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26 妙法蓮華經玄贊-唐-窺基 (master)




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四


沙門基撰


一乘之義正是經宗。今且略以五門分別:一
出體性,二釋名字,三明說意,四彰差別,五
問答辨。


體性者略為三類:一總含體,二隨
勝體,三真實體。


一總含體者,一切無漏,若種
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根本、方便,能成
佛德皆名一乘,一乘即大乘,大乘即無上乘,
故《勝鬘》云「一乘者即大乘」也。此本論云「開是
無上義」,《辨中邊論.無上乘品》有三無上:一
正行無上,謂十度,隨修差別有六正行;二所
緣無上,有十二種所緣;三修證無上,謂種姓
修證等十種修證,通攝一切菩薩所有境行
果。故《勝鬘》又云「阿羅漢辟支佛有恐怖、有歸
依,四智不究竟,名向涅槃界」,又云「正法住、
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具足,此
六法為大乘故說」,故知一切根本方便,一切
無漏若種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能成
佛德並名一乘,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


二隨勝體,此有六類:一攝事歸理體,《涅
[004-0713b]
槃》、《勝鬘》等中多以法身、真理、佛性名為一乘,
故《勝鬘》云「一乘者即大乘,大乘者即佛乘,佛乘者即涅槃界。」又云「於恒沙劫行六波
羅蜜,不如有人聽受讀誦乃至執持經卷,
何況有人為他廣說」,以有為行比無為
乘故。《涅槃經》言「一乘者即是佛性」,此滅化
城至於寶所,唯以真如、法身平等名為一
乘。


二攬餘歸智體,亦以真智名為一乘,
上文自云「方便知見皆已具足,不退諸菩薩
其數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不能測佛智」,智
體多是正體、後得。若在因位智劣識強,在
果位中智強識劣故。


三隱劣從勝體,下經
自云「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
實,餘二即非真,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分別功德品〉云
「有為無上正等菩提,於八十萬億那由他劫
行五波羅蜜,不如有人一念生信,所得
功德不可比喻」,由以佛果理智二種名為
一乘,理凝本有,離纏而號涅槃,智照新生,
果圓而稱正覺,乃四德之鴻源、三明之妙
本,故揚為彼智見出現於世,以理智二
為一乘體,智性智相合名為智。


四二運用
廣體,唯以因智名為一乘,火宅喻中與諸
菩薩及聲聞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唯因
行故。


五勝出分段體,通取因果出分段
死所有理智以為一乘,開示悟入四義之
中前三為果二,後一為因二,如前已說,故
略不論。《勝鬘》亦云「如取為緣有漏業因續
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為緣、無
[004-0713c]
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三種
意生身生」,故意生身所乘之乘名因中二,《攝
大乘》中萬行、真如俱名大乘故。


六引攝殊
勝體,以詮旨二名為一乘,教隨物設趣妙
難知,理假智冥體深頗測,故〈方便品〉初以
所詮智慧、能詮教門名為一乘,《無量義經》十
七名中彼第十四亦名一乘。由此蓮華,論
有二義:一體出水,二能開敷。初喻智慧,後
喻慧門。若但以真如為一乘,得出水之一
義、失開敷之二能。然今蓮華既具四義,
何獨法唯二種?


三真實體者,根本大乘教、
理、行、果,及能入大乘方便四法,皆名一乘,
咸有運載之功能故。根本教者,此品初云「其
智慧門難解難入」,本論釋言「阿含甚深」。華開
敷義以喻妙法,下文亦言「法華經藏深固
幽遠」等,《攝大乘》云「阿毘達磨大乘經」等。方
便教者,此品下云「或說修多羅、伽陀,及本
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並祇夜、
優婆提舍經,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隨
順眾生說,以故說是經。」《勝鬘》亦云「正法住
等為大乘故說此六處」,故小三藏皆大方
便。根本理者,謂法性真如,六度等行乘此真
理能有所往,故名大乘。此經上云「諸佛智
慧甚深無量」,下文亦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
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本論亦云
「念觀者,謂大乘人觀法無我真如法界等故
無性,亦云或乘大性故名大乘」,《辨中邊》說
真如法界名所緣無上。方便理者,謂四諦理,
二乘所觀皆方便理,故《勝鬘》云「聲聞知有作
[004-0714a]
四聖諦,佛知無作四聖諦」,《涅槃》亦言「聲聞
有苦有諦而無有實,菩薩具有」,本論亦云
「念觀者,聲聞觀人無我等,由此二理皆理
一乘」。根本行者,謂六度等菩薩萬行,〈菩薩地〉
說七地所修四菩薩行,安樂行品皆菩薩行。
又云乘此寶乘直至道場,即行大乘。《攝大乘》
云「亦乘亦大故名大乘」。《辨中邊》說十波羅蜜
名正行無上。方便行者,《勝鬘》亦云「正法住等
為大乘說」,依三藏教進善滅惡修無漏
行,皆行大乘。《法花論》云「方便者,聲聞觀蔭、
界、入,厭苦離苦。菩薩修六度、四攝、二利
行,由此二行皆一乘故。」根本果者,佛身所有
菩提、涅槃,即前所說法報二身、理智二見
故。下經云「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
事實,餘二則非真」,又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
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又〈壽量品〉所
說法、報、化身皆果一乘。《辨中邊》說十修證
中,第七淨土、第九佛地、第十示現菩提,方便
果者,二乘所有菩提、涅槃。此經下言「汝等所
行是菩薩道」,羊車、鹿車為求牛車,出於火
宅方便施設,中路化城為至寶所息處故
說二,唯有一非餘。《勝鬘》亦云「聲聞緣覺四智
不究竟,名向涅槃界」。言得蘇息處,四智究
竟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故二乘果亦是一
乘。由頓悟者正學根本教理行果,兼為伏
化二乘者故亦學方便教、理、行、果;其漸悟
者初學方便,後迴心已方學根本,所學法同
初後全別,故知但有二種佛性、理智二因,無
漏現、種,有為、無為,根本、方便所有教、理、行、
[004-0714b]
果能成佛者,皆一乘體。兼取有漏地前功
德及十地者,助為一乘,未乖正理。《法華經
論》及餘教中,隨依於此三種體中一門出
體,未必攝盡,若依此解,總含諸文無不
盡矣。


然此體性合有五門:一詮旨分別,通
教及理;二因果分別,通行及果;三智福分別,
通福及智;四覺寂分別,通滅道諦菩提涅
槃;五二利分別,通自利利他。此說一乘,故
義通貫。若言佛乘,舉果攝因名;若云菩
薩乘,舉因攝果稱,名便不通,義可兼有。
又由行者修習二智正體、後得觀於二理
生空、法空,斷於二障煩惱、所知,息於二死
分段、變易,證於二果菩提、涅槃,圓得二滅
無餘、無住,行於二利自利、利他,稱果滿也。
所斷二障集諦所攝,所息二死苦諦所攝,
所修二智所證菩提道諦所攝,所觀二理、所
得二滅、所證涅槃滅諦所攝,所行二利滅道
諦攝,合此滅、道名為一乘。故此本論解遮
中云「無二乘者,無二乘涅槃,唯佛如來證
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唯一佛乘故。」《涅槃經》中既以摩訶般若、法身、解脫三事圓滿名大涅槃,故此一乘二
諦為體。


釋名字者,乘是運載義,故《廣雅》
云「乘駕」也,《周禮》云「乘載」也,運載行者至
彼岸故,故此經云「乘此寶乘直至道場」,《攝
論》亦云「六度萬行亦乘亦大,法性真如所乘
大性,事、理俱能運載行者,自運運他至於
彼岸皆名為乘。」


問:
因行能自運,至果可名
乘,佛果自運息,應非是乘體?


答:
有五義:
[004-0714c]
一者運載以名乘,因中通二運,至果廣
運他,由此亦名乘。二者體、能通二運,能、
體並名乘,果中體有能,非無亦乘攝,如割
名為刀,有能即刀攝,非要廣現割,有能非
是刀。佛果德體能為二運,非要廣用方名
為乘。三者二乘唯自運,小尚得乘名,況佛
廣運他,何理非乘攝?四者因中理智能雙運,
二用勝故得名乘,果中理智因修成,因乘種
類亦乘攝。五者因中二運常增進,作用現
勝得名乘,果中自運窮未來,令他增進得
乘稱。初之四義隨他不正答,後之一義隨
自正義答。故《對法論》云「自他並利所依止」。
一有三義:一簡別故名一,二破別故名一,
三會別故名一。簡別故名一者,昔日說三、
今時說一,故知所詮理極一而為實,能詮之
教二即稱權,無別二理以為極也。無我、解
脫雖悉皆等,然至佛果方名為極,故所詮
理佛智名一,非別簡三,唯無二極故。論解
遮云「無二乘者,無二涅槃體。然經云『我設
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又云火宅之內許以
三車,出門已後但與牛車。又云『雇其除
糞經二十年假名為子』,故二乘者是後真
子付家事因。又以果一簡別因三,即有二
簡:一理簡教,二果簡因。『汝等所行是菩薩
道故』,破別故名一者,二乘不知二為方便,
執二乘果以為真極,今說二涅槃但為化
城,說二菩提但是羊鹿權教所設,非是二
果所得所證菩提涅槃真勝極也。破彼情執
有二果極,故說為一,即經所言『諸求三
[004-0715a]
乘人,有懷疑網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鶖子亦言『然我等不解方便隨宜所
說,初聞佛法遇便信受,乃至斷諸疑悔』,迦
葉亦言『又今我等得涅槃證,於菩薩法不
生好樂之心』」。《攝論》亦云「斷除四處障,二
乘作意等」,即是此執。本論末後亦云「方便品
有五分示現,破二明一不說破三等。」或
有說言,破三執故非唯破二,如薩婆多執
佛化身以為真佛,今說為化故破三執。此
亦不然,《法華》但以自修所得一乘為宗,會
破彼乘令入於一;非以所知一身為宗,
會破彼身令入一身。又無執彼化身為
極趣求至彼,更不趣求餘身;今破彼執
令求一身,故但破執二乘為極,不破執
彼二身極也。亦有解云,聞昔說三執三皆
極,今說一極故破三執,此乃地前菩薩起
故。若破執大極,還為說一乘,更增其病,
何名為破?又未出宅許以牛車,既亦破大
後出宅與,是何等車?若言與白牛,棄本黃
牛故,既爾即應捨頓學漸,黃、白牛相因行
何殊?既還本牛明不破大,若執一極不違
趣大,何須破之?執二為極不趣大故可
須破也。若隨位得即執為極,未見趣大
乘因中有此執,設爾許亦破,即應破無窮,
由此但破執二為極。又非破執四乘為
極,為無種姓說人天乘,解有四乘不執
極故,執二為極不異破二,無執人天
乘為極者,執者不解乘,解乘不執故。若
一對四,一是方便乃應破一執而歸四
[004-0715b]
乘故。亦非破五,執不定乘同執三故。由
此《勝鬘》唯云「阿羅漢、辟支佛,有恐怖、有歸依,言得四智及涅槃者是佛方便」。此經亦
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密遣二人
息處說二,羊鹿非真不說三言,從勝至劣
數,佛乘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無第二
獨覺、無第三聲聞,非無三乘之中大乘體
極。勘梵本云「無第二第三」,今翻之略故云
「無二亦無三」也。此有難言,經說別體三寶,
不破別體而歸一體,何故破二乘而歸一
乘?此亦不然。若執別體三寶為極,亦同
破之。若別相三寶體,亦無三極故,雖爾亦
無求住別體,然可會之入於同體,廣如
經說。非權實宗,會別故名一者,教理行果
皆有根本及以方便,會漸悟者先二乘中所
修成得教理行果為大方便,依此本論初
地已上離分段死,見道已前教理行果為
不退地之根本因。


總依諸文會一有四:
一者會教,《無垢稱》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
生各各隨所解」,此經下云「一雨普潤三草二
木生長不同」,此會教同而機有異,三乘取
教有偏、普故。二者會理,《寶性論》云「如㝹、
馬、象三獸度河,河性無差得有淺深」,又
下經云「譬於高原穿鑿須水,若見乾土
知水尚遠,若見濕土知水不遠,若見於
泥知水極近,水性無差得之有異」,此會
理同而證有異,三乘證理有圓、缺故。三者
會行,鶖子自言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
佛自亦言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勝鬘》
[004-0715c]
亦言「此六處為大乘故說」,故知行同而修有
異,三乘修行有分、全故。四者會果,此經下
言「息處故說二,中路設化城,為引至寶所
方為究竟處,為求牛車出於火宅,權設
羊、鹿後皆與牛」,《勝鬘》亦言「聲聞、緣覺四智
不究竟,名向涅槃界」,即會二乘菩提涅槃
若理若智皆歸一乘,故知果同而證有異,
三乘取果有初後故。雖依諸教總會此
四,然《法華》中顯會教理、密會行果。會教
理者,即前所標諸佛智慧及智慧門,一雨
普潤,會教也;牛車寶所,會理也。此以所詮
名之為理、非要真如,欲顯所得甚深難
解,有所言說意趣難知,道場所得法,無能
發問者,我意難可測,亦無能問者,亦顯法
華開方便門顯真實相,即是法華開敷秀
出。密亦通會行、果二同,我設是方便,令
得入佛慧,乘此寶乘,直至道場,即會行
故,中設化城為至寶所即會果。故《勝鬘
經》中顯會行、果,「六處正為大乘故說」,正會
行故;「二乘四智非為究竟名向涅槃界」,即
會果故。《勝鬘》正說一乘因果故,顯會行果、
密會教理。法華正顯昔權今實,故顯會教
理,令其修證,密會行果。由此一乘據實通
會教理行果,總解諸文於理名矣,故云會
別名之為一。此經正取一乘因果為真乘
體,教為方便,故不相違。今此小義雖未動
於智海,如愚所知頗亦絕於今古,博識深
智當自詳之。三義之中初二解通定性、不
定性,後一多唯依不定性;大乘無上雖
[004-0716a]
即一乘,非經所須,故略不說。


