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14 妙法蓮華經文句-隋-智顗 (master)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三上


天台智者大師說


從「爾時彌勒欲自決疑」下訖偈,即是發問
序,文為二:長行、偈頌。長行中經家述自疑、
他疑發問。問中此土、他土如文,何意有偈
頌耶?龍樹《毘婆沙》云:「一、隨國土天竺有散
花、貫花之說,如此間序、後銘也;二、隨樂欲
不同,有樂散說,或樂章句;三、隨生解不
同,或於散說得解,或於章句得解;四、隨
利鈍,利者一聞即悟,鈍者再說方悟。」又表佛
殷勤重說,又為眾集前後故有偈也。偈有
六十二行,文為兩:初五十四行頌上問,後
八行請答。就問為兩:前四行,問此土;後
五十行,問他土。長行總問此土六瑞,偈中
長有香風地淨,無說法入定。觀文謂言盈
縮,尋義不然。說法是慧性,入定是天心,由
天心慧性,能作動地放光,舉末即能知本
故,縮非縮也。他不見此意,謂彌勒不問
兩事,便不以為瑞。今反難之,若彌勒不問,
[003-0030c]
文殊何故而答?又,問指何處為問?今指長
行,總問是也,若更顯其別問,秖導師兩字是
也。良以說法、入定能導於人,既稱導師,即
是問說法、入定也,是故非縮。他云:「風由檀
林故香,地加之嚴淨,盈長兩事。」今謂非盈,
風本無香而香,為奇特故以成瑞,夫天花
至妙,豈有色而無香?此表因運至果,如花
有香風,花既集地,地則嚴淨,因若趣果,果
則嚴淨。《金光明》云:「聚集功德莊嚴佛身。」故
以二事顯成四花,盈非盈也。


「眉間光」下,
次有五十行,頌問他土六瑞,舊云:「頌中不
問三乘四眾,不問佛涅槃。今教廢三,那
忽問三?方說壽量,那問滅度?於義不便
故不問也。」嗚呼!不解消文,抑經就情。
今明頌中具問他土六瑞,文為六:初、三行
問六趣眾生;二、四行問見彼佛及說法;三、
三行問他土四眾;次、一行半結前開後;次、
三十一行半,問他土修菩薩行;次、七行
問供養舍利,即是問佛涅槃也。


初三行
問六趣,驗此頌,知上文光照東方是總照
他土意也,此頌頌上總問。六趣眾生是
能趣之人,生死是所趣之處,善惡業緣是趣
因,好醜是趣果也。


從「又覩諸佛」下,第二四
行問見彼佛土,直見佛說法,此廣明說法
之相,謂說頓教逗大根性,聖主師子即如
此土現盧舍那像也。「演說經法微妙第一」
者,即如此土先照高山演華嚴教也。「教諸
菩薩」者,即如此土七處等會,無聲聞人也。
「照明佛法,開悟眾生」者,即如此土始見
[003-0031a]
佛身,入如來慧也。


「若人遭苦」下,第三三行
問彼土四眾,即是頓說之後,次明三藏教
也。「若人遭苦」者,開聲聞乘也,此頌具明四
諦,在文分明云云。若人遭苦而造惡業,苦不
得盡,底下眾生是也;若人遭苦而造善
業,苦亦不盡,厭下攀上,如難陀為欲故持
戒等是也;若人遭苦,於外道法中求解
脫,增見長非者,苦亦不盡;若人遭苦厭集,
復厭依果,感佛說涅槃者,此人能盡諸苦
際也。他土亦開此乘也。「若人有福」下一行,是
開中乘也,若供養佛少,遭苦致惱;若供
佛多,雖遭苦而福,故云聲聞三生種福,支
佛百劫種福,形彼聲聞故言有福。「志求勝
法」者,聲聞厭苦而修行,支佛求道故修行,
深求緣起勝妙之理,即是他土開中乘也。
「若有佛子」下,是開六度大乘也,真慈悲能
紹佛種故言佛子,修於六度故言種種行,
志求故言無上慧,六度中無六蔽,如藥中
無病故言淨道,非畢竟淨也。又聲聞苦諦
為觀門,緣覺集諦為門,六度菩薩道諦為
門,故言淨道。


「文殊我住」下,第四有一行
半結前開後。「見聞若斯」,即是結前,「如是眾
多」,即是開後。


「我見彼土」下,第五有三十一行
半,問他土菩薩種種修行。就此為三:初、一
行總問,次、十五行次第問,次、十五行半雜問。
初總問可解。「或有行施」下,第二有十五行
次第問,中為六:初、六行問檀,二、二行問尸,
三、一行問忍,四、一行問進,五、二行問禪,六、
三行問慧。就問檀有三意:初四行問捨
[003-0031b]
財,一行問捨身,一行問捨命。珍寶奴婢,貴
賤共能此施;駟馬寶車,豪俠者所施;妻子等
是外身,身肉等是內身,捨頭目即捨命,而
不言法施者,讓後般若也。又約身、命、財
與生死後際等得不壞常住,即是法施,故
不別說也。「文殊師利見王」下,第二二行問
戒。約比丘論持戒者,在家施易戒難,出家
施難戒易,故約比丘明戒,此中引《五王經》
云云。「或見菩薩」下,第三一行問忍。忍有三種:
閑林邃谷,惡人惡獸,忍耐無瞋即生忍;自節
守志即苦行忍;為求佛道即第一義忍。又
「而作比丘」即苦行忍,「獨處閑靜」即生忍,「樂誦
經典」即第一義忍。「又見菩薩勇」下,第四一行
問精進者,夫深山可畏,非窳怯者所居,
勇進者能安之,傍若無物,思修實相念念
不休,進求佛道也。「又見離」下,第五兩行問
禪,前一行問修根本禪,後一行問修出世
上上禪,通途皆得有根本之修也。離欲者,
若離欲得五通,通教定也。又根本本離欲,
背捨亦修不淨等離欲,別教兼離二乘欲,
中道又離順道法愛欲云云。深修禪定者,
發初禪一品此定未深,乃至九品傳傳為
深,又背捨、九定、八勝、十一切入等傳傳為深,
此定轉變自在,能發諸通。凡夫但五通,二乘
具六,別教菩薩讓佛分有無漏,亦但稱五
通也,圓教初後皆具六通。「安禪萬偈」下,第
二一行明上上禪,此是別、圓之禪,靜散不
相妨,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如修羅琴不拊
而韻,無緣無念有感則形,故能安禪讚佛
[003-0031c]
也。「復見智深」下,第六三行問般若,為二:初
一行是自行,「智深」者,慧窮理本也;「志固」者,
誓願廣大也,此即二種莊嚴,能問、能持也。「又
見佛子定慧」下,次兩行是化他也,未到慧多,
無色定多,四禪等。又背捨慧多,九定定多,十
一切中等。又二乘定多,菩薩慧多,佛則等。又
空觀定多,假觀慧多,中觀則等。「無量喻」即是
種種方便,諸教之中引無量譬類,助顯第一
義也。「破魔兵」者,空觀破四魔,假觀次第破
八魔,中觀圓破八魔、十魔、一切魔。「擊鼓」者,初
發心住便成正覺,百佛世界作佛,圓擊梵輪
法鼓。從「又見菩薩寂然宴默」下,第三有十
五行半,不歷次第隨見而問。


問:
上六度自
收得萬行,何須更問,太煩雜耶?


答:
上問次
第者,自漸一途;非次第者,不定一途。既言
種種相貌,何啻兩途而言是煩耶?此次第雜
亂,兩番六度,擬他土開三藏,後說方等十
二部經,辯六度相貌,具如此間不異。


就雜
問中,文為七意:初二行問禪,又二,前一行
問入捨禪,即是自行;次「又見菩薩放光」下,第
二一行問入悲禪,初是化他。菩薩入定、放
光種種利益,具出《華嚴》、《思益》云云。次「又見佛
子未甞」下,第二一行問精進,即是《般舟》念佛
等法門也。次「又見具戒」下,第三一行問戒,「威
儀無缺」,即是初不缺戒,「淨如寶珠」,即是第十
究竟戒,中間可解,十戒如《玄義》中說。次「又
見佛子住忍」下,第四一行半問忍,即生、法二
忍。次「又見菩薩離戲」下,第五兩行更問禪,「離
戲笑」是却掉悔蓋,離「癡眷屬」即除瞋蓋,「近
[003-0032a]
智者」除疑蓋,「一心除亂」是却貪蓋,「攝念山
林」除睡蓋。次從「或見菩薩」至「飲食」下,第六
五行問檀,為二:前四行明四事施,「如是」下第
二一行結成。次「或有菩薩說」下,第七有三行
問般若,初一行不可說而說般若,二一行
不可觀而觀般若,三一行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即是說不可說、觀不可觀而論般若也。
或可用此三番般若成上見他土說《方等》
中六度,或可別擬他土說《方等》後明《大品》
教,盛譚般若,寂滅無二,清淨不著,此彼同也。
或可說寂滅法是《方等》中意,觀諸法性猶
如虛空是般若意,正是歷法作觀,法相無
二,此義實與《大品》相會。若作彼土見《法華》
意者,「以此妙慧求無上道」一行是也,但
見修妙慧人,不見《法華》妙慧座席,若見座
席即知此如彼,何事須疑?但見人不見
座,闔眾疑問耳。或可三番般若與此間般
若相同,未知此後,次何所說,是故疑問,此
兩意從人用之耳。上長行文迮但舉六意,
偈頌既廣,顯義冷然云云


