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52 大乘止觀法門-陳-慧思 (master)



No. 1924


南嶽大乘止觀序



兩浙路勸農使兼提點刑獄
公事朝奉大夫行尚書度支
員外郎護軍借紫朱頔撰


鶴林示滅而來賢聖應世者非一。咸以六度
萬行通達大智。安住於法界拔濟於群迷。金
文寶軸具載於諸法之藏。若夫空一切法證
一切性。不於三界現其身。意達正覺之真源
顯毘盧之實相。則見乎南嶽大師之止觀也。
大師靈山佛會之聖眾三世化緣。於衡岫密
承佛旨親聽法音。總馬鳴龍樹之心要。具菩
提涅槃之了義。故著止觀上下二論遣真妄
於一念。明體相之無迹。空拳舒手無物可見。
則止觀之理自是而顯。寂照其門由是而入。
為出世之宗本作佛種之導師。不歷僧祇直
超聖位。嗟夫斯教雖大顯示啟來者。而人世
未之普見流于海外。逮五百年咸平中日本
國僧寂照以斯教航海而來復歸。聖朝天禧
四年夏四月靈隱山天竺教主遵式將示。生
生之佛種咸成上上之勝緣。乃俾刻其文又
復以序為請。重念如意稱珠已還。合浦虛室
生白坐見法身。顧鑽仰之未至抑稱讚之無
取。但願一切信心見者能修。修者能證。對
諸境而不動。於諸法而無染。一受不退一得
永得。盡未來際常與南嶽大師俱生行如來
事焉。
[001-0641b]


南嶽禪師止觀序



天竺寺沙門遵式述


止觀用也本乎明靜。明靜德也本乎一性。性
體本覺謂之明。覺體本寂謂之靜。明靜不二
謂之體。體無所分則明靜安寄。體無不備則
明靜斯在。語體則非一而常一。語德乃不二
而常二。秖分而不分秖一而不一耳。體德無
改疆名為萬法之性。體德無住疆名為萬法
之本。萬法者復何謂也。謂舉體明靜之所為
也。何其然乎。良由無始本覺之明疆照照生
而自惑謂之昏。無始無住之本隨緣緣起而
自亂謂之動。昏動既作萬法生焉。揑目空華
豈是他物。故云。不變隨緣名之為心。隨緣
不變名之為性。心昏動也性明靜也。若知無
始即明而為昏故可了今即動而為靜。於是
聖人見其昏動可即也明靜可復也。故因靜
以訓止止其動也。因明以教觀觀其昏也。使
其究一念即動而靜即昏而明。昏動既息萬
法自亡。但存乎明靜之體矣。是為圓頓是為
無作。是如來行是照性成修修成而用廢。誰
論止觀體顯而性泯亦無明靜豁然。誰寄無
所名焉為示物旨歸。止成謂之解脫。觀成謂
之般若。體顯謂之法身。是三即一是一即三。
如伊三點如天三目。非縱橫也非一異也。是
為不思議三德是為大般涅槃也。嗚呼此法
自鶴林韜光授大迦葉。迦葉授之阿難。阿難
而下燈燈相屬至第十一馬鳴。鳴授龍樹。樹
以此法寄言于中觀論。論度東夏獨淮河慧
文禪師解之授南嶽大師。南嶽從而照心即
[001-0641c]
復于性獲六根清淨位隣乎聖。斯止觀之用
驗矣。我大師惜之無聞後代。從大悲心出此
數萬言。目為大乘止觀亦名一乘亦名曲示
心要。分為二卷。初卷開止觀之解。次卷示
止觀之行。解行備矣猶目足焉。俾我安安不
遷而運到清涼池。噫斯文也歲月遼遠。因韜
晦于海外道將復行也。果咸平三祀日本國
圓通大師寂照錫背扶桑杯汎諸夏。既登鄮
嶺解篋出卷。天竺沙門遵式首而得之。度支
外郎朱公頔冠首序。出俸錢模板廣而行之。
大矣哉斯法也。始自西傳猶月之生。今復東
返猶日之升。素影圓暉終環回於我土也。因
序大略以紀顯晦耳。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一


南獄思大禪師曲授心要


行者若欲修之。當於下止觀體狀文中學。若有所
疑不決。然後遍讀當有斷疑之處也。又此所明悉
依經論。其中多有經文論偈。不得不淨御之。恐
招無敬之罪


有人問沙門曰。夫稟性斯質託修異焉。但匠
有殊彫故器成不一。吾聞大德洞於究竟之
理。鑑於玄廓之宗。故以策修冀聞正法
爾。沙門曰。余雖幼染緇風少餐道味。但下
愚難改行理無沾。今辱子之所問莫知何說
也。外人曰。唯然大德願無憚勞為說大乘行
法。謹即奉持不敢遺忘。沙門曰。善哉佛子
乃能發是無上之心。樂聞大乘行法。汝今即
時已超二乘境界。況欲聞而行乎。然雖發
[001-0642a]
