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52 大乘止觀法門-陳-慧思 (master)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二


南嶽思大禪師曲授心要


問曰。違本起違末便違不二之體。即應並
有滅離之義也。何故上言法界法爾具足二
性不可破壞耶。答曰。違本雖起違末。但是
理用故與順一味。即不可除。違末雖依違本。
但是事用故即有別義是故可滅。以此義故
二性不壞之義成也。問曰。我仍不解染用違
心之義。願為說之。答曰。無明染法。實從心體
染性而起。但以體闇故。不知自己及諸境界
從心而起。亦不知淨心具足染淨二性而無
[002-0647b]
異相。一味平等以不知如此道理。故名之為
違。智慧淨法實從心體而起。以明利故能知
己及諸法皆從心作。復知心體具足染淨二性
而無異相。一味平等以如此稱理而知。故名
之為順。如似窮子實從父生父實追念。但以
癡故不知己從父生。復不知父意。雖在父舍
不認其父。名之為違。復為父誘說經歷多年。
乃知己從父生。復知父意。乃認家業受父教
勅。名之為順。眾生亦爾。以無明故。不知己身
及以諸法悉從心生。復遇諸佛方便教化。故
隨順淨心能證真如也。問曰。既說無明染法。
與心相違。云何得熏心耶。答曰。無明染法無
別有體故不離淨心以不離心故。雖復相違
而得相熏。如木出火炎炎違木體而上騰。以
無別體不離木故還燒於木。後復不得聞斯
譬喻便起燈爐之執也。此明心體具足染性
名為不空也。次明心體具足染事者。即彼染
性為染業熏。故成無明住地。及一切染法種
子。依此種子現種種果報。此無明及與業果
即是染事也。然此無明住地及以種子果報
等。雖有相別顯現說之為事。而悉一心為體
悉不在心外。以是義故復以此心為不空也。
譬如明鏡所現色像無別有體。唯是一鏡而
復不妨萬像區分不同。不同之狀皆在鏡中
顯現。故名不空鏡也。是以起信論言因熏習
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
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
真實性故。以此驗之。具足世間染法。亦是不
空如來藏也。上來明具足染淨二法。以明不
[002-0647c]
空義竟。次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義。就中復
有六種差別。一明圓融無礙法界法門。二明
因果法身名別之義。三明真體在障出障之
理。四明事用相攝之相。五明治惑受報不同
之義。六明共不共相識。第一明圓融無礙法
界法門者。問曰。不空如來藏者。為一一眾生
各有一如來藏。為一切眾生一切諸佛唯共
一如來藏耶。答曰。一切眾生一切諸佛。唯
共一如來藏也。問曰。所言藏體具包染淨者。
為俱時具為始終具耶。答曰。所言如來
藏具染淨者。有其二種。一者性染性淨。二者
事染事淨。如上已明也。若據性染性淨即無
始以來俱時具有。若據事染事淨即有二種
差別。一者一一時中俱具染淨二事。二者始
終方具染淨二事。此義云何。謂如來藏體具
足一切眾生之性。各各差別不同。即是無差
別之差別也。然此一一眾生性中。從本已來
復具無量無邊之性。所謂六道四生。苦樂好
醜。壽命形量。愚癡智慧等。一切世間染法。及
三乘因果等。一切出世淨法。如是等無量差
別法性。一一眾生性中。悉具不少也。以是
義故如來之藏。從本已來俱時具有染淨二
性。以具染性故能現一切眾生等染事。故
以此藏為在障本住法身。亦名佛性復具淨
性故。能現一切諸佛等淨德。故以此藏為出
障法身。亦名性淨法身。亦名性淨涅槃也。
然諸一一眾生。無始已來雖復各各具足染
淨二性。但以造業不同故。熏種子性成種子
用。亦即有別種子用別。故一時之中受報不
[002-0648a]
同。所謂有成佛者。有成二乘果者。有入三塗