「文殊師利又有菩
薩」下,第六有七行,明佛滅後以舍利起塔
者,正頌上他土佛出五濁,從無相一法開
漸、頓教,故有二法、三道種種行類相貌不同,
如上所見也。今見他土佛般涅槃,佛子慕
德為樹墳塔,即表無量悉歸入一、一出無
量。前相已表無量歸一,正是入於涅槃,云
何畏妨壽量,作起塔為佛事耶?痛哉!痛
哉!就文為六,初一行總標佛滅起塔;次「又
見佛子造」下,第二一行明塔數;次「寶塔高妙」
[003-0032b]
下,第三一行明塔量;次「一一塔」下,第四一行
明塔相;次「諸天龍神」下,第五一行明供養;
次「文殊」下,第六兩行結。塔婆此云方墳,方墳
如此土塚墓,《大灌頂》翻為塚也。殿堂如此
土靈宇,崇臺峻階承露干雲,長表淨域歸
心上聖耳。樹王者即波利質多,正供舍利
傍嚴佛國土云云。從「佛放」下,第二有八行
請答,為二:初三行舉疑事述請,後五行釋
伏難。初三行為三:初一行舉見此土事,白
毫為本故先舉,及諸事故言「種種」;次「諸佛」
下,第二一行舉見他土事,諸佛為本即總
攝餘五也;「我等」下,第三一行請答。第二就
釋伏難為二:初四行正釋伏難,次一行結
請。言伏難者,文殊內心搆難不肯時答,其
意有三:一、此瑞希奇,不可倉卒輕爾有判;
二、智眾如海謙光推高;三、靳固前却生眾渴
仰,故以伏難潛而拒之。彌勒彰灼,釋難意
亦有三:一、瑞大疑大,若不為釋,憂兕在
懷妨聞正說;二、眾海乃多機在仁者;三、闔
眾瞻仁,故知注誠殷重,所以彰言釋難,請
令時答。初伏難者,因正請生,請云「佛子文
殊願決眾疑」,文殊仍此起初伏難,汝云眾
疑,眾未曾疑,若疑應問;眾既不疑,我何所
決?彌勒即以第一偈釋云「四眾欣仰瞻仁
及我」。及我欲令我問,瞻仁欲得仁答。文
殊因此起第二難,眾同有疑,不易可答,
待佛出定,然後決疑。彌勒即用第二偈釋,
若有疑在,懷憂兕不泰,應以時答。復知
如來何時起定,故言「佛子時答,決疑令喜」。
[003-0032c]
文殊因此起第三難,我與仁者同居學地,
欲測佛意微共籌量,獨令我答,於理不可。
彌勒即以第三偈釋,我亦微心下思踟蹰
兩楹,為說妙法?為當授記?故言「佛坐道
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記。」文殊因
此起第四難,若如汝說即是釋疑,何煩我
答?彌勒即以第四偈釋,安得以我猶豫之
心而判大事?故言「示諸佛土,此非小緣」。文
殊伏難既窮,謙光亦止,後一偈結請答也。此
四伏難,光宅受於次師,次師受於江北釗師;
既是先賢文外巧思,今用之。


從「是時文殊師
利語彌勒」下訖偈,名答問序,有長行偈頌。
長行文為四:一、從「語彌勒」下,名惟忖答;二、
從「善男子我於過去」下,名略曾見答;三、從
「諸善男子如過去」下,名廣曾見答;四、從「今
見此瑞與本無異」下,名分明判答。夫以下
測上,止可罔像卜度、惟昔儔今,不可頓
決,所以初從髣髴,次引略見,略見未周,更
引廣見,以多證一,爾乃分判。惟忖答,答上
此土問;略曾見答,答上他土問;廣曾見答,
雙答此土、他土問;判當答,雙判此土他土問
也。


惟忖答為二:初、標章;次、正惟忖。惟者思惟
也,忖者忖量,惟今如昔、忖昔如今,然文殊
古佛豈應不知?迹示思惟也。光宅以初
後兩句是法說,表因果廣略,中間三句是譬
說,「欲說大法」是略開三顯一、略開近顯遠;
演大法義,是廣開三顯一、廣開近顯遠。「大
法雨」者,譬得記作佛,昔因果定執不得作
佛,是枯涸義;今皆作佛,是被雨潤義。吹䗍
[003-0033a]
是改三乘之號,嚴鼓誡兵譬破無明。今明
其法,說不用。何者?迹本兩門由籍各異,迹由
籍起彌勒生疑,文殊為釋;本由籍未起,彌
勒何所疑?文殊何所釋?若於此中,已是釋
於開近顯遠之疑者,後地裂眾涌,彌勒何
故更疑?更疑則浪疑、浪釋,釋後既虛,釋前亦
謬,此大有所妨,故不用也。今明彌勒但問
迹中此彼二土等瑞,文殊以惟忖答,答迹中
事,不關〈壽量〉本中事也。「欲說大法」者,答說
法瑞;「雨大法雨」,答雨花瑞;「吹大法䗍」,答大
眾心喜瑞;「擊大法鼓」,答地動瑞;「演大法義」,答
放光瑞。「欲說大法」者,惟昔諸佛說無量義
後,則開權顯實,收無量歸一;忖於今佛既
說法已,亦應開權顯,實會無量以歸一,一
者即大法也。「雨大法雨」者,惟昔諸佛天雨四
花之後,普入圓因住、行、向、地;忖於今佛雨花
之後皆成佛因住、行、向、地,故言雨大法雨
也。「吹大法䗍」者,惟昔四眾見瑞歡喜,得未
曾有,障除機動,即改人教行理;忖今眾喜,亦
應障除機動改人教行理,所改既深,故言
吹大法䗍也。「擊大法鼓」者,惟昔地動已後即
有六番破無明賊;忖於今佛地動已後亦
應六番破無明惑,聲教極妙,故言擊大法
鼓。「演大法義」者,惟昔諸佛放白毫光後說
《法華》彼此道同;忖於今佛放光已後廣明五
佛道同,既是佛道,故言演大法義。如是五
句悉是惟昔判今,忖今類昔,會文附義唯
少入定一瑞,而雨花、動地、放光等,皆由入
定故爾,意則兼具,無勞疑也,闕此一條故
[003-0033b]
稱略答耳。今更別解,初一句總,後四句別。
總者大法是也,別者雨、吹、擊、演開示悟入
是也,如天非小大、非赤白,而雨赤白之
花。


如第一義非開示悟入,見此理時即證開
示悟入,譬如種子得雨萌開,今聞大法雨,
潤法性種,破無明糠,開於十住佛知見也,
譬如吹䗍知是改號。今之與先已得十住,
今從十住聞法更改入十行,示佛知見也,
譬如擊鼓知是誡兵。今之與先已在十行,
今從十行聞法誡入迴向,悟佛知見也。演
之言布橫闊豎深,乃是演義。今之與先已在
十向,今從十迴向入於十地,入佛知見,窮
源盡邊,深廣備足也。惟昔六瑞已後即開示
悟入,忖今瑞後亦應如是,橫豎釋惟忖答
竟。


從「我於過去」下,第二引略曾見答者,初
以己智惟忖,今以略曾小分明於前,舉此
答他土問也。此土五瑞不通他土,唯放光
一瑞遍照東方,略曾見答專答放光,故知是
答他土之問也。今見如昔,昔秖如今,欲令
眾生咸得聞知者,即聞、思兩慧,亦信、法兩行,
收無量歸一,改三乘教理,六番破無明
等,諸佛道同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言一
切世間難信之法也。


「如過去」下,三引廣曾
見答,更分明於略,此廣答此土、他土之問,
彌勒因光橫見東方以為問,文殊引昔豎
見而為答,橫豎顯諸佛道同也。文為三:初、
引一佛同,次、引二萬佛同,後、引最後一佛
同。就前一佛又為三:一、明時節;二、標名;三、
[003-0033c]
說法時節,如文。「有佛號日月標名同」者,通
號與今佛可同,別名云何同?此當以名別
義同為釋。何者?日是慧,月是定,定慧是自行
德,燈明是化他德,能仁能定,慧能自他。又
日月燈是三智,今佛亦三智,隨緣稱別,義則
不殊,故言名同。「演說法」下,第三說法同者,
昔佛先頓後漸,與今佛初頓後漸同也。「演
說正法初、中、後善」者,即是頓教也。夫七善之
語乃通大小,尋文是大乘七善,初、中、後善
者,即是頓教序、正、流通,名為時節善;「其義深
遠」,即是頓教了義之理,二乘不測其邊底,
故言深遠,是名義善。「其語巧妙」即是頓教八
音所吐,會理直說悅菩薩心,即頓教之文,
名為語善。「純一無雜」不與二乘共,即是頓
教獨一善。「具足」者,具明界內、界外滿字之法,
即是頓教圓滿善。「清白」,無二邊瑕穢,即是頓
教調柔善,師云行善。「梵行之相」者,梵即頓教
無緣慈善。又初、中、後善,解者不同,今且依
一途,若小乘以戒、定、慧為三善,大乘以初、
中、後心為三善。《金光明》云:「前心如來不可思
議,中心如來種種莊嚴,後心如來不可破
壞。」此亦三善之意也。文殊引古佛頓教七善,
與今佛頓說七善同,亦與他土初頓說同。
所以用此為答者,酬上彌勒據光橫問他
土佛云聖主師子,演說經法微妙第一,文
殊豎引昔舉此為答,即是初佛說頓法同
也。「為求聲聞人,說應四諦法」者,即是古佛
次頓之後,開漸教法同也。上問若人遭苦
為說《涅槃》,今引古佛亦開此漸,以答斯問
[003-0034a]
也。「為求辟支佛,說應十二因緣法」,答上若
人有福志求勝法之問也。「為諸菩薩,說應
六波羅蜜」,答上佛子修種種行之問也。皆
引古佛開漸教同也,廣引曾見佛,答他
土之問也。「令得三菩提成一切種智」者,此
明古佛開頓漸後,即顯實之說始終究竟,
此答彌勒見他土佛般涅槃,涅槃後起塔之
問也。若引古佛說法至六波羅蜜者,明今
佛已與昔同。從「令得三菩提」去,明今佛當
與昔同云云


