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205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宋-善月 (master)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
神寶記卷第二


四明沙門柏庭善月述


二約教釋佛者。四教佛也。佛本無四。從所說
教故有四佛當分之身。通而言之。本唯一佛。
以境本則三藏如來於色相上四見不同。以
本迹則本是圓佛垂為三迹。以真中則四教
各二。而有三雙感應之別。以體用則其體本
一而用有四云云。得是諸意。四佛同異之論
無壅矣。今且從當分以明。謂佛者翻名曰覺。
覺有自他。亦曰覺滿。能覺世出世間因果之
法。所謂苦集道滅是也。身壽八十等者。示同
人法。雖出乎人而未離乎人。猶劣應而已。三
十四心即八忍八智九無礙九解脫。總不出
智斷二德。能破見思者也。樹下成佛。所謂木
菩提樹。簡異七寶故也。即三藏佛示成道相。
帶丈六像現尊特身者。通被衍門利鈍二機
故。所見相勝劣不同。所謂合身尊特者是而
實一佛機見有異。非謂大邊存小名之為帶。
言合言共亦義云爾。舊多錯解故略示之云
云。一念相應者。謂不同藏以三十四心漸修
頓斷。今以智則一念相應與空無間。而斷有
前後。則正使先已斷盡。至果但盡餘殘習氣
而已。有異乎藏者。大小教門為機設化不同
故也云云。別佛相者。唯現巍巍堂堂尊崇特
勝之身。受佛記者。亦曰受佛職。即色究竟天
受佛職者是也。此與華嚴應相全同。而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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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有異。在彼則以究竟果位升之。是為一
化應相之始。此當別教教道始斷一十二品無
明。以權教行位降之。則止受佛職而已。一往
似同而實大異雖異而同。未易定判。更當詳
之云云。圓佛相者。不同前三。故曰隱前唯示
不可思議如虛空相。要亦不離常所現相。以
圓機一故。得以稱性同虛空等法界。唯依心
現。不可以言言。不可以識識。如是體了是謂
究竟法身。故曰吾今此身即是法身。記復遮
之曰。非如太虛名為圓佛。政恐學者因言錯
會故也。此深有意。宜可思之。像法決疑下。引
證四佛中。言或見蓮華臺等證別佛者。豈非
應相全同華嚴而位次升降之異。餘三證義大
略可知。本迹中以三佛為迹。一佛為本者。此
約體用本迹言之。若以法華開顯部旨。所謂
本是圓佛垂為三迹。又曰。若得實意。方知四
佛體用同殊。與今對論。固不可同日而語云
云。約四佛明觀心者。不出以四句三觀攝今
四佛。即于一念圓見三身。既見自心心佛不
二覺境斯契。亦託佛觀心之旨也云云。釋住
者。謂佛具三身。住處有八云云。大率西竺論
家分別名義。類多如此。然亦無可不可。以今
言之。佛本無住。無住之住有事有理。理住即
第一義空。事住則如上分別。然則與向何以
異邪。苟曰無住無不住。則無在無不在。但本
其實神其化。則可限其數定其量。則未之敢
聞。分別如此。義不可盡云云。約教釋住者。不
出依四教。門由體析巧拙次不次等。入證二
理以為所住故。從能入門則有四。依所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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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唯二。二則真中之別。四乃即離之殊。而言
有涅槃祕藏異者。謂涅槃則從真空得名。祕
藏則以三德受稱。由此分別。理當有歸。權實
而論。義不一概也云云。二釋城者。其文稍長。
今隨節釋之。初翻華梵如文。天羅下。示本緣