明說意者,
《攝大乘》云「為引攝一類, 及任持所餘,
 由不定種姓, 諸佛說一乘, 法、無我、解
脫, 等故姓不同, 得二意樂化, 究竟說一
乘。」此中十因:一為引攝一類不定種姓聲
聞獨覺,令依大乘般涅槃,故法華一會多
為此類說於一乘。《法華論》名退已還發大
菩提心,由鶖子等昔皆求大退修小果,名
退還發,非諸不定姓皆退還發心,此應名
不定種姓。二為任持所餘,不定種姓地前
菩薩,第六住前猶在退位,恐於大乘精進
且壞退依二乘般涅槃故,故此經云「菩薩
聞是法疑網皆已除」,本論亦言「如來為二種
人正與解釋」,此二皆是不定種姓,為此二
種故說一乘。三法等故,行乘雖異,所趣真
如無差別,故《法華論》說多與此同。四無我
等故,若有真實補特伽羅可有乘別,我既
無異故說一乘。五解脫等故,三乘並於煩
惱障中而得解脫,解脫無差別故。六姓
不同故,二乘之中不定種姓有差別故,此
聲聞身具有聲聞及佛種姓,由有此姓故
說一乘。第七佛於有情得同自體意樂,故
言我即是彼、彼即是我,我既成佛彼亦成佛。
第八二乘於佛得同自體意樂,同名菩薩得
受記別故,謂於此會佛與二乘授佛記
別,為令攝得如是意樂,我等與佛平等
無二。又此會上有諸菩薩與彼名同,因得
記別故。佛一言含二種益,謂二乘者得同
佛自體意樂,及諸菩薩得受記別。九化故,
[004-0716b]
如世尊說,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
依聲聞乘而般涅槃,云何已成佛,後依二
乘而般涅槃,即為調伏所化聲聞。佛菩薩
等自化其身為彼同類,於無餘依現般涅
槃,經百千劫耽寂滅酒醉逸而臥,後從彼
起現受佛記,令諸不定種姓二乘盡作是
心:往昔耆尊入涅槃者,今皆復起現受佛
記,況我今者不希作佛而入涅槃?今此會
中富樓那等即其類也。《法華論》中為化聲聞
授記即此,是故亦為降彼二乘者慢,我亦
得汝之涅槃故,廣如《楞伽》說,阿羅漢入無
餘涅槃經百千劫,耽三昧酒醉逸而臥,後
從彼起方發大心,皆佛菩薩之所化作。若
不爾者,實入無餘涅槃身智都盡,後從彼
起法從何生?故知是化。十究竟故,由過此
外無別勝乘,依理究竟最為殊勝,故說為
一。今此會中依論但與二人記別,一不定
姓、二應化者。為不定姓者,即第一第二第
八少分,為應化者即第九義及餘少分,說
於一乘,非全撥其無定性,故此一乘是
密意說。《解深密經》云「相、生、勝義無自性,如
是我皆已顯示,若不知佛此密意,失壞正
道不能往。依諸淨道清淨者,唯依此一無第二,故於其中立一乘,非有情性無
差別」,於定、不定、有性、無性合說一。故《涅槃》
亦言「一乘一道四果聖人皆得作佛,不解
我意故,但應如是所說善」。今此十義說
於一乘,《法華論》中無此具足,《顯揚》說六因、
《莊嚴論》八義說於一乘,不過此十,故不敘
[004-0716c]
之。


第四彰差別者,此說一乘,與《勝鬘》、
《涅槃經》所說一乘差別之相,此通理、智,彼
唯佛性,此唯攝入、彼通出生,此唯有性、彼
通無性,此唯不定性、彼通定性,此多說教、
理,彼多說行、果,此說一乘為實二乘為
權,彼說一乘為權四乘為實。故《勝鬘》云「若
如來隨彼意欲而方便說,唯有一乘無有
餘乘等也」。與《無量義經》所說一乘辨差別
者,如釋名中已廣解釋,是差別相,及第五問
答辨等,皆如別章不繁具舉。


經「舍利弗若二若三」。


贊曰:此與記中第
四令住一乘,以此一乘為眾說法,都無
第二獨覺、第三聲聞,從勝至劣為次第故,
不以修習淺深難易為次第也。故此經中
第一周云「餘二則非真」,第二周云「密遣二
人」,第三周云「息處故說二」,不說於三,
故知不是總無三乘,但應如今所說義
也,會彼所修教理行果為今大因,勸住大
乘。


經「舍利弗法亦如是」。


贊曰:自下第五依
法顯今釋迦依一切佛說法軌則,初說方
便後說真實,勸彼生信引他成已。大文有
三:初明十方佛法式如是,次明三世佛法
式如是,後明我由此法式亦如是。此初
也。雖離三世更無十方,離於十方更無
三世,橫竪有殊故分差別。《攝大乘》云「人
趣諸有情,處數皆無量,念念證等覺,故不
應退屈」,由此現在十方佛亦無窮,法式皆
同。
[004-0717a]


經「舍利弗一佛乘故」。


贊曰:下明三世佛
法式,有二:初別明三世法式,後結所為皆
同。初中有三:初過去,次未來,後現在。三中
各二:初明佛說法法式同,後明所度眾生得
道同。此明過去佛法式同。初以種種因緣
等說法為方便者,皆為後得一佛乘,故本
論云「方便者小乘中觀陰、界、入,厭苦離苦
得解脫故,大乘中諸波羅蜜、四攝法,攝取自
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因緣」者,本論於其
六義第二說中解故,指前云如向所說
種種因緣者,謂三乘法,彼三乘唯名字章句
說,非有實義故,以彼實義不可說故。「譬喻」
者,如依牛有乳、酪、生蘇、熟蘇乃至醍醐,
醍醐為第一,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故。此
譬喻明大乘無上,諸聲聞等亦同大乘無上
故。聲聞同者,示諸佛如來法身之性同,諸凡
夫聲聞辟支佛等法身平等無差別故,在此
譬喻示現。此中意說,凡夫如牛,聲聞如乳,
辟支如酪,小菩薩如生蘇,大菩薩如熟蘇,
佛如醍醐,醍醐為第一,佛乘亦爾。由本一
牛腹中乳性展轉增勝乃至醍醐,故從凡
夫乃至成佛相貌有差,體性平等本無二
也。今此經文唯有此三,本論釋經更有念
觀,念觀者於小乘中人無我等,於大乘中
真如、法界、實際、人無我、法無我等觀故。此
經以方便、因緣、譬喻、言詞為次第,本論釋
經以譬喻、因緣、念觀、方便為次第故。今
引釋與論不同,學者應悉。


經「是諸眾生一切種智」。


贊曰:此明過去
[004-0717b]
已度眾生得道皆同,初雖作二乘,後皆作
佛,得一切種智。一切種智即佛正智,種別
能知一切法故,正是牛車。


經「舍利弗一佛乘故」。


贊曰:此明未來佛
法式同。


經「此諸眾生一切種智」。


贊曰:此明未來
當度眾生得道皆同。


經「舍利弗一佛乘故」。


贊曰:此明現在佛
法式同,饒益者利益之,安樂者與樂也。拔
苦與樂、與智與福、與世出世果、與小果
大果,如次配之。


經「是諸眾生一切種智」。


贊曰:此明現在
眾生得道皆同。


經「舍利弗入佛知見道故」。


贊曰:此結所
為。所為眾生究竟之時,但為菩薩當作佛
故,往因發心所修諸行,皆向大故皆名菩
薩。所為法者皆為一乘,以佛知見示彼眾
生故、悟眾生故、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
經文無開,以總義故。示義如前論更不解,
復解悟者,令外道眾生生覺悟故迴邪入
正,復解入者,令得聲聞果者入大菩提故
迴小向大。本論一番開解無上義,二番解
示同義,有疑修行。三番解悟不知義,未發
心令發令外道生覺悟。四番解入,入
不退位,已發心令入法,令得聲聞者入
大菩提。且隨文別,第一番配在正解大事
之中,第二番配在結大事文中,第三配在
依法之中。論文並於大事中解,理亦無失。


經「舍利弗一切種智故」。


贊曰:此明我由
[004-0717c]
斯法式亦如是,唯佛有種種勝解智力故,
知諸眾生種種欲;有遍趣行智力故,知深
心所著,著謂所樂著所修行也,或即情欲
所起樂著,即眾生處處著引之出,故並是勝
解智力所知。有種種界智力故,知其本性,
既知不定種姓界欲所修故,初說三乘為
方便,今說一乘為究竟,皆為眾生得一佛
乘、一切種智故。上文皆言得一佛乘、一切種
智,故知種智即一佛乘。


經「舍利弗何況有三」。


贊曰:此第六遮,尚
無第二獨覺乘,何況第三聲聞乘也。由此經
云羊車、鹿車為求牛車出於火宅,故唯破
二,不說更別破牛車故,此無二乘涅槃,體
究竟故。論云「無二乘者,無二乘涅槃,唯佛
如來證大涅槃,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
涅槃,三事體義皆具足故。二乘不然,唯假擇
滅,無大智法身,非諸聲聞緣覺等有大涅槃
法,唯一佛乘故。」「一佛乘」者,依四種義如前
已說,論以與授記中六義配,如前所說。
何等法乃至何體法等五義,何等法者,謂前
第一未聞令聞,謂說未曾有法令聞故。云
何法者,謂第二說,初以方便種種言詞、譬
喻說故。何似法者,謂前第三依何等義,唯
為一大事故。何相法者,謂第四令住一乘,
隨眾生根器有於佛性故,令住諸佛法故。
何體法者,謂第六遮,遮無二體唯一乘體,
即是諸佛如來平等法身也。三乘因果、觀行
不同可有差別,非此所遮;今所遮者,遮無
二種法身之體,三乘真如法身同故,非謂
[004-0718a]
遮無二乘體故,一切皆無。以此義理推論
可解,不爾論文稍隱難解。唯無第五諸佛
法式,故以餘五次第配之便可解矣。


經「舍利弗命濁」。


贊曰:就第三段開斯實
相啟彼權門,中有二:上來已解取與二記,
下第二段破四種疑,論科五分中,下第五
斷疑分。論說四種疑者:一何時說,二云何
知增上慢,三云何堪說,四云何不成妄語。
此破初疑。論云:「諸佛如來於何等時中起
方便說法」,謂佛於何時中初說二乘權,
後明一乘實。此下答中有二:初標五濁時
出,後明所由。此初也。


五濁義以五門分
別:一釋名,二出體,三對治,四廢立,五相攝。


釋名者,濁者滓穢義,如食滓穢、下惡可污,
名之為濁。此言意說,劫增之時三災漸輕煩
惱轉薄,眾生向好、惡見漸微,命根轉長、漸
漸向勝,以上好可欣名之為清。眾生無
苦化佛不出世,諸化佛出世必向劫減,
小災漸起煩惱轉厚,眾生向惡,染見漸盛、命
根轉短,漸漸向劣、下惡可厭,故立濁名。
五者是數,帶數釋也。釋別名者,皆持業
釋;或以別簡總,亦依主釋。


出體者,《地持
論》云:「謂今世人多皆短壽,極長百歲,是名
命濁。」此以本識名言種子由業所引功能
差別命根為體,善業力弱命根漸短,由殺
生業之所感故,若諸眾生不識父母,不識
沙門婆羅門及宗族尊長,不脩義理,不怖
不畏今世後世惡業果報,不脩惠施不作
功德,不脩齊法不持禁戒,是名有情濁。
[004-0718b]
雖第八識名為有情,今說由近惡外緣故,
五薀假者作惡無善名有情濁,合以第八識
及五薀為性。若此眾生增非法貪,或惠刀
劍成施器杖,諍訟鬪亂諂曲妄語,攝受邪
法及餘惡不善法,是名煩惱濁。除五見外,
所餘一切煩惱、隨煩惱皆煩惱濁體,此非法
貪惠刀劍等令行殺害,或慳好財但捨刀
劍,因非法貪諍訟等起,乃至及餘惡不善
法,通攝一切煩惱、隨煩惱盡。由性數習,逢
惡境牽煩惱尤重,若於今世法壞法沒,像
法漸起邪法轉生,是名見濁。此以五見而
為體性,多近外道惡見數生,若飢饉劫起、
疾病劫起、刀兵劫起,是名劫濁。此以色薀
四塵為體,或通五薀,仍是不相應時為其
體,依四五薀而建立故,煩惱增多惡業尤重,
便招惡果三災遂生。


對治者,謂隨其相說
對治法,《智度論》中立四悉檀,「悉檀」宗也,一世
界悉檀、二各各為人悉檀、三對治悉檀、四第一
義諦悉檀。劫濁、眾生濁,世界悉檀治之,識器
世間眾生世間悉皆虛幻,厭怖脩道即永離
故。命濁以各各為人悉檀治之,識知人由
善業所得脩持淨戒行不殺等命自長故,
或為三乘之人各說自乘之法,令得自乘
涅槃之果,便除生死所有命濁。煩惱濁、見濁,
對治悉檀治之,脩習隨應對治之道令不
起故。由三悉檀破五濁故,入第一義證
會真宗。


廢立者,何故唯立五濁,不增減
耶?答,眾生有二:一惡行,謂在家白衣;二邪
行,謂出家外道。白衣無慧,煩惱增時名煩惱
[004-0718c]
濁,外道邪解,浪推求時立為見濁。又諸鈍惑
名煩惱濁,諸餘利惑名為見濁。由此二因
得當果時,離合不同復分二濁:合二內
果名眾生濁,惡眾生故;合二外果總名劫
濁,惡器具故。劫謂時分,時無別時,依法
辨故。劫濁故以惡器為體,此惡眾生及與
外果,雖復總陳是二濁果,未辨何者正惡
果體。今顯根本故立命濁,或內惡果名為
命濁,外惡果者名為劫濁。此惡因果由誰
而有?謂惡眾生,故名眾生濁。由此五濁據
增行相,欲令生厭故偏說五。


問:
何故惑苦
名為障,今離以為濁,業亦是障攝,不立於
濁中?