是勝心要藉行成其德。但行法萬差入道非
一。今且依經論為子略說大乘止觀二門。依
此法故速能成汝之所願也。外人曰。善哉願
說充滿我意。亦使餘人展轉利益。則是傳燈
不絕為報佛恩。沙門曰。諦聽善攝為汝說
之。所言止者。謂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性自
非有不生不滅。但以虛妄因緣故非有而有。
然彼有法有即非有。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作
是觀者。能令妄念不流。故名為止。所言觀者。
雖知本不生今不滅。而以心性緣起不無虛
妄世用。猶如幻夢非有而有。故名為觀。外
人曰。余解昧識微聞斯未能即悟。願以方便
更為開示。沙門曰。然更當為汝廣作分別。
亦令未聞尋之取悟也。就廣分別止觀門中
作五番建立。一明止觀依止。二明止觀境界。
三明止觀體狀。四明止觀斷得。五明止觀作
用。就第一依止中復作三門分別。一明何所
依止。二明何故依止。三明以何依止。初明何
所依止者。謂依止一心以修止觀也。就中復
有三種差別。一出眾名。二釋名義。三辨
體狀。初出眾名者。此心即是自性清淨心。
又名真如。亦名佛性。復名法身。又稱如來藏。
亦號法界。復名法性。如是等名無量無邊。
故言眾名。次辨釋名義。問曰。云何名為自
性清淨心耶。答曰。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
明染法所覆。而性淨無改。故名為淨。何以故。
無明染法。本來與心相離故。云何為離。謂以
無明體是無法有即非有以非有故。無可與
心相應。故言離也既無無明染法與之相
[001-0642b]
應。故名性淨。中實本覺故名為心。故言自性
清淨心也。問曰。云何名為真如。答曰。一切諸
法依此心有以心為體。望於諸法法悉虛妄
有即非有。對此虛偽法。故目之為真。又復諸
法雖實非有。但以虛妄因緣而有生滅之相。
然彼虛法生時此心不生。諸法滅時此心不
滅。不生故不增不滅故不減。以不生不滅不
增不減。故名之為真。三世諸佛及以眾生。同
以此一淨心為體。凡聖諸法自有差別異相。
而此真心無異無相。故名之為如。又真如者。
以一切法真實如是唯是一心。故名此一心
以為真如。若心外有法者。即非真實亦不如
是。即為偽異相也。是故起信論言。一切諸法
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
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
真如。以此義故自性清淨心復名真如也。問
曰。云何復名此心以為佛性。答曰。佛名為覺
性名為心。以此淨心之體非是不覺。故說為
覺心也。問曰。云何知此真心非是不覺。答
曰。不覺即是無明住地。若此淨心是無明者
眾生成佛。無明滅時應無真心。何以故。以
心是無明故。既是無明自滅淨心自在。故知
淨心非是不覺。又復不覺滅故方證淨心。將
知心非不覺也。問曰。何不以自體是覺。名之
為覺。而以非不覺故說為覺耶。答曰。心體
平等非覺非不覺。但為明如如佛故擬對說
為覺也。是故經言。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
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
悉俱離此即偏就心體平等說也。若就心體
法界用義以明覺者。此心體具三種大智。所
[001-0642c]
謂無師智。自然智。無礙智。是覺心體本具此
三智性。故以此心為覺性也。是故須知同異
之義。云何同。謂心體平等即是智覺。智覺
即是心體平等。故言同也。復云何異。謂本覺
之義是用。在凡名佛性。亦名三種智性。出障
名智慧佛也。心體平等之義是體。故凡聖無
二唯名如如佛也。是故言異應如是知。問曰。
智慧佛者。為能覺淨心。故名為佛。為淨心自
覺。故名為佛。答曰。具有二義。一者覺於淨
心。二者淨心自覺。雖言二義體無別也。此義