也。紹王位下。明斑足被擯之由。其國始號不
害。而卒以日殺一人。安得不毒流天下反為
國人所擯棄邪。羅剎輔翼下。明普明為班足
所取。其說有二。一以啟信之端。所以成班足
之德。一為起教之本。所以設法施之會。為今
般若之發起也。普集千王下。酬願立國。稱王
舍之始也。又城中下。出王舍異稱。釋凡四義。
亦可擬四悉。成因緣釋也云云。力盈二字恐
作力蓋。或可作名盈。字之誤也。又靡伽陀下。
翻名異。前未必正翻。各隨義譯也。兼出其國
有十二城。而佛住有多少。為報生法二身恩
有輕重故也。如文云云。亦猶法華云觀樹及
經行。為報地樹二恩是也。故知吾佛聖人凡
一出處要必有以。不徒然也。又舍下。約分
字釋。謂王即王城。舍者有六精舍。故得其名。
如文云云。三釋山者。謂耆闍崛山此翻靈鷲。
凡三義。故曰云云。佛何故下。示佛多於二處
說法。以其山城俱勝故也。准論釋云云。今說
般若。亦於其處以其勝一也。然於餘處說經。
豈必不勝邪。故知偏強之說。一往云爾。列同
聞眾。謂比丘等三乘之別。同聞如來一音之
教。故曰同聞。而設化有權實。得益有淺深。故
有發起影響當機結緣四種之別云云。問諸
經列眾。或云三乘人天或比丘等四。今何特
[002-0292b]
異云發起等耶。答中或有言三乘從人列也。
言發起等以類言也。若從人列經亦言之。但
今先以類論。故言一者影響二者發起等。然
言人而不言類。則眾故多端不一而足也。言
類而不言人。則類必統攝。雖有諸四眾而義
必通收。要不出權實淺深故也。今約一眾而
開四類。則眾眾皆四。有何一眾而不攝耶。何
一機而不辯邪。此特言類不言人之所以也。
又曰比丘比丘尼等各有四義者。則以人從
類言也。論三乘等列次前後可知。言菩薩心
勝形劣者。若論形服未必劣於聲聞。今以出
家形服比之故也。初釋聲聞眾。與者共義。據
論作七一義解。謂比丘等雖多不同。而所依
時處等七無不一故。如文。若委明同異。具如
妙記云云。然以後世論之。使無法以一之。而
人情各異。又安得而共邪。而云和合為眾亦
浪語耳。通號中言大羅漢者。大亦云多云勝。
故兼三義釋之。亦取摩訶衍多含意也。委如
別釋翻。釋比丘為五義者。本唯三名。謂乞士
等因三名也。應供等果三義也。以因配果義
如常釋。今加二義。於文非要。分字之釋殊乖
梵語。未詳所自。置之可也云云。明於位中簡
學無學者。依成論釋。言羅漢二種。謂行之與
住。行謂所行位在學人。住即當果。以分二異。
又曰五戒賢者皆行阿羅漢。是即學位。學於
無學之行云爾。亦不全同果向之別。信如所
明無定論也。釋羅漢中翻釋三義。謂不生殺
賊應供。以果對因其義彌顯。此藏通意也。若
從圓極義釋。則不生等皆約中道。故曰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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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等。謂無漏涅槃亦皆不生故也。供應反
之。謂以慈悲之德應彼所求。即供應義也。有
為功下。凡八科法門歎聲聞德。或作六科。則
後二為總。開合異耳。如後出云云。諸經歎德
多以辭句敘述歎之。而此特異舉諸法門歎
者。是彰人必有德德必在人以德顯人之意
也。下去例爾。又曰亦可歎三人者。文本在聲
聞。今取般若部旨故。二乘亦通後教。二釋異
者。多應三假之名義該別圓故也。有為舉智
德下。約智斷釋。若論二德。斷證必俱就境以
論。道滅本一。今作異釋。亦一往云爾。如常
論。當約二種解脫分之云云。次約十智歎者。
謂一法智等即於欲界九品界繫思中。修四
行觀發無漏智。如是一一諦下所發。是為四
法智。於上二界界繫法中。各修四行觀。是
為四比智。比謂比前所發智也。通總而言。共
為一比一智。及他心世智為四。更加後四諦
智及盡無生共為十。若只合前後四諦為八。
加盡無生智。則十數亦足。當知只是開合異
耳。五苦智下。重明十六行觀。不過廣上文耳。
於集智中文似差互。盡無生智中引論釋可
知。以次更加如實成十一智。約大教論。非關