者。有生天人中者。復於一一趣中無量差別
不同。以此論之。如來藏心之內。俱時得具
染淨二事。如一時中一切時中亦復如是也。
然此一一凡聖。雖於一時之中受報各別。但
因緣之法無定故。一一凡聖無始以來具經
諸趣無數迴返。後遇善友教修出離學三乘
行及得道果。以此論之一一眾生始終乃具
染淨二事。何以故。以一眾生受地獄身時無
餘趣報。受天報時亦無餘趣報。受一一趣中
一一身時亦無餘身報。又受世間報時不得
有出世果。受出世果時無世間報。以是義
故。一眾生不得俱時具染淨二事。始終方具
二事也。一切眾生亦如是。是故如來之藏有
始終方具染淨二事之義也。問曰。如來之藏
具如是等無量法性之時。為有差別為無差
別。答曰。藏體平等實無差別。即是空如來藏。
然此藏體復有不可思議用。故具足一切法
性有其差別即是不空如來藏。此蓋無差別
之差別也。此義云何。謂非如泥團具眾微塵
也。何以故。泥團是假微塵是實。故一一微
塵各有別質。但以和合成一團泥。此泥團
即具多塵之別。如來之藏即不如是。何以故。
以如來藏是真實法圓融無二故。是故如來
之藏全體是一眾生一毛孔性。全體是一眾
生一切毛孔性。如毛孔性。其餘一切所有世
間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如一眾生世間法性。
一切眾生所有世間一一法性。一切諸佛所
有出世間一一法性亦復如是。是如來藏全
[002-0648b]
體也。是故舉一眾生一毛孔性。即攝一切眾
生所有世間法性。及攝一切諸佛所有出世
間法性。如舉一毛孔性即攝一切法性。舉其
餘一切世間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即攝一切
法性如舉世間一一法性。即攝一切法性。舉
一切出世間所有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即攝
一切法性。又復如舉一毛孔事。即攝一切
世出世事。如舉一毛孔事即攝一切事。舉其
餘世間出世間中一切所有隨一一事亦復如
是。即攝一切世出世事。何以故。謂以一切世
間出世間事。即以彼世間出世間性為體故。
是故世間出世間性體融相攝。故世間出世
間事。亦即圓融相攝無礙也。是故經言心佛
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譬如明鏡體具一切像
性各各差別不同。即是無差別之差別也。若
此鏡體本無像性差別之義者。設有眾色來
對像終不現。如彼熾火雖復明淨不能現像
者。以其本無像性也。既見鏡能現像。定知本
具像性。以是義故。此一明鏡於一時中。俱
能現於一切淨穢等像。而復淨像不妨於穢。
穢像不妨於淨。無障無礙淨穢用別。雖然有
此像性像相之別。而復圓融不異。唯是一鏡。
何以故。謂以此鏡全體是一毛孔像性故。全
體是一切毛孔像性故。如毛孔像性。其餘一
一微細像性一一麁大。像性一淨像性一穢。
像性等亦復如是。是鏡全體也。是故若舉一
毛孔像性。即攝其餘一切像性。如舉一毛孔
像性。即攝一切像性。舉其餘一一像性亦復
如是。即攝一切像性也。又若舉一毛孔像相
[002-0648c]
即攝一切像相。如舉一毛孔像相即攝一切
像相。舉其餘一一像相亦復如是。即攝一切
像相。何以故。以一切像相即以彼像性為體
故。是故一切像性體融相攝。故一切像相亦
即相融相攝也。以是譬故。一切諸佛一切
眾生。同一淨心如來之藏不相妨礙。即應可
信。是故經言。譬如明淨鏡隨對面像現。各各
不相知。業性亦如是。此義云何。謂明淨鏡
者。即喻淨心體也。隨對者。即喻淨心體具一
切法性。故能受一切熏習。隨其熏別現報不
同也。面者。即喻染淨二業也。像現者。即喻心
體染淨二性依熏力。故現染淨二報也。各各
不相知者。即喻淨心與業果報各不相知
也。業者。染淨二業合上面也。性者。即是真
心染淨二性。合上明鏡具一切像性也。亦如
是者。總結成此義也。又復長行問云。心性是