云何。謂一切諸佛本在凡時。心依熏變不覺
自動顯現虛狀。虛狀者。即是凡夫五陰及以
六塵。亦名似識似色似塵也。似識者。即六七
識也。由此似識念念起時。即不了知似色等
法。但是心作虛相無實以不了故。妄執虛相
以為實事。妄執之時即還熏淨心也。然似識
不了之義。即是果時無明。亦名迷境無明。是
故經言。於緣中癡故似識妄執之義。即是妄
想所執之境即成妄境界也。以果時無明熏
心故。令心不覺。即是子時無明亦名住地無
明也。妄想熏心故令心變動。即是業識。妄境
熏心故令心成似塵種子。似識熏心故令心
成似識種子。此似塵似識二種種子。總名為
虛狀種子也。然此果時無明等雖云各別熏
起一法。要俱時和合故能熏也。何以故。以不
相離相藉有故。若無似識即無果時無明。若
無無明即無妄想。若無妄想即不成妄境。是
故四種俱時和合方能現於虛狀之果。何以
故。以不相離故。又復虛狀種子依彼子時無
[001-0643a]
明住故。又復虛狀種子不能獨現果故。若
無子時無明即無業識。若無業識即虛狀種
子不能顯現成果。亦即自體不立。是故和合
方現虛狀果也。是故虛狀果中還具似識似
塵虛妄無明妄執。由此義故略而說之云不
覺。故動顯現虛狀也。如是果子相生無始流
轉名為眾生。後遇善友為說諸法皆一心作
似有無。實聞此法已隨順修行。漸知諸法皆
從心作唯虛無實。若此解成時是果時無明
滅也。無明滅故不執虛狀為實。即是妄想及
妄境滅也。爾時意識轉名無塵智。以知無
實塵故。雖然知境虛故說果時無明滅。猶見
虛相之有。有即非有本性不生今即不滅。唯
是一心以不知此理。故亦名子時無明。亦名
迷理無明。但細於前迷事無明也。以彼麁滅
故說果時無明滅也。又不執虛狀為實。故說
妄想滅。猶見有虛相謂有異心。此執亦是妄
想。亦名虛相。但細於前以彼麁滅故言妄想
滅也。又此虛境以有細無明妄想所執故。似
與心異相相不一即是妄境。但細於前以
其細故名為虛境。又彼麁相實執滅故說妄
境滅也。以此論之非直果時迷事無明滅息。
無明住地亦少分除也。若不分分漸除者。果
時無明不得分分漸滅。但相微難彰。是故不
說住地分滅也。今且約迷事無明滅後。以說
住地漸滅。因由即知一念發修已來亦能漸
滅也。此義云何。謂以二義因緣故。住地無明
業識等漸已微薄。二義者何。一者知境虛
智熏心。故令舊無明住地習氣及業識等漸
[001-0643b]
除也。何以故。智是明。法性能治無明故。二者
細無明虛執及虛境熏心故。雖更起無明住地
等。即復輕弱不同前迷境等所熏起者。何以
故。以能熏微細故。所起不覺亦即薄也。以此
義故。住地無明業識等漸已損滅也。如迷事
無明滅後既有此義。應知一念創始發修之
時無明住地即分滅也。以其分分滅故。所起
智慧分分增明。故得果時迷事無明滅也。自
迷事無明滅後業識及住地無明漸薄。故所
起虛狀果報亦轉輕妙不同前也。以是義故。
似識轉轉明利。似色等法復不令意識生迷。
以內識生外色塵等俱細利故。無塵之智倍
明。無明妄想極薄還復熏心。復令住地無明
業識習氣漸欲向盡所現。無塵之智為倍明。
了如是念念轉轉熏習故。無明住地垂盡所
起。無塵之智即能知彼虛狀果報體性非有
本自。不生今即無滅。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以
唯心外無法故。此智即是金剛無礙智也。此智成已即復熏心。心為明智熏故。即一念無
明習氣於此即滅無明盡。故業識染法種
子習氣即亦隨壞。是故經言。其地壞者彼亦
隨壞。即其義也。種子習氣壞。故虛狀永泯。虛
狀泯故心體寂照。名為體證真如。何以故。以
無異法為能證故。即是寂照無能證所證
之別。名為無分別智。何以故。以此智外無
別有真如可分別故。此即是心顯成智。智是
心用。心是智體。體用一法自性無二。故名自
性體證也。如似水靜內照照潤義殊而常湛
一。何以故。照潤潤照故。心亦如是。寂照義
[001-0643c]
分而體融無二。何以故。照寂寂照故。照寂
順體寂照順用。照自體名為覺。於淨心
體自照即名為淨心。自覺故言二義一體。此
即以無分別智為覺也。淨心從本已來具此。
智性不增不減。故以淨心為佛性也。此就智
慧佛以明淨心為佛性。又此淨心自體具足