開顯。唯在於佛不及二乘。仍對學無學明增
減之異。如文。次歎三根中。先對智辯。次隨
釋者。謂於見道前以信等九根成就信法兩
行。至見道中向未知根。今知無漏故名欲知。
如是次第歷於思惟無學二道。轉名知根知
已等。十六心行。前釋諦智已明。今復列之何
邪。然向所明但是舉類歎德。非專約行。若約
[002-0293a]
行次應在智前。今言心行。義當後果。亦復何
咎。但疑缺一今字云云。亦委如籤釋況十六
行之言復該眾義故不一途。如疏云云。又心
行云者。義有即離。今簡即從離。亦且一往。以
十六行法相在小故也。三假歎德言法假等
者。先指體釋名。謂受名在初。想行從之。識為
受主故。通得名受。而曰自實無體藉他方有
者。言所以假也。止觀所謂無主而生是也。又
曰一虛二實相形得名者。釋虛實也。而曰只
實而虛。合云實虛從通結示云爾。惟其實虛。
此實所以為幻。幻故成於通義。三假之中各
有三觀。准上別約三觀說也。法假即虛者。謂
法以虛故不實。不實故空。是為空觀。空即假
實者。對假名實。實而非實。實處即空故。一色
一香本當於假。以體空故無非般若。以即理
故空只是假。即假觀也。觀字是中者。惟其中
有非空非假之體。而有能空能假之用。故空
假為方便得入中道。以中奪邊故二邊但有其
名不名為觀。由中實故始得言之。此並約法
假明也。其次二觀類推可解云云。若約三假
明圓觀者。圓無別圓。但依次第融歸一心即
空假中。自然亡照。於是得矣。智論下。引喻釋
成為三。初立二喻。如狗臨井喻意可知。叱應
作吠。相影二字恐倒。眾生亦爾下。合也。仍該
三義。謂法假等。如文云云。又一切法但從
名字和合名為身等。更無餘名者。無別名也。
亦應作法。所謂三界無別法。唯一假名是也。
諸皆即事為名為分等可知。三空等下。釋歎
三昧德也。由假達空故。次歎三空。亦因果次
[002-0293b]
第。謂法假故空等。對義可知云云。故大論下。
引論明三十七品為趣涅槃門。則道品為能
趣。趣於所趣涅槃之門。又謂涅槃門有三。則
三空。又為趣涅槃門。是應立兩重門義。謂外
門則道品是也。內門則三空是也。是則如來
大寂滅樂三德堂奧尤為深邃也。言空門者
下。牒釋也。謂觀諸法無我。我所則去。其蔽
者。從因緣和合而有。則了法緣主當處即空
也。無有作受則稱本自空也。由三義故名曰
空門。無相門者。謂觀身雖空領上空門。而有
相在對治相著。以修無相故。如說屈伸俯仰
等。皆所謂相也。相本無實而動轉者風。風依
於識則有所作。識若滅者念念無故何有於
相哉。無相則無我。而見有男女等相。是有我
心在無智慧故。妄見有骨鎖連持等相。所謂
皮骨覆機關動作。如木偶是也。事見列子云
云。無作門者。凡所作相依於無相。無相亦無。
所作安有。故曰無相亦無是名無作。是三空
門為諸禪中要。若無此定不名三昧。易多退
失故。說唯三種人能到涅槃。謂持戒觀空精
進。有是三者則三十七品思過半矣。由初門
故得三解脫。則第二門從而可造。其去祕藏
不遙矣。四諦十二緣下。總結歎可知。若以諦
緣自為二科。殆似煩重。況後歎緣覺文亦有
是句何乎。今得以申析之。然諦緣度等以藏。
則利鈍各稟。開合之異。今是通乘。故得會而
為一。則有同別也。如疏云云。又曰四諦鈍根
者觀下。兼後因緣利鈍者觀。則有通有別。及
出大經。各通四教。則隨文用與義不一揆也。
[002-0293c]
二列緣覺眾。言大仙緣覺者。標位有三。謂一
者獨覺等。本列緣覺而以大仙云者。即所謂
以外況內。取其悟同得以稱之。二因緣覺。即
今所列同聞是也。雖出佛世與彼獨悟無生。
何以異焉。非斷非常等。凡約三義釋。通而言
之。以緣生故非斷。以緣滅故非常。非斷非常。
所歎之德盡矣。三小辟支佛亦云獨覺。於其
兩間有同有異。以類同故出無佛世。以根異
故小大則殊。大不制果故唯無學。此仍住因
猶學人耳。支佛根性頗不易明。大略如此云
云。料簡二重。初問該二意。謂三乘若一向異
不應兩處各明諦緣。次列菩薩。仍名羅漢。若
一向同則三乘何別。答言。於一境上取悟自
差。謂通約諦緣本同一境。而隨機異解取悟
不一。故譬之三獸度河等云云。故大經下。引
