比觀意言。若爾則無分下。缺一別字。又
云。三乘三界內。成其行故。未敢詳定。此當三乘者。即
前四教也。三者即前四教也。


三者下三同教。此有二
意。一者由修權因。若入地後。即入實故。此通餘經。二
者第四經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則唯法華。


二開下後開合二。初開章。開合者。如別中具教義則
開。唯教唯義則合。總中俱教俱義則合。皆具教義等
則開。


別中下二釋相二。先別二。先標。三乘下後列二。初三
乘。目者詺目。如大樹葉。不離本莖。一外無三。樹言目。
盡桓溫在石頭曰。若能目此城者。當贈二姬。


一乘下
二一乘。隱彼無盡教義者。大經曰。舍利弗等。在逝多
林。皆悉不見如來神力。如來嚴好。如來境界。如來遊
戲。如來神變。如來尊勝。如來妙行。如來威德。如來住
持。如來淨剎。亦復不見不可思議菩薩境界。菩薩神
變。菩薩遊戲。菩薩眷屬。菩薩方所。菩薩莊嚴師子座。
乃至如是等事。一切聲聞。諸大弟子。皆悉不覩。疏曰。
以顯一乘因果不共。探玄警諸後學。令習因種。又曰。
身廁祇園。目對尊會。而不覩神變。其所何耶。意云。彼
[001-0405a]
境殊勝。宿因現緣。並皆缺故。其猶日月麗天。盲者不
見。雷霆震地。聾者不聞。道契即隣。不在身近。故菩薩
自遠而至。聲聞在會不知。後總下後總。或具者。具教
義也。三乘為教。一乘為義。此三句者。牒第三或具句
也。餘悉可見。


二明下後攝益分齊二。初牒分。一或下二演釋三。初
攝界內機。二或下二攝界外機二。初通標。若先下二
別辨。一乘三乘和合說故。屬同教者。法真曰。先三乘
後一乘。不失和合。亦名回三入一。示唯法華故。太一
曰。如法華經宗義。是一乘經也。先於一乘巳成解行
者。隨好品云。天皷發音而告之言。諸天子汝以心不
放逸。於如來所種諸善根。往昔親近眾善知識。疏云。
示宿因心不放逸。顯曾修行於如來所。種諸善根。通
見聞等。親近知識。必曾聞法。成金剛種。後於出世身
上。證彼法者。彼又云。爾時諸天子。聞說普賢廣大回
向故。便得十地。獲諸力莊嚴三昧等。


三或下三通攝二機二。初通標。若先下二別辨。於中
先以三乘引出者。攝界內機。得出世益。後令得一乘
者。攝界外機得。出出世益。此通餘經。太一曰。餘經是
眷屬。若界下界內見聞。如善財前生。曾見聞普法。成
金剛種。出世得法。即從文殊。至於安住地。神出出世
證成。即婆珊婆巳上也。此中解行當地前。證入地上
故。妙趣云。一乘法義。出出世證。餘時見聞。及此解行。
亦可今生解行。亦可今生生解行。後生證入。
[001-0405b]


第三下三敘今古立教三。初牒章總敘。一依下二依
人別示十。一菩提流支。此與玄文相違。薪云。玄文傳
寫之悞。若爾豈圓覺亦悞也。古記悞探玄。令字為含。
又與出現語業中疏鈔相反。彼鈔云。第二唯是一語。
無多音等。一云。人法影略。伹此引隨類音。與彼隨根
解為異。一云。各隨見聞不同。如天台敘流支半滿二
教也。彼二隨意取捨。


二護法師三。初依經立教。謂以下二以義顯相二。初
漸教。如直下二頓教。清凉曰。此雖約機說有漸頓。而
所說法。不出半滿。


遠法下三後世相承。


三光統律師三。初標人立教。李通玄曰。後魏光統律
師承習佛陀三藏。立三教者。一漸。二頓。三圓。又曰。於
二教之上。分為三教。光略疏曰。如約以辨一化始終
教門差別。有其三種。三種者何。一曰頓教。二曰漸教。
三曰圓教。


光師下二伸其釋意三。初漸教。彼曰漸者。
為於始習。施設方便。開發三乘引接之化。初徵後著。
從淺至深。次第相乘。以階彼岸。故稱為漸。為根下二
頓教。彼曰。頓者始於道樹為諸大行。一往直陳宗本
之致。方廣法輪。其趣淵玄。更無由籍。以之為頓。