福德之性及巧用之性。復為淨業所熏出生
報應二佛。故以此心為佛性也。又復不覺滅
故以心為覺。動義息故說心不動。虛相泯故
言心無相。然此心體非覺非不覺。非動非不動。非相非無相。雖然以不覺滅故說心為覺。
亦無所妨也。此就對治出障心體以論於覺。
不據智用為覺。又復淨心本無不覺。說心為
本覺本無動變說心為本寂。本無虛相說心
本平等。然其心體非覺非不覺。非動非不動。
非相非無相。雖然以本無不覺故。說為本
覺。亦無所失也。此就凡聖不二。以明心體為
如如佛。不論心體本具性覺之用也。問曰。若
就本無不覺名為覺者。凡夫即是佛何用修道
為。答曰。若就心體平等。即無修與不修成與
不成。亦無覺與不覺。但為明如如佛故擬對
說為覺也。又復若據心體平等。亦無眾生諸
佛與此心體有異。故經偈云。心佛及眾生是
三無差別。然復心性緣起法界。法門法爾不
壞。故常平等常差別。常平等故心佛及眾生
是三無差別。常差別故流轉五道說名眾生。
反流盡源說名為佛。以有此平等義故。無佛
無眾生。為此緣起差別義故。眾生須修道。
問曰。云何得知心體本無不覺。答曰。若心體
[001-0644a]
本有不覺者。聖人證淨心時應更不覺。凡夫
未證得應為覺。既見證者無有不覺。未證者
不名為覺。故定知心體本無不覺。問曰。聖人
滅不覺。故得自證淨心。若無不覺。云何言滅。
又若無不覺即無眾生。答曰。前已具釋。心體
平等無凡無聖。故說本無不覺。不無心性緣
起。故有滅有證有凡有聖。又復緣起之有。有
即非有。故言本無不覺。今亦無不覺。然非不
有。故言有滅有證有凡有聖。但證以順用入
體即無不覺。故得驗知心體本無不覺。但凡
是違用一體謂異。是故不得證知平等之體
也。問曰。心顯成智者為無明塵。故自然是
智為更別有因緣。答曰。此心在染之時。本
具福智二種之性不少一。法與佛無異。但為
無明染法所覆。故不得顯用。後得福智二種
淨業所熏。故染法都盡。然此淨業除染之時。
即能顯彼二性。令成事用。所謂相好依報一
切智等。智體自是真心性照之能智用由熏
成也。問曰。心顯成智即以心為佛性。心起不
覺亦應以心為無明性。答曰。若就法性之義
論之。亦得為無明性也。是故經言。明與無明
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也。問曰。云何
名此心以為法身。答曰。法以功能為義。身以
依止為義。以此心體有隨染之用故。為一切
染法之所熏習。即以此心隨染故。能攝持熏
習之氣。復能依熏顯現染法。即此心性能持
能現二種功能。及所持所現二種染法。皆依
此一心而立。與心不一不異故名此心以為
法身。此能持之功能與所持之氣和合。故名
[001-0644b]
為子時阿梨耶識也。依熏現法之能與所現
之相和合。故名為果報阿梨耶識。此二識體
一用異也。然此阿梨耶中即有二分。一者染
分。即是業與果報之相。二者淨分。即是心性
及能熏淨法。名為淨分。以其染性即是淨性
更無別法。故由此心性為彼業果染事所依。
故說言生死依如來藏。即是法身藏也。又此
心體雖為無量染法所覆。即復具足過恒河
沙數無漏性功德法。為無量淨業所熏。故此
等淨性即能攝持熏習之氣。復能依熏顯現
諸淨功德之用。即此恒沙性淨功德。及能持
能現二種功能。并所持所現二種淨用。皆
依此一心而立。與心不一不異。故名此心為
法身也。問曰。云何復名此心為如來藏。答曰
有三義。一者能藏名藏。二者所藏名藏。三者
能生名藏。所言能藏者。復有二種。一者如來
果德法身。二者眾生性德淨心。並能包含染
淨二性及染淨二事無所妨礙。故言能藏名
藏。藏體平等名之為如。平等緣起目之為來。
此即是能藏名如來藏也第二所藏名藏者。
即此真心而為無明㲉藏所覆藏。故名為所
藏也。藏體無異無相名之為如。體備染淨二
用目之為來。故言所藏名藏也。第三能生名
藏者。如女胎藏能生於子。此心亦爾。體具染
淨二性之用。故依染淨二種熏力。能生世間
出世間法也。是故經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