答:
障是礙義,三皆是礙,礙聖道故。
濁滓穢義,業濁義微故不立濁。又劫中刀兵
亦即業濁,劫濁寬故從寬為名,立亦無爽。


相攝者,《薩遮尼乾子經》立十二濁:一示
現劫濁、二示現時濁、三示現眾生濁、四示現
煩惱濁、五示現命濁、六示現三乘差別濁、七
示現不淨國土濁、八示現難化眾生濁、九示
現說種種煩惱濁、十示現外道亂濁、十一示
現魔濁、十二示現魔業濁。善男子諸佛國土,
皆是出世功德莊嚴,具足清淨,無有諸濁,
如是過失,皆是諸佛方便示現,為利眾生
唯言示現,故知業等亦可立濁。此十二濁
唯大乘有,隨佛化土勝劣二法示現立之,
開合不同,五濁唯據穢土相增義門乃通
大小乘有,其劫及時即劫濁,眾生及難化
眾生即眾生濁,煩惱及說種種煩惱即煩惱
濁,命即命濁,外道亂即是見濁,此八濁
[004-0719a]
即五濁,餘之四種謂三乘差別,不淨國土、魔
及魔業非五濁攝,五濁據勝唯實雜染,十
二濁通能化能障,佛示現故。若依《毘尼母
經》,五濁中無見濁立業濁。若依彼經,煩惱
及業各合為一,果中分三:一正報體,謂命
濁;二內報體,謂眾生濁;三外果體,謂劫濁。
障據類同,合立三障,或并法障;濁據滓穢,
或合或開隨機不同,遣生厭怖,不可為
難。《十地論》第一卷云:「清淨者不濁義,濁有
六種,離此諸濁故名清淨。一不欲濁;二威
儀濁;三蓋濁;四異想濁,起妬勝心破壞心
故;五不足功德濁,善根微少,於彼說中心不
樂住;六癡濁,謂愚癡等。」此唯據行濁,不通
依諸法,有六對治故,離懈怠故,嚴故,淨
故,堅固故,功德具足故,智具足故,此六所治
故立六濁,不須和會。餘如別章,恐繁且
止。法爾佛出必五濁時,故言諸佛出於五
濁惡世。


問:
何因彌勒八萬歲時生,釋迦
佛百歲時出?


答:
願力異故,俱是濁世並化
三乘,初權後實並化身故。若諸報佛及化佛
中,不化二乘,初權後實未必濁時佛方出
世。若化二乘初權後實,必濁時出,惡生難
化漸入道故。此言濁者,入減劫中漸生此
五即名濁時,故彌勒佛初減八萬漸向五
濁方出世,故非要人壽三二十歲小災起時
方名劫濁,故諸論云「劫減佛興世,劫增時
轉輪王」。


問:
若劫減時佛方出世,劫增輪王,
何故儴佉與彌勒同世?又佛不出家當
為輪王,日月燈明八子皆統四天下也。
[004-0719b]


答:
儴佉劫增時出,命長故逢彌勒,非彌勒
佛不減時出。又佛不出家應為金輪之位,
非定作也。燈明八子義理亦同,彼是報身故
無此失。此說金輪必劫增出,銀銅鐵輪王
出時不定,是以無憂王世,佛滅百年,鐵輪王
也。


經「如是舍利弗分別說三」。


贊曰:下釋五
濁佛出所由,牒指前標所說五濁,故言如
是。「劫濁亂時」者,牒前劫濁,飢饉、疫病、刀兵
起時,「眾生垢重」牒眾生濁。垢謂六垢,污染
身心點染不淨名之為垢,增強難破名之
為重,一害、二恨、三惱、四諂、五誑、六憍,於有情
所樂為損惱名害。由忿為先結怨不捨
名恨。已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佷戾,多
發囂暴凶鄙麁言蛆螫名惱。此三以瞋為
體。為網[曰/月]他或藏已失,或取他意,矯設
異儀險曲名諂。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
名誑,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命
事故。此二貪、癡二法為體。於自盛事深生
染著醉傲名憍,以貪為體。由諸眾生六垢
重故,不識沙門、不修善法故眾生濁。慳
貪嫉妬即煩惱濁。耽著已得財法不能惠
捨,秘吝名慳。於諸未得有及有具,希欲名
貪。慳雖即貪,已得未得染希別故,分成二
門。「嫉」音秦悉、秦血、辭栗三反,或作「愱」「𧪠」毒
害也。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憂慼,名
為嫉妬。嫉雖即妬,緣他正法名體稱嫉,
緣他榮樂名利稱妬。《說文》、《玉篇》云「害賢曰
嫉,害色曰妬。」「成就諸不善根」者,不善根有
[004-0719c]
三:謂貪、瞋、癡。由具二義立不善根,一是
根本煩惱能生他故,簡諸隨惑不得立
之。二遍六識有過失深廣,餘慢見疑非
不善根唯意有故。由具此二義唯三名不
善根。根者出生義,生惡緣故,亦即煩惱濁。
唯說三濁不說見命濁者,劫濁攝命,由
飢、兵、疾命多短故;煩惱濁攝見,及舉不
善根煩惱之本攝一切煩惱故。由於彼時
人天減少、惡道增多,眾生難可卒以大乘而
可教化故,以智方便於一佛乘分別說為
三令漸入道,故下經云「但讚佛乘眾生沒
苦不能信受」,故方便說。


經「舍利弗非辟支佛」。


贊曰:自下釋第二
疑。第二疑云,如來既不為增上慢人說者,
云何知彼是增上慢?文中有三:初顯非真
二乘聖相,次顯增上慢者相,後結成二真
聖相。此初文也。聲聞辟支真聖趣寂,若遇佛
者多不愚法,其不定姓可迴心者,不問近
遠必能聞知佛化菩薩事故名。自謂是真
二聖,而得遇佛,都不聞知化菩薩事,非
佛聖弟子,亦非真二聖。


經「又舍利弗皆是增上慢人」。


贊曰:此顯增
上慢者相。凡夫得第四禪,未離三界染,自
謂真二聖,是阿羅漢最後之身究竟涅槃,不
求正覺心不信向,是增上慢。


經「所以者何無有是處」。


贊曰:此結成二
聖相。但是真聖而遇我者,趣寂多是不愚
法人,雖不能行聞之亦信,不定種姓理
信脩覺故真二聖;若不信者必無有是處
[004-0720a] ,彼非道理故。其趣寂者不能證入,初猶
未信名損驚怖,返道疑生後必信之成不
愚法,故此結云「不信一乘無有是處」。


經「除佛滅後現前無佛」。


贊曰:自下釋第三
疑,云何堪說?謂有疑云,從佛聞法而起謗
心,云何如來不成不堪說法人?此意說言,
亦有趣寂真實二聖而愚法者,聞法起謗,
亦不聞知但化菩薩事,即是世尊不能
得化。何故佛不成不堪說法人?既成不
堪說法人,翻結之曰,如何世尊可堪為
眾生說法,而稱種智也?故佛答言,除佛
滅度後現前無佛,雖真趣寂而遇我者,
多不愚法,皆定聞知化菩薩事;若不遇
我而趣寂者,有愚於法,即不能知但化
菩薩。此文有三:初標,次釋,後結成。此初
也。


經「所以者何是人難得」。


贊曰:此釋前標。
我滅度後以無良緣善方便誘,諸趣寂中
多愚於法,於此等經受持解義乃為難
得,不解意故;故我滅後有真二聖,不聞
不知但化菩薩。


經「若遇餘佛便得決了」。


贊曰:此結成前
義。此愚法者,若我滅後更遇餘佛方便說化,
於此法中便得決了,故亦能知但化菩薩;
不逢佛者即有不知,是故我今非不堪說
等。故《瑜伽》云:「若已建立阿賴耶識,依無色
界亦入滅定,信有藏識不斷絕故。」或復
此疑非疑趣寂,即疑增上慢既不化得,云
何世尊不成不堪說法人?故此釋言,我在
[004-0720b]
必化得除我滅後等。


經「舍利弗唯一佛乘」。


贊曰:此下釋第四疑
云,前說三乘今說為一,今說法異;今說法
異,云何世尊不成妄語?故佛答言,我已證
解,汝全未知,行位未到,但當一心信我所
說,汝創發心初可信故,阿羅漢迴心經二
萬劫,始至三大阿僧祇劫初信心之位故,但
應信勿生疑惑。佛語無妄,理唯一乘,不定
種姓究竟成果智,亦唯一乘無二乘。故《般若
論》云「佛說四事無虛妄者,菩提、授記、小
乘、大乘」,今即大乘及授記,故成不妄語也。
此品初首初歎法妙及法師妙,已有定疑分,
於定記分有此四疑,初疑於與記上生,
於何時中初說方便,後說真實。既第二
疑於取記上生,有增上慢從坐起去故。
云何知是?若依初解,第三疑於因記上生,
佛心本定為二人說,不為愚法,故生此疑,
云何堪說?若依後解,亦取記上生,第四疑
於一切上生,初說、後說自相違故,云何不
成妄語?


經「爾時世尊優婆夷不信」。


贊曰:下有一
百二十一頌中,後之三頌入品第四段,勸發
喜心令知作佛,即初一百一十八頌頌前
長行第三開斯實相啟彼權門,分二:初一
百一十五頌頌前二記,後之三頌頌破四
疑。初中復二:初四頌頌取記中惡人退席,
後一百一十一頌頌與授記。四中初一頌
頌增上慢,後之三頌頌罪根深重,四頌如
次慢、犯、覆、障,此頌慢也。出家之人道證
[004-0720c]
為首,少得謂多、得多起增上慢;在俗男
子多計著我,自恃高心,故生我慢;在俗女
人多生卑慢無恃勝道,少計著我,隨順夫
朋亦懷不信。


經「如是四眾等於戒有缺漏」。


贊曰:下三頌
頌罪根深重,犯戒、覆罪、法障別故。此犯
戒也。少犯為缺、多犯為漏,可毀責故。壞
戒名缺,壞見名漏,或煩惱漏起仍不見
覺,自恃高心,戒中既云除增上慢,自稱得
聖,方犯重罪,故此尤過,不是尸羅不清
淨故三昧不現前攝。今言犯戒,總相而說,
不知犯相。


經「護惜其瑕疵佛威德故去」。


贊曰:覆罪
也。玉內有病為瑕,玉外有疾為玼,犯戒亦
爾。世譏嫌如玼,內起過如瑕,身語過如玭,
即缺也;內心過如瑕,即前漏也。犯性罪
名瑕,犯遮罪名玼。其玉外病應為「玼」
字。今為疵者,法內之人有煩惱病,如玉
有瑕,喻、法合說。疵者病故護惜不陳,覆
藏已失。酒滓曰糟,極沈濁故。米糩名糠,輕
無用故。不但小智,背法自行,佛威拂之令
避廗去,恐聞妙法誹謗增罪、於彼無益,
故威逼之令其起去。


經「斯人尠福德唯有諸真實」。


贊曰:法障
也。夙造匱法業,法障在身,不堪聞法,故
尠少也。「鮮」、「尠」俱得。


經「舍利弗善聽而為眾生說」。


贊曰:下第二
段一百一十一頌,頌與授記。長行有六,今
亦分六:初六頌頌說,次七頌半頌令住,
[004-0721a]
次一頌半頌遮,次十八頌半頌依何等義,次
七十頌半頌依法,後七頌頌未聞令聞。
於六不同中前後不同,故頌曰:「六說七半
住, 次一頌半遮, 十八半何等, 七十半
七二。」初六頌說中分二:初四頌半頌「所以
者何」下釋文,後一頌半頌前標中「隨宜所說
意趣難解」。初中復三:一頌頌「無數方便」,二頌
頌「種種因緣譬喻言詞」,即譬喻、因緣、念觀、
方便也。一頌半頌「演說諸法」。此初也。前長行
中標云「諸佛隨宜所說」,釋中云「我以無數
方便」,今此頌釋云「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
者,前後影彰、他自互顯,亦不相違。