為於
下三圓教如文。


後光下三傳襲宗承。


四大衍法師。清凉疏曰。隨朝大衍法師。總立四宗。乃
至又此四宗。初名立性。二名破性。三名破相。四名顯
實。初二小乘。後二大乘。名初淺後深。此亦有理。但収
義不盡。以十八部中但判二故。鈔曰。各從所立得名。
[001-0405c]
四中各有二句。上句立義。下句指教。又此四不出性
相。而前三從所破。後一從所顯。乃至但判二者。唯明
有部及經部故。除本二部。故云。十八部中。


五護身法師。義苑曰。護身寺名。師諱自軌。探玄曰。此
於前第四宗內。開真佛性。以為真宗。即涅槃等經。第
五名法界宗。即華嚴。明法界自在無礙法門。


六耆闍法師。義苑曰。耆闍寺名。曰凜師。清凉曰。前四
名即衍云四宗。義在立宗之初。第五同第五時。


第六同諸師圓教。故略不引。又真宗說真空理。常宗
說真理恒沙功德常恒。既真宗真理。非常宗應同無
常。又三與四。但法喻之別。


七陳隋二師二。初師資立教。一名下二依彼列釋。一
三藏教。探玄曰。亦名小乘教。二通教。探玄云。亦名漸
教。三別教。探玄云。亦名頓教。四圓教。探玄曰。亦名秘
密教。


八江南敏師。清凉云云。


九梁朝雲師二。初正判四乘。信行下二依立二教。薪
云。此中有二對。初普別一對。以漸頓一對。


十大唐三藏三。初指人依教。一轉下二所立三輪。一
轉法輪。深密云。四諦輪二。名照法輪。深密云。隱密輪
三。名持法輪。深密云。顯了輪故。慈恩云。金光明經。說
此三法。名轉照持。


此三下三彰攝不攝。須彌偈品鈔
曰。法相宗三性即有性。三無性則無性。有無義殊。故
彼偈云。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意云。既言密意。說
[001-0406a]
三無性。則不礙於三有性也。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
無無礙。互奪雙巳。皆悉自在。評曰。此約後義。故攝於
終。若約前門。則與探玄一致。有謂。後來方改。良恐未
然。


此上下三述德結益二。初總述德。此等下二別結益
集。玄六云。軫動也。探玄問答。


第四下四分教開宗二。初牒章標分。就法分教。教類
有五者。謂約聖言量。判一大藏經。總為五種教。故義
苑後義曰。豈不觀此中但約教詮。立其教名耶。如云
以經本中下文內。為善伏太子所說。名為圓滿修多
羅。故立此名等。以理開宗。宗乃有十者。清凉云。依教
文必影略。


初門下二隨門演釋二。初就法分教三。初以類分判。
圭峯曰。斯之五教。映古奪今。可為依準。通玄曰。然今
唐朝藏法師。承習儼法師為門人。立教深有道理。亦
可敘其旨趣。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頓教。
五圓教云云


初一下二隨義演釋二。初略釋初後。愚法者。祖曰。不
了法空。又愚法者。如不識赤鹽。准台宗雜錄第三卷
曰。大論二十四云。六師不聽食五種鹽。未審彼土五
鹽如何。若此土五鹽。謂顆鹽。綠鹽。赤鹽。白鹽。印鹽。鹽
有多種。大略五耳。西方准此。亦應可見。有阿羅漢。為
他所問。何名赤鹽。不識所從。而問三藏。三藏曰。鹽是
味。赤是色。未曉小事者。由未有出假智故。貞元經第
[001-0406b]
十卷。善財見自在主童子文云。阿陀那識。行相微細。
究竟邊際。唯佛能知。住地菩薩。愚法聲聞。亦不能覺。
後一即別教。有謂。二教寬狹。更煩熟視。其云圓教有
二。即以別說同。非內析出。直須思之。


中間下二具釋三乘二。初標。中間三者。清凉曰。始終
頓三。名為中間。以初有小乘。後有圓教。故名中間。


一或下二列三。初或為一。或總為一。謂一三乘教等
者。指上顯法本末門中普超三昧等。然其泯二之教。
亦此中菩薩藏攝。於中則有普超大品法華涅槃維
摩思益大般若等。義方圓足。無爽通理。


二或下二。或為二二。初標立。然漸頓略有二義。一約
歷位無位。清凉曰。始終二教。皆悉歷位。頓教不歷。故
合始終。以為漸教。二約化儀。圭山曰。菩提場初成正
覺。不移其處。便興頓教。頓教之首。便是華嚴。自後乃
至。滅度中間。每遇上根。即頓說真性。時處不同。皆名
頓教。有數十部。又三七日後。往波羅奈仙人住處。而
興漸教。漸之首。即是五比丘所問。四諦法輪中間三
時五時。漸次而說。處所各別。終至法華涅槃。皆名漸
教。三乘權實。部類尤多。此初義應知。