同證別。以境同故通觀因緣。以證別故得菩
提異。亦應兼出四種四諦。如上云云。良由下。
結旨酬答可知。次問意以大仙緣覺本出無
佛世。今何列在同聞眾耶。以經無獨覺之名
故。通以緣覺為問。答謂緣覺佛世亦有。但在
聲聞數攝。今言緣覺出無佛世者。此約獨覺
云爾。列菩薩眾為五。翻譯名義云云。大道心
者。以今言之。則實智方便智諸功德皆成就
也。大士亦曰開士。謂能任持大事開通法道
也。約教中言心勝道卑者。菩薩先人後己。篤
於為物故勝聲聞。此當藏三祇百劫。未論斷
惑故劣於羅漢。通雖異藏。而教無變造之詮。
故說留習。習不獨生故。說扶願。所以異也。十
地行圓當知如佛者。以第十地亦名菩薩故
[002-0294a]
得如名。謂與當教佛齊也。非成不成者。謂以
無作心觀不二境。則諸行無作故非成。一念
圓證故非不成。今此下。結判前所列菩薩義。
今此正當衍教初門。則是共行十地至第八
地。有兼通含別之義。以正兼接故云密兼。非
顯密之密也。若據大品三種發心。則又三教
各詮之義應通。二說可也。皆羅漢者。明菩薩
位也。三祇菩薩既未斷惑不名羅漢。至果方
得稱之。又本行云者。文有二意。一約菩薩至
果得名。二約如來正施小化一往俯同印證
云爾。至後二味乃當廢斥。何皆之有。於三教
菩薩。約位格量如文。又引大品文證。謂是菩
薩別立忍名。是亦褒揚菩薩引進二乘之意。
然前於聲聞明皆羅漢。則無間於學無學。今
於菩薩有收有簡。此何意耶。答中以菩薩形
無定準為釋。今謂是固一說。而不無餘意。前
約聲聞。唯學無學則進有學以至無學故皆
名之。今明菩薩既涉別圓則有後位可望。故
約真似對論收簡。疏不云者略耳。問若下。釋
重明所以。謂今明菩薩形服既通。或同凡小
未免混濫。故復更明則知進退有在。謂貴小
乘者。使知大小德齊。所以進小乘也。取名相
者。悟凡聖道越。所以退凡夫也。故重明之。次
出餘意。實智功德下。凡十一科。於中先歎智
德。有實智有方便智。實智照空。即般若之體。
方便智照有。即般若之用。如維摩明實慧方
便縛脫四句。與今近之矣云云。向者明位下。
重出明位歎德共別所以。今約通教七八以
對二智。則七地無生忍位故當實智。過此則
[002-0294b]
權智也。不約被接義釋。更復何乎。行獨大乘
者。歎以別在菩薩所乘也。二乘無分故云獨
大云云。四歎眼者。具應明五眼。而有進否之
異。菩薩在因行位未圓則唯四眼。未至極果
故無佛眼。然以如佛義推。通亦應具。若圓頓
初心雖是肉眼。以解勝故名為佛眼。今於十
信云者。則復以似證進之爾。次歎通者。准眼
例之。故唯五通。讓極果故。不至於六。進否如
上云云。三達者下。於六通中明達三世謂之
三明。文誤一來字。十力者。具列如智論。於中
不厭生死力者。惟其具餘九力。抑由無我故。
於生死而不厭倦。則力莫大焉。二乘無是力
故不免怕怖。求出離也。四無量心者。謂其緣
心廣大故稱無量。本是梵行。今歎菩薩。是亦
菩薩德也。縱具前三。而未能捨未善也。惟能
彼已無著。斯其為行至矣。故注云云。餘諸法
相名義。如法界次第可知。金剛滅定者。歎斷
德也。對前諸科多皆屬智。是為智斷二德。智
謂以智斷惑。斷謂因斷會證。所謂無礙道斷
言智德也。解脫道證言斷德也。又曰。智德實
斷斷。謂以智則實有所斷。斷德不斷斷。謂不
斷則已斷必有證。亦由斷故證。此理尤難明。
又斷之為言斷也上音斷而不續是為斷義。亦
無能所可得圓覺。所謂首已斷故無能斷者。
故譬之如金剛。定能碎煩惱而自體不動。即
其理也。首楞嚴。此翻健相。謂其自性勇健。偏
能降魔制敵故也。復有千萬億下。三列雜類
眾。凡為四。一人。二士。三天。四賢。分科翻譯
可知。賢眾文誤。作人正釋五戒者。謂離去音
[002-0294c]
盜婬等。但防身口而不言意業。舉末可以知
本也。飲酒一戒通防二業者。略不言意。對上
云爾。亦義如上釋此當人乘。未論小大防不
防義。若離對十善則天乘也。因引提謂波利
文者。即佛初成道未轉法輪。且為二人符其
本習。說五戒法。故有今問答之文。具明五戒
不四不六廣大包涵無乎不在。則有五星等
八事一一主對云云。以不殺下。以五戒配五
方。則東方屬木。木主仁。仁以養生為本。故不