次引二萬佛,名號、說法皆同。
初引一佛,備舉頓漸說法同;中舉二萬佛,
但舉說頓同,故言初、中、後善也;後引一
佛,但舉開漸同。所以然者,互舉耳,指前可
知。而不引二萬之前佛者,正為名字、說法
皆同,據義為便耳。「姓頗羅墮」者,此翻捷疾,
亦云利根,亦云滿語也。


「其最後」下,第三引
一佛同。文為三:一、明曾見事與今已同;二、
明曾見事與今今同;三、明曾見事與今當
同。曾謂昔之所更,已謂謝在過去,曾之
與已俱謝、俱更,今取久遠者為曾,小近者
謂已;取六瑞等為今,取佛出定去為當
也。第一,從「其最後佛有八子」者,是曾與已
同。昔佛八子今佛一子,數雖不等,並出同
居之土,土有見思俱示有子,有子事同,一
八赴緣別有所表,生一子總表一道清淨,
生八子表八正道,數異義同,今取有子義
同也。又昔佛子出家發大乘意,今佛子住
小乘果,此云何同?昔化道已竟,顯本事彰,故
言發大乘意;今未發迹猶言羅漢,至下文
[003-0034b]
發本,即是菩薩,其義則同。


從「是時日月燈佛
說大乘經」下,第二明曾與今同。昔佛自土
六瑞悉與今同,次第如文。昔佛他土六瑞,
總云如今所見,則知昔佛他土六瑞亦與
今同;昔明別序,既有現相、懷疑二序同,而
無集眾、發問、答問三序者,義推則有,既言
說法知必集眾,既道懷疑知應有問,若
問必答,例二必兼,得三序同也。又若述昔
答,則不俟文殊費辭,既不言答亦不出
問,其義可解。


從「時有菩薩名曰妙光」下,第
三,明曾與當同。此文為六:一、從「時有菩薩」
者,是因人同;二、從「爾時日月燈明佛從三
昧起」者,是說法名同;三、從「六十小劫」者,是
時節同;四、從「說是經已於梵魔沙門」者,是唱
滅同;五、從「時有菩薩名曰德藏」者,是授記
同;六、從「便於中夜」者,明滅後通經同。今初,
云何因人同?昔佛定起,因妙光菩薩說經,
今佛定起,因身子聲聞說經,此云何同?瑤
師云:「因者因託,付傳一乘之經,非直對告
之人也。」彼佛對告何必是妙光?如今對告
身子,身子未必能有宣通,因託宣通莫若
妙光,如今因委莫若文殊,今佛不歎者,往
佛何必歎也?文殊引往佛歎妙光者,正明
可因託耳。又舊以藥王為所因人者,亦
可爾,但引往證今,小不類耳。或言,因文殊
釋疑,得起定說經,此對不便。今明不爾,
經文自云因妙光正說,而作因託流通之
解,又取藥王為例,此乃公抗佛語,何關釋
經?昔因妙光、今因身子,正是所因人同。昔
[003-0034c]
佛八子師於妙光,如來起定對告妙光,又
付託妙光;今佛子羅云亦師身子,佛從定起
亦對告身子,迹門竟又付託身子,今古孱齊
更若為勝此,而近棄身子遠取藥王?疑者
言:「妙光是菩薩,身子是聲聞,云何是同?」昔事
已彰譚為菩薩,今事未發道是聲聞,比及
發迹,身子是大菩薩,非同何謂?昔妙光垂迹,
何必不作聲聞?特是文殊巧說,方便隱顯
耳。


從「是時日月」下,第二、說法名同者,如文。
上彌勒見他土初頓,頓後見漸,漸後見種種
行,行後無境,後見佛涅槃;今文殊答曾見
佛初,頓頓後漸,後云種種行,即見《法華》。此彼
六瑞之後已說《法華》,《法華》後即入涅槃,此分
明定答他土之問也。


從「六十小」下,第三、時
節同者,如下文云:「五十小劫謂如半日」,即
是同也。


從「日月燈明」下,第四、唱滅同者,昔
說《法華》即唱入滅,亦如迦葉佛云云。今佛
說〈寶塔品〉中,明如來不久當入涅槃,化道
已足,唱滅事齊也。


「時有菩薩」下,第五、授記同
者,昔授德藏菩薩記,今經授聲聞記,豈得
是同?昔事已成故言授菩薩記,然正是會三
歸一,聲聞得記也。若說昔授聲聞記者,佛
從定起,更何所論?文殊巧譚故不發迹耳。
若說授菩薩記,諸經皆爾,執教者未驚
云云


從「佛授記已」下,第六、通經同。文為
五:一、時節,即佛滅後也;二、出其人,即妙光
也;三、久近,即八十小劫也;四、所化之眾,即八
子八百也;五、結會古今,即求名妙德等也。就
所化之人又為二:初、八子行成久已得佛,
[003-0035a]
八百之一方成今住補處。所以引此八子八
百者,近則釋疑密開壽量。釋疑者,或謂彌
勒補處為大,文殊非補處為小,小不應答,
大不應問,故舉八百,宜應有問,妙光昔親
對佛,先復為師,故釋疑非謬。密開壽量
者,八子最小佛號然燈,然燈是定光,妙光是
釋迦九世祖師,孫今成佛,師、祖為弟子,師弟
無定,將密顯生非生、滅非滅之意。


問:
彌勒
昔見諸佛,曾聞《法華》,何故疑問?


答:
時眾機宜
應須扣發耳。


第四、從「今見此瑞」下,名分明
判答。今昔六瑞既同,惟忖決定不謬,略曾、廣
曾,皆決定也。「當說大乘」,決定前說法瑞也;「名
妙法蓮華」,決定前雨花瑞也;「教菩薩法」,決
定前眾喜瑞也;「佛所護念」,決定前地動瑞
也。兼總入定悉在其中,有人作已同當同,
不作今同。尋文云:「今見此瑞與本無異」,
此正語於今,云何喚六瑞作已?據此文
為今,故作三同之釋也。頌有四十五行偈,
不頌上惟忖略曾見答,於廣曾見中,但頌
前後,不頌中間也。初、有兩行,頌廣曾見中
時節、名號、說法等同也。從「佛未出家」下,第二、
有三十九行偈,頌最後佛三同,次有四行
頌決定答。就第二三同中有三:初、有一行
偈,頌曾與已同;次第二、有十五行半,頌曾
與今同;第三、次有二十二行半,頌曾與當
同。從「佛說大」下,第二、就今同中又二:初、
十四行頌此彼六瑞;第二、從爾時四部眾下
一行半,頌四眾懷疑。初又二:初、有四行偈,
頌此土六瑞同,而長出天鼓自鳴,表無問
[003-0035b]
自說也。「現諸希有事」者,即總頌諸瑞也。
從「此光照」下,第二、次十行,頌他土六瑞
同,長行但云:「如今所見是諸佛土」,其文則略、
此頌廣也。文為五:初、三行頌見六趣眾生
同;次、「又見諸如來」下,第二、一行兩句,頌見佛
同;次、「世尊在」下,第三、兩句頌聞佛說頓教
七善法同也;次、「一一諸佛」下,第四、三行,頌
見聲聞等三乘,即是昔佛開漸教法同也;
次、「又見諸菩薩」下,第五、二行頌見菩薩種種
因緣,即是頌開方等、般若教同。


初、三行如
文。


第二、一行半釋。「自然成佛道」者,方便道
則加心修習,發真道即是自然任運與理
合也,約四教可知云云


問:
發真自然者,何
須諸佛說法?


答:
如船順流,若遇風、加棹助,
疾有所至,風喻見佛聞法,棹喻修行。例如
初果任運七生,若值佛加修,或一生、二生得
至無學云云。「自然成佛道」是報身,「瑠璃」是法
身本淨,「金像」是應物現形。


「世尊在大眾敷演
深法義」下,第三、半行,此則將法約人,法既深
玄,當知必運大機開頓教也,此頌上純一
無雜七善之文。


「一一諸佛土聲聞眾」下,第四、
三行,此即將人約法,人既二乘,必知開三
藏說也,即頌上為聲聞人說應四諦等
也,雖不頌出緣覺兼攝在中,行施、忍辱等,
等於四度耳,此一行頌上六度大乘也。


「又
見菩薩深入諸禪定」下,第五、兩行,頌上見他
土菩薩種種因緣信解相貌也,略不答上起
塔也,上不見他土法華相故。次此見起
塔,今答出法華相故,起塔入滅事在後答
[003-0035c]
也。