以始下二列釋二。初漸二。初釋二。初釋相。十地論二
曰。漸者次第故。故楞下二引證。圭山曰。菴羅果生熟
漸次。貞元曰。如菴羅果。漸熟非頓。


頓者下二頓二。初
釋相。演奧曰。頓者揀漸為名。疾速之義。言說等如次
教理行果。如諸記說。


故楞下二引證。約地位釋彼經
[001-0406c]
義。如演義十四卷。以一等者。思益云。諸法正性不待
等者。論云。離言說相。離心緣相。如淨等者。文云。文殊
師利問維摩詰言。我等所解。各自說巳。仁者當說。何
等是入不二法門。時維摩結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
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又寶等者。圓覺亦云。此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
從此悟入。


三或下三或為三三。始開教會深密。復古記曰。約大
乘初淺後深故。開為二會。深密者。以三時收漸教也。
五時則於後開出法華涅槃常住妙典為四五時。今
合五作三。第三時中。收經甚寬。又持法輪。義亦通也。
深密經亦說真如妙有。弉師所尚。尚於堪然。今約經
寬。略分教耳。釋曰。此得章意。若承探玄大經疏等者。
即如起信論。演奧鈔曰。始分兩名。然有二說。一云。始
則破相教分。則法相教。此約疏中文勢然也。二云。破
相法相。各有兩名。此約清凉意也。應云。於中但說諸
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始。有不成佛。故名為
分。於中但說一切法相。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始。有
不成佛。故名為分。華嚴疏云。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
同許定性。俱不成佛。合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
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問彼既分為第二第
三。何故此中合為一教。答此且據皆說定性不成。又
皆未盡理。故合為一。彼自約攝生寬狹等義。故分為
云。故清凉云。深密對般若。更高一級。般若一向不說
[001-0407a]
有五果回心。深密說定性者。不得菩提。不定性者。五
果回心。名漸悟菩薩。云云終實教依所詮立名。依主
釋。清凉曰。夫能詮教。皆從所詮以立。


依是下二依義引法皷三。初定義。依是義者。依漸中
開二之義也。故彼下二引經。初問答示義。圭山曰。有
餘者。餘義未了也。復次下引喻。諸佛下合顯可見。解
云下三解釋。二教不同。復各有二。太一真如章云。終
教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終。言始門者。則維摩經中。
不二法門品。三十二菩薩顯不二法門者是。言終門
者。則不二法門品。文殊所顯不二者是。其始終兩門。
並具無分別教義空有二門。始教門者。復有二種。一
始二終。言始門者。如百法明門論。六種無為。屬一切
法。攝人法二空。方入空攝。得知真如。不及二空。二空
為上。此門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言終門者。如維摩
經弟子品內。為迦旃延說。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又
金剛般若經。微塵即非微塵等。又依對法論。開六無
為。成八無為。三種真如。則屬無為攝。得知真如。成無
為上。此初教始終。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無分別義
者。謂證真如。無分別教者。謂此觀意言。無分別境語。
大乘言教故。分別教義者。謂教義則空故。今初教門
中真如。但是空義。不同終教。


又起下三約理。引起信問。此與彼疏不同如何。答不
雜任放二辨。思之。


此約下三示意結指。言法義者。攝論說法人及法義。
[001-0407b]
法謂色受等眼耳等。人謂信行法行等。法謂修多羅
祇夜等。義謂十二部經所顯諸義。又法謂眼等。人謂
我眾生等。法謂十二部正教。義謂十二部正教義。


二以下二以理開宗二。初標。俊法師曰。小乘諸師。本
是上座大眾二部。展轉分支。成二十部。然久遠流傳。
但有五部。一摩訶僧祇部。應著黃衣。二法藏部。弘四
分律赤衣。三一切有部。皂衣。四飲光部。木蘭衣。五化
地部。五分律主。著青衣。舍利弗問經說。如是五部。雖
各別異。而皆不妨諸佛法界及大涅槃大眾部。其味
停正。餘部如被添水。諸天餘之。但飲其露。弃於水去。
人間飲之。水露俱進。或時消疾。或時成病。其讀誦者。
亦復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捨。諸愚癡人。不能分別。
故文殊問經云。十八及本二。皆從大乘出無。是亦無
非我說未來起。以義相從。合二十部。兼諸大乘。為十
宗也。