殺配之。餘戒類此。如諸文云云。若約圓頓教
旨。得意持犯無非圓乘。具如光明疏釋云云。
然此一經說時在初而非初教。以其三寶未
備非出世教本故。亦既施小兼收旁攝可也。
昔人不達立為人天初教。致為今家七義所
破。具在玄文。亦委如別章云云。隣聖曰賢。又
曰假名行人者。一往賢聖對釋。故曰隣聖。迹
而言之。方當近事。尚未得為觀行中人。故以
假名稱之。猶名字也。皆行阿羅漢者。以此冠
下。則無學行位及十地等皆所修法。故知迹
雖同凡。本皆羅漢及菩薩等。若此進退未易
評量。要之但是預佛嘉會。其為本迹莫得而
議也。十地有三種下。皆經論所出不同。自非
一家教旨區以別之。孰得明其用與淺深哉。
謂三種者。一者三乘共行十地。此當通位。如
常列釋。二如大論明乾慧有二種。一者聲聞
乾慧地如前共行是也。行位功德全同三藏。
故曰聲聞。獨為涅槃。其所習行皆為自度。但
在通別。或習觀佛三昧正觀也。不淨觀等助
觀也。然皆初心淺行未得禪定理水。雖有薄
[002-0295a]
慧未能相應故。名乾慧等云云。於菩薩下。二
明菩薩乾慧等十地。即文所謂於菩薩初發
心。乃至未得順忍者。是以別言之。則同十信
外凡。此下二類並通別相間而言。對文可見。
乃至菩薩地者。初歡喜地至法雲地。皆名菩
薩。借別名通是也。由是言之。別立忍名本當
別位。而借以名通。以其在菩薩則各有忍德
勝於二乘。是亦衍門陶汰之意也。使不以借
位名之。則混而無辨。餘如玄義止觀等文。故
知一家借義其有旨哉。佛地等者。亦由前諸
菩薩於因地自他功德滿足故。至果時成就
種智。得以佛地名之也。若別圓十地始終本
是菩薩。不與二乘人共。其位歷然不須借也。
但就別自論則猶存教道。故有隔歷之說。唯
圓證道一向圓融故。注云云以別之耳。又曰
迴向五分法身者。若論迴向本當地前。今反
列其後。以歎迴向者。疏約別接申之。使不滯
於空令歸於中。即迴向義也。言具足下。對前
偏真五分未足。今為滿足故也。五分不出三
身。謂前四分功德身也。知見智身也。以是共
嚴性德法身。則三身宛足。其旨彌顯也。迴向
為善利者。今略出其二。謂迴自向他迴因向
果。果必至極則迴事向理義該之矣。歎清信
女亦具十地功德。於此始開十地三生之說。
不出始中終歷於十地共成三十生。所謂增道
損生是也。與夫一地具諸地功德。又曰初地
不知二地舉足下足。及今所引善入出住。義
不一向。乃知圓頓法門理不可盡。歎居士德
中。言七賢有二者。並如文。然於地前凡有所
[002-0295b]
行。莫不謂之調心順道。使心不調則道不順。
道不順則聖無由入。斯言盡矣。此大乘七賢
名相稍別未檢。外國稱積財至億為居士。與
夫淨名富有七淨財者。相去遠矣。今見世人
多尚稱之。不幾於濫且瀆乎。德行具足者。謂
德即是行。亦成德之行。今且從初釋義亦可
此句為總。下諸功德為別。謂二十二品通言
凡八科道品有四云云。唯對位一種除七覺
八正屬於見道。餘品在前。故但成二十二也。
十一切入等諸科名相。具如法界次第云云。
問八解脫者。謂有觀有證。今猶在賢觀而未
得。何遽歎邪。答中前七從觀。雖未證滅。從多
為言耳。又問解脫何義者。謂以棄背捨去為
義。始於棄色無色。棄心無心。心色兩忘終。於
滅盡但有緣心。亦應舍去。惜乎小教止是耳
矣。至於諸無可舍舍者為誰。能所雙絕無法
當情。固非所及也。又問遍等三處何別者。答
以見有所棄即所棄為解脫。而見有一切勝
境界者。即能勝為勝處。不唯能勝。而又能
廣唯心所變。一切處無非青等。其為境界何
如哉。是安得不以為勝而作聖解乎。過是斯
為善矣。三慧者。謂從聞思修次第增進。為入
道之漸。而悉能發慧。故通得其名。以次對
位可知。與夫觀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異
矣云云。十六諦四諦等。約諦觀門歎。有通有
別。謂世出世間因果之法。總而為四。謂苦集
滅道。別分四種。則生滅無生無量無作。約真
中巧拙以論。一皆審實故稱為諦。若委分別。
義不可盡。今依疏釋。謂於忍位中有上中下
[002-0295c]
遍觀等異。凡十六諦行。從行言之。則曰觀門。