次、「爾時四部眾」下,第二、一行半,追頌昔佛
四眾疑念,如文。從「天人所奉尊」下,二十二
行半,頌曾與今當同,文為六:初、兩行二句,
頌因人同;次、「說是法下」,第二、一句,頌上說法
同;次、「滿六十小劫」下,第三、一行一句,頌時節
同,約不思議延促劫智也,妙光皆悉受持
昔佛法也,亦如身子受佛付囑也;次、「佛說
是法華」下,第四、五行,頌上唱滅同,即是答上
他土入滅之意也,就此文有唱滅、有囑累,
囑累如《遺教》,有悲泣如《涅槃》,有慰喻亦
如《遺教》,其得度者悉皆得度,未度者作得度
因緣,例如今佛將付彌勒云云。次、「是德藏」下,
第五、有一行半,頌上授記;次、「佛此夜」,第六、
有十二行,頌上通經,通經又為五:初、有兩
行,頌上佛滅後時節四眾得益,「如薪盡火
滅」者,小乘佛以果報身為薪、智慧為火,慧
依報身、身滅智亡;大乘佛以機為薪、逗應
為火,眾生機盡、應形亦滅。「倍加精進」者,應
以滅度度者也。次、「是妙光」下,第二、有兩句,
頌上能弘經之人。次、「八十小劫」下,第三、有兩
句,頌上行經時節;次、「是諸八王」下,第四、有八
行,頌上所益弟子,又為二:初、三行頌已成
弟子;次、「是妙光」下,第二、五行頌當成弟子。
次、「彼佛滅」下,第五、有一行,頌上結會古今。
後四偈,舊云是結成令物慕仰,今釋不爾,
上長行有分明判答,此文頌之,文為三:初、
「我見燈」下,初、有一行,頌上當說大乘經;
次、「今相如本」下,第二、兩行,頌上教菩薩法;次、
「諸求三乘人」下,第三、一行,頌上佛所護念,在
[003-0036a]
文可解。又前彌勒釋四伏難,令文殊必定
有答,此中是文殊斷四伏疑,使彌勒莫復
更問。初、第一疑,因文殊廣引先佛曾說《法
華》,故彌勒潛疑欲問:「諸佛赴緣,人時各異,
古佛雖名《法華》,今佛何必如此?」文殊即以
第一偈斷云:「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
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此斷其疑名之問
也。彌勒因此又疑:「自有名同義同,自有名
同義異,此名何所顯召?」文殊即以第二偈
斷云:「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今佛放光
明,助發實相義。」此是斷其疑體之問。彌勒
因此又疑:「實相無相,何人會之?」文殊即以
第三偈斷云:「諸人今當知,合掌一心待,佛
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此斷其疑宗之問。
彌勒因此又疑:「佛雨法雨,止洽菩薩?亦潤
二乘?」文殊即以第四偈斷云:「諸求三乘人,
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此
即斷其疑用之問。彌勒聯翩構疑,文殊頻
煩為斷,既事窮理盡即得之於懷,可謂善
於問答,具二莊嚴。光宅但知述於釗師釋
四種伏難,使文殊必答,顯彌勒之美;不
見文殊釋四伏疑,令彌勒不問,抑妙德之
能。此義出自天台,非傳他疏。寄語後賢
勿遏人長也,自釗師已後,數百年中,講
《法華》者溢路,頗有見斯意不非長何謂也


釋方便品



○釋此有略、廣。略為二:先、略,次、料簡。「方」者
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圓,用有差會;三權
是矩、是方,一實是規、是圓。若智詣於矩,則善
[003-0036b]
用偏法逗會眾生;若智詣於規,則善用圓
法逗會眾生。譬如偏舉指以目偏處,是舉
偏法以目智,宜用法以釋方,將用以釋
便。若總舉指以目圓處,宜將祕以釋方,妙
以釋便也。舉偏法釋方便,蓋隨眾生欲,
非佛本懷,如經令離諸著出三界苦,是故
如來殷勤稱歎方便。此義可釋他經,非今
品意。又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
方便權略皆是哢引,為真實作門,真實得
顯,功由方便,從能顯得名,故以門釋方
便,如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此義可釋他
經,非今品意。又方者祕也,便者妙也,妙達
於方即是真祕,點內衣裏無價之珠,與王頂
上唯有一珠,無二無別;指客作人是長者
子亦無二無別,如斯之言,是祕、是妙,如經:
「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須說,我
法妙難思。」故以祕釋方,以妙釋便,正是今
品之意,故言方便品也。


料簡者,初番釋者
是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次釋亦是
體外方便,自行化他之權,亦是隨自他意語;
後釋是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初
釋方便,非能入、非所入;次釋方便,是能入、非
所入;後釋方便,是所入、非能入,故知名同,其
義大異,世人多不見此意,浪釋「方便品」


問:
方便與權云何?


答:
四句分別:自有方便
破權,權破方便;方便修權,權修方便;方便
即權,權即方便。方便破權者,四種皆是祕妙
之方便,此方便破隨他意,權也;權破方便
者,權是同體之權,破於體外之方便也;相
[003-0036c]
修者亦可解,相即者亦可解云云。三句可
釋他經,第四句今品意也,故《正法華》名善
權品,權即方便無二無別,低頭、舉手皆成
佛道,方便、善權皆真實也。


廣釋者,先出舊解
五時權實,十二年前,照無常事為權,照無
常理為實,指阿毘曇,今謂《釋論》破無常是
對治法,皆屬三悉檀,云何有實耶?非今所
用。十二年後《般若》照假有為權,照假有即
空為實,《釋論》亦破此義,念想觀已除,言語
法皆滅,照假有即空者,猶是觀想耳。非今
所用。次《淨名》、《思益》,內諍鑒空有二境為實
智,外變動應用為權智。今謂內鑒外用為
二,非入不二門,非今所用。次《法華》照三
三為權,照四一為實。今謂三權一向不
會實,一實不關三權,非今所用。次《涅槃》金
剛前無常為權,金剛後常為實。今謂道前真
如亦是常,道後如量智亦是權。此五時權實
非今所用,乃至半滿四宗所明權實二智,亦
非今所用。


復有人解,方便是權爾,實是審實;
又方便是權巧,實是智慧;又方便是權假,假
三車於門外;又方便是權宜,宜說三乘故;
又權是譬名,譬如秤錘前之則重,却之則
輕,處中則平,合於佛智照察稱量。如是等
釋各取一途,權爾、權假約處所,權宜約法
門,權巧秤錘約智能,各不包含,義不融妙,
不可用此釋今品。


又有人以四種二慧,初
一是權、一是實;次空有二智,觀空不證離
二乘,涉有無染出凡夫;次空有內靜為實,
外用為權;次金剛前後常、無常為權實。初二
[003-0037a]
慧令生信,次二慧令生解,次二慧令化
他,後二慧是果。此諸二慧凡有三轉:初以
有為俗、空為真;次空有為俗,非空非有為
真;次空有為二,非空非有為不二,二不二
皆為俗,非二非不二為真,教智亦然,何故
爾?為人悉檀故。自有人聞前不悟,聞後即
悟,是故二諦不同。又如來常依二諦說法,
故二諦有三門。又佛教雖多,不出三門。又
漸引眾生故,凡夫計心形是實,蓋非實也,
法性空乃真耳,凡夫即捨有取空,故說空
有皆是俗,非空非有乃是真。或者捨二邊復
滯中道,故第三遠離二邊不著中道,乃是
真。此為五乘人。初引凡夫生信出有,次
引二乘令入中,次引菩薩令中偏俱捨。
又為學中者,謂三假為世,三假空為真。此
但得初意。次非三假,空有皆俗,非空非有
為真云云


今詳彼釋,乃是傍五時顯己意,
却漸次梯隥之非耳,可釋他經,非今品意。
經云:「咸令眾生皆得覩見」,何時前後開悟不
同?又云:「正直捨方便」,那用漸次會於圓妙?
又初引生信解化果等,何關今經悟入之意
耶?如天親列十七名,第十三名大巧方便。
又《大乘方便經》明方便十種,第九名善巧,
移二乘令入大乘方便波羅蜜,當知今品乃
是如來方便攝一切法,如空包色、若海納
流,豈可以諸師一枝、一派釋法界之大都
耶?


今明權實者,先作四句:謂一切法皆權,
一切法皆實,一切法亦權亦實,一切法非權
非實。一切法權者,如文云:「諸法如是性、相、體、
[003-0037b]
力、本、末等」,介爾有言皆是權也。一切法實者,
如文:「如來巧說諸法,悅可眾心」,眾心以入
實為悅。又「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又云:
「如來所說,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又云:「皆實不
虛」,又大經四句皆不可說也。一切法亦權亦
實者,如文所謂「諸法如實相」,是雙明一切亦
權亦實,例如不淨觀,亦實亦虛云云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三上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三下


天台智者大師說


一切法非權非實者,文云:「非如非異」又云:
「亦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非
虛非實如實相也。」若一切法皆權,何所不
破?縱令百千種師,一一師作百千種說,無
不是權,如來有所說尚復是權,況復人師
寧得非權?如前所出悉皆權也,若一切法
皆實者,何所不破?「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
真」但一究竟道,寧得眾多究竟道耶?如前
所出諸師,皆破入實,寧復保其樔窟耶?若
一切法亦權亦實,復何所不破?一切悉有
權有實,那得自是一途,非他異解,一一法
中皆有權實,不得一向權一向實也。若一
切法非權非實,復何所不破?何復紛紜強
生建立?直列名尚自如此,遙觀玄覽曠蕩
高明為若此,況論旨趣耶?


今就有權有實
句更開十法,就十法中,為八番解釋:一、列
[003-0037c]
十名,二、生起,三、解釋,四、引證,五、結十為三
種權實,六、分別三種權實照三種二諦,七、
約諸經判權實,八、約本迹判權實。


一、列名
者,謂事理、理教、教行、縛脫、因果、體用、漸頓、開
合、通別、悉檀,即是十種名也。


二、生起者,從無
住本立一切法。無住者,理也;一切法者,事
也。理事故有教,由教故有行,由行故有縛
脫,由脫故成因果,由果故體顯能用,故
有漸頓之化,由開漸頓故有於開合,開合
故有通別之益,分別兩益故有四悉檀,是
為十章次第云云