一者。此據法性體融說為一也。云何能生種
種果報者。謂不解無差別之差別。故言云何
能生種種果報也。此修多羅中喻意。偏明心
性能生世間果報。今即通明能生世出世果
亦無所妨也。是故論云。三者用大。能生世間
出世間善惡因果。故以此義故。一切凡聖一
心為體。決定不疑也。又復經言。一切諸佛法
身。唯是一法身者。此即證知一切諸佛同一
真心為體。以一切諸佛法身是一故。一切眾
生及與諸佛即同一法身也。何以故。修多羅
為證故。所證云何。謂即此法身流轉五道說
名眾生。反流盡源說名為佛。以是義故。一切
眾生一切諸佛。唯共一清淨心。如來之藏平等
[002-0649a]
法身也。此明第一圓融無礙法界法門竟。次
明第二因果法身名別之義。問曰。既言法身
唯一。何故上言眾生本住法身。及云諸佛法
身耶。答曰。此有二義。一者以事約體說此
二名。二者約事辨性以性約體說此二名。所
言以事約體說二法身名者。然法身雖一。但
所現之相凡聖不同。故以事約體說言諸佛
法身眾生法身之異。然其心體平等實無殊
二也。若復以此無二之體。收彼所現之事者。
彼事亦即平等凡聖一味也。譬如一明鏡能
現一切色像。若以像約鏡。即云人像體鏡。馬
像體鏡。即有眾鏡之名。若廢像論鏡其唯一
焉。若復以此無二之鏡體。收彼人馬之異像
者。人馬之像亦即同體無二也。淨心如鏡凡
聖如像。類此可知。以是義故常同常別。法界
法門以常同故。論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
生。以常別故。經云。而常修淨土教化諸眾生。
此明約事辨體也。所言約事辨性以性約體
說有凡聖法身之異名者。所謂以此真心能
現淨德故。即知真心本具淨性也。復以真心
能現染事故。即知真心本具染性也。以本具
染性故。說名眾生法身。以本具淨性故。說名
諸佛法身。以此義故。有凡聖法身之異名。若
廢二性之能以論心體者。即非染非淨。非聖
非凡。非一非異。非靜非亂。圓融平等不可名
目。但以無異相故。稱之為一。復是諸法之實。
故名為心。復為一切法所依止。故名平等法
身。依此平等法身有染淨性。故得論凡聖法
身之異。然實無別有體。為凡聖二種法身也。
[002-0649b]
是故道一切凡聖同一法身亦無所妨。何以
故。以依平等義故。道一一凡一一聖各別法
身亦無所失。何以故。以依性別義故。問曰。如
來之藏體具染淨二性者。為是習以成性。為
是不改之性耶。答曰。此是理體用不改之
性。非習成之性也。故云。佛性大王非造作法。
焉可習成也。佛性即是淨性既不可造作。故
染性與彼同體。是法界法爾亦不可習成。問
曰。若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應言佛
性之中有眾生。不應言眾生身中有佛性。答
曰。若言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此明
法性能生諸法之義。若言眾生身中有佛性
者。此明體為相隱之語。如說一切色法依空
而起悉在空內。復言一切色中悉有虛空。空
喻真性。色喻眾生。類此可知。以是義故。如來
藏性能生生死。眾生身中悉有佛性義不相
妨。問曰。真如出障既名性淨涅槃。真如在障
應名性染生死。何得稱為佛性耶。答曰。在
纏之實雖體具染性。故能建生死之用。而即
體具淨性故。畢竟有出障之能。故稱佛性。若
據真體具足染淨二性之義者。莫問在障
出障。俱得稱為性淨涅槃。並合名性染生死。
但名涉事染化儀有濫。是故在障出障俱匿性
染之義也。又復事染生死唯多熱惱。事淨涅
槃偏足清涼。是以單彰性淨涅槃。為欲起
彼事淨之泥洹。便隱性染輪迴。冀得廢斯
事染之生死。若孤題性染惑者。便則無羡
於真源。故偏導清升愚子遂乃有欣於實際。
是故在障出障法身俱隱性染之名。有垢無
[002-0649c]
垢真如並彰性淨之號。此明第二因果法身
名別之義竟。次明第三在障出障之義。問
曰。既言真如法身平等無二。何得論在障出
障有垢無垢之異耶。答曰。若論心體平等實