經「眾生心所念令一切歡喜」。


贊曰:頌種
種因緣等,於中有二:初頌知機,後頌因緣譬喻,心所念行道遍趣行也。「諸欲」者,種
種勝解也。「諸性」者,種種界也。「先世善惡業」者,
處非處及自業也。說佛有五智力、種種念觀
也,能知眾生此之五種故,以因緣譬喻言
詞方便說法皆令歡喜,釋前種種言詞所
由。


經「或說脩多羅優婆提舍經」。


贊曰:一頌半頌演說諸法。依諸處說十二部經次第,
一契經,經云「脩多羅」;二應頌,經云「祇夜」;三
記別,此中無;四諷誦,經云「伽陀」;五自說,此中
無;六緣起,經云「因緣」,七譬喻、八本事、九本
生,三名同此;十方廣,此中無;十一希法,經
云「未曾有」;十二論議,經云「優婆提舍經」。於
此義中以三門分別:一辨相,二釋名,三差
別。辨相者,契經有二相:一通、二別。《涅槃經》
[004-0721b]
云:「從如是我聞乃至歡喜奉行,如是一切
名脩多羅」,攝十二盡,名通相也,以教貫
理及攝生故。《對法論》云:「謂以長行綴緝略
說所應說義,名為契經,此唯長行名為別
相;偈頌便非,別契經攝。」


應頌有二相:一
為益後來,二顯前未了義。《對法》等云「謂諸
經中或中或後以頌重頌前長行義,名益
後來」。又云「不了義經應更頌釋,長行雖說,義
未了故,名顯前未了義」。《涅槃》唯說初之一
義。


記別有三相:一記弟子死生因果,二分
明記深密之義,三記菩薩當成佛事。《對法》等
云「謂於是處聖弟子等謝往過去,記別德
失生處差別」,此記弟子死生因果。又云「又了
義經說名記別,記別開示深密義故」,即此
第二記深密義。故此本論云:「授記有四:謂決定心、因、取、與記等。」《涅槃經》云:「如來為諸
大人授記,汝阿逸多!未來有王名曰儴佉,
當於是世而得成佛,名曰彌勒,是記別
經」,此即第三記當成佛。


諷誦相者,《顯揚》
等云「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說,然以一句結
成,或以二句三四五六句等說,並為諷誦」。


自說相者,《瑜伽等》云「謂於是中不顯請
者,為令當來正法久住、正教久住,不請而
說,並名自說。」


緣起有三相:一因請而說,
二因犯制戒,三因事說法。《對法論》云:「因緣者,
謂因請而說,又有因緣制立學處」,即初二
義名為緣起。《涅槃經》言:「如諸經偈所因根
本。如舍衛國有一丈夫,羅網捕鳥得已還
放,世尊知其本末因緣而說偈言:『莫輕
[004-0721c]
小罪, 以為無殃, 水渧雖微, 漸盈大
器。』是名緣起。」即是第三因事說法。



喻相者,《瑜伽論》云:「謂諸經律所有譬喻而
說諸法。」


本事相者,《瑜伽論》云:「謂除佛本生,
宣說前際若人若法諸所有事。」《涅槃經》中唯
說往法,如我出世所可說法名曰界經,
𤘽樓秦佛名甘露鼓,𤘽那含牟尼佛名曰
法鏡,迦葉佛時名分別空。不說往人,據實
通也。


本生相者,《顯揚論》云:「謂於是中宣說
世尊在過去世,彼彼方所若死若生,行菩
薩行、行難行行,是名本生。說佛為菩薩
時若身若行,皆本生故。」《涅槃經》中唯說菩
薩往身,不說菩薩往行,作鹿作熊作麞作
菟,乃至廣說作金翅鳥等。


方廣有二相:
一說菩薩道,二法廣多,極高大故、時長遠故。
此通聲聞亦有方廣,今取《涅槃》具二為正。


希法相者,謂諸經中宣說諸佛及聖弟子
八眾所有共不共德,及餘最勝殊特驚異之
法,是為希法。《涅槃經》中唯說佛事,如佛初
生即行七步,放大光明遍照十方,彌猴獻
蜜、白狗聽法,魔變為青牛行瓦鉢間,令相
棠觸無所傷損。但說弟子及非弟子希有
之事,皆名希法。


論議有二相:一佛自說,
二弟子說。《瑜伽論》云:「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
呾理迦,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
是處世尊自廣分別法相。又聖弟子已見諦
跡,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性,此亦名
為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今此且引
攝義周文,其餘偏教恐繁不引。


釋名者,
[004-0722a]
先釋總名,先德翻為「十二部經」,部含二義:
一部[衣-〦+矢]、二部類。此是部類,十二義類有差別
故。古人疑云十二部[衣-〦+矢]經,由此道士說三
十六部,老莊之徒各為一部。今言「十二分
教」,分謂分段,文義差別有十二分段故。又
云「經」者乃濫契經,今翻為「教」,十二通稱,更無
所濫,帶數釋也。釋別名者,總為三類,應
頌、諷誦、自說、緣起、希法、方廣,此之六名唯依
主釋,應重述頌乃至方理之廣故。論議一種
唯持業釋,論體即議故。或諷誦亦持業釋,
可諷可誦故,不同應頌,彼頌是教、此誦是
言故。契經、記別、譬喻、本事、本生,此之五名通
持業、依主兩釋,能契即經,契理之經,乃至本
體即生,本世之生故。


差別者,一體差別,二教
差別。體差別者,應頌之中定無諷誦,諷誦
之中定無應頌,初後別故、單重別故。本事之
中定無本生,本生之中定無本事,師、資別
故。此之四部唯具十一,所餘八部皆具十二,
隨其所應有前所說差別相故。《涅槃經》云:「始
從如是終至奉行皆脩多羅」,故通十二;別
相即無,唯取長行為契經故,二偈便非。自
餘七教皆具十二,准此可知。其應頌中具
十一者,〈譬喻品〉云「舍利弗來世成佛普智尊
號名曰華光,當度無量眾」,即有記別之應
頌也。應頌之中亦有自說,〈方便品〉云「世雄不
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
者」,即是自說之應頌也。應頌之中亦有緣
起,〈方便品〉云「舍利弗善聽,諸佛所得法,無量
方便力,而為眾生說」,即是因緣之應頌也,
[004-0722b]
因鶖子請而說法故。應頌之中亦有譬喻,
「譬如長者,有一大宅,其宅久故,而復頓弊」
等,即是譬喻之應頌也。應頌之中亦有本事,
〈序品〉中云「彼佛滅度後,懈怠者汝是,妙光
法師者,今即我身是」,即是本事之應頌也。應
頌之中亦有本生,〈常不輕品〉云「彼時不輕,即
我身是」,即是本生之應頌也。應頌之中亦
有方廣,〈方便品〉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
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即是方廣之
應頌也。應頌之中亦有希法,〈化城品〉云「大
通智勝佛,十劫坐道場,佛法不現前,不得
成佛道」,即是希法之應頌也。應頌之中亦
有論議,〈壽量品〉云「眾生既信伏,質直意柔軟,
一心欲見佛,不自惜身命,時我及眾僧,俱
出靈鷲山,我時語眾生,常在此不滅,以方
便力故,現有滅不滅」,此即論議之應頌也。
自餘三教皆具十一,准此應知。然此經中
具十二分,一部皆是契經通相,重宣此義
處並是應頌,諸為授記解深義處皆是記
別,〈化城品〉中東方梵天以偈頌言「世尊甚
希有,難可得值遇,具無量功德,能救護
一切」等,皆是諷誦。〈方便品〉初即是自說,故前
偈云「無問而自說,稱歎所行道」,鶖子三請、彌
勒三請等,所說權實處皆是緣起。〈譬喻品〉
等皆是譬喻。說諸弟子過去事處皆是本事。
自說佛身過去事處皆是本生。說一乘處
皆是方廣。說現神通處皆是希法。〈壽量品〉
中佛自往復說三身相,可名論議。


教差別
者,一大全小九,即此經文。小乘唯無授記、
[004-0722c]
自說、方廣三種,不遮大乘有十二分。二小
全大九,《涅槃》第三云「護大乘者受持九部」,
彼除因緣、譬喻、論議,不遮小乘有十二分。
三大全小十一,《瑜伽》三十八云「方廣一分唯
菩薩藏,所餘諸分有聲聞藏。」四大一小十一,
《瑜伽》八十五云「除方廣一分,餘名聲聞乘
相應契經。」何故此文大全小九?依授弟子
得成佛記名為記別。說聲聞無,彼先未
求大菩提故,譬如以寶示其愚人,愚人便
咲。聲聞聞記亦復如是,故說為無,非記
別弟子謝往死生之事亦無。又聲聞乘多聞
淺法,若不待請而即為說,憍慢便生,言
無自說其實亦有。又聲聞人但證小果不
得正覺,理非至極行不苞弘,說無方廣,
其實亦有正法廣陳之方廣也。故此頌中唯
為聲聞說於九部,理通十二。《涅槃經》中小
全大九者,因犯制戒說為因緣,菩薩無犯
故略云無,非無因請因事說法之緣起
也。夫說譬況開中下根,至如鶖子利根上品尚多不待喻,況諸菩薩多分不待,
故說為無,理亦有也。又大菩薩性皆利根,
舉宗便解,不假徵詰方生慧心,說無
論議,理實非無。又護法者多誦素呾纜藏,
緣起譬喻多調伏藏,論議多是對法藏攝,故
言大唯九,理非無十二。《瑜伽》三十八大全
小十一者,小乘亦記弟子謝往,及不待請
佛悲深故,具有記別及自說等,故有十一。
無方廣者,不求正覺、說理麁淺,名之為
無,實亦有也。《瑜伽》八十五文與前無別。
[004-0723a]
然以十一說為聲聞,對之方廣說為菩
薩,非菩薩藏無餘十一,皆是隨於一別之
義說數不同,理實聲聞菩薩二藏皆具十
二。今隨所要且略分別,自餘廣釋如章應
知。


經「鈍根樂小法為是說涅槃」。


贊曰:此一頌
半頌前標中隨宜所說意趣難解,略由五
義:一鈍根難悟,二樂小怖大,三耽生死
不怖出世,四逢緣不修,五現眾苦迫。由
此五義為說涅槃,以鈍根故著於生死,
雖逢諸佛往日已化,不行大乘深妙之
道,由行惡故退還受苦,由勸離苦故初為
說二乘涅槃,故〈信解品〉最初逢佛退流生
死,後化二乘,正與此同。


經「我設是方便當得成佛道」。


贊曰:下第二
段有七頌半,第四令住,中分四:一頌標,一
頌釋,半會,一頌勸住。此初也,初設二權,
為令究竟入於佛慧住一乘故。


經「所以未曾說決定說大乘」。


贊曰:此釋
前標,會於已前,汝根未熟未悟大乘不
堪為說,汝今根熟正是其時,故為說也。同
〈化城品〉云「諸比丘!若如來自知涅槃時到,
眾又清淨信解堅固、了達空法深入禪定,便
集諸菩薩及聲聞眾為說是經,世間無有
二乘而得滅度,唯一佛乘得滅度耳」。


經「我此九部法以故說是經」。


贊曰:下四頌
半會,中分三:一頌顯小法非真說為大本,
一頌半顯大法勝妙為勝人說,二頌結成
勝妙人法勸捨非妙人法。此初也。隨順初
[004-0723b]
機說此九部,為入大本非究竟也,故應
住大。


經「有佛子心淨說是大乘經」。


贊曰:顯大法
勝妙為勝人說,勸捨劣法勿成惡人,頓
悟漸悟一切菩薩皆名佛子。此有五德:一心
淨,專求大乘佛之智慧非樂下劣,除二障
故。二柔軟下心耐勞倦,堪能作大業,精勤
不息故。三利根,性多拔苦樂與他樂,一切
均平聞法速入。四無量,諸佛所久遇良緣
恒自磨瑩。五而行深妙道,齊修福慧寶
規真覺。《發菩提心經》說具十種法堪發菩
提心:一親近善友,二供養諸佛,三修習善
根,四志求勝法,五心常柔和,六遭苦能忍,
七慈悲淳厚,八深心平等,九愛樂大乘,十
求佛智慧。皆此五攝,心淨攝二句:愛樂大
乘,求佛智慧;柔軟攝二句:心常柔和,遭苦
能忍;利根攝二句:慈悲淳厚,深心平等;
無量佛所攝二句:親近善友,供養諸佛;行
深妙通攝二句:修習善根,志求勝法。有具
此五德,成十法之子,方為說大乘令其
發趣。


經「我記如是人故為說大乘」。


贊曰:結成
勝妙二勸捨非妙二,記五德人來世成佛,
以深心念佛脩持淨戒故。念佛有二:一
語念,二心念。或心緣事佛,願救希成,智念
理身,求證滅障;定慧既爾,又持淨戒,三學
既成故為之記。此等聞得佛,順心故歡喜,
佛既知心,故為說大。