三、解釋者,理是真如,真如
本淨,有佛無佛常不變易故,名理為實;事
是心意識等,起淨、不淨業,改動不定故,名
事為權。若非理無以立事,非事不能顯
理,事有顯理之功,是故殷勤稱歎方便。理
教者,總前理事皆名為理,例如真俗俱稱
為諦,諸佛體之而得成聖,聖者正實也,
欲以己法下被眾生,因理而設教,教即權
也,非教無以顯理,顯理由教,是故如來稱
歎方便云云。教行者,依教求理則生正行,行
有進趣深淺之殊,故行名權也;教無進趣
深淺之異,故教名實也。非教無以立行,非
行無以會教,會教由行,是故如來稱歎方
便云云。縛脫者,為行違理則縛,縛是虛妄故
稱權;為行順理則生解,解冥於理故稱
實。非縛無由求脫,得脫由縛,如因屍
渡海,屍有濟岸之力,故稱歎方便。因果
者,因有進趣暫用故名權,果有剋終永證
故為實。無果,因無所望;無因,果不自顯。
[003-0038a]
是以二觀為方便道,斷惑成因得入中道
解脫之果,若非二觀豈契中道?果由因剋,
故稱歎方便。體用者,前方便為因,正觀入
住為果,住出為體用,體即實相無有分別,
用即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如大地一生種種
芽,非地無以生,非生無以顯,尋流得源
推用識體,用有顯體之功,故稱歎方便。
漸頓者,修因證果從體起用,俱有漸頓,今
明起用,用漸為權、用頓為實,若非漸引
無由入頓,從漸得實,故稱歎方便。開合
者,從頓開漸,漸自不合亦不合頓,故名為
權;漸令究竟還合於頓,故名為實。由開
故合,開有合力從開受名,故稱歎方便。通
別益者,通則半字無常之益,別即滿字常住
之益。然常益道長,喜生退沒故,以化城接
引,生安隱想,然後息化引至寶所,若無半
益不得會常,半有顯滿之功,故稱歎方
便。四悉檀者,三是世間是故為權,第一義
是出世是故為實。非世不得出世,由三悉
檀得第一義,是故如來稱歎方便。當用四
句釋十番權實,三番是他經意,一番是此品
云云


四引證者,此十義通大小教,亘一切
法,且引今經「不如三界見於三界」,三界
者是事,不如三界見者理也;「諸法寂滅不
可言宣」是理,「方便力為五比丘說」是教。「若
聞此經是善行菩薩道證」,教行也。又「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
又「種種因緣而求佛道,但離虛妄名為解
脫」,「未得一切解脫,盡行諸佛所有道法,道
[003-0038b]
場得成果」云云。「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
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
除先修習學小乘者」云云。窮子初逃,中間客
糞,後則付財,初息化城後引寶所,種種欲
種種性相憶念等,此通引一部為證。今別
引一品,雖不次第,十文具足。「諸佛智慧甚
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一切事理境
智等,悉名為實,施設詮辯阿含言教悉是智
慧門,此證理教論權實;難解難入,一切聲
聞支佛不能知者,即是縛脫論權實。所以
者何?「佛曾親近」至「名稱普聞」,即是教行論權
實;「成就甚深」至「意趣難解」,即是體用論權
實;「吾從成佛已來」者,成佛即是果,果必有
因,即是因果論權實;「種種因緣譬喻,至令
離諸著」,即是漸頓論權實。所以者何?「如
來方便知見皆已具足」,即是開合論權實;「諸
佛為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令眾生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故」者,是為利益論權實。
「取要言之,佛悉成就」,即是三悉檀成就也,
「止止不須說」,即是第一義悉檀,是為四悉
檀論權實。所以者何?「佛悉成就第一希有」
至「諸法實相」,即是理;「所謂諸法如是相」者,即
是事,是為理事論權實。


此一段長行明五
佛權實,佛佛皆爾。然《法華論》解諸佛智慧甚
深,為證甚深,甚深有五:謂義甚深、實體甚
深、內證甚深、依止甚深、無上甚深。無上甚
深,謂證大菩提也,名智慧門為說阿含義
甚深,此與理教權實意同;《論》解佛曾親近
百千佛,為修行甚深;勇猛精進名稱普聞,
[003-0038c]
為增長功德甚深,此與教行權實意同;《論》
解成就甚深未曾有法,為微妙事甚深;意
趣難解等,為無上甚深、入甚深,此與體用權
實意同。《論》解吾從成佛已來,為說如來功德
成就法,此與因果權實意同。《論》解無數方便
者即是教化成就、說法成就,此與漸頓、權實
意同。《論》解如來方便知見,乃至深入無際
等,是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境,勝餘一切菩
薩,此是明利也。《論》解能種種分別,悅可眾
心等,是言語成就,此是益也,與利益權實
意同。《論》解取要言之止不須說等,為可化
眾生成就,此與四悉檀分別可化、不可化意
同。《論》解唯佛與佛乃能究盡,為無量福成
就諸佛能知,謂如來法身之體不變故覺,能
自證成就,能隨順眾生,說一切諸法相等,
此與理事權實意同。彼論解佛經,今疏冥
符二聖,可謂與修多羅、優波提舍皆合也。


五、結權實者,此十種通四教,合四十權實。
若三藏中自證十法,名自行權實;說己十
法利益眾生,名化他權實。化他之十皆合
為權,自行之十皆合為實,名為自他權實。
餘三教十法,束為三種權實亦如是。又當
教各以事理、教行、縛脫、因果四種,為自行權
實;各以理教、開合二種,是化他權實;各以體
用、漸頓、通別、悉檀四種,為自他權實。其名雖
同,其義各異也。別結者,三教若通、若別,當分
皆是化他權實,隨他意語故;圓教若通、若別,
當分皆是自行權實,隨自意語故。化他之三
皆名為權,自行皆名為實。次、結成四句,隨
[003-0039a]
他意語者,即一切法權;隨自意語者,即一切
法實;雙取,即一切法亦權亦實;雙非,即一切
法非權非實。次、結成三番釋品者,若自行自
意者,此文稱道場所得法,《大經》云:「修道得
故」,《攝大乘》稱如理如量智,皆是圓教自行權
實,隨自意語。佛雖能於此不可說法,方便能
說,而眾生不堪,若發軫單說此法取眾生
者,即不能得也,故言不可說、不可說也。復
置此事,以自行權實,共別教權實,共取眾
生者,大機利者直得、鈍者曲得,小機利鈍俱
不得,蓋《華嚴》意也。復置此事,單用三藏權
實取眾生者,大機利鈍者,密得、顯不得;小
機利鈍者,但保於證,取亦不得,蓋三藏意
也。復置是事,合用四種權實,共取眾生者,
大機利鈍者,曲直俱得;小機利鈍者,保證俱
不得,蓋《方等》意也。復置是事,捨三藏權實,
用三種權實,共取眾生者,大機利鈍俱得;
小機利鈍保證俱不得,蓋《般若》意也。復置
是事,捨三種權實,單用圓教自行權實取
眾生者,大小機利鈍俱得,蓋《法華》意也。如來
智慧靡所不達,明照時宜用與可否,故釋
品云,方者諸方法也,便者善巧用也,巧用
方法取眾生得,是故殷勤稱歎方便。


復次
如來自證權實俱不可說,愍念眾生說自
證之權為門,於物非宜,眾生不能得入,
故自證亦不可說。說別權實為門,利者
得入,鈍者不入,於物非宜,別權實亦不可
說。說三藏權實為門,利者密入,鈍者亦
不入,於物非宜,亦不可說。說三種化他權
[003-0039b]
實為門,利者得入、鈍亦不入,於物非宜,亦
不可說。說二種化他權實為門,於利者得
入,鈍亦不入,亦不可說,於物非宜。捨三
種化他權實,但說自行之權,於利者鈍者
俱得入,從始至終以方便為門,是故如來
稱歎方便。釋品云,方便為入實之門,即此
意也。前一番,明如來能知方便、能用方便,
此一番明行者能隨順方便云云


復次,如來
自證修道所得,於一切方便即是真實,而
此真實不可得說;雖能說之,眾生不能即
實,以方便力,帶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
鈍不能即;又純說一不即,利者密即、鈍者
不即;又帶三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者
不即;又帶二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者
不即;又廢三不即,純說一切即,利鈍者俱
能即,於方便得見真實。上兩意用方便從
方便,此一意即方便即真實,真實即圓因,
圓因即自行之方便,如此自行方便今始證
入。上釋品云,方便者即是真實,從自行方
便得名,故言方便品。


六、分別照諦者,前既
通別當分結束權實,今還約此智照義則易
見,若通以十種,明自行二智者,即照隨智
二諦也;通用十法逗緣者,即照隨情二諦
也;若束四為二者,即照隨情智二諦也;若
當分照諦者,事理、教行、縛脫、因果悉是自證,
即照隨智二諦也;理教、開合此兩屬化他,
即照隨情二諦也;體用、漸頓、通別、悉檀四通
自他,即照隨情智二諦也。三教照諦準此
可解。又三藏三十種二智,是化他二智,皆
[003-0039c]
照隨情二諦;若通別六十種,是自他二智,即
照隨情智二諦也。通教或時與前三藏共
為隨情二諦;若圓教三十種權實,是自行二
智照隨智二諦。又三教若通若別,皆是逗
緣,悉是化他二智,照隨情二諦;圓教若通
若別,皆是自行二智,即照隨智二諦。若束
三教之實為權,束圓教之權為實,即自他
二智照隨情智二諦也。


七、約諸經者,《華嚴》
論教但是滿字,論時但是乳,論法是一自
行一化他,若對人但是菩薩,二乘聾啞,生身
菩薩亦未能發自行之權、隨智之實;若依
今經文,未曾向人說如此事。約三藏者,
若論教唯是半字,若論法是一種化他,若論
時即是酪;若依今文,住立門外著弊垢衣,
執除糞器,二乘人耳。約方等教,若論教對
半論滿,若論時並酪明蘇,若論法有三
種化他一種自行;若依今文,心相體信入出
無難。約《般若》,若論教帶半論滿,若依時
挾生而熟,若依法則有二種化他一種自
行;若依今文,出內取與皆使令知。約《法華》,
論教廢半論滿,若論時純是醍醐,若論法
唯有自行;若依今文開權顯實,此實我子
我之所生我實是父,付以家業授記作佛。
前教不說者,今皆發之,正直捨方便,但說
無上道,故是自行之權,故言方便品。自餘或
是自他二智,或化他二智。


復次《華嚴》對二菩
薩,說一自一他,不擬二乘不聞不解。三
藏對二乘說一化他,不擬菩薩故無自
行。方等具對小大,對二乘,說兩化他,對菩
[003-0040a]
薩說一自一他。《般若》亦對三,說一自二他,
對二乘說一他,對菩薩說一自一他。《法華》
普對機熟者,但明一自不復論他。文云:「菩
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
當作佛。」一切眾生悉入自行之方便,故言
方便品云云