無障與不障不論垢與不垢。若就染淨二性。
亦復體融一味不相妨礙。但就染性依熏起
故有障垢之名。此義云何。謂以染業熏於真
心違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染用。以此染用
違隱真如順用之照性。故即說此違用之暗
以為能障。亦名為垢。此之垢用不離真體故。
所以即名真如心為在障法身。亦名為有垢
真如。若以淨業熏於真心順性故。性依熏力
起種種淨用。能除染用之垢。以此淨用順顯
真心體照之明性。故即說此順用之照。以為
圓覺大智。亦即名大淨波羅蜜。然此淨用不
離真體故。所以即名真心為出障法身。亦名
無垢真如。以是義故。若總據一切凡聖以論
出障在障之義。即真如法身於一時中並具
在障出障二用。若別據一一凡聖以論在障
出障之義。即真如法身始終方具在障出障
二事也。然此有垢無垢在障出障之別。但
約於染淨之用說也。非是真心之體有此垢
與不垢障與不障。問曰。違用既論為垢障。違
性應說為礙染。答曰。具是障性垢性亦得名
為性障性垢。此蓋平等之差別。圓融之能所。
然即唯一真心。勿謂相礙不融也問曰。既言
有平等之差別能所。亦應有自體在障出障
耶。答曰。亦得有此義。謂據染性而說無一
淨性而非染。即是自體為能障。自體為所障
[002-0650a]
自體為在障。就淨性而論。無一染性而非淨。
即是自體為能除。自體為所除。自體為出障。
是故染以淨為體。淨以染為體。染是淨淨是
染。一味平等無有差別之相。此是法界法門
常同常別之義。不得聞言平等便謂無有差
別。不得聞言差別便謂乖於平等也。此明第
三在障出障之義竟。次明第四事用相攝之
相。問曰。體性染淨既得如此圓融可解少分。
但上言事法染淨。亦得無礙相攝。其相云何。
答曰。若偏就分別妄執之事。即一向不融。若
據心性緣起依持之用。即可得相攝。所謂一
切眾生悉於一佛身中起業招報。一切諸佛
復在一眾生毛孔中修行成道。此即凡聖多
少以相攝。若十方世界內纖塵而不迮。三世
時劫入促念而能容。此即長短大小相收。是
故經云。一一塵中顯現十方一切佛土。又云。
三世一切劫解之即一念。即其事也。又復經
言。過去是未來。未來是現在。此是三世以相
攝。其餘淨穢好醜高下彼此。明暗一異靜亂
有無等。一切對法及不對法。悉得相攝者。蓋
由相無自實起必依心。心體既融相亦無礙
也。問曰。我今一念即與三世等耶。所見一
塵即共十方齊乎。答曰。非但一念與三世
等。亦可一念即是三世時劫。非但一塵共十
方齊。亦可一塵即是十方世界。何以故。以一
切法唯一心故。是以別無自別。別是一心。心
具眾用。一心是別。常同常異。法界法爾。問
曰。此之相攝既理實不虛。故聖人即能以自
攝他。以大為小。促長演短。合多離一。何故
[002-0650b]
凡夫不得如此。答曰。凡聖理實同爾圓融。但
聖人稱理施作。所以皆成。凡夫情執乖旨。是
故不得。問曰。聖人得理便應不見別相。何得
以彼小事以包納大法。答曰。若據第一義諦
真如平等實無差別不妨。即寂緣起世諦不
壞而有相別。問曰。若約真諦本無眾相。故不
論攝與不攝。若據世諦彼此差別。故不可大
小相收。答曰。若二諦。一向異體可如來難。今
既以體作用名為世諦。用全是體名為真諦。
寧不相攝。問曰。體用無二只可二諦相攝。何
得世諦還攝世事。答曰。今云體用無二者。非
如攬眾塵之別用成泥團之一體。但以世諦
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諦全體。故云體用無
二。以是義故。若真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得
盡。即世諦中一一事相亦攝世諦中一切事
相皆盡。如上已具明此道理竟。不須更致餘
詰。問曰。若言世諦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諦
全體者。此則真心遍一切處。與彼外道所計