因。又復經言。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
又復經言。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而生也。故
染淨平等名之為如。能生染淨目之為來。故
言能生名如來藏也。問曰。云何復名淨心以
[001-0644c]
為法界。答曰。法者法爾故。界者性別故。以此
心體法爾具足一切諸法。故言法界。問曰。云
何名此淨心以為法性。答曰。法者一切法。性
者體別義。以此淨心有差別之性故。能與
諸法作體也。又性者體實不改義。以一切法
皆以此心為體。諸法之相自有生滅。故名
虛妄。此心真實不改不滅。故名法性也。其餘
實際實相等無量名字不可具釋。上來釋名
義竟。次出體狀。所言體狀者。就中復有三
種差別。一舉離相以明淨心。二舉不一不異
以論法性。三舉二種如來藏以辨真如。雖復
三種差別。總唯辨此淨心體狀也。第一明離
相者。此心即是第一義諦真如心也。自性圓
融體備大用。但是自覺聖智所知。非情量之
能測也。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以名
名。不可以相相。何以故。心體離名相故。體既
離名即不可設名以談其體。心既絕相即不
可約相以辨其心。是以今欲論其體狀實亦
難哉。唯可說其所離之相。反相滅相而自契
焉。所謂此心從本已來。離一切相平等寂滅。
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亦有
相非。亦無相。非去來今。非上中下。非彼非此。
非靜非亂非染非淨。非常非斷。非明非暗。非
一非異等。一切四句法總說。乃至非一切可
說可念等法。亦非不可說不可念法。何以
故。以不可說不可念對可說可念。生非自體
法故。即非淨心是故但知所有可說可念。不
可說不可念等法。悉非淨心。但是淨心所現
虛相。然此虛相各無自實有即非有。非有之
[001-0645a]
相亦無可取。何以故。有本不有故。若有本不
有。何有非有相耶。是故當知。淨心之體不
可以緣慮所知。不可以言說所及。何以故。以
淨心之外無一法故。若心外無法。更有誰能
緣能說此心耶。是以應知。所有能緣能說
者。但是虛妄不實。故有考實無也。能緣既不
實故所緣何得是實耶。能緣所緣皆悉不實
故。淨心既是實法是故不以緣慮所知也。譬
如眼不自見以此眼外更有他眼。能見此眼。
即有自他兩眼。心不如是。但是一如。如外無
法。又復淨心不自分別。何有能分別取此心
耶。而諸凡惑分別淨心者。即如癡人大張己
眼還覓己眼。復謂種種相貌是己家眼竟。不
知自家眼處也。是故應知。有能緣所緣者。但
是己家淨心。為無始妄想所熏。故不能自知
己性。即妄生分別。於己心外建立淨心之相。
還以妄想取之以為淨心。考實言之。所取之
相正是識相。實非淨心也。問曰。淨心之體。
既不可分別。如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
入。答曰。若知一切妄念分別體是淨心。但以
分別不息說為背理。作此知已當觀一切諸
法。一切緣念有即非有。故名隨順。久久修
習若離分別。名為得入。即是離相體證真
如也。此明第一離相以辨體狀竟。次明不一
不異以辨體狀者。上來雖明淨心離一切分
別心及境界之相。然此諸相復不異淨心。何
以故。此心體雖復平等。而即本具染淨二用。
復以無始無明妄想熏習力故。心體染用依
熏顯現此等虛相無體唯是淨心。故言不異。
[001-0645b]
又復不一。何以故。以淨心之體。雖具染淨
二用。無二性差別之相。一味平等但依熏力
所現虛相。差別不同。然此虛相。有生有滅。淨
心之體常無生滅常恒不變故言不一。此明
第二不一不異以辨體狀竟。次明第三二種
如來藏以辨體狀者。初明空如來藏。何故名
為空耶。以此心性雖復緣起建立生死涅槃
違順等法。而復心體平等妙絕染淨之相。非
直心體自性平等所起。染淨等法亦復性自
非有。如以巾望兔。兔體是無。但加以幻力故
似兔現。所現之兔。有即非有。心亦如是。但以
染淨二業幻力所熏故。似染似淨二法現也。