八、本迹者,如來本地久已證得
一切權實,名為自行;中間垂迹亦作兼帶
等說,今日垂迹寂滅道場,帶別化他說自
行,次說一化他,次說三,次說二,次說廢三
等,皆名化他權實,束本權名實,束迹實
名權,即是自他權實也。結此則有四句:一
切實、一切權,一切亦權亦實,一切非權非實
云云。身子本證一切權實即自行,迹在鹿苑
單受化他,在方等受一被三折,在《般若》
帶二轉一,至《法華》廢三悟一,皆是化他權
實,束本權為實,束迹實為權,即自他權
實,亦具四句云云。若從佛迹說,亦是化他之
權實,亦稱方便品;若從引入圓因自行,亦
是方便品;若從身子迹權,亦是方便品;若
從身子迹入實,亦是方便品;為此諸義故
稱方便品也。


○從此品下,訖〈分別功德品〉十九行偈,或
至偈後現在四信弟子文盡,名為正說分。若
作兩正說,從此下訖〈授學無學人記品〉,是迹
門正說。今且逐近,就迹門正說更為兩:一、
縱此下,是略開三顯一;二、從「告舍利弗汝已
殷勤」下,是廣開三顯一。


○略更為二:初、從「爾時世尊」下,是略開三
顯一;二、從「爾時大眾」下,是動執生疑。略開三
[003-0040b]
顯一,有長行、偈頌。長行為二:一、寄言歎二
智;二、絕言歎二智。若不措言則無能知者,
雖復稱揚言不能盡,諸佛二智如前說
。寄言為二:一、明諸佛權實;二、明釋迦權

實。諸佛道同是故俱歎,上光照他土,彌勒橫
問,文殊引古,大眾豎聞,正表於此,故發軫
定起,即明諸佛道同也。就歎諸佛文為
三:一、雙歎;二、雙釋;三、雙結。就雙歎中,先、經家
提起;次、正歎。「爾時」者,當爾之時也,佛常在
定,何故言起?此有所示。往古諸佛說此經
時,必前入無量義即入法華,今佛亦爾,此
示世界悉檀哀從定起;履歷法緣二俱審諦,
說必不謬增長物信,此示為人悉檀哀從
定起;佛寂而常照,尚須入定方乃說法,況
復散心妄有所說,此是對治悉檀哀從定起;
入定緣理安心實相,出定令他安心實相,
此是第一義悉檀哀從定起。安此四法故
言「安詳而起」也。「告舍利弗」者,小乘中智慧
第一,將欲因其破小智、顯大智,廢會開覆
凡十種,如《玄義》中說,此乃經家提起之文。《法
華論》云:「佛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如實智
觀,從三昧而起,現如來得自在力故,如來
入定無能驚忤故。」《論》與今義相應,第一義
檀出過世間,故無能驚忤,四悉檀無障礙,
故得自在云云。「加趺坐」者,古往微塵恒沙諸
佛及弟子盡行此法故。又加趺起惡覺,尚
生他敬心,況入深境界而不適悅天人耶?
又非世受用法,不與外道共,能破魔軍煩
惱故,又能生三種菩提道故,私謂此是四
[003-0040c]
悉檀意也。


問:
餘經云:「繫念在前」者,云何?


答:


背色想生死煩惱境界在後故,觀寂滅涅
槃所緣在前,故應作四解云云


問:
云何在
面?


答:
凡人於面起欲能生猗樂,然後遍身。
又九處流穢,面有七孔,以不淨治欲,故繫
緣在面其一。又六識在面,心多上緣,表一切
賢聖尚空與空相應故,繫緣在面其二。又若
觀於面則能分別六識,為分別故故繫緣
在面其三。又身有六分,頭面為勝,表諸法中實
相第一,第一法故繫緣在面其四


就雙歎二
智,先歎實,次歎權。實者諸佛智慧也,非三
種化他權實故言諸佛,顯自行之實故言
智慧,此智慧體即一心三智。「甚深無量」者,即
稱歎之辭也。明佛實智豎徹如理之底故
言甚深,橫窮法界之邊故言無量,無量甚
深深高橫廣,譬如根深則條茂、源遠則流長,
實智既然,權智例爾云云。「其智慧門」即是歎
權智也,蓋是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
名為門,從門入到道中,道中稱實、道前謂
權也。「難解難入」者,歎權之辭也。不謀而了,無
方大用,七種方便不能測度,十住始解,十地
為入,舉初與後,中間難示,難悟可知,而別
舉聲聞、緣覺所不能知者,執重故別破之
耳。法身本意元以自行權實擬之,無機逃
走故言不知,《華嚴》頓照,聾啞瞽聵故言不知,
《方等》彈斥保住草庵故言不知,《般若》轉教無
心悕取一飱之意故言不知,今大機啟發
放光動地,彼此今古諸佛道同,由懷疑惑故
言不知。利根菩薩節節能知,鈍同二乘是
[003-0041a]
亦不知也。「門」者,光宅取二乘方便為今經智
慧門,此須與奪。若爾即是得門,云何如來破
言不知?不知者則非門也。與者,此是最淺之
能永不識所云云。今解自有方便智慧為門,
得入佛智慧,如《瓔珞》云:「二觀為方便道,得
入中道第一義諦。」亦是三教各各有四門,為
方便得入中道。光宅之解於二觀中秖是
一觀,於十二門秖是一門云云。又方便智慧
為門,得入方便智,即是三教各各四門齊教
入證也。自有佛智為門得入佛智慧,如
上說圓因稱方便品,即是自行觀智為門,
即是今經所歎其智慧門,圓教四門即其一
也,自有實為門入方便智雙照二諦,即其
義也。如此釋者豐富開闊,何如光宅區區一
種耶?若依論以阿含為門,此須開拓諸
教,準觀可知云云


從「所以者何」下,光宅云:
「歎釋迦章」。今推文意,是雙釋諸佛二智也。
「佛曾親近」至「盡行道法」,是釋諸佛實智,良
由外值佛多,稟承至要故,實智甚深;良由
內行純厚盡行道法故,實智無量。無量則
釋橫廣,甚深則釋豎高也。「勇猛精進名稱
普聞」,是釋諸佛權智。「其智慧門難解難入」,
良由勇猛精進能入難入之門,既入門已澤
被無疆物欽勝德,故名稱普聞。亦可分句,
「勇猛精進」能入法門,即釋權智深,「名稱普聞」
即釋權智廣;觀權文無深廣之語,例實智
此義則成云云


從「成就甚深」下,雙結諸佛二
智。稱理究竟故言成就,到彼岸底故言甚
深,此結成實智也;稱機適會故言隨宜,非
[003-0041b]
七方便所知故言難解,此結成權智也。隨
情則翳理,故言難解;了義故意顯,故言易
知。《攝大乘》云:「了義經依文判義,不了義經
依義判文」,即斯義也。有時解「成就甚深未曾
有法」,結自行權實,「隨宜所說意趣難解」,結
化他權實云云


從「吾從成佛已來」者,是歎釋
迦權實。舊云釋迦權實各各歎,謂「吾從成佛」
下,是歎權,「所以者何」是釋權;「如來知見廣
大」下,是歎實,從「無量無礙」下,是釋實;從
「如來能種種分別」下,是結歎實文。舊料揀前
後有三意:一、合歎諸佛二智者,明二智體
同,開歎釋迦二智者,明二智功用有異;二、
明垂迹之本,故諸佛先歎實,明顯本之能,
故釋迦先歎權;三、諸佛顯自行,先須得實,
釋迦明化他,先以權引童蒙,而互現出沒
者,將明體圓不可偏存,存則失旨也。今謂
不爾,但依文次第於義易解,不須曲辯。
又汝云諸佛道同,云何異解?如人善讚孝
順而打擲父母云云


就釋迦文亦為三:初、
雙歎;次、雙釋;後、雙結。「吾從成佛已來」歎實智。
若實智不圓佛道不成,既云成佛,一成一
切成,即是歎實智也。「種種因緣」下,是歎權
智。四十餘年以三種化他權實逗會眾生,故
言種種因緣也。「譬喻」者,小乘中以芭蕉、水
沫為譬,大乘中以乾城、鏡幻等譬。依諸論
者以小乘譬乳,大乘譬醍醐也。「廣演」者,能
於一法出無量義也。「無數方便」者,即七種
方便也。「引導眾生令離諸著」者,說散十
善離三途著,說淨十善離欲界著,說三
[003-0041c]
藏離見思著,說菩薩法離涅槃著,說佛
法離順道法愛著。


從「所以者何」,是雙釋二
智也。如來半句即是釋實智,從真如實相
中來而得成佛道,故名如來,即釋成實
智也;方便即是釋權智;由於方便善巧故
能種種因緣知見波羅蜜者,即是雙舉權實
知見也。一切種智名實知,佛眼名實見;道
種智名權知,法眼名權見,悉到事理邊故,
悉名波羅蜜。「皆已具足」者,權實悉究竟也。若
不作雙釋之意,那忽言皆已?皆已者雙釋
意顯也。


從「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即是雙結釋
迦二智也。如來知見如前說,廣大明橫、深
遠明豎,如此實智非橫非豎,寄言往歎論
其橫豎照無限極,如函大、蓋大也。「無量無
礙」下,即是結權智也。自行之權,道前方便,
約諸法門,故知是結權智明矣;實智無若
干也。光宅以此釋實智,非但光宅不識實
智,梁代皆不知其無礙慧無若干也云云
「無量」即佛地四等也,「無礙」即佛地四辯也。能
於一辭一義,旋出無量樂說不窮,比於別
通菩薩,如甲上土方地。「力」即十力,「畏」即四
無所畏,「禪」盡禪之實相,「定」即首楞嚴定,「三昧」
即王三昧,「深入無際」者,結成豎深,「成就一
切未曾有法」,結成橫廣。