經「聲聞若菩薩皆成佛無疑」。


贊曰:此勸
[004-0723c]
住也。讚法聞益勸住大乘。


經「十方佛土中引導於眾生」。


贊曰:此第三
段,一頌半頌第六遮。「無二」者,無第二獨覺乘。
「無三」者,無第三聲聞乘。從勝向劣佛乘為
初,此據真理無二極乘,除方便說,方便說
中可有三故,以假三名引導生故。用假
羊鹿之名引生出於火宅,非有實二以度
眾生。此說二乘涅槃菩提俱無實體,並稱
假名,然涅槃可證而縛除,種智不成以無
覺,故化城入之以息苦,羊鹿有名而不登。


問:
三事稱大般,但得解脫言入城,二空智
名牛,但得生智上羊鹿。


答:
解脫諸苦息,方
名入化城,種智二乘無,故不上羊鹿。又解
脫二乘同息苦,彼亦分得與入名,真智種
類獨佛圓,雖亦分得不名上,理實無別。又
惑障因果彼皆除,解脫化城稱暫入,智障
因果彼不滅,二車種智不言登。


經「說佛智慧故濟度於眾生」。


贊曰:下第
四段有十八頌半,頌第三依何等義,中有
二:一頌半頌標一大事,十七頌頌開示悟
入。此初也。佛之智慧如前所說,合有五種,
今此多說佛果二法,菩提、涅槃,智性、慧用合
多智慧,或唯真智不取真如。佛出世者為
顯此一令生欣趣,唯此一實,究竟極果勝
妙無上,餘之二乘體非真極究竟勝妙,故經
下文以前五度校量此經,不說般若故,
終不以小乘濟生。或此一事多說智性,
《涅槃經》中師子吼說,佛性即空,空即智慧,由
此智性亦名智慧。今此多取初解為正,
[004-0724a]
二乘無故。既言餘二則非是真,故知不
是破三會三以歸於一。


經「佛自住大乘以此度眾生」。


贊曰:下十七
頌頌開示悟入,中分四:一頌開,五頌悟,一
頌入,十頌示。此初也。大乘合取真理、正智,
假者佛身恒安處此涅槃菩提名住,住即依
止安處之義,所得唯是法身真理。或大乘
者唯取真理,正智證會名之為住,以此法
身萬德具足真德性故,故佛報身如其所證
法身真理,還以無量定慧莊嚴,定即福也、慧
即智也,攝持一切有為德盡。內冥真理,
涅槃已滿,真智遂生,具福慧嚴,菩提復滿;自
德既圓,故以二法開於眾生名之為度,
顯二體性是無上故令生欣樂。


經「自證無上道此事為不可」。


贊曰:下有
五頌悟中有三:一頌半顯平等,二頌半顯
勝德,一頌令悟。此初也。「無上道」者正智
勝故,「無上大乘」者真理勝故。一「無上」言貫
通二處,二皆平等,無能所取,無有自他物
我異故。又「大乘」者即無上道,運用勝故,佛
既證此平等理智,何有自他物我二別?內智
若不平等自取大乘,外智不平等令他
取小,則墮慳法,貪求名利惑既未盡,
何名證得正覺大乘廣運一切?此為不
可。


經「若人信歸佛而獨無所畏」。


贊曰:下二頌
半顯勝德,有二:初一頌半顯內離染無所
畏德,後一頌顯外莊嚴說實法德。此初也。
「若人信佛」初發心也。「歸佛」者後脩正行,如
[004-0724b]
來不為欺陵輕賤而不授大純化以小,亦
不誑逗,初許與大後不與之。所以者何?
以佛亦無貪惜大乘誑而不與,亦無嫉妬
畏彼證大而欺網之,由斷一切法中惡
故。惡者煩惱、業、苦,生死惡法已永斷故。
既無如上所說諸事,正智圓滿,故於十方
都無所畏,作師子吼,我是一切智者、一切
見者、平等化者。若有上事,惡既未盡智果
未圓,如何於十方能作無畏吼?故俗中云
父聞子健恨不殺身,自外何悋,故無貪
嫉。


經「我以相莊嚴身為說實相印」。


贊曰:
顯外莊嚴說實法德,形骸相好端嚴其身,
身光智光復能朗,照器及眾生二種世間,由
此眾人皆尊敬我,名世間解。若內有染外
無此相,外現此相明內無染,故我今者說
實相印。實相印者,謂即二空大乘之理,以
此理印印大教故。大教決定勝實非權,如
小乘中說三法印印定教法。


經「舍利弗當知如我等無異」。


贊曰:此一頌
令悟,汝應如我悟先所不知大乘真智。我
昔立誓願,令一切眾生與我無異,願令
悟故。願以信、欲、勝解為性。


經「如我昔所願皆令入佛道」。


贊曰:此一頌
令入,今者果滿遂昔願心,故化眾生入於
佛道。道者因義,令入八地或初地上不退轉
位,佛之因故。


經「若我遇眾生迷惑不受教」。


贊曰:下有
十頌頌示,有二:初八頌示初不同,後二頌
[004-0724c]
示後還同。初中復三:一頌示不同意,六頌
示不同相,一頌結不同。此初也。若教眾生
盡以大乘,智者可爾;無智愚人錯學亂行,
心迷不信,疑惑誹謗,便返增惡,不能領
受,亦如覆㮎水於坳塘致㮎即膠故,
由此返增愚人之咎,故不純以大乘教
化。


經「我知此眾生癡愛故生惱」。


贊曰:下有
六頌示不同相,中分二:初一頌標無善有
惡故不同,後五頌釋有惡無善故不同。此
初也。未曾脩善本,即是出世方便善根,無始
雖起多分暗劣,唯生得善無無漏因,由著
五境堅執不捨,以此為緣癡便發業、愛便
潤生。故諸生死生老死支一切苦惱苦樹增
長,由無出世方便善本,有癡愛二以為其
因,著五欲境不肯捨故,發業無明多由
迷內發,潤生貪愛多緣五欲生,今據欲界
無明發業通言著欲,說重處故。


經「以諸欲因緣世世常增長」。


贊曰:下五頌
釋有惡無善故不同,中有二:初四頌有惡
故不同,後一頌無善故不同。初中復二:初一
頌半由處俗塵五欲沈沒故不同,後二頌
半求邪出離錯行亂學故不同。此初。由諸
欲故純起不善業墜墮惡趣,由雜業故輪
迴六趣備受諸苦,四生生長皆有業故,三
苦八苦五苦迫故,偏指一生現苦為論,故
言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微者劣也。胎
謂胎藏,不淨纏裹可厭可惡,微劣生故。
《瑜伽論》說初受生者本居中有,中有極長七
[004-0725a]
日命終,極多不過七七日住,造惡業者中
有如黑羺光或陰暗夜,造善業者如白衣
光或晴明夜,隨當生相所住無礙,見已同
類及當生處,造惡業者眼視不淨伏面
行,往天趣者向上仰面,往人趣者傍
面而行,若造不律儀生地獄中見昔同
類,喜樂馳趣遂被拘礙,純苦鬼界傍生亦
爾。若餘雜業,隨業善惡何處生長,於其父
母隨男隨女生憂生喜以潤當生,攬父
母之遺體,迷醉之時便被拘礙。一七日內名
羯剌藍,此云雜穢,父母不淨共和名雜,深
可厭惡名穢,若已結凝箭內稀故。二七日
內名頞部曇,此云疱,猶如䔲豆瘡疱之形,
表裏如酪未至肉故。三七日內名閉尸,此
云凝結,猶如就血稍凝結故,西域呼就血
云閉尸,若已成肉仍極柔軟。四七日內名
健南,此云凝厚,漸凝厚故,若已堅厚稍堪
摩觸。五七日內名鉢羅賖佉,此云形位,猶
如埿團,五分相連一身四支,內風向外擊
生根形差別相故,即前肉團增長支分相現。
六七日內名髮毛爪位,髮毛生故。七七日內
名具根位,五根圓滿明盛顯故。至此初復
方釣三月,種種成就,若不增減。如是合經
三十八七日,在腹圓滿,更經四日,頭趣向
下,雙足向上,胎衣遂裂,逼趣產門,種種眾
苦于時迫迮,或由先業母食灰鹽,子髮毛
稀尠;或由先業母食煖熱,子黑黯色,或赤
色生;或由先業母食冷食或近寒室,子多
頑白;母習婬欲,子多疥癩癬病等生;母多跳
[004-0725b]
躑威儀不憗,子支缺減繚戾不安。男居右
脇倚腹向脊,女居左脇倚脊向腹,隨於
父母生愛染故,初既攬父母不淨以為身,
後以母之不淨以資長,現緣既爾故業不
善,百惡所感三十六物不淨為體,如是惡
身不可愛樂,輪轉不窮名世世增長。


經「薄德少福人諂曲心不實」。


贊曰:此二頌
半求邪出離錯行亂學故不同。初一頌半
明起身邊邪見成六十二見,後之一頌因
起見戒取所餘惑生。或初一頌總明起
五見,後一頌半別明起五見。彼諸眾生無始
已來,薄德少福故為苦所迫,雖祈出
要不悟邪正,錯入外道不正見中,錯行錯
學名為邪見,五見皆邪,此依後科非要撥
無方名邪見。邪見煩惱拘礙眾生,難可出
離不能解脫,名為稠林,此為總見,後方別
顯。「若有若無」等者,此有二解,依後科者,五
見之中四見為有,皆執有故;邪見為無,多撥
無故,「等」言顯示種種煩惱。若依初科,「邪見
稠林」者撥無邪見。「若有」者,執我後身為有,常
見也;「若無」者,執我後身為無,斷見也。此二
為邊見,等取身見、見取、戒取,由六十二見
以邪見、邊見二為自體,故別舉之。以餘二
見而為眷屬,依於身見以為根本,如六十
二見章廣述。云何六十二見,頌曰:「二四八
十劫, 見生死遍常, 梵餘大種心, 戲憤
恚一分, 有色有邊等, 各死生想地, 一
種小無量, 純樂等有想, 即有色邊等, 生
無想俱非, 人欲天色界, 四無色斷滅, 從
[004-0725c]
無想天沒, 尋伺計無因, 憶上下傍俱,
 壞劫有邊等, 怖無知行諂, 懷怖戇矯
亂, 人欲天欲樂, 四靜慮涅槃。」此諸見中
幾前際過去攝、幾後際未來攝,幾現在通二
際中攝?遍一分,無因,邊矯亂前際,所餘四十
四,皆後際見攝。 此六十二經論俱言邪見、邊
見二見所攝, 誰幾見攝遍、一分各四,有想
成十六,無俱非各八,七斷皆邊見。即彼二
無因、邊邪、亂各四,五現涅槃論,皆邪見所
攝。由執神我起我見已,便起如是六十
二見,後起見取,執見等法為勝為因;又起
戒取,執戒等法為因為勝。著此妄法曾
不肯捨,我慢自恃矜誇自高而陵薎他,互於
所師諂曲相讚矯求名利,心何曾實?以具
如是,耽欲著邪故不堪任即化大法。


經「於千萬億劫如是人難度」。


贊曰:此一頌
無善故不同。善人皆修四親近行:一親近
善友,二聽聞正法,三如理思惟,四如說修
行。此等惡人千萬億劫不聞佛名,何得親
近一切善友?既不見佛亦不聞法,既無聞
慧入法初因,思惟脩習理不可得故。如是
人甚為難度,如何初首即教大乘?


經「是故舍利弗示之以涅槃」。


贊曰:此結
不同。由如此故為設方便,初示涅槃且令
苦息。


經「我雖說涅槃開示三乘法」。


贊曰:上顯初
不同,此二頌示後令同。勸捨解脫身取
佛法身,所說二乘涅槃猶如化城,是非真
滅;法從無始性常寂故,即是自性清淨涅
[004-0726a]
槃,性離言法非今新有,如寶所者乃是真
滅。真滅既爾,故行道已來世證此法本性
滅,得成佛道,我本智慧巧用方便,初開二
權後示一實,總名開示三乘之法。
法華經玄贊卷第四


保安三年七月二十九日以興福寺圓如房
本移點已了,法隆寺僧覺印為令法久住為
也。



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四


沙門基撰


經「一切諸世尊唯一無二乘」。


贊曰:下第
五段七十頌半,頌第五依法,有三:初一
頌半頌十方佛法,次三十八頌半頌三世佛
法,後三十頌半頌我亦如是。此初也。既唯
一無二乘,云何破三以歸一?