若以心望彼二法。法即非有。是故經言。流
轉即生死。不轉是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
可得。又復經言。五陰如幻。乃至大般涅槃如
幻。若有法過涅槃者。我亦說彼如幻。又復經
言。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
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離。此等
經文皆據心體平等。以泯染淨二用。心性既
寂。是故心體空淨以是因緣名此心體為空
如來藏。非謂空無心體也。問曰。諸佛體證淨
心可以心體平等。故佛亦用而常寂說為非
有。眾生既未證理現有六道之殊云何無耶。
答曰。真智真照。尚用即常寂說之為空。況迷
闇妄見。何得不有。有即非有。問曰。既言非
有。何得有此迷妄。答曰。既得非有而妄見有。
何為不得無迷。而橫起迷。空華之喻於此宜
陳。問曰。諸餘染法可言非有。無明既是染因。
云何無耶答曰。子果二種無明本無自體。唯
[001-0645c]
以淨心為體。但由熏習因緣故有迷用。以心
往攝用即非有。唯是一心。如似粟麥本無自
體唯以微塵為體。但以種子因緣。故有粟麥
之用。以塵往收用即非有。唯是微塵無明亦
爾有即非有。問曰。既言熏習因緣故有迷用。
應以能熏之法即作無明之體。何為而以淨
心為體。答曰。能熏雖能熏他令起而即念念
自滅。何得即作所起體耶。如似麥子但能
生果。體自爛壞歸於微塵。豈得春時麥子
即自秋時來果也。若得爾者劫初麥子。今
仍應在過去。無明亦復如是。但能熏起後念
無明。不得自體不滅。即作後念無明也。若得
爾者無明即是常。法非念。念滅既非常故。即
如燈焰前後相因而起。體唯淨心也。是故以
心收彼有即非有。彼有非有。故名此淨心為
空如來藏也。問曰。果時無明與妄想為一為
異。子時無明與業識為一為異。答曰。不一不
異。何以故。以淨心不覺故。動無不覺即不
動。又復若無無明即無業識。又復動與不覺
和合俱起不可分別。故子時無明與業識不
異也。又不覺自是迷闇之義。過去果時無明
所熏起故。即以彼果時無明為因也。動者自
是變異之義。由妄想所熏起故。即以彼妄想
為因也。是故子時無明與業識不一。此是子
時無明與業識不一不異也。果時無明與妄
想不一不異者。無明自是不了知義。從子時
無明生故。即以彼子時無明為因。妄想自是
浪生分別之義。從業識起故。即以彼業識為
因。是故無明妄想不一。復以意識不了境虛
[001-0646a]
故。即妄生分別。若了知虛即不生妄執分
別。又復若無無明即無妄想。若無妄想亦無
無明。又復二法和合俱起不可分別。是故不
異。此是果時無明與妄想不一不異也。以是
義故。二種無明是體。業識妄想是用。二種無
明自互為因果。業識與妄想亦互為因果。若
子果無明互為因者。即是因緣也。妄想與
業識互為因者。亦是因緣也。若子時無明起
業識者。即是增上緣也。果時無明起妄想者。
亦是增上緣也。上來明空如來藏竟。次明不
空如來藏者。就中有二種差別。一明具染淨
二法以明不空。二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第一明染淨二法中。初明淨法。次明染法。初明淨法。中復有二種分別。一明具足無漏性
功德法。二明具足出障淨法。第一具無漏性
功德者。即此淨心雖平等一味體無差別。而
復具有過恒沙數無漏性功德法。所謂自性
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真實識知義故。常樂我
淨義故。如是等無量無邊性淨之法。唯是一
心具有如起信論廣明也。淨心具有此性淨
法。故名不空。第二具出障淨德者。即此淨心
體具性淨功德。故能攝持淨業熏習之力由
熏力故德用顯現。此義云何。以因地加行般
若智業。熏於三種智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
來果德三種大智慧也。復以因地五波羅蜜
等一切種行。熏於相好之性令起用顯現。即