從所觀境。則曰諦門。並指如上說云云。四三
二一品觀者。不出以四善根歎居士德也。自
煖至世第一。而有逆數順除之異。逆數則前
前加於後後。順除則後後減於前前。如文可
知。或約四果從後向前。非此中意。故從前釋
得九十忍者。舊說凡三釋。並不用。今取經正
別結文。自二十二品下諸法相共成八十一
數。兼四禪等九。恰得九十忍。幸有明文數義
足用。何必其他。而通稱忍者。無他亦安之而
已。既曰調心方法。有何一法而非忍乎。列天
數中。言以萬數上音萬者。只是萬萬成億耳。餘
三本不同。總別開合具略之異。對證可知。五
喜樂天者。文兼二說。謂五支者。即四禪所發
支林功德。非關天數。若云後五淨者。即五那
含天是也。而言喜樂者。亦義言之爾。此乃三
果聖人散迹諸天。本無定所。楞嚴所謂如今
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皆阿羅漢所住持
故。世間麁人所不能見是矣。以次四禪附列
於此。委如俱舍云云。天定功德定等。如疏節
釋。即修報二義也味謂味著禪定。但於根本
定上有所味著是也。若於禪無著。則曰淨禪。
如六行觀八聖種等云云。有小五欲者。謂執
手笑視等。即其義也。若言六欲。從處言之。四
信成就者。謂信三寶及戒。是為四不壞信。亦
淨信也。復有五道。下總列。中或但列人天。則
受道之器。或通明五道。則沒修羅。以於鬼畜
無定形故。若言三善三惡及四趣等。則六道
數足云云。又六道中言先後者。先有天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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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次之。修羅則或有無故。先後不定。或於此
經無緣種故。不在所列之數。列他方眾。云他
處異見者。謂於他方眾會而見有異。或雖見
有去來。而無去來之迹。或見彼眾不起于座
而來此土。成就化事等。此皆隨緣異見。總彰
不異議化也。復有變十方淨土者。變猶法華
變淨之變表淨三土也。接所現淨相。雖無分
別。而一往約事。且從示現報土為言。故曰非
寂光之淨。蓋寂光淨相唯極智所見。非餘下
地及化眾所到也。且曰。現百億高座者。華嚴
應相也。及華上者。即樹下千百億化身也。其
實皆華藏境界不動不離而升而遊。故曰云
云。八部大眾各坐寶花者。總彰主伴不思議
化事也。佛及大眾各說般若者。蓋般若有二。
謂共不共。共如此經。不共即華嚴。雖共不共
異。皆般若也。既皆般若亦無非華嚴。故知佛
化融通初無彼此。人情自生異見耳。於中疏
出八部。以四王各領二眾為八。而諸經又以
天龍等為八。其實皆護法眾也云云。坐九級
座者。據疏只應改劫作級。謂層級也。今經本
既已正自不須更改。況劫字未必訓級。雖略可也。然以今所集眾各若干數已不思議。況
皆來集會各坐此座。而其會廣九百五十里。
亦只約世諦說耳。若不思議豈直若干數量而
已。如維摩丈室容三萬二千師子座。校此殆
不容以廣狹優劣論也。以是知佛化但可作
不思議會。若以凡情分別。幾何而不為誕乎。
雖然要且未免癡人說夢。問諸經下。問列眾
可知。答中謂三界果報可由業論。其如見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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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緣無緣之異。未必一向以善惡分。故曰云
云。以例聞法不聞法等。亦應可見。今以大經
一文正之。則戒緩未必為障。乘緩斯為障爾。
以次二句。則緣無緣之說。乃得其正焉。應更
分別乘戒各有三品互論緩急等四句。如文。
僉猶皆也。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