經「過去無數劫其數不可量」。


贊曰:下三十
八頌半頌三世,中分三:初二十七頌半頌
過去,次六頌半頌未來,後四頌半頌現在。
初中有二:初四頌半頌佛說法初權後實,後
二十三頌頌眾生聞法皆究竟得一切種智。
初中有四:一頌佛多,一頌開權,一頌顯實,一
頌半釋開權顯實之意。此初也。


經「如是諸世尊演說諸法相」。


贊曰:明初
開權。


經「是諸世尊等令入於佛道」。


贊曰:明後
顯實。
[004-0726b]


經「又諸大聖主助顯第一義」。


贊曰:釋開
權顯實之義。知諸眾生未能頓學一乘教
故,識其根、欲故,初以權方便助顯一乘,後
令入實。又菩薩根性有二:一不定性,二定
性。為不定性初權後實,顯暢一乘,前二頌
是;為定性者說頓教一乘,此文是也。謂知
眾生心性頓欲故,以異方便不從權取實
顯助一乘,一乘者第一義諦真如等是。初三
後一是權實之方便,頓說一乘故名異方
便。


經「若有眾生類皆已成佛道」。


贊曰:下二十
三頌頌眾生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為
三:初二頌佛在,次二十頌滅後,後一頌結。
此初也。逢佛、聞法、修行六度四攝無量等,
名種種福德,修佛之因菩薩行故,皆已成
道。


經「諸佛滅度已皆已成佛道」。


贊曰:下二十
頌頌佛滅後,分五:一頌慈心,四頌半造塔,
六頌半造像,七頌供養,一頌稱佛。此初也。有
善剛強非菩薩,心柔軟非善亦非菩薩,
要善而耎方菩薩心,順理益物極柔和故。「已
成佛道」,植佛因故。後文且據佛滅之行,後難作故,是別行故;非是佛在作此諸行,
而非佛因,在易修故。准上六度佛滅後行,
是總行故亦成佛道。


經「諸佛滅度巳莊校於諸塔」。


贊曰:下四頌
半造塔成佛,分二:初四頌明造塔,後半頌
結。初文有三,初二頌造塔數多八珍嚴瑩,
次一頌九物為塔,後一頌下至戲笑劣物為
[004-0726c]
塔。此初也。《佛地論》數七寶無玫瑰,仍琉璃
與珠別,珠謂赤真珠。今此若以琉璃為珠
即為七寶,不爾故八,琉璃與珠別故。頗梨
多白紅色,車渠青白間色,馬腦有多色,或
純白、或純青黃、或眾色間,玫瑰赤色。《說文》「火
齊珠也」。一曰石之美好曰玫、圓好曰瑰,餘
者可知。《增一阿含經》中佛告諸比丘:我今當
說四梵之福:一若有信心善男子等未曾
起塔處能起於塔,二補持故寺,三和合
聖眾,四佛初成道諸天人等請轉法輪,是
名四梵之福。比丘白佛:梵福多少?佛言:四
天下及六欲天所有福德,猶不如一梵王之
福,故勸造塔當得菩提。


經「或有起石廟磚瓦埿土等」。


贊曰:此一
頌九物為塔。「石廟」者石佛堂,古云支提,今
云制多,翻為靈廟,應作廟字,廟貌也。
《白虎通》、《玉篇》「云先祖尊貌所在,故謂之廟。」
「木櫁」者,《字林》「香木」,《切韻》作「榓」,《玉篇》作「櫁」,其
樹似槐而香極大,伐之五年始用,若取其
香皆預研,久乃香出。


經「若於曠野中皆已成佛道」。


贊曰:初一頌
下至戲咲劣物為塔,後半頌結之。論云「聚
沙為佛塔已成佛道者,謂發菩提心行
菩薩行者,所作善根能證菩提,非諸凡夫
及決定種姓聲聞、未發菩提心者之所能
得故,如是乃至上文及下小低頭等亦如
是。」


經「若人為佛故皆已成佛道」。


贊曰:下六頌
半明造像,中有二:初五頌造,後一頌半結。
[004-0727a]
初中分四:一頌刻彫,二頌十物嚴飾,一頌
綵畫,一頌戲作。此初也。明作佛像非作餘
像,故言為佛;為求作佛、為思敬佛,故名
為佛。又說為佛而作諸像,為莊嚴佛故名
為佛。《造像功德經》說:「造像得十一種果:一
世世所生眼目淨潔面目端正,二生處無惡,
三常生貴家,四身體姝好紫磨金色,五常豐
珍翫,六生賢善家,七後生為王王中最勝,
八金輪化王,九後生梵天壽命一劫,十不
隨惡道,十一後生之中還重三寶、喜持妙
物復造功德」,一之梵福多四天下大海
十倍。


經「或以七寶成皆已成佛道」。


贊曰:此二頌
十物嚴飾作像。《切韻》「鈆即錫也」。有云「錫,銀、
鈆之間」,《玉篇》「青金也」。


經「綵畫作佛像皆已成佛道」。


贊曰:此頌
畫佛。


經「乃至童子戲而畫作佛像」。


贊曰:此頌
戲作。


經「如是諸人等度脫無量眾」。


贊曰:此結
也。「具足大悲心」者,凡所作善,必帶悲心方
成到彼岸,故成佛道。


經「若人於塔廟敬心而供養」。


贊曰:下有
七頌明供養,有二:初五頌半明供養,後一
頌半結成。初中有五:一頌四物供養,一頌半
音樂供養,一頌歌唄供養,一頌華供養,一
頌身業行敬供養。此初也。《發菩提心經》云:「若
以華施,得七覺華故;以香施,得五分法身
香故;以幡施,得陀羅尼轉眾惡故;以蓋
[004-0727b]
施,獲四無量覆眾生故。」《業報差別經》說各
得十德。


經「若使人作樂盡持以供養」。


贊曰:此以
音樂供養。「樂」音五覺反,以生樂故,亦慮各
反,黃帝世伶倫作樂,《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
《禮記》「干戚羽毛謂之樂」。鄭玄云「八音克諧
謂之樂。」「鼓」動也鳴也,凡出音曰鼓,今木有
皮動之即鳴。「角」者曲形而似角。「貝」者螺也,
《涅槃經》吹貝知時。「簫」管也,《玉篇》「編小管所
吹」,又箾也。「笛」七孔籥,俗名直,《玉篇》「五孔竹
笛,羌笛三孔」。「琴」禁也,君子守正自禁,神農
所作。箜篌、琵琶相可知矣。「鏡」如鈴而大,《玉
篇》「小鉦也」。軍法十長執鐃,五人為伍,五伍
二十五人為兩,兩司馬執鐸。銅拔兩扇相
擊出聲,有作「鈸」無所從,或為「跋」字。《發菩提心經》云:「音樂、女色不以施人,亂眾生故」,
此供養佛故不相違,如金藏中音樂供養
事。


經「或以歡喜心皆已成佛道」。


贊曰:此以
歌唄供養,當得大士梵音聲故。梵云婆陟,
此言讚歎,「唄匿」訛也。陳思登漁山聞巖
岫誦經,清婉遒亮遠谷流響,遂擬其聲而
製梵唄,故今俗中謂之漁梵,冥合西域三
契七聲聞俱胝耳等所作也。


經「若人散亂心漸見無數佛」。


贊曰:此以
華供養。與前四事中華施何別?彼專善心,
此以散心,故不相違。略言供養畫像,供養
餘像亦得。


經「或有人禮拜或復小低頭」。


贊曰:此明
[004-0727c]
身業行敬供養。上歌唄是語業也。其能發
心即是意業,自餘皆是外財供養、三業行供
養。


經「以此供養像如薪盡火滅」。


贊曰:結成
供養。


經「若人散亂心皆已成佛道」。


贊曰:此稱
佛作佛,且舉一稱尚得作佛,何況多稱?
如《藥王藥上經》云「我常稱五十三佛名故,
今得作佛」,即其事也。


經「於諸過去佛皆已成佛道」。


贊曰:頌眾
生聞法得種智中,此為第三結成佛道。


經「未來諸世尊亦方便說法」。


贊曰:下六
頌半頌未來法,中分二:初三頌半標同今
說實,後三頌重釋前義。初中有三:一頌標
同初方便,一頌半標後成說實,一頌釋前
所由。此初也。


經「一切諸如來無一不成佛」。


贊曰:此頌
標後成說實,令聞法者皆得作佛,佛及
眾生二俱合說。


經「諸佛本誓願亦同得此道」。


贊曰:釋前
所由,由本願故。


經「未來世諸佛其實為一乘」。


贊曰:下三
頌重釋前義,有二:初一頌明初方便皆為
一乘,後二頌明悟三性諸法歸趣所以如
此。此初也。


經「諸佛兩足尊導師方便說」。


贊曰:明悟
三性諸法歸趣,所以初權後說一乘。真如
妙理體性常住,佛能證知,遍計所執生法
二我體性是無,佛證無我理故,亦知此無、是
[004-0728a]
凡虛妄執。「佛種從緣起」者,無漏依他報佛種
子,因緣所生從緣所起,因脩作故。由證
真理斷能執心染分依他,知所執無,從於
淨分依他因緣修佛種者為一乘故。何者
一乘?重顯常法即圓成實,「法住法位」者,真如
住在諸法之中,體性常有名為法住。法有
染淨,離染得淨分位顯之,故名法位。相者
體性,世間本體即是常住真如實性,一乘
體也。於金剛座道場之中,知此諸法本體
性已,於無名相法中,導師方便以名相說,
一切法中略有二種:一空、二有。空無差別
總立一性,名遍計所執有。法有差別,分之
為二:一者常,二者無常。常者名圓成實性,
無常者為依他起性。依他起性復分為二:一
有漏,二無漏。有漏為依他起性,無漏為圓成
實性。今依前門。無常為依他,依他有漏皆悉
除斷,就中但取無漏無常淨分依他,究竟滿
位成菩提故,故言佛種從緣起也。意顯能
證常住法性真如無我理故,乃能了知二
我為無,依於善友修習智慧,從緣起法
菩提覺滿,為證一乘真如妙理,妙理即是法
住法位世間常住相。大般涅槃於道場中
既證知已。今為眾生方便說之令欣趣證,
今此依他即菩提、圓成即涅槃合成一乘,
圓成勝故獨名一乘。由斷有漏依他起性,
遣遍計所執,證此二果。由了依他、所執
性故,初說《阿含》次說《般若》,純有、空教名為
方便。今三俱說,故名真實。三性之義如別章
說。
[004-0728b]


經「天人所供養亦說如是法」。


贊曰:下有
四頌半頌現在,有三:初一頌半標,一頌開
權顯實,二頌顯意。此初也。


經「知第一寂滅其實為一乘」。


贊曰:此初開
權,後還顯實。


經「知眾生諸行隨應方便說」。


贊曰:此顯
初權後實之意。「眾生諸行」者總句,心行相也。
下是別句,或勝解也。「心所念」者,遍趣行也。
「業力」者自業也。「欲力」謂勝解也。「性力」謂種
種界也。「精進力」者謂處非處等。或精進等體
即性力,以種性體即五根故,下一力字貫
通上也。「根利鈍」者,根勝劣力也。佛有此智
力,能知之故,所以初權後還真實。前未來
佛由悟三性,此現在佛由知眾生,互相
影顯,故初方便後說真實。


經「今我亦如是皆令得歡喜」。


贊曰:下三十
頌半頌我亦如是釋迦同,中分二:初二頌
標,後二十八頌半廣釋。此初也。初頌今實,
後頌昔權,皆令歡喜漸入道故。


經「舍利弗當知貧窮無福慧」。


贊曰:下廣
釋,分二:初二十一頌半頌初以三乘方便
誘引,即長行云「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
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
力而為說法」;後有七頌頌今說真實,即
長行云「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即頌初權後實之義。就初文分四:初三頌
半見生處危難,次三頌思救不可得,次
十一頌半請念設權方,後三頌半正說三
乘化。初中有二:一頌無善,二頌半有惡。此
[004-0728c]
初也。《般若經》說佛有五眼:一肉眼,非脩定
生,四大所造,或長養、或異熟,淨色為性。二
天眼,斷於定障,修習所起,唯是長養,四大
所造淨色為性。三法眼,觀事有慧。四慧眼,
觀空理慧。五佛眼,因積而果圓,攬前四
為體。龍樹解云「如四大河流至天池通名
大海,如是四眼流至佛果通為佛眼。」初二
體色,次二體智,後一通二。又言人等有肉
眼,天等有天眼,二乘有慧眼,菩薩有法
眼,佛有佛眼,由此說五。《瑜伽》十四說有
三眼:一肉眼,能照顯露無障礙色;二天眼,能
照隱顯有無障色;三慧眼,能照一切種若色
非色。法眼體慧合慧為一,不同色眼境有
隱顯,故略不論。佛眼即前四眼,或談因非
果,故亦不說。《華嚴經》說十眼:一肉眼,見一
切色;二天眼,見死此生彼;三慧眼,見諸
眾生諸根差別;四法眼,見一切法第一義;
五佛眼,見佛十力;六智眼,分別了知一切種
法;七光明眼,見一切佛光明;八出生死眼,
見涅槃法;九無礙眼,見一切法無有障礙;
十普眼,謂見法界平等法門。十中第一是五
中第一,見諸色故;此中第二是前第二;此
中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九五眼是前法眼;
此第四第八是前慧眼,見真諦故,或第四第
八第九三眼是前慧眼,俱見理故;第十普眼
是前佛眼,普見法界平等性故。「以佛眼觀」
者,以五眼中佛眼觀也;十中佛眼不見眾
生見十力故。六道眾生無始不修福智二
因,未獲七種聖財及人天七法財,謂施、戒、
[004-0729a]
忍、勤、定、慧、方便,故無福及慧。