是如來相好報也。然此果德之法雖有相
別。而體是一心。心體具此德故名為不空。不
就其心體義明不空也。何以故。以心體平等
[001-0646b]
非空不空故。問曰。能熏淨業。為從心起為心
外別有淨法以為能熏耶。答曰。能熏之法。
悉是一心所作。此義云何。謂所聞教法。悉是
諸佛菩薩心作。諸佛心。菩薩心。眾生心是一
故。教法即不在心外也。復以此教熏心解性。
性依教熏以起解用。故解復是心作也。以解
熏心行性。性依解熏以起行用。故行復是心
作也。以行熏心果性。性依行熏起於果德。故
果復是一心作也。以此言之一心為教。乃至
一心為果。更無異法也。以是義故心體在凡
之時。本具解行果德之性。但未為諸佛真如
用法所熏。故解等未顯用也。若本無解等之
性者。設復熏之德用終不顯現也。如是真
金本有器朴之性。乃至具有成器精妙之性。
但未得椎鍛而加故器朴等用不現。後加
以鉗椎朴器成器次第現也。若金本無朴器
成器之性者。設使加以功力。朴用成用終難
顯現。如似壓沙求油鑽氷覓火鍛氷為器鑄
木為瓶。永不可成者以本無性故也。是故論
言若眾生無佛性者。設使修道亦不成佛。以
是義故淨心之體。本具因行果德性也。依此
性故起因果之德。是故此德唯以一心為體。
一心具此淨德。故以此心為不空如來藏也。
次明具足染法者。就中復有二種差別。一明
具足染性。二明具足染事。初明具足染性
者。此心雖復平等離相。而復具足一切染法
之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是故經云。心性是
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即是能生生死。又復
經言。即是法身流轉五道說名眾生。即是能
[001-0646c]
作生死也。問曰。若心體本具染性者。即不可
轉凡成聖。答曰。心體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
轉凡成聖。既並具染淨二性。何為不得轉凡
成聖耶。問曰。凡聖之用。既不得並起。染淨
之性。何得雙有耶。答曰。一一眾生心體一一諸佛心體。本具二性。而無差別之相。一味
平等古今不壞。但以染業熏染性故。即生死
之相顯矣。淨業熏淨性故。即涅槃之用現
矣。然此一一眾生心體依熏作生死時。而不
妨體有淨性之能。一一諸佛心體依熏作涅
槃時。而不妨體有染性之用。以是義故。一一
眾生一一諸佛。悉具染淨二性。法界法爾未
曾不有。但依熏力起用先後。不俱是以染熏
息。故稱曰轉凡。淨業起故說為成聖。然其
心體二性實無成壞。是故就性說故染淨並
具。依熏論故凡聖不俱。是以經言。清淨法
中不見一法增。即是本具性淨非始有也。煩
惱法中不見一法減。即是本具性染不可滅
也。然依對治因緣清淨般若轉勝現前。即是
淨業熏故成聖也。煩惱妄想盡在於此。即是
染業息故轉凡也。問曰。染業無始本有何由
可滅。淨業本無何由得起。答曰。得諸佛真如
用義熏心故淨業得起。淨能除染故染業即
滅。問曰。染淨二業皆依心性而起。還能熏
心。既並依性起何得相除。答曰。染業雖依
心性而起。而常違心。淨業亦依心性而起。
常順心也。違有滅離之義故為淨除。順有相
資之能故能除染。法界法爾有此相除之用。
何足生疑。問曰。心體淨性能起淨業還能熏
[001-0647a]
心淨性。心體染性能起染業。還能熏心染性。
故乃可染業與淨性不相熏相生說為相違。
染業與染性相生相熏應云相順。若相順者。
即不可滅。若染業雖與染性相順。由與淨性
相違故。得滅者。亦應淨業雖與淨性相順由
與染性相違故。亦可得除。若二俱有違義故。
雙有滅離之義。而得存淨除染。亦應二俱有
順義故。並有相資之能。復得存染廢淨。答
曰。我立不如是何為作此難。我言淨業順
心故心體淨性即為順本。染業違心故心體
染性即是違本。若偏論心體即違順平等。但
順本起淨即順淨心不二之體。故有相資之
能。違本起染便違真如平等之理。故有滅離
之義也。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