神我遍一切處義有何異耶。答曰。外道所計
心外有法。大小遠近三世六道歷然是實。
但以神我微妙廣大故。遍一切處猶如虛空。
此即見有實事之相異神我。神我之相異實
事也。設使即事計我我與事一。但彼執事為
實彼此不融。佛法之內即不如。是知一切法
悉是心作。但以心性緣起不無相別。雖復相
別其唯一心為體。以體為用故言實際無處
不至。非謂心外有其實事。心遍在中名為至
也。此事用相攝之義難知。我今方便令汝得
解。汝用我語不。外人曰。善哉受教。沙門曰。
[002-0650c]
汝當閉目憶想。身上一小毛孔即能見不。外
人憶想一小毛孔已。報曰。我已了了見也。沙
門曰。汝當閉目憶想。作一大城廣數十里即
能見不。外人想作城已。報曰。我於心中了了
見也。沙門曰。毛孔與城大小異不。外人曰
異。沙門曰。向者毛孔與城但是心作不。
外人曰是心作。沙門曰。汝心有小大耶。外
人曰。心無形相焉可見有大小。沙門曰。汝想
作毛孔時。為減小許心作。為全用一心作
耶。外人曰。心無形段。焉可減小許用之。是
故我全用一念想作毛孔也。沙門曰。汝想作
大城時。為只用自家一心作。為更別得他人
心神共作耶。外人曰。唯用自心作城。更無
他人心也。沙門曰。然則一心全體唯作一小
毛孔。復全體能作大城。心既是一無大小。故
毛孔與城俱全用一心為體。當知毛孔與城
體融平等也。以是義故。舉小收大無大而非
小。舉大攝小無小而非大。無小而非大故大
入小而大不減。無大而非小故小容大而小
不增。是以小無異增。故芥子舊質不改。大無
異減故須彌大相如故。此即據緣起之義也。
若以心體平等之義。望彼即大小之相。本來
非有不生不滅。唯一真心也。我今又問汝。汝
甞夢不。外人曰。我甞有夢。沙門曰。汝曾夢
見經歷十年五歲時節以不。外人曰。我實曾
見歷涉多年。或經旬月時節。亦有晝夜。與覺
無異。沙門曰。汝若覺已自知睡經幾時。外人
曰。我既覺已借問。他人言。我睡始經食頃。
沙門曰。奇哉於一食之頃。而見多年之事。以
[002-0651a]
是義故據覺論夢。夢裏長時便則不實。據夢
論覺。覺時食頃亦則為虛。若覺夢據情論。
即長短各論各謂為實。一向不融。若覺夢
據理論。即長短相攝長時是短短時是長。而
不妨長短相別。若以一心望彼。則長短俱無。
本來平等一心也。正以心體平等非長非短
故。心性所起長短之相即無長短之實。故得
相攝。若此長時自有長體。短時自有短體。非
是一心起作者。即不得長短相攝。又雖同一
心為體。若長時則全用一心而作短時即減
少許心作者。亦不得長短相攝。正以一心全
體復作短時。全體復作長時故得相攝也。是
故聖人依平等義故。即不見三世時節長短
之相。依緣起義故即知短時長時體融相攝。
又復聖人善知緣起之法。唯虛無實悉是心
作。是心作故用心想彼七日以為一劫。但以
一切法本來皆從心作故。一劫之相隨心即
成。七日之相。隨心即謝。演短既爾。促長亦
然。若凡夫之輩於此緣起法上妄執為實。是
故不知長短相攝。亦不能演短促長也。此明
第四事用相攝之相竟。次明第五治惑受報
同異所由。問曰。如來之藏既具一切世法
出世法。種子之性及果報性。若眾生修對治
道熏彼對治種子性。分分成對治種子事用
時。何故彼先所有惑染種子事即分分滅也。
即能治所治種子皆依性起。即應不可一成
一壞。答曰。法界法爾所治之法。為能治之所
滅也。問曰。所治之事既為能治之事所滅者。
所治之性亦應為能治之性所滅。答曰。不然。
[002-0651b]
如上已說。事法有成有敗。故此生彼滅性義
無始並具。又復體融無二。故不可一滅一存
也。是故眾生未修治道之前。雙有能治所治
之性。但所治染法之性依熏起用。能治淨法
之性未有熏力。故無用也。若修治道之後。亦
並具能治所治之性。但能治之性依熏力故。
分分起。於淨用所治之性無所熏力被對治。
故染用分分損減。是故經言但治其病而
不除法。法者法界法爾。即是能治所治之性。
病即是所治之事。問曰。能治所治可爾。其未
修對治者。即無始已來具有一切故業種子。
此種子中即應備有六道之業。又復一一眾