經「入生死險道盲瞑無所見」。


贊曰:下二
頌半有惡,為二:初一頌半現苦沈溺煩惱增
多,後一頌設求出要而行邪行。此初也。世
間犛牛由自愛尾藏身護尾,人貪其尾
遂殺其身;眾生亦爾,貪著五欲以自藏身,
遂以貪愛而自弊敗,反自弊困墜墮惡道。
有本云「自蔽」,蔽掩障也。如犛牛愛尾以弊
其心遂致喪命;眾生亦爾,貪愛蔽心。犛
牛,《說文》「西南夷長髭牛也」。有作「猫」字,人間
捕鼠者,非此中義。有作「猫」、「𤚐」,不知所
從。


經「不求大勢佛以苦欲捨苦」。


贊曰:設求
出要而行邪行,佛有神通威勢及以智慧斷
苦之法而不求趣,翻墮外道邪見網中,行
諸身苦行以捨生死苦,此為未可,所以六
年麻麥尚不證於菩提,坐臥荊棘何容得
於道果?如狗逐塊,塊打轉多,豈同師子逐
人非塊。


經「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贊曰:下三頌
思救不可得,為三:初半頌思起因行,一
頌得果已思,一頌半思救不可得。此初
也。見諸眾生有此二緣遂起悲心,發心修
行思惟將救。


經「我始坐道場思惟如是事」。


贊曰:得果
已思,佛成道已樹下經行,觀樹喜自道圓,
經行思惟利物。又觀樹心凝妙理,經行想
化群生。又觀樹想蔭四生,經行思施福
慧。諸經說佛成道已後說法時節各各不
[004-0729b]
同,此云三七日,《彌沙塞律》三昧七日,與《十
地經》同,七日不說法,顯示自受法樂故,為
令眾生增愛敬故。律及薩婆多傳過六七
四十二日方說法,梵天來請,憍陳如等根
方熟故。又有說云,夏安居後方度五人。《十
二由經》成道後二年方度五人。《智度論》說五
十箇七日不說法。此皆諸部宜見不同,
未可和會。然今解者,大乘以《法華》為正,
此說通行四諦法輪故三七日。若唯說大乘
法輪,《十地》為正,第二七日說十地故。


經「我所得智慧云何而可度」。


贊曰:思
救不可得,有四因故:一法深難解,二根鈍
難救,三著樂難捨,四癡盲難悟,云何可
度?


經「爾時諸梵王請我轉法輪」。


贊曰:下十一
頌半請念設權方,中分四:初二頌諸天請
說,次三頌示相思惟,次四頌半化遇良緣,
後二頌念隨權誘。此初也。「大自在天」色界天
也。今對三乘,法爾說法皆待請故。《智度論》
云:「淨居天勸出家,四天王獻鉢,帝釋獻寶
座,梵王請轉法輪,佛初不許,梵王說有三
根,重請慇懃,佛方許之初說三乘。」《勝天王
般若》云:「四天王等獻鉢,天帝釋獻座,佛為
受之,各見獨為受之,皆發勝心。」然下大通
智勝唯梵王請,此說通諸天者,彼舉勝
類,非無餘天請彼佛也。


經「我即自思惟疾入於涅槃」。


贊曰:下三頌
示相思惟,有二:初二頌即說大乘,眾生有
損;後一頌且說三乘,眾生有益。此初也。
[004-0729c]
以諸眾生處俗現在苦中、出家妄行苦行,
無暇頓能信大乘法,若為說者返生誹謗
疑惑破壞,脫生不信却墮惡道。又在俗者
沒苦故不信、外道出家者破法故不信,既
有此損,寧不說法疾入涅槃,何得翻損
諸眾生也。即同《智論》初不許也。


經「尋念過去佛亦應說三乘」。


贊曰:且說
三乘,眾生有益、同諸佛故。此同《智論》重請方許。


經「作是思惟時而用方便力」。


贊曰:下有四
頌半,化遇良緣,有三:初一頌半佛現讚揚,
次半頌勸同諸佛,後二頌半引己為證後
實初權。此初二也。十方佛現歎佛稱善,讚
第一師得無上法,勸隨諸佛後實初權。釋
迦能姓,牟尼寂號,今略言文如音訓說。法
爾隨喜,皆云善哉!


經「我等亦皆得分別說三乘」。


贊曰:下二頌
半引己為證後實初權,中有三:初一頌引
己為證,次一頌釋此所由,後半頌結歸真
實。此初也。引已初時說三乘也。


經「少智樂小法但為教菩薩」。


贊曰:此釋
所由,及結歸真實,以不定人創在凡夫,小
智樂小無欣大意,不信自作佛,故初說
三乘;雖復初權,後必真實,但化菩薩。


經「舍利弗當知喜稱南無佛」。


贊曰:下二頌
念隨權誘,分二:初頌聞之敬讚,後頌思
順彼行。此初也。有本云「稱南無諸佛」,應
從「喜稱」為正,正言納慕亦言納莫,此云
敬禮。若言伴談或言伴題,此云禮拜,舊
[004-0730a]
云和南訛略也。


經「復作如是念我亦隨順行」。


贊曰:思順
彼行也。既遇良緣勸我權化,思生濁劫
應順彼行。


經「思惟是事已為五比丘說」。


贊曰:下三頌
半正說三乘化,分三:初一頌半正起權化,
次一頌三寶遂興,後一頌會成今古。此初也。
梵云婆羅痆斯,云波羅奈訛也。中印度境,
往昔此地有兩群鹿各五百餘,佛為一群
鹿王,提婆達多復為一王。時此國王畋遊原
澤,菩薩鹿王前請王曰:大王狡獵中原縱
獠飛矢,凡我徒屬命盡斯晨,即日腐臭無
所充膳,願欲次差日輸一鹿,王有割鮮
之膳、我延旦夕之命。王善其言迴駕而返,
兩群之鹿更次輸命。提婆群中有懷孕鹿,次
當就死,白其王曰:身雖應死,子未次也;
願暫差替,誕訖當往。鹿王怒曰:誰不寶命?
雌鹿歎曰:吾王不仁,死無日矣。乃急告菩
薩,菩薩鹿王曰:悲哉!慈母之心恩及未形,
吾今代汝。遂至王門,道路之人傳聲唱
曰:彼大鹿王今來入邑。都人士庶莫不馳
觀。王之聞也,以為不誠。門者白王,王乃信
然。王曰:鹿王何遽來耶?鹿王曰:有雌鹿當
死,胎子未產;心不能忍,敢以身代。王聞歎
曰:我人身鹿也,無慈育之心;爾鹿身人也,
有代命之德。於是悉放諸鹿不復輸命,
即以其林為諸鹿藪,因而謂之施鹿林焉,
鹿野之號自此而興。初薩縛喝剌他悉陀
唐言一切義成,古曰悉達多,訛略也太子踰城之後,棲山隱谷
[004-0730b]
亡身殉法,淨飯王乃命家族三人舅氏二
人曰:我子一切義成捨家脩學,孤遊山澤
獨處林藪,故命爾曹隨知所止。內則叔父
伯舅、外則君而且臣,凡厥動靜宜知進止。
五人銜命相望營衛,因即懃求欲期出離,
每相謂曰:夫修道者苦證耶樂證耶?二人
曰安樂為道,三人曰勤苦為道,二三交諍
未有以明。於是太子思惟至理,為伏苦
行外道,即麻麥以支身。彼二人者見而言
曰:太子所行非真實法,夫道也者樂以證
之,今乃勤苦非吾徒也。捨而遠遁思惟果
證。太子六年苦行未證菩提,欲驗苦行非
真,受乳糜而證果,斯三人者聞而歎曰:功
垂成焉今其退矣,六年苦行一旦捐功。亦捨
而去。於是相從求訪二人,既相見已匡坐
高論更相議曰:昔見太子一切義成,出王
宮就荒谷,去珍服被鹿皮,精勤勵志貞
節苦心,求深妙法期無上果,今乃受牧
牛女乳糜,敗道虧志吾知之矣。無能為
也。彼二人曰:君何見之晚歟,此猖蹶人耳!
夫處乎深宮安乎尊勝,不能靜志遁迹山
林,棄轉輪王位為鄙賤人行,何可念哉!言
增磣切。菩薩浴尼連河坐菩提樹,成等
正覺號天人師,寂默宴然惟察應度,思曰:
彼欝頭藍子者證非想定,堪受我法。空中諸
天尋聲報曰:欝頭藍子命終已來經今七日。
如來歎惜:斯何不遇,垂聞妙法遽從變化。
重更觀察有阿藍迦藍,得無所有處定可
授至理。諸天又曰:命終已經五日:如來再
[004-0730c]
歎愍其薄祐。又更諦觀誰應受教,唯施
鹿林有五人者可先誘導。如來爾時起菩
提樹趣鹿野園,威儀寂靜神光晃曜,豪含
玉彩身瑩金色,安詳前進導彼五人。斯之五人遙見如來,互相謂曰:一切義成彼
來是,歲月遽淹,聖果不證,心期已返,故尋
吾徒;宜各默然,勿起迎禮。如來漸近威神動
物,五人忘制拜迎問訊,侍從如儀。如來
漸誘示之妙理。相傳解云,言五人者:一
陳如;二十力迦葉;三頞鞞,有云即馬勝比
丘;四跋提;五摩訶男拘利。應勘《婆沙》。何故
唯五人?有云迦葉佛時同學九人,四人利根
已前得道,五人鈍根故今始悟,願逢釋迦
佛出成道故。又經云「釋迦過去作大魚身,
願先食我者先度。五人先食故先度之。」又
經云「六人曾供養佛,五人取稻華供養,一
人待熟,五人初悟一人在後,即須跋陀羅。」
又即五夜叉食慈力王肉也,五人中陳如得
初果,四人在四善根,至夏初方得道。《西
域記》云「夏安居畢方得道跡」。法寂滅相即是
真如,不可言宣性離言故,無名相法以
名相說,名方便力趣波羅捺為五人
說。


經「是名轉法輪法僧差別名」。


贊曰:三寶遂
興也。此法輪義,略以五門分別:一出體,
二釋名,三轉相,四差別,五三乘。


出體者,《俱
舍論》第二十四說「所說沙門性,亦名婆羅門,亦名為梵輪,真梵所轉故,於中唯見
道,說名為法輪,由速等似輪,或具輻等
[004-0731a]
故。」即於此中依見道,世尊有處說名法輪,
如世間輪有速等相,見道似彼故名法輪。
謂見諦道速疾行故,有取捨故,降未伏故,
鎮已伏故,上下轉故,具此五相似世間輪。
故《顯宗》云:「如聖王輪取前捨後,見道亦爾,
捨苦等境取集等故。」此意顯示,見四諦理
必不俱時,如聖王輪降未伏故,尊者妙音
作如是說。如世間輪有輻等故,八聖道支似彼名輪,謂正見、正思惟、正懃、正念似
世輪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
名法輪。寧知法輪唯是見道,憍陳那等見
道生時說名已轉正法輪故。天親論主依
經部宗破薩婆多言:「三轉行相非唯見道,
如何可說?唯於見道立法輪名,是故唯應
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為法輪
可應正理。云何名轉?由此法門往他相續
令解義故。或諸聖道皆名法輪,於所化生
身中轉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
故名已轉。」此有釋言,初說見道名為法輪,
非薩婆多正義,《雜心》亦敘不正義云:「牟尼
說見道,速疾名法輪。《俱舍》復言:或諸聖道皆
是法輪等,此是薩婆多師本意。」故《顯宗》云:「毘
婆沙師本意,總說一切聖道皆名法輪,以
說三轉三道攝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
已至轉初故名已轉,非唯見道以八聖道
支獨名法輪,妙音所說非正義故。」《成實論》
說:「初轉生聞慧,第二轉生思慧,第三轉生
修慧。」亦無十二行相,唯作一空行。今者
大乘總貫諸文,法輪有五:一輪自性,謂擇
[004-0731b]
法覺支、正見、正智等。《瑜伽》九十五云:「正見
等法所成性故說名法輪,自他三轉通見及
脩無學道故。諸聖慧眼能摧煩惱說名輪
故。」《俱舍》亦言:「一切聖道名法輪故,或體唯
取八聖道支,具轂、輞、輻圓滿義故。正見、正
思惟、說名為轂,是根本故。正語、業、命說名
為輻,因轂有故。正念、勤、定說名為輞,攝
錄餘故。不同小乘,此八聖道別脩行相雖
在脩道,體實通餘見無學道,世尊應無八
聖道故。」二法輪因,謂能生後聖道諸教,聞、
思、脩等。《無量義經》十七名中亦名法輪故,
諸經論中說佛教法名法輪故。《俱舍》亦言:
「此即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名法輪故。」《瑜
伽》亦說「三周十二行相,名得所得之方便
故。前為後因,合為果因,故名為方便。」又
云「三周正轉,見、脩、無學隨其次第,智、見現
觀名為方便。」三輪眷屬,謂諸聖道助伴五
蘊。《瑜伽》等說:「聖所愛戒及信等法,助觀增明、
助道除惑,非正斷故。」四法輪境,謂四聖
諦、十二因緣、三性等法。《瑜伽》又說:「為得所得,所緣境者謂四聖諦。」此經亦說「大通智勝
轉十二因緣」,《解深密經》說「依顯了相,說三
無性皆依遍計所執已名法輪故」。五法輪
果,《瑜伽》又說「為得所得者,謂大菩提」,後文
又說「四沙門果所攝受,聲聞、菩提、獨覺菩
提,若諸如來無上菩提是法論果。」《瑜伽》又說
「三周十二行相,名得所得之方便」,又云「三周
正轉,見、脩、無學隨其次第,智、見現觀名得
方便,故菩提涅槃名所得果。」然此五體不
[004-0731c]
過四種:一教、二理、三行、四果。