從「舍利弗如來能種
種分別」下,舊將結成前權實;今用起後將
欲絕言,更舉權實為絕歎之由。文為二:
初、舉絕歎之由;次、指絕言之境。鄭重者表
殷勤也,「如來能善分別、巧說諸法」者,即舉
權也。「言辭柔軟悅可眾心」者,舉實也。何以
[003-0042a]
得知?上見他土說頓云:「其聲清淨出柔軟
音」下,身子領解云:「聞佛柔軟音深遠甚微
妙」,據前後兩文,知是舉實智也。前歎中,
前實後權,今何意前權後實?明前欲寄言
故從實而舒權,今欲絕言須卷權歸實耳。
從「取要言之」,是指實境,要者茣過于實也;
「無量無邊未曾有法」是指權境。又「舉要」是創
指之端,「無量無邊」是指權,「未曾有法」是指
實,言此二法佛悉成就,修道得故,此那可
說?若單明一事,不應言悉,既雙指權實,
其意明矣。


「止」者下,第二,即絕言歎也。印師云:
「欲因止生其疑請之心也。」觀師云:「實法難
知,故先抑止,驚其常情。」今明此法深寂言語
道斷,體不可說,故止而歎之。設慈悲為說,
聞不能解,傷其善根,是故止也。從「所以者
何」下,是釋止歎之意。意為兩:一、就佛是最
上人成就,修得最上法,故不可說;次、明甚
深境界不可思議,故不可說。就「佛成就」下,
明上人權實橫滿不可說;從「唯佛與佛」下,
明上人權實豎深不可說。成就對不成就,
乃至難解對不難解,即是橫明成就,修道
得故,故不可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初
中分獲,未盡其源,如十四日月,光用未普;
獨佛與佛究竟邊底,如十五日之月,體
無不圓、光無不遍,如此豎深,修道得故,故
不可說。從「諸法實相」下,即是甚深境界不
可思議,故不可說。光宅云:「初一句標二智章,
諸法標權智境。」三三非一故言諸法,三法
之中其教最顯,教必逗機仍有其人,故知三
[003-0042b]
三是權也。實相者是實智境,一理非虛故言
實相,四一之中遍舉一理,理是本故,故是實
也。中有九句,還釋上兩章耳。前五句釋權
章。「如是相」者,三乘言教攬而可別也;「如是性」
者,三乘教性分不可移易也;「如是體」者,三
乘之教八音章句各各有體,菩薩教以六度
為體云云;「如是力」者,三乘教用訓導之力也;
「如是作」者,三乘教被前人有造作也,廣實
智境,略不牒章。實境有四一,以四廣其一
理,「如是因」者,境生真解為因,萬善望果也;
「如是緣」者,境發實智為緣,以因所望處為
果,果起酬因為報。後二句雙結,初句結權,
「本」即舉相,「末」即舉作,次句結實,「究竟」即結
因,「等」即結報也。北地師云:「三乘法皆有相、
性、果、報、本末也。」瑤師云:「如是相、性,此釋智慧
照用三乘萌異,為相必爾成三為性;發心
為體;隨心所堪為力;力有所造為作;作
行招果為因;因者語其已分,所由為緣;緣
者語其外力,遂剋為果;酬因為報;相為本;
報為末;終同一致為究竟等也。如是者,其
事不差也。」暢師但約佛上作,相者,十力各
有相貌也;性者,從根各有所習,所習不改
謂之為性,是性力境也;體者,根性不同
所欲亦異,言其心用縛著故以體為名,此
欲力境也;力者,定別名也,神通變動非定
不運,鎮心靜亂非定不寂,故力為禪定境
也;作者,是業,即業力境也;因者,道為因能
至涅槃,即至處道力境也;緣者,緣宿命力境
也;果者,據今因,所召果在未來,是天眼力
[003-0042c]
境也;報者,今報以望往因,據即漏盡力境
也,故語報是漏盡也;本者是相,末是報,總
而望之都是處非處力境也。


上來諸釋非不
一途,然於理不通,於文不允。文不允者
經云「諸法」,何法不收?豈止三乘耶?理不通者,
經云「實相」,何所不在,而但在因果體。若實
獨在於佛,佛則不權;權獨在三乘,三乘則
永無實;若三乘但為五,則權法不足,復全
無實;若四句但在佛,佛全無權,實亦不足;
義不涉於凡夫,則諸法之文,便是無用。實
相不遍,實相外別更有法。如此等過故,皆
不用也。《釋論》三十一,明一一法各有九種:
一、各有體;二、各有法,如眼、耳雖同四大造,
而眼有見用,耳無見功,如火以熱為法而
不能潤也;三各有力,如火以燒為力,水
以潤為力;四、各有因;五、各有緣;六、各有果;
七、各有性;八、各有限礙;九、各有開通方
便。達磨欝多將此九種會《法華》中十如:各
有法者,即是《法華》中如是作;各有限礙者,
即是《法華》中如是相;各有果者,即是《法華》
中如是果,如是報也;各有開通方便者,即是
《法華》中如是本末究竟等;餘者名同可解。



明此境為二:初一句略標權實章,如文;次
十句廣釋權實相。今作四番釋:一、約十法
界;二、約佛法界;三、約離合;四、約位。經云
「諸法」,故用十法界釋也;經云「佛所成就第
一希有之法」,故用佛法界釋也;經云「止止
不須說,我法妙難思」,故用離合釋也;經云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用位釋也。


約十法
[003-0043a]
界者,謂六道、四聖,是為十法也。法雖無量,
數不出十,一一界中雖復多派,不出十如。
如地獄界,當地自具相性本末,亦具畜生
界相性本末,乃至具佛法界相性本末,無
有缺減,故毘曇《毘婆沙》第七云:「地獄道成
就他化天法」,即是其例,餘九法界亦如是。當
知一一界皆有九界、十如,若照自位,九界、十
如皆名為權;照其自位,佛界十如名之為
實。一中具無量,無量中具一,所以名不可
思議。若照六道、三聖,五如為權;若照佛界,
四如為實。當分歷歷,此則可說、可示,何俟
止止絕言歎也?所以一中無量,凡夫雖具,絕
理情迷;二乘雖具,捨離求脫;菩薩雖具,照
則不周,名不了了;如來洞覽橫豎具足,唯獨
自明了,餘人所不見,不可宣示,止止絕言
其在此耳。上《玄義》中已說,今不具記云云


二、
約佛法界釋者,佛界非相、非不相,而名如
是相,指萬善緣因,故下文云「眾寶莊校」,即
其義也。佛界非性、非不性,而名如是性,指
智慧了因,故下文云「有大白牛」也。佛界非
體、非不體,而名如是體,指實相正因,故下
文云「其車高廣」也。佛界非力、非不力,而名
為力,指菩提道心,慈善根力等,故下文云
「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也。佛界非作、非不作,
而名如是作,指任運無功用道,故下文云
「其疾如風」也。佛界非因、非不因,而名如是
因,指四十一位,故下文「乘是寶乘遊於四
方」也。佛界非緣、非不緣,而名如是緣,指一
切助菩提道,故下文「又多僕從而侍衛之」。
[003-0043b]
佛界非果、非不果,而名如是果,指妙覺朗
然,圓因所剋,故下文「直至道場」也。佛界非報、
非不報,而名如是報,指大般涅槃,故下文
「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也。佛果非本、非
末,而言本末,本即佛相,末即佛報,是自行
權也。佛界非等、非不等,而言究竟等,指於
實相,故標章云實相也。是自行之實也,即
實而權故言本末,即權而實故言為等,此
是如來自行權實,最為無上。無上相乃至無
上果報,橫廣豎深而無有上,故標章云諸法
實相也。例亦應言諸法實性、實體、實力,乃至
應言實究竟等,但略舉一而蔽諸耳。如來
遍照橫豎悉周如觀掌果,秖為凡夫如雙
盲,二乘如眇目,菩薩夜視矇朧不曉,不可
得說,止止絕言,其意在此耳。


三、約離合者,
若佛心中所觀,十界、十如皆無上相,乃至無
上果報,唯是一佛法界,如海總萬流、若千
車共一轍,此即自行權實;若隨他意則有九
法界、十如相性等,即是化他權實。化他雖復
有實,皆束為權;自行雖復有權,皆束為實,
此即自行化他權實。隨他則開,隨自則合,橫
豎周照開合自在,雖開無量,無量而一;雖
合為一,一而無量。雖無量一,而非一、非無
量;雖非一、非無量而一而無量,唯佛與佛
乃能究盡,凡夫則誹謗不信,二乘則迷悶不
受,菩薩則塵杌未明,為此義故止止絕言
云云


四、約位者,如是相者,一切眾生皆有實
相,本自有之,乃是如來藏之相貌也;如是
性,即是性德智慧第一義空也;如是體,即是
[003-0043c]
中道法性之理也,是為三德,通十法界位
位皆有。若研此三德入於十信位,則名如
是力、如是作;入四十一地,名如是因、如是
緣;若至佛地,名如是果、如是報。初三名本,
後三名末,初後同是三德,故言究竟等。初
位三德通惡、通善,通賢、通聖,通小、通大,通
始、通極,雖在惡而不沈,雖在善而不升,
雖在賢而不下,雖在聖而不高,雖在小
而不窄,雖在大而不寬,雖在始而非新,
雖在極而非故,故是不可思議、不可得說,
止止絕言耳。