生各各本具六道果報之性。何不依彼無始
六道種子。令一眾生俱時受六道身耶。答
曰。不得。何以故。以法界法爾故。但可具有無
始六道種子在於心中。隨一道種子偏彊偏
熟者。先受果報隨是一報之中。不妨自雜受
苦樂之事。要不得令一眾生俱受六道之身。
後若作菩薩自在用時。以悲願力故。用彼故
業種子一時於六道中受無量身教化眾生
也。問曰。據一眾生即以一心為體。心體之中
實具六道果報之性。復有無始六道種子。而
不得令一眾生一時之中俱受六道之報者。
一切諸佛一切眾生亦同。以一心為體故。雖
各各自具六道果報之性及六道種子。亦
應一切凡聖次第先後受報。不應一時之中
有眾多凡聖。答曰。不由以一心為體故便不
得受眾多身。亦不由以一心為體故要須
一時受眾多身。但法界法爾。若總據一切凡
[002-0651c]
聖。雖同一心為體即不妨一時俱有一切凡
聖。若別據一眾生。雖亦一心為體即不得一
時俱受六道報也。若如來藏中唯具先後受
報之法。不具一時受報之法者。何名法界法
門具一切法耶。問曰。上言據一眾生即以
一心為體。心體雖具染淨二性。而淨事起時
能除染事者。一切諸佛一切眾生既同。以一
心為體。亦應由佛是淨事。故能治餘眾生染
事。若爾者。一切眾生自然成佛。即不須自修
因行。答曰。不由以一心為體故。染淨二事相
除。亦不由以一心為體故。染淨二法不得相
除。亦不由別心為體故。凡聖二事不得相除。
但法界法爾。一切凡聖。雖同一心為體而不
相滅若別據一眾生。雖亦一心為體。即染淨
二事相除也如來之藏唯有染淨相除之法。
無染淨不相除法者。何名法界法爾具一切
法。問曰。向者兩番都言法界法爾。實自難信。
如我意者所解。謂一一凡聖各自別有淨心
為體。何以故。以各各一心為體故。不得於一
心中俱現多身。所以一一凡聖不俱受無量
身。又復各各依心起用故。不妨俱時有眾多
凡聖。此義即便。又復一一眾生各以別心為
體故。一一心中不容染淨二法。是故能治之
法熏心時自己惑滅。以與他人別心故。不妨
他惑不滅此義亦便。何為辛苦堅成一切凡
聖同一心耶。答曰。癡人若一切凡聖不同
一真心為體者。即無共相平等法身。是故經
言。由共相身。故一切諸佛畢竟不成佛也。汝
言一一凡聖各各別心為體。故於一心中不
[002-0652a]
得俱現多身。是故一眾生不俱受無量身者。
如法華中所明無量分身釋迦俱現於世。亦
應不得以一法身為體。若彼一切釋迦。唯以
一心為法身者。汝云何言一心不得俱現多
身耶。若一心既得俱現多身者。何為汝意
欲使一一凡聖各別一心為體。故方得俱時
有凡聖耶。又復經言。一切諸佛身。唯是一
法身。若諸眾生法身不反流盡源。即是佛法
身者。可言一切眾生在凡之時各各別有法
身。既眾生法身即是諸佛法身。諸佛法身既
只是一。何為一一凡聖各各別有真心為法
身耶。又復善才童子自見遍十方佛前悉
有己身。爾時豈有多心為體耶。又復一人夢
中一時見無數人。豈可有無數心與彼夢裡
諸人為體耶。又復菩薩以悲願力用故業
受生之時。一念俱受無量種身。豈有多淨心
為體耶。又復汝言一一凡聖各以一心為體。
一心之中不得容於染淨二法。故所以能治
之法熏心時。自己惑滅。以與他別心故不妨
他惑不滅。此義為便者。一人初修治道時。此
人惑染心悉應滅盡。何以故。以一心之內不
容染淨二法故。若此人淨法熏心心中有淨
法時。仍有染法者。此人應有二心。何以故。以
他人與我別心故。我修智時他惑不滅。我今
修智自惑亦復未滅。定如須有二心。若使此
人唯有一心。而得俱有染淨二法者。汝云何
言以一心之內不容染淨二法故。淨生染滅
耶。是故諸大菩薩留隨眠惑在於心中。復修
福智淨法熏心而不相妨。又復隨眠之惑與
[002-0652b]
對治之智。同時而不相礙。何為一心之內不
得容染淨二法耶。以是義故。如來之藏一時
具包一切凡聖。無所妨礙也。問曰。既引如此
道理。得以一心為體。不妨一時有多凡聖者。
何為一眾生不俱受六道報耶。又復修行之
人一心之中。俱有解惑種子不相妨者。有何
道理得以智斷惑耶。答曰。蠓蟲如上已言。