一我下二列十。初我法俱有宗二。初標。小乘下二釋。
清凉曰。犢子部等。餘四部。謂此計中。總有五全。或一
小分。言五部全者。一犢子部。二法上。三賢胄。四正量。
五密林山。故總為五部同計。言一少分者。泰師云。更
等取經部中根本經部。不等末經部。以本經部亦執
有勝義。我非即非離。即計菩薩出離生死。故名勝義。
然此一部諸部論師。共推不受。呼為附佛法外道。以
諸外道所計雖殊。皆立我故。二法有我無宗。清凉曰。
言等者。等取餘二部。半謂此計都有三全一少分。一
[001-0407c]
一切有部。二雪山部。此即上座部。宗輪論云。多同說
一切有故。亦等取也。三多聞部。宗輪敘多聞部云。餘
義多同一切有部。並不立我計法有實故。言一少分
者。化地部末計。彼云。過去未來並皆實有。亦有中有
一切法。所知所識故。名法有我無。以無我故。異外道
計。


三法無去來宗。清凉曰。謂大眾部等者。先標宗。說
有現在。下釋而云等者。等取七全一少分。謂都八全
一少分。同有此計。一大眾部。二雪山轉部。三雞胤部。
四制多山部。五西山住部。六北山住部。七法藏部。八
飲光部。宗輪論敘。制多西山北山云。餘義多同大眾。
敘法亦然。敘飲光云。餘義多同法藏。在上八部。類同
此計。言一少分者。取根本化地部。彼云。過去未來世。
無現在。無為是有。敘雪山轉云。餘義多同說一切有
部。亦無去來也。北京素公云。以前義故。四分律法藏
部義。及四阿含僧祇律大眾部義。並是第三法。無去
來也。


四現通假實宗。清凉云。等者。一全一少分。一全
即說假部。一少分即末經部。以根本經部是第一宗
攝故。其成實論。先是數論弟子。以所造為能造。後出
家入佛法時。經部攝故。三藏云。經部細實而麤假。實
義同故。現通假實攝。此說假與一說。說出世別。此謂
從真諦中。皆有假實。蘊門明義是。實者實積聚故。界
處門明義是。假者假積聚故。今章云。成實論即是少
分末經部也。


五俗妄真實宗等者。清凉曰。以世俗是
假。假故妄也。出世為真。真非是假。故是實也。少似中
[001-0408a]
論。一半向前。


六諸法但名宗等者。清凉曰。則顯出世
亦假名耳。故云。一切我法亦如中論。若有世間。則有
出世間。既無世間。何有出世間等。此通等者。圭山大
鈔曰。早欲參涉大乘等。


七一切法皆空宗。秀法師云。
心境俱空宗。大乘初教。此中有二。一境空。謂心外無
境。如深密等。三心亦空。如諸般若等。唯深密經。雖了
不了。然皆依八識五性。方便建立故。解云。准此深密。
亦皆空宗。若約說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分。通八攝
無違。八真德不空宗。秀法師曰。謂修多羅說。一切法
唯是真如。如來藏中。實德攝故。九相想俱絕宗。秀法
師曰。性德俱絕宗。謂頓教。十圓明具德宗。秀法師云。
性德圓滿宗。謂圓教。然此中依立教之次。玄文承揀
相之餘。故演義曰。如前西域中二宗不同。今符法性。
又加後二。以顯甚深。


第五乘教開合三。初牒分。崔翰林曰。以梁陳間。有慧
文禪師。學龍樹法。授衡岳思。思傳智覬。覬付灌頂。三
葉騰芳。宛若前朝佛澄安遠聽。憶靈山之會。夢聆台
嶺之居。說通判四教之歸。圓悟顯一乘之極。藏以寢
處定慧。異代同心。隨決教宗。加頓為五。其一曰小乘
教。其二曰始教。其三曰終教。其四曰頓教。其五曰圓
教。就是或開或合。有別有同。融正覺之圓心。變方來
之邪見。永標龜鏡。實淬牛刀。從學如雲。莫能悉數。


初約下二列釋二。初正釋三。初約教開合二。初標示。
一或下二開釋五。初合一。圓覺大疏曰。初總為一。謂
[001-0408b]
圓教攝於前四。一一同圓。海中百川。無非海也。唯是
如來一大善巧。一音所演。二或下二開二。探玄曰。或
開為二。謂一乘三乘。前諸教中。雖有存三泯二不同。
然皆通三乘趣入。故名三乘教。後一直顯本法不通
二乘。故唯是一。即智論中。名共教不共教。此亦同上。
印師等所立二教也。餘義具如周疏等。


三或下三祈
三。探玄曰。或分為三。謂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論既將
此經。為不與二乘共。故名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
為通三乘同觀得益。故名為共。即是三乘義。准四阿
含經。既不共菩薩亦名不共。即是少乘。依此三位。梁
攝論第八云。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少。乘。二立
大乘。三立一乘。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