釋名者:一
名梵輪,如來、應供是梵增語,彼所轉故亦名
梵輪。二名法輪,法者可軌持義,正見等法
所成性故,說名法輪。輪有四義:一圓滿義,
具轂、輞、輻,或擇法覺等,體用周備名之為
輪。二摧壞義,此四種法,若伏、若斷、若助、若
正,未斷煩惱皆能摧故。三鎮遏義,已伏煩惱
令勢遠故。四不定義,從自見至自脩,從
自脩至自無學,從自無學智發言教,他
從言教解於諦理,他從諦理起於正行,
他從正行起於果智,如是展轉復為他說;
如轉輪王所有輪寶,能降未伏諸煩惱故,
能鎮已伏諸煩惱故,往復往故。《瑜伽論》說
「當知世尊轉所解法置於阿若憍陳如身
中,此復隨轉置餘身中,彼復隨轉置餘身
中,以是展轉隨轉義故說名為輪。」法即是
輪,持業釋也。「轉」者動也顯也、運也起也。動
宣言教顯揚妙理,運聖道於聲前,起真
智於言後,圓摧障惱名轉法輪,所轉即法
輪,法輪之轉,二釋皆得。


轉相者,九十五說
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
一者世尊為菩薩時,為得所得所緣境界;
二者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應得;
四者得已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
五者令於他所證深生信解。此意總說化
身化相,自證果時令聲聞等亦有所證,不
依菩薩報身成義,或亦依實菩薩轉義,總
依始終究竟作論,不依一會得成三轉。
所緣境者謂四聖諦依安立諦、非安立諦
[004-0732a]
依於三性,皆此攝故。得方便者,謂即於此
四聖諦中三周正轉十二相智,此自三周轉
法輪相,為得無上菩提因故。最初轉者,謂
昔菩薩入現觀時,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廣
說乃至,是道聖諦,於中所有現量聖智能
斷見道所斷煩惱,爾時說名真聖慧眼。即此
由依去來今世有差別故,如其次第名
智明覺。此說一智總名法眼,有三行相名
智明覺,非於一諦別起四智,由真見道唯
一剎那,不同小乘上下別觀,依詮證滅說
通三世,非是滅諦通三世有。第二轉者,謂
是有學,以其妙慧如實通達,我當於後猶
有所作,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
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脩習未
脩道諦,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第
三轉者,謂是無學,已得盡智無生智故,言所
應作我皆已作,謂我已遍知未知苦諦,乃至
廣說,我已脩習未脩道諦,亦有四行類前
應知。


此差別者,謂前二轉四種行相是其
有學真聖慧眼,最後一種是其無學真聖慧
眼。觀此文意,初轉之時,見道以前加行智位,
雖知四諦但是轉因猶非正轉,未摧壞故,
由此但名損力益能,轉位所攝。入見道中
真無間道正名為轉,正斷惑故。其解脫道及
相見道亦名初轉,雖不斷惑,斷麁重故、
鎮已伏故、亦非別知四諦相故。此後脩道
未斷惑前,所起行相應遍知等,是正轉相,
正起真智乃至金剛心,斷諸煩惱亦此轉
攝,起別行相但擬趣聖,斷惑道故,折伏正
[004-0732b]
斷俱名轉故。至其無學解脫道後,起我已
作所應作智,後更不斷,但鎮已伏無降
未伏。然見道前雖有伏道不與轉名,非無
漏故,前無無漏故不同脩。如是菩薩自
為三轉,初轉在見道名印相轉,次轉在脩
道名應脩轉,後轉在無學道名已作轉,一
一轉時於一一諦生四行相,三轉竪論成
十二相,如是四諦合四十八,不過十二以
數等故,總名三轉十二行相。《俱舍》亦說眼、
智、明、覺,別觀諦故,彼以法忍、法智、類忍、類
智,如次為四。若作此釋,所作八諦觀於
一一諦便無四行相。或忍、智一一皆具四
行相,照境分明者名眼,對治無知名智,
對治無明名明,對治邪覺名覺。不同於
此證得自所應得者,謂得無上正等菩
提,謂即雙取菩提、涅槃,前為後因,前無間
道為解脫道因。此說菩薩自三周轉法輪之
果,或說法身涅槃真理名無上菩提,起
無學位菩提報身已作之智,證法身故。《俱舍
論》等無佛自轉樹他相續令於自證生信
解者,謂如長老阿若憍陳如,從世尊所聞
正法已,最初悟解四聖諦法,又答問言我
已解法。從此已後如前所說究竟行相,五
皆證得阿羅漢果生解脫處。此說世尊自得
道故,復為於他三轉法輪,同《俱舍》說三周
循歷四聖諦故,謂此是苦,乃至此是道,是
名初轉;謂此應遍知,乃至此應脩習,是第
二轉;此已遍知乃至此已脩習,是第三轉。
如次顯示見道、脩道、無學道三,此是佛為
[004-0732c]
他三轉者:初名示相,示四諦相故;次名勸
脩,勸脩諦行故;後名作證,為作證明知
彼滿故。由彼憍陳最初悟解入見道已,佛
問彼言:汝已解耶?彼答:已解。故得解名。第
二第三轉已,遂得阿羅漢,生解脫智處,證
得無為果,是名轉在他身。於佛所證深生
信解,最後令他於他所證生信解者,謂如
長老阿若憍陳那,起世間心:我已解法。如
來知已起世間心,阿若憍陳已證我法。地神
知已舉聲傳告,經於剎那瞬息須臾其聲展
轉乃至梵世。世間心者緣事之心,非要散
心。此前第四樹聖道於他五人身中,令於
佛自所證深生信解。第五令他地神等知
阿若憍陳所證深生信解。差別者,雖轉四
諦,法相不殊,三乘之人各各證果,聲聞姓
人已於三生或六十劫先脩習已,聞佛所
說,依蘊、處、界證四諦理,名聲聞法輪。獨
覺姓人已於四生或於百劫先脩習已,
聞佛所說,依十二緣起脩證四諦,名獨
覺法輪。菩薩姓人已於一大阿僧祇劫先脩
習已,聞佛所說,依三性等證四諦理,名菩
薩法輪。不爾,三乘俱觀四諦,俱時證聖,有
何差別?《大般若》云「世尊初於波羅奈國轉四
諦法輪時,無量眾生發聲聞心證聲聞果,
無量眾生發獨覺心,無量眾生發起無上正
等覺心,證於初地二地三地,乃至一生當
得菩提。」故知鹿野創轉三乘通行法輪,若
不爾者第二七日已說十地,何故不名轉
法輪也?彼非三乘同所脩故,不與初轉
[004-0733a]
法輪之名;然實他身三時智起,亦有經生
而證聖果名三轉者,其解憍陳等佛於鹿
苑一時之間令其次第得此三果,名為三
轉。《無垢稱經》云:「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能
寂、本性寂,希有法智天人證,三寶於是現
世間」,即此經言便有涅槃言音出現,及阿
羅漢法之與僧三寶現也。佛為佛寶,涅槃、
及言、果法教法名為法寶,阿若多等名之
為僧,阿羅漢者即是陳如。復言僧者,餘之
四人住有學故,能證智、所證諦即行、理法
寶,四法已周。並佛及僧,能化、所化既有體
出,合名三寶出現世間。


三乘者,佛及菩
薩並以聲聞。說法令他得智斷惑,可名
轉法輪,獨覺不爾。《涅槃經》言:「緣覺說法,不
能令人得燸等法」,由聲聞等不識藥、病,
不與聲聞轉法輪名,理亦何爽。


經「從久遠劫來或常如是說」。


贊曰:結會
今古。非但今日方讚涅槃永盡眾苦,久來
常說,故古同今。


經「舍利弗當知方便所說法」。


贊曰:下有
七頌,今說真實頌如是皆為得一切種智。
中分四:初二頌根熟來逢,一頌念之應度,
三頌正說真實,一頌結成法儀。此初也。我
見先以權教度者,曾於佛所已聞權教,善
根熟故,今來逢我。故上文云「是會眾生曾見
諸佛,亦曾見釋迦」,今總言諸佛。


經「我即作是念今正是其時」。


贊曰:念之
應度,為說佛慧令生脩學,今根已熟何得
不教?
[004-0733b]


經「舍利弗當知不能信是法」。


贊曰:下三
頌正說真實,分二:初一頌明鈍不堪授,後
二頌明利則堪授。此初也。有五過失不堪
受大:一鈍根,聞法不解,或阿顛底迦;二小
智,雖復聰明情見不廣,或趣寂者;三者著
相,謂起計執空、有二相,錯學亂行,或不
定種姓,執有非空根未熟故;四憍者,恃己
盛事,諸富貴者醉逸縱任,或根未熟有性凡
夫稟性醉逸;五慢者,恃己陵他,五千之輩,
或復具起七種慢等諸煩惱者,不能信大,
不應授與。


經「今我喜無畏悉亦當作佛」。


贊曰:此明
堪授。初頌明捨權就實,後頌除疑記。得
喜者喜無量,不嫉眾生成佛事。「無畏」者決
定義,作師子吼理決定故。「於菩薩中」者對
勝人前故,二乘發心皆菩薩故。依真實理
說一乘道名為正直;不隨機權說有三故
名捨方便;但說無上一乘之道,即顯今直
唯說一道非於餘故。地前頓悟菩薩疑自
獨得菩提聲聞無分,不定種姓菩薩疑於
佛果自亦無分,欲退向小,故今聞法此疑
皆除;現前名高千二百聲聞,疑不得作
佛,今正為說悉當作佛,涅槃由此說須
陀洹八萬劫乃至辟支十千劫到,到於十
信初發心也。此等脩行極為遲鈍,不如初
脩始業菩薩,此據不定,非諸二乘皆定作
佛。故《涅槃》第三十四云:「我於一時說一乘
一道一行一緣,能為眾生作大寂靜,永斷
一切結縛愁苦苦及苦因,令一切眾生到於
[004-0733c]
一有。我諸弟子不解我意,於大眾中唱如
是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
道等故。」


經「如三世諸佛說無分別法」。


贊曰:結成
法儀也。大乘妙理體無分別,三乘不異悉
皆作佛,故說之也。


經「諸佛興出世斯人亦復難」。


贊曰:下第六
段有七頌,頌前第一未聞令聞,分四:二頌
法說四希,二頌半喻顯二希,一頌半勸信,
一頌歎結。此初也。一佛出希,二說法希,三
難聞希,四能聽希。佛出希者,如賢劫千佛,
今第九住劫已四佛出,後第十劫彌勒佛出,
至第十五劫有九百九十四佛出;此劫壞已,
鶻盧支佛獨王一劫,經十二劫後始有星
宿劫,千佛中初淨光稱王佛出,後更三百劫
空過無有佛,故佛希也。如迦葉佛住壽七
日不說此法,及今釋迦成佛四十年方說
此經,故是說希。常處八難,叵與佛相逢,
故難聞希。雖逢出日,更聞小乘不希大
法,故能聽希。


經「譬如優曇華過於優曇華」。


贊曰:喻顯
二希也。一頌頌法出希,一頌半頌聞讚希,
聞法及讚歎過優曇華故。行真法行,則
為供養三世佛故,自聽聞、教他聞,合名聞
法,慶慰聞此云歡喜,讚歎聞此云讚,行
此四種皆真行故。


經「汝等勿有疑無聲聞弟子」。


贊曰:勸信
勿疑。


經「汝等舍利弗諸佛之祕要」。


贊曰:歎結
[004-0734a]
深妙,此為諸佛祕藏勝道。


經「以五濁惡世終不求佛道」。


贊曰:下第二
大段有三頌,頌破四疑,分三:初一頌佛何
時出化以三乘,出五濁世;次一頌云何知
增上慢,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不信此法
無有是處;一頌云何堪說,除佛滅後現前
無佛。此初也。


經「當來世惡人破法墮惡道」。


贊曰:頌釋
云何知增上慢。當來惡人不信此法者多
是增上慢,不但增上慢,所餘惡人亦不能
信,佛在慢者上已說相,滅後難知,故此獨
舉。


經「有慚愧清淨廣讚一乘道」。


贊曰:頌釋
云何堪說,有具四德:一慚,崇重賢善,復顧
自身羞恥過罪;二愧,輕拒暴惡,復顧世間
羞恥過罪;三清淨,內外無瑕,棄世名利;四
志求佛道不顧二乘,能信此經不愚法類
乃可為說。設愚法者,若遇餘佛便得決了
一乘道也。


經「舍利弗當知自知當作佛」。


贊曰:此中
三頌頌品第四大段,勸發喜心令欣作
佛。初一頌半明佛法皆同,不學不了;後
一頌半勸知生喜欣求作佛,如文可解。
法華經玄贊卷第四



大治五年庚戌十月二十六日乙未申時,藥
師寺善明房得業奉讀受已了,覺印之。


同年十月三十日以興福寺圓如房之本移
點已了,覺印本者皆點本也,以此可悉之也。
[004-0734b]


保安三年五月三日書畢,法隆寺僧覺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