復次,三德究竟等者,十界相性
權實開合差別若干,以平等大慧如實觀
之,究竟皆等。若迷此境,即有六界相性,名
為世諦;若解此境,即有二乘相性,名為真
諦;達此非迷非解,即有菩薩、佛界性相中
道第一義諦。若以此慧等於俗諦,俗諦非迷;
等於真諦,真諦非解。非解非迷,雙非迷解,
但名平等。若雙照者,權即是實,實即是權,
雖二而不二,亦名究竟等也。又權實不二
之境七種方便,不能以不二智等不二之
境,唯有諸佛以不二智等不二境,故言究
竟等。又今大乘機動,不明九界性相,直說
一切性相悉入佛界性相,昔教不說,謂昔
不與今等;今教說之,知昔與今等,故言
究竟等。初、約惑解等;次、約人等;後、約教等,
說此甚廣,記者不能委悉耳。若就絕言絕
思,明不可思議,《釋論》七十九云:「不可思議
名不決定,出一切心心數法,出一切言語
道,不能行、不能到,故名不可思議。」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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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明不可思議,如《釋論》十四:「不以敗壞
色得趣平等道,觀色不異乃能等於大乘。
如明與暗共合,而汝不見,謂明暗異,欲知
其義,如彼月光。又日出時暗不向十方,暗
常在,無所歸趣;明亦如是與暗共合。生死
與道合,道即是生死,佛之所盡已盡、所度已
度,皆不可思議。」諸經諸論此例甚多。若就事
中不可思議者,如《阿含經》明四不可思議,
謂眾生、世界、龍、佛。眾生從何處來?向何處
去?為底而生?為底而死?世界為有邊?無邊?
為可斷?不可斷?為天龍人鬼誰所造耶?《阿
含》云:「一士夫於王舍城拘絺羅池側,思惟世
間邊、無邊,見四兵入藕絲孔,自驚我狂耶?
世無此狂。問佛,佛言:『非狂,是脩羅!為諸天
所逐,退入藕絲孔藏。』」此乃世間思惟非涅
槃道,無義饒益、無法饒益、無梵行饒益
。龍雨為從龍口、耳、眼、鼻、舌出耶?實不從

爾許出,但從其念出,念善、念惡皆能出
雨,由前本行今得是力。須彌腹有天名大
力亦能作雨。又經出五道各一不可思議:
地獄有斷續,畜生能飛,鬼能變少為多,人
能令火燒薪,天能自然致果報,皆是果報
法事不可思議云云。此是約因緣事,釋不可
思議,況甚深境界,寧非不可思議耶?


偈有
二十一行,為兩:初十七行半頌長行,後三
行半略開三顯一,動執生疑。前又二:初四
行頌寄言歎,後十三行半頌絕言歎。夫偈頌
長行互有廣略者,令義易顯耳。長行二佛
權實各歎表化緣異,故頌中二佛合歎,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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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理同故。


初寄言中又二:初兩行合頌二佛
二智,後二行合頌二佛釋歎結歎等也。初又
二:今初一句「世雄」者,頌上諸佛智慧也。「不
可量」者,頌上甚深無量。此頌諸佛實智也。
次三句頌上諸佛權智,此有三異:一、上舉人
又標法,故云諸佛智慧;今頌但頌人,將人
以美法,故云世雄。二者、上開歎,今合歎,以法
別故須開,以人總故須合。三者、上云一切
二乘不知,今言一切眾生類不知。「佛力」下,
後一行頌歎釋迦二智也。「佛」者頌吾從成
佛也,正頌實智;「力、無畏」等頌諸功德,是頌
權智;「餘法」者即指化他之權,是實智之餘助
耳,正頌上種種因緣云云。「本從」下,後二行合
頌二佛,釋歎結歎之意也。「本從無數佛具足
行諸道」,頌上諸佛釋歎「佛曾親近百千諸佛
盡行道法」之文也。「甚深微妙法」,頌上結歎
實成就甚深未曾有法也。「難見難可了」,頌上
結歎權意趣難解也。「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
已」,頌上釋釋迦知見波羅蜜皆已得具足。
上二句舉因具足,次下一句舉果具足。「我已
悉知見」一句,頌上結釋迦二智如來知見廣
大之文也。


或時用四偈,合頌上二佛權實。
文為六:初、「世雄」一句,總頌二佛二智;二、「諸
天及世人」三句,頌揀人;三、「佛力」下一行,頌釋
迦中釋權實;四、「本從」下一行,頌諸佛釋權
實;五、「於無量」下半行,頌上行因;六、「道場得成」
下二句,頌上得果。


從「如是大果報」去,第二,
有十三行半,頌上絕言也。文為五:初半行
「如是大果報」,即頌不思議境,但舉初,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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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略可知,義字兼頌究竟等也。大與種種,
如《玄義》中說。「我及十方佛」下,第二,半行,追頌
「取要言之佛悉成就」也。「不可示」下,第三,半行,
追頌上「止不須說」也,實相非方所故不可
示,非言語道故言辭相寂滅。從「諸餘眾生
類」下,第四,頌舉不知之人,故上長行明無
有知者故止而不說。頌中十行半,頌出不
知之人,文為八:初半偈總揀不入者,即七
方便也;「除諸」下,第二,二句,揀能入者,即圓教
十信,故言「信力堅固者」也。長行明究竟佛
知,頌中明初信知,互舉耳。「諸佛子」下,第三,
有一行半,揀二乘不知。「假使滿」下,第四,有
一行,舉身子不知。「正使滿」下,第五,一行半,
舉諸大弟子。「辟支佛」下,第六,二行,舉支佛。
「新發意」下,第七,二行半,舉發心菩薩不入。發
心語通,或可六度菩薩三僧祇未斷惑名
為發心;或可指上人天中自攝得六度,而
發心之語別擬通、別等發心也。「不退菩薩」下,
第八,有一行,揀不退菩薩亦不知也。通教
不退斷界內惑,是故不知別理;別教地前
亦有證位不退、行不退等,亦所不知也。



「又告舍利弗無漏」下,第五,一行半,頌上難解
法佛能知實相境。「無漏不思議」者,頌上結
要,舉權實所止之境也。「甚深微妙法」一句,
頌上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我今已具得」三句,
頌上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也,明諸佛道同,同
皆究竟,故云:「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釋不
思議者,如如意珠無毫釐之有能雨眾寶,
實相不生能生般若也。「無漏不思議」一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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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生出四種解釋,已如上說。從無漏半
句,為十法界釋作本,十法界十如,收諸凡
聖理性無漏失也,收三諦無漏失,權實智
無漏失。約不思議為開合釋作本,即權
而實,即實而權,故不可思議也。約甚深微妙
法,為佛法界釋作本,此可知。約唯我知是
相,為約位釋作本,此亦可知云云


從「舍利弗
當知諸佛語無異」下,略開三顯一,動執生
疑。就開顯為二:初、明諸佛顯實,次、明釋
迦開三,互明一邊耳。「諸佛語無異」者,此論
諸佛化道是同,次兩句勸信,後兩句正顯實。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即顯真。動昔之
執,生今之疑,將非魔作佛,正由聞此語也。
佛既如實語勸信,何事翻疑?為防因疑起
謗者,故須勸信耳。從「告諸聲聞眾」下,明釋
迦開三,文為三:初一行正明開三,將明二
乘之非,故言「逮得涅槃者」。又解「我令脫苦縛
逮得涅槃」,即擬六度菩薩乘。何以知之?修
六度行即免四趣縛,未能入滅度,三僧祇
百劫乃得涅槃,逮之言遠乃及耳。又六度行
前度他,故言「我令脫苦縛」,後取無漏,故言
「逮得涅槃」,此義推之,知是六度乘也。又以
數推之,下句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
若不指此,將何為三?不應重數二乘為
三乘也。次半行正斥三乘皆是虛偽,次兩句
出立三之意,意是權引離諸苦故,非為真
實,但是方便門耳。


○從「爾時大眾」下,是騰疑致請,由聞三偽
一真故,執動疑生。文為二:一、敘疑;二、正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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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敘疑又二:一、經家敘;二、正生疑。先、敘千
二百疑;次、敘四眾。上斥三乘皆是方便,敘
疑但在二乘者,以其執重疑深偏舉。若至
下陳疑中,即云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
亦皆有疑,故知三乘僉疑,偏舉二乘耳。從
「各作是念」下,是正疑,又為二:一、疑佛二智;
二、疑己所得。從「何故殷懃稱歎方便」,即是總
疑權實二智。從「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
者,是疑實智;「有所言說意趣難知」下,是疑
權智。以聞「諸佛語無異,要當說真實」,從此
生疑。何者?佛昔說三乘智慧同證不差,但
餘習有盡不盡耳。今忽稱歎如來二智非
我所及,是故疑佛二智也。從「佛說一解脫
義,我等亦得此法」下,此是自疑所得。三乘聖
道是真出要,我修此理亦到涅槃,而今忽
言皆是方便,未知何者真實,故言不知是
義所趣。此從上斥三為偽而生是疑。


「爾時
舍利」下,第二,正請。文有三請二止,就前為
三止。瑤師、龍師云:「初止為理深難解,初請
為自他求決;次止為驚疑不信,次請為久
殖必解;後止為必謗墮惡,後請為利根得
益。」今師或時云,佛豫知三周得益,前後不
俱,故三抑,俟其三請也。就初請為二:一、長
行,二、偈頌。長行為二:一、陳疑;二、陳請。陳疑,
疑二智;陳請,已請、眾請。頌中有十一行偈,
文為六:初、二句,頌疑實智。「自說得」下,第二、
三行,頌疑權智。「無漏諸」下,第三,有三行,明
三乘四眾有疑,上句明羅漢,後二行明緣
覺,中間稱「及求涅槃者」,即是明六度菩薩。
[003-0045c]
何以得知?上云「逮得涅槃者」,此中稱「及」,及
者此菩薩自求涅槃,又以及他,故異二乘,
知是菩薩也。「於諸」下,第四,有一行半,明身
子疑。「佛口所生」下,第五、有一行,明佛子疑。
「諸天龍」下,第六,二行,總明同疑請也。夫偈頌、
長行,可以意推,如其非頌即是長出,於義
非急者,不能煩文分擘故略耳。從「爾時佛
告」下,是二止,更牒疑為請,悉如文云云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