四或下四分
四。探玄曰。或分為四。此有二義。一於上共教中。約存
三泯二。開兩教。故為四。一別故小乘。二同教三乘。如
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
等。二約歷位。開漸頓二教。故為四。一小乘教。二漸教。
三頓教。四圓教。釋曰。彼修權實二重。復揀深密。故增
一轉。五或下五散五。探玄曰。或散為五。於上漸教。復
分始終二教。


二以下二以教攝乘二。初標。先一下。二釋二。先一乘。
於中別教一乘。約持業釋。如義即大。名為義大。同教
一乘有二。若約持業釋者。即如法華。若約依主釋者。
即一乘之同教。如教從所詮。亦名為大。大之說故。名
為說大。絕想等者。孔目一云。會彼五乘。成無分別。離
[001-0408c]
相一乘。出楞伽經。佛性等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
切眾生。實有一乘。以無明覆故。不能自見。鎮國曰。以
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第一義空之理。理
運彌載。即是乘義。密義等者。演義曰。為引不定性故。
一切悉成。即一乘義既未說。定性不成故。是密意不
出小乘者。探玄曰。或唯三無一。如俱舍等。


二明下後三乘。於中小乘。探玄曰。一始別終同三。謂
始約因。修四諦緣。生六度別。終就得果。三乘之人。身
智同滅。如俱舍等說。此約初時小乘教說始教。探玄
曰。二始同終別三。謂同聞般若。同觀無性。三乘之人。
各得自果。如前所引說。若據聖諦緣。生六度行異。亦
得名為始終各別。此是第二第三時教說也。終教今
用復古。自具四句義。而引文小異。一始同終別三。謂
同聞般若等。二始別終同三。探玄曰。謂法華等。初以
三乘方便。誘引後同。以大乘令得座等。三始終俱別
三。以大品等共集三乘眾。通說三乘法。具獲三乘益
等。四始終俱同三。始同者。探玄曰。三乘教眾生心中
但有因性。涅槃云。非佛性者。謂草木等。終同如文。然
上一三終教之始。內章曰。三乘熟教。初分巳下。名同
不異。二四二義。終教之終。內章曰。熟教終義。與頓教
之義。唯一真如。頓教可見。圓教。按三韓本并決擇第
五卷。並云。同教中三。始終俱同。所以定知。此中圓字
悞者。上文曰。或唯一乘。謂如別教等。


三諸下三諸教相収二。初標。復古曰。然此二門。本即
[001-0409a]
一乘。末即諸教。雖有相収為本之義。而本義不成。以
畢竟是方便故。如共教中。亦上下相望。有共不共。而
皆共教也。


初中下二釋二。初以本収末門。復古曰。圓內餘相盡
者。本來是一乘故。或具五等者。攝前四為方便也。頓
教中亦餘相盡者。一切不可說。不知一故。或四等者。
從漸入頓。熟教中或一者。亦以餘相盡故。或三等者。
小乘及初教根不定。堪入熟教。初教中或一者。亦餘
相盡故。或二等者。小乘根不定。堪入初教等。小乘可
見。二以下二以末歸本門。復古記曰。小乘或一。自宗
不知大乘故。或五。皆有為方便故。初教或一。約自定
故。或四。皆有作方便故。熟教中或一。約自宗或三。於
後二教。皆有為方便故。頓教中或一。約自宗。或二。於
後作方便故。


是諸下二勸思。所明等者。即所依心識等。准上二門。
思之。又手鏡云。傳之理法界。融乎生滅門。傳之事法
界。徧乎真如門。二門交徹。即理事無礙門。此理事融
通。非一非異。即周徧含容門。斯亦交絡分齊。


是則下三結成二。初結歎。太一曰。問一乘教相建立
云何。答此義相難。今舉喻顯。如一樓觀。內外嚴飾。盡
其功思。唯有一門。有智慧者。能扣開門。示無智者。一
乘教義。亦復如是。性起樹藏。內莊一乘。外嚴三乘及
小乘等。有一覺門。向菩提樹下。唯有因果二位。佛及
普賢二人。開見為諸有情。可化眾生。張大教網。絙生
[001-0409b]
死海。漉天人龍。罝涅槃岸。復古曰。是則融前諸教。為
究竟之圓。澇漉根緣。無孑遺矣。是知人天善根。皆圓
教攝。有謂但融圓中。自四諦等。不取前教者。豈足以
語道也。


故此下二引成。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成記卷第一


嘉興府崇德縣邑將仕鄭珙家眷等。捨錢貳拾貫
文。功德保扶。身位安康。增延壽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