法界法爾一心之中具有一切凡聖。法界法
爾。一一凡聖。各各先後。隨自種子彊者受報。
不得一人俱受六道之身。法界法爾一心之
中。一時具有凡聖不相除滅。法界法爾一切
凡聖雖同一心。不妨一一凡聖各自修智自
斷其惑。法界法爾智慧分起能分除惑。智慧
滿足除惑皆盡。不由一心之內不容染淨故
斷惑也。法界法爾惑未盡時。解惑同體。不由
別有心故雙有解惑。是故但知真心能與一
切凡聖為體。心體具一切法性。如即時世間
出世間事得成立者。皆由心性有此道理也。
若無道理者終不可成。如外道修行不得解
脫者。由不與心性解脫道理相應也。法界法
爾行與心性相應。所作得成行。若不與心性
相應。即所為不成就。此明第五治惑受報不
同所由竟。次明第六共相不共相識。問曰。一
切凡聖既唯一心為體。何為有相見者有不
相見者。有同受用者有不同受用者。答曰。所
言一切凡聖唯以一心為體者。此心就體相
論之。有其二種。一者真如平等心此是體也。
即是一切凡聖平等共相法身。二者阿梨耶
識即是相也。就此阿梨耶識中復有二種。一
[002-0652c]
者清淨分依他性。亦名清淨和合識。即是一
切聖人體也。二者染濁分依他性。亦名染濁
和合識。即是一切眾生體也。此二種依他性
雖有用別。而體融一味。唯是一真如平等心
也。以此二種依他性體同無二故。就中即合
有二事別。一者共相識。二者不共相識。何故
有耶。以真如體中具此共相識性不共相
識性故。一切凡聖造同業熏此共相性故。
即成共相識也。若一一凡聖各各別造別業。
熏此不共相性故。即成不共相識也。何者。
所謂外諸法五塵器世界等。一切凡聖同
受用者。是共相識相也。如一切眾生同修無
量壽業者。皆悉熏於真心共相之性。性依熏
起顯現淨土。故得凡聖同受用也。如淨土由
共業成。其餘雜穢等土亦復如是。然此同用
之土。唯是心相。故言共相識。又此同用之土
雖一切凡聖共業所起。而不妨一一眾生一
一聖人一身造業。即能獨感此土是故無量
眾生餘處託生不廢此土。常存不缺。又雖一
一凡聖皆有獨感此土之業。而不相妨唯是
一土。是故無量眾生新生。而舊土之相。更無
改增。唯除其時。一切眾生同業轉勝土即變
異。同業轉惡土亦改變若不爾者即土常一
定也。所言不共相者。謂一一凡聖內身別報
是也。以一一凡聖造業不同熏於真心。真心
不共之性。依熏所起顯現別報各各不同自
他兩別也。然此不同之報唯是心相。故言不
共相識。就共相中復有不共相識義。謂如餓
鬼等與人同造共業。故同得器世界報。及遙
[002-0653a]
見恒河。即是共相故。復以彼等別業尤重為
障故。至彼河邊但見種種別事不得水飲。即
是共中不共也。復據彼同類同造餓業。故同
於恒河之上不得水飲。復是共相之義。於中
復所見不同。或見流火。或見枯竭。或見膿血
等無量差別。復是共中不共。若如是顯現之
時。隨有同見同用者。即名為共相識。不同見
聞不同受用者。即是共不共相識。隨義分
別。一切眾生悉皆如是可知也。就不共相中
復有共義。謂眷屬知識。乃至時顧同處同
語同知同解。或暫相見若怨若親。及與中人
相識及不相識。乃至畜生天道互相見知者。
皆由過去造相見知等業熏心共相性。故心
緣熏力顯現。如此相見相知等事。即是不共
相中共相義也。或有我知見他他不知見我
者。即於我為共。於他為不共。如是隨義分別
可知。又如一人之身即是不共相識。復為八
萬戶蟲聽依故。即此一身復與彼蟲為共相
識。亦是不共中共相義也。以有此共相不共
相道理故。一切凡聖雖同一心為體。而有相
見不相見同受用不同受用也。是故靈山常
曜而覩林樹潛輝。丈六金軀復見土灰眾
色。蓮花妙剎反謂丘墟。莊嚴寶地倒言砂礫。
斯等皆由共不共之致也。此明不空如來藏
中藏體一異六種差別之義竟。上來總明止
觀依止中何所依止訖。
大乘止